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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的规则业务

时间:2023-06-18 10:45:4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商业银行的规则业务,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商业银行的规则业务

第1篇

一、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的风险特征

从商业银行私人银行的经营业务、客户群和经营方式来看,其风险相当高,因此在监管过程中就需要认真分析商业银行私人银行所面对的风险特征,认识到问题的复杂性和严重性,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规避风险。通常来讲,我国商业银行私人银行的业务风险具备下列特征:

(一)风险的多元性、复杂性私人银行业务不是普通的理财业务,它是通过个性化的服务,为特殊客户(具有高净资产值的个人)提供个人资产服务,为私人资产的价值保驾护航。私人银行的金融产品种类相当复杂“其内容涵盖资产管理、投资、信托、税务及遗产安排、收藏、拍卖、现金管理、继承人教育安排等。”业务的多元化势必导致风险的多元性,再加上各种风险之间互相交叉、互相抵补,使本来就相当复杂的风险源变得更加复杂。

(二)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大越是复杂的事物,其存在的问题就越多。私人银行也是如此,其业务的多元性和复杂性,决定了私人银行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大。再加上我国私人银行属于刚刚开发的银行业务,其内部管理措施和相关法律尚不健全,这就导致私人银行控制风险的能力低,发生风险的机会多。

(三)风险的难预测性、难计量性由于私人银行所涉及到的业务非常多,并且相当复杂,客户的资料无法完全掌握等因素,就会导致私人银行对将要发生的风险难以预测,甚至还会发生新的风险,而这些新的风险一旦发生,所造成的损失由于缺乏相对应的计量方法而无法计量。

二、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商业银行私人银行缺乏完善的法律监管体系无论从我国的法律体系上,还是在银监会的相关管理条例上,对于商业银行私人银行,我国还没有相对比较完善的监管体系。因此,私人银行在对业务进行监管的过程中只能参考商业银行在其他理财业务上的相关规定执行。但是,私人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其他理财业务有很大的不同,硬性地将监管其他理财业务的原则和条例套在私人银行业务上,将会造成很大的风险。商业银行的其他相关理财产品管理的相关规定只是针对银行的一种产品,一种风险制定的,可以规避该产品、该风险对银行造成的危害,而私人银行的特点注定了这些相关规定在规避风险的无效性。

(二)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监管混乱尽管商业银行私人银行在相关业务上的监管隶属于银监会,但是,从实际的操作过程来看,对于私人银行业务监管却存在政出多门的现象。私人银行要想开展业务必须得到不同监管部门审批,如果有一个部门不能通过,那么这项业务就得不到开展。在审批过程中,由于监管部门的交叉管理,这样就会造成有的内容多单位重复管理,有的内容没有单位管理,这种状况的存在,肯定造成私人银行在进行业务往来中处处受限或者逃避监管等现象的发生,从而导致私人银行业务混乱。

(三)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不能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与国之间的经济往来越来越频繁,这样就给私人银行的业务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特别是在美国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造成世界经济剧烈波动和金融投机风险越来越高的情况下,缺乏业务风险控制的私人银行必然要遭受到强大的冲击。

三、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监管的改进措施

(一)大力加强商业银行私人银行法律监管体系建设要想保证我国私人银行的良性发展,必须加大有关法律法规的建设。要加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内部规则的制定,要认真研究当前金融形势,参考私人银行在运作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并认真分析西方先进国家私人银行在商业运作过程中的经验,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内部规则。在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建立适合我国国情,适合规避风险的商业银行私人银行法律监管体系。

(二)规范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监管规范商业银行私人银行的业务监管,必须改变政出多门的现状,扩大证监会对私人银行业务监管的范围。在对私人银行的业务管理和审批上,要给予证监会相对应的权利,以便证监会完成对私人银行进行监管。这样就不至于出现重复管理和真空管理的现象,使私人银行业务更加规范。

(三)大力加强商业银行私人银行风险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商业银行私人银行监管体制建设,首先必须认真分析业务特点,查找业务存在的漏洞或者风险点,然后在参考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相关措施,从而强化风险监管体系。在风险监管体系建设过程中,还要大力加强内部控制制度、个人征信体制、私人账户等方面的建设等。同时,在私人银行的业务往来过程中,私人银行要规范自己的行为,严格按照规则办事。

第2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国际化经营必要性

一、商业银行国际化经营的涵义

商业银行国际化经营通常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商业银行按照国际通行的惯例和规则,通过在国外开设的分支机构或建立的关系,形成全球性的服务网络,在国际范围内从事相关的金融服务,进行银行业务的跨国经营。商业银行国际化经营同商业银行国际业务的发展密切相关。商业银行的国际业务包括一个国家或地区商业银行在国外开展的业务活动和在本国内从事的有关国际业务两个方面。

商业银行的早期国际业务以进出口贸易融资为主,产生于13世纪金融服务出现的初期阶段。19世纪中叶,由于国际贸易的迅速增长与发展,商业银行的国际业务也快速扩展,但由于其业务主要还是局限于贸易融资,因此,当时的商业银行国际业务及其海外分支机构发展仍然比较缓慢。进入20世纪初期,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的也为数不多。直到20世纪60年代中期之后,商业银行的国际业务及其在国外开设的分支机构才有了飞速的发展。以美国为例,20世纪50年代初,美国总共只有7家银行在国外合计建有115个分支机构,贷款总额不到100亿美元,发展到1987年底,美国在国外建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即已增加到153家,国外分支机构总数达到902个,贷款总额达到2980亿美元。伴随着这一巨大变化,商业银行也由原来的被动角色即由国际贸易需求推动其发展,迅速转向主动地在国际范围内寻求发展。

纵览商业银行国际业务及其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的发展历程,可以清楚地看到,商业银行国际化经营的内涵与外延应该包括银行机构国际化和银行业务国际化两个方面的基本内容。由于银行机构国际化的形成与发展,必须以银行业务国际化的存在和发展为前提,同样,银行业务国际化的深化发展,也有赖于银行机构国际化的推动和促进。因此,要求商业银行的国际化经营,原则上应同时重视这两方面国际化的深化发展、并行推进。但这并不意味着,商业银行国际化经营必须是银行机构国际化和银行业务国际化同时存在、并行发展,对于一个高度开放的经济体来说,一些在国外没有设立分支机构的中小银行通过参与贸易融资、国际借贷和其他与外汇业务相关的国际业务活动,也可认为是商业银行国际化经营的一种特例,属于商业银行国际化经营的范畴。

二、我国商业银行国际化经营的必要性和意义

由银行机构国际化和银行业务国际化所组成的银行国际化经营,是当代商业银行发展无以回避的必然选择,正持续、不断地以难以想象的速度向前推进。世界银行业领域已进入一个巨变的时代。这种变化,对于中国经济和中国商业银行的发展来说,既是一种挑战,更是一种机遇。若能紧紧地抓住这一不可多得的机遇、有效地接受和应对所面临的挑战,那么无论是从哪个角度考量,其意义怎样估计都不为过。

1.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助推器

我国经济经过30多年来的快速发展,不但总量规模迅速扩大,到2006年底已跻身于仅次于美、日、德的世界第四大经济体,而且对外开放程度和经济发展的对外依存度也持续不断地提高到一个空前的高度。1990年我国进出口总值按当年汇价折人民币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9.8%,十年后的2000年提高到43.9%,到2006年更是达到67.3%。我国经济不再是几十年前对外依存度低、总量规模不大的那样一种形态的经济。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对外依存程度的提高趋势还将继续下去,必然要求更多、更加有效地使用国外资源,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资源的合理配置。而要实现这样的一种资源配置,国内商业银行国际化经营的全速发展无疑是诸多手段中最为重要的基本手段与方法之一。我国商业银行国际化经营是我国经济进一步高涨与发展的必要和必然选择,足以成为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助推器。

2.面对机遇和挑战的重要选择

在加入WTO的背景下,按照WTO的运行规则,面对加速推进的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发展趋势,对于我国经济和商业银行的发展来说,既有机遇,也不断提出新的问题和挑战。历史上那种“你不想改变就没有变化”的时代在我国早已不复存在,无论人们喜欢与否、意愿如何,每个组织都必须不断地面对和经历来自外部及未来的各种各样的冲击波的冲击,包括复杂的互动循环、不确定性、不稳定性、激烈的竞争、难解的技术问题等,要求人们必须习惯于从全新的角度去观察事物、解决问题。对于我国的商业银行来说,适应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全球化发展趋势的要求,从过去熟悉的业务经营领域中进入一个全新的领域,努力拓展与国际化直接相关的各种经营业务,无疑是抓住机遇、应对挑战的良策之一。

3.促进我国商业银行发展及其水平提高的必由之路

我国商业银行业在改革开放的30年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进步与发展,但与发达国家和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或地区的商业银行相比较,在许多方面仍存在较大的差距。根据2004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撰写的《北京市中外资商业银行竞争力比较调研报告》,在综合竞争力排名中,前12名没有一家中资银行。在中资银行中排名最靠前的是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在该排名清单上的37家银行中,后13家全部为中资银行。央行根据商业银行外部环境、经营状况、业务拓展能力、创新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五大类指标进行的这项排名,无论单项或是综合指标考察,在北京的中资银行的竞争力都低于外资银行。我国商业银行发展国际化经营,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同外国银行相竞争,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有效学习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与业务创新的先进经验,能够极大地促进我国商业银行改善经营,不断提高其竞争与发展的能力。

参考文献:

[1]易纲海闻:商业银行管理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

第3篇

关键词:风险问题改进措施

从2007年开始,我国商业银行私人银行登上了历史的舞台,各家商业银行纷纷成立私人银行,私人银行业务也日渐增多。我国商业银行私人银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种全新的现象。因此,无论从法律手段上,还是从商业手段上,商业银行私人银行的监管还都是处于摸索阶段,各方面控制风险的手段尚不健全。为此,研究和探索商业银行私人银行所面临的风险,对于制定和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私人银行监管制度,保证金融的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的风险特征

从商业银行私人银行的经营业务、客户群和经营方式来看,其风险相当高,因此在监管过程中就需要认真分析商业银行私人银行所面对的风险特征,认识到问题的复杂性和严重性,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规避风险。通常来讲,我国商业银行私人银行的业务风险具备下列特征:

(一)风险的多元性、复杂性

私人银行业务不是普通的理财业务,它是通过个性化的服务,为特殊客户(具有高净资产值的个人)提供个人资产服务,为私人资产的价值保驾护航。私人银行的金融产品种类相当复杂“其内容涵盖资产管理、投资、信托、税务及遗产安排、收藏、拍卖、现金管理、继承人教育安排等。”业务的多元化势必导致风险的多元性,再加上各种风险之间互相交叉、互相抵补,使本来就相当复杂的风险源变得更加复杂。

(二)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大

越是复杂的事物,其存在的问题就越多。私人银行也是如此,其业务的多元性和复杂性,决定了私人银行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大。再加上我国私人银行属于刚刚开发的银行业务,其内部管理措施和相关法律尚不健全,这就导致私人银行控制风险的能力低,发生风险的机会多。

(三)风险的难预测性、难计量性

由于私人银行所涉及到的业务非常多,并且相当复杂,客户的资料无法完全掌握等因素,就会导致私人银行对将要发生的风险难以预测,甚至还会发生新的风险,而这些新的风险一旦发生,所造成的损失由于缺乏相对应的计量方法而无法计量。

二、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商业银行私人银行缺乏完善的法律监管体系

无论从我国的法律体系上,还是在银监会的相关管理条例上,对于商业银行私人银行,我国还没有相对比较完善的监管体系。因此,私人银行在对业务进行监管的过程中只能参考商业银行在其他理财业务上的相关规定执行。但是,私人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其他理财业务有很大的不同,硬性地将监管其他理财业务的原则和条例套在私人银行业务上,将会造成很大的风险。商业银行的其他相关理财产品管理的相关规定只是针对银行的一种产品,一种风险制定的,可以规避该产品、该风险对银行造成的危害,而私人银行的特点注定了这些相关规定在规避风险的无效性。

(二)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监管混乱

尽管商业银行私人银行在相关业务上的监管隶属于银监会,但是,从实际的操作过程来看,对于私人银行业务监管却存在政出多门的现象。私人银行要想开展业务必须得到不同监管部门审批,如果有一个部门不能通过,那么这项业务就得不到开展。在审批过程中,由于监管部门的交叉管理,这样就会造成有的内容多单位重复管理,有的内容没有单位管理,这种状况的存在,肯定造成私人银行在进行业务往来中处处受限或者逃避监管等现象的发生,从而导致私人银行业务混乱。

(三)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不能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与国之间的经济往来越来越频繁,这样就给私人银行的业务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特别是在美国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造成世界经济剧烈波动和金融投机风险越来越高的情况下,缺乏业务风险控制的私人银行必然要遭受到强大的冲击。

三、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监管的改进措施

(一)大力加强商业银行私人银行法律监管体系建设

要想保证我国私人银行的良性发展,必须加大有关法律法规的建设。要加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内部规则的制定,要认真研究当前金融形势,参考私人银行在运作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并认真分析西方先进国家私人银行在商业运作过程中的经验,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内部规则。在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建立适合我国国情,适合规避风险的商业银行私人银行法律监管体系。

(二)规范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监管

规范商业银行私人银行的业务监管,必须改变政出多门的现状,扩大证监会对私人银行业务监管的范围。在对私人银行的业务管理和审批上,要给予证监会相对应的权利,以便证监会完成对私人银行进行监管。这样就不至于出现重复管理和真空管理的现象,使私人银行业务更加规范。

(三)大力加强商业银行私人银行风险监管体系建设

加强商业银行私人银行监管体制建设,首先必须认真分析业务特点,查找业务存在的漏洞或者风险点,然后在参考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相关措施,从而强化风险监管体系。在风险监管体系建设过程中,还要大力加强内部控制制度、个人征信体制、私人账户等方面的建设等。同时,在私人银行的业务往来过程中,私人银行要规范自己的行为,严格按照规则办事。

(四)加大市场研究力度

为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私人银行要加大市场研究力度,摸清市场动向,从而避免受到冲击,造成损失。私人银行要建立专门的市场研究团队,对国内外的相关信息,特别是发达国家的金融信息进行认真的研究,并写出可行性的报告,从而保证私人银行能够有效地应对来自外部经济体的冲击。

总之,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商业银行私人银行要想独立运行是不可能的,必然要受到来自于各个方面的冲击。为此,商业银行私人银行必须认真研究市场特征,制定相关措施,只有这样,才能加强对业务的监管能力,才能保证商业银行私人银行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喻旭兰,董小星.中国私人银行业务监管方案设计.广东金融学院学报.2011.01

第4篇

【关键词】 商业银行 合规风险 合规管理

近年来,随着银行业务的发展,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银行合规风险的管理已经得到全球银行业的普遍认同,如何建立、完善银行的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已成为商业银行在金融形势日新月异发展变化的市场条件下保持竞争的有效手段,是构建有效内控机制的核心,是银行安全运行、稳健发展和持续成长的保障。

一、合规风险管理的内涵

所谓合规是指使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同时,银监会在《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第三条将“法律、规则和准则”界定为“适用于银行业经营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经营规则、自律性组织的行业准则、行为守则和职业操守”。

《指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因没有遵循法律、监管规定、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合规风险管理是银行制定和执行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合规管理机制,培育合规文化,规避和控制合规风险的发生。同时,合规管理还包括对员工进行合规教育,在全行进行合规文化建设,提高全员合规意识。

合规风险重点强调商业银行因为自身原因导致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等而遭受的经济或声誉的损失。这种风险的性质严重,造成的损失也更大。所以合规风险管理不仅要求商业银行的各项经营管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准则的规定,还需要符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符合诚信经营的原则。

二、我国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的现状及不足

1、对合规风险管理认识相对淡薄,重视不够

目前商业银行高级管理层对合规管理比较重视,而基层管理者和营销人员由于要完成指标考核任务,普遍存在“重业务拓展,轻合规管理”的意识,常常把时间和精力都放在了实现经营考核指标的完成和业务营销上,使得合规风险管理流于形式,有些时候甚至不惜冒着违规操作的风险来完成考核任务而获取短期业绩,同时,基层行也普遍存在重事后管理,轻事前、事中控制的现象,银行往往偏重于对已造成损失的风险采取事后的管理处罚的措施,对事前的防范和事中的控制措施关注不够,试图以事后严厉的处罚遏制风险的产生。从而加大了银行的整体合规经营风险。

2、合规风险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银行的规章制度是其持续经营发展的规范,也是员工遵循的准则,但在制度的建设中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制度可操作性不强。上级行各部门之间缺乏一个统一完整、全面科学的合规风险管理法规制度及操作规则,不少制度规定有粗略和模糊化现象,缺乏可操作性,,导致下级行执行很困难,造成工作效率下降。二是制度的修订没有及时跟上业务发展的需要,制约了业务的发展。三是不严格执行制度,有章不循的现象虽然在近几年得到改观,但在某些分支机构或负责人身上还有所表现,其结果直接导致违规操作,甚至是违法操作的案件时有发生,屡禁不止。

3、合规文化培育不到位,成效不明显

银行在合规文化培育过程中存在缺乏系统性、长期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没有系统的、长期性工作计划,使得合规风险管理流于形式,成为空话。二是没有根据员工文化层次、知识结构和从业经历去相应开展培训,使达不到预期目标,从而导致合规文化不能融入到具体工作中去。三是银行往往是在案件发生后,总行各部门一窝风下发文件要求支行自查整改,但为时已晚,银行已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其背后潜藏银行没有形成严格、有效执行内部管理制度的习惯或企业文化,造成合规文化在管理中的缺失,落后的管理理念给合规文化的培育造成了巨大的障碍。

4、合规风险的管理方法创新不足

银行合规风险管理量化的难度大,一是在管理过程中对于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控制等方面严重缺乏定量分析的技术手段,管理方法粗放落后陈旧,与国外先进银行相比技术分析手段相差甚远。二是对日常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商业银行主要采取对各个分支机构突击检查、抽查等手段,虽然对银行的合规管理有较大的推动作用,但由于这种方法自身的缺陷性,很难从检查中得到相对科学精确的风险评估结果,因此往往使合规管理效果远远达不到监管要求。

三、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1、强化合规文化和合规风险管理意识

合规文化的培育是合规管理能够切实得以贯彻的基础,是合规管理的前提。一是需要银行高层树立合规从我做起的理念,因为只有高层才能切实承担起在全行推行合规文化的责任,银行的合规管理才能得以有效实施。二是合规是银行业稳健运行的保证,应使合规的意识深入到每位银行员工,任何合规计划和制度的最终执行者都是各个业务管理部门。三是强调合规创造价值的理念,从而使合规行为本身所创造得价值在银行的价值体系中得以体现,提升声誉价值和品牌价值,使合规风险管理成为银行的“价值中心”。四是要认真落实业务部门和管理部门对合规风险管理的直接责任,严格落实问责制,使得银行在业务拓展与风险管理、绩效与安全上求得平衡,加强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内部管理制度及程序的执行力。形成所有员工理所当然要为其从事的岗位负责的氛围,而不再单纯依靠监督和处罚来约束员工,从而弥补制度漏洞,减少管理成本。

2、创建科学有效的合规制度和管理体系

一是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制度应对合规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职能、履职保障及检查监督作出规定。二是从自身实际出发制度建设要与业务流程改革联动。对现行制度体系和执行效力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地评估,审视业务流程的优化程度,对执行不到位和过时需要修订的制度要切实整改到位。有效控制合规风险,就是要建立和改善内部合规风险管理的能力,确保合规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打破各部门各自为政,各管一段的部门风险管理模式,优化简化业务流程。制度健全后,还需要积极创建合规管理体系,保证银行依法、合规、持续经营。一是明确合规部门是专门协助银行高管层实施合规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二是商业银行的董事会和高管层对银行合规经营负最终责任。三是业务部门是合规方案和工作计划的最终执行部门和直接责任部门,每位员工对其经手的业务活动的合规性负责,合规部门应协助业务部门恰当设定内控流程和标准。四是合规部门对各业务部门或业务条线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出具合规风险管理能力的评价意见。

3、强化合规检查与监督力度

商业银行合规检查与监督是合规的管理的重要内容,合规管理工作必须要有独立的审计监督部门进行客观、独立的检查、监督和评价。重点应侧重流程管理,即相关业务的开展是否获得适当的内部批准,是否遵守了特定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内部管理制度等。只有不断强化合规检查与监督的力度,银行合规制度才能充分发挥作用。

4、不断改进合规风险管理方式

不断发展和创新合规风险管理方式,是适应新经济常态下金融产品不断创新的需要,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合规部门需要完善与其他部门的合作机制,借助业务、风险管理等部门的优势和专业技能,提升合规管理的有效性。二是提前预防和提示合规风险。三是建立有效的日常沟通和协调机制。此外要正确处理创新与合规的关系,将合规管理嵌入到创新业务的工作流程中。同时还要要充分调动业务部门合规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业务部门自主合规,只有这样,合规管理才能不断创新和发展,合规管理才能渗透到每一项业务中,才能更有效的发挥它的效能。

四、总结

商业银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各部门和分支机构负责人均应履行合规管理职责,通过持续不断地进行合规文化的宣导,共同营造商业银行诚实、守信、合规经营的大环境,并通过建立权责清晰的合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使依法合规的经营理念逐步深入人心,以健全的合规管理制度来实现合规经营的总体目标,从而消除重大风险隐患,建立规范经营的企业文化,实现银行的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第5篇

【关键词】私人银行 SWOT分析 本土化优势

一、引言

商业银行所提供的个人金融服务主要可分为三个层次:零售产品服务、理财产品服务、私人银行服务。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个人客户的零售业务和理财服务发展迅速,而私人银行业务起步晚,发展有限,这与我国迅速增长的私人银行业务需求严重不符。所谓私人银行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以财富管理为核心,以拥有高净资产的私人客户为目标,根据这些客户的需求提供的一种量身定制的高端金融服务。这种个性化的金融服务涵盖了资产管理、信托、投资、遗产安排、拍卖等内容。现今,私人银行业务已经成为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利润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比如美国私人银行业务每年的平均利润率高达35%。在欧洲,私人银行业务带来的利润已经达到零售产品业务平均水平的10倍左右。由此可见,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私人银行业务对银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SWOT的分析方法,对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私人银行业务的竞争优势、竞争劣势、潜在机遇和外部挑战进行分析,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私人银行业务的SWOT分析

从现阶段来看(如图1所示),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私人银行业务既存在私人银行业务需求巨大、发展私人银行业务具有本土化优势等明显的竞争优势,同时,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私人银行的竞争劣势也很明显,诸如私人银行业务产品种类数量少且专业化水平低、我国商业银行的私人银行业务缺乏品牌号召力、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私人银行业务缺乏高端人才等,目前形势相当严峻。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只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也能制定出正确的发展策略,促进我国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的大发展。

图1 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私人银行业务的SWOT分析结构图

(一)竞争优势(S)

1.国内市场对私人银行业务的需求巨大。我国对私人银行业务的需求主要表现为私人银行的目标客户群和人们对财富保值增值的内在需求。一方面,我国经济的持续迅速发展造就了包括企业家、私营业主、企业高管、明星在内的庞大的私人银行目标客户群。根据《世界财富报告2012》报告显示,2011年,我国拥有可支配资产超过100万美元的人绝对数量居世界第一,达到41.5万人,而且每年大约保持10%以上速度增长。另一方面,个人金融投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使得人们对财富保值增值的有了新的认识,也逐渐接受了先进的理念,产生了各种个性化的私人银行业务需求,这就造成人们对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就更为迫切。

2.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私人银行业务具有本土化优势。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私人银行业务的本土化优势主要表现为本土市场优势和本土文化优势。与外资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在客户群体和网络资源上具有绝对明显的优势,我国的商业银行,拥有分布全国的营业网点,可以提供便利的服务,已经积累了众多的高端客户。由于多年来优势客户和高端客户在我国商业银行办理融资、结算等多种业务,彼此间易于沟通且值得信赖,只要能获得同样的服务,这些客户一般会选择我国的商业银行。另外,我国商业银行与国内高端客户的文化和价值观更为接近,可以更好地把握客户的理财偏好和需求,其所推出的产品也容易满足客户个性化、区域化的需求,客户也更容易接受。从这点来看,这为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私人银行业务的一个重要优势。此外,我国商业银行根植于我国文化,其经营模式、企业文化、品牌形象已深入人心,其所开展的私人银行业务更易于被客户信任和接受。

(二)竞争劣势(W)

1.私人银行业务产品种类数量少且专业化水平低。私人银行业务是以提供私密性、专属性、尊贵性、专业性的高端金融服务而著称,其中专业性是指商业银行要为客户提高量身定制的个性化的金融服务。然而,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的私人银行业务起步晚,金融政策不完善以及自身开发设计能力不足,使得所开发的产品种类数量少没有实现差异化,而且存在单一性和同质化的趋势,不能够满足私人银行客户个性化的需求,在激烈的竞争中丢失大批客户。

2.我国商业银行的私人银行业务缺乏品牌号召力。私人银行业务的客户均为高端客户,其十分看重品牌,无论是瑞士银行集团、JP摩根私人银行还是花旗私人银行、汇丰私人银行,无不历史悠久,制度完善,盈利模式合理,与刚刚起步的我国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相比,其已经形成了强大的、全球性的品牌,具有强大的号召力,而我国商业银行的私人银行业务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

3.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私人银行业务缺乏高端人才。私人银行业务的客户经理不仅要精通个人财富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而且要熟悉国际金融市场及衍生金融产品,主要国家的税收政策和移民政策,信托计划的规则以及资本市场运作的一般规则。由此可知,私人银行的客户经理不仅专业知识渊博,而且要有足够的从业经验。从目前来看,几乎所有私人银行业务的中坚力量都是在投资银行、公司银行、零售银行工作10年以上的资深从业人员,他们不仅具备扎实深厚的理论知识,还要有亲历一个经济或金融周期的实战经验。然而,我国的私人银行业务起步晚,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培养合格的私人银行客户经理,导致私人银行的客户经验极度缺乏,特别是高品质的人才,更是一才难求。

(三)潜在机遇(O)

1.开展私人银行业务是商业银行实施经营转型的重要途径。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结构过于单一,以传统存贷款为主;利润来源主要是利息收入,而非利息收入平均约在15%左右。这种过分依赖于存贷差的盈利模式,已经制约了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在与外资银行的激烈竞争中,我国的商业银行往往处于既要降低经营风险,又要实现利润的困境中。如何将盈利模式从交易型转向顾问咨询型模式,这也是商业银行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必须加快业务结构转型,提升非利息收入的比重,实现收入来源的均衡发展。从目前来看,私人银行业务是现代商业银行进行产品创新和拓展中间业务的基础和平台,其服务于高端客户,利润稳定、风险性小,是商业银行增加非利息收入的一个较佳的新渠道。可见,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私人银行业务是应对利率市场化的一个现实战略选择,是改变我国商业银行以存贷利差为主要盈利模式的一个较为理想的选择。

2.发展私人银行有利于金融创新。随着我国对金融业市场的逐步开放,外资银行纷纷进入我国市场参与竞争,使得本已竞争激烈的商业银行业的形势更为严峻。然而,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的产品和服务趋于单一性和同质化,在与外资银行的竞争中往往稍逊一筹。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该进行目标客户群的细分以便提供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由此可见,发展私人银行业务是商业银行发展的一个战略选择。由于私人银行业务服务于高端客户,本身就以专业性为其特点之一,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个性化的服务更为其本质体现,因此,发展私人银行业务是金融创新和业务整合的契机,私人银行业务的发展有利于金融创新。

3.私人银行市场份额高度分散。从私人银行业务本身来看,其市场状况非常分散,即使世界最大的私人银行巨头也仅分享了1.5%~2%的市场份额。外资银行在抢占我国市场时,往往首先注重目标客户较为集中的大城市,只发展盈利水平较高的业务品种,这就为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私人银行业务流出了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同时,我国居民储蓄和外汇储备规模巨大并且增长速度快,这表明我国财富管理市场潜力巨大,这就为我国商业银行的私人银行业务提供了众多的目标客户。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只要立足于客户资源的基础上,为高端客户群提供更为广泛和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必将在私人银行业务上大有可为。

(四)外部威胁(T)

1.外资银行对私人银行业务的竞争趋于白热化。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外资银行全面进入我国市场,我国商业银行业由此步入了与外资银行全方位竞争的新阶段。面对我国巨大的财富管理市场,进入的外资银行无一例外地将其经营战略定位于适合开展私人银行业务的高端客户。外资银行由于在私人银行业务方面历史悠久,制度完善,人才齐全以及强大的开发设计能力,使得外资银行相对于我国商业银行来说拥有的产品种类多,各种投资方案丰富。这就造成我国商业银行高端客户的流失。例如,花旗集团仅在亚洲就为6000多位富豪管理近600亿美元资产。从目前来看,外资银行在中国的代表处和业务部均派驻具有深厚从业经验和背景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客户经理。我国商业银行将与外资银行在高端客户方面进行激烈地争夺,这将使得我国商业银行原先垄断高端客户服务市场和财务管理等业务领域受到严重威胁。

2.我国关于私人银行业务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从目前来看,我国没有非常明确的关于私人银行业务的相关法律制度和监管规章,主要适用于《个人理财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也许是我国私人银行业务刚刚起步,私人银行业务相关监管规定正在制定中,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外资银行正是利用我国私人银行业务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空挡,在与我国商业银行竞争中,扰乱我国私人银行业务市场。因此,为确保我国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的顺利开展,维护我国私人银行业务市场,我国监管部门应注意一下几点:第一,私人银行业务市场准入,必须严格执行私人银行市场准入标准;第二,私人银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对从事私人银行业务的人员,要从严要求,制定适时可行的认证制度;第三,私人银行业务的风险控制,私人银行业务产品丰富,财富管理方案多,而我国客户对境外金融市场了解有限,为充分保护我国客户的利益,有必要要求开展私人银行业务的银行制定出风险管理的详细措施与规定。

三、小结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私人银行业务存在市场规模巨大,拥有庞大的客户群体;本土化的市场优势和本土化的文化优势明显,我国商业银行所开发的产品容易被我国客户所接受与认可,这为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私人银行业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不可否认地我国商业银行在发展私人银行业务方面存在产品、品牌、人才等方面的诸多劣势。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只要抓住私人银行客户分散、银行转型升级的潜在机遇,迎接外资银行的激烈竞争,克服我国私人银行业务法律法规不完善的弊病,制定确实可行的有效措施,来增强竞争力,我国商业银行的私人银行业务必定大有可为。

参考文献

[1]陈宏臻.中资银行发展私人银行策略研究[M].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2008年.

[2]张,付玲玲.国内私人银行业务的发展特征与趋势分析[J].上海金融,2007年第7期.

第6篇

关键词: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合规机制建设

一、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合规机制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我国加入WTO过渡期的完成,中国银行业基本实现对外开放;股份制改造对国有银行的规范经营、改进管理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外部监管机构加大了对合规风险的监管和处罚力度。新的形势对合规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特别是近年来国内一些金融机构违法、违规问题的陆续曝光,使银行业深刻地认识到切实加强合规管理机制建设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本文从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合规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入手,提出了对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合规机制建设的设想,主要以完善公司治理、搭建合规风险管理架构、构建流程银行、完善制度体系、培育良好合规文化为切入点,探讨我国商业银行如何构建有效的合规管理机制。

二、目前国有控股银行在合规机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治理环境及内部体制建设不到位

2002年,我国中央银行颁发了《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文件,敦促商业银行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目前,国内股份制商业银行大多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但其内涵和经营机制距离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要求还有较大距离:第一,总行与分支行间垂直的监管和报告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国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均由国有商业银行转制而来,继续采用行长负责制,各级行的职能部门只对本级行长负责,内部机构流程再造后,垂直的监管和报告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第二,内部机构协调尚不到位。国有商业银行的内设机构长期以来所形成的行政管理色彩仍影响着日常管理,部门间畅通的沟通渠道还没有建立;合规部门的具体职能定位还不清晰,合规部门与审计部门、法律事务部门在职能上还存在着许多重叠和交叉,没有明确的界限,这种内部体制在银行中还大量存在,进而无法有效地推进合规风险机制的完善。

2、“流程银行”尚未建立,制度的建立没有体现流程控制,可执行性差

(1)流程银行未建立体现在“部门银行”、“部门制度”现象突出。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自建立以来,均已建立了一整套比较全面的规章制度,但是各项制度的建立大多是以银行内部各职能部门为依托“分权设置”的,导致了内控制度的部门性特征十分突出,且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部门职责更新完善的手段和方法都较滞后,职责的重叠和脱节并存,部门间沟通协调不到位。随着新兴业务的不断推出,在需要多个部门共同管理的情况下,制度边缘化问题显得尤为突出。一些操作环节因涉及多个部门,出现诸多管理不到位问题及风险隐患。

(2)制度缺乏流程控制。国内商业银行最初都是沿袭了过去行政机关的制度范式,制度的制定、传达没有结合银行运作实践予以细化,更缺乏及时地修订和系统化梳理,由此形成的制度没有做到具体化和体系化,制度可执行性较差。一方面,导致有效传承银行风险管理经验的机制缺失,银行长期运作中积累的风险管理经验,以及付出昂贵“学费”得来的风险教训没能传承和转化为具有执行力的政策和程序。另一方面,在具体风险管理经验的积累和延续上没有具体的制度和程序,因而银行各层面具体的风险管理做法缺乏规范化和标准化,且无法作为员工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的依据,导致激励和约束机制无法有效落实。这是国有银行简单、低层次风险案件不断被复制,不断重复发生的关键所在。

3、合规文化缺失,合规风险管理理念尚未确立

银行员工诚信与正直的道德行为观念不强,银行内部缺乏有效的自律和他律机制;银行上下级机构之间以及管理层与员工之间存在“相互博弈”的文化,制约了银行政策和程序的制定及其执行的效力;银行不同部门间沟通交流和协调配合不够,缺乏配合默契的合作文化;合规的激励约束机制扭曲,对做的好没有奖励,对做的不好的没有惩罚,“问责制”难以有效落实;受“以信任代替管理、以习惯代替制度、以情面代替纪律”等不良文化的影响较深。

三、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合规机制建设的总体思路

1、通过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合规风险管理

(1)强调合规从高银行高层做起,设定鼓励合规的基调。银行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制定和核准符合自身特点且行之有效的合规政策,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银行倡导的合规文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合规责任;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框架;合规部门的地位和职责;全行上下用以识别和管理合规风险的主要程序等。合规政策应明确指出业务部门对于合规风险管理负直接责任,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对合规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

(2)要建立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确保合规部门切实履行自身的合规职责。要按照独立性、权威性、全面性原则组建合规部门,并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在总行、分行设立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在支行及以下机构设立合规岗位;明确合规管理部门与稽核部门的职责边界:合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合规风险的识别、监测和报告,稽核部门负责实施合规检查,合规部门设置应与稽核部门分离,其履职情况要接受稽核部门的监督与检查;建立部门协作机制:业务部门应支持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实施合规风险监测与评估,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应推动业务部门防控合规风险。

(3)要科学设定清晰的合规风险报告线路。在国内商业银行从“部门银行”向“流程银行”改造的过渡期,可先行采取以向上级合规风险管理部门条线报告为主,向所属机构负责人报告为辅的方式,在合规机制比较成熟时逐步过渡为条线式报告。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授权制度,国有银行一直是依据机构或部门功能授权,不同于外资银行则更强调对个人授权。二是岗位设置规则,国有银行岗位设置通常没有科学的岗位设置评价,岗位的职责、权限不明确,如采取分散化管理的组织结构,在各业务部门设立合规岗位,很难确立合规人员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三是国内商业银行的伞型组织架构,使得机构负责人权限过大,制衡不足,向上级条线合规部门直接汇报,能够增强合规工作的独立性。2、构建流程银行,制度建设应充分体现流程控制

(1)构建流程银行,按照横向设置流程,按照流程设置部门。“流程银行”即银行的经营组织结构和各种资源完全围绕业务流程而展开、完全服从于业务处理流程的需要,而流程完全围绕客户和市场需求设计。商业银行在组织架构再造时应将各部门按照前、中、后台严格分离设置:公司、零售银行部作为银行前台部门,风险管理、法律合规和运营部构成银行中、后台,人力资源、信息科技和财务会计是保障前、中、后台有效运作的支持保证部门。从导向上看,所有部门的职责定位,都是围绕产品和客户来运转。客户办理业务并没有直接面对某个部门的概念,而是通过特定的渠道进入流程,每一笔业务的完成都要经过独立的前、中、后台处理,每一个部门都是通过流程为客户服务的。其主要优势在于:一是完全实现前台营销拓展与中后台操作处理相分离,便于风险的流程控制。二是全新的业务流程设计,便于管理与运作。三是实现总行条线化管理模式,便于管理会计的核算。我国商业银行要向流程银行转变,必须吸收国际先进银行经验,充分利用当代IT信息技术成果,全面优化整合资源,提高经营效率、提升核心竞争力。

(2)建立“制度的制度”。制度的制定过程也要体现流程控制,没有可操作性和流程控制的制度不能成为制度。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要改变目前规章制度的制定模式,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发动各业务条线共同对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实现员工手册化、标准化作业;同时,进一步明确新制度的出台必须经过必要的测试、核证和会签过程,树立制度的权威,各行应将其作为核心竞争力的内部工程来抓。合规部门应主动参商业银行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再造过程,为银行的流程再造以及业务管理垂直化和组织结构扁平化提供必要的合规支撑;加强对业务流程和制度梳理和规章制度的后续评价工作,及时提出测评意见。

(3)要完善配套的责任追究及绩效评价制度体系。一要建立内部责任追究制度,借助具有威慑力的合规责任追究制度,惩处违规行为,落实合规责任,并及时纠正错误,规范经营管理行为,充分体现银行的合规价值取向。二是要建立举报监督机制。疏通并敞开员工举报违规、违法行为的渠道和途径,并建立健全有效的举报保护和激励机制,鼓励员工举报违规、违法行为,强化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有效监督。三是要打造制度的“高速公路”。加强制度与流程、系统的融合,强化全过程的硬控制,减少人为理解和执行的偏差。四是要构建科学有效的合规管理评价制度,科学设置合规管理考核事项,对关系银行长期、稳健和安全的绩效指标赋予绝对优势权重,客观评价各部门、业务条线和分支机构管理人员合规风险管理的能力和内部风险状况,把合规评价结果与相关人员的奖惩挂钩,充分体现倡导合规和惩处违规的价值观念。

3、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

(1)树立“合规人人有责”、“主动合规”的理念。只有让合规成为每一个银行员工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才能共同保证有关法律、规则和标准及其精神得到遵循和贯彻落实。同时要倡导主动发现和主动暴露合规风险隐患或问题,主动改进相应的业务政策、行为手册和操作程序,主动避免任何类似违规事件的发生和主动纠正已发生的违规事件。

(2)积极倡导“合规创造价值”的理念。合规风险管理本身并不能直接为银行增加利润,但却能通过系列的合规活动增加盈利空间和机会,避免业务活动受到限制。合规与银行的成本与风险控制、资本回报等经营的核心要素具有正相关的关系,合规能为银行创造价值。

(3)强调“有效互动”的合规文化。一是上下互动。合规文化首先要求从高层做起,董事会和高管层要言传身教,率先垂范推进合规文化建设,促使所有员工(包括高管层)在开展银行业务时都能遵循法律、规则和标准。在此前提下,各层员工恪尽职守,共同维护良好的合规环境。二是部门互动。在流程银行真正建立以前,部门之间必须良性互动,相互协调,共同打造和谐的合规文化生态环境。三是内外互动。应加强与监管当局的沟通,通过合规与监管的有效互动,解决过去对银行与监管者博弈的认识。一方面,监管规则的出台要更深入地征求银行的意见,给予被监管对象充分的话语权,使监管规则更具操作性,更符合银行业稳健经营的实际需求;另一方面,银行充分解读当前法律、监管规定、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合规审慎经营,同时主动争取有利于银行未来发展和业务创新的外部政策。

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合规机制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需要银行高管层强有力的领导,各部门的大力协作,全体员工的积极参与,这样才能全面有效地推进合规建设。我们要在实践中吸取先进经验,积极探索加强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的路径和方法,不断提高国有控股银行合规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上海银监局课题组:中资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研究[J],新金融,2005(11).

[2]施华强:“流程银行”和银行“流程再造”[J],银行家,2006(8).

[3]关于我国商业银行流程银行建设的若干思考[EB/OL],

第7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国库;信息化

中图分类号:F830.44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2-0-02

商业银行国库业务包含商业银行支库、国库经收处及集中支付行。支库即人民银行委托商业银行国库支库业务。国库经收处为经收预算收入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和信用社。集中支付行为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银行。

一、商业银行国库业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存在对国库业务重视不够的情况

由于国库业务难以给商业银行带来直接的效益,因此商业银行对国库业务重视不高,主要表现在国库业务人员素质不高、流动性大、业务不熟及未设置专职人员。二是缺乏相应的内控制度或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二)会计核算不规范

商业银行国库业务存在会计核算不统一,账户设置不规范,乱用会计科目,例如一些经收处收纳预算收入不通过“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及其“待报解预算收入”账户进行核算,而采用“其他应付款待清算过渡款项-同城提出待处理专户”“同城票据交换-提出票据暂收户”等进行过渡。

(三)国库经收处存在延压税款现象

经收处部分存在经收处延解、占压税款现象。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国库经收处按规定当日报解的税票未及时报解,而采用隔日或多日后才报解入库。二是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一般各类非税收入缴入财政收入专户非常及时,但入库不及时,按规定财政专户资金需要定期入库,但经常存在政专户资金长时间延压资金,不办理入库程序,甚至有的财政收入专户上的资金未入库就直接转出。

(四)集中支付银行账号开设和使用管理不规范。

由于人民银行缺乏财政专户开立审批权,财政专户开立常常五花八门、屡清不止,但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却难有作为。其次是报备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虽按照《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要求报经人民银行审查批准,但未按规定将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等情况报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备案,致使国库部门对财政账户信息掌握不完全。

(五)集中支付银行“先清算,后支付”的违规行为难杜绝

个别银行为避免自身垫付资金,在没有实际支付资金的情况下,先行向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资金,国库部门收到银行的划款申请后,只要清算金额在额度控制范围内,人民银行国库就会及时划转资金,无法核实银行是否已经实际支付资金。

二、商业银行国库业务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国库业务网点多,监管队伍难以有效监管

商业银行参与国库业务的网点多且分散,国库监管队伍无法全面检查,只能采取抽查的方式对情节严重的银行进行现场检查,商业银行违规操作被查处的概率降低,就导致很多商业银行对国库业务的重视程度降低。

(二)监管方式落后,信息化监管模式未建立

国库业务量大、种类多、风险点不断增加、仅依靠现场监管远远不能满足国库监管的要求。随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库业务量开始成倍地增长,人行国库单纯地依靠日常会计核算的非现场监督,以及有限的现场检查,已经很难实现国库监管的全面性、及时性、有效性,而监管人员的相对不足更进一步地削弱了现场监管这一传统监管方式的实际效果。

(三)国库业务未参与银行的个人业务考评

目前很多商业银行自身的考核体系中,没有包含国库业务。商业银行负责国库业务的员工对国库工作的积极性不高,而且很多商业银行员工除国库业务外还兼职其他任务,很难保证核算工作无差错。

(四)未统一经收处非税管理模式

目前,尚未推广使用全国统一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非税收入收缴业务银行自行开发和使用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的功能过于简单,许多银行开发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仅具有简单的数据统计汇总功能,不能实现信息共享。所以财政部门及国库部门难以对非税收入资金的收缴情况进行有效的监测和监管。

三、信息化模式的解决方案

针对商业银行国库存在的问题,可以采用信息化模式从技术上解决监管难题。图1为方案总体架构图。商业银行国库业务监管信息系统、非税收入收缴信息系统、国库电子对账系统、商业银行考评系统这四个系统共享基础信息。商业银行国库业务监管信息系统主要多层次动态监控商业银行情况;非税收入收缴信息系统实现多个部门共享非税收入信息,实时监控非税资金流动情况;国库电子对账系统通过自动对比征收机关、人民银行、商业银行账务信息,及时发现信息不符、延压税款等情况;商业银行考评系统通过抽取监管数据,日常业务考核及综合评价生成考评报告。

图1:总体架构图

(一)商业银行国库业务监管信息系统

运用信息技术建立自动化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商业银行业务,系统检测业务合规性,自动进行预警提示等。系统主要包括基本信息、数据报送、账户管理、现场检查、规章制度、信息交流等模块。基本信息模块主要为商业银行建立信息档案,归口管理机构相关信息。数据报送模块为机构报送日常信息、业务变动、业务报表等。全面分析其业务差错率、人员变动、风险措施等内容,通过及时录入数据信息并进行比较分析,准确把握机构的风险状况、业务变化、实现监管信息电子化和监管工作长效化。账户管理要求商业银行报送所有预算收入报解账户、财政资金专户的账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账号资金性质、开设的文件依据等内容纳入系统管理。对没有经过账号报备的财政资金专户,国库部门拒绝办理预算拨款相关业务。通过账号管理模块有效解决账号开设和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全面统计账号开设,实时检测账号变动信息,提高了国库的监管能力。现场检查全面记录现场检查历史记录,提供机构存在问题统计分析平台。规章制度模块罗列所有机构相关规章制度,方便机构查询。信息交流提供工作经验、疑难问题等交流平台。

(二)统一非税收入收缴信息系统

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以及非税收入征收部门等相关部门可根据非税收入业务,共同研究制定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业务需求和接口技术标准,开发出具有完备功能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软件。非税收入征收部门、非税收入银行、财政部门和国库部门等相关部门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实现非税收入收缴数据信息以及资金入库信息共享,以此动态监督非税资金流动情况。

(三)建立国库电子对账系统

XML(Extensible Markup Language,可扩展的标识语言)具备提供统一的方法描述和交换独立于应用程序的结构化数据。每个对账单位的对账数据信息源不同,根据数据信息源设计XML Schema模式,Schema中定义相应XML文档的结构、数据类型以及属性等信息。建立XML Schema模式与不同数据源信息间的模式转换器,通过转换器将不同的数据源映射为统一格式的XML数据文件,从而建立账务信息数据库,如图2所示。通过账务信息数据库,系统可以自动比对账务信息,及时提示对账不符情况,因此有助于各部门第一时间发现并更正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疏漏或失误,确保预算执行的准确性与可控性。

图2:对账模式图

(四)商业银行考评系统

与财政、税务、海关联合制定国库业务考评体系。建立多维度多层次考核体系。制定考核评价办法及标准,对国库业务的商业银行、信用社进行考核评价。考核内容包括国库经收业务、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支库业务及国债业务等方面。分为日常考核及现场检查,按照影响程度、发生次数、处理难度设置相应权重。根据考评体系建立商业银行考评规则,按照考评规则完成对商业银行的考评。系统通过数据中心提取辖区内各商业银行档案信息及相应的监管数据,财政、税务、海关、人民银行用户记录商业银行日常考核情况,每个季度提交对商业银行进行综合考评,系统按照商业银行考评规则结合日常考核信息及季度综合考评信息生成考评报告。

参考文献:

[1]姚^东.对商业银行国库业务监督管理的工作措施及建议[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0(11).

[2]诸秀娟.商业银行国库业务中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金融发展研究,2013(9).

[3]尤忠贵.关于改进国库经收处非现场监管的思考[J].现代金融,2012(4).

第8篇

关键词:流程银行;银行业务;风险控制

如何推进和实施流程银行建设,克服部门银行的弊端和缺陷,进一步全面提升经营效率,增强风险管理与内控能力,是当前中资银行共同面临的重要战略课题之一。为此,应着力做好经营管理标准化、合规管理的流程嵌入,以及银行业务与现代IT技术有效融合三个基本问题。

1运作基础:经营管理标准化

流程银行的效率取向、安全取向和运营动态化,要求流程银行的业务操作与决策管理,实现规范化、标准化、模块化、高效化和风险的全程监控。其运作基础,是实现和不断推进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标准化水平,使商业银行的基本营销元素和决策管理元素经过标准化改造后,能够根据市场需要,及时进行模块化重组和运作,促进和实现高效、安全运营。

所谓经营管理标准化,是指商业银行在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的基础上,参照服务行业标准化管理的一般原则、方法、理念,通过制定体系化的标准文件,使其一切经营管理活动,均有统一的标准可供遵循,实现业务运作与管理活动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从而达到提高服务效率、控制差错发生,防止出现风险的目的。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标准化不是一个新命题,其在不同的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发展时期具有不同的内涵和使命。当前,适应流程银行建设需要,以业务流程走向和风险制约关系为指导,丰富和完善标准化内容,实现“事事有标准、办事循程序”,不仅与流程银行建设目标并行不悖,而且两者之间有相互促进和互动作用。

一是结合流程银行的程序性分工特点开展标准化工作,可以使商业银行员工牢固树立工作标准观念和协作观念,为流程银行的建设和运营奠定思想认识基础。二是通过标准化工作,可以使银行现有基本业务条块清晰明确,从而为界定和优化流程,推动业务流程再造,实现部门银行向流程银行的转变提供良好基础和切入点。三是通过标准化工作,促进营销与决策管理要素的标准化、规范化,可以适时应客户和市场需求,组成适宜的营销模块和管理决策模块,较好地以产品的丰富性和服务的周到性,应对客户需求和挑战,满足流程银行建设的效率取向需要和运营动态化需要。四是通过标准化工作,以业务流程走向和法律规范为指导,制定相应的控制程序、操作标准和管理规范,明晰和固化各层级的岗位职责和制衡关系,可以满足流程银行建设的安全取向需要。五是通过不断提升标准化水平,乃至最终通过ISO9001国际标准认证,构建起“策划-实施―检查―处置”循环往复的规范服务、防范风险、提高效率和增强市场竞争力的质量管理模式,可以发现已有业务流程的不适宜、不完善之处,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和完善,满足流程银行建设持续优化的需要。

2风控基石:合规风险的嵌入式管理

《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明确指出,“合规管理是商业银行一项核心的风险管理活动”。可见,合规管理在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架构中具有风险控制基石的地位和作用。联系当前实际,要求流程银行建设必须随流程落实内控,对合规风险实施嵌入式管理,着力解决和纠正因有章不循、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执行不力等导致的合规失效问题,促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形成与有效。

所谓合规风险嵌入式管理,是指以流程和岗责为基础,在业务流程的相关环节中落实法律、法规、准则、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有关要求与规定,着力提高过程控制能力和人员执行力,系统提升合规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性,使内部相互制衡机制有效发挥作用,促进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与其发展战略相匹配。

(1)嵌入式合规管理的建设路径是流程程序性嵌入,即在流程构造工作中,同步将法律、规则和准则的相关要求,解读嵌入于业务流程的相应环节,强化岗位约束,树立岗位权威,约束、引导和激励银行各层级员工不断强化自身风险管理能力,做善于风险自律的理性“银行人”,实现合规对具体业务的全流程风险监控与管理,保障合规管理的执行政策水平和执行力。

(2)嵌入式合规管理的实现手段,首先是构建业务合规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守规监督考核制度三位一体的制度管理体系,明晰相关业务的风险提示、准入条件、限制条件、禁入条件、预警信号、问题与危机处理要求、退出条件与退出方案,使合规要求与相关业务线条、运作单元和岗位职责形成映射关系,促进商业银行经营运作与管理实现“操作循制度、过程可控制、结果有考核”,为建立长效的遵章守制机制奠定基础。其次是充分运用电子化工具,对规范、成熟和重复特点的作业要求,尽可能以电子化手段固化于相关核心业务系统程序和管理决策系统程序之中,强化客观性,提高效率。

(3)嵌入式合规管理的效能维护。要求商业银行的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对法律、规则和准则,持之以恒地加以跟踪和解读,及时对现有之“规”加以充实和更新,特别是明晰新出台法律、规则和准则的要领和尺度,并及时将其“翻译”成为具有可操作性的作业要领、规程和建议,供业务部门操作遵守和参考,保证合规之“规”的时效。

(4)嵌入式合规管理的价值发挥。一是表现为通过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和全员的工作,确保法律、规则和准则得到遵守,使商业银行避免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和声誉损失;二是表现为合规管理部门在具体工作中,不仅以防险、查险为要务,而且要发挥专业所长,从排险角度,对虽存在隐患或瑕疵但具有较高价值潜力的具体业务,提出和给予正面的建议、顾问和协助,帮助业务部门防范风险,优化方案,在整合流程和促进业务发展方面,发挥作用体现价值。

3效率之源:银行业务与IT技术的有效融合

流程银行的运营,需要商业银行IT服务管理部门从系统运行效率、可靠性和应变能力3方面,给予有效支撑。从发展趋势看,当前银行业的IT技术应用,已经从简单的软硬件投入,向ERP(企业资源计划)层级发展,对管理类软件的需求将成为重点,迫切需要商业银行增强IT应用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含量,对中资银行而言,也是战略发展方向。在目前阶段,适应流程银行建设需要,首先应着解决银行业务与IT技术的有效融合问题。具体措施,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1)在人力资源规划上,加强专业IT研发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对具有IT专业知识与银行业务专业知识的复合性人才的培养。一是引进IT专业人才;二是推行IT专业人员和业务人员岗位交流;三是建立开发基金,对有功人员进行重奖;四是对科研队伍实行上岗竞争机制,优胜劣汰,保持新鲜血液。

第9篇

当前,许多国际活跃银行通过业务流程再造,获得或巩固了其在全球竞争中的优势地位。在银监会的推动下,中国的商业银行也积极进行流程再造的尝试,实行数据大集中,推进业务垂直化和结构扁平化,取得了很多有益经验。理论界和业界对这一问题已作了很多的介绍和探讨,本文在这些研究的基础上,对其中的一些问题提出一些看法,以便进行进一步讨论。

商业银行流程再造的三个层次

商业银行流程再造通常应包括三个层次的内容:

商业银行总行内部机构的流程再造(横向流程再造)。根据与客户关系的不同,商业银行总行的内部机构可以分为市场模块(MODULE)和内部服务两大模块。内部服务模块主要是对市场模块提供服务和战略参谋,服务型部门包括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技术、办公等,战略参谋模块的部门包括风险控制、法律和对外关系部门、战略发展部门等。市场模块则根据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或未来发展的重心,通过实施战略业务单元(荷兰银行等)或矩阵管理模式(花旗集团等),将主要业务部门分为几大模块,每一模块内部实施统一的利润核算和报告。例如,德意志银行将其业务模块分为零售银行业务、机构银行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三大模块。其中,零售银行业务模块包括私人资产管理部和国际私人银行部,机构银行模块包括跨国企业、中心企业和金融机构等,投资银行模块包括资产管理、新型市场、证券部、投资银行部等。国有商业银行可以分为信贷业务流程、零售业务流程、表外业务流程、咨询业务流程、业务流程等;后台支持流程可根据各项管理活动分为综合管理流程、计划财务流程、风险管理流程、产品开发流程、后勤服务流程等。

总行与分支机构之间关系的流程再造(纵向流程再造)。根据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之间关系的不同,商业银行外部组织关系可以分为总分行制、集团制、连锁制和单元制等,其中最普遍的是设有众多分支机构,由总行对分支机构实施统一管理总分行制。但是,各行的总行与分支机构间的层次以及各个层次管理权限不尽相同。目前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普遍存在弱化分行职能、压缩中间环节的趋势,尽量缩短分支机构的层次,其目的是使整个银行更加接近市场,此即通常所说的机构扁平化改革。例如,德意志银行将总行与分支机构之间的关系划分为三个层次,总部、管理行和分行。该行分设法兰克福、纽约、伦敦和新加坡四个总部,以保证全天候的统一管理,四个总部权限相同。在四个总部下边,设有18个管理行,审批权限以下的业务,对分行进行管理。在管理行之下才是分行。而同为德国商业银行的德意志商业银行,则分为四个层次,即总部、中心分行、区域分行及分行。当前,国有商业银行一般实行总行、省分行、地区分行和县支行等四个层次。

总行与分支机构对接部分的流程再造(横向和纵向对接部分的再造)。商业银行的内部服务模块,即上述的人力资源部、信息技术部、风险控制、法律和对外关系部、战略发展部等,职能基本集中在总行,为业务模块提供服务。但是对于实施总分行制的商业银行而言,业务模块必须与分支机构的业务模块进行对接,所谓对接的实质是汇报路线的设定。一般而言,流程再造推崇业务垂直化管理,即分支机构的业务模块中的部门直接对上一级业务模块负责和报告。流程再造的目的之一在于尽可能降低成本。依靠银行内部的垂直报告和监控机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防止分行过度地方化,在局部利益上受到限制和约束。因此,垂直的监控和报告也是公司治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均由专业银行转制而来,因此,计划经济时代按行政职能划分的组织结构以及行政手段干预银行行为等非市场因素的影响依然或多或少地存在,普遍采用的行长负责制属于按职能部门划分的“科层式”管理模式,各级分行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只向同级行长汇报。

需要指出的是,流程银行适用于所有的商业银行,但是,并非所有的商业银行都需要进行流程再造,主要取决于银行既有的业务制度模式和内部组织模式,二者不仅影响商业银行是否需要流程再造,而且决定了流程再造的独特内容和模式。此外,上述三个层次的流程再造的不同组合,特别是纵向流程再造和横向纵向对接部分再造的不同组合方式,形成了多种模式,正是这些不同的组合才构成国际活跃银行多样的内部组织结构和外部组织结构。

“流程再造”中的“流程”

流程再造的始点应是先定流程,后定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通常而言,在商业银行业务流程再造过程中,商业银行应根据市场和客户的需要,前瞻性地设计总行、外部组织形式以及对接这三个层次上的业务流程后,再根据流程的实际需要,整合或撤并职能重叠或有悖于流程银行要求的部门,最后才配置人员和设定职能。有关研究表明,在流程再造中,流程决定组织机构的设定,而非相反。商业银行因流程需要而设定职能、配置人员,而不是因人设事。换句话说,在流程再造中,流程的设计最重要。

长期以来,中国的商业银行一般是先调整机构,然后由各职能部门自行设计,因而流程的划定只是为了适应既有组织框架的需要,因而,存在部门之间重叠严重,责任不清,互相推诿责任等弊端。按照国际活跃大银行流程再造的做法,流程再造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按照既有业务开展的自然顺序,绘制作业流程图;

(2)根据客户对产品和服务的需求,重新定位业务流程中的关键环节及排序;

(3)根据轻重缓急,找出业务流程再造的切入点;

(4)设计可供选择的新流程方案;

(5)从成本、效益、技术条件和风险程度等方面对可供选择的方案进行评估和选择;

(6)制定与业务流程改进方案相配套的组织结构框架;

(7)根据组织结构再造的要求合理配置资源、人力。

在商业银行流程改造中,流程最重要这一理念还表现在流程比IT技术重要。虽然IT技术和管理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拓展了商业银行流程改进的空间,使信息不再成为少数人的特权,因而促成权力的分散,有利于推行业务垂直化管理,但是,如果不对流程进行再造,则信息技术充其量只能提高工作效率,但不可能大大提高企业的整体绩效。此外,国际上许多流程再造的教训也表明,业务流程再造要先于应用技术开发,否则,为了适应商业银行流程再造后的运转机制,必须重新设计相关技术应用,将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进行流程改造后的“流程银行”一般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机构扁平化。由于先确立银行的业务流程和报告路线,然后根据流程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业务模块划分、人员配置和职能设定,因而理顺了流程之间的关系,减少了不必要的环节,因此,流程银行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易于扁平式管理体系的推行。而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实施的是科层制管理模式,往往先进行部门和人事的设定,然后再根据人事配置情况来建立工作流程,这样就难免会造成职能重叠、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等一系列问题。

业务垂直化。银行的各项主要业务以“流程”为中心纵向开展,而不是在专业职能部门之间横向进行。一个流程由一系列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完成,体现于为顾客创造有益的服务,减弱了职能部门的意义,合并了多余及重叠的部门,提高了效率,消除了浪费,缩短了时间,提高了顾客满意度和公司竞争力,降低了整个流程成本。在流程银行中,各业务模块在其内部实行系统垂直管理,统一核算利润,单独向银行高级管理层报告业绩,对本单元的损益负责。

合规部门地位突出。流程银行是基于规则运行的银行。在流程再造过程中,流程的划分和边界的界定,流程之间的协调,都必须有详细的作业规程和要求,也非常程式化,管理人员自由发挥的地方受到约束。因此,在流程银行中,合规异常重要,通常在业务条线之外,单独设有合规部门。由于实行了业务垂直化管理,每一个线条都要制定详细而且统一的规则,链条上的业务人员和机构只能执行统一的政策和规定。

以顾客需要为中心。流程再造后,当一笔业务需要涉及不同的部门和不同层次的机构,客户只需面对一个部门,而部门之间高度分工合作,即对内分工严密,对外是一整体。上下流程以客户为中心,流程中每个人的工作由客户作出评价,而不是“领导”。

银行流程再造的挑战

“流程银行”成功的关键在于领导层。管理层的重视是顺利推动的根本保证。但是,流程再造针对的是对权力的重新配置,是对原有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因此,流程再造和许多改革一样存在这样的难题:改革依赖分支机构和现有职能部门的支持,但是改革的目标却是削弱分支机构和某些职能部门的职权。对国有商业银行而言,流程再造不仅仅是对总行各职能部门的一次利益重新调整,更是对省分行及以下各级分行行长的重新定位。国有商业银行原来总行和分行之间实行授权――转授权体制,而流程再造将削弱甚至取消分行对分行内部各业务部门的转授权,因而削弱了各级行长的权限,与之相适应,业务协调的权利也将从强调横向协调转变为纵向协调与横向协调并重。因此,流程再造不可避免地面临巨大的阻力。

此外,流程银行并非万能。与传统的“部门银行”相比,流程银行在控制风险上具有较大的优势,但是,好的流程作用的充分发挥需要其他制度安排的配合。相同的流程与这些正式或非正式制度安排的不同搭配,形成不同效率、不同风险控制水平以及对不同客户需求作出不同反应速度的“流程银行”。这些正式或非正式的制度安排至少包括:

(1)员工素质;

(2)观念和价值观;

(3)企业文化;

(4)激励制度;

(5)考核制度;

第10篇

货币市场基金将产生储蓄分流效应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据央行统计季报,到今年6月份,银行业的第一梯队--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对非金融机构负 债达12.2万亿元,其中活

期存款为3.6万亿元,不到30%。银行业的第二梯队--包括交通、中信、民生、兴业、浦 发展、深发展等在内的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对非金融机构负债近2.7万亿元,其中活期 存款超过1.1万亿元,超过40%。作为第三梯队,城市商业银行对非金融机构的负债不到 1万 亿元,而其中活期存款则占到近50%,达4800亿元。所有这些活期存款都是货币市场基金的 潜在 客户。由于活期存款的占比不同,显然城市商业银行受到的影响最大,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 受到的 影响最小。除了活期存款以外,考虑到1年期以下的定期存款利率也低于同期货币市场的收 益率,这些存款也可能会从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流失。

不管存款流失多少,从银行业的资产业务上看,这都可能导致严重的流动性危机。先看银行 业的第一梯队,2002年农业银行的余额存贷比最高,达到77.1%,最低的建设银行也有67. 2%。在第二梯队中,2002年除华夏银行余额存贷比只有60.1%外,其余均在70%左右,甚至接近80%。在第三梯队中,余额存贷比为66.3%。总的看来,由于相对 机动的存款只有30%,而可能流失的活期存 款却占到50%,因此,存款流失对城市商业银行的威胁最大,其资产业务可能因此大幅度 衰减。即使是活期存款比重最低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形势也远不乐观。

另外,储蓄分流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还将发生另一块损失,即由于货币市场中的资金一直 是从国有商业银行净流出到其他银行和非银行机构的,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可以稳赚货币市 场收益与活期存款之间的利差。

既然形势如此严峻,银行业有何应对办法?根据美国的经验,应付危机的办法主要有:在负 债业务方面,拓展多种形式的融资渠道,主要包括发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CD)、公司债券 等;在资产业务方面,提高贷款业务的效率,同时拓宽中间业务渠道;从资产负债业务的综 合角度看,推行以抵押支撑证券为主的多种形式的资产证券化业务。

可是,由于目前的现实情况,这些方法在中国存在着相当大的局限。即使以上的各种方法可 以缓解商业银行的脱媒压力,但是,储蓄分流、成本上升将是不可避免的事实。治理结构不 完善、经营水平不高的银行对此是否有充分准备了呢?

货币政策当局准备好了吗?

储蓄分流不仅会影响到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而且还会通过降低银行的超额准备金,进而对 现行的银行支付清算体系造成冲击。

商业银行的超额准备金一直令货币政策当局感到头疼,因为巨额的超额准备金几乎可以吸收 任何货币政策操作产生的冲击,以至于央行的意图难以通过市场手段实现。可是为了解决准 备金业已提取但却不能发挥准备金功能的矛盾,各商业银行分支行便有了保 留 一定超额准备金的需要。于是,尽管超额准备金一般而言,货币市场基金(Money Market Fund,MMF)是以货币市场的短期(一年之 内)金融工 具为投资组合对象的基金。该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短期货币工具,如国库券、商业票据、银 行定期存单、政府短期债券、企业债券等风险低、流通性高的短期有价证券,具有流通性佳 、低风险与收益较低的特性。货币市场基金产生于美国。上世纪70年代,由于存在银行利率 管制,储蓄收益率较低,为摆脱利率管制,货币市场基金应运而生。其属于现金信托,不受 利率管制约束,从而可以按照运作绩效提供收益,曾导致储蓄机构资金的大量分流。

截至2003年第1季度,全球货币市场基金有4521只,净资产规模总计31970亿美元 ,占证券 投资基金资产规模的28.52%。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者,主要是个人,占比超过3/4。其中,美 国货币市场基金共有991只,净资产规模达到了21647亿美元;欧洲的货币市场基金净资产规 模为7256亿美元;澳大利亚为828亿美元;日本为447亿美元。

构成了货币政策的障碍,但央行也不得不容忍 之。可以想像,如果货币市场基金成立导致储蓄流失,进而使超额准备金减少,那么,商业 银行 将不仅损失了准备金利率和活期存款利率之间的利差收益,而且,在现行规则下,银行业的 清算支付也将发生问题。

为了应对银行的支付问题及至可能的流动性危机,央行无非有四种办法:第一,增加再贷款 。第二,改革准备金制度,废除备付金制,让法定准备金担当清算支付职能,下调甚至取消法定准备金率。第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第四,实现存款利率的市场化。

就第一种办法而言,虽可解一时之需,但容易引起商业银行的软约束问题,终不能久长。第 二种办法符合改革的方向,但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短期内会显著提高货币乘数,加上超额准 备金下降导致的货币乘数上升效应,以及短期资金可能在货币市场基金账户及银行存款 账户之间频繁流动,央行盯住货币供应量目标的货币政策将无以为继;二是商业银行的治理 结构和经营结构不允许。就第三种办法而言,国外早已有之,中国却迟迟无法建立,关键原 因就在于商业银行治理结构不健全可能引发的道德风险问题。至于存款利率的市场化,在先 前几步未实现之前只能是遥不可及。

事实上,80年代美联储也曾为商业银行的脱媒苦恼万分,其最终解决也是1993年放弃以调控 货币供应量为主的货币政策,改为盯住包括联邦基金利率在内的各种金融、经济指标之后, 在货币政策目标发生变化后,美联储才敢真正启动存款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从而有效地解决 了银行脱媒引致的一系列问题。然而,由于中国商业银行存在的治理结构问题、经营问题以 及支付清算体系的不完善,解决问题的难度要比美国大得多。

设立货币市场基金目的何在?

设立货币市场基金的根本目的就在于充分发挥、健全货币市场的基本功能,以大力推动 资本市场的发展,彻底改造国有商业银行居于垄断地位的银行导向型金融体系。

第11篇

农村商业银行正处于发展方式转变、经营模式转型的攻坚时期,打造流程银行无疑是助推农商行战略转型的有力抓手。鉴于此,本文从流程银行相关概述出发,系统性地阐述农村商业银行打造流程银行的必要性,针对性地提出农村商业银行打造流程银行的策略。

【关键词】

农村商业银行;部门银行;流程银行

0 引言

近年来,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逐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制农村商业银行大力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13 年末,全国已组建农村商业银行468 家,新改制的农村商业银行为辖区内的新农村建设和中小微企业的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与此同时,随着县域经济的跨越发展、金融需求的不断多样、行业竞争的持续加剧,市场以及客户对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作为改革产物的农村商业银行由于自身经营管理、业务流程、服务质量等方面的不足,尚不能满足市场及客户较高的金融服务需求。为了提升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深度契合农村金融转型发展的大趋势,亟需打造现代流程银行,适应农村金融的发展。

1 流程银行相关概述

西方国家较早对流程银行进行探索研究,上世纪70年代美欧等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就开始探索流程银行;到80年代后期在业务流程再造理论的基础上,美欧商业银行开始了流程再造。而我国对流程银行探索较晚,2005年依托银监会的引导,我国商业银行才开始探索打造流程银行。在此之前,商业银行普遍实行部门银行管理模式。

流程银行就是通过系统地流程再造,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以风险管理为基础,实行扁平化、垂直化、集约化经营与管理,按流程办事的现代商业银行。相较于部门银行,流程银行的管理模式在经营管理中优势明显。首先,流程银行通过流程再造,简化业务流程,避免部门银行管理层级过多、信息时滞过长、业务审批环节繁琐等问题,有效提高商业银行营运效率及降低运营成本。二是流程银行通过精简管理层次、优化资源配置、集中后台处理等方式,克服部门银行内部人控制、风险监管流于形式等问题,妥善提升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

2 农村商业银行打造流程银行的必要性

现阶段,改制后的农村商业银行正谋求跨越发展。改制农商行与建设流程银行在组织架构优化、银行制度梳理、业务流程再造方面具有内在的一致性。通过流程银行的建设,可促使农村商业银行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服务,做到以客户为中心,在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效益最大化。因此,农村商业银行打造流程银行极有必要。

2.1 打造流程银行有利于强化农村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能力

农村商业银行通过组织再造搭建前中后台分离的部门架构,有助于强化责权利相统一的激励约束机制,可有效防范银行风险,实现精细化绩效管理。同时,业务流程、管理流程、决策流程的梳理再造,可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商业银行粗放的运营模式,有效应对银行业同质化竞争,实现特色化经营。

2.2 打造流程银行有利于提高农村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

农村商业银行树立面向市场、客户导向的流程银行文化,通过业务流程、组织结构等方面的再造,不断开发满足客户需求的金融产品,更好的服务客户。同时,通过流程设计可有效提高内部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促使银行营运能力根本性提升,提高其核心竞争力。

2.3 打造流程银行有利于提升农村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

农村商业银行由于受业务流程的影响,普遍存在着风险管理水平较低、内控机制尚不健全等风险管理问题。通过打造流程银行,建立前中后台的制约机制,多维度条线管理,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确立风险管理流程,事前防范、事中管理、事后处置,可有效提升农商行风险管理水平。

2.4 打造流程银行有利于满足农村商业银行外部监管要求

2011年,银监会出台《关于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流程银行建设的指导意见》,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村金融机构流程银行建设试点工作,将流程银行建设提升全新战略高度。因此,农村商业银行应当对组织架构、业务流程和人力资源等进行全面再造,打造流程银行以此满足监管需要。

3 农村商业银行打造流程银行策略

农村商业银行应摒弃部门银行的管理模式,结合自身业务特点,积极稳妥推进流程银行建设。先设计好各项业务流程,再根据流程的需要设置相应的组织部门。构建前中后台分离的组织部门架构并明确其职能,完善前台营销服务职能,强化风险管控能力,确保后台保障支持有力,全方位建立流程银行运行机制,促进农村商业银行稳健发展。

3.1 确立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

农村商业银行应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流程银行经营管理理念,立足三农和中小微,在制定战略、细化客户的基础上确定目标客户,建立及完善客户关系管理机制;设计提供个性化、综合化、多样化的服务和产品,有效满足客户不断变化的金融需求。

3.2 优化业务流程及架构

农村商业银行在平衡效率、风险和成本的前提下,应持续设计并优化个人、公司等业务流程,确立清晰的作业规则和标准,有机联系、无缝衔接各流程环节,形成标准化、工序化的作业方式,确保业务流程灵活顺畅。特别是要针对三农、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短、小、急、频”的特点和相应的风险水平,设计简捷、实用、高效的差异化业务流程。同时要进一步优化前台组织架构和职能,实施科学的业务驱动机制。

3.3 调整管理流程及架构

农村商业银行应在满足客户需求和保证业务流程顺利的基础上,结合业务流程的需要,对管理层次进行纵向压缩,对营销、运营和风险管理职能进行横向集成,形成“机构扁平化、管理垂直化、经营集约化”的现代流程银行经营管理体系;确立管控模式,优化风险管理、计划财务等管控流程,完善组织架构和职能,建立有效的管理控制机制。

3.4 整合支持流程及架构

农村商业银行应持续整合业务运营、信息科技、人力资源、综合办公、行政后勤、安全保卫、纪检监察等支持流程,积极推行后台集中式处理,建立科学的岗位职责,完善薪酬体系,明确后台组织架构和职能,强化制度建设,夯实合规管理基础,提升科技支撑功能,建立良好的支持保障机制。

【参考文献】

[1]陈力扬,陈康,应建明.“以客文本”构建流程银行[J].农村金融研究,2010,11

[2]冯科.建设流程银行:应对银行治理难题[J].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11,1

[3]彭洪辉.赢在转型-中小银行流程银行建设[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3

第12篇

一致性和整体功能,增强银行监管的有效性。

以监管促改革,实现改革与监管的相互促进

长期以来,国有银行在银行体系中占据垄断地位,同时运行效率低下,风险不断累积,是制约中国经济长期持续发展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为积极配合国有银行体制、农村金融体制重大改革战略的实施,银监会自成立伊始,坚持改革与监管并举,提出了“抓两头带中间”的银行业改革思路,即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和农村信用社改革,以此推动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改革进程。新一轮银行业改革重点是要从根本上转变经营机制。财务重组只是为改革创造必要条件,改革能否成功关键在于机制的转变。必须把财务重组和全面改革结合起来,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机制残缺和内部管理软弱的问题。为此,监管当局应从两个方面推进银行业体制改革,努力塑造银行体系稳健发展的微观基础。

推进管理体制的转变

实现体制转变的重点是要按照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原则,改革银行产权制度。非国有股权资本的参与,有助于国有商业银行明确经营目标,抵御可能发生的行政干预,有助于通过股东利益机制和审计监督等制约机制扭转国有商业银行多年来形成的非市场化经营方式。

为指导商业银行引进合格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银监会出台了《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允许境外金融机构按照自愿和商业的原则,参与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重组与改造;并放松国内投资者对金融机构的投资的规定,鼓励各类合格投资者参与银行业改革,促进所有权分散化和合理化。

为加快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制度改革,银监会印发了《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农村合作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农村信用社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农村信用社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社管理暂行规定》等部门规章。各地从实际出发,采取了股份制、合作制、股份合作制三种产权模式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县乡两级法人等新的产权组织形式,体现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改革原则。截至2005年末,全国共组建农村银行类机构72家,其中农村商业银行12家,农村合作银行60家,另有9家银行类机构批准筹建;组建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机构519家,农村信用社法人机构整合后减少了5835家。

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转变

为确保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取得实效,实现“花钱买机制”的目标,在中央政府决定对中、建两行财务重组不久,银监会了《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改革与监管指引》,明确了股权多元化、战略投资者引进、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战略目标、风险管理体制、用人和薪酬制度改革等十个方面的改革要求,并参照国际大银行先进经验和先进指标,确立了国内外普遍认同的可量化的三大类七项考核指标,包括:(1)经营绩效类指标,包括总资产净回报率、股本净回报率、成本收入比;(2)资产质量类指标,指不良贷款比例;(3)审慎经营类指标,包括资本充足率、大额风险集中度和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

2005年末,银监会在总结国有银行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改革与监管指引》。该指引的出台不仅意味着对国有大银行公司治理监管有章可循,也标志着我国对于如何健全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制度的探索达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指导商业银行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机制,监管当局又了《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试行)》,规范股份制银行的公司治理机制、特别是董事会的运作,有效发挥董事会的决策和监督功能,维护商业银行安全及稳健运行。

目前,新一轮银行业改革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并正在向预定目标稳步推进。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都完成了财务重组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实现了股权分散化,初步构建了科学合理、相互制衡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内部风险管理、用人机制和薪酬制度改革顺利推进。交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先后在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已转变成为公众持股公司。

扩大银行业对外开放,在国际化的环境中实现银行体系稳定发展

当今世界中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无视全球金融一体化的浪潮,实现银行体系稳定运行必须基于国际化的经营环境。银行业对外开放是我国经济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引进外资金融机构,促进竞争性银行体制的形成,借鉴国际先进银行经营管理技术和经验,也是实现我国银行体系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近几年来,在切实履行我国加入WTO银行业开放的承诺的同时,监管当局坚持履行义务与享受权利、遵守规则与运用规则、开放市场与保护产业、扩大开放与维护安全、放松准入和加强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提高银行业对外开放水平。

顺应银行业对外开放形势的发展,为各类银行创造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制度条件,监管当局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外资银行并表监管管理办法》、《外资金融机构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监管规章,并降低了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营运资金的要求。将外国银行分行对各类客户(包括居民个人)人民币业务营运资金最高一档由目前的5亿元人民币降低为4亿元。将外资独资、合资银行在华分行对各类客户人民币业务营运资金由目前的3亿元降低为2亿元。在支持外资银行业务发展的同时,监管当局加强了对外资银行风险监管,防止银行业风险的跨国传导。截至2005年末,有40个国家和地区的177家银行在华24个城市开设了240家代表处,21个国家和地区的72家外国银行在华23个城市设立了254家营业性机构,其中,外国银行分行共184家,占营业性机构总数的72%。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的资产总额为876亿美元,占我国银行业总资产的近2%。为提高对外资银行监管的有效性,我国监管当局与各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监管当局签署了双边监管备忘录,加强对国际大银行的跨境监管合作。

为规范中外资银行股权合作,监管部门了《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对投资入股的条件与程序加以适当的规范,改变了以往外资入股需要逐个请示上报的做法,减少了个案之间的差别与不确定性,提高了政策透明度和行政效率。为扩大战略投资者参与对中资银行的积极效应,2005年银监会又公布了合格战略投资者的五条具体标准,包括持有股份最低比例、银行经营管理的参与度、最低持股期限等。截至2005年末,共有21家外资金融机构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股17家中资商业银行,银行业吸引境外直接投资总额超过140亿美元。中外商业银行的股权合作,有利于中资银行实现股权分散化、完善公司治理、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

强化审慎监管,逐步与国际监管标准接轨

银监会成立以后,严格按照巴塞尔委员会的《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对我国银行监管进行全面评估,查找银行监管弱点,并制定提高银行监管有效性的中长期规划。结合我国银行业实际,借鉴其它国家审慎银行监管的成功经验,监管当局了一批促进银行业审慎经营急需的法规,完整的审慎监管规章体系已见雏形。审慎监管法规的有效实施,有助于控制单个机构和整个银行体系的风险,推进金融机构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构建规范、公正、透明、高效的市场准入管理体系。银监会成立初期就了《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关于调整银行市场准入管理方式和程序的决定》,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市场准入审批效率。按照《行政许可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要求,2006年初,银监会公布了《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外资金融机构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对同类金融机构采用相同的准入标准,突出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策略、公司治理、资本状况、股东资格和管理能力的审查,明确了审批、核准的界限、范围以及时限要求,进一步压缩审批范围,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强化审慎监管,增强金融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银监会成立三年来,先后了二百多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内容涉及金融机构及业务市场准入、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风险集中、关联交易等诸多方面,其中关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审慎经营规则占相当一部分。这些法规既各有侧重,又相互联系,为商业银行审慎经营奠定了制度框架。如,2004年2月份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提高了资本监管制度的审慎性和完整性,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中重新确立了“清偿力”标准,该《办法》与贷款五级分类制度、审慎的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制度,共同构建了一套相对完整信用风险审慎监管规章体系。在风险管理方面,监管当局先后了《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等四十多件风险监管规章。这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颁布,对加强银行风险管理的系统性和完整性,促进商业银行稳健经营,实现分类风险监管,具有重大意义。

推行良好银行业实践,促进银行自身风险管控能力建设。针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机制薄弱的现状,监管部门借鉴国际先进银行的良好实践,指导商业银行加强风险管理。不断完善指引性文件建设,针对商业银行所面临市场风险逐渐加大,监管当局了《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要求商业银行加强市场风险管理,充分识别、准确计量、持续检测和适当控制所有交易业务和非交易业务中的市场风险,确保在合理的市场风险水平之上安全、稳健经营,以确保自身承担的市场风险水平与市场风险管理能力和资本实力相匹配。为加强对银行授信工作的引导,银监会了《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对商业银行征信、授信和授信尽职调查提出详尽的尽职要求和评价标准,该指引明确了银行自主审贷、自担风险的责任,为规范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和防范化解信用风险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有助于商业银行有效管理集团客户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和不适当分配授信额度给银行带来的风险。《商业银行外部营销业务指导意见》的实施规范了银行外部营销业务,强化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有助于商业银行依法合规经营,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鼓励金融创新,在促进发展中实现金融稳定

银监会成立伊始就明确提出,良好监管要促进金融稳定和金融创新共同发展,努力提升我国金融业在国际金融服务中的竞争力。推进金融创新,提高发展质量,关系到银行业稳定发展和对经济增长贡献度。银监会始终坚持银行监管不应限制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原则,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放松管制,鼓励创新,促进发展。

推动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开展小企业贷款服务不仅是商业银行转换经营战略的需要,而且有助于经济的持续增长。开展小企业金融服务,有助于商业银行拓宽市场空间,有效分散信贷风险,促进信贷结构调整;小企业的整体发展可以进一步推动银行的产品和服务创新,增强银行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在广泛吸收国内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银监会监管部门制定了《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引导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开展小企业贷款服务的“六项机制”,即利率的风险定价机制、独立核算机制、高效的贷款审批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专业化人员培训机制、违约信息通报机制。通过业务培训和引导,银行逐步转变了以“大公司、外资企业、上市公司”为目标客户的信贷经营战略,中小企业“贷款难”的状况有所缓解。2005年末,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余额2.68万亿元,比年初增加2057.36亿元;授信总额3.26万亿元,比年初增加5070.68亿元;授信小企业数量为485.53万户,比年初增加1.72万户。

鼓励银行在有效管理风险的前提下开展业务创新。为推进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稳步发展,银监会制定了《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促使商业银行提高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水平,控制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提高盈利水平和竞争能力。为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展,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确定了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的基本法律框架。银监会配套制定了《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银行参与证券化交易的市场准入、业务规则与风险管理、监管资本等监管要求。围绕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信息披露、会计处理、税收管理、交易结算、登记托管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也逐一出台,为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针对我国电子银行业务迅速发展的实际,银监会制定并了《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为商业银行利用互联网开展各项银行业务的创新提供了制度保证。理财业务是商业银行将客户关系管理、资金管理和投资组合管理等融合在一起,向客户提供的综合化、个性化服务。为妥善处理好理财业务发展中的问题,银监会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促进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并有效控制相关风险,改善业务结构,拓宽收入渠道。

推进金融组织创新,拓展金融服务的深度和广度。货币经纪公司是在金融市场上为媒介金融产品交易提供信息、促成交易达成的专业化机构。货币经纪公司已成为世界各主要金融中心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2005年,银监会制定了《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为引进货币经纪制度提供了法律保证,并已经批准了货币经纪公司筹建。为规范汽车消费信贷业务管理,银监会先后了《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促进了汽车消费市场业务主体多元化和汽车金融服务专业化,更有效地满足消费者需求,并推进中国汽车

产业的发展。

银行监管政策发展的进一步展望

总体上看,近年来我国银行监管制度的审慎性、完整性、一致性明显增强,覆盖面也逐步扩大,推动了商业银行业务的稳健发展,风险不断降低,经营状况持续好转。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防范风险能力、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改进。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从2003年的17.2%下降到8.9%,首次降到个位数;资本充足率达标的商业银行由2003年8家上升到53家,达标银行的资产占商业银行总资产的比重由2003年初的0.6%上升到75%。

尽管我国银行监管制度日趋完善,银行经营和监管外部法律环境在逐步改善,但仍存在一些明显的缺陷。一是健全包括《合同法》、《物权法》、《企业破产法》在内的基本民商事法律制度,保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经济秩序。二是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法律机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以接管、关闭、撤销、破产等方式退出市场过程中的资产清算、债务清偿以及程序问题,保护债权人利益,保障有序退出。三是培育全社会良好的信用文化建设,建立失信惩戒制度。修改《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细化和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等。四是商业银行审慎经营规则方面还存在一些空白点,如操作风险管理、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等。五是部分金融机构的法律地位和经营目标不够明确,有关市场公平竞争法规还有待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