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8 10:46:0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建筑工程经济纠纷,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建筑工程结算;难点;原因;治理措施
一、建筑工程结算的难点
1、建筑工程结算的依据难以确定。
建筑工程结算的依据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依据,就有不同的分类方式。按照建筑工程结算的性质不同,就可以将建筑工程结算分为两种:计量依据,费率、价格依据;而按照性质来源的不同,又可以分为合同中确定的依据以及在施工过程中进行逐步商议的依据。这种建筑工程结算依据存在不确定性主要的原因是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没有比较明确的合同双方结算依据,即使有的合同有,但也是比较的含糊,模棱两可,存在不合理性,以及合同双方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建筑工程结算的商榷依据也存在不确定性,进而引发合同双方产生经济纠纷。
2、建筑工程结算的期限和审核效力难以确定。
建筑工程结算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工人进行劳动支付的前提,对工程计量以及建筑工程支付的期限不同,签订合同双方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不同的。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对建筑工程款的支付形式进行比较明确的约定,无论是采用分期支付的形式,建筑工程完工以后一次性支付的形式,还是设定一个结算的期限的形式等等都没有,这样就使得签订合同的双方出现经济纠纷时,因为这些原因而没有设定时间权限,在进行建筑工程款不能够按实结算,就没有按照正常的法律形式,这样就会导致建筑工程款的结算变得遥遥无期。建筑工程结算审核效力比较的难,一旦出现经济纠纷时,走上法律程序,这样就会使得要进行对方的审核,重复的操作就会拖延时间,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并且以工程没有完工为由而拖欠工资。
3、建筑工程结算纠纷缺乏合适的解决机制
目前,我国出现建筑工程结算纠纷的情况越来越多,然而解决这些建筑工程合同经济纠纷的机制却比较的单一,不能够采用多种形式来解决经济纠纷问题,一般解决合同经济纠纷都是采用诉讼的形式。然而诉讼作为建筑工程结算解决经济纠纷的主要方式,却缺乏灵活、便捷,不能够及时的解决出现的建筑工程合同经济纠纷,从而降低了解决经济纠纷的效率和公正影响力。在一次的案件中,经过了多次工程结算审理和坚定,最终才解决这一经济纠纷,这样的过程和程序既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又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二、建筑工程结算难的原因
1、建筑工程管理存在无序和混乱,制约着建筑工程结算
目前,由于在现阶段下的经济体制,我国对合同的管理存在极其不规范的现象,现在的经济体制存在一定的制约性,并且管理手段落后不能够满足现在建筑工程结算的管理。建筑工程合同存在的不完全性就要求对合同进行规划的管理,而建筑工程造价的不确定性则要求对合同实施的工程加强管理。现在,存在很大的问题是在于技术与经济的脱节,施工管理和合同管理存在不合理的地方,不能够形成统一,施工人员既不能够对经济有所了解,又不能够有一定的合同管理意识。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一般的管理人员都只是注重对工程质量的管理,而忽略了对合同的管理,同时监管的体制也不能够达到要求,不能够实现规范化管理的要求。
2、建筑工程合同的不完全性决定了工程款的不确定性
建筑工程合同是一种比较典型的不完全性合约,其与一般性的购物合同有所差别。这种不完全性是由于建筑工程本身决定的,建筑工程本身就存在比较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过程中,不能够对每一个细节都作出比较详细的规定,并且对可能出现问题的地方改善措施和解决方案有明确的规定,更不能够对存在不可预知的情况做好实现的补偿和安排。为了能够将改善建筑工程合同这种不完全性,签订合同的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都应该考虑到再协商,再修正,以便更好地解决纠纷,以此来弥补建筑工程合同中这一缺陷。建筑工程合同款的最初造价和追加款存在不确定性,在进行具体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随时的变动,不断地进行调整。
三、建筑工程结算难的治理措施
1、提高解决工程结算纠纷的质量
有效地提高解决工程合同纠纷的质量关键在于建立合适的纠纷解决机制。根据以往的案例表明,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建筑工程结算的纠纷,并不是一种最理想的方式,诉讼存在其自身的缺陷,解决工程缓慢,程序复杂,现在应该借鉴国外一些先进的经验,来改进我国现在的解决建筑工程结算合同经济纠纷机制。采用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通过运用这种解决方式,就不需要做那些复杂麻烦的法律程序,而是通过谈判、协调、调解等等形式来解决纠纷,这种方式具有比较强的专业性,一旦出现经济纠纷时,能够迅速作出正确的判断,并且简单、便捷,在国际工程纠纷中得到了比较广泛的应用。
2、提高合同的签约质量
提高合同的质量关键在于能够在签订之前做好防御工作。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应该对采用什么样的结算方式有比较明确的规定,无论是采用计量与支付,还是建筑工程费用需要变更以及需要进行索赔的都应该有相应的规定,同时在签订合同时,还应该对合同双方应该承担的责任以及义务都有比较详尽的规定。提高合同质量主要的是提高合同双方人员的综合素质。对采用不同方式来进行签订合同的双方,采用招标工程的,应该将招标文件尽快的转换为正式的合同,并且加强对合同的审查;对进行工作的,应该找好合格的人,并且不断地提供人的服务。
四、总结
建筑工程结算是建筑工程合同款中重要的内容,建筑工程结算是一件比较细致的工作,需要认真仔细,即使在进行阶段的过程中存在诸多的困难,但是我们不能够因为这些困难而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畏首畏尾,而应该尽可能的考虑好合同的细节,并且积极的针对这些难点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恰当的解决措施。
参考文献
[1]杨业豪.浅议建设工程结算阶段造价控制与管理[J].中国城市经济,2011年15期
[2]罗文楚.浅谈工程造价及工程结算管理[A].湖北省中、小水电建设与管理专委会成立大会及学术研讨会资料汇编论文集[C].2004年
关键词:施工合同;效益;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影响利润的主要因素之一,而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是获得尽可能多利润的最好机会。因此,对于承包商来说必须加强施工合同的签订和管理。
一、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筑法》明确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依法制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少承、发包双方,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工程项目和自身的具体情况做逐条分析和认真订立。订立的合同很不规范,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由于施工合同中缺少约束彼此行为的条款,甲乙双方各自为敌,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2.签订合同不严谨,条款不全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例如:所依据的定额之外的计价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合同条款用词不准或模棱两可;承发包双方职责划分不清;缺少工程变更、合同变更等处理程序,对索赔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协调等问题缺少规定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会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3.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其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例如:甲方认为承包单位应服从甲方;甲方随意将分项工程进行分包;对包工包料工程,甲方强行采购质次价高的材料及甲方不按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等。承包单位为了在施工中得到更高的利润,违反施工常规、偷工减料、采购材料以次充好。
甲、乙双方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4.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
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对于建设工程项目,过多地依赖于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过施工合同管理工作,遇有工程签约,便临时抽调人员予以应付,这些都可能造成合同纠纷。
二、施工阶段对施工合同的管理
1.推行项目管理模式
把企业作为利润中心,项目经理部作为成本中心,并以承包责任合同为纽带,明确各自的“责”、“权”、“利”关系。本着“谁控制、谁负责、谁承担、谁受益”的责任分解原则及“收益和成本挂钩、分配与上缴挂钩”的控制监督机制,全面动态的管理工程项目。
2.优化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阶段是根据设计图纸投入人力、原材料、半成品、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变成工程实体的过程。施工方案不同,工期就会有所不同,所需机具也不同,因而发生费用也会不同。要做好优化细化工作,编制出先进、合理、高效的施工方案,均衡地安排各分项工程的进度。选择最佳的项目施工组织,最大可能满足施工要求的同时,考虑经济性、合理性。杜绝人、材、机的积压、闲置、浪费。
3.对合同中风险的转移
施工过程中,时常会遇到三通一平不到位,无法按时开工;自然、地质原因造成的不可抗力等情况。
常会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工期的延长等使发生合同变更。变更事件一发生,要及时与现场监理办理变更签认手续,取得索赔依据,把企业的损失减到最低限度。同时,把施工过程中易发生安全事故等不可预见的风险,通过与社会保险机构签订保险合同把一部分风险转嫁到保险公司。
三、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风险防范与措施
从2004年4月1曰开始国家已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新的计价模式给与了施工企业
发挥自身经营管理能力的舞台 同时也使其承担着一定的竞争风险。
关键词:施工合同;效益;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影响利润的主要因素之一,而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是获得尽可能多利润的最好机会。因此,对于承包商来说必须加强施工合同的签订和管理。
一、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筑法》明确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依法制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少承、发包双方,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工程项目和自身的具体情况做逐条分析和认真订立。订立的合同很不规范,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由于施工合同中缺少约束彼此行为的条款,甲乙双方各自为敌,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2.签订合同不严谨,条款不全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例如:所依据的定额之外的计价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合同条款用词不准或模棱两可;承发包双方职责划分不清;缺少工程变更、合同变更等处理程序,对索赔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协调等问题缺少规定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会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3.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其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例如:甲方认为承包单位应服从甲方;甲方随意将分项工程进行分包;对包工包料工程,甲方强行采购质次价高的材料及甲方不按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等。承包单位为了在施工中得到更高的利润,违反施工常规、偷工减料、采购材料以次充好。
甲、乙双方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4.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
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对于建设工程项目,过多地依赖于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过施工合同管理工作,遇有工程签约,便临时抽调人员予以应付,这些都可能造成合同纠纷。
二、施工阶段对施工合同的管理
1.推行项目管理模式
把企业作为利润中心,项目经理部作为成本中心,并以承包责任合同为纽带,明确各自的“责”、“权”、“利”关系。本着“谁控制、谁负责、谁承担、谁受益”的责任分解原则及“收益和成本挂钩、分配与上缴挂钩”的控制监督机制,全面动态的管理工程项目。
2.优化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阶段是根据设计图纸投入人力、原材料、半成品、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变成工程实体的过程。施工方案不同,工期就会有所不同,所需机具也不同,因而发生费用也会不同。要做好优化细化工作,编制出先进、合理、高效的施工方案,均衡地安排各分项工程的进度。选择最佳的项目施工组织,最大可能满足施工要求的同时,考虑经济性、合理性。杜绝人、材、机的积压、闲置、浪费。
3.对合同中风险的转移
施工过程中,时常会遇到三通一平不到位,无法按时开工;自然、地质原因造成的不可抗力等情况。
常会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工期的延长等使发生合同变更。变更事件一发生,要及时与现场监理办理变更签认手续,取得索赔依据,把企业的损失减到最低限度。同时,把施工过程中易发生安全事故等不可预见的风险,通过与社会保险机构签订保险合同把一部分风险转嫁到保险公司。
三、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风险防范与措施
从2004年4月1曰开始国家已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新的计价模式给与了施工企业 发挥自身经营管理能力的舞台 同时也使其承担着一定的竞争风险。
1.清单计价模式下存在的风险有:
(1)清单有漏项的风险。 (2)清单项目的特征存在描述不完整或不准确的风险。
(3) 综合单价的确定必须考虑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由此可见企业若想降低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资潜在风险,必须分析在此种模式下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渗透于确定合同条款的过程之中,完善专用条款,增加合同的约束力。
2.专用条款避免工程结算时的风险
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以下几个问题,影响工程结算。
(1)工程量的变化
设计变更会直接影响工程数量的增减,改变了项目的内容,演变出新的清单项目引起了合同价格的变化。
(2)计费基数的变化
分部分项工程量的数量变化 引起措施费因计算基数的变化而改变。因为工程实体的数量与项目措施费用直接相关。例如,实体项目基础的深度与措施项目施工降水有关,实体建筑物的高度与措施项目脚手架有关等等。其次分部分项工程量的数量变化和措施费的变化,引起规费和税金的改变。
(3)材料价格的变化
在施工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自购材料价格发生变化,或投标人报价中的材料价
格发生变化,或遇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工布价格调整等。出现这些情况均会引起承包价格的变化,分析这些变化因素发生的可能性,制定相应的措施和解决办法。利用签订合同时,列入专用条款,加以约定,合同价款及调整的变化范围、幅度、以及调整的具体办法等,从而避免结算时的损失风险。
关键词:合同;纠纷;原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1 引言
合同纠纷,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产生不同的理解,由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受多种因素影响,且工程本身情况复杂多变,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预料不到的问题,合同双方从维护各自权益的角度出发,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就难免产生纠纷。及时分析研究这些纠纷产生的原因并制定出减少施工合同纠纷的措施,对于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 工程施工常见的合同纠纷
2.1 建筑工程质量纠纷
建筑工程建成后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或达不到设计功能使用要求,是一种常见的纠纷。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必须分清责任,特别是在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之后,更要明确责任。
2.2 工期纠纷
建筑工程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完工并交付使用,给甲、
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也是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的一种常
见纠纷。
2.3 工程价款及结算纠纷
这种纠纷往往是合同造价低于工程实际造价,或由于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引起变更,承包人无法在原合同约定的价款内完成工程建设,而向发包人要求补偿,或发包人以正当或不正当的理由拒绝补偿而引起的纠纷;也有发包人由于资金筹措不到位,拖欠或拒付工程款而引起纠纷。工程结算纠纷包括计价方法、工程量和材料价款大幅上涨引起纠纷等。
2.4 分包引起的纠纷
某些合同签订时对于是否允许分包并未作出明确规定,而承包商则利用合同漏洞,在没有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了工程分包,导致甲、乙双方产生纠纷。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纠纷也是近年来施工企业遇到较多的法律纠纷,承包人将部分工序分包给第三人承担,由于分包人管理不力或技术、施工能力不足等,质量、工期等达不到分包合同的约定要求,就可能导致纠纷。特别是工程价款纠纷,是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最容易发生的纠纷。
2.5 延期付款利息纠纷
尽管有明文规定业主拖欠工程款应付延期利息,但执行起来却非常困难,特别是延期利息数额巨大之时,双方纠纷就更容易产生。比如合同约定工程决算完毕付清尾款,但因施工方迟迟不报送决算文件,或报送决算文件不齐全,或所报决算文件双方争议过大,导致决算工作无法进行,进而剩余工程款无法支付。特别是争议过大时,究竟是谁过错导致工程款支付拖延,也是是否支付延期付款利息的争议所在。
2.6 违约发生的纠纷
承包方的违约主要表现有工期违约、质量违约等。发包方主要表现在不能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未能提供施工进场的条件、中期擅改设计等导致的工程造价增加或者其他损失的,承包人最终都以工程索赔的形式加入工程结算书中,而发包人往往对有关款项不予认定,从而产生纠纷,这种纠纷在建设工程结算纠纷中比较常见。
3 引起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原因
(1)订立合同时草率,不规范,内容不完备。
合同约定的条款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这往往是引发合同纠纷的主要根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和承包商之间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定性文件,各方面应予以高度重视。在起草合同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与造价管理人员共同斟酌确定合同的内容、条款、细则,但有些建设单位重视不够,专业技术人员与造价管理人员很少参与合同的起草,而是由某些领导直接操办,这就使合同在签订过程中就存在诸多缺陷、漏洞。
(2)甲、乙双方不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发包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按时拨付工程款,擅自将工程肢解发包给第三方,甚至无资金建设项目,势必会引起纠纷。承包人对发包人不合法、不合理的苛刻条件和霸王条款一般不抵制或抵制无效,因怕失去承揽工程机会,往往采取默认的态度,当合同价格不能保本、工期不堪重负、承包方利益不能保证时自然就形成了纠纷。
(3)施工过程管理不善。
一是开工准备不充分,“三通一平”习惯上都是由建设单位负责完成,而双方又未正式签订书面协议或合同,往往是建设单位某个领导或某个施工管理人员,现场划个圈,口头表述一下要完成哪些工作内容,发生的经费也口头承诺竣工时结算,这就给竣工结算埋下了纠纷的隐患。二是设计变更普遍,随便增加面积、改变结构、改变用途,签证混乱。工程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发生一些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若程序不合法、手续不齐全、签字不及时,引起变化的工程量就缺乏结算依据,待工程竣工结算是再补充,容易引起意见分歧。
(4)引起工程质量纠纷的原因。
一是发包方的原因,如设计本身有缺陷、勘察资料与实际地质情况不符、提供的原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等等;二是承包方原因,如承包方管理、技术力量不足,技术方案不合理,组织措施不力等。三是因为招标过程中大多数甲方为了保证施工质量,都会提出很高的质量等级。四是发包人擅自使用未交工工程,而出现的质量纠纷。五是承包人或发包人分包工程项目,因分包项目质量达不到要求而引起整个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也是造成质量纠纷很重要的原因。
(5)引起工期纠纷的原因。
一是发包方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供场地、资金、设计技术资料等,包括未能与地方政府就征地、拆迁等问题达成协议,导致不能按期开工或开工后被迫停建、缓建,不仅工期推迟,还将给承包方造成停工、窝工的经济损失。二是承包方因施工组织不力,劳力、设备不能满足工期要求而导致工期滞后。三是因招标时甲方不合理地压缩工期,施工单位为了迎合招标,被迫响应工期要求,在远低于定额工期的合同工期下施工,造成工期拖延也就不足为奇。
4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原则
针对上述这些合同纠纷的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妥善处理纠纷必须要坚持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一是维护合同条款原则,双方均应遵守合同条款,这既能体现合同的严肃性,也支持了合同订立当初双方的共同意愿。二是重事实、重证据原则,对有些内容,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详细,这就要求重事实、重证据,按实际发生处理。事实和证据包括:补充协议、现场签证、实物量。有文字证据的,依照文字证据处理,缺少文字证据的,以现场实测实量为准。三是坚持公开公正原则,要做到调查取证公开,双方到场,政策规定公开,处理程序、内容、结果公开,让各方心服口服。四是维护公平竞争原则,按照这一原则处置合同纠纷,有利于建筑市场公平竞争,促进建筑业发展。
5 预防施工合同纠纷的对策
(1)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管理是减少施工合同纠纷的前提,工程招标阶段,制定科学合理、详细慎密的招标文件是关键所在,首先工程造价要把握在一个合理范围内,既要保证承包人的合理利润,又不至于给发包人造成额外损失;其次是确定合理的质量目标和工期目标;再次是在议标、定标时,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不搞权钱效易,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管理水平低下、施工质量低劣的队伍坚决排除,选择一个好的施工队伍等于事半功倍。
(2)重视施工合同签订是减少施工合同纠纷的基础。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件,是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核心依据。重视施工合同的签订,规范合同条款约定为整个合同的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订立合同应注意:①语言表达要准确、严密、详实,才能让合同执行人充分理解合同本意,不能含糊不清,稍有偏差都会导致产生完全不同的解释,任何模棱两可的文字,都有可能成为日后双方争论的焦点。②合同主要条款:承包范围、承包方式、质量要求、工期要求、计价方式、结算方式、进度款与结算审核期限、付款方式、双方权力义务、双方违约责任、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的程序和资料移交等要约定完整。③合同签订时双方应处于平等地位,合同本身应具有公平性,合同条款应遵循对等原则,严重有失公平的合同本身就是违法合同而不具有法律效力,也最容易引起纠纷。
(3)认真履行合同,做好现场管理是减少施工合同纠纷的重中之重。施工合同签订后,关键在于双方共同履行,出现一些与签定合同时的估计相差较大的情况,应及时签定补充合同协议,以弥补合同在本身的缺陷,同时可以补充合同的形式调整合同价款,并以补充合同价款形式作为中期进度付款结算的依据,以免追加合同价款太大难以执行。除此之外,①关于变更及签证,要明确工程变更、签证的管理程序,各个环节各负其责分别把关,相互制约。及时督促完善项目施工中的所有原始记录,要严格签证权限制和签证手续程序,及时办理现场签证。②业主对工程项目各阶段的实施应安排合理的时间,准备工作要充分,按合同规定提交符合要求的施工场地 ,技术资料和图纸,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③及时掌握市场材料、设备的价格波动,材料价格市场异常波动对承发包双方都存在巨大的风险。
6 结语
综上所述,只要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管理,重视施工合同签订,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缔约双方严格履行合同,并在纠纷发生后,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互谅,互让,争取恰当地处理合同纠纷,就能实现甲、乙双方的双赢。
参考文献
[1]蔡永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J].建筑经济,2006,(12):101-102.
[2]邹跃光.施工合同纠纷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及对策[J].法律,2008,(1):45-46.
[3]宋立群.浅谈市政工程竣工结算造价纠纷处理及预防[J].黑龙江交通科技,2006,(6):63-64.
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全过程乃至工程预结算中占有重要地位,编好施工组织设计能够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也是克服和避免工程结算中发生经济纠纷的合理有效途径。
关键字: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预结算经济效益
中图分类号: S611文献标识码: A
施工组织设计是进行基本建设和指导建筑施工的必要文件,是建筑施工企业高质量,高,低成本,低消耗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也是正确处理施工中人与物、时间与空间,质量与数量,工艺与设备,专业与协作,供应与消耗,生产与管理等各种矛盾,合理而科学地,计划而有序地,周密而均衡地组织施工生产的重要措施。一般情况下,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可分为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分部或分项工程作业设计。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建筑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客观形势对施工企业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在技术装备,人员素质,施工组织诸方面提出较高的要求,而且工程经济管理工作中有关工程预结算,也面临新的挑战。在新的形势下,一些施工企业缺乏积极的应对措施,科技管理水平落后,对施工组织设计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因此就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根本没有施工组织设计:不搞平面布置图,材料乱堆乱放,土方运出运进,机械设备、劳动力需求无计划,工程质量、案例施工无措施,窝工浪费现象严重,管理水平低下;二是应付差:在甲乙双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为应付甲方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不得不胡乱编造一个,应付了事;三是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质量低劣:不少施工单位,不明白施工组织措施,只画出一张平面布置图或工程进度表,就认为有了施工组织设计;四是重技术轻经济:有的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受传统观念和习惯势力的影响,只重视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忽视经济指标内容,以致在工程结算中纠纷不断。
例如,某些工程项目的施工场地比较狭窄,运输条件差,施工用料需要人力倒运,施工单位则以材料未进入场地而要求增加材料的二次倒运费。如果施工单位开工前进行现场踏勘,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说明,则可减少很多麻烦。
又如:某些工程的基坑开挖,施工现场并不宽敞,施工单位既无施工组织设计又无土方调查方案,也未进行土方堆积容量计算,致使在无法堆积的情况下用汽车清运了一部分,结果在结算时引起争议,最终不予承认,使施工单位在经济上蒙受损失。
以上例子表明,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全过程乃至工程预结算中占有重要地位,施工组织设计不仅仅是组织施工,指导生产的作用,在客观上已成为经济管理工作中不可忽视的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预算定额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工程编制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价款、结算进度款和竣工结算的依据。建筑工程类型的多样化导致建筑工程施工方法的多样化,而预算定额又具有“整体上的通用性和个体上的独立性”的特点,虽然预算定额根据一般工业及民用建筑工程施工中经济发生的可变性作了部分说明,但还是不能涵盖施工方法的多变和特殊工程施工的要求,因此熟悉和掌握预算定额,是编好施工组织设计的前提,因此应做到:了解预算定额采用的方法;工程量计算规则;掌握预算定额中有条件限制执行的项目。预算定额中有些项目虽然作了明确规定,但又限定条件,例如:材料的二次倒运,预制构件运输等定额一般要求自堆放地点至安装地点一步到位,不允许发生二次倒运,如确因施工场地狭窄或地形限制必须二次倒运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并征得监理、建设方确认。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和投资的多元化,管理者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积极改革计价依据;建设单位为了合理使用建设资金而精打细算;施工单位由过去不太重视计价依据的预算定额,在新形势下经济管理人员空前地引起了高度的重视。因此重视和充实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仅关系着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经济利益,而且是加强经济管理,合理确定单位工程造价的客观需求。
施工组织设计不仅是指导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文件,也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的重要依据。因此,施工单位领导在单位工程开工前要组织工程技术、材料设备、劳资定额、经济计划、工程造价等人员认真熟读图纸、深入现场进行实地勘察,研究各项技术经济组织措施。工程造价人员参与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直接关系以企业的经济利益,因为,在工程造价管理和执行预算定额规定中,造价人员起着主管业务经理的参谋作用;在投标和工程承包合同中,造价人员受企业法人委托,可作为本单位法人代表的委托人,行使企业法人所授予的职权;在施工和预算工作中,起着经济监理作用。因此,在企业内部充分发挥造价人员既懂技术、懂政策、又懂法律的专长和作用,是编好施工组织设计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方面,也是克服和避免工程结算中发生经济纠纷的合理有效途径。
关键词: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管理技巧
Abstract: the article mainly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issues to discuss communication, combined with the working practice, summarizes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skills.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Management skills
中图分类号:TS958.1+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一、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意义
建筑施工项目合同属于经济合同,是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以及与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是订立合同当事人在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建设过程当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是规范双方经济活动、协调双方工作关系、解决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合同管理则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采取法律行政手段,对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从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制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合同条款实施的一系列活动。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发育成熟,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日益显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合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使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市场,顺应了政府转变职能,是市场的大趋势。各建筑市场主体必须依据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合同管理。
(二)加强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加强合同管理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需要,任何建筑施工项目的实施都是以签订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前提,忽视了合同管理就意味着无法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进行有效控制,并对人力资源、工作沟通、工程风险等综合管理起到了制约。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能统筹协调整个建筑施工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
(三)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界定了建设主体各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是建设主体各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同时也是正确处理项目实施过程当中出现的各种争执与纠纷的法律依据。纵观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的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所出现的诚信危机、不正当竞争多与建设主体法制观念淡薄及合同管理意识薄弱有关。加强合同管理,促使建设主体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处理所出现的争执与纠纷,能够起到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对整顿我国建筑市场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加强合同管理是我国迎接国际竞争的需要。至今,我国建筑市场已全面开放,面对复杂的冲击与挑战,必须适应国际市场规则、遵循国际惯例。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建筑企业才有可能与国外建筑企业一争高下,才能赢得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二、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范围广,牵涉了来自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多方管理。本文作者结合自己多年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实践,认为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技巧:
(一)重视建筑施工项目合同文本的拟定与分析。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应该尽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在实际工作中,因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产生经济纠纷的例子并不鲜见。因此,应该尽量使用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理的施工、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非特殊情况,勿使用发包承包双方自行拟设的合同文本格式,此举可以有效防止所拟定的合同出现缺项、漏项及不平等条款。同时,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实施进行监督,有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及时裁判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在拟定合同文本的内容时,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工程现状进行深入调研,使拟定合同具有预见性,且要对合同进行细致分析,避免所拟定的条款出现歧义。要注意明确合同订立时间及优先顺序,约定价款中核定工程量清单的时间期限,专用条款中明确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重视索赔条款的拟定。应该对所拟定的合同初稿进行合法性分析及完备性分析,确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工程项目是否具备签订与实施合同的条件,招标投标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合同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要确保构成合同的各种文件齐全、合同条款齐全、合同用词准确、对工程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有足够预见性。
(二)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善加利用合同管理环节繁多的特点,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行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建筑单位要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就应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有章可循
本文作者认为,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及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是每一个建筑单位都应该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则是指合同管理人员将各种合同时间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明确其工作范围和责任,通过合同任务的层层分解将任务落实到人,协调各方面积极配合共同实施合同。而每日工作报送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能够确保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工程信息,对各种问题做出正确决策。鉴于当前成本核算人员因对现场合同情况不熟悉而不能将费用索赔的项目及时纳入当月付款要求中的现状,建立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有利于合同管理部门从合同角度对进度款进行审核。作为一名合同管理人员,应该能够熟练运用建筑单位所设立的各项合同管理制度,要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将其作为实现合同管理工作的有力武器。
(三)关注合同管理中的动态事项。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合同变更在建筑工程项目实践中是比较频繁的,而合同变更往往会导致索赔纠纷,因此在合同签订以后,合同管理人员还要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重点把握以下四个方面:
1.重视现场签证。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认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做到相互制约。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成品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等详细情况。
2.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图纸、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合同变更。
3.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
4.严格执行定额规定,对于未对定额进行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者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规定做出补偿。
(四)认真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建筑施工项目合同内容丰富,真实地反映了整个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认真开展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评价能够总结和归纳再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在合同终止之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做好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资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分类、登记、编号、装订、归档备案工作,实现工程合同档案管理程序化和规范化。同时,对合同履行情况与具体的工程实施计划进行分析比较,对合同履行情况做出客观评价,从中找出差异和干扰因素并分析其原因。通过开展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总结合同履行与管理的经验教训,用于指导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实现提高建筑工程合同谈判的成交率和合同现代化管理水平的目标。
三、结论
合同管理是建筑施工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核心来开展,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管理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是一个动态过程,在管理中要讲求方式方法,要讲究管理技巧。因此,要在高度重视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管理、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础上,在实践中探索及归纳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寻找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降低建筑市场风险,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李幼琴,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探析,企业技术开发,2011.
【关健词】建筑材料;价格波动;工程造价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全球化趋势的不断扩大,目前的市场环境顺息万变,各种商品的价格浮动频率非常明显。尤其是近几年,世界的经济形势不容乐观,在这种情况之下,建筑材料市场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各种建筑材料的价格也有明显的上升趋势。建筑材料价格的波动,给建筑企业工程造价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如何规避因建筑材料价格波动对工程造价带来的影响,是现阶段建筑企业需要深入分析和思考的问题。
1建筑材料价格波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建筑材料价格波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价格的上涨和下跌方面。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建筑材料价格的上涨是对工程造价造成负面影响最大因素,近年来我国的建筑材料价格一直呈上升趋势,带给建筑工程造价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1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工程造价升高
建筑材料价格上涨对于工程造价来说,有着直接的影响,它直接导致了工程造价的增加。在建筑工程中,材料的采购费用能够占到工程的60%,尤其是在需要有装饰的工程当中,材料的费用甚至会更高。所以说,材料的价格对工程造价影响非常直接,它基本上决定了建筑工程的造价。在其它因素不影响的条件下,建筑材料价格每上升1个百分点,工程的造价就有可能上升0.6个百分点以上。
1.2延误工期、影响工程质量
建筑材料在价格上涨后,会影响到部分施工单位的采购计划,建筑单位会等到价格回落到合适价位以后,才进行相应采购活动。这种措施很容易影响工程的进度,尤其是对于一些小规模的建筑企业,或者是组织管理能力较差的企业来说,很有可能造成最终的工程延误。另一方面,部分建筑企业,为了降低材料价格上涨对工程造价造成的影响,进而控制成本,往往会采购一些质量不合格的低标准材料、甚至会出现使用劣质材料和偷工减料现象。这样做就会容易造成安全隐患,对建筑的质量造成严重影响。同时工程质量的下降也会导致,建筑的反复修补、反工等,从而增加二次成本投入的问题,进而增加工程造价。
1.3加大承包商的运营风险
在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中,工程造价是一次性定型的,所以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通常不能进行调整。当全同在签订之后,建筑材料价格如果上涨,对于上涨所造成的超支费用部分,都应该由承包商来承担,这样就会给承包商带来一定的经济负担,不但会压缩了承包商的利润空间,甚至会造成不同程度的亏损问题,所以说也就会加大承包商的运营风险。当建筑材料的价格上涨幅度过大时,很容易导致承包商的资金链断掉,或者拖欠工人工资、供应商货款等情况,进而可能导致工程停工,影响工期,间接提高工程造价。
1.4引起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合同纠纷
当建筑材料上涨之后,工程造价会随之增长,导致工程造价比合同价格高出很多,从而造成一系列的经济纠纷。比如:如果在合同中没有对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所造成的损失进行分担说明,就容易使承包商和业主之间产生纠纷。另外,承包商为了降低造价,采购一些价格相对低的劣质材料,进而引起工程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纠纷等。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的纠纷,恶性发展下去,就会导致停工或者处理法律纠纷费用的增加,也间接的影响到了工程造价。
2建筑材料价格波动对工程造价影响的对策研究
2.1订立合理、明确的合同条款
建筑工程具有工期长、工程复杂等特点,工程的承包合同的履行周期也相对较长,并且其包含了许多变化因素和风险因素。因此,为了有效减少因建筑材料价格上涨而引起的合同纠纷,应该制订明确、合理的合同条款。合同的条款应该符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应该依据工程的规模、应用技术的复杂程度、施工工期的长短等来制定相应的合同计价方法和支付形式。通常情况下,固定总价的合同对于较小规模、技术相对简单、工期较短的工程来说比较适用;而调值总价的合同则比较适用在工程规模较大、技术较为复杂、工期较长的工程当中,这种合同尤其合适在建筑材料价格乳动频率较大、导致工程造价控制困难的工程中;而对工程中容易出现的条件变更问题,合同双方应该将责任归属划分明确。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如果存在建筑价格上涨的幅度超过投标报价中的预算费用,对于超出的费用,如果不是承包商的主观原因造成时,应该由业主来承担。
2.2建立健全建筑材料价格管理体制
建筑工程企业应该具有全面的建筑材料价格信息管理体制,及时的对建筑材料价格进行收集、整理和存储,并且由专人进行负责。企业应该克服以往信息来源单一的问题,对材料市场的价格进行综合考察、全面询价,通过报纸、网络和电视等平台,来了解各种建筑材料的价格信息和技术信息,进而对各种信息进行整理和加工,全面的了解和掌握材料市场的整体行情,并进行合理的市场分析,预测出可能的价格走势。对建筑材料价格的全面采集和科学分析,能够为企业的投资和采购提供有力的科学依据,以便合理的造价进行控制。
2.3做好套期保值工作
在建筑领域中,建筑材料的的价格上涨对都会对企业造成程度不同的影响。所以产品能否通过预期的价格出售出去;材料能否以预期的价格购买进来,都是广大经营者所重点关心的问题,也是关系到供需企业双方利益的根本性问题。规避由于市场价格波动为企业带来的风险,是企业需要共同寻求的途径。套期保值策略能够为企业防范风险提供一种保守的交易方式,套期保值主要是企业在现代市场和期货市场上同时做一笔数量相等,但是方向相反的交易,通过价格变动的对冲来规避风险。期货市场为企业规避风险提供了有效的途径,它可以尽量为企业转移和分散价格波动风险。建筑企业为了避免因建筑材料价格上涨,而影响工程造价,利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的方法效果显著。
2.4完善建筑材料价格控制制度
在建筑材料中,主要材料的费用大约占总材料费用的68%左右,而其它次要材料及周转性材料大约占材料总费用的32%左右。所以,建筑企业可以根据材料的不同费用比例,来采取不同的采购方式。对于一些数量较大,价值较高的材料,可以采用招标的方法来进行采购,这种方法比较公开、公正,所以很容易保证材料的质量和价位;对于一些价格不高,且数量不大的材料,可以采用比价采购的方法,从符合采购条件的众多厂家中,选择二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询价,然后进行全面的评审,来选择综合评价最高的厂家,来做为材料供应商;而对于通用并且价值不高的材料,适合采用询价采购、厂家直接报价采购或者业主直接定价的采购方法,施工企业可以通过网络、电话、现场报价等多种方法来获取更多的价格信息,关对材料的价格充分了解和掌握。
3 结论
建筑材料价格的波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建筑施工企业可以结合自身实际和工程规模,采取相对有效的方式和方法,将建筑材料价格波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降至最小,进而规避各种有可能出现的工程风险。
文献引用
[1] 施文娥.试论建筑材料价格变化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及策略[J].经济研究.2011年4月.19~20.
关键词:高校 基建合同 对策
近年来,高校基本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为进一步加强基建工程管理,规范基建工程采购活动,有效维护学校利益,必须高度重视合同管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认真梳理基建合同签订及履行阶段存在的各类问题,并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保证学校经济利益不受损失,学校基建管理工作安全可靠运行。
1、基建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同重复签订。如:就同一招标内容、同一中标单位,将部分内容分解签订合同后又合并签订“大合同”,造成部分内容重复签订,极有可能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
(2)合同条款不完备。就是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特别是违约责任条款签订时不严谨。有些合同只注重技术条款的要求,而忽略违约时的纠正措施和赔偿条款。如:签订合同时对承包人的义务描述过于笼统,导致出现纠纷后,不宜追究承包人的责任;合同价和中标价、中标单位与合同签约单位不一致,违反了招投标的原则;工程款的具体结算办法,质保金的标准及返还和质保期限等合同条款不明确;变更工程的价格调整的结算标准不明确。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项目完工结算时,不仅给学校带来责任、风险和资金的损失,还带来了与施工方的纠纷和难以解决的矛盾。
(3)缺少合同审核的人才。目前,高校中绝大部分施工合同都是施工方提供合同样本,由学校建设部门修改后双方签订并实施,有的高校虽然有常年法律顾问把关,但由于他们不懂具体工程造价管理业务,有些单纯从条款上看“天衣无缝”的合同,因涉及的具体工程业务不明确,最终执行后还是给学校带来了损失。
(4)无效合同。有的合同至今仍以“协议”的形式出现(特别是乙方提供的样本),导致以后出现经济纠纷时,该“协议”不受“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5)应该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地履行和目标的实现,合同变更的关键在于变更要及时。履约过程中的签证是一种正常行为。但有些现场管理人员对此并不重视,当发生纠纷时,也因无法举证而败诉。
2、解决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对策
(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合同管理人员包括工程技术人员、招标采购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合同管理工作要求相关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业务,胜任合同拟稿、修改、谈判和解释;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熟悉工程造价和会计业务。因此,对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相应地合同管理培训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2)加强合同审核管理。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高校基建管理的实际情况,高校要建立健全合同审核管理制度,内部审核实施层级审批制度,项目专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主管科室科长、项目主管处领导、处长层层把关,还可以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增加审计处审批程序。同时,凡进行商务谈判的工程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同时提供“商务谈判会议纪要”,方可加盖基建工程合同章,防止因合同内容与商务谈判会议纪要的内容不一致导致合同纠纷;合同超过两页必须加盖骑缝章,防止乙方更改或更换部分合同文本内容;外部审核考虑到合同涉及多个部门共同把关,征求与汇总所有部门的意见与建议,在合同的审核方面,除要依靠专业律师对合同整体的条款进行把关外,一定要有懂得技术问题的专业人士专门对规范、工程量、预算、技术条款进行审核并与中标单位谈判,并对最后做出总体的把关,各个方面责任落实到人,合同在签订前一定要由使用单位、基建部门、专业律师、财务和审计部门共同审核,各司其职,对方案、所报预算、条款、付款方式逐一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最后由专人将意见汇总,与中标单位进行洽谈协商解决;另一方面,应逐步完善在招标文件中包含合同,一旦确定中标单位,除固有统一的各项条款保持不变外,将中标单位的优惠承诺以及相关让利加入补充条款中,或以正式的书面承诺提供招标单位,合同马上就可以签订。按照上述方法,可以摆脱确定中标单位后一步步修改合同的固有模式,避免工程全部完工后合同还没有签订所带来的一系列风险,还能够全面表达建设方的意愿,使每位参加投标的单位充分考虑工程中的各项风险。
(3)为规范基建工程采购活动,维护学校的经济利益,加强制度建设,要求在货物、施工、服务等基建工程采购过程中,必须使用格式合同(采用由国家或地方编制的格式合同除外),提高了合同的审核效率,使学校的基建合同管理工作步入更加规范、严谨、有序的轨道。
(4)签订合同时,要将承包人在每个环节的义务都要写全面、写明确、写具体,并将承包人完成工程的要求及各种细节补齐,质量条款越细越好,避免条款过于 笼统,使出现工程质量等问题时不宜追究承包人责任。
3、结语
总体来说,高校基建工作有其自身固有的特点,合同是保证建设方与施工方共有利益的书面证明。合同签订的成功可以保证学校建设资金资产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发挥其最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吴丽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方法探讨[J].中国工程咨询,2009(07).
关键词: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搜集
中图分类号:G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4-0197-02
一、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意义
城市作为功能多元的综合体特征,决定了城市档案管理的复杂性。城建档案涉及了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管理、城市环境保护、抗震防灾、城市规划管理政策法规等数十个方面或专业,包含城市空中、地面、地下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管线、设施等各种类型,以及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不同形式的记录,其复杂性可想而知。城市无论是兴旺还是衰落,都在时刻经历着不断变化的过程,而作为真实记录城市发展变化过程的城市建设档案,其保管的城建信息具有动态性的特征。动态性就是要求档案管理能够及时提供真实反映城市建设管理现状的最新信息,发挥档案信息的时效性作用。大到与城市相关的系统性基础设施的改扩建、尤其是地下系统的建设,中到某一个建设工程的改扩建,小到一套房子的法律纠纷,城建档案作为历史性记录,都将成为重要的建设和法律依据,如果不能保证其准确性和可靠性,将会给国家、企业、个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甚至引起灾害性事故。
二、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方法
1.加强城建档案的业务指导。建立和完善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机制,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是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要形成一套程序化的管理机制,既要有管理办法,又要有管理措施,还要规范程序:一是争取将城建档案管理程序纳入到规划、建设的审批程序。二是要将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纳入有关单位的职责范围。三是将城建档案的验收纳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程序。
2.加强档案搜集与整理。(1)追踪收集。适用于工程周期短、形成档案材料快的工程。档案人员或兼职档案人员主动到现场询问和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工程信息并指导和督促技术部门有针对性地收集档案资料。这种方法收集速度快、档案资料齐全,质量也比较高,但花费的人力、物力较大。(2)分阶段收集。适用于建设周期长的工程。某些大型水利工程及某些跨年度的水利工程,要始终保持与兼职档案员及施工、建设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并加强催收,尽力避免档案原始材料的散失,这样能保证工程档案的连续性、完整性。(3)强制性收集。适用于对某些人员分散、临时机构较多的施工单位。要采用收取档案资料押金的做法。当一项水利工程报建后,施工单位先交一定金额的资料押金,施工单位将完整的档案资料移交给档案部门后才可退回这笔押金。这种方法对一些内部较复杂的施工单位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可以保证档案资料不会由于人为因素而流失。
3.加强信息服务。运用高新科技和信息管理手段,加强网络信息化服务工作,实现城市建设和城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一是要创新城市建设档案信息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城市建设信息的动态管理和查询服务。二是要加强组织与协调,建立起各单位、各部门的分工和配合,整合资源,形成综合文档。三是要制定有效的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措施,把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的报送、验收和移交工作纳入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审批程序,各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要统一接收和集中管理本规划区内的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完善城市城市建设信息系统,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利用服务。为满足社会各界利用档案的需求提供丰厚的物质基础。要增加软、硬件的投入,加大馆场建设,添置现代管理工具,如改、扩建馆库面积,配置电子技术设备等。要拓宽档案的接收渠道,除收集正常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专业档案外,还可以采用捐赠、征集的形式,将反映传统的城市历史文化、地方特色和名人的一些档案尽可能收集进馆,也可以收购与本地区和本馆档案有关的资料,如有关文件汇编、地方报刊、年鉴、地方史志等。
4.强化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城建档案工作是一项十分单调、枯燥平凡的工作,工作人员每天都是与文字、图纸打交道,所以要遵守纪律,自觉工作。要有耐心,脾气要好,工作细心、周到,该归档的就要归档,该补的就要及时通知单位补全。因为城市建设的一些隐蔽工程档案是不能事后补救的,审查档案时需要特别细心。工作人员要有爱岗敬业的精神,要有对历史负责的责任心,不能弄虚作假,要严格把关。档案查询的工作要实事求是,因为城建档案部门提供的证明和复印件是银行贷款和法律部门处理经济纠纷有效证据,有些人为了达到某些目的,弄虚作假。一些单位和个人在档案上增大建筑面积,以骗取银行超额贷款,有些人在处理经济纠纷时,为了取得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对城建档案进行更改,所以城建档案的工作人员要有较强法律意识和高度的责任心。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范围和要求,对档案工作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事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的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应该比一般单位的档案人员更全面,他们不仅要懂文书档案,还要懂科技档案以及与城市建设相关的一些专业类别档案。因此,为达到城市建设档案整理规范化的要求,应对各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讲解城市建设建设工作中会形成哪些类型的文件材料,哪些是属于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具体的归档范围。同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对文件的起草、书写要求和制成材料的规范化,作详细的讲解,使大家对档案内容提前了解,工作中注意积累资料。这种培训与档案管理工作和工程同步进行,为今后建档工作奠定了基础,使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有一个切实的保障。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诚实守信、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真诚与乙方联营合作,共同开创市场,创建山东枣建品牌、树枣建形象,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合作方式
1、乙方作为甲方的合作施工单位。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乙方以甲方的名义承接工程项目,工程中标后由甲方与业主签订总包工程施工合同后,甲方再与乙方签订工程分包施工合同,由乙方负责工程的全部生产经营。不得违法再分包。
3、乙方经营要严格按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应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禁上访闹事。
第二条:甲乙双方承诺事项
1、甲方承诺:
(1):尊重和善待乙方。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不干预乙方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便利条件,尽最大能力解决乙方实际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协助乙方处理工作中发生的矛盾和有关事项,有责任为乙方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由乙方承建的项目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交于他人经营。
(2)乙方承建的工程款到甲方帐后,甲方除扣除约定的税金、管理费用后,在两日内及时将余款全部支付给乙方。若因此延误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承诺:
(1):要严格履行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全部内容及有关协议,并自觉维护甲方形象,乙方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工程质量不发生任何隐患。积极创建省、市安全文明工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及经济纠纷全部由乙方承担。除工程的税金及甲方的管理费外,与工程相关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每月按时向甲方报送书面施工产值报表。
(2):保证项目工程款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按照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约定,资金不足部分和在业主拨款不到位的情况下,由乙方自行垫付。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停工。
第三条 乙方向甲方缴纳承包费的比例
1、由乙方承建的工程项目单项合同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甲方在收到建设单位的工程款时按照工程造价的6%(包括:税金、管理费)扣除后一次付给乙方。500万元以下的另行协商。
2、工程劳保基金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后,上缴山东枣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其它事项
1、乙方以甲方名义所施工的工程引起一切经济纠纷、民事责任、法律责任、债务等,均由乙方全部独立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2、乙方缺少现场管理人员时,可以向甲方申请派员,甲方要大力支持、并派适应人员,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缺少专业施工队伍或材料供应商时,可以向甲方申请,甲方的相关部门帮助推荐,由乙方自行选择确定﹙合同由乙方自行签订并签字盖章,需甲方担保盖章的材料款,甲方将从付给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施工的工程,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购买材料、更不能拖欠材料款等其它款项。
3、双方合作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4合作期间如发生挣执、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谦互让互凉的原则友好协商。若协商不妥可由签约地人民法院裁决。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议。
第五条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
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合作期满,本协议自行失效。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索赔 ,处理方法
Abstract: as China's construction market continuously mature,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engineering claim the importance of the management is becoming increasingly obvious. The article mainly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claim measures detailed analysis, aims to strengthen the building from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level and fully guarantee the quality of the construction.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contract management, claim for compensation, the treatment method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施工现场的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而索赔则是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总任务是“五控”、“两管”,即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环境控制、合同管理和现场管理。其中合同管理是整个项目管理的总纲。施工单位和业主之间的利益关系,最终都要体现在合同上。因此,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施工单位要达到不断提高社会信誉、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重要的途径之一就是加强自身的施工合同管理、增强索赔意识。
一、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及处理办法
1.重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文本的拟定与分析
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应该尽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在实际工作中,因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产生经济纠纷的例子并不鲜见。因此,应该尽量使用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理的施工、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非特殊情况,勿使用发包承包双方自行拟设的合同文本格式。此举可以有效防止所拟定的合同出现缺项、漏项及不平等条款。同时,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实施进行监督,有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及时裁判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2.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合同管理
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合同管理环节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行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建筑单位要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就应该首先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
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及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是每一个建筑单位都应该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则是指合同管理人员将各种合同时间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明确其工作范围和责任,通过合同任务的层层分解将任务落实到人,协调各方面积极配合共同实施合同。而每日工作报送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能够确保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工程信息,对各种问题做出正确决策。
3.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合同变更在建筑工程项目实践中是比较频繁的,而合同变更往往会导致索赔纠纷,因此在合同签订以后,合同管理人员还要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重点把握三个方面。
(1)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认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成品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等详细情况。
(2)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图纸、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合同变更。
(3)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
二、建筑工程索赔管理的措施
2.项目实施过程中利用合同转移风险
当前建筑市场是发包方的市场,由于客观因素和不确定性,施工企业要加强合同管理、增强风险意识,为预防和规避工程风险,在合同签订和合同履约管理中应采取以下措施。
(1)招投标阶段。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要对项目买施过程中存在的各方风险进行详细的分析、预测,从项目的谈判、签约、履约到竣工结算,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业主对工期、质量、安全等要求,进行监督指导,才能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合同目标的准确完成。签订合同时应将工程实施期间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其解决办法作出明文规定,使承、发包方清楚地认识到各自在施工合同中承担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并对工程风险通过合同条款在合同双方之间进行合理分配,体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
(2)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应仔细阅读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细心研究。第一,做好调研工作,完善专用条款。建筑施工企业在投标之前应就该工程项目所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调研并分类。在合同谈判时,用专用条款来明确风险范围。范围越明确越详尽,施工企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承担的意外风险就越小。第二,避免合同中的矛盾。特别是在国际工程中,由于不同语言的翻译和不同国家的工程惯例,常常会对同一条款产生不同的理解。按照一般原则,承包商对合同的理解负责。第三,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合同管理:实施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合同管理必须以合同为主线、以合同为核心实施工程项目管理。施工企业应制定一整套合同管理的有关工作制度和规定,对合同管理的组织、合同管理的程序以及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查、签订、履行、检查、清理等每一个工作环节均作出明确规定。
3.承包人应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
应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重视培养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建立严格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逐步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在签订施工合同过程中,承包人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4.承包人应积极开展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上做好风险预测、控制与转移工作可使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导致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风险管理的重点是风险的规避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可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也是制约合同双方认真履约的强有力的约束手段;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首先是严格守法,科学施工;其次是依法确立合同,注重安全生产和现场管理;第三是建立科学的内部经营决策机制。
5.采取科学的索赔预防措施
加强工程的风险意识,及早了解风险来源的可能性,尽早采取措施,尽可能地将地质情况及地下障碍物的资料收集齐全,以免延误工期,造成索赔;进行优化设计,提高设计的水平和质量,尽可能避免因设计出错而影响工程,设计过程中考虑得周全,也可消除施工中因不合理设计造成的设计变更而引起索赔;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尽可能地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就必须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造价管理,认真细致地编制建设工程施工图预算,并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和工程施工进度按期足额支付工程款项;要加强合同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及施工进度控制。在施工过程中要避免随意进行变更或下达工程停工令,影响工程施工进度,造成工程延期而引起索赔。
三、结束语
总之,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管理中要讲求方式、方法,要讲究管理的技巧。因此,要在高度重视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础上,在实践中探索及归纳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寻找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从而降低建筑市场风险,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确保建筑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超预算 ;原因;控制措施;
建筑工程造价超预算控制工作可以节约资源,降低成本。一般情况而言,建筑工程造价预算不合理,最终会影响企业的施工结算,甚至于引发经济纠纷。基于此,以下就其原因及其控制措施进行了探讨分析。
一.建筑工程造价超预算的原因
1、概预算编制不够合理的原因。部分预算编制人员在编制工程预算时没有对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的调查以及研究,致使编制出来的建筑工程预算价格存在着漏项以及缺项等差错,进而不能全面细致地反映与正确预测出建筑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需要的费用支出状况。因此缺乏合理性以及科学性的工程预算不能在实际建筑施工过程中发挥其指导意义。
2、项目设计不够客观科学的原因。在建筑工程实施的过程中设计变更比较多。目前,有很多工程正是由于前期设计出了问题而造成工程造价超预算价。出现这种现象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①由于设计单位没有对项目进行全面的了解,只是按照建设单位的主观意愿来理论化设计,因此,设计图和客观条件存在着较大的出入,对于这种现象通常是边施工边修改。②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沟通不足,致使设计意图不明确,在施工的过程中图纸的变更比较大。③个别建设单位为了使所争取的建设项目能够得到批准,在报批的过程中故意把投资额改小。④部分建设单位在招标时为了压低其造价,通常会搞一些不切合实际的标准比较低的设计,在施工的过程中设计的变更比较大。
3、工程实施过程中控制工作不到位的原因。由于建筑工程项目的工序比较多、施工时间比较长、场面比较大,在施工的过程中如果管理不善,那么实际的施工情况就不能够得到比较及时与准确的反馈,管理人员就很难对施工过程中的造价进行有效的监控和调整。在这种情况之下,很容易出现资金浪费现象,这样就会引发工程造价超预算问题。
4、监理工作不当的因素。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为监理不到位而造成超预算的情况也很普遍。比如,监理人员应在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时,要求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力求用较少的机械、人力消耗完成施工任务,想方设法减少和避免无效管理和无效劳动。另外,由于监理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随意签证,以及因变更不够及时而引发的返工、机械闲置、停工窝工等现象也会使建筑工程的造价增加。
5、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很多不可预见因素也会使工程的预算增加。例如,由于地质资料所反映出来的通常是局部地区的地质状况,而实际开挖后,发现地质条件不能够满足设计的要求,必须要改变基础或者加深基础;在钻孔桩或者挖孔桩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流泥、流沙、溶洞以及岩层等;另外,滑坡处理、基坑排水以及地下障碍物的拆除等也会使建筑工程的造价预算增加,这些问题都难以准确的预计。
二.建筑工程造价超预算的控制措施
1、重视建筑工程造价预算编制工作。要做好工程造价超预算控制工作就必须要编制出合理科学的工程预算:①预算编制工作人员必须要对项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同工程预算管理工作时还要对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的特点进行综合考虑,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开展预算编制工作,在开展预算编制工作之前还要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要注意收起建筑工程的勘察报告、施工设计的图纸、各类标准图集以及地形测量相关图纸等有关的资料,并深入到施工现场进行勘察与调查施工现场的环境,然后对建筑施工方案进行研究,同时还要对现行的建筑工程的取费标准、预算定额、材料预算价格以及统一工程量的计算规则等有一个全面的了解。②还要熟悉建筑工程的施工图纸,对套用定额单价以及工程量进行精确的计算,在编制预算造价的过程中还要对设计图纸进行反复的阅读,直到真正领会了设计者的设计意图,把阅读图纸、熟悉工程以及审核图纸等过程充分结合起来,这样才能够做出比较准确的工程预算编制的分项,并计算出相应的工程量,编制人员才能够对单价熟练套用,进而最大限度地避免产生错套、漏记以及重记等失误的出现。③还要对价格因素进行客观的分析,给价差的调整留有足够的余地。这主要是因为建筑工程建设需要的材料以及设备的品种比较多并且价格多样,设备及材料购置的费用在工程造价中占据着较大的比例,因此,工程造价编制工作人员必须要对材料设备的价格、性能、规格以及品种等有一个细致、全面的了解。由于材料设备的价格标准是按照市场的价格来确定的,必须要对其实施差价调整,做好动态管理工作极其重要。要避免因为价格的波动而给超预算控制带来影响必须要建立建筑工程造价差价的预测系统,通过该系统来对各项工程的造价指标当前的变化趋势进行合理的预测,在这个基础上对造价差价进行合理的调整。
2、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预算控制。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资金投入比较大,该过程不仅是招投标的有效延伸,同时还是合同具体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也很容易出现造价失控的现象。究其主要原因是:①受到自然灾害等较难控制或者无法控制因素的影响;②受到合同变更、技术限制以及施工组织失误等人为因素的影响。要做好这个阶段的控制工作必须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适当的技术和管理手段对施工生产过程中所有费用开支和其他管理工作等进行计划、实施、监督、调节和控制,按照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使工程造价自始至终置于有效的控制之下。这个工作始于工程项目中标、确认之时,一直到工程项目竣工后的保修期结束。。
3、对工程造价进行主动、积极的控制,减少项目变更。任何建筑工程均要在经过规划、设计以及实施这三个阶段,在工程的实施阶段出现了预算,但是在实际施工的过程中项目设计经常会出现变更,其中主要包括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所引发的变更、设计缺陷所引发的变更以及业主意愿引发的变更等等,工程项目出现变更就意味着工程造价的变化,因此工程实施前,对工程造价进行主动、积极的控制是十分必要的。而控制工程造价最有效的手段,是技术与经济相结合,克服长期以来技术与经济相分离的现象。即工程招标前,造价人员了解建设单位对工程的质量、工期、资金投入的情况,综合考虑建设环境、建筑市场和建筑企业的各种因素,第一时间查看图纸问题,向设计人员提出图纸不完善、不合理的地方等等,进而修正工程预算价,尽可能减少项目实施后的设计变更。如果出现变更,预算控制工作人员还必须要对该部分实施技术与经济论证,对变更的可行性以及必要性进行确认,把设计变更所带来的造价超支降到最低。
结束语
建筑工程造价允许出现合理范围内的造价超预算现象,但是如果超预算差价额较大或者超预算现象发生率较高就需要对预算工作方法进行一定程度的更改,这样有利于提高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严 芳.建筑工程造价超预算控制措施分析[J].科技风,2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