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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质询技巧

时间:2023-06-18 10:46:0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辩论质询技巧,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辩论质询技巧

第1篇

【关键词】高职高专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调查研究

【中图分类号】 G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4)01C-0019-03

毕业论文(设计)作为高校毕业生必须完成的教学环节,它不仅是对学生专业技能的综合性训练,也是对学生高等教育阶段学习成果的综合性检验。因此,搞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也理所当然地成为提高高职高专院校教学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大致可分为选题、研究(设计)、论文(设计)撰写与修改、论文(设计)答辩四个阶段。显然,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是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最后一项重要内容。为提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水平,笔者结合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林业技术专业、园林工程专业、木材加工技术(室内设计技术)专业的高职高专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对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进行调查研究。

一、研究方法、对象与内容

(一)研究方法

采用实验研究法,即选择某届毕业生,按照预定的答辩程序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答辩,随后进行毕业答辩成效问卷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评价。

(二)研究对象

在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3届毕业生中选择人力资源管理专业42人、林业技术专业51人、园林工程专业55人、木材加工技术(室内设计技术)专业57人,共205人,占两校当年毕业生人数3680人的5.57%。学生在完成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后进行答辩。

(三)研究内容

1.答辩准备。包括校方准备和答辩者准备。

校方要做的准备工作包括审定答辩者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资格,组织答辩委员会,拟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标准,布置答辩会场等,由各系部组织。其一,答辩者资格审查。主要审查答辩者学分是否达到毕业答辩要求;是否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有处分者是否已撤销;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形式审查,是否达到答辩要求;确定、公布答辩者名单。其二,组织成立各专业答辩委员会。组织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成员一般由3~5名教师组成,其中组长1人,由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或专家担任;成员2~4名,由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要求秘书提前1周将答辩者论文(设计)送达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成员对答辩者论文(设计)内容进行审阅,并拟定答辩时提问的1~2个问题。其三,拟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标准。包括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答辩成绩两部分,按照论文(设计)格式的规范性,内容的科学性、系统性、创新性,以及答辩时陈述、回答问题语言流畅性、科学性、准确性等评定成绩。其四,布置答辩现场。落实答辩的时间、地点,安排好答辩会场。

答辩者准备主要包括知识性准备和事务性准备两方面。其一,知识性准备。主要是指为通过论文(设计)答辩就论文(设计)涉及的相关知识的准备。了解和掌握与所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联的知识和材料,弄清文中哪些观点是继承或借鉴了他人的研究成果,哪些是作者的创新观点和方法,了解和掌握答辩的要领和艺术。重点是对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科学依据、基本原理、新颖之处、存在问题、可能的提问问题等进行梳理和准备。其二,事务性准备。主要是制作答辩陈述的PPT,陈述时间控制演练、回答问题演练等。

2.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是报告陈述。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会上,毕业论文(设计)作者需要进行毕业论文(设计)说明性汇报或陈述。用PPT进行陈述,陈述时间一般为5~8分钟。通过报告陈述,答辩教师了解作者对所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的思考过程,并考察作者分析和综合归纳能力。答辩报告陈述内容一般包括:研究背景(研究现状、选题意义)、研究内容与方法、研究结果与创新之处、存在问题与继续研究的方向。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陈述内容清楚、完整。

二是质询。报告陈述完毕,答辩教师即开始对毕业论文(设计)作者进行质询,通常从三方面进行:首先,针对毕业论文(设计)中涉及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提出质询,以考查答辩者对所引用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的理解是否准确。其次,针对毕业论文(设计)中所涉及的某一方面的论点进行质询,要求结合实际或专业知识技能进行讲(论)述,以考查答辩者学习专业基础知识、掌握专业技能、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再次,就专业理论或实务中的问题提出质询,考查答辩者对所学专业发展前景、热点问题的了解情况及专业发展潜在能力。

三是现场答辩。答辩者针对质询者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答辩。可以待质询者将问题全部说完后进行答辩,也可提出一个问题答辩一个问题。答辩者要注意如下几点:首先,必须注意答辩的开场白、结束语的礼仪。其次,对质询者提出的问题,可分三种情况处理:能明确回答的,要紧扣主题,言简意赅地回答;自己不知道的,要实事求是地回答,态度要谦虚、诚恳,承认自己的不足,切忌不懂装懂,信口雌黄;对质询者误解的问题要进行阐述、辩解,坚持真理,维护正确观点,反驳错误观点,敢于阐发独到的新观点。再次,在答辩过程中尽量多地使用第一人称,以答为主,辩为辅,并可适当穿插图表等媒介,助以体态语辅助说明问题,如用目光与听众进行心灵的交流,力求深刻生动。把握答辩时间,以提高答辩成绩。

3.答辩调查。设计一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效调查表,以了解教学成效。可设计8个问题,如表1所示。

表1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效调查表

项目 选择(请在选择项上打√)

1.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在大学学习阶段重要吗? A.很重要 B.重要 C.不重要

2.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是否为学习知识、积累知识的过程? A.是 B.不是

3.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是否提高了答辩者的写作能力? A. 大提高 B.一般 C.没有提高

4.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是否提高了答辩者的表达能力? A.大提高 B.一般 C.没有提高

5.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是否增强了答辩者的自信心? A. 大增强 B.一般 C.没有增强

6.毕业论文(设计)专题讲座对你答辩知识和技能的提高是否有帮助? A.大帮助 B.有帮助 C.没有帮助

7.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是否是向他人学习的好机会? A.是 B.不是

8.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是否是提高辩论技巧和辩论艺术的重要机会? A. 重要 B.一般重要 C.不重要

二、结果与分析

笔者对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3届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林业技术专业、园林工程专业、木材加工技术(室内设计技术)专业的205名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参加答辩的学生进行了调查,答卷采用不记名形式,发放调查表205份,回收205份,有效卷205份,回收率和有效率均为100%。调查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调查结果统计表

调查项目 选A 选B 选C

人数(人) 比例(%) 人数(人) 比例(%) 人数(人) 比例(%)

1.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在大学学习阶段重要吗?

A.很重要 B.重要 C.不重要 188 91.71 17 8.29

2.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是否为学习知识、增长才干的过程?

A.是 B.不是 205 100

3.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是否提高了答辩者的写作能力?

A. 大提高 B.一般提高 C.没有提高 90 43.90 101 49.27 12 5.85

4.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是否提高了答辩者的表达能力?

A.大提高 B.一般提高 C.没有提高 190 92.68 15 7.32

5.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是否增强了答辩者的自信心?

A. 增强 B.一般增强 C.没有增强 56 27.32 70 34.12 79 38.54

6.毕业论文(设计)专题讲座对你答辩知识和技能的提高是否有帮助?

A.非常有帮助 B.有帮助 C.没有帮助 23 11.22 182 88.78

7.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是否是向他人学习的好机会?

A.是 B.不是 205 100

8.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是否是提高辩论技巧和辩论艺术的重要机会?

A. 重要 B.一般重要 C.不重要 45 21.95 87 42.44 71 34.63

从表2可以看出:其一,认为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在大学学习阶段很重要和重要的分别为91.71%和8.29%,表明高职高专的学生普遍认可、接受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这一教学方式,有九成以上的学生认为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是大学阶段很重要的学习方式。其二,所有学生都能正确地认识到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是一个收集信息、交流信息的过程,也是学习知识、增长才干的很好方式。答辩者通过答辩前的积极准备、陈述和答辩,对所撰写的毕业论文(设计)的所有内容和相关知识不仅熟知而且要熟记,所以这种准备的过程本身也是积累知识、增长才干的过程。此外,在答辩过程中,质询、答辩双方就某些问题阐述各自的观点,答辩者又可以从中获得新的知识。其三,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提高了答辩者的表达能力。首先提高了毕业论文(设计)的修改能力、毕业论文(设计)陈述报告的写作能力,即文字表达能力;其次提高了口头表达能力。经过要求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学生的表达能力都得到了提高。从写作能力看,大提高和一般提高的有92%,从表达能力看,大提高和一般提高的有100%。其四,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可增强答辩者的自信心。通过答辩,约有三分之二的学生的自信心得到了增强。答辩成功是对自信心的正强化,但更重要的是为了答辩成功,必须认真学习,刻苦钻研,把答辩作为学习的动力,学到更多的东西从而增强自信心。答辩是答辩者展示其勇气、风度、才能、智慧和口才的过程。答辩场面学生从未经历过,因此需要勇气;答辩会上要进行答辩报告陈述并进行答辩,要取得良好的效果,除了需要勇气,还必须具有良好的才能、风度、智慧和口才。其五,答辩是答辩者向质询者(教师、同学和有关专家)学习的好机会。质询者多为学识水平较高的教师和专家,所提问题通常是论文(设计)中涉及的学科范围内重要的基本问题,而答辩者又未能阐述清楚、分析详尽的问题,也就是论文(设计)中的薄弱环节和答辩者没有认识到的不足之处。通过提问和指点,答辩者可以了解论文(设计)中存在的问题,为今后研究时参考。总之,答辩会上提出的问题,不论答辩者是否能当场作出正确、科学的回答,对答辩者都是一次很好的帮助和指导。其六,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是答辩者学习、锻炼辩才的一次良机。64%以上的学生认可了这一观点。当今社会是一个竞争的社会,能言善辩是竞争中重要才干,是现代人必须具备的重要素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就是学生学习、提高辩论技巧和辩论艺术的重要过程。

三、结论与建议

根据上述结果与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这一教学形式在高职高专中是可行的,它对于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进而提高毕业实习质量和毕业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具有积极作用。有关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可将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作为高职高专学生在校学习的一门课程或必修内容列入教学计划,让学生一入学便了解这一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有利于促进学生学习答辩技艺的积极性。同时,在课程教学实习中试行答辩这一教学形式,增加学生的学习和锻炼机会,或可有助于提升高职高专毕业生毕业(下转第38页)(上接第20页)论文(设计)的质量。中职学校毕业生亦可尝试答辩这一教学形式,如进行毕业实习报告答辩。

【参考文献】

[1]何克,林君芬,张文兰.教学系统设计[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2]莫春姣,何新风.教案编写及其评价指标体系的研制[J].教育与职业,2007(5)

[3]刘代汉,何新凤.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现场评价指标体系的研制[J].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1)

【基金项目】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2013JGA360);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改革项目(GLSZ201202);广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SK13LX534)

第2篇

关键词: 高级英语 辩论 反思

1.引言

高级英语教材《现代大学英语》五、六两册共包含24篇课文,题材多样。其思想性、艺术性都堪称典范,其语言难度较之基础阶段教材的课文又提升了一个台阶。学生不仅要面对大量生词,分析丰富的修辞手法和写作技巧,还要深入探讨作品的文化和思想内涵。所以这门课程的课堂活动通常是以教师―教材为中心,由教师对课文进行逐词逐句的分析,讲授自己的研讨体会,而学生在课堂上则完全处于被动的地位。高级英语课堂教学与课程教学目标相分离的现象,在英语专业教学中具有一定典型性。为了改善这种不良现象,贯彻《高等学校英语专业英语教学大纲》重视学生能力培养的相关精神,广大教育工作者结合自己的研究方向进行探索、实践,力求使自己的教学体现实用性、文化性和趣味性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两方面的积极性,确立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在新一轮课程改革中,教师普遍关注的热点是如何有效组织学生开展合作学习。在具体的课堂活动开展中,教师普遍以研究性学习为指导思想,注重凸显英语的工具性、实战性、应用性。和角色扮演、二人对话、小组讨论一样,辩论应作为重要的课堂活动受到充分重视。

2.活动设计

伶牙俐齿、能言善辩已成为现代人迫切的渴求、必备的素质。如何让对方赞同自己的观点又不伤和气,已成为一个现代人必备的能力。笔者于第五学期伊始,便在高级英语课堂上开展辩论活动,旨在引起学生对英语实用性的关注,激励其努力提高自身的说服技能。

2.1目的

此次课堂辩论活动的目的是考查的英语应用能力,锻炼其心理素质,学习辩论技巧,提高其辩论能力。

2.2准备

《现代大学英语》精读5的第一课是马丁・路德・金博士发表于1967年的演说“Where Do We Go from Here?”(《我们向何处去》)。文中金博士提到了这样一个观点:Love is ultimately the only answer to mankind’s problems.

综合考虑可辨性、难易度、教学内容相关度等因素,笔者将辩论话题定为“Love VS. Force:Which is the right choice in solving problems”。

笔者组织学生观看学习往届“外研社杯”全国英语辩论赛(FLTRP Cup National English Debating Championship)的精彩视频、2008美国总统大选电视辩论等相关视频材料,营造辩论气氛,激发其参与其中的积极性。介绍基本的辩论知识及技巧,比较中外辩论赛异同点,使学生认识到议会制辩论模式重辩轻论的优越性。

2.3描述及问题评价

按照议会制辩论模式,四名学生分正反方就Love VS.Force展开辩论。辩论活动包括结构辩论环节(Constructive Speech)和反驳总结环节(Rebuttal)。发言顺序为正方一辩、反方一辩、正方二辩、反方二辩、反方一辩总结、正方一辩总结。有别于正式的辩论赛,活动并未采纳结构辩论环节所许可的质询(Point of Information)。活动时长20分钟,其中的突出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3.1双方立论不够准确合理,不注意倾听对方立论观点。立论是通过结构辩论环节实现的,正方一辩(Prime Minister)的立论即是简单地重复了金博士的观点,而反方一辩(Leader of Opposition)则更简单到仅在以上观点中加上否定词“not”。双方均未能就各自观点进行深入、合理的阐述。这种情形一方面反映了学生的人文基本理论素质不够,另一方面反映了学生并不明确辩论活动中的重点环节。

2.3.2双方攻防技巧单一,不注意对方辩论技巧运用中的失误及其所要达到的意图。双方的攻防过程严格来讲是由相当数量的、关联不大的例子构成的,期间鲜有思想观点的碰撞。攻防过程中,正方二辩(Member of Proposition)提到2008年中国人民万众一心抗击汶川特大地震灾害这一事例,并以此证明爱的力量(power of love)。此时反方二辩(Member of Opposition)未就正方的论述作出任何回应,直接阐述了先前准备好的例子。这种情形一方面反映了学生缺乏辩论技巧,另一方面说明了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薄弱,不能在短时间内从对方运用的技巧中找到失误与错误。

2.3.3双方不注意辩论各环节的逻辑性。最显而易见的是双方在发言顺序(Speaking Order)和时间分配(Timing)方面出现混乱。也因为如此,辩论活动未能整体反映辩论双方观点的合理性、辩手素质及整体配合能力。

2.3.4双方均遭遇不能表达自己的尴尬瞬间。具体表现为双方对一些辩论常用语(how to state an argument;how to ask for opinions;how to express agreement and disagreement;how to interrupt;how to settle an argument)掌握较差,不时会出现一位学生突然停顿,转头问同伴某某词该怎么说的情况。学生在语言表达方面缺陷明显。

2.3.5双方均有学生紧张,肢体语言僵化。学生的心理素质有待提高。

学生在活动中立论不够准确到位,有转移主题之嫌,攻防技巧单一,缺乏自发性。从Matter,Manner,Method,Spontaneity方面评估,此次辩论活动精彩程度不够,效果不甚理想。

3.限制因素

随着英语教学改革的深入,辩论这种长期处于受冷落位置的活动重新焕发活力,走进了英语教学课堂。然而正如此次辩论活动所反映的,课堂辩论往往精彩程度不够,未能充分体现对抗性。课堂辩论效果不佳,可探究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3.1缺乏学习兴趣和自信心

由于高级英语课程以培养阅读能力为中心,兼顾其它语言能力,课堂教学的微观方法体现在如下重心的转移,以区别于低年级阅读教学:从低年级那种机械性的“词汇―语法―练习”解释为主转移至高年级创造性地分析和评价文章的体裁特点、写作风格、修辞技巧等为主;从逐段讲解为主转移至课文讲解分析后综合解释为主;从对课文的字面理解为主转移至评价性或欣赏性理解为主;从获取信息式阅读为主转移至评析式阅读为主(孙亚,2005)。教学目的及教学方法的改变要求学习者实时改变观念,改进学习方法。未能及时适应这种变化的学习者常常觉得沮丧,其学习效果也不甚理想。不少学生仅仅把高级英语课当成是基础英语的延伸,结果常抱怨“学不到东西”、“英语水平没提高”,影响了其学习兴趣和自信心。

3.2缺乏独立思考能力

在平时学习过程中,学生的学习内容长期局限在手头的课本上,对学习内容认识不足,且未能有效地把学习内容内化为自身的知识和技能。活动中,学生仅凭教材中的信息展开辩论,多数时间是照本宣科。其思路大多局限在语词概念或经验层面,虽唇枪舌剑、词锋凌厉,却缺乏深刻的思考。这凸显了学生在独立思考能力方面的缺陷。

3.3英语应用能力薄弱

在平时学习过程中,不少学生过于追求语言语调的标准,而忽略了通过语言表达内心的想法,在辩论中无法将想说的观点用英语有效地表达出来、表达到位。学生在辩论中的表现凸显出其英语实战能力的薄弱。笔者也认为学生在口、笔头表达上仍然没条理、没逻辑,对课文的主题等宏观理解问题知之甚少。

4.教学反思

此次失利的辩论活动启示教师从应多方面努力,消除不利因素,促进辩论活动的有效开展。在日常教学中,教师应首先让学生明确《高级英语》的学习目标是要进一步提高其语言交际能力(communicative competence),并培养其课文分析能力(text-analyzing capability);帮助其从思想和学习方法上作出转变。其次,教师要通过课上引导及课下指导,让学生接触尽可能多的学习内容,开阔其视野,促使其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生主体活动,提高其英语应用能力。最后,通过观摩、培训、实践激发学生的兴趣,营造氛围,传达技巧。在具体的课堂辩论中,教师应鼓励每个学生发言,引导双方辩手换位思考,掌握好辩论时长,注重对学生辩论仪态和风度的训练。

最重要的一点是教师应对自己的角色进行反思,完成角色转变。教师不再是课堂中的权威和中心,但这并不等于说教师成了旁观者。这样反而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们的工作将更具挑战性。辩论活动和传统课堂活动的不同是教师的控制减少了,学生投入大为增加,学生自主性加强了。必须明确的是,不管教师是示范者、组织者还是监督者,教师在课堂教学全过程的整体作用应是协调(coordination)、促进(facilitation)和指导(guidance)。教师要创造一种积极的气氛让学生得以充分调动、充分发挥,这是教师对课堂教学全过程担负的协调作用所要求的;不论学生的主体能力怎么样,教师都要通过课堂活动对他们进行有意识的策略和能力培训,使他们的自主创新精神更强,这是教师的指导作用所决定的,和学生的独立学习能力并不矛盾;不论学生的认知和技能达到怎样的水平,教师都要认真管理和引导,以保持课堂的动态平衡,这是一个调动各方因素的积极过程;不论怎样的活动,怎样的学习材料,怎样的课堂教学过程,学生的自我意识及在学习中选择并做决定的能力,都需要得到促进和培养,因为,这是研究性学习的基本特点。在这个过程中也对教师的原有知识提出了挑战,因为他们面对的不再是有现成答案的问题,而是无法预知的涉及各领域的难题。这能促使教师放下架子,敢于承认自己的不足,不断学习充实自己,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学生的需要。

5.结语

辩论让学生直接参与课堂活动的时间达到最大限度,让学生直接参与课堂活动的覆盖面达到最大限度,让学生的交际真实性达到最大限度,让学生相互学习的机会达到最大限度(文秋芳,1999:186-187)。这能够有效调动学生自主训练的能动性与创造性,大大提升其言语理解和输出能力,迅速提高以交际能力为核心的语言综合素质和智力水平。课堂辩论活动的必要性已毋庸置疑,如何有效地开展课堂辩论活动才是重点。宏观方面,教师应认真学习、贯彻大纲精神,根据学生学习英语的终极需要和其现有的语言知识和实际运用能力,采取相应的基本进路和选定教学起点和教学技巧。微观方面,教师应做好辩前准备、辩中引导、辩后评价几个方面的工作。这需要教师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参考文献:

[1]高等学校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英语组.高等学校英语专业英语教学大纲.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5.

[2]孙亚.改革高级英语教学,提高语言综合技能.21世纪报・英语教学周刊,2005,(3).

[3]文秋芳,赵学熙,王文宇.专业英语口语指南[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9.

[4]杨立民,梅仁毅.现代大学英语(精读5、6).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2.

[5]曾丹.辩论法在大学英语教学中的效果探析.学术・理论现代企业教育,2006,(7).

第3篇

内容摘要:廉政风险节点防控机制是海陵法院为防止腐败发生,以制约和监督司法权运行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着力点,以风险节点防控为主要措施的一项廉政制度创新。该制度已经在海陵法院实施并取得些许成效。本文拟从该制度产生的背景及其制定的科学性出发,对制度的主要构成和具体内容进行阐述,并指出该制度现阶段存在的不足。

关键词:廉政 节点 风险 防控措施

一、廉政风险节点防控机制的形成背景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融入司法审判的具体手段,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诸多制度、措施和做法,大多隔靴挠痒、对空喊话,效果并未彰显。司法腐败依然发案不断,投诉亦居高不下。20__年我院有两名法官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教训深刻,令人痛定思痛。如何创新工作机制,在遵守现行各类廉政制度的基础上,探索一套利用现有各类监管资源、实现与审判流程无缝对接的防控网,成为我院连续3届党组及纪检监察部门思考和探索的长期课题。经过反复酝酿和实践运行,逐步形成了一套廉政风险节点防控机制。该机制通过排查分析,锁定司法腐败易发多发的21个审判流程关键节点,重点制订了针对性的具体控防措施,并尝试从源头上及时发现和防控腐败现象的发生,从而使腐败“不能为”、“不敢为”的他律机制得以强化。

二、廉政风险节点防控机制的主要构成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贯穿于6个审判流程之中,共21个节点、21个风险、47条措施。节点、风险、防控措施三部分一一对应。

第一部分为节点,是该机制的工作基点。案件受理及分配包括4个节点:立案审查、案件分配、诉讼费收取、管辖权异议。司法鉴定及拍卖方面包括1个节点:委托。刑事审判包括5个节点:变更强制措施、定罪量刑、案件讨论、罚金数额确定、赃款赃物处理。民事审判包括6个节点:证据收集、诉讼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与撤诉、合议庭讨论、庭室讨论。行政审判包括1个节点:案件审理。执行工作包括4个节点:执行流程、采取执行措施、执行异议审查、财产处分。所列节点都是各条线上极易发生腐败的预防关键点。之所以将节点作为整个机制的切入点,一是因为其明确了该机制的工作重点,便于集中精力监管,避免面面俱到,但实际操作却无从下手的尴尬。二是因为以21个节点作为支撑,反腐工作可以进一步覆盖其他方面,由点到线,最终形成全院反腐网络。

第二部分是风险,实质是对有关腐败现象的描述。风险是基于各节点,总结了过往各级法院违法违纪案件中的常见腐败形式,并结合了我院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定而来。风险的制定是将腐败问题具体化,以便透过具体现象或行为判断腐败的发生,进而能够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部分是防控措施。防控措施是整个节点防控机制的最为重要的部分,是对确定的节点风险进行预防和监管的具体措施。防控措施是坚持不擅自另设规定的原则,严格依照现有法律法规及本院原有制度进行确定,防止了规定的混乱。防控措施较为多样,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设施监控类,此类措施主要是通过某些设施的设置起到对风险的防控作用。如:由电脑随机分案;在鉴定摇号室设立三同步;在诉讼服务大厅公示诉讼费收费标准等。第二类是制度监管类,这类措施是相关人员或部门按照已有或本机制设立的规定和制度各自履职,本机制的绝大多数防控措施均属于此类。如:诉讼费收取从严执行减、缓、免三级审批制度;纪检监察人员按规定对庭审进行巡查。第三类是违规处置类,该类措施是就已经发生的腐败行为进行的处置。如:在定罪量刑方面,承办法官违反规定私下会见当事人、近亲属的一经发现,按严重违纪处理,有索贿的,移送纪委查处;因管辖权异议案件被二审法院指定受理的,责任人须接受质委会质询。

三、廉政风险节点防控机制的内容分述

节点防控机制作为一项反腐制度嵌入法院主要工作流程中,根据条线工作的情况不同,具体做法呈现多样化。

(一) 案件受理及分配

以立案审查为节点,为防止违反审批规定,擅自对应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况发生。首先,在立案窗口设专职法官负责受案审查,并坚持案件受理逐级审批制度。第二,如果当事人坚持索要不予受理裁定书,应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裁定并送达。第三,对无正当理由超过7个工作日不立不裁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负责人按违法审判给予行政警告以上处分。

以案件分配为节点,为防止违反随机分案规定,按照私下掌控需要或关系亲疏来选择或变更承办法官的情况发生。首先,确定所有案件均由立案庭专设电脑随机分案。第二,除回避等法定事由或其它的合理事由必须变更承办法官外,一律不得随意变更法官。第三,审判庭每月变更承办法官数达到每月受理案件数5%以上的,所在庭负责人须向质委会逐一案件说明理由并接受委员质询。

以诉讼费收取为节点,为防止徇私为不符合减、缓、免条件的当事人申请减免诉讼费用或应当增加诉讼费的不通知当事人增加的情况发生。首先,在诉讼服务大厅内以醒目方式公示诉讼费用收费依据与收费标准。第二,从严执行减、缓、免三级审批制度。第三,将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时承办法官是否按规定追加诉讼费作为评查卷宗时的重点。

以管辖权异议为节点,为防止名为地方保护实为私下关系之考虑甚至暗中收取好处,曲意解释管辖规定或牵强附会寻找联结点作出管辖权异议裁定情况发生。如果因管辖权异议案件被二审法院指定受理,责任人须接受质委会质询。

(二)司法鉴定及拍卖

以委托为节点,为防止存在故意违反规定选定审计、鉴定、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或者串通、指使相关中介机构在审计、鉴定、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弄虚作假等情况。首先,应公示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备选名册。第二,建立庭审式摇号室科技“三

同步”。第三,监察室派员在摇号室现场监督。

(三)刑事审判

以变更强制措施为节点,为防止存在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或明知已经决定逮捕的被告人未被实际逮捕而不及时向庭长、分管院长和院长汇报等情况。首先从严审查,由庭长审核、分管院长审批及质评组质评时对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取保候审四种情形严审。第二,执行逮捕决定由承办法官负责安排,公安机关派员当场执行。因故不能执行的,承办人须及时向庭长和分管院长报告。第三,对明显不符合规定的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或明知被告人已被决定逮捕而未被实际逮捕,不及时报告并造成被告人逃脱、制造伪证、毁灭证据、威胁证人、再犯新罪等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以定罪量刑为节点,为防止私下与被告人的亲属联系并夸大犯罪性质和量刑幅度,利用心理暗示造成对方畏惧,以达到索贿目的的情况发生。从严执行承办法官不得私下会见被告人及其人、近亲属的规定。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按严重违纪处理。有暗示索贿嫌疑的,移送纪委查处。

以案件讨论为节点,为防止隐瞒或利用语言技巧故意遗漏或淡化足以影响定罪量刑的案件事实中的某些重要细节,误导审判委员会做出符合其需要的决定,并借此逃避错案责任追究的情况发生。首先,合议庭成员尤其是持不同意见的成员须列席审委会。第二,审委会委员重点对承办法官运用自有裁量权所作裁判部分所依据的法律援助、刑事政策、法学原理和司法逻辑进行质询。第三,为避免对其他委员形成意见导向,分管副院长应在合议庭汇报、庭长补充说明、其他委员发表意见后,审委会主任发言前发言。第四,案件被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或改判且须追究责任的(以追究责任为一般,不追究为例外),承办法官、合议庭持错误意见的法官、法律文书审核人、签发人、审委会发表错误意见的委员,均须承担相应责任。

以罚金数额确定为节点,为防止徇私少罚或侵吞罚金款项情况发生。首先,制订罚金数额与刑期、刑种、罪名一一对应规定。第二,所有款项一律缴到法院账户,承办法官不得经手。

以赃款、赃物处理为节点,为防止侵吞或挪用控制的赃款、赃物情况发生。首先,建立赃款赃物统一登记制度。第二,追缴到的赃款一律缴至法院账户,承办法官不得经手。赃物集中保管。第三,赃款赃物已发还的须有领受人签字。

(四)民事审判

以证据收集为节点,为防止故意毁弃、篡改、隐匿、伪造、偷换证据或者其他诉讼材料情况发生。首先,如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复印件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第二,如存在上述故意行为,追究经办人责任。

以诉讼保全为节点,为防止出现为照顾特定当事人,对保全申请人提供的担保材料审查认真程度不一情况发生。首先,庭长在签发保全裁定书时应当对保全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手续是否齐全进行必要的审查。第二,因保全错误,造成严重后果,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以开庭审理为节点,为防止不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开庭审理案件,在开庭过程中随意制止当事人发言或不允许当事人提交证据,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不按规定的时间开庭,或随意更改开放时间等情况发生。首先,利用“三同步”记录庭审过程。第二,纪检监察人员按规对庭审进行巡查。

以调解与撤诉为节点,为防止因徇私而违反规定迫使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撤诉、接受调解并损害其利益的情况发生。首先,以笔录的形式反映调解与撤诉的过程。第二,法官应当对可能影响当事人权利的重大事项进行必要的释明。第三,利用“三同步”记录过程。

以合议庭讨论为节点,为防止出现合议庭对应当经合议庭合议的案件不合议或假合议,或者故意向合议庭隐瞒主要证据、重要情节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等枉法裁判情形。首先,每位合议庭组成人员须进行庭前准备、庭审及合议庭评议。第二,合议庭讨论时,每位合议庭成员须独立发表意见,并详述理由。书记员负责如实记录合议庭笔录。第三,对合议庭成员意见分歧较大的案件应按规定提交庭室或审委会讨论。

以庭室讨论为节点,为防止在庭室讨论案件时,院、庭长违反规定发表意见,要求或变向要求以自己的意见为主导,影响承办法官审理案件的情况发生。首先,参加讨论的每个法官应当独立发表意见,须详述理由。第二,以讨论笔录的形式记录讨论内容,并签字确认,装订副卷。

(五)行政审判

以案件审理为节点,为防止因与行政机关或某特定当事人关系密切,在相关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对另一方施压或说情、打招呼的情况发生。行政案件审理须实行案件合议讨论制度,合议庭成员应依法履职。

(六)执行工作

以执行流程为节点,为防止执行法官对案件“一手包办”,缺乏监管的情况发生。首先,设立执行启动组、财产查控组、财产处分组、结案审查组,由不同执行人员分别行使。第二,执行启动、财产查控、财产处分、结案审查各阶段执行事项依次推进、前清后接。

以采取执行措施为节点,为防止故意违反规定采取执行措施,造成案件当事人、案外人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的情况发生。首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的,应当依法制定裁定书送达被执行人,并在实施执行措施后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或者以方便当事人查询的方式予以公开。第二,采取执行强制措施的,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紧急情况下采取的措施,相关手续立即补办。第三,违反规定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以执行异议审查为节点,为防止存在为不按规定审查执行异议的情况发生。执行异议须提交合议庭评议。

以财产处分为节点,为防止存在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执行款物的情况发生。由财产处分组专人负责,并建立执行款物专用台帐备查。

四、廉政风险节点防控机制的初步成效

自20__年以来,已保持了连续九年违法违纪案件零记录。被评为区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同时我院也先后创建成功省、市、区廉政文化示范单位,纪检组年年被评为区先进基层纪检组织。行政审判庭、民二庭先后创建成“廉洁司法示范庭”。至各类纪检监察机关投诉和反映问题的来信来访数也逐年大幅同比下降,而来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的为数不多的基本上属于对裁判不服的问题,怀疑法官 不廉或司法作风问题的极少。司法廉洁也促进了司法公正,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显著提升,我院连续4年被表彰为区“十佳人民满意机关”,并被省法院表彰为先进法院。

五、廉政风险节点防控机制的推广价值

法院历来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单位,但从近年各级法院查处的违法违纪情况来看,司法腐败问题依然突出,成为阻碍法院发展的重大疑难问题。

法院反腐之困有二:第一,监管范围广。法院须监管的人数较多,各部门具体工作环节也较多,不利于监管。第二,监管难度大。首先,法院工作专业性较强,规范各类工作的法律法规繁多,监管人员难以全面把控司法工作。其次,法官其自身有法律赋予的自由裁量权,监管人员难以掌握某个做法是否适度。

节点防控机制为解决上述问题,本机制具有三大优点:第一,突出重点。本机制确定了21个最易发生腐败问题的工作节点作为防控重点。虽然只有21个节点,但也基本覆盖了全院主要条线的重点工作环节,这样确保防控效果最大化。

第二,措施可行。以往反腐监督制度绝大多数都是规定“应该”如何去做,但没有说明如果没有按规定去做该怎样防控,所以无法起到较好的防控效果。本机制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着力制定了具有可操作性的防控措施。

第三,多方共管。法院由于自身的特殊性,法院本身就有一套相对完善的监管体系,法律规定也多出于公正司法考虑,对法官的规定不可谓不多。所以,本机制的防控措施中也整合了其他制度,适时需要相关部门及人员认真按规履职。因此,节点防控机制不是孤立的一项制度,多方协同防控也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监管范围广和难度大的问题。

五、廉政风险节点防控机制的尚存不足

由于节点防控机制是一种模式的探索与创新,作为一项新制度必然有其不完善的地方。

第4篇

关键词:模拟法庭 法学教学 应用

所谓模拟法庭教学就是以模拟法院开庭审理的方式,通过学生亲身参与,将课堂中所学到的法学理论知识、司法基本技能等综合运用于实践,活学活用,以达到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的教育目的的教学模式。随着中国的法学教育由注重理论教育向注重实践教育的转变,模拟法庭教学模式作为一种实践性教学方式,被广泛应用于现代法学教学中。

一、模拟法庭教学在高校法学教学中的意义

1、通过模拟法庭的教学使学生的学习从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参与,学生成为学习的真正主体。“模拟法庭”既是“说法”,又是“演法”,既避免了教师单纯说“法”教学带来的枯燥和乏味,又满足了学生好奇心强的特点,有效地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模拟法庭教学充分调动了教师与学生两大教学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性,尤其是最大限度调动了学生的主体意识,通过这个互动的过程,变“要他学”为“我要学”,刺激了学生学习的兴趣,促使学生最大限度的发挥聪明才智和个性能力,使其成为学习的真正主体。

2、通过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能够让学生全面介入模拟诉讼活动,扮演各种诉讼角色,体现实际动手能力的综合“演习”。 我国传统的法律教学模式是以听教师在课堂上讲授书本知识为主,学生的学习活动很大程度上依赖检测、考试。而模拟法庭则会给学生提供一个模拟的场所,学生在模拟法庭中体验法官、检察官、律师、原告、被告等角色的活动过程。更重要的是,学生在模拟法庭中必须从提供的零散案件材料入手,进行分析、归纳、筛选,从而形成向法庭陈述的事实,找出有关的法律要点、寻找适用的法律规范、形成自己的辩护或意见、案件审理等全部环节。在此过程中,学生不仅能将书本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庭审中,还能够进一步加深书本知识的理解。同时,熟悉了法庭审判的程序,掌握举证、质证、辩论的技巧,动手能力大大增强。

3、通过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进一步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模拟法庭教学法将静态的、枯燥的法律条文通过动态的、形象的方式展现给学生,促使他们仔细鉴别,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学会如何在庭前形成法律意见和开庭时进行法庭陈述和辩论,并找出法律要素之间的冲突,从而启发学生的创造意识,促使他们进行创造性思考,培养学生在意志层面冲破常规思维的阻碍,顶住习惯势力的压力,坚持正确见解。

模拟法庭是在特定场所内再现真实法庭场景,并对法庭审理过程进行模拟。在教师指导下,学生通过角色分配参与模拟法庭审理,参与者将实体法知识与程序法知识运用于具体案件,经过诉讼的每一环节,解决案件审理中的具体问题,从而使学生了解和掌握处理案件的方法和技巧,锻炼他们的理论知识应用能力、创造思维能力、事实认证辨析能力、案例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作应变能力、现代化办公设施操作能力、社会交际能力等。

二、当前模拟法庭教学在法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作为理论和实践相联系的一种教学方式,且多采用诉讼法的知识,因而模拟法庭在诉讼法教学中已被广泛采用,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下列弊端:

1、没有相关的制度,缺乏对模拟法庭教学的统一安排。

模拟法庭教学被认为是诉讼法任课教师的课内任务,由教师独立组织和操作,学生只按照教师的授课要求进行实践,没有制度加以约束和保障,以至于模拟法庭的运用范围很小,运用时间很短。而没有教师的授课计划,学生很难自己组织模拟法庭,即使组织了也缺乏有力的指导,在操作中随意性较大,缺乏适当的约束。

2、教学目的单一,不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模拟法庭教学由诉讼法专业教师自行组织,受教学目的、授课时间、人员设备等限制,教师只关注审判程序“走”得如何,诉讼理论掌握得如何,而并不注重学生如何组织,怎样适用实体法,如何全面总结,因而整个活动虽然能达到熟悉掌握诉讼程序的目的,但对学生的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创新能力的培养严重不足。而学生也因此孤立地看待模拟法庭教学,重程序轻实体、重专业轻素质培养的思想普遍存在。

转贴于 3、教学环节缺乏完整性,只注重庭审环节而不注重庭前准备和庭后总结环节。

教师对模拟法庭的庭前准备不加以指导或指导很少,对庭后的总结形式单一,范围狭窄,把绝大部分的注意力都放在开庭审理这一环节上。而在司法实务中,法庭审理阶段仅仅是案件审理的一个环节,大量的庭前准备工作、具体的庭审技巧对司法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庭后的总结对于提高审判的质量也非常重要。因此,借鉴司法实际,模拟法庭教学也应注重庭前准备和庭后总结,用多种形式完成教学环节,全方位地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4、对模拟法庭进行系统研究与探讨的缺失阻碍了模拟法庭功能的发挥。

模拟法庭活动每个法学院、系都在开展了很多年,但是在实践中却缺乏对模拟法庭的认真研究与探讨,严重制约了模拟法庭功能的展现。笔者认为,目前各高校对模拟法庭的基本问题的研究与探讨存在着不足,例如:模拟法庭教学在法学教学的地位和作用;模拟法庭在课程体系中的体现与课时安排;模拟法庭开展的计划与步骤;师资队伍的培养和建立;模拟法庭实验室建设的规模与形式;模拟法庭的档案管理与利用等等。

5、教师主导地位体现不够,导致教师的指导不到位。

在模拟法庭的实际运行中,很多学校的教师主导地位体现不够,教师的指导不到位。具体表现在:一是有的教师平时工作太忙,对模拟法庭的工作完全放开不管,到开庭时匆匆去讲几句空话、套话;二是有的教师本身法律实践很少,平时上课纸上谈兵的多,指导起模拟法庭来很吃力;三是有的教师只对自己所教课程了解比较深入,综合素质不高或者对其他相关的课程则了解不多,无法适应模拟法庭综合性的特点。

三、模拟法庭教学的实践操作

作为法学实践教学的重要方式,在模拟法庭教学中要着重体现“规范化管理、全方位投入、高素质培养”的教学思想。

1、制定制度,定位人员。

为实现对模拟法庭教学的规范管理,必须制定一套较为完备的制度使模拟法庭教学更为成熟和高效,因此,要制定《模拟法庭教学实验规程》、《模拟法庭管理办法》、《模拟法庭指导要求》等制度,对模拟法庭的具体操作进行指导。

为实现实践环节为理论教学、素质培养服务的目的,在实际操作中还要实行人员定位。一是定位教师,指导教师以诉讼法学任课教师为主,为保证实体审理的准确性,在具体个案中邀请有关实体法教师参加;同时聘请所在地市的优秀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作为特聘教师,对示范庭或特色庭进行实践操作的指导。二是定位学生,模拟法庭的参加人员以正在必修诉讼法的学生为主,并尽可能让所有必修学生都参加模拟法庭,让他们边学习边操作边完善。

2、适时指导,开发潜能。

在模拟法庭教学中进行指导,往往会取得令学生茅塞顿开或事半功倍的效果。但指导绝不是不分情况的灌输和包办,只有恰如其分的指导,才能既给予学生充分展示自我的空间,又实现师者解惑的职责。

第一,由学生自行选择案例,教师在选择方向上给予指导。由学生自行选择案例,容易找到学生对社会生活的“敏感点”,从而更有针对性的施教。对他们选择案例进行方向性指引,才能因势利导,寓思想教育及知识传授于模拟法庭的实践中。

第二,将模拟法庭的庭审格式选择权赋予学生,在学生钻研后给予疑难指导。除了示范庭以外,研习什么样的庭审方式,比如是选择国内庭还是国外庭,是传统庭还是改进庭,是规范庭还是创新庭均由学生自己决定。确定格式后,由小组成员自己学习法律,准备素材,分配角色,组织演练。在临近开庭时,安排答疑时间,解答学生在实践过程中发现的疑难问题,这样更有利于对法理的领悟,特别是学生活跃的思维弥补了教师授课时间有限、知识深度不够的缺陷。

第三,把握学生模拟法庭活动进程,解决在准备过程中遇到的亟需克服的客观困难,如对难以查到相关法律资料(如外国法律条文和诉讼文书格式)、比较特殊的实验设备的配备等各方面提供尽可能的帮助。充分的物质投入、全面的法律资料准备,才能为模拟法庭的成功运作奠定基础。

最后,建立解疑信箱。囿于学生有限的理解能力、实践经验和法规储备,在模拟法庭的准备过程中遇到问题是很自然的,此时教师的解疑便非常必要和重要。应建立解疑信箱,由专人负责开启信箱,传递信息,指导老师随时答疑,帮助学生实现理解到运用的飞跃,使之顺利完成有关任务。

3、注重总结,优化理论。

富有成效的工作应有科学的总结,这样才能使实践更多地变成知识和经验。模拟法庭的总结应当分为两种形式,对于简易庭或讲解某个理论问题而组织的小庭,应采用以“学生设问、教师点评”为主的方式,这样有利于通过实践高效解决课堂疑问,且避免实践时间的过多过滥。对于正式的模拟法庭则不仅仅把总结看成是每位学生的小结加教师的“总结陈词”,更看作是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

在实践中,将总结的形式多样化,让它成为师生沟通和进一步展示自我的机会。模拟法庭结束后,要安排三个步骤:一是由法庭所在的学习组派人讲解庭审的具体诉讼模式和法律规定、实体审理的焦点、判决理由等。二是法庭组成人员与其他旁听同学相互质询。任何旁听的同学都本着“我是模拟法庭的支持者和受益者”的原则,专心投入旁听。法庭表演的同学有权对任何旁听的同学提出与本庭有关的问题,探讨有争议的观点,被提问同学必须回答。三是教师作全面的启示性的总结。教师作为整个模拟法庭的指挥者,也作为这种教学方式的实施者,应同其他教学方式一样,肯定教学成果,解决教学疑问,启示学生更深入地研究,以优化完善理论。

参考文献

李殿英,《利用高校模拟法庭培养实用型法律人才》,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

初北平、陈奉翔,《模拟法庭教学的优势及其操作程式研究》,交通高教研究,2003(1).

许步国、王凤民,《关于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的探索与研究》,绥化学院学报,2005(6).

第5篇

问题不在于人们看不出艺术的中心媒介与文学的不同,是因为艺术给人看到的常常是一些匪夷所思、令人瞠目结舌的技巧、方法的展现。所谓唱唱跳跳、写写画画,似乎,有的是“术”,缺的是“学”。艺术艺术,不就是些特殊的技术、技巧嘛。更有人振振有词地以英文词汇“Art”的原意就是“技术”为依据,强调艺术本是技术活,不必有“学”。艺术学长期得不到名分,深层原因就在这里,就在“艺”与“学”的分辨中,积淀了太深的成见。

实际上,与工学、医学等学科一样,技术基础很重要,但是,绝不仅仅是技术。理论指导下的技术与技术支撑下的理论,是这些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的自身特点。艺术技能、技巧、技术性的层面与艺术历史、艺术理论、艺术鉴赏、艺术评论、艺术家研究等水融,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在艺术形态高度发展、艺术内容空前丰富的今天,我们应认识到这一点。

云南艺术学院获得云南省省级重点学科“戏剧戏曲学”、云南省重点专业“戏剧影视文学”、省级精品课程戏剧概论和戏剧影视表演――形象塑造之后,又获得了“博士点省级建设单位”的认可和支持。在各项建设工作的大力推进中,延聘国内重量级学者、艺术家前来讲学,主办、召开全国学术研讨会,学术团队的建设和研究生培养,成为我们“博士点省级建设单位”的重要建设内容。名家荟萃,大腕云集,使得这个建设点的“学”色彩越来越浓。并且,我们持续地组织“戏剧戏曲学”研究生优秀论文出版,将全国戏剧学术研讨会的论文集结出版,是想证明世人的偏见与学科的坚实。但是,借此机会笔者最想说的话和最想辨析的问题是:教育活动当中学术评价的标准与艺术教育的归宿。延伸到艺术院校办学当中,演变成“学”的位置与“艺”的归宿。

一、问题的提出

问题的缘起,得从艺术院校办学的尴尬说起。

从事艺术教育的工作者们,平日里大概常常感受到一些人对艺术教育心存偏见和成见,更有甚者,秉持“无知者无畏”的勇气将他们的偏见、成见化为对艺术、艺术教育的调侃、轻慢和评价,这样的人,在教育界内和教育界外都有,因为“道不同不相与谋”,说说而已,闲话,就不必计较。偏见、成见要慢慢消除,笔者并无奢望要想在一两次辩论或几次苦口婆心的解释、知识普及当中去解决心存偏见、成见的人们已成痼疾的认识问题。

但是,两件事情令笔者意识到,这绝不是一个可以从略不计的个人偏见或成见的问题,而是关乎我们国家的教育发展大计,如何看待艺术教育的问题,这涉及教育发展平衡、公民素质全面和民族文明结构的问题。往深里说,这实际上还是一个对世界、对人的本质认识的重大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中国的教育发展不平衡、人才观不正确的情况,还会持续下去,会影响民族的复兴和国家的强大。

这就要从本科教育水平评估和学位授予单位的评审这两件国家行政行为当中传递出的对艺术教育的疏忽、失察和轻慢态度说起。

首先讲到的是每个本科院校都十分重视、格外尽心地准备并加强建设的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事件。事实上,5年一轮的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以评促建、促管、促改,“评、建结合”的目的是好的,通过教学水平评估活动,促动各大学的主管部门重视投入、重视尊重办学规律、促进学校研究教学、提高质量、规范管理、科学发展。但是,艺术院校在评估当中遇到的尴尬是:没有艺术教育办学的相关评估标准,临时性条款或参照医学院、体育学院的信息,使艺术教育者很泄气,因为“无标准”或“参照尺度”的事实说明,艺术教育如何办、质量评估标准之类似乎应该明确的事情,在相关部门那里是“心中无底”的。

其次是,艺术教育领域,涉及的学科、交叉出去与容纳进来的学科很多,涉及面很广。但是,长期以来,遭受偏见与误解的影响。分明是艺术,却要归属文学门类;而且,以为艺术就是唱唱跳跳。所以,学科建设、专业发展、学位授予、项目评审等等,似乎在一切方面,艺术学科的有些发展都“低人一等”。只要看看艺术院校在每个省份的教育格局里,或者在国家教育发展的格局里所占据的位置,所配给的发展资源,所得到的经费支持,校舍所显现的“体格面相”,就知道,艺术教育是教育发展格局里享受“口惠而实不至”待遇的教学单位。

这样,问题就出来了。划拨经费低标准,是因为艺术教育看起来“不影响国计民生”,所以不重要;建设配套无标准,是因为没有认真想过这种“点缀”性质的学校如何办,因此有人办就行了,标准无所谓;检查评估是要求高标准,因为办学要追求质量了,所以,按国家重点投资、重点建设的学校的质量标准来检查衡量,高要求总是好事。而且,听起来道理上是对的:“学术面前,校校平等。”但是,起点不同,结果会平等吗?标准不同,如何平等?更重要的问题是,在学科分类的前提下,可以追求平等吗?“学术”是什么?云南艺术学院在争取博士点建设资格的时候展示了在国际国内各种艺术赛事当中获得的金奖、银奖、大奖,但是,有评委说那些都不作数,国际的诺贝尔奖,国内的国家科技进步奖、科技发明奖和自然科学奖算数。作为答辩者,笔者感到这样的“学术权威”的“权威性”就实在是可以质疑的了。艺术院校办学,研究艺术史、艺术家、艺术流派、艺术创造工程、艺术原理、艺术美学的著作、论文,艺术家们在戏剧、电影、电视、演唱会、画展、工业设计等领域里为社会做出的巨大贡献,是另外一个知识系统和价值系统对人类社会与文明发展做出的贡献,用“脚的功能”作为评价来判断“手的价值”的标准,笔者认为有些荒唐了。

但是,心存这样偏见的人,不在少数。在中国教育界,组织评估往往是重点大学评一般区域大学,一般区域大学评地方大学,地方大学评地、市、社区大学。从资源分配的多寡和获得发展机会的多少来思考综合办学实力,“从中央到地方”,学术能力上“下评一级”是有一定合理性的。但是,将这种思路运用在不同类型的学校身上,就未必合适了。新西兰教育当中有一个“行业评估”的经验值得注意:行业、行会的权威是最可信赖、最应该膺服的权威。在那里,根本不可能有“行业以外的专家为行业制定标准、确立学术尺度”的现象发生。而这样的情况,在中国学术界、教育界却依然存在。

用什么样的学术标准去衡量艺术教育?这不是一个小问题。艺术教育的教育质量标准应该由艺术教育家们来共同制定,艺术作品的水平衡量,应该让艺术家们去研究琢磨,让时间淘洗,由市场挑选。而不是一些有头衔的人,用自己有限的、不一定靠得住的业余生活艺术见闻去判断一个门类学科、一种专业。

二、“学”的位置

以自然科学的实验眼光、研究方式和成果运用作为一整套“学术标准”去衡量艺术创造活动与艺术教育,艺术家的行为,并不科学,艺术教育的人才培养,投入成本大,但是成效不明显,很多时候,数据表格难以统计,量化指标无法显示。一些人,常常就武断地认为,艺术这么捉摸不定的对象,似乎只讲天才、灵感、技巧,无法讲学术。

“无法讲”,常常在偏见和误解中演变为“没有”。

为什么会这样?

首先,认识上觉得艺术教育教人一技之长,唱唱跳跳,无非是生活温饱之后才想到的事情,是生活当中的消费层面的事,不影响国计民生。觉得这样的教育不足以成“学”,无非是技艺,是雕虫小技的玩意儿。所以,发展的教育格局当中,点缀性质的有一点就行了,可以在轻重缓急当中将艺术教育放在“轻”和“缓”的位置上。

另外,艺术历史上从来与“手艺人”“工匠”“歌师舞姬”连在一起,这些人,的确是靠身怀绝技,“一招鲜,吃遍天”,没有太多的文化素养,更没有深厚学识。所以,通常认为艺术家有“艺”无“学”。

必须指出,这样的想法有其历史根源与认识背景。但是,历史早已经沧桑巨变,认识应该尽快跟上这种变化。没有跟上,就是落伍;没有转变,就是顽固。

艺术作为一种学科内容,早在19世纪就已经确立,到20世纪初,就更广泛地被人接受。这从大学里开设艺术史、艺术欣赏、艺术专业开始,就将艺术提升到了“学”的位置上。人类发现和处理与身外环境、世界、他人关系的方式,除了科学之外,至少还有多种渠道。如果说,原始人最早的能力就是依靠体力和智力、天然力量适应、顺应和改造自然的话;在一切方面都还显得弱小的时候,体能、智能基础上产生的是原始宗教、宗教对世界的认识和把握,调适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环境的关系。艺术审美,几乎就在这时产生了其积极的作用,只是在艺术这个大的门类当中,不同艺术品种在不同的人类文明阶段所占地位、所产生的作用、所具有的意义不同,但是,它们对人类认识世界和处理与世界的关系,是十分重要的渠道。在漫长的时期,宗教和艺术,甚至是人类认识世界和处理与世界关系最重要的认知和调适渠道。

科学突飞猛进地发展之后,科学的实证性,改变自然和物质创造的能力使人类的自信心倍增,甚至到了傲慢的地步。人类与世界的关系,被表述为与“命运”、与“天”的关系。掌控命运,人定胜天,变为人类的信条。科学无所不能,科学所向披靡,这种认识一旦在人们心目中生下根来,就成了“科学迷信”。今天,人类的科学发展取得了辉煌成就,同时制造了前所未有的巨大灾难。平心而论,就是思维单一、科学迷信地处理“人与世界、人与他人、人与自身”的关系造成的。实际上,科学方式之外,宗教方式、艺术方式、文学方式、哲学方式、经济学方式、传播学方式、文化学方式、民俗学方式、社会学方式……认识、管理、调适人与世界的方式多种多样,相互作用,由此获得平衡,使世界和谐、社会和谐、人类内心和谐是非常重要的。可惜,这样的认识,仍旧被淹没在“科学迷信”的喧嚣中。

科学,只是人类认识和处理自身与世界的关系的一种方法,动物的头脑里是非常难于植入这样的慧根的。因为,其他方法没有那么强大的力量和那么迅捷的效果,可以迅速索取到自然资源和物质成果,没有办法迅速致富。如何走出科学迷信的认识误区和行动歧途,是当今人类共同面对的课题。

那么,艺术作为人类认识与把握世界,由此调适自身,追求生活和谐、社会安宁与世界完美的一种方法,就要在“科学迷信”的偏见当中,理直气壮地站直身子,确立自己的地位。它当然成“学”成“科”,它对人类的思维发展,人类的身心健康,人类认识能力的提高,人类对自身、对环境、对世界的平衡状态的警觉,都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发展好艺术学科,就要深入研究其内部规律和外部规律,要建立坚实的研究框架,开展广泛深入的研究,获得更多成果,让它在人类文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用自然科学的学术标准去对待艺术教育、艺术学科,方法是刻舟求剑,结果是南辕北辙;艺术教育有自身规律,艺术学科有自由尺度。“艺术学”应该有自己的位置和自己的尊严,这是第一位的。然后,才能够在艺术教育与艺术学科发展当中确立恰当的学术标准,找到自己的正确归宿。

三、“艺”的归宿

艺术的归宿,既有学,也有艺。学,已经说过;艺,还需阐发。

艺与技能、技巧联系在一起,艺,往往是某种手艺、某种技能,或者就是手艺、技巧、技能的泛指;但是,艺术就不仅仅是这些了。它可能既有“艺”的狭义指称,也有“艺术学”的活动和意义的刚毅内涵。艺,技能、技巧是“这般那样”;艺术,在今天的运用里,实际上从特殊的、与美学相关、美化生活的实用目的相关的技能技巧出发,从其发生、发展、繁荣、传播、流变、革新的历史过程出发,研究、阐释、总结为何、如何、怎会、将会“这般那样”,这就成为“学”。

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上出现过的许多文化产物,随后都会分门别类,认祖归宗,各立山头。艺的技巧技能,最后走向艺术文明,发展成为艺术学,有其历史阶段过程和发展的必然性。艺术不仅仅是唱唱跳跳,它包括艺术史、艺术基础理论、艺术创造心理学、艺术欣赏心理学、艺术美学、艺术文献学、艺术发生学、艺术文化学、艺术传播学、艺术社会学、艺术经济学……要在艺术技艺基础上认真做好研究工作,研究艺术的必然王国,才能更好地走向自由王国。

正是在这样的认识上,云南艺术学院希望在“艺”与“学”并重下办好学。我们鼓励各个二级学院的教学单位清醒地意识到这种“并重”的重要性,既不能沉湎于“技能上达”“技高一筹”的状态,将艺术大学办成技能训练所,把学校办得“匠气”十足;也不能在“学术追求”“课题指标”的痴迷里,将艺术大学办成“研究所”“博物馆”,没有了生命原态的鲜活,只有样品的展览或标本的陈列。而艺术院校,研究“艺术”只是使命的一部分,更重要的是艺术热情的诱导、艺术认知方法的传授、艺术创造能力的营养和艺术人群的规范等内容集合成的艺术人才的培养。而且,必须认识到,艺术教育者自己就是原创能力旺盛的艺术创造者,艺术院校,同时还是艺术产品生产、创造的重要部门。

云南艺术学院的戏剧戏曲学作为省级重点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学位授权点省级培育建设单位,50年来一直是一个立足于剧场艺术的实践、理论、历史基础的人才培养单位。在招收硕士研究生的过程中,希望在授权点的建设当中更好地带动“学”的发展,希望通过理论研究成果,更好、更有效地总结教学成果、连通实践与理论的“知行”立交桥,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注目于研究生导师队伍的建设,旨归在学科质量的提升,在每一届研究生毕业的论文中,可以“窥斑见豹”地反映学科点的努力和成效。云南艺术学院的省级重点学科“戏剧戏曲学”学科点,后来成为云南省支持的“博士点建设培育单位”,不但陆续出版了教师的个人研究著作,核心教材,教师博士、硕士论文集,还有每一届毕业研究生的优秀论文集。我们鼓励学科点选择和结集出版每一届毕业研究生答辩论文中的优秀篇目。一方面,留下研究的攀登痕迹,以示后人;另一方面,也想标记学科建设情况,记录“工程”进度,展示前进的里程。用“学”的清醒来引领“艺”的清晰发展,用“艺”的鲜活去充实“学”的存在基础。

还必须强调,在艺术教育当中,“学”的高度,不可也无法取代“艺”的位置。没有“艺”,就没有“艺术学”。自然,没有“学”,就无法了解“艺”,就只能停留在师徒相传、口传心授的原始阶段。

当面对专家的质询:是否应该改变艺术院校技术成果多于、大于研究成果、理论成就的时候,笔者不假思索地回答:可以调适,但不想改变。因为,艺术院校从学生到教师,实践能力和成果是他们证明自己价值和对社会、对生活、对人类贡献的重要标志,甚至是更重要的成果。还因为,两种成果,“艺”和“学”的比例控制,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无法计量,只能在实践当中两相并重地去发展。艺术院校不是艺术研究所,艺术院校要认清自我,准确定位。千万不可以受诱导,将教学过程变成一个培养学生“研究艺术”的过程,那只是人才培养内容的一部分。既要培养学生的艺术创造素养――表演、表现的能力和创造美的能力,也要培养学生研究艺术创造的能力――表演、表现的历史、现状、原理、规律。

笔者想强调,“学”与“艺”,在艺术学科里,要有恰当的位置与合适的归属,偏废任何一个,艺术院校的办学都会出现问题,办学者就会自食苦果。

第6篇

一、对传统课堂的反思

“课堂”,顾名思义,是指教师传道、授业、解惑的场所。《说文解字》释“课”:“课,从言从果”,即“课”是一种语言的结果。又因为语言是相互的,所以“课”是人通过言语与他人交流的结果,后来引申为“试”。《说文解字》释“堂”:“堂,殿也。”很明显,“殿”是一种场所,在古代是讨论国家大事的场所,如庙堂、朝堂。因此,“课堂”即有教师、学生的共同参与,通过相互间的沟通交流,达到心与心的接近,促进学生成长的一个空间场所。

以前一些传统的课堂在注重沟通方面做得远远不够,主要存在以下几种典型的课堂沟通形式。

一是“垄断性”的课堂沟通。在这类课堂教学中,一些教师因在年龄、知识和经验等方面的优势而摇身一变成为课堂的主宰与控制者,以知识的占有者和传播者自居,认为对学生教些什么、怎样教、采取多快的进度,自己最有发言权。在这类课堂教学中,教师缺少与学生平等沟通的心态,只是给学生一些简单的、机械的任务,让学生不断重复,最后给出标准答案。教师成为了课堂中的“明星”,夸夸其谈,旁征博引,淹没了学生的声音、经验,把教育想象成自己心中的“想当然”,课堂成为展现自己的舞台、工具,教师已然忘记了学生――课堂教学的目的。学生仅仅被看做孤立的、单一的躯体,不存在学生主体性、意识形态的多样性和身体上的差异性等。这样的课堂徒有沟通之名,全无沟通之实。

二是“功利性”的课堂沟通。在这类课堂中,因为社会中一些因素的影响,课堂掺杂了功利性因素,间接成了追逐成功的“名利场”。教师则迫于外界的各种压力、束缚――如领导、制度、学生的考试成绩、升学压力和自己的职称等纷繁复杂的因素――逐渐倾向于照本宣科,不越教学常规的“雷池”半步,渐渐丢失了自己的独特性,成了课堂的奴隶。同时,在传统思想的影响下,学生及其家长认为理想的教学模式便是教师在课堂上从头至尾地讲,不停地画重点、指要点,学生则不停地记笔记,生怕遗漏了教师说的每一个字。这样,教师成了一部输送既有知识的“机器”,学生成了被强行塞进知识的“容器”。课堂生态被破坏,失去了应有的生机与活力,造成了生命的“缺席”,课堂降为简单低级的知识的交易场所。

三是“虚假性”的课堂沟通。在这类课堂中,一些教师采用了与学生沟通的方式进行教学,改变了“满堂灌”的“喂食”教学方式。但由于传统习惯的根深蒂固,造成了一些形式性的问题。有的教师往往喜欢采用一些虚假问题,如“是不是”、“对不对”、“好不好”等。这些问题表面看是一种沟通的形式,但这种沟通背后隐藏着一个预先由教科书设定好的边界。换言之,教师的提问已经预设了答案,学生只需例行公事般地拉高嗓门答“是/不是”“对/不对”等就可以了。[2]学生用不着思考,也没有时间思考,思维触角没有伸展的空间,蜷缩于知识的起点。这样的课堂在表面上,看似多了一种“声音”,多了一些“民主”,实则是被一些明知故问的所谓“问题”所困扰、包裹。忽视了沟通的“实质”,只强调“沟”,不求“通”。这类课堂看似活跃,实则虚空,遗害更甚。

课堂是一个教师提出新知,学习者表达自己见解、疑惑,进而答疑解惑,层层递进的动态过程。上述第一类课堂师生之间没有丝毫的心理沟通,必然导致新观点、新看法的缺失,致使课堂毫无生气,死气沉沉。第二类课堂主观和客观因过分的功利性而互相冲突、分化,使得原本师生间的沟通交流渐行渐远。第三类课堂虽有师生之间的沟通,但徒有其表或只停留在表面层次,未向更深的真正课堂沟通发展,粗暴地扼杀了学习者进一步探究学习的动机和热情。

二、“沟通”式课堂的涵义及特征

“沟通”在英文中可以译为communicate,也可译成disseminate(传播)、contact(交往)、interchange(交流)。这个词来源于拉丁文communicare,意思是“共用”、“共享”。无论在英文中还是在中文里都涉及信息和行为的沟通交流或交换,是人类彼此理解的中介和桥梁。

“沟通”式课堂其实就是一个不断努力克服障碍,以实现人与人或人与文本通连的过程,是一个“沟”的行为和“通”的效果之和的过程。[3]因此与第一类课堂相比,它打破了专断、权威,既有学习者与学习者的沟通,也有教授者和学习者的沟通,使课堂焕发更大的活力,新的思想不断迸发。与第二类课堂教学相比,它承认教学是一种过程而非结果,从而使重结果的功利性教学被一扫而光。与第三类课堂教学相比,它既排斥故作姿态,又拒绝为“作秀”而“提问”,把“问题”看成一个任务,为了达到一个目标所必须克服的一个困难,一个障碍,一个动力,最终到达思考深处,唤起学生成长的渴望,探求知识的冲动。

“沟通”式课堂涵义包含以下几个层面。

“沟通”源于平等。毫无疑问,沟通作为一种时代精神的体现,平等是其先决条件。平等是指沟通的主体都有同等的表达自己的机会,同时去聆听别人的表达。保罗•弗莱雷指出:“没有平等,就成了教训与被教训、灌输与被灌输,就好像水遇到了油,谈不到对话和交流,也撞不出美丽的火花”。[4]哈贝马斯在谈伦理的原则时,同样也说明了在沟通中平等的特征,他引用了阿列克西的三段论来说明他的三个商谈原则:“A.每一位能言谈和行动的主体都可以参加商谈讨论。B.a.每人都可以使每一主张成为问题。b.每人都可以使每一主张引入商谈讨论。c.每人都可以表示他的态度、愿望和需要。C.没有一个谈话者可以通过商谈讨论内或商谈讨论外支配性强制被妨碍体验到自己由A和B确定的权利。”[5]哈贝马斯在解释上述原则时,特别强调:在第一原则中的参与者,是一切有能力参与讨论的主体,无一遗漏;在第二原则中,是使一切参与讨论的主体获得平等的机会;在第三原则中,既强调沟通的必要性,又排除权威,凸显公正。

“沟通”是持续性和开放性的过程。沟通作为获取知识的方式本来就具有持续性。课堂中的学生并非以文化“文盲”的身份进入课堂,他们总是拥有一定的预设的文化资本,沟通则在原初文化资本的基础上实现知识资本的进一步积累。正如黑格尔所指出的,我们现在世界中所具备的一切,“并不是一下子得来的,也不只是从现在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是本质上原来就具有的一种遗产,确切点说,乃是一种工作的成果――人类所有过去各时代工作的成果”。[6]所以师生间的沟通总是在已有的经验背景中展开的,不是面向当下的,是面向未来的;不是面向已知的,是面向未知的,它总是立足于已有的经验,向未被开垦的知识荒漠逼近。同时它永远是一个敞开的动态过程,永远没有固定的终结性结果,是作为动态的过程而存在。沟通过程的本身就是为了下一次或更进一步的沟通奠定基础。沟通本身就是追求价值和目标的过程,是不为功利的功利。

“沟通”存在于语言中。在课堂教学这种有组织、有计划的沟通场景中,师生存在多种形式的沟通。但杜威认为“和其他工具比较起来,语言应起更大的作用”。[7]也就是说在师生之间的沟通中,存在许多非言说的交流,比如眼神暗示、表情、身势语等。但更多、更常用的还是言语的交流。值得注意的是,并非只要有言语就存在沟通,只有师生双方将自我让位于语言本身,在原有知识资本的基础上“各言尔志”,“尽兴辩论”和“祛弊存真”,才能实现沟通。这样在语言的沟通过程中所认识到的真理才绝不是某一方的“私人财产”,而是所有参与者意识到的、为大家共同分享的“公共财富”。可见,语言显现了沟通,又让沟通成其为沟通,成为新的智慧的生成。

简而言之,“沟通”式的课堂的特征是针对课堂中的某一问题,彼此沟通,发表看法。它不是消除差异,而是尊重和理解差异的存在,让学习者知道方向、如何学和学什么,并在理解中使沟通的双方共生共长。它具有这样几个特征:第一,注重双向,而非单向;第二,注重激发学习者的学习积极性,克服被动学习;第三,创设热情友好的课堂气氛,而不是拘谨的、压抑的、刻板的;第四,注重学习的过程,而非结果。

三、让课堂在沟通中进行

“沟通”式课堂就是课堂教学在一种沟通的情境中进行,帮助学生学好知识,把知识转化为能力、智慧。笔者同一些学生交流过,觉得沟通式课堂更能促进学习者学习。如魏书生的课堂教学过程很有代表性。他一般实行“六步课堂教学法”即:定向、自学、讨论、答疑、自测、自结。这六步课堂教学法改变了传统的教师讲、学生听的信息单向传递模式,把信息的传递方式变为师生之间、同学之间和自我之间的网状结构,学生经过自学、讨论后,学得如何,只有反馈才能明白,因此进行自测与自结。这时教师完成了初步的信息传递,学生则完成了初步的信息加工。教师又根据反馈做出评价,同时学生根据评价再进行信息加工,使获得的信息更完善、准确。这一过程是学生主动建构内部表征的过程,学生获得知识或意义,不是通过外部信息的简单相加,而是通过新旧知识间反复的双向的相互作用而建构的,更充分地体现了教学民主,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六步教学法是一套僵死的程序,遵循的同时又不乏灵活性,其核心就是把学生培养成一个全面发展的人。对教师而言,不仅有助于了解学生学习和掌握知识的情况,还可以从中寻找到课堂教学中的成功和不足,以便日后进一步加强。对学生而言不仅有助于梳理所学知识,还有益于培养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促进师生之间的交流。

从与学生的访谈交流得知,师生沟通在如下阶段中进行:

去学习沟通。人是一种社会性的动物,注定不能孤立地存在,离不开相互之间的沟通交流,但这并不意味着每一个人都能做到真正有效地沟通。西方教育史上,苏格拉底善于利用对话的方式与人进行沟通交流。在对话的过程中,苏格拉底不带有自己的任何主观先见,而是通过对学习者的已有观点不断地发问,让对方陷入自己的思想矛盾中,明确了解自己思维的漏洞或是承认自己的“无知”。苏格拉底并不是给定对方自己的答案,而是让学习者在语言的引导下,自己去思考问题,进而得到答案。所以说,苏格拉底给学习者的最大帮助不是获得真理、意义,而是对话过程中其思维发生变化的过程。正如赫钦斯所说:“批评、讨论、质询、争论,乃是真正的教学方法。和助产士一样,教是一种合作的艺术。……理智的进步并不发生在教师直接说出法则让学生记忆之时,而是出现在师生共同工作以引发学生时,呈现在他面前的问题作理性回答的时候。无论学生是儿童还是成人,苏格拉底的对话都是教学法的伟大的借鉴。”[8]

去学习沟通的语言。在课堂上,师生之间的言语和非言语沟通总是能在语言的坐标轴上找到相应的位置,因此是语言成全了沟通,不敢想象没有语言的沟通。但是并非有了语言就有了沟通的存在,语言并不等于沟通。那么,沟通的语言是什么样子呢?首先,沟通的语言是真诚的。真诚的语言就是真实地表达自己的看法,把自己呈现在真理的面前。只有真诚的语言,才能在师生之间构建起一种平等、自立的沟通关系,这种沟通语言超越了两者之间的狭隘语言谈话,形成的是双方的“敞开”和“接纳”,是彼此的积极倾听也就是存在意义上的共同在场,互相吸引,互相包容,共同参与“祛弊”,走向“无弊”,实现“澄明”与“敞亮”的诗意。其次,沟通的语言是可信的。沟通双方的语言必须是反映现实的客观实在,是现存具体世界的真实,是语言的实事求是,反对任何形式的泛泛空谈,不切实际。脱离了实在的语言是脆弱的,空洞的,经不起时间的“推敲”。再次,沟通的语言是规范的。沟通的双方进入课堂时,必须遵守课堂的语言规则,即“入乡随俗”,而不能使用自己的个人化或个性化语言。在沟通中,要把自己的意思表达清楚,不能模棱两可,要减少一些“话里有话”的不规范表达。在课堂中,只有沟通双方注重语言的规范性,才能搭建起沟通的平台,真理才能越过阻隔,来到课堂。

在语言的行进中去理解。语言是思维的显现,思维的显现是为了被理解。理解不仅告诉我们怎样思考,而且更重要的是告诉我们怎样存在。理解通过语言形成了师生之间的沟通关系,把外在的知识变成学生的认识。课堂就是一个理解知识与人生价值的培育人的地方。但知识和人生的价值不是曝露于外的,它总是半遮半掩地存在于一定的情境语言中,情境又增加了语言的不确定性,所以理解就是对语言生存环境的理解,而非主观意识的臆断。在课堂的语言沟通中,师生必须剥开语言的外衣,让语言所负载的本质充分地显露出来。这样,教师才能融合于学生当中,了解学生想要什么,自己在说什么;学生也就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老师在说什么。因此,理解使语言成全了师生之间的沟通关系,把知识转变为学生的个人认识,使学生从中受到启发。

4.在理解中生成意义。理解就是理解的主体进入被理解对象。在课堂中,理解的意义在于,任何知识惯于以包括文字和语言的文本形式而存在,文本就促成了师生之间一一对应的关系,在教师对文本解读和学生认知的过程中,文本不再陌生,意义渐渐显现;同时,建构主义认为,学习新知就是要把新信息和旧的知识网络联系起来。在个人学习时,它认为凝固在书本中的知识不是意义本身,知识不是被动地等待着,是需要利用必要的材料,在师生对自己主体情态和文本意向的理解中主动去实现意义的建构。除此,理解过程也就是不停地对问题的问答,受这些问题的指引,意义生成了。

总之,沟通式课堂就是首先学习沟通,学习沟通的语言,在对语言的理解中,教师和学生双方,一方面根据自己的计划同对方沟通,另一方面又考虑对方的反应来调整自己的沟通行为,在具体的课堂情境中一环扣一环的动态的意义生成的过程。

参考文献:

[1][6]杜威著.民主主义与教育[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0,6、42

[2]邓友超.教育解释学[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9,29

[3]张东娇.教育沟通论[M].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2007,21

[4]保罗•弗莱曼.被压迫者教育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23-26.

[5]艾四林等.论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学[J].兰州大学学报,1996,(1).

[7]转引自:丁钢主编.历史与现实之间:中国教育传统的理论探索[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