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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基本流程

时间:2023-06-18 10:46:2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辩论基本流程,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辩论基本流程

第1篇

【关键词】思辨能力;研讨课教学;教学模式

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迅速,高等教育在不断地改革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从当代大学生的实际能力来看,在创新能力、自主科研能力方面依然十分薄弱。现阶段我国大学生在思辨能力方面仍然存在很多缺失,本文主要围绕如何培养国贸专业学生思辨能力展开教学探索与研究。

一、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是国际贸易专业教学的重要任务

对学生思辨能力进行培养其实就是能够有效促进学生思维在广度与深度方面实现拓展,能够对同一个问题在不同的层面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有条理地分析,并能够对相关分析展开精确的、清楚地论证与阐释。具备一定的思辨能力是国贸人才需要具备的基本素质,所以在国际贸易教学中要始终将对国贸专业学生进行思辨能力培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落实。加强国贸专业学生思辨能力培养是提升当代国贸专业人才综合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要求,是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的需要。

二、研讨课教学的特点

研讨课在实践过程中注重向国际化靠拢,这种讨论式的学习模式主要有如下特点:大学生有一定的自学能力基础,教师在讲课以前可以提前把相关的思考题对学生进行布置,把相关的资料包提供给学生,使学生自己做好充足的预习与准备。将学术会议的国际范式引入到课堂学习讨论过程中,即学生主讲结束以后,先让学生点评人进行点评,接下来再让其余的学生围绕主题进行辩解和论争,教师在这一过程中要发挥好自身穿针引线的作用,对学生做好引导与启发,学生们积极发言,发表自己的见解,最后一个环节是老师对整个过程进行总结。研讨课这种教学模式为学生与教师,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创造了条件,充分调动了学生的学习主观能动性,学生反响很好,教学效果很好。

三、研讨课教学的操作模式

(一)研讨课次数的安排

为了使辩论活动更为深入地开展,研讨课采取小班制的形式开设,整个学期的授课采取讲授式教学与辩论式教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通常一学期会在国际贸易专业的教学实践中安排六次研讨课,关于每次研讨都要把将要辩论的论题及基本要求要提前两周进行公布,使参与此次辩论活动的每个学生都能明确这些内容。

(二)研讨小组的确定

研讨课的时间定下来以后,教师要对全班学生进行小组划分,每个小组成员人数是5—6个,分别担任发言者、主持者、点评者、记录者等角色。这对于保障研讨课成功实施十分关键。

(三)研讨内容的确定

1.选择理论基础性相当突出的问题

通过对基础性较强的问题展开辩论,有利于达到以点带面、触类旁通的良好效果。

2.选题要具有可读性与争议性

论题要激发学生的兴趣具有可读性是基本条件,这样才会提升学生的辩论热情,进而对基本的国贸理论知识掌握取得良好的效果;论题具有争议性才会激发学生进行辩论的积极性,对于提升学生的思辨意识与问题意识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还要保障所选取的案例材料具有普遍代表性。

3.选取的问题能够体现学科前沿性,贴近学生切身利益

这一点有利于使研讨具有一定的广度与深度。例如可以就“金融危机背景下贸易摩擦对上海就业产生了哪些影响”展开辩论。

4.研讨课教学的辩论流程

从研讨课的时间安排来看,应当控制在连续三节课内完成比较合适,包括学生辩论和教师评价两部分。整个辩论中学生是主体,教师要在中间做好引导。

四、对研讨课教学探索的几点思考

学生们普遍感觉,研讨课对于提高了自身对国际贸易专业知识的理解能力与表达能力具有积极的作用,特别是在提升学生学习能力与思辨能力方面显示的作用更加突出。学生对收获进行了总结:

(一)研讨课进行小组划分,小组成员之间形成了一种团队精神。

(二)学生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主动参与相关资料的搜集,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得到了提高,同时在资料搜集的实践中也使学生掌握了一定的学习方法。

(三)提升了学生对多方观点进行整合的多维度思维与辨析能力。学生任何一方为了取得辩论的胜利,都要对对方的观点做到了解。所以辩论双方一方面要为本方立场准备好充足的论据,同时对于反方论点的不足性也要做到有效的掌握,这样就会促进学生学会对问题进行多角度思考,使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更加扎实。

五、结语

国际经济贸易在应用经济学中占有重要位置,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的深入发展,经济发展对贸易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是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迫切要求。在这样的背景下国贸专业教学,必须在模式与方法上实现创新,如果依然采用传统教学模式与方法就很难适应时代的发展。因此围绕国贸专业进行的研讨课教学尝试与探索,对培养国贸专业学生思辨能力具有深远的意义,对现实经济发展、国贸教学发展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肖本山.“辩论式”教学法在刑法教学中的运用[J].教育探索,2009,(3):50—52.

[2]孙连坤,康劲松等.Seminar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中的作用fJ1.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06,(11):84—85.

第2篇

1教学设计与方法

1.1教学对象

在第四军医大学口腔医学院2009级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本科学生的口腔修复学专业课授课中引入基于临床思维辩论模式的病例教学法,共计35名学生,以此为观察对象。

1.2教学方法的制定

基本模式和流程为:收集病例-发现问题-自学讨论-分组辩论-小结。在牙列缺损修复章节的知识初步讲解完后,引入基于临床思维辩论模式的病例教学法,设2次课,共5学时(表1),针对牙列缺损修复单元的知识进行整合,2次课之间间隔约1周,使学生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准备。

1.2.1临床病例的收集和选择根据口腔修复学理论和实践教学大纲、口腔执业医师考试大纲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为主线,由带教老师合理选择牙列缺损的临床病例,要求病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灵活性,可有2~3种修复方案以供选择。在预约好的时间由带教老师带领学生对患者进行临床检查和病历资料的收集,包括患者的主诉、现病史、既往病史;进行口内检查;记录检查结果;拍摄口内照片和需要的放射线片;制取石膏研究模型并转移颌位关系。在这一过程中让学生对临床的标准化处理流程有一个清晰地认识。资料初步收集完成后,由老师带领学生进行整理并制作病例汇报幻灯。其后,老师根据所选的病例再精选相关的文献资料供学生延伸阅读。

1.2.2教学实施辩论前1月给学生分发制作好的病例汇报幻灯、文献资料、讨论提纲,并布置思考题。鼓励学生在预习过程中自行通过网络、教科书、专业参考书和期刊进一步搜集相关资料。将学生分为6组,每组的人数在6人左右,每2组组成一组辩论对手,由1名老师带领。各组内再由学生自行推选出1名组长,1名记录员。学生分组后随机抽取第二次课的一个临床病例准备辩论。辩论前由各组组长负责组织2~3次的组内讨论,同时列表整理患者问题,对需要解决的临床问题进行讨论的准备。记录员负责记录整理组内讨论时有价值的结果并形成辩论思路。在讨论过程中,老师主要起引导作用,引导学生的思路,分别形成正方观点和反方观点。同时注意引导讨论按教学要求逐层深入,避免跑题,老师应对学生在讨论中的表现作相关记录并给予评价。第一次课的第一学时主要由教师对“牙列缺损修复设计原则”进行简介,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并启发、引导学生总结一些必要的设计原则,进一步以一个临床病例引导学生实际应用这些原则进行设计并进行讨论。第二次课为临床病例辩论环节,首先各小组学生代表以幻灯形式汇报患者的基本病情、课前本组讨论的要点,分析病情并提出本组认为最佳的治疗方案,同时要引用教材及文献上的内容来提供依据。辩论对手则针对同一病例提出自己小组的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双方观点的差异,2组互相提问并展开辩论。在回答问题环节,不同学生小组还要回答评委老师和其他听众提出的问题。最后,评委根据每组的答辩效果和回答问题情况进行点评。在辩论结束后,每组将总结和感受上传至修复科网络教学平台,由教学组长进行教学效果的分析和评价。

1.3教学效果评价方法

课程结束,以自填式调查问卷方式了解学生对于该课程的评价及建议。问卷包括封闭式及开放式问题,封闭式问题采用Likert5点式量表,非常显著、比较显著、一般、比较少、非常少分别记为5、4、3、2、1分,5分和4分记为认同。采用不定项选择统计学生认为通过本课程自身的收获,并让学生按其程度排列前3名,分别记为3、2、1分,未列入前3名的因素记为0分。数据采用SAS9.2处理。等级资料用中位数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为了弥补调查问卷收集信息的不足,还对部分学生、带教教员以及参加旁听的老师进行了个别访谈,以便更全面的掌握来自学生和老师双方面的反馈。

2结果

共发放调查表35份,回收35份,回收率100%,有效率100%。学生对辩论模式的病例教学法课程授课效果的评价见表2,除培养科研思维、提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外,其他各条目的中位数均约为4。可以看出,88.6%的学生认为这种教学模式在提高表达能力方面有比较显著及以上的效果;82.8%的学生认为在提高查阅和分析资料能力方面有比较显著及以上的效果;77.2%的学生认为在促进积极主动学习方面有比较显著及以上的效果;82.9%的学生认为这种授课方式与传统方法相比可学到更多知识,80%的学生认为在提高团队协作能力方面有比较显著及以上的效果;62.8%的学生认为在提高发现和解决问题能力方面有比较显著及以上的效果;没有学生认为这种教学模式在激起学习兴趣方面效果少,48.6%的学生认为在培养科研思维方面有比较显著及以上的效果;74.3%的学生希望今后教学中继续应用这样的辩论模式的病例教学法模式。71.4%的学生认为采用辩论模式的病例教学法学习负担能够接受。学生的收获根据选择量从多到少排列依次是:提高表达能力、提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团队协作能力、提高查阅和分析资料能力、激发口腔修复学学习兴趣、提高幻灯制作能力、培养科研思维。根据收获对学生的影响由大到小排列依次是:提高表达能力、提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团队协作能力、激发学习兴趣、提高查阅和分析资料能力、提高幻灯制作能力、培养科研思维。

3讨论

第3篇

一、教学设计

(一)地位作用

通过学习,学生已对二氧化碳的相关知识有了基本了解,但尚存很多疑惑。 例如:

为什么二氧化碳是“温室效应”的罪魁祸首?

没有“温室效应”行不行?

怎样解决目前全球变暖的问题?

学生迫切希望能够全面、客观、科学地认识二氧化碳。抓住这一强烈的需求和渴望,设置这堂活动课,旨在通过对二氧化碳的功与过的辩论,构建自主、探究、合作的学习氛围,巩固和发展知识、技能,提升能力,增强求知欲,进而促使学生理性地认识人―自然―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学情分析

活动课以学生的自主活动为主,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动态活动,深化对知识、技能的理解与运用,拓展思维的深度和广度,强化过程体验。

1.知识技能:学生对二氧化碳的性质、制法、用途有了基本了解,基本掌握了实验操作技能,社会发展对“低碳经济”的呼唤已经通过新闻媒体和思想品德教学而认同。这是确保本活动课优质高效的有利因素。

2.能力结构:学生能够恰当地通过各种渠道查找资料,已经具备运用实验手段进行探究的能力;但综合地、全面地认识事物的能力和意识有所欠缺,经常局限于学科范围内去认识物质。

3.情感心理:悬而未决的问题让学生产生强烈的自主探究的愿望,急于在平等交流中合作、分享去展示自己观点;但他们又不轻易承认自己认识上的不足,尤其担心在争辩中落败。

(三)教学要点

1.教学目标:根据课程改革的精神实质、《化学课程标准》的要求、教材的编写意图、本节的特点和学生情况确定本课的教学目标为:

(1)知识与技能

①通过交流、讨论,进一步认识二氧化碳的性质和用途。

②通过实验探究强化实验操作技能。

(2)过程与方法

①通过实验探究以及对现象的分析,培养学生发现问题、探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②通过解决温室效应问题,培养和提高学生运用化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③通过对二氧化碳功与过的辩论,学会趋利避害、合理使用物质的基本思路和方法。

④通过收集资料、课堂辩论,逐步养成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的良好习惯。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①通过本课学习,培养学生善于合作、勇于探索、大胆创新、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

②通过辩论,使学生理性地认识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发展。

2.教学重点:

①全面深化对二氧化碳的认识和理解。

②学会运用辩证、联系的观点来认识、利用客观事物的基本思路和方法。

3.教学难点: 辩证地认识二氧化碳的功与过。

(四)教学策略

1.教学思想

根据课改精神、学生实际和活动课特点,本着以生命为本的教学过程观、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方式观、以二次开发为特征的教材观、以全面提升科学素养为根本目标的教学质量观、建构主义理论、有效教学理论、最近发展区理论为核心要点,设计并实施本课。

2.教学整合

将下册教材第44页“家庭小实验•自制汽水”调为本课体验;

增设“吸热能力比较”的探究实验,理解低碳经济、低碳生活的重要意义。

(五)教学流程

课前学生在强烈欲望的驱动下,收集整理了二氧化碳功过的相关内容,课堂搭建一个“谈功论过”的交流讨论平台,引发思维碰撞,当歧义发生时,以实验探究和多媒体展示完成认知层面的延伸和拓展,最终实现知识、技能、能力、方法、情感等方面的自主建构。

二、教学实施

(一)课前准备

教师活动 :借助学生对二氧化碳功过的认知冲突,设置研究课题。指导、参与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学生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查找资料,形成支持自己观点的素材,整理成可共享的成果。

设计意图:借认知冲突以问题切入激发学生收集信息的欲望,在积极主动地收集整理过程中,学生收集整理信息的能力得以提升,同时也加深了对二氧化碳的认识。

(二)课堂教学

1谈功论过

教师活动:借助一个“抗老新招二氧化碳回春”的情境,引发并参与学生的交流、辩论。

学生活动: 展示研究成果,阐明观点,在认同与质疑的循环往复中交流辩论。

设计意图:借助“既功又过”的情境激发学生参与交流辩论的欲望,创设和谐的交流氛围,在辩论中巩固知识、拓展视野,提升思维品质及合作学习的意识和能力。

2辨析探究

教师活动:捕获交流辩论中生成冲突,引发的争辩,为学生创设探究情境。

学生活动:设计探究方案实施探究,以实物或探究实验的结论,佐证自己的观点。

设计意图:教师发挥“平等中首席”的作用,抓住生成的冲突激发学生探究欲望,学生在设计并实施探究的活动中深化理解相关知识,提升科学素养,增强主动参与社会决策,感悟人与自然、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意义。

【辨析】二氧化碳功过转化

(1)不供给呼吸――粮仓防虫、美容新方法

(2)温室效应――反季生产蔬菜、地球保暖

(3)灭火――排放到空气中――温室效应

【解决全球变暖问题的新思路】

(三)课后拓展

〖TP刘浩天5.jpg,BP〗

教师活动:提出拓展建构目标:以“是非功过怎评说――对二氧化碳的认识”为题撰写小论文。

第4篇

【关键词】少数民族 高职思想政治课 合作学习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4)30-0003-03

一 何为合作学习

合作学习是一种古老而常新的教育观念与实践。早在两千多年前,我国教育名著《学记》中就提出“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倡导切磋、彼此交流学习经验,以增加学习的效率。在西方,对合作学习的研究和实践也有悠久的历史。当前,合作学习模式在改善课堂内的学习气氛,大面积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积极性、实效性、创造性,促进学生形成良好非认知品质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其浪潮已席卷整个世界,成为世界各国一种主流教学理论与策略。

合作学习是一种以生生互动为主要取向的教学理论与策略体系。我国合作学习专家王坦将之定义为:“一种旨在促进学生在异质小组中互助合作,达成共同的学习目标,并以小组的总体成绩为奖励依据的教学策略体系。”合作学习自兴起以来发展迅速,从大量文献来看,合作学习模式是一种复合的教学活动,有着深刻而宽广的理论基础,如群体动力理论、选择理论、教学工学理论、动机理论、社会凝聚力理论、发展理论、认知精致化理论等,具有多元性和深刻性,使目前实践中运用的合作学习方法和模式种类繁多,千姿百态。

二 在少数民族地区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开展合作学习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从古至今,合作是人们生活和学习的主要形式之一。社会的发展进程是一定单位(人、国家、民族)在“地球村”中交往、互动、合作、分工和竞争的过程。当今世界是经济全球化的社会,国与国的联系空前密切,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在经济、科技、政治、军事、文化领域都呈现着分工合作的强劲态势。但是在我国,合作学习模式很难在教学中广泛运用,特别在少数民族地区的高职院校中尤为显著。

第一,少数民族地区多处于边远地区,经济发展及教育水平相对落后。在应试教育体制下,少数民族地区由于教育水平低,学生特别是文科学生往往通过死记硬背来应对考试,致使高职院校学生生源质量不高,学生升入高职后不能很好地适应高职学习,学习能力较低,学习缺乏动力。在社会发展的今天,学生虽然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但应试教育体制下培养的学生,过于强调自我、强调竞争,而合作意识、集体协作意识欠缺。新形势下,过高的学费又导致了家庭困难学生心理上过于自卑、孤僻,不善与人沟通交流、合作。

第二,在高职思想政治课理论教学中,大多沿用“满堂灌”的教学模式。表现为教学观念和教学方式陈旧,过分注重传授,以教师为中心,理论讲授空洞乏味,缺少针对性;教学方式单一呆板,缺少启发性;学生学习消极被动致使思想政治教学缺少实效性。学生被动接受,缺乏合作学习意识和与人相处的能力,无法体现主体性、创造性和自主性。

第三,当今时代,对人的素质最根本的要求是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同生活、学会生存,单枪匹马、孤军奋战是难以取得成功的。

综上所述,将合作学习方式引入高职思想政治教学,充分利用课堂中合作交往的动态因素,体验社会、感悟现实,是当前思想政治课改革发展的迫切要求。在思想政治课教学中开展合作学习,把课堂变成一个浓缩的大社会、大世界,学生在分工、合作、竞争中既掌握了政治基础知识,基本原理,更可以把自己融入社会现实中,体验情感、感受时代跳动的脉搏,形成现代人、世界人的意识。同时,在合作学习过程中,在师生、生生合作的民主氛围中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发展了学生的智力和情感因素,尤其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人格、创新能力,也培养了学生的竞争意识、平等意识、合作意识及集体观念,更提高了学生的交往能力和承受能力。对教师而言,实施合作学习,体现了人文精神,实现了思想政治课教学中“情感态度价值观”的目标,能开拓现代教学的新领域,丰富互动教学理论,改变教师的教学观念,有助于形成新型的师生关系,真正实现合作共赢!

三 政治课教学合作学习模式之一 ――热点问题辩论式

在合作学习领域中,目前尚未有一个在所有方面都被普遍认可和接受的模式。尤其在高职思想政治课堂教学中,要注意本学科自身的特点,并与少数民族地区高职学生的心理特点相结合,在合作学习理论的指导下,以适合的方式进行。高职思想政治课有其自身的特点,高职学生培养目标有其独特性,在教学要求上强调实践性,教学组织上更加突出教学生产,使教学更加接近实际。因此,高职的思想政治课不仅是学习的基本理论,更重要的是将理论与现实紧密结合起来,是将大社会、大世界浓缩的课程。实行合作学习,突出思想政治课程理实一体化的特点,是符合高职学生培养目标、提高思想政治课教学实效性的一个重要模式。笔者在政治课教学实践中,将少数民族地区高职思想政治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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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立项研究课题“少数民族地区高职院校大学生思政教育模式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编号:2013sz054)

合作学习模式分为以下几大类:情境体验式、角色扮演式、现场实践式、热点问题辩论式、知识竞赛合作式、小分队合作式、社会实践立体合作研究式等模式。本文以热点问题辩论式为例,来探究合作学习模式的构建。

热点问题辩论式合作学习由沙伦设计的小组调查法变式而来,适合目前社会上存有争议的热点问题的辨析、新闻人物的评论、课堂两难知识的化解,是合作学习动机与理论的最佳体现。合作性目标结构创设了一种只有当团体取得成功时,小组成员才能达到个人目标的情境。因此,为了达到个人目标,小组成员必须帮助同伴做任何有利于小组成功的事。更重要的是,要鼓励同伴尽最大努力去获得成功。因此,这种在小组成绩的基础上进行奖励的方式创设了积极的人际关系,它使小组成员对同组同伴所做出的努力给予积极的社会强化,如表扬、鼓励。这在竞争性结构的课堂上是没有的。

热点问题辩论式合作学习要求学生课前进行充分的准备,将学生分为两大组构成辩论正反两方,每大组内又分为若干小组。小组成员组成兼顾少数民族地区高职学生的特点,以组内异质、组间同质为原则,组员构成兼顾不同的学习基础、民族、性别以及性格差异。小组间分工、团结合作,分别在教材、网络、图书馆、社会上去搜集所需要的资料,并进行分析、整理,经过多次讨论酝酿,形成辩论陈词及相关资料。为战胜对手而在合作中有竞争,在竞争中有合作,最终在辩论赛中通过团结协作充分展示双方观点,从而实现合作共赢。其流程为任务呈现――搜集资料、准备辩论稿――小组辩论――评价反思。其中紧紧贯穿着师生合作、生生合作的合作关系。合作流程如下:

以“维护社会秩序主要依靠道德还是依靠法律”这一问题为例,来具体说明辩论式合作学习模式的操作过程。

1.任务呈现

教师:我们已经学完《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第四章、第五章的内容,为了帮助同学们树立社会主义道德观,提高道德修养的自觉性,锤炼道德品质,引导同学们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同时为了提高同学们的法律素质,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我们将举行一个辩论会,请大家分组确定正方与反方,正方观点:维护社会秩序主要依靠道德。反方观点:维护社会秩序主要依靠法律。

2.搜集资料、撰写辩论陈词

这个环节大约需要1~2周。学生首先进行分组,确定正方与反方,每方选出四个正式队员,两个预备队员,其余同学作为啦啦队。然后大家分工去搜集资料,有的学生负责上网搜集资料,有的学生负责进行专家访谈,有的学生负责进行社会问卷调查。最后,对资料进行分析整理,通过对材料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处理后,撰写辩论陈词。

3.小组辩论

学生按照辩论赛的模式,选举一名主持人,由各组派出学生组成专家评判组。辩论赛开始后,正、反方四个辩手分别陈词,然后进行自由辩论。辩论双方的技术战术在自由辩论的阶段得到充分的发挥,辩手的个人素质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学生最感兴趣的也是自由辩论,在这个阶段,智囊团、啦啦队也纷纷参战,向对方辩手提问,回答对方辩手问题,为己方辩手出谋划策,“全民辩论阶段”就此展开,几乎所有的学生都卷入论战。

正方1:社会秩序的维护是一个综合系统工程,我方观点是:维护社会秩序应以道德为主。理由如下:(1)道德先于法律存在。在法律诞生之前的漫长岁月里,道德是维系社会秩序的力量。法律会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而道德是人类永恒的主题。(2)道德使人修身、行善,强调的是自律,主要依赖于内心信念来维系,这种内心信念促使人们更好地遵守社会秩序。(3)任何社会的发展都离不开道德的维系与规范,只有道德才能保证立法的公平,执法的公正,守法的自觉。法的创始人孟德斯鸠曾经说过:“支配和统治一切的在君主政府中是法律的力量,在专制政府中是永远高举着君主的铁拳,但是在一个人民的国家中,还要一种推动的枢纽,这就是道德。”

反方1:我方认为维系社会秩序,主要靠法律。首先,法律在指引和衡量人们行为上具有明确性。道德判断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那么是仁者该听智者的还是智者该听仁者的呢?其次,法制的权威性和强制性是道德无法比拟的。道德主要依靠内心信念、社会舆论等来维持是软约束,对违法犯罪行为没有约束力,只有法律既有惩罚力又有威慑力,能做到标本兼治,在维护社会安定方面有压倒一切的优势。再次,法律作为他律和自律的统一,在维系社会秩序上能标本兼治。人们自觉立法来约束自身行为,确定社会秩序的内容与规则,使生活有序化、规范化、条理化;而法律意识深入人心,人人自觉守法护法,更保证了社会秩序的井然有序。

正方2:康德还说过:“在人类存在的社会中,理性就是道德性。”“国有道,虽加刑,无刑也;国无道,虽杀之,不可胜也。”道德才是法之根本。看问题要看本质。不能光看表面呀!对方说维系社会秩序靠法律。请问法律又是靠什么来维系社会秩序的?那就是道德。只有道德,才能保证立法的公平,执法的公正;只有道德,才能保证守法的自觉。

反方2:道德的约束力真的有对方辩友说想的那么强大吗?那如果你家被梁上君子光顾过了,你是立刻报警呢还是坐等那个不知名的小偷良心发现?

4. 评价反思

教师在这个环节不仅要对双方的观点、现场的气氛、辩手的表现进行点评,而且要引导学生善于全面看问题,更重要的是对这场辩论赛中所体现的合作精神进行鼓励。让学生明白竞争与合作的关系,学会合作、学会竞争。

热点问题辩论式合作学习,强调在课堂中充分开发和利用资源,开展多边合作,使学生突破教材束缚,吸收他人的观点,学会站在他人的角度,站在现实的角度,站在全球的角度看待社会、看待世界。它可以在课堂上进行,也可以在课外活动中进行。在热点问题辩论式合作学习中,学生们为实现个人取胜的目标,就必须要在学生之间形成积极的同伴关系,在团体获得成功的前提下才能实现个人目标。因此,他们息息相关、沉浮与共,形成了真正的合作关系,也达到了合作共赢的目的。

热点问题辩论式合作学习是众多合作学习的变式之一。情境体验式、角色扮演式、现场实践式、热点问题辩论式、知识竞赛合作式、小分队合作式、社会实践立体合作研究式等其他模式虽然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归根结底都是以学习小组为基本组织形式,系统地利用教学动态因素之间的互动来促进学习,并以团体成绩为评价标准,共同达成教学目标的活动。学生们在合作过程中,充分体验到“一荣俱荣”的感觉,感受到合作的可贵之处。

合作学习是提高高职思想政治课实效性、针对性的一种有效的学习方式,能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也对教师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挑战。从实际出发,结合少数民族地区学生的特点、高职培养目标及思想政治课教学的特点,构建行之有效的合作学习模式,还需要我们广大教师持续努力,切实提高合作学习的实效性,才能真正实现求合作、促发展的目的。

参考文献

[1]王坦.合作学习的理念与实施[M].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2002

第5篇

问题一:你为小组合作探究做好铺垫了吗?

英语课堂中的小组合作学习会涉及各种不同形式的活动,如话题探讨,角色扮演、调查研究、小组辩论等。这些活动无疑能培养互动、开放、自主的合作精神,还能增加学生的兴趣和热情,提高思考、判断和表达等能力。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通常会出现学生对活动的流程不熟悉而不知从何开始,未能获取足够的或合适的材料而无话可说,或学生的表达能力欠缺而有话说不出等状况。如:一位老师在上牛津版教材Module 1 Unit 3 “Looking good, feeling good” 时,设置了一个小组辩论活动,辩题是:“Looking good or feeling good ,which is more important?”学生的观点都很明确,都急于表明己方观点,完全没有考虑到辩论流程和倾听他人。但一旦要他们说出理由来支持他们的观点时,由于绝大部分同学未能搜集足够的资料,都寥寥无语。而且,辩论起初呈现混乱状态,而后又冷场,活动未能顺利进行。

问题二:你为小组合作探究保障适当的度了吗?

小组合作探究学习通常是由几个基础层次不齐的学生为一组,对某一个话题或任务进行合作和深加工。旨在通过小组讨论、互相启发、优势互补、解决个体无法解决的疑难、培养合作精神与探究意识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然而,在实际课堂中,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况:①小组分配不合理,有的组过于活跃,有的组冷冷清清;②合作探究任务过难,学生根本无法操作和实行;过易,学生觉得没有讨论的必要,提不起兴趣。如:在Module 5 Unit 3 Science versus nature 的教学中,一位老师设置了一个任务:小组讨论:“What will cloning human beings bring to us ”?这个话题将涉及到很多的科学知识,专业术语和伦理问题,对于学生来说过于高深,超出他们的思维能力,使他们形成畏难情绪,合作探究便形同虚设。

问题三:你为小组合作探究适时地调控了吗?

合作学习强调学生的合作探究,但无论哪个阶段、哪种水平的合作活动,伴随学生的都有可能有疑惑、阻力、障碍,还有可能小组成员间出现重大分歧,不能心平气和地听取各自的意见,小组合作变成小组争论,或者小组讨论偏离主题,甚至还会有学生因为教师的放手而随意自流。如:在Module 5, Unit 2 “The environment”的教学中,笔者曾经设置了一个问题:“What do you think is the best way now to solve the problem of pollution?” 结果有几个小组内的意见就不统一,有人认为要解决污染问题,就该整改或停止那些对环境污染大,破坏性强的企业和工厂,有的就认为还是要大力促进生产,发展经济,这样才会有更多的财力物力来治理污染问题。大家均不能说服对方,争得不可开交,更别说合作探究了。

通过对前一段时间教学的反思和总结,再进一步深刻地探讨和研究《新英语课程标准》及我校自编的《271高效课堂资料汇编》,笔者开始明了,教师只有完全正确地领会新课标的理念和精神,树立新的教学观,正确扮演教师在课堂中的角色,才能真正优化小组合作探究学习,实现高效精彩的课堂。对于教学中遇到的问题,我也找到了相应的对策。

对策一:预先传授合作学习必要的知识技能,为活动的顺利进行做铺垫者。

小组合作要顺利地开展,离不开充足的准备。这其中包括对辩论、表演、采访、调查研究等活动的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了解,对任务涉及的话题或内容相关信息和知识的提前搜集和对信息获取、分析、加工、和利用的技能的掌握等。如上述的辩论活动,英语教师只要预先传授学生这些知识,让他们明确合作的目的是什么,如何开展活动,需要准备哪些相关信息,如何尊重别人,如何准确表达自己的观点又认真听取别人的意见等,为小组合作探究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和铺垫。就一定能避免小组活动处于无序混乱的状态和盲目错误的操作,确保活动的有序顺利开展。

对策二:把握适当的度,为小组活动的有效可行做保障。

反思问题二中的案例,笔者认为教师在开展小组合作时,把握好几个“度”:学生参与交流的广度与深度,英语交流题材的合适度。首先,小组分工要合理。分组和分工是小组合作有效的保证。分组不能随意,要充分考虑组员之间的互补性,让具有不同性格特征、思维特质和能力的学生组成小组,并使每个小组的知识和能力水平基本一致。小组内的成员也要根据各人的特点分配适合的任务,这样就能避免“一人言”或“独守一隅”等现象。确保学生的广泛参与和深入探讨。其次,要考虑合作题材的合适度,确保合作学习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不是任何学习内容都适合合作学习的。只有某些具有一定探索性、挑战性、开放性、但又操作性强的话题才适合小组合作学习。有张力的、贴近学生活实际不空泛的问题才能活跃学生的思维,激发学生的兴趣和探求答案的欲望。过于简单的问题,学生张口就来,气氛自然活跃,但容易使学生形成思维惰性,不利于创新精神和探索意识的培养。问题过于高深,超出学生的思维能力,容易使学生产生畏难情绪,降低他们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因此,要保障小组合作的可行与高效,教师在策划和布置任务时就要考虑适当的度。

对策三:深入小组合作全过程,适时充当活动的剂和调控者。

在小组合作过程中,教师要深入到小组中去,密切关注活动的进展,随时发现他们的动向与问题,并给予适当的调控和指导。如小组活动开展得很顺利时,教师要给予及时的肯定和鼓励;小组讨论偏离主题或受阻时,教师要及时制止,并给他们提供适当的点拨;小组成员意见分歧时,教师跟他们一起思考、深入探讨、引导他们得出一个更合理的、大家都认可的观点;在有的小组特别沉默或冷场的时候,教师要给他们鼓励和指导,使他们尽快进入状态,融入到合作探究中去;有的小组提前完成任务,老师要检查他们的完成的准确度,或补加一些备用任务。在小组合作学习中,教师只有把自己当成学生的一员,关注并参与其中的合作、学习与交流,适时充当活动的剂和调控者,才能保证充分的合作互动,实现高效的合作学习。

第6篇

关键词: 高职英语教学 微博平台 O2O 建构主义

1.引言

早在2006年,教育部高教司在《高职高专教育英语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中便提倡:“应积极引入和使用网络技术、计算机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改善高职院校的英语教学条件,防止应试教育。”近年来,国内各级高职院校大力推广网络化、信息化教学形式,多媒体教学、微课教学、MOOC教学等信息化教学形式不断走进高职英语课堂,成为辅助课堂教学的重要利器。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现有的高职英语信息化教学形式创新,似乎进入了“瓶颈期”,显得后劲不足。为此,本文探究一种全新的高职英语信息化、网络化教学模式,希望能够为教学创新带来一些借鉴。

2.理论研究梳理

2.1O2O

O2O,即Online To Offline,意在表现一种从线上到线下的模式。O2O的概念源于美国电子商务领域,是一种商业模式,具体来说,指的是将传统模式下,线下的商业交易过程,与互联网进行有机整合,借助互联网的高效性、互动性,为线下商业交易构建一种交互平台,让商业过程在线上与线下实现无缝对接。目前,O2O历经了1.0、2.0和3.0三个阶段,源源不断地为现代商业注入新鲜的活力。

2.2微博教学

近年来,国内外很多学者开始借助微博的社交优势,研究其在教育教学领域的延伸应用。例如,Antenos-Conforti,Enza研究Twitter在高校大学生第二语言学习方面的可行性,并制定具体的教学方法。Educause开设了专门的微博教育技术专栏,阐述了微博教学的思想。国内研究微博教学的专家并不多,通过知网、万方的查阅,主要有张婷婷撰写的《基于微博的英语教学策略研究》、林书兵撰写的《微博客及其教育应用探析》等。通过对学者研究的总结,微博教学可被界定为:以微博平台为媒介,开展教学的模式。

2.3建构主义理论

建构主义理论由瑞士心理学家Jean Piaget创立,该理论认为: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应是主体,环境是促进要素,教师应通过创设有效的教学情境,引导学生在协作、会话、探究中掌握所学内容,逐渐建构起完善的知识体系。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借助微博这一情境,构建有效的高职英语教学体系,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3.基于微博平台的O2O教学模式建构分析

3.1建构原则

依托微博平台,构建高职英语O2O教学模式需要基于三项基本原则:(1)能够最大限度激发学生的兴趣。传统模式下,大多数高职英语教师采用3P模式组织课堂教学,即Presentation(讲授)、Practice(练习)与Production(表达),该模式以教师为中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学生表达自我学习意愿的权力,且缺乏新颖度和兴趣感,而O2O教学模式的构建,则首先解决教学新颖度和兴趣度的问题。(2)需要建构完善的教学软硬件体系。为真正落实好基于微博平台的O2O教学模式,在教学前期,教师需要建设专用的教学微博平台,该平台上应有形式多样的教学资源,同时,需要设计好教学实施的方案,从软件和硬件两方面为后期的教学开展提供基础。(3)创设别具一格的教学评价方式。传统模式下,高职英语教学考核注重“总结性评价”,即针对学生的学业考核采用“单元测试+期中测试+期末测试”的形式,而基于微博平台的O2O教学模式,应采用“线上+线下双重考评”的形式,注重过程性评价、在线评价,凸显考评方式的特色。

3.2教学流程

基于微博平台的O2O教学,应构建“线上+线下”双向的教学流程。首先,在授课开始前,教师借助微博平台,引导学生完成线上自主学习,并利用微博的留言板、@特定人、资源上传下载功能,与学生围绕英语学习内容,进行在线互动。其次,组织课内学习过程,该过程应在课前自主学习的基础上,进行延伸和拓展。最后,课后学习过程,学生在接受课前、课中学习后,利用智能手机、个人PC登录微博平台,进入平台上的测试资源库,完成英语口语、写作等方面的单元测试、期中测试和期末考核,教师统计学生各个阶段的测试结果,给出总成绩。

4.高职英语课程教学中的实践应用

4.1创设教学环境

创设合适的教学环境,是O2O英语教学模式执行的首要环节。具体来说,该阶段的主要任务包含:(1)确定教学团队。组建基于微博平台的O2O英语教学团队,需要综合考虑团队成员的技能,例如,应包含信息技术专业老师,主要负责微博平台课程资源库的开发和运维;英语口语专业教学老师,负责制作口语教学的在线教学素材,该素材应以视频、音频为主;英语写作专业教学老师,负责制作写作教学的在线教学素材;英语综合技能强的教师,负责对平台功能、资源设计组建的总体把关。(2)完成环境创设。要求各教学班级学生,以实名认证的形式,加入微博教学平台,负责开发和运维教改微博平台的教师,可以为每一个班级创建一个微群,选定一个O2O在线教学班长,以@班长的形式,发送教学通知、成绩单等信息。

4.2组织教学过程

教学过程的组织,以“线上+线下”为流程。以“modern information technology”一课为例,基于微博平台的O2O教学过程组织流程如下:(1)课前在线学习。教师利用微博平台,为学生播放有关现代信息技术的教学视频,视频分为两个部分,分别是有关现代信息技术类型、应用的介绍,以及某高职院校围绕现代信息技术利弊展开的英语口语辩论,观看完视频后,教师引导学生进行在线交流。(2)课中交流学习。课中教学中,教师营造了课前视频中的场景,即组织学生以“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带给人类的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为主题展开小组辩论比赛,在辩论过程中,要求学生全程用英语口语进行,教师则使用DV录下学生现场辩论的视频。(3)课后总结测试。课后,教师要求学生统一登录微博平台,观看课内辩论的视频,总结口语应用中的成败得失,撰写学习心得上传至平台,此外,教师利用长微博功能,上传在线测试试题,所有学生在线完成测试,并提交测试报告。

4.3开展教学评价

教学评价也以“线上+线下”模式进行,一方面,在辩论赛开展中,教师适时记录每一位同学的表现,包括课堂活跃度、口语应用能力、组织参与性等,进行打分。另一方面,对学生完成平台测试题目的分值进行统计,最后总结上述两项得分,作为学生的一次W习成绩,在一个学期的教学结束后,教师将每一次的学习成绩进行综合统计,得出学生的总成绩。

5.基于微博平台的O2O教学模式优化思考

(1)教师素养:自我学习提升。各级高职院校英语教师应不断强化关于微博教学、O2O教学的业务学习,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提升自我的教学素养。(2)教学方法:总结完善创新。在微博平台实践高职英语O2O教法是一种新尝试,因此在整个教学过程中,需要教师不断总结其中凸显出的问题,并进行及时完善,在此基础上,不断创新教学方法。(3)教学硬件:投入运维管理。相较于传统英语教法,基于微博平台的O2O教学,需要各级高职院校投入人力、物力甚至是财力,建设专属的英语教学微博平台,开发符合校情、生情、教情的平台教学资源,同时,在教学中要委派专人去维护管理平台,及时更新平台上的资源信息,如此才能保障教学的先进性和实效性。

6.结语

利用微博平台的沟通便捷性和O2O模式的“线上+线下”交互性,构建一种全新的教学模式,对于创新高职英语教学方法,吸引学生学习关注度,提升教师自身教学素养等,都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本文仅探究了一些简单的教学策略和优化思路,希望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在今后的教学中,希望各级高职院校英语教师能够多想、多用、多完善该种教学模式,以实现高职英语课程教学先进性的不断提升。

参考文献:

[1]张晓莉.对高职非英语专业英语教学的几点建议[J].改革与开放.2010(12).

[2]张婷婷.基于微博的英语教学策略研究――以新浪微博为例[J].现代教育技术.2011(06).

第7篇

一、国际金融课程教学的目标与教学要求

1.教学目标。

1.1促进学生理解和重点掌握国际收支、外汇、汇率、外汇市场、汇率制度、外汇管制、国际储备、国际金融市场、金融风险管理、国际资本流动与国际金融危机、国际货币体系和国际金融机构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形成原理、控制措施、时滞效应。

1.2培养学生掌握观察和分析国内外有关国际收支失衡、汇率变化、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国际货币体系改革、国际资本流动动向、国际金融危机等重大国际金融问题的正确方法,培养学生综合应用国际金融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3提高学生社会科学方面的素养,树立经济一体化的核心是金融一体化的理念,掌握扎实的国际金融基础理论知识,为进一步学习国际结算、西方金融理论、外汇风险管理等其他相关专业课程打下必要的、坚实的理论基础。

2.教学基本要求。

2.1系统阐述国际金融的基本理论体系和框架、重点讲解国际金融的基础知识、管理原理及实务操作方法,详细阐述国际收支、外汇、汇率、外汇市场、汇率制度、外汇管制、国际储备、国际金融市场、国际金融风险管理、国际资本流动与国际金融危机、国际货币体系和国际金融机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形成原理、时滞效应的基础知识和理论体系。

2.2结合国内外有关汇率变化而引起的经济失衡现象、货币失衡问题、国际金融市场建立和完善、国际货币体系改革、控制国际资本流动、解决国际金融危机等重大问题,应用国际金融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剖析国内、国际上发生的一系列重大国际金融问题的原因,引导学生掌握观察和分析国内外重大国际金融问题的能力。

3.教学思路及方法。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的发展,国际金融理论和实践处于不断发展与变化中,在教学中加入国际金融新变化,借鉴国内外专家学者国际金融研究的成果,密切关注我国对外金融活动就成为任课老师应尽的责任。理论联系实际对于《国际金融》课程教学来说,是合理的教学方法。

二、《国际金融》课程教学方法改革创新

1.构建合理的教学方法及人才培养方案。

1.1构建以核心教学内容为基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专业教学与职业资格认证相接轨,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在实行分层次教学、案例教学、模拟教学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项目驱动教学、专题任务教学、技能训练等教学方法。

1.2构建以能力培养为重点,适应经济建设、社会进步、个性发展需要的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课程体系。明确了解该行业就业的方向,确定从事这一职业所应具备的能力,明确培养目标;由学校组织相关教学人员,按照教学规律,将相同、相近的各项能力进行总结、归纳,构成教学模块,制定教学大纲进行施教。

1.3人才培养方案要根据职业岗位能力的要求来制订。人才培养方案中应更重视专业技术课的教学,在各类课程比例中,专业技术课比例要进一步提高,强调以岗位群所需职业能力的培养为核心,保证职业能力培养目标的顺利实现。充分发挥财务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在制定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充分听取专业指导委员会的意见,以此确保教学质量和实现预期专业培养目标。

2.多渠道的模拟实践教学。

《国际金融》是一门应用性、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因此实践教学是必不可少的教学环节。通过实践教学和各种真实金融交易环境的模拟,使学生掌握国际金融的操作业务、市场的运作等实务性知识,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为将来就业奠定良好的基础。例如,可借助“金融教学系统”这个资讯平台了解外汇市场的即时行情、新闻资讯和汇市评论等,教师可指导学生通过“模拟交易系统”进行外汇模拟交易,加强学生对外汇知识的理解,熟悉外汇交易流程,以便更好的学习外汇投资技术分析方法和体会外汇投资的风险。另外,也可以通过指导学生参加模拟金融交易大赛进行实践教学和外汇模拟投资交易,在实战中训练学生的实际分析能力和操盘能力。

3.多元化的社会实践教学。

除了模拟实践教学,参加社会实践也是加强学生对课程内容理解、训练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重要手段。可与证券公司、商业银行、期货交易所等金融企业合作建立校外实践基地,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为毕业后尽快进入角色奠定基础。可带领学生去证券公司了解外汇交易业务的流程,去银行了解贸易融资业务的基本技能,去期货交易所了解外汇期货交易的具体操作过程,深入外贸企业了解企业外汇风险管理的基本技能和操作方法等。另外,可聘请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富有实践经验的专家或从业人员来校进行讲座或操作性指导,使学生进一步最新行情及实际业务操作经验等。

4.充分利用多媒体进行教学。

在传统教学过程中融入网络教学手段,结合授课内容,介绍、观看相关视频、图片、最新事件及评论等。比如讲外汇与汇率时,可带领学生浏览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等网站查看人民币汇率行情,带领学生浏览华尔街日报、伦敦金融时报等网站查看国际外汇市场行情。学习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时,让学生在凤凰财经网上观看专题讲座视频;在讲外汇衍生金融工具时,可给学生浏览芝加哥商品交易所、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网站查看相关合同交易数据。充分利用网络进行教学,有助于教师及时、全面了解国内外最新金融信息,及时更新教学内容等,也有助于学生对热点问题有全面的认识。

5.注重引入、启发式、案例式、辩论式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辩论教学法是教师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根据学生已有的知识和经验,在教师的指导或引导下,通过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相互合作、对话,在辩论中得出问题的结论,从而使学生掌握知识并培养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多方面能力的教学方法,以便今后有针对地教学,提高教学效果。不论是案例教学法还是辩论教学法,都充分体现了“教为主导,学为主体”的原则,注重教师发挥启发式的引导功能。通过这种教学方式,不仅能使学生有效地掌握所学知识,而且学生的归纳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正确理解和处理问题的能力、自学能力和钻研能力都将得到较大的提高。

第8篇

司法公正需要通过一定的程序机制来表达和实现,法院审判权与当事人诉权之构成司法程序的基本要素,当事人诉权的程序保障直接影响司法公正的实现。通过程序机制合理界定两者的程序角色,为当事人诉权实现提供便利的程序机制,充实对当事人实现诉权之程序制度,适当强化法院对当事人诉权实现之程序保障义务,司法公正之实现便具备了程序基础。

关键词:审判权;诉权保障;司法公正;程序机制

中图分类号:DF72

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培根

司法公正乃法治之本源,司法公正的实现有赖于公正之程序,而程序之基本功能是调整作为审判者的法院(法官)和作为程序参考者的当事人之程序地位,并由此对诉讼程序的实施及纠纷的解决产生影响。程序法可谓是展示公平的法律装置,从形式上看,司法公正能否得以实现,不仅在于实体法的规定是否符合正义之要求,而更重要的是实现实体法正义之程序首先应当是公正的。程序公正的落脚点是对程序参与者的当事人诉讼权的保障能否得以实现,以及对当事人诉讼程序的参与程度和影响力的程序保障问题。在当代社会,诉讼权已经构成宪法上给予民众司法救济的宪法性权利,是一种司法的受益权。“所谓诉讼权,乃人民司法上之受益权,不仅指人民于其权利受侵害时,得提起诉讼而已,法院尤应多加尊重,便利其申诉之机会,不得予以妨碍。”[1]5“所谓诉讼权,乃人民司法上之受益权,即人民于其权利受到侵害时,依法享有向法院提起适时审判之请求权,且包括听审、公正程序、公开审判请求权及程序上之平等权。”[1]6

当事人作为重要的程序参与主体,应当享有受法律保障的参与诉讼的基本程序权利,称之为程序基本权。按照我国台湾地区学者沈冠伶教授的观点,程序基本权的内容应当包括:适时审判请求权、权利有效保护请求权、程序上之平等、公正程序请求权与正当法律程序[1]7-34。

一、程序构造:诉权与审判权之关系

民事诉讼采当事人两造平等诉讼、法官中立裁判的对审程序结构,诉讼通过当事人主张、辩论、证明,法官居中判断的程序推进模式来展开。从当事人提起诉讼至法院就纠纷作出裁判,无论是从诉讼程序的展开,还是权利请求、事实主张和证明,都涉及法院与当事人相互作用之关系,并以此影响裁判的结果。就此而言,法院与当事人在诉讼中就纠纷的解决以及程序的运行方面的权限划分对司法公正的决定意义,就不言而喻了。

(一)诉权与审判权之权限边界

民事诉讼因涉及私权纷争的解决而尊重当事人的主体地位,诉讼程序通常采“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在程序与实体两个层面,法院与当事人大致按以下原则划分各自的权限范围:在程序运行方面,一般采法院依职权进行原则,兼顾当事人的程序利益,赋予当事人以程序选择权;在诉讼资料的形成方面,为确保法官中立的裁判地位、彰显当事人程序主体权,在权利请求、事实主张及证据提出等方面,遵循处分权主义和辩论主义的当事人主导原则,强调法官的阐明义务。

司法公正首先需要通过程序规范加以表达,而诉讼是国家为解决民事纠纷、维系私法秩序而建立的一项制度,也正是通过诉讼程序实现了国家对“私法关系”的干预。在以法院代表国家运行的审判程序里,如何确保当事人的利益不受不当裁判行为所侵害,以利实现司法公正,则是程序制度制定时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就此而言,必须确立起以当事人程序主体权为主体概念的程序基本权的保障体系,限缩法院在诉讼中的权限范围。合理的权限界限划分,能够妥当安排法院与当事人在诉讼中的相互关系,并透过程序立法技术设置实现司法公正的程序机制。

依上述关于法院与当事人在诉讼程序进行、裁判资料形成的原则而构建的两者权限范围,在实现司法公正方面具有以下积极的制度意义:程序采用法院依职权进行原则,有利于诉讼程序有序、高效地进行。当然,为确保当事人的程序利益,应当禁止法院实施程序推进的“突袭”,必须尊重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并为其创造程序选择机会。在实体裁判资料形成方面,遵循当事人主导原则,有利于提升当事人主体地位,构建法官保持恪守中立的裁判地位,落实程序角色安排下的程序责任归责机制之功能,实现判决结果的正当化[2]。但我们也应当特别注意的是,法院不能因恪守中立而忽视对当事人必要的“诉讼扶助”,法院通过履行阐明义务,一方面帮助当事人理解诉讼并进行妥当主张;另一方面均衡双方当事人的诉讼能力,实现当事人间实质的诉讼平等。

法院审判权与当事人诉权之程序结构关系,不仅划定了各自的权利(权力)行使的边界,更为重要的是通过程序的安排,使得法院与当事人程序角色定位清晰,程序责任归属有据。“可以说,程序是一种角色分派体系。程序参加者在角色就位(rolemaking)之后,各司其职,互相之间既配合又牵制,恣意的余地自然受到压缩。因此,程序功能自治又是通过各种角色担当者的功能自治而实现的。程序规定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角色规范,是消除角色紧张(rolestrain)、保证分工执行顺利实现的条件设定。例如,保证当事人的对话性和平等的发言机会,以使争点能够集中、明确,使论证更加均衡、完整。程序使参加者都有平等的表达机会和自由的选择机会,同时也使责任范围更明确。这种可以向外部社会开放的负责体制、归责方式也会限制恣意。”[3]由此,诉讼程序规范的根本,在于对程序参与主体行为的规制,为达成通过程序实现司法公正之目标,必须合理安排各主体在程序中的权责界限。

“法定法官原则”、“独立审判原则”等均为司法公正之基本要求,涉及当事人诉讼权之组织保障,强调的是依法组成审判组织以及独立审判的问题。在当下中国,最值得讨论和解决的问题是审判组织依法独立审判的问题。而解决独立审判的核心问题,是去除司法行政化的审判权运行机制。自党的十以来,实践中不断出台司法改革新举措:有对审判权运行机制的改革,也有对法官职业化分类管理的改革,还有对具体程序制度的改革。这些改革的主旨是共同的,那就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司法行政化,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有多种表现形式:法院内部案件管理的“审批制”、审判委员会“讨论定案制”、案件“汇报制”、案件“请示制”,以及基于“绩效考核”的科层式司法管理模式而产生的司法行政化。我国司法实践中司法权运行的行政化倾向,不但违背了司法规律,其最为消极的影响是对当事人诉讼基本权的侵害。在司法权行政化运行模式的司法审判中,当事人的辩论权、程序知情权、陈述权、审级利益、回避申请权等无疑被“架空”,当事人对程序的参与仅具有形式意义,程序利益受到极大的侵害。

司法行政化,可以说是一个中国化的法律术语,有学者将其定义为:“司法行政化,是以行政的目的、构造、方法、机理及效果取代司法自身的内容,形成以行政方式操作的司法。”[4]从国家权力分配的视角来看,司法权与行政权存在质的不同:行政权通常以请示、决定、命令等方式运行,强调行政权行使的主动性与职权性;而司法权则属于一种判断权,通常是在一套完整证明程序中完成判断行为;一般情况下,无人要求审判,法院不得依职权启动审判程序和对纠纷作出判决;司法权的行使强调的是消极性、中立性和独立性。司法权运行的行政化,从本质上讲是违背司法权运行的内在规律,偏离司法权居中判断的公正性要求。司法权行政化实践表现多样性,其无论以何种方式表现出来都直接或者间接地损害了当事人程序基本权,妨害了司法公正的实现。

1.司法活动“政策化”倾向,严重影响了司法的严肃性

司法活动“政策化”倾向的主要表现是,通过在不同时期针对某一类案件制定特定的司法政策,以影响司法权的行使模式和方向。比如实践中开展的“大调解”、“能动司法”、“强制执行年”等司法活动,就在很大程度上使得司法权的运行“脱离”了司法程序的“约束”。这些司法活动的推行,基本上是遵行“自上而下”的决策、贯彻落实的行政化模式。司法活动“政策化”倾向,极易导致司法的“法律大生产运动”,司法权运行也会偏离法定的“程序轨道”,当事人的程序权难以依法得到保障。

2.司法过程的“行政化”,背离司法的基本功能

司法权运行过程“行政化”倾向的形成,一方面是实践中所形成的一种“习惯”,如案件“请示汇报”、“案件审批制”,这些类行政化程序不但在本院内形成了案件处理的基本“流程”,同时也是上下级法院之间关于案件处理的一个基本模式;另一方面,司法行政化本身就有其立法上的依据,我国立法中所规定的审判委员会定案制就是典型的“行政化”了的司法行为。司法过程的“行政化”倾向,不但会对当事人的听审权、辩论权、公正程序请求权等诉讼基本权造成损害,而且还严重违反了司法裁判应当遵循的“法定法官原则”和“直接审理原则”等审判组织保障。司法过程“行政化”倾向,还会导致“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等严重背离司法规律的后果发生;上下级法院之间所遵行的请示、批复及协调程序,则可能极大地消减审级制度的司法功能,严重侵害当事人的审级利益。

3.司法活动绩效考核制,助推司法“行政化”倾向

司法活动绩效考核制,已成我国司法管理活动的一大特色。当然,既然是“考核”当是自上而下的一种非司法行为,不但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有考核,本院内部也依考核评定法官的“水平”。考核内容涉及司法过程的全部重要环节,如“结案率”、“调解率”、“超审限”、“错案率”等。从表象上看,考核有利于推动审判工作,有利于提高审判质量等,这些都是推行司法考核的良好初衷。然而,司法考核却忽略了司法的内在规律,在考核结果会对法院自身、法官本人产生“利益影响”时,司法的生产过程由于融入了“裁判者的利益”而极可能导致其司法行为“失范”。由于是自上而下的考核模式,下级法院、法官个体为避免招致不利益评价,必然会“迎合”考核指标的要求实施司法行为,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对考核者产生“身份依赖”,司法考核无疑加重了司法的“行政化”倾向。

综上分析,为达到通过程序实现司法公正的司法目标,司法行为必须符合司法的内在规律性要求,切实从审判组织上充分保障当事人程序基本权,此即是实现司法正义的路径选择。就此而言,应当彻底消除导致司法行政化倾向的非司法行为,比如取消“院长、庭长批案制”、取消“汇报、请示案件制”,真正落实“审者判案,判者负责”的裁判机制。改革审判委员会“议案”制度,破解通过“开会”决策案件的非司法行为;实践中所探索的“法官专业委员会议案制”、“审判长联席会议议案制”等替代审判委员会“议案制”的改革方案,可以说是一种新的“行政化”司法行为,并无本质不同。在当前,审判决委员会讨论决策案件制度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在这样的司法背景下,依审委会所发挥之功能,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应当将其定性为审判组织,并严格落实审判委员会决策的程序机制和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程序基本权。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新的司法解释,明确了审委会的职责是讨论法律问题,这是一个积极的进步,但仍需在审委会讨论案件的运行机制上完善程序规则,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程序基本权。

(三)适时审判:当事人诉讼基本权之有效保障

当事人在诉讼中既有实体利益追求,也有程序利益的追求,适时审判请求权,可以照顾当事人在程序与实体两方面利益的平衡。过度的程序耗费,无疑于是对当事人实体权利追求打了“折扣”,而过分强调程序效率,则可能导致当事人的程序利益受损害,无论上述何种情况均有违司法正义之要求。因此,法院必须保障在程序推进中兼顾当事人程序利益与实体利益之平衡,赋予当事人追求程序利益与实体利益之机会与选择。这是对当事人诉讼基本权保障的必然要求,也由此而生法院促进诉讼之义务。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审限制度”,意图通过对案件审理期限的规定,约束法院的审判行为,促进纠纷的迅速解决。然而,现有的审限制度仅考虑了程序的效率化推进,却忽视了当事人对程序利益的追求,没有给予当事人就程序利益与实体利益平衡选择的机会。特别是,民事案件类型多样,个案差异较大,就所有案件规定统一的审理期限,显然不科学。尽管立法上规定一审普通程序审限经一定程序可以延长,但实践上如何把握却没有统一标准,随意性较大。就此而言,审限制度的设计本身就缺乏正当性。一般而言,纠纷的解决必然伴随程序上的消耗,就此问题应当从两个方面思考:一是法院为实现有效率的司法正义,负有诉讼促进义务;二是应兼顾当事人程序利益与实体利益之选择权。“适时审判请求权之承认,系为使当事人能借以平衡追求实体利益与程序利益,而避免系争实体利益或系争外财产权、自由权等被程序上劳费之额外付出(程序上不利益)所耗损或限制等旨。”[5]

废除审限制度,并不意味着诉讼可以任由当事人“主宰”而漫无期限地进行,取而代之的是,应当课以法院诉讼促进义务。从制度设计上看,诉讼程序的效率性推进是从两个方面展开的:从当事人的侧面,当事人的诉讼促进义务是以失权制度作为保障机制;从法院的角度,课以法院诉讼促进义务,是从保护当事人适时裁判请求这一基本程序权为侧重。在诉讼程序运行方面,法院与当事人存在“紧张”关系,而适时裁判请求权的保障,必然是一项实现司法公正的基本制度要求。

二、接近司法:民众利用司法之便利改革

(一)起诉条件及受理制度改革

对《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的起诉条件进一步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其主要涉及“当事人能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当事人起诉)、“提示诉讼标的”(权利保护基础的法律关系)、“原告与案件存在利害关系”(原告需要证明其为适格当事人)、“法院主管和管辖”四个要素。不难看出,此等起诉条件极为苛刻,其将案件的实体审理前置于“立案审查”阶段,程序设置上存在逻辑上的混乱。正如张卫平教授所言:“这种诉讼程序结构的建构,实际上把诉讼程序开始的要件与法院做出实体判决的要件混淆起来了,这就导致了起诉条件的‘高阶化’和诉讼程序开始的‘高阶化’。”[6]可以说,起诉条件是立法为法院“受理”民事案件所设定的标准,这一标准无疑成为当事人实践诉权“难以逾越”的法律障碍。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苛刻”的起诉条件,一定程度上阻隔了民众接近司法、接受公正裁判的权利。从司法公正的视角看,为民众实践诉权提供充分的程序保障,就必须改革现有的立案审查制度,其实质也是对当事人提起诉讼不再设置“实体条件”。借鉴域外立法经验,我国立法应当区分诉讼成立要件和诉讼要件,规定法院启动审判程序和作出本案判决的程序结构。对当事人提起诉讼,不应再规定所谓的“起诉条件”,取而代之为当事人起诉以诉状方式为原则,并规定诉状中应当记载的法定内容。

(二)程序制度之充实

1.主体制度之充实

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民事诉讼主体制度还有完善的空间,比如“胎儿”的诉讼主体资格的问题、公益诉讼主体多元化的问题、非法人团体主体资格问题、创设更多诉讼主体形态的问题等。诉讼主体制度,关乎民众接近司法的权利;不仅如此,诉讼主体形态还涉及诉讼主体诉讼权的有效保障和权利救济的便宜性。就诉讼主体能力而言,因其需要由法律赋予,司法实践中法院不应随意创设,若其不够完善,则需要适时修正法律创设新的主体能力;而诉讼主体在具体案件诉讼中的具体形态,尽管法律有明确规定,但此并不涉及突破法律新设主体资格的问题,法院可以本着保障当事人诉讼权、便利当事人对程序利益和实体利益的追求,考虑纠纷解决的实际需要等因素,依法理设置。当然,从程序法定性原则出发,由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的方式规范诉讼主体的诉讼形态,更符合司法正义的要求。

2.多轨制程序选择的制度设置

为民众提供多样化的程序选择,也是司法公正在程序制度上的表现和要求。我国《民事诉讼法》已建立了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分别适用于不同类型的案件;为达成纠纷解决的费用相当性原则,2012年修改《民事诉讼法》时又在简易程序中增加了小额诉讼制度,并实行一审终审制。从外在形式看,民事纠纷的解决存在多种程序适用的选择,然而,因固守于法院控制的指导思想,立法上留给当事人选择适用的余地较小,程序之间的转换适用也多基于法院依职权进行。这种程序运行机制,忽略了当事人作为程序的主要参与者的利益,甚至是对当事人程序基本权的不当限制。特别是,我国小额诉讼制度采取强制适用的立法策略,从这一点来看主要是减轻法院的案件压力,并没有考虑对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关照。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一审终审的程序效力,不仅剥夺了当事人的审级利益,更是对当事人程序基本权的严重侵害,违反了程序的正当性要求。小额诉讼制度存在的上述缺陷,直接导致其“适用率低”司法实践现状,损害了立法的严肃性。程序性制度存在的缺陷对当事人权利救济所构成的障碍,以及其对司法公正实现的“阻隔效应”,不可小视。

纠纷解决多轨制的程序思想,是根植于“费用相当性原则”的理论基础。为避免过度消耗司法资源、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程序耗费,程序多样化也是司法公正在程序制度上的一个必然要求。借鉴域外程序制度设计的经验,应当考虑到在纠纷解决的具体过程中当事人对程序适用方面的利益追求,此即是尊重当事人主体地位,赋予当事人就纠纷解决的程序选择权。就此而论,当事人可以合意选择简易程序、小额程序的适用,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其实,当事人基于纠纷的具体情况而为程序选择,即是当事人对程序利益的一种追求,是司法公正在程序上的一种表达方式;当事人选择了相应的程序,便受制于选择行为的规制,就应当接受所选择程序所带来的程序上利益的“减损”。比如选择简易程序,就意味着程序保障的非充分性;选择了小额诉讼程序,就意味着会丧失审级利益,而只能接受一审终审的程序效力等。尽管如此,程序的可选择性极大地满足了当事人程序上的利益追求,为实现实体公正和裁判的可接受性奠定了程序基础。 (一)程序知情权:当事人程序参与之机会保障

当事人程序知情权,又称为程序上的“受告知权”,是当事人作为诉讼主体尊严应受尊重的权利。为使当事人能够有及时参与程序之机会、为在法庭充分主张和陈述之准备,法院应当负有及时告知当事人诉讼进展相关事项之义务。“认识权,又可称为‘受通知权’。为使当事人于程序上能为充分陈述,应及时地收到通知,而可认识到程序之开始、进行、他方陈述以及法院之卷宗资料。且法院所定之期日,亦须使当事人有充分之准备时间。”[1]14当事人知情权的内容主要包括诉讼程序之启动与进行、对方当事人主张之事项以及法院为案件审理、裁判所作之笔录。

当事人程序知情权课以法院对诉讼事项的告知义务,使当事人能够充分了解和知悉诉讼程序的运行状态、对方当事人向法院提供的诉讼资料以及法院为裁判所作之记录(此为裁判之基础),为当事人充分陈述、辩论及实施案件证明活动提供程序机会。从另一个侧面来看,当事人知情权也是司法公开的必然要求和应有之意。通常情况下,我们讨论司法公开指的是司法对社会的公开一个方面;其实,完整的司法公开既包括对社会的公开,也包括对诉讼当事人的公开,当事人的知情权便是司法公开在当事人诉讼权利上的落实。在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上,往往仅重视司法对社会公开这一侧面,强调“阳光司法”,司法对当事人公开却未引起立法的足够重视,这从我国民事诉讼法没有充实而完善的审前准备程序、法官心证公开制度缺失等便可见一斑。

强调对当事人程序知情权的保障,要求我们必须从制度建设上解决司法公开的结构性问题,区别司法的社会公开与司法的内在公开的内容而构建不同的公开机制。应当完善司法送达程序,解决实践中“送达难”所产生的程序“负影响”,保障当事人在程序上的“受告知权”;充实审前准备程序,结合不同的程序适用构建与其相适应的审前准备程序,强化证据交换、争点整理程序的适用,为当事人及时、妥当主张、反驳、证明提供机会;强调法院与当事人的讨论义务,无论是事实争点还是法律争点法院都负阐明之义务,以使当事人充分知晓法官适用法律之观点;建立心证公开制度,让当事人明白和理解法官心证之形成过程;保证当事人对庭审笔录阅览、摘抄、复印的权利。无疑,上述内容都属于作为诉讼主体之当事人所应当具有并需要法院予以保护的基本程序权利。

(二)当事人辩论权(陈述权):当事人实质参与并影响裁判效果之保障

辩论权(陈述权)是当事人作为程序主体所必需的程序权利,通过辩论权的行使主张事实、反驳对方事实主张、提出法律见解,为当事人充分参与程序并影响裁判结果所不可或缺之程序利益。关于辩论权行使的效力,诉讼理论上存在两种解释:一是约束性辩论权,二是非约束性辩论权。所谓约束性辩论权,是指当事人所作事实上之陈述和举示证据,产生对法院的拘束力,法院不得在当事人辩论之外另行收集证据和认定事实;所谓非约束性辩论权,仅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所享有的可以进行事实主张、提出证据和与对方进行辩驳、质疑之权利而已,法院不受当事人辩论内容之约束,可依职权探知案件之真实。

就形式上的辩论权而言,是当事人于法庭之上陈述自己的主张、反驳对方主张,对相对方之证据为质疑、诘问,并可对证人、鉴定人发问,以发现案件真实。辩论权为当事人享有的基本程序权利,法院应当为当事人双方行使辩论权提供平等的机会,双方当事人也应当彼此尊重。辩论权作为当事人的一项基本程序权利,应当赋予当事人“自觉”行使的程序机制,法院不应不当地限制当事人的辩论权。特别是,除当事人有自主陈述事实、反驳对方主张的权利外,还应当赋予当事人“自主发问权”,以确保当事人辩论的主体性。“关于对他方或人证之发问权、诘问权,为发现真实及保障当事人之程序权,应使当事人有发问权。为保障当事人之发问权,及强化当事人为诉讼主体之地位,乃修正为当事人得向审判长陈明后自行发问;于证人以书状为陈述后,因当事人申请对证人为必要之发问,而有保障当事人诘问权之必要时,法院经斟酌具体情形后,仍得通知证人到场陈述。”[13]36

为保证辩论的实效性,除应当建立约束性辩论原则之外,还应当设立庭审中的“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直接原则强调案件裁判由受诉法院组成审判组织,由该审判组织主持审理,听取当事人陈述、辩论、证人作证,并由该审判组织亲自作出判决。我国现行立法及实践中的“审委员定案制”、“请示批案制”等司法权运行方式,无疑是对当事人辩论权的侵害。言词原则则要求无论是当事人,还是证人、鉴定人,都应当以言词的形式于法庭上进行陈述,强调证人、鉴定人之出庭义务就成为必然。我国现行立法未规定证人的强制出庭义务,实践中以书面证言替代出庭陈述证词成为常态,当事人发问权无法落实。立法上,当事人经审判长许可后方可向证人、鉴定人发问之规则,有限制当事人辩论权行使之疑虑。从立法完善层面看,我国必须完善庭审原则,透过当事人辩论探求案件真实,实现司法正义。

(三)诉讼证明权之保障

民事诉讼采用当事人对等诉讼、法官中立裁判之程序结构,当事人必须通过主张、举证证明案件事实,其权利主张才可能得到法院的认可。诉讼乃是权利证明的过程,当事人实施证明活动而享有证明权。一般认为,诉讼上的证明权是指当事人为使法院认可其主张的事实,而为证据收集、证据提出(证据申请)、于法院调查证据时陈述意见(质证)等行为。“当事人就其提出之‘有争执’事实,得提出证据,并于证据调查时在场见证,进而得就证据调查之结果陈述意见。”[1]17由此来看,当事人证明权的内容包括证据收集权、证据提出权、证据调查之陈述权等。

就诉讼关系论,当事人诉讼证明权的保障应当从两个方向来加以讨论:一是就横向之当事人两造之关系而言,当事人不得实施毁损、隐藏等证明妨害行为;二是就纵向之法院与当事人关系而言,法院应当对当事人证明权的实施提供“程序机会”之保障。不过,尽管我们称当事人之诉讼证明权,其实,就事实证明不能的情况下当事人应承担不利之后果的角度看,当事人有事实证明之负担。为此,为避免当事人因事实证明不能之消极后果的产生,必须从程序上保障当事人诉讼证明权有效的实施。 为实施证明活动,首先是当事人能有获得证据之机会和手段,此为证明权的重要内容之一。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事实负担证明责任,必须对当事人有能够获得证据的程序保障。从我国目前立法情况看,仅规定了“证据保全”和“协议鉴定”之权利,司法解释上则有“申请证据提出命令”、“申请法院收集”等手段可资利用。不过,仅限于上述立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尚不能充分满足当事人证明权的需求,特别是从证明的整体来看,还必须给予当事人获取与证据相关信息之手段,方可满足当事人于证据调查程序中陈述意见之权利需要。对此,可借鉴域外立法扩充当事人之证据收集能力和手段,比如增加证据开示程序、当事人照会程序等都是具有启发性的规则。

诉讼证明权的另一项重要内容,是当事人能够实质性地参与证据调查程序,并对证据发表意见。“受诉法院(或受命法官、受托法官)调查证据时,为使当事人能充分认识到判决之过程,应赋予当事人有参与程序之机会,于证据调查期日前,应通知当事人到场。……当事人于证据调查时在场,不仅是消极地听闻,更得积极地参与调查之过程,而有发问权,以随时主张自己之实体利益及程序利益。”[1]18此项权利在法院依职权收集调查证据时,尤其显得重要而具有意义。“关于证据调查之参与权,为赋予当事人应有之程序权保障,并防止发生突袭性裁判,法院依职权调查证据时,应令当事人就是否应为调查有陈述意见之机会。”[13]

四、当事人诉讼权保障中法院之程序义务

法律是规范主体行为之规则,程序法也不例外。从逻辑结构上讲,法律规则必备的构成要素包括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14]。程序法律为规范诉讼主体程序上之权利义务关系之规则,遵循法律制定的一般逻辑结构,即根据一定的法律规范所实施的相应行为将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为实现程序法设定的相关目标,程序法必定需要设定维持司法程序公正、效率、有序实施的强制性规范,违反这些强制性规范将会导致消极性评价。

(一)法院程序裁量权与当事人程序基本权之保障义务

法院之裁量权不仅存在于对实体裁判之裁量,于程序上,也存在广泛的裁量余地。程序上的裁量主要包括程序的进行,如确定各类期日、为当事人指定实施相应诉讼行为的期限等;包括对当事人行使权利之裁定,如当事人申请撤诉、申请证据保全、申请诉讼保全等;包括当事人因法院违反法定程序之规定,而寻求救济之裁定,如法院管辖错误、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等;也包括对法院裁量权行使本身的救济,如对当事人因法院违反程序法之异议裁定提起的救济等。法院程序裁量权所涉之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关于诉讼程序之进行为裁量;二是对当事人程序基本权实施为裁量。

就程序推进方面而言,法院享有广泛的程序裁量权,如各种期日、期间的裁定等。法院程序推进之裁量权,涉及当事人程序基本权实施之机会保障。在此问题上有两条路径可供选择,一是更多地赋予当事人程序上的选择权(处分权),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和选择程序之进行;二是法院基于当事人程序基本实施的及时性、现实性为考量依据,合理、恰当地推进程序。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案件适用的程序、程序间的转换、审前准备程序的实施、庭审程序的安排等,基本上属法院依职权裁量之事项,加之有法定审限规制及实践上的司法考核,恐难避免给当事人造成“诉讼突袭”,构成当事人程序基本权实施之障碍,有损当事人诉讼基本权。特别严重的是,2012年制定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在程序适用及程序间转换方面,更是没有顾及当事人诉讼基本权的保障小额诉讼制度的强制适用;诉讼程序与非讼程序之转换等规定,都突出了司法程序推进中的效率性考虑法院的职权作用,忽视了当事人程序利益。;同时,在追求程序推进效率化的过程中相反会导致当事人过度的程序耗费,例如,诉讼程序转换为非讼程序(督促程序)之规定便是。

就对当事人程序基本权实施为之裁量,主要涉及当事人为主张、陈述等行为的裁量,如对当事人攻击与防御方法申请、证据调查程序申请等所为之裁量,此为法院对当事人程序基本权实施之保障问题。通常情况下,民事诉讼采当事人主义之诉讼原则,但为避免因当事人不当的诉讼行为而可能对诉讼之平等、诉讼公正及诉讼效率构成障碍,法院享有依职权“干预”之权力。这主要体现在法院对当事人实施诉讼权利之裁量上的制度安排,比如当事人协议程序的适用、证人出庭作出需要当事人向法院申请等,须经法院依职权审查同意后方生效力。从当事人程序基本权的程序保障视角看,法院在程序权实施方面应当尽可能少地干预,避免损害当事人程序权利而生司法之信任危机。

从对当事人程序基本权保障的角度看,民事程序法必然从当事人程序权利之“授权性”规范和保障当事人程序利益之“强制性”规范进行规制。保障当事人程序基本权之“强制性”规范,可以理解为法院之程序义务。当然,即使法律未作具体规定,保障当事人诉讼基本权也应成为法院在司法过程中的一项概括性义务,而法院之当事人程序基本权保障义务与其程序裁量权相关联,法院程序裁量权的实施必须以此为基本考量依据。

(二)法院之阐明义务

法院的阐明义务,又称为释明义务,其是指在当事人的主张不明确、不完全或不充分的情况下,通过提示、发问等方式促使当事人完善主张。在民事诉讼中,因处分原则、辩论原则所使然,法院不能主动介入当事人“控制”的领域替代当事人“作为”。在当事人的主张不明确或不完全时,如若严格恪守上述原则所划定的审判权“界限”,恐出现对当事人程序利益保障不充分之弊端而导致法院裁判实质的不正义。在我国立法缺乏诸如程序利益保障原则以及当事人自己诉讼普遍化的司法实践现状下,为保证司法公正的实现,强调法院阐明义务显得尤为重要。阐明之功能,一是均衡当事人之间的诉讼能力,保证当事人程序上的实质性平等程序地位的构造;二是为当事人诉讼权的实行提供机会和便利。 从制度实施层面展开分析的话,法院阐明义务涉及的范围极为宽泛,既包括当事人处分权、辩论权所涉及的诉讼标的的提示、诉讼请求金额的确定、事实主张和证据的提出,也包括属于法院依职权实施的程序事项。这一点的理论根据是,当事人作为程序主体,其对程序利益和实体利益享有受法律保护的选择权,其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来平衡这两方面的利益追求。为确保当事人所具有的这种程序主体地位,法院应当尽可能地为其创造追求程序利益与实体利益之机会。

(三)法院之程序扶助义务

民事诉讼因采当事人对等诉讼、法院中立裁判之程序结构,法院不得过度行使职权而产生裁判中立性问题。在事实认定、证据调查等方面,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程序主体地位,依当事人程序基本权实施而形成裁判资料,此项原则也是为避免法院依职权收集调查证据、认定事实而对当事人形成“裁判突袭”。然而,固守法院“消极不介入”当事人争议之中立态度,可能会因当事人两造诉讼能力之差异导致诉讼“武器不平等”而生司法不公,法院应有限发挥司法之能动主义,协调和平衡双方的诉讼能力,此谓法院之程序扶助义务。法院在履行“扶助义务”时必须保持一定的“克制”态度,通常情况下得依当事人申请而不宜主动为之。

法院程序扶助义务的设定,其法理依据乃是实现当事人之间实质平等之诉讼地位,当然,无疑也涵盖了对当事人程序基本权之保障意义。在由平等原则、处分原则、辩论原则为基本原则构建的法院、当事人之诉讼关系,是一种从形式上保证“两造对审,法院中立裁判”之程序构造,而从实然的角度看,此种保障却可能因当事人之间诉讼能力之现实差异而导致诉讼实质上的不正义。为解决这一问题,法院除实施“阐明义务”以外,在一定条件下,可依当事人的申请扶助当事人收集必要的证据,责令对方当事人或案外人提供负证据提出责任一方当事人所需要的证据;更为甚者,法院可依职权决定对某“专门性问题”委托鉴定等。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对当事人申请法院收集证据的时间及具体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此在维护司法中立的前提下,从程序上极大地保障了当事人证明权的实现,从而实现司法正义。

(四)法院之诉讼促进义务

原本,诉讼迟延通常因当事人之诉讼拖延而引起,法律上常常规定当事人的诉讼促进义务。对当事人诉讼迟延的规制方法,则以经济性制裁和程序上权利的减损(如失权等)来实现。然而,作为宪法性权利的诉讼权则要求国家必须为民众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程序,这一方面表现为立法必须保障能够在制度安排上给予社会公正、高效的司法制度供给,此为前提基础;同时,在法律实施方面,法院有确保司法公正与高效实现之义务。权利的高效实现,是司法公正的应有之意,其在司法程序上的要求即表现为当事人“适时审判请求权”之基本程序权。从这一层意义上讲,法院应也应负有“促进诉讼之义务”。

我国《民事诉讼法》上有审限之规定,法院“诉讼促进义务”似并无实际意义。然而,抛开审限制度合理性之讨论(本文主张应当废弃审限制度),法院“诉讼促进义务”之强调,是意在倡导当事人有获得适时裁判之权利,因而引申为当事人有权根据自己对实体利益和程序利益之平衡追求,影响程序的进程。由此而言,司法过程的推进不只是法院依职权判断之事项,而更关系到当事人通过程序实现实体权利之重要程序基本权。为实现适时审判,当事人有选择程序之权利,法院应当予以尊重;为使案件及时审结,法院负有对当事人适当、适时实施阐明、合理安排审前准备期日和庭审期日等义务。因此,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法院“诉讼促进义务”,能够有效避免法院对案件“久立不审”、“久拖不决”等司法难题(实践中尽管有审限的规定,但也有多种方法规避审限的制约)。“适时审判请求权之承认,系为使当事人能借以平衡实体利益与程序利益,而避免系争实体利益或系争财产权、自由权等被程序上劳费之额外付出(程序上不利益)所耗损或限制。因此,不应仅由法院来判断审判是否‘适时’,亦宜承认就一定事项得由当事人两造合意或在一定条件下独由一造决定,在程序利益与实体利益间,选择优先追求程序利益,以影响程序终结之适当时期。除有违公益外,法院应尽可能尊重当事人两造之意愿、选择。”[1] (五)法院违反程序义务之责任

法律义务需要以消极的法律效果评价方有意义,违反法律义务即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实体法领域,违反法定义务或者约定义务,“违法者”将负有相应的“财产责任”如违约责任、赔偿损害责任等,以及“行为责任”如赔礼道歉、恢复原状等。因一方违反法律义务而生之法律责任,即产生对方(受害方)的赔偿请求权,往往需要通过相应程序加以实现。

作为实现实体权利所实施的司法程序而负有程序上的义务,不同的诉讼主体所担负之程序义务存在差异,法律的评价效果也不尽相同。就当事人而言,当事人违反强制性程序规范时可能受到来自“司法行政”方面、“程序本体”方面以及“刑事”方面的消极评价。“司法行政”方面的消极评价如“训诫”、“罚款”、“拘留”等;“程序本体”方面的消极后果如“程序权利的丧失”或者“程序权利的减损”等;“刑事”方面的评价自不待言。就法院而言,其违反程序法之强制规定时的评价,显然与上述评价有本质区别,其后果主要存在于“程序本体”方面,如司法行为的无效性等。

法院违反程序法的强制规定,通常是转化为对当事人的程序救济权利,通过异议、申请复议或者上诉等行为启动救济程序,由法院自行撤销或者由上级法院撤销违法行为。法院未履行程序义务或者未对当事人程序基本权给予充分保障,即构成了对当事人程序权利的侵害,法律应赋予当事人寻求救济之权利。当然,针对当事人受侵害程序权利不同,其救济的途径和方式也有区别。大致有以下几种救济方式:

1.通过提出异议获得救济

法院未给予当事人程序基本权行使之机会保障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原程序适时提出异议而获得补救。如法院未给予当事人辩论、陈述、发问的机会,当事人即可当场提出异议并获得救济。在我国民事诉讼立法中,此等救济方式鲜有规定,但在执行程序中却作了明确规定。

2.通过提出复议、上诉等程序获得救济

法院程序上的违法,并不必然导致当事人诉讼权受到损害,若允许当事人对于所有的“程序瑕疵”都可以提出异议、申请复议和上诉,则难免有救济过度之嫌。因此,基于程序基本权对于当事人利益之重要性,以及司法公正之根本使然,即可提出复议或上诉。此种救济方法在我国立法中已作规定,但其“法院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导致影响审判公正”之含糊表述,易导致实践操作上的不确定性。

3.通过再审程序的救济

第9篇

关键词:中职;基础会计;教学方式;教学手段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5-0-02

《基础会计》学科,是中职会计专业会计教学体系的启蒙阶段课程。它主要阐明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操作技能三大部分。对于初次接触财会知识的职业中专学生来讲,对这门课程是感到好奇、新鲜,却又感到枯燥乏味。如何让中职会计专业学生在一定的时间内学会它,并把它运用到实践中呢?笔者从事中职会计教育教学工作已经十几年了,结合当前学生的实际情况以及新课标要求,本文就教学观念、教学手段及方式等方面谈谈自己的拙见。

一、教学手段和教学方式的多样化

《基础会计》作为一门理论性很强的学科,过去那种“填鸭式、满堂灌”的教学方法,显然是不合现代教学的逻辑性和思维性,更不能体现会计专业的特色。在教学过程中,如何体现“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跳出会计学会计,跳出会计教会计

会计源于生产生活。可以说,会计活动已渗透到当今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几乎每个人都不同程度地以某种形式运用会计知识来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任何一个行业都需要进行会计核算,都需要利用核算所得的会计信息来进行管理决策。很难想象一个不懂得本企业产品的生产流程的会计人员,却能做好成本控制。会计学不仅可以联系财、税、审等经济类学科来教,而且还可以涉及政治、哲学以及自然科学的各个领域。在基础会计教学中,我们应渗透职业道德,让学生树立严谨的职业人格,日后一旦选择会计职业,成为一名会计人员,就应以诚信作为做人的标准,把诚信视同生命一样珍贵,宁可不干,也不违背良知。学生通过基础会计的学习首先就要明白,会计就是责任,只要干了会计就意味着承担了责任和义务。

(二)进行“启发归纳式”教学

在基础会计这门学科中,很多知识点是相互衔接,相互关联的。为了使学生系统地掌握和运用它们,老师在教学过程中,不能只局限于就事论事,就问题说问题,应该学会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教学,注意对知识点的综合理解,找出关键点,同时注意其它部分与之的联系,让学生达到触类旁通的感觉。例如,笔者在讲授“预付账款”这个科目的内容时,抓住“预付”这个关键点,层层分析,让学生明白,企业在预付材料款时,通过此科目进行核算。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联系:1)当企业在预付差旅费、预付报刊杂志费、预付保险费等等,应该通过什么科目来进行核算呢?2)如果企业的预付款不多时,应怎样处理?3)它与企业的“预收账款”科目有何区别?4)当“预付账款”科目出现“贷方余额”又怎样处理?

笔者在采取这种方式教学时,整个课堂气氛非常活跃,教师不断地问问题,可以说是大问题套小问题,小问题再套更小问题,促使学生不停的思考。整个教学过程,好像是教师和学生对话。使学生所学知识系统化、体系化,很难忘记,绝大多数学生,学完会计后,觉得会计很简单,就那么一些内容,无论考试、做练习,他们都不怕。

(三)利用“多媒体式”教学

随着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一根粉笔加一块黑板”传统的教学模式和方法已不适应现代教学的需要。教学中,笔者自制了许多多媒体课件,利用多媒体教学使基础会计教学内容感性化、动态化。通过交互方式引导学生完成从证、账、表全过程的会计实务操作,从而提高学生的动手和实际操作能力,达到培养实用性会计人才的作用。另外,这种形式的教学可以增加课堂容量,添加背景资料以加深学生对基础会计知识的深层次理解,同时还可通过投影、幻灯片辅助教学,溶缩教学内容,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四)运用“图表式”教学

《基础会计》每一章节中,概念多,原理多,范围广,理论强。在教学中,如何营造一个“教师教的挥洒自如,学生学的轻松自在”,笔者不时地采用“图表式”进行教学。图表结合,可读性、可操作性强,易懂易会,简洁明了,一目了然,能达到事半功倍的学习效果。

例如,笔者在讲授“会计基本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小节,把书本上讲到的“一个企业的经济业务可归纳为四种基本类型”的文字性描述换成下列的图表方式:

通过图表列示,直观,清晰,一目了然,学生兴趣来了,稍加解释、分析,围绕这四种基本类型,简单举例,学生几乎都能理解、掌握会计等式的内涵,并能举一反三。

(五)开展“辩论赛式”教学

在多年的基础会计教学中,笔者发现学生喜欢通过辩论这种形式积极参与到会计知识的主动学习和思考当中,尤其是对过于陈旧的知识点,他们往往会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查找相关资料,力争以充足的论据,鲜明的观点表达自己的见解以说服对方,使书本知识从理性转化为感性的。

例如,笔者曾经让学生就企业的“广告费”开展过辩论。广告费作为产品销售过程发生的费用,会计核算中,通过销售费用核算,列入收益性支出,作为期间费用反映在利润表上。然而,广告树立了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为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为什么不能资本化为商标,看作企业的一笔无形资产呢?学生通过激烈辩论,不仅深刻理解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这一基本原则,而且进一步认识了资产、费用这些会计要素的含义。学生今天对广告费的属性进行了辩论,明天就将对企业的各种实际支出做出资本化或费用化的抉择,并为会计实践教学夯实基础。

(六)运用“案例式”教学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具有启发性、实践性,提高学生决策能力和综合素质的一种新型的教学方它法。它既可巩固学生所学的理论知识,又可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既可向学生传授知识,又能大力发展学生智能,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使学生变被动听讲为主动参与,有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外,通过课堂讨论与案例分析报告的撰写,能不断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可谓一举多得。

二、引导学生课前预习,培养学生自主性学习的能力

一个优秀的学生,他所学的知识,并不全是老师手把手教给他的,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学生自己的自学所获、所得的,正所谓“师父引进门,修行在个人”。然而,目前多数中职生,素质普遍较低,本身的学习兴趣就不浓厚,上课时,多数学生都是“身在曹营,心在汉”,书是一种摆设,很多教师常说这样的学生是“书在看他,他没看书”。针对这种情况,笔者在教学过程中,尽可能引导学生课前预习,培养学生自主性学习的能力。每次让学生看书时都提出一些具体的问题,问题越具体,学生通过看书回答得越准确。因此,看书之前,要让学生带着问题去看,看书的过程中,要不停地问问为什么?让学生抓其中的重点和难点,抓重点就等于“纲举目张”,其他问题必将迎刃而解。一般来说,教材的重点是多层次的,既有全书的重点,也有各单元的重点,还有各章节的重点。同时对于基本概念原理中的重点字、句也要重视。

譬如,《基础会计》这门课程,贯穿始终的总线索是:“设置会计科目和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和审核凭证登记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编制会计报表”(如下图):

这好比是一棵大树的树干,具体各部分还需要详细解释,那就是树枝和树叶。有树枝和树叶的大树才能够茁壮成长。

例如,笔者在上财产清查中“银行存款的清查”这一小节时,先让学生利用几分钟时间通读该知识点,并同时思考以下问题:1)采用何种方法清查?它与现金的清查一样吗?它清查的目的是什么?2)若出现日记账余额与对账单余额不相符的主要原因是什么?3)什么是未达账项?它有哪几种情况出现?当日记账余额大于对账单余额时,是由于哪几种情况产生的?反之,又是由于哪几种情况产生的?4)如何处理企业产生的未达账项?调节表如何编制?调节后的余额能否看作是企业银行日记账上的余额或是银行对账单上的余额?5)调节表能否作为企业的原始凭证?

当学生带着上述问题把本小节内容看完后,每组叫一两个代表来回答上述问题,并适当地加以打分,作为平时成绩,登记造成册,及时给予肯定。老师对学生回答错误的或不够完整、准确的再予以详解。长期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和思维判断能力,还能促使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三、加强仿真实训,不断提高学生的实操能力

《基础会计》课程实用性较强,而其理论又比较抽象,特别是对于从未接触过会计工作的学生来说,更是感到难以理解和掌握。因此,在讲授各章节时一定要将知识讲透、讲明白,还要特别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让学生多操作、多动手。这样,使学生在提高动手实践能力的同时,强化了理论原理。笔者在教学过程中采用的具体办法有:

一是多联系、找机会到工厂、企业的财会部门观摩,向财会人员多请教,增加对凭证、账簿、报表等的感性认识。通过观摩,促使学生去认识社会,认识到自己的优势和不足,为“由学会计的学生变成为会计工作的人员”这样一种角色互换作好思想准备,完成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

二是利用会计仿真模拟实训室。会计模拟实训,一般是在会计实训室,按照会计工作的要求,模拟会计核算工作对象,利用仿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对一定时期的经济业务(注:实训资料尽可能来源于实际单位的业务资料,让学生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进行会计核算,通过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计算成本利润和编制会计报表,以深刻理解会计理论,更好地锻炼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它将大大缩短学生进入工作角色,成为会计专业人员的过程。

我们的事业总是要求精雕细刻,没有一样事情不是一点一滴的成绩积累起来的。会计事业是最严肃的事业,那么,我们所从事的会计教学正是精雕细琢的事业。以上观点是我对《基础会计》教学的点滴积累,希望与我的同行共享。

参考文献:

[1]张玉森,陈伟清.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基础会计.高等教育出版社.

[2]何宇雁.浅谈项目教学法在《基础会计》教学中的应用.商业文化.

第10篇

2005-2006学年,担任班级组织委员;

2005-2006学年,参与市场营销活动,并且业绩良好;

2006-2007学年,参与市场营销活动,并且业绩良好;

2006-2007学年,担任学院体育部部长;

2006-2007学年,单位学校计算机协会会长;

2006-2007学年,负责学校校园网站二期工程

2007-2008学年,在微软中国实习体验

专业课程 无机及分析化学 无机及分析化学实验 有机化学 物理化学 生物化学 生物化学实验 植物学 动物学 微生物学 微生物学实验 遗传学 植物生理学 解剖生理学 解剖生理学实验 现代生物技术概论 细胞生物学 分子生物学 分子生物学实验 多媒体课件制作 电子商务 专业英语等

公共课程 体育 大学英语 高等数学A 线性代数 大学物理 大学物理实验A 计算机文化基础 C语言 军事理论 思想品德修养 法律基础 科技写作等选修课程 C语言、C++、数据库技术原理与SQL Server2000、数据结构、软件技术基础、微机原理与汇编语言、电工、电子技术(数电、模电)、计算机图形学、数字图像处理、视频技术及运用、计算机网络与数字通信、多媒体技术及运用、Web技术及网络出版、色彩学、信息论与编码技术、信号与系统等。技能专长 绘画:国画、水粉、素描、油画等。

擅长写作,曾在院学生会新闻部、晨帆诗社编辑部工作。

熟练运用Word、Excel、Authorware、Powerpoint等软件,能使用C语言编辑基本程序。

课外曾协助老师和独立作过研究工作,熟悉部分生物技术药品、仪器、基本原理及流程。论文《关于黑曲霉产纤维素酶能力的研究》获得大学生“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二等奖。毕业论文《产碱性果胶酶细菌的分离纯化及其酶活测定》获得优秀。个人爱好 读书、绘画、下棋、辩论、听音乐、看电影、讲故事等自我鉴定

性 格:沉着稳重,勤学好问,乐观自信,做事仔细认真,表达能力、适应能力强,有责任心和极强的亲和力,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自我评价诚实守信、塌实肯干、肯吃苦、做事细心、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精神;上进心强、性格开朗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适应能力;年轻的我希望点燃自身的热情来使贵公司发光发热,一定会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为企业创造更大的财富。我真诚的向您提出求职的恳求,以我拳拳寸草心,浓浓赤子情期待与贵公司共呼吸,共命运,同发展,求进步。工作态度: 诚实守信,敬业乐业。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荣获奖励 2004年11月 院大学生辩论赛最佳风度奖

2005年 5月 院环保征文二等奖

2005年 3月 大学生“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二等奖社会实践 课余时间从事家教工作,受到家长和学生的好评。

有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甲等。英语四级。计算机一级。工作及实习经历 2003.7青岛野外实习

2006.2-2006.6毕业实习

2006.7中国水产烟台海洋渔业分公司家工厂实习一周

2006.8-2007.2烟台好利洁水性涂料有限公司化验员

第11篇

关键词:基因工程;技术流程;教学改革;转型发展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04-0149-02

随着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应用转型发展的深入推进,培养生产服务一线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成为地方本科院校的主要任务,专业及课程设置“对接行业和产业链、对接职业岗位需求”已成为共识。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的人才培养模式正逐步形成。因此,对于课程体系的设计需要按照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要求,根据生产、服务的真实技术和流程构建知识教育和技术技能体系。

基因工程是在分子水平上进行DNA体外重组,通过转基因技术对生物体进行遗传改良的一门新兴学科,是当代生命科学研究领域最具生命力、最引人关注的前沿学科之一,已发展成为现代分子生物学的核心内容[1]。基因工程在医学、农业、工业、环保、能源等领域应用广泛,已经渗入到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并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基因工程作为高校生物学相关专业的主干课程之一,其课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培养,直接影响大学生毕业后在相关领域的就业质量[2,3]。基因工程与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遗传学和微生物学等学科知识内容交叉,涉及的知识面广且比较抽象,因而相对复杂难懂。为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提高基因工程课程的教学水平,本文针对基因工程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考核评价方式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式的教学改革,旨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提升学生的就业适应能力,使毕业生与岗位需求“零距离”。

一、课程设计基于技术流程,对接行业和职业岗位需求

在高校转型突出应用性和实用性的背景下,压缩理论学时,增加实验实训课时是普遍的做法。基因工程课程与多门生物学课程知识交叉,理论内容庞杂,实践性很强,但目前出版的基因工程相关参考书为保证知识体系的完整,有不少内容与学生前期掌握的生物学基础课程知识重复。我校在应用转型发展后对基因工程教学计划进行了调整,理论课由50学时压缩至30学时,因而必须对知识体系进行重构,优化教学内容。笔者以袁婺洲主编的国家精品课程教材《基因工程》为主要参考书,同时结合吴乃虎主编的《基因工程原理》第2版、楼士林等编著的国家理科基地教材《基因工程》、何水林主编的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规划教材《基因工程》、T.A.Brown主编的《Gene Cloning DNA Analysis》第6版、J.E. Krebs等主编的《Lewin基因X(中文版)》2013版以及郑振宇、王秀利主编的生命科学类“十二五”规划教材《基因工程》等,打破了传统的知识内容体系,围绕基因工程行业和企业现实生产中的基本技术流程“分、切、接、转、增、检”进行课程设计,将课程内容按照六字技术流程进行分解教学,对每个流程辅以应用案例,如将转基因抗虫棉、转基因荧光鱼的培育融入教学过程中,让学生既能从总体上把握课程内容体系,又能在自己感兴趣的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突破。同时在教学过程中紧密联系最新的相关研究技术成果,紧跟基因工程学科前沿,以开阔学生视野,激发其学习热情。

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教学方法的改革,教学方法必须结合课程特征进行相应的改革。对于基因工程基础知识的讲授,主要采用问题引导式教学,让学生跟着设置的问题,依靠自主学习掌握基本的知识点。同时,基因工程技术的应用已深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有许多内容都是人们经常关注的重点,例如转基因植物、转基因动物、基因工程食品的安全性、基因治疗等。学生通过各种方式接触到基因工程相关知识和信息时,也能够主动发现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个人见解。鉴于此,在教学过程中结合相应的技术流程环节开展“小组讨论式”教学。一是针对基因工程技术流程的理论讲解,在教学活动中留给学生一定的时间,鼓励学生分组讨论,并选出一名组长上讲台以PPT的形式汇报本小组的学习心得,提出疑惑,再由教师给予解答,活跃课堂气氛,调动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另一方面,针对基因工程中的社会热点问题,如转基因安全性分组开展辩论赛,教师提前两周布置任务,让学生广泛查阅资料,在辩论交锋中收获更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丰富学生的知识储备。这样既可以培养学生查阅、整合资料的能力,又能锻炼学生的表达能力,为以后考研或者工作积累经验。

三、实验与理论配套,提升学生的动手能力

基因工程课程本身实践应用性强,因而要将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相统一,才有利于学生巩固理论知识,同时培养学生的全局思维、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正符合现代教育学派代表杜威主张的“从做中学,从做中求进步”、“理论不能脱离于实践,理论是关于实践、为了实践和通过实践”的观点。然而,在传统基因工程的实验教学中,因实验条件和课时的限制,往往只选择一些容易开展的验证性实验,如DNA和RNA的提取、琼脂糖凝胶电泳、质粒DNA的限制性酶切、大肠杆菌感受态细胞制备与转化等,学生只是简单机械性地掌握一些具体的实验技术,对整个技术流程缺乏全面的认识,不能将理论与实践相联系。为此,课程组在基因工程实验教学的设计上,与理论教学的“分、切、接、转、增、检”六字技术流程相配套,结合本学院科研工作的实际情况,依托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技术平台,以富含多糖的转基因铁皮石斛获得为目标,在每个技术环节开设一个实验,从分离获得铁皮石斛尿苷二磷酸葡萄糖焦磷酸化酶基因(UGPase)开始,到构建表达载体,农杆菌转化铁皮石斛原球茎与分子检测,构建一体式连贯性的实验教学体系,上一个流程的实验结果作为后一个实验的材料,因此学生必须在每个实验环节掌握相关技术,拿到下一流程所需的材料,才能顺利进行后续实验,并最终形成产品。

四、完善考评体系,提高综合素质

单纯的卷面考试往往会让学生依赖复习资料死记硬背,并未真正理解和掌握相关理论知识与技术,更不利于学生创新意识、科学思维与实践能力的培养,很难准确评估学生对课程的综合学习情况,而合理的课程考核体系有助于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为了更科学有效地衡量学生的学习情况,从多个角度考察学生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和串联知识的能力,我们分别对基因工程理论课程和实验课程的考核方式进行了改革,理论课程由平时成绩(40%)和期末试卷(60%)两部分组成。其中40%的平时成绩包括出勤10%、作业10%、课堂表现10%以及加分项10%。尤其是加分项目,主要综合考虑学生的创新思维、小组讨论参与度、组织与口头表达能力等,提升了学生的主动参与意识和积极性。期末试题的设置加重主观命题分数,避免学生死记硬背,注重检验学生对基因工程相关知识的应用能力,考查学生对课程的真正理解和掌握。实验课程的总成绩由4部分组成,其中实验相关理论考试占50%、出勤率占10%、实验报告占10%、实验操作占30%,在实验操作中主要检验学生的实验习惯与科研素养、实验的准确性与严谨性。通过建立多元化的课程考核体系,既能考核学生的综合能力,又能“以考带学”,促进学生对理论知识和实践技术的掌握。

五、结语

基因工程技术在飞速发展,相关研究成果日新月异,对该课程的改革需要紧跟学科技术前沿,更新观念、不断探索、不断调整。注重以学生为中心,提高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对知识掌握的灵活性,让学生在“做中学”、“做中进步”。通过近两年在基因工程课程教学中的探索,我们基于技术流程在基因工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实验实践、考核评价体系等方面进行了初步的改革,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郭宝英,刘慧慧,杨静文.二本院校基因工程教学改进与实践[J].教育教学论坛,2015,(3):119-120.

[2]董妍玲,潘学武.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下基因工程实验教学改革的实践[J].黑龙江畜牧兽医(科技版),2013,(6):175-176.

[3]卢敏.高校《基因工程概论》课程教学改革初探教育教学论坛[J].教育教学论坛,2016,(15):97-98.

Research on the Teaching Reform of Gene Engineering Based on the Concept of Technological Process

ZHANG Zhi-yong,QI Ze-min,XU Dan-dan,ZHANG Nan

(College of Life Sciences,Neijiang Normal University,Neijiang,Sichuan 641112,China)

第12篇

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强调,课堂教学“应有助于学生主动构建自身发展所需的化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有助于学生体验探究的过程,学习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增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助于学生形成科学的自然观和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新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是以人为本,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笔者通过研究和实践,逐步确立了以“多元活动促进学生主动发展”的教学理念,并形成了活动型课堂的教学流程,即自主研习——合作探究——组间交流,让课堂变成学生活动的舞台,有效地提高了课堂教学效率。下面以高中化学《中和滴定》一课为例,结合活动型课堂的教学流程作如下介绍:

一、自主研习——学懂基础,生成疑问

知识的获取与掌握归根到底是要通过学生独立思考,自主研习来完成的。自主研习是最根本的学习方法。传统的讲授式教学之所以低效,最主要的原因是学生被动地接受,盲目地听课,缺乏对知识的独立思考和理解,没有知识获取的过程体验。高效课堂的最显著的特征是自主学习,自觉探究,自我反思。其实一堂课的教学任务中,有相当一部分的基础知识,难度低、思维跨度小,大多是可以通过学生的自主学习完成的。教学中,教师只要预设学习情境,明确学习的任务和目标,引导学生走进教材文本,通过阅读、调查或简单的实验分析、思考等自主学习的方法,初步了解整堂课的学习内容,掌握一些基本知识,尝试着解决一些简单的问题,并在自主学习中生成疑问,产生继续探究的动机和欲望,为合作学习、小组讨论提供问题抓手。

在高中化学《中和滴定》一节的教学中,其基本原理是根据酸与碱按一定物质的量之比反应,原理简单易懂,教师可围绕这一基本原理,创设工业上或实验室用已知浓度的酸(或碱)来测定未知浓度的碱(或酸)这一情境,明确学习任务,让学生通过阅读教材、独立思考来初步理解测定待测溶液浓度的关系式:,以及应该怎样用实验来完成的总体方案。并在教师的启发下,引导学生产生更深入的问题:①怎样判断中和反应恰好完全?②怎样更精确测定所用溶液的体积?其实这是实验的关键,也是中和滴定的难点,这些是靠学生的自主学习可能无法解决的困惑,为下面学生的合作探究提供素材和需要。

自主研习的内容需根据教材的特点和学生认知水平和认知能力而定。对教材的基础知识、学生认知能力应能达到的内容,教师应精心设计,以简单的问题形式,重新组合,明确目标,留足时间,让学生自己研读,利用已有经验,简单加工、归纳,教师只需检查、点拨、纠正,就能帮助学生完成自学任务。

二、合作探究——理解重点,澄清疑点

在自主学习的基础上仍存在的疑惑或生成的问题,以及教材中的难点、重点,则需通过学生间的合作,依靠小组的力量、集体的智慧来解决。因学生对问题的理解能力不同,理解的角度层面和高度不同,对问题解决的方案优劣也就不同。教师通过组织小组内同学间的相互讨论,相互交流和启迪,甚至争论辩论,就能对问题的本质进行甄别、判断、提炼,对解决问题的方法进行取舍、选择、优化。

教师在组织学生交流活动中,一是要结合学生理解上的难点,教材的重点和自主学习下的疑点,设计成多台阶、小梯度的若干问题,二是留足时间,创设开放和和谐的讨论氛围,三是密切关注学生讨论的动态,关注每个组的每位学生的积极参与,并作恰当的点拨、启发。让学生在相互交流中,自己去想、去悟,并把自己的理解、想法,大胆表达出来。在合作探究中培养团队精神,锻炼表达能力,激活思维,提升情感体验。

在自主研习《中和滴定》基本原理和初步实验方法的基础上,围绕实验中需要解决的两个难题:①判断酸碱恰好完全反应;②更精确测量溶液体积。教师为了促进小组讨论的有效开展,可设计如下一系列问题: 转贴于

①计算用0.1mol·L-1 NaOH滴定20.00mL 0.1mol·L-1 HCl,当加入不同NaOH体积,计算溶液的pH值(填表)。

②绘制所加NaOH体积与溶液pH值的关系曲线图。

③寻找pH突变点且与同学交流。

④甲基橙、酚酞指示剂的变色范围是多少,为什么可指示滴定终点?

围绕这些问题,教师组织学生相互讨论,理解pH突变原因,以及为什么可用指示剂来指标滴定终点的到达。

学生通过对比量筒和滴定管的构造,观察研究滴定管刻度特点,尝试精确读数,理解滴定管的精确度,在此基础上,教师引导小组交流为什么不能用量筒而用滴定管来测量所用溶液的体积,以及为什么滴定管在装液前须用相应溶液润洗的原因。最后让学生分组进行中和滴定实验的操作练习,比哪个组实验更规范,操作更熟练,结果更精确。

难点、疑点让学生讨论,问题让学生思考,知识结构让学生自己构建,但教师在小组合作学习中也不是旁观者,要当好“导演”,需要引导,鼓励、督促小组每个成员的主动参与,对组内交流所不能完成的,教师应适度提示,使得小组的交流讨论更加有效、有序、顺畅。

三、组间交流——成果展示,归纳提升

学生自主学习,合作探究的成果,需要交流进行展示,交流展示形式多样,可委派小组代表上黑板板演,可实验演示或搭建模型,可阐述对原理问题的理解,或组织小型辩论会。在生生互动、师生互动中,各组不同观点可得到相互补充,教师适当和有效的点评、矫正,及时的表扬和鼓励,最终提炼、总结、归纳揭示出规律。

例如,对于中和滴定的原理和操作的应用,教师可设计不同的错误操作,供学生进行误差分析:①酸式或碱式滴定管装液前未用相应溶液润洗;②锥形瓶中放入待测溶液后用蒸馏水稀释;③用仰视或俯视方法读数等。在小组讨论分析的基础上,教师可委派小组代表进行交流,在不同观点的碰撞中,更加深刻理解中和滴定的操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