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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招投标规定

时间:2023-06-18 10:46:3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建筑工程招投标规定,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建筑工程招投标规定

第1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合同;管理

Abstract: with the deepening of China's reform and opening up policy and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constantly improved, the construction of our country market also quietly has undergone some changes, relative to the main performance for market before increased risk, market supervision enhancement, market management system have further improved. At the same time, the owners of the universal consciousness to strengthen risk unit, project bidding more and more get the attention. This paper briefly discusses the bidding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the main content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the specific function and bidding of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specific solutions.

Keywords: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projects; Bidding;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引言

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文件的形式将要求与所要委托的工作内容告之投标人或潜在的投标人,按规定条件提出价格与实施计划,然后通过比较,评审出报价合理、技术能力强、信誉可靠、管理水平高的可信赖建筑投标单位,并以订立合同的形式来完成的一种过程。各投标人按照招标招标文件规定的统一要求进行投标并依据其管理水平和能力争取获得该工程的实施资格。招标投标的特点是,单一的买方设定包括质量、功能、期限、价格等为主的标的,约请若干卖方通过投标进行竞争,买方从中选择优胜者并与其达成交易协议,随后按合同实现标的。

二、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现状分析

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已经确立了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评标原则,对于投标者而言需要从掌握施工要求、合理选用定额、计量支付内容、工程量的准确计算入手,通过引用分析和费率调整才能计算合适的投标报价。随着招投标制度的不断完善,对提高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规范建筑工程市场、节省开支、完善投资均起到了积极且有效的促进作用。

2.1 评标方法

建筑工程施工招标的评标使用最低评标价法、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和双信封评标法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按由低到高顺序对评标价不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推荐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且评标价最低的前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不对其施工组织设计、财务能力、技术能力、业绩及信誉进行评分,而是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对评标价进行评分,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推荐前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双信封评标法,是指投标人将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单独密封在一个报价信封中,其他商务和技术文件密封在另外一个信封中,分两次开标的评标方法。第一次开商务和技术文件信封,对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确定通过商务和技术评审的投标人名单。第二次再开通过商务和技术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信封,当场宣读其报价,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对未通过商务和技术评审的投标人,其报价信封将不予开封,当场退还给投标人;综合评估法,是指对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评标价、财务能力、技术能力、管理水平以及业绩与信誉进行综合评分,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并推荐前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建筑工程施工的招标评标一般采用合理低价法;使用亚洲开发银行、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项目和技术含量较低、工程规模较小的工程可使用最低评标法。

2.2 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施工企业管理不力资格审查控制不到位。有不具备投标资格的无独立资质的挂靠他人企业资质中标。这种违反基建程序的做法在很多地方都有,是当前工程建设模式的一大弊病其最大的害处就是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违规审批和规避招标,有的建设单位不按招投标规定选择总承包施工单位,界限不清对分包管理不严,在工程承发包中任意肢解工程及转包工程,层层转包现象相当严重,或未经招标投标就直接发包。有的建设单位没有合同方面的专门人才,对涉及施工招投标制的工程经济及管理方面不熟悉,导致标底不准确,变更较多,影响招投标文件的公正性。泄露标底、串标等时有发生,同时施工企业为达到中标目的采用微利标有意压低报价甚至亏损致使投标书编制不完善。

2.3 标段划分

划分建筑工程施工标段的应根据承包商的技术水平、管理措施、机械化程度及行政区域情况等因素来确定。标段可以划得较小主要是针对小型的专业化施工队伍招标时,标段很大的主要是面向大型工程承包单位招标时,但标段划分太小时业主和监理的施工协调和管理工作量也将成倍增加,会使施工成本增加对工程的投资控制是不利。

三、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主要应对措施

对建筑工程招投标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只有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监督、规范招投标活动来切实加以解决。否则,将严重影响建筑工程市场秩序,影响建筑行业的良好形象,影响建筑建筑工程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3.1 完善招标投标法、规范招标程序、招标公开

进一步明确了招标范围招标覆盖面将进一步延伸与扩展,建筑工程招标已延伸到建筑、装潢、建筑设备和工程监理等。依法必须招标的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执行。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在指定媒介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对非法干预招标公告活动的,依法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要公布招标事项核准、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招标机构活动等信息,及时公告对违规招投标行为的处理结果、招投标活动当事人不良行为记录等相关信息,以利于社会监督。

3.2 进一步加大资格预审工作量

将资格预审的范围扩大,扩大到投资方想要了解的未来承包商的方方面面,主要是了解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等人员的资质和近几年所承担的工程要求承包商可用于该工程的专利技术以及承包商的信用水平,这些技术要有相应的专业证书不但可以提供一些核心机密还要预测承包商可能降低费用的整体水平。

3.3 设立评委专家库

招标机构将依据《招标投标法》规定设立评委专家库,制定管理统一、专业齐全的评委专家名册,改变目前专家评委只进行评标的现状充分发挥评委专家名册的作用,充分利用有效资源为招标投标管理服务。要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每年组织一次(至少)评标专家的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担任评标专家。每年要对专家的评标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对评价不合格的专家,取消其评标专家资格。根据需要,补充符合资格要求的专家进入专家库。对在评标工作中有索贿、受贿、暗箱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要取消评标专家资格,并依法处理。

3.4 加强招投标制度管理

各级建筑工程主管部门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取消地方非法设置的招投标环节的资质验证、行政审批、注册登记等手续,取消带有地方保护倾向的不恰当做法。禁止以获得本地区、本系统奖项等歧视性要求作为评标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确保招投标制度的统一协调。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招标人的管理,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资格核备制度。要督促招标人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投标管理制度,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依法组织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或者委托招标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招标机构不得泄露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招标机构必须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并不得存在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招标机构,要取消招标资格。

3.5推行合理低价法

推行合理低价法,鼓励无标底招标除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和长大隧道工程外,要。对规模较小的、技术含量较低工程也可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但要通过适当提高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防止低价抢标。对随意放弃中标的投标人,要没收投标保证金。

3.6 加大服务力度

建筑工程工程交易中心将提供各种信息咨询服务,本着程序规范、质量一流的原则努力办成功能齐以及手段多样的服务型的有形招标投标市场服务机构。主要职责是能保证招标全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并确保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第2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标;问题和对策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我国推行招标投标制度已有30多年的历史,我国也相继出台了《建筑法》和《招标投标法》对我国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进行有效的管理。近年来我国政府部门认真贯彻招标投标管理法律法规的内容,严格执法,对招标投标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大力查处,治理腐败现象,为我国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然而,由于招标投标制度上的不完善以及在市场背景下,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依然出现较多的问题。

1.建筑工程招标存在的问题

1.1隐瞒招标

招标单位在招标中,并未将所有的工程拿出招标,而只是拿出其中一部分工程招标,招标单位少报多建。而未招标的工程有施工方确定发包价格,或者改变工程的性质,将工程变为类似抢险或安保工程,通过行政手段拟定施工方;某些建筑单位利用外资企业和私企不处于强制招标范围这一条件,假借私企或外资企的名义制定施工方建设,再通过某种手段再买回,进而可以躲过招标。招标单位将招标项目或工程细化为几个小工程,把公开招标的项目变成直接承包和应邀招标[1]。招标单位将一个项目工程细化分段招标,将项目的主体工程采用承包的方式,只对项目的小范围进行招标,再利用招标单位的优势来达到对行业的垄断。

1.2围标、串标现象多

招标单位对外公开招标,暗地早已内定好承包单位。投标人之间或招标人和投标人相互串通,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严重的扰乱了市场秩序。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叫做围标,以达到排挤对手、损害对手利益的投标行为;其次是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为了牟取利益,不惜损害国家、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利益,互相串通,操纵投标以及其他行为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

1.3招标中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

依照相关的招标投标规定,当投标申请人达到一定规模时,申请投标人需要经过一定的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申请人才能成为正式的投标人,招标单位按照中意投标人的企业特点在,招标文件故意增加条件,制定带有严重倾向性的条款,方便中意的投标人中标;设置高门槛,提高投标要求,故意排斥其他潜在的竞争对手,使中意的投标人从中获取利益。

1.4评标缺乏公正

评价结果受业主的影响。评标人不是根据实际自己的看法对投标人进行评价,而是评标人受业主的影响给业主中意投标人高分,严重影响了评标的公正性;招标机构的管理不完善,招标机构与业主串通,在评审中带有明显的倾向性,评标结果不公正;或是投标单位提前将标价告知中意的投标人,方便其中标;故意提报标底,影响其他投标人的对标价的分析,影响了评标的公开性[2]。

1.5为难非中意的中标人

如果中标人非业主中意的,在相关手续的办理过程中,业主会故意刁难中标人,甚至自行更改中标结果;业主对中标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如垫付工程款、压价等。强迫中变人签订施工合同之外的“合同”,如;指定中标人购买材料和设备,强迫中标人将部分工程转包给指定施工队。

2.解决招标投标问题的对策

2.1完善制度法规,加强管理

虽然《招标投标法》的实施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不正当的竞争和交易行为,但是,在具体的招标投标工作中,才需要众多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各部门首先要明确职责,防止出现责任盲区,共同价钱对招投标过程的管理,完善审批、备案、检查以及处罚制度。提高招标投标过程中重点环节的监督,规范招标行为。加强对招标文件的审查,禁止出现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排他性的条款,提高招标的公平性[3]。加强对招标单位的审核工作,保证投标人之间的公平竞争。对采用围标、串标的行为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投标人和招标人的处理毫不手软。

2.2减少行政干预

行政部门对招投标产生很大的影响,行政主管部门应不违法干预招标。招标单位自主选择认为最具实力的施工单位来建设自己的项目,给所有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处于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投标人依靠企业的能力、业绩、信誉、技术和方案去赢得招标,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去扩大市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寻求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2.3改革招标管理

招标信息要做到公开透明。通过网络以及其他媒体招标信息,投标申请人都能够清楚及时的了解投标信息,在评标阶段要严格按照评标的要求对工程进行评标。在提高预审力度的同时,加强对业主行为的监督,防止业主干预评标结果;推行电子评标系统,可以提高评标定标结果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2.4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人员的素质对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很大的作用。人员素质的提高能够保证招标工作规范、专业的进行,提高招标工作的效率。投标单位要加强相关人员专业化培养,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以满足市场变化的需要[4]。

3.结语

目前我国招投标市场受市场经济、社会环境、法律法规的影响和限制,招标投标工作总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国家和建筑市场的管理者对这些问题应该有足够的重视,并积极地去解决问题,才能给招投标工作创造一个健康稳定的环境,招投标工作才能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社会和企业带来更好的效益。

参考文献:

[1]王长青.建筑工程招标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山西建筑,2009,22(15):269-270.

[2]段春燕.建筑工程招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信息,2012,03(02):464+492.

第3篇

【主题词】 工程 招投标 审计

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作为建设过程的重要环节,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工程的造价、质量和进度,并直接影响到建筑市场的行情和发展。近几年来,随着政府基础建设投资力度的加大、项目的增多,由招投标环节引发的违规、违法现象时有出现,产生了质量不合格、造价不合理和工期延误等经济纠纷与社会矛盾,甚至还有经济腐败问题。作为政府经济卫士的审计部门,基建项目招投标审计是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建筑市场运作的一个有效措施。

一、当前工程项目招投标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建设单位规避招标、虚假招标。

我国招投标相关法律规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超过一定限额的工程必须进行招标。某些建设单位将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进行变通处理,采取邀请招标或议标的形式进行招标;或某些建设单位只对主体工程进行招投标,而对其附属配套工程和设备采购等不进行招投标,使这些工程失去应有的监督,造成工程质量降低;或建设单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不按招投标规定选择总承包施工单位,违背了招投标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施工单位违法串标违法转分包。

建筑市场陪标现象屡见不鲜,投标单位之间、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之间利用法律和制度漏洞采取不正当手段,对招投标事项进行串通,做出相互约定提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等行为,以排挤竞争对手,损害招标人利益,而获取中标资格,使招投标成为一种形式;或有的施工单位出借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进行投标,有的挂靠有资质的单位投标,使建筑市场陷入混乱;或有的施工单位中标后,违反招投标法律规定直接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

(三)监理单位未履行应有职责。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我国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法律规定绝大多数工程项目必须要实施监理。目前监理招投标方法基本套用工程施工招标的办法,内容比较格式化,没有根据监理单位在建设过程中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制定出符合监理特点的评标办法;部分建设项目监理单位未履行招投标程序,建设单位邀请招标或直接指定不符合条件的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管理不规范,工作质量不能保证,如某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由甲监理单位议标而得,通过对工程财务的审计,发现实际实施监理工作的是乙监理单位。

二、当前工程项目招投标问题产生的影响

(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利用招投标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在招投标过程中有机可乘,谋取自己的利益,损害国家的利益。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随着经济的发展,基建建设也在突飞猛进,建设主体单位的违法行为直接导致建筑行业的不良发展,破坏行业风气,影响国家经济。

(二)招标市场相关的配套制度尚不健全,招标机构作为联系招标投标方的纽带,发育尚不完善,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在实际工作中缺乏严谨的法律约束,就无法在工程建设中起到“裁判”的作用,不能为国家的工程建设提供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平台。

(三)招投标法律的缺失使建设市场的主体单位行为不收拘束,审计人员即使发现问题,却没有合适的处罚条例对其进行处罚。法规的不完善让招投标不法行为游走在法律界限之外,容易滋生腐败,侵犯国家权益。

因此严格规范好工程招投标程序,完善招投标法律法规,加强招投标审计管理十分必要。

三、对加强基建项目招投标审计的几点认识

(一)加强基建项目跟踪审计中对招投标的跟踪审计。

跟踪审计进一步加强了审计监督:审计人员在跟踪审计中参与项目招投标过程,监督项目招投标的程序是否规范、评标方法是否合理,能够让审计人员对工程项目由点及面全程掌握,降低审计风险。同时跟踪审计促进了建筑市场的规范,提高工程质量,使招标投标程序能更加规范。跟踪审计加强了对基建项目的全局控制:审计是以社会效益为前提,以提高政府投资经济效益为目的。它能让审计人员从实际情况出发,总结审计经验,提出审计建议,更好地健全工程项目招投标机制。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是指在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采取全过程跟踪审计模式进行的政府建设项目效益审计,是一种新的审计方式。在审计形式上,体现为现场审计,参与项目招投标等工作环节,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情况;在审计时间上,介入的时间由工程竣工以后提前到工程建设的招投标甚至立项环节中;在审计内容上,对形成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流程和资料进行动态审计,体现了全面性、全程化的特点。

(二)加强基建项目招投标审计监督。

加强对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审查把关。审计人员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对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查把关,总结招标文件的欠缺之处,形成一定的审计思路。同时审计人员要从不同角度审查,结合按照工程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实施结算审计的角度,研究如何明确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等条款,杜绝后期工程结算漏洞,减少工程结算争议,提高国家投资的经济效益。

加强工程项目招投标市场监督,对弄虚作假、规避招标等违法行为严加查处。目前工程招投标的监管方式已由审批管理改为过程监督,有关部门依法登记备案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审计人员对于此类违法行为,在追究其经济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形成一套具体的操作规范,强化招投标的监督审计程序,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正常进行。

(三)加强基建项目招投标审计管理。

工程项目招投标审计,就是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全过程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的审查、监督和评价。审计人员要结合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实施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等重点方面的审计监督管理,才能更好的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作用。

审计工作要注重方法、绩效和质量。在方法上实施跟踪审计,严格把关项目招投标程序,确保政策落实到位,项目顺利进行;在质量上实施监督审计,加强项目的综合分析研究,发挥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如完善工程结算审计业务公开招标制度,目前政府投资项目大多数都是由社会工程咨询机构来做工程结算的审计,因此在甄选中介机构的方式上,对结算审计业务实现公开招投标制度,结合廉洁从审的考核奖罚方式,在更大范围上选择业务水平高、有诚信的中介机构开展基建工程审计,提高审计质量。

【主要参考文献】

[1] 苑洪春.?通过审计监督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国招标.2011.32.

[2] 刘彤.?浅析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意义.科技信息.2010年第3期.

[3]赵保卿.?审计招投标机制思考.财会学习.2008年第11期.

第4篇

【关键词】工作过程 实战化 学习领域 招投标 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9682(2009)07-0107-02

【Abstract】Based on working process-oriented teaching system, teaching design on learning field in project bid is studied seriously. Taking construction bidding of materials and equipments as an example to build the learning field and started with each process in training practice, the work of bidding scenes is vividly and effectively simulated, and various ways of occupation training are afforded to students and thus experiences on the construction of training-base for management major can be provided.

【Key words】Working process Actualization Learning field Bidding Teaching reformation

工程招投标课程是工程监理、建筑经济管理和工程造价等专业的主要课程,现行的学科教学体系主要讲授招标投标法相关的概念、理论基础、组织流程、招标投标规定、投标策略、开标评标要求、合同签订与管理、工程索赔等内容。[1~3]由于课程的内容大多是规定和程序,所以学起来枯燥无味,效率很低,虽然多数教师结合案例教学,[4]但案例与课本对照讲解时造成知识不连贯,不便于职业综合技能的培养。

由于工程招投标是一门很强的实践课,现阶段职业教育主要借鉴德国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思想,构筑相关专业“学习领域课程方案”。学校应注重增加管理类实训基地的建设和开发,使学生从实践中学习和掌握职业技能,并在今后的职业生涯中增强创业和革新的能力。

工程招投标学习领域可分为以下三个学习情境:工程施工招投标、工程咨询服务招投标、建筑材料及设备招投标。工程咨询服务包括勘探设计、施工监理、跟踪审计等项目的招投标。建筑材料对工程质量和成本影响很大,许多施工企业忽视对它的招标采购和管理,造成工程品质低劣成本居高不下,在市场竞争下处于劣势。本文以建筑材料及设备招投标为例营造实训学习情境,进行实战化训练,其他招投标学习情境可参照创建。

一、实训条件

1.硬件环境

实训室兼开标评标会议室需要30~40m2,容纳15~20名学生,以圆桌会议形式排列,配投影仪、录像机、数码相机等设备,平均每人一台微机(最好学生自备笔记本电脑)全部百兆联入internet,共用网络激光打印机一台,专用服务器一台用于招投标信息收集与存放,并配有公网ip和专有域名。

2.网络资料库的建立与维护

建立招投标实训专用网站,有公网域名解析,便于学生网络学习和模仿。网站板块有公告栏,用于招标信息和中标通告;制度栏有招标办管理规定、纪律、招投标程序和投标注意事项;政策栏可查询国家和地方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及相关重大新闻事件;评标专家库页面应具有网上报名、审核、条件抽取、评价和淘汰项;供应商页面可查询大部分的材料和设备生产厂家的信息,包括工程常用产品的规格、型号、使用范围和特点,产品的鉴定及获奖证书、生产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资格证明、银行资信证明、产品使用用户名录,供应商诚信记录及评价机制;论坛具备相互学习、向教师提问和答疑等条件;在线视频可以观摩大多数情况的开标现场记录;内部资料页由学生通过密码认证后登陆,查询收集完整的各类投标文件、开标评标记录、供货合同等相关案例。

3.其他资源

包括可查阅纸质的招标文件、厂商投标文件、现场记录、图纸,这些资源可通过行业职教集团内部正在建设中的单位加以整理积累,也可通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收集、出版、发行,成为职业教育的重要资源。

建立材料样本室,可通过工程、市场等途径收集常规材料及电器配件等样本,以使学生开标时对材料有感性认识,有助于增强对材料品质进行鉴别的能力。

二、实训组织

1.组织形式

打破现有的教学体系,实行小班制,每班以15~20人为宜。以模拟真实工程整个招投标程序,将每个人在其中的角色做一遍,并当场由学生和教师共同评定出成绩,没有通过的学生进行一定时间的训练后再行评测,直到通过为止。担任的角色包括招标主持、唱标员、现场记录员、现场纪检员、评标专家、材料设备采购管理方、参标供应商、施工或监理方代表。

2.实训大纲和教材

实训应有具体的指导大纲以及大纲规定的实训内容和深度,根据大纲编制相应的配套教材。实训教材尽量图文并茂,易于理解,主要内容为工作过程和程序,以及遇到困难时查取资料的途径和方法,决不可编写成文件、条例和规定。[5]

三、实训内容

1.工作程序

成立招标采购委员会接受采购招标委托函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放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公布结果考察、签约供货、验收招标跟踪检查资料汇总整理、存档。

招标采购委员会主要由招标办、材料处、纪检审、财务、监理、施工方人员组成,完成材料采购计划的审查、技术要求的论证、招标、考察、签约、进货验收、材料款支付等采购全过程的跟踪管理和参与。采购招标委托函主要有采购项目、内容、资金落实情况和报名参标的企业等信息。实训时,以上文件连同例行缴纳的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需要模拟制作,完成资料建档工作。

2.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一般制作成标准文本,包括招标邀请函、投标方须知、招标货物清单与技术规范、合同一般条款、合同特殊条款、合同格式、附件(投标文件格式),其中供应商最关注的是招标邀请函、招标货物清单与技术规范、付款方式等。

材料清单与技术要求是招标文件的核心,材料和设备的数量来自工程施工企业提交的进度需要计划。由于施工企业技术力量参差不齐、责任心不强,招标过程中经常发生提供的数量与实际差距很大,会造成材料签约供货超多,对施工企业和供货商都造成一定损失,因为量的大小决定成本和价格,量不实造成生产、运输浪费;材料生产需要一定周期,例如,外墙面砖,提供过少,造成工期延误、不同批次间的色差引起外观形象受损。因此宜通过监理方、审计方审核,也可通过图形算量得到材料清单加以确认。技术要求要论证周详,否则会出现开标现场必须修改才能满足工程需要,例如,采购敷设线缆用镀锌钢管,有热镀锌、冷镀锌之分,还有国标和非国标之分,设计图纸一般没有标注,只能由采购方确认。最好的办法是通过网上查询和电话咨询生产规模较大的厂商,结合图纸要求确定材料的技术参数,遇到技术要求高的材料开专家论证会后确定。

产品的档次也是招标技术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配电箱、配电柜、电器开关、灯具等。不同品牌的内部元件、光源价格和档次相差很多倍,解决的办法是将市场常用电器元件按品牌划档,每档中至少有3个以上品牌,经调研(通过网络、厂商、用户)和考虑工程需求确定招标所需的档次,并列入招标技术要求,也可列多档备选报价方案。同时也要尽量选用政府倡导和推荐的节能、环保、高效的建材产品。

技术要求还应考虑开标现场携带样本,以确认品质、色彩、外观(如光洁度)等是否符合需求,如外墙面砖、地板砖、花岗石板等。

3.编制投标文件

按照约定的格式填写投标书,注意法人代表授权和签字、质保期、优惠条件及其他承诺、是否实质性相应招标文件。许多教师倡导投标时采用不平衡报价、履约时加强索赔等技巧,并列举大量例证讲解和学习。[6]我认为了解这方面知识有必要但不可过分炫耀和使用,建筑行业之所以出现围标串标、合同执行难、滋生腐败以及连环债务等问题,与我们的技巧太多、诚信度太低不无关系,一个企业要想发展并保持合理的利润,应该靠技术实力和诚信经营,一个民族发展也要靠社会和全民诚实守信。在实际招标过程中,过度使用技巧会引起招标方、评标专家的厌恶,往往适得其反、事与愿违。

实训时,发放标书只提供封面、招标邀请函、招标货物清单与技术规范;投标文件只打印封面、唱标单、法人代表授权书、报价单、实质性相应等重要页。其他一律使用电子文档,以利于节约和控制实训成本。

4.开标、评标

招标的形式有公开招标(一次报价)和公开竞争性谈判,材料招标因评标过程变数多,或修改颜色、规格、数量和档次等技术要求,宜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进行多轮报价,利于采购中控制质量和成本。第一次要公开唱标给竞争对手造成压力,其后二次报价不再唱标,根据材料品质、报价、生产能力和社会信誉综合评标,以评标价最低中标。也可根据评标价排序选择入围单位考察后确定中标者。实训时,可尝试招标的形式和各种评标方法,做好现场记录,留存投标文件正本和评标记录,招标采购委员会要签字确认现场监督情况以及审查供应商资质记录,拍照或录像存档,上网公布信息。

材料品质通过现场送样初步判别,通过实训积累经验。例如管道、铸铁和塑料件用铁锤砸;墙砖、地砖涂抹墨水判别其密度、吸水率;耐磨材料用剪刀刻划等。入围企业送样要封存,以便供货时对照,防止生产商供货时提供伪劣产品。

5.其他工作

入围单位考察后应写出考察报告,在网站上对供货商进行信誉度评价,然后发出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执行过程要有验收记录,抽检报告以及招标采购委员会的核查记录。对评标专家的工作态度、专业知识和评标能力等方面作出综合评价,在网站专家管理页进行记录,以便淘汰信誉度较差的专家。

在此基础上,通过查找资料相互探讨解决招投标相关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可行办法。包括招标现场供应商串标哄抬报价、使用他人的材料作样本、使用他人的资质参标、材料不按期供应、采购方不及时付款、采购方相关人员进行权力寻租、建筑行业信誉低下、网络招投标尝试等问题。

四、结束语

通过招投标各种学习情境的实训,学会立项审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合同的编制,达到熟悉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条例说明及应用。同时还学会招投标不同工作不同对象的业务特点要求,充分了解招投标工作的流程和每一步应具有的业务技能,还对行业存在的问题加以剖析和研究,为走上工作岗位培养优良的职业素养和团体协作的精神。

参考文献

1 胡文法.工程招投标与案例[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8:15~20

2 陈 正.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5:57~80

3 宋春岩、付庆向.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34~38

4 陈友华.建筑工程招投标课程案例教学的理论与实践[J].安徽建筑,2003(3):107~108

第5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招标投标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 TV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工程招标投活动日益普及, 招标投标制度在各行各业广泛实行; 招投标领域不断扩大, 由工程施工拓展到工程勘测、设计、监理、设备采购等; 同时招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也日益完善。关于在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出现的问题, 比如行政干预; 地方、行业保护主义; 规避招标等现象的讨论经常见诸报端,并在几年来逐步得以改进和规范。

一、概述

1、水利工程施工

水利工程作为民生工程,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并且是在国家的宏观规划下实施项目的审批和建设施工。一个水利工程项目的实施要经过一系列的调研,并在主管部门和监督稽查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作为水利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要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科学化的管理制度。

2、招投标

招标和投标是一种商品交易行为,是交易过程的两个方面。

目前招投标主要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投标两种形式,无论是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投标,投标人都不能少于3家,否则招投标就失去了竞争意义。我国建筑领域还有一种较为广泛的招标方式——议标,议标是指发包人和承包商之间通过一对一谈判而最终达到目的的一种方式。

二、存在的问题

水利工程建设,事关国计民生,工程承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承担工程项目建设,并接受主管、计划、纪检等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近年水利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来看,还存在着一些较为严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企业资格审查控制不严

有的地方不具备投标资格、资质的法人参加招标,地方某些领导混淆招标主体参与承包工程,导致一些虚报资质等级的挂靠企业中标。一些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只负责出资质,任人挂靠,收管理费了事,严重扰乱水利建筑工程市场,直接影响工程施工的质量。

2、标底编制不规范,评标标准不一致

由于受地方、地域以及建设单位经费的限制,标底编制形式上未按照国家规定的预算定额编制,实际操作标底,按照当地市场情况编制,施工企业、监理、设计之间矛盾突出。

3、工程建设市场较为混乱

工程基建程序不能认真执行,招投标行为流于形式。部分建设单位不按招投标规定选择总承包施工单位,且对分包管理不严,界限不清,在工程承发包中任意肢解工程及转包工程,层层转包现象相当严重,工程质量、工期、投资都得不到有效控制。

4、竞争机制没有完全落实

地方一些部门自行确定招投标资格条件,甚至不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从而排斥了其他有资格的合法投标潜在人,工程质量在招投标期间已埋下隐患。

5、投标定标过程控制不严,工程交易中心运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首先, 有的建设单位没有法律、合同方面的专门人才,对涉及施工招投标制的工程经济及管理方面的业务不熟悉,制定评标细则时考虑不够全面,招标文件编制较粗糙,特别是工程量清单与实际出入较大, 导致标底不准确, 变更较多影响招投标文件的公正性。其次,由于监督机制不健全,泄露标底、串标等情况时有发生;评标办法不完善,有待进一步研究科学合理的评标办法;同时施工企业由于自身需要,为达到中标目的,有意压低报价,采用微利标、无利标甚至亏损标,致使投标书编制缺乏规范性。

6、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建设工程承发包过程中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时有发生

有些建设单位利用招标权收受“ 回扣”,对按国家规定应实行公开招投标的项目,进行指定招标或议标,搞“暗箱”操作,选择与自己有关系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这是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中失职、赎职行为。

三、强化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措施

施工招投标是工程建筑市场经济中的一种竞争方式,是双方当事人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通过公平竞争择优确定中标人,是邀约和承诺的实现,能够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国家法规的健全,国家加大对水利工程施工招投标的管理力度,工程建筑市场将逐步走向有序化、规范化。为在工程招投标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有章可循,把人为因素影响减到最小限度,消除不正当竞争方式和行为,真正体现竞争的公开、公平、公正,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必须实行水利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

对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为使管理机制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必须建立项目法人公司,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做到资本管理机构与营运机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招标投标制是在建筑市场中沟通与融合投资法人责任制和工程项目总承包负责制的桥梁和枢纽。

2、 认真做好施工企业的资格预审和后审

承担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的单位,必须是经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取得水利工程施工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为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施工单位的资格预审工作可委托政府招投标中心进行。为避免优秀施工队伍的落选,资格预审及后审可适当增加那些参加过同类工程项目,并得到质量奖项的施工单位的预审及后审分数。建设单位应选择有资质且素质高、信誉好的施工企业来承担项目。

3、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办事

招标的组织者与具体操作者要行为公正,对其工作内容要严格保密,认真编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要尽可能准确,以确定合理标底,工程定价模式要尽可能采用国际通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统一量,放开价,工程造价要随行就市,要做好招标过程中关键时间的控制,这包括:编制招标及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评标时限与签订合同的时间等。

4、 加大监督力度,严惩违纪违规行为

各级纪检检察部门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建立健全招投标机制,加强政府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形成强而有力的监督网络。结合水利工程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条例,惩处违规、违纪行为必须有震慑力,使违法、违纪者闻风丧胆,真正达到杀一警百,查处一案,震慑一片,教育一线的目的。

综上所述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规范性直接影响了水利工程的整体质量,我们要强化招投标管理,严格依法招投标。尤其加强整个招投标过程中的监管力度,确保水利工程的质量,使之真正地服务于民。

参考文献:

[1] 陶一波.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探究[J]. 科技致富向导, 2010,(26) [2] 陆江风.水利水电工程试验与监测工程师手册.中国知识出版社,2006.

[3] 张诗云.水利水电工程投票报价编制指南.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7.

第6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控制;要点

工程监理工作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也直接影响着工程的经济效益。现阶段,我国建筑业正处于高速发展期,因此,加强监理的质量控制工作非常重要。

1 建筑工程施工监理质量涉及的内容

1.1 建筑材料。建筑施工所需的材料是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的基本物质基础,其质量的好坏会对建筑项目的整体工程造成最直接的影响,因此必须严格监理并控制施工材料的选购、应用。另外,要对材料的供应商进行严谨的选择,同时对材料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合理优化配置使用材料,以免出现破坏以及浪费使用的现象。

1.2 建筑设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除了建筑材料,不可或缺的要素就是建筑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必须按照工程所需来进行合理选择,如此才能够将其效能充分发挥出来。而此时的监理工作就是对机械设备的使用和保养来进行的,以确保其维持在最后的性能及状态之下,对建筑工程的整体进度不会造成过大影响。

1.3 人。影响工程质量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人,因为人是建筑工程建设的组织者、管理者以及决策者,而此时的监理对象就是人,在监理过程中要对工作人员的个人素质以及专业技术素质进行充分的考虑,他们在工作中的表现对工程质量的影响也是极大的,另外,对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也要进行监督和控制。

2 当前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理存在的问题

2.1 落后的建筑工程监理方法。随着全球网络化的逐步深入,计算机网络在我国得到了快速的普及,同时也带动了信息技术的发展,监理单位也将网络计算机技术引入日常监理工作中去,鉴于水平有限,依然存在很多落后的监理办法及手段,甚至有些从事监理工作方面的工作人员不会应用网络,信息面窄,依然通过手写等人工方式记录信息,缺乏系统性的管理,这样不仅工作效率会降低,还容易导致文件不统一。

2.2 监理人员缺乏或者水平不高,工作人员素质低。目前很多工程监理单位缺乏专业的监理人员,甚至很多人员存在无证上岗的现象,这些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工作能力不强,却怠慢,没有企业使命感,在工程质量监理过程中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理方法与手段,致使整体监理水平不高。另外,同体监理、自主监理的现象在我国多数监理单位中都存在,造成监理市场不混乱且不规范。

2.3 监理招标引起恶性循环。建筑建设工程监理如果满足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就必须实行招标活动,而且价格竞争已经成为了招标投标所运用的主要手段,竞争能够达到优胜劣汰的效果,但是用于工程监理方面的费用却一直低于收费的标准,这就导致了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素质不高,相应的监理质量也就有所下降,长此以往形成了恶性循环,给建筑工程整体质量带来严重的影响。

2.4 监理行业管理改革力度不够。我国的监理行业其准入制度依然是由政府规定的,与企业的资质挂钩实施捆绑制度,对建筑工程也实施监督制度,具有严格的强制性。这样的行业准入制度以及管理制度致使监理人才在行业之间的流动性极差,且在不同的地区,因着不同的经济发展情况,监理人才的数量也存在差异,较为偏远的、经济落后的地区,监理人员人数不足,监理水平也较差。

2.5 建设单位投资控制权对监理工作产生影响。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理单位并没有建筑工程的控制权,受制于工程项目的投资方,在实施监理的时候,处于有责无权的尴尬境地,导致监理工作难以施展,无法全方面实施质量监理。

3 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理的措施

3.1 提高建筑工程监理的信息管理水平以及建筑工程监理人员的素质。

3.1.1 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平台,不断完善质量监督管理信息数据库,尽快实现信息互换,以提高建筑工程建设的效率。

3.1.2 不断提高从事监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以及个人素质,实现综合素质的整体提升,加强对监理管理者的管理水平,将一些陈旧的监理体制进行革新,将监理市场进行不断的完善,以保障我国建筑行业以及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3.2 防止强制招标带来的恶性循环。撤销监理的强制性招投标规定,将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合理化,严格控制在招投标中实施压价的现象,严禁一切与建筑工程质量监理原则有违的不规范现象发生。

3.3 严格执行监理收费标准,依法收取监理费用不得低于收费标准。监理单位要与建设单位进行良好的沟通与协商,争取将主动权争取到手,合理安排监理人员进行现场指挥与控制,以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的达标。另外,也要考虑到投资方,尽量为其节省投资费用,共同创造可持续的经济效益。

3.4 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不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当前建筑市场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使的监理工作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忠于职守、人尽其责,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是监理人员最基本的职业道德,有了责任心才能敬业,有了责任心才会有质量意识,才会主动监理,严格监理,才能站在工作的立场去思考和处理问题,平和的心态和良好的品质能有效抵抗各种不良诱惑,也是对监理人员最基本的要求。同时,由于监理工作的特殊性质,要求监理人员必要要有丰富的业务知识和超强的业务能力,所以加强学习至关重要。

3.5 加强现场质量监管,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做好监理工作的质量控制,对于现场质量的监管是重中之重。监理人员在接受委托后,首先要及时了解工程情况并熟悉图纸,对于施工中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部位和施工环节,要做到事前控制,制定应急预案,防止质量事的发生。在监理工作中,严格对材料进行核对和检查,并根据监理实施细则开展监理工作,该取样送检或者全检的内容,每一样都必不可少。

3.6 做好协调管理工作,做好合同变更的把关工作。监理人员要充分发挥其在施工过程中的监控主体作用,认真做好协调管理工作,在质量控制中,同时也包括进度控制和合同管理。当遇到质量问题时,涉及到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监理有权利召集他们一起商讨,在达到共识的基础上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于合同履行的要点、难点,监理要充分分析合同可能发生纠纷的地方,协调各方关系,避免不必要的质量纠纷。在涉及到合同条款变更或者增补协议时,要按照正确的程序处理,做好合同变更的把关工作,使质量控制在合同条款范围之内。

4 结语

综上所述,监理工作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的保障作用是十分重要的。另外作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第三方,监督工作必须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预见性,那么对于在工程项目进行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就能够及时想到应对策略,以防进程受阻。

参考文献

第7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程造价造价控制造价全过程管理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健全,在建筑市场的竞争中,价格竞争日益成为具有决定性的因素。如何以最小的成本换取最大的效益,如何在竞争中获取主动,提高竞争力,成为提高投资效益和经营成果的有效手段,其中最为重要的手段就是要控制建设工程各个阶段和环节,对建设工程进行全面的成本控制和造价管理。

工程造价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工器具的购置费、工程建设其它费用组成,是完成一项工程所必须小号的人工、机械、材料等的综合费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始终要贯穿于建设项目的整个过程,这一点无论对业主还是施工单位都尤为重要。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尤其是决策阶段的各项技术经济决策,对项目的造价有重大影响,必须在建设全过程,按照不同阶段的特点进行,多次计价,遵循程序合理确定不同阶段的精度,才能充分体现造价的合理性,保证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

首先必须重视和落实建设项目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工作,尽量提高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阶段的准确度,制定目标成本,切实控制建设项目总造价。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要切实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包括工程建设地点的地质资料、水电路分布状况、现有已建的同类工程资料、材料设备的价格资料以及材料采购地等等,保证这些材料的准确性、可靠性并且认真分析,确保投资预测、经济分析的精确度,均是为了做出可靠经济评价必须做好的前期准备。

做好项目方案优化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有关资料表明,前期方案优化可节约投资的可能性为80%~90%左右,所以,把工作重点放在前期工作上才能真正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引入价值工程概念,价值工程是以提高产品价值为中心,对其各项功能进行分析评价,使之以最低的总成本,实现必要的功能。建筑设计中应引入这一概念,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力求提高成本与功能的比值,使工程项目的功能要求与投资有机结合,以获得最佳的设计方案,这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科学方法。

我国建筑业长期以来,普遍忽视工程项目前期工作阶段的造价控制,往往把主要精力放在审核施工图预算上,这样做在合理结算工程价款、算细账方面也起到一定作用,但往往是事倍功半,正确的做法是坚决把控制重点转移到前期阶段来才能更有效地控制建设工程造价。

其次是项目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工程控制,推行设计招标竞争机制,积极实施建筑方案与经济方案相结合,工程造价和设计方案相结合的设计招标方法,开展限额设计,进一步健全设计经济责任制。要求设计人员熟悉工程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按项目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及概算,然后用初步设计概算去控制施工图设计及概算,各专业在保证功能和技术指标前提下制定双赢策略,把技术和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同时积极推进设计监理制度,发挥监理单位在人才、技术方面的优势,对设计实施全过程监理,加强对设计工作的监督和审查,提高设计质量,有效控制造价。另外改进设计取费方法,实行设计质量的奖惩制度,采用国家、省、市级各专业部属的标准通用设计,采用标准构件组织成批均衡生产,既可以提高生产效率,缩短设计周期,又利于降低生产成本,加快施工进度,从而缩短整个建设周期。

再次是做好施工阶段中的工程造价控制,对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进行有效控制。首先要抓好工程合同价格的确定与控制,减少工程索赔。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围绕合同总体目标来运行的,有效的工程项目管理和成本控制都是通过有效的合同管理实现的,作为投资方的造价管理人员,必须做到事前把关,主动监控,严格审核,有效控制造价。其次,在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是对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实行有效控制,工程变更一旦处理不好容易引起纠纷,损害投资利益,不利于项目目标控制,另外还要严格现场签证管理制度,由于现场签证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经常性工作,不严肃对待容易给工程结算带来很大麻烦,甚至给投资方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不仅投资容易失控,而且由于工程变更所引起的工程量变化、承包方索赔等都有可能使最终投资超出原来的预计投资。再次,概预算工作不能只是反映设计,还要能动地影响设计,并发挥其控制造价,合理使用建设资金的作用。

最后是竣工结算中的工程造价控制措施。一是核对竣工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件要求,是否符合竣工验收合格标准,必须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经验收合格才能列入竣工结算,并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计价定额、主材规格和优惠条款等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二是按图纸落实设计变更签证,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设计修改变更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内容进行审批,否则不应列入结算,所有隐蔽工程需进行验收记录检查,核对是否符合要求;三是按图纸核实工程量,竣工结算的工程数量应以及竣工图、设计变更单和现场签证进行核算,并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四是严格执行定额单价,结算单价按合同约定或招投标规定的计价定额与计价原则执行,一般为当地当时执行的建安工程预算定额单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报告期价格指数及有关规定为准。

工程造价控制和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切实加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还需要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管理制度,合理有效地进行控制,这更需要深化行业体制改革,通过市场价格机制的运行,形成统一、协调、有序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达到合理使用投资,有效控制造价,取得最佳投资效益的目的,进而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中国国情,与国际管理接轨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

参考文献:

[1] 马楠.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6.

[2] 谢宏彬. 浅析建设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重要性. 山西建筑. 2009,35(27).

第8篇

【关键词】企业;工程造价;成本控制

1.加强规划设计阶段管理是工程造价成本有效控制的前提

长期以来,建设单位普遍忽视项目前期工作阶段的造价成本控制,而往往把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精力放在施工阶段,这样做尽管也有效果,但毕竟是“亡羊补牢”,事倍功半。影响项目投资最大的阶段,是设计阶段。在初步设计阶段,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外观设计、平面布置及装修标准全部应确定,这些在建筑工程中占工程总造价75%~95%。在技术设计阶段,只是对工程设计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确定,而这一部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只占工程总造价的35%~75%;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影响项目投资的可能性为5%~35%。很显然,项目投资控制的关键在于施工前的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

2.工程招投标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核心

按照国家及公司规定通过招投标一是引进竞争机制,二是降低工程成本。招投标阶段成本控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2.1对施工单位的选择应慎之又慎,要加强对拟投标单位的评审或尽可能的进行深入考察,因为施工队伍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控制的成败以及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的成败。选择施工队伍主要考察它的业绩情况、资信情况和技术装备等。应优先考虑近期施工业绩与拟建工程类似或相同的施工企业,而且最好指定担任该类似或相同工程的项目经理来出任拟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还要求施工队伍的资信可靠,资金不足的企业可能将工程款进行设备的投入,负债经营的企业可能将工程款充抵企业债务,这些都将造成工程款难以到位,制约工程进展,影响投资效益。再者是要求施工企业具有足够的技术实力,它不仅使施工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实现高效、优质、低耗,也使施工企业能有实力在工程造价上给建设单位合理的优惠。相反,一个业绩差、资信低、技术薄弱的施工单位不仅无法保证工期和质量,甚至会想方设法通过歪门斜道搞名堂,影响工程质量、进度并可能因建设、监理单位的监管不善导致增加工程造价。

2.2工程招标应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杜绝议标或变相议标。邀请招标的,应在定标前以合理低价为基础通过谈判、协商确定合同造价及合理工期。实践证明,凡是先开工后定价的工程多半工程造价居高不下,或投标报价超过标底20%以上甚至更高。如:某开发楼盘,原中标价为1100元/m2,由于建设单位修改了中标图纸,将外墙立面形式调整,外檐增加了GRE装饰线及石材装饰等,出于赶工期考虑没有再进行确实的另行招投标择定分包方,原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也未有相关的明确约定,请施工方根据图纸重新报价后,报价竟高达1800元/m2,后经过几轮的艰苦的审核、谈判,历经1个多月,才把造价降到了1560元/m2,工期也受到了影响,教训非常深刻。

3.施工管理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

施工阶段是资金投入的最大阶段,是招投标工作的延伸,是合同的具体化。加强施工控制,就是加强履约行为的管理。施工管理阶段成本控制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3.1抓好合同管理,严审工程变更与签证由建设单位引起的变更主是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进度计划变更和工程项目变更等。控制变更的关键在于应严格按公司规定的权责进行审批,确保签证的质量,杜绝不实及虚假签证的发生。控制变更与签证首先要强调及时性,一道工序施工完,时间久了一些细节容易忘记,如果第二道工序又将其覆盖,客观的数据资料就难以甚至无法证实。对签证一般要求自发生之日起20天内办妥。其次,对签证的描述要求客观、准确,隐蔽签证要以图纸为依据,标明被隐蔽部位、项目和工艺、质量完成情况,如果被隐蔽部位的工程量在图纸上不确定,还要求标明几何尺寸,并附上简图。施工图以外的现场签证,必须写明时间、地点、事由、几何尺寸或原始数据,不能笼统地签注工程量和工程造价。签证发生后应根据合同规定及时处理,严格按公司《权责审批》进行审核,经办人员不得随意变通。要加强预见性,尽量减少签证发生。预算人员要广泛掌握建材行情,在现行材料价格全部为市场价的今天,如果对材料市场价格不清楚,就无法进行工程造价管理。

3.2从管理模式上着手,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责任,从工程管理机制上建立健全的投资控制系统同时做好月度工程进度款审核,避免投资失控。工程进度款的审核,对经监理方确定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的计价依据,套用材料单价及费用定额进行核价后支付相应的工程进度款。

4.竣工结算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

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最终依据,也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因此,这是控制工程成本的最后一关。竣工结算阶段成本控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4.1核对合同条款,只有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并验收合格才能列入竣工结算,并在结算过程中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计价定额、取费标准、主材价格和优惠条款等。

4.2检查隐蔽验收记录,竣工结算时应该对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验收签证进行检查,手续完整,工程量与竣工图一致,方可列入结算。

4.3落实设计变更与签证,只有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的变更及签证才能列入结算。

4.4按图核实工程数量,招投标工程按工程量清单发包的,须逐一核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然后对工程量清单以外的部分按合同约定的结算办法与要求进行结算。

4.5严格执行定额单价,除包干部分外,结算单价应按合同约定或招投标规定的计价定额与计价原则执行,对定额单价中没有的项目应按相近定额进行分析换算,或由施工单位提出人工,机械、材料计价依据,编制补充单价报建设单位进行核价确认。

4.6注意各项费用计取,建安工程的收费标准应按合同要求或项目建设期间与计价定额配套使用的建安工程费用定额及有关规定执行。

4.7要求有关单位参与把关,除建设单位外,监理、设计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应大力支持,参与把关。

5.“以人为本”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基础

“以人为本”是众多企业所强调的一个管理理念,在工程造价管理中,人的因素更显重要。从前期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过程及竣工结算每个环节都需要具有相应水准的人去高质量地完成相关工作,他们工作中的任何失误,都会最直接、最迅速、最残酷地令企业“合理合法”的效益递减。要提高工程投资效益,企业就必须在工程造价控制所涉及的重要环节上,有胆有识地重视“以人为本”,要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奖惩制度,无论任何一方在安全可靠的情况下提出合理化建议,只要能有效降低成本都应适当奖励,以激励各方人员设法降低工程成本。

综上所述,降低工程造价成本事在人为。随着土地出让方式、拆迁方式的改变,土地的成本越来越高,加强投资控制,降低工程造价成本是开发企业的当务之急,必须抓紧抓好。■

【参考文献】

[1]朱江丽.浅谈如何在工程监理中有效控制工程造价[J].建设监理,2004(5).

第9篇

影响项目投资最大的阶段是项目规划设计阶段。在初步设计阶段,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外观设计、平面布置及装修标准等全部应确定,这些在建筑工程中占工程总造价的75%-95%;在技术设计阶段,只是对工程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确定,而这一部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只占工程造价的35%-75%,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影响项目投资的可能性为5%-35%。很显然,项目投资控制的关键在于施工前的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同时要加强图纸会审工作,优化设计方案,减少缺陷和不必要变更的发生。

1.1 本着节约成本的原则,以控制项目总投资为着眼点,有效发挥造价管理作用。初步设计完成后,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要根据设计图方案尽快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并与投资估算以及限额造价进行比较分析,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建设单位和设计方进行调整。施工图实际完成后,受托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要及时编制施工图预算,并与设计概算进行比较分析。

1.2 引入竞争机制,坚持设计招标是降低工程成本,控制工程造价的有效方法之一。在设计前期,建设方要进行多种方案分析,以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具有坚固耐用、美观超前、典雅庄重、经济使用的结构和布局合理的最佳设计方案。同时,积极采纳各个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大胆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大力支持工程设计人员在设计时对影响工程造价的诸多因素予以充分考虑。

1.3 鼓励设计人员采用标准设计是降低成本的有效手段之一。因而采用标准设计可以缩短设计周期,节约设计经费,合理利用资源、材料和设备。为了实现标准设计目的,建设单位、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都应积极配合广大设计人员尽可能采用标准设计。对每个设计阶段都要进行一次经济核算,要严格控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造价必须控制在限额造价之内。

2、工程招投标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核心

通过招投标,可以引进竞争机制,降低工程成本,同时也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和大力提倡的。招投标阶段成本控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2.1、对施工单位的选择应慎之又慎,要加强对拟投标单位的资质预审或尽可能的进行深入考察。因为施工队伍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控制的成效以及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的成效。选择施工队伍主要考察他的业绩情况、资信情况(资质、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和社会信誉等)、技术装备、人员素质等,应优先考虑近期施工业绩与拟建工程相似或相同的施工企业。而且最好指定担任过该类似或相同工程的项目经理来担任拟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2.2、工程招标应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并以公开招标为主,杜绝议标或变相议标,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及地方相关法规、管理办法、条例执行。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在定标前以合理低价为基础通过谈判、协商确定合同造价及合理工期。实践证明,凡是先开工后定价的工程多半是工程造价居高不下。

3、施工管理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

施工阶段是资金投入的最大阶段,是招投标工作的延伸,是合同的具体化。加强施工控制,就是加强履约行为的管理,施工管理阶段成本控制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3.1、抓好合同管理,严审工程变更及签证。由建设单位引起的变更主要是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进度计划变更和工程项目变更等,控制变更的关键在于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相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权责进行把关和审批,确保签证的工程质量,杜绝不实和虚假签证的发生。控制变更与签证首先要强调时效性,建设工程的特点是单件性、建设周期长,一道工序施工完,时间久了一些细节容易忘记,如果第二道工序又将其覆盖,客观的数据资料就难以甚至无法证实。对签证一般要求自发生之日起20天内及时办妥;其次对签证的描述要求客观、准确,隐蔽工程要以施工图为依据,标明被隐蔽的部位、项目和工艺、质量检查情况;如果被隐蔽部位工程量在图纸上不确定,还要求标明几何尺寸,并附上简图。施工图以外的现场签证,必须写明时间、地点、事由、几何尺寸或原始数据,不能笼统的签证工程量和工程造价或单价。签证发生后应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处理,不能后拖,严格按照公司的规定和管理程序进行审核,经办人员不得随意变通。要加强预见性,尽量减少签证的发生。预算人员要广泛掌握和收集建材行情,在现行主要材料价格全部为市场化的今天,如果对材料市场价格不清楚,就无法进行工程造价管理。

3.2、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从工程管理机制上建立健全投资控制系统,同时做好工程月进度款审核,避免投资失控。工程进度款的审核,按照月进度完成情况,对经监理方确定的工程量,经检查验收分部分项工程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依据套用相应的单价或费用定额、规费等进行核价后,支付相应的工程进度款。

4、竣工结算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

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最终依据,也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因此,这是控制工程成本的最后一关。竣工结算阶段成本控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4.1、核对合同条款,只有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并验收合格,才能列入竣工结算,并在结算过程中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计价定额、取费标准、主材价格或品牌、优惠条款等。

4.2、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竣工结算时应对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签证等进行检查,做到手续完整,描述内容准确,工程量与施工图一致,方可列入结算。

4.3、落实设计变更和签证,只有经过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的变更和签证才能列入结算,

4.4、按图核定工程数量,招投标工程按工程量清单发包的,应逐一核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然后对工程量清单以外的部分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办法与要求进行结算。

4.5、严格执行定额计价,除包干部分外,结算单价应按照合同约定或招投标规定的计价定额与计价规则执行。对定额单价中没有的项目应按相近定额进行分析核算,或由施工单位提出人工、机械、材料计价依据,编制补充单价报建设单位进行核价确认。

4.6、注意各项费用计取,建安工程的取费标准应按合同要求或项目建设期间与计价定额配套使用的建安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规定执行。

4.7、要求有关单位参与把关,除建设单位外,监理、设计、公司的财务、审计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应大力支持,参与把关。

5、以人为本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基础

在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人的因素显得更为重要。也是众多企业强调的一个管理理念。从前期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过程及竣工结算等每个环节都需要具有相应水准的专业人员去高质量的完成相关工作。他们工作中的任何失误,都会最直接、最迅速、最残酷的令企业“合理合法”的效益递减。要提高工程投资效益,企业就必须在工程造价控制所涉及的各个重要环节上,有胆有识的重视以人为本。要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奖惩制度,无论任何一方在安全可靠的情况下,提出合理化建议,只要能有效地降低成本,激励各方人员设法降低工程成本。

6、结束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加强成本管理,控制工程造价,是建设单位的当务之急,所以不论从工程立项、设计、招投标、开工到竣工投入使用,都要坚持按基本程序办事,进行全面的工程投资估算,准确的工程造价预算和完整的竣工决算,才能减少项目建设中的失误,避免建设资金无谓的流失,最大限度地提高建设资金的投资效益。

参考文献:

[1] 马楠:建设工程造价管理〔M〕. 北京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2] 张凌云:工程造价控制〔M〕. 上海 东华大学出版社、2008.

[3] 柯洪: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M〕北京 中国计划处版社、2009

[4] 刘钟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M〕南京 东南大学出版社、2007

第10篇

关键词: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安全施工;问题及对策

中图分类号:U415.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20世纪80年代起,我国工程建设开始引入工程监理这一管理模式,这对工程建设行业来说是一项巨大的创新。至今为止,工程监理大大促进了我国工程建设行业的发展,不仅减少了“豆腐渣”工程的数量、降低了建设工程的成本,而且提高了社会资源的使用效率。

笔者认为,建设工程监理的确切含义是:符合专业化标准的监理单位,在受甲方(工程建设单位)委托后,根据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标准化、科学化监督管理。建设工程监理的内容主要有,工程建设前有关专业技术咨询阶段的监督管理、工程招投标阶段的监督管理、购入和运输工程物资及设备阶段的监督管理、工程建设阶段的监督管理、工程完工验收阶段的监督管理等。

一、当前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基本现状

1、对安全监理认识不到位,没有认真履行相应职责。近些年,安全事件层出不穷,所以安全监理成为促进工程安全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目前,监理人员对安全监理的认识还不够,认为工程监理的主要任务就是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不出问题,而忽略了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笔者以为,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理单位应该以各种安全讲座、培训的形式来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意识的强化。另外,监理单位还应制定相关的安全监理制度、考核标准,促进监理人员提高自身的安全监理意识。

2.教育培训不重视,工作人员安全经验不足。由于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意识淡薄,平常工作中没有加强安全监理知识、技巧的学习,更没有特意去参加各种安全监理法律法规的培训,造成了监理人员在监督管理的过程中只熟悉工程质量的有关知识、标准、法律法规,却对工程建设安全的各种问题一窍不通,从而造成了许多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安全隐患,甚至有些工程项目在完工时由于存在安全问题而不能合格验收。

3.工作态度不认真,部分监理人员敷衍了事。一些监理人员不能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工程建设项目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出现安全事故的概率不大,不需要太过较真,对待出现的小安全问题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另外,还有一些监理人员根本不重视工程建设中的安全问题,即使出现了安全隐患,也不采取积极的措施加以结解决。

二、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1.思想认识不够,监理安全知识匮乏。在现实生活中,掌握对建设工程的控制权是建设单位体现其作为投资主体的普遍意识。虽然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已经相当一段时间,但是中国人对控制权的欲望始终制约着监理制的落实,建设单位仍然是我行我素,并不“认可”监理人,这就造成了监理实际上的权力架空。这就会出现当没有事时,建设单位享有权力,出了事,监理承担责任,从而造成了监理单位有责无权。

2.落实难度较大,安全监理难以实施。随着工程监理行业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监理人员承担着比以前更大的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工程出现安全、质量问题时,委托方总是找各种理由将责任推卸给监理人员。二是工程建设施工单位逐渐向管理型转变,不像以前那样重视工程的建设质量。再加上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比较低,一般是没什么技术的农民工,造成了工程监督管理工作困难。

3.监理工程招标行业竞争无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第三条的规定,招标是落实工程监理的一条重要途径,对符合要求的工程建设监理必须采用招标。从国外经验和行业发展的趋势来看,竞争的引用无疑于有利于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可是,在实际招标过程中,工程监理并没有引用市场机制而规范,反而由于不当的价格竞争使得监理费一般较低。过低的费用收入导致了吸引不了高素质人才的加入监理行业,从而造成了监理功能的弱化与虚化,制约了监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4.监理队伍素质不高,亟待加强。如上面所述,由于相对较低的监理收益、监理地位不高,从而使监理这一行业的发展并不顺畅。具有高学历,高技能的人才根本不大情愿进入这一行业施展其才能。在众多注册类工程师中,注册监理师的收入处于下游,取得资格证书与没有取得资格证书的工资相关不大。鉴于这种现实情况,从事监理工作的大多是两类人:第一类,一些建筑人员转移过来做监理的以及一些普通技师;第二类,一些普通专科毕业生。有能力,有证书的人反而从事其他工作而只是选择挂靠。

三、完善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体系的对策与建议

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程监理工作的重要性。。目前监理人员所处的地位非常尴尬,要改变这种情况,监理人员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不仅要提高专业知识水平,还应该丰富自身的安全知识。监理单位应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安全,保证工程施工按时完成,只有给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留下好的口碑,才能从根本上改变自己的尴尬地位。

2.规范行业竞争,取消现行强制性招投标规定。监理招投标制度从本质上来说,对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监理单位提高自身服务质量方面具有促进作用。但是,目前社会上出现了一些不公平竞争现象,偏离了监理招投标制度的初衷。比如,有些建设单位打着监理招投标制度的幌子,却是想减少建设工程的监理费用,哪家监理单位的监理费低就选中哪家,几乎不考虑监理单位的服务水平。

3.加大人才培养,提高工程监理工作队伍素质。人力资源是一个单位最大的资本,监理企业也一样,要想长久发展,必须培养和留住优秀人才。只懂监理知识的人已经不能满足当今工程建设的需要,只有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人才是监理企业急需的人才。另外,监理单位还应制定科学的考评制度,遵循“能者上”的原则,逐渐淘汰能力低下的人,优化监理人素质。

4.立足工作事迹,及早建立总监工作评价体系。目前,工程总监的聘任机制是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这种机制存在许多的弊端,比如没有考虑被聘任人员是否有丰富的监理工作经验。所以,为了提高总监的素质,监理单位应该制定严格的总监工作评价体系,并定期开展总监人员实际建筑技术强化教育和培训。

5.规范制度体系,建立完善监理优胜劣汰制度。我国还是实行政府机构管理监理企业,这通常会造成政府机构所做出的有关监理政策、制度没有站在监理行业的角度考虑,不利于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笔者以为可以借鉴西方国家先进的监理行业监管制度,即成立非政府的监理行业协会。

总之,工程监理行业为我国工程建设质量的提高、技术水平的进步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由于工程监理行业还处于迅速发展阶段,各种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所以存在着很多问题。笔者相信,这些问题在将来都会解决的。

参考文献

[1]袁铁清.如何做好建筑工程电气施工监理工作[J].建材技术与应用,2009年04期

第11篇

关键词 项目成本 成本管理体系 成本控制

中图分类号:F406.72 文献标识码:A

在现代建筑工程飞速发展的今天,项目开发及施工过程的程序及指标越来越明朗化,对于项目开发的利润可调性也随之下降,这就要求在现有架构的基础上对于成本的控制必须严谨、精细,所以建立一个有效、合理的成本管理体系是现有阶段非常重要的环节,可以在保证满足工程质量、工期等合同要求的前提下,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进行系统的管控。成本管理体系是通过建立与成本控制相关的制度、流程,对项目开发全过程的成本(费用)进行事前预控、事中控制、事后评估的集成系统,它贯穿于项目管理活动的全过程和每个方面,从项目中标、签约开始到方案设计,现场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结算。下面就成本管理体系中的目标成本、动态成本、成本评估三个管理体系进行重点阐述。

一、目标成本体系

目标成本是企业预先确定的,在一定时期内和经过努力所要实现的成本目标,是成本的控制线,也是成本管理的基础。目标成本是成本计划的基础,为编制科学、合理的成本控制目标提供依据。因此,成本预测对提高成本计划的科学性、降低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益,具有重要的作用。加强成本控制,首先要抓目标成本。目标成本的形成一般分为四个阶段:项目拓展阶段、项目定位阶段、方案设计阶段、施工图阶段,不同阶段形成相应的成本目标。

1、项目拓展阶段

1)、首先分析拟建工程的所需的建安工程投资费用,通过编制估算文件预先测算和估算。

2)、对项目所在地区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对工程造价成本的影响进行全面的评估,例如:定额计价模式、工程招投标规定、各种政府费用的计取方法及费率。针对地区的设计规范和标准的特点,例如:公建配套要求、人防要求、工程建筑设计等有一个全方位的了解,对比以往项目的经验,找出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方面,尽量将所有因素都考虑完善。

3)、通过实际的考察和评估,对项目开发的投资估算并编制项目拓展阶段建安成本测算。

2、项目定位阶段

项目成本包含方面:土地价款、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间接费用、期间费用、销售税金,此阶段需要各个部门通力合作,例如参考周边地区土地价格获得土地价款的金额,设计部门提供项目初步规划指标,成本部门根据国家及地区相关规定标准测算及汇总完整的项目成本,务必要求有据可依,方便以据实作出正确的预测。

3、方案设计阶段

这个阶段主要工作是编制项目概算成本。承接项目定位阶段,对项目开发大的方向初步确立,对项目的规划及方案设计中,依据项目估算成本编制项目概算成本,对一些细节方面要做统一的考虑和安排,保证方案的可行性和经济性,对现有成本项目如:土地价款等进行汇总,是对项目估算成本的完善和补充。

4、施工图阶段

施工图阶段是形成目标成本的最关键一步。单体建安成本约占项目总成本的40%-45%左右,所以针对施工图的预算编制,是重中之重。单体建安成本包含:土建、安装、装饰、消防、弱电、电梯等,每个专业需要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在编制阶段,针对现有设计图纸中不合理以及可优化成本的部分,需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全方面的考量,对于工程量及定额的套用,需遵照国家及地方规范,对于模糊不清的部位,要单独提出研究,所以在目标成本编制中,依据《工程量计算规范》、《工程计价表》、《工程费用定额》、人工工资标准等并结合企业内的企业定额,进行准确的编制,最终形成项目目标成本编制书。

二、动态成本体系

动态成本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断收集可能引起成本变动的信息或事件,对这类事件导致成本的实际值与计划值比较、分析、预测、纠偏、检查,为决策处理提供依据,确保项目总目标成本的实现。动态成本的核心是“实时性”,需要每个部门全力配合。

1、设计部门

组织运作项目前期调研,参与工程项目的规划定位,完成工程项目总体规划;及时向成本部门反馈收集到的前期信息,根据公司纠偏要求做多个技术方案供用于比选,按管理制度要求完善相关资料。

2、工程部门

对于现场施工过程中偏离成本预算的部位进行纠查,例如:楼面商品砼浇注使用量超过目标成本预算量,,向成本部门提出,针对部分研究寻找超出原因,在后期变更中对施工单位的整改行为跟踪检查,及时向成本部门反馈进度和成果。

3、成本部门

成本部门是成本管理的核心,需及时与各部门沟通,并通过月成本测算,年成本测算与目标成本控制计划比较,发现其中成本偏差的项目和原因,并在后续工作中采取经济措施、合同措施减少成本偏差。

(1)、月成本计划:

根据工程进度,编制成本月计划,包含甲供材计划、月请款计划,根据项目部和施工方提供资料以及现场进度状况,及时调整和对比目标成本计划值,对偏差项目进行完整的分析,比如偏差量,何原因产生偏差,如何在后续项目施工杜绝和减少此部分的偏差,保证按目标成本计划顺利实施。

(2)、年度成本计划:

项目开发过程长时性的特点要求根据工程进度目标,编制成本年计划,对于全年所达到的目标值结合月计划,对于项目的开发实施提供正确的目标指引。

(3)、签证及变更:

目标成本只是理论上完美的实行状态,在实际项目施工过程必然有变更及签证,例如:不可预见工程量、设计变更优化等,所以施工过程中签证及变更的审核是一项重要工作。对于变更及签证,首先需确认预算及合同中未包含此部分工程量,如原有预算中已经包含变更,那此部分变更即可让施工方自行承担;对于确实发生的变更签证,工程量需要根据设计变更、图纸,通过现场实际考核进行测算,对于预算中已经包含的项目参照合同内单价或相近项单价,预算中未含的项目单价则参考当地发生月材料单价进行确定,最终形成签证变更文件。

三、成本评估体系。

第12篇

第一条为提高堤防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保证工程质量,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堤防工程是指江、河、湖、海各种堤防的堤身加固、堤基处理和堤顶公路、照明工程以及各种涵、闸、桥等穿堤、跨堤建筑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续建、扩建和加固建设的1、2级堤防工程和3、4级重点堤防工程,其它堤防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堤防工程建设实行统一规划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水利部、流域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建设项目的事权划分进行分级管理。

第五条项目建设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承包制、建设监理制;工程质量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

第六条堤防工程建设要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建设方针,在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进度,降低造价,确保工程安全。

第七条建设各方必须依据国家和水利部颁发的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堤防工程的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进行工程建设。

第二章建设管理机构的组建与职责

第八条要按照报批的整体建设项目明确建设项目责任主体,组建项目法人。项目法人根据工程需要应设立具体实施工程建设管理的建设单位。

第九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正确处理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通过加强管理,达到保证质量、保证工期、节约投资、提高效益的目的。

第十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对所承担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负责,保证按经批准的建设规模、标准和内容完成建设任务。

第十一条在初步设计审查前应明确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的管理模式和主要负责人。

第十二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应与所承担工程的规模、重要性和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的组成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健全的职能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一般应有计划、合同、财务、技术、质量、安全等管理机构,并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

(二)有固定的、专业齐全的技术、经济和管理人员。具有专业职称的人员不少于全员人数的50%,其中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有专业职称人数的5%,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有专业职称人数的40%。

(三)项目法人应由懂业务、善管理、踏实肯干、团结协作的人员组成,成员中要有足够的专职人员常住施工现场指挥工程建设。

(四)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过中型以上水利工程的建设,有较丰富的建设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正派、深入实际,能带领全体人员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五)技术负责人应当参加过中型以上水利工程建设,有丰富的技术管理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能独立处理工程建设中的技术问题,并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的组成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较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专职的管理人员,一般应有计财、技术、质量、安全等管理机构,并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

(二)有固定的技术、经济和管理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全员人数的40%,其中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总数的30%;1、2级堤防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应适当增加。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参加过中型水利工程的建设,有较丰富的建设管理经验和较高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正派、深入实际,能带领全体人员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四)技术负责人应当参加过中型水利工程的建设,有较丰富的技术管理经验,能够处理工程建设中的技术问题,并已取得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1、2级堤防工程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具备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第十五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的组建原则:

(一)以中央投资为主建设的流域内干堤和省际河道堤防工程由流域机构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组建。

(二)以地方投资为主建设的堤防工程由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建。

第十六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国家建设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落实工程建设资金,制订年度资金计划

和施工计划,用好、管好国家投资,严格控制工程概算。

(二)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程序组织工程建设,在上级主管部门下达开工令后,充分

依靠工程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办理征地、拆迁和移民事宜,负责工程建设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工程建设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三)严格按照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所规定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和

要求组织工程建设,实行目标管理,保证工程质量。

(四)负责组织建设监理和工程施工的招标工作,负责审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资质。

(五)负责与建设监理单位和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建设监理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履行合同有关权责和义务。

(六)负责在工程开工前与水利部或工程所在省级质量监督机构研究确定对该项目进行政府质量监督的程序和办法,并签署有关协议。

(七)负责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八)提交申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负责组织工程预验收。

(九)负责编制上报工程建设情况、计划、财务、统计等报表工作。

第十七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要保持相对稳定,并有计划的开展业务

培训,使管理人员熟悉并掌握工程建设管理法规、规章和各种规范、标准,以适应工程建设需要。

第十八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人离职前要接受审计,人事部门将其业绩记入档

案,作为今后考核干部的依据。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人不管在职或已离任都必须对其在任期间管理的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情况负责。

第三章设计审批

第十九条堤防工程设计审批权限:

(一)由中央参与投资的堤防工程:

11、2级堤防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简称水规总院,下同)负责审查,由部审核后报国家计委审批。

23、4级堤防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流域机构组织审查,报部审批,初步设计报告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报流域机构审批。

(二)地方投资的堤防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流域规划组织审查,报送流域机构提出审核意见,按基建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三)凡由部直属委(院)承担的堤防工程设计,由水规总院负责审查,报部审批。原水建管(*)479号文与此文不一致的,以此文为准。

第四章资质管理

第二十条承担堤防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具备的资质条件要符合本章中有关资质标准规定,严禁无证和超越资质等级承担设计、施工和监理任务。

第二十一条堤防工程等级按照《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划分,各种穿堤、跨堤建筑物等级按照有关建筑物标准划分。

第二十二条水利设计单位承担设计的资质标准按《堤防工程勘察设计资格分级标准补充规定》(水建管[*]541号)执行。

第二十三条水利施工单位承担施工的资质标准按《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承包堤防工程资质等级暂行规定》(水建管[*]541号)执行。

第二十四条水利监理单位承担监理工作的资质条件:

(一)甲级监理单位可承担各级堤防工程的监理。

(二)乙级监理单位可承担2级(含2级)以下堤防工程的监理。

(三)丙级监理单位可承担4级(含4级)以下堤防工程的监理。

第五章招标投标管理

第二十五条1、2级堤防工程和以中央投资为主的3、4级堤防工程应实行公开招标,以地方投资为主的堤防工程应积极创造条件实行公开招标;实行公开招标的工程,以中央投资为主的应在全国水利系统报刊和工程所在地省级报刊上招标公告,以地方投资为主的工程在当地报刊招标公告;实行邀请招标的工程,由招标单位向不少于5家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以中央投资为主建设的堤防工程,根据规模大小,邀请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施工单位不得少于3家,以地方投资为主建设的堤防工程,应当允许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不得实行地方保护。

第二十六条在招标投标中,要严格限制采用邀请议标。采用邀请议标的,以中央投资

为主建设的堤防工程必须报经所在流域机构批准,流域机构所属工程需报经水利部批准,以

地方投资为主建设的堤防工程必须报经省级水利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

第二十七条实行邀请议标的工程,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组织进行,邀请不得少于3家符合工程建设要求资质的施工单位公开议标。议标选定的施工单位要报上级水利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按第二十六条管理权限)。流域机构和省级水利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要对议标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对报名的投标单位资质条件、财务状况、堤防施工经验以及投入项目的实际资源配备等情况进行审查,经资格预审合格后,报经上级水利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方可允许参加投标。上级水利招投标管理机构应在一周内给予书面批复。

第二十九条评标工作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或招标机构负责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承担。评标委员会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招标机构的代表和受聘的专家组成,应为7人以上的单数,其中受聘的专家不得少于2/3。

第三十条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对投标书及投标单位的

业绩、能力、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提出评标报告,并根据投标单位的数量,推荐1家中标单位和1—2家候补中标单位。

第三十一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进行审查,如无正当理由反对,应选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单位,报上级水利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审批。

第三十二条中标单位的审批权限:

(一)中央投资的1、2级堤防工程的中标单位由水利部委托流域机构负责批准。

(二)以中央投资为主的3、4级重点堤防工程的中标单位由流域机构负责批准,以地方投资为主的3、4级其他重点堤防工程的中标单位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批准。

(三)流域机构所属施工单位在本流域堤防工程中中标的,由水利部负责批准。

第三十三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咨询、监理单位编制标底,标底编制应按照堤防工程的有关定额、市场材料价格、费用标准严格控制,不得随意压低工程项目标价。

第三十四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接到上级水利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对中标单位的批准文件后,应按照《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格式和内容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第三十五条各级水利招标投标管理部门要积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严格执法监察,对堤

防工程的承包活动实施跟踪管理,依法加大对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和分包规定行为的查处力度。

第三十六条招标投标的组织管理、招标单位的权责、招标程序、投标单位的条件和投标文件等,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政资[*]51号)执行。

第六章建设监理管理

第三十七条堤防工程建设必须实行对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和资金使用的全面监理。要积极推行设计阶段监理。

第三十八条流域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堤防工程建设的管理权限,加强对堤防工程建设监理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按照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通过招标和公平竞争的方式选择监理单位,不得不经过招标使施工和监理单位在同一个直接主管部门下自成一体封闭运行。

第四十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须将评标后选择的监理单位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一)1、2级堤防工程的监理单位由水利部委托流域机构负责批准。

(二)以中央投资为主的3、4级重点堤防工程的监理单位由流域机构负责批准,以地方投资为主的3级和4级其他重点堤防工程的监理单位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批准。

(三)流域机构所属监理单位在本流域堤防工程中中标的,由水利部负责批准。

第四十一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接到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理单位的批准文件后,应当按照有关合同示范文本的格式和内容与监理单位签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监理单位必要的现场办公、生活、交通、通讯以及工地检测试验室等条件的提供方式,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明确。

第四十二条严格禁止监理单位无资质证书和超越资质等级规定承担建设监理任务。禁止监理单位未经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批准将监理任务分包。监理工程师必须持证上岗,监理人员上岗必须经过上岗前培训。

第四十三条监理单位要根据所承担的监理任务,向施工现场派驻身体健康、专业对口,并具备监理资格,能胜任实际工作的足够的监理人员,监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对受监理工程实行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十四条监理单位要加强监理力量及对堤防工程的检测试验力量,提高质量控制的科学性和规范化水平;监理人员不得一人同时从事2个(含2个)以上建设项目的监理。工程现场监理必须到位,在施工现场实施“旁站式”监理。1、2级堤防工程保证每2公里堤段至少配备一名监理员,每10公里至少配备一名监理工程师;3、4级重点堤防工程保证每4公里堤段至少配备一名监理员,每20公里至少配备一名监理工程师。穿堤、跨堤建筑物和堤防基础处理工程要配备满足建设需要的监理人员。

第四十五条监理单位要强化施工工序过程控制,上一工序不合格的,不准进行下一工序施工,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第四十六条为保证建设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压减监理费用,监理收费标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工程项目中逐月支付。

第七章建设程序管理

第四十七条项目法人单位报建应当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水建[*]275号)的规定执行。

(一)水利部负责审批以中央投资为主的国家或部属重点堤防工程或国际河流的1级堤防工程的报建申请。

(二)流域机构负责审批以中央投资为主或国际河流的2级以下或跨省界的堤防工程的报建申请,并半年进行一次分类、汇总,报水利部备案。

(三)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本辖区内以地方投资为主的堤防工程的报建申请,并半年进行一次分类、汇总,报流域机构和水利部备案。

第四十八条项目法人单位在工程项目已具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水建[1995]128号)第十三条所规定的条件时,可向项目审批部门提出主体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经批准后,方能正式开工。

第四十九条堤防工程建设应严格按批准的建设内容进行。对工程的重要指标、施工方

案,如有关防洪标准,建筑物级别、规模,基础处理、防渗、防冲方案等,未经原审批部门批准,不得作任意修改和变更;严禁搞计划外和概(预)算外的工程建设。

第八章施工管理

第五十条勘测设计单位要精心设计,确保设计质量,按时提供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一般应派有施工现场设计代表。

第五十一条施工严格禁止转包和层层分包。中标的施工单位进行部分工程分包,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分包管理暂行规定》(水建管[*]481号)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承包合同规定,派出与所承担工程建设规模相适应的管

理、技术、施工人员以及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施工,并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及施工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负责。

第五十三条堤防工程建设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以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工期和降低工程造价。

第五十四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完备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监

督机制,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做到专款专用,降低造价,充分发挥工程投资效益。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检查,对挤占、截留、挪用建设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从严查处。

第五十五条各级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加强项目建设信息管理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工程进度、质量及投资到位、完成情况等信息,并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

第五十六条堤防工程完成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工程验收要严格执行有关工程验收规定。堤防工程必须进行竣工审计。

第五十七条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列为国家重点工程的堤防工程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会同水利部主持验收。

(二)以中央投资为主和管理的堤防工程由水利部或流域机构主持验收。

(三)中央与地方共同出资建设,地方管理的堤防工程由水利部或流域机构与地方人民政府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主持验收,一般由水利部或流域机构代表担任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

(四)地方出资建设的堤防工程按事权划分由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或水行政主管部门主持验收。

各级堤防工程验收都必须具备完备的竣工验收资料,并建立技术档案。

第五十八条建设各方应按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规定》(水办[*]275号)的要求,做好堤防工程档案资料的整理、汇总和移交等管理工作。

第九章质量管理

第五十九条堤防工程建设的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知识的教育,建立和完善保证工程质量的管理机制。

第六十条堤防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全面负责。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质量负责。承担工程建设的各单位和个人均有责任和义务向质量监督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工程质量情况,反映工程质量问题。

第六十一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都要加强质量管理工作,按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第7号令)及其他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和检查体系。应有专职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第六十二条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堤防工程建设质量的政府监督。质量监督总站、分站、中心站和有关项目站应互相配合与协作。

第六十三条所有堤防工程都要按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建[*]339号)的要求实施质量监督,并按本规定第十六条落实项目法人责任。

(一)2级以上(含2级)堤防工程,一般应建立质量监督项目站或设立质量监督员,按照本条二至五款规定组织实施落实。

(二)列为国家或部属重点工程的堤防工程质量监督,由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或由其委托的流域机构质量监督分站组织实施。

(三)国际河流和省界边际河流堤防工程质量监督,由流域机构质量监督分站组织实施。

(四)中央与地方共同出资建设,由地方管理的堤防工程质量监督,由流域机构质量监督分站和省级质量监督中心站联合组织实施。

(五)地方出资建设的堤防工程质量监督,由省级质量监督中心站组织实施。

第六十四条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必须进行质量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用于工程建设。

第六十五条群众投劳建设的堤防土方工程,在每3公里范围内至少应配备一名施工质量检查人员。主要检查土料质量、摊铺厚度和碾压密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第六十六条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水利部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规程、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现场监理或施工质量检查人员有权责令有违章操作及质量隐患的工程停工,限期改正、处理后方可复工。

第六十七条群众投劳建设的堤防土方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按初检、复检、终检程序进行。单元工程初检由承担施工的行政乡(镇)负责,复检由现场施工质量检查人员负责,终检由建设单位专职质量检查人员负责;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初检由现场施工质量检查人员负责,复检由建设单位专职质量检查人员负责,终检由项目法人专职质量检查人员负责。

第六十八条对基础处理、防渗处理等重要的隐蔽工程以及严重影响防洪安全的险工险段的工程质量,质量监督机构要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联合检查、验收。

第六十九条堤防工程完工后按本规定五十六条、五十七条进行验收。堤防工程建设中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对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单元工程或分部工程,必须返工或修补直至验收合格。否则,监理单位不予计量和签证,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不予支付工程款和验收,施工单位不得离场或进行下一工序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