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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宣传的内容

时间:2023-06-18 10:46:4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法律宣传的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法律宣传的内容

第1篇

2007年以来,我中心五五普法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在区依法治区办的指导下,认真按照《2007年农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农机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具体要求和部署,本着"重在建设、贵在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动员,人人参与,以人为本,精心组织,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开展了扎实有效的系列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力地促进了我中心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五五普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领导重视是抓好"五五"普法工作的关键,是推动"五五"普法工作不断前进的主要手段。今年来,我中心党总支和中心领导班子始终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了农机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学校、公司及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我农机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初,认真制订"五五普法"活动计划,确定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及工作要求。按照要求坚持定期召开综治工作和普法建设工作例会,安排部署综治和普法建设阶段性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同时,我们把综治工作和普法工作与创建平安农机结合起来,使中心机关的综治和普法工作更具丰富内容和实效。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全系统职工共同参与的格局,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年初中心与各普法依法治理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不定期进行抽查,严格考核,过硬奖惩,确保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

二、强化宣传,大造声势 。

2、法律宣传进村庄:法律六进和创建平安农机小组人员深入重点镇村10余次,发放农机安全生产常识等相关法律知识,在村、镇的配合下,直接将法律宣传资料送到农民家中,并在村间、田头散发。

3、法律宣传进集市:3月29日利用杨家泊镇高庄村集市的机会,召开了有区农委领导、财政局领导、镇长、农机管理站长及农机中心有关人员和广大农民500余人的现场会,会上共发放与创建平安农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宣传材料和安全驾驶手册300余份,区电台、电视台和新闻网络中心进行了报道。

4、法律宣传进家庭。利用年度审验,农机执法监理人员走村入户把法律宣传教育到农户家中,各镇农机管理站开展了干部带群众、党员带农户、学生带家长的法律教育帮带活动。

三、狠抓学习,增强执法能力。

第2篇

    一、继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1、送法进乡村

   (1)、1月23日,区委、区政府组织司法局、文化局、科信局、卫生局、计生局开展迎新春“五下乡”活动。此次活动,区司法局选派了优秀的法律工作者为扎龙村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做到送法到村,送法到户,向村民发放了与农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100问,并积极解答农民提出的有关土地承包、房屋宅基地等法律问题。

   (2)、5月7日,**交警大队的民警在扎龙乡扎龙村举办了一次交通安全宣传大集。他们通过展示交通宣传图版、现场讲解交通安全知识、收看交通事故案例光盘、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等形式,使村民懂得遵守交通安全法与迎奥运展示鹤城农民守法、懂法的重要性。

    (3)、区司法局还利用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过年的有利时机,开展“四个一”活动。首先发放了“致进城返乡农民的一封信”,向他们有关他们身边的宣传法律法规,引导他们不断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同时还发出问卷调查100余份,通过问卷调查,使我们掌握了我区外出农民工的基本情况,还了解到他们遇到的法律问题,以便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2、送法进社区

   (1)、3月13日,依法治区办在龙华街道举办了第一期普法骨干培训班。这次培训班主要学习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及《“五五”普法干部读本》。为“五五”普法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4月30日,区司法局局长尹延群同志又为龙华街道中东社区100多居民做了题为“为什么学法,怎样学法,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的好公民”的辅导讲座,进一步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

   (3)、5月12日,针对我区全面展开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区委、区政府于召开了以棚户区改造为主题的预防职务犯罪报告会,邀请市检察院检察长纪少全同志做了题为《锤炼人生当好公仆》的报告,用典型案例对做人、做事、做官以及人生、人情进行了独到的讲解和剖析。为全体干部职工打了“预防针”,坚决避免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发生职务犯罪现象。

    另外,我们还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之中,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还为所有动迁居民提供全面优质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为区委、区政府排忧解难,当好法律顾问,为全区的棚户区改造工作保驾护航。

   (4)、6月4日,黑龙江天扩律师事务所与东湖街道东湖社区、通南社区、八里社区、自建一社区、自建二社区现场签订“法律服务进社区”协议,使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有了法律保障。

    “法律读书角”是东湖街道“法律进社区”的宣传阵地,是为了丰富东湖街道社区读书社的图书内容,是东湖“社区读书社”的再丰富和再发展,“市民大课堂”是东湖“社区读书社向”进一步向社区居民普及法律知识的立体延伸,极大地增强了东湖街道居民知法、懂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6月4日和10月9日,黑龙江天扩律师事务所主任田园分别到东湖街道“市民大课堂”和北居宅街道“市民大讲堂”送去“百姓身边的法律”,深受市民欢迎。

   (5)、9月26日,在光荣街道开展的“法律广场”活动中,**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光荣街道8个社区签订了“法律援助工作室共建协议书”。让法律援助工作的“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使社区居民可以足不出社区即能享有便利的法律服务,弱势群体也能及时得到法律援

    3、送法进学校

   (1)、3月26日,为了在学生中普及交通安全知识,维护平安**,龙华办事处聘请**交警支队的交警丛瑞同志到和平小学校为孩子们讲解交通安全知识,使孩子从小就树立了交通安全意识,160余名学生受到了教育。

  (2)、5月27日,北居宅街道邀请**区消防科的杨帆同志到**区第二小学校讲解《消防法》的有关知识,受教育师生200余人,通过这次法制宣传,增强了师生的安全意识。

   (3)、9月1日,**公安分局深入开展了以“法律法规进校园”为主题的法律宣传系列活动。26名校外法制辅导员结合日常工作中有关未成年人的典型案例,多层面多角度向学生宣讲了《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通过设置宣传图标、分发宣传单、赠送《青少年常用法律汇编》等形式,进一步强化了法律宣传效果。开学期间,分局共在学校开展法律知识讲座17场,教育学生6000余人,向学生发送法律宣传单2400余份,赠送各种法律书籍370余本,法律宣传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共2页,当前第1页1

    二、开展了《律师法》宣传

    2009年我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全区经济建设,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和促进和谐**建设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制宣传作用,较好地完成了2009年普法依法治区工作,为创建“平安鹤城”和“和谐**”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现将2009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继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1、送法进乡村

   (1)、1月23日,区委、区政府组织司法局、文化局、科信局、卫生局、计生局开展迎新春“五下乡”活动。此次活动,区司法局选派了优秀的法律工作者为扎龙村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做到送法到村,送法到户,向村民发放了与农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100问,并积极解答农民提出的有关土地承包、房屋宅基地等法律问题。

   (2)、5月7日,**交警大队的民警在扎龙乡扎龙村举办了一次交通安全宣传大集。他们通过展示交通宣传图版、现场讲解交通安全知识、收看交通事故案例光盘、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等形式,使村民懂得遵守交通安全法与迎奥运展示鹤城农民守法、懂法

的重要性。

    (3)、区司法局还利用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过年的有利时机,开展“四个一”活动。首先发放了“致进城返乡农民的一封信”,向他们有关他们身边的宣传法律法规,引导他们不断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同时还发出问卷调查100余份,通过问卷调查,使我们掌握了我区外出农民工的基本情况,还了解到他们遇到的法律问题,以便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2、送法进社区

   (1)、3月13日,依法治区办在龙华街道举办了第一期普法骨干培训班。这次培训班主要学习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及《“五五”普法干部读本》。为“五五”普法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4月30日,区司法局局长尹延群同志又为龙华街道中东社区100多居民做了题为“为什么学法,怎样学法,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的好公民”的辅导讲座,进一步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

   (3)、5月12日,针对我区全面展开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区委、区政府于召开了以棚户区改造为主题的预防职务犯罪报告会,邀请市检察院检察长纪少全同志做了题为《锤炼人生当好公仆》的报告,用典型案例对做人、做事、做官以及人生、人情进行了独到的讲解和剖析。为全体干部职工打了“预防针”,坚决避免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发生职务犯罪现象。

    另外,我们还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之中,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还为所有动迁居民提供全面优质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为区委、区政府排忧解难,当好法律顾问,为全区的棚户区改造工作保驾护航。

   (4)、6月4日,黑龙江天扩律师事务所与东湖街道东湖社区、通南社区、八里社区、自建一社区、自建二社区现场签订“法律服务进社区”协议,使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有了法律保障。

    “法律读书角”是东湖街道“法律进社区”的宣传阵地,是为了丰富东湖街道社区读书社的图书内容,是东湖“社区读书社”的再丰富和再发展,“市民大课堂”是东湖“社区读书社向”进一步向社区居民普及法律知识的立体延伸,极大地增强了东湖街道居民知法、懂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6月4日和10月9日,黑龙江天扩律师事务所主任田园分别到东湖街道“市民大课堂”和北居宅街道“市民大讲堂”送去“百姓身边的法律”,深受市民欢迎。

   (5)、9月26日,在光荣街道开展的“法律广场”活动中,**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光荣街道8个社区签订了“法律援助工作室共建协议书”。让法律援助工作的“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使社区居民可以足不出社区即能享有便利的法律服务,弱势群体也能及时得到法律援

    3、送法进学校

   (1)、3月26日,为了在学生中普及交通安全知识,维护平安**,龙华办事处聘请**交警支队的交警丛瑞同志到和平小学校为孩子们讲解交通安全知识,使孩子从小就树立了交通安全意识,160余名学生受到了教育。

  (2)、5月27日,北居宅街道邀请**区消防科的杨帆同志到**区第二小学校讲解《消防法》的有关知识,受教育师生200余人,通过这次法制宣传,增强了师生的安全意识。

第3篇

1、公民法制教育的普及率高与法制理念树立情况不容乐观之间的矛盾

在法律知识与法律理念普及的问题上,法律知识的获得并不难,难的是法律理念的树立和法律素质的养成。我们曾经认为普法就对法律条文的传授,所以在历次的普法活动中都只是注重公民学到多少部法律,记住了多少法律条文,而忽视法律理念的植入。我国这种“至上而下”的法律宣传方式是基于我国公民法律知识缺乏和法律意识荒芜的现实,这种大规模的普法“造势”也的确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对法律感觉相对陌生的普通中国人的观念,让他们初步地领悟到了法在自己生活中的重要性。然而,这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法律条文再背得滚瓜烂熟,而缺乏必要的认识和理解,对公民法律意识的树立和法律素质的提高也还是于事无补。

2、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渴求与法律宣传内容、途径、手段过于单一之间的矛盾

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整个社会的利益关系趋于复杂,各种矛盾也将趋于多发和复杂,人民群众对于法律知识的渴求也将越加强烈。尽管我们的法律宣传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偏差,集中体现在:有些法律宣传并不贴近[本文转载自[人民群众,没有把人民群众的需求放在第一位,对于与公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还不够;普法教育依然把教育老百姓如何履行法律义务放在首位,较为忽视权利方面的教育;法律宣传的形式仍然过于单一,依旧以传统的“摆(摆摊法律咨询)、讲(讲法制课)、赛(法律知识竞赛)、考(法律知识考试)”为主,而忽视了公众对普法形式需求的多样化。

3、全民法制观念、意识的不断增强与针对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普法还有差距之间的矛盾。

经过二十年的努力,全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得到了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但与此相对应,针对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的普法仍然有较大差距,少数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法律素质依然不高,在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方面做得不够,执法违法、执法犯罪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对社会法律秩序的严重破坏,使得一般公民对法律的信任下降,破坏了和谐社会的建立。固然这不尽是普法工作没做好的原因,但其中不少案件确实反映出少数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法治观念淡漠,社会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存在漏洞,社会法治化管理程度不高,依法决策和管理的意识不强。

二、如何解决上述矛盾,使法制宣传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我们认真的思考和努力的实践:

1、要授之以“鱼”,更要授之以“渔”,树立现代法制观念、崇尚法治这一中心,在社会上真正树立起宪法和其他法律的权威

这里面的“渔”和“鱼”分别指的是法律制度、知识和法律观念、意识。好的法律制度和法律知识不能替代法律意识,普及法律应该涉及更深的层次,既要解决普及法律知识的问题,更应当解决法律素质、法治精神的问题,只有这样才是让人民群众自觉自动地学法守法的根本保证。为完成建设法治国家这一过程,必须树立法制观念这个核心。首先要倡导政府依法行政。政治活动应该倡导法治反对人治,坚持依法制约权力,保障权利,根治权力腐败问题。同时需要人们用自己的行动推动政府行为受法制约。现代法治以权利为本位,也就是尊重公民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和地位,强调法治的力量和作用就在于充分调动和发挥作为社会主体及法律关系主体的广大人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崇尚法治就是要着眼于从人的内在需要出发来规范、调整和引导人的自觉的社会行动和行为,自觉地维护法律的尊严。宪法作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重要性毋庸质疑。因此,我们要继续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重点学习宪法和基本法律,坚持把宪法的学习宣传作为普法工作的长期任务,着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意识,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基本观念,提高依照宪法和法律维护合法权益、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能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知识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再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用法治来推进政治文明建设。

2、树立科学发展观,着力于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原则,其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也应贯彻和体现这一原则,要把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普法教育工作目标之一。在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上,应把满足公民的法律需求作为根本出发点,加大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结合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反映出来的具有普遍性的法律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往在普法内容的选取上,往往偏重于新颁布什么法律法规就一味地宣传什么;或是急功近利的氛围相当浓厚,出现什么社会问题就向百姓“强行灌输”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这绝不是我们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目的之所在。

普法不仅仅是“静态”的法律条文和法律知识的普及,更重要的是通过传递各种法制信息,使社会政治、经济和人们生活达到“动态”的法治普及。要承认和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对象人群的个体特征,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教育形式,施以不同的教育内容。因为普法对象层次不一、需求不同、接受能力也不尽相同,因此,普法除了普及一些适用于公众的普遍的法律知识、法治思想和法治方法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根据不同对象的层次、不同的文化和宗教背景、不同的受教育程度群体等特点,在现代法律理念引导下,施以不同的法制教育内容。

与此同时,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更应率先垂范。曾在一本书中看到这么一段话,觉得很有道理:“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秉公执法的行为就是最好的法制宣传教育,并且胜过上百次的说教。”对普通的百姓要让他们知道法律所赋予他们的权利,而不是单纯地强调法律义务,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提升法律的权威和感召力,使人们能切身感受到法律在政治、经济及日常生活中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使群众变被动地接受法律教育为主动地学习法律,使学法成为人们生活的内在需求。从历次普法的实际效果看,宣教内容在过度强化实用性的同时缺乏其应有的针对性。理念的偏差必然导致普法内容的片面性甚至公民法律素养的畸形和社会法治环境的变异。普法教育要以适应于公众掌握、满足公众需要作为检验标准。

3、树立创新思想,创新普法宣传形式

形式创新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的实现手段,是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实目标的保障。在以往的普法活动中,我们传统的“摆、讲、赛、考”等方式在一定的时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现代社会思想观念的变化,公众对普法形式的需求多样化,普法不应该是单向灌输,而应根据受众的需要和心理特点开展普法,善于开发新颖的形式和利用现代科技手段。

第4篇

工作总结网权威政府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更多政府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相关信息请访问工作总结网。

【导语】以下是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政府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供您查阅。

3月15日,XX区局市局专卖工作要求,联合涵江公安、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活动内容有相关法律宣传、真假烟鉴别服务,现场咨询、非法卷烟销毁等。各项活动紧扣“3.15”活动主题,收效明显。

一、领导重视、准备充分。

从三月初,我局就开始展开酝酿,成立了以蔡国松局长为组长的3.15活动管理办公室,与其他单位、部门进行协调,安排出了详细的计划日程,并对系列活动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组织有力、活动满意度高。

1、宣传活动。为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及自我维权意识,XX区局在办公楼门口设置法律宣传咨询点,为消费者现场提供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疑难解答、真假烟鉴别讲解、受理投诉、咨询服务,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卷烟打假社会氛围。

2、假烟销毁活动。XX区局与XX区公安部门一起,对上一年度查获的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在梧塘镇郊区进行集中公开销毁,进一步震慑卷烟违法分子。本次活动共提供现场咨询服务300多人次,分发《专卖举报宣传单》800多份,公开销毁查获的非法生产卷烟21个品种规格共计2356.3条,烟丝1640千克。

三、活动效果

活动当地,由于我局准备充分,前来我局宣传点的社会群众络绎不绝,我局专卖人员提供真假的鉴别、宣传也尽职尽责。此次活动对强化烟草市场监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5篇

一、各项工作情况:

(一)、人民调解工作

我所认真履行业务职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今年,调解各类案件共12起,案卷已整理完成。

(二)、审前评估工作

2019年第一季度进行审前调查评估13件,对矫正风险与环境进行有效评估,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

(三)、社区矫正工作

我所目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41人,目前均已按照社区矫正管理规定,逐一对矫正对象进行了走访,掌握其基本情况等,并按管理规定每月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和教育学习,每月均完成“双八”,同时加强手机定位监控,确保"即发现即通报即落实"。总体上我所的社区矫正工作进展顺利,逐步进入规范化管理。

(四)、安置帮教工作

目前我所刑释解教人员在册103人,我们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要求,实现刑释解教衔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衔接工作顺利开展。

(五)、法制宣传工作

**司法所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将法制宣传与扫黑除恶联系起来,多次通过网络、横幅、宣传栏、公告、通告等方式进行扫黑除恶及“平安鼎”宣传,活动通过调动群众的参与热情,营造了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宣传成效显著,深受群众欢迎,反映良好。

(六)、法律顾问工作

2018年5月开始,我辖区法律顾问已全覆盖,大部分律师能够每月到司法所签到,并到村、社区开展工作,同时积极参与村两委会工作,提供法律建议。截止目前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2件,在微信群法律宣传40次,组织法治讲座2次,向村干部进行法律宣传4次。

(七)、扫黑除恶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司法所立足实际,积极行动,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

1、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管控。

利用每月月底社区服刑人员报到的时间开展警示教育会议,传达学习扫黑除恶相关文件精神,整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相关政策,使社区服刑人员意识到涉黑涉恶犯罪的严重危害性。同时,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纪律要求,告诫社区服刑人员不得参与涉黑涉恶活动,重新犯罪的代价和后果,为社区矫正人员敲响警钟并组织社区矫正人员签订《扫黑除恶承诺书》。

2.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

将扫黑除恶与矛盾纠纷排查相结合,发挥街道、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信息资源优势,及时上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3.聚焦综合治理,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一是以中央提出的10类黑恶势力为重点,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击整治。重点排查小区物业管理纠纷及装修过程中是否存在“沙霸”现象。二是排查在整治“大棚房”及城中村违建过程中是否存在涉黑涉恶线索及治安乱象。三是排查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是否存在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我辖区2018年至今实施了*********等项目的拆迁工作,对于拆迁过程中发现的矛盾纠纷已妥善化解,我们将持续排查此类涉黑涉恶线索。四是加强社会治安问题突出地区整治工作。目前我辖区社会治安乱点有2个,分别为**********,均已制定整治方案,目前整治工作已全部完成,进入常态化管理。三是形成强大宣传攻势。全方位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横幅、展板、宣传栏、墙体标语、LED屏等多种形式宣传扫黑除恶内容、公示线索举报电话,先后开展集中宣传活动7次,刷制墙体标语40余条,入户发放告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扫黑除恶专版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告知书75000余张,张贴发放各类宣传海报、彩页7000余份,悬挂横幅230余条,制作宣传栏、橱窗135块、宣传展板16块,制发“扫黑除恶”小卡片和扫黑除恶应知应会1200余张,编写宣传美篇43次,辖区单位和沿街商户滚动宣传“扫黑除恶”相关内容。

二、存在问题及困难

 

今年,我所采取了各种有力措施全面推进司法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多方面不足之处,与领导的要求和形势需求有一定的差距,突出表现在人员配备不足,我所工作人员既要完成街办安排的包村工作又要完成科室及街办工作,尤其我街道地理位置特殊,工作量尤其大,因此造成了一定的工作难度。二是经常与社区矫正、刑释人员打交道,自身安全存在一定风险。三是我街道行政区域面积大、工作任务繁重、无公车,走访和审前调查评估任务量大,经常存在私车公用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接下来,我所将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时、高标准完成局各科室及街办的各项工作。

1、加强人民调解工作。2019年我所将继续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加强调解员培训,完善调解卷宗,提高调解成功率。

2、社区矫正工作。我所矫正人员数量多,情况复杂,但我们将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行管理,秉承宽严相济的原则,确保在矫人员不发生重新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积极进行自我检查,虚心接受上级监督检查和指导,完善卷宗管理工作。

3、安置帮教工作。完善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的衔接,定期查看刑释解教系统,补录释解人员,定期清理安置帮教人员清单,剔除帮教期满人员。加强与民政部门联系,对符合条件的释解人员进行临时救助或其他帮助。

4、法制宣传工作。将法律宣传常态化,并加强与其他科室、部门的联系,拓展法律宣传内容。

5、法律顾问工作。我所将继续加强与法律顾问的联系,理顺法律顾问与村、社区的联系,监督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相关报表。

6、扫黑除恶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保障。落实领导责任、实施分区包片,发挥协作优势、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够的问题。二是发动全方位宣传,形成强大声势。通过刷写墙体标语、设立咨询点、印发宣传卡片,以及宣讲会、LED屏、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持续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动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创新摸排方式,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在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的同时,进行有奖举报,并做好保密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放心参与进来,提供更多的有效线索,切实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第6篇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如何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简要回顾

“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法律六进”为载体,突出“六个重点”、坚持“六个到位”,不断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经过五年的努力,我普法教育不断向广度扩展,向深度迈进;政府依法决策、依法执政的水平不断提高;部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理念不断提升;公民遵循法纪、依法维权的意识不断增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观念不断深化;全社会公民参与管理公共事务的行为不断规范,为全面建设和谐前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以“法律六进”为载体,拓展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一是法律进乡村。各地各部门充分利用农村大集,先后50多次深入到各地宣传法律法规和党在农村的政策。同时把法律宣传与“三下乡”、“科普宣传日”、“科普宣传周”、“平安宣传日”等百姓喜闻乐见的科普活动有机结合,为百姓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几年来,发放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单50余万张,普法知识手册10万本,普法宣传扑克4万副,挂历5000本,宣传挂图5万余张。

二是法律进社区。完善社区管理,在公交站点,社区广场建立宣传栏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在各建设20余条法制宣传一条街。利用专业法律颁布纪念日和特定宣传日,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期,都通过在社区宣传栏张贴宣传挂图和横幅,设立法律咨询台、公布法律服务电话等形式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三是法律进学校。建立健全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全各中心学校都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合理安排法制课,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法院、公安、消防、司法等部门走进校园向中小学生宣讲《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对学生的教育,达到了“一人学法、全家懂法、社会受益”的良好效果。几年来,开展了300余次法制进校园活动。

四是法律进企业。在委、政府指导下,内各企业立足于自身实际,分别制定了企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健全完善企业管理人员及职工的法律学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管理能力和职工法律素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行厂务公开,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是法律进机关(单位)。建立健全了学法制度,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提高机关(单位)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使干部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坚持党的领导的理念,切实增强了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五五”普法期间,指定全所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学习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内容涵盖了四十余部法律法规。

(二)突出“六个重点”,确保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学法考试登记制度等十多项学法用法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同时,委、政府通过举办高端讲坛、邀请教授讲学等形式来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为构建和谐前、法治前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是重点抓好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把法律学习宣传贯穿于落实到科学发展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党校主阵地作用,把普法工作融入到党校教学培训当中。年至今在委党校开设“乡局级领导干部培训班”、“青年干部培训班”、“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班”等多期培训班,完成了对《宪法》、《刑法》、《公务员法》、《公务员行政处罚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等40余部法律法规的讲授。普法办各成员单位也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一些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分别举办不同类型的法律业务培训班,大大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依法服务社会水平。

三是重点抓好领导干部任前学法考法工作。大力推行拟任命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年政府提请任命的23名组成人员、检察院提请任命的11名检察官接受了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提高了全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是重点抓好普法教材资料的征订发放工作。为确保学法用法工作落到实处,普法办公室共征订并发放《“五五”干部普法教材》3.2万册、法律宣传资料30多万份、法律书籍1万余册。组织领导干部参加盟年度学法集中考试4万余人次,参考率达95%以上。

五是重点抓好特殊时期法律宣传工作。在成立六十周年之际,开展了迎大庆,保稳定百日法律宣传活动;在北京奥运会开幕之际,以“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广泛开展了奥运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在庆祝建国六十周年之际,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书画大赛、文艺法制演出等形式宣传普及法律知识。

六是重点抓好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力推行政务公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按照《年法治前创建规划》,全力打造法治前。深入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了村务、财务公开制度,扩大民主监督范围。

(三)坚持“六个到位”,保障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委、政府成立了以委书记为组长、长为副组长、四大班子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管,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均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动员部署到位。按照“五五”普法的总体要求,委、政府及时召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动员会,并结合我实际,出台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体规划,制定了年度计划,确保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依法、有序、深入开展。

三是经费保障到位。五年中,财政安排了40余万元专项普法经费,用于开展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提供了资金保障。

四是责任落实到位。“五五”普法以来,委、政府在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的同时,又纳入到全国民经济发展的整体工作和各部门、各单位实绩考核目标之中,确保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五是队伍建设到位。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队伍建设,抽调能力强、素质高、业务精的干部充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一线。特别是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驻村工作优势,聘任大学生村官担任“五五”普法宣传员,收到了良好效果。同时,依法治办加大了对普法宣传员队伍的培训力度,多次举办普法依法治理骨干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宣传队伍的整体素质。

六是制度建立到位。全建立了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建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估考核机制。建立和完善了各类学法用法、工作激励、督促检查等工作制度。

我“五五”普法工作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包括法制宣传的覆盖面还不够广,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还不大,个别地方、部门、单位不够重视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措施解决。

二、明确目标任务,把“六五”普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五”普法期间,我普法工作要围绕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促进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全面开展法治教育,着力增强广大公民的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六五”普法期间,我要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努力使全公民特别是公务员队伍的执法理念端正,执法能力增强,执法行为规范,改革方向明确,队伍建设加强。

(二)广泛学习宣传宪法,着力提高全公民的法律素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要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和长期任务,放在突出位置。通过广泛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为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要在学习宣传宪法的同时,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相关法律法规。

(三)坚持实施全民普法,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普法对象是指一切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六五”普法的重点是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牧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实现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要根据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的实际,实施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地方依法治理、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突出抓好依法专项治理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要全面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法制宣传主题活动和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坚持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相结合,努力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要大力建设平安乡镇,积极培育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法治校园、法治企业,以典型引路,推动全局。

(五)创新法制教育形式,进一步营造法治文化氛围。要采取各种形式,综合利用各级、各部门、社会各方面的宣传教育资源,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法制宣传教育作用,新闻媒体要承担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要积极开展法制文艺创作,以各种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要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日、宣传周、法律实施纪念日、重大节日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浓厚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

三、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六五”普法顺利开展

“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上下共同努力。各地、各部门一定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精心组织、强化落实,确保普法依法治理规划顺利实施。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把“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党委和政府目标管理,分解细化到精神文明、党建工作、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目标管理绩效考评体系中,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党政领导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抓紧启动工作。各地、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我“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要强化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纵向工作指导网络和横向工作协调网络,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培训。要采取有效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贯彻实施营造氛围。要加强对工作经费、机构的保障,确保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各项职能正常发挥。依法治办公室要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第7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更好地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的富民政策,积极为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提供坚强的法律服务支持,县局决定组织全县律师开展“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主题宣传服务活动。

一、活动内容

(一)以市委三届八次全会、九次全会精神为重点,深入乡镇街道和基层村(居)社区,面向基层群众宣传“民生十条”和“富民十二条”的政策措施。

(二)深入基层村(居)社区开展户籍制度改革、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农村居民房屋产权”抵押融资、农村房屋建设与“地票”交易、收入分配调节、公租房建设管理、微型企业与支柱产业培育、区域经济发展等有关“民生十条”和“富民十二条”的专题法律宣传和义务咨询活动,为基层党委、政府贯彻落实“民生十条”和“富民十二条”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和建议,为民生、富民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提供法律服务保障。

(三)开展面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贫困群体、弱势群体的扶贫帮困活动和行业内的结对帮扶活动,从物质帮助、智力支持、法律援助等多方面给予帮扶。

(四)开展基层群众对“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法律需求的调研活动,全县律师要面向基层开展法律服务,为“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支撑。

二、活动措施

(一)开展不少于30场政策宣讲或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全县律师结合“五项工程”中的“担任千个村居法律顾问、助推城乡统筹”活动,围绕贯彻落实“民生十条”和“富民十二条”,为担任法律顾问的村居进行政策宣讲、开展义务法律咨询。

(二)举办以“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为主题的座谈会,积极研讨贯彻落实“民生十条”和“富民十二条”的相关法律问题,为“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围绕“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组织开展律师行业发展专题调研,切实找准本县律师行业与东部发达地区的差距,积极跟进“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法律服务。

(四)围绕“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积极深化“结对千户贫困家庭,密切联系群众”活动。继续开展律师结穷亲活动,对口帮扶20家贫困户,重点帮扶残疾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贫困家庭。

(五)围绕“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大力推进法律服务均衡化发展,各律师事务所实行行业互助,互派人员交流业务拓展、内部管理的经验与体会,共同组织开展学习培训等,大力促进我县律师业的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主题宣传服务活动,是履行律师工作职能,践行执业为民宗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具体体现,是深入拓展律师工作,宣传提升行业形象的重要举措。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联系实际,认真谋划,周密安排,务求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务求丰富多样和特色鲜明,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各律所开展宣传服务活动的情况,列入律师事务所的年度检查考核内容。

(二)抓好结合,务求实效。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要把主题宣传服务活动与“五项工程”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律师业务拓展和业务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在宣传服务活动中充分发挥和展示律师工作的职能作用,在宣传服务活动中进一步拓展和创新律师业务,使宣传服务活动与律师自身业务发展融为一体,相互促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业务效果的高度统一,防止把宣传服务活动与律师工作割裂开来。

第8篇

近年来,**在县委、县人大的领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的监督和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深入开展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使“以法治国”和全体公民知法守法的意识进一步提高,我们采取了多种形式对不同人群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以下是我们近几年的做法:

一、抓好“**”普法各类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

1、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得到落实。县委中心学习坚持每月一次学法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将学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去年下半年,我们组织了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对《物权法》和《劳动合同法》的专业培训,请专家进行讲课。

2、公务员学法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县人事局和县司法局举办了《公务员法》及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班,县公安局对全体干警进行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学习培训,县林业局请专业律师对全局公务员就林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了专题培训。

3、农民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入。我县结合新农村建设,利用土地征用、拆迁、春节农民工返乡等时机,利用电视台开展法制教育,在全县个镇组织了农村法律知识巡回讲座,巡回播放农村法制教育光盘,并发放《农民法律知识读本》,送法律进村入户。

4、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常抓不懈。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全省青少年法制警示教育月”活动,在各校征订、播放《警钟在黎明敲响——救救孩子》警示教育片,并对全县中、小学开展青少年警示教育月活动进行了专题抽查,各学校还组织开展了“珍惜青春,关爱未来”主题班会和作文竞赛活动。20**年底县司法局、教育局和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县中、小学开展了主题为《法律在我身边》有奖征文活动,进一步深化教育效果。

5、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有新进展。县经委、工业园区管委会结合工作实际,面向企业管理层,加大法律宣传教育力度。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通过报纸、传单送企业等,加大宣传力度。

二、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

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和手段是“**”普法规划要求,也是适应形势和社会发展,满足各类人员学法的需要,我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时,除了发挥法制培训、法律咨询、宣传栏、知识竞赛等传统宣传方式的作用外,从老百姓的生活实际出发上下功夫,从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上找落脚点,发挥宣传实效。

近年来,我们在以下几个宣传方面上寻找突破口。一是利用各种文艺活动形式,开展法制宣传,通过举办广场文艺活动,组织一至二个小节目,进行法制宣传。如“五一”劳动节的广场文艺活动和“八一”建军节的军民共建活动,同时利用街道社区一些社会团体进行宣传活动。二是利用网络平台开展法制宣传。充分利用各单位、各部门的网络平台,将本单位涉及的法律法规整理,归类做成方便老百姓查阅的电子目录,同时在网上进行答疑活动等。三是和新闻媒体合作,不断创新法制宣传的新版面和栏目。加大宣传力度,我们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资源优势,覆盖面广等特点,向全县广大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在**电视台《漳河风》的栏目中,定期进行《与法同行》的节目,由资身律师解答各类法律问题,用**电台进行的一个月每日三次的法律援助广播宣传,通过《芜湖日报**版》和《**党建》组织法律宣传栏目,追踪热点文件,解答法律知识。

近年来,全县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法制文艺编剧人员缺少,表演人才少,组织演出各系统复杂,经费紧等。流动人口的学法的创新,社区、社会团体的合作问题等等。这些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和落实。

第9篇

加强社区普法阵地建设

为了加强“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社区建立了由居委会主任、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党总支副书记为副组长,社区宣传专干、计生专干、环卫专干等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内保、消防、安全、计生、环保等工作制度和组织网络。领导小组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不定期召开社区普法会议,分析、检查、研究、交流普法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各种措施,保障了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五五”普法中我们高度重视普法宣传员队伍建设,并以此带动全社区普法工作的进行。为了更好地发挥普法宣传员骨干作用,提高他们的水平,社区在购置一些法律书籍、宣传学习材料和音像材料的基础上,还每月一次定期集体学习,讨论学习心得提高了广大宣传员的整体素质,使普法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精心制定普法工作要点

社区根据街道“五五”普法规划,结合社区实际,制定了《关于在社区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明确普法重点对象,重点开展以宪法、民法、刑法、婚姻法、劳动法、继承法等与社区居民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切实做好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同时,我们还专门针对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政策宣传。并且,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利用假期组织辖区内中小学生参加社区公益劳动,通过参加劳动向他们灌输爱国守法、自立自强的思想。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国防教育法》等一些与自身相关的法律法规,孩子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这些工作,为“五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使法制宣传方式方法由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推动全社区学法用法热潮

社区注重用传统方式进行普法宣传,抓住节假日,结合重大政策法律出台,集中时间、集中人员,深入开展各类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在“12.4”法制宣传日等有意义的节日与街道司法所合作在红光金鼎广场组织法律宣传活动;6月26日是全国禁毒日,我们广泛开展禁毒禁赌宣传等。

同时,注重创新宣传方式,如在文体活动中加强法律宣传,以文艺表演等方式更好的增强教育效果,寓教与乐;组织居民观看在录像片《天职》、法制电影《东京审判》等,进行形象化教育,扩大宣传面;组织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寓普法教育于知识竞赛之中,强化居民接受教育的自觉性等,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多方位地普法宣传教育,使全镇的公民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公民学法、知法、懂法、用法蔚然成风,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四、搞好社区依法治理工作

第10篇

针对司法及行政执法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执法责任体系,在全县大力推行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28个行政部门统一制作公开版面84块,集中向社会公开政务事项155项,16个执法部门编印发放执法手册或法规汇编5000多册,扩大公开范围,增强司法和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从源头上预防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办关系案、人情案的现象发生;针对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和领域,采取各种专项行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整治交通秩序和农产品流通秩序,治理环境污染、城市环境卫生,清理整顿文化市场和服务行业,集中整治社会治安,营造和谐有序的生产生活氛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

二、抓重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紧扣“五五”普法规划,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以“法律六进”工程为载体,结合行业实际,突出重点对象,因时因地制宜,分门别类施教,精心组织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将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渗入到社会各个阶层、各个角落,掀起学法用法热潮,达到帮助普法对象析身边事、学常用法、做守法人的目的,增强了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法律进机关、进单位不断深化。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依托县、乡党校等阵地,采取开展党政干部法律教育培训月、科级干部《物权法》专题培训活动,举办各级干部法制讲座、法制专题辅导、行政执法培训班、普法培训班以及网上答题、现场知识竞赛、组织普法考试等形式,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牢固树立现代法治观念,增强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二)法律进乡村扎实推进。立足农村实际,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月、农民法律法规集中教育培训、“建设新农村,送法进万家”、送法进乡村、法律政策对谈、“法律进村入户”等活动,尽量把普法触角延伸到基层农户,进行零距离、贴近式宣传教育,方便群众学习掌握法律知识。利用乡村赶集大会、城乡文化联动活动等有利时机,组织普法赶集和法制文艺节目演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寓教于乐,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有效调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三)法律进社区内容丰富。以“六进社区”为依托,以广场周末文化活动为契机,以社区文化节为平台,突出“法德进社区,和谐建家园”这一主题,采取法制宣讲、宣传展板巡回展览、赠送以案释法教材、发放《致社区居民的一封公开信》、演出法制文艺节目等多种形式,开展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丰富社区普法内容,吸引居民广泛参与。通过为社区派驻常年法律顾问、组建法律志愿者队伍、建立普法活动室、人民调解室等途径,构建完善的社区普法网络,打牢和谐社区建设基础。

针对基层依法治理的薄弱环节,广泛开展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创建活动,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79个,占全县村总数的58%,创建示范社区4个,依法治校示范校2个,在此基础上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全省6个,全市8个,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推亮点,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法德进家”活动是合黎乡在“四五”普法期间探索总结出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成功经验。“五五”普法启动后,我们及时在全县推广“法德进家”活动的经验和作法,经过三年多的积极实践和不断完善,“法德进家”活动得到广泛普及,从内容、形式、载体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有了很大的进展。目前,法德宣传版面基本遍布城乡,法律资料袋、以案释法教材已进入60%的农户家中,法德教育宣讲直接延伸到了村社,以一版、一袋、一匾、一案、一讲“五个一”为主要形式的“法德进家”活动更加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农村法德教育氛围日渐浓厚。全县建成法德一条街19个,制作法德进村入社宣传板面1468块,发放法律进家资料袋2万多个,编印以案释法案例选编教材2万本,组织法德宣讲1200多场次,村均达到9场次,30%的农户家中都有2块法德教育牌匾(法律、道德各1块)。“法德进家”活动是新时期农村普法教育的有益探索和实践,开辟了一条农村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的有效途径,由于社会效果明显而备受各方关注,曾经得到省委和省司法厅及市委领导的高度评价,20**年11月在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20**年12月和2008年4月,由甘肃电视台拍摄成专题片《小乡村铸就大和谐》、《一单解民情,法德进万家》,先后两次亮相“法治视线”栏目,研讨文章登上全国性普法刊物《普法依法治理通讯》,对扩大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影响,推动整体工作全面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树新点,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

积极探索法制教育和民调工作互相结合的有效运行机制,坚持法律宣传与人民调解互动共促,把普法教育融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过程中,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群众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整合法庭、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资源优势,探索建立起“一庭三所联动”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新机制,通过不断实践和完善,全县逐步形成基层政法单位互相协调沟通、共同参与配合的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大格局,既发挥个体作用,又发挥整体联动作用,使矛盾纠纷得到及时调处化解。几年来,“一庭三所联动”机制共排查矛盾纠纷318件,调处化解3**件,成功率达到96%。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暨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2007年,依托新坝乡政府网站架通宽带网,使30个村、22个单位、站所与乡政府网站联网,建成法制教育和民调工作办公自动化信息平台,设置内容涵盖农村法制教育、道德建设和人民调解等各个方面的多个栏目,使网上信息上报渠道畅通,信息交流速度加快,快速反应能力提高,做到及时迅速地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控制矛盾、化解矛盾,将民间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和激化前,提高法律知识普及率、知晓率和矛盾纠纷调处率,普法效果更加明显,“第一道防线”更加牢固。“五五”普法以来,共调处影响社会稳定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各类矛盾纠纷2558起,调解成功2440起,调处率和成功率分别达到100%和95.4%,有31个村连续5年没有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到97%以上。

在他们的不懈努力下,高台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显著增强,法律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县域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全县各项事业逐步迈上了法治化轨道。他们在工作中创造的“法德进家”、“法制扶农”、民情报告、“一庭三所联动”等经验和做法,被省、市喻为创新工作和亮点工程,得到宣传报道和总结推广,20**年6月,高台县被评为全省“四五”普法先进县,2008年11月,又被评为全省“五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受到了表彰奖励。

(四)法律进学校形式多样。针对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广泛开展“崇德明法,立志成才,共促和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月、“法在我心中,德伴我成长”主题法德教育宣传月、校园法制宣传周、“小手拉大手,普法一起走”等学校系列法制教育活动,着力培养全面发展的合格接班人。各中小学校采取图文寓法、以案说法、播放录像光盘讲法、知识竞赛以题释法、模拟法庭现场普法等贴近生活、新颖活泼的形式传播法律知识,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法律进企业逐步加强。以普法宣讲团成员和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为骨干,坚持送法进企业常抓不懈,有组织地开展企业学法活动,为经营管理人员和干部职工举办法制讲座、法律宣讲,增强企业和干部职工的守法意识、维权意识,促进依法生产经营,不断提升企业的社会效益。

第11篇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上半年,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中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概括起来抓了十个一。

1、认真制定了一个符合实际的“五五”普法规划。按照国家和省、市“五五”普法规划运作程序,结合下关实际,本着继承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从我区现实的公民法律素质、法律需求和推进城市法治化进程出发,紧扣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建设政治文明、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主题,我们会同区委宣传部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在规划起草过程中,通过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和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过十余次修改、完善,使规划具有较强的特色性、前瞻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并由区委、区政府进行批转。

2、认真做好一批普法先进评选和一个会议的筹备工作。一是做好“四五”普法先进的评选工作。在迎接市“四五”普法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对我区的“四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积极做好“四五”普法先进评先工作。从优推荐出省、市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其中,区地税分局被授予省“四五”普法先进单位称号;肖荣、娄凯二位同志被授予省“四五”普法先进个人称号。我区等五家单位被授予市“四五”普法先进集体称号;张俊等五位同志被授予市“四五”普法先进个人称号。

二是根据省、市的做法和“四五”规划的要求,我们和区委宣传部制定了《关于开展下关区“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方案》,并对全区各部门和单位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33个先进集体和50名先进个人名单进行了严格审核,并报区委、区政府发文进行表彰。

三是认真做好全区“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的会务工作。制定了召开全区“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的方案,准备了领导的讲话稿、交流发言等有关材料,确保了会议顺利召开,受到区领导的好评。

3、为指导全区法制宣传工作,下发了一个年度工作计划。根据今年省、市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的有关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我们与区委宣传部联合制定下发了《20__年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明确了今年法制宣传内容和工作要求。各街道和有关部门也相应地制定了本单位的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

4、深化法律进社区,规范一个“18”广场活动。为使我区“18”广场法律宣传活动规范化,我们制定了《关于开展“18”广场法律宣传咨询活动的实施方案》。活动以每月“18”广场法律宣传咨询为载体,构筑社区法律宣传平台,整合各方资源,组织司法、检察、行政执法、法律服务等二十多家单位参加每月一次送法进社区活动,到目前,已开展了五次活动,共接受咨询600多人(次),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800多份,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5、为加强街道普法阵地建设,为每个街道增设一个法制宣传阵地。在上半年,区局为每个街道统一设计和制作了一个法制宣传教育橱窗,并及时地向各街道(社区)和驻区企业下发各类法制宣传教育资料共660多册(张),受到社区居民的欢迎。

6、健全一支普法讲师团队伍,组织专业人员备课。上半年,我们积极组织专业人员为街道(社区)、部队的干部战士和在校学生提供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的传播。区司法局王祥保局长、副局长陈家宽和律师以及法制记者分别为街道

机关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社区干部、部队的干部战士和在校学生上了多堂法制课,增强了各类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受到参学人员的好评。

7、重新组建一支法制小记者队伍,举办了一期夏令营开营仪式。以“小手拉大手,普法一同走”为主题,为在校生提供法制宣传和社会实践平台。我们与团区委、区少工委联手,重新组建我区法制小记者队伍,并制定了《下关区法制小记者活动方案》。7月3日,举行了全区法制小记者夏令营开营仪式,邀请《南京晨报》法制记者、交警六大队警官、区法院的法官为小记者们上了新闻采访知识和法律常识课。并组织小记者们去南京奶业科普示范基地开展了社会实践活动,收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

8、建立一个基层联系点制度,加强对企业和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力度。针对当前企业和社区法制宣传教育薄弱环节,出台了《关于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基层联系点制度的实施方案》。方案以“一居一企”工作方式,即一名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挂点到一个社区和驻区一家企业,及时了解司法行政在该社区和企业开展工作的情况,特别是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和需求,加大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同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好社区和企业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五五”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9、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开展一项较大规模的调查。为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工作,我们对本区流动人口(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下发了《全区流动人口法律知识普及情况调查问卷》700份,主要是了解流动人员和务工人员对法律知识的需求,为下一步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我们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整合各类资源,为流动人口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10、建立了一支司法行政新闻宣传报道队伍。为加强司法行政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我们组建了一支以局各科(室)负责人和各街道司法所长为主要成员的新闻宣传报道队伍,并制定了《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和法制宣传新闻报道工作的意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制定的奖励措施,从而强化了新闻报道的工作力度。同时,认真做好每季度的司法行政系统新闻用稿的上报工作。我们还积极发挥《法治下关》网络平台作用,拓展信息渠道,增大信息容量,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二、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一是为加强我区普法工作的领导,积极运作恢复成立我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二是落实区委、区政府“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督促、指导各部门和单位落实会议精神,制定规划、成立领导机构,做好“五五”普法的启动工作。

三是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建立健全我区“五五”普法联络员、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抓好普法联络员的培训工作。

第12篇

【关键词】:法律意识 薄弱原因 提高对策

中图分类号:D9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8809(2010)12-0293-02

一、法律意识的概念及意义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特别是现行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和态度的总称,它表现为探索法律现象的各种学说,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解释,人们的法律动机,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法、法律制度的了解、掌握、运用的程度等。孙国华教授则认为: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例如人们对法律评价,对法官作出的判决是否公正的看法、对法律、依法办事原则的信任程度等。张文显教授则认为法意识是与群体或个体心理特征相联的、人们关于法现象的认知、情绪和意志的总和。它在内容上包括人们对法现象的知晓、理解和把握;对法规范和法行为的情感、评价和态度;对法现象的意愿、要求和期待。

对于公民法律意识的意义,可从国家法治建设和公民自身两个层面来进行阐述。对于国家的法治建设构建,首先必须有完备的并最大程度反映公民诉求的法律制度体系。而公民法律意识是公民积极参与到国家立法机关立法过程中去的前提条件。其次,国家法治建设的推进则在于让制定的法律得到充分、顺利地执行、适用。公民法律意识则是行政机关顺利执行和司法机关顺利适用法律不可或缺的因素。法律执行、适用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而执行或适用的对象则是公民。而公民法律意识强弱程度则在一定程度能够反映公民服从甚至配合行政、司法机关执行、适用法律的程度。对于公民自身权益的维护来说,公民法律意识则是最重要的武器。因为公民维护自身权益最重要的途径则是诉诸法律,而公民诉诸法律则需要法律意识作支持。

二、我国公民法律意识薄弱的原因

根据上述理论分析,并结合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现状,下面笔者将会从历史和当代两方面来分析我国公民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

1、“无讼以求”、“息讼止争”的法律传统的影响

《幼学琼林》载:“世人惟不平则鸣,圣人以无讼为贵。”《增广贤文》也载:“好讼之子,多数终凶。”由此可见,我国古代有“无讼以求”、“息讼止争”的法律传统。“法律的产生是为了诉讼的需要,诉讼的结果又使法律自然产生。诉讼与法律不可分地联系在一起。”所以说“无讼以求”、“息讼止争”的法律传统必然地致使我国古代历朝历代制定的法律较少,尤其是关系到臣民的财产等方面的民法,进而最后形成“重刑轻民”古代法律体系的特征。而笔者认为公民的法律意识养成的最直接途径就在于诉讼,尤其是民事诉讼。所以说我国古代人们法律意识淡薄在一定程度受到“无讼以求”、“息讼止争”的法律传统的影响。

2、优秀法学著作的匮乏

法学著作的广泛被传播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起到培养、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作用。不可否认的是,西方国家的大量的经典的法学著作例如《政府论》、《论法的精神》、《论自由》、《法律、立法与自由》等和西方国家公民的法律意识的提高有着一定必然的联系。因为公民通过广泛地阅读法学著作,进而获得有关法律方面的理论知识;凭借着一点一点地对法律产生兴趣和法律理论知识的积累,只有获得一定的法律方面的知识,才会为公民主动地关注立法等机关所制定法律、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法律作为社会控制的重要手段产生信任、信仰等提供基础条件。没有法律方面的著作,就没有法律理论知识获得;没有法律理论知识的获得,就不能促进公民法律意识形成、提高。但是,在自然经济、宗法社会、集权专制三合一的社会土壤上面,商品经济步履艰难,与之携手而来的平等、交换、权利、自由等观念无法正常萌发和成长。平等、权利、自由等观念无法产生,也就意味着有关正义、平等、自由等法学思想的著作没有产生的思想条件。

3、五千年的封建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家思想的影响

非常具有代表性的便是“礼”,我国古代的人们安分守己,极力地维护宗法家族和封建集权统治的秩序。“礼”的基本精神是“亲亲”“尊尊”。“亲亲”即亲爱自己的亲人,亲爱的程度与方式取决于爱的主体与爱的对象之间的血缘关系。“尊尊”即尊敬服从地位尊贵的人,其程度取决于彼此双方的社会地位,要尊敬最尊贵的人。”因此封建传统社会的礼治秩序,本质上是主张取消个人主体性、否认个人独立利益的,个人只能按照一定的“名分”来履行责任义务。所以说在古代人们的权利意识几乎没有形成的条件。“权利是由法律加以规定的,或者是要上升到法律高度的。因而,对权利的尊重,就自然转化为对法律的尊重。”因此,在古代人们几乎没有权利的意识,也就意味着人们对法律这部权利的确认书也不关注;对法律的不关注,也就意味着古代人们的法律意识很难得到培养。

4、我国当代社会也存在着阻碍公民法律意识提高的因素

(1)我国法律的宣传流于形式,简单地走走过场。应该说法律的知识普及甚至法律的权威与法律的宣传有一定的联系。但是我国每一年的普法教育由政府的法制机构开展,而且主要以发放宣传材料、提供简单的法律咨询等比较老套的形式,这样的话一方面不能够充分地调动起公民参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普法教育主体―政府法制机构由于不受理公民的案件,很难了解到公民最关注、需要的法律知识。

(2)我国现代的法律著作、期刊、案例汇编等和有关法律案件的电视节目数量不少,但是绝大部分要不晦涩难懂要不冗长复杂,公民要么没有兴趣要么难以理解。法律等社会科学方面的文章、著作等需要通俗易懂,让大众能够理解、接受。因为法律等社会科学的任务在于提高全体人们而不是某个人或某些人的社会人文素养。曲高和寡、阳春白雪的法律等社会科学作品绝对不能称作好的作品。

(3)托克维尔说:“应当把陪审团看成是一所常设的免费学校,每一个陪审员在这里运用自己的权利,经常同上层阶级最有教养和最有知识的人士接触,学习运用法律的技术并依靠律师的帮助、法官的指点、甚至两造的责问,而使自己精通了法律。”所以说,陪审团制度能够对公民的法律知识的增长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我国也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不过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度一方面在实践中贯彻地力度不够。另外一方面,大部分的陪审员在与法官审判案件中盲目附和,听任法官作出决定,陪审只是陪而不审,致使人民陪审员积极性下降,人民陪审制度流于形式,成为摆设。

(4)司法不公和执行不力等是阻碍公民法律意识形成、提高的重要的因素。在法律适用的过程公民受到不公正地对待甚至裁判,即使得到公正的对待、裁判却迟迟得不到执行或执行不力等,公民受到损害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救济,最终导致的结果是公民会质疑法律的作用进而法律的权威将会被削弱。“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公民对法律的信仰的建立不仅体现在法律的制定静态过程,更重要的是体现在法律的执行尤其法律适用的动态过程中。只有让每一个公民亲自深刻地体会到法律实实在在的作用,这样才会使每一个公民渐渐地对法律产生信任最终地建立起对法律的信仰。

三、如何提高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

(1)促进法律宣传。法律宣传的主体以律师和法官为主,宣传的形式多样化而且能调动公民积极性、参与性的形式。每一年的5月1日,美国的律师和法官便走向社会,宣讲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发表广播讲话、通过电视电话提供服务、举办模拟法庭、组织参观法庭、举行法律宣传的电影节、组织学校活动等等,以各种形式宣传法律,参加的人数成千上万,宣传的项目逐年增加,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应该说,美国的法律宣传是美国公民了解法律的直接途径,也可以通过律师和法官宣传法律的作用、权威,在一定意义上来说对于提高美国公民法律意识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因此,我国的法律宣传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其做一些改进。

(2)制定一部《人民陪审员法》。为改变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流于形式、成为摆设的现状,笔者认为我国有必要制定一部《人民陪审员法》。现代采用陪审制的多数国家,要么有专门的陪审法,要么在相应的诉讼法中有专门的规定。但是,我国有关人民陪审员的法律、法规过于概括、空泛而没有可操作性,所以笔者认为我国有必要制定一部具体而且完整、具有可操作性的《人民陪审员法》。

(3)在全国范围内的初中、高中以及大学开设法律方面知识的课程。现在我国正在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且我们每一个公民无时无刻地与法律在打交道,法律渗透到无论是日常生活还是经济的、文化的、政治的等领域的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所以完全有必要开设法律课程,让孩子们从小就了解、获得法律方面的知识进而为他们以后长大成人的法律意识提高打下坚实的基础。教育从娃娃抓起,法律教育也不例外。一部分的青少年走上犯罪的道路是因为对法律的无知,所以开设法律方面的课程也能够在一定的程度上遏制青少年犯罪的发生。世界上应该没有一个国家有开设法律方面的课程的先例,我国为什么不可以尝试呢?

(4)减少甚至避免法律不公问题。法律不公分为立法不公和司法不公。可以说司法不公的后果比立法不公的后果严重。正如德沃金在《认真对待权利》中所说的那样:“如果一项法律,即使是恶法,如果不去执行,那么就会削弱对法律的尊重,这个社会就会受到损失。”司法不公主要体现在不公正的判决和执行判决不力两个方面。 “一次不公正的判断比多次不平的举动尤为祸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判断则把水源败坏了。”

关于解决不公正的判决的问题,笔者认为从内因方面来说需要保障法官的独立性,同时提高法官自身的素质;从外因方面来说可以借鉴英国的刑事案件审查委员会制度在全国各级人大常委会中专门设立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查委员会。被告在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判决生效之后,仍然认为判决是不公正的,可以向案件审查委员会提出审查的申请。案件审查委员会经过审查之后,如果认为判决确实是不公正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的建议;如果判决是公正的话则驳回被告的申请。总之,案件审查委员会一方面不会侵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独立性,另一方面以“旁观者”的身份对案件的判决提出再审的建议,则是能够弥补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当局者迷”的劣势。

执行判决不力的问题主要原因在于缺乏对人民法院执行员执行生效判决的监督和申请执行的当事人缺乏相应的救济机制等。如此,我国似乎也有必要制定一部《执行判决、裁定法》。该部法律应该具体地规定人民法院执行员、与判决、裁定有关的双方当事人、配合执行的单位、个人等权利和义务、执行的程序、执行措施、与执行有关主体违反各自义务应当承担的责任等。

公民的法律信仰就是在一次次的公正判决得到执行,公民受到损害的权益得到恢复的过程中慢慢地建立起来的。无论如何,局部的司法不公的问题确实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而我们普通民众的法律意思,确实也应该得到较高程度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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