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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管理审计重点

时间:2023-06-19 16:15:3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绩效管理审计重点,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绩效管理审计重点

第1篇

(一)开展海关内部绩效审计是政府审计发展的必经阶段

从世界审计发展史看,政府绩效审计兴起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西方国家,20世纪40年代以后,随着国家公共开支的大幅增长,经济资源与需求矛盾的日益尖锐,人们对提高公营部门支出的效益和明确支出经济责任的要求越来越高,政府审计的范围发生了很大变化,政府审计开始进入以绩效审计为中心、绩效审计与财务审计并存的现代审计发展阶段。欧美国家的政府绩效审计在20世纪70至80年代得到较快发展,20世纪90年代完成了传统财务审计向绩效审计为中心的转变,截至2005年,开展绩效审计的工作量高达80%以上。欧美工业化国家各国最高审计机关已对政府绩效审计的概念、内容、目标、标准和方法、程序、审计报告等做了规定,并制定了审计指南,但各有不同。由此可见,政府绩效审计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政府审计的必经阶段,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公共开支不断增加,公共管理的复杂性日益显现,人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诉求不断增强,实施政府绩效管理显得格外重要,政府绩效审计也必将成为审计工作的重点。因此,开展海关内部绩效审计也是海关内审工作的发展方向和必须遵循的规律。

(二)开展海关内部绩效审计是加强海关内部管理的必然选择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和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海关职能实现方式也在不断地调整,根据当前国际贸易的形式和海关的管理结构,一项业务的办理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内部流转的环节较多,协调性事务不断增加,必然会影响行政效率和行政效果。新一届的海关总署党组提出了/四好0工作目标,2013年全国海关关长会议要求完善海关考核评价机制,开展各直属海关/四好0绩效管理制度研究,在此情况下,海关内审部门也要围绕/四好0工作目标,开展绩效审计研究,提出绩效审计的实现途径,评价绩效管理制度是否可行合理,考核评价机制是否有效落实,为提高海关管理绩效,更好地实现/四好0目标服务。另一方面,从海关近年来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看,直接违反规定的案件不断减少,而用工作效率换取不正当利益情事的发生呈上升趋势,开展海关内部绩效审计可以进一步加强监督,发挥事前预防的作用,防范廉政风险。

二、海关内部绩效审计的现实基础

(一)合规性问题呈现减少的趋势,为开展绩效审计提供了必要的前提

近年来,海关构建风险管理机制,推进大监管体系建设,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形成了良好的内部管理机制,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各领域加强职能监控和检查,有效控制了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专门审计监督有了长足的发展,近年来,海关通过经济责任审计、督察等监督工作,发现和查处了大量违规情事。从审计监督的结果看,商品归类、减免税等领域的合规性问题呈下降趋势,发现的问题多涉及新的商品以及非海关审批权限所致,为开展绩效审计提供了必要的前提基础;另一方面,部门之间的联系配合,/结合部0之间的问题日益突出,对开展绩效审计提出了现实需求。

(二)海关内审体制不断规范健全,为开展绩效审计提供了有力的体制保障

近年来,海关相继出台了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督察、内部控制等内审领域的署级规范,海关内审的审计方法、审计手段不断创新,审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海关内审法制、组织、评价、队伍体系,为开展海关内部绩效审计提供了有力的体制保障。

(三)各领域逐步形成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为开展绩效审计提供了权威的标准

内审部门在开展绩效审计时,需要运用相关领域的考核评价指标,一方面评估考核评价指标的落实情况,另一方面也需要对指标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予以评价。在当前海关系统,有的部门已经建立了或正在研究制定本领域的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并逐步予以完善。这些绩效考核评价指标的确立,为海关内部绩效审计的开展提供了检查评价依据和权威标准。

(四)海关探索开展绩效审计,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2005年,海关开始探索开展内部绩效审计,在前期试点和学习先进审计理念的基础上,结合海关自身特点,于2007制定了《开展海关管理审计的指导意见(试行)》,用以指导全国海关的绩效审计工作。经历了最初的试点后,至2012年,已对多个海关开展了管理审计,另外,许多绩效审计的要求分散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控审计、业务督察的相关规定中。通过绩效审计实践,海关基本理清了开展绩效审计遇到的主要问题,取得了一定经验。2013年,海关内审工作目标中,增加了绩效管理的标准,要求在内审工作中,围绕绩效管理要求,检查资金使用、进出口监管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是否达到预期效果,揭示决策失误、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浪费问题。

三、海关内部绩效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绩效管理理念有待进一步强化

首先,存在/依法行政0教条化的倾向。目前,海关已经从1998年腐败案件的阴影中走出,在十六字工作方针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很好地发挥了各项职能,但是与此同时,有的执行者,甚至于有的管理层又走进了/机械执法0的误区,有的认为海关就是执行部门,只需要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实现工作目标就可以了,不需要考虑效率、效益的问题,投入成本与实际产出是否成比例不是海关应该考虑的问题。其次,对绩效审计的理解还不统一,一方面,我国的绩效审计理论研究大多是/舶来品0,有的理论著作甚至是纯粹翻译国外的著作,同时冠以效益审计、风险管理审计、风险绩效审计等全新的名字,还提出了/5E0、/6E0等诸多内容,而对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别是符合我国政府管理实际情况的绩效审计理论,则是较少涉及;另一方面,深圳市、浙江省的政府绩效审计走在了前列,其实务做法具有指导意义,但至今未形成一套国家颁布的绩效审计准则,这种局面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大家对绩效审计理解的不一致。再次,有的审计人员对开展绩效审计有/畏难情绪0,审计人员在开展绩效评价时,往往难以找到问题的依据,最终的结果是相关不良绩效的问题作为审计建议提出,内部审计人员也多由此对开展绩效审计产生/畏难情况0,希望能在相关规定完善后再开展绩效审计。

(二)绩效审计机制不健全

首先,绩效审计制度不健全,限制了包括海关内部绩效审计在内的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处于发展的早期阶段,大家都在摸索着开展绩效审计,并没有多少成文的规定,《审计法》及相关规章也主要是针对财务审计和法规审计而做出的规定,基本上没有考虑绩效审计的特殊要求。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于2007年实施了《经济性审计》、《效果性审计》、《效率性审计》等关于绩效审计的内部审计准则,对绩效审计做出了一些原则的规定,但是这些准则一方面由于机构的原因,并不具有强制性的法律地位,只能供海关参考,另一方面其规定较为原则和理论化,对绩效审计具体操作实施的指导性并不大。海关总署自2005年至2007年在海关系统开展了绩效审计(管理审计)试点,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于2007年制定了指导意见,该意见对海关内部绩效审计起到了推动和指导作用,但由于无成熟审计程序和标准可以借鉴,该意见并没有对海关绩效审计的标准以及评价指标的获得予以规定,因此,该意见对海关内部绩效审计的理念启蒙作用远大于其实务指导作用。其次,绩效审计的开展方式有待明确,审计方法有待进一步研究完善。绩效审计不同于传统审计,它在审计方式和审计方法上与传统审计有着明显的区别,海关目前的审计还大多停留在合规性审计阶段,使用的审计方法多为报表审查法、流程记录检查法等方法,并不能充分揭示绩效管理方面的问题,亦无法对绩效问题做出有效的评价。

(三)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还需进一步增强

一方面,不同部门对某一项业务的考核有重复,都根据自身监控范围制定了评价指标,但是由于评价指标的计算统计口径不一,导致指标计算结果出现差异,内审部门在使用相关指标时,被审计单位常常提出异议,有时会出现内审部门无法做出评价或做出的评价难以得到被审计单位认可的情况;另一方面,指标应用的公信力有待行政高层的确认和高级管理层的认可,各部门的考核指标在本业务领域的适用比较顺畅,但内审部门在把相关指标整合成综合性指标体系,评价被审计单位整体情况时,则需要得到行政高层和总署各部门、各直属海关等高级管理层的认可,在现行行政体制下,这是一项需要长期协调、逐步推进的工作。

(四)现有海关内审人员的素质难以满足开展绩效审计的需要

首先,绩效审计师需要具有较强的资料分析判断能力和归纳评价能力,需要不断更新知识,适应审计发展的需要,这就对绩效审计师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海关内审部门作为海关一个新生部门,内审人员长期从事合规性审计,对开展绩效审计的认识还不到位,其分析判断能力和综合评价水平离绩效审计的要求还有差距。其次,海关对内审人员的绩效审计业务的培训还需加强,近年来,海关系统每年都要举办内部审计培训,主要围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题目开展内审业务培训,培训的内容大多是工作任务的布置,合规性审计的方法和技巧,并没有针对绩效审计理念、绩效审计方法等内容的培训。再次,绩效审计师的培养需要长期的过程,一个优秀的绩效审计师需要经过海关多个岗位的培养,既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也需要管理、审计等方面的知识,而目前,海关对绩效审计人员的培养缺乏长远的规划,对绩效审计师与传统审计师的区别没有研究,这种缺乏人才储备和规划的情况都不利于今后海关内部绩效审计的全面开展。

四、海关内部绩效审计的发展对策

(一)转变并树立绩效管理观念,建立行政绩效管理模式

海关做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实施垂直管理,其管理结构较地方政府而言相对简单,总署和直属海关机关做为管理者,隶属海关做为执行者,更容易树立绩效管理的理念并在工作中予以贯彻实施,从而为绩效审计的开展创造良好的氛围。首先,在顶层设计时,要有绩效管理理念,决策者在做出决策部署时要考虑投入行政成本与产出的关系,在制度设计和方案制定时,尽可能地优化行政资源配置,从行政管理的开端确立绩效审计的理念。其次,执行者要根据管理层的决策部署,争取以最快的速度、最经济的成本实现海关决策目标,并将执行中遇到的资源浪费和效率低下的情况向决策管理层反馈,进一步完善优化执行机制,只有在绩效管理的理念下形成良好的上下联动的绩效管理机制,才能为绩效审计创造良好的环境,使开展绩效审计的起点更高。再次,监督者要适时介入到海关行政管理的流程中,及时发现纠正管理中存在的绩效问题,以利于决策者及时修正管理目标,执行者及时完善执行措施,提高行政管理绩效。

(二)建立海关内部绩效审计制度,为绩效审计开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当前,/依法行政0、/按章办事0的理念已深刻贯穿于海关各项工作中,如果没有一套完备的海关内部绩效审计制度,那么,开展系统化、经常化的海关内部绩效审计工作就是一句空话。虽然《宪法》、《审计法》并未提供明晰的上位法支持,海关可根据自身管理情况和形势需要制定海关内部的绩效审计制度,规定海关内部绩效审计开展的原则、范围、评价标准、方法、程序等事项,为绩效审计的开展提供海关内部的上位法依据,海关内审部门出台海关内部绩效审计的操作规范,广泛征求海关各部门、各管理层级的意见,重点就评价标准等事项交换意见,这不仅是规范制订过程,也是宣传绩效审计理念,使绩效审计得到海关内部广泛支持、减少实施过程中阻力的过程,通过内部绩效审计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为海关开展内部绩效审计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三)将绩效审计融入到海关传统审计中,开展合规性审计和绩效审计相结合的综合审计

根据国际上开展绩效审计的经验,海关绩效审计所处环境以及海关内审部门自身的实际情况,目前在海关开展纯粹意义上的绩效审计,时机尚未成熟,比较现实的做法是将绩效审计融入到传统审计中,开展综合审计,在审计进行的各个环节融入绩效审计的内容。首先,结合目前海关开展的审计项目,在审计目标上明确绩效管理的目标,将审计目标由/合规0为重转向/合规0与/绩效0并重。其次,在审计核查中,要在验证/合规0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绩效管理情况。再次,在审计分析评价时,要对绩效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分析,不仅评价被审计对象管理是否合规,还要评价其管理的绩效情况。

(四)创新审计方法,构建形成多元化的海关内部绩效审计模式

海关在开展内部绩效审计时,应结合海关管理特点,主要以审计对象和操作过程为基础选择审计方法,并注重各项沟通结果的运用。首先,以审计对象界定为基础选择审计方法,对海关税收征管、通关监管、保税监管、稽查、企业管理等执法类业务,主要采用效率分析法、风险绩效评估法。效率分析法,是指对海关履行公务所花费的时间进行比较分析,分析效率低下的原因(企业原因或海关原因),提出改进海关管理的意见。风险绩效评估法,是指要对海关业务执法行为进行汇总分析,查看是否存在无效执法,浪费海关监管资源的行为和情况。对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后勤服务等为执法业务服务的综合保障类业务,更多的要采用比值衡量法、进度核对法。比值衡量法,主要是对各类财物类数值进行比对,按照年度变化、不同海关同类业务支出的情况进行比对,比较综合保障类工作本身的绩效情况。进度核对法,海关综合保障工作是为海关执法服务的,内审部门要根据预算安排情况对综合保障的各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核对,查看是否存在影响海关执法的情况,在执法部门和后勤保障部门之间架起一座联系沟通的桥梁,两者能够有效联通,促进后勤保障工作绩效的提高。其次,注重沟通成果的运用,绩效审计的证据除相关单证数据外,更重要的是调查问卷、座谈交流、情况反馈等沟通的结果,这是做出绩效审计评价的重要来源,也是支撑评价结论的主要依据之一。近年来,英国海关实行一种称为/绩效评估0的全新的管理模式,通过签订绩效协议,让所有的员工参与制定所在部门工作计划的全过程,让每个人都明白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在本部门目标和任务中的作用,而且每个人工作效果的好坏也都可以通过协议的条款来进行衡量,同时也为员工奖惩提供了依据。这种目标明确、公正平等、保持沟通、鼓励参与的全员管理模式值得我们借鉴。

(五)逐步形成符合海关特点的绩效审计评价标准体系,提高标准的权威性

评价标准的确定是绩效审计工作的重点,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建立海关内部绩效审计标准。第一,遵循性导向的绩效审计评价标准。这类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包括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被审计海关管理制度、被审计项目的中长期计划、被审计项目计划、预算、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被审计海关自定标准、项目合同要求的标准等。第二,指标导向的绩效审计评价标准。这种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海关各领域绩效指标和指标的标准值。绩效指标主要指海关各领域制定的用于考核本领域工作绩效的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指标必须确定由相应的标准值,这样才能通过审计评价得出结论,指标的标准值可以是被审计海关的历史水平,业务管理平均水平,也可以是业务管理最佳水平。第三,流程导向的绩效审计评价标准。内部控制审计、风险管理审计是一种典型流程导向的绩效审计,这种绩效审计的审计评价标准主要包括最佳实务、最佳案例标杆等。

(六)着眼长远,加强绩效审计人才的培养和储备

第2篇

[关键词]高校;审计;职能;作用;建议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B

随着高校改革的日益深入,高校的深层次问题表现得越来越突出,如何建立和健全高校内部控制、促进高校资源的有效利用、避免舞弊和损失浪费,已成为当前全社会关注的重大课题。内部审计逐步得到了高校领导层的重视。高校内部各项内控制度正在逐步建立或已趋于完善,内部审计为此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也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本文就内部审计如何保障高校事业健康发展谈几点看法及建议。

一、内部审计的定义职能

对内部审计科学界定,一直是国内外学术界和实务部门所研究和关注的,也是内部审计立法首先要明确的内容。国际上关于内部审计的通行定义,是2001年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中所作的界定,即“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和咨询活动;目的是为机构增加价值并提高机构的运作效率。它采取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来对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进行评估和改善,从而帮助机构实现它的目标”。该定义明确了内部审计的原则、内容和目的,代表了内部审计工作的发展方向。为适应内部审计形势发展的需要,2003年初,国家审计署《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规定“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同年6月,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中所称“内部审计是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审计的职能是审计本质的客观要求和内在功能,内部审计具有监督职能、评价职能、保护职能、建设职能、管理控制职能等。这些标准规定,为内部审计在单位内部的地位和作用给出了科学、适当的定位,完善了内部审计职业规范体系,保证了内部审计能够更加广泛地发挥服务和建设性作用,也有利于推动内部审计健康发展。

二、高校需要为内部审计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国家供给侧结构性的深化改革,必然呼唤引领教育上的改革。高校是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一环,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高校的作用至关重大,转型、创新、发展必须要有人才支撑,在这种新形势下,如何保障高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是新形势下对内部审计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供给能创造需求,需求也能倒逼供给。随着国家改革和经济的发展,内部审计的作用越来越被社会所认可,内部审计越来越受到高校的重视,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得到增强。尤其是近几年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以及腐败案的层出不穷,使许多高校认识到,只有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监督和控制体系,才能彻底解决舞弊和管理不当的问题。在这一监督控制体系中,内部审计是内控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三条“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高校内部审计组织形式多样化的格局目前仍将并存,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权威性将日益增强。譬如我校审计是在主要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支持其内审工作,2013年独立设置内审机构。学校把内部审计摆在管理重要日程,在进行重大审计任务时,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能够定期听取内审工作部署与汇报。特别是对其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给予关注,规定工程不经审计不得结算等,充分发挥内审服务与监督保障作用,为内部审计顺利开展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空间和内部环境。

三、高校审计要围绕改革发展,积极为其宏观决策服务

基于供给需求理论,内部审计能为高校提供哪些职能的供给问题;高校需要内部审计提供哪些职能的需求问题。实践证明:“有为才有位,有位更有为”。随着高校改革和经济的发展,绩效审计、管理审计、内控风险审计将成为内部审计发展的必然趋势。内部审计必须顺势而为,紧紧围绕高校中心工作,创新审计工作理念,认真探索开拓审计服务内容,为其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与服务。高校内审部门只有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才能在规范内部管理、制度保障以及为高校防范经济风险、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其重要作用。一是要围绕高校改革发展要求,认真开展审计专项调查研究,为高校管理层提供有价值的调查报告。譬如我校开展的《关于所属企业财务运行情况的专项调查报告》、《关于所属企业清产核资的调查报告》、《关于后勤各中心运行与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等;二是要关注高校带有倾向性、苗头性趋势问题,譬如开展的《关于后勤食品采购及安全内控的专项调查报告》、《关于对学生实习经费专项调查报告》等专项审计调查;三是加强基建修缮改造工程等项目力度,促进学校增收节支,譬如我们开展的《关于校园修缮改造工程情况的专项调查报告》等。几年来我校内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完成并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调查报告,审计建议得到了有效采纳,内审部门为管理层宏观决策以及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审计保障和服务作用。

四、高校审计要增强使命意识,突出监督重点,促进增收节支

随着国家经济形势的发展,高校内外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这就要求内审部门在开展工作上要有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创新是审计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没有创新就没有进步。高校审计要适应新常态,以创新为动力,开拓审计新领域,要将重心逐渐转向教育“供给侧改革”。内部审计作为高校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供给环境方面,要创新审计思路,必须向全方位、宽领域拓展。要紧紧围绕高校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研究和业务研讨。在审计目标上,从“监督导向型”向“服务导向型”转变,实现从查错纠弊向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转变,开拓绩效管理审计等新领域。在审计思路上,超前思维,从宏观上去思考审计要达到的目的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在更高层次上提出建议和意见,为高校管理层决策提供服务。内部审计要按照新常态、新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将审计监督寓于服务之中,想基层之所想、办基层之所急,将内审工作与高校供给侧改革结合起来,强化审计在促进发展、服务基层等方面作用,在对其下属单位审计中,不能只关注会计账簿等账内财务情况,更要关注下属单位市场经营管理等“账外”情况。内部审计要关注绩效,侧重管理,体现服务意识,帮助分析研究其影响发展的瓶颈问题,为下属单位“筹谋划策”,真正为高校教育的发展“科学供给”提供保障。我校几年来对重点项目严格执行“三审制”和“三级复核制”,坚持工程不经审计不予结算的原则,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实现从事后审计向事中、事前转变,累计完成基建修缮工程审计项目100多项,审查工程总金额上亿元,审减工程金额千万元,为实现各重大管理环节无失控现象做出了有力保障,有力地推动学校可持续健康发展。

五、高校审计要树立科学的管理理念,推进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内部审计是高校内部管理的组成部分,内部控制又是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高校为维护总体经济运行良好发展,必须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也必须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高校审计要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来确定自己的定位,并按照《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规范内部审计程序、标准和业务流程,不断深化各项制度创新,构建与高校相适应的、科学完备的审计制度体系,提高依法审计的水平。几年来,我校内审部门制定了《内部审计处理处罚实施办法》、《内部审计绩效暂行办法》、《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办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与控制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此外内审部门还完成了《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执行情况调查评估报告》、《关于年度内控风险评估报告》、《年度内控有效性评价报告》等,进一步规范和促进了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建设,使内审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六、高校审计要正确处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构建和谐的审计环境

内部审计是高校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和控制方法,内部审计不仅越来越体现出其管理控制的功能,而且渗透于管理的全过程。对内部审计来说,监督是手段,服务是宗旨,内审部门要树立“以预防为主,防范胜于纠正”理念,更好地发挥影响力作用。内审部门要积极与被审单位进行沟通,协作配合,改变审计就是“找问题、挑毛病”的片面看法。内部审计要发挥“一审、二帮、三促进”的作用,寓服务于监督之中,要立足于审、着眼于帮,将以审促改,以审促帮,以审促效贯彻于工作之中,使被审单位真正理解支持审计,达到审计的目的。审计实施、定性和处理的依据是各项法规制度,内审部门处理问题要充分考虑高校发展背景和被审单位实际情况,要正视客观现实和社会环境,特别是当遇到某些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制度相矛盾之时,要用发展的、辨证的、科学的观点分析问题,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区别不同性质。要善于从苗头中发现趋势,透过现象看本质。通过监督评价与合规性检查,找出内控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督促规章制度的落实,把问题消灭在内部,消灭在萌芽状态。譬如高校科研经费存在使用不当问题的原因是很复杂的,这也涉及到一些制度上的问题,我们应当不断改进制度,让老师能够高效地去使用经费,发挥更大的作用,避免不规范的行为。

第3篇

审计作为经济监督的一种工具,其最终的目的也是为了提高经济效益。但在很长的时间里,审计通常在单纯的财务审计基础上,通过查错防弊来间接地提高经济效益。直到二十世纪中后期,随着受托责任理论和绩效审计理论的发展,西方一些企业开始注重健全自身的管理体制,大力推行职能管理和行为科学管理,以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工作效率。企业管理者对审计工作也有了新的要求,要求审计工作的重心从传统的查账转到健全和完善企业管理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的轨道上来,由此相继产生各种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的审计形式,如管理审计、业务经营审计、效益审计、综合审计等,这些审计各有侧重,但是核心都是以经营管理活动为对象,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这些审计在我国通常称为绩效审计,可定义为:独立的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利用专门的审计方法,依据一定的审计标准,就被审计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和管理活动进行审查,收集和整理有关审计证据,以判断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评价经济效益的开发和利用途径及其实现程度。审计署2007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指出,未来将全面推进绩效审计,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财政财务资金和公共资源配置、使用、利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推动建立健全政府绩效管理制度,逐年加大绩效审计份量,争取到2012年,每年所有的审计项目都开展绩效审计并基本建立起符合我国发展实际的绩效审计方法体系。绩效审计已成为审计工作的发展方向,现实中的审计工作重点也已逐步由真实性、合法性向效益性转变移,但就目前来讲,企业审计部门开展绩效审计还处在零散的、单个的,还没有形成系统的、规范的、完全独立的审计类型,大多在财务收支审计以及其他专项审计中反映出一些绩效审计问题,其原因主要是企业开展绩效审计时存在难点。

(一)绩效审计的基础比较薄弱。绩效审计的基础是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数据(包括财务资料数据和非财务资料数据),以此来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价。任何经济效益评价都离不开基础数据和资料的支持,否则一切评价都将失去意义。基础数据和资料只有真实、合法,才能真正的发挥其作用,否则会使绩效审计评价失去意义。当前,由于我国各行各业经济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这必然会影响到绩效审计的顺利开展。

(二)缺乏具有针对性的指标评价标准。我国的《审计法》及其它相关的审计制度仅仅指出审计要达到效益性的目的,而对如何具体开展绩效审计并没有定论,即没有绩效审计方面的指标评价标准。虽然2007年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了关于经济性、效果性、效率性审计的第25、26、27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在此三项具体准则中对经济性、效果性、效率性审计的内容、方法和评价标准作出了一般规定,但具体准则同时说明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当选择适当的效率性审计评价标准,由于绩效审计的对象千差万别,衡量审计对象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标准难以统一,甚至是同一项目,会有多种不同的衡量标准,采用不同的衡量标准,得出的结论会有天壤之别,因此审计机构和人员如何选择适当的指标评价标准存在很大的困难。

(三)绩效审计没有统一的方法和技术。由于评价的对象不同,审计职业界不能为绩效审计提供一个统一的方法和技术。审计人员在绩效审计中可以灵活地选择与被审计事项相适应的技术和方法进行审计,绩效审计方法和技术的不统一,给审计人员提供了自由选择的余地,也使审计的风险加大,给审计证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绩效审计收集证据比较困难。当分析同类企业效益差距时,企业本身的资产质量、技术水平和销售量容易取得,但如果需要取得其他同类企业的对比数据,则比较困难。审计证据的不充分或缺乏证明力,会导致结论的有失公正,同时造成严重后果。

(五)传统审计人员的知识面较窄。绩效审计需要多样化和创新的方法,需要多学科的知识,传统的财务审计人员视野相对狭窄,缺乏评价企业效益的意识、知识及技术技能。审计人员在开展绩效审计时须具备相应的独立性和胜任能力。这里的胜任能力除了传统财务审计所要求的胜任能力的含义外,还要求审计人员具有不同于一般的工作人员的才能和掌握更多门类专业知识,能够深刻理解绩效审计工作,在评议企业业绩时形成中肯而深刻的判断。开展绩效审计的审计部门因此需要储备许多专业的人才,包括经济学、法律、财会与工程方面的人才等。

(六)现阶段开展绩效审计应采取的对策1.避免两种倾向,正确树立绩效审计观念。当前在推行绩效审计过程中,要注意避免两种倾向:一是盲目跟风,过分偏向绩效审计,而忽视真实合法性审计。对各类审计部门来说,在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真实合法审计仍是主要任务。

效益升级也必须建立在真实合法的基础上。二是脱离实际,提出过高的、不切实际的要求。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不能操之过急。要通过实践,逐步探索绩效审计工作规范。

2.要选择恰当的审计评价标准,慎重地评价被审计事项。

对一个审计项目进行审计时,先要确定审计目标,然后收集证据,对照审计标准,作出审计结论,最后证实审计目标。

只有建立了明确的审计评价标准,才能据以提出审计意见。

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各种计划、定额标准、业务规范和各种技术经济指标等,但尚未形成一种规范,仅散见于各种相关的资料当中,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审计人员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恰当的评价标准、慎重地评价被审计事项显得尤为重要。

3.要正确处理好几方面的关系。(1)微观效益与宏观效益的关系。微观经济效益存在于宏观经济效益之中,应服从于宏观经济效益,在绩效审计中,应克服小集体主义,从国家利益出发。(2)短期经济效益与长期经济效益的关系。企业的持续经营要依靠长远经济效益的实现,不能光顾眼前利益而忽略了长期利益,丧失了发展的后劲,绩效审计要注意审计企业是否存在短期行为。(3)技术和经济的关系。这主要是指企业引进技术时,不但要注重其先进性而且应考虑其适用性和经济合理性,如果不考虑企业实际情况,盲目地引进高新技术,不仅不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反而会导致企业因成本太高而出现亏损。(4)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和劳务的价格总是不断地波动,当价格波动未超过一定限度时,商品价值量的增长可以代表使用价值的增长,但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这种关系则会遭到破坏。因此进行绩效审计时,在审查价值增长量的同时,更要注意审计使用价值的增长量。

第4篇

审计计划是开展审计工作的先导,是审计工作目标完成的前提条件,是考察审计部门业务能力和执政水平的基本路径,体现着审计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可见,审计计划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性,审计部门应予充分的重视。

审计计划管理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发展观是审计工作的灵魂,审计计划管理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南,树立科学的审计理念,深刻理解审计工作的本质,充分认识“为什么审计、由谁审计、审计什么、审计为了谁”等问题。审计计划由长期计划(10年发展规划)、中期计划(5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无论审计计划管理的时限长短、内容多少、目标难易和涉及范围的宽窄,都要按照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科学认识和把握审计工作运行规律,不断提升审计计划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使计划管理在实施的过程中收到更好的效果,审计监督作用得到进一步的发挥。

审计计划管理要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要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审计工作的重要战略,是作好各项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作好审计计划管理就必须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揭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入手,深化对宏观调控和重大方针政策的认识和实施;从揭示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进一步加强民生资金的专项审计、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从揭示重大的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问题入手,加强依法行政和反腐倡廉工作;从揭示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入手,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和评价机制的建立。等等,这些内容都是审计计划管理需要深入思考问题,只有把审计计划全面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建设和谐社会之中,才能正确回答审计“为了谁”的根本问题。

审计计划管理要以加强项目可行性论证为基准。审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是项目立项阶段最重要的核心文件,具有相当大的信息量和工作量,是项目决策的主要依据。审计计划管理必须依据项目可行性论证结果,才能编制审计计划。审计项目可行性论证所需要的知识与信息量在整个项目运作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要确定审计项目的可行性,必须对项目所涉及的领域、政策落实、经济效益、现场技术可行性、环境评价、资金流量、部门职责、社会效益、审计组力量、工作方案、实施方案如何拟定等方面要进行全方位的论证和评估。项目可行性论证工作对项目实施所取得成果大小、建议采纳、整改到位与否、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法、效益将产生直接的影响。可见,审计计划管理水平高低,与审计项目可行性论证有着密切的联系,对审计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必须坚持客观、全面、真实、科学与公正,以此促进审计工作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开展。

审计计划管理要以有效整合利用审计资源为载体。审计计划是审计工作的基本指向。作为审计部门的领导者和决策者,要始终注重发挥审计的整体功能,准确把握审计工作的基本走势,确保审计计划管理的科学和有效;要牢固树立“经济越发展、社会越进步,越需要加强审计工作”的思想,切实增强运用审计计划管理的主动性、前瞻性 、建设性,用审计计划管理审计工作;积极探讨解决审计计划管理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摸清细节,把握脉搏,树立正确的审计导向,搞好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与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之间的衔接,实施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和审计项目后评估制度;充分发挥综合业务部门(财政审计、投资审计、企业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牵头作用,针对任务重、人手少、工作需求量大等实际,有效整合审计资源,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统筹安排好各项审计工作。同时,要夯实审计基础,切实落实审计署20__年至20__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探索建立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大力推进理论建设、文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廉洁自律、文明和谐的审计队伍,借以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职能和全面提升审计工作服务大局的能力。

第5篇

关键词 预算执行审计 规范化 思路

预算执行审计规范化,是指审计机构将审计程序设计与审计技术方法的运用有机结合,规范和引导审计人员运用适当的审计技术和方法。它是一个动态的概念,是开展预算执行审计活动的依据,是进行预算执行审计的技术保

证,也是衡量审计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志。

一、预算执行审计中不规范的主要表现

(一)工作思路模糊,审计作用难以发挥

预算执行审计的目标是什么、应该发挥什么作用,在一些审计机关或审计人员中还不是很清楚,工作缺乏思路。有的部门机械地参照上级执行,有的则延续财务收支审计的路子,没有规范化的工作标准,审计作用很难发挥。

(二)缺乏创新意识,审计层次不高

目前,预算执行审计大多数仍停留在合规性审计上,涉及效益审计的内容不多。审计报告关于预算管理体制中的深层次问题反映得不够透彻,缺少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

(三)适应能力较弱,发展相对滞后

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部门预算、资金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制度相继建立与完善。部分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对财政职能变革的新情况、新问题还缺乏深入细致的了解和研究,审计重点还不明确,审计方式和方法也没有及时调整到位,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相对于形势的发展较为滞后。

(四)审计技术方式随意性大,使用不规范

审计人员在运用审计技术和方法的过程中容易有较大的随意性,用与不用,在什么时候用,如何使用,都没有规范和约束,导致整个审计机构的标准不统一,质量没有保证。

二、预算执行审计中规范化的特点

(一)动态性

在每一预算年度各个时期,预算执行的基本任务和内容是相同的,但具体行为、方式、方法和预算执行情况则是不同的,预算收支及其平衡情况是不断变化的。随着经费收入实现的形势,各项事业任务的发展和财经政策的变化,预算执行过程中会对预算作出适当调整,与此同时,预算执行审计也具有动态性的,审计的内容、重点、目的和要求都要视预算执行情况而定。

(二)灵活性

预算执行贯穿整个预算年度,这一过程时间长,范围广,内容多。因此,预算执行审计的方式、时间、范围、内容等的确有很大的灵活性。审计时间一般可分为月份、季度、半年或根据情况适时进行审计;审计范围和内容既可以是“收入、支出、平衡、管理”等预算执行各个方面,又可以从实际出发,对某一项收入、某一项资金、某一项经费等进行专项审计,选择余地很大。因此,必须灵活运用审计方式,适时开展各种形式的审计和调查,抓广度和深度的结合,揭示和反映问题的实质。

(三)时效性

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目的就是要促使各单位认真管好用好有限的经费,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有效地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对预算分配,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反映影响预算收支平衡的苗头性、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这不仅能为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的经费决策提供依据,还能在一定程序上克服由于事后查处,问题已成事实而难以处理的缺陷,增强审计的时效性。

(四)连续性

在预算执行的全过程中,每个时期预算执行情况及其具体影响因素是不一致的,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也不尽相同。为了发现和制止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分析研究影响预算执行的原因,采取措施组织好预算执行中新的平衡,可以连续多次对同一单位开展预算执行中新的平衡,可以连续多次对同一单位开展预算执行审计。

三、预算执行审计中规范化的思路

(一)审计对象、审计时机的选择

从理论上讲,审计的单位越多,就越能发挥其宏观调控作用。但由于当前审计力量比较薄弱,如果过分追求审计覆盖面,就会“走马观花”,影响审计质量。所以要坚持全面审计、重点突出的审计原则,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单位进行审计,才能及时发现各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充分体现出预算执行审计的时效性。典型单位的选择,一般要考虑以下因素:在同类型单位中有一定的代表性;预算经费收支总量比较大;重点任务较多;预算执行情况差异大以及在预算执行过中出现倾向性问题的单位等。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时效性和灵活性特点,要求灵活地选择审计时间。为了促使单位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落实预算任务,可以选在年中进行审计;如果发现有些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收入降幅较大或支出上升较快,危及年度经费收支平衡,就应当在发现问题苗头时,及时组织审计;对专项经费的审计,应根据下达情况及任务完成进度情况确定;依此专项审计调查可与其审计任务结合起来一并完成。

(二)审计范围、审计重点的选择

按照系统论的观点,预算执行审计更关注年度预算执行的系统性,从预算编制、收入组织、资金拨付、预算执行到绩效评价,在一个大的资金和资产运行框架内,沿着整个预算经费走向,关注部门预算执行和运作中质量和存在的问题,反映和揭示宏观、微观层面的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审计建议。审计重点应把绩效意识根植于审计全过程,在制订审计方案时,明确提出要以揭示预算编制、经费使用、预算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公正、不公开、不规范和效益不高问题作为审计重点;在审计实施中,不仅对被审计单位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绩效情况进行审计,而且还对部门预算管理制度落实、宏观管理绩效进行审计;在审计后续阶段,解剖麻雀,举一反三,为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提高预算资金管理绩效提出针对性建议。

(三)审计方法、审计内容的选择

在审计方法上,从手工审计向计算机辅助审计转变。审计环境的变化要求审计手段也有相应的改进,从当前的情况看,审计机关与各职能部门尚未建立起规范、畅通的沟通方式和联系制度,未建立应有的信息互动平台,确切地说,审计机关未能准确及时地掌握各项经费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从而使审计监督工作经常陷入较为被动的境地,影响了监督的力度与效果,因此,要进行审计技术创新。在审计内容上,从常规财务收支审计向效益审计转变。预算执行的绩效评价是绩效管理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延伸管理和后续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提高资金效益、规范支出行为的重要手段。开展绩效审计有助于提高各部门的理财水平,促进单位人员更加重视工作结果,提高工作效率。

(四)搭建平台,“联网”审计的选择

搭建远程联网平台,对业务和职能部门建立计算机联网,实现实时远程查询数据、下载数据、分析数据,为开展部门预算审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各职能部门的财务资料数据有备分,设立集中核算系统审计端,实现对所有纳入预算执行单位实行远程查询、监控。充分利用网络优势,改变单一的事后审计监督方式,积极促进并逐步形成事前预警、事中监管、事后审计有机结合的监督机制。利用计算机辅助平台,实施远程审计。在联网平台基础上,我们进一步运用计算机辅助软件,通过审计端远程下载财务数据,然后导入“AO”审计系统,对数据进行分析审计,真正发挥出联网审计的作用。积极应用AO审计实施系统和OA审计管理系统,探索出联网审计和计算机管理审计的新模式。

总之,规范预算执行审计,完善预算执行、事业成果报告制度和决算制度,从预算收入审计入手,着力于预算支出审计;从预算执行结果审计出发,逆向延伸至预算执行和预算编制过程。严格区分审计监督与预算管理的职责界限,根据《审计法》的规定,正确履行财政审计职能,并逐步由事后审计向事中审计和事前审计渗透,立足于防微杜渐,及早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中的问题,规范和约束预算管理秩序及其经费分配行为。

参考文献

[1]李英成著.国防预算系统研究.海潮出版社,2001.

[2]袁明全,主编.军队预算概论.海潮出版社,1998.

[3]《审计法》2006年6月1日起施行.

第6篇

当前,国内外环境不确定、不稳定因素较多,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这给农村信用社带来新的任务新的挑战。同时,农村信用社在经营管理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在这种形势下,农村信用社如何实现科学发展,如何建成一流的金融机构?对农村信用社而言,应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以建成一流的金融机构为目标,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切实把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坚定不移地走科学发展之路。

科学把握形势,谋划新思路新举措

认清形势,是找准定位、谋划发展的关键。2013年,农村信用社应从两个方面进行把握。

一是清醒地认识到宏观经济对资产质量的严重影响。因经济下行和经济结构调整,一些企业资金会紧张,一些企业坏账率会攀升,一些企业会停产倒闭,从而造成银行不良贷款持续反弹。对此,农村信用社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必须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抢先谋划,确定好工作目标,找准工作着力点,把握好风险防控。特别要认真研究央行《中国农村金融金融服务报告》、银监会监管风险提示,制定好信贷政策,严把贷款投向,严防资金流向限控行业,严防资金流向民间借贷和影子银行,从源头上控制贷款风险;要密切关注行业、客户群体等系统性风险,仔细梳理,列出风险较大的企业和行业,列出参与高利贷的客户,制定退出计划和措施,早预警、早识别、早处置,避免和减少资产损失。继续开展职工参与民间融资、非法集资行为大排查,严防案件发生。

二是深入研究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形势。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当前,农业农村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呈现出农业生产综合成本上升、农产品供求结构性矛盾突出、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城乡发展加快融合的态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仍然在农村”。作为支农主力军,农村信用社要做好“三农”工作、巩固农村阵地,必须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变化对业务发展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准确把握支农新要求新任务,尽快明确新思路新举措;要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适应信息化、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农村金融需求,创新业务与服务,推动农村实现“四化二同步”,特别要适应城镇化建设,开办住房、大宗耐用消费品、大病医疗、子女上学等消费性贷款,积极引导信贷需求,为农民居民化创造条件。

改进绩效管理,推动发展方式转型

绩效考核办法是指挥棒,是确保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措施。农村信用社应通过改进绩效管理,促进全员树立商业银行经营理念,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一是以稳步实施新资本管理办法为契机,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科学设定经营目标和考核指标,改进绩效考评,增强转型发展的内生动力。

二是对基层信用社,探讨试行模拟利润考核,引导基层信用社加强成本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实现速度、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安全的统一。

三是完善会计主管员、信贷主管员(专管员)管理考核办法,推行任职资格管理和履职考评制度,强化考核评价,将个人收入与风险管理情况相挂钩;探索试行等级柜员、等级客户经理、等级管理人员制度,建立催人奋进的人事管理机制,激发全员的创业精神、创新活力和劳动积极性。

四是制定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内部借款,清理应收账款;强化头寸和存放同业款项管理,适度参与票据业务、债券业务,灵活调整约期存款期限、品种和价格,提高收益率。五是借助银行化改革有利时机,以规范股金为手段,积极吸收优质股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引入战略投资者和先进的管理技术,促进发展方式转型。

改善金融服务,推动业务快速发展

发展是第一要务,是解决当前问题和矛盾的根本出路。农村信用社应面对困难和压力,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积极进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自我超越中推动经营管理再上新水平、业务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是加大资金组织力度,为增强支农能力提供资金保障。

二是深入开展信用工程建设,改进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和方式方法,准确评定农户信用,正确甄别农户真实贷款需求,实现有效信贷需求的《贷款证》全覆盖。

三是加快小微企业贷款中心建设,完善定价机制,提升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和水平,支持小微企业做强做大,让更多的农民就近成为工人,推动城乡一体化。三是加强科技信息建设,在提升信用社管理水平的同时,继续实施“三大工程”,提高自助机具覆盖面和运行效率;深入开展金融服务万里行活动,提高城镇居民对信用社服务与产品的认知度,增加离柜式业务量,增强综合经营和多样化金融服务的能力。

着力清收盘活,尽快铲除改革障碍

不良贷款占比高、拨备不足是制约农村信用社银行化改革的主要瓶颈。农村信用社应把清收处置不良贷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压降。

一是强化非应计贷款动态监测,完善预警机制,确实解决好非应计贷款时点性反弹和前清后增问题。

二是加强清收队伍建设,健全责任认定与追究机制,提高清收处置的效益和效率。

三是深入开展不良贷款清收处置活动,将表内外不良贷款及利息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逐笔逐户落实到人,明确清收责任和时限,加强督促调度。

四是采取“绩效挂钩,奖励清收;行政协调,协议清收;以物抵贷,变现清收;诉诸法律,依法清收”等方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多措并举,提高清收处置效果。

五是积极探索,创新清收盘活手段,通过债务重组、异地执行、政府购买、打包置换等方式,加快处置不良资产。

六是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的合作,通过张贴布告和电视滚动播放等形式,对不良贷款的借款人予以曝光,通过社会舆论、刑事拘留等手段,推进清收涉诉贷款的进度,力争在处置诉讼未结案件方面取得较大进展。

着力加强内控,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内部控制是实现经营目标、确保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农村信用社应按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的要求,构建环境,完善机制,精细控制,防范风险。

一是对现有制度进行汇总梳理,做好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

二是加强信贷基础管理。要针对信用等级评定、贷前调查、授信、审查、贷后管理等方面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明确原则、步骤和方法,在操作层面实现硬约束,全面规范信贷管理。要按照银监会的要求,制定《农户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完善法人治理,优化组织架构、管理机制和业务流程,通过增加家庭成员担保等措施,加大对个人贷款的风险防控力度。

三是在坚持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的前提下,实行合规免责制度,确定合理的贷款损失率,对新增不良超过“容忍度”的,严格追究责任,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违规操作和道德风险造成贷款损失的,坚决严厉处罚;对因系统性风险、借款人意外或经营不善造成贷款损失的,可以免于追究。

四是开展信贷客户风险大扫描,发动信贷人员和信息协理员,尽快摸清客户的风险状况,有的放失地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五是加强账户管理,持续推广支付密码。安装反洗钱系统、新一代贷款管理系统,完善风险识别技术手段,进一步增强防控风险的能力。不断开展突击检查、录像检查和账户管理、银企对账、重要空白凭证、反洗钱、授权、大额资金汇划等专项检查,加强会计辅导,规范业务操作,全面防范操作风险。

加强合规管理,坚决防范案件发生

案件防控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农村信用社应完善惩治、教育、监督、防范一体的案防机制,标本兼治,统筹推进。加强合规文化建设,落实合规管理措施,开展合规教育、警示教育和案防培训,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制度执行力。坚持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加强信贷、财务、资产、科技等重点领域的风险防范,严防民间融资和非法集资等外部风险传染渗透。落实案防责任,推行一岗双责,健全各条线案防制度和操作规程,实现对各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的全覆盖控制。应用“工商E线通”系统,防范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等验资业务风险;应用凭证管理系统,及时维护系统数据,切实提高凭证管理水平。充分利用业务线条预警系统,做好风险排查、预警提示、持续整改、跟踪评价,全面提升案件防控能力。强化违规台账的综合运用,定期分析违规问题分布、同质同类问题发生的频率,解决违规操作屡查屡犯的问题,切实提高案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继续开展岗位轮换、强制休假、亲属回避、干部交流“四项活动”,及时组织离岗、离职审计检查,加强内部监督。开展风险大排查,实现案件风险排查常态化。加强审计队伍建设,科学安排审计项目,由合规性审计向风险管理审计转变,以信贷、会计为重点,扎实开展审计检查,揭示问题,狠抓整改,彻底消除风险隐患,严防案件发生。

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客户满意银行

实现科学发展,关键在人。农村信用社要牢记使命,求真务实,不断提高自身建设水平。

一是扎实开展学习贯彻十精神和新活动,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增强自我完善、自我提高、推动事业发展的能力。

二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建工作纳入综合考评范畴,促进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引导广大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实施员工培训计划,不断组织员工培训,鼓励员工参加各种素质教育、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考试,开展岗位大练兵、大比武,实现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双提高”。

四是全面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提升全员道德素质,创建家庭更幸福、事业更兴旺、品格更高尚、企业更和谐的良好局面。

五是全面加强作风建设。要以客户为中心,树立“前台为客户服务,中后台为前台服务,管理为营销服务”的工作理念,深入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活动,切实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第7篇

关键词:政府绩效评估 评估主体 多元化

政府绩效评估主体多元化的理论基础

政府绩效评估主体是指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政府绩效评估过程的组织、团体或个人。所谓政府绩效评估主体多元化是指政府绩效评估主体由单个向多个转变,直至达到由多个主体共同参与政府绩效评估;这意味着政府绩效评估主体不仅包括政府部门(政府组织的自我评估和上级评估),而且包括企业、公众、社会中介以及专家、媒体等,从而形成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相结合的科学合理的评估主体结构。

我国政府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开始重视政府绩效评估这一新的公共管理工具,并且从中央到地方开展了一系列不同形式的政府绩效评估研究和实践活动,但是,我国学术界在对政府绩效评估的各种研究中,评估主体的研究依然是薄弱环节。就现有的评估主体的研究结果而言,已经基本形成共识―评估主体应该多元化,对于评估主体多元化的理论依据大多数学者都是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分析,对于其余理论的探索和应用很少,本文对评估主体多元化的理论基础做一归纳和总结:

(一)利益相关者理论

利益相关者理论是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英国等长期奉行外部控制型公司治理模式的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的。该理论认为任何一个公司的发展都离不开各利益相关者的投入或参与,企业追求的是利益相关者的整体利益,而不仅仅是某些主体的利益。利益相关者包括企业的股东、债券人、雇员、消费者、供应商等交易伙伴,也包括政府部门、本地居民 、本地社区、媒体、环保主义等的压力集团,甚至包括自然环境、人类后代等受到企业经营活动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客体。这些利益相关者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密切相关,他们有的分担了企业的经营风险,企业的经营决策必须要考虑他们的利益或接受他们的约束。这一企业管理思想从理论上阐述了企业绩效评价和管理的中心,为绩效评价理论奠定了基础。公共管理学吸收和借鉴了这种理论,并在实践中将其进行适应性改造,为政府综合绩效评估提供了一个科学全面的评估框架,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任何政府活动的“利益相关者”都可以作为评估主体而存在,因而,当前学术界把政府绩效评估主体分为内部评估主体和外部评估主体。

(二)新公共行政理论中的社会公平理念

新公共行政学力图摈弃传统行政的权威主义和以效率为中心的取向,而试图建立以公平为中心的民主行政。其社会公平理念强调政府公平,对公众负责而不是对公共机构负责,以及公共项目应当对决策和执行负责。它强调公民参与、政策制定、相关控制、分权授权、组织发展、顾客至上和民主工作环境。新公共行政所倡导的社会公平、代表制、回应性、参与和社会责任等价值观,推动了公共行政的发展,这些价值又是政府绩效评估价值的核心组成部分,政府绩效评估的实现离不开公民、企业等主体的参与。

(三)360度绩效考核法

360度绩效考核法又称全方位绩效考核法或多源绩效考核法,是指从与被考核者发生工作关系的多方主体那里获得被考核者的信息,以此对被考核者进行全方位、多维度的绩效评估过程。它从不同角度获取组织成员工作行为表现的观察资料,然后对获得的资料进行评估,这种绩效评估既包括来自上级、同事、下属及客户的评价,同时也包括被评者自己的评价,其优点是比较全面地进行评估,易于做出比较公正的评价。根据360度绩效评估理论,评估主体越全面,评估结果就会越准确,政府活动几乎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利益相关者构成也较复杂,只有评估主体多元化,即政府行为所涉及的相关利益各个方面都参与评估,才能有效、全面地对政府绩效进行评估。

我国政府绩效评估主体多元化的实践

政府绩效评估首先兴起于英美等国,其实践最早可以追溯到“二战”以前。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各国在政府改革中开始重视“顾客导向”的管理理念,“顾客”包括一切受政府公共政策和行为影响的组织和个人,他们对政府的管理满意与否,决定着政府的品质和命运。“顾客导向”的管理理念对政府绩效评估提出了新的要求,自此,政府绩效评估开始吸收来自政府内外的组织和个体各种参政形式获得了广泛认可,评估主体多元化成为西方政府绩效评估发展的主流趋势之一。

我国政府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开始重视政府绩效评估这一新的公共管理工具,并且从中央到地方开展了一系列不同形式的研究和实践活动,积极构建多元化的政府绩效评估主体(王爱冬,2006)。从各地的实践来看,可以把政府绩效评估主体多元化的特点概况为三个方面:

(一)公众参与的政府绩效评估

为了改善政府及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公民满意度而吸纳公众参与的政府绩效评估。如福建省厦门市实施的民主评议行业作风办法,青海省、江西省进行的通信行业行风评议,上海市开展的旅游行业和通信行业行风评议,江苏省无锡市试行的律师行业评议及河北省组织的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评议等(王春进,2009)。

(二)由专业的职能部门作为评估主体开展的政府绩效评估

这一类绩效评估的重点是促进专业领域中组织和个人绩效的提高。目前我国开展的这类绩效评估主要有审计部门的管理审计、效益审计,人事部门对公务员进行的量化评估考核,组织部门对领导班子的绩效考核以及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对所属组织的绩效管理设定的指标体系。

(三)由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作为评估主体开展的政府绩效评估

这一类绩效评估较具代表性的是“甘肃模式”。“甘肃模式”开始于2004年,由甘肃省政府委托兰州大学中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价中心,对甘肃省所辖14个市(州)政府和省政府39个职能部门的绩效进行评价,并在2005年3月向社会公布了绩效评价结果,了《甘肃省非公有制企业评价政府绩效结果报告》;2006年甘肃省政府再一次委托兰州大学中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价中心在总结前一次政府绩效评价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评价方案,组织开展了市(州)政府和省属职能部门的绩效评价活动,并形成了《甘肃省企业评价市(州)政府及省属部门绩效的结果报告(2006 年)》。经过两次的评估实践,逐步形成了中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估四大模式之一的“甘肃模式”(包国宪、董静、郎玫,2010)。“甘肃模式”提供了第三方评估政府绩效的新模式,确立了第三方评估的主体地位。

综观而言,我国政府绩效评估主体多元化的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果。一方面,政府组织公众参与的官方评估活动广泛开展,公民的参与范围越来越广,参与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另一方面,社会公众、媒体、以及专业化的社会评估机构等各种主体开始越来越多地参与到政府绩效评估实践之中,推动了政府服务的改善,使政府绩效评估突破传统模式,开始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但也应该看到,外部评估主体参与评估的主要途径和方式仍然依赖于政府的组织,而缺乏主动式的评估参与,这就造成了评估主体缺乏独立性,一定程度上受制于评估对象,从而使评估结果的可信度降低。同时,外部参与评估所占比例很小,且缺乏科学而系统的评估方法。

我国政府绩效评估主体多元化构建中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文化及观念影响着政府绩效评估主体多元化的构建

传统思想对政府部门的影响。在“官本位”思想的影响下,政府部门缺乏顾客意识,寻求外部评估的热情不高,在工作中往往只重视“对上负责”;许多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并不知道自己的具体服务对象是谁,更不会寻求作为服务对象的外部评估主体参与其绩效评估(何会涛,2005)。同时,出于自我保护的意识,政府部门不愿接受外部主体的评估,因为来自于公众或社会机构的评估更有可能暴露政府工作的弱点,对政府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政府部门较为缺乏绩效管理意识,可能导致评估活动流于形式,产生重过程、重规则而轻结果反馈、轻改进跟踪的结果,使得外部评估主体参与评估的动机不足,热情不高。

传统思想对外部评估主体的影响。我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权威崇拜”观念以及儒家思想中森严的等级制度,使公众倾向于听从政府,远离政治,忍让屈从、明哲保身,缺乏政治参与的主动性;即使公共服务的低效率和低质量使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侵害,也很少参与绩效评估以寻求合法渠道解决(敬志杰,2008)。虽然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和政治民主的发展唤起了公众的参与意识,激发了公众的参与愿望,但作为“理性经济人”,公众仍然具有趋利避害的天性;当公众作为政府绩效评估主体之一,得不到实际好处或者他们的评估结果不被重视时,参与政府绩效评估的积极性就会下降。

(二)政府绩效评估主体多元化构建的体制不完善

1993年美国通过了《政府绩效和结果法》、1997年英国公布了《地方政府法》、2002年日本制定了《政府政策评价法》,荷兰也出台了《市政管理法》,以法律的形式要求政府部门进行绩效评估(付红梅,2006)。英美等国政府绩效评估的成功经验启示:成熟完善的法律制度框架是绩效评估成功的前提和保证(任培培、方玲、尚虎平,2008)。我国的基本社会制度也为外部主体的参与提供了根本保证,但到目前为止,仍没有关于政府绩效评估的立法,对政府职能也缺乏制度上的规范,使得政府绩效评估中外部评估主体的作用有名无实。同时,由于我国的行政体制和官僚制度所形成的制度规范造成了政府公共行政信息的垄断,阻碍着政府与社会的联系,外部评估主体很难获得政府活动的信息,为绩效评估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三)多元主体参与政府绩效评估缺乏相应的技术支持

根据西方学者的观点,较发达社会的政治参与和教育、收入、职业、性别、年龄和地区等因素有较高的相关性(吴小建,2007);也就是说,参与政府绩效评估程度较高的群体通常都是社会地位较高者,普通公众不具备参与绩效评估的专业知识,因而其参与只能限于对满意度等的定性判断。影响我国政府绩效评估主体多元化构建的关键技术障碍是政府电子政务的发展不足,整体技术条件还不足以支撑政府绩效评估对准确完整的绩效信息系统的需要。

(四)第三方评估组织的发展不成熟且缺乏独立的专业性评估机构

目前,我国第三方评估组织的发展呈现出较快趋势,承担了一些政府绩效评估项目。但总体而言,第三部门以及与之相应的科研机构市场化的发展还不成熟。同时,其人员、经费和运作方式等也很难完全独立于政府,这使得第三方评估机构还不能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因此,如何保证第三方评估组织在进行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时的中立性、评估过程的公正性和公平性以及评估结果的有效性和可信度等成为值得关注的问题(包国宪、张志栋,2008)。

构建我国政府绩效评估主体多元化的建议

(一)积极吸收外部评估主体参与政府绩效评估,建立内外结合的评估主体结构

完善政府内部主体的评估,保证内部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政府内部评估主体掌握着政府绩效的完整信息,可以充分利用对政府制度安排及运行规则相对熟悉的优势,制定出相对合理、具有实际操作性与可行性的评估标准,客观全面地评估政府绩效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对策,实现评估主体提出的评估目标(徐嘉良,2006)。具体而言,要加强政府内部专门评估机构即政府审计部门、司法部门和检查部门对政府绩效的评估,同时,在坚持上级机关、主管部门对下级机关和分管部门评估的前提下,加强下级机关和分管部门对上级机关绩效评估的参与。

建立以公众为核心,包括人大、政协、第三部门、专业评估主体及媒体等的外部评估主体体系。在外部评估主体体系中要特别注重第三方评估组织的发展,第三方评估组织具有非官方性、非营利性、相对独立性和自愿性等特点,是“最佳的”政府绩效评估主体(谢吉晨、赵军锋,2008),其评估更具理性和科学性。在我国政府绩效评估中,可以担任第三方评估的组织主要有高校和科研部门、学术团体、公民社会、中介组织和志愿者组织等;政府应该为这些组织提供良好的政治环境,使其更加独立自主,减少对政府的依赖,同时加强政府和第三方评估组织的交流,保证政府为其提供适当可靠的信息和支持,以提高其评估的积极性和科学性(焦璞润、王胜会,2009)。

建立内外评估主体的利益整合机制。在政府绩效评估过程中,内外评估主体往往基于不同的价值取向和视角,评估结果会存在很大差异,因此有必要建立专门组织,将政府绩效评估的内部主体和外部主体结合起来,以弥补政府内部单独评估的不足,保障政府绩效评估的民主、客观和公正。此外,不同的评估主体有其自身的特点,在评估中发挥的作用不同,因此应在科学划分评估主体类型的基础上,确立每一类评估主体在整个评估中的地位和作用,制定与其相匹配的评估指标,明确不同领域中各主体所占的权重大小。

(二)制定政府绩效评估的指导性文件,实现政府绩效评估的法制化和制度化

从立法上确立评估主体的地位,确保政府活动所涉及的利益相关者都成为绩效评估主体。我国政府绩效评估主体多元化的构建还处于初级阶段,具体的实施步骤和实施方案都很不完善,也没有法律保障,因而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加强政府绩效评估主体多元化的立法是当务之急。为保证多元主体参与政府绩效评估的深入开展,必须将各个评估主体的地位用法律形式规定下来,明确赋予多元主体参与评估的法律依据。

从法律上树立多元评估主体的权威性,确保各个评估主体享有调查和评估政府部门活动的权利。同时,用立法的方式对每类评估主体有什么样的权利、承担什么样的义务,应该评估什么、通过什么样的方式评估,评估中应注意的事项及评估结果的法律效力等作出具体规定,形成绩效评估多元化的客观前提。

加强评估结果的反馈和运用,将绩效沟通作为绩效评估的重要环节。政府绩效评估的最终目的是要通过绩效评估,就政府工作的客观情况在内部和外部进行沟通,以使政府部门全面了解自身工作,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分析原因,并制定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全面提升其绩效水平(包国宪、曹西安,2007)。

拓宽评估主体参与评估的范围和途径。一是社会公众满意度的调查,可以由政府组织,也可以由政府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二是社会公众的申述和投诉制度,这是公众表达意见和抱怨接受与反馈的重要机制,申述和投诉制度的完善有利于政府和公众之间的交流,使公众对公务员的日常行为进行监督;三是社会公众代表座谈会,可由政府派代表与社会公众代表以座谈形式进行交流和沟通,倾听公众的意见;四是顾客代表小组,选取一定数量的公共服务对象组成专门顾客小组,对政府服务进行评议和监督,并将公众意见反馈给政府机构,使政府及时了解民意,改进自身服务水平。

(三)转变传统观念,消除多元主体参与政府绩效评估的观念

在政府部门中树立“顾客至上”、“以民为本”的思想和绩效管理意识,以“人民满意度”作为政府管理的终极价值取向。政府绩效评估多元主体的构建中,政府的影响是根本性的,其态度直接决定着多元主体的存在和发展,决定着政府绩效评估的顺利开展。因此必须首先转变政府的观念,摒弃“官本位”等传统的价值观念,引入“顾客导向”原则,强调“顾客满意”和“顾客至上”等价值观,面向社会公众,积极了解公众的要求和愿望,并在管理活动中与公众进行良好的沟通与合作,以提高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质量,改善政府绩效。

引导并转变公众的参政观念,培养公众的公共精神,增强他们参与政府绩效评估的意识。一方面营造有利于评估主体参与的政治文化,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政府绩效评估,积极培养政治参与所需要的理性心理,引导公众树立平等意识、自主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另一方面,外部评估主体参与意识的培养要求重视教育,通过教育让公众认识到参与政府绩效评估不仅可以实现个人对社会的管理,还能维护自身的正当利益;另外应发挥舆论作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和推广主流政治文化,以影响公众的政治参与观念,从而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政府绩效评估中来。

(四)弥补技术因素的不足,为多元主体参与评估提供技术保障

加强政府绩效评估主体的培训,提高评估主体的素质。培训评估主体有关政府绩效评估的知识和技能,使之掌握政府绩效评估的理论及方法,提高参与能力。

建立完备的政府绩效信息系统和信息公开机制,解决多元主体参与政府绩效评估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使评估主体能够及时收集、分析政府行政过程中的信息,对政府部门的职能、办事程序、重大决策过程等有全面了解。

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发展电子政务,使行政信息的传递和反馈更为及时和迅速,让各评估主体参与政府绩效评估更加自由和方便。例如,利用政府网络进行公众满意度调查,可以节省时间、简化程序,提高公众投票、打分的时效性,提高政府绩效评估的效率。

参考文献:

1.王爱冬.政府绩效评估主体多元化及其在中国的构建[J].河北学刊,2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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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包国宪,董静,郎玫.第三方政府绩效评价的实践探索与理论研究―甘肃模式的解析[J].行政论坛,2010(4)

4.何会涛.公众作为公共部门绩效评估主体的障碍分析[J].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经济干部管理学院学报,2005(2)

5.敬志杰.对多元主体参与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的研究[D].河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

6.付红梅.论政府绩效评估主体多元化[J].科教文汇,2006(7)

7.任培培,方玲,尚虎平.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的外在制约因素分析[J].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8(1)

8.吴小建.政府绩效评估中的公众参与问题研究[J].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7(3)

9.包国宪,张志栋.我国第三方政府绩效评价组织的自律实现问题探析[J].中国行政管理,2008(1)

10.徐嘉良.政府评价论[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11.谢吉晨,赵军锋.论“最佳的”政府绩效评估主体[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8(1)

第8篇

[摘要] 现行预算会计是一个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的混合体,借鉴各国政府会计构成体系,可以对其进行重新构建,形成对外报告的财务会计和对内报告的管理会计,以满足不同的信息需求。

[关键词] 政府;预算会计;财务会计;管理会计

一、引言

政府职能转换和行政管理改革,要求改革现行预算会计,建立包括政府财务会计和政府管理会计的新型政府会计体系。一是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成为束缚市场经济发展的枷锁,政府官员缺乏责任感,导致政府行政管理无效率。这就需要减少政府过多的行政规则,推动政府机构改革。二是新公共管理运动要求政府运用现代经济学原理和工商管理技术方法,引入市场机制、竞争机制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新型政府会计,为公共管理提供必要的财务信息。三是随着民主政治的发展,公众知情权意识的增强,我国正积极倡导建立透明政府、绩效政府,这也需要能客观反映政府公共受托责任的基于绩效的应计制政府会计体系。在公共受托责任背景下,政府的功能正逐步向服务型、管理型、绩效型转变,建立透明政府、绩效政府,需要完善政府会计体系,以全面反映政府各项活动,评价其业绩;对政府进行有效制约和监督,以解脱政府的公共受托责任。因此,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建立新型政府会计,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精神。[1]

二、各国的政府会计体系

(一)英国的资源会计

资源会计包括用于报告英国中央政府支出的一整套应计制会计技术,以及一整套针对各个部的目标,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将其与各个部的产出相挂钩的支出分析框架。资源会计旨在允许各个部的管理者在相同的基础上评估使用资本与各种资源的成本,促使各部加强现金管理,并为各部提供更好的方法,即依据所使用的资源情况确定部门目标与产出指标。[2]衡量政府的资源管理绩效,必须考查5E的遵循情况(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公平性和环保性)。净值是衡量政府资源管理绩效的一个重要参考性指标。它是政府受托管理的社会资源存量的结余。净值的重要性通过预算平衡体现出来。计量与报告政府的资源管理绩效,应以追踪净值的变化为侧重点,这要求资源会计以经济资源流动作为计量焦点。在经济资源观下,资产负债表应反映所有的经济资源及其来源。其中,资产包括流动资产与长期资产,负债包括短期负债与长期负债。营运表反映会计期间业务运营活动赚得的和法律许可的各项收入,不包括发行债券和举债的现金流入,它反映各期间提供物品与服务的完全成本。

(二)美国的基金会计

政府对公众所承担的公共受托责任通过政府开展具体的运营活动来实现。不同的运营活动具有不同的使命和运营特点。政府运营活动分为政务类、商务类和信托类。为了确保特定金额的公共资金用于特定的政府活动以实现特定目标,并符合特定制度、限制或约束,对公共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必须采用基金制。基金是一组具有特定用途,要求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和报告的财务资源。在基金会计系统中,基金可以被解释为会计主体,即政府为了达成特定目的或从事特定活动而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限定分开设立、自求平衡的一组财务资源及其相关的负债和剩余权益。基金不是一个法律实体,也不等同于银行账户余额,它包含了各种资产、负债以及基金余额。由某个基金记录的资产,在实物上并不一定与其他基金所记录的资产分开。设置基金有利于保证公共财政资源或其他资源用于限定的用途。政府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法令、合同协议的规定设立基金。[3]使用基金会计模式的客观依据是:政府运营的多样性使单一的会计主体不可能记录和概括所有政府财务交易及其绩效结果。某一基金类型总是与一定类型的政府活动相对应,不同类型政府活动具有不同的绩效目标,这就要求用基金会计来计量与报告不同类型政府活动的绩效时具有不同的侧重点。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GASB)将基金分为政府基金、权益基金和信托基金。其中,政府基金关注法定拨款或法定授权的支出与可用于筹措支出的收入相配合,其核算目的是确定收取多少在当期可支用的税收,实现“收支平衡,略有节余”。权益基金关注确定使用收费对成本的补偿。信托基金中的可支用信托基金类似于政府基金;信托基金中的不可支用信托基金则类似于权益基金。

(三)法国的三轨制政府会计

法国推行三轨制政府会计系统。《财政法解释条例(2001)》的主要目的是提高中央政府的透明度和绩效水平,引进应计制会计是其整个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在中央政府整体层面上,而且在各部委和各司局都将充分实施应计制,而且中央政府要建立3套会计系统。其中,预算会计用以对预算活动的现金收支流动情况进行核算,收入在收到现金时核算,费用在付出现金时核算,并且都可以在下一年度的追加期内记录。它类似于正在使用的预算会计。财务会计应当对除中央政府特有的业务活动外的其他活动进行核算,以权利和义务的确认为基础,采用修正的应计制。成本会计应当对每个项目进行成本核算和分析,以加强成本控制和绩效评价,其会计基础为应计制,是与绩效预算相对应、为评价公共支出效率而专门设置的一套会计系统。目前,前两种会计已经开始在政府会计领域使用,公共会计总局使用这两种方法对国家的每一笔收入和支出进行跟踪。而成本会计由于项目成本核算方法相对复杂以及牵涉面广,目前只在一些部门进行了试点,全面使用还需要大量的基础性工作。1999年成立的“中央政府支出核算、定购与支付协调”专门委员会,建立了一套新的电算化财政系统,该系统包括所有的预算和会计活动,需要一个庞大的软件,来处理法律要求的3套会计系统导致的多分录记账问题。改变整个系统是个浩大工程,但还是能实现。对于预算会计系统,一旦项目的两难处境得到解决,余下的问题就是编写相应软件;对于财务会计系统,如果财务会计采用完全应计制,就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如长期承诺源自何处,折旧如何记录等;对于成本会计系统,成本会计的目的是计算项目的成本。但2003年项目数量还不超过120个,不能计算所有有用的成本。总之,3套系统同时运行,可能出现很多差错和协调困难。

(四)德国的政府会计体系

1998年,德国政府着手对预算原则法案进行修订,政府允许采用应计制会计,但必须作为现金制会计的补充,在编制和执行预算时增加对弹性和有效性的考虑,同时增加成本意识。为了达到这个目的,预算灵活性增加了,而政府部门尽量引入成本会计。联邦政府对界定产出导向型预算作了一些尝试。这种尝试主要涉及成本和绩效衡量会计系统。成本会计和产出导向型预算并不完全融合,成本信息只是作为现金信息的补充。根据这些信息,每个单元的预算基础都是绩效计划。每个单元和部门都要单独制订绩效计划。绩效计划决定这些投资和建设计划。核心管理机构的决策主要基于传统财政。1996年财政部开发了“标准化的成本和绩效系统”。该系统的目标是提高成本和绩效的透明度;提高计划的有效性,驾驭和控制成本及绩效;支持预算和执行预算;计算成本加成价格;检查经济私有化;完善现有的预算和会计工具与程序。该系统的功能和程序包括:它是一个内部管理系统;关于外部绩效(产品)的决策;该系统的内容并不依赖于特定公共实体(权力机关)的内部条件;该系统必须保证将成本计划作为预算基础;它是传统的现金制预算和会计的补充。联邦预算法第二章要求该系统应在“合适的部门”执行,而不是应用于整个政府层面。每个部长必须考虑哪种实体才算合适。该系统提供了额外的产出信息和应计制投入信息。成本会计系记录了一段时间内的交易和事项,同时考虑了资产的贬值和升值,还特别计算了员工的养老金。成本会计系的投入涉及现金制预算,但没有提到不同实体间成本和绩效的合并。信息从预算到成本和绩效会计系统的传递过程是由“转换会计系统”来组织和协调。资产信息的转换也遵循同样方式。为资产单独建立一个会计系统是必要的(见图1)[4]。

(五)葡萄牙的政府会计体系

葡萄牙改革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新的会计体系(见表1)包含更多的信息,这有利于它被广泛接受并执行。葡萄牙原来的制度不足以体现公共管理领域的现代化,因此政府会计框架的改变是反映和支持公共机构管理和演进过程的一个重要工具。从总体上看,改革是基于受托责任的驱使,重点是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主要目的是改进政府对外的预算报告和财务报告,以提供更加详细可信和容易理解的预算及财务信息。它也关注成本会计(内部会计)的发展,这方面的明显信号是引入成本会计,并将其和预算会计及财务会计整合为一个会计体系。[5]

上述这些系统在计量和报告公共受托责任的履行上,具有相互补充的作用。首先,没有健全的预算会计系统和成本会计系统,政府内部就无法对预算执行情况、资源耗费情况进行跟踪控制,也就无法掌握客观真实的预算执行信息与成本信息。而政府自身对这些信息的掌握是满足政府会计外部信息需要的前提,否则不仅政府内部绩效评价无法进行,也会制约政府会计满足外部绩效评价信息的需求。其次,政府财务会计的改革如基金会计模式的选择、应计制的引入,以公共资金运动而非预算资金运动为会计对象等,可以将政府财务会计扩展为基金会计与资源会计两个相互支持的核算子系统,不仅有利于满足外部公众绩效评价的信息需求,还可为政府财务管理提供便利的信息。再次,基金会计与预算会计存在着密切的关系。预算控制的需要是决定具体基金设置与设置基金数目的重要决定因素。权益基金和不可支用信托基金所核算管理的政府活动类似于企业活动,为各种可能的作业水平而编制的弹性预算更适合于这些基金的计划、控制和考核。政府基金与可支用信托基金所核算管理的政府活动,受制于严格的固定金额预算,年度预算是考核这些基金运营活动情况所遵循的一个法律标准,预算会计与基金会计的对照,是一个重要的管理控制手段。最后,基金会计、成本会计与资源会计之间的密切关系。基金会计采用修正的应计制,资源会计采用完全应计制,这两个会计基础导致两个核算系统之间的差异包括未纳入基金会计系统的普通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与普通长期负债等。折旧费用是成本会计的重要内容。所以将基金会计的普通固定资产账户和普通长期负债账户与成本会计相联接,可以与资源会计的数据形成对照。

各国应计制政府会计改革有一个共同点,都不是新的政府会计系统对传统政府会计系统的替代,而是在改善传统政府会计系统功能的同时,引入应计制,补充政府绩效管理所需要的其他政府会计系统,以实现政府会计系统功能的完善和提升。广义会计系统分为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两类,划分的依据是信息加工规范要求的差异。财务会计要符合对外公开披露的质量要求,要遵循一般公认的或官方指定的会计准则和惯例。而管理会计是为了满足政府内部管理的需要,不要求遵循这些准则和惯例。按照这一分类,资源会计、基金会计都要服务于公开披露会计信息的需要,应归类于财务会计,而成本会计和预算会计的归类则出现困难。预算会计既要服务于公众及其代表机构评价政府预算执行情况的需要,又要服务于政府内部管理需要,所以预算会计既要提供对外公开披露的信息,又要为满足预算管理的需要提供信息。两种信息的质量要求不同,决定了预算会计需要运用两种加工机制来加工会计信息。这样,预算会计既有对应于财务会计的部分,又有对应于管理会计的部分,成本会计的归类也出现类似的困难。成本会计既要服务于社会公众与立法部门关于政府活动成本的信息需求,又要服务于政府管理者实行成本管理的信息需求。所以成本会计既有对应于财务会计的部分,又有对应于管理会计的部分。笔者认为,新的政府会计系统应对现有会计系统进行重构,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形成政府财务会计和政府管理会计,分别履行对外和对内报告职能。

三、政府会计体系的重构

(一)新的政府会计体系的构成

1. 政府财务会计。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行政权力,按立法机关批准的预算筹集和使用公共资金,负责分配、使用和管理公共资金和资源,代表国家管理和运营国企,拥有和管理国家的债权债务,负有保护公共资金、公共资源、公共财产的安全和完整,不断提高它们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范财务风险,促进社会政治经济稳定,推动经济的持续增长,维护公共利益等责任,这些都是政府承担的财务受托责任。财务受托责任因财务收支活动的开展、因交易或事项的发生而处于不断的变化过程中,必须通过政府会计进行全面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所以,应当将政府承担的广泛财务受托责任,将政府的所有财务收支活动都纳入政府会计视野,形成完整的政府会计对象和核算内容。为此,建立核算内容完整的政府财务会计,是全面反映政府财务受托责任的需要,也是公众借以评价政府财务受托责任履行情况,解脱政府受托责任的依据。政府财务会计应能够全面、完整、系统地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活动结果,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政府的成本费用,全面、客观地反映政府的受托业绩。

2. 政府管理会计。政府管理会计对政府开展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活动所耗费的公共资源进行系统化的核算,不仅有利于反映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真实成本,有利于转变政府官员的公共财务管理意识,也为客观评价政府的受托责任和政府绩效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长期以来,管理会计在商业领域的实践中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所形成的一些管理方法与管理工具为企业绩效的改善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新公共管理环境下,管理会计在政府的价值已逐渐被认识,并得到诸如美国、英国、法国及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的广泛关注。与企业管理会计相比,政府管理会计具有不同的内外环境,运行机制也有差异。管理会计是一个丰富的工具库,政府管理会计的内容可以随着时间的推演不断地丰富与拓展。从当前我国政府绩效管理的现实需要看,除加强预算控制外,更重要的是成本控制和绩效评价。预算表明了公共政策和施政重点,也是一种为实现宏观经济目标而采取的收入和支出的财政政策的手段,还可以作为绩效计量的基准。成本表明了政府活动所耗费的公共资金,在实现既定效果的前提下,可以衡量政府使用公共资金的效率。长期以来,我国预算会计致力于预算控制,却未能达到预期的控制效果。原因不仅在于预算会计本身的问题,还在于整个预算控制系统的内在缺陷。故解决我国预算控制问题,不应孤立地探讨预算会计系统的存与废,应在综合考虑如何完善我国现行预算控制系统的基础上,建立管理会计系统,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绩效评价。[6]

(二)政府财务会计与政府管理会计的关系

通常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能有效地使用同一数据库,在财务会计准则制定时,应考虑对管理会计的影响。企业的很多财务会计准则与管理会计目标不一致,政府会计准则在这方面也存在差异。当两者不一致时,需要进行协调。即使经过协调,重大不一致还是会引起困惑和呈报信息可信度的损失。如果两者处理方式不同,将很难为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提供有效的信息系统。所以,财务会计准则与管理会计概念需要同时确定,差异需要尽量缩小。政府的特殊环境使其会计准则难以充分反映管理会计的需要。政府有各种不同于企业的资产和责任,资本保持和绩效衡量的概念不同于企业。政府希望强调运营成本的决定而不是资产负债表的价值。国际公共部门和各国制定政府会计准则时应考虑其对管理会计的适用性,这些考虑对报告运行结果有重大影响。新西兰向政府外部利益相关者报告政府管理会计信息时,政府管理会计与政府财务会计的报告基础基本一致,此时政府管理会计信息包含在政府财务会计报表中。但两者的会计基础通常不一致,如加拿大。当然,在一个完全应计制的环境中两者也有不一致之处。在两者目标不同时,这一点表现得更加明显。当财务会计标准设立和管理会计概念难以协调或难以充分考虑两者的备选方案时,也可能出现不一致。由于两者的不一致,政府需要采取协调措施,减少采用管理会计的成本。从受托责任角度看,管理会计是一种与财务会计对应的会计。以程序性受托责任为对象的政府财务会计不要求追求稀缺资源利用的绝对结果和相对结果。但正如程序性受托责任与结果性受托责任不能绝对分开一样,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也不可能处于绝对对立状态,存在一定的联系是正常的。正如专家所说:政府管理会计是政府财务会计在逻辑上的延伸,同时管理会计又是传统财务会计与其他领域的技术和发展的结合。管理会计是传统财务会计和管理咨询二者的混合物。[7]两者可以通过会计基础的协同、会计信息的协同,最终实现功能的协同。没有健全的政府管理会计,政府内部就无法对预算执行情况、资源耗费情况进行跟踪,也无法提供客观真实的预算执行信息与成本绩效信息。没有建立在应计制基础上的能够客观反映经济资源流动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就失去了预算控制、成本控制和绩效管理的依据。

主要参考文献

[1]李建发.政府财务报告研究[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

[2]陈小悦,陈立齐.政府预算与会计改革——中国与西方国家模式[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2.

[3][美]弗里曼,肖尔德斯.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理论与实践[M].第7版.赵建勇,译. 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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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Susana Margarida Jorge.葡萄牙的政府会计改革:Lüder政府会计变革因果分析模型的应用[M]//财政部国库司.政府会计的国际趋势与经验.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