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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存在的意义

时间:2023-06-19 16:15:4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辩论存在的意义,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辩论存在的意义

第1篇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8(a)-0111-01

《全科医学概论》是全科医学教学中的重要课程,其教学目的是为了提高学生社区服务理念及全科医学基础理念,从而为日后全科医学服务打下坚实的基础。传统“填鸭式”教学方法教学效率低,不利于提高《全科医学概论》的临床效果[1]。辩论式教学方法是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方式,教师及学生在某一教学内容中以问题为导向,并根据问题展开广泛的讨论、分析及辩论,从而获得专业学习知识[2]。在辩论式教学过程中,学生通过积极收集资料,准备讨论内容的过程中获得相关知识,从而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及主观能动性,对培养学生学习热情及兴趣具有重要的意义,加强学生间的沟通及合作,提高教学效率。本研究对《全科医学概论》教学过程中应用辩论式教学方法,从而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及主动性。

1 资料及方法

1.1 临床资料

选取本院全科医学专业2013级(1)班的30名学生为观察组,其中男性20例,女性10例,年龄18~22岁。另选取同一专业2013级(2)班的30名同学为对照组,男性18例,女性12例,年龄18~22岁。两组学生性别、年龄、入学成绩无统计学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对照组按照教学大纲相关要求采用传统的“一对多”教学方式进行教学,教师在台上讲授知识,学生在台下听讲。观察组采用辩论教学方式进行教学,具体教学方法如下:老师根据教学大纲内容预先设计好相关教学内容,并向学生提出相关问题,由学生通过查阅相关书籍、标本、数据库等方式寻找答案,并以小组形式对相关问题进行讨论。在论题确定后,教师可提前2~3 d向学生公布辩题题目,辩题的设计应具有专业性及针对性,所有未参与辩论的学员应积极参与讨论。教师在教学中应组织一些未参与辩论的学生积极讨论问题,最大限度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及学习热情。辩论结束时教师应用对学生辩论情况进行总结及归纳,并提出学生辩论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及可取之处,并让学生分享辩论过程中掌握的内容。

1.3 观察指标

学期结束时由临床带教老师对学生病理分析能力、理论知识掌握情况、临床实操能力及论文写作水平进行考核。每个项目的考核总分为100分,分值也高,表示学生掌握水平越好。

1.4 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 17.0进行统计学分析,计量资料采用均数±标准差(±s)表示,多组间比较采用方差分析,两组间计量资料均值的比较采用成组设计t检验,P

2 结果

观察组实习结束时病理分析成绩、理论考试成绩、临床实操成绩及论文成绩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第2篇

>> 试析我国的小额诉讼程序 论小额诉讼在我国的建立 小额诉讼程序的比较与借鉴 日本自来水价格的历史变迁对我国的借鉴意义研究 浅析日本的垃圾处理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浅析日本、德国地方政府改革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日本企业经营理念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日本预付卡法律制度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日本乡村旅游发展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日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我国设立小额诉讼程序的困境与出路 我国构建小额诉讼程序的必要性 论我国小额诉讼程序的构建 浅谈我国小额诉讼的救济程序 我国建立小额诉讼程序的基础 论我国小额诉讼程序的完善 论日本的民事诉讼证据收集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论小额诉讼程序 论小额诉讼程序的构建 论小额诉讼程序的设立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

如上图所示,日本小额诉讼程序的流程主要包括:

1、制作诉状(书)并提交简易裁判所;

注:对于小额诉讼的管辖,一般为如下之一:

(1)被告人住所地的简易裁判所;

(2)债权的义务履行地(支付行为所处的场所)的简易裁判所;

(3)不法行为(交通事故等)的发生地的简易裁判所。

2、由简易裁判所指定口头辩论的日期,并予以通知双方当事人,此外,要求被告提交答辩状;

3、要求原告在口头辩论日期前提交证据;

4、辩论当日,通过证据和证人来主张自己行为的正当性;

5、裁判官听取双方的辩论并作出判决,如无异议申请,则判决生效。

(三)日本小额诉讼程序的特征

日本小额诉讼程序的特征包括以下几点:

1、以60万以下日元与金钱支付有关的请求为诉讼对象

日本的小额诉讼程序仅限于金钱支付有关的诉讼请求。例如:债务不归还的场合,或者押金不归还的场合,或者因交通事故等而无法取得损害赔偿金的场合或者打工等不支付工资的场合等等。

同时,日本的小额诉讼程序的金额限制在60万日元以内。但是,金额若是超过60万日元,如果将金额分开,少量多次的采用小额诉讼程序也是可以的。

2、一个期日审理原则和次数限制

根据日本民事诉讼法第三七零条的规定,除存在特别事由之情形外,当事人应当在最初口头辩论期日里穷尽主张和举证,法院应当在该期日里终结审理。小额诉讼程序并不像普通诉讼程序那样,进行多次的审理,也并不需要每次都去裁判所(法院),因此非常的迅速。

日本民事诉讼法规定,每个人在同一简易裁判每年依据小额诉讼程序请求审理、裁判的次数不得超过10次。(民事诉讼法第三六八条第三项、民事诉讼规则第二二三条)指定该规定的目的在于防止金融业的催收债权占据此程序。

3、非严格的证据采集和证人询问

在小额诉讼程序中,作为原则,书证等证据的搜集和证人的询问应当限于在在当日当地予以确认。如果证据的调查复杂,或者存在着多数的证人的情况下,一天之内无法审理终了的话,可以转为普通诉讼程序。

同时,证人的询问顺序,可以不采用交互询问而听凭于法院的裁量,进而可以先由法院进行询问。在当事人提出证人询问之申请时,其也可以不提出询问事项书。在笔录中,无需记载证人等的陈述。在当事人提出申请时,法院可以利用电话会议系统,或者法院及双方当事人与证人之间可以通过声音的发送与接受可以进行同时通话的设备,来询问证人。在利用电话会议系统进行询问时,为了进行发送、提示文书之复印件以及采取其他实施询问所必需的措施,可以利用传真设备。

可见,在小额诉讼中采用的是非严格的证据证明制度。正如新堂幸司先生所说的:"从小额诉讼的这个立法趣旨来看,在小额诉讼中采取严格的证明、实施依证明责任的裁判是不妥当的,而应当基于衡平来进行裁判。"[2]

4、禁止反诉与上诉

在小额诉讼中,禁止当事人提起反诉。但是,诉的客观或主观合并、部分请求等不受限制。当诉讼整体趋于复杂时,法院可以作出决定转为普通诉讼。

同时,对小额诉讼的判决禁止上诉,而采用特殊的不服声明的制度。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在两周不变期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提出异议。如果异议合法时,诉讼将恢复到口头辩论终结前的程度,在此种情况下,依照通常程序进行审理和裁判。

三、日本小额诉讼程序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通过上述对日本小额诉讼程序的介绍和我国当前的简易程序存在的问题,不难发现,日本的小额诉讼程序对于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特别是简易程序的完善是有着极大的借鉴意义的。

首先,日本小额诉讼程序明确规定了程序适用的范围,明确了程序适用的次数,这使得法院在受理案件时清楚的了解什么情况应当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什么情况应当适用其他的程序。同时,日本民事诉讼法明确的规定了在何种情况下才可以转为普通的诉讼程序。这样的设置可以很大的解决我国当前简易程序中的适用范围宽泛,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界限不清的问题,可以限制法院适用程序的随意性,保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能够得以实现,也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和降低诉讼成本。

其次,日本小额诉讼程序的设定本意在于试图通过小额诉讼程序来接近市民,并经常为市民所利用,进而达到法院亲近市民之目的。[2]而在我国,由于"厌诉"的传统的长期存在,法院与市民之间的关系疏远,甚至受到市民的排斥,所以许多数额较小的民事纠纷往往无法得到合理的解决,纠纷的双方因为"厌诉"等原因在纠纷无法解决的情况下便采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胁的方式解决,有些纠纷甚至引发违法犯罪,这实际上是不利于当事人双方的。如果采用小额诉讼制度,一方面可以拉近法院与市民之间的关系,减轻社会上对法院形成的偏见了,正如日本设立小额诉讼程序的本意一样,另一方面,小额诉讼程序的设立还可以使得数额较小的民事纠纷较快、较合理的得以解决,使得双方能够认可法院的判决,这样可以提高法院的威信,同时减少可能存在的违法犯罪威胁。

再次,日本小额诉讼程序规定了诉讼的次数、禁止上诉和反诉,对于我国而言,其借鉴意义在于解决我国目前存在的另一个诉讼上的问题,这便是"好诉"。近年来,随着我国市民法律知识的提高,以及诉讼成本的降低,在诉讼上存在了一种"好诉"的现象。而这些诉讼的案件中,很大的一部分是数额较小的民事纠纷。因此,如果我国能够像日本那样限制小额诉讼程序的次数、禁止反诉和上诉,可以在一定程序上防止"好诉"现象的发生或者是严重化。此处需要明确的是,限制诉讼的次数并不是在于阻止市民进行民事诉讼,而是在于防止市民"好诉"而使法院的负担加重。限制诉讼的次数有利于更好的保障市民的诉讼权利,同时也有利于社会资源得到更好的利用。"好诉"的一个原因就在市民对于ADR(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不了解,他们认为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是最好的方法,因此便提讼,往往并非因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而去寻求法院救济。但,如果对诉讼的次数进行限制的话,能够在市民提出诉讼前形成一个缓冲期或者说思考期,市民会在提讼前考虑采用何种方式能够更好的解决自己的纠纷,是否可以不采用诉讼的方式而采用别的合法的方式去解决。而这样便有利于市民去了解社会上的其他资源,了解其他的纠纷解决方式,从而发挥社会的力量解决纠纷,充分运用社会资源。诉讼毕竟是借助公权力,是解决纠纷最后的一道关卡,公权力的介入较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是有其缺陷的。因此,我国在设计小额诉讼程序时可以参照日本对于次数限制的规定,虽然日本此规定设立的初衷不是上述所提到的。

最后,在专门机构的设置上我们也可以借鉴日本的模式。在日本,全国共设置有437所简易法院,其裁判机关与第一审的地方法院不尽相同。简易法院的裁判机关由建议法院法官组成,其任用要求不像地方法院以上的法官那么严格,只要从事多年司法实践,具备简易法院法官工作所必需的学识及经验的人,通过规定的考试,便可任命为简易法院法官。[3]在当前,我国在现实的社会法制状况下和简易程序的立法状况下设置简易程序的专门机构是必需的,也是紧迫的。目前,我国的法官队伍总体水平仍然不是很高,法官的数量不是很多,因此存在许多的问题,如果设置专门的机构,同时采用与日本相似的人员录用方法,可以解决当前我国法官数量的不足,同时因为我国法官的录用并不像日本那样有着特别严格的要求,因此在法官录用上并没有太多的限制,从而使得一些法学人才流失,如果设置简易程序的专门机构,也有利于更多的法学人才加入到法官队伍中,提高我国法院法官的总体水平。

四、笔者的观点

引入一个制度的同时也需要结合本国的特点,完成一个"本土化"的过程,只有这样这个制度才能被国人更好的接受,也才能发挥其最大的作用。引入小额诉讼程序,当然也需要参考我国的实际,从实际出发,寻求一项适合我国又能吸收日本的小额诉讼程序优势的小额诉讼制度。

在此,笔者通过对小额诉讼程序的学习与研究,以及上述提到的日本小额诉讼程序对我国的借鉴意义,提出自己的观点。

小额诉讼程序在我国的设立应当是一个缓慢的过程,不可求急,求快。就当前我国的情况而言,小额诉讼程序的引入,特别是借鉴日本的小额诉讼制度,我们仍需耐心的、花费一段时间进行试点实验及调研。就数额而言,日本如今的数额60万日元也不是开始就是如此,也是经过了几次调整和研究而形成现今的60万日元。在我国,由于人多地广,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因此在全国范围内规定一个具体的数额是不现实的。而数额的确定便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试点及调研。同时,次数的限制应当如规定也是需要时间去调研的。因此,在设立小额诉讼程序方面,虽然我们强调其优越性,强调其设定的必然性,但是不可急于求成,否则将来仍然会出现司法解释多于法律条文的怪现象等。

参考文献:

[1]章武生.民事简易程序研究[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165.

[2][日]新堂幸司.新民事诉讼法[M].林剑锋,译.法律出版社,2008685-686

[3]廖中洪.民事诉讼改革热点问题研究综述[M].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717.

[4]江伟.民事诉讼法[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

[5]熊跃敏.日本民事诉讼中的小额诉讼程序概述--兼论我国小额诉似公程序的构建[J].当代法学,2002,(6).

第3篇

关键词:翻译学;客观规律;话语风格;翻译理论

概述

翻译学辩论在我国断断续续进行了近二十年。通过辩论,的确解决了一些问题,如对“翻译”,“翻译研究”,“翻译科学”等概念、范畴的理解已趋于一致,对“翻译是科学”等一类命题的本质认识已有深化(杨自俭:2000)。但是,在一些较大的问题上,如翻译的艺术论和科学论,翻译理论是否可以成为科学等问题上,谁也没说服谁。这些是双方交锋的焦点,要解决是一些核心问题。不过,这些不是本文要探讨的对象。笔者要探讨的是辩论中暴露出来的一些新问题,笔者称之为边缘问题。之所以将这些问题称为边缘问题,是因为这些问题还没有成为辩论的焦点,不太为众人关注。但是,这不等于说这些问题不重要。笔者拟就了四个这样的问题,(一)对客观规律的认识;(二)翻译学辩论中的话语风格;(三)翻译理论研究的价值取向;(四)“翻译学”一词的使用。虽然这些问题不是翻译学辩论的核心,但笔者认为如果让这些问题存在并任其发展,将会影响翻译学辩论的效果,进而影响辩论中核心问题的解决,因而不可忽视。

对客观规律的认识

在翻译学辩论中,客观规律这一概念常常被双方提到。争论的双方,使用同样的概念,理解却不同,由此得出的结论具有天壤之别。主张建立翻译学的一方声称,翻译“有其特有的客观规律,一旦发现这些规律,并把这些规律以理论的形态加以系统化,就可以成为科学”(王东风,楚至大:1996)。反对派则认为“翻译活动不受客观规律支配。所以,翻译不可能成为科学”(劳陇:1996a)。这不太可能是一种偶然现象,因为翻译是主观创造性思维起决定作用,而不受客观规律的约束的观点被多次强调过(劳陇:1994,1996a,1996b,2000a,2000b)。

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别呢?

客观规律是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的一个概念。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上任何事物和领域都有其内在的,固有的规律。规律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们不能创造规律,也不能消灭它。但是,人可以认识规律,掌握规律并利用规律(华岗:1982)。既然如此,反对派说翻译活动不受客观规律的支配,过于主观,有悖于辩证唯物主义哲学观。

坦率地说,对以上提到的反对派的这些认识笔者有不同的看法。在《试论现代翻译研究的探索途径》一文中,作者将英汉某些词句进行简单对比之后,以两种语言之间不存在一一对应关系为前提,断言语言符号之间“找不到共同规律”(劳陇:1994)。笔者认为该结论有悖于语言学常识,有重新修正的余地。他的对比只能能说明,在两种语言之间进行翻译时,企图寻求词层或者句层的绝对一一对应是行不通的,而要上升到推断语言系统之间不存在共同规律,则缺乏足够的论证。根据现在已达成共识,语言之间存在着共性,这是不同语言之间能够进行翻译的基础。关于这一点,早有人论述过,此处不准备展开。

在翻译学辩论中有不少受人尊重,影响广泛的译界前辈,笔者无意指责谁。但是,笔者在这里不得不指出,他们的某些认识上的失误,以及由此引出的一些结论造成的影响不可忽视。2000年第5期《中国翻译》发表《不存在所谓的翻译(科)学》(李田心)一文。其某些观点,参考了某些名家的文章,常识性的错误非常严重,比如将客观规律说成是时而存在,时而消失的怪物一样的东西。这样的说法,在没有足够的解释和充分论证的情况下,实在让人难以理解和接受。

实际上,以上对客观规律的理解失误涉及到理论探讨中的哲学认识论问题。笔者并不是教条主义者。对同一问题,不同的人应该允许有不同的认识论。但是,一旦我们选择了某一认识论为基础,就不能随意曲解与其密切相关的概念,否则,争论就会成为一种毫无意义的争吵。

翻译学辩论中的话语风格

辩论本应该体现平等磋商、相互交流、互相尊重、以理服人的原则。这一点绝大多数人做得相当不错。但是,也有部分人,由于话语风格方面的选择不当,影响到辩论的气氛,在某种程度上,也影响了辩论的效果。

《丢掉幻想联系实践――揭破翻译(科)学的迷梦》(劳陇:1996a)一文的副标题甚为刺眼。也许作者完全是出于一番善意,却无意之中用了一过于武断的话语。这里有极大的商榷余地。对于同一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是正常的现象。不管如何,在没有进行充分论证的情况下,就将别人的研究探索说成是走上了绝路,判断过于肯定、绝对。也许这种话语会造成某种轰动效应,但是,这种话语不利于学术探讨。会给人某中错觉,好像是某位权威在宣布已成定论的判决,或者是某位得道禅师在“棒喝”执迷不悟的弟子。所幸的是,《中国翻译》的编辑先生当年没有将该标题照直译成英语,而是比较笼统地译为“MyViewonTranslatology”。

香港城市大学的朱纯深认为,在学术研究中,最好先消除中国传统话语习惯对研究的影响,否则,容易造成耸人听闻的效果(朱纯深:2000)。据笔者观察,朱纯深先生所指的那种中国话语的特点,在学术研究领域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不过在某些学者的学术论文中,这种风格的话语仍不时出现。《翻译学:一个未圆且难圆的梦》(张经浩:1999)一文回顾了翻译研究的历史,提出了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表达了作者对翻译研究的忧虑。有些提法虽有不妥之处,纯属一家之言,倒也无大妨。令人感到不安的是,那些充满个人感彩,缺乏理性的话语。如“出言大胆的要数杨自俭先生”(张经浩:1999)。也许杨自俭先生对翻译学已创立的判断缺乏足够的依据而值得商榷,但也不至于不允许别人发表自己的看法吧。又如“有人提出‘信、达、贴’,还有人提出‘信、达、切’,但‘贴’什么?‘切’什么?”(张经浩:1999)。笔者觉得,这不像是一种学术研究话语。不同意别人的观点,不足为奇。不想看他人写的书或文章也是个人的自由,即便是老师也不能强迫学生读自己的书。但是,如果要评论别人的观点,最好先全面了解别人的阐述之后再发表看法。如果连别人提法的含义都没弄懂,就大声叱责“‘切’什么?”,是很难让人信服的。我们当然不能因此就认为这是一种“学霸”的表现,但是毫无疑问,这种话语风格在学术领域是一种不健康的现象。

话语风格某种程度上反映个人的心态。在心里对他人的研究成果如何评价,谁也管不着。而要作学术探讨,最好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绪,注意自己的话语,以免渲染一种过于主观的气氛。争论者如果能以一种客观、冷静、理性的心态对待翻译研究,就能正确对待不同的观点,而不至于一见到不同的观点就动肝火,以至于在辩论中,不是以理服人,而是用情绪发泄代替严密的论证。

翻译理论研究的价值取向

前些年,不少人认为翻译无理论,全凭译者的天赋与灵感。近年来,情况有了较大的变化,不少人接受了翻译需要理论这种观点。但是,不容乐观的是,谈理论必须是能够指导实践的理论。那些纯理论的研究仍然遭到普遍的拒绝。也许是由于这种具体条件的牵制,各家在构建翻译理论框架时,总要给翻译实践划出一块地盘来,不然的话,很可能会被指责为脱离实际,而遭拒绝。因此,不少理论研究者不得不追求大而全的研究思路,这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理论自身的发展。

刘宓庆在其专著《现代翻译理论》(1990,18~22)中,将翻译学的学科框架划为“内部系统”和“外部系统”。林璋认为“这个开放的翻译理论作为理论的观念若不指向翻译实践,那么翻译的内部系统即翻译理论便成了与翻译实践无关的纯粹的概念游戏”(林璋:1999)。针对刘宓庆的翻译理论模式,林璋强调,翻译理论体系必须指向翻译操作,理论本身有必要避免走向“玄”,“涩”(林璋:1999)。这种观点很有代表性,它反映了不少译家和部分翻译理论研究工作者在翻译理论研究上重实用的价值取向。这也体现了我国科学研究传统重实用的特点。

《中西科学技术思想比较》(曾近义等:1993)一书将中西科学传统进行了全面对比,对今天的翻译研究颇有启发。现摘两点:1.在科学思维方式方面,中国古代重直观、经验,轻逻辑,从而形成了科学技术上的工匠传统。西方人重理智,逻辑理性方法,重视知识的完善,因而西方人善于构造科学理体系,其科技传统为典型的学者型(曾近义等:1993,58~59)。2.研究动机方面,中国古代科学传统注重实用目的。孔子就不主张研完捉摸不定远离人世的天道。荀子也说:“唯圣人不求知天。”这种重实用的科学传统体现在王文学研究方面就是为订历法、看风水等而研究。数学也主要是发展了计算等较实用方面技巧。西方科学传统主要不是为了实用研究,而是为了探索自然的奥秘,为求知而从事研究。如牛顿理论在当时与生产生活没有任何关系(曾近义等:1993,212)。近代中国没有形成真正现代意义的科学,而落后于西方,其中有外部的原因,也有科学传统本身内部的原因(曾近义等:1993,136)。我们的传统中当然有许多优秀的成分,同时也存在着许多不足。对于今天强调翻译理论研究的呼声,也许会有人认为我们抛弃了传统。我们的翻译传统没有纯理论的成分,同样成果辉煌。也许从翻译领域内部很难看出问题来,如果从科学传统的比较中反观翻译研究的现状,问题会更清楚。回顾我国近代引进西方科学技术的艰难历程,我们感触很深。真希望我们的后代能会有自己的翻译理论而不要再去西方“取经”(当然对话和交流是必要的)。

幸运的是,我们已经有了不少有远见的翻译理论工作者。他们已经意识到翻译理论的独立性和重要性。张南峰先生指出,现阶段中国翻译理论体系大体上是应用理论体系,或起码有很多种应用成分(张南峰:2000)。他认为翻译研究的任务不单单是指导实践(张南峰:1998)。“如果没有纯理论的历史眼光,只看到眼前的应用问题,有可能把一时的表现看作内在的特质,把自认为切合某种文化,某个时代的需要的翻译标准视为永恒的真理”(张南峰:2000)。

王东风博士呼吁在新世纪的翻译研究中,要重视理论研究(王东风:1999)。这应该不是一时的突发奇想,或者偶然的随感而发,而应该是反思翻译学传统,比较中西差异之后的理智选择。

有必要加以说明的是,本文虽然强调纯理论的重要性,但是并没有要否认翻译实践和实用翻译理论的含义。如何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需要探讨,不是一句话可以说清楚的。这已超出了本文的目的。

“翻译学”一词的使用

霍姆斯曾经提出过翻译学的规划,他将翻译学分为描写翻译理论,理论翻译学,应用翻译学(吴义诚:1997)。刘宓庆先生也对翻译学的理论进行了宏观设想(1999,11~21)。杨自俭先生最近又阐述了他对翻译学的新认识,翻译学是翻译科学的理论核心或叫基础理论,包括翻译性质,原理,标准,方法,翻译家论,翻译史等(杨自俭:2000)。可见“翻译学”是一概括性很强的学科概念,指系统的翻译理论。

许均教授指出,现在中国有不少学者写了大部头的著作,冠之以《翻译学》或《翻译学概论》(许均:1996)。R·阿埃瑟朗认为,就目前而言,“翻译学”只能看作是不同途径、角度和方法的翻译理论研究的一种总称(许均:1996)。刘重德教授认为翻译学是比较系统比较成熟的翻译理论代称,并提醒要谨慎使用“翻译学”一词(刘重德:2000)。

可见,目前“翻译学”一词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滥用。笔者认为,目前的大多数以《翻译学》,《×××翻译学》命名的的译学著作,缺乏系统的理论阐述,大篇幅的是翻译实践实例,称为《×××教程》比较合适。并不是笔者求全责备,准确描述自己的研究成果,应该是一个理论工作者的基本素养。对这点,笔者不产生太大的怀疑。《外语与外语教学》1999年第10期的编者按语颇为意味深长,“学科建设需要扎实细致的基础工作,克服抢占山头占地盘的浮躁心理”(编辑按语,《外语与外语教学》,1999,10,p44)。翻译学若能创立与完善,必定是一项长期而艰苦的事业。踏踏实实,淡薄名利,或许是创立翻译学所需要具备的一种境界。

顺便说一句,使用过于宽泛,不严谨的概念也容易招致反感。

结束语

新的一轮翻译学大辩论已经开始。通过辩论,翻译理论研究是否可以成为科学,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通过辩论来澄清事实,解决问题,推动翻译事业向前发展。因此,笔者希望各方能从翻译事业的大局出发,服从理性,遵循一定的规则,真正做到辨明是非,解决问题的目的。笔者不希望拙文所提到的类似问题再次干扰辩论,希望新的一轮翻译学辩论发挥出更高的效率。

参考书目:

华岗.《规律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劳陇.试论现代翻译理论研究的探索途径[J].《外国语》,1994,(4).

劳陇.丢掉幻想联系实践----揭破翻译(科)学的迷梦[J].《中国翻译》,1996a,(2).

劳陇.译意论[J].《外国语》,1996b,(4).

劳陇.翻译活动是艺术还是科学?[J].《中国翻译》,2000a,(4).

劳陇.翻译活动是艺术还是科学?[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0b,(9).

李田心.不存在所谓的翻译(科)学[J].《中国翻译》,2000,(5).

林璋.论翻译学的基础研究[J].《外国语》,1999,(6).

刘宓庆.现代翻译理论[M].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0.

刘宓庆.现代翻译理论[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9.

刘重德.事实胜于雄辩[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0,(7).

王东风.中国翻译学研究:世纪末的思考[J].《中国翻译》,1999,(1),(2).

王东风,楚至大.翻译学之我见----与劳陇商榷[J].《外国语》,1996,(5).

吴义诚.关于翻译学论争的思考[J].《外国语》,1997,(5).

许均.一门正在探索中的科学[J].《中国翻译》,1996,(1).

杨自俭.对译学建设中几个问题的新认识[J].《中国翻译》,2000,(5).

曾近义等.中西科学技术思想比较[J].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

张经浩.翻译学:一个未圆且难圆的梦[J].《外语与外语教学》,1999,(10).

张南峰.从梦想到现实----对翻译科学的东张西望[J].《外国语》,1998,(3).

第4篇

 主题:进行心情环保 共创温馨家园

时间:2012年5月10日20:10-22:10

地点:二中316

目的:为了让同学们了解心理健康的意义及重要性,共创一个温馨积极的班集体.

意义:本次活动将成功的带动了同学们的积极情绪,让同学们充满信心面对学习与生活.

活动内容:本次活动共分八项.

<!--[if !supportLists]-->第一项   <!--[endif]-->心理委员讲话,明确活动主题及目的

<!--[if !supportLists]-->第二项   <!--[endif]-->随机提问,明确心理健康的重要性

<!--[if !supportLists]-->第三项   <!--[endif]-->就事论事 论当代大学生存在的心理问题

<!--[if !supportLists]-->第四项   <!--[endif]-->互动提问 结合实际 研究问题

<!--[if !supportLists]-->第五项   <!--[endif]-->请同学们自由发言 ,小型辩论赛

 

<!--[if !supportLists]-->第六项   <!--[endif]-->请同学们在心情板上留言

<!--[if !supportLists]-->第七项   <!--[endif]-->请班长做活动总结

<!--[if !supportLists]-->第八项   <!--[endif]-->心理委员总结

第5篇

概述

基于计算机网络教室的辩论式课堂教学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促进学生主动学习,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注重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注重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注重计算机网络教室与课堂教学的有效整合,是体现和实现新课标精神的一种有效手段和途径。通过计算机网络教室的资源库、主题资源网站、Internet、电子光盘等信息载体自主搜集并建构有关的文本、图片、音频或视频等资料,利用网络实现资源的共享利用,创设生生、师生平等的对话平台,在民主氛围中激发学习动力,培养学生收集、分析和利用信息的能力。通过辩论,营造学生积极参与教学过程的良好氛围,塑造学生敢于发表意见、勇于探索真理及自信、好学的人格特点,实现通力合作,启发学生主动地、创造性地去探究和获取知识。

建构基础分析

学生是信息加工的主体,是意义的主动建构者,而不是外部刺激的被动接受者和被灌输的对象。教师是意义建构的帮助者、促进者,而不是知识的传授者与灌输者,其角色就是学生学习的辅导者、真实学习环境的设计者、学生学习过程的理解者和学生学习的合作者。基于计算机网络教室的辩论式课堂就承担了意义建构的载体,计算机网络技术是辅助手段。在教师的指导与帮助下,学生主动探究、理解并接受课本的某些知识或观点。

辩论具有竞赛性质,要取胜,辩手必须在准备阶段有很好的交流,才能配合默契,获得成功。对中学生学习心理的研究成果表明,当今初中学生的思维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和批判性,他们对事物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不仅在讨论问题时能够独立发表自己的见解,而且能够对他人的思想、观点加以评论。心理学的研究还证明了这样一个事实:年龄相同、地位平等的人们之间更容易沟通和交流,更容易批判地吸收、接受彼此的观点及意见,更好地在自主学习和合作过程中完成知识的意义建构。

现今,在知识经济社会的背景下,具有独立见解、创新与应用的意识和能力、团队合作精神、敢于并善于表达自己观点的人才能适应社会,推动社会的发展。而基于计算机网络教室的辩论式课堂教学方式为学生成为新世纪所需的人才提供了良好的训练场所。

教学程序

1.选择辩题

如何巧妙地设计与选取辩题,激发学生参与辩论的兴趣,是辩论式学习能否取得成功的前提。辩题的选择一般应坚持这样几条原则。

(1)选择教学重点或难点为辩题。

把教学重点、难点的内容作为辩题,应该说是最佳选择,它除了具备其他辩题的一般效果之外,还利于课堂结构的最佳组合以及课文内容的合理安排,使一节课的高峰期处在强化重点、突破难点之中。

(2)选择学生感兴趣或较关注的内容为辩题。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是学习的动力源泉,只有选择富有新意的、学生感兴趣或较关注的辩题,才能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让学生真正地“辩论”起来。

(3)选择中性的内容为辩题。

要使学生双方在辩论赛中辩得起来、辩得下去、辩得公平,要尽可能选择没有定向性的辩题,让学生不仅有可辩之处,而且辩得轰轰烈烈、精彩纷呈。

(4)选择难度适宜的内容为辩题。

辩题的难度要把握在“学生跳一跳能摘到桃子”的程度,若是辩题的难度太高,学生不仅无法就题目产生出自己的看法,即使是搜集到完整的资料,在阅读时也会有理解上的困难。

在坚持这几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辩题的选择可以由教师根据教学需要确定,也可以发动学生结合所学内容和生活实际提出来,由师生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2.自主学习

自主学习是小组学习与辩论的基础。自主学习即学生接受任务后,带着问题进入计算机网络,去阅读与主题相关的内容和图片,收集课外书籍、报刊资料和影视图片资料,并根据资料提取有效信息去建立和论证其观点。教师在这一环节有两项主要任务。

(1)根据辩题内容制作教学主题资源网站。

主题资源网站包括辩论话题、教材学习、交互学习、辩论博客、拓展知识、在线帮助和Internet资源等几个部分。学生可以在“教材学习区”了解辩题基本知识及链接的相关内容;通过交互教学区或辩论博客发表自己的观点,并可针对教师的提问和别人的看法进行讨论;通过在线帮助功能向同学和教师在线求助;还可到提供的Internet站点上查找探索。

(2)布置学生个人学习任务并指导完成任务。

任务的布置应该是由简单、具体的选题,逐步过渡到抽象、概括的选题。一定要指导学生了解主题资源网站的结构和操作方法,指导学生掌握收集、整理资料的途径和方法。辩论任务的布置可以提前一至两周,以便学生有充裕的时间查找、收集和整理资料。学生根据教师布置的任务,在计算机网络教室或其他地方进入教学资源库、主题资源网站及相关的网站或资料,将感兴趣或与辩题相关的内容下载到自己的文件夹里备用。

3.小组学习

小组学习是辩论式学习成功与否的关键。小组学习要达到最佳的效果,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小组学习一般可自由组合或持“同类观点”者组合,这样有利于调动学习积极性和融洽地交流。

(2)各小组的任务要明确,小组各成员的职责要分明。

(3)小组需推选负责人,该学生不但责任心强,而且善于收集有效信息和归纳整理材料,有较强的表达能力,他应该是小组的主要发言人。

(4)一般各小组人数宜在5~8人,人数太多反而不利于组内交流。

(5)教师要及时根据各小组进展及存在的问题予以个别化辅导。

4.班级辩论

班级辩论是辩论式课堂教学的主场戏。一般可由教师或科代表主持,也可另选他人。首先是各小组代言人依次阐述自己的观点和依据,己方同学可补充发言;然后是自由辩论,每位同学都有权利对他方的观点予以质疑,也有权利为己方进行答辩;最后由主持人进行小结。班级辩论中的主持人必须公平、公正,避免坚持某种观点不放并处于支配地位;辩论开始的气氛要热烈,议程不宜太呆板;学生个人发言应控制在2~3分钟以内;辩论的主要发言人应有发言提纲;在可能情况下要注意调整座位,尽可能让多数人看见发言人;教师要根据情况适当提示与诱导,以避免“冷场”;对“离题太远”和“攻击性语气”应及时制止,并要注意保护少数人的意见;对那些性格腼腆不善辞令的学生,在发言时应给予支持和鼓励。

5.总结陈词

总结陈词是课堂辩论达成教学目标的关键。课堂辩论的总结陈词与一般辩论赛应有所不同,它除了由辩论小组各自进行小结外,主要的是教师进行全局性的总结陈词,它既不代表某一小组的观点,也不单是分析辩论、点评辩论,而应该代表一节课的总结。因此,它在课堂辩论中起着导向作用,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一节辩论课“收”得怎样,很大程度取决于教师总结陈词的效果。如一位教师在组织学生充分辩论“要不要重建圆明园”的基础上这样总结陈词:“刚才,同学们各抒已见,辩论非常激烈,也说出了自己独特的看法。我从大家的辩论中感到希望重建圆明园的同学是多么热爱这座美丽的园林;我还感受到不希望重建圆明园的同学是多么憎恨帝国主义的侵略行径。让我们为我国辉煌灿烂的文化而自豪,同时也不能忘了这段使中国人民感到耻辱的历史。”这样的总结陈词,既尊重了学生辩论的结果,又达成了教学目标,还强化了学生的学习成功感和民族责任感,可谓一举三得。

6.归纳成文

归纳成文,是课堂辩论得以深化的重要环节。辩论之后,学生对问题的认识将更加深刻,此时,应及时布置学生将自己的看法或将辩论的情况进行整理、归纳,写成文章。通过写,能使思想更臻完善,论证更趋严密,对事物的认识分析也就更深化了。而且,在写的过程中,还会发展更新更深的问题,从而引发学生再度向纵深方面思考和挖掘,在辩论的基础上再度提高。

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

1.教会学生认真甄别网络资源

网络是开放的信息集散平台,其信息容量上的庞杂、内容上的鱼目混珠与良莠不齐都是学生难以正确把握的,学生往往看到一段新奇材料就急忙下载下来构建或证明自己的观点,经常会出现理解上的偏差,引起不良的课堂效果。为此,必须培养学生收集、处理和应用新信息、新技术的能力,教会学生正确对待网上信息,养成认真辨别真伪、细心选用素材的习惯。

2.营造民主、平等、和谐的学习氛围

计算机网络教室为学生的禀赋和潜能的充分开发创造了一种宽松的环境。但由于网络资源十分丰富,观点各异,当学生对某一有违事实的新观点感兴趣时,老师不能横加指责,要善于引导,用辩证的方法和胜于雄辩的事实帮助学生分析这些观点的正误。

3.辩论环节与课堂教学有效整合

辩论式教学,不应视为辩论与教学简单的叠加。作为每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各有其鲜明的教学目标,辩论应该是服务于教学,促成教学目标完美实现的一种手段和方式。作为一种课堂教学方式的辩论不同于比赛性质的辩论,课堂中的辩论指向于一定的教学目标,教师要适时地根据学生在辩论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引导。

4.“倾听”与“指导”的有机结合

学生在独立思考或集体探讨中,提炼出自己思路的时候,需要教师在旁边耐心地、静静地倾听,用心分析观察:每个学生是从什么角度观察事物,又在关注着什么样的事物;他们如何将这些事实建立起联系,又是如何作出判断的;是怎样通过自主探索和反思以及通过与同伴的交流和争辩发生变化的;又是如何以“争辩”为媒介深化对自己以及对他人的认识的。然后,在这种观察和分析的基础上,采取适宜的援助方式。

第6篇

摘要 马克思关于林木盗窃法辩论的评论,对普鲁士封建主义法律关系和道义观进行了深入剖析,第一次公开维护贫苦民众的人权和物质利益,尖锐地抨击了议会辩论维护林木所有者等级特权、背离法理和道义的行径。评论不仅显示了马克思高超的政治智慧和逻辑力量,而且突破德国思辨哲学的空泛模式,从意识形态深及现实社会的经济领域,直入法理和正义的根底,并开启了他终其一生的对政治经济学的科学研究。

关键词 林木盗窃法 合理意志 道德正义 道义

中图分类号 B82—0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1539(2012)04—0046—06

1842年10月间,年仅24岁的马克思积极参与了对第六届莱茵省议会辩论的评论,连续發表了几篇重头文章。其中,马克思关于林木盗窃法辩论的评论,对普鲁士封建主义法律关系和道义观进行了深入剖析,第一次公开维护贫苦民众的人权和物质利益,尖锐地抨击了议会辩论维护林木所有者等级特权、背离法理和道义的行径。评论不仅显示了马克思高超的政治智慧和逻辑力量,而且突破了德国思辨哲学的空泛模式,从意识形态深及现实社会的经济领域,直入法理和正义的根底,并开启了他终其一生对政治经济学的科学研究。

一、关于森林法的道义辩论

19世纪40年代,在普鲁士还存在着这样的社会现象:小农、短工和城市居民因贫困和破产而不得不去采集森林中的枯木残枝,用于家庭烹调和取暖。按照世俗惯例,这是他们的“习惯权利”,也是人应有的自然权利。但是林木所有者把贫民捡拾林中的树木枯枝看作“盗窃”,要求用法律加以惩处。于是,普鲁士政府决定颁發新的法规,惩治这种“盗窃”行为。莱茵省议会于1841年6月15日至17日就林木盗窃法草案进行了辩论。这是一次具有重大意义的关于现实经济问题的辩论,马克思把它看作省议会“在坚实的地面上演出的大型政治历史剧”。

莱茵省议会属于普鲁士王国内的省级会议,由四个等级的代表组成,包括诸侯和上层贵族代表、骑士或下层贵族代表、城市的代表、农民和小农业主代表。拥有地产是参加省议会选举的主要条件。省议会的权限是商讨地方经济和省的行政管理问题,以及政府提交的一些法案和提案。这次关于森林法的辩论显然是关于地方经济和行政管理的重要现实问题。辩论一开始就發生了法律和道德、不法和犯罪的界限问题的交锋。下面仅举两例。

例一:偷拿林木是否属于盗窃?城市代表反对把普通的违反林木管理条例的捡拾林木行为归人“盗窃”范畴。骑士代表则反驳道:“正因为不把偷拿林木行为算作盗窃,所以这种行为才经常發生。”马克思针对后一种观点批判道:打耳光不算杀人,但能否说正因为打耳光不算杀人,所以打耳光才成为经常發生的现象,因此立法者就应当把打耳光的行为算作杀人?

例二:偷拿枯木和树枝是否应同盗窃枯枝或砍伐活树一样惩罚?城市代表认为,如果把偷拿枯木、树枝的行为都当作盗窃行为处理或同砍伐活树同样惩罚,那就会把并不是有意犯罪的好人推上罪人的道路。另一位代表反驳:有人先把小树砍伤,等它枯死后再当作枯树拿走,因此应该把这种行为当作同盗窃一样的行为处罚。马克思针对后者反驳说:这是为了幼树的权利而牺牲人的权利。“如果法律的这一条款被通过,那么就必然会把一大批不是存心犯罪的人从活生生的道德之树上砍下来,把他们当作枯树抛入犯罪、耻辱和贫困的地狱。”事实上,林木所有者占有的只是林木本身,而树木已经不再占有从它身上落下的枯枝。因此,捡拾枯枝与盗窃林木是本质不同的两回事,不能混淆是非,模糊道德和法律的界限。

按照马克思的严格法律分析,捡拾枯枝与盗窃树木这两种行为的区别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如果是占有了一棵活树,那就是用暴力截断或破坏树木各部分的有机联系。这种行为是明显地侵害树木的行为,也是侵害树木所有者的权利的行为。第二,如果砍伐的树木是从别人那里偷来的,那树木就已经是加工了的树木,同财产的天然联系已经让位于人工的联系,这样谁盗窃了已砍伐的树木谁就是盗窃别人的财产。这是行为事实本身的区别。就是说,捡拾枯树、违反林木管理条例与盗窃林木,这三者的行为的性质是不同的。捡拾枯树并不等于违反林木管理条例,更不是林木盗窃。林木盗窃者是擅自将别人的财产占为己有,而捡拾枯树者只是对已经不属于财产本身的枯木所作的选择。对象不同,作用于对象的行为也就不同,因而其意图的性质也一定有所不同。如果不顾两种行为的本质区别及其真实意图,将这两种行为都当作盗窃对待并加以惩罚,那就不仅是混淆善恶界限,而且会把穷人的习惯法变成富人的独占权,把公共财产变为私有财产的独占权。在这里,马克思提出要为穷人要求习惯法,而且是一切国家的穷人的习惯法。因为这种习惯法“按其本质来说只能是这些最底层的、一无所有的基本群众的法”。马克思认为,实行“森林法”的国家之所以不承认习惯法的正义,就在于习惯法的习惯不是特权者的习惯。特权者的习惯是与法相抵触的,就像动物习惯于不平等的关系一样。贵族的习惯法是与通用性和必然性的法相对立的,它们无视普通法律的形态,而只重法律的特权内容。这种特权内容就是领主裁判权的制定:维护领主利益的奴仆同时又是宣判人;护林官是告發者、鉴定人,同时又是惩罚规定的估价人。这种荒谬的审判程序完全体现着特权者的利益和权力。这就证明,他们的行为只是习惯的不法行为,而不是合法的行为习惯。因此,马克思主张废除这种特权的习惯法及其所保护的特权。

这里应该注意,在实施普通法的时候,合理的习惯法是制定法认可的习惯,因为法并不因为已被确定为法律而不再是习惯,但是它不再仅仅是习惯,还有被规定为法律的法。对一个守法者来说,法已成为他自己的习惯,而对违法者来说则是被迫守法,被迫改变他的不良习惯。在这里,被确定的法不再取决于偶然性,即不再取决于习惯是否合理;恰恰相反,习惯所以成为合理的只是因为法已变成法律,习惯已成为国家认可的普遍性的习惯。从林木事件的习惯法存在形态来说,贵族的习惯法是同合理的普通法相抵触的习惯,而贫民的习惯法则是同实在法的习惯相抵触的法。贫民习惯法的内容并不反对法的形式,而是反对习惯法的不定形态,反对把特权变成法,因为把特权变成法就意味着对贫民利益的侵害。马克思说:“习惯法作为与制定法同时存在的一个特殊领域,只有在法和法律并存,而习惯是制定法的预先实现的场合才是合理的。因此,根本谈不上特权等级的习惯法。”就是说,特权等级没有权利预示法律,因为法律已经预示了他们的权利可能产生的一切结果。

第7篇

[关键词]量刑规范化 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

随着司法改革的进一步深入,量刑的公正性逐渐受到社会更多的关注。加强量刑规范化,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成为中央政法委2010年加强司法监督方面的重要举措之一。说到量刑,我们一般都只会想到独具量刑权的法院一方的决策,并不会像提到定罪时会立刻想到公诉方与辩护方的对抗。其实,量刑规范化的重点不仅仅在于法院对其量刑权行使依据的规范与细化,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的行使更是其中举足轻重的一部分。“将量刑问题纳入法庭审理阶段”的前提是需要一方提出量刑建议,从检察机关、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和法院三方的职能来说,拥有提出量刑建议权力的只能是检察机关,量刑规范化的开展需要法院和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本文主要结合现行量刑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探讨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的意义以及其行使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我国刑事审判量刑情况的问题分析

(一)刑事立法缺陷。

我国刑事立法缺陷主要体现在有关量刑规定所具有的量刑幅度大、空间大、刑种多的特点。尽管“罪责刑相适应”早已被确认为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我国刑事立法中也针对不同犯罪和同种犯罪的不同情节设置了相应的刑罚,但由于关于量刑的规定具有上述特点,法官在对个案量刑时总会遇到各种困难和问题,至于最终如何确定刑罚,也就各有各的法了,法官自由裁量权的限度也因此可能达到超出人的理性的程度。具体来说,对于同属一个量刑档次的犯罪而言,虽然存在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的有关规定,但是对于如何衡量一个具体的情节对量刑的影响力大小,仍无具体可操作的指导方法,因此法官往往依据经验或者感情倾向做出判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诬告陷害罪为例,其量刑档次为3~10年,对于量刑情节相似的,有的法官可以判5年,有的则可以判到6年甚至7年,只要不畸轻畸重,就不会违背法律原则。这样,同类且情节相似案件的判决就因人而异了。可殊不知,判决书上的这样一个数字对于被告人来说具有重大的意义,1年甚至2年的光阴就在法院的一纸判决中被决定。

对于跨刑种的案件,就更难把握。比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同类案件,一旦出现法定或酌定的量刑情节,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定,不同法官的判决结果可能会出现巨大差异,这样一来会大大超出当事人以及社会群众的心理承受能力。

(二)刑事司法缺陷。

1.法庭审判中定罪量刑合一,量刑受到忽视。“从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第2章‘第一审程序’的第1节‘公诉案件’中,我们找不到一个‘量刑’的字眼。在权威的教科书对法庭审判的阐释中,也极少单独提及量刑。” 立法上的不足必然会导致司法实践中的缺陷。我国的刑事诉讼在程序上对定罪和量刑并未作严格划分。在法庭调查中并未区分定罪证据和量刑证据;法庭辩论中也未将量刑作为控辩双方辩论的重点。“这样,一旦被告无罪辩护失败,被告同时也就失去了对量刑是施加合理影响的机会。”

2.无统一的量刑基准和量刑情节对量刑影响力大小的判断标准。“量刑基准是指排除各种法定和酌定情节,对某种仅抽象为一般既遂状态的犯罪构成的基本事实所判处的刑罚。”考虑一个案件的量刑情节来确定最终刑罚的基础是确定其有关犯罪的量刑基准,在依据统一规定确定某犯罪的量刑基准后,才需要以对量刑情节进行量化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确定被告人由于该犯罪所应承受的刑罚。统一了这两项标准,法官自由裁量权也能得到制约和最大化的统一。

3.罚金或赔偿金影响量刑。虽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不得不承认,在司法实践中确因现实所需,对于缴纳一定罚金或支付金额为被害人家属接受的赔偿金的被告人,其量刑往往会比同种情况下未缴纳罚金或支付的赔偿金数额不为被害人家属满意的人要轻。特别是对于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来说,如果被告被判了死刑,被告的家属又怎会甘心向被害人进行赔偿呢!又怎能依靠减损量刑公正和司法威严来达到救济被害人的目的呢!

(三)社会影响因素。

1.社会关系的影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网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法官亦属于社会构成的一部分,自然会产生各种人际关系。中国社会从古至今都是一个特别注重情谊的社会,可以说就是人情社会。正是由于这种长久以来过分注重情面的思想,致使错综复杂的人情关系成为法官自由裁量权的重大影响因素。在不违背法律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对相似的案件多判或者少判就成为了常态。

2.公众舆论左右量刑。无论是十多年前发生的河南省郑州某公安分局原政委张金柱酒后驾车撞人后逃逸的交通肇事案,还是近年来备受公众关注的许霆案、邓玉娇案,我们都看到了公众舆论对法院量刑的影响。这是司法审判的失职和公众舆论的越权,值得引起司法部门的足够重视。

二、提倡量刑建议权的必要性

正是量刑建议权的自身权能属性和刑事审判量刑中存在的上述问题,决定了在我国提倡量刑建议权的必要性。

(一)量刑建议权的性质所决定。

量刑建议权并非一种独立的实际意义上的权力,“完整的公诉权由定罪请求权和量刑请求权两部分构成,故量刑建议权是公诉权的内容”,其来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等‘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所谓案件情况既包括事实、证据,也当然包括案件如何适用刑罚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实行)》第七条第(四)项规定:“控辩双方主要围绕确定罪名、量刑及其他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可以看到,量刑也是辩论的重要内容之一,因而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也就理所当然了。尽管如此,司法实践中仍未对量刑给予足够的重视。因此,积极提倡量刑建议权有利于整个刑事司法体系完整性的提高。

(二)制约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有利于司法公正。

“量刑是刑事司法制度中的重要部分,是刑事正义的一般工程。” 司法公正包括定罪公正和量刑公正。定罪关系到案件的定性问题,反映该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量刑问题则是被告人基于其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与受到的刑罚处罚。可以说无论是定罪公正还是量刑公正,对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整个社会的影响都是十分巨大的。量刑建议对法官虽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从避免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角度来说,仍能发挥可观的作用。

(三)提高审判效率,增强司法威信。

以我国刑事司法实践来看,重定罪轻量刑现象的存在已是不争的事实。法庭审理中,控辩双方均主要针对定罪问题而主张证据和辩论。但实际情况中,法院很少当庭宣判甚至花较长时间才做出判决常常是因为对量刑不能够完全肯定。这样,审理一个案件所用的时间在极大程度上耗费于量刑问题,同时也更是为各种社会因素影响的侵袭提供了时机。因此,检查机关积极行使量刑建议权,将量刑问题纳入法庭审理过程中,让控辩双方均参与到对量刑问题的举证和辩论中,从而使作为居中裁判的第三方法院能够更清晰地了解案情,更完整地了解影响量刑的有关证据,迅速做出公正的判决。

与此同时,由于增加了量刑过程的透明度,大大减少了当事人对量刑结果的质疑,避免了不必要的当事人上诉和检察机关抗诉的产生,增强了司法的公信力。

(四)有助于提高刑事律师出庭辩护率。

量刑建议的提出将量刑问题最大程度地交给控辩双方去辩论,而公诉人和辩护人的法律素养和辩论能力则成为影响量刑结果的重要因素。让我们看广州白云区法院庭上发生的这样一幕。法官问涉嫌抢劫的被告人:“你觉得应该对你判处怎样的刑罚?”“这个……”被告迟疑不决,很明显,他还没有足够的思想准备来回答这个问题,虽然此前曾有人告诉他,可以对量刑发表自己的意见。

作为一般案件的被告人,即使认为量刑建议不当,也很可能像上述被告一样,无法提出有力的辩护意见,因而无法保证量刑公正。因此,量刑建议权的行使能够促使被告人委托律师为自己进行辩护,提高刑事律师的出庭辩护率。

(五)抑制“以钱易刑”情况的发生。

除去人情关系和公众舆论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消极影响,在司法实践中,为使被害人获得充分的赔偿也常常迫使法官拿较轻的刑罚与被告人的赔偿金作为交换。量刑建议的提出可以大大抑制这种“以钱抑刑”的情况发生,至于如何解决被害人的赔偿问题,则有待于刑事被害人救济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并不能以牺牲量刑公正来解决。

三、行使量刑建议权应注意的问题

(一)注重配套制度的建立。

1.庭前证据交换制度。

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的建立是为了保障庭审中对量刑问题进行辩论的公正性与高效性。所谓高效性是指,在开庭前控辩双方已交换过证据,对于双方掌握的证据有所了解,有助于在庭审中有针对性的进行辩论。公正性是指,庭前交换证据有助于缓解双方有关证据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让检察机关充分了解辩护方所掌握的证据,有效防止辩护方的证据突袭,从而确保公正。

2.庭后量刑建议反馈制度。

量刑建议权本身隶属于公诉权,是一种刑罚请求权,对于法官做出的判决并无强制约束力。但是,作为公诉方的检察院代表的是国家,法院在做出最后判决时无论是否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都应对量刑建议进行反馈。我国法院的判决书中,在量刑理由方面常常是语焉不详,因此在量刑建议制度建立的同时,也需要建立法官的量刑建议反馈制度,保障量刑建议的监督效力。

(二)统一法院、检察院的量刑与量刑建议标准。

量刑规范化的开展过程中,作为法院需要规范其量刑依据,明确具体犯罪行为的量刑基准以及各种量刑情节对量刑的影响力大小等标准,而作为提出量刑建议的主体――检察机关,则应有与法院量刑依据相一致的量刑建议标准。这样,量刑建议与法院的判决在客观上才不会出现冲突,才能体现量刑建议的价值。

(三)明确法院量刑权的主导作用。

公诉权是一种司法请求权,其本身并不具有终结性即最终判定性和处罚性,而是国家量刑权实现的准备和条件,在刑事司法过程中具有承前启后的作用,其包含的实体性要求只有通过审判才能最终实现。

量刑建议权在实践中的影响很大。法官的工作绩效和福利都与上诉率和结案率直接挂钩,为了尽量减少纠纷,法官在判决时,潜移默化中会受到检察机关建议的左右。虽然检察机关将量刑建议权作为法官量刑的指导或参考,是法律的规定也是现实的需要,但检察机关应该避免产生将法院量刑置于自己羽翼下的思想。

(四)加强侦查机关对量刑有关证据的收集。

司法实践中,量刑建议的提出需要充分的量刑证据。侦查机关在侦查活动中往往重视法定量刑情节的定罪证据收集,而忽略酌定从重、从轻、减轻等量刑情节方面的量刑证据收集,从而造成案件量刑证据不充分的情况。这同样加大了辩护方证据突袭的可能性,给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制造障碍,无形中也影响了检察机关对法官量刑裁量权的监督。

(五)控制量刑建议幅度。

第8篇

(一)广义价值论及生产要素按贡献分配的理论

广义价值论由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在 20 世纪 80 年代末期提出,在他的著作《从狭义价值论到广义价值论》以及《按贡献分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原则》等书中都有详细的阐述。蔡继明提出:根据广义价值论,各种生产要素都参与了价值创造。也就是说,劳动不是价值的唯一来源,劳动降格为一个生产要素,同资本要素、土地要素一同创造了价值。

价值理论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它直接关系到分配理论,关系到不同利益主体的切身利益,有什么样的价值理论就会有什么样的分配理论与之对应。在广义价值论的基础上,蔡继明教授与谷书堂教授共同提出了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的理论。所谓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就是按生产要素在社会财富(即价值的创造)中所做的贡献进行分配。这大体上也就是今天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方式的理论基础。

(二)狭义价值论及按劳分配理论

当我们看到狭义价值论这个名字时,或许感到陌生,其实所谓狭义只不过是与广义相对应的一种说法,狭义价值论就是我们所熟悉的劳动价值论。劳动价值论即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劳动不是一种生产要素,它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但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劳动具有二重性,具体劳动转移生产资料的价值,抽象劳动创造价值。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学者坚持的分配理论是按劳分配的理论,即劳动作是为衡量分配的唯一的标准。

二、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辩论无解

(一)来自广义价值论的各种质疑其实,所谓广义价值论并不是什么新鲜的玩意儿,它只不过是 200 多年前法国人萨伊所提出的三位一体公式的一个翻版,但毕竟取了一个新鲜的名字,于是基于广义价值论的学者抛出了种种观点,并对坚持劳动价值论的学者提出了种种质疑。他们认为劳动价值论无任何逻辑一致性的证明,比如,蔡教授写到亚当斯密曾以鹿和海狸的交换为例说明价值决定,认为,1 只鹿之所以能和两只海狸相交换,是因为捕获 1 只鹿和捕获 2 只海狸耗费了同量劳动,因此只有劳动才是价值的普遍尺度和正确尺度。但是,他马上指出,上述价值决定于劳动时间的规律,只适用于资本积累和土地私有尚未发生之前的初期野蛮社会,而在土地私有制和资本积累产生以后的进步社会,价值就不是由劳动时间,而是由工资、地租和利润这三种收入决定了。由此,蔡教授认为在斯密的价值体系不是二元的,它其实仅存在一种价值理论,即生产费用论,人们通常所认为的二元的价值论只是在不同的前提假设下对生产费用的不同规定。

我们通常认为亚当斯密是相对较早地提出劳动价值论的,但是广义价值论者否认了斯密在研究之初对于劳动价值论的认可,以此否认劳动价值论在斯密那里的存在。而从历史的观点与阶级的观点可以很好地解释这一问题。劳动价值论在亚当斯密那里确实存在过,斯密之所以在价值理论上背离了他最初坚持的劳动价值论,无非是主体性在作怪。在斯密坚持劳动价值论的时候,他所从属的资产阶级还不是社会的统治阶级,他们还需要辛苦的劳动,社会的统治阶级是无所事事的封建势力,而为了论证资产阶级存在的合理性,斯密才坚持劳动价值论。

而当斯密所从属的资产阶级进过艰苦的斗争终于在斯密的有生岁月推翻了封建势力,成为统治阶级后,资产阶级不再需要辛苦的劳动,他们终于有了可以使唤的阶级工人阶级,于是为再次论证资产阶级的合理性,斯密开始在价值理论上背离劳动价值论。因此,广义价值论者抛出的这个置疑其实是主体性的问题。广义价值论者又认为,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的理论指的是功能性分配,也就是基于生产要素所有者的所有权,把各个生产要素所创造的收益转归各个生产要素所有者。广义价值论者认为这个要求是合情合理的。好一个所有权!谈到所有权的问题,笔者不禁要问:那个被你们叫做劳动力的生产要素的所有权者所创造的价值在谁那里?如果说资本所有者因其资本要素在财富创造中所作的贡献而昂首向前,那么劳动者为何尾随其后?因为劳动力并没有参与分配,它只是进行了可怜的交换;因为工资从来就不是收入,它只是成本。劳动仅仅是资本家手里的一种生产要素,它从来都没有参与剩余价值的分配,它仅仅是作为资本家购买到的一种生产要素而获得了资本家所支付的成本价格。

(二)主体性分析

第9篇

一、教案设计思路

任务型教学的两大理论来源是“交际法的发展和第二语言习得研究成果”,[1]它最突出的特点是在做中学,在用中学。它突破传统教学模式中教师为中心的地位,教师是“学习的计划者和组织者,要帮助学生自己建构意义,组织内容,获取知识和寻求帮助的策略”,[2]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原则,这也是对外汉语“教学原则理论中最具实用价值的核心内容”。[3]“对外汉语口语教学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口头交际能力,其具体表现为准确性、流利性、得体性与多样性等四个语言教学目标”,[4]本任务选取《高级汉语口语(第二版)》中的第五课《可怜天下父母心》,[5]以高级汉语水平的留学生为对象进行设计。任务的重点放在语段框架的表达训练和举例说明与反驳训练上,且辩论和演讲也是教学活动安排中的重要环节。

二、教案

(一)教学目的:掌握生词和常用句式

(二)教学内容:

1.生词,课文

2.常用句式

3.表达训练的部分内容

(三)教学要求:

1.掌握本课的重点词语,能正确运用;

2.掌握本课的常用句式,能熟练运用;

3.能运用规定的语段表达框架来阐述自己的观点;

4.能根据辩题展开辩论,能用例证进行观点的说明或反驳;

5.能就某个题目进行演讲。

(四)教学重点:

1.常用句式

2.语段语篇的表达训练(举例说明或反驳、辩论、演讲)

(五)教学对象:外国留学生汉语高级班

(六)教材:《高级汉语口语(第二版)》(刘元满、任雪梅、金舒年编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五课《可怜天下父母心》

(七)任务难度:语段语篇的表达训练,语音语调正确,语气变化适当,语速正常连贯;用词基本恰当,能用较为复杂的词汇和句式。有一定的活用语音的能力,表达比较得体。

(八)教学方法:

1.生词、句式采用全班集体学习的方式

2.课文采用小组合作学习的方式

3.表达训练采用小组活动的方式

(九)课时安排:

计划6学时完成,每学时45分钟

第1——2学时:学习课文及生词

根据语段框架进行表达训练

第3——4学时:常用句式的学习与运用

举例说明与反驳训练

辩论

第5——6学时:学习链接内容

演讲

语言表达准确性与得体性的练习

(十)教具:电脑、投影仪、PPT课件、课文录音。

三、任务型教学的任务实施

第1——2学时

(一)组织教学(2分钟)

(二)新课引入(10分钟)

教师提问:

1.还记得小时候的事儿吗?你印象最深的是什么?

2.小时候上过什么课外学习班?

3.在成长的过程中,你有什么烦恼的事情吗?

学生自由回答;

教师交代本次课的主题。

(三)学习主题课文(40分钟)

1.生词

(1)PPT投影展示生词,学生每人读4个后教师领读。

(2)学生就不懂的词语提问,教师解释。

(3)学习38个重点词语,教师启发引导学生用重点词语进行表达。

2.课文

学生分小组学习,每组3—4人。

(1)听录音,学生记录要点。

(2)小组合作,回答问题(PPT展示问题与提示词语)。

(3)各小组内每个学生念一段课文,有问题时互相帮助解答。

(4)教师回答各小组无法解决的问题。

(可能存在的问题:可怜天下父母心; 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放羊)

(5)本课文语段框架总结:

引导学生分析归纳出这段课文的表达框架:

将一个现象分成几类

指出存在不同类型的原因

举例说明其中的一种类型

分别说明每种原因

(四)语段框架表达练习(15分钟)

根据上面的表达框架,分析“可怜天下父母心”的原因。

1.学生分小组讨论分析“可怜天下父母心”的原因。

2.在小组内练习表达。

3.抽查几个小组的练习情况。

4.学生与教师共同总结。

(五)做课本第58页的练习(二)(15分钟)

学生做完后在小组内讨论,体会、总结书面语词语与口语词语的不同。

(六)布置下次课的任务(8分钟)

1.准备常用句式部分和书上的模仿表达练习部分。

2.举例说明或反驳某观点,展开辩论。

(1)将全班学生分成两组,一组辩题为“教育孩子越严格越好”,另一组辩题为“教育孩子不是越严格越好”。

(2)将每个大组学生分成正方与反方,要求正方学生举例说明辩题的观点,反方学生举例反驳辩题的观点。

(3)各组学生进行分工,明确个人任务。

第3——4学时

(一)组织教学(2分钟)

(二)常用句式部分(10分钟)

1.学生朗读例句。

2.学生结对子,仿照例句用该句式造句或进行对话。

3.教师检查每组的练习情况,每个句式抽6—7人在班上进行表达。

(三)课本第57页练习三:根据课文内容,用指定的词语回答下列问题(8分钟)

(四)举例说明或反驳某种观点(20分钟)

活动:学生自由组合,要找到与自己观点相反的人,然后互相交流看法,并记下对方的论据,即对方用什么方法来说明其观点,填在表格上。如:

(五)辩论前小组成员的准备活动(5分钟)

(六)辩论(40分钟)

课后练习中的辩论题:

甲方:家长可以打骂孩子

乙方:家长不能打骂孩子

每组学生辩论20分钟,当一组进行辩论时,另一组当观众兼评委。辩论结束后观众进行评论。

(七)教师分析语言,适当点评(5分钟)

(八)布置下次课的任务(2分钟)

1.学习课文内容,要求学生练习好,下次要表演。

2.学生自拟题目,准备下次课演讲。可参考的题目见课本

3.教师说明演讲的要求。

第5——6学时

(一)组织教学(2分钟)

(二)学习内容链接(25分钟)

1.学生分小组合作学习讨论文章的内容。

2.准备角色表演:确定角色分工,每人准备台词,练习。

3.各小组表演。

(三)学生演讲(50分钟)

1.一个学生讲,其他人听。

2.演讲者演讲完后与听众互动。

3.学生互相进行评价。

(四)语言形式的训练(10分钟)

教师针对学生语言表达方面的问题进行讲解,包括语气、语调、词语、句式、语段、语篇、交际性策略的使用,指导学生进行相应的操练,以提高语言表达的正确性与得体性。

(五)布置作业(3分钟)

1.修改并写好演讲的文章。

2.预习下一课的内容。

四、小结

任务型教学将课堂与实际生活联系起来,进行大量以学生为中心的交际任务训练,启发了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任务型教学充分调动学生在完成交际任务中的积极性,提高了他们在练习中对语言综合运用的能力,加强师生互动,平衡了意义和形式之间的关系,也提高了学生掌握汉语听、说技能的准确度。

参考文献:

[1]程晓堂.任务型教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2]李雪梅.论任务型语言教学的发展[D].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04.

[3]赵金铭.对外汉语教学概论——应用语言学系列教材[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4]陈秋明.汉语口语课任务型教学任务设计——以中级汉语水平的越南学生为对象[D].华东师范大学国际汉语教师研修基地,2011.

第10篇

【关键词】Cohere;开放教育资源;集体智慧;学习工具

引言

2001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IT)启动开放课件远动(OCW),自此,掀起了一股世界范围内的开放教育资源运动(OCR)发展浪潮。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开放教育资源运动的重心开始由起初关注资源的开发和建设逐渐转向对资源的应用研究,通过提供学习工具、学习环境、交流平台和学习支持服务以帮助学习者更好的学习,实现由开放资源向开放学习的转变。开放教育资源、学习者、学习环境、社会网络、学习工具等共同构成了一个开放式的参与性学习系统,该系统以各要素的相互作用为输入,以集体智慧的发展为输出,最终促进每个参与者个体知识的增长。基于此,关注如何更好地促进和支持社会化学习中集体智慧的构建和利用,对于开放教育资源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对开放教育资源学习中的集体智慧阐述基础上,重点介绍了一款支持集体智慧发展的在线社会性可视化语义注释工具:Cohere,并对其主要功能及在学习中的应用做了介绍。

一、开放教育资源学习中的集体智慧

1 集体智慧

当今我们正处在一个以智力资源占有为重要因素的知识经济时代,美国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指出知识的独到之处在于知识是资源本身,而非仅仅是资源的一种。知识是包括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在内的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知识以信息和数据为外在表征形式,当知识被创造性的应用时就体现为智慧。智慧以知识为基础,是知识的积淀和升华。当学习者以小组或者组织的形式共同学习时,作为整体的学习共同体便会产生集体智慧。集体智慧可以定义为集体中各成员的个体智能经过发散、汇聚、凝聚和创造过程中形成的结果,使集体对事物的理解达到更深层次的见识和洞察力。集体智慧产生于个体之间的交流、沟通和相互联系之中,它是由学习者、观念、关系等组成的系统智慧。

2 产生于开放教育资源学习中的集体智慧

开放教育资源最重要的特色之一便是开放性,它允许世界各地的学习者都可以免费参与到开放教育资源的学习当中,因此学习者的数量非常庞大。而就每一个学习者而占,在借助在线学习工具进行学习时,都会产生一些经验性的知识,如对某一问题所持的观点,课程学习过程中所做的笔记、个人反思等等。这些零散的、个人化的知识汇聚起来便是众多学习者的集体智慧,它是学习者在集体学习和交流中产生的中介产品。这些非结构化的、零散的知识常常存在于学习者的头脑当中,是对学习资源的二次利用。而就某一特定内容的举例、观点、反思等对其他学习者而言却具有很重要的利用价值,它可以让我们清晰地知道其他学习者都存思考什么,对于某一问题持同意、不同意或者其他的观点和看法。这种从多视角理解问题的思路,不仅拓展了思维的宽度也增进了学习的深度。将这些集体智慧加以组织和利用,对于开放教育资源的发展以及开放学习的促进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Cohere的功能及概念网络模型

Cohere是一个已经在一些社区得到应用的在线社会性可视化语义注释工具,它可以最大化地利用开放教育资源学习中产生的集体智慧。

1 Cohere概述

Cohere是由英国开放大学的OLnet Proiect项目研究并且开发的一款基于网页的在线注释型知识地图(http://cohere.open.ac.uk)。它集合了Diigo的网络注释、Dilicious的社会性书签和Mindmanger的思维导图功能,可以将学习者的观点和其他拥有共同兴趣的学习者连接在一起。Cohere的设计初衷就是为了将封闭在学习者头脑中的经验性、反思性、解释性的知识以可视化方式呈现,并且以语义相关的方式实现有意义连接,Cohere采用注释方式对学习内容进行标记,把学习者对开放教育资源的解释、意义和理解汇集起来,以笔记这样清晰的方式把观点分享给学习者、参与者、学者和其他同伴。通过笔记之间的语义连接,学习者可以清晰地知道谁支持或者反对该观点?关于这个观点有哪些例子?它的局限性和优势分别是什么?通过多用户对学习资源的诠释,不仅在新的社会层面上丰富了开放教育资源,同时也为其他用户提供了有价值的线索,最大化实现了开放教育资源学习中集体智慧的重用。

2 Cohere的功能

(1)注释

作为一个标准的社会性网络注释工具,Cohere包括用户、用户主页和小组。用户主页具有创建、汇总和分享个人观点的功能,这些观点可以是用户自己的想法也可以是针对某一网页或者在线学习资源的个人理解。个人主页以列表的形式呈现用户对某一网页所做的注释、不同用户之间观点的有意义连接以及用户参与分享的所在小组。此外,用户可以针对某一注释进行书签标记、连接、编辑、删除、分享等功能。同时用户可以随意的访问注释所在的网页。Cohere的特色之一是可以进行多用户之间的协同注释。针对同一网页,不同用户可以对网页中的某一个段落同时以注释的形式添加自己的理解和体会。对于添加的注释,用户可以根据注释的性质内容以及注释在文本中所起的作用来对注释添加分类标签。Cohere自身带有一些分类,用户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随意添加文本和图标分类,例如“问题”、“争论”、“观点”、“证据”、“方法”等。这些功能便于学习者更好的组织和管理自己的注释笔记,借助这样的方式将自己的思维可视化,便于学习者协同进行在线学习和讨论。

Cohere提供了一个支持火狐浏览器的工具条插件。安装后运行浏览器,如图l所示:右边为学习者欲浏览的页面,灰色部分为选中做注释的片段。左边的工具条中可以显示所有学习者对该页面所做的注释,也可以单独显示自己的注释。包括注释者的昵称、注释的类型和图标、注释内容本身等。用户可以随意地修改和编辑自己的注释,同时也可以对其他人的注释进行连接和编辑。注释本身可能是学习者就某一片段内容的理解,也可能是对其他学习资源的补充和扩展,如果是后者,学习者可以借助注释中所提供的网络地址来访问与之相关的学习内容。这样的功能实现了学习者对自己的注释、其他学习者的注释以及外部的资源之间的连接。

(2)连接

传统的网页注释,一般都是利用工具条将注释以列表的形式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如果用户想要引用或者评论其他学习者的观点,必须阅读全部的注释列表,很难指向特定的注释和评论,这就增加了协同注释的复杂性。将用户的观点以倒序的形式呈现,这样的方式很难发现不同学习者所做注释之间的联系。Cohere弥补了这样的不足,它实现了学习者、学习者的观点以及拥有共同兴趣的人之间的连接。

注释功能本身就实现了学习者和观点的连接,学习者通过对网页添加注释,将封闭在自己头脑中已有的观点或者是对某一内容的理解以外在的可视化的形式呈现。添加注释时,学习者可以根据注释本身的语义关系将注释连接起来。如图2所示,一个连接本身包括了两个观点和观点之间的连接关系,例如观点A支持观点B,观点C证明了观点D等等。

在火狐浏览器的插件中,学习者可以从左边的工具条中很清晰地看到所有学习者对现有内容所做的注释和注释之间的连接关系,如作为答复、支持、反对等。这些连接可以是网页内部观点的连接,也可以是任何与之相关的外部网页的内容。如果注释是在同一个网页上,那它们会有一个粉色的边框来区分,否则就是外部的资源链接,学习者可以通过点击网络标签按钮去访问这些外部网站。这样的组织方式,为存储在不同位置(例如不同的上下文和不同的社区)的信息架起了桥梁,连接且平衡了具体的内容注释和抽象的思维网络空间。

除了以上提到的注释之间的连接外,Cohere还具有在线知识地图的功能。任何学习者都可以在Cohere中以图形化的方式添加并呈现自己的观点,既可以实现观点与观点之间的连接,也可以实现持相似观点的学习者之间的连接,从而构建出基于某一学习主题的知识地图及其相关的用户地图,学习者可以随时进行协同编辑和共享。这样方便用户按图索骥到其他学习者的观点、学习路径以及个人信息等。

(3)筛选

随着资源和用户注释的增加,观点及观点之间的连接也会变得越来越复杂,为了减少这种信息过载现象,Cohere提供了基于意义连接的信息筛选功能。借助该功能,学习者可以找到所有支持或者反对某一现象的观点和注释,实现了针对特定内容的定位和聚焦。它可以减少用户在利用这些资源和注释解决问题时的复杂性和认知负载。

3 Cohere的概念网络模型

Cohere的协同注释及语义连接功能,形成了概念上的三层网络结构,如图3所示为一个基于文本的协作注释网络概念模型。从下至上,第一层是文本网络,学习者对学习资源中的某一片段添加注释,并将多个注释就其语义关系进行连接,这样的网络连接,将相关文本以结构化的形式组织,便于学习者进行查看和再次利用。第二层是观点网络,由于文本连接的实质是学习者头脑中观点的外在呈现,故连接的本质是观点的连接。这种思维可视化的呈现方式,便于学习者进行深度的交流和讨论。第三层是社交网络,不同的学习者因为持有相同的或者相关的观点而彼此联系,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交网络便于学习者发现具有共同学习兴趣的人,有利于分享和协作学习。

三、Cohere在教育中的应用

Cohere作为一个学习工具,关键是能对其进行合理有效的应用,以促进学习者更好的学习。它在开放教育资源的学习中的应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进行知识管理

知识管理的理论和实践最早出现在企业中,就教育领域而言,Jeremy Galbreath认为知识管理就是应用技术工具和程序处理来数字化存储教育领域的知识和智慧,并通过网络使得整个教育领域的知识和经验得到传播、共享和访问。Cohere的个人主页汇集了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的观点和注释,以可视化的组织结构将个人知识和学习过程得以记录。它实质上也是一个在线电子笔记本,分类和标签功能保存并累积了学习过程中产生的零散的、非结构化的知识,随着时间的推移,对于学习者而言这将是一笔宝贵的知识财富。

此外,由于Cohere可以将不同学习者的注释及相关资源连接在一起,且这些连接之间语义相关,通过探索注释之问的连接关系,学习者可以很方便地发现针对某一特定主题的学习资源,找到具有共同兴趣或者持相似观点的人。这种发现资源的方式,可以在海量的非结构化的开放教育资源中找到对自己最有价值的,进而避免网络迷航。借助这样的知以管理,不仅可以提高开放教育资源的利用率,而且也提高了学习者的学习效率。

2 实现思维的可视化

Cohere本身也是一种认知工具,它的知识地图功能它可以实现思维的可视化。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可以就某一概念进行深入思考,不断地将进一步的相关分支概念和中心概念建立有序连接。这就是对自己思考过程的有效记录和学习路径的可视化显示,同时也形成了就某一主题相关概念之间的联系,从而在宏观上对该概念有一个整体的把握和理解。除了个人思维导图,Cohere还支持协作思维导图的创建。针对某一讨论主题,不同的学习者可以将自己的观点、问题、答案添加到思维导图中,这种协作式的头脑风暴,有利于讨论问题在不同观点的交锋中得以呈现,从而促进观点的明朗化和知识的深度学习。另外。思维导图的网页在线功能,可以实现随时随地的分享和交流。

3 支持协作式辩论学习

“协作式辩论(collaboration argumentation)是双方为了达到共同感兴趣的目标,进行协作探讨,期待最终达成一致,这样的学习有助于学习者学会批判且独立地思考重大问题和有争议的价值观。”辩论的最终目标不是辩论本身,而在于依托辩论活动来进行思考以达到对知识的多角度学习。Cohere作为一个支持多人协作注释的知识地图,它可以为有效的辩论提供脚手架,引导更加深层次的学习。例如,就某一有争议的问题,如环境问题,可能没有固定的唯一答案。通过Cohere,不同的学习者可以将自己的观点添加到该主题中,将自己的观点和其他学习者的观点建立意义连接,这些意义连接可能是某一观点的陈述、对该主题所作的解释、对该观点所持的支持或反对意见,或者是对观点之间相关关系的解释。这样随着参与者的增多,针对该主题的辩论广度的也相应增加,从而使观点不断细化,辩论程度小断深化。

第11篇

一、第四届“魅力女生”系列活动

“三·七”女生节系列活动是我们本学期的第一个大型活动,筹备的时间比较长,学生会的每个成员都很重视这个活动。本次女生节开展了以下几个活动:

1、女生节开幕式;

2、趣味运动会;

3、光荣院之旅;

4、魅力女生演讲比赛;

5、女生节闭幕晚会。

从趣味运动会到为魅力女生投票环节,我们一步一个脚印,认真负责地完成我们的工作任务。魅力女生投票环节对我们来说工作还是比较辛苦的,我们校学生会的全体成员轮流摆摊,同学们以买花的形式对选手进行投票。闭幕晚会相对来说办得还是很成功的,现场气氛非常活跃。

“三·七”女生节系列活动的展开,给广大女生提供了一个自我展示的平台,使更多的女生借此展示当代女大学生的青春与魅力。使更多的女生树立了自信、自尊、自爱的心理价值观。

在我们的积极配合与努力下,“三·七”女生节系列活动圆满落下帷幕,但在成功的背后也存在许多不足之处:

1、部分工作人员没有积极融入到活动中去;

2、现场的秩序维护人员没有做到位,存在扎堆现象;

3、晚会前期准备不足,节目衔接出现问题。

二、第六届“春之声”社团文化节

四月份,阳光明媚,伴随着春天的到来,社团文化节活动也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我们学校的富有特色的36个社团,在期间开展的活动也是有声有色,每个社团都开展了很多有意义的活动,充分的体现了各个社团存在的价值与意义。作为社团的协管部门,我们社团部积极引导、团结协作,也充分体现出了部门的作用与存在的意义。

社团文化节期间,校团委协同各社团进行了展板评比,36个社团给同学们展现出了36块精美的社团文化展板,还有各社团独立开展的一系列活动,例如:数码影像协会与旅游地理协会共同举办的“数码摄影”大赛;风华部落社会实践社团举办的模拟招聘大赛;cad/cam协会的cad 绘图大赛;剪纸协会开展的剪纸义卖活动,还有同学们非常感兴趣的ps大赛……这些活动的开展,丰富了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也加强了校园的文化建设。

活动中,也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

1、少部分社团时间观念不强。开幕式当天存在迟到现象,少数社团没有及时到达开幕式现场,迫使活动进行的不够完美;

2、展板评比活动前期策划不够完善,中途出现许多意外的小插曲,致使计划有些改变;

3、这次社团文化节各社团用到的物品比较多,社团部在物品借出和归还的登记上比较混乱,导致物品的流动混乱。争取在以后的物品借还登记工作上,做到专人负责,责任到人,便于管理。

三、第十三届“澜湖杯”辩论赛

这个活动是我们本学期大型的特色活动之一。在其他活动进行的同时,我们也在紧张的筹备着辩论赛的活动。辩论赛的辩题是很重要的,我们很早就在积极地筹集着辩题,将收集到的辩题再逐一的进行筛选。可以这么说,辩题的精彩与否,就决定着辩论赛的精彩与否。所以我们在辩题上费了不少精力。

辩论赛赛场秩序的维护是很重要的,第一场比赛由于安排维护秩序的人员不够充足,在辩论到精彩处时,观众的情绪过于高涨,导致赛场秩序有点失控,对辩手及赛事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不过我们吸取教训,在接下来的赛事中弥补了前期的不足,经过学生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辩论赛圆满地落下了帷幕。

四、“篮球嘉年华”——篮球争霸赛

篮球赛对于我们来说是一大挑战,因为我们学生会体育部的成员有限,其他对于篮球精通的人并不多,在赛事的策划安排及规则制定上存在一定困难。

篮球赛的前期宣传是很重要的,为了让更多的同学能够了解、并积极地加入到活动当中过去,我们学生会全体成员利用晚自习时间走进每一间教室,宣传篮球赛的相关事宜及发放报名表,随后几天又走进各个寝室,收取报名表。经过几天的努力,报名表的收取情况还算可观,参赛的人员及队伍还是蛮多的。

在这次篮球赛当中我们发现了许多做得好的地方,值得我们在今后的活动中继续发扬下去:

1、大部分成员的工作热情都很高,能够提前到达赛场并将赛场布置得井然有序;

2、活动当中的具体工作安排到人。责任到人制,让每一个人都有事可做,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3、尽管比赛期间天气比较炎热,但丝毫没有阻挡我们的工作积极性;

4、活动期间,大家都能够积极地融入到活动当中去。

这次篮球赛唯一不足的就是比赛现场观众不是很多,可能是由于天气比较炎热的原因吧。但总体来说这“篮球嘉年华”还是很精彩的。尤其是大家不怕吃苦、尽心工作的热情,是值得我们在接下来的活动中继续发扬的!

这半年来我们社团部的工作成绩是可喜的,从社团招新到协助各部门组织其他的各个活动,我们部门的表现总体来说还是可以的。我们不怕累,不怕苦,从搬桌椅打扫清洁等一些小事做起,充分发挥团队合作精神,相互照顾、相互体贴,努力的把每个活动每件小事做到最好。这份辉煌与成就是所有社团部成员心血和智慧的结晶。因为只有对社团活动的发展不断进行总结和思考,我们才能不断进步,社团部才能不断发展,社团部事业的明天才会更加辉煌壮丽!在全体成员的努力下,相信下学期我们的工作会更加出色!

下半年工作计划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经过一年的工作,我们都长进了不少。新的学期马上到来,我们对新学期的工作计划如下:

一、迎新·纳新

在新学期的迎新工作上,我们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使各个部门各施其职,各尽其能,同时又能灵活处事,力求本年迎新工作平稳发展。让家长们放心、老师同学们满意,让新生加快融入大家庭的步伐,共同创建和谐校园

军训结束后,我们将招聘新干事,为校学生会注入新的血液、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增添新的活力。在纳新方面,我们坚持“既不打击同学积极性,也要确保干事质量”的原则,从严把关,选拔出一批高素质、高能力、具有创新思想的干事,为校学生会以后的工作增光添彩。

二、社团联合招聘大会

鄂州职业大学学生会自成立以来,秉承“全心全意为全校师生服务”的宗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校园文化娱乐活动。社团,作为最佳的活跃校园文化生活的一个重要组织,也为在校的大学生所关注。新的学期又在期待中来临,我们社团部将迎来新的任务。为了服务同学、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共创和谐美丽校园,为了给各社团注入新的血液,也为了给我们新生提供一个全方位发展以及提高和充实自我,展示个人才华的平台,同时还为了增强校园文化的氛围,我们社团部将组织并承办社团招新大会。这次招聘大会将联合全校36个社团进行招新活动。做为社团部的一员,我们要积极的协助、配合各个社团开展此次活动,秉承“为全校学生服务”的宗旨,尽职尽责地做好自身工作,为社团的发展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让我们学生社团白花齐放的日子早日到来!

三、新干事的思想教育大会

刚刚纳入学生会的成员是组织的新鲜血液。加强新干事的思想道德修养建设是非常必要的。通过大会,使新成员对组织有一个深刻的认识,了解组织的工作,让新成员摆正心态,给自己有一个准确的定位。让学生会新成员本着: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为宗旨,加强自我管理、锻炼自身、为全体同学服务为目的,以“全心全意为全校师生服务”为目标,发挥学生会的桥梁作用,参与学校的建设发展,努力开创学生会工作的新局面。

四、校园“十佳歌手”大赛

校园“十佳歌手”大赛充满激情与活力,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让大学生活变得多姿多彩,还加强了校园的文化艺术建设,给大学生一个展现自我的舞台,让选手大胆地表现自己,充分的发掘自身潜力,让选手树立人生价值观。这次校园“十佳歌手”大赛是与另外两所大学联合举办的,是一次难得的大型文艺活动,所以我们将怀着饱满的热情与动力投入到这次活动的工作当中,积极地配合其他部门,努力将这次活动办好。

五、校园清理“牛皮癣”活动

为了保持校园的环境卫生、给广大学子提供舒适的学习环境,我们将精细分工,调动每一位成员,走向校园的每一个角落,清除校园“牛皮癣”。在为同学提供一个卫生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的同时,也体现团队精神、锻炼了我们的办事能力,增强团队凝聚力。

六、“一二·九”爱国运动

十二月九日是一个红色的日子,“爱国”是活动的主题,我们需开展一系列活动,讲将爱国主义精神发扬下去,将“一二·九”精神传承下去、经久不衰。去年开展的万人签名和国歌合唱是个很好的主意,今年我们需在此基础上开展更多的更有意义的活动,让更多的学生铭记“一二·九”

以上是社团部对XX年下半年的工作计划,尚不完善,有待修改和补充。我相信在我们的努力下,社团部的工作、乃至学生会所有工作将会创造一个新的佳绩!

第12篇

【关键词】课堂辩论;引导;评价

辩论,也叫论辩,其实是人们基于本身对于某一事物的认知的不同立场而展开的争论的过程。这个争论过程,可能不仅仅只有两方,也有可能是持有多方观点的各方一起来参与争论。从理论的高度来说,辩论应该是一个批驳谬误,不断加深各方对于事物的认知而逐渐统一观点的过程。这个观点会统一到什么方向呢?简单一点说,往往辩论的结果,都是趋向于正确的认知。这种认知,也许是辩论的各方当中的某一方所持有的观点,也许是在某方的观点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正或与另外某一方或几方观点进行综合而产生的更具说服力的观点,也许是各方之前都没有发现而在争论的过程当中才因为发现了新的情况而出现的新观点,但是这种认知往往才是人们通过辩论想要得到的结论,是最接近或者本身就是完全正确的认知的一种。

《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中提出:“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必须贴近儿童的生活,反映儿童的需要,让他们从自己的世界出发,用自己的眼睛观察社会,用自己的心灵感受社会,用自己的方式研究社会。”所以,我们在组织品德课堂教学中,时常会设计以学生为主体的各种活动,让学生在课堂中发挥自己的潜能。身为一位普通的农村小学的品德课教师,在平时的上课中,笔者经常以图片、情景剧、调查等活动带动学生的主体性,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够参与到其中来。在品德课中,时常会出现一些有争议的话题,在品德课本中,尤其是高段的《品德与社会》教材中,时常会出现一些小辩论的内容,这些辩论的话题在品德课上是否适合开展,尤其是在农村小学,学生的素质相对于城里学生有一定的差距,学生的语言组织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往往不如城市里的学生,在品德课的常态课上,教师组织学生开展辩论活动,时常容易形成冷场、要么哄闹场面,有的看似热闹,其实却没有一点效果。但是笔者认为,在小学高段品德课堂中,合理有效地安排课堂辩论是必不可少的。为此,笔者进行了在高段品德课堂中课堂辩论的策略研究。

一、课堂辩论在小学高段品德课堂教学中有效开展的必要性

1. 课堂辩论有助于提升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

语言是思维的工具,是人类信息交流的载体,语言不仅在培养学生科学思维品质中具有重要的、不可忽视的作用,而且良好的口语对学生将来步入社会施展自己的才能有直接的影响。在高段的品德课堂上的辩论则是建立在一个平等的基础上,让学生在轻松地环境下锻炼学生语言表达能力的一种有力手段。笔者通过比较研究手段发现,经过多次课堂辩论的磨练,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有了质的飞跃。不少同学由刚接触辩论时讲话吞吞吐吐、词不达意、逻辑混乱,转变为语言简练、生动、幽默,说理头头是道,富有逻辑性,一些同学连语调、语速也能够很好地控制,逐步形成了带有强烈个性的辩论风格。

2. 课堂辩论有助于改善学生的心理素

美国著名的教育家詹姆斯·汤姆逊认为:“一个热爱生活的学生同仅仅是成绩优异的百分学生相比,前者更有利于社会。因而我们所需要有快乐而健康、能够从事各项工作的普通人,而不是病态的天才。”笔者认为,在小学高端品德课堂上课堂辩论对学生的心理有较好的矫正作用。首先,课堂辩论能够帮格内向的学生消除其胆小害羞的毛病,增强其自信心。其次,课堂辩论有助于培养学生耐挫力。在辩论中,往往会受到对手的诘难,有时会陷入理屈词穷的困境,辩论的结果可能会以己方失败而告终,这对于参加辩论的同学的心理承受力是一个很好的磨练。另外,辩论要求参与者沉着、冷静,这有利于克服一些同学存在的性格上的急躁的弱点,引导学生将情绪调控到最佳状态。

3.课堂辩论有助于培养学生团结协作精神

目前,我国的中小学生中独生子女占了绝大部分,由于家庭关系简单化,很大程度上促成他们“自我关注与封闭”处理人际关系能力差,合作意识不强等。而课堂辩论就犹如一场体育拔河赛,参与双方均需齐心协力,在强烈的集体荣誉感的驱动之下,每个同学都试图为己方的最终胜利做出最大的努力。为此,他们必然关注本方同学的一言一行,为本方同学的出色演讲而欢呼,即时弥补本文同学发言中的缺陷与不足,对待对方则能够做到“一致对外”,“封闭”、“狭隘”受到冲击,集体观念得到增强。

二、课堂辩论在高段品德课堂教学中有效开展的策略

笔者认为在品德课堂教学中,尤其是高段年级的课堂中,教师合理地组织课堂辩论可以从“辨”、“导”“评”三个方面来进行实践:

1.“有辩”:选可辨之材

“选”,就是结合教材,贴近学生的生活,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设计辩论的主题,注意难易适中,让学生感觉有值得讨论和辩驳之处,促使双方不仅有话可说,而且有一种立即投入到辩论中交锋的冲动和欲望。

要组织好课堂辩论,那么就要选好辩论的话题,辩论话题的选择,关系到学生学习的兴趣、学习的参与度与热情。一个好的辩题能够极大地引起学生的讨论兴趣,反之一个不好的辩题,学生无从说起,往往就会出现冷场的现场。那么针对小学高年级如何选择合适的辩题呢?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首先:我们要选择有争议的话题。有争议的话题容易引起学生的参与意识,通过学生真论,使真理越辩越明,从而找到最理想的答案。这点是对于选择话题最基本的要素,我们教师在选择话题的时候首先要站在学生的立场上考虑的是这个话题有没有争议,会不会引起学生的争论。如果这个换话题是不能引起学生的争议,或者这个辩题偏向明显,几句话就可以解决问题,那么这样的话题是没有任何的意义,放在课堂教学活动中反而会显得累赘。相反,所选择的话题也不能是同一类答案的话题,例如有教师在执教《我该不该这样做》这棵中,对于有的同学不小心损坏了向同学借的图书,是帮他补好呢?还是买一本新的还给他呢?让学生对这个话题进行辩论,学生各成两派谁也不让谁,谁也说服不了谁,最后教师只能说两种方式都可以,那样的辩论就失去了其本身的意义。

其次,我们要选择学生普遍关心的话题。教师要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组织辩论,对于小学生来说,要选择他们有兴趣的话题,让他们乐于辩论,敢于辩论,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从而实现教育的目的。学生关心的话题是什么呢?这就需要我们教师平时多与学生接触,多和学生交流,了解他们内心所想,内心所感,与他们形成共鸣。《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中提出“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必须贴近儿童的生活,反映儿童的需要,让他们从自己的世界出发,用自己的眼睛观察社会,用自己的心灵感受社会,用自己的方式研究社会。”那么我们教师在选择话题的时候也要贴近学生的生活,反映学生的需要,那样的话题才是有意义的,符合学生的生活实际的。在课堂辩论的过程中产生心灵的碰撞,从而达到课堂辩论的效果。

例如:我们在执教《谢谢你们,我的父母》这课时,在设计让孩子体会到父母的爱是无私奉献的环节时,教师可以设计“帮助父母做家务该不该收取一点劳务费”为话题让学生进行辩论。由于现在的孩子都是家中的独生子女,都受到父母的千宠万爱,认为父母对自己的照顾时应该的,而自己帮父母做家务是帮助父母减轻劳累,因而往往在为父母做家务时所要报酬,那么学生就会在课堂辩论的时候往往能够把自己真实的想法说出来。

最后,我们要选择知识性强的话题。《品德与社会》是一门综合性的活动课程,不仅涉及到德育,让学生参与社会,学习做然,而且涉及到历史、地理等多方面的课程,尤其是在高段年级的品德课中这点显得尤为突出。有一些理论性强的问题学生不太容易掌握,那么教师可以根据教学目标的要求,设计合理地话题,让学生通过辩论,自己去搜集资料,在资料搜集与整理的过程中,在辩论的过程中,在思维碰撞的过程中,自然地掌握其理论,从而实现教师预先设定的教学目标。

例如 笔者在执教《圆明园在哭泣》这课时,为了让学生明白圆明园的一砖一瓦都是历史的见证,提醒我们炎黄子孙不要忘记这段屈辱的历史。所以笔者围绕“圆明园该不该重建”这个话题让学生分组进行辩论,由于这个辩题知识性较强,所以笔者在课前就进行分组,把这个任务布置给了学生,让学生在课前就把资料搜集整理好,小组合作阐述理由,在课堂的辩论中,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所以在一些知识性强的问题用作课堂辩论的的活动环节可以有效地提升品德课堂效率。

2.“有导”:做正确引导

所谓“导”,就是教师要在学生辩论时加强引导,以教材为中心,规范学生的辩论方法和手段,防止学生在辩论中出现冷场或者纯粹的狡辩,引导学生做到“论从史出”。

在课堂辩论的过程中,辩论的成功与否,同教师的引导与参与是分不开的。教师如果不做好教学任务的具体化,在学习过程中不加以监控与参与,很难保证课堂辩论的成功。课堂辩论虽然强调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但这并不等于不要老师的指导。在实施课堂辩论的最初阶段,教师要将辩论任务具体化,强调辩论的目标,使辩论的任务具体化,使学生在辩论中增长各种学习能力,教师加强对学生辩论过程指导的目的不是使学生动态的学习过程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中,同时,教师也不要越俎代庖,尽量让辩论双方自己去解决辩论的话题。

在实施课堂的过程中,特别是正反双方辩论的这一环节中,首先,教师要加以调控,不要让学生的课堂辩论变成无意义的争吵,学生的辩论成了强词夺理,毫无根据;也不能为节约时间,还没有知道应该怎么做的时候就草草收场,使课堂辩论只开花不结果,辩论半天却不知道谁对谁错,影响了课堂的效率。在学生的辩论的过程中,教师还应该注意辩论的风向标,小学生对于一些观念的认识只停留在表层之上,在让学生讨论一些争议性比较大的话题时,有时可能会出现一些偏离目标的现象,这个时候教师就应该适时地加以引导,以免造成学生错误的理解。

如在教学《祖国属于我们》这课时,针对建设祖国现代化是否应该追求人的成功这个问题时。笔者在课堂辩论时设计了一个话题:正方,实现现代化是国家的事情,个人只需要读自己的书,完成自己的事情就可以了。反方,只有国家的建设事业得到了发展,个人才能实现自身的价值。在课堂的辩论过程中,由于班中不少口才不错的学生都站在反方,在辩论的过程中,让学生渐渐认为我们要首先为国家的发展作出贡献,自己的价值不实现没什么关系的。这是笔者就及时插入道:“想要为祖国的发展作出贡献,那么如果自身没有知识,怎么去建设呢?”学生顿时领悟到,最后得出结论:想要为祖国的建设作出贡献,就先要学好知识,然后才能为祖国作出贡献。

其次,教师应尊重学生的心理和积极的价值取向以及关注人生、关注社会的态度,允许学生中不同观点的展示,鼓励学生勇敢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引导学生由表及里的分析,,达成思想上的认同,如果师生、生生之间还未达成一致意见,还可以延伸课外继续进行探讨与研究,这样既保护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又可以提高课堂辩论的实效性。在此过程中,教师还需要有目的地培养学生的交流技能,培养学生“四会”的能力:学会组织小组合作发言、学会倾听他人发言、学会质疑他人观点、学会共享他人的思维方法和思维成果。

如在教学《我是小小安全员》这课时,为了让学生明白在家中遇到火灾时,最先要想到的是保护自己的生命,在火灾不能够控制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逃生,于是笔者设计了一个小小的话题,在家中起火的时候该不该去灭火,当学生在辩论的时候,有一位学生说道:“我妈妈说家里着火了无论怎么样也要救,不然东西都要被烧光了。”接下来就有学生应和了过去,这时,笔者对学生说:“他们说得也是有道理的,但是作为学生生命还是第一位的。东西没了可以再买,生命失去了就不能挽回了。

3.“有评”:作有效评价

“评”,教师要从双方审题立场是否清晰、论据是否合理、推理是否严密、仪态是否沉稳端庄等方面进行点评,以鼓励性、赞赏性的语言为主,对辩论中的精彩之处加以肯定,以增强学生的自信心和成就感。同时,对于辩论中出现的错误也要加以甄别指明,防止学生造成一种“胜者王、败者寇”的错觉,并适时对学生进行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教育学生学会辩证地观察、分析问题。对于学生的课堂辩论如何做到有效的评价呢?笔者总结了以下两点:

(1)用好“常法”,实现有效的评价

课堂教学评价一般都是采用教师评价、学生自评、同学互评等常用的方法的,而笔者在课堂辩论的评价上也 是采用这些评价,用好这些“常法”是实现有效评价的的基础。

教师评价: 在学生的辩论过程中,笔者根据不同的评价对象,采用不同的评价方式,对基础差的学生,笔者的评价重在鼓励,对基础好的学生,笔者的评价重激励。尤其是在学生辩论的过程中,笔者对于理论充分,说得精彩的同学给予鼓励的掌声,对于躲在组中不发言的同学笔者采取的措施是在辩论后给予表扬鼓励,能积极参与就是一种成功

学生自评:实施学生自我评价时我是结合课后反馈完成的,主要是在课后让学生对本次课堂辩论短短几分钟的表现的一个自我打分,想想自己在思考、回答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有哪些成功之处和不足之处,自己进行反思,不断总结经验。这样既能反馈学生在课堂辩论中的表现,也能客观的对自己的表现做出评价。

(2)把握时机,实现有价的评价

教师课堂评价的时机把握是十分重要的。如果把握不好,会影响评价的结果,甚至于适得其反。因此,评价时的动机应把握准确。在课堂辩论的过程中,根据学生的辩论态度、阐述的内容、神情举止等方面进行激励性口头评价属于瞬时评价。在对学生进行瞬时评价的时侯,笔者首先会面对全体学生并会十分注意学生不同的个性、气质、特点、学习水平,因人而异,因时而异的做出针对性的、艺术性的评价。笔者觉得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学生对评价的认知和接受,有利于学生个性的发展和潜能的激发。

综上所述,小学在高段品德课堂中设计一些小小的辩论活动,我们教师只要做到“有辩”,“有导”,“有评”,把课堂辩论真正有效合理地组织起来,对于学生来说,新颖的课型使他们增加了学习的乐趣,引起共鸣与思考。在这个过程中,学生不但学习到了丰富的知识,开阔了视野,更重要的是体现了《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的理念,让每一位学生都参与课堂,是学生的综合素质得以提升,为学生认识社会、参与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江萍 屠燕敏 《让激情在辩论中澎湃——激活小学高年段品德课堂之有效途径》小学德育 2010年第22期

[2] 丁朝蓬《新课程评价的理论与方法》,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3] 卢慕稚、张莉莉、赵大悌《新课程与评价改革》,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