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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小学教育

时间:2023-06-19 16:16:0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民办小学教育,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民办小学教育

第1篇

摘要随着北部湾地区经济的发展,北部湾地区的外来人口增加,对该地区的基础中小学教育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以钦州市的小学教育为例,对该地区小学教育面临的挑战和问题进行了分析。由于多种原因,该地区教育水平落后,大班额现象极为严重。针对该地小学教育基础薄弱、师资缺乏、学龄儿童增长严峻等问题,提出了依靠社会办学力量、丰富师资学源结构、加强培训、改进考核机制等解决办法。

关键词北部湾;基础教育;挑战对策

随着北部湾地区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良好的基础教育是优秀人才培养的基础。要想培养出优秀的人才,必须有强有力的基础教育为支撑。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北部湾地区经济发展落后,教育投资少,导致基础教育水平远远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甚至在广西区内也处于较低水平。随着北部湾经济开发的推进,北部湾地区的工业以及整体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吸引了大量的外来人口,他们对基础教育的期望值也比较高,因此对于当地的基础教育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此外随着整个社会的发展,信息传播更高效,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式在人们中间也有了广泛的传播,人们对基础教育的理念也发生了变化,对于教育对人的影响也有越来越深的认识,对教育的内涵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诸多因素都需要北部湾地区的基础教育更快的发展。

1小学教育的现状和面临的挑战

1.1基础薄弱,师资缺乏,容纳能力严重不足北部湾地区的教育发展与其经济发展速度严重不匹配。以钦州市为例,钦州市位于北部湾地区的核心,然而钦州市主城区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数量不足,截至2015年9月30日,市主城区从幼儿园、小学到高中,都存在“大班额”的问题。小学“大班额”问题最为突出,主城区共有小学21所(其中民办3所),在校生32245人,教学班485个,班额66.49人/班,超国家标准21.49人,①而2002-2011年,全国小学的平均班额为39人。②钦州市基础教育阶段的师资水平也差强人意。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师资严重不足,市区学校的师资都存在一定的不足,相当一部分师资需要从乡镇学校调入。部分教师的教授科目与所学专业不符,在职教师的知识体系更新水平较低,不能满足教育发展的需求。此外和经济发展造成的物价上涨相比,教师的待遇较低,对人才的吸引力不大。且存在部分教师不重视课堂教学,而花费大量精力用于校外补习班的开设,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教学和学习,对学生的成长以及学校的声誉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另外,北部湾地区的基础教育师资学源结构单一,不利于教师水平的提高。1.2学龄儿童增长趋势严峻与较低的基础教育水平相对应的,是随着经济发展和城镇化推进,对基础教育尤其是城镇基础教育提出了越来越严峻的挑战。随着北部湾大开发的推进,北部湾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越来越快,钦州工业的发展为钦州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力量,同时也带动了钦州外来人口的快速增加。大量的外地人口进入钦州工作生活,其中以育龄青年为主,其子女大都处于义务教育阶段,且在未来几年将有一批学龄儿童出现。此外随着钦州城镇化的进一步发展,许多农村的年轻人也在市区买房,市区的人口尤其是年轻人的增幅比较大,随之而来的学龄儿童数量也会逐步增加。2010年钦州市总人口为379.11万,常住人口为307万,市区人口109.76万,2014年城市人口已达114.88万人,2015年总人口已经增至409.32万,据估计,③钦州未来十年将新增人口70万,到2030年,城市人口将增至165万。与全国不同的是,目前北部湾地区城镇化程度不高,且存在相当数量的少数民族,独生子女现象不普遍,家中有两个子女的较为普遍,学龄儿童数量一直处于稳步增长的过程中。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未来5年将有大量的孩子出生,对基础教育的容纳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此外在农村居住的人,经济条件允许的,30-50%的会送孩子到城镇读书。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未来几年,钦州市的基础教育在提质增量方面都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2对策分析

面对经济发展提出的严峻挑战,未来钦州市的基础教育发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2.1依靠各方面力量,增加基础教育学校数量,满足日益增加的学龄儿童的基本需求钦州市目前的基础教育与目前的学龄儿童数量严重的不匹配,更无法满足未来几年快速增加的入学需求。因此,从2015年起,钦州市计划6年内在主城区新建学校22所(幼儿园8所、小学7所、初中2所、高中3所、一贯制学校2所),改扩建学校6所(幼儿园1所、小学5所)。然而这一扩建速度仍难以同时解决入学难和大班额两个问题。尤其是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放开,学龄儿童数量在未来6年内会出现显著的增长。因此要想解决入学难和大班额的难题,一定要依靠各方办学力量,才能较快的解决小学的学位紧张问题。在各种办学力量中,政府投资是很重要的一方面。但是由于北部湾地区,政府财力有限,单纯靠政府加大投资难以解决目前办学的困境,依靠社会办学力量是一条有效的途径。社会办学力量在解决入园难的方面已经表现出了显著的效果。近几年,我市公办幼儿园增加了2所,但是民办幼儿园确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有效的缓解了幼儿园入园难的问题。而且随着民办幼儿园数量的增加,竞争的加剧,民办幼儿园在数量快速增加的同时,质量也得到了显著的提高,相当一部分幼儿园已经得到了社会的认可。而解决基础教育目前的困境也需要借助于社会办学力量。据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2013年的统计结果,④2011年,全国民小学的比例为5.72%,民办初中的比例为8.73%。而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东部和中部地区,民办小学的比例分别为8.71%和5.03%,民办初中的比例为10.70%和10.47%,而广西的民办小学和民办初中的比例仅为3.08%和3.94%,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而与民办幼儿园不同,民办小学和民办中学的投资和师资要求均较高,因此需要政府制定较好的民办教育政策,以有效促进民办基础教育的发展,为北部湾地区的基础教育助力,解决入学难的问题。同时民办教育的加入,可以有效促进学校之间的竞争,对于中小学教学质量的提高也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2.2加强师资引进,丰富师资学源结构提高教育的质量,关键在提高教师的素质。由于广西经济发展落后,对区外优秀师资的吸引力不大,目前钦州的中小学教师,主要来源于广西省内的师范类院校,而这些老师又大都来源于省内,学源结构较单一,整体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较落后,不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也不利于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发展。因此在今后的教师招聘中,应加大对区外师资的引进和招聘,拓宽学源结构。教师的教育背景的差异将带来不同教学理念的碰撞,更有利于推进教育改革,便于推广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从而有效的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2.3加强教师的培训,提高教师素质陶行知先生说过,⑤“小学教师之好坏,简直可以影响到国家的存亡和世运之治乱”。只有有了高素质的教师,才能产生高素质的教育,才能培养高素质的人才。为了提高教师素质,必须加强教师的培训,让教师走出去,去多多了解外面世界的变换以及带给老师的信息,让教师可以开阔眼界,能够把自身的专业素质提高。目前国内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手段更新的较快,不加强学习很难跟上教育发展的步伐。而且如果教师素质不高,对于一些先进教学理念的掌握不到位,不能采取有效的手段实现先进的教育理念,将难以促进教育改革的有效进行。因此在引进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手段的同时,也要加强对师资的培训。鉴于北部湾地区教育资源不足的局面,可以采取“点线面”结合的手段,即选取素质较高的教师到全国的优秀学校学习,真正理解先进的教育理念,并掌握利用先进的教学手段实现教育理念的本领。然后以这些教师作为培训师资,带动更多学校的教师学习,并逐步推广到各个学校。这样既节约成本,又能有效的加强全体教师的培训,促进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2.4改进对现有师资的科学管理和考核对教师的考核和管理就像是一个指挥棒,科学的管理和考核办法,将会有效的引导教师的教学工作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如果教师的考核只看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名次,那么教学活动的中点必将围绕提高学生的成绩和名次来进行,而这将导致非常短视的教学行为,即只关注目前学生成绩的变化,而严重忽视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发展。而对于基础教育来说,所谓“基础”,不单是让学生能够掌握基础知识并且灵活运用,对于学生的人生观与价值观的养成也是在这一时期培养出来的。⑥教育与生活本身应是和谐统一的,通过教育不仅要学会学习,更重要的是要学会生活,更好的认识生活。过于重视分数和名次,将对学生的整体素质和全面发展造成伤害,不利于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而要想有效的扭转“应试教育”和“唯分数论”的局面,制定健康、科学的考核管理体系,将会从根本上改变教师教学的重点和培养目标,引导教师改变教育理念,采用科学的教育方法,全面的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健康、全面的成长。

作者:郑秋冰 单位:钦州市教育局

第2篇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90号)、《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温教办基〔2021〕27号),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就近、免试、免费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根据户籍所在地到划定的施教区学校相对就近入学。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完善报名录取监督工作机制;公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入学条件、报名时间、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等信息全面公开。

(三)便民服务原则。全面推行“入学一件事”改革,实现入学登记、报名、录取、结果公布等流程在招生管理系统进行。

二、招生对象

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六周岁(2014 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2014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需要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暂缓入学的证明。

七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政策说明

(一)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见附件 1)。

(二)父母或本人有不动产(即房产)的,可凭不动产权证在不动产所在地施教区学校登记。针对提供不动产报名时出现的特殊情况,按“附件 5”处理。

(三)父母系洞头区合法出国、具备有效证明材料的华人华侨子女,在国内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四)我区适龄儿童(少年)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在跨施教区学校就读的(除实验小学、城关小学、海霞中学外),在申请就读学校班额允许的情况下,持监护人经商(务工)及房屋租赁协议等证明材料到相关学校进行预登记,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五)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到居住地学校登记(见附件2),若人数超出居住地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其父母持有我区 e 居卡及居住证,并有相对稳定的住所(签订一年以上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并且连续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的。其中,在灵昆街道入学的新居民子女,其父母需在我区居住一年以上且签订一年以上后续住房租赁协议(截至 2021年 5 月 1日)。2.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洞头区用人单位签订(或劳动部门备案认的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达到半年以上。其中,在灵昆街道入学的,其父母需在本区有相对稳定的职业,且至少一人与本区工作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子女报名月份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及以上,或在本区经商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附一年及以上完税证明)。

(六)实验小学、城关小学、灵昆一小、灵南小学、海霞中学均实行分批次招生(具体按附件 6 执行)。

(七)民办学校(温州市乐成寄宿中学,即原温州市洞头区乐成寄宿中学)与区内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招生范围为洞头区和鹿城区。在完成政策照顾对象招生后,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公证机构参加,按照“全部对象、全部计划”的要求,依据招生计划和志愿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并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因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按电脑随机派位生成的预录取顺序号依次递补录取。未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学校若招不足,经区、市教育局同意后,可跨县域补招一次。

学校预录取并缴费确认的学生,将在系统中予以锁定,不再参加后续任何学校、任何批次的录取。符合公办入学条件但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按照当地公办学校招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学。对于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放弃的(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视同放弃),以及因弄虚作假被取消录取资格的,按公办学校招生细则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

(八)公办学校政策照顾对象于6月15日前到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教育科)登记并提供相应材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民办学校政策照顾对象提交材料时间见相关学校招生简章。

(九)洞头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中有中重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对象,到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地址:永嘉县瓯北街道和二村,联系电话:0577-57761128、57782292); 有轻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对象到施教区学校报名,随班就读。

四、政策照顾对象

(一)烈士、见义勇为者子女;

(二)洞头区区域内的现役军人子女;

(三)省绿叶奖获得者、市级及以上劳模子女;

(四)区级引进高级人才、区级以上拔尖人才、市 551 工程人才(第一、二层次)子女;洞教基〔2009〕100 号文件规定的高级人才子女;

(五)对洞头区教育事业有较大贡献者的子女:

1.区级及以上“三坛”(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和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子女;

2.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师德楷模、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等荣誉者子女;

3.其它对我区教育事业有特殊贡献者子女。

(六)区级以上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对象子女。

五、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小学和初中新生入学均通过登录“浙里办”手机APP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报名登记,个别新生需提供材料现场核验(相关材料见附件 3、附件 4)。每位学生填报一所公办学校,可以兼报区内民办学校及招生区域包含洞头的区外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最多可报 2 所;参与第一轮未完成招生计划数民办学校补招的学生,每人限报 1 所。

(二)小学新生报名登记时间:6月2日至6月3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日—6月4日)。

(三)初中新生报名登记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民办初中报名时间为6月1日—6月3日)。

非温州市户籍和不在温州市小学就读的适龄少年,需在6月30日前(民办初中需在6月1日—6月3日期间)将相关材料送报名登记学校审核。

(四)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施教区时间及房屋产权证明有效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1日。户籍于2021年5月1 日之后迁入的学龄儿童和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施教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六、招生计划

学校

2021年招生计划

学校

2021年招生计划

班级数

学生数

班级数

学生数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华中校区(实验小学)

7

310

海霞中学

6

240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北沙校区(城关第二小学)

1

40

灵昆中学

5

225

城关小学教育集团城关校区(城关小学)

5

200

实验中学

7

280

城关小学教育集团双朴校区(城关第一小学)

2

80

霓屿义务教育学校(初中)

3

120

东屏中心小学

3

120

元觉义务教育学校(初中)

1

45

灵昆第一小学

5

200

洞头区第二中学

4

160

灵南小学

3

120

温州市乐成寄宿中学(初中部)

10

480

大门镇中心小学

3

120

 

 

 

霓屿义务教育学校(小学)

2

80

 

 

 

元觉义务教育学校(小学)

1

40

 

 

 

鹿西中心小学

1

40

 

 

 

七、工作纪律

(一)加强组织宣传

区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科。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根据本方案分别制定招生实施办法(细则),并上报区教育局备案,核准后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公布,并要指定专人做好招生政策解释和来访接待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深刻领会招生文件精神,坚持正确的导向,并做好广泛宣传引导工作,使招生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争取家长、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在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报告。

(二)严格招生程序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条件和招生程序及时安排组织招生工作,特别要严格把关入学条件和年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建立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确保本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和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全部入学。小学不得招收不足龄儿童。

(三)建立督查制度

区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对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督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生文件精神的行为,将给予严肃处理。适龄儿童(少年)父母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予取消该校录取资格,并予以通报;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产权、社保、水电费发票等证明的,将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要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以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招生工作信息全面公开,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八、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教育科):63482142、56723136。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华中校区(实验小学):59391878

城关小学教育集团城关校区(城关小学):56728653

城关小学教育集团双朴校区(城关第一小学):56728920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北沙校区(城关第二小学):56728176

东屏中心小学:56728152

大门镇中心小学:56723505

鹿西中心小学:63415600

灵昆第一小学:55872523

灵南小学:86980197

海霞中学:56728807

实验中学:56728710

洞头区第二中学:59398969

灵昆中学:55875292

元觉义务教育学校:59389986

霓屿义务教育学校:55895303

温州市乐成寄宿中学:55895825

(二)监督举报电话:

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63388790

区教育局机关纪委:56723130

九、附注

本方案于之日开始施行,此前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1.洞头区 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划分

2.洞头区新居民居住地入学学校安排表

3.洞头区2021年小学新生报名携带材料

4.洞头区2021年初中新生报名携带材料一览表

5.施教区对象提供房产证报名时出现的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6.洞头区实验小学等五所学校招生政策相关规定

7.洞头区 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行事历

8.洞头区2021年义务教育入学对象可报名民办学校名单

 

 

 

 

 

 

附件1

洞头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公办学校施教区划分

学校

施教区

固定区域

自选区域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华中校区(实验小学)

新城社区、小朴社区、大朴村、三盘社区

小三盘村、九厅社区

城关小学教育集团城关校区(城关小学)

岭背社区、上新社区、城中社区、银海社区、后寮村、寮顶村;打水鞍社区和风门社区(原行政村户籍且持有村股份合作社股权的居民子女)

城南社区(农龄股、人口股)、后坑村、岙仔村

东屏中心小学

东岙村、东岙顶村、中仑村、洞头村、垄头村、惠民村、南策村、大瞿村、半屏社区

后坑村、岙仔村

城关小学教育集团双朴校区(城关第一小学)

九仙村、东郊村、白迭村、隔头村、打水鞍社区(部分)、风门社区(部分)、小长坑村、大长坑村、城南社区(部分)

城南社区(农龄股、人口股)、小三盘村、后坑村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北沙校区(城关第二小学)

大王殿村、双垄村、东沙村、鸽尾礁村、海霞村、柴岙村、

九厅社区、岙仔村

灵昆第一小学

灵昆居委会、周宅村、北段村、九村、叶先村、王相村、沙塘村

瓯江口新区

灵南小学

双昆村、上岩头村、海思村

瓯江口新区

大门镇中心小学

大门镇所辖村居

/

霓屿义务教育学校(小学)

霓屿街道所辖村居

/

元觉义务教育学校(小学)

元觉街道所辖村居

/

鹿西中心小学

鹿西乡所辖村居

/

海霞中学

城南社区、城中社区、银海社区、岭背社区、上新社区、新城社区、打水鞍社区、风门社区、小三盘村

小朴社区、大朴村、九厅社区(有空余学额时面向这三个社区<村>招生)

灵昆中学

灵昆街道各村居、瓯江口产业集聚区

/

实验中学

东屏街道所辖村居;小长坑村、九仙村、隔头村、东郊村、大长坑村、白迭村;柴岙村、大王殿村、东沙村、鸽尾礁村、双垄村、海霞村;三盘社区。

小朴社区、大朴村、九厅社区。

霓屿义务教育学校(初中)

霓屿街道各村居

/

元觉义务教育学校(初中)

元觉街道各村居

/

洞头区第二中学

大门镇各村居、鹿西乡各村居

/

 

 

附件2         

洞头区2021年新居民居住地学校安排表

学校

居住地

城关小学教育集团双朴校区(城关第一小学)

城中社区、银海社区、城南社区、上新社区(部分)、新城社区(部分)、小朴社区、小长坑村、九仙村、隔头村、东郊村、大朴村、大长坑村、白迭村、小三盘村、打水鞍社区、风门社区。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北沙校区(城关第二小学)

岭背社区(部分)、新城社区(部分)、上新社区(部分)、柴岙村、大王殿村、东沙村、鸽尾礁村、九厅社区、双垄村、海霞村、三盘社区。

灵昆第一小学

周宅村、北段村、九村、叶先村、沙塘村、王相村、瓯江口新区

灵南小学

双昆村、上岩头村、海思村、瓯江口新区

东屏中心小学

岭背社区(部分);东屏街道所辖村居(社区)。

大门镇中心小学

大门镇所辖村居(社区)

霓屿义务教育学校(小学)

霓屿街道所辖村居(社区)

元觉义务教育学校(小学)

元觉街道所辖村居

鹿西中心小学

鹿西乡所辖村居

灵昆中学

灵昆街道各村居、瓯江口新区

实验中学

东屏街道各村居;北岙街道各社区(村居)

霓屿义务教育学校(初中)

霓屿街道各村居

元觉义务教育学校(初中)

元觉街道各村居

洞头区第二中学

大门镇各村居、鹿西乡各村居

附件3

洞头区2021年小学新生报名上传材料

序号

对   象

报名上传材料

备注

1

施教区户籍的学龄儿童

1.户口簿;2.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权证)。

 

2

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有房产的学龄儿童

1.户口簿;2.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权证)。

 

3

华侨、华人子女

1.父母原籍户口证明;2.洞头区侨办证明;3.现监护人公证材料;4.现监护人户口簿;5.儿童本人的户口簿或护照。

 

4

政策照顾对象子女

1.户口簿;2.父母获奖等有效证件;军人子女提供军官证件(或现役军人证明)。

到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教育科)登记并提交材料。

5

新居民子女

1.户口簿;2.在洞头区居住且有稳定住所证明;3.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洞头区用人单位签订或劳动部门备案认可的劳动合同(或取得营业执照);4.社保材料(就读灵昆街道小学需提供)。

居住地施教区学校班额已满时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备注:个别学生上传材料需现场核验,请根据学校通知,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现场核验。

附件4

洞头区2021年初中新生报名上传材料

 

序号

对   象

报 名 材 料

备注1

备注2

1

施教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少年

1.户口簿。

 

六年级在洞头区外小学毕业班就读的学生,还需提供六年级下册素质报告单。

2

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有房产的学龄儿童少年

1.户口簿;2.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权证)。

 

3

华侨、华人子女

1.父母原籍户口证明;2.洞头区侨办证明;3.现监护人公证材料;4.现监护人户口簿;5.儿童少年本人的户口簿或护照。

 

4

政策照顾对象子女

1.户口簿;2.父母获奖等有效证件;军人子女提供军官证件(或现役军人证明)。

到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教育科)登记并提交材料。

5

新居民子女

1.户口簿;2.在洞头区居住且有稳定住所证明;3.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洞头区用人单位签订或劳动部门备案认可的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4.社保材料(就读灵昆街道初中需提供)。

 

备注:个别学生上传材料需现场核验,请根据学校通知,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现场核验。

 

 

附件5

施教区对象提供不动产权证报名时出现的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1.不动产权人为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学生及其父母双方户口与上述房屋产权人在一起,学生父母又确无其他住房的(需提供无房产证明、实际居住情况与房产地址一致的证明),可持上述不动产权证报名。

2.不动产权证在抵押的,可凭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不动产权证明代替房产证报名;不动产权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可凭住建局出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或凭房开公司的购房合同及发票)报名;属民间契约、协议或公证类的不能作为入学的不动产权依据。

3.因重点工程建设被拆迁安置的,可用拆迁安置协议书代替协议书中的安置房房产证报名。

4.房屋产权与他人共有的,其份额占比不得少于50%。

5.非住宅用途的房产、不动产权证登记为住宅用房而实际不是用于居住的均不能作为入学报名依据。

6.上述情况之外的,提交区教育局党委会研究决定。

 

 

 

附件6

洞头区实验小学等五所学校招生政策相关规定

 

一、洞头区实验小学招生政策相关规定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政策照顾对象子女;

第二批:户籍与房产均在施教区,且户籍地址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户籍在施教区的适龄儿童。

第四批: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

以下情况应向学校提交实际居住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电费收据、电视费收据、水费收据等原始凭据):房屋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含)之内;房屋产权与他人共有的,其份额占比不少于50%,但份额房屋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含)之内的。

2021年起,同一套房产3周年内安排一户产权人子女就读。

(二)招生办法

当第一、二批次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第二批次学生全部录取。当第一、二批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第二批次学生根据“住、户一致优先”的统筹办法,实施以不动产证和户籍登记时间分别距离限定截止时间的月份提前数相加,从大到小排列顺序予以录取(月数相同时,按天数从大到小排列顺序录取;天数相同时,按户籍迁入时间先后录取);如有空余学额,按户籍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只有户籍的学生;如还有空余学额,根据不动产证办理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第四批次学生,录满为止。未能录取的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洞头区城关小学招生政策相关规定

第一批:政策照顾对象子女;

第二批:户籍在施教区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

2022年起,第二批为户籍与房产均在施教区,且户籍地址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第三批为户籍在施教区的适龄儿童;第四批为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

三、洞头区灵昆第一小学招生政策相关规定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户口在灵昆居委会、周宅村、北段村、九村、叶先村、沙塘村、王相村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父母一方户口在以上村居的适龄儿童;父母在以上村居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儿童;父母在瓯江口有房产的业主子女;父母在以上村居内办企业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居住在以上村居及瓯江口新区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居住在瓯江口新区的新居民子女,由其父母所在企业汇总后报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社会事物管理局)。

(二)招生办法

当第一、二批次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第二批次学生全部录取。当第一、二批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由洞头区教育局会同瓯江口社会事务管理局统筹安排第二批次学生。如还有空余学额,再统筹安排第三批次学生。

四、洞头区灵南小学招生政策相关规定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户口在双昆村、上岩头村、海思村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父母一方户口在以上村居的适龄儿童;父母在以上村居内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儿童;父母在瓯江口有房产的业主子女;父母在以上村居内办企业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居住在以上村居及瓯江口新区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居住在瓯江口新区的新居民子女,由其父母所在企业汇总后报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二)招生办法

当第一、二批次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第二批次学生全部录取。当第一、二批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由洞头区教育局会同瓯江口社会事务管理局统筹安排第二批次学生。如还有空余学额,再统筹安排第三批次学生。

五、洞头区海霞中学招生政策相关规定

第一批:政策照顾对象子女;

第二批:户籍在施教区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

以上批次招生后,若有空余学额,可招录户籍在小朴社区、大朴村、九厅社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空余学额不足的,通过摇号录取。

 

 

  

 

 

附件7

洞头区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行事历

时间

事项

5月29日前

民办学校优待、照顾对象登记、资格审核

5月31日前

优待、照顾对象录取对象名单导入系统并锁定

5月31日前

对接公证处确认摇号公证相关事项

6月1-3日(9:00—21:00)

公、民办学校网络报名(初中)

6月2-4日(9:00—21:00)

公、民办学校网络报名(小学)

6月9日前

第一轮民办学校报名对象资格审核、公示

6月10日

第一轮民办学校录取(初中)

6月11日

第一轮民办学校录取(小学)

6月11-12日

第一轮民办学校录取缴费确认(初中)

6月12-13日

第一轮民办学校录取缴费确认(小学)

6月13-14日

第一轮民办学校录取后空余学额补录(初中)

6月14-15日

第一轮民办学校录取后空余学额补录(小学)

6月16日

第二轮补招民办学校申请

6月17日

第二轮补招民办学校名单公布

6月18-19日(9:00—21:00)

第二轮补招民办学校报名(小学、初中)

6月21—22日

第二轮补招民办学校报名对象资格审核

6月23日

第二轮补招民办学校录取

6月24日

第二轮补招民办学校录取缴费确认

6月30日(截止下午5:00)

公办学校网上报名截止

7月底前

完成公民办学校招生录取

8月20日前

各校完成入学通知书发放

9月初

公民办学校同步注册学籍

附件8

洞头区2021年义务教育入学对象可报名民办学校名单

序号

类别

学校

招生范围

1

市批区管初中

(1所)

温州市乐成寄宿中学

洞头区、鹿城区

2

市批市管初中

(4 所)

温州外国语学校

市区(含洞头区)

3

北大新世纪温州附属学校

市区(含洞头区)

4

温州英才学校

市区(含洞头区)

5

温州东瓯中学

市区(含洞头区)

6

市批市管小学

(3所)

温州外国语小学

市区(含洞头区)

7

北大新世纪温州附属学校(小学部)

市区(含洞头区)

8

温州英才学校(小学部)

市区(含洞头区)

 

 

 

 

 

 

 

 

第3篇

关键词:小学教育专业;实践教学;创新对策

前言

在中国,高师本科小学教育专业自1998年始,由南京师范大学首创开办本科层次师资培养。至今在全国共有百余所高校设置了小学教育专业。虽然它已走过十来年的建设历程,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在小学教育纳入到高师教育体系后,该专业的人才培养、课程设置等方面仍处于探索阶段。在本科层次的小学教育专业中,人们对实践教学的重视程度不够,“师范性”处于下风,实践教学处于次要地位,对实践教学的理解也存在偏颇,在实践教学课程体系的设置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找出创新实践教学模式的主要对策,对今后高师本科小学教育专业实践教学的发展及专业课程体系的设置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实践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实践教学认识及定位的偏颇

关于教师的实践能力培养,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教育实践就是实践教学。事实上,实践教学不是简单的操作练习、技能训练,也不仅指教育见习、实习。实践教学与教育实践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教育实践是实践教学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实践教学所包含的内容则更加广泛。实践教学是相对于理论教学而言的,二者是教师教育中师范性培养的重要组成。实践教学的对象是师范生,而从学生的角度出发,实践教学就是实践学习。

(二)实践教学课程设置不合理

1.课时数有限,且安排不合理。目前,实践教学的课时数在高师教育中的比重十分有限。课程比例失调使得师范生整体的专业素质出现缺口,普遍表现为只掌握理论,而教学实践技能较差。而仅有的教育见习、实习,时间和次数也十分有限,每次时间短且安排分散,学生往往学不到什么实践就结束了,实践教学成了镶嵌在其他课程中的点缀。对于最后一次时间较长的毕业实习,很多学生也因为面临找工作而使实习得不到保证。在四年的学习中,真正的实践教学课时数严重不足。

2.课程形式、内容较为单一。在现有的实践教学中,实践教学被简单地认为教育实践,而教育实践又被简单地认为教育见习、实习,任务只限于课堂教学和班主任工作,而对于教师科研、家访、教育行政、教育调查、教研活动等针对小学教师培养特色来设计和加工的成分被极大地忽视了。实践教学形式和内容单一,使得师范生无法掌握全面的教师教育技能,教师的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及创新能力都受到影响。

(三)实践教学支撑系统不够健全

1.实践教学“无处去”。除了校内实践教学活动外,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主要是在实践基地小学。而学生要获得关于小学的全面体验,这就必然要注意实践基地的选取和开发。目前,实践基地普遍较少,类型单一且没有建立密切的联系,这都不利于实践教学的开展,出现了实践“无处去”的现象且实践活动很难深入。

2.实践教学“无人教”。很多时候,学生在实践基地的实践活动都是孤军奋战,虽然高校和小学都安排了指导教师,但没有真正发挥指导的作用,出现了实践教学 “无人教”的现象。一方面,高校的指导教师要忙于教学及科研工作,基本没有时间到实习学校指导学生实践;另一方面,虽然实习学校都会为每一名实习生安排专门的指导教师,但由于这些教师大多忙于备课、教学、管理班级等,实习生得到的指导也是十分有限的。

二、创新实践教学的主要对策

(一)更新观念,构建实践教学体系

实践教学是高师教育和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践教学,不仅要使学生受到教育及教学工作的锻炼,加深对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的理解,而且要培养他们从事教育工作的优良品德和教师的职业技能,为将来从事教师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因此,在广泛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重新审视并创新了实践教学,在传统教育见习、实习、毕业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基础上,确立了校内与校外、课内与课外相结合的大实践全程教学观;增加了综合实践、专业技能训练与测试、模拟教学等实践教学环节;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由综合实践-实验教学-技能训练-教育见习、实习-课题研究五个环节组成的实践教学模式。同时,体现了全程性—— 实践教学四年不断线;阶段性——五个环节分成五个相对独立的阶段,每个阶段都有相应的时间保证和阶段目标、定位、内容、要求、指导、管理及考核;完整性 ——五个环节都是相对独立的一块,但它们相互间有内在联系,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递进性——五个环节依次排序,有前后顺序关系,使实践教学由浅入深,逐步推进。同时,这种实践教学模式具有以下三个明显的特点:(1)从教能力训练模拟化。通过微格教学培训和强化实践训练两个途径,让学生掌握多种教学技能,提高学生的从教能力。(2)教师角色体验全程化。将教育见习、实习安排全程化,四年不断线,要求学生长期与实践教学基地教师结对,参与实践基地的教学研究活动,形成见习-实习-研习一体化的教育实践模式。(3)专业技能训练项目化。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教师职业技能训练测试项目”,实施“教师职业技能考证制度”。

(二)创新形式,丰富实践教学内容

1.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对能力培养具有独特的价值。在调研中,许多小学校长有这样一个共识,如今小学非常缺乏活动课程教师,小学教师指导学生开展专题性的德育活动、科技活动、文体活动、劳技活动等方面的能力非常缺乏。可见,高师强化活动课程,不仅对学生专业能力和创造能力培养极为重要,而且为他们提高日后到小学开设活动课的能力也是非常有利的。

2.开设艺术实践课程。艺术素养在现代小学教师的培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小学教师的劳动充满创新性,对艺术修养要求很高。很多优秀的小学教师教育教学之所以能给人以美的享受,深深地吸引学生,就得益于他们良好的艺术素养。所以在高师增强艺术实践课程既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需要,更能满足小学生对艺术教育的强烈期盼。

3.开发学校隐性课程。充分发挥隐性课程对学生能力培养的积极作用。倡导学生在学校的各种社团文化活动尤其是专业性活动的组织、运行过程中,在生活、学习环境的建设过程中,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组织、交际、协调、创业、具体操作等方面能力。

(三)设置项目,形成实践教学特色

为实现小学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保证质量,确保学生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掌握先进的现代教育理论,必须使学生练就扎实、有效的教师职业技能。为此,在广泛调研、论证及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在高师本科小学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教师职业技能训练测试项目”,实施“教师职业技能考证制度”,把专业核心能力分解为若干专业技能测试项目,要求学生在规定的学期完成各项测试,使专业技能显性化、专业技能训练具体化。确定普通话、朗读与演讲、钢笔字、粉笔字、课件制作、说课与讲课、钢琴弹唱、班队活动为必考项目;毛笔字、应用文写作、美术字、口令与队列、简笔画、钢琴或其他乐器、黑板报设计、书法艺术、说课、图案或素描、舞蹈或唱歌、儿童想象画等为选考项目。制定了考核标准,每学期统一安排考核时间,把考核结果与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的取得相挂钩。

(四)建立基地,提升实践教学效能

为了使小学教育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顺利实施,在农村小学、城镇小学、市区小学、民办小学和特殊学校等五类不同类型学校中选取部分作为实践基地。学生从入学到毕业,定期安排到基地开展各种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从教育见习、认识性实习、规范性实习或顶岗实习到毕业实习,四年不断线,基地成为学生了解学情、校情,领会小学教师所需要的素质要求、知识和能力结构,全面提升专业技能的舞台。同时,充分利用基地小学的教育教学资源,要求每位学生与基地小学的教师开展 “师徒结对”活动。从第二学期开始至毕业,学校将有组织、有步骤地为每位学生联系一名基地小学的优秀教师作为校外指导老师,进行“师徒结对”活动,每位指导教师带3—5 名学生,每学期对“师徒结对”进行考核。整个过程分为观摩、协助、体验、模仿、总结等五个环节。

“师徒结对”活动为小学教育专业的学生熟悉小学教育、接触儿童提供了广阔舞台,它是对旧的实践教学模式的一种创新,它强调“做中学”;强调教学技艺的模仿与培育;强调与指导教师的合作与交流;强调对所学的教育教学理论的深化与建构;强调对自己的教学行为的分析与反思。实践证明,“师徒结对”活动充分体现了小学教育专业的特点,是小学教师专业化培养的一种有益尝试。

结束语

小学教师教育纳入到了高师教育体系,但目前尚处于实践探索阶段,缺乏经验,在小学教师培养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何将这些问题合理解决,提出可行方案,还需不断深入地进行探索与研究。实践教学是小学教师培养的一部分,其发展必然依托于整个专业的发展,必须把它放在一个整体下进行研究。只有专业的各方面不断完善、彼此促进,才能最终促进高师本科小学教育专业的发展完善,从而提高小学教师的培养水平和专业化水平。

参考文献:

[1] 倪小敏.实践取向:职前教师教育模式和重构[J].教师教育研究,2010,(1):22.

[2] 黄俊.课程设置之于实践的探索[J].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09,(11):118.

[3] 吴东涛.小学教育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讨[J].绥化学院学报,2008,(4):157.

第4篇

我区今年有5.73万名教师

获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本刊讯 今年,我区启动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自治区财政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的标准对连片特困地区乡、村级学校和全区义务教育教学点教师给予补助,进一步激发农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截至6月,今年全区申请该项补助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含特岗教师)共5.73万人,自治区按需安排了奖补资金1.37亿元。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有利于改善农村教师的生活待遇,逐步引导教育资金投入向农村和边远山区倾斜,进一步增强农村教师岗位的吸引力,提高农村教育整体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桂文)

我区将启动高校转型发展

应用技术大学试点工作

本刊讯 近日,自治区教育厅召开2014年工作会议,会议提出,我区今年已统筹为民办实事教育资金达56.5亿元,目前已到位44.26亿元,接下来将筹措建设经费8亿多元,用于启动高校转型发展应用技术大学试点工作。据悉,为确保试点工作能顺利进行,我区已启动实施高校分类定位规划评议,并起草了《广西高校定位发展分类评估办法》,高校分类发展顶层设计得以进一步完善。启动高校转型发展应用技术大学试点工作,目的在于推动部分本科高校转型发展,并带动高职试点开办本科专业。(桂文)

我区4万多名教师接受高中课改培训

本刊讯 最近,我区开展了高中课程改革学科教材与课堂教学培训工作,组织全区普通高中学校的教师参加此次培训,不断提高普通高中学科教师使用新教材、实施课堂教学的能力。据悉,此次培训在南宁、桂林等9个市设26个培训点,共54场次,全区共有4万多名教师参加培训。此次培训邀请了近220名区内外专家、教材主编、教研人员和优秀骨干教师,为参训教师提供培训,目前全区已有三分之一的教师完成了相关培训。(桂文)

上海名师助推我区30名

“广西优秀乡村教师”专业成长

本刊讯 最近,由自治区教育厅和上海铭师培训中心联合举办的“关爱广西最美乡村教师”公益活动在南宁市天桃实验学校(小学部)启动,并开展了为期3天的课程培训,30名获得“广西优秀乡村教师”称号的教师参加了培训。培训活动设有专题讲座、教学观摩、互动交流、拓展课程等环节,来自上海市的小学教育专家与一线教学名师,用新颖的教学方式为参陪教师呈现了多元化的培训课堂。此次培训还针对乡村教师普遍关注的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开设了《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策略》沙龙,为他们答疑解惑。据悉,“关爱最美乡村教师”公益活动的目的是,通过3年的免费培训和专业辅导服务,为我区乡村教师搭建专业提升的平台,把“广西最美乡村教师”打造成为乡村名师。

(蒙秀溪)

据中国新闻网消息,教育部日前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应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将为每位学生核发全国唯一的学籍号。《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公安机关协作,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籍进行、查错,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问题学籍清单,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问题学籍进行核查处理;各级教育机构要加快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各学段各类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要求,利用全国学籍系统做好基础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籍建立和学籍正常变动(升级、升学、毕业等)、学籍异动(转学、出境学习、休学、复学、留级、跳级、辍学、死亡等)的管理工作,并应用全国学籍系统监测学生上学考勤情况,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据悉,该学籍系统还可监测随迁子女流动情况,为招生入学提供帮助,控制义务教育学生无序流动,遏制超大规模高中学校,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和办学行为,并能加强留守儿童管理,建立动态登记监测制度,提高关爱和服务水平。

教育部要求各地从今年起建立

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足球联赛制度

据《中国教育报》消息,最近,教育部下发相关文件,明确要求各地从今年起建立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足球联赛制度,力争校园足球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教育部要求,各地制定并实施校园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小学、中学、大学定点学校,用3年时间把校园足球定点学校由目前的5000余所扩展到2万所;从今年起逐步建立健全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四级足球联赛机制,通过招生考试政策疏通足球人才成长通道,源源不断地培养优秀足球后备人才。相关文件规定:各学校要把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周3节体育课增加到4节,高中每周2节增加到3节,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占用体育课时;加强学生体育社团建设,组织各种体育项目兴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各类项目比赛、运动会、体育文化节等,使校园体育活动蔚然成风;将体育作为学业水平考试的必考科目,毕业和升学必须达到合格水平,还要把学生体质状况和体育特长如实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

教育部要求社会商业机构

资助困难大学新生应尊重隐私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正确引导社会力量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社会商业机构资助困难大学新生应尊重隐私。《公告》指出,个别机构和媒体以售卖商品的形式,募集资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过程中过度渲染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而不谈国家资助政策的保障措施,并且把资助学生与售卖商品绑定在一起,此种做法不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醒商业机构、媒体及其他社会组织,要本着尊重事实、尊重隐私、关爱学生的原则,真心实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顺利入学,积极在全社会营造健康、和谐的捐资助学氛围。

据《燕赵晚报》消息,日前,河北省教育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适龄儿童、少年免试进入小学及初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小学及初中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者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意见》提出,各地要认真清理各种形式的特长招生政策,全面取消特长招生,禁止以外语特长、体育艺术特长、少年班等名义选拔或变相选拔招收特长生。

四川将实现从中、高职到专业硕士的“贯通培养”

据《华西都市报》消息,四川省近期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在2015年6月底前出台具体措施,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中、高职衔接推进计划,到2020年,建立起从中、高职到专业硕士的衔接培养体系。这意味着,未来四川省从中职到高职,再到专业硕士,有望实现招考贯通。《意见》要求各学校重点探索“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考试招生办法。

重庆将免费培养万名

农村全科教师

据中国新闻网消息,为缓解农村小学师资结构矛盾,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今年,重庆市招录了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共1100人,生源覆盖了包括辖区内城口、秀山、巫山等偏远区县共28个。在校学习期间,这1100名教师将享受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的待遇,毕业后将到签约县(区)的农村小学从教6年。据悉,该市今后还将逐步加大农村小学全科教师的规模,计划在5年内免费培养万名农村全科教师,平均每年达到2000人左右。

《世界教育信息》援引英国《独立报》消息称,英国政府将在英格兰莱斯特郡格伦・帕尔瓦监狱旁建立一所“强化学校”,旨在对少年犯实施强化教育和培训,以降低其重犯率。该学校将于2017年建成,届时能容纳300多名12-17岁的少年犯。“强化学校”的课程将关注少年犯的身心改造,培养他们遵纪守法的观念。据悉,目前英格兰和苏格兰的少年犯人数为1300多人,比2013年减少了200多人,但重犯率依然很高,约有3/4的少年犯在被释放后会重新走上犯罪道路。据最新的数据显示,有大约71%的少年犯在释放一年之内重返监狱。英国副首相尼克・克莱格说:“那些犯了错而且承认错误的年轻人不能只是被扔到‘垃圾堆’里,如果我们期望他们扭转自己的人生,就必须好好利用他们呆在监狱里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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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学校场地租赁合同范文1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双方就租赁场地从教育等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 吴川市人民东路架罗岭鉴江中学内 场地,面积7000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 20xx 年1月1日起至 20xx 年1月1日止,共计20xx年。

第三条 租金

本合同免场地使用租金,以教学设备为押金,其他费用另议。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应按期支付相关费用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经营费用,包括水电等生活费用。

4、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学校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1

6、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7、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两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进行其他违法活动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3、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4、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

第七条 其他规定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学校场地租赁合同范文2出租人(甲方):

主要负责人:

承租人(乙方):

主要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小学教育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 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15号 场地,占地面积约1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1000平主方米,出租给乙方作民办小学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20xx年7月31日起至20xx年7月30日止,共计

8年零个月;

第三条 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按年支付,乙方每年9月10日前支付给甲方,租金标准为人民币叁佰伍拾万元,每年5%递增;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或转账;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3、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营业执照。

8、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一年租金的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3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4、进行其他违法活动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6、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的。

7、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8、未经甲方同意连续90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9、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一年租金的1%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第七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甲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1%的违约金。

第八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续租

本合同续租适用以下第1种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十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60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广州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四条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学校场地租赁合同范文3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项目说明

1、合作项目:

2、活动时间:

第二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 场地,面积 平方米,容纳 人;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

第四条 租金

租金为 ;租金支付方式为 ;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活动的前期宣传工作。

1)、两次海报张贴,分别是:活动前一周和活动前两天。

2)、允许在学校的校内网发送活动预告信息。

3、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活动。

4、乙方提供的宣传物资只能用于本次活动使用,学校不得进行他用。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室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

4、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活动方案等资料。

5、乙方有权在活动期间为本次活动拍摄照片及视频。

第七条 保密协议

乙方和甲方均有义务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透露有关本合同内容项下的任何信息。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合同的顺利进行;

2、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3、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时,不构成违约,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后,该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可能的情况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尽量减少对方的损失。

第九条 合同期限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活动结束止。

2、任何一方可在另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并在该违约方收到守约方关于违约行为已发生并存在的通知的5日内仍未能对违约行为做出更正之时,可以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一份书面通知的方式立即终止本合同。

3、本合同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合同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合同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