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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审计评估

时间:2023-06-19 16:18:3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资产审计评估,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资产审计评估

第1篇

【关键词】审计;资产评估

随着资产评估理论与实务在我国的发展,对资产评估的各种规范相继完善,资产评估越来越多地出现在社会生活中。作为两个重要的中介服务行业:审计与资产评估,理清他们在企业评估中关系,有助于更好地服务于实务工作。

进行资产评估时,通常情况下,如企业全部产权变动,部分产权变动等,应该先审计后评估。特殊情况下,例如单项资产的评估等,则可以不先进行审计而后评估。理由如下:

一、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的关系

首先,资产评估与审计的方法具有相同的地方,例如资产评估机构在进行评估作价时,往往采用与审计方法相同或相似的程序,如监盘、函证、抽样、测试等。而审计机构在审计时,需要采用公允价值测试资产价值,并据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确定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这与评估并无很大区别。并且资产评估和审计都是一种针对事实的判断。这种相似性建立了他们可以借鉴结果的关系。但是,审计是基于历史信息,对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进行审核;资产评估是对资产未来能产生的价值的公允性进行评估。这决定了他们之间的不可等同性。

从企业整体评估采用“收益现值法”为例,其“收益现值法”的基本思路是根据企业以往的生产经营情况和企业外部条件,预测出企业未来每年的平均收益额,然后将收益额通过收益还原或称资本化处理,从而确定企业资产的总体价格。这种资产评估方法的基础是“企业以往的生产经营情况”,而最能反映企业这个“情况”的恰恰只有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验证的企业会计报表。

二、资产评估的目的及依据

资产评估的一般目的是取得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具体目的则是根据当事人的委托进行特定目的的资产评估。只有在保证使用资料真实性、完备性的前提下,资产评估的目的才有可能达到。

资产评估的依据包括行为依据、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取价依据(内部资料、外部资料);其中内部资料就会存在真实性,完整性等问题。这就需要审计作为前提条件。还有就是产权依据中的各种证的真实性,也可以通过审计证实。

也就是说,只有审计在先,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企业会计准则》第21条规定:“财务报告应当全面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如果评估工作在先,财务会计报告所反映的“会计要素”势必受到影响。影响主要来自两个方面:评估机构按某一时点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后,企业资产、股东权益必然发生增减变化;对企业经营者的经营成果,我们认为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应当只反映一定期间和某一时点企业经营者的经营结果及所体现的“会计要素”,如果把因物价变动而使资产发生变化的评估结果混杂在其中,必然使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的使用者不能清晰地了解到他所希望或应该知道的内容。

资产评估方法的实施需要以真实、正确地反映企业会计要素的会计资料为前提,而这个会计资料也只能是经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书所验证的企业会计报告。

三、资产评估的前提

资产评估主要是解决计量问题,这个计量工作是建立在企业提供的账面基础之上的。也就是说账面数据是企业资产评估的前提。而审计主要是解决账面问数额的真实性问题。所以大部分学者认为,有些资产评估,如考虑企业整体价值时,评估数据应依赖于审计,妥当的办法就是先审计后评估资产首先要利用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会计要素”的会计资料为基础,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则主要通过注册会计师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说明。具体来说,在债权债务的评估中,应先通过审计查明有无帐外的或是虚假的债权债务,以免评估时产生漏评或错评。

四、财税体制的要求

根据现行财税体制的有关规定,一般应先由审计机构对企业的会计资料及所反应的经济活动先进行审验,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评估机构以与审计报告审验完一致的企业帐、表为基础,进行资产评估。这是国家财政、税务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从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出发,正常经营的企业的企业与产权拟变动的企业在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所反映的基本内容,计算口径、会计处理方法上根据不同的需要,可能存在详细和粗略反映的差别,但是绝对不会存在本质的差异。即不应该在企业产权拟变动,且在未进行审计之前就先进行资产评估,并将资产评估的结果反映到企业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上后,再报给财政和税务机关。

特殊情况下,也有可能发生需要审计和资产评估相互配合工作的情况,这个时候就会弱化谁先谁后的问题。如,相关规定中要求“外商投资企业因改组、或者与其他企业合并成为股份制企业而进行资产重估的,重估价值与资产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该计入外商投资企业资产重估当期的损益,并计算缴纳所得税;这种业务的处理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估事务所共同合作,才能完成企业的审计、重估。

参考资料:

[1]胡晓明.《资产评估与审计关系的综述及思考》.资产评估,2011.1.

[2]将应光.《浅析实务中的资产评估与审计的相互协调》.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2.5.

[3]程德元. 《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过程中应关注的几个问题》.中国资产评估,2011.3.

第2篇

一、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的关系

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虽相互独立却又相互联系,虽相互区别但并不相互排斥。

(一)联系。两者的联系在于:第一,行业性质相似。均作为独立第三方采用受托有偿的方式开展业务,面临较高的职业风险,被社会公众赋予了很大责任。第二,职业道德准则的基本要求相同。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都必须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第三,财务审计提供事实判断,资产评估提供价值判断,但两者业务性质交叉,在方法、技术、程序上可相互借鉴并相互提供业务资料。

(二)区别。两者的区别在于:第一,目的与作用不同。财务审计履行鉴证职能,对企业的财务报告发表意见以提高其反映信息的可靠度,并提出改进和加强管理的建议,制约违规行为,维护经济秩序。资产评估则是要明确资产数量、质量和价值,为资产的交易、投资等提供价值尺度或谈判平台,为资产的重组和优化提供开价依据,确定相关当事人的权益份额,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等。第二,标准、依据不同。财务审计对资产的计价原则以历史成本为依据,资产评估则以效用和市场价值为依据。第三,方法体系不同。财务审计通过风险评估、控制测试、实质性程序等判断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在具体审计过程中常采用检查、观察、询问、函证、分析性程序等技术方法。资产评估则是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评估对象、目的、环境不同,确定适当的价值基础并相应选择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等评估方法。

二、如何衔接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在我国起步较晚但发展迅猛,对审计行业也造成了一定影响,如何处理好两者关系一直是业界思考的问题。在IPO改革的趋势下,只有衔接好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合理分工协作,才能使两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一)分工协作。在评估企业的整体价值时,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债券投资、递延所得税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不具实物形态的各资产项目,以及全部负债等由财务审计负责查验、核实其具体数额,如无特殊情况应包容审计结果。对于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权益性资产,应由审计查验、核实数量或账面价值,而实际价值则由资产评估确定。当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分别由两家中介机构承办时,评估机构可在审计时派人参加审计过程,若资产评估只涉及实物资产和上市证券,则可由审计和评估机构分别派人联合确认所评估资产的数量或历史成本。

(二)时间顺序

关于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的时间顺序,笔者认为没有固定模式,应结合具体环境、业务对象和实际情况等综合考虑。

1.审计在先,评估在后。资产评估首先要利用真实、准确的反映了企业会计要素的会计资料,而会计资料只能是经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所验证的企业会计报告。因此,当某些评估数据的取得需要依赖财务审计时,应先进行财务审计,后进行资产评估。例如,对于债权债务项目,应先通过审计查明有无账外或虚假的债权债务,以免评估时漏评或错评。

2.审计、评估同时进行。特殊情况下,一些业务需要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相互配合,同时进行。例如,当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都涉及到固定资产和存货项目时,一般可同步、联合进行盘点核实,以降低成本。

3.评估在先,审计在后。当企业进行改制时,表现为资产评估在先,财务审计在后。其三个年度的财务报告都是在资产评估之后编制的,评估结果对改制企业三个年度的财务报告会分别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三、对审计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的思考

我国的中介行业走过了“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道路,这是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律和客观要求。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相辅相成又相互独立,在未来我国资本市场改革的过程中,能否正确把握两者的关系对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一)强调两者的协同,但不能相互代替。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在经济学基础、经济职能、技术方法以及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等方面均可相互协同,但绝不能相互代替,以防止关联交易,避免中介业务从记账到审计或资产评估等业务均由一个中介机构或同一人一包到底,避免产生影响公平、公正的事件。但我国现阶段的一些机构仍存在“分工不分家”、“挂羊头卖狗肉”、审计与评估业务相互兼容的现象,这会影响独立性,非长久之计。因此,应更明晰的划分两者的业务范围,发挥两者应有的职能。

(二)发挥专业化分工优势,拓展业务空间。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有着各自的专业化分工优势,若形成优势互补,将能更好的进行业务合作,拓展彼此的业务空间。例如,在进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资产减值测试、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时,资产评估与财务审计可以形成具有融合性的互为先后的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这也是资产评估参与审计业务、拓展评估业务空间的一个新领域。

(三)明确各自责任,促进行业发展。审计和资产评估在确保资产信息真实、可靠等方面起着各自不同的重要作用。为了提高各自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应相互利用资料,后者应对前者的工作进行验证,并对验证结果负责。在相互利用工作时,无论顺序如何,前者应以专家的身份加入后者的工作,后者应对前者的工作负责。若能在相关准则中确定内容和步骤,这样的工作模式必定更能明确各自的责任,促进审计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的持续发展。

第3篇

关键词:企业并购审计;资产评估;审计质量

一、企业并购审计概述

(一)并购审计的界定 并购即兼并与收购(两者惯于联用为一个专业术语――Merger and Acquisition,可缩写为“M&A”),并购的涵义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并购指目的是在于获取或意欲获取目标企业经营控制权的行为;广义的并购则泛指企业间各种目的的并购行为,既包括为获取控制权的并购,也包括仅为获得投资收益而进行的部分股权或资产购买。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化,中国加入世界经济大舞台的成本与风险越来越低,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走出去,在国际市场上占领更多的份额,而并购往往是国内企业走出去的一个重要方式。现在企业面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通过并购企业可以达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迅速实现低成本扩张,实现股东的财富最大化。与新设企业、走内部成长道路的传统途径相比,并购能够迅速扩大企业规模,节省开拓市场、培养人才的时间,形成生产、技术、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协同效应,世界上许多著名的大企业、大集团在某种程度上都是以某种方式通过并购等资本运营手段发展起来的。但在并购的过程中,企业往往也会面临很大的风险。我国并购的成功率很低,并购中常会出现一些不等价交换、隐形并购、非法转移财产等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审计工作酒显得尤为重要。企业并购审计简单的讲就是对企业并购业务进行的审计,是就企业并购的原因、能力、价格、并购处置方案等方面的审查,以确认并购行为及其结果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益性。在对并购企业进行审计时主要会涉及到审查企业并购活动是否依法进行、企业并购提供的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是否真实可靠、验证资产评估结果是否合理、真实可靠等。通过对并购企业进行审计,可以掌握目标公司的行业状况、发展前景、资产总额、盈利能力等信息,从而做出是否并购的决策以及为收购方拟采取的收购方式提供依据,这些都可以有效的降低并购风险。同时,审计人员通过对反映目标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的信息进行估值和鉴定,可以为收购方制定合理的收购价格提供强有力的依据,有利于降低并购成本,保证并购双方的合法效益,促进并购活动的迅速进行。由于企业并购是一项高风险的资产重组活动,审计可以说是其中必不可少的工作,但这也不表示企业在并购中实施了审计工作就能保证并购成功,保障并购各方的利益。而目前我国企业并购业务中仍存在着大量会计信息失真、独立审计失败、资产评估不实、大量国有资产被低估贱卖以及由此带来的国有资产流失等普遍问题。这些都充分说明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并购审计从理论到实务还远远滞后,并购审计质量不高,亟待从各方面进一步加强,以便更好的发挥审计在企业并购中的保驾护航作用。

(二)国内并购审计研究由于我国并购业务的历史较短,所以对并购审计的研究也并不多,对此主要的研究成果如下:谢盛纹(1998)认为,企业并购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并购方既可能获得成功,也可能走向失败,并购决策的正确与否,不仅关系到一个或几个企业的命运,有些甚至会影响到一个行业。为了保证成功并购,并购方应该加强并购审计,修订和拓展并购审计的性质和范围,切实做好对目标企业的评价工作;张建军(2001)认为,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和我国加入WTO的日益迫近,企业兼并、重组已成为壮大我国企业规模、增强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主要途径,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使企业兼并过程中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并主要从深化改革,强化审计监督方面谈了谈企业兼并审计的迫切性和对策;杨雅梅、张丽明和张晓光(2002)指出,在企业并购中,资产评估是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它不仅可以为被并购企业确定企业价值、为并购方决策提供可靠依据,而且还是并购成功的基础。因此,在明确资产评估在企业并购中的作用的基础上,分析我国企业并购中资产评估的现存问题,进而提出企业并购的资产评估标准和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刘芳、刘海潇(2005)认为,企业兼并实质上是一种产权交易行为,是一项财产重组活动,它会影响国家、企业、职工等的经济利益,并会带来社会震荡。为此,审计机关有权利和义务对企业兼并实行有效的监督,注意企业兼并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不正当行为;沈征(2000)从企业兼并的理论基础和实务运作方面,重点分析和论述企业兼并中会计和审计问题,特别对企业兼并会计与审计架构的建立进行了一些有意义的探索。

二、企业并购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现已颁布实施的《公司法》、《破产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的通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从不同的角度对企业并购活动进行了规范,但是仍存在不健全的地方,这主要表现在相关的会计准则规范和审计准则规范不完善,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部分已有的准则规范不再适应现在的经济活动,有待更改;二是有些准则规范对同一经济行为的规定不一致,有待协调;三是应有的准则规范未制定,有待增补。如企业并购的会计处理方法有购买法和权益联营法两种,会计准则并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没有规定企业在并购时究竟应该采取哪种方法,很显然,会计核算方法的选择不同,对并购企业的经济、会计信息质量、企业并购成本产生的影响也不同。购买法下确认商誉,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较高,但是并购成本也高,而权益联营法却不将成本与净资产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商誉,会计信息相关性低,但由于权益联营法理论上不要求对被并购企业的净资产进行评估,故并购成本通常低于购买法。我国尚未制定企业并购会计准则,在并购实务中也主要是参照《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关于执行具体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问题的解答》,这些规定都没有考虑股权交换合并,只在合并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合并可以使用权益联营法,但实践中已有企业并购使用权益联营法的实例。因此,为了避免企业利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对财务报告进行影响,完善相关会计准则势在必行。

(二)资产价值评估不规范企业并购是以产权变更为特征的特殊经济行为,并购中必然会涉及到企业资产的变动、资产的有偿转让等问题。并购方需要通过资产评估机构对目标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而审计人员在审查过程中,不但要了解目标企业现有资产的整体状况,还要了解某些单项、具有核心生产能力的资产的价值;既要对现有资产进行定量分析,准确估算其现实价值,又要对目标企业的资产结构、投入产出能力、资产运营状况进行详细的定性分析、评价,从而能够为并购方提供公允的产权价格标准,并以此来确定合理的并购价格。但我国的资产价值评估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资产评估市场不完善。资产评估业是社会公正性中介服务行业,在企业并购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从这些年的发展来看,我国的资产评估市场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自1989年以来,政府有关部门先后颁发了几十个部门规章,明确规定企业在发生改制重组、合资合作经营、股份经营、承包租赁、资产转让、抵押担保、拍卖出售、破产清算等经济行为时,都必须进行资产评估。可是,由于大家都看好了这块发展领域,乱办资产评估机构迅速形成一股热潮。同时,也形成了资产评估业的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局面,在整个评估业,除国有资产评估之外,还有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专利评估和矿产资源评估等分别隶属于各个部门的评估机构,他们各自为政,直接参与评估业的管理,各部门又有各自有关的评估文件。至今,这种混乱的局面和多头管理状态仍未梳理清楚。政府行政干预,不同部门的多头管理,均与要求独立性的资产评估业相悖,某种程度上妨碍了资产评估市场化进程,从而造成资产评估业的违法违纪。

(2)资产评估范围不明确。在对被并购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前,明确资产评估的范围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评估的范围将会决定评估工作的组织和评估方法的选择。不同形式的并购,资产评估的范围是不同的。在整体并购的情况下,应将企业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负债,全部包括在内,按现行法规要求,应对建筑物、机器、设备、在建工程等逐项核查,对长期投资、无形资产、递延资产、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短期投资等资产负债逐笔检查,对存货的抽查要占到数量的40%、账面值的60%以上;在部分并购的情况下,资产评估的范围则只包括一项或几项资产。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很多企业为了快速完成并购工作,或是为了尽快将劣势企业的资产向优势企业转移,一般都不按规定进行,很难做到对上述资产进行全面评估,并且常常只重视对有形资产的评估,忽略了对无形资产(尤其是商誉)的评估。这必将会影响并购交易价格的确定,因此,不论是企业还是资产评估机构都应该明确资产评估的范围,不要漏估任何对企业有价值的资产,保证并购工作顺利进行。

(3)资产价值难以准确确定。资产评估机构应该对并购企业的资产价值进行科学、公正的评价,以保证并购各方的切身利益。但是在企业并购中,被并购企业资产的价值经常很难被准确的确定,这主要是由于企业往往只重视有形资产的评估,而忽视无形资产的评估,这样就难以准确地确定企业资产的价值。有数据表明:过去许多企业并购都是在粗略的并购审计下进行的,且偏重于企业“硬资产”的审计。这种并购成功的“企业联姻”概率为50%。据美国管理协会的调查报告,在并购审计实施的早期约有25%的并购企业在十二个月内产量减少;约六分之一的并购企业丧失其市场占有率;四分之一的企业获利能力降低。并购后企业发现并购成本并不是为并购企业而支付的,相反,大多数花费在并购后企业解决并购审计中未能发现的无形资产评估上。由于对无形资产价值确定不准确,也使得国有企业在被并购时进一步加剧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如在外资上市公司收购国有企业时,国有企业往往不够重视营销网络、土地使用权、租赁权、特许专营权、专有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低估、漏估这些无形资产,使得外资能够以较低的价格进行收购,造成国有资产直接流失。这些都足以表明并购企业对无形资产审计是至关重要的,否则被并购企业的资产价值不能准确确定。

仅就商誉来讲,我国有些企业经过长期的稳健经营,在市场上占有优势,信誉较好,盈利能力超出行业平均水平,如果不对这类企业的商誉进行评估、确认,必将导致并购价格的不准确。因此,在并购评估中,应当注意目标企业是否具备超额的收益能力,且这种超额收益是否具有持续性,以此来判断目标企业是否存在商誉。在具体操作中,评估人员可以比较企业历年的平均利润率和行业利润率,如果目标企业历年平均利润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并且这种趋势能够保持下去,评估人员就应根据企业预期的超额收益和获取超额收益的期间,按一定的折现率使用收益现值法对企业的商誉价值进行评估。此外,产品品牌、技术工艺、企业名称等也属于无形资产,往往在几十年的生产经营中形成,不仅在国内市场占有重要地位,而且在国际市场也有很强的竞争力。一些外国企业认为中国市场存在巨大潜力,但运用国内企业市场意识、品牌意识和对无形资产评估意识不强的弱点,低价收购国内企业的股权、品牌或专有技术,排挤甚至吞噬了苦心经营的民族品牌。品牌的逐渐流失,实际上是一种无形资产的流失,甚至可称为国有资产的流失。对此产生的直接后果是阻碍了国内企业健康成长的道路,对于国家的长远发展,对于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竞争来讲无疑也是一种损失。在出售国有企业时,只对有形资产进行评估出售,而未考虑土地使用权、商誉、专有技术、商标、品牌等无形资产,以至造成交易中国有无形资产流失严重。

(三)缺乏具有专业技能的高素质审计人员导致审计质量不高审计质量是指审计工作过程极其结果的优劣程度。审计质量包括审计结果的质量和审计行为过程的质量。在企业并购过程中,审计人员应该实事求是地检查与评价目标公司,尽可能地搜集充分的审计证据,使审计结论能全面地反映目标企业的实际情况。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种种外部与内部原因的影响,审计人员的审计质量不高。在审计中,往往会遇到以下问题,这些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审计质量。一是审计独立性不高,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有待加强。在企业并购审计的过程中,有些审计人员不能很好的遵循职业道德,容易受到来自各方面因素的干扰。这些干扰有来自审计人员工作时涉及其个人利益的干扰,如感情、金钱等,也有因受到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密切关系的影响,如审计人员与并购企业有着密切的或长期的个人或职业关系时,审计人员可能就会不加怀疑地接受客户声明书和观点等。这些都会导致审计人员的独立性不高,从而影响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使他们不能客观、公正的对并购企业进行审查,审计独立性受到削弱,以至使审计质量不能达到利益相关者的要求。二是审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并购市场中的行为日益复杂化,企业并购审计不仅包括并购中的审查,还要对企业并购前、后的情况进行调查、审计,同时,还涉及财务报表审计、合规性审计和效益性审计。在并购审计的过程中通常还会用到非常规的审计技术与方法,这些工作做的如何直接决定了审计质量的高低,而工作质量的高低又与审计实施人员相关业务水平、综合能力有关。实施并购审计不仅要求审计人员掌握审计知识和技术,更要熟悉与企业并购活动有关的知识和技术。目前我国的审计人员虽然在不断地为自己“加氧”,专业素质和技能都有所提高,但是,能够根据并购的特殊性有针对性地完成并购审计工作的专业人员还较少,大多数审计人员专项审计能力还较弱,与并购审计相关的业务知识较欠缺。这必将影响企业并购审计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也不能保证企业并购审计良性效益的发挥。

三、企业并购审计完善的对策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会计审计准则 针对企业并购审计中法律法规、制度准则等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应进一步完善与企

业并购相关的会计、审计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另一反面应尽快制定专门会计、审计法律法规,以形成健全和完善的企业并购审计的法律法规体系。在企业并购的会计处理上应尽快制定针对并购业务的具体准则,以便更好的对业务的确认、计量、分析等进行具体规范,这样可以保证企业并购的顺利实施,以免使企业在并购时利用会计法规、准则上的漏洞来进行非正常交易、粉饰企业的业绩。同时,在制定相关的会计准则时,既要借鉴国际会计惯例,也要兼顾我国国情,就如在制定企业合并会计准则时,应区别不同类型的企业,考虑知识经济的影响,严格区分购买法与权益联营法的适用条件,即保持互斥关系最为合理,也就是说,一些公司并购符合权益联营法的适用条件,就只能采用权益联营法而不能使用购买法;反之就只能采用购买法,这样才能较好地杜绝公司管理层在并购时利用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来操纵利润;另外,有必要参照国际惯例的较低要求,适当降低权益联营法的应用门槛。总之,要充分发挥两种会计处理方法的作用,避免出现无序局面。我国以基本审计准则和具体审计准则为主体的审计准则体系已经基本建立起来,但是指导某些特殊事项的具体审计准则还不够完善,就如规范企业并购审计的具体准则还没有制定。环境变化了,审计准则却没有做出相应的调整和修改,这必将影响其作为衡量审计责任的最高标准的地位。因此,企业并购审计准则的制定是迫在眉睫的事,要根据不同的审计目标确定与其相关的审计范围、审计程序、审计方法等,从而更有效的对我国并购审计工作进行规范。

(二)做好资产评估工作 为能独立、客观、公正的确定并购企业的交易价格,使企业并购合理、有序的进行,防止并购中国有资产流失,我们首先应该积极建立一个充分有序的市场环境,完善各项监管体制,使政府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监控相结合,对资产评估机构履行社会职能进行规范和引导,尽量减少评估业的多头管理和行业干预,确保其独立性;其次,资产评估人员在对并购企业进行资产评估时要根据不同的评估目的确定合理的评估价值类型和评估范围,这就需要评估机构全面分析企业资产的构成情况,对企业价值有贡献作用的资产要做到一项也不漏评,尤其是无形资产,要对被评估企业提供的数据资料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并认真核查资产,对于重要资产,必须认真进行现场勘察,全面掌握其情况;被并购企业应在财产清查的基础上,按国家有关规定,由法定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财产评估作价,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确认,并依此进行相应的财务会计处理。被并购企业的产权转让底价,应以审批确认的资产评估净值为依据,综合考虑被并购企业职工、资产及债权债务状况等因素后给予合理处理;再次,应该加强资产评估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培养和业务素质培训,增强其社会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评估人员自身也应深入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努力创造新的评估方法,以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市场环境。

(三)提高审计人员素质以保证审计质量 其具体包括以下方面:一是提高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在有关审计工作的全部事务中,任何审计人员都应该不受个人或外界的干扰而保持独立,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完成审计工作。审计人员首先要保持应有的职业道德,在办理审计事项时,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该主动回避;其次,审计人员不得兼营或兼任与其执行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不相容的业务或职务,如担任客户的常年会计顾问,为客户代编会计报表,常年提供会计咨询和会计服务等;再次,审计人员在执业时要实事求是,不为他人所左右,也不得因个人好恶而影响其分析判断的客观性,应正直、诚实、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二是提高审计人员业务素质。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直接影响着审计质量,因此,我们应该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来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首先,要建立严格的聘用与晋升制度,保证聘用的审计人员能够胜任自己的工作,保证被提升的审计人员都能胜任其新职务;其次,建立严格的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机制,强化审计人员业务规范意识,锻造审计基本功,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最后,加强对审计人员工作的考核、指导和监督,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为审计人员建立专门的业务档案,并将其工作质量和业务能力与相应的晋升和奖惩挂钩,促使其不断提高专业能力,进而提高审计质量。

第4篇

【P键词】金融资产公司 内部审计风险 防范策略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步入下行周期,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规模急速扩大,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加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国有四家资产管理公司股份制改制工作的顺利完成,为金融资产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扫清了制度障碍。随着各省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陆续成立,国内金融资产公司数量已迅速增加,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已成为中国金融体系中十分重要的组成力量。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独特的历史使命,决定了他们的健康有序发展,关乎国家经济发展与社会秩序的稳定。近年来,监管部门更加注重对金融资产公司的内部审计管理,督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规范经营,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的稳定,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除四家金融资产公司之外,各家省级金融资产公司均成立时间不久,规模还相对较小,业务发展尚未成熟,尽快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对其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当前金融资产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工作的缺失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很多金融资产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不能够及时发现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以及虚假信息,或者审计人员自身素质和道德问题带来一系列金融资产公司风险损失和经济社会不良影响。内部审计作为金融资产公司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务必做到切实有效的加强金融资产公司经营管理的财务、资金、业务运作中的违规行为以及管理制度的薄弱环节与漏洞。

二、金融资产公司内部审计的主要风险

金融资产公司内部审计风险是指内部设计部门或者内部审计人员未能及时发现金融资产公司经营活动中存在的一系列违规行为、信息造假行为或其他有损金融资产公司和经济社会正常有序运行的各种潜在风险。金融资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常见的审计风险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客观环境风险

当前金融资产公司业务繁杂,各项经营与财务信息冗杂,尽管互联网技术日益成熟带来大数据分析工具提供了内部审计的准确性,但是互联网工具应用让信息的传递与复杂性无疑加大,现有金融资产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的审计技术在一定程度上难以应对快速变化的经营环境,当前审计法律规范、行业标准以及系统的审计机制缺失都会增加内部审计判断失误的风险。

制度风险:金融资产公司往往会建立一套相对完整的内部审计机制,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定期的金融资产公司经营业务、财务状况、资金流动进行清点盘查。良好的内部审计制度对金融资产公司减少会计舞弊、信息造假或者其他违规行为具有重要意义。金融资产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建立不健全,会给经营人员留下很多违规可能性,而审计人员很难在一个不够健全的审计机制里做到防微杜渐,从而造成金融资产公司业务审计报告的重大失误。制度风险是我国当前金融资产公司甚至是各大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缺乏审计质量监管机构和完善的会计披露与审计标准。

信息风险:内部审计部门扮演的角色往往是对其他部门工作的检查、纠正与批报。对于很多部门来说,内部审计的存在会给他们带来很大压力,因此具有较强的抵制情绪,虚假信息资料和伪造数据报告等都会给内部审计带来很多信息失真问题。因此,强调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十分重要。而另一方面,作为内部审计部门往往完全独立于各个部门,缺乏较好的渠道和制度保障去获取所需的审计原始资料,很难从整体上把握金融资产公司各个部门的基本运营情况,因此在内部审计中出现重大纰漏问题就十分常见。

法律风险:我国尽管已经陆续出台一些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金融资产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但是总的来说法律效应还比较弱。对于很多审计规范和标准尚无完善的界定说明,内部审计相关问题的处理也没有完善的法律依据,因此内部审计的报告也没有得到良好的执行。正因如此,往往在内部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不会十分重视审计质量,抱有应付了事的心态。

方法风险:内部审计工作是一个系统的问题识别、评价与管控的过程,因此内部审计程序与方法的科学性十分重要。我国并未针对内部审计制定完善的执业规范,各金融资产公司内部审计方法以及程序各不相同,因此就方法本身来说就有很多潜在风险。此外,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金融资产公司的转型发展,业务范围、经营产品以及资金流动更加繁杂,传统以基础账务为主的内部审计方法已经不满适应当前需要。在金融资产公司业务运营线上化的今天,以传统抽样审计技术来进行内部审计就必然存在众多漏洞,互联网经济时代需要更为全面系统的把握企业经营的各项活动中的潜在风险。

(二)内部审计的主观风险

内部审计的主体是金融资产公司审计部门的各位审计人员,因此审计人员自身的职业技能、职业道德问题是不可忽视的内部审计风险。

执业素质风险:执业素质风险包含内部审计人员的审计财务与审计知识水平,从业经验、操作能力等方面欠缺导致的一系列审计判断失误问题。审计人员的基础财务与知识储备不足,会造成基本常识判断的失误,而我国当前诸多金融资产公司内部的审计人员整体素质并不高,识别风险,判断正误的能力较低。此外,大多数审计从业人员缺乏良好的计算机技术应用,面临复杂的审计问题,难以做到及时有效的取证数据,进行科学的分析处理以做出正确的判断,从而使审计工作变得主观定性化,而专业性的缺乏进一步降低了审计结果的准确性。

职业道德风险:职业道德是任何行业都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而对于金融资产公司这种关乎社会经济发展命脉的机构来说,职业道德的缺失将会是十分严重的事情。实际上,很多金融资产公司内部审计缺失是由于审计人员利益导向与被审计部门相关利害关系者的私下勾结蒙混过关或者刻意隐瞒、虚假报告,或者受到权威力量的压力而不能坚守原则,违反审计规范,带来严重的后果。此外,审计人员工作作风浮夸、不踏实,使得审计工作不够深入,对于应当发现和揭示的问题没有发现和揭示,从而产生审计风险。

三、金融资产公司内部审计风险防范策略

金融资产公司内部审计是防范各项经营业务风险的重要一环,如何控制内部审计环节的风险显得十分重要。当前我国金融资产公司内部审计风险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欠缺、审计人员素质不高以及审计风险防范技术不够等原因,因此应该着重从这几方面下手逐步构建良好的L险规避系统。

(一)确立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审计模式

以风险为导向的审计模式是近年发展起来的一种将审计风险观念应用于审计过程的一种审计模式。风险导向型的企业内部审计模式应用对金融资产公司风险防控具有重要意义,已经受到国外众多金融机构的广泛关注,它依据整个行业内风险发生概率来对审计的对象、内容、时间与审计标准进行制定,与此同时必要的审计项目风险评估与投入产出效率分析在整个审计工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质量保障性与经济效益性。与传统的账目基础审计和制度基础审计相比,风险导向模式更为先进科学,也更加全面,对整个审计过程中的风险识别和防范也更为有效。因此,我国金融资产公司面临复杂多变的商业环境应该充分发挥风险导向型内部审计作用,保障内部审计的高质量、低风险与经济效益。

(二)重视金融资产公司内部审计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主要是指金融资产公司内部审计机制中确立良好的内部审计监督与风险评估机制,并对于各项审计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从而识别和找出重点风险因素或者潜在的隐患,在内部审计风险评估的过程中应该通过可能性评估、风险因素测试和平衡矩阵,以风险发生的概率为基础来评估风险发生的潜在影响,进行风险度量,采用不同的方法对风险进行排序,将风险评估过程中所搜集的信息综合分析,并尽可能量化各风险因素,按风险水平的高低对金融资产公司的拟审计对象进行排序,确定内部审计的先后顺序。

与此同时,内部审计风险评估除了要做好被审计项目的风险评估,还应该确立自我评估机制。由金融资产公司其他监管部门做好内部审计部门审计项目的风险评估工作,一方面有利于及时采取措施挽回由于内部审计失误带来的损失,另一方面有利于审计部门自我检讨,建立风险案例库。

(三)加强内部审计独立性,规范内部审计机制

内部审计是独立客观的检查、咨询部门,内部审计结果的质量对金融资产公司能否有效认识和发现风险,采取恰当的风险控制措施十分重要。

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是指内部审计部门能够独立的行使职能,不受外界权威、利益诱惑等的影响出具客观真实的审计报告,准确直观的评价金融资产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的完善程度,发现金融资产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风险与缺陷,并发挥审计的权威性,审计结果报告应该得到重视和恰当的应用。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各金融资产公司应着重推进内部审计规范标准制定,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机制与操作流程,确立审计工作的重点工作,树立正确的审计意识并逐渐确立一种审计文化。此外,良好的审计工作实施务必需要良好的审计相关法律法规护航,这需要行业或者国家相关部门做出更多的司法推进。

(四)优化审计人员职业素质

金融资产公司应该重视内部审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金融资产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的从业标准的不断改进,提高其准入口槛并实行从业资格考核制度,对考核通过的人员颁发该金融资产公司的内部审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同时还可对多次审核中审核不达标的相关内部审计人员采取岗位调离等措施。其次,还要注重审计人才培养,通过继续教育或者公司组织专业培训等方式不断鼓励内部审计人员提升自己专业知识和业务操作能力。金融资产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可以通过跨专业人才吸收来补充内部审计工作中短板,这样有利于人员结构多元化发展,根据自身不同的专业优势从而促进内部审计的更好的发展。最后,职业道德培育是一个持续的话题,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需要得到金融资产公司管理层的重视,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培养十分重要,必要时在内部审计绩效考核奖惩机制中做出更进一步的完善,强化其对审计人员工作的规范性。

五、结论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已然进入金融混业经营的时代。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器,应更加注重内部审计管理,防范内生的金融风险因素。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该尽快确立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审计模式,加强内部审计风险评估,推进立法和行业标准制定,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此外,也要注重金融资产公司内部审计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有效的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降低内部操作风险。

参考文献

[1]王中晔.基于实效角度的商业银行内部稽核体制重构[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3(05).

第5篇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从事证券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资格确认的规定〉的通知》(国资办发〔1993〕12号),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确认,现批准中咨资产评估事务所等26家资产评估机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产评估资格,并向社会公告。

    26家资产评估机构名单如下:

    中咨资产评估事务所

    海南资产评估事务所

    海南大正会计师事务所

    南宁市资产评估事务所

    柳州市资产评估事务所

    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

    宜宾地区资产评估事务所

    重庆审计事务所

    上海东亚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长信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中华社科会计师事务所

    山东济南审计师事务所

    无锡公证会计师事务所

    福州资产评估事务所

    黑龙江兴业会计师事务所

    山西省资产评估中心

    河北省资产评估公司

    新疆审计师事务所

    北京德威评估公司

    武汉市审计事务所

    天津会计师事务所

    天津市资产评估事务所

    江西会计师事务所

    南昌会计师事务所

第6篇

国际内审协会(IIA)修订版的《内部审计职业实务标准》定义指出:“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和咨询活动,其目的是增加组织的价值和改善组织的经营。它采取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改善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的有效性,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这一新定义表明现代管理强调总体管理概念,把总体管理控制系统与组织的长远目标联系起来,评价和改进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内部审计的目的是帮助企业防范风险,实现经营目标。

随着企业所面临风险的增加,风险管理成为了企业管理的核心。面对管理环境的变化,内部审计需要及时调整自身定位,改变过去只是作为企业财务监督者的定位,将职能确定为向企业提供保证和咨询服务、评估和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程序。作为内部控制系统的一个环节,内部审计需要将审计关口前移,实施风险导向审计,在事前和事中审计中及时发现提前预防,将风险降至最低。

二、风险导向审计在固定资产投资竣工决算审计领域应用的现实意义

(一)降低审计风险,实现“零审减”目标的需要。

当前,内部审计要实现由账项审计向风险审计转变,利用风险评估的结果,围绕重大风险制定审计工作计划、确定审计重点。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中,围绕预期目标,利用风险模型确定项目面临的风险,并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进行评估,将风险分析贯穿于审计的每一环节,在实现审计目标的同时也有效降低审计风险。

“零审减”是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重要目标之一,涵义包括国拨资金不审减,审定决算不小于批复的建设规模,严格按照批复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没有节余和因审减建设内容造成的尾工工程,竣工决算各项费用列支合理,不虚报建设内容。

(二)提高审计效率、完成审计目标的需要。

随着企业快速发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也随之增多,对内部审计的需求也不断增加,而内部审计的资源有限,这就需要提高审计效率,完成既定审计目标。风险导向审计通过风险分析和评估识别重点审计内容,无疑为提高审计效率提供了保障,使得内部审计工作由账项审计、制度审计向风险导向审计转变。

三、风险导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模式的构建

开展风险导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首先要进行周密细致的审前调查。审计人员可以通过访谈、调查问卷、收集资料等方式了解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明确是否具备审计条件,获取背景信息,如行业状况、监管环境、建设模式、建设目标等,掌握相关的法律和政策规定。

在对被审计对象整体了解的前提下,依据相关规定,明确审计目标,识别风险,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分析和评估风险,确定被审计部门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容易产生重大风险的环节,并以此为基础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实施具体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提出管理建议。风险导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模式如图1所示:

四、开展风险导向固定资产投资竣工决算审计的主要内容

固定资产投资竣工决算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对建设项目全部投资认定情况的审计,主要包括批准的设计方案和工程实际竣工情况;竣工验收和遗留问题的处置情况;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它投资的完成额以及交付使用资产结转情况;竣工决算报表的真实、合规和完整情况等。

(一)明确审计目标。

企业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正式接受上级单位竣工决算审计和验收之前,内部审计部门往往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制度和批复文件对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组织管理情况、资金到位使用情况、投资完成及概算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资产交付情况等方面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计,目的是发现和揭示影响投资项目完成的风险,进而提出管理和改进措施,促进建设资金合法、合规使用,改善和提高投资项目的管理水平。

(二)识别风险。

固定资产投资竣工决算审计风险的识别需要建立在对被审计单位宏观了解的基础之上,通过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咨询,明确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以前发生过的重大风险,达到规避、转移或缓解风险的目标。

以对某企业某项固定资产投资竣工决算审计为例,通过对项目实施审计,结合审前访谈、调查问卷以及通过收集资料等方式了解的项目及建设单位的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情况,我们识别的风险主要囊括了内控制度、招投标、设备采购和安装、合同管理、工程造价以及财务管理等六个方面。

(三)分析和评估风险。

在识别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风险的基础上,我们需要进一步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以及风险的影响程度进行分析和评估。可以通过提炼总结风险因素调查问卷、查阅相关项目审计报告和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背景资料等方式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情况。

以上述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为例,通过对识别的六方面风险进行评估,最终确定了不同的风险等级:招投标、工程造价、财务管理的风险等级最高,合同管理、设备采购和安装的风险等级次之,内控制度的健全有效性的风险等级最低。

(四)确定审计重点。

风险评估的结果为固定资产投资竣工决算审计重点的确定提供了直接依据,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我们针对不同等级的风险,确定相应的审计重点。

1.招投标管理。

企业开展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应重点关注项目是否按照批复文件中规定的方式进行招投标、招标机构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招投标过程是否合规、招投标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文件是否留存完整。在审计过程中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①招标方式是否合规,属于公开招标或者委托邀请招标方式,要与批复方式一致。

②招标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招标文件是否全面,开标、评标、定标等招标过程资料是否齐全,重点检查招标文件、标底文件、招标公司的资质、开标记录、评标记录、打分记录、中标通知书等文件。

③审核是否存在人为肢解工程项目、规避招投标等违规操作行为。

④实行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的工程是否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

⑤是否存在招标活动中变更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方式,变更后是否报上级审批。

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的要求。

⑦审查投标人报价数据的计算准确性,分析报价构成的合理性。

⑧投标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清单报价等竞争性费用是否合理,规费及税金是否按规定计取。

2.工程项目管理。

在对工程项目审计中,应重点审核:

①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等是否齐全。

②工程项目是否按批复建设内容实施,总投资是否超概算,有无改变用途情况,是否重新报批调整。

③施工前是否取得土地使用证、建筑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等审批。

④工程造价是否真实、合理、有效,造价组成是否合规,工程的工期、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规定,重点审核工程结算审计报告。

⑤工程建设其他费内容,包括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监理费、招标服务费、环境影响咨询费、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等,是否与工程内容相关,提供服务的各类乙方单位是否具备相关的资质。

⑥工程价款的支付是否按合同条款及有关规定执行,是否按规定留足工程尾款与质保金。

3.财务管理。

审计重点包括:

①审查建设资金来源、建设资金到位情况及建设资金拨付与使用情况。

②各会计科目的费用核算与归集是否准确,是否合理计算分摊比例,拼盘项目是否按照面积所占比例分摊投资。

③各项费用支出是否按规定标准控制,建设单位管理费根据投资概算对应控制比例等。

④会计凭证的合规性,原始凭证是否规范、齐全,能够起到支撑作用。

4.合同管理。

工程成本是通过合同来确定的,因此对合同的审查至关重要。在审计中,要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①项目建设内容是否签订合同,包括建设工程、购置仪器设备、工器具以及发生的勘察、设计、监理、招标、审计咨询等管理费用支出情况。

②合同当事人是否具有资金、技术及管理等方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③合同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书相一致,合同条款是否严谨、合法、规范,有无遗漏关键性内容,有无不合理的限制性条件,合同的基本要素是否齐全,是否明确规定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甲乙双方基本信息、建设工期、质量要求、总价、支付方式、调整情况、结算条款、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5.设备投资。

在审计中,要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①是否按照初步设计或调整批复采购和安装设备。

②设备的保管、出入库手续是否符合相关制度规定。

③是否按规定留取了供货单位的质量保证金。

④设备投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6.内控制度。

审查是否建立了完整有效的固定资产投资内控制度体系,针对招投标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材料采购管理、档案管理等是否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制度,有效规范固定资产投资工作。

(五)制定审计工作计划,实施审计业务。

根据上述审计重点,制定审计工作计划,在审计组内进行合理分工,明确重点审查的资料(表1)。审计实施过程中,在对重点事项审计的同时,还应对风险加以分析,分析其产生的原因,以便采取对策规避风险,最终在审计报告中列出相应问题和管理建议。

五、实施风险导向固定资产投资竣工决算审计的启示

1.在内部审计项目中贯彻风险管理理念。

内部审计作为内部控制系统的一个环节,需要贯彻风险管理理念,将审计关口前移,实施风险导向内部审计模式,从传统账项审计转向风险导向审计,并将风险分析和评估纳入审计程序各个环节,实施事前和事中审计,实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将后期风险降至最低。

2.提高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素质,增强内部审计竞争力。

内部审计介入风险管理领域,对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技能、知识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更好地应对这些新的变化,企业应该为内审人员提供全面系统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风险管理知识的培训,为内部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多元化发展提供条件。此外,还要加强对内审人员的后续考核,不断进行知识结构更新,逐渐形成一支知识结构合理的专业审计队伍,增强内部审计竞争力。

第7篇

尹建中(1964-),女,湖南益阳人,湖南城市学院城市管理学院副教授

摘要:公司治理是现代公司制度中最重要的架构,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绩效评估密不可分。在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绩效评估与内部审计的界限将逐渐模糊。利用内部审计强化绩效评估,通过绩效评估推动内部审计的发展,是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的必然要求。本文论述了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绩效评估的关系;分析了内部审计在参与绩效评估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利用公司治理契机,强化内部审计参与绩效评估的措施。

关键词:公司治理 内部审计 绩效评估

一、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绩效评估

(一)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 委托理论认为,公司是一系列契约的集合,其中最重要的是财产所有者(委托人)与经营者(人)之间的委托关系。由于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形成了委托人与人各自追求的目标。在个人利益最大化的驱动下,人的管理决策不一定会代表委托人的利益,而有可能是利用不对称或不透明的信息优势谋取个人利益。即在经营者控制公司经营权且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作为受托人的经营者很可能产生“道德风险”并进行“逆向选择”,从而损害委托人即股东的利益。因此,委托人必须加强对人的约束,保证其受托责任的履行。建立现代公司制度,完善公司治理就是要在委托关系中,以效率和公平为先导和基础,实现对者的有效控制,确保委托人的权益不受侵害,实现对各相关利益者在责权利上的有效制衡。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2002年在对美国国会的建议中指出:一个健全的治理结构是建立在有效治理体系的主要条件协同之上,这些主要条件是董事会、执行管理层、外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并称为公司治理的“四大基石”。由审计委员会领导的内部审计,有较强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工作范围不受管理部门的限制,对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进行检查和评价,发现重大问题可以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研究解决,确保审计结果受到足够的重视,进而提高公司治理的效率。2003年国际内审协会修订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指出:内部审计应帮助组织评价重要的风险因素、帮助改进风险管理与控制体系;评价控制的效率与效果、促进控制的不断改善,以此帮助组织保持有效的控制;评价并改进机构的治理程序,为组织的治理作贡献。可见,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是密不可分的。一方面公司治理是实施内部审计的制度环境,是促使内部审计有效开展,保证内部审计功能发挥的前提和基础;另一方面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趋于健全完善的保证,公司治理的完善及其作用的发挥离不开内部审计。即内部审计作为一项监督与评价机制,是公司治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只有在完善的公司治理环境中,内部审计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并促使企业提高经营效率与效果;若没有科学有效的公司治理,内部审计就会流于形式而难以收到预期的效果;同时有效的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中形成权利制衡机制并促使其有效运行的重要手段。

(二)公司治理与绩效评估 公司治理是现代公司制度中最重要的架构,激励机制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内容。激励机制是否有效,取决于激励主体与激励客体的目标利益函数联系的程度,使报酬具有充分的激励数额与合理的结构(刘燕,2002)。激励机制的实现要依靠绩效评估和报酬契约两个方面,其中绩效评估是评估主体利用其所掌握的信息,运用一定的方法、程序、指标等,对评估客体在一定时期内的行为表现做出某种判断的过程,而报酬契约是激励主体根据绩效评估的结果对激励客体的固定收入与风险收入、短期收入与长期收入,按激励与约束相对称的原则形成的一整套报酬制度,让激励客体做出有利于激励主体的行为或决策(周仁俊等,2005)。由此可见,绩效评估是激励机制的前提,是执行报酬契约的依据,公正的绩效评估是报酬契约发挥激励功能的基础;有效的激励机制会促使激励客体的绩效提高,形成良性循环。若公司治理结构不符合现代公司制度的要求,激励机制未能对人的行为产生驱动和约束力量,绩效评估工作就会失去意义。因此,激励机制和绩效评估只有在科学合理的公司治理框架内,才能成为实现公司价值的重要手段,而公司治理只有在有效的激励机制和恰当的绩效评估的具体操作下才能形成富有效率的制衡机制。

二、内部审计参与绩效评估的必要性分析

(一)内部审计对绩效评估的影响 首先,内部审计为绩效评估的开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内部审计具有组织内属性、服务内向性、审查问题及时性和审查职能管理化等特征,这为公司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经济效益审计,开展自我绩效评估提供了组织、人员、技能等方面有利条件。其次,内部财务审计是绩效评估的基础。如果撇开财务审计而进行单纯的绩效评估,由于缺乏客观真实的会计信息,绩效评估结论的“刚性”不强,评估作用不大。相反,只有以通过了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会计资料为依据进行的绩效评估,才能达到核实盈亏,正确评价实现经济效益的途径和结果的目的。最后,内部审计通过绩效评估促进经理市场的发展。由于信息不对称,经营者可能刻意粉饰报表而不一定被注册会计师发现,但通过内部审计鉴证评价则能发现经营决策不当和经营效率不高,但公司财务业绩却表现出虚假高的问题。一旦发现问题严重,内部审计就会向董事会或所有者出具内部审计报告。经营者受到内部审计的压力不得不努力提高自己的经营管理水平,从而使经理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企业经营管理更加有效。

(二)绩效评估在内部审计中的地位 一是绩效评估是内部审计的延伸。内部审计主要包括财务审计和绩效审计。绩效审计是传统财务审计的延伸。通过财务审计,能够确认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而通过绩效审计,则能对公司经营目标、生产技术、成本效益、资金效果、经营决策等作出正确评价,进而帮助经营者分析原因,找出根源,改善经营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二是绩效评估将是内部审计的主要职能。在内部审计的经济监督、评价和鉴证职能中,评价职能将逐步上升为内部审计的主要职能。绩效评估工作中评价决策的科学性、项目和投资的可行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人力资源利用的合理性与有效性以及评价公司经营行为对社会环境的影响等,都将成为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评价职能的充分发挥,将使内部审计人员成为公司的辅助决策者或管理者,成为公司最高管理层和决策者最忠实的参谋和最得力助手。因而可以说,内审职能是一种辅助决策职能,并且这种辅助决策职能要通过绩效评估工作,依靠评价职能得以充分发挥。三是绩效评估是内部审计的主要目标。内部审计以有效性(效率性、效益性、效果性)为主要目标,而绩效评估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主要途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将集中体现在以下方面:如何使公司决策科学化,如何做到公司资源配置合理化以使其运用效率更高,如何使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最低化,如何实现公司产品(作业或服务)质量最优化和利润最大化。做好以上工作,内部审计就会发挥其作用,进而实现和达到有效性目标。四是绩效评估是内部审计的发展趋势。全球化加速使企业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迫使企业管理者更加讲求管

理力度以防范风险。这就要求内部审计工作必须从全局出发,由过去以查错纠弊为主的财务收支审计,转向公司业务形态、处理流程、贸易程序、资讯分析、绩效评估、内部控制制度、信息化流程的控制以及风险防范为主的管理效益审计。内部审计的内容将以经营审计、管理审计、人力资源审计、环境审计为主,财务审计将降为次要内容。实践证明,发达国家的内部审计从80年代开始,已将工作的重点放在绩效审计或“3E”审计上,财务审计方面投入的人力和时间只占15%左右。

三、内部审计参与绩效评估的障碍分析

(一)评估主体方面 首先,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合理。目前我国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很大程度上还是依自上而下的“要求”建立的并非真正考虑公司所有者和公司管理者的实际需要,由此产生的后果是:内部审计机构随意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客观性得不到充分保证,内部审计工作未能真正引起组织中最高管理层的足够重视,以致内部审计工作的被动、消极和无法有效进行,其职能无法得到充分发挥,当然就更谈不上参与公司的绩效评估工作。其次,内部审计人员素质低。公司绩效评估具有相对独立性、广泛性、复杂性和综合性等特点。内部审计参与绩效评估,必然要求内部审计人员有更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否则难以达到开展内部审计的目的。国外内部审计部门不仅是高级人才集中的地方,同时也是培养高级管理人员的摇篮。如美国的通用电器公司,其50%的高级管理人员都曾在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过。但在我国企业大都不重视内部审计,内部审计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普遍低于民间审计人员和政府审计人员。从目前内部审计队伍的组成来看,一方面专业结构不合理,突出表现在财务审计人员对会计知识比较熟悉,对管理领域不太了解,工程审计人员对自己的专业比较熟悉,对其他专业则很少涉足,高水平复合型人才少,提出管理上的建议、撰写大型的专题调查报告明显力不从心;另一方面内部审计人员由于知识结构和业务素质不高,在实际工作中对政策理解有偏差,对企业的管理流程不熟悉,对管理上不完善的环节把握不住,这些都制约了审计职能的发挥。再次,内部审计人员参与绩效评估工作的意识不强。很多内部审计人员认为内部审计只是单位内部的监督机构,所起的作用主要是审查单位内部的经济活动有无违纪违规现象。这容易造成内部审计部门和单位内部的其他职能部门立场上的相互对立,使内部审计的正常工作受到限制,内审的积极性作用很难发挥。另外审计人员在传统财务业绩评价体系的理论和实践方面仍然存在着重短期业绩评价、轻长期业绩评价,重过去财务成果、轻未来价值创造,重有形资产业绩、轻无形资产价值,重财务指标体系,轻非财务指标体系,重局部“分部业绩”、轻整体“组合效益”等问题,影响绩效评估工作更好地开展。

(二)评估客体方面 一是内部控制弱化。现代公司是以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为主要特征的,而所有者和经营者都是公司的控制主体,两者为双元控制主体。现代公司双元控制主体的存在,体现了公司中“控制与被控制”关系的特征:一方面是所有者对经营者的控制,因为所有者拥有对经营者的评价和任免权,同时也决定着其报酬的高低,经营者的经营是在所有者的监督控制之下进行的;另一方面虽然所有者拥有公司的最终控制权,但在经营过程中公司的控制权实际上为经营者所拥有,所有者必须依靠经营者“尽心尽力”地工作才能实现其资本的扩张和公司价值的增加,从这个意义上讲,所有者又受到经营者的牵制和控制(阎达伍等,2000)。内部控制本身是所有者为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目标对管理者履行经济责任的一种再监督,但同时又是管理者履行经济责任必不可少的管理环节。很明显,所有者和经营者的这种互动控制,容易产生两者在控制地位、控制利益和控制目标方面的不对等、不一致,甚至相互对立,从而使管理者为了配合报酬合同实现自身利益采用操纵收益的短期行为,最终使公司的内部控制流于形式,使公司绩效评估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经营者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不能为所有者提供正确的决策依据。二是会计信息失真。绩效评估的首要环节是收集处理进行绩效评估所需的会计信息,准确无误的会计信息是正确进行绩效评估的前提。近年来,由于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会计诚信缺失、法律法规不健全、审计监督乏力、内部控制弱化、会计人员素质不高以及会计信息失真治理责任缺失等原因,我国大多数公司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会计信息失真问题,这直接影响绩效评估结果的可靠性。内部审计参与绩效评估,虽然是在内部审计人员对会计部门所提供的会计报告审查无误后开展的(刘正军,2006),但由于其独立性有限和经济利益的特殊性,很难从根本上解决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这使得委托人希望得到客观公正评估结果的愿望无法实现。

(三)评估指标方面 首先,权重设置不合理。现行公司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在权重设计上采用的是固定权重的方法,这不符合企业绩效评估主体的具体要求。根据受托责任理论,绩效评估主体应当包括国家管理机构、资产所有者、重大利益相关方及企业自身。对不同的利益主体,各个指标的相对重要程度是不一致的。对公司所有者而言,最关注公司资本金的保值增值,将资本金的安全性放在首位;对公司债权方而言,最关注公司偿债能力,将反映公司偿债能力的指标视为最重要指标;对公司自身而言,则更为关注公司当前利益和长远发展能力。由此可见,采用固定权重值根本无法满足绩效评估工作中各利益主体的实际需要。另外,指标体系在设计固定权重时,未能考虑公司的行业及经营环境的差异。由于不同的行业或不同的经营环境,其盈利水平及合理的偿债指标、盈利率等各不相同,所以采用不区分行业及经营环境的固定权重值同样不能满足绩效评估工作的实际需要。其次,评估公司发展能力状况指标的不合理性。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中,反映公司发展能力状况的基本指标有两个,即销售(营业)增长率和资本积累率;修正指标有总资产增长率、固定资产成新率、三年利润平均增长率和三年资本平均增长率。基本指标设计恰当,能够比较简明且准确地反映公司发展能力状况。修正指标中除三年资本平均增长率指标设计较为合理外,其余指标均存在较大缺陷。再次,未能充分考虑对“虚拟”资产和非经营性损益的剔除。资产总额是计算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等偿债能力指标以及评判公司规模的基础数据。为了准确分析公司的真实偿债能力,资产总额指标应该仅指可变现的(或是有实际价值的)资产,即不应包括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积压商品物资、已淘汰生产线及设备、长期无收益的不良对外投资、长短期待摊费用、待处理资产损失等,虚拟的、已形成实际损失的、已无法变现的以及仅有账面价值而无实际价值的资产,而现行指标体系未能考虑这些“虚拟”资产的影响。盈利水平高低是反映公司绩效好坏的一个重要财务指标,在目前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普遍存在的情况下,由于国有企业面临业绩考核压力,上市公司面临信息公开披露及配股、增发新股的业绩要求,公司为了提高盈利水平,往往采用调整会计政策、债务重整、资产重组、获得政府税收优惠、利润补贴等手段粉饰会计报表。很明显这些非经营性损益项目是不能真正反映公司实际盈利水平的。而现行指标体系的计算没

有考虑扣除上述影响,也没有在指标体系中建立相应的修正指标。最后,对非财务指标的关注不够。现行公司绩效评估是通过以财务指标(如利润、投资回报率等)为主的指标体系来完成的。虽然这种建立在会计数据基础上的财务指标能与公司的主要目标直接联系、能较好地反映公司业绩、并容易为公司管理者和股东接受,但由于目前我国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产业政策不断调整、公司发展中的不确定因素增多,这种以历史数据为依据计算的财务指标、以静态分析法进行评估的方法难以正确反映公司的动态经营状况、社会环境问题对公司未来财务业绩的影响、公司自身形象的美化、优良信誉树立以及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此外,现行指标体系还有没有突出风险指标、不够重视现金流量指标的应用等问题。

四、基于公司治理内部审计与绩效评估

(一)主体方面:进一步提升内部审计组织机构的独立性,努力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建立符合公司绩效评估要求的内部审计组织机构,必须坚持两条原则:一是独立性原则。这是设立内部审计组织机构最重要的原则。内部审计师“必须独立于其所审计的活动”,“独立性可使内部审计师提出公正的不偏不倚的鉴证评价,这对于正确地审计工作实施是必不可少的”,而这一点,是“要通过组织状况和客观性来获得的”。二是权威性原则。这是内审工作充分发挥作用的另一个关键因素。主要体现在内审组织机构的地位和设置层次上。内审组织机构的组织地位和设置层次越高,权威性越大,内审的作用就发挥得越充分。目前,我国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存在多种模式。主要有:隶属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隶属于监事会;隶属于总经理;隶属于财务部门;与纪检、监察等部门合署办公。我们认为隶属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模式最为科学、有效。理由是:第一,董事会领导层次最高,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非执行董事、总审计师和非公司董事(外聘)等组成,在这种模式下,内审机构开展审计业务,要向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制度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内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第二,这种双向负责、双轨报告,保持双重关系的组织形式,与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的《内部审计实务准则》要求相一致。准则在其绪言部分指出:“内部审计的目的是协助该组织的管理成员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吴红,2000),而内审所要协助的“管理成员”包括管理人员和董事会成员。内审机构是“根据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所规定的政策来执行其职能”,其宗旨、权力和责任说明(章程)是“由高级管理层批准并得到董事会认可的”(李利,2000)。第三,无论是西方还是我国,现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发展趋势都是由传统的强调和偏重监督转移到评价、鉴证和建设的发挥。在这种组织模式下,内审机构作为审计业务,主要发挥监督职能;作为行政内容,则承担评价、服务等职能,更好地促进内部审计“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职能的发挥。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状况直接决定绩效评估的质量,关系到绩效评估事业的成败。

(二)客体方面:进一步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制定有效的经理激励机制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的,一是确保生成真实、正确的会计信息,使其符合公认会计准则和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要求;二是通过会计工作与会计信息影响和控制公司的经营过程和获利情况。但是在双元控制主体的现代公司中,最突出的矛盾是所有者与经营者双方“利益不一致”和“信息不对称”。公司所有者希望通过经营获利使资产增值,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但是却不能直接进行管理和经营,只能通过会计信息“间接”控制;经营者“直接”控制公司经营的过程和会计信息的生成和报告方式,希望由此解脱受托经济责任并获得期望报酬。绩效评估和报酬确定是实现激励机制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激励机制的合理性会直接影响到管理人员的日常经营管理业绩,甚至影响经理人员为获取相应报酬而对绩效评估所采取的支持配合方式。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采取年薪制作为激励手段,由于经理人员的年薪与公司的本期和上期业绩挂钩,与公司的未来关系不大,公司价值的变动与经理人员的当前收入几乎不存在相关性,上市公司经理就会产生短期行为。以持股或股票期权形式的激励方式通常能有效地激励经理致力于提高公司的长远绩效,使经理人员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公司的所有者,以便降低成本和平衡人与所有者的利益,使人的收益依赖于公司的市场价值而非账面收益,人就会注重长远利益而非短期行为。这样,人员与所有者的利益趋于一致,从而有效遏制人的道德风险。然而,只有在公司股价能够基本反映公司长远绩效的情况下,这种形式才有可能有效地发挥激励作用,要做到这一点,还有待于股票市场的发展和完善。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刚刚起步,尚不健全,股价并不能准确反映公司经营业绩,股价与公司业绩的相关系数很小。所以,持股或股票期权还不能作为上市公司经理的主要激励方式,而应与公司经理人员的基础年薪、效益薪金、补充养老金等方式混合使用。

(三)指标方面:改进、完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促进绩效评估工作更好地为公司管理和发展服务 绩效评估指标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应该是多层次的,既要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又要有利于股东、债权人对公司的客观评估和公司进行自我评估与考核。公司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权重设置应根据不同主体的需要,建立不同的权重体系。在确定多重权重体系时,应考虑需求主体的不同、行业的不同以及环境、区域的不同。应明确规定每个具体权重体系的适用对象及适用情况,并在公司绩效评估报告中,对所采用的权重体系予以说明。改进公司发展能力状况的修正指标。建议保留“三年资本平均增长率”指标,取消“总资产增长率”、“固定资产成新率”、“三年利润平均增长率”指标,新增“净资产增长率”、“生产性固定资产增长率”、“人均实现销售(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改进后的新指标和原有的“三年资本平均增长率”指标组成的修正指标。为剔除“虚拟”资产和非经营性损益,建议增加对“虚拟”资产和非经营性损益剔除的修正指标,即增加“剔除虚拟资产项目的修正资产总额”和“剔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修正利润总额”两个指标,用以评估公司真实的偿债和盈利能力。目前,得到公认的非财务指标是市场占有率、产品质量与服务指标。具体包括:产品瑕疵率、返修率、退货率、顾客满意度指标、生产率指标、人力资源指标、子公司创新能力指标和过程控制指标。笔者认为还应关注更多非财务指标,一要增加反映公司动态经营状况的指标,如“或有事项预计损失额”和“期后事项形成的损失额”指标;二要增加反映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指标,如“公司对社会就业的责任”、“公司对环境的责任”、“公司完成利税的责任”等指标。

第8篇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房产 审计关键点 审计方法

固定资产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其中房产的管理无论从单位的稳定和发展,还是从所占固定资产的比重都是重中之重,是保证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行的重要物质条件, 其购建、核算、处置情况如何对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活动的开展、经济效益的提高、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但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行政事业单位在房产的购建、核算及处置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急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本文分析了当前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管理问题的几种表现形式,并通过列举一些审计案例,总结了一些现实的审计方法,旨在强调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审计,帮助被审计单位摸清家底,完善购建处置程序,规范房产收益核算,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一、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不少行政事业单位程度不同的存在房产管理意识淡薄,产权关系不清,账实不符,管理松弛,房屋利用率低,购建程序不规范,处置随意性大,浪费、流失严重等问题。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一是房屋权属不清,国有资产完整难以保障。如有的单位房屋未取得产权未办理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属行政主管部门却由下属企事业单位登记入账或产权属下属单位却由主管部门登记入账。二是账实不符,不能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量和净资产保有量。如单位产权房屋未登记入账;登记入账金额与房产取得应计价入账金额不符;登记入账金额与房屋实际价值出现较大差异,未及时调整入账金额;房屋已拆迁或转让仍未下固定资产账。三是房产修建、购置未履行立项、资金等审批手续。如新建或购置房产未按审批管理权限向发改委申报立项,未向财政部门申报资金来源及用途等。四是房屋出租、处置、拆迁补偿收益未按规定入账核算,未执行收支两条线上缴财政。房屋出租、处置、拆迁补偿收益列其他收入、工会收入,纳入账外核算或直接列支,未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上缴财政,造成资产收益管理失控。五是处置程序不合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房产处置未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处置过程暗箱操作,未按规定进合产权交易所挂牌拍卖,未经评估直接处置给关系人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二、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审计的内容及方法

审查房产存在的真实性,是否账实相符。确认房产存在的真实性,是对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审计监督的物质基础。

第一步首先取得该单位所有房产的清单和与之相对应的房屋产权证明以及固定资产账登记的房屋明细账。检查房产清单中的所有房屋有关的合同、产权证明、财产税单、抵押借款的还款凭据、保险单等书面文件,单位所有房产是否都有房屋产权证明, 产权所有者是否系被审计单位。

第二步检查房产是否账实相符。把房屋清单与固定资产账相核对,检查是否所有的房产都已经登记入账。通过与被审单位人员交谈了解、实地到被审单位查看,或者留意在日常的审计中出现的蛛丝马迹,能否发现被审计单位未提供的房产。分析未提供的原因,是因为疏忽了,还是有意不提供。如果是有意,会不会是想隐瞒房产运作、处置所产生的收益,还是其他原因呢?

审查房产购建的合法性,其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履行了工程招投标程序。确认房产购建合法性,是对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审计监督的法律基础。

第一步请被审计单位提供审计时间范围内所有新建、购置房产的立项审批手续,审查是否按照管理级次向房产所在地发改委申报立项,房产实际面积是否超出立项文件中规定的建设面积。

第二步通过审核该单位的预算情况和基建账户收支情况,确认购建房产的资金来源,是使用预算资金、结余资金、上级补助资金还是其他资金来源,是否报经财政部门批准,房产建设投资规模是否超出立项文件中规定的项目概算。

第三步审查新建、扩建、迁建、装修房产在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等是否履行了招投标程序,达到公开招投标限额的是否进行了公开招投标。如果没有进行招投标,应重点关注施工单位是否具备资质,确定施工单位的过程中是否存在暗箱操作,施工单位是否系被审计单位的关系人,被审计单位人员有无收受回扣等,注意发现违纪犯罪线索。

审查房产的入账金额及收益的核算是否恰当。确认房产入账金额及收益核算的准确性,是保证审计准确定性定量的必要因素。

第一步检查房产增减变动的原始记录是否完整,其入账金额是否准确。针对来源不同的新增房产:购入的房产其入账价值应包括买价和有关税费;自建房产在办理产权手续之前的一系列支出均应计入房产的入账价值,其中借款费用资本化部分以会计上规定为准;上级部门投入的房产应以双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其入账价值。

第二步检查房产收益情况。结合所了解的被审计单位房产所有及使用情况,通过审查被审计单位出租、处置、拆迁补偿合同以及收入所开票据、收入财务账三者记载金额是否一致,确认房产出租、处置、拆迁补偿收益是否纳入规定账户核算,有无通过房产收益不入账的方式设立小金库,应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收益是否上缴财政等。

审查房产处置程序的合规性。是否经过财政及主管部门批准,是否履行了规定的处置程序。确认房产处置程序合规性,对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

一是检查减少房产的授权批准文件,房产处置是否经过财政及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二是检查因不同原因减少房产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验证数额计算的准确性;三是检查是否存在未作会计记录的房产减少业务。

三、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审计的关键点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步伐的加大和一些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撤并等,出现了大量房屋拆迁、改造、处置。如果被审计单位在审计的年度内有房屋的拆迁、改造、处置等,特别应重点关注的是对房产拆迁、改造、处置过程的审计监督。

行政事业单位房产拆迁、处置过程中违规操作,是当前房产管理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形式。一是房屋拆迁、处置中未经评估,低价处置给关系人。如某县局正新修办公楼,因拖欠施工单位部分工程款,未经评估将原旧办公楼门面转让给施工单位,直接抵减工程款。二是单位改制、房屋拆迁、处置中评估作价太低,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如2004年位于我市中心的某研究院正在进行股份制改革。某房产面积10,122平方米,改制时土地评估值仅211.17万元,构筑物评估值仅24.9万元,合计236.07万元。但不久该单位按照城市规划进行拆迁,在拆迁评估中该房屋评估值已达1,217.21万元,造成个人股份侵占国有股份近千万元。三是评估机构出具虚假评估报告,人为压低资产评估价值。如重庆某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在为某局房产转让评估中,评估作业操作不规范,所选取的11处可比交易实例经到重庆市九龙坡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查询,均无房屋登记信息或无交易信息,且评估单价明显低于同地段成交实例。四是拆迁还建中实际得房面积比协议少,或由于种种关系签订显失公平的协议。如我市某市级机关与由该单位后勤中心成立的某公司签订《联合建房协议》约定该机关及下属单位分得业务用房面积5100平方米。据查联合建房共拆迁该机关下属4家单位原有业务用房面积13833平方米,比拆迁前的业务用房面积少8733平方米。五是还建房屋改变原使用用途或不能使用。如我市某剧场拆迁9218M2还剧场6330M2由于舞台空高进深不够、承重货载不够等不能作为剧场使用,造成事实上的资产流失。六是拆迁还建中偷逃国家规费。如某机关在下属单位改造中用已经被抵押给银行的两套住房,抵应缴配套费,造成国家规费的流失。

重点审查对房产拆迁、改造、处置过程,一是应检查拆迁改造有关政府部门批准文件,被审单位房屋拆迁改造的依据是否充分。二是应检查所有程序是否合规,是否经过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报告是否超出规定的时限,评估价值可以与同时期同地段的房屋进行比较,有无明显低价评估。三是房产处置中应进交所挂牌拍卖的,是否按规定挂牌拍卖交易。四是应检查拆迁改造处置中所有的协议有无显失公平,其中有没有隐藏什么个人行为,注意发现犯罪的线索。五是应检查拆迁还建中是否足额缴纳国家规费。六是已经还建的房屋是否入账,是否发挥应有的效益,有无资产闲置。

第9篇

[关键词]煤炭企业;专项审计;问题;方法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12.007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12-00-01

煤炭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行业,与国民经济的景气程度有很强的相关性。我国是一个以煤为主要能源的国家,目前煤炭在能源消费结构中占70%以上,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煤炭产业仍将是我国能源的支柱产业。

经历了煤炭行业“黄金十年”的发展之后,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力度加大,高耗能产业受到限制,钢铁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煤炭消费需求不旺。随着煤炭资源的整合,主要产煤大省山西、陕西、内蒙古等地的矿井产能将逐渐释放,国内煤炭市场竞争会更加激烈。目前,国内煤炭价格已接近一些大型煤炭企业的生产成本,处于低谷时期。同时,伴随着煤矿估值的降低,各煤炭主产区的交易也逐渐增多。笔者具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和矿业权评估师3个执业资格,参加过山西和内蒙古多地的煤矿产权变动的审计和评估业务,结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两点在煤矿产权变动的专项审计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1 采矿权

采矿权是煤炭生产企业合法存续的基础,山西和内蒙古等地存在较多的民营矿山,财务基础很差,有时为应付审计,临时虚构帐套和凭证。审计人员必须在对国家和当地政策了熟于心的基础上才能发现纰漏并让对方服气。采矿权价值确定涉及的参数主要包括:资源储量、可采储量、生产能力、矿山服务年限和评估计算年限、产品方案、采选技术指标、后续地质勘查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更新改造资金、流动资金、销售收入、总成本费用、经营成本、销售税金及附加、企业所得税、采矿权权益系数和折现率等。其中资源储量作为矿业权价值评估中的出发点,直接影响采矿权价值的大小。用通俗的话来说,矿业权的资源储量越大,该矿业权的价值就越大。但是各省实务操作中又有不同,比如山西省按照全部保有储量为基础收取价款、内蒙古按照可采储量为基础收取价款。国土资源部为确保国有资源收益不流失,明确规定探矿权、采矿权评估必须以矿产资源储量报告或与评估有关的其他地质报告为依据。矿产资源储量报告中的矿产资源储量必须符合国家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有关办法的规定要求。资源储量必须得到国土部门的评审认定,是审计核查的关键点。审计中,应以国土部门评审认定的储量为依据,核查评估单位采用的数据是否符合其规定,如未采用国土部门评审认定的数据,则认定评估方法违规,选定资源储量数据小于评审认定的数据,会造成少评估采矿权价款,最终造成国有资源收益流失的问题。此外,还要关注是否存在滥用假设,除储量之外,影响价值的另外两个重要因素就是售价和折现率。与储量不同,这两个因素要借助于职业判断,合理的假设是可以的,但必须要甄别滥用假设。

2 井下实物资产评估

煤矿井下实物资产具有隐蔽性强、专业性强、不易进行实物监盘、历史因素多等特点,给评估煤矿的井下实物资产造成很多障碍。评估人员往往无法去现场进行实物监盘(按照煤矿安全操作规程,未经培训的人不能下井),更无法确定实物资产种类、数量、状态等。在实际评估过程中,只能依据对方提供的财务资料、生产资料和工程管理资料进行评估。因此,在国有小煤矿改制转让给民营资本,或民营资本所有的小煤矿转让给国有大型煤矿企业的过程中,某些不法分子就会利用这一漏洞,少评或多评井下资产,达到廉价获取国有资产或高价将资产卖给国家的目的。

第10篇

关键词:股份制施工;企业上市;财务准备

一、社会审计

股份制施工企业在上市前必须接受社会审计,审计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审计前的资料收集

我们知道,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需要符合一系列条件,财务方面的要求主要有: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 000万元;开业时间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在《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等。因此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提供充足的材料来证明,并通过有审计上市公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查核实,出具相关的审验报告才有资格上报财政部申请上市。因此,资料的准备十分重要。

国有施工企业因其生产经营方式的特殊性,下属的会计独立核算单位比较多,人员流动性强,要准备三年的资料工作量十分巨大,这就需要提早做好准备,以避免出现接受社会审计过程中资料准备不全的被动局面,影响企业的上市进程。总的来说,国有施工企业需要准备的资料有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科目余额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固定资产台账、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及其相关说明、债权债务明细资料(包括发生时间、账龄、金额、对方单位、款项内容或产生原因、债务风险程度等)、审计报告期的银行存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等。也可以这样说,只要是审计报告期内公司账面上反映的数据,都要提供相关的资料,而且要真实、详尽。

(二)询证函的收发

询证函是为证明企业在审计报告期债权、债务及货币资金状况而向款项对应单位或个人发出的书面证明材料。其格式一般由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由企业根据账面记载情况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发出,经对方签字盖章后退回,交给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检查企业账款真实性的原始依据,并作为申报上市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询证函可分为账款询证函和银行存款询证函两大类。前者主要是对债权、债务单位发出,后者是对企业开户银行发出。对施工企业债权、债务要根据审计报告期账面反映的数据逐笔填列并按单位逐个发函。这是一项繁重而复杂的工作,一是因施工企业流动性大,涉及的单位数量太多,在地理位置上覆盖面广;二是需要对方单位积极配合。因此一定要与对方单位加强联系,尽量缩短询证函的往返时间。当然,在日常工作中应尽可能及时结清往来账项,也是加速该项工作的基础。

(三)审计前的自查核实

资料收集全面以后,要有一个自查与整理的过程,这项工作要在接受社会审计前完成,并保证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真实、完整、有序。清查核实的重点可以依据施工企业自身的情况而定,主要是施工企业的资产、债权、债务及收益事项等。

对于股份制施工企业来讲,常常出现资产与负债同步虚增的不良状况,主要原因是存货尤其是在建工程数额较大,债权类资产挂账数额大、时间长。较为突出的是,作为企业资金主要来源渠道的“应收账款”回收期太长,无法在短期内变现,跨年度甚至跨几个年度收回的也时有发生,有的已成为呆账或坏账,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及资金运作上的不利影响。负债方面多是短期债务,如未付的工程款、材料款、设备款等。资产负债表左右两侧同时虚增不但对企业无益,也会给未来的投资者带来不利影响。资产的虚增使施工企业手中的实物资产并不多,再加上短期债权得不到变现,无法偿还短期负债,因而出现资金紧张的局面。清查核实工作就是要将企业账面反映的虚增部分彻底剔除。

当然,由于我国经济法规还有待完善,解决这些问题不是单凭施工企业自身的努力就能够做到的,但应尽其所能,将“水分”减少到最低限度,如加强已完工工程的计价工作,把挂账的在建工程数额及时转入当期损益,如果因某些原因不能按时从业主方收回价款,可按照建造合同关于收入与成本费用的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对于应收账款的处理,是一项比较复杂而艰难的工作,往往是因为业主资金不到位造成不能及时收回,这虽然不是施工企业自身原因所致,但资金长期收不回,很可能成为呆账、坏账,给企业带来损失。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催款办法,在这一方面有的企业已经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至于债务方面,施工企业的主要构成内容是应付工程款及购货款两大部分,有的单位还有短期借款。债务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资金问题,此外,企业自身也会因管理不善,对施工队伍工程量的核实不严格与计价制度不健全,对外购设备、材料价格调查不细致,从而导致负债产生。因资金紧张而形成的债务应加强“资金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做到“收有保证,支有主次”。因管理不善而形成的债务除对责任人予以严惩外,还要加强管理和明确分工。

第11篇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 资产减值 资产评估

1 新资产减值会计的特点及其对利润的影响

1.1 新资产减值会计的特点

1.1.1 不能转回是最显著的特点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是新资产减值会计的规定,从形式上看,我国的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唯一的计量差异就是资产减值不得转回的规定。

1.1.2 规定了减值测试的前提 新的准则明确规定,会计期末是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首先取决于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如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那么,既不需要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也不需要确认减值损失。只有确实存在减值迹象的前提下,才需要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1.1.3 有可操作性 资产可收回金额要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并除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由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新的准则对资产的公允价值去除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及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的计量提供了较为详细的说明,更便于实际操作。

1.2 新资产减值会计对利润的影响 新的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旦确认,那么,在以后的会计期间就不得转回。新准则实施后,利用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空间越来越小,利用计提手法来调节利润将的操作实施越来越难。但并不能误认为资产减值准则否定了减值准备转回的可能,误以为企业失去了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进行盈利操控的手段。如果企业可以在未处置资产之前,率先计提减值准备,下一年度的处置便形成了利润。

1.3 对审计的影响 由于审计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职业经验和专业判断,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会涉及到很多主观判断,特别是新的准则出台以后,资产组的确定,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折现率的确定等都是以一种主观上的判断去判断另一种主观上的判断是否合法公允,因其标准难以客观固定,必然增加审计风险,在审计实践中大大增加了工作难度。

2 执行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的难点

2.1 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基础难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则引入了“资产组”的概念,并将对“资产组”确定为“应当以资产以及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从我国企业经营现状和上市公司的监管来看,资产组属于全新的概念,“资产组”这个的概念的引进将面临一系列困难。第一,要恰当的运用资产组概念,需要具备与之相适应的现金流量预算管理水平。第二,资产组的划分缺乏没有的标准,划分方式不同,会直接影响资产减值准备应否计提的问题,容易诱发盈余管理行为。

2.2 关于资产减值转回 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将不能转回,这符合了中国遏制财务虚假信息的原则,但是与新准则中普遍应用的公允价值相对比,有一些矛盾,和整个准则体系有些不协调,而且如果资产处置后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如何处理,准则中并未说明,如果处置后作为处置损益处理,不能转回的规定变的意义不大。从防范公司舞弊的角度看,制定这个措施可以理解,但从会计的角度讲,此种做法缺乏理论依据和可操作性。

2.3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标准的多样性 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了企业应当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条件,同时规定不能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条件,至于如何进行计提、计提比例大小,则由企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从而对会计人员的分析判断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但计提是否真实合理不易确定。

2.4 关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问题 作为资产减值准则规定,当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时候,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大小。可收回金额的大小应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去除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来确定(取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则必须具备以下几个前提条件: 一是被估价资产预期获利的年限可以被预测;二是被估价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被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计量;三是资产的拥有者所获得预期收益和所承担的风险都可以合理确定;但由于目前我国的企业管理还达不到先进的现金流量管理水平,所以这三个参数的获取有相当的难度。

2.5 较大的专业判断范围影响了信息的可靠性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关键是确定资产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由于我国采用的是经济性标准,对企业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规定不够明确,只要资产发生减值,时,就予以确认,然而,要合理确认各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有较大的难度;在历史成本原则指导下,采用多种计量属性,对单一历史成本计量的属性进行了修正,而提高相关性的会计计量属性往往降低了信息的可靠性。

3 新资产减值会计存在问题的的应对措施

3.1 加大盈余管理的监督管理力度 过度的盈余管理会降低会计信息质量,影响资源的优化配置而且容易误导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所以我们要对于股改方案中有业绩承诺、股权激励机制,同时有减值准备并且净资产比例比较高的公司,要进行盈余管理。一方面要提高资本市场特别是证券市场的有效性,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另一方面完善会计准则与方法,加强外部监督,从以上几个方面入手,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减少企业的盈余管理。

3.2 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市场和资产价格市场 从我国目前的市场环境来看,要素市场对资源的优化配置起到的作用有限,市场价格体系的不完善,使得企业和证券管理机构都无法完全的获取公司各种投资及当前可变现指标,尤其是对那些非上市公司的投资市价,其决定因素更为复杂、繁多。可以通过会计信息、价格市场以及资产评估体系的完善,各个企业资产的市价个公允价值才可以得到公正合理的公开。让公司的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有章可循,真正体现会计核算的公正性原则,同时增加其可操作性、公允性和客观性。

3.3 完善市场机制和管理制度新会计准则 在鼓励企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强烈的负面效应,即利润操纵现象无法回避。目前,我国一些企业利用会计手段调节会计数据以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这种行为,不仅丧失了企业的诚信,而且也使我国的会计信誉受到严重挑战。对于会计资料造假的违法主体,我们在明确其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提高法律威慑,增加其违法成本。目前我国企业会计数据的失真问题与违法企业的法律责任感不强,法律的威慑效力不高有很大的关系。当前,只有做到有章可循,有桂可依,违法必究才能真正的规范企业会计行为,打击违法主体利用会计手段造假的行为,保证企业正常运转,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3.4 发展资产评估业,加强全国性资产专业评估体系建设 资产评估业的发展,离不开资产评估体系建设,完善的资产评估体系,可以让企业的各项资产市价及公允价值都可以得到公正合理的公开,让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有章可循。要发展资产评估,建立全国性的资产专业评估体系,必须建立比较完善的评估行业法律法规和准则体系,建立健全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控制体系,培养一支适应市场经济和行业发展要求,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资产评估机构和良好职业素质的注册资产评估师队伍。只有通过不断学习才能胜任新业务的需要,通过加大培训力度才能使评估人员掌握新业务的相关专业知识及评估新方法。

3.5 充分发挥审计的作用 新的会计准则体系的与实施,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包括政府审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作为合格的注册会计师,要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积极探索效益审计方法,审深审透,不断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加强专项资金审计。以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知识来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有层次、有价值的建议,堵塞“跑冒滴漏”,提高资产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遏制企业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进行的利润操纵,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参考文献

[1]赵敏.新旧会计准则关于资产减值准备的比较分析.集团经济研究.2007.(10).

[2]李彦龙,张艳.资产减值新旧准则比较研究.审计月刊.2006.(10).

[3]孙欧.资产减值新旧会计准则比较分析.会计之友.2006.(10).

第12篇

摘要在建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的过程当中,要如何合理地促进国有资本的流动,并让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和增值,充分发挥社会审计、政府审计以及内部审计的作用,这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必须研究探索的问题。本文就内部审计如何参与国有资产管理进行了简单的分析

关键词内部审计国有资产参与管理

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通过建立有效可行的国有资产审计管理机制,以保证国有资产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当中能实现保值和增值,并使盘存量资产的效能得到最大的发挥,是当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下面我们结合实际情况和实践经验,对国有资产执行内部审计的管理机制进行了一些探讨和分析,以供相关工作人员参考。

1.对国有资产存量资产的管理

对国有资产存量资产的管理是为了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通过评价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健全性,认定国有资产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验证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目标的完成情况,并综合分析经营者的经营业绩以及获利能力。

1.1评价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健全性

要推动国有资产经营法人负责制的积极实施,为了明确企业法人对于净资产与法人财产资产所承担的增值和保值责任,企业法人代表要和国有资产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只经营部门签订相应的经营责任书,而企业则需要建立与之想对应的管理体系。对于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健全性,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价:

1.1.1企业有没有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岗位或者是机构,有没有健全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比如说《财务工作程序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资金的管理办法》等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的流程,有没有在企业的内部经济责任制中纳入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指标;

1.1.2认真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通过专项审计、常规审计以及审计调查对各部门负责的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评审,以检验其履行责任的情况;

1.1.3应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范畴和相关经济业务进行深入的审计,为使审计工作顺利进行,可按制度建设、资产的管理、收入、成本费用、营业外收支、投资收益、财务费用和各种税费的提取等内容进行分口审计。主要采用盘存法、详查法、抽样法、审阅法、核对法等。

1.2对国有资产进行保值率和增值率的测算

对国有资产进行保值率和增值率的测算,可以从量上及时反映其保值和增值的情况,通过测算的保值率和增值率,可以检验国有资产的保全性以及完整性,下面为保值率增值率的计算公式:

保值增值率=(期末所有者权益总额/期初所有者权益总额)×100%

当保值增值率大于100%的时候,表示国有资产实现了增值,增值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种是外延增值;一种是内涵增值。所谓外延增值是期初追加投资基础上的增值,而内涵增值则是在原始投资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制度创新、改善经营管理、降低成本等手段使企业增值。同属于增值,其效果却不可等而论之,显然后一种增值是集约化经营的集中体现,是当前企业改革的方向;当保值率等于100%的时候,表示国有资产实现了保值。在计算保值增值率时,需要注意下面几点引起所有者权益变动的情况:一是由于上级部门或者国家的拨款和投资,而导致的资本金或者资本公积金增加;二是按规定进行的国有资产重估、评估,而导致的资本公积金增加或者减少;三是按规定对核资进行清产,而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或者减少;四是经由国有资产的上级部门或者经营部门确认的所有者权益的增加或者减少等。

2.对国有资产变动资产的管理

对于国有资产变动资产,要实施动态的内部审计管理,要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对于国有资产的减少部分要按权限经由相关部门明文批件,对于出借和出租的国有资产要完整办好相关手续并规定出借资产的有偿使用等。

2.1做好国有资产的价值评估以及产权界定

企业要做好资产变动时的资产价值评估和产权界定工作,在此,内部审计要主动介入并且全程参与并要协助企业,要选择具有较高业务素质的资产评估师,做好对资产变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中介机构对于资产的评估结果以及经营部门确认过的每个项目都要进行抽查与核对。

2.2以调查论证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最佳形式

对于企业要在经营中要采取何种形式才能在当前的行业市场特征、产品以及资产结构下实现经营规模的扩张,要通过内部审计的调查论证才能实行。

2.3选择合适的经济规模

通过采用兼并和收购来进行企业的资产重组可以是其资源配置更趋于合理,以发挥其作用。但是如果不顾实际情况,麻木的进行企业规模扩张,则会令企业陷入困境。因此,应当从实际的市场、管理、产品、技术和资金等情况出发,选择比较适合企业实际情况的经营规模。此时,内部审计则要帮助企业分析国家对于产业政策的要求,确定企业的在不同发展时期的战略目标,确定在不同行业特点下的企业规模水平等。内部审计在这里的职责主要是在资产规模扩大能获取较高收益的前提下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

3.结语

对于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资产配置不合理以及资产短缺,是各个国家都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是所有企业决策者和经济工作者所关注和研究的问题。而在我国,由于国有资产所占的比例比较大,对于这份资产的配置是否合理则影响了我国整个社会资产的合理利用。为此,应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国有资产管理中的作用,建立完善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以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参考文献:

[1]王玉起,郭勤安.浅谈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石油杯全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理论研讨会暨经验交流论文汇编.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