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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管理办法

时间:2023-06-21 08: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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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管理办法

第1篇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分配管理制度,强化公司员工的责任意识与成果意识,并运用该评价的方式,指导、帮助、约束和激励广大员工,真正实现收入靠贡献的分配原则。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三、考核依据及内容

考核依据为员工的岗位,共分为五类人员,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基本生产人员、辅助生产人员、服务人员、由各部门的二级工资管理委员会负责本部门的具体考核办法,公司工资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各部门可以结合单位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并实施。

对管理人员以岗位工作职责为依据,认真核定每个岗位的工作量,具体到每一项工作的分值,从工作目标,质量、方法、进展、反馈等方面,在创新、执行、决策、应变能力及廉洁奉公、团结互助,责任心等要素上,实行量化考核。

对工程技术人员按技术项目,以技术的领先程度、难易程度、完成时间、完成制裁等因素,核定工作量,制定出易于操作的量化标准,量化分值,实行考核。

对基本生产人员的量化考核,以每个岗位的工时定额、质量、物耗、安全、劳动纪律等为主要依据,结合考核要素,实行量化考核。

对辅助生产人员的量化考核,以工作任务、质量、物耗、安全、劳动纪律等为主要依据,结合考核要素,实行量化考核。对服务人员的量化考核,以岗位工作目标和责任为主要依据,在工作任务、质量、廉洁奉公、团结互助,责任心等方面,结合考核要素,实行量化考核。

实施员工的考核必须怀本人所从事的岗位相对应,严禁员工拿岗位的报酬而从事低岗位的工作,凡发现此违章行为将对部门和员工进行处罚。

四、考核管理

(一)个人月度业绩综合考核

1.月度考核根据考核者当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工作协作等四个方面、十六个考核要素等因素综合评分,考核指标应尽可能合理量化,易于操作,考核力求客观、真实、公正、公开。

2.个人考核由所在单位(部门)自行组织,考核结果上报公司人事劳动部,确定认后,在单位(部门)张榜公布。

3.当个人考核得分小于50分时,M3=0,即岗位业绩工资为零。

4.岗位业绩工资按月发放,由单位(部门)根据个人考核结果进行二次分配,余额作为单位(部门)奖励基金。

5.考核基本生产工人时,如果当月完成工时数超过定额部分,可由各单位(部门)制定相应的奖励条例。

(二)单位(部门)月度综合考核

1.单位(部位)月度综合考核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责成有关部门制定具体考核细则并负责实施。

2.分厂管理项目综合考核分数满分为100分,其中生产管理40分,成本管理30分,质量管理15分,质量控制15分。

3.部室管理项目综合考核分数满分为100分。其中分厂对相关工作作风考核20分,管理费用30分,工作效率20分,质量体系(工作质量)30分。

4.考核结查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评审确认,金额由人事劳动部负责计算,财务部负责发放。

5.当单位(部门)综合考核分数小于60分时,N2=0,即单位所有人员的岗位业绩工资为零。

五、考核及调薪管理

(一)员工实行考核晋档制度,每年调整一次,考核方式与考核标准见《公司员工年度考核制度》。

(二)根据岗位靠竞争、收入靠贡献的原则,实行考核晋级、降级制度和末尾淘汰制度。

(三)本年度年终考核成绩为“优”的员工,可在本岗位上晋升一档工资。

(四)连续两年考核成绩为“良”的员工,可在本岗位上晋升一档工资。

(五)连续两年考核成绩为“中”或本年底年终考核成绩为“差“的员工,在本岗位降低一档工资。

(六)对于已达到岗位最高档次工资的员工,年度考核时不再晋档。

(七)本年度年终考核成绩为“差”并进入末尾淘汰的员工,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体系结构围绕"静态的职责+动态的目标"两条主线展开,建立起目标与职责协调一致的岗位责任考核体系。考核实施体系的框架包括四个部分:职责分解、目标分解、目标与职责结合、考核实施。

静态职责分解

静态职责分解是以职责和目标为二条主线,建立以"工作流程"和"目标管理"为核心,适应新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的大岗位责任体系。

确立部门职责。部门职责指部门为实现其宗旨而应履行的工作责任和应承担的工作项目,它确定了部门在公司增值流程中的工作范围和职责边界。宗旨确定部职责的方面和方向,职责是对宗旨的细化和具体演绎。部门职责能起到明确工作职责边界、减少部门之间工作职责交叉、确定部门岗位设置、制定工作流程的作用。

建立工作流程。工作流程包括工作本身的过程、信息与管理控制过程。它在部门内部、在独立的部门与部门之间、处与处之间,建立职责的联系、规章和规范。

如一台电脑从开发到最终消费要经过:需求调研——产品规划——产品定义——产品开发——测试鉴定——工程转化——采购——生产准备——生产制造——品质测试——产品运输——市场准备——分销——用户服务——信息反馈诸多环节。

制定岗位职责。在理清了由公司宗旨、部门职责以及部门为履行职责而应遵循的工作流程后,需要将具体职责最终落实到每个岗位上。岗位职责具体明确一个标准岗位应承担的职责、岗位素质、工作条件、岗位考核等具体规定。它是以《岗位指导书》的形式出现的。岗位职责来源于部门职责的细化和工作流程的分解。比如,一个部门经理的职责由三部分组成:一是由本人具体完成的;二是将一部分职责分解为下属承担的,三是由本部门牵头,并由几个部门共同承担的。

动态目标分解

一个岗位仅仅知道"做什么"、"怎么做"还不够,还要知道什么时间要做到什么程度、达成什么目标。动态目标分解就是按照职责这条横线,与时间、目标这条纵线的有机整合,使各部门、岗位之间的职责和工作关系有机地协调起来。首要过程是战略规划。战略规划的过程是将企业目标具体化。

某大型的战略规划分为三个层次:集团战略发展纲要、子公司战略规划、业务部门战略规划。子公司层次的战略规划是业务部门年度业务规划的重要指导,业务规划的结果落实到每年的经营预算,各业务模块的预算都必须与业务规划相联系,在"能量化的量化、不能量化的细化"的原则指导下,业务规划按责任中心和时间进度,分解落实成具体的成本、利润、销量、时间、满意度等指标。业务规划要求首先确立宗旨、职责,根据宗旨和职责,在非常详细的环境分析基础上得出全年的目标。之后,进行经营预算、业务规划、管理规划。

目标分解

为保证各项规划的实施,各牵头部门在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与交流的基础上,将目标按职责分解到相关部门。各部门根据《年度发展规划与目标》,按职责一一时间分解为部门内各处的年度目标、各季度的工作目标和实施计划,形成《部门季度计划》。处级经理以上干部,要按季度分解季度目标,并列入处级经理以上干部的考核之中,形成《处季度(月)工作计划队重要干部或岗位,要按月分解,制定月工作计划。

具体到员工要落实到与岗位责任书对应,比如电脑公司采用了"目标任务书"进行方针目标管理,其要点是:针对部门目标和薄弱环节,重点抓关键环节和重要步骤,对重点工作制定改进措施和计划,并重点推进监控实施,以保证最终实现目标。确定最重要的又确实有能力解决的工作目标。一个部门或岗位一个季度的重点工作目标为3至4项,日常职责则不在"目标任务书"上体现。把企业宗旨和目标分解到个人的"岗位责任书"和"目标任务书",为监控和考核打下了扎实基础。

将目标落到实处,首先需要在目标与职责之间建立清晰的分解和对应关系,为了建立这种联系,集团管理部门协助建立了大量的各种运作和核算模型,最具特色的是某大型电脑公司的"屋顶图"。"屋顶图"是某大型电脑公司根据管理会计原理,结合自己的产品成本结构建立的一个量化的产品经营核算体系。

电脑公司台式机事业部通过"屋顶图",将所有的费用细分成广告费、部门费,成本分成材料、制造、运输、技术服务、积压、财务六块,再把前两年的历史数据装进去,就得到清晰的产品成本结构。这六块成本都可以落实到一个最直接的部门,比如说广告费是由市场部负责,部门费用是经营管理部负责等等。这样就建立起一个架构,使开源节流的任务分解到每一个部门,控制成本的任务进而分解到每一个岗位上去,就把每项费用变成它最直接的部门考核指标。

专核评价

设定职责和目标后,利用制度化的手段对各层员工进行考核评价:

1.定期检查评议。以干部考核评价为例,干部每季要写对照上季工作目标的述职报告、自我评价和下季工作计划。述职报告和下季工作计划都要与直接上级商议,双方认可。

2.量化考核、细化到人。比如,某公司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分部门业绩考核、员工绩效考核两部分。部门业绩考核的目的是通过检查各部门中心工作和主要目标完成情况,加强公司对各部门工作的导向性,增强公司整体团队意识,促进员工业绩与部门业绩的有机结合;员工绩效考核了解组织目标,将个人表现与组织目标紧密结合,客观评价员工,建立有效沟通反馈渠道,不断改进绩效,运用考核结果实现有效激励,帮助组织进行人事决策。

第2篇

第二条实施机构市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人事教育科、纪检监察室、办公室、机关党委、政策法规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人事教育科。

第三条考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着眼贡献,奖优罚劣的原则。

第四条考评对象局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局属各二级机构班子成员

第五条考评内容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工作绩效、重点工作目标、教育培训、办公环境卫生以及是否受到表彰奖励或通报批评等(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第六条考核方式及计分办法实行领导检查、部门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领导检查、部门考核基分为100分,群众评议基分为100分。每周,局领导带领有关部门同志深入各部门进行随机检查,实行动态考评。每月,人事教育科、纪检监察室、办公室、机关党委、政策法规科、信息办等负责考核部门依据《局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修订)》进行考核,并于月底将《市质监局月绩效考评登记表》(见附件2)交人事教育科。每季度首月5日前,人事教育科汇总后提交市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认定,并对认定后的考核结果公示。在此基础上,组织考评对象进行季度测评,绩效考核季度测评按照领导班子、中层干部、一般人员各占1/3比重进行测评打分,三项分数之和即为本季度个人绩效测评分数。

二级机构人员的扣、加分均计入该部门行政负责人和分管班子成员季度考核分。

季度考核个人成绩=考核分×60%+测评分×40%+加分。

第七条奖惩措施根据每季度个人绩效考核总成绩按照综合科室、业务科室和二级机构分别排出前三名和后三名,前三名人员全局通报表扬;后三名人员全局通报批评;连续两次排名倒数第一的人员待岗学习15天,若上岗后仍被评为最后一名则直接调整岗位,并在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四个季度绩效考核的平均成绩作为个人平时考核成绩,年终考核时个人平时考核成绩占比60%,年终测评成绩占比40%,两项成绩之和将作为个人评优、评先依据。

第3篇

第二条本考核管理办法仅适用于政府投资审计局政府雇员(以下简称政府雇员)。

第三条政府雇员薪酬实行结构工资制,即基础工资+绩效工资。计发绩效工资的政府雇员不再发放任何奖励工资。

第四条工资待遇。

(一)基础工资。

基础工资按执业资质发放,造价员月基础工资3000-5000元、造价师月基础工资5000-6000元。

(二)绩效工资。

审计机关按照人均1500元/月标准用于奖励政府雇员,基础分100分,每分180元,年终根据实际考核得分情况兑现。

(三)保险项目。

保险项目为国家规定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五项保险。政府投资局按照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基数报销由单位承担的部分,个人部分自行承担,超过社会平均工资以上的部分单位不予承担。缴费方式为个人缴纳后到政府投资局报账。

第五条绩效工资评分办法。

(一)按时完成投资局分配的工作任务(基础分50分,实行加分制)

1、完成交办的跟踪审计任务(10分);

2、完成交办的审计复核工作(10分);

3、完成结算审计投资额累计2500万元以上(10分,每增50万元,加0.5分);

4、完成结算审计审减额累计300万以上(10分,每增10万元,加1分);

5、完成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10分)。

审计任务考核一般主审与协审分配比例为8:2。

(二)结算审计任务完成质量情况(基础分30分)

经项目复审,根据误差率大小,按下列标准考核得分,误差率=(复审审减金额-初审审减金额)÷复审审减金额:

1、误差率<10%,得30分;

2、10%≤误差率<20%的,得20分;

3、20%≤误差率<30%的,得10分;

4、误差率>30%,得0分。

(三)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基础分20分,实行减分制)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10分,迟到、早退1次扣1分);

2、自觉遵守机关工作纪律,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公务无关的活动(10分,违纪1次扣1分)。

第六条加班实行审批制,由投资局统一安排,报分管领导审批执行。加班按实际加班天数计发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每天200元,每月一考核,年终兑现。

第七条严格请假制度,请假天数抵扣公休天数(在局工作超过1年以上的政府雇员每年带薪公休天数为5天),累计请假超过公休假天数的,以加班工资标准扣发工资;无故旷工1天,扣500元;每月一考核,年终兑现。累计旷工3天以上(含3天)予以辞退。

第八条审计人员如有违反审计八项规定、廉政纪律十不准等被处罚的,实行一票否决制,扣发当年绩效工资。

第4篇

一、考核目的

通过定期考核,促进各地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落实,规范开展相关项目工作,为项目专项经费的合理分配提供依据,使广大妇女儿童享有更好的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二、考核内容

本办法共包含项目的组织管理、能力建设、各项措施落实和工作完成情况4部分内容(见附件1)。

(一)组织管理:包括管理机制、运行模式、信息管理、物品经费管理。

(二)能力建设:包括人员培训、检测能力、服务环境及预防职业暴露。

(三)各项措施落实:包括健康教育、咨询检测服务、药物应用、安全助产、产妇及婴儿预防、关怀服务等。

(四)工作完成情况:包括工作进度和计划开展的工作。

三、考核方式

(一)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市城中区、县、县、县、县、县、县、县、市等9个项目地区。

(二)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通过查阅相关资料、现场考察、访谈、问卷调查等方法,评估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见附件1)

(三)实行分级考核方式。其中:承担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的工作机构结合内部绩效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查;县(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每半年对项目工作承担机构进行一次全面考核;省级每年进行一次督导考核。有条件地区可探索建立第三方考核机制。

(四)各级考核都要注重群众的参与,要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把政府考核与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四、考核与工作经费下拨标准

本办法总分为100分,每年度项目经费先下拨50%,剩余经费根据督导考核评分结果核拨,以项目工作实际完成的数量和质量予以核定。评分在70分以上的为“合格”,按照实际服务数量给予本项服务内容全额工作经费;60~69.9分为“建议改进”,按照80%的比例下拨剩余工作经费;60分以下为“不合格”,按照50%的比例下拨剩余工作经费,并予以通报,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项目承担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限期整改合格的补发剩余经费。达到90分以上的为“优秀”,将酌情给予奖励。

第5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调动各街道、区政府有关部门工作的积极性,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全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城中村改造各项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注重实绩、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综合考核的原则,坚持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真实准确反映各街办、区级有关部门城中村改造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考核工作由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纳入区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评范围。

第二章考核单位

第三条考核单位为承担全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目标任务的各街道和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分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

第三章考核时间

第四条城中村改造目标考核工作在下一年度1月底前完成。

第四章考核内容

第五条考核内容以区政府与各街道、区级有关部门签订的城中村改造工作目标责任书为依据,重点包括有形改造、无形改造、规范整顿、村民安置楼建设和稳定五个方面。

(一)有形改造:区政府下达的整村拆除工作完成情况;

(二)无形改造:农转居、经济体制改革、撤村建社区及土地转性工作完成情况;

(三)规范整顿:妥善处置本辖区内违规、违法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发建设和销售工作情况;

(四)村民安置楼建设:整村拆除后村民安置楼的启动建设情况,以及在建村民安置楼工程年度形象进度完成情况;

(五)稳定: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维护稳定工作预案、措施和及时处理不稳定因素的工作落实情况。

第五章考核方式

第六条考核采取实地检查为主,听取汇报和查看资料为辅的方式进行。

第六章分值设定

第七条考核分值按百分制(100分)设置,并在此基础上设置20分的奖励分。

(一)基本分(100分)。有形改造分值为50分,无形改造分值为20分,安置楼建设分值为10分,规范整顿分值为10分,稳定分值为10分。

(二)奖励分(20分)。在全面完成有形改造确保任务的基础上,超额完成1个村的整村拆除工作奖励5分,奖励分累计不超过20分。

第七章评分标准

第八条对照下达的目标任务,对各街办、区级有关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打分。考核结果根据比例换算后纳入全区目标综合考评。

(一)有形改造:全面完成城中村有形改造确保目标的,得50分;未完成确保目标的,根据实际完成情况按比例得分;

(二)无形改造:完成农转居得6分,经济体制改革得6分,撤村建社区得5分,土地转性得3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按比例得分;

(三)安置楼建设:完成安置楼年度形象进度任务的,得5分,在整村拆除后1个月内启动安置楼建设工作的,得5分;未完成形象进度任务的,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得分,在整村拆除工作完成后1个月内未启动安置楼建设的不得分;

(四)规范整顿:在本辖区内未发现违法、违规城中村改造开发建设和销售现象,以及未被市上和新闻媒体通报的,得10分;由于监管不力、措施不当产生恶劣影响,受到市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或同一项目被新闻媒体通报3次以上的,不得分;

(五)稳定: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稳控预案完备、责任落实、措施得当未发生上访事件的,得10分;因同一事件引发赴市、赴省集访3次以上(含3次)或出现赴京访的,不得分。

第八章奖励

第九条对全面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街道和部门进行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一)有形改造:各街道在完成确保任务的基础上,超额完成1个村的整村拆除任务的奖励人民币20万元,超额完成2个村的整村拆除任务的奖励人民币50万元,超额完成3个村的整村拆除任务的奖励人民币90万元;

第6篇

1、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乡村干部有事必须持请假条,先由主管领导审批,然后经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并及时交接工作后将请假条交办公室登记方可离开,假期满后按时销假,超假或不按时销假,均按旷工论处。

2、旷工一天扣工资50元。

3、乡村干部集中活动必须按时参加,迟到一次扣工资20元,无故不到者按旷工论处。

4、在落实重点工作期间不安排双休日。

5、出勤情况列入考核内容,年终一并考核。

二、干部作风

1、干职工必须服从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经常向党委、政府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工作。

2、干职工必须认真协助村支部、村委会完成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耽误工作。认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接待来访群众,化解群众矛盾,维护一方稳定。

3、乡村干部必须认真调查研究,吃透村情、社情、民情,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4、干职工不得在村社索要吃喝,不准以任何形式参与任何赌博活动。

5、乡村干部下队要注意工作方法,树立工作形象,提高工作效率。

6、干职工要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为群众及时提供法律、科技、信息等服务。

7、干职工在认真完成业务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完成乡党委和政府安排的其它各项临时性工作。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村干部主要考核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和党委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以和乡政府签订的《经济责任书》内容为准,乡包村干部按所包村经济责任书完成情况和考勤情况考核,内务组干部由主管内务的领导负责考核。

(二)考核办法。由乡党委、政府统一组织考核,考核采取分阶段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结果上报人事局或主管业务部门备案。

四.奖惩措施

第7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师执业管理,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师定期考核是指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组织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进行的考核。

第三条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师,其定期考核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定期考核应当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五条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考核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

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

第六条卫生部主管全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其负责注册的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考核机构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者医疗卫生行业、学术组织(以下统称考核机构)承担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一)设有100张以上床位的医疗机构;

(二)医师人数在50人以上的预防、保健机构;

(三)具有健全组织机构的医疗卫生行业、学术组织。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公布受委托的考核机构名单,并逐级上报至卫生部备案。

第八条考核机构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实施和考核结果评定,并向委托其承担考核任务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考核工作情况及医师考核结果。

第九条考核机构应当成立专门的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医师考核工作制度,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考核委员会应当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医疗卫生管理人员组成。

第十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委托的考核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并可以对考核机构的考核结果进行抽查核实。

第三章考核方式及管理

第十一条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

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负责;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负责,考核机构复核。

第十二条考核机构应当于定期考核日前60日通知需要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

考核机构可以委托医疗、预防、保健机构通知本机构的医师。

第十三条各级各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按要求对执业注册地点在本机构的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业务水平测评日前30日将评定意见报考核机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对本机构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应当与医师年度考核情况相衔接。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按规定建立健全医德考评制度,作为对本机构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的依据。

第十四条考核机构应当先对报送的评定意见进行复核,然后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对参加定期考核的医师进行业务水平测评,并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业务水平测评可以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形式:

(一)个人述职;

(二)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考核或考试以及技术操作的考核或考试;

(三)对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的检查;

(四)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

第十五条考核机构综合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评定意见及业务水平测评结果对医师做出考核结论,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并于定期考核工作结束后30日内将医师考核结果报委托其考核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同时书面通知被考核医师及其所在机构。

第十六条医师认为考核机构的考核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核客观公正的,可以在考核前向考核机构申请回避。理由正当的,考核机构应当予以同意。

考核机构的考核人员与接受考核的医师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第十七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向考核机构提供参加考核医师考核周期内的行政处罚情况。

第十八条在考核周期内,拟变更执业地点的或者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应当提前进行考核。

需提前进行考核的医师,由其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向考核机构报告。

第四章执业记录与考核程序

第十九条国家实行医师行为记录制度。医师行为记录分为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良好行为记录应当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的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取得的技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应当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

医师行为记录作为医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条医师定期考核程序分为一般程序与简宜程序。一般程序为按照本办法第三章规定进行的考核。简宜程序为本人书写述职报告,执业注册所在机构签署意见,报考核机构审核。

第二十一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宜程序:

(一)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

(二)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他医师定期考核按照一般程序进行。

第五章考核结果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考核时仅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四条被考核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30日内,向考核机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机构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医师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医师本人。

第二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考核结果记入《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记录”栏,并录入医师执业注册信息库。

第二十六条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考核机构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二十七条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机构应当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一)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二)未经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在注册地点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

(三)跨执业类别进行执业活动的;

(四)代他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五)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六)索要或者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七)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者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者提成的;

(八)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九)未按照规定执行医院感染控制任务,未有效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造成疾病传播、流行的;

(十)故意泄漏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十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师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二)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医德较差的;

(十三)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

(十四)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被行政处罚的。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不按照本办法对执业注册地点在本机构的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或者弄虚作假,以及不配合医师定期考核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经责令仍不改正的,对该机构及其主要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九条考核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两个考核周期以上的考核机构资格。

(一)不履行考核职责或者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

(二)在考核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在考核过程中显失公平的;

(四)考核人员索要或者收受被考核医师及其所在机构财物的;

(五)拒绝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或者抽查核实的;

(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考核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按《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二条处理。

第三十一条医师以贿赂或欺骗手段取得考核结果的,应当取消其考核结果,并判定为该考核周期考核不合格。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中医师的考核工作由核准该医疗机构执业的卫生或中医药行政部门委托符合条件的考核机构按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所称业务水平包括医师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应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本办法所称工作成绩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一定阶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政府指令性工作的情况。本办法所称职业道德包括医师执业中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以及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状况等。

第三十四条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医师的考核还应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

第8篇

(一)年拟建的乡更名村6个示范点所在乡镇。

(二)示范点建设中承担任务的县直部门,即:农牧局、林业局、水务局、畜牧局、扶贫办、农林办、财政局、交通局、城建局、农机局、文体局、教育局、卫生局、商务局、电力局、广电局、民政局、劳动局、科技局、国土局、环保局、电信局。

二、考核办法

(一)采取定量考核与动态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考核总分值为100分,其中:定量考核占80%,动态考核占20%。

(二)将新农村示范点建设考核指标纳入县政府年度综合考核之列。

三、考核内容

(一)乡镇考核内容

总分为100分,具体计分办法为:

1、定量考核(80分)

(1)农民住宅建设(60分)。

①年集中连片完成农民住宅建设户数达到60户以上,得60分。

②年集中连片完成农民住宅建设户数为50—59户,得50分。

③年集中连片完成农民住宅建设户数为40—49户,得40分。

④年集中连片完成农民住宅建设户数为30—39户,得30分。

⑤完成30户以下不得分。

(2)协调配合部门整合项目完成“五个一”配套工程建设任务得10分。每完不成一项扣2分。

(3)协调配合部门整合项目完成“一池、三改、四化、六通”住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得10分。沼气池建设、改水、改厕、改厨、通路、通水、通有线电视、通电话宽带等每完不成一项扣1分,街道硬化、绿化、净化、亮化每完不成一项扣0.5分。

2、动态考核(20分)

(1)组织领导情况(5分)。

①工作机构健全,得1分。

②工作人员到位,得1分。

③工作制度健全,得1分。

④宣传发动到位,得1分。

⑤规划方案齐全,得1分。

(2)建设进度情况(15分)

①年2月10日前完成住宅垫地基工程,得5分。每推迟5天扣1分。

②年4月15日前完成示范点拆旧任务,得5分。每推迟5天扣1分。

③年4月20日前开工,于8月20日前完工,得5分。每推迟5天扣1分。

(二)部门考核内容

部门考核内容主要以示范点公益设施“五个一”工程配套建设和住宅基础设施“一池、三改、四化、六通”配套建设所涉及的项目为主,即:村民活动中心、村卫生所、村文化活动中心、农家超市、村民休闲广场等公益设施及沼气池建设、改水、改厨、改厕,街道硬化、绿化、净化、亮化,通路、通电、通水、通电视、通电话、通宽带等住宅基础设施。总分为100分,具体计分办法为:

1、定量考核(80分)

(1)计划安排(30分)。

①根据试点村建设方案,按照本部门职能,把相关项目整合安排到示范点,得30分。

②只安排实际任务的80%,得20分。

③只安排实际任务的50%,得10分。

④安排50%以下不得分。

(2)项目实施(50分)。

①按期保质保量全面完成年度计划任务,得50分。

②完成计划任务的80%,得30分。

③完成计划任务的50%,得20分。

④完成50%以下不得分。

2、动态考核(20分)

(1)组织领导(5分)。

①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到位,做到有分管领导负责、有专门人员落实,得2分。

②工作制度健全,规划方案齐全,并将有关资料于年1月1日前报送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得3分。

(2)建设进度(15分)。

①按照“规划设计先行”的原则,于年1月10日前完成相关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资金预算到位,得5分。每推迟5天扣1分。

②影响住宅建设进度的基础工程于年4月1日前完成,正常工程于年4月20日前开工,于8月1日前完工,得10分。每推迟5天扣1分。

三、考核程序

第9篇

1.规章制度:

2.员工手册:

3.工时:

4.加班:

5.休息休假

6.工资

7.福利:

8.社保:

9.四金:

10.工伤:

11.女职工三期:

12.培训:

13.劳务派遣:

14.服务期:

15.试用期:

16.绩效考核:

17.商业秘密:

18.竞业禁止:

19.保密协议:

20.辞退裁员:

21.劳动仲裁:

22.劳动争议诉讼:

23.经济补偿金:

24.违约金:

二、专家答疑

1.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哪几个部分?

2.职工工资总额不包括哪几个部分?

3.最低工资不包括哪几部分?

4.企业可以从职工工资中扣减哪些项目?

5.职工加班加点工资以什么为计算基数?

6.职工加班加点工资如何支付?

7.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职工班工资如何支付?

8.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员工,在工作时数达到法定工作时间后的休息期间,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其工资?

9.实行计件工资制的职工如何计算加班工资?

10.如何折算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

11.如何支付职工的病假工资?

12.什么是“克扣”和“无故拖欠”工资?

13.不属于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14.企业停工停产时怎样支付工资?

15.特殊人员的工资应当如何支付?

16.什么是保障职工工资支付知情权?

17.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违约,企业违约应如何处理,劳动者违约应如何处理?

18.用人单位能否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和身份证?

19.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20.如何制定公司制度?

21.如何做好职务分析?

22.如何确定绩效考核指标?

23.薪酬体系如何与绩效评价体系如何挂钩?

24.企业劳动争议的防范与化解?

第一部分企业规章制度经典案评

一、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被解雇时企业可以不支付补偿金

二、企业规章制度需明示

三、女职工试用期间怀孕并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解除劳动合同

四、制定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可以作为处理职工的法律依据

五、企业依法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有利于维护自身权益

六、单位不得擅自对职工过失予以罚款

七、企业处罚职工过、罚必须相当

八、职工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被辞退,仲裁委员会予以支持

十、员工手册VS试用期政策

一、职工违纪,单位举证

二、年底双薪谁说了算?法官:签合同时应该明确

三、规定违约金需合法

四、规章制度可否变更劳动合同的约定

第二部分企业规章制度经典案评

一、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被解雇时企业可以不支付补偿金

二、企业规章制度需明示

三、女职工试用期间怀孕并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解除劳动合同

四、制定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可以作为处理职工的法律依据

五、企业依法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有利于维护自身权益

六、单位不得擅自对职工过失予以罚款

七、企业处罚职工过、罚必须相当

八、职工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被辞退,仲裁委员会予以支持

十、员工手册VS试用期政策

一、职工违纪,单位举证

二、年底双薪谁说了算?法官:签合同时应该明确

三、规定违约金需合法

四、规章制度可否变更劳动合同的约定

人事管理制度样例(一)

人事管理制度样例(二)

二、单项规章制度范本

1、人事管理制度范本

(1)录用制度

人员招聘录用程序

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流程

员工招聘与录用办法

员工聘用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任用办法

聘约人员管理办法

新进人员任用办法

新进人员任用细则

员工聘用制度

员工招募、调配

员工岗位聘用办法

XX实业有限公司招聘录用有关规定

XX有限公司招聘员工的有关规定

招聘申请单

应聘人员登记表

录用通知书

(2)考勤制度

公司考勤制度

考勤管理规定

考勤制度

员工考勤工作注意事项

员工考勤的规定

员工出勤管理办法

出勤及奖惩薪办法

缺勤处理方法(一)

缺勤处理方法(二)

月度考勤统计表

XXX科技有限公司出勤管理办法

(3)工时制度

值勤细则

值日值夜及餐费给付办法

加班管理规则

XXX科技有限公司加班管理办法

加班管理制度

员工加班规定

员工加班细则

商业企业加班管理办法

XXX科技有限公司出差管理办法

出差申请单

(4)假期制度

员工休假规定

休假程序

员工给假实施细则

员工给假细则

请假休假管理规定

员工轮休办法

春节放假细则

员工请假办法

XXX科技有限公司请假管理办法

(5)薪酬制度

公司工资制度方案

报酬待遇管理规定

薪资与福利管理

_____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新员工工资核准表

变更工资申请表

奖金管理制度

餐饮业奖金制度

(6)福利制度

员工保险办法

医疗管理办法

员工医疗补贴规定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特约医院医疗贷款办法

门诊医药费补助办法

旅行意外保险

伤病、重大灾害及丧葬补助办法

员工健康检查办法

XX科技有限公司医疗费报销管理办法

员工优利储蓄办法

员工优利储蓄存款作业准则

职工退休福利基金办法

员工福利委员会服兵役补助办法

员工抚恤办法

员工婚丧喜庆应酬办法

婚丧喜庆暨福利补助给付规定

女员工嫁妆资助办法

XXX科技有限公司婚丧贺金补助办法

从业人员退职酬劳金运用及支配办法

福利委员会奖学金办法

福利委员会子教育奖助办法

从业人员抚恤办法

房屋津贴给付办法

员工购置住宅奖助办法

XX公司关于各种津贴的规定

(7)考核制度

绩效考评制度

员工绩效考核

公司员工考核表

考核制度

自评表

面谈构成表

XX公司目标管理实施办法

XX公司人事考核规程

XX公司人事考核规定

XX公司人事考核章程

员工考核管理办法

XX公司员工考核规程

成绩与效率评估表格

软件工程师考评表

绩效考核面谈表

(8)培训制度

员工培训与教育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培训实施方法

培训管理制度

新进人员教育训练实施纲要

新员工培训成绩评核表

公司员工教育实施办法

训练中心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培训实施制度

员工培训与教育管理办法

员工职前培训办法

员工在职训练制度

XX有限公司在职人员培训方法

XX大饭店人员培训办法

第10篇

关键词:绩效考核 工资 人事管理

1.营管部绩效考核主要做法

2011年7月营管部出台《营管部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此办法是继2011年初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工资改进完善之后,对营管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修订。进一步体现了人民银行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将工资收入与绩效考核更紧密的结合起来,树立起业绩与收入相适应、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激励机制,以达到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的目的。

1.1部门考核与人事处考核相结合

各部门主要领导负责本部门绩效考核工作,人事处全面负责全行的绩效考核实施。绩效主要由用人单位考核,提高了工作情况与考核结果的相关度。考核的目的并非是将职工分成三六九等,而是将绩效考核作为促进工作的一种手段,形成工作绩效考核改进工作的良性循环过程。各部门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将更加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1.2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主要本部门实施,重点是考核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工作敬业态度的情况,是对职工最基本的要求,月度考核也是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的基础。季度考核及年度考核由本部门和人事处共同组织实施考核,是职工一段时间的表现考核,是职工的德能勤绩廉的考核,避免考核中的近因效应,多时期考核更有利于客观公正的评价职工。

1.3立足本职与努力创新相结合

绩效考核是以岗位胜任情况、工作敬业精神、工作完成效率、合作与沟通、适应变化与创新五个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不局限于完成本岗位工作的完成情况,还对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能力提出要求。

2.营管部绩效考核的主要成效

实施《营管部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已经近一年的时间,在部领导的支持及全体职工的努力下,已经初见成效。《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从一定上解决了以往绩效考核形式化的问题,将考核责任主要落实到各部门,从实际情况出发考核职工的工作表现。同时,采用月度、季度、年度三个区间的考核模式,解决了以往考核区间过于松散,容易造成主观主义凭印象考核的误区。改变了以往单纯考核岗位任职情况。从根本上讲,《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从全方位、立体化对人员进行考核。

2.1进一步捋顺收入分配关系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适应了总行建立激励性工资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发挥工资收入的激励作用,从制度上确保了总分行收入政策的实施。兼顾公平和效率,明确奖优罚劣,激励先进,督促后进的管理原则。

2.2强化发挥收入分配的激励作用

绩效考核在收入上体现了奖优罚劣,逐渐改变了以往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的思维方式,使职工在收入分配差异化面前更进一步的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成为自身的一面镜子,完善自我的优质工具。同时,激发了前进的动力,促进职工更加努力的工作。

2.3加强领导与职工间沟通反馈

绩效考核的目标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因此绩效考核后的沟通反馈显得尤为重要。《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强化了考核后的沟通反馈,使得考核人员了解了自身表现与单位期望之间的差距,同时也给职工申辩说明或补充的机会,从而是绩效考核真正起到激励和鞭策的作用。同时,沟通是理解的桥梁,通过沟通,消除了考核中产生的误解,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

2.4合理配置人员的依据

通过绩效考核结果,给人事部门提供了配置人员的依据,可以更加清楚人员的岗位适用性情况,将人员放在适合的地方,提高了用人的质量,优化了人员结构。同时,为选拔任用人才,交流人员提供了有效的依据。

2.5促进干部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绩效考核办法的不断完善,激发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进一步提升了全职职工的个人素质和工作能力,促进了干部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3.营管部绩效考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3.1部分人员对绩效考核的认识不足,应更进一步强化绩效考核认识

绩效考核对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提升职工的素质和工作能力起着重要的作用。但部分人员对绩效考核缺乏科学的认识,认为是可有可无的流程性工作,严重影响了绩效考核的质量,也对单位的人事管理产生了不良的影响。人事部门应尽一步加强绩效考核宣传,使考核的观念深入人心,切实考核,全体职工也应将考核作为自己的一面镜子,看到自身的不足并以考核作为提升自身及工作的一种手段。

3.2工作难以量化及不同岗位横向难以比较,应进一步加快人民银行职位分类工作

人民银行开展职位分类工作已经近八个年头,建立标准化职位体系是人事管理中起着基础性作用。人民银行的三大职能是制定和执行国家金融货币政策,对金融活动实施监管,提供支付清算服务,而这三项工作的在人事管理上的主要特点是劳动量难以量化,职工在不同岗位上的工作质量难以横向比较,这就决定了职位分类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建立人民银行标准化职位分类体系,明确每个职位工作责任权利,对开展绩效考核体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应加快建立职位标准化分类,更深层次的发挥绩效考核的管理性作用。

参考文献:

[1]李庆亮《金融发展研究》2009年11期《当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第1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运输市场细分化,差异化服务的要求,满足不同层次旅客乘车需求,塑造企业品牌,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决定推行直达快速客运班车业务(以下简称直达快客)。

第二条直达快客以“安全、快速、方便、舒适”为宗旨。

实行“服务承诺制”,其主要内容是:1、安全正点,一票直达,中途不上旅客;2、统一着装,佩证上岗,优质服务;3、车容、车貌整洁。

第二章经营方式

第四条直达快客实行“公车公营”,以“一流的车辆,一流的设施,一流的服务项目”打造极品线路和服务品牌,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增长。不进行个人或集体承包经营,已承包的应逐步实行“公车公营”改造,承包期满后公司收回公营。

第五条车辆由市公司统一选购,统一标志,实行专门管理。

第六条司、乘人员由市公司统一招聘,统一培训,佩证上岗,实行薪酬制。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七条市公司暂设直达快客管理办公室,负责班线开拓,跟踪管理的情况收集和综合、协调。业务管理由相关职能部室受理。各开通直达快客的单位,可根据车辆发展情况,设立车队或分队,配备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并报备市公司。同时应配备一名专(兼)职副经理负责快班客运的全面工作。

第八条车队(分队)必须单列管理,实行内部收支独立核算,单独向市公司呈报财务、统计、运输、安全、机务、劳资等综合报表。

第九条班线开通、班次安排,由市公司在充分进行市场调查论证的基础上统一确定,在同一班线上必须实行“五统一”(即:车型、班次、票价、服务、管理),严格执行市公司制定的《直达快客车辆运行管理办法》,以保证班次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车辆运行实行两级调度制,即市公司运输处为一级调度,负责班次计划的编排与调整,运力安排与调济,运价确定与监督,运行纪律的检查与监督,运行矛盾的调处和加班、包车运力调控,分公司为二级调度,负责运行计划实施落实和车辆运行的现场管理,收集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对一级调度负责。

第十一条开行直达快客的车辆应设立专窗售票、专门候车室、专用通道、专用车库、专门电话,实行专门服务、专线发车。

第十二条分(子)公司必须搞好车辆管理,严格执行车辆强制维护制度,提高车辆完好率。严格执行车辆技术经济定额指标的考核标准和要求,降低运输成本。车辆的维修必须在符合维修资格的本单位指定修理厂(车间)进行。

第十三条直达快班的驾驶员、乘务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市公司制定的统一标准公开招聘(在同等条例下企业职工可优先聘用)。在聘用的司乘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经聘用的人员分别向市公司交纳信誉风险保证金,(其标准另行规定);所有保证金均不计息,解聘时结退。另每人预交600元服装费,按实际制作费个人负担70,此款由分公司财务收取建帐,带款到市公司领取服装后,实行多退少补结算。凡受聘人员均实行淘汰制,按考核计分标准逐月考评,年终汇总,得分最少者,即被淘汰解聘。

第十四条凡聘用的驾、乘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快班客运的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直达快班的工作规范,按市公司的管理规定进行严格的管理与考核,受聘人员的工资按市公司制定的《直达快班客运各类人员工资分配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确保行车安全是直达快客的首要工作,分(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市公司制定的《行车安全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矛盾,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

第四章收入与分配

第十六条财务必须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营收设立专门帐户,所有的客票、行包收入必须全额在次月的三日前上缴市公司。营收结算,在同一线路上正班营收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捆绑式”结算方式由市公司统一进行结算划拨。包车及非对开单位派车接驳所得营收不实行捆绑,实行谁运谁得。共营线路上,对方派车顶班而导致空驶者,缺班方应填写放空单作为捆绑结算的依据。

第十七条车站原则上按售票金额10提取站务费,行包运输按15提取劳务费,站务费进入车站收入。

第十八条直达快客车辆应实行个车、车队(分队)两级成本核算,严格执行《直达快客财务核算细则》。车辆折旧费全额上交市公司。

第十九条直达快客车辆(分队)管理人员、司乘人员的工资与分(子)公司脱钩。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条凡从事快班客运的管理人员,驾、乘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和服务规范要求,对工作做出成绩,经考核优秀者,可参与年终评先,市公司按规定给予嘉奖。凡不严格按照各自岗位职责和服务规范要求做好本职工作,违反“服务承诺制”被投诉,给企业带来影响的,每人项次扣罚100元,同时取消当月优质服务奖;情节严重被新闻媒体公开批评的,第一次除取消当月优质服务奖外,另给予每人项次1000元以内的罚款,留岗使用,观其表现确定是否解聘,第二次作解聘处理,并没收其信誉保证金。

第二十一条驾、乘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允许客、货无票(含无效客票)乘车的,除取消当月优质服务奖外,第一次处罚责任人2019元,留岗使用观其表现;第二次作解聘处理,没收其信誉保证金;对知情不报,不制止者,根据其责任大小处以100元至500元的罚款,同时取消当月优质服务奖;内部职工、家属不听劝阻强行无票乘车者,每人次处以300元至600元的罚款,由单位在其工资内扣除。

第二十二条驾、乘人员必须服从工作调派,按单位规定轮休,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上班必须请假,不得擅自离岗。凡因无故旷工或不服从领导安排者,每次每天给予200元至500元以内的处罚。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解聘,结退信誉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驾、乘人员,违反运行管理、站务管理规定的按集团公司直达快客运行管理和站务管理办法规定处理;违反安全规定的按市公司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处理;违反机务管理的按市公司直达快班客运机务管理办法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违纪、违规的处理程序。凡收到的所有投诉电话和信件都必须及时反馈到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在10天内查证落实后,写出处理意见上报市公司直客办公室行文处理。凡在10天内未上报处理意见的每项扣经营班子目标考核0.5分。

第二十五条市公司规定上报的各类月报表,未按时上报的,扣经营班子目标考核分每项0.5分。

第二十六条本方案以及附件各项管理办法规定的罚金,统一由分人公司可执罚到位,进入分公司财务列入快客利润考核。由市公司监察处监督落实。单位违纪的罚金上缴市公司财务部。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方案附件有:

1、《公营直达快班客运车辆运行管理》

2、《公营直达快班客运站务管理办法》

3、《公营直达快班客运管理岗位职责》

4、《公营直达快班客运财务核算办法》

5、《公营直达快班客运工作人员工作规范》

6、《公营直达快班客运车辆技术管理办法》

7、《公营直达快班客运各类人员工资分配与考核办法》

8、《公营直达快班客运驾、站、乘人员末位淘汰考核办法》

第12篇

一、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有关工作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由国家环保总局负责审批,省环保局负责接受申请和组织预审工作,市环保局负责在预审阶段提出初步意见,并参与预审工作的现场核查,区(县)环保局参与所辖设施单位的现场核查。市环保局应自现场核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意见报省局。

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省环保局的统一部署,加强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的监督管理,发现无证运营的要依法按照《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要依据《广东省建设厅、省环保局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敦促各地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尽早办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有关运营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对于设施自运营单位的运营人员,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项目备案工作

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持证单位应当在与委托单位签订委托运营合同后30日内,向对设施单位有管辖权的环保部门填报《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委托运营项目备案表》(市管辖单位填写一份,区(县)管辖单位填写两份),区(县)环保部门应将备案表一份送市环保局汇总。

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年度考核工作

市环保局受省环保局的委托,每年组织对辖区内取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单位及其运营设施运营情况进行定期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资质单位组织机构、运营资质证书使用情况、运营合同执行情况、人员配置、运营设施日常运行管理情况、运营设施监测情况、持证单位事故处理、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单位年度考核采取记分的办法。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上为基本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考核内容及标准见《持证单位年度运营考核评分表》。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单位年度考核程序:

1、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单位每年1月底前向市环保局提交上一年度《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情况年度报告表》(简称年度报告表)。运营项目不在本省的,持证单位应同时将该项目的年度报告表抄报项目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运营项目在本省而不在本市的,持证单位应同时将该项目的年度报告表抄报项目所在地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2、市环保局组织考核组进行考核,考核组人数不少于3人,考核组根据年度报告表和日常检查情况对运营资质单位提出考核意见;必要时,考核组可以进行现场检查。

3、市环保局于每年3月15日前完成本行政区域资质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在运营证书副本上填写考核结果,加盖印章;并将考核结果上报省环保局。

4、省环保局将本行政区域上一年度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情况和资质单位考核情况于每年3月底前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由市环保局向省环保局提出处置意见,并由省环保局根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提出吊销资质证书的建议。可以建议委托单位终止运营合同,另外委托合格运营单位。对基本合格的单位,明确整改期限,整改合格后,由市环保局复审合格后,即为合格。

国家环保总局收到省环保局吊销资质证书的建议,经核实后,根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出是否吊销资质证书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