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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思想

时间:2023-06-21 08:55:4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年度考核思想,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年度考核思想

第1篇

第一条为了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第五条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由被考核人填写平时考核登记手册,并结合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可以周、月或季度为周期开展,但每个考核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定期对平时考核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平时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审核优秀等次比例的依据之一。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

第六条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七条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

(二)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四)工作实绩突出;

(五)清正廉洁。

第八条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二)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四)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五)廉洁自律。

第九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二)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三)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四)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五)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第十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二)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三)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四)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五)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第十一条公务员无特殊情况未完成当年上级统一安排或所在单位安排的学习培训任务,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培训教育法规政策贯彻落实不力、未完成培训教育任务的单位,适当核减该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

第十二条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上年度目标考核先进单位,以及本年度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辖市级以上主管部门与公务员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单位,在组织年度考核前,报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同意后,优秀等次人数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二十。

按有关规定受到“一票否决”的单位和在本考核年度工作中有重大失误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10%以内。

各机关优秀等次比例原则上应按各职务层次分别计算。

县(市、区)参加年度考核人数较少的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由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在不突破本地优秀比例限额的前提下统筹研究确定。乡镇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由县级政府人事部门统筹掌握审核。

第三章考核程序

第十三条公务员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机关在年度考核时可以设立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由本机关领导成员、公务员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和公务员代表组成。考核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由本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承担。

考核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具体实施办法;

(二)组织、指导、监督本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

(三)审核主管领导写出的考核评语及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受机关负责人的授权确定公务员考核等次;

(四)受理本机关公务员对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服的复核申请。

第十四条年度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二)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三)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根据主管领导建议,拟定考核等次;

(四)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

(五)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并加盖机关印章;

(六)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被考核公务员对考核结果不服又不申请复核,拒不签署意见的,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作出说明,考核结果有效。

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含派出机构、直属机构)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第十五条公务员对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服,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申诉。

第十六条各机关应当将《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

第十七条年度考核结束时,各机关应及时将本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总结、汇总数据及考核结果名册报送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经审核备案后,考核结果方为有效。对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公务员,须附情况说明。凡未经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备案的,一律不得按照单位自定的考核结果兑现有关待遇。

第十八条各省辖市考核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对考核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本辖区年度考核汇总数据报省人事厅。政府人事部门应对考核单位的优秀等次比例情况、优秀等次人员结构情况和考核程序等进行审核,对违反考核规定的机关,责令其纠正。

第四章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九条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依据年度考核结果按本办法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从考核年度下一年一月份开始执行。

第二十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三)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四)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依据年度考核结果给予公务员嘉奖、记三等功的,由公务员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报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作出批复后,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五)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二十一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二十二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降职决定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三个月内作出;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三条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应根据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第五章相关事宜

第二十四条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调任或者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或者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者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第二十六条挂职锻炼的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本人不列入派出单位参加考核人员的基数;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

第二十七条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第二十八条当年办理退休手续的,实际工作时间不满6个月,不再进行年度考核;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的,可由所在单位根据其表现情况,确定考核等次。

第二十九条军队转业到机关的公务员,由转业后所在机关进行考核,其转业前的情况,可参阅其转业时的鉴定,一般当年确定为称职等次。

第三十条病、事假、出国(境)探亲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6个月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累计超过考核年度3个月的公务员,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对因公(工)负伤的公务员,在治疗期间进行年度考核,治疗终结前所在年度一般可确定为称职等次。

第三十一条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写评语、补定等次。

第三十二条受行政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第三十三条公务员不进行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第2篇

一、组织领导

年度考核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成立由局主要领导及各科室推荐一名工作人员代表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考核时间

考核总体于2016年1月25日开始。

三、考核对象、内容和结果

1、考核对象:局全体人员(含执法大队)。

2、考核内容:围绕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为主要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情况。

3、考核结果: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事业单位人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1、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绩突出;

(5)清正廉洁。

2、确定为称职或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5)廉洁自律。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3)工作责任心较差,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20%以内。

四、考核程序

1、总结述职。被考核人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于2月15日将述职报告(含电子版)交局办公室,局各科室分别组织本科室人员进行集体述职,原则上各科室在2月18日前总结述职结束。

2、综合评测。测评采取综合评测,以民主测评为主,全面考量干部工作实绩,将干部年度获得表彰奖励等情况纳入评测范围。由考核工作小组统一组织民主测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以参加考核人员填写的《公务员年度履职尽责工作项目清单》为主要内容进行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参评进行民主测评。其中,对打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的必须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废票。民主测评结束后,由考核工作小组人员收回、汇总、统计。

3、提出考核等次建议。考核工作小组结合各科室工作任务完成及综合评测得分等情况,按优秀比例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15%的规定,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局党组审定。

4、确定考核等次。召开局党组会议,听取考核工作小组对2016年度考核等次建议,在确定年度考核等次时,充分结合平时考核情况,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5、公示。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在机关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后,确定考核结果。

第3篇

一、基本情况

我局现有人员人,其中:公务员人,工勤人员.人,共有人参加了年度公务员考核。通过走访、暗访、个人述职、无记名投票等程序,评出优秀公务员4名,分别是同志,所占比例为%,其余同志均为称职。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挂帅,突出考核的严肃性。

在年度考核会议上,首先学习传达了6号文件精神,其次,党组书记、局长刘天奇同志就如何公平、公正、公开地搞好年度考核工作,发表了意见,明确了考核工作的方法、步骤、组织程序、报表填写等具体细节问题,由于领导重视,有力地保障了这次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扩展层面,增加考核的参与性

我们要求在开展年度考核工作时,要扩展公务员年度考核的触角,扩大考核层面。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考核测评:首先通过走访、暗访服务对象,了解其工作开展情况,了解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其次通过与单位的干部职工谈话、测评,了解其在平时工作中的能力,了解干部职工的满意程度;最后,通过个人述职和领导评价,了解其一年来的重点工作和成效、个人年度岗位责任制工作完成情况、单位同事民主投票,通过将上述考核内容量化,并将结果以适当的权重比例计入最后的测评结果。

(三)改进措施,增强考核的经常性

主要实行了“三个紧密结合”:一是年终考核同平时考核紧密结合。我们要求在制定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制度的基础上,采取“月计划、月小结、季评估、半年督查测评、全年总评”制度,二是将年度考核同在灾后重建、统筹城乡和经济建设工作中的表现考核紧密结合。三是将年度考核同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工作紧密结合。我们把公务员思想作风建设融入考核之中,使大家在思想上认识到考核的经常性,事事处处注意自己的服务态度与言行、工作表现和工作成绩,使考核成为了检查、督促公务员履行职能、勤政廉政的有效手段。

第4篇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教师年度考核工作和教师的切身利益关系密切。为此,我校充分认识到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性,为了客观、公开、公正、公平地做好这项工作,我们成立了教师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加强了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组 长:甘红枝

组 员:汪 峰 张传东 郑 钧 兰宏伟 段 毅

邓建华 罗 锐 杨 刚 邓惠兰 舒 霞

为了确实保障教师年度考核工作全面、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实施,我校教师年度考核工作小组精心组织和认真安排,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扎实地展开工作:首先是召开全体教师会,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让全体教师切实明确年度考核的意义和要求;其次是认真制定考评方案,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第三是要求会体教师熟悉有关考核的操作规程,严格针对教师所履行的职责,从政治思想及师德修养、学识水平及业务能力、教学工作和教育工作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对教师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

二、依照程序,组织实施

1、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召开教师年度考核会议2次(全体教师一次,考核组1次),由甘红枝校长作专题说明,让全体教师进一步明确年度考核的内容、项目、目的和考核办法。

2、制定考核方案。认真制定考核方案,组织考核组全体成员认真学习考核工作精神,研究考核实施方案。

3、教师总结。全体教师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全面系统、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地总结,认真、真实地填写考核表,并形成文字材料。总结材料交考核小组。

4、考核小组汇总考核材料,开始进行考核。在考核称职的基础上,按相关要求进行评定优秀。按教师总人数12%的标准我校评定6名教师为优秀。分别从语文组、数学组、综合组中分别评出2名德能勤绩突出的教师,组织评议。

5、提出优秀等级候选人。语文组、数学组、综合组中分别按照2010年考勤、2010年度教科研获奖情况、2010年教学月检及平时工作表现、工作实绩提出侯选人。

6、语文组、数学组、综合组教师进行民主评议、不记名投票,按得票数每组分别评出2名优秀人选,合计6名优秀人选。

7、考核小组将优秀人选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

8、考核小组进行集中民主评议意见,签写意见,为每位教师写出综合鉴定,确定年度考核等次,汇总结果。

三、本年度的考核结果

我校2010年度在职教师55人。经评定刘天明、陈宝萍、邓慧兰、周爱玲、舒霞、尹莉娟等6位教师本年度考核为优秀,黄娟等49位教师本年度考核为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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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xx月xx日对全局人员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人员现有人员xx人,其中:公务员xx名,工勤人员x名,共有15人参加了年度国家公务员考核。通过走访、暗访、述职、投票,评出优秀公务员两名:钟泽民、李键同志,所占比例为13%,其余均为称职。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挂帅,突出考核的严肃性。

在年度考核会议上,首先学习了彭人劳发[2009]227号文件精神,其次,党组书记、局长刘天奇同志就如何公平、公正、严肃、真实地搞好年度考核工作,发表了意见,明确了考核工作的方法、步骤、组织程序、报表填写等具体细节问题,由于领导重视,有力地保障了这次考核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扩展层面,增加考核的参与性 我们要求在开展年度考核工作时,要扩展公务员年度考核的触角,扩大考核层面。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考核测评:首先通过走访、暗访服务对象,了解其工作开展情况,了解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其次通过与单位的干部职工谈话、测评,了解其在平时工作中的能力,了解干部职工的满意程度;最后,通过个人述职和领导评价,了解其一年来的重点工作和成效、个人年度岗位责任制工作完成情况、单位同事民主测评,通过将上述考核内容量化,并将结果以适当的权重比例计入最后的测评结果。

(三)改进措施,增强考核的经常性

主要实行了“三个紧密结合”:一是年终考核同平时考核紧密结合。我们要求在制定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制度的基础上,采取“月计划、月小结、季评估、半年督查测评、全年总评”制度,二是将年度考核同在抗震救灾、灾后重建中的表现考核紧密结合。三是将年度考核同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工作紧密结合。我们把公务员思想作风建设融入考核之中,使大家在思想上认识到考核的经常性,事事处处注意自己的服务态度与言行、工作表现和工作成绩,使考核成为了检查、督促公务员履行职能、勤政廉政的有效手段。

(四)细化内容,增强考核的操作性

为全面准确掌握每位公务员及工勤人员的工作表现,特别是对其工作实绩的客观评定,我们力求制定出科学合理、操作性比较强的考核内容和指标,在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同时将在抗震救灾、灾后重建中的表现、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第6篇

一、目的和意义

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基础和前提,合理的确定考核等次,科学地使用考核结果,对保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激励先进,鞭策后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可在激烈的改革浪潮中,提高竞争能力和忧患意识,激励专业技术人员开拓创新、锐意进取,自觉地提高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从而全面提高局的服务三农质量和工作效益。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成绩也是对其进行奖惩、调薪、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续聘、低聘及解聘的依据。

二、组织领导

1.全局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职称办负责安排日常工作。

2.单位要成立由党政领导、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的5~7人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中专业技术人员应占2/3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由专业技术人员选举产生,应尽可能代表级类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考核工作。

3.考核小组由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任组长,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工作。

4.考核小组的职责:

(1)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全面工作。

(2)对被考核人员逐个进行客观公正地评议,并按评分标准(见附表)量化打分。

(3)确定、公布被考核人员的考核打分结果及考核成绩。

(4)受理、调查并处理个人申诉及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5)认真总结,如实填写有关表格,并按时上报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有关材料。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基本项和加分项两部分。

1.基本项考核包括:

(1)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的综合评估。

(2)工作数量及质量。

(3)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4)出勤情况及工作纪律。

2.加分项考核包括:工作、科研获奖及鉴定、获专业技术工作荣誉称号、、出版著作、党政及社会兼职、超工作量等内容。

考核内容中有关项的评分标准详见附表一、二。

四、步骤和方法

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采取定量考核和定性评议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的方法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安排部署。每年12月份由局职称办安排当年全局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时间及具体要求。

2.学习动员。单位在进行考核时,首先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政策规定及文件,明确考核的目的、意义和方法,统一思想,增强参与考核的自觉性。同时选举成立考核小组。

3.个人总结、填表和提供原始材料。每位专业技术人员要认真全面、实事求是地总结本年度工作情况,写出述职报告,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指出不足。同时,认真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提供本年度获奖、鉴定、论文、著作、专业技术荣誉称号等材料的原始证件,供考核小组核查。

4.个人述职。单位要组织召开专业技术人员述职会议,每位专业技术人员都要向本单位领导、考核小组进行述职。与会人员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量考核打分。考核小组要在述职评议的基础上,对每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评分标准打分。

(1)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综合评估:由单位考核小组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方法打分,然后取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得出平均分。单位可自行设计表格进行打分。

(2)基本项、加分项中的定量考核打分:由单位考核小组全体成员按《基本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表一)和《加分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表二)自打分,然后取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得出平均分数。

(3)最终得分的计算:最终得分=综合评估平均得分+基本项得分+加分项得分。

6.综合评估,确定考核等次。单位考核小组根据定量、评估计分考核结果,将同一职务人员按得分多少排出名次,确定考核等次。

7.接受监督和复议。单位要将考核结果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以直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映。考核小组要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复议处理,及时修改,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8.总结上报和公布考核结果。单位要对年度考核认真总结,按要求填写《考核结果统计表》及《年度考核审核备案花名册》,按时将总结报告、表格和相关材料上报局职称办。局职称办审核后的结果要向全体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通报。

经局审核后,对考核等次确定为优秀的人员要进行公示,时间为一周。

五、考核等次确定

1.等次和比例。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等。其中,优秀人员不得超过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10%,良好人员不得超过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20%。按比例计算时,小数点后数字可四舍五入。对于同级专业技术人员较少的单位,可进行年度累计比例。

考核等次除受比例限制外,同时要符合最终得分要求。优秀人员最终得分不小于90分,良好人员最终得分不小于80分(得分不符合最低要求者不能按比例确定优秀和良好),称职人员最终得分不小于60分,最终得分小于60分者为不称职人员。

2.下列单位优秀、良好比例可上浮5%。

(1)获国家部委有关司(局)、省直厅(局)及地(州、市)以上党委(政府)授予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获得先进集体称号的当年,优秀、良好比例可上浮5%。

(2)经中央或省业务主管部门评定先进单位,先进单位当年,优秀、良好比例可上浮5%。

3.下列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可直接确定为优秀或良好。

(1)获得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发明创造、科技进步、星火科技、优秀设计、农业丰收、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成果、社会科学、“五个一”工程个人,其获奖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优秀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优秀。

(2)对因专业技术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地(州、市)以上党委、政府授予的专业技术先进称号、省直部门授予的全省系统专业技术先进称号,其获先进称号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优秀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优秀。

(3)获得地厅级科技进步、农业技术推广、社会科学成果奖等奖项,以及获得县(市、区)科技进步一等奖(不含获得地、县级企、事业单位评选的上述奖项)的定额内人员,其获奖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良好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良好。

(4)获得县党委、政府授予的专业技术先进称号、地(州)直部门授予的全地(州、市)系统专业技术先进称号(不含获得地、县级企、事业单位授予的本单位先进称号),其获先进称号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良好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良好。

4.凡具有下列几种情况之一者,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1)受到党、政记过以上处分或刑事处罚者。

(2)出勤率低于50%(包括50%);旷工三天以上者(包括三天)。

(3)不能完成本人职务岗位职责中的工作任务,既无研究成果、论文著作、推广开发实绩,且工作效果和质量差、群众反映强烈者。

(4)不认真履行现职岗位职责,拒不接受组织上分配的任务,长期(三个月以上)没有实际承担和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工作任务很轻,经多次动员仍然不愿意接受其他工作任务,私自另谋职业捞取外快,情节严重者。

(5)未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任意迟到早退累计五次以上者。

(6)经工作督查或评估,工作质量不合格者。

(7)职业道德败坏、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影响恶劣者。

(8)工作极不负责,造成严重事故,经济损失严重,影响很坏者。

(9)因工作表现不好或不服从组织分配脱离工作岗位两个月;或因表现不好,长期(三个月以上)找不到接受单位者。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等次连续三年优秀的人员,允许提前两年(包括专业技术工作总年限和任低一级职务年限)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2.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等次达三次优秀或五次良好,可作为达到一项硬化评审条件。

3.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以上,并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二次良好,才允许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被评为省部级优秀专家、省部级优秀中青年专家、国务院及我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和我省“333”科技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厅(局)、地(州、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或学科带头人(以正式文件为准)的人员,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可不受优秀、良好次数的限制。

4.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者,解聘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低聘或不聘专业技术职务至少一年以上。年度考核等次不称职,当年及低聘、不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不能计入其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所规定的任职年限(即任职年限延长二年)。并在低聘或不聘期间进行考察,若年度考核仍为不称职者,取消其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者,不能参加当年或两年一次的调薪,同时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

七、其它事项

1.凡未进行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不符合规定的单位,下一年度不得进行新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2.无故不参加一次年度考核的人员,其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所规定的担任低一级职务年限的基础上增加一年。

3.出国或在国内进修、学习、交流、访问等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的专业技术考核,本人也不计入本单位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数。编制在而人不在本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同样落实。

4.科研获奖或授予专业技术荣誉称号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优秀或良好的人员不计入本单位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数。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发展规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制定合理的评价制度,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二、考核对象

全体任课教师。

三、考核时间段

按学年度进行考核。

四、考核内容

(一)职业道德

教师应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省中小学基本规范》、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教育工作,有较强的主人翁精神、敬业精神、事业心、责任心和合作意识,具有大局意识,关心爱护学生,团结同事,善于和同事、家长沟通,每学期每人计20分。进行有偿家教、体罚学生等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的教师本项不得分,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级,造成严重后果的,考核为不全格。两个学期教师职业道德得分之和计入年度考核。

(二)教学管理

1.导学案

年级部检查时,没按时完成课时导学案的教师,每人每课时扣5分,分数从年度考核总分中扣除。两个学期每位教师合计得分计入年度考核。

2.集体备课

没有参加年级部规定的本学科集体备课的教师,每人次扣2分。(办理请假手续的除外)两个学期每位教师合计得分记入年度考核。

3.上课

未在学校办理请假手续而不上课的教师,每人每课时扣10分,分数从年度考核总分中扣除。两个学期每位教师合计得分记入年度考核。

4.听课

每学期按年级部要求,每位教师填写听课计划。未在学校办理请假手续,抽查时不按计划完成听课,每人每次扣5分,分数从年度考核总分中扣除。两个学期每位老师合计得分计入年度考核。

5.学生评议

每学期期末,由学校和年级部组织学生给任课教师评议打分。每班学生评议本班任课教师时,30%任课教师为A(A=100分),50%任课教师

为B(B=80分),20%任课教师为C(C=60分)(人数按4舍5入)。每位任课教师所教班学生评议得分之和除以所教班参加评议打分的学生人数,所得的分为每位教师的学生评议得分。记入年度考核。

6.检测评价

没有全程参加年级部安排的统一检测评价考务工作(期中、期末或省、市、县组织的统一检测评价),每人次扣5分(办理请假手续的除外),计入年度考核。

7.阅卷

没有全程参加年级部安排的统一检测评价的在校阅卷工作,每人次扣5分(办理请假手续的除外),计入年度考核。

8.会议与活动

没有按时参加学校或年级部组织的会议与活动,每人次扣2分(办理请假手续的除外),计入年度考核。

(三)级部自主考核

1.为了便于加强年级管理,照顾不同年级的具体教学情况,增加年级管理的灵活性和针对性,更大限度地调动全年级教师教学工作的积极性,由各年级部制度本项考核方案。

2.各年级制定考核方案要遵循以下原则:

(1)考核要面对全体教师。

(2)由级部考核的总分为本年级教师总数×10分(3)该项考核个人得分最高不超过20分。

五、考评办法

1.考评以量化积分形式进行,教师学年总分为两学期职业道德、教学管理和级部考核量化得分之和。

2.年度考核优秀名额按教师人数(含兼课人员)比例分配到各年级,由年级部进行考核。分配时多余的名额由学校统一安排。

3.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学科教师按其所占年级教师总数之比例,由年级部分配其优秀名额总数。

4.在同一年级未能任教两学期的教师,教务处将该教师上一学期的核得分转入该教师下学期所任教的年级。

5.各年级部根据每位教师学年量化总分,按由高到低确定年度考核优秀人选,如出现并列情况,教学质量得分高者优先。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学科教师量化总分单列,按由高到低确定年度考核优秀人选,如出现并列情况,学生评价得分高者优先。

6.教师考核量化总分由年级部计算并将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交教务处、办公室,填的年度考核表报送办公室。

7.年级考核优秀人选确定后,由学校进行公示,不得转让。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1、优秀教师从教师年度考核优秀人员中评选。

2.各年级年度考核总分排名前60%的教师,才有资格参加学校举行的教学基本功比赛、优质课评选和教学能手评选。近5年已获得市级(含市级)教学基本功比赛、优质课评选和教学能手评选以上荣誉的教师,不再参加学校举行的同项目评选。在县级教学基本功比赛、优质课评选和教学能手评选推选时,从校级同项目中,由高分到低分推选。

3.学年度考核总分作为教师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

第8篇

一、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全体在编工作人员。其中,学校领导干部的考核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

1、新录用的应届毕业生见习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2、外系统引进录用的在职人员由录用单位进行考核。

3、本系统内部流动的人员,到现工作单位不足半年的,由原单位提供其工作表现的书面材料和年度考核等次的建议意见。

4、患重大疾病长病假人员、按规定办理内部退岗休养人员,无特殊情况可视作考核合格。

5、对辞职、解聘人员不进行年度考核,若其新录用单位需要相关材料,原单位应予提供。

6、对应该参加年度考核,但本人拒绝参加的,要进行教育。经教育仍拒绝参加考核的人员,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其年终奖金发放不超过单位同类人员平均水平的50%。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是指政治态度、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的表现;能是指业务知识,教育教学技术水平,教育管理和工作能力;勤是指出勤情况和勤奋敬业的精神;绩是指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果;廉是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教情况。

根据上级要求,年度考核优秀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在编人数的10%。(15人)

(二)学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优秀等次的标准: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工作实绩显著,有团结协作精神,清正廉洁。

合格等次的标准是: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遵守职业道德,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工作实绩较好,清正廉洁。

基本合格等次的标准是: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工作纪律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一票否决”,一律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1.当年主要工作受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有关科室或年级的主要负责人;

2.工作失职,使学校部门工作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科室或年级主要负责人。

3.师德较差,经常违反《教职工管理条例》的教职工。

4.在年度会考中,学科综合名次列年级最后一名的任课老师。

5.平行班学科教学成绩人均分相差5分以上的任课教师。

6.备课笔记、作业批改等检查不合格的。

7.听课笔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8.事假超过15天;升旗、开会等无故缺席3次以上;无故旷课达1节,迟到早退达5次以上的。

9.工作不满负荷且不服从学校安排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不能评为“优秀”外,且视具体情况可直接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工作不服从调配,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不完成指令性任务造成负面影响的。

2、体罚学生、乱收费或其它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属一票否决的;

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4、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人员及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

5、因班风差导致班级学生成绩明显下降或班级流生、违法犯罪数明显增加的班级班主任;

6、违背学校有关政策或严重违背校纪校规的;

7、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在编人员。

三、考核方法及时间安排

1、组织准备阶段(200年1月6日-----1月15日)

①成立学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

②制定年度考核方案,报学校领导审批。

2、宣传发动阶段(200年1月15日)

召开教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公布批准的实施方案,明确考核评比的内容、标准、等级划分方法等。个人准备年度总结、获奖资料等。

3、考核评比阶段(200年1月16日-----1月19日)

以年级为单位分组,全体教职工分为11个组,(相关人员情况见附后表二)。全体教职工分组交流个人年度总结,交流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每组在组长(见附后表一)的组织下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出符合规定的年度考核优秀候选人选,(优秀票数×100+合格票数×80+基本合格票数×60+不合格票数×40)÷某类参加测评对象的总有效票数。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3、考核领导小组审核阶段(200年1月22日-----26日)

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落实,最终确定被考核人员等次和优秀人选。

4、总结上报阶段(200年1月29日------31日)

将产生的优秀人员实行有三天公示,考核人员如有异议的,可在此段时间内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申诉。后填表、完善考核材料,上报教育局。

五、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9篇

第一条为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和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客观、真实、准确地评价员工的业绩与效能,根据集团公司的有关办法和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年度考核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职责,也是各部门管理者的重要职责。

第三条员工年度考核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考核分值与考核等级相结合的原则;

(四)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五)考核结果与员工奖惩挂钩的原则。

第四条员工年度考核工作每年集中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进行,次年二月前结束。

第二章考核对象

第五条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学院管理的在编在岗员工和中、长期聘用员工。

第六条根据学院实际,将考核对象划分为中层干部、专任教师、正副科长和一般员工四个类别。

第七条考核期内,考核对象工作岗位发生调整,由现工作部门按现工作岗位进行考核,必要时可以听取原工作单位(部门)的意见。

第三章组织领导

第八条员工年度考核工作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进行,员工年度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九条考核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处,其成员由人力资源处、教务处、科研与发展处、学生处、监察室的主要负责人组成。考核办公室的职责是:

(一)拟订员工年度考核实施方案,报学院党委审批;

(二)实施对中层干部、正副科长的考核,并负责指导各部门实施专任教师和一般员工的考核;

(三)负责汇总员工年度考核情况并报学院党委审定;

(四)负责受理被考核人申诉、服务对象的投诉,核实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学院党委审定。

第十条根据各部门的职责权限,由院长办公室组织实施日常会议考核,由人力资源处组织实施日常考勤考核,由纪检监察室组织实施日常廉政建设考核,由学生处组织日常学生管理考核,由教务处组织教学工作考核,由科研发展处组织实施科研考核。

第十一条在考核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安排下,各部门负责实施本部门的员工年度考核工作,按期向考核办公室报告考核结果,并向本部门员工通报部门考核结果。

第四章考核内容

第十二条中层干部的考核内容包括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四个方面,以年初学院工作重点、《各部门职责、职能和工作标准》以及目标责任状的内容为依据,重点考核中层干部的“工作业绩”。

(一)政治素质(15分),主要考核中层干部的政治素质、组织观念、大局意识、廉洁自律、群众基础等。

(二)工作能力(15分),主要考核中层干部的领导能力、执行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培育下属的能力等。

(三)工作态度(10分),主要考核中层干部的服从意识、服务意识、敬业精神、勤奋程度等。

(四)工作业绩(60分),主要考核中层干部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时效和所产生的经济效益。

第十三条专任教师的考核内容包括政治素质、教学工作、科研成果三个方面。内容权重分别为10%、70%、20%。

(一)政治素质(10分),主要考核专任教师的政治表现、职业操守、教学态度、遵纪守规等;

(二)教学工作(70分),主要考核专任教师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等;

(三)科研成果(20分),主要考核专任教师的科研能力、科研水平、科研成绩等。

第十四条正副科长和一般员工的考核内容为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四个方面。

(一)政治素质(10分),主要考核思想素养、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团队精神等。

(二)工作能力(20分),主要考核学识水平、业务素质、岗位技能等。

(三)工作态度(20分),主要考核劳动纪律、服务意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心等内容。

(四)工作业绩(50分),主要考核工作效率和效果,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速度和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等。

第五章考核程序

第十五条员工年度考核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根据学院统一部署,考核办公室向各部门发出考核通知;

(二)教务处通报教学工作评估情况,科研与发展处通报科研成果评估情况,学生处通报学生管理工作考核情况、招生情况、汇总就业情况并将汇总的就业情况送交人力资源处进行审核并通报,纪检监察室通报廉政建设情况,人力资源处通报出勤情况。

(三)考核办公室组织中层干部、正副科长的考核,各部门分类别组织本部门其他员工的考核。

(四)考核办公室收集汇总各部门的考核情况并拟定考核结果,报学院党委审定。

(五)考核办公室向各部门反馈考核结果,并予公示。

(六)考核办公室接受被考核员工申诉及服务对象投诉,核实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学院党委审定。

第六章考核方法

第十六条年度考核实行分值与等级相结合,考核等级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级别。

第十七条年度考核主要采取个人述职、员工互评、领导评价的方式进行。

(一)员工个人按考核要求写出年度总结。

(二)中层干部首先在部门年度考核会议上述职,并由本部门的专任教师或一般员工进行考核评价;之后在有院领导、全院中层干部和正副科长参加的中层干部年度考核会议上述职,并由学院领导、其他中层干部、全院正副科长对中层干部进行考核评价。

(三)正副科长首先在部门年度考核会议上述职,并由本部门的一般员工进行考核评价;之后在有全院中层干部和正副科长参加的正副科长年度考核会议上述职,并由中层干部和其他正副科长进行考核评价。

(四)因故不能到会述职者,必须事先向考核办公室请假,经考核办公室同意后再由本人委托他人代为述职。本人可以放弃对他人的考核评价,如对他人进行考核评价者,不能委托他人进行考核评价,只能由本人事前作出书面考核评价,封存后交本部门负责考核统计工作的人员在部门内部相互进行考核评价后拆封进行统计。

第十八条年度考核分值评价

(一)考核评价的权重

1.对中层干部考评时,学院领导(A类人员)对其考核评价的权重为40%,其他中层干部(B类人员)对其考核评价的权重为30%,正副科长和本部门员工(C类人员)对其考核评价的权重为30%;

2.对专任教师考评时,教学质量、科研成果的考评以学院教学质量评估、科研成果评估为准。思想品德的考评,本部门领导(A类人员)对其考核评价的权重为50%,本部门其他员工(B类人员)对其考核评价的权重为50%。

3.对正副科长考评时,本部门领导(A类人员)对其考核权重占40%,其它中层干部(B类人员)对其考核评价的权重为20%,其他正副科长(C类人员)对其考核评价的权重为20%,本部门一般员工(D类人员)对其考核评价的权重为20%。如本部门无一般员工时,本部门领导(A类人员)对其考核权重占50%,其它中层干部(B类人员)对其考核评价的权重为20%,其他正副科长(C类人员)对其考核评价的权重为30%。

4.对一般员工考评时,本部门领导(A类人员)对其考核评价的权重为30%,本科室负责人(B类人员)对其考核评价的权重为40%,本部门其他员工(C类人员)对其考核评价的权重为30%;如无科室负责人时,本部门领导(A类人员)对其考核评价的权重为50%,本部门其他员工(B类人员)对其考核评价的权重为50%。

(二)考核分值的计算

1.中层干部考核分值的计算方法

A类人员分值之和B类人员分值之和C类人员分值之和D类人员分值之和

——————×对应权重+———————×对应权重+———————×对应权重+——————×对应权重

A类总人数B类总人数C类总人数D类总人数

注:各系负责学生工作的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分值计算方法为:前述中层干部考核分值的计算方法×40%+本系学生管理工作考评成绩×60%。

2.专任教师考核分值的计算方法:

①思想品德的考核分值

A类人员分值之和B类人员分值之和

—————————×对应权重+————————×对应权重

A类总人数B类总人数

②考核分值:

思想品德的考核分值×10%+教学质量评估分值×70%+科研成果评估分值×20%

3.正副科长和一般员工考核分值的计算方法同中层干部考核分值的计算方法。

第十九条考核等级的确定

(一)“优秀”等级的确定:

1.由考核办公室将员工的考核分值按中层干部、专任教师、正副科长和一般员工四个类别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每个类别考核分值排名前20%(含)的员工拟定为“优秀”等级。

2.学院党委秉着“突出优秀、兼顾全面”的原则,对拟定为“优秀”等级的员工按每个类别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优秀”等级员工。

3.在考核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评定为“优秀”:

①没有完成学院以《年初工作重点》形式所分配的工作任务的部门领导;

②没有完成目标责任状中所规定的工作任务的部门领导;

③没有达到部门工作标准与要求的员工;

④没有执行学院的相关政策与规定,致使部门工作出现差错的员工;

⑤无科研成果或没有完成基本课时量的专任教师;

⑥教学工作评估排名在本系40%名之后(不含)的专任教师;

⑦请假(含产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超过一个月(不含)的员工。

⑧学院有关政策规定不能评为“优秀”的员工。

(二)“基本合格”等级的确定:

1.由考核办公室将员工的考核分值按中层干部、专任教师、正副科长和一般员工四个类别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每个类别考核分值(不含60分以下者)排名后10%(含)的员工拟定为“基本合格”等级。

学院党委秉着“兼顾全面”的原则,对拟定为“基本合格”等级的员工按每个类别不超过5%的比例确定“基本合格”等级员工。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只能评为“基本合格”:

①在全院性评议或考核中被评为告诫的;

②累计旷工3天(含)以上5天以下(不含)或事假(不含产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累计1个月以上(含)3个月以下(不含)的或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不含)者;

③因工作失误给学院造成经济损失2000以上(含)5000元以下(不含)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只能评为“不合格”等级:

1.年度考核分值低于60分者(不含);

2.专任教师教学工作评估分值低于60分者(不含);

3.日常学生管理评估分值低于60分者(不含);

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院分配或拒不接受学院安排的临时工作任务者;

5.在有关全院性评议或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者;

6.严重违反有关规定被投诉,情节恶劣,给学院声誉造成损害者;

7.累计旷工超过5天(含)或事假(不含产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累计超过3个月者(含);

8.有严重失职、渎职行为和违法乱纪行为者;

9.因工作失误给学院造成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含)者;

10.已查实有贪污、挪用公款、截留、隐瞒该上交学院收入等重大经济问题或其他经济问题者;

11.受到司法机关查处,或受刑事处罚、被公安机关拘留或有赌、、吸毒、行为者;

1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学院综合治理有关规定者;

13.受到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含)处分者;

14.参与等组织活动者。

(四)“合格”等级的确定:“优秀”、“基本合格”、“不合格”等级以外的员工均为“合格”等级。被评为“合格”等级的员工,考核办公室将按照中层干部、专任教师、正副科长和一般员工四个类别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每个类别考核分值排名前15%的员工为A类合格人员,考核分值排名后15%的员工为C类合格人员,其余为B类合格人员。

(五)脱产学习、培训或挂职锻炼等在十个月(含)以上的员工,其考核结果由本部门参考其学习培训成绩或所挂职锻炼单位的意见研究确定。

第七章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二十条员工年度考核将作为员工工资晋级、职称职务晋升、收入分配的重要依据。

(一)当年的考核结论为“基本合格”的员工(不含因考核分值排名在本类别后10%而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级的员工)和“不合格”的员工,考核结论记入本人档案,考核年度将不计入本人专业工作年限,并在此后两年内不得参加工资正常晋级。

(二)当年的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免除行政职务且三年内不得提拔行政职务;当年考核结论为“基本合格”的,两年内不得提拔行政职务;连续两年考核基本合格的,降一级行政职务使用。

(三)当年的考核结论与当年的岗位津贴、业绩津贴挂钩,具体发放办法按保院[*]116号执行。

第10篇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做好二五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通知》(吴人发[]号)精神,我局从月日到月日,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局人员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这次考核是统计局成立以来较为系统、全面、正规的一次考核,从考核准备、组织实施、成绩统计到等次评定等各个环节都做到了周密准备、公平施考、严肃统计、公正评价,既营造出了一个良好的考核氛围,又考出了每个人的真实成绩,圆满完成了年度考核工作。我局现有人员人,其中:副处版权所有!级以上名、科级名、科员名、干部名、工勤人员名,共有人参加了年度考核工作。

通过考核共评出优秀公务员三名:王智成、马若飞、刘文惠。马克林等名同志(见附表)荣获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先进个人称号,属省、部级表彰奖励人员,不占本单位优秀人数比例,直接上报为优秀公务员。其他同志均评定为称职(合格)。

二、主要做法:为了准确评价我局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切实加强执法队伍的管理,提高所属人员的执法素质,局党组对这次考核工作十分重视。一是领导挂帅,突出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局党组就年度考核工作召开了专题会议,在认真学习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做好二五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通知》(吴人发[]号)精神的基础上,研究部署了我局年度考核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向荣同志就如何公平、公正、严肃、真实地搞好年度考核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部署,这次会议为我局年度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二是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局长刘向荣任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马克林、局长助理王智成、办公室主任马若飞为成员,并下设考核办公室,工作人员:马若飞、张馨、王宁华。统一组织协调局年度考核工作。制定了《吴忠市统计局年度考核和实施奖惩工作的安排意见》。三是组织学习,提高考核人员的施考能力。月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理解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做好二五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通知》(吴人发[]号)中有关指示精神和规定要求;对民主测评表的填写规定进行了统一。进一步明确了考核工作的方法、步骤、组织程序、报表填写等具体细节问题,提高考核组人员的组考能力。四、个人总结。每一名干部职工都要根据本职位的职责任务要求和年初局下达的目标任务撰写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理论联系实际,改造思想和指导工作的情况;廉洁自律,依法行政,秉公办事,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情况;遵守纪律,坚守岗位,服从大局情况;团结协作,勤奋敬业,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上级领导交办任务情况。要求述职报告要突出本职工作,详略得当,简明扼要,既要讲成绩,也要讲不足,措施要写实,字数控制在字左右。局各科室的总结报告交局办公室。五、民主测评、述职。局长、副局长、局长助理、局各科室负责同志以及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在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上述职,述职完成后,对上述人员进行测评。六、确定考核等次。要以平时考核和半版权所有!年考核情况为基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确定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人员。优秀等次人员按照市人事局规定的程序和比例产生。要按照民主推荐、集体研究确定的程序产生初步人选报局党组研究审定。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一周。七、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为参加考核人员的%以内确定。年受到省、部级表彰奖励的人员,不占本单位优秀人数比例,可直接按照规定上报。八、表彰和奖励。局党组将召开年度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确定为优秀等次和奖励的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证书和奖品。

整个考核工作,由于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措施得力,顺利完成了这次考核工作任务。

第11篇

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考核评优工作在校党委、校行政直接领导下进行。经研究决定,学校成立考核工作办公室,负责考核评优的具体组织工作,名单如下:

主任:李云龙

副主任:刘世昌

成员:周明侠甄洁洪张世英周执前夏湘远

敖洁文李海鹏舒欣蒋宏伟许艳文

各系部处室成立相应的考核工作小组。各系部由系部主任牵头,成员包括党总支书记、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机关处室由部门负责人组织考核;各系部处室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于200年12月29日前报考核工作办公室。

学生代表由学生处会同校团委及各系部共同确定。

二、考核的原则

(一)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考核工作必须做到科学设计考核指标体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坚持考核条件公正、考核程序规范、考核结果公开。

(二)科学规范、简便易行的原则

一方面要做到严密、规范,防止弄虚作假和搞形式、走过场,另一方面要做到科学合理、利于操作。

(三)注重实绩、分类管理的原则

工作业绩是考核中最重要的内容,教职工的品德、能力、工作态度、出勤情况等最终都会通过工作业绩即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率反映出来,因此,必须重视业绩考核。同时考核必须注重分类管理,要与岗位聘任相结合,根据不同类别人员岗位的变化以及岗位职责的调整,充分考虑考核人员的岗位职责、承担的任务(含临时性任务)、工作目标、聘约规定等,并对此采用相应的指标体系进行考核。

三、考核的范围

考核分为部门考核和个人考核两个层次来进行。

(一)部门考核是指对对全校各系部处室的考核以及对各系部处室中层班子的考核。

(二)个人考核对象为我院全体在岗的教职工(含非在编聘用人员),包括专任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及其他教辅人员。

以下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1.自费出国留学半年以上人员;

2.当年因病(公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

3.待岗人员。

四、考核的内容

集体和班子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各单位思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情况和工作业绩情况

个人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一)德,主要考核教职工的政治、思想水平和道德品质,包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和活动的情况;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情况;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作风、事业心和责任感的情况以及是否实事求是、廉洁自律、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等情况。

(二)能,主要考核教职工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技术水平和知识更新情况。包括熟悉本职业务、技术的程度,调查研究、分析判断、开发创新、综合概括的能力,组织领导、协调关系和科学管理的能力,处理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

(三)绩,主要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和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根据人员分类考核的原则,各类人员在业绩考核上有不同的侧重。对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主要考核教学、科研的成绩和贡献;对行政管理人员,主要考核完成本职工作的质和量,是否有创新和开拓性工作成果等。

(四)勤,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包括工作是否积极主动,责任感是否强;是否勤于学习和钻研本职业务知识和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是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五、考核的方法

(一)部门考核办法见《长沙学院200年度先进集体评选办法》,中层班子考核办法见《200年度中层班子和处科级干部考核工作方案》。详见附件。

(一)个人考核的方法

1.采取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上级领导考核与群众考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德、能考核以定性考核为主,勤、绩考核以定量考核为主。

2.个人考核按职能和岗位进行分类考核,每类人员由相关业务部门制定考核细则,按不同的评价指标进行考核。详见附件。

3.个人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得分为90分以上;“称职”分数为89-71分之间;“基本称职”分数为70—60分之间;“不称职”分数在60分以下。考核结果登记表必须明确其考核等级,但新分来的应届毕业生,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学生专职辅导员评定“优秀”的比例最高不超过20%,其他各类人员评定“优秀”的比例最高不超过15%。

4.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双肩挑”人员按所在管理岗位进行考核。

5.凡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只进行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确定等级,待问题查清后再确定。

6.本年度晋升职务(含党内、行政、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的人员,均按相应职务参加年度考核。

7.个人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考核结果定为“不称职”。

(1)无故不参加考核的人员;

(2)不服从组织分配,拒不接受组织分配的任务,不履行岗位职责的人员;

(3)擅自外出经商、兼职、兼课,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的人员;

(4)截留私分应上缴学校的款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者;

(5)违反国家政策法令,受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罚者;

(6)受党内警告处分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一年者;

(7)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者;

(8)工作严重失职或出现严重责任事故者;

(9)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以上,或者全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

(10)有严重弄虚作假情节或借机打击报复他人者;

(11)违反师德、师风建设规定,在学校造成恶劣影响者;

(12)违反教学管理规定,发生严重教学事故者。

六、考核奖惩

(一)部门考核结果是评定先进集体的依据,对于考核“优秀”的部门,授予“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并颁发奖金。

(二)个人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者:

1、按学校有关规定兑现全额岗位津贴。

2、具备在本岗位继续受聘的资格。

3、考核为“称职”及其以上者,可以参加正常的职务晋升和工资晋级。

4、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学校给予通报表扬,颁发“先进工作者”证书,并颁发奖金。

(三)个人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者:

1、扣发当年岗位津贴的5%。

2、在下一个年度聘期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3、不得享受年终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四)个人年度考核为“不称职”者:

1、扣发当年岗位津贴的20%。

2、在下一个年度聘期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3、不得享受年终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4、根据本人态度列为待聘人员或调整工作岗位。

第12篇

大型能化企业薪酬管理是对大型能化企业进行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措施,是一种以激励为核心的考核与监督机制,集中表现着大型能化企业管理层管理思想与管理方式,影响着员工发展与大型能化企业目标的实现。该大型能化薪酬管理系统是针对于华彬能源集团总部及子公司的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和职能部门绩效考核制度开发的薪酬管理系统,实现了流程控制管理,和无纸化办公,免去了送交报表和纸质审批的麻烦。上级部门管理人员能够很便捷的控制和掌握工资发放情况以及资金使用情况,为华彬能源集团总部及子公司薪酬管理的信息化和科学化提供了一个很适用的综合管理平台。

2.系统设计

2.1系统流程图

华彬能源集团的企业信息、岗位信息、人员信息录入系统,集团公司利用EXCEL计算薪酬,并将结果数据上传服务器,并审核生成工资信息。

2.2系统功能结构图

华彬能源集团薪酬管理系统包括集团管理平台和二级单位管理平台两大部分。集团公司管理平台包括岗位管理、考核管理、人员管理、工资管理以及系统管理。二级单位管理平台包括考核管理、人员管理、工资管理以及系统管理。

2.3系统开发环境

开发工具,服务器操作系统采用MicrosoftWindows2003Server;数据库系统采用MicrosoftSQLServer2005;运行平台IIS5.0以上。客户端操作系统采用Windowsxp及以上版本,IE浏览器要求6.0以上。

3.系统功能实现

系统根据集团实际需要,华彬能源集团薪酬管理系统分为两大平台:集团公司管理平台和二级单位管理平台。

3.1集团公司管理

集团公司管理平台包括:岗位管理、考核管理、人员管理、工资管理、系统管理。

3.1.1岗位管理

岗位管理包括1)基础数据:可以添加下属企业和维护企业信息。2)基本岗位信息维护管理:可以添加岗位和岗位信息维护。3)试用期岗位:可以添加试用期岗位和对使用其岗位维护。

3.1.2人员管理

人员管理包括1)生成人员岗位信息:生成人员信息和生成岗位信息。2)人员信息维护:添加人员信息和人员信息维护3)人员单位调整:单位调动。

3.1.3考核管理

考核管理包括:1)工资计算表下载:标准月度工资计算表和标准年度工资计算表。2)集团公司考核录入:集团公司月度考核录入和集团公司年度考核录入。3)月度考核审核:月考核结果审核。4)年度考核审核:年度考核结果审核。

3.1.4工资管理

工资管理包括:1)月度工资发放:月度工资制表和月度工资查询。2)年度工资发放:年度工资制表和年度工资发放。

3.1.5系统管理

对管理员进行维护。包括:1)管理员管理:管理员添加和管理员维护。2)口令维护:口令更改。

3.2二级单位管理平台

二级单位管理平台包括:考核管理、人员管理、工资管理、系统管理。

3.2.1考核管理

考核管理包括:1)标准工资计算表下载:标准月度工资表下载和标准年度工资表下载。2)月度考核信息:月度考核数据录入和月度考核记录。3)年度考核信息:年度考核数据录入和年度考核记录。

3.2.2人员管理

人员管理包括:1)人员信息维护:添加人员信息。2)人员信息修改、查询、删除、调级:人员信息维护。3)生成人员岗位信息:生成人员信息和生成岗位信息。

3.2.3工资管理

工资管理包括1)月度工资:月度工资查询和月度工资下载。2)年度工资:年度工资查询和年度工资下载。

3.2.4系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