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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工作标准化

时间:2023-06-22 09:39:2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行政工作标准化,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行政工作标准化

第1篇

为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规范和保障依法行政工作,我局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日常事务由专人负责。领导小组定时或不定时研究部署开展局依法行政工作,对局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分析,进行督促检查。同时,把依法行政责任制作为每个干部职工岗位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要求全体机关人员按照岗位职责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按照工作程序认真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在各项业务中正确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不发生不作为、乱作为或越权行政,确保局依法行政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三区合并后,我局修订完善了二十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个科室,这些规章制度涉及到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财务管理、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度等方面。通过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遵。

二、抓好教育学习活动,强化干部队伍素质

(一)积极加强依法行政教育力度。我局注意做到“四个结合”:即坚持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宣传教育与经贸实际相结合、学与用相结合,通过组织举办法制讲座、参加理论中心组学习、知识竞赛、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来提高全局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法治化管理水平,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在内容上,组织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许可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了单位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懂法的意识,使单位干部职工在熟悉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培养了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以开展“比学赶超,创先争优”及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为契机,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加强廉政教育和引导,教育全体人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廉政勤政,爱岗敬业。领导班子成员自觉落实《廉政准则》,各处室结合工作职权,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严格杜绝出现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以及“吃、拿、卡、要”等现象。严厉查处、等行为。加强对公用经费支出、公务用车使用、办公用品购置以及节能降耗控制的四项规范,切实厉行勤俭节约。这些动作有利于改进工作作风,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依法行政的有效开展。

三、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认真开展依法行政工作

(一)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推行阳光行政,强化部门权力内控体系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推进权力运行网上公开透明,把合理合法行政、高效便民的基本要求落实到招商引资、项目申报、政策扶持、为企服务等日常工作中。由我局组织实施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已步入正轨,促进了工程项目建设在阳光下接受监督,推动了工程领域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和透明化。

(二)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对于今年区人大的建议、政协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在接到提议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按照职能分工将工作分解到相关科室,并成立专门调研组,认真开展情况调查,研究针对性措施。今年共承办区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18件,协办市人大政协建议、提案7件,满意率达100%。

(三)严格遵守和执行政策法规,落实监管职能。按照省、市、区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开展公务活动,自觉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企业依法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一是规范酒类市场。对全区酒类经销商、酒店、宾馆的酒类流通进行备案登记,进一步规范酒类经营秩序,确保酒类消费安全。目前全区已登记备案网点205家,今年新增备案40家。二是督查食品安全。积极会同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对辖区农贸市场、超市、宾馆、酒店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并现场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三是标准化建设农贸市场。今年启动第一批试点项目的12个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任务,先后出台了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建设规范、管理规范及日常管理考核细则等相关标准,推动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四是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我局联合消防、安监等部门,在商务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指导工作,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维护市场繁荣和稳定。

(四)走基层接地气,打造服务品牌。一切工作的最终落脚点是为人民服务。依法行政工作也如是。我们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提高工作水平,促进工作更好发展的助推器,不断突出部门特色,打造自己的服务品牌。今年,我局制定了“走街访企助力发展活动方案”,与我区百家重点企业开展挂钩服务,真正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听取企业诉求、了解企业难点,力助基层减负增效,真正做到亲民亲商、便民便商、富民富商。并且与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联合行动,开展“讲大局、优服务、求实效”活动,同心汇聚能量,优化服务举措。通过这两项接地气活动,服务市场主体,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把加强效能建设、转变工作作风转化为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具体行动。

第2篇

一、深入转变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责任制度、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对进中心行政审批权力事项运行的监督考评。

2、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等政府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认真执行《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加强中心网络管理工作。

3、统筹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积极配合,规范市、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名称、场所标识、进驻部门、办理事项和运行模式,不断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按照“应进必进、授权到位、公开透明、依法办事、高效便民”的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规范,积极参与指导各县区的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认真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的实施意见》。

二、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4、规范行政决策程序。重大决策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制作听证报告,听证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

5、开展决策实施检查和后评估。完善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定期组织决策后评估工作,多途径、多形式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严格执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三、完善保障措施

6、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首长负责制。中心将推进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成员会议,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重要事项,抓紧制定、全面落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和工作规划,加强对本中心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第3篇

3月2日,市委__书记在市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所做的重要讲话,通篇体现了解放思想这一指导我国改革开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方法。建党80多年来,我们党正是牢牢抓住解放思想这一根本方法才经受住了一次又一次的历史考验,并带领全国人民取得了社会主义建设这一伟大实践的阶段性胜利,使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之林。同样,做为与我国改革开放一同成长、一同发展起来的司法行政工作的每一个重大发展、每一个重大突破、每一个重大进步,都是解放思想的结果,所以,只有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才是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由之路。只有解放思想,才能不断创新,只有创新工作方法,我们的思想才能不断解放,这两者的关系是相互促进的。

一、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现实意义

一是国家大的形势的需要。在十七大报告主题和第五部分的第一个问题,同志强调,要“继续解放思想”。“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贯彻到现代化建设各个方面”。虽然总书记在这里重点是从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这个层面上讲的,但是,司法行政机关做为国家机体的一部分,政法部门的一分子,工作创新也是同样重要;二是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的需要。多年来司法行政工作得到长足发展的经验告诉我们,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要发展,必须要把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前提,做为我们必须坚持的首要原则,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在不断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努力创新,积极探索适应党委政府的工作方法,做好本职工作;三是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个又一个成绩,一年一个台阶,多项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但是,面对“标兵逐步走远,追兵越来越近”的逼人形势,既不能有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满足于现状,小胜即喜的思想,更不能存有“困难大、压力大、发展难”的畏难情绪,必须进一步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立足更高的发展定位,树立更高的目标追求,自加压力、永不满足,根据社会发展变化不断探索司法行政改革的新路子,并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来体现。

二、把创新发展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在实践中走出一条具有__司法行政特色的路子

(一)围绕大局思创新。始终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发挥职能作用,这是__司法行政工作获得长足发展的根本动力。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机遇期,司法行政工作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要紧紧抓住那些对构建和谐社会、对维护社会稳定、对提高党和政府形象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关键性作用的重大课题,紧紧抓住城乡一体化推进区建设、“创业富民,就业惠民”工程、环境创优年三项重点工作,抓紧攻关,争取突破。一是在为各级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着力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中,要充分研究如何和怎么发挥法律咨询、决策建议和论证等作用,协助政府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关系、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问题;二是在为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中,怎样做到为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招商引资等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防范经营风险上下功夫;三是在加大为“三农”服务的力度,提高农民法律素质的工作中,学习借鉴郑州“一村一师”经验,根据目前全市律师数量满足不了“一村一师”的实际,探讨是否在全市推行律师事务所与乡镇结成法律服务对子,研究加强基层法律服务的措施,努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进步。四是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可不可以与基层法律服务所结成对子,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给予指导和帮助,这样既推动解决司法所有地缘优势却少人手的问题,又有助于解决律师事务所有法律特长却难拓展案源的困境;双方的合力还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多的、迫切的法律需求,可谓三困变三赢。五是人民调解工作要进一步创新排查调处工作方式方法,定位要往前移,工作要往前靠,要注重源头上的防范和处置,既要及时调解个案,又要积极参与建立各种有效机制。

(二)突出特色抓创新。要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优、人优我特。各科室每年至少要有一项具体的创新型工作,不能满足于工作的一般化完成,要敢于挑战极限,自己给自己确定“高难度动作”,在完成局定工作目标的基础上,确定更高的跨越目标,真抓实干,务求必成。加强制度和长效机制建设,人叫人动人不动,机制调动积极性。通过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大家学习业务、勇于探索、善于创新,在全局上下形成创新光荣的良好氛围,努力实现一科(室)一特、或一科(室)多特的目标。创新要克服畏难情绪,解决模糊认识,增强自觉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其实,由于司法行政自身特点使然,与政法其他部门相比,司法行政工作创新的空间还是比较大的。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我们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规定动作”比较少、“自选动作”比较多,这是司法行政工作的瓶颈,这更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优势,所以在这个空间里,可以大胆创新,大胆探索,使司法行政工作可以出彩,能够出彩,使已经出彩的工作,更加绚丽多彩。

(三)解放思想促创新。我国目前的司法行政体制有自己天生的缺陷,法治国家公认的、真正属于司法行政职能的工作在司法行政部门并不多,基层更是如此。所以,必须立足现有职能,做好自己的工作。以有为,争有位。而要做好中国特色的司法行政工作,就必须创新,离开创新不仅没有活力,也永远不会有出路。

首先,在思想上更新观念。一是要更新手段软、职能弱,难以有所作为,难以成就事业的观念

,进一步增强做好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豪感。树立“思想有多远、我们就能走多远”,只有想不到的事,没有干不到的事的观念。二是要更新基础差、底子薄,难以出成果,难以大发展的观念,树立从大事着眼、小事做起,积小胜为大胜的观念。三是要更新经费缺、人员少,有多少钱多少人办多少事的观念,树立没有钱没有人也办事,钱少人少也能办大事的观念。其二,在发展上更新思路。思路决定出路,有好的思路,有脚踏实地的作风和勇于发扬“三千精神”,就一定会抢占事业的制高点,从而实现“六个更好”。要努力构建大法宣、大法援、大调解、大服务的格局。一是要有科学发展的思路。按照多做打基础、强基层、利长远的工作思路,在又好又快上做文章,在做大做强上下功夫,努力实现在全国有影响、叫得响的新目标。二是要有开放发展的思路。司法行政部门由于历史和自身的原因,与其它政府部门相比,发展的步伐明显滞后,再加上与政府其它部门业务联系不多,工作容易出现封闭、保守,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倍学习,要走出司法干司法,走出司法看司法,跳出司法行政小圈子,跃上服务社会大舞台,自觉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思考和谋划司法行政工作。三是要有市场经济的思路。要充分发挥市场经济优胜劣汰、优质服务、诚实守信的作用,做强做大包括律师事务所在内的全市法律服务业,不断改善自身的硬件条件,优化工作环境,加大律师事务所硬件建设力度,力争利用1—2年时间,培育和推出全市的品牌律师事务所、品牌公证处和品牌鉴定机构。

其三,在工作上革新方式。一是通过整合革新。按照省厅就司法行政工作确定的“四个业务”板块,进一步整合各项业务资源,加强法律服务与监狱工作;法律服务与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与人民调解以及法律服务各项业务之间的联系。解决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点多、线长、面广”的问题,形成优势互补。二是通过载体革新。通过基层司法所,打造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平台,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通过基层法援工作站、法律服务所,解决基层群众权益得不到维护的问题,使维权的作用发挥起来等。三是通过活动革新。改变以往法制宣传“开大会,喇叭喊;搞培训,学条款;卖教材,又不敢;讲过硬,力度软”和现场法律咨询“一张桌子四个人,一条横幅像大门”的状况,制作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课件,借助远程教育网络、门户网站、百部电影“下乡村、下社区、下企业”等现代媒体,搞好结合,做好“嫁接、渗透”,建立、占有法制宣传阵地,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在全市公务员队伍中开展“一季一法”学习活动,提高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能力。

其四,在建设上出新举措。我们在队伍建设上推出了绩效考核、机关标准化建设、先进科室评定等办法,从今年开始,在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上,要实行“鞭打慢牛”的办法,采取每季度听取科室工作汇报、下一季度的工作打算,以及科室创新目标完成情况等手段,对甘居中游、甘当下游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鞭策。要督查检查,确保创新目标任务的完成。坚持以实绩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旗帜鲜明地鼓励探索者、激励成功者、鞭策落后者。同时,坚持从优待警,坚持“三必看”,为大家营造一个“幸福生活、快乐工作”的工作氛围,调动创新积极性。

三、司法行政工作创新要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要处理好原始创新与借鉴创新的关系。原始创新也可称完全创新,就是实现上级的要求与本地实际的有机结合,尽可能独创出具有时代特征、本地特色的工作,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自选动作”。但是,独创性的工作毕竟不是很多,也难以做到很多。大量的是借鉴创新即拓展、延伸创新。如今年在按省司法厅要求开展好律师参与接待工作时,除了重点做好值班工作以外,要逐步建立律师参与工作专家组,参与对涉法、涉诉、重大案件研判,“补位”;在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的基础上,重新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团,吸收高级律师,聘请法律专家作为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法律顾问,为市委、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在组织开展“法律六进”工作时,除了要组织好像“12·4”等集中法制宣传外,更要着眼于发挥整体效能,要加强与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充分发挥成员单位作用,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组织协调开展工作,逐步形成大普法的工作格局。

第4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2015〕 89号)中明确要求加强政府管理标准化,提高行政效能,以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着力点。在司法行政体系当中引入标准化管理体系,不仅能够更好地规范工作流程、统一工作规范、明确工作要求,还能够从制度上更好地杜绝司法行政人治化、随意化、自由化,为司法行政工作指明工作方向,并且为司法改革在基层实践工作提供方法。

 

1 司法行政引入标准化体系的现实意义

 

1.1 有利于促进司法行政服务管理系统化

 

标准化管理体系从系统的角度,对司法行政系统内部的工作以及对外的服务质量能够形成全过程的管控,对于各种工作流程、管理规范和人员因素等提出全面控制的要求。司法行政机关按照标准化体系的建立要求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可以对司法行政工作内容和管理环节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对原有的工作情况和管理模式进行全面的审视、检查和补充,进行流程优化再造。发现系统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尤其是可以理顺部门之间、管理过程之间的接口,使整个管理体系更为科学与完善。

 

1.2 有利于规范司法行政行为、提高司法服务质量

 

健立健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可以从根本上减少人为因素对司法行政的干扰。以上海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的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工作为例,即对编制律师执业审核、律师事务所设立审核登记等在内的19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规范,明确了审批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办理部门、监督途径、审批职责、审批期限、审批工作流程等内容,严格规范了工作中的流程和审批标准,有效促进了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的提升。

 

1.3 有利于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氛围

 

公平正义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贯主张,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核心价值。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着眼于依法治国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方面,对以法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全方位部署。司法行政系统进行标准化建设,不仅是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合法性的基本要求,更体现在对高标准、高质量、人性化的司法服务需求以及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需求。

 

2 司法行政标准体系框架

 

上海司法行政系统标准体系框架由司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司法行政标准共同构成,二者相互补充、相辅相成(见图1)。

 

2.1 司法行政标准体系构建原则

 

2.1.1 合法性原则

 

指导司法行政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众多,其条款的可操作性和可量化性有待标准进行细化和落实:“承上”要求标准与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无缝衔接,严格在其指导下和框架下规范运行;“启下”要求标准对上位法的要求进行梳理、对接、整合和细化,通过贯标活动保证上位规范落到实处。

 

2.1.2 系统性原则

 

系统性是标准体系中各个标准之间内部联系和区别的体现。在编制司法行政管理标准体系的过程中,不论在内容上还是层次上均要充分体现系统性,恰当地将司法行政管理中涉及的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社区矫正等相关标准安排在相应的分体系中,做到层次合理、分明,标准之间体现出互相依赖、衔接的配套关系。

 

2.1.3 科学性原则

 

标准体系的科学性包括体系编制方法的科学性和技术内容的科学性两个方面。在体系编制方法上,司法行政管理标准体系应做到结构合理、分类科学、层次清晰;在技术内容方面,对行政管理工作中有效的实践经验进行总结、归纳,确保提出的各标准项目符合司法行政管理的工作实践。

 

2.1.4 前瞻性原则

 

所构建的司法行政管理标准体系不但应符合司法行政管理的工作实践,还应适度超前,体现前瞻性的原则。在体系的构建过程中,应使标准成为司法行政创新成果可衡量、可操作、可改进、可复制的工具,此外还应为其他工作条线预留接口和空间,根据司法行政的实际情况与时俱进地调整,保证在每一个业务条块中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添标准,有效对接新标准的接入,引领司法行政标准化的科学发展。

 

2.2 司法行政标准体系构建思路

 

2.2.1 系统推进顶层设计

 

上海市司法局虽然已制定了系列标准,然而标准制定工作相对零散、不成体系,存在明显的碎片化现象,亟待制定框架性、引导性的标准体系,为后续标准制定提供蓝图,保障标准化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应全面设计业务标准、支撑标准子体系,使二者起到相互配合的作用,在标准化工作的实际开展过程中互为补充、相辅相成。

 

2.2.2 标准与法律协同

 

法律法规规范的核心要素是规定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规定的内容通常比较原则,针对性弱,一般缺乏具体的量化操作指标;标准不直接规范权利义务和罚则,违反标准的法律责任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可规定具体的指标、方法和要求,可对法律法规的实施进行细化。对于司法行政标准化工作的开展而言,尤其应理清标准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标准对法律条款的承接、细化作用,利用标准配套法律共同规范司法行政工作。

 

2.2.3 服务于司法行政总体建设目标

 

司法行政标准化建设应以司法总体建设目标为导向,强化标准化工作意识,强调全员参与,加大宣贯培训力度,在思想意识层面将标准化工作与司法总体建设目标相结合;将标准化工作融合于政府“三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在开展司法行政标准化建设的同时,保证服务于司法改革大局,落实于司法行政重点工作。

 

3 司法行政标准化工作推进路径

 

3.1 转变思想,树立标准化工作意识

 

3.1.1 健全标准化制度

 

准确把握制度建设的内在规律,深入理解行政审批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公益法律服务等综合法律服务窗口各项工作的不同特点和属性。建立统一、完整、科学、实用的标准化工作制度和机制,构建具备决策、协调、推动标准化工作的组织架构,做到机制责任和权利清晰,确保规则和程序明确到位,如在司法局系统内构建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及标准化办公室,为司法行政标准化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制定标准、实施管理办法,为标准化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机制保障。

 

3.1.2 加强标准化宣贯

 

围绕综合司法行政系统各项职责分工,由上及下、集中精力抓好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法制宣传教育和人民调解等工作的标准化宣贯,充分运用中心组学习、研讨会、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同时,理清法律与标准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标准对法律条款的承接、细化作用,利用标准配套法律承担业务标准、支撑标准等行政职能,积极探索工作对接模式,建立健全纵向服务完整、横向功能延伸的衔接机制。

 

3.1.3 强化队伍建设

 

要梳理标准化职能岗位要求,采取专兼职标准化工作岗位设置,尝试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由第三方提供标准化服务,以充实司法行政系统标准化队伍。要加强标准化工作培训,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基础和专业深化培训机制。对司法工作人员加强标准化基础知识培训,加强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宣贯培训,形成人人学标准、事事用标准的良好氛围。要完善标准化工作激励机制,补贴待遇、年终评优应适当考虑标准化工作人员,以增强标准化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3.2 有的放矢,厘清司法行政标准化对象

 

3.2.1 执行矫治标准化

 

上海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标准化建设和管理,首先应用于执行矫治工作,如对社区矫正、监狱和戒毒场所等强制执行工作进行标准化规范,严格执法流程和标准,规范程序、堵塞漏洞,强化执法指引,有效提高执法水平。监狱已经率先开展了执法标准体系建设,并就狱务公开标准化申请了上海市标准化试点项目。

 

3.2.2 法律服务标准化

 

针对法律服务的类别,司法服务行业管理的对象包括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仲裁等工作。上海已开展公证行业、民事法律援助、法医临床司法鉴定等领域的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应鼓励和引导,积极打造司法行政综合法律服务窗口。

 

3.2.3 法治宣传标准化

 

探索法治宣传层面引入标准化手段,从信息公开出发,将标准化和信息化相结合,引入模块化、系列化、组合化等标准化形式,从形象导视系统出发,通过系统、规范的视觉识别形象设计,形成系统、规范、美观的行政服务视觉形象。

 

3.2.4 不适宜标准化的司法行政事务

 

标准化主要针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确立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除了上述明确可以被标准化规范的对象外,某些事项不适宜用标准来规范,例如起草司法行政法律规范由《立法法》规定,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因为有理论性、研究性和创新性,也不适宜用标准来规范。

 

3.3 顶层设计,明确司法行政标准化工作的推进步骤

 

3.3.1 综合思维、顶层设计

 

构建包含矫治工作、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律师管理、公证服务、司法考试管理等业务职能的司法行政标准体系。在推进司法行政标准化时宜利用“大标准”概念、系统工程和综合标准化的理念,应与司法行政管理中的档案管理、文件管理、职能管理、人事管理以及事项管理等规章制度有机结合,形成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标准等共同组成的“泛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协同作用。

 

3.3.2 优化流程、形成模式

 

将标准化思维应用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管理,运用简化、统一、协调、优化等标准化原理,对重复性的司法行政管理和业务服务活动建立标准,实现规范化操作,梳理提供司法行政服务的职能和职责,优化服务流程,从而提升司法服务效率、缩短服务提供时间、提高司法服务的水平和质量。此外,不同区域之间司法服务提供水平存在差异,不同业务类别之间司法服务提供类别也不同,因此不能完全照搬一个标准化模式,应借助系统工程和综合标准化的思维和理念,结合具体区域或业务类别的实际情况,建立适合本区域、本业务类别的标准化模式。

 

3.4 注重实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作业模式

 

3.4.1 适度超前、创新发展

 

促进司法行政标准化与司法行政理论创新、应用创新相结合,将司法行政先进管理理论、管理模式转化为管理标准和操作规范,提高标准的科学性、技术性、前瞻性和引领性,使标准成为司法行政创新成果可衡量、可操作、可改进、可复制的工具,此外还应分析验证司法行政管理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借鉴国外司法行政管理先进经验和模式,引领司法行政标准化的科学发展。

 

3.4.2 绩效导向、持续改进

 

司法行政标准化建设并非一劳永逸,应建立司法行政标准化反馈和评价机制,对司法行政标准体系建设、重大工程实施、关键标准研制推广等工作的实施效果进行反馈和评价,及时对司法行政标准体系、运行机制、标准内容进行修订和完善,形成司法行政标准化持续改进、良性循环机制。

第5篇

一、持续推行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深入落实《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实施方案》和《暂行办法》,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制度,总结我县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试点经验,建立健全工作措施,强化点评结果运用,开展问题整改情况专项督察,推动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范围,切实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深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在全县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评选命名一批法治政府创建示范单位。结合学习贯彻法治思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当好秦岭生态卫士保障绿色发展”主题活动,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督察。开展镇(办)法治政府建设方案与指标体系调查研究,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提升各级党政领导和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不断深化行政复议改革。根据《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具体措施》,制定我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具体措施》,积极推进全县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对依法行政的反向推动作用,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降低行政案件败诉率。

四、全面启动“八五”普法。认真总结“七五”普法成效和经验,精心编制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法治宣传“九进”活动,精心策划“12·4”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打造提升“法治”“平安”品牌效应,创新普法形式,增强宣传效果,推进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不断提升全民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

五、切实加强特殊人群管控。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持续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落实监管矫治措施,防止发生脱管漏管。加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培训和职业保障。完善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制度,落实重点对象必接必送措施和教育帮扶政策。加强维稳,强化特殊人群监管、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全力做好建党100周年和十四运安保维稳工作。

六、大力推进“六好司法所”示范创建。指导镇办开展“六好司法所”创建活动并进行检查验收,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2021年底前创建9个“六好司法所”,覆盖率达到85%以上。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示范试点,创新方式方法,健全长效机制,夯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保障,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和推广的示范试点经验

七、全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组建法律服务团“一对一”为全县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运行机制,深入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惠民生作用,让每一位困难群众都能通过法律援助感受到法治的温暖。强化法律服务执业监管,开展法律服务行业专项教育整顿活动,促进规范执业,提升服务质量,增强法律服务公益性。

八、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四化”建设。进一步巩固提升制度化建设成效,按照依法、科学、高效、便捷的目标要求,统筹建立以运行标准、建设标准、管理服务标准、监督评价标准等为内容的司法行政工作统一化、标准化体系。简化规范办事流程,严把工作程序关,细致制定流程图,建立健全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流程体系,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九、大力开展全县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按照上级有关部署,深入开展全县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围绕“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重点任务,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为重点,聚焦突出问题,强化结果导向,把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贯穿于队伍建设全过程之中,推进司法行政干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树立新时代司法行政队伍新形象。

十、持续深化“强基工程”。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入组织实施法治政府创建示范单位、法治乡村、“六好”司法所、模范调委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点和法律服务先进典型等创建检查评比活动,激活系统细胞,激发工作活力,通过示范带动,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工作水平。

第6篇

【关键词】行政管理;效能;研究;思考

行政效能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以较少的行政资源投入来实现最佳的行政工作目标,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优状态。而行政管理活动的效能,主要从能力、效率、效果、效益这四个方面体现出来。行政管理效能是指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政投入和行政产出之间的比值,是行政管理能力、效果、效率和效益的综合体现。行政管理能力是实现行政效能的基本条件。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越强,其行政管理效能和效率就越高。反之,行政管理能力弱的部门和个人就不可能产生出管理的高效能和高效率。办公室作为一个单位的重要职能部门,行政工作在整体工作中起着协调左右、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每天要处理的事情多而繁杂,这就对行政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及工作效能等方面都提出了新要求。如何在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既能理出头绪和重点,又能兼顾其它,做到“抓大不放小”,把工作做得有条不紊,全面提升办公室的行政管理效能?下面以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后勤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后勤中心”)为例作一些分析和思考。

一、后勤中心现状

(一)人员情况。后勤中心为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的附属机构,主要承担了后勤保障、环境整治、职工餐厅管理、院公有住房日常管理等工作,随着现代化管理的需要,对人员素质、办公水平、管理制度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截至2017年3月,后勤中心共有在职职工151人。其中在编在岗职工123人,编外聘用28人。在编职工平均年纪近50岁,年龄老化情况严重。职工专业技能和学历偏低,管理人员仅25人。后勤中心工作人员年龄老化偏大,仅10人小于40岁;高学历、高职称人员少,从事管理的人员占比少且年龄偏大、专业人才缺乏,一线工人的专业技能和学历偏低。(二)后勤中心管理效能现状。从管理效能方面来看,后勤中心现行出台的制度共39条,内容涵盖党群工作、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生产、物业管理6个方面,但大多缺乏及时的修订和完善。后勤中心制度还不够完善,缺乏部门工作职责、个人岗位职责、议事决策类制度、督查督办类制度。因部门及个人岗位职责不明确,出现机构管理部门重叠、职能交叉、职责不清,常现推诿扯皮的现象,从而降低了组织效率。制约性的管理体制缺乏,就难以贯彻已经生效的管理体制,也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的行政行为。

二、存在问题

由于人员年龄老化、知识结构差,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规范等因素,严重制约了后勤中心行政效能的发挥。主要存在以下3个弊端:(一)工作人员缺乏积极性与创造性。后勤中心行政管理人员管理观念陈旧,管理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工作效率偏低,创新能力不足;一线基层员工的工作热情不高、创新意识不强,工作中时常出现“推、拖、扯”的现象。虽然建立了一系列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包括竞争机制、奖励机制、季度动态考核机制等,以图激发部门与部门之间、员工与员工之间相互比拼,相互竞争的局面,但收效甚微。传统“大锅饭”“干多干少一个样”的老旧思想难以打破,“多干的不多得、少干的不少得”,甚至“干的不如不干的、不干的不如捣蛋的”。彼此相互影响,从而出现工作疲沓的局面。(二)工作部署缺乏计划性。后勤中心办公室在部署工作时,停留在将任务按计划安排下去,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完成情况书面报送至办公室,再由办公室修改完善后统一报送中心决策层的传统方式。执行过程中,由于督查督办不到位,常常面临着部门因工作安排无序,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计划任务,所报材料仓促上报而草草了事。(三)行政管理部门职责不明确。由于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存在交叉、兼容的现象,造成有的工作多头管理,有的工作无人管理。多头管理的部门或工作容易出现“争权推责”的问题,严重影响工作情绪和团结;无人管理的工作容易出现空档或漏洞,造成损失。

三、解决对策

针对以上问题,结合后勤中心实际,我们从提高能力、增强效率、达到效果、增加效益4个方面进行了认真思考,建议措施如下:(一)加强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加大法律法规和政治理论的学习力度,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抓好责任心和事业心教育,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做好行政工作;完善制度建设,使行政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度约束;加强创新教育,不断改革和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标准化建设,使后勤服务工作标准化、举止行为规范化。(二)加大一线员工的技能培训。针对管理人员,要通过学历教育、业务培训、强化知识更新等途径,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针对工勤技能人员,要通过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学历层次和技能水平,以此来提高他们的素质和业务能力。(三)要增强职工的责任意识。要清醒认识到自己的岗位职责,不要以岗位大小和承担工作的多少来衡量自身的价值。要端正工作态度,把大家都认为是简单的事情做好,把琐碎的事情处理的不出差错。要树立“单位工作无小事”的理念,增强个人的责任意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一丝不苟的态度,认真对待和做好每一项基础性、琐碎细致的工作,努力实现“零差错”工作,保证中心工作的高效运转。(四)建立竞争机制,增强行政管理活力。优化行政管理队伍结构,建立“科学定岗、按岗聘用,平等竞选、择优录用、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形成对在职管理人员的压力和动力,最大限度调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平等竞争的基础上,形成“层级负责制”,不能胜任的管理人员可随时调整,真正打破“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状态,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管理体系,为后勤管理工作注入新活力。(五)规范管理制度。规范内部管理体系,把工作提速、服务提质运用到管理制度、管理程序、管理措施、效能指标中,长期坚持下去,使行政效能建设能够形成科学系统的制度规范和有效机制。(六)建立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完善岗位分类管理、岗位聘用制度,建立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人才选拔、培养、评价、考核办法;完善分配激励机制,以工作人员实际和贡献为依据,搞活内部分配,加大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的力度。(七)完善监督体系,增强执行力。改革和完善责任追究机制,规范监督机制,从体制上形成监督主体的权威性,有效发挥监督作用,致力于降低行政决策失误;广开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途径和渠道,使监督大众化;要加强事前和事中监督,让各项行政活动全过程置于监督之下。在工作中要强化“严格要求、细致管理、加强监督、落到实处”,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督办。设立工作督办兼职人员,对所领导及各部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办,每月召开专题会议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将工作落实。

四、小结

以“推进服务保障社会化改革”为目标的后勤中心,更新管理理念是提高行政管理效能的前提,只有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充分调动和激发行政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提高工作效率。以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来提高行政管理效能的运行主体和动力。

【参考文献】

[1]王立民.效能论[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

[2]郭小聪.行政管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3]于喜海.公室行政工作水平[J].理论研究,2016,01(234):146-148.

[4]张晓波.职业院校职业管理现状及改革思路[J].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3(3):12-14.

[5]林碧聪.新形势下高职院校行政管理改革创新的一些探索与思考[J].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11(2):129-131.

[6]黄晓芬.论高职院校质量管理与行政管理能力的提升[J].南通大学学报,2010,26(1):69-71.

[7]杨瑛.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激励机制研究[J].才智,2014(04):21-23.

[8]赵志峰.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思考[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9(1):170.

第7篇

【关键词】高校教学 行政管理 现状研究 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3)16-0049-01

高等院校行政管理旨在管理高校领导和指导工作人员、学生,充分发挥各方面的资源,这有利于有效地完成学校的各种教学任务、教学目标,进而有力地推动高等教育的快速平稳发展,并与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和进步的步伐保持高度一致。但是,目前高校行政管理方面已经暴露出诸多问题,极大地阻碍了大学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当前高校行政管理现状的研究和改革,已成为高等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问题,值得高度关注。

一 高校行政管理的现状

1.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冲突

行政权力的扩张必然导致学术权力的弱化,这种水火不相融合的现象具体表现在,能提出合理的意见或给予合理建议的专家和学者的倡导或建议并不能被有效采纳,教学教师的业务需求不能及时得到满足。学术研究一直是高等教育永恒的主题,学术权力的独立性和自主性要求必须得到尊重。然而,目前的教学管理,行政权力挤压学术权力的现象非常普遍,严重阻碍了学术的创新和发展。学术权力无法实现独立,必将会使得大学教育失去创新和改革的动力。

2.行政管理制度滞后、理念陈旧

为了实现教学更加科学化,管理更加现代化的奋斗目标,行政管理改革迫在眉睫。可是,现在大学的改革是一个由政府主导的改革,这无疑会导致系统的时效性大大落后,尤其是在教学方面,科研方式和教学方法改革的相关规则及法规都相对较陈旧,以至于随着时代的变迁和条件的改变,越来越多的规则、法规将无法适应教学和行政管理方面环境的变化和需求。在今天教育行业飞速发展的现代化社会文明的大浪潮中,如果没有相关信息大量流入,将仍是一种保守的高校教学行政管理方式,会错过良好的发展机遇,高校教育的发展必将陷入难以挽回的被动局面。

3.行政管理未能与管理文化相融合

目前,就我国高校行政管理的形势来看,行政管理制度在高校教育管理系统中占主导地位。高校教育管理系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大学教学行政管理的工作效率,并有利于大学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然而,每所高校的行政管理方向是经常发生变化的,不可能用一个统一的方法来管理。生涩地套用系统会限制员工的自我发展,抑制他们的合理倡议,阻碍了管理工作的创新。除此之外,如果该系统不能被教师真正接受,那么它将不能与管理文化有效融合,并且极有可能出现多种负面现象,极大地影响整个教学体系的运行。

二 高校行政管理的可行性对策

1.把握好行政管理在教学管理中的主体地位

首先,作为管理主体的行政管理,其管理的特点为幅度大、层次多,采取措施及其执行标准时都保持着对基础的尊重,为的是使行政管理的客观规律具有更有效的科学性和更全面的合理性,使其成为可以长远发展的行政管理。其次,一些学术方面的拔尖人才同时也在行政管理方面担任领导职位,这样一来,繁忙的行政管理工作会严重阻碍其在学术和科研方面进步的步伐,大学高校应理性选择优秀人才做好学术和科研工作,并理性筛选确实具有良好管理能力并且愿意去管理领域担任重要职务的人才,这样才能发挥主导作用,力求教学和行政管理两方面都能有所突破。

2.高校行政管理制度化和法制化

以制度化和法制化管理来保证规则和法规的实施,以适应发展需要而制定的教学管理制度,都必须要明确岗位的职责,避免分散,避免造成各部门之间独立的现象。行政工作要更加重视监督,以确保在行政工作中做到有规可循。根据高校行政管理高校的具体情况合理设置对应工作机构,建立高效的和标准化的工作机制,并尽力优化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积极鼓励管理人员保护教师的学术权力,并且在鼓励优秀教师创新学术研究和教学工作的同时,应使高等教育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积极把握教育发展的机遇。

三 结束语

加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进度,进一步提高高校行政管理的水平,不仅是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的必要条件,同时也大力推动着中国高校教学持续和健康发展。随着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系统的逐步建立,继续加强学校的教学行政工作,使行政人员建立服务理念,加强责任意识,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并不断推动高校的改革和创新,促进高校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使高校行政管理满足新的发展需求,就显得尤其重要。

参考文献

[1]陈海容.我国高等院校内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问题初探.[J].宿州教育学院学报,2008

第8篇

一、夯实基础,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历来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为做好这项工作,我们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现场会议落实情况。为落实全市司法所规范化现场会议精神,*司法局统一部署,及时安排。一是下发了《*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百分考核目标及标准》,对全县18个司法所实行百分考核管理,年底进行检查评比;二是全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目前已经达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的司法所有9个,其余9个司法所力争在3年内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三是结成帮扶对子。目前,大定堡司法所已经与锦州阳光律师事务所结成了帮扶对子,在业务上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二)办公设施完成情况。一是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情况。在前四批国债资金项目中,申报的16个司法所已经全部完成。第五批建房项目报批的司法所有2个,分别是义州镇司法所和聚粮屯司法所。二是司法所装备配备情况。全县18个司法所均已配备了摩托车和电脑,其中50%的电脑已经上网。目前司法所尚未装备传真、电话。

(三)管理体制理顺情况。一是对基层司法所的人财物真正实行了垂直管理;二是司法所的人员配备较好,目前在岗到位的共有28人。由于乡镇公务员数量不足,尚有8个编制没有配备人员,我们力争在两年内通过向社会招录公务员的办法予以解决;三是司法所副科级格的问题至今未能解决。原因是市委组织部门严格控制副科级领导指数;四是司法所工作经费落实情况良好。上级给司法所拨付的经费是每人1.81万元,去年到账0.3万元,今年列入预算1万元。

二、突出重点,狠抓人民调解工作发展

我局坚持以“抓好三个重点”为措施,全力推进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一)以创建基层调解组织为重点。为进一步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经过*司法局的努力,已经在全县建立了270个调解组织,其中达到“五有”标准的占30%左右,目前尚没有一个调解组织达到“四落实”的标准。

(二)以提高调解队伍素质为重点。针对调解人员比较多、素质不齐的特点,县局在每年都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全面提高了我县各级调解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了调解队伍的整体水平。去年,我们共有6个调委会、8名调解员受到了市局的表彰。

(三)以健全三级调解网络为重点。县局下发了《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2009[3]号),对健全调解网络,建设调解队伍,规范调解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几年来的数字表明,我县矛盾纠纷大多集中在土地方面。针对这一特点,我们在排查活动中把重点放在了解决土地纠纷这方面的问题上,力争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出现矛盾激化和越级上访的事件以及民转刑等案件的发生。

三、扎实摸排,落实安置帮教各项工作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全县社会稳定的大局,对于这项工作我们坚持长抓不懈。

(一)健全体制,落实责任,网络建设日臻完善。我局在各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协助下,已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机构270个,并设置了2个安置基地,分别是城关乡红墙子养殖场和头道河乡红白喜事服务队,并过渡性安置了5名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此外,在全县9个电脑上网的司法所,均已安装了统计信息管理软件。这样,全县就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乡、村三级帮教组织网络体系。三年来,我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72名,其中去年接收52名。这172名刑释解教人员已经全部列入帮教。

(二)强化措施,创新方法,帮教工作取得实效。为进一步做好帮教工作,县局在去年两次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摸底排查,分别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办法,进一步摸清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底数,落实了安帮工作职责。通过我们的努力,目前这172名刑释解教人员已经全部通过自然安置的办法解决了就业问题。重新犯罪率由7%降低到了去年的3%,为创建平安*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主动出击,全面开展法律服务活动

一年来,我们通过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实施法律服务队伍标准化建设,将法律服务延伸到每个角落。

(一)统一认识,把好组织关。目前全县共有法律服务所4个,分别是中兴法律服务所、城关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所和大榆树堡法律服务所。去年法律服务工作者注册人数为22名,今年降为17名,造成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法律服务队伍年龄老化而形成的自然减员。为壮大法律服务队伍,我们准备通过考核的方式在全县再吸收一些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所有报名的人员当中,我们通过审查学历、考察资历、测试能力等方法,严把组织关,确保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质量。

第9篇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dministrativeAptitudeTest,简称AAT)是指专门用于测查与行政职业上的成功有联系的一系列心理潜能的标准化考试。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性质是一种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要对这个概念作深入全面的了解.我们先要明确知识、技能、能力和能力倾向这些相关概念:

一、知识、技能和能力

知识涉及一个人知道什么,它是通过后天的学习和实践所得。从整体而言,知识是指人类在从事各种社会认识与实践活动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对客观事物运动规律的系统认识成果;对个体而言,知识是指一个人对事实、理论、系统、惯例、规则和其他一些与工作有关的信息理解。它既包括处于零散、个别、孤立、肤浅或不完整的感性认识阶段的感性知识,也包括达到理性认识高度的理论化、系统化和科学化的理性知识。

能力和技能涉及一个人能做什么。能力可以概括为能胜任某种工作或完成某项任务的主

观条件,这种主观条件可以是由先天因素决定的,也可以是由学习和实践获得的。不论能力是来自先天遗传还是后天学习,都是指当时已经具备而不需要进一步训练的主观条件。技能则可以定义为通过一定练习而形成的,使个体得以完成一定任务的动作和智能的操作系统,常体现为一定的熟练性。

二、能力倾向

能力倾向(即潜能)是指经过适当训练或被置于适当的环境下完成某项任务的可能性,而

不是当时就已经具备的现实条件。换言之,能力倾向是指一个人获得新的知识、能力和技能的潜力如何。

能力倾向是一种潜在的能力素质,它既不等同于人的智力,也不等同于人在某方面由教育和训练而获得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它有如下特点:

第一,相对广泛性。我们通常所谓的“智商”即智力水平,可以影响一个人从事一切活动时的效率,但通常都是间接的;而我们所说的“能力倾向”则可以直接影响到一个人在某一职业领域中多种甚至全部活动的效率;而专业知识技能则仅仅影响某种具体的活动。

第二,相对稳定性。它不像人的智力水平那样很难改变,一个人的知识技能的积累很难影响到他的智力水平,但却会影响到他的能力倾向。能力倾向又不像具体的专业知识技能那样容易通过强化训练而在短期内提高或遗忘。

第三,潜在性。它表现为一种成功的可能性,而不是已有的水平和现实。一个人的手指灵活性很强,我们可以预测他在许多与手部动作有密切关系的活动领域中有取得成功的可能,但这仅是可能而已,这个人也许并没有条件或机会发挥他的优势。

从理论上讲,认知能力结构的各个部分都可以通过一定的测评工具,如测验来进行评价,

而能力测验考查的就是处于人的能力结构中间层次的能力要素。

它不同于一般的智力测验,也不同于公共基础知识或具体专业知识技能的测验,它主要是通过测试一系列心理潜能,预测考生在行政职业领域内多种职位上取得成功的可能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是预测一个人在行政管理职能领域中成功可能性的一种考试。这种考试测试的是一个人在多年生活、学习和实践中积累而形成的能力。性质是一种基本潜在能力的考试,功能是通过测量一系列的心理潜能,进而预测考生在行政管理职业领域里的多种职位上取得成功的可能性。

因此,作为一种为公务员职业选择合适的从业人员的评价手段÷公务员录用考试必须把行政职业能力评价作为一个重要方面,它有利于帮助人事部门了解考生从事行政工作的潜力与差异,提高选人、用人的准确性。

第二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特点

一、题目数量多

要测量考生的行政职业能力,仅凭一两道试题是难以奏效的,必须设置大量的试题。

一般说来,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会设计135~140道试题,各省、市地方公务员略有不同,但都不低于。l20道题。测试内容以文字、图形、表格等多种形式出现,因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具有题目数量多的特点。

二、时间紧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还具有时间紧的特点,它要求考生在120分钟内,答完所有试题。由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涉及内容比较简单,如果时间充分,一般考生都会取得高分;但在时间紧、题量大的条件下,就能有效地反映考生反应的快慢,区分考生运用自己的知识积累和理解能力快速解决问题的水平。

三、内容覆盖面广

国家公务员的工作要求具备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资料分析等多层次的能力素质。因此,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必须能够考查考生这些方面的能力素质,这就决定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必然包括相关内容知识,覆盖面广也就相应成为其特点之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这种特点要求考生必须了解这一测验的性质和方式,熟知各种题型和答题方法,以避免因不了解考试的形式而影响考试的成绩。

四、目标、功能和特性界定明确,旨在选拔公职人才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是考查一个人的行政管理潜在能力的考试。其作用是通过测试一系列的题目测验考生在公共管理职业领域里的多种职位上取得成功的可能性,从而发现和选拔那些适合从事公务员工作,特别是政府等部门工作的人才,以充实、更新和优化公务员队伍。

第三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作用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是公务员录用考试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公务员录用考试总体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几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不同的功能。

我们可以看出,通过考前报名资格审查,可以了解考生的学历、经历、工作表现以及其他背景信息,以此来考查考生一般智力水平和社会适应性。通过体检,可以了解考生的身体状况。在面试中,通过结构化的面谈答辩,我们可以了解考生在社会适应性及个性倾向方面的能力,如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及求索精神;通过精心设计的情景模拟作业可以考查考生的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性品质;通过操作演练可以了解考生与具体工作职位有关的操作技能。在笔试中,通过专业科目考试,可以考查考生具体的专业知识;通过语文、数学、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自然科学知识、中国近现代史、时事等科目的考试,可以了解考生对行政职业有关的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等。以上这些环节看起来已经有很多内容,也很复杂,但是如果在考试程序中没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那么就会很不全面,或者存在致命的缺陷。

因为从能力的层次结构来看,如果只测查考生的一般能力和知识技能而不测查其职业能力,就不能知道考生在行政职业方面是否有发展前途,考取的考生即使暂时表现得适应工作,

也很可能是一种“高分低能”的人,没有发展后劲。因此,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是公务员录用考试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概括起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具有否决权。

通过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说明应考人员具备了进入国家机关工作的必要条件之一。公务

员职业能力测验只是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对公务员的最低限度要求,它通常配合其他考试和

测评手段一起使用,相互补充。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成绩应规定一个最低限度,高于此限度的,可将得分与其他方面的测评结果结合起来考虑;低于此限度的则不能被录用。这就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的否决权原则。

二、对用人部门来说,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可以作为早期筛选测验来使用。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是一种纸笔施测的团体性测验,全部采用客观化、标准化试题,因而可以使用机器阅卷。经过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初选后,不具备基本能力素质的人就不可以进入以后的评价程序,从而可以大大节约人力、物力和财力。

三、提高选人、用人的准确性。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有利于帮助人事部门了解考生从事行政工作的潜能与差异,避免出现“高分低能”的现象,以达到“人适其职、职得其人”的目的。

四、从人才的选拔制度上说,有利于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采用标准化试题并由机器阅读,从而使这种考试具有极大的客观性。在我国录用考试发展的现阶段,它可以作为一个有力的盾牌,有利于打破选人、用人中的人情阻力,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有利于提高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是由国家公务员局组织有关专家精心编制的,它原理科学、材料精确、施测严密、结果客观,因而有利于提高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四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内容结构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所要考核的是与行政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潜在的基本能力,这些能力决定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的内容。

根据国外公务员录用考试一百多年的经验和国家公务员局部有关专家的研究成果,我国

第10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构。各股、室、队、站、所要充分认识加强法治建设对优化国土资源领域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树立法制工作统领全系统各项工作的意识,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区域内依法行政工作的计划、指导和实施,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关系国土资源改革与发展、具有全局性的大事来抓好抓实。

(二)强化考核措施。我局今年将把依法行政和执法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目标综合考评和法制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各股室、队、站、所要按年终目标责任状内容严格落实。

(三)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提升系统法律风险防范能力。聘请执业律师等法律专业人才担任法律顾问,努力实现国土系统法律顾问全覆盖。同时,我局将对法律顾问工作进行备案,加强对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和管理。

二、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制度建设

(一)健全民主决策机制。重点落实《会审制度》,坚持依法决策,坚决防止越权决策、违法决策。规范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听证会审、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二)建立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涉及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面广、容易引起社会不稳定问题的国土资源管理重大项目、重大改革措施、重大资金分配使用、重大政策文件出台和其他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报局党组研究。

(三)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建立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的制度。对规范性文件要及时进行清理,同时,完善规范性文件评估制度,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度设计、实施效果、实施质量、存在问题等进行全面评估,科学推进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

(四)加大行政审批权公开透明运行。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以“减少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减少审批前置条件、减少审批层级”为核心内容,规范审批方式和内容、规范、创新集中审批方式,推进行政审批前置改革。结合市、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对国土资源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梳理,力争国土资源全系统审批事项再减少,审批时限再提速,国土资源审批事项规范化、标准化、格式化率有新提高。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水平

(一)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程序意识,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健全执法立案、调查取证、集体决定、告知听证、送达执行、装订归档等规则,做到职责分明、流程清晰、要求具体、期限明确、程序公正。

(二)规范行政执法标准。深入推进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做到“同案同罚,同事同罚”。行政执法裁量结果公开公示,自觉接受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监督。

(三)规范案卷评查标准。建立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案卷评查制度,对案卷内容的完整性、证据的充分性、法律适用的正确性、裁量的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案卷的整洁性、文书的规范性进行全面评查。

(四)规范行政执法资格。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制度,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培训和考核机制,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上岗执法。

(五)强化过错责任追究。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体系。对因行政执法、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违法等原因,引起或者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因违法违纪受到查处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四、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

重点关注土地征用、矿产资源开发、土地权属争议、农村宅基地纠纷等方面的问题和矛盾纠纷,切实做到新老问题“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严格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稳控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要求,确保问题解决到位,思想教育到位,依法处理到位,帮扶救济到位,逐件处理,逐案落实、逐项解决。

五、认真组织开展普法学习和法制培训

继续开展法制培训和普法学习,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3次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和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培训班。创新宣传机制,充分利用电视台、互联网、报纸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同时,继续做好“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第11篇

一、“五五”普法工作实施情况

(一)精心组织部署,通过加强领导推进“五五”普法工作。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实践,是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五五”普法工作刚一启动,我局领导就认真学习省、市、县有关“五五”普法工作的文件,自觉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五五普法工作思路,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全局整体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

一是加强了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设立了局法制办机构,有专职人员负责,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五五”普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五五”普法的日常工作。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主管领导亲自抓落实,所有班子成员参加有关活动,将普法工作与其他工作一同研究、一同考虑、一同部署、一同检查落实等。

二是制定了普法实施方案。我们根据市、县 “五五”普法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制定了《县质量技术监督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三质监发〔〕13号),进一步明确了“五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等,做到了指导思想明确、工作目标具体、工作责任明确。

三是强化了普法保障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以及市质监局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明确任务,确保这项工作每年有新的内容,每年都能取得新的成绩。我局主要的普法任务为学习宣传贯彻《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为确保普法工作形式多样,效果明显,我局在经费紧缺的情况下,对普法教育和法制工作所需的普法宣传材料、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加强法制工作硬件建设等经费都是实报实销,有力地保障普法工作经常有效地开展。为保证法律宣传教育经常开展,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的意见,“五五”普法规划,及时调整普法内容,特别是一些新的法律法规颁布以及重要法律修正后,能及时订购学习材料,组织学习,使普法内容适应新的形势。

(二)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广泛宣传推进“五五”普法工作。

开展普法工作,法制宣传是重点。为使广大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了解产品质量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促进全社会“无制假售假”氛围的形成。我局以“全面普及,突出重点,广泛宣传,务求实效”为原则,扎实开展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一是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近年来,我们在3.15期间都要组织一些普法宣传活动。比如我们在县蟠龙公园举办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和“进村入企送服务”活动,开展“进机关、进企业”二进活动,多年来结合“3.15”和“质量月”活动,开展了现场法治咨询和食品、特种设备安全、打假保农资等专项检查行动。今年我们又组织开展了送法下乡和执法打假下乡活动。在活动现场安排法制工作人员现场设立咨询报务台,分发普法资料等,受到了农民与各界朋友的欢迎。

二是开展企业教育培训活动。近年来,我们以提高产品质量和确保产品质量及特种设备安全为目标,切实加强了企业负责人的法制宣传教育。以来,我们先后组织举办了企业厂长经理、质量管理员、产品质量检验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了《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系统培训,先后开设讲座和培训班 19次,培训相关人员 1000余人次。

三是开展法律颁布纪念日法制宣传活动。重点是在《宪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和《计量法》的颁布纪念日和全国质量月、计量日和标准化日,我们都要开展一些普法宣传活动。我们一直把这两项活动作为普及宣传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的最佳时机,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国家在产品质量、标准、计量、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的知识,引导和启发全社会重视产品的质量,进一步强化拒绝假冒伪劣产品的法律责任意识。

四是设立普法宣传专栏。为加强质监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我们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制作专题节目或开设宣传专栏加强法制宣传。如8月至12月,为配合全国上下开展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我们在 局门户网站开设了宣传专栏,重点介绍《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方面的规定。

五是练好内功,通过督促考核推进“五五”普法工作。

去年以来,我们按照省质监局法制处和市委法制办的要求,在系统内全面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较好的构筑了一个“以责任落实人、以制度约束人、以效能评价人、以奖惩激励人”的执法体系。一是制定了依法行政的实施方案及具体实施意见,对各科室进行依法行政考核,各单位负责人与局签订了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书,对依法行政工作实现责任追究制。二是加强了局内干部职工的普法教育。从今年开展全局人员学习业务与法律讲坛,每月一讲,主人为中层干部和业务骨干,目的为提高全局人员的法律知识、综合业务水平和行政行为能力,开讲后,得到了全局干部、职工的好评。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经过法律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才能上岗执法,否则不得从事执法工作。近年以来,我们参加省市质监系统每年组织举办高质量的集中法规培训学习,重点对行政许可,行政诉讼,新时期执法技巧研讨等大家较为关心法制热点、难点内容得到较好的认识与掌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三是加强了对行政许可审批单位的监管力度和对外文件审批的力度。制度了规范性文件及行政许可审批的程序及纪律要求,严格实行一案一卷。同时还组织各科室的相关同志参加了市局组织的规范性文件审批的培训学习,使各科室规范性文件审批及报备工作走入正轨。

(三)加强依法治理,促进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同时,强化依法行政制度管理,防止行政越权、行政滥权、违法执法、错案等行为的发生,我局根据省市局有关规定,建立了依法行政规章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把我局依法行政行为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我局建立了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过错(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案件审查的组织机构,实行依法决策、民主决策,为依法行政提供了制度上和组织上的保障。

在省政府关于开展“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的部署下,我局根据上级要求,积极开展“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在做好县“十小”整规办公室工作的情况下,积极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整规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现场指导整改方案,督促小作坊整规进度,使整个整规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在整规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开展工作。在“十小”行业整规工作中,我们把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通过整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普法收实效,法制入人心

通过“五五”普法,我局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守法、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五年来,局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严重违纪现象,本部门干部职工未发生有重大影响的违法犯罪案件,未发生因行政行为引起的重大事件、恶性案件和群众性闹事事件。

通过依法行政,加强监管与法制宣传,一直以来我县工业企业在食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方面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的质量安全事故。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五五”普法期间,我局认真按照规划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扎实、有序地开展普法教育宣传工作,基本上按期完成了“五五”普法的主要任务,各项工作不断跃上新的台阶。我局被评为台州市依法行政工作示范单位,全市质监系统先进单位,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一是少数工作人员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看成“软任务”、“软指标”;二是依法执法水平有待增强。少数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不精通、不全面问题仍然存在。

三、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打算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根据普法办总体要求,结合本部门的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制度,明确任务。

第12篇

一、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法制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实际,制定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量化任务,层层分解,逐级抓落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推进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

二、进一步做好交通运输法制工作

2.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备案工作。严格实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公布和备案程序,健全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备案审查制度和公民异议处理机制等,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争议的发生。

3.探索建立交通运输立法后评估工作长效机制。认真贯彻实施《省政府立法后评估办法》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交通立法后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省厅要求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对于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客观调查和综合评价,为立法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

4.加强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做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省农村公路条例》等即将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结合“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让公众了解法律、遵守法律、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5.实施执法人员动态管理。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和《省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根据基层执法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基层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对考试合格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向省厅申领执法证件。结合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建立健全执法人员的考核、奖惩制度,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实施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动态管理。

6.开展执法人员和法制工作者的教育培训。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政治素养、作风纪律、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开展各类法制培训,努力提高法制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7.推进交通运输执法形象建设。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的要求,加快推广新制式执法标识、执法证件、工作着装和执法场所外观等工作,确保标准统一、形象一致、工作协调,推进执法队伍的正规化、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建设。同时,紧密结合“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活动,转变执法理念,倡导“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和谐执法理念,开展文明执法、优质服务,努力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

四、进一步推进执法行为规范化进程

8.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以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为重点,组织全市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执法单位认真开展开展案卷评查活动,总结执法工作经验,查找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9.推动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和《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实施办法》,加强执法评议考核与日常行政执法的结合度,推进执法评议考核的日常化,拓展评议考核的渠道与参与面,推进执法规范化过程。

10.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全面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若干意见》和《省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暂行办法》,加强对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试行标准执法情况的跟踪检查,汇总信息及时反馈。

11.进一步深化交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和市政府的要求,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和依据,开展行政审批清理工作,创新管理方式,严格监管措施。探索应用电子政务,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行政审批工作的服务职能。加强对政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行政许可和指导和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行政认可的质量和效率。

五、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模式改革

12.继续探索执法体制和机制改革。按照国务院和交通运输部的总体要求,按照“行政许可权与行政处罚权相对分离”和“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的要求,探索改革执法模式,有效整合执法资源,逐步解决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

13.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执法。推广应用联合执法、统一执法、路警共建等多种多样的执法模式,加强系统内部门之间、本地区跨系统之间和跨地区之间的协作、沟通和配合,创新执法机制。采用路政与交警的“路警共建”,路政、运政、交警等治理超限超载的联合执法,跨地区、跨省的治理超限、打击非法营运的统一行动等执法模式,综合利用各方的执法资源和执法手段,提高执法的效果。

六、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调解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