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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任审计意见和建议

时间:2023-06-22 09:39:2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离任审计意见和建议,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离任审计意见和建议

第1篇

一、后续审计的特点

(一)时效性强:后续审计一般安排在审计报告结束后一段时间内进行。其主要原因,一方面被审计单位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自检、整改;另一方面对个别需要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或上级领导帮助解决的问题,需要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才能整改到位。但后续审计的时间距离审计报告结束又不易太久,若不及时督促整改被审计单位相关责任人调离岗位,容易造成推诿扯皮、整改不彻底的现象出现。

(二)目标明确:后续审计的重点和范围,一般只限于上次审计结论所涉及的内容,目标清晰,针对性较强。

(三)效果突出:后续审计可以通过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职能,在一定程度上约束管理者切实采取措施,纠正错误,而不是敷衍了事。它是保证内部审计工作有效开展、工作成果得到确实转化的重要举措。

二、后续审计的意义

(一)有利于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

后续审计既是对审计人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的准确性及整改的可行性进行验证,也是对审计人员沟通、专业判断能力的一次检阅。同时,后续审计结果也是对审计人员业务能力实行绩效考评的有效依据,有助于增强审计人员的责任感,有利于帮助审计人员总结经验、改进不足,提高审计意见和建议的质量水平。

(二)有利于维护内部审计的权威性

实施后续审计,可以促使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在被审计单位得到正确落实和采纳,使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得到充分实现,体现内部审计在组织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后续审计可以保持审计监督的连续性,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制度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对于维护审计决定的严肃性,增强审计机构的权威性,具有重要意义。

(三)有利于正确处理审计监督与服务的关系

内部审计坚持监督与服务并举的宗旨,当被审计单位生产经营遇到设备投入、人员配备不足等实际困难时,内审机构利用其独立性、专业性,协助被审计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通过加强协调沟通,促使问题得以尽快解决,从而促进管理效率的提高。

(四)后续审计是审计机构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

后续审计的主要任务包括建立后续审计制度、跟踪审计意见、决定和建议的落实以及建立审计项目档案的责任制度等,并确定相应的质量管理责任。后续审计是内审工作中不可缺少的关键程序,是审计质量控制系统的重要环节,对于审计机构制度建设和风险预警、确保审计程序的完整性,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后续审计应注意的事项

(一)有选择性地将后续审计列入年度项目计划

为适应经济发展和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审计领域不断拓宽,但不是所有的内部审计项目都应该实施后续审计,应根据审计事项的性质及风险大小来确定后续审计的范围。例如:合同管理审计、购销环节审计、离任审计等内部审计项目。由于合同审计与购销环节审计具备跟踪审计的特点,审计人员全过程跟踪,而离任审计具有一次性审计的特点,审计结束时对被审计对象已经做出综合评价,通常这部分审计项目无需进行后续审计。

(二)要突出重点,量力而行

后续审计的对象通常是问题多或者问题少但性质严重的被审计单位。审计过程中,需要抓住重要环节、关键时点开展审计。根据成本效益原则,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对于偶发事件或无重大影响的问题,仅做口头询问督查即可,而涉及到内部控制失控、影响生产经营和违法违纪现象等严重问题时,需要书面和现场核查处理结果,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审计人员的配备

后续审计时,需要对主审进行轮岗更换,利用后续跟踪审计的机会,重新审视当初提出的审计意见建议是否恰当,避免受习惯性思维和惯性的影响使后续审计流于形式。这既是对审计人员业务能力的考察,也是审计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

四、后续跟踪审计的步骤和方法

(一)计划阶段要求被审计单位反馈整改意见

根据审计计划的安排,结合被审计单位整改的复杂程度,由审计机构统一编制整改方案,做到一问题一方案,将存在问题、整改关键环节进行分类,根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整改配合部门及不能整改原因等内容详细填报,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反馈。

(二)实施阶段注重审计技巧的灵活运用

首先,对已经整改问题采用逆查法。例如:对财务账务处理错误的问题,根据反馈的整改方案,直接对调整会计凭证进行核对即可;其次,对内部管理控制方面存在问题,进行现场数据追踪和实地检查记录资料等方法,检查措施是否到位;最后,对落实有困难的问题,采用座谈的方式,必要时,邀请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参加,了解相关情况,并通过充分交流获得其支持和帮助,促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对于受客观因素限制,确定无法解决的问题,要作详细记录,避免日后审计重复提及,力求审计工作有创新、有突破。

(三)提交后续审计报告

后续审计报告的目的,是为了使管理层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整改后的现状,提高审计结果的透明度,明确审计责任,有效地防范审计风险。后续审计中的审计发现、风险重估结果、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都可以列示在后续审计报告中。

凡事要“有始有终”,审计工作也不例外。在审计实践中应切实重视后续审计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服务职能,根据审计对象的具体特点,实施完整、高效的后续审计程序,以体现审计工作的完整性,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

参考文献:

第2篇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________(乡镇村换届业务办公室):

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和×××有关规定,我镇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同志在××村担任××村××职务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就地(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被审村干部的基本情况及任职期间的职责范围

(二)被审村的基本情况

二、审计结果

(一)经济指标及财务收支计划完成情况

(二)个人及单位遵守财经法纪情况

(三)任期内的经营情况

主要包括各项收入、开支的构成及管理情况,村干部在村集体或村级企业报销各种费用、领取的报酬等情况。

(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主要包括村级集体资产构成及管理使用情况,集体净资产增减情况等。重点内容:一是村级货币资金管理中私设“小金库”、白条抵库、出租出借集体账户等情况;二是集体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对外投资的构成、增减变动及主要原因;三是村集体负债的构成、增减变动及主要原因;四是资产负债率的增减情况。

(五)各类承包(租赁)合同的管理情况

主要包括是否签订合同、签订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合同标的金额是否及时入账、是否按时兑现等情况。

(六)其他情况

主要包括村级土地征占款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民主决策、民主理财、开支审批、票据管理、印鉴管理、财产清查、档案管理情况;乡镇党委政府或组织、纪检监察部门要求审计的内容以及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的审计情况等。

三、总体评价

根据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地评价被审村干部任职期间的主要业绩(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和执行效果,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等),指出被审村干部在违法违规问题上应承担的主管责任或直接责任。

四、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主要包括重大经济决策,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村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执行财经法纪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审计手段的限制,审计发现疑点但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查证的问题;审计过程中,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村自行纠正违纪违规问题情况。

六、审计意见或建议

针对被审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管理意见;对审计查实的被审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提请有关部门做出处理的建议;对有关部门提出完善政策、规范管理的建议;针对审计发现的被审村干部或其他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的线索,提请有关部门进一步审查处理的建议。

第3篇

企业内部审计在本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领导下,为促进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和经营管理的加强,对企业内部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评价、审计后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但由于各方面原因,审计意见会出现不恰当或不正确的问题,从而导致产生内部审计风险的可能性。

L、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大多数大型国有企业在改制、重组中建立了企业集团,包含母公司、子公司和孙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和孙公司在经济上都实行单独核算,投资的多元化,经营的多样化,关联交易增加,经济往来日趋复杂,加之内部经济关系有的尚未理顺,内部审计制度不够完善等,使得内部审计人员判断问题缺少依据,获取正确审计意见的难度增加,审计风险加大。

2.内部审计在企业内具有相对独立超脱的地位,发挥高层次的内部监控作用。内部审计涉及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涵盖的内容广,审计信息和审计结果应用的层次高,范围广。如:某些专项审计结果及审计信息,为企业高层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提交的审计报告,是企业领导及干部管理部门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兑现审计的结果是企业对各单位领导奖惩和子公司经营者的年薪收入及职工工资奖金发放的依据;对二级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结果是领导及财务部门作为财务检查和考核的重要依据;基建工程决算审计结果是核实工程造价并作为财务结算的依据等等。审计信息和审计结果应用的层次越高,范围越广,审计的影响越大,相应审计风险也随之增大。

3、内部审计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其独立性和超脱性是相对的,在提出审计意见时既要符合国家利益和政策,又要维护企业合法利益;既要考虑合规性,又要注重合理性,还要考虑企业的经营环境及实际情况等。此外,在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需到外单位进行调查核实时,内部审计缺乏相应的条件和手段。这些都会使发表审计意见不恰当或不正确的可能性增大,形成审计风险。

4.有的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发生财务错弊的可能性增大,在此基础上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存在问题;内部审计人员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对所有的经济事项进行全面审查,容易出现审计疏忽和审计遗漏,得出的审计结论容易出现偏差,产生审计风险。

5.企业领导及有关部门对内部审计十分重视,对审计信息和审计结果的依赖程度不断增强,期望值高,希望内部审计在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能提出有价值的审计建议,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能查清查实,对离任及接任领导的经济责任能划分得清清楚楚。总之,对审计提供的审计信息及审计结果要求质量高,可靠性强。而实际工作中很难达到期望要求,因而产生了期望差距,形成审计风险。

6.审计人员如果专业技术能力不强,对复杂的问题就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对审计事项就不能选择科学先进的审计方法,运用必要的审计程序完成审计任务。由于审计人员素质的影响,容易出现审计疏忽、差错审计判断不正确、审计方法不当及程序不到位等问题,导致审计信息失真及审计意见不正确而形成审计风险。

二、控制和降低内部审计风险的主要途径

l、内部审计在审计前,必须制定全面、科学、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对被审计单位的情况进行了解,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经营管理。经济效益、财务管理以及以往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等情况进行分析,对审计风险进行评估。通常经营规模大,经济关系复杂,内部控制不力,财务管理基础薄弱,经营管理问题较多,经营效益起伏大,审计次数少的单位,产生审计风险的可能性大。对审计风险大的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可拒绝接受,避免承担风险。而内部审计是根据领导批准的审计工作计划,无选择地按计划进行审计。为加强内部管理、特别是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往往将审计风险大的单位作为审计重点,以期通过审计促进其改进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因此,内部审计人员在评估审计风险的基础上,对产生审计风险可能性大的单位,在确定主审人选、投入审计人员力量、审计时间安排等方面要予以充分考虑,周密安排,最大限度地减少审计风险。俗话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制定审计工作方案时,注重分析评估审计风险,可起到防范于未然的作用。

2.严格执行科学合理的审计工作程序是圆满完成各项审计任务,降低审计风险的重要手段。从审计任务的下达审计工作方案的编制,到实施审计、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出具审计报告整个工作流程必须有一套规范程序。审计人员应按规范的程序操作,一环扣一环,并且对每个环节进行控制。各项目审计工作应从严格执行审计程序上进行控制,将审计风险隐患消灭在审计的各个环节。

3.原始的证据越多,证据的证明力越强越充分,审计的风险也就越小。审计人员应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和实事求是的态度,收集详实的审计证据,防止主观臆断,保证审计证据的客观性。对于审计中的难点和疑点,要深入调查,分析取证,既要收集实物和文件证据,又要找人谈话调查取得被调查人签字认可的调查记录等证据。对审计出的问题必须从各个方面进行验证,以取得足够的有充分证明力的证据来支持审计意见,避免因证据不足产生审计风险。

4、防范和控制出具审计报告的风险,应把好审计工作底稿质量关。首先,项目主审在编制审计报告时,必须仔细认真地审查工作底稿,对审计证明材料的充分性和可靠性进行分析,对不符合要求的审计工作底稿要求重写或补充完善。其次,必须分清审计责任和被审计单位责任,被审计单位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审计人员仅对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再次,文字表述应持谨慎态度。注意掌握以下几条原则:不在审计时间范围的审计事项,审计报告中不出现;审计仅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在审计后发表意见;对审计结果,要说明是采用某种审计方法计算或分析得出的;经审计核实后,能定量反映的问题定量反映,对无法定量的,以定性的方式反映存在的问题;对确因各种因素所限,无法核实的问题,审计报告也应如实反映,并说明导致对某一问题无法审计查清的原因。

第4篇

关键词:审计师变更 市场集中度 购买审计意见 地方保护主义

一、审计师变更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我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受理业务,不受行政区域、行业的限制”,“委托人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办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但现实情况是,审计师变更现象的逐渐增多(表1),已经引起了各方的关注,且众说纷纭。因此,有必要对此问题进行较为深入的分析和探讨。

从(表1)可见,1997年~2005年年间,审计师的变更比例除少数年份外,始终保持一个较高的比例。审计师的频繁变更导致审计质量难以保证。

(一)市场集中度过低,竞争性市场难以保证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为审计师变更提供了境基础 市场集中度指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客户的数量、客户资产、客户主营业务收入等反映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客户资源的规模,这一指标可用以反映审计市场的集中程度。我国审计市场的集中度过低(表2),审计市场中的无序竞争是审计师频繁变更的原因之一;从近些年的审计师变更的情况来看,审计质量并未得到显著的改善。

从(表2)我国1997年~2001年证券审计市场的集中度以及(表3)中2002~2004年审计市场集中度的指标可见,我国审计市场的集中度过低。从2002~2004年度审计市场的集中度并未发生较大的变化,与1999年、2000年的事务所的合并风潮相对比,市场集中度有所提升,但近三年的审计市场的集中度并未发生较大的变化,说明通过事务所自身的变更来达到提高事务所集中度的目的是不现实的。通过(表4)可以看出,美国审计行业被认为具备典型的垄断或者寡头垄断的特征。1988年“”合并以前,纽约证交所96%的上市公司是“”的客户;1999年“”合并以后,98%的上市公司是“六大”的客户。而我国的审计市场1997年~2004年的市场集中度来看,排名前十位所占市场份额并不高,我国的审计市场基本属于竞争性的市场结构。这种过度竞争损害了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而有信誉、高质量的本土的会计师事务所远没有脱颖而出。这种市场分散的低层次的竞争职业环境,严重的损害了审计的独立性,导致了频繁的事务所的变更,因此,审计市场的集中度过低与不正常的事务所的变更形成了恶性循环,这是审计师变更的主要原因。

(二)购买审计意见是变更审计师主要原因 收买会计政策,是指上市公司变更与其在会计政策上意见不一致的会计师事务所,转而聘用与其在会计政策上意见一致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判断会计师事务所与上市公司在会计政策上意见是否一致的标准。Chow和Rice(1982)发现收到“不清洁”审计意见的公司在随后的一个审计年度更可能更换其会计师事务所。从(表5)可以得出结论:被出具非标准的无保留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比未被出具过的更容易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由(表5)可见,从1996年到1999年的四个年度中,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上市公司的变更比率,明显大于未被出具过非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上市公司(1996年位20%对1.75%;1997年为12.5%对3.94%;1998年为11.8%对4.14%,1999年为19.1%对3.84%)。吴联生等通过运用修正过的Lennox审计意见估计模型来研究2002年上市公司审计师变更改善审计意见的决策行为,结果表明:中国2002年上市公司作出变更审计师决策的依据,不仅仅在于上一期被出具“不清洁”的审计意见,也在于预计的审计师变更给审计意见所带来的改善作用。但审计师变更并不能显著改善审计意见。由此可见,上一年被出具了“不清洁”的审计意见是造成审计师变更的原因之一,但这种变更并未真正导致审计意见的切实的改善。smith(1986)认为,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时,委托人并不知道会计师会带来什么样的审计意见,即客户可能的确会有收买审计意见的动机,但由于签约时的信息不对称,导致了收买审计意见不一定成功。在我国的审计市场上,随着规范和防止购买审计意见的规范的出台,如2001年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做好200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紧急通知》,其要求2001年会计报表审计中被上市公司更换的会计师事务所,将被更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中国注册会计协会,也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上市公司变更审计师最终的“图谋”。

(三)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使得上市公司倾向于选择本地的会计师事务所 地方保护主义,是指上市公司所处地域的地方主管部门为了保护本地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利益,而对上市公司施加压力;上市公司希望在本地域的会计师事务所给与更多的“帮助”;或者是本地的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各种形式影响上市公司,使上市公司变更非本地域的会计师事务所,转而聘用本地的会计师事务所。耿建新(2001)通过对1996年至1999年上市公司变更事务所后,聘用本地的事务所和聘用外地事务所的比率水平发现:上市公司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以后,更倾向于聘用与公司在同一地域的会计师事务所。刘峰(2002)在中天勤客户流向的案例分析中得出结论:原中天勤63家客户选择事务所中表现出来的两条主要特征:选择本地事务所;与长期合作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共进退,很难说是高质量的选择。因为,当人们将长期政府主导型经济运行的传统与选择本地事务所联系起来,让人更多想到的是地方保护主义。尽管没有充分的证据表明这63家客户选择事务所受到当地政府的干预和影响,但如此高比例的选择本地事务所,肯定会引起市场集中度的下降,在总体上背离了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原则。熊建益(2000)通过采用二样本z检验,对各年度样本公司在更换前后聘用同一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所占比例进行检验。具体检验结果见下表(表6)。

通过(表6)可见,1997年度的样本及全部样本均通过了检验,分别在1%和5%的显著水平上,说明样本公司在更换后聘用同一地区会计师事务所的比例显著大于更换前的比例。之所以存在这样的现象,可能的解释是上市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处于同一地区,便于两者进行“密切沟通”,以获得对上市公司较为有利的审计意见。

(四)其他原因分析 除了上述引起事务所变更的原因以外,还有其他的一些原因。如事务所的自愿性变更,上市公司存在的财务困境等,以及证监会相关的规章制度方面的规定。证监会在《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中规定: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为某一相关机构提供审计服务,不得超过五年;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工作单位变动,在不同会计师事务所连续为同一相关机构提供审计服务的期限应当合并计算;为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在该公

司上市后连续提供审计服务的期限,不得超过两个完整会计年度。

二、规范审计师变更的对策建议

(一)培育寡占型的上市公司审计市场结构 经济学家一般将产品的市场结构划分为垄断、寡占、垄断竞争和完全竞争等型态。其中寡占是指市场上只有提供相似或者相同产品的卖者,基于上市公司审计这种产品的特殊价值和无差别性,构造寡占型的审计市场是十分有益的。首先,可以淡化审计活动的地域性色彩,减少来自当地政府的行政干预和当地企业的牵制。其次,可以据此形成若干家大型的会计师事务所,增强其保持独立性的能力并实现规模经营的经济性。再次,有利于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从而可以通过更准确地评估和控制客户的审计风险来提高以后的审计质量。在美国等所有证券市场发达的国家,上市公司审计业务都是由极少数几家巨型会计师事务所控制的。Simunic等人的实证分析也表明,寡占并没有产生垄断,审计市场仍具有竞争性。由于目前我国审计市场因行政干预已被人为的分割,西方国家依靠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实现寡占型的审计市场结构是难以奏效的,至少需要漫长的过程。为加快审计市场的结构调整,必须发挥政府管制的作用,如由财政和证券监管部门联合发文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市场的准人标准,要求事务所具备50名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有若干年上市公司审计资历且没有被处罚的纪录等,以促使事务所进行合并和联合,不断扩大规模和提高市场占有率。

(二)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相关信息的披露审计师变更信息披露的法律依据可以追溯到美国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该法案规定,如果上市公司与审计师的关系发生变更(包括审计师辞聘、拒绝续聘和被解聘),上市公司就必须向证券监管部门提交报告。中国证监会早在1993年颁布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中便已经规定:如果上市公司更换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编制重大事件公告书向社会披露。在1996年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作出决定,并在有关的报刊上予以披露,必要时说明更换理由,并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在《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中规定: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的“重要事项”部分对公司聘任、改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其披露情况进行说明;董事会报告不再对审计师变更事项作出说明,而是置于“股东大会简介”部分披露。这些规定,实际上也是出于对“公司解聘和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作出决定”的法规考虑。但这些法规对此未作强制性规定。现实情况中上市公司出于谨慎性的考虑,要么不披露换所的理由,要么不披露真实的换所情况。由于目前的审计市场对审计机构来说还属于买方市场,在双方的博弈中审计机构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

虽然近年来的信息披露有较大的改善,但是仍然存在诸如缺乏实质性信息披露、信息披露形式不规范和信息披露时间之后等问题。从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阶段特点来看,监管重点应放在抑制公司管理当局对审计师变更的影响能力和信息的及时、充分披露上。政策制定者应在制度上确保离任审计师与公司股东、与监管部门、与后任审计师、乃至与社会公众在实质性信息方面的充分、及时沟通。借鉴西方发达证券市场的相关信息披露制度,应在以下方面做出完善:在信息披露的格式方面,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向证券监管部门提交报告,并在报告中明确审计师变更事实,明确披露审计师变更的发起方。同时还要求上市公司对距审计师变更事项最近的两年及中期的某些意见分歧进行披露,该报告必须附有审计师的意见说明或解释。在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上,至少限定上市公司在年报公布以前,必须对已经发生的审计师变更事实作出表决。限定董事会决议日后一定工作日内必须通知前任审计师,在其作出必要声明后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报送备案,并在中国证监会制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公开披露。此外,还应强化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对于违反相关信息披露规范的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视严重程度做出不同程度的处罚。

作者简介:

杨继飞(1977-),男,天津市人,天津工业大学工商学院讲师

参考文献:

[1]夏冬林等:《我国审计市场的竞争状况分析》,《会计研究》2003年第3期。

[2]耿建新、杨鹤:《我国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的分析》,《会计研究》2001年第4期。

[3]余玉苗:《我国上市公司注册会计师审计关系研究》,《审计研究》2005年第5期。

[4]刘峰等:《我国审计市场制度安排与审计质量需求――中天勤客户流向的案例分析》,《会计研究》2002年第12期。

第5篇

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部门根据规定和有关部门的委托、授权,对任职期间的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施的审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作为过程审计重要的体现形式,是在离任审计基础上的发展和创新。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是强化领导干部经济权利监督的客观要求,是现阶段审计部门履行职责的必然选择,势必成为未来经济责任审计形式的主流。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一、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管理目标描述

1.1 审计理念和工作策略

1.1.1 审计理念

一方面,大家认识到仅仅依赖于对于财务信息的鉴证,仅仅了解到企业的历史信息。而这种历史信息,对于实际工作执行情况尚有不足之处。因为这种仅仅反映结果的信息,并不能阐明关于企业经营的效率,也就是内部交易费用的高低。因此存在这种可能,即领导干部通过牺牲交易效率来增加交易费用,产生舞弊现象的出现。所以对于内部控制效率性的要求,就是对过程监督的需要。这即是审计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领导干部解除自身受托责任的一种必然的选择。

1.1.2 工作策略

任中审计是对内部控制有效程度的鉴证并发表意见,并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

作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按照国家规定和上级单位要求是否落实承担着重要的责任。

内部控制有效性程度的鉴证意味着内部控制审计将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一份鉴证信息,这份信息是客观、公正的,它可以用来处分领导和员工在工作过程的责任,也可以用来解除企业的社会责任。

任中审计的对象是内部控制,通过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鉴证,促进内部控制完善。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无疑与一个事先设定的目标或者社会公众公认的目标相关,同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也是一个动态的标准。即在一定的环境下,按照某个设定的标准,内部控制可能是有效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上级单位要求制定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有效性标准,客观的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有利于规范领导干部的经济行为,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最大限度的降低领导干部在经济工作中的失误,规避经营风险。

1.2 管理范围和目标

1.2.1重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

重大经营决策情况的审计,重点检查公司规定的“三重一大”事项中与经济活动有关的决策事项。包含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执行公司党委重大经营决策部署情况,以及所在单位内部重大经营决策情况,促进重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合法、合规、高效、有序进行。

1.2.2财务收支管理情况

审查被审单位经营管理现状,财务收支合规性、真实性审计,重点审查财务状况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国家和公司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是否符合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关注是否存在设立账外账或“小金库”情况,是否发生违规担保、出借资金、委托理财、对外投资、转让国有资产,以及挤占挪用资金的事件。

1.2.3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审查被审单位安全生产指标是否真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是否完成,三项可控费用指标管理是否真实、有效,检查电力购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有效性,购电管理、售电管理及线损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电费回收率真实性,优质服务工作指标管理是否真实,工程管理进度是否准确、工程资金计划是否真实。

1.2.4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

审查被审单位资金管理控制情况,营销管理、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控制情况,资产购建、运营、维护、处置管理控制情况,各类业务收支管理控制情况,关联交易管理控制情况,以及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安全运维管理控制情况,关键环节及岗位是否存在牵制及制约,是否遵循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等。

1.2.5工程投资管理情况

检查评价被审计单位工程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有关制度是否得到贯彻落实,在工程管理中资金运作的合规性和效益性,工程管理全过程控制的有效性,揭示被审计单位工程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加强工程管理的意见及建议。

1.2.6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主要审查被审单位关联交易是否真实有效,是否遵守“三不指定”原则,关联交易是否合规,价格是否公允等。

1.2.7资产质量管理情况

主要审查被审单位资产变动是否履行审批手续,是否依法进行产权登记并确认单位资产的占有、使用权的行为,对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作出评价,披露在资产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潜在风险等。

1.2.8审计成果运用情况

主要审查被审单位审计成果是否有效运用情况,审计问题是否严格按照审计意见书要求进行整改,是否以OA行文的形式报送至审计审计部归档。

通过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对企业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营情况及经营业绩情况实现审计过程全覆盖,这样可以在第一时间里发现经营中的问题,防止“木已成舟”的事情发生,同时也充分的发挥了审计的时效性,客观、公正、有理有据的对领导干部经营业绩进行评价,并实事求是的揭示管理中的问题,提出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审计意见。

1.3管理指标体系及目标值

承德公司审计部,根据风险导向型审计为出发点,以综合性评价为引导,客观、公正的对领导干部经营业绩进行评价。依据风险大小分配审计资源,采用评价数据量化指标对审计目标进行评价。(见表1)

审计目标量化指标值-表1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内容 目标值

1 重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 是否按公司规定进行集体决策、民主集中制决策和“三重一大”制度,包含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公司经营决策部署情况。 10

2 财务收支管理情况 财务收支、成本管理的真实合规性,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方法、内容和编报是否合规,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和有关资料是否相符。 20

3 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主要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经营成果真实完整性。 10

4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 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生产经营中各项管理工作内部控制的健全性、适当性和有效性。 10

5 工程投资管理情况 工程资金运作的合规性,工程管理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工程废旧物资管理是否履行报废、异动手续。 20

6 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关联交易的公允合规性,业务信息是否真实可靠,是否符合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资金安全是否可靠。 10

7 资产质量管理情况 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性,资产变动的规范性。 10

8 审计成果运用情况 是否有效运用审计成果,按审计意见书的要求及时整改。 10

合计 100

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现实意义

2.1完善审计质量管理办法

通过标准的业务流程评价体系建设,保障审计内容尽可能完善,同时提高审计结果的横向可比性。一直以来,承德公司十分重视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建设,根据审计项目实践积累,不断进行丰富、完善,初步建立了一套评价体系。(见图4)

业务流程评价体系-图4

2.2明确落实审计责任

通过审计方案将审计内容、审计重点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员,保证审计目标得到贯彻执行。承德公司将审计实施方案与审计评价体系进行了有机结合,把审计评价体系中业务流程及控制环节作为审计事项及审计重点与审计实施方案中的人员分工及审计重点进行融合,将对人资管理的完整性及内部控制情况的评价按照各自分工,通过审计实施方案落实到具体审计人员。

审计方案落实到人,每个审计人员都是一个子方案。审计实施方案的横栏是审计事项、审计重点、审计方法、拟出底稿。纵栏的第一项是:是否存在人资管理相关事项,以便与审计组其他成员结合,审查人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中间是所负责的各项相关审计事项,最后是各相关审计事项的内部控制情况评价。以内控制度管理中的人资管理情况为例,审计实施方案具体格式。(见图5)

2.3.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优越性逐渐凸显

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将审计监督关口前移,更加有效地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相比,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发挥以下作用:

一是开展企业负责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能够促进问题及时得到解决。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不仅仅在于监督、评价和鉴证企业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更重要的是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根本性地纠正违纪违规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真正促进国有企业负责人“在其位,谋其政”。

二是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充分调动审计人员工作主动性,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陈旧的“先离任、后审计”做法给人一种“马后炮”的感觉,很大程度上影响审计人员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可以使在职的企业负责人对任中审计过程及结果抱有很大关注与重视,使得审计人员感到其责任重大、目标明确,可以使工作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三是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可以起到挽救干部的功能,真正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干部的作用。对于企业负责人来讲,开展任中审计工作,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一些违法和个人廉政方面存在的苗头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有效的避免其经济行为的“一错再错”,而且也起到了学习作用,让其从法律知识和经济管理知识上得到补充学习。

四是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减少重复性审计工作,实现审计工作的“一果多用”,有事半功倍的作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可以及时掌握企业负责人的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廉洁自律情况,遵守财经纪律情况。避免了离任审计过程中,因审计时限问题难以对任期内所有年度进行审计的老问题,减少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与审计力量及时间不足的矛盾,有利于审计资源的充分利用,避免了临时性突击,同时也减少了“先离任、后审计”产生的“审计难、取证难、落实难”的弊端,提高审计效率。

三、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3.1审计协调难

在开展责任审计的过程中,审计部门与被审单位的矛盾比较直接。尤其是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直接涉及领导干部的切身利益,在审计实施的过程中对一些敏感问题的看法和处理上,审计部门与被审单位都会做出不同的一件,甚至出现被审单位明显的抵触情绪,提出各种不正当的理由拒绝签字。使得审计工作的矛盾愈发的直接与敏锐。二是当前审计管理体制与审计独立性的脱节,审计部门受制于权利的制约,实质上审计部门下发的审计意见书缺乏独立性、缺少一定的实效性,对领导干部的经营管理评价难以起到警告效果,被审单位往往认为审完就等于结束,领导干部依旧我行我素。

3.2审计监督效果滞后

目前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监督效果存在着滞后现象,引发的不能及时采取措施对现存问题的发现及有目的性的整改,进而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审计监督效果滞后主要表现在“先审后离”难以实现,造成审计成果运用的滞后性。目前的经济责任审计最主要的还是离任审计,往往是当事人已经更换工作地点或已经升职,使得在选用领导干部时与审计成果脱节,造成了审计工作对领导干部监督职能的滞后与丧失。这些审计监督效果的滞后性,一方面不利于审计成果的应用,另一方面也抵消了审计部门的部门效益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3.3审计工作被“边缘化”

在当前的审计环境下,被审单位以及涉及的其他部门,对审计工作的抵触思想很大,这就对审计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很大的阻碍和压力。在被审单位的眼力,审计部门就是找问题挑刺的讨人厌的角色,却淡忘了审计部门的服务职能,往往出了事、构成了严重的责任事故才想起审计,从而使得审计工作边缘化。这样做的后果不但会增大企业的经营风险,将企业推到风口浪尖之处,而且也会消弱审计效果,使得审计工作大打折扣。

四、今后的改进方向或对策

4.1建立QSHE评价体系,从质量(H)、安全(S)、健康(H)、环境(E)方面建立标准评价体系,明确审计目标。

明确审计目标和审计对象,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优化审计环境。以满足任中审计的需求为前提,以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目的,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从质量(H)、安全(S)、健康(H)、环境(E)方面建立标准评价体系,建立审计执行计划和方案。

4.2建立以任中审计为主的经济责任审计模式和机制

坚持“先审计、后离任”或“先离任、后审计、再任命”的方式,对于任期时间达到审计时限的领导干部,有计划、有步骤的安排任中审计,力争做到任中审计不少于当年审计项目的50%以上。同时,将任中审计,专项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健全完善周期性审计机制。对纳入经济责任范围的领导干部实行任期内定期审计,对任期期间履职情况进行全面审计,重要部门及公司实现年度定期审计,建立健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资料库,确保领导干部有计划的纳入审计监督范围。

4.3评价审计结果

审计成果要列入干部的档案,人资部门可以将审计报告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档案,作为对干部任用交流的重要依据。对于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且业绩突出的领导干部,予以提拔重要;对于造成公司经营风险的,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要视情况作为换岗或降职等处理。

建立以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为主流的审计平台,落实审计成果运用,加强审计部门与公司领导、相关各专业部门、县分公司的良好工作环境。积极沟通,展示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与职业形象。通过各专业之间的交叉学习进而培养复合型人才,并积极向公司专家库及中层领导干部岗位推荐。强化公司人才资源的需求,形成可持续的科学发展状况。

五、实践效果

承德公司审计部门积极服务公司“三集五大”体系建设工作,优化审计流程,创新管理手段,通过对公司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成效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充分发挥了任中经济责任对干部监督管理的作用。一是将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到对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与监督过程之中。二是将任中经济责任审计运用到领导干部考察任用中去,将其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察的重要依据。

2)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突出了过程防控,在审计过程中,突出过程管控,将工作重心由事后监督向事中防控转变,充分发挥审计“报警器”作用,有效地防范了不规范行为给企业造成损失。

3)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提高了审计效率与质量,将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与专项审计有机结合,实现了资源共享,审计结果互用,改进审计方法,切实提高质量。

第6篇

    关键词:内部审计;独立;客观;公正;检查;监督

    1 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及组织定位

    现代内部审计的重要变化是内部审计人员不仅要善于发现问题,更要善于解决问题,并要将所提建议当作本部门的服务产品向管理当局积极推销,以提高企业运营效益,规避经营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在审计内容上,由原来的查错防弊到以经营审计为重点。

    总起来说,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内容基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基于企业资金链的内部控制程序审计;

    (2)基于财务报告数字的真实、合法审计;

    (3)基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经营责任审计;

    (4)基于主管级以上人员的离任调任做的工作审计;

    (5)独立经营实体的经营审计。

    (6)基于全面预算管理的预算控制的审计,保证预算数字的完成。

    在当今时代,内部审计在对管理层的服务中,应注重将审计结果的传递作为向管理当局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一种良好机会。内审部门在编送审计报告时,一定要重视事实的客观、准确、建议的可行性,内容的重要性及报送的及时性。

    2 内部审计的目的及作用

    目前,企业面临的经营风险普遍增大,内部审计的主要目的是以快速的反应和独立的立场,向管理层提供基于客观事实的描述和建议,以尽可能的规避企业风险,提高运营效益,减少不必要的内耗,甚至避免错误和舞弊的发生。

    内部审计存在的理由及作用总结如下:(1)内部审计是企业内部的审计机构,它从属于本单位的最高领导,是为本单位服务的。(2)从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来看,内部审计活动具有广泛性、多样性的特点,也就决定了内部审计的作用也是多方面的。由此可见,内部审计只要自身具备与工作要求相关的知识和素质,其企业地位和作用是不可否认的,随着企业实力的增强,业务的扩大,规模的不断增强,企业需要监督检查和验证的对象越来越多,其作用会越来越明显。

    3 内部审计的企业定位

    从以上可以看出,内部审计是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它在加强组织内部控制、提高企业效益、实现企业的共同目标等方面,具有外部审计不可替代的作用。面对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作为审计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内部审计必须准确定位,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达到高效的境界。 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在《内部审计职责说明》中指出:内部审计是一种建立在组织内部的独立地评价职能,该职能作为对组织的一种服务,目的是检查和评价其活动。通过内部审计,全面了解组织内部的真实情况,评价决策计划是否合理;评价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和有效性;评价组织及组织各单位完成指定职责的效果和效率,发现优点和缺点,提出建设性意见,帮助管理当局改进决策,提高获利能力和经营能力,更好的完成组织目标。 

    独立性是内部审计的生命,内部审计没有了独立性就无法发挥其作用。内部审计要保持独立性首先要有独立的组织结构,其次要独立于被审计对象的活动之外。 

    内部审计部门应具有独立的企业地位以确保审计范围的广泛性,审计行为不受限制,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得到落实,以及审计建议的适当采纳。因此,内部审计部门应该直接隶属于董事会,独立于管理当局,企业最高管理者及企业的全部活动都需接受审计。这种组织状况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有利于保证内部审计职能的发挥,是最理想的组织状况。 

    内部审计应独立于他们所审查的活动之外,保持对他们的审计对象没有批准的权力,从而确保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保持客观公正态度。当前一些企业的最高管理者为了寻求更多的支持,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参与他们审计的工作并一起承担经营责任。例如:支付大额款项要求审计人员事前审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企业控制系统的设计要求审计人员参加,重大活动的决策也要求审计人员参加。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审计人员的地位,为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一定的方便。但却存在很大的危机,当内部审计人员审计自己过去负有权力和职责的活动时,会陷入尴尬的境地,影响审计人员做出公正、无偏见的判断,削弱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4 结论 

第7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问题原因对策

审计评价是否客观公正,审计工作是否落到实处,关系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工作业绩是否真实、准确。但是,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全面开展的时间不长,同时在又面临世界经济一体化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因而在审计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是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

(一)受托性。受托性是经济责任审计区别于其它审计类型最明显的特点,它既不同于列入审计计划的审计项目,又有别于上级或主管部门临时交办的审计事项,它一般是接受干部管理部门委托开展工作

(二)专一性。相对于其它审计来说,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包括审计对象的时间范围和审计内容的范围,和审计对象的专一。

(三)事后性。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事后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事后审计行为是由其性质决定的。对经济责任人履行职责的情况无法也不可能进行事前审计。

二、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经责审计时效性差。“先审计、后离任”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但是,现在普遍存在“先任后审”的逆程序作法,这种“马后炮”式的审计,给审计人员核实问题,搜集证据、征求意见、处理问题、落实结论等带来诸多不便,审计报告作为干部任用的依据作用也无从发挥。特别是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给追究责任带来了困难。同时,由于目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加快,人动频繁,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不断增多,而审计部门力量有限,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难以及时执行到位。

(二)经责审计责任难界定。如果经济责任不能准确界定,审计结果就难以运用到位。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有以下两个责任难以划分:一是与下属单位的经济责任不能及时划分。如:一些地方在对乡镇进行责任审计时,只审计他们机关的财务状况,对站所、村的账目未全面审计和核查,从而造成经济责任认定范围不全,导致有些被审单位把工作侧重点放在保证机关运转和资产购置上,放松对下属单位的监管,甚至将经济责任向各站所转嫁,逃避责任追究。三是党政负责人的经济责任难以区分。这一问题尤其在乡镇表现比较突出,乡镇党委书记是负总责的,而乡镇财政一般又是乡镇长主管的,在划分经济责任时,究竟应由乡镇长负责,还是由党委书记负责,以谁为主负责,还是共同负责,各承担的责任是多少,难以定论。

(三)经责审计成果运用不到位。目前,各级组织、纪检、审计部门对审计结果的运用没有完善的机制,大都放在了审计实施和听取情况上,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缺乏深层次地研究和剖析,没有完善相应的制度,致使同样的问题反复出现。

(四)缺乏正确的认识。有的被审计领导和单位对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还缺乏正确的认识或认识有偏差,这给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一定的阻力。

(五)审计力量不足与时效性不强。审计力量和时效性不强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带来不利影响。但在具体操作上,“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并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绝大部分是先离任后审计。先离任后审计的做法使审计结果严重滞后,影响了审计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首先是造成审计机关审计目的不明确,在一定程度上会为审计积极性带来负面影响;其次被审计领导干部已离开原单位,易造成接任者新官不理旧账,在资料提供上不积极、不主动;三是很多被审计领导干部已被提拔重用,这为审计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压力。

二、原因分析

(一)法律法规依据性不强。一是现行《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颁布较早,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没有进行相关的规定,使审计部门难以依法有效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二是中央、国务院及北京市下发的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暂行办法》,虽然起到了一定的依据作用,但对审任衔接、经济责任的认定以及追究处理上,缺少明确具体的规定,给具体操作增加了难度。

(二)干部任用程序与审计工作程序在操作上难以同步。随着干部任用和交流的力度逐渐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执行的难度也随之提高。这主要是组织部门调整任用干部的程序节奏快,在任用之前一般严格保密,一旦任命就要按期到任,考察和公示时间一般在二十天左右。而经济责任审计程序则需要较长的时间保证,从发通知到提交审计报告,一般需两、三个月的时间。如果有的领导干部任职时间长、单位情况复杂,审计所需时间会更长,不可能在考察和公示期内拿出审计结果。这样就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和干部调整很难协调进行,往往会出现审计尚未实施,新任领导即已到位;或审计报告未出,被审计领导早已赴任的现象,给确定、追究领导责任,落实审计结果带来困难。

(三)思想重视不够。某些主管领导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作为干部监督管理的有效手段去看待。对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缺少分析研究,也未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对应该纠正的问题,没有督促整改,对拖延办理或拒不办理的单位,也没有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造成审计和处理相脱节。

(四)审计力量不足。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过程复杂,有时还需要延伸审计,工作量很大,不仅需要充裕的时间,而且需要配置相当的人力。特别是换届以后,审计力量不足和需审计干部数量上升的矛盾更显突出。

三、措施及建议意见

(一)加大推行任期内审计的力度。积极推行任中审计,有利于实现监督的及时性和连续性,变被动为主动,进一步将监督关口前移。一是通过任期内的审计积累相关资料,在干部调任时尽快拿出审计意见,缩短调任时经济责任审计的时间,以解决“审”、“任”的衔接困难。二是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档案。根据部门和领导干部任职情况,引入现代技术手段,建立年度审计档案,储存、利用常规审计成果,使经济责任审计由“离任算账”变为年度考核。

(二)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组织的作用。为缓解审计力量不足的局面,可将资金量小的行政事业单位由内部审计承担,将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公司由社会审计组织承担。审计机关由以前的独立承担任务,转为对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组织进行监督。这样既缓解了审计时间紧、人员不足的矛盾,也有利于审计机关搞好责任范围内的工作。

(三)加强对审计成果的运用。一是把审计成果作为评价领导干部业绩的一把“尺子”,归入干部考核档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给予批评、教育、警示、提醒,并跟踪监督其整改情况,及时发现管理中的漏洞和工作中的不足,将审计成果纳入选人用人、法纪监督和领导决策的程序;对政绩突出、严格自律的予以提拔。二是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对领导干部经常性的教育,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用权、依法行政的意识。实现由事后惩处向事前预防的转变,从源头上预防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三是要建立成果运用机制,纪检和组织人事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情况,并深入分析,找出原因和症结,从完善制度、机制上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为主的意见和建议,为加强权力监督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四)加强培训,提高认识和人员素质。审计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这就要求审计人员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努力提高综合素质。首先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和领导干部进行财经法规培训,促进其带头自觉执行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强化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其次应定期对财会人员进行业务能力和政策理论的培训,增强职业道德教育,使审计人员恪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最后还需加强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专职队伍的建设,涉及重要事项的工作,均由专职人员严格把关,有利于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降低审计风险。以促使其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财会队伍。

【参考文献】

[1]李成姬-经济责任审计要做到经济监督与行政监督相结合[J]-《当代审计》-2001(3)

[2]李自辉-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注意的问题[J]-《中国审计信息与方法》-2001(12)

第8篇

建立建全制度,制定措施保障

为有效开展对“村官”审计。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工作。

一是成立由县纪委、审计、农委等部门组成的“村官”审计小组,为“村官”审计创建平台,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在审计对象、程序、内容及要求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为建立“村官”审计制度创造条件,使“村官”审计工作有章可循。三是纪委、监督局、审计局明确每个乡镇每年必须对“村官”进行审计。四是乡镇党委政府把“村官”审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其他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检查、同考评、同奖惩,有效推动审计工作。

统一思想认识,确定审计目标

村级组织是集体经济,对集体经济怎么审,审计法未明确规定。对此,审计依据面临困惑。有人认为,审计法没有明确规定,何必自找事做;有人认为,村级财务实行“村财乡管”,不必审计;也有人认为,村级矛盾突出,情况复杂,审计风险较大,其结果可能“得不偿失”。

面对不同意见,县委、县政府应统一思想将“村官”审计纳入视野。原因在于:一是在新农村建设中,国家对“三农”投入不断增加,很多涉农资金的所有权是国家而不是集体,而支农资金循环的末端在村,容易形成监督“盲区”。从监督涉农资金的角度看,应对“村官”进行审计。二是“村官”肩负着履行落实党的政策职责,拥有决策权和管理权,同时也是财政定额补助对象,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应对其进行审计。三是开展“村官”审计,将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发展和基层政权建设,也可以发挥帮促作用,促进“村官”廉洁自律,为考核、选拔“村官”提供参考依据。

理清审计思路,注重审计方法

“村官”审计目前尚无规范性的操作规程,这就要求审计思路要明晰、慎重,审计方法要科学、适当,计划安排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

在审前调查阶段,要充分考虑村级财务管理的特殊性,评估可能存在的问题,确定审计应对措施。在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时,应内容完整,步骤具体,注重操作性,尽量规避审计风险。

在审计内容上应推动村经济发展为目标,以财务收支为基础,以遵章守纪、尽责为重点,尤其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群众利益。

在审计方法上应采取账内和账外相结合,内查和外调相结合,审计组和村民理财小组相结合的审计方法。

在责任界定上应坚持客观性、历史性和事实求是的原则、并化清主观与客观、前任与现任、集体与个人的界限,有效规避审计风险。

在审计评价上应坚持做到“四不评”:事实不清的不评;证据不充分的不评;政策法规界限不清的不评;不属于审计范围的不评;以保证审计质量和效果。

深化审计内容,突出审计重点

一是重点关注“村官”在行使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和经济政策执行权过程中,重要资金的使用方向、使用效益情况,重大项目决策等事项进行审计。二是检查涉农政策的落实情况,维护农民切身利益。重点关注惠农政策执行、涉农资金使用等事项,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三是围绕“村官”任期内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经济责任目标完成、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四条主线”开展审计。四是着力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目前,少数“村官”存在法纪意识淡薄,乱支乱用和截留、挪用集体资金,或者收入不入账、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导致干群矛盾激化,群众不断。因此,应将“村官”违规违纪、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问题,作为“村官”审计的重点。

强化审计管理,提高审计质量

严格审计实施方案的制订和执行,落实审计项目质量责任,加强审计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开好审前研讨会、审中沟通会、审后交换意见会,实施三级复核制度,把好审前调查和审计方案、审中现场取证、审后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运用的质量关。

审计人员要树立“正人先正己”的理念,严格遵守审计廉政纪律。进点时要公布审计纪律规定,审中要检查,审后要公示审计纪律的遵守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独立审计,保障审计质量。

创新审计方法,提升审计效应

搞好“五个结合”: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结合;会计资料与业务资料审计相结合;内查与外调结合;揭示问题与审计整改结合。

把握“三个原则”:资金投入是否姓“农”;农民是否得到实惠;群众利益是否被侵害。

做到“四个注重”:注重审计程序;注重审计质量;注重风险防范;注重结果运用。此外,还应在审前调查、审计方案制订、审计取证、审计报告等环节实现分级负责、相互牵制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

第9篇

关键词:公安现役部队 领导干部 经济责任审计 规范审计制度 强化经济监督

中图分类号:F23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3)07-115-03

一、开展公安现役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

1.明确公安现役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内容。公安现役部队内部审计工作在公安部审计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部队中心任务,按照“强基础、促规范、增效益、重质量”的工作思路,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益和经济效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公安现役部队审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一起对承担一定经济责任的支队级以上单位和部门主管或分管经济工作的领导干部,依法对其所承担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对其决策行为、管理行为以及行为效益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所进行的审计监督。公安现役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主要包括对在职领导干部任现职两年以上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提升、调动、免职或退出现役的领导干部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负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经济方面有反映需要核实的领导干部的专项经济责任审计等。

针对不同单位、不同部门、不同类型的领导干部,根据被审计领导干部的职责确定其经济责任中经济决策、经济执行、经济管理、经济报告行为和与审计内容相关的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以被审计领导干部直接决策、管理、批办的经济事项为主。主要内容包括贯彻执行国家、部队财经政策、法规情况;履行工作任务和部队全面建设的保障状况;重大经济决策、重大经济事项的程序和效果;所有经费的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预算(计划)的制定、调整、报批、执行情况;工程建设、有偿服务和装备、物资、器材采购情况;实物资产管理情况、家底经费、债权债务变化、遗留问题清理处理情况;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和涉案财物管理情况;内控制度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单位廉政建设和本人廉洁自律情况及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各级领导干部自接受任命之日起就开始对本单位履行其所担负的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针对经济责任要正确区分几种相关的责任,如财务责任和管理责任、历史责任与现实责任、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等。

2.充分认识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完善公安现役部队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公安部审计局关于《公安现役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都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审计部门的重要职责,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也是公安现役部队的明确要求。近年来各级部队历次党委扩大会议都强调:“抓好工作落实,必须建立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严格的责任制”,为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了重要的法规依据,为全面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起到了推动作用。因此,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完善公安现役部队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必将有力地促进各级部队军事经济监督管理的全面建设。

3.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是公安现役部队军事经济监督管理的迫切要求。为适应公安现役部队建设发展的需要,各级部队在后勤保障方式、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如何在新时期强化后勤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能力。审计实践证明:同样的单位、同样的地理条件、同样的经费标准,哪个单位领导敢管会管,哪个单位经费使用效益就高,就能在现有财力内有所发展,有所作为;哪个单位领导瞎管乱管,哪个单位经费使用效益就低,甚至会出现违法乱纪问题。所以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他们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科学的评价和监督,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行为提出改进意见,从而支持领导干部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促使领导干部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增强向管理要效益的自觉性和紧迫感。

4.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完善干部考核制度,促使领导干部恪尽职守,谨慎决策。新时期部队经济活动逐渐步入市场经济后,自成体系、自我运转的封闭状态被打破,人们价值观念的变化和利益关系的调整,必然对部队主管经济工作的领导干部带来冲击和影响。经济运行中各级领导干部所拥有投资、立项、分配等经济决策的权利及所承负相应的经济责任都有了相应的扩大,各种决策的风险性也随之增大。与此同时盲目决策带来的不必要损失的现象屡见不鲜,有少数领导干部不能适应新的形势,管理能力较差,想管不会管;还有少数领导干部事业心责任感不强,会管不想管;也有极少数干部,瞎管乱管,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有极个别干部,贪污受贿,沦为腐败分子。这些问题说明,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监督,是审计工作为宏观军事经济管理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公安现役部队审计监督是高层次、综合性的军事经济监督活动,就领导干部而言从任职之日起就考虑自己的经济行为要接受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必须自觉地对自己的经济行为进行约束,恪尽职守,谨慎决策,并充分发挥自身的积极性,更好地履行其所担负的经济责任。同时,要促使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市场经济和军事经济管理知识,更新管理观念,科学管理决策,严格遵纪守法,成为部队政治素质好,适应能力强,敢管家,会理财的明白人和清正廉洁的带头人。

新形势下经常性地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不仅能够及时发现并纠正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出现的种种疏忽和失误,为审计对象提供相关信息,而且对主管经济工作的领导干部建立一种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对他们运用经济权力,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促使他们尽职尽责,提高驾驭经济活动和拒腐防变的“两个能力”。通过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作出准确、客观的评价,弥补干部考核时的评价不全面、不科学之处,起到完善干部考核制度的作用。

二、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公安现役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1.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监督合力。公安现役部队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政策性强,涉及面宽,难度较大,而有些审计制度本身也有不完善的地方,在实践中遇到了不少新情况和新问题。要把这项工作搞得更加扎实稳妥,卓有成效,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研究对策,完善制度,增强监督合力,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当前,有的领导干部对经济责任审计还存在模糊认识,认为审计谁就是与谁“过不去”,不太愿意接受审计;有的职能部门认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部门的事,“与己无关”,不太积极配合。解决好这些问题,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定期公布审计成果。不仅要反映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更要大力宣扬审计发现的先进典型,不断扩大审计影响,使广大官兵进一步认识审计、理解审计、支持审计,创造良好的审计氛围。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军政主官经常过问,加强指导。四是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尽职尽责地当好骨干,主动向有关部门通报党委下达的审计任务,共同领会好党委意图;主动请有关部门参与研究实施方案,保证计划严密可行;主动向有关部门通报审计结果,便于及时得到处理。各级干部、组织、纪检、财务等部门要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项“份内”的工作,积极选派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的干部参加审计。同时,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对德才优秀的干部,干部部门要列入重点培养使用计划;对成绩突出的干部,组织部门要按条令规定给予奖励;对有严重违纪问题的干部,纪检部门要按党纪党规给予严肃处理;对触犯刑律的干部,司法部门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充分发挥党纪、政纪、司法和审计监督的整体效能。

2.进一步注重质量,提高审计效果。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至关重要。审计扎实稳妥,评价客观公正,结果处理得当,就能起到教育干部、稳定部队、调动积极因素的作用;反之,就会造成不良的影响和后果。因此,各级审计部门一是要坚持量力而行。根据有关规定,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部队实际,统一制定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报经公安部审计局批准后,以审计任务书的形式,将审计数量层层分解,确定适当的审计对象。二是坚持质量第一。各级审计部门必须确立数量服从质量的观念,每审计一名领导干部,都要事实清楚、责任分明、评价公正、建议合理,确保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审计决定经得起检验。三是改进审计方法。尤其要加快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运用,以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四是严格质量检查。各级党委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审计立项、审计方案、审计报告、审计结果处理上实施全程审查把关。上级审计部门对下级审计部门要经常进行审计质量检查,督促各级审计部门严格执行审计程序,保质保量地完成年度审计任务。

3.坚持依法审计,正确行使职权。依法审计是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原则。各级审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审计法律、法规,正确行使审计职权,切实纠正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例如在问题认定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审计执法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等。这种现象直接影响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实际效果。解决这些问题的主要对策:一是各级党委要把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依法治警、从严治警的重要措施来抓,坚决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对干扰审计工作、甚至打击报复审计人员的人和事要敢于进行批评教育,严肃处理。二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主动、真心诚意地接受审计,虚心听取审计意见,认真改正工作中出现的缺点或错误,以实际行动支持审计部门严格执法。三是各级审计部门要紧紧依靠单位党委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配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对审计发现的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四是要加强对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各级审计部门要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报告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同时,组织力量有重点的进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后续审计,对认真落实审计意见或决定的,要给予通报表扬;对拒绝或者拖延执行审计意见或决定的,要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以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提高审计监督的权威。

4.明确审计主体构成 不断完善审计规范。《公安现役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明确指出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构成都宜采用以审计部门为主,干部、纪检、财务等部门配合,按照党委下达的审计任务,合理分工,各有侧重,共同完成好此项工作。审计部门在执行审计任务时所要达到的审计目的就是找到各种证据来证明被审计人履职程度,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并使党委及时了解掌握审计对象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便于指定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结果的处理工作,目的是为了从根本上加强对公安现役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通过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来客观公正地评价其领导经济工作的业绩,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严格遵守财经法规,自觉提高经济管理水平,保持清正廉洁。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一项新课题,作为一项军事经济管理与监督的重大改革,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逐步实现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今后要进一步以《公安现役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为依据,吸取审计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拟制统一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准则,明确对审计部门及其审计干部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职业要求以及在组织实施审计、反映审计结果、审定审计报告、出具审计意见书和作出审计决定时应当遵循的标准,从而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避免审计工作的随意性,预防和减少审计风险。各级审计干部要严格遵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范,自觉用审计规范约束自己的审计行为。各级审计部门对审计干部遵守审计规范情况要经常进行检查,大力表彰严格遵守审计规范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违反审计规范的问题,做到赏罚严明,保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学、有序、高效运行。

5.规范审计程序,把握审计工作重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审计一样,在受领任务以后,一般都经过审计准备阶段,审计实施阶段和审计报告阶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所特有的综合性,使其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与财务审计有较大区别,把握住各环节的工作重点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具有重要的作用。(1)审计准备阶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这就决定了开展这项工作也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每年所审计的领导干部要由党委批准决定。审计部门根据党委批准决定的审计计划,结合被审计对象所承担的经济责任情况,拟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审计内容、人员分工、方法步骤、收集各相关证据的数量、质量及工作完成时间。并提前30天向审计对象所在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要求审计对象按照《审计通知书》的要求,提交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述职报告,审计对象所在单位财务和有关部门准备好反映财务收支、家底、债权、债务和事业成果的报表和资料。(2)审计实施阶段。审计工作进入了整个审计程序中最为重要的一环,要按照事先预定好的实施方案,运用各种审计方法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审计对象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现代审计多是基于制度基础,首先要考查的就是管理责任中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对该领导干部的管理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其次是考查其财务责任时抽查会计资料的内容范围和程序,据以对领导干部所担负的其它经济责任进行考查,即分别考查经济决策情况,预算的编制、执行情况,债权债务及“家底”经费的开支情况,本单位经济效益情况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进而明确领导干部在经济决策、经费物资预算管理使用、执行财经法纪及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需要说明的是,此段工作的重点是在调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较全面的掌握领导者的业绩和功过。第三是审计报告阶段。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公安现役部队各级党委、首长越来越重视审计工作的审计结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对审汁对象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评价、直接关系到审计对象工作的可信任程度。因此,我们在作出审计结论时,一定要本着对党委、对审计对象个人和对审计机关自身负责的态度,全面、合理地分析审计证据所能作出的证明力度,客观、公正地评价审计对象,组织专人审核审计报告和结论,以期完善审计部门的内部责任制,使报告达到“事实清楚、责任分明、评价公正、建议合理”的要求。在考虑被审计单位党委意见的基础上,对报告中存在的分歧进行认真复核,对报告的结构、格式及措辞严格把关,全面评述审计对象履行经济管理责任和经济决策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和经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保审计报告的质量。在征求审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党委的意见后,经派出单位的审计部门审查,报单位党委审批。审计报告应分别报上级审计部门和干部部门存档,作为考核、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参考文献:

第10篇

审计结果就是审计提出的问题及其处理意见和建议。审计结果的应用,就是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及其处理意见和建议的整改程度。整改力度越大,对审计结果的使用越充分,经费监督的效能就越能得到充分发挥。但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内部审计决定不能有效执行,极有可能产生审计风险或审计失败的隐患,从而对审计双方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建立有效的审计决定整改机制,是目前工会内部审计不容忽视和亟待研究解决的当务之急。在工会内部审计工作中,内部审计决定是审计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最终体现,而内部审计决定的有效执行一直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也是制约审计工作质量、影响审计公正执法的关键所在。

一、影响工会内部审计决定有效执行的制约因素

(一)只重视审计的过程,而忽视审计决定的利用

目前,工会内部审计有符合工会实际情况的审计程序、操作规范和行为守则,在开展审计工作时有一系列规范性的要求。但在现实工作中,内审部门和审计人员往往只重视审计过程,轻视审计决定的利用。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审计决定利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内审部门只重视现场工作,忽视项目审计结束后对被审计单位整改决定的督察、督办和责任追究,认为只提出审计报告、下达审计意见,就已经完成审计目标任务,并不关心审计决定的利用,使处理决定的执行和整改要求的落实缺乏有效的监督,影响预期目标的实现。二是整改或责任追究落实不到位。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存在一定的人情或隶属关系,使内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和责任追究执行不到位,只要被审计单位在限定期限内提交了整改报告,内审部门就认为已经整改,没有真正实施整改跟踪或审计回访,这就很难验证整改情况的真实性和解决问题的彻底性。

(二)外部的因素减弱了审计决定的利用价值

1、被审计单位原因。被审计单位对在审计意见中的表扬与肯定是十分愿意接受的,而对要查处和必须纠正的事项却能拖就拖,迟迟不加以解决。部分被审计单位法制观念淡薄,对工会内部审计工作认识不清,对审计决定的强制性和自身违纪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不到位,认为内部审计是自己人,出了问题好说话,因此,缺乏执行审计决定的自觉性。有的被审计单位对查出的问题避重就轻、寻求各种理由为自己开脱,在内部审计决定下达后拒不执行;还有的被审计单位认为如果对以前遗留的坏账、报废资产进行处理,就会影响当期预、决算,从而致使其缺乏执行内部审计决定的积极性。

2、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协调

由于工会内部审计所涉及的工作都是工会系统内部熟知的人和事,普遍存在不愿得罪人的思想,对于内部审计决定的有效执行也就流于形式。由于一些内部审计决定的执行,单靠财务部门去完成是有一定困难的,需要其他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

二、有效利用内部审计决定,使审计价值实现增值

良好的审计环境决定了审计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内部审计工作的效率、效果。内部审计决定有效执行既是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又是审计工作的落脚点,更是保证审计工作质量和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环节。

(一)拓展审计决定,实现审计价值增值

内审部门应当提倡审计人员在完成规定任务后的创新创优活动,发掘基础素材,对存在的问题及潜在的风险进行探索,延伸审计的范围,形成各种形式的审计决定,增加审计附加值。一是抓好审计决定的综合分析。首先要抓住问题的本质,分析并归纳出规律性的问题倾向;其次要提高分析的综合性,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与各项内控制度的实施联系起来进行综合归纳;再次要标本兼治,提出解决问题的合理化建议,不能就事论事,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跟踪审计决定的执行整改落实,切切实实的实现审计的监督确认和咨询作用。审计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促进规范、正本清源,体现审计成果,因此必须关注审计决定的整改落实情况,坚持审计决定跟踪检查。

(二)建立有效的审计整改机制,提高工会内部管理能力

基于工会内部审计的特殊性,审计决定的有效转化应当做到以下三个方面的结合。

一是坚持与内部控制相结合,把审计决定运用到日常内部管理工作中去,审计决定的运用要有经常性、长远性的思想。首先要与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控制制度相结合,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从制度层面进行研究、分析、评价,寻求制度建设的缺陷,这样不仅可以让领导层从中找到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起到完善和防范的作用,同时也可以使离任或新到任的领导及时更正以往的不足,探索并制定完善制度控制的有效路径。其次是坚持与制度执行审计相结合,按照问题的性质判断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尤其是领导层履行职责的意识、能力和效率,将内部审计的成效作为内审后续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以保证内部审计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第11篇

1.审计计划性不够强,审计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从近几年实践看,干部交流较频繁,交流的范围较大,而且多集中在某一时期,有时组织部门一次委托十几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审计机关被动接受任务,造成审计项目过于集中、审计时间紧\加上审计力量不足,实际工作中难以做到查深查透,审计监督的质量和效果难以保证。

2.审计方法传统单一,审计结论比较笼统。目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手段传统单一,主要停留在就账查账的基础上,一些问题不能从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角度查深查透,缺少量化对比分析。造成审计结论内容比较笼统,形式单一,就事论事的多,综合分析评价的少,主要在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基本情况的评价上,而对单位资产负债、挥霍浪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违反决策程序造成重大损失浪费以及个人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缺少具体的量化对比分析,评价不够深入。

3.审计评价不规范,经济责任难以界定。审计评价是审计结果报告中对被审计对象作出的结论性评语,倍受关注。但如何评价?具体评价哪些指标?用何种标准来评价?目前还没有建立一套比较健全、便于操作的规范性评价指标体系,也没有明确的评价方法,加上审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审计评价质量难以保证。同时,如何界定领导干部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在实际审计过程中除规定的直接责任外,只要是所管辖范围内的部门或单位出了问题,都笼统定性为主管责任,过于模糊,造成主管责任等同于没有责任。

4.审计成果运用滞后,问题整改难以落实。对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其结果作为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考察、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理应充分利用审计结果,坚持“先审计,后离任”、“先审计,后提拔”的原则。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干部人事工作的特殊规律,绝大多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是“先离任,后审计“、”先提拔,后审计”。审计结果一般对领导干部任用难以产生直接影响,进而影响审计成效。同时,通过审计,虽然明确了领导干部任期内负有的经济责任,分清了是非,但落实审计结果的责任要由继任者承担。实际执行中,继任者往往推诿,不愿承担纠错改错或接受处理处罚的责任,致使许多应该处理的问题,都最终无法处理处罚,削弱了审计监督的效果。

5.审计人员素质不高,审计风险难以控制。经济责任情况的总体评价,党委、政府关注,干部监督管理部门也关注,被审计对象更加关注。某种程度上经济责任审计是将领导干部同其他相关部门或人员之间的矛盾集中转移到了审计部门。由于审计干部力量不足,素质参差不齐,而审计任务繁重,特别遇到班子换届时,集中委托,突击审计,短时期完成,质量难以保证,加大了审计风险形成的可能性。

二、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议与对策

1.突出审计重点,拓展审计的深度和广度。

突出重点是拓展审计深度,提高审计质量的重要保证。领导干部最重要的一个特征就在于拥有更多更大的权力。因此,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紧紧围绕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来实施,突出把领导干部的“三权一廉”情况作为审计重点。一是经济决策权。主要审计检查任职期间所制定的经济政策和本单位投资项目、资产转让、重要物资采购、负责的专项资金分配等决策,看其决策事项是否合法、决策过程是否科学合理、决策执行是否规范民主、决策绩效是否明显,有无盲目决策,搞短期行为、搞“形象工程”,违背经济发展规律,浪费国家资财的问题。二是经济管理权。主要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行政管理、经营业绩和财务活动等经济活动,全面反映被审计人员在任职期间各指标的完成情况,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责的履行情况,着重审查资产存量的真实性,资产增减变动的合规性和资产结构的合理性,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看有无疏于内部管理、监督职责缺位、单位财产管理混乱,甚至违法违纪的问题。三是资金使用权。主要审计单位财务核算、成本管理、财产流转等方面的控制制度情况,特别要关注公务消费。公务消费明显超出“合理”范畴,已成为一种不正之风,也是滋生腐败行为的重要领域。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要检查办公楼建设装修是否超标、公务用车是否超标、公款接待是否超标、津贴福利发放是否超标等等。四是个人廉政情况。主要审计单位执行廉政纪律规定、招投标制度、费用报销、资金使用、领取报酬等情况,看领导干部个人有无违反规定取得收入,是否自律不严直接经手钱财乱开支,有无占有国有资产等情况。

2.强化任中审计,提高审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为了克服“先离后审、先升后审”带来项目集中、时间紧迫、应付审计、质量不高的问题,同时正确处理好干部人事工作与审计工作的关系,要大力推行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即推行对领导干部任期内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事中监督,变“离任审计”为“任中审计”,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关口”前移,先审计,后离任。这样既便于组织人事部门及时掌握领导干部的经济业绩和责任,又便于审计机关全面调查了解情况和获取各种审计资料,对经济活动情况查深查透。同时,任中审计被审计单位配合主动性较高,有利于审计问题的及时纠正,有利于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的及时整改落实。

3.坚持客观原则,把握好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审计评价是审计报告重要组成部分,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由于其特殊性就显得更为重要,其审计评价恰当准确、客观与否,关系到审计结果报告的质量,也关系到审计的风险,更关系到党和政府对干部使用的导向。审计人员必须从审计角度,以数字和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把握好审计评价的尺度。从实践中来说,必须坚持以下几项原则:一是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审计评价中应客观公正,做到不脱离实际客观地进行评价业绩和责任,要全面地看待问题,公正地分析客观环境、基础条件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二是依法从审的原则。在审计评价中,必须始终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为基础,对所查的事项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依据法律法规等标准来进行定性分析,围绕财务收支进行评价。三是准确性原则。在审计评价中应以数字为基础,对未予审计、证据不足、评价依据不明的事项不作评价。不超越审计职责对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表现、领导作风、群众关系等进行乱评价,真正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位。

4.讲究方式方法,灵活有效地开展审计。

要适应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关注和要求,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方法,努力提高审计质量。一是要坚持多种审计方式相结合。要做到经济责任审计与其它常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利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资料,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将审计关口前移,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及时处理和防止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通过查询有关的谈话记录、会议记录、有关文件、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了解掌握账面上没有反映的情况。二是要延伸审计。包括向领导干部施加作用的单位和下属单位延伸,检查财政财务管理可能存在的转移资金、转嫁负担和“三乱”行为;向重点投资项目或计划进行延伸,检查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从而更加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领导干部经济履行情况和应承担的责任。

5.选准切入点,提高审计成果的转化利用。

审计结果的应用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落脚点。要选准切入点,强化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促进审用衔接。一是加强对审计结果的反馈。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要及时报送党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报送纪检、组织、人事等部门,让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及时掌握被审计人员的经济职责履行情况。二是运用审计结果考核任用干部。审计结果报告应作为一份不可缺少的内容进入干部档案。党委、政府在任用干部时,要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一项重要参考依据,对任职期间本人及所在单位出现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参与评先评优,杜绝边审计、边提拔,或审计归审计、提拔归提拔的“两张皮”问题。三是依据审计结果进行责任追究。对于审计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纪检、监察、公检法等有关部门应依法介入,进行深入查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责任。四是推行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目标责任制。经济责任审计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应将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促进被审计人员和单位整改纠正问题,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真正成为纯洁党政领导干部队伍、惩治腐败、促进廉政建设的有力措施。

6.提高综合素质,防范和化解审计风险。

第12篇

1加强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1)有利于农村干部的清正廉洁,可以有效杜绝或避免贪污、挪用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集体的财产属于集体成员共有,任何个人不得侵占、挪用。但是,目前农村一部分人尤其是有些村干部,利用职权侵占集体资产、大吃大喝、奢侈浪费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削弱了集体经济力量。如果任其发展,必然会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通过加强农村财务审计,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农村基层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农村干部依法、依规、正确、全面地落实农村政策和财务管理规定。

(2)有利于增强农村集体经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程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护和激发广大农民对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目前,仍有一些村的财务公开不及时,或是公开的内容和帐目反映的内容不一致。因此,有必要开展农村财务管理离任审计工作,对村财务一届来的情况实施审核、检查,并把审核、检查的审计情况向村民公开。这样,有利于村民了解村财务一届来的收支状况,有利于改善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3)有利于端正村干部的经营思想和经营行为,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目前,大部分农村财会人员在实际财务管理操作中仅限于“理理帐”、“报报帐”,对财务处理随意,没有认真地执行农村财务管理相关制度。通过农村财务审计,帮助农村财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促使其按照《农村财务新会计制度》要求,完善审批程序、监督程序、报账程序、公开程序,确保帐目规范、合法、合规、合理,促进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按照新会计制度报帐、建帐和记帐,保证会计资料的全面性、真实性和规范性[1,2]。

2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范围和内容

(1)按照规范化、法制化、经常化的目标,逐步加大审计力度,提高审计覆盖面。随着农村审计工作的不断深化,其审计范围由原来的农民负担(一事一议)专项审计、承包合同审计、群众举报审计、重点财务审计拓展到村干部离任审计。各种审计范围是日常业务重点审、农民负担(一事一议)定期审、群众举报专项审、重点问题随时审、班子调整离职审。

(2)农村财务审计的内容共分为6个方面:一审财务收支帐目。查收入是否入账,是否开具统一收据,查是否漏收、少收,开票人是谁,支付是否合理;查凭据的时效性、审批手续、用途说明、经手人;查大额开支是否经集体研究。二审货币资金。查现金、存款情况。三审财产物资,查账、物是否相符。四审债权债务。查应收款、应付款、内部往来等。五审项目承包合同的签订、结算和兑现情况;查项目的招投标、合同、预决算情况。如是集资项目,还必须查项目集资或收费是否按照“一事一议”程序执行,是否有乱收费、乱集资行为,项目款是否专款专用。六审财务管理制度与村务财务公开执行情况。查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包括通讯费、干部报酬、招待费等具体规定。财务公开方面,查公开资料是否齐全,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干部误工及招待费是否逐笔公开。同时在各个环节上,力求做到查清、查深、查透,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章进行审计和检查。

3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1)审计程序。分为3个阶段:一是准备阶段。被审计的村,在接到审计通知书后,要组织好村里的相关财务人员,迎接审计人员的审计。二是实施阶段。由审计人员确定审计的重点和拟订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可采取主地审计或报送审计,重点审查财务收支帐目和经济活动及其他有关事项,实行内查外核。三是终结阶段。由审计人员对被审计村的财务帐目情况撰写审计报告,并由农村财务审计组作出审计处理结论或决定。

(2)审计方法。着重抓住3个重点,把牢4个环节。“三个重点”:一是财务收支帐目,采用审查书面资料的方法,进行顺查与逆查;二是货币资金和有形资产,采用直接盘点现金、存款和实物的方法;三是债权债务,包括承包合同结算兑现,采用核对、复核、查询的方法。“四个环节”:一是把牢各项收入帐的清查,是否有漏收;二是把牢各项费用,尤其是招待费开支的票据,是否有虚假;三是把牢货币资金盘点核对,银行帐户、库存现金是否帐实相符,审计一开始,就立即盘点现金,是否有白条抵库及挪用公款等违纪问题;四是把牢债权债务帐户核对,是否与帐户相一致[3]。

4开展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几点建议

(1)农村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财务审计工作,做到亲自参与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