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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执法知识

时间:2023-06-25 16:22:5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交通行政执法知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交通行政执法知识

第1篇

一、任务目标

通过培训,使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熟悉与行政执法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行政执法的具体要求、相关制度,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工作标准,确保使用依据合法、办事程序合法,落实四化管理,促进交通行政执法规范,年度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的问题,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

二、培训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公共法律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省农村公路条例》等交通行政执法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规章;

3、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交通部《交通行政执法规范》,省《省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办法》;

4、上级主管部门编写的交通行政执法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

5、交通行政执法制度、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三、组织领导和方式

交通行政执法培训由区县交通局和各执法机构组织实施。市级各执法机构可根据执法门类不同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各门类间的培训。

培训可采取集中授课、个人自学、知识竞赛、经验交流等方式进行。

四、时间安排

培训由各级各单位自行安排。时间不得少于5天。

五、几点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交通行政执法培训是全面推进交通依法行政建设、推进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的基础工作;是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措施。只有加强教育培训,才能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程序和标准,规范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实现依法行政。各级各单位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建设法治政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交通行政执法培训的重要意义,加强对交通行政执法培训的领导。

2、严密组织实施。各级各单位要按照两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落实好本计划所规定的培训内容。认真落实市交通工作会议精神,统筹安排好工作,分层次、分批次开展交通执法人员培训,培训覆盖面要达到100%,确保培训不漏一人。各单位培训工作要在11月前完成。

3、严格组织考核。培训结束时,对所有交通执法人员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组织要严格,考核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第2篇

前一段时间,市委聘请法学专家教授,对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培训,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质的转变。培训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对照笔记,联系交通系统执法工作实际,觉得在法制建设方面,交通系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仍较普遍存在,乱扣滥罚、重费轻管、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交通行政机关的形象,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交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就这个问题谈谈我的一点体会。 行政执法是我们交通行政机关最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它关系到交通管理活动是否能有秩序的正常运转,关系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经济的发展。因此,交通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使交通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准确、高效。 合法。合法要求我们交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注意五个环节。首先自身必须合法,即主体资格合法,必须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第二,我们的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合法,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任何人都无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权;第三,行政执法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不能随意给被管理者设置障碍;第四,行政执法活动的依据必须合法,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须事先公布;第五,行政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手续必须完备,不能随心所欲。 合理。合理性是交通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补充。首先,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统一,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人人平等,不能忽松忽严,畸轻畸重;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第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行为;第四,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应当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 准确。准确是确保案件正确的关键。首先是适用法律必须准确,不能张冠李戴;第二,认定事实必须准确,证据必须确凿,不能有任何脱节、含糊之处;第三,行政执法文书的叙述必须准确,必须能真实地表述交通行政机关的意图,要明确易懂,不能产生歧义。 高效。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有很强的时效性。

首先,国家交通有关实体法和执法程序法都对时间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这些必须严格遵守;第二,采取行政强制检查、取证、扣押物品的时间必须紧紧围绕实际执法需要进行,不能无限制地滥用强制扣车和扣证措施权;第三,作出的行政执法(处罚)决定生效后,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的,必须即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所以,交通行政机关必须提高效率,克服,保证反应灵敏,决策果断,指挥权威,处事迅速。 在加强和完善交通行政立法,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还必须健全以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为核心的监督检查体系。没有健全的监督检查制度作保证,交通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则难以实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相对人采取具体的直接影响其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行为。这种行政行为的对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是行政机关对自身内部。为了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有准则,好坏有奖惩,在严格执法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两个方面起到保障作用,必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的交通行政机关各项执法职责,建立起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并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交通行政机关内部各执法单位各层级和各个执法人员岗位,明确责任范围、职责、权限、执法目标,制定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将考核的结果与执法人员的任用结合起来的一种制度。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是行政机关内部对执法活动的直接监督检查,是关系行政执法责任制能否得到全面实施的重要保障措施。鉴于行政执法包括了内外部两个方面入手。那么,交通行政机关如何开展好有效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呢?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六种方式。 一是由上级交通行政机关组织检查组,对本级和下一级交通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定期检查就是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根据需要每年确定一批重点的法律、法规、规章,有计划、有步骤地根据预定的时间进行检查。不定期检查是为了了解某个法规的执法情况,临时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一定要深入调查了解,不能走过场、严防流入形式,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及时纠正。 二是建立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下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其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以书面形式报告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实施中的问题要组织深入调查,解决存在的问题。这样,有利于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实施,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入进行。 三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主要是从交通局机关选出几名监督员,监督行政执法活动,这样可以督促交通行政机关及时纠正违法失职的具体行政行为。 四是深入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完善“执法公示”、“执法错案追究”和“评议考核”三大制度,交通各行政执法机构都要将依法行使的登记、发证、收费、处罚等职责有关的具体规定,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并在办公场所公布上墙,做到办事权限公示、办事程序公示、工作时限公示、工作标准和质量公示、违法责任追究公示、监督渠道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这样可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促进交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五是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各级交通行政机关对所属的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议和考查,对严格执法的单位和人员要予以表扬奖励,对有法不依、执法犯法、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查处。 六是认真搞好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既是一种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也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的一种活动。

这种活动能够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纠正和防止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补救作用,使行政机关能够更好地行使职权。因此,交通行政机关必须对行政复议工作有一个清醒的认识,采取得力措施,搞好行政复议工作,将交通行政机关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解决在萌芽之中,保证依法行政。 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建立健全交通法制工作网络。建立健全交通法制工作网络,实质上是交通法制机构和队伍的建设问题。这是搞好交通法制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这几年,在市政府和上级交通部门的重视下,交通法制工作机构得到明显加强。交通行政执法形象有了极大改善。但由于这些机构成立时间比较短,还存在法制人员法律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仍适应不了交通依法行政的需要。 首先,应建立健全交通法制工作机构体系。交通是个大行业,执法门类众多,法律关系复杂,管理对象流动分散,行政执法面广量大,因此,设置负责交通法制工作的专职机构,并由这些专职机构组成一个既有纵向联系,又有横向关系的法制机构网络。所谓纵向联系,既指交通行政机关内各级主管部门和各个执法单位的法制机构之间,上级对下级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下级对上级的执行、反馈关系;所谓横向关系,则是指交通行政机关的法制机构,应接受同一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业务指导的关系。通过上述一个联系,一个关系,使交通法制工作做到条块结合,发挥各自特长。 其次,应尽快建立健全交通法制工作专职队伍,与交通法制工作机构相适应。有了专门法制工作机构,还必须有一支素质较高的专职队伍,这支队伍要有较高的政治、文化、法律、经济、管理以及交通行业技术等素质。从三河市交通行业法制工作队伍的现状来看,大多数法制人员不是科班出身,都是半路改行,还有不少人没有大专文化程度,虽然这两年我们加大了法制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但仍有不少人不能适应。这就要求我们要有计划地通过合理调配和加大人才培训,逐步提高其素质,使其能胜任法制工作。这样才能为交通行业法制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适应交通行业管理的需要,推进依法行政。 综上所述,交通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必须大力加强交通法制建设,完善交通立法工作,加强和改善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强执法队伍和法制人员队伍建设。只有这样,才能使交通行政机关更好地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行使管理职权,推进依法行政。

第3篇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学校组织全校教职员工进行了教育法律法规的集中培训和学习,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我对从事教育这项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作为教师,我们应该履行教师的义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我们应该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必须自觉地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既要以学问教人,又要以道德范人。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而且还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我知道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我也更清楚地认识到作为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我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我觉得教师必须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都得到发展。我们应多与学生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这需要我们对学生倾注相称的热情,对其各方面都给予关注。今后,我会寻找孩子身上更多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使他们能正确地认识自己的优点和不足,更好地帮助其进步。

通过对这些法律法规的再次学习,我深刻地感到依法执教是一件不可忽视的事情。我们在平时要多注意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有意识的克制自己的行为,还要正确引导学生,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使师生关系更加和谐。今后,我一定要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格教师。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使全体学生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

关于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前一段时间,市委聘请法学专家教授,对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培训,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质的转变。培训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对照笔记,联系交通系统执法工作实际,觉得在法制建设方面,交通系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仍较普遍存在,乱扣滥罚、重费轻管、以权谋私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交通行政机关的形象,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交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就这个问题谈谈我的一点体会。

行政执法是我们交通行政机关最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它关系到交通管理活动是否能有秩序的正常运转,关系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经济的发展。因此,交通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使交通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准确、高效。

合法。合法要求我们交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注意五个环节。首先自身必须合法,即主体资格合法,必须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第二,我们的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合法,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任何人都无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权;第三,行政执法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不能随意给被管理者设置障碍;第四,行政执法活动的依据必须合法,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须事先公布;第五,行政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手续必须完备,不能随心所欲。

合理。合理性是交通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补充。首先,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统一,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人人平等,不能忽松忽严,畸轻畸重;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第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行为;第四,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应当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

准确。准确是确保案件正确的关键。首先是适用法律必须准确,不能张冠李戴;第二,认定事实必须准确,证据必须确凿,不能有任何脱节、含糊之处;第三,行政执法文书的叙述必须准确,必须能真实地表述交通行政机关的意图,要明确易懂,不能产生歧义。

高效。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有很强的时效性。首先,国家交通有关实体法和执法程序法都对时间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这些必须严格遵守;第二,采取行政强制检查、取证、扣押物品的时间必须紧紧围绕实际执法需要进行,不能无限制地滥用强制扣车和扣证措施权;第三,作出的行政执法(处罚)决定生效后,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的,必须即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所以,交通行政机关必须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保证反应灵敏,决策果断,指挥权威,处事迅速。

在加强和完善交通行政立法,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还必须健全以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为核心的监督检查体系。没有健全的监督检查制度作保证,交通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则难以实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相对人采取具体的直接影响其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行为。这种行政行为的对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是行政机关对自身内部。为了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有准则,好坏有奖惩,在严格执法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两个方面起到保障作用,必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的交通行政机关各项执法职责,建立起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并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交通行政机关内部各执法单位各层级和各个执法人员岗位,明确责任范围、职责、权限、执法目标,制定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将考核的结果与执法人员的任用结合起来的一种制度。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是行政机关内部对执法活动的直接监督检查,是关系行政执法责任制能否得到全面实施的重要保障措施。鉴于行政执法包括了内外部两个方面入手。那么,交通行政机关如何开展好有效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呢?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六种方式。

一是由上级交通行政机关组织检查组,对本级和下一级交通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定期检查就是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根据需要每年确定一批重点的法律、法规、规章,有计划、有步骤地根据预定的时间进行检查。不定期检查是为了了解某个法规的执法情况,临时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一定要深入调查了解,不能走过场、严防流入形式,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及时纠正。

二是建立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下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其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以书面形式报告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实施中的问题要组织深入调查,解决存在的问题。这样,有利于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实施,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入进行。

三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主要是从交通局机关选出几名监督员,监督行政执法活动,这样可以督促交通行政机关及时纠正违法失职的具体行政行为。

四是深入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完善“执法公示”、“执法错案追究”和“评议考核”三大制度,交通各行政执法机构都要将依法行使的登记、发证、收费、处罚等职责有关的具体规定,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并在办公场所公布上墙,做到办事权限公示、办事程序公示、工作时限公示、工作标准和质量公示、违法责任追究公示、监督渠道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这样可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促进交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五是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各级交通行政机关对所属的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议和考查,对严格执法的单位和人员要予以表扬奖励,对有法不依、执法犯法、以权谋私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查处。

六是认真搞好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既是一种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也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的一种活动。这种活动能够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纠正和防止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补救作用,使行政机关能够更好地行使职权。因此,交通行政机关必须对行政复议工作有一个清醒的认识,采取得力措施,搞好行政复议工作,将交通行政机关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解决在萌芽之中,保证依法行政。

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建立健全交通法制工作网络。建立健全交通法制工作网络,实质上是交通法制机构和队伍的建设问题。这是搞好交通法制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这几年,在市政府和上级交通部门的重视下,交通法制工作机构得到明显加强。交通行政执法形象有了极大改善。但由于这些机构成立时间比较短,还存在法制人员法律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仍适应不了交通依法行政的需要。

首先,应建立健全交通法制工作机构体系。交通是个大行业,执法门类众多,法律关系复杂,管理对象流动分散,行政执法面广量大,因此,设置负责交通法制工作的专职机构,并由这些专职机构组成一个既有纵向联系,又有横向关系的法制机构网络。所谓纵向联系,既指交通行政机关内各级主管部门和各个执法单位的法制机构之间,上级对下级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下级对上级的执行、反馈关系;所谓横向关系,则是指交通行政机关的法制机构,应接受同一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业务指导的关系。通过上述一个联系,一个关系,使交通法制工作做到条块结合,发挥各自特长。

其次,应尽快建立健全交通法制工作专职队伍,与交通法制工作机构相适应。有了专门法制工作机构,还必须有一支素质较高的专职队伍,这支队伍要有较高的政治、文化、法律、经济、管理以及交通行业技术等素质。从三河市交通行业法制工作队伍的现状来看,大多数法制人员不是科班出身,都是半路改行,还有不少人没有大专文化程度,虽然这两年我们加大了法制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但仍有不少人不能适应。这就要求我们要有计划地通过合理调配和加大人才培训,逐步提高其素质,使其能胜任法制工作。这样才能为交通行业法制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适应交通行业管理的需要,推进依法行政。

综上所述,交通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必须大力加强交通法制建设,完善交通立法工作,加强和改善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强执法队伍和法制人员队伍建设。只有这样,才能使交通行政机关更好地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行使管理职权,推进依法行政。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在学校领导的组织下,我认真学习了《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后,心中不由得产生一种对教育事业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为一名教师,我们应集中精力、集中力量承担起培养下一代人的责任,塑造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

一、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爱岗敬业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途径,更是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基石。一位老师只有具备了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才会在教育实践中,全身心地投入,潜心钻研业务,努力掌握现代科学理论知识,广泛搜集最新教育信息,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我想,既然我选择了教育事业,那就要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因此,在工作中,我力求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地完成每一项学校安排的工作,不求最好,但求更好,不断地挑战自己,超越自己。

人们常说:“要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就要有一桶水。”诚然,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的今天,我认为“一桶水”是远远不够的,而应该是“源头活水”,如果你经常计较个人利益,把教书当成一种索取,就难以引导学生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对此,我始终把无私奉献融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作为一种崇高的信念,自参加工作以来,从没因事耽误学生一节课,认真备好上好每一节课,并且每节课都进行检查,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认真分析学生不足的原因,及时查找在备课和上课中的不足,反思自己的教学。八年教学教育工作,虽不算很长,但我知道对于一个深爱自己事业的人来说,必须把学生放在第一位,把自己的事业放在第一位,时时刻刻为自己的事业奉献着。八年来,每每想到一批批学子成长进步,我感到无比骄傲和自豪,真正体验到人生的价值,奉献的可贵。

二、爱上学生,安于教学

有句俗话说:“谁爱孩子,孩子就爱他,只有爱孩子的人,他才能教育孩子。” 因此,教师应用自己博大的爱去温暖每一位学生。教师只有热爱学生、尊重学生,才能去精心地培养学生,只有爱得深,才能更认真、更耐心、更细心地对学生进行教育。

教育学生,最重要的是要倾注爱心。教师没有深切的爱就难以收到理想的教育效果。用爱心架起师生心灵的桥梁,注意寻找他们身上的闪光点,及时给予表扬,增强学生学习的自信心。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生活,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排解学生的思想困惑,公平地处理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理解“差生”,从不冷嘲热讽,而是耐心地帮助他们找差距,给他们安排适当的角色,让他们找到自己的位置,感觉到自己存在的价值。对于他们的一点点进步及时给予鼓励,使他们感到自信。

三、爱生上进,严于律己

“教师要给学生一杯水,自己就要成为一条常流常新的小溪。”这就向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老师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完善自己,以求教好每一位学生。于是我不断勤奋学习《新课程标准》及新理论,积极参加各种学习培训和听课、讲座等活动,与同组老师们共同探讨教学中的每一个困惑,结合本组的实际情况认真钻研教材,备好每一堂课,尽量做到理论和实践互动,努力成为一名乐学善思的学习型老师。

第4篇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打牢基础

我局始终将交通行政执法作为全局的中心工作来抓,建立健全各项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成立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坚持主管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任务具体,严格按职责抓好落实,并定期分析讲评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情况,做到领导小组成员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形成了规范统一、上下联动的行政执法组织机制,确保了交通依法行政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切实将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作用落到实处,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工作从组织上得到了保障。

二、加强作风建设,强化监督管理,抓好文明执法

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打造阳光政务。公开交通法律法规,行政许可审批条件,办事程序、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文明公约、工作制度。把执法人员照片上墙公示,设置投诉箱,公布举报电话,召开运输经营户评议会等,积极打造阳光政务。业务办证窗口以“热心、耐心、细心”的三心服务,认真落实限时办公制、延时办公制、上门服务制,规定时限办结制等,做到优质服务无差错、无投诉。

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今年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流程,规范执法程序,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执法时,严格执行文明执法程序,执法人员检查车辆时,要着装规范,先敬礼,使用文明用语,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亮明身份等。对违规车辆要告知驾驶员违反了哪项法规,根据法规第几条进行处罚,要做好询问笔录,记写当事人姓名、车牌号、违法事实、处罚标准、当事人签字、开据处罚单、去指定银行交款,最后告知当事人行政复议机关、诉讼法院,维护当事人权益。在制作文书时,严格按照文书制作程序来开展工作,每处理一件违法车辆,我们都规范制作执法文书,书写工整,记录详实,装订归档,有案可查,确保执法程序合法、文明执法。

三、强化法制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一是重视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年初制定学习计划,着重对《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讼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5个规范》以及市、县法制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系统学习,执法人员都能认真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通过对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知识水平,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理念,做到执法文明、规范,依法履行职责。

二是重视执法队伍形象化建设。对执法人员的着装,标志、证件进行检查。另外,政务督查小组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执法人员佩戴执法证、肩章、臂章等着装情况进行检查,严格规范的管理使运管执法队伍始终保持整齐统一,规范严整的风纪。

三是加强执法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的学习,促进领导干部行政执法能力的提高。

四是交通法制宣传工作经常化。普及交通行业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交通行业从业人员和广大市民的法律知识,是贯彻依法治交方略,促进交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今年我局充分利用板报、标语、宣传栏等各种传媒载体,采取形式多样的手段,广泛深入地宣传普及交通法律知识。

四、存在的不足

1.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及附属设施面积不能满足执法实际工作需要。县移民搬迁后,县运管、路政部门仅有2间办公室办公,在行政执法询问,即相关资料整理上存在不变。县航务海事部门目前无固定办公场所,仍租用群众居民用房作为办公室。县路政部门无固定治超设备,无卸载场所,治超工作开展开展困难。

2.教育培训仍有待加强。当前社会群众对行政执法关注度高,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容易被摄像、拍照等,一旦言谈举止有不妥之处极易在网上炒作。因此仍需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工作建议

第5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法治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保障和促进交通事业等方面工作取得长足的发展,特通知如下。

一、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随着交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化,交通系统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素质普遍得到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不断增强,但是应当看到,涉及到交通行政执法方面的行政争议,投诉和及行政复议案件等均呈现增多趋势;一些不当的交通行政行为或者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制止或纠正,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苗头性问题时有发生,部分单位执法文书还不太规范、执法人员存在着粗暴执法、简单执法现象;个别执法人员私自放车、随意降低处罚标准、违反执法程序执法;甚至有的执法人员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吃、拿、卡、要等苗头,这些问题的存在损害了交通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抹黑了交通机关的社会形象,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谐。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部分执法人员不注重法律知识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凭经验办事;个别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服务意识不强,责任心差,工作上得过且过;执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

为彻底解决这些问题,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新形势下依法行政工作,推动交通事业又快又好发展,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和交通行政法律法规,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通过规范执法过程和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健全执法监督责任机制,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实现我局提出的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和安全执法的总要求,为交通事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水平,不仅是全面提升交通行政执法水平的必然要求,也能够有效的预防和减少交通行政争议、投诉和,更是廉洁执法、安全执法的保障。

(一)严格依法办事、依法办案

各部门要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和交通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理清职责、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办案,法律法规有规定的必须按照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严禁执法随意性,更不能在执法中超越职权,,要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内依法办事,依法办案。

(二)严格执法程序,纠正程序违法

1.明确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各部门执法人员应熟练掌握各自与业务有关的法律程序,在行政执法时不折不扣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应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告知、审批、裁决、送达的步骤进行。立案审批由各执法单位负责人决定。依法查扣的证件、车辆等物证必须登记清晰,妥善保管,查扣车辆必须停放到指定停车场,同时,严格车辆放行的有关规定。

2.切实保障相对人的权利。执法部门作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政决定之前,应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与法律依据,并给予其陈述和申辩的机会且要做好笔录。对重大事项,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要求听证的,法制部门应当组织听证,行政管理相对人放弃听证的,也要做确切的文案记录。

3.要科学设定执法岗位,严格实行查罚分离制度。除适应当场处罚的外,应严格按照一般程序办案流程操作,实行查罚分离制度和“收支两条线”制度,严禁任何执法人员私自处理案件。

(三)严格执法标准,做到裁量公正

为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切实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各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罚得当”。实行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制度,罚款额度3000元以下的案件由执法单位决定处理;罚款额度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和黑出租、超载超限等案件由违章处理办公室决定处理;罚款额度5000元以上等重大处罚事项由局领导签批,违章处理办公室负责执行。要认真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在行政处罚文书中充分说明裁量理由,做到裁量理由正当合理、处罚决定适当公平。

三、落实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监督

(一)增强履职能力,深化制度落实,各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上级有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做到有权就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确保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依法界定执法职责,严格落实局《行政执法职权和责任分解》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完善办案流程。

(二)抓好执法公示,强化内部执法监督,进一步做好交通执法公示和政务公开,开展内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局法制科和违章处理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要每季度开展一次案卷评查,并及时公示评查结果,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行政执法大检查,重点检查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和有关交通专业法实施情况,把检查评比的结果作为季度、年终绩效考核的内容。

(三)强化岗位责任,落实过错责任追究

1.强化岗位责任制。各部门和每名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强化岗位责任意识,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公开办事制等各项规定,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切实规范行政行为。

2.认真落实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单位(部门)或工作人员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本职职责或有违法、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根据《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承办工作人员和单位(部门)负责人分别追究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视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或者影响的恶劣程度等具体情况,给予(一)批评教育;(二)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三)通报批评;(四)取消当年评优资格;(五)扣罚全年日常考核奖和年终一次性奖金;(六)诫勉;(七)调离工作岗位;(八)辞退;(九)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认真落实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经法院判决或政府法制机构行政复议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的或其他途径认定为错案的,依据《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根据错案的情节及危害程度,造成的社会影响等对承办工作人员、单位负责人分别给予(一)批评教育;(二)警告、通报批评、暂扣或吊销行政执法证件;(三)记过以上行政处分并吊销行政执法证件,调离行政执法岗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四、加强组织领导,促进依法行政

为确保交通行政执法公正、文明、树立交通行政执法队伍新形象,各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执法用语,规范执法文书,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行《市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交通行政执法十条禁令》、《交通行政执法忌语》,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培育严格执法精神。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安全执法”主题活动,重点解决粗暴执法、随意执法等群众特别关注的问题。同时要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资格、证件、执法标志和车辆装备等的管理,确保未取得交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不从事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第6篇

一、强化管理,完善面向社会、统一规范的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领导机构。我局建立了交通行政执法领导机构,成立了领导小组,局其他班子成员和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执法单位相应建立了执法领导小组,形成了上下统一、联动的行政执法组织机制。

二是完善执法工作制度。每年我局都制定了详实的执法工作方案,并层层签订了执法工作年度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切实做到了谁主管谁负责,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窗口,每个岗位。同时,我局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监督制》执法“四制”的工作要求,逐步健全和完善了系统的《执法程序制度》、《内部监督制度》、《群众监督制度》,《考核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奖罚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公约》,为营造良好的依法行政环境提供了保障。

三是严格执法工作程序。每年我局按照执法职能与所属执法单位下发了执法《委托书》,并要求将执法程序公开上墙,规定执法人员必须严格依法行政。同时,各执法单位加强了执法档案建设,配备了8名专职执法文书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汇编执法档案,使交通执法档案更健全。

二、强化教育,夯实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工作基础

一是树立正确执法意识。我局利用每年“12·4”的契机,多次联系市司法局开展街头法制知识和咨询。同时,还利用宣传车上路,开办法制宣传栏,分发《给司机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和载体宣传交通法律法规,营造了浓厚的普法、依法治理氛围,增强依法行政、正确执法意识。

二是提高准确执法能力。我局利用每年春、秋季节,组织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以新车站为基地开展军训、技能比武、法制知识竞赛等活动,不断提高交通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同时,按照省交通厅的工作要求,我局先后两次组织全体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书面闭卷考试,结合考试成绩和业务技能,进行综合考评考核,严格审验持证上岗从业资格,不断强化了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意识。

三是树立文明执法形象。近年来,我局把依法治交与全系统文明创建、行风评议、争创“三个一流”等活动有机结合,全面推行执法服务制和文明用语工程,规范执法行为,改善执法形象,把文明执法建设活动作为提高执法队伍素质的重要载体。目前,全系统现有孝感市级文明单位五个,应城市级文明单位八个,孝感市“青年文明号”两个,应城市“青年文明号”两个,省交通厅文明示范窗口一个,今年我们又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年度文明系统。

三、强化监督,形成外有压力、内有动力的工作环境

一是内部监督不留空白。我局实行了执法主体、证件、程序、文书的四统一制度,并建立了交通执法责任制、公示制、错案责任追究制、执法质量考评制和执法人员资格年审制,出台了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七条禁令”,实现了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到岗、权责一致、相互制约的工作体系。同时,我局向航管、运管、公路三个职能强、执法人数多的行业管理部门选派了纪检组长,并加强了执法工作年度目标量化考核和奖惩兑现,基本上解决了我市交通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

二是外部监督真心诚意。各执法单位将行政执法的内容实行政务公开,其中公示牌上墙达55块,设立举报电话9个,意见箱11个。同时,我们聘请了50名市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人士担任交通系统作风建设监督员,经常听取他们对交通执法工作意见和建议,并主动地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此外还通过新闻媒体、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7篇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法治交通为目标,以素质形象建设为重点,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着力提升队伍素质形象、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更为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主要目标。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执法人员素质明显提高,执法站所规划布局进一步优化,执法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培训教育考试、执法考核评议、执法奖惩约束、执法监督等机制进一步健全,执法人员结构进一步优化,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任务

根据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年着重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积极配合推进交通法规体系建设

市将进行《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区域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机动车维修配件质量保证和追溯办法》等《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的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工作。按照上级交通部门的要求和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的实际,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等立法征求意见稿合法性、合理性的研究,强化有关交通法律法规草案对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影响研究,积极配合市交通委的立法工作,提出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深入实施交通执法规范化建设工程

1.全面完成执法规范化建设“四统一”工作。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单位要在今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站所、服装、标志标识、证件”四统一工作;并积极配合做好市交通委的考核验收。4月,市交通委将举办全市交通运输统一换装仪式暨队列会操比武,各执法单位要认真抓好任务分配和责任落实,做好方队训练组织和后勤保障工作,确保队列训练有序推进,全面展现交通执法队伍素质优良、纪律严明、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新形象。

2.推进基层执法站所建设。按照《市交通行政执法基层站所布局规划》确定的基层站所管辖范围、建设规模、配备标准、服务要求等,通过新建、改建、整合调整等方式,对已建成的硬件设施按统一标准改造升级,对使用效率不高的站所设施进行资源整合利用。积极完善站所内部形象的规范以及举报投诉受理、违章处理、行政服务等对外窗口的人性化服务设施,提升站所的便民服务水平,着力打造装备完善、管理规范、外观统一的基层执法站所新形象。

3.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整合现有的运政96520、路政96266、数字化公路、智慧交通、电子监察等系统,建设交通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平台,实行网上办案、全程监督,信息共享。

4.配合实施两个配套制度。市交通委将出台《行政执法装备使用和管理规定》、《基层执法站所建设资金补助规定》等规范化建设配套制度,我们必须认真配合做好两个配套制度的实施,进一步明确装备登记使用、维修保养、更新报废等相关制度和基层执法站所的建设标准、补助条件、补助程序和补助标准及相应的监督检查规定,进一步强化交通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建设。

5.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开展执法人员轮训。继续组织参加每年四次的行政执法人员封闭式集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文书制作水平、危机处理能力、现代装备使用能力以及法律素养。高度重视日常学习培训,采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实务系列讲座、法制干部培训、法制研讨会等方式,推动学习培训活动的经常性开展。二是严格执行执法证管理制度。严格全市交通行政人员执法证的申领审查、换发证管理,把好执法人员素质准入关。

6.加强执法文化建设。强化交通行业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健全交通行政执法职业道德规范,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综合执法理念;积极开展“群众满意基层执法站所(办事窗口)”、“十佳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十佳执法标兵”等创建和评选活动,树立交通执法先进典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促进全系统文明执法。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热点难点,积极开展依法行政课题调研。

(三)切实加强交通执法监督力度

1.全面加强交通执法评议考核。按照部、省、市有关部门的执法标准、考评要求,以交通行政执法“双十佳案卷”评比和年度执法考核活动为主要载体,采取自评自查、交叉互查、专项督查等方式,通过查阅法制工作台账、抽查执法案卷、检查执法制度建设等途径,重点加强对局属各行政执法单位办理行政许可、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处理举报投诉以及开展执法监督和执法责任追究等工作的督查,科学评价行政执法工作。

2.切实抓好执法监督指导工作。一是加强交通行政争议化解。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改进工作方式,做好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做好行政争议涉诉案件的应诉工作,加强与法院沟通联系,提前化解诉讼风险。二是加强执法指导。以交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执法统计分析为载体,做好交通执法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事先审查制度的研究制定等工作;组织开展交通执法案例分析会、研讨会等,加强业务指导,提高执法质量。

(四)大力加强交通法制宣传教育

1.突出党的十精神的学习宣传。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党的十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把十精神落实在普法依法治理的各方面、全过程。运用多种方式在全市交通系统深入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文明执法等理念教育,进一步健全党委中心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等制度,使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观念。

2.积极推进交通普法宣传工作。制定2013年度普法实施计划,确定普法内容、工作措施,明确责任、有序推进。抓好《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以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宣贯工作。进一步拓宽交通法制宣传渠道,强化交通法制宣传手段,大力开展法治文化主题活动。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充分利用“全国12.4法制宣传月”、“黑车整治”、“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普法宣贯活动,积极开展法律知识竞赛、交通案例宣讲、法治成果展示等,努力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第8篇

(一)进一步提高对普法工作的认识。认真领会普法工作精神,认识普法工作的重要社会意义,根据普法工作要点和港口发展新的需求,切实增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自觉性,提高港口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港口法制建设新情况、新经验、新成效,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营造社会各界支持、理解、配合港口行政执法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

(三)加强执法理念教育。进一步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公平正义、执法为民、服务大局”四项理念宣传教育活动,把和谐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理念贯穿于依法行政的全过程,围绕便民利民、信息互动、法律法规宣传等,增强执法对象自律能力,提高执法效率。

(四)积极开展“阳光行政延展年”活动。参加“法治政府文化周”系列宣传活动,介绍港口建设和发展的总体情况,宣传港口法律法规,展示法治港口的经验和成效。以政策法律咨询服务进企业等活动为载体,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力度,提高法治港口建设水平,为沿海开发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

(一)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港口执法体系。完善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行为规范。把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各项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港口规划建设管理、港口招投标管理、港口经营管理、港口安全生产管理、港口规费征收管理、港口工程质量监督等各个方面,做到执法必严的同时,注重执法的合理性,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管理能效。

(二)切实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积极组织行政执法文书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应用行政执法文书的水平,进一步规范我局各类行政执法文书,以提升我局行政执法文书的说服力、公信力和执行力。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评查标准,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经常性的工作来抓,规范执法记录,提高案卷质量。

(三)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主要是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工作主要是整合归并单位内部行政审批职能,将分散在几个处室的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归并到行政服务处,并推进行政服务处进行政审批中心或分中心。我局将结合全市软环境会议精神及《关于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规范审批流程的通知》的要求对港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全面梳理,并对行政审批事项编制流程图,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

(四)切实规范行政处罚行为。适用新版交通行政处罚文书,规范行政处罚案由,统一行政处罚依据。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行为,不断提高执法人员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能力和水平。

(五)创新执法模式、推进柔性执法。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的要求,贯彻落实《市港口管理局关于创新执法模式、推进柔性执法的意见》,加大运用行政指导、行政规划、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现代行政管理方式的力度,指导局属执法单位、部门开展柔性执法,提高行政执法为港口发展服务的能力。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多采用说服教育、调解疏导等方法,实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执法与疏导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努力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六)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和完善行政权力库,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等依据梳理工作,完善执法流程,细化职权分解,并确保及时纳入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按照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局所有行政职权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质量。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整体素质

(一)开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采取“分散与集中,书本与网上,讲座与论坛”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定期督查考核。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上级政府和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确保全年我局公务员学法时间累计不少于40小时,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更新学习的时间不少于15天。

(二)加强执法人员资质管理。严把执法人员领证关,做好行政执法证管理台账,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使用的管理、监督、检查。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换发、注销、备案工作以及新进执法人员领证前培训组织工作。

(三)组建专业化的港口执法队伍。积极争取设立港口执法支队,做好交通运输部新式IC执法证推广工作,统一执法标识、车辆、制服,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

(四)统一执法服装,提升执法形象。加强港口行政执法正规化建设,规范港口行政执法着装,树立港口行政执法队伍良好形象是执法建设的重要工作。我局将积极做好市县港口行政执法服装统一配发的各项工作。

四、严把规范性文件质量,进一步强化科学决策

(一)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严格落实《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明确责任主体,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进行细化。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后评价和清理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市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后评价办法》,坚持实施规范性文件5年有效期制度。按照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面提高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和规范率。

(三)编制《市港口与口岸管理暂行办法》。认真研究港“一体两翼”港口管理的体制机制问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全国沿海港口管理模式,全面梳理市县管理港口的各自职责,出台《市港口与口岸管理暂行办法》,为港“一体两翼”规范管理提供依据。

(四)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参与讨论,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公示、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论证和集体决定制度。试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价制度及违法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的统一。

五、创新依法行政机制,进一步拓展行政服务

(一)建立市港口口岸政策法律咨询服务机制。以为涉港企业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为工作着力点,以口岸各单位法制工作交流与合作为载体,充分发挥政策法律咨询服务机制的效能,推进口岸依法执法、文明执法、科学执法,推动法治政府工作部门建设,提高口岸各单位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以优质的政策法律咨询服务和高效的口岸公共行政服务为涉港企业提供服务和保障,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共同维护和促进港良好的经济发展秩序,为沿海开发保驾护航,大力推进现代航运服务业的发展。

(二)成立由市港口管理局(口岸委)、海事、海关、国检、边检、连云区法院、海事法庭业务骨干组成的政策咨询顾问团,提供港口口岸相关政策的咨询与解释。

(三)由市港口管理局(口岸委)聘任熟悉口岸业务的律师组成口岸法律事务所,面向涉港企业和各口岸单位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权利义务告知和终端反馈卡制度。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实现企业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摸清港口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涉法问题,为港口发展提供法律支撑。

六、加强执法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务水平

(一)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等相关制度,使考核真正成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职能转变、落实工作责任的重要手段。

(二)严格执行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十项禁令”、《省交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若干规定》及《省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等制度,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及时发现、纠正执法过程中的错误行为,塑造港口行政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第9篇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

(一)进一步提高对普法工作的认识。认真领会普法工作精神,认识普法工作的重要社会意义,根据普法工作要点和港口发展新的需求,切实增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自觉性,提高港口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港口法制建设新情况、新经验、新成效,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营造社会各界支持、理解、配合港口行政执法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

(三)加强执法理念教育。进一步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公平正义、执法为民、服务大局”四项理念宣传教育活动,把和谐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理念贯穿于依法行政的全过程,围绕便民利民、信息互动、法律法规宣传等,增强执法对象自律能力,提高执法效率。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

(一)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港口执法体系。完善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行为规范。把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各项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港口规划建设管理、港口招投标管理、港口经营管理、港口安全生产管理、港口规费征收管理、港口工程质量监督等各个方面,做到执法必严的同时,注重执法的合理性,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管理能效。

(二)切实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积极组织行政执法文书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应用行政执法文书的水平,进一步规范我局各类行政执法文书,以提升我局行政执法文书的说服力、公信力和执行力。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评查标准,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经常性的工作来抓,规范执法记录,提高案卷质量。

(三)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和完善行政权力库,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等依据的梳理工作,完善执法流程,细化职权分解,并确保及时纳入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进一步提高我局所有行政职权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质量。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整体素质

(一)积极推动开展“全省交通运输五项执法行动”。2013年,我局将把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全省交通运输五项执法行动计划》作为工作重点,开展统一执法、严格执法、阳光执法、智能执法、文明执法等五项执法行动,积极组织文明执法大讨论,先进执法经验征文,加强执法形象建设等活动。通过统一执法行动,整合执法资源,进一步提升港口行政执法全面履职、综合管理的意识能力;通过严格执法行动,严正执法作风,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提升港口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合法合理的社会形象;通过文明执法行动,推进执法文化建设,培树执法先进典型,进一步提升港口行政执法形象统一、文明廉政的内在素质,使得港口行政执法更加规范、更加公正,更加文明。

(二)开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采取“分散与集中,书本与网上,讲座与论坛”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定期督查考核。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上级政府和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确保全年我局公务员学法时间累计不少于40小时,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15天。

(三)加强执法人员资质管理。严把执法人员领证关,做好行政执法证管理台账,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使用的管理、监督、检查。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换发、注销、备案工作以及新进执法人员领证前培训组织工作。

(四)组建专业化的港口执法队伍。积极争取设立港口执法支队,做好交通运输部新式IC执法证推广工作,统一执法标识、车辆、制服,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

四、严把规范性文件质量,进一步强化科学决策

(一)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严格落实《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明确责任主体,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进行细化。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后评价和清理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市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后评价办法》,坚持实施规范性文件5年有效期制度。按照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面提高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和规范率。

(三)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参与讨论,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公示、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论证和集体决定制度。试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价制度及违法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的统一。

(四)编制港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汇编。我局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汇编主要收编了2007年以前港口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截止目前,部分法律法规已经重新修改,同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也需要纳入汇编,我局将在2013年开展相关汇编工作。

五、加强执法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务水平

(一)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等相关制度,使考核真正成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职能转变、落实工作责任的重要手段。

(二)严格执行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十项禁令”、《省交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若干规定》及《省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等制度,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及时发现、纠正执法过程中的错误行为,塑造港口行政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第10篇

一、当前海事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海事行政管理体制不顺,多家管理

我国目前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主管机关是海事部门,但又分为地方和部直属海事部门,管理中存在着权限交叉的问题,尽管交通部有相应的管辖权的规定,并且对海事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但在实际工作中还是存在着一片水域多家管理的现象。这种管理体制上的不顺,在实际中不仅给船户加大了负担,带来诸多不便,而且给水上交通安全及行政管理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2.海事行政立法滞后

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是国家海事部门的职责,同时也是关系到国家、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的一项重要的工作。自我国建国以来,我国陆续完善了海事法规规章,使海事执法逐步有法可依。但在管理的过程中发现,相对其它国家的海事法律法规而言,我国的海事法规体系还不是很完善。

3.海事行政执法行为中的不规范

(1)海事行政执法中轻教育、重罚款。一些海事执法人员在发现违章行为后往往以罚款为主,而忽视了对违规者的教育,不能使违章行为得到改正,周而复始,从而造成恶性循环。

(2)一些海事执法人员在执法时程序不规范,不按规定填写执法文书和罚款票据。少数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强,甚至在处罚时只开罚款收据,而不填写任何法律文书。

(3)海事执法行为的不规范。近几年来,在长江沿线,各地海事部门成立了多个检查点,对航行中的船舶进行拦截检查,这一行为严重的影响了水上交通秩序,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危害。水上交通和公路交通一样,船舶或者车辆在正常航行或行驶中,没有明显违章现象或署名举报,执法人员就没有权力进行拦截检查,如果进行了拦截检查,就严重的损害了公民的通行权及生命权。长江中因为海事部门拦截检查而造成的沉船事故,也时有发生。

二、形成海事行政执法弊端的原因分析

1.对海事行政执法的认识不够

(1)对海事行政执法理解上的偏颇。海事行政执法的相对方往往由于知识程度较低,有时对具体的行政执法行为往往不能理解。但由于船舶管理要与国际接轨,必须要按国际上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这些认识与国家的有关法规有着强烈的冲突。

(2)为了狭隘的部门利益。海事行政执法部门由于体制问题对水上交通进行交叉管理,形成了部门分割,在具体的行政执法过程中,有的行政执法行为除了是为履行各自职责外,还有一个原因是为了各自的部门利益。

2.海事行政立法滞后的原因

社会经济的发展问题快于法律法规的建设,海事行政立法滞后是水路运输业发展的必然结果,我国的《海上交通安全法》是1983年颁布的,已经有近30年没有修改、调整。这期间海事的名称、职能、隶属关系都作了重大的调整。《海上交通安全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基本法律法规的立法滞后原因则在于:海事行政执法机关的重复、无法进行完整的行业管理,各级海事行政执法机关因为职权和自身利益的问题难以调整,从而影响了统一性的水上交通法规的颁布及法规的执行。

3.产生海事行政执法中不规范行为的原因

(1)海事行政执法机关往往把罚款与执法经费、补助、福利挂钩,实行罚款分成。导致了部分执法人员追求部门和各人利益,形成行政执法中重罚款、轻教育。就目前的管理体制而言,部直属海事是由国家财政拨款,而地方海事则是自收自支,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将海事执法与吃饭问题联系到一起,从而影响到海事执法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2)海事行政执法机关未从源头上把好进人关。由于各地情况不同,海事行政执法机关新录用人员时没有严格按照交通部的录用条件把关,致使一些不够条件的人员进入海事行政执法队伍,因为部分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问题,造成了执法过程中出现了不公正公平的情况,影响了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严肃性。

(3)法制教育不深入,执法行为的法律严肃性不强。虽然海事行政执法机关经常组织各种开工的法律培训班,但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基层、一线人员就是不去听课,或者是听课时不认真。有的单位自学时只是象征性的找一份资料读读,未能深入学习和理解,加之海事行政处罚和甜言软语且制作文书相当繁杂,故而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不少不按程序执法,不按规定填写执法文书的问题。

三、解决海事行政执法问题的对策

1.建立新型的海事行政执法管理体制

新型的水上行政执法管理分配制度应该是一种打破部门分割,有利于水路运输业发展,服务于运输业户,保障水上交通安全畅通的体制。这一体制应融统一性、系统性、高效性、服务性于一体。我们应该借鉴国外管理模式,总结他们的经验,执照归口管理,实行大交通管理模式。这将有利于解决水路交通行政执法中的执法交叉问题,也将有利于水路运输业在统一的系统中进行高科技、信息化等方面的研究和开发,促进水路运输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带动我国经济的高速腾飞。

2.加快水上交通立法的步伐,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行政执法首先要有法可依。海事行政执法是管理和规范水上交通市场,必须要求行政机关综合运用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只要建立了符合水上交通运输市场发展需要的较完美的水上交通运输法规体系,才能保障和促进水上交通运输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才能使海事行政执法机构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法可依。在海上有《海上交通安全法》,但内河还没有一部完全意义上的法律,要早日解决立法严重滞后的问题。同时要做好法律、法规的配套、协调工作,建立起一个层次分明的水上交通法律法规体系,使海事行政执法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可循,使具体的行政执法行为不偏离法律法规的规定。

3.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

要同时抓好海事行政执法人员与管理相对人的法制宣传和教育。一方面,我国要把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人作为搞好海事行政执法的一项所需要措施来抓,通过各种媒体和宣传教育活动,使每个海事行政执法人员增强法律意识,正确执法。另一方面,要做好管理相对人的法制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他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依法运输的氛围。

4.提高海事行政执法的水平

(1)把好人员录取关,提高海事行政执法人员的文化水平。按照交通部规定的录取条件,各地海事行政执法机关新录用人员必须达到大专以上学历,从源头把好人员录取关。对目前在岗的海事行政执法人员,要通过函授、自考等形式学习,按交通部的要求2006年前,45周岁以下海事执法人员必须全部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海事行政执法要求制度化。海事行政执法首先要求健全制度,要实行海事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以目标管理责任制为龙头,建立健全执法过程中的廉洁奉公、文明执法以及执法监督等制度,并在实际执法中严格执行。其次要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按照具体的行政处罚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所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罚,严格禁止程序执法,甚至不按法律规定进行执法的行为。

(3)提高海事执法人员运用法律手段的能力。由于立法和体制方面的原因,海事行政执法的手段相对于国家公、检、法等部门而言没有很好的强制措施,这就要求我们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行政执法手段,在具体的行政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规定办事,不能触犯法律,造成工作被动。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严格依法办事,必要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要求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5.加强海事行政执法的监督

第11篇

一、行政执法的体制机制情况

县交通运输局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行政服务股、财务股、综合股,下属3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副科级)、县港航管理所(副科级)、县县乡公路管理站(正股级)。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0名。多年来,我局行政执法队伍基本上由县人社部门分配,通过岗前培训、考核进入执法岗位,法律知识不够丰厚牢固,执法业务不够熟悉。

在运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方面,采取组织集中培训、参加省市培训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在全所执法人员中开展专门的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培训活动。加强对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严格要求稽查人员在行政处罚中坚持合法性与合理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推行“阳光执法、文明行政”工作理念。

在交通执法硬件建设方面,我局在资金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努力改善执法条件,先后配备了4辆执法专用车辆,装备了对讲机、录音笔、摄像机、照相机等执法摄像、录音、通讯设备。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

县交通运输局认真对照行政许可要求和规定,对现有的行政审批项目逐项进行清理,凡规定要取消的项目坚决予以取消,依法保留了县乡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港口工程竣工验收、道路旅客运输、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农村客运班线、客运站、货运站、货物运输等22个行政许可项目、5个保留实施的投资项目审批项目。依托行政监察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的流程予以了公布。

三、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情况

去年以来,从、机关效能投诉、三送热线等途径收集到的信息看,群众所反映的内容大部分涉及到公路建设与管理,公交运营,出租车经营等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尽力整改,对一时无力整改的,积极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对全县交通行业发展,我们按规划、计划搞好建设,全力优化交通环境,努力提升交通运输保障水平。全县交通环境及运输服务水平有了质的提升,保持了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

四、全县交通运输法治工作存在问题和困难

1.人员文化素质偏低,职工年龄老化。因现有公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县乡公路管理机构人员来源大部分都是从其它单位调入较多,年龄相应偏大,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3人占总人数21%,40周岁以上7人占总人数50%),与当前道路运输行业迅猛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

2.人员工资自收自支编制与交通行政执法岗位不相适应。2009年成为油税费改革前上述两个机构主要职责为征收公路养路费和运输管理费,工资性质为自收自支。成品油税费改革后,工作职责转为行政管理,开展交通执法工作。因此,自收自支编制与担负的行政执法任务不相适应,建议将运管所、县乡公路管理站编制性质转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县级交通部门未设置法制专门内设机构,现场执法与案件处理难于分离,给执法管理带来矛盾和困难。

4.有些行政许可事项县级交通部门无法审批,建议不要下放县级交通部门。如:县乡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县乡公路建设项目和公路修复项目竣工验收、农村渡口改渡建桥项目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桥梁长度100米以上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审批和竣工验收等。

五、加强交通运输局建设的几点建议

第12篇

县人大检查团:

按照县人大通知要求,我代表县人民政府,把我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情况,向县人大检查团作以简要汇报:

今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已经正式实施。这“一法一例”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与民方便的原则,与每一个行人、驾驶员和家庭都有着密切的关系。它给中国老百姓带来了对人的生命的尊重、对守法公民的尊重以及对交通执法人滥用职权的惩戒。“一法一例”的颁布实施,对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都具有非常重要的规范、制约和指导作用。

一、贯彻实施“一法一例”的基本情况

县政府十分重视“一法一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加大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行政监督执法工作的力度,把这项工作纳入了重要日程,摆上了重要位置,做到了学习、宣传、落实有计划、有步骤、有行动。切实保证了“一法一例”在县域内的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

(一) 加强领导,加大“一法一例”的学习宣传力度。

一是成立组织,加强对“一法一例”贯彻实施的领导。县政府及道路交通职能部门高度重视“一法一例”的贯彻实施工作。交通、公安、农机等部门都专门成立“一法一例”贯彻实施领导小组,由局长亲自挂帅,主管副局长具体组织实施,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详细的安排和部署,都把贯彻实施“一法一例”工作纳入了重要日程。

二是组织交通法规的理论学习,提高实际应用能力。“一法一例”颁布之初,县政府就把“一法一例”的学习工作放在了首位,组织交通、公安、农机部门干部认真进行了学习,使每一位行政执法干部都能在较短的时间内熟知法律法规内容,深刻理解法律法规的真正内涵,提高应用法律法规的实际能力。交通、公安、农机等职能部门也都召开了专项会议和培训班,组织工作本系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一法一例”,做到了全员参与,透彻领会,强化训练、提高应用。

三是举办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为了使“一法一例”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所了解,更好地服务于群众和服务于社会,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学习、宣传工作。采取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发宣传单、挂过街横幅、设咨询台、组织秧歌队、电视领导讲话和“一法一例”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多层面广泛宣传“一法一例”,扩大“一法一例”的宣传覆盖面,使之逐步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深入人心。全县共出动宣传车12台次,印发传单20000多份,悬挂过街横幅20多条,发表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专题电视讲座5次,通过这些行之有效的学习宣传形式,极地大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守法自觉性,更加明确了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意识。

(二)强化措施,切实抓好“一法一例”的贯彻执行。

半年来,县政府为了切实有效地贯彻执行好“一法一例”,主要加强了四项工作:

一是开展了集中整治交通秩序专项行动。为了深入落实“一法一例”,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重要作用,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按照“一法一例”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集中整治交通秩序专项行动,在开展集中整治交通秩序专项行动中,重点注重了“一法一例”在执法过程中的实际应用,通过实际执法来提高执法人员对“一法一例”的理解和运用,通过实际执法来提高群众的守法意识。

二是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一法一例”颁布后,我们按“一法一例”的规定,对全县道路交通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彻底的清理,对执法主体进行了重新登记。把原来由农机部门管理的农用运输车辆移交由公安交通部门管理。为正确贯彻实施“一法一例”,我们对道路交通行政执法队伍进行了整顿,要求各部门选调事业心强、素质高的人员从事道路道路交通执法工作,做到持证上岗。对执法人员进行了“一法一例” 重点培训,对考试合格者发放了吉林省行政执法证,保证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工作人员都能按照“一法一例”规定依法行政。并经常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建立完善内外监督机制,举办各类培训班,加深对“一法一例”的学习理解,剖析典型案例,使执法队伍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同时,注重发挥案审机构作用,杜绝了执法随意性,案件审理做到规范有序,程序合法,从而保证了公开执法、公正执法、公平执法。

三是强化路政管理和道路养护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道路交通标志。半年来,共投资20000多元,新增设路牌4个,做到了县内国、省干线、县、乡公路道路标志齐全,设置醒目。拆除公路控制区内围墙2处,木板房两所,马路工厂2个,清除路边柴草垛12处,制止公路打场晒粮5起、擅自开通路口3起,侵路经商18起,确保了道路畅通无阻。半年来,共投资60多万元,对道路进行了养护,补坑糟5071处,9400平方米,处理翻浆路段21处,385平方米,小修路段12处,1500平方米,清理路边垃圾8000立方米,平整平交道口13处,270平方米,基本达到了路路平坦,条条畅通,为交通运输提供了良好的通行环境。

四是加强道路运输管理。道路运输是一项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按照“一法一例”的要求,我们积极加强道路运输的管理工作,消除各类隐患,制止道路运输违章行为,保证运输安全。对营运车辆实行四不准:车辆达不到技术标准的不准参加营运;没有上岗证的司乘人员不准上车;超员超限车辆不准出站出场;易燃易爆物品不准进站上车;在客运站设立了“三品”检查站,配备了“三品”检查员,进行严格检查,较好地预防了爆炸事件的发生。对运送危险物品的车辆进行了严格管控,对手续不全和违章上路的车辆,坚决进行了查处。半年来,共查处5台次违章运送危险物品的车辆,纠正了违章运送,减少了恶性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中存在问题

半年来,我们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一法一例”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各职能部门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学习宣传方面仍存在死角死面;二是具体贯彻实施时,有个别执法人员对“一法一例”理解的还不够透彻,有时运用法律条文不够准确;三是对重大违法案件打击力度不够;四是部门之间配合不够默契等。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下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抓好对“一法一例”的学习、贯彻实施工作,充分发挥交通、公安、农机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合力,加大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使“一法一例”得以正确的贯彻实施。

一是继续加大学习、宣传“一法一例”工作力度。要抓住有利时机,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采取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方法,重点发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作用,经常播放“一法一例”方面的知识讲座、新闻采访、重点案例跟踪调查等节目,努力扩大学习、宣传“一法一例”覆盖面,进一步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交通、公安、农机等执法主体的作用,走部门联合办案的路子,形成合力,严厉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营造更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