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5 16:23:1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新课标对音乐教学的要求,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音乐教学新课程标准以“审美、创造、交流和传承”为教育主导思想,以学生的审美体验为教育核心,把音乐实践活动作为实现音乐教育目的的主要途径。音乐新课标的出台与实施,反映了音乐教学顺应时展而进行重组和转型的必然性和必要性,面对新课标的新要求,我们教师又该如何搞好教学,使学生更好地接触音乐、走进音乐、爱上音乐和感受音乐的美呢?我结合自身的教学实践谈几点感受:
一、要树立全新的教学观念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观念是实践的前提。按新课标修订的新教材,同以往相比,不但容量大、形式丰富,而且非常重视活动的开展,操作性、趣味性更强。这些特点给教师的教学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但带来新机遇的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挑战。从新课标、新教材的特点出发,树立全新的教学观念,用新观念来探求音乐教学的新方法,用新方法来实现音乐教学的新突破。
1.要树立勇于打破传统教学思维的观念。面对新课标,可能有些人会感到陌生,无从下手,认为没有以往的课程标准实施起来简单、容易,缺乏开拓实践的勇气。其实这是因循守旧的心理在作怪。克服这种心理障碍的方法很简单,那就是要敢于打破它,不要怕难,静下心来,沉下去,认认真真钻研新课标、新教材,彻底把它们读细、读懂,领会其意图和宗旨,掌握其特点和重点。这样一来,在教学中就会胸有成竹,不会再感到新课标虚无飘渺,看不见、摸不着。
2.要树立以学生为主的教学观念。这是新课标教学的精髓。以往音乐教学是教师唱主角,教师是课堂的中心,学生只是看教师教学表演的观众,大大抑制了学生学习音乐的热情。因此,要实施新课标教学,就必须把学生推到教学的中心位置,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地调整和丰富教学内容,增强音乐课的吸引力。
二、要改变传统的备课模式
备课是实施教学活动的第一步。要想实现音乐新课标要求,达到新课程的教学目的,教师就必须从备课开始抓起,改变传统的备课模式,打好课堂教学的基础。
1.要充分挖掘学生资源。如今,学生对音乐的接触渠道增多,家庭、社会、传媒以及各种文化活动都会对学生的音乐爱好产生影响。而学生也往往会把从这些渠道获得的见闻、疑问、感想等带到课堂。比如,在哪里学街舞效果好?戏曲为何没流行乐普及?音乐课上能否讲讲像阿宝那样的陕北音乐?我们想听肖邦的夜曲等等,这些信息反映了学生的想法以及爱好倾向。因此,教师要充分把握学生这一教学资源,及时交流,充实完善自己的备课笔记。这种途径实施的备课,内容丰富、有针对性,能很好地实现教师和学生在课堂上的互动,有利于上课质量的提高。
2.要有把自己当学生的换位思维。新课标无论从立意还是实施方法都要求不能脱离学生这一根本,因此,教师在备课中要多从学生的角度出发,要经常怀着一颗“童心”走进学生的心灵世界,看看他们喜欢什么,喜欢什么样的课堂形式,并以此合理设计课堂教学,彻底改变保姆式的教学准备模式。
3.要优选创新的方法。
(1)发现法。发现法是学生动用教师提供的按发现过程编制的教材或材料进行“再发现”,以掌握知识并发展创造性思维与发现能力的一种教学方式。采用发现法,可以加强学生的记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例如,教师提供各种音响材料如刮风、雷电、飞机起飞等音响,混声合唱曲,打击乐,人讲话声,水声,钢琴、木琴等乐器组合声等,让学生识别什么是音乐,什么是非音乐。让学生去发现,去探索,并解决问题
(2)问题教学法。爱因斯坦说过:“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 在音乐教学活动中会遇到种种困难和问题,教师要鼓励、诱导学生大胆提出问题,并可以解释性地回答问题,让学生通过“观察―听赏―提问―假设―推理―验证” 等过程,对问题反复地、持续地进行探究、实践,逐步养成善思、勤问、好学的良好习惯,从而有效地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3)讨论法。在教师指导下,学生为解决教学中的某些问题,相互启发,讨论辩论,各抒己见的教学方法。在音乐教学中,讨论法能更好地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有利于培养独立思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创造精神,能促进学生灵活地运用知识,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如对歌曲演唱的处理分析、音乐欣赏作品的理解、形体动作的动作分析、旋律创作的研究、乐队的简单编配等,都可以采用讨论法。
三、要培养学生的自主意识
传统教学下的学生缺乏自主意识。要实施新课标教学,学生自主意识的培养是重中之重。
1.要转变单纯“授”的教学方式。新课标下的音乐教学,教师必须要在教学方式上主动求变,变“授”为“教”,克服教学中的形式单调、方法简单、缺乏交流、理论过多、不求生动的诸多不足,认真从新课标要求出发,培养学生兴趣、启迪学生智慧,引导学生成长。让教师这个角色成为学生学习音乐的引导者、促进者。
2.要积极营造课堂教学的民主环境。自主意识的培养离不开主人翁意识的树立。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要有意识地采取方法措施把课堂还给学生,让学生积极地采集、构建和消化音乐知识。
(1)自选歌曲学习。当前,各种媒体传播的音乐风格各异,学生选择音乐的空间不断增大。对于学生喜欢的音乐,应该尊重他们的选择与爱好,积极地加以引导。比如对于流行音乐,教师应该拿出一定的教学时间,放手让学生自选一些格调高雅、健康向上的歌曲一起欣赏学习。教师也可以自己选择一些像《同一首歌》、《爱我中华》、《大中国》、《祝你平安》之类的优秀流行歌曲,在课堂上讲解和教唱。
一、新课标与新体系基本理念的融合
1. 音乐审美与自主情感体验的理念融合
新课标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新体系以感性音乐活动为主要教学内容,以实现自主情感体验为基本教学要求。音乐审美活动是以感性音乐活动开始的,因此,一切教学活动都要引导学生由感性音乐活动渐达理性的欣赏,实现自主情感体验的教学要求,方可落实音乐审美的核心任务。虽然新课标和新体系中对基本理念的表述不尽相同,但两者对于“乐”与“人”的关系阐述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在音乐教学理论和实践上,达到了对教学主体、学习内容等重点领域的阐述相互补充、丰富和有机融合的目的。
笔者在参加第七期“国培计划2014”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培训班学习时,对高中音乐综合课《嘎达梅林》一课的教学处理印象深刻。执教者将叙事诗《嘎达梅林》裁成若干张小纸条分发给全班学员,在悠扬深沉的蒙古音乐背景下,学员们按顺序朗读诗歌。这种别出心裁、极具感染力的音乐欣赏教学模式,颇具借鉴和启发意义。在教学过程中,能够充分地调动出学生已有的知识和经验储备,激发起无尽的联想和感觉,眼前仿佛呈现出一幅蒙古民族立体、动态的宏伟画卷,音乐与历史、人文与自然结合,避免空泛说教,达到了异常深入的音乐理解、情感体验和审美感受。
2. 音乐学科的实践性理念融合
新课标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而新体系提出将音乐实践活动作为重要的教学途径。二者虽然提法略有不同,但侧重点都是“实践”,其精神实质却是密切关联,就是将音乐实践活动作为教学的重要途径,在实践中不断感受、体验、积累、创造,体现了二者在音乐学科具有实践性的理念上相互融合。在贯彻这一理念时,音乐教学的实践活动是多方位、多式样的。例如《王大娘补缸》一课的讲授方法,从“语境”出发,先用河南方言读词,情趣盎然;再用方言进行演唱,师领唱、生众和,气氛活跃,参与性强,引导学生领会音乐风格。音乐实践活动还可在欣赏课、歌唱课以及综合课等教学中广泛运用,根据音乐特点,开展互动式、小组合作式等音乐实践活动,使音乐课堂教学注入饱满的内容、丰富的情趣和无限的活力。
3. 面向全体学生与让音乐属于每一个人的理念融合
新课标提倡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新体系强调让音乐属于每一个人,充满深厚的人文情怀。新课标与新体系都是主张以人为本、以乐为本,让音乐属于每一个人也就是面向全体学生,其理念实质高度融合。根据这一基本理念,音乐教学就是要将学生对音乐的感受和参与放在重要位置,让每一个学生的音乐潜能得到开发,在获得知识的同时学会学习,提高音乐审美素养,理解音乐的真谛,形成正确的音乐价值观。同时注重让学生掌握系统的情感体验和经验,提高、强化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二、新课标与新体系课程内容的融合
1. 音乐欣赏领域的融合
对于音乐欣赏,新课标设置为“感受与欣赏”,新体系则分为“音乐律动、音乐欣赏”两个部分。感受与欣赏是音乐学习的重要领域,是整个音乐学习活动的基础,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音乐律动必须以音乐为前提,没有音乐谈何律动?律动是音乐活动中的联动,聆听音乐时辅以律动,能有效加强学生对音乐情感的体验。而音乐律动是体验音乐的基本手段,既能听见,又能看见,是由表至里、从外至内的音乐欣赏过程。随着欣赏水平的逐步深入,知识能力由浅入深,使学生对音乐的表现要素、情绪与情感、体裁与形式、风格与流派等方面获得认知。因而,感受音乐离不开内心或外表的律动,律动是为了更好地感受音乐,二者互为动因与表里,难以截然分开。
2. 音乐表现领域的融合
在音乐表现领域,新课标包含了演唱、演奏、综合性艺术表演等;新体系则涵盖了歌唱训练、器乐学习、即兴表达等。“表现”是学习音乐的基础性内容,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重要途径。学校音乐教育面对的是普通学生,新课标主张教学中应注意培养学生自信的演唱、演奏能力及综合性艺术表演能力,以及在发展音乐听觉基础上的读谱能力。教学中让学生通过聆听、演唱、演奏、综合性艺术表演和音乐编创等多种实践形式,获得音乐的直接经验和丰富的情感体验,为掌握音乐相关知识和技能、领悟音乐内涵、提高音乐素养打下良好的基础。新体系则以情感论作为教育心理学和音乐美学的基础,使学生掌握基本的音乐情感体验的经验,学会通过音乐活动积极地唤起情感、抒感、表达情感、交流情感,使学生的精神生活更加丰富美好。
3. 音乐创造领域的融合
音乐课的教学方式越来越多样化,新的教学手段、教学方式、教学模式都大量出现在音乐课堂上。尤其现在众多的“公开课”、“优质课”、“观摩课”等,无不在彰显新形式的音乐教学,但面对现在热闹而花哨的音乐课堂,音乐课中学生到底学到了多少音乐知识?是不是需要引起我们的反思?
一、对多媒体课件的合理运用
多媒体用于音乐教学有其优越性,我们在运用课件教学的同时,需要对它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对我们教学者而言,运用多媒体只是一种教学手段,在教学设计中太过依赖多媒体,反而是舍本逐末。在新课标的要求下,教学之初,有些教师不是认真研读教材,遴选教学内容,构思教学思路和方法,而是把大量精力放在教学软件的寻找、课件的制作上,看到一个好的课件后就以此来设计教学目标和环节,把丰富的情感体验,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寄托于多媒体课件,把上好一节音乐课的“赌注”押在多媒体课件上,最终却使课堂效果落了空,徒有热闹的表象。
在教学实践中,教师应把所拥有的媒体资源进行充分有效的整合,从而更加合理地运用多媒体课件,发挥多媒体在课堂教学中的最大功效,让多媒体课件在音乐教学中焕发闪光点。从另一方面来说,多媒体只是一种教学手段,教师大可不必舍近求远地去掘井止渴,同样可以正视各具特色、各有所长的传统媒体的优势,在用好现有媒体资源,挖掘传统媒体的优势上下工夫。教学实践中,许多成功的、优秀的课例,虽然运用了多媒体为其增色不少,但关键还是音乐教师在教学中对教学现象、教学内容、教学目标的理解与把握,对课堂教学的全身心投入。优秀教师独具匠心的教学设计,举手投足一笑一颦中透射出的人格魅力及严谨有序、机智灵活、即兴生成的课堂调控能力等,才是他们能够上好课的本质所在。
二、对于合作教学的全面认识
在新课标的要求下,很多老师都觉得,上音乐公开课、观摩课,必须要体现一些新课程的新事物,如小组合作、探究体验等,想法虽好,但有的效果却事与愿违。从一些课堂活动热闹的场面可以看出,教师往往只是注重音乐课的形式,并没有深入考虑其教学的最终目的,学生只是机械地参与,场面热闹了,音乐美感却已缺失。如果只考虑形式如何与众不同,不考虑教学目标是什么,只考虑气氛如何活跃,不考虑“热闹”背后的价值,那么,教学目标将会远离我们,新课程的实质将无法得到体现。
三、把不同学科的知识有机整合
新课标颁布实施后,学科综合的观念开始为越来越多的音乐教师所接受,很多教师都能在课堂上运用学科综合的手段进行教学实践。现实中,短短45分钟的音乐课,各种各样不同学科的内容充满课堂,但从热闹的教学过程中我们感受不到音乐课要达到的主要目标,大量综合知识的灌输干扰、削弱了音乐教学的效果。有的教师为了体现综合,偏离了教学重点,把音乐课上成了历史课、地理课。例如有教师在教授有关藏族民歌知识的时候,将大部分时间放在对藏族的风土人情、的历史、青藏高原的地理环境等问题上的介绍,而忽略了歌曲的教唱,对藏族音乐的风格、节奏特征却鲜有涉及,一堂课下来,只让人觉得这并非音乐课,而偏离了音乐课堂要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教学目标。
因此,要把不同学科的知识进行有机的整合,而不能简单的拿来即用,应结合音乐课教学的目标,抓住教材的音乐性特点,并善于寻找其他学科知识与音乐知识相对应的切合点,通过综合学科知识带动学生进入音乐知识的学习课堂。音乐教师要善于发现和挖掘音乐教学内容的审美因素,将自已的音乐审美体验,积极地融入到对教材的分析、处理之中,形成强烈而浓郁的音乐审美动力和审美渴望,不是一定强调知识的笼统综合性,而要让其他学科知识为音乐课服务,为学习音乐知识服务。
四、回归音乐的本质
按照新课标的要求,音乐教学过程应该是一个在教师启发和指导下学生参与体验音乐的过程。但实践中,我们的教师难免会出现教学的误区,有时为了追求热闹的课堂气氛,只抓住了音乐课的外壳,失去了音乐的本性,迷失了方向,远离了新课标。因此,我们应加强教学反思,牢牢把握新课标的本质,力戒浮躁,追求真实、自然、质朴的音乐教学品格,使我们回归音乐教学内心的宁静,恢复音乐教学的本来面目。同时,我们要善于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抓住音乐,并充分挖掘音乐,让鲜活的音乐形象走进学生的心里,让音乐情绪感染和熏陶学生,使音乐课堂既有活泼新颖的形式,又有深刻厚实的内涵,既有热闹活跃的气氛,又有凝神思索、静思默想的时刻,让学生能够学到真正属于音乐的知识。
关键词:诠释 新课标 审美 核心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的问世,从实验稿到试用稿已经有十多个年头了。特别是21世纪开局以来,经过多元音乐教育哲学思潮中不同学术观点的撞击、质疑和批评,“以审美为核心”依然屹立在《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简称“新课标”)中“基本理念”的首要位置。因此,从价值意义方面来看,对其进行全方位、多视角的理论探讨,都是值得欢迎的。基于这样的理性心态,我们高兴地看到了《中国音乐教育》刊发的《以审美为核心了吗?─有关〈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的讨论》(简称《以审美为核心了吗?》)一文。给我的第一印象是:作者不仅提出了一个大胆而新颖的质疑性命题,而且还给出了修正性的改写意见,这种学术勇气是值得称道的。同时,该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线音乐教师对2011版新课标在学习和实践中的某些理论困惑,这样的反馈与交流无疑也是有益的。
但是经过反复研读之后,则感到《以审美为核心了吗?》一文虽然论点明确,但是存在着明显的论据错位的缺憾,短少说服力,不能有力地支持作者对新课标在文字陈述方面的质疑。这里仅以个人的一管之见参与本专题的讨论,以寻求认识的共同提升。
一、从音乐课程标准的属性谈起
2011年修订的音乐新课标是由教育部颁布的最新指令性教学文件。在我国,这类文件不仅是指导相对应学校有关音乐课程的一切实践活动的行为准则,而且还具有一定的法律性质,即一切音乐教育教学活动(如编写教材、课程设置、课程内容、教学方式方法等)都必须遵照这个文件的精神和要求进行,否则便有违背教育法之嫌。
但是,作为一份政策性的指导文件,尽管其注入了许多音乐教育方面的专业内容,而其表述层次只能够是原则性、纲领性和宏观性的。所以,以前还将这类文件称之为“教学大纲”。随着音乐教改的深入发展,现在的课程标准比以前的教学大纲要充实和丰富多了。即使这样,它仍然打有“政策文件”的烙印。所以,从文本特征来说,它既不是学术著作,也不是教程、教学法,它无法(也不需要)将音乐课程和教学中的一切理论和实践问题都详细而深入地阐述到位,也不可能对所涉及的基础元理论进行逐一的诠释,更多的空间留给一线音乐教师去学习领会,去创造性地发挥和应用。
具体到“以审美为核心”来说,这一基本理念不仅是长期音乐教学改革实践的经验总结,而且也是中华民族传统音乐美学、乐教思想与现代文化相互交融的理念升华(这一点,我们比美国雷默先生在1970年出版的《音乐教育的哲学》中提出的审美教育思想要早得多)。所以,新课标不仅予以保留并放在首要位置,而且在后面的各个栏目都有呼应性的内在联系和外在表述。应该说在这一点上,我们与《以审美为核心了吗?》的作者是有共识的,该文第一部分开始就肯定性地指出新课标“在课程性质、课程基本理念及课程设计思路方面做出了综合性的诠释”。
二、“诠释”的定位与尺度
然而《以审美为核心了吗?》一文认为这种综合性的诠释并没有体现“以审美为核心”,遂以“诠释”为基本切入点,对新课标中的“以审美为核心”的表述提出了质疑,这种学术批评当然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其论据不足以支持其批评新课标没有“以审美为核心”的基本论点。为了有针对性地研讨问题,这里我们首先需要对“诠释”的基本概念进行一点简要的学习。
在权威的《现代汉语词典》中,对“诠释”词条的解释非常简明扼要,仅表述为:“说明;解释。”显然,作为动词的“诠释”无疑要对所指对象进行一番涉及属性与内涵的文字(或语言)的陈述。这种陈述可以是长篇大论式的评述,也可以是言简意赅式的概括。但不管是哪种陈述方式,都需要根据主体的特定语境来确定诠释的定位。由此可见,诠释是一个相当宽泛的动词,如何把握好合理的定位,主要取决于所在文本的性质和表述对象的主体需要。
在新课标中,作为首要基本理念的“以审美为核心”无疑具有重要的导向意义,当然需要进行必要的“诠释”。但是,这种诠释必须服务于课程标准的价值功能,需要把握好诠释的尺度。作为指导音乐课程实践的政策性文件,其着重点是音乐审美教育在各个认识与操作性环节上的体现,它不承担音乐审美方面有关定义、基本概念和基础知识的说明和解释,这也正如在教育法中无需诠释什么是“教育”,在课程标准中不需要诠释什么是“课程”的常规道理一样,因为音乐课程标准既不是音乐知识性的介绍文件,也不是音乐美学著作。由此可见《以审美为核心了吗?》批评新课标“应涉及的音乐审美问题缺乏明确的定义”的意见是对课程标准属性缺乏准确全面了解的表现。更令人费解的是:作者提出了新课标对“以音乐审美为核心”这一基本理念“缺乏明确的定义”论点之后,并没有论述新课标诠释“明确定义”的必要性与可能性,也没有给出自己认为科学合理的定义,而是通过某些条文的举证,断言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中有关‘审美’的范畴始终没有做出明确的定义”。这里我们不禁要问:作者是在论证新课标没有给出“审美”定义呢,还是论证我国还没有出现“音乐审美教育”的正确定义呢?窃以为这些不仅有些“走题”,而且论据也有失偏颇。通俗地说,作者取证的数量和对取证著述断章取义式的引用,都难以得出“我国目前没有关于音乐审美教育正确定义”的结论。
三、新课标的审美范畴
如果说新课标没有给出“审美教育”的定义,是实事求是的形式判断,但是说新课标没有陈述审美教育的范畴则不能令人苟同了。
作者用普通“大美学”中的“审美范畴”来衡量、检验与评价新课标也未尝不可,但是根据音乐美的表现形式和内容,音乐作品的审美范畴只能够是不同体裁、不同题材、不同风格所展现出来千姿百态的音响美,而不是普通美学“审美范畴”中那些优美、崇高、悲剧美、喜剧美等所能够涵盖的。因此,我们认为:虽然新课标没有启用“审美范畴”的概念,但是在课程内容的安排上、特别是“感受与欣赏”中的音乐表现要素、音乐情绪与情感、音乐体裁与形式、音乐风格与流派等部分都是属于音乐审美的范畴,而且其覆盖面相当全面而准确。至于作者要求对“审美范畴”做出明确的界定,“哪些是适合中小学生的,哪些是不适合在中小学音乐教育中进行呈现的;哪些是适合于低年级的,哪些是适合高年级学生的。”这一点如果不是对音乐审美范畴缺乏正确理解的话,那倒真是对新课标有些“视而不见”了! 在新课标的“学段目标”中,对包括审美在内的各方面内容,都按照1—2年级、3—6年级、7—9年级的年龄段划分和交代得清清楚楚,至于“不适合在中小学音乐教育中进行呈现的”,新课标确实没有提到,但这似乎不是新课标所必须诠释的范畴。
还有作者提出新课标为了实现“以审美为核心”,应该“体现出不同阶段的审美标准”的观点也是值得商榷的。从美学的角度来看,“审美标准”是衡量审美对象价值的标尺,这种审美评价派生于审美活动中的审美判断,它是由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等多方面因素形成的,在现实中存在着主观标准与客观标准的审美评价。为了培养学生良好的音乐感受能力和表现能力,音乐审美教育实践当然要按照一定的审美标准进行,但是,这种衡量和检验音乐审美对象的标准则是恒定的,其审美评价是相对固定的标尺,它不能因为对音乐感受、欣赏和表现作品等方面存在着阶段性的难易差别,而制定出审美的低级标准、中级标准和高级标准。例如音乐中七个唱名的相对音高可以说是一个公认的“审美标准”,但是我们绝不能在不同年级提出不同的音高标准。作为音乐审美的教学内容、教学目标可以(也应该)是有阶段性的,作为审美教育可以按照学生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征,设置不同的审美内容和目标,但是这些与“审美标准”的内涵是大相径庭的。
四、片面的心理“陈述”
作者出于更好地诠释“以审美为核心”的美好动机,提出了在新课标中“可采用的陈述方式”的论点。作为一种文字的表述方式,无疑应该有选择甚至推荐的自由。但是作者将音乐审美心理的陈述方式转换为局限于某一个视点的内容,这就不单是表述方式的问题了。
从本质意义上来说,音乐审美教育就是音乐审美心理的激活与培育的过程。充分掌握和运用音乐心理活动规律进行教学实践,无疑是重要的环节。新课标在这方面当然需要给予重视和体现。但是作者在阐述“诠释可采用的陈述方式”的论点时,提出“对‘以审美为核心’进行诠释时可采用如下的陈述方式:在明确审美范畴指导下,结合音乐的联觉规律和音乐实践,做出具体的分阶段的审美教学陈述。” 接着,作者就对“联觉”这一心理概念的解释和价值功能进行了论证。应该承认该文对联觉的陈述本身无可厚非,但却流露出学术上的短视和思维的片面。因为人的审美心理活动是一个无比广阔的精神世界,在审美活动中,感觉、兴趣、情感、联想、想象、理解……都是不可或缺的心理过程,只有全面掌握和综合运用这些心理活动,并关注它们之间的横向联系,才能够最大限度地激起音乐审美的心理效应。诚然,联觉可以通过视听觉等心理积淀的通感功能,帮助学生更好地感受音乐和欣赏音乐。但是,作为音乐审美教育,仅仅重视与应用这一项心理规律那是远远不够的。
五、课程内容改写的商榷
也正因为作者对“联觉”心理的偏爱,因此在接下来给“1—2年级感受与欣赏的课程内容”的改写中,仍然体现了以联觉为中心的文字陈述。这些我们可以暂且不谈,首先需要讨论一下是否需要进行诠释性的改写。该文第一部分完整地引用了新课标1—2年级课程内容中感受与欣赏的全部内容。紧接着便以反问的形式断言这些内容与“以审美为核心”没有必然的联系。经过反复研读作者引用的这一部分新课标的内容,实不能够认同作者的这一结论。我们也可以这样反问作者:在“音乐表现要素”中对各类人声、乐器声的听辨,是否是音色审美的体现?在“音乐情绪与情感”中体验和辨别不同情绪的音乐、并自然流露出相应的表情和体态反应,是不是音乐审美情感的心理激活?在“音乐体裁与形式”中对儿童歌曲、进行曲、舞曲等音乐的聆听和模唱,是不是音乐审美活动?在“音乐风格与流派”中对不同国家、地区、民族的儿歌等声乐、器乐作品的聆听,是不是体现了音乐审美风格的多样化?所有这些为什么与“以审美为核心”没有必然联系?我们对于任何文本所表述内容的分析和判断,应该透过文字符号看到其实质精神所在,而不能够搞形式判断。
下面我们再来研究一下作者对“1—2年级感受与欣赏课程内容”的改写。与新课标相比,这一部分经过改写,内容有了明显的充实,一些诠释确实突出了审美方面的文字表述,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在添加一些音乐审美方面的标签(如审美体验、联觉反应、审美规律、音乐美感、审美经验等)的同时,也暴露出来某些值得商榷的问题。例如“韵律”一词源自诗词中的平仄格式和押韵规则,“韵律感”、“韵律美”可延伸应用于一般性审美感受和体验,但是它们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音乐名词术语,不宜出现在音乐课标这样规范的文件中;再如“感受音乐强弱、高低、长短产生的联觉反应”对1—2年级的学生来说,在没有设定音乐范畴的前提下,显得过于宽泛。特别是下面没有作品前提条件下的“音越强,感觉距离越近。音越弱,感觉距离越远……”的举例,将对音乐感受与理解的审美心理诠释得过于简单化,也违背了音乐内容具有不确定性的美学法则;还有作者提出“了解音乐表现情绪的基本联觉特点,并做出相应编创练习”,也是不能令人苟同的。因为其中的“音乐表现情绪的基本联觉特点”就是一个有理论难度的学术课题,此外还要让学生做这方面的编创练习,这对1—2年级的小学生来说能够理解接受吗?能够操作下来吗?
六、对“以审美为核心”诠释的一管之见
新课标作为一份指导全国基础音乐教育的政策性文件,它无疑要经受神州大地所有中小学音乐教学实践的检验。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试用,大家发现并提出一些需要研讨的问题,这无疑是推动音乐教育事业前进的动力。《以审美为核心了吗?》一文从一个角度,提出了问题。我们虽不能够完全认同其观点,但是该文确实反映了一线音乐老师对新课标在学习、理解和执行中的困惑。但是所提出的关于新课标在“以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的诠释问题,还是值得商榷的。
根据作者提出的问题,我认为需要解决两个要点:一是对“核心”的理解问题。就事物之间的关系来说,核心就是中心、是重点,具有统领全局的作用。但是它不是事物的全部,也不能够替代所有的内容。就新课标的“以审美为核心”而言,它所体现的是音乐审美理念必须成为课程建设的基本指导思想,应该渗透和贯穿于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教学方法等各个方面,但是这种体现应该是与音乐审美内在的有机联系,而不是所有的条款和内容都要贴上音乐审美方面的标签。从2011版新课标的各项内容表述上,既找不到违背音乐审美法则的表述,也没有生硬地强加上一些美学名词和概念,而是处于音乐课程各有关章节的表达需要或内在联系的表述状态。《以审美为核心了吗?》提出问题的误解之处,可能就在于此。
从前有研究对武汉市四所高校(武汉音乐学院、华中师范大学、江汉大学、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的办学及课程设置情况调查分析来看,我国现阶段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办学比过去有了很大的进步。如:培养计划不断完善;办学形式多样;各类课程内容及教学方法得到不断提高;教学设备的提升;师资队伍的学历层次不断提高等。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经过多年发展取得的办学成果,对基础音乐教育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在某些方面达到了“新课标”对基础音乐教育师资的标准要求。以下几个方面的有益举措为人才培养做了有力的保证:
1、总体上有较为完善的培养计划。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各个学校的培养计划围绕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学制与学位、主干学科、专业主要课程、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课程体系的构成、教学进程计划等八个方面进行,较为详细而完整,且各环节具有相对统一性,都能围绕明确的培养目标而展开。在课程体系和主干学科等方面都能看到“师范性”的特点。这为人才培养提供方向性、计划性的指导,是确保实现基础音乐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的前提。
2、课程的开设顺序基本上采用从基础到专业过渡的课程设置。力求体现的是强化基础、淡化专业,拓宽专业面的特点。从基础到专业的课程设置顺序符合学生知识掌握由易到难的学习规律,课程设置的结构使学生形成“金字塔”式的知识结构,体现厚基础的特点。这一特点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多年高师音乐教育专业课程“重专业轻基础”的弊端。为学生今后的教学打下了坚实的专业知识基础,这与新课标对音乐师资全面素质能力的要求相吻合。
3、课程设置内容基本上与基础音乐教育教学内容相对应。基础音乐教育课程内容可由六个模块组成即:音乐鉴赏、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从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来看,基本上能与之对应设有相应的课程如:中外名曲欣赏、声乐、器乐、歌曲写作、舞蹈、民族音乐等课程。当然,这只能从形式上说具有一定的对应性,具体是否与基础音乐教育达到最佳接轨还应对具体每一课程的教学内容进行深入研究。
4、课程内容与教学形式上的创新。课程内容的创新如:世界多元音乐等新课程内容的开设,对拓宽学生知识视野、了解世界各民族文化有很好的帮助。基础教育音乐课程新标准反映出来的对音乐师资知识面上的新要求,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理解多元文化”。当然,这种创新的力度还有待于加强。另外,在技能课的教学形式上多数学校采取个别课、小组课与集体课相结合的形式,不再是一味地追求专业技能的学习,使得这一专业的人才培养与“表演型人才”培养有了更为突出的区别。
5、重视实用性较强的课程。如:“合唱指挥”这一课程的学习在所调查的几所高校中都占有相当的课时比例(江汉大学为192学时,华中师范大学为142学时,湖北教育学院为108学时),基础音乐教育改革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求音乐教学面向全体学生,这类课程最易调动全体学生的参与,有助于学生共同参与的群体意识和相互尊重的合作精神。这一学科知识的掌握为学生今后担任中小学音乐教学、开展歌咏活动打下良好基础,是音乐教育面向全体学生的有效途径。
6、办学体制的形式灵活。如江汉大学不再采取一味的四年制学制,规定基准学制为4年实行弹性学制,本科为三至六年,对提前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类学分的学分,允许提前毕业。以上几点说明,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无论是从宏观调控上还是从微观的课程内容、形式的改革与创新上都体现出与基础音乐教育改革接轨之处。现阶段我国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在办学形式、体制、学制(如弹性学制的试行)、及教学内容改革上的成果都是值得肯定的。音乐教育是一个双重专业的人才培养体系,它无论在高等师范学校还是在音乐艺术学校,都要求培养出既有专业音乐技能又有教学能力的人。从几所学校课程设置的情况来看,除了个别学校没有在必修课上明显体现基础教育理论的课程外,其他学校对这方面课程都不同程度有所体现。四所高校的人才培养结果,基本能够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有一项较为突出的专业技能;有较为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具有一定的教师职业素养,能掌握一门外语,懂得计算机的操作;对我国民族民间音乐和中西方音乐历史知识有所掌握,了解一定数量的中外作曲家与作品。整体办学能体现师范性,强调多能性、重视基础。但是,这种人才培养结果与新课标反映出来的对基础教育音乐师资知识结构能力上的要求标准还是存在一定的距离。
二、高师音乐教育课程建设与新课标对人才知识结构要求的差距
从目前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结果,与新课标对音乐师资的知识要求标准相比较,主要还存在音乐与相关文化、现代教育理念、多元音乐文化、民族民间音乐等方面知识的不足。此外,对各类相关知识综合运用的能力、教学实践能力也还需加强。这些知识与能力的相对缺乏与我国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人才陪养有密切的关系。主要体现在课程内容覆盖面窄及课程结构不合理(门类多、缺乏综合性)两个方面。
1、课程内容未能体现新课标对基础音乐教育师资知识面的拓新。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涉及力度不够:(1)音乐与相关文化类课程。包括音乐与文学、音乐与自然科学、音乐与文化等,这类课程在目前高师课程设置中,没有体现出音乐与其它艺术相结合的课程内容,这种综合艺术课程的学习有利于培养学生形成对已有知识综合运用的能力。(2)教育理论课程。主要是对这类课程的重视程度不够。目前我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开设的教育理论方面的课程主要是教育学、心理学、中学音乐教材与教学法,从四所学校的必修课调查来看,只三所学校有所体现。除武汉音乐学院这类课程都开有两到三个学期,其它学校都只开课一学期。这类课程是作为教育工作者最重要的职业方向性指导,是每个教育者必须具备的职业素质。应该作为培养学生基础素质的必修课来重视。(3)感受与鉴赏课程。这类课程主要是内容面上没有得到拓展。只注重对欧洲音乐的介绍,很少有对非洲音乐、拉丁美洲等其他民族音乐的介绍。实际上这些民族也有许多值得学习的音乐文化精华。鉴赏课内容都没得到拓展,不利于培养学生广阔的审美视野。这就使得培养的人才在知识面上与基础教育所要求的“理解多元文化、尊重其他民族文化”存在一定差距。(4)音乐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力度不够。一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类课程少。从调查情况来看歌曲写作、即兴伴奏这类课程在有的学校有所体现,一般只开设一个学期,还有的学校没有开设即兴伴奏课。二是教学实践的课时安排不够。教育实践环节是学生知识转化为技能、学以至用的重要体现,有的学校只在第三学年开设一周的时间,难以保证学生在上岗前初步掌握基本教育技能的需求。
2、课程过于注重“专业”知识传授,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门类多、内容难缺乏整合性、综合性特点。音乐教育专业是属于音乐与教育交叉的学科,这就决定了它的课程设置总体上具有综合性的特征。所谓的“综合性”,并不是单纯多学科课程并列或量的增加,而是各学科知识系统为适应跨学科学习而做的综合精简以及学科之间有机结合产生新课程的质的变化。另外从我国基础教育对音乐课程内容的调整来看,也是体现学科综合、简化教学内容、从技能传递到文化传播的理念。这就要求这种理念也应该贯穿到高师音乐教育的整个过程。但是,目前我国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尤其像专业基础课还是没有发生实质上的改变,基本上还是原来的课程设置思路。自1987年“音乐教育专业”这一名称正式确立以来,国家对该专业的主要课程规定为:艺术概论、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歌曲写作法、民族民间音乐、音乐欣赏、钢琴、声乐、器乐、合奏、合唱、指挥法、教育学、心理学、美育概论、中等学校音乐教学法。经过了20年的发展,在这20年的发展中基础教育也经历了多次改革。但是从我国目前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来看,(具体参见文中表1-4)与1987年国家对该专业规定的主要课程对比,不难发现,其中的许多课程还是在按原来的模式在开课。其实,某些有着密切学科联系的课程如:基本乐理与视唱练耳,音乐史与音乐欣赏等两者间有密切联系的学科,可以考虑将两者进行整合。这样既能够提高学生综合音乐素质、培养创造意识,同时也能改变课程门类繁多的现状、体现学科教学的新观念。但从音乐教育专业始建至今,这些课程的设置模式就没有发生过改变。这反映出高师音乐教育的课程改革力度没有体现出与基础教育改革接轨,不能紧跟基础音乐教育改革步伐。
三、高师音乐教育的现存问题分析
笔者认为,当前高师音乐教育专业课程设置的滞后,而导致的人才知识结构与基础教育音乐师资的需求标准存在差距的主要原因在于:
1、学校教育的大环境影响
多年来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教学内容、教学模式已经在整个教育环境中产生了根深蒂固的影响。某些学科已经形成一种固定的教学模式和教学习惯性思维,许多教育者不关心教育发展的新趋势,不重视理论研究,对教育理论缺乏应有的认识。年复一年的技能传递,二十年如一日的教学内容,满足于完成教学任务。即使某一部分教师意识到应该突破传统,改革教学内容与方法,但一方面由于没有在所有教育者中形成共识,多数是有认识没行动。相关部门也没给予应有的重视,再者在教学内容上有所拓展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教材各方面资料等一系列的准备。种种原因的影响导致高师音乐教育滞后于基础音乐教育的发展。
2、对基础教育的了解不够
高师音乐教育表现出来的种种弊端,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学生所学的学习内容并不能与基础教育所需要的知识很好衔接。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对基础教育的了解不够。目前高师对基础教育的了解主要是通过仅有的一门课程“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学法”(有的学校为称“音乐教学论”),因学时短,一般为一至两个学期,学生只能了解音乐教育理论、教案的设计等一般通识性的教学知识,对学科的新发展动向、基础教育的全新教学内容知之甚少。另外,部分教师对基础教育缺乏应有的关注,许多学科的教学内容多年未变。两方面的原因导致学生毕业后发现,花大量时间学习并掌握的难度较大的学科内容,在实际工作岗位上并不实用。因而,高师音乐教育要做到使学生真正能达到学以致用,还需学生和教师共同了解基础音乐教育课程的相关内容。
3、处在试用期的“新课标”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
【关键词】新课程改革 小学音乐教育 音乐教学方法
一、音乐教学现状分析
青山区是包头市中心城区之一,位于市区北部,占地面积67平方公里,人口41.13万,由25个民族构成。本研究以该区7所具有代表意义的小学(包括两所重点小学,三所一般性的小学和两所稍差的小学)为主要调查对象,对学校音乐教学各方面进行访谈调查,对学校校长、音乐教师及部分学生及学生家长进行了访谈、交流。得到以下的调查结论。
1.教学内容和形式更为丰富,学生上课的兴趣提高。新课改后,音乐教学内容与形式更为丰富,学科综合理念、音乐与相关文化的联系,均使得音乐教学内容有了拓宽,包括流行音乐也编进教材、走进课堂。教学内容相对贴近学生现实的音乐生活,教学形式丰富使学生表现与创造音乐的机会增加,知识技能淡化使音乐学习的压力变小了等等,这些因素,都使得学生上课的兴趣较之前浓厚了。
2.课程开设基本保证,音乐教师在教学内容的选择上定位失衡。通过调查得知,多数小学能按教育部规定保证每周两节音乐课,一些重点小学每周还开设了音乐兴趣班或音乐实践活动,如合唱班、舞蹈班等,这是新课改给我们带来的可喜改变。但是在教学过程中,有些教师一味地追求学科综合,追求内容的丰富和形式的多样,使得音乐教学表面繁荣,内在缺失,忽视音乐本体、音乐含量过低,非音乐的东西充斥和占领着音乐课堂。
3.教育认识出现偏差,教学设施跟不上时展。新课改的成败与实施效率,关键就在于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学校的声誉和排名似乎要比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来的更为重要,孩子是否能考入一所好学校始终是家长关注的重点。调查中我们得知,虽然多数音乐教师认同音乐新课标有助于学生的综合发展,但在现行的教育机制和条件下,他们认为,新课改中对音乐教学的要求超出了学校和学生的实际。教学设施上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不足,在全区,不论重点或非重点,没有一所小学在专门的音乐教室配有VCD、投影仪等多媒体教学设备,并每次音乐课都能投入使用。
二、合理运用教学方法,实现新课标要求
1.坚守音乐本体,关注内涵发展。中小学音乐教学的核心是音乐审美,“审美”是重点,“音乐”则是基本,围绕“审美”进行的所有活动不能离开“音乐”这个基础。以音乐为本的教学,所有教学形式和教学活动都应是围绕教学内容来开展的,形式只是解决教学目标的一个载体。学科综合应以音乐为教学主线,通过具体的音乐材料构建起与其他艺术门类及其他学科的联系。以音乐为本的教学,应是情感态度、价值观和知识技能并重,并以知识技能的学习来提高对音乐感知的能力,促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形成。
2.注重教学内容,正确认识新课标的要求。重视教学内容,合理运用各种教学形式。很多教师在进行教学设计时,首先想到的就是要搞一些活动,他们认为:新课标就是要让课堂“活跃”起来,于是将大量的精力花在教学形式的设计上,唱游、律动、舞蹈表演、乐器展示、演讲朗诵、画画填词,整节课热闹非凡,但却不知道学生到底学了什么。所以任何一节课程都要以音乐为本,重视教学内容,有目的地运用各种教学形式,进行有效的教学。在音乐课上使用多媒体教学一直为音乐教师所推崇。但现在有很多教师过分依赖多媒体,已将音乐课演化为作品展示会。
3.注重教学过程,以人为本进行有效教学。运用幽默的语言引导,深入浅出地讲解、传授音乐基础知识,加深学生的记忆,使枯燥乏味的音乐知识通过学生的亲身体验加以巩固。如:对比把顿音号比喻成小鸡吃米的动作,“顿音号、像鸡嘴,应该唱得又短又轻脆”,提示学生要把顿音唱的短促而有力,并让学生模仿小鸡吃米的样子,进一步体会顿音的特点;把重音号比喻成箭头:“重音号,像箭头,时间唱足音饱满”,让学生边唱边挥动小拳头,通过这些方法能有效的引起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加深对知识概念的理解。
4.注重能力的培养,实现音乐教学目的和新课标要求。新课标提出“音乐教育要以审美为核心,通过教学及各种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热爱音乐的情趣,发展音乐感受与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音乐文化素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笔者认为,在教学过程中要注重培养学生感知音乐、表现音乐、创造音乐的能力,以这三点为基础,才能更好使学生提高文化素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
参考文献:
[1]周世斌.音乐教育与心理研究方法[M].上海音乐出版社.2005.
新课标本着“以人为本”的现代教育理念,以“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形成良好的人文素养”为内涵,更加关注“人”的发展。其中,《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则以“注重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重视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提倡学科综合、弘扬民族音乐、理解多元化文化、完善评价机制” 为基本理念。与传统音乐教育相比,“新课标”无论是从音乐教育的理念,还是教材的内容、教学模式、教学方法以及教学评价体系等方面,均作了全方位的改革。这对于已习惯了传统音乐课教学的广大音乐教师来说,无疑是一场“革命”。教师如何适应“新课标”,尽快成为“新课标”的有效执行者和积极建设者,将关系到“新课标”实施的成败。对此,笔者想谈几点粗浅的认识,与同行们商榷。
一、领会新课标的理念,转变音乐教学观
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制约着人们的教育行为,影响着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任何教育行为的实施,都必须建立在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的基础上。人类需要音乐,人类的生活离不开音乐。按理,大多数学生应该是喜爱音乐的,事实也确如此。然而,多年来我们的音乐教育却屡屡遭到学生的排斥,“学生们喜欢音乐但却不喜欢上音乐课”的现象屡屡发生,甚至到了让学生觉得“音乐课的教室,简直就是我的刑场”的地步。有学生这样说:“一提到上音乐课,我就头痛。因为一上音乐课,就有无数个我根本不认识的音符迎面扑来,令我招架不住。更可怕的是,老师竟然让我全都记下来。这怎么可能呢?我又不是音乐天才,这么多的‘哆来咪’,看到都害怕,让我背下来,简直是谋杀……音乐课的教室,简直就是我的刑场!”——类似的现象比比皆是,不得不令我们深思!
的确,长期以来,我们的音乐课内容单一、落后于时展的需求;教法死板、与音乐艺术的本质背道而驰。我们更多地注重音乐技能、技法的传授与训练而忽视了音乐艺术的审美特性;更多地关注教师本人的情感体验而忽略了学生的兴趣爱好及音乐情感……使得我们的音乐课文不文,理不理,在某种意义上等于抹杀了学生作为一个有着相对独立的、丰富的内心世界及情感体验、审美观念的个体的感受和创造欲望。我们应清楚地认识到,音乐教育作为一门基础学科,它首先是一种基本素质的教育。它通过教授音乐这门听觉艺术,来反映人们的思想、情感以及社会生活,使学生对音乐产生浓厚的兴趣、爱好,具有对音乐美的感受能力、表现能力和初步的鉴赏、创造能力,教会学生如何认识生活、感受生活并在一定意义上创造生活,从而促进学生健全人格和健康个性的发展,以达到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目的。基于这样一种认识,音乐教师本着一种“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 “让每一个学生的个性获得充分发展”的信念,通过教学,不断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浓厚兴趣,并以此为切入口,引导学生以一种积极乐观的态度来认识生活、感受生活并在一定意义上创造生活,培养一种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个性。
二、教学实践中,教师角色的定位观念的转变需附着于具体的教学设计和操作之上
教师在教学实践中角色的定位是否准确,直接影响着教学的成败。
1.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变“指挥棒”为“引导者”。
音乐艺术有着其丰富的内涵与外延,是一种综合性较强的艺术形式。由于年龄特征、个性差异、知识层次等因素的制约,学生们对音乐的喜好千差万别。在教学中,教师不应将音乐教育只局限于在“知识”、“学科”等狭窄的范畴内来理解,而应把“让每一个学生的个性获得充分发展”的价值观视为根本,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的素质教育的思想。丢掉传统教育中教师的绝对权威,洞悉学生的兴趣爱好,了解他们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并针对他们的兴趣爱好找准教学的切入口,因势利导,将手中的“指挥棒” 变成引领学生去探索美妙的音乐世界的“引路石”。在这里,教师不再是喋喋不休的说教者,学生不再是教师思想、情感的复制品;课程也不再是纯粹意义上的单一的教材内容,相反,教师能够从学生出发、从学生学习音乐的角度出发,研究解决学生要学什么、怎样学等一系列问题;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也能积极地参与进来,愉快地学习。这样,教师和学生就都成了课程的创造者与开发者,成了最终实现教学目标的有机结合体。
2.培养学生对美的感受力,变“技巧性传授”为“艺术性指导”。
审美是完美人性的闪光,审美活动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爱人类、爱自然、爱自己、爱生活的过程。人在审美中,往往把自己最善良最美好的情感,尤其是爱的情感赋予给了审美对象。审美意义上的“爱”不同于其他的道德意义上的爱,它更丰富,更具有广泛性和深刻性。一个具有丰富爱心的人必然是审美感受最丰富的人,反过来,一个审美感受越是丰富的人,他越是具有丰富的爱心;一个充满爱心的人必然是美的人,一个充满爱的社会必然是美的社会。从这个意义上说,培养学生具有丰富的爱心,比培养学生技术上的才能更重要。“技术”教学是短暂的,是容易生疏甚而遗忘的;而“艺术”教学给予学生的则是永恒的,是能让学生终生受益的。音乐教育首先并不完全是为了培养音乐家,而首先是为了培养人。所以,在教学中,教师应尽量避免那种生硬的、繁难的技巧技能性训练,而应从学生出发,多为他们营造一些发现美、创造美的自由空间,以激发起他们热爱美、传播美的热情,从而使美能在学生的心灵中生根、发芽、成长、壮大。
总之,在教学中我们要以“以人为本”的现代教育理念为指导思想,关注“人”的发展,关注学生健全人格的养成,从教学观念、教学方法、师生关系等各方面逐步转变教师角色,尽快适应“新课标”,成为“新课标”的有效执行者和积极建设者。惟有这样,我们才能适应飞速发展的社会需求,我们的音乐教育也才能够真正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肩负起培养人、塑造人的神圣使命。
关键词:新课标;中小学;音乐教师素质
音乐教师的素质和能力对青少年音乐素质的培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新课程改革的全面开展与推进,以审美为核心的课程基本理念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过程,这也对新时期的音乐教师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新的教育形式教育理念下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中学音乐教师成为现今音乐教育界一个新的关注点。
一、教育理念新
长期以来,许多教师都认为只要课程内容丰富就会吸引学生,只要备课充分,课堂教学就会成功,因此把大量时间、精力用在了资料搜集和课程内容准备上,结果往往效果不佳,究其原因就是忽视了学生的需求和兴趣,不了解学生的心理状态,没有讲学生所想,教学生所需。要改变这种状况,则需要老师多了解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把学生感兴趣、需求量大的知识融入到教学中去,在内容上吸引学生。同时还要关注学生课堂上的反应,从学生的反应和行为动作甚至眼神中捕捉出他们是否对这样的课题感兴趣,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灵活使用教学方法,准确把握学生对音乐的需求点,用学生乐于接受的方式授课,使其对音乐课产生浓厚的兴趣。
作为中学的音乐教师,有时所教不只一个班级,这就要求老师因地制宜、因材施教,根据各班不同特点使用不同教学方法,适时调整教学内容,甚至转变教学风格,如:对于活跃、创造力好的班级,可以多设置自由发挥的问题,让学生踊跃回答参与课堂教学;对于严肃、刻板型的班级,要多设置和所听音乐、所讲内容直接相关的问题,多提问等。总之要多了解学生所需所求,以此来准备教学,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
二、知识结构新
作为中学音乐教师,其音乐素养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音乐知识技能,还包括音乐教师处于不同角色位置上需具备的音乐素养,新课标要求音乐教师要构建新的知识结构去教学以实现素质教育的目标。
从音乐教师本身看,教师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教学权威者,师生关系从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模式转变为交流式教学模式,新课标强调:“面向全体同学,教学活动要以学生为主体,建立平等互助的师生关系”,在教学中教师既要是策划者、主持人,又要是参与者。作为策划者,既要设计好教学的内容、形式,定位好教学目标,还要努力搞好音乐音响,创造出优美的学习环境,带给学生真正美的音乐和美的感受,落实好以审美为核心的教学理念。教学要重在学生的“学”上,老师只起“导”的作用,指导学生如何获取知识,掌握获取知识的工具和处理各种信息的能力;作为主持人,老师要具备良好的专业技能,还要学会如何表现才能使学生接受、学会你要传达的知识和信息。把已有的音乐技能转化为一种日常行为,一种思维方式,在教学中收放自如,感染学生。一个成熟教师的知识结构不能仅把学科知识技能作为重点,而要转到了学科教育的应用上;作为参与者,教师要时刻站在听课者的角度去审视每个环节,音乐是否适合教学,活动安排是否合理,优点在哪里,怎样保持,缺点在哪里,如何适时调整,都需教师站在观众的位置上去发现并思考。这就需要音乐教师有运用一定的理论和方法去研究、解决教育问题的能力。作为音乐教师,一定要集导演、演员、观众为一体,站在多个角度审视音乐教育的需求,从各个方面适时调整提高自己的素质与能力。
三、课程资源新
音乐课程资源包括《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及据此编写的音乐教材、各地各校自主开发的乡土教材、学校网站及课外音乐活动等各种资源,作为音乐教师要学会开发利用这些资源,有效地为音乐教学服务。
合理组织利用校内资源。教师应利用学校的广播站、音乐教室等资源,配合音乐课堂教学,经常播放排练积极向上的音乐,拓宽学生的音乐视野,形成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常开展学生课外活动,利用学校的大教室、多媒体教室、礼堂等举办歌咏比赛、文艺汇演及音乐讲座等;开发利用好校外各种音乐课程资源。教师要擅于将本地区民族民间音乐资源运用在教学中,重视家庭和社会音乐环境对学生音乐爱好、审美情趣的影响,并给予积极的引导。利用各种媒体进行音乐教学,从一些电视节目中得到最新的音乐信息和知识,获得音乐灵感。
四、教学手段新
新课标的颁布对中小学音乐教师提出了新要求,音乐教师能否选择好教学方法也成为教学成败的关键因素。
在新的教育形势下,音乐教师除了运用传统的教学方法以外,还应该学会采用新的教学方法,有效地运用奥尔夫、柯达伊等国外的音乐教学法,都能很好的丰富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例如:奥尔夫教学法中乐器的使用可以有效地丰富课堂内容,“结合语言、动作、舞蹈进行教学”的教学方法,又可以使同学们参与教学活动提高学习音乐的积极性;柯达伊教学法中“以集体歌唱为主要教学手段”的教学方法可以有效地组织课堂纪律、增强班级荣誉感。
五、评价标准新
教学评价是教学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环节,是对教师的教学工作和学生的学习质量衡量判断的过程,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在素质教育改革新形势下,评价体系与以往有了很大的不同,作为教师,应学会对学生进行正确的评价,以便及时调整、改进教学,确保教学目标的实现。把握好评价尺度,注重学生的评价主题地位,确立评价标准,把评价职责落实到师生双方。根据新课程标准,从学生的身心需要出发,不苛求专业化标准,因人而异、以鼓励为主进行评价,侧重个性创造与个性发展。建立课堂教学的“全程式”评价,把教学评价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
总之,在强调提高学生素质教育的今天,音乐教育已逐渐为人们所重视。新课标的实施也对音乐教师提出了新挑战。音乐教师是音乐教育的执行者,只有具备以上多方面的素质,才能完成音乐教育的任务,也才真正能面向全体学生实施素质教育。
参考文献:
【1】谢嘉幸,郁文武.《音乐教育与教学法》(修订
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订.《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
课标准解读》[G],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
在整个中小学音乐教学体系中,歌唱教学是音乐教学中最基本的课堂教学内容,也是最基本的课外活动形式,因为它是实施最公平的教学,也是最便于操作的教学。歌唱教学在音乐教学中是学生最有效的抒感途径,同时又是学生最喜爱、影响最深远的教学。中小学生之所以喜爱歌唱教学,主要是因为,只要是身体健全的人,几乎人人天生都喜爱歌唱,而且在歌唱面前一律均等,随时随地,想唱就唱。歌唱遍及每个角落,歌唱伴随整个人生。现在,各个卫视台推出的歌手选秀异常火爆,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其实原因非常简单,就是因为这个节目抓住了人人都爱歌唱的天性。而中小学生,更是一个表现欲旺盛的特殊群体,他们对歌唱的兴趣、热爱甚至痴迷,其程度更是远远超出其他群体。但现在中小学音乐教学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歌唱教学更是陷入尴尬境地。唱歌内容匮乏,老师教的歌学生不愿意学,学生愿意学的老师不能教,上课教师辛苦、学生学习痛苦,师生都感到枯燥无味。为什么我们的歌唱教学遭遇着种种尴尬,怎么解决这些尴尬问题,我谈谈我自己的一些措施和做法。
1. 正确认识中小学歌唱教学的目标 中小学歌唱教学是一种非专业性教育,它的目的不是培养专业歌唱家,是普及性的基本素养教育,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歌唱教学的关键词是“唱”,它离不开“唱”,它必须围绕着“唱”而展开,“唱”贯穿整个歌唱教学课堂始终。可分为以下三个目标:
首先,中小学歌唱教学首要解决的问题或首要实现的目标就是要让学生敢于自信地当众演唱。从孩童时代就开始咿咿呀呀的歌唱了,但随着年龄的增长,身心逐渐成熟,特别是自尊心自信心意识的逐渐增强,做任何事情都开始有所顾虑。歌唱也是如此,中小学生在这方面表现更是明显,小学低年级孩子歌唱最大胆,年级越高反而胆量越小。如何让学生自信的当众歌唱呢?首先是我们的歌唱教学要在课堂上想方设法地给学生创造和提供当众歌唱的机会,学生表演的机会多了,其胆量自然就大了;其次,教师必须不失时机地对学生的歌唱给予鼓励和欣赏,同时也要营造一种同学之间彼此尊重和欣赏的良好班级氛围,学生的歌唱若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肯定和褒奖,歌唱的兴致会大大提高。
其次,培养学生热爱歌唱并保持长久的兴趣。新课标基本理念要求,兴趣是学习音乐的基本动力,是学生与音乐保持密切联系、享受音乐、用音乐美化人生的前提。音乐课应充分发挥音乐艺术特有的魅力,在不同的教学阶段,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审美心理特征,以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和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歌唱教学要让学生不仅喜欢唱还有持久保持。要通过歌唱教学所产生的深远影响让歌唱伴随着人的一生。做到这点,最重要的是提高歌唱教学让学生得到歌唱成功体验、快乐体验,体验一种震撼和感动心灵的歌唱审美愉悦,感受到自己奇妙的“好声音”,让歌唱教学课堂成为他们的“快乐声音”的舞台。
最后,培养学生准确而富有感情演唱。就要求运用有关歌唱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主动地参与各种演唱活动,养成良好的唱歌习惯。
2. 领会新课标精神,综合社会环境因素,积极探索改进教学思路 针对当今中小学课堂歌唱教学的现状,综合现实社会因素对中小学课堂教学的影响,领会新课标的目标和要求,应该从一些几个方面改进:
第一,在中小学唱歌教学课堂中,明确教师与学生的“角色”。在中小学唱歌教学中首先要教师自己定位是一个快乐的分享者,同时也是一位学生的促进者。教师应该在教学中和学生一道分享歌唱的快乐,享受教学的过程,但不能扮演旁观者的角色,也不能扮演培训师的角色;我们应该给学生的定位是“体验快乐的学习者”。他们既是歌唱学习的主体,同时又是歌唱活动的主体,所以他们在歌唱教学中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学习者又是歌唱者。作为学习者,他们需要掌握与歌唱相关的基本知识技能,而作为歌唱者,他们理应体验和享受歌唱的快乐。所以,理想的歌唱学习是一种快乐学习,学生就是快乐学习的主人。
第二,根据环境因素影响,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和形式
中小学歌唱教学要创造条件给学生充分歌唱的机会,就必须改进教学内容和形式。在教学内容方面,我们倡导兼容并包的活教材,学生歌唱的机会多,就意味着要唱更多的歌,但是,现有教材的容量很有限,所准备的歌唱教学的曲目远远满足不了学生要唱更多歌的需求。因此,我们必须在教材的基础上充实歌唱曲目,而且在选择歌唱曲目的时候,应该具有兼容并包的胸怀,包括深受学生喜爱的那些内容健康的流行歌曲也应该纳入我们的选择范围之内。及时引导学生欣赏各个媒体推出的歌唱性栏目,正确评价广大不同类型歌手的“好声音”,鉴别美与丑、庸俗与高雅,在学生心中树立正确良好的声音形象,唱适合年龄、心里特征的歌曲,禁止大喊大叫、声嘶力竭的模仿。我们广大音乐教师起着不可磨灭的作用。
第三,积极更新知识,掌握现代计算机信息技术,拓展我们的教学手段
一、初中音乐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分析
1.教学方法与手段落后
传统的初中音乐教学过程中,注重教师教学的地位,以教师的教为主,在现实的音乐教学过程中表现为,课程内容的选择以教师为主,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选择几首有代表性的歌曲,采用的教学方法便是以唱为主的语言法,很多学校连录音机都不配备,只能依靠音乐教师的嗓子进行授课,长此以往使很多学生对音乐课失去了兴趣。为更好地进行初中音乐教学,让学生体会音乐的魅力,初中音乐教学过程中应改进教学方法与手段,为满足教学需要应抽出部分语音室以及多媒体教室,辅助音乐教学,以增进学生音乐学习与欣赏的兴趣,满足初中音乐教学的需要。
2.教学理念落后
现实的初中音乐教学过程中很多音乐教师对于新课标的理解存在误区,教学理念相对落后,甚至有部分教师由于思维定式的影响,不愿意改变原有的教学方式。在进行公开课的讲授时采取的教学理念与方法紧贴新课标的要求,但在平时的音乐教学过程中则恢复原有的教学手段与教学理念。在初中音乐教学过程中很多教师唱得口干舌燥,整节课都在学习与练习新歌曲,但学生根本不领情,在教学过程中收效较低。
二、初中音乐教学有效教学策略
1.改善教师素质,引进优秀音乐人才
师资队伍在初中音乐教学过程中十分重要。由于中学音乐教学的特殊性与高要求,教师必须有良好的教学能力以及优秀的音乐素养,才能对音乐这门课程进行有效讲授。为此,学校应对音乐专业人才进行引进,切实改善当前初中音乐学习氛围。其次,就学校原有的音乐教师而言,应开展培训活动,从而提升其音乐专业素养。在师资队伍的构建过程中,专业性的音乐人才能够起到对原有音乐教师的引领作用,进而提升教师的整体教学素质。
2.建立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
初中音乐教学过程中,为让学生投身于音乐学习,需要有良好的教学氛围,而良好的音乐教学氛围的基础便是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师生关系融洽,音乐教师亲和力较好,对于激发初中生的音乐学习热情具有一定积极影响。因此,在现实的初中音乐教学过程中,教师不能只是单纯进行音乐知识的传授,也应注意师生关系的培养,增加对学生的情感投资,以赢得学生对音乐教师的喜爱,让音乐教学在非常融洽的氛围内进行,让学生体会音乐的魅力,更好地进行音乐学习。
3.转变教学理念,转变教学角色
在传统的初中音乐教学过程中,音乐教师扮演着音乐知识的拥有者、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的选择者、学生评价的打分者等众多教学角色。在这些教学角色的扮演过程中,将学生视为知识的被动学习者,自己高高在上,与学生的距离较远,无形中激化了师生之间的矛盾。新课标倡导以学生为中心教学,为满足新课标的需要,在现实的音乐教学过程中,便需要音乐教师转变角色将学生视为教学的主体,教师有目的地引导、辅导学生进行音乐学习,不再扮演以前音乐知识权威的角色,而是学生音乐学习的组织者、学习方法选择的辅助者。
关键词:音乐 语文 运用
一、古代大教育家孔子就是语文教学和音乐教学结合的实践者
《诗》是我国最古老的诗歌总集,它收录了我国自西周初年到春秋中叶大约五百年间的诗歌。这些诗歌当时都是配乐演唱的歌词,是文学和音乐结合的最完美的形式。《诗》成书的时代正是孔子生活的时代,孔子一生又酷爱音乐。他在齐国与乐师们论乐,听到《韶》乐,他说:“学之,三月不知肉味。”孔子把《诗》作为学生学习的主要内容,势必关注《诗》中的音乐因素,孔子的课堂上一定是书声朗朗、歌声悠扬的。孔子是大教育家,他们的课堂就在河边,最好的教学方法是唱歌。歌词是文学的,曲子是音乐的。由此可知,音乐和文学是孔子教学的重要内容,并常常使两者融为一体。在孔子的课堂上音乐与文学相融,分离是不可思议的。
二、音乐应用于语言教学具有科学理论依据
新课标指出,高中语文课程要“加强与其他课程的沟通,更新内容,以适应现实生活和学生自我发展的需要。”新课标的这个要求告诉我们,可以用其他学科的相关知识和手段辅助语文教学,以提高学生语文素养,有利于学生未来的发展。新课标还指出,高中语文课程应关注学生情感的发展,让学生受到美的熏陶,培养自觉的审美意识和高尚的审美情趣,培养审美感知和审美创造的能力。新课标把审美教育作为语文教学的重要任务,而音乐对审美意识的构建起重要作用,它不仅能提高人的美的鉴赏力和美的创造力,而且能启迪人的智慧,陶冶人的情操。
据此,我们应在教学实践中将音乐引进语文课堂,用别开生面的课堂教学丰富学生的精神世界,发展学生的审美能力,促进学生的智力发展,最终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
三、中学教材中作品与音乐关系密切
现行的高中语文教材版本很多,新的、旧的、普高的、职高的,基本上都少不了《诗经》《汉乐府》中的优秀作品,以及《琵琶行》《蜀道难》等经典的篇章。《诗经》中的音乐因素和文学因素是不可分割的;《汉乐府》实际上是带有音乐性质的“感于哀乐,缘事而发”的诗体;《明湖居听书》听的就是音乐效果;《琵琶行》中再现作者心路历程、生命流程的是音乐流程。因此,要读懂这些文章离开对音乐的理解是很难实现的。现代诗文中很多都可以作为配乐朗诵的典范,如《致橡树》《再别康桥》《泪珠与珍珠》《我与地坛》等。
四、音乐与语文结合多样效果
(一)课前序曲,引导学生进入情境
新的课程标准非常强调学生主动参与教学活动,真正的参与,应该是思维的参与,情感的投入。每篇课文都有特定的时代特点、生活气息、人物性格以及思想感情。教学过程中,我们首先要为学生营造与课文相一致的情感氛围,让学生在一定的情境中感受作品。
同志是中国历史上伟大的政治家,也是一位杰出的诗人,他的诗歌《沁园春·长沙》把磅礴的革命气概和壮观的景物融为一体,体现了豪放的诗风。学习时,为了让学生感受同志以天下为已任的博怀,可以用贝多芬著名的《英雄交响乐》作为学习这首诗的前奏。波澜壮阔、排山倒海、激情澎湃的音乐体现了和人民的坚强意志、英雄性格。音乐预热了课堂气氛,学生产生了激起奔放的热情,形成了学习这篇课文最佳的情绪状态。
(二)背景音乐,强化学生的情感体验
声音中蕴涵着的丰富情感魅力是不可忽视的。为了让悦耳的音乐吸引学生投入情感,与课文中的文学形象产生情感共鸣,为一些课文朗读添加一些背景音乐,在激发学生情感,帮助学生更好地感知课文方面,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孔雀东南飞》和《梁祝》是我国艺术苑囿中的奇葩,“焦刘”的悲剧和“梁祝”的悲剧惊人的相似。不同的只是它们分别以不同的艺术样式表现。我们在学习《孔雀东南飞》时,先让学生聆听小提琴协奏曲《梁视》。音乐时而委婉起伏,时而渲染惊恐不安的情绪;时而如泣如诉,悱恻凄绝,催人泪下;时而充满幻想,清澈柔美。迷人的音乐让学生感受到“送别”的缠绵,“殉情”的悲切和“化蝶”的美丽。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联想和想象,由梁山伯与祝英台的遭遇联想到焦仲卿与刘兰芝的悲剧,联想到诗歌中的人物性格。悲剧产生的社会背景,使学生更加深刻地理解了诗歌的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
五、解读音乐,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
在借助音乐组织语文课堂教学时,一定要把提高阅读写作能力作为“本”,不能把语文课上成音乐欣赏课。音乐走进语文课堂是一个大文章,随着课程改革逐步深入,语文课堂教学的形式必然会出现多姿多彩的局面,而音乐的参与必然会给语文课堂教学带来更多的新意。
六、配乐朗读,调动情绪,引导学生领悟作品的内涵
教学视角的变化
新课标要求教学内容联系学生的实际生活,且有益于他们解决社会问题,从而提高他们的音乐修养。因此,实施新课标迫切要求教师转变原有的课程价值观,开发课程资源,以多元的视角审阅教学。
现代社会生活中,伴随着大量音乐现象,诸如礼仪音乐(节日、庆典、队列、迎送、婚丧等)、实用音乐(广告、健身、舞蹈、医疗等)、背景音乐(休闲、餐饮、影视等)同每个人的生活密切相关。了解音乐与生活的关系,使学生热爱音乐、热爱生活,进而让音乐伴随终生,提高生活质量。在设计具体教学中,应引导学生从生活体验入手,从自身音乐经验出发,紧密联系社会生活及音乐现象,主动去探索、思考音乐与人生的关系,使音乐学习成为一项生动、具体、艺术化的生活体验。比如,笔者在一节音乐课上,给学生欣赏Flash,要学生评价和修改里边的音乐音效。学生积极性很高,课上得非常生动有趣,还让学生学会了关注自己身边的一切音乐现象。
教学方式的转变
从课内到课外在音乐学习中,为了让学生有实际的体验,可以让学生收集课堂以外的音乐资源运用在音乐教学中,也可把教学活动拓展到课外等。比如在《义勇军进行曲》的教学中,笔者让学生利用网络等手段收集相关资料,从历史中找音乐中表现的内容,也让他们尝试用自己的音乐语汇表现自己生活中的音乐。
从本学科到跨学科实践证实,中小学接受音乐教育的途径是多种多样的。因此,音乐教育必须具有宽广的视野,必须保持开放的态度。如中小学各门课程中都或多或少与音乐有一定的联系,这也使得音乐教学与这些课程之间的联系成为可能。课外音乐活动、社会音乐教育环境便都成为也应该成为音乐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
教学重心的转变
丰富情感体验、培养表现能力新课标提出要“培养学生自信的演唱、演奏能力及综合性艺术表演能力,发展学生的表演潜能及创造性潜能,使学生能用音乐的形式表达个人的情感并与他人沟通、融洽感情,在音乐实践活动中使学生享受到美的愉悦,受到情感的陶冶”。
在音乐教学中,其实每节课、每个音乐知识都需要情感的投入,教师要做好正确的启发和导向工作,让学生在每次音乐学习过程中都有自己的情感体验和美的享受。
强调创造探索精神由于音乐的自由性、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给人们对音乐的理解与表现提供了想象、联想的广阔空间。因此,音乐是创造性最强的艺术之一。假如仅仅把音乐创造融在其他音乐教学内容中,就不可能充分发挥音乐教育的审美育人的作用。只有把音乐创作作为中小学音乐教学的一项重要内容独立出来加以强调,中小学音乐教学才能获得最大的教育教益。比如为了引导学生的创造探索精神,笔者给学生欣赏谭盾的《水》《破铜烂铁敲起来》等“另类音乐”,让学生去思考为什么这些看似不可能发出乐音的、不是常规乐器的东西居然也能奏出这么美妙的音乐?教师在关注对学生创造力培养的同时,更要关注音乐教育方式的创新,对音乐教学要有创新探索的精神。
体现音乐教育的人文内涵音乐教育具有人文属性。因此,在教学中要潜移默化地陶冶学生的群体意识和合作精神,尤其在具体的艺术实践活动中,在艺术作品的排练中陶冶这种情操。如在排练合唱时,使学生明确自己声部所处的地位、应负的责任、声部进入与退出的时间、力度的把握、音色的调节……这一切,只有各自把握好自己的分寸,才有可能创造出美好的合唱效果。还有在预备服装、道具、化装、后勤等事务上都可以培养学生的群体意识和合作精神。
教学评价的转变教学评价是教学工作的一个不可缺少的基本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教育科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新课标要求:“应在体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前提下,以音乐课程价值和基本目标的实现为评价的出发点,建立综合评价机制。”这就与以往的“成绩考核”有着重大的区别。新课标的评价是包括对学生的学业成绩、对教师的教学效果、对学校的教学治理、教学质量,以及对本课程的建设和发展进行全面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