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5 16:29:0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机关事业单位考核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随着我区机关事业单位进人机制和管理机制改革的深入,临时工在我区政治、经济、环保、教育各领域的地位和作用都发生着演变,日益成为重要的新生力量。如何切合我区的实际情况,根据临时工的特点管理好这部分人群,更大程度地发挥他们的作用,让其更好地为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好务,是我区目前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基本情况
经调查统计,截至20__年2月28日,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共计 224 名,其中男性121名,女性103名;机关使用临时工共计86名,事业单位使用临时工共计138名;其中月工资在560元以下的占28%,月工资在560元至999元的占60%,月工资在1000元以上的占12%。用人单位与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约55%,签订协议约5% ,未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的占40%。
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共计107名;参加医疗保险32名,参加失业保险12名,参加工伤保险12 名,未参加任何保险117人,其中退休返聘人员17名。以上数据显示,我区未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人数近半,这部分人员大多在厨工、绿化工、保洁等流动性大的岗位。
二、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的主要特征,以及临时工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的主要特征:
1.普遍文化程度不高 市
除了少数在行政岗位上的临聘人员及返聘人员,我区聘用的大多数临时工文化程度都在初中及以下。他们大多安置在门卫、保洁、环卫、厨师等工作条件脏、苦、累的岗位,工作时间较长,但通常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分配。
2.思想动机单一
临聘人员大多单纯地为工资工作,很少能获得工资以外的收获,很少能参加工会等组织的活动,不参加年终考核,没有晋升、评先、选优的机会。因此,在工资不变的情况下,他们大多不关心单位的安全、发展、荣誉等。
3.流动性相对较大
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所聘用的临时工相对于社会企业的临时工,比较稳定。但由于工资普遍偏低,大多数都仅维持或略高于我区最低保障工资560元,因此,一些略有技术、年富力强的临时工遇到了工资待遇更好的工作,就会离开岗位,流向效益更好的单位,致使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流动性相对较大。
4.临时工管理难度大
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的临时工大多与各职能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用人单位对他们的管理存在着一些不便。同时,我区机关事业单位鲜有制定针对临时工的管理制度,导致临时工的管理难度很大。
(二)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管理存在的问题:
1.缺乏有效的招聘渠道,临时工缺乏培训。
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招聘是通过计划配置而非市场配置方式。由于招聘临时工的种种便利,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对后勤岗位没有经过整体性的需求预测,没有充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致使一些临时工工作随意性大、工作量不饱和。
培训需要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临时工流动性大的特点使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没有针对他们进行培训,临时工没有经过上岗培训就招之即用。大多数的临时工对单位的规章制度、职责职能、对自己的岗位职责、行业规范还未来得及熟悉就匆匆上岗,只能在工作中学习、磨合,在失误、失败中总结经验教训,而这时往往已经产生了不良影响,可能已经损害了用人单位的形象和利益。
2.临时工待遇差,工作积极性低。
虽然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临时用工和正式工应同工同酬,但实际中,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和临时工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普遍存在。在相同岗位上的临时工与正式工工资差距大,而且因不能得到奖金、培训、晋升等机会,被严重挫伤了工作积极性。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也没有出台相应的临时工绩效考核政策,也无法充分调动临时工的工作热情。
3.与临时工之间劳动关系不规范,容易引发劳动纠纷。
我区还有很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与临时工之间未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劳动关系很不规范,一旦变更或解除劳动关系,就将引发劳动纠纷,用人单位苦不堪言,临时工的合法权益也得不到保障。
4.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堪忧
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的人数近50%,一旦他们在工作时间内发生疾病、工伤等情况,势必给单位带来很大的负担。这类情况如果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就会引发劳动争议、上访,甚至激发社会矛盾,这样既破坏社会和谐,又影响政府形象。
三、对加强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管理的几点思考及建议
方案一:试行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临时工作人员劳务派遣制度。
(一)劳务派遣,亦称人力资源派遣。用工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派遣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的临聘人员应仅限于从事除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等管理工作外的工勤类和辅工作。
(二)劳务派遣的作用及优点
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制度,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用人单位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按规定享受各项遇”。如果机关事业单位在短时间内将临时工都做到规范用工,工作量极大,所以,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劳务派遣,并与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则是捷径。
1.采取劳务派遣这种新型的用工方式,临时工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保证了劳资双方在遵守劳动法的前提下实现了用工受法律保护,临时工的权益也有了保障。临时工由于有劳动合同的保护和约束将更努力为用工单位工作。
2.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根据国家规定为派遣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按规定的比例定期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因为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工龄得到延续,失业、医疗、工伤和退休后生活有了保障。
3.因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故人事档案的管理也劳务派遣公司,减少了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负担。
4.合理规避劳动纠纷,一旦出现劳动纠纷,一般由与派遣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派遣机构处理,用工单位只需要予以协助,这样就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用工单位处理劳动纠纷的麻烦。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之间没有劳动合同关系,被派遣人员的劳动关系隶属于劳务派遣组织。这样,机关事业单位作为用工单位就避免了与临时工之间劳动纠纷的发生,从而节省管理精力。
(三)机关事业单位采取由劳务派遣的方式聘用临时工的弊端
1.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聘用临时工,机关事业单位需要开支的项目有:派遣员工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员工加班费、员工福利费、工会会费、劳务派遣业务服务费。与原来的临时工聘用管理方式相比,增加了劳务派遣业务服务费,按现行劳务派遣业务服务费均价每人每月40-50元计,每月将会增加我区财政负担约壹万余元。
2.大多数派遣员工会受到职业稳定性差、缺乏归属感、身份被歧视等现实问题的困扰。因此,机关事业单位如果打破现行聘用方式,改用劳务派遣方式聘用临时工,势必导致部分临时工缺乏归属感、工作积极性受挫、甚至不服从或不完全服从用工单位管理。
3.机关事业单位一旦使用劳务派遣的方式聘用临时工,较之从前,由于临时工的劳动关系是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临时工流动性将会更大。比如,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的驾驶员共计45名,几乎每个机关事业单位都聘请了临时驾驶员,他们中有的已经在单位工作了近十年,对单位的很多信息都很了解,而且因为工作性质的特殊性,较之其它岗位更容易接触到单位的机密。如果施行劳务派遣,用工性质发生改变,受派遣人员与用工单位劳务关系结束后,受派遣人员又在不同的单位间流动,就不可避免把机密泄露给其他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就将面临内部机密被泄露的危险。
4.如果我区机关事业单位采用劳务派遣方式聘用临时工,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劳务派遣中,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同工同酬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相同岗位不同待遇容易制造就业歧视和社会不公,造成社会不和谐。一旦临时工投诉或上访,将会对政府造成不利影响。
方案二:仿效高校后勤集团,组建一个专门管理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的机构(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进行人事劳动管理。
(一)组建后勤集团的作用及优点
1.相比临时工劳务派遣方式,组建专门的临时工管理机构能更好地建立完善的临时工招聘系统。
在招聘前,可建立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需求预测系统,对临时工聘用从严控制。做到按规定报批,公开聘用。该机构可以根据各用工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其预测的数据结果进行分析、核实。这样,在实现人岗匹配、有效定岗定员的基础上,再来招聘临时工,有利于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临时聘用岗位人力资源配置最优化。
2.建立临时工培训机制,更好地对临时工进行培训。
后勤集团可根据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的不同工种分别组织培训。一方面加强劳动安全教育、防患意识教育,业务能力培训。对从事驾驶工作的,要进行规范操作、安全操作的培训;对从事食品工作的,要加强食品卫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的教育等。另一方面通过各项培训帮助临时工树立信心,培养临时工的工作责任感,鼓励他们安心工作,让他们在明白自己岗位要求的前提下,全面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服务质量。
(二)对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采用后勤集团进行管理的不足之处
1.我区区情特殊,区域幅员面积仅4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四万余人,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仅1700余人,目前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也只有200多人,如要组建后勤集团,无疑将增加人力、物力、财力的耗费。
2. 我区区小,信息流通快,如
组建后勤集团,将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管理工作集中在一个部门,虽然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用工单位的工作负担,但实际上更容易将劳动矛盾和纠纷集中化、扩大化。
3.我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临时工情况复杂,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年限、工资收入各不相同。如果组建后勤集团,对临时工进行统一管理,在临时工的岗位安排、薪酬标准上单纯地从公平或效率角度出发,将会顾此失彼,引发波动。这种问题绝非是简单的一句“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就能有效解决的。
方案三:沿用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聘用管理模式,并对其进行规范和完善。
(一)沿用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聘用管理模式的优势。
1.我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临时工绝对数量只有200多名,相对于我市其他区县而言,数量甚少。但相对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约为1.3:10,相对数量较大。故沿用现行的临时工聘用管理方式有利于减少波动,稳定临时工情绪。
2.相对于劳务派遣方式和后勤集团管理方式,沿用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和管理模式可减少财政支出、节省管理精力;避免因劳务派遣和后勤集团管理带来的人员集中化管理带来的劳务矛盾集中化、扩大化。
(二)针对我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在使用临时用工中存在的管理不规范、不签订劳动合同、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和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等方面的问题,建议如下:
1. 对临时工使用情况进行清理,建立临时工聘用申报制度。建议由区相关部门对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目前所使用的临时用工进行登记、清理,对不符合规定使用的临时工应一律予以清退。今后,临时工聘用实行年初申报制度,对确因工作实际需要使用临时工的单位,由用工单位在用工一个月以前向区相关部门进行申报、办理相关手续。
2.签订劳动合同,各机关事业单位经区相关部门同意使用的临时工,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用工登记、进行劳动合同登记和鉴证。
3.经区相关部门同意使用的临时工,其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我区最低工资标准。根据《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重庆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7]275号)的要求,从2008年1月1日起,我区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56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7元/小时。今后若遇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4.经区相关部门同意使用的临时工,由用人单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后,应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将此类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三)按照临时工岗位职责的不同,制定和完善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管理办法和工作职责,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
(四)制定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绩效考核体系。
同志们:
为做好迎接市人事局关于开展2009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的检查,根据《公务员法》和《河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以及《市人事局关于开展2009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检查的通知》有关规定,今天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下面,我讲几点要求:
一、充分认识考核工作重要性,不断增强责任意识
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和平时考核是加强人事管理的有效手段,它不仅在评价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工作实绩、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等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而且通过考核决定工作人员奖惩、培训、任用、辞职、辞退和工资晋升,因此开展考核工作意义重大也十分必要。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和平时考核工作,与会人员回去后,要把会议精神向主要领导做详细汇报,切实把加强和改进年度和平时考核工作作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措施,加强对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并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安排考核工作时间,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
二、精心组织,抓好关键环节
各单位要按照会议要求,迅速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考核工作会议,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有效开展平时考核工作:一是被考核人员要详实记录个人年度考核手册,且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撰写个人总结;二是各单位能够制定出勤管理制度,并且做到严格出勤管理;三是不断完善工作实绩动态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工作实绩台帐,使考核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三、严格标准,做到客观公正
一是各单位要从人才是第一资源、智力是第一资本的高度来认识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尤其是考核领导小组成员要从大局出发,做到客观公正、心底无私,把考核工作当成检验每名被考核人员党性原则强不强,执行政策严不严,思想境界高不高的试金石,切实过好人情关、亲朋关、名利关。
二是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考核原则,在实际操作中做好“两个结合”,即个人自我评议与民主评议领导评鉴相结合,量化考评与定性评鉴相结合。对平时工作不努力,年终考评时,自我评议明显不符实者要进行批评教育;要通过开展年度和平时考核,让那些德能勤绩优秀者脱颖而出,真正成为群众学习的榜样,成为同级干部的一面旗帜,达到领导满意、群众服气、个人有动力的目的。
刚才鲁部长在讲话中指出,各单位在做好考核工作的同时,还要搞好自查,总结经验,认真查找和分析考核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研究完善和创新考核工作的思路、方法和措施,切实提高平时考核工作质量,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区委组织部和区人劳社保局将对全区平时考核工作进行检查,并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评分,按照四个等级进行分类排队。我们还将检查情况上报区领导和市人事局,并对本次检查情况向全区进行通报,对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指导思想不端正,标准把握不严格,评议环节不严密,考核机制不健全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从而确保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步入正轨。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一、推进人才强县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一是在市外专局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举办了“引进国外智力,助推巾帼创业”草莓栽培技术培训班,聘请日本草莓专家先生对全县130名草莓种植户、技术人员进行了草莓栽培技术方面的培训指导。二是组织常林集团、金正大、金沂蒙等大型企业参加“中国第五届海内外高端人才交流暨技术项目洽谈会”等省、市举办的大型招聘会6场次,在“省海外人才项目网”上项目信息86条,聘请外国专家2名、招聘本科以上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220余名。三是以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为载体,实行企业网上招聘信息和协议管理。今年新增在信息网登记开户企业2家,招聘信息30条,提供就业岗位129个。
(二)广开渠道,多措并举,积极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一是按照《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扬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5月份组织—年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师范类毕业生进行了公开招考。通过选拔,招聘了9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强了事业单位的活力。二是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精神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七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办法要求,为年招募的20名“三支一扶”大学生办理了相关手续和年“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年度考核工作。三是积极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促进毕业生进企业就业。针对事业单位用人计划少,多数毕业生不能在事业单位实现就业的实际,为最大限度的促进毕业生就业,主动对100多家单位进行毕业生需求情况调查,掌握用人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积极为企业推荐优秀毕业生,探索出了毕业生在企业实现就业的路子。一年来,为推荐进入企业的59名毕业生办理了就业手续,并出具人才流动商调函67份。四是采取举办春、秋季人才交流会与小型人才交流会相结合的形式,为企事业单位提供选拔人才的舞台。一年来,共组织120家(次)企业,提供就业岗位1200余个,各类参会求职人才2260余人,达成就业意向790人。五是开展视频求职业务。利用视频设备将每位求职人员口述的个人资料、求职意向、专业特长等采集到电脑进行保存,方便用人单位直观的了解应聘人员的具体情况,有效提高了求职应聘的成功率。
(三)拓宽服务范围,完善人事服务。在加大对民办学校、中介机构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人事工作力度。新增人事150人,其中个人49人,事业单位101人;办理户口32人;流动党员组织关系8人,办理党员转正手续6人;办理转正定级手续26人,确定职称176人,为82人进行工资审核;为164人次代收代缴企业养老保险金、机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共计72万元。完善的人事为流动人员提供了便捷的人事服务,解除了流动人员的后顾之忧。
(四)认真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一是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本着“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通过对事业单位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在核定的编制员额和实名制范围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以推动事业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换。二是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按照省、市的要求,及时公布了年度经各级各系列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通过的1003名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其中正高3人,副高167人,中级360人,初级472人,并按规定办理了资格证书。认真组织了各系列本年度符合晋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作,通过严格审核,共呈报高级材料327份,中级材料631份,初级材料386份。三是认真做好了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以及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业技术人员的推荐、申报工作。为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环境,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根据省、市相关规定,通过调查摸底,严格认真地选拔了3名专业技术人员为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名专业技术人员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名专业技术人员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的推荐人选,经市级评审,1名专业技术人员获“扬州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四是认真做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针对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密度大、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的特点,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实行了签定责任书等制度,逐步理顺、规范了办事程序,全年共为786人办理了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手续,并为去年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办理合格证书52份,审核备案继续教育学分1089人次。
(五)积极做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和服务工作。为推动“人才强县”战略的实施,更好地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人事部关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申报条件和要求,积极帮助有关企业出主意、想办法,选择符合条件的支柱企业或重点单位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经过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我县金正大公司设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并于11月份正式挂牌。目前,已有3名博士后进站工作。
二、积极落实公务员法,规范公务员队伍管理
(一)贯彻竞争择优机制,做好公务员招考录用工作。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组织开展了年度国家公务员招考录用工作。具体工作中,通过严格程序,强化措施,有力保障了公务员招考录用工作顺利进行。今年我县共招录国家公务员32名,其中乡镇机关24名,县直机关6名,法院1名,公安机关1名。全县共有1970余人参加公务员报考,有81人通过笔试进入面试范围。经过面试、体检、政审等工作环节后,32名新录用公务员走上了工作岗位。
(二)慎重对待,稳妥推进,做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申报及人员登记工作。根据全市县区事业单位参照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积极组织开展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基本条件,对各有关事业单位进行了梳理、上报,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批准,我县21个事业单位被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参照范围确定后,根据部门“三定”方案,通过人员调查摸底,核实确定了各参照管理单位的编制、人数,工作人员岗位、性质及领导和非领导职务设置等情况。及时组织各相关事业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按要求进行人员登记工作。经市人事局审核,组织了拟参照管理的222人参加了登记资格考试。
(三)强化能力素质提升,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按计划选调学员,本着“学有所用,专培结合”的原则,积极协调,认真组织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一是全年共组织71名公务员参加市人事局组织的各类公务员培训班3期。其中: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31名,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31名,公务员任职培训9名。二是举办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政工)干部培训班,对86名人事政工干部对人事业务知识进行了为期2周的培训,有效提高了人事干部业务素质;为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工作能力,举办了年度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培训班,96名学员参加了培训。三是按照《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条例》要求,对全县8377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继续教育培训考试,对全县2627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知识更新培训考试。
(四)严格优秀等次比例,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奖惩工作。按照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优秀等次比例的考核规定,对全县13564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德、能、勤、绩、廉等五方面进行了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职务升降、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其中确定为优秀等次的2051人,占15%;确定为称职(合格)等次的11251人,占83%;未定等次的243人,占2%;不合格的7人,因各种原因未参加考核的49人。同时,实行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公示制度,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根据国家有关奖惩规定,严格审核受表彰单位(个人)的呈报材料,审报省级先进集体6个,市级先进集体13个,县级先进集体125个;全国机械劳动模范1人,省级先进个人6人,市级先进个人100人,县级先进个人170人。考核奖惩工作的开展,充分体现了奖优罚劣的目的,有效促进了工作作风的转变。
三、严肃机构编制管理纪律,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一)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为配合《公务员法》的深入贯彻落实,巩固机构改革取得的成果,确保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维护人事编制管理的权威性、严肃性,会同县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及编制纪律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意见》。对严肃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员的过快增长,杜绝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自行聘用人员、混岗使用人员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进一步完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按照编制管理规定,及时对工作岗位变动人员的编制进行了调整,为新进人员办理了增人计划卡,实现编制台账的动态管理,保证编制台账的准确性。根据市里关于编制实名制管理的统一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我县党政群机关单位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数据库,在不涉及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将全县党政群机关单位的机构名称、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实有人员名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有效地接受社会监督。
(三)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网上年度检验工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自3月份开始,启动了网上事业单位登记和年度检验实时汇总工作。通过明确工作人员责任,严格操作流程,简化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对各单位提交的各项材料严格把关,顺利完成了全县137个事业法人单位年度网上年检工作,为22个单位办理了变更手续,年检率达100%。
(四)做好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按照上级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对龙潭水库管理所、龙窝灌区管理所、抗旱灌溉总站、凌山头水库管理等四个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人员编制、职责进行了摸底调查。对照市政府《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水管单位分类标准,将龙潭水库管理所、龙窝灌区管理所、凌山头水库管理所整建制划转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并定性为准公益性水管单位,重新核定了三个单位的事业编制。将抗旱灌溉总站予以撤销,将其职责及现有人员进行了划入龙窝灌区管理所。
(五)认真做好机构编制的审批工作。对各单位的申请报告进行了认真梳理分类,根据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拟定出办理意见,并提交编委会进行研究。对经编委会研究确定的机构编制事项及时行文进行了公布。根据市局要求,下发了年县直事业单位补充职工计划申请表,对县直各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为下一步人员配备奠定了基础。
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升人事服务工作水平
(一)认真做好工资福利与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一是做好工资福利政策的落实工作。全年共审批机关事业单位按年度考核晋升的工资业务13000余份,因职务、岗位变动产生的工资业务1200余份。审批套改原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1600余份,年工资改革以来军队转业干部工资82份,审批和调整遗属困难补助156份。二是做好津贴补贴规范工作。会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临沭县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临沭县规范县直机关津贴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规范津贴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特殊岗位津贴执行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各种津贴补贴项目进行了清理归并,合理确定了津贴补贴标准,并按照规定标准及时对相关人员津贴补贴进行了审批。三是组织开展了病退人员查体工作。根据市人事局的要求,组织了15名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坚持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体检。对初审合格的5名人员进行了公示并上报市局审批。五是根据市局的要求组织了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全县共有198人报名,其中高级工45人、中级工95人、初级工58人。四是按照干部退休审批政策的要求,对全县将到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摸底统计,及时为148名到龄人员办理了退休手续。
(二)认真做好安置工作。一是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安置工作实际,采取“双考”、“三公”、“一监督”的安置模式,对今年转业来我县的8名军官进行了妥善安置,达到了用人单位、部队和转业军官三方面满意的良好效果。同时,对随迁来我县安置的4名转业军官家属,根据其原单位的性质和意愿,按照对等安置的原则进行了安置。二是搞好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通过组织自主择业转业军官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向和实际困难,帮助他们出主意想办法,解决他们生活、就业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为他们再就业提供政策上的支持和帮助。同时,做好自主择业干部的住房补贴和医疗保险发放工作,今年共申请发放住房补贴4.2万元、医疗保险1.9万元。三是继续推行“三个一”服务,及时协调解决干部反映的遗留问题,建立企业干部稳控工作的长效运行机制。在以往帮教稳控工作小组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五包”措施,明确帮教责任,突出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按照市里的规定,提高了企业干部待遇,将企业干部的退休金由每月1050元提高到1218元,将在职人员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月1319元提高到1680元,并足额缴纳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组织了企业干部进行健康查体,建立起健康档案。各项政策待遇的落实,确保了企业干部无一人到省进京上访,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三)严格工作程序,做好人员调配交流工作。为加快推进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事业单位人员合理流动,积极贯彻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创立事业单位人员流动新机制。先后为县医院、经济开发区、统计局、计生局等15个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28人。
五、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塑造人事部门新形象
一是以建设“效能机关”为契机,加强机关建设。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以打造“效能机关”为重心,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利益和制约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入手,进一步加强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优化服务环境和廉政环境。积极推动构建“法制、务实、服务、廉洁”为目标的管理体制,教育职工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行业新风,提高办事效率,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年来共接待来信来访140件次,当场解决问题108件次,通过调查核实解决32件次。
二是加强业务理论学习,提高人事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强调重申了周五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坚持互学互助、边议边学,建立长效学习机制。既学习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又学习人事业务知识,特别注重对新技术、新知识领域的学习,不断提高开拓创新的能力,善于寻找新视角,提出新创见,谋求新举措,实现新发展,提高自己履行职责的能力,为“解放思想创新业,跨越发展建强县”提供有力的人事人才保障。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业务目标
1、全面完成2012年全市101家机关、事业单位,共8130名工作人员考核正常增加工资审批及业务数据的审核接收,并汇总上报贵阳市人事局。
3、审批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5人、新参加工作工人转正定级1人;
5、认真执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发放的监督和管理。
6、按照管理权限下文批准退休28人,办理退休手续28人、高龄补贴40人、办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20人;
9、全面完成xx年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年报、企业劳动工资年报数据录入汇总上报工作;
11、结合实际,制定《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拟于7月中下旬按上级部门要求,组织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参加技术等级考评考试,切实抓好方案的落实。
12、严格执行工龄认定政策,按管理权限下文更改9名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
13、按照管理权限下文认定机关事业单位8名工作人员工伤;
14、下文批准123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知识分子补贴;
15、完成贵化、省铁合金厂、农牧场、七砂四所子校,在职教师120名、退休教师69名划转移交地方工资审核工作;
16、对未达到xx年7月以后新参加工作人员定级工资标准的450人工资进行调整;
17、每月报送信息2条,半年报送信息12条。按时报送周报、月报、季报、半年工作总结。
(二)新增工作
2、完成流长乡排洞村凝冻灾害调查统计和灾后重建方案拟写上报。协助排洞村搞好灾后重建,向受灾群众捐赠化肥5包、协调贵阳市九中落实重建资金7000元;
3、春节前夕,与市老干局联合组成慰问组,对我市机关事业单位8名住院病人进行了慰问。
4、积极与市老体协联系,组成门球、乒乓球、象围棋、健身球保健操四个项目共33人的队伍,参加贵阳市人事局举办的第十二届退休人员运动会比赛。并将参赛队员名单上报贵阳市人事局。
5、按照贵阳市人事局关于健全全市《省人事工资管理系统》数据库信息的要求,接收科协、总工会等95家单位工资管理系统数据库健全完善后的数据信息,并做好人员信息的审核工作。
6、发放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综合知识培训证书478个;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证书74个。其中:初级工证19个、中级工证19个、高级工证36个。
7、完成部分07、09年考核正常增加工资审批表装订。
二、存在的问题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采用《省人事工资管理系统》进行,办公自动化程度高,缺乏熟悉工资政策又能熟练操作工资系统的人员。望局领导高度重视,予以配备。
(二)工资制度改革后,与新工资制度相配套的政策至今仍未出台,导致后续管理工作较为被动。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处分后工资如何处理、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如何确定等配套政策尚未出台。
(三)新版《省人事工资管理系统》存在如:个别单位数据不能导入及导入数据不能覆盖等问题,给工资业务数据接收和汇总带来极大不便。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工资管理,继续做好日常工资审批
1、根据国家工资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管理。
(1)按照工资政策规定,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岗位(技术等级)变动后的增降工资和重新确定工资工作。
(2)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大中专毕业生、工勤人员见习期(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定级工作。
(3)就财政统发工资审核中涉及的问题,及时与财政部门协调,按时完成今年第3、4季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参加财政统发工资单位的工资审核工作。
(二)津贴、补贴审批管理规范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工作。
1、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
认真执行好公务员工资制度,根据省、贵阳市对此项工作的安排布署,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和建立地区附加津贴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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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调研
按照上级部门布署,积极做好我市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调研工作。
3、按照政策规定,认真做好知补、高龄补贴、建房补助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批等工作。
(三)退休人员审批管理工作。
根据有关政策,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劳动能力鉴定、退休审批及对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四)科技人才二次开发管理利用
按照《市2012年科技人才二次开发工作计划》安排,重点做好两个方面工作:
1、针对我市农村农民群众缺乏卫生保健常识、有病难治、缺医少药的现状,组织我市医疗卫生系统各大医院具有中级以上职称退休医师,利用赶集天为群众义务诊疗、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日常卫生保健知识,提供流行病、多发病、常见病预防治疗咨询服务。
活动时间:2012年8月上旬
活动地点:王庄乡街上村赶集点
2、拟于7月中旬协调贵阳市卫生方面专家到我市二医开展义诊帮扶,同时开展以“小儿液体疗法”为题的专题讲座。
(五)技术工人等级考评及待遇落实
结合我市技术工人学历、技术水平、技术等级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2012年机关、事业单位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围绕计划实施,认真做好三项工作:
1、申报考评人员资格审查、集中统一报名
按照黔人资(1996)1号文件规定,组织做好申报考评人员现有技术等级、参加工作时间、身份证、退休安置介绍信等资料的审核工作。
2、考评成绩公布、证书颁发
考试培训工作结束,贵阳市人事局下发考试成绩后,及时打印并在我局办事大厅公布。
公示期满,参与考评人员对考试成绩无异议,及时下文对所取得的技术等级进行认可。同时,通知各单位经办人员交纳照片,统一办理技术等级证书。
3、督促聘任、落实待遇
技术等级证书颁发后,积极与各单位联系,督促单位及时做好聘任工作,做好增资审批工作。
(七)其他工作
1、工龄、工伤认定
⑴严格执行工龄认定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认真开展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龄变更工作。
⑵按照管理权限,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工作。
2、省属企业子校划转移交
严格按照省和贵阳市对省属、市属企业子校移交工作的安排布署,认真做好拟划转人员个人档案查阅核实和工资套改、审批工作。
3、按照劳动工时计算审批有关文件规定,继续认真做好市属企业劳动工时计算审批。
4、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统计年报工作
⑴在上级部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年报工作。
⑵在上级部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动工资统计季报和年报工作。
5、工作动态信息、月报、季报报送工作
科室工作动态信息,及时向局办报送。并通过网络传送至上级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全年报送不少于24条。同时,按时报送工作周报、月报和季报、半年及全年总结。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股级(含股级)以下工作人员(不含县委委托组织部管理的股级(含股级)以下工作人员)。
二、调配交流原则
1、坚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适应改革开改的需要,促进县域经济和其他各项事业的发展。
2、按照国家规定的编制员额和职位设置进行,保证工作人员在行业、部门之间的的合理配置。
3、坚持以工作需要为主,注意发挥专业特长,适当照顾实际困难,鼓励和支持到基层单位、艰苦行业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
4、注重促进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理流动,增强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的活力。
5、严格执行有关干部回避的规定。
6、严格执行公务员法调任有关规定。
三、调配交流范围和条件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之间调配交流工作人员应符合下列原因之一:
1、有利于改善干部队伍结构进行的人员调整;
2、满足县重点建设、县重点工作的需要;
3、充实基层单位;
4、补充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空缺;
5、安置因单位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富余的人员;
6、调整现任工作与所具有的专业、特长不相适应的人员;
7、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或其他特殊困难;
8、符合政策规定的异地安置;
9、满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其他工作需要。
四、审批权限
1、逆向调动,外县调入我县,副高级职称(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调出我县以及县内交流(含系统内),由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2、股级(含股级)以下工作人员、副高级职称以下专业技术人员调出我县,报县人劳社保局审核,再报县政府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同意后办理。
3、县委委托组织部管理的工作人员与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股级(含股级)以下工作人员之间的调动,由县人劳社保局会同县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提出意见,报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办理。
五、调配交流程序
1、呈报:个人要求调动的,应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调出单位出具《大余县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工作呈报表》(见附1)向县人劳社保局呈报,调入单位应在编制限额内向编制部门呈报《机关事业单位核编申报表》;单位要求交流的,每年考核工作结束后,单位人数10人以上的可按不高于10%的比例,人数不满10人的,可确定1个名额,向县人劳社保局呈报交流方案和《大余县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交流呈报表》(见附2),交流方案包括基本情况、交流人员名单、交流理由、交流建议。
2、审核:调出单位必须提供有关材料和证明,调入单位提供编办核定的机关编制数、实有人数,由县人劳社保局对单位的人员调动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对单位要求交流的,县人劳社保局应在统筹考虑全县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提出的人员交流情况及各单位职位空缺情况后,提出人员交流意见。
3、审批: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4、办理:由县人劳社保局向调出单位下达调令,调出单位凭调令开出行政介绍信返回县人劳社保局,县人劳社保局再向调入单位主管部门开具《行政介绍信》;属系统内调动的,县人劳社保局向其主管部门开具《调动工作批复》,办理调入手续。调入单位凭《行政介绍信》、《调动工作批复》到有关部门办理编制关系、工资及其他关系转移手续。
六、调配交流纪律
1、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组织原则和调配办法,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调动手续。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完调动手续的,属单位责任的,应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属个人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作待岗处理,待岗期间发放生活费。
2、未按本办法审批的,一律不得办理有关人员调动。违反规定调入或接收人员的,一经查实,立即予以清退,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七、其他
1、在调配交流工作中,涉及职务、工资、福利待遇等问题时,分别按国家有规定办理。
*月*日,全市人事编制工作会议在__饭店召开,首先由人事局长__*就全市的人事人才工作了讲话,紧接着市编办主任__*全面回顾总结了过去一年的工作,并对今年全市的机构编制工作做了部署,并表彰了20__年度人事编制工作考核先进单位,我区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考核获得了全市第一的名次,最后副市长__同志做了重要讲话,讲话肯定了过去一年人事编制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客观的分析了目前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就今年的人事编制工作提出了要求。
二、__市长讲话的主要内容
(一)肯定了成绩,指出了问题。
1、机构改革不断深化。围绕转变职能,提高效能,积极探索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的新路子,进一步扩大了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社会救助,畜牧兽医,住房公积金、道路运输管理等系统的体制改革进展顺利。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力度,不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增强了用人的活力。
2、机构编制管理水平提高。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法规和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了机关事业单位进人控编审核审批、编制实名制管理和工资统发审批制度,加强统一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从制度上彻底堵死了超编进人、逆向流动、违规拨付工资的漏洞,有效的遏制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断增长的态势。过去一年。__市长指出,过去一年全市人事编制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这是市委、市政府统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的结果。
3、人事编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是:首先是人才队伍的结构不尽合理,总量不足,素质偏低,结构失衡,分布不均,全市各类人才只占人口总数的2.2%,高层次、高技能的专业技术人才紧缺,基层人才严重不足,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比重过大,知识更新缓慢,很难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其次人员编制管理仍需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超编、政事不分、混编混岗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加大了公务员制度推行的难度。机构编制条条干预现象尚未杜绝,控编形式仍然十分严峻。第三,就业形势总体趋紧,各类待业人数急剧增长,就业容量非常有限,就业矛盾显得更为突出。这些问题和困难,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强化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全面完成今年人事编制工作的各项任务。
1、深化人事编制各项改革,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人事编制部门要积极退进各项改革,着力解决体制机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不断提高人事编制工作水平。一要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以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为目的,强化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积极稳妥地推进文化、司法、森林公安、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城市综合执法、粮食执法检查等事关民生和社会稳定大局领域的改革,优化行政管理运行环境,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体制保障。二要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要结合农村综合改革,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科学界定乡镇政府职能、明确县乡事权划分、推进乡镇职能转变、精减机构设置、妥善安置富余人员、减轻财政负担、建立乡镇新型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下功夫。要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管理,坚决守住“乡镇机构编制、实有人员只减不增”和“确保社会稳定”这两条底线,绝不能出任何问题。三要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各县区、各部门要根据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职责运行、财务收支情况,继续做好清理规范工作,按照“职责消失弱化的撤销、职责相近的合并、具备社会化运作条件的转制改企”的思路,做好相关单位机构编制、人员、资产调整合“九定”完善工作。需要强调的是,未完成清理规范前,全市暂停审批新成立各类事业单位,暂停审核增加事业单位编制。
2、切实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和干部安置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人事编制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勇于创新,积极作为,不断探索毕业生就业的新路子,确保今年毕业生就业率相对稳定和就业人数稳定增长。今后全市所有机关事业单位自然减员腾出的岗位,全部用于大中专毕业生择优录用。
3、严格机构编制约束,依法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一要严格机构编制审核审批。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在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中,必须按照“严格控制总量、盘活现有存量、整合调优结构、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严格落实“三个一”审批制度。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机构编制、部门职能、领导职数等,具有法定效力,一旦定下来,就必须严格执行,其他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就机构编制问题做作出规定。在中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省上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出台前,原则上一律暂停审核审批各类机构编制事项。对中央和省上有明确规定的,也要坚持机构设置调整“撤一建一”,不得突破现有机构限额;新增职能一般不新增机构,尽量由职能相近机构承担;新设机构一般不新增编制,尽量从职能弱化单位调整划转;新增编制一般不新进人员,尽量从超编单位中选调。各县区、各部门不得突破已核定的行政、事业编制总额,行政编制、事业编制不得混用、挤占、挪用,更不能在自定事业编制用于党政机关。二要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关口。机关进人必须实行“凡进必考”制度,事业单位进人必须严格执行《庆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要坚决禁止从企业向自收自支或差补事业单位、差补向全额事业单位、全额事业单位相行政机关逆向调动工作人员。要坚持编制审核在先、编制管理从严从紧的原则,前移机构编制管理关口,严把机构设置关、编制下达使用和人员入口关。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必须按照先到编制部门办理进人控编卡,在编制计划范围内按程序办理,坚决杜绝随意增加编制和超编进人、无卡进人、逆向流动。对违反规定进入的人员,编制、人事、财政部门不得审批工资、核拨经费,公安部门不得办理户口迁移,社保部门不得办理统筹保险。要认真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确保机构设置与审批情况一致,实有人员与编制一一对应,逐步实现以编管人,年内要全面完成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登记工作,对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限完成的,要停止工资统发审核审批。三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要认真贯彻《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按照中央编办提出的“五个不准”的要求,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于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县区和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违规问题没有纠正之前,要停止审批机构人员编制。从今年起,市委、市政府将把机构编制管理纳入对县区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实行严格的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和离任审计制度。
三、深入学习贯彻全市人事编制工作会议精神
全市人事编制工作会议的召开,为编制部门在新的一年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我办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编委办确立的中心工作任务,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法规政策,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三个突破”,推动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
1、在学习贯彻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上求突破。今年要继续加大学习、宣传和贯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庆阳市机构编制管理办法》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法规文件精神的力度,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要积极带头学习,努力营造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的良好氛围。不断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2、在机构编制管理手段现代化上求突破。一是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电子台帐,实现人员编制实名制信息化,建立完善“在编人员基本信息库”和“非在编人员基本信息库”,实现办公手段和信息传输、使用现代化。二是逐步推行事业单位登记、年检网上办公。
3、在调查研究上求突破。今年将对机构体制改革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加大调研力度。在工作思路、工作举措、工作方式方法上求得突破。一是通过公务员登记和编制实名制管理,全面掌握行政机关人员结构状况,把解决超编问题提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得力措施,力争在人员分流上有所突破。二是对事业单位运行状况进行调研。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跨行业、跨区域综合设置事业单位上求突破。三是对机构编制管理与监督工作进行调研,在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与监督,遏制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编制供给经费上求突破。通过调研,提出切合实际的意见和建议,为区委、区政府和区编委当好参谋和助手。
(二)、推进“三项改革”,健全行政和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
1、继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根据省、市、区的安排,按照“转变职能、权责一致、优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稳妥的做好文化、司法、森林公安、社保障、医疗卫生等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按期完成改革任务。
2、继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按照省市的要求,配合农村综合改革,继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一是重点抓好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实行政企、政事、政社、政资“四个分开”。要通过规范乡镇政府职能定位,明晰基层事业单位职责任务,转换运行机制,界定区乡两级事权,进一步促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二是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措施,坚守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只减不增和维护社会稳定两条底线。
3、逐步推进事业单位清理规范与改革。今年要规范事业单位分类、整合及“九定”方案的完善,在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逐步转企的基础
上,重点是抓好教育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科学配置优化中小学教师资源,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实现城市和农村教育资源统筹发展与共享的改革思路,积极稳妥地开展我区教育事业管理体制改革。一是认真清理摸底。清理区直和乡镇中小学校机构、编制和在职人员存量,摸清实际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社会经济发展对中小学校机构编制的需求。二是在清理的基础上,选择部分学校进行试点。三是着力整合乡镇中小学校教育资源,加强边远地区学校的师资力量,逐步推进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四是健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机制,为全区城市和农村教育提供人力保障(三)、创新“三大体制”,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1、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事业单位的功能和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必须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实施对事业单位的管理。一是切实搞活事业单位用人机制。事业单位进人在有空编的前提下,应首先考虑从超编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选调,其次是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进行,保证选人用人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二是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落实事业单位走向市场、走向社会的通行证和身份证。坚持登记条件,做到依法登记、变更和注销。严格材料审核,提高登记和年检的质量。加大监督力度,规范事业单位的行为,切实改变“重审批、轻监督”现象,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
一、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为了加强对县级机关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确保我县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稳步推进,建立会计集中核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委办、县府办、县纪委(监察局)、县人事劳动局、县物价局、县人民银行、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是:县委办、县府办负责对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的审核和下达工作;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收费及票据清理、核算中心人员选调的监督检查工作和牵头做好银行账户的清理工作;县财政局牵头制定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落实核算中心办公设备和办公场所、清理收费票据等工作;县人事劳动局牵头与财政部门共同做好核算中心工作人员的选调工作;县物价局牵头做好收费项目的清理工作;县人民银行配合做好银行账户的清理工作;县审计局协助做好清理票据、清理银行账户的监督工作。
二、宣传发动,统一认识
会计集中核算是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和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需要。实施会计集中核算改革,有利于政府宏观调控,防止资金流失和挪用;有利于强化单位财务收支活动的监督;有利于提高基层单位工作效率;有利于促进政府财务公开和廉政建设,也符合财政改革方向。因此,各部门、各单位必须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会计集中核算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实行单一账户,集中支付制度。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就是要按照“收费统一管理、财务统一核算、会计统一派遣、分配统一标准”的原则,将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及所属社会团体的各项财务收支,包括预算内、预算外、上级拨入经费、政府性基金、专项资金以及各种往来款项等,均纳入统一核算范围,实行单一账户,集中支付制度。
2、核算中心在银行为纳入核算中心管理的单位统一开设银行账户,各单位所有的收入和支出均通过这一账户,各单位原有账户一律取消,不再办理新的银行开户,各单位的现金、转账、汇兑等资金的拨入,支出、往来款的收付等由核算中心统一办理。
3、纳入核算中心管理的单位不再设立会计岗位,仅保留一名出纳(报账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报销凭证的初审,报指定领导签批后,负责备用金额度内现金支付,向核算中心办理报销。核算中心经审核无误后,通知银行办理资金结算,并办理登记入账,编制会计报表。
4、建立备用金制度。核算中心根据单位对现金需求的大小,确定单位备用金定额,建立备用金制度。
5、核算中心必须定期向单位通报经费报销和财务收支情况,各单位可以随时向核算中心查询任何有关本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
6、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后,单位预算管理体制不变,年度收入计划和支出预算仍由各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财政部门。单位理财机制不变,资金的筹集、使用、分配、审批及管理等仍由单位负责。单位仍是接受财务审计的主体,对各项收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管部门纳入核算中心后,对下属单位仍有财务管理职能,行业报表仍由各部门财务人员(报账员)负责汇总编报。
为确保会计集中核算改革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9月初召开全县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动员大会,统一部署全县会计集中核算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搞好清理,摸清底子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搞好清理、摸底是关键。清理收费票据,主要是摸清使用票据种类、使用范围和领购渠道等情况,对使用不合规的收费票据要予以收缴,并积极推行罚缴分离和票款分离工作。清理收费项目,主要是摸清收费文件、收费标准等情况,按照保留、取消、归并、转为经营性收入、注销等性质进行分类。清理银行账户(包括基建账户、贷款专户、工会账户、职工技协账户、食堂账户、学会协会及职称评审机构账户等),主要是摸清银行账户数量、沉淀资金状况。清理、摸底工作难度大,任务重,各部门、各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做好此项工作。清理摸底工作于10月底前完成。
四、精心筹备,扎实工作
鉴于会计集中核算改革要求高、涉及面广,要积极稳妥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1、会计核算中心机构设置。设立“*县会计核算中心”,为科(股)级全额事业单位,由县财政局管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2、选调(招考)人员,暂定20名。会计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遵守《会计法》,热爱会计工作;坚持原则,廉洁奉公,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具有较全面的财会专业理论知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有助理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财务会计工作4年以上;持有《会计证》和《会计电算化合格证》;身体健康,年龄男性在40周岁以下、女性在35周岁以下。核算中心会计人员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现有行政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会计人员中考核选拔,不足部分再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人员的选调(招考)工作于11月底前完成,12月份组织会计人员上岗培训。
3、会计核算中心结算银行,由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组织各专业银行以公开竞争方式产生。并由县委办、县府办、县监察局等部门监督。
五、分步实施,稳步推进
财政资金“四统一”分步实施到位。第一步,可先将党政机关和参(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三统一”,即收费统一管理、财务统一核算、会计统一派遣,并于20*年1月1日正式实行。第二步,结合我县的财政状况,待条件成熟后,实行分配统一标准。
为了确保机关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改革的稳步推进,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分期分批地将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管理,实行会计集中核算。
20*年,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宗旨,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大力推动各项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各项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
(一)圆满完成年度考核奖惩工作
我们与组织部门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开展了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工作,严明纪律,规范程序,力求做到考核过程精、细、严,确保考核奖惩工作客观、公平、公正。政府系列国家公务员参加考核688人,优秀73人,三等功13人,嘉奖60人;事业单位参加考核9122人,优秀892人,三等功2人,嘉奖890人。为奖惩、培训、辞退、调资、任职等提供了有力可靠的依据,使考核奖惩工作起到激励作用。
(二)认真做好企业干部稳定工作
企业干部曾为国家做出过重要贡献,关心照顾好他们的晚年生活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按照省市通知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建议县里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分包人员,积极组织经常性的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并根据不同阶段的形势需要,提请县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企业干部的困难,为他们安度晚年创造条件。截至目前,全县企业干部44人,已办理退休19人,提前退休17人,在职2人,有4人正在办理病退,其余2人自谋职业。发放慰问金1000元。目前我县企业干部的思想稳定,生活有保障,无一人参与串联或集体上访。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为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竞争能力,提高工作效能,我们组织开展了对各类人员的培训。一是圆满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按照自愿报考为主的原则,认真组织全县报考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计算机培训考试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分类,按不同专业、不同级别严格把关,顺利完成683名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报名工作;二是积极组织经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经济类报名28人,卫生系统30人;三是组织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业务能力的培训考试考核工作,完成33名初级工职能业务、公共科目的考试考核,合格率为100%。严格标准、严格条件、严格审查、严格把关,排除各种不利因素,为200名符合中级工申报条件、233名符合高级工申报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及时申报。完成33名高级工晋升技师培训考试报名工作。
(四)实行人事,推进人才有序流动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大中专毕业生进入人才市场择业已成趋势,在突破陈旧工作模式的基础上,我们变被动为主动,对新增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从报到之日起,实行人才登记制度,建立毕业生信息资源储备库,为用人单位主动推荐毕业生,给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的机会。对就业的毕业生特别是到私企、民营和外地就业的毕业生,及时办理人事,确认身份,为其办理职称申报、调整档案工资、办理人事调动等,用便捷的服务解除毕业生后顾之忧。今年以来,共为45名人才办理人事手续。
(五)落实工资政策,发挥经济杠杆调节作用
我们认真贯彻国家工资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把工资审批关,在完成转正定级、抚恤金、遗属生活补助的审批等日常工作的同时,认真落实冀政[20*]37号文件精神,为10959名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整工资标准,月增资663267元;为2663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月增资183799元。圆满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审批工作,共涉及10510人,月增资455157元。圆满完成全县离退休干部、在职工作人员[20*]14号、冀政办[20*]10号文增资工作,共涉及离休干部118人,退休干部1691人,在职人员9488人。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到了每位干部职工身上,把国家工资政策落实到了实处,充分发挥出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责任感,调动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六)实施民心工程,促进就业再就业
今年我们把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联系群众、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制,调整充实了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订了年度控制失业率、净增就业岗位目标和再就业资金投入计划。定期召开例会,调查情况,分析全县就业再就业的形势,做到了工作有部署,汇报有定性,督导有目标,呈现出全社会关心支持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局面;二是强化再就业政策的落实,把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作为重点扶持对象,积极开岗下岗失业人员的认定,免费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再就业优惠证》,支持下岗失业人员通过努力早日实现再就业;三是围绕中央、省、市五项目标任务,大力推进“八个一批”工程,努力开发就业岗位,扩大就业领域,拓宽就业渠道,妥善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四是强化社区平台建设,按照“六到位”原则,根据辖区及工作任务难易程度,建立8个劳动保障服务站,充分发挥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功能;五是大力推进劳务输出,发挥部门主渠道作用,紧紧锁定京、津劳务输出市场,按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化的要求,积极组织劳务输出,使劳务输出工作已渐成规模,成为农村增收新的增长点。目前我县新增就业人数1106人,占市核任务的92%,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32人,再就业率100%,安置“4050”人员140人,占任务的10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79%;为209名下岗失业人员免费发放《再就业优惠证》,直接减免各种税费近9万元。同时从9月份开始,我县正式启动下岗失业人员再创业小额贷款政策。按照政府扶持,齐抓共管,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整合资源,创新机制,按需培训,注重长效的原则,认真实施“阳光工程”,加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步伐,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转移培训,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库,巩固发展劳务输出基础,不断增强劳务输出工作的吞吐能力,到目前为止,我县已与北京中水公司、中建集团等6家建立了长期劳务合作关系,为其输送客房服务、保安、保洁、会议服务等300余人,使我县劳务输出工作迈出了新的步伐。
(七)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目前,我县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个基本险种已全部开展,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极大地促进了全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1、养老保险。一是进一步加大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清欠工作力度,全县所有用人单位全部纳入统筹范围;同时,开设续保专口,开展破产改制企业职工续保工作,1—11月份,新增参保企业16家,职工751人,超额完成市下达的任务指标;二是认真落实《社会保险费稽核办法》,积极开展养老保险稽核工作,1—11月份重点稽核企业20家,查出少报、漏报缴费人数8人,查实冒领养老金2人,并予以追缴,确保了养老保险基金的完整和安全;三是多渠道筹措资金,为全县2968名参保离退休人员(企业2761人,机关事业单位207人)按时发放养老金1537.1万元(企业1417.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119.69万元),未出现拖欠;四是6月份开始,养老保险金实现了银行,既保证了发放安全,又方便了离退休人员的领取,受到了离退休人员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2、医疗保险。自2003年8月正式启动医疗保险以来,工作运行平稳,既减轻了县财政和各单位的负担,又保证了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到5月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142个,在职职工11842人,退休人员2581人;1—11月份,征收基本医疗保险费237万元,支出125万元;个人帐户基金收入311万元,支出69万元;大额医疗保险费收入84万元,支出43万元。全县167名离休人员的医疗费下半年开始移交我局管理,7—9月份财政拨款18.8万元,支出17.5万元。
3、工伤、生育保险。以贯彻《工伤保险条例》为契机,全面落实工伤、生育保险政策,工伤、生育保险工作稳步推进,1—11月份征收工伤保险费5.96万元,支出工伤保险金2万元;征收生育保险费6万元,支出生育津贴2万元。
4、失业保险。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和职工的参保意识,目前,全县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达8500人,1—11月份征收失业保险费71万元,为57人发放失业救助金15.2万元,使失业保险安全网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同时审核电机厂等14家企业职工档案,经初步测算,将为903人发放失业救助金,为失业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5、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移交我局后,经过一年多的理顺,基础工作已基本到位,截止目前,全县参加农保的人员共计24768人,征收农村养老保险金5000元,到11月底,共有519人达到退休年龄,1—11月份发放农村养老保险金3.3万元,为农民晚年生活提供了一定生活保障。
6、积极开展社会救助、解困帮扶活动。一是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救助企业特困职工178人,发放慰问金85000元;二是积极参与县救助贫困学生活动,提供救助资金10000元;三是8月份开展“四帮四看”教育活动,看望贫困下岗职工,送慰问金4800元;四是国庆节期间慰问特困退休人员,发放慰问金750元。
1、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增强机关事业单位活力。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机关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规定中层岗位出现空缺,一律实行竞争上岗,采取公布职位、公开报
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演讲答辩、组织考察等规范的程序进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竞聘上岗,进一步调动积极性,增强队伍活力,形成竞争择优的激励机制。全市60多个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了竞
争上岗,竞聘中层职位500多个;不少单位结合竞争上岗,在单位内部实行了轮岗。
2、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抓好全市干部队伍日常考核工作。经过深入调研,出台20*年全市考核工作意见,建立以绩效考核为重点的考核机制,以实绩论英雄,以成效定奖惩,改革了以往考核采
取背靠背打分、投票表决等作法。明确规定绩效考核不合格,综合考核不合格;绩效考核优秀,才具备综合考核评优资格。要求各单位依据考核结果,拉开各等次奖金分配差距10%-20%,实行奖优罚劣
。各科室每个季度对所联系单位日常考核工作进行一次以上督促检查,及时收集情况。6月份,由四名局领导各带一个组,对全市日常考核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督查,推介了一批典型,发现了存在问题
,指出了努力方向,确保后阶段考核工作平衡推进。
3、贯彻竞争择优机制,组织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组织我市乡镇机关60个职位的考试录用工作,经审查有316人符合报考资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了笔试、面试
、体检等工作,纪检、组织部门全程参与,整个招考工作组织严密、程序到位,获得了长沙市人事局的充分肯定,也赢得了考生的好评。
4、强化能力素质提升,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要求和上级人事部门部署,认真履行职能,切实加强干部能力建设。认真组织好市委干部教育领导小组安排的培训
工作,制定了全年培训计划,开展了乡镇干部法律法规、专技人员权益保护、全国计算机考试、人事干部工资业务、电子政务等培训项目。狠抓办班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5、学习宣传《公务员法》,强化公务员执政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组织人事干部学习宣传贯彻《公务员法》,印发学习资料,在浏阳人事人才网上建立学习宣传专栏,每周开展一次学习讨论
,并带动全市人事干部和公务员认真学习《公务员法》,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执政能力。
二、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新的举措
1、勇于创新,健全人才工作机制。4月份召开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确定了20*年全市人才工作要点、党政干部联系人才制度、政府雇员制度、干部交流方案、职业经理人培
训方案、乡镇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园区人才服务方案等,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一是创新人才工作理念,将各类人才引向经济建设第一线,促使企业成为我市吸纳人才的主要载体。二是创新了
人才引进的形式,建立人才柔性引进机制。积极与省市国专家部门联系协调,协助神力化工公司引进德国专家赫尔纳,成功开发出堵漏灵、石材胶二个高科技品,提高了企业竞争力。三是创新人才评价
办法,改革职称评聘方式和拔尖人才选拔办法,试行职称评(考)与聘任分开的试点工作,建立拔尖人才动态选拔和培养制度。
2、深入调研,科学编制“十一五”人才规划。制定了《浏阳市“十一?五”人才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对“十五”期间人才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估,出台调研报告,对人才规划编制
工作开展了调研,设立了八个子专题,由相关部门制定专题规划方案,使全市人才规划切合实际、操作性强。上半年已完成了人才规划初稿,为开展好“十一五”人才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注重服务,推进人才市场化配置。建立网上平台,举办网上人才交流会,充分发挥人才网站的作用。举办人才交流会,加大了人才配置力度。深入省内10多所高等院校进行宣传发动,派出专
人到湖南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湖南商学院、湘潭大学、长沙大学等高等院校张贴招聘信息,寄送邀请函到40多所高校,动员大专院校毕业生,特别是浏阳籍的毕业生回浏阳应聘,到浏阳经济发展第
一线创业,组织100多家企事业单位进场选才,促进了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5月27日成功举办了第十一届“相约浏阳河”大专院校毕业生人才招聘会,1*家企事业单位提供近800多个就
业岗位,其中卫生系统招聘医护人员200余名,教育系统招聘教师76名,来自省内外50多所大专院校毕业生及各类人才1600余人与用人单位进行了洽谈,当场签约300人。另外举办每月15日
、30日举办“相约浏阳河”实用人才交流会,250多家(次)单位进场招聘,1800余人次应聘,配置实用人才1100余人。
4、规范管理,加强人事工作。建立政府雇员制、人才派遣制。澄清人才底子,分类建立充实人才信息库。做好全市近3000名流动人员的人事服务工作,对人事人员档案进行了全面
清理,查漏补缺。人事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了优质的服务。
5、合理引导,促使人才创新创业。发挥网络优势,通过浏阳党建网、人事人才网等宣传人才政策、先进典型,指导人才资源开发、开展网络求职招聘等活动。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启动
了职业经理人培训工作,利用网络开展企业家在线培训。抓住重点,大力开发农村实用人才。在花炮中级职称评审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启动了园艺系列中级职称工作,扩充我市主导产业花卉苗木人
才队伍。将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列入人才工作的重点,在各乡镇街道设立了乡土人才联系点,各村聘请了人才联络员,建立了乡土人才资源开发的网络体系,为花炮、生物医药等行业培养、盘活一批实用
的技能人才,全面推动人才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
三、突出机制创新,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有新的进展
1、改革用人制度,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参与制定了卫生、房产等部门的人员聘用制方案,卫生系统出台全员聘用制的办法,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2、严把入口,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录工作。以“相约浏阳”人才招聘会为平台,积极引进浏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人才。招考工作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按照“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新进人员全面实行人事。
一、多措并举促进就业创业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坚持把稳就业放在首位。1-5月城镇新增就业3329人,完成市下达任务4600人的72.4%,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5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9%,认定就业困难援助对象20人次,受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217份3245万元;新开发公益性岗位360个,完成市下达任务300个的120%,开发公益岗位安排4391名贫困劳动者就业;安置25名就业困难人员上岗,接收26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网上招聘,利用公共招聘网招聘信息,共为81家企业招聘岗位6153个;帮助企业复工,优先重点企业用工信息,有针对性送岗上门,满足重点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131家企业返岗员工12232名,开展点对点服务,联系、等省籍务工人员较多的地区,组织包车送务工人员返岗,发车154辆,返岗复工2423人,对接服务的返乡务工人员自行返岗13.72万人次。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审核拨付105家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225.92万元,兑现8家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134.59万元;发放失业金1318人次171.2万元,发放失业人员临时价格补贴5.87万元。
二、扎实推进技能提升行动
积极做好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培训,1-5月开展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1877人次,完成年度任务1200人的156.4%,开展贫困劳动者技能脱贫培训988人次,完成市下达任务500人的199.6%,完成新技工系统培养60人(市下达任务219人,因招生节点未到,招生进度较慢)。
三、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实施社保惠民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1-5月完成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32188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养老保险17449人,参加医疗保险36069人,参加失业保险28006人,参加工伤保险40227人。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29455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费10490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费10630万元,医疗保险费7396万元,失业保险费614万元,工伤保险费325万元),另征收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3309万元。执行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截止5月底,为企业养老保险减负2500万元,工伤保险减负130万元、失业保险减负77万元;对疫情期间企业全额缴纳社保费用的按政策予以退还,共对240家缴费单位退还养老保险费283万元,失业保险费9.6万元,工伤保险费9.7万元。
扩大工伤保险参保面,从四月起对2019年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150%的六家机关事业单位执行率费上浮二档至基准费率的150%,深入153家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扶贫车间宣传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已有34家小微企业171人和20个扶贫车间362人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受理工伤认定29例,其中死亡2例,不予认定1例。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任务提前完成。出台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任务分解及管理考核办法,部署城乡居保缴费,适时进行督查,截止五月底,参保缴费人数达50.33万人,完成市下达年度任务的101.6%。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个机制”政策,制定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实施方案,缴费补贴标准按省定标准同步提高,从2020年1月起,基础养老金标准由110元提高到115元,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一年每人每月增发2元,对年满65周岁以上高龄人员每月加发5元至25元高龄基础养老金。
有序推进部分退役士兵养老、医疗保险补缴费工作,配合退役军人事务局完成1535名退役军人养老保险数据核查和录入工作,已进入补缴费程序。
积极推进社保卡制发和拓展社保卡应用,截止5月底完成制发卡15561张,新采集制卡人员信息17356人,补换卡5091张;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使用社保卡领待的有8451人,持卡领待率80%;企业退休人员使用社保卡领待的有4795人,持卡领待率23%;使用社保卡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的有5920人,持卡缴费2039人。
开展社保基金专项督查检查,严格防控社保基金风险。对各社保经办机构开展基金风险防控督查检查,发现的风险点下发督办单,限期整改。完善基金内控管理制度和经办业务规程及操作流程,明确经办人员岗位职责,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监督。积极开展疑点信息数据比对,通过公安、民政部门提供相关数据详细比对养老保险领待人员数据,筛查出冒领养老保险待遇人员26人(机关事业3人,企业23人),已全部停发待遇并采取不同方式通知当事人亲属办理退缴手续。
四、大力促进城镇居民增收
从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就业创业、落实托底保障、扶持企业发展等方面,推进城镇居民增收。受肺炎疫情影响,今年第一季度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052元,同比增长0.8%,环比下降8.0个百分点。建机制方面,建立了城镇居民增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增收工作中出现的重难点问题,制定重点群体增收激励计划和相关措施,定期对首席统计员、辅调员及记账户开展培训,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将城镇居民增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预发机关事业工作人员一次性工作奖励2.28亿元,发放失业金1318人次171.2万元,发放临时价格补贴776.7万元(其中失业人员临时价格补贴5.87万元);落实社保费减免政策,对因疫情影响的企业减免社保费2707万元。
五、积极育才引才用才聚才
1-5月,评审确定656名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初级任职资格,办理1163名事业人员岗位聘任,办理526名事业人员岗位续聘,办理762名事业人员岗位内晋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要求学习达到90学时。推荐2人参加2020年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选拔,推荐3家企业申报第11批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审核审批8200人次调整乡镇补贴,协助县卫健委审核医疗卫生防疫人员一次性慰问补助33人次及防疫临时性补助133人次。为应急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7人。审核139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9年年度考核备案9030人次。疫情防控期间上报市委、市政府及时性表彰先进个人1名,由县委县政府及时性表彰2个集体,8名个人。受理6个事业单位股级干部任免备案7人次,开展企业新录用员工培训1877人次,完成新技工系统培训60人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免费培训三期113人次。
六、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5月受理欠薪投诉226起,涉及6800名劳动者欠薪8300万元,归集170家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727.88万元(其中保函三家2532.12万元),退还220家单位保证金2932.21万元,对15家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移送公安部门涉嫌犯罪案件3起,劳动用工备案3630人次,顺利通过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督查组对我县2019年度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地考核,联合住建、水利部门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并督促在建项目落实“一项目一册”规范化管理,发放《条例》及规范化管理手册300余份。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4件,处理结案19件,按期结案率100%(其中裁决结案7件、调解结案12件),调解率63%。受理各类案件191件(省网转办21件,市长热线165件,百姓畅言3件,网上咨询2件)。密切关注群体动态,特别针对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和退役军人群体做好政策解答和安抚维稳,开发53个公益性岗位安置部分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其诉求基本解决。
七、巩固强化人社扶贫成果
通过培训提升贫困劳动者就业技能,开展稻虾共养、农作物种植等工种技能脱贫培训,共培训988名贫困劳动者,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99.6%;加强扶贫公益岗位整改,分别建立就业扶贫公益岗位4398人台帐,生态护林员扶贫公益岗位460人台帐,光伏扶贫公益岗位1932人台帐,共安置贫困劳动者6790人次;梳理涉及311名贫困劳动者六种类型问题清单,通过分片包保督查现场交办乡镇,限期整改,已完成211名贫困劳动者的信息修改,清退100名超龄、多岗位就业等不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者,公益岗位整改任务已经完成;加强扶贫车间动态管理,疫情防控期间落实各项政策,扶持扶贫车间复工复产,至3月底有21家扶贫车间157名贫困劳动者返岗复工,拨付复工复产补助7.75万元。22家扶贫车间带动就业964人,其中贫困劳动者217人,带贫比22.5%;落实就业帮扶各类补助政策,拨付第一季度4391名贫困劳务者公益性岗位补贴372.96万元、1998名贫困劳动者居家就业补贴158.67万元、就业扶贫车间贫困劳动者就业补贴16.77万元,3980人外出务工人员交通补贴199万元,扶贫车间及合作社等101家经济实体吸纳贫困劳动者稳定就业一次性奖补30.12万元,1家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48人9.6万元。
及时为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代缴保费和发放待遇,截止5月底,代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1994人、低保对象5095人、重度残疾人3673人、计生特扶对象285人、特困人员24人,代缴资金1641.8万元,领取居保待遇贫困人口70709人,实现应代缴尽代缴、应发尽发、应保尽保。切实做好结对帮扶工作,推进结对“双包”工作机制,扶贫工作队员驻朱郢村帮扶,帮扶责任人每月走访贫困户,帮助贫困户谋划发展产业、参加就业技能脱贫培训,提升就业技能,巩固朱郢村“出列”脱贫成果,防止脱贫户因病、因疫返贫。
一、工作目标
2014年底前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做到“全面达标、百姓认可”,即:四大类18项25个县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指标达到省定标准,人民群众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认可度超过60%。
二、工作安排
1、出台《关于成立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领导小组的通知》、《东双沟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和监测工作方案》。牵头单位:办公室。时间:2014年4-5月。
2、开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宣传工作。牵头单位:宣传工作组。时间:2014年5月-2013年2月。
3、各村(居)及成员单位分别成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制订工作方案。牵头单位:协调工作组。时间:2014年5月。
4、组织开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问卷调查。牵头单位:监测工作组。时间:2014年5月。
5、规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各类台帐,对各类台帐收集、整理提出具体要求。牵头单位:协调工作组和办公室。时间:2014年4月。
6、对各村(居)及成员单位推进工作组织督查。牵头单位:督查工作组。时间:2014年5月-2013年2月。
7、召开全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决战动员会,开展“进百村入万户”活动,动员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深入基层,察民情、办实事、搞宣讲。牵头单位:协调工作组和办公室。时间:2014年10月。
8、领导干部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深入村居,深入家庭,了解民情,集中会办群众关注的难点和热点问题。牵头单位:督查工作组。时间:2014年10月-2013年2月。
9、制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成果专题片和展示牌。牵头单位:宣传工作组。时间:2014年10月底前。
10、完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各类台帐,组织集中会审。牵头单位:协调工作组和办公室。时间:2014年11月-12月。
11、准备汇报材料(文字和多媒体)。牵头单位:办公室。时间:2014年11月-12月。
三、工作要求
1、健全例会制度。监测工作组牵头,每月召开一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数据监测工作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镇全面小康社会创建工作相关单位会议,通报前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办公室牵头,每半年召开一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全面小康社会创建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一、明确要求,落实责任。
1、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我局高度重视人事编制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强化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年初,根据《2009年依法治区工作意见》,制定下发了《*区人事局(编委办)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意见》,结合人事编制中心工作明确了2009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了分解落实,由局领导负总责,相关科室承担相应执法责任;局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部署、宏观规划、监督指导;把人事编制执法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执法岗位和人员,明确工作质量和进度,确保年度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2、推进普法教育提高执法能力。年初,结合我区人事系统“五五”普法教育实施意见和《*区2006-2010年公务员法律学习工作意见》的部署,我局制定了《杭州市*区2009年公务员法律学习工作计划》,明确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普法阵地建设、保证公务员学法达到规定学时等要求,并将普法学习情况及记录作为创建“满意单位”的一项内容进行考核检查。4月份,根据市委组织部等5部门下发的《关于在杭州市“公务员学法日”开展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会同组织、司法等部门对文件进行了转发,开展“4?27公务员学法日”,通过“杭州市干部学习新干线”平合开展了公务员普法教育工作,组织762名公务员参加了法律考试,通过率达到100%,进一步提升了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3、及时做好规范清理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进一步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的要求,依法对行政权力进行清理,编制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监督机制明示图,公开供社会监督。经梳理,区人事局(编办)现有行政执法职权共5类12项,非行政许可43项。按照《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部分已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浙人发〔2009〕45号)要求,结合阳光权力梳理工作,对近年来我局制定和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规范,并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利用区政府门户网和政务网向社会公布,建立实时监督机制。在此基础上,严肃追究执法过错责任,要求各执法科室和执法人员严格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履行职责,有效保证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落实。
二、规范程序,严格执法。
按照打造“阳光人事、法治人事、满意人事、和谐人事”的要求,我局在人事编制依法行政工作中进一步规范程序,明确要求,在各项工作中严格做到依法、规范、到位,确保人才人事和机构编制各项法律规范的真正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1、在落实《浙江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方面:一是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我们坚持利用会议,人事工作培训、*人才网站等形式和阵地宣传《条例》;利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服务企业的机会,上门走访服务和单位积极宣传《条例》;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人才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培训学习;对区工业基地、科创中心和重点骨干企业,我们组织人员上门宣传党和国家的人才工作政策和人事政策法规,提供人才供求信息等系列服务,倾听用人单位的意见和需求。二是进一步规范各类人才人事档案管理。按照有关规定为人才人事关系,目前区人才交流中心在册档案数3500余份。上半年,严格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为1000人(次)提供关系转接、政策咨询等各类服务。三是积极提供人才服务。组织10家用人单位参加春季和毕业生就业招聘大会等大型人才招聘会;组织南星、湖滨等街道参加全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招聘工作;协助9名新入我区留学生办理在杭留学人员工作证,协助3家企业引进国外智力6人(次);通过牵线搭桥,为下属人事企业直接办理人才引进280多名;通过市区两级审批,引进特殊人才9人;积极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协助400余名毕业生实现就业,扶持50余名大学生创业;针对大学生就业创业、公开招考等难点、热点问题,编印相关的实用问答,及时对进度流程进行公示,为其提供办事指南。
2、在执行《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方面:半年来,我局严格执行《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依托专门培训机构和各主管部门,分系统协调引导做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好继续教育工作。一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落实。今年我区根据工作的需要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上,开展了财务、卫生、教育等领域的继续教育。认真做好职称考试工作,审核申报了953名参加8大类职称任职考试或职业资格考试,为他们发放准考证、考试用书,为合格人员及时办理资格证书,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二是继续做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选拔推荐工作。有1人入选2008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3人入选市“13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对高层次人才落实好培养经费,有计划、有重点的培养。三是继续教育的各项制度得到了较好地贯彻。经调查了解,我区各单位普遍能够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或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被单位安排参加学习培训期间能够按《规定》要求,享受在岗人员的同等工资待遇,受训后的最低服务年限,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协商明确。
3、在执行《公务员法》和相关配套法规方面:半年来,我局针对《公务员法》相关配套政策的相继出台和新制度入轨运行的需要,积极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一是以考核奖惩为导向,促进公务员勤政廉政。做好了全区政府机关1100名科及以下公务员和447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8年度考核工作,注重把考核结果同奖惩制度紧密结合起来,为符合条件的人员晋升了工资档次;根据公务员法,开展首次*区“十佳公务员”评选表彰活动,对28名近三年来连续考核优秀的公务员记“三等功”,对全区152名当年优秀等次的公务员授予嘉奖;推荐入选全国先进工作者1名。二是以教育培训为途径,提高公务员能力素质。根据《杭州市*区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依托“干部学习新干线”实行学分制管理,组织1570名公务员参加《组织行为学》、《法治浙江与和谐社会建设》两门课程的网上培训考试。开展“4?27公务员学法日”,进一步提升了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以日常管理为依托,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组织好全区公务员公开招考录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资格审查等相关工作,招录公务员8名。认真做好我区行政执法大队210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工作及科以下非领导职务任职工作,确保参公程序公平和透明。严格按规定职数审核科以下非领导职务200人次,把好职务升降任免审核关;认真办理好21名公务员的调任、转任和调动手续。
4、在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方面: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上,我局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落实好各项登记管理工作。一是变更、登记严格细致。事业单位的变更登记及初始登记,我们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仔细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及时进行办理,上半年共办理初始登记2家,办理变更登记19家。二是年度检验严格审核。依据《条例》和《细则》,在市编办的统一部署下,年初,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对全区174家按规定需年检的事业单位开展了2008年度的年检工作。为做好年检工作,我们专门组织各单位负责人召开年检工作会议进行布置,对财务报表,年度报告书的填写上报提出了具体标准和要求。年检中严格的审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了限期整改的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当场办理。截止3月底,年检工作全部结束,合格率为100%。三是登记档案社会化服务开展正常。对已登记的事业单位的有关材料,按统一的格式和标准对资料进行整理,装订成册,入柜妥善保管;对需要查阅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我们按《杭州市事业单位登记档案资料查询暂行规定》提供服务。
5、在执行《杭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方面:在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上,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86号令)、厅字[20*]2号文件、《杭州市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13号)和市委办[2008]49号文件精神,严肃认真做好机构编制的各项工作。一是依法推进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进程。在省市部门的指导下,我区相继出台了《*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关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和增补人员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实施意见》和《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进一步理顺关系,规范流程,从严把好机构设置和编制关口,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部门的依法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由于历年来的从严把关,我区预计在2009年底,能消化行政编制超编人员,提前完成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一一对应的实名制目标。二是初步建立事业单位全程管理新机制。根据杭州市《关于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的要求,我区实行了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初步建立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体系。三是严格落实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半年来我局遵照人事部《规定》和杭州市《实施办法》的要求,积极帮助指导教育、卫生等系统的事业单位落实好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并实行全程监督;根据《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实施意见》(上政办[2009]4号)的要求,按照“依法规范、分类管理、总量控制、精简效能”的原则,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切实纳入管理,落实计划申报、联合审批、分类管理等制度。
三、下阶段工作。
1、继续认真落实好《公务员法》及相关政策。《公务员法》相配套政策陆续出台,我们在学深学透的基础上,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用规范化的管理全面加强公务员制度和队伍的建设;进一步对公务员的年度考核进行细化、量化,要通过年度考核充分反映公务员的德、能、勤、绩;要切实搞好公务员的培训工作,改进培训方式,通过培训加强公务员的公共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要认真细致的做好阳光工资改革工作,耐心做好政策的解释工作,确保平稳实施。;要积极推动公务员的交流和锻炼,推动跨部门、跨街道、面向全区的竞争上岗;要继续加强对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管理和期满考核,开展新录用公务员下基层锻炼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大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促进公务员依法办事、公正办事、高效办事。
2、稳步推进我区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下半年,区县政府机构改革即将启动,区编办需认真开展对各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的调研,及时了解和掌握省市及兄弟城区政府改革信息及动态,结合我区实际加以吸收利用。对可能涉及到机构改革的部门,严格冻结编制和人员,防止突击调动、提拔干部现象发生。下阶段,将根据省市要求,按照分阶段、分步骤,重点明确,任务到人的原则,研究制订我区机构改革方案和计划,做到早介入、早研究、早准备。
3、规范完善事业单位管理的各项制度。严格贯彻落实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用制度,提高工作的透明度;积极鼓励事业单位开展适应事业单位特点和各类人才成长规律、体现岗位与绩效为主要内容、灵活多样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加强对事业单位改革调研工作,及时掌握分类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良好的建议和对策;要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单位登记管理程序,完善管理制度。
4、不断提高人才人事服务质量。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处理好各类问题,及时回复人大、政协的议提案,积极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做好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管理、工资福利、企业干部维稳和解困等工作,认真规范做好事业单位的登记和年检;在日常人事服务中做到能办的事及时办,不推诿扯皮、不拖延刁难,对不能办的事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对超权限的事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及时给予反馈;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务员申诉制度和人事争议制度,规范仲裁行为,严格仲裁纪律,依法公正、及时的涉及案件;要加强对人事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维权意识。
5、加强人事部门自身建设。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提高素质能力和培训优良作风为重点,抓好人事干部的政治教育、党性教育、法制教育和知识更新、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积极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大力推行信息公开、电子政务等制度,及时通过网络、信息栏等载体向社会公开政策和相关信息,充分利用“*网”、“一站式审批服务平台”等网络平台,及时解答和处理各类政策咨询、业务申报。深化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完善局机关“学法日”制度,通过法律知识宣讲、案例分析、选送参加培训等形式,组织局机关干部学习人事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法律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