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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工程管理办法

时间:2023-06-26 16:23:2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应急工程管理办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应急工程管理办法

第1篇

为认真做好群岛新区建设的防汛安全工作,按照“早检查、早分析、早落实”要求,区防指办在乡镇(街道)自查的基础上,于2月20日—2月24日开展了全区水利工程汛前大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乡镇(街道)进行反馈。现根据交流和检查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安全度汛职责。根据全区汛前检查情况,区防指对存在安全隐患的24座水库、重要山塘,22条海塘,17座闸门提出了防汛措施和意见,各地要按照意见要求,结合镇、村换届结束后的实际,进一步完善镇、村防汛防台工作预案和小(二)型以上水库《安全应急预案》,督促辖区内重要企事业单位、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制订完善相关的应急防汛防台预案。要按照“病库限蓄、险库放空”的原则,严格限蓄放空措施,对已完成除险加固但未竣工验收的水库,要控制好水库水位。在建工程要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应急预案编制规范”的要求,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抓紧制订切实有效的安全度汛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度汛措施。区防指办适时将对预案修订、责任落实、物资储备等情况再做一次抽查。

二、强化落实意识,确保工程按时保质完成。针对近几年水利工程项目多,工程前期政策处理难的实际情况,各乡镇(街道),区属有关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和水利员要加强工程监管,正确处理好质量和进度关系,确保在建工程管理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施工质量到位,对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要坚决予以整改。要严格按水系规划的要求,特别是对地势较低区域的河道、闸门等建设工程,要整体布局、科学改造,切实提高区域防洪标准。对已失去功效的小山塘,在履行报废手续后,要及时实施工程报废措施。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各乡镇(街道)要重视水利员、水政监督员及水库、海塘、闸门管理员队伍建设,加强人员配置。要按照《区重要山塘安全管理办法》,《小(二)型以上水库巡查管理办法》和《区海塘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加强管理人员培训学习,督促管理人员认真巡查,及时完整记录巡查情况,及时调整不合格人员,并报区防指办备案。区水利工程管护公司要加强对全区水利工程的管理,确保水利工程不留安全隐患,不留危险死角。

四、强化汛期值班,确保信息畅通。4月15日进入汛期,各乡镇(街道)、区属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特别是防指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好值班人员。确保汛期值班电话有人接听、传真有人接收,各类报表能及时上报。各乡镇(街道)的防汛防台指挥机构,要对本地区防台工作进行科学调度,并督促管理人员做好水库、山塘、海塘的巡查工作。要充分利用水雨情遥测系统,实施水雨情实时结果和暴雨预警等网格化系统管理,以确保在出现紧急险情时,第一时间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确保险情及时排除。

第2篇

关键词: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后管理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status of rural drinking water safety Hanbin district project, combining with the practice experience of rural safe drinking water project in Hanbin District Management after construction, and puts forward some new thinking in engineering management.

Keywords: rural safe drinking water projects;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L37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汉滨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概况

汉滨区地处陕西省东南部,北依秦岭,南枕巴山,汉水横贯其中。全区总面积3644平方公里,辖34个镇(办),801个行政村,总人口 10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5万人,是安康市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据2005年《汉滨区农村饮水安全调查报告》显示,汉滨区农村饮水安全人口20万人,饮水不安全人口55万人。

自2006年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来,汉滨区累计投资2.05亿元,已建成农村饮水工程678处,其中:万人以上联村(镇)水厂2处,千人以上联村(或社区)水厂13处,千人以下单村工程663处,解决了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43.5万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成,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益:一是改善了农村群众的生活条件,提高了农民的健康水平;二是解放了农村劳动力,密切了党群和干群关系,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三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和拥护,被誉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同时,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久发挥效益,汉滨区成立了1个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管理总站,1个水质监测中心和8个片区供水分站,使全区农村供水工程的建后运行管理工作基本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立了一套较规范、高效的工程运行管理体系,探索了一条农村供水事业发展的新模式。

二、汉滨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后管理的经验

(一)创新机制,夯实管理责任。

为确保供水工程长期发挥效益,根据供水工程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管理任务重的实际情况,汉滨区组织专家深入调查,研究解决办法,通过积极向上争取,新增了70名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管理人员编制。按照“合理布局,便于管理”的原则,2011年在全区按区域成立片区供水分站,设立了“汉滨区安全供水工程管理总站”, 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下设一个水质监测中心;根据供水工程分布和受益人口情况,共成立了恒口、五里、张滩、茨沟、关庙、流水、吉河、大河等8个供水工程管理分站,供水工程管理分站属于财政全额供给的股级事业单位,隶属汉滨区水利局管理,人员采取从乡镇骨干水利员选拔一批和通过公开招考录用一批的方式,每站定员5-9人,为总站和分站共配备了70名基层供水工程管理员。供水管理分站的职责是:管理辖区内已建成的联村集中供水工程和日供水50m3以上的单村集中供水工程。负责供水工程的水质、水源地监测保护,工程日常维护及应急抢险。负责辖区内待建和在建工程的规划、施工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工程建设报账,水费收交及维修基金的提取等工作。同时,及时将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权划归8个片区供水分站管理,明晰了管理的责任主体,落实工程建管责任,实行专业化“一条线”垂直管理,形成一个环环相扣的“管理链”。通过“设片管理”,基本实现了全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常态化、专业化和规范化管理,探索出了一条农村供水事业发展的新路子,工程建设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十分满意。

(二)加强建后管理,确保供水安全、正常、高效。

首先是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强化政府的监管职能。2012年汉滨区政府出台了《汉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对工程管理制度、组织模式、运行维护、水源保护、水质管理、供水管理、水价核定、水费计收等各种运行管理制度都作了明确规定,确保各供水分站在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水价调节、维修管护、水源保护等各个建后管理环节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按照《汉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要求,汉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经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即将联村(镇)水厂和日供水50立方米以上的单村集中供水工程移交各供水分站直接管理;50立方米以下的单村供水工程,由各分站监管,委托用水户(或协会)管理。明确了供水工程的日常维护和应急抢险各自承担的职责,因地制宜,分类管理,逐步建立供水工程维修基金制度,即按照受益人口每年2元/人的标准核算提取维修基金,采用财政补贴、水费1:1配比的方式,保证正常维修费用,确保工程长效运行。

对于已建成的联村集中供水工程,均单独组建管理机构,隶属所在供水管理分站直接管理,水厂负责人由供水管理分站聘用或由分站工作人员兼任,水厂公开招聘懂技术会管理的工作人员,招聘人员采用合同制,其主要职责一是负责供水设施和水处理设备的日常维护,二是负责辖区用水户的水费清收,三是对供水水质实时生化观测,四是对供水管网实施抢修,确保供水工程良性运行,五是负责水厂扩容或新增入户施工。其待遇参照同期社会工资标准制定报酬。

经过几年来的实践,目前汉滨区已建成的所有供水工程,全部落实了管理责任,各个工程运行良好,水质日常检验检测实现了所有供水工程全覆盖,特别是农村联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和重点集镇率先实现了“农村供水城市化”,发挥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广大受益群众真正吃上了廉价水、安全水和放心水。

(三)合理定价,依法依规收费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供水服务对象是千家万户的老百姓,水价必须公开、公正、公平。2011年,汉滨区政府组织发改、财政、物价、水利等部门,按照“有偿供水,保本微利”的原则,根据供水成本和当地实际情况核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供水水价,实行政府指导或由政府设定最高限价。目前核定运行水价为:自流引水1.5-1.8/吨(取决于供水规模),泵站抽水2.0-2.8元/吨(由扬程决定)。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以来,全区统一了农村供水价格,收费趋于合理水平。

三、汉滨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对农村安全饮水重要性的宣传力度。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属于社会公益性基础设施,区安全供水工程管理总站及各供水分站应灵活多样,通过广播、电视、标语、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饮水的重要意义,宣传水源保护及供水工程法规知识,增强全民对安全饮水工程的保护意识。同时,大力推行用水户参与监督管理的模式,积极落实安全饮水、节水用水措施,预防和杜绝人为破坏水源、管网及蓄水工程等行为,特别是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印发有关安全饮水方面通俗易懂的小宣传册,发给受益范围内的用水户,做到安全饮水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成为保护供水工程的主人,从而确保供水工程真正成为安全工程、放心工程。

(二)加强对供水管理人员的定期培训。

由于汉滨区通过社会公开招聘的供水工程管理人员大多为高中毕业务工青年,专业知识极为不足,亟需通过学习培训来提高其业务技能。区安全供水工程管理总站应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对供水工程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注重安全饮水水源保护、水处理设备操作技术、日常运营监测和抢险应急维修等方面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从而促进汉滨区供水工程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三)加强对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

根据水源管理的要求,严格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规定》和《陕西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意见》精神,由区政府组织发改、水利、环保、国土等部门,对饮用水水源划定并设置水源保护区,统一设立生活饮用水水源防护警示牌,建立和完善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安全保障、事故应急与管理、监测信息等方面的措施和制度,严禁一切影响饮用水安全的项目建设和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为饮用水水源保护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同时,进一步加强水质检验监测工作,各分站应完善消毒、净化设备,做好生物实时观测,区水质监测中心应定期对水源水、出厂水和末梢水做好水质安全检测,确保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3篇

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度假区管委:

为保障农村供水工程安全正常运行,满足广大农村群众正常用水需求,根据上级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规定,现就农村公共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农村公共供水工程集中大检查活动

农村公共供水工程安全运行,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和政府部门的形象,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工程运行管理,落实专人深入工程现场,组织供水单位、村委实地对各自辖区内的所有农村公共供水工程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工作。检查的重点是: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是否存在污染源;水源地及供水设施附近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水源井、蓄水池、泵房等重要供水设施是否采取上锁等安全保护措施;供水设备、设施、供水管网、入户管路和供水水龙头等是否落实保温防冻措施,尤其是规模化连片供水工程的保温防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二、落实农村公共供水工程安全运行措施

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对本次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登记备案,按照《市区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和各镇街制定的公共供水应急预案,责成供水单位、村委在规定时间内清除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停止水源地及供水设施附近有可能影响供水工程安全的活动,对造成破坏的要予以恢复,对水源井、蓄水池、泵房等重要的供水设施采取上锁等安全保护措施;对易冻的水泵、闸阀、水表、管道、户内水龙头等采取填充、安装保温材料、管道培土加厚、集中供暖等措施进行保温防冻。排查的安全隐患和工程落实情况要于1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区水务局。

对已安装消毒设备的项目村,要以镇为单位与区公安分局做好二氧化氯发生器原料的采购、保管和使用工作,同时做好消毒设备的调试与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消毒设备的正常运行,各镇要落实消毒设备的管护责任人,管护责任人名单、设备运行情况要于前以书面形式报区水务局。

三、落实供水应急预案,确保安全供水

各镇街要定期督促供水单位、村委安排专人加强工程巡查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将工程巡查、维护工作作为一个经常性的工作来抓。要按照人员落实、材料落实、设备落实的要求,建立应急小组,水源遭受污染、供水设施遭到人为破坏、自然损坏等情况发生时,要立即落实供水应急预案,及时组织供水单位、村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事故排查、人员救助、工程抢修等工作,同时做好供水应急事故的预警、上报工作。要把责任落实到各个供水单位,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每个环节、每个部位都有人查、有人修,确保广大群众正常用水、安全用水。

第4篇

关键词:非工程措施;防洪抗旱;内涵;作用

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的国家,尤其是水灾、旱灾更为频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各地已对防洪抗旱的工程措施运用自如,发挥了显著的效益。但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事件随之增多,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将更为频繁,强度也明显上升,单靠工程措施来应对已明显不足。与此同时,非工程措施作为防洪抗旱的综合措施之一,越来越受重视。该文现以非工程措施的内涵入手,简析非工程措施在防洪抗旱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1 非工程措施的内涵

非工程措施是指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以及直接运用防洪工程以外的其他手段来减少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损失的措施。非工程措施具有投资少、见效快,并可为防洪抗旱工程充分发挥效益提供保证的特点,因而可在防洪抗旱工作中广泛应用[1]。非工程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防洪工程管理,坚决清除江河湖泊的行蓄洪阻水障碍,以确保行蓄洪的能力;二是建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完善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三是完善水法律、法规的制定,大力宣传,并认真贯彻执行;四是制定和完善防洪抗旱预案;五是建立洪水干旱预报警报系统;六是建立完善的防洪抗旱物资储备制度。

2 非工程措施的作用

(1)加强江河湖泊及防洪工程管理,是认真做好防洪抗旱准备工作的重要前提。防患于未然是防洪抗旱重要的先决条件,要求在水旱等自然灾害来临之前,认真做好江河湖泊及防洪工程管理,这既是防洪抗旱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前提[2]。因此,各地有关部门应在汛后制订计划,依照闸站养护手册对水工程进行维护、保养;地方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国家防总的统一部署下,逐级开展汛前检查,实行防汛责任制,制订详细的检查方案,对水工程进行逐一排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处理;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江河湖泊的管理,坚决清除江河湖泊的行蓄洪阻水障碍,制止盲目围垦湖泊、河道、滩地的违法行为,以确保行蓄洪的能力。淮河流域各级防汛抗旱办公室通过加强江河湖泊及防洪工程的管理,落实防汛责任制,及时清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的落实,为夺取2003、2007年防洪抗旱的全面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完善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全面提升防洪抗旱管理能力。我国水旱灾害频繁,造成的经济损失严重。单靠工程措施远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面向未来防洪抗旱减灾事业的发展,水利部提出了防洪抗旱的“两个转变”,即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的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的转变。“两个转变”的推进将全面提高我国的抗灾水平和能力,而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立正是促进、推动“两个转变”的重要措施和手段。自1998年淮河流域大水后,我国加大了对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的投入力度,其指挥系统涉及水利部、七大流域机构和31个省(市、区),以更好地为当地防洪抗旱工作服务。

(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法律、法规贯穿于防洪抗旱全过程,是一个完整的、与其他法律和政策充分匹配的政策法规体系,为防洪抗旱提供了全面的政策与法律支撑。目前,我国已形成了以《水法》《防洪法》为核心,以《防汛条例》《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河道管理条例》等相配套的防洪抗旱法律法规体系,各流域管理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陆续颁布并实施了大批防洪抗旱配套法规。安徽省先后修订完善了《安徽省抗旱条例》《安徽省水文管理办法》《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等法规、规章,并严格防洪抗旱执法程序。随着防洪抗旱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国防洪政策法规建设已不能满足防洪抗旱的要求,应着力健全法律法规,加快《抗旱条例》《洪水影响评价管理条例》《蓄滞洪区管理条例》的制订,把防汛抗旱立法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此外法律的制订需要公众的认知,因此要加强法制宣传工作,提高法律透明度与认知力。

(4)制定和完善防洪抗旱预案,提高洪水灾害的反应与处置能力。近年来,在国务院、国家防总的大力推动和指导下,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大力加强防洪抗旱应急预案的建设,由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构成的预案体系逐步健全,为规范应急管理打下很好的基础。防洪抗旱预案本身就是在总结地区洪涝干旱发生、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按照防洪抗旱目标和调度原则,在分析现有水源和充分利用现有工程设施的基础上,制定不同干旱条件下的防洪抗旱对策和措施[3]。淮委根据国家防总批复的《淮河洪水调度方案》,积极推动淮域各地继续加强防洪预案的修改完善和动态管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工程变化情况,修订完善了《蓄涝洪区运用预案》等相关预案,极大提高了洪水灾害的反应与处置能力。

(5)加大洪水干旱预警预报系统,为防御水旱灾害提供技术支撑。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我国局部暴雨、超强台风和极端高温干旱等事件呈现多发、并发的趋势。极端灾害性天气的频繁发生,对提高预警预报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淮委在每年水旱灾发生之前,着力抓好预警预报,特别是加强对极端灾害性天气事件的监测:一是针对防洪排涝标准偏低的城市,加强对短历时、大强度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报,并注重提高基层预报水平,增强预报时效;二是加强汛情监测预报,提高预报准确率,延长预见期,全面满足防洪调度指挥决策的要求;三是建立水文报旱制度,综合降雨、江河来水等相关信息,确定与旱情相关水文特征值,这些措施的运用,为战胜2007年淮河流域洪水提供了技术支撑。

(6)建立完善的防洪抗旱物资储备制度与反应迅速的抢险队伍,是取得防汛抗旱胜利的前提条件。防洪抗旱物资储备制度的建设是完成抢险救灾任务、实现安全度汛抗旱的基础。建立防洪抗旱物资储备制度可以克服防洪抗旱经费加拨过程缓慢和被挪用等弊端,满足“一旦需要,随时调用”的工作要求,也是一项切实可行的主动防洪抗旱措施[4]。国家向来重视防洪抗旱物资储备建设,并加大防洪抗旱物资器材的投入,同时把防洪抗旱经费列入同级预算,按照分级筹措、分级储备、分级管理的原则,储好、管好、用好防洪抗旱物资,提高对自然灾害的应急响应能力,以确保防洪抗旱的最后胜利。

做好物资储备的同时,也要加强抢险队伍建设。全国各地市大都成立了县、乡、村三级防洪抗旱抢险队,逐人登记,加强培训,认真学习防洪抗旱抢险知识,提高全民防洪抗旱抢险能力,并根据各自情况开展防洪抗旱抢险演习,提高抢险队伍应急抢先水平,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正是防洪抗旱物资储备的完善及抢险队伍的保障,成功缓解了2001年淮河旱情以及2007年流域性大洪水。

参考文献

[1] 赵清,高洪涛.非工程防洪措施浅析[J].中国西部科技,2009,8(28):61-62.

[2] 周美冬.非工程措施在山区县防汛调度中的应用[J].江西水利科技,2009,35(3):206-208.

第5篇

一、水利机构情况

(一)水利工程管理、抗旱防汛机构情况

我区水利工程管理、抗旱防汛工作由南北两山绿化上水工程管理站负责。“南北两山绿化上水管理站”于年成立,科级建制,事业性质,编制5名。

抗旱办公室主要负责:

1.拟定农村抗旱防汛应急方案,并负责监督实施;

2.组织抗旱防汛检查,督促险工险段处理及水毁工程修复;

3.掌握和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险情、灾情变化情况,提出相应的决策意见;

4.筹集、贮备和管理抗旱防汛经费和物资,提出防御特大干旱和洪水灾害措施,及时提供指挥部决策,并组织应急抢险队伍,承担应急抢险任务;

5.负责农灌区河道、洪道新建工程项目的防洪审查。

工程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指定的有关方针政策,熟练掌握各项工作业务环节;

2.负责全区水利管理和水利改革工作,研究提出水利管理和改革方面的策略,协调指导灌区的发展规划、工程管理、经营管理和灌溉管理;

3.负责全区农灌区河道、堤防、水域岸线管理,制定相应管理制度;负责灌区维修,节水灌溉、农田基本建设、中底产田改造、盐碱地治理;

4.组织指导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拟定全区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水利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工作。

(二)水土保持站机构情况:

水土保持站成立于70年代,85年成立兰山公园时隶属于水电局,年水电局成立水政监察队时,水保站被撤编,人员被分流,现无机构,只有水保站副站长一名。

水土保持站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指定的有关方针政策,熟练掌握各项工作业务环节;

2.认真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落实国家有关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

3.拟定我区水土保持配套法规、管理办法,制定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和地方标准;

4.实施水土保持行政处罚、监督管理、“两费”征收及方案审核;

5.负责编制全区水土保持区划、水土保持预防规划及实施计划;

6.组织实施承担市上下达的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及安排的水土流失综合预防、梯田建设、小流域治理等水土保持项目的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

7.负责全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定期水土流失公告;

8.负责全区水土保持政策研究、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及成果推广等工作。

(三)水政监察队机构情况:

水政监察队于年成立,科级建制,性质为参照公务员管理性事业单位,编制4名。

水政监察队职责: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水法规;

2.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

3.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

4.配合和协助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

5.对下级水政监察队伍进行指导和监督;

6.受水行政执法机关委托,征收行政事业性规费等有关事宜。

(四)水政水资源管理机构情况:

水政水资源办公室于年成立,科级建制,性质为参照公务员管理性事业单位,编制4名。

水政水资源工作职责:

1.负责党务工作,起草有关文件、报告、通知、计划、总结、规章制度,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处理行政方面的日常工作和指定的其它工作;

3.组织对水资源的调查和评价,掌握水资源的供需情况,预测各阶段的发展趋势;

4.负责水资源档案的管理工作。各类、各级文件文书、档案的分类、编号、组卷、保管归档工作;

5.负责水资源统一规划编制、管理和保护水资源工作;组织编制用水中长期供求计划,组织全区水资源调查评价,拟订全区水量分配方案;组织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及其环境影响评价;

6.按照水资源分级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对辖区内从黄河取水(地表水、地下水)的取水单位进行登记、审核、办理取水许可证。并征收水资源费;

7.监督检查水资源费收缴情况,对违法取用水资源和不缴纳水资源费的单位进行水行政处罚;

8.负责向上级业务部门申报年度用水计划、取水许可证年度审验及水资源费征收情况的统计报表;

9.负责组织水政监察员参加各种形式的讨论、学习、培训、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

二、农业及水利工程概况

现有6个涉农街道,39个行政村,水利工程28处,泵站68座,装机149台套。目前,正常运行的19座,带病运行的49座。.

全区总人口93.7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56万人。全区总土地面积220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5.9平方公里,约合3.89万亩,耕地中发展有效灌溉面积19平方公里,约合2.12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74%。地处内陆,南北为山区,地势高,地形地质构造十分复杂。黄河干流在流程23公里,年平均降雨量330毫米,年蒸发量在2000毫米左右。十年九旱,属肃省中部干旱少雨区域。

三、基层水利机构情况

我区6个涉农街道,28处水利工程,68座泵站均由各涉农街道“三农”办公室宏观管理,泵站以村为单位采取农村集体形式管理,泵站运行由村民负责,工资由村级财务支出。街道、村均无水利专业技术人员、水保员和水利机构。全区28处水系,68座泵站共用农民工81人,其中: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有28人,占总人数的34%,小学文化程度的有53人,占总人数的66%。年龄在50岁以上的有62人,占总人数的77%,40-49岁的15人,占总人数的18%,30-39岁的4人,占总人数的5%,30岁以下的没有。

四、存在问题

1.泵站运行人员工资及管理费用均来自水费征收,没有纳入财政预算,工程管理无办公场所,严重影响水利工程正常运行。

第6篇

现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陆续制定并颁布了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确实已经初步建立起了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架构。但该法律体系在运行的实效上,与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安全生产形势的客观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1.部分法规、规章缺失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正发生着巨大变化,企业间的兼并、收购、分立或重组不断发生,国家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安全生产工作需要面对未曾有过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在具体的生产过程中,我国的生产企业普遍存在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不足、职业病预防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因此,急需加强并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市场安全准入、职业危害预防防治、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等方面的工作,目前这些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有不少尚未制订,无法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2.部分立法质量不高由于立法前期阶段的调查研究做得不够充分,草案的征求意见范围也不够广泛,立法的社会公众参与度较低,导致现行部分安全生产法规、规章的立法质量不高,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不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执行起来有难度。3.法律法规、规章更新不及时受立法机制和立法技术等因素制约,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中,有的颁布实施已经十余年仍未进行任何修订,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不利于依法治理安全生产。如安全生产事故法律责任追究过轻、事故受害者及其家属获得赔偿较低就是其中比较突出的表现。4.安全生产标准法律强制力不足安全生产标准是安全生产的生命线。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国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标准,对促进安全生产确实起到了积极作用。据统计,以煤矿安全标准为例,现有煤矿生产标准715项,现行496项,废弃183项,废止26项,即将实施10项;其中煤矿安全生产标准81项,现行73项,废止8项[2]。我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执行安全生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这些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可以视为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但这些标准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立法,没有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颁布实施,法律强制力也有所欠缺。

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完善

1.《安全生产“十二五”立法规划(征求意见稿)》目前,国家出台了《安全生产“十二五”立法规划(征求意见稿)》,该规划试图“加快制定修订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四部法律、行政法规;启动制订修订安全生产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等三部法律、行政法规;完成60多部规章的制订修订”。规划提出,“要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等重点领域的立法,加强中介机构、应急管理、职业健康监督检查等重点工作的立法”,目标是“力争到2015年末建成基本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2.对《安全生产“十二五”立法规划(征求意见稿)》的修改与补充笔者尝试对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其规制的内容进行归纳,将其划分为八个大类。①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这无疑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最重要内容,安全生产的日常内容就是生产管理,因而事关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实际上就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主体部分。当然,生产管理还可以进一步细化、细分为生产规程、职能管理、科技支撑、监管监察、事故处理、事后赔偿等方面。正是因为这一方面是安全生产真正的主力内容,太过重要,所以综观目前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安全生产“十二五”立法规划(征求意见稿)》,对此考虑得都比较科学完备。不过笔者认为,现有法律法规、规章和“十二五”立法规划对事故处理和事后赔偿这一部分的考虑略显不足,这部分如果缺乏明确而科学的法律支撑,会对平抚家属情绪、安定职工人心、尽快恢复生产、尽量减少损失造成不小的负面影响。所以,理应制订相应的事故处理和事后赔偿法规。②应急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在我国当前初步成型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应急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非常缺乏,常常在安全事故发生之后,名义上启动了“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但实际上往往组织不力、调度不灵、现场混乱。虽然《安全生产“十二五”立法规划(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了在行政法规层面制订《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但仅靠这一部法规难以解决所有的事故应急处理问题。“十二五”立法规划中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现场管理办法》纳入安监总局的部门规章,笔者认为,这样的立法层级难以保障现场应急救援调动的强制执行力,应以国务院行政法规的形式予以颁布实施。③劳动保护与卫生防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安监总局和卫生部已有部门规章予以一定程度的保障,目前需要进行适时修订和一定程度的规章制定,“十二五”立法规划中已经作出了考虑。如修订《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安监总局和卫生部联合修订);制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和卫生部联合制订)等。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现有的法规、规章在这一方面有所涉及,但不够完善,“十二五”立法规划中作出了较为适当的考虑。如制订《注册安全工程师条例》、修订《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⑤中介服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现有的法规、规章在这一方面的规定显著不足,更谈不上完善,“十二五”立法规划中作了相应的立法规划,如制订《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管理办法》、制订《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⑥安全评价与市场准入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在我国当前初步成形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安全评价与市场准入方面的法律法规是比较缺乏的,已有的少量规章也早已不尽合理。虽然安全生产“十二五”立法规划中提出了修订《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但恐怕仍难以应对现实需要。笔者认为,应当制订《煤矿企业安全评级实施办法》、《矿用设备产品安全认证管理规定》等规定用以规制安全生产、特别是矛盾突出的矿山安全评价与市场准入。⑦财政支持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生产“十二五”立法规划中把《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和征用管理办法》纳入安监总局的部门规章,就现实情况来看,这样的立法层级难以保障其现场应急救援调动物资、财力的强制执行力,应以国务院行政法规的形式予以颁布实施。⑧信息公开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我国的各级政府机关长期以来已经形成了“内部文件”、“内部传达”等思维和行动模式,加之各级官员对其政绩、“政治前途”的考虑,安全事故一旦发生之后,社会公众往往得不到真实的信息。因此,有必要在现有的法律法规、规章基础之上,以更强有力的方式促使信息的真实公开,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笔者认为,安全生产“十二五”立法规划中把《安全生产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纳入安监总局的部门规章,这样的立法层级无法保障其强制执行力,应以国务院行政法规的形式予以颁布实施。3.安全生产标准的法律化安全生产的各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规范安全生产的生产、管理和技术操作各个方面的准则与规范。目前我国的绝大多数安全生产标准,如《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2008)、《煤矿采掘工作面及主要通用安全检测规范》(LD/T90-1996)、《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MT/T1004-2006)等都还只是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充其量只具备部门规章的效力等级,在强制力保障方面有相当大的欠缺。在这方面,一些国家的做法值得我们参考借鉴。以美国为例,美国《联邦法典》(矿产资源卷,1998年颁布)第75部分就是地下煤矿的强制性安全标准,《联邦矿山安全与健康法》的内容即是以“井工煤矿法定安全暂行标准使用范围”为主。这种做法,就是把安全标准、技术规程写入法律之中,以法律的形式颁布实施,这样不仅起到了将法律条文具体化、可操作化的作用,而且使这些标准和规程有了强制性实施保障[3]。我们可以考虑借鉴这样的成功经验,将重要的安全生产标准以附件的形式随同法律法规颁布,使其在强制力上有较大提升。

作者:吕波 单位:南京工业大学

第7篇

关键词:非工程措施;防洪抗旱;内涵;作用

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的国家,尤其是水灾、旱灾更为频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各地已对防洪抗旱的工程措施运用自如,发挥了显著的效益。但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事件随之增多,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将更为频繁,强度也明显上升,单靠工程措施来应对已明显不足。与此同时,非工程措施作为防洪抗旱的综合措施之一,越来越受重视。该文现以非工程措施的内涵入手,简析非工程措施在防洪抗旱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1非工程措施的内涵

非工程措施是指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以及直接运用防洪工程以外的其他手段来减少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损失的措施。非工程措施具有投资少、见效快,并可为防洪抗旱工程充分发挥效益提供保证的特点,因而可在防洪抗旱工作中广泛应用。非工程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防洪工程管理,坚决清除江河湖泊的行蓄洪阻水障碍,以确保行蓄洪的能力;二是建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完善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三是完善水法律、法规的制定,大力宣传,并认真贯彻执行;四是制定和完善防洪抗旱预案;五是建立洪水干旱预报警报系统;六是建立完善的防洪抗旱物资储备制度。

2非工程措施的作用

(1)加强江河湖泊及防洪工程管理,是认真做好防洪抗旱准备工作的重要前提。防患于未然是防洪抗旱重要的先决条件,要求在水旱等自然灾害来临之前,认真做好江河湖泊及防洪工程管理,这既是防洪抗旱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前提。因此,各地有关部门应在汛后制订计划,依照闸站养护手册对水工程进行维护、保养;地方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国家防总的统一部署下,逐级开展汛前检查,实行防汛责任制,制订详细的检查方案,对水工程进行逐一排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处理;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江河湖泊的管理,坚决清除江河湖泊的行蓄洪阻水障碍,制止盲目围垦湖泊、河道、滩地的违法行为,以确保行蓄洪的能力。淮河流域各级防汛抗旱办公室通过加强江河湖泊及防洪工程的管理,落实防汛责任制,及时清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的落实,为夺取2003、2007年防洪抗旱的全面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完善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全面提升防洪抗旱管理能力。我国水旱灾害频繁,造成的经济损失严重。单靠工程措施远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面向未来防洪抗旱减灾事业的发展,水利部提出了防洪抗旱的“两个转变”,即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的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的转变。“两个转变”的推进将全面提高我国的抗灾水平和能力,而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立正是促进、推动“两个转变”的重要措施和手段。自1998年淮河流域大水后,我国加大了对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的投入力度,其指挥系统涉及水利部、七大流域机构和31个省(市、区),以更好地为当地防洪抗旱工作服务。以淮河防总为例,在国家防总、水利部的正确领导下,淮河防总于2003年成立,健全了以淮河流域为单位的防汛统一指挥体系。2007年7月下旬,淮河中下游水位居高不下,堤防、水坝等水工程长时间受高水位的浸泡,防汛压力明显增大。淮河防总通过防洪抗旱指挥系统,快速采集和传输雨水情、灾情等信息,并对其发展趋势作出预测、预报、分析,同时通过会商系统、远程视频监视系统、程控交换系统,与水利部、淮河流域各省、市、区的防汛抗旱指挥部进行数据传输和信息交流,制定防洪抗旱调度方案,迅速、准确下达指令,为防洪指挥提供了先进、可靠的决策支持,大大提高了防汛调度的及时性、科学性,从而成功抗御了2007年的洪水。

(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法律、法规贯穿于防洪抗旱全过程,是一个完整的、与其他法律和政策充分匹配的政策法规体系,为防洪抗旱提供了全面的政策与法律支撑。目前,我国已形成了以《水法》《防洪法》为核心,以《防汛条例》《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河道管理条例》等相配套的防洪抗旱法律法规体系,各流域管理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陆续颁布并实施了大批防洪抗旱配套法规。安徽省先后修订完善了《安徽省抗旱条例》《安徽省水文管理办法》《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等法规、规章,并严格防洪抗旱执法程序。随着防洪抗旱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国防洪政策法规建设已不能满足防洪抗旱的要求,应着力健全法律法规,加快《抗旱条例》《洪水影响评价管理条例》《蓄滞洪区管理条例》的制订,把防汛抗旱立法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法律的制订需要公众的认知,因此要加强法制宣传工作,提高法律透明度与认知力。在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中,各地通过举办体育竞赛、组织普法问卷调查和法律知识竞赛、发送普法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来扩大宣传影响,强化宣传效果,提高广大民众学法、懂法、用法和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进依法行政,从而有效维护了水工程和防洪抗旱的安全。

(4)制定和完善防洪抗旱预案,提高洪水灾害的反应与处置能力。近年来,在国务院、国家防总的大力推动和指导下,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大力加强防洪抗旱应急预案的建设,由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构成的预案体系逐步健全,为规范应急管理打下很好的基础。防洪抗旱预案本身就是在总结地区洪涝干旱发生、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按照防洪抗旱目标和调度原则,在分析现有水源和充分利用现有工程设施的基础上,制定不同干旱条件下的防洪抗旱对策和措施。淮委根据国家防总批复的《淮河洪水调度方案》,积极推动淮域各地继续加强防洪预案的修改完善和动态管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工程变化情况,修订完善了《蓄涝洪区运用预案》等相关预案,极大提高了洪水灾害的反应与处置能力。

第8篇

关键词:冬季安全生产安全形势 保障措施

中图分类号:C2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前言:作为燃气企业,适至年尾岁首、任务多、工作重,寒冬腊月操作施工困难,也是各类安全事故事件多发的高风险期,燃气企业如何预控各类事故事件的发生,确保冬季安全供气、安全运行显得尤为重要,在此就燃气行业如何做好冬季安全生产保障谈谈个人看法,下面以某燃气企业为例:

2、内外部安全形势分析

2.1、该燃气企业冬季最近历史事故:

从上述统计数据分析在进入年末岁首的5个月内管网事故占事故总量的60%,户内事故占30%,两项事故占事故的90%。从事故的时间分布来看管网事故没有明显好转,户内事故从11年以来事故明显下降。

2.2、生产运营存在的问题:

2.2.1、客户方面

a、用户安全意识淡薄,存在私接私改现象,针对燃气公司提出的隐患拒绝整改,致使隐患长期存在,户内隐患的存在会出现泄漏爆燃。

b、冬季户内封闭较严、通风不畅易出现爆燃事故。

c、存在私接取暖易出现泄漏爆燃事故。

d、胶管变硬易脱落易出现泄漏爆燃事故。

2.2.2、管网及运营方面

a、管网长度较长,政府在市政施工方面监管不力,施工前不召开协调会导至管网监控困难,施工单位法律意识淡薄,对管线保护不力,时有野蛮施工现象,易造成管网被挖破事故。

b、管网占压还存在,易处出现地面沉降至管道泄漏,冬季封闭严更易出事故。

c、铸铁管、管网老化易发生断裂、锈透、松动漏气。

2.2.3、工程施工方面

a承包商较多人员复杂,人员操作能力及素质不一。

b施工任务多,区域广,年末赶工程急于放假过年易出现误操作,在工程管理上增加了难度。

c竣工资料和图纸不规范,对后期管网运营带来隐患。

2.2.4场站运营方面

a、巡查作弊不按时或不到现场异常情况不能及时发现。

b、操作失误出现人身伤害。

c、检查防范不到位易出现异常情况不能及时发现。

d、赶任务违章操作容易造成安全事故发生。

2.2.5应急管理方面

企业应急设备、应急物资配备不足,抢险车辆不能有效使用,抢险人员实际应急能力不足。

3、冬季外界客观环境影响分析:

3.1、进入冬季天寒地冬野外环境恶劣野外工作操作不便易出现误操作,雨雪天气交通运输存在较大的意外风险;

3.2、进入冬季临近春节各施工单位为保障在春节前完成都要赶进度,施工任务重。易发生违规操作、不按程序执行减少工作环节的情况,对管网保护、施工安全、施工质量有风险。

3.3、进入冬季临近春节施工人员急于回家工作易分散精力,本来冬季操作不便因此存在误操作造成事故的风险。

3.4、冬季雨雪天气多,路面容易结冰,特别是山区路段更是车辆事故高发区,由于天气气温下降,造成主车与挂车连接气管僵化变脆,容易折断失去制动力、轮胎变硬,刹车距离加长存在发生意外事故的风险。

3.5、冬季户内封闭较严、通风不畅,因采暖的需要存在私接取暖,胶管变硬易脱落这些情况易出现泄漏爆燃事故。

3.6、冬季历年都是供气的高峰,在此季节所有设备、设施都存在满负荷运转,容易造成设备事故。

4、如何做好冬季安全生产保障安全措施:

4.1户安全管理:

用户安全管理应围绕安全宣传、入户(工商户)安检、隐患管理、应急处理做好工作,创新形式,力求实效。对长期无人户、地下或半封闭空间用户、已发现隐患的用户进行重点检查整改。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用户进行“分级管理”,强化宣传、安检、治理、应急四联动保障户内燃气安全。对企业无能力整改的隐患以报告的形式上报政府相关部门。

4.2管网设施:

燃气管网设施安全保护应围绕巡线及监护、标牌标识完善、大型机械源头管理、技术防范措施。与水、电、暖、通讯等有关单位协作实现资源信息共享;做好应急装备的维护保养、完善应急物资和材料;加强与政府部门沟通联系争取政府的支持,做好媒体宣传工作。

4.3场站管理:

门站储备站要严格执行进出站管理规定,对进站人员做好记录。按要求定期巡查、维护设备并认真填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要认真分析及时上报。

CNG加气站、LNG加注站要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充装、卸车检查,槽车落实放车档、三角木、警示牌、收钥匙等安全措施。

4.4施工安全管理:

严格执行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置换通气制度流程,严禁违规试压、验收、置换通气,把好施工安全管理“六个关键管控点”:1.合同与资质:合同需明确相关方安全职责;施工方、监理方及人员具有相关资质证书或资格认证,从源头把好第一关。2.设计与变更:严格设计流程、变更手续,杜绝个别领导、项目经理、现场管理等人员擅自更改、临时变更等现象,把好图纸设计、变更关。3.工程托管:工程因客观原因不能继续进行时,在施工队离开现场前,企业工程管理部门应制定临时委托管理办法,防止埋下安全隐患,把好托管交接、管理关。4.验收置换通气:严格常规工程竣工验收、置换通气、带气作业流程,确认管网设施资料的完整性,确认管道吹扫、强度、气密性试验的准确性,把好资料交接和置换方案审批关。5.带气、动火作业:严格中低压管网改造、用户维修等带气、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把好带气、动火作业审批关。6.场站施工与验收:严格非常规项目的工程建设,发挥第三方监理作用。

4.5车辆安全管理

坚决杜绝无证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带病行车等现象,保证行车安全;非工作急需尽量不安排长途行驶和夜间12点至凌晨5点期间行驶。

节假日期间更应严格车辆的安全管理,执行派车审批制度,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教育,杜绝违章、违纪驾驶。

第9篇

2020年我们围绕集团总体工作安排,按照2020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和生产、业务和工程计划表,紧扣“清廉国企”建设主线,以“聚人心、抓基础、精管理、拓思路”为工作重点,推进安全生产持续稳定,深化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创建惠民服务优质品牌,全面提升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2020年是我们****的管理巩固年,现将上半年有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程建设施工进展情况

1、续建主要工程项目建设情况:

2、新建主要工程项目建设情况:

二、安全生产管理

1、除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施工质量终身负责制,三级安全教育,对于施工单位来说,主要还是要加强现场安全检查力度,从工程管理员到总经理,从上到下,每天进行常态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2、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配置,将原先的围护水马全部改用夹芯彩钢板,围挡绿色环保、牢固整洁美观、彻底杜绝了“围而不美”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公司文明施工、绿色施工形象。

三、完善健全了材料物资采购供应、及工程项目施工规范化管理。

1、上半年对全部材料物资的供应商按相关制度、流程进行了评审,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录,规范了材料物资采购的正规化、科学化,确保在供水管网应急抢修和施工建设上做到保质保量保及时。

2、出台了工程项目劳务分包管理办法,招标领导小组通过企业资质、人员结构、施工设备配置、工程业绩等多方面综合评价,确定19年度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同时,根据施工项目特点,结合施工班组的专业特长,邀请参与工程招标。以合理区间、抽签招标方式来确定中标劳务分包单位,完全体现公平公正透明的施工招标程序,强化施工管理水平。

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

1、规范党支部建设,制定《2020年度党建工作要点》、《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细化责任清单,制定《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开展“先锋积分,攻坚夺榜”活动。

2、开展以“不忘初心使命,勇于奉献担当”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了“廉政文化进校园”、“传承红色基因、践行红船精神”、革命传统教育活动等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填写廉洁自律承诺卡等。

第10篇

一、基本情况

开发区现有9个安置房小区,分别属7个社区管理,共有住宅建筑面积155.08万㎡。

已过保修期的建筑面积58.24万㎡;在保修期内的建筑面积96.84万㎡,其中,保修到期分别为2014年底24.3万㎡,2014年26.52万㎡,2015年11.72万㎡,2016年4月34.2万㎡。

已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13.25万㎡;未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141.83万㎡。

二、维修内容

对开发区辖区内未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安置房小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和改造。

共用部位,是指由小区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主要部位,包括:住宅屋顶(屋面)、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地下室的大修、更新和改造。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由小区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主要设施设备,包括:电梯、消防(监控)设施、二次供水、雨污水管道、围墙等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更新和改造。

电梯、消防、绿化日常维修养护工作已实行委托专业管理。配套用房的维修贯彻“谁收益,谁负责”的原则。

除上述大修项目外的住宅及设施设备维修,按照关于批转《开发区农民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移交社区的方案》的通知要求,仍由各社区物业工作站负责维修处理。对业主住宅私有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实施有偿服务。

三、管理监督

润和物业公司具体负责安置房住宅及配套设施大修、更新和改造项目的申报及日常管理工作。

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负责对住宅及配套设施大修、更新和改造项目的指导、审核和监督工作。润和物业公司负责向市有关部门申领相关专项维修资金,开发区财政审计局负责监督使用并和规划建设局负责对未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项目维修费用实施预算审核和监督。

四、机构设置

设立大修管理科,为润和物业公司下设科室(独立核算)。

大修管理科配备人员3名。其中科长1名(熟悉维修管理业务,有一定的管理和协调经验);维修施工管理员1名(懂维修工程预决算,熟悉维修工程管理及技术工艺),内勤兼资料员1名(熟悉办公自动化,有一定的文字基础和档案管理知识)。

五、维修队伍

择优选聘大修专业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关资质,有多年维修业绩,并在业内具有较高信誉的企业)。

六、申报程序

1、日常申报。由各社区物业工作站按照辖区住宅的实际情况,依据大修项目的标准和要求,每季度填写《住宅大修项目登记申报表》,先报请社区书记、主任初审同意,再向大修管理科书面申报。

2、紧急申报。发生下列危及房屋安全情形之一,需要立即进行大修、更新、改造的,由有关社区物业工作站提出应急处理方案并报请社区书记、主任初审同意,再报大修管理科进行应急处置。

(1)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

(2)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

(3)公共护(围)栏破损严重;

(4)楼体单侧外立面有脱落危险的;

(5)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6)危及房屋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情形。

七、大修管理科职责

1、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年度大修计划,分期组织实施大修;应急大修的项目立即报批并组织实施。

2、根据维修技术规范,对维修工程的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监督;

3、依据有关法规,对维修工程的安全进行检查和监督;

4、制订维修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检查考核办法;

5、维修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作业规范施工;

6、做好维修项目的台账资料;

7、负责对维修过程中的各种关系和问题进行协调处理。

八、资金来源

1、管理费用

大修管理科3名人员的费用,按人均每年5万元的标准核定,含年工资福利等费用共计15万元;年工作经费为8万元,合计年总费用为23万元,可根据工作情况和物价因素并经研究后作相应调整。

2、维修费用

(1)列入有市专项维修资金的区域,由大修管理科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上报申领;

(2)未列入市专项维修资金的区域,由大修管理科按实际大修工程量编制大修资金预算,报开发区列入年度资金计划安排,经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审核并报开发区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工程完工后由经物业公司组织验收,编制大修工程决算书,经审计后在开发区专项维修资金中按实列支。

九、其他事项

1、属于住宅保修期内的专项大修理项目,由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责成相关项目部和施工单位组织维修;本实施意见未考虑到的其他专项大修项目,按程序申报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协调处理。

第11篇

关键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措施;安全事故;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章编号:1009-2374(2015)08- DOI:10.13535/ki.11-4406/n.2015.

近年来,我国建筑行业飞速发展,建筑物越来越倾向于高层数、大体积的发展趋势,于是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高处作业电动吊篮等建筑起重机械得以广泛应用。这些机械的投用大大节约了劳动力,使施工生产效率得到了显著提高,但频频发生的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却让人触目惊心,这些事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也使得建筑企业遭受恶劣的影响。一个个血的案例警醒人们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刻不容缓。

1 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问题

1.1 操作人员素质低

这里所说的操作人员主要是指设备安装、拆卸及施工现场的设备操作工人,目前操作人员无证、持假证、人证不符的现象十分严重。有的操作人员技术水平很差,他们中有的人从来没有经过专业的业务技能培训,仅仅是“老师傅”临时带出来的学徒;有的则是根本不具备从业资格,却是哪里需要哪里搬、什么机械都敢开的“多面手”。这些人往往缺少安全操作常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对机械设备自身性能及日常运转状况并不熟悉,因此操作风险极大。据统计,超过70%的起重机械安全事故是由于人员操作不当引起的,足以看出人为因素诱发安全问题的严重性。

应该说,施工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内部管理松懈是出现人员问题的主要原因。此外,建筑成本上涨,利润缩水,加之管理单位监管不严,也是导致施工单位铤而走险,违规作业的重要原因。

1.2 设备不达标

设备问题是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问题的“硬伤”,硬件问题一旦存在,便是贯穿于从设备安装、使用直至拆卸这一全过程的安全隐患。我国的施工企业对建筑起重机械大多采用“以租代养”的管理模式,由于对租赁企业缺少配套的管理制度,导致目前市场上充斥着大量的“问题设备”,这些设备有的陈旧老化,有的已超出使用寿命,有的是自行拆借拼装而成,有的则产权归属不明。

1.3 管理滞后

与建筑起重机械的普及程度相比,与之配套的安全管理水平显得尤为滞后,具体表现为:(1)管理脱节,缺乏对中间过程的实时动态监管。特种设备的使用条件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当使用人员、场地环境、作业内容、设备参数等条件发生改变时,配套跟踪管理往往不能及时跟进;(2)标准不统一、制度不健全。近年来,各地纷纷出台了一系列针对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办法,但在实际中发现,许多管理办法缺少统一的标准,管理流程、事项尚不全面,从而导致各地区尚未形成统一的行业管理模式;(3)建筑起重机械具有种类繁多、使用周期短、流动性强等特点,设备登记管理的信息量极大,要想准确地掌握某一台起重设备的使用动态十分困难。因此看来,信息化管理滞后确是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中的一大软肋。

2 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建议

2.1 全员参与、齐抓共管

对于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而言,不是哪个单位或哪个人孤立的工作,而是需要每个人的共同参与。项目在开工之初,就应该迅速构建起专门的组织管理机构,在这个机构里,每个成员应该找准自己的定位,明确分工与责任。机构成员应主要包括以下单位:设备产权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2.2 加强人员管理

加强人员管理,重在提升操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必须加强业务能力及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通过省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的考核,取得操作资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此外,从事项目管理的相关人员也应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熟练掌握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以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3 加强制度建设

严格起重设备的市场准入与淘汰制度,对其实行动态化登记备案管理,对已达使用寿命或陈旧老化的设备实施批量报废处理,施工企业自有的起重机械设备在进驻备案和资质延续审核时必须同步审查登记。对起重设备产权单位实行差别化管理和黑名单制度,定期对区域内的租赁公司进行评比考核,每年选定一批实力强、信誉好的公司固定作为区域内的设备租赁供应商。建立租赁公司经营行为信息档案,将多次出现不良行为记录的公司列入黑名单,直至清理出当地建筑市场。

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手续办理方面,各地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应尽快明确并完善管理流程和具体管理事项,统一标准、出台制度,尽快形成行业管理的固定模式。综合一些地市的管理办法,安全手续办理可统一采取以下流程:产权备案安装告知检验检测使用登记拆除告知。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流程提报相关手续,并接受工程所在地建筑工程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1)产权备案指的是设备产权单位在设备初次使用前,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办理设备备案手续;(2)安装、拆除告知指的是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在设备安装、拆除前,向工程所在地的建筑工程管理部门进行书面告知安拆活动的相关事项;(3)检验检测是指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成后,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对其进行检验检测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业务开展前,应提前到工程所在地的建筑工程管理部门进行业务项目告知;(4)使用登记指的是施工单位对使用的起重机械依法向工程所在地建筑工程管理部门进行动态登记。

2.4 加强现场管理

(1)在设备安装完成并经检验检测机构验收合格后,应由施工单位组织监理、产权单位、安装单位四方共同进行设备使用前的现场验收,最终形成由四方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的验收记录资料;(2)强化监理的管理职能。监理人员要加强对起重吊装作业的现场巡视,发现安全隐患应责令施工单位及时整改;(3)施工单位要加强设备日常管理工作。专人专管,定期对设备进行隐患排查和维护保养,并记录详实,决不能让工作仅仅停留在纸面上,弄虚作假,应付检查;(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日常监管,严查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严禁施工、安装单位挂靠、假借资质及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行为。对设备的现场运转、维修保养情况加大抽查频率,也可有效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5)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作业,特别是当遇到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必须停止室外吊装作业,要做好平面与立面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塔式起重机存在多塔交叉作业时要制订可靠的防碰撞措施;(6)为了实现对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控,可推广在塔机上安装安全保险电子集成系统,此系统具有风速报警、超载报警、限位报警、防倾翻控制、实时数据显示等功能,可有效预防和减少因违章操作导致的塔机安全隐患和事故发生。

2.5 加强信息化建设

未来一段时期,我国建筑起重机械保有量将继续保持稳步增长的态势,安全管理信息量十分庞大。建设高效、专业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可有效提高信息检索效率及动态管理能力,促进安全管理水平实现质的飞跃。

3 结语

建筑起重机械像一把“双刃剑”,管理得当,可以是提高施工生产水平的利器;管理不当,则会成为诱发安全事故的根源。建筑施工是事故多发的高危行业,起重机械则是房屋市政工程的重大危险源。因此,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意义重大,广大企业单位及个人必须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管理、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切实提高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12篇

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深化细化目标责任

近年来,我们制定和出台了《庄浪县人饮工程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基层水管单位干部职工出勤考核制度》和《基层水利管理人员考核办法》等制度办法,基本形成了基层水管单位制度建设的框架。制度关键在落实,重点在坚持。要细化各项工作指标。每年年初,各基层管理单位把各项任务指标分解到职工,要按责任目标真奖实罚,真正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千斤重担人人挑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人饮工程管网改造,合理分配水量

已建成的九大人饮工程,覆盖全县18乡(镇)1000多个自然村,在供水旺季,由于用水量的急剧增加,人饮工程供水尾端经常出现断水现象,老百姓原先所用的井水、沟泉水90%以上的已弃用,造成用水十分困难,也引起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所以加大人饮管网的改造势在必行。要采取铺设管线复线,增加蓄水池和人饮管线的并网运行。首先开建了花涯河水库工程,通过建设水源和铺设输水管道向县城城区、水洛河川人饮和洛水西调人饮工程补充水源,准备开建梁河水库工程向洛水北调和梁河北调补水;其次逐年分片区对原先已建成的人饮工程增设复线,增加蓄水池等供水设施和各大人饮工程并网运行;第三是采取枯水期和供水旺季,实行分片区供水的运行管理模式,缓解用水矛盾;第四是加大水处理力度,确保水质安全。

三、创新管理办法,做好人饮工程供水设施安全管理

目前,我县在人饮工程管理上采取专管与群管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专管就是每个乡(镇)设立管理站,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人饮工程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程的运行。群管就是让受益村社和用水户参与工程管理。进村进社的供水主支管道上的控制性闸阀要经常维修保养。同时还要加大水毁财产保险收缴,收缴率力争达到90%,也可以逐步提高保险费,增强理赔额度,缩短理赔时间,发生水毁损失时,让老百姓真正能够得到一定数额的补贴。

四、做好水质监测,确保水质安全

首先要进一步完善水源工程建设,要以安全的工程建设为保障,不要因水源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而引发水质安全。其次是做好水质检测,应对人饮工程的水源水、管网水和末梢水,每月开展三次自检,每季度及时联系县卫生监督所进行一次抽检,检测的主要指标有色度、混浊度、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等为主的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以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等为主的微生物指标。做到监测常态化,要对达不到标准的饮用水,千方百计想办法改善水质,确保让老百姓吃上干净卫生放心的自来水。

五、优化供水服务,全额收缴水费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冬春农村农舍修建逐年递增,用水量也相应加大,往水窖里偷着注水和偷水现象时有发生,所以要加大用水巡查检查力度,决不能让自来水白白地流掉,也要逐步建立阶梯制水价,在水量丰沛季节,要鼓励群众一水多用,可以发展庭院经济,发展养殖业和加工业,不断增加群众的收入,同时为我们人饮工程的良性运行和水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

六、努力推进试点项目信息化进程

目前我县对四处电提式人饮工程上水系统实现了自动监测,“九大人饮工程”基本实现了并网运行,但是信息化管理水平比较低,要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技术、智能化中央控制系统,实行人饮工程运行监测。即在每处工程的水源、泵站、清水池、高位水池、倒虹吸、供水管网等建筑物安装自动化控制系统,在水利建设总站建立中央系统控制室,形成一个以县水利建设总站为中心,各人饮工程和管理单位为一体的人饮工程运行信息数据自动化控制系统,实现全县人饮工程水源水量统一调度,供水管网、泵站及建筑物运行自动监测的有效平台。

七、加强群众参与工程运行管理,促进工程效益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