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6 16:23:5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扶贫资金审计建议,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扶贫资金是国家对于贫困地区群众的帮助资金,也是我国实现共同富裕过程的重要步骤。对于审计机关来说,通过积极开展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是让扶贫资金得到有效运用的必然行为,也是审计部门职责的必要部分,更是实现国家共同发展的有力举措。只有通过不断的加强对扶贫基金的管理与监管,才能保证扶贫基金的运用落到实处,切实的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因此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的意义重大。
一、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现状
(一)绩效审计被重视程度还显得不足够
我国财政扶贫的资金审计工作,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的支出管理,从而使财政扶贫资金得以有效落实。但现阶段,很多审计部门并没有真正意识到财政扶贫资金的绩效设计工作的重要性,因此其绩效审计力度也随之大打折扣。例如对于扶贫资金究竟取得了多大的成效或者是不是取得了预期效果,都没有设立相应的考核制度进行绩效审计。目前,随着我国政府部门的改革,扶贫资金的收支真实性已经得到了基本保障,但是财政扶贫资金的绩效审计工作还需进一步强化。
(二)审计的深度和力度还不够
对于绩效的管理止于事后的总结,缺乏事先的计划和事中的控制。因为事后的总结从方法上来看更加方便,相关的资料和数据的采集也较为容易,因此很多的审计部门主要进行的是时候的管理工作。但是对于资金使用的事先规划和事中的控制不够重视,导致资金虽然支付了出去,但可能并不能起到实效。这也是目前很多地区扶贫资金使用成果不高的重要因素之一。
忽视了政策和制度对扶贫资金使用效率的影响。由于审计部门的一些限制或者审计人员的观念问题,审计人员更偏向于对资金的使用上来对资金的运用效率进行考量,而非对当地政府的政策情况和相关管理方式对扶贫资金利用效率的影响方面考虑。比如说,当地政府对于特定产业的市场没有引导和管理,那么扶贫资金用即使投入到位,也难以取得投入实效。
更多的考虑短期的经济利益,而忽视了长远的生态和社会发展。对于那些显得较为长远的扶贫效益如环境保护、地区文化建设等这些情况,一方面难以对其效益和投资的成果加以评价,另一方面产生经济效益的速度又非常慢,由于目前审计部门的通常工作模式的原因,审计人员在审计的过程中就会更多的考虑那些关于直接的经济效益的问题,而不重视那些为长远利益而服务的项目。
(三)审计结果公开程度不高, 社会影响力相对偏弱
目前来说,我国的财务活动公开化正在如火如荼的推行之中,各级政府部门也积极的公开了自身的财务情况,让人民大众来进行监督。然而对于扶贫资金的审计工作来说,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公开的审计报告内容不多。报告提出的问题不多,涉及到实际情况之处也显得比较少。很多审计活动对相关管理部门的提议和建议都不够有可行性,很多都不贴合实际政府工作的情况,缺乏价值。其次,审计机关是受到当地政府所领导的,审计报告是否要披露也要在政府核准,这样很多的问题实际上是不能够在被公开的审计报告中出现的。最后,审计部门的报告结果难以取得成效。在很多时候,由于政府部门的体系或其他原因,审计部门在审计报告的制定中显得比较困扰,同时很多对策都不能得到政府部门的采纳与实行,导致审计人员缺乏制定报告的工作热情。
二、加强和改进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措施
(一)充分认识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重要意义 强化绩效审计意识
对扶贫基金使用的审核与监督能有效提高扶贫基金的运用效率。扶贫基金是有限的,但是却承担着诸多的责任,这就需要审计机关用监督和报告制作的方式,来对扶贫资金的运用做出管理,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审计报告的作用就是通过对审计内容的分析与评判,得出对扶贫资金的分配建议与意见。
最后,扶贫资金的绩效审计也是提高政府行政效率的必经之路。扶贫基金使用过程的公正,有效,透明,干净,这些都是人民群众关注的重要问题,没有审计部门的监督与规范,这一切就无从说起。审计部门只有进行审计和监督,政府部门的资金运用才能提高效率,变得更加透明,同时也减少了可能出现的腐败行径。
(二)开展绩效审计监督和评价, 深化绩效审计深度和力度
首先是要提高事先预测与事中监督的比重,使审计过程覆盖到整个的扶贫资金运用过程之中,对各项资金的使用目的和使用的情况进行观测,全面的发现资金运用之中的各项问题,在项目实施之前就预先提出那些可能会产生的问题,从而尽早的作出改进。
其次是对于改进方法的建议全面化,对于资金的利用和运作,不能简单的只考虑资金问题,更要更多的从政府的政策与当地整体的大环境的方面来进行考量,很多的资金运作方案,很可能因为政府的相关政策与制度关系而变得效益过低或者不大便利,考虑到这一点,才能够全面的得出改进资金运用方法的建议。
最后,对于长远利益也展开工作,对长远利益的投资必要性加以关注。就如今的情况来说,事实上对短期利益的扶贫资金使用方法已经非常完善。因此就需要审计机构加强对长远的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关注与支持让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的衡量更加立体化全面化,这样才能正确的对扶贫方案进行衡量。
(三)提高审计结果利用水平
一方面,要提高审计报告的质量,真实的反映审计的结果和政府机构对资金的运用情况。而后也要提高审计报告的公开化和真实化,政府部门要跟随政务工作公开化的要求,将政府行为透明化,公开真实的审计报告结果,让人民群众能得到真实的扶贫资金使用结果。之后也要注意对审计结果运用的加强,在这过程中,可以采用多种方式,与上级部门加强沟通,与纪委或者其他相关监管部门建设消息渠道,让审计的意见能够得到更好的实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能够及时的得到解决。
最后,可以由审计署定期将各级审计机关全年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结果进行汇总梳理和深度分析,由此归纳出具有普遍性,典型性及倾向性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力求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合理化的、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形成年度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汇总专题报告,上交给上级的政府机构来进行核对和工作成果的评价。
三、结束语
绩效审计的根本目的就是使扶贫资金得到更好的运用,是扶贫资金能够被用到实处,真正的提升人民大众的生活水平,帮助他们早日脱离贫困的重要举措。而绩效审计的内容也就是对政府对资金运用方法和过程的评估,一方面要起到监督的作用,另一方面也需要提出改进工作的对策和建议,因此就需要审计人员加强工作的热情,不断完善绩效审计方法,从而提高政府工作的效率。
参考文献:
[1]寇永红,吕博.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现状及改进措施[J].审计研究,2014
[2]彭磊 基于平衡计分卡的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研究――以贵州省为例[D].贵州大学,2013
2013年11月3日,湖南省湘西州花垣县十八洞村考察,正式提出“精准扶贫”的概念。随后几年来,国家投入大量扶贫专项资金,用于推动湘西精准扶贫。然而,有一些人把这当成了牟取私利的“好机会”,部分官员将扶贫当成“摇钱树”,并将账目做得“天衣无缝”。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些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是省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州,位于酉水中游、武陵山脉中部,是典型的“老少边山库穷地区”,是湖南省脱贫攻坚的主战场。
2014年,湘西州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州审计局原副局长黄大健在担任该局驻泸溪县兴隆场镇德堡村扶贫工作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骗取扶贫资金。该院通过初查发现,由于监管不到位,黄大健把扶贫工作当成其牟取私利的“摇钱树”――2007年至2008年,黄大健采用虚报扶贫工程项目、虚开发票等手段,骗取扶贫资金共计12万元,全部用于个人消费。2008年底,州审计局驻德堡村的扶贫工作已结束,但黄大健仍擅自以扶贫工作组名义争取到5万元柑橘产业开发扶贫资金,在2010年与妻弟李山川合谋,采用虚开发票报账等手段将这5万元装进了自己的口袋。
经湘西州检察院指定管辖,凤凰县检察院对该案立案侦查。然而,在侦查初期,黄大健却抱有侥幸心理。
“他的嘴很硬,刚开始什么问题也不肯交代。”办理该案的凤凰县检察院反贪局教导员张江峰、副局长丁松青介绍,黄大健利用自身从事审计工作的经验,在骗取扶贫资金时都是采用先借支经费,后虚开发票报账的形式。因此,单从账目上看,黄大健做得可谓“天衣无缝”,面对办案干警还振振有词:“我是一名从事多年审计工作的干部,怎么会知法犯法,在扶贫资金使用方面肯定没有任何问题”。
而李山川在黄大健案发前便已逃跑,并且其具有一定反侦查能力,为逃避抓捕,不停地变换住所,检察机关无法确定其准确位置。
李山川未能被抓获归案,使得检察机关无法确认其与黄大健共同贪污扶贫资金的事实,侦查工作一时陷入了僵局。
“全州上下正处于扶贫攻坚的关键阶段,我们必须拿下这块难啃的‘硬骨头’,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湘西州检察院检察长肖建雄不断给办案干警鼓劲。
反贪干警重新调整思路,加强线索摸排,最终在张家界市将李山川抓获归案。当晚,案件便取得重大突破。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黄大健再也找不到推脱的理由,低下了头,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
2015年6月,凤凰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分别判处黄大健、李山川有期徒刑4年和1年5个月。
治标更要治本,凤凰县检察院检察机关没有就案办案,而是认真分析该案的产生原因和特点,向湘西州审计局发出检察建议,从加强法治教育、提升职业道德、健全干部监督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相应的规范措施。该局根据检察机关的建议,迅速进行整改落实。今年4月,凤凰县检察院在进行回访时了解到,该局整改措施到位,预防警示教育常抓不懈,再也没有发生类似案件。
一、存在的首要问题
(一)项目标方案性与项目实践施行的多变性。我们目前所用的上报项目、审批方案、按方案施行,资金县级报账制是乡村扶贫开拓治理形式。项目方案的制订,是由治理者按总体要求意向规划,未能实在按受益者的实践状况规划。项目标成功取决于项目标施行者,扶贫资金是为农人效劳,是党中心为“缓解和消弭贫穷,进一步改善贫穷生齿的生涯质量,增强贫穷村庄的根底设备建立,改善生态情况,逐渐改动贫穷地域经济、社会、文明的掉队情况,为到达小康程度发明前提”而不是为完成义务外表景象的致富。审计发现乡村扶贫资金项目标施行单元无一破例均对方案进行了或多或少地调整。资金治理部分和贫穷户之间很少有信息交流,方案的严厉性与施行中的多变性为实际的扶贫项目标施行报酬地带来难度。
(二)扶贫资金的运用和治理分歧成度地存在滞留、挤占、调用和虚列虚报工程量、伪造虚伪零工工资、涂改原始单据套取扶贫资金、私自改动投向、等违纪违规行为。财政监管不到位、主观方案、奖罚不严、好处驱动是招致这些问题发作的首要要素。
扶贫资金的挤占、调用首要受方案体系体例的影响,资金(物资)在运用进程中,既有当局的微观调控又有各级扶贫主管人员的主观志愿,使得方案项目资金受益者与实践扶贫受益者常会呈现错位,形成挤占、调用。
主观方案、好处驱动在资金县报账制中显得尤为凸起。在对乡村扶贫资金的反省中发现大多项目施行单元因为将农户根底设备三改五建,开展支柱财产生果、蚕桑,培训技能人员等项目调整为新修村舍路途工程,或为小集团好处驱动故弄玄虚,再按方案报账时运用虚列虚报工程量、伪造虚伪零工工资、涂改原始单据等伎俩套取资金,到达小我或小集团的好处。
滞留扶贫资金:多年因由于对扶贫资金治理没有一套严厉的监管伎俩,一些扶贫开拓重点县的党政指导把扶贫开拓资金当成是当地的第二财务,想方设法的使资金滞留,以备不时之需。
二、建议及对策
为了更好地用好扶贫资金,充沛发扬其效益,应从以下几方面增强监管。
(一)进一步完美财务专项资金治理准则,加大监视反省力度。明白专项资金治理的责任主体。加大专项资金跟踪反省和违规处分力度,实在维护财生意律和农人的亲身好处。
(二)增强扶贫资金项目立项治理。扶贫项目标施行,起首应由贫穷乡(镇)、村两级制定脱贫规划,确定投资项目,由县级相关部分综合评价,设立项目库,然后由县级主管部分依据年度扶贫资金规划,从项目库中择优选项上报。
【关键词】乡镇财政资金;惠民专项资金;管理途径
乡镇财政资金及扶贫资金、安居富民工程资金、低保资金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关系基层群众切身利益,是资金直接实物化的承载体,是资金具体产生效益的体现。为此,扎实、有效推进大监督审计格局形成,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消除虚肿、挤干水分,将党的惠民政策不打折扣落实到基层群众身上;通过管理途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堵塞套取、挤占、挪用、冒领等漏洞为工作抓手,净化财经秩序,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等,成为乡镇财政资金及惠民专项资金管理的重点。
一、工作思路
(一)乡镇财政资金管理
乡镇财政资金,以其保障、发展兼备的特性,具有广泛性和多样性。从笔者多年对乡镇财政资金审计结果来看,乡镇财政资金主要存在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贪污受贿谋取私利、冒领私分贪占惠农补贴、申报项目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财政资金、坐收坐支、白条入账及不履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等十类问题。为此,要加强在收支两条线、审计监督、账实相符、账务基础工作规范化等方面的工作,严格执行“乡财县管乡用”县级集中核算工作,规范乡镇财务管理。
(二)扶贫资金
扶贫资金管理最大的特点是:资金随着项目走,独具发展功能,具有特定性和专业性。根据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扶贫资金检查来看,扶贫资金存在虚报、冒领、项目实施效果不明显等主要问题,要严格扶贫资金和项目归口管理程序和纪律,堵塞漏洞。
(三)安居富民工程资金
安居富民工程资金管理的特点是:资金与核定的建房户相对应,以其“锦上添花”特性,具有改善性。通过开展乡镇财政资金审计,在安居富民工程资金管理上,发现存在:冒领、侵占、截留、挪用和谋取私利等主要问题。为此,在安居富民工程资金管理上,明晰管理责任,明确管理程序、确定责任主体尤为重要。
(四)低保资金
低保资金管理的关键是:低保群体确定,资金对应实名享受群体;以其特定性,具有救济功能。通过开展乡镇财政资金审计,在低保资金管理上,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优亲厚友、冒领私分贪占等。为此,应加强低保对象确定、资金发放等环节的公示和规范领取手续,抓住低保资金发放对象核定的关键。
(五)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治理
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关键是其名目及资金来源群体具有无据无标的鲜明特点。通过开展乡镇财政资金审计,发现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上,易形成“小金库”和谋取私利等主要问题。为此,应从收费项目管理权限、加强收费项目标准公示、票据管理和问责追责上,斩断“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来源。
二、工作措施
(一)乡镇财政资金管理
1、财政管理方面。一是健全财政部门乡财管理体系,充实工作力量。二是严格“乡财县管乡用、村财乡管村用”集中核算管理体制。三是规范乡镇财政管理流程。四是加强公存资金核算账户清理及管理。2、内部管理方面。一是按照国家财经法规要求,建立明晰、具体、可操作的乡镇和村集体财务管理内控制度。二是按照组织要求,重申政府操作、党委监督管理的财务管理程序。三是设定乡镇财务人员从业岗位条件。3、收入管理方面。一是按照收入来源,严格区分乡镇和村级集体收入种类。二是按照管理权限,严格执行乡镇和村级集体收入分级缴纳、集中支付的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三是认真落实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及会计制度。4、支出管理方面。一是乡镇财务支出,严格实行“乡财县管乡用”县级报账式集中核算管理体制。二是村级财务支出,严格实行“村财乡管村用”乡级审核集中核算管理体制。三是严格落实乡镇财务账务核算在县市乡财管理机构、村级财务账务核算在乡镇农经站。5、监督制衡方面。一是确定责任主体和具体责任人,明晰责任,防止责任推诿;即不能应收尽收、虚假支出套取资金等责任在乡镇,监督乡镇财务支出责任在乡财机构,监督村级财务收支责任在乡镇。二是建立定期财务报告制,财务报告内容涵盖财务收支报表、金融机构对账单、收支会计科目文字说明等。三是实行乡镇纪检机构派驻制,加强纪检监督力度。
(二)扶贫资金
1、贫困指标设定和贫困户精准确定方面。一是以国际通行的贫困指标———恩格尔系数、现行的贫困发生率和当地生活平均水平线,认真梳理符合本地实际、动态的贫困指标。二是认真梳理建档立卡核定贫困户收入来源、种类和综合脱贫措施,特别是收入来源中产量商品化率的动态核定合理比例,不能单纯静态核定,造成虚增收入。三是严格区分脱困和脱贫,做好应对精准施策。四是做好精准扶贫社会舆论营造工作,以国家设立的“扶贫日”和每年扶贫主题为集中宣传抓手,加大宣传力度。2、项目管理方面。一是从“输血式”向“造血式”扶贫方式和观念转变。二是项目确定要与国家产业政策和群众实际需求相衔接,要与当地实际情况和群众生活习俗相衔接,要与实际资金规模和建设能力相衔接。三是要对扶贫项目管理进行归口,统一由扶贫部门进行项目整合,避免现行的项目切块管理模式,发挥项目建设综合效益。四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制,规范项目建设程序。五是深化扶贫“结对子”工作,将智力扶贫与项目扶贫有机衔接。3、资金管理方面。一是建立扶贫资金投入导向公示制,强化社会化、强调精准率。二是严格扶贫资金公示制,深化、细化公示程度、扩大公示范围、提高群众知晓率。三是进行专账核算,与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相衔接。四是创新金融投入方式。依据国家精准扶贫政策,在新增财力投入、涉农资金整合、扶贫基金设立、撬动金融机构农村信贷规模、农业保险扩大种类方面进行探索着力。4、监督检查方面。一是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将扶贫资金管理纳入到救灾资金管理范畴。二是严肃责任追究,按照扶贫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权限和具体执行监督部门,依据国家财经法规追责。三是建立扶贫项目建设完成销号制、扶贫资金投入执行进度制,避免项目建设拖延、资金拨付滞后的管理症结。四是严格精准识贫纪律,建立扶贫办牵头,工商、农机、组织、人事、土管等部门精准识贫数据联动、共享机制,剔除不符合精准识贫条件户。5、绩效考核方面。一是从脱贫速度、巩固率、效果、增收能力等方面,设定具体指标进行核定。二是从降低贫困发生率、脱贫人口等方面进行考核。三是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从水通、路通、灯明、住房、生活水平提高等具体方面,确定扶贫绩效。6、效果评定方面。一是建立扶贫效果核定机构,培育扶贫效果核定能力。二是对脱贫效果,及时进行申报、核实、评定等效果评定,出具定量效果评定报告。三是为迎接2020年整体脱贫、全面步入小康社会国家总体评定验收,做好前期工作筹备。7、建立有效的贫困退出机制。一是营造勤劳致富光荣氛围,大力弘扬致富脱贫典型。二是加强劳动技能培育,开展劳动技能比赛活动,使一技之长得到发扬光大。三是研究制定符合本地特点的脱贫退出机制。
(三)安居富民工程资金
1、建设规划方面。一是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要求,本着“实用、便利、集中、美观、发展”的原则,做好乡村建设规划,使建设成为长期可以存在之物。二是安居富民房建设,要集中连片,便于后期便民、惠民生活设施建设和社会化管理。三是安居富民房建设,要结合南疆农村实际,兼顾生活、生产和民族风俗习惯的特点,做到住得进、住得好、住得惯、有特色。2、享受群体确定方面。一是建立安居富民房建设享受定量指标,通过打分制确定享受群体。二是安居富民房建设,与精准扶贫相结合,贫困群体建设予以一定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扶持。三是对于安居富民房建成后,享受群体身份转换、人口流动等因素要进行考虑,杜绝私下转让、买卖行为。3、建设用地调整方面。一是按照乡村建设规划,在原址建设的,住建部门要及时办理宅基地使用、所有手续。二是按照乡村建设规划,异地搬迁建设,执行国家严格的耕地保护“红线”制度,按照至少1∶1比例,将原宅基用地恢复为农用耕地。4、建设标准及规模核定方面。一是按照每县市安居富民房建设样板房,由建房户自主选择建设户型、自主选择施工建设主体。二是对于标准内建设安居富民房,按照补贴标准发放建房补贴;超出补贴标准建设规模,除补足标准内补贴资金外,超出部分自筹。三是考虑今后人口变化和发展,积极提倡首次地基建设为高层建设预留空间,为后续建设奠定基础。5、建设质量保障方面。一是安居富民房建设,属于基本建设房建类,日常建设质量归口到住建部门管理。二是对于后期整体竣工验收,由抗震安居办负责组织竣工验收。6、工程资金管理方面。一是按照现行管理要求,将安居富民房建设补贴资金进行公示打卡发放。二是对安居富民房补贴资金,由乡财机构监督,通过乡镇进行发放。三是安居富民房补贴资金享受群体,由乡镇按照申报程序申报、抗震安居办负责核定。四是安居富民房补贴资金,由乡财机构进行专账核算到乡、到户,防止虚报、冒领。
(四)低保资金
1、低保标准确定方面。一是按照民政部门确定的标准,根据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进行动态确定。二是低保分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两种,城市低保原则上实行一户一保;农村低保由于家庭人口变化不定目前主要实行的是低保人;城市和农村生活水平差距,造就了低保标准梯级差别,合理确定分类标准,由当地民政部门根据国家低保政策具体定量确定,进行动态低保补助。2、低保对象核定方面。一是符合当地实际,设定享受低保对象的定量评定标准,并进行全社会公示。二是由社区、村向街道、乡镇申报,县市级民政部门审定。三是建立申报、审定、低保资金发放等各个环节的公示制。3、低保动态管理方面。一是低保对象确定实行一季度一核定制。二是民政部门牵头,通过工商、金融机构相关信息互动,核定享受低保群体对象。4、低保资金管理方面。一是严格执行现金发放低保形式,低保资金发放伊始,进行人员、享受标准、数额、时间等张榜公示。二是乡镇低保资金发放,由乡财机构统一支付到乡镇财政所,提取现金签名发放,乡财机构进行统一集中核算和账务处理。三是城市低保发放,由财政部门按照民政部门提供名册,直接支付到街办,由街办进行签名发放。5、建立有效的低保退出机制。一是按照民政部门低保动态确定要求,按照季度核定方式,确定退出户和人员。二是按照统计部门统计数据,随着社会生活水平提高标准的不断变化,民政部门随时核定享受对象和群体。三是按照群众评议结果,街办、乡镇确定退出人群,民政部门核定。
(五)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治理
1、梳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范围。一是对于国家明令禁止收费项目,特别是行政事业收费,由财政部门每年进行公示。二是物价管理部门加强收费稽查。三是严格执行收费项目省级报批制,对于超越权限设置收费项目的单位和个人,由纪检部门严肃追责,并将不能退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资金全额收缴财政国库。2、加强票据管理。一是加强财政领购票据管理,实行交旧领新制,财政部门加强行政事业类非税票据稽核。二是不向非执收单位提供财政领购费收票据。3、强化社会监督。一是每年进行收费公示。二是建立举报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4、建立严肃追责机制。一是对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依据国家财经法规,加大财政、税务、审计等行业主管处罚力度,特别是对责任人处罚力度。二是建立移交制,对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一经查实,及时移交纪检部门予以党纪追责。
三、管理途径及保障措施
(一)工作途径
一是在监管体制上,进行整合资源。即将乡镇财政所和乡镇农经站合署办公。二是加快扶贫资金整合进程。目前,扶贫资金是“切块”管理的,即:以工代赈扶贫资金在发改委管理,生产发展资金在扶贫办管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在民宗委管理。切块管理专业化程度高,但也带来了不能形成攻坚合力的问题。为此,建议将扶贫资金和项目进行整合,统一由扶贫办管理,便于形成合力。三是强化惠农资金和扶贫资金发放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申报、审核、查验和公示制。即:事前申报乡镇主体责任、事中行业部门首问监督审核责任、事后纪检监察机构人员追责。四是严格按照财经法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实行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无论是财政、审计、纪检还是其他机构日常监管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律进行领导问责和追责,形成强大的震慑。五是强化技能培训并提高再教育程度。主要针对财务人员进行,具体到账套设置、财务工作程序、会计科目运用、财务报表、报告出具等实用操作技能培训,并且推行国家通用文字记账,提高工作技能和业务素养。六是加强财经法规普及化宣传。主要针对县市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一年不少于两次财经法规培训,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强化领导重视财务管理程度。
(二)保障措施
1、强化责任人追责机制。从党纪的高度,按照财经法规明文规定,强调财经违规违纪事项的领导责任,特别是分两个层面,对县(市)和乡镇主要领导主体责任进行问责追责。2、加快纪检机构领导体制转换。对乡镇纪检书记配备应尽快实行派驻制,明晰权责,切实发挥监督作用。3、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纪检部门牵头,组成财政、住建、扶贫、物价、安居办、审计等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通报情况,进行有关事项研究。4、建立移交事项机制。财政、审计等负责监督检查,依据国家财经法规查处事项,报备纪检部门。
参考文献
[1]丁琳.对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思考[J].财政研究,2013,(12).
目前,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仍面临很多问题,比如农村中贫困人数较多、农村人口的贫困程度较严重、农村人口与城市人口的贫富差距严重、农村扶贫资金的利用率太低,尤其是农村扶贫资金。作为农村扶贫中的一项重要方式,在农村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扶贫资金不能及时的拨付,以致于扶贫项目受到影响;扶贫项目的立项不科学,不能正常发挥扶贫资金的原本目标;随意扩大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不按照扶贫资金的使用规则,扶贫资金的使用政策不到位;扶贫资金在使用过程中管理不严格,存在挪用、私用和私扣等现象,使得扶贫资金原有的经济效益并没有真正的发挥。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严重的被制约,从而影响了云南农村扶贫资金的运用效率。
许多扶贫工程在投标过程中存在着“暗箱操作”,不严格执行招标规定,存在着严重的以权谋私的现象。个别乡镇的群众对于农村扶贫资金的监督力度不够,村集体单位中没有专门负责人来公布扶贫工程的实施状况,群众对扶贫工程进度等监督的积极性不高导致扶贫工程的质量得不到保证,扶贫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严重浪费的问题,比如很多扶贫项目变成了“烂尾工程”。扶贫资金在发放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很多群众都不知道自己是否应该领取扶贫资金,应该领取多少扶贫资金,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扶贫资金被村干部及其家属挪用、贪用的现象。
二、制约云南农村扶贫资金使用效率的因素
1、扶贫中存在理念障碍
云南农村现存的扶贫理念的侧重点是扶持三农项目,过多的将农村扶贫资金投入到扶持三农产业的项目中。现存的扶贫理念是去解决村民现在收入水平的低下,而不是如何用于提高村民稳定的获取较高收入的能力。云南农村大多数地区还处于发展小农经济,生产效率低下,生产模式和手段存在着很大的提升空间。由于受扶贫理念的制约,很多可以带来更高收益的扶贫项目没有被支持,这种“输血式”扶贫更多的是和“三农问题”捆绑在一起,没有发挥出其原有的持续性扶贫功效。
农村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考核理念是纯经济指标考核。扶贫绩效考核的指标偏向于单一的经济指标,比如农民纯收入等经济考核指标,这种方法忽视了农村居民贫困原因的多元化特征。各级政府投入农村扶贫资金用于农村扶贫项目中时,没能够综合的运用各种手段来治理农村居民的贫困现状,其综合运行效能没有能够真正的发挥出来。云南农村地区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虽然在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等方面都相对落后,但其生态环境资源具有很大的优势。这是云南农村地区摆脱贫困的一个重要法宝,但在现行的农村扶贫问题中,农村经济项目获得了大量的农村扶贫资金的支持,这不仅忽略了云南农村生态环境的优势,而且这些项目对于生态环境也会带来了一定的破坏。
2、管理中存在流程问题
随着云南农村扶贫力度的加大,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也在逐步加大,但是由于权责不对称而大大制约了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农村扶贫资金在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着很多问题:扶贫项目工程的投资审批属于一个部门,但扶贫项目工程的实施管理属于另外一个部门,权利和责任的严重不平衡以及缺乏监督等原因使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出现了很多问题。最为突出的就是地方政府重复的申报扶贫项目以获取较多的扶贫资金,或者说把同一个扶贫项目工程的子项目再一次进行单独申报。
农村扶贫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地方政府的监管强度不够,从而忽视了农村扶贫项目工程在建造和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农村扶贫项目有一个完整的“生命周期”,相关部门在后期的维护和管理上所需要的资金没有确定的预算和有效地监督。
3、监督中存在管理问题
云南省农村财政资金运营效能的真实性缺乏有效地监督。云南省农村扶贫资金是为了缓解云南贫困农村的农民,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一些原因存在很多的问题。比如在建设一些云南扶贫项目的时候,需要购买一些物资或者设备时,可能取不到正规的发票或者收据就无法得到正规的报销手续。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有一些小的配件适合从当地直接购买,然而由于实际原因的限制我们无法取得正规的报销凭证,因此不能进行有效地常态化监管。现在的云南政府部门对云南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的监管主要是依靠审计和纪检等方法来监督,有效地社会化监督体系还没有形成。对于那些随意浪费扶贫资金或者挪用贪污的行为也没有形成有效地惩罚制度。因此,我们必须要形成有效地社会监督体系和有效地奖惩机制。
4、使用中存在方式问题
农村扶贫资金的使用方式过于单一,没能把云南连片地区扶贫作为一个整体,从而有效地进行跨区域合作有效地和邻近地区形成有效地合作机制。在扶贫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只是将扶贫资金投入到一些基础设施建设中,资金的投入回报率不高。云南是一个生态环境资源优厚的城市,但在扶贫过程中却没有充分利用这些资源,没有形成良好的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云南农村扶贫资金的融资方式也较为单一,没有充分利用自身的生态环境优势来吸引更多渠道的融资,没能够积极扩展集资融资的手段和途径。
三、关于提升云南农村扶贫资金使用效率的建议
1、强化制度建设为根本
在云南省政府农村扶贫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应该完善扶贫资金在使用过程中的相应的配套制度和管理体系。《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各级人民政府为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巩固温饱成果,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而设立的专项资金。各级政府在使用农村扶贫资金的过程中应该分工合作,从体制改革的角度来解决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各部门职能交叉的问题,完善政府在扶贫工作过程中的工作流程问题,以强化制度建设为根本,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来开展工作,切实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从而更好地推进和开展农村扶贫资金工作。
2、规范流程控制为前提
关于现存的云南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各级部门应该简化扶贫资金使用申请的流程与步骤,切实控制其制度成本,简化审批流程,优化财政资金的运用方向。杜绝原有的“暗箱操作”,定期“晒一晒”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都有助于加强各部门在使用扶贫资金时的自律性和自觉性。将农村扶贫资金按照相应的流程进行审批操作,切实可行的运用到与农民息息相关的项目中去。例如云南省某大姚县政府就将扶贫资金运用到与村民有关的公益性生产建设中,积极地为当地贫困村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对农田水利设施进行建设,修建村组道路以及对小流域区域进行治理,整改村容村貌,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因地制宜的培育和壮大优势产业。
3、完善监督体系为保障
对农村扶贫项目的招标过程应公开化和合同化,对扶贫资金的使用过程进行“阳光操作”。在公示过程中必须包括前期项目基本条件和资金预算、上级审批结果、项目实施过程等重点条件,积极公示项目进度。尽可能快速有效地建立一支有贫困村民、政府工作人员、相关专业人员代表的监督队伍,设立一套监督管理办法体系并严格按照该监督管理办法,发现问题后必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对那些积极举报问题的举报人进行保护和奖励。对扶贫资金要采取专户管理实行分账核算,按照财政资金结余结转管理办法对财政资金进行管理,对于扶贫资金的利息所得积极上缴国库。在贫困资金的预拨付比例中严格遵守以下规定:对补助资金在20万元以下的项目;预拨付资金比例不能超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总额的50%;对补助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项目,预拨付资金比例不能超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总额30%;其余资金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实行财政报账回补。
4、创新扶贫方式为平台
自2000年以来,我国农村的贫困特性从区域性、整体性趋向于边缘化、个体化,这启示我们在实际的扶贫工作中应该以个体扶贫、家庭扶贫为主的精准扶贫模式为主。由于现存的扶贫方式过于单一,不仅降低了云南农村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还使扶贫资金在使用过程中产生了很多漏洞。农村扶贫资金的使用要与当地的扶贫资源相结合。云南是一个生态资源和民族文化都很丰富的地区,在扶贫资金的使用过程中要与生态建设紧密相连,尽可能地支持贫困地区的居民从事民族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发展小型农副产品加工业;“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对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输出进行技能培训,对贫困地区的居民实行“党员帮扶”计划也是一种新的扶贫方式。“先富带动后富”不仅可以对贫困村民地生活、思想等方面进行较全面的帮助,而且可以促进村民间的和谐交往。
关键词财政激励金融扶贫扶贫贴息贷款
实践中,财政投入、金融支持一直都是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影响农民收入的增长。但中国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截至目前,中国贫困人口还有3000多万人,要确保在2020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且脱贫人口不返贫,就需促进财政金融联动、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帮扶机制。
一、目前财政扶贫面临的主要问题
第一,财政资金总量不足。2016年我国在整体宏观经济下行、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中央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667亿元,比上年增长43.4%。财政扶贫资金为农村扶贫攻坚提供了有力保障,然而相对于庞大的扶贫需求,财政投入的资金很有限,只能起到补充作用。
第二,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形同虚设。贴息的主要目的是降低资金的使用成本,帮助贫困农户与企业更好地利用银行资金。但银行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格外重视风险控制,真正贫困的贷款人大多不能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抵押物或担保人,既然借不到钱,财政的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就起不到作用。
第三,扶贫资金管理不到位。目前,地方财政扶贫资金主要包括: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老区发展资金、少数民族资金和项目管理费。资金的管理涉及扶贫办、财政局、民宗局、发改局等多个部门。有些部门独断专行,不与其他部门协作,为了政绩把有限的资金用在了“好看的扶贫”上。此外,管项目的部门不管钱,管钱的部门不管项目,常常使扶贫资金难以按时足量到位,导致项目错过最佳实施时间。资金到位后,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也常常缺位,只采取事后审计监督的方式,使得财政拨给的扶贫资金发挥不了应有的效益。
二、目前金融扶贫面临的主要问题
主观上,金融机构扶贫积极性不高。目前,国家主管部门并没有指定某个金融机构承担金融扶贫的职能,所以几乎所有的金融机构都在地方政府的要求下参与扶贫事业。表面上看各个金融机构都在扶贫,实际上全力、深入扶贫的金融机构并没有几家。金融机构是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出于政治任务考虑而扶贫只能短期奏效,长期还需遵循市场规律,形成良性的市场扶贫机制。
客观上,制度上的因素使得金融机构扶贫资金配置效率较低。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扶贫政策性金融机构缺位。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县级是很少有分支机构的,而交通不便、自然环境恶劣的偏远地区正应成为扶贫工作的重点,在对这些地区的支持上,政策性金融机构往往显得力不从心。
其次,扶贫政策性担保缺失。金融机构虽然将金融扶贫看作一項政治任务或社会责任,但企业的属性决定了其在放出贷款时必须考虑到风险和效益,对利息和担保的要求遵循金融运行的一般规律。目前,国家鼓励金融机构降低扶贫特色产业的贷款利率并延长贷款期限,要求金融机构对贫困村的“两基”建设贷款利率进一步优惠,并设立了比支农再贷款利率更低的扶贫再贷款利率,但都没有具体的操作办法和规定,也没有明确中央或地方财政是否贴息等问题,使得金融机构难以执行。
再次,扶贫政策性保险和风险补偿机制缺乏。贫困户可用于抵押及质押的资产质量差、数量少,难以满足金融机构的要求,国家缺乏相应的保险和风险补偿的顶层设计,加之地方财政可用于风险补偿或贴息免息的资金又很有限,使得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都对扶贫贷款持保守谨慎的态度。在这种情况下,很多金融机构都很难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指标,持续性、长期性的金融扶贫投入更是难以实现。
三、财政金融联动的必要性
金融业本身是高负债经营的行业,农业又具有天然的弱质性,这使得金融扶贫事业面临较高风险,农村信贷的信息不对称性、高分散性等特点也增加了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单纯依靠金融扶贫很难实现如期脱贫的宏大目标。而财政本身资金总量少、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的存在又使得财政资金无法在扶贫攻坚工作中扮演主力军的角色。结合上文对财政扶贫、金融扶贫面临的主要问题的分析可以看出,政府要提高扶贫资源的使用效率、实现脱贫不返贫的目标,就要利用好财政和金融各自的功能和优势,建立完善合理的机制,使两者能相互配合、协同结合。
四、财政金融联动的对策建议
第一,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和基础设施,减少金融扶贫成本。农户的资金需求主要源于基本生活保障、住房、医疗、教育、生产等方面,其中大部分是生活性消费支出,属于公共产品,应主要由财政投入解决,政策性金融辅助。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可以降低商业性金融机构辨别生活性消费和生产性消费的信息成本,降低信用考察的难度和信息不对称。此外,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支持的农村公共道路、农业工程建设,可以降低商业性金融机构贷后指导的管理成本,也有助于增加贫困农户的经济实力,减少了不能如期收回贷款的风险。
第二,给予税收优惠,减轻金融扶贫主体的负担。我国目前的金融业营业税税率约为5%,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是偏高的,重税政策虽然有利于筹集财政收入,但对于农村金融机构或非农村金融机构的涉农业务来说,是非常不利的。农村金融领域管理成本大、风险性高,不合理的税收负担往往会造成金融业盈利能力和竞争能力下降,影响金融扶贫事业的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此外,财政还应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金融扶贫对象的负担减轻了,金融机构放出的贷款也会更有保障。
第三,健全农村担保体系,完善保险和风险补偿机制,降低金融扶贫的风险。担保公司为农户和村镇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村金融机构惜贷的问题,增加农村金融的有效供给。因此,各级财政可从支农资金中拿出一部分作为发展农户融资担保公司和信用担保公司的基金,以较少的财政投入,撬动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此外,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探索适合贫困地区发展的特色保险产品,开发连片承保、统保等方式,降低贷款人的损失风险,也有利于增强金融扶贫的积极性。财政还应以县为单位设立扶贫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对达到考核要求的金融机构发放奖励。对于确实无法回收的不良资产,规定适当的比例由基金进行注资,并制定鼓励金融机构资产证券化的财税政策,以此减轻金融扶贫资金投放的后顾之忧。
第四,政府提供培训服务,创造诚实守信的农村金融环境。扶贫类贷款对象一般为建档立卡的贫困农户,他们居住分散、抗风险能力差,很多人的诚信意识不强,金融机构的贷款管理难度大。财政应增加培训经费的投入,不仅让农民有一技之长,更要宣传法律法规、强化农户的诚信意识,增强其主动还款的意愿,培育可持续发展的农村信贷市场。
总体来说,打好扶贫攻坚战的关键在于整合,由财政打好基础,撬动金融机构信贷投入,利用金融市场强大的投融资能力,增强精准扶贫政策合力,从而达到从“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的转变。
作者:常婧
参考文献
兴安盟区域扶贫开发工作于*年初开始,计划到*年底验收。自治区给兴安盟确定的三年总目标是:到*年,11个苏木镇实现人人2亩水浇地或4亩旱作基本田,人人饲养5只以上羊单位牲
畜,其它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共事业等均达到旗平均水平。从调查了解情况:
——开展区域扶贫开发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热烈拥护。我们接触到的干部群众普遍反映,南三、北八作为少数民族聚居区,自治区主体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5%以上,现有贫困人口基本上是蒙古族人口,不仅贫困人口多,贫困面大,呈区域性贫困,而且长期处于极端贫困状态,群众生产生活十分困难。自治区及盟旗几级党委、政府开展的区域扶贫开发这一决策非常及时、非常必要,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各级党委政府关心扶持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的“德政工程”,不仅具有经济意义,更有政治意义。目前,11个苏木镇总的经济形势很好,广大干部群众的精神状态尚佳,思进、思干、思发展的颈头很猛,正全身心抓紧抓好区域扶贫开发的各项工作。
——工程进展比较顺利。为保证更好地完成三年区域扶贫开发任务,兴安盟总结多年来的扶贫工作经验,结合南三、北八实际,确定了区域扶贫开发的工作思路、原则、步骤及指导思想,制订了区域扶贫水浇地建设、养殖业、住房建设、资金管理和示范嘎查村建设等五个具体实施方案(办法)。在具体目标上,重点实施“352”工程(即人人3亩水浇地、人人5只羊单位牲畜、户均2亩林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退耕还林还草等工程。*年按三年任务量的40%安排落实了各项工作任务。从完成情况看,全年为6.79万贫困人口解决了人均近1亩水浇地,贫困户人均拥有1.7头只牲畜,人均占有林地面积1.37亩,改善了1137户贫困户的住房条件,解决了4.46万人、7.9万头只牲畜饮水问题。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重点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解决了部分贫困户的吃饭问题。通过自治区有关部门的投入扶持,基本实现了通电、通路、通电话、通广播电视等四通工程。*年,南三、北八人均粮食产量分别达到618公斤和460公斤,比上年增加110公斤和160公斤;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953元和850元,比上年增加533元和425元。全年共解决了3.77万贫困人口的基本温饱问题。
——区域扶贫开发采取的各项措施得力。一是成立了由行署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相关各部门组成的区域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实行盟、旗、苏木镇三级干部和直属部门包扶责任制,每个苏木镇都有一名盟级领导、一名旗级领导、一个有实力的盟直部门包扶,每个嘎查村都有一名旗直或苏木镇领导、一个旗直或苏木镇部门包扶,每个贫困户都有一名以上干部包扶。并层层签订了责任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
干部政绩考核。选拔高配了贫困苏木镇的党委书记,对部分贫困嘎查村的支部书记进行了集中整顿和跨村选拔。二是加大了“352”工程建设力度。通过打井配套和土地微调政策,使有水源条件的嘎查村实现了人人0.5亩~3亩不等的水浇地;以发展流动畜群和无偿扶持的方式帮助部分无畜户购置户均5只以上基础母羊;全年共退耕地6.27万亩,种草7.23万亩,种树12.36万亩。
三是在科技培训、提高贫困人口综合素质上下了功夫。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10多次,培训农牧民4.9万多人次。
四是组织劳务输出和人口转移。开展了劳务输出前的语言、文字、政策、法律、技能培训,全年在外务工人数达1.03万人,人均收入2000元左右。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南三、北八的区域扶贫开发必须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来抓。南三、北八的区域性贫困是历史上长期欠帐积淀的结果。从调研中了解到,去年南三北八各项扶持资金共计近亿元,是历史上投入最大、初见成效的一年。但即使是这样,我们在调研时仍看到南三北八贫困程度很深,贫困面仍很大,生产生活条件仍十分艰苦。很多贫困户仍住着几十年前盖的土房和茅草房,冬不避寒,夏不遮雨。不少去年因灾减产绝收的贫困户靠政府每人每月救济30斤玉米过日子,连吃饱饭都很困难。因此,我们认为,经过三年攻坚只是解决最基本的温饱问题,下一步还需要进一步巩固,应做到“三年攻坚,二年巩固”,在基本解决温饱的基础上,稳定和巩固温饱成果,防止出现反复。
(二)要因地制宜选准农牧业主导产业。从南三北八的立地条件和以往的经验教训,必须要坚持以牧为主,农牧结合,为养而种。人人3亩水浇地中,种好1亩口粮田,其余2亩要种饲草料,旱作田也要全部种草。要通过大力发展畜牧业解决贫困户增加收入问题。当地干部群众反映,近年来,通过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等项目,坡耕地大量退出,农牧民又享受到国家一定的政策补偿,得到了干部群众的拥护。但该项目这两年逐年减少,群众还是希望这样的好项目要多向贫困地区倾斜。
(三)转变农牧业经营方式,走生态建设与农牧业发展双赢的路子
。在调研中我们看到,随着大小牲畜头数的迅速增加,草畜矛盾突出,超载现象严重。许多不同数量的畜群基本上一个挨着一个,畜群走过的地方草被吃的精光,植被被严重破坏。因此,建议当地政府必须加大禁牧围封、舍饲圈养的力度,要加快牲畜棚圈建设,大力推广各类种草养畜技术,包括品种改良、优质饲草料种植、饲料青贮、牛养育肥等,要下大力气抓好接冬羔和早春羔工作,缩短饲养周期,做到当年羊当年出栏,提高出栏率,通过发展新型畜牧业,走数量和质量效益并举的路子。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草场承包制度,加大围封轮牧、休牧力度,合理利用和保护草场,恢复生态。
(四)加强各类项目的质量和后续管理工作。我们在实地检查中发现,有些建设项目还存在一些质量和管理上的问题:一是工程质量不过关。如阿拉达尔图苏木沙日格台嘎查小学99年建的一栋砖瓦结构教室、办公室用房因质量问题成为危房现已废弃,80多名学生只好转移到民房里继续上课。二是存在半拉子工程。主要是打了井没钱配套,水浇地当旱作地用,已打好没有配套的井占一半左右。三是建成项目后续管理没有相应跟上。我们看到一退耕还林项目由于没有围封保护措施,所栽树苗已被牲畜啃去半截,影响了成活率。因此,建议兴安盟针对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全面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要限制改正。在今后项目建设中要强化质量监督和管理,发挥项目最大效益。
(五)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加大各项专项资金投入。区域扶贫资金到位比较好,但信贷扶贫资金落实到村、到贫困户的问题一直没有很好解决。信用社贷款利率上浮20%也加重了农牧民负担。由于区域性扶贫资金增加较多,资金管理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避免出现到位晚,资金挤占、挪用、截留、变项等现象的发生。建议自治区有关部门要加大资金协调和管理力度,对扶贫资金定期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审计,保证有限的资金能够真正用在贫困户身上,用在刀刃上,发挥出最大的效益。目前,区域扶贫开发各项建设项目中,水浇地建设、养畜、住房改造等项目资金缺口较多,但提出的资金计划过大。请兴安盟本着量力而行的原则,拿出可行的筹资计划,由自治区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提出资金落实意见。北八乡防雹灾所需设备请自治区计委、气象局帮助解决。
(六)加大卫生扶贫力度,解决贫困农牧民看病治病难的问题。从我们了解情况看,由于长期没有投入,绝大多数苏木镇卫生院房屋陈旧,设备简陋,许多房屋、设备都是六、七十年代的。医务人员中除蒙医人员相对多一点外,其他科室专业人员严重缺乏,医师以上人员短缺。从经营情况看,1/3的卫生院基本维持生存,少数略有盈利,2/3的卫生院亏损,很难维持生存。基层普遍反映卫生院人员工资财政25%的差额补贴实在是太少了。在设备方面,除最简单的设备外,一些必需的仪器设备严重不足。有人描述基层卫生院的“四大件”是听诊器、体温计、消毒锅、血压器。有卫生干部埋怨:现在基层兽医站条件比卫生院好,牲畜看病比人看病重要。改善基层卫生院条件的工作已到了非抓不可的地步了。为此,建议自治区卫生等有关部门加大对南三北八一乡一院的扶持力度,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帮助组织基层卫生院医务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进修和学历教育;由自治区卫生部门组织医学专家到南三北八和其它贫困地区开展义诊活动,解决疑难病症,开展小手术如白内障摘除等。
(七)免征农业税费。南三北八11苏木镇总耕地面积122.9万亩,按现行农业税费标准共计1200多万元。从今年开始全区农业税率降低三个百分点后,南三北八11苏木镇农业税还要减少。建议自治区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免征这部分农业税,以减轻贫困农牧民负担。
整村脱贫工作推进情况调研报告
尊敬的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推动全县整村脱贫工作,促进县域经济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1月中旬到3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通过走访贫困户、召开乡村干部和贫困户座谈会、实地察看项目实施情况等方式,深入部分乡镇贫困村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我县**年实施整村脱贫以来,县委、县政府按照“七有”、“四通”、“三解决”的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坚持整村规划、整体实施,整合投入,限期销号,全县整村脱贫工作有序推进。截止目前,全县XXX个
“十X五”市定贫困村中,已有XXX个贫困村基本达到市级验收标准,基本完成整村脱贫任务;剩余XXX个贫困村,正在实施整村脱贫,并将于今明两年接受市级验收。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8年的2XX元增加到**年的7XX元,平均每年增长XX%。贫困村贫困人口共减少XX.X万人,较**年下降XX.X%。
(一)领导重视,思路明晰
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整村脱贫工作,坚持将扶贫开发工作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先后出台了《关于开展贫困村整村脱贫的实施意见》、《关于调整县领导和部门联系扶贫任务的通知》和《关于贫困村整村脱贫工作考核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建立了“县里统筹、乡镇为主、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工作思路,按照“连片开发、综合治理、产业带动、整体推进”的扶贫开发模式,大力实施“基础设施改善、产业扶贫开发、扶贫搬迁安置、教育技能提升、社会关怀扶助、特困家庭保障”六大工程,全县整村脱贫工作得到有序推进。全县XXX个贫困村,每个村都有一名县级领导定点联系、两个部门定点帮扶,都因地制宜制定了发展规划和项目实施方案,基本都有1—2个主导增收产业,形成了“党委政府推动、相关部门联动、社会各方互动、群众主体行动”的良好局面。
(二)机制完善,措施有力
一是资源整合到位。坚持县委、政府统筹安排,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畜牧等部门共同参与,将道路通畅、饮水安全、扶贫搬迁、危旧房改造等基础设施项目,牛羊、柑橘、蚕桑、黑木耳等优势特色生态产业,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累计完成财政投入XX.X亿元,撬动社会投资XX.X亿元,实施完工项目XXX个、在建项目XXX个,形成了扶贫项目建设全民参与、上下联动的良好格局。二是项目管理到位。坚持对项目规划、建设、验收各个阶段科学管理,严格把关。项目规划实行乡镇初步建议,村民集体决策,部门联席统筹,确保了项目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行性。坚持定期检查项目实施进度、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益。三是资金监管到位。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制度规范,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财政、审计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监督,定期对专项资金进行审计通报。
(三)重点突出,成效较好
一是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群众出行难、饮水难等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建设村社公路1022.8公里,村公路通达率、通畅率、组通公路率均达到或高于全县平均水平;修建饮水工程461处XX.X万方,架设水管912.5公里,新修及整治渠堰136.7公里,整治山坪塘**4口,解决了XX.X万人饮水困难,改善了XX.X万亩农田灌溉;实施扶贫搬迁9XXX人,完成危旧房改造1XXX户,贫困群众住房基本实现了应搬尽搬,应改尽改。二是扶贫产业正在形成,贫困户可支配收入逐年提高。围绕
“两廊三带”空间布局的发展思路,在贫困村因地制宜发展“3+2+X”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柑橘、蔬菜等特色产业基地XX.X万亩,新增山羊养殖XX.X万只、肉牛XX.X万头,较大幅度地增加了贫困农户收入,在一定程度缓解了群众增收的问题。如**镇、双龙镇等乡镇大力发展柑橘产业,让贫困户足不出户、足不出村摘去了贫困的帽子。清水土家族乡依托生态旅游产业发展,鼓励贫困农户通过扶贫搬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不但脱了贫,还致了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整村脱贫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整村脱贫所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今后的工作任务仍很艰巨。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我县整村脱贫在客观现状、扶贫环境和具体工作上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一)扶贫资金投入仍显不足
我县属老、少、偏、山、穷地区,贫困村大多地处偏僻山区,自然条件恶劣,自然灾害较多,贫困人群的生产生活条件差,如交通不便、水利设施老化失修、抗旱排涝条件不足,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要彻底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需要投入的资金量大。目前,我县扶贫资金主要是依靠上级项目支持,县级财政配套很少,贫困乡村筹资更为困难;扶贫资金整合度不高,全县各部门涉农项目资金较多,但点多面广,难以发挥整体效益;扶贫贴息小额信贷难以落实到真正的贫困户,越是贫困,越是难以得到生产发展资金;“互助资金”使用的面太小,发挥的作用有限。
(二)产业项目特色不明显
部分乡镇虽然重视向帮扶单位争取项目支持,帮扶单位也积极为贫困群众捐资捐物办实事,但在引导和调动群众主动发展产业方面重视不够,措施不多。一些地方依然存在着“等、靠、要”思想,被动等待帮扶的现象仍然突出。有的乡镇、部门在项目设置上没有充分从贫困村、贫困户的角度去考虑,该发展什么项目、如何实施管理好项目,没有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客观形成了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有的贫困村在扶贫产业项目实施后,由于后续管理没有跟上,导致特色种养产业实施后没有形成规模化、产业化,影响了扶贫项目综合效益的发挥。
(三)劳动力不强
从人口素质上看,贫困人口普遍接受教育程度低,观念陈旧,科技意识不强,缺乏致富能力和发展门路。调研中发现,贫困户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病残户或无劳动力户,只能对耕作便道、灌溉用水条件好的地方进行耕作,剩余的地方便无人打理,使土地荒芜的现象有所出现,在加上留守在家的普遍是老人和小孩,因此靠个人或家庭寻求后续发展困难较大,直接影响了整村脱贫工作实际效果。
(四)返贫现象比较突出
目前我县仍然有相当数量的贫困人口。调查发现全县仍有很多村的基础设施、生产生活条件依然落后。近年来,虽然通过扶贫项目建设,基础设施有所改善,但仍处于贫困状态,对项目建设的需求十分迫切。另外,每年都会出现一部分已经脱贫的人群,由于脱贫基础不稳,因病、因灾、因学等原因又重新返贫,由于整村推进工作重点在基础设施方面,难以顾及这部分贫困户,不利于农村社会稳定和协调发展。
三、几点建议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府统筹力度
一是思想认识要进一步统一。要把做好整村脱贫工作始终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摆在政府及相关部门重要的工作位置上,抓紧抓好;二是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每年都应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多方衔接,规划和落实脱贫项目,推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渠道要进一步拓宽。要坚持“政府引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工作方针,坚持帮扶与协作相结合,输血与造血相结合,使帮扶的思路更宽,渠道更多;四是要切实加强扶贫项目实施的后续管理,充分发挥扶贫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五是进一步加大对扶贫工作典型事例的宣传力度,调动各方积极性,确保扶贫工作更加扎实有效推进。
(二)加大扶贫投入,进一步提高项目资金运行效益
一是要积极主动向上级争取项目和资金;县财政在收入逐年增长的情况下,逐步加大对扶贫项目的配套资金投入;二是政府应加强协调,整合好各方面项目资金,捆绑使用,集中财力建设一批产业扶贫项目,在整村推进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的产业带动能力;三是金融部门应加大扶持力度,克服惧贷心理,相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探索建立扶贫信贷担保机制,充分发挥小额信贷的作用;四是认真总结“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经验,推广试点先进村的成功做法,加强监管,规范运作,使互助资金“放得出、收得回、运行好、见效益”,并逐步扩大互助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数额,扶持贫困户发展生产。
(三)强化精准扶贫,坚持因户施策
要对全县现有贫困人口逐户逐村建档立卡,集中扶贫资金,落实精准扶贫到户。一是精确识别扶贫对象到户到人。按照国家和市统一制定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结合我县实际,逐户建立台帐并录入扶贫信息管理网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对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进行全面监督。二是落实精准扶贫到户政策措施。坚持开发扶贫与救济扶贫“两项驱动”,对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户,给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扶持,切实做到“应扶尽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对因病因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农户,要整合和落实相关部门专项政策和救济措施给予优先扶持,兜底保障,确保其衣食无忧;对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扶贫对象,把专项扶贫措施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对扶贫对象全面落实扶贫开发政策。三是要大力开展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认真做好贫困人口的职业教育、务工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帮助贫困户进行劳务输出,实现帮扶形式逐步由“救济式”向“开发式”转变、“输血式”向“造血式”转变。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和企业用工的对接,做好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农业开发项目的结合;要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管理,确保培训质量,达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和培训一门技术,振兴一项产业,致富一方群众的目标。
近几年来,随着财政涉农专项资金投入和管理体制的改革,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不断出现关联交易。这应该引起政府有关方面的高度关注,并应采取措施加以规范。
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关联交易,是指涉农业务或资金主管部门(以下统称主管部门)与其关联方发生的有关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的立项争取、拨付、使用等环节而产生的经济交往活动。主管部门的关联方,以往主要是这些部门掌管资金分配权、项目审批权的个人或其家人、近亲开办的经济实体。最近几年来,由本部门全体干部职工出资入股成立的公司逐渐占据主导地位。无论其形式如何,这些关联的共同特征之一都是其经营活动内容在关联部门的行政职权范围内。它们之间的关联交易会严重影响到其他经济主体享受国家涉农专项资金补助、支持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与此相关的财政涉农专项资金改革,是指财政专项资金根据项目、要支持发展与补助的涉农事业内容来确定投入的方向、资金数量等,而不再区分补助对象经济所有制性质。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财政扶贫资金等都是如此。这一重大政策调整,对于带动、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到涉农产业、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带动农民致富,具有深远的影响和重大意义。但同时,也为关联交易大行其道打开了方便大门。
涉农专项资金中的关联交易违规与否?涉农专项资金检查和审计中遇到关联交易应该如何处理?仅从关联交易的形式上,是不能贸然下结论的,因为现有的法律法规没有涉及这方面的规定。对关联交易的审计应该注重其实质性审核,即除了常规的检查程序外,还应该对其违规与否进行判断。但由于目前一方面缺乏客观、公允的定量判断标准;另一方面,缺乏法律法规依据,违规的判定没有法律效力,无法进行处理处罚。因此,当务之急是政府有关方面要采取多种措施,限制和规范涉农专项资金中的关联交易,谨防有关部门和个人通过关联交易的合法形式,将手中的行政职权转化成为本单位职工和利害关系人谋取私利的工具。
为此,我们建议从如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尽快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财政涉农专项资金中的关联交易,容易导致,社会上对此很敏感,因此,法律法规应该对其进行界定和限制。尤其是关联交易中的违规行为由于表现形式、行为性质和影响的特殊性,更需要财经法规对其明确处理处罚措施,做到“有法可依”。二是严格执行现有的各项涉农专项资金制度和管理办法,减少违规机会。各级政府应加强对涉农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监督,督促项目公示制、招投标制、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公示制等关键点监管制度的落实,上级严格执行对下级的监督检查,严把下级涉农资金项目验收关。三是彻底清理行政机关公务员出资入股开办的企业,严肃党纪政纪。行政机关公务员在本部门行政业务管辖范围内投资人投办企业,是典型的与民争利,会严重地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各级党政应对前几年在“离岗创业”、“在岗兼业”热潮下兴起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入股办的企业进行认真清理。四是提高对涉农专项资金中关联交易的审计关注度,服务领导决策。涉农资金审计中要注意搜索关联交易方面的信息、线索,将关联交易作为审计(调查)的重点。发现涉及关联交易的一般违规行为,应该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披露,严重的关联交易违规行为,应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同时,审计机关应充分发挥“免疫系统”功能,注重分析和总结涉农专项资金中的关联交易的特征、规律,研究对策,及时向政府提交相关信息和管理建议,为领导决策服务。
(作者单位:于都县审计局)
关键词:农业专项资金;财务审计;对策
我国“三农”问题一直是历届政府重点关注的方面,已采取了诸多措施如加大投入、普及农村社保、税费改革等等,就是希望调动起农民生产与生活的积极性。而由于农业专项资金的来源广、渠道多,并且参与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的部门较多、较分散,都加大了财务审计的工作难度,在农业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常存在不少问题,这就需要财务审计工作者深入了解分析、认真总结,只有这样才能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享受到,农业专项资金所带来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一、农业专项资金的定义及作用
农业专项资金指除正常农业事业经费外,由本级财政预算内、外安排,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拨入,国内外银行贷款、国际金融机构支援贷项目投入及农业相关职能部门经批准照规定的渠道收取,专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繁荣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的各项资金,其主要包括农业发展基金、农业开发资金、农业科技推广资金、扶贫资金等。
农业专项资金的作用重点有三个方面:第一,资金使用范围规定严格。国家财政及地方政府对下拨的每笔资金都有其使用范围、具体用途都有严格的规定。为了保证资金的合理支出,所有资金一律不得挪用和占用。第二,广泛性。农业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业扶贫资金、农业技术推广资金与水利林业资金等的研究,农业的各个方面、各个部门都贯穿其中。农业专项资金是否正确使用,将直接涉及到各个部门的效益和相关“三农”问题的解决。第三,针对性强。农业专项资金的预算及下拨,都明确地规定了农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对象和范围、预期达到的目标、工程完成的时间等等。因我国农业的生产区域差异大,各个地区农业生产的种类、结构、技术含量都有所不同,针对不同项目的具体特点,针对性强的农业专项资金将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农业专项资金财务审计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一)编制预算不够规范,缺乏执行力度
导致预算不够规范的重要原因是预算编制管理部门对预算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在编制预算的过程中,又缺乏有效的依据编制,对分配立项过于盲目,都必然会引起专项资金靠追加、多次重新申请及申请单位主动找项目、筹资资金现象发生。对编制预算的不规范,还表现在农业专项的资金预算权都集中在领导班子或是主要领导的手里,凭借集体或个人的喜好、经验分配资金,故这样的分配将会导致农业专项资金在管理的层面上混乱,并且无法用这部分资金真正发挥经济效益,将导致编制预算流于形式化,农业专项资金在使用上不公正、不科学和不透明,无法实现政府下拨农业专项资金的根本目的。
(二)立项盲目,导致资金浪费
一些领导干部盲从的争取资金,不从当地的实际环境出发,专项资金到位后,农业项目并没有正常运转,有的运转一段时间后,也未达到项目的预期目标。造成了专项资金的损失。
(三)项目资金未能及时拨付
专项资金拨款时间长问题长期存在,当前,国家对农业专项资金的拨付环节历经多次改进,仍存在拨付流程繁琐、项目管理与专项资金无法有效衔接,导致资金未能到达项目单位和农民手中。
(四)项目资金使用中存在着不足
专项资金在使用范围上较为广泛,这对项目资金本身就是非常艰巨的工作,造成了资金无法专款专用,使用规划调整资金等一系列违规行为,比如票据管理较混乱、资金把关不严,出现大额现金支款等行为。
三、农业专项资金财务审计过程的对策
(一)建立以政府主要领导及项目单位负责人为核心的目标责任制度
为了加大规范对农业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核心人物必须订立“军令状”即目标责任状,以专项资金考核指标作为标准,严格按标准进行有计划且连续的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人员,依照规定追究其责任,同时,采用立项公与完工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及满意度等方法将农业专项资金公示出来,做到公开、透明。依赖于市场竞争的机制,以最低的资金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在财务方面,建立健全农业专项资金项目报账制度,规范相关的财务手续,如工程验收、资金拨付、财务报销,协调与平衡相关部门。
(二)增强对农业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
建立并实行资金经常性的财务审计制,在财务审计工作中纳入上审下与交叉审。现实证明:拥有强有力的农业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农业专项资金才能受到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高度重视,这有利于传授、传播好经验、好做法。一旦财务审计工作中发现问题,不但可不受政府过多干预的影响,而且也可缓解由于审计对象太过明白而带来的不利影响,这对于统一的使用标准、口径适当的处理财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而保证农业专项资金财务审计的结果真实、可靠。
(三)建立资金拨付经费统一的专项检查制度
当前审计经费不足的问题在市县广泛存在,因此检查农业专项资金时,要有足够的经费支撑起对各级主管部门、对项目单位与乡镇的检查工作。与审计部门、财政部门与纪检部门协调一致,避免对同一单位、同一项目资金重复检查。与此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法违纪行为,增强打击、处罚的力度,与审计部门、纪检部门与财政部门等,对直接责任人做相应的处理。对严重的违纪问题,及时向社会大众通报批评,公开曝光所发现的浪费等严重问题;对于重案要案积极移交纪检部门、公安部门及监察部门,做进一步的处理。
(四)建立健全审计信息反馈制度,充分发挥审计检查成果的积极作用
财务审计信息的反馈需要从微观方面入手,宏观方面进行分析,与国家当前的方针政策要求相一致。对于财务审计所存在的问题,及时并实事求是地向主要的相关领导反映,向其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并提交与之相对应的对策与措施,尽最大可能地发挥农业专项资金的效益。
参考文献:
[1]张峰.渑池县农村财务审计问题与建议[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4.
[2]金瑞琦.农村财务审计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J].农业与技术,2016.
一、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上半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66285万元,同比增收3728万元,增长6%。其中:上划中央收入20113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上划省级收入2128万元,同比下降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4045万元,同比增收3650万元,增长9%。
分部门看: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48246万元,同比减收208万元,下降0.4%;财政部门组织非税收入18039万元,同比增收3936万元,增长27.9%。
从收入增幅来看,1-6月份,全县财政总收入增长6%,在全省排位第十,高于全市平均7.8个百分点,位列全市第二。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上半年,全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35492万元,同比增支5567万元,增长4.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2747万元,增支82万元,增长0.6%;公共安全2906万元,减支4379万元,下降60.1%;教育22272万元,增支796万元,增长3.7%;科学技术13082万元,增支1103万元,增长9.2%;社会保障和就业19865万元,增支607万元,增长3.2%;卫生健康18827万元,增支985万元,增长5.5%;节能环保6924万元,增支445万元,增长6.9%;城乡社区事务10837万元,增支416万元,增长4%。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完成情况
上半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0747万元,同比减收40103万元,下降44.1%。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完成50308万元,同比减收40165万元,下降44.4%。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95570万元,同比增支4035万元,增长4.4%。
二、上半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一)拓思路、优管理,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一是加强收入态势跟踪。积极应因肺炎、减税降费政策造成的减收影响,针对收入情况组织座谈、分析,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收入征管,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二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完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努力挖掘非税收入潜力,确保应收尽收,顺利实现财政总收入“双过半”。三是积极向上争资争项。继续适应国家财政政策,抓住有利时机,积极申报项目,大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全力支持和配合相关部门、单位的跑项争资工作。到6月止,累计争取上级到位资金7.93亿元,同比增长24.5%。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2.47亿元。四是培育税收增长点。支持和帮助重点企业的发展和壮大,截止6月30日止,我县“财园信贷通”为县属45户企业融资贷款1.7975亿元,比上年同期1.7525亿元增加0.045亿元预测全年完成“财园信贷通”融资贷款3.9亿元。继续推进“靖商回乡创业贷款”工作,截止2020年6月底,已为31家企业办理“靖商回乡创业贷款”2465万元。五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上半年,累计收缴存量资金6987万元;同时,存量资金接受了省级检查,对全县盘活存量工作有了一个比较大的触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六是债券争取力度进一步加大。上半年,争取到位新增债券资金6.0951万元,包括:一般债券资金128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4.8151万元(其中:自来水改扩建项目15095万元、中源客家避暑小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000万元等)。
(二)调结构、保重点,民生民计持续改善。一是优化支出结构,大力保障民生支出。截止6月,全县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类的支出达116734万元,同比增支12130万元,增长11.6%,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86.2%,较上年同期提高了5.7个百分点。二是做好“一卡通”惠农补贴发放工作。6月止通过“一卡通”发放的财政惠农补贴项目共计11项,累计发放资金2800.49万元,受惠人次33406人,资金发放率达到100%。三是做好疫情防控保障。上半年,统筹安排669.1万元用于肺炎疫情防控,筹措购买各类防控物质82万余件,为全县零确诊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四是加大了扶贫资金投入。截止目前,县本级已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5万元,同比增长32.57%。主要用于贫困户就业奖补、“百福扶贫信贷通”贷款贴息、“雨露计划”补贴等。
(三)推改革,促绩效,着力提高管理水平。一是科学编制年度预算。既考虑了政府支出经济分类改革的因素,编制了支出经济分类(到款),又考虑了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的事项。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比例,在2019年压缩的基础上压缩了16.4%。同时,将上级提前下达指标和结余结转资金视实际情况纳入2020年预算编制,进一步缩小了预决算差距。二是继续深化政府采购管理改革。加强政府采购资金管理,采购规模不断扩大。上半年全县实际采购金额3266.17万元,节约金额193.45万元,节约率1.24%。三是不断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截止到6月底,共完成评审工程项目174项,送审总额3.43亿元,审核金额2.93亿元,累计核减金额0.5亿元,核减率为14.41%。其中较大项目有:中源避暑小镇智慧旅游项目、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县2019年老旧小区清华苑改造工程等。四是积极筹措资金,确保重点工程资金支出。按照《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实施工程进度,根据政府投资项目应付款审核原则和拟付款审核原则,多方筹集和合理安排工程类建设财政资金1.87亿元,有力的支持了县政府重点投资建设工程建设。五是政府性债务得到进一步控制。6月止,我县政府性债务余额24.2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9.9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4.33亿元。预计6月止政府性债务限额27.6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2.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5.31亿元。我县余额均控制在限额内。根据市财政局对综合债务风险率的测算,截止2019年底,我县综合债务率89%,债务风险等级评定为绿色等级,比上年下降了一个等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四)强监管,重督查,财政监督力度加大。一是组织开展了财务管理专项检查。会同审计局制定并下发《关于开展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专项检查的通知》,重点抽查了20个单位、5个乡镇,目前已完成抽查工作,发现问题8个,涉及单位7个,并于5月10日下发了财政检查整改通知书7份,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组织开展了政府投资项目专项检查。会同县审计局已制定下发《关于对县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检查的通知》,对2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检查,要求相关部门提供完整的项目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查,督促建设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相关制度。三是加强扶贫资金检查。会同县扶贫办对我县2017年-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进行了整改排查,特别是使用项目资料、产业扶贫、利益联结等方面资金的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同时,为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规范和运行安全,今年联合县扶贫办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拨付及项目实施进度情况进行“一周一排名、一周一通报”。
三、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收入方面,财政持续增收压力较大。一是受疫情影响,部分行业税收减收较大。前期受疫情影响,导致多数企业产能恢复慢,目前因国际疫情影响,外贸出口企业订单减少甚至取消,导致我县外贸企业面临减产趋势,如金畅、超维、卓亚、博同铸造、志中铸造等一批外贸出口企业均受到较大影响。二是政策性减收因素较大。受政策因素影响,将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根据调研数据,我县今年预计减税8000万元。今年年初出台了关于支持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等一系列政策,均导致税收大量减少。三是财政收入质量显著下降。上半年,我县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为72.8%,较上年下降4.7个百分点,位列全市第九。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我县税收收入较上年有所下降;另一方面,年初县仁首镇矿产拍卖导致今年一月份我县矿产资源使用权出让收益1.1亿元,今年上半年非税收入超预期增长。目前,我县非税收入以完成全年目标的96.1%,财政收入质量下降较大。
支出方面,财政收支平衡难度加大。一是财政支出需求不断增加。受疫情影响,财政持续增收的压力较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等支出连年刚性增长,义务教育、医疗等支出对地方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重点工程投入加大。特别是决战三季度,项目大会战。中源特色小镇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道路升级改造工程等均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资金压力不断加大。三是债务还本付息等都需要新增安排大量财政资金。目前均通过省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分别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作为偿债资金。我县已进入还本付息高峰期,宏观经济一旦下行,偿债压力愈发凸显。
四、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聚焦“稳增长”,开源节流增财力。一是加大税源建设力度。落实好财政扶持政策,聚焦产业发展,培育新动能。全面抓好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确保我县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形成企业发展与财政收入增长的良性互动。支持拓展“财源信贷通”、“科贷通”等融资渠道,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紧抓重点项目建设,如:中源特色小镇、华东交大理工学院校区、秀美乡村建设、污水处理等,让项目早投产、早见效。二是强化收入调度分析。密切联系协调各级税务部门,坚定不移抢时间、保进度、强弱项、补缺口,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等收入情况的检测把握,针对工程项目税收管理欠缺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财政收入的分析调度,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三是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优化支出结构,开展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加大暂存暂付款清理力度,确保资金高效运行。
一、如何认识审计监督工作
现在社会上对审计工作存在“三种”现象:一是有些单位和部门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审计工作;二是个别单位和部门不愿意接受审计监督,千方百计回避审计;三是少数单位对审计工作人员心存戒备,认为审计就是查问题、找麻烦、揪辫子。究其原因:一是少数同志不学法、不懂法,不愿意履行《审计法》的法律责任,对审计监督产生的效果心存疑虑;二是少数领导同志本身存在严重违纪违规问题,不愿意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三是个别审计人员也可能存在执法不规范,甚至等问题,从而影响了审计机关的形象。
然而,审计监督是宪法赋予审计机关的神圣职责,是法律制度,是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的工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条规定:“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有问题的单位和部门要审计,没有问题的单位和部门也同样要审计。
二、为何要开展审计监督工作
当前我国正在建立民主化、法制化国家,要实行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就要全面履行市场经济规则,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由于审计监督具有覆盖面广、内容深、力度大、综合性强等特点,才能在整个监督体系中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如笔者所在的宜春市是个农业市,全市人口540万,2007年的财政总收入仅为50亿元。如何用好用活这部分资金,促使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既要依靠科学合理的财政预决算来安排,又要靠严格规范的审计监督工作来实现。2007年,通过对1478个单位的审计,共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97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2.6亿元,审计处理上缴财政金额4 749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2 557万元,调账处理资金998万元,向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移送经济违法违纪案件6起,向党委、政府提出审计建议805条,被采纳430多条。由于审计监督工作能揭示有关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纠正偏差和错误,从而为单位和部门挽回经济损失,为党政领导加强宏观经济管理和调控进行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三、怎样开展审计监督工作
(一)开展审计监督是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
《审计法》赋予了审计机关十五条职责监督权。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相关条款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审计法》规定:“被审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责任。”“被审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或者转移、隐匿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审计机关认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被审计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区别情况采取处理措施,并可以依法给予处罚。”“审计机关依法责令被审计单位上缴应当上缴的款项,被审计单位拒不执行的,审计机关应当通报有关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扣缴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措施,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审计机关认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被审计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
(二)开展审计监督要紧扣党政中心工作
为实现宜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宜春市委、市政府正在积极推进“心圈廊”发展构想,打好“三大战役”,加速实施“四个宜春”建设步伐。作为审计机关就要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对领导关心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税务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审计,查清预算经费的真实性、下拨资金的及时性及征收征管经费的政策性。对社会关注的农村九年义务教育的债务情况、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扶贫资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社会保障资金、民政资金的管理使用问题进行审计,查清关系民生的热点、焦点资金是否用到人民身上。对文卫、执法等重点部门、重点领域进行审计,看有否乱收费、乱罚款和乱作为的现象。同时,还要对城市建设、旅游开发等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看单位主要领导履职尽责有无失误,资金投向是否科学。审计机关只有找准了切入点,才能真正发挥好“政府谋事”、“经济卫士”、“反腐斗士”的作用。
(三)开展审计监督要突出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