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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融资

时间:2023-06-26 16:23:5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项目资金融资,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项目资金融资

第1篇

关键词:PPP;项目融资;金融风险

Keywords:PPPP;projectfinancing;financialrisk

中图分类号:F2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5)36-0016-03

0引言

PPP的含义就是“公私合营制”,它是一种特殊的融资模式。1992年,英国政府提出了这个模式的概念。通过将公共部门的政策方面的优势和私人部门的其他优势合并,达成一个双赢的目标。但是这个模式由于存在着回收周期长的特点,使得项目存在很大的金融方面的风险。这种风险可能会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失。因此,本文通过研究和探索,希望可以找到解决此问题的最好的方法,尽量减小这一模式之下的项目损失。

1PPP融资模式的定义

随着目前项目发展的越来越快,项目融资已经成为了一个愈来愈流行的名词。PPP模式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这个此最早出现在1982年,英国政府签订长期的协议,代替政府建设和管理一些公共的服务。而本文将对PPP模式进行一个详尽的定义,来论证其理论基础。

1.1狭义定义

狭义的PPP模式是指所有的融资模式的总称,这种含义下的PPP模式更加强调的是风险的分担,并且强调项目需要去衡量其价值,通过价值来估测风险,而项目的价值与风险一定程度上是成正相关的。

1.2广义定义

PPP模式的广义定义是指一些公共的部门通过和私人企业或者经济运营者建立合作的关系,将公共产品建设和公共服务建设转移到私人的一种形式。虽然在国际上,私人部门参与公共设施的建设已经有很长的发展历史,但是PPP模式的发展却是最新提出来的一种发展形态。

2PPP模式的目标与运作思路

2.1PPP模式的目标

PPP模式的目标分为低层次目标和高层次目标两层。具体的含义就是指,低层次目标也就是在特定的项目中所设定的短期的目标,这个目标一般是比较容易实现的。而高层次目标则是指将私人的部门引入到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中立,并且与私人部门进行长期的综合的合作。

2.2PPP模式的运作思路

PPP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基础设施只能由政府建造的规则,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基础设施建造的质量。政府和企业之间存在着伙伴关系,但是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何确定是这个模式中存在的最核心的问题。因此,合理地将权利和义务分配好才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完成。而PPP项目的运作思路是从中心扩散开来,呈金字塔的管理方式。顶部自然是政府,它是项目的制定者,政府不仅需要确定项目在运行时的具体的目标,制定相关的实施策略,也要对私人部门在建设公共设施的过程中对其进行监督和约束,从而保证其项目的质量。而金字塔的底部则是这些参与建设公共设施的私人部门,他们通过与政府签订协议,从而和政府进行合作,与政府相互配合,从而促进项目可以达到建设的目标,完成项目。

3风险的内涵

3.1金融风险的内涵

风险的含义是因为环境中存在的各种各样的超出预计结果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会在一定的程度上带来一定的损失。而对于金融风险来说,国际上还没有一个固定的定义,但是总结有如下观点:①金融风险主要指的是在公司、企业或者和金融有关的行业中,由于金融活动或者投资所带来的损失,这种损失可能是之前所无法预计的。②金融风险是指由于经济结构中存在的不稳定的因素而使得市场参与者的现金流量出现不稳定的情况。③金融风险是指在从事金融活动的时候,由于各种政策发生的变化,而导致经济的损失。因此,可以看到,金融风险存在多种不同的角度和解释,这些角度日趋复杂化。

3.2PPP项目中金融风险的含义

从上文的金融风险可以看出,很多学者认为金融风险是从事金融活动而带来的损失,而PPP项目中的金融风险则是指在项目融资的整个过程中出现的由于设备材料采购,劳务购买等活动中的基础变量的往不利的方向发生改变,因此导致了项目活动中项目的成本高于预算值,包括了由于汇率的变动带来的风险,由于利率的变动带来的风险等等。

4PPP项目金融风险

4.1PPP项目金融风险的特点

PPP项目中的金融风险在一定程度上不同于一般的金融风险,他还有PPP项目中金融风险自己独具的特征,例如扩散性和客观性等,并且由于PPP项目自身存在金融数额大,金融回收的周期比较长等特征,PPP项目中的金融风险还有以下的特征:①风险的系统性。风险的系统性的意思就是,在PPP项目中,会出现一些发起人自己都无法控制的风险,这些风险的发生是由于一些外部的因素导致的,所以这种风险是一定存在的,只是存在的大小程度不同,因此,我们只能够想办法将风险降到最低而不能够完全的避免这风险。②风险的承受期长。PPP项目一般都是经营期比较长的项目,而在这种长的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会面临着金融风险的影响,时间越长,外部的环境就会变化越大,就会使得金融风险越大。因此,这种风险一般都有很长时间的承受期。而这个期间可能会达到很多年,甚至有些是从项目开始直至项目结束。③风险的不确定性高。日前,国际上的利率变化幅度很大,导致金融行业由于汇率剧烈波动而产生经济方面的危机,例如,在1994年的时候,由于墨西哥的金融危机,使得墨西哥比索贬值,并且贬值非常大,同样,英国巴林银行的倒闭、中国的中航油这些事件,都使得人们对金融产品的担忧愈来愈高,因此,也就越来越警惕对于金融产品的投资。而这些案例,让人们可以很清晰的看到,金融风险的发生存在着很高的不确定性,这些风险很难被事先预测。因此,这也给项目管理金融风险的人带来了很大的管理困难。④风险的叠加性和累积性。风险和其他因子一样,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叠加和累积,而这些叠加和累积具体就是指很多不同的风险因子交缠在一起,像一些原子产生化学反映那样互相影响,互相作用,产生了风险因素很大的分子。那么,风险可以叠加和累积的原因是什么呢?首先,汇率等基础金融发生波动的时候,各种不同因素之间本身就具有一定的相关联性,例如,不同的国家存在的利率比例,在汇率市场上就会被体现成不同国家之间的汇率的波动,这种情况下,由于汇率的变化,就使得金融风险叠加的可能性增加。风险叠加就像一个气球那样,慢慢的不断地累积,等到到达一个最大点的时候,最终就会爆发,而这种爆发带来的就是不可预计的非常严重的损失。⑤风险的互动性。这种特点和相关性差不多,也就是说当风险叠加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其产生的金融风险影响会带动PPP项目中其他的风险也产生,例如因为金融风险而导致无法按时完工、由于资金不够填补漏洞而无法按照合约进行项目合作等等。

4.2PPP项目金融风险的成因

PPP项目中产生的金融风险,不仅仅与外部的环境有一定的联系,而且和PPP项目融资模式自身有一定的联系。

4.2.1PPP项目融资模式

本文从PPP项目的角度出发,从一开始的融资分析到最后的项目运营,这个过程需要花费很长的一段时间来解决中间的很多步骤,有些项目经常超过十年以上。这么长的时间会导致这个项目不仅仅面临着当期存在的风险,也面临着未来可能存在的各种不确定的风险,而这些风险的相互累积,导致PPP项目的金融风险的发生机率非常之大。除此之外,由于PPP项目一般都是投资成本比价高的项目,因此,其融资模式比较复杂,其资金来源很大一部分是通过外汇融资的方法取得贷款。而这种贷款在另一个角度上使得PPP项目的金融风险加大。

4.2.2外部环境因素

在目前整个国际的经济体系当中,很多国家的政府都放任汇率波动,基本对于汇率波动不加以管理。因此在这种趋势这下,就导致了很多的金融产品越来越多,大量的经济投机出现并且进一步地扩展开来。而对于国际来说,每个国家的经济状况都是不一样的,但是却都不得不面临着通货膨胀的风险,因此,对于PPP项目而言,在项目的每一个阶段遇见金融风险是必然的事情。对于我国来说,2005年7月21日,我国开始实行对于浮动汇率的制度。并且逐步放开了对于资本项目的外汇管制。2009年上半年期间,我国银行的远期结售汇签约的金额达到954.7美元,占国内的金融产品90%左右。

5结语

面临风险时,首先要学会识别风险,然后才能对风险进行及时地管理和避免,不同的项目在建设的时期所遇见的风险是不一样的。PPP项目金融风险则是指由于项目在进行的过程中因为各种不同的金融变量发生变化而导致损失的可能性,这种风险包含着各种不同的方面,并且具有文中提到的很多其他项目所不具有的特征。本文通过对PPP项目金融风险的成因、特征等的研究总结,通过实证分析说明了PPP模式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帮助PPP项目有针对性地进行自我反思,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用积累的知识来帮助不同的项目找寻不同的对策,以此来保证PPP项目在建设的过程中可以顺利的完成。

参考文献: 

[1]和鑫.基于PPP模式工程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研究[D].石家庄铁道大学,2014. 

[2]曹聪.基于PPP融资模式的公路工程项目风险识别研究[J].重庆三峡学院学报,2013,03:75-78. 

第2篇

城市基础设施是维持现代人类社会生产、生活正常运行的物质载体。城市基础设施是否完善,已逐渐成为衡量一个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具有重要的地位并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单纯依靠政府财政性融资进行大规模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已经不能满足城市基础设施产品、服务需求。因此,进一步深化我国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形成多元化的投筹资主体、多方位筹集建设资金,已经成为今后我国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的必由之路。

二、当前我国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主体与方式分析

(一)当前我国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主体分析

分析我国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主体需要依据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性质,不同性质的项目分别由各自主体进行投资运营。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一般被划分为经营性项目与非经营性项目两种。一般情况下,经营性项目还可以分为纯经营性项目和准经营性项目,这造成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主体多元化。

(二)当前我国金融支持城市基础设施融资方式分析

长期以来,由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自身所具有的非排他陛和非竞争性,政府几乎包揽了基础设施项目的全部投资和收益分配。一些地方政府因事权繁重但财力不足与财权有限矛盾导致融资出现过度负债或资不抵债的情况。近年来,政府进行全方位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经营与管理方面的改革,鼓励除通过财政预算、银行信贷、股权投资外,可适度采用信托融资、BT,BOT,PPP、资产证券化等融资创新形式。 城市基础设施融资方式多元化。现在我国资本运营环境不完善,金融市场发展不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仍然是国家财政支出与银行信贷融资。随着金融创新融资模式不断发展,不仅有效地弥补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资金短缺问题,而且减轻我国的政府财政支出负担。

如今,股权融资迅速发展已逐渐成为我国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资金的重要来源之一。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也可以通过信托机构以信托股权融资方式进行筹集资金,采取这种方式融资有利于项目公司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与投资,同时还可以利用本身在资本运营、财务管理以及项目投融资分析方面的独特优势提供各类金融服务。

三、研究设计

构建我国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的相关模型,分析出各个主要资金来源的投入对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贡献度,需要运用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各个主要资金来源的相关数据。但是在收集统计数据时,比较完整的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的数据无法找到,所以借鉴张兴国《我国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研究》中的研究方法,依托1995-2013年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数据,利用Eviews软件构建一个多元回归模型,从实证分析的角度,研究现行我国金融在支持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过程中的贡献度。当国家预算增加1%时,城市基础设施融资增加0.0409%;银行信贷增加1%时,城市基础设施融资增加0.1166%;当债权与股权融资增加1%时,城市基础设施融资增加0.6197%;当其他资金(包括信托融资和项目融资)融资增加1%,城市基础设施融资增加0.1977%。从中可以发现银行信贷、股权与债权融资、信托融资和项目融资贡献度要明显高于政府财政投资,实证结果分析支持了研究假设由此我们可以明显地发现银行信贷融资、股权与债权融资、信托融资和项目融资在深化我国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中具有重大意义。

四、结论及建议

研究发现我国金融支持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不是特别到位。我国需要加大金融对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的支持力度,着眼点在于改变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的这个现实问题,特别是重视发行股票、债券、信托产品、项目融资等手段去积极构建市场化的城建投融资模式。 基于上述实证结果,对强化金融支持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融资内外部环境;

第3篇

【关键词】小微企业 互联网金融 融资 模式

一、引言

伴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转型和经济结构的调整显得越来越重要。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全国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报告》,小微企业解决了我国1.5亿就业人口,已成为吸纳社会就业的主要渠道。截至2013年年末,小型微型企业1169.87万户,占到企业总数的76.57%。若将4436.29万户个体工商户纳入统计后,小型微型企业所占比重达到94.15%。而小微企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主力军,近年来发展迅速,在国民经济中重要性越发凸显。因此,它的生存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十上明确提出:“要支持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我国近年来出台了很多政策给予小微企业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政策的号召下,也提高了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服务力度。但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一直困扰其发展。截止2015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93.95万亿元,小微企业贷款仅仅余额17.39万亿元。

近两年来,互联网金融正以超乎人们想象的速度蓬勃发展,互联网金融话题成为炙手可热的焦点,赢得了社会的关注。2014年3月,国务院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让金融成为一池活水,更好地浇灌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之树。互联网金融因高效、快捷、普惠、低成本等的特点,拓宽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有利于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同时也有利于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

二、文献综述

在国内,大部分主要是从融资难成因、融资渠道等方面对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研究。互联网金融在我国还处在初步发展阶段,因此目前基于互联网金融视角的小微企业融资研究还较少,主要是针对互联网金融融资的特点和优势,其有利于解决小微企业在传统融资中信息不对称、成本高、缺乏信用等难题。

吴晓光(2011)认为,互联网金融融资平台补充和完善了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也利于小微企业通过平台和银行融资。但也应加强网络融资平台的风险控制。李安朋(2011)指出:互联网金融融资模式降低融资门槛、弱化融资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非常符合小微企业融资的特点,为小微企业融资指明了道路。但目前很多网络信贷平台运行不规范、风险控制不合理,仍然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引导互联网金融信贷模式的健康运行。高国华(2013)认为一直受到传统金融忽视的小微企业将是互联网金融模式下最大的受益者,互联网金融将是服务小微企业的最好的方式。陈轩,苗丹丹(2013)指出阿里小贷利用自身信用数据库与交易平台,开创了无抵押、担保的全新信贷模式,将改变小微企业因缺乏信用难融资的困局。郭喜才(2014)认为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创新的金融模式,有利于解决小微科技企业的融资问题,小微科技企业可以通过众筹和P2P网贷等模式更加快捷高效地融入资金。徐洁等(2014)认为互联网金融与小微企业融资之间具备协同合作优势,互联网金融融资模式具有普惠性、便捷性、针对性等特点,更好地有利于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

三、小微企业与互联网金融融资创新模式分析

小微企业融资难是世界性难题,其主要原因有企业自身经营不稳定、信用风险较高,再加上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融资相对不倾向小微企业。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出现打破了小微企业主要向传统金融融资的模式,为小微企业的融资开辟了新的路径。目前,小微企业与互联网金融相结合的融资创新模式主要包括三种:P2P网络借贷平台模式、电商模式和众筹融资模式。

(一)P2P网络借贷平台模式

P2P网络借贷平台模式是指点对点融资,是目前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最常见的融资模式。它是小微企业通过第三方网络借贷平台寻求有资金实力并愿意满足其融资需求的借贷人群,从而使资金供需双方通过平台直接进行资金借贷,以帮助借贷双方进资金匹配的融资模式。互联网具有涉及面广、用户集中、传播迅速等特点,能增强小微企业与贷款方之间的信息透明度与对称性,使小微企业可以自由选择借贷利率从而降低交易成本,而贷款方也可降低投资风险通过共同分担融资资金。P2P网络借贷平台模式主要有三种:线上模式(如拍拍贷)、线上线下结合模式和债权转让模式(宜信模式),因其贷款门槛低、资金到位快,逐渐成为小微企业融资的有效渠道,有助于解决小微企业短期周转资金不足。

总结其融资模式流程如下:第一步,根据互联网融资平台的要求,小微企业需要上传企业的营业执照、银行流水账单等材料,以获得资平台对其信用等级和还款能力的认证。第二步,在互联网融资平台上,小微企业可以自主的选择与其融资条件相匹配的利率,贷款方也自主的选择与其投资收益相匹配的利率,双方进行双向筛选工作,达成初步借贷合作意向。第三步,达成初步借贷合作意向的双方签订电子合同,并通过互联网融资平台审核后,借贷双方正式确定借贷关系,然后小微企业按月向贷款方还本付息。

(二)电商模式

电商模式是指由电商发起设立的小额互联网贷款公司,为满足电商平台上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电商企业利用自身大数据的优势,为其平台上的小微企业提供融资需求,为线上小微企业提供了生产、销售、融资直到结算的服务。这种模式不仅满足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而且有效增加了电商平台的粘性,营造出良性共赢和发展的局面。这种基于大数据技术的平台融资模式,突破了传统金融机构需要抵押物的局限性,小微企业可以利用其在平台上的各种信用数据直接获得融资的需求。因此,电商模式具有融资门槛低、融资金额小、资金周转快、贷款灵活等特点。该模式以阿里金融(平台+小贷)为典型代表。

总结其融资模式流程如下:第一步,在小微企业向平台提出贷款申请后,电商平台对小微企业开展贷前还款能力评估。电商平台通过引入网络数据模型的方式,对小微企业历史经营及第三方认证数据进行交叉检验,评估其还贷能力。第二步,电商平台利用其平台对已贷款小微企业的经营行为、交易状况和现金流等财务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将小微企业在平台上的行为数据转换为信用评价,以控制贷款风险。

(三)众筹融资模式

众筹融资模式是指小微企业通过互联网众筹融资平台,为其项目或创意向公众募集融资资金的模式,而大众投资者通过投资少量的资金支持小微企业完成项目或创意,并获得相应的股权或者产品等,具有大众化、门槛低和创新性强等特点。股权众筹融资平为小微企业网络融资开辟了一条新渠道,打破了传统股权融资模式的高门槛的要求。同时,创新项目众筹融资模式为小微企业提供了创新产品生产的资金,也一定程度上帮助了创新产品的提前销售。

总结其融资模式流程如下:第一步,在众筹融资平台专业审核后,小微企业将融资需求和项目创意计划在众筹融资平台上,融资信息主要包括项目概况简介、融资规模与期限、预期收益率等相关内容。第二步,投资者通过浏览众筹融资平台,对自己认同的项目进行投资,将投资的资金打入众筹融资平台指定账户。第三步,若项目众筹成功,小微企业必须按约定给投资者回报,如股权或者产品等。

四、互联网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建议

(一)加强政策体系建立

互联网金融高效、快捷、低成本等的特点,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了新渠道,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支持发展就是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因此,政府加强互联网金融支持小微企业政策体系建立,实现互联网金融企业和小微企业共同发展。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发展,推动互联网企业向金融领域发展,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刺激传统金融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进行多元化合作,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政府也应该出台专门针对互联网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政策,促进互联网金融企业开展和加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

(二)完善监管体制

互联网金融近几年发展十分迅速,且互联网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是一种新兴的金融模式,仍然存在网络安全、资金安全和信息安全的问题。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加强投资者参与互联网金融力度,促进互联网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这需要政府、监管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企业多方的努力。政府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保障投资者、小微企业和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利益。金融监管机构应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机制,对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监管,控制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和投资者的利益,以促进互联网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同时,互联网金融企业应加强自身风险控制能力,加强投资者的资金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和网络安全的管理。

(三)加强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立

为了进一步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应加强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立。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主要原因是信息的不对称,导致银行无法真正的了解小微企业信用,而互联网金融依靠互联网数据积累和大数据技术,可以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进行评估。因此,互联网金融平台应建立针对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和征信系统,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和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同时,互联网金融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把小微企业信用评价实现共享,不同互联网金融平台之间实现共享,鼓励互联网金融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接,实现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信息的共享。

参考文献

[1]安宝洋.互联网金融下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创新[J].财经科技,2014(10):1-8.

[2]陈轩,苗丹丹.“阿里巴巴小额贷款”金融模式的前景探究[J].经济视野,2013(10):192-194.

[3]郭喜才.基于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问题研究[J].科学管理研究,2014(4):109-112.

[4]高国华.中小微企业或将成为互联网金融最大受益者[N].金融时报,2013-7-15(007).

[5]茹莉.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的新选择[J].经济纵横,2014(10):88-91.

[6]徐洁,隗斌贤,揭筱纹.互联网金融与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研究[J].商业经济与管理,2014(4):92-96.

第4篇

关键词:沿海开发;金融支持;金融服务

一、金融业对海门市沿海开发的战略意义和支持方向

(一)国际沿海经济发展战略值得关注和借鉴

金融业要支持和服务于海门市乃至盐城、南通和连云港的其他沿海城市的开发,首先要理解沿海开发的国际经验和把握沿海开发的战略方向,一是门户城市在沿海开发中的主导地位。美国的洛杉矶、日本的东京、韩国的釜山等地都是沿海地区重要的门户城市。这些沿海地区开发之初,均采取做强门户城市,带动区域整体开发的思路。二是远洋深水大港的支撑作用。如洛杉矶大都市区拥有长滩和洛杉矶港,东京圈拥有横滨、川畸和千叶港,釜山大都市区拥有釜山港和大浦港。这些港口都是远洋深水大港,不仅带动了区域全球贸易进程,而且推动了沿线工业基地建设,为门户城市的枢纽功能发挥起到了强有力的支撑作用。三是以大运量高速交通为主体的基础设施支撑。以高速交通为主的基础设施保证了重要的空间支撑,尤其是区域性高速干线对城市区域化发展起到了直接的引导作用。如在沿海区域城镇体系演化过程当中日本的新干线、韩国京釜高铁、美国的加州高速路网成为城镇体系集聚和连绵发展的重要支撑。四是接轨全球市场的产业政策。临港工业是世界港口城市经济发展的首选产业。沿海开发地区都主动接纳全球产业转移,发展临港产业,并积极进行新兴产业基地布局,加大高新技术产业的投入,通过区域经济转型促进城市化发展。

(二)金融业要准确把握海门市沿海开发的战略布局

1.基础设施先行,加大对以东灶港及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支持力度。海门市东灶港是南通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江苏实施沿海开发战略的重要依托,是南通市加快调整产业布局、承接产业转移和实现工业化的重要支撑,更是沿海开发的龙头工程,在海门实现基本现代化的新的发展时期,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金融业要积极适应沿海开发战略定位要求,强化对东灶港港口体系对区域城市化的支撑功能。加大对以高速公路、沿海铁路、航道等为主的交通网络和码头、道路、供电、供水、污水处理等基础配套,形成港口群强有力的配套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2.以产业为主导,大力支持重大产业建设项目,培育特色产业基地。沿海大开发,产业是载体,大项目是关键。金融要积极策应沿海开发产业战略重点,积极支持海门市建设海工装备、大飞机制造、机电、食品制造等临江工业和以新型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现代纺织等新兴和优势产业,加大重点项目支持力度,逐步扩大对现代物流等生产型服务业的支持,促进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新型工业基地建设。

3.以城市化为支点,加大海门市城市化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推动城镇建设步伐。目前海门市沿海开发围绕“昨日垦区、今日园区、明日城区”的总体目标,新区总体规划面积100平方公里,是目前长三角地区正在着力打造的沿海临港产业平台之一。金融业要突出重点,积极推进海门市新区城市化战略,通过城建贷款、房地产开发融资、个人住房贷款等多种方式,支持做大做强海门港工贸区、滨海新区、临江新区、海门工业园区四大新兴城市群。

4.以可持续发展为动力,积极支持滩涂开发、农业产业化和生态重点项目建设。加大投入,切实支持以特色瓜蔬、特经特粮、四青作物、果品苗木、优质家禽、海门山羊、优质水产为重点的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支持以着力建设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区为重点的滩涂开发,支持以开发和保护并重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加快推进高校农业规模化、传统农业商品化,促进沿海地区的持续发展。

5.以中小企业为补充,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的持续活力。江苏沿海开发战略为大批民营中小企业搭建了发展平台,为民营中小企业调整产业结构、区域结构提供了机遇。同时,大批的民营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迫切追求也为沿海开发带来了发展动力。海门市的民营中小企业名列南通县市区之首,于是海门市地方经济的重要支撑,也是未来经济发展的活力所在。金融业要持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投入,积极支持和培育中小企业发展,增强经济发展的持续活力。

二、拓宽视野,创新推动,全方位打造沿海开发金融战略新格局

(一)“突出一个核心”,就是要突出以吸引股权性资金为核心,有效撬动金融杠杆,发挥金融对沿海开发的支撑作用

沿海开发需要大量的资金推动,资金的来源是金融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而先导性的股权性资金更应作为核心对待。因为无论是采用银行贷款、发债、资本市场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都必须建立在企业已经设立、资本金到位或符合项目融资资本金条件的基础之上。从另一方面说,取得股权性融资后吸引银行贷款

、发行债券等债务性融资难度相应降低。因此,吸引股权性融资在沿海开放战略的金融支持与安排中处于核心地位。

(二)“推动两大突破”,就是要围绕难点,重点在创新和机制上实现突破,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1.推动创新突破。沿海开发,金融创新是助力器。金融业要以更开阔的视野,更积极的措施,密切跟踪金融市场的发展动向,充分利用和组合各种金融工具,推动金融产品创新,创新拓展融资空间,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一是担保方式的创新。比如海门沿海有25公里的海岸线,可以探索以这片海域使用权抵押进行融资;二是金融产品的创新,如通过汽车金融服务网络给汽车生产商在全国的汽车经销商提供授信支持,并与企业的销售资金回笼进行实时对接和有效管理,实现了银企双方的价值提升和共赢;三是新兴市场融资产品的应用,如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信托理财等产品,就是在银行贷款之外充分利用各类新兴市场筹集的资金,不但扩大了企业的融资渠道,而且大大降低了企业财务成本。

2.推动机制突破。以全球化的视野,放眼国际国内市场,从机制上突破,创造更加优惠的条件,鼓励参与沿海地区金融体系建设。例如鼓励股份制银行、地方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信托、金融租赁公司等到沿海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组建沿海开发产业基金,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并出台相关鼓励政策,吸引风险投资与私人股权投资机构;增资或设立政府主导的担保公司或再担保公司,带动中小企业融资的快速发展等。

(三)“实现四大融合”,就是要融合金融要素和资源,汇聚更大的力量支持沿海开发

1.促进各种金融业态经营相融合。充分利用银行、信托、投行、基金等各自经营优势,对各业态产品与服务进行嫁接和融合,形成有效顺畅的融资体系。如以股权信托募集资金作为股权性资金,嫁接银行贷款资金;以公开发行、直投等方式满足资本金要求,嫁接银行、保险、信托贷款等债务性资金等。

2.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运用相融合。综合运用ipo、股权私募、再融资等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产品和银行贷款、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信托收益凭证、融资租赁等间接融资产品融合运用,进一步扩大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融资的便利性和可获得性。

3.政府引导资金与民间资本相融合。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和民间资本各自的特长,适宜政府投资的领域由政府主导,其余的领域鼓励民间资本的进入和发展,以小投入带动大投资,综合运用bot、bt、ppp等多种方式吸引资金,或以出售资产、发行债券和租赁承包等形式盘活存量资产和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开发等。      4.金融资金与产业资本相融合。产业资本是先导性的资金,金融资金对产业资本的跟随效应十分明显,但金融资金同时又存在明显的杠杆效应、复制效应和衍生效应。沿海开发必须以产业资本先导性进入带动金融资金的跟进,从而带动金融资金和产业资本互动效应的发挥。

三、政府护航,着力打造沿海开发的金融外部配套环境和体系

1.加强政府主导,搭建以银、政、企项目对接交流平台和政府投资主导的投融资平台为核心的两大平台。一方面,发挥政府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搭建银政企项目对接交流平台,利用会、恳谈会、网站、刊物等形式,加强金融机构与政府、企业及项目的沟通联系,主动传递沿海开发信息,实行重大项目银企对接,并在项目推进上加强衔接,使金融机构了解项目行政审批进度和投资进展,方便融资审批对接和安排。另一方面,设立沿海开发省级投融资平台,借鉴高速公路开发的经验,以平台筹措和集中管理资金,统筹规划,避免各市各自为政、互相割裂的局面,努力构建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的科学化投融资体系。

2.引导金融资源向临港工业倾斜。研究出台财政贴息等专项政策,对信贷资源投入总量或重点项目、小企业具体单项业务考核进行激励引导,鼓励银行将更多的信贷资金投向沿海地区。鼓励保险、信托资金进入沿海开发项目,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和政策倾斜,推动沿海开发战略的顺利实施。

3.积极优化和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增强沿海地区金融活力和竞争力。社会信用和金融生态环境是沿海开发中不可流动的资源禀赋,也是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方面。一是加强投资环境建设,在企业注册登记、项目报批、完善产权交易等方面,减少环节,缩短时间,降低费用,提高效率,解决制约投融资发展的软环境因素,吸引更多资本投入沿海开发;二是倡导重大项目银团融资,创造有序竞争和合作环境,吸引更多金融机构参与沿海开发。加强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创造适应金融创新的宽松监管氛围;三是从政府自身做起,加强信用宣传,主动协助化解区域内金融不良资产,完善针对企业逃废债等行为的刚性约束机制,保护金融机构业务发展积极性,努力构建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

向楠.构建江苏沿海开发投融资体系的思路及建议[j].特区经济,2010,(3).

聂琳琳,刘传哲,唐安宝.后危机时代江苏沿海开发战略的金融支持[j].商业经济评论,2010,(4).

裴平,刘璐.江苏沿海地区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j].现代金融,2010,(7).

房吉,沈正平,邵明哲.江苏沿海经济带建设中的投融资研究[j].海洋开发与管理,2009,(4).

第5篇

    [关键词]正规金融与非正式金融 机制制约 风险制约 地位制约

    农村融资供给匮乏问题一直倍受关注,来自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的制约因素是其主要成因。

    一、正规金融的机制制约

    在我国农村,正规金融不愿意花费较高的成本对农村融资主体进行信息筛选和甄别,因此融资主体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形成资金的逆配置,降低了投资效率。投资效率的不适当会损害储蓄投资者的利益,导致金融机构存款收缩,最终损坏生产率和阻碍经济增长。可能的原因来自内生于我国金融体制的预算软约束,由于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一些无效的坏或慢的项目在初期也可能得到贷款,一旦上马就形成沉没成本,在集中的金融体制下,即使以后这些项目被证明是效益不佳的,但为了避免损失全部沉没成本(这对社会是不利的),银行仍愿意继续提供贷款,于是就出现了预算软约束(Shleifer and Vishny,1986)[1]。平新乔博士(2001)[2]认为来自地方政府的预算约束要强于来自中央政府的预算约束,银企之间的预算软约束更多的受到地方政府预算软约束的影响。

    农村融资主体的小规模和地域的分散化,导致农村的正规金融没有积极性进行信息甄别,因而与一般的金融中介理论不同,正规金融不仅没有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交易费用,而且因为对农村融资主体提供融资不划算,加剧了这种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结果。尽管青木昌彦(1995)[3]认为,以银行为中心的监控机制的优势在于,无力偿债可以引发控制权从融资主体的内部人控制、向银行自动转移。但农村融资主体一般规模很小、较为分散,银行本来对它们的事前信息筛选就因为成本过高而放弃,在事后暴露转移控制权时,融资主体已经没有了任何价值。而预算软约束的扩散效应,使得这种隐含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明朗化,加剧了储蓄投资者的风险。因此,正规金融与农村融资的不匹配而加大的金融风险、因为预算软约束得到强化,最终损害了储蓄投资者的利益,融资的资金来源得不到保证。

    二、正规金融的风险制约

    历史原因,农村金融机构具有明显的被动授信特征,其资金投放仍然处在严格的信贷控制之下,在数量上限制了农村融资。假定银行有着来自存款方的充足的可贷资金供给,同时将潜在的融资人分成不同的风险等级,在各个风险等级内,每位融资人违约的主观可能性是相同的。为保证银行可收回贷款资金,只需根据不同风险的融资人制定不同的利率,就可保证每一单位货币贷款的预期净收益最大化。

    但实际上根据斯蒂格利茨和韦斯(Stiglistz and Weiss,1981)[4]所得出的结论,随着对任何一类融资主体所收取的实际利率的增加,对贷款合同违约的可能性也增大。由于对不同风险等级的贷款人收取不同的价格(利率),在实际操作中几乎是不可能的。相对于银行的投资净收益而言,现金流出的份额过大,因此银行不会耗费过多的人力、物力来纠缠于每一项具体的资金投放。因而贷款几乎是固定利率的,如果融资主体的项目进行得很成功,他们就会着手保存异常丰厚的利润,按时偿还贷款;但如果遭受了异乎寻常的损失,他们就会违约或躲避(斯坦纳,2002)[5]。

    介于此为保护自身资金的安全,银行会对每一项贷款都提高利率,但是在提高利率后,就会出现两种情况。第一,更高比例偏好风险的借款人将接受贷款人的出价,而不喜欢违约的较安全的借款人将退出申请人的队伍。这就是逆向选择。第二,融资人获得借款后,都倾向于改变自己项目的性质。考虑银行资金投放后的现金流入与现金流出的总现值,可能会小于零,也就是说,银行对每一项资金进行管理的成本太高,不可能对所有的贷款进行全面监控。这样融资人可能会改变贷款合同要求的资金用途,擅自提高融资后投资项目的风险。这就是斯蒂格利茨和韦斯所说的激励效益,一种反向的激励效益,又称道德风险。

    由于这样两种结果在农村出现的频率更大,两种效益都将诱使银行自愿的限制任何一类借款人。在市场出清状态,就会出现武断的信贷分配,致使真正需要贷款的人得不到资金,而大量的银行信贷资源被人为的配置到了低效率的融资人手中。

    如图1所示,r表示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r1  对各类借款项目的收益预期,正好和横轴代表的贷款利率相对应,即贷款利率越高,应该获取的收益也越高,反之则越低。较高的风险贷款项目,应该获取较高预期收益。

    于是第3类借款项目能给正规金融带来最大的预期收益,以弥补过高的风险引起的金融投资成本。较高的风险贷款项目人(第3类),必然激励自己改变合约规定的用途,以获取更高收益(经济人的理性行为使然,在获取借款后,借款人不大可能会得到严密的监控-我国农村幅员辽阔,借款人分散居住、金融机构的国有性质而导致的产权属性不清,都有可能产生监控不严密。因此,他们最理性的行为,便是选择那些能预期带给他们更高收益的投资项目)。这样的激励行为对于金融机构而言,是一种与预期相反的激励,故被称为道德风险。道德风险的结果是金融机构自身投资收益的降低;道德风险产生的影响是金融机构将资金进行了逆配置(简.菲利普·鲍查德和马克·波特, 2002)[6],那些真正风险较低,有可能给金融机构带来正的实际收益的融资人得不到资金,如1类和2类借款人。

    三、非正规金融的地位制约

    非正式金融是相对于正规金融的一个概念,是指游离于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之外的金融活动。目前还没有农村非正式金融独立的调查资料,估计将民间金融从农村与城市的地域上进行区分及其困难。但总体支持农村非正式金融具有融资成本高昂的特点。尽管如此,因农户和乡镇企业所需的资金难以从正规金融部门得到,他们不得不选择具有融资速度快、信息费用低、利率具有灵活性的非正式金融。依靠非正式金融进行融资,尽管弥补了正式金融对农村融资补给的不足,但其实也是农村经济主体的一种无奈选择。因为非正式金融在法律地位上并未得到确认,而一些有真正高利贷倾向的非正式金融会加剧农村资本市场的分割性,助长了垄断力量和寡头力量的肆虐,而这种势力具有剥削性,并不可避免的导致利率的高度差异(这是隐蔽的)。

    非正规金融在完成了补缺角色的同时,却因突出的高利贷特征,提高了农村融资主体的融资成本。

    另外,非正式金融并未受到正规管理,而国家的法规对这方面的涉及也是空白,所以一些地区的部分非正式金融最容易产生纠纷。诸如合约签订的不正规,导致日后还贷纠纷;对农民形成的专业优势,在借贷中产生严重的信息不对称。

    参考文献

    [1]平新乔, 2001, 微观经济学十八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P362-387

    [2]Shleifer, Vishny. 1986, Large Shareholders and Corporate Control.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ics.,94(3):461-488

    [3][日]青木昌彦,1995, 转轨经济中的公司治理结构,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 p89-101

    [4]Stiglitz J, Weiss,1981, Credit rationing in markets with imperfection information. American Economics Review,70(6):393-410

第6篇

一、活动目标

以“银企携手、互信共赢”为主题,通过搭建银行业服务地方经济融资协调平台,加强银企之间沟通合作,营造和谐的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促进我市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融资,以及中小企业、金融业健康发展。

二、承办、协办单位

活动由市政府金融办公室、市发改委、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共同承办,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溪工业园区管委会、余江工业园区管委会协办。

三、时间地点

活动时间:暂定4月下旬;

活动地点:另行安排。

四、参加人员及单位

市有关领导,市政府金融办公室、市发改委、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溪工业园区管委会、余江工业园区管委会领导;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及参与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的单位等。

五、活动内容

(一)信息。市发改委年我市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介绍相应的投资情况及融资需求。

(二)金融产品介绍。银行业金融机构介绍具体的信贷政策、金融业务与产品。

(三)项目推介。企业和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的单位推介项目。

(四)现场对接。采取“对接超市”形式,借、贷双方自主选择洽谈。

(五)现场签约。选择一批条件成熟的项目进行现场签约,签约文书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自制。

(六)领导讲话。

六、组织及活动分工

(一)组织领导。成立年市银行业服务地方经济融资对接活动筹备小组各有关单位要确定一位联系人,具体负责有关工作。

(二)融资需求收集。由市政府金融办公室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溪工业园区管委会、余江工业园区管委会共同负责。

各园区管委会按照《年市银行业服务地方经济融资对接活动(一般企业)信贷资金需求情况表》,对企业融资需求进行摸底、筛选,于4月8日前将表格报送活动筹备小组办公室。

市发改委按照《年市银行业服务地方经济融资对接活动(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信贷资金需求情况表》,对参与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的单位融资需求进行摸底、筛选,对政府投资项目经市财政局审核后,于4月8日前提交活动筹备小组办公室。

(三)银行信贷对接。由人行市中心支行牵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

1.筹备小组办公室于4月11日前将《年市银行业服务地方经济融资对接活动(一般企业)信贷资金需求情况表》、《年市银行业服务地方经济融资对接活动(一般企业)信贷资金需求情况汇总表》、《年市银行业服务地方经济融资对接活动(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信贷资金需求情况表》、《年市银行业服务地方经济融资对接活动(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信贷资金需求情况汇总表》发给市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2.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企业的信贷资金需求情况进行研究分析,有针对性地准备具体的信贷政策、金融业务与产品介绍材料,选择拟对接的单位,每家银行业金融机构选择2家以上单位。

3.4月15日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年市银行业服务地方经济融资对接活动(一般企业)银行拟签约情况报告表》、《年市银行业服务地方经济融资对接活动(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银行拟签约情况报告表》报送筹备小组办公室,报请筹备小组研究确定活动具体事宜。

4.对接活动结束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于5日内向筹备小组办公室报送《年市银行业服务地方经济融资对接活动(一般企业)银行签约情况报告表》、《年市银行业服务地方经济融资对接活动(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银行签约情况报告表》,由筹备小组办公室统计汇总。

5.对接活动结束后的半年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每月8日前向筹备小组办公室报送《年市银行业服务地方经济融资对接活动(一般企业)银行履约情况报告表》、《年市银行业服务地方经济融资对接活动(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银行履约情况报告表》,由筹备小组办公室统计汇总并反馈给筹备小组成员。

(四)现场组织。由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共同负责。

第7篇

关键词:民间 融资 风险

现阶段,各地区政府大力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民间融资活动应运而生。部分融资活动能够充分利用百姓手中的余钱,进行资金的流转与利用,为百姓创收的同时也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但一部分民间非法融资的现象成为了威胁百姓们财产安全的潜在隐患。

一、民间融资与民间融资风险的必然性

何为民间融资?民间融资,指出资人与受资人之间,在国家法定金融机构之外,以取得高额利息与取得资金使用权并支付约定利息为目的而采用民间借贷、民间票据融资、民间有价证券融资和社会集资等形式暂时改变资金使用权的金融行为。民间金融包括所有未经注册、在央行控制之外的各种金融形式。

基于民间融资独立于国家法定金融机构之外,在资金的监管与管控方面缺乏有效的保障,许多不法分子从中找寻空隙,进行违法的融资集资活动,故而民间融资存在难以避免的风险问题。

二、目前我国民间融资存在的风险

(一)民间融资市场运作不够规范化、透明化

通过对一些民间借贷结构的调查与了解,发现目前民间融资市场非常混乱。很多融资机构在签署相关合同时,所列内容不合乎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标准,内容不完善,责任划分不清楚,导致很多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甚至有部分融资项目是通过亲朋好友间的口头宣传,对于融资项目、资金流向均不清楚,为不法分子导钱、洗钱留下了可乘之机。例如,2011年发生于H市某县城的一个案例。张某以投资鱼塘为借口发动亲朋好友融资10万元,承诺利息为1分5厘。然而张某拿到钱后见到鱼市惨淡,私下将钱投入到非法赌博活动。最后,在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查处时难以归还当初的借款。

(二)越过国家机关监管埋下资金安全隐患

民间融资之所以盛行,其主要原因是越过国家正规金融机关的审核程序,且承诺的利息要远远高于银行或其他正规金融机构所给出的收益。于是,许多投资者怀着侥幸心理将血汗钱投入到民间融资借贷的项目中。这种自发性的民间融资,缺乏国家正规金融机构的监管,缺乏相关政策法规的保障,成为了融资领域的灰色地带。如若融资成功,投资得到收益,则双方共赢;若投资失败,集资人落跑,投资人的血汗钱则会竹篮打水一场空。

2014年湖南省某监狱的一位王姓犯人就曾交代过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真实案例。为了能够负担母亲的医药费,他为民间融资项目担保。但是投资失败后集资人落跑,投资人打上门来。王某面对着来势汹汹的投资人,不得已许诺代集资人还款。之后就发生了王某因抢劫运钞车而犯罪的惨剧。

(三)融资项目缺乏多样性,融资市场秩序混乱

购买金融产品进行长短期的投资,是国内近几年才兴起的一项投资活动。目前国内有关融资项目主要分为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融资,即P2P、余某宝类;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即购买债券、基金等;保险类投资等等。民间融资也主要是利用网络的便利,进行大范围的融资活动。但目前国内融资市场的产品项目较为单一,投资风险难以转嫁。此外,混乱的融资市场,虚高的收益率,令人眼花缭乱的项目内容,都让投资人难以分辨真伪,难以抉择出适合自己的融资项目。

三、有关控制民间融资风险的建议

(一)意识先行,加大对民间融资风险专业知识与法律知识的宣传

人们之所以会盲目相信民间的融资机构,无非是贪图其中较高的收益,受了坏人的蛊惑。所以,一定要加强投资人的风险防范意识。各地区、各基层组织应当有计划、有行动地加强有关民间融资风险相关知识的宣传,提升大家的防范意识。唯有在潜意识中时常鸣响警报,人们才能在不法分子进行活动时竖起防范的高墙。

(二)完善法律,尽快完善有关民间融资的相关法律与监管流程

国家有关机关与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尽快完善有关民间融资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尽量做到让民间融资行为能够有法可依,按章办事。此外,各地区政府可尝试建立专门负责民间融资项目的监管部门。对民间的融资项目进行详细的把关与掌控,有关集资人的融资资格、偿还能力、资金流向、合同细则、借贷时间等,都能够建立一项专门的系统存储,以备集资人与投资人进行查找。一旦出现问题,也可迅速找到症结点,进行下一步的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三)不断创新,拓宽融资渠道,维护融资市场稳定

目前来看,我国的金融业发展速度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且落后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中小型企业成为贡献GDP的最大助力,但却受到融资瓶颈的制约。我们不能因噎废食,要不断尝试,不断创新,拓宽融资渠道与新的平台,增加不同形式的融资项目,给予投资人更多、更安全的投资选择。此外,可以建立集资人的贷款征信系统,为投资人的投资选择提供参考。此方法能够过滤掉许多妄图钻融资流程漏洞的不法分子,能够有效维护融资市场的有序与稳定。

四、结束语

民间融资,是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的重大课题之一。民间融资所存在的风险,将严重影响到人民的生活水平与社会稳定。本文列举了现阶段国内民间融资行为所存在的风险,市场运作不够规范、透明,越过国家监管部门所存在的资金安全隐患,以及融资项目单一、融资市场秩序混乱等问题,并给予了相关的建议。唯有建立有关民间融资的法律法规,加大对民间融资行为的监管力度,增强对融资风险意识与知识的宣传,不断拓宽融资渠道,才能切实推进合法的民间融资活动的发展,为国家发展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戴又有.对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发展问题的思考[J].金融纵横,2014,09:22-24

第8篇

(一)金融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现实需要金融支持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供需缺口大近年来,我国绝大多数城市为缓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以下简称城建资金)紧张,采取多种措施筹措城建资金,但是财政收入捉襟见肘、增长有限,在国家目前收紧银根的形势下,融资难度加大,制约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瓶颈”愈发突出。2.融资结构不合理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城市政府在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管理中,身兼多重角色,既是最主要的投融资主体,又是经营者,还是城建项目投融资市场管理者。以河南为例,在河南各县(市、区)的城市建设投融资体系中,各县(市、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投融资主体的角色,但是,政府的不同部门分别执行城建基础设施项目的决策、融资、建设、经营和管理职能,投融资主体没有真正形成风险收益一体化。3.地方投融资平台投资投融资风险加大目前,我国城建项目缺乏投资风险约束机制,每个城市每年都有一个庞大的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但财政收支满足不了基础设施投资计划,还款措施和制度保证不健全,造成债务约束机制软化,城市投融资的债务风险加大。

(二)细化的投融资理论表明基础设施需要金融支持随着城市基础设施的发展,我国对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的理论研究也日益深化,尤以项目区分理论指导意义明显。项目区分理论认为,基础设施项目作为一种产品,其产品功能在于提供给城市居民服务。根据提供服务对居民收费补偿成本的不同划分为三种基础设施项目:一是没有收费机制但发挥了公益功能的项目,这类项目称为公益性项目;二是拥有收费机制,但收费无法完全弥补成本支出的项目,这类项目称为准经营性项目;三是拥有收费机制,且收费价格到位,所收收入能够弥补成本支出的项目,这类项目称为经营性项目。这三类项目收费从无到有,弥补成本由无到高,这取决于项目服务收费价格;在三类项目中经营性项目收费价格最高,降低其收费价格,其收费收入只能弥补部分成本,经营性项目就转化为准经营性项目;如把准经营性项目的收费价格降到0,即取消其收费,准经营性项目就转化为公益性项目。可见,这三种项目可以相互转化。这一理论指明了拓宽城市基础设施融资渠道的方向,具体见表1。从表1对三类设施主要经济特征的区分,可以看出不同种类的基础设施包含不同内容,因此,对各类具体基础设施所运用的投融资做法也不相同。公益性基础设施:这是保证城市运行的最基本的公共设施,其社会效益显著。一是涉及城市交通的铁路、道路、地铁等基础设施;二是涉及城市通水、通讯等城市管网的基础设施;三是城市环境安全的绿化、公园、防洪、抗震等基础设施。这一类项目承担着公益的职能,所以其融资需要由政府主要负责,以政府主导的直接融资模式运行为主。例如,可采取政府财政投入的方式,或者为引进建设资金,政府主导资产置换,或者政府担保让银行提供贷款等。公益经营性基础设施:学校、医院、广播电台、文化娱乐等设施。这类项目使用和经营社会效益明显,能够取得一定经济收益,但收益低,收回建设成本期限长,因此,政府必须承担一定的投资责任,不能把其投融资完全推向市场,其融资模式就要政府与市场各自承担一定的责任的综合模式,即政府主导的间接融资模式提供一部分资金,市场主导的直接融资模式提供一部分资金,可以通过BT(建设—移交)、BLT(建设—租赁—移交)等项目投融资方式进行。

经营性基础设施:自来水厂、电厂、热力、污水处理厂等设施,运营这类设施的企业一般能够盈利,所以其融资模式就可以主要采用市场主导的直接投融资模式,可由企业具体来运作实施。例如,对于待建项目,由于项目建成后在运作期间具有收益,企业拥有进入该领域的动力,可采用BOT方式,由企业承担设施建设、设施运营等工作,避免政府或国有企业运作,委托链条过长、经营效率低下的缺陷;对于已建项目,为吸引企业进入,要选出那些经营收入稳定、运营具有一定的垄断性的基础设施,可以采用TOT方式进行项目融资,首先转让给企业,由接手企业负责运营该基础设施,运营一定年限后再转让给政府,这样在转出项目时一次筹集足够资金用于拟建的基础设施。

二、金融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方式理论

(一)完善金融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现有融资渠道1.适度增加政府财政投资从上述分析可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公益性项目、公益经营性基础设施偿债能力较弱,较难举债,必须依靠政府投资。根据联合国对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政府投资比例的测算,政府预算内投资应占全社会投资总额的5%左右,或GDP的2.5%。“十二五”期间我国中西部地区相对于东部地区,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基础设施建设也应跟上经济发展的需求,每年市财政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量保持一定的倾斜性增长,这就要对基础设施投资比例适当提高,建议在年度财政预算内增收部分中拿出5%~10%,增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投入资金。2.银行贷款对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融资仍是主要渠道我国目前仍是间接融资为主的国家,银行贷款对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融资仍是主要渠道。基于商业银行作为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考虑,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要能够取得银行贷款支持,就必须符合银行贷款的贷款主体和贷款条件,所以要筛选、设计、策划尽可能好的项目,增强对金融机构的吸引力;同时,为吸引商业银行机构对基础设施的长期支持,要积极偿还银行贷款,而不能做一锤子买卖,不能只考虑现在项目建成,而不顾后续项目是否能吸引到银行的贷款支持,所以,在还贷环节要积极谋划,首先以项目本身收益返还,在项目收益还不上的时候,采取财政划拨、土地置换等形式还贷。

(二)创新金融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方式1.证券融资(1)股本融资。城市建设中的股本融资是为募集更稳定、更长期的城市建设资金,是指将城市道路、桥梁、水厂等盈利性基础设施资产,由于这些资产能够产生后续的现金流,可以打包组成股份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众,发行上市股票,募集的资金就可以投入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中去;同时,由于募集社会闲散资金组成企业股本,不具有债券还本付息的压力。根据我国现实国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采取股本融资,基于基础设施项目的重要性,一方面要保证基础设施项目控制权由政府和国有经济拥有。另一方面,基础设施项目股本融资的形式可分为优先股与普通股,优先股有优先获得股利的权利但其投票权受到一定限制,私人资本投资优先股能保证收益;普通股获取股利的权利滞后优先股但拥有投票权,投资普通股能拥有表决权,可以获得普通股的权利。(2)债券融资。城市基础设施可以利用债券市场发行债券融资其优点体现在:一是由于债券本息在税前支付,降低了融资的成本;二是有利于政府对城市基础设施的控制;三是扩大融资规模,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新的投资阶层。我国可以选用市政债券融资方式,首先,中央政府严格审批市政债券融资,同时对其进行监管;其次,对债券的几大要素如地方财政的发债资格、规模、期限和利率及偿债机制要通过国家法律明确等。(3)基金融资。城市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是规范运行操作的一种募集资金方式。资金募集通过社会集合投资,在运营管理上由专门的投资专家管理,从而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为解决基金收益性和流动性之间的矛盾,提高其年投资收益率达到6%到8%,可以将所筹集到资金的70%以上的份额投资于城市建设项目或城市建设投资开发经营公司,不多于30%的份额用于证券市场中股票、债券、其他基金的投资。2.项目融资(1)BOT(含BOO,BTO,BOS,TOT等融资形式)。所谓BOT(Build,Operate,Transfer)融资即建设—拥有—经营,即由政府和国有单位承担的基础设施建设、经营任务,转让给私营单位,由私营单位负责融资、建设,建成以后也由私营企业在一定特许期内负责运营,提供服务收取费用,运用所收费用偿还项目贷款融资,并获得预期资本利润,当运营特许期到期后,私营企业将基础设施项目所有权无偿转让给政府。这种运作模式,克服了政府资金不足不能建设基础设施项目的缺陷,充分利用了私营社会资金,能够及早满足社会对基础设施的需求。BOT项目资金运作如图。(2)PFI融资模式。PFI(PrivateFinanceInitia-tive)即私人主动融资,这种模式与BOT有类似之处,不同之处在于BOT是政府转让基础设施项目开发运营权给私营企业,而PFI是政府将基础设施项目开发运营权转让给私人及私人实体组成的特别目的公司(SPC),项目的开支(如设计费、建设费、咨询费等)及项目建成以后一定期限内项目的经营都由SPC组织,SPC以向享受公共产品提供服务的居民收费的方式回收资金,经营期满,经营权转交给政府,是应用民间资本(私人或私人实体的出资)进行公共项目开发的项目融资模式。

三、深化金融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现实思路

综合以上研究可以看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应当依靠金融资本市场。为此,要充分发挥金融资本市场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资本市场建立有利于各类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和项目筹集资金、满足多种投资需求和富有效率的运作体系,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快速发展,为城市赢得竞争资本,提高城市竞争力。

(一)建好城市基础设施企业制度和基础设施融资“超市”由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由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具体企业承担的,所以我们必须促进城市基础设施企业建设,更应着眼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的企业的良好运转,所以推动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特许经营企业尽快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是重中之重。这就要求大胆利用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实行多种所有制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鼓励、支持和引导多种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城市基础设施中由政府投资形成的经营权、股权,要允许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出让、转让,吸引更多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资金,实现城市基础设施多元化投资经营。同时,以资本市场和市场运行作为最主要的融资渠道和投资准则,创新经营与融资联动机制,扩大城市基础设施融资规模。各级政府要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和行业规划为依据,坚持以人为本、集约发展,挖掘和储备城建项目,建立项目库,形成“融资超市”,供企业挑选。

(二)采用金融手段,实现城市基础设施融资方面突破目前我国处于城镇化迅猛发展的阶段,我国城市数量不断增加,城市规模快速扩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也在快速进行,具有巨大潜在投资需求。但由于投资项目在运营期的低现金流甚至零现金流问题,金融体系出于保证放款资金收回的考虑,是不会向其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的,所以,如何满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巨大潜在投资需求,得到实实在在的现实资金供给,需要进行一系列金融创新。一是积极谋划发行市政收益债券,扩大地方政府发行市政建设债券的范围。城镇基础设施收益债券因有地方政府的信用担保,同时特定项目收益有有限还债计划,这就强化了债务约束,使城镇基础设施收益债券信用等级升高、融资成本降低,在募集资金上得到投资者的认可,有利于获取来源稳定、融资期限长的资金,优化了项目融资结构。二是充分利用开发性金融工具,因为基础设施的公益性,在构筑基础设施企业信用方面,政府信用和开发性银行信用应为基础设施企业提供一定的信用保证,同时,基于企业自身经济实力增强,进而使其信用改善为条件,引导其他商业银行与企业建立信用关系,帮助企业发行债券、股票等,筹集各种商业资本进入企业,壮大企业实力。三是创新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引资模式。为切实改善金融服务投资的功能,扩大股权性资本所占的比重,鼓励转债务为股权的金融创新,利用好FDI,聚合包括PE、VC等在内的各种性质投资。

第9篇

互联网金融与建筑行业看似并无太大关联,短期来看,对建筑领域实际操作层面也并未带来明显影响。但从众多知名房企的积极探索和大胆尝试来看,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给建筑业带来的首先应是理念上的变化,是思维方式的革新。同时,亦将为行业项目融资开拓出新渠道。

何谓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等一系列现代信息科学技术,实现资金融通的一种新兴金融服务模式。互联网金融通过大数据的运用,对原有的金融模式产生根本影响,并衍生出创新金融服务方式,使得金融服务更为高效、便捷、低成本化。具备互联网理念和精神的金融业态及金融服务模式通称为互联网金融。根据业内出现的商业模式及现象,目前互联网金融主要可以分为六大操作模式。

第三方支付(代表:支付宝)。第三方支付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非银行机构,借助通信、计算机和信息安全技术,通过与各大银行签约,在用户与银行支付系统间建立连接的电子支付方式。除支付宝外,具有代表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还有中国银联、财富通、快钱支付等。

p2p网贷(代表:宜信)。所谓P2P(Peer to Peer)信贷,即点对点信贷,是一种与互联网、小额信贷等创新技术、创新金融模式紧密相关的新生代民间借贷形式。根据银监会与小额信贷联盟的公文,中文官方翻译为“人人贷”。通过中介牵线搭桥,以信用贷款的方式,使有资金的个人将资金贷给其他有借款需求的个人,并获取利息的一种信贷方式。其中,中介机构负责对借款方资信状况的考察,并收取账户管理费和服务费等。

大数据金融(代表:阿里金融)。大数据金融是指依托于海量数据,通过互联网、云计算等信息化方式对其数据进行专业化的挖掘和分析,并与传统金融服务相结合,开展创新性融资工作的金融模式。按照运营模式,可分为平台金融和供应链金融两大模式,前者以阿里金融为代表,后者以京东金融为代表。

众筹(代表:追梦网)。即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是指项目发起人利用互联网方式筹款项目并募集资金。众筹利用互联网和SNS传播的特性,让小企业、艺术家或个人对公众展示他们的创意,争取大家的关注和支持,进而获得所需要的资金援助。相对于传统的融资方式,众筹更为开放,能否获得资金也不再是由项目的商业价值作为唯一标准。只要是网友喜欢的项目,都可以通过众筹方式获得项目启动的第一笔资金,为更多小本经营或创作的人提供了无限的可能。

信息化金融机构(代表:善融商务)。信息化金融机构,是指在互联网金融时代,通过广泛运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对传统运营流程、服务产品进行改造或重构,实现经营、管理全面信息化的银行、证券和保险等金融机构。依据运营模式可以分为传统金融业务电子化模式(如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基于互联网的创新金融服务模式,金融电商模式(如建行善融商务金融平台)。

互联网金融门户(代表:融360)。互联网金融门户是指利用互联网进行金融产品的销售以及为金融产品销售提供第三方服务的平台。它的核心就是“搜索+比价”的模式,采用金融产品垂直比价的方式,将各家金融机构的产品放在平台上,用户通过对比挑选合适的金融产品。互联网金融门户多元化创新发展,形成了提供高端理财投资服务和理财产品的第三方理财机构,提供保险产品咨询、比价、购买服务的保险门户网站等。

建企转型升级中面临两大关键问题

资金实力导致项目承揽能力受限。调查显示,导致建筑企业资金紧张的原因主要有三:工程款回笼缓慢、银行贷款政策缩紧和融资渠道单 。前者与整体经济形势有关,业主投资回收周期拉长是工程款回笼速度减慢的重要原因,某种意义上讲该因素具有阶段性。而后两个因素则主要与建筑企业自身实力和意识有关。

能否承揽到适合的项目是事关建筑企业发展的关键,而建筑企业的资金实力则直接制约着企业的发展。对于资金实力雄厚的大型建筑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而言,项目建设资金的落实并非难事。但是对于实行内部承包制的非上市建筑企业项目经理以及大多数中小型建筑企业而言,在承接需要垫资的工程项目以及参与基础设施项目投融资业务的过程中,‘资金筹措能力则成为了项目承接及项目开展成功与否的关键性因素。

目前建筑企业的融资渠道相对集中且传统,银行贷款仍是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在此情况下,一旦无法取得银行贷款支持,项目建设资金就无法落实,进而会对项目的有序推进以及收益预期产生重大影响;而一旦资金调配不及时,轻则停工遭致外部索赔,重则项目彻底失败甚至迫使企业破产。

建筑企业项目管控存在较大漏洞。目前建筑市场的买方市场特征明显,建筑市场的不规范以及建筑企业的同质化竞争导致某些建筑企业选择项目时饥不择食,签订合同时不合理退让,签证及索赔都较为困难;而项目的数量众多和相对分散使得建筑企业难以做到对所有施工环节的监管面面俱到,对风险的把控能力较弱;此外,实践中虽然是建筑企业名义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但招投标和报价过程却往往由项目部主导,企业总部一般不直接参与合同谈判、施工管理,因此对法律风险后知后觉,而建设单位大多又较为强势,项目部和公司关系又过于松散,因此很难集中优势资源采取针对整个公司、覆盖全部项目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这些风险在经济形势良好、项目建设较顺利的时候往往被表面的太平所粉饰,一旦整体经济形势出现问题,便一一暴露凸显出来,给建筑企业带来巨大风险,甚至深陷诉讼的泥潭。

互联网金融对破解建企转型难题的借鉴意义

拓宽融资新渠道。在传统的仅靠单一银行贷款筹集建设资金的模式下,许多实力不够雄厚的中小企业无法取得期望额度的贷款,更遑论内部承包制下的项目经理。然而p2p网贷等新型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出现,进一步丰富了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拓宽了建筑企业的融资渠道。

以内部承包模式为例,在此模式下,项目经理承担了工程建设资金的筹措义务,对项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于大型工程项目而言,银行对于贷款人的实力、资信以及工程项目的未来前景均有严格的审核要求,而项目经理个人又很难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担保财产,进而导致了内部承包模式下,项目经理很难从传统的银行贷款等渠道融得足够的建设资金。而p2p网贷等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引入将在一定程度上满足项目经理在工程建设中的资金需求。

互联网金融参与建筑项目流程为: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由项目经理作为借款人借款申请,提出需求,经过互联网平台对项目经理的资信及项目的真实性进行相应审核,对项目整体进行风险评级。随后由资金出借人进行竞标,最终实现资金的匹配。项目经理(即借款人)取得资金之后,到期还款并向出借人支付一定的投资回报,直至交易结束。还款过程中可以进步记录借款人的信用情况,为下一次借款的风险评估及出借人竞标决策提供参考。

互联网金融本质上是一种民间借贷方式,贷款利率在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范围内受法律保护。基于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在整个项目融资的过程中投资人(出借人)可以要求项目经理(借款人)提供担保,或由业主、建筑企业提供担保,或引入第三方担保公司,以及以在建工程和土地等设定担保。

对于建筑企业而言,很多时候的资金困难是由于融资渠道受限所致,因此,互联网金融为建筑企业发展融资打开了新的思路。当然当前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也存在其固有的一些弊端,例如立法不尽完善、融资成本较高、融资体量有限等。但是对建筑企业而言,在资金紧缺、项目利润可观的项目建设过程中,适时适度利用互联网金融模式进行融资,不失为一种很好的尝试与途径。

加强项目风险管控。建筑企业要完成转型升级,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具体包括初期的项目业主及项目自身的选择、项目经理的选择;过程中的合同和技术交底、签证索赔、质量和技术管控、合同风险识别规避等诸多方面。

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可以适当引入BIM技术进行项目管理。BIM技术是一种应用于工程设计建造管理的数据化工具,通过参数模型整合各种项目的相关信息,在项目策划、运营和维护的全寿命周期过程中进行数据共享和传递,使工程技术人员对各种建筑信息作出正确理解和高效应对,为设计团队以及包括建筑运营单位在内的各方建设主体提供协同工作的基础,并以此提升项目生产效率、缩短工期、降低建造成本。目前,国内大型的建筑企业陆续在推广运用BIM技术,这对于整个建筑行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将大有裨益。

第10篇

摘 要 近些年,随着全球产业结构的转移,很多国家纷纷开始从事对外工程的业务,由于各国承包商之间竞争程度的加剧,工程设计和建设业务的融资问题变得愈发重要。工程承包商以各种方式进行投资与协助业主解决资金问题,成为影响国际工程承包市场规模和承包商市场份额的重要因素。因此中国的工程承包商也应该积极探索国际项目融资模式,来增强自己的国际竞争力。

关键词 国际工程承包 项目融资 融资方式选择

(一)国际工程承包的融资方式

1.银行授信和银行贷款

授信业务是指银行根据符合对外授信条件的法人客户的书面申请,综合评价法人客户的全面情况及提供的担保状况,以此确定该客户在一定期限内可使用的信用额度,并与之签订授信合同。授信的范围包括对客户的本外币贷款;贸易融资;贴现;承兑;担保及信用证等业务。

2.出口卖方信贷

我国银行为了鼓励本国承包商向工程所在国出口本国机电产品,成套设备或高新技术产品等,为本国承包商提供的出口信贷支持。用于解决本国出口商延期付款销售大型设备或承包国外工程项目所面临的资金周转困难,此类融资方式的优点在于手续比较简单,申请时间短,使用范围广,出口信贷使用利率低于市场利率,出口商融资成本较低。由于承包商采用延期付款的方式收回工程承包款,因此会提高承包商的资产负债比率,加之承包商需要向出口银行还款付息,承包商所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大,应该与出口信贷保险相结合,我国是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保出口商履行合同所面临的商业风险和国家风险。

3.从公共部门渠道获得贷款、担保或保险,获取政策性金融支持

使用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出口买方信贷,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是中国的出口信贷政策性金融机构。中国的工程承包商应充分利用这一资金来源来开展国际项目融资。另外,出口信贷机构承保的贷款对商业银行来说非常具有吸引力,因为银行监管部门一般允许出口信贷机构发放一些资金支持这类贷款。这为工程承包商协助业主从本国出口信贷机构获取信贷支持创造了有利条件。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我国唯一承办政策性信用保险业务的金融机构。

4.融资租赁

设备使用厂家看中某种设备后,即可委托金融租赁公司出资购得,然后再以租赁的形式将设备交付企业使用,当企业在合同期内把租金还清后,最终还将拥有该设备的所有权。企业可用少量资金取得所需的先进技术设备, 提高了融资效益,资金利用率, 缓解承包商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不足的局面。但租赁融资也有着其一定的弊端,比如在招标过程中,如果承包商均采用租赁方式,会降低承包商的中标几率,因为招标者会认为承包商缺乏拥有某项工程所需重要设备的能力。

5.项目融资

5.1工程承包商作为发起人(开发商),直接股权投资。

如果经过工程承包商的风险分析和财务分析,工程项目的净现值和内部收益率达到了承包商作为投资人的要求,那么工程承包商可以作为发起人,参与大型工程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移交(“BOT”)、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PP”)、基于资产的证券化(“ABS”)是承包商可采用的项目融资的典型模式。

BOT是指项目所在国为项目提供特许协议,项目投资者和经营者将基础设施经营权抵押融资,自行承担风险建设和项目经营,期限结束后项目归还政府。PPP运营模式与BOT相似,主要是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融资,政府与私营商签订长期协议,授权私营商代替政府建设、运营或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并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上述两类融资方式一定程度上将风险转移给了政府,但由于利润率较高,充分发挥了企业的积极性,是一种股权与债权,资本市场和公共市场建设结合的融资形式。ABS是通过国际资本市场发行债券的方式筹集资金,以该项目的未来收益为保证的一种融资方式。ABS融资方式的成本相对较低,负债不显示在资产负债表上,将融资风险分摊给国际证券市场的众多投资者。

5.2工程承包商作为外部股权投资者参与项目融资。

工程承包商为了实现业务的多元化,降低经营风险,获取工程承包合同,进行部分股权融资,一般股权所占份额不大。中国的工程承包商在国际工程项目融资中,通过外部股权投资的方式参与国际大型工程项目的股权投资,从而获得项目,不仅可以短期内实现承包建设合同的收益,而且长期内能够实现股权投资收益。

5.3协助业主获取商业性金融支持。

商业性金融是社会经济生活的金融服务主渠道。有关经济活动的金融需求一般由商业性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来满足。商业性金融主要包括商业银行贷款与发行债券。通常来说,寻找商业银行贷款比发行债券要容易,如果中国的工程承包商投资项目的所在国资本市场存在,那么中国的工程承包商就应该仔细考虑在该市场至少募集部分的资金。这不仅有利于扩大债务融资的渠道,而且有利于控制所投资项目的政治风险。

(二)国际工程承包融资方式的选择

在进行项目融资的过程中,承包商不应该仅通过唯一的渠道融资,这样会加大项目融资的风险,而应该根据项目执行的不同时期需求,来采取不同的融资方式,采取多元化融资方式,对于流动资金贷款,可以采用银行信用额度,银行透支等方式;对于长期贷款,可以根据当前项目现金流和项目未来盈利能力等诸多方面决定其融资方式。面对不同的融资方式,承包商应该在同等条件下选择融资成本小而利润率相对较高的方式。承包商在中标之后,可以根据所承担项目分包给不同的分包商来转移风险, 扩大项目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参考文献:

第11篇

[关键词] 开发性金融;新型城镇化;瓶颈制约;建议

[中图分类号] F620 [文献标识码] B

新型城镇化是未来十年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步骤,对促进“三化”协调、扩大内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都具有重要意义。由于投融资体制机制的不健全,我国的城镇化道路受资金瓶颈制约,这也是发展中国家在城市化进程中绕不开的问题,因为资金资源的配置一方面存在明显的市场失灵,需要政府的干预支持,而另一方面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财政资金不足及体制机制的不健全也使政府力不能及,因此这就要求探索一种新的金融体制或者新的融资模式来解决这些矛盾,用新思路、新方法来缓解城镇化发展中的资金约束。开发性金融的内涵与功能与新型城镇化发展正相契合,如何发挥开发性金融的优势,建立为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长期稳定和有效的融资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新型城镇化发展遭遇资金瓶颈制约

新型城镇化要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基础设施建设将是城镇化投入的两个重点,这两个方面的投入都是巨大的、持续性的,因此,没有资金的保障,新型城镇化难以推进,钱的问题是制约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发展的首要因素,其中原因与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条件以及新型城镇化发展的特点有关。

(一)政府财政支持不足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城镇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各级政府都不断加大对城镇化建设的相关财政投入,但总体来看与城镇化建设的需求还相距甚远,这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资金需求量大,持续时间长。新型城镇化将从以前过度追求“量”的增长向“质”的提高转变,更加注重解决已经转移到城镇的农民工市民化的问题。这也意味着随着城镇化及农民市民化过程的加快,廉租房建设、养老金支付、义务教育支出、公共卫生和公共安全支出等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增加,城市道路、供水、供电、交通、管网、绿化以及与生态环境相关的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投资和后期维护投资等都势必增加,财政供给能力将受到考验。据有关方面研究,近年来每增加一个城镇人口,至少需要10万元以上包括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就河南来说,按此计算,2015年河南实现48%的城镇化目标,每年需要1700亿元的城市建设投资,如果再加上教育、医疗、社保等方面的投入,需要的资金更是惊人。二是地方政府财政能力有限。新型城镇化的建设最终主要由各级地方政府来完成和实现。长期以来,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常常是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农村人口多的地方,城镇化率也较低,需要加快提升城镇化的速度和质量,从而也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建设,并以此撬动社会资金进入城镇化领域,但是这些地区的财政税收水平却很低,难以满足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需求。三是随着国家对土地转让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以及土地补偿制度的不断完善,原来由土地财政带来的收入会大幅减少,地方政府债务又很重,所以仅以地方政府财政投资将难以完成城镇化这个巨大任务。

(二)商业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力度有限

长期以来,农村金融政策定位不明确,在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与改善、产业集聚升级以及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就业等各方面没有统一的规划和持续性的政策措施,缺乏对城镇化的导向作用,难以对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原因有几个方面,一方面,在目前的金融格局下,国有商业银行实行集团化的发展战略,信贷权力上收,分支机构基本上都从城镇特别是欠发达地区撤出,县级国有商业银行基本上没有信贷自,留下来的也仅仅是吸收存款,其结果就是小城镇的资金大量流出,而相应的金融服务需求却不能满足。城镇建设特别是小城镇建设中的金融服务需求主要是农村信用社来解决,而农村信用社其定位是主要面向“三农”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不到有力的金融支持。另一方面,城镇化发展中的金融需求相比较而言存在很多不利因素。一是城镇基础建设方面。在城镇化建设的初期,大量的金融需求来自于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住宅建设,这些项目普遍具有超前性、公益性、社会性等公共产品属性,这种需求一般资金量大、建设周期长(大多是中长期投资),沉淀成本高、需求弹性小,而且还款来源受限制,对于商业金融而言利润低,风险大,一定程度抑制了商业性金融的信贷投入,尤其是在信用结构不完善的城镇建设初期,商业性金融不愿涉足。二是中小企业发展方面。世界各国的城市化经验表明,依附于现代化工业体系之下的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的发展将有助于吸纳和消化城市化所带来的就业压力,但这些中小企业由于缺乏必要的担保、信息不对称及信用基础薄弱等原因,在发展过程中却天然地存在着融资难的困境,商业金融本着规避风险和自身发展的需要不愿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支持,这些都制约了城镇化的发展。

(三)融资机制不完善

在商业性金融不愿介入的前提下,国际上还有两种成熟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模式:一种是美国模式,即由城市政府发行城市市政债券,信用担保公司担保,吸引广大个人投资者参与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另一种是以中央或地方财政税收收入投资为主的日本模式,中央财政为每个地区制定发展蓝图,通过直接介入或补贴地方财政的方法参与。但这两种模式目前都不适用于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首先,目前我国还没有构建有效的地方市政债券发行制度,这就无法保障市政债券发行的融资及偿还中的代际平衡,即其可偿还性缺乏完善的制度保障,结果可能导致地方债务不断膨胀,债务风险不断放大。而由于我国债券市场不发达,也缺乏大量成熟的投资者群体,市政债券的流动性难以保证,所以市场环境的不完善抑制了投资者对长期债券的需求,制约了市政债券的发行。其次,以中央和地方财政税收投资为主的日本模式,必须以政府坚实的财政税收实力为担保,这对于我国地方政府也是很大的挑战。我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村人口多,中央和地方的税收收入来源有限,所以仅靠财政支出来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是很困难的。所以创新投融资的体制机制,拓宽融资渠道是促进新型城镇健康发展的重中之重。

此外,资金利用效率不高也是我国城镇化发展中的一大问题。由于缺乏科学系统的规划、前期论证不充分或不科学导致的反复性建设施工(如路面的反复开挖)、项目建设失败或建成后不能充分发挥作用、项目建设预算过大、缺乏责任追究制度等造成了大量的稀缺的资金资源浪费,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

二、开发性金融与新型城镇化发展具有相适性

(一)开发性金融的内涵与功能

“开发性金融”在国外出现的历史较长,但对开发性金融的含义并没有统一明确的解释。一般将开发性金融视为政府干预经济的一种手段,以特殊的金融运作制度实现政策意图。在我国,大多数研究认为开发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存在差异,同商业性金融也有着很大的差别。开发性金融是一种独立的金融形态,是具有政府特定赋权和国家信用的法定金融机构,为特定需求者提供中长期融资,以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和市场业绩为支柱,主动通过融资推动制度建设和市场建设以推动市场主体的发展和自身业务的发展,从而实现政府特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资金融通方式,是重点为支持基础部门及政府急需发展的相关领域提供长期资金支持等金融服务的总称。其重要运作模式为“政府入口、开发性金融孵化和市场出口”。即政府选择项目入口,由开发性金融进行孵化,最终实现信贷资金的安全退出。

开发性金融的功能体现为几个方面:一是对国民经济基础产业和战略产业以大量、持续的直接信贷扶植,解决它们发展中面临的资金约束问题;二是通过贯彻国家宏观政策,克服市场失灵,主动引导经济发展方向,最为突出的表现是提供公共产品,而在金融领域,可以对落后产业提供公共金融产品;三是对融资领域、行业或部门具有明确的反向选择性,在市场失灵,单靠市场自发作用得不到充足资金和发展时,政府通过开发性金融进行逆向选择,同时开发性金融对商业性金融具有很好的补充与辅助作用,如对技术性、市场风险较高领域进行引导性投资,对前景不明朗、不确定性较大的新兴产业或国家战略性领域进行倡导性投资,对回收期较长、收益率较低的项目进行补充性融资等等。

(二)开发性金融与新型城镇化存在相适性

国家开发银行董事长陈元指出,“政府大力发展、财政力所不及、资本市场无法覆盖、商业银行普遍不愿意做的瓶颈领域和薄弱环节,就是开发性金融发挥作用的地方”。正如前面分析,新型城镇化发展遭遇财政性资金不足、商业性金融不愿涉足等各种问题,而从开发性金融的内涵与功能可以看出,与财政融资和商业性金融相比,开发性金融在目标、功能、手段等方面更能够与中国城市镇化发展相适应。

首先,开发性金融肩负的重要使命之一就是突破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开发性金融肩负着重要的政策使命,不像商业性金融以赢利为唯一目标,单纯追求股东利益和机构利益,而是始终把握全局,从国家战略的高度出发,将自身发展目标与国家的发展紧密结合,其贷款投放的方向与力度,与政策导向密切相关。因此,开发性金融更有利于突破当前新型城镇化发展中的资金瓶颈制约,为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其次,开发性金融具有弥补市场缺陷及制度建设优势,对城镇化建设的融资起到支持与先导性作用。开发性金融“建设市场、建设制度”的业务运作模式已经起到了弥补市场制度缺失和加快市场形成与成熟过程的作用。它可以优化运用政府信用融资,在培育市场的过程中开拓业务,加强其在政府和市场之间的桥梁作用,通过与地方政府共同建立信用体系和制度体系,有效的弥补了我国现有金融制度的不足。同时,借助项目建设和制度建设,通过组织增信的合作方式构建了高效的融资平台、信用平台和风险分担机制,促进了市场主体的成熟,有效的控制了信用风险,优化了社会经济资源的配置,为商业性金融的后期介入起到“铺路搭桥”的作用。

第三,开发性金融强调规划先行,有助于解决中国城镇化发展中经济建设的无序性。开发银行与政府合作以政府信用为基础,以全社会的规划为前提制订融资发展规划,通过政策性贷款承诺,拉动地方规划先行,高效地推动项目前期工作,使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流和现金流得以共同开发,减少和消除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从而促进城镇化发展,实现城乡统筹、产业和消费协调发展,体现了开发性金融的国家性、战略性、长期性。

三、以开发性金融促新型城镇化发展

综上分析,开发性金融对我国的新型城镇化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目前,开发性金融正在向商业化方向改革转型,但其终极目标仍是服务国家战略,基本的业务特点仍然是开发性、中长期和债券银行,因此以开发性金融促新型城镇化发展,更多的是探索在商业银行框架下,如何发挥开发性金融的优势,将其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基础作用与引导效应充分发挥,更好地突破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资金瓶颈,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

(一)坚持规划先行,将“融资”与“融智”有机结合

规划先行是开发性金融理论的重要内容,是开发性金融的融资优势和政府组织协调优势相结合的最直接体现。开发性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和参与各级地方政府的城镇化规划编制工作,围绕城镇化发展中存在的规划、资金、体制和市场等方面瓶颈,把开发性金融服务理念植入地方发展规划和融资策划中,与政府、企业建立良好的规划合作关系,构建融资主体多元、投资方式多样、投资风险可控的投融资体系。积极开展相关课题研究,通过规划服务向政府提供融资平台及市场建设等方面的建议,为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出谋划策,既储备项目来源,又放大开发性金融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支持作用。此外,城镇化进程中各级政府财力紧张,重大项目资金难以落实,针对这种现实开发性金融要积极开展市场化融资模式(核心是融资主体、融资项目、融资条件及融资工具的市场化),为重大项目规划提供市场融资方案,推动规划重大项目实施。

坚持规划先行必须区别对待。这是因为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同,大中小等各级城镇的发展规划参差不齐,尤其是广大县城和小城镇由于经济基础薄弱、资金短缺及外资引入不易的客观现实还缺乏明确的发展方向和清晰定位。在省级层面上,由于城镇化建设的经济社会基础较好,开发性金融可以全面参与到省域内的城镇化发展的规划设计中,从整体上科学地规划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方向,如城镇体系的确立、城镇板块区域的划分及城镇间的联系协同等。在省辖市和县域中心城市层面上,要统筹考虑城乡统筹、城镇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产业发展及社会建设等实际问题,不仅介入宏观的城镇建设规划,而且要从微观操作中主动融入,对于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前瞻性的规划研究,并以中长期投融资保障规划落地实施。在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上,要科学性、灵活性与合理性相结合,一方面将薄弱村镇建设规划作为重点,同时预留更大发展空间,另一方面要特别防止无序发展,努力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格局。

(二)创新融资机制,完善开发性金融支持城镇化的市场化运作模式

城镇化的资金约束瓶颈,表面上看是缺乏资金,实际上是缺乏资金进入的渠道、市场、信用和制度,需要开发性金融主动建设培育。因此要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的各方面优势,搭建融资平台,创新融资机制,实现城镇化建设投资的多元化、市场化、规范化。

首先,发挥开发性金融的“先锋、先导、先进”作用,引导更多的商业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城镇化建设。作为连接政府和市场之间的桥梁,要发挥好开发性金融的“种子”资金作用,以融资为杠杆,把政府的组织优势和国家开发银行的融资优势相结合,利用政府组织增信构造开发性金融运行框架,促进项目建设、信用建设、体制建设和市场建设,变“输血”为“造血”,最大程度整合放大政府、金融、市场的力量,建立和不断完善支持城镇化建设的良性的运转模式,最终以市场的方法和手段帮助政府实现城镇化发展目标。其次,坚持金融创新,积极探索加强城镇化建设的综合金融服务模式。针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运用新思路、新方法促进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有机配合,如设立城镇土地开发基金,调动各类社会投资者、银团等多元金融要素共同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针对重点产业,积极探索产业链融资等服务模式,运用“投、贷、债、租、证”组合使用的新模式,提供综合金融服务。针对中小企业,充分利用开发性金融原理,加强机制建设,创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第三,要积极参与地方投融资平台的规范运行建设。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对促进城镇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运行中也暴露出很多问题,不断累积风险隐患,因此,国家正在对地方投融资平台进行清理和整顿。开发性金融应按照国家的有关精神,协助政府规范融资平台运作,积极支持地方政府建立和完善投融资平台,通过创新机制,使其做强、做大、做实,实现良性发展,从而为城镇化提供更为充足的资金支持。

(三)强化融资推动,全方位支持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

一是合理引导资金流向城镇基础建设领域,同时向财政资金困难的小城镇和乡镇倾斜。通过搭建融资平台、创新设计融资模式,不断破解政府项目融资瓶颈。要加大支持城镇公共设施、道路、公共交通、供水、供电、生态环境建设等各类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不断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二是合理引导资金促进产业发展,不断探索开发性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有效模式。产业发展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基石,通过提供就业岗位、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实现以产兴城,产城互动。要重点支持一些产业集聚区与城镇化整合发展,科学把握产业发展趋势,积极支持和发展那些符合产业政策,具有资源优势和发展前景的行业和企业,大力支持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都市农业建设,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夯实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基石。此外,要不断探索开发性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有效模式。中小企业是城镇化发展的支撑,是推动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重要源动力。开发性金融应总结已有经验,进一步建立利益激励约束机制,整合社会资源,通过工商、税务、会计等领域专家及担保、小贷公司等合作机构全面收集金融决策所需信息,积极以批发方式解决零售问题,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三是积极为社会建设和民生领域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新型城镇化的最终目的仍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所以开发性金融应当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把金融发展目标与社会发展目标结合起来,积极化解民生领域融资难问题。扩大助学贷款受益面,让更多的农村孩子接受良好的教育,力求实现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在医疗和养老领域要积极探索,对一些具体项目进行市场化、专业化运作和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为最终的社会化养老探索新途径。四是强化服务“三农”,为新型城镇化持续推进奠定坚实基础。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是相辅相成的。只有促进农业发展和粮食的连年增产才足以支撑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和信息化的发展。夯实农业基础,保障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这是我国发展最基本的保障。作为开发性金融应当继续重点投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参与粮食核心区建设和水利项目规划,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加快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民增收,在城镇化进程中提高“人”的生活质量,造福百姓、富裕农民。

[参 考 文 献]

[1]林宪斋,王建国.河南城市发展报告:2012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实践与探索[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

[2]陈元.开发性金融与中国城市化发展[J].经济研究,2010

[3]李葆瑜.发挥开发性金融优势助力大连全域城市化[N]大连日报,2012-11-26

[4]甘海涛.我国开发性金融的理论与实践研究[J].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培训学院学报,2008(1)

第12篇

关键词:渠道 融资

国内机场建设资金融资渠道主要包括:国家、省级政府投资,国外政府贷款,银行贷款,投行资金,政策性银行贷款等。针对咸阳机场二期工程建设资金的融资需求,建议从以下方面同时着手。

一、争取各级政府资本金投入最大化

各级政府投资包括国家、民航局、当地政府的建设资本金投入。咸阳机场作为国家重要基础设施,首先具有公益性,这决定了机场建设项目中大量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产出回报率极低,在机场建设项目投资中所占比例偏大的基础设施,比如:站坪、跑道、供水、供电、供气等等,必须政府资本金的大量投入以启动和推动项目。

同时,更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承诺以外的资本金,这需要集团公司和相关政府机构保持良好的关系,及时了解政府机构的工作程序,以及工作中各方面资金安排的信息,以便在安排机场建设资金上给予最大化支持。事实证明这是可行的也具有可操作性。

二、国内、外机构投资――引入战略投资者

咸阳机场通过股份制改造,已经引入法兰克福机场公司和中航机场投资公司两大股东,并按出资比例注入了十几亿的货币资金,不仅在工程建设融资的关键时刻缓解了资金压力,而且给咸阳机场也带来了先进的管理理念。

咸阳机场还应积极采用其他市场化的融资手段如BOT融资和PPP融资方式等。资本市场融资不一定非要上市,BOT融资和PPP融资方式比较适合其现状,也符合当下融资环境。

BOT即建设-经营-移交,指出资方以出资参与建设项目作为前提条件,待项目建成后换取该项目部分经营权,或者项目所有者提前出让其部分项目经营权换取建设期间所需资金的融资方式。结合咸阳机场二期建设工程主业和辅业项目,同时借鉴发达国家机场建设资金BOT融资经验,制定整套完善的经营权出让方案,统筹安排,通过出让部分商业项目经营权用来补充建设资金。

PPP即公私合作方式,指建设项目所辖政府主管机构和民间资本主体,通过某个具有公共事务特性的建设项目达成合作关系,项目建设的合作各方必须达成共同承担责任和风险的合作协议,这是前提,其次通过明确项目各环节的权利义务,充分发挥各自特点。在建设过程期间,既能不受政府行为的束缚,又能充分发挥民间资本主体的各种优势。以咸阳机场二期工程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主要依据机场未来资产结构、经营活动的预期收益、现金流和各级政府扶持力度,而不是以机场股东方资信额度来融资。咸阳机场的未来经营收益、现金流、资产和政府资本金是偿还贷款的保障。积极吸纳更多的非政府资本参与到咸阳机场二期工程项目建设中,达到分散风险,提高项目建设和经营效率,这也正是咸阳机场二期建设项目所缺少的。咸阳机场PPP 模式具体指非政府的投资主体参与到咸阳机场二期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和建筑设计施工方案等工作在内的整个项目建设中,这不仅降低了非政府的投资主体对投资风险的担忧,而且能将其各种优势发挥到建设项目中,从而有利于分散投资风险,保障咸阳机场各股东方的利益。咸阳机场应争取各级政府对本项目中民间资本主体政策上更多的扶持,比如纳税减免、贷款担保、沿线土地优先开发权等。在一定程度上也保障了民间资本主体的盈利持续,达到共赢。

三、合理使用银行贷款和投行资本

结合不同企业发展历程和经验,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融合是必然趋势。结合咸阳机场现状,建立并加强其金融功能的方式如下:

(一)建立稳固的银企关系

在与现有银行合作的基础上,以一个主要合作银行为依托,实行主办银行制,并与其建立企业贷款额度循环授信管理机制,形成主融资渠道,在此基础上再拓展其他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融资渠道,通过企业和银行长期契约性合作,最终形成利益共同体。

(二)和投行建立良好的关系,推出咸阳机场二期工程建设相关金融产品

咸阳机场应该积极吸纳非银行性金融机构参与,包括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这些非银行性金融机构管理着大量的资金。建立与投行的利益关系,以达到享有投行对机场资金的优先优惠支持。机场应该积极吸纳实力雄厚的非银行性的金融机构,与其合作推出针对二期工程建设的金融产品,达到另一个融资渠道稳定畅通的目的。

四、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外国政府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