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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27 17:58:4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制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制度

第1篇

一、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明确工作任务

按照《通知》精神,我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会上,会议传达了《通知》精神,并将任务逐一分解,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同时,成立医疗保险基金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各股室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自查计划和整改方案,重点围绕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和支付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

二、基金征支付

我局在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收支未使用现金收支方式,在城镇居民待遇支付方面已实行由银行批量结算。

三、银行账户管理

我局开设医保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与开户银行签订了对账制度和批量支付协议。收入户已签订pos刷卡消费协议。建立了银行对账制度,按月进行对账。

四、风险管理

(一)设立财务管理股室,配备具有专业技术水平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加强财务管理,做到日清月结。

(二)、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做到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报表编报及时、数字真实、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手续齐备。努力做好医疗基金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

(二)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在基金征缴和支付方面建立了部门间相互监督机制,统筹股与基金股每天核对应收款项与开出的票据,保证了票款账相符。

第2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并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具备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审定应综合考虑区域内医疗机构的分布、规划、功能、服务质量、服务成本,以及区域内医疗保险需求,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

(二)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并便于管理;

(三)兼顾中医与西医、专科与综合,注重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作用;

(四)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合理控制医疗服务成本,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医疗服务质量。

第四条以下类别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有资格开展对外服务的军队医疗机构,可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

(二)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妇幼保健院(所);

(三)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四)诊所、中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

(五)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六)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登记注册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第五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

(二)遵守国家、省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有健全与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三)严格执行国家、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并经同级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四)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一定的专(兼)职管理人员。

第六条愿意承担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执业许可证副本;

(二)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清单;

(三)上一年度业务收支情况和门诊、住院诊疗服务量(包括门诊诊疗人次、平均每一诊疗人次医疗费、住院人数、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出院者平均每天住院医疗费等)等书面材料;

(四)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的证明材料;

(五)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六)军队医疗机构在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七)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统筹地区医疗机构定点资格由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审定,并将取得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名单报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主管部门备案。

在肥中央驻皖及省属医疗机构定点资格由省劳动保障厅负责审定。

第七条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医疗机构的申请及提供的有关材料,对照定点标准,会同卫生、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和物价等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对医疗机构定点资格进行实地审查。审查合格的由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颁发《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书》和《定点医疗机构标牌》,并向社会公布,供参保人员选择。

《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书》和《定点医疗机构标牌》由省劳动保障厅统一制定。

第八条医疗机构取得定点资格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与其签订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协议期限。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但须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和有关参保人。

协议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医疗服务人群、范围;

(二)医疗服务内容、水平与质量;

(三)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包括结算方式、时间和支付标准、结算范围和程序;

(四)医疗费用的审核、管理和控制措施;

(五)有关责任和制约措施;

(六)其他事项。

协议签订后,医疗机构方可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或解除、终止协议的,应报同级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九条取得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可供统筹地区参保人员就医选择。参保人员可选择不同层次的定点医疗机构,其中至少应包括2家基层医疗机构(包括一级医院以及各类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可供参保人员就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的数量和等级,鼓励参保人员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

第十条定点医疗机构要求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服务协议期满后继续作为定点医疗机构的,应当在协议期满前2个月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重新办理有关手续。

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自协议期满之日起终止其所有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业务,收回《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书》和《定点医疗机构标牌》,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参保人员应凭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医疗保险证(卡),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按相关规定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除急救抢救外,参保人员在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第十二条参保人员在不同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比例应有所差别。其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商卫生行政部门按参保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分别确定。

参保人员转诊、转院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定点医疗机构应协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参保人员就医、定点医疗管理服务工作。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诊断、治疗及医疗费用等资料实行单独管理、单独建帐,实行信息化管理,并及时、准确地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参保人员就医信息。

第十三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服务、医疗收费等内审制度和监控机制。不定期公布定点医疗机构费用信息,特别是要加强大型检查治疗和特殊医用材料使用信息与费用信息的。要保证参保人员的消费知情权,使用自费药品、医疗服务项目要征得参保人员或亲属(委托人)的同意。

参保人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向其提供住院期间各项费用清单,并经参保人员或亲属(委托人)签字。

第十四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检查和审核。定点医疗机构有义务提供审核医疗费用所需的全部诊治资料及帐目清单。

第十五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协议约定,及时足额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用。对不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第十六条参保人与定点医疗机构人员因就医发生纠纷时,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视不同情况分别提请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第十七条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卫生、财政等部门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年度考核工作。研究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制度和奖惩约束机制。

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服务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查处,重大违规行为要逐级上报。

第十八条对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的认定及查处应遵循严肃、慎重、定性准确的原则。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下列违规行为,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会同卫生等行政部门及时予以查处,并列入年度考核:

1、对初次发生的分解住院、挂床住院、降低入院标准住院行为采取核减或追回当次所拨付的费用。

对推诿病人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出批评和整改意见,并做出记录。

对冒名住院,除追回基金损失外,应将被冒名参保人员列入重点监控对象,通报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单位。如属医患串通,责令定点医疗机构对有关医务人员做出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理。

对滥用药物、分解收费项目及超标准收费所导致的基金支出予以核减或追回。

2、对发生虚假住院、串换药品或以药易物、诱导住院、虚假和转嫁收费等严重违规行为,以及多次分解住院、挂床住院、降低入院标准住院的行为,除追回拨付的费用外,视情节可处以1-2倍核减。核减金额从当月应拨付的费用中扣除,同时责令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整改。

3、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相应的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参保人员个人自费比例。对超过确定比例的定点医疗机构,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医疗费用结算时视情扣减。

4、对多次违规或严重违规的定点医疗机构,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限期3-6个月整改,并予以公布。

5、对发生违规行为情节严重且拒绝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定点医疗机构,取消其定点资格,并予以公布。

6、对定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伪造病历等骗取医保资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规定处理,处理结果应向社会公布。对造成违规行为的有关责任人,视其违规情节,可采取责令检查、暂停执业、吊销执业医师资格。如违纪、政纪,建议或提请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定点医疗机构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定点资格审定等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行政复议。

第二十条各统筹地区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第3篇

作者:顾红伟 姜海 单位:吉林省辽源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规范管理服务考核办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11个方面36项规章制度,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制度管理体系。实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的管理机制。三是建立医疗管理体系,遏制医疗保险费用不合理增长。强化与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明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两定单位”责、权、利,不断细化服务内容和管理要求,在服务协议中制定了10项管理指标,作为处理双方关系、考核“两定单位”服务质量的重要依据;制定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目标,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单病种结算、项目付费、大病审批等综合性的结算管理办法;在协议中对医疗费用进行量化,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基金支付指标根据基金增长,结合定点医疗机构历年、上年费用具体情况测算确定给付标准,签订协议时增加总量控制内容,通过对医疗费用的量化管理,增强了定点医疗机构控制医疗费用的意识。从2008年到2009年我市连续两次提高医疗保险待遇,统筹基金支付提高26%及去年住院患者增加近60%的情况下,人均住院费用增加幅度基本持平,基金略有结余。四是建立分析预警制度管理,提高自我调控能力。在不断完善协议管理的同时,实行医疗费用和监督管理定期分析制度,每月初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进行分析,对费用异常增长超出费用控制指标的定点医疗机构,将分析预警报告书面告知,并责成定点医疗机构拿出行之有效的控制费用的具体措施;对每月监管资料进行分析对带有普遍性和个性问题,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时采取措施、完善监管程序,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沟通解决。

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基金安全

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强、操作难度大的重要工作,在确保医疗保险制度落实和保证基金安全中起到重要作用。随着参保人员增多和医保消费数量的增加,我市在医疗保险监督上进行探索和实践,建立了“三监督”工作机制。一是对住院患者实行全程监督。实行了定点医疗机构专管员管理制度,对每个定点医疗机构派驻专管员,随时了解掌握参保患者住院和出院情况,改变了过去“事后”监督为“事中”和“事前”监管。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核查办法,加强对住院患者在院情况的监管。对外伤住院、重复住院等情况,实行24小时申报制度,特别是对交通肇事、打架斗殴、自杀等非医保负担的,采取事前核实、事中稽核、事后定论的监管办法,对重复住院采取三级审批制度,先由定点医疗机构在24小时内提交重复住院审批单,医保经办机构监管科室负责核实,分管领导审批。特殊疾病门诊治疗我们采取统一体检、专家确定治疗方案、集中审批的监管制度。二是对参保患者结算费用全程监督。医疗保险启动初期我们就将医疗保险计算机系统纳入了全市“金保工程”建设,实现了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网络管理和网上结算,设立了网上查询服务项目,利用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对参保患者结算过程进行全程核查,月末结算实行三级审核、审批的结算方法,提高了患者就医结算的准确度和透明度。三是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药品、项目收费和定点药店进行监督。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监督部门,对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处理,对定点药店实行灵活多样的监管方式,通过处理举报投诉案件,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行动,严肃查处以药换物、用医保卡购买保健品等不合规行为。通过建立“三监督”机制,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监管力度,使我市医疗保险违规案件和人次逐年减少,由2009年违规涉案35人次,降低到2011年的18人次,降低近35%;违规金额也由2009年41万元减少到2009年的25万元,下降39%。保证了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保护了参保人员的利益不受损害。

建立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

自2001年我市实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以来,我们在“两服务”(即为参保人员服务和为定点医疗单位、定点药店服务)上进行积极探索。从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方便参保人员实际出发,2001年我市建立了市、县(区)两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2005年全市区54个社区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站,形成了市、县、社区三级医疗保险服务网络;近几年,市政府为加强医疗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将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基础建设纳入到每年政府项目规划中,不断改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公场所、设施等条件,重点对市、县区5个服务窗口进行改造,使服务大厅建设达到了国家规定标准。目前,各医疗保险服务窗口都可直接办理参保、缴费、审核、结算、政策咨询等服务业务,实现了“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

第4篇

一、进行医保基金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具有的实际意义

具体有以下几点:其一,进行医保基金的财务内部控制度的完善是保证医疗保险事业继续发展的基础。其二,能够借用对相关的医保财务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有利于提升最高管理层进行标准化以及制度化水平的提升。其三,对于基金风险的防范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分析医保基金财务内部管理制度的基本现状

(一)医保基金筹集方式相对较多,难以统一管理

医保基金收缴方式多种多样,医保基金涉及的管理部门相对较多,并且需要走的流程也十分复杂,再加上各个部门信息传达不及时,因此可能会出现延迟等问题,导致医保基金管理相对困难。

(二)医保基金增值能力相对较低,难以保障基金收支平衡

医保基金的增值能力十分有限,资金筹集形式主要是采用现收现付制。医保基金收支主要是由医保管理机构独自运作,而地方相关财政也没有列入补助行列,再加上参保单位经济效益与缴费意识都相对较低,难以保障基金足额到账。

(三)医保基金筹集成本相对较高

医保基金筹资成本相对较高,有些地方区域可能会存在资金挪用等违法行为,再加上当前医疗机构行为不够规范,使得基金管理产生较大问题。

(四)管理方式仍然不够完善

由于医保基金收缴程序与流程相对复杂,因此可能会产生数据传递延迟等状况,再加上财务对账制度仍然不够完善,会计核算业务量十分庞大,会计电算化资金管理模式与方法有待改善,应当及时对医保基金进行调整与管理,加快会计电算化与网络信息化建设,从而保障医保基金的稳定运行。

三、完善医保基金财务内部管理制度的应对策略

(一)增强对基金筹集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基金稳定运行

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基金财务政策对医保基金财务进行严格管理,并使用地税协议委托的形式进行医疗基金收缴,地税协议委托的主要特点是收缴成本相对较低和资金缴纳率相对较高。构建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和体系,确保医保基金的稳定运行,构建网络监管平台,通过网络平台监测医疗基金的动态变化。借助于医保网络平台能够定期监测医保病人的实际状况以及用药效果等,确保病人的基础权利不受到侵害。借助于网络平台能够清楚的了解到基金筹集、使用、存储以及支出等状况,使得资金支出和收入明细更加透明化,保障了医保资金的安全,当出现基金截留与挪用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时,应当立即进行追查,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加强对基金使用和分配的管理,维持着基金收支平衡

根据我国当前医保发展的实际状况,制定相应的医保基金保护政策,使得医保基金使用与支出更加规范化,制定处罚标准,若是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当事人。与此同时,还应当对医保组织机构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当发现问题时应当立即进行处理,避免出现更大的违纪行为。当出现问题时地方相关财政部门与政府部门应当和银行进行相互协调,并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做好医保基金管理业务。对于医保基金的使用与分配都应当加强管理,减少基金管理出现超支或者结余等状况,维持着基金收支平衡。

(三)提高资金投入力度并建立健全财务审查机制

地方相关政府部门与财政部门应当加大医保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地方财政补贴制度,使得财政支出比重逐渐提升。开拓医保资金筹集渠道,加大医保资金投入,不断拓展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并开拓至合资与私营企业等。建立健全会计管理制度与机制,使得财务账簿更加准确和真实,从而能够全程记录着基金的使用状况。形成财务内审机制,定期审查基金账目与会计凭证以及账户使用等,要求银行账户实际支出与实际收入相符。与此同时,还应当不定期的核实医保结算数据以及报销数据等基金业务数据,保障财务支出与收入符合真实状况,从而确保医保基金稳定且健康运行。

(四)积极推行会计电算化在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积极推动会计电算化在财务管理上的应用,让财务管理与核算更加的快捷和准确。会快电算化管理使得会计核算更加的标准和规范,有助于提升财务管理的基本水平。由于医保基金资金量相对较大,再加上所覆盖的范围相对广,而资金核算任务量也十分巨大,借助于会计电算化能够及时并准确的处理财务信息,规范财务凭证填制。因此,各大区域应当积极推行会计电算化,使得财务管理工作趋向于网络信息化。

第5篇

1完善医保管理体系建设

1.1建立健全医保管理组织

为有效提高医保管理质量,中心成立了医保管理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建立了由医疗、护理、医技、药剂、财务、收费、信息、全科服务团队等多个部门协作的组织机构,形成了“中心、科、员”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多个部门相互配合与支持,形成医保管理工作的合力;明确岗位分工和强化岗位职责,有效结合医保质量管理与医疗质量管理,强化医保管理与环节控制,确保医保管理制度及政策的贯彻执行和落实,坚决杜绝医保基金的不合理使用。

1.2领导重视支持医保管理

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医保管理工作,思想统一、目标清晰、责任明确,全面协调医保管理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医保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医保相关政策。每季度召开医保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医保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确保医保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2注重医保政策学习宣传

2.1有效开展医保政策培训

在新形势下,医保政策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各类人群的关注,不断加强医保政策的继续教育,可以提高医护人员在医保管理环节控制上的整体素质[2]。中心每年组织多次医务人员学习医保政策,邀请区医保办的专家来中心辅导培训。通过专题讲座、院报、“三基”等形式,做好医保政策、防范医保欺诈等内容的培训及警示教育工作,不断规范中心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每年对新进医务人员集中强化培训。为规范医疗保险服务、方便医师更好掌握适应证用药,中心将《宝山区医疗保险服务指南》和《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下发到每位医务人员。同时通过中心“职工书屋”QQ群、“科站联系桥”微信群等平台将有关内容挂在网上,医务人员可以随时查阅学习医保政策。医疗保险管理是一门专业性强的业务,医务人员需要不断学习,提升自身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才能更好地成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保管理和环节控制的主力军[2]。

2.2加强社区医保政策宣传

中心有效开展各种形式的医保政策、“反医保欺诈”等医保知识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区医保办下发的“医保欺诈案例汇编”宣传手册和光盘,在中心候诊大厅和中医楼候诊区滚动播放案例集锦,进一步强化参保人员的法律意识。结合医保年度转换日,积极开展“反医保欺诈”主题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参保人员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责任意识。同时,开辟社区联动宣传平台,与辖区内街道办事处、各居委会加强联动,利用宣传栏、电子滚动屏、社区健康报等渠道宣传医保政策,促进医保宣传走进社区、走进家庭,增强广大参保人员的防范意识和诚信意识,提升了基层打击防范能力,切实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和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3贯彻落实药品管理制度

中心药品采购规范,形成由药剂科专人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监督的管理机制。积极配合推进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的启用,中心所有药品全部由市药采信息系统全量、直通采购,采购信息及时、准确、全面上传,确保药品采购平台正常运行。严格贯彻落实沪人社医监(2015)3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用药管理》的通知要求,对中心用量前20位的药品外包装加盖印章并在药房窗口张贴温馨提示;做好药品外包装加盖印章的信息汇总统计、监测工作,有效防范骗保贩药、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4规范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4.1完善医保监管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作用,定期督查临床科室和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医保政策的落实情况;抽查审核门诊电子病历,审核内容主要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和准确收费情况;缺陷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动态跟踪,形成完善的监督和约束机制。

4.2加强门诊委托配药管理

根据《关于保证参保人员医保用药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医保门诊委托代配药管理的通知》的要求,为保证参保患者用药安全,管好用好医保基金,中心加强了医保门诊委托代配药管理,完善门诊委托配药管理制度。增强预检、挂号收费、门诊医生等岗位人员对就诊对象身份识别的责任意识,做到责任明确、各环节严格控制。预检人员严守第一关,发现身份信息不匹配时认真做好解释宣传工作;临床医生在接诊时,须认真核对患者医保卡信息,坚决杜绝冒用他人医保卡就诊的现象发生;收费处再次核对就诊患者身份信息,杜绝因医生疏忽而发生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现象的发生。同时,借鉴兄弟单位经验,进一步加强代配药制度的管理,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4.3执行违规医师约谈制度

根据《宝山区执业医师违反医保有关规定约谈制度》的要求,每月对医保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对违反医保有关规定的执业医师发出约谈通知,由医保管理工作小组组织约谈,做好约谈笔录并存档,对约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加强跟踪、监督,对部分医务人员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等行为起到了警示作用。

4.4落实医保定期自查制度

完善医保自查制度,坚持自查月报制度。医保管理工作小组每月对中心医保各项工作进行自查。处方点评小组每月开展门诊以及社区卫生服务站药物处方、门诊电子病史、家庭病床病史的自查;医务科、信息科定期对性别相关检验项目医保结算情况、临时上门服务医保结算情况、限儿童用药、“四合理”等情况进行自查。自查结果按时上报区医保办监督科,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医务科及时反馈当事人、落实整改、跟踪监测并纳入考核。每季度召开医疗质量讲评会,通报自查,提高了医务人员安全意识及遵守医保相关制度的自觉性。同时不断提升自查人员的业务知识、强化医保自查小组职能、动态调整自查内容,切实提升自身医保政策水平。

4.5异常医保费用动态监控

医保管理工作小组加强门急诊日常管理,重点关注异常就诊频次、异常就诊费用、异常就诊行为,畅通、接受个人、组织举报渠道,及时发现参保人员就诊和医疗费用异常情形。每月对药品消耗量排名,对排名居前、同比费用增长较快的药品进行重点监控,切实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4.6未纳入医保联网服务站监管

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制定、落实未纳入医保联网服务站的医保卡管理制度,定期督查执行情况,原则上做到卡不过夜。

5年度医保预算合理可行

根据历年的医保执行情况,年初制定科学、可行的医保年度预算报告。每月及时上报上月医保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和自查报告。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控制医保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并落实整改,使医保各项指标执行在可控范围。

6持续改进医保信息管理

6.1健全医保信息管理制度

建立并完善医保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机房访问人员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人员设置AB角,软件和硬件系统由专人管理、定期维护,并及时更新。严格按照规定,做到内外网物理隔断、机房环境温湿度的监控。严格落实机房每日二次的巡查登记制度。日对帐工作由专人负责,每日上传明细,并做好记录。每个工作站安装杀毒软件,定期更新病毒库,保证中心业务系统及医保网络正常运行。

6.2完善医保网络安全管理

落实第三方服务商的监控与管理、员工的保密工作、数据导入导出的书面记录的督查工作,对涉及信息工作的所有医务人员均签订《信息安全工作协议》,提高了医务人员的信息安全意识,有效保障了网络信息安全。

6.3医保费用实时更新公开

中心所有的药品、开展的检查、诊疗项目的费用信息实行电子屏滚动播放、实时更新,方便患者查询和监督。

7小结

第6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定点零售药店,是指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资格审查,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处方外配服务的零售药店。处方外配是指参保人员持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行为。

第三条、定点零售药店审查和确定的原则是:保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品种和质量;引入竞争机制,合理控制药品服务成本;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后购药和便于管理。

第四条、定点零售药店应具备以下资格与条件:

(一)持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和《营业执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能确保供药安全、有效和服务质量;

(三)严格执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

(四)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24小时提供服务的能力;

(五)能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有一名药师在岗,营业人员需经地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

(六)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政策规定,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

第五条、愿意承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的零售药店,应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各项材料:

(一)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合格证和营业执照的副本;

(二)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明材料;

(三)药品经营品种清单及上一年度业务收支情况;

(四)药品监督管理、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零售药店的申请及提供的各项材料,对零售药店的定点资格进行审查。

第七条、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获得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范围内确定定点零售药店,统发定点零售药店标牌,并向社会公布,供参保人员选择购药。

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与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包括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药费结算办法以及药费审核与控制等内容的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有效期一般为1年。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对方均有权解除协议,但须提前通知对方和参保人,并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九条、外配处方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有医师签名和定点医疗机构盖章。处方要有药师审核签字,并保存2年以上以备核查。

第十条、定点零售药店应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对外配处方要分别管理、单独建帐。定点零售药店要定期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处方外配服务及费用发生情况。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处方外配服务情况的检查和费用的审核。定点零售药店有义务提供与费用审核相关的资料及帐目清单。

第十二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和与定点零售药店签订的协议,按时足额结算费用。对违反规定的费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支付。

第十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组织药品监督管理、物价、医药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处方外配服务和管理的监督检查。要对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进行年度审核。对违反规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视不同情况,责令其限期改正,或取消其定点资格。

第十四条、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样式由劳动保障部制定。

第7篇

[关键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满意度

近年来,我国不断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为更快建成一个覆盖全国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体系,2016年国务院正式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据相关统计数据分析统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基本覆盖率已经达到90%以上,我国基本已经实现对普通居民的医疗保障,使其充分享受基本居民医疗保险保障制度的便利。文章将通过分析湖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现状,发现存在问题,从而总结出影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满意度的主要因素。

1湖南省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现状分析

1.1覆盖范围

目前,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主要覆盖了所有应征除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的城乡居民。包括城镇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的大学生、在国家统筹规划地区且已取得城镇居住证的城镇常住人口。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从2014年的1490.6万人增加到2018的6833.3万人,增加了534.7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从2014年的807.8万人到2018年的898.5万人,增加了90.7万人。由图1可知,湖南省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逐年增加,当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越来越大。

1.2医保待遇

各市州要结合每个不同病种的临床诊疗费用规范和不同门诊床位医疗保险费用的支付需求,合理研究制定每个不同病种的保险年度最高保险支付标准限额,并及时报省医保局审核备案。在年度最高费用支付补偿限额以内,遵循普通门诊服务规范和门诊用药服务范围的规定前提下,特殊诊疗病种住院医疗补偿费用不得增设起付线,支付补偿比例70%,患者在不同服务级别医疗机构普通住院的医疗补偿比例及具体起付线请详见表1。根据表中所列数据,医院级别越高,起付线也越高。乡级医院起付线仅为100元,补偿比例高达90%,而省级医院起付线为1500,补偿比例为55%。

1.3医疗服务

管理完善现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住院医药服务机构合作协议管理办法,强化医疗服务合作协议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服务考核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和健全动态的服务准入期和退出管理机制。参保城镇居民在城乡定点诊疗医药管理机构就诊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应当由有关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直接支付的部分,由有关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经办服务机构与城乡定点诊疗医药管理机构直接联网进行结算。

2湖南省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存在问题

经过不断科学发展改革与完善,湖南省城乡基本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在医保覆盖范围、医保政策待遇、医疗保险服务等各个方面已经取得一定新的成就,与此同时,一些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也已经出现。

2.1医疗保险发展不平衡

在许多农村,尽管以大病保险统筹医疗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基本医疗,扩大了新型农村基本医疗保险的服务覆盖范围,提高了医疗保障服务水平,但是设在农村的新型合作居民医疗保险仍与城市合作医疗保险水平存有较大程度差距。在城镇,医疗保险保障体系目前建立的已经比较完备,保险服务水平也比较高,保障程度较高。而农村医疗保险保障体系则不健全,保险水平较低,保障覆盖程度相对较低。另外,由于各地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之间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政策和基金管理实施办法也不尽相同。

2.2医疗保险制度不健全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健全主要原因体现在基本医疗保险对象的门诊医疗费用足额保障和各项基本医疗保险筹资管理机制及基金支付方式标准尚未形成保障机制上。现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新型农村合作居民医疗保险保障制度主要还是以居民住院医疗保险制度为主,门诊医疗保障相对明显不足。门诊医疗保障资源不足或缺乏,一方面直接导致了体弱多病、门诊住院就医频繁的广大参保者的各种个人巨大经济负担;另一方面,门诊医疗保障能力不足或资源缺乏也可能会促使部分住院参保人员为了确保能够及时报销医疗费用而选择放弃医疗费用相对较低的门诊治疗,而只是选择医疗费用较高的方式入院治疗,这也直接造成了基本医疗保险资源的严重浪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2.3医疗保险服务不完善

尽管我国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在不断取得改善,但是还是仍然存在一系列突出问题且还亟待彻底解决。如大多数医院医生挂号门诊排队等候时间长、看病门诊等候排队时间长、检查门诊排队等候时间长、医生问诊存在“三长一短”的问题;存在不合理住院检查、不合理用药治疗、不合理医嘱用药“三个不合理”等加重住院患者经济负担的问题;一些医疗机构服务收费不透明,患者经常看不懂的问题;入、出院就诊程序烦琐的常见问题;大型医院门口候诊室病区门口等公共服务区域配套医疗设施不全的常见问题;大多数医院门口停车不方便的常见问题;一些疑难复杂危重疾病住院患者四处奔走、求医无门等常见问题。明确改革存在的难点问题,列出存在问题原因清单,有利于湖南省有一定目标、有步骤地加快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持续改善,确保改革取得良好实效,从而着力提高全体参保人员满意度。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满意度影响因素

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查阅借鉴,影响城乡居民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满意度的主要因素罗列如下,见表2。通过归纳总结相关文献,报销比例是参保人员最为关注的因素,成为最受关注的选项,可见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对于待遇水平政策的制定关乎居民的最大利益;对居民满意度影响最大的因素是定点医院的医疗条件,由于医院在医患关系中居于主导地位,病人的治疗和健康都要仰赖于医院的服务,因此医院的医疗条件和服务质量对居民的影响非常大。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满意度评价体系构建

近年来,湖南省紧跟医改步伐,积极响应群众诉求,将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放在民生事业的重要位置。文章以湖南省的城乡参保居民为研究对象,在有关医疗保险理论和公共服务满意度测评理论指导下,结合湖南省具体情况及分析的其存在的现实问题,构建起了参保人员满意度三级指标体系,并对于每项指标进行打分测评。如表3所示,参保人员满意度为一级指标,公众信息、感知价值、感知质量、公众抱怨、公众信任为二级指标,二级指标之下分别还有若干个三级指标,对各三级指标进行详细的评分来反映参保人员的真实感受,对某一项具体指标评价越好,得分也就越高。比如就医便利度这一指标,如果公众表示比较满意,则可以获得4分,不太满意,则获得2分。

第8篇

(一)原因

。中国实行“以药养医”的医疗服务价格补偿机制,而医院的用药利益与医院的经济利益一致,医生的个人收入与医生为医院创造的经济收入直接挂钩,这易促使医生为获得个人收入而提供过度医疗服务。(2)第三方支付制度。社会医疗保险特殊的“第三方支付”方式,使得医、保、患三方权利义务出现了某种程度的不对等,医患有可能合谋产生高额医疗费用。且第三方支付制度容易导致患者缺乏费用意识和节约观念,从而导致医疗保险道德风险的产生。(3)后付制费用支付方式。按服务项目付费的后付制支付方式最大特点是医院的收入与其向病人所提供的服务项目价格和数量直接相关。因此会使医院或者医生具有提供过度服务的动机,容易产生过度检查、用药等现象。

(二)具体表现

社会医疗保险道德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医疗服务需方道德风险

(1)违法违规的道德风险行为。主要表现为出借与冒用医保卡、超量配药与贩卖、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外的费用造假骗取报销等。

(2)合规性道德风险行为。主要表现为增加非必要的检查和看病次数、要求医生多开药或者开贵药、延长住院时间等。这些多数都是在医生支持下的合谋,否则病人自己没有决定权。然而,此类道德风险的隐蔽性给对它的直接控制带来了困难。

2、医疗服务供方道德风险

(1)违法违规的道德风险行为。常见的供方违规行为包括挂床住院、分解住院、串换药品使用名(假处方)、串换诊疗项目、挂空号(即未提供诊疗服务却伪造挂号费和诊疗费并据此结算)、虚记费用、过度检查、超常规用药、降低入院标准和分解收费等。

(2)合规性道德风险行为。医生对患者疾病处置有相当大的灵活性,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做出诊断,有权在不违规的情况下,从多套备选方案中选择自己认为最适合的。在收入与诊疗费用挂钩的情况下,医生的效用最大化倾向使其总是选择最昂贵而不是最有效和最节约的方案。相关理论表明:医生创造需求和床位创造需求,即医生人数每增加1%,医疗费用就会相应的增加1.1%。

二、社会医疗保险道德风险规避机制

(一)医疗服务供方道德风险的规避

1、正激励机制

(1)引进约束机制,建立合理的医疗服务费用结算方式。医疗费用支付方式可以分为后付制和预付制。前者有按服务项目付费;后者有总额预算包干、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等方式。而后付制会加速医疗费用的上升,导致医方的道德风险。因此,应改革医疗费用支付方式,逐步由后付制向预付制转变。采用按疾病种类付费与总额预算控制相结合方式,能够较好地对供需双方的道德风险进行规避。

(2)健全医疗供方考核评估激励机制,构建医疗保险市场诚信体系。第一,建立定点医疗机构诚信制度。由社保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考核评定,确定定点医疗机构不同诚信等级。对于诚信等级高的定点医疗机构可以免除医疗保险检查,对于诚信等级低的列为医疗保险管理部门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对有违规欺诈行为的,取消定点资格或暂停医疗保险协议;第二,建立医生诚信体系。由社保部门根据执业医师的具体表现将其守信情况记入其信誉档案,对严重违规或者一般性违规多次的,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跟踪监察。对有违规欺诈行为的医生,取消其为参保患者提供服务的资格,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医师证。

2、负激励机制

(1)健全以实施负激励机制为特征的监督机制。第一,加强监督机制的法律法规。首先,在社会保险法中增加防范道德风险的相关章节、条款,以加大司法机关介入打击医疗保险欺诈行为力度;其次,制定社会保障、社会保险日常管理机构相关的反欺诈处罚办法,对医疗保险欺诈行为做出明确可操作的规定;第二,强化社会各方的监督功能。社会医疗保险机构、企业和病人对医院服务质量、费用等有权进行监督;加强患者和外部专家对医院的监督等。通过完善举报来信来访制度,降低举报成本,为社会公众监督建立便利渠道和奖励制度,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作用。

(2)健全以医疗服务供方收入补偿机制为特征的激励机制。改革以医院收入补偿机制为特征的激励机制。加大政府投入,实行医药分开,改变以药养医的医疗服务模式,采取药店直接由医疗机构经营,药品生产企业只需要通过竞标的方式与医疗保险定点药店之间产生业务往来,以防止“以药养医”现象。

(二)医疗服务需方道德风险的规避

1、正激励机制

(1)基于医疗服务需方费用支付方式的激励机制。社会医疗保险对参保者的常用的在费用支付方式方面的激励机制有设置起付线、封顶线、自负比例等,此外我国具有特色的激励方式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际上,统账结合制度已融合了上述激励机制,成为一个综合激励机制设计。

(2)加大以预防为主的激励机制。考虑加快社区战略,可以将社区居民按照区域范围与保健医生签订合同。不论疾病发生与否,保险机构根据对地区疾病发生费用的测算以固定的数额支付给医生,实施“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方针。

2、负激励机制

(1)扩大拒保范围。主要是加大对疾病和药品的审核,将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内的疾病和药品及时排除在外。

(2)加大监督奖惩机制,建立参保患者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医保机构对患者的监督核查处罚力度不够,使患者在违规医疗消费时没有后顾之忧,而加大违规行为发生。所以应增加对患者的惩罚力度。同时,还应建立参保患者信息档案管理制度,根据其信誉档案及时对其进行跟踪监察,一旦发现患者具有违规行为,对其进行惩罚。

第9篇

关键词:医疗保险;财务审核;实践

中图分类号:R19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05-000-01

近十年来,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经从试点改革发展为全面实施。其中,医疗保险的财务监督问题尤其突出。对此,湖南省医保局根据湖南医疗保险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一、基本医疗保险征缴环节财务审核的实践与探讨

(一)征缴环节应征基金流失的主要形式和原因

1.企业工资基数未能准确上报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缴纳单位必须如实上报企业的在职人员综述,并且依照要求而7%比例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缴纳。但是很多企业和单位收到个体利益的驱使,少报员工基本工资基数,有些单位还出现瞒报工资基数的现象。

2.“单基数”的缴纳形式

所谓单基数缴纳形式指的是企业进队在职人员进行医疗保险而缴纳,而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享受同等的医疗保险待遇。这就导致有些单位可能出现利用参与保险的机会带动企业内部所有退休人员享受医保待遇的问题。

3.“断保期”可能发生

企业在改革发展过程中会出现人员的变动,这就导致企业可能出现断保期,进而资金就会出现流失现象

(二)征缴环节完善政策,强化财务审核,提高征缴率

1.相关部门强化基本工资审核

企业医疗保险缴纳主要以在职职工的工资总额比例进行缴纳,企业或单位如果少报或者瞒报就会少缴费用,减少支出。所以加强基本工资审核是医疗保险财务审核的首要工作,也是征缴工作的难点和重点。相关部门可以针对此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只有强化基本工资审核环节,才能保证医疗保险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

2.加强宣传工作

相关部门需要在了解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向企业积极宣传,扩大医疗保险的征缴范围了,由此不仅增加了医疗保险的资金来源,同时扩大了医保范围,让更多人享受到医保的待遇。

3.企业需要完善医保缴费政策

企业征缴医保工作人员及相关的财务工作人员必须面对当前社会的新变化,积极引导企业职工以保缴费,提高医保基金的征缴率。

二、基本医疗保险支出环节财务审核的实践与探讨

(一) 加强计算机信息的开发与维护,确保会计信息的质量、安全和完整

湖南省医保局自启动以来,针对医保基金的会计核算已经全面实现电算化,由此既保证会计工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又可以保证财务审核的质量,最终提高了工作效率。首先,医保管理体系中三个目录的维护已经存在于计算机网络体系中。就医患者的基金支付比例和自付比例都已经包含在系统当中,疾病的分类也在该系统当中,由此所有医保基金核算的基础工作都可以通过计算机来完成。其次,我局实施会计电算化以来,会计核算相关软件和重要数据都已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设置了不同岗位的操作权限。

(二) 住院医疗费支付过程中加强财务审核,搞好财务结算,达到管理基金的目的

作为一名合格的劳动保障部门的财务审核工作人员,必须要依法行事,强化监督审核工作。对于一些法律条文、相关规定必须认真理解,做到心中有数。需要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的相关规定包括以下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暂行办法》。工作人员在进行财务审核的过程中必须要把握好以下几点:第一,审核发票以及发票必须保证其真实性;第二,医保使用人员的诊疗项目、用药、自付比例都要参照规定进行结算审核,确保无误;第三,费用申报的逻辑关系必须保持平衡;第四,对于出现异常费用的情况要单列审查,确保其真实性、有效性。

三、充分发挥财务审核作用,实现基金管理目标

随着社会经济高速发展,我国医保改革工作不断深入,医保参与人员已经逐步走向多元化趋势。虽然定点医保医院也不断增加,但是很多不正规的医疗机构仍然出现很多骗保行为。这些不道德行为及破坏了社会的和谐发展,同时增加了医保风险。这对当前我国医保基金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首先,相关管理部门必须强化医保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审核的每一个环节,让财务监督切实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其次,当现有医保资金达到收支平衡的时候,医保财务审核工作必须起到监督作用,准确核算数据,为下一步的管理决策提供必要的数据信息。

四、总结

医疗保险关系到每一个人的生活与工作,企业除了要真是填报企业在职员工的医保情况,还要积极为员工参与医疗保险工作做好服务。医保局需要妥善处理医保基金,加强对医保基金的审核,全面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相关部门要做好医保基金的审核监督工作。此外,医保局需要经常进行医保宣传工作让医保工作深入人心,获得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徐清云,刘丽萍.医保患者医疗费用情况及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医院管理,2009(03).

[2]唐丽萍.大型综合医院医保分科指标管理的探讨[J].中国医院管理,2009(04).

[3]张柯庆,吴锦昌,沈,曹德立.医保患者费用增长原因分析和对策思考[J].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1).

[4]刘榕,赵广宇.某院医保与非医保患者住院费用构成分析[J].中国卫生统计,2009(02).

第10篇

关键词:医疗保险;档案管理

中图分类号:G27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9-00-01

医疗保险的档案材料是一种信息资源,是记录医疗保险发展的一手材料,是对医保经办部门日常工作记录下来的真实内容。医保档案材料作为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一项无形资产,在社会保障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多领域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如何做好医保的档案管理成为各地医保经办机构的一项重要工作环节。本文主要从我国医保档案的共性特点和完善我国医保档案管理提出以下几点思考。

一、我国医疗保险档案的特点

在我国,由于历史的原因,医疗保险工作起步较晚,且医保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和法规均有待完善,再加上我国医保参保范围广和医疗服务领域的特殊性,决定了我国医保档案管理具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第一,医保档案管理的内容丰富、复杂。主要包括“医、保、患、药”四大块内容。“医”,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具体包括医保经办机构与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住院费用结算清单、报销凭证、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种的认定资料、转外治疗的审批备案表,等等。“患”,即参保患者,包括以下一方面内容:参保者基本信息、医保基金账户转移和关系转接、参保个人账户每月划入金额明细单据等。“保”即医保经办部门、医保管理机构。业务范围:参保患者的档案管理、参保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医保基金征缴详细情况以及医保基金的支付档案,等等。“药”指定点零售药房,包含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的医保服务协议、医保定点药店资格认证资料、结算费用清单和凭据,等等。由此可见,我国医保事业档案管理涉及面广,内容丰富,且专业性强。

第二,我国医保档案管理涉及面广、工作内容丰富、类别多。目前,职工医保的包括内容主要是城镇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里的社会团体,等等。职工医保辐射范围广、人员类别多,包括在职和退休人员、个体、建国前参加工作人员、离休干部、二级以上伤残军人、企业下岗工人等特殊人群均包含在内,涵盖范围较广。

第三,医保档案管理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医保经办机构保存的参保者医保档案是其享受医保报销待遇的唯一依据和凭证,医保参保患者享受医保报销主要经过以下几个环节:首先要办理医保参保手续,按时交纳医保费用,然后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包括门诊和住院),发生治疗和药品等方面的费用,最后医保结算,享受医保报销待遇。操作过程中还包括调整缴费比例、缴费基数以及诊疗项目的报销范围和报销标准等。以上所述工作环节均需要依据参保患者详细、完整的个人信息资料,同时依据本地区所执行的医保政策才能完成。所以医保档案管理必须要做好详尽、准确,关系到广大参保患者的切身利益。如果医保档案资料管理不当,资料残缺或者不准确,将会引起诸多矛盾、纠纷,降低参保人员的满意度。

二、完善我国医保档案管理的建议

第一,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管理工具,丰富医保档案管理的内涵,强化监管力度,构建全民医保档案管理体系,并充分发挥其价值功能。各地医保经办机构要将工作职责落实到档案管理的具体部门和管理业务人员,要按照“收集―整理―归档”程序,保证医保文档资料的完整性,避免出现丢失、缺页等情形,要确保医保业务档案的完整率。

第二,要建立真实、可靠、可查询的工作体系。医保事业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专业性,当前,医保经办机构的各级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均需加强管理意识,要从根源上解决问题,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为确保医保工作的有效推进奠定基础,对我国医保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医保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和了解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当前我国医保管理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把医保档案管理纳入档案事业建设中,为全方位发展我国医保档案工作奠定政策上的基础。

第三,要做好多维度的服务工作。1.领导决策方面。医保管理质量的好坏和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乎着参保患者的切身利益,广大老百姓有着很高的关注度。相关管理部门通过对医院、药店、参保患者等信息存储内容进行综合分析和深加工,为领导最终的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2.参保患者和参保单位方面。从参保患者和参保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尽全力为他们提供快捷、高效、满意、周到的服务,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3.医保制度方面。通过动态分析本地区医保基金的收支变化、参保个人负担比例以及医保报销待遇水平等方面,分析查找规律性,进一步促进建立医保基金预警预报制度、医保信息制度,确保本地区医保管理制度的稳定、健康、平稳发展。

第11篇

七年来,的医疗保险从无到有、从单一险种到多层次保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功能不断增强。从城镇职工到城镇居民,从行政机关到私营企业,从普通居民到低保、重残等特殊群体,从城镇从业人员到学生、儿童、老人等非从业人员,打破了不同所有制、不同就业形式、不同身份之间的界限,初步建成了覆盖城镇职工与城镇居民、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二、医疗保险成效显现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005年,参保单位253个,参保人数1.27万人;到2011年,医疗保险参保单位358个,参保人数3.5万人,其中国有困难企业参加医疗保险1.5万人,工业园区参加医疗保险0.96万人;2012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收入416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028万元。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自2007年6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2011年参保人数达到4.25万人;2012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收入974万元,比上年度增加671万元。

3、工伤保险

2006年参保单位49个,参保人数0.6万人。到2011年,参保单位172个,参保人数1.53万人,其中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0.5万人,工业园区参加工伤保险0.96万人;2012年,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178万元,比上年度增加66万元。

4、生育保险

2006年,参保单位40个,参保人数0.2万人。到2011年,生育保险参保人数0.52万人;2012年,生育保险基金征缴收入2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7万元。

四项保险医疗消费补偿得到及时足额拨付,运行情况呈现良好趋势,保障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医疗保险基金整体运行步入了良性循环,基本实现了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管理目标。从2006年至2012年连续五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年度评比获省、市业务主管部门表彰。

三、医疗保障责任逐步清晰

随着医疗保障改革的深入和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一些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逐渐凸显,也让我们更加清晰地明确了医疗保险的责任和职责所在;怎样更好地为参保对象服务,保障和提高参保对象的医疗待遇水平;医保局着力于创新制度、服务民生,一直致力于提高参保城镇职工和居民的医疗保险待遇,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扩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调高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待遇;数次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及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二次补偿制度;完善异地安置人员服务管理;提高建老人员待遇;解决国有关闭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和三类人员医疗保障问题;解决离休干部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保险问题、国有困难农林水企事业单位、困难农垦企业和城镇困难大集体企业职工医保问题。

四、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体系健全

随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推进,我们不断在寻求自身的发展,不断在创新、完善和超越自己。一是加强了医疗保险经办平台建设,在“两定”机构设立了医保经办窗口或专柜,设立了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和街道社区居委会医保经办平台。社区居民可在社区、乡镇居民可在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同时,我局在县政中心设立医疗保险“一站式”服务窗口,长年为参保对象提供参保、缴费、转院转诊结算服务,大大方便了群众。二是把建设高效便捷的信息网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系统网络成功覆盖27家定点医院和26家定点药店;实施了全市医保IC卡“一卡通”服务,无论住院还是买药只需用卡轻轻一刷,即可完成费用结算,方便快捷;开通了医疗保险网站,将医疗保险的政策法规、内部制度、动态新闻、基金管理等综合信息全部上网公布,方便广大群众查询和浏览。目前,医疗保险信息网络已经实现了费用结算网络化、基金管理规范化、政策咨询自动化。三是进一步完善定点机构考核指标体系和准入制度,充分发挥我县医疗保险计算机网络的作用,加强对“两个定点”的管理和基金的监控,做好定点协议服务管理,督促定点机构严格执行“三个目录”,为参保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的作用,以监督定点机构的服务行为,降低不合理费用的支出,维护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不断理顺医、保、患三者的关系。

第12篇

【关键词】医院医疗;保险管理;现状分析;解决方案

众所周知,医疗保险体系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目前我国政府也正在采取各种政策普及公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医院的医疗保险管理体系包括三个方面: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院以及患者,医保机构希望能够用最低廉的费用来让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得到有效的保证,同时确保医保基金的收支平衡;医院则力图通过为参保人员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从而提高医院的整体收益;患者则要求在这一医疗保险体系之下得到最满意的医疗服务。因此,要想让医院医疗保险管理体系取得良好的发展,势必要充分考虑到这三方面的因素,而且要处理好各种内外部矛盾。然而,根据笔者的了解发现,现在我国很多的医院在医疗保险管理体系这一领域还存在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医疗保险制度的顺利执行,也阻碍了医院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现笔者就其自己的所得对这些问题加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希望能够为医院医疗保险管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略尽绵薄之力。

1目前我国医院医疗保险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

第一、 很多医院缺乏一整套科学合理的医疗保险信息管理制度。无可厚非,在如今这个知识经济和信息科技高度发展的社会,无论是什么行业,管理都离不开信息化,这不仅是顺应时展的需要,更是提高医院医疗保险管理效率的有效途径。然而,根据笔者的调查发现,目前我国仍然有很多的医院在沿用传统的管理模式,医疗保险管理这一块也不例外,无论是对于病人的保险信息管理还是医院的整个医疗保险运行情况都存在着这样的问题,不利于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速度以及准确率的提升,管理混乱,医保机构和患者抱怨多。

第二、 医院的医疗保险宣传工作不到位,出现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一方面,医院缺乏对所有的医护人员系统的国家医疗保险制度的培训和考核,很多的工作人员特别是医院保险管理部门以外的员工对很多的医疗保险知识不够了解,比如当病人向其咨询车祸、工伤、大型的检查、贵重的药品和材料等等是否可以报销,有相当一部分的医护人员是对其含糊其辞,影响了医院的医疗保险管理的有效开展。另一方面,很多医院忽视了对来院患者的医疗保险宣传,虽然国家已经通过很多媒体对新颁布的医疗保险体系进行了相关报道,并且严格要求各级政府执行,但往往有很多人处于“没患病,懒得理”的状态,一旦生病住院了,才发现什么都不了解,所以,患者因为医疗保险找医院麻烦的事情时有发生,对医院的声誉造成了非常不利的影响。

第三、 一部分医院的医保费用严重超支,亏损较大,尤其是大医院的医保费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政策性的超支。由于现有的有利于老百姓的医保政策导致一些医院经营较之以前来说,出现“相对亏损”的现象,称之为政策性超支,根据笔者所知,一方面由于医保政策这2年一直在往有利于参保人调整,报销比例和报销范围扩大太多,基金增收有限;而在另一方面,医保局和医院签订的协议是定额管理、以收定支,在资金方面出现了很大的缺口,而医院就被迫承担起了这部分的资金,名为超总控扣款。所以目前医院在政策性上的超支占了绝大部分,尤其是我市两家三甲医院,在2010年医保费用统计中,各占到了1000多万。2、管理性的超支。由于医院领导重视不够,医保办管理不到位。

2改善医疗保险管理体系的解决措施

第一、 完善医院的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信息化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巨大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因此,通过对医院医疗保险管理特征的分析,笔者认为,一方面各大医院可以在已有的医院信息系统基础上开发了在院医保病人的医嘱与收费对应管理系统、费用测算系统以及病人的就诊身份提示系统(医院的门诊病人分为职工医保、医保慢性病、医保自费及全额自费(没有门诊个人账户的病人如居民医保、农合等都归为全额自费)四类),而且可以加大对系统开发的投资力度,请市场上的一些专业公司来开发集成的数据挖掘系统,以用于临床分科管理和对医保在院病人的分科监控。通过运用一些专业的信息管理系统,能够极大的提高医院的医疗保险管理效率。给医保管理带来了极大的方便,效率也得到了提升。另一方面,各大医院也可以根据当地的医保管理系统,研究开发更多的信息化课题,将医院医保病人的医疗费用、服务质量和审批流程等等管理提升到更高的一个层次。

第二、 加强对医护人员以及患者的医保政策宣传培训管理。医保知识的学习是提供优质服务的基础性工作和关键环节。首先,要强化医院各管理层的医保责任意识,由于一线医护人员的流动性相对较大,因此,可以采取多渠道、多层次的培训考核方式,包括集中全院授课、分科室针对性讨论以及网络考核等等,搭建全方位的学习平台,保证医院上下所有员工对医疗保险的全面了解。其次,做好参保病人的医保政策宣传。可以通过在医院的各大宣传栏中张贴最新的医保政策详文,在患者易见的地方放置医保政策宣传资料,方便参保人员的取阅。

第三、 在医院内部,建立起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医疗成本核算体系。医院医保成本核算的目标是通过加强医保的计划管理以达到严格经济核算、增收节支,从而实现医院自身的积累以及发展。笔者认为,可以通过控制医保人均住院费用、药占比以及大型检查治疗项目使用、减少住院病日等等方法,来降低医保管理的成本,保证医院医疗保险管理体系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浅析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几个重要环节 沈海沁 吴三兵《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 -2010年12期

[2]医院医疗保险管理面临的难点与对策 孔德明 沙琳《慢性病学杂志》 -2010年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