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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的基本程序

时间:2023-06-27 17:58:4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资产评估的基本程序,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资产评估的基本程序

第1篇

资产评估风险由两大风险组成,一种是不可控风险,另一种的可控风险。在此基础上,可以提出资产评估风险模型:资产评估风险=评估固有风险×评估程序风险

二、资产评估风险识别

(一)评估固有风险

评估固有风险是资产评估机构本身不能直接控制的,但又可能导致评估结果发生错误或重大偏差。这种风险是由外部因素造成的,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无法控制。其表现形式有:

法律法规欠缺带来的风险。截至目前,中国尚未制定《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法》,评估行业本身也没有制定完整的法规体系。中国评估监督体系尚未形成,资产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性也很难验证,评估人员缺乏充分的执业法律依据。

市场信息不完善带来的风险。由于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不完善,很难找到公平的估价标准。各种失真现象严重,市场交易信息、相关技术参数不充分,信息的可靠性不高,增大了评估师的评估风险。

行业自身发展不成熟产生的风险。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形成和发展的时间较短,理论界和实务界对评估理论与方法的研究仍处于探索阶段。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尚未形成,使评估师缺乏充分的执业依据而带来风险。

(二)评估程序风险

评估程序风险指资产评估师通过预定的评估程度未能正确估价的可能性。评估风险是资产评估风险要素中唯一可以通过资产评估师进行控制和管理的风险要素。其表现形式有:

评估机构内部管理不健全可能带来的风险。比如,个别评估机构法制观念淡薄,对某些不合法或有争议的资产也进行评估;采取压价、垄断等不正当竞争的手段,承揽业务;在承揽业务时违规操作,为关联方或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客户提供评估服务;评估机构规模大小、人员结构、执业水平等因素与评估目的存在差距等。

职业道德水平不高可能带来的风险。中国《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诚实正直,勤勉尽责,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但在实际执业过程中,有些评估师过分依赖委托方提供的信息资料,忽视对资产价值尺度判断的市场性,无原则地满足委托方的不当要求,明显高估或低估委估资产价值等,由此导致评估风险。

评估人员专业水平有限、执业能力不足而带来的评估风险。中国《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中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经过专门的教育和培训,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所执行的评估业务。但是,实际中评估师个体的知识结构和评估经验总是有限的,而评估对象及面临的客观环境在不断变化,这就会使评估结果存在发生错误的可能。

三、资产评估风险预警机制

(一)评估固有风险规避措施

从理论成果来看,应充分挖掘和运用资产评估风险防范的理论创新、评估科研成果,应用于评估实践,指导服务评估工作,并在评估工作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将理论创新成果及时转化为制度成果,使理论、科研与评估实践有机结合。对评估工作中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工作经验进行研究,尽快形成防范评估风险的制度成果。

从管理机制来看,首先是推行评估标准化作业。制定包括评估业务立项、评估程序设计、评估程序实施、评估报告等评估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防控指南,大力推进计算机评估、联网评估,以标准化建设促进评估质量提高。其次是严格执行评估复核制度。认真落实评估复核制度,完善评估复核的具体办法,明确复核事项的重点。积极探索在评估组开展初步分析和评估风险,从评估现场源头控制评估质量。第三,建立健全决策制度、规则和程序,不断完善依法评估和科学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内部评估制度,贯彻评估程序。

(二)评估程序风险规避措施

首先,增强资产评估风险意识。资产评估人员的风险意识薄弱在一定程度上是职业道德水平较低的表现。评估人员除了应加强知识技能学习外,还应积极参加职业后续教育。如果评估人员责任心不强,职业道德水平低下,就必然不关注资产评估工作的质量,这无疑会加大资产评估的风险。因此,对资产评估工作质量进行科学严格的考核,可以有效地督促评估人员的强化风险意识。

其次,注重资产评估质量。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基本的流程是编制资产评估计划、资产实地调查、收集资产评估资料、评估估算这四个结算。科学的资产评估计划编制是保证评估质量的关键。评估计划是对人、物、时间等各种资源的整合。要做到通盘考虑,不可顾此失彼,尤其要注意尽可能不应受到工作重要性及完工期限的影响。当必须要满足某个较为苛刻的时间目标时,时间估算要做到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可以接受。资产实地调查是对评估资产的整体描绘,评估人员可以选择使用各种不同的搜集资料方式,如通过与直接接触评估资产的人员沟通、照相、录像等手段以保证对评估资产的准确认识,增强评估结果的可信性。资产评估的相关资料收集过程中,应列示资产评估清单,防止漏掉重要的评估资料。通过资料的收集情况,确定合适的评估方法,从而确定评估结果。

参考文献:

[1] 张志红,韩芳.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责任及其质量功能展开[J].中国资产评估,2011,(6).

[2] 尉京红.中国资产评估质量问题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第2篇

关键词 资产评估;市场经济;中介服务;产权主体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单位认识不到位

目前社会上一些企业、单位对资产评估的作用及重要意义认识不够,视资产评估为可有可无,甚至认为委托资产评估是给企业增加负担,找麻烦。原应进行资产评估的企业许多则从本单位利益出发,逃避资产评估。致使一些企业在与外商合资、合作时,仅以账面净值同外商谈判签约,或先与外商签订合同后补办资产评估手续,使资产评估流于形式。当前国企在管理层收购(MBO)及出售过程中,人为操纵评估值,导致评估值严重脱离评估标的的实际价值,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

(二)评估行业管理混乱

有人这样戏称我国当今的资产评估行业“战国时期,割据混战”,行业缺乏真正的管理,进而导致了行业本身的停滞不前。分析我国的资产评估行业现状,存在严重的多头管理问题。[1]比如现今存在的除注册资产评估师外,还有房产、土地、物价部门等多种评估资格,这些资格的行政主管部门往往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放弃原则,恶意竞争,形成评估行业的各种不良风气,给行业的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

(三)评估过程无法可依

当前,许多业内人士对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立法滞后于行业发展而表示了担忧。一位业内资深人士曾经说过,在相关的立法出台之前,他们只能凭自己的理解去执业,没办法,无法可依呀!由于法律建设方面存在的缺陷,使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与注册会计师和律师行业相比,发展相对曲折和缓慢,几经成为舆论界特别关注的社会弱势行业,甚至人们一度对其发展前景失去信心。

(四)行政干预过多

一是行政干预评估结果:资产评估机构属于中介机构,其评估程序和方法坚持按《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其施行细则执行,不应受行政机关或社会团体的干扰。[2]但现实情况表明,有的评估机构缺乏独立性,特别是行业性事务所在进行评估时,行政干预行为时有发生,使评估人员难以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评估操作,迫使评估机构粗放评估,违背了评估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五)评估质量有待提高

有的评估报告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委托方及时报告,满足不了委托方从事经济活动的需要。有的事务所根本没有设置专职资产评估或评估人员,待承揽了评估业务时,才临时聘用人员去搞,质量保证不了。由于缺乏统一的资产评估程序和工作规范,有的事务所在评估时比较忙乱,操作上有各行其是的现象。行业垄断行为导致质量下降。各行业评估机构(有的并没有评估资格)把企业整体资产肢解开来评估,既不能保证整体资产结果的科学准确,也会影响整体评估水平的提高。

二、采取的对策

(一)抓好宣传,统一认识

加大资产评估的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地宣传资产评估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使各级领导和有关单位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资产评估的全员意识。要让企业和有关部门都认识到: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合理确定企业资产价值,而完成这一要求的基本工作就是资产评估。

(二)规范行业管理

加强对各评估机构的资格审查和管理。不具备评估条件的,坚决不审批。对虽已有资格,但在评估操作中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坚决取消其评估资格。维护社会审计评估机构的信誉,让全社会来评价社会审计评估工作水平、接受与监督社会审计的资产评估工作。CPA-注册会计师,CPV-注册评估师,CIA-注册审计师尽快实现“多师合并”,也许是挽救我国评估行业需要做的最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可想而知,这件事实际操作起来可能会有一定难度。因为这涉及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问题,还关系到一些部门职能的调整和一系列法律配套措施的出台。[3]但是,只要各部门从大局看问题,从长远考虑,从维护国家的利益、党的利益出发,就是牺牲点儿自己的利益,我想也不是不可以的吧?

(三)尽快出台相应法律、法规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两个征求意见稿和此前时候出台的《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标志着我国资产评估立法工作已走上了正轨。但是我们可以看到,这两个征求意见稿,制定的内容均太过原则化,缺乏实际可操作性。建议早日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法》和《资产评估法》,使资产评估真正做到有法可依。[4]

(四)提高CPV的地位和待遇

注册资产评估师CPV有原中评协管理,而注册会计师CPA由中注协管理,2000后,按国务院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清理整顿领导小组的统一布置,中主协归入中注协管理,实行了与注册会计师CPA的合并。但从实际情况看,合并后的资产评估行业存在的部门割据、恶意竞争、无法可依等问题不但未得到有效解决,反而在某些方面出现恶化的苗头。[5]CPV的地位也大不如原由中评协管理时的境况。不论从薪酬待遇、被重视的程度还是其他方面都大幅缩水,CPV的地位已大不如前。既然都在中注协管理下,就应该将CPV与CPA同样对待,这是提高其地位的前提条件。

(五)提高质量,巩固提高

精选人员队伍。由于资产评估受评估对象的影响,难度较大,需要组织不一定经验的专业人员及知识、能力结构合理的评估小组,这对提高评估质量较快、较好地完成评估任务有事半功倍的作用。严格工作程序。要坚持先立项后评估,评估中必须坚持真实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公平性等原则,做到客观、公正、合理、实事求是。为了保护国有资产的完整,维护当事者的合法权益,要严格按照法规及真实资料,公正地进行资产评估。关键是要确保资产评估的质量,质量是搞好资产评估的生命线,有了质量就有了评估的信誉。

我国的资产评估行业是一个及具发展前景的新兴中介行业。对于他的健康有序的发展需要国家有关部门的正确引导与大力扶持。评估行业在发展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但只要我们能正视这些问题,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解决这些问题,我国的资产评估事业必将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1]易小华.工程量清单报价浅析[J].水利水电工程造价,2007(1):15-17.

[2]单伟.谈工程量清单报价[J].中国有色建设,2006(1):31-34.

[3]黄荣.浅议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J].建设经济,2007(5):163-164.

[4]2007年全国注册评估师考试用书编写组.经济法[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

第3篇

关键词: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风险;风险类型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2月28日

一、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风险概念

所谓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风险,是指与资产评估有关的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因主客观原因对评估标的价值作了不当或错误判断,导致评估结果失真,使利益相关者受到经济损失,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将承担诉讼或仲裁,或因败诉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可能性。

二、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风险类型

资产评估风险源于对未来评估事项的不确定性,合理划分风险类型是评估风险量化的基础,只有充分揭示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才能对评估风险做出客观的评价。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的风险类型可定性分为固有风险、执业风险和自然风险;固有风险包括评估管理风险、评估方法风险和评估结果使用风险;执业风险包括道德风险、评估程序不足或受到限制产生的风险、专业胜任能力不足产生的风险;自然风险包括地域性风险、自然灾害风险。

(一)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固有风险。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固有风险是指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在对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中,对风险影响因素不能够直接进行控制,但这些因素的发生可能导致评估结果发生错误或重大偏差,使评估报告的使用者受到损失而承担相应责任的可能性。

1、评估管理风险。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评估机构和评估师以第三方身份对其价值进行估算,能否独立、客观、公正的反映其真实价值,关系到当事各方的切身利益,因此需要国家授权的职能部门予以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和审查,从而管理环节成为产生评估风险的影响因素之一。近年来,国家职能部门对评估行业进行脱钩改制和清理整顿,可是行业和地方垄断依然存在,一些评估机构明脱暗不脱或挂靠行政权力垄断业务,这些不正当行为严重干扰了评估市场正常秩序,损害了评估业务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加大了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管理环节的风险。

2、评估方法风险。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主要用于对外投资和转让,评估对象并非实物资产,而是其未来获得超额收益的能力,因为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的研发投入具有弱对应性、虚拟性和不完整性的特点,使用成本法评估资产重置成本不够客观,因为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的垄断性和保密性,很难从市场上获得类似参照物,加之无形资产产权交易信息匮乏,交易市场弱势有效,限制了市场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应用,使收益法主导了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但是,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受到自然环境、技术环境、市场环境和行业竞争等多种因素影响,评估参数预测的不确定性难以测算,预测数据难免出现主观因素造成的偏差,使得收益额、折现率和收益期的预测值偏离真实情况而导致风险存在。

3、评估结果使用风险。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是将资产未来获得的超额收益按照一定数学模型折现到评估基准日,评估结果是其在评估基准日的时点价值,评估结果时效性强,策略性使用风险大。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受到自身特殊因素影响,资产未来获得超额收益受到交易市场供求关系影响,预测主观性较大,评估结果是多种假设条件下估算出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时点价值,基于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时效性特点,评估报告书都约定了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但是,如果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了自己的利益,未按照约定范围使用或者超过有效期范围策略性使用,将发生评估结果使用风险。

(二)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执业风险。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执业风险主要指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在执业中因违反职业道德或业务素质未达到专业要求导致评估结果失真,使利益相关者受到损失,评估机构和评估师承担诉讼或仲裁,或因败诉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可能性。

1、职业道德风险。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做到诚实正直,勤勉尽责,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由于人员道德水平差距,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在评估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时,无原则的迁就委托方的不合理要求,忽视资产以市场价值为判断尺度,明显高估或低估资产实际价值,采取压价、垄断等不正当竞争的手段承揽业务;明知自身行为不符合评估准则要求,仍然出具不公允的评估报告的行为而产生职业道德风险。

2、评估程序不足或受到限制的风险。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在评估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时应当遵循资产评估基本准则,根据业务具体情况履行适当的评估程序,对资产价值做出客观、合理的价值判断,不允许在未履行评估程序或者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况下不采取相应替代程序而出具评估报告。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一些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在不履行相应的评估程序或者在进行现场勘查或者收集评估资料受到限制的情况下不采取相应的替代程序而出具评估报告,这种情况将会产生在利益相关方受到损失发生诉讼或者仲裁时,因评估机构和评估师没有履行相应评估程序,成为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

3、专业胜任能力不足的风险。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受到自身特殊性影响,评估的复杂性和风险性很高,评估师必须拥有关于农业专利、农业专有技术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成为评估师出具合理专业判断和公允评估结果的基本保证。例如,农业专有技术评估,信息资料和技术经济参数收集比较困难,加上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受到地域环境、自然灾害等环境因素影响,评估结果的不确定性增加,这些因素对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带来考验,专业胜任能力不足可能发生执业风险。

(三)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自然风险。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自然风险是指来自自然界的突发事件(气象灾害、自然灾害等)或者固有限制(地域环境、季节交替等)带来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1、自然灾害风险。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的价值通常以其承载体农产品的价值来体现,由于农业生产受到诸多自然灾害的影响,这给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带来难以预测的风险。一场冰雹可能导致农作物颗粒无收,一场水灾可能造成大片农田被淹没,因此对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需要考虑其抵抗自然界突发事件的自适应能力,如果一项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在相同条件下,其抵御自然灾害或者自我恢复能力强,自然灾害风险就较低,反之自然灾害风险就高。

2、地域性风险。农业生产受气候、水分、土壤等自然环境影响较大,使得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依托的农产品地域性特征显著,只能在局部范围内推广,例如:新疆吐鲁番哈密瓜闻名华夏,其口感芳香甘甜、耐人寻味,是受到吐鲁番盆地干旱少雨、昼夜温差较大、气候环境独特的影响,农业生产的地域性特征使得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实现价值的空间减小,地域性限制越明显,评估风险越高。

三、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风险应对措施

(一)加快评估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健全评估管理体制。我国资产评估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评估管理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现象突出,应尽快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法》和《资产评估管理法》,明确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原则,规范评估业务操作规程,加强政府的制度性管理和约束,健全评估管理体制,减少政府行政干预,强化行业自律管理,使资产评估有法可依,从根本上解决评估市场混乱问题。

(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建立内部质量控制制度。评估机构和评估师执业水平能力的高低是产生评估风险的重要因素,评估机构应完善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制度,在内部风险管理上严格执行三级复核制度,完善评估复核的具体办法,明确复核事项的重点,制定评估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指南;在评估业务质量控制上,评估机构要建立项目承接、制定计划、现场勘察、评定估算、出具报告以及档案管理各阶段的质量控制,明确规定各阶段工作重点和风险防范需要注意的问题。通过制定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提高评估机构和评估师的风险意识,把风险降低到最小限度。

(三)建立资产评估风险保障制度,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建立评估机构风险保障制度,增强评估机构和评估师的责任和风险防范意识,在评估风险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和评估师通常难以负担由于评估失败造成相关当事人经济损失带来的赔偿责任,购买职业责任保险是资产评估机构一项重要的风险规避措施,尽管保险不能免除可能受到的法律诉讼,但能减少诉讼失败时评估机构发生的财务损失。我国应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评估机构应当购买职业责任保险,提取职业风险基金。当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发生职业风险时,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不足部分使用提取的专项风险基金,这样既可增强评估机构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感,又可切实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主要参考文献:

[1]韩静.资产评估风险预警机制研究[J].金融市场,2012.

第4篇

【关键词】资产评估行业;资产评估失真;解决措施

在证券市场的上市公司中,传化股份、万家乐、美尔雅、粤宏远、白云山、三九医药、夏新电子等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将商标评出上亿的天价出售给上市公司或抵偿所欠上市公司的债务其他一些大股东则把无故增值的资产、甚至垃圾资产高价卖给上市公司,这些案例震动巨大,引起媒体、投资者和监管者的诸多质疑。众多资产评估失真案例表明:经过十多年的发展,资产评估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全国有资产、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防范金融风险、保障公平交易等方面都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现实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严重制约着中国资产评估业的发展,如行业多头管理、缺乏独立性和中立性、法制建设滞后、执业质量不高等。

一、上市公司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1.行业多头管理,多种资格并存

目前,仅[2003]101号文认可的评估资格就有六种,即注册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矿业权评估师、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师和保险公估人员,分别由财政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和保监会五个政府部门归口管理。从评估项目管理、评估人员资格考试与认定、评估机构的审批与管理、执业规范与标准的制定,各评估资格都有一套相对独立的系统,形成行业垄断。多种评估资格并存,政出多门,导致评估业务分割,不仅增加政府监管成本,加重企业负担,也影响了评估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评估缺乏独立性和中立性

从资产评估的产生背景来看,资产评估是为保证交易主体——国家的利益而生,其法律定位是“正确体现国有资产的价值量,保护国有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天生就带有利益倾向,不具有中立者的地位,缺乏独立性。而且早期的资产评估机构往往由政府部门发起设立,作为挂靠单位的下属机构或企业。挂靠单位依靠行政权力分割市场,为评估机构指定客户,干预评估机构执业。虽然现在评估机构已完成了形式上的脱钩改制,但与原挂靠单位仍存在藕断丝连的关系。另外,1998年评估机构清理整顿后,只有2,500多家评估机构,但各地行业协会纷纷批设兼营所,评估机构数量激增,截至2009年底,已达4,348家而评估市场总量增加远不如机构数量增加得快。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招揽业务,评估机构一方面压低评估收费,压价竞争严重,另一方面就可能以违背职业道德为代价换取评估业务,从委托方的利益出发,出具并不中立的评估报告。

3.评估法制建设滞后,法律责任不明确

与蓬勃发展的资产评估事业相比,评估法制建设相对滞后,迄今尚无一部专门规范评估行业的法律大量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都体现在资产评估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规章制度中,法律级次偏低。现有的法规,有的互不衔接甚至相互矛盾,有的已经过时或废止,缺乏系统性。对资产评估中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也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

评估法制建设的滞后也使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的法律责任不明确,评估师与评估机构的权利责任不对等,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法律保护。评估机构的注册资本普遍较低与动辄上亿的评估标的而言极不对称,一旦发生评估风险,损失难以弥补。而有限的评估责任,也使评估机构更有可能与委托方等相关利益方合谋,出具虚假评估报告。

4.评估执业质量不高

虽然我国资产评估已有了十多年的发展,但评估执业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高,评估理论和方法研究的滞后、具体准则的缺失、执业人员的素质水平不高等,都制约着评估执业的质量。我国资产评估起步较晚,在发展过程中借鉴和引用了很多西方评估理论与方法,但我国的经济环境与西方相差很大。而且我国现在的评估理论与方法研究都滞后于评估实践,基本价值理论尚存争议,评估准则体系不完善,缺乏具体的评估操作指南。作为资产评估的实际执行者,执业人员的素质水平直接决定了评估执业的质量。但目前我国评估执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专业胜任能力不足。在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中,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学历以本科和大专为主,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比例不高。

二、解决资产评估出现问题的相关对策研究

针对我国资产评估业与外国资产评估业的比较以及上面分析的我国资产评估行业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采取措施,推动我国资产评估业的发展。

第5篇

关键词:市场法;资产评估;应用

资产评估主要就是依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并按照法定的程序,由相关人员或者专门的机构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进而达到其预期制定的目标,在执行过程中按照科学有效的方法对资产进行准确的评估,并发挥市场法在资产评估中的作用,对资产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市场法在其中的应用可以极大的提高资产评估的准确性和有效性,通常来讲,资产评估的方法主要有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其中市场法是当前应用范围最广泛的一种方法,同时也是在资产评估过程中运用最多的方法,因此本文将主要分析市场法在资产评估中的作用以及应用效果,继而促进资产评估体系的规划化和科学化。

一、市场法的基本思路

市场法也被称之为市场比较法,一般来讲,市场法就是就将市场上的交易资产与即将被评估的资产相比较,基于此,将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进行一定程度上的调整,并在此基础上确定被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因为在评估过程中资产的市场价值是不同的,评估结果应该与实际市场中的资产价值相匹配,总而言之,市场法在资产评估中的应用可以有效的提升资产评估的有效性,同时由于市场法操作简单,同时市场法的操作过程带有一定的客观性,进而保障资产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有效性。

首先,市场法在资产评估中的应用需要一个相对安全的市场环境为依托,同时,市场法的应用需要一个相对完善和活跃的买卖市场,只有这样,才能找到作为研究依据的实例,同时对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科学的评定,资产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只有为资产评估提高一个可以比较的依据,才能很好的发挥市场法在资产评估中的作用,科学合理的进行市场评估。

其次,在使用市场法进行资产评估过程中,要确保市场价值与待评估的资产之间具有可比性,当然,参照物一般与被待评估资产之间之间的各要素不会完全相同,但是参照物与待评估资产之间必须有一定能够的可比性,也就是说其中的待估对象应该有一定的类比性,只有这样才能通过比较实现资产评估体系的建立,不仅如此,参照物与待估对象之间的产异性必须具有可衡量性,其中的具体指标、技术参数等都需要有一定的可观性,进而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和可对比性。

然后,待估对象评估是在交易对象交易价格的基础上进行调整的,同时,市场法在资产评估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在其中的对比原则,通过将资产的市场价格和待评估资产进行对比和修正,坚持替代的基本原则,选择一个参照物,通过对比找出其中的具体原则,最终计算出评估资产的准确价格。

二、市场法在不同资产评估中的不同特点

1.市场法的价值评估

一般来讲,市场法在房地产的资产评估中使用的相对广泛,由于房地产属于不动产,同时其寿命周期相对较长,且房地产之间具有明显的差异性,即使外观相同的房地产其内部结构也一定存在某种程度的不同,所以市场法在房地产资产评估中的应用较为广泛,但是市场法评估房地产价值比较复杂,必须全面到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各种因素构成,同时还要考虑到交易时间和交易交易情况等各种因素,在此基础上,分别调整好不同房地产之间的评估值,进而完成资产评估。

2.金融资产价值评估

金融资产是指能够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其中包括股票和债券等,金融资产是具有现实价格和未来估价的金融工具,用市场法进行资产评估主要是指对于金融资产进行评估,其中包括对上市债券和上市股票的评估,在评估过程中由于市场上的股票价格与待估股票的价值具有一致性和可比性,所以评估起来相对方便,因为只要直接选定待估对象的市场交易价格就可以直接进行评估,即便如此,由于上市股票与上市债券的价格也会产生一定的变动,而且其波动幅度也相对较大,所以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必须选定具体时间段的价格作为固定的评估价,通常情况下,会选取收盘价格最为资产评定的标准,但是在评估过程中会做一些具体的说明,进而帮助人们进行正确的资产评估,并在此基础上做出正确的决策,但是由于上市金融市场运行过程中存在许多虚假信息,所以在进行资产评定过程中难免会被其误导,进而导致市场价格与真实价值不相符,所以在进行资产评估过程中,要注意使用范围,对市场价格进行科学的判定,进而提高市场法在资产评估中应用的有效性。

三、结语

随着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进步,资产评估逐渐成为一个热门的话题,通常来讲,资产评估的方法主要有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其中市场法是当前应用范围最广泛的一种方法,同时也是在资产评估过程中运用最多的方法,只有不断提高市场法在资产评估中的应用水平,才能促进资产评估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同时提高资产评估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参考文献:

[1]姜楠.关于资产评估方法及其选择的研究与探讨――学习《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的体会[J].中国资产评估,2014,06:8-11-26.

第6篇

关键词:资产评估;会计;协调与合作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06.22 文章编号:1672-3309(2013)06-47-03

一、资产评估与会计计价内涵

(一)资产评估的内涵及特点

资产评估就是对资产重新估价的过程,是一种动态性、市场化活动,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其评定价格是某一时点的价格,也是一种模拟价格。资产评估具有市场性、公正性、专业性、咨询性的特点。

(二)会计计价的内涵及特点

会计以货币作为主要计量单位,以提高经济效益作为主要目标,采用专门的方法对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综合、连续、系统地核算和监督,提供会计信息,并随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步开展预测、决策、控制和分析,是经济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会计核算阶段,主要有三个基本特点,即以货币为主要的计量单位、以会计凭证为依据以及具有连续性、系统性、全面性和综合性。

二、资产评估与会计的联系

(一)会计信息是资产评估的重要依据

在进行资产评估的过程中经常会利用并参考会计信息,包括会计数据和会计方法。评估人员无论采用何种评估方法,会计信息都是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资产评估的最重要的依据之一,同时会计信息的质量还对资产评估的质量有重要影响。

(二)都以经济主体的资产为主要对象

资产评估的发展起源于会计,其许多概念源自于会计,其很多工作也与会计密切相关。资产评估对象的分类是依据财务会计制度对资产的分类划分的,资产评估在评估项目方面的阐述口径与会计也是非常一致的。

(三)现代会计计量方法在资产评估中得到大量运用

资产计价方法有历史成本法、现行市价法、重置成本法等多种方法。其中:历史成本法是最传统的计价法,其他方法简称现代计价法。分析其特点,历史成本法具有客观性和可验证性,长期以来世界许多国家的会计准则中都规定非货币性资产采用历史成本计价。但现在通货膨胀变得非常严重,大大动摇了会计关于币值不变的假定,历史成本法的弊端就自然越来越多;另一方面,虽然在理论上现代计价法能更好地反映出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但由于多种原因,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目前在会计实务中现代计价法还行不通。但是,在发生产权交易、变动时,必须以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交易的依据,因为历史成本不能真实反映资产价值,只有采用现代会计计量法,引入公允价值才能反映资产在交易时点的现实价值。

三、资产评估与会计计价的区别

(一)假设前提条件不同

资产评估中的基本假设是持续使用假设、公开市场假设和清算假设;会计的基本前提有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会计须同时满足四个基本假设,而资产评估只满足其中一个假设即可。

(二)目的不同

会计中的资产计价是就资产而论资产,是货币能够客观的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量,资产计价的目的是为投资者、债权人和经营管理者提供有效的会计信息。资产评估是就资产论效益,资产评估价值反映资产的效用,并以此作为取得收入或确定在新的组织、实体中权益的依据。资产评估的结果则是为资产的交易或者投资提供了公平的价值尺度。

(三)二者所指对象的范围不同

资产评估中所指资产,是指为特定主体拥有和控制的能为其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会计计价中的资产是指为经济主体拥有和控制的、能用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比如:资产评估可以对一些自创形成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但会计工作中,只有在企业重组时才能对自创无形资产予以确认。此外,会计计价将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等也作为资产,而在资产评估中,只是以能够为特定主体带来未来经济利益为评判标准,这样,一些无用的待摊费用、过时的设备的价值为零或者只有残值。

(四)二者的计价基础不同

资产评估得到的是评估时点的市场价值,在会计中资产计价依据的是历史成本。时点不同,资产评估的价值也会不同,而会计上账面原值不会改变。就资产评估而言,大多采用现形市价法。现在,物价水平波动很大,时间越长,历史成本与现行市价间的差距就越大。专业人员须了解所评估的资产的市场价值。对于会计计价而言,则更多是考虑历史成本。

(五)二者的计价方法不同

在评估之前,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需要收集被评估资产各方面的信息,在获得详尽资料的前提下,对被评估实体价值再作出相应的判断。在评估过程中,往往要根据评估原则,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进行估价,它更多的强调评估师的判断,这也带来评估结果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会计计价则简单得多,只需要在原始账面价值的基础上进行核算即可确定资产的价值,而且这个价值往往是直接计算得出的,与市场价值存在一定差距,但在计价中也非常可靠。

(六)二者的程序不同

会计计价有较固定的程序和准则,根据相关法规和会计准则,即使是对不同人员,如果是同样的工作,能够得到一致的结果;而资产评估就具有较大的主观性和自由度,对同样一项资产的评估,不同的人,可以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可能会有很大差异,这就要求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断提高专业水平,谨守职业操守,为客户和信息使用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四、利用资产评估更好地服务于会计工作

(一)改变会计报告格式,实行会计报表表内信息与表外资料披露相结合

按照我国目前的相关规定,除上市公司在发行股票或者发生交易行为时需公布其资产评估及账项调整的资料外,有关资产变动、物价波动及其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等方面的信息,未纳入会计报表信息的范围。但是根据相关规定,要求会计报表附注中对企业会计报表中未能列示的重大的信息必须予以披露。根据以上的分析,会计报表无法提供企业真实的价值等方面的信息,所以,笔者认为,应该改进相关会计准则,用资产评估报告对现有会计报表的不足进行修正,即改变会计报表格式,实行会计报表表内信息与表外资料披露相结合。这样,表内信息就反应传统的会计方面的信息,表外信息反映资产的评估价值,既不随意调整账面价值,又让报告使用者全面了解资产的价值。达到资产评估和会计计价的完美结合,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让会计报告尽可能给报告使用者提供最充分且符合市场实际情况的信息。

(二)在会计计价中,进行财产清查时资产评估往往必不可少

按照相关财务制度,会计计价中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的进行财产清查,并根据清查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对于盘盈的实物资产,需要对进行资产评估确定其现实价值,以资产评估结果入账,这个时候资产评估就是必不可少的。

(三)在对外投资中,资产评估定价是会计计价的基础和前提

企业对外以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如果以账面价值直接计入被投资企业,实物资产往往价值非常低,有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0,为什么?投入研发的费用直接被分摊作为以前的费用了,账面价值没有反映,就算反映也只是成本,一些专利等无形资产,其实际价值可能比投入部分上涨了几十倍或者上百倍,必须要进行资产评估确定其价值,并根据评估结果入账,这是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三)尽快制定财务报告利用资产评估结果的相关准则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已于2007年颁布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在实际工作中,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报告越来越多。曾经有一个上市公司公布了一项土地资产账面价值为5000多万元,但在财务报告时点的实际评估价值达到3亿元,而企业在账面上一直以历史成本记录,没有进行调整,本次评估结果公布后立刻引起股价连续多个涨停。这充分体现了资产评估对财务报表的修正作用。当然会计准则中关于公允价值也提到了很多,财政部在很多文件中也引入了公允价值的概念。但财务报告如何使用资产评估结果进行修正?关于这方面的具体操作性的准则还非常欠缺。需要有关部门尽快制定更具可操作性和更加细化的具体准则。

(四)评估界与会计界的协调发展势在必行

资产评估与会计尽管在遵循的理论、工作程序和方法上有各自的特点,随着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会计与资产评估的联系已经变得更加紧密,二者既相互依存,又需要相互合作和支持,达到共同更好的发展。在今后的一段时间里,会计需要学习和研究资产评估,包括评估技术,并及时向资产评估界寻求技术支持;反过来,新会计准则也给资产评估界提出了新的研究课题,提供了更多的发展空间,比如,由于物价波动比较大,注册会计师在编制报表提取减值准备时,仅凭账面历史价值无法准确的进行减值准备的测算,需要借助资产评估师了解资产的现值。当然,资产评估行业要更好地服务于财务报告,这也对资产评估师提出了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要抓紧学习并掌握新会计准则,研究和掌握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的具体规范和技术要领。随着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会计报表披露资产现值需求的提高,资产评估必将更好地为会计服务,财务报告也将为报告使用者提供更丰富、更充分、更准确的信息资料。因此我们应该加强评估界与会计界的协调与合作,实现评估界与会计界的有效互动,促进各行业的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 刘杰.会计视角下的资产评估[J].商业经济,2011,(11).

[2] 刘萍、徐泓.资产评估会计[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3] 姜楠.资产评估学[M]. 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第7篇

关键词:资产评估方法;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

中图分类号:F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1)35-0165-02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转让、兼并、出售、联营、合资等经济活动日益增多,涉及产权变动的经济行为均需要由独立的社会中介机构对涉及的资产价值量进行客观评估,这为我国资产评估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契机。资产评估作为一种专业中介活动,它为客户和社会提供了专家意见及专业咨询。这些意见或咨询对客户的某些行为起指导作用。在执业过程中,评估人员遵循一定的评估原则,执行评估程序,对评估对象进行评定估算,确定其在某一时点的公允价值而实施的技术性手段,我们称之为资产评估方法。目前公认的资产评估基本方法有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是20世纪80年代由美国估值公司的几位专家介绍到我国的,并在我国资产评估实务工作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那么,这几种基本方法是否存在孰优孰劣之分?是否均可普遍应用于资产评估业务?在具体的评估实践中,如何选择更为适合的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比较分析

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作为资产评估的三种基本方法,有其内在的联系,同时也有着明显的差异与区别。

(一) 内在联系

评估方法是实现评估目的的手段。理论上来说,或者说在理想状态下,对同一被估资产的价值评估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得出的评估结论应趋于一致,不应有太大差异。或者说,评估人员可运用多种评估方法来评估同一条件下的同一资产,评估结论可相互验证。但是,这种可验证性的实现,必须要保证评估目的、评估前提、被估资产状态的一致性,运用不同评估方法所选择的经济技术参数合理。在评估过程中,这些方法也是互为利用、相互融通。以成本法为例,成本法中的重置成本既可以通过市场询价获得,也可以通过核算细节分析取得,还可以利用相同功能的参照物的功能价值比较获取。而成本法中的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一般是将资产未来因运营成本超支或利润减少所形成的收益损失进行折现求取。所以,三种方法本质上其实无孰优孰劣之分,重要的是在评估业务过程中,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应根据业务的具体情况,选择与被估资产相适应、相匹配的评估方法。

(二)主要区别

资产评估三种基本方法之间的差异可能是多方面的,我们将其归结为以下几点。

1.评估思路的差异。运用市场法进行资产评估,其基本评估思路是从市场上寻找到类似可比的参照物,对参照物与被评估资产之间的差异进行调整修正,从而得出评估结论。成本法其基本思路则是以现行价格水平重新购建与被估资产功能相同的资产的全部耗费(即重置成本),扣除各项损耗后的价值作为评估值。收益法则是以被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之和作为被估资产的价值。

2.资产计价尺度的差异。市场法的计价尺度主要是现行市价,因为它选取成交时间与评估基准日相接近的参照物成交价进行差异的调整,使得评估结果更接近于现行的市场价格,更易为评估报告使用各方理解与接受。成本法采用的计价尺度则是以现行价格水映的成本耗费,且这种成本耗费是社会平均成本水平。收益法采用的计价尺度则主要是预期收益的现值。预期收益指标可以是预期的净利润、税前利润,或者是现金净流量。

3.运用的前提条件的差异。市场法的运用强调要有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公开市场,在市场上能够找到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参照物,参照物的相关数据、资料等可获得。运用成本法则需要获取与被估资产相关的历史成本资料,同类资产或相似资产的物价变动信息等。而收益法只有在预期收益、折现率或资本化率、收益期三个主要参数可预测并可用货币计量的前提下方可应用。

二、资产评估方法选择的一般原则

由于市场总是存在一定的缺陷,不同的评估对象具有不同的特点,因此,不同的资产业务存在选择最适当的评估方法的问题。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须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选择恰当的评估方法。其选择一般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要与评估对象相适应

在不同的时点,资产的价值不一定保持不变。有的资产价值可能会逐渐地衰退,有的资产未来价值将会远远超出其现有价值,有的资产可能个别价值小但整合体的价值大,等等。这就要求对不同的评估对象考虑使用不同的评估方法。所以,在评估时首先应区别被估资产是单项资产还是整体资产?是有形资产还是无形资产?是通用资产还是专用资产?可复制资产或是不可复制的资产?

一般而言,具有一定的通用性且在公开市场上出售的资产可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成本则适宜评估可复制的资产、专用资产、单项资产。收益法适宜评估具有连续获利能力的资源性资产、无形资产、整体资产。

(二)评估方法的选择受到可搜集到的数据和信息资料的制约

每一种评估方法的运用都需要根据一系列的数据、资料进行分析、处理。如果收集信息资料受限,我们就要考虑是否有其他的替代措施或是替代程序,否则无法实现评估目的。例如,运用收益法评估土地使用权价格,在确定土地还原率时,假设采用房地产市场上与待估地产类似地产的收益(包括租金或其他收益形式)与价格的比率作为待估土地的还原利率。如果无法获得类似地产的收益或是价格信息,则可采用无风险报酬率加风险调整值等其他方法来确定土地还原率。否则,收益法便不能被运用,要考虑使用其他方法。

(三) 评估方法的选择要与被估资产的价值类型相适应

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是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属性及其表现形式。价值类型说明“评什么”,是资产评估价值质的规定,具有排他性,并制约评估方法的选择。评估方法说明“如何评”,是资产评估价值量的确定,具有多样性、替代性,并服务于价值类型。例如,企业破产清算时,我们通常选择清算价格作为评估的价值类型,那么在评估方法选择时,则不宜采用收益现值法,因其没有未来预期获利能力;也不宜使用成本法,因为它不符合继续使用的假设前提。而在企业整体价值转让时,以收益现值为其价值类型,采用收益法评估企业整体价值较为适宜。

(四) 评估方法的选择要与评估目的相适应

资产评估目的通常指在实际操作中评估的特定目的。不论是资产的价值类型还是评估的特定目的都要通过评估方法来实现。评估方法要与评估的特定目的相匹配。例如,假定评估单台(件)机器设备转让时的价值,若存在公开市场,可获得成交案例,则优先使用市场法;如果该机器设备用于长期投资,则可考虑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如果是用抵押担保,可考虑优先使用成本法评估其价值。

除此之外,资产评估工作的效率和评估人员的经验专长等也是选择评估方法时可考虑的因素。

三、正确使用评估方法

综合而言,评估方法之间的差别主要是评估角度和实现评估目的的路径上的差别。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为基础来评价被估资产的公允价值。成本法是以资产重建的角度来评价资产的公允价值。而收益法是以资产的预期获得能力的角度来评估资产。

我们在运用评估方法时,不应人为地割断各种评估方法之间的内在联系,形而上学、孤立地看待各种评估方法,对评估方法的使用范围作出一些硬性的强制规定。这样是不科学的,也是不合理的。

例如,对某一家发生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价值进行评估,是不是不能采用收益现值法?如果采用收益法,其收益在评估时点是负值,评估结果是否也是负值?答案是可以用收益法评估,评估结果不一定是负值。因为用收益法评估企业绝不是以企业评估时点的收益水平或是以前的历史收益水平作为评估对象,而是把企业未来的预期收益能力作为评价估值的基础。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截至2011年11月1日,深、沪两市已发生亏损被特殊处理的上市公司有128家,但没有一家股票价值为负值,股价最高的ST高陶每股市价甚至高达36.87元,说明市场对企业的评价是注重于它的发展潜力和未来的获利能力。

综上所述,资产评估基本方法作为实现评估目的的手段,在本质上没有区别,但评估环境、客观经济条件仍差异导致各种评估方法在实现评估目的的接近程度上、可接受程度上、效率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评估实践中存在评估方法的选择问题。在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过程中,应注意因地制宜、因事制宜,不可机械地按照某种模式或顺序进行选择。同时,不论选择哪种方法进行评估,都应保证评估假设、评估目的、价值类型,以及评估所使用的各种参数数据,与评估结果在性质和逻辑上的一致性。

参考文献:

第8篇

关键词:资产评估博弈论职能

一、资产评估要素分析

在有关资产评估定义的诸多争论中,笔者倾向于资产评估是对资产某一特定时点价值估算的经济活动。即资产评估是指由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根据特定的目的,遵循相应的标准和实用的原则,按照法定的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对资产在某一时点的内在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的过程。资产评估的本质在于发现和揭示资产的价值。资产评估执业中主要涉及资产评估主体、客体、目的、程序、价值类型、环境、信息以及方法等要素。其中评估主体作为能动因素,是资产评估的主导要素;信息与环境是客观要素,对主体产生支持或约束;而目的、价值类型、方法和程序等通过与待估资产价值标准相联结,并最终由评估主体所把握。现对资产评估要素具体说明如下:一是资产评估客体。资产评估客体是待评估资产。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将其分为不同的类别。如按照资产存在形态分类,可以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按照资产是否具有综合获利能力分类,可以分为单项资产与整体资产;按照现行财务会计制度可划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递延资产、无形资产等。二是资产评估目的。资产评估目的即资产业务发生的经济行为,其直接决定和制约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和方法的选择。明确评估目的是评估过程的关键环节。资产评估的基本目的是为资产提供公允市场价值意见。资产评估的具体目的有: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企业联营、股份经营,企业与外商的合资合作,企业清算等。三是资产评估价值类型。价值类型指资产评估价值的类别,是每项评估价值的具体价值尺度,是影响和决定资产评估价值的重要因素,同时决定着评估方法的选择。划分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是要通过明确资产评估结果的类型给资产评估者以指示,明确对什么样的资产业务、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对哪一类评估对象应该选择哪种价值类型。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的划分还必须有助于评估者和评估报告使用者明确评估结果合理性的空间范围和用途范围,便于评估报告使用者正确理解评估结果的性质及使用范围。从目前来看,将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分为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是较为科学合理的,这种分类能够发挥出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在资产评估中应有的作用。四是资产评估主体。资产评估主体是从事资产评估的机构和人员,在整个评估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人的素质及知识水平、业务经验等在评估信息的采集、处理、使用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实践证明,在资产评估的任何环节和阶段,都需要人来参与和指导评估技术与各方面因素的整体协调。五是资产评估程序。资产评估程序即从资产评估业务受理开始到最后提供评估报告的工作顺序。主要有资产评估准备阶段、资产评估阶段与资产评估报告阶段等。六是资产评估方法。资产评估方法即资产评估所运用的特定技术,是量化资产价值的过程,实现评估目的的技术手段。评估目的与方法的匹配是体现评估科学性的重要方面,正确理解和认识这一匹配关系是正确选择评估方法的基本前提。实践表明,评估目的与评估方法之间的匹配关系,并不是一一对应,而是指对于特定的评价目的,选择高效’相对准确合理的评估方法。七是资产评估原则。资产评估的工作原则是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在评估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准则,也是资产评估工作的指导方针。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律师并称为当今社会的三大中介行业,必须遵循中介行业的共同的工作准则,即遵循独立、客观、公正、专业、科学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是对资产评估人员职业道德方面的要求;专业、科学则是对资产评估人员工作素质的总体要求。八是环境。资产评估作为市场经济运行的中介经济活动,必然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所谓资产评估环境,就是资产评估活动所处的各种条件因素的集合。根据对资产评估影响内容的不同,可以将评估环境分为评估内环境和评估外环境。资产评估外环境包括:经济环境,一般包括经济体制、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政策三个方面;法规环境,法规环境是指规范资产评估行为的法律、规范等;政治环境,主要包括一个国家实行的政治制度与体制等;人文环境,人文环境涉及人们的价值观念、文化传统、思维方式、道德规范、生活方式、教育普及程度和科学精神等各个方面的内容。资产评估的内环境根据对资产评估的影响方式的不同,又可将其细分为宏观经济环境、产业经济环境和市场经济环境三个层面。

二、资产评估与博奕论

资产评估业务是伴随着资产业务而进行的活动。在国际经济全球化、一体化大背景下资产交易量及国际流动性大大增强,随着资产业务如兼并收购、资产重组、抵押租赁、承包转让等活动的开展,原来以不动产为主要评估业务的评估活动随之延伸至动产、珠宝首饰、无形资产、个人资产、企业价值评估等各个领域。评估业务扩展的同时,社会各界对资产评估服务质量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传统的资产评估过程模式是由评估目的――价值类型或标准――方法――结果所组成的逻辑链条。这一链条是以新古典经济学为理论基础的机械式过程模式,忽略了资产评估主体的能动要素,以及评估信息与环境条件的物质与环境要素,因而缺乏与现实状况契合的系统逻辑与过程论述,更缺乏对人这一重要能动因素的描述,博弈论是研究决策主体行为发生冲突与合作时的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的数学模型研究。博奕论突破了打破传统的新古典经济学所依赖的两个基本假设,即市场参与者的数量足够多和参与者之间不存在信息不对称,从而解决了互动决策、多市场均衡同步实现的问题,说明理人之间的策略互动是如何导致了竞争性的价格接受行为,最后形成了均衡价格,均衡价格是资产最有可能实现的交换价值。相对于传统意义上的一般均衡,博弈均衡是对一般均衡的超越和发展,在博弈过程中,局中人为实现合作结果而进行着的博弈前的沟通、淡判、签署合同或寻求公认中间人进行仲裁等活动,在这样的非合作博弈中存在多重均衡,不同均衡代表不同的合作程度和局中人利益的分配。在一个具有多重均衡的博弈中,任何以一种能被共同意识到的方式使局中人的注意力趋向于聚集于某特定均衡的事物,都趋向于使这个均衡成为众望所归,并可使之执行。人们将之称为焦点均衡。各种可能的因素,包括环境因素和文化传统、局中人或局外仲裁人的局前陈述或通信等,其中任何一个都能决定焦点均衡。其中将影响到焦点均衡选择的局前通信过程称为廉价商谈,在这样的均衡状态下可以实现集体理性、形成帕雷托最优解。

三、基于博弈论的资产评估过程分析

资产评估属于鉴证性与咨询性中介行业,资产评估的中介性是指作为资产业务第三方的资产评估师或机构活动本身具有与市场运行直接相关的特性。风险、不确定性、信息成本和交易费用构成了资产评估中介演化的客观要求。对于资产评估中介,由于从成

本和能力因素角度看,资产交易双方搜寻相匹配的对象需要付出成本,相遇时也不适于或无法采用信号传递和信息甄别消除逆向选择,需要借助于第三方发出具有“公信力”的“交易信号”;另一方面,资产评估中介人能在市场中利用其“信誉”和专业能力发出具有公信力的“交易信号”,实现对匹配交易对象与不同质量的资产进行有效的市场分离,缩小资产卖方和买方搜寻的范围,提高市场交易效率与社会总福利。此外,价格预测是资产评估中介得以持续发展的基础,资产评估具有一定的针对企业资产价值经营管理的风险管理与风险转移的职能,以及降低参与成本的作用,因此资产评估不应是被动、间断性的经济活动。

资产评估的过程实际上是复制买卖方的决策过程,进行相应的市场模拟,并在该框架下选择评估方法。资产评估目的是评估人员利用假设条件将被评估资产限定在某种状态下和某种市场环境中得出的“模拟价格”,而如何促使资产利益双方在合作的基础上实现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双赢”结果,同时实现效率与公平,避免如同“囚徒困境”非合作博弈下的个人理性所造成集体的非理性,是资产评估师所关注的核心问题。(图1)给出了实际资产双方进行交易的各环节,以及有资产评估中介参与时可以节约交易成本与消除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搜索、匹配、谈判环节。资产评估是对资产价格形成过程进行模拟,除了能够圈定资产交易匹配对象的大致范围外,更重要的是对谈判过程的模拟。从资源配置的效率来看,资源配置有三种方案:有效配置、双边讨价还价配置和市场均衡配置。三者之间有一个经典的结论:讨价还价均衡和市场均衡可以导出有效配置,并且市场均衡配置是讨价还价配置的特例。可见讨价还价(或称谈判)是资产评估有效的模拟工具,而其中又以双向叫价拍卖尤为典型,其可视为同时出价的讨价还价过程,符合作为第三方中介的资产评估师模拟评估过程的特征。在双向叫价过程中,叫价是双向同时进行的动态过程,其结果是形成一个价格水平,在这一水平上,市场中的购买者所要购买的产品恰等于出售者所要出售的产品,反之同理。当对同类产品进行的交易己足够多时,市场就变成了充分竞争市场,所有已交易信息最后浓缩和收敛为市场均衡价格。我国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己经明确规定对国有资产实行产权交易制度,对待交易国有资产实行公开拍卖或议价,所以,双向叫价拍卖以及讨价还价(谈判)对于资产评估过程的研究有着现实层面的依托。对于拟交易资产,资产的对立利益双方矛盾的焦点往往集中在交易价格上。对于资产双方而言,谈判或讨价还价的最根本目的是如何在博弈双方间分配各自的利益,一方收益的增加必定是另一方收益的减少。由此可见,讨价还价是“切蛋糕”与“分摊美元”的“常和博弈”过程。在实际的资产业务双方的讨价还价过程中,双方不可能有着无限的耐心等待形成平分“蛋糕”的结果。可能的结果是,买方或卖方可以依据自身的耐心优势,或先动优势得到更大的“蛋糕”,也即形成对自己更有利的价格,从而使资产价格偏离公允市场价值。在谈判过程中存在时间与谈判速度的损失。由于任何分配理论的价值均决定于双方是否按照它来行动,从可能的理性限制看,讨价还价者很少能自动达到理论的解。在实际交易中,由于双方谈判能力、技巧以及对资产买进或卖出的倾向不同使得资产双方认同的价格也难以形成理想中的焦点均衡。

除此之外,交易双方在分摊收益时,协议达成的时间延误往往电会增加讨价还价成本。一旦要价与报价开始了往复,每个讨价还价者就会形成对其需要坚持多长时间以使对方接受其最初要价的估计,也即预测对方让步的速度。在每个时点上,当坚持自己立场所能增加的边际收益大于冲突的边际成本时,各方就会决定拖延谈判时间。(图2)表示在讨价还价中随时间变化的变量,P1为卖者的初始报价,Pb为卖者的初始报价,t为协议达成前的最优拖延时间。在不完全信息讨价还价模型中,由于双方都争取让对方相信自己不能接受某个范围之外的任何报价。不完全信息条件下的议价会增加双方对信息的搜寻与判断、结果偏离公允的可能性增大。现实交易中,往往有耐心优势或先发优势的买方或卖方易形成对自己更有利的价格,从而使资产价格偏离公允市场价值。正是在此背景下,资产评估业务才开始出现并迅速发展壮大。

四、基于博弈论的评估师职能判定

第9篇

(一)假设清算法

假设清算法是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中,使用最广泛的方法,是在假设对债务人或债务责任关联方进行破产清算偿债的情况下对债权可能受偿程度进行分析的方法。

适用范围:与债务有关的企业或相关的责任关联方(可以获得最近财务状况和其他的基本信息,而且通过合理可信的财务数据分析)。一般此类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相对简单,资产分布区域集中,经营条件困难。具体可表现为严重亏损或现金流严重不足。

具体公式为:

债务人一般债权偿债能力系数=(有效资产-资产项优先扣除项目)/(有效负债-负债项优先扣除项目)

债务人一般债权可受偿额=(特定债权总额-优先债权受偿金额)×一般债权偿债能力系数

债务人可获受偿额=一般债权可受偿额+优先债权受偿额

保证人所获受偿额=(债权总额-由债务人所获受偿额)×保证人一般债权偿债能力系数

可回收额=债务人可获受偿额+保证人所获受偿额

受偿比例=不良债权受偿金额/债权总额×100%

操作思路:企业进行清算偿债时,以企业的总体资产为基础、减去无法用于偿债的无效资产和实际不必偿还的无效负债,按照企业清算过程中的偿债顺序,考虑债权的优先受偿,以分析债权资产所能获得的受偿程度。

(二)现金流偿债法

适用范围:与债务有关的企业或相关的责任关联方(可以获得最近财务状况和其他的基本信息,而且通过合理可信的财务数据分析的)。一般此类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相对简单,资产分布区域集中,公司的经营状况可以维持。具体可表现为略有盈利或虽然亏损但仍能获取一定现金流。

具体公式:

可回收额=(未来N年净现金流折现值+期末可收回资产价值折现)/企业全部负债总额×特定债权总额

操作思路:现金流偿债法是根据近几年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对产品销售、企业管理、行业、市场等因素的影响进行考虑。然后在一个合理的未来业务范围内,对可以偿债的现金流和经营成本进行分析。最终将用企业未来的经营成果和因资产变现产生的现金流去清偿债务。

(三)信用评价法

适用范围:与债务有关的企业或相关的责任关联方(可以获得最近财务状况和其他的基本信息,而且通过合理可信的财务数据分析的)。一般此类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复杂,资产分布区域广泛,长期股权投资较多,企业经营状况较好,具体可表现为盈利。

具体公式:

贷款本金损失率=(贷款企业信用等级系数×贷款方式系数+贷款资产形态系数)-贷款企业信用等级系数×贷款方式系数×贷款资产形态系数

贷款利息损失率=(信用等级系数+贷款资产形态系数)-(信用等级系数×贷款资产形态系数)

操作思路:利用分析得出的企业财务指标结果,判定公司的信用评价等级。在分析信用评价等级和贷款形态的情况下,计算不良贷款的本息风险度等级,并以此来计算不良贷款本息折扣率和现值。

二、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评估理论的欠缺限制了发展

截至目前,对于金融不良资产评估行业,我国还没有较完整的评估理论体系,因为资产评估所遵循的评估规范和条例,主要是《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房地产估价规范》、《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等。然而这些规范只适用于实物性质的资产进行价值评估,不适合对金融类的不良资产进行价值评估。所以,对于那些非正常交易,非连续运行,无收入或收入减少的不良资产来说,它们几乎没有可以借鉴的规范条例。而且,根据《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的评估程序和评估办法也不尽相同。因此,我国应该建立一个统一的评估标准体系。不然,必然导致同一性质的不良资产的评估价值产生差异,进而也使这些不良资产处置的评估现值产生差异。

(二)评估价值产生的差异较大

在处置抵押物的不良资产时,时常发生实际处置价值与评估价值差异很大的现象。根据评估案例和交易情况的对比统计分析,得出评估值范围的误差一般是在14%左右。而我国金融不良资产得出的评估价值与实际处置价值之间的差值,却远远超过这个范围。主要原因如下:1.对于停止、倒闭的企业,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2.多数企业的财务会计信息是不连续、不完整、不完全的。3.一些不完全相关的其他评估数据不完整。4.由于历史的原因,一些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无法出示投资合同或协议。5.企业的少数房地产并没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等手续文件证明。例如,依据现有的评估惯例,只有委托方出具了评估对象的相关产权证明,评估机构才能对委托方拥有的合法资产进行评估。然而,在许多情况下,许多专业的评估机构在处理待处置的不良资产时,因待评估企业不能提供完整齐全的相关产权证明,导致评估机构很难确定评估对象的产权的所属价值,从而给评估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三)存在低估的现象

虽然业内普遍认为,评估机构给出的评估价值比实际处置价值要高。然而,仍然有少数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敢于违背职业道德规范,迎合评估报告的使用者,协助企业完成收购金融不良资产的违法行为,只为达到负债企业快速变现的目的和收购低估价值企业的需要。当然还有个别的金融管理公司人员和一些品质不好的潜在买家,故意直接或间接地干扰实际公允价值的确定,干涉评估人员的评估,从而影响到评估价值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四)非财务因素

一般情况下,在处置过程中,想要准确确认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价值结果是困难的。因为它的评估价值不仅受负债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而且还受到许多其他因素的影响。比如企业职工的安置还款意愿;企业未来发展的社会信用;企业的固定资产变现和债权到股权的转换;投资者企业现有的价值和未来企业的盈利能力;许多专业评估机构对企业现有资产成本方式的评估;对企业未来盈利的网络营销的影响;企业声誉;还有评估业未来的发展前景等。这些非财务因素,需要资产评估师在实际操作中多多积累经验。

三、完善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处置的建议

(一)研究编制相关的评估标准体系

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和一般性质企业的资产评估有很大的差异,它是一种特殊情况下的评估形式,在评估方法运用上应该有所不同。所以,应该在使用企业资产评估方法的基础上,根据金融不良资产的特性,认真探究金融不良资产的状况和结构特点。适当借鉴国外先进的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方法,从而制定适用于我国的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标准体系。

(二)对非市场因素进行有效的评估

在实务中,评估价值与处置价值之间将会有不小的误差幅度,非市场因素就是其中重要的因素之一。非市场因素问题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与国家的市场化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有关。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应该制定出具体的规则和方法,建立公允价值的资产评估体系,并基于非市场因素具体分析,进一步调整价格分析结果。在满足法律、企业、政府和其他方面需求的情况下,进行适当的配置和调整,最终提出最佳的解决方案。

(三)加强行业建设,提高专业能力

应加强行业建设的诚信,提高从业人员的诚信道德标准,营造一个良好的从业环境。制定可以让人接受的收费标准,提高评估机制的规范。调动评估机构对评估工作的参与积极性,快速推动评估工作的发展完成进度。评估人员应当注意提高专业的评估能力。由于这类资产比一般的资产评估业务要更加繁琐和复杂,所以要求相关的评估人员拥有广泛的知识内涵。因此,为了把评估工作做好,要求相关的评估人员每年必须进修学习专业知识,保持和提高评估专业能力。实施严格的评估程序,以确保评估方法的正确使用。

评估人员要建立风险防范意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基于职业的责任感,严格执行指导建议和准则规范。评估在实施和分析过程中,应该积极寻找有用的信息,仔细探究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以提高这类资产的评估价值。此外,关于评估方法,还应对其范围和前提的使用谨慎考虑,为正确评估不良资产提供保障。

第10篇

关键词:国有产权;转让程序;规范盲点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程序及规范盲点

收录日期:2012年5月22日

从2004年2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实施,到2009年6月颁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国务院国资委相继出台了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的多个文件。2009年11月,北京、上海、天津等主要产权交易机构又对《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进行了细化,并形成了由《受理转让申请操作细则》等12个分则组成的一整套操作细则和实施办法,目前已经基本形成了以规范决策、进场交易、机构选择、信息公开、竞价交易、规范操作、信息统计、监督检查为主要内容,规范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转的统一监督制度体系。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和完善了国有产权转让的程序、进场交易、评估等事项,促进了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减少和避免了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与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一、国有产权转让工作程序

根据国资委陆续颁布新的产权管理的制度与办法,国有产权活动、尤其是国有产权转让的操作程序发生了不少变化。

(一)产权转让申请。产权转让的国有企业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要求产权转让的申请,在企业主管部门决定产权转让后向所在国资委提出产权转让的书面申请并报批。

(二)明晰产权、核准资产

1、产权界定。企业向主管部门提出产权界定的书面申请,再由企业的主管部门向所在国资委提出书面申请;国资委向企业主管部门作出批复;国资委指定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产权界定查证;企业主管部门根据中介机构产权界定查证的结果,向国资委提出产权界定结果确认的请示;国资委对产权界定结果作出确认通知。

2、清产核资。企业成立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并在企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有关规定进行清产核资,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清产核资。

3、财务审计。企业应委托所在国资委指定的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

4、资产评估。评估报告必须经核准或备案。国资委按规定程序选择具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企业对本企业的资产评估情况在本企业进行为期十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将公示结果报国资委;对符合要求的评估报告,国资委对评估结论进行核准备案,出具核准通知或备案通知书。

(三)产权转让方案的制订、审议和审批

1、产权转让方案的制订。

2、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在本企业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

3、职工安置方案的审议。

4、企业产权转让方案的报批。

(四)出具法律意见书。由律师事务所对企业产权转让方案及产权转让程序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产权交易。企业委托有资质的产权交易机构按规定实施为期20个工作日的上网挂牌,在征集到一个受让意向人时,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国有产权;征集到两个以上受让意向人时,采取拍卖、招标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人和受让价格;在确定了受让人和受让价格后,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六)产权和工商等变更登记。在产权交割后,由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到国资委办理国有产权注销或变动登记手续;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到工商、税务、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将变更资料交国资委备案。

二、国有产权交易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随着国有产权的转让在制度方面不断完善,操作方面更加规范,国有企业出让和受让产权成交金额持续增长,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作为产权市场主力,推动近年产权交易量大幅增长。但是从实践的角度和产权转让操作的过程来看,仍存在一些需要规范或者进一步明确的问题,在此进行一下思考和探讨。

(一)“优先购买权”待统一规定。《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国有资产法》规定,除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外,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这样,国有股权挂牌转让就碰到了目前为止各产权交易机构仍未妥善解决的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问题。如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要求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必须进场参与摘牌竞价,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而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定,其他股东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在确定受让方和交易条件后,转让方应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前,按照《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在不久前,几家产权交易机构联合颁布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中的《组织交易签约操作细则》,也只是笼统地提到“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交易机构应当为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在场内行使权利提供相关服务及制度保障”,回避了如何行使优先受让权的问题。

如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不参与竞价,而最终挂牌征集到的受让方不管是一名还是多名,由于原来有优先收购权的股东的存在,缺少了可能的竞争对手,因此无法通过竞价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

我们可以预见,这个法律障碍可能对国有产权交易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议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对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优先购买权如何行使”的统一规定。

第11篇

关键词:资产评估;指标体系;公立医院;研究

中图分类号:F27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3-0-02

一、前言

在现有的资产管理领域中,为了使资产管理取得积极效果,通常都会构建资产评估指标体系,并利用这一体系对资产进行全面管理和评估,从根本上提高资产管理质量。因此,我们要对资产评估指标体系有全面的了解,积极推动资产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保证资产评估体系能够在资产管理中发挥积极最用,促进资产管理的科学化和高效化。从目前资产管理实际来看,构建资产评估指标体系是十分必要的,我们必须熟练掌握构建资产评估指标体系的办法,实现资产的有效管理。

二、公立医院资产评估指标体系建立的必要性

对于公立医院而言,由于总体资产规模较大,资产种类繁杂、资产净值和资产核算方式不一致,导致了公立医院在资产管理中难度较大。为了使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能够保证准确性、合理性和科学性,我们就要选择合适的资产管理手段,推动公立医院资产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从目前成熟的资产管理经验来看,建立资产评估指标体系是资产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为此我们应明确公立医院建立资产评估指标体系的必要性,要在公立医院资产管理中应积极推进资产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从目前来看,公立医院建立资产评估指标体系是十分必要的,其必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立医院资产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是资产管理的必然需求

考虑到公立医院资产管理的复杂性,我们在公立医院资产管理过程中,不但要追求资产管理的准确性,同时也要追求资产管理的高效性,从准确和高效两个方面保证资产管理达到预期目标。从这一角度来看,公立医院资产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是资产管理的必然需求,成为了满足公立医院资产管理要求必然措施和手段。所以,我们要认识到公立医院建立资产评估指标体系的必要性。

2.公立医院资产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是资产管理的有效手段

从资产评估指标体系在公立医院资产管理中的应用来看,资产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已经成为了资产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在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并逐渐成为资产管理的重要方式。基于这种现状,我们应明确资产评估指标体系的重要作用,并学会熟练运用这种管理手段,从根本上提高公立医院资产管理的总体水平和质量。所以,从管理手段上而言,该体系的建立是十分必要的。

3.公立医院资产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是资产管理的必然趋势

目前在资产管理领域,资产评估指标体系已经显示出较强的生命力,并在资产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正是由于这种方式的优势,在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面临严峻考验的时候,我们更应该积极推动资产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把握资产评估体系的建立原则,努力建立公立医院的资产评估指标体系。从这一角度来说,公立医院建立资产评估指标体系成为了资产管理的必然趋势。

4.公立医院资产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是资产管理有效性的必要手段

从目前资产管理领域来看,用于资产管理的方式和手段非常多,所取得的效果也比较明显。但是从资产管理的总体效果和准确性及有效性来讲,资产评估指标体系无疑是重要的资产管理手段,在资产管理实际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并取得了突出成绩。所以,从资产管理的实效性上来看,资产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是资产管理有效性的必要手段。

三、公立医院资产评估指标体系建立的具体办法

考虑到公立医院在资产管理过程中建立资产评估指标体系的必要性,我们应根据公立医院的经营管理实际和资产实际状况选择合理的方法,保证资产评估指标体系的成功建立,并发挥该体系的有效性,促进公立医院资产管理的准确和高效。从目前公立医院的资产实际情况来看,公立医院要想建立有效的资产评估指标体系,就要采取以下方法:

1.设计医院资产评估指标体系的总体框架

根据医院资产评估体系建立的原则与构想,医院资产评估指标体系基本框架共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由知识产权、行为权利、公共关系、信誉等4项指标组成。这4项一级指标要能涵盖医院资产的几项基本内容,并反映目前医院资产评估的基本项目。第二部分是根据一级指标,再逐项、逐层地划分设置20项二级指标组成。二级指标的设置是根据国际上对资产分类划分的基础上结合目前国内医院的实际,依照国外同行业对资产评估项目指标的设定而进行的。

2.应用Delphi法卷咨询

在小范围内先进行预调查,组织医院瞥理学、卫生经济学、经济学、法律学、资产评估学等方面的专家教授进行讨论,初步设立评估指标体系后,开始设计《医院资产评估指标体系专家咨询表》,邀请各方面的专家作为专家组的成员对指标评估体系进行咨询。通过两轮咨询,将专家评分结果经过数据整理和统计学分析后再度筛选,从而最终确定评估指标,建立评估指标体系表。

3.对咨询结果进行统计学处理

由医院资产评估指标体系基于框架中各项指标的加权赋值{专家熟悉程序×权重赋值}的基本统计量及第二轮的权重赋值均数并结合专家反馈意见及赋值的分布,对预设指标进行取舍和调整。可确定删除指标的条件为:加权赋值的变异系数大于50%,且第二轮权重赋值的均数小于10。对筛后一、二级指标进行相关分析,从相关分析结果看,绝大多数指标的相关系数均在0.5下,最大相关系数为0.621说明所筛选的指标有较好的独立性,由此可确定最终的医院院资产评估指标体系。

4.建立医院资产评估指标体系的数学模型

根据医院无形资产评估指标体系中各项指标权重的确定,我们可对各项指标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估,对于不宜量化的指标由专家给出评语进行定性评分,F表示得分,0表示单项指标的权重,S表示评语等级评分值.i表示指标层次序号,AB表示医院无形资产的总分值,由:Fi=Qi×Si:AB=∑Fi即可得出医院资产相对评估值。用这种方式可对医院无形资产进行相对评估及排序。

四、公立医院构建资产评估指标体系取得的积极效果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在公立医院构建资产评估指标体系的时候,需要结合医院具体的资产管理实际,并构建相应的数学模型以满足要求。经过上述方法,公立医院的资产评估指标体系得以建立起来。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公立医院的资产评估指标体系取得了积极的作用,在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中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从目前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实际来看,公立医院构建资产评估指标体系取得的积极效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资产评估指标体系提高了公立医院资产管理的准确性

通过建立资产评估指标体系,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准确性得以持续提高,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相对过去,在资产净值核算、资产数量管理和资产折旧管理中的准确性得到了很大提升,充分满足了公立医院对资产管理的要求。在资产评估指标体系建立过程中,公立医院实现了对资产总体情况的重新梳理,摸清楚了资产的基本情况,为下一步资产的有效管理创造了有利条件。因此,从准确性来看说,资产评估指标体系起到了积极作用。

2.资产评估指标体系提高了公立医院资产管理的高效性

由于公立医院的资产增速较快,在日常经营管理中资产数量不断变更,这给资产管理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变化因素。为了保证资产管理达到预期要求,就要提高资产管理效率,主要目的是保证资产在使用和折旧核算中尽可能科学准确。通过建立资产评估指标体系,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工作找到了新的方式和手段,极大的提高了资产管理的效率,保证了公立医院资产管理的高效性。因此,从高效性来讲,资产评估指标体系取得了积极成果。

3.资产评估指标体系提高了公立医院资产管理质量

通过在医院内部建立资产评估指标体系,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工作得到了很好的开展,资产管理无论是在准确性还是在高效性方面都满足了基本要求,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因此,对于公立医院来讲,资产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直接提高了资产管理的整体质量,使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做到了优质、高效、科学、准确。由此可见,在公立医院建立资产评估指标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促进了资产管理质量的整体提升。

4.资产评估指标体系丰富了公立医院资产管理的手段

从资产管理的整体效果上来讲,建立资产评估指标体系之后,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的工作质量获得了全面的提升,主要体现在准确性和高效性两个方面。因此,从资产管理手段方面来看,资产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丰富和完善了公立医院资产管理的手段,为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提供了新的手段,提升了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质量,促进了公立医院资产管理的发展。所以,我们要对公立医院建立的资产评估指标体系的积极作用有全面的认识。

五、结论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知,在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过程中,要想取得资产管理的积极效果,建立资产评估指标体系是十分必要的。我们要正确认识资产评估指标体系的作用,在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中努力建立资产评估指标体系,发挥该体系的优点,促进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取得实效。

参考文献:

[1]魏铁华.企业资产评估指标和模糊评估[J].工程建设与设计,2006(03).

[2]肖定文,林丽.用AHP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估[J].湖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6(01).

[3]胡笑梅.论资产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J].北京统计,2007(11).

[4]谢颖,刘庆武,高犁难.大中型建设项目立项评估指标体系模式的研究[J].技术经济,2007(07).

第12篇

关键词:无形资产;评估;失范现象

中图分类号:F27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1

一、失范现象

无形资产评估的失范现象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失范。某些评估机构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做出了许多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评估,某些评估机构不服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目的,不实事求是地作出评估结论,有些评估机构未取得合法的评估资格,或者聘用了没有评估资格的人担任评估人员。

2.科学失范。某些评估机构在评估时评估方法和价值参数的选取存在着许多不科学、不严谨。主要有:评估方法选择不当,评估的价值参数和技术参数不当,评估的分析调查方法和计算公式选择不准确,或计算出现严重失误。

3.财务失范。某些评估机构对企业进行无形资产评估时,不按照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进行科学的财务核算,甚至连简单的财务统计都不进行,就作出评估结论。

4.方法失范。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主要有重置成本法、收益现值法、现行市场法、清算价格法及数学方法。评估方法的选择必须符合评估对象的基本要求,要求综合使用各种评估方法,才能得出正确的评估结论。

二、失范原因

(一)无形资产评估失范的客观原因:无形资产评估对象的模糊性可能造成评估结论的失真和失范;评估的复杂性可能使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产生错误的认识,做出错误的判断;评估工作的艰苦性可能使评估人员由于时间、精力、智力及体力等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评估结论的失真和失范;评估结论的估计性的特点可能使评估人员因材料掌握不全面、评估经验不丰富、思维判断的不正确等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评估结论的失真、失范。

(二)无形资产评估失范的主观原因:评估机构少权威,由于缺乏专门的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因而评估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都很难适应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很难适应无形资产评估的复杂情况;评估规范无细则,对无形资产评估的许多具体项目没有具体细则,对无形资产评估体系中的具体问题未能也不可能做出明确规定;评估方法欠科学,不同的评估对象需要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是单独还是综合采用评估方法,这都需要根据评估对象的客观实际做出决定的;评估机制缺监督,无形资产评估的结论不能仅仅由评估机构单方面做出决定,必须有一定的权威机构予以复核、监督。

三、防范对策

1.完善评估组织机构:无形资产评估工作必须由合法的、专门的评估机构的具有评估资格的人员进行;应该有更加严格、更加明确、更加规范的审批程序;无形资产评估人员应该经过严格的考试考核取得专业评估资格证书,并被合法的评估机构确认和聘用,才有资格参加无形资产评估工作。

2.建立评估法规体系:要对无形资产评估系统作出明确的规定;要对无形资产评估的管理作出规范化的规定;要对无形资产评估结论的认定和公布作出必要的规定,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要对无形资产评估的责任作出明朗化的规定。

3.培训评估专业人员:搞好无形资产的评估,必须大力培养一大批无形资产评估的专门人才,要提高评估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法律政策水平、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和公关力事能力。

4.宣传评估专业知识。

无形资产的评估是一项对整个社会都有影响的工作,因而必须加强对无形资产有关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无形资产评估的有关知识不能只被少数评估专家所掌握,要扩大宣传力度,使整个社会尤其是产业部门的领导者和工作人员都能了解并能熟练地运用无形资产评估的有关知识,让社会和界运用自己掌握的无形资产评估知识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进行监督,以防止无形资产评估的失实、失真和失范。

5.建立评估监督机制。

要保证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评估结论的可靠性,必须有一定的监督机制。只有加强对评估工作的监督,才能有效地鞭策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认真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依法依德进行无形资产的评估,才能防止评估结论的失真和失范。对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的监督主要有政府机构的监督、社会的监督、法律监督和技术监督等。对评估机构所做出的评估结论在必要的时候要进行一定的审核。必要时尤其是对重大项目的评估最好选择两个不同的评估机构进行背靠背的评估,比较他们的评估结论,从而得出可靠的评估结论。

6.按无形资产的特点进行评估

(1)系统性:评估企业的不同资产或为不同目的而进行的资产评估,所采用的计价标准和评估方法不可完全一致,必须对针每一问题,从众多的评估方法中选取最恰当的方法,或同时采用数种方法,这种现象表现为评估方法的系统性。

(2)动态性:企业资产评估的动态性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对现有资产进行评估,不仅考虑现有资产的价值,而且还要考虑现存资产可能实现的预期收益;二是资产评估不仅发生在经营者接受资产的时刻,而且还发生在经营者终止经营的时刻,为了更有效地掌握企业资产的运营状况,做到清楚,亦可在不同的时期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再评估。

(3)市场性:企业资产评估,一般来说,都是发生在产权转让或资产流动的时候,所以,企业资产的转让及伴随的企业资产评估也势必在这一市场中完成。

(4)预测性:既然企业资产价值是由资产的本身价值及其预期的经济效益共同确定的,可见,其价值的大小不会是非常精确的,具有一定的预测性。

总之,随着与国际市场的接轨及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市场新的变化是无形资产在企业所占比例越来越大,对企业及社会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因此我们必须加强与完善评估中的相关法规、制度、程序及监督,使无形资产的评估更公正合理,有利于企业与社会的发展及建设。

参考文献:

[1]汪国芳.科研工作中形成的无形资产的计价问题.

[2]常文学.浅议知识经济时代的无形资产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