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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时间:2023-06-27 17:59:0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第1篇

【关键词】人防工程;管理

人防工程是国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人防工程建设关系到未来战争或危急时期人民群众财产与生命安全问题,因此,我国各级政府历来重视城市人防工程建设,并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本文在分析国内外城市人防建设现状的基础上,探讨了人防工程的特点与作用,提出了我国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地下工程开发相结合的观点,就人防工程建设信息化管理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1 人防工程建设国内外现状

世界各国特别是经济发达国家对城市人防工程建设十分重视。人口只有850万的瑞典,已构筑20万个公共掩蔽所和170万个私人掩蔽所,地下人防工程面积已达1000万m2以上。中立国瑞士近200年没有经历战争,仍十分重视人防工程建设且以平战结合为主,人均人防工程面积已超5 m2。美国人防工程建设的积极性随着其与国际敌对势力的对比变化时高时低,因其自恃地理位置优越,经济军事实力强大,故总体不如欧洲国家重视,但每年在人防工程建设方面的投入仍超过10亿美元;其地下工程建设非常注重平战两用,把油库、备用电站等生命线工程与设施建在地下,人防掩蔽工程可容纳1.2亿人且建设范围广、配套设施全、防护能力较强,所建快速地下交通网便于战时人员的快速疏散;城市中75%的建筑物都建有地下室,总面积达6.5亿m2。俄罗斯经过二十年的努力已建成包括通用防护设施、防辐射掩蔽部和简易壕沟在内的庞大人防体系;其防护工程通常建在居民区,该国人防法规定人均占有防护工程面积不少于0.5 m2、空间不少于1.5m3。德国建有设施齐全的地下医院92座,其中几所拥有1000多张床位,这些医院能在接到命令后的24 h内全部投入使用。邻国日本通过修建地下城市实现城市防空目的,全国20多个城市修建了100多条地下街,总面积超过100万m2,首都东京地下街遍布全城,面积1万m2以上的就有17条,其中八重洲地下街面积超过10万m2。

我国城市人防建设与发达的国家相比存在一定差距,但发展迅猛。五十年代,针对当时国内形势,建立了人民防空委员会,在各地与沿海城市建立人防领导机构,修筑防空工程设施与人防预报系统。六、七十年代,在主席针对国际形势提出”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的号召下,全国掀起了一股群众性的人防建设。八十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也随着我国经济、科技的发展,平战结合的较大规模的地下空间项目在我国不断涌现,较典型的有:1986年在哈尔滨兴建的建国以来第一个将人防与城建相结合的秋林地下人行过街工程,形成了一座由8家商业城组成的12万m2的超大地下商场;建于1990年的上海人民广场地下车库及地下商场达6万m2;1991年汉口火车站配套工程地下商业城建筑面积超过5.5万m2;1997年建成的西安科技楼地下商城建筑面积达4万m2;2002年的上海南站及2003年广州康王商业城,地下工程建设配套已臻完善,总体防护等级达6级;北京王府井商业区与汉口汉正街小商品市场的超大规模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使这两个闻名全国的商贸云集区更换新貌,成为现代商贸服务业标志。目前,北京地下空间建成面积已达3000万m2,近年来平均每年增加约300万m2,其中,建设地下停车空间的约占30%。据介绍,到2020年,北京市域地下空间将达到9000多万m2,人均拥有地下空间建筑面积可达5 m2。

2 我国人防工程的特点与现状

人防工程的特点或用途在各个国家不尽相同。在我国人防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从总体上讲,人防工程有以下几个特点:①人防工程主要用于应付战争灾害,同时兼有应付和平时期自然灾害和突发事故的功能;②把人防工程建设置于重要战略地位、视其为重要的战略威慑力量;③强调人防工程建设的长期性;④重视提高总体防护能力;⑤人防工程建设耗资较大,维护保养任务重,普遍采用平战结合的建设方针;⑥重视开发城市人防工程的社会价值和商用价值。

我国在六、七十年代建设的人防工程,主要以防战、防空为主,人防工程建设缺乏整体规则与设计,走的是“边设计,边建设”的群众路线,布局与城市发展脱节。80~90年代以来,我国开始注重平战结合方针,并提出了结合城市建设发展人防工程的思想。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的制定,从客观上对城市人防工程建设及地下空间开发的有序化、科学化、法制化、系统化起到了推动与促进作用。但由于投资大、后期管理费用高、地下空间开发权益不清等诸多因素,在城市人防工程建设中仍然主导思想不明,未能与城市发展相结合,特别是高层建筑地下室的建设与管理并没有真正落实到人防工程的作用上。就2008年四川省汶川特大地震灾难发生后,数百万灾民逃难藏身处,很少是利用人防工程的,这明显存在建设与管理脱节、建设与使用脱节的现象。因此,在新世纪进行城市人防规划时要避免各自为政,应对地下空间开发统筹规划、分工协作,严格要求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与地下空间开发相结合。特别是城市地下交通枢纽、地下停车场、地下商场等工程建设时,必须进行抗毁伤及生存概率的评估,建立切实可行的人防工程应急使用管理条例与措施,做到人防工程建设有序、合理、综合、可用,杜绝盲目性。

3 人防工程建设信息化管理

随着城市人口的递增,城市地域面积不断扩大,城市生存环境已对本世纪城市可持续发展提出巨大挑战。另外,我国现有农业耕地仅18.2亿亩,人均耕地仅1.3亩左右,面对工业扩张与交通枢纽基本建设,这一数字还将不断缩小。因此城市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综合利用相结合是城市高速发展和城市空间利用的迫切需求。近几年,我国内地北京、上海、广州、沈阳、南京、武汉等城市地下交通建设如雨后春笋,城市向三维空间发展即实行立体化的再开发已成了城市中心区发展的必然趋势。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在拉动内需的形势下,一下子开发出来的诸多地下工程项目如何规范建设与管理已成了当务之急。所以应用“数字信息技术”,做好人防工程与地下空间建设的信息化管理,对城市人防工程进行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平衡、科学决策、有效管理将十分重要。

人防工程数据包括工程的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空间数据主要是工程的区域分布等;属性数据有工程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工程建设时间、工程结构形式、埋深、宽度、高度、工程出入口及进排风口、工程报废时间、报废处理单位及手续情况、工程上部居民情况等。

人防工程空间数据(图形、图像)可以以一定比例的地形图与地下工程规划图为基础,通过实地勘测后,以扫描数字化的方式,以Mapinfo数据格式为矢量数据标准,建立矢量地图库。

人防工程属性数据的获取,可依靠人工记录档案等多种途径,以MapX为嵌入式开发平台,完成基于图形的各种功能。

对地图数据的分层管理,应根据地物要素的数据和专题内容施行,要求适合人防办公业务需求以及图像编辑及图形的输出条件。

城市人防工程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功能模块结构如图1所示。

数字人防是数字城市的重要内涵,是国家基础信息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保障系统流畅运行与信息安全也是必要的。

4 结语

人防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人防肩负着防空防灾的双重职责,搞好人防建设,战时能够有效保护我们的家园,平时为防空防灾提供指挥平台,有效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现代化建设成果。

如果说20世纪是地面建筑世纪的话,那么21世纪将是地下工程大开发的世纪。随着我国经济繁荣昌盛,地下空间的开发与综合利用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人防工程建设也逐渐有章可循。但与西方先进国家相比,人防经费比例、市场化开发程度、人员掩蔽率、人均占有人防设施面积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距。目前我国首先是要完善地下工程建设与开发利用的法规体系,明确各相关主体的职责权利,从而有效地实现城市交通、市政设施、土地规划、人民防空、城市防灾等问题的法律支持。城市人防工程的信息数字化建设,将对城市人防工程的规范管理、综合利用、防空减灾起到推动作用。同时,强化人防工程建设中的质量管理也是关键举措,这样才能让防工程建设真正做到为战而建,为民所用,充分发好人防工程作用。

参考文献:

[1]钱七虎.城市可持续发展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J].地下空间,1998

[2]林枫,杨林德.新世纪初的城市人防工程建设(一)(二)[J].地下空间与工程学报,2005

[3]王风山等.基于GIS的人防工程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J].理工大学学报,2004

[4]高冬梅.对我国城市人防工程建设的思考[J].新建筑.2004.

[5]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S].1997

[6]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RFJ01-2002)[S].

第2篇

(一)人防建设经费筹集的范围

人防建设经费筹集的区域范围是指区所辖开发区、科学园等开发园区和各街道规划区。

(二)人防建设经费筹集的对象

1各类企业(含中央、省、市、部队驻江宁企业)应缴纳的人防建设经费。

2实行自收自支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应缴纳的人防建设经费。

3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人防建设经费。

4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应建而未建应缴纳的易地建设费。

不论单位性质、投资来源,凡在规定区域范围内所有的新建、改建、扩建(新增面积)各种民用建筑。都必须按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如确因地质条件和其他因素,不能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经人防部门批准,建设单位或个人应按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由人防部门用于统一修建防空地下室。

5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的使用费收入。

二、人防建设经费筹集标准

(一)地方财政安排的人防建设经费。

按照城市人口人均1元,区财政应依法每年安排人防建设经费。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级人防指挥所的建设、使用和管理经费由当地政府部门安排解决。

(二)企业和实行自收自支以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缴纳人防建设经费。列入各单位的生产成本或经营费用。

(三)个体工商户每户每年缴纳60元。

(四)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应建而未建应缴纳的易地建设费。

按照地面建筑总面积4%比例配建防空地下室,新建除第1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每个单体人防工程面积不得小于1000平方米。因地质、地形、施工等条件限制不能修建的经区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后,按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缴纳易地建设费,每平方米50元。

超出部分可不需兼顾设防,新建民用建筑的地下空间面积超出该项目核定的必建人防工程面积。改为缴纳易地建设费,每平方米50元。

三、人防建设经费筹集办法

(一)区财政每年按规定安排的人防建设经费。列入当年财政预算,拨给同级人防部门。

(二)由区人防部门委托地税局代征,所征经费在10日内划转同级财政部门设立的人防建设经费专户。

(三)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应同时下达人防工程建设任务。按规定应建而未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和个人,经区人防办公室审签后,由规划部门核发规划许可证,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施工许可证。凡不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或缴纳易地建设费的规划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按规定不得发给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的使用费收入由区人防办公室负责收取。

四、人防建设经费管理

(一)区人防办公室是人防建设经费的主管部门。各项人防建设经费由人防办公室统一筹集,专款专用,并对经费使用效果负责。

(二)人防建设经费是人防战备建设的专项经费。免征各类税费和基金。

(三)人防建设经费应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区财政局根据人防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及时拨付。

(四)应缴人防建设经费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足额按时缴纳。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批准减免。对按规定应当缴纳而未缴纳人防建设经费,一经查实,区人防主管部门有权依法追缴人防建设经费,并从逾斯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数额2‰的滞纳金。

(五)人防建设经费的筹集单位。须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六)区人防办在筹集人防建设经费过程中。给予代征单位3%?5%手续费。

第3篇

关键词:人防工程设计;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中图分类号:TU2文献标识码: A

伴随着八十年代末期改革浪潮的推进,人民防空在这几十年里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尤其是人防工程的建设更是因为房地产产业春天的到来,也有着从数量到质量上的转变,但是就人防工程设计这个领域来说,一直以来是制约着人防发展的一个短板,随着国家法制化建设进程的加速,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更多更细更全面的规范和标准来规范人民防空的发展。作为一名人防建筑设计师,下面就人防工程设计资质法制化建设,谈一谈我对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的的解读。

原来《人民防空法》二十三条中涉及到有关人防工程设计资质问题的部分对参与人防设计单位的要求比较模糊和笼统,从依法行政的角度来看,给相关人防部门在执法时应该参照何种法律法规带来了困难。2007年建委出台了《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以下简称《标准》),新标准的“资质分类”,继续将“人防工程”设计资质作为“建筑行业”的内设资质来设立,这样做不仅淡化了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人防工程设计及建设的管辖职能,而且导致在人防工程设计中出现了大量防护,防化设计不合格问题,防空地下室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2007出台的《标准》一方面将“建筑行业”资质的业务范围扩大至可承接各类相应等级的人防工程,另一方面取消了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具有“建筑行业”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是否具有人防工程设计资质进行审查的要求。这样做大大弱化了人防主管部门对人防工程设计的监管职能。

2009年7月20日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出台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对上面标准重新作出了解释,同时也提出了人防工程设计资质的新要求,把人防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甲、乙两类,这对于规范人防工程设计行业的科学管理和有序公平竞争有着重大意义。该《规定》是对建设部印发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07年修订本)中对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提升和细化,更符合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

在资质的分类和分级上,为保证设计资质标准的一致性和统一性,避免资质标准分类分级和名词用语的混乱,《规定》与建设部《标准》相谐调一致,统一分类标准。在《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将资质分为两类,一类是人防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并分别设甲乙两级。同时明确,人防工程专项设计资质标准和承担工程的具体范围需另行制定。当时考虑到人防工程专项资质涉及专业多、要求高,短时间难以科学、合理、全面的制定出专项设计资质标准,同时对申请专项设计资质的认证审核工作将非常巨大。在全国人防工程设计工作会议上和各地对《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反馈中,许多单位建议要么明确专项设计资质的具体标准,要么取消。报批稿听取了各地的意见,在资质分类中仅留下人防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标准,专项设计资质标准待条件成熟后,再适时颁布。《规定》明确了人防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分为甲乙两级,并从资历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等方面对甲乙两级分别作出了规定。

管理体系的确定。众所周知,目前管理体系各式各样,采用哪种体系这本是企业自主的选择,只要适用够用满足市场的需求那就是最好的选择。那么,为什么《规定》中还要明确甲级资质需要取得ISO9000族标准的认证,乙级资质需要按ISO9000族标准贯彻执行?从目前和将来一定时期的招投标市场来看,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是对单位投标的一个基本要求,如在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同时,再纳入ISO9004标准,将会大大提升单位的质量管理能力。此外,如单位还拥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将大大提升单位市场综合竞争能力。同时,《规定》明确执行ISO9000族标准的同时,也大力提倡并鼓励设计单位选择与自身实际相符,与市场需求能密切结合的管理体系。

技术条件的确定。在确定资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时,既考虑到延续性又考虑到发展性,同时也为了促进各人防设计单位加大人才培养力度,《规定》将甲级资质单位主要技术人员总数定为25人及以上,乙级资质定为17人及以上。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和结构工程师甲级资质分别不得少于2人,乙级资质分别不得少于1人。在未实行防护注册师管理前,甲级资质暂按防护专业高级工程师不少于3人,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人,从事防化、隔震、电磁脉冲专业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分别不少于1人执行;乙级资质暂按防护专业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人,防化、通信、隔震、电磁脉冲专业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分别不少于1人。

《规定》曾在2009年5月召开的全国人民防空工程设计工作会议上作为征求意见稿发到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和人防设计单位,从反馈的意见汇总分析看,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建议明确专业和专项的区别;二是建议将单建人防工程与防空地下室工程设计资质分开或直接明确防空地下室和易地建设的设计院来完成;三是建议降低甲级、乙级资质标准中对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人数和职称(注册)的要求。根据这些意见和建议,在正式报批稿中删除了没有实质内容的专项设计资质。

第4篇

第一条根据《预算法》、《会计法》及《人民防空财务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为了保证区人防工作正常进行,加强对人防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区实际工作特点,制定我区人防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人防建设专项资金来源于区级财政专项拨款,主要用于实施人防工程及信息化建设、组织指挥、人防事业教育、宣传及发展所需等。

第三条人防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原则

(一)严守法规,突出重点。人防建设专项资金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使用,集中用于人防建设管理工作,避免分散使用。

(二)科学安排,合理配置。确定人防建设专项资金的项目,根据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资金预算,杜绝随意性。精打细算,厉行节约。

(三)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专项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四)信息公开,接受监督。对人防建设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非保密信息)等,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监督。

第二章资金的立项和预算

第四条人防建设专项资金预算立项程序

(一)区人防办相关科室根据当年应达工作目标确定项目内容,作为确立项目预算决策的依据,申报项目材料时需编制项目的明细内容,提出初步意见。

(二)对评审入选项目的资金预算进行审议,并将结果公开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的意见,对项目预算进行复议。

(三)区人防办修订复议的项目明细预算后,将相关材料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五条人防建设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根据财政预算的要求编制资金预算,对各项支出的测算依据、事由、标准、用途等进行详细说明。

第六条人防建设专项资金预算一般不作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按规定程序重新上报审批。

第三章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第七条人防建设专项资金纳入区人防办部门预算统一管理。

第八条人防建设专项资金开支范围

(一)人防工程建设和维护支出;

(二)人防组织指挥支出

(三)人防通信报警支出

(四)人防宣传教育支出;

(五)人防行政政法及法规建设支出;

(六)其他人防工作必需的相关支出。

第九条人防建设专项经费的使用程序

(一)区人防办年初分月列出用款计划,报区财政局备案。

(二)区人防办每月根据用款计划进行申报,区财政局按预算执行进度审批下达。

(三)区人防办相关业务科室提出使用项目、目的、方法,报单位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严格按照本暂行规定的人防建设专项经费开支范围办理支出。

严禁使用人防建设专项经费支付各种罚款、投资和与人防建设专项工作无关的捐款、赞助等,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谋取私利;经费使用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资金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区人防办应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对项目的一切经费开支,做到审批手续完备,账目清楚,内容真实,核算准确,监督措施得力,确保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检查工作,自觉接受检查和监督。

第十一条对于预算执行过程中,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专项经费,或不及时编报决算、不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将按照《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给予有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相应的处罚:

(一)编报虚假预算,套取国家财政资金;

(二)未对专项经费进行单独核算;

(三)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

(四)违反规定转拨、转移专项经费;

(五)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

(六)未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

(七)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5篇

【关键词】人防工程;施工阶段;质监;要点

中图分类号: TU7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防工程也变得越来越重要,人防工程作为国家国防建设的重要项目,需要得到国人的重视,我们要加强人防工程的建设,同时做好建设过程中的质监工作。

二、人防工程定义

人民防空工程也叫人防工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人防工程是防备敌人突然袭击,有效地掩蔽人员和物资,保存战争潜力的重要设施;是坚持城镇战斗,长期支持反侵略战争直至胜利的工程保障。

三、人防地下室与普通地下室的异同点分析

1、人防地下室与普通地下室的相同点

人防地下室与普通地下室最主要的相同点就是它们都是埋在地下的工程,在平时使用功能上都可以用做商场、停车场、医院、娱乐场所、甚至是生产车间,它们都有相应的通风、照明、消防、给排水设施。因此,从一个工程的外表和用途上是很难区分该地下工程是否为人防地下室。

2、人防地下室与普通地下室的不同点

防空地下室与普通地下室的主要区别在于各自的防护特点上。人防地下室由于在战时具有防备空袭和核武器、生化武器袭击的作用。困此,在工程的设计、工程的建筑和设备设施以及工程的施工上与普通地下室有着很多的区别:

第一、在工程的设计不同。普通地下室只需要按照该地下室的使用功能和荷载进行设计就可以了,它可以全埋或半埋于地下。而防空地下室除了考虑平时使用外,还必须按照战时标准进行设计,因此,人防地下室只能是全部埋于地下。由于战时工程所承受的荷载较大,人防地下室的顶板厚度、墙体厚度、埋深等都有不同要求,顶板、外墙、底板、柱子和梁都要比普通地下室的尺寸大。有进为了满足平时的使用功能需要,还需要进行临战前转换设计,例如战时封堵墙、洞口、临战加柱等。此外,对重要的人防工程,还必须在顶板上设置水平遮弹层以抵挡炸弹的袭击。

第二,在工程的建筑和设备设施上不同。人防地下室在建筑上为了满足人员在战时能安全出入工程,具有专门的防毒通道、洗消间、防护门和密闭门:在通风上考考虑到防止化学武器和生物武器的袭击,设置除尘滤毒室,安装滤毒器、通风设施和防爆破活门;在电气照明上配备的应急系统,根据需要设置内部发电站;在给排水上设置了战时洗消、生活用的给排水系统等等,这些都是普通地下室所没有的。

第三,在工程施工上不同。现阶段绝大部分人防工程都是钢筋混凝土工程,人防地下室施工有专门的技术要求,特别是人防许多专用设备,如防护门、密闭门、通风管道等均需要在浇筑混凝土前必须预先埋设好。另外钢筋的加工、连接等和普通地下室有很多不同点。因此,人防地下室的设计和施工必须有人防专业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四、人防工程施工中的要点和难点

1、墙板

人防门洞四角必须加强,加强筋规格见施工图纸(加强筋不应小于B16,L=1 m),斜45℃双面加强(墙厚400以下的,每个门洞应至少有8根加强筋;墙厚400及以上的,每个门洞应至少有12根加强筋)。

普通人防门下有门槛,门槛与地坪面高差见施工图纸(不应小于150 mm)。活置式人防门下无门槛。防爆波活门下有踏步,上有挑梁,踏步与挑梁均在竖井侧,门槛、踏步、挑梁均应通长设置,水平筋锚入两侧墙体内。人防门框必须在浇筑底板前预埋到位。

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门框墙、临空墙、人防外墙的模板固定用对拉螺杆不允许使用PVC套管或竹套管。人防门洞四周必须形成暗柱、暗梁,暗柱、暗梁箍筋最小应采用B12,并不得采用圆钢。

防空地下室的外墙、临空墙与顶板、底板交接处均承受较大的弯矩,按《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FG01~05,2007年合订本)中关于板筋和墙筋的连接构造要求施工;防空地下室墙体为水平向受力,水平向的钢筋也须满足锚固长度要求。

被穿墙管割断的墙板钢筋应点焊在该穿墙管件上,且穿墙管两侧四周需要加强。墙板必须加拉结筋(S钩,≥φ6,@≤500梅花形布置)。

2、通风

通风预埋管以(δ≥3)钢板卷制,中间双面满焊密闭肋(δ≥5,b≥50),不得用现成的钢管截断代替。各类管件在墙板浇筑前一律预埋到位。

测压管以DN15镀锌钢管煨制、焊接,不得丝接。埋入砼墙,在砼中管段任意部位焊接密闭肋(δ≥5,b=50),风井侧标高:人防顶板下500mm,出墙100mm,丝接堵头;机房侧标高:机房地面上2000mm,出墙100mm,丝接DN15闸阀。

设置在染毒区的进、排风管,应采用2-3mm的钢板焊接。风管外表:送风管刷两道银粉漆,排风、排烟管刷两道黑色调和漆。

平时使用时(设备安装到位后),应采用橡皮垫片将滤毒箱在两端接口处封闭,并在滤毒箱上标识“现已封堵”字样。排烟风机两端软接头材料:耐燃温度≥208℃;耐燃时间≥0.5h。

3、管道

防爆地漏的管道材料为镀锌钢管(或焊接钢管),连接方式:丝接(需加填料)或焊接。管道伸进集水坑,焊接钢制弯头必须接管至距坑底200mm。

进出人防的管道,在人防侧安装P≥1.0Mpa防护阀门或焊接法兰阀。法兰阀与该管道连接为焊接,不得丝接或用丝扣管件。

每一个人防单元的给水进入人防,在人防侧应安装防护阀门或焊接法兰阀短管二次镀锌。

与人防无关的管道不宜穿过人防围护结构;上部建筑的的生活污水管、雨水管、燃气管不得进入防空地下室。人防主体(底板、墙板、顶板)浇筑后不得再随意打洞。消防管道外表需涂刷两道红色调和漆,其中消火栓管道则需按每2米间距涂刷黄色环。临空墙、门框墙、人防外墙两侧的消火栓箱等不能在墙上留孔暗装,只能明装。

五、人防结建工程建设质量监管对策

1、强化质量监督、加大执法力度

强化质量监督,是保障人防结建工程建设质量的基本手段,而要强化质量监督就必须依靠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省政府《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省政府第155号令,为我省人防结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提供了法律武器。现在的问题在于如何运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如何在强化人防结建工程质量监督中加大执法力度。执法行为要符合法律、法规规范,进而营造一个良好的质量监督的执法氛围。

2、规范人防结建工程质量监管行为

规范人防结建工程质量监管行为,首先要认识到位。要改变过去那种对人防结建工程质量漠然置之的态度,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历史责任感,以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的要求,建立人防结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其次,要规范质监行为。发挥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中的微观管理作用。从质监申报到竣工验收备案,质监过程要规范化、操作要程序化;第三,实行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签字责任追究制度。对审查机构和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并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接受人防主管部门的委托,对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防护结构安全和人防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技术审查。

3、抓好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工作

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是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最后一个程序,对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入使用,尽快发挥投资的战备、经济和社会效益,具有重要作用。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竣工标准;初步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意见与批复、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意见与批复等工程建设文件及工程技术档案资料(防护工程平战转换方案等)齐全,并按有关要求完成分类立卷;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设备安装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在进行检查后,各自出具质量检查报告; 人防防护设备生产产家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质保书和备案合同。

六、结束语

我国的国防安全离不开人防工程的建设,所以,在今后人防工程施工中,我们要重视对人防工程施工的质监管理,不断提高人防工程的施工质量,从而保障我国国防的安全。

参考文献

第6篇

关键词: 轨道交通; 人防工程;控制管理

中图分类号:C913文献标识码: A

轨道交通兼顾人防工程概述

1.1 轨道交通兼顾人防工程的主要防护措施

轨道交通兼顾人防工程,是利用轨道交通平时已有的结构强度以及设施设备,并对关键部位增加防护功能,通过一定的平战转换措施以达到人防工程的战时防护要求。

轨道交通工程兼顾人防建设,是将地铁的一个车站和一个区间划分为一个防护单元,每个防护单元在防护和内部设施方面均是自成体系;当相邻的一个防护分区被破坏后,邻近的防护单元仍能正常使用。这些防护单元在地铁工程中,是通过区间隔断门来分隔实现的。作为重要设施,区间隔断门信号接人车站设备监控系统(BAS)。

对于每个地铁防护单元,为了阻止室外冲击波、辐射、毒气等的进人,战时所有进出人员的出入口以及风井、孔洞都要进行封闭。常规的封闭方法为:人员出入口和风井等一些经常开启的通道设置防护(密闭)门;其他孔洞设置临战封堵;战时仍需穿越人防区的各类管线, 其孔口间的空隙采用填料等措施保证密闭。

轨道交通兼顾人防工程大多数采用清洁式(常规武强袭击时)和隔绝式(核武器和生化武器袭击时)两种通风方式。这意味着战时通风系统基本利用了平时的通风设施,平战转换工作量不大。部分平时不便于安装的设备,如战时水箱、柴油发电机等一般战时安装,但必须将给排水接口、吊钩、电源、排烟道等预留好;而如防爆波地漏、人防进出水管及首道闸阀等应当平时安装完成。

1.2 轨道交通兼顾人防建设工作流程

轨道交通兼顾人防建设工作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2 兼顾人防建设实施重点

2. 1设计深度和节点要求

轨道交通工程系统庞大,涉及专业较多。各工点设计单位应在总体设计的指引下,对各防护单元的出入口、风亭、以及进出防护区间的预留孔洞进行综合设计,并在人防设备安装施工前提供该工点的人防专册施工图。

轨道交通兼顾人防工程建设时,由于征地拆迁、管线迁改等原因,在整个建设过程中设计不确定性较多,特别是在线路穿越老城区时,往往会存在车站主体结构完成施工而出入口设计还不能稳定的状况,因此人防专册施工图往往会滞后。有效的做法是工点设计按阶段进行人防施工图设计,及时送审,避免预埋遗漏和差错。

2.2 工程施工

轨道交通兼顾人防工程的防护设备须由有生产资质的单位提供。根据国家人防办资质管理规定,设备生产单位也核发安装资质,所以防护设备通常由同一家单位整线安装。无论按5级或6级标准设计,安装工程除了区间防护密闭隔断门外,其他与普通人防工程差别不大,但由于轨道交通工点多,工期紧而且施工场地较为狭小,这就为安装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区间隔断门是双向受力的防护密闭门,宜设置在靠近站端的线路直线段内,向下坡方向开启,避开线路小半径、大坡度地段,区间为盾构法施工时,区间隔断门设置于车站端部的盾构端头井内。

区间隔断门由门扇、门框、闭锁、铰页、安全定位装置五部分组成。门扇与门框周边搭接,承受正向压力,反向压力通过闭锁头来传递。安全定位装置确保门扇开到位后安全可靠。平时隔断门门槛顶面与轨顶标高齐平,道床排水沟防护密闭闸板平时妥善放置。

为保证平时车辆运营的安全,设置有机械锁和安全锁两套安全保证措施。

区间隔断门的门框墙在盾构推进完成以后进行施工。门框墙的钢筋由在主体施工时预留的钢筋接驳器中引出。由于整个车站有良好的接地系统,门框墙钢筋纳入接地系统可免受杂散电流的侵蚀。但实际施工中往往找不对接驳器的准确位置,不得不采取植筋方法。在这种情况下,必须从主体结构接地网单独引出接地扁铁与门框墙钢筋连接,门框墙钢筋相互之间也必须形成导电通路,且人防门框必须单独接地。

区间隔断门是轨道交通兼顾人防工程的重要设备,必须保证三方面安全。一是安装施工安全:隔断门门扇及配件质量大,安装施工均须采用吊装设备进行驳运和安装,且在轨道中的施工场地非常狭窄,各专业交叉施工,极易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施工安全必须重点把控。二是列车运行安全:地铁隧道通风通常采用活塞通风,列车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较大的风压,所以在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设置机械锁和安全锁两套安全措施。三是战时防护安全:受平时列车运行的制约,隔断门在战时关门时也有少量的平战转换,活门槛等预制构件必须妥善保管,机械部分及信号系统也必须保持正常使用,确保在规定的平战转换时限内完成转换。

2.3 工程监理

2 .3 .1整线监理

目前,广州、上海、北京、沈阳等城市的地铁工程都是采取整条线路委托一家具有人防专业资质的监理单位管理的模式。这样有助于集中技术优势、普及人防专业知识、协助业主管理。整线监理将各车站的工作量汇总计取监理费,也有利于监理班子的组建,提高监理积极性,对保证轨道交通兼顾人防工程质量效果显著。

2 .3 .2界面划分和责任界定

轨道交通兼顾人防工程的监理工作贯穿轨道交通施工全过程。人防监理单位与土建施工、机电安装等监理单位均有工作交叉。因此,只有划清人防监理单位与其他监理单位的工作界面,各方责任方可界定,该界面通常是以需要人防专业验收的工作内容来划分的。比如结构钢筋,人防监理单位主要验收门框墙、临空墙、隔断门框墙等需要单独填报孔口防护分部验评资料报人防质监站验收的部位钢筋;对于进出人防区的孔洞和预埋套管,因关系孔口密闭,不管哪家单位使用,人防监理单位都要进行监理。

2 .3 .3 监理工作要点

由于轨道交通兼顾人防工程的特殊性,人防监理的工作特点是工作面广、工作量相对较小且分散,且要与各工点土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沟通协调,所以人防监理应详细列出整条线路有关人防工程的工作量清单,以便配合土建施工实际进度,指导安装单位进行人防设备安装工作。

在土建施工阶段应确保人防要求,不发生差错和遗漏,具体包括门框预埋和门框墙钢筋、临战封堵框预埋、临空墙钢筋、管线预埋套管、穿越人防的管线密闭措施、防爆地漏及埋管、区间隔断门门框墙的预留接驳器等。

根据轨道交通兼顾人防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间题,在车站装修阶段应做到:

(l)保证防护设备及时安装到位,以避免延误后防护设备安装时引起的运输困难及装修面被破坏;

(2)防护门的标高和装修面要进行核对,避免发生冲突和门扇关不上等情况;

(3)必须核对所有的临战封堵框位置正确、没有遗漏, 封堵框、吊钩等应按要求做好防锈处理,防护门和设备的吊钩不得因影响装饰面随意割除;

(4)在电缆管线进出人防时,必须保证每根套管穿一根电缆,不得多根电缆穿越一根套管,或套管内再敷设穿线钢管,更不得随意打洞;

(5)给排水管进出人防区时, 在内侧必须按要求加装工作压力不小于1.0MPa的不锈钢或铜芯闸阀;

(6)用于平战转换的预制构件妥善保管,战时安装设备的预留电源、吊钩、给排水口等到位。

2.4 工程验收

2 .4 .1 验收阶段和程序

轨道交通兼顾人防工程验收的节点比较多,包括土建阶段门框预埋和门框墙钢筋、临战封堵框预埋、临空墙钢筋、管线预埋套管、区间隔断门钢筋隐蔽验收、防护(隔断)门等人防设备设施的隐蔽验收、防护单元分部工程验收、全线人防工程的单位工程验收和国家验收等。工程验收时,应提供的资料有图纸会审、设计变更记录;原材料质量合格证书及检(试)验报告;工程 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竣工图以及其他有关文件和记录。

2 .4 .2 竣工验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轨道交通兼顾人防工程在竣工验收阶段存在的最突出问题就是墙洞问题。地铁工程系统庞大而繁杂,工程变更导致孔洞预埋数量不够,就不能满足人防一孔穿一线的密闭要求;如果随意钻孔,对平时的结构强度及战时的抗冲击波和人防密闭等都会带来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情况,应从以下几方面去解决:①在设计阶段各设计单位尽可能地把各类管线需要穿越结构的标注明确并集成到孔口图上, 且预留一些备用管;②在管理上制止乱打孔的现象发生;③进行技术创新,开发一洞穿多线技术,并且要制定相应规程统一操作方法。

3 结语

(1)轨道交通兼顾人防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并应纳入城市人防防护体系,在保障平时使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轨道交通工程平时的设施、设备,完成战时人防防护功能。工程参建各方应具备一定的人防专业知识并进行全过程控制,以保证工程质量。

(2)区间隔断门是人防施工的控制重点,应当根据触网的位置、盾构的形状和大小进行选型,并满足隔断门的抗力要求和防杂散电流及门框接地要求, 在安装施工、列车运营、临战转换时采取相关措施,以保证设备安全,达到防护要求。

第7篇

我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这个中心,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制度建设、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和信息公开等工作,为推进全市民防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法制保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狠抓落实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我办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和职工大会,及时学习传达会议精神,部署工作任务,认真落实依法行政责任,成立了市民防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汤志明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罗玉启、邬建国、贺荣,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闵卫,党组成员、主任助理魏景洲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措施和依法行政工作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及要求。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主任办公会的议事日程,确定每年定期两次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不定期听取行政执法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建立了主任办公会集体学法、依法行政定期报告、领导集体决策、信息公布、执法监督等工作制度,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依法行政、领导集体决策机制;建立了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制度,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全年组织领导班子集中学法5次以上,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专题法制理论、法律知识学习和参加法制讲座6次以上。坚持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干部年度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制度和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制度,处级领导干部有18人取得了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证书。坚持把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的考核,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了《市民防办处级领导干部问责制度》。坚持把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认真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检查和调研,由办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对机关部门和区县民防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和调研,今年主要开展了主城九区防空地下室的专项检查工作,共检查485个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开展了对40个区县人防工作的执法检查;开展了对31个远郊区县结建费标准执行情况的调研,针对检查和调研情况,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和区县民防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措施,狠抓落实,较好地推动了全市民防建设。

(二)完善制度,信息公开

为了加强人防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我办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出台了《市民防规章草案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细则》、《市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市政府审查登记备案。与国土房管部门协调,就解决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早期招商引资人防工程权属登记遗留问题达成共识,经市政府批准,制定出台了《市民防办公室、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办理人防工程项目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与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协调,出了《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重新我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按照国家人防办的要求,认真开展《人民防空法》的修改工作,提出修改意见24条,起草了修改意见说明,并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开展了“完善民防法律保障、人防工程产权归属、人防行政执法”3个专题的研究论证。开展了《市群众防空组织建设管理办法》、《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立法调研工作,起草初稿,列入了年市政府立法调研计划。认真开展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合法性审查工作。对截止年月前满5年由我办起草出台和报市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保证了人防法规政策的合法性。

认真开展了信息公开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在市民防门户网站设立了行政执法专栏和行政审批动态栏,依法对我办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等内容进行了公开。对我办结建审批许可、人防工程拆除损毁许可、通信警报设施拆除损毁许可三项行政项目审批许可进行了重新清理和完善,并将许可依据、许可申请办理条件、许可审核、程序、时限以及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的依据和标准均在市政府公众网和民防门户网上进行了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法定时限内办结率达到了100%.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行政执法罚没收入严格执行政事业收费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制度。

(三)执法监督,效果明显

我办年成立了人民防空监察队,并逐步建立完善了岗位责任制,明确了工作机构和执法人员的职责。并且坚持每年不少于两次的行政执法集中培训,不断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制理论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制定了《人防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细则》、《人防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人防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等,保证人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加强了人防系统内部法制监督和指导,对发现的超越职权、违背法律法规、侵犯行政管理相对人权益等均责令及时纠正,以维护人防法制的统一。加大对人防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力度,通过日常监察、专项督查和区县互查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和解决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人防执法水平的提高和人防执法的公平、工作,扎实推进了我办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去年以来组织我办13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市法制办的培训并通过了考试,取得了行政执法证件。举办了二期人防执法人员培训班,邀请了专家学者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授课,并开展了执法经验交流,我办机关和区县共43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大家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认识和实际工作能力,参训人员反映效果好。

为了加大对人防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我办建立了人防执法检查制度,积极与市人大协调开展《人民防空法》、《市人民防空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年月19日,由市人大副主任王洪华带队,市人大城环委、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民防办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执法调研组,对黔江区进行《人民防空法》、《市人民防空条例》执法调研检查,调研组详细听取了黔江区主要负责人对人防工作的汇报,并严肃客观地提出了改进意见。通过执法调研较好地促进了区县人防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转发了《情况简报》。

认真开展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及时成立了我办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由汤主任为组长,闵组长和魏助理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法规处负责,及时报送了我办开展动员部署情况,工作方案,对行政执法依据进行了清理和报送,制定了《市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年没有行政复议案件。

第8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下管线工程,是指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种地下管线,包括给水、排水、电信、电力、燃气、热力、人防、输油、广播电视、公安和工业管道等地下管线工程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地下工程管线规划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规划行政部门是市人民政府对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实行统一规划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

市建设、环保、房管、园林、发展改革、公安、人防、公交、供电、通信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市规划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地下管线专业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地下管线专业规划的编制,应当考虑远景规划,结合城市的发展布局,充分利用城市地上、地下空间资源。

第六条地下管线工程的建设,应当符合地下管线专业规划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技术规范的要求。现有地下管线工程不符合专业规划和技术规范要求的,应当根据专业规划,结合新的道路和地下管线工程建设逐步实施改造。

第七条新建、改建、扩建各类管线应当按照城市地下管线专业规划设计地下敷设。工程的规划设计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地下管线设置合理、走向顺直;

(二)综合管线工程设计应按临时性管线让永久性管线,非主要管线让主要管线,可弯曲的管线让不可弯曲的管线,压力管线让重力管线;

(三)同类管线应当合并,敷设电缆集中的地段应当设电缆导管、地沟,有条件的地段应当设管线综合管沟。

第八条从事管线规划编制和工程设计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并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和《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进行设计。

第九条在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除按规划建设各类地下管线外,不得建设其他建筑物和构筑物。

在城市道路红线以外的商业区、住宅小区、工业园区以及其他专项区域内埋设各类管线,应当按照城市规划,统筹安排各类管网的对接。

第十条凡有地下管线工程建设任务的单位,应当在本年度结束前,向市规划行政部门提交下一年度的地下管线工程建设计划。

第十一条地下管线工程建设需要征收、征用或临时使用土地和拆迁房屋的,建设单位应当按国家及本市有关征地或拆迁安置管理的规定执行。

地下管线工程建设涉及绿化、河道、桥梁、铁路和建筑物、构筑物的,管线建设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地下管线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按下列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持本年度建设计划及有关批准文件,向市规划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附有在城建档案馆取得施工地段的有关技术资料和施工地段的现状地下管线、管位地形图,经市规划行政部门审查后,根据城市规划,向建设单位提出地下管线工程规划设计要求;

(二)建设单位按照规划设计要求设计的方案,报经市规划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进行施工图设计;工程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设计深度、制图标准的要求,设计平面图应绘制在1:500地形图上;

(三)建设单位向市规划行政部门报送施工设计图的同时还应当提供下列设计图纸及文件,经市规划行政部门审核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规划设计图纸;

2、征收、征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工程招投标书;

4、竣工测量委托单;

5、工程档案移交责任书;

6、电子文件一套;

7、相关业务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地下管线工程需要挖掘道路或公路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市建设、公安、交通等部门办理挖掘道路手续。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为六个月,确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开工的,建设单位须在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申请办理延期手续。逾期不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行失效。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必须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和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确需变更设计的,应当向市规划行政部门报送变更图纸和说明,经批准后,方可按变更图纸施工。

第十六条经市规划行政部门批准的管线工程建设,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城市规划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开工前的放线定位,并在地下管线覆土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进行竣工测量。地下管线走向简单且严重影响交通的工程,经市规划行政部门同意,在预留可靠标志后,可先行覆土。

测绘单位应当在管线建设单位委托的时间内完成竣工测量。

第十七条在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应当持竣工测量的图纸及相关资料,提请市规划行政部门进行规划确认。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在地下管线建设施工中发现未建档的其他不明管线并与之发生冲突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及时报市规划行政部门重新核准、更改图纸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十九条地下管线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将经过确认的竣工图纸和相关资料等全套竣工档案资料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存档管理。

第二十条新建、改建道路等需迁移或改建其他管线时,市规划行政部门应通知有关产权单位,并提出原有管线迁移或改建的规划设计要求。有关单位应根据规划设计要求向市规划行政部门提报各自的建设计划和规划设计图纸,经市规划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自行迁移或改建并与道路工程同步施工建设。

第二十一条为应急突发事件需要进行抢修、抢险的管线工程,管线建设单位可先行实施,在48小时内必须分别向市建设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挖掘道路等手续,改变原规划设计的,还应当向市规划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在地下管线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占用现有的管线、高压供电走廊或规划的管线用地进行建设;

(二)擅自接装、改装、挪移、拆除或改变地下管线的使用性质。确需变更或废弃的,须经市规划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变更或废弃,并自行拆除废弃的管线。

第二十三条市规划行政部门应当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地下管线工程建设是否符合规划要求进行跟踪检查,建设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必要的资料。

第二十四条市规划行政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城市地下管线进行普查和补测、补绘,普查和补测、补绘所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成果,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统一接收和管理。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规划行政部门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没收违法地下管线设施;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市规划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按工程形象进度造价的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处以罚款。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建设的;

(二)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的;

(三)利用失效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规划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一)未经验线开工建设的;

(二)未按规定对地下管线进行竣工测量即覆土的;

(三)施工过程中发现未建档的不明管线,未及时上报的;

(四)竣工图纸未经确认即将地下管线工程投入使用的。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单位不按规定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占用地下管线进行建设的,由市规划行政部门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拆除违法建设工程,恢复原有地形地貌,并处500元至5000元罚款。

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或个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

第9篇

关键词:城建档案;特点;作用;城建档案工作

城建档案是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科学技术档案,它是城市构筑物、建筑物、地下管网等一系列工程建设的真实记录,是进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维护等各项工作的重要依据和信息支撑。

一、城建档案的特点

(一)内容丰富,综合性强。城建档案从归档上看,有前期准备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如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报告;有在城市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如施工技术资料、监理工作资料等;还有工程竣工后形成的各种验收资料及有关的照片、录像等等。由此可见,城建档案的内容和范围相当广泛,具有较强的综合性。

(二)连贯性强,归档周期长。城市基本建设工程从立项、规划、决策等先期准备工作开始,经过工程施工直到竣工验收,一般要经历一年甚至数年时间。在整个过程中,每个阶段形成的档案资料既类别明确又环环相扣,构成一个相对独立而又紧密联系的有机整体,从而真实、连贯、系统地记录和显现出城市基本建设工程的整个完整进程。

(三)涉及部门多,资料来源广。城建档案涉及规划、设计、电力、给排水、电信、环保等多个部门,这些部门分属不同管理系统,需要紧密协调配合。而各项城建档案资料就分别来源于这些不同部门,因此,具有广泛性。

此外,城建档案还具有动态性、精确性等特点。

二、城建档案的作用

(一)城建档案是做好城市整体规划工作的基础和依据。一个城市的整体规划是对整个城市各种要素、现状、基本特点和发展趋势的全面、综合、科学、长远的预测和构想,是整个城市建设的重要依据。而城市建设规划方案的形成又离不开城建档案的依据和信息支撑。有了城建档案提供的可靠依据,才能够在短时间内顺利完成整个城市的规划、设计、编制等各项工作。

(二)城建档案是城市建设工作的前提依据。城建档案是城市建设及其发展过程的真实记录,是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形成的需要长期和永久保存的原始资料,是城市建设和维护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依据,它能够为城市的拆迁、修建、扩建、改造、建设工程等各方面的工作提供大量真实而又准确的数字依据。我国及世界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实践证明:合理地利用城市基本建设档案能够促进城市建设顺利、有序、健康地发展,并能节约大量资金、人力和物力。

(三)城建档案是城市管理和维护工作的保证和依据。随着城市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的现代化建设进程也不断加快。当今的世界各国城市,已是地上高楼林立、铁路、公路、道桥纵横交错,地下给排水、煤气、通讯、人防等各项工程管网密集如织。在这种情况下,要对整个城市基本设施进行科学有效地管理和维护,就必须有完整、准确、系统的城建档案为依据。事实上,在城市自然灾害和工程事故等突发性事件中,城建档案资料所提供的保证和可靠依据,一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四)城建档案是进行城市建设资料编研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城市建设史料和文献编写一定要做到真实可靠,这就必须依赖于大量完整、系统、准确的城建档案。我所工作的秦皇岛市城建档案馆依据馆藏及调查相关资料,编写了《秦皇岛市征地汇编》和《秦皇岛市建设工程汇编》,将全市的征地情况和建设工程情况及其有关信息逐一列出、登记、汇总,有效地解决了多宗土地征用、地界纠纷等方面的问题,并成为城建和规划部门重要的文献参考资料。

由上所述可以看出,城建档案具有其自身独具的特点和作用。充分发挥其作用,切实做好城建档案工作,对于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对于实现城市的现代化,无疑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三、切实做好城建档案工作

(一)进一步增强城建档案法制观念和管理意识。

《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档案工作法律法规,是做好城建档案工作的法律依据,是规范城建档案工作的准则。各级城建档案部门及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上述系列法律法规,武装头脑,牢固树立档案工作法制观念,真正做到依法管理城建档案。

(二)强化城建档案管理,建立严格高效的管理制度及网络。

观念是前提,管理是关键。要做好城建档案工作,必须在牢固树立城建档案工作法制观念和依法管理的基础上,切实做好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使其真正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为此。第一要建立健全各项城建档案管理制度;第二要科学合理设置相关管理岗位;第三要配备好各岗位管理人员,并不断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管理素质;第四要以岗定责、奖罚分明。明确规定每个管理岗位的职权、责任及奖罚办法,增强每个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第五要建立完善的城建档案工作管理网络,充分发挥其组织协调作用。

(三)切实做好城建档案归档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和准确。

城建档案资料的归档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应按阶段有序做好。

第一,要明确归档范围。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园林、风景名胜、环保、市政、公用、房地产、人防等部门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及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等方面的文件资料,都属于城建档案馆的接收范围。

第二,要按工程建设程序分阶段做好档案资料有序归档工作。在工程开工前,应该把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用地规划、工程规划、勘察设计等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在工程施工阶段,应注意变更修改、质量事故记录、施工记录等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在工程竣工后,要将完整的工程图纸、各专项验收报告及其档案资料统一建卷、归档。这样就可以使城建档案真实、完整地反映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及时为工程建设服务,为工程竣工后各个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工作提供系统可靠的文字、图纸等资料依据,并为以后城建档案的开发利用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努力做好城建档案资料的开发利用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城市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城建档案只有通过开发利用才能充分体现其价值,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必须在做好城建档案归档和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注重其开发利用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城市建设和城市发展中的作用。为此,必须做到:

第一、做好城建档案汇编工作。汇编的主要内容有:1、城市基本建设管理的法规、规范、标准文集;2、城建档案资料内容分类汇编,以年度或专业类别为单位,以便查找;3、城建档案联合目录,以综合性或专题性形式的联合目录是揭示整个城建档案馆和建设管理部门档案室全部馆藏的大型检索工具。有了它,才能做到整个城建档案信息的资源共享。

做好汇编工作,首先要有完整、准确的城建档案资料和信息支持;其次,要选配好编研人员,要挑选那些知识丰富、熟悉馆藏内容、文字修养好、综合分析能力强的业务骨干来参与汇编工作。汇编工作是城建档案馆工作的窗口,它直接反映档案馆工作的价值和水平。如我馆编制的《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征用土地资料汇编》和《秦皇岛市主要工程概况汇编》,资料详实,文字精练,集决策性、系统性、易览性、实用性于一体,在城市建设的房屋拆迁、土地确权等工作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第二、转变服务方式,变封闭、半封闭服务为开放型、开拓型服务。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新形势下,要做好城建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必须彻底改变城建档案工作长期封闭、半封闭状态。变坐等服务为上门服务。为此,我馆经常深入全市各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征求意见,摸索经验,切实尝到了上门服务的甜头。

结合我馆多年的工作实践,我们总结出一套上门服务、开发利用城建档案的经验,这就是先期介入、全程跟踪、严格验收。

先期介入,就是在工程建设开工之前,到建设单位了解情况,看看有无配齐档案工作人员,其素质如何,并组织他们到我馆参观相关档案,对其进行业务培训,使其掌握城建档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

全程跟踪,就是从建设单位开工前到城建档案馆办理登记手续,签订《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责任书》开始,直到开工后的全过程,都深入下去,与工程建设同步跟踪服务,进行工程档案业务指导检查,看他们是否安排了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和人员,是否随时做好了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收集、积累和保管工作。对重点工程项目,派人长驻施工现场,随时进行指导。

第10篇

关键词:施工企业水电设计安全管理

作为水电设计的施工企业,对于水电项目的质量负有重要的责任,管理的规范化是非常关键。水电工程项目质量的好坏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施工企业要把质量管理作为一项长效工作抓下去,完善相关的管理机制,做到规范管理,科学施行。

一、当前水电设计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现状

(一)封闭的监督管理模式导致监督不公

水电设计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体制中由于水电工程存在一定的的特殊性以及专业性,加上一直以来的传统管理模式,使一些地方形成了局部相对封闭的管理模式,而很多负责工程设计的业主以及勘察单位并不具备水电工程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更没有相应的质量管理水平。这样的管理格局,使他们形成了惯常的内部监督模式,长此以往,“内部人”说了算,肯定会有不公正之处。

(二)一些非专业的单位进行设计导致问题多

水电工程设计过程当中,很多方面都会涉及到专业知识,需要专业的团队来进行施工。有很多非专业的单位进行施工,导致了许多问题出现,需要有相关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和把关。就目前的情况看,很多非专业的单位参入到水电工程项目设计当中,虚假的有资格无能力及高资格低能力的不正常现象广泛存在,使设计中出现的问题很多。而那些非专业设计单位的设计人员,虽然他们在揽项目上比起那些专业人员更加的积极,正是由于他们的非专业性,因此也给监管造成了困难,直接影响工程质量。

(三)地方保护主义导致施工设备乱

在水电项目施工过程中,设备的选择及源材料的采购,一直都比较乱,没有一个比较规范的程序,有些地方,存在地方保护主义,不少科技含量较低的设备充进水电项目施工过程当中,设备选择令人担忧。

(四)机构和人员配备不足导致缺位

由于水电设计施工安全管理形势要求不断加强,需要有专业的机构和人员进行规范化的管理。而就目前来看,我国在机构和人员配备上尚不健全,与当前以及未来水电工程建设的需求极不相称。

总结我国水电设计施工企业管理以往的经验和教训,可以清楚地看到,我国水电工程建设质量和管理不尽人意,存在着许多不足,急需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制和机制,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城市化进程。

二、构建适合水电设计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

(一)健全法制法规,做到有法可依。

完善的法规和制度是搞好管理的基础性内容,可以从法律法规的角度对水电工程质量的程序化管理进行一明确化。尤其是对政府、企业、施工单位、社会团体等所应承受的社会权利和社会义务进一步的明确。

建立水电系统《单位内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使相关人员能够在相应规矩范围内进行作为。在该制度中要使每一个成员明确职责分工,懂得自己所处的位置,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职责是什么,让单位内部人员都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这样就很容易形成一个比较集中的有机整体,该整体所发挥的聚合效应能够有效的实现工程质量管理总体目标。

(二)安全管理工作要贯穿到每个工程项目的全过程

水电工程安全管理规范化的目标,要求贯穿到全过程当中,要及时发现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旦发生问题要及时的进行纠正,从而保证安全、规范的进行操作。

1、水电工程设计阶段的安全管理控制。首先,要选择那些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保证那些水电工程各专业的设计符合有关水电工程相关的要求以及各专业工作设计规范。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要能够通过设计更加具体化,并作为施工的一个基本依据。其次,要能够把好设计方案审查关,保证水电工程项目的相关设计方案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符合水电工程设计标准、规范,方案要合理、技术要可行;再次,要及时的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使施工单位能够熟悉设计图纸,了解整个工程特点以及设计意图等内容。

2、水电工程设备购置阶段的质量控制。施工所用到的设备以及材料的质量优劣,关系到设备能否顺利安装调试,尤其是关系到竣工后工程能否正常使用,影响水电工程的整体质量。首先,在对相应的设备进行选择时,在确定设备型号材料质量以后,要及时的对供货厂商进行调查了解,组织招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择优选廉的一些原则,科学选择有品质保证的厂商;其次,还要对一些重要设备材料的质量进行控制。对那些各不相同的设备制造过程的质量控制点进行一些及时的检查和监控。

3、水电工程施工阶段质量的安全控制。施工阶段是形成工程建设实体的关键阶段,也是安全控制的重点。首先,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的相关制度。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始终能够坚持标准高、要求严,采取各种不同的形式来对质量进行监督及管理。适时制定一些关于《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等与工程质量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控制办法,并严格的对进行进施行;其次,合理制定相关的施工方案。在进行建设、设计中,相关的单位要结水电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从技术、经济等多个方面对施工方案进行科学和全面的分析,确保科学化施工;第三,把好相关工程材料进场关。第四,要控制好施工的工序。要根据水电工程的特点,根据重要性、复杂性以及质量标准的要求,科学的、全面的、合理的选择质量控制点。

第11篇

 

**机场驱鸟工作由场务班组兼任,班组目前共有4人,全日制本科学历1人,大专学历3人,因同时兼任场务、驱鸟和净空管理等多项工作,人员较为紧缺。在艰苦寂寞的工作环境下,班组以团结、协作、创新、奉献为工作理念,吃苦耐劳、创新拼搏、科学管理,为确保飞行区安全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在鸟害防治方面,班组有以下几点工作经验和大家分享。

 

一、加强管理、拼搏奉献确保安全平稳

一是整章建制、夯实基础。结合《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和工作实际,收集各类鸟样本,编制鸟害防治工作手册、实施细则、机场及周边草虫鸟类图册、岗位操作规程,建立基础台帐,详实记录每日的鸟情,并对巡视记录进行分析与利用,使鸟害防治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是多措并举,提升效能。不断改进鸟害防治工作方式方法和措施,严格落实日常驱鸟巡视制度,坚持从实际效果出发,采取大范围调研与重点防范相结合、定点驱赶与动态驱赶相结合、驱鸟与鸟情巡视相结合、人工驱赶与防治设备互补,做到当日航班不结束驱鸟人员不得离开飞行区。多措并举、齐抓共管、常抓不懈,驱鸟值班人员坚持使用煤气炮、驱鸟网、声波等进行多措并举的综合驱鸟。每年更换鸟网800余张、鸟杆100多根,燃放驱鸟礼花弹6000多枚,网捕各种鸟类1500多只,累计割草面积近5000亩,全年驱鸟行驶路程36000公里,全力以赴灭虫驱鸟。

三是在坚持以人为本的前提下,确保公平和效率。多年来场务队伍的组织纪律性和干事创业的精神面貌一直保持很好,每一名员工都能模范遵守规章制度,是同事群众交口称赞的队伍。

 

二、努力学习、勇于创新不断提升综合防治水平

场务班组成员需要多种知识和技能:驾驶各种车辆、熟悉机械知识、熟练操作各种仪器设备、了解生态学、生物学、动物学、植物学、掌握相关计算机操作等方面的知识。充分利用时间,以老带新,传帮带队,每名队员都成了多面手,一专多能,能中有精。不但熟练掌握了各种技能,还在不断的工作实践中,积极对各种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大大提高了鸟害防治能力。

由于机场小,人力物力有限,机场主要驱鸟设备有粘鸟网6000米,驱鸟车一辆、灭虫蚊灯和驱鸟假人若干,主要的驱鸟手段是燃放驱鸟礼花弹。

 

三、引进雷达鸟情观测新技术

2018年,****开展空防安保新技术试点工作,其中的雷达探测无人机技术同时也可用于鸟类活动轨迹的探测,11-12月份,该项目探测统计到以下鸟类活动规律。

1. 雷达探测机场一只大鸟向阵地飞行,高度10-50米,距离北观台600米。

(图略)

2. 雷达探测机场附近有两只鸟向北观台飞行。距离1.5KM左右2只

(图略)

3. 雷达探测:北观台附近有鸟,查看后拍照

(图略)

4.在晚上18点20分-19点30分,机场附近与东侧山顶飞过2大批鸟群,在西北1.5KM处集结。

(图略)

经过观察,每天鸟群出现的大致时间为早上9-11点左右,其余时间大多是单只或双只。下午16点到7点左右,会出现大量鸟群集中飞行,通常在飞机跑道西侧。

 

四、存在的困难和采取的措施

一是由于机场规模小,人力物力有限,场务班组只有4人,兼职巡场工作、净空管理、飞行区维护管理等,人少事多的压力较大,加上驱鸟技术手段不高,人防技防力度均较低。

二是**机场周边生态环境较好,鸟种类及数量较多,由于城市建设的需要,2017年**市在机场北端2公里左右的地方修建水质净化工程,占地约1000亩,由若干大小不等的水潭构成,目前工程基本完成,生态逐步形成,吸引了不少的鸟类前来觅食,给机场鸟防工作增加了很大的压力。

 

加之今年因机场北侧纳帕海湿地落水洞堵塞导致纳帕海水面上涨,水域面积大幅度扩大,现水面区距离机场围界约为3km。南侧小中甸水库形成较好的鸟类栖息环境。东侧城市建设扩张,丽香高速入口线高速灯光亮化工程竣工,西侧石卡雪山牧区围栏完工。冬季纳帕海湿地是黑颈鹤等候鸟主要的越冬栖息地在以上几种因素的影响下冬季鸟类主要在机场飞行区,机场南北两端,以及机场西侧的草原活动,鸟害防治压力持续增大。

三是工作时长,场务人员日均上班时间为16小时,因人员不足对航班期间整个飞行区鸟类观测以及驱赶存在盲区,鸟类对礼花弹以及煤气炮有一定适应性。场务队员目前无人员持有持枪证,日常需要对无法驱赶鸟类进行猎杀时需要请机场公安分局实施,但实际工作中存在公安分局处于种种原因。造成时间差,容易造成鸟击航空器事件。

 

针对目前的困难,**机场一是积极寻求解决场务班组人少事多,驱鸟人员不足、技术落后的途径,每年持续增加鸟网的长度和密度,购置较为先进的驱鸟车辆,学习其他机场的经验,逐步引进激光驱鸟、超声波驱鸟、夜间驱鸟等先进技术,提高技防水平。并在下一步积极探索劳务外包方式,增强驱鸟人力投入,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人防水平。

第12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理念,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竞争力;坚持依法行政与教育引导相结合,建设(规划)与管理相结合,执法主体与相关部门协同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通过科学、规范、系统、实效的管理,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促进社会全面进步,树立*发展新形象。

二、管理目标

(一)总体目标

1、在今明两年内,按照“全面净化*”的管理思路,着力解决卫生环境脏乱差问题,使主次街路、小街小巷、住宅小区、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城区村镇等环境卫生达到规定标准,城市建成区市容市貌进入辽西城市群先进行列。

2、在“十二五”期间,按照“重点美化*”的管理思路,进一步优化市容环境,达到居住环境舒适、交通秩序良好、市场经营有序、基本建设规范、管理功能齐全等目标,城市建成区市容市貌进入省内同类城市先进行列,争创“全国卫生城市”。

3、“十二五”以后,按照“建设有序*”的管理思路,在巩固前几年管理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治理区域,拓展整治内容,提高管理标准,持续优化城区环境,创建新兴工业城市、绿色生态城市和优秀旅游城市。

(二)具体目标

1、市容环境整洁。环卫工作规范高效,道路清扫和垃圾清运及时到位;社区街巷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社区建设规范,物业管理普及;市区无卫生死角,“三污”排放达标;扩展“门前三包”责任制范围,延伸到所有临街单位及住户,基本杜绝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不良行为。

2、公用设施完好。城市道路平坦,照明、排水设施完好,夜景灯饰美观;公园、游园、广场、街头绿地和路树等全天候保洁;依附于道路、广场、城市基础设施的广告、牌匾、标志牌等设置规范;公交服务规范、文明、高效。

3、建设规划合法有序。根据市情和发展定位,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制定并实施城市发展与建设的总体规划,并按总体规划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立和健全规划监管体制,有计划地逐步拆除或改造影响市容市貌的建筑物,杜绝各种临建违建和私搭乱建现象;以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为主要控制节点,形成建设与管理的有机结合,保证城市管理高效长效,不断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步伐。

4、环境保护有力。实现垃圾、污水的无害化处理和废物的再生利用,保证水质和空气指数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以上;严格投资项目的环评,整顿改造各类污染企业,坚决关停长期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大力普及环境绿化美化,新建住宅小区符合生态标准;加快旧区的绿化改造,城区绿化覆盖面积达到35%以上。

5、交通秩序井然。车辆管理严格规范,交通秩序井然畅通;改造完善交通设施,疏通“瓶颈”地段,严格治理“三乱”和机动车占道的城市顽疾,防止交通拥堵;根据可能出现的灾害性情况,提前制定各种完善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交通和车辆管理,城市交通事故数量明显下降,各类指标低于规定标准。

6、市场经营有序。严格管理与教育疏导相结合,取缔马路市场,有计划增建和改造封闭式农贸市场,力求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生活,流动商贩全部退路进场;根治市区露天经营、占道经营和无照经营等违规行为。

7、制度完善配套。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本地实际,逐步制定衔接配套、科学合理的城市管理规范。既要重视探索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填补制度盲点,又要在实际运行中逐步完善已有的规章制度,使之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市情民意。

8、公众意识增强。充分发挥教育功能和舆论导向作用,营造城市管理良好的舆论氛围,唱响“爱我城市、洁我家园”城市管理主旋律,发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增强城市管理意识、公德意识、环境意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争创文明好市民。

三、责任分工

(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城市管理领域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市政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房产管理”等五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查处纠正各类违法违规建筑,对各类违法违规建筑物和影响市容有碍观瞻的构筑物及其它设施进行依法拆除。

2、按照设计美观、规格统一的要求,集中力量整治规范广告、牌匾,及时清除、更换有损城市形象的破旧牌匾。

3、整顿沿街商业网点经营秩序,禁止店外经营,取缔城市中心区域内的马路市场,根治无照商贩流动经营,严格限定各类商饮服修、季节性果菜售卖以及早晚小吃等摊点的经营时间及地点,取缔露天烧烤,严肃查处各种乱泼乱倒行为。

4、规范礼仪庆典和商业促销活动,禁止在主要街路、广场、商场(店)门前搭台演出、拉挂条幅和展销产品,禁止横跨街路架设彩虹门。

5、加强城市规划监察管理,全程跟踪监察工程建设单位“两证一书”、规划图、验收单的执行情况,参与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及时查处和纠正违规行为。

6、禁止畜力车在市区内行驶,禁止城区内饲养家禽家畜,禁止在街路两侧及公共场所屠宰家禽家畜。

7、严厉查处扒窗改门、损坏节能设施、拆改供暖燃气设施等擅自改变房屋室内外建设结构的私拆乱改行为。

8、及时监察新建及改扩建工程中绿化项目完成情况,严肃查处损坏花草树木、绿化设施及擅自占用绿化用地等行为。

9、充分发挥“4050”人员协管作用,动员社会力量配合执法。

10、指导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和城区村镇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11、严厉查处擅自占用、挖掘道路和在城市道路上私搭乱建等行为。

12、监察建筑施工场地,严格施工围挡设置标准,严禁建筑渣土违规排放及在施工围挡外乱堆乱放,出入施工场地的车辆要符合市容及环境卫生管理要求,纠正运输车辆撒落、外带淤泥等污染环境的行为。

13、组织开展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督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定期与沿街单位签订责任状,督促冬季开展除雪工作。

14、清理市区街路上设摊占卜人员和其它封建迷信活动。

(二)建设(规划)部门

1、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重点地段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2、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类建设项目进行管理、审批,加强跟踪监察和规划验收,及时纠正违规滥建和少批多建行为。

3、组织市政工程、园林工程、环卫工程、公用工程的工程报建、建设招投标、设计审查、施工图纸审查、监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安全管理等工作。

4、管理市政、园林、供水、燃气等工作。

5、管理维护城市道路、桥涵、路灯、排污、排涝和燃气热力等市政设施。

6、负责城区道路清扫工作,及时清运、排放、管理生活垃圾,负责城市公用水厕的管理。

7、及时完成新建、扩建改造工程项目和住宅区开发竣工后的绿化任务,组织对广场、道路、公园等公共场所的绿化进行精心养护。

8、编制全市住宅建设、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市场、房地产评估、物业管理等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9、组织开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审核和开发项目的综合验收。

10、审核管理物业企业,审批住宅小区硬化、绿化建设项目,协调、指导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11、负责住宅房屋拆迁、回迁及房屋产权、产籍、房产交易市场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城市供暖管网建设,协调供热企业与热用户关系,管理维护城市供暖设施。

(三)交通部门(公路段)

1、负责市政界以外、公路沟以内(含公路沟)的道路养护及清扫保洁工作,及时清运垃圾。

2、负责公路控制线以内的路政管理工作。

3、负责出租车管理工作,保持车容车貌整洁,禁止乱收费和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客。

4、负责城市公共客运治理、安全行车及管理工作,规范停靠站点标志,严禁招手即停、乱停乱靠及超员、超速、抢道等行为。

(四)环境保护部门

1、负责监管城区工业企业生产废水达标排放工作。

2、负责治理城区大气污染源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证全年80%天数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3、负责城区餐饮业的环保审批工作,严肃查处随意排放油烟等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的行为。

4、负责监管城区工业企业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工作。

5、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工作。

6、依法监管危险固体废物和放射性污染源。

(五)工商部门

1、按照城市管理标准和要求,严格审批和管理营业执照,查处纠正违规经营行为。

2、加强早夜市管理,严格规范经营时间和范围。

3、监管指导封闭市场和早夜市环境卫生工作。

(六)公安(交警)部门

1、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设立专门或临时公安执勤机构,抽调专人随时配合执法,依法打击和处理暴力抗法行为,保护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

2、整治交通秩序,加强交通管理,纠正机动车、非机动车违章停放的行为。

3、负责交通标志、标线、信号设备、物体隔离设施、岗楼、岗台等交通安全服务设施的管理工作。

4、负责主要街路停车泊位划定及停车场规划、设计、建设、使用和交通安全畅通的管理工作。

5、查处超限车辆,禁止履带车、铁轮车或超重、超高、超长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6、及时对城市建成区内的大型开发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

7、严格控制管理交通噪声,禁止在禁鸣区内鸣喇叭。

8、清理整顿客运三轮车上路行驶,保证安全有序。

(七)民政部门

1、负责城市地名标志设置及行政区域划分工作,组织编制、出版城市地名图、政区图和地名图书。

2、规范管理城市道路路标和楼门牌设置。

3、救助管理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

4、查禁限制殡葬用品经营,禁止在中心市区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用品,严禁在户外搭设灵棚和吹丧送葬。

(八)财政部门

1、负责编制城市管理财政预算。

2、负责检查监督城市管理重大资金使用情况。

3、负责按预算计划及时拨付城市管理经费。

(九)国土资源部门

1、负责城市管理中的土地收回、收购置换、征用储备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工作。

2、查处集体土地违建、临建行为,督促自拆或向法院申请影响市容、有碍观瞻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其它设施。

(十)商业、粮食部门

按照城市管理有关要求,抓好市区商品市场的规划、建设以及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十一)文化部门

依法监管互联网、图书音像、打字复印、礼仪庆典、艺术品经营场所及娱乐、演艺市场,严格规范经营秩序,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十二)教育部门

1、整合教育资源,指导中小学搞好现代化城市管理知识教育。

2、开设中小学社会公德课程,教育学生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

(十三)水务部门

负责西湖水上公园环境综合治理和管理,搞好公园内道路和绿地的清扫保洁,保持西湖水上公园清洁秀美。

(十四)卫生部门(爱卫会)

1、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

2、强化食品、生活饮用水和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

3、控制鼠、蚊、蝇等病媒生物。

4、组织开展创建卫生城区、卫生社区、卫生模范单位活动。

(十五)旅游部门

1、贯彻执行《*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完善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2、归口监管辖区内各旅游景区(点)的维修改造和开发建设,维持生态环境平衡,保持自然景观和文化古迹的原有风貌。

3、加大旅游行业执法检查力度,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4、加强各旅游景区(点)的卫生管理,保持整洁优美的旅游环境。

(十六)人防部门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人防工程建设。

2、把人防工程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3、依法管理和使用人防工程。

(十七)五间房镇、台吉镇、凉水河乡及其他乡镇

1、负责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综合环境整治工作,做到垃圾定时清运、无残存,保持环境整洁优美。

2、负责管区内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做到经营有序,道路畅通,环境整洁。

3、负责规划区内“城中村”主要街路的卫生保洁、垃圾清运及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工作。

4、加强属地厕所管理,保持厕所清洁。

5、严厉查处和纠正临建违建、私搭乱建、扒窗改门等违规行为。

6、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和冬季除雪任务。

(十八)各管理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负责社区内小街小巷和无物业管理居民区内的卫生保洁、清扫清运工作。

2、负责监察和查处规划区内各自管区临建违建、私搭乱建、扒窗改门等行为,对超越查处权限的要及时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

3、负责监督所辖区域内单位和个人抓好“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和冬季除雪工作。

4、负责监督所辖区域内小街小巷的乱堆乱放、欺街占道等行为。

5、负责所辖区域内公厕及单位厕所的管理、清扫、保洁及粪便清运,逐步实现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

(十九)宣传部门

1、广泛宣传市民公德和守则,引导市民加强自我教育和管理,营造发展、创新、团结、向上的良好舆论氛围。

2、制定和实施城市管理宣传计划和方案。

3、组织新闻单位及时准确宣传报道城市管理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先进典型。

4、对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实施舆论监督和媒体曝光。

(二十)机关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1、负责督促检查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门前三包”执行情况和环境卫生落实情况。

2、负责定期督促检查各责任部门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

3、负责督促检查全市冬季除雪清运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和单位要把城市管理工作当作关系发展的大事来抓,真正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具体负责;各责任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互动衔接,形成较强的工作合力。要建立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经常分析形势、查找不足、通报情况、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

(二)明确管理主体。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主体部门,要认真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落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实施细则》,依法行使各项行政执法权限,全面完成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要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抓好教育培训和管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市容综合管理办公室要认真履行指导协调、总结讲评、检查监督等职责,确保城市管理各项工作扎实高效开展。

(三)搞好宣传教育。要把城市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公民道德教育建设体系,通过开展“爱我家乡、清洁家园”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倡导社会公德,革除生活陋习,提高市民素质。新闻单位要发挥主渠道作用,通过大造声势、正面引导,积极配合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坚持联动互动。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全面实行“五定四全”制度(定管区、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责任和管理全方位、工作全天候、责任全明确、任务全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建立城市管理网站,实现网上接访、网上传递和信息交流,大力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活动,逐步消除城市管理中的盲区和死角。社区要配备城市管理信息员,及时搜集反馈城市管理信息;五间房镇、台吉镇、各管理区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所属村、社区、园区要完成管区内城市管理任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规定,自觉履行职责义务,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