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7 17:59:2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保险公司的经营与管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互助保险公司;初级发展阶段;竞争优势
中图分类号:F830.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7)01-0062-03
一、互助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及其特点
(一)互助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
近代互助保险制度是随着通往东方的新航线的开辟和美洲大陆的发现,以及资产阶级革命在欧美各国的陆续进行而逐步形成的。1762年,英国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人寿互助保险公司――伦敦公平保险公司,这也是第一次以公司为载体、以互助保险的组织形式来经营保险业务。伦敦公平保险公司的成立,标志着互助保险制度的正式形成。
互助保险制度的主要运行载体是互助保险公司。互助保险公司是一种非盈利性的公司组织形式,是由互助保险社演变而来的,它是被保险人自己的合作组织。与互助保险社不同的是,互助保险公司不规定参加人员的身份,不受行业限制,只要参加保险,持有保险单就为互助保险公司的会员。公司没有股东,没有股本,公司的目的不在于盈利,而在于为投保人提供较低价格的保险产品,避免非法索赔。投保人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公司所有人,又是公司的顾客。互助保险公司保单持有人的地位,与股份公司股东地位极为相似,投保人有权选择董事会,由董事会任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当公司经营业务获得利润时,投保人可分得红利,其余盈余积累起来,用以加强公司的财力。公司亏损时,保单持有人或用摊缴保费的方式予以弥补,或用以前的盈余金予以弥补。[1]互助保险公司以发行分红保单为主,有时也会发行非分红保单,但只有分红保单持有人才对公司拥有所有权。
(二)互助保险公司的特点
互助保险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是流行的保险企业组织形式。互助保险制度的特点可以从互助保险公司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比较中反映出来。
从组织结构来看,股份公司由股东集资而成,股东是公司的投资者,与公司的保户不同。其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其下的董事会全由股东控制,与保户毫无关系。互助公司不发行股票,公司创立之初的营业资金由发起人垫付,待公司营业数年具备一定业务规模后再偿还垫款,此后公司的全部资产即归保单持有人所有,也就是说是保单持有人控制整个公司及由其选举出来的董事会。
从经营业务范围来看,股份公司经营以营利为目的,公司的资本金为股本,由股东投资而成,主要以经营不分红保险为主,经营领域主要集中在财产责任险市场,一般实行预先征收保险费的制度。互助公司是以保障社员的相互利益为目的,属非盈利性质,公司的资金来源是向社员预先借入的,互助公司以经营分红保险为主,经营领域则主要集中在寿险市场,一般实行事后追征保费的制度。
从收益分配来看,股份公司的经营收益是利润,它属于股东所有,分配形式是股息红利,或公司公积金,股东可以自由转让所持股份。互助公司作为非盈利机构,按成本厘定保费,不存在利润性的收益。承保经营的盈余是预收保费溢收的结果,所以归社员(保单持有人)所有,它的分配表现为社员分红,社员权益要先征得互助公司的同意才允许转让。
二、互助保险公司的竞争优势与其局限性
(一)互助保险公司的竞争优势
从历史上看,互助保险公司是保险产业发育之初的重要企业组织形态。互助保险公司历史悠久,但并非是落伍的保险组织形态。互助保险公司可以在集合各方面利益的前提下发挥风险分散和投资等多重功能,对于培育新兴市场具有积极作用。纵观西方发达国家的保险业发展轨迹,可以看出各国在保险业发展的初期都大量地采用带有互质的组织形态,互助保险公司占据着绝对重要的地位。据20世纪60年代末的统计,在世界各国人寿组织中,互助保险公司的数量,美国153家,英国27家,西德38家,法国6家,加拿大13家,日本16家,互助保险公司占有相当比重。其中在日本,互助保险公司占全部人寿保险公司的76%。据1962年美国人寿保险业统计,所有互助保险公司业务量之和为2334亿美元,占美国全部人寿保险业务量的60%。以上数字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互助保险的这种组织形式在一国保险市场起步阶段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从理论上看,互助保险公司之所以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发展,是因为其具有由互助保险公司上述特点所决定的在保险业初级发展阶段的竞争优势。现代管理理论认为,企业组织形式(包括产权形式和内部构造)应该适应经营内容的要求和市场变化的特征。其中,企业产权形式应当有利于体现和协调企业各利益主体的利益关系,避免不同利益集团的利益冲突和目标对撞,这是企业的生命力和集合力的源泉。互助保险公司相对于股份制保险公司的不同的组织机构,形成了其独特的竞争优势,这在保险业发展的初期特别明显。[2]
首先,互助保险公司赋予其成员(保单持有人)以民主管理的权利。保单持有人具有选举和被选举权,推选产生的董事会(或管理委员会)直接从事该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因管理者是由互助保险公司的成员推举产生,受所有保单持有人的监督,规章公开、账目公开,民主管理的透明度大。成员的权、责、利较为清楚明了,成员之间自然形成监督机制,不易产生欺诈公司骗取赔款的情况。
其次,互助保险公司将产权所有人与客户合二为一,从而消除了产权所有人与客户之间的冲突而减少了保险公司的机会成本。股份制保险公司存在着明显的“股东―保单持有人”的利益矛盾和“所有者―经营者”的利益矛盾。而互助保险公司能够综合和协调保险经营中各个利益集团:产权所有者、经营者和客户(保单持有人)三方面的利益、目标和动机,由此形成了一系列的组织优点和比较优势。互助保险公司能够大大降低业务成本。由于互助保险公司的目的是为了给会员提供最低价格限度的保险,与向股份保险公司投保相比,投保人用较少的保险费,可得到相同的保险保障。
第三,互助保险公司设立所需要的条件相对宽松,且经营稳定,不易破产。作为公司成员的被保险人,因权利和利益制约,阵容稳定且逐年扩大,一旦遇大灾之年,亏损可通过调整保险费在成员间消化,只要经营决策没有大的漏洞,一般不易产生像股份保险公司那样的破产情况。
第四,由于没有股票公开上市交易,并且所有权分散,可以有效地避免被其他公司收购。回避股东的要求,不存在资本市场的巨大压力,公司经营拥有更大的灵活性。不必像股份制公司那样须时刻关注其在股票市场的表现,因此其经营策略更多的是从长远出发,其管理未来的能力较强。
由于上述种种组织优势,互助保险公司在保险业发展的初期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可以提供投保人更周全的保障;可以集中力量进行业务拓展和开展经营活动;可以按照公司长远的目标发展,而不必按照资本市场的要求追逐短期的利益等等。在保险市场发展的初期鼓励互助保险公司的建立是有必要的,可以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二)互助保险公司的局限性
首先,互助保险公司经常被人提到的一个缺陷就是不能依靠发行股票来增加其资本,只能依靠收益的留存。这种依靠收益留存积累资本金的方式导致互助保险公司在面对新的商业和投资机会时过分的谨慎,即使这些机会会被股份公司接受,却被互助保险公司拒绝。从互助保险公司现有成员的角度出发,快速的发展并不是一个十分恰当的目标,除非它能带来更高的支付,如果较大的公司规模能够导致在成本和投资上更有效率才可能考虑接受更快的发展。小公司在投资新技术的规模和投资管理上受到限制,这同样也适用于控股保险公司。这种缺陷导致互助保险公司在现今混业经营的竞争格局下难以获得一个更佳的竞争地位。[3]
其次,公司治理结构和委托―问题。有三个相关的证据可以支持互助保险公司的管理者相比股份公司的管理者缺乏提高效率和尽职的动力。一是互助保险公司的所有权和投票权在其顾客中被广泛的分散。顾客往往对于公司的事务不了解,从而不能很好的行使他们的投票权,在实际中,互助保险公司的控制权往往落在了管理者手中。股份公司的管理者对公司的所有者就更负责一些。私人所有的有限公司有一个所有者或一个人数少的所有者集团,他们能够对公司进行控制。公开上市公司被投资分析师所监督,并且要关心他们公司的股价。二是互助保险公司不能用股票或股票期权对管理层进行激励;三是互助保险公司的架构、章程使得兼并异常困难,必须经过管理层的同意,兼并才能进行。[4]
三、国外互助保险公司的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的保险市场目前尚处于开拓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从保险深度上看,1996年我国保险费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为1.12%,而美国、英国、日本、法国和加拿大分别为8.55%、10.71%、11.7%、8.89%、和6.02%,这些国家在1950年保险深度分别为5.2%、4.8%、1.15%、1.54%和4.32%。从以上数字可以看出,我国目前的保险发展水平只相当于日本和法国20世纪50年代的水平,我国的保险深度和广度都比较低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互助保险公司具有其生长的基础。目前的中国保险业,承保范围狭窄,保险组织形式单一,单纯的股份制难以适应多样化的市场层次和需要,应该充分利用具有合作性质的互助制形式,发掘潜在的保险需求。完整的保险市场中,需要多样的保险企业组织形式。[5]
中国的保险市场受东方文化传统的影响,互助制保险公司在中国更具有生长的土壤。我国保险业发展变化的现实表明,中国的市场文化、运行方式、经营风格和展业模式,在某种程度上适合互助制保险企业的发展。例如,这几年我国的保险公司推出的“分红保单”获得市场的热烈响应,在一定程度上是互助保险公司在我国的适应性的佐证。
我国目前也存在着一些互助保险组织,比如由工会、协会和农民自发建立的互助保险协会等,这些组织目前还不属于公司的形式,规模偏小而且无明确的经营策略和发展方向。即便如此,它们仍然在提供风险保障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某些领域甚至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比如渔业互助保险和农业互助保险,填补了商业保险的空白,为农、渔业生产提供了安全的保障。在西方发达国家,互助制保险在寿险中占据主要的地位,当前,我国最具潜力的市场恰恰是人寿保险市场,因此引入互助制保险可以促进我国寿险业的发展,提升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水平。
参考文献:
[1] 肯尼思・布莱克,哈罗德・斯基珀.人寿保险[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2] 史炳军.借相互保险改造股份制保险公司[N].中国保险报,2000-11-20.
[3] 朱艳嫣.美国互助保险公司的重构和启示[J].投资与合作,2001,(5).
关键词:中小保险公司;差异化;经营模式
中图分类号:F84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4月14日
一、引言
近几年,中小保险公司的数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作为保险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保险公司具有经营灵活、专业性强以及分布面广等显著优点,对繁荣保险市场以及发展国民经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就目前国内保险市场而言,三大保险巨头(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和中国太保)牢牢占据70%~80%的市场份额,其余保险公司仅占20%左右。在这样的竞争格局下,中小保险企业虽然有其独特的优势,如管理成本低、历史负担小、经营灵活等,但这远不能弥补其资金流动性不足、市场资源短缺、技术水平相对落后等劣势。在和大型保险企业竞争过程中,单靠压低价格与之抗衡,只能把自己逼入绝境,因此中小保险企业必须大力推进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的创新,通过差异化经营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才能实现企业内部资源的最优配置和最佳经济效益。
二、中小保险企业实施差异化经营模式的优劣势分析
(一)优势分析。首先,中小保险公司能够及时转变发展思路,依托股东不断推进其向专业化方向发展。中小保险公司的大股东一般都在某一行业或者领域具备领导能力和号召力,为中小保险公司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中小保险公司借大股东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能不断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信誉,实现企业的跨越式发展;其次,中小保险公司能取得较高的边际效益。大型保险公司经历了快速发展时期,现在基本趋于成熟阶段,而中小保险企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尚未建立完整的经营管理模式,所以它能在不增加支出成本的基础上,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为企业扩大再生产提供前提条件;再次,中小保险公司的发展能为保险专业人才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随着国内经济的发展,大量优秀人才选择回国发展,再加上我国重视金融保险人才的培养,所以我国人才保险市场逐渐趋于饱和。与大型保险公司相比,中小保险公司具备更大的发展潜力,能为员工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吸纳更多人才。由此,中小企业的人才资源得到巩固,为中小保险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可能。
(二)劣势分析。
第一,资金实力不足,资金运用效率低。大型保险公司经历了较长的发展历程,有些保险公司由于其强大的发展动力,在一定时期内曾处于垄断地位。大型保险公司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史,投资经验相对成熟,其资金规模、人才资源、营销网络以及业务开拓等均处于领先地位,获得的收益更高。而中小保险公司的发展时间短,资金积累不足,在投资时会遇到较大的阻力。由于资金储备及各种限制条件的制约,中小保险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不论在资金规模还是人才储备上都难以与大型保险公司抗衡。
第二,经营策略不明晰。中小保险公司成立之初大多是极其盲目的,成立的初衷大多基于股东利益。自交保险公司一般承担股东的大量保险业务。但是保险业的资金回收期较长,而股东需要短期收益高,所以这就构成了一对矛盾体,保险公司更多的为股东服务,所以一般选择短期收益较高的保险产品,对长远利益的考虑不充分,经营策略不明晰。
第三,内控机制不明晰,缺乏创新及监管力度。我国保险市场的经营方式较为粗放,没有建立健全相应的内控机制,企业的内部管理存在较大的缺陷,严重阻碍了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其主要表现在:首先,内部监管不严,稽查审计机构尚属空白,有的保险公司尽管建立了稽查审计机构,但是人员素质质量不高且检查效率低下,导致企业无法正常履行稽查监督职能,不利于中小保险公司及时规避风险;其次,承保单的管理存在较大的问题,随意性大,随意注销保单、变相降低条件承保以及篡用条款的现象屡见不鲜,对保险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第四,缺乏风险防范意识,没有注重服务质量的有效提升。保险业作为一种特殊的服务行业,它是经营风险的专门金融机构,但是较之于其他金融机构,保险业对自身经营所存在的风险不够重视。中小保险公司将企业的经营风险局限于骗赔水平上,但是对管理风险、资金运营风险、经营风险、偿付风险以及财务风险等认识较为缺乏。有些保险业务员为了完成经济指标,将风险意识抛之脑后。他们为了拿到保费,不管风险如何,他们都会予以承保,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费用,无形中扩大了企业的交易成本,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与此同时,中小保险公司不重视业务的拓展和延伸,没有提升服务意识,客户的满意度也逐年下降,给保险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阻力。
(三)中小保险公司实施差异化经营模式的策略。竞争手段、经营范围和产品的同质化,一直是制约保险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中小保险公司要想跨越式发展,就必须不断进行创新,找出适合自身发展的目标市场,确立差异化经营模式,形成自我发展的独特优势。
1、转变经营方式,树立差异化经营的发展理念。经过多年保险市场激烈的竞争,保险业普遍存在的“速度情结”和“规模偏好”正在发生转变。中小保险公司应当深刻认识到,保险资产规模扩张会带来规模经济效益,但并不是规模越大越好,过快的规模扩张意味着资本快速消耗和风险不断积聚,必须切实改变传统的重投入轻效益、重数量轻质量、重规模轻结构、重速度轻管理的外延粗放型经营方式,真正构建起集约化经营、内涵式增长、差异化竞争的经营发展理念,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例如通过对公司员工进行“诚信、专业、价值”核心价值观的宣导,使差异化经营的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2、加快战略转型,推进差异化经营结构的转变。中小保险公司必须依靠其自身独特的核心竞争力来推动战略转型,通过战略转型的过程再强化其核心竞争力,并推进公司经营结构的转变。战略转型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一方面围绕所服务区域的支柱产业转变发展方式。面对保险行业目前的现状,新模式的建立和新技术的变革,保险业从内部开始逐步转变经营管理模式,所以中小保险公司应重塑核心竞争力,避免同质化的竞争。例如,可以联合建立共享服务中心,从而提高服务客户的能力;另一方面中小保险公司经过近些年的积极探索,在战略、管理、文化、品牌、服务、技术、产品、业务结构、客户结构、收入结构等诸方面均形成各自差异化的竞争优势,使得产品和服务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和流程化,促进服务持续改善。中小保险公司在经营中应体现当地主流经济特点、在支柱产业的经营逐步形成专业化服务特点,通过战略转型,逐步形成差异化、专业化的经营模式,切实为经济发展提供“灵巧的稳定器”服务。
3、加快创新步伐,建立差异化经营的竞争模式。中小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公司治理、发展模式、管理流程、产品服务、综合化经营等多方面的积极创新,大力提升管理效率和优化服务流程,提供全面综合的金融保险服务解决方案和专业化经营的创新业务,着力改善业务结构、客户结构,努力实现集约化经营、专业化管理、一体化发展,构建自身差异化的核心竞争能力。中小保险公司要加快创新商业模式,提升核心技术能力,实现批量化、标准化经营,例如在人力、机构、费用、技术、品牌等诸多方面的资源配置向与自身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业务、客户、产品方面倾斜,通过产品差异化、经营差异化、服务差异化,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流程,确立适合于自己能力的市场定位和管理模式,不断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拓展市场发展空间,集中有限的人财物资源,做出了品牌和影响力,形成比较竞争优势。
4、充分细分市场,获得差异化经营的区域优势。中小保险企业要充分认清市场形势,找准市场发展目标。要充分发挥机制灵活的优势,不断开展市场调研工作,进一步划分业务渠道、险种、客户群体以及地域等相关限制要素,找出适合自己发展的道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中小保险公司要科学布局,将本行业的竞争、产业的集中程度、经济发展潜力以及产业中心转移的方向等作为分支机构建立的先决条件,形成企业独特的竞争优势,不断提升市场占有额。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恶性竞争,降低资源消耗,增加企业利润,为总部开拓新的市场,从而从整体上提升保险公司的利润,确保分支机构的健康发展。同时,还要具备战略性眼光,对保险深度和密度相对不足以及人均收入较低的地区也不能忽视,要充分挖掘其潜能。要清醒地认识到,只有将这些地区的潜在客户充分挖掘出来,才能以最少的资源消耗抢占更多的市场先机,为保险公司的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5、强化人才管理,提供差异化经营的人才保障。首先,中小保险公司必须强化人才战略,创新人才管理机制。中小保险公司的从业人员只有加强自身素质,确保服务的周到、全面,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为了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中小保险公司首先要建立健全竞争择优机制,科学选拔人才,同时要总揽全局,明确企业的人才需求,不断建成平等、公开、择优的用人机制,为人才的更新换代奠定基础;其次,要建立约束平台,严格执行以贡献定薪酬的激励政策。中小保险公司要做好岗位分析、岗位设置以及岗位评估工作,对不同岗位实施分类管理,同时依据职责设计多样的升级渠道,实现贡献和报酬、责任和利益的统一;最后,要培养员工的终身教育理念。中小保险公司要特别注重知识型人才的培养,帮助员工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提升企业员工的整体素质,扩大中小保险公司的市场占有额。
三、结论
总之,随着进入后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结构调整的加快,保险业经营环境已经发生了深刻的改变,这对于中小保险公司来讲不仅是巨大挑战,也孕育着新的发展机遇。在同业竞争日益激烈的条件下,中小保险公司只有立足于自身发展实际,积极探索差异化经营的发展道路,才能促进企业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李涛.中小保险企业生存现状及提升竞争力的途径分析[J].金融经济(理论版),2010.12.
[2]杨有成.寡头垄断保险市场模式下中小保险公司的经营策略[J].开放导报,2010.2.
关键词:资产负债管理;资金运用;投资匹配
一、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的特点
由于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只允许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短期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业务,业务范围和保险的特性,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具有如下特点:
(一)资金来源的广泛性
财产保险公司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保费和资本金。由于我国国土面积广阔,人口众多,经济增长速度快,促进了我国财产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费规模的迅速扩大,保险资金越来越多,且来源广泛,涉及社会的各个层面。保险资金不仅来自于国有企业、外资企业,而且大量的保险资金来自于个人;从产业来说,财产保险资金来自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从构成来看,保险资金主要由资本金、责任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等)、总准备金、保险储金以及未分配盈余等构成。
(二)资金性质的负债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将保险定义为:“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从保险的定义可以看出,保险公司的资金主要是来自保费收入,收取保费在前,承担保险责任在后。即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生效后,根据未来保险事故发生与否,决定了是否承担赔付责任。由此可以看出,保费资金具有明显的负债性特点。从保险资金的构成来看,除资本金和总准备金外,其他都属于负债。
(三)对外负债的短期性
从经营范围可以看出,财产保险公司除工程险等少数险种有可能保险期限较长之外,其他险种的保险期限都不超过一年;与此同时,财产保险公司可能的支出将在保险期限内完全明确。由于财产保险公司的险种的责任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这就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的负债大部分在一年内,具有明显的短期性特征。
(四)保险资产的流动性
财产保险公司风险发生的不确定性、成本支出时间的滞后性和金额的不确定性,及负债的短期性,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负债支出的时间的不确定性。为保证保险责任的及时承担,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利益,财产保险公司必须保持资产的高流动性,以防止债务产生的财务“黑洞”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或破产。
二、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性
从以上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的特点可以看出,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的风险不仅来自于经营的保险业务本身,同时与保险公司的自身管理水平密切相关。在当前财产保险行业发展迅速,竞争程度较高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内部管理水平将直接决定公司经营的成败与否。因此,保险公司应该加强自身资产负债管理,提高资产的盈利能力和流动性,保证各项债务按时支付。
(一)资产负债管理的概念
资产负债管理,从狭义的角度理解,为针对某类负债产品的特点形成的资产结构,实行业务条块上的匹配;从广义的角度理解,资产负债管理属于风险管理的范畴,它从整个企业的目标和战略出发,考虑偿付能力、流动性和法律约束等外部条件为前提,以一整套完善的组织体系和技术,动态地解决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匹配问题以及企业层面的财务控制,以保证企业运行的安全性、盈利性及流动性的实现。
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资产负债管理是通过了解保险公司的业务特点为出发点,进而合理分析其资产、负债,并合理安排资产负债的匹配关系,以保证企业运行的安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资金的流动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财产保险公司实行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意义
财产保险风险发生的时点的不确定性和赔付金额的不确定性,导致了财产保险公司负债发生的时间的不确定性和支付金额的不确定性。这就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利用资产负债管理,加强自身资产负债的管理,以合理化解这些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从资产负债管理的角度来看,财产险公司经营的好坏,不仅取决于公司业务发展的好坏,更重要的是取决于资产负债管理的好坏。只有资产负债管理做好了,财产保险公司才能保护股东及广大投保人的利益,才能保证国家金融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因此,财产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对公司、行业、社会均具有深远的意义。
1.资产负债管理是财产保险公司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的需要
保险,是一种风险预防和转移的工具,它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风险转移给保险人,一旦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损失或约定事件,保险人按约定补偿被保险人的损失或给付相应的保险金额。保险公司财务状况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风险转移的成功与否。目前,财产保险市场竞争非常激烈,承保利润不断下降,有的险种甚至出现了全行业的亏损,在这种情况下,财产保险公司要想充分发挥保险风险转嫁的作用,就必须通过做好资产负债管理,提高资产的盈利能力,以满足广大投保人利益的需要。
2.资产负债管理是财产保险公司主动适应保险监管的需要
近年来,我国保险监管由市场行为监管逐步向偿付能力监管和市场行为监管并重的方向发展,并将最终转变为偿付能力监管。偿付能力的监管,就是要求保险公司有足够的偿还债务的能力,其外在表现为保险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高于保险监管机构要求的最低偿付能力,而实际偿付能力等于认可净资产,认可净资产等于认可资产减认可负债。根据目前保监会的偿付能力监管的规定,公司负债全部为认可负债,而资产则根据资产的风险状况和变现能力按比例认可,保险公司要想提高认可净资产的比例,就必须在实际经营中提高资产的认可率。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可以利用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将资产配置到认可率高的资产上,提高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满足监管机构对偿付能力的要求。
3.资产负债管理是财产保险公司降低财务风险的需要
财产保险公司积累的资金主要来源是资本金和责任准备金。责任准备金是保险公司为保证被保险人的利益,保证未来能够及时偿付,而从保费收入中提取的准备金。由于保险公司作为经营风险的公司,风险存在具有普遍性,同时风险发生具有不确定性,这决定了保险公司赔付时间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为保险公司资产和负债的安排带来了较大的不确定性,提高了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为此,财产保险公司有必要通过改造管理流程,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合理提高保险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保证公司的健康运行。
4.资产负债管理是财产保险公司改善保险企业经营成果的需要
随着保险经营主体的不断增加,保险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财产保险公司的承保利润在不断下降,甚至有的险种出现了全行业的亏损。如何合理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已经成为财产保险公司面临的最大难题。这就要求财产保险公司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合理使用和安排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资产收益率,最大限度发挥资产运用的作用,改善公司的经营结果,提高公司竞争实力和企业价值。
三、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模式及原则
(一)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模式的选择
资产负债管理包括以负债为主导和以资产为主导两种模式。以负债为主导的资产负债管理模式,强调的是从负债的观点看待二者之间的关系,即根据负债的特点安排资产的期限、结构比例等,针对不同保险产品的负债要求,包括期限、风险、出险频率、流动性等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资产投资组合。以资产为主导的资产负债模式,强调的是从资产的观点看待二者之间的关系,根据资金运用的情况调整负债结构,也就是针对不同的资产组合,调整产品销售的品种、规模等。
由于目前我国财产保险行业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每家保险公司业务增长速度较快,保险的特性决定了保险公司成本具有明显的滞后性,成本的滞后意味着资金的滞留,为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提供了可能。同时,由于保险公司主要是经营风险的企业,在保险处于快速发展期的我国,保险公司应更加关注主营保险业务的快速发展,原则上要求资金运用满足保险发展和保险负债的要求。因此,在目前阶段,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应采取负债为主的资产管理模式,根据保险产品或保险业务的整体风险状况来决定资产配置情况。
(二)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原则
根据保险公司资产的特点,充分考虑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的实际情况,财产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不仅要遵循资产负债管理的基本原则,而且要充分考虑财产保险行业的特点。
1.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基本原则
财产保险公司与其他很多公司一样,在资产负债管理中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总量平衡的原则。就是要求资金的来源与资金运用在规模上的相对平衡和对称,保持资产与负债总量上的相对平衡,这里要求的平衡是资产负债总量的动态平衡。
(2)结构对称原则。结构对称是一种动态的资产结构与负债结构的相互对称与统一平衡,即根据资产负债的期限差异进行布局,长期负债用于长期资产的投资,短期负债用于短期资产的投资,而短期负债中的长期稳定部分也可以用于长期资产的投资,并根据外部经济条件和内部经营情况的变化进行动态的资产结构调整。
(3)偿还期对称的原则。偿还期对称的原则又称资产分配原则或速度对称原则,其主要内容为:资金运用应根据资金来源的流通速度来决定,即资产与负债的偿还期应保持一定程度的对称关系,最好是能保证资产和负债的期限完全一致。
(4)目标替代,总体效用平衡的原则。资产负债管理要求资产实现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目标,但这三个目标之间是相互矛盾的,安全性越高往往伴随着盈利能力的下降,流动性较高往往盈利能力较弱,但安全性较高。目标替代原则是指在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三个经营目标或方针上进行合理选择和组合,相互替代,尽可能实现三者的均衡,而使总效用最优。这里的总效用是由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三方面效用综合构成的。
2.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需要考虑的特殊因素
由于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财产保险及意外健康险业务,保险期限较短,保险事故发生较为频繁,使财产保险公司在资产负债管理方面需要考虑如下特殊因素:
(1)财产保险公司负债的特点。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的负债以短期负债为主,为保证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利益,财产保险公司的资产必须具备较高的流动性。
(2)险种结构及不同业务的现金净流量。目前,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经营范围为财产保险业务、短期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业务。在具体险种上包括财产保险、车辆保险、责任险、建工险等,不同险种由于保险标的和责任范围不同,其风险状况、出险频率及损失可能产生的金额大小也不一样,对赔付资金的需求也不同。如车辆险业务对赔付资金的要求相对其他财产险业务高,因为车辆属于移动的标的,事故发生较为频繁,出险的频率较高,导致赔付的频率也高,对资金的流动性要求高。而普通的财产保险业务的出险频率低,但由于保险金额大,一旦发生保险事故,要求的赔偿金额大。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资产负债管理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公司的业务结构、险种类别,以保证偿付责任的及时兑现。
(3)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中国保监会通过认可净资产与要求的最低偿付能力的比较结果,来判断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是否充足。由于保险公司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偿付能力水平高低不同,对资产的认可率的要求也不同,公司对资产的选择也是不一样的。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资产负债管理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偿付能力的要求,以保证公司的偿付能力能够满足监管的需要。
四、财产保险公司资产的组成及投资的重要性
从产业性质来看,财产保险公司属于金融服务企业,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属于第三产业,同时属于金融企业。第三产业从资产结构上看,具有固定资产占比相对小的特点,财产保险公司也一样,固定资产在总资产中的占比也不高。同时,财产保险公司又属于金融企业,金融业的特点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积聚了大量的保费收入,对资金运用的要求较高。
从表1可以看出,我国财产保险公司投资性资产(银行存款投资)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人保60.49%,太平洋77.32%,大地74.34%,太平65.78%。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所占的比重高,资金运用的需求旺盛。资金运用已经成为财产保险公司中与保险业务经营同样重要的经营活动,客观要求保险公司不断提高资金运用水平,加强投资资产的管理,关注其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为财产保险公司及财产保险行业整体实力提升做出贡献。
五、财产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与资产负债管理
目前,我国财产保险公司保费规模增长快,但由于保险主体的增加,竞争特别激烈,承保利润率在不断下降,有的险种甚至出现了全行业的亏损;同时,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公司,本身对公司实力的要求高。财产保险公司实力的提高,取决于保险业务经营和资金运用两方面,且两者是相互促进的,这也是符合国际财产保险行业发展规律的。在国外,财产保险公司承保业务的赔付率均接近100%,利润主要来自保费资金运用产生的投资收益。因此,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应加强资金运用方面的研究,合理、有效地提高资金运用的效率和效益,充分发挥保险资金对公司的贡献,提高经济实力。为使财产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满足资产负债管理的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应对公司负债进行深入的分析,紧密联系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合理安排投资的期限、品种等。
(一)根据负债的特点配置投资的久期
财产保险公司是典型的负债经营的公司,且其保费资金大部分属于短期负债资金。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安排投资前,应根据保费资金在公司总资产中所占的比重,合理安排投资的期限。在考虑负债资金占比的同时,财产保险公司应预测公司盈利能力,并根据盈利能力的不同及发展的不同阶段,安排不同的投资组合和投资期限。当预测财产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经营具有盈利能力时,意味着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基本不会动用资本金,公司应将资本金配置到期限较长,收益较高的投资上去;同时根据预测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现金净流量,将盈利积累的资金也配置到期限较长的投资中去,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而将日常经营过程中需要使用的资金,配置在期限短、流动性强的资金上,以保证公司履行保险责任的及时性。
(二)充分分析公司的业务结构,根据不同产品的风险状况、出险频率配置投资
如前所述,由于财产保险公司的产品种类多,且不同种类的保险产品具有不同的风险特点、出险频率及对赔付金额的要求等特点,因此,同一收入规模的公司对投资组合的要求差异较大。如以车险经营为主的公司,要求投资的流动性高;以财产险业务为主的公司,对资金的流动性要求相对较低,但对金额的要求可能较大,一旦保险事故发生,对资金总量要求较大,要求投资的整体变现能力强。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应根据产品的特点配置投资,合理确定投资组合及投资期限。
财产保险公司应根据大数法则的要求,充分考虑不同险种的出险概率和平均偿付金额,合理分析单一险种债务平均偿还期,进而计算出公司险种所要求的整体保险业务负债的偿还期,并根据偿还期对称的原则的要求,配置投资资产的偿还期限。可以通过计算平均流动率来判断投资配置是否合理,平均流动率等于资产的平均到期日和负债的平均到期日的比值,如果平均流动率大于1,则表示资产的运用过度,应根据负债的具体类别,缩短投资的期限;反之,则说明资产运用不足,应适当提高长期资产的比重,以保证平均流动率维持在1的水平。但在使用平均流动率时,最好对时间进行分段处理,如将期限分为3个月、6个月、1年等,分段越多,计算结果的运用越合理,资产期限与负债期限越匹配。
(三)根据公司不同发展阶段对偿付能力的要求,选择不同认可率的投资组合
根据中国保监会对财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要求,不同资产的认可比率是不一样的,认可比率的不同,对公司实际偿付能力的影响较大。同时,由于法定的偿付能力要求与公司的业务规模紧密联系在一起,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的不同阶段,对公司投资资产的认可率要求也是不一样的。如在公司业务的起步阶段,由于公司资本金充足,基本不需要考虑公司资产的认可率,可以只考虑流动性、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去配置投资。但当公司业务规模较大,资本金处于不十分充足的时候,就必须将投资配置在认可率高的资产上。因此,财产保险公司的投资配置需要充分考虑公司的发展阶段,及不同阶段对偿付能力的要求。
关键词:资产负债管理;资金运用;投资匹配
一、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的特点
由于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只允许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短期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业务,业务范围和保险的特性,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具有如下特点:
(一)资金来源的广泛性
财产保险公司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保费和资本金。由于我国国土面积广阔,人口众多,经济增长速度快,促进了我国财产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费规模的迅速扩大,保险资金越来越多,且来源广泛,涉及社会的各个层面。保险资金不仅来自于国有企业、外资企业,而且大量的保险资金来自于个人;从产业来说,财产保险资金来自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从构成来看,保险资金主要由资本金、责任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等)、总准备金、保险储金以及未分配盈余等构成。
(二)资金性质的负债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将保险定义为:“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从保险的定义可以看出,保险公司的资金主要是来自保费收入,收取保费在前,承担保险责任在后。即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生效后,根据未来保险事故发生与否,决定了是否承担赔付责任。由此可以看出,保费资金具有明显的负债性特点。从保险资金的构成来看,除资本金和总准备金外,其他都属于负债。
(三)对外负债的短期性
从经营范围可以看出,财产保险公司除工程险等少数险种有可能保险期限较长之外,其他险种的保险期限都不超过一年;与此同时,财产保险公司可能的支出将在保险期限内完全明确。由于财产保险公司的险种的责任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这就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的负债大部分在一年内,具有明显的短期性特征。
(四)保险资产的流动性
财产保险公司风险发生的不确定性、成本支出时间的滞后性和金额的不确定性,及负债的短期性,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负债支出的时间的不确定性。为保证保险责任的及时承担,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利益,财产保险公司必须保持资产的高流动性,以防止债务产生的财务“黑洞”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或破产。
二、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性
从以上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的特点可以看出,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的风险不仅来自于经营的保险业务本身,同时与保险公司的自身管理水平密切相关。在当前财产保险行业发展迅速,竞争程度较高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内部管理水平将直接决定公司经营的成败与否。因此,保险公司应该加强自身资产负债管理,提高资产的盈利能力和流动性,保证各项债务按时支付。
(一)资产负债管理的概念
资产负债管理,从狭义的角度理解,为针对某类负债产品的特点形成的资产结构,实行业务条块上的匹配;从广义的角度理解,资产负债管理属于风险管理的范畴,它从整个企业的目标和战略出发,考虑偿付能力、流动性和法律约束等外部条件为前提,以一整套完善的组织体系和技术,动态地解决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匹配问题以及企业层面的财务控制,以保证企业运行的安全性、盈利性及流动性的实现。
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资产负债管理是通过了解保险公司的业务特点为出发点,进而合理分析其资产、负债,并合理安排资产负债的匹配关系,以保证企业运行的安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资金的流动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财产保险公司实行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意义
财产保险风险发生的时点的不确定性和赔付金额的不确定性,导致了财产保险公司负债发生的时间的不确定性和支付金额的不确定性。这就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利用资产负债管理,加强自身资产负债的管理,以合理化解这些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从资产负债管理的角度来看,财产险公司经营的好坏,不仅取决于公司业务发展的好坏,更重要的是取决于资产负债管理的好坏。只有资产负债管理做好了,财产保险公司才能保护股东及广大投保人的利益,才能保证国家金融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因此,财产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对公司、行业、社会均具有深远的意义。
1.资产负债管理是财产保险公司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的需要
保险,是一种风险预防和转移的工具,它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风险转移给保险人,一旦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损失或约定事件,保险人按约定补偿被保险人的损失或给付相应的保险金额。保险公司财务状况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风险转移的成功与否。目前,财产保险市场竞争非常激烈,承保利润不断下降,有的险种甚至出现了全行业的亏损,在这种情况下,财产保险公司要想充分发挥保险风险转嫁的作用,就必须通过做好资产负债管理,提高资产的盈利能力,以满足广大投保人利益的需要。
2.资产负债管理是财产保险公司主动适应保险监管的需要
近年来,我国保险监管由市场行为监管逐步向偿付能力监管和市场行为监管并重的方向发展,并将最终转变为偿付能力监管。偿付能力的监管,就是要求保险公司有足够的偿还债务的能力,其外在表现为保险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高于保险监管机构要求的最低偿付能力,而实际偿付能力等于认可净资产,认可净资产等于认可资产减认可负债。根据目前保监会的偿付能力监管的规定,公司负债全部为认可负债,而资产则根据资产的风险状况和变现能力按比例认可,保险公司要想提高认可净资产的比例,就必须在实际经营中提高资产的认可率。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可以利用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将资产配置到认可率高的资产上,提高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满足监管机构对偿付能力的要求。
3.资产负债管理是财产保险公司降低财务风险的需要
财产保险公司积累的资金主要来源是资本金和责任准备金。责任准备金是保险公司为保证被保险人的利益,保证未来能够及时偿付,而从保费收入中提取的准备金。由于保险公司作为经营风险的公司,风险存在具有普遍性,同时风险发生具有不确定性,这决定了保险公司赔付时间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为保险公司资产和负债的安排带来了较大的不确定性,提高了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为此,财产保险公司有必要通过改造管理流程,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合理提高保险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保证公司的健康运行。
4.资产负债管理是财产保险公司改善保险企业经营成果的需要
随着保险经营主体的不断增加,保险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财产保险公司的承保利润在不断下降,甚至有的险种出现了全行业的亏损。如何合理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已经成为财产保险公司面临的最大难题。这就要求财产保险公司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合理使用和安排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资产收益率,最大限度发挥资产运用的作用,改善公司的经营结果,提高公司竞争实力和企业价值。
三、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模式及原则
(一)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模式的选择
资产负债管理包括以负债为主导和以资产为主导两种模式。以负债为主导的资产负债管理模式,强调的是从负债的观点看待二者之间的关系,即根据负债的特点安排资产的期限、结构比例等,针对不同保险产品的负债要求,包括期限、风险、出险频率、流动性等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资产投资组合。以资产为主导的资产负债模式,强调的是从资产的观点看待二者之间的关系,根据资金运用的情况调整负债结构,也就是针对不同的资产组合,调整产品销售的品种、规模等。
由于目前我国财产保险行业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每家保险公司业务增长速度较快,保险的特性决定了保险公司成本具有明显的滞后性,成本的滞后意味着资金的滞留,为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提供了可能。同时,由于保险公司主要是经营风险的企业,在保险处于快速发展期的我国,保险公司应更加关注主营保险业务的快速发展,原则上要求资金运用满足保险发展和保险负债的要求。因此,在目前阶段,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应采取负债为主的资产管理模式,根据保险产品或保险业务的整体风险状况来决定资产配置情况。
(二)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原则
根据保险公司资产的特点,充分考虑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的实际情况,财产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不仅要遵循资产负债管理的基本原则,而且要充分考虑财产保险行业的特点。
1.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基本原则
财产保险公司与其他很多公司一样,在资产负债管理中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总量平衡的原则。就是要求资金的来源与资金运用在规模上的相对平衡和对称,保持资产与负债总量上的相对平衡,这里要求的平衡是资产负债总量的动态平衡。
(2)结构对称原则。结构对称是一种动态的资产结构与负债结构的相互对称与统一平衡,即根据资产负债的期限差异进行布局,长期负债用于长期资产的投资,短期负债用于短期资产的投资,而短期负债中的长期稳定部分也可以用于长期资产的投资,并根据外部经济条件和内部经营情况的变化进行动态的资产结构调整。
(3)偿还期对称的原则。偿还期对称的原则又称资产分配原则或速度对称原则,其主要内容为:资金运用应根据资金来源的流通速度来决定,即资产与负债的偿还期应保持一定程度的对称关系,最好是能保证资产和负债的期限完全一致。
(4)目标替代,总体效用平衡的原则。资产负债管理要求资产实现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目标,但这三个目标之间是相互矛盾的,安全性越高往往伴随着盈利能力的下降,流动性较高往往盈利能力较弱,但安全性较高。目标替代原则是指在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三个经营目标或方针上进行合理选择和组合,相互替代,尽可能实现三者的均衡,而使总效用最优。这里的总效用是由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三方面效用综合构成的。
2.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需要考虑的特殊因素
由于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财产保险及意外健康险业务,保险期限较短,保险事故发生较为频繁,使财产保险公司在资产负债管理方面需要考虑如下特殊因素:
(1)财产保险公司负债的特点。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的负债以短期负债为主,为保证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利益,财产保险公司的资产必须具备较高的流动性。
(2)险种结构及不同业务的现金净流量。目前,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经营范围为财产保险业务、短期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业务。在具体险种上包括财产保险、车辆保险、责任险、建工险等,不同险种由于保险标的和责任范围不同,其风险状况、出险频率及损失可能产生的金额大小也不一样,对赔付资金的需求也不同。如车辆险业务对赔付资金的要求相对其他财产险业务高,因为车辆属于移动的标的,事故发生较为频繁,出险的频率较高,导致赔付的频率也高,对资金的流动性要求高。而普通的财产保险业务的出险频率低,但由于保险金额大,一旦发生保险事故,要求的赔偿金额大。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资产负债管理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公司的业务结构、险种类别,以保证偿付责任的及时兑现。
(3)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中国保监会通过认可净资产与要求的最低偿付能力的比较结果,来判断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是否充足。由于保险公司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偿付能力水平高低不同,对资产的认可率的要求也不同,公司对资产的选择也是不一样的。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资产负债管理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偿付能力的要求,以保证公司的偿付能力能够满足监管的需要。四、财产保险公司资产的组成及投资的重要性
从产业性质来看,财产保险公司属于金融服务企业,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属于第三产业,同时属于金融企业。第三产业从资产结构上看,具有固定资产占比相对小的特点,财产保险公司也一样,固定资产在总资产中的占比也不高。同时,财产保险公司又属于金融企业,金融业的特点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积聚了大量的保费收入,对资金运用的要求较高。
从表1可以看出,我国财产保险公司投资性资产(银行存款投资)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人保60.49%,太平洋77.32%,大地74.34%,太平65.78%。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所占的比重高,资金运用的需求旺盛。资金运用已经成为财产保险公司中与保险业务经营同样重要的经营活动,客观要求保险公司不断提高资金运用水平,加强投资资产的管理,关注其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为财产保险公司及财产保险行业整体实力提升做出贡献。
五、财产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与资产负债管理
目前,我国财产保险公司保费规模增长快,但由于保险主体的增加,竞争特别激烈,承保利润率在不断下降,有的险种甚至出现了全行业的亏损;同时,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公司,本身对公司实力的要求高。财产保险公司实力的提高,取决于保险业务经营和资金运用两方面,且两者是相互促进的,这也是符合国际财产保险行业发展规律的。在国外,财产保险公司承保业务的赔付率均接近100%,利润主要来自保费资金运用产生的投资收益。因此,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应加强资金运用方面的研究,合理、有效地提高资金运用的效率和效益,充分发挥保险资金对公司的贡献,提高经济实力。为使财产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满足资产负债管理的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应对公司负债进行深入的分析,紧密联系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合理安排投资的期限、品种等。
(一)根据负债的特点配置投资的久期
财产保险公司是典型的负债经营的公司,且其保费资金大部分属于短期负债资金。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安排投资前,应根据保费资金在公司总资产中所占的比重,合理安排投资的期限。在考虑负债资金占比的同时,财产保险公司应预测公司盈利能力,并根据盈利能力的不同及发展的不同阶段,安排不同的投资组合和投资期限。当预测财产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经营具有盈利能力时,意味着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基本不会动用资本金,公司应将资本金配置到期限较长,收益较高的投资上去;同时根据预测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现金净流量,将盈利积累的资金也配置到期限较长的投资中去,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而将日常经营过程中需要使用的资金,配置在期限短、流动性强的资金上,以保证公司履行保险责任的及时性。
(二)充分分析公司的业务结构,根据不同产品的风险状况、出险频率配置投资
如前所述,由于财产保险公司的产品种类多,且不同种类的保险产品具有不同的风险特点、出险频率及对赔付金额的要求等特点,因此,同一收入规模的公司对投资组合的要求差异较大。如以车险经营为主的公司,要求投资的流动性高;以财产险业务为主的公司,对资金的流动性要求相对较低,但对金额的要求可能较大,一旦保险事故发生,对资金总量要求较大,要求投资的整体变现能力强。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应根据产品的特点配置投资,合理确定投资组合及投资期限。
财产保险公司应根据大数法则的要求,充分考虑不同险种的出险概率和平均偿付金额,合理分析单一险种债务平均偿还期,进而计算出公司险种所要求的整体保险业务负债的偿还期,并根据偿还期对称的原则的要求,配置投资资产的偿还期限。可以通过计算平均流动率来判断投资配置是否合理,平均流动率等于资产的平均到期日和负债的平均到期日的比值,如果平均流动率大于1,则表示资产的运用过度,应根据负债的具体类别,缩短投资的期限;反之,则说明资产运用不足,应适当提高长期资产的比重,以保证平均流动率维持在1的水平。但在使用平均流动率时,最好对时间进行分段处理,如将期限分为3个月、6个月、1年等,分段越多,计算结果的运用越合理,资产期限与负债期限越匹配。
(三)根据公司不同发展阶段对偿付能力的要求,选择不同认可率的投资组合
根据中国保监会对财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要求,不同资产的认可比率是不一样的,认可比率的不同,对公司实际偿付能力的影响较大。同时,由于法定的偿付能力要求与公司的业务规模紧密联系在一起,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的不同阶段,对公司投资资产的认可率要求也是不一样的。如在公司业务的起步阶段,由于公司资本金充足,基本不需要考虑公司资产的认可率,可以只考虑流动性、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去配置投资。但当公司业务规模较大,资本金处于不十分充足的时候,就必须将投资配置在认可率高的资产上。因此,财产保险公司的投资配置需要充分考虑公司的发展阶段,及不同阶段对偿付能力的要求。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特点
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以下特点:①没有独立于保险公司的名称。分支机构的名称前都要冠以本公司的名称,且须标明是该公司的分公司、支公司或办事处。例如平安保险公司广州市分公司天河区办事处等。②没有独立于本公司的资产。分支机构占有和使用的资产均为本公司的资产,从公司财务会计角度讲,分支机构尽管可能设立会计人员和会计工作的账册,但这都是本公司财务工作的组成部分。③没有独立于本公司的组织机构。分支机构的组织应由本公司依照有关规定设置,其经营管理活动也是按本公司的规定进行的。④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其民事责任均由本公司承担。分支机构开展业务是以本公司的名义进行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本公司承担。在保险业务活动中,尤其在民事诉讼中,分支机构只有得到本公司的授权,方可以本公司的名义进行诉讼,分支机构未经授权不得随意处分属于本公司的资产。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条件
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的规定,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由于保险公司总公司营业部负责管辖总公司所在城市的支公司与营业部,因此总公司所在地不再设立分公司。全国性的保险公司可以申请设立3家分公司,区域性保险公司可以申请设立2家分公司。此外,每申请增加一家分公司或者省级以上分支机构,应当增加资本金至少人民币5000万元。全国性的保险公司;实收货币资本金达到人民币15亿元的,区域性的保险公司实收货币资本金达到人民币5亿元的,在偿付能力充足的情况下,增设分支机构可以不增加资本金。
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由其总公司统一向中国保监会提出申请。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有利于当地保险市场的发展;②总公司开业1年以上,且资本金符合法定要求;③内控制度健全、机构运转正常、偿付能力充足;④最近2年无重大违法、违章行为,拟设分支机构的上级机构年检合格;⑤具有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任职资格的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⑥上次批准设立的分支机构筹建成功,运转正常;⑦中国保监会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设立的程序
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首先应当提交正式的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业务经营范围、3年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分析、筹建负责人、计算机设备方案及拟定的办公地点等。
中国保监会在接到保险公司的申请报告后,应当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并结合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规模、偿付能力、经营效益、经营管理水平、内控制度建设、已有分支机构的分布和数量等情况进行审批。中国保监会在收到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后的3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逾期未答复的,视为不批准。申请未获批准的,保险公司在6个月内不得再次提出同样内容的申请。
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被获批准后,保险公司应当立即进行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筹建工作。筹建期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逾期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原批准文件自动失效。经保险公司申请,中国保监会批准,筹建期可以延长3个月。筹建工作完成后,保险公司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交开业申请,申请领取经营保险业务的许可证。开业申请的内容主要包括:筹建工作的完成情况、业务经营的范围、机构负责人、办公场所及有关证明、计算机设备配置情况、内部机构设置及从业人员情况等。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在取得经营保险业务的许可证后,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公司登记机关予以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在获得营业执照后,即可进行相关的保险业务的经营活动。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特点和设立条件相关文章:
1.设立保险公司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2.保险公司经营管理
3.保险公司管理制度怎么写
4.2016年保险公司怎么注册
一、的提出
传统的将企业抽象为一个生产无法分割的单一产品的单位,它被假定为只有一个目标。这个概念所包含的现实性前提是,企业的所有成员都是利润最大化的追求者,或者企业所采用的管理控制系统能够保证不出现严重偏离利润最大化目标的行动或决策。但是,我们在现实中看到的更多的情形是企业的所有权与企业的有效控制权的分离,并且这种特征有不断的趋势。由于执行成本的存在,使得那些控制着公司并拥有较大自主权的经理,有可能出于个人的动机,追求最大化利润以外的其他目标,如规模、增长和支出偏好等。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导致了股东与经理动机上的冲突。事实上,这一冲突在保险公司也是存在的。需要的问题是:作为风险集散中介的保险公司,在其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条件下,股东与经理人员动机的冲突以什么样的方式表现出来?它对保险公司的经营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如何控制或者纠正经营者目标与企业目标的偏离?
如果在股东要求经理们完全按其意愿行事时不存在执行成本,那么,即使经理们拥有自主权,企业仍然是一个利润最大化的追求者。任何不追求这一目标的管理人员都将被替换。实际上,执行成本通常是相当高的,但这并不是意味着经理们不具有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动机。理论上,有多种方式可以使经理仍然去追求最大化利润,如经理报酬制度、管理人员劳动力市场竞争等。据此,应主要在于从理论角度弄清指导保险公司决策的主要目标是什么,现实中的保险公司是如何进行组织的,并探讨如何对保险公司进行有效的控制。由于包括经理人员和普通员工在内的人力资本所有者对于保险公司的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也应对保险公司人力资本的某些重要特征进行研究。
二、保险公司执行成本
我国国有保险公司的改革与产权改革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建立以公司治理结构为特征的企业制度过程中,保险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有逐步扩大的趋势。但是,与之相伴而来的一个问题是保险公司的执行成本。由于所有权的高度分散,因此管理部门对保险公司的控制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所有者(股东)。保险公司的所有者要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到公司的经营中去,并使公司行为与他们的目标相一致,首先需要观察公司的业绩,了解该业绩与可能达到的最佳业绩之间的差距以及造成这种差距的原因是什么,经理人员和普通员工在其中分别所起的作用以及相应的责任。其次,他们需要知道以现在的人力资源能否解决现存的问题,并将这一可能与新的人力资源配置后可达到的改善程度进行比较。这就不仅需要对保险公司的当前业绩进行评价,而且还要了解当前的不良业绩在多大程度上是为取得更好的长期业绩所做出的牺牲。这一点在当前具有特别突出的现实意义。由于我国保险市场发展的条件,以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面临外资保险公司直接竞争的现实条件,短期内保险公司放弃一部分利润以追求一些非利润最大化目标,如公司规模、增长等,因此而附带产生一些保险公司非效率的问题,甚至引起外部不,为整个保险市场的发展埋下隐患。第三,任何想撤换管理班底中某个成员的股东都要进行活动,以获得其他股东的支持,发起、进行并赢得反对在任经理的斗争需要成本,而在任经理所获得的关于公司的具体经验,以及保险公司业务人员所具备的专业技能往往难以替代,寻找新的管理人员以及随之而来的契约费用也构成成本的一部分。所有这些成本,无论是财务上的,还是其他方面的,都被统称为保险公司的执行成本。虽然这种成本通常是无形的,但却是至关重要的。因此,保险公司经理们有相当大的空间去选择他们所要追求的目标。
三、保险公司人力资本分析
保险经营活动特别依赖于保险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保险公司的产品质量及其服务也需要具备专业技术才能的人员来提供并加以保证,因而人力资本管理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是一个战略性任务。在当前管理人员劳动力市场管理缺位、保险中介人角色错位的情况下,保险市场的人才流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市场秩序的混乱。从这种流动对人才流出公司所带来的影响来看,也是与公平、公正原则相背离的。保险公司的竞争,无论是入世后中、外资保险公司的竞争,还是中资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关键在于人才的竞争,这已在保险业界达成了共识。因此,人力资本管理对于我国保险公司尤其具有现实意义。
对保险公司人力资本的分析,首先从考察保险公司人力资本所有者的个人动机入手。工资、地位、权力和安全感构成了公司理论发展的主要动机假设。在这一假设下,管理人员的工作时间不应被看作是同质的,管理人员的努力程度也存在差别,这种努力程度取决于公司的当前业绩,并且影响利润。这种影响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组织闲置的存在,意味着利润很少被最大化。在面临强大压力时,公司通常能够在不投入更多其他资源,只投入更多努力的情况下,使利润超出没有压力时的水平。这与我们观察到的许多保险公司的实际情形是符合的。另一方面是x——非效率,即公司内部因错过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机会而造成的低效率。它与组织资源的闲置是不同的,前者是最佳业绩与实际业绩之间的差距,它取决于公司内部与外部对于公司效率的激励;后者是最佳业绩与可接受业绩之间的差距。它们都是衡量“保留资源”的标准,变动趋势一致,并且都引起非利润最大化行为。
保险公司经营的特殊性以及保险公司所具有的一般企业的共性,决定了在保险公司中存在着普遍的委托——问题。在保险公司中,保险公司的所有者(股东)是委托人,保险公司的经营者(经理)是人,拥有信息优势;在保险公司内部的复杂组织结构中,存在着多层委托一关系。另外相似的问题还出现在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以及保险人与保险中介人之间。
理论上,委托方倾向于激励方按照委托方的利益行事,但是,双方都知道仅仅根据可观察到的结果,委托方不能判断方是否采取了适当的决策或行为。而委托人的利益与人的利益出于不同的动机考虑往往也是不同的。委托一问题涉及到两个重要的方面:人的努力程度和所承担的风险。在保险公司中,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经理人员和普通员工会宁愿获取一笔数额较少但相对稳定的固定收入。但是,由于委托信息分布的不对称,即使给经理人支付较高的固定收入也缺乏有效率的激励,不利于经理的额外努力。这就存在着对保险公司经理人员和普通员工的激励与约束问题。另外,由于保险公司劳动契约的不完备使得保险公司内部的效率激励问题变得更加复杂。这里主要指的是,保险公司中个人人定位不明确,从而导致保险公司内部营销人员角色错位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得比较突出。
四、经理人员目标与保险公司目标偏离的表现形式
关于这一,前面的论述实际上已经涉及,在这里,重点指出两种经理人员目标与保险公司目标偏离的形式。
1.组织寻租行为。产业组织指出,除了要达到利润最大化目标外,可能还有其他目标,而这些目标的内涵及性质将依赖于企业控制权的性质,即企业是由所有者控制,还是由经营管理者控制。所有者自己控制企业的目标是实现利润最大化,而被经营管理者控制的企业目标可能就不同了。管理者可能关心的是其地位的牢固程度以及权力的大小,因为这些将是其获得高工资的关键因素,也是工作职位安全的保障。经营管理者利用手中的权力或职务之便,使自身效用最大化而使组织利润最大化目标发生偏离的行为就是寻租行为。如果经营者在冒险过程获得成功,则他可以邀功请赏;如果失败了,则至多是暂时失去工作,真正受损的还是所有者或股东。因此,经营管理者的寻租行为会给组织带来风险。
2.组织的专业化与其盲区。组织机构总是趋向于在一个有限理性框架内运作。这是因为:(1)在作决策时,可资利用的信息是有限的;(2)人们处理信息的能力是有限的。所以,几乎所有的大机构都倾向于将自身分成若干个部门,以使每个部门根据有效信息去完成专业化的任务,同时,又不过分下放经营管理决策权。在专业化分工过程中有很多问题也就出现了。首先,分工意味着机构内部将出现不同的利益或权力集团,它们都试图扩大本集团的规模,甚至以不惜牺牲总体利益或其他部门的利益为代价。其次,专业任务的指派经常使各部门忽视它们间任务重叠的部门。在任务重叠的地方,各部门往往又会互相推诿。有时也正是在这里形成了职责的盲点,造成有的工作无人过问或互相推御责任的现象。这种现象在保险公司恰恰是普遍存在的,从而使经理人员目标偏离保险公司目标成为几乎不可避免。例如,由于业务人员的收入往往与业务量挂钩,从而业务人员可能过分重视业务量而忽视业务质量,由此给保险公司带来潜在风险,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实现。
需要说明的是,经理人员欺诈、败德等行为显然偏离保险公司的目标,但由于已超出“可容忍”的范围要受到的制裁,故不在本文的范围之内。
五、保险公司治理的激励约束机制
企业经理自主权的存在,并不必然意味着经理们不具有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动机。理论上有五种方式可以使那些控制着公司,并想追求最大化利润以外的其他目标的经理,仍然去追求最大化利润,缓解委托一问题的严重程度。这五种方式是:产品市场的竞争;管理人员劳动力市场竞争;组织设计;经理报酬制度以及市场上的公司控制权竞争。这里主要就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在保险公司中的实用性进行探讨。
在国外,企业经理除了获取较高的固定收入外,还可以根据经营业绩显著获取股权未来价格与现价的差额收入。参股或股票期权的形式能够有效地激励经理致力于提高企业的长远绩效。在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的情况下,由于经理人员与股东之间存在利益背离,所有者如何有效地控制和监督经理的经营行为显得更有必要,这就要求除了激励机制之外,还要建立一种机制对经理人员进行约束,主要有两种监督人的模式;一种是日、德模式,少数股东控制企业大部分股权,股权高度集中,大股东进入董事会,通过用手投票的方式,对企业长期目标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选择合适的企业经理,直接约束企业经理的经营行为;另一种约束机制是英、美模式,股权高度分散,小股东缺乏参与决策的信息和激励,但是如果对企业的管理不满,可以通过卖掉他们的股票的方式,“用脚投票”,使股价下跌,影响企业经理的身价,也可能引发接管,甚至对于那些没有受到接管威胁的经理来说也是如此。
1.政府主办、政府经营模式。以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代表,该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配合了国家农业方面的经济政策,有利于统一规划与管理;有利于农业保险专项基金的积聚。但不利于政府扶持;利益联系机制不明确,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易发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2.政府主导下的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模式。以吉林安华农业保险公司为代表,该模式的主要优点表现在:能够充分发挥商业性保险公司技术、人才和管理方面的优势;完善的管理和监督机制设置,增加了地方政府的责任,保护了投保人的利益。但该模式主要存在于理论上,在现实中实施的难度较大。
3.合作社经营模式。该模式是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各级政府帮助建立而成的,其优点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合二为一,易于防止农业保险中的道德风险和逆选择;资金来源渠道多样化,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其缺陷是:由于合作社比较少,风险分散不够,资金得不到保证,它主要是依靠保户来筹集资金;农业保险需要大量专业技术人才,而合作社发展现状很难吸引专业人才。
4.外资公司的经营模式。以法国安盟保险公司成都分公司为代表的该种模式有利于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经营技术,有利于研究怎样提供适合农村、农业和农民需要的一揽子综合保险新产品。但外资或合资保险公司追求商业利润的内在本质与农业保险高风险、高成本、收益低的固有特点,其经营我国农业保险业务仅仅是一种抢先进入中国保险市场的策略而已。
5.相互保险公司经营模式。以黑龙江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为代表的相互保险模式与股份制商业保险公司的最重要区别在于,相互保险公司的投保人也是公司的所有者。相互保险制度有利于调集各方面的积极性,平衡各方面利益;有利于降低道德风险和减少逆选择;有利于降低组织成本,优化资源配置,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一是存在制度上的缺失。如阳光农业保险实行“自愿投保”的原则(例如,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人才的匮乏主要表现在:销售人员储备不足,代办员队伍脆弱,精算人员和核保核赔人员奇缺。)。二是存在业务人才上瓶颈。
二、相互保险制度在我国农业保险中的适用性分析
鉴于我国商业性农业保险面临萎缩,再加上政府财政力度不够,合作社不适合大面积推广,发展外资保险公司存在难度,农民收入水平有限,而此时我们认为,基于金融创新的相互保险制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适合在我国农业保险领域发展,能有效缓解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中的一系列问题。
1.使投保人和保险人统一,解决信息不对称,避免道德风险。我国农业风险区域性强,保险人对农业风险难以全面把握,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较易发生,而相互保险制度下农户间彼此熟悉、信息透明,且对于农业生产过程及所面临的风险因素较清楚,能有效进行相互监督,利益的一致性避免了道德风险和逆选择。
2.经营成本低,适应低收入的农民。首先,相互制保险不以赢利为目的,以互助合作为宗旨。另外,相互保险公司还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相互保险公司的保单持有人兼具被保险人和公司所有人的双重身份,从而有效地降低了委托问题引发的组织成本,这是相互制保险公司的主要优势。
3.解决保险人经营管理的困难。参加相互保险公司的农户都是农业生产的行家,对本地的农业生产、农产品价值、农业风险等情况比较了解,可以胜任核保、定损、理赔等工作,不仅容易解决农业保险经营管理中的问题,还有利于节省经营成本。
4.加强防灾减损。相互制下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利益具有一致性,使得投保农户能够主动采取必要的风险预防措施。在出险后,也能主动地进行灾后自救工作,农户更易形成集体力量,抢险救灾,以求将灾害损失降至最低。
三、我国农业相互保险制度拓展的新思路
“从国外农业保险的发展历程来看,相互制作为一种有效的农业保险制度安排在各国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是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的。”(江生忠、王成辉,2006)。随着金融创新机制与国家辅助政策支持体系的逐步建立与务实推展,将缓解操作管理上的困难,它的局限性将逐步克服。
1.加快农业保险立法。立法先行几乎是国外农业保险健康发展的铁律,目前应加紧农业相互保险的立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农业相互保险的组织体系和经营范围,确保农业生产者的利益;用法律的形式明确政府在开展农业相互保险中所应有职能和作用,避免政府支持农业相互保险的随意性,并以此提高农民保险意识。
2.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我国,政府对农业补贴主要是价格保护等直接补贴方式,利用农业保险这种“绿箱政策”(绿箱政策(GreenBoxPolicies)是WTO成员国对农业实施支持与保护的重要措施,用来描述在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下不需要做出减让承诺的国内支持政策的术语,是指政府通过服务计划,提供没有或仅有最微小的贸易扭曲作用的农业支持补贴。)补贴方式却很少。总体上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不够,仅限于免征营业税,其他方面同商业性保险一样。建议给予农业保险补贴:(1)保费直接补贴。由国家财政每年按公司保费收入的25%、地方财政按25%的比例,通过保险公司直接补贴给参保农民。(2)大灾准备金补贴。国家财政每年按保费收入10%的比例补贴给保险公司,一部分由公司在大灾年份,通过保险赔偿方式转补给受灾农民。
3.加大农业相互保险人才培养力度。人才的严重缺乏对农业保险经营的协调发展和有效监督十分不利,也不利于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的规范经营与健康发展。建议如下:(1)建立农业保险人才库,招回己经分流和改行的农险人才,通过各地区的人事部门或保险监督部门联合成立农险人力资源管理小组,对以前从事农业保险的干部和员工进行建档、登记。(2)完善教育和职称考试体系,让从事农险管理人员接受专业培养和教育,提高其社会地位。
4.建立和完善相互保险公司的组织体系。
4.1选择合理的公司发展模式。由一些农业龙头企业(初始会员)发起设立全国性的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初始会员认购公司的部分初始基金,同时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筹集另一部分资金。
关键词:中小保险公司;科学发展;竞争策略 ;差异化
近几年,我国保险公司发展迅猛,2000年以后成立了百余家保险公司,在10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小保险公司的发展面临诸多问题,无论在发展状况、公司经营还是在业务机构等方面都存在一系列问题。
1 中小保险公司的界定
目前,中小保险公司是一个普遍叫法,但是其特征却没有明确的界限。《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于2003年颁布,它对中小企业的划分进行了明确概述,但是金融行业中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却不具体。当前,保险业“几强多弱”的市场结构明显,保险市场一般以企业的市场占有额作为划分保险公司大小的依据,通常将市场占有额达到8%及以上的企业定义为大型保险公司,而市场占有额不足8%的则被定义为中小保险公司。本文对保险公司的划分标准于此存在一定的差异。以此标准作为参考依据,2008年的财险市场可以做如此划分: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人保以及平安财产保险等市场占有额均高于10%,所以它们为大型保险公司;其余的则为中小型保险公司。而在寿险市场,平安人寿保险以及中国人寿的市场占有额高达10%,均为大型保险公司,其余的则为中小保险公司。
2 中国中小保险公司发展的意义
2.1 推动中小保险公司的发展,实现保险业的跨越式发展
自1980年开始,我国全面恢复保险业务,中国保险业以此为基础取得了全面的发展:保险收入急剧增长,每年的增幅达到30%以上,2009年的保费收入更是高达10000多亿人民币。但是,纵观中国经济发展的现状,我国的保险业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所以在目前的形势下,我国应该制定切实可行的策略,全力推动保险业发展,有效增加保险业的市场供给,激发保险市场的巨大潜力,促进保险业的全面发展。
2.2 要不断优化保险市场的发展环境,促进中小保险公司的发展
目前,大多数发达国家的保险公司都处于完全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市场供给主体趋于饱和,市场竞争激烈。但是中国的保险市场与其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仍处于独占市场阶段。就我国保险业的地区分布来看,中心城市的保险业市场竞争相对激烈,保险机构的门类繁多,但是在县域及偏远地区,保险业发展极不充分,保险供给短缺,有些地区甚至处于独家经营或者无人经营状况。要不断优化我国保险业的市场环境,需要鼓励中小保险公司的不断发展,尤其要支持和鼓励为三农服务的中小保险公司。
2.3 大力促进中小保险公司的发展,提升保险业的市场竞争力
中小保险公司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掌握战略优势,逐渐改变经营策略,废除传统的增加人力、资金投入和铺设机构等方式,逐渐将人员素质的提升以及业务结构的改善等作为发展的关键,实现保险企业的集约化发展。除此之外,中小企业要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就要不断创新,充分发挥创新机制灵活、创新动力强以及创新阻力小等优势,从根本上提升中小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形成大型保险公司和中小保险公司既合作又竞争的关系,保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活力,为中小保险公司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1]
3 中国中小保险公司优势与劣势分析
3.1 中国中小保险公司的优势分析
3.1.1中小保险公司能够及时转变发展思路,依托股东不断推进其向专业化方向发展。中小保险公司的大股东一般都在某一行业或者领域具备领导能力和号召力,为中小保险公司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中小保险公司借大股东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能不断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信誉,实现企业的跨越式发展。
3.1.2中小保险公司能取得较高的边际效益。大型保险公司经历了快速发展时期,现在基本趋于成熟阶段,而中小保险企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尚未建立完整的经营管理模式,所以它能在不增加支出成本的基础上,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为企业扩大再生产提供前提条件。
3.1.3中小保险公司的发展能为保险专业人才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随着金融危机的爆发和国内经济的发展,大量优秀人才选择回国发展,再加上我国重视金融保险人才的培养,所以我国人才保险市场逐渐趋于饱和。与大型保险公司相比,中小保险公司具备更大的发展潜力,能为员工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吸纳更多人才。由此,中小企业的人才资源得到巩固,为中小保险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可能。
3.2 中国中小保险公司的劣势分析
3.2.1资金实力不足。大型保险公司经历了较长的发展历程,有些保险公司由于其强大的发展动力,在一定时期内曾处于垄断地位。大型保险公司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史,其资金规模、人才资源、营销网络以及业务开拓等均处于领先地位,使其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中小保险公司的发展时间短,资金积累不足,所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不论在资金规模还是人才储备上都难以与大型保险公司抗衡。
3.2.2资金运用效率低。大型保险公司由于其强大的资金规模,在进行投资时能较为符合保监会的投资要求,但是中小保险公司由于资金储备及各种限制条件的制约,在投资时会遇到较大的阻力,所以较之中小型保险公司,大型保险公司的投资经验相对成熟,获得的收益更高。
3.2.3经营策略不明晰。中小保险公司成立之初大多是极其盲目的,成立的初衷大多基于股东利益。自交保险公司一般承担股东的大量保险业务。但是保险业的资金回收期较长,而股东需要短期收益高,所以这就构成了一对矛盾体,保险公司更多的为股东服务,所以一般选择短期收益较高的保险产品,对长远利益的考虑不充分,经营策略不明晰。
3.2.4中小保险公司的内控机制不明晰,缺乏创新及监管力度。我国保险市场的经营方式较为粗放,没有建立健全相应的内控机制,企业的内部管理存在较大的缺陷,严重阻碍了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内部监管不严,稽查审计机构尚属空白,有的保险公司尽管建立了稽查审计机构,但是人员素质质量不高且检查效率低下,导致企业无法正常履行稽查监督职能,不利于中小保险公司及时规避风险;(二)承保单的管理存在较大的问题,随意性大,随意注销保单、变相降低条件承保以及篡用条款的现象屡见不鲜,对保险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3.2.5缺乏风险防范意识,没有注重服务质量的有效提升。保险业作为一种特殊的服务行业,它是经营风险的专门金融机构,但是较之于其他金融机构,保险业对自身经营所存在的风险不够重视。中小保险公司将企业的经营风险局限于骗赔水平上,但是对管理风险、资金运营风险、经营风险、偿付风险以及财务风险等认识较为缺乏。有些保险业务员为了完成经济指标,将风险意识抛之脑后。他们为了拿到保费,不管风险如何,他们都会予以承保,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费用,无形中扩大了企业的交易成本,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与此同时,中小保险公司不重视业务的拓展和延伸,没有提升服务意识,客户的满意度也逐年下降,给保险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阻力。
近几年,新风险的出现和保险市场的不断完善,我国中小保险公司的数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中小企业作为保险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经营灵活、专业性强以及分布面广等显著优点,对繁荣保险市场以及发展国民经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国目前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地经济发展严重不平衡,由此导致各地的保险市场发展水平不一,所以要逐步推动中小保险公司的发展。[2]
4 中国中小保险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选择
4.1 集约化经营与精细化管理
近年来,中国保险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保险业的平均利润不断降低,整个行业面临着严峻的生存危机。在此情形下,中小保险公司要转变经营发展方式,实现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中小保险公司要注重综合指标的考核,改变传统量的扩张。由此,企业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加强销售费用的集中管理,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实现机构管理的精细化。(二)企业要集中管理核保核赔。具体包括:建立高素质的企业管理队伍;贯彻落实核保核赔制度的相关措施;建立健全两核中心信息技术体系;强化业务处理流程以及两核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等。(三)加强企业的财务以及业务流程的管理。企业要进一步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不断提升企业的管理效率,建立健全费率体系,建构科学合理的内控机制,提升企业的理赔服务能力,加快客户信息反馈速度等。
4.2 差异化创新与充分的细分市场
中小企业要充分认清市场形势,找准市场发展目标。中小企业要充分发挥机制灵活的优势,不断开展市场调研工作,进一步划分业务渠道、险种、客户群体以及地域等相关限制要素,找出适合自己发展的道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
中小保险公司要不断进行战略创新,找出适合自身发展的目标市场,确立差异化经营策略,建立健全新兴保险消费市场,提高保险公司的供给能力,使中小保险公司形成自我发展的独特优势,实现区域品牌建设,同时充分发挥其经营优势,将市场定位在利润较高的市场中,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积累经验、资金以及技术人才,不断推进中小保险公司的跨越式发展。
4.3 科学的布局与区域性优势
中小保险公司要科学布局,将本行业的竞争、产业的集中程度、经济发展潜力以及产业中心转移的方向等作为分支机构建立的先决条件,形成企业独特的竞争优势,不断提升市场占有额。只有这样,企业才能避免恶性竞争,降低资源消耗,增加企业利润,为总部开拓新的市场,从而从整体上提升保险公司的利润,确保分支机构的健康发展。同时,企业还要具备战略性眼光,将保险深度和密度相对不足以及人均收入较低的地区也不能忽视,要充分挖掘其潜能。企业要清醒地认识到,只有将这些地区的潜在客户充分挖掘出来,才能以最少的资源消耗抢占更多的市场先机,为保险公司的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4.4 不断创新保险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
保险公司是一个较为特殊的金融企业,它经营的不是特定的有形商品,而是针对风险本身的投资。保险业要不断创新保险服务,要做好承保、理赔以及产品等各项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例如在理赔方面,保险公司要做到理赔的快速、及时,保证理赔工作的周到、准确,做到不赖赔、不惜赔。假如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较差,会影响客户的投资欲望,可能还会引起客户投诉。所以,中小保险公司的从业人员要加强自身素质,确保服务的周到、全面,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3]
4.5 建设专业化程度高的人才队伍
企业要强化人才战略,创新人才管理机制。为了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企业要建立健全竞争择优机制,科学选拔人才,同时要总揽全局,明确企业的人才需求,不断建成平等、公开、择优的用人机制,为人才的更新换代奠定基础。其次,要建立约束平台,严格执行以贡献定薪酬的激励政策。中小保险公司要做好岗位分析、岗位设置以及岗位评估工作,对不同岗位实施分类管理,同时依据职责设计多样的升级渠道,实现贡献和报酬、责任和利益的统一。最后,要培养员工的终身教育理念。企业要注重知识型人才的培养,帮助员工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提升企业员工的整体素质,扩大中小保险公司的市场占有额。
4.6 强化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保险公司是针对风险本身的投资和管理,识别、把握和控制风险就是其经营核心,所以中小保险公司要实现自身的跨越式发展,必须严格控制经营成本,有效防范企业的经营风险。以此,企业要将两核作为公司发展的重点,不断规范业务流程,严把质量关,保证企业经营的最佳状态。保险公司进行风险选择、风险评估以及产品选择的过程称为核保,保险公司的业务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核保的质量。现场勘查、损失核定、受理报案、以及支付赔款等过程统一起来即核赔,保险公司的盈利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赔付率的影响。由此可见,保险公司要进一步提高盈利、加强成本控制,就要始终做好两核工作。同时,中小保险公司要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制度,加强运营成本的控制,实现企业管理的精细化,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4.7 贯彻专业化发展策略
中小保险公司资金有限,分支机构冗杂繁复,所以面临的财务压力相对较大。由此,企业要贯彻专业化发展策略,实现企业分支机构的合理规划。同时,中小保险公司要实现经营策略以及发展理念的创新,将重心转移趋势、经济发展水平、行业集中程度以及行业竞争力等要素作为分支机构建立的重要参考因素,发展企业独特优势,扩大保险公司的市场占有额。这样,中小保险公司才能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和范围,提升保险业的整体发展水平,促进保险公司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4.8 树立长远发展的战略眼光,充分发挥人才优势
中小保险公司要实现自身的跨越式发展,必须强化人才发展目标,做好人才管理工作,加强人才培训。保险业做好特殊的金融企业,它们的经营管理水平关系到各行各业,所以要做好人才培养工作,确保人才的多样化和专业化。由此可见,中小保险公司要确立人才培养计划,做好人才选拔及管理工作,不断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同时,企业要为人才的发展营造和谐的环境,建立健全企业沟通机制,给员工提供充分的展示自我的平台,为中小保险公司的发展提供可靠条件。[4]
5 总结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面临的竞争环境日益激烈,中小保险公司为了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必须建立健全智能决策系统,为企业的长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但是保险公司也要清醒的认识到,智能决策系统只是一种辅助工具,要强化其具体执行力度,就需要立足于自身发展实际,对企业有宏观认识和把握,保证相关政策措施的全面性。只有这样,中小保险公司才能立足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促进企业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汪立志;论我国中小型保险公司的发展[J];保险研究;2000年12期
[2]马红林;中小保险公司发展路径选择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1年
[3]吕寒冰;曹冀彬;;;我国中小保险公司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中国物价;2010年02期
一、我国产险公司经营业绩评价的指标设计
从现代企业管理的角度来看,“经营业绩”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它不仅指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也包括公司经营的稳健性和成长性;既代表公司的获利能力,又标志着其偿付能力及信用水平。为此,指标设计中尽可能全面涵盖产险公司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在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的同时,也考虑了目前我国产险公司所提供数据资料的实际情况,以财务报表数据为核心,具有较强的可行性。本文所设计的评价指标体系,由总目标层、要素层和基本指标层构成,包括反映保险公司盈利能力、偿付能力和经营稳健性三个方面的统计指标,
(一)盈利能力类指标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根本属性,而利润也是衡量企业经营状况的重要尺度之一。保险公司的盈利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承接保险业务的收益,二是运用资金所产生的投资收益。因此,该类评价指标包括:1.保费收入利润率=承保利润/保费收入该指标反映保险公司承保业务的获利能力,指标值越高,说明公司盈利能力越强。根据S&P公司的经验数值,保费收入利润率应在5%以上。2.投资收益率=净投资收益/资金运用年平均数该指标反映保险公司运用资金获利的能力,指标值越高,表明公司盈利能力越强。从公司财务管理的角度来讲,投资收益率至少应当大于同期银行利率。3.总资产报酬率=净利润/资产年平均占用数该指标反映的是公司整体的获利能力,指标值越高,则公司总的盈利能力越强。
(二)偿付能力类指标作为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尤其值得关注。由于偿付能力表达的是保险公司资产与负债之间的联系,因此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财务指标来衡量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水平:1.认可资产负债率=认可负债总额/认可资产总额保险公司应当适度负债经营,过高的资产负债率会导致偿付危机,而过低的资产负债率又说明公司的资产没有得到充分利用,故该指标是一个适度指标。在指标设计时遵循审慎原则,采用认可负债总额和认可资产总额,该指标值应低于90%。2.偿付能力系数=自留保费/(资本金+公积金)保险公司的经营规模必须与其实际资本相适应,自留保费不能超过资本金的一定比例,否则就要承担过大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经营财产险的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费不能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之和的四倍。3.流动性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该指标从保险公司资产的流动性方面反映公司的短期偿付能力,所衡量的是公司是否能在近期支付赔款、承担调节成本和退保金支出。该指标值应不低于1。
(三)经营稳健性指标加入WTO后,为了提高与外资保险公司同台竞技的能力,我国保险公司必须强化自身的风险意识,创立一种稳健的和可持续发展的经营模式。因此在对保险公司经营业绩进行评价时,也应当重视考核公司发展的稳健性。具体指标如下:1.保费收入增长率=当期保费收入增减额/上期保费收入该指标用于衡量保险公司的成长性,保费收入的增长,一方面表明公司的业务发展,有助于解决短期偿付能力;但另一方面,在资本金不变的情况下,意味着保险公司将来承担债务的增加,潜在的偿付风险加大,故它是一个适度指标,美国保险监督协会NAIC对财产险公司规定保费收入增长率应在-33%-33%之间。2.成本费用率=营业费用/当期保费收入该指标从投入产出的角度来衡量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率水平。当承保金额相同时,所花费的成本费用越低,说明经营效率越高,因此它是一个逆指标,数值越低越好。3.非认可资产比率=非认可资产/总资产该比率体现了保险公司的资产质量,也是一个逆指标。它能测试出保险公司低效率投资的比重,从而也代表了保险公司实际具有的最终偿付能力和管理效率。该指标值应不超过15%。
二、我国产险公司经营业绩评价的实证研究
(一)研究对象及数据来源在做实证分析时,本文遵循可行性和可比性的原则,从《2004年中国保险年鉴》中选择了21家产险公司,并依据各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数据,计算了它们相应的评价指标数值,(图略)
(二)研究方法及分析结论本文分别采用主成分分析和聚类分析方法对这21家产险公司的评价指标进行实证研究,在数据处理中使用的是SPSS13.0统计分析软件。1.主成分分析法。根据表1中各产险公司评价指标的数据,以主成分的方差累计贡献率为标准,选择了前面5个主成分(方差累计贡献率达到了87.92%)代表原来的9个指标来评价产险公司的经营业绩,并分别记为5个主成分得分;然后,以各主成分的方差贡献率ai为权数构造一个综合评价函数,记为F,公式如下:(公式略)最后,将各产险公司的评价指标数据带入公式(1),可计算反映它们经营业绩的综合分值并对其进行排名,具体结果见下表2。从评价函数得分来看,三井住友上海产险、美国美亚上海产险、美国美亚深圳产险、香港民安深圳产险和三星火灾上海产险五家公司分列前五位,它们的共同点是盈利能力强、偿付风险低而且运营稳定,所以经营业绩处于同行业的前例;接下来排名六至十位即经营业绩属于中上水平的公司分别是丰泰上海产险、中银深圳产险、永安产险、美国美亚广州产险和东京海上上海产险,其中除永安产险和中银深圳产险外,也均为中外合资或外资背景的产险公司,而经营业绩较差、排名在最后几位的则基本上都是中资保险公司,如太保产险、太平产险、华安产险、大众产险和平安产险,结合表1的数据不难发现,这些公司的经营中都或多或少的存在某方面的问题,从而影响了其整体经营业绩。总的来说,中资产险公司的经营业绩落后于合资与外资产险公司,在综合评价中都处于相对劣势的地位。值得注意是,这一评价结论与目前中资产险公司在资本规模、市场份额和本土化等方面的优势地位是不相称的,因此,如何找出公司经营管理当中的差距与不足并加以积极地改进,是每个中资产险公司应当深思的问题。2.聚类分析法。依据表1中各产险公司的评价指标数据,计算产险公司两两间的欧式平方距离据以分类;采用系统聚类的方法,直至将所有的产险公司都归为一类;最后绘制聚类谱系图如下:从图2可以看出,按照21家产险公司的经营业绩,可将其分为三类,第一类由太保产险和美国联邦上海产险公司以外的19家公司组成,结合评价指标的参照标准与我国产险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该类公司的共同特点为各项指标值基本处于可接受范围,没有出现异常值,这表明它们经营状况良好,偿付风险较小;其他两类则为经营存在问题的公司,从评价指标数据来看,其具体情况又有所区别:其中第二类是美国联邦上海产险公司,该公司“保费收入利润率”为-109.43%,而“成本费用率”高达175%,这两项指标值都远远超出了正常范围,说明它在盈利能力和经营稳健性方面都存在较大的问题;第三类是太保产险公司,该公司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偿付能力方面,因为它的“认可资产负债率”(367%)和“非认可资产比率”(80.8%)两项指标,均超过了参考标准的四倍,这种不正常的资产结构必然会影响公司的偿付能力,也预示着公司经营的高风险性,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关键词】保险公司 利润 管理
我国保险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积累了近2.5万亿的总资产。虽然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现阶段我国保险公司目前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是如何由创业期平稳地向成长期转变,一方面保险业竞争加剧,各公司承保利润逐年下降;另一方面,2.5万亿元的资产却主要以银行存款形式存在,收益率较低。如何对保险公司的利润进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一、影响保险公司利润来源的因素
1、资金运用与保险利润
在成熟保险市场上,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对保险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一是提高股东资本金的收益率。股东投资于保险公司的资本形成资本金,资本金的资金成本则是股东要求的投资回报率。资本金超出最低偿付能力额度的部分为自有资产,这部分资本可以承担更多的风险,实现更多的利润以增大股东权益。同时,只有有效地投资,才能缓解不断增大的保费收入的资金成本带来的压力。二是壮大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高效的保险资金运用,能够带来更高的利润收益。随着资金收益的增加、利润基础的扩大,税后利润固定比例的公积金计提也会不断扩大,所以资金运用收益是保险公积金积累的间接的重要来源。因为公司的偿付能力主要来自于公司的自有资本和公积金,所以,有效的保险资金运用能够增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三是降低费率,提高市场竞争力。保险资金的有效运用,相应地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扩大保险基金规模,从而使保险公司有条件降低费率。保险费率的降低,会增加保险需求,吸收更多的保费收入,从而有更多的资金运用,最终形成良性循环。
2、承保业务与保险利润
承保业务是保险公司两大主要业务之一,承保业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的经营利润。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保险发展的程度不同,各国保险公司的保险利润方面必然有较大差异。一是承保业务对保险公司经营业绩起着重要作用。承保业务在欧洲和亚洲地区对保险公司利润有较大的贡献,我国保险公司在承保业务上做的不够。这与我国保险公司一直采取粗放型的、低水平经营战略不无关系。所以,我们在谈及国外保险公司的投资业务对保险公司的最终利润所发挥的莫大作用时,我们不应该忽视他们的承保业务的重大贡献。二是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对国外保险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不能盲目夸大其作用。如果资金业务经营不善,会影响保险公司的最终利润水平。即使在投资业务相当发达的欧美地区,也有相当一批保险公司取得不错的承保利润。
3、成本费用与保险利润
保险公司的成本是指保险公司为提供劳务和产品而发生的各种耗费。保险公司从事业务经营活动中,不仅大量吸收资金而相应地支付利息,而且还要支付业务经营和管理人员的工资等费用,同时耗费一定的物品,所有这些耗费用货币价值的形式表现出来,就构成了成本。我国保险公司相对国际保险公司而言,在国际上更具有竞争力,单纯成本费用控制的较好。但是我国保险公司因综合赔付率、综合费用率较高,导致综合业务成本率较高,其赢利能够较低。
4、偿付能力与保险利润
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偿付债务的能力,它表示企业资产与负债之间的一种关系。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经济内容表现为一定时期内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同未决负债之间的差额,一般由资本金、总准备金与未分配盈余之和来代表。资本金、总准备金和未分配盈余构成保险公司的偿付准备金,偿付准备金的增减,体现着偿付能力的消长。如果保险期间的实际索赔总是与索赔期望相等,那么,保险公司只要将总资产维持在与保险责任准备金相等的规模上,就足以偿付全部债务。但是,如果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势必影响到保险公司经营的稳定、长远发展,甚至影响保险公司的利润稳定。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偿付能力表现为保险公司自有资本或股本,保险公司可以据此提高在承保业务上的竞争力,甚至可以牺牲暂时的利润而换取长远的市场优势;也可以利用这些接近零成本的资金进行投资运用,提高利润。因此,我们分析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非常重要。
二、加强保险公司利润战略管理的措施
由于我国保险业存在承保业务效率低下,成本费用占比大等原因,我国保险公司利润战略管理方面尚有相当大的市场空间和提升空间。
1、确立承保业务的基础地位
保险的本质功能在于风险管理,因而保险与承保业务相互依存,只有通过承保业务,在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建立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才使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有了基础。也只有通过承保业务,才可能实现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会管理等现代保险功能。因此,承保业务是保险业发展的基础,也是保险业别于银行业、证券业的显著特征,离开了承保业才可能实现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会管理等现代保险功能。因此,承保业务是保险业发展的基础,也是保险业别于银行业、证券业的显著特征,离开了承保业务,保险业也就无所谓的保险业了。其次,承保业务也是投资业务的基础。这体现在承保业务为投资业务提供了大量资金基础。保险公司的投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部分:准备金、自有资产和其他资金来源,其中准备金是保险公司投资的最主要来源之一,准备金又来源于保费。因此,承保业务也是投资业务的基础,离开了承保业务,投资业务也就失去资金支持。
2、加大产品开发力度
当前保险产品费率持续走低的原因之一是竞争激烈,而引发激烈竞争的重要原因之一是险种同质化严重,竞争过于集中。因此保险业应加快实施产品开发战略,修改那些不太适销的老产品,使之适应市场需求。
3、加强保险风险管理
保险公司经营的是风险,因此加强风险控制,实现稳健经营,是争取好的经济效益的必然要求。首先,要认真开展以核保、核赔为中心的全面内控管理。要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其次,要加强再保险工作,要按照《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自身稳健经营的要求,做好保费自留和分保工作。第三,还应充实保险公司的资本金,提高承保能力,保证公司的稳健经营。
4、加强保险从业人员管理
低素质的保险展业人员和保险人员是道德风险的主要来源,保险经纪人和公估人出现后带来了新的道德风险源头。事实上,近年来我国的保险案件不断增加,其中与保险人相关的案件是主要方面。中资保险公司应该坚持规范经营,加强保险风险的严格控制。为此,保险公司应对从业人员和保险人建立一套科学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约束机制,放弃那种以保费收入作为唯一的绩优评价指标的激励制度。此外还应合理利用和慎重选择保险中介机构。大规模的保险中介从业机构和人员,难免鱼龙混杂,良莠不齐。保险公司应充分利用这庞大的中介市场来降低经营成本;但又必须慎重选择和使用,以防滥用导致企业声誉和形象的毁损、致使道德风险的发生。
5、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除了按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从宏观上的控制和管理外,还应从公司内部出发还应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资金要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在资金管理上采用收支两条线的政策,即每个分支机构都设立收入账户和支出账户,收入账户只能用于保费的收入,支出账户只用于赔款的支取和费用的开支,收入户的资金要定期上划总公司,支出户由总公司根据其经营规模下划限额资金以保证公司正常的运作,这样就保证资值是由劳动者创造的。
【参考文献】
[1] 魏迎宁:我国寿险公司的增长方式和可持续发展问题[J].保险研究,2006(6).
[2] 张维:保险资金证券投资风险测度的实证研究[J].保险研究,2006(5).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得到了迅速恢复和较快发展。从1980年至1997年的17年间,我国保险业保持了年均37.6%的超高速发展态势,与1997年保费收入世界排名前25位国家的平均增长率1.33%相比,超过27倍多。但应该看到,经营风险问题(如寿险公司巨额利差损的存在)也日益凸现出来。国内的保险学者在研究这一现象时,多将其归咎于粗放型经营方式在保险公司尤其是国有保险公司的长期实行,使得浅层的保险需求得到相当程度的释放。因此,他们呼吁各保险公司,特别是国有保险公司尽快通过险种创新、拓宽资金运用渠道等方式使保险业走上快速健康发展道路。但实践越来越表明,经营方式的转变不应也不能替代产权制度的改革,倘若不在产权制度方面取得实质性的突破,中国保险企业存在的问题就不可能彻底消除,经营方式也不可能得到彻底的转变。
笔者认为,在目前的新形势下,要使我国国有保险公司在产权制度改革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股份制改造不失为理想的选择。
在开放的充分竞争的保险市场环境中,对国有保险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有着多方面的重要意义。
(一)股份制是一种十分迅速而有效的集资方式,可以迅速扩充资本金,增强企业实力
资本实力是保险公司参与国际竞争最重要的法码,而目前我国保险公司与国外大公司相比,资本规模存在十分明显的差距。目前我国民族保险业的资本总额只有200亿人民币,而最早进入我国保险市场的美国国际保险集团的股东权益是271亿美元,至于在我国设立合资公司的德国安联与法国安盛保险公司,其股东权益分别是261亿美元与150亿美元,实力悬殊可见一斑。中国在加入WTO后,保险业将面临巨大的开放保险市场的压力,中国的保险企业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发展壮大自己。股份制企业具有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特点,是一种迅速积聚和集中资金的有效组织形式。股份制保险公司多元化的资本供给机制,不仅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集中大规模的社会资本,改变国有独资公司资本极度短缺的被动局面,还能将经营风险分散给各个投资者,为保险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创造制度条件。
(二)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和企业财产形式,有利于提高资本运作效率
股份制企业实现了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分离,产权关系明晰、权责清楚,使企业在市场中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营主体。分工和专业化有利于提高效率,现代股份制企业通过所有者和管理者的分离,并把管理职能专业化到经营者身上,从而可以大大提高经营效率;股份制是一种开放性的企业制度,企业的资本募集,企业管理人员的聘任都面向社会,自由选择,同时股东可以自由变换身份,管理人员也可以在企业内外自由流动,从而实现了产权主体和管理主体在整个社会范围内的优化配置,有利于克服一般企业因产权主体和管理主体无法自由选择和自由流动所带来的效率损失;股份制企业适应了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为规模经营创造了条件。同时,股份制企业的管理专业化所带来的较高效率,可以部分抵消企业因规模扩大所导致的管理成本上升。因此,与其他企业形式相比,股份制企业更有利于提高资本运作效率。
(三)股份制实现了资本的社会化,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所有权约束,抑制人的道德风险
对国有保险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就是使银行、证券公司、其他大型公司甚至个人也成为保险公司的股东,拥有一部分所有权。有多元股东的制衡,易于实现政企分开,使企业摆脱社会包袱轻装前进。再者,引入机构投资者,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消除所有者与经营者信息不对称现象。因为机构投资者,特别是银行、证券公司这样的金融机构,它们对保险公司财务报表的识别能力远远大于政府官员,从而迫使经营者自动调整其行为,向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靠拢。而且,在股份制企业中,委托人也有动力去设置激励——约束机制,使得保险公司经营者意识到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是其所有可选择的行为路径中机会成本最小的。过去,我国国有保险公司激励——约束机制长期缺乏,经营者在理性支配下,自然会选择追求非货币收益最大化这条机会成本最低的道路。而激励——约束机制之所以迟迟建立不起来,就是因为在企业背后缺乏一个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所有者。股份制保险公司通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可以独立行使各种企业管理权限,排除政府行政干预。股份公司的战略决策通过董事会形成,决策的内容能够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适时调整,从而可以避免政府部门不当干预造成的战略失败和决策的滞后效应。
(四)股份制改造为国有保险公司转变经营机制创造了基本的制度条件
企业经营机制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自我调节方式的总和。企业要真正成为市场竞争主体,必须转换经营机制,在法人产权基础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只有这样,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保险也是一种商品,股份制保险公司作为一个经营主体在经营时,要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利用市场的各种信号对市场供求变化做出迅速反应,适度权衡收支,以实现价值最大化的经营目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就是建立和健全企业法人财产权制度,理顺各种经济关系,真正成为市场竞争主体的过程。对国有保险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为其经营机制的转换提供了产权基础和组织保证。
(五)股份制经济是开放型、国际化经济,有利于保险企业的全球化、一体化发展
如今金融国际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国际保险资本通过股权变更的形式实现资本重组,既是国际保险业务的结构调整,同时也是国际保险公司经济实力的重新形成和市场地位的重新确定。股份制是吸引外资的一种灵活、受欢迎的形式和渠道。股份制经济的国际化,是跨国集团公司发育、形成和发展的基础。股票的发行和交易的国际化,形成了财产关系的国际化;股权的国际性渗透,形成了国际性经营关系。股份制改造有利于企业参与国际合作,提升管理水平。我国保险公司要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的竞争,要利用外资保险公司先进的保险管理经验,较好的方式就是通过出售股权获得与外资保险公司的资产联系。
(一)对国有保险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其基本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1.投资主体多元化,形成多元化网络式股权结构
国有保险公司在国有资本控股的前提下,可以采取多种渠道充实和不断增强资本实力,建立多元化、网络式股权结构。多元化股权,是指国有保险公司股权由多种性质的所有制经济主体持有,公司的职工也可成为自己公司的股东。国民经济体系中多种所有制通过多元化持股被并入到公司的股权结构,在公司内部混合生长,相互促进。这样,有利于增强中资保险公司适应国民经济运行的能力,有利于保险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大规模资本的合理集中,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21世纪知识经济提供的机遇。网络式持股,一方面是指中资保险公司和那些在国民经济体系中起支柱性作用的大型企业(集团)之间的相互持股关系;另一方面是指中资保险公司和那些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发挥主渠道作用的大型金融机构之间的相互持股关系。建立网络式持股结构的目的,是将国民经济体系中保源最充足的经济主体转化为保险公司的保障对象。多元化网络式持股有可能成为中资保险公司适应未来高度竞争性市场环境的主要制度安排。
2.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法人治理结构是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条件下,所有者、董事会与高级管理人员按国家法律规定的责、权、利关系构成的组织结构。本质上是所有者与人之间的关系,即股东会与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之间的相互关系。
在现代企业制度中,企业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它拥有财产管理权、经营决策权、生产经营的指挥权和监督权。企业的领导制度必须全面行使这些权力。这种企业的领导制度不是实行横向分权制度,而是实行纵向授权制度。企业民主管理的范围扩大了,而且更具有实质性的内容。
公司的治理结构是基于公司股本结构,依据股份权利而建立起来的一种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委托的契约制度关系。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人员作为组织系统发挥作用是公司治理的内在需要,也是市场机制、市场竞争作为外在压力的必然产物。
3.建立网络型、扁平型的组织结构
企业组织体制的结构类型是由经济体制的模式决定的。过去,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与此相适应,就形成了一种以纵向管理为主的金字塔式的企业组织结构。国有保险公司也不例外,现行的组织结构仍是垂直状、多层次、总分公司的模式。实践证明,这种组织结构是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因为这种组织结构形成的等级制度,强调的是纵向联系而缺乏横向联系,权力和信息都由金字塔顶端流向底层,信息的传递、战略决策的执行、战略决策的监督方面都是低效率的,无法适应瞬息万变、高度竞争的市场环境。因此,国有保险公司必须以现代股份制为基础,以资本权力为核心,适时改革现行的金字塔式的总分公司管理模式,建立新的网络型、扁平型组织结构,以彻底解决多层次管理模式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行为不对称,从而风险责任不对称的问题,为高效率市场化运作创造条件。网络型组织最吸引人的地方,在于它的横向联系发达,可以以更快的速度、更少的耗费、更佳的效果传递信息。发展网络组织是当今世界上改革管理组织结构的一大趋势。
改革现行的组织结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1)改革现行的总分公司式管理体制,成立一定数量的全资、合资的子公司,建立新型的母子公司。强化总公司的管理职能,弱化省市级分公司的职能;总公司直接管理地市级分公司;地市分公司以下只设展业办事机构,以减少中间管理层次。母子公司管理模式可以突破任何形式的行业和地域方面的限制,实行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综合经营。(2)条件具备时,将国有保险公司发展成以保险业为主、跨行业经营、综合性、大型的跨国公司。
(二)现阶段国有保险公司产权明晰的途径是股份制改造,股份制改造可有多种选择
国有保险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根本问题是产权问题,产权不改,核心矛盾就得不到解决,只有先改产权,建设好法人治理结构,再抓管理,治理绩效才能有根本的改变。
1.同业公司合并成立新的股份制公司
选择几家相关公司,先进行资产评估,每一家公司的资产经评估后折股,然后合并,以股份制公司的形式出现,原来公司的资产在这家新公司的总资产中各占一定比例。
2.同业或不同业公司交叉持股
同业或不同业公司间相互参股或交换股票,形成紧密型的集团。可以采用现有公司资产存量折股并相互交换股票的办法,换股比例可以根据国家政策而定,这些合作公司经过资产评估后,相互交换一定比例的股票。经过交换股票,各有关企业变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关企业。这种紧密型集团同松散型集团是不同的,后者在产权上没有沟通,只是在技术上、管理上协作。大型商业性保险公司的交叉持股结构,有利于抵消经营环境急剧变化而造成的冲击效应;通过兼并、收购、退出等股本变更行为,可以很好地适应保险业发展本地化的要求,有利于在保险市场上高效率地配置保险资源。
3.外资金融机构参股
与外资银行和保险公司合营,建立股份制中外保险(集团)公司。通过外资公司硬预算约束的产权,制约公司的经营运作,强化产权之间的监督,提高产权运作效率。具体做法是以国有保险公司的资产(含无形资产)折算股份,外资入股时,根据其投资数额的多少,折算成股份,但是不能越出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时的承诺条件。
股份制的优越性不言而喻,但是就我国目前现有的股份制保险公司的情况来看,国有股在总股份中占据了绝大部分比例,国有股“一股独大”。可以说,股权结构不合理已成为制约现有股份制保险公司发展的重要因素。在股份制企业,公司治理结构是借以处理公司中各种合约关系、协调和规范公司中各利益主体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在这一安排中,股权结构是基础,起决定性作用。只有股权结构合理,才可能形成公司完善的治理结构,从而保证公司取得良好的业绩。目前存在的不合理股权结构,是股份制保险公司种种非规范现象形成的根本原因。我国现有股份保险公司大多由国有保险企业改制建成或由其作为主发起人象征性联合四五家企业、单位作为共同发起人发起设立公司,由此而形成了股权高度集中于控股股东,股权集中度过大,控股股东“一股独大”的问题。这一问题不解决,政企不分的现象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也难以真正建立起来。因此,必须把优化股权结构作为现有国有股份保险公司规范化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优化现有股份制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除要适当降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相应增加其他股东股权比重外,还应鼓励非国有性质的股东争当公司第一大股东。在当前非国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日益增大的形势下,这一措施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在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中,只有那些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企业才需要国家独资或绝对控股。由于保险属于非国家经济命脉行业,因此,对保险公司不能实行国家独资或绝对控股或股权高度集中在某一个国有公司手中,而应使保险公司的投资主体多元化,从而强化对公司经理人员的内部约束。因此,可考虑引入国有法人以及“战略性”投资者,将国家全部持有或绝对或高比例控股的股权结构,变为多个国有法人相对持股、公司内部职工持股以及公司外部其它机构投资者保持相当比重的股权结构。
主要参考文献:
[1]李长春。股份制:国有保险公司改革的现实选择[J].经济师,2{301(10)。
[2]陈景。论国有保险公司的股份制改造[J].保险研究,2001(6)。
[3]李涛。论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J].上海保险,2000(5)。
[4]王俊。论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改革[J].保险研究,2000(9)。
[5]陈汉生。论保险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J].保险研究,2000(12)。
[6]何志勇,慕刘伟,刘家新。股份制创新[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11.
[7]刘京生。浅析保险公司兼并收购的动因[J].北京金融,2001(7)。
鉴于保险公司运营绩效评价问题的重要性,国内外相继展开这方面的研究。国外文献主要集中于随机前沿分析(SFA)、数据包络分析(DEA)、自由分布分析(FDA)、比较前沿分析(CFA)、随机成本前沿分析(SCFA)等方法层面:Kraft等(1998)[1]运用随机前沿分析(SFA),选取1994-1995年期间克罗地亚地区银行类金融机构的经营数据,对银行类金融机构经营绩效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认为,新银行的经营绩效比老银行相对低下;Grabowski等(1993)[2]采用数据包络分析(DEA)对银行绩效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发现,分支机构模式的银行绩效比控股公司模式的银行绩效要高;Grabowski等(1994)[3]采用自由分布分析(FDA)对银行绩效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发现,银行规模越大,则对应的银行绩效相对越小;Bauer等(1998)[4]运用比较前沿分析(CFA)对非银类金融机构绩效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发现,比较前沿分析(CFA)比随机前沿分析(SFA)计算出来的绩效值平均水平要低;Worthington(1998)[5]运用随机成本前沿分析(SCFA)测算了资产质量、人力素质和教育程度等因素对非银类金融机构绩效的影响。国内文献主要集中于两大层面:在保险公司绩效评价方面,杨树东等(2010)[6]采用结构方程模型方法,对我国保险公司经营绩效进行了评价分析;窦尔翔等(2011)[7]运用RAROC模型分析法,对我国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风险绩效进行了评价分析;褚保金等(2011)[8]通过ConeRatio(锥比率)模型分析了我国保险公司的运营绩效,研究认为,ConeRatio模型更符合以风险控制为主的保险公司运营绩效评价;孙蓉等(2013)[9]采用主成分分析法,选取2011年样本数据,对我国保险公司运营绩效进行了综合评价;孙健等(2014)[10]在分析我国保险业市场结构与效率基础上,选取相关样本数据,对我国保险业绩效进行了实证评价;蒋才芳等(2014)[11]运用数据包络法(DEA),对我国人寿保险公司的经营绩效进行了有效性评价;刘鹏等(2010)[12]通过构建VaR模型,对我国保险公司的投资组合保险策略绩效进行了综合评价;樊锐(2011)[13]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对我国保险资金在证券投资绩效方面进行了评价分析;黄薇等(2012)[14]以寿险类保险为例,对中国人寿保险行业的营销绩效进行了评价。在保险公司绩效影响方面,张邯癑等(2007)[15]选取保险业相关运营数据,对我国保险公司绩效的整体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赵桂芹(2009)[16]实证分析了资本投入效率对我国财产类保险公司经营绩效的影响机制;王晓英等(2011)[17]以股权结构与经营绩效的内在关联性为基础,实证分析了股权结构对国有上市保险公司经营绩效的影响问题;夏?等(2013)[18]选取我国保险行业2011年的截面数据,实证分析了公司治理机制对我国保险业风险与绩效的影响问题;陈彬等(2013)[19]选取我国24家中资财产类保险公司作为样本数据,对公司治理机制与保险公司绩效的关联性程度进行了实证分析;邵全权等(2009)[20]以寿险类保险为例,实证分析了保险保障基金对中国寿险业结构、竞争与绩效的影响问题;邵全权等(2009)[21]实证分析了保险保障基金对中国保险业整体产业组织经营绩效的影响问题。综上所述,现有文献主要集中于保险公司经营绩效方面的探讨,很少涉及保险公司运营绩效评价方面的探讨。此外,现有文献在实证方法方面很少采用因子分析法,在样本选取方面很少采用中国境内保险公司作为样本对象,在研究思路方面很少涉及分类评价。考虑到中国境内保险公司运营绩效评价是个崭新问题,对此,本研究的主要贡献在于:设计了中国境内保险公司运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选取来自中国保险业60家境内保险公司的运营数据,运用因子分析法对中国境内保险公司运营绩效评价进行了实证分析,并以此为依据,给出了相关政策建议。本研究成果将为中国保险业构建科学高效的运营绩效评价体系,提供重要的理论指导与决策参考。本研究剩余部分的内容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为中国境内保险公司运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第三部分为中国境内保险公司运营绩效评价的实证分析;第四部分为结论与建议。
二、中国境内保险公司运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
(一)保险公司运营绩效评价指标的遴选基础所谓保险公司运营绩效,主要是指保险公司在保险业务运营过程中所呈现的效率状态。保险公司的运营绩效不同于保险公司的经营绩效,保险公司的经营绩效主要侧重于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率状态,而保险公司的运营绩效除了反映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层面以外,还应反映保险公司的风险运营、业务发展、人才配置等多元层面。此外,保险公司作为一类特殊的金融企业,将具有普通企业的基本特征,对此,通过对普通企业运营绩效评价的相关指标进行修正,可以成为保险公司运营绩效评价的基础性指标。同时,保险公司与普通企业之间还存在较大差异,对此,还应当结合保险公司金融业务的具体特征,添加若干能够反映保险公司金融业务特征的拓展性指标。基础性指标与拓展性指标组合在一起,构成了保险公司运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保险公司运营绩效评价基础性指标的遴选基础,主要是依据《企业效绩评价操作细则(修订)》对于金融类企业绩效评价的相关规定,《企业效绩评价操作细则(修订)》是由国家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国家人事部、中央企业工委、国家发改委等五大部门于2002年度联合颁布的,企业绩效评价操作细则(修订)涉及的具体评价层面主要包括财务效益状况、偿债能力状况、发展能力状况、资产运营状况等四大层面,以及基本、修正、评议等三个层次的32个指标,该32个指标依照不同层次及不同权重,构成了普通企业绩效评价的基础指标,具体见表1。
(二)保险公司运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架构依据保险公司运营绩效的定义,保险公司运营绩效不仅需要反映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层面,还需要反映保险公司的风险运营、业务发展、人才配置等层面。此外,本研究认为,保险公司不同于普通企业,应结合企业绩效评价操作细则(修订)对应的基础指标,再依据保险公司金融业务的具体特征,对保险公司运营绩效评价指标进行拓展与深化,才能得到能够准确反映保险公司运营绩效的评价指标体系。考虑到保险公司运营绩效必须综合反映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运营、业务发展、人才配置等综合层面,对此,本研究认为,保险公司运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应当从保险公司的资产质量水平、保险赔付水平、保险经营水平、利润获取水平、保险发展水平、保险服务水平、人才配置水平等七大变量层面,分别遴选出反映上述七大变量的相关指标,从而构成真正适合于保险公司运营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依据上述分析思路,本研究构建了保险公司运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基本架构见表2。依据保险公司运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架构,保险公司运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由反映七大变量的15个指标构成。此外,本研究还给出了各个变量对应指标的测度公式,为实证分析提供样本数据的输入接口,并通过对各个变量与对应指标之间的关联度分析,给出了各个变量与对应指标之间的相关性情况,具体结果见表3。本研究对于上表给出的指标测度公式及相关性情况诠释如下:1.对于资产质量水平变量的诠释该变量主要反映保险公司运营中的资产分布及配置质量状况,主要由现金比率、固定资产比率、应收保费比率等3个指标来综合反映。其中:现金比率指标值越大,则保险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就越强,属于正向指标;固定资本比率指标值越大,则保险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就越弱,但是,依据我国保险公司的财务制度规定,固定资本比率指标值最高不得超过50%,属于适度负向指标;应收保费率是保险公司的应收账款率,应收保费率指标值越大,则保险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就越弱,但是,依据我国保险公司的财务制度规定,一般应小于或等于8%,属于适度负向指标。2.对于保险赔付水平变量的诠释该变量主要反映保险公司运营中的保险赔付及退保应对状况,主要由资产负债率、赔付退保率等2个指标来综合反映。其中:资产负债率指标值越大,则保险公司中长期偿债能力就越弱,属于负向指标;赔付退保率指标主要是赔付退保金额与保费收入的比值,赔付退保率指标值越大,则保险公司应对意外风险的赔付能力就越弱,属于负向指标。3.对于保险经营水平变量的诠释该变量主要反映保险公司运营中的资产运作及经营效率状况,主要由总资产周转率、人均净利润、人均保费收入等3个指标来综合反映。其中:总资产周转率指标值越大,则保险公司资产运作效率就越高,保险经营水平也就越高,属于正向指标;人均净利润与人均保费收入指标值越大,则保险公司经营效率也就越高,保险经营水平也就越高,均属于正向指标。4.对于利润获取水平变量的诠释该变量主要反映保险公司运营中的资产回报及保险收益状况,主要由净资产收益率、承保利润率等2个指标来综合反映。其中: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值越大,则保险公司资本回报水平就越高,说明资本创造利润能力就越强,属于正向指标;承保利润率指标主要反映保险公司保险业务的获利水平,承保利润率指标值越大,则保险公司保险主营业务的获利能力就越强,属于正向指标。5.对于保险发展水平变量的诠释该变量主要反映保险公司运营中的保费增长及资本增长状况,主要由保费增长率、资产保值增值率等2个指标来综合反映。其中:保费增长率指标反映保险公司保险主营业务的规模增长水平,保费增长率指标值越大,则保险公司的保险主营业务发展水平就越高,属于正向指标;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反映保险公司资本保值增值水平,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值越大,则保险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水平就越高,属于正向指标。6.对于保险服务水平变量的诠释该变量主要反映保险公司运营中的保费服务效率状况,主要由保费服务成本指标来直接反映。保费服务成本指标主要是指保险公司获取单位保费收入需要承担的手续费及佣金成本,事实上,保费服务成本指标主要反映了保险公司对于保费业务的服务效率。保费服务成本指标值越大,则保险公司保险服务效率就越低,保险公司运营绩效也就越低,属于负向指标。7.对于人才配置水平变量的诠释该变量主要反映保险公司运营中的人才配置结构及效率状况,主要由销售人员比例、大专以上员工比率等2个指标来综合反映。其中:在人才配置结构方面,保险公司属于金融服务业,需要大规模的销售人员数量,因此,销售人员比例指标值越大,保险公司保险主营业务规模就越大,属于正向指标;在人才配置效率方面,保险公司从业人员需要学习及掌握一定的保险专业知识,因此,大专以上员工比率指标值越大,保险公司保险业务的拓展能力就越强,属于正向指标。综上所述,保险公司运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由来自于资产质量水平、保险赔付水平、保险经营水平、利润获取水平、保险发展水平、保险服务水平、人才配置水平等七大变量层面的15个指标构成。下面,本研究将以上述评价指标体系为基础,采用因子分析法(FAM),对中国保险公司运营绩效评价进行实证分析。
三、中国境内保险公司运营绩效评价的实证分析
(一)样本数据来源及处理本研究选取中国保险业60家境内保险机构作为实证样本,样本数据来源于《中国保险年检2013》提供的中国保险业官方统计数据。需要说明的是,为深入比较不同类型及不同性质保险公司之间运营绩效的差异,本研究对中国境内保险公司进行了基本分类,其中:按照公司经营类型来划分,主要分为财产保险公司与人寿保险公司两大类;按照公司资本性质来划分,主要分为中资保险公司、合资保险公司与外资保险公司三大类。依据上述分类方法,在公司经营类型方面,本研究选取的60家中国境内保险公司主要包括28家财产保险公司与32家人寿保险公司。在公司资本性质方面,60家中国境内保险公司主要包括31家中资保险公司、15家合资保险公司与14家外资保险公司。下面,我们将资产质量水平、保险赔付水平、保险经营水平、利润获取水平、保险发展水平、保险服务水平、人才配置水平等七大变量作为一级变量,将反映七大一级变量的15个指标作为二级变量,我们将二级变量又命名为“指标变量”,15个指标变量分别以变量符号X1至X15来表示,指标体系的变量设定符号见表4。我们将《中国保险年检2013》提供的中国保险业官方统计数据代入表4中,即可得到中国保险公司运营绩效评价实证分析的原始样本数据。本研究原始样本数据保留两位小数。为便于分析,我们给出了中国境内60家保险公司的简称及分类表,具体见附录A。此外,为了充分发挥因子分析法在实证分析中的作用,我们需要对原始样本数据进行如下处理:一方面,为了消除指标变量之间的量纲差异而带来的实证结果偏差,我们将运用软件SPSS19.0中的Z-Score方法对原始样本数据进行了标准化处理;另一方面,为了检测数据间的相关性,从而判定样本数据是否适合做因子分析,我们进行了KMO检验和Bartlett检验,本研究进行的KMO与Bartlett检验结果表明,KMO检验结果超过0.5,达到0.586,说明样本数据相关性的置信度达到95%以上,样本数据之间具有很强的相关性,因此,样本数据适合进行因子分析。
(二)实证分析过程下面,我们将采用因子分析法进行实证分析。本研究实证分析的具体思路是:首先,计算方差贡献率及累计方差贡献率,确定主成分个数;其次,计算主成分的载荷矩阵,确定每个主成分覆盖的指标内容及因子名称;然后,计算主成分的系数矩阵,确定每个主成分或因子的计量表达式,并依据方差贡献率,得到综合因子的计量表达式;最后,依据综合因子的计量表达式,给出中国境内保险公司运营绩效的综合评价结果。1.方差贡献率及累计方差贡献率计算通过SPSS分析得到解释总方差的计算结果,具体结果见表5。由上表可以看出,我们得到的7大主因子累计方差贡献率达到80.517%,能够很好地覆盖15个评价指标,完全可以对60家中国境内保险公司运营绩效评价进行较好解释。此外,从7大主成分的方差贡献率分布还可看出,第一主成分的方差贡献率为19.591%,综合反映能力位居第一位;第二主成分的方差贡献率为14.888%,综合反映能力位居第二位;第三主成分的方差贡献率为13.512%,综合反映能力位居第三位;第四主成分的方差贡献率为11.445%,综合反映能力位居第四位;第五主成分的方差贡献率为9.061%,综合反映能力位居第五位;第六主成分的方差贡献率为6.495%,综合反映能力位居第六位;第七主成分的方差贡献率为5527%,综合反映能力位居第七位。2.主成分的载荷矩阵计算下面,我们选取7大主成分,运用SPSS工具,计算出主成分的载荷矩阵,具体结果见表6财政金融研究从主成分的载荷矩阵可以发现,不同主成分覆盖着的不同的指标内容,对此,我们依据各个主成分覆盖的主要指标内容,确定主成分名称。具体分析如下:第一主成分主要由人均净利润(X7)、净资产收益率(X9)、承保利润率(X10)等指标变量来反映,这些指标变量主要反映了保险公司的综合获利能力,对此,我们将第一主成分命名为“综合获利能力因子”,以符号F1表示。第二主成分主要由现金比率(X1)、赔付退保率(X5)等指标变量来反映,这些指标变量主要反映了保险公司在短期内的保险赔付能力,对此,我们将第二主成分命名为“保险赔付能力因子”,以符号F2表示。第三主成分主要由人均保费收入(X8)、承保利润率(X10)、服务成本(X13)、销售人数比率(X14)、大专以上员工比率(X15)等指标变量来反映,这些指标变量主要反映了保险公司保险主营业务的运作效率,对此,我们将第三主成分命名为“保险运作效率因子”,以符号F3表示。第四主成分主要由资产负债率(X4)、人均净利润(X7)、人均保费收入(X8)、保费增长率(X11)、服务成本(X13)、销售人数比率(X14)等指标变量来反映,这些指标变量主要反映了保险公司保险主营业务的拓展潜力,对此,我们将第四主成分命名为“保险拓展潜力因子”,以符号F4表示。第五主成分主要由固定资产比率(X2)、应收保费比率(X3)、资本保值增值率(X12)等指标变量来反映,这些指标变量主要反映了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固定资产比率(X2)与应收保费比率(X3)越大,且资本保值增值率(X12)越小,则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就越弱,对此,我们将第五主成分命名为“风险控制能力因子”,以符号F5表示。第六主成分主要由现金比率(X1)、资产负债率(X4)、资本保值增值率(X12)、服务成本(X13)等指标变量来反映,这些指标变量主要反映了保险公司中长期的综合偿债能力,对此,我们将第六主成分命名为“综合偿债能力因子”,以符号F6表示。第七主成分主要由资产负债率(X4)、总资产周转率(X6)等指标变量来反映,这些指标变量主要反映了保险公司运用财务杠杆进行资本运作及资产管理,也间接反映了保险公司的资产经营效率,对此,我们将第六主成分命名为“资产经营效率因子”,以符号F7表示。3.主成分的系数矩阵计算对表3-3中数据进行处理,将第i列元素分别除以第i个特征根的平方根SQR(i),即可得到第i个主成分的系数,全部主成分的系数就构成了主成分的系数矩阵,具体结果见表7。依据公式(8),我们即可计算出综合因子F的具体数值,综合因子F的具体数值就是我们所要得到的保险公司运营绩效的综合评价得分。4.保险公司运营绩效综合评价依据上述公式,我们即可得到60家中国境内保险公司的运营绩效得分值,并依据运营绩效的综合评价得分情况,对60家中国境内保险公司运营绩效进行了整体排名,运营绩效得分的整体排名结果见表8。依据上表可以发现,在60家中国境内保险公司整体排名中,排名位于前五名的保险公司分别是安邦财险、安邦人寿、交银康德、三星财险与三井住友,排名位于最后五名的保险公司分别是天安人寿、国泰人寿、国泰财险、安联财险与中法人寿。同时,为便于比较分析,我们还对60家中国境内保险公司的运营绩进行了分类排名。其中:从公司经营类型对60家中国境内保险公司运营绩效得分情况进行分类排名,得到排名位于前十名的财险类与寿险类保险公司,公司类型排名的具体结果见表9。此外,从公司资本性质对60家中国境内保险公司运营绩效得分情况进行分类排名,我们得到运营绩效排名位于前五名的中资类、外资类与合资类保险公司,公司性质排名的具体结果见表10。的整体排名情况来看,中资类保险公司运营绩效的平均得分为1.66分,外资类保险公司运营绩效的平均得分为0.67分,合资类保险公司运营绩效的平均得分为-4.67分。对此,我们得到的评价结论是:从运营绩效的平均得分情况来看,中资类保险公司的运营绩效整体上优于外资类与合资类保险公司,外资类保险公司的运营绩效整体上优于合资类保险公司。
四、结论与建议
(一)研究结论本研究构建了中国境内保险公司运营绩效的评价体系,并运用因子分析法,选取中国保险业60家境内保险机构的运营数据作为样本数据,对中国境内保险公司运营绩效评价进行了实证分析,主要得到如下实证结论:1.在中国境内保险公司运营绩效整体评价方面,运营绩效综合得分排名位于前五名的保险公司分别是安邦财险、安邦人寿、交银康德、三星财险、三井住友;运营绩效综合得分排名位于后五名的保险公司分别是天安人寿、国泰人寿、国泰财险、安联财险、中法人寿。2.在财险类与寿险类保险公司的分类评价方面,运营绩效综合得分排名位于前五名的财险类保险公司分别是安邦财险、三星财险、三井住友、东京海上、长江财险;得分排名位于前五名的寿险类保险公司分别是安邦人寿、交银康联、工银安盛、友邦广东、友邦江苏。3.在中资类、外资类与合资类保险公司的分类评价方面,运营绩效综合得分排名位于前五名的中资类保险公司分别是安邦财险、安邦人寿、长江财险、友邦广东、友邦江苏;得分排名位于前五名的外资类保险公司分别是三星财险、三井住友、东京海上、友邦广东、友邦江苏;得分排名位于前五名的合资类保险公司分别是交银康联、工银安盛、恒安人寿、中意财险、联泰大都会。4.比较中国境内保险公司运营绩效的分类得分情况发现,财险类保险公司与寿险类保险公司之间的运营绩效存在一定差异,财产类保险公司的运营绩效优于寿险类保险公司的运营绩效;中资类保险公司的运营绩效整体上优于外资类与合资类保险公司,外资类保险公司的运营绩效整体上优于合资类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