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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老区资金管理办法

时间:2023-06-27 17: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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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老区资金管理办法

第1篇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预算编制方面。一是科学编制2013年度总预算和部门预算,做好部门预算“二上二下”工作,合理确定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大力控制“三公经费”,将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收入、其它收入纳入了预算系统中,不断完善综合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二是代政府草拟了《关于2012年财政总预算执行和2013年总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13年市本级部门预算(草案)的报告》和《关于2012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等文稿,提交市人代大或人大常委会审议并获得通过。

(二)预算执行方面。一是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加强财政、税务、国土、房管、城投集团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坚持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和收入月调度制度,确保财政收入均衡入库和实现“双过半”。二是加快预算支出进度。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支出执行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安全性。将支出重点向民生等重点支出项目倾斜,把推进苏区振兴发展、保障民生支出和9+6重点工程支出作为财政支出的核心目标。1-6月,全市用于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住房保障五个方面的民生支出达72641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62.8%;加大扶贫倾斜力度,1-6月扶贫支出2323万元,增长275.3%。

(三)预算管理方面。一是做好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每月及时汇编和报送全市政府性债务统计表,实时监控债务增减变动情况,开展了市本级债务及拖部职工工资债务核查清理、2012年度“BT”项目债务统计和国家开发银行等四家银行政府性贷款债权债务认定核实工作,大力防范债务风险;二是加强了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做好了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项目申报、自评和迎检工作,顺利通过省级专项检查;三是更新财政供给人员数据库信息。按照规定的填报口径和要求,及时部署2012年度财政供养人员信息更新工作,动态掌握了财政供养人员底数及变化情况,为编制部门预算、加强县乡财政管理和金财工程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四是做好专项检查和迎检工作。开展了2010-1012年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自纠和计生提前奖扶资金专项检查,做好了科技先进县申报工作。顺利通过了村级经费保障专项检查和文化馆建设项目资金省级绩效再评价;五是完成人大建议答复工作。针对今年人大政协提案中涉及到我科业务的提案,认真组织建议提案答复工作,分别到有关单位和乡镇与人大代表进行见面答复,由于答复和解释到位,代表对答复全部满意。六是认真做好基础工作。认真审核经费支出,做好“大平台系统”指标下达和上级指标登记核对工作,做好“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审核和申报工作,深入九堡镇坝溪村开展“三送”工作。

(四)预算改革方面。一是推进绩效评价试点工作。5月,先后出台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2年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选定了20个部门20项涉及民生工程及重点项目为2013年度预算绩效评价对象。二是有序推进营改增试点改革。代政府草拟了《市营改增前期准备试点工作方案》,6月份地税局已移交国税局第一批营改增纳税人159户,正在准备移交第二批16户纳税人资料。认真分析测算营改增对我市财政收入的影响,并提出了工作建议,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三是开展专项支出预算公开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意见》文件要求,我科协调各业务科室积极做好了45项民生和三农项目的公开公示前期工作。

(五)五争工作方面。紧紧抓住《若干意见》贯彻实施的重大机遇,通过多方式广渠道密切跟踪和深入研究国家宏观财经政策、财政投资方向和安排重点等信息,认真分析我市可争取空间,努力寻求中央、省、市投资导向与我市实际的最佳结合点。同时及时报送我局“五争”工作信息和月度小结。

(六)深入调研方面。积极开展全市政府性债务、财源税源调查、2013年财政运行情况预测等专项调研工作,并形成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人员力量有待加强。我科现有工作人员年龄结构偏大,随着预算业务内涵的拓展、综合材料和牵头办理事项的的增加,工作量日益增多,人员力量的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我科的工作质量与水平。二是研究分析水平有待提高。由于平常业务庞杂与琐碎,疲于应付,很难再挤出更多时间来进行系统学习和深入调研,导致研究分析和为领导参谋决策的水平不高。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积极组织收入,加快支出进度。为确保全年收支任务的顺利完成,一是强化细化收入征管。加强财政、税务、国土、房管、城投集团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坚持收入月调度制度,确保税收的稳定增长;强化财税监督稽查职能,进一步规范纳税秩序,堵塞税收漏洞。二是强化支出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大力降低行政成本,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重点向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倾斜,加大教育、水利、科技、9+6片区重点支出和“三送”工作的保障力度。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强化部门、单位的预算支出主体责任。

(二)深化预算改革,完善体制机制。一是着手着手编制2014年预算。进一步提高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项目预算细化率和项目编报质量。二是以政府名义出台《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项目设立、建库、预算资金安排和使用、绩效等方面全面规范和加强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三是有序推进营改增试点改革。协调国地两税,稳步推进营改增工作,确保8月1日改革顺利实施。四是稳步开展预算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市专项资金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继续做好民生工程和强农惠农资金监督检查工作。

第2篇

一、2015年工作总结

(一)、坚持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

1、做好企业会计信息统计资料的收集上报工作。一是召开决算报表布置会,及时收集、审核、整理、汇总、上报数据,认真做好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企业决算报表、金融企业决算报表等工作;二是及时报送企业快报、财园信贷通企业报表及世行项目配套资金报表等;三是积极做好2016年度企业经建口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编制。

2、加强了工交商贸口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的监管。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我们定期对各单位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通过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各单位基本上做到了收支平衡,达到实行综合财政预算管理的目的。同时做好了企业经建口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审核和征求意见的答复工作。按照政策法规对相关单位的报告进行审核,提出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当好领导的参谋。截止目前,共答复部门请示件225件、征求意见稿74件。

(二)坚持监管与服务结合,努力提高专项资金科学化管理水平。

1、抓好了成品油调价财政补贴工作。及时召集交通、农业、林业等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进行专题布置,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操作,及时足额发放,确保专款专用。补贴资金全部通过在市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补贴专户拨付,单位享受的补贴拨付到单位帐户,个人享受的补贴,经调查、核实、公示无误后,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批的成品油调价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直接拨付到补贴对象的个人账户。已拨付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清算资金发放工作391.23万元。

2、加强对粮食收储企业的财务监督与管理。主要是对地方储备粮1000万公斤粮食政策性补贴资金的管理,2015年已拨付地方储备粮利费补贴和轮换价差补贴480.29 万元,我们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要求企业专款专用;此外,还专门对全市地方储备粮库存进行了逐仓逐廒实地验收,摸清实有库存,全面掌握粮食企业库存、销售、调拨、轮换等情况。

(三)坚持把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农民得实惠。

1、继续抓好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工作和直补信息网建设工作。2015年粮食直补标准为11.8元/亩,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56元/亩,按照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联合审核确认的早中晚稻实际种植面积,实拨付直补资金3694.3万元,(其中粮食直补642.9万元、农资综合补贴3051.4万元)受益农户11.13万户。为了加强对直补资金的监督管理,我们专门组织人员深入乡镇进行检查,对姓名账号不相符,现已通知各村村干部更正,并要求各村尽快更正失败清单,将准确的农户姓名及账号上报乡镇财政所,让农民群众真正享受到国家惠农政策。

2、加强对库区移民资金监管。一是会同市扶贫办积极开展对水库移民补贴对象的清查工作。通过查对资料、下到农户处实地核实等方法,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逐一排查。共核减不符合直补条件对象61人。认真做好移民对象补贴发放的相关衔接工作,确保库区移民直补资金发放准确无误。2015年已拨付159.32万元,受益人数5311人。补贴标准150元/人/季,全部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二是对项目资金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确保资金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四)、坚持推进创业服务,积极做好争资争项工作。

1、积极做好争资争项目工作。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深入实地调查了解,结合我市实际,组织推荐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并按要求上报。会同市城建局、文广局、文物局向上申报中国传统古村落保护资金;会同市商务局帮助外贸企业向上申报外经贸发展扶持资金;会同市环保局向上申报2015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会同工信局向上申报新型墙体材料补助资金、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技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等上级专项资金,促进我市产业发展。

2、为解决目前实体经济运行仍不稳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影响经济发展的问题。根据省财政厅和XX市财政局的要求,我市自2014年3月底开始全面启动了“财园信贷通”和“小微信贷通”工作,2015年已通过“财园信贷通”方式为对园48 家企业发放贷款18105 万元,通过“小微信贷通”方式为16家企业发放贷款1110万元。为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实体企业提供了强有力支撑,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争取至12月30日,完成“财园信贷通”放款资金2.3亿元,“小微信贷通”5000万元的目标任务。

3、落实促进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先后参与制定出台了《XX市2015年工业发展工作意见责任分工方案》、《XX市扶持企业上市暂行办法》、《XX市小微企业转贷周转资金管理办法(试行)》、《XX市成长型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XX市主导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扶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文件,全力助推小微企业健康平稳发展。二是以财政出资、入股或风险补偿的方式发展和壮大担保业,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担保,防范和分散金融风险,沟通银企关系,实现银企互赢。三是安排专项资金建立和完善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改善小微企业经营环境,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五)全力做好财政部对口支援工作。

财政部确定对口支援XX后,根据市里统一安排,认真编制对接财政部对口支援工作方案、实施计划和项目库,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财政部加大了对XX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的支持,2014年财政部专门安排下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6027万元用于支持我市体育中心和中心光荣敬老院建设;安排下拨专项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4145万元用于我市土坯房改造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安排下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000万元用于支持我市“天网”三期高清改扩建工程建设;安排下拨中央教育附加资金500万元用于支持我市叶坪乡洋溪小学改扩建项目;安排下拨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840万元用于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同时通过协调交通部,将我市16.9公里的环城国道列入普通国省道改造建设计划,将我市叶坪乡田坞片区19.22公里主干道路列入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协调住建部、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将我市九堡镇密溪村和叶坪乡洋溪村列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项目”补助名录,并安排下拨650万元专项资金对两村落进行整修保护。加快推进了我市城乡基础设施和民生领域项目实施。

(六)、坚持严谨的管理理念,加强国际金融贷款资金管理。

坚持严谨的管理理念,加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资金管理。一是催缴历年来世行贷款本息。梳理应收、已收及上缴利息情况,通过电话、发缴款通知等方式,逐户督促贷款户及其担保人按时缴纳。二是做好亚洲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贷款管理工作,尤其是提款报账、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等方面工作。三是积极争取世行贷款—XX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及流域城镇发展示范项目,项目总投资1200万美元。并做好该项目预识别、正式识别等项目实施的前期基础性工作。目前正积极参与该项目的中期调整工作。

(七)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科室工作涉及预算部门多,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任务重、要求高,打造一支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是做好当前工作的必要条件。因此,不断更新知识结构,了解和熟悉政策精神,成为做好财政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关键。我们一直把业务学习和政治理论学习当作重要工作,常抓不懈。通过不断的学习,更新知识,提高业务和政治素质。努力打造一支廉洁高效、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总结全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经过认真分析,在工作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拘泥于日常财务信息统计及相关日常事务,开拓性的工作做得较少,就事论事多,对引申到整个财政方面考虑较少,调查研究不够。

2、对如何解决调查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提供的决策意见少;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如:如何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如何帮助企业发展及制订相关配套政策;如何培植财源,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如何实现企业增收、财政增长等诸多方面工作有待加强。

3、资金监管环节不连贯。乡镇财政所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较小,难以对项目实施的真实性、实施的质量等进行监督核查,县级财政部门有缺乏足够的人力、物力对众多的项目进行跟踪,容易造成资金监管环节上的脱节,存在安全隐患。

4、向世界银行贷款户催收欠缴利息方面有待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

三、下步工作重点

1、继续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困难。要利用各种渠道和途经争取上级支持,主要是帮助企业争取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贷款贴息补助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和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企业简建费、物流园区建设的补助资金。要重点沟通联系省厅经建、企业、外经等处室的工作,争取上级对口处室的支持。

2、下大力气培植财源,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和财政发展后劲。着重对税利大户,经济效益好,守信誉,讲诚信的企业进行重点扶持,进行资金倾斜,帮助企业引进新技术、开发新产品,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经济效益。

3、完善涉农资金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机制。要探索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涉农资金监管机制,使资金监管贯穿于项目申报、实施、资金分配和项目绩效评价全过程。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机关和财政部门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的末端环节不出问题。

4、继续做好企业财务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特别是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重点分析企业经济效益、税收收入增减变化。

5、重点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市本级预算安排的工业发展资金、招商引资经费、旅游发展资金和省级财政“民生工程”等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使之充分发挥效益,避免资金流失浪费。

第3篇

1、增加政府投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1.1增加各级财政性资金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

各级财政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要切实向农田水利建设倾斜,逐步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主要对重点农田水利建设工程进行补助,重点向粮食主产区、革命老区和列入省优势农产品(种植业)区域布局规划的地区倾斜。财政资金可以“民办公助”和“以奖代补”等形式予以补助。

1.2落实土地出让金使用政策

各级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要把农田水利建设作为投入重点。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省级留成部分,划分3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市、县两级土地出让金也要拿出8%以上用于农村水利建设。

1.3管好用好各项水利建设资金

依法收足收好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开发补偿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要统一规划、合理安排、统筹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严格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以县(市、区)为单位整合各项专项资金,支持农田水利建设。

2调动受益农户积极性,引导农民自主投资投劳

2.1政府对农民兴建小微型水利设施给予适当补助

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民主议事、组织协调和技术服务等方式,充分调动农民投资投劳的积极性。在农民自愿和充分考虑农民承受能力的前提下,把政府补助与农民自筹挂钩,多筹多补、先干后补,鼓励农民更多地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2.2完善“一事一议”政策

村内的农田水利建设主要通过“一事一议”筹劳筹资解决。对农民确实受益的跨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可将“一事一议”的范围由仅限于村内工程扩大到跨村的斗渠、小型水库等农田水利工程。跨村工程建设需要向农民筹资筹劳的,应按照“乡镇协调、分村议事、联合申报、统一施工”的程序和办法实施,由县(乡)政府组织受益乡村,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采用借工、换工或有偿用工等办法,在“一事一议”筹劳限额内统一安排用

工。

3运用市场机制,鼓励社会投资参与农田水利建设

3.1 大力支持发展民营水利

对社会团体、法人、个人投资农田水利建设的,可采取“民办公助”的形式给予适当补助或奖励。不断完善民营水利的市场准入规则,努力完善有关配套优惠政策,吸收社会资金投资水利,支持和鼓励公司、业主及其他社会力量对农村供水工程、荒山、荒坡、水库等进行经营性开发。

3.2积极运用经济政策和市场机制

允许将河道疏浚与土地复垦结合起来,利用增加的土地置换建设资金。鼓励通过优化工程设计,合理开发水土资源,“一土多用、以土换资”。积极探索通过拍卖工程冠名权、 “谁投资、谁受益”等形式,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兴办农田水利建设。

3.3严格执行损坏赔偿准则

因道路建设、开发区和城镇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对农田水利建设设施造成损坏的,按照“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制定修复方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由项目建设单

位负责修复。

4深化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4.1继续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

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大改革力度,明晰产权和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投资建设和管好农村小型水利基础设施的积极性。农户自建或自用为主的小微型工程,产权归个人所有;对受益户较多的工程,可组建合作管理组织,国家补助形式的资产归合作组织所有。对经营性的工程,可组建法人实体,实行企业化运作,也可拍卖给个人经营。

4.2全面推进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

按照山东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正确划分纯公益性水管单位、准公益性水管单位、经营性水管单位,进一步理顺工程管理体制,落实管理经费,实行管养分离,实现高效运行。

4.3稳步推进乡镇水利站改革

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合理核定水利站人员编制,明确工作任务,落实管理经费,认真履行公益职能。尽快理顺水利站的隶属关系,尽可能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

4.4大力推进水价改革

加大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执行力度。重点合理确定供水价格和水费计收机制,积极创造条件,实行按方收费,推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采限有效的水费收取方式,减少收费环节,提高水费收取率。

5、切实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的组织领导

5.1强化农田水利建设的规划编制工作

尽快开展县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综合规划试点,鼓励以县为单位,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编制规划,并报经同级人大常委会通过并予以监督实施。市、县两级政府要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把农村水利建设计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认真制定农村水利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理清思路、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5.2坚持依法治水、依法管水

各级政府要加强法治宣传,依据水法律法规规定,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依法查处各种破坏水利工程的违法行为。

5.3建立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的联席会议制度

各级水利、各级发改委、财政、水利、农业、国土资源部门,要定期研究审议各部门年度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资金安排使用计划,落实项目资金。参加联席会议的各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积极支持农村水利建设。

第4篇

但在这些镁光灯下的慈善组织的身后,还有着许许多多或因地域偏远,或经济滞后而远离大众视线的慈善组织,虽因条件所限但这些慈善组织无一不尽心尽力地开展着慈善工作,为当地贫困百姓排忧解难,造福着一方百姓。下面我摘选了三家地域特殊或国家级贫困区县慈善会开展的慈善工作情况让大家简单了解一下。

神农架林区慈善会

1970年5月,国务院批准将房县、兴山、巴东的24个公社和2个药材场、1个农场划为神农架林区的行政区划,是我国唯一以“林区”命名的省辖行政区。截至2012年6月,林区已纳入城乡低保救济的有4446户9388人,低保人数占全区户籍人口的11%。

林区慈善会成立于2005年,经林区政府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由热心慈善事业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志愿参加的全区性非营利公益社会团体,目前林区拥有的乡镇慈善机构及其团体会员、分支机构已有8个,逐步形成了一张覆盖全区的慈善救助网络。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来募集的慈善款物达1400多万元人民币。其中,慈善会2009年换届以来就筹集善款达1000万元,这在只有8万人、没有国有企业的贫困山区,募款的力度是较大的。

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在扶贫济困、安老助孤、医疗救助、助学支教等方面做出一定工作。慈善会成立之初,就设立了“赈灾济困”、“教育扶困助学基金”和“医疗救助基金”三个专项基金,制定了各项基金的管理使用办法,明确了基金由林区慈善会统一使用管理。仅2009年换届以来用于社会救灾、助医、助学、扶贫济困等项目的善款就达200多万元,帮助了全区14户受灾户和困难户,助医、助学、济困人数达150人次以上。2011年用于各项社会救助的资金达40多万元,约110多人次特困群体得到了帮助。同时,林区慈善会积极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近几年来,林区慈善机构与美国LDS协会、国际劝募协会进行了交流与合作。对林区捐赠轮椅和助行器各250个,图书室一个。

此外,为更好的开展慈善工作,区慈善总会积极发展志愿者队伍。目前,林区共有青年志愿者协会3家,青年志愿服务队5支,参与青年志愿服务的人数累计超过100多人次,这无疑为神农架义工组织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灵丘县慈善总会

灵丘位于晋东北边缘,1991年为“国家级贫困县”,1998年为“国家新阶段扶贫开发县”,2011年为“国家燕山—太行山片区革命老区县”,目前共有贫困人口64124人。

灵丘县慈善总会成立于2007年8月24日,由热心慈善事业的中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自愿参加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首届会员大会于2007年8月24日顺利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灵丘县慈善总会章程》、《灵丘县慈善总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会议通过选举产生理事157名,其中常务理事42名。目前灵丘县慈善总会会员单位157家。县慈善总会自成立以来,捐助工作顺利发展,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效,共接受捐款781.9万元。其中,非定向捐款500.9万元、定向捐款280.9万元。对推动灵丘县慈善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几年来,灵丘县慈善总会在助困、助学、助医、助残、助老、救灾等多领域开展了救助工作,救助支出共计641.9万元,其中,援助灾区支出280.9万元,包括,向四川汶川捐赠256.2万元,向四川茂县捐赠衣被款6万元,向南方雪灾地区捐款6万元,向玉树捐款12.7万元。开展慈善救助项目支出361万元,共救助了1811户特困家庭。

其中,助学项目,几年来共有105名贫困家庭的学子,在考入一二本院校后,得到县慈善总会累计给予了25万元的资助。为使这项利民项目深入持久开展,2012年,助学活动正式命名为“灵丘县慈善圆梦行动”。在2010年全省慈善表彰大会上,灵丘县慈善总会开展的助学活动获全省优秀项目奖;“慈善爱心暖万家活动”,继2010年元月全国的“慈善情暖万家活动”,在灵丘县首次开展并取得社会极大好评后,灵丘县也于2011、2012年两节期间分别在在落水河乡落水河村、石家田乡贾庄村、上寨镇石矾村开展了“慈善爱心暖万家活动”,共230名孤、老、残、病特困群众现场领取了救助慰问金6.9万元。其他救助方面,助医支出182.1万元,救助418名特困大病患者;安老支出3万元,资助26名特困老人;突发性灾难家庭支出45万元,资助145名因意外事故致贫家庭度过难关;助残支出23万元,资助102名特困残疾人基本生活;济困支出34万元,资助368名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现场慰问支出12.9万元,救助430名特困群众。此外,配合省、市慈善总会开展了微笑列车项目、心新工程等康复项目,并取得很好的社会效益,截至目前灵丘县“微笑列车”项目手术累计突破40例,新心工程项目手术累计突破30例。

灵丘县慈善总会成立几年来,在搞好资金筹集、社会救助的同时,也高度重视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慈善宣传。健全慈善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使之有章可循,规范发展;建立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慈善联动机制,在慈善项目上共同落实,对救助对象的情况逐级把关,让慈善工作触角延伸到企业、社区、学校和村;加强对慈善资金的管理使用,做到规范透明,切实提高和维护慈善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将灵丘县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各界人士聘为名誉会长、副会长或常务理事、理事,不断壮大慈善队伍,为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对一些慈善先进人物和事迹加以宣传,加大了社会的感染力;借助媒体、报纸等宣传慈善工作,使之深入民心。

广灵县慈善总会

广灵县位于山西省东北边陲是国家级贫困县,全县共有特困人口43000余人、残疾人8600余人、孤儿151名、鳏寡孤独11000余人、住在50年代的破窑洞有45000余人,人畜缺水31000余人,因车祸病故死亡单亲家庭7000余人。加之广灵县矿产资源匮乏,全县经济发展滞后,许多家庭仍然在温饱线上徘徊,给广灵县的扶贫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面临全县特困人口和特困家庭持续增多的现状,广灵县慈善总会自2007年成立以来,多方营造慈善氛围,积极筹集善款,接受各类捐款1200余万元,另有大量面粉、衣被、教学用品文具等物资,为发展慈善救助事业奠定下坚实的基础,有力的推动了全县慈善事业的蓬勃发展。并多次荣获了大同市先进社会组织和山西省慈善先进机构称号,2009年6月2日,中央台《新闻联播》还播发了广灵县慈善总会救孤的事迹。

第5篇

(一)围绕扶贫攻坚战,大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

西部大开发和治理滇桂黔石漠化是河池市、黔南州和黔东南州3市州面临的重大战略机遇,从2000年国家决定实施西部大开发以来,各银行金融机构积极支持3市州的基础设施建设,至2012年6月末,3市州固定资产贷款余额为301.29亿元,同比增长14.22%。交通、学校和医疗等一大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相继建设完成,为特困地区脱贫致富创造了条件。如六寨至宜州高速公路(简称六宜高速),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的兰州至海口和汕头至昆明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六宜高速全长179公里,工程总投资94.92亿元,其中银行贷款约70亿元,贷款资金主要来源是国开行、建行、工行、农行、中行和交通银行。六宜高速于2012年7月9日正式通车,结束了河池城区不通高速公路的历史,六宜高速的建成通车不仅改善了区域交通条件,还增强了黔桂两省区经济社会联系,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

(二)围绕金融扶贫政策,扶贫贴息贷款稳步推进

2008年国家对扶贫贷款管理体制进行全面改革,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扩大扶贫贷款机构经营权限、下放贴息资金管理权限等,进一步调动了地方和金融机构开展扶贫开发的积极性,小额扶贫到户贷款,以其不用抵押、到户率高、覆盖贫困面广、使用灵活的特点深受贫困农户的欢迎,有效改善了贫困群众贷款难问题。从2000年至2012年6月末,3市州金融机构扶贫到户贴息贷款累计贴息额29.81亿元,扶贫项目贷款累计贴息额15.55亿元,有效解决了贫困农户贷款难问题,增加了贫困农户收入,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三)围绕国家民族政策,强力推进民贸民品贷款

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以下简称民贸民品)的生产和供应,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发展的优惠政策措施。其中民贸民品优惠利率贷款政策是利用信贷政策,扶持民贸民品生产企业发展,实现金融支持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从2005年至2012年6月末,3市州获得民贸民品优惠贷款贴息企业为32家,3市州累计贴息6513万元。民贸民品贷款是贯彻执行国家民族优惠政策,积极支持民族地区企业发展的体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围绕中央支农政策,积极发放支农再贷款

按照中央支农政策的要求,中国人民银行从1999年开始实施支农再贷款政策,旨在促进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为满足3市州涉农企业及农户对信贷资金的需求,从1999年至2012年6月末,3市州人民银行向37家农合机构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43.87亿元,惠及30多家涉农企业和20多万农户。如黔东南州中支灵活运用支农再贷款,要求获得支农再贷款的辖内农村信用社加大对特色旅游地区、特色农业产业地区农户融资需求的支持,对助推“天下西江”、“牛大场西南药城”、“丹寨硒锌茶”等品牌形成起到积极作用。截至2012年6月末,黔东南州支农再贷款余额19.35亿,占贵州省支农再贷款余额近四分之一,居全省各市州第一位。

(五)用好财政补贴涉农贷款政策,深入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为了激励县域内各类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投放,支持农村经济加速发展,缩小城乡差距,2010年财政部出台了《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办法规定,财政部门对县域金融机构当年有关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5%的部分,按2%的比例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东、中、西部地区,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担比例分别为3:7、5:5、7:3。从2000年至2011年末,两年来3市州共有48家县域涉农金融机构获得5.71亿元的财政奖励。这项政策的实施,鼓励了县域金融机构将更多的资金投放当地,有效的支持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二、金融支持连片特殊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所面临的矛盾

(一)金融机构的逐利性和地方承贷基础的矛盾

随着银行业金融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均完成改革并上市,由于经营战略的优化调整,其逐利性越来越强,对盈利性的要求越来越严,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这势必对特困地区造成不利的影响。特困地区一方面需要资金支持来实现较快增长,一方面由于经济发展落后,没有优质的项目和产业,企业绝大部分属于中小微型企业,市场竞争力较弱,由于承贷基础较差,不符合金融机构放贷的条件,造成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缺位。在金融机构的逐利性和地方承贷基础出现矛盾时,有的金融机构开始减少员工,上收权限,甚至撤并网点。2000年3市州工、农、中、建四大行的网点数和员工分别为666个和7316人,而到2012年6月末,网点数和员工分别为282个和5423人,分别下降57.66%和25.87%。

(二)金融机构集中管理和地方差异化需求的矛盾

在商业化经营和市场规律的驱动下,银行机构实施“抓大放小”的经营策略,大量撤并网点,信贷权限上收,基层行只存不贷,把基层金融机构的资金用于支持经济较发达地区、有竞争力大中型企业和优质的重点建设项目,对于特困地区的中小微企业和一般的建设项目,缺乏支持动力。2005至2011年,3市州银行金融机构上划的资金约为每年50亿元。如某银行河池市分行项目贷款的审批全部集中在省级行,特困地区的项目与其他发达地区的项目在省级分行的筛选下,由于项目质量差,很难通过审批。近几年来,该行的项目贷款均在个位数以内,业务量极少,其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动力和经营效益均受到较大的影响。

(三)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和当地金融生态环境的矛盾

目前3市州经济总量不大,可支配财力较少,中介机构不够健全,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与金融风险控制要求有较大差距。至2012年6月末,3市州共有担保公司47家,担保金额210.32亿元,占贷款总额的19.31%。在信息不对称、无法识别和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银行金融机构往往难以加大贷款的投放力度。由于贷款增长缓慢,担保公司进驻的意愿不强,而担保公司太少,银行贷款的增长乏力,这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使得贫困地区难以获得有效资金,经济发展滞后。

(四)国家金融优惠政策和当地财政状况的矛盾

为了激励县域内各类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投放,2010年财政部出台了《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按照规定,2010年3市州县域金融机构应获得的财政奖励资金为2.31亿元,实际到位2.28亿元,到位率为98.7%;2011应获得的财政奖励资金为3.62亿元,实际到位3.43亿元,到位率为94.75%。为推动妇女就业,保障妇女权益,2009年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妇女联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财金〔2009〕72号),但由于受当地财政状况的影响,贴息资金拨付滞后,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到位率并不高,极大影响各金融机构开展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的积极性。至2012年6月末,3市州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累计发放5.99亿元,财政应贴息额4538万元,财政已贴息额753万元,贴息到位率为16.59%,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到位率不高。贫困地区财力有限,资金紧张,导致了奖励资金的到位率不高。

(五)金融发展要求和当地民族风俗习惯的矛盾

3市州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75%,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57%,农村及少数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与金融发展要求的矛盾制约金融发展。我国农村的经济行为实际上一直受着“官本位”与“家本位”两种传统文化的双重影响,农户与具有国家背景的金融机构交易时,其所信任的并不是机构本身,而是背后的国家支持力量,他们往往并不把这些金融机构解读为经济行为体,面是带有准官方性质的援助机构。农户“不存钱,现金为王;不贷款,无债一身轻”的习惯仍较为普遍,存贷款业务是银行最基本的业务,使得农村的银行网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很难生存。另外,农户消费出现“悖论现象”,即一方面农户一向主张“量入为出,轻不言债”,在另一方面,农户在婚丧嫁娶等支出往往惊人,在各种形式的借贷中,借贷用途上有很大一部分是为了满足消费,而非用于生产,这样会降低其按时还贷的机率。改革开放以来,虽然这些意识或现象在逐步弱化,但是在特困的农村地区,特别是在少数民族地区,还较为广泛的存在,对金融的较快健康发展形成一定的制约。

三、国外金融支持贫困地区的经验

(一)美国

从历史来看,美国经济发展并不平衡,西部和南部的经济发展水平远低于东部地区。为了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较快发展,美国在金融方面给予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使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实现了快速发展。美国金融支持欠发达地区经济开发的经验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制定法律法规,提供制度保障。为了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美国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如《土地法》、《田纳西流域开发法》、《地区再开发法》、《阿巴拉契亚区域开发法》、《社区再投资法》和《农村发展法》等,这些法律制度为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2.有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形成较完善的金融体系。美国对欠发达地区经济开发的金融支持体系比较完善,从中央银行分行来看,其自立权力很大,可根据欠发达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其经济发展的货币金融政策;从政策性金融机构来看,美国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尤其是农业信贷机构种类很多,如农业信贷局、联邦土地银行、农场电气化管理局以及农作物保险公司等,对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乃至一些基础设施建设都起到了重大作用;从商业性金融机构来看,有大量的地方商业银行为欠发达地区提供优惠资金。

3.实行优惠的金融政策。联邦政府根据各地区的不同特点,给予欠发达地区优惠的金融政策,如对位于欠发达地区的银行,实行较低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贴现率和备付金率,并对在欠发达地区设置银行所要求的资本金作较低要求。这些倾斜性的调控政策有利于欠发达地区金融的发展,对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缩小地区差异具有重大作用。

4.合理引导并利用民间资本。开发欠发达地区需要巨额资金,仅靠政府拨款还远远不够,只有合理引导并利用民间资本,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才能取得成效。联邦政府制定一系列优惠的财政金融政策和措施,来引导民间资本流向欠发达地区尤其是落后的农村地区。这些都大大丰富了市场投资主体,形成了多元化的经济增长格局,为美国欠发达地区的经济腾飞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印度

为了解决各地区、各民族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印度采取了一系列的金融措施来促进欠发达地区工农业的发展。经过艰苦的努力,印度欠发达地区经济获得了一定的发展,其经验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成立领导落后地区的专业机构。1968年国家发展委员会任命专门的工作组,专门研究如何为欠发达地区工业发展提供财政金融优惠政策。并于1980年建立了一个高层次的全国落后地区发展委员会,专门审查鉴别落后地区,检查现有的诸如资金优惠、投资补贴等刺激落后地区工业发展计划的运行情况。

2.鼓励国内私人资本或外国资本对欠发达地区投资。为了促进落后地区的发展,中央政府极力鼓励私人资本或外国资本在落后地区进行投资。首先是税收优惠,如从1974年起,在落后地区新建的工业企业可在扣除20%的利润后交所得税。其次是投资补助,从1970年起,对欠发达地区固定资本投资达50万卢比者,中央政府给予10%的补贴,后来提高到20%。第三,对受反垄断法及外汇管制法控制的公司在欠发达地区投资放松限制,并给予优惠。

3.采取优惠信贷等多项金融措施支持工农业发展。在工业方面,印度公营部门金融机构为落后地区的工业项目提供优惠信贷资金,与一般的信贷相比,其利率低2%,期限长5年。在农业方面,从20世纪60年代起,印度实施绿色革命,地区农业银行向农民提供优惠信贷资金,主要是给生产急需的小农和小手工业者发放贷款,同时还提供其所需的消费贷款,利率不高于当地的信用社。

4.成立专门的发展基金和社团。为了促进欠发达地区的发展,印度实行了一系列扶贫计划,为此成立了许多专门的发展基金和社团。如农村基础设施发展基金,特殊银行财团基金,全国落后阶层财政和发展社团,全国少数民族发展和财政社团等,为落后地区提供发展资金。印度虽然在金融促进欠发达地区工农业的发展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未很好地解决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这其中失败的教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欠发达地区在资金上过度依赖并使用效率低;二是工农业优惠信贷等措施的受益面太窄;三是配套设施落后导致吸引国内私人资本或外国资本投资于落后地区的效果较差。

四、相关政策建议

(一)加大对特困地区的扶贫力度,提高人们对金融资源的有效需求

首先是加大财政资金的扶贫力度,特困地区经济发展落后,财政收入低,不能为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效的财力支持。应设立专门的特困地区扶贫专项财政资金,并规定投入的最低比例。对于贷款贴息和财政奖励等国家优惠政策,建议特困地区的地方财政不用承但,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其次是加快扶贫手段的创新,大力发展当地特色产业,大力提升产业的竞争力,从而提高人们的收入水平,提高人们对金融资源的有效需求。

(二)制定并实施各种金融优惠政策,加大金融资源的投入

国家可对位于特困地区的银行实行较低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贴现率和备付金率,放宽特困地区村镇银行的发起人资格,允许保险公司、当地企业与商业银行作为发起人,并在资本金方面作较低的要求。《民族区域自治法》中有许多优惠条款,河池市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黔东南和黔南均为少数民族自治州,3市州均适用《民族区域自治法》,地方政府可在《民族区域自治法》给予的优惠政策下,制定较为详细的金融优惠政策,如给新进入的金融机构实行减税或者免税。此外,还要加大金融人力资源的引入和培养工作,改善特困地区金融人力资源缺乏问题。

(三)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为金融资源配置创造良好的环境

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能够降低金融运行成本和金融风险,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金融生态环境良好,能有效的吸引金融资源回流,进而推动地方产业建设和经济以发展,达到改善贫困的目的。所以,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对金融资源配置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要加大对特困地区各种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善当地的投资环境;其次是加大对各类金融机构的引进力度,出台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入驻,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村镇银行、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等;再次是加强社会社用体制建设,改善信用状况,以人民银行的征信工作为抓手,大力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采集并维护好个人信用信息记录,加大征信宣传力度并提高宣传效果,增强社会诚信意识。

(四)鼓励民间资本或国外资本对特困地区的投资

发展特困地区需要巨额资金,仅靠政府拨款和银行资金还远远不够,目前我国的民间资本实力较为雄厚,政府可鼓励并合理引导民间资本投向特困地区,对于有意向投资中国的国外资本,在介绍投资项目时,可重点推介特困地区的项目。对于民间资本和国外资本,在政策上一视同仁,官方资本获得的优惠政策,民间资本和国外资本一样可以获得。同时,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宣传工作,加大对特困地区项目和优惠政策的宣传,使全社会了解并认识特困地区的投资潜力,引导各类资金流向特困地区。

(五)金融机构要处理好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

国家鼓励金融机构支持特困地区发展,不仅是国家发展战略,也是商业银行自身发展的需要,特困地区是我国下一阶段重点支持发展的地区,其他发达区域经过较长时间的快速发展以后,其发展的动力和速度下降,欠发达区域将是我国下一轮发展新的增长极,特困地区总体属金融资源稀缺地区,未来发展潜力巨大,但目前规模总量偏小,其发展的潜力不可忽视。随着特困地区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商业银行也能够在商业利益和社会责任上取得双赢。金融机构要从长远考虑,不要因为近期利益受损或是利润增长较慢,就放弃对特困地区的金融支持,这样失去的将是未来的潜在客户,失去自身的长远利益。

(六)完善信贷扶贫风险分担机制

一是整合担保资源,提高担保能力。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规范化经营、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整合贫困地区担保资源,引进辖外实力强的担保公司,鼓励民间资金参股或合伙成立担保公司,以壮大贫困地区担保公司的整体实力。二是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有效降低信贷扶贫风险。加强农业保险宣传和农业保险产品开发力度,成立农业保险发展基金,加大对农民保费和政策性保险业务的补贴,增强保险公司发展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三是建立扶贫贴息贷款补偿机制。建议将国家每年投入“三农”的资金拿出部分建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通过招投标的形式确定各方都能接受的风险补偿比例,对银行在扶贫贷款中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降低银行信贷风险,增强银行放贷的信心。

(七)成立专门的扶贫发展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