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8 17:31:4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民政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将效益审计体现在科学管理上
一般而言,政府效益审计就是指对政府事业、项目、组织是否经济、高效、有成果地开展运作的程度进行独立评价或检查,目的是为公共措施的执行和后果提供相关的信息。将效益审计理念导人民政资金审计项目中,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益进行分析,是此次审计的重要内容之一。由于真实性、合规性审计质量优劣直接影响到审计评价的准确性,是客观公正地分析资金效益的第一手资料,在民政资金审计中,审计人员始终以真实性、合规性审计作为民政资金审计的切入点,以资金流动为龙头,顺藤摸瓜。
(一)审计民政资金拨付情况,分析资金拨付效益。分析资金拨付效益需要从数量和质量两方面展开,即中央和地方各级安排的专项资金和配套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的具体方式和手段是否可行有效;有无截留、挤占、挪用和违规获取资金等问题,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获得了良好成效;或有无因资金拨付不及时而延误民政资金享用对象的基本保障,造成负效益的情况。例如,审计调查发现,该市存在虚报抚恤对象人数,多获取财政补助资金几百万元的问题。这种多获取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民政部门经费支出或用于其他支出的做法,从数量和质量的方面来分析,都是不符合预期要求和资金拨付要达到的成效的,是以损害民政资金未来有序运行为代价的,是一种只顾短期局部利益,忽略长期全局效益的做法,将会造成不利于民政工作健康有序运行的负效益。
(二)调查各级民政资金管理机构监管情况,分析资金管理效益。分析资金管理效益主要涉及管理机构或项目管理方面的效益状况。如管理机构责任机制是否健全,管理方法和手段是否科学高效,是否执行了各项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是否存在因管理不到位而带来损失和浪费,甚至损害了民政资金享用对象的切身利益的情况。也就是从管理角度来分析被审计调查项目的效益状况。例如,经调查发现,该市某民政所在管理上集确定民政对象、审核资金发放、发放民政资金等职能于一身,缺乏有效的监管;民政资金发放表存在随意涂改、发放人模仿享用者签名的现象。鉴于民政资金是中央立足于解决百姓困难的一项重要举措,政府和相关部门为了规范民政资金的管理,促进民政工作制度持续健康的运行,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办法,但在一些地方尤其是县级及以下却没有得到认真落实。这种民政工作相关政策落实不完善的情况,从当前效益来看,不便于民政资金的统一管理和运作;从长远效益来看,管理效率的弱化,加大了民政资金的运行风险。
(三)调查民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分析资金使用效益。分析资金使用效益主要是围绕民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的,这方面的效益分析是当前政府效益审计的核心内容。重点是围绕被审计调查项目的资金是否节约,民政资金是花大钱办小事、还是花小钱办大事,是否将资金真正专款专用,是否存在资金闲置未运营等不经济情况等来进行分析,以便审查资金使用的真实性、经济性和效果性。这是实现由过去重视资金投向、拨付等环节,到重视投向、拨付和资金利用效果,跟踪问效的根本转变,也是效益审计理念运用于民政资金审计的成果之一。例如,审计调查发现,该市城镇低保资金年底结余2000多万元,相当于一年开支数。结合效益分析成果,审计提出建议有关部门应研究资金大量结余的原因,以保证民政资金制度持续稳定发展。
二、将效益审计体现在社会公平上
民政资金项目的非盈利性,决定了衡量其效益不能 只关注其资金的经济效益,更要注重其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的优劣程度,及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效果。而公平是实现社会效益的基础之一,项目实施中公平目标的实现,将极大促进项目效益的提高。对民政资金实施的公平效益分析既是审计人员审计调查关注的重点,也是效益审计理念运用于民政资金审计调查的突出体现。
审计调查中,审计人员尝试使用了一些非传统的调查方法,诸如发放调查表来考察百姓满意度,以便进一步分析民政资金的社会效益。例如,某地在发放春荒补助时,全县20个乡(镇),只对6个乡(镇)补助,6个受补助的乡(镇)得到的救灾款又大多给了敬老院。而实施春荒补助项目的社会公平效益在于春荒补助资金的实施是否给当地大多困难群众带来确确实实的好处,好处有多大,达到预期效果没有;是否符合均衡机制原理,是否促进了社会安定团结和和谐社会的构建;是否有助于形成社会的良性公平效益。该项目的实施要达到的公平效益绝不是只能让少数人获益,却使多数人受损。结合效益分析成果,审计提出建议,政府在规划项目实施时,既要考虑地域发展和各地经济状况客观存在的不平衡性,又要考虑兼顾公平,形成大区域的均衡公平机制,注意政策向贫困地区的适当倾斜,以便民政资金项目实施带来的实惠遍及贫困地区的家家户户。
三、将效益审计体现在完善制度上
民政资金审计调查项目结束后,审计人员应对该项目实行后续跟踪问效。了解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审计调查揭示问题的重视程度,以及整改措施。例如,针对审计揭示的民政经办机构大量使用民政资金问题,建议实施业务管理与资金管理分离,减少中间环节;针对目前我省已实施涉农资金“一卡通”,各地民政所基本不直接发放民政资金,建议各地应对历年结存在民政所的资金进行清理,将资金集中于财政部门管理;针对各地某些资金结余较大,目前补助标准相对较低,建议适当提高补助标准等。
上述方面的进一步合理规范,不仅对改进和完善民政工作发挥可积极的作用,也是实现效益的重要手段,尤其是在制度效益价值更为突显的今天。这一系列措施的出台,不仅表明本次审计调查对民政工作的健康发展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更体现了效益审计理念运用于该审计调查项目带来的良好的后期制度效益。
【关键词】民政资金管理;民生工程;管理现状;资金管理经验;监管措施
一、前言
在我国民生资金取得诸如专项资金增幅显著,享受民政救助补助的人群逐渐增多,补助标准不断提高,城乡低保、高龄津贴、医疗合作不断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渐建立等一系列的丰富成果时,我们不应该自闭双目,对过往民政资金管理过程当中出现的管理不足现象视而不见。对于管理模式的转变,监管措施的实施来说,民政资金是使其具象化的关键,也影响着民政资金政策是否能够走得更远。
二、我国目前民政资金管理的现状以及管理制度上的欠缺
1.建设落后,信息流动性差
纵观发展历史我们不难看出,现今的民政资金管理,在信息的调查和审批等方面,存在着严重的滞后性,信息化的业务管理功能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这样就使得民政资金管理的各个部门信息不能有效互通,各自为政,阻碍了信息的共享。民政资金管理的特点分为对象多、审批繁重、调查程序性强这三个方面。这三点特征的实现无不建立在有效的信息调查和信息沟通的基础之上。例如使用民政资金对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帮助时,如何确定城乡低保对象,是需要通过申请、初审、审核、审批等一些列的流程来完成,其中仅仅初审这一个项目就要求工作人员需要对所负责区域内的低保申请人员展开全面详细的调查和深入的核实,从而判断其是否符合城乡低保对象的标准,在调查结束后对符合城乡低保标准的人员进行公示,然后再对上级部门汇报,等待审核通过。然而现阶段的情况是,由于信息化建设的不完善,导致民政部门在面对诸如房产、社保、工商等部门时,信息共享的程度极低,进而无法做到客观公正地对申请低保的人员进行详细的资格调查,从而影响民政资金的使用率。由于信息不透明所引发的错误的调查甚至会加大社会矛盾和产生公平信任危机。
2.管理模式落后,人力资源得不到最优分配
对于民政财务部门来说,工作人员的分配问题普遍存在。现阶段的大环境当中,存在基层财务工作人员相当缺乏,在岗工作人员普遍业务水平能力参差不齐。对于民政财务部门的工作来说,金额巨大、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巨大、工作内容繁重是主要特点,除此之外,与此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多达一百多条,需要工作人员认真了解学习。而目前看来,多数民政财务部门用人管理不科学,导致工作人员专业不对口,甚至有些民政财务部门一人身兼数职,工作过程中往往首尾不能兼顾,在资金发放、资金管理的具体操作过程中难免出现不规范不公平的现象,影响工作效率,同时影响政府公信力。
3.民政财务部门专项工作经费没有得到落实
对于民政财务部门来说,专项工作经费需要与民政工作任务相协调,从而保障民政财务部门各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更为主要的是体现和落实执行政策对于履行工作职责的保障。这就要求国家需要认真重视民政部门的相关诉求,通过地方财政、专项资金等渠道来保障民政财务部门的工作,从而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4.缺少专门的监督机构,监督体制浮于表面
在过去,民政财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没有明确的责任人和责任机构,一直处在静止和片面的状态当中,对于资金发放是否具有公平性和规范性,往往不能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在专项资金的发放当中,例如发放时间、金额、领取对象是否满足条件等信息不能很好地同步;在发放过程中,对于资金的挪用、挤占、拖延发放等方面不能很好地进行管理。除此之外,民政部门所具有的网络监督、电话监督等监督方式形同虚设,根本无法发挥起监督的职责,也使民政资金的管理执行和发放无法通过这些监督窗口实现透明化。
三、对于民政部门未来监管措施实施的展望和探索
1.加快信息化建设的脚步,使部门之间信息得到共享
适时建立起网络化平台,促使县乡镇民政财会联网,通过联网措施,保证信息的真实性、时效性、准确性以及共享性。打破传统部门之间闭塞的信息环境,真正做到信息的高效流动。从而促使在民政工作当中,民政资金发放的审核性调查可以更加公平有序地展开,同时降低对资金使用率造成的风险。除此之外,还需要进行实名制管理,通过实名制,落实责任义务,做到专事专人,从而对各级民政资金做到有效的监管。在医疗救助方面,可以根据“一站式救助平台”对群众最为关注的医疗资金进行即时报销、审批录入。利用信息化平台提升工作效率。
2.完善检查制度,使检查方式常态化
监管方式要从内部开始,利用民政部门的自律性首先完善民政部门内部监管模式,通过推出完善的检查制度,来使检查方式趋于常态化。例如可以合理开设季度检查、年度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来确保对于民政资金的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其中,季度检查是在每季度当中设置一个专门的检查时间,联合各部门对民政内部的资金是否存在重大问题和隐患进行检查,例如救灾资金和物资、五保抚恤款项等,通过调取相关信息对资金的发放时间、对象、数额进行核对,从而检查资金款项是否存在挪用、挤占或者延迟发放的现象。年度检查要求财务科安排时间对民政资金的使用进行年检。理论上来说时间频率为一年一次,同时也意味着其检查规模需要比季度检查更加巨大。财务科年检需要把重点放在以下几个方面:(1)是对民政资金发放过程进行核查,检查发放对象是否具有领取资格,这就要求对于发放对象的信息资料进行二次核查,检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2)对于资金发放的领取人数进行统计,并与上报人数进行对照,以免出现冒领、代领甚至是骗取上级或国家拨发的民政资金等恶劣行为。(3)对本级政府的财政收入进行研究,并与民政资金数额进行配套Ρ龋以保障民政资金发放对象享有权利完整。同时还要考量上级拨发的资金是否存在滞留的现象。除了季度检查和年度检查之外,随机抽查也是必不可少的做法。随机抽查可以很大程度上解决面对固定时间检查个别部门所做出的应付检查的手段。随机抽查可以对来访群众进行访问调查,了解社情民意,通过与访问对象的对话了解他们对于民政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还可以组织工作人员通过实地探访的方式,对农村当中低保、救灾资金的发放进行了解,确保民政资金使用的科学合理。通过制度的建立,可以促使监管模式完善,从而使民政部门的工作更好地落到实处。
3.体制外监管和社会舆论监督
在民政资金之外,市场上存在的私人信贷网络P2P模式在不断地发展当中,形成了良好的监管方式,也值得借鉴跟学习。在发展过程当中,P2P通过互联网市场、市场经济和银行体系三个方面的协调发展,取得了通过自律机制,实现多层面多阶段的相对动态的监管体系。对于传统民政部门在民政资金领域的监管存在静态片面的问题,动态监管体系非常值得借鉴和引进。民政部门可以首先通过政务公开化与社会群众进行沟通,这就要求在工作当中,需要充分地利用其电话监督和网络监督两大硬件条件,通过技术人员建立起专门的政务公开网络来实现,避免电话监督和网络监督形同虚设。反馈渠道的建立使得人民群众的诉求和反应可以更加直接地体现在民政政务系统当中,还可以利用现阶段互联网+一站式服务平台的建设优势,开展民政资金社会管理的互联网化的试点,从而使民政资金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四、结论
监管模式的建立,是民政资金管理科学化和有效化的关键。监管模式建立需要全面和客观,从多个层面充分地体现出过去民政工作当中的不足,并加以行之有效的改进。
参考文献:
[1]徐雪原. 民政资金管理使用现状分析及监管措施探讨[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6,19:30-31.
[2]孙正一. J省民政资金财务管理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2013.
[3]谭君. 面向行业自律机制建设的P2P网络借贷市场监管策略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4.
[4]刘亚楠. 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5.
一、预算执行审计的内容和重点
随着财政预算体制不断改革,预算执行审计已由传统的一般性预算资金审计向完整的政府性财政资金审计转变,形成了财政审计的大格局。现行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改革,逐步实行全面预算管理。从预算编制、收入组织、资金拨付、预算执行到使用的绩效,预算执行审计的内容和重点也随着财政体制的改革发生变化。目前预算执行审计主要内容是年度预算执行的情况、财政收入征收管理情况、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转移支付资金情况等方面。通过对年度预算执行与年初部门预算、追加预算进行核对,分析预算执行结果。分析预算收入结构,揭示财政收入增减变化的情况。核实各项收入的真实性。检查有无隐瞒转移收入和有无人为调节收入的问题。检查预算支出情况,重点关注民生资金和扩大内需等重点项目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 有无随意改变支出用途;按进度足额拨付资金,有无超预算、无预算拨款,有无虚列支出的问题,并根据资金拨付情况延伸有关部门,同时检查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是否规范合理。
审查财政结余和其他财政资金的真实性,财政往来款项是否及时清理,地方政府债务资金等其他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无人为调节财政收入行为。审查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财政体制改革以来,财政资金在划拨、支付、使用、核算、管理各个环节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职责的履行以及到位程度等方面的情况,揭示内控制度及管理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二、预算执行审计中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财政审计要以预算执行审计为重点,以财政支出审计为预算执行的审计主线,财政支出预算是公共预算下资金分配使用的领域,它是由政府职能的范围决定的,支出的范围不仅涉及公共服务领域,同时还涉及经济建设领域和转移支付。公共服务领域主要包括政权建设和事业发展两部分;转移支付领域是对预算支出进行的收入分配调节,以转移支付安排财政支出。
近年来,通过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预算执行中普遍存在超预算的问题。从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调查结果看,未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当年实际支出普遍超年初部门预算,如招待费支出超预算支出已成为普遍存在的现象,预算执行过程中年度追加预算频繁。二是在收入征收管理中,各级政府为了维护地方利益,存在混淆入库级次、人为调整预算级次、企业欠税严重、征收管理实行进度管理延压税款的情况,形成调节地方收入和挖挤上级财政收入的问题;非税(基金)收入的收支未纳入综合预算管理, 滞留在专户和征收过渡户的情况,还存在自立名目收费或已取消的收费继续征收等问题。三是预算支出存在虚列支出、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和向非预算单位拨款、滞留未拨专项资金的现象。同时还存在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现象。
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由于政府财力有限,资源分布不合理;预算执行管理薄弱,预算编制不细,刚性不强,预算编制标准不科学、预算编制内容不完整、部分项目没有细化的问题较为突出,年初预算编制时不可预见的事项较多,突发事件引起财政预算的追加和调整频繁,造成部门预算无法严格执行。
二是为了维护地方或部门利益和目标任务的完成,截留上级财政收入,将部分应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基金)收入,滞留在专户或执收单位,未纳入预算管理。
三是我国财政支出由于改革滞后,在支出规模、支出结构和支出效益等方面尚未完善,对支出预算的执行监督不够,各级地方政府和部门更多的考虑争取财政资金,对资金的使用存在是否合理,及效益情况关注不够。对财政部门拨付的资金未及时加强管理,资金滞留未发挥其使用效益。
三、新形势下的预算执行审计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预算执行审计应加快从传统的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性为重点的审计,向以关注管理、效益、制度、安全为重点的审计转变,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大力推进财政绩效审计,将全部政府性资金纳入审计监督范畴,加强财政绩效评价和分析,检查政策执行及其目标的实现情况,分析有关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对策建议,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公共财政的职能作用。
预算编制的审计是预算执行审计的起点,审计机关应直接参与预算编制的审计,从源头重点关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减少预算临时追加的随意性,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和约束力。会同各级财政部门通过编制综合财政预算,实现政府税收与非税收入的统筹安排,合理核定预算支出标准,进一步明确预算支出范围和细化预算支出项目。按照经济性质设置政府收入经济分类和政府支出经济分类,并将各类收支充分细化,以反映政府收入和支出经济要素的构成情况。是规范财政预算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不仅为预算编制进一步细化,零基预算、综合财政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一系列财政预算改革的顺利推行创造有利条件,而且也为强化预算监督、有效实施宏观调控,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积极探索信息化条件下的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创新预算执行审计的技术方法,把审计业务融入计算机审计中,提高利用计算机审计查找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税收收入、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是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利用 “金税工程”税收征管系统,通过计算机审计的联网适时监控税收收入的变化情况, 确保财政收入的真实,杜绝手工开票现象,避免人为调节财政预算收入的问题。不断完善非税收入的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将政府非税(基金)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使用,扩大综合财力。特别要对交通、公安、工商等重点执收单位和土地出让金等项目资金加强审计监督,认真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将尚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政府非税收入逐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建立有效的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加强对非税收入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预算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杜绝隐瞒、截留、挤占、坐支和挪用现象发生。提高收入精细化管理水平。
全面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资金等财政支出审计监督,特别要关注涉农资金、民生资金和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的审计,通过计算机审计检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预算管理系统的执行情况。促进各项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关心下,我县财政社会保障工作紧紧围绕全县财政工作目标,认真贯彻省、市财政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秉承“心系群众、财政为民”的工作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财政社会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工作思路,以保障民生、强化措施、规范管理为工作主线条,较好地落实了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完成了各项财政社保工作任务。
一、2015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抓好社保基金预决算,社会保险基金稳步增长
1.做好2016年部门预算工作
紧密联系社保归口各单位实际,把部门预算与财政预算紧密结合,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省市县为民办实事的财政保障要求,严格执行规定的保障范围和标准足额编制。对支出项目认真分析测算,细化预算支出内容,量化定额标准,明细预算支出项目,保证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执行性。
2.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做到了精细科学编制。
加大了深入分析力度,做到了按政策准确填报,按时间及时填报,按要求高质量填报,顺利完成社保基金预决算任务,为我县社保基金安全运行提供较有价值的参考资料。
(二)筹措资金,保障民生,社保工作目标全面落实。
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落实社保县级配套资金政策,加大本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确保各项政策全面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生问题。2015年县财政支出预算除足额安排原出台政策实施所需的配套资金外,对新出台政策实施所需的配套资金也一一予以落实,各项民生工程资金尽力做到应配尽配。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各项民生工程的资金支出。
一是拨付城乡低保资金5320万元,其中:农村低保资金3000万元,城镇低保2320万元。标贴标准:城镇低保310元/人/月;农村低保115元/人/月,残疾人在此基础上提高10元。共27560人受益,确保城乡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保障。
二是筹措各类优抚资金1287万元,拨付资金1148万元,其中: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921万元、退役士兵优待金163万元、优抚门诊药费25万元、城镇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39万元。保障各类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按政策落实到位;
三是拨付救灾资金资金276万元,切实解决了部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生产等问题。
四是拨付五保供养资金760万元,保证孤寡老人基本生活。
五是拨付城乡医疗救助资金505万元,其中新农合缴费补助129万元,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医疗费用负担重的问题。
六是筹措再就业资金1182万元,拨付资金1053万元,促进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其中: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522万元,企业吸纳困难人员岗位及社保补贴81万元,大学生见习补贴11万元,高创园建设资金430万元,共500余人受益,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七是拨付医疗卫生事业支出13615万元,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其中:拨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8536万元,乡镇卫生院医改资金2293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021万元、大学生村医工资11万元、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1560万元。
八是拨付残疾人事业补助资金272万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其中:贫困儿童康复救助40万元,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21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6万元,其余各类残疾人补贴、救助185万元,切实解决各类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困难。
九是拨付社保基金12,111万元.其中:机关养老保险金3612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3667万元、职工医疗保险基金3978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654万元、生育保险基金200万元。保证社保基金安全稳定运行。
(三)严格政策,狠抓落实,强化资金管理,资金使用取得明显效果
1、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我们制定了《滦平县再就业资金管理办法》,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管理使用再就业资金,做到审核手续齐备,拨付办法正确,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对资金的使用实行跟踪检查,同时深入职业介绍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开展现场检查,确保资金的使用效果和安全性,逐步建立健全再就业资金绩效考评机制和促进再就业的长效机制,有力地促进了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稳定就业和自主创业。
2、进一步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资金管理使用科学规范、合法合规。县财政局、民政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利用半个月时间对全县19个乡镇级中兴路街道办事处进行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对疑点较大的进行了入户调查、核实,对查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及时采取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和纠正,保障各类民政资金安全高效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3、根据县政府出台的2014年度危房改造验收方案,由纪委、住建、财政、民政、发改、审计、扶贫办等部门组成危房改造验收领导小组,对乡镇上报的所有危房改造农户中的30%进行抽验。社保股全力配合此次验收工作,做到每村必到,避免以偏概全,防止发生张冠李戴、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发生,保证农村贫困群体可以公平、公正、公开的享受危房改造补贴。2014年省级下达我县的危房改造任务为3650户,包括新建户1325户,维修户2325户,其中含建筑节能示范户511户。目前已完成验收工作的六个乡镇:五道营子、大屯、红旗、小营、两间房、邓厂共发放465万元。
4、为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更好地服务百姓健康,我县作为全市的试点县,借鉴张家口、沧州等地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适合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支付方式改革的新做法,使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分配和支付更加科学、合理,真正把资金用在刀刃上,使老百姓切实体会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带来的福利。
二、2016年工作谋划
1、多措并举筹集资金,确保社保资金保值增值。
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继续优化支出结构,确保资金向民生倾斜;在保证基金正常运转的情况下,通过定期存款,保证基金保值增值。
2、加大财政社保投入,进一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一是继续完善公共财政政策。我们将加大资金筹集落实力度,及时兑现各项补助补贴政策,确保资金拨付使用到位,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二是不断增加社会保障支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农村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等按时足额发放。
3、继续抓好预算进行进度,进一步提升财政社保资金使用效益。
继续贯彻落实全省财政社会保障资金预算执行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拨款进度,要继续做好与相关股室及时沟通,做好资金调度,及时拨付上级已下达的及本级财政安排的各项资金。今后对经费使用进度较慢的单位,采取通过核减单位正常预算经费予以制约。
4、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医疗卫生健康发展。
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多渠道补偿机制进一步抓好落实;重点要抓好项目考核工作。将考核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抓好村卫生所基本药物制度实施。
关键词:基层事业单位;项目预算;预算管理
项目预算管理是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重要方面。事业单位虽已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多年,但长期以来,基层事业单位预算管理较为宽松,相关制度不完善,预算管理中受旧的惯性和习惯做法影响,尤其是在单位预算中占比较大的项目预算,还存在很多问题,如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执行不严谨,缺乏监督和绩效考评机制等,以至于影响基层事业单位的工作绩效,降低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近年来,随着财政制度改革的深入,从中央到地方人民政府提高了对预算管理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2015年5月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出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性、总体方向与工作内容。围绕改革的总体要求,深入分析基层事业单位项目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和加强项目预算管理,有助于单位事业发展,促进财力的合理配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一、基层事业单位项目预算管理概述
项目预算管理是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重要方面,它具有资金量大、时效性强、专业性强等特点。分为收入管理与支出管理两部分,而项目预算支出管理是重点。项目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按其支出性质分为经常性项目和新增一次性项目。经常性项目指每个预算年度都会发生的支出项目,包括机构日常运转类、专项业务类、事业发展专项类。新增一次性项目包括资产购置类等预算年度新增的一次性安排发生的项目。基层事业单位项目预算管理的意义包括以下方面。
(一)有利于落实国家预算管理改革
和提高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目前从中央到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文件,基层事业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加强预算管理有利于提高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通过预算管理,为单位财务管理提供依据和基础,按照预算,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可以有计划、有步骤地管好各项经费,通过对事业单位预算的核定,提供一种监督全年财务活动的工具,可以促使单位合理安排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又可以保障预算资金和国有资产不受损害。以预算为基础对实际工作进行评价和考核,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从而在提升预算管理水平的同时,提升单位整体管理水平。
(二)有利于把握单位发展方向
财政拨款是事业单位最主要的经济来源,而财政资金的投放具有方向性和经济发展指挥棒的作用。财政资金分配按照“保重点、保稳定”的要求,优化支出结构,区分轻重缓急,切实保障重点项目支出,保证关系群众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的民生支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支出,强化项目排序,优先保障重点项目。所以单位立项首先要符合国家发展方向,将本单位发展目标与国家发展方向相统一,将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相统一,才能把握好单位发展方向,才能获得更多财政支持,从而使单位能更快更好的发展。
(三)确保单位职能的正常发挥
项目支出预算最终要批复到预算单位的具体项目,预算单位要按预算将资金细分到各支出细项,这要求在确保正常业务开展的同时,将各类细项按轻重缓急的原则排序,突出了预算年度预算编制部门的工作重点。事业单位通过完善的预算管理,能及时掌握资金收支状况,以自身实际角度出发,关注重点支出环节,防止不必要的支出,将有限的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增强资金使用效益。有针对性的开展预算项目执行,必将加快事业单位的发展,确保了部门职能的正常发挥。
二、基层事业单位项目预算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意识淡薄,重视程度不高
有的单位从主要领导到项目部门人员,缺乏对预算管理重要性的认识,缺乏预算管理基本理念。事业单位虽已实行预算管理多年,但对预算单位人员相关培训、文件传达、工作要求多只针对财务人员,而对提高单位负责人及项目部门人员相关认识缺乏力度,普遍认为预算就是财务人员的职责,其他员工参与热情低。单位主要领导对此不重视,造成相关制度缺失,部门间缺少协调沟通。项目部门人员缺乏参与预算管理的积极性,认为自己是真正为单位干事的人,不应受太多约束,对财务部门的预算管理和监督不理解或误解,又缺乏沟通,造成预算从编制到执行的不顺畅。单位编制预算目的就是为获取财政拨款,而忽视该项目在单位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忽视预算的执行和监督管理,造成资金浪费,甚至对国有资产及单位自身造成不良影响。
(二)预算编制方法不科学
预算编制是预算管理的起点与基础。基层事业单位一般规模较小,机构不健全,无专门预算编制机构,预算编制通常只是财务部门的工作,不能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参与的积极性。由于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所限,又与业务部门欠缺沟通,使预算编制时难于对整个预算年度进行科学预测与详细规划,往往立项上缺乏依据、必要性和可行性。由于编制预算时缺少调研和论证,导致预算与实际工作脱节,影响正常工作运行。编制预算时“零基预算法”贯彻不彻底,编制预算的定额标准体系不完善,预算的粗糙将给预算的审核、执行、监督和考评带来一系列困难。
(三)预算执行不力,刚性不足,缺乏监督机制
预算编制过程中存在的主客观问题,将直接影响预算的执行。项目缺乏分项细化方案,没有具体执行计划,在执行中常有计划外工作发生或上新项目,而不考虑年初预算,从而影响了预算的约束力和必要的刚性,支出随意性大。预算支出控制不力,使预算执行不均衡,常有年底突击花钱现象。监督机制不健全,缺乏规范的流程和完善的制度体系。基层事业单位财务部门,一般在负责日常财务工作的同时兼职内部审计,相关合同等项目资料不能及时传阅至财务部,往往项目完工结算了财务才看到资料,审查力度低,对业务部门约束力十分有限,使项目审计流于形式,而外部审计往往覆盖不到。虽规定重大事项决策需集体审批,但实际工作中往往缺少讨论研究,可能导致腐败现象,降低了预算执行的合法性。
(四)轻视预算执行分析与应用,预算绩效考核机制不健全
“重预算,轻执行,缺评估”现象在预算管理中普遍存在。预算执行中单位不重视执行情况分析,不能在实践中及时找出问题和提出应对措施。缺少对执行结果的分析认识,只注重把钱要过来,花出去,对钱该不该花,按什么标准花,怎么花,是否实现即期目标缺乏管理,即忽视预算执行的绩效考评,缺乏对预算执行效果的客观评价,责任不明,使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大打折扣。
三、改进基层事业单位项目预算管理的建议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提高预算单位全体员工对预算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做好相关政策宣传,使员工对预算管理有所了解。形成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积极配合的风气,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在项目预算中的参与度,使其充分认识项目预算管理对单位发展的重要性。注重培养懂业务又懂财务的复合型人才,完善制度建设,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考评都有规范流程,做好预算管理的基本保障工作。发挥各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的主体作用,强化责任意识,养成做事之前看预算,执行过程算成本的好习惯。
(二)设立科学合理的预算编制方法
1.树立正确的项目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预算编制要根据单位职能需要,为单位发展目标服务,并结合单位发展规划的实际情况。预算编制要采用零基预算法,以实际支出需求为导向,以项目绩效为核心,以提高执行率为保障,根据部门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项目真实资金需求和合理开支标准编制预算,不以以前年度项目和支出数为依据。科学合理的预算编制方法,将大大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使预算编制做到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编制及时、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
2.用科学的方法编制项目预算
在经常性项目预算编制中,急需建立适合本行业预算编制的定额标准。要在对项目支出进行合理分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通用定额标准和专用定额标准相结合的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作用,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严谨的预算编制不仅增加预算的可执行性,同时也有利于项目支出合理性控制。对新增项目,首先要充分论证立项的必要性和效果,确保项目是必要的,实施是可行的,预算规模是适当的。制定标准的项目申请流程,对数额较大的项目,要有项目申报书,做好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评审报告,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保证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3.项目预算厉行节约,避免财政资金的浪费对本单位事业发展要有全局考虑和前瞻性,尤其对跨年项目要有长远打算,将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同项目预算编制相结合,避免跨年份项目不断大规模改变计划造成资金投入的浪费。再者项目完工后将达到的预期目标,包括总体规划水平和管理水平等,直接关系到所需项目预算资金规模,而这些因素要与单位整体规划相适应,既要能保证业务的正常运行,还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把钱用在刀刃上。
(三)加强项目预算执行控制与监督力度
预算批复后,要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项目预算规定的用途、范围和支出标准执行,确需调整的项目,按规定程序和权限调整,保证预算的严肃性,避免造成预算执行的随意性和财政资金使用的低效和浪费。建立预算执行责任制,奖惩分明,充分调动员工预算执行的积极性。对项目预算支出,严格审批程序,加强审核控制,按规定办理支付手续,保证资金支出合理合法。为加强预算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实现内部控制的程序化和常态化,使项目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对重大经济事项采用联签制度,集体决策。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管理,使项目资金支付进度同步项目预算执行进度,避免突击花钱现象,实现预算执行的均衡性。按预算,用款计划、项目进度、有关合同和规程及时办理资金支付,并采用集中支付制度,以实现主管部门对基层单位预算执行的实时监督,而不只是事后督导。让预算管理人员能参与到项目管理中,以便准确了解项目完成进度与细节,及时掌握预算执行情况。增加预算管理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全员参与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四)应用好项目预算执行分析,建立完善的预算绩效管理考评机制
预算执行分析,是预算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环节。通过预算执行数与预算目标数的对比、当期预算执行数与上年数对比,及时找出差距,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或建议,有助于提高单位预算管理水平,保证预算有效执行。预算单位应建立预算执行分析制度,充分认识其在项目执行中的作用,并组织好人力物力,把预算执行分析工作落到实处。为有效使用财政资金,强化财政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机制,明确考核标准,制定责任追究制度,树立“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责任理念和意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并使考评常态化。加强考评结果的应用,使之成为安排下年度预算的依据。
四、结语
基层事业单位项目预算管理是单位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政府财政支出及人们对政府服务的满意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伴随事业单位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提高基层事业单位的运营效率,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健全完善的预算管理工作体系尤为重要,这是事业单位健康、有序、稳步、持久发展的保障,是有效利用财政资金的保障,是更好发挥单位公共事业职能的保障。
作者:程万凤 单位:京市大兴区团河行宫遗址公园
参考文献:
[1]郭佳.行政事业单位项目预算管理的探讨[J].中国市场,2015(25).
[2]张海凤.事业单位项目预算管理研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17).
[3]周峰.新预算法视角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问题的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5.
【关键词】 财政资金 预算执行 绩效审计
一、财政预算执行绩效审计涵义
财政预算执行绩效审计以财政收支的合法真实性审计为起点,具体是指审计机关运用各种方式对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性与经济性进行监督的系列管理活动。投入与产出呈现合理比例是绩效审计的核心问题,产出一定时投入越少或投入一定时产出越高则财政预算执行绩效就越好。绩效审计一般由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分若干审计小组对财政预算支出块、财政预算收入块及两大块下进一步划分的分资金项目分别开展审计工作,最终各财政预算资金执行情况汇总到项目主审并形成审计报告。目前我国财政预算执行绩效审计普遍存在难度偏大、涉及的被审计单位偏多、被审计资金内容较为广泛、尚未建立健全效益评价标准体系且属于事后审计等特点,使得预算执行绩效审计具体工作中缺乏完善的参照执行标准且难度较大。因而,如何有效开展财政预算执行绩效审计以持续提升我国财政绩效水平,最终有效提升我国社会行政管理的综合水平,已成为目前我国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实际工作中的重要任务之一。
二、我国财政预算执行绩效审计现状
1、缺乏有效预算编制体制及审计准则使得审计难度较大
一方面,我国财政部既管下拨经费又管预算编制,下拨多少、预算如何分配等都全权由财政部自身决定,过大的分配权使得各部门对其敬畏有加,无法在真正意义上实现有效的审计监督。提交给人大的年度预算执行报告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各部门在各环节的财政预算执行弹性较大,某些官员可以随意改变巨额资金的特定用途,而且财政往往在预算之外大量预留不纳入国家预算的临时性支出,为政府各部门违规违法行为(如挪用资金)提供了便利,而公众对资金的使用情况也毫不知情;二是预算报告中仅给出了笼统的总数,编制太过粗略不够详尽,致使人大代表无法确知资金的去向。可见,集监督、执行与编制预算为一体的财政部门直接导致了我国财政预算执行绩效审计的低效,政府预算也是内行看不见且外行看不懂。存在诸多缺陷的政府预算编制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地对各级政府预算执行进行监督。
另一方面,为切实指导并规范财政预算执行绩效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国政府迫切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绩效审计工作与行为指导标准及准则,即完善财政预算执行绩效审计准则。目前来看,我国审计准则仅有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准则,虽也提到绩效审计,但却缺乏相应的具体条文规定,即真正适用于财政预算执行绩效审计的审计准则及法规体系尚有待于建立健全。
2、预算执行随意使得审计风险加大
审计风险是开展审计项目中必然存在的一种风险,具体可分为工作风险和职业风险。绩效审计风险并非源于审计机构自身,而是与政府整体密切相关,财政预算执行绩效审计承担了一种公共责任,一旦产生审计风险,其不利影响也将波及社会、政治等多个方面,甚至引发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危机。在条件不甚成熟且财政预算执行绩效审计环境不佳的情况下,对预算执行部门进行绩效评价的操作难度进一步加大,审计风险无法有效规避。再加上我国财政预算执行绩效审计涉及的被审计单位较多且较为敏感,涉及政府机关执政行为及公共管理效益,需要考虑的问题众多,被审计单位预算执行较为随意。例如,2009年某市审计局对该市人民政府2007―2008年财政决算及其他收支情况的审计过程中发现该市财政没有及时安排拨付逾8100万元的上级专用款项,阻碍了该市有关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由于审计人员在开展审计工作时所掌握的材料或情况非常有限,因而其在做出绩效评价或给出监督意见时必须十分谨慎。此时,许多审计人员对特定情况不予以披露,而是专门报告给部门主管领导,通过这种方法规避审计风险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财政预算执行绩效审计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3、粗放的财政预算管理使得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一方面,当前我国财政下发的专项资金分属不同部门进行管理,资金管理较为分散,资金使用缺乏统筹协调性,不同投资在项目内容、建设安排、实施方法及使用范围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交叉或重复,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存在较为严重的浪费现象,条块分割严重无法有效形成合力。另一方面,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上存在重分配轻到位、重指标下达轻后续项目管理等问题,对整个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管实施不到位,对项目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也缺乏行之有效且科学合理的预算执行绩效评价及监督机制,最终导致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亟待提高。例如,2007年某市审计局对该市人民政府2005―2006年财政决策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过程中,发现该市水利专项资金被挪用近16万元,滞留金额超过318万元,对水利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
三、完善我国财政预算执行绩效审计的有关建议
1、规范财政预算执行程序,选准绩效审计切入点
增强预算执行的法律约束力,持续规范财政资金的分配行为,认真执行预算法,规范并严格履行预算执行程序,减少资金分配的随意性,严肃对待预算的变动与调整,建立健全追加支出审批程序,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或调整,减少财政资金的二次分配。预算执行权应与预算编制权相分离,完善预算执行的奖惩激励举措,同时完善预算执行的监督体制,逐步向社会公开预算执行审计结果,促进社会监督与审计监督的有益融合。
目前以当地领导为主的双重领导机制是我国现行的审计监督体制,在此背景下进行的财政预算执行绩效审计存在诸多缺陷。尤其是对个别缺乏透明性问题也较为集中的负责人而言,他们掌握了公共支出的使用权或决策权,这时进行的绩效审计流于形式,问题却无法深究。同时,财政支出内容千差万别,预算执行绩效审计涉及太广,进一步加大了我国财政预算执行绩效审计风险。原则上财政资金绩效监督对象应涵盖各类财政预算管理范围内的公共财政资金,但在目前开展绩效审计条件尚未具备的基础上,只能有选择性地对某些与财政预算使用、管理及行政决策有关联的重点环节进行切实可行的绩效审计。此外,在审计开展过程中要注意及时总结教训,以便今后财政预算执行绩效的进一步审计积累经验。
此外,与其他绩效审计相比,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审计相对较为单一,在审计工作中必须以资金流向为主线,以立项为起点,重点关注项目管理,参照财政专项资金质量控制、考评机制、项目计划及其他有关标准,合理评判立项的规范性、科学合理性及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合法性与真实性,综合检查项目完成后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披露立项不合理、资金浪费或损失、决策效益低等事项,提出相应的对策以便为今后进一步的审计工作打下基础。
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规避审计风险
提升我国政府财政预算执行绩效,不仅要合理科学地进行财政预算编制,更要使各项财政资金支出的绩效实现最大化,通过良好的预算执行实现非政府部门与政府部门间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目前在我国有关制度尚未健全的条件下,尤其要注意强化内控体制建设并持续规范审计准则,以有效进行财政预算编制及执行的绩效审计。审计工作开展时要积极引入事前预警、日常监督、事后评价相结合的连续循环监管机制,即时反馈财政资金动向及使用情况,实现实时监控。
内部控制的完善具体应从以下方面进行考虑:一是转变观念。应当从过去的仅注重预算执行单位财务收支审计中转变出来,从审计监督制度建设、政策执行、财政运行等多角度进行考虑,实现观念上的两个转变。同时要加强宏观监督,不能再局限于传统的微观监管;二是及时预警。财政预算资金项目立项时进行的认证工作应有审计人员介入,审计人员可对项目可行性及科学合理性提出建议及意见,及时预警审计问题,并详细分析项目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以最大程度上减少财政预算的低效或浪费;三是日常监管。动态监督与跟踪监督是实现有效审计的必要保证,必须随时掌握预算资金的动向及使用情况,使监督这只大手延伸至财政预算资金所到的每一处,实现有效日常监管;四是事后评价。绩效评价是促进审计工作深化进行的重要保障,必须具备一套完整且行之有效的财政预算执行效益考评机制,使财政预算执行绩效审计评价指标具有可操作性和科学合理性。
一般而言,应做到以下方面以有效规避财政预算执行绩效审计风险:一是确定被审计单位后进行提前分析。审计项目在立项确定被审计单位时尽量选择那些项目支出较大、项目较多且预算管理时间较长的单位,这是由于项目支出大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快速抓住重点,从而有效规避审计风险,项目较多则表示预算单位可以自行调节的空间较小,其各项预算支出标准也制定的较为完备,预算管理时间较长则可针对单位现行的预算管理体制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建议及意见;二是着重把握财政预算核心内容进行综合分析。由于时间和精力有限,审计人员无法对财政预算资金面面俱到地进行审计,而要结合公众及政府对财政预算投向的关注力度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审计,如一些极易发生风险的领域(环境卫生、采购等)、高公共利益却低效的领域、涉及巨额财政预算资金的领域等;三是保持地被审计单位的充分互动和有效沟通。应充分听取预算执行单位的有关意见及建议,并与其共同研究问题所在,进一步增加审计项目的价值,消除信息不对称风险。
3、提升审计人员综合素养,打牢绩效审计基石
第一,强化岗位培训与再教育工作。建立适应财政预算执行绩效审计的专业审计人员队伍,并采取多种形式对其进行培训,以案例教学等渠道对其进行再教育,使其理论知识与时俱进,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努力培养绩效审计人员的审计独立性意识,全面提升审计人员综合素养,促使其利用自身丰富的专业知识有效快速地开展财政预算执行绩效审计工作。
第二,合理安排年度审计任务,加大审计经费投入。为保证审计质量,必须合理安排年度审计任务,使审计人员在工作中能够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学习与总结,继而提升审计水平。同时,为保证审计人员的再教育与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投入足够经费以建设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及建设信息网络,有效提高审计人员业务能力,为绩效审计打牢基石。
【参考文献】
[1] 黄财政: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效益审计实践研究[J].广西财经学院学报,2010,23(6).
[关键词] 财政资金;社区养老;财税政策;对策
[中图分类号] F810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9-6043(2017)02-0022-03
社区养老是当前国际社会普遍推崇的新型养老方式,开展社区居家养老不仅有利于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而且还有助于减少家庭的养老负担。随着社会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速,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性越来越重要,但是随着社区养老需求的不断提高以及养老人数的增加,导致我国社区养老保障体系面临巨大的压力,尤其是财政资金投入的不足,使我国社区养老服务质量低下。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完善必须依赖于财政资金的支持,而财政资金必须要依靠完善的财税政策引导。
一、财政资金对社区养老服务的投入现状
以辽宁省为例,近些年辽宁省加大了对社区养老的资金投入力度。2014年,国家、省两级财政投入1.1亿元对省内42家老年养护院等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进行新建和维修改造。省、市彩票公益金50%以上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国家福彩公益金2673万元补助891个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2015年,辽宁投入1亿元专项资金,加强全省城乡重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然而政府的资金投入与当前社区养老服务需求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充分表明财政资金对社区养老服务的投入还不够。
(一)财政资金支持社区养老服务的资金总量较小
根据辽宁省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监测统计信息显示,辽宁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得到快速的发展,尤其是社区惠普型社区服务社数量的增加,大大提高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并且被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所接受,并且参与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中,但是政府对社区养老的投入却没有相应的提高,相关数据显示,我国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10.3%,该数值远远低于美国、德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水平。可见财政资金对社区养老服务投入总量的不足,会影响到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
(二)财政资金对社区养老服务的补贴水平较低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离不开财政资金的扶持,因此强化财政资金补贴制度是促进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关键因素,然而当前财政资金对社区养老服务的补贴水平比较低,其主要表现为:一是人均补贴水平不稳定。财政资金对社会民生项目的补贴存在一定的波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随着近些年辽宁省经济发展速度的放缓,尤其是在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辽宁省经济出现了快速下滑的趋势,虽然政府也在不断地提高民生保障支出,但是由于老龄人口基数的不断增加,导致人均补贴存在一定的不稳定性,由此可见财政资金在投入方面缺乏统筹考虑;二是人均社区养老服务补贴水平不高。通过对比美、德国家社区居家照料服务资金的标准,我国的标准要远远落后于这些国家的平均水平。以德国为例,德国根据养老服务对象的身体状况确定的照料费用在590美元/人到2000美元/人,而辽宁省的社区居家养老照料标准却不足200美元/人;三是对民营养老机构的运营补贴不到位。虽然辽宁省出台了关于针对民营养老机构的运营补贴制度,但是由于补贴审批制度不合理,导致民营养老机构很难获得财政的支持。
(三)财政资金对社区养老投入结构不合理
通过表1,我们可以清晰的了解到辽宁省财政资金在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资金的补贴结构上,存在过分重视运营的现象,一般财政资金的一半以上应用于支持社区养老机构的运营,而且这部分主要是应用于支付社区养老工作人员薪酬。
二、财税政策对社区养老支持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财税政策对社区养老扶持的现状
总体来看我国对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财税政策主要包括:一是针对社区养老机构的税费减免政策;二是对养老机构或者赡养人义务人赠予的减免政策;三是直接对老年人所得的减免税政策。具体见表2。
当然具体到辽宁省也制定了系列关于促进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优惠财税政策:一是制定了完善的融资政策。积极利用财政贴息、小额贷款等方式,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有效信贷投入。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和完善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险种等;二是完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好国家现行支持养老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自用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三是完善人才培训和就业政策。省市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加大养老护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四是完善财政支出政策。加快建立养老服务评估机制,探索建立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和重度老年残疾人生活补贴及护理补贴制度。公办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维护资金、所需工作人员人头费和日常工作经费应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等。
(二)社区养老财税政策所存在的问题
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地方都建立了针对社区养老服务的财税政策,但是结合财税政策的实施效果看,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一是财税政策的覆盖面相对比较窄。目前我国制定的各项优惠财税政策主要是针对福利性、非营利性的社区养老机构,而针对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的优惠财税政策比较少。虽然《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辽政法(2014)4号提出了针对民营养老机构的优惠财税政策,但是其在具体的实施中却存在细则不明确,导致实施不到位的现象,进而影响民营养老机构参与到社区养老的积极性;二是优惠环节单一。从表1可以到看财政对社区养老机构的投入支持主要集中在运营阶段,而对于养老机构的融资、投资等环节则缺乏相应的优惠财税政策,进而导致社区养老的后续资金问题比较匮乏,影响服务质量;三是优惠力度不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属于民生项目,但是目前看财税政策对社区养老的优惠力度还不够,例如关于民营养老机构参与社区养老的扶持力度不够,导致公办养老出现“供不应求”,而民办养老机构则出现“高空置率、高收费、高支出”的现象。
三、提高财政资金投入,完善财税政策的对策
提高财政资金的投入必须要依赖于完善的财税政策,因此在当前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的环境下,我国政府部门要正视财税政策制定、实施中所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积极地对策进一步完善财税政策,以此提高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
(一)提高财政资金对社区养老的直接投入力度
社区养老具有惠普性质,因此在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构建中,中央和地方要积极发挥财政优势:一是要提高中央对社区养老的支持力度,中央要建立专项预算制定,将养老纳入到一般性财政专项预算中,提高社区养老资金投入的稳定性;二是协调资金投入数量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之间的关系。财政投入数量取决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目前辽宁省处于结构转型的关键时期,促进消费,大力发展创新型产业是辽宁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然而经济发展是当前工作的核心,因此要求政府部门要合理处理资金投入数量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不能为了发展经济而降低社区养老投入资金。而是要根据我国未来财政能力做好养老服务中长期规划,以此做到合理应用财政资金。
(二)建立社区养老财政补贴长效机制
一是要完善社区养老的补贴制度。由于社区养老补贴主要是面向高龄老人、贫困老人以及“三无”老人,因此使补贴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此我国要进一步提高社区养老补贴制度的完善性,由个人补贴向社会保险过渡,例如改变以往针对某个老人的补贴模式,而是将其纳入到保险体系中,以此提高财政补贴资金的效益;二是改变政府对养老机构财政补贴的帅选机制。政府对社区养老机构的补贴筛选要由过去的所有制转变为以项目为主的模式,由于我国养老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因此只有养老机构的规模、数量等达到一定要求,财政就给予补贴,而考虑其所有制的类型。当然政府在补贴中要充分认识到补贴的性质,如果属于建设型的补贴则要适时退出,而属于公益型的补贴则要制定长期的规划;三是加大对社区养老机构的补贴力度。一般公益性的养老机构由于资金来源渠道比较单一,因此要加强对非营利机构的补贴力度;四是给予社区志愿者一定的补贴。对于社区志愿者而言,虽然其行为属于自愿,但是政府也要给予其一定的补贴,以此激发全社会人员投入到社区志愿服务的行列中。
(三)完善财税绩效考评机制
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完善的财税政策执行绩效考评机制:一是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财政资金来自于财政,因此对于社区投入资金的考评也要有民政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组成考核小组,并且制定具有操作性强、细化的指标参数,以此达到科学考核专项资金的目的;二是重视审计制度在绩效评价中的作用。审计制度是约束政府行为的重要制度,在社区养老财政投入中,虽然通过财政部门和民政部门的绩效考核能够有效地规避资金使用舞弊行为,但是由于存在利益关系,导致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存在某些问题,因此需要将审计制度引入到政府财政投入的监督与审查中,以此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重视绩效考核的结果。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我国养老服务体系还处于起步阶段,因此通过绩效考核结果可以准确的反馈出我国社区养老服务所存在的问题,进而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
(四)拓展社区养老资金来源,发展养老服务市场化融资渠道
社区养老需要的资金比较大,单独依靠财政支持很难满足社区发展的需要,因此我国要建立完善的社区养老资金融资制度:一是要扩大社区养老资金融资渠道,政府要进一步加强与民间资本的合理关系,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例如政府在向社会组织购买养老服务时,需要合理预算社会组织所需要的人力、资金等成本,以此提高政府购买服务的质量。当热政府也要加强对社会养老机构的监督力度,避免出现“只拿钱、不办事”的现象出现;二是完善PP模式。PP模式为社区养老服务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通过该模式可以将民间资本有效的应用到社区养老体系中,缓解财政资金紧张的局面,促进了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
(五)细化财税政策,推动政策落实
一是要细化财税的优惠条件,加强财税在社区养老产业中的引导作用。目前国家对社区养老的财税政策比较多,因此在具体的财税政策执行的过程中一定要对享受主体进行审查,明确其所享有的具体项目;二是加强对“医养”项目的支持力度,“医养”是当前社区养老建设的重要形式,因此要发挥财政优惠政策,重点支持该养老产业。
[参 考 文 献]
[1]王磊.我国城镇社区养老现状及困境分析[J].魅力中国,2014(21)
[2]周玉萍,杜润楠.政府购买社区养老服务方法与策略[J].社会福利(理论版),2015(5)
关键词 政府预算 绩效管理 绩效评价
一、北海市推进政府预算绩效管理的实践
为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行为,北海市政府相关部门深入调研,积极探索,初步建立了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一)建立并完善政府预算绩效管理规章制度
为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北海市人民政府和市财政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北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北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北海市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制度,并不断完善相关的管理办法。
(二)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先易后难、由点及面
从2013年起,北海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财政预算绩效评价试点工作,每年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并在2016年全面推行。一是开展市直部门整体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试点和重点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试点,在部门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中,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和补助县区资金)的项目全部要编报绩效目标(除涉及国家安全、军事等的项目外),全面推行“出国考察”和“课题研究”重点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考评工作。二是财政部门会同专家对各部门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根据部门调整修改后的绩效目标一同编入部门预算草案,随同部门预算“二上”上报北海市人大财经委初审,在批复部门预算时,一并批复预算绩效目标有关内容。三是被评价单位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及时掌握项目资金的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期偏离。四是通过单位自评、材料审核、实地核验及重点抽查等方式对整体支出管理绩效和重点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进行审核评分,向预算部门批复评价结果,要求在限期内整改,同时将绩效综合评价结果作为本部门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以此调整和优化部门的预算支出结构。
二、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
当前,广西北海市政府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政府各部门在预算管理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
(一)政府预算绩效管理理念不强,绩效运行监控未到位
经过几年的绩效管理工作的推进,政府各部门对绩效管理理念有了一定的了解,但长期以来形成的“重分配、轻管理”的观念还没有彻底根除,对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中的效益性和效率性重视程度不够,一些部门认为资金使用只要合理、合规就行,对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果不够重视,认为绩效管理是额外的工作负担,认为其是在找麻烦的思想依然存在。社会公众评价政府、监督政府的意识尚未形成,没有使预算绩效管理成为一种主动行为、自觉行动。
(二)政府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薄弱
目前,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尚处于探索推进阶段,财政和部门、单位内部存在职责不明确,工作机制不顺畅等问题,相关制度还不够完善,缺乏科学、高效、规范的财政资金分配体制和管理体制,给实际操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绩效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
(三)评价结果应用没有落到实处
一是结果应用的机制不健全。当前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较多是停留在反映情况、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方面,结果应用还处在探索阶段,缺乏制度保障。二是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刚起步,各预算单位对绩效评价工作认识不到位,很多部门单位领导、财务人员,思想上仍旧把预算绩效管理等同于合法性、合规性管理,不注重项目效益和效率,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项目绩效自评和财政部门组织的再评价工作不够重视,甚至将绩效评价当作一项任务,仅仅从形式上完成这项工作,没能将绩效评价结果与绩效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三是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公开机制不够完善,评价结果信息仅仅反馈给项目单位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社会公众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更是无从了解,尚未起到通过社会监督促进预算管理的目的。
三、加强政府预算绩效管理的对策和措施
(一)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
一是要注重制度体系建设,制定和完善科学、规范的绩效管理制度,研究制订系统、规范的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和操作细则,不断探索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办法,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确保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结果应用和问责等各个管理环节的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完善绩效评价体系的构建。预算绩效评价是预算绩效管理的核心。由北海市人民政府和财政部门带头,邀请专家团队,制定科学、规范合理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的绩效目标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符合客观实际,并与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方向、效果紧密相关,尽量进行定量和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根据财政支出项目的整体特征和个体特征,形成不同类别财政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标准数据库,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更新,探索研究简便、精准评价财政支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绩效评价方法,依托有关专家和中介机构的力量,使评价结论更准确、更具权威性,提升评价质量。
(二)实现财政投资评审与预算绩效管理评价信息共享
预算绩效管理指标比较复杂,设定难度大,存在着定性容易定量难,通用性指标多、个性指标少的问题。而财政投资评审实践中却积累了较多基建项目评审和专项资金评审的经验,在如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初步形成了独特的评审模式。预算绩效管理和基建项目财政评审有极强的共通性及相融性,在工作实践中,可以共享基建项目和财政专项资金的指标,如经济支出指标或单位能耗指标;可以使用财政投资评审工具开展工作,促进工作效能。
(三)注重宣传培训
加大对预算绩效管理的宣传培训力度,注重培养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理论、实务和具体操作水平的培训,提高发现、判断、分析、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提升财政预算项目的管理水平和执行绩效水平,逐步形成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推动政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微博等手段,广泛宣传预算绩效管理,扩大社会影响,为工作推进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
(四)夯实基础,健全预算绩效管理的信息系统建设和智库建设
1.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技术支撑。逐步建立从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目标跟综、绩效评价到结果运用的嵌入预算管理全过程的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并与资产管理、预算单位财务核算、财政支付系统、财政决算、预算编制等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探索建立一个集中进行绩效评价及信息管理的网络平台,切实提高绩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2.建立健全专家学者库、中介机构库和监督指导库三个智库。一是由财政部门牵头,建立专家学者库。二是建立符合绩效管理工作需要的社会中介机构库,对包括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行业咨询等机构在内的社会中介力量的资质进行全面评估,保证其符合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需要,加强引导和培训。三是建立人大、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以及专家学者、群众代表参与的监督指导人员库,参与绩效目标编审、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整改等环节的工作,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指导和外部监督。
(五)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和公开机制,推动绩效管理取得实效
财政部门应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绩效评价的结果,并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预算单位,要求其落实整改,同时将评价结果在单位内部予以公示,保证本单位干部职工对预算绩效信息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探索建立绩效评价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各部门支出的激励和监督,增加政府公共支出的透明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工作考核制度,开展绩效问责,实现结果导向。对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部门,由市政府督查室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以此促进部门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绩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优劣情况,给予激励性奖励并对下年度预算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对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或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作者单位为广西北海市司法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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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丁伟.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制机制的思考[J].工作研究,2015(9):40-41.
[3] 李佳路,王泽彩.预算绩效管理的国际经验及借鉴[J].经济纵横,2015 (5):68-69.
一、县级涉农专项资金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县级审计机关尽管加强了涉农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但从审计结果来看,涉农专项资金使用中的问题依然很多,从胶州市来看,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计力量不足。所谓涉农专项资金,主要是指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以及通过其他渠道投入的,用于“三农”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农业、水利、林业、民政、土地、扶贫、农村社会保障以及教育、交通、卫生等专项资金,面多量大,审计任务十分繁重。当前,虽然有四级审计部门对县级涉农专项资金进行审计,但主要还是以县级审计为主。从实践来看,由于时间紧迫,县级审计明显感到力量不足,所以只能采用抽查的办法查处一些违纪违规问题,剩余的大量的涉农专项资金根本无力进行审计。这就让一些涉农资金主管部门或资金使用单位钻了监督缺失的空子。
(二)部分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有些部门对于财政等拨付的专项资金,存在挤占挪用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一些专项资金管理部门以提取办公费、业务费等名义,变相挪用项目专项资金和直接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专款支出。
(三)一些涉农专项资金计划缺乏统筹性、严肃性。为了地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县级政府把争取中央及上级专项资金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年终还要纳入有关部门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因此部门为了应付考核,完成任务,跑项目、争取专项资金时缺乏统筹性、严肃性,有些争取来的资金项目并不切合本地实际情况,这就导致了一些项目完工后无效益,造成资金的严重浪费。
(四)专项资金审计监督时间滞后于项目实施过程。涉农资金项目绝大多数由专项资金使用部门负责业务、技术上指导,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拨付,审计部门在项目结束以后通过专项资金拨付情况进行审查,因此在项目实施的环节,审计部门可以说几乎插不上手。例如小麦良种补贴项目通过招投标由某一家种子公司中标供种,财政部门根据中标供种情况进行补贴。由于小麦种子质量直接涉及到农民的收成,而财政补贴资金仅仅是根据供种数量进行补贴,因此,当资金拨付完毕根据资金去审计时,已经时过境迁,农民的利益和财政资金都已经受到损害。
(五)部分专项资金不到位或到位不及时。部分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造成建设项目大打折扣,有的甚至形成“半拉子工程”,造成资金的损失浪费。有的项目资金主管部门拨付资金不及时,造成资金年终大量结转,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名义上的这部分投入实际并未到位。
二、加强县级涉农专项资金管理的几点建议
加强县级涉农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专项资金实行相对资金管理。应逐步实现由财政部门统一拨付专项资金,从财政部门一个“漏斗”进出。对专项资金项目,应相对集中管理,强化统筹协调,避免多头审批、重复投资和分散投资,尽力归并支出事项和纳入一个部门管理,以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建立三方决策监督机制,完善中期评价、后期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建议建立财政审计部门、项目主管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决策监督机制,变项目事后的结果性评价为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决策制约和监督,加大对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
市人民政府召开全市民政资金执法监察暨农村低保工作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市民政专项资金执法监察工作和农村低保核查工作。刚才,市监察局局长同志宣读了《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工作方案》,市民政局副局长传达了月日市乡镇及工矿区低收入家庭住房摸底调查工作会议精神,市民政局局长同志就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工作作了动员报告,并就做好农村低保核查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这些都是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了的,请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全市民政资金执法监察暨农村低保核查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扎实做好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工作
(一)充分理解民政资金执法监察工作的必要性
开展民政专项资金执法监察工作,是市政府今年加强民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开展这项工作有三方面的必要性:一是有错必纠。有错必纠,这是我们开展这次民政专项资金执法监察工作的初衷。长期以来,我市市、乡两级政府(办事处)和民政部门在民政资金的使用管理上,总体看是安全有效的,为维护好受灾困难群众的根本利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近年来,随着国家高度关注民生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民政工作内容不断丰富,对象不断扩大,范围不断延伸,资金不断增多。在这种大形势、大背景下,我们原有的工作制度和管理方式逐渐暴露出一些与形势和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特别是在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上,我们一些地方、一些干部已经暴露出了比较严重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二是防微杜渐。防微杜渐,这是我们开展这次民政专项资金执法监察工作的目的。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事关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保障他们民生权利的最后一道兜底防线,尤其是救灾救济资金的使用管理,更是老百姓的救命线,是一条高压线,各级各有关部门绝不能挤占、截留、挪用。但我们个别地方、个别干部,却明知此行祸,偏向祸趋之;只看当前,不看长远;只晓得蝇头小利,不知道民间疾苦。一旦资金调度困难,就想打民政资金的主意;一旦资金明确到具体救助对象,就清查其有无历史欠帐,以前政府代其垫付资金现象,希望以此抵扣。这些都是极端危险,极端错误的。要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只有通过开展执法监察等一系列过硬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才能有利于教育和保护干部,才能确保民政资金用在刀刃上,才能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中。三是规范管理。规范管理,这是我们开展这次民政专项资金执法监察工作的目标。民政事业要实现科学发展,一条最根本的措施就是必须要加强民政资金的规范管理。如何加强规范管理,核心要把握三条:第一条,必须及时。资金的管理使用必须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在安排春荒或冬令救助资金时,市必须在5日内办结,乡镇办必须在10日内将救助资金发放到灾民手中。第二条,必须真实。资金的发放必须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村委会在接到乡镇办救灾粮款分配数后,必须在1日内完成救济对象的确定和救济数量分配并对其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无异议的方能发放救济粮款。同时,乡镇办及村委会要大力推行临时救助卡制度,妥善保存灾民申请书、村民代表评议会议记录、救济人员公示榜、发放救济粮款灾民签领表等原始资料,不准代领救灾粮款,对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人员可由村委会指定人员领取,并监督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及时、足额落实到户、落实到人;第三条,必须严格。资金的管理使用必须建立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和严格控制的长效机制,确保安全、规范、有效,防止出现挤占、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等问题,防止出现优亲厚友、、悖理违法等行为。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每年不得少于两次组织人员督促检查下级救灾款安排使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对不按时分配下拔救灾款物、截留、挪用上级下拔救灾款物、发放救灾款物帐目不清,手续不完备、短斤少两、导致发生非正常情况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必须严肃追究责任,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规范民政资金管理,历来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以及新闻媒体关心的热点问题。由于历史、地理等多方面原因,我市自然灾害多,受灾程度深,需救灾救济面广,上级每年都会下拨大量的救灾款物。对这些救灾款物如何管理使用,上级高度关注。特别在今年我市遭受五十年不遇的雪凝灾害情况下,目前上级已经下拨了大量救灾款物,下步还会下拨更多的救灾款物帮助我市恢复重建。在整个恢复重建中,如果我市在民政资金的管理使用上出了问题,我们难以向老百姓交代,难以向市委、政府交代,也难以向上级交代。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牢记中央、省、市关于做好救灾救济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开展好民政专项资金执法监察,畅通渠道,快速拔付,确保安全,提高效率,为建设“阳光民政、廉洁民政”提供重要保障。
(二)切实增强做好民政资金执法监察工作的主动性
关于如何开展这次民政专项资金执法监察工作,会前,市政府进行了专题研究。大家一致认为,由于这次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意义重大,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联动,采取纵向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这是开展好这次民政专项资金执法监察工作的关键。为此,我强调三点:一要主动加强领导。此次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我们的指导思想是要加大政府及主管部门对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力度,推进民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领会精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执法监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二要主动履职。这次民政专项资金执法监察工作,市政府决定由市监察局牵头,市民政局、审计局、财政局共同组织开展。刚才,明高同志在宣读《方案》时,已经对相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具体明确,我不再重复。在主动履职的问题上,今天我只强调一点,民政部门作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一定要正确认识这次专项执法监察工作,切实做到在思想上不抵触,在自查自纠上不隐瞒,在整改落实上不敷衍,在对待问题上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在完善机制上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三要主动配合。在本次执法监察活动中,无论是自查自纠、全面检查还是重点督查,各级各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必须严明工作纪律,主动配合执法监察组工作,如发现在自查自纠、纠偏整改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甚至违法违纪的,有关部门必须依法严肃查处,绝不手软。
(三)务求民政资金执法监察工作取得实效性
这次民政专项资金执法监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动员大量人力和财力,精心组织,才能保证工作成效。为此,我强调三点:一要确保政治效应。就是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通过这次执法监察活动,体现出对民政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出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体现出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高度政治觉悟,体现出以民为本、为民执政的高尚政治品质。二要确保社会效应。就是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通过这次执法监察活动,广大发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加强对民政工作的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民政工作的浓厚氛围,把党和政府对民政对象的关心真正落到实处。三要确保工作效应。就是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通过这次执法监察活动,进一步树立全市民政系统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工作形象,进一步树立全市民政干部特别讲政治、特别讲正气的工作作风,以优异的工作业绩进一步争取上级对我市民政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努力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扎实做好农村低保核查工作和乡镇及工矿区低收入家庭住房摸底调查工作
(一)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农村低保核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解决农村民生问题的基础,是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一项根本性制度建设,也是农村社会救助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市委、市人民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村低保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扎实组织开展好农村低保全面核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要充分认识做好此次全面核查工作,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的迫切需要。去年以来,我市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全面建立实施了农村低保制度,并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绝大多数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有了保障。在总结以往做法、巩固已有成果、保持政策连续稳定的基础上,开展此次农村低保全面核查工作,就是要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以达到改进工作、完善制度的目的。
二要充分做好此次全面核查工作,是促进农村低保政策更好地落实,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工作管理的重要措施。由于我市农村低保制度建立的时间不长,不少地方在家庭收入核查、保障对象认定、低保金计算、民主评困、张榜公示、定期审核、分类施保、动态管理、档案管理和信息统计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到位、不规范的情况,具体的操作程序和办法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同时,农村低保工作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去研究解决。开展此次全面核查工作,就是为了在准确判研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工作管理,确保农村低保制度真正惠及农村困难群众。
三要充分做好此次全面核查工作,是确保农村低保真正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农村低保制度的全面实施,为农村困难群众解决基本生活发挥了“兜底”作用。我市农村贫困面相对较大,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任务繁重。由于各种原因,一些地方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还需要做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开展此次全面核查工作,就是为了找准“应保未保”的原因,核准“需保障困难群众底数,确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使农村低保金真正用在最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身上。
四要充分做好此次全面核查工作,是对农村低保和其他社会救助措施、扶贫工作以及各项惠农政策效果的一次检验。农村低保和其他社会救助措施、扶贫工作以及各项惠农政策措施,党委政府重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其实施效果,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制度建立起来了,政策规定出台了,资金也层层下拨了,实施效果究竟如何?困难群众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只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村入户,才能得出真实全面的答案。此次进村入户开展农村低保核查工作,就是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与困难群众“零距离”和“全方位”接触,也是对我们的工作效果的一次检验。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开展好此次农村低保全面核查工作
此次农村低保全面核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好核查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责任落实到人,注意抓好重点环节。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努力做到摸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切实抓出成效。
一要突出核查工作重点。此次核查,是一次农村低保工作的全面核查,要掌握各地农村低保工作实情。短短一个月时间,要把所有情况弄清、摸准,难以做到,也不现实。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和抓住两个重点:一是对各地年人均纯收入在800元和820元以下的农村困难群众进行摸底排查,准确掌握这两条收入线以下的困难群众底数。这里要特别强调一下农村低保核查的标准问题,也就是哪些收入需计入纯收入的范围,哪些收入不计入纯收入?比如,农民从事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经营性收入以及务工收入就要计入纯收入的范围,而抚恤金、学生奖学金、独生子女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医疗救助金等就不应当计入农民纯收入的范围,这个标准在下发的文件中有明确规定,各地要严格执行,统一标准。二是对已保障对象进行年度审核,准确掌握他们的家庭收入变化情况。从而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要掌握方法,核查到位。简要概括,也就是八个字:排查、审核、检查、督导。
第一是排查,就是要抓好年人均纯收入在800元和820元以下的农村困难群众人数的摸底排查工作。各地要结合农村实际,按照自下而上原则的和简便易行的操作办法,在指导村民委员会自查和上报贫困农户花名册的基础上,乡、镇、办要组织力量逐村逐户进行拉网式排查,市人民政府要抽调力量深入乡、镇、办加强指导,搞好复查工作。
第二是审核,就是要抓好已保障对象的年度审核工作。入户核查保障对象家庭实际生活状况和收入情况,根据其家庭收入变化情况,提出是否继续享受农村低保待遇以及相应调整保障类别和档次的意见,按程序及时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低保金的手续,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
第三是检查,就是检查基层农村低保工作实际落实情况。检查各地是否按照个人提出申请(特殊情况也可由村组提名)、村民委员会民主评困、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市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和“三榜公示”确定农村低保对象,是否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检查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助资金落实情况,农村低保资金投入、划拨和发放到户情况,基层落实农村低保工作机构、人员、经费、办公条件等情况。
第四是督导,就是要加强督促指导。各地要充分利用此次核查,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于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当地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各地要把抓落实、重实效作为此次核查工作的关键和重点,要力戒形式主义、核查过后无实质性效果的现象。在核查过程中,要抓好督促检查,及时指导各地解决共性问题,研究破解难点问题,坚决查处违法违纪问题;要注意发现培养典型,总结成功经验,为规范完善今后的工作奠定基础。市人民政府将抽派人员组成农村低保督促检查组,分赴各乡、镇、办开展农村低保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各乡、镇、办也要组织农村低保督促检查组,对辖区内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三要注重宣传引导。农村低保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必须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借助此次农村低保全面核查工作的机会,加强农村低保政策宣传,进一步向群众和社会全面介绍、广泛宣传农村低保政策的主要内容,使广大农村群众了解保障对象范围、保障标准、补助水平、申请审批程序、分类划档、资金来源、监督管理等情况,引导他们正确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动协助政府共同做好工作。要积极引导群众正确理解农村低保制度的功能,使他们认识到,这只是一项针对生活常年困难群众的救助制度,基本目标是保障缺少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要走向脱贫致富道路,提高生活水平还要依靠自身的努力。
四要认真抓好核查数据统计汇总会商工作。核查数据是此次农村低保核查工作成效的体现。数据的准确程度,直接影响党委、政府的科学决策。因此,要高度重视核查数据汇总会商工作。对乡、镇、办上报的数据,市民政、财政、监察、农业、农办、统计等部门,对照当地农村低收入和绝对贫困人口数据认真进行会商,发现数据失真或有疑问的,要抓紧重新核查。最终确定后,要经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市民政局对各乡镇办上报的数据不能简单汇总上报了事,更不能随意调整。
五要严肃核查工作纪律。核查中,不得错统、漏统、虚报、瞒报,人为缩小或扩大相关数据。要坚决纠正层层分指标、“一户一保”、轮流救助、二次分配等错误做法,杜绝“关系保”、“人情保”和平均发放农村低保金的行为。监察部门要全面做好核查工作全程监督,对核查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督察,严肃查处核查工作中的弄虚作假或干扰核查工作的行为,及时调查处理贪污、挪用、截留、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三)切实加强对农村低保核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办要把做好此次农村低保全面核查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低保制度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作用,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核查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靠前指挥,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指导。各级领导干部和核查工作人员要带着深厚的感情,牢固树立为困难群众服好务的思想,发扬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讲真话、报实情、办实事,不辜负党和政府的重托与困难群众的期待。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农村低保工作涉及的部门和环节很多。各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协作,真正形成合力。市民政局作为农村低保工作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加强工作协调沟通,具体组织核查工作的开展与落实,加强督促检查,认真指导基层做好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低保资金预算落实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与全程跟踪监督,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农业部门要做好农村低保家庭和困难群众农业生产技术服务工作,引导有劳力农村低保家庭调整农业结构,提高生产效益。监察、审计部门要研究建立健全农村低保工作监督机制,加强农村低保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行为。统计部门要配合做好农村低保申请人家庭收入核算评估工作,并及时提供相关统计信息。扶贫部门要做好扶贫政策措施与低保制度的衔接工作,扶持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和贫困人口发展生产,努力增加收入,脱贫致富。
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农村低保的基层部门和组织,承担着逐村逐户调查以及审核、审批、发放、动态管理等一系列繁重工作,直接面对困难群众,需要处理群众之间各种各样的利益关系和矛盾,农村低保这一德政善举能否真正取得成效,最后还要看基层的这“最后一道关口”。因此,要着力强化基层服务网络,夯实基层工作基础。科学整合市、乡管理机构及人力资源,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真正做到有机构理事、有人员做事、有条件办事,确保农村低保规范、细致和可持续发展。农村低保涉及人口多、信息量大,要加强农村低保管理的基础工作,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建设相关信息数据库,逐步实现低保信息网络化管理,减轻基层的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四是加强核查队伍建设。做好农村低保核查工作,抓好核查队伍建设是关键。会后,各地要立即行动起来,及时从各有关部门、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核查队伍,并通过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等各种方式,认真做好核查人员培训工作,使广大核查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有关政策和标准,确保核查工作高效率、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核查数据科学、准确。培训工作由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组织骨干力量和教学人员,开展好指导、培训。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高校 财政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当前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财政资金收付管理制度。该制度的实施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收缴、拨付及使用过程的透明度,使政府能够从总体上掌握财政资金的流向及流量,可以最大限度保存国库资金并防范财务风险。对高校而言,随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力度的逐步加大,高校在不断增强财务管理意识、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的同时,也面临着由此项改革带来的现实挑战和困难。因此,在我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推行了10年的今天,本文从集中支付入手,选择特殊行业高校作为研究对象,针对我国高校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践现状,研究该制度对我国高校事业发展的影响,进一步探索符合我国高校运行特点和发展规律的财政收支管理体制,具有重要实践意义。
一、我国高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发展历程及实施现状
(一)我国高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发展历程 财政部于2001年3月16日颁布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该方案说明了改革的必要性、指导思想和原则、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规范收入收缴程序、规范支出拨付程序等具体内容。2002年5月22日颁布了《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财政性资金的银行账户设立、使用和管理,并介绍了财政直接支付程序和间接支付程序。中央财政部及各地地方财政部门根据方案和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从2002年10月开始,教育部及所属天津大学、山东大学、南开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石油大学(华东)等5所高校开始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 我国高校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便由此开始。2004年至2005年又陆续扩大到8所高校及6个直属事业单位。与此同时,浙江、广东等地方财政也先后开始在高校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2007年7月1日开始,教育部部属高校全面实行国库支付制度。至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在我国已经历时10年之久,目前,改革已进入大规模推进和继续完善的攻坚阶段。从理论和实践双重角度展开的讨论,无疑推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确保改革顺利实施,加深改革的认识和理解,为我国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提出了若干建议,也对本文研究产生了诸多的启示。
(二)我国高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的现状 我国高校己构建了与我国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框架:
(1)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已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内容包括:第一,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的经济活动,并与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实行收支两条线。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收入账按预算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支出账按资金使用性质设立分账册。第二,零余额账户:财政部门按资金使用性质在商业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分为财政零余额和预算单位零余额,其中财政零余额账户专门用于财政直接支付,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专门用于财政授权支付。第三,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第四,特设专户: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开设特殊过渡性专户。
(2)财政资金的支付方式取决于支出类别。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需要,为了支付的管理方便,把支付按要求分成四类:工资支出,是指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中由财政拨款支付的在编人员的工资;购买支出,主要是指大宗的购买支出,即预算单位除工资支出、零星支出之外购买服务、货物、工程项目等支出;零星支出,主要是小额的支出。即预算单位购买支出中的日常小额部分,除《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所列品目以外的支出,或列入《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所列品目,但未达到规定数额的支出;转移支出,是指拨付给预算单位或下级财政部门,未指明具体用途的支出,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等。支出实际发生时,根据资金流出不同,财政资金的支付方式可分为: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财政直接支付是指以预算和批复的用款计划为依据,由财政部门开具支付令,由银行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财政授权支付是指经财政部门授权,由预算单位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自行开具支付令,由银行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拨付到收款人账户。实行此方式主要包括预算单位的零星支出和购买支出。根据支出管理需要,将工资支出、大额购买支出、转移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小额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实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
(3)财政资金的支付程序取决于其支付方式。根据支出管理需要,按照不同的支付方式,分别规范了财政直接支付程序和财政授权支付程序。具体支付流程图如(图1):财政直接支付程序是高校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向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提出支付申请,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及相关要求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向银行发出支付令,由银行向收款人付款并进入银行清算系统实时清算。财政授权支付程序是高校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向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申请授权支付的月度用款限额,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将批准后的限额通知银行和高校。高校在月度用款限额内,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转由银行向收款人付款,并进入银行清算系统实时清算。
二、我国高校国库集中支付取得的成效及问题分析
(一)我国高校国库集中支付取得的成效 目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并已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1)增强了财政宏观调控能力。高校应支未支的资金流量保留在国库,国家财政就能全面统筹安排,综合调度。集中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避免因财政资金的分散管理而造成的各种流失,增强国家财力,从而增强了财政宏观调控能力。(2)解决了资金滞留问题,降低资金占用风险。在单一账户体系下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从根本上解决了过去财政资金支付层层转拨、流经环节多的问题,确保了财政支出直接支付到最终收款人,财政部门最大限度地持有国库现金,为降低财政筹资成本打下良好基础,从根本上防止和解决了以往资金使用中存在的截留、挤占、挪用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有效地保障了财政资金支付的安全和高效。(3)提高了资金使用透明度,加快网络信息化进程。通过使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财政部门对高校每一笔资金进行实时监测,财政资金运转的透明度大大提高,监管力度明显加强。提高了高校财务管理信息化水平,促进高校特点的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和完善,保证国库集中支付在高校顺利实施。(4)提高了资金拨付效率,增强了规范化程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所有的财政资金集中在国库单一体系内运作,主管部门完成支付程序之后,资金从财政部门账户到用款单位或收款人账户便可在一天内完成。高校提出直接支付申请时,必须按规范的程序和要求完成整个支付流程。高校发出授权支付的支付令时,必须考虑到整个支付过程对于高校和财政是双向透明、完整记录的,也不会随意使用资金。这些都大大加快了资金支付的效率和速度,促进了支付过程的规范化管理,方便了高校用款。(5)提高了高校加强财务管理的意识和水平。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必然引发高校财务管理的深化和改革,使高校由过去的粗放管理向规范科学化管理转变,由过去的手工操作向电子化操作转变。管理更为细致,管理水平也有了新的提高。(6)强化了预算执行的外部约束和财政监督。高校用款时,无论财政直接支付还是财政授权支付方式,都要填写《财政资金支付凭证》,审核无误后交银行办理。资金先由银行代垫,再经财政部门复核后,由人民银行办理清算。通过这种方式,逐步提高高校编报精确预算的能力和财务管理水平,强化了预算约束,基本实现了全过程监督。
(二)我国高校国库集中支付存在的问题 高校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1)预算编制不够准确细化。年初预算编制和年度实际用款的出入较大,执行起来需要不断地进行人工调整。比如:财政直接支付的项目数额大、品种多,这就要求预算编制要尽可能细致准确,但目前预算科目编制比较粗糙,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情况缺乏预见性,年中增加预算的随意性较大,无法准确反映每一项财政资金具体开支项目和开支金额,据此批复的预算进行直接支付的难度较大。尤其是基本建设项目,没有细化预算,使得国库集中支付缺乏足够的依据。而且细致程度不够,预算编得越粗,执行造成财政授权支付的比例越高,直接支付的到位率越低。比如:高校用款计划年末结余部分,大多会被注销或按规定比例收回,来年再做追加预算,重新申报用款计划,这就要求预算单位用款计划的编报准确性要高。但是各高校预算编制过粗、预算批复又困难,基本在年终几个月内,不顾教学、科研安排用款,将已有的预算额度尽量用完。尤其在专项资金支出上表现突出,导致用款无计划性、无科学性。可见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是对预算执行的一次变革,是为预算编制服务的。
(2)资金用款额度下达不及时,资金到位时间滞后。高校日常工作所需的财政支付用款额度,按规定应在每月25日前,财政部根据批准的一级预算单位用款计划中各基层预算单位的月度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分别向中国人民银行和银行签发下月《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以保证下月正常开支。但在实际中,国库支付系统中经费的滞后性以及财政审核时间长的问题,给高校经费的使用带来很大的制约性,直接影响了高校工作的正常开展。比如:基建、科研等专项经费通常在当年财政预算确定后才能获批,基本上要等到3月份以后,时间相对滞后;一些重大项目的经费也是按照项目进度分批下拨。由于资金拨付不及时、可用额度下拨不足,很多项目都受到影响,特别是大型购置合同的签署、重大科研项目的启动等,因为没有足够可用额度支持,不得不延期,有的甚至需要等到下半年才能启动,影响到项目的正常开展。同时实施国库集中支付之后,一般不允许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划转资金。代垫资金的归还手续繁琐,还要涉及一系列的报告、申请等问题,不易得到批复。便使大量已经垫支的资金沉淀在零余额账户中,而实有资金账户因垫付了大量的财政性资金而影响其他项目的正常开支。
(3)高校资金使用灵活度受到影响。根据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高校预算内、外的所有资金都交国库统一管理,高校在指定的零余额账户中只有计划额度,没有实体资金,余额保持为零,这就使高校在银行的实际存款趋近于零。正是因为零余额账户只见额度不见钱,剩下的只有基本账户中的银行借款和少量往来款项来垫付许多在财政部门预算下达、款项到位之前己经开始实施正常、连续的项目等支出,高校还要再筹集资金归还到期的银行借款。目前,高校的现金流越来越少,对资金的调度能力越来越弱,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校的正常运行,加大了学校的财务风险,增加了财务管理难度。第一,资金支付结算手续繁琐。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这两种支付方式的支付结算环节显著增加。比如: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对于以前一笔手续完整可以支付的业务,会计人员要在国库支付系统上按计划列表中的项目将此笔支付业务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摘要、金额、收款人等有关信息一进行录入,复核人员再在国库支付系统上进行审核:接着对此笔支付业务的信息在《财政授权支付凭证》上打印,并开具银行结算票据;再把支付信息发送银行;最后把带有支付指令号的结算票据送达银行办理支付结算。银行经过一系列的清算程序,把此笔款项支付给收款人。高校财务工作量原本就大而且相当复杂,繁琐的支付手续,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给高校的财务工作增加了难度。第二,资金核算工作量加大,财务对账复杂程度也增加。高校经费多元化格局,其资金来源和支出复杂多样,不同渠道的资金对资金管理方式的要求不同,会计核算方式也不一样,高校的会计核算越来越复杂。尤其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以后,财政资金拨付程序、支付方式、账户设置的变化,拨付的额度分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科研支出、住房公积金等不同的类别。另外,基建拨款与教育经费拨款都在同一个零余额账户管理,实质上是两个不同的会计核算体系使用同一个银行账户。同时,在实际对账时,首先是会计核算上分设了会计科目,增设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总科目作为银行存款进行核算,其下分设八个子科目,而银行的对账单不分明细科目,导致学校与银行的对账只能通过手工(或半手工)方式进行;其次是高校银行存款日记账要与银行对账单、高校明细账要与国库支付明细账一一进行核对,做到学校、银行、国库三方一致无误;再次就是同时要核对财政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这无疑加大了对账的工作量和复杂性。第三,工作时效性突出,业务结算延误。在现有结算方式下,银行对营业日下午 3 点后各预算单位送达的支付票据在当日不办理结算业务。由于银行每日都要与财政部门清算,因此,银行受理预算单位支付申请的时间很短,一般集中在上午的三个多小时内,对预算单位办理支出造成不便,如果出纳人员在开出支票等支付票据后不及时送达银行办理,则当天必然导致银行拒绝支付该笔款项,同时也就必然影响到对方单位及时收款,从而造成工作中不必要的矛盾。
三、我国高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完善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相适应的法律制度 高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支付结算办法》、《票据法》、《现金管理办法》等已不适应新形势的需求,应进行修改和完善。同时高校必须尽快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财务管理办法,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修订会计核算流程,加大对预算资金执行的监督,保证高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顺利实施。
(二)强化高校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水平 高校应在综合财务预算的基础上建立科学的预算定额和指标体系,科学细化部门预算,建立科学的预算定额和支出标准,确保部门预算编制的质量,提高部门预算执行的刚性。学校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预算,将预算的填报建立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校内各用款单位及相关资金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准确、按时报送用款计划,使资金严格按计划支付,杜绝无预算的支出;学校财务部门推行采用部门零基预算编制方法,来主动指导各部门的预算工作,并细化预算编制的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使每笔支出在预算中都有明细的项目,科学、合理、准确、详细地安排年支出,同时要预留一定的机动性支出额度。
(三)允许高校零余额账户向办学单位、二级学院、二级独立核算单位转账 针对高校按学年收入及支出集中期的特殊性,在下达用款计划额度时应强调学校用款的时效性,按实际情况进行划拨;针对年初预算下达前用款额度不到位的基本户垫付的资金,允许高校在年终财政审如年度批后予以转账;规范备用金提取和报销手续;加快国库系统网络化建设步伐,实现部门间的信息共享,财务信息实时在线,具备远程数字化管理能力,简化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减少财政部门审批环节,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充分体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优越性。
(四)简化结算手续,延长结算时间 在具体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的过程中,财政部门要和银行相互协调,开设零余额账户的网上银行,统一结算票据,省去办理每一笔授权支付业务都要填开各种支付票据的繁琐手续,只有简化办事手续,才能更大程度地满足改革的需要。同时延长银行办理国库支付结算的时间。方便预算单位办理国库支付业务,提高工作效率。
(五)加强财会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 高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之后,财务工作的重点将由核算型会计向管理型会计转变。为推进改革,要求财务人员学习和掌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内容,熟悉其操作流程与工作方法,熟悉国库每个项目预算所代表的经济业务,以便口径统一、准确核算,具备一定的现代财政经济管理知识,保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高校的顺利实行。
高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推行,是发展所需,也是一个逐步适应和完善的过程,需要各部门积极配合。高校财务部门更有责任和有义务保证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在高校的顺利实施,并通过具体实践来建立和完善这项制度,最终建立起一个制度健全、管理科学、操作简便的国库集中支付体系,促进高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石宁:《高校财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实践及思考》,《时代经济论坛》2009年第7期。
[2]孙元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高校财务管理的影响》,《经济师》2009年第1期。
[3]孙丽敏:《国库集中支付下的高校资金管理》,《中国管理信息化》2009年第18期。
2004年1月,赣州市在市级机关、全额事业单位实行工资统发的基础上,对市本级财政基建、城建资金实行了财政直接支付,并取得了成功,积累了操作经验,打开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突破口。同年10月,为了稳步推进我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经市委批准同意,以市人民政府文件正式下发了《赣州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2005年1月率先在市财政局、市水利局等8个有代表性的市直主管部门及下属单位共33个预算单位正式进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将单位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政府性基金等全部纳入改革范围,从而拉开了赣州市市级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序幕。
从目前改革的情况看,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正在顺利、平稳、扎实地向前推进,并已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一是财政资金运转效率和使用效益明显提高。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基础上,财政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支付到商品或劳务供应者,解决了过去由于资金层层拨付到位不及时的问题,方便了单位尤其是基层预算单位的用款,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通过使原来分散在各部门单位的预算结余资金全部保留在国库,大大提高了财政资金调度的能力,为降低财政筹资成本,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益创造了基础条件。二是预算执行透明度显著提高。全新的运行制度从根本上改变了预算执行管理信息的来源机制。以财政资金的每一笔支付交易为基础信息,通过电子化信息传输处理,预算执行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大幅提高,提高了预算执行透明度,为财政部门进行预算执行管理和宏观分析调控提供了可靠的信息基础。三是预算执行监督制约明显加强。在新的财政国库管理体系下,通过电子化、网络化手段,实现了对财政支出信息的全面和明细记录,建立了相互制约的内部操作流程,基本形成了过去无法实现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四是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有利于促进部门预算的合理编制,使整个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更加透明也更具科学性。改革实施以来,各改革单位均能认真按照用款计划申请和财政规定的资金用途使用财政资金,资金使用的计划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都相应得到了加强。同时,预算单位通过使用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在数据录入、财务处理、数据上报等方面更为快捷,便利,预算单位的支出管理也更为细致,管理水平也有新的提高。
二、改革的主要做法
(一)严格把握政策,规范推进改革
1、制定制度体系,健全支付机构。
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赣州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对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实施步骤和配套措施进行了明确部署。同时依据改革方案,制定了资金支付、会计核算、银行清算、结合资金处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和办法,对财政内部业务操作规程进行调整、规范,建立完善了资金审核、拨付、结余管理监督制度体系。2006年,根据具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了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简化了工作程序,加强了服务功能,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单位用款。
根据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需要,市级成立了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具体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和加强授权支付监督。国库支付中心与国库科实行合署办公,国库科科长同时兼任支付中心主任,保证了国库改革工作统一协调运转。
2、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规范资金操作。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基础。改革首先从清理整顿改革单位银行账户入手,共撤销账户84个。为减少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的震动,对单位现有银行账户、资金,采取了“清理规范、划断管理、逐步撤销”的办法,允许单位暂时保留一个原有账户核算自有资金,禁止从零余额账户再向原有账户划拨资金,财政性资金全部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支付和清算,基本实现了财政资金在实际支付前不流出国库和财政专户,从根本上解决了长期以来财政资金大量沉淀、闲置在预算单位账户问题。
3、搭建支付平台、提高技术保障。
建立完善的网络信息系统是推进改革必需的先决条件。市级财政投入100多万元,为每个改革单位配备了计算机、打印机和网络设备,建立起了覆盖财政部门、银行、预算单位的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各部门都通过登陆支付系统完成业务操作,从预算指标的下达和资金申请、支付、清算全部实现网上操作,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可以利用网络手段,对每笔财政资金支出的全过程进行双向实时动态监控。
2006年,为提高财政管理自动化水平,我们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为核心,积极推进财政各业务系统的整合,建立起了涵盖指标管理、预算外资金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工资统发、拨款、政府会计等财政核心业务功能的统一系统平台。一是将指标管理软件的可执行指标实时划转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拨款系统中,既满足单位及时用款需要,也使国库部门实时掌握预算指标的变动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大大方便了预算执行分析。二是工资统一发放数据直接转换成单位直接支付申请,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国库支付系统和拨款系统发生的支出每日转入政府会计系统,自动生成总预算会计账务。四是根据改革需要,在国库支付系统增加和改进了网上对账、银行账户禁转、年终结余资金自动结转、预算执行情况网上查询等操作,进一步完善了系统功能。
(二)结合我市实际,创新业务模式
1、做好会计集中核算转轨工作。我市会计集中核算改革虽然起步比较早,但实施范围不大,市级会计核算单位仅有23个,且单位人员比较少,经费数额也不大。针对这一情况,采取了整体转轨方式,取消会计集中核算,将原会计集中核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对具备会计核算条件的单位,恢复会计核算职能,移交会计档案;对不具备条件的单位,由市机关事务局会计中心为其会计核算。
2、推行部门国库集中支付核算。我市有些部门下属单位比较多,但所辖单位人员少,大多安排一名办公室人员处理财务,会计信息质量不高。经过试点摸索,我市率先在全省推行部门集中支付核算,在条件比较成熟的市文化局、市机关事务局成立财政支付分中心,采取“统一开户,集中支付,分户核算”的方式,统一办理单位资金的集中支付,做好集中支付资金收支业务的核算,向各单位提供资金活动情况。此举对节约单位人力资源,降低改革成本,规范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财政支付分中心与财政支付中心形成互补,减轻了改革推行阻力。
(三)强化服务意识,保证改革平稳运行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财政资金运行机制的根本变革,不仅涉及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变化,而且涉及一些部门和单位利益的调整,甚至触及和暴露一些多年积累的深层次矛盾,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种困难和阻力。为此,我们在加快推进改革的同时,大力改进服务,积极提高效率,努力化解矛盾和阻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依靠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改革工作。
1、把强化服务放在突出位置。一是加强宣传培训。我们通过召开改革动员、制作并发放改革宣传小册、开通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网等多种形式,宣传改革的必要性、重要意义和“三不变”原则(即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权,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权),努力消除预算单位的顾虑,进而使预算单位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同时,我们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两年来举办培训班3期,并深入到所有新增改革试点单位进行上门一对一单独辅导,共培训人员200余人,使各方管理和办理支付的负责人、经办人熟悉了改革政策和系统操作技术,确保了集中支付改革在各单位、各环节顺利实施。二是加强协调沟通。根据改革进展情况,多次召开改革座谈会、协调会,主动征求银行、预算单位对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意见,当面探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定期组织人员深入改革单位了解情况,认真听取他们对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三是落实各项服务措施。开通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网站,改革信息,提供网上服务。设立热线电话,进行政策和技术咨询。成立应急服务小组,随时上门服务。加强对银行服务质量考核,督促银行为预算单位提供优质服务。实行AB岗工作制度,对正常业务采用“一人为主,一人为辅”新的受理方式,避免当主办人不在岗位时,造成业务无人受理情况的发生。通过周到细致的服务,加深了预算单位对改革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了改革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了改革的良好环境。
2、不断简化业务程序,提高工作效率。针对改革初期资金拨付程序繁杂的问题,经与各银行、预算单位和业务科多次协商,不断简化业务程序。一是针对基本支出用款比较稳定、均衡的特点,基本支出用款计划由预算单位按月编报改为全年一次性分月编制,减少上报次数,同时取消主管部门和业务科审批环节,单位上报后,国库科直接审批。二是统发工资支付申请改由支付系统自动生成,减少预算单位上报和支付中心审核环节。三是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单位用款计划和支付申请通过网上申报、审核,用款额度通过网上下达,银行、财政和预算单位三方账务实行网上核对,逐步取消纸质单据,减少了大量纸质单据的打印和单位的往返奔波。四是强化工作责任,规范工作时限,用款计划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下达,资金支付在当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