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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内部管理

时间:2023-06-28 17:32:3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保险公司内部管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保险公司内部管理

第1篇

[关键词]中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

一 前言

由于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的结合越来越紧密,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也越来越复杂,不仅涉及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而且日益受到投资环境、货币政策等风险因素的影响,保险公司面临着如何提高自身风险控制能力的问题。因此,保险公司应切实研究风险防范的办法和途径,积极防范和化解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内部控制是保险公司防范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处于基础性的地位。保险公司提高风险控制能力的首要任务是完善内部控制系统。本文从目前中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着手,研究如何完善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

二 中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纵观中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演进的过程,中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是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总体水平较为薄弱,距离国际水平还有相当的差距。

1 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动力不足

在中国保险内部控制发展的过程中,来自保险公司外部的推动因素作用较强,而保险公司自身强化内部控制建设的意愿较弱。国外监管当局有一句名言:“如果将外部监管变成金融机构内控不足的补充,风险的悲剧就会不断重演”。从理论上讲,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是金融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础和前提,再有效的外部监管和监督都不可替代金融机构的自我约束并依赖于其内部控制。

由中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发展看来,中国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影响突出,是推动中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关键因素。随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内部控制的行政法规不断颁布,保险公司在监管部门的督促下,才开始正确认识和着手内部控制建设。同时,中国保险公司在参与国际资本市场的过程中,迫于国际资本市场监管的压力,内部控制水平也得到了大幅提升。

监管部门的作用越是突出,越反映出保险公司自身在建设内部控制问题上动力的薄弱。对于许多保险公司而言,内部控制建设是否达到监管部门的要求,可能比内部控制是否在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发挥实际作用更重要。

2 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水平参差不齐

目前各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参差不齐,寿险公司较产险公司整体水平更好,大型保险公司较中小型保险公司更好。

虽然比较而言,中国整个寿险行业的内部控制水平高于财产保险行业,但各寿险公司之间的差距仍然明显。大体情况是,大型的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平均水平要高于中小型寿险公司。例如,中国人寿在实施“404项目”后,现在已经开始逐步实施内部控制日常化管理。一些小型的中资寿险公司在内部控制上则有比较大的差距。小型寿险公司规模较小,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无法满足其管理的需要,是其内部控制水平较低的原因。

3 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制度建设滞后于业务发展

根据COSO报告,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五大要素,即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以及监督,这些要素存在于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方方面面。大多数保险公司在控制活动方面制定了较多的制度和措施,但仍存在精细化程度不够的问题,没有渗透到公司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没有覆盖到所有的部门和岗位,许多关键控制点处在控制无效状态,还没有形成一个立体交叉、多角度、全方位的风险预防监控体系。而中小型保险公司由于规模不大,人员配置不足,还存在不相容职务兼职的现象,以致连最基本的内部牵制要求都无法达到,给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带来了很大的困难。随着保险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出现的问题也就越来越多,比如关于理赔者理赔难的问题就值得关注。内部控制制度在这样的环境下需要不断调整变化,但是许多保险公司无法做到内部控制的及时更新。从保险公司的长远发展来看,创新是总体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制度滞后将不仅仅是某一保险公司的问题。

三 加强中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策略

通过上面存在的问题追其原因,重要一点就是公司治理结构有问题。基于此,笔者建议采取以下策略:

1 优化保险公司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是治理结构的基础。优化股权结构有几条路径:有条件的公司可以引入国际战略投资者,发挥国际资本的监督作用;推进保险公司的规范上市,引入资本市场的监督;推行员工持股计划,使公司与员工的利益紧密结合,对于员工的薪酬采取直接将佣金打入其银行账户中,避免出现中间克扣的问题出现。另外,对国有保险公司而言,应注意积极推进公司股权结构多元化,使股东之间的监督制约作用多元化。对股份制保险公司,要注意控制素质较差的股东的持股比例。

2 加强董事会的功能

(1)强化董事会董事的义务、责任;(2)借鉴国际经验与模式,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包括独立董事提名、选聘、激励约束机制和评估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作用、权利和责任等,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积极作用;(3)董事长与总经理的职责应分开,一般情况下,董事长负责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总经理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职权。

3 建立保险公司内部激励与约束机制

有效的激励机制包括:(1)确立以年薪制为主体的激励性报酬体制,将公司的经营效益作为依据,经理人员通过年薪制参与企业的剩余分配,使经理人员在实现个人效用最大化的同时,实现所有者利益最大化,刺激经理人员在短期内为企业取得好的业绩而努力;(2)为了防止短期行为,还应将经理人员的长远利益同企业的长远发展挂钩,建立以股票和期权为主的长期激励机制,增加经理人员的风险收入,使他们的经营管理的特殊劳动价值得到更充分的体现,能够进一步激发他们的积极性,约束他们的经营行为,达到使所有者获得最大收益的最终目的;(3)通过适度的“在职消费”对经理人员进行激励。在给予经理人员激励的同时还必须辅之以相应的约束;(4)取消应收保费,促进业务发展。一直以来,保险公司的应收保费就是该行业中的一大疾,取消应收保费,一方面控制了保险经营的风险,另一方面大大提升了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了保险业务的开展。

有效的约束机制包括:(1)完善所有者与经理人员的委托――契约关系;(2)由企业的经营管理业绩决定经营者的退休年限和养老保障,以及制定相应法规进行制约;(3)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和监事会对经理人员的监督;(4)通过完备的法律体系,用法律形式对经理人员进行约束,规范其职责和权利;(5)通过一些社会中介组织,如会计事务所等,形成对经营者的外部约束。

4 加强经营规范化建设,强化社会监督

(1)严格执行保险监管部门的条款

保险公司必须严格执行保险监管部门的条款,依法履行各项程序。严格禁止在条款报备过程中出现报行不一的现象。保险公司对应当承担的保险责任不能随意扩大化或者缩小,进而实行价格方面的不良竞争,导致市场秩序遭到严重破坏,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一旦出现需要更改费率的问题必须报备有关部门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更改。

(2)确保理赔顺利进行

保险公司在对被保险人进行理赔时,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的理由产生对被保险人不负责任的做法,进而损害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保险公司自身要健全理赔服务系统,规范理赔的流程,提高理赔工作的效率,比如客户的理赔款可以直接打入客户的银行账户中,杜绝赔款水分,从根本上保障客户的权益以及利益。

(3)建立完善的全面联动机制,让监管效能充分发挥其作用

各个保险监督局在严格依法对各个保险公司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同时,要将检查出来的问题结合各保险公司的内控运营情况作出分析,深入其体制以及管控手段展开调查,将有关情况及时地汇报给相关部门,并由产险部门负责向总公司进行质询。保险公司要结合监管部门,加强自身的内部管控机制,依法进行经营。

四 结束语

综上所述,加强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一方面有利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深化保险的体制改革,促进我国保险公司经营观念、经营机制的转变,进一步规范保险市场的经营运作,将现代风险控制理论引入中国正在发展的保险事业中,提高我国保险业的整体经营管理水平、服务水平。

参考文献

[1]王伟,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实证分析[J],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2)

[2]李军山,中国保险监管如何应对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挑战[J]商业研究,2009,(02)

第2篇

国内保险业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在公司业务发展战略、业务经营规划、业务经营区域、目标客户群体、销售渠道等方面,在对公司组织架构和业务经营活动进行计划、监督、评估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许多大胆和有益的改革创新,在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和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同时,由于保险公司数量的增加、规模的扩大和业务活动日益复杂化,保险市场中也出现了一些违法违规的突出问题,在国内保险市场对外开放步伐加快和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情况下,为了防范和及早发现经营风险,从而避免或者减少可能遭受的经营损失,保证保险业能够稳定健康快速发展,在加强保险监管的同时,各保险公司经营决策者应该认真制定和切实执行公司控制风险、加强管理、稳健经营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险公司的竞争优势主要取决于公司的人才技术优势和组织管理优势,而不是传统的资源优势和资金优势,保险资源配置和经营管理能力的差异性和保险公司利用这些资源的独特方式,形成了各自公司的竞争优势和比较优势。建立内控制度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提高保险公司自我约束意识,防范和及时发现经营风险,建立公司内部相互制衡机制,确保正确反映公司的经营效益,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健全有效的内控制度可以监督和弥补公司管理功能可能存在的缺陷,使公司在市场环境变化和人员素质差异的情况下,实现公司的市场经营目标。

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应注重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应参照国际先进的管理模式进行公司内部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创新,比如公司价值链管理、组织结构管理、业务绩效管理、客户关系管理、公司价值管理、销售渠道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公司品质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激励约束机制管理等。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保险公司总分支公司之间应该建立严格的管控机制和费率反馈机制,总公司对分支公司的经营活动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及时指导,监控到位;应建立严格的核保和核赔分离制度,建立必要的审核制度和检查制度;对分支公司擅自越权和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对违反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行为,必须认真进行内部监督和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并及时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否则,保险监管部门可以追究总公司的领导责任。

二、以监管为核心,监控和指导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建设

加强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的目的是在新的市场和法律环境下,将以往部分监管责任转变为保险公司的管理责任。保险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是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保证投资人的正当投资回报权益不受侵害,监督保险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具备足够的偿付能力,以往这种监管职能是通过对保险公司现场和非现场的例行检查来实现的,但由于保险公司管理体制和业务经营的复杂程度增高,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保险监管部门例行的检查和抽查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遇到了现实的挑战,增大了保险有效监管的难度。在国际化竞争的大背景下,保险监管部门必须认真研究和充分发挥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积极作用,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作为强化监管的重要内容,加强事后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保险公司则应该认真检讨和审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执行的现状,增强对公司内部机构、业务、财务、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管理,完善和弥补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方面的缺陷和不足。保险监管部门在加强保险法律法规建设的同时,应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两者是相辅相成、不可替代、互为补充、缺一不可的。

国际上一般对内部控制按职能划分为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两类。保险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包括涉及直接与财产保护和财务记录可靠性有关的所有方法和程序,包括分支机构授权和批准制度、责任分离制度以及对财产的实物控制和内部审计等。保险公司内部管理控制包括与管理层业务授权相关的组织机构的计划、决策程序、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手段、信息交流、监督管理以及各种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状况。

保险公司总公司必须对分支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是否相适应,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是否完备和完善,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是否对称,重要职能和关键岗位的设立是否相互制约,独立的内部稽核和公正的外部审计是否健全,内部制度建设和内部监督机制是否执行落实,职业道德水平和培训质量是否提升,违法违规行为和有意误导行为是否得到遏制,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是否得到执行等进行研究和评估。所有这些内容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建立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提高操作效率,确保现有规章制度的执行,同时,保险监管部门必须对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和监督指导。

三、以竞争为手段,建立内外资保险公司竞争合作机制

国内保险市场的对外开放,为内外资保险公司提供了一个竞争与合作的大市场,使国内保险公司实际上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了国际保险业的竞争,因此,保险公司应该从国际竞争的高度,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质量,应该具备全球化的经营视野和更强的合作意识,积极主动地参与业内的竞争与合作。内外资保险公司各自具有不同的优势,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最低成本、最佳产品、最优服务、最大份额、最高利润,是公司竞争所追求的目标。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保险公司共同开发和利用保险资源、保险科技、保险信息,以及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合作与联系,是国际化经营的必然要求和发展趋势。

从管理的层面上看,外资保险公司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值得国内保险公司学习和借鉴。首先,内外资保险公司应该加强对国际通行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增强公司管理者对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的意识;其次,应注重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和质量的提高,以适应竞争与合作的要求;第三,应加强对业务无序竞争的管控,在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机制创新等方面开展竞争活动;第四,共同营造一种合作创新、共同发展的市场协作精神和协作方式,提高公司的获利水平和竞争力。

四、以管理为目标,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整体素质和水平

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是保证公司各部门和总分支公司各司其责、有序结合、分工明确和有效运作的组织保障,合理的组织管理结构可以把分散的、单个的力量聚集成为集中的、强大的集体力量;可以使保险公司每个员工的工作职权在组织管理结构中以一定形式固定下来,保证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明确经营者的责任和权利,避免相互推诿,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办事拖拉的弊端;可以确保公司领导制度的实现,公司各级领导只有依靠一套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才能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权力。

围绕风险控制和增进效益两个目标,保险公司应该如何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增强竞争能力,在日渐市场化和日益开放的经营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一是应建立起高效的风险管理机制,以风险管理为核心,严格控制经营风险,保证其业务收益的稳定,满足被保险人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二是运用高新技术手段和先进方法对风险变动趋势进行科学的预测,有效地进行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和管理;三是完善保险风险内部控制机制,对经营风险实行严格的监控,建立科学的风险监测反馈系统,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四是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机构、管业务、管经营,并接受保险监管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五、以服务为理念,提升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的科技含量

首先,产品创新能力反映公司管理和竞争水平,保险产品的系列结构、规格品种,特别是产品更新换代的频度,对保险公司产品管理能力的高低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因此,根据竞争的客观需要,保险公司都把优化产品结构、增加和更新产品作为提高其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同时必须看到,国内保险市场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保险产品结构雷同、业务单一、创新不足、粗放经营等问题。业务结构方面,财产险保险费收入来源80%以上为机动车保险,经营缺乏特色和品牌;业务品种方面,财产险传统型业务比重大,创新型业务、高附加值业务和延伸型业务比较少或基本上没有开展。

随着新《保险法》的实施,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条款费率的管制得以放松,保险公司有了更大的条款费率制定权,因此,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险公司应该跳出传统的业务框架,认真分析市场需求,建立推进产品更新换代的产品管理制度,加速开发和创新公司自身的产品系列,提高公司产品的国际化、多样化、专业化水平,努力开拓各种市场空间。培养适应产品创新的人才队伍,造就一支掌握现代产品风险管理技能和方法的高素质管理队伍,是对保险公司管理水平和内控机制是否完善的考验。因此,保险公司应该注重培养自己的专业技术人才,建立适应市场发展的产品创新机制。

其次,科技创新引导保险公司的服务创新。北京市保险市场近年来能有快速发展,同保险公司重视服务创新密切相关。目前,北京市保险市场中的服务创新表现为:服务科技方面有电话语音服务、网络和电子商务、银行结算支付方式;服务管理方面有计算机网络管理、承保、理赔、结算中心、人业绩管理、营销管理;服务方式方面有服务之家、客户回访、24小时电话咨询服务;服务理念方面得到不断提升和转变。

保险公司应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快电子化和网络化建设的步伐,采用电子计算机和现代通讯技术设备,促进办公自动化、电子商务和网络保险以及由此延伸的服务手段和领域,提高保险公司的业务处理能力和运作效率,以高效、快捷、优质的服务,积极参与保险业的国际和国内竞争。

在信息技术引发的保险创新浪潮中,公司间竞争的重点不再是产品的价格竞争,而是服务质量和方式的竞争。只有通过高质、高效、高附加值的服务竞争,才能将各种保险产品更快更好地送达顾客,才有利于扩大和稳定客户关系,占有更高的市场份额,增加业务创新的机会。

第三,加强人管理制度促进服务质量提升。新《保险法》修改的一条重要内容,是加重了保险公司对保险中介人和中介业务管理的法律责任和管理责任,保险公司应根据中介业务发展的实际,制定相应的保险中介业务管理办法,加强和完善对保险中介业务的管理。国内保险业的营销方式最终将建立在市场导向型、客户需求型这样一种新的发展模式基础上,使人寿保险这一“以人为本”的保险服务行业在服务意识、服务效益、服务质量、服务渠道、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多方面和多层次发生根本变化。

保险服务质量的提高关键是靠保险公司的服务意识的提高,靠保险公司服务创新。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保险业的制度体制改革、机构业务管理、人事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归根结底都将落实在服务竞争上,因此,提高保险服务与促进保险发展是相辅相成的,是保险公司在今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否立于不败之地的客观要求。保险公司必须高度重视售前服务、售中服务、售后服务的各个环节,应该遵循公司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运行,不能因人而易,降低服务水平和质量。

第四,高度重视银行保险的发展机遇和经营风险。银行保险最直接的含义就是通过银行网络来销售保险产品。充分利用庞大的金融机构网络,增加保险的销售渠道,高效率地覆盖市场与客户是保险公司热衷于银行保险的最现实的愿望。银行保险所显示出来的独特魅力和广阔前景对保险公司拓展销售渠道意义重大,一是可以建立客户资源共享机制,为双方客户提供综合性互惠服务;二是加强银行保险业务的深层次合作;三是适应网上保险的需求,实现双方网站的方便连接,为客户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网上保险、网上查询和网上转账等多方面、多渠道的服务。

银行保险业务发展势头迅猛,已经成为人寿保险另一个主要销售渠道,但同时,各保险公司应该清醒地认识到,银行保险不是零风险,由于保险公司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方面的滞后性,目前有些问题已经暴露,如经营效益风险、资金回报风险、资产负债匹配风险、违规操作和误导宣传等事件也时有发生,必须引起保险公司的高度重视,同时加快制定相关的风险控制管理规定。银行保险注重的是品牌形象和诚信经营,保险公司要严格依法合规经营,塑造自己稳健经营、诚信经营、合法守规的品牌形象,形成自己值得信赖的品牌优势。银行保险需要强调的是加强人才培养和培训,保险公司必须加强培训内容和时间。银行保险的核心产品是服务,服务质量是决定银行保险业务经营成败的关键所在。

六、以效益为中心,用内控制度管控公司所有经营行为

保险公司的经营目标是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这就需要保险公司对其分支公司的管理层进行监督,保证分支公司的管理层能够按照公司的既定目标履行职责,有序、有效地开展业务,确保公司的经营目标能够得以实现。以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为基础的管理是一个综合的管理工具,它可以用来推动创造价值的观念深入到公司一线员工中去,用效益的观点,通过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经营目标的实施,监督和控制公司管理层的所有经营行为。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是保证保险公司经营效益的实现,而分支公司的管理层既是相关制度的制定者,又是执行者,其经营行为直接影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执行绩效。

第3篇

一、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含义

中国保监会有关课题组在《寿险公司内部建设与监管》一书中对内部控制的定义是:“内部控制是由寿险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员工建立并实施的,为了实现公司经营目标,控制经营风险,确保股东和投保人利益,保证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以全部经营管理活动为控制客体,对其实行制度化管理和控制,从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二、内部控制是提高工作质量的重要保证

(一)内部控制对保险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至关重要

保险行业的经营特点决定了建立并保持有效的风险管理对保险公司稳健经营的重要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吴定富主席多次提到防范保险业风险的五道防线,以促进中国保险业稳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加强内部控制是保持金融稳定、维护金融安全的必要手段,是保险公司适应政府监管的基础性工作

保险业作为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和分散风险的行业,对增强金融体系乃至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随着保险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其在金融业中的地位与作用逐步增强,而所集聚的金融风险也在增大,若不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管控,必然会引发行业震荡,进而影响我国的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因此,健全的内部控制,是保险业审慎运行的关键,是保持金融稳定,维护金融安全的基础。

三、加强内部控制上的重要举措

(一)全面提高认识,从思想上对内控工作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尽管内部控制制度在审计等领域的运用广为人知,但从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角度看,不少人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尚知之甚少,对内部控制制度在保险业务中的作用则存在着不少误区。有些保险公司把内部控制机械地理解成各种规章的制定、装订和汇总,认为做了建章建制方面的工作,就等于建立了内部控制机制;有的保险公司虽然在理论上比较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但表现在实践中则发生了背离。因此,我们首先必须从思想上引起足够的重视,解决了认识问题,才能对内控工作做到抓得紧、落得实。

(二) 建立内控监督机构,加强内控队伍建设

内控监督机构必须在形式上和实质上保持独立。稽核工作要制定科学、合理、统一的监督审计程序,要有一定的稽核覆盖率和稽核频率,涵盖主要业务和重要风险点。内控监督机构人员应由熟悉业务、有责任心、作风正派的人员构成。

建立违规必究的处罚机制。建立对事不对人的处罚标准,在同一系统内实行统一标准。防止重检查轻整改,必须树立规章制度的权威,对于违反规定的应坚决按标准处罚,对屡查屡犯的应从重处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可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明确内部控制的角色定位,建立稽核检查监督体系

稽核检查监管是防范风险的“重中之重”,通过对保险公司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全面稽核和专项稽核检查,及时发展问题堵塞漏洞,消除风险隐患,防止内部的侵吞,挪用和外部诈骗行为的发生。作为日常稽核检查,要重点抓好现场稽核和非现场稽核两条主线。

(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高效内部控制体系

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有助于保险企业提升内在价值,增强市场竞争实力。保险企业应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和境内外上市等方式,不断优化股权结构。应加强董事会建设,强化董事会和董事的职责,董事会要对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风险防范和经营合规性负责,并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应设立专业风险管理委员会,直接对董事会负责,为企业制定发展战略和日常经营决策提供专业决策支持和依据,必要时可以对重大决策行使否决权。有条件的企业应在总部和一级分支机构设立专门的内部控制机构,规模较小或新设立的企业,应有机构承担内部控制职能,并与业务部门保持相对独立,专事风险识别、风险度量、风险评估、风险报告和风险控制等活动。

(五)大胆创新,加强内控管理制度建设

1.以改革为动力,推进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创新。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应注重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应参照国际先进的管理模式进行公司内部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创新。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保险公司总分支公司之间应该建立严格的管控机制和费率反馈机制,总公司对分支公司的经营活动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及时指导,监控到位;应建立严格的核保和核赔分离制度,建立必要的审核制度和检查制度;对分支公司擅自越权和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对违反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行为,必须认真进行内部监督和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并及时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否则,保险监管部门可以追究总公司的领导责任。

2.以监管为核心,监控和指导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建设。保险监管部门在加强保险法律法规建设的同时,应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两者是相辅相成、不可替代、互为补充、缺一不可的。

3.以竞争为手段,建立内外资保险公司竞争合作机制。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保险公司共同开发和利用保险资源、保险科技、保险信息,以及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合作与联系,是国际化经营的必然要求和发展趋势。

加强人管理制度促进服务质量提升。新《保险法》修改的一条重要内容,是加重了保险公司对保险中介人和中介业务管理的法律责任和管理责任,保险公司应根据中介业务发展的实际,制定相应的保险中介业务管理办法,使 “以人为本”的保险服务行业在服务意识、服务效益、服务质量、服务渠道、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多方面和多层次发生根本变化。

第4篇

关键词:保险公司;财务风险;问题;控制方法

一、保险公司进行财务风险防控的重大意义

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将直接影响着公司的整体运营和发展。而保险公司实行财务风险防控工作,其目的就是对公司财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未来即将发生的财务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和预防,从而确保保险公司的稳定发展。保险公司有效实施财务风险防控工作,对其自身的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

(一)不断提升保险公司的经济效益在保险公司内部构建完善的财务风险防控体系,能够明确划分相关财务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职责,不断规范财务风险防控工作的具体流程,在减轻财务风险防控工作的难度和强度的同时,进一步提升风险防控工作的效率。所以,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身财务部门的实际状况,在保证财务相关工作和财务风险防控工作高质量的前提条件下,不断提升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的防控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准,在确保保险公司稳定发展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收益。

(二)提升保险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保险公司在实行财务风险防控的工作中,应充分结合公司的真实状况,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优势,构建科学且完善的财务风险防控体系,实现保险公司内部信息及相关资源的共享和整合。与此同时,财务风险防控体系的构建也能对公司的相关财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控制,从而形成完整的防控工作体系,加强财务风险的事前预测、事中控制和事后总结。进一步提升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水平,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三)有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保险公司所制定的战略目标,就是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并确保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达到一定的水准,充分体现出公司的发展前景和设想。保险公司所经营的业务往往涉及面是比较广的,不仅仅只是有关保险的承保和理赔等业务,还包含一些投资和融资方面的业务。通过对其经营的业务进行分析和探讨,能够发现一个共同的特点,这些业务都会涉及一定的财务风险问题。在保险公司内部开展财务风险防控工作,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相关的财务风险进行防范和控制,从而确保公司的利润得到有效的提升,进而促进保险公司的稳定发展与进步,有助于保险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的表现及防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风险意识不高当前,保险公司财务管理人员的财务风险管理意识不高,没有足够重视保险理赔过程中的相关风险问题,也没有充分结合自身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公司的财务工作和业务工作中执行全方位的工作体系,没有对事前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和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进行防范。由于保险公司没有提前制定出详细的事前预防风险计划,当财务风险一旦发生的时候,就会给保险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和一些不利的影响。除此之外,保险公司在具体的理赔过程中,由于缺乏相应的财务风险意识,普遍存在一些不应该赔付资金的情况,严重影响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

(二)保险公司的战略目标不够清晰保险公司的战略目标就是公司未来发展的方向。如若保险公司对自身的发展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那么所制定的战略目标就可能和公司的发展轨迹不相符,进而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进步。当前,我国的保险公司在战略目标的制定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就是盲目跟随其他公司的战略目标。一些保险公司没有充分结合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了提升市场竞争力,盲目地扩大公司的发展规模,开展大规模的筹资工作,其结果就是公司的内部管理现状满足不了规模扩大后的需求,将公司的经营管理推入到极难的境地,大大增加了财务风险的发生概率。

(三)缺乏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目前,我国多数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还不够完善,主要体现如下,第一,保险公司的管理人员和员工都没有意识在内部控制的重要作用,使得公司的部分管理工作缺乏相应的内部控制和监督。第二,公司的内部控制工作执行得不是特别的到位,内部控制制度往往只是流于形式,不能充分发挥出内部控制的作用。从当前多数保险公司的发展现状来分析,缺乏相应的问责制度,相关管理人员的分工不是特别的明确和合理,不能充分发挥不同岗位不同员工的强项,使得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失去了相应的作用。

三、保险公司加强财务风险防控的措施

(一)提升管理人员的财务风险意识保险公司加强财务风险防控工作,首先就是提升公司管理人员的财务风险意识,并做好财务相关工作的分配工作和细节,将财务风险的防控工作具体落实到位。与此同时,保险公司需要加强财务风险防控的宣传工作,不断增加员工的财务风险防范意识,当财务风险发生时,相关财务人员能够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风险防范,以便规避一定的财务风险。除此之外,保险公司在面临行业和经济发展的压力下,需要树立全方位的财务风险防控意识,构建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体系,还需要充分结合保险公司自身的实际发展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制度进行规范。比如,保险公司需要构建相应的约束机制,从公司的财务管理内部和外部全方位的约束和控制财务管理工作,以此加强公司的财务风险防控工作,确保对公司的财务工作实施有效的监督和控制,合理的规避一定的财务风险问题,进一步解决公司运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第5篇

一、保险投资在保险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保险投资之保险业在经营过程中,将积聚的各种保险资金加以运用,使其保值增值的活动。我国对的保险资金投资运用有比较严格的要求。1995年,我国的《保险法》要求保险公司资金运用要做到稳健、安全,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在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方式。”2002年新出台的修改过的《证券法》,国家拓宽了保险资金投资渠道,规定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购买证券投资基金间接进入证券市场,允许参加沪、深两家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保险公司可进入全国银行同业拆借市场,从事债券买卖业务;可申请购买信用评级在AA+以上的中央企业债券,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保险资金投资渠道。

保险投资的不断发展对我国保险业有着重大的作用:

首先,保险投资能够满足保险资金报纸和增值的需要。为了承担保险事故所引起的保险责任,保险应具有各种形式的责任准备金。由于收取保费和公司赔付之间的时滞和在此期间可能发生的通货膨胀,原有资金在数量上很可能不足以用来支付赔偿和给付。尤其是人身保险中长期储蓄性的寿险业务,合同期限长,有的长达三四十年,保险基金最终都要返还给被保险人。如不进行投资的话,这类业务就很难经营。

其次,保险投资能满足保险市场的激烈竞争需要,提高保险公司的竞争力,更好的适应当前形势。无论是在国际保险市场,还是在国内保险市场上,保险竞争的主要手段是降低费率,以争取更多保户投保。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费率降低,保险人自然难以足额支付赔款。尤其在当前我国已加入WTO,外国保险公司即将进入我国保险市场,竞争尤为激烈的时期,为了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保险人必须进行投资,以弥补费率降低后的业务损失,同时扩大承保业务,增加保费收入,促进投资业务的发展,从而使保险在良性循环的轨道上发展。

二、中国保险业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利率风险严重

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利率变动给保险公司造成资金投资收益变动的可能性,进而影响保险公司市场价值和偿付能力的风险。利率风险是影响保险投资收益的主要风险。我国保险业主要以人寿保险为主,寿险产品的保费定价受市场利率的变化影响较大,市场利率对寿险保费具有指导意义。而随着利率市场化速度的不断加快,利率的变动变得越来越没有规律。因此,当市场利率偏离预定利率水平甚至发生剧烈波动时,必然会对寿险公司的未来现金流产生实质性影响。

(二)证券市场不完善,证券投资风险日益明显

由于保险公司的盈利模式正逐步由以承包利润为主向承包与投资利润并重发展,保险公司许诺给客户的是越来越多的保险家投资的保单,继续高于银行利率回报的投资品种,因此大约有9%的保险资金投向了保险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公司一般都用足证券投资基金15%的限额。而我国的证券市场尚未成熟的情况下,保险投资是存在很大的风险。第一,在我国证券发行市场上,由于市场投机行为的存在,企业价值与证券价格往往不是息息相关的,由此给保险公司带来了市场价格风险;第二,我国证券市场快速发展,但目前投资渠道仍然仅限于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市场的不理较多,加大了保险投资的不确定性;第三,我国专业的投资管理公司较少,不能形成良好地市场指导,保险投资尚未得到有效的引导,不利于保险资金的盈利;第四,保险资金金额巨大,对市场的影响力极大,同时保险资金对其自身的安全性、流动性要求较高,这就需要证券市场上第三方中介机构提供有效的资金托管业务,但目前证券市场上的中介机构良莠不齐,制度也尚不完善,加大了保险资金的管理风险。管理风险普遍存在,在大部分保险公司中,投资观念落后,投资意识肤浅,投资制度不完善,管理的不健全,投资管理人才的严重缺乏,使得保险公司难以选择正确的投资策略,难以保证保险投资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三原则之间的平衡,给保险公司的经营带来很大的风险。同时保险公司内部由于管理不善所产生的道德风险也成为危险保险公司稳定经营的重要因素。

(三)其他风险

如委托-风险,金融信托机构缺乏透明度、经营混乱,同时公司内部暗箱操作,缺乏竞争、监督,违规操作等等,都给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很大风险,这些风险越来越人们所重视。

三、中国保险业防范投资风险的策略

(一)做好风险的内控与管理

1、积极建立内部风险监控体系。要建立内部风险监控体系,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措施:第一,投资决策流程化,成立投资管理委员会,每一次重要的投资决策需在委员会的会议上研究决定,建立起相关的审批制度;第二,投资决策应以专家和专业机构确定的投资风险评估和投资标的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基础,同时对投资的每个环节制定相关的执行办法。比如,对投保保单,可分为一般账户和特别账户分类管理。根据保险给付率决定的投资期限长短、公司偿付能力和风险的承受力的不同,安排相应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并根据市场状况适时调整资本结构。

2、保证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保险公司内部管理。一方面,保险公司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吸引金融、保险、证券等多方面专业人才进入保险公司,壮大保险投资专业队伍。另一方面,保险公司还将加强内部管理,对公司内部人员经常进行培训教育,经常进行业绩评估,并且形成内部监督、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防止公司内部暗箱操作与道德风险对保险公司利益的威胁,从管理上为稳定经营创造良好的条件与环境,为保险公司营造良好的氛围。

3、更新投资观念,顺应时展趋势。我国的保险公司投资管理体制不健全,投资理念不成熟,与国外先进经验和方法存在较大差距。我国保险公司应该根据金融市场的风险收益变化情况,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制定合理的投资方案,合理利用短期金融工具、长期金融工具、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等各种投资形式;与此同时,各方面实力较强的保险公司还可根据自身发展情况进行一些高收益率的可控的风险投资,例如进行抵押贷款、投资不动产、海外投资以及投资一些大型的基础建设项目等,建立制定一个多样化的投资方案。综合考虑资金运用方式与资金来源的性质,推行资产负债管理的方法。虽然保险公司的投资业务由自己公司进行运营的,但是由于保险资金的特殊性使其开展投资业务时,不能单纯以收益率高低为标准,还应评估投资与配置的资产是否与保险公司的负债在期限、币种等方面相匹配。这样做,不仅帮助保险公司减少投资中的盲目性,也有效地规避了非系统性方面的风险。

(二)改进保险监管方式

1、保险投资法律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1995年我国政府为整顿金融秩序而颁布了《保险法》,受当时环境和金融形势的影响,使其比较注重严格保险资金的运营和管理。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保险公司投资能力的提高,保险公司的保险资金运用及投资渠道越来越宽泛。因此,有必要对《保险法》进行必要的修订和补充,同时还应尽快制定《保险法》的实施细则以及其他专门性法规,完善涉及保险投资的法规规章。《保险法》的完善,有利于确保投资市场公平、有效的进行交易,有利于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提高资金运用水平,也使得保险投资有了法律规章制度的保障。

2、加强保险监管对保险投资行为的监督。行业监管部门通过建立科学的监管制度,加强对保险投资行为的监管,起到了外部风险管理控制的作用。保监会最重要的监管目标就是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从国外情况来看,保险监管层通过定期检查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对其资金运用进行间接控制,通常不具体规定保险资金的投资比例和投资方式。因此,依照保险险种偿付能力存在的风险的不同,科学规定不同标准,增强监管标准的可操作性,把保险的投资风险控制在最基础的环节。

借鉴国外的经验,首先可以实施保监会检查制度;其次可以指定精算师进行监管,发挥其对保险公司的监管作用,对风险控制也有着一定的意义;第三还可通过资产评估机构对保险公司的资产状况给出评价。这一方面能够使信息更加公开透明,另一方面也便于消费者对保险公司进行选择,客观上对保险公司形成第三方约束。

(三)、加强资本市场建设,完善保险投资环境

加强资本市场建设,是完善保险投资环境的途径,同时也是确保保险投资安全有效运转的基础。

1、投资产品多样化,投资渠道向深度和广度扩展。在控制信用风险的前提下,我国债券市场可考虑创新债券产品。例如,开放债券期货市场、期权市场及利率远期协议交易,培育构造一个由债券即期、远期期货市场共同组成的完整的债券市场,为保险资金的投资提供更多更适宜的债券品种。基金和证券投资应大量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范例,大力发展短期债券市场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允许发起设立外汇基金,直接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适当放宽对基金的限制,加快基金扩容的速度,使之能够适应保险资金的增加速度。

第6篇

关键词:保险公司 财务风险 风险控制

我国保险公司在经历了市场化、入世等重重考验后,自我发展的能力得到很大发掘,但是随着市场竞争的激烈和进一步的发展,国内的保险业正在面临更多的挑战和风险,其中,公司内部的财务风险管理和控制是一个重要方面,鉴于其在保险公司中的作用非常重要,因此必须加强对这方面问题的考察和解决,以进一步提升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管理控制的能力。

一、国内保险公司财务风险控制面临的挑战和原因分析

(一)综合经营的发展方向增加财务风险

综合经营给保险公司带来巨大收益的同时,也埋下了众多巨大的风险源。因为保险公司目前作为专门操作风险业务的企业,其自身的负债结构就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如果再从事更多的高风险业务,如信用交易等,就可能将风险放大。因此,虽然综合经营是大趋势、发展大方向,但是如果没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偿付能力,保险公司就不应该走全能型金融机构改革之路,公司必须根据自己的业务范围和金融特长确定合理的综合业务拓展边界,这也是综合经营的安全性要求。

(二)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风险隐患

随着竞争的日益激烈,为了抢夺更多市场份额,目前绝大多数的保险公司普遍存在重业务数额、轻管理和质量效益的问题。这种过度的竞争导致公司内部产生了一定的混乱。因为保险公司一般采用逐层授权的管理机制,管理的理念是“以保费论英雄”、发展的方向是规模第一、效益第二,这种理念发展出来的企业文化就是对内部财务风险不重视、内部控制不到位,不能建立长效科学的财务风险监控管理机制。

(三)业务控制漏洞积累风险

在承保、核保、保全、查勘、理赔等业务各环节过程中,或多或少会存在一些漏洞,这些漏洞如果被客户或者内部人员操作利用,就可能导致公司赔付上升、造成直接损失。比如为了加快发展,一些保险公司进入新业务领域或者新地区,过度扩张致使经营成本上升,且对风险管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这往往是新入者不可能完全避免的。按照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但实际上的业务漏洞众多,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是远远高于这种偿付能力的,这也决定了财务风险将长期存在。

二、加强保险公司财务风险控制的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工作意义重大,作为一个连续性较强、牵涉面较广的工作环节,必须全面开展相关方面工作,方能有效做好财务风险控制工作。

(一)加强产品创新

要改变保险公司粗放型的发展模式道路,不能仅仅依靠价格抢占市场,而要将业绩的增长点放在提供差异化的服务和独特的经营模式上,具体表现为产品的创新和营销的创新,推出满足市场需要的保险和金融服务。对此,保险公司一要加强市场调研工作,发现客户的真实需求、同行业竞争者的发展策略和具体产品定位,再此基础上创新产品和服务。比如针对广大农村市场,就要求研发出能够符合农村消费水平的医疗险、养老险等。二是要加大创新工作的投入力度,因为我国保险业发展较晚,竞争不充分,已经形成了寡头格局,后果就是大公司不重视产品研发、中小保险公司没有足够财力和人力进行研发,所以为了以后长远竞争考虑,无论大小公司都要正确把握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在什么地方,从而能够积极筹集创新资金,适时适度引入外部资金,不断加大创新力度,使得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更为突出。三是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合力推进产品创新工作。产学研合作机制是新产品和服务的良好孵化器,要将保险公司和学界联合起来,创造出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险产品,让整合后的资源创新更具活力。

(二)利用财务杠杆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效率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营能力是直接决定公司负债、盈利能力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公司必须能够合理利用这些资金辅以财务杠杆,充分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效率,从而提高自身资本运转能力、负债能力和盈利水平。一是要积极拓展保险资金的运用途径,应该注意把握市场机会,积极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力求最大限度拓展资金运用渠道二是加大对资金使用的管控,公司应该建立健全保险资金运用托管制度和监督机制,对风险及时有效科学地加以识别,并采取多种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和提升外部约束力。

(三)完善再保险体系

再保险是防范风险的有效措施和良好的制度保证,也对规范保险公司的各种业务行为、控制内部财务风险有帮助。为此,笔者建议,一是要全体重视再保险,将再保险上升到战略的高度加以考虑,并结合市场和内部管理制度对再保险充分利用。二是加大人才和资金投入,和高校合作培养更多的内生性人才,与国际化、多元化的经济市场接轨。三是强化法律支持,制定更多关于再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以迎接外资再保险公司的挑战和内部管理困境。

(四)加强动态监管

对保险公司而言,抵押债券和含有提前赎回权的债券等资产己经无法通过静态监管来防范和控制随之而来的风险,而动态监管这一方法可以从产品研发阶段开始分析、预测风险,使风险的不可控程度降低,从而使管理者能有效的防范和控制风险。因此,加强动态监管是我国保险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和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叶柏松,高淑娟.财产保险公司财务管理体系探讨[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 2011(12)

[2]吴宇熙.试论保险公司财务运营效能评价与监督体系的构建和实施[J].上海保险. 2011(12)

[3]金鑫.财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问题研究[J].时代金融. 2011(06)

第7篇

保险公司的运行机制在风险防范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由此可见,需要建立合理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财务责任人制度、审贷分离制度以及授权授信制度等。与此同时,为了提高债权管理服务质量,可以通过建立财务证制度和保险公司电子登记系统;为使保险公司内控制度得到有效的改善,可以通过创建独立完善的会计核算系统来实现。现阶段保险公司需要尽快建立健全内部稽核监管体制与下审一级的稽核监管体制,这两个体制由一级法人进行直接领导。除了要处理正常的稽核工作,还要定期检查一级法人的决算真实性稽核、任期责任性稽核以及大额财务风险稽核等,使保险公司的稽查工作的结果更具有公平性和独立性。加强保险公司内部管理机制建设的具体方法如下:加强保险公司内部体制的改革,并且制定和实施有效的奖励机制,建立健全客户经理制,将经营业绩和客户经理的薪水联系起来,提高客户经理的工作积极性;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对保险公司人员的培训,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保险公司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进而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水平;建设公司内部文化,将个人价值的实现和管理目标的实现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调动人的工作积极性,使其充分了解和掌握保险公司岗位制定的目标、能力、业绩以及素质等标准;建立有效的激励制度,提高任用、选拔、培养员工的工作效率,在吸纳人才的同时,也可以充分调动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坚持以人为本,使全员上岗制度真正地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保险公司人员队伍的综合业务素质,充分发挥保险公司部门的作用,对防范保险公司的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建立健全财务风险预警体系

(1)建立安全可靠的财务风险信息系统,如客户信息系统,其中包括客户的财务信息、账户信息以及其他信息;如保险公司风险监控系统,其中包括不良财务的信息、保险公司违规性信息以及客户监管信息等。合理利用风险管理手段可以及时地检查财务人或财务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等;采用完善的风险管理检测与控制的技术手段,既可提高风险监控的效率和权威性,还可以有效管理和控制员工的行为,防止出现内部风险;通过建立有效的竞争机制,可以防止风险的判定及管理水平受到外部不良因素的影响。(2)加大政府政策的支持力度,可有效降低保险公司出现不良财务的几率。近年来,地区的经济在国家经济政策的支持下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其中保险公司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也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为了防范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风险,政府部门需要做到以下几点:政府部门要减少行政干涉,在行政管理中注意约束自身的行为,防止因抵债问题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建立健全责任制度,维护债权和交易,在金融市场上形成完善的自律机制,强化全民的意识,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3保险公司集资风险的防范

3.1努力寻找不同的集资渠道

在制定集资策略时,保险公司应该开阔视野,努力寻找各种不同的集资渠道,为集资结构的科学化合理化提供一定的保证。集资结构主要包括2部分内容:①保险公司自有资本、债务资本以及权益资本三者之间的比例关系;②保险公司债务资本中的长期债务和短期债务之间的比例关系等。在确定保险公司的集资结构时需要始终坚持2个原则:①将保险公司资金成本控制在最小范围内的原则;②使保险公司的资本、债务资本以及权益资本三者之间的比例关系保持在正常范围内。在这2个原则下,再认真研究和分析保险公司债务资本的构成部分以及其期限结构,然后对保险公司今后的现金流入和偿还债务的留出依据期限进行合理的组合,在对其进行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找出保险公司日后资金流动性方面存在的劣势,然后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地调整保险公司中长期负债和短期负债的期限及数额结构。

3.2灵活运用不同的集资方式

当前,保险公司通常采用发行股票和债券、增值扩股等集资方式。我国保险公司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发展运行机制仍不成熟,在发展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变现能力差、股权流动速度慢等问题,这就是造成中国其他公司不愿与之合作的原因。虽然外资企业发展实力较强,并且拥有先进的管理技术,但是在外资入股方面受到了相关政策的制约,很难为我国保险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利的帮助。可见,通过国内外企业入股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保险公司融资需求的问题。基于此,如果保险公司依然运用长期债券的方式进行集资,会给保险公司带来很高的负债压力,更有甚者对公司未来的集资活动带来一定的风险。另外,利用财政融资和发行次级债的方式也可以为保险公司筹集一些资金,但是由于公司的财政支持力度不够、次级债需要还本付息等原因,保险公司只能将其作为集资的一种辅助方式。因此,在选择集资方式时,保险公司要对自身的财务状况、发行时机、经营状况、股东的满意度以及价格等因素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灵活地运用多种集资方式筹措资金,从而有效降低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

4保险公司投资风险的控制

投资风险一般是指企业投资的预期收益率的不确定性。只有保险公司投资的风险和收益具有统一性,才能对公司的投资行为进行有效的调节。投资活动是保险公司中非常重要的内容,投资成功与否和保险公司的生存发展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保险公司只有充分发挥现有的所有资源,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益。因为保险公司的投资环境十分恶劣复杂,在投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风险。为了做好保险公司的投资风险管理,这就需要公司建立科学的资金集中统一体系和投资管理体系,从而将公司的财务风险降到合理的范围内。

第8篇

近来发展较快的陕西保险市场,暴露出了诸多不规范问题,寿险误导、欺诈问题十分突出,假报表假赔案等屡禁不止,有些公司违规开展业务,产险返还高达60%。

据了解,当前陕西保险市场的寿险误导和欺诈行为主要表现在:承诺高收益率,或者以高收益率做险种演示;部分基层公司及营销员擅自印刷宣传资料,对公司的投资收益水平进行夸大宣传,或者诋毁其他公司及其产品;回避或者故意隐瞒新型产品的风险,宣称“零风险投资”,借银行降息之际,宣称险种的预定利率高于银行存款,甚至有的营销员把寿险新型产品当定期高息存款向客户推销,鼓励客户取存款买保险,宣称新型险种“真情回报新老客户,限期发售”,诱发客户抢购心理。

去年,有关部门曾经对陕西保险市场进行过整顿,使得违规经营问题得到了遏制。但从去年底开始,部分公司违规开展业务的行为出现反弹,特别是机车险、企财险、货运险、个贷险等险种的高手续费、高返还现象反弹较为严重,一些公司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高手续费、高返还问题,大部分公司的返还情况集中在35%-45%之间,最高的竟达到60%。

此外,有关部门在检查中发现,一些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力,形同虚设,上级部门也没有尽到检查督促执行情况的责任,单证管理混乱,有的把加盖公章的空白保单发给单位和业务员,且不回收报单副本和存根;不能严格执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假报表、假数据、假账本现象仍然较普遍;有些机构电脑财务系统、业务系统没有相互对接、不能保证业务和财务数据的一致性和同步性;假赔案屡禁不止。

据了解,今年以来,陕西省保险业务呈现持续快速增长的势态,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陕西共实现保费收入3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2亿元,增长115%,增幅居全国第二位。但是这些不规范行为严重扰乱了陕西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和健康发展。

据悉,为了促进陕西保险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西安保监办将针对陕西保险市场的主要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顿和检查。各保险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和执行情况,将作为开办新业务、机构批设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的一个重要依据。对于那些内部管理混乱,违规严重或屡犯不改的公司,有关部门将暂缓其新机构的批设和新业务的开办。

同时,各寿险公司要对在册的营销人员进行管理,要在今年年底前做到100%持证上岗。对2002年5月底之前在保险公司从事业务,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营销员,要在2002年底以前考取《资格证书》,否则要一律清退。对发现的主要问题要一抓到底,查深查透。对查出的问题,将严格按规定予以罚款、取消任职资格直至停业整顿的处罚。

文章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第9篇

[关键词]电子商务 保险 应用发展

时代的发展带动了通讯科技与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广泛普及,电子商务运营模式作为与传统运营模式截然相反的一种新型商务模式,也迎来了快速应用和发展的春天。电子商务现在被应用的范围和领域很广,而且发展呈现越来越宽广的趋势,电子商务与传统的商务活动模式存在很大的差异,但是这种差异却很好的弥补了传统商务模式的短板,最主要表现在电子商务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延长了时间和空间的范畴,推动了商品大范围的流通和经济的发展。

一、电子商务及其在保险业的应用

电子商务是指以科技网络为基础,以电子化方式为营销手段,突破过往传统商贸活动模式而进行各种线上商贸活动的过程。电子商务运用现代通讯科技以及电子化手段,将过去传统运营模式带来的局限扫除,扩展了时间和空间的范畴,打破了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与行业等有形或无形的壁垒与界限,以线上交易的方式代替了面对面的交易方式,推动了商品大范围的流通和经济的发展。

电子商务的发展领域也渗透到了保险行业,一些保险产品和管理活动都在运用电子商务模式,保险电子商务应运而生。保险电子商务也被称作为线上保险或者网上保险,是指保险业利用现代互联网技术和先进的数字信息传媒技术对保险产品销售和经营活动的开展。

二、电子商务在我国保险业应用及发展状况

我国保险行业在过去六十年的发展过程中,已经取得了比较大的发展进步,保险业现已构成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一个分量十足的关键组成部分。但是我国的保险电子商务还处于“婴幼儿”阶段,没有发展成熟,目前线上保险或者说网上保险还只是对保险产品销售、保险管理活动起到一个辅助补充的作用,因此我国的保险电子商务的发展还是面临艰巨的任务。

于一九九七年由中国保险学会和北京维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成立的中国保险信息网是我国的首家保险线上网站,这也开启了我国保险行业拥有第三方网站的先例。随后不久,由中国保险信息网为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促成周内第一份网上保险单,标志着保险产品网上交易模式的突破和成功。两千年八月份太平洋保险公司在市场竞争的压力下对保险电子行业实行了一项意义非凡的改革——建立太平洋保险网站。第二年三月份太平洋保险北京分公司与朗络开始合作,开通了“网神”,并推出了30余个保险产品种类,真正实现了保险线上交易。与此同时,国内其他保险公司也在这种势头下陆续建立各自的的电子商务网站,加入保险产品线上销售大部队,保险电子商务的线上销售作用愈显清晰。同年八月份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启用一站式综合理财网站,开始进入电子商务。九月份泰康人寿保险公司独家进行投资,开通了大型电子商务网站“泰康在线”,名副其实的开通了客户在线投保的业务。与此同时,非保险公司,以网络公司为代表,也在积极建立相类似的保险网站。例如上海易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并运营了易保网等第三方网站。第三方网站为保险受益者与管理者以及相关的保险组织提供了相对比较独立的线上交流和交易的可靠平台,有利于客户能充分的了解保险,有利于保险公司和保险人员开拓保险产品的客户来源,还有利于保险相关机构削减运营成本,并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

三、如何开展我国保险电子商务运营模式

我国保险业发展电子商务的开展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树立并强化保险业电子商务重要性意识。保险公司要擅长利用现代网络科技和先进的电子信息手段开展保险产品的销售和保险活动的管理,抢先在电子商务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从现在开始实施抢先占领市场的战略。

其次,将信息化引进保险公司内部管理中。保险业电子商务不仅仅只是线上销售保险产品,还包括保险公司内部管理工作的现代化和信息化。保险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表现在将业务发展与管控、经营管理、财务核算与监督等经营活动实现电子化和数字化,内部管理的信息化能够为保险产品销售的电子化提供有力的支持。

再次,培养专门的保险电子商务人才是关键。保险电子商务运营模式是与以往保险销售模式完全不同的模式,是对运营模式的全面而深刻的创新。新型的销售模式对从业人员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所以必须培养专门的保险电子商业人才,这样才能推进我国保险电子商务的进展。

最后,要为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大环境。良好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资金、科技、人员的支持;而是保险电子商务重要性意识的建立;三是扶持保险电子商务运营模式的政策法规。

综上所述.时代的发展带动了通讯科技与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广泛普及,电子商务运营模式作为与传统运营模式截然相反的一种新型商务模式,也迎来了快速应用和发展的春天。电子商务现在被应用的范围和领域很广,而且发展呈现越来越宽广的趋势。但是在发展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障碍,需要集思广益,制定策略来推进我国保险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开展。

参考文献:

[1]张洪涛,王国良.保险核保与理赔.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第10篇

 

关键词: 企业风险管理框架;风险管理文化;风险管理制度

据瑞士Sigma统计,从1978—1994年16年间,世界上有 648家保险公司破产,尤其是1996—2001年,保险业高度发达的日本连续7家生命保险公司破产。在我国,标准普尔在《中国保险业信用前瞻2006—2007》中对我国保险业风险的评价是:无论寿险还是非寿险的行业风险依然较高。这给我国保险业敲响了警钟:保险公司在经营风险产品的同时,必须加强自身的风险管理。美国反舞弊财务报告委员会的发起组织委员会(COSO)的企业风险管理框架提出的全新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技术对于我国保险企业的风险管理具有极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保险企业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保险公司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可以起到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保证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和企业经营战略有效实施等重要作用,因此,是否实施全面的风险管理是衡量保险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

(一)保险国际化的趋势日益明显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保险国际化的趋势日益明显,一方面表现为客户保险需求的全球化,跨国公司基于其全球经营业务在世界范围内安排其风险管理与保险计划;另一方面表现为保险人通过国际间的保险资本运作、对冲机制、战略联盟等多种形式,满足巨灾保险、金融风险管理等迅速增长的需求,在国际范围内寻求新的生存和发展空间。20世纪60年代出现的真正意义下的自保公司,70年代由荷兰人首创并迅速风靡全球的银行保险,80年代人寿保险业出现的以万能寿险和变额寿险为代表的产品创新,90年代出现的保险风险证券化以及大量新型风险转移工具,特别是近年来,处于前锋地位的保险人、保险经纪人、政府保险机构及民间保险组织,如安联保险等,已经在综合风险管理(Integrate Risk Management)、非传统风险转移工具(Alternative Risk Transfers)等新型保险产品和技术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创新,保险保障的范围已经大大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的可保风险范畴,从而预示着未来保险业的革命性变化。

(二)保险资金面临的投资风险越来越大

随着金融市场的创新与融合,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逐步拓宽,可投资品种逐步增加,从普通的债券投资发展到权益类投资、从国内市场拓展到境外市场,保险资金特别是寿险业资金面对的各种风险也越来越复杂。例如,寿险保单存续期一般都长达20至30年,相应的在资金运用中要考虑20-30年存续期的投资与之相匹配。投资于固定收益资产的寿险资金,对利率的变动非常敏感,市场利率的微小波动会导致资产价值的较大变动。据统计,到2006年8月,债券已经成为保险资产配置的最主要工具,投资规模已经达到8777亿元,其中,持有国债和金融债余额分别达到3 674亿元和 2 416亿元,债券资产占保险资产运用的比重由2001年的 28.4%上升到2006年的55.2%,保险公司持有的企业债、银行次级债、国债和金融债的余额分别占总余额的69.6%、45.5%、12.1%和11.6%。在央行上调利率、国债等债券收益率大幅下降的背景下,保险公司投资风险显然还在加大。投资效益低下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经营的稳定性。据测算,1999年以前的保单会导致我国寿险业利差损每年增加约20亿元,到2004年底寿险业利差损总额超过 720亿元,占到行业总资产的9%左右,即便各寿险公司将全部业务盈余都用于弥补利差损,也需要10年的化解时间。而权益类投资,包括金融衍生物投资风险巨大,给许多公司带来几亿、以至几十亿金额的损失,如德国哥达保险公司、克罗尼亚保险公司、汉诺威再保险股份公司、伦敦巴林银行等。因此加强资金运用风险管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对资金运用是非常重要的。

(三)全面风险管理成为现代保险企业管理的基础和核心

随着金融保险市场的日趋深化和扩大,各保险机构之间的竞争也从原来的规模扩张逐渐转变为内部管理、业务创新等方面的竞争,从而导致了保险企业的经营理念的深刻变化,使全面风险管理成为现代保险企业管理的基础和核心。从世界范围来看,风险管理正在从传统的“点对点”式的管理走向全面的、一体化的管理。国际上比较有名的内控和风险管理模式有英国的Cadbury、美国的COSO和加拿大的 COCO,特别是美国的COSO模式从理论到操作方法上阐述了一整套完整的全面企业风险管理框架。William J.Mc·Donoush所称,“内部控制将对投资者起到重要的保护作用,因为稳固的内部控制是抵御不当行为的头道防护线,是最为有效地威慑舞弊的防范措施”。2005年,保监会制定《寿险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试行)》。2006年,国资委制定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这对于推动保险企业的全面风险管理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四)我国保险业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许多不足之处

近几年来,国内保险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在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和加强公司内部风险管理方面有了一些进展,但还是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全面风险管理的认识不到位,存在着严重的“竖井效应”。二是没有建立完整的风险管理框架。大多数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没有贯彻到公司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许多关键控制点形成所谓的控制盲点,还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多维、多视角、跨时点的风险监控体系。三是风险管理效果不尽如人意,出现了许多违纪违法的现象。因此,只有从我国保险公司的实际出发,引进、消化和吸收国际上先进的企业风险管理模式和风险管理技术,特别是应该使CO— SO框架成为保险公司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的标准,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缩小我们在风险管理方面与国际上的差距,才能够增强保险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使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COSO企业风险管理框架的内涵

第11篇

关键词:保险;公估市场;金融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4392(2010)04-0045-03

近年来,随着保险业的深入发展,保险公估行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保险公估主体不断增加,公估市场份额稳步增长。2000年11月16日,中国保监会颁布了《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规范了保险公估市场和机构管理,促进了保险公估行业的发展。2009年2月28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首次明确了“保险公估机构”的法律地位,为公估市场进一步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但由于保险公估机构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尚存在内控制度不健全、管理水平不高、专业化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如何防范化解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寻求保险公估市场深层次发展,已渐成为保险监管工作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保险公估机构市场作用

(一)具有较强专业性与技术性,解决了保险公司无法解决的专业问题

保险公司对于一般的保险承保或保险理赔可自行处理、但对一些专业性强,科技含量高的保险标的的处理则较为困难。而由各行业的专家组成的保险公估机构则能很好地协助保险公司解决在承保和理赔领域中的一些专业强、技术含量高的问题,促进了保险业务的良好运作。

(二)发挥自身技术优势,促进了保险理赔工作的专业化

保险业是以商业化方式进行运营,一方面,现代保险业发展要求保险人的承保领域不断扩大;另一方面,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保险人不可能完全依自己力量解决所有承保及理赔中的问题。国际上已有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把保险理赔工作交由保险公估人去完成,从而可以更好地致力于市场开拓及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由保险公估人代替保险公司独立承担保险理赔工作,实现了保险理赔的专业化分工,有利于保险理赔技术不断升级,并使得保险公估人员及保险机构之间的技术经验得以交流,促进保险公估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发挥公正第三方作用,有利于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保险公估机构所提供商品的质量即客观公正的、准确的评估,不受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影响。因此,公估机构的性质决定了他身为公正第三方,可以以中立的身份帮助双方处理有关事务,尽最大可能保证处理结果的公正,以使合同双方权利公平地得以实现,有利于减少保险理赔中的矛盾和纠纷,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二、天津市保险公估市场基本情况及主要特点

1994年设立的北方公估行是在天津市设立的第一家具有保险公估性质的机构,《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出台后,天津安泰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天津雅泰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天津华证保险公估有限公司于2003年相继成立,至今仍正常经营。截止2009年2季度末,天津市共有9家公估机构,其中法人机构6家,分支机构3家,公估市场取得一定发展,公估业务平稳增长,2009年上半年累计估损金额8133.24万元,已逐渐成为保险中介市场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总体上看,天津市保险公估机构依法合规意识较强,业务发展较为稳定,机构高管多为从业多年、口碑较好的保险公司各层管理人员,但多数机构成立时间较短,仍处于发展初级阶段,从机构数量到业务规模,仍与全国仍存在较大差距。市场整体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机构取得初步发展但市场地位与保险公估人身份不相称

近年来,天津市公估机构数量稳步增加,业务规模持续平稳增长,但整体市场地位仍与公估人身份不相称:一是不为社会公众所熟知,社会认可程度低,难以打开被保险人市场,不能充分发挥公估人作用服务于保险市场;二是业务依赖保险公司委托,难以完全从公估人角度出发进行独立、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估,发挥“公正第三方”的市场作用有待提高。

(二)业务领域不断扩大但业务选择受制约

近年来,天津市保险公估机构业务领域不断扩大,机构业务范围涉及机动车辆保险、建筑、安装工程险、企业财产保险、责任、信用保险、货运、船舶保险等各个险种。但由于部分保险公司受经营理念及内部机构设置影响而排挤公估机构,只在遇到繁琐、复杂、高消耗业务时才委托公估机构评估,公估机构业务选择比较被动,业务成本较高。

(三)公估服务费收入稳步增长但经营困难重重

2007年至今,天津市保险公估机构公估服务费稳步增长。但实际经营中,保险公司拖欠公估服务费情况时有发生,更有甚者,在公估机构出具报告拒赔后,以没有估损金额为由,不支付公估服务费,加之保险公估业务先期成本较高,机构经营困难重重,生存状况堪忧。

三、保险公估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体系不完善,制约行业整体发展

新《保险法》颁布前,由于保险公估机构法律地位不明确,其出具的公估报告没有法律约束力。而市场中质检机构、物损公司、价格咨询公司、资产评估公司均可以开展公估业务,保险公司内部理赔部门也已具备保险公估机构实质,但其法律约束及所承担的责任远低于保险公估机构。保险公估机构缺乏应有的竞争优势,竞争起点的不平衡,影响正常公估业务的发展。随着新《保险法》的出台及《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的修订,公估机构的法律地位有望得到明确,为其进一步发展壮大奠定基础。

(二)社会认可程度较低,难以打开被保险人市场

虽然社会评估机构、保险公司内部理赔部门能够完成一定的查勘、定损、理赔服务,但不具有技术专家、保险合同的解释以及与被保险人的协商或沟通三方面功能,且很难做到客观公正,因此不能替代保险公估机构市场作用。但由于保险公估行业起步晚,受市场既定因素影响,公众对其认可程度不高,有的甚至不了解保险公估行业的存在,误认为“保险公估机构和保险公司是一家”,不相信保险公估机构的技术水平,致使保险公估机构很难打开被保险人市场。

(三)业务结构相对单一,市场拓展能力较差

天津市公估机构中,大部分仍以技术含量较低的车险业务为主,建筑、安装工程险及货运、船舶险等技术含量高的业务虽有涉及,但业务量相对较少,整体来说,业务结构相对单一。此外,部分新增公司展业能力不足,部分老公司思想保守,固守已有业务,市场拓展能力差,有被边缘化的趋势,不利于公估行业的整体长远发展。

(四)业务开展受制约,无法与保险公司“公平对话”

保险公估机构业务依赖保险公司委托,无法独立于保险公司,与保险公司之间保持着一种既依赖又竞争,既合作又遭排挤的关系,使保险公估机构无法平等地与保险公司“对话”,保险公司一旦取消与公估机构的合作,公估机构的生存将举步维艰,容易引发一系列风险。

近期,有的保险公司总公司要求在津分公司停止与公估机构业务合作。经调查,与这些保险公司合作的的公估机构中,公司委托的业务占其总业务量的80%左右,停止合作后,与这些公司合作的的公估机构中,公估服务费收入及员工人数均有大幅下滑,分别达到30%以上以及25%以上,不利于公司的进一步发展,生存前景很不乐观,公估市场整体发展也将放缓,使得本身发展并不充分的公估市场雪上加霜。

(五)内部管理薄弱,专业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由于机构小、人员少、管理水平低,天津市保险公估机构大多存在内控制度不健全或内控执行不严的问题,在业务、财务等方面均存在疏漏。此外,天津市公估机构整体上专业技术水平较低,一是成立时间短、资金规模小,缺乏成熟专业技术人员,人才存在“断档”;二是过于注重短期效益,追求技术投入较少的“短、平、快”业务,突出表现为机动车险业务比例逐年提高。内控管理薄弱、人才缺乏、整体技术水平低,不利于公估机构的长远、健康、持续发展。

四、加强保险公估市场监管的对策建议

保险公估机构是保险市场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国内外成熟市场的经验表明,保险公估行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提升保险市场的专业化水平、提高保险市场的运作效率、促进保险业的长远健康发展。在新《保险法》及各项新法规、政策颁布实施的有利环境下,公估机构将得到进一步发展,伴随整体实力的逐步增强,服务保险市场能力也将逐渐体现。应当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加强对保险公估市场的监管,使其更好的顺应新的发展环境,谋求更大发展。

(一)加强引导,支持保险公估机构实现可持续发展

加强引导,理顺准入退出机制,支持机构发展,一是加强市场准入审核,严格把关、审慎批设,督促发起人从长远发展角度审视公司设立可行性,消除短视行为,吸引具有一定资金、技术优势的公估法人机构或分支机构落户天津,逐步增强行业总体实力;二是引导现有机构建立长远经营规划,提高内控管理水平和专业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自身实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保险公估机构的作用、职能、定位等方面的宣传力度,扩大被保险人市场,打开保险公估机构服务对象单一的局面;二是建立健全保险公估理赔行业诚信体系,对保险查勘、估损、理赔等业务环节中的不诚信行为予以曝光,增强信息透明度,同时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充分依靠市场力量净化违法违规行为,实现优胜劣汰。

(三)加强市场行为监管,创造良好竞争环境

持续关注公估行业整体发展,防范化解风险,一方面加强非现场保险监管工作,通过实施贴身监管、风险提示等监管措施,将监管前移,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继续加强现场检查,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严肃查处保险公估市场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为规范发展的机构创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第12篇

(一)健全保险行业监管体系保险会计发展能够加快保险行业监管体系的完善步伐。保险行业的监管方针是“转方式、调结构、防风险、促发展”,核心是偿付能力及分类监管,在以上基础逐步建立并健全保险行业的监管体系。首先,偿付能力监管是保险监管的关键,因此要加强建立系统化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监管体系的内因是偿付能力管理,外力辅以保险监管,构建了一个基于风险性的动态监管机制,加大了监管的约束力和执行力,有效保障了保险市场的平衡发展。其次,要加强建立高效的分类监管体系。分类监管体系分为覆盖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两个层面,能够提高监管的效率,以及实现监管的合理性、有效性、针对性,并且将公司划分成四种,分别是:A类、B类、C类、D类,各自实施对应的监管措施。

(二)完善保险公司内部经营管理保单处理采用成本费化的方式,可以帮助企业更新经营目标与规划。保费收入确认标准的改变会引起公司的会计核算体系、预算管理、业绩考核都会做出适当的改变或调整。重大保险风险测试以及保险准备金计量标准的应用,一方面使保险企业获得较大的自,另一方面要求公司必须要进行分级授权、分工协作、制约配合。

(三)实现保险监管与会计分离为了完成不同的任务,需要将会计规定和监管规定分离开来。在过去,保险公司通常是根据相关部门的规定来计提保险合同准备金,但是往往公司计提的准备金远大于实际的保险负债,这样严重阻碍了公司财务的透明度与公正度。这次的修订改革,使得保险监管与会计规定有效分离开,保障了保险市场稳定、持续、全面发展。

二、保险会计发展对保险行业经营和监管的负面影响

(一)提高了会计信息处理成本保险公司的会计信息处理系统需要具备某些特定功能,比如分拆保险合同储蓄成分、识别内含衍生金融工具等等。而且要按照准则规定,实时评价估测保险负债是否充足,再保资产是否减值,是否有完善可用的测算模型。而从建立模型到系统都会提高会计信息成本。

(二)引起财务数据的波动在新实施的保险会计制度中,保险企业不能依靠准备金来调整经或平滑历年的经营成果。但是如果关于公司盈利的会计信息被泄露,就会提升融资成本。财务数据的波动在对内融资方面,可能会加大经营风险,股东因此提出高回报率,从而提高了融资成本;在对外融资方面,银行等一些金融机构会根据新的会计制度确认信贷风险,并及时修改和调整指标,这极有可能增长了融资时间,加大了代价。总之,财务数据的大幅波动会降低投保率,提高退保率,保险公司需要采取措施来防止和杜绝。

(三)降低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1)评估准备金主要依靠的是保险公司的专业经验,这样的会计信息不仅缺乏可比性,且易成为调节利润的手段。公司盈利多,计提的准备金可以适当增加,税负降低;盈利少,准备金可以降低。最佳估计原则的应用使得准备金的评估变得宽松,保险公司依据自身的条件和状况确定利率,方便整理好财务报表。(2)很多评估标准都没有完善,包括:重大保险风险测试标准、保险费分拆标准、准备金评估标准等等。一是因为没有建立风险划分标准,保险费分拆的落实有待商量;二是因为没有确定统一的细则,不同的公司对其所做的分析理解及措施各不相同,降低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增添了会计报表编制的难度。

(四)保险公司的业绩未必增长公司业绩的大幅提升是会计准则修订的直接反映。据资料统计,我国一些知名保险公司,净利润都有不同幅度的增长,股价却也有不同程度的下跌,会计信息并不明确,也没有实现完全的透明化。新的准备金评估准则可以更好反映保险公司的负债状况,但是在体现公司经营成果方面却不尽如人意。一是改变了准备金评估方法后,降低了保险公司的负债额度,在某段时期内可能会增加公司的盈利,但是这种利润的增长可能只是短期的,并不一定就是公司真实业绩的反映。

(五)监管与会计分离增加了监管成本和风险(1)针对偿付能力监管,新准则确定了新的要求。新会计准则改变了过去偿付能力基于旧准则及报表科目的计算分析,这会影响到监管指标以及实际的偿付能力额度。在这种环境形势下,保险监管部门要努力落实监管的有效性,建立和健全偿付能力监管制度。(2)监管与会计的分离导致监管方加大了偿付能力监管的关注度,往往更针对保险业务风险,而对非保险业务风险会产生疏忽心理。(3)新准则与监管规则可能存在矛盾。监管规则的基础通常是会计数据,新准则的实施难免会阻碍到某些实施中的监管规则,所以需要及时进行调整。

(六)分业监管易发生监管真空现阶段,金融行业已经基本实现一体化,我国金融机构之间的界限已经不再明显,诸如保险业、银行业、证券业等等。过去的银保合作、银证合作发展到如今的混业经营,比如金融控股、金融集团,均波及到保险公司的管理以及风险防范。这是个投资主体逐渐发展为多元化的时代,保险公司的风险将更加不可预测,其股权结构也将更加复杂。分业监管体制使得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利益不再容易协调,而且各监管部门的信息不能及时共享,最终降低了监管效率。

三、关于保险会计发展的建议

(一)加快监管步伐,改善监管方法(1)促进各个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同时要加强保险公司与银行、银监局以及证监局的配合,健全相关的协作机制,统筹监督保险公司跨行跨市场的经营行为,努力完善监管体系。(2)促进会计准则与监管指标的协调性。新准则中指出要及时调整监管指标,从而使信息更时效、实用、透明。(3)改善监管方法,不仅要加强偿付能力监管,也要注重防范非保险业务风险。为保障保险业稳定、持续发展,建立高效的保险标准,健全保险业的经营模式。

(二)加强培养保险会计人才因为保险会计同时兼有保险学与会计学的特色,所以研究保险会计的相关工作人员要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我们在推动保险会计理论与实务发展的过程中,要积极培育理论与实务人员的素质,建设全面型高标准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