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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概念,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概述
所谓的行政事业单位是对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统称,由于这二者均以财政收支为主,所以经常是行政和事业单位不分家,在会计核算方式都是统一的。对于固定资产核算,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①
二、我国原有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弊端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确立,原有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模式没有及时的跟进,造成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监督中出现的问题越来越多。之所以管理模式与实践脱节的原因在于:
1.领导层缺乏财务管理观念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由于以往没有计提折旧的会计核算方式,所以领导层对固定资产的利用和管理观念不足。换而言之,就是没有把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作为资产管理,所以,在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层更多的关注于新资产的采购,而资产购买往往是盲目的,并非真实需求的购买,这导致该资产不是最有效的需求的表达,所以购买后该固定资产的利用率不足,更谈不到管理到位,在很长的周期里造成严重浪费。
2.在日常管理缺位
有效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机制,是行政事业单位有效运作的重要保证。在中国,行政事业单位由于财务管理观念不足,也就难以设置有效的核算管理体制,缺乏对固定资产的专门和专人管理。在实践中,多出现未及时登记固定资产的变化情况,甚至有许多捐赠的有效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机制往往不被记录。此外,资产管理和财务部门往往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合作,固定资产账面金额与实际资产状况出入较大,可见资产管理有点混乱。
3.缺乏有效的控制
固定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中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资产管理的核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处置要由国财务部门与国资管理部门共同决定的。
4.管理人员素质无法跟进需求
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素质无法跟进需求,难以进行固定资产有效的管理,是限制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的一个重要因素。在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关键是人员,而在这新所谓的管理人员中普遍存在这种现象:缺乏强烈的责任感和管理理念。因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专业技术要求比较高,管理者应该有较高的管理能力和一定的知识水平。但在现今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大多都由非专业人士管理,其综合素质能力根本无法跟上固定资产管理的要求,造成管理不善,有时甚至导致不必要的损失。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有效措施
从上述分析中不难看出,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是缺失的,所以加强管理是必要的,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修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供了法律支撑
2013年1月1日财政部为适应新经济形势而进行修订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配套规章制度开始正式实施。其中,较以前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而言,新的规章制度发生了如下变化:强化资产的入账管理,创新性的引进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
2.革新观念,确立全新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观
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应创立一个新的全新的管理理念,以取代传统观念。首先,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管理,必须先建立资产的概念,对固定资产应该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与此同时,构建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观,并采用适当的措施来实现的不同的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共享资源,为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的效率奠定基础。
3.构建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健全的管理制度是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包括:固定资产核算体系,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系统和管理系统的责任制度。有关财务部门和资产管理机构应建立有效沟通的分工;各部门在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同时,各个行政事业单位要做好资产清查计划,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有效的清查,对固定资产损失,应立即确定损失的原因。
4.加强对经营性固定资产风险管理和控制
行政事业单位的房屋及设备用于商业用途是可以的,但必须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和控制。根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配套规章制度的要求,对经营性固定资产风险管理和控制力争做到:适用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科学分析论证固定资产的经营必要性和风险性,对该经营资产做好预算管理,财务管理部门对该资产的收入正确的管理,采取及时和适当的风险管理措施,努力对资产的价值进行管护,以减少风险。
5.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固定资产损失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关键应锁定在固定资产处置的各个方面。对于闲置或报废固定资产的转让或出售,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同时要及时核对相关的资产剩余数量。(作者单位: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参考文献:
[1] 马汝范: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经济视角(中旬),2011年09期
[2] 孙方凯: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问题和应对措施[J],青春岁月,2012年02期
[3] 陈漾: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研究[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1年18期
[4] 侯秀荣:浅析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J],现代企业教育,2011年24期
一、关于事业单位资产会计要素定义的问题
目前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主要由《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共同规范。在其准则和财务规则中规定: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该定义描述了事业单位资产的三个特征:(1)是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2)能以货币计量的;(3)是一种经济资源。这与目前理论界对资产的定义是有差别的。正如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的《论财务会计概念》第三辑《财务报表的要素》中指出:“资产是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它是特定个体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所取得的或加以控制的。”其重要特征有以下几点:(1)资产蕴涵着可能的未来利益;(2)特定个体能借助它获得利益,并对其他方面之取得它加以控制;(3)使个体有权取得或控制利益的交易或其他事项业已发生。
实质上,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的《论财务会计概念》关于资产的定义不仅适用于企业,还适用于非盈利组织。其理由主要有二:其一是企业和非赢利组织所需的资财都从各种来源取得,其二是资财或资产是企业和非盈利组织生命所系的血液。
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在其的《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列报》明确公共部门(包括政府)与企业持有资产的目的基本是一致的,即资产具有获得未来的经济利益和权属性两个特征。
由此可以看出,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其部分被划归企业,部分被划归政府或非营利组织,因此作为其拥有的资产和其他实体所拥有的资产是同质的。都应是一个实体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实体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实体带来预期经济利益的资源。
二、关于事业单位资产范围的问题
(一)财务规则与准则及制度不协调之处
首先,关于存货的定义不一致。财务规则称存货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而在准则(试行)中规定的存货是事业单位在业务及其他活动过程中为耗用或者为销售而储存的各种资产。实质上,存货区别于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的最基本的特征是,一个实体持有存货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出售。
其次,关于固定资产的定义不相一致。财务规则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准则(试行)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但对规定的标准没有进行说明。
(二)现行财务规则与准则及制度涉及资产的几个重要问题
1.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问题。根据现行准则和制度,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不计提折旧。在使用过程中也不计提减值准备,而是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修购基金,专门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和维护。这样导致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与现时净值随时间推移相差越来越大。而且,由于固定资产的损耗不能在成本中得以体现,必然导致成本费用,虚增赢余。再者,修购基金的提取与固定资产的损耗没有必然的关联,从而不能真实地反映固定资产的损耗,影响会计信息的提供。2.基本建设会计游离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之外。现行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没有对基本建设会计核算事项做出规范,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中对基本建设拨款收支及结余的核算有所涉及,但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明确指出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三者之间的核算口径不相一致。
3.资产减值的计提问题。资产预期能否会为实体带来经济利益是资产的重要特征。如果某一项目预期不能给实体带来经济利益,那么就不能将其确认为实体的资产。比如,事业单位在年末检查存货时发现存货毁损、无望收回的债权等情况,应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以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因为根据资产的定义,上述项目已经不能给事业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将其继续列报在资产负债表上必将导致会计报表反映的资产价值有“水分”,从而导致不能揭示资产潜在风险,并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正确决策提供相关的信息。
4.投资核算过于笼统,不够细化。现行财务规则和准则对对外投资的核算过于简单。没有区分长、短期投资,没有细分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因此不利于加强事业单位投资项目的管理,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三、几点建议
1.重新定义资产概念。事业单位的资产应是一个实体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实体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实体带来预期经济利益的资源。定义应突出资产的本质。
(一)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现行固定资产购建时的会计核算模式仍是计划经济时期财政统收统支管理下的会计核算模式。随着我国经济的转型、财政体制的改革、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扩大,其核算暴露出了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在财权分散、行政事业单位“自创”财力未统一的情况下,特别是行政事业单位负债购建固定资产时,这种收付实现制核算方法很难使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支出与政府总预算支出保持一致,不能准确地反映政府真实的财务运营状况,严重影响了政府会计信息的质量。同时从理论上讲,这种核算方法会使政府的支出表现出间断较大的锯齿波动状态,不利于政府对固定资产进行有效的投资决策和预算。其次,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折旧一方面反映的是固定资产因自然损耗或经济发展的原因而发生了价值减损,另一方面也反映固定资产投资后未来现金流量的价值补偿。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以反映经济资源价值的真实变化情况。
现行固定资产核算问题的根源在于,收付实现制下的收入与支出概念已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一般来讲,收入和支出反映的是不同会计主体间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换结果。收入是提品或服务后,等价交换原则下以货币为媒介的价值流入,而支出则是在一个会计主体取得收入的同时,另一会计主体以货币为媒介的价值流出,即某一会计主体获取产品或接受服务时对等的货币价值的流出。而在某一会计期间可与收入相配比的支出与一般支出概念是有区别的。现行行政事业单位只是按收付实现制原则,将一切非明确由投资或负债导致的货币流入或流出记作收入或支出,同时又将按此办法核算的支出简单地与收入配比,混淆了收入与支出的概念的不同内涵,特别是没有区分即期支出与长期支出的概念,即没有区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存在盈余不均衡,甚至乱开支的现象。在实际核算时,很多行政事业单位除建筑物等价值较大的固定资产购建外,其他固定资产的购建只是“一支了之”,形成了大量的账外资产,这样处理也是受以上核算方法影响的。另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负债购建固定资产时,因缺乏完善的核算方法,许多公共设施也只是进行报支性核算,如公路、桥梁及相关辅助设施等未被列入政府有关部门账上。
(二)固定资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财政预决算的约束软化,财权分散,政府收入结构不合理。由财政集中控制的以税收为主体的收入占政府总收入比重较低,各行政事业单位部门自行控制的预算外收入(非税收收入)则较高,各级财政内收入非集中的状况,使得本该被纳入财政预算统一管理的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购建,呈现明显的“单位制度”的特色。由于缺失了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预决算这一重要部分,集中的、科学规范的财政预决算很难实现,财政预决算不能反映政府的收支情况,固定资产购建条块分割,资源配置不合理。
2.政府部分收入“所有权”的单位化,使得政府部门,特别是一些实权较大的行政事业单位利用权力设租的偏好不断增强,社会资源流到行政事业单位。非规范财力支撑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购建,对非规范财力的过高预期促使行政事业单位负债购建固定资产。各地各部门固定资产的购建与投资失控,导致债务问题严重。一旦对乱收费以及其他非规范财权加以治理,就会出现支付风险,结果是“一届的政绩,几届的包袱”,最终扰乱了经济秩序,对经济关系产生不利的影响。
3.固定资产的购建缺乏统一的监管机制。行政事业单位在设租的同时,也伴随着大量的寻租现象,固定资产筹资计划不足,缺乏民主决策,个别领导说了算,并且缺乏外部的约束,购建工程的预决算也不真实,招投标等公开的竞争机制引入滞后,县乡以下的政府采购控制还未走上正轨,固定资产价值失真。固定资产购建中出现非法违规行为,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腐败滋生蔓延。
4.固定资产的存量及流量管理不严。普遍存在“重购建、轻管理”的现象,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处置、出租、出借以及调拨和报废等方面管理不规范,资产使用效率不高。这些也极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二、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改革的理论基础
1.公共财政理论———公共品购买原则。建立公共财政框架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公共需要决定了政府公共事务的范围和规模,政府通过公共事务活动提供各种公共品,社会通过纳税或其他支付形式来购买公共品。这些都是公共财政理论的基本内容。
公共品的购买则是一个公共选择的过程。通过公共选择来确定公共品购买的范围和规模,并在此基础上对公共支出活动加以约束。同时,政府在具体的经济交易过程中,以市场为参照对支出进行控制和绩效评估,以确定公共品的定额标准和价值范围。公共品购买理论将对固定资产购建支出管理产生深远的影响。
2.会计假设理论———主体原则和分期原则。不同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行使MPApolitics/" target="_blank" style="color:#FE6002">公共管理或组织公共品生产的过程中,具有不同的职责权限,这是社会分工在公共管理领域中的体现,也是社会分权治理的需要。每一个单位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是部门预算的基础。目前实施的会计集中核算改革,不能淡化单位会计主体的概念。分期原则是收付实现制下已有的会计假设,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改革中强调分期原则,更加体现了分期原则的重要性。市场经济公共财政框架下的公共管理领域的财务活动更加复杂,按照价值的运转特点进行分期核算,才能更好地反映运营绩效。
3.权责发生制理论———配比原则。会计除具有技术规范方面的属性外,从会计行为的目标看,会计的本质特征是受托责任。在现代社会中,政府会计的受托责任的特点更为明显:受众人之托,为众人理财。收付实现制下的收入、负债和各种性质的支出被混杂在一起,所提供的主要是现金流量状况的信息,更深层的会计信息则比较模糊。权责发生制则是提高信息质量、进行政府预算和会计技术性改造的理论基础,是正确评价财政效益的前提。
权责发生制下的会计信息可以更好地反映政府经济活动中的财务状况和价值运转情况,特别是可以反映出一般可比的政府运营成本。引入权责发生制后,收付实现制下的现金流量管理则应成为中长期财政预算的重要方法之一,结合权责发生制提供的会计信息,以决定政府中长期负债筹资、税收收入、投资及一般支出间的相互关系。
4.可持续发展理论———资产价值补偿原则。固定资产投资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政府对基础设施投资的可持续性本身就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部分。首先,在基础设施初始投资时,就应当对渐变的需求结构作出预测;其次,要对未来的回报作出预测,搞清价值补偿的时间序列规律,以规避不必要的投资风险,确保社会各经济主体间良性的持续关系。
三、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改革的建议
(一)加强政府部门负债管理
从政府资金收支流量的规律来看,除了经济增长及其周期调节的需要外,政府收入以及能与收入相配比的支出一般是均匀的。但是正因为受经济增长因素的影响,投资增长的特点很明显,政府投资也不例外地受其影响,投资所需资金的流量很大,政府一般财政收入在某一时段或时点是无法满足投资需要的,因此政府必然存在筹资行为。一般支出与投资支出应通过未来的财政收入及其增长额来补偿。
政府举债应作为负债而不应作为收入反映在财政预决算中,政府负债也必须要有规范的收入预期作保证。政府及行政事业单位的负债要作为重要部分纳入部门预算的管理之中,在部门预算中实行固定资产项目专项预算,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支出管理及与固定资产购建项目相关的筹资行为都要以专项预算为基础,否则相关单位风险自担,行政事业单位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具体管理中,必须建立和执行严格的程序控制制度。
加强政府部门的负债管理必须与各级政府间财权、事权的划分结合起来,与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结合起来,明确用于偿还负债的收入补偿级次。在偿债方式上有两种模式可供选择:一是本级负债,本级未来收入弥补;二是本级负债,其他级别的收入转移弥补。目前,我国各级财权和事权的划分还不够明确,分税制下的转移支付正处在完善之中,规范性收入特别是税收收入的设置权高度集中,政府公开举债的权力也是高度集中,由于宏观调控的需要,收入也在向中央集中。在这种体制下,由于实际建设需要而财力不足导致的地方合理的负债问题,中央应当通过偿债性转移支付的方式加以解决,再由未来增长的集中财力偿付国债。
(二)整合财政支出管理机制
预算内、预算外、统评、会计核算中心,再加上政府采购,财政系统内的这么多部门,在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管理中,许多职能是重叠的。设置这些部门过多地强调了分工,忽视了财政系统内部门间的内部控制、协调沟通和信息共享。
要围绕实现在公共财政框架下做好财政收支管理这样一个大的目标,将现有的职能重叠的财政系统内众多机构重新整合。在财政支出管理方面,财政系统内要以内部牵制和创建透明、公开的机制为工作重点,谨防由分散腐败变集中腐败等新的管理问题的出现。在具体工作中强调必要的手续和程序,通过权力的分散控制,各部门间形成有效的控制链条,减少内部摩擦成本,以形成业务控制、权力分散、运转高效、互动协作、管理透明的支出管理机制。只有对财政系统内部支出管理工作准确定位,科学合理地设置内部机构,整个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管理才能有效开展。
(三)改革固定资产相关的会计核算方法
财政预决算及会计应由收付实现制改为权责发生制。在权责发生制下,购建固定资产只是价值形态的变化,不作为与收入相配比的支出处理;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通过折旧反映公共品生产过程中的相应成本;其他一般支出也采取权责发生制核算,不论款项支付与否。
(四)改革财政预决算及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框架
1.编制盈余预决算报表。财政预决算及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后,围绕提高政府会计信息质量,其会计要素和财务报告框架都需要调整。根据权责发生制下的收支概念编制盈余预决算报表,可以反映政府真实的运营绩效,收付实现制下的财政赤字将被权责发生制下的财政收支状况替代。
【关键词】 收付实现制 事业单位会计 权责发生制
事业单位是指从属于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具有社会管理职能,主要提供精神产品和劳务服务的单位,如教育、科研等单位。由于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日常活动所需资金主要来自于财政拨款,因此与预算管理要求相适应,事业单位会计主要核算、反映和监督各级各类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及其结果,而据以进行会计记账的基础是收付实现制而非权责发生制。
一、会计记账基础
会计记账基础或会计核算基础主要有两个,一个是权责发生制,也称应计制或应收应付制,是以应收应付为标准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的原则。即权责发生制根据各项收入和费用是否体现本期经营成果和生产消耗为标准来确定其归属期,凡是体现本期经营成果的收入和体现本期生产消耗的支出,不论款项是否实际收进或付出,都作为本期收入或费用处理;反之,不应归属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是在本期内收到或付出的,也不作为本期收入或费用处理。目前我国企业及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记账基础。
另一个会计核算基础是收付实现制,也称现金制或实收实付制,是指以实收实付为标准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的原则。即收付实现制核算原则下,会计主体根据各项收入和费用是否发生货币资金的收付为标准来确定其归属期,即凡是本期实际收进款项的收入和本期实际支出款项的费用,不论其是否体现本期的工作成果或劳动消耗,都作为本期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本期未收到的收入和未支付的费用,即使应归属本期,也不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收付实现制记账原则主要应用于我国预算会计体系中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中除经营活动以外的事业活动及其辅助活动的核算中。
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记账基础,优点是简单,但随着近年来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及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对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现行的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会计核算制度逐渐暴露出滞后性和不适应性,并显现出与财政预算改革政策不协调、资产负债价值反映不真实、事业活动成本难以核算,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绩效难以评价等突出问题,因此迫切需要根据《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精神,全面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促进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二、收付实现制记账基础下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事业单位的业务活动主要包括事业活动和营业活动,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要求,对于事业单位的事业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要采取收付实现制记账基础进行核算,而对于经营活动则需要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记账。下面主要对事业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机制基础核算事业活动所产生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可行的解决措施。
1、对外投资的核算
收付实现制记账基础下,事业单位对对外投资的核算,不区分投资时间的长短,也不区分投资品种差异,均在“对外投资”账户中进行会计核算。事业单位在持有对外投资期间,只要未处置该项投资或未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利息或红利,即使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被投资单位损益发生了变动,也不会因此而核算其所享有投资收益的增减变动。所以导致“对外投资”科目的账面价值不能可靠反映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真实价值和盈亏情况,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2、固定资产的核算
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进行初始核算时,一般按照购置实际价格入账。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过程中,其日常维护和修理所需资金,可以从提取的专用基金(修购基金)中进行列支。而固定资产的重置和更新改造主要依靠财政预算资金届时安排解决,因此,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不需要对所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显然,这种简化的会计核算,不能合理反映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价值损耗,从而使得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在报废处置之前一直是以获得时的入账价值进行反映,造成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真实价值的背离,导致事业单位资产虚增,丧失了会计监督的作用,容易造成资产流失。
3、无形资产的核算
事业单位在取得无形资产后,如果该事业单位不实行成本核算,那么无形资产在日常使用过程中不需要对其价值进行摊销,而是等到处置时,才将该无形资产的价值一次性摊销。这样简单的会计处理过程,当然无法合理可靠地反应无形资产的实际价值,不利于对该无形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控制,同时也不利于如实反映事业单位在提供公共服务时所耗费的成本,从而难以对事业单位开展事业性活动的绩效进行评价。
4、借入款项的核算
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上级单位、金融机构等借入有偿使用的各种款项,一般不需要预提利息支出。等到实际发生利息支付时,为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而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利息,直接计入“事业支出”中进行核算。如果事业单位借入款项金额不多,期限较短,那么上述核算方法对事业单位负债及开展业务活动时所耗费成本的计算影响不大;但是,如果事业单位借入款项金额巨大,期限较长,甚至利息都难以支付,那么在此种情况下,事业单位所承担负债以及由此负债所产生的风险就不能通过会计核算得到反映和监督,不利于有效监控事业单位财政风险,有碍于事业单位财政经济持续、健康运行。
三、改革现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基础,完善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对其事业活动采用收付实现制记账基础进行核算,导致了事业单位资产虚增、隐藏负债、难以对开展事业活动的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从而难以对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绩效进行评价等一系列问题,对此我们提出以下措施完善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核算。
1、建立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核算方法
针对目前收付实现制记账基础下上述资产负债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可以尝试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原则进行如下改进:
对于对外投资项目的核算,我们建议事业单位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对投资的处理方法来规范对外投资的核算。即除了要正确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外,还应对持有投资期间可能享有的收益及损失进行及时确认和计量。如果是长期股权投资,还应按照与被投资方的关系,确定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对于固定资产的核算,事业单位也应参照企业对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方法,对固定资产的日常损耗,按照合理的方法计提折旧;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或公允价值对固定资产账面进行调整;并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针对盘点情况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处理。从而保证固定资产账实相符、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符,最大化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同样,既然无形资产能够在较长时间内给事业单位带来经济利益流入,那么事业单位也应将无形资产价值在其使用寿命期限内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摊销,而不是将其价值在使用完毕或处置时一次性注销。
对于借入款项,事业单位应对在负债期间对所承担的利息进行核算,以正确反映事业单位负债情况。另外,对于因担保等事项而产生的或有负债,也应在报表中进行披露,以有助于事业单位及相关信息使用者正确评价事业单位的风险。
2、构建事业单位会计概念框架,完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权责发生制记账基础的采用,是完善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但是,目前我国事业单位会计中所存在的上述问题,并非完全是由采用收付实现制记账基础所导致的,实际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其他不甚合理的地方,如目标定位、准则体系、信息披露等,也会导致上述问题的产生。因此在改变记账基础的同时,还应构建和完善事业单位会计概念框架,从更高层次方面完善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构建适应我国事业单位会计的概念框架,应在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结合我国企业会计改革的成功做法,建立以满足信息使用者信息需求为首要目标,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在体系架构上应包括基本准则、若干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在内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体系,在内容上应当对各类事业单位主体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特殊业务及事项的处理、财务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等进行具体规范。
3、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其他制度保障
为了保证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质量,除了完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完善外,还应加强内外部制度建设,如内部控制制度、外部监督等。
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可以促进事业单位加强风险防范和内部控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安全完整,预防违法违纪腐败行为的发生。因此事业单位应在财政部2011年11月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征求意见稿)》框架下,结合事业单位具体情况,完善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建立起适时监控、及时核查、整改反馈、跟踪问效的内控实施评价机制,使内部控制在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和绩效评价中发挥作用。
由于财务信息的提供方与使用方之间的立场往往不一致,为了保证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保证客观公允地反映事业单位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事业单位除了依法对其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外,还应公开其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详细信息,增加事业单位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公众及媒体的监督,从而形成对事业单位的有效约束与激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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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会计制度;问题;改进;措施;
1 会计核算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1.1 会计科目的设置
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设置虽然考虑了事业单位资金运作的一般规律,对事业单位走向市场可能出现的对外投资、非独立核算等内容也做了相关规定,但是有时候却忽略了市场经济体制下事业单位服务市场资金运作的特殊规律,结果造成了事业单位会计科目体系上的某些空白,结果也会导致部门资金评价效果的缺失,不利于真实地反映单位本身资金的实际使用效益。
1.2 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的失真
我国会计制度中有关固定资产的核算仍然不够全面。在取得固定资产时只是按照实际成本价值入账,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但固定资产在后续使用时则没有核算磨损价值和计提折旧,由于在单位实际业务成本核算时没有考虑折旧费用,就会使得成本核算不到位,进而出现会计核算失真的现象。这种固定资产会计核算方式就直接虚增了单位的资产总额,所以单位的资产核算状况也不能得到真实准确地反映。
1.3 会计报表信息不够准确
企业的财务报表由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损益表组成,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主要是由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组成。此种负债表的财务平衡公式是:资产+收入=负债+支出+净资产;将财务状况信息和业务信息合在一起,混淆了时期和时点会计信息。再者,单位不编制现金流量表,使得单位现金收支情况无法得以准确反映,不利于单位领导依据会计信息来进行决策管理,也容易使外部使用者对单位财务状况和信息做出错误判断。
1.4 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多元化的发展,会计监督职能缺乏有效保障的问题日益突显。在监督过程中一些有关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概念的模糊,都造成了会计监督的削弱。另外,内部监督制度的不健全,对经济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不严密,也导致会计监督过于形式化,甚至可以说是形同虚设。这样一来,单位的经济活动及会计工作本身也就处于监督无力的状态,从而出现大量违纪现象。另外,部门会计人员的监督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职业风险意识,职业判断能力弱,自我管制能力差,惟命是从,在权大于法的思想支配下,有意造假,使得会计信息失真在所难免。 转贴于
2 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完善的措施
2.1 会计核算信息化的应用
随着科技的发展,利用通用财务软件及网络结构建立各自的会计核算信息网络,从而实现会计核算信息化已是会计工作的发展趋势。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不仅包含事业单位核算,还包括各项专项资金的核算。在会计核算方法上从会计科目设置、会计凭证填置、会计账簿登记、成本计算到会计报表编制,都能逐渐过渡为计算机处理。
2.2 固定资产折旧核算
针对当前事业单位核算不配比的情况,应该建立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制度。购置固定资产时不必按照资金来源列支,应该直接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资产类科目。在计提折旧时借记“事业支出——折旧费”,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总之,要借鉴企业固定资产核算的成熟方法来客观准确地核算和反映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以更科学的方式合理反映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
2.3 完善财务报表制度
事业单位应该借鉴企业会计制度中资产负债表的编制依据,将资产负债表中的收入与支出这部分内容去掉,以“资产=负债+净资产”为编制依据,充分体现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全面反映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另一方面,也应该高度重视现金流量表的作用,要知道现金流量表是以现金为基础编制的会计报表,反映单位会计期间内事业活动、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等对现金资产的流入与流出产生的影响。报表使用者可获得直观准确的会计信息,预测单位现金流量。所以,随着今后单位的快速发展,增加现金流量表更能够科学有力地评价单位的真实财务状况。
2.4 健全会计监督机制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要求单位必须要加强和完善会计监督制度,明确会计监督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以实施清晰明了的监督职能;加大法律法规的处罚、赔偿和执行力度,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及其连带负责人予以曝光;同时还要强化一些相关配套法律及相关法规的实施。另外,在单位部门内部,要加强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检查和监督,使内部监督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一、接受货币资金捐赠的核算
事业单位接受的如果是非限定用途的货币资金捐赠,根据现行会计处理规定应当将其直接记入“其他收入――捐赠收入”贷方,并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如果是需要上缴财政非税收入中心的,则应先记入“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的贷方,待财政返回时再记入“其他收入――捐赠收入”科目。如果事业单位接受的是限定用途的货币资金捐赠,由于这部分捐赠核算在现行会计制度中规定不够清晰,限定用途的货币资金捐赠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必须进行专门核算和管理,应在财政返回时,记入“专用基金”科目的贷方。
【例l】某高校接受某企业捐助货币资金200000元,已经通过银行转账转入高校的银行账户。
(1)收到银行入账通知单时
借:银行存款 200000
贷:其他收入――捐赠收入 200000
(2)如需上缴财政非税中心,则
借:银行存款 200000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200000
上缴财政非税中,bB寸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 20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
财政非税中心返回时
借:银行存款 200000
贷:其他收入――捐赠收入 200000
(3)限定用途资金返回时
借:银行存款 200000
贷:专用基金 200000
但当接受捐赠物为未限定用途的财物时,记入“其他收入”账户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接受捐赠的财物不符合事业单位“收入”概念的内含和适应的外延,事业单位的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有偿服务、经营、投资等取得的收入。二是若按现行的会计核算制度规定将接受的未限定用途的财物捐赠纳入“其他收入”账户核算,则与将接受的固定资产捐赠纳入“固定基金”账户核算存在本质差异。固定基金和事业基金属于事业单位的净资产,而其他收入是事业单位的一种收入,年末要将收入余额转入“事业结余”账户,参与事业单位的结余分配。发生捐赠事项的性质相同的情况下,有些作增加净资产处理,有些作收入处理造成了会计处理的混乱,显然有违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则。因此事业单位接受未限定用途的财物应将其列为净资产核算。
二、接受物质资产捐赠的核算
事业单位接受的物质资产一般为固定资产。在接受固定资产捐赠时一般的处理都是在“事业基金”、“专用基金”和“其他收入”科目中进行反映。但这样做也存在不合理性,主要原因在于:第一,按照事业单位会计的核算要求,“固定资产”科目要与“固定基金”科目相对应,随着“固定资产”增加,要求“固定基金”应同时增加相应的数额。第二,捐赠中固定资产的购置并不是在该事业单位进行的业务活动,所以不能在接受捐赠的事业单位的收入和支出科目反映,这样就违背了事业单位会计应遵循的“客观性”原则。因此,事业单位在接受物质捐赠时,接受的固定资产的捐赠只要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固定基金”一笔分录即可。这样做不仅符合各会计科目的核算要求,避免了重复记账,并且也符合会计核算原则。
【例 2】某高校接受捐赠设备一台,价值10万元。
接受捐赠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100000
贷:固定基金 100000
因此,事业单位应针对捐赠建立公开、透明、高效的捐赠管理组织、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逐步完善和改进会计核算。在接受货币资金捐赠和物质资产捐赠时,按性质分别进入基金账户进行核算,既符合“捐赠”的特征,又使同类会计事项的核算保持一致。
关键字:会计核算;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我国的会计体系按照核算主体性质划分为企业会计体系和预算会计体系两大类。预算会计体系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和财政总预算会计两个分支。通近几年来,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步伐越来越快,事业单位核算会计的客体运行环境也随之发生了变化。颁布和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是我国会计准则体系进一步完备的标志,也表明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更加完善。虽然我国事业单位现行会计核算制度有其所独具的优势,但也存在一些新的问题需要解决。
一、事业单位现行会计核算制度的有利之处
随着《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颁布和实施,我国会计准则体系进一步完备,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也改善很多,较之以前更加完善。
第一,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得到确定。《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一次把会计核算的11条一般原则全面系统地提了出来,统一协调了不同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使之具有了可比性。
第二,统一核算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事业单位收到的预算外资金不再单独设帐,其支出按性质划分;预算外资金是财政部门对事业单位的一种注入资金的渠道,由财政部门决定注入的数量和多少。将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统一核算处理,使事业单位的会计处理变得简单易行,也使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得到综合平衡。
第三,规范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加强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不仅全面系统地提出了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还规范了会计核算工作,突出了会计核算的方法。在原来,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的内容是混合在一起的,不容易区分;现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则明确了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的关系,加强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第四,会计集中核算制是财政体制改革的新举措之一,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会计集中核算制能自始至终全面监控资金运动,推动了反腐倡廉的深入开展,堵住腐败的源头。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各预算单位银行不允许另设账户,而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集中设立账户,有利于规范会计行为,控制财政资金的支出,使财政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得到保证。会计集中核算还统一了支出标准和审核标准,,有利于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的实现,保证各项财政规定能得到贯彻的执行。
二、事业单位现行会计核算制度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已经开始建立会计核算管理模式,核算的管理制度和客体运行环境也在发生着变化,现行会计核算制度逐渐表现出其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之处。
(一)会计制度存在着问题
现行的会计制度并不是很完善,虽然改革后的事业单位会计法律体系较之先前有很大改进,与事业单位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也能相符,但在会计实务中,仍难以顺利及时地开展基层单位的会计业务,并且不同的事业单位的会计业务的具体执行办法也不一致。在会计科目和核算内容的设计上, 还存在着与部门预算编报不一致的现象。一些单位的实际情况并不适合执行单一的会计制度,从而出现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差、可读性不强的问题。由于省、市、县各级行业部门的经济业务往来增多、日益复杂,但单位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数量有限,使有些经济业务不能得到准确的反映。
(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基础存在的问题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收付实现制就是将本期全部现金收入作为本期收入, 将本期全部现金支出作为本期耗费。收付实现制虽然能使事业单位的现金流量得到客观反映,但它存在着年度收支不配比的问题,因为按年收取的一些收入,在当年可能无法全部支付与其相配比的支出项目,这些支出也可能会发生在下一年。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会导致会计信息模糊不清,不利于事业成本的准确核算和成本效益观念的形成,更不利于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活动的开展。
(三)会计核算实务中存在的弊端
1. 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在固定资产原值中不能得到真实反映。资产总量随着固定资产的磨损而虚增,账面价值与净值随着使用时间的延长逐渐背离和事业单位因业务活动成本不包括折旧费用而造成成本核算不完整等是现在固定资产核算存在的一些显著的问题。由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规定, 固定资产只核算原值不计提折旧, 在资产负债表中以原值反映价值形态的固定资产也只核算原值,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损耗的核算问题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使固定资产的净值在固定资产原值中得不到反映,也就导致了上述问题的发生。
2.财政专户资金管理与核算并不规范。由于核算科目的不完整以及预算外资金属于财政性资金的概念的错误理解,现在事业单位的许多会计行为出现了错用会计科目、混淆资金性质的问题,一些单位为了逃避预算外资金的管理,直接就把收入抵作了支出,这些行为很不规范,有些已经违反了相关的会计制度。
(四)会计集中核算制存在的问题
会计集中核算制是适应经济形式发展新的尝试,各单位进行帐务核算将逐步采用会计集中核算制,其既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有不足的地方,在这里本文将单独谈一下会计集中核算制存在的问题。
会计集中核算制的弊端主要是在实践中表现出来的。第一,集中管理事业单位的财政性资金会引起责权利的变化,很多单位领导不能转变意识,并不支持集中会计核算制的实施,而财政部门也很消极,不利于事业单位和财政部门组织资金运动与处理财务关系的进行。第二,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制后,财务管理的权限发生了部分转移,必然影响单位财务管理的积极性,而本单位的事权仍需本单位来负责,容易造成财权与事权的脱节,导致资产浪费与流失现象的出现,不利于资产的管理。第三,事业单位的资金应分于财政性资金的事业性收支和属于非财政性资金的经营性收支两部分。按照会计集中核算制的规定,集中核算的范围只包括事业性收支而不包括经营性收支,使单位的会计业务被分成两部分,造成了会计信息的不完整。
三、对改进会计核算制度的建议
(一)建立完整的会计体系
要使会计核算制度更加完善,就要建立完整的会计体系。这些体系包括会计科目核算体系、责任项目核算体系、预算单位核算体系、财务报告核算体系,会计科目、责任项目核算体系是通过报表格式体系、凭证格式体系及账本格式体系来体现的。我们来具体说一下怎样建立完整的财务报告核算体系。要建立完整的财务报告核算体系,不仅要补充内容,还要剔除一些项目,也要完善一些内容。在建立完整的财务报告核算体系时,为了使一定时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状况得到准确地反映,应该增加现金流量表。在资产负债表要剔除的项目是收入类和支出类项目,资产、负债和净资产三类要素要在资产负债表中得到体现。事业单位基本数字表也要完善,以便能使事业单位的情况得到全面地反映。
(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事业单位也是生产部门,只不过于企业相比,它生产的是精神产品;事业单位也有经营性,只不过经营目的于企业不同;并且也要面向市场,致使程度比企业要弱。事业单位的特点与企业比较相似, 完全可能采用与企业相同的会计核算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的基础,不仅与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和客观性原则相符合,还能使单位的资产和负债如单位的资金运行过程、单位的业务收支及结余情况等得到如实地反映。会计核算的基础转变为权责发生制,可以将事业单位债权债务的核算转变为单位的资产或负债的核算,能使单位的可用财力和潜在风险得到充分反映。
将会计核算的基础转变为权责发生制,不仅能正确核算成本费用、提高单位经营效益,在权责发生制下,更能提高会计信息的利用率,有效的运用现代管理手段。权责发生制能正确核算成本、有效计算利润,因此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基础应尽快完成向权责发生制的转变。
由于事业单位之间的情况不同,是否要将会计核算的基础全面转变为权责发生制,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定。为了维持事业单位正常的会计工作秩序,会计核算基础向权责发生制转变,不仅需要对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进行修改,还需要其他方面如立法、应用软件设计等的配合,要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以及资金利用的合理性。
(三)固定资产原值应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
为了使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在固定资产原值中得到真实地反映,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应实行折旧制度。由于要使固定资产的价值损耗和净值得到记录和反映,事业单位应增设“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净值”这两个会计科目。事业单位如果实行的是内部成本核算,应将折旧费用在相关的成本费用中列支。如果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应只列出折旧费用而不列支出。
为了使会计核算制度更完善,事业单位应规范财政专户资金管理与核算,正确理解预算外资金属于财政性资金的概念,完善会计核算科目,避免滥用错用会计核算科目。对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的单位,应使其领导尽快完成思想意识上的转变,调动财政部门的积极性,并尽快完善会计集中核算的相关规定,使事业单位的两部分资金得到统一处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的完善,对规范单位内部的会计行为也有重要的作用,使事业单位能更好的适应客体运行环境的变化,取得较好的经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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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业科研院所 固定资产 问题 对策探讨
固定资产是农业科研院所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的支撑条件,也是实现科技创新、完成各项科研任务、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重要物质基础。因此,如何科学有效地管理好农业科研院所的固定资产,对保障各项科研业务活动的顺利进行,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农业科研院所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增强其竞争力及其重要。
作为一名科农业科研院所的资产管理人员,笔者在工作中遇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在农业科研院所中普遍存在,大大降低资产管理效率,并成为国有资产流失的安全隐患。本文结合个人工作实践,就当前科研院所资产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个人对策建议供探讨。
1 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固定资产管理重视不够
农业科研院所关注的重点在科研项目的申报和执行、各类科技成果的策划与申报,而对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往往疏忽,且农业科研院所固定资产的购置主要是依靠财政资金支持,由于不会消耗本单位内部太多资金,从而粗糙预算、随意购置、管理放松等,导致许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越来越不受重视,陷入管理危机。
1.2 单位内部管理机构不健全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包括固定资产采购计划审核与上报、固定资产采购、固定资产列增、固定资产变更、固定资产盘点、固定资产处置、国有资产决算编制、固定资产账目管理等等。而许多单位未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人员配备不够齐全,而是由其他部门兼管,有些还涉及几个部门共同兼管,无法实现资产的系统管理,更谈不上精细化管理。
1.3 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
管理机构的不健全,也不利于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目前,有的单位没有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或管理办法老旧,对资产的购置、保管、领用、维护、处置等规定缺失或不够详细;有的单位完全照搬国家及上级相关部门规定,没有结合单位实际,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且不根据相关新的管理规定更新内部管理制度,导致资产管理没有依据可循,影响资产管理的顺利开展。
1.4 资产管理人员责任不清晰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业务繁多,加上未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而是由其他部门兼管,有些还涉及几个部门共同兼管,因此管理人员严重不足,多是一人管理多环节多部分内容,很难实现岗位职责不相容;管理界限不清楚,容易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从而降低工作效率。
1.5 存在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
许多科研院所在固定资产购置过程中,程序比较规范,但购置以后,分散领用到各使用部门,平时较少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缺乏相应的资产管理责任制和有效的约束机制,较少有长期有限的监督和考核体系。由于许多设备维护和保养非常专业,需要专门的固定人员进行后期维护和保养,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及使用人大多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观念和经验不足,且部分设备后期维护和保养成本较高,很多单位没有足够的经费支持,严重影响设备的使用效率。
1.6 无形资产管理概念淡薄
农业科研院所无形资产主要表现有科技成果、品种权、专利、专著等知识产权,往往因为疏忽其管理和开发应用而造成巨大损失。无形资产是农业科研院所的宝贵财务,对其实施管理是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院所生存和发展的需要。
2 加强资产管理的建议
2.1 从思想上提高重视,设立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农业科研院所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必须从思想上着手,引起单位法人、分管领导、管理及使用人员的真正重视,让他们真正明白固定资产管理的含义及其内涵,了解固定资产管理具体工作内容,防止实际工作中盲目预算和购置、资产流失等现象发生。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进行全面系统的管理。
2.2 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
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只有不断完善各项监督管理机制,才能使资产管理工作得到提高,这是做好资产管理工作的基本保障,也让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真正有章可循。完善的管理制度必须明确资产管理中的具体层级及其责任,如资产使用人、资产使用部门、资产采购部门、财务部门、分管领导、单位法人等的具体责任,实行岗位不相容设置,对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防范。
2.3 合理配置资产
农业科研院所固定资产必须根据农业科研需求结合现有资产情况及长远发展规划进行科学合理的配置,减少重复配置导致的资源浪费、利用率低、浪费设备维修保养资金等问题,应由资产使用人和使用部门提出需求,由资产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进行审核,经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可上报采购计划及预算。确保严格控制固定资产的配置,并对现有资产进行合理调剂和区域共享,盘活存量固定资产。
2.4 实现资产信息化管理
农业科研院所固定资产数量多、分布广、类型复杂,要进行科学、系统化的管理,必须将农业科研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和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相结合,实现全面、系统的信息化管理。应充分利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升科研事业单位的整体管理水平、提升上级部门对事业大内的监管力度,增强国家财政部门对实验单位资源的调控力度。通过多层次的动态化监管,严格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做到科学、规范、准确的日常管理,为资产有效配置提供依据,提升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
2.5 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盘点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是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年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对固定资产的数量和现状进行清查;各部门资产管理员要作好本部门资产清查相关记录,并把清查结果报送财务办公室资产管理员。
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管理部门尽职尽责,更需要领导的重视和全员的共同参与,只有大家都以主人公的精神来管理、保护和利用固定资产,才能使固定资产充分发挥其价值,为农业科研工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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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工业沈阳发动机设计研究所沈阳110015
摘要 固定资产是科研事业单位的一项重要资产,其占单位资产总额的比重较高,是科研事业单位完成科研试验任务和开展日常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随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不断的推进,对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因此,加强科研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对保障科研单位各项业务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科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更好的服务国防科技事业都具有重要意义。文章对科研事业单位现阶段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针对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解决对策,希望能够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提升有所帮助。
关键词 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信息化
1 固定资产管理现状
1.1 固定资产概念
军工科研单位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1000 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 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然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1.2 固定资产特点
1.2.1 产权特点
科研事业单位为国家投资形成的事业型科研单位,是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非营利性实体。所以,由国家作为所有者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科研事业单位只拥有占有权和使用权,并不拥有所有权,资产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
1.2.2 管理关系特点
科研事业单位资产的产权特点,决定了资产的管理关系为委托关系。国家委托财政部代为管理资产,财政部委托军工集团公司代为管理资产,这种从上到下的职能分解,实质上是一种依赖于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委托过程,归纳起来就是委托关系。
1.2.3 资产管理特点
资产产权和管理关系的特征,决定了资产管理的全过程,包括资产配置、使用、出售、转让、出让、变卖、报废等过程都要在财政部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实施。
1.2.4 固定资产特点
由于科研事业单位性质以及自身承担国家科研研究任务的特点,决定了固定资产大多数由国家投资建设形成,增加速度快,单位价值高,构成复杂,建设期长,建设与投入使用交叉等特点。
2 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账实不符,存量不清
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长期存在着账实不符、存量不清的问题,该问题已经成为各家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顽疾。很多单位财务部门固定资产台账明细与单位实际拥有的固定资产数量相差巨大,业务部门台账与财务部门台账长期不一致。单位到底拥有多少价值的固定资产,拥有的固定资产都是什么,拥有多少数量的固定资产,现阶段很多单位都还是无法准确的理清。
2.2 固定资产采购资金来源复杂追溯困难
由于很多科研事业单位的科研项目繁多,每个项目组都有一定利用科研经费采购固定资产的权利,导致单位的固定资产采购部门繁多,很多部门可以通过正常渠道或自己部门的科研经费渠道采购固定资产。这样就导致固定资产的采购资金来源多样复杂,有些不是通过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购置基金采购的固定资产也进入到单位部门。并且业务主管部门对固定资产的登记信息不全,固定资产的来源信息都比较模糊,多数主管部门只了解固定资产的现状,却无法追溯固定资产的来源。
2.3 验收制度执行不力,缺乏有效的验收流程
虽然在制度上很多单位都已经规定了如何进行固定资产验收,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往往流于形式。
很多的固定资产已经交付使用单位,但是在财务报销时才后补验收交接单。并且在制度上也没有明确规定固定资产验收流程,验收各方应该履行哪些职责。
2.4 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不高缺乏流动性
很多科研事业单位都是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不高而且流动性较低,有些单位的固定资产采购后不长时间就开始闲置,而且固定资产在部门之间调拨次数很少,很多固定资产的采购有可能是相对重复的,当某个部门有固定资产需求时,更多时候想到的是去外购买,而很少想到向其他部门调拨。固定资产仍然封闭在部门内部使用,这样就降低了资产的使用效率,没有发挥固定资产的最大使用价值。
2.5 固定资产处置收入较低,存在资产流失风险
每年科研事业单位都处置大量的报废淘汰的固定资产,而且固定资产的处置原值总额都较大,但是每年固定资产处置的收入却并不高。固定资产在处置环节往往流于形式,有的资产已经报废了再后补报废申请单;报废技术鉴定小组只给出同意意见,却没有相关的技术鉴定材料;报废过程中缺少资产评估环节;处置部门的资产处置过程缺乏一定的监督。这就导致很多固定资产依然有使用价值却被当做废铁进行处置,有些固定资产被低于市场价处置。
2.6 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缺乏论证和集体决策
很多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投资缺乏科学合理的论证,有的单位领导“拍脑袋”决策,尤其对较大投资规模的固定资产采购不论证不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导致有些固定资产采购后就处于闲置状态,固定资产利用率较低,固定资产投资低效。
3 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3.1 对固定资产管理重视程度不够
长期以来,很多科研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一直存在重购买、轻管理的现象。对购买固定资产的流程和审批把关、控制严格,整个流程设有专人进行业务处理,但是固定资产采购入所后,就缺乏有效的监督与控制手段,没有专门主管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实时的监控与统计,缺乏足够的人员深入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对固定资产的状况进行全面了解。
3.2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机制不健全
很多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还并不健全。有的单位仅有一部制度来管理全部的固定资产。但由于固定资产种类繁多,专业性强,一个管理办法无法满足所有主管部门对固定资产管理的要求,每类固定资产的具体管理办法,需要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布相应的管理制度来规范。在固定资产管理机制方面,缺乏一个从固定资产形成、使用到处置的全过程的有效管理机制,虽然各个环节都有相应的管理办法,但各环节的衔接机制并不完善,导致各环节运行相对封闭,信息无法有效传递。
3.3 固定资产管理职责不明确
很多科研事业单位中,看似主管固定资产部门较多,但各部门多数各自为战,缺乏交流,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协调组织各主管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很难,而且各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仍有漏洞,出现对某些固定资产主管单位不明确的现象。大多数主管部门只管实物,对固定资产的来源价值缺乏了解,也说不清楚;财务部门主管价值,对实物的管理和固定资产的实际状况缺乏了解。在固定资产采购、验收、调拨、处置的各环节各部门职责也非常不明确,看似各部门都监管都在审批表上签字,但却都不明确各自监管范围和职责,发生问题都互相推诿。
3.4 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程度较低
整体来说大多数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整体信息化程度仍然不高,而且应用的固定资产管理软件五花八门。近些年财政部推行的固定资产管理软件仍然没有完全推广,各家单位应用的固定资产管理软件都各不相同,而且一个单位内部也没有统一的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固定资产价值由财务部门主管,数量由业务部门主管,各主管部门的应用软件都是“信息孤岛”无法联网,并且各软件的信息标准不一致,导致各系统的数据信息无法有效的进行交换传递,信息无法共享,使得没有一个信息系统能够提供非常全面的固定资产信息来支持对固定资产的管理。
3.5 固定资产财务管理不规范
一是财务会计信息核算不及时,无法真实反映和有效控制固定资产实物状况。有的固定资产已经采购使用一年多,但报销手续还没有及时办理,导致财务信息无法及时反映该项固定资产。
二是固定资产建设工程结算决算不及时,有的固定资产已经交付使用但在财务上仍显示为在建工程。
三是通过非固定资产购置流程采购的固定资产较多,导致固定资产已经交付使用方使用,但在财务方面却通过经费类或其他方式报销,没有相应增加固定资产。
四是捐赠和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由于各种原因滞留账外不入账,导致形成账外资产。
4 固定资产管理提升工作对策
深入分析以上原因的背后,固定资产管理问题深层次的原因是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代管机制削弱了各单位管理固定资产的主观能动性。制度规定固定资产的投资需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这就造成各单位不管需不需要的固定资产,只要能够审批通过就购买;制度规定固定资产的出售报废收入都要上缴国库,这就造成各单位固定资产能不报废就不报废,出现大量闲置或利用率极低的固定资产;这种代管机制造成了很多单位重视固定资产的申请,而轻视对固定资产使用的管理,重视固定资产合规的管理,而轻视了固定资产对单位创造价值的管理,进而出现了很多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的局面。
针对以上原因分析,笔者提出以下几点提升固定资产管理的建议:
4.1 引入资产创造价值相关指标对科研事业单位进行考核
长期以来,对很多科研事业单位的考核主要局限在科研任务完成情况、科研经费的预算执行情况,科研收入情况、事业基金结余情况等范围,而较少有对资产利用率以及资产创造价值情况的考核。建议应效仿企业对经济增加值(EVA)、净资产收益率等考虑资产占用成本及资产创造价值指标的引入,针对科研事业单位的自身特点,设计诸如资产周转率、净资产结余率等适合科研事业单位考核资产利用率及创造收入和价值的财务指标,将指标纳入对当年科研事业单位的考核指标体系中。这样科研事业单位就有主观动力来提升固定资产管理水平,以期能够降低固定资产规模,提升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以最小的资产规模获得最大的收益。
4.2 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责,健全管理制度及机制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级分类管理:
一是设立归口管理固定资产部门;
二是按照资产专业类别,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设定专业主管部门;
三是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职能,对固定资产预算、档案管理、采购管理、处置管理等进行职责划分,设定职能主管部门。
明确各主管部门在固定资产采购、验收、调拨、维修、盘点和处置各环节的管理职责,规避内控缺陷。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归口管理部门统领全单位的固定资产一级管理办法,各专业主管部门以及职能主管部门针对各自所管理职责建立所主管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终形成一套涵盖固定资产管理各环节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体系。
4.3 搭建固定资产信息化共享管理平台,实现账物相符的目标建立统一的固定资产管理平台,打破各主管部门的“信息孤岛”,打通固定资产各环节的管理流程,建立统一台账、统一数据中心,集成计划、财务、合同及采购等系统,形成建设、购置、安装、使用、维修、调动、改造、报废、处置一体化全程动态管理,实现固定资产全寿命周期的信息化管理,确保固定资产账物相符。
4.4 规范固定资产财务管理,抓好评审论证管理
确保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加强固定资产盘点力度,对已交付未办理交付手续的固定资产要及时核算。建立大额固定资产论证评审制度,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可行性进行全面的分析论证评审,确保固定资产的购置都符合单位的发展需要。
4.5 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考核评价机制
将固定资产管理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体系中,应设置如资产使用天数、资产维修次数、资产报废数量等反映资产使用情况的指标进行指标考核。制定可操作性的考核评价办法,促进各单位全员参与到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中。建立固定资产后评价制度,对规模较大的固定资产投资,在交付使用后应进行固定资产后评价,从资产经济价值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评价。
综上所述,科研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是国家国防建设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成科研试验任务和开展日常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虽然科研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仍存在诸如账实不符、存量不清、资产使用效率低下、投资决策论证不充分等一系列问题,但通过明确固定资产管理职责、建立管理制度体系、提升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动态管理,规范各环节管理流程,一定能够促进科研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提升,对保障科研单位各项业务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更好的服务国防科技事业都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财政部科教文司.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暂行办法问题[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一)国有资产管理观念淡漠。长期以来,国有资产形成的主渠道是国家财政拨款。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人们对经济核算概念的淡漠,从而导致了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观念淡漠,认为事业单位有别于企业,搞不搞国有资产管理无所谓。
(二)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体制未理顺。目前,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环节比较薄弱,没有一个集中、统一的管理部门。以高校为例,目前不少高校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仍然沿续按资金来源、按资金用途归口分类管理的方法;学校财务部门统一进行财务核算、监督。而各大类国有资产的实物管理则归口分属各职能部门管理,教学、科研设备归设备处,土地、房屋、家具、车辆、行政用设备归后勤,图书资料归图书馆;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部门和完整的管理体系,没有统一的采购、验收、登账制度,各行其是。有的资产管理部门虽然是用计算机管理,表面上看很正规,但使用的软件明显与现行体制不符,出现制度服从软件的怪现象。
(三)资本支出不合理,固定资产重复投资、大量闲置、使用效率低。在对旧的固定资产的更新和选择当中,没有慎重考虑以新的固定资产代替原有尚可使用的旧的固定资产的合理性,一方面在经费不足的情况下普遍存在教学、科研用房紧张,仪器设备陈旧落后现象;另一方面又存在着仪器设备分散,常规仪器设备重复配置,利用率不高的情况。这不仅造成使用效率低,更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四)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一些事业单位在创收和创办第三产业的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财产转移手续或产权登记等,无偿占用国有资产从事经营性活动,也不能及时、足额缴纳国有资产占用费,投入创收的资产得不到合理的补偿,收入不实且过多地向个人分配倾斜。创收本意是为了弥补国家财政经费不足,引导部分事业单位向企业化管理过渡,但是由于缺乏严格的规范管理或有章可循,使国家投资购置的资产被创收单位无偿占用,违背了开展创收活动的初衷,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原则
(一)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是指,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所有权归代表国家管理国有资产的专门机构掌握行使,以及由这个机构所委托的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行使。各种事业单位直接占用这部分国有资产,则享有使用权,同时负有与享有的使用权相对等的责任。
(二)实物管理为主的原则。社会中的每一种资产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在这两种形式中,不同性质的资产有不同的管理重点。就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来看,它使用的目的在于服务、在于保证事业单位工作的顺利开展,依赖的重心是使用价值。所以,在管理中应执行以实物管理为主的原则。
(三)效率原则。提高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既是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目的,也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必须进行的基本原则。这就要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下大力气做好资产的调拨工作,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占用与完成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效率相匹配,做到物尽其用,避免闲置浪费。
三、加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对策
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原则,结合当前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应重点对以下四个方面强化管理: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增强国有资产管理意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事业单位的运行机制逐步向企业化管理发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既是维护国家利益的需要,也是事业单位自身发展的需要。在当前国有资产管理问题突出的情况下,事业单位领导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应予以高度重视,提高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加大领导力度,要在广大职工中广泛宣传,使大家明确对事业单位资产的管理人人有责,增强保护国有资产权益的意识,自觉维护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有效地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
(二)完善管理体制,健全管理制度。搞好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是维护事业单位及国家所有者权益,提高事业单位综合管理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本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一个专职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确定专门岗位,配备高素质、懂管理、懂经济、懂业务的人员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建立高效、统一的管理体制和行之有效的管理、监督、运营体系,彻底改变事业单位长期存在的国有资产多头分散管理又都不负责的现状。同时,要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把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在管理中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要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结合事业单位的特点,切合实际便于操作。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可包括清查、登记、统计、使用、损坏赔偿及报废处理等制度。要建立固定资产审批、购进、保管、使用、处置、会计核算、维护等管理制度和办法,对于闲置的固定资产必须制定闲置资产管理办法。
(三)摸清家底,活化存量,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在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建立高效的国有资产信息网络,定期组织清产核资,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摸清家底,明确资产所有权,及时掌握事业单位资产的变动状况,避免重复购置。做好固定资产存量增减的会计账务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闲置的国有资产可进行合理调剂,活化存量,促进其有效利用,提高经济效益。例如,高校对于淘汰下来的计算机可集中起来,由学生自己管理,增加上机时间,提高学生计算机操作水平,对于学生宿舍、教室可利用假期举办短训班、补习班,增加学校收益:对于学校的运动场、体育馆可向社会开放、出租、出借或举办大型体育活动,增加收入,提高效益;对于闲置的房产,可采取对外出租或举办活动的方式获得收益。通过这些办法,可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物尽其用”,“物有所值”。从而,提高经济效益。
财政部分别于2012年12月6日和12月19日颁布了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2号)(以下简称《准则》)和修订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以下简称新《制度》),均从2013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在《准则》和新《制度》中,对于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相关内容均进行了调整,其中:新增了对“非流动资产”的相关规定。
一、对于事业单位“非流动资产”范围的界定
《准则》第十九条明确指出“事业单位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非流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第二十一条又指出“事业单位的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投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而1997年颁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以下简称《准则(试行)》)中对于资产的分类是将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因此,二者相比较,新规定中的事业单位非流定资产的范围相当于在原制度中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一部分对外投资。的基础上再新增“在建工程”的内容。这部分资产的共同特点是:
(—)资产的比重大
在我国,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2、411号令)的规定: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以社会公益为目的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这就决定了事业单位不进行或不主要进行有形产品的生产,因此,在其资产结构中存货等流动性资产所占的比重就不会太大,而非流动性资产的金额就会相应较大。
(二)资产的流动性差
从这部分资产的名称上来看,既然被称为“非流动性资产”,那么,它们的变现能力就比较低,要么缺乏活跃的交易市场,要么没有公开的市场定价,要么市场的参与度较低,这都决定了这部分资产的流动性较差,变现能力有限。
(三)资产的核算复杂
近一段时期以来,随着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事业单位开始参与市场活动,有很多的事业单位已经半企业化了,很多新的业务活动都使事业单位非流动性资产的核算变得日趋复杂,比如:在经济活动中的“对价”方式,就是在经济实践中经常发生的事件。
二、新制度中对非流动资产管理与核算的特点
《准则》和新《制度》对于非流动资产管理与核算的规定有以下几个明显的特点:
(一)继续坚持加计法。
长期以来,加计法都是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上的一个重要方法,尤其是在固定资产和对外投资的核算方面,加计法就是在确认固定资产和对外投资支出的同时,做以下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或者
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在《准则》和新《制度》中,这种加计法仍然被保留下来,这也成为事业单位会计区别于企业会计等其他会计体系的重要特征之一。
(二)坚持收付实现制
事业单位长期以来坚持收付实现制,旧制度规定:只是在经营性业务中可以选择使用权责发生制。虽然对于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呼声由来已久,但此次改革并没有全面引入权责发生制,在非流动性资产的确认环节,仍然坚持收付实现制,按照现金及其等价物的收付作为确认收支及其金额的唯一标准。比如:在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平时并不要求进行收益的计提,只有在收到利润等投资收益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
(三)引入待处置资产损溢和非流动资产基金的概念
《准则》和新《制度》引入了“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科目,事业单位处置资产时,一般应当先记入“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科目,按规定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年度终了结账前一般应处理完毕。这种做法保证了事业单位报废资产在报批的过程中能够达到反映,有利于正确衡量资产的实际金额。
另外,为配合非流动资产的核算,在净资产科目中引入了“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以替代旧制度中的“事业基金”和“固定基金”等科目,实现了功能相近科目的整合。
(四)考虑了取得和处置环节的相关税费
在《准则》和新《制度》中,明确了事业单位在非流动性资产取得和处置环节发生的相关税费的处理,即:按发生的相关税费,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科目。也就是说,相关税费不再计人非流动性的成本中。
除此以外,《准则》和新《制度》仍然沿用历史成本法,即:坚持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三、对《准则》和新《制度》新增部分非流动资产核算的解析@
《准则》和新《制度》在非流动资产中新增的部分包括长期投资和在建工程两部分。
(一)对长期投资的规定
原制度中并没有专门提及长期投资的核算问题,但是随着事业单位业务范围的扩大,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渠道增加、投资期限延长、投资品增多,原有制度的规定已经无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准则》和新《制度》规定:长期投资是指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和债权性质的投资,将投资分为股权投资和债券投资两部分。并且,《准则》和新《制度》强调事业单位的长期投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有关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规定。《准则》和新《制度》对于长期投资的规定分为股权投资和债券投资两部分,按照取得阶段、持有阶段、到期或转让阶段进行划分。
1.取得阶段的处理
在长期投资的取得阶段,新制度按照投资品的形式进行了列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具体的核算方式见表1。
2.其他阶段
除了取得阶段外,事业单位长期投资还涉及持有阶段和转让阶段的处理,其基本方法见表2。
(二)在建工程的规定
在旧制度中,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都是由单独的基建会计来进行核算的,事业单位会计只是在基建完成后,再按照固定资产来人账管理。《准则》和新《制度》将在建工程纳入事业单位会计的核算范围,要求事业单位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和设备安装工程的支出都由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同时按照规定至少按月进行反映。
《准则》和新《制度》将在建工程的核算分为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两项。建筑工程的账务处理具体见表3。
相对于建筑工程,事业单位还有一部分需要进行设备安装的固定资产,对于这部分固定资产的具体账务处理见表4。
四、对《准则》和新《制度》修订非流动资产部分核算的解析
《准则》和新《制度》在非流动资产中修订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两部分。
(一)固定资产的规定
固定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准则》和新《制度》对于固定资产的规定仍然很详细,最大的变化有两方面:首先,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变更为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其次,对固定资产可以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的核算分为固定资产取得、计提折旧、后续支出和减少的处理等。固定资产取得的核算具体见表5。
《准则》和新《制度》并未强制要求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如果事业单位要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具体处理见表6。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只为增加固定资产使用效能或延长其使用年限或维护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支出,其具体处理见表7。
固定资产减少包括出售、无偿调出、对外捐赠、对外投资、盘亏或者毁损、报废等情况,其处理具体见表8。
(二)无形资产
《准则》和新《制度》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对于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的核算,新制度从取得、摊销、后续支出和无形资产的减少等环节进行了规定,取得环节的核算具体见表9。
事业单位的无形资产可以进行摊销,摊销的具体核算见表10。
[关键词]固定资产 管理 制度 电算化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以国家投资为主体的社会公益事业得到迅速壮大,事业单位添置了大量的通用设备、专业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等等,固定资产总额不断扩大。长期以来,我国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在保证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高速进程中,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方面也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使得固定资产利用效率低下甚至流失。为此应切实加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把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轨道。下面就关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在加强管理方面作几点粗浅探讨。
一、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 领导不够重视固定资产的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在日常的财务管理中,领导很少能对固定资产的购置去开会论证,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忽视,甚至不予理睬。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缺乏责任心和相应的专业知识,常常有意无意地漏记固定资产。还有些单位干脆是些不懂基本会计专业知识的其他人员兼职来管理固定资产。
2. 岗位设置不合理,责任人处罚机制不到位。
有的单位总务管财务,总务既管物又管钱。这就造成不相容职务没有相分离,没有形成相互制约机制,总务科长说了算。根据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要求,应该对造成违规现象的责任人进行处罚。但实际上,一些责任人往往是现任领导或曾担任过领导工作,根本不去处罚,造成一些责任人意识淡薄,制度成为一纸空文。由于对责任人的处罚未得到彻底落实,造成有关负责人责任意识差,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不重视,结果形成恶性循环,产生更多的违规现象。
3. 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善。
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需要各方面的有效衔接,不仅要有金额核算,而且要有数量控制,固定资产数量金额核算需要财务、总务、使用部门的协调管理。但由于许多事业单位未建立起完善的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使内部各部门之间缺少相互的制约,无法保证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合理的使用。有的单位虽然建立了有关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但有关人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不强,存在侥幸心理,往往有章不循,有规不守,使内控制度不能发挥应有的效能。
4. 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现象严重。
单位对固定资产购置、更新、维修、调入、捐赠等形成的资产不及时入账,有的甚至不入账;对报废和处置的资产不调账,会计信息失真,资产价值名不符实,资产家底不清。少数单位甚至没有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卡片。事业单位与其附属单位自有资产管理界限划分不清,造成交叉管理,账实不符。
5. 财政对固定资产管理、约束、监管制度执行不到位。
长期以来重钱轻物,重购置轻管理。对资产的管理没有形成严格的监督约束机制,造成资产闲置和重复购置现象突出。资产的利用效率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考核。事业单位没有充分利用预算、政府采购等手段对固定资产进行有效的事前、事中监控。财务部门在做年度预算的时候,对本单位现有固定资产的情况缺乏整体概念,对固定资产购置的预算编制随意性较大,没有从节约、整合资源的角度合理安排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在购买固定资产的时候,对必须进行政府采购的固定资产范围、种类认识不深,导致在固定资产购置过程中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单位自行采购了事。如此一来,难免出现价高货廉、人情采购,达不到少花钱多办事,有的可能还会导致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的情况发生。财政部门对此现象不去管理或管理力度不够。
6. 固定资产流失严重。
有的单位将替换下来的固定资产低价出售或者赠与他人,不履行手续,财务上也不反映。造成固定资产流失严重。也有的单位将国有固定资产转入附属单位,也造成固定资产流失。
二、鉴于以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事业单位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体制,做到“权责分工明确,管理高效有序,过程公开透明,监督检查到位”。下面谈几点建议
1. 应加强岗位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首先单位领导要重视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管理的意识,提高管理意识是提高管理的关键。认识不到位,措施就难以落实,要克服那种层面上、形式上的重视,要把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作为考核领导干部和每一名管理人员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设置固定资产管理岗位,实行竞聘上岗。资产管理员作为资产业务的具体经办和管理人员,必须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规,规范和完善账务处理,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单位要对资产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资产管理员要对各类资产的名称、功能、存放地点、使用情况等要做到有所登记。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办理各项业务,保证账实相符。
2. 建立岗位责任制。
要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要求,合理设计会计及相关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约机制。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职务,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全过程。
3. 加强固定资产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
加强固定资产的事前管理,就是要把好“预算关”,在编制年度预算的过程中,对固定资产购置预算根据实际需要作全盘考虑,坚持面向基层、突出重点、保证急需、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各部门的职能需要,制定合理的固定资产配置标准。在单位需要整批购置设备且金额超过规定标准的要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进行招投标方式购买,防止采购过程中出现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的情况发生。
加强固定资产的事中管理就是:要规范固定资产日常核算,健全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卡片等资料,做到账卡、账账、账实相符。要健全固定资产保管领用制度,做到购置时有验收,领用时有登记。建立固定资产使用人责任制度,确保固定资产按规定用途合理使用。要对造成固定资产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随意侵占、挪用、非法交易以及毁坏、窃取、丢失固定资产的违法违纪和失职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加强事后管理就是各单位处置资产(包括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应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得随意处置。处置资产应按规定程序进行,以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资产处置后要如实进行资产核销账务处理,对残值收入和转让收入要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或另存到其它的账户。
4. 要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建立完善的清查制度。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是一个变动状态,无论是从数量,还是从价值总量看,总是在不断地增减变化。为了掌握固定资产的结构、数量、质量和管理现状,必须有一套完备的资产清查制度。因此,各事业单位要建立完备的资产清查制度,使资产清查工作步入制度化、经常化轨道。各事业单位至少每年年终要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核对,对资产结构和管理现状进行分析,盘活存量资产,防止积压闲置,做到物尽其能,物尽其效。或者建立重点抽查制。对资产使用重点部门进行重点抽查核对,做到账、卡、物相符。另外应建立离任核查制。单位领导或资产管理人、使用人员离任时,要组织核查,办理资产移交和监交手续,确保人走账清,防止资产流失。
5. 要对固定资产进行电算化管理。
要按照财政的要求,统一使用资产管理软件,数据上传,与财政预算接轨。
固定资产电算化管理是利用电子计算机代替人工记账、算账和报账,以及部分代替人脑完成对会计信息的分析、预测、决策的过程,其目的是提高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从而实现会计工作的现代化。单位要配合财政的要求,统一使用资产管理软件,数据上传,与财政预算接轨,达到统一管理。
随着单位内部监督与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也随着单位自身在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的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的相互结合。我相信一定会实现自动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固定资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