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

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

时间:2023-06-29 17:09:2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

第1篇

关键词 建设工程 安全监理 招投标

随着国家各种建筑工程法律、规章及地方建筑工程法规的陆续出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大力监管、工程监理制的推行、普及,以及各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整体素质的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意识已是深入人心,工程项目的总体施工质量有了相当大的提高。与之不相适应的是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却未能与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同步提高,恶性安全事故频发。针对这种情况,作为监理单位从业人员,必须首先从思想上加强安全管理意识,加强安全监理工作业务知识和经验的积累,才能更好地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监理目标。

一、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意义

1.有利于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协调机制。当前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主要由两个方面构成:一是施工企业内部建立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是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受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而施工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由于受到自身利害关系和共同利益的影响,有可能降低安全标准,放松管理要求;政府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受到编制和经费的制约,难以对所有的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的安全监督,使安全管理体系存在漏洞。而监理人员常驻施工现场,对施工现场发生的事件、情况可以随时掌握,发现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可以及时地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严重者可以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整顿,并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严密的安全生产监督网络。

2.有利于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质量与安全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有了好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技术措施才能有效地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劳动者如果在生产中没有安全感就不可能安心工作,不可能创造出很高的劳动生产率和优良的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没有保障又会对安全带来威胁。对施工进行全过程安全监理正是保障工程质量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3.有利于建筑工程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从以人为本的理念出发,一个建设工程只有安全无事故才可以称得真正意义上的优良工程。因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各项管理工作就会前功尽弃,对劳动者及其家庭带来不幸,给企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使社会不能安定.所以,安全生产是工程项目整体管理水平的体现.安全监理有利于提高建筑工程项目的整体管理水平。

二、如何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

1.增强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是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实施监理,是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所实施的监督管理活动。监理单位的服务范围除“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外,还加上了安全监理,实质上是监理业务的范围扩大了,这是监理行业逐步与国际接轨的决策,也是适合中国建筑市场整体发展所需要的。因此对于监理单位而言,为适应安全监理业务的需要,对从事安全监理工作的人员要进行安全监理业务培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监理业务水平,并要求其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尽快进入角色,以适应建筑市场不断发展的需要。

2.明确各施工阶段安全重心。有效开展安全监理工作安全监理作为建设工程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可划分为施工招投标、施工准备、施工实施、竣工验收四个阶段的安全监理。施工招投标阶段应审查施工单位的专业资质,协助建设单位拟定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安全协议。施工准备阶段应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制定,明确项目安全监理人员的职责,制定安全监理程序,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中应明确安全监理内容。审查总承包单位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监督机制、安全管理网络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健全;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资格,是否持证上岗;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高危作业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审查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对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塔吊、机具,应要求施工单位在安装后组织验收,严格办理合格使用移交手续,防止防护措施不足及带“病”运转使用;督促施工企业在每道工序施工前,认真进行书面和口头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签字手续;督促施工企业进行安全自查,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加强施工现场外脚手架、洞口、临边、安全网架设、施工用电的动态巡视检查;核查已到达施工现场的材料、工具、机械设备的检验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处于安全状态,要求施工现场必须使用质量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对安帽、安全网、安全带、漏电保护开关、标准配电箱、脚手架等要进行材料报审工作,确保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对以上有不符合规定的内容,应提出修改意见,并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应严格按安全监理程序开展安全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的主管部门应根据工程进度对现场监理工作检查和指导,各岗位监理人员应履行其相应职责。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强制性标准,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各项安全措施。项目部监理人员,每周应安排适当时间学习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重点是“施工安全规范汇编”中“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施工安全的强制性条文。监理工程师在巡视和旁站监理过程中,除检查和关注施工质量外,同时必须检查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注意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发现有安全事故隐患时,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及时通报给建设单位,并应下达暂时停工令。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项目部每个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发生的有关施工安全事项,应详细记录在监理日记中,并随时报告给总监理工程师。对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进行妥善处理。竣工验收阶段安全监理应督促施工单位制订安全保卫、防火制度、防止建筑产品及设备损坏。

3.用危险控制技术确保施工安全。控制事故隐患是安全监理的最终目的,系统危险的辨别预测、分析评价都是危险控制技术,危险控制技术分宏观控制技术和微观控制技术两大类。宏观控制技术以整个工程项目为对象对危险进行控制。采用的技术手段有:法制手段(政策、法令、规章)、经济手段(奖、罚、惩)和教育手段(入场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安全监理则以法律和教育手段为主。微观控制技术以具体的危险源为控制对象,以系统工程为原理对危险进行控制,所采用的手段主要是工程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安全监理则以管理措施为主,加强有关的安全检查和技术方案审核工作。安全监理随着研究对象不同,方法措施也完全不同,应做到宏观控制技术和微观控制技术互相依存,缺一不可。通过利用隐患预防,做到预知危险、杜绝危险,把安全事故发生降到最低,为安全施工保驾护航。

第2篇

关键词:安全管理制度;审查全面;检查督促到位; 报告;安全资料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把安全管理纳入了监理范围,将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所要承担的安全责任法制化,所以监理单位就必须贯彻执行,切实履行《条例》规定的监理职责。如何搞好建设工程监理的安全管理?本文依据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浅显地分析认为应做好如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1.1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责任制

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对本企业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全面负责,总监理工程师要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安全监理负责,并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责任。

1.2完善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管理机构,设置人员岗位职责,定期召开企业安全监理例会,沟通交流各监理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针对各项目的安全监理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1.3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需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并不定期地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学习,使每位监理人员透彻的掌握工程建设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法律法规要求实施监理安全管理工作。

2.制定包括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依据《条例》的规定,结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包括有安全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建立监理的安全管理制度,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是基坑支护、降水工程,二是土方开挖工程,三是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四是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五是脚手架工程,六是拆除、爆破工程,七是其它包括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预应力工程、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3.审查全面

在施工准备阶段做好如下五个方面的审查工作:

3.1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文的附件一规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专项施工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文件。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专项方案的审核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专业工程实行分包,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需要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注: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文的附件二规定)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参加,专项方案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专项方案,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重新审核或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3.2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审查施工单位资质,施工单位必须在其资质等级允许的范围内承揽工程。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是否存在被依法暂停、吊销、过期现象。

3.3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一级或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取得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的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岗证书。专职安全员应取得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的C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岗证书。

3.4审核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电工、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锅炉作业、压力容器、制冷、爆破、采掘作业、危险物品作业、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其它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上岗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3.5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使用计划。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内容,施工单位要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安全防护措施费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4.检查督促到位

在施工实施阶段做好六个方面的检查督促工作

4.1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4.2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责令整改。

4.3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作业情况。

4.4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4.5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4.6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施工单位自查应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给予评价。

5.正确行使工程暂停工指令,并及时报告

在施工阶段,监理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以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6.建立监理安全资料档案

监理单位应将施工过程的全部安全管理的技术文件、审核或审查记录、巡视检查记录、与安全管理有关的《监理工程师联系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会议记录、工程暂停工令、报告记录、备忘录,分门别类立卷归档备查。

第3篇

【关键词】 建设工程监理标准措施对策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我国从1988年开始实施工程监理制,1996年转入全面推行阶段。自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以来,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已经扩大到全国建设工程的各个领域。监理在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及促进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等方面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监理行业也逐步得到了社会的认可。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无论在管理理论和方法上,还是在业务内容和工程程序上,与国外的建设项目管理都是相同的。但在现阶段,由于发展条件不尽相同,主要是需求方对监理的认识度较低,市场体系发育不够成熟,市场运行规则不够健全,因此还有一些差异.

一、现阶段建设工程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监理服务取费偏低现象严重。

在我国目前工程监理行业取费标准普遍偏低,加以低价抢标的不良竞争较为普遍,使监理企业只能困难重重地维持低水平运行。显而易见,监理取费偏低、低价抢标导致了一些监理企业难有积累,发展后劲不足,监理人员待遇偏低,监理企业服务不到位,制约了监理行业的发展等弊端。

2、监理单位资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目前建筑市场的供求关系失衡,过度竞争造成了不良竞争甚至是恶性竞争,也造成了市场混乱的局面。因此,改革和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势在必行。

二、原因分析

1、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对象有单一行

在国际上,建设项目管理按服务对象主要可分为为建设单位服务的项目管理和为承建单位服务的项目管理,而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只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它不能接受施工单位的委托为其提供管理服务。

2、建设工程监理属于强制推行的制度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从一开始就是作为计划经济条件下所形成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新制度提出来的,也是依靠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在全国范围推行的。为此,不仅在各级政府部门中设立了主管建设工程监理有关工作的专门机构,而且执行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提出国家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并明确规定了必须实行建设工程监理的工程规范。

3、建设工程监理具有监督功能

我国的工程监理企业有一定的特殊地位,它与建设单位构成委托与被委托关系,与承建单位虽无任何经济关系,但根据建设单位授权,有权对其不当进行监督,或预先预防,或指令及时改正,或向有关部门反映,请求纠正,不仅如此,在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中还强调对承建单位施工过程和施工工序的监督、检查和验收,而且又进一步提出了旁站监理的规定。

4、市场准入的双重控制

我国对工程监理的市场准入采取了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的双重控制。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上的监理人员要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不同的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企业至少要有一定数量的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人员。

三、现阶段做好监理工作的措施

就本人担任数年监理来看,严格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热忱为业主提供优良的服务,努力使建设工程投资省、进度快、质量符合标准。要做好监理工作首先树立监理权威性,监理的权威一是靠合同赋予的权力,二是靠监理的自身敬业精神,三是监理要有高尚的人品,宽广的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较强的协调能力和正确的领导方法。监理工程师应时刻牢记“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职业准则,严把工程质量关,以公正科学的态度,全心全意为建设单位服务。只有这样才能取得业主和施工单位的高度信任,才能做好监理工作。

(一)、加强项目监理部内部的建设管理

现在的建筑市场越来越正规、越来越规范,早一步规范起来就能早一步立于不败之地,不规范不正规迟早要被淘汰出局。只有把监理工作做到位、做规范了,树立了榜样,才能得到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更好要求施工单位把工作做到位、做细。所以要重视项目部内部建设,而要搞好内部建设首先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起到带头作用,努力提高内部监理整体素质。

1、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营造轻松的环境。要求全体监理人员以对自己负责、力争减少业主投诉率为己任,重点部位关键部位要有针对性的检查,严格控制,细节上多从使用者的角度,人性化上考虑,力求将细节做完美。抱着对建设单位负责、对上级负责、对公司负责、对工程负责、对用户负责的态度去从事工作,做一个项目树立自己的招牌、树立公司的招牌;注意监理内部沟通,和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等方面的沟通,使内外部工作环境轻松愉快。在施工过程中起到剂作用,协助施工单位把质量和进度抓上去,将安全隐患消除掉。

2、形成严格的纪律。监理部人员要严格按照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有事请假,以捉高监理形象。施工过程中,按规定需要旁站的,要求监理人员必须旁站,不得脱岗。

3、进行合理的分工。根据工作能力和责任心进行明确分工,验收与旁站统一安排协作。把每个人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发挥每个人的优势,将每个人的优势转化为团队优势,将个人的劣势在团队中分解、弥补。由于对监理部的人员做了恰当的分工,调动了监理人员的积极性,大家都比较负责,工作尽心尽力。

4、有效开展日常工作。由于日常加强事前检查,加强预控,提前介入验收,达到较好的整改效果,且加快了正式验收速度,也防止验收过程中出现梁遗漏、主筋遗漏或规格错误现象的发生,保证工程进度,也保证了质量。就能取得了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的认可。

工程每个分项施工前,监理部内部讨论本分项工程的重点控制点及难点,讨论标准如何控制,要进行内部交底,并形成记录。要求监理员按照控制要点落实检查,对交底过、明显能够发现的问题由于个人责任心不强疏忽检查的监理员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建议公司换人。

(二)、质量管理方面的措施

在工程质量控制上,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积极发挥技术监督和工程咨询作用,重视施工质量预控,对施工中容易产生质量问题的部位和施工工序事先制订对策,杜绝工程质量事故的产生,防患于未然。

1、进入项目后及时熟悉图纸。向建设单位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将图纸优化,从源头上减少通病的数量及概率。

2、每个分项施工前,监理部内部讨论本分项工程重点控制点及难点,讨论如何控制及标准。

3、编制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监理实施细则,指导开展监理工作。

4、重视原材料的控制,认真核对,注意对外观的质量检查和实测,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

5、加强事前检查,加强预控,重视对模板质量的控制。

6、在砌体施工中严格控制轴线,控制好开间尺寸。粉刷施工中重视工序交接检,对灰饼、砖混凝土交界处网片铺贴、养护等加强检查,粉刷完成后及时检查空鼓等。

7、坚持做到“五勤”,即“腿勤”,坚持现场巡视、平行检查,掌握施工过程情况;“眼勤”,多看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设计联系单,防止出现错误;“手勤”,资料及时整理,处理问题要有书面记录;“嘴勤”,多沟通,常交底;“脑勤”,出主意、想措施、解难题。

(三)、安全管理方面措施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工作的基本方针,安全施工关系着施工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1、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要有组织保障

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必须有组织机构保障,一是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二是要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保障,否则,安全施工就无从谈起。在审批开工报告时,务必应对施工企业的施工管理机构,特别是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检员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要求者不准开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随时检查安全管理机构和安检人员的工作情况,如发现有不作为或不到位等情况,现场安全监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停工、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者,可提请建设单位更换施工企业。

2、加大安全生产检查的力度

加大安全设施的投入力度是实现安全施工的重要保证,各级安全监督部门和施工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应加大安全施工监督检查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安全设施不到位现象应及时责令其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当发现有危险作业区时,应责令其将作业人员立即撤离危险作业区,整体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是安全生产的根本保证,是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思想工作。在工程开工之前,要把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列为首要工作,坚持“三级安全教育”,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创造“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氛围,把安全工作提到一个全新的高度。所有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了,我们的安全工作就有了群众基础,我们的安全管理制度才能顺利执行,安全监理目标才能实现。

(四)进度方面管理

在对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进度计划审查的基础上,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网络总进度计划,并在每周的工程例会全面地检查上周工程执行情况和下阶段工程进度计划情况,对现场投入的劳动力、施工机械和工程材料进行动态跟踪检查,发现偏差.提醒督促施工单位纠偏,及时采取妥善措施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施工有序进展,达到进度目标控制的全面实施。此外,对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方案积极提出审查意见,帮助施工单位采用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方案和先进可靠的技术组织措施,以加快施工进度。

(五)资料管理

项目监理部针对目前工程规模大、单体多、资料繁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制度。技术资料实行定人进行整理,谁验收谁负责资料核签,专人收集整理归档。按照公司考核办法要求,坚持每月组织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力争做到及时、真实、齐全、有序,做到监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总之,要想实现监理之目的,不仅与业主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积极贯彻业主的要求,切实履行委托监理合同中所承诺的职责和义务,而且正确、严格行使合同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在严格监控的同时,积极为施工单位想办法、出点子,及时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帮助施工单位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提高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定期组织召开监理例会和质量或安全专题会及现场协调会,平时还与业主和施工方积极沟通。特别注意与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沟通,增加相互了解,联络感情,增加亲和力。本着一切为了工程着想,以科学公正务实热情的态度,努力协调好各方关东,妥善解决相互间的矛盾,使工程顺利进行。

在监理工作中,始终围绕监理规划中制定的工作目标开展监理工作,以“科学公正,严格管理,热情服务”的准则和监理合同及监理规范的要求,以“团结、进取、高效、务实”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理职责,争取施工单位的积极配合。 (张登勇 )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第4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 建设工程施工 执业工程师 行使处罚权的探索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是一项复杂的过程,其管理过程影响因素多、质量波动大,参与人员多、生产周期长,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工程监理作为工程建设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制度,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监理工程师作为管理现场的主要管理者,其管理工作涉及质量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等四大方面。在实际工作中,这四大方面往往是相辅相成,互相影响,彼此制约,在管理上本身就具有一定的难度。

尽管如此,在2007年以后,随着《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政策的出台,对服务行业在注册资本、工商登记等方面降低门槛,催生了各行业服务业规模不断扩大和发展。这些年,在我们建设领域,各种专业劳务、机械租赁、技术服务等服务公司纷纷抢占建筑市场。这些技术性、劳务性业务外包的服务企业与日俱增,其直接影响是针对某一个建筑工程,由最早的三到五家合同关系增加为十到二十几家合同关系,在极大的丰富建筑服务业市场的同时,也给从事建设监理管理服务的监理工程师增加了新的难度。

然而,2014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中第“5.5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增加并明确了监理单位应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职责,给监理工作带来推动力的同时,再次也给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带来新的压力,带来新的挑战。

本人做为工程管理监理主体方的一名工程师,在现场工作多年,深深体会到在管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缺乏相应的权限及对各参建方的制约手段,使管理的目标往往难以实现。监理人员在管理过程中,因质量缺陷、安全隐患等整改问题与施工单位争执起纠纷的情况屡见不鲜。更有甚者,在纠正施工单位质量、安全问题时,监理人员遭到施工单位人身攻击的新闻事件也常常见诸报端。

作者认为急需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现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行补充,或出台一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处罚条例”或类似法规,使参与现场管理的执业工程师能象警察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一样,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法,对现场施工活动中的一切违章、违规情况通过警告、处罚相结合的形式,给以教育和纠正,这样才能有效的改变执业工程师管理中缺乏相应的权限的状况,使整个建筑工程整体管理水平有一个质的变化、大的提高。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从“建筑许可、从业资格、工程的发包、承包、安全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等都已经做出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的施工管理过程中,违反《建筑法》各规定的情况可以说是不胜枚举。例如某一个工程从建筑许可、从业资格、工程的发包等,上报到政府管理机构的文件或许是全部合格并符合要求的,而在项目实际实施中却存在诸多问题:比如最基本的从业资格,从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真正按照招投标中要求的从业资格到现场进行管理和操作的人员凤毛麟角。出现这样的情况,监理单位虽然是现场管理监督的主体,但往往只是提醒督促人员到位,相关方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到位时也无法制约,最后只能向建设方反映,一般也是在建设方的默许下不了了之,而监理方却也无法采取进一步的措施进行约束。

又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违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常有发生。监理在发现安全隐患时,一般会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督促施工单位整改,而施工方常常一拖再拖,等过了几天或一阵子由于后续工作的进展,隐患不需要进行整改就随工程进展自然排除,这种现象在施工现场可以说是比比皆是。施工方尝到不整改节省成本甜头,在更多的时候,也就依照此法方法对付监理方的整改要求。而恰恰由于这样的侥幸心理,极有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到时只能是追悔莫及,并且使监理单位身受牵连。

再如质量控制过程中,冬季施工常常因为温度下降出现混凝土强度达不到拆模要求的强度,而由于后续施工、模板周转、劳务安排(劳务公司绝不会让工人怠工等待)的需要,未等监理方发出不允许拆除的指令时,施工方就已经将模板拆除。这种做法是极其错误和不允许的,它会对建筑主体的质量造成极大的威胁,产生混凝土结构的裂缝或裂纹,导致渗漏水质量隐患,甚至造成较大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假如有“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处罚条例”或类似法规,监理工程师就能据此制止施工方的不规范行为并给以处罚,以强势的姿态督促施工方完成整改,在排除隐患的保证质量的同时,也加强了对监理方自身权益的保护。

虽然在实际的工程监理工作中,也有大多数建设单位给监理工程师授权可以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问题可以行使处罚权力,但在监理工程师根据建设方的授权进行处罚时,常常会因缺少法律的支持而受到施工单位的抵触。对于处罚权行使,严格的说,建设方不是行政执法单位,本来就无权行使对施工方的处罚权,也就谈不上对监理单位授权进行处罚。而从法律角度,这种授权确实也是涉嫌违法,并且没有法律依据的。

此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行使处罚权力,但作为主管部门的建设局、质监站、安监站代表政府管理部门,不可能随时掌握某一工程的实际质量、安全管理情况,这种处罚权力只有政府主管部门在进行季节性、阶段性的例行检查中,对施工方违反国家在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或强制性规定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而各种检查往往一年之中只有几次。由于政府主管的工程部门,管辖的范围比较大,项目比较多,针对某一个工程的管理,根本不可能完全的、实际的了解整个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情况,这种检查可以说是走马观花。而大量的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工作要靠现场的管理人员去实施;而只有监理方的监督管理贯穿于施工全过程,最有资格和权力对施工过程中违反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方面的规定行使处罚权力。

假如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处罚条例”或类似法规,规定在施工质量管理活动中,经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建造师、安全工程师都有权行使处罚权,都可对各自管理的施工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分包资质问题、人员问题、质量缺陷、进度问题、投资问题、安全隐患等进行处罚,就可以最大限度的提升相应项目的管理,切实加强工程的质量管理活动。

假如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处罚条例”或类似法规,我们可以倡导建筑工程现场管理过程中行使处罚权力的主体为监理工程师、建造师、安全工程师,一方面赋予了这些经过国家注册的执业人员的管理权限,另一方面也增强了工程技术执业人员的工作荣誉感,也势必促进整个建筑业的管理水平。

当然,对建设施工过程中处罚权行使,鉴于工程管理涉及安全、质量、特种设备、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方方面面,假如要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处罚条例”或类似法规,应该参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使条例能够尽量的完善并具有可操作性。以便在施工管理活动中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惩,切实改变现阶段监理工程师管理活动中的尴尬境遇,使工程监理的管理水平能上一个层次,能在新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执行上给以促进和提高。当然,处罚条例的制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意识,实行人性化管理,紧紧围绕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大局,防止处罚的过于苛刻,防止处罚过程中出现违法乱纪的行为。

古人云“治国无法则乱”,在建设管理中同样如此。在目前处罚权限基本缺失的情况下,建设方在与施工方签订合同时,就应该在合同中约定相关处罚问题,如果在质量、进度、安全上有问题时,如何处罚,处罚权限是多少,进行明确,并保证合同条款约定的处罚有法律的支持。在施工开始时,再将合同约定的处罚条款授权监理方,监理方的处罚才有依据。其次,监理方也可通过工程例会,对质量、安全等事项进行明确要求,并约定达不到要求时如何处罚,形成各方共同签订的会议纪要;同样处罚必须有相关条例、政府文件的支持,才能作为监理方日后处罚的依据。

当然,我们必须强调所有处罚必须有理有据,如建设方边设计、边施工、图纸提供不及时,造成各种质量、安全问题,也应由监理方代表施工方对建设方进行处罚(索赔);而且建设方的进度款支付必须依照合同按时支付,否则监理方的处罚权力很难付诸实施,甚至会遭到抵制。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2]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编写《建设工程监理概论》。

第5篇

【关键词】工程监理;涵义;现状 ;作用;问题

中图分类号:U41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工程监理概述

(一)工程监理涵义

工程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监理的职责就是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促使甲、乙双方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得到全面履行。建设工程监理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工程质量;进行安全管理、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即“三控、两管、一协调”。工程项目建设监理是与国外接轨并结合中国国情,在工程建设领域中进行的一项重大改革。跟国外的对业主提供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是相似的。工程监理根据业主需要可以为业主提供工程项目全过程或某个分阶段,如施工阶段的监理。工程监理的目标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二)工程监理现状。

目前,我国虽然实行项目建设招标投标制,但这种机制尚不完善,仍然存在凭关系中标的现象,即使通过正常招标投标渠道确定承包单位,也存在业主( 或业主中的个别人) 和承包商之间经济关系暧昧的现象,这种现象在地方小项目中格外突出,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这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特殊关系中,监理很难正常开展工作。尤其质量、投资控制上尺度极难把握,严格些,会有重重干扰,放松了,又是失职,职业道德所不允许。另外,监理取费过低,导致监理企业举步维艰,难以组织起高水平的监理队伍。在我国目前工程监理行业低标准取费的条件下,加之低价抢标的不良竞争较为普遍,监理企业只能困难重重地维持低水平运行。严重地阻碍了监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监理工作定位不准确,造成监理待遇低下,直接导致高素质的人员不愿意从事这项工作,从而,使监理工作水平难以得到保证。反过来,监理人员素质不高,又导致社会对监理工作的偏见,使提高监理待遇成为难题。这种影响是循环的,如不及早解决,势必影响监理业的良性成长,从而影响我国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二、工程监理在各个阶段的作用

1、在建设工程投资前期决策中的作用

(一)大大提高了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合理化。

工程监理企业参与或者承担项目决策阶段的监理工作,有利于提高项目投资决策的科学水平,避免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决策的失误。在建设单位有了初步的项目投资意向之后,工程监理企业可协助建设单位选择适当的工程咨询机构,管理工程咨询合同的实施,并对咨询结果进行评估提出有价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或者直接从事工程咨询工作,为建设单位提供建设方案。这样不仅可使项目投资符合国家经济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方向,而且可使项目投资更加符合市场需求。

(二)最大化实现建设工程投资效益。

在满足建设功能和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建设投资额最少;在满足建设工程预定功能和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建设工程寿命周期费用最少;建设工程本身的投资效益与环境、社会效益的综合效益最大化。建设监理在这样的关系中寻求一个平衡点来控制各项使得综合效益最大化。。利用国内外的市场、有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等,建设监理协助建设单位去搜集项目建设、生产运营等各方面所必需的信息资料和数据,对项目产品未来市场供应和需求信息进行定性与定量的分析。

2、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的作用

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工程实施的各个方面。它作为其他工作的指南,对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总保证作用。建设工程监理对合同的管理必然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一旦建设单位将整个工程委托于建设工程监理,那么监理单位要对建设单位的一些合同进行管理。业主与承包商在工程建设中发生合同争议是难免的事情,这时,作为第三方的监理应主动协调解决。在商品经济的社会里,只有工程建设监理按照合同管理并一切从合同出发,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建设。

3、在投标阶段的作用

监理在施工招投标阶段,帮助协助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公开进行工程招投标,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建设项目报建、工程招标文件的审查、工程标底的编制和审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签订施工合同。

4、保修阶段工程监理的作用

工程监理在保修阶段的作用:在保修阶段要公正、正确处理保修费用,要根据质量发生的原因、时间,按规定进行处理。保修期满,质量保修金顺利支付,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才能终止。

三、工程监理中需要注意的几点问题

在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实施过程中,组织协调是最为重要、最为困难,也是监理是否成功的关键。

1、做好项目内部关系的协调工作

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组织关系往往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材料供应商,各专业分包单位组成,各单位之间的相互配合是保证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第一,对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关系的协调。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对工程承包合同负有共同履约的责任,在工作中,对一些具体问题产生某些意见分歧是常有的事。监理工程师应处于公正的第三方,本着充分协商的原则,耐心细致地协调处理各种矛盾。第二,协调与设计单位的关系虽然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施工阶段的监理,但由于设计阶段是决定工程造价,建筑功能的关键阶段,监理单位也要协调好设计单位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第三,对项目监理部内部的组织协调做好项目监理部内部的协调管理是顺利开展项目监理工作的基本保证。

2、对工程建设项目外层关系的协调

工程建设项目外层的关系,一般是非合同关系,如政府主管部门、周边居民、社会团体、服务单位、新闻媒介等,对工程项目建设起着一定的或决定性的控制、监督、支持、帮助作用,这层关系若协调不好,工程项目实施可能严重受阻。

第6篇

关键词:监理,问题,工作要点

随着祖国经济改革开放发展,建筑行业规范化实行,我国从1988年开始试点,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法律制度的形式作出规定,国家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从而建设工程监理开始在全国建设工程中确立明确职责。由于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在我国实行的时间相对来时不长,所以工作中问题较多。本人就近年来个人在工作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总结如下:

一、工程介入阶段时间不一,近年来,房价的不断高升,房地产业的迅猛发展,导致有部分建设单位在未举行招投标工作且在签订合同前就要求建设工程监理进入,而且在没有办理施工许可相关手续就进行施工。这就导致了监理部门在自身不具备合法身份的情况就进行了监理工作,使得在监理工作过程中不能够合法合理的履行监理职责。有部分建设单位由于不懂或其它原因在施工进行中或完工后才要求监理单位介入,造成了前期施工过程无人监理,不能保证施工全过程有效监理,使得工程不能保证质量。

二、施工企业施工人员资质不符合现场施工要求,很多施工现场的技术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国家经济的稳步发展,建筑行业蒸蒸日上,工程施工项目增多,导致了专业技术人员紧缺。在很多项目中都存在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不到位的情况,所以相关专业问题不能被有效、及时的解决,使得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

三、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设计图纸熟悉时间短,不能在图纸会审时及时提出问题。建设单位提供施工图纸时间太晚,并且没有提供合适的办公条件,监理人员不能较好的了解和熟悉图纸,降低了监理工程师及时发现设计图纸中存在问题的机会。

四、材料检查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弊病,比如:建筑施工材料大多是分批次进货,存在只报验第一批次,其它批次不报验的情况;材料进场,报验资料滞后,检验报告不全或与实际材料不符;见证取样送检材料时取样过少,不能更好的反映材料的品质。

五、施工过程中,工序报验不及时,监理工程师检查后,提出整改的问题施工单位没有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成品保护不到位,尤其是交叉施工中,施工单位对责任互相推诿。建设单位要求变更过多和随意,并且在设计单位出设计变更之前就要求施工单位施工,有可能致使工程不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章程要求。

六、施工单位只看重经济效益,在安全方面持续投入不够。施工过程中,需要不断对安全方面投入人力物力,对施工现场的进行安全维护。部分施工单位为了降低成本,不积极主动做好安全管理,临时设施条件差,工地卫生差,材料堆放混乱。

从上面的问题可以看出,建筑行业监督部门监督不力,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为了经济效益存在违规操作,工程监理单位对自身合法权益、职责认知不够。为了能够有效减少或避免以上问题的出现,本人结合工作总结经验,提出以下工作要点:

一、明确监理的概念及职责。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的专业化服务活动。《建筑法》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企业应当订立书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只有在建设单位委托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只有与建设单位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明确了监理的范围、内容、权利、义务、责任等,工程监理企业才能在规定的范围内行使管理权,合法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36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全面完整的进行施工单位资格审查。在开工前,监理工作人员不仅仅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单位资质报审表》和施工单位有关资质资料(如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专业许可证、岗位证书等),还应在施工过程中,审查施工单位人员是否与报审时的人员相符,尤其是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如发现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增加相应管理人员,并告知建设单位来督促施工单位完善管理。

三、签订施工监理合同后,监理单位应尽早与建设单位沟通,为监理项目部提供足够的办公条件和施工图纸,以便于监理人员来熟悉图纸,为后期的监理工作做准备。同时监理人员要丰富自身知识能力,不断学习,了解新法规文件,才能提出好的合理化建议。

四、加强监理工作力度,严格材料报验制度。对多批次进场材料要逐批检查,监理工程师必须要勤查勤问。监理工程师要多了解材料市场相关行情,条件允许时会同建设单位对材料生产厂家进行实地考察。见证取样时严格按相关规范制度进行抽检工作。

五、建立工地例会制度,要求施工单位做好周进度计划,对每道工序都做好报验工作。交叉施工前做好各方的协调工作,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督促施工人员做好各自的工作。监理人员应提高自身素质,帮助建设单位做合理化建议,减少不必要的变更,及时指出不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的变更。

六、整理好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法规资料,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强安全教育宣传,要让施工单位明白安全的重要性。建设单位支付的相关文明工地安全生产的费用,监理人员一定要督促施工单位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或作为其盈利收入。

监理工作还有许多要点,就不在这里一一复述了。监理工作的作用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有利于促使承建单位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好使用安全;有利于实现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作为一名监理工作人员应时刻铭记自己的职责,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8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条文说明,2002

第7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发展;影响因素

1建设工程监理的内容

建设企业应高度重视工程监理这一环节,结合相关法律并得到有关部门的许可,管理好建设工程材料。我国一直以来都侧重于研究建设工程监理,其工作内容主要负责控制整个工程建设,重点管理三个方面并保持协调。三个控制指的是控制投资。工程的实施离不开建设工程监理,为了使工程投资额不超过批准范围,实施工程监理之前应准确估算出使用人员和材料两大方面的投资,当然也包括意外投资在内。只有运用正确的方式来才可使投资得以降低,工程质量才能得到保障;控制好进度。监理首先要确定出具体的施工人数,仔细盘查机械设施并进行更换,不同时期提出不同的工作要求且工作内容也不一样,因此要结合各个方面,制定相关实施方案,确保工程的完成日期不超出规定期限。控制质量是指监理不仅要对工程投资、工程进度进行控制,还要控制工程的质量。监理是为了可以长时间使用工程,提高其安全性及环保功能,保证其达到工程建设要求。三个管理中最重要的就是合同管理。工程建设必须以合同为准,合同若消失不见,将给工程建设带来严重后果。建设工程应重视安全管理,制定一套与安全管理有关的制度,建筑工程应达到较高质量,这样才不会威胁到建筑工人的安全。建设工程离不开风险管理。监理要事先预测出建设工程存在哪些风险,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使建设工程保持顺畅。一个协调指出工程建设包含了建设单位及各个部门,如承包和实施以及政府等部门。监理应做好部门之间的沟通工作,将一些建议传达给不同部门,当然监理要求部门之间应保持协调。

2我国监理企业的发展方向

我国想要发展监理行业,难免遇到各种阻碍,经常面临一些重大挑战。为了使监理企业明确自身的发展目标,企业应清楚当前的发展方向。由于我国很晚才开始发展监理企业,而发达国家早就对监理行业做出了准确定位,且其已经相当成熟,这点可以为国内的监理企业提供借鉴依据。国内的工程监理不同于其他国家的工程项目模式,经对比之后可知:①按照服务对象的不同工作性质来看,国外主要运用了工程项目模式,而我国采取的是监理,两种模式针对的都是相同的服务对象,其分别为业主、客户;②根据作用方面进行划分,CM实际上就是建筑工程管理的简称,其作用是满足客户所要求的咨询服务,以便更好完成项目施工目标。PM指的是项目管理,其作用是使客户获取咨询管理服务,投资项目可当作主要目标。国内监理最基本的就是满足客户的服务需求,有效控制工程质量;③以委托性质为准,CM、PM都算得上是客户本意,但国内监理除了客户本意之外,政府还需进行强制性委托,若对委托性质进行分析,我国可划分到强制性委托行列;④委托方式主要分为三种模式,它们具有相同的委托方式,也就是合同的协商与签订;⑤具体的服务范围,CM除了为施工阶段提供服务之外,也要服务于设计阶段。PM所涉及的服务范围即为整个项目。国内监理明确指出施工阶段即为服务范围;⑥组织机构,CM由三个部分组成:a.项目承建商;b.管理公司;c.咨询公司。PM主要包括管理公司、客户以及咨询公司等部分组成。监理组织机构仅仅由监理公司组成;⑦CM和PM,包括国内监理等,有着相同的管理人员且其工作依据也一样。通过进行对比与总结发现,监理企业要不断转变当前的项目管理服务,尽可能建设出更好的工程,使其建设水平有所提升,同时使工程质量得到保障,这样才能获取最大的投资效益,建筑市场才能保持规范的秩序。

3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发展的影响因素

我国十分重视经济的发展,监理企业对建设工程的影响越来越大。我国早期没有发展监理企业,相关体系还不是很成熟,因此发展过程中经常出现问题。

3.1监理从业人员素质和职业道德

在我国,从事于监理行业的人员集中在设计、施工这两个单位,或是毕业于专科学院的学生。有的人员来源于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了如指掌,只是不懂得如何组织管理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内部的每位人员都有着丰富的施工经验,然而缺乏专业知识,院校毕业生掌握了足够的理论知识,由于没有掌握相关技术,导致工作过程中显示不出权威性。监理人员很难获得较高的待遇,工作期间除了获得监理薪酬之外,很难通过其他方式来得到补偿。经常可看到违法行为的出现,导致监理形象严重受损,同时也阻碍了其发展进程。

3.2法律法规未完善

我国大概推行了30年的监理制度,虽借鉴了国外经验,但建筑技术、管理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可见监理制度比较年轻化。国家对工程建设监理做出了相关规定,提出工程建设监理是为了对工程建设投资和工期以及质量加以控制;妥善管理工程建设合同,使单位之间保持协调。然而,监理内容基本等同于工程建设过程。人们通过参考《建筑法》中的相规定,要求建筑工程监理必须以法律为准,结合相应的技术标准,认真阅读设计文件、工程承包合同等资料,要求承包单位应合理使用建设资金,保证施工质量以及工期,建设单位应负责监督。在《建筑法》中,监理主要侧重的是施工阶段,因此监理企业只涉及较少的业务内容,这对发展监理企业十分不利。

3.3经济因素

在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下,工程监理企业获得了较多的发展机遇,以当前现状来看,必须重视经济全球化这条发展途径。工程监理企业不仅可以吸收发达国家的技术及资金,还可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我国一直将经济全球化作为重中之重,认为它显著提高了工程监理企业当前的技术水平,甚至已经超过了发达国家,这样虽创造了有利条件,但竞争也随之加大。

4促进建设监理企业发展的建议

监理工作是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保障,同时也是保证其能够安全使用的关键。监理工作为建设工程创造出最大的投资效益,它对发展建设监理企业至关重要。文章针对监理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希望有利于相关从业人员。

4.1加强的工程监理的培训和教育

监理服务,作为咨询服务业中的一种,与其相关的知识可在短时间内进行更新。由此可见,监理工程师应掌握各种知识,不断扩充现有的知识储备使自己了解更多知识。通过了解工程知识之外,还要熟知工程法律及相应的经济管理知识,清楚如何使用新工艺、新设备等,尽可能选择一些新材料,使自己达到更高的管理水平,保证自己成为一个复合人才。现阶段,建设企业不能取得快速发展,这是因为不具备足够的监理人才。正是由于出现各种问题,迫使建设企业必须时不时培训监理人员,为一些学历较低的监理人员提供更多的深造机会,使其学习到更加全面的专业知识。

4.2完善法律法规

业主通过委托监理单位,采用招投标方式得到相应的工程监理权,和业主签订一份合同,由此对工程进行监理。工程监理必须做到绝对公正、科学,同时还要求保持独立并具备服务性。工程监理只有保持公正、独立,才能达到全面监管目的,这点极其重要。然而,我国的大部分投资依靠的是国家,要么就是通过外国贷款等途径。政府作为项目业主,导致监理、业主变为上下级关系,也可说是行政管理关系,因此业主必须做到相对公正,行事方面也要摒弃依赖性。

4.3加大市场监管

工程监理想要进入市场,必须遵照相关制度的要求,监理企业及相关人员只有具备一定资格,才可在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企业得到了主管部门的批准之后,持有相应的等级资质证,才可从事监理工作且其从业范围不可过大。监理人员应参加职业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之后才能拿到职业资格证。然而,大多数企业都是借助于外面的资格证书,或是将自己的资格证书借给别人,甚至出现监理人员参与证件外挂之类的现象,这样使得监理市场变得极其混乱,同时也导致监理人员之间出现激烈竞争。可见,政府、管理部门只有进行严格监管,采用信用评价或是其他方法,保证企业持有合格资质,全面落实人员工作。

5结语

目前,工程监理行业可以说是陷入发展高峰期,工程监理企业获得了极其有利的条件,当然也面临着巨大挑战。正是由于市场竞争如此激烈,想要更好发展工程监理企业,必须了解哪些因素会对企业造成影响。唯有如此,企业才能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其竞争地位才可能提高,才能推动企业进一步发展并加大自身生产力。文章简单分析了建设工程监理的几个方面,具体可参考以上所阐述的内容。

参考文献

[1]代晓东,赵中极.我国工程监理面临的若干问题及对策[J].工程建设与设计,2013.

第8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发展;探究

建设监管是一项对建设工程的科学性的管理制度,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表现。建设工程的监管经历了十几年的发展历程,在得到一定成绩的时候也出现了潜在问题制约着行业的新发展。因此,在建设工程监管体制全面推行的过程中,我们要正视问题,无论是政府项目的投资建设还是社会项目的监督管理,都要保证工程的质量。严格的按照程序办事、规范行为,树立正确的观念能够减少改革过程中的阻力。

一、建设监理存在的问题及行业发展的规范化

1、准入门揽低,市场竞争不规范

在监理企业的资质问题上曾经有过很多次的探讨,并划分为了甲、乙、丙三个等级。实施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评审制度,能够一定程度的提高准入门槛,但是在现实因素的作用下,监理资质条例并没有得到很多的运用,并不具有约束力。其中,某些企业选择利用不良的竞争手段,在明码标价的“挂证费”上下足了功夫 。甚至出现了一些资本注册验资的一条龙服务,专门成立监理公司,但并不开展实际的监理活动,而是将自身的资质进行“拍卖”,以收取管理使用费的形式盈利。这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造成了建设监理市场的混乱,直接影响到建设单位的施工质量。

2、监理取费不规范,制约了行业发展

在监理取费问题上,首先是低收费制约了行业的整体发展。在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上看,我国的收费逐年有所提高,在设计和施工、保养阶段的监理费用上上升了2%左右 。但是由于项目要求不同、工程的难度有所差异,统一的收费标准不能实现合理的调配。与此同时,监理行业属于技术性和专业性较强的综合性行业,和工程咨询和建筑设计等相关行业对比,发现在费用上远远不及他们。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的监管市场存在漏洞,黑白合同的现象依然影响着市场的走向,很多项目并不能按照国家规定的费用进行全额的收取。监理工作停留在形式阶段,不利于该行业的长期发展。因而,我们认为提高监理费用能够增加监理企业的责任意识,对行业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3、监理行业人才队伍不稳,素质偏低

监理行业人才队伍的培养是获得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保障。对于一个新型的行业来讲,人才的缺口很大,需要在发展的过程中招兵买马,培养行业的尖端人才。就我国监理行业的发展来看,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数量明显不足,不能满足建设工程的实际需要。其中也不乏一部分注册监理工程师选择了相关的行业成为设计师或者留在学校任教,并在单位进行“挂证”来获取一份薪酬。除此之外,监理人员的资质认定制度有待商榷。对于一些想要从事监理岗位的优秀工程操作而言,必须经过国家的统一考试才能进入该行业。但是由于一部分人的年龄偏大,传统的理论性考试并不能选择出适合监理工作的人才。往往出现了一些“考试型人才”,在实际的操作上和具体问题的处理上表现的不尽人意。与此同时,在培训制度上也有很大的缺陷,不能够为行业的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4、监理责任的界限不清晰

监理企业肩负着建设工程质量的重大责任,对我国建筑工程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权利却不能得到很好的发挥,出现了责任界限难以划分的情况。在执法的过程中,也会造成有问题找监理的现象。然而,并不是所有问题都属于监理部门的责任。因此,对于建筑市场的管理需要进行制度上的准确规范,对于现场质量的检查和安全问题的监督都要进行责任的划分。

二、解决建设工程监理问题的具体方法

1、严把资质审批关,规范市场竞争行为

从源头上进行严格的把关,形成规范的市场竞争是我们的根本目的。监理招投标制度能够很好的解决这一问题。在企业资质的申请上要进行审批漏洞上的防范,对于虚假企业恶意申报进行一定程度的经济惩罚,能够有效地减少该行为的发生。除此之外,邀请具有一定权威和实力的监理企业参加到工程管理的工作中,能够提高服务的质量,对申请企业的资质进行更好的评估。规范市场的竞争行为,整治皮包公司,减少“挂靠”行为和虚假的招投标信息,能够净化建设工程监理市场。

2、规范监理取费,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在该行业发展的过程中,监管收费较低的情况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因此,政府部门也出台的新的收费标准。例如:2012年颁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规定监理投标的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收费要求的80% 。与此同时,监理公司也是企业的一种形式,没有利润就会造成人员的流失,使行业陷入困境。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监管企业承担着建筑工程质量考察的风险,只有较高的利润才能扩大行业的规模,才能购买先进的设备,是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3、规范人才队伍建设,组建与项目适应的监理机构

人才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程,因此,需要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在最新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已经对工程师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调整,在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考试上,也会进行改革 。针对专业监理工程师开展岗前的培训工作也将逐步的纳入到行业的要求之中,并实行了梯级考核制度,这将对行业人才培养有着补充作用。与此同时,在人员的选拔上减少理论性的考试,注重实际的操作能力和解决能力的考核,这对人才的选拔有着更为准确的评判标准。除此之外,实行“传帮带”的制度,能够在人员的老、中、青上进行有效地结合,丰富经验的监理人员能够对年轻人进行知识和细节的传输,同时,年轻人有着较好的学习能力,并且可以利用信息化的手段辅助工作的进行,这一过程人员可以取长补短。

4、明确行业定位,规范监理责任

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以提供技术的咨询为主要服务。但是监理工作并不能解决工程中出现的所有问题,只能够对建设项目的管理提供一定的支持,在市场规律下运作。因此,国家应该对监理行业进行明确的定位,对其所应该肩负的责任进行详细的说明,能够规范监理员的工作范围 。除此之外,要加大法律对该行业的具体约束,市场经济的运行离不开法律的支撑,法治原则能够对责任问题作出最好的解释。因此,有法可依是规范监管责任的重要条件。

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存在着很大的问题,需要我国政府进行干涉。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为规范的基础上,优化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在监理部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也要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在管理软件使用上要符合社会发展的动态。由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存在着相应的风险,我们必须规范市场的准入制度,提供一个稳定、健康的市场环境。质量控制始终是监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注重工程细节,能够在施工过程、验收程序上顺利的完成本职工作。

参考文献

[1]王瑞波.建设工程监理的现状分析及规范化研究[D].郑州大学,2013(5).

[2]罗琳芳.代建制下工程监理企业向工程项目管理公司转型的研究[D].中南大学,2012(6).

[3]刘贵文,邓飞.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现存问题、矛盾与发展探讨――基于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分析的视角[J].建筑经济,2010(9).

第9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施工单位;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 U4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近年来,随着城市各种类型的建设工程数量日益增加,工程监理企业和从业人员无论在人数上还是质量上都得到了较好的发展,监理企业已具有相当大的规模,并且在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在新的形式下,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也存在着各种挑战,甚至是风险。建设工程监理企业风险来源较为广泛,主要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企业自身引起的风险,若这些风险不能够很好地被识别和防范,不仅会影响到监理工作的质量,而且也直接关系到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因此,必须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风险管理,做好风险的识别和防范工作,以此确保监理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地位。

1 建设工程监理企业风险识别

工程监理企业面临的风险可分为内、外部两大风险,即由非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企业自身引起的风险,其中外部风险又可以分为建设单位引起、施工单位引起和建筑市场环境引起的风险。

1.1 由建设单位引起的风险

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这一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因此,建设单位的行为是否规范对工程建设至关重要。

(1)部分建设单位一味追求工程进度,将工程工期压缩至不合理的水平。在未取得施工许可甚至规划许可的情况下要求施工单位强行开工,这将给工程监理企业带来很大的行政违规甚至法律风险;还可能在未经设计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工程设计变更而后补办变更手续。不合理压缩工期的背后,是风险的迅速扩大。

(2)个别建设单位为节省投资,默许施工单位自行采购有质量问题的建筑材料、设备或构配件;部分建设单位或将工程肢解发包、或刻意压低施工单位的投标报价,造成施工单位在安全防护措施方面的投入不足,这有可能直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受现行监理制度的制约,工程监理单位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承担监理工作,部分建设单位出于自我保护心理,对监理工作进行不合理的干涉。比如,监理单位在工程例会上提出的、且已写入会议纪要的负面内容常被建设单位删除;在现场严格履行监理职责的人员容易受到排挤甚至调换等,这给工程监理企业带来诸多潜在风险。

1.2 由施工单位引起的风险

承包商是工程建设的直接实施者,承包商的错误或过失往往会直接导致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问题,给工程监理企业带来风险。

(1)施工单位的质保体系、安保体系有欠缺,方案审批流于形式;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技术水平低、管理不到位、素质差、信誉代差等,导致质量问题频发。

(2)某些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关系密切,管理者为同一个人、亲属同一个集团或有其他利益关系,导致监理的指令无法得到有效实施,一旦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监理的责任不容推卸。

(3)为了节约成本,某些施工单位故意减少或挪用在安全防护方面的措施费,工人在人身安全无法得到保障的条件下勉强施工,现场安全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隐患多。

(4)施工单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材料。

(5)施工单位的分包单位实力不强或工程被非法分包、转包,导致监理人员难以有效管理。

(6)施工单位故意向监理隐瞒工程实际情况或以不正当手段收买个别监理人员,造成工程监理企业的风险。

1.3 由工程监理企业自身引起的风险

由工程监理企业自身引起的风险,涉及生产、经营、人员招聘、注册等诸阶段。

(1)部分监理企业由于管理不严或片面追求经营效益,招投标时,使用不合法的业绩证明材料。发生此类事件,轻则对公司信誉造成影响,重则可能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2)招投标阶段恶意竞价,导致报价远远低于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甚至正常的监理成本;通过和建设单位签订阴阳合同来规避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而过低的监理费必将影响项目人员的安排和监理工作的质量,为工程质量、安全埋下隐患。

(3)由于工程建设监理的项目属性,造成工程监理行业人员流动性较大,部分企业在急于需要人员时疏于考察,对聘用人员在技能和职业道德方面的缺陷失察;而项目结束时,又缺乏对监理人员的后续安排和继续教育,导致监理队伍不稳定,这些人力资源方面的缺陷对企业构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4)工程施工监理阶段,监理组织机构存在人员不足、专业不匹配等问题。部分监理企业的总监不到位、总监授权委托的总监代表不能胜任岗位,部分工程监理人员不恰当地履行职责甚至不作为。比如,工程监理人员未按设计文件或相关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技术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未按照规定对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发现重大危险源的施工事故苗头时,未能及时正确地采取措施予以规避。

(5)工程监理企业在新业务领域承揽业务时的风险。比如,工程监理企业在涉足代建制和项目管理业务时,因业务不熟悉,往往在合同签订、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理解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

1.4 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风险

其他风险主要包括,工程参建单位引起的风险、不可抗力引起的风险和建筑市场法律法规变化引起的风险等。比如,设计单位设计错误,审图单位未能发现并提出,图纸会审时包括监理单位在内的各方又均未发现并提出;再如,深基坑施工阶段,工程监测单位提供的监测数据失真或错误,而监理未能及时发现并指出;再如,地震、海啸等导致工程暂停,到重新恢复建设,监理企业将可能承担一定的风险和损失;还有,建筑市场突然萎缩或扩张,导致监理公司的财务状况发生问题或难以筹集足够的资源加以应对。

2 防范措施

风险管理是指,对影响企业目标实现的各种不确定性事件进行识别和评估,并采取应对措施将其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之内的过程。一般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监控和风险处理等一系列活动来防范风险。

2.1 风险识别

风险的识别可以采用流程图、专家调查等方法,本文的第一部分即为在流程图的基础上进行专家调查,以对工程监理企业进行风险识别。

2.2 风险评估

在风险清单列表的基础之上,应对所有风险进行风险评估分析,可以采用的方法包括基于知识和模型的分析方法、定性分析等。本文将识别的部分风险事件依专家意见(Delphi方法)的定性分析结果(以风险程度高、中、低表示)进行列表(见表1)。

表1 风险事件定性评估分析结果

此处对应的是1.1中的风险事件(1),其余依此类推。

2.3 风险监控

风险监控是指在决策主体的运行过程中,对风险的发展与变化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并根据需要进行策略调整。工程监理企业应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状况,及时发现新的风险点,及时反馈,并根据其影响程度,重新进行风险管理。

2.4 风险处理

第10篇

【关键词】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程监理

我国自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以来,改变了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设单位传统的自筹、自建、自管的封闭式的小生产管理方式的状态,向开放型、社会化、专业化、现代化的管理模式转变,从行政命令指挥的方式负责项目建设向科学的项目监督管理制度转化。本着为国家、为人民、为自己负责的理念,我们一定要认真做好工程建设监理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一、工程监理的认识

工程建设监理组织机构是一个依据监理委托合同进行统一组织、协调、指导下,按工程项目或部位分别设置的,由多个监理单位组成的工程建设监理体系。它们在服务工作内容上实行着“全过程的监理”,可概括地表述为:监理单位在施工合同签订前,主要协助业主单位做好施工招标准备的各项工作;在施工合同签订后,监理单位则在业主的委托和授权范围内,以施工承包合同为依据,对工程的施工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即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造价的全面控制,对合同和信息的管理以及对工程项目参与各方进行组织协调工作等。实行监理制度,便在业主与承包商之间引入了建设监理单位作为中介服务的第三方,以经济合同为纽带,以提高工程建设水平为目的,初步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的新的建设项目管理体制。事实证明,它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期、控制投资、增进效益,是工程建设实现速度与效益,数量与质量有机结合的重要措施。

无可置疑,安全管理是工程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状况所实施的监督管理。现就如何有效地开展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探讨。

二、安全管理工作的现状

在已经实施工程建设监理的建设项目中,相当一些监理单位只注重对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的监控,其实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的主要内容中并没有把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监控,只是把安全管理放在质量控制中十二项工作内容的一小项,而且监理单位也没有配备安全工程技术人员,只是由质量工程师代管。这样,在施工安全管理上的监控效果未能充分发挥出来,使得施工现场因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而发生的伤亡事故局面未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导致工程建设造成事故的伤亡人数已占全国生产事故总伤亡人数的25%以上。近几年来,建筑物倒塌、大桥跨塌此起彼伏,有的在建设过程中发生,有的在已经投入生产使用后发生。

要扭转工程建设项目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就要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使安全管理作为工程建设监理的一项单独监控项目,配备这方面的人才,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三、加强工程监理中安全管理的建议

质量和安全是工程建设中永恒的主题。安全是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而工程质量的好坏,也是为了安全。如果说质量是业主所追求的最终目标,那么安全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环境条件,而安全管理则是这一环境条件的保护神。

安全管理的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具体有以下措施与建议。

1、规范安全管理工作。为了适应当前工程建设监理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行为,应尽快修编《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增加安全管理方面的章节和内容,使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便于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规范地操作,使安全管理在工程建设中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

2、加强安全知识的培训。针对监理企业监理人员普遍存在安全管理相关知识缺乏的状况,建议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举办安全管理人员上岗资格培训班,使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相关知识和安全管理技能方面得到全面提高。监理企业内部亦可通过经常性的学习、讲座、研讨、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是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具有强制性,这就要求监理企业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承担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安全管理行为。为此,监理企业对安全管理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如报告制度、检查制度、奖罚制度等),把责任从上到下层层落实下去,对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管理具体工作应作详细规定。

4、建立项目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根据项目监理部具体情况,编制安全管理方案,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合理配备监理人员,明确相应职责,确保人员到位,防止有位无人,形同虚设。

5、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到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中。为了对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有效控制,已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应在质量管理体系中有针对性的增加《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控制程序》文件,或者在施工监理程序中补充安全文明控制章节,把安全管理置于程序文件中,并进行有效控制,使监理人员的监理行为有规范、服务质量有标准、检查考核有章程,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6、加强与施工单位的协调。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第一责任主体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也是主要的责任主体之一。因此,只有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进行充分有效协调和密切配合,才可能控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完成。与施工单位建立互信和友谊是十分重要的,正确处理好与施工单位的关系,建设工程就能安全有序地进行,安全管理工作也能顺利开展。

7、切实抓好事前审查和事中控制。作为施工安全主体的施工单位,他们的生产行为是否规范,将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全局,所以项目监理部首先要帮助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的事前控制工作,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是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各种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持有效证件上岗,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落实到位等。通过这几方面的审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全面落实,是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的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此外,项目监理部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分析和找出现场施工过程安全事故多发的关键部位,采取相应的监理手段和措施(相应的监理实施细则)进行控制。在日常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按照实施细则列出的关键部位、控制点和监理程序进行全过程检查控制。监理企业的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各项目监理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项目监理部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8、严格和规范安全管理资料的管理。安全管理资料是项目监理部在现场实施安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过程的真实和全面反映,也是安全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的直接反映,所以必须严格和规范安全管理资料的管理。安全管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能够反映出监理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全貌。监理人员在监理日记中应详细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以及发现、处理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总监应及时审阅并签署意见。特别强调的是,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有跟踪整改情况记录,对例会、监理通知、安全检查报告所提到的安全问题,亦应有跟踪整改、封闭记录。监理月报应对当月安全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作出评述,报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过程所形成的文件、记录等资料要及时收集、分类、整理、汇总归档,这对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和规避监理的风险会起到一定的作用。

安全管理已成为工程监理中重要的一方面,我们应该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的理念,安全管理的有效实施工作符合以人为本的精神,符合工程项目管理的理性思维,应该从组织、制度等角度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 张昊: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探讨[J].市政技术,2007(2).

第11篇

【关键词】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程监理

【中图分类号】TD35.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2)10-0202-01

我国自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以来,改变了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设单位传统的自筹、自建、自管的封闭式的小生产管理方式的状态,向开放型、社会化、专业化、现代化的管理模式转变,从行政命令指挥的方式负责项目建设向科学的项目监督管理制度转化。本着为国家、为人民、为自己负责的理念,我们一定要认真做好工程建设监理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一、工程监理的认识

工程建设监理组织机构是一个依据监理委托合同进行统一组织、协调、指导下,按工程项目或部位分别设置的,由多个监理单位组成的工程建设监理体系。它们在服务工作内容上实行着“全过程的监理”,可概括地表述为:监理单位在施工合同签订前,主要协助业主单位做好施工招标准备的各项工作;在施工合同签订后,监理单位则在业主的委托和授权范围内,以施工承包合同为依据,对工程的施工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即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造价的全面控制,对合同和信息的管理以及对工程项目参与各方进行组织协调工作等。实行监理制度,便在业主与承包商之间引入了建设监理单位作为中介服务的第三方,以经济合同为纽带,以提高工程建设水平为目的,初步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的新的建设项目管理体制。事实证明,它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期、控制投资、增进效益,是工程建设实现速度与效益,数量与质量有机结合的重要措施。

二、安全管理工作的现状

在已经实施工程建设监理的建设项目中,相当一些监理单位只注重对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的监控,其实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的主要内容中并没有把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监控,只是把安全管理放在质量控制中十二项工作内容的一小项,而且监理单位也没有配备安全工程技术人员,只是由质量工程师代管。这样,在施工安全管理上的监控效果未能充分发挥出来,使得施工现场因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而发生的伤亡事故局面未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导致工程建设造成事故的伤亡人数已占全国生产事故总伤亡人数的25%以上。近几年来,建筑物倒塌、大桥跨塌此起彼伏,有的在建设过程中发生,有的在已经投入生产使用后发生。要扭转工程建设项目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就要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使安全管理作为工程建设监理的一项单独监控项目,配备这方面的人才,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三、加强工程监理中安全管理的建议

质量和安全是工程建设中永恒的主题。安全是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而工程质量的好坏,也是为了安全。如果说质量是业主所追求的最终目标,那么安全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环境条件,而安全管理则是这一环境条件的保护神。

安全管理的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具体有以下措施与建议

1 规范安全管理工作

为了适应当前工程建设监理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行为,应尽快修编《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增加安全管理方面的章节和内容,使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便于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规范地操作,使安全管理在工程建设中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

2 加强安全知识的培训

针对监理企业监理人员普遍存在安全管理相关知识缺乏的状况,建议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举办安全管理人员上岗资格培训班,使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相关知识和安全管理技能方面得到全面提高。监理企业内部亦可通过经常性的学习、讲座、研讨、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

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是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具有强制性,这就要求监理企业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承担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安全管理行为。为此,监理企业对安全管理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把责任从上到下层层落实下去,对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管理具体工作应作详细规定。

4 建立项目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根据项目监理部具体情况,编制安全管理方案,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合理配备监理人员,明确相应职责,确保人员到位,防止有位无人,形同虚设。

5 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到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中

为了对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有效控制,已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应在质量管理体系中有针对性的增加《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控制程序》文件,或者在施工监理程序中补充安全文明控制章节,把安全管理置于程序文件中,并进行有效控制,使监理人员的监理行为有规范、服务质量有标准、检查考核有章程,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6 加强与施工单位的协调

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进行充分有效协调和密切配合,才可能控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完成。与施工单位建立互信和友谊是十分重要的,正确处理好与施工单位的关系,建设工程就能安全有序地进行,安全管理工作也能顺利开展。

7 切实抓好事前审查和事中控制

项目监理部首先要帮助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的事前控制工作,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是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各种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持有效证件上岗,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落实到位等。此外,项目监理部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分析和找出现场施工过程安全事故多发的关键部位,采取相应的监理手段和措施进行控制。在日常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按照实施细则列出的关键部位、控制点和监理程序进行全过程检查控制。监理企业的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各项目监理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项目监理部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8 严格和规范安全管理资料的管理

安全管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能够反映出监理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全貌。监理人员在监理日记中应详细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以及发现、处理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总监应及时审阅并签署意见。特别强调的是,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有跟踪整改情况记录,对例会、监理通知、安全检查报告所提到的安全问题,亦应有跟踪整改、封闭记录。监理月报应对当月安全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作出评述,报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过程所形成的文件、记录等资料要及时收集、分类、整理、汇总归档,这对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和规避监理的风险会起到一定的作用。

四、结束语

安全管理已成为工程监理中重要的一方面,我们应该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的理念,安全管理的有效实施工作符合以人为本的精神,符合工程项目管理的理性思维,应该从组织、制度等角度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张昊: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探讨[J].市政技术,2007(2)

第12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问题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工程建设中监理的主要任务就是采取有效的组织管理措施,对建设工程的投资、质量、工期等三大目标实施动态控制,确保三大目标得到合理的实现。监理工作范围包括从工程项目策划、招标、勘察设计到工程实施阶段的监督管理、项目建成后的评估和保修期的监督管理等全过程咨询管理服务,对提高工程质量、控制投资和工期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建设工程监理的作用

规范了参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建设行为社会化、专业化。工程监理企业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参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建设行为进行约束,改变了过去政府对工程建设既要抓宏观监督、又要抓微观监督的不合理局面。通过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相结合,可以有效地规范各承建单位以及建设单位的建设行为,最大限度地避免不当建设行为的发生。

保证了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有了工程监理企业的监理服务,既懂工程技术又懂经济管理的监理人员能及时发现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并督促相关质量责任人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实现质量目标和使用安全。从而避免留下工程质量隐患。

提高了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就建设单位而言,希望在满足建设工程预定功能和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投资额最少。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之后,工程监理企业不仅能协助建设单位实现建设工程的投资效益,还能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工程监理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场准则。要做到这一点,仅仅依靠自律机制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为此,首先需要政府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这是基本的约束,也是政府的主要职能之一。但是,由于客观条件所限,政府的监督管理不可能深人到每一项建设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因而,还需要建立另一种约束机制,能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进行约束,建设工程监理制就是这样一种约束机制。

二、建设工程中质量出现问题的原因分析

1、施工方面的原因

工程施工队伍素质过低。当下就各施工企业内部工人队伍在组成上看来多是新手,缺乏合格的技术培训,工人缺乏基本的技术素质。更有甚者,个别工人对本身所施工部位在整体建设物中所起的作用毫无了解,同时又缺乏纪律性,既不按规程安排也不按指定的工序就开始操作,这就使得质量标准往往得不到统一。在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体系尚未完善,有待建立健全,工序的上下游,工种的分工合作之间没有严格的交接措施,前道工序留下的隐患,后道工序施工者往往不能及时处理,更有甚者会存在刻意隐瞒、敷衍了事的行为。

2、施工材料选用方面的原因

工程施工中所需要的材料较多,而工程质量的好坏与材料的质量有直接的关系,所以要确保施工中材料的质量都符合规定的要求。但当前建设市场管理较为混乱,各种材料鱼龙混杂,所以在选择材料时要做到货比三家,选择信誉好的厂家,同时还要保证材料具有出厂合格证及相关权威机构的检验证明。否则会由于施工材料选用不当而导致工程质量无法达到标准的要求,导致工程在交付使用后各种质量问题频发,不仅影响到居民的正常生活,同时也给其人身安全带来一定的威胁。目前在房屋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低劣的材料及设计的原因而造成的建设质量通病,常常会造成相当严重的后果,出现质量问题的状况也比较普遍。

3、现场监理不到位

因为存在着以上施工方面和施工材料选用方面的因素,所以造成房屋建设工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在客观方面构成了产生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但是笔者认为,最为关键的核心问题还是归结于现场监理不到位。作为建设工程中的这一道工序,如果忽视了现场监理工作,将会造成极大的质量隐患,由此只有落实好现场监理才算把握住了建设工程质量的核心。当下个别监理单位旨在追求业务的经济效益而超越资质承接监理业务,未能承担起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目前在施工现场监理工作当中,存在着监理人员素质较低,工作态度不端正,对各项材料及设备在使用及安装前没有进行严格的审查,从而导致现场监理工作无法真正发挥出监督的职能。

三、完善建设工程监理的几点对策

1、加强工程质量监理

首先是了解工程的施工规模,掌握工程的所有细节性部位,检查是否存在质量隐患问题,如若发现,需要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责令其返工整改,以防止隐患问题的扩散,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同时制定详细的质量监理方案,与施工单位商榷,确定工程质量监理的重点,并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提高监理工作的针对性。其次是施工技术应用的监理,譬如混凝土的搅拌和浇筑,要检查所采取的施工工艺技术是否符合规范,结合施工设置图纸和工程规范要求,旁站监理施工技术应用的规范性与否,剔除某些落后的施工技术手段。再次是施工材料的监理,材料是影响工程质量的最直接因素,在材料进场的时候,监理人员需要协同材料检验人员,对材料实施抽检,确保进场的材料符合工程规范要求。在使用材料的时候,要检查材料类型是否与工程施工匹配。最后是工程竣工质量的验收,尤其是隐蔽性工程的质量死角,一旦发现存在质量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返修,同时在返修后进行重新验收。

2、严格工程监理资质的管理

目前建设市场的供求关系失衡,过度竞争造成了不良竞争甚至是恶性竞争,也造成了市场混乱的局面。因此,改革和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建设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势在必行。资质管理应是宏观调控监理队伍规模、监管市场行为的重要手段,将违法违规行为列作企业资质审查和年检的重要内容,是规范和制约企业行为的一个重要措施。对有违规行为的企业,都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坚决吊销资质证书,依法将其清出建设市场。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不符合资质要求的监理企业不予入内,从而有效制止素质较低的监理企业采取压低监理费率的方式来承揽业务,扰乱市场秩序。当前由于地方保护、部门分割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在某些部门和地方甚至愈演愈烈,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设市场远未形成,建议政府理顺政出多门的资质管理现状。

3、把好隐蔽工程验收关,及时整改质量隐患

在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时,首先要求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再由公司专职质检员核定等级并签字确认,填写好验收表单递交专业监理工程师。然后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方代表、施工单位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等共同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应现场复核原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等保证资料是否齐全,待隐蔽的工程施工是否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层标高、轴线是否位移超标等。该过程中应特别注意要求施工单位质检员对隐蔽工程的签字确认,不能只流于形式,要真正去组织施工方自身的检查验收后,再向监理方报验。监理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尽量避免口头通知。待施工单位整改或返工完毕后,还要对该部分隐蔽工程进行复检,确保工程质量。

4、加强工程进度监理

在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的基础上,监理单位需要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工程的进度水平。首先是进度监理计划的制定,根据工程现场的实际状况,以及工程合同要求的工程交付时间,检查工程施工计划是否合理,譬如分项工程施工计划的人力资源安排、机械安排、材料安排、资金安排等是否能够满足正常施工,监理单位需要从进度角度提出计划的调整建议或者意见。其次是材料供应的检查,对材料供应商的资质进行了解,同时对进场材料和使用材料质量、类型等进行把关,以防止工程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材料,在出现质量隐患的时候重修返工,从而需要延长工期。再次是生产责任制度的建立,明确责任主体和岗位职责,要求施工过程中的每个岗位,都能部署专业人员管理进度工作,督促分包项目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

结束语

总之,监理单位能否履行职责,关键在领导,如果监理单位领导既能从企业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又能站在社会责任的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并能在不断拓宽经营规模的同时,不断提高科技含量、施工能力和管理能力,那么,施工安全生产才能真正得到保障。

参考文献

[1]徐燕丽.浅析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J].中国建设教育,20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