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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营的概念

时间:2023-06-29 17:09:2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家庭经营的概念,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家庭经营的概念

第1篇

Abstract: With economic development, dairy farmers constantly promote self-economic benefits and improve the knowledge and content of financial aspects as well as better their financial management so as to make the financial management more adapt to the situation of the household management of production.

关键词: 家庭经营;奶牛养殖户;财务管理

Key words: household management of production;dairy farmers;financial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25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03-0170-02

0 引言

农民的生活水平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不断地提高,生活水平的提升也为家庭带来了更多的收入,社会的安定与发展离不开人民的生活质量的提升。为了促进山东省的农业发展,应该对山东省的奶牛养殖户在财务管理上的规定做出合理的规范并对其财务行为进行分析,使他们的财务能够合理的利用和分配。

1 农户财务管理的含义

1.1 农户的概念

要了解农户财务管理,就要先对农户进行了解,什么才是农户,不同的学者对其有不同的理解和认识,农户的政治地位相对比较低,在国家所支持的福利中都没有享受的权利;居住在农区的户可以称为农户;农户的职业以农业为主。

1.2 农户财务管理的含义

农业生产的过程中会出现很多财务方面的管理,而如何对这些财务知识进行管理和运用就需要拥有专业的知识,而这些财务知识是至关重要的一部分,财务管理也是农户经营奶牛事业的财务关系的一种处理方法,包括了生产运营行为、投资行为、农户筹资行为等。对于这种经济方面的收入和管理需要更多的财务管理,这也包括了更多的企业和农户之间的关系要进行全面的调整才可以更好的对农户财务进行管理和协调。

2 山东省奶牛财务管理方面所要解决的问题

2.1 现金流和收支情况的管理

奶牛养殖户在现金的使用上要考虑到自己的成本和要使用的具体情况,要将自己的资金进行周转才能有更好的运用,现金流的管理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过程,现金流控制的好才能更好的进行工作上的运转。因此养殖户一定要做好现金的使用并做好登记且要记录下来。对于现金的收支要做好记账,每一笔收支都要有明细,对于收支一定要清楚来源和去向,而且一定要把控好资金收支的情况,这样才可以更好的对财务进行管理。

2.2 经营分析运用得较少

很多奶牛养殖户在对自己的经济和经营上没有过多的投入自己的精力,因此对自己的经营状况没有具体的分析和整理,最后就造成了经济的使用不当和分配不合理的现象产生。为了使农户能够增加经营方面的分析和管理,就要对其进行全面的培训和教育,让山东省的奶牛养殖户更加了解此方面的知识和内容,这就是财务管理方面一定要掌握的内容和知识。要让他们明白在做经营时什么才是最值得分析和了解的内容,什么才是最值得他们关注的内容,分析什么样的数据才是最好的管理自己的财务,使自己的奶牛事业做的更好更强。

3 山东省奶牛养殖户的家庭经营收入与财务管理行为的相关性

3.1 经营收入是否会受到家庭基本情况的影响

家庭基本情况包含了很多的内容,户主所接受的教育程度和户主为这个家庭所带来的收入,这个家庭的知识水平如何,技术如何,都与家庭情况有很大的关系。而奶牛养殖户也会受到家庭基本情况的影响,户主的学历高,所得到的知识多,那么在管理和事业的发展上就会有很大的帮助,整个家庭中的技术水平高和知识水平高同样会为整个奶牛事业带来更大的帮助。而家庭的基本情况也直接影响着资金的来源与运用。

3.2 筹资管理行为对家庭经营收入的影响

奶牛养殖户在筹资管理行为方面有很大的限制,而且很多户主都不了解这样的行为对自己的家庭和自己事业会带来多大的影响,家庭的收入也受到这一方面的影响,如果没有合理的筹资管理行为那么家庭的经营收入就会被其所牵制。

3.3 决策与投资行为对家庭经营收入的影响

很多的奶牛养殖户的资金大多来源于家庭的共同收入,所以在奶牛养殖的过程中如果没有好的投资和决策行为就会直接影响到家庭的生活情况,更不能为家庭带来更多的收益,所以在做投资和决策的时候一定要先从自己的家庭情况开始做出考虑,要全面的考虑到家庭经营收入的组成部分有哪些,有了最全面的家庭经营收入分析才能更好的做出判断。

3.4 控制与经营行为对家庭经营收入的影响

在控制与经营的行为过程中,很多的奶牛养殖户会因为经营情况不同和经营手法不同而产生不一样的收入和不同的经济环境,但是如果没有控制好自己的经营情况和经营内容那么在家庭经营收入时也会带来更多的影响。对于经营行为的管理要进行更具体更全面的了解和观察使经营的行为更加的合理更加的适合这个家庭的发展和收入情况。在经营时要对经营情况和收益之间的关系做好比对并找出所存在的问题,这样才可以提升收入。

因此对于奶牛养殖户来讲财务管理是十分重要的课程,所涉及到的内容更是非常的多,户主一定要从多方面去了解财务管理的知识,还要全面的考虑家庭经营收入的情况,使家庭收入与财务管理能够平衡下来,也使管理模式能够合理,才能正确的开展奶牛养殖工作。对财务方面一定要有具体的分析和汇总,再出现问题时及时解决就可以得到更好的管理方式和方法。在资金的运用和使用上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

4 总结

本文通过上面的分析和介绍讲述了财务管理对于农户的重要性,也讲述了家庭经营收入上要如何改进才适应农户的发展,山东省的奶牛养殖这个行业在财务管理上一定要做好准备,做好一定的规划使整个养殖事业不受到财务的影响也不会受到其它因素的干扰。而家庭经营收入的过程中也不能与财务管理进行冲突从而影响到整个奶牛事业的发展。山东省要在这方面对农户进行教育和培训加强他们的学习和知识,要提高农户的财务意识使农户的奶牛事业越来越辉煌。

参考文献:

[1]黎晓平.浅谈农村奶牛养殖中存在的问题[J].青海畜牧兽医杂志,2008(01).

[2]方小琳.论财务预算在管理会计中的重要性[J].现代商业, 2007(29).

[3]陈春生.中国农户的演化逻辑与分类[J].农业经济问题,2007(11).

[4]卢晓春,张立国.农户奶牛养殖模式的分析及探讨[J].吉林畜牧兽医,2007(11).

[5]彭小辉,崔菲菲,周玉琴.农户融资对农户经济影响的计量分析——基于广西数据的实证研究[J].广西金融研究,2007(08).

[6]邱昌功,刘学通,李志骞,张海荣.陕西省液态奶市场目前的困境和对策[J].中国乳业,2007(07).

[7]刘适,文兰娇,熊学萍.完全金融抑制下农户的信贷需求及其福利损失的实证分析[J].统计与决策,2011(23).

[8]杨汝岱,陈斌开,朱诗娥.基于社会网络视角的农户民间借贷需求行为研究[J].经济研究,2011(11).

[9]张龙耀,杨军,陈畅.信贷需求、信贷交易成本与农村利率市场化——基于农户调查数据的经验分析[J].财贸经济,2011(11).

[10]尹奕.陕西省奶业产业化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5.

[11]徐秋慧.农户生产经营的风险与控制[D].山东大学,2005.

第2篇

一、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农村改革35年来,在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基础上,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粮食产量翻了近一番,各类农产品成倍增加,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农村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但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新形势下,农业农村发展也面临着诸多新的矛盾和挑战。从农业经营体制的角度看,当前迫切需要回答的两大问题是将来“谁来种地”和“怎么种地”。

一是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经商,使农业面临“谁来种地”的问题日渐突出。据有关部门统计,2012年底,我国农村有26261万劳动力转向了城镇和非农产业就业,占当年农村从业人员总数的48.76%。尽管目前在农业中从业的劳动力还有2.7亿多人,但其中毕竟是中老年人和妇女占多数。因此,必须未雨绸缪,及早考虑如何培养农业接班人的问题。二是农民纯收入中来自农业的比重正在明显下降,农业(种植业)在相当多的农户那里已经只是收入增长中的“副业”,因此,“怎么种地”的问题已难以回避。我国人多地少,绝大多数农户承包经营的耕地规模细小且高度分散,生产效率不高,抵御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为了增加收入,多数农户家庭不得不让主要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或就地从事非农产业,农民纯收入中来自农业的比重在不断下降。据统计,2012年全国农民人均7917元的纯收入中,来自耕地经营(种植业)的比重仅占26.6%(2107元)。种地,对于相当多数的农户而言,正在变成食之无肉、弃之可惜的“鸡肋”,正越来越成为农民家庭经营结构中的“兼业”。因此,必须加快探索如何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提高农业效率的有效形式,也就是回答好将来“怎么种地”的问题。

上述两个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国农业未来的兴衰,也是加快构建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重要性和紧迫性的原因所在。现阶段,我们必须按照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要求推动改革和发展,在农业人口逐步转移的背景下,加大国家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力度,使农业成为有效率的产业,使农民成为能致富的职业,加快我国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二、在保障承包农户土地财产权利基础上促进土地流转

“只有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这是社会早已达成的共识。也只有真正减少了农民,才能为破解将来“谁来种地”和“怎么种地”的问题创造必要条件。但减少农民至少涉及两大基本问题:一是农业人口的城镇化,二是承包农户对土地的财产权利。

我国城镇化正在快速推进,2012年的城镇常住人口已占全国总人口的52.6%。但是,进入城镇就业的农民真正能够转为城镇居民的却微乎其微。这种农业人口只能向城镇转移就业而难以向城镇迁徙的“半城镇化”,使得农村经济社会结构的变迁陷入了十分复杂的境地。一方面,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既给家庭带来可观的工资性收入,又使继续从事农业的劳动力扩大了土地的经营规模、提高了农业的效率。另一方面,由于务工经商的农民在城镇从业的不稳定性和未来前景的不确定性,又使得他们在到底是进城还是留乡之间难以做出明确的取舍。因此,在城乡之间流动的两栖生活方式就成了他们的理性选择:既努力在城镇打拼和寻找新的发展机会,又不放弃家乡的财产和生存保障,以使自己能够进退有路。这增强了进城务工经商农民的安全感,但却使农业经营形式的转型升级遇到了障碍。在超过58%的农民家庭有人外出打工、在转向非农产业就业的农业劳动力已超过48%的背景下,为什么农户承包土地的流转面积却只占21.2%?其主要原因就在于这种“半城镇化”现象。但改变“半城镇化”现象显然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依靠城镇化进程来真正减少农民也就只能是一个较长时期的渐进过程。而要在这样的现实基础上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显然需要另辟蹊径。

我国农户承包经营的耕地总体上规模细小,因此,要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就必须促使土地要素能有必要的流动和重新组合。但令农户担心的问题是,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是否会导致其失去土地的承包权?这就必须解决好土地经营权进入流转后原承包农户对其承包耕地的财产权利问题。

我国法律规定,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制度下,农户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这实际上明确了两个基本问题:一是明确了农户拥有的是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它不改变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二是明确了对承包到户的集体土地,只要不改变合同规定的用途,承包农户就可以自主选择各种实现土地收益的经营形式。农户可以自己经营自己的承包土地,也可以向他人出租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可以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自愿互换各自所承包的地块,也可以和其他农户以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形式发展农业的合作生产;可以将承包土地的经营权用于向金融机构抵押、担保融资,还可以将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作为股份投入到农业产业化的经营中去。在上述情况下,土地的承包关系均不发生变化,原承包农户仍将继续拥有本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者的权利。此外,在农户有了稳定的非农产业收入或迁入城镇居住、就业后,还可以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自主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成员,或按自愿有偿的原则将承包的土地交还给发包方。在后两种情况下,转让或交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就不再拥有本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者的权利,甚至还可以选择退出他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显然,选择以何种方式实现家庭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完全应当由农户自主选择,而不能采取任何违背农户意愿、损害农民权益的强制性办法。

要维护农户在流转土地经营权后对土地承包权的合法财产权利,就必须加快明确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这三者的关系。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指耕地经营制度的改革),必须坚持农村土地属农民集体所有的性质,必须保障承包农户的合法权利,必须有利于提高耕地的利用效率。农村的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但承包农户的家庭人口、农村的劳动力数量却经常在发生变化。处理好这“变”与“不变”之间的关系,是发育和完善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关键。改革之初,农民创造了土地集体所有权与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两权分离”,由此确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之后,面对农村劳动力流动和农户家庭人、地关系的变化,不少地方的农民又进一步创造了农村土地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三权分离”概念。而实际上,也正是由于“三权分离”概念的形成和被普遍接受,才能够使农户在稳定土地承包权的基础上,去放心地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如果让承包农户因流转承包耕地的经营权而丧失他对集体土地的承包权,那他显然就不可能去流转自家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因此,正如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与家庭承包经营权分离后,并不改变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一样,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也不应当改变原承包农户对土地的承包关系。这就可以使农户在土地经营权进入流转后继续维护其对承包土地的合法财产权利,从而在稳定农户土地承包权基础上实现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三、从我国具体国情出发推进耕地的适度规模经营

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党的农村政策始终强调要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发展耕地的适度规模经营。耕地经营规模的选择,必须从当地的实际状况和所处的发展阶段出发,既要考虑当地农业资源禀赋的状况,又要考虑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水平和农业人口的转移程度,还要考虑农业资源分配对社会公平的影响。我国人多地少,不具备新大陆国家(南、北美洲和大洋洲)可以普遍发展大规模家庭农场的基本条件;而改变“半城镇化”现象的长期性,又决定了多数有外出就业人员的农民家庭在短期内还不可能放弃对耕地的经营。正是在这样的复杂背景下,推进我国现阶段的耕地规模经营,就特别要注意把握好规模的适度。

耕地经营规模的变化,既是技术演进的过程,更是社会变迁的过程,因此不能只看效率这一个指标。我国目前还有约1.9亿户农民家庭在经营耕地,如果要达到户均经营百亩左右的耕地规模,那就需要转移出90%以上的农户,这显然不是在短时期内能够实现的。上海市松江区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都比较快,全区86%的农村劳动力已转向非农产业就业,具备了加快耕地流转、集中的条件。这个区从2007年开始探索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目前全区80%的粮田由1206户家庭农场在经营,户均经营耕地面积113.3亩。在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支持下,夫妻俩一年种两季,年纯收入一般可在8万元左右,与上海市城镇居民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已不相上下;而那些利用剩余劳动时间代公司养猪的家庭农场,每年还可再增加纯收入六七万元。由此,目前松江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就基本适宜。

吃住都在家、农业社会化服务降低了劳动强度、收入又不低于城镇居民,家庭农场这种形式就对松江区的大多数农户有了吸引力,家庭农场主便成了抢手的好职业,家庭农场的耕地规模暂时就不必、实际上也难以扩大。松江区的实践表明,耕地经营规模的扩大,必须与农业劳动力转移的状况相适应,必须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能力相适应,必须与多数农民所期盼的收入水平相适应。让更少的人经营更多的耕地,农业的效率和经营者的收入肯定都会更高,但与此同时,也必须考虑如何使更多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问题。因此,确定合理的耕地经营规模,应当把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放在促进社会进步和社会公平的大背景下来统筹考虑。

四、在家庭经营基础上推进农业经营体系的创新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差距很大,其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差异很大,农业经营者生产的农产品又各不相同。在工业化、城镇化的带动下,农业劳动力正在大规模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因此,在家庭经营这一基本形式的基础上,农业必然会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演绎出多种多样的具体经营形式。

据有关部门统计,到2012年底,我国农村承包集体耕地的农民家庭约2.3亿户,其中有约4440万户发生了流转出承包耕地的行为(占承包农户总数的19.32%);目前仍在耕地上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民家庭约1.9亿户,他们经营的耕地面积(包括流转来的耕地),占农村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92.5%。这表明,农民家庭仍是我国农业中最主要的生产经营主体。但随着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和农户承包耕地经营权的流转,其他各类新的农业经营组织形式也在发展。目前,全国已发展起农民专业合作社68.9万个,入社成员5300多万户;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30余万个,带动的农户约1.18亿户;此外,据不完全统计,各地仍对农业实行由集体统一经营的村、组约有2000个,江苏省江阴市的华西村就是其中的著名代表。同时,租赁农户土地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工商企业也在逐渐增加,全国约有2556万亩耕地由企业在租赁经营。

农业经营主体的多样化,是农业向现代化演进过程中的必然现象。一方面,由于农业人口的转移,原来由各家各户自己经营的承包耕地经营权有了流转和集中的可能;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农产品开始走向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生产。这两方面的变化都在催生各种新的农业经营形式的成长。从各地已有的实践看,为了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效率,不同农产品的生产往往会对经营形式提出各不相同的要求。例如,粮棉油糖等大宗产品的生产效率,主要取决于耕地的经营规模。因此,通过流转承包耕地的经营权实行土地经营规模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土地股份合作社等,便在这一领域应运而生。瓜果蔬菜花卉等鲜活农产品的生产效率,主要取决于品种选择、栽培技术和市场营销等,通过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这方面少数“能人”的带动作用,因此,由专业合作社生产这类产品就受到农户欢迎。现代化设施农业和规模化养殖场,对技术、投资、管理和营销等方面的要求,超越了大多数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能力,更适合引入社会资本实行企业化的经营。

从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和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要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效率,除了需要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完善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加强农产品的市场流通体系建设等之外,通过农业经营体系的创新,显然也能发挥出巨大的能量。

从各地探索实践的经验看,目前我国农业经营体系的创新主要有三大类表现形式:一是通过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扩大家庭经营的土地规模,如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据有关部门统计,到2012年底,全国经营耕地面积在5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已达287.5万户;其中,家庭农场87.7万户,经营土地面积1.76亿亩,户均经营耕地200.2亩,年收益18.47万元,均明显高于普通承包农户。除了常规的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外,近年不少地方农民创造的土地托管、代耕、“土地银行”等形式,也对扩大耕地的经营规模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3篇

从农业时代、工业时代到信息时代,无论是农业家庭经营,农业产业化经营,从问题的提出到问题的解决,都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从生产方式来看,农业家庭经营是按一产的生产方式搞农业,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按二产的生产方式搞农业,农业服务化经营则是按三产的生产方式搞农业。

汪向东、梁春晓新著《新三农与电子商务》通过对我国农业的现状及发展中出现的新事物进行分析,提出一种农业电子商务的整合创新模式。与农口侧重产业化的思考相比,他们侧重电子商务――实质是侧重服务――进行的思考,问题意识是新的。

书中其中涉及的政策,如“整合相关资源,有效推进涉农电子商务”;“激发农民电子商务能量”;“营造和改善涉农电子商务环境”;“将政府平台的支撑服务与电子商务交易相嵌合”等,指向的都是以电子商务为切入点的涉及服务的方向。对于长期浸于农业产业化的农口人士来说,从服务角度提出转型问题,或有耳目一新的感觉。两位作者都不是来自农口,但当农口在工业化仅剩六年即将基本完成时,还提不出适应信息经济全面发展的“带战略性、纲领性、强调转型的完整概念”(汪向东)时,他们的思考具有现实紧迫的特别的启发性。我认为这本书最大的意义在于农业现代化问题意识的转向。

农业与电子商务的关系,林林总总,书中归纳的还多处于具体层面,进一步从具体上升为抽象,将问题概括上升到农业现代化总方向的高度上,才能解决最原则性的问题。我认为真正“带战略性、纲领性、强调转型的完整概念”就是农业服务化。

农业服务化不是一个单纯的学术问题。它有着广泛的政策与实践基础。在基层实践上,信息化、电子商务助力和引领的“新三农”转型已经开始(书中大量篇幅都是这方面的说明);遂昌模式开启着服务驱动型县域电子商务发展模式,突显出“服务驱动”这个时代主题;浙江省的“电商换市”已成为全国首创的省级“电商兴农村”、“行业电商化”的战略和全局性的部署。这与当年安徽省率先推进、山东省率先推进农业产业化是一脉相承的,都是依托实践,提出中国农业发展需解决和可解决的重大问题。

农业服务化要解决的实质性问题

从更广阔的背景比较农业领域的农村改革、农业产业化与农业电商化,深层问题是一以贯之的,都是在求解农业现代化道路怎么走,特别是求解中国国情下家庭经营与社会化大生产如何有效结合。,将中国特色农业家庭基因激活,通过两权分离,统分结合,初步解放了生产力;但遗留的问题是如何进一步与社会化大生产对接,跟上工业时代的步伐。农业产业化的问题由此提出。农业产业化在将二产的思路引入一产,实现了农业的工业化的同时,农户与企业的利益矛盾以及农民增收缺乏微观机制支持,又成为亟待突破的瓶颈。此时提出农业服务化的问题,可以视为上述思路的否定之否定,通过将三产思路引入一产,用信息化驱动工业化(产业化),一方面进一步提高产业化所具有的工业化效率,另一方面彻底从微观上解决还权于农民的问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个性化定制的家庭自主经营与产业化大生产对接的道路。

1、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率,服务化要比产业化的效率更高,比产业化更“产业化”

以农业电商化为代表的服务化,不同于网上做小买卖(“电子商务绝不等于网上零售”)。服务化首先是要以新的生产要素机制解决社会化大生产问题。用梁春晓的话说,就是要解决新的基础设施问题。具体说,要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第一代思路、“要想富先修路”的第二代思路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出农业电子商务平台等服务基础设施的第三代思路。

梁春晓认为:“新商业基础设施在农村和农业中的普及与应用,使得信息逐渐成为与土地、资本和劳动力同等重要甚至更为重要的核心生产要素,形成分布式协同特征的信息生产力,优化重构传统的农业生产与流通关系。信息生产力融入现代农业技术并进行集成化组装,进而释放出信息经济下农业升级的巨大能量。”这不是对产业化的否定,而是顺着产业化同方向,进一步创造社会化价值:“当电子商务是端对端地把整个供应链平台都搬到互联网上的时候,才是真正的成型的电子商务,这是整个价值的重新创造。”

2、以农业服务业的发展提升农业位势 ,从机制上保障农民增收

在全球经济服务化、中国经济也急剧向服务化趋势靠拢的新形势下,仅靠产业化单腿支撑农业有其局限,需要以农业服务业的发展,进一步提升农业在整体经济中的现代化位势,跨越式发展现代农业。

正如梁春晓所言:“如果我们没有足够强大的服务业,我们就不可能有更好的更优的增长方式”。在产业化机制下,我国农业形成了自上而下的服务体系。从这种服务体系向服务业发展,是向市场经济的惊险一跃。需要实现电子商务服务与政府主导服务结合,共同支撑现代农业。形成产业化与服务化共同支撑现代农业的新局面。

由电子商务带动或驱动下的农业服务业的发展,将形成三类服务业态,一是电子商务交易服务,汪向东在本书中总结的大量案例都集中在这一类业态中;二是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中国农业一旦与世界级的中国商务支撑平台结合,将释放出巨大能量;三是电子商务衍生服务,特指基于平台上的应用(APP)服务。值得注意的是,有别于产业化以公司为主体掌握重资产的思路,商务衍生服务的原理是,以农民为增收主体,让农民通过免费的商务支撑平台分享重资产,将增值的大头归农民所有。这是在机制上克服产业化中公司与农户利益矛盾的根本解决之道。它同时要求农民提高素质,从生产者向开发者转变。农民网商的不断涌现让我们看到了现实的希望。

3、通过服务化实现农业转型、效能提升和效益提高

服务化不同于服务业,是指服务型经济、经济服务化。正如乌家培先生指出的:“信息经济正是这种超越时空界限的服务型经济”,是“以服务为主的经济”。对农业来说,这意味着实现一产的三产化,从传统的一产向现代的一产转型。

第4篇

——对我县部分乡镇农户收入状况的调研

 

一、引言

近年来,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迅速,农业产业化经营率达48.5%,居全市首位。三大主导产业——食用菌、畜禽养殖、设施菜已成为我县大多数乡镇增收富民的主要渠道。但同时仍存在一部分乡镇产业发展缓慢,农民增收乏力。而目前我县农户收入构成的基本情况怎样,农业产业化对增加农民收入的具体作用有多大,亟待深入调研。为了获取有关农户收入状况的第一手材料,以了解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现状及对农户收入构成的影响,我们在11月初选取沙坨子、榆树林子、小寺沟、平房4个乡镇进行了实地调查。其中,沙坨子乡是我县食用菌生产量最大,发展最好的乡镇,被称为“中国北方食用菌第一乡”,榆树林子镇是我县设施菜特色镇,小寺沟则是我县畜禽养殖特色镇,平房乡的畜禽养殖发展得也不错。因此,本次调查主要在特色产业发展较好的乡镇进行,然后通过对不同产业的调查结果进行对比分析,试图在总体把握农户收入构成状况的基础上,找出农业产业化对农民增收的具体作用及影响农户收入构成的主要因素,进而为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必要的依据,同时为更好地通过推进农业产业化增加农民收入提供合理建议。

1、相关概念界定

(1)农业及农业收入:这里的农业指农、林、牧、渔各业,是一个广义概念。农业收入亦即经营农业所获取的收入,包括从事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所获取的收入总和,而从事非农业(包括外出打工、个体经营等)获取的收入则是非农业收入。

(2)农户类型:根据农户劳动力从事的产业及农户收入的构成的不同,将农户分为纯农户和兼业农户两种。纯农户,指家庭劳动力全部从事农业,家庭收入也全部是农业收入的农户。兼业农户,指同时从事农业和非农业经营的农户,农户中可能有的劳动力从事农业,有的劳动力从事非农业;或者劳动力在农忙时从事农业,农闲则从事非农经营。

(3)总收入、纯收入与净收入:

总收入=基本收入+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

       基本收入=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

       家庭经营收入=农业收入+其他非农业收入

纯收入=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纯收入+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

家庭经营纯收入=家庭经营收入—投入的物质生产原料成本

净收入=家庭经营净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

2、调查程序

1、选取调查对象:4个乡镇(每个乡镇选2个村)。

2、对所选择的乡镇、村组进行总体情况的调查。

3、在了解乡镇、村组总体情况的基础上,分别选取3—5户具有代表性的纯农户、兼业户,对其2003—2004年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深入的调查。

3、调查对象

这次调查中,对4个乡镇87个村的部分农户进行了调查。所选样本村数10个,样本农户数为22户。其中,在沙坨子乡22个村,选取了情况大庙村、庙后村和沙坨子村,共1260户、5043人,特别调查了该乡双百亩花香菇科技示范园区暨下岗职工再就业孵化基地;在榆树林子镇30个村,选取了郑杖子村和百岱营子村,共694户、2775人,特别调查了村民刘利峰、宋英山两户;在小寺沟镇19个村,选取了养殖专业村胡杖子村和养殖重点村单家店村、佟杖子村,共803户、3215人,特别调查了新建的雅图沟金泉养殖场和单家店6户群众合伙建设分户饲养的养牛场;在平房乡16个村,选取了东樱桃沟村和太平梁村,共744户、2976人,特别调查了该乡引进社会资金进行农业产业化建设的太平梁李龙江养牛厂。

二、农户收入状况分析

1、农户收入水平比较

农户收入水平比较(单位:元)                          

乡镇

GDP(2003年)(万元)

总收入

(2003年)

农业人口

(人)

人均纯收入

 

2002年

2003年

增速(%)

沙坨子乡

20,300

19,620

29,625

1,365

1,569

14.9

榆树林子镇

19,634

19,634

31,916

1,817

1,858

2.3

小寺沟镇

17,853

17,878

24,603

1,445

1,611

11.5

平房乡

5,434

5,469

16,988

1,600

1,620

1.25

全县

204,200

340,973

360,863

1,719

1,806

5.1

分析:4个乡镇中,沙坨子乡人均纯收入增速最快,达14.9%,高于全县水平9.8%,主要是食用菌发展迅速,从2002年的  万盘(袋)发展到2003年的920万盘(袋),户均增产 盘(袋);平房乡增速最慢,低于全县水平3.85%,一是退耕还林减产减收,二是食用菌发展缓慢;榆树林子镇增速仅为2.3%,低于全县水平2.8%,主要是退耕面积比较大,林果业受影响较大;小寺沟镇增速为11.5%,高于全县水平6.4%,主要是畜禽养殖发展较快,农民增收明显。

2、农户收入状况分析

2003年农户人均纯收入来源(单位:元)

乡镇

农业纯收入

非农收入

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

合计

食用菌

设施菜

其他

种植业

畜牧养殖

林业及其他

小计

 

沙坨子乡

750

14

22

86

142

1014

460

95

1569

榆树林子镇

194

713

30

224

142

1303

460

95

1858

小寺沟镇

247

153

107

407

142

1056

460

95

1611

平房乡

170

——

229

424

242

1065

460

95

1620

全县总计

560

165

120

264

142

1251

460

95

1806

 

2003年农户人均纯收入构成

乡镇

农业纯收入

非农收入

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

食用菌

设施菜

其他

种植业

畜牧养殖

林业及其他

小计

 

沙坨子乡

48%

1%

1%

5%

9%

65%

29%

6%

榆树林子镇

10%

38%

2%

12%

8%

70%

25%

5%

小寺沟镇

15%

9%

7%

25%

9%

66%

28%

6%

平房乡

10%

14%

26%

15%

66%

28%

6%

全县总计

31%

9%

7%

15%

8%

70%

25%

5%

分析:沙坨子乡食用菌纯收入2003年已达750元,占农户人均纯收入的48%,农业纯收入达到农户人均纯收入的65%,三大特色产业纯收入达到农户人均纯收入的55%;榆树林子镇设施菜纯收入2003年已达713元,占农户人均纯收入的38%,农业纯收入达到农户人均纯收入的70%,三大特色产业纯收入达到农户人均纯收入的60%;小寺沟镇畜禽养殖纯收入已达407元,占农户人均纯收入的25%,农业纯收入达到农户人均纯收入的66%,三大特色产业纯收入达到农户人均纯收入的50%;平房乡畜禽养殖纯收入2003年已达424元,占农户人均纯收入的26%,农业纯收入达到农户人均纯收入的66%,三大特色产业纯收入也已达到农户人均纯收入的37%。全县农户食用菌纯收入2003年已达560元,占农户人均纯收入的31%,设施菜纯收入2003年已达165元,占农户人均纯收入的9%,畜禽养殖纯收入2003年已达264元,占农户人均纯收入的15%,农业纯收入达到农户人均纯收入的70%,三大特色产业纯收入达到农户人均纯收入的55%。

3、农户收入状况与不同产业类型生产率的关系

农户收入状况与不同产业类型生产率的关系对比

产业类型

亩产

单价(元)

单位收入(元)

单位投入(元)

单位纯收入(元)

固定资产投入(元)

食用菌

6670

(盘/袋)

5

33,350

7,000

26,350

5,000/个

设施菜

西红柿

25,000斤

0.5

12,500

8,000

25,500

20,000

黄瓜

35,000斤

0.6

21,000

畜禽养殖

——

——

——

——

1,000

——

——

——

——

——

300

——

——

——

——

——

50

——

玉米

1000斤

0.5

500

166

334

——

说明:为了便于比较,我们将食用菌、设施菜、玉米全部按照单位亩产计算。

分析:三大特色产业中,食用菌增收最为明显,每亩纯收入为26,350元,不过前期有一定的固定投入,技术要求也比较高;设施菜增收也比较见效,每亩纯收入为25,500元,但前期投入太高,每个棚20,000元,而且投入时间和精力也很多,一年四季不能闲;畜禽养殖,规模扩大存在困难,不仅投入增加太大,而且人手不够。但相对于种玉米,每亩纯收入仅334元,三大特色产业的确诱人。

三、影响农户收入构成的主要因素

影响我县农户收入构成变化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有自然环境因素,也有农民本身素质因素。在此次调研中,我们主要发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地理区位因素:此次调查的4个乡镇中,沙坨子、小寺沟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农户收入受区位制约较少;榆树林子因靠近凌源,许多农副产品都可以拉到凌源销售,比较方便,但受农户自身交通工具限制;平房区位条件较为恶劣,因而农户增收缓慢。

(二)资源气候因素:沙坨子铁矿等矿产资源丰富,铁选业的发展也大大增加了农民的工资性收入;榆树林子气候独特,所产的设施菜、花卉质高价低,已成为邻近市场的品牌产品。

(三)经济发展水平

1、产业化水平:沙坨子乡食用菌产业发展迅速,产业化水平较高,有食用菌生产示范园区4个,保鲜库26个,菌袋厂1家,龙头企业18家,有资质的菌种生产户15家,占全县的60%,交易市场1个,农民经济人270人,食用菌协会6000人,因而全乡有6200户农户从事食用菌生产,占全县总户数的75%,农户从食用菌上人均增收1000元。

2、市场交易水平:沙坨子乡有食用菌交易市场1处,农资交易市场1处,食用菌保鲜库26个,方便了菇农的产前原辅料购买和产后的产品销售,因而有75%的农户靠食用菌增收致富;榆树林子镇建有1处较大规模的果品蔬菜批发市场,蔬菜年交易额达4600万公斤,有力地促进了榆树林子设施菜产业的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一些邻近市场的农户更是“近水楼台先得月”,每天可以根据市场行情采摘新鲜产品出售,既可卖个好价钱,又减少了许多成本。

(四)劳动力素质

1、观念因素:农民素来守业意识强,创业意识弱,等、靠、要的思想还很严重。沙坨子乡虽然有75%的农户从事食用菌生产,但剩下的农户除了邻近市场做点小买卖外,尚有一部分农户仍然固守旧业,抱着“宁可日子舒服过,也不冒风险”的想法。

2、学历与技术水平:在我们的调查中发现,沙坨子乡的劳动力学历水平要较其他乡镇高,全乡15722名劳动力中,大专以上学历有116人,高中及中专2038人,初中7451人;而平房乡的10041名劳动力中,大专以上没有,高中1433人,初中6667人。农业产业化对技术水平要求较高,特别是食用菌和设施菜,一是技术不过关,造成的损失将是巨大的。虽然所调查的4个乡镇都成立了食用菌协会,都有专职的技术人员,但技术推广和培训服务的程度与效果却不尽一样,沙坨子乡有90%的菇农经过培训,食用菌协会会员发展到6000人,因而坏盘率比较低,为4.25%。另一方面,农户对技术的需求也是非常大的,在我们的调查中,不少农户表示“目前所学的技术仍不够,只要有技术员来培训指导,他们一定肯花时间学习”。此处,对于养殖业,特别是羊的舍饲圈养规模,一般数量达到200只就很困难再扩大规模了。

3、专业化组织程度:农民专业化协会和专业合作社对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矛盾、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和农产品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是推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沙坨子乡成立了食用菌协会,有会员6000人,农民经纪人270人,保证全乡从事食用菌生产的6200农户家家都有一名会员,在技术培训、学习与指导上联系比较紧密,在资金扶持上也互相帮助,因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该乡食用菌产业的不断壮大。但由于协会成立时间较短、组织程度不高、管理比较松散,以及产业链条较短的限制,还没有形成统一供应种子、原料和统一产品收购、包装、销售的局面,与科研院所的联合研制和引进新品种、应用新技术方面的合作还远远不够,仅停留在技术培训层面。而榆树林子、小寺沟和平房却还没有成立相应的蔬菜协会和畜禽养殖协会,依靠的仅仅是亲戚村邻的指导与互助,既缺乏信息来源,也不了解市场行情。

(五)地方政府执政能力

1、政策引导:指政府在产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投入、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市场建设,主要包括为促进产业发展制定的优惠政策、落实中央粮食直补、退耕还林、农业税减免等政策。政策引导是影响农户经营方式选择的重要因素,因此,其对产业化发展的影响不容小觑。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沙坨子乡对食用菌产业发展的政策引导到位,落实得力。如该乡的双百亩花香菇科技示范园内生产大户杨连叔,获得政府无偿资金1万元,国家贴息贷款5000元,自己投入6.8万元,年生产食用菌3万盘(袋),纯收入可达近10万元。4个乡镇的粮食直补和退耕还林款发放都比较到位,人均粮补7.35元基本到户。

2、基层干部带动能力:实践证明,村领导班子比较得力的村,村干部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农户收入普遍提高。在沙坨子乡,60%的党员和80%的村干部首先带头搞起了食用菌生产,在学透了技术、摸透了市场,赚了钱、致了富后,又带领所在村农民搞食用菌。

四、主要结论及政策建议

我县的农业是一种典型的资源约束型农业,耕地面积按71.4万亩算,人均只有1.8亩,这就决定了农业生产终将受到耕地资源瓶颈的制约。一方面,粮食单产无法提高,粮食价格比较低;另一方面,增加农业收入也无法靠扩大规模来实现,进而以传统农业生产为主的家庭经营性收入注定无法成为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源泉。在目前的情况下,要增加农民收入,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二是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发展劳务经济,即增加非农就业机会,一是当地的非农工作机会,二是外地的非农就业机会。然而,由于我县非农产业发展水平的限制,目前能够吸纳的劳动力有限,外地的就业信息也比较匮乏,加上大多数农民不愿意离土离乡,劳务经济所能产生的作用相应减弱。因此,大力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已成为我县增加农民收入的必由之路。

但是,我县三大特色产业在发展过程中均存在着不同程度、不同方面的制约因素:食用菌产业,存在菌种质量质量不过关、坏盘率比较高,原辅料来源受限或成本较高,部分农户技术不过关,部分农户没有足够资金,市场营销网络不健全、营销渠道不畅通,市场价格不稳等等问题;设施菜产业,存在因所购买私人品种不过关导致减产滞销的问题;畜禽养殖业,存在羊的舍饲圈养技术不成熟。而存在的共同问题是产业发展水平还比较低,产业链条不够长,龙头企业带动能力有限,精深加工能力不足,农户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缓慢,组织程度不高,市场发育迟缓,交易信息闭塞,交易量上不去。

因此,要推进农业产业化,增加农民收入,就必须解决上述问题,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政策引导力度需进一步加强,同时保持政策的连续性。按有关条件继续给予发展特色产业贴息贷款支持,管好用好小额信贷及扶贫贷款。农口部门都要围绕特色产业发展谋划和包装项目,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资金实行打捆使用,重点支持食用菌产业发展。小额信贷不仅仅限制在支持食用菌产业上,其他特色产业也要安排财政贴息贷款和扶贫贷款。

2、要主攻薄弱环节,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扶持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因此,我们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培育和发展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要鼓励企业之间的联合和兼并,只要能与生产基地有机结合,只要能带动农民进市场,只要能增加农民收入,就应该一视同仁地给予扶持;要按照省市重点龙头企业政策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落实扶持龙头企业的各项政策措施,改善龙头企业的发展环境,促进龙头企业快速健康发展;要依靠科技进步,提高龙头企业的自身素质,提高龙头企业的管理水平,提高龙头企业的科技含量,尤其要注重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积极引进、开发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打造龙头企业的精品名牌,不断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

3、发展多元化农业服务组织,大力倡导农民自主自立的产业化组织。重点鼓励发展由政府支持、民间自办的农业产业化综合服务组织,如农民协会、农业(作物)研究会、农民合作社等,形成上下贯通,相互联结的网络。最终形成农民自愿参加和自主运行,与政府机构脱钩的自立农业产业化推广服务体系。目前则应鼓励现有各种官办、社区或乡镇办和民办的各种农业服务推广组织,在不搞垄断、不厚此薄彼、公平竞争的基础上,各显其能,共同发展,自愿走向联合。在发展中有意弱化官办意思,使之形成具有广阔前途和长久生命力的多元化服务体系。

4、积极培育发展、搞活壮大一批专业市场和农产品“一条街”。可以采取政府出资搭台,农民经营得实惠的举措加快建设。由政府筹资食用菌交易市场周围的空铺面统一承租下来,建设一条地方特色农产品的“农民街”,县直各有关部门及乡镇积极为农户提供市场信息,对农户经销农产品给予帮助,鼓励全县农村种养、加工大户和有一定经商头脑的农户来“农民街”经营,特别是对那些由于城市扩建而失去土地的农民给予优先安排。实行政策倾斜,对到“农民街”经营的农户,两年内免铺租、免税收、免工商管理费。这样既可以为农民提供一个就业舞台,也可为平泉的特色农产品提供了一个展示平台,打开一个农产品流通市场的大门,推动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

5、增强乡镇执政能力。乡镇执政能力表现在谋划发展、对外开放、服务群众、维护稳定四个方面。首先是谋划发展,各乡镇要根据本地实际、因地制宜选准一个主导产业,制定战略,合理规划,提出思路,重点扶持、重点推进;其次,必须增强服务意识,承担起引导、扶持农户的责任,有效进行市场调研、品种引进、试验示范,主动承担风险。同时,要建立农产品供需市场信息机制,为群众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

第5篇

关键词:家庭旅馆 体验营销 营销模型 庐山

一、相关理论

1.家庭旅馆的内容

家庭旅馆起源于二战后的英国,我国20世纪90年代末才出现家庭旅馆。作为感受当地家庭生活气氛的一种方式,其形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B&B(Bed +Breakfast)即住宿加早餐,由家庭空出几间房屋作为客房出租经营,另一种叫Guesthouse即客人房,家庭经营的小型旅馆,其大部分房间用来出租。

学者就家庭旅馆的概念并未统一意见,国外通常认为家庭旅馆是家庭为经营主体、单个家庭经营且控制利益。我国有学者认为家庭旅馆是把多余的房间出租出去,并提供当地生活氛围的一种旅馆经营方式。目前国内法律对家庭旅馆并未作出明确规定,仅各省市地区出台了家庭旅馆的暂行管理办法,对其概念作出了规定,一般定义为:以家庭合法拥有的空置房为基本接待场所,接待住宿旅客并以获取收益报酬为目的,基于个体家庭或当地协会统一管理服务的中小型旅游住宿接待设施。

2.体验营销及体验营销组合

体验是一种感受,很多记忆重叠起来形成的经验。体验营销即用看、听、用、参与的手段,充分刺激调动消费者或者说体验者的感官、情感、思考、行动、关联等因素,然后重新定义、设计一种思维方式的营销方法。

20世纪70年代,随着体验经济的兴起,体验营销策略研究也开始快速发展。体验营销的模式也是研究内容之一,学者也较为关注体验营销组合的研究。其中王竹(2002)提出将体验营销组合作为消费体验的执行工具,组合因子有:(1)体验。体验是具备满足顾客内心需求的核心功能。(2)人员。工作人员做导演兼演员,在场景中生动地演示主题,让体验者身心投入。(3)氛围。硬件设施和软件要素配合,产生逼真、浓郁的氛围,让体验者身临其境。(4)定价。基本定价策略——顾客价值定价法。(5)渠道。短渠道或直接销售是体验营销组合中的一般渠道。 (6)促销。促销的关键要素是企业形象和口碑。

针对景区家庭旅馆体验营销模式的构建,将借鉴以消费体验的执行工具融合,将体验、氛围、定价、渠道、促销应用到体验营销组合模型中,最大化家庭旅馆的管理和营销效益。

3.家庭旅馆结合体验营销的重要性

目前我国家庭旅馆尚属初步发展阶段,经营者素质、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等都待提高。而且国内市场发育不完全,人们对于家庭旅馆也知之甚少,所谓 “酒香也怕巷子深”,当前更重要的是让更多的人了解家庭旅馆。

体验营销作为一种新兴的营销方式,其量身定制的产品与服务,在服务中融入更多的体验成分,以顾客为中心,注重顾客心理需求分析,在很大程度上能够进行比传统的营销方式更加有效。而且运用体验营销,可以提炼品牌个性,标榜消费个性,传播品牌创意与执行,建立消费和尊重,吸引顾客参与品牌互动,实现品牌认同的忠诚。所以有必要将家庭旅馆与体验营销及其营销策略相结合,从顾客需求和体验偏好出发,制定相应的体验营销策略,让更多消费者了解并接受家庭旅馆,进而促进家庭旅馆业的发展,这也正是本课题研究的问题。

二、庐山家庭旅馆的现状及挑战

1.庐山家庭旅馆的发展现状

为了解庐山家庭旅馆实况,笔者组织成员到庐山进行调查,访问了庐山上大量家庭旅馆业主,他们中大多在50岁以上,年轻的也有30多岁,教育程度主要是初高中,少数为大专或本科。

汇总分析发现庐山家庭旅馆大多是自用房屋,初始资金在15万以下,四分之一左右的是租房经营,初始投入资金一般30-50万,有的还更高。他们大多经营了三年左右,也有七年以上。主要是父母打理,儿女一般在外工作,但通过网络帮忙招揽生意,少部分会聘人帮忙。业主对市场及消费者的把握程度不是很深,大多停留在经验之中。

庐山旅游时令性强,旺季不愁客源,旅馆大多饱满,差点的也有六成左右。淡季则整体惨淡,只有16.6%的家庭旅馆能维持在六成,33.33%的家庭旅馆维持在一成左右,其他的无人入住。旅馆之间存在因客源而产生的价格战,但情况不是很严重。

其推广方式主要是利用旅行网站和口碑,其次是社交网络营销,较少与旅行社、考察团合作或在线下发起活动,基本实现网络化。不过网络运营主要是家中在外的子女负责,少数懂电脑的父母自己操作。接待主要由父母负责,他们像是亲切、温暖的阿姨,也因此庐山家庭旅馆形成了一种“阿姨”的氛围,取名都是某某阿姨家庭旅馆。

2.发展存在的问题

目前庐山家庭旅馆初具规模,取得了一定经营成果,但经过深入调查和横向对比,我们发现其经营理念和管理水平相对我国旅游发达地区如云南、厦门、海南等较为落后,外在的经营环境也存在种种问题和挑战,包括:(1)庐山旅游的季节性,导致庐山家庭旅馆消费的淡旺季反差过大,淡季生意惨淡。(2)景区大门的入场费阻碍部分家庭旅馆的消费群体。(3)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够统一规范,行业内部存在恶性竞争,彼此联系与产业联合不够。(4)经营者年龄老化,管理观念及其营销方式落后,缺乏现代化管理思想。(5)庐山家庭旅馆所持资源同质、产品设施简陋、服务内容单一、文化内涵不深、体验性不强,发展模式简化,竞争力不强。

3.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庐山家庭旅馆存在以上问题,原因主要有:(1)外部环境包括庐山旅游的时令性、政府政策等。(2)经营者整体年纪偏大,观念陈旧,调查显示66.7%的人未意识到市场调研的重要性,而且其教育水平偏低,对电脑、网络营销较为陌生。(3)缺乏系统化、标准化的培训与管理,家庭旅馆之间也存在价格战,扰乱市场秩序,给旅客不良影响。以上原因,阻碍庐山家庭旅馆的发展,为了突破瓶颈,我们提炼出了庐山家庭旅馆的体验营销组合策略,为其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参考。

三、庐山家庭旅馆体验营销组合模型

体验营销是为了满足消费者的感性需求,取决于消费者的感知,其重点是营造氛围,体验和氛围也就成了体验营销组合策略的核心。价值是通过顾客参与体验互动实现的,价值大小的衡量指标主要是体验之后顾客的认可程度,所以提供高水平的体验和高质量的氛围。而价格策略的着眼点是顾客价值,根据顾客体验感知的多少可制定出差异化的价格策略和产品策略。针对景区家庭旅馆的体验营销,综合参考前人研究,构建了体验、氛围、定价、渠道、促销的组合模型,通过五种策略配合,加强营销策略的整体功效。

1.体验

体验包括感官体验、情感体验、生活方式体验、教育体验、审美体验等,每个层次要求有所提高。家庭旅馆提供的住宿是一种初级的感官体验,目前庐山大多数停留在此层面,显得单调、没特色。如果平衡成本与收益的基础上,丰富体验的内容、提升体验品味、增强文化内涵,一可以藉此完成定位,品牌带来更高的定价,二塑造后可拓宽更高档次的顾客。定位可对庐山独特的人文与自然环境进行挖掘,如温暖舒适的情感体验、深山简居的生活方式、革命历史的展览馆,同时充分剖析消费者心理,制定出与众不同的体验,赢得消费者的青睐。

2.氛围

氛围是家庭旅馆的硬件设施和软件要素配合产生的一种浓郁的感觉或效果。用氛围营销,就是渲染出让人流连忘返、印象深刻的体验,让顾客来一次也铭记在心,下次寻求同类消费时首先该体验。良好的氛围,要有安全、可靠、完善的硬件设施,同时在空间设计、装修风格、环境布置上也要别出心裁,有一定的质感和美感,给人放松或优雅的感觉。建议庐山家庭旅馆在单纯的住宿功能上,增加一些大众欢迎的元素,例如休闲养生,可以在家里摆放麻将室、按摩器等,一方面增加营收,另一方面增加自身特色。

3.定价

定价策略是根据顾客价值而定的,注重氛围和顾客体验的家庭旅馆提供的不仅仅是住宿,还有更高层次的精神消费。星巴克卖的不仅仅是咖啡,还有城市里的第三空间,类似地,家庭旅馆提供的不仅仅是一张床,更是一种生活方式,如此可实现家庭旅馆的价值倍增。同时庐山家庭旅馆因淡旺季所带来的巨大影响,每年的整体经营成绩不高,提高定价,一方面提高庐山家庭旅馆档次,其次也增加年营业额,也提高经营效益。

定价方向往高端发展,具体的定价做法可以更为灵活,在基本的日租上,增加短租、月租、半年组、年租等形式,当然区分淡旺季,这样不仅为顾客提供多样化选择,同时也调动了顾客的消费欲望,在庐山进行更多的消费体验,同时也间接地改善经营模式、开发新的顾客群体。

4.渠道

体验本身很难实现大规模的传播,唯有借助口碑,吸引潜在顾客,适当地借助新媒体,才能发挥体验营销的最大功效。

目前庐山家庭旅馆营销基本实现网络化,也依靠口碑营销吸引潜在顾客,不过见效慢,而且渠道较为单一,导致经营吃力。建议采取目前较为流行的新媒体营销,包括微博营销、博客营销、微信营销、SNS等,同时利用旅行网站如携程网等进行预定支付,精准撒网,吸引潜在客户,让家庭旅馆的营销推广更轻松。同时为了避免淡季生意惨淡,可进行适当的线下营销,针对特定人群如美术工作者、公益团体、高校师生等进行邀约和宣传,让淡季也有一定营收。除了客户渠道的扩展,景区提示牌或景区地图宣传,也是一种影响和效应较好的渠道,庐山家庭旅馆可以多做尝试。

5.促销

促销是向消费者传递相关信息,吸引消费者购买,以扩大销量。促销的实质是一种沟通,即信息提供者将刺激消费的信息传递给目标对象,以影响其购买决策。

当家庭旅馆的基础硬件和软件服务赢得一定口碑而且形成某种形象后,可以进行促销,提升经营业绩。庐山家庭旅馆的促销需要根据淡旺季进行区分:旺季不愁客源,可以招募家庭旅馆义工来庐山体验,一可以找到免费劳动力,二可以提高旅馆知名度;淡季更需要促销,可以尝试改变商业思路,用免费模式进行促销,即邀请游客到“家”中免费住,但平时的一日三餐绑定在“家里”解决,相当于赚餐饮的钱,这样刺激消费。除了免费模式,还可以采取折价、惠赠等促销方法,刺激顾客消费。

四、总结

经过到庐山实地调查访问,发现家庭旅馆面临资源同质化、产品初级化、文化低俗化等问题。对此,我们构建了体验、氛围、定价、渠道、促销的体验营销组合,旨在引导庐山家庭旅馆升级,开发顾客体验需求,找准区别于他人的体验服务,设计好盈利模式和定价策略,拓宽渠道和挖掘消费人群,做好淡季促销,让庐山家庭旅馆走上健康有特色的可持续发展之路,进而促进庐山旅游业的发展。同时该体验营销组合模型的理论具有普遍性,可供江西乃至中国范围内的景区家庭旅馆参考借鉴。

参考文献:

[1]文彤,家庭旅馆业的发展——以桂林龙脊梯田风景区为例[J].旅游学刊, 2001,(1) : 26-30

[2]廖惠兰,阳朔乡村家庭旅馆营销方式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广西:广西大学旅游学院,2006.

[3]刘婷婷,阿尔山市家庭旅馆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辽宁:辽宁大学,2011.

[4]王竹,体验营销的整合营销模型[J].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4):54-56.

第6篇

民宿最早起源于欧洲,国外学者认为“民宿”一般指B&B(Bed and Breakfast),也有表达为Family Hotel,House Stay等,国内学界对“民宿”没有明确的界定,“民宿”一词源自日语“minshuku”,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欧洲,后传到日本,日本的民宿是东亚地区的源头,受历史的原因,我国台湾地区的民宿起始发展受到了日本的很大影响,但在发展过程中有继承,有创新,并发展而日渐成熟。近几年,伴随着旅游者的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需求,在我国的杭州,乌镇,丽江,大理等地,民宿也开始快速发展,并且得到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民间资本的高度青睐。

作者以“民宿”为关键词,分时间段进行了检索。从检索结果可以看出,从1994年―2016年,关于民宿的研究论文检索到664条结果,从2006年---2016年,检索到391条结果,从2010年---2016年,检索到377条结果。从以上检索结果可以看出,我国对民宿的研究从2010年后迅速发展起来。

对检索到的文献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国内有关民宿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民宿概念、发展现状和问题、经营管理探究和对策建议等四个方面。

一、民宿的概念研究

在我国,民宿定义还没有一个权威而准确地概念。在研究民宿问题时,出现了“民宿”、“家庭旅馆”、“农家乐”等各种提法。“家庭旅馆”侧重于提供住宿,“农家乐”更侧重于餐饮。中国台湾较早引入民宿概念。台湾《民宿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本办法民宿指利用自用住宅空闲房间,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及农林渔牧生产活动,以家庭副业方式经营,提供乡野生活之住宿处所”,这一概念现在也被众多学者认可和引用。并且规定,民宿的选址只能在以下九类地区:风景特定区;观光地区;国家公园;原住民地区;偏远地区;离岛地区;经农业主管机关核发经营许可登记证之休闲农业区;金门特定区计划自然村;非都市土地。《民宿管理办法》规定,合法民宿的房间数最少5间,最多15间。

而从现今民宿的发展情况来看,民宿也实际体现了这样一些特点:一是家庭经营,通常管理者即所有者;二是和民宿主人有一定程度的交流;三是营规模较小,四是提供多种服务,彰显本地特色。民宿以副业方式经营,主人与游客必须要有交流,经营规模小,游客得到的服务产品除了住宿以外,还应包括享受当地的田园风光,乡土味觉及民俗,随后满足旅游者的心理,精神要求,民宿要重视住宿范围,尽量彰显人文关怀,给予住宿者有家的感觉。从其上述特点看“民宿”一词已包含“家庭旅馆”“农家乐”的内涵。

二、民宿发展现状和问题研究

随着我国旅游业的迅速发展,我国民宿也进入了高速发展期,在“逆城市化”的发展驱动下,民宿对乡村生活理念的传递恰恰与现代人乡村情结的需求相结合,催生了民宿的迸发,截至目前,我国大陆客栈民宿总数达42658家,其中云南以6466家客栈民宿的数量位居全国第一,主要分布在南方,以西南和东南地区最为火热。一半以上的民宿平均房价在100―300元,700元以上也占一定比例。

全民休闲度假时代来临,渴望释放压力,追忆乡村生活,崇尚自然的度假方式的兴起,经济的发展导致住房增多,以及村里外出就业所产生的空心村的出现,共享经济的发展,创客返乡及各路资本的注入等等,所有的上述原因都促进了我国民宿的火热发展,但从发展进度看,我国整体还处于民宿发展的初级阶段,还存在许多问题。

戴丽霞(2016)通过对海南民宿市场的分析,在法制建设方面指出我国民宿监管的立法缺失,经营主体缺乏合法性,监管主体缺失,违法经营惩罚机制缺失的问题,在经营方面指出,收费标准不规范,民宿食品卫生,住宿安全没有较好地保障,还有一些民宿无法有效处理产生的垃圾及污水使环境受到污染。

扬欣,殷燕(2012)通过两岸民宿比较研究,指出我国民宿组织发展滞后,作用甚小,大陆政府对待各类民宿存在不公平问题,过分重视农家乐的发展,而忽视其他民宿的发展,民宿产品没有创新,民宿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散,乱,脏,民宿营销手段单一,主要依靠政府推广,行业组织只能发挥指导,组织等基础作用,民宿产品千村一律,如初一辙。

黄海啸(2016)通过对浙江省民宿经济进行了深入系统的分析,指出我国民宿经营合法化问题难以解决的原因,我国民宿存在项目单一,同质化严重,滞后于游客的个性需求。农产品销售规模有限,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整体素质不高等多项问题。

三、民宿经营管理研究

在竞争优势上,胡敏(2007)通过“动机-消费行为-服务品质”模型的建立,探讨发现民宿经营成功的核心资源,并期望通过研究说明不同核心资源对民宿经营成功的重要性,指出经营者、乡村风情、价格和区位是民宿经营中的异质性核心资源,其中经营者和乡村风情是主要的竞争优势来源。

在评价体系上,范欧莉(2011)立足扎根理论,以“您对入住的民宿有什么想说的”这一问题为扎根理论的研究范式,选取网路评价324条,构建了民宿评价模型,提出在宏观主要集中在经营场所、服务、客房、价格和安全5个范畴,在微观上主要集中在位置,标识,建筑风格,装修风格,功能区域,服务,客房,价格,安全等16个范畴。

在经营形式上,虽然民宿最初的含义是经营者利用自家闲置房间进行出租,但民宿产业不断发展,民宿也衍生出多种经营形式。张延,代慧茹(2016)在总结我国专家学者对经营方式分类的基础上,把我国民宿在经营方式上分个体经营和合作经营两种方式,其中个体经营中分为主业经营和副业经营,主业经营民宿,顾名思义,经营民宿是经营者的主业,这类经营者利用自有资产或租赁房屋,为游客提供富有浓厚人情味,个性化的服务。副业经营的民宿,经营者将部分房屋用于出租,经营者会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从事其他农事等经营活动中。在合作经营上又分4中类型:即公司+农户、农户+农户、政府+农户、政府+公司+社区+农户的4种方式,并指出这四种合作经营方式各自的优势劣势及各自适用条件。

在风险感知上,邓念梅等(2014)以鄂西南民族地区民宿为例阐述了民宿风险分析,指出民宿可能存在的浅层次开发带来的产品雷同风险、标准缺失带来的低品质风险、低质量服务带来的品牌形成风险、过度开发到来的环境退化风险和租金增长带来的可持续发展风险,对民宿经营者的投资市场进行了总结,指出我国民宿经营者大致包括3种类型,即家乡或祖籍在此的外出务工人员,他们有家乡情结和回馈家乡的意愿,通过对老屋的民宿改造,既可以满足自己的休闲需求,又可用于经营;自己期望田园生活的成功人士和部分文化创意产业的从业人员。同时对我国民宿的客源市场也进行了归类即青年背包族,城市居民,海外游客,民宿主人兴趣爱好相同人士。

四、民宿建设策略研究

陈沫等(2014)通过对台湾和大陆民宿在行政与社会组织管理,民宿产品创新,民宿经营服务三方面的比较,对大陆民宿建设提出政策法制化、组织协调化、产品特色化和经营产业化的策略。

我国目前庞大的“农家乐”队伍仍然占据了主导地位,其“品味低端,产品单一,互动缺乏,消费力弱”等弊端已经暴露明显,针对精品民宿的发展,廖寿明(2014)指出发展精品民宿需要解决问题:将“精品民宿”作为提升乡村旅游发展的重点;推行政策实施,科学规划“精品民宿”发展的重点区域;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全力引进品牌化;融合民俗风情。

我国是个多民族国家,为保护民族文化,为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增收,改善生活条件,要充分发挥民族村寨自然风光优美,人文景观独特的优势,大力发展特色村寨民宿。李忠斌,刘阿丽(2016)以武陵山区利川特色山寨为例,在分析其发展优势,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提出特色村寨民宿发展路径,指出特色村寨的民宿发展要加入民族文化元素,要体现特色山寨文化元素,提出特色山寨民宿l展具体路径为“民宿”+自然生态、“民宿”+民风民俗、“民宿”+村寨科考、“民宿”+运动休闲和“民宿”+健康养老等。

大陆民宿种类很多,分类工作是其他方面研究的前提,清晰的分类有助于为不同类型的民宿制定不同的营销发展策略,张延、代慧茹(2016)按照经营发展模式,产品和地域条件,民宿的外观和风格,民宿的功能和体验,对民宿进行了分类研究,为不同类型民宿制定不同营销发展策略,从而促进民宿发展。

五、我国民宿研究展望

我国进入休闲度假阶段,度假人数剧增,市场需求增长,旅游者寻求个性的转变促使民宿迅速发展起来,民宿契合了旅游者对于情怀的追求,民宿以“慢生活,家服务”取胜,民宿主人提供亲情式服务,民宿工作人员无需穿工作制服,民宿主人与客人同吃同住,注重交流,分享人生体验,民宿主人具有一定文学修养,丰富的人生阅历,独特的人生经验或具备某种特长,,民宿可以让游客更深的涉入农家生活,体验农村生活方式,上述的特点决定我国民宿在通过不断地探索和实践之后,我国民宿必将得到更长足的发展。

通过对国内民宿的研究,作者认为民宿的研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入。

一是城镇民宿的研究。根据民宿所处的位置可以分为乡村民宿和城镇民宿,乡村民宿以乡村文化为内涵,多依托景区或者地域特色资源而发展,乡土气息浓厚。城市民宿多在于城中村或者城市闹市中,以公寓大楼式小套房形式居多,会有各种风格不同的装潢。从文献研究中发现,我国对于乡村民宿的研究比较多,而对于城镇民宿的研究比较少,随着个性化旅游的发展,有很多历史文化背景的城镇,其城镇民宿必将也会随之受到游客的青睐,城镇民宿的研究也必然要跟上发展得步伐。

二是民宿经营的问题。在民宿高速发展中,部分地区民宿行业也出现过热现象,相当一部分投身民宿行业的规划师,设计师缺乏经营管理经验,对旅游消费市场很不熟悉,他们发现情怀和商业又很大的矛盾,从国内民宿的研究看,多从经营者的角度进行供给方的研究,,在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市场需求是经营者服务的目标,建议多从市场需求角度研究消费者的消费行为特征,了解民宿消费者现有和潜在的需求,使民宿经营者经营起来更加有的放矢,使民宿经营得以良性发展。

第7篇

关键词:家庭共有财产;涵义;来源;认定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

“家庭共有财产”是一个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被大家广为接受的概念,但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中,并没有关于该项内容非常明确、具体的规定,即使在学术界对它的内涵、特点及相关法律问题仍然存在模糊的认识,以致往往和家庭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等概念发生混淆,给家庭财产纠纷的处理带来了很大不便,因此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内涵、来源及认定标准进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一、家庭共有财产的涵义

家庭共有财产主要来源于家庭成员间的共同劳动和共同积累。在学界,一般将家庭共有财产定义为:在家庭中,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换言之,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这个概念由于简明扼要地描述了家庭共有财产的特点,因此被大家广为接受,但是要深入了解家庭共有财产的涵义,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1、家庭共有财产区别于家庭财产。在我国目前正式的法律文本中,只出现有“家庭财产”的字眼,没出现过“家庭共有财产”的字眼。比如:《民法通则》第二十九条:“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其实,这两者在内涵上是有区别的。在这里,“家庭财产”只是一种笼统的表述,具体来说它包括三个组成部分: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成员个人的财产,而家庭共有财产只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2、家庭共有财产既包括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也包括部分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虽然有的学者认为,部分家庭成员的共有财产来源往往是部分家庭成员共同的创造或经营活动,并不直接承担保障家庭稳定存续的重任,其实质更类似于家庭成员个人的财产。但笔者认为,这样区分的意义不大,不管是全体家庭成员创造还是部分家庭成员创造,在法律属性上都没有太大差别,在遇到法律纠纷时,只要能够确切地判断出这部分财产的具体归属即可,没有必要再划分为全体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和部分家庭成员的财产。

3、家庭共有财产不包括夫妻共同财产。虽然家庭共有财产包括部分家庭成员的共有财产,但它在内容上区别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虽然也算是家庭成员的一部分,但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取得与其他家庭成员共有财产的取得方式不同,它只以夫妻婚姻关系的存续为条件,不要求夫妻双方都必须共同参与创造。但家庭共有财产的共有人不仅以“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关系的存续”为条件,而且还要求他们都必须共同参与了家庭共有财产的创造。当然,家庭成员的这种“参与”不一定是直接参与了家庭共有财产的创造,也可以像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是指对整个家庭做出了贡献。

4、家庭共有财产间的共有关系实质上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合伙。根据《民法通则》第30条的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行为或组织形式。而家庭共有财产实际上也是家庭成员之间以不同的方式,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创造的财产。他们对家庭共有财产的所有权也类似于合伙人对合伙财产的所有权。只是家庭共有关系中,由于家庭亲属关系的存在和道德伦理因素的影响,人们一般不会像合伙关系那样用明确的合同来对这部分财产进行明确的约定而已。

二、不同模式下家庭共有财产的来源

明确了家庭共有财产的涵义之后,我们来探讨家庭共有财产的来源。由于现实生活中家庭模式的多样化,使不同家庭模式下家庭共有财产的来源看起来不太容易判断。实际上,不管是哪种模式下的家庭,按照理论上较为普遍的说法,其家庭共有财产的来源都可概括为三个部分:一是家庭成员共同劳动、共同创造的财产;二是家庭成员共同继承或共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三是家庭成员个人取得但约定为家庭共有的财产。下面,分别对不同模式下家庭共有财产的来源进行探讨:

1、夫妻两人及未成年子女。这是一种最典型、最简单的家庭模式。因为当一个家庭内部只有夫妻两人时,家庭共有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没有进一步分析的必要。当夫妻两人生出子女时,家庭共有财产的范围才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所区别,这时的家庭共有财产主要是指夫妻两人和未成年子女共同所有的财产,它一般来源于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接受赠与的财产。不过,这种财产通常情况下数额不会太大,而未成年子女这时又不能够为家庭共有财产的形成做出太大贡献,所以在这种家庭模式下,家庭共有财产的数额往往很少。

2、夫妻两人及成年子女。当子女成年以后,他们具备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既可以和父母共同劳动、共同创造家庭共有财产,也可以独立劳动单独创造个人财产。对于自己单独创造的个人财产,成年子女既可以把其中一部分赠与父母,作为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也可以赠与整个家庭,作为家庭共有财产。这时,家庭共有财产的数额便逐渐增大。在整个家庭财产中,既有父母两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又有成年子女的个人财产,还包括父母或子女分别创造但约定为家庭共有的财产。

3、夫妻两人及成年子女和配偶。在这种家庭模式下,整个家庭财产的数额会进一步扩大,但各种不同类型的家庭财产之间的界限也会逐渐变得模糊,在现实生活中也最容易发生纠纷。实际上,这时的家庭共有财产在理论上界限仍然非常分明,同样是包括上述三个组成部分,只是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在财产纠纷发生之前一般不会对每项财产的权属都约定得那么明确,而当财产纠纷发生的时候才会导致对家庭共有财产认定的困难。

三、家庭财产纠纷中房屋产权的认定

在各种家庭财产中,房屋属于数额较大的一项财产,它在整个家庭财产中也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有关房屋产权的家庭财产纠纷在现实生活中占有相当大的部分。为了方便讨论,我们先看下面案例:

甲、乙两人是夫妻,结婚时与甲父母同住。婚后不久,甲、乙两人在县城以甲的名义买了一套新房,房款6万元。其中,甲、乙两人出资4万元,甲父母出资2万元。购房后,甲、乙两人搬进新房居住,甲父母也时常到新房居住。日后,甲、乙两人感情产生裂痕,对该房屋的权属问题发生争议。甲称,该房屋是甲、乙及其父母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投资、共同所得的财产,应属家庭共有财产。乙称,该房屋是在甲、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甲的名义购买,应属夫妻共同财产,不是家庭共有财产。

这种案例在现实生活中广为存在,争论的焦点在于如何区分家庭共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界限?笔者认为,在本案中应将该房屋的产权确定为甲、乙两人的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该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在本案中,甲父母对新房的出资刚好具备了上述条款中“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两个典型特点:一是房屋以(新婚)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名义购买;二是新购房屋主要为(新婚)夫妻居住。所以,该房屋应确定为甲、乙的夫妻共同财产。

这时就会出现一个问题,如果按上述规定来判决的话,是否就意味着家庭共有财产的概念出现错误了呢?其实不然。“家庭共有财产”的概念并没有什么不当的地方,关键在于如何理解“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含义。按照我国相关规定,房屋的产权是以登记为准,而不是以居住为准。不管房屋的现实居住状况如何,也不管当初父母在购买房屋时的本意如何,房屋的产权只能归房屋产权登记人所有。所以,在上述案例中,即使甲、乙两人没有居住在新房内或者他们和父母一起住在新房内,都不影响房屋产权的归属。

这样一来,是否意味着对出资的父母是一种不公?其实,这只是一些人的误解。法律虽然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房屋的赠与属于一种数额较大的赠与行为,一旦赠与后子女因感情问题离婚产生财产纠纷,就会给赠与人带来很严重的后果,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适用该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为理由撤销赠与。这样一来,为房屋出资的父母虽然不能作为房屋的共有人,但可以要求房屋所有人(即夫妻两人)返回赠与财产,这样同样可以保障出资人的利益。

四、家庭财产纠纷中其他财产产权的认定

在家庭财产纠纷中,房屋产权的确认可以房产登记为准,那么其他家庭财产产权的确认又该以什么为准呢?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认定:

1、家庭成员是否共同参与了这部分财产的创造。家庭共有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个最大区别就在于夫妻共同财产只以双方婚姻关系的存续为条件,不要求夫妻双方都共同参与了财产的创造。但家庭共有财产的共有人不仅要以“共同生活关系的存续”为条件,而且还要求他们必须共同参与了该部分财产的创造。这种“参与”是他们成为共有人的必要条件。当然,参与的方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是提供体力劳动,也可以是提供资金,还可以是其他方式等。

2、家庭成员是否为整个家庭做出了贡献。即使某个家庭成员没有直接参与家庭共有财产的创造,但是如果他对整个家庭的生产、生活做出了贡献,也可以把他算做家庭共有财产的共有人。比如,在农村承包经营户中,有的家庭成员虽然没有直接参加田间劳动,但是她在家中照看子女、料理家务,为其他家庭成员从事田间劳动创造了条件,这样她也可以被认为是家庭共同财产的共有人。

3、家庭成员的个人意志。个人意志是家庭成员在参与创造某项财产时的主观心理态度,即是否想成为该项财产所有人的一种意志。一般情况下,当某个家庭成员参与创造家庭财产时,就意味着他希望成为其中的共有人。但在有些时候,某些家庭成员虽然也参与了财产的创造,但是他们并不想成为这项财产的共有人,而是将这部分财产赠与给其他家庭成员。这种情况下,财产的权属当然就要尊重家庭成员的个人意志了。

总而言之,以上三点必须综合起来考虑,根据“家庭成员是否为该部分财产的创造或整个家庭作出了贡献”这个标准,附之以“家庭成员的个人意志”进行判断,就可以对家庭财产中的一般动产来进行认定,看其是否属于家庭共有财产。

(作者单位:罗定职业技术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杨立新.共有权研究[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249.

[2]徐汝兰,栾爽.浅议家庭个人财产与家庭共同财产[J].丹东纺专学报,1997.1.

第8篇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新农村建设;作用;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1.4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11)05-0033-02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的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广大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这最终必然要落实到村庄上,落实到农民生活的空间上。因此,发展好农村中经济合作组织,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定位

指以家庭经营为主的农业小生产者为了维护和改善自己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强群体的竞争力,按照“自愿、平等、互助、互利”的原则,遵守相关法律及规章制度,联合从事特定经济活动而形成的一种企业经营形式的组织。

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是新农村建设的必经之路

目前,农村的土地主要有三种经营方式:一是承包农户自己经营,家庭收入有限;二是承包农户将土地转让给村庄里其他人经营;三是承包户进城打工,土地由缺乏劳动能力的留守人员经营。这三种经营方式都存在着一个共同特征:都是以家庭生产为主的小农经营,规模经济低下。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土地制度的创新改革就顺势而为地提上了日程。学者温铁军认为:在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基本国情矛盾和城乡二元结构基本体制性矛盾的双重制约下,只有通过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加快城镇化改变三农问题面临的外部条件与加强小农村社经济内部化制度建设并重,才可能提高农业经营规模,实现农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可持续发展。[1]因此,他倡导在农村发展农民经济合作组织。

三、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意义。

学者在上个世纪30年代就意识到了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意义,他主张通过农民合作组织来发展乡土工业,从而使农村经济的发展的收益真正留在农村,留给农民,并认为合作社是中国与世界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相竞争的一条可能的出路,“我们的制度根本上是要使经济生活融合于整个生活之中,使我们能以生活程度的伸缩力和资本主义的牟利主义相竞争。(2)237具体来讲,它至少有以下三方面的现实意义:

1.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可以降低交易费用及风险。制度经济学家康芒思认为,任何一项交易活动,都存在着交易成本。而有效的农村合作组织的建立,可以发挥经济规模效应,降低交易费用,同时减少交易的不确定性,减弱风险,提高抗风险能力。

2.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可以提高农民市场竞争地位。现实中,农民处于市场竞争中的弱势地位,由于整体素质普遍不高,往往是高价的农业生产资料接受者和低价的初级农产品的提供者,是农业剪刀差的直接受害者。建立农业合作组织,可以改变农民在市场竞争中不对等地位,维护农民权益。

3.发展农业合作组织可以增加农民纯收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满足农业现代化发展要求。农业合作组织使企业与农户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将分散的农户小生产纳入到社会化大生产之中,提高了农业的增值能力和农业综合效益,形成自我积累、自我发展新机制,这是农村继以后,在农业管理、产业组织和经营形式上的一次创新。

4.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对策分析。从全国的范围来看,绝大多数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仍处于探索徘徊的阶段。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道路依然任重而道远,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对策:

(1)加强政府的引导、监督和管理。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制度还不够完善。我国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现阶段地位依然薄弱,这需要国家强有力的介入干预。2007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专业合作社法》正式颁布并实施,标志着我国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进入了一个有法可依的新阶段,同时,政府应该积极推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合作金融+农业保险+流通体制改革”四位一体的改革,为农村合作组织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政府要发挥好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加大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拓宽贷款渠道,破解农村融资难问题,在政策与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

(2)完善土地流转,实现土地的规模化经营。这里的土地流转不包括农户间自发的、小块承包地的代租代耕,而是指土地向适度规模化经营集中,经营权向业主、种田大户以及一些农业产业化的公司流转。在不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前提和用途管制的原则下,探索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偿流转的方式,允许农民或社区集体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同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按照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的方式组成利益共同体。

(3)培育新型农民。普及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及职业教育,做好技术推广、定向培训等工作,重视提高务农劳动力的素质和劳动技能,培养一批具有企业管理理念的农业经营者,重点扶持农业专业大户,并通过他们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引导和示范周边农民的市场意识、竞争意识。此外,应完善和强化农业推广服务功能,提高农村人口综合素质。

总之,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经之路,对我国农业现代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重大意义,我们必须加强完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更好更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

参考文献

[1]温铁军.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

[2].文集(第2卷)[M].北京:群言出版社,1999.

[3]高伟.我国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必要性和模式选择[J].南方经济,2002.8.

第9篇

关键词: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一般农户;培育;湖北省

中图分类号:F323.6;F325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0439-8114(2013)09-2221-05

将现有一般农户改造、培育、提升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贯彻落实党的十提出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战略方针的重大举措,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1 背景分析

一个时期以来,中国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出现了两种引人注目的情况:一是承包农户的小规模分散生产经营和农业劳动力素质低下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二是工商企业等大资本进入农村租赁农户承包的土地直接进行农业生产,将动摇和改变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由此产生了中国究竟“由谁来种地”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虽然众说纷纭,但主流观点是坚持、稳定和创新以土地承包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维护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这是因为农业存在自然和经济两个再生产过程的特点决定农户家庭经营在农业中具有更好的适应性,是农业生产中最适宜的经营模式。家庭经营不仅适应以手工业劳动为主的传统农业,也适应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生产手段的现代农业。国际实践经验表明,任何国家农业现代化的最基本的经营形式都是以农户为主体的家庭式经营,这是农业与工商业的区别[1]。所以,根据农业生产不同于工业等其他产业的特点和中国劳动力众多、耕地稀缺的情况,不会随意和过多地让城市工商业资本投入农村替代农户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农业生产中的经营主体仍然主要是农户。

在这方面党和国家的回答和决策都是很明确的,党的“十报告”指出,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2012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13年中央1号文件根据党的“十报告”精神,明确指出在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中,要“抓住两个关键”,即着力培养新型经营主体,既注重引导一般农户提高集约化、专业化经营水平,又扶持联户经营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着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和多元服务主体,通过提高组织化程度实现与市场的有效对接[2]。

这里所讲到的一般农户、联户经营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和服务组织都是中国农业生产经营的重要主体。在这些主体中各种农户是基础性微观经营主体,在农户主体中又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一般农户,另一种是联户经营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联户经营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是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新产生的为数还不太多的新型经营主体,这种农户经营在承包制基础上,其经营规模较大,集约经营、专业经营水平较高,市场竞争能力较强,代表农户经营主体的发展方向,但还不太成熟和稳定,需要完善与提升。所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将这种新型经营主体作为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的关键积极加以扶持。

一般农户是与联户经营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有明显区别的普通承包经营农户,现阶段这种农户在数量上占绝大多数,是农业生产经营最重要的微观主体和基本单位,在现代农业发展进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但从现实情况来看,一般农户还具有比较浓厚的传统农业生产经营特征,存在不适应现代农业快速发展要求的问题,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还有较大的差距。为此,必须对一般农户进行现代化改造、创新和提升,使其能够与现代农业融为一体而成为支撑和推动现代农业快速发展的基石。鉴于此,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引导一般农户提高集约化、专业化经营水平,使之成长为新型经营主体,并把此作为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的关键问题之一提出来,可见做好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本研究的主体内容就是如何引导一般农户转化为新型经营主体的问题。

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对一般农户的生产经营现实情况有一个基本的了解。鉴于此,笔者对湖北省一般农户2009-2011年的情况进行了抽样调查,并以此次调查所获得的103个农户的样本资料为基本依据进行分析,同时也借用和参考湖北省其他相关调查、统计资料进行佐证。103个样本虽然偏少,但分布在全省13个地级市、州中的12个地级市、州及43个县、市、州,涉及到89个乡镇的98个村,具有比较广泛的代表性、典型性和可信性。

2 一般农户生产经营现状特征剖析

无论是湖北省还是全中国,现阶段一般农户的生产经营状态都具有过渡型特征,即既不是完全的传统型经营也不是完全的现代型经营,而是两者兼而有之,但传统型色彩更浓厚一些,具体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剖析。

2.1 一般农户耕地经营规模特征

这方面主要表现为一般农户现时耕地经营规模小且分散,传统小农经营特征明显;但同时存在耕地流转集中、扩大经营规模的意向与行为,有实施现代农业规模经营的趋向和躁动。

首先,从耕地小规模分散经营情况来看,调查的湖北省103个一般农户,2009-2011年每年分别共有耕地54.22、53.52、53.11 hm2;平均每户分别有0.53、0.52、0.51 hm2。数据表明一般农户经营的耕地不仅数量少、规模小,而且是逐年减少的,这说明非农建设仍然在蚕食耕地。

其次,从耕地流转情况来看,总的来说有流转,但流转的规模不大,速度不快。在103个一般农户中,3年流转出去和流转进来的耕地规模都较小,其中流转出去的耕地分别是2.47、2.67、3.60 hm2,流转进来的耕地分别是5.70、5.37、6.26 hm2。如果把经营1.33 hm2以上的农户列为规模经营农户,2011年只有5个算得上是规模经营,仅占103个农户的5%,经营的耕地数量合计为11.07 hm2,占总耕地面积53.11 hm2的21%。

另外,从全省的统计情况来看,2011年土地流转面积40.76万hm2,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14%,小于笔者调查的21%。从这里可以看出,面上通过耕地流转集中形成规模经营的难度更大一些。

2.2 一般农户农业劳动力质量与转移特征

2.2.1 一般农户劳动力从业分化现象和务农劳动力质量状况 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大环境下,由于耕地不足和机械、生化技术一定程度的使用以及雇工经营、合作互助引起的农业劳动力富余,城镇工商业对劳动力的需求、吸引、诱惑等原因,使一般农户劳动力发生了很大的从业分化现象,在被调查的103个农户309个劳动力中,2011年进城务工经商和在家务农的劳动力分别是147个和162个,占48%和52%,二者数量几乎各占一半,但质量差别很大。

一是年龄差别:40岁以下的青壮年劳动力务工经商者3年中平均每年67个农户有,占65%,而务农者仅1个农户有,约占1%;50岁以上的老年劳动力务工者3年中仅3个农户有,约占3%,而务农者3年中每年都是接近30个农户有,约占29%。可见务工者多为青壮年,务农者多为老弱者和妇女。二是受教育程度的差别:2009年华中农业大学部分师生对湖北省一般农户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务农劳动力受教育年限平均仅为7.36年,只略比小学程度高,远低于务工者受教育程度[3]。所以,解决务农劳动力低质化问题是一般农户主体转化提升的一个紧迫问题。

2.2.2 一般农户劳动力转化为市民的进程艰难而缓慢 一般农户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已经是普遍现象,被调查的103个农户中,2011年有48%的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笔者在湖北省监利县新沟镇典型调查获取的资料显示,2011年这个镇农户外出务工经商劳动力为14 192人,占农户劳动力总数的56%;另据荆楚网报道,2011年湖北省农村外出务工经商劳动力为1 163.6万人,占全省农村劳动力总数的51%。农村一半左右的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是符合现代农业发展客观规律和工业化、城镇化实际要求的。

问题是进城务工经商的绝大部分劳动力因为户籍、身份、职业、住房、子女读书升学、医疗保险等原因未能妥善解决而不能在城镇长期稳定下来,不能从农民转化为市民而不断往返游离于城乡之间,他们时而大量涌入城镇,时而大量滞留农村,由此造成城乡劳动力供求不平衡、不稳定及闲置浪费,直接影响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与发展的进程。

2.3 一般农户集约经营方式转变的特征

一般农户现阶段农业生产经营以劳动集约为主,劳动集约又以家庭劳动投入为主,兼有雇工经营、换工互助、联户合作经营等。在雇工经营中雇请的长工极少,雇请的短期帮工较多,在103个农户中,2009-2011年雇请长工的只有1户,约占1%,雇请短期帮工的有22户,约占21%,雇工人数年均251人。同时,机械技术和生化技术要素的投入取代了一部分人工操作,资金集约的成分在逐步增加。所以,现在一般农户采取的是以劳动集约为主兼有资金集约的双重复合经营方式。就农户资金集约经营,即现代农业生产要素的投入与使用来看,呈现出如下特点:一是欲望比较强烈。在被调查的103个农户中,93%的农户表示“愿意”和“考虑”使用新型农业机械,41%的农户“愿意”使用农业新技术。二是正在付诸行动。52%的农户已经使用农机耕作、排灌水、收割、运输和脱粒,45%的农户已经采用先进的育种、灌溉、配方施肥、农药喷雾等新技术,投入的资本逐步增加,投入的活劳动逐步减少,经营方式正在向现代农业资金集约经营为主的方向演进。三是地区间不平衡。平原湖区现代农业生产要素的投入与使用程度高一些,而山区大多仍然以传统农作方式为主。所以,一般农户资金集约经营平衡发展的难度很大。

2.4 一般农户组织化程度及与市场对接能力的特征

现有一般农户组织化程度在逐步提高,被调查的103个农户中,48个农户所在的乡、镇、村里有合作组织和服务组织,约占47%,55个农户所在的乡、镇、村里没有,约占53%;共有合作和服务组织48个,其中生产合作社23个,约占48%,销售合作社5个,约占10%,农民协会20个,约占42%。这些合作和服务组织为农户提供耕田整地、收割运输、排水灌溉、科技培训、指导等服务,从一些侧面显示出一般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和现代经营特征。另外,就全省来看,农户组织化程度也呈现发展趋势,截至2011年底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9 171家,比2010年底增加6 570家,增幅约为52%,社员136.92万个,约占全省的16%。

从上述情况来看,湖北省一般农户的组织化程度还不高,尤其是各种合作社和服务组织对农户服务的覆盖面还不宽,可见一般农户组织化程度提高的任务还相当艰巨,并由此决定了农户市场化程度的提高难度更大,这是在将一般农户培育成新型经营主体中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2.5 一般农户生产经营收入增长的特征

近10年来伴随农业连续增产丰收,一般农户收入在不断增加,但增加的幅度不大、速度不快、水平层次不高。

首先,从总收入来看,被调查的103个农户2009-2011年每个农户的总收入低的不到1万元,高的为5万元,总体水平不高,但高低差距较大。

其次,从种粮的纯收入来看,按每公顷纯收入为7 500~18 000元计算,2011年如果按平均每户0.51 hm2耕地全部种植粮食作物,年纯收入最高的也不到1万元。造成农户种田、种粮收入不高的原因之一是新的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的影响。被调查的103个农户种粮消费的种子、化肥、农药3种农资价格,2011年比2009年分别上涨15%、16%、31%;而稻谷、小麦、玉米、大豆4种粮食收购价格,2011年比2009年分别只上涨1%、13%、13%、18%,除大豆之外,其余3种粮食价格明显低于3种农资价格的上涨幅度,特别是稻谷仅上涨1%,这使农户一部分种粮纯收入转移到了农资部门,挫伤了农户种田、种粮的积极性。

除此以外,务农收入比务工收入低也影响了农户种田、种粮的积极性,2011年务工者人均1万元以下低收入农户占103个农户的比重为47%;而务农者人均5 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农户占64%,在二者低收入标准相差1倍的情况下,务农者比务工者低收入农户还高出17个百分点。如果农户务农、种粮收入可持续增长问题长期不解决,农民将无心务农、种粮,那么,现代农业建设和发展的希望将很渺茫,粮食安全也会受到威胁。

3 路径选择与对策建议

所谓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就现阶段来说,是指在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基础上,经营规模适度,集约化、专业化经营水平较高,市场对接能力和竞争能力较强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各种农民合作社、农民协会等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服务组织以及具有较高现代科技文化水平,能操作、会经营、善管理的现代新型职业农民。在这一概念内涵的界定中,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是一般农户向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转化的目标,各种农民合作社和服务组织是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服务的主体,二者有机结合便构成农业新型经营体系。而将一般农户培育成像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那样的新型经营主体,需要做一系列的改造、创新和提升工作,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3.1 有效推进耕地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这里突出研究解决耕地适度规模的量化问题。这方面有3种研究成果和实践模式可供选择:一是数量偏小的适度规模。华中农业大学土地学院部分师生2009年在对湖北省荆州市的沙市区、江陵县、监利县、仙桃市、红安县、大悟县等6个区、县、市一般农户进行调查的基础上,测算出在利润最大化前提下,一般农户耕地最优规模即适度规模为2.44 hm2,由此可以把2.67 hm2作为偏小适度规模经营的参考数量。二是数量中等的适度规模。部分专家学者在研究分析国家“十二五”规划对农业、农村建设与发展的要求时,提出了20年以后可能由4 000万左右的专业农户支撑中国现代农业的设想[4],按照中国1.20亿hm2耕地计算,平均每个专业农户经营耕地3 hm2左右,据此可以把3.33 hm2作为中等适度规模的参考数量。三是数量偏大的适度规模。现阶段无论是湖北省还是全国都产生了耕种6.67 hm2及以上的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所以可以把6.67 hm2及以上的规模作为偏大适度规模的参考数量。

一般农户耕地的适度规模经营不应该只有一个数量标准和一种统一的模式,而应有多种数量标准和多种经营形式供选择。各农户要因地、因时、因户制宜,即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农户在不同的时期,要根据自身的条件如耕地总体状况、经济与自然条件、劳动力素质、组织化与市场化程度等来确定耕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数量和具体形式,这样才能取得最优的经营效果,才能更有效地落实党的“十报告”提出的“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的方针。

3.2 加速农业劳动力质量优化和农民市民化进程

优化一般农户务农劳动力质量:一是要培育一批安心务农、会经营、善管理、能致富的精英人才。主要是通过制定留人、吸引人的政策措施,把一般农户中文化程度较高、身心素质较好、农业科学技术接受和运用能力较强、能够获取市场信息、具有创新精神的优质青壮年劳动力留在农村务农,同时把有志于务农的相关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等社会人才引入农村务农。在此基础上引导、扶持他们在务农中扩大经营规模,引进利用新技术,开辟融资和增值渠道,培育拓展产品市场,使他们成为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的实用人才、中坚骨干,对普通劳动力大军起典型示范作用。二是对一般农户普通劳动力进行长期的全方位培训。可由村、乡(镇)及龙头企业定期举办农民综合素质与科学技术培训夜校或闲季培训班,对普通劳动力进行现代身心健康、文化基础、市场观念、创新精神、科学技术、操作技能等培训,整体提升其观念、意识、素质和能力,使他们脱离粗放低效型的劳动集约经营方式,适应精细高效型资金集约经营方式的需要。

搞好一般农户转移人口的市民化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在大中城市层面。政府要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协调一致地解决转移人口的户籍、身份、职业、住房、子女读书升学、医疗保险等系列问题,建立农民与土地分离的退出机制,使他们真正融入城市,在城市永久性稳定下来,从而减少农户,切实实行农民工的有效转移。二是在县(市)区域层面。以小城镇为基础,按现代标准规划设计和建设能容纳20万人左右的“农民新城”,鼓励、扶持一般农户剩余劳动力进入“农民新城”创办中小型和微型工商企业,发展服务业,实现就地就近创业就业和市民化转移。这种方式可以节约和降低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使创业就业与市民化更加方便稳定。

3.3 解决资金集约经营中现代生产要素投入、使用的突出问题

一是要解决现代农业生产资料和科技服务产品与一般农户农产品的价格“剪刀差”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基本思路就是两种价格的适当调整:一方面要把农业生产资料和科技服务产品的价格适当调低;另一方面要把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产品价格适当调高,这样就可以把农户在“剪刀差”状况下损失的收入弥补上来,从而增加农户收入,增强现代生产要素购买力和投入使用的能力,提高资金集约经营程度。二是要适应一般农户特别是山区农户主体转型提升的需要。创新农机、农技服务体系,配足服务人员,通过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通过严格管理促使他们遵纪守法,全心全意为农户服务,杜绝坑农、骗农和盘剥农户的行为[5]。并且在提供服务的实践中对农户农业劳动力进行现场培训,使他们掌握现代耕作和农作物培育管理知识和技术,从而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

3.4 以农户为基础构建新型经营体系

中国农业生产中的经营主体仍然是农户,但是在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背景下,农户不可能封闭孤立地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与产前和产后的相关产业组织保持紧密的联系,而产前、产后的相关产业组织要为产中的农户提供各种服务。所以,在现代农业快速发展背景下的农业新型经营体系的基本框架应该是:产中直接进行农业生产的农户主体+产前提供生产资料、供给服务的供销主体+产后的产品加工、销售服务的加销主体。这些主体的主要组织形式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各种合作社与服务组织,相关主体之间的有机结合可形成现代农业高效协调运转的新型经营体系,从而可提高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和与市场对接的能力,一般农户必然会按照这条路径逐步实现转化。

3.5 多管齐下,实现收入可持续较快增长

首先,从一般农户自身方面看,要在生产领域通过集约化、专业化、产业化经营提高现代种植业、养殖业的水平、能力、效率和效益,增加农业产中收入,进而以农产品原材料入股参与农产品加工、营销龙头企业合作经营,取得红利收入。与此同时,利用闲季和富裕劳动力积极参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增公益性项目建设,增加工资性收入,从而增加收入总量。

其次,从政府和社会的角度看,主要从两个方面对一般农户进行帮助和扶持:第一,完善和落实工业反哺农业政策,加大对一般农户各种补贴的力度。政府给予农户补贴是工业反哺农业的重要政策形式,在未来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政府要加大对农业和农户的补贴力度,改进补贴方式,增加补贴门类和项目,提高补贴额度,使农民收入水平逐步达到或超过社会平均收入水平。第二,政府和社会要在狠狠煞住种子、化肥、农药等使用高峰期价格见风涨的坑农、损农歪风的同时,综合考虑化肥、农药、柴油等农资价格与农产品价格和粮食价格变动对农民收益的影响,创新农资价格上涨与增加农资综合补贴、提高农产品和粮食最低收购价格、临时收储价格等挂钩机制,保证农业和农户收益不因农资价格上涨而下降[6]。

参考文献:

[1] 李 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农民为主[N].经济日报,2013-01-10(11).

[2] 《财经国家周刊》编辑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保供增收[J]. 财经国家周刊,2013(1):1.

[3] 杨钢桥,胡 柳,汪文雄,等. 农户耕地经营适度规模及其绩效研究——基于湖北6县市农户调查的实证分析[J].资源科学,2011,33(3):505-512.

[4] 党国英.“十二五”规划时期农村改革的基本任务[J].中国农村经济,2010(8):14-23.

第10篇

【摘 要】随着当当、卓越、亚马逊等多样的电子网络购书平台迅速发展,对传统书店造成了巨大的冲击,独立书店处于生存困难的窘境。但是在网络书店的冲击下仍有一些书店以自己独特的方式深深吸引着读书爱好者,甚至远道而来的游客。本文主要通过分析中外独立书店发展现状,探索独立书店发展的新思路。

关键词 独立书店 发展模式 经营

“独立书店(independent bookstore)一词通常用于一间主要以当地人拥有、经营的书店,这间书店与当地社区有紧密的结合,并经常和非营利社群活动接触,而且帮助培养年轻作家。独立书店的书的选择往往较连锁书店的选书较为深奥或偏向非主流市场。”①独立书店以其独立形态、独立品格、独立操作的特点,在传统书店中独具一格。在过去的几年中,随着当当、亚马逊等网络书店、连锁书店以及大型出版集团的出现,已经有数以千计的独立书店因为自身经营窘境以及资金周转问题等,而面临倒闭的命运,其中不乏一些知名度比较高的独立书店。

资料显示,2000年到2004年,独立书店面临空前的生存困境,据估计约有70%以上的独立书店转型、歇业或倒闭。2007年到2009年,仅两年中国的民营书店就减少了1万多家。2011年“季风”书店作为中国最大的独立书店之一,由于租金问题在一年里关闭了4家店面。独立书店的大量歇业和倒闭,特别是“风入松”书店遭遇困境,更是引起关心此类书店命运的公众的极大震动。独立书店迫切需要为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探索出一条新的出路。

近年来,一些仍在坚持做独立书店的书店经营者们,在不断地更新图书经营理念的基础上,力图找准书店的定位,打造书店特色,为读者提供良好的阅读环境,并通过建立读书俱乐部以及各种定期文化活动的形式来培养本书店的忠实读者,为独立书店的经营和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老书虫”书店是北京最活跃的外文书店。许多来北京的外国人比较偏爱此处,因此,这里的常客大部分是外国人。老书虫书店有1.6万本图书,大部分是英文原版书,它们来自不同的英语国家。在“老书虫”书店里,可以买书,也可以办理会员卡借书,还可以选择直接在书店阅读书籍。“老书虫”同时还提供咖啡和餐饮服务,所以有人觉得它是一个书店,也有人认为它仅仅是一个拥有众多藏书的咖啡馆。店内划分了吸烟区和非吸烟区,有烟瘾的朋友可以带着香烟去看书,另外书店还可办私人派对、员工聚会、午餐以及外卖等等。此外,“老书虫”书店在每周不同时间,会举行各种文艺类活动,例如猜谜、鸡尾酒会、古典乐欣赏等,同时,书店会邀请一些作家举办读者见面会或朗读会。一年一度的“书虫国际图书节”是“老书虫”最大的活动,图书节会邀请60到80位海内外知名作家前来“老书虫”的三个书店做客。2010年末,北京的“老书虫”书店被世界著名旅行系列图书“孤独行星”(Lonely Planet)在《2011孤独行星最佳目的地》一书中评为“全球十佳书店”之一,而且是亚洲唯一入选的书店。

读易洞书店坐落在北京万科青青家园社区商街,主要的读者是万科青青的业主。“读易洞家庭经营的社区书店,生活为主的业余书店,2006年9月,邱小石和阮丛创办读易洞。2011年1月,读易洞获得‘第五届全国民营书业评寻年度最佳小书店’。”②读易洞书店很少做宣传活动,但是书店很注重读者口碑的树立,读易洞书店希望通过给读者带来不一样的阅读体验来吸引读者,并在读者中口耳相传。读易洞的装修风格自然质朴,书店随处可见一些绿色植物和一些精致的小玩意,给人一种亲切随和、生机盎然的感觉。读易洞的书籍都是店主根据自己的喜好挑选的,“乐趣在,生活在”是书店的阅读理念。“涂书置换”是书店推出的特色活动:读者首先在书店里全款购书,读者阅读后将书籍返还书店就可以得到此书购书款的50%用作下本书的购买(不折现)。此外,读易洞还鼓励读者在书上留言、评论等,并把书籍放入“读易洞分享者”书架以供置换。“书店经营体验”是书店最有吸引力的活动,每周一次。在周末的时候店主将书店交给一位愿意参与的邻居义务照管,临时店主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经营书店。

北京作为我国的政治中心,其发达的经济和国际大都市的优势为独立书店的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文化底蕴深厚,艺术家和知识分子聚集,思想火花的碰撞为独立书店人性化又具特色的经营方式提供了精神支撑。我国二三线城市的独立书店经营状况又是如何呢?

合肥“保罗的口袋”书店是一家自定义的新型书店,它不迷失于“售书场所”的传统定义,而是自觉成为寻找和促进阅读发生的概念空间。“保罗的口袋”有小口袋、大口袋、金口袋三处店面,分别定义三种文艺气质:小口袋,七十平米阳光房,倾向于纯文学、小众艺术、深阅读、独立创作等的发生与交流;大口袋,三百五十平米果绿色叠层书店,小清新与民谣、作家签售、独立艺术家作品展示、主题沙龙与讲座、公益活动、咖啡与鸡尾酒制作等在此进行;金口袋,五百平米独栋创意空间,一二层专业Live House演出与体验场地(容纳500人),三四层奇幻空中书店,摇滚与实验音乐、自由艺术、严肃阅读、大型签售和演讲、展览等在此发生。但是很多读者对金口袋的三楼情有独钟,的确,三楼带给你的惊喜会让你不知所措。直通屋顶的彩色许愿树,偌大的白色书架……让人不禁遐想:保罗的口袋,你是真的会魔法吗?

独立书店在新时代面临巨大挑战,虽然在坚持初衷的同时进行不断创新,但是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无法应对网络时代的发展、读者消费习惯的改变以及偏爱文艺风等弊端。面对瞬息万变的新世界、新挑战,我们的独立书店究竟应该走一条什么样的路才能顺应时代?其实,国外很多独立书店的营销模式和经营方式给我们提供了许多宝贵的经验。

惠文社一乘寺店(Keibunsha books)是一家位于日本东京的独立书店。这家书籍的摆放方式与寻常书店不同,它是按照书脊或者书籍的封面颜色随意搭配的,别具一格。店主希望通过这种别出心裁的方式给读者与书籍营造一种不期而遇的浪漫邂逅。“书的阅读习惯在这家书店也有着不一样的提倡,不需要大量地读特别多的书,不需要摄入太多的信息,认真地仔细地翻阅一本书,也就是现在在国外比较提倡的slow reading阅读理念。”③这家书店除了售卖书籍,还身兼画廊,还有来自世界各地及周边城市的CD,DVD,精美的杂货商品(食物,特产,衣服)等等。另外,店内有一个mini gallery展览场,提供给当地作家、学生或独立的艺术家举办个人展览,时间长短不一,希望来此的读者能在阅读的同时体验更多的乐趣。

日本的独立书店比较注重阅读氛围的营造,独特读书理念的推广以及艺术的交流等。相比之下,美国的书店更加注重自身书籍的“专”、“精”、“深”。美国的独立书店大多选择主营某一类书籍,而且书店主营书籍的数目众多、种类齐全、专业性高。美国曼哈顿26街上的革命书屋(Revolution Books),没有哗众取宠的招揽,是家很认真的左派书店:旧金山的Mystery Bookstore是全美最古老的推理书店。

从以上独立书店的经营中,我们虽然无法为独立书店的生存找到具有普遍性的道路,但是“独立书店改变以往的单纯图书销售的方式,步入多种经营的年代,应该说,已经到来了”④。

1、打造良好的阅读环境

书店最主要的功能就是阅读书籍,获取知识。一个安静、温馨,光线充足的地方,读者可以惬意的选择一本自己喜欢阅读的图书,以自己喜欢的姿势美美的享受。良好的阅读环境可以使读者在获取知识的同时,放松身心。

2、准确定位自己的主要读者群

独立书店要想获得良好的发展,读者群体的定位至关重要。一个书店的书籍可以包罗万象,但不可以没有对主要消费群体的定位,因为任何一个书店都不可能做到把各种职业、年龄段、地域等的消费者全部纳入。只有确定读者定位才能更好的为书店培养自己的忠实读者,促进书店的稳步发展。

3、树立独特经营理念,走专业化道路

在书店里,文化精神是永恒,经典书籍是首要,人是其次的,书店充其量只是一种载体,书店的经营理念应该站在高处,旨在推广文化,介绍优秀思想。此外,书籍作为书店经营的主要流通物必须要有自己的特色,“术业有专攻”尤为重要。独立书店实力并不雄厚,所以在众多种类的书籍中,书店必须要有取舍,选择具有特色的书籍种类,并做大做精,形成自己独一无二的经营特色。

4、做好网络营销,提高自身经营水平

独立书店由于规模较小、资金匮乏,很难像大型出版集团一样进行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但是独立书店可以利用网络在QQ、论坛、微信等社交媒体以及豆瓣、人人等网站进行网络营销,“通过网络媒体进行宣传为读者提供即时的图书信息、购书服务”⑤。在与读者分享读书资源、读书感悟的同时,向读者传递本书店的图书信息、经营特色等。这种方式既方便快捷、节省成本,又行之有效。

5、建立独立书店联盟,以活动带销售

独立书店是“小本经营”,其综合实力无法与大型出版集团相比,资金来源更是单一。独立书店作为书店中的“弱势群体”要想获得更好的发展就必须要成立联盟,进行资源共享和互帮互助。书店联盟可以定期为读者整理编辑各个独立书店正在举办的活动,新上架的书籍,书店店长投稿日记以及读者的心声等等栏目。此外,书店联盟还可以组织各书店联合举办一些大型活动,大规模的书店活动势必会吸引众多的读者和媒体的关注,在提高自己销售额的同时也为独立书店进行宣传,提高独立书店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中国独立书店的小资情调,偏爱文艺风;日本独立书店的独特的读书理念,注重文化的交流;美国书店的“术业有专攻”,独特的专业性和专一性等。这些书店的成功经营为独立书店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典范,同时独立书店的经营者可以从中得到启发和思考,为书店今后的发展提供了许多可以借鉴的宝贵经验。

参考文献

①独立书店,zh.wikipedia.org/wiki/ 2014-3-1

②读易洞书店,douban.com/group/topic/389780552013-5-6

③惠文社一乘寺,simple-style.com/category/bookstore.simple style,2009-5-9

④薛原,《独立书店的出路何在》[J].《文化月刊》,2013-5-25

⑤刘洪权、尹永光,《独立书店网络宣传模式研究——以合肥爱知书店为例》[J].《出版科学》,2013(7)

第11篇

[关键词]江西省;休闲农业;发展策略

1休闲农业的概念

“休闲农业”这一概念最早被提出是在1989年台湾大学举办的发展休闲农业研讨会上。至今,国内外学者对这一概念的界定还未有标准。郭焕成(2008)将休闲农业概括为:以农业为基础,以休闲为目的,以服务为手段,以城市游客为目标,农业与旅游业相结合,第一产业与第三产业相结合的新兴产业。张占根(2005)认为休闲农业是在无压力的条件下,用身体、用理念、用心灵、用情感体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一种活动方式,其本质是人类用宽松的心态;通过农业领略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一种休闲方式。Deborah认为休闲农业是一种休闲活动,而这种休闲活动是以让游客参与其中并获得娱乐体验和知识为目的,为游客提供农事劳作、农业经营窜管或者体验的。结合前人的观点,休闲农业简单来说,就是利用农村地区特有的自然和人文旅游景观,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集观光、游览、休闲、体验、科普、教育于一体的新型旅游业态。

2江西省休闲农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江西省休闲农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江西省的休闲农业进入蓬勃发展阶段,发展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逐渐走向形态多样、产品过硬、服务标准、管理规范的升级之路。

2.1.1产业规模逐渐壮大,精品景区不断涌现

截至2017年9月底,全省各类规模经营的休闲农业企业总数达4810家,农家乐总数超过2.31万户。全省有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16个,有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20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19个,中国美丽田园11个,中国十大精品路线2条,全国十佳休闲农庄4个,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星级企业85个,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1个。随着江西省休闲农业发展规模的壮大,其质量也在不断地提高,打造了一批休闲农业精品旅游目的地(景区),促进全省休闲农业逐渐向高水平化发展。比如江西乃至全国休闲农业的典型示范点——婺源、江西国鸿现代农业生态科技园、江西省凤凰沟现代农业示范园和武宁县阳光照耀29度度假区等。

2.1.2市场需求旺盛,发展空间较大

随着人们的闲暇时间增多,开始更愿意去接触和亲近大自然,放松心情。休闲农业客源市场不断扩大,受众人群不断增多。从目前市场的趋势看,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有去郊区定居的意愿、需求。市场需求方面,今后一个时期,将会是休闲农业市场大力提升发展期。

2.1.3产品形态多样化,管理已成体系

目前,江西省休闲农业已经形成了古村民俗型、乡村民宿型、休闲娱乐体验型、景区依托型、农业观光型等多样化休闲农业发展模式。如黄马凤凰沟已经成为省内农业观光的典型;婺源篁岭民宿旅游是省内休闲度假型休闲农业模式的代表;南昌梅岭太平镇、三清山田园牧歌等,属于综合娱乐型。

2.2存在的问题

江西休闲农业发展始于20世纪90年代,主要以农家乐为主、规模较小、家庭经营、管理无序、形式较为单一。直到2006年,政府开始加强引导,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产品形态往多样化、个性化方向发展,经营呈现出规模化。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2.2.1休闲农业发展缺乏创意

江西省休闲农业发展时间较晚、起点较低,大部分是在原有的躬耕文化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并未经过系统、整体的策划规划。在景区规划和农业经营项目方面,未能脱离市场上大部分休闲农业景区存在的弊端,比如景观过于单一、产品同质化程度高、文化特色挖掘深度不够、主题不够突出等。比如抚州市就存在自身特色不够鲜明的现象,使得游客无法充分地体验到休闲农业的多样性。

2.2.2参与主体素质偏低

目前市场上休闲农业经营主体仍以农民为主,参与主体文化素质偏低。由于休闲农业就业门槛较低,人员流动性较强,造成了大多数从业人员未能接受专业培训,具有专业知识的经营人才缺乏,服务水平、营销理念、生产技术等有待加强。赣州就是一个较为典型的例子,由于大部分休闲农业经营主体都是个体经营的模式,实行的也是分散式的管理,他们往往缺乏专业的培训,管理和服务能力不足,使得休闲农业旅游企业下的从业人员先天素质不足,服务质量整体偏低。

2.2.3过度开发污染环境

一些经营主体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相关设备设施落后甚至没有设备设施等,这使得部分地区环境污染日益严重。除此之外,由于经营管理力度不强,一些地区被过度开发,环境承载力下降,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不利于休闲农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2.2.4休闲农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度不高

江西省休闲农业过度依赖农业和旅游业,导致产业链条短,经济效益无法发挥到最大化。缺乏与同类产品的互动,使得我省休闲农业无法进入多产业互动立体式发展。这种单一的产业模式严重制约着休闲农业的产业化衍生,更无法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2.2.5文化传承功能严重弱化

休闲农业发展过程中,一些经营主体过分追求经济效益,使得休闲农业的社会效益被日益弱化。相关文化资源并没有得到足够的开发与应用,休闲农业的内涵因为经济效益的过度重视而被经营主体忽视,如传统的农耕文明也因商业化的注入丧失了原真性,一些重要的历史文化在休闲农业的发展过程中正面临着被破坏、被遗忘、被抛弃的危险。

3江西省休闲农业发展对策

3.1从政府角度看

3.1.1加强宏观调控、优化政策环境

政府应充分发挥自己的宏观调控作用,坚持遵循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这一基本原则,加强科学的规划和指导。同时,要实施积极的税收政策,优化融资政策环境,建立长效融资机制,扩宽融资渠道,给休闲农业的发展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纵观休闲农业发展较为成功的地区,无一不是在政府的政策支持与规范管理下,统筹顺利地发展下去的。

3.1.2出台综合管理制度

政府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加强对休闲农业产业的监管,建立规范发展的管理制度,完善服务,用法律手段为休闲农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台湾休闲农业快速发展主要得益于农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推动和相关制度保障,台湾当局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保证休闲农业的有序发展和合法经营。江西休闲农业要想成为全国的典范,政府更应该加大对休闲农业的主导力度,出台综合管理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政府行政手段的实施。与此同时,要加强对环境的保护。

3.1.3加大基础设施投入

基础设施不管是对于乡村旅游来说,还是对于休闲农业来说,都是农业走向农业化现代路途当中必须克服的一大瓶颈。加大江西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品质,才能更好、更快、更准确地推动江西省休闲农业的发展。从日本休闲农业发展过程来看,短短十年的发展就使其从最初级阶段的状态一跃成为世界休闲农业发展的典范,这与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是有着密切关系的。

3.2从经营主体角度看

3.2.1整合多维营销方式、加强宣传力度

首先,要借助新媒体平台营销,例如建立江西省省级休闲农业官方网站;充分利用、借助社交平台、电子科技和新媒体扩大江西省休闲农业的影响力。其次,要借助传统媒体平台营销江西休闲农业,一是定期在报纸、广播、电视、公交站牌等投放宣传片,提升江西休闲农业知名度。二是通过旅游宣传片、旅游组织活动等引起业界对江西休闲农业的关注。发达国家在休闲农业宣传上一般采用多维度的方式,通过休闲农业众多项目的推动形成一种线下的口碑式宣传。

3.2.2创新发展模式、走特色发展道路

经营主体要以主体融合培育新型模式,以资源融合推动主体创新,以技术融合打造特色产品。同时,发展过程中要削弱旅游的季节性,延长旅游产业链,加强对休闲农业产品的深度开发。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美丽的乡村有很多值得发掘和深挖的素材。休闲农业发展的过程中,要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休闲农业。特色就是核心竞争力,产品差异化的体现。

3.2.3加强休闲农业从业人员培训

第12篇

中国的民营企业缺乏整体的、有序的、有机的整合,是最致命的弱点。主要体现在:无指导体系是限制民营企业发展的栅栏,无秩序状态是阻碍民营企业发展的滩涂,无融资渠道是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无培训手段是迟滞民营企业发展的陡坡。当前的中国民营企业急需在四大架构上,进行有效的整合:

总构架的整合

第一、完成整体发展水平和产业方向的指导。制定民营企业发展水平的建议标准和产业方向的参考系数;

第二、实行企业规模格局的指导。据经济学家对许多国家考察得出的结论是:真正支持经济的不是大财团,反而是中小企业。因此,在我国建立一个庞大的中小民营企业群,是完全有条件的,也是有利于我国国民经济迅速崛起的;

第三、进行改善外部环境的铺垫和指导。必须通过总体整合的机制来反映民营企业的呼声和客观需要,传达政府施政的意志和意图。通过立法,制定相关政策、沟通社会民意,来完成改善和营造中国民营企业良好的发展环境。

民企文化的整合

中国的民营企业文化整合,应该体现中华民族的文化特点。与西方国家在传统的“契约文化”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企业文化一样,中国的民营企业也应该以传统的“关系文化”为基础,建设起优秀的民营企业文化。在这里有必要说明一点,“关系文化”并不是落后的文化,而是一种更加关注社会内容的文化,“以人为本”就是从这个文化中提取的精髓。中国民营企业文化的整合,第一要在物质文化上,通过丰富的产品等方面的文化,树立起中国民营企业的整体文化形象;第二、在行为文化上,发扬光大中华民族的“吃苦耐劳”和“诚信”传统,加强决策能力,通过领导的表率和员工中的模范人物,推动适应新形势的民营企业行为准则的形成;第三、在制度文化上,民营企业应该利用现代管理制度升级的时机,形成相对认同的民营制度文化;第四、在精神文化上,应该结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共同升华出一种既突出民族特色、保持民企特点,又有时代精神的力量。整体的文化精神力量的聚合,才是强有力地撬动中国民营企业全面进步和发展的巨大杠杆。

联合机制的整合

产业联合、企业联合,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一种潮流。面对入世后的强大竞争对手,在有些领域实行“强强联合”、“特特联合”,壮大企业实力势在必行。近年我国国有的石油化工、家用电器、金融保险等行业已进行了 “强强联合”的尝试。而在我国的民营企业中,尤其是私营或是私营控股的企业中,却至今没有这样的先例。是我国的民营企业足够强大吗?显然不是。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的民营企业不具备联合的整合机制。

我国的民营企业要克服缺乏联合机制的缺陷,主要应该排除三个方面的阻碍:第一是摒弃陈旧的“老板意识”;第二要解决产权关系不明晰的问题;第三是要以现代管理制度作支撑。

融资和流通机制的整合

融资机制和流通机制对于民营经济的整合来说,既是外部环境的构成部分,又是内部动因的组成部分。要实现中国民营企业各要素的整合,就要依靠融资和流通机制的整合来支撑。民营企业融资机制的内部整合,应该注重开拓和疏通三大渠道:

第一、培养壮大民营性质的金融组织。用民营的钱办民营的事。第二、开启社会资金募集的大门。民营企业也可以在国家的指导下,形成自己的股市板块。通过整合壮大自己的综合实力,创造更好的上市条件。同时,在省、市地域内,开辟民营企业的专项债券公开发行业务。第三、建立剩余物资的变现机制。中国的民营企业虽然发展时间不长,但是由于现代经济更新换代太快,加之某些企业的决策失当,造成了一些生产物资的剩余和积压。因此有必要建立典当、租赁、拍卖、托管等多种形式的变现机制,让大批“死物”变成“活钱”。

流通机制的整合,应该从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角度来考虑:微观上,在价格系数、成本标准等方面,都应该形成一个公允的约定,避免民营企业之间的不正当竞争和相互倾轧、相互消耗;在中观上,民营企业应该及时抓住电子商务的机遇,形成有序的市场网络体系;在宏观上,我们中国的民营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应该在流通和市场策略上有一个整体的构想,其中重点要考虑民营企业经营环境和发展要素的客观市场要求。  品牌背后是文化 (李 麟)

中国的民营企业从无到有,从弱小到不断壮大,走过了20年的时间,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但也应该看到,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需求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供给由不足转向过剩。未来的消费群体将越来越挑剔,人们在作出选择时考虑的不仅仅是产品的好坏、外形的美观与否,而且对品牌、服务、企业文化的认同,也将在消费者购物天平中占据一个重要的砝码。未来的消费者更看重的是企业能提供多少无形的价值,这包括了企业的品牌、信誉、形象与服务。

拥有一个驰名的品牌,乃至于世界知名品牌,是每一个企业的梦想和追求。然而一个品牌的树立不是旦夕之间一蹴而就的,也不是靠大把资金投入可以造就的,而是要靠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不断积累。要做“百年企业,百年品牌”,首先必需解决的是企业存在的价值,也就是企业能为社会创造什么样的价值和财富并得到社会的认可。这不是靠空喊几句口号,发表几句豪言壮语就能实现的,它需要具有推动企业持续不断向前发展的动力和措施。不仅仅是物质动力,更需要精神动力,还需要几代人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而企业的精神,思想理念是企业的脊梁骨,是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因此在企业的价值观中注入文化的内容是极其重要的,每一个知名品牌都是由企业的内在文化、价值内涵所支撑,否则品牌就是一个空壳。文化与企业相结合,听起来似乎是一个很空泛的概念,但实际上是经营者所受文化教育及熏陶的烙印。而企业的品牌与文化可以通过企业的管理、决策、经营战略,产品的品质,服务质量,社会责任、营销策略等载体体现出来。 民企新目标:进军500强 (段永基)

中国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始终贯穿着市场化、金融化两大主线。站在世纪新起点,扑面而来的是全球经济的市场化发展、巨额金融资本的全球性自由流动及网络技术日新月异的进步三大力量推动的新经济狂飙。中国民营科技企业如何应对这新的挑战和更激烈的竞争,已成为必须认真思考的大课题。要想赢得挑战,需要做的事情很多:首先必须加强学习。传统经济时代,人们的全部经营生产,是着力于商品制成成本的革命;新经济时代,人的全部经济活动的着力点,则是交换成本的革命。这就要求我们认真观察新经济的特征,深入研究新经济的规律,不断推进企业的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及经营创新,进而占领未取胜的战略制高点。其次,必须突出人才的重要地位。尤其要扭转在民营企业内极易孳生的家族式管理、个人化管理倾向,实施科学的、规范的人才激励和整合体制,以吸引、激励各种优秀人才,包括来自国际的高级技术人员、管理专家,给他们提供充分施展的舞台,以带动企业核心素质的迅速提升。第三、必须在企业治理机构上下大力气。努力依照现代公司的制度框架,设计和建设我们的企业组织管理体系,健全企业内部各项工作的严密流程,为企业大步挺进全球市场奠定坚实良好的制度平台。第四、必须高举联合发展的旗帜。新经济的特征之一是强调协同,鼓励合作,新的全球化格局推崇参与者之间的双赢、多赢。民营科技企业作为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和供应者,应当清除宁为鸡头、不为牛尾的心理障碍,加强多种形式的合作联盟,通过合并重组以迅速取得规模优势,最终跻身世界经济舞台。  “新温州”模式 (胡成中 )

现代企业生命力的核心就是创新。这种创新有两大特点:一是不断创新;二是系统地创新。德力西所进行的全方位的突破与发展,与其说是对传统温州模式的创新和发展,还不如说是在努力创造一种新的温州模式。我们从产权制度的变革、管理制度的创新、经营方式的转变、营销模式的整合、产业产品结构的调整以及企业文化的提升等方面的变化,将温州民营企业致力于创造的新温州模式的轮廓清晰地勾勒出来:“新温州”模式完全突破了原温州模式那种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限制,走向了企业联合、兼并、重组、优化的集团化规模发展道路;调整了单纯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方式,走向了资产经营、资本经营综合发展的道路;改变了单纯以小城镇为依托的营销方式,走向了网络营销的道路。以农村能人为骨干的企业经营者普遍提高了素质,逐渐造就了一批具有现代智慧和理论思考能力的企业家。由此,“新温州模式”可以概述为以观念创新为核心,以网络营销为依托,以理性管理为基础,以规模效益求发展的一种新的经济运行模式。其本质特征可以概括为:企业集团化,营销网络化,管理理性化、发展创新化。 以创新与管理迎接经济全球化 (张宏伟)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即将加入WTO,中国的民营经济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广阔的发展空间。面对新时代,企业要有能力适应国内市场环境、政策环境的变化,了解、掌握国际市场的运作规则并灵活运用东西方两种文化的融合和两个市场运作规则的嫁接,使我们的企业按照国际规则和国际运行轨道运行,这将成为中国企业在经济全球化竞争中立足于本土市场的最大竞争优势。同时,要树立全球化视野和国际化发展思路;深化体制革新与机制创新;坚持以人为本,吸引更多的国际化优秀人才;利用资本市场的功能,扩充企业的资本实力,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充分利用科技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并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将人力成本优势转化为技术优势;推进管理制度的科学化和服务水平的标准化,改变大部分民营企业传统的管理模式和低层次的服务水平,以适应国际化竞争的需要。

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战略联盟的创新与管理是企业发展战略的核心,以变革应对变革,以永不满足的精神谋求企业长远发展。创新是企业永恒的主题。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的关键是企业制度的不断创新,而制度创新的核心是管理创新和经营创新。只有制度的不断创新,才能保证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经济全球化把国家之间的竞争演化为跨国公司之间的竞争。一个国家拥有的跨国公司数量和规模,已经成为衡量该国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中国企业应顺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将经营的触角延伸到多元化的市场,实施跨国经营,承担起发展国家经济的使命和责任。以战略联盟的创新与管理迎接经济全球化的挑战,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本国际化、资产证券化,这是中国民营企业未来的发展目标。 民企上市直接融资几大利好 (俊 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