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9 17:10:2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商业银行的发展趋势,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面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以及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和社会生活深度影响的逐步显现,面对中国政府、理论界、实务界对金融体制、监管体制、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体制的反思,中国的商业银行既承担着支持经济振兴、结构调整、扩大内需的任务,同时,也承担着对行业自身检讨、改革和发展的重任。
经营模式趋于多样化
经过金融危机的检讨,尽管中国的商业银行综合经营仍然面临缺乏精通银行运作模式,还没有建立适应综合经营的人才使用和管理机制,也没有与银行综合化经营发展相适应的激励机制和收入分配机制,内控体系还不尽严密,风险控制能力相对较弱,但通过综合经营实现经营模式战略转型仍然是中国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选择。
世界性金融危机不会否定或延缓中国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的步伐,2009年也将是中国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加快推进的一年,但商业银行的综合经营模式将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除了传统的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以外,商业银行的全能银行模式也将成为一种探索和探讨的模式,而在两种传统的综合经营模式之外,部分综合经营也将不断出现。
商业银行综合经营模式的多样化选择,不仅仅是对商业银行自身经营管理的巨大挑战,同时也是对监管体制的重大挑战:一是风险控制监控和监管“防火墙”的建立。如何在进行综合化经营过程中,提高商业银行自身的内控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如何在商业银行与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租赁等母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建立“防火墙”制度、有效隔离风险的积聚和放大,是监管体制设计的最大挑战和要素。二是综合性产品的监管挑战。随着银行、证券、保险、租赁信托等业务的兼容和融合,对各业务内部和各产品之间构建独立、权威性的风险监督、评价管理体系要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和健全的监管手段和方式。三是监管的协调性挑战。各监管部门之间如何构建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明确的责任划分,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监管。
金融创新重归理性
创新一直被认为是商业银行发展的持续和原始动力。这次金融危机的原因之一是以美国为首的金融机构创新过度所致。中国一直被认为创新不足。事实上,中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一直存在着过度和不足并存的问题。
整体而言表现为行业创新不足,但在具体商业银行和部分业务也存在着创新过度的问题,表现为表外业务规模持续扩张中的业务创新风险累积,一些业务以创新的名义和方式牟取高利或是绕过相关规定,伴随信贷规模控制导致的信贷资源稀缺,商业银行通过与资产业务高度相关的贷款承诺、财务顾问等实现中间业务收入增长迅速。
有的银行将贷款承诺、财务顾问等业务作为发放贷款的先决条件,变相提高贷款利率;有的银行将信贷资产转让、信贷资产信托化和委托贷款作为腾挪和逃避贷款规模的手段,有的理财产品是变相让利,有的理财产品片面夸大收益而淡化风险。有的银行创新概念化,善于营造一些谁也不明白甚至也说不清楚的概念,有的热衷于借用国外一些银行的概念,而缺乏对概念的理解。
通过反思金融危机,2009年中国商业银行的创新可能会回归理性,即所有的金融创新包括体制创新、制度创新、业务创新、产品创新和流程创新都以风险的有效控制为前提,充分提示和揭示风险,慎重地制定业务风险政策,使风险程度处于可控的状态。特别是会更加注重资本充足率风险,拓展和完善资本有效补充机制,使资本充足率逐步提高,并根据不同银行的风险取向确定不同的资本充足率;提高风险的识别能力,建立完整、科学的风险测量方法,应用完整科学的风险监控工具,科学制定风险控制参数。
修正单纯利润最大化目标
利润最大化一直是西方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目标,中国商业银行特别是上市银行也越来越注重利润的最大化。这次金融危机让我们看到,利润最大化确定的以短期利润为主的激励机制和以高杠杆率牟取暴利的经营模式为这次金融危机埋下了祸根,其病态的盈利创新与恶性竞争造成了系统性风险,在金融机构内部出现的精英至上主义,只追求业务量和高利润而不顾风险都直接或间接导致了这次金融危机。而利润最大化在中国的商业银行中也同样或多或少存在,有的银行一味强调贷款利率的上浮比率,以得到较高的盈利能力,忽视贷款对象的质量和贷款质量;有的银行将存贷比运用到极致,从而有可能导致流动性困难。
今后商业银行将需要重新评价对利润的追逐,重新认识商业银行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统一,实现四大战略性转变:
一是经营管理战略由突出利润转变为利润和风险对立统一转变,要更加注重长期生存和发展能力。把风险与收益统一考虑,同时设置一些中间性指标,如资本量目标、风险指标、安全性度量、流动性考虑等。二是增加资本的战略更加全方位,要更注重整体资本实力和经营效益的提高。三是要更加关注商业银行的安全性,商业银行要始终将安全性放在第一位,并实现银行业务发展向银行的业务综合化、多功能化与专业化业务体系并存转变。四是银行的战略向更加注意银行综合经济实力的提高与银行发展中的对立统一转变,提高银行的综合实力与对外信誉,增大无形资产,实现银行的理性经营。
对外投资提速且慎重
由于资本、资金实力的增强,特别是创新冲动下代客外汇交易、代客外汇理财、以及进入国际市场的渴望,中国商业银行加大了对外投资的步伐,无论数量还是频率都大大加强。目前,中国银行业在美国、日本、英国、德国、澳大利亚等29个国家和地区设立60家分支机构,海外机构的总资产2674亿美元。同时还有相当数量的对外债券投资,据报道,中国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证券投资总额为近1600亿美元。
而我们对国外金融机构股权投资增加的幅度更快。在对外投资过程中,大小银行都有对外投资的冲动,招商银行收购香港永隆银行、民生银行投资美国联合银行控股公司等;并且对外投资过于相信四大评级机构的评级,而四大评级机构对美国及相关国家评级偏高,这是值得警惕的。目前风险程度较高的非政府类债券、资产证券化品种比重过大,过于相信西方大金融机构的信誉、实力和风险控制能力。而对欧美金融机构所做的金融衍生产品缺乏风险认识,有可能因交易对手破产或违约而引发风险,也有可能因欧美金融机构构造的陷阱造成损失。
2009年,面对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的金融危机,中国银行也面临前所未有的对外投资机会,因此,不少商业银行也许会抓住这一时机加快对外投资步伐,包括对国外银行的投资和其它金融机构的投资。但同时,由于金融危机给我们海外投资的教训和损失,中国商业银行对外投资也将更加审慎,特别是对外债券投资的选择需要更加注重低风险。
并购重组进一步加剧
商业银行对企业并购业务的信贷支持力度将加大。根据国家对扩大内需政策的要求,银监会先后出台了《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加大对小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及涉农信贷投入力度,鼓励企业实施贷款重组,支持信贷资产转让。
【关键词】 中国商业银行 会计和审计 现状 未来
下文主要讲述了中国商业银行会计和审计工作的特点以及中国商业银行会计和审计的未来发展趋势。
1. 中国商业银行会计和审计的特点
1.1中国商业银行审计工作受国家保护和制约,具有强制性的特点
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比较迅速,传统的经济审计工作已经不能满足发展越来越快的市场经济。因此,经济审计工作必须要进行快速和强有力的改革措施,才能跟得上时代的脚步,而为了减少经济审计工作的大量成本费用,加快经济审计工作的改革速度,政府在其中发挥关键性的作用,通过政府对经济审计工作的介入,可以保障经济审计工作的有效实施,还能保障中国商业银行的经济审计工作有效的监督、管理和控制。
1.2中国商业银行会计和审计工作的标准是由国家政府制定的
中国的商业经济是国家社会发展和人民进步的保障,因此商业银行的会计和审计工作的标准都是由政府来制定的。由于国家政府对会计和审计工作的介入,商业银行的会计和审计工作就具备了国家性质,因此会计和审计的工作就受国家的制约和保护,这样可以保障会计和审计工作的完整性和可实践性,便于为中国银行的经济活动提供有效的服务。
1.3中国不同的商业银行会计和审计工作存在很大的差异
虽然中国的商业银行会计和审计工作的标准是国家和政府制定的,但是不同的商业银行会计和审计工作的差别却很大,针对不同商业银行的制度不同,会计和审计工作在商业银行的地位和表现形式就会有所不同,而且由于银行经营活动的范围不同,会计和审计工作的内容就会千差万别,因此不同商业银行的会计和审计工作存在差异,是现今商业银行会计和审计工作的特点。
2. 中国商业银行会计工作的发展趋势
2.1中国商业银行的会计工作的标准与国际化的会计工作标准接轨
中国商业银行因其会计的涉及范围不同,所执行的会计工作标准也有所不同,但是这种会计工作标准的不一致,对社会主义国家建设市场经济和维持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公正性十分不利,通过实行国际化的会计工作标准,可以改善这种不一致的局面,利用国际化的会计标准对我国的商业银行的会计进行统一,可以有效避免我国商业银行的会计标准不统一问题,减少对商业银行经营活动竞争力的困扰,推动市场经济良性发展。因此,中国商业银行的会计标准与国际化的会计标准接轨是中国商业银行会计发展的趋势。
2.2中国商业银行的会计工作的管理上的统一
一般情况下,中国商业银行较多地关注经营活动的壮大和发展,往往忽略会计工作,导致中国商业银行会计工作管理不能实现统一,有的商业银行的管理模式比较先进,已经引进了信息化管理手段,但是有的商业银行的管理方法就相对比较落后,还采用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的办法对商业银行的会计进行管理,传统的管理方式存在很严重的滞后性,有很多人为的因素对会计工作造成不公平的影响,因此中国商业银行的会计工作管理的统一是未来商业银行会计工作的发展趋势。
2.3中国商业银行的会计核算手段趋于现代化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国商业银行的会计核算手段不断发展与完善。由于计算机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极大提高会计核算的信息化水平,同时计算机数据库也在商业银行会计核算中占据重要地位,各种网络技术广泛地应用于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中,如网络银行、支付宝、手机银行、ATM自助银行等,网络通讯技术在商业银行会计核算中的体现,都预示着中国商业银行的会计核算手段趋于现代化。
3. 中国商业银行审计工作的发展趋势
3.1中国商业银行审计工作渐渐呈现集中稽核的趋势
中国商业银行审计工作往往是针对商业银行经营活动的事后的审计,这种审计存在很大的漏洞,难以将审计的结果付诸于实践,审计工作流于形式,中国商业银行的审计工作应该转移重心,对经营活动进行事前审计和事中审计,便于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补救的措施,做出适当的奖惩,将经营活动的风险扼杀在萌芽阶段;在商业银行实行垂直集中稽核的前提下,对总行的法人负责,实现审计工作与相关人员分离,中国商业银行审计工作渐渐呈现集中稽核的趋势,是中国商业银行审计工作发展的必然。
3.2中国商业银行审计工作渐渐与国际化的审计标准靠拢
对于中国商业银行的审计工作来说,虽然由政府制定相关标准,但是不同商业银行的审计工作出现的差异,影响了商业银行经营活动的审计工作的质量,中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已经向国际化靠拢,因此商业银行的会计的审计工作渐渐与国际化的审计标准接轨,已成为中国商业银行审计工作的发展趋势。
3.3中国商业银行审计工作渐渐呈现专业化和社会化趋势
中国商业银行的审计工作是对商业银行经济活动的监管和控制,是商业银行开展一切经济活动的必经之路。以当前发展来看,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主要由于审计工作没有实现专业化,缺乏严格、统一的执行标准,经济审计的工作也得不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和有效的改善,造成经济审计工作的观念和模式的滞后。但是随着经济活动的透明化,中国商业银行的审计工作就会受到越来越广泛的重视和理解,商业银行的审计工作就会呈现专业化、社会化的发展趋势,为经济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便利条件。
结束语:
中国商业银行会计和审计工作与国家化的标准接轨,已成为当前商业银行发展的必然趋势,实现会计和审计工作的社会化、现代化和专业化是商业银行的发展目标,中国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要想得到较快较稳定的发展,必须要重视商业银行的会计和审计工作。
参考文献:
[1] 夏博辉.深圳发展银行会计部.中国商业银行会计和审计的现状与未来.2010.05.06.
[2] 李峰,赵健伟.遏制会计信息失真加强金融风险防范[J] . 经济师, 2008.04.05, (1) : 167- 169.
[3] 劳埃德 B·托马斯. 货币、银行与金融市场[M].马晓萍译. 北京. 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9.04.28.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商业银行;影响措施
随着当前社会发展中互联网技术以及信息通信技术应用的不断拓展,各个行业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对于金融行业而言也是如此,传统金融行业在互联网技术以及信息通信技术的影响下,衍生出了一种新型的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这种互联网金融势必会对传统金融行业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一点在商业银行角度表现得更为明显,基于商业银行角度来分析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就具备着较强的研究价值。
1互联网金融发展概述
基于现阶段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来说,其已经呈现出了多方面的发展趋势,比如当前比较常见的就有互联网支付、网络营销、线上融资等,这些都是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具体的发展形势如下。
(1)互联网支付。互联网支付主要就是指并非依赖于银行而进行资金的支付,主要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负责,并且在此基础上,和各个银行构建交易支付平台,进而也就能够达到网上支付的目的。基于这种互联网支付方式来看,其还具备着较为理想的“快捷支付”特点,能够充分体现出快捷性和安全性,当前已经被人们广泛应用。
(2)网络营销。营销可以说是企业发展比较核心的一个方面,这一点对于金融行业来说也不例外,基于这种网络营销发展,互联网金融的有效利用同样也是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比如在当前互联网金融中应用较为广泛的大众理财就是一种网络营销模式,其能够较好地实现各类保险产品以及其他类型产品的网上销售;此外,对于传统银行业的发展来看,创新型的互联网平台同样也已经成为极为重要的一种网上营销模式,并且也为传统银行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点。
(3)线上融资。对于当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来看,线上融资的出现同样发挥出了较强的积极作用,尤其是对于各个金融企业来说,其已经成为比较重要,也比较常见的融资方式。具体到这种线上融资模式应用中,当前比较常见的主要就是P2P网络贷款、众筹融资以及电商小贷等。
2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分析
2.1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造成的冲击结合
当前社会发展中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其对于商业银行造成的影响和冲击是极为突出的,这种互联网金融对于商业银行造成的不良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层面。
(1)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传统商业银行的支付业务。随着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第三方支付的不断发展和成熟,其对于传统商业银行势必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和冲击。从业务层面来看,这种第三方支付必然会取代传统商业银行在该方面的作用,比如支付宝、微信支付等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了较强的应用实效性,进而也就影响了传统商业银行在该方面的占比,数据显示,当前互联网支付交易量已经远远超过了传统商业银行的交易量。
(2)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传统商业银行的资金结算业务。从资金结算方面来看,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其同样也对传统商业银行带来了较大的影响和冲击,当前人们在进行资金结算时,往往通过手机或者是支付宝的方式进行处理,进而也就减弱了商业银行在该方面的影响,很多支付行为都可以独立进行,如此也就对原有的资金结算体系造成了冲击,传统商业银行在该方面的地位受到了影响。此外,这种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资金结算方式体现出的移动支付特点更是得到了广泛运用,也在较大程度上方便了人们的生活,甚至可以直接脱离银行账户存在,其影响是比较突出的。
(3)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传统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在传统商业银行运作过程中,理财业务同样也是极为重要的一个方面,这种理财业务的运转对于商业银行的贡献是极为突出的,但是,随着传统商业银行的发展,这种理财业务也会受到一定的冲击和影响,相当多的互联网金融理财类型的出现也给予了人们更多的选择,进而也就起到了分流传统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效果,必须要引起传统商业银行管理人员的高度重视,减弱其不良影响,避免传统商业银行的收益受损。
(4)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传统商业银行的服务方式。就当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来看,其服务型和客户体验性更强,更为关注客户的内心需求,并且也体现出了较为明显的开放式和交互式特点,更受客户欢迎,从这一方面来看,传统商业银行的经营服务方式明显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和不足,导致两者出现了明显的偏差,进而可能造成传统商业银行失去一定的客户资源。
2.2互联网金融影响下商业银行的发展对策
基于当前互联网金融不断发展的模式,传统商业银行要想取得较好的发展,就必须要积极适应这一发展趋势,并且结合相应的发展趋势采取恰当的措施进行应对和处理,其中比较有效地处理手段主要有以下几项。
(1)重点把握高端客户市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趋势极为迅猛,交易量也越来越高,但是其往往仅仅针对低端市场进行运作,在高端客户方面仍然难以取得较大的进展,因此,高端客户市场也就成为商业银行应该重点把握的一个关键点所在,也是商业银行稳健安全发展的优势体现。在传统商业银行的今后发展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关注高端客户的基本需求,并且在此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满足于这些高端客户群体的需求,确保其能够信任商业银行,进而也就能够为商业银行的发展创造一个不断增长的赢利点。从当前高端客户群体的相关业务中来看,虽然具体的业务数量并不是特别突出,但是交易额却极为显著,这也就需要商业银行重点把关,在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下,切实有效地提升对于该类客户的掌握效果。
(2)充分发挥资产端市场方面的优势。互联网金融虽然在投资理财等方面体现出了较为明显的发展趋势,也挤占了商业银行的份额,但是其却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性,这一点同样也成为商业银行的优势所在,其在资产端市场方面的优势能够表现出较为理想的风险控制能力,进而体现出较强的安全性效果。众所周知,商业风险是极为恶劣的一个方面,也是导致亏损问题产生的重要影响因素,基于这种风险的有效分析和控制也就值得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因为其自身的发展特点和运作模式,很难较为全面有效地控制各方面的风险因素,进而也就容易造成一些隐患问题的产生,而商业银行却不存在这一方面的问题,其能够充分发挥自身在资产端市场方面的优势,针对具体业务内容及其相关因素进行全面分析,进而有计划地规避其中涉及的各类风险问题,保障商业银行运作的安全。
(3)完善自身的管理机制,创新管理模式。为了更好地应对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商业银行要想获得更好地发展,取得更大的进步,还需要首先从自身入手进行完善,尤其是对于自身的管理机制和管理模式,更是需要进行不断地创新优化,高效提升商业银行在运作过程中的流畅性,简化原有的业务办理程序,保障相关工作的高效性和便捷性,避免因为繁琐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模式影响到商业银行的发展。
(4)注重传统商业银行和互联网金融的结合。对于当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来说,其在发展中确实体现出了较为理想的优势,这也就成为今后传统商业银行应该学习的一个重要内容,将互联网金融模式和传统商业银行进行较好的结合升级,也就能够达到较强的盈利效果,并且还能够在客户体验方面体现出较强的优化作业,进一步提升客户对于商业银行的满意度,比如,对于互联网金融发展中表现出来的交互性特点来说,就应该在今后的商业银行发展中引起足够的重视,切实有效地提升商业银行在相关业务办理中的交互性特点,进而也就能够保障具体工作的落实效果,提升服务质量。
3结语
综上所述,对于互联网金融在当前社会中的发展来看,其确实给传统商业银行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和冲击,商业银行要想获得较好的发展,也必须要基于这些不良影响和冲击采取相对应的措施,提升自身的服务质量以及业务水平,保障自身的盈利效果。
参考文献
[1]王锦虹.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盈利影响测度研究——基于测度指标体系的构建与分析[J].财经理论与实践,2015(01).
[2]牛华勇,闵德寅.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机制研究——基于新实证产业组织视角[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15(03).
[3]郑志来.互联网金融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路径——基于“互联网+”对零售业的影响视角[J].财经科学,2015(05).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1-183-02
一、引言
随着我国商业银行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信用卡业务发展对于提升银行整体实力有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商业银行在信用卡发展过程中应当对发展现状有着清晰的了解,并在此基础上通过信用卡业务发展趋势分析促进信用卡业务发展水平的持续提升。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发展现状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进行,经过了20多年的发展,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业务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并且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这一过程中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业务总体上呈现出发卡数量增加、发卡速度加快等特点,但是与此同时持卡消费额较低、信用卡交易次数较少、信用卡特约商户普及率低等信用卡业务固有缺陷也仍然存在。通常来说,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业务的发展过程可以分为引入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在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业务的引入期,其业务整体上处于唤醒和了解信用卡产品概念的阶段,而在成长期许多经济发达的大中型城市其信用卡业务会有着较快发展,而成熟期的信用卡业务的销售速度会不断加快,更多的发卡机构也会进入信用卡市场参与信用卡市场竞争,导致信用卡业务竞争的不断加剧。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业务较大程度上处于成长期,在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处于成熟期,即我国的大众市场刚刚开始对信用卡业务进行接纳。从市场结构来看我国目前尚未形成一个清晰的信用卡高中端市场划分。与此同时,我国许多商业银行也尚未形成一个基于不同持卡人的清晰的客户结构。目前几个较大的商业银行在信用卡业务的不同领域中各自存在自己的优点与缺点,在某些单项信用卡业务中形成了银行自身的特色和优势,但是相互比较之下这些信用卡业务特色并不突出,优势并不是非常明显。
三、我国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发展趋势
在我国商业银行运行过程中,信用卡业务的有效发展是提升商业银行综合实力的重要基础与前提。商业银行在发展信用卡业务时应当对信用卡受理环境改善、信用卡业务与国际接轨、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完善、信用卡业务营销模式完善、信用卡业务客户管理水平提升等发展趋势有着清晰的了解。
1.信用卡受理环境改善。信用卡受理环境改善是我国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改善的重要基础和前提。信用卡受理环境的改善对于促进商业银行的银行卡业务进入良性循环有着重要影响。因此在这一过程中商业银行应当注重大力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并通过鼓励大众对于银行卡进行有效使用更好地接受银行卡业务,在促进银行卡业务规模有效扩大的同时使商业银行的银行卡业务能够更快地走上良性循环的道路。虽然银行卡受理环境的改善是一项系统性的庞大工程,但是因为这是银行卡业务发展的重要趋势,因此商业银行在这一过程中应当注重与其他组织和机构进行有效协调与联系,在各司其职、密切分工的前提下有效形成一个既相互合作又有序竞争的信用卡业务市场。从鼓励商业银行银行卡受理环境改善的角度出发,建立高效合作的银行卡业务的利益分配机制,从而更好地调动各方的力量进入银行卡业务市场的建设中,使我国商业银行的银行卡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信用卡受理环境不断改善。
2.信用卡业务与国际接轨。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业务与国际接轨是银行卡业务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我国金融市场整体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商业银行在许多业务上开始追赶先进国家水平并且许多业务开始与国际接轨。在这之中银行卡业务即是与国际接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商业银行银行卡业务与国际接轨的过程中,商业银行可以有效地提升银行卡业务市场的公平性、合理性和有序性,并且能够更好地促进商业银行银行卡业务的专业化和市场化,同时能够有效地保证银行卡业务全面规范地发展。除此之外,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与国际接轨还能更好地促进我国各大商业银行通过银行卡业务创新增强商业银行整体的竞争力,有效保护持卡人利益和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与金融稳定,从而更好地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整体水平的不断提升。
3.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完善。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完善也是我国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发展的重要趋势。通常来说,我国信用卡业务风险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商业银行自己业务操作失误造成的。除此之外,一些商业银行在信用卡业务发展过程中没有建立与业务发展配套的内控措施,片面追求发卡量和信用卡业务的市场占有率,使得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业务存在着较大风险。因此在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发展过程中应当注重信用卡内控制度的有效建设,建立专门风险测控部门,对商业银行的银行卡业务的风险进行高效化、科学化管理。另外,在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完善过程中商业银行应当注重建立标准化的信用卡业务流程,有效提高信用卡业务各环节的风险管理,注重合理采用责任制,更好地在制度层面减少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风险,有效降低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的风险控制成本。
4.信用卡业务客户管理水平提升。信用卡业务客户管理水平提升对于提升商业银行信用卡发展水平有着重要影响。在信用卡业务客户管理过程中商业银行应当注重坚持信用卡业务及时的推陈出新,同时注重坚持以客户为导向的服务理念,并根据信用卡客户的需求来制定业务目标。除此之外,在信用卡业务客户管理过程中商业银行应当注重不断更新服务观念,改进和完善服务水平,有效提高服务效率。例如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对信用卡客户价值进行分析,通过市场细分对不同客户进行有效的管理。在这一过程中,商业银行不断加强和完善与信用卡客户的关系,在设计新服务模式的前提下促进信用卡业务质量的有效提升,最终促进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得到不断地扩大。
关键词:WTO 分业经营 混业经营 《商业银行法》
中国于2001年11月13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ge Organization,以下简称“WTO” ),WTO的统一规制本身就是不同法域下的法律理念、价值、规则的融合,从这一意义上说,金融“入世”,就是金融法律的“入世”。WTO下的《金融服务贸易协议》对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开放及其立法提出了新的法律性要求,加入WTO后,我国的银行市场开放将是全方位的。在外贸业务方面,加入WTO时就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在我国的任何地方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外汇服务;在人民币业务方面,加入WTO后,外资银行可以在上海、深圳、天津和大连开展人民币业务,到2005年1月1日,取消所有地域限制;从2002年1月1日,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向所有中国客户提供服务。一句话,从2005年1月1日之后,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国民待遇原则,外资金融机构在服务地域和服务对象上已与中资金融机构没有什么两样。[1]中国的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将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与竞争。然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却赋予外资金融机构“超国民待遇”,《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第17条(四)项,允许外资银行从事外汇投资业务,而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却明确禁止我国商业银行的投资行为。从我国《商业银行法》第43条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现阶段对银行业实行的是较为严格的“分业经营”制度(即银行不得投资于证券、信托、保险这三项业务)。[2]本文拟对《商业银行法》所规定的这一制度,从“两个前提性思考”、“一个折中方针”、“具体制度构思”这几方面展开论证“混业经营”作为我国银行业发展的趋势,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完善我国《商业银行法》的意见。
一、 两个前提性思考
最近一段时间,对于我国金融业是实现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人们的争论很激烈。有人主张商业银行应当实行混业经营,认为这样才能提高银行实力有利于银行业的发展;有人则反对混业经营,认为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将给国家金融体系带来巨大的金融风险,不利于国家、社会的安定。[3]我认为,在权衡分业与混业孰是孰非时,首先必须提及的是两个前提性思考。
(一)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和中国加入WTO,逐步与国际接轨,我们有必要去关注一下西方国家金融经营体制演进的历史及当今各国的发展趋势。最典型且对中国最具参考价值的应属美国。[4]美国在1933年以前实行的是混业经营,尤其是20世纪以后,随着诸多大型工业的兴起和繁荣及银行业自身规模的迅速扩大,不少商业银行为了分享巨额利润,开始利用其雄厚的资金实力跻身证券市场,积极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另一方面,投资银行不但通过证券业务大发其财,同时也向商业银行渗透,通融短期资金以扩大资金来源。结果,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在业务经营方面的限制被彻底打破,两者最终紧密地相互融合。1929年至1933年爆发的世界经济危机给美国的经济带来了极大的冲击,无论是政府部门、经济学界还是工商人士都普遍认为,商业银行从事证券业务是导致证券市场崩溃,并进而引发经济“大萧条”的主要原因,致使美国与1933年颁布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将证券业和商业银行严格分离,并建立起存款保险制度,使美国的“分业经营”制度持续了半个多世纪。20世纪80年代后,为了提高银行的竞争能力和促进资金的自由流动及有效配置,美国出台了一系列放松管制的规定,并于1999年11月4日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正式肯定了银行业的混业经营模式。至于其他银行业较发达的国家,德国一直以其“全能银行” 著称,瑞士亦是一直实行混业经营。以前一些实行分业经营的国家如英国、日本,两者也分别于1996年和1998年通过立法明确改革为“混业经营”的模式。[5]混业经营已是世界银行业的发展趋势,中国加入WTO后,要有力提高本国银行的生存与创新能力,充分促进资金的自由流动和有效配置,不得不关注这一发展趋势。
(二)实行分业还是混业,或采取什么样的过渡措施,还要考虑到的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中国的国情。加入WTO后,首先必须明确一点,即中国是公认的发展中国家,必须以发展中国家享受权利,同时不能承担超过我国经济金融承受能力的金融义务。我国是一个生产力发展严重区域性失衡的国家,东部、中部、西部三大地区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即使在同一东部地区,不同省市、不同区县的经济发展水平、金融创新与吸收能力亦差异很大。所以在承认“混业经营”是必经之路的同时,于实行具体方针政策时,不能搞一刀切,而必须采取试点经营、逐步推广、以点带面、逐步发展的方法,具体措施留待下文。
二、 一个折中的方针
就我国目前的具体情况,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在银行、证券、信托、保险四个行业中,证券业的风险最大(如上市公司的“国有企业病”,限于篇幅,本文不论及)。[6]在选择银行投资方向的时候,2005年之前,可以制定一些行政法规,让银行涉足信托及保险行业,而控制其涉足公司(企业)债券的经营,股票的发行、及买卖等证券业务。等到2005年以后,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完善和金融业的全面对外开放,再让银行去从事证券业务。这样,既给银行一个投资准备的时间,又能保证金融市场的平稳过渡,并达到WTO所提出的要求。
三、 具体的制度构思
反观当今世界银行投资制度改革热潮,归纳起来,现各国银行的投资模式主要有三种:(1)全能银行模式(Universal Banking Model),如德国的银行全能制;(2)母银行模式(Bank Parent Model),商业银行直接投资控股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这时商业银行已经异化;(3)金融控股公司模式(Holding Company Model),将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共同置于金融控股公司名下,各金融机构相对独立运作,实现混业经营的高级模式。[7]如美国的银行持股公司,银行通过设立银行持股公司,并由持股公司下设与银行并列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来进行投资。我国《商业银行法》第43条的规定是对银行投资的限制,而上述三种模式是在银行投资基本无限制的基础上进行的比较。从发展趋势看,银行投资的三种模式的区别正逐渐消失,其基本特点是银行业务的多样化和投资的无限制。如果我国固守银行投资限制制度,将不利于我国商业银行提高效益和实力,也不利于其参与国际竞争。所以,顺应银行投资趋势是我们必然的制度选择。
当然,上述措施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一个较长的过渡时期。至于具体的制度构思,可考虑以下几方面:
第一,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律空间。我国《商业银行法》对银行投资的限制仅是一种相对限制,而非绝对限制。从《商业银行法》第3条所规定的银行业务范围可见,商业银行可投资于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等部分证券业务,可经营部分信托业务(主要是一些业务)和保险业务。且法律并不禁止商业银行在我国境外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对银行之间的投资也未加限制。[8]在法律明确放开投资限制之前,商业银行一定要积极在上述几方面中拓展业务并设置相应的机构及配套体系,以积累更多的投资经验和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第二,到2005年放开对外资银行入
境的相关限制后,可以着手在一些比较发达的城市(如上海),逐步放开对银行业的投资限制。一方面,要以一些发展势头较强的商业银行为试点(如成立于1983年的光大集团,已经成为典型的混业经营的金融控股公司集团);另一方面,要严格加强国家有关机关的监管及专业人才的输送,等时机成熟,再将取消限制的政策逐步推广。
第三,至于具体的形式,可以采取银行控股公司模式(类似于金融控股公司模式)。这种模式具有如下特点:其一,由银行成立银行持股公司,银行将继续从事传统的银行业务,其他风险性金融业务由持股公司本身或下设的非银行子公司而不是银行去直接从事。其二,依法设立“防火墙”,防止持股公司的非银行附属机构金融风险侵袭银行。其三,持股公司的附属证券机构不归银行监管机关监管,因为“防火墙”的存在能够有效阻止持股公司金融困难对银行的波及,并且其附属证券公司的业务应由证券管理委员会监管。[9]正是鉴于其这几方面的特征及其所具有的效益提高和风险防范并重的优点,所以,建议在逐步取消对银行的投资限制时,可以采取此种形式。
四、 结语
综合以上论述,我认为,随着中国加入WTO后,有必要考虑对《商业银行法》第43条的修改,即应逐步取消对商业的投资限制。在未来的3到8年内,前3年应是分业向混业的转变与磨合,也是中国银行业混业体制的立法准备时间;后5年,随着我国金融服务市场的全面开发,应完成从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平行法的修改到混业模式的最终确立,而且这种模式应是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而非别的模式。
至于《商业银行法》中的其他问题,限于篇幅,本文简要提及以下几点:第一,该法中中国人民银行的权限太大。从第3条、第11条、第13条、第18条、第19 条、第24条、第62条等诸多条文中可见一斑。[10]]建议法律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具体审查事项及明确、具体的审查程序,以赋予商业银行更多的经营自主权。第二,建议增加对治理结构方面的更明确的规定。银行业的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在我国比较突出,银行产权仍不够明晰,希望立法者对此有所考虑。第三,由于科技的迅猛发展,建议增加“银行业务电子化”方面的有关规定,以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第四,随着中国银行业对外的逐步开发,在修改《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的同时,可以考虑在《商业银行法》中增设“外资银行” 章节,对外资银行的市场准入、业务范围及监管等问题作专门规定。
“山雨欲来风满楼”,我国《商业银行法》中的相关规定已不能适应我国经济前进的脚步。为了促进我国金融业的不断发展与完善,使我国不断融入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我想反思的时刻已迫在眉睫了。
Mixed Managing Mode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Banking Sector in China
Law School of China University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Zheng Kunshan
Abstracts: After China'accession to the WTO, the civil bank will be faced with more and more challenges and competitions. Begore figuring out the managing model of banking sector, we need to pay attetion to the financial managing system's developing history of western country, besides, we have to take the speciality of China into consideration. When dealing with the concrete measure, we can take a compromise, leting the bank get a smooth transition. As we gradually discard the confination on the banking investment, we should change toward the Holding Company Model.At last, there will be some suggestions on the recitions of Commercial Bank Law.
主要参考书目:
《银行法律论丛》,中国银行法律事务部 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
《商法研究》(第三辑),徐学鹿 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1月版;
《金融创新与法律变革》,陆泽峰 著,法律出版社,2000年1月第1版;
《银行法前沿问题案例研究》,韩良 主编,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年8月第1版。
* 郑坤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2000级本科生
[1] 《加入WTO:中国金融法律的反思与变革》,《银行法律论丛》,中国银行法律事务部 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第31页。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本法实行前,商业银行已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实施办法。”
[3] 《混业经营是我国银行业发展的趋势》,杨玉熹,《银行法律论丛》,中国银行法律事务部 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第13页。
[4] 以下有关分业经营在美国演进的历史,本文主要参考了《美国商业银行转变为“全能银行”的过程》、《美国银行业与证券业分合简史》、《美国金融业的分业与混业经营》等文章,论文来源于中宏网资料(网址:macrochina.com.cn),该网站未能提供详细的文章出处。
[5] 关于有关国家变革的具体时间,笔者是从魏敬淼老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的课堂讲义中获知的,魏老师没有为我们提供具体的出处。
[6] 详细的介绍可参阅《混业经营是我国银行业发展的趋势》,杨玉熹,《银行法律论丛》,中国银行法律事务部 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第23页。
[7] 《从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析中国银行业从分业走向混业的法律演绎》,吴敏,《银行法律论丛》,中国银行法律事务部 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第10页。
【关键词】金融脱媒;商业银行;策略
金融脱媒是指在金融监管下,资金的供给绕开商业银行这个媒介体系,直接输送到需求方和融资者手里,造成资金的体外循环。金融脱媒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经济金融化、金融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商业银行主要金融中介的重要地位在降低,储蓄资产在社会金融资产中占比持续下降,由此引发的社会融资方式由间接融资为主向直、间接融资并重转换的过程。
一、金融脱媒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一)商业银行传统业务受到冲击
首先,从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来看,金融脱媒使企业有更多方式获取资金,导致商业银行的贷款增速降低。其次,从商业银行的业务结构来看,大型优质的公司不再完全依赖银行来获取资金,他们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来直接融资。而发展潜力巨大的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创业板、短期的融资融券来获得所需资金,从而大幅降低对银行的依赖性。可以说,金融脱媒的实质就是正规金融机构中介功能的丧失。这些冲击使得银行存贷利差收益减少,尤其对于中小型商业银行来说,盈利的减少以及优质客户的流失,使其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反之,由于银行盈利的萎缩、资金的吃紧,使得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无法从银行得到贷款,从而被迫转向民间借贷市场,形成恶性循环。
(二)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增加,
金融脱媒使银行面临更大的经营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流动性风险。金融脱媒导致商业银行资产与负债期限结构失衡,期限逐渐缩短的存款无法支撑中长期的贷款需求,会导致银行流动性降低增大流动性风险。其次,信用风险。金融脱媒使得商业银行客户结构发生变化,优质客户的分流使中小企业贷款在银行信贷业务中的比重提高,而中小企业贷款的信用风险远大于大型优质客户,因此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再次,市场风险。动态性是资本市场的本质属性之一,资本市场的发展必然会引起整个金融市场波动性和不确定性的增加,因此商业银行必须注重对市场风险的预测和管理。
(三)商业银行盈利能力下降
金融脱媒在以下三个方面直接削弱了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总量效应、成本效应和价格效应。总量效应是指利率管制使得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利率较之市场利率不具有竞争优势,在直接融资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商业银行传统业务增长必将会受到抑制,不利于其盈利增长;成本效应是指金融脱媒造成商业银行大量优质客户纷纷脱离银行转向金融市场来筹措资金,这样在银行贷款客户群中,信用水平较高的客户占比必将下降,其资产质量也将下降,风险成本加大,盈利能力被进一步削弱;价格效应是指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深入,存贷款市场、货币市场以及债券市场之间各种利率价格的定价权也将逐步市场化,金融脱媒将会使得银行利差空间逐步收窄,不利于其盈利能力的提升。
二、商业银行的发展策略
(一)转变观念,优化银行的经营策略
从市场总体发展趋势看,金融脱媒的变化,意味着中国金融体系由商业银行主导型向金融市场主导型转变。面对“脱媒”的新形势,商业银行要积极适应银行经营的环境和方式的重大变化,主动地转变自身的经营理念,不断调整资产负债规模、客户结构,业务结构,转变传统的经营模式,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在”脱媒“的背景下,我们银行要从传统的经营理念、思维定式迈向更广泛、更有时代特征的新空间。以金融市场为主要运作平台,积极发展新兴市场;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大力拓展私人业务、中间业务和新兴业务。
(二)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创新
商业银行应该充分发掘金融脱媒带来市场机会。金融脱媒的深化带动了直接金融市场的繁荣。面对这种新兴的金融市场,商业银行应该抓住机会,有效提升产品创新能力,扩大融资服务对象,通过发放股票质押贷款、同业拆借、债券回购等方式为自从本市场的参与者提供资金。积极支持直接金融市场的发展。同时,资本市场的发展将不断催生出诸如企业理财。资产管理等新兴金融业务,商业银行应当依托市场环境的变化,提供更多进行流动性管理和市场风险管理的避险工具,通过中间业务产品结构的不断升级满足市场需求的变化。
(三)加大监控力度,加强风险控制能力
随着金融脱媒的深入,商业银行为了适应发展需要,必然会进行业务上的改革与创新。对于新型的产品,商业银行监管层面需要进行严格的审核监控,在达到相关要求后才能够推向市场。在以后的发展中,商业银行还需要借助证券、期货等工具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进行有效地管理,不断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对任何可能存在风险的业务及时调查、规避。
(四)推进差异化经营
业务经营的同质化是我国商业银行经营长期存在的问题。在发展表外业务时,各家商业银行应充分考虑本行实际,深入调查市场需求,科学细分市场,准确进行市场定位,开发出具有本行特色的中间业务,采取差异化经营战略,树立自己的品牌,获取品牌效益。
(五)主动调整客户结构,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
商业银行应该主动进行市场细分,针对不同客户提供不同的服务;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为银行进一步洞察客户,挖掘客户需求,预测市场提供了可能。
参考文献:
[1]“金融脱媒”对金融业的影响分析.当代经济,2006(04)
[2] 朗同华.金融脱媒条件下商业银行的经营思路,2009(03)
[3] 曹远征.利率市场化、金融脱媒与经济发展[J].新金融,2013(11):18-20
[4] 奚宾.金融脱媒与商业银行应对措施[J].浙江金融,2010;25(5):32-37
关键词:综合化经营;商业银行; 风险
一、我国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发展历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一是不规范快速发展阶段(20世纪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初期);二是个别商业银行在香港借助国际金融市场开展综合经营业务阶段(2005年前);三是稳步推进综合经营试点阶段(2005年至今)。
(一)不规范快速发展阶段
20世纪80年代后期,受欧美发达国家混业经营浪潮的影响,我国商业银行开始尝试混业经营,在银行内部设立证券、信托等部门。后来,随着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的发展壮大,出现了银行、证券、保险、信贷业务交叉、混合经营的局面。综合经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创新发展,但非银行金融机构渗入银行业务的同时也带了一系列风险。到20世纪90年代初,银行大量资金被用来炒股、炒房地产、办实业,终于引发了证券业和房地产泡沫。国务院于1993年12月出台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规定各金融机构由全能制经营转向分业经营,混业经营的脚步戛然而止。
(二)个别银行在香港开展综合经营业务阶段
在此期间,国内商业银行主要采取借助香港国际金融市场、通过并购或设立附属公司等途径开展综合经营,涉足领域包括投资银行、保险、信托、汽车金融公司等。比较成功的案例为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1998年,工商银行及东亚银行通过收购西敏证券亚洲业务,创办工商东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工商东亚),开展内地和香港的投资银行业务。不久,工商银行又并购了香港友联银行,成立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工银亚洲。2004年,工银亚洲正式收购华比富通银行,并以此接手富通集团持有的太平人寿25%的股份,开始了保险业务的经营。
中国银行:1979年,中国银行在香港成立中国建设财务(香港)有限公司,涉足资本市场业务。以此为基础,1998年在英国注册中国银行国际控股公司(中银国际),后迁至香港。中银国际是中国银行在海外设立的全资附属的全功能投资银行,可经营全部证券业务。1999年,中国银行与英国保诚集团合资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和信托公司,开拓香港的公积金市场。另外,中国银行也通过成立海外保险公司成功接轨保险业。目前,中银集团保险公司拥有6家分公司、1家全资附属寿险公司和1家在内地成立的全资附属财险公司,服务网点遍布中国内地和港九新界。2005年,中国银行通过其设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中银集团保险公司作为主要出资人,与法国标致雪铁龙融资银行有限公司和神龙汽车公司共同筹建了东风标致雪铁龙汽车金融公司。
(三)稳步妥善推进综合经营阶段
进入21世纪后,我国经济和金融市场有了长足发展,金融监管政策进一步完善,我国综合化经营又被提到了日程。商业银行纷纷开展综合化经营试点工作,截止2011年底,在上市银行中,共有8家商业银行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6家商业银行投资入股保险公司,9家商业银行设立或投资入股金融租赁公司,3家商业银行投资入股信托公司,6家商业银行设立投资银行机构。其中,交通银行和建设银行参与了投资银行、基金、金融租赁、保险、信托五项业务。
二、商业银行开展综合化经营的特点及发展趋势
(一)综合化经营受监管政策推动的效果明显
商业银行开展综合化经营,很大程度上受制于监管政策的制约。2005年,国内商业银行获批发起设立合资基金管理公司,2007年,银监会修订《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允许符合资质要求的商业银行设立或参股金融租赁公司。2008年,银监会和保监会签署了加强银保深层次合作和跨业监管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同年年底,银监会又颁布了《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允许有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展并购贷款业务,这为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带来了新机遇。在政策推动下,国内商业银行逐渐建立起囊括基金、投资银行、保险、信托等多种业务领域的综合型经营平台。
(二)综合化经营的领域进一步拓宽
从涉足的领域看,在金融租赁方面,随着银行新设金融租赁公司政策的放开,截止到2010年底,共有9家商业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在投行业务方面,各家商业银行通过业务创新,业务经营范围不断得到扩张,比如有的银行推出了与PE等机构的合作新模式,将原有基本限于常规性托管业务的合作关系深入到财务顾问、客户推荐等层面,部分银行甚至已经获准通过旗下子公司开展境内直接投资业务。此外,在部门银行涉足信托、保险等领域的示范效应下,不少银行都在积极推进相关领域的综合化经营。
(三)部分银行意欲打造金融控股公司的架构
2008年,随着更多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设立,部分大型商业银行的金融控股公司雏形更见完善。以交通银行为例,通过2008年的运作,建立了以银行为主体,包括交银保险、交银国际、交银信托、交银施罗德基金、交银租赁等机构在内的综合性金融集团的架构,“大金融”特点十分明显。事实上,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也基本上形成了金融控股集团的雏形。除了大型银行,一些金融控股基础较好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通过资源整合,也逐步做实金融控股集团。例如光大金融控股集团的筹备工作就已基本就绪,集团所属企业包括中国光大银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和中国光大实业(集团)公司等,并在香港拥有光大控股和光大国际两家上市公司。
西方主要工业化国家对商业银行的监管与管理一般都是比较严格的。商业银行之所以成为西方各国监管的主要对象是因为:(1)商业银行在各国金融体系中一直占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它们的资力最为雄厚;(2)在80年代以前,商业银行是能够为客户办理支票业务的唯一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所创造的“存款货币”是各国货币供应量最主要的构成部分,中央银行要对金融进行宏观调控,必须严格控制货币供应量中的Ml(即流通中的现金加上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3)商业银行的存款客户成干上万,万一商业银行不能稳健经营,发生倒闭,将使大量存款人遭到损失,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各国金融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进行监管的目的是想通过监督与检查.使商业银行能按规定进行经营与管理,使银行能稳健经营,减少风险,保障存款人的利益,从而保持整个银行及金融体系的稳定。如果银行的确经营不善,仍不让其淘汰,这不符合市场经济下优胜劣汰的规津。
各国在金融监管上的指导思想也因时代背景的不同而有所转变。以美国为例,在本世纪30年代以前,美国金融监督当局对商业银行的监管比较松。当时美国商业银行可以从事股票买卖,可以发放支持股票买卖的信贷,对商业银行存款利率也不加限制。结果,1929年10月美国股票市场的狂跌,不仅导致连续几年的经济大萧条.而且牵涉到好几千家银行倒闭,发生金融大恐慌。1933年罗斯福总统整顿银行,吸取银行以前过度参与股市投机的教训,采取一系列措施对商业银行加强监管。如规定商业银行吸收存款的利率上限;商业银行的业务与投资银行的业务分开,禁止商业银行持有股票与进行股票买卖,对商业银行发放支持证券买卖的贷款加以严格管制;成立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以保障存款人的权益。从1933年起到70年代初期,美国金融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进行监管的指导思想可以概括为三点:限制竞争、保障安全、保护存款人的利益。70年代以后,美国与国际金融环境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如金融的创新,金融管制的逐渐放宽,金融业竟争的加剧.银行业国际化进程的加快以及金融市场全球一体化等金融发展趋势的出现,美国对商业银行过干僵化的管制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下,美国金融管制当局不得不放宽金融管制。198。年美国国会通过的“放宽对存款机构的管制与货币控制法”.逐渐取消了对商业银行存款利率的上限,允许商业银行与储蓄金融机构的业务可以适当交叉,等等。从这里可以看出,美国金融监管的指导思想已逐渐转变为:鼓励竞争、提高效率、保护存款人的利益。
由干各国的银行制度不同,因而各国对金融监管的方式与制度也不尽相同。一般来说,西方国家对银行的监管制度可概括为两大类:(D规范化的金融监管制度。在这徉的制度下,金融监管当局对银行的监管与检查订有一套非常明确的制度.对银行进行检查的目的、范围、次数、类型以及检查报告和惩罚措施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其最大的特点就是金融监管当局有权对银行进行“现场检查”。美国、日本及不少西方国家采取的是这种正规的银行监管制度。(2)不规范的金融检查制度.在这样制度下,金融监管当局一般无权对银行进行“现场检查”,只要求银行定期提供各种报表。通过对报表的分析,如果发现问题,由金融监管当局与这家银行的负责人进行会谈.提出建议,协商解决。英国实行的是这种非正规的银行监管制度,从近十几年英国金融的发展趋势来看,不少银行在经营管理上不断遇到困难。越来越多的英国金融界人士建议英国应逐渐向正规的银行监管制度过渡,这有利干使英国银行系统保持稳定。
西方国家对银行的监管都有专门机构负贵,但由于各国金融制度不同,所以各国的金融监管机构也不一样。大体上有以下几种情况:(l)由中央银行负贵对银行进监管,如英国的英格兰银行;(2)中央银行与另一家金融监管机构紧密配合共同对银行进行监管,如德国联邦银行与联邦银行监督局;(3)由财政部所设的专门机构进行监管,如日本大藏省专门设有银行局与国际金融局;(4)由几家机构联合进行监管,如法国对银行的监管就是由财政部、国家信贷委员会、法兰西银行和银行管理委员会共同负责的;(5)由几家不同机构分别对不同银行进行监管。美国,除在各州都有银行检查官负贵对非联邦储备委员会会员的州立银行进行监管外,在联邦行政一级,财政部的货币监理官监管所有向联邦政府注册的国民银行,联邦储备委员会负责监管会员银行中的州立银行和银行持股公司,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监管所有参加存款保险系统的商业银行。
关键词:合业经营 分业经营 金融监管 风险防范
金融业作为现展的重要支持,其业务经营方式也随着经济的发展经历了一系列的变化过程.在世界经济逐步趋于一体化,金融趋于全球化的浪潮之下,金融业合业经营的趋势也日益明朗。本文拟从美国金融业的发展历程出发,对全球金融业合业经营的趋势略作分析。
一, 美国金融业的发展历史。
作为现代经济金融的强国,美国金融业的发展趋势对全球各国的金融发展都有着深远的影响,其中不乏值得借鉴的发展模式,当然也有许多发人深省的经验教训,为此,讨论金融业的发展趋势,我们有必要首先了解美国金融业的发展历程。
首先,在20世纪30年代以前,美国的金融机构基本上都是混合经营,没有严格的业务范围的划分,金融机构的种类也比较少,服务品种也不丰富。作为金融机构的主要代表-银行几乎承揽了社会上需要的全部金融服务品种。银行从传统的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业务中解脱出来,开发了中间业务,但是这些业务还远没有形成规模效益,尚处于起步阶段。
随后,30年代一场由金融危机引发的世界性经济危机之后,美国的银行体制几乎崩溃。为了挽救危机中的银行体系,美国于1933年颁布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因为他们将危机的诞生主要归因于银行发展的多项综合业务加剧了银行体系的风险,从而为整个金融业与经济发展埋下了隐患。鉴于此而颁布的银行法便主要着眼于银行业与其他金融业分业经营以降低风险。其主要有以下三个部分:第一,该法案规定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是吸收存款,投资银行的主要业务是承销和发行证券,二者必须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严厉禁止交叉业务和跨业经营。其二,该法案对银行支付活期存款利率进行了限制。最初规定对活期存款不支付利息,即零利率,后来提高了利率上限,允许支付少量利息。这主要是为了降低银行的支付危机。其三,该法案规定政府对银行存款给予保险,并据此成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以及实行最后贷款人制度,这一切都是为了保障储户利益,同时提高银行的信用水平。
在《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的严格限制下,美国金融业在分业状态下迅速发展着。这时候,以前从属于银行的一些金融机构开始独立发展并逐步成熟起来,并有了自己独立的业务经营范围与经营管理模式。在此过程中,金融业逐步形成了银行, 证券,保险,信托四大支柱。但是进入60年代以后,逐步出现各种金融机构的金融业务范围的交叉,严格的业务划分被逐步打破,,经济学家及政府都开始考虑关于《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是否真的有利于金融业的安全发展问题。经过长久的争议与探讨,1999年12月,美国终于废除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并新颁布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从而为金融业的合业经营扫除了上的障碍。
二、业经营的产生原因及利弊分析。
前已述及,金融业自诞生以来,其业务范围及机构设置并没有自动的划分开来。最初几年主要都是由银行为了满足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金融产品的需求而在其本身业务(存款与放款业务)之外新开发的金融服务产品。但是在30年代全球经济危机以后,美国率先立法,限制银行(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的业务融合,要求分业经营,随后,许多别的国家纷纷效仿,这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
首先,分业经营能够使各金融机构更加专注于自己所擅长的优势业务,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避免盲目开发新产品,新服务,这样可以降低金融机构(当时主要是银行)的风险并使其收益更加稳定和有保障。其次,分业经营也更有利于政府的监管。实施严格的业务划分,各金融机构的业务都相对单一化,简单化,这样就更有利于政府根据不同金融机构的特点,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并使其经营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分业经营的立法规定却并未达到其预想的效果,这与,的状况以及这一立法规定本身的局限性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关系。
首先,分业经营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严格的业务划分使投资者失去了方便,快捷而又综合化的服务机会,投资者不得不与多家不同的机构往来以满足其多种金融需要。同时,它也削弱了银行业的实力,因为业务范围的严格限制使许多银行丧失了许多盈利机会,所以现实中,许多大银行都力图混合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业务,可以说,这也是满足社会需求的结果。并且分业经营降低了金融机构间的竞争性,将过去整个金融业的竞争分散到了几个不同的领域,例如投资银行不必再担心来自于许多大的商业银行的竞争,从而削弱了许多金融机构的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而投资者也无法享受激烈的市场竞争给他们带来的好处。
另外,尤为重要的是,在二战以后,世界经济贸易迅速发展,这对金融服务业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经济的全球化必然要求金融的全球化,而金融业务的分业经营状态无疑不能满足全球化的金融发展趋势的要求。于是各个国际性的大银行纷纷朝着业务的综合化方向发展。他们通过金融创新,开发,设计一系列的金融衍生产品,绕开的壁垒,达到综合经营的目的。60年代末期出现的新型金融工具,如定期存单,NOW账户,现金管理账户等一系列金融衍生工具都是这一环境中的产物。
分业经营规定的最初动因在于降低银行的经营风险,然而在事实上,面对世界一体化的经济发展趋势,它反而加剧了银行业的风险,使其生存能力受到限制。正因为此,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商业银行逐渐突破了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分工的界限,走上了业务经营全能化的道路。七八十年代以来,西方商业银行不断推出新业务品种,从专业化逐步走向多样化,全能化,从分业走向合业,这是与西方经济金融发展密切相关的。引起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银行负债业务比例的变化为其业务拓展提供了可能性。近二十年以来,西方商业银行活期存款的比重逐步下降,定期储蓄存款的比重相应上升,这一结构性的变化为商业银行开拓中长期信贷业务和投资业务提供了较为稳定的长期资金来源。第二,银行盈利能力的下降促使各个商业银行寻求更多的盈利渠道。自70年代以来,西方金融业竞争激烈,银行盈利水平普遍下降,这迫使银行业开拓新的业务和品种。他们一直想方设法绕过法规的限制,向证券保险等领域扩张,突破传统的业务束缚,开发更多的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对于这些积极创新的银行而言,许多法律条文形同虚设,因为通过创新业务的开展,他们可以轻而易举的逃避政府的监管和法规的限制。与此同时,金融管理当局顺应经济发展的要求,也取消了一些过时的法规,适时的为商业银行开拓新业务提供了方便和支持。第三,金融的深入发展。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理论随着各个时期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而不断的发展,从最初的资产管理理论到负债管理理论及至70年代末期出现的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他们都是为了有效推动金融业的安全稳定发展而产生的。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突破了传统的只重视资产或者只重视负债的理论的偏颇之处,使商业银行真正的从其资产负债业务双方着手,同时拓展资产负债业务,使其相匹配,达到收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的发展适应当前金融形势,为西方商业银行业务不断走向全能化综合化提供了理论基础,从而极大的促进了他们综合业务的开展。
由此可见,美国社会经济的发展,金融理论的发展乃至政府监管水平的发展都为金融业的合业经营做好了准备。分业经营终究只能是金融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过渡阶段。
三、合业经营的发展趋势。
1999年12月,美国颁布《服务化法案》,正式废除了已实施六十余年的关于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法规。这一法案的颁布无疑将会对美国乃至世界的金融业产生深远的。合业经营势不可挡。在此过程中,金融业的兼并与重组将会加剧,银行的综合经营能力将进一步提高,其国际竞争力也会日益加强。然而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当看到,在此过程中也存在着种种不确定因素,隐含着许多风险。
首先,合业经营将加剧兼并行为,使各金融机构过分重视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综合化,而忽视了稳健经营这一根本原则。从一定意义上说,金融机构兼并的机会成本就是其稳健程度,稳健经营要求管理人员经常不断敏锐的监督本机构运作情况,而不是分散注意力去过分关注合并以扩大规模和范围,这可能造成在管理文化,预期,策略及日常业务经营等方面潜在的混乱。由于合并各方在文化,员工素质,经营理念等各方面都可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合并后能使各方的优势结合并发挥其规模效益还取决于整合是否成功,而不同企业之间的整合成本往往是巨大的。
其次,合业经营也会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提出更高的要求,这需要政府,以及金融机构自身都更清醒的认识到风险所在并加以防范。而对于某些项目,即使那些较大的金融机构对其所面临的新的风险也缺乏有效的管理办法。其中最为典型的是对从事金融衍生工具所带来的风险的监管和防范。
综上所述,金融业的合业经营趋势是不容置疑的,但不能急于求成,只有在社会金融形势都为此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时,才能够适当放宽对业务范围的限制。我国所采取的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正是基于这一考虑。而一旦我国的金融体系发展更为健全,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管的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国便可朝着业务监管综合化方向迈进一步。
:
数据显示,发达国家国际大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都普遍超过50%,中间业务居于主要地位。而在我国,非利息收入占总收入比例一直很低,近些年虽有所增长,但中间业务占比还未突破30%。这使得在面临金融科技的冲击时,我国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会伴随存贷款规模的下降而受到严重影响,为防患于未然,我国商业银行应尽快找到对策,实现转型,才能适应迅速发展的社会经济。
二、 金融科技的概念及发展
1. 金融科技的概念由来。金融科技(Fintech,Financial technology的缩写)的概念来自美国,用来指利用科技手段更有效地提供金融服务的企业所组成的行业。金融科技被视为金融服务的一种创新,具体指的是互联网公司或者高科技公司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新兴技术依靠软件开展的低门槛金融服务。2015年下半年金融科技的概念在我国开始被广泛提及,2016年这一提法就成为金融领域最热的概念。
2. 金融科技的发展现状。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至今,全球金融科技公司每年吸纳的资金增量整整增长了20倍。全球在金融科技领域的每年资金投入量由2008年9.3亿美元激增到2014年120亿美元,并在2015年再创新高,达到191亿美元,增速可谓迅猛。在美国,Lending Club等互联网公司正迅速抢夺在金融市场上的市场份额。在欧洲,2014年金融科技公司的资金投入达到15亿美元,交易量也快速上升。在亚太地区,资本对金融科技公司更是疯狂追捧。埃森哲的研究报告显示,2015年第三季度亚太地区金融科技领域的投资总额已达35亿美元,而2014年这一数字仅为8.8亿美元,足足飙升4倍,爆发力之大、速度之快令人惊叹。
在我国,金融科技的发展步伐也十分迅速有力。互联网科技公司涉足金融领域最早可追溯到2003年支付宝的诞生,包括之后陆续出现的许多支付平台,其主要作用都是为实物交易提供便利,降低买卖双方所承担的信用风险。直到2013年余额宝诞生,支付宝凭借积累的大量用户和资金开始进入货币市场基金业务,预示着支付宝开始将提供金融服务作为其发展方向。随后,天天基金活期宝、百度的理财B和百赚、苏宁的零钱包、腾讯的理财通和?蚪鸨Α⒕┒?的小金库等如雨后春笋般涌入市场,更能说明互联网科技公司普遍开始通过向积累的消费群体提供金融产品与服务,正式进入金融业务领域。在存款市场领域,互联网科技公司推出的理财产品、P2P平台及众筹平台等正时时刻刻争夺着社会上的闲散资金。在贷款市场领域,阿里小贷、腾讯微粒贷、百度小贷、京东的京保贝等都纷纷加入贷款抢夺大战中。2015年,淘宝蚂蚁花呗、京东白条、唯品花等的推出,给予了消费者赊购的便利,这实际是这些互联网科技公司推出的消费信贷产品。互联网公司正逐步扩大金融业务范围,我国金融科技的发展速度正越来越快。
三、 金融科技的发展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金融科技的迅猛发展对商业银行产生了很大影响,可以从银行业务、银行信用职能、金融消费者和金融竞争格局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1. 商业银行三大业务受到冲击。商业银行有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和中间业务三大业务。负债业务是银行得以运营的基础,资产业务和中间业务则关系着银行的盈利能力。金融科技的发展对商业银行三大业务都产生了影响:(1)存款业务规模下降。正当金融科技如火如荼发展之时,2014年第三季度我国银行业存款总额为112.7万亿元,减少了9 500亿元,为1999年以来15年中首次出现下降。其中,16家上市银行环比下降1.5万亿元,跌幅达1.97%,其中13家银行存款总额下降。存款的大量迅速流失造成了“钱荒”,致使银行可放贷金额下降,直接损害了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和盈利能力,增加了银行信用风险和经营风险。2014年3月,三大行联合抵制余额宝,许多银行设置了资金转出限额,足以看出金融科技发展给商业银行造成的巨大恐慌。(2)贷款业务受挫。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相比于存款业务,受金融科技的直接冲击较小,原因在于金融科技现已发展的贷款业务种类不多、范围也不广。但是,商业银行存款规模的缩减必然会导致贷款规模的下调,故金融科技对贷款业务的间接冲击较大。(3)中间业务受到挤压。国内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规模较小,种类也不够丰富,中间业务收入占比较低。这种业务结构使得商业银行在面对金融科技冲击造成存款金额锐减的情况时,银行的盈利能力必然也受到影响。目前,许多互联网公司已经拥有了成熟的支付结算平台,如阿里巴巴的支付宝、易趣的PayPal、腾讯的财付通、百度的百付宝、99bill的快钱等,手机移动终端即可完成支付。第三方支付凭借其便利性、快捷性和低成本已经渗透到人民生活中。许多互联网金融平台以低门槛、高收益为卖点推出理财产品,受到广大人民的追捧。
2. 商业银行信用中介职能正在弱化。我国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十分蓬勃,依托于强大的互联网基础,金融科技的发展也是强劲而迅猛。一方面,互联网公司通过其平台上的数据推测顾客的信用,这是互联网公司得以开展金融业务的基础。另一方面,互联网公司金融业务的不断深入与扩展,顾客的金融行为也可以成为推测顾客信用的基础,购买行为与金融行为的结合使得推测更具有客观性和准确性,这又会促进互联网公司实体业务与金融业务的共同发展。各互联网公司正追求实现这一闭合的正循环,因此各互联网公司会在自己的“领地”使用自己的信用评价体系开展金融业务,绕开商业银行提供的信用数据。自2013年余额宝诞生,金融科技经过三年的发展,一方面资金的供给方可以直接绕开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提供可贷资金,另一方面资金的需求者也可以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绕开商业银行直接与资金供给方对接,我国出现了金融脱媒的现象,商业银行的信用中介的职能正在弱化。这一趋势的推延,将使得资金在供给方与需求方之间配比时对信用中介的依赖程度不断下降。若互联网金融平台能进一步解决个人与项目的信用风险分析与信用风险控制问题,顾客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信任度将进一步提升,我国金融脱媒现象将越来越严重。资金流不经过商业银行而在各互联网公司与顾客之间流动从而形成闭环,商业银行便很难从中盈利,其经营状况将会堪忧。可见,金融科技依靠平台积累的大数据进行顾客信用风险分析,从而脱离了商业银行提供的信用评价体系,商业银行作为信用中介的职能将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
3. 商业银行的市场环境发生变化。金融科技的发展给商业银行所处的市场环境带来了变化。第一,金融科技的推进正在改变金融消费者的消费预期与消费习惯,并对商业银行经营产生影响。当今的金融消费者对理财产品的进入门槛的预期较低,对灵活性与便利性的预期则较高。许多银行不得不被动地下调理财产品的门槛,来抵御金融科技的冲击。第二,金融领域的竞争格局由商业银行与其他商业银行竞争的传统竞争格局转变为商业银行与其他商业银行和金融科技公司的双重竞争的新型竞争格局。商业银行与金融科技公司之间的竞争关系将趋于激烈。认识竞争态势的转变,有助于商业银行在转型时把握更多的主动性。
四、 金融科技与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关系
1. 金融科技与商业银行特征分析。目前,金融与科技的融合层面将持续扩大,金融服务的效率将持续提高,金融科技仍然会成为金融界与科技界的最大关注热点。表1总结了金融科技公司与传统商业银行在开展金融业务时在监管力度、经营成本、推广速度、顾客互动、应变能力、地域限制、信用基础、购买门槛方面八个不同点。金融科技公司在众多方面都更具有低成本、低门槛、灵活开放、社区化的优点,更能适应我国经济发展趋势。因此,在商业银行与金融科技公司的相同与相似金融业务上,商业银行往往遭受着金融科技的冲击。
目前,金融科技仅涉及金融服务的一部分领域,并没有渗透到金融服务的方方面面,商业银行仍占据重要地位。另外,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更具有主动控制能力,因此商业银行仍具有一定优势。
2. 金融科技与商业银行关系分析。基于对商业银行和金融科技在诸多方面的对比分析,可以得出商业银行不会完全被金融科技公司取代的判断。我国间接融资占比高,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上仍占据重要地位,金融科技在整体金融市场中所占比例仍较低。即使在直接金融占比高的发达国家,金融科技占整体金融市场的比例也比较低。2015年通过Lending Club平台的融资额仅为美国商业银行信用卡总额的1%。2016年5月,穆迪公司的报告《Fintech(金融科技公司)正在改变竞争格局但它们未必能取代银行的中心地位》中也阐述了这一论断。金融科技的线上金融服务不可能完全涵盖到商业银行的所有业务,存在着线下金融服务的必要性,因此商业银行不会被金融科技取代。
商业银行与金融科技公司有各自的优劣势,双方之间存在协作的可能性。金融科技具有超越时空、经济性、信息对称的特点,是传统商业银行依托大量区域网点的经营模式所不具?涞摹P矶嗔闵?、小额、碎片化的客户,商业银行出于成本收益分析不会建设营业网点来吸纳这部分资金,而这一市场空白被互联网科技公司捕捉到,依靠低成本的优势便能照顾到这一积小成多的较为可观的市场需求。相比于金融科技公司,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拥有更多经验,平稳的增长模式也给予商业银行良好条件来控制风险,金融科技公司可以向商业银行学习风险管理的经验。商业银行与金融科技公司可以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五、 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
我国金融科技的发展给传统商业银行的经营带来了一定冲击,商业银行应需制定应对策略以适应未来发展趋势。
1. 拥抱互联网,拓宽现有经营模式。金融科技依托互联网平台具有的门槛低、方便快捷的优势获得迅猛发展,金融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将不断向低门槛和便捷的方向转变。商业银行应尽快认清竞争环境的变化,积极拥抱互联网,与金融科技公司抢夺金融消费者。在低门槛方面,2013年余额宝等货币市场基金推出后,在2014年许多商业银行纷纷主动将理财产品的购买门槛由5万元下调至1万元。2015年,许多互联网金融平台更是打出了“1元理财”的招牌,商业银行进一步降低了理财产品的购买门槛。在便捷性方面,在各种“宝宝”们开启余额理财时代的帷幕时,北京银行、民生银行等迅速纷纷推出在线直销银行,以顺应余额理财为特点的消费金融的发展趋势。建设银行则自建电商平台,工商银行、招商银行等大型商业银行以及一些中小银行搭建网上商城,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始积累交易数据。这些都是传统商业银行应用互联网平台进行经营,拓宽了现有的经营模式。商业银行的这些应对措施起到一定作用,但缺乏一定的主动性,因此商业银行应提高对未来竞争态势判断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利用互联网平台拓展经营业务。具体来说,商业银行可以推动网上银行从封闭式向开放式转变,实现获客功能,增强便捷性。还可以发展移动金融,由传统网上银行向手机银行转变,对实体网点进行智能升级,将适合线上开展的线下业务线上化等。
2. 建立竞争优势,做好风险管理。商业银行长久以来专注于金融领域,具有丰富经验与庞大客户群体。商业银行的本质是经营风险,对风险进行识别、评估与管理的能力是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金融科技的迅猛发展是一把双刃剑,风险在短时间内积聚会对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提出更大的挑战。商业银行在应对金融科技冲击时,要着重凸显并扩大其比较优势,增强风险管理能力并使其成为核心竞争力,向金融消费者展现资金安全、风险控制良好方面的优势。具体来说,商业银行需要凭借掌控的更多实名与账户信息,在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环节注入更多资源,严格控制风险源头,完善风险管理的信息系统、预警系统与监控系统以对风险进行合理的判断,尽可能将所承担的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3. 与金融科技公司加强合作,充分优势互补。金融科技公司的线上金融服务与商业银行的线下金融服务之间并不是完全对立的关系,还有互补之处。商业银行可与互联网公司合作推出融合金融服务、消费等功能的全能APP,构建金融生态。如中国银行推出的中银易商,广发银行推出的月光宝盒等,都是商业银行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的实例。另外,商业银行还可以主动研究互联网公司参与金融活动的各种经营模式,挖掘这些经营模式中可能未满足的需求点,并对其提供相应的服务,将商业银行和金融科技公司的关系由竞争关系转变为竞争合作的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服务好整体的顾客群体。商业银行可以开发基于社交平台的金融服务,如微信银行、微博银行等。还可以自主开发或者与第三方合作来开发线上供应链金融,如招商银行选择了自主开发,邮储银行选择了与1号店合作。
【关键词】新形势,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深入、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我国银行的数量不断增多,不同规模、不同产权性质的银行大量出现,且在中国加入WTO后,封闭的金融环境不再存在。这意味着我国银行业不仅要面对国内同业的竞争,还必须面对国际强手的挑战。同时,长期以来,我国是实行以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体制,企业融资基本上依靠银行。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各种非银行金融机构迅速发展,尤其是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异常迅猛。此外,外汇买卖、艺术品投资等理财工具的增多,成为人们储蓄之外的投资渠道。
复杂的外部形势下我国国有商行的内部形势也十分严峻。由于长期处在利率严格管制以及金融市场发育程度不高的市场环境中,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创新的意识、创新的动力和创新的能力都较为低下。虽然近年来,国内银行加快了创新步伐,推出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创新业务,但从整体上看仍处于较低水平。其次,我国国有商行的风险管理能力同国外先进银行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首先,从不良贷款率上看,国内外银行不良贷款率的对比显示出双方明显的差距。国外先进银行不良贷款率的水平仅为1%左右,而国内几家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明显高于国际先进银行的水平,凸显出国内银行较低的风险管理能力。另外,国有商行业务审批环节过多,流程周期太长。各项业务流程层层上报,层层审核,不仅重复劳动,效率低下,不易明确责任。为此投入的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付出如此高昂的管理成本和效率代价是不可行的。
因此,纵观外部形势和内部问题,商业银行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这不得不让银行要从自身的角度出发,寻找发展壮大的途径,因此只有培育和巩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才能在目前的市场竞争格局中占有一席之地。
核心竞争力是一个企业(人才,国家或者参与竞争的个体)能够长期获得竞争优势的能力,是企业所特有的、能够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具有延展性的、竞争对手难以模仿的技术或能力。而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不仅表现为商业银行的基本资源能力,即商业银行的存贷规模、客户数量和层次、人力资源队伍的素质和商业银行所具有的硬件能力,更表现为商业银行的管理运作能力,即商业银行组织存储的能力、鉴别贷款项目的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金融产品创新能力。
从内部运营角度来讲,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有赖于其建立在合理高效的组织架构、运营良好的企业内部管理上。其中包括明确的市场定位,优秀的企业文化,明锐的市场嗅觉,以及健全完整的制度条例。只有企业内部管理运营良好,进而才能够协调、整合各项金融产品,通过广泛、多样化的营销渠道和交叉销售,建立灵敏的市场反应机制、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先进的风险和成本控制系统,为顾客提供快捷、满意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另一方面,先进的核心技术、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服务是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内核。商业银行只有依托先进的核心技术,生产适销对路的金融产品,提供优质的服务,培育适合自身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才能赢得消费者的持久信任,占领市场制高点,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提升创新力是培育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只有金融创新能力越强,商业银行经营成本越低,盈利能力越强,核心竞争力也越强。
因此,提升我国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实现突破:
1.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制度创新力是培育现代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当前银行的制度创新是完善公司治理的核心内容,首先是实现国有银行产权制度创新。要落实产权管理的权责归属,建立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以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以透明化管理和内外部监督为主要保障的,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其次,是创新公司治理制度。公司治理的目标是:在尊重利益相关者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通过为股东产生长期的经济价值而使企业得到长期持续的发展。
2.强化内控机制,增强风险掌控力是培育现代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识别、评估和配置风险,获取风险收益是商业银行重要的职能,新的风险环境下经营风险具有动态特质,能否实施有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是衡量各家银行核心竞争力强弱的重要标尺。
3.提升技术实力。推动金融高科技发展,提升技术竞争力是完善公司治理、培育核心竞争力的主要依托。技术竞争力是指商业银行在信息资源、网络设置、数据处理和银行管理等方面具备的竞争优势。提升技术竞争力,首先要建立高效、快捷、顺畅的信息技术平台。提升技术竞争力,要强化技术应用创新。银行应充分利用和发挥硬件优势,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和管理模式,建立先进的客户管理和市场细分系统,建立完备的风险预警和跟踪测评系统,加强业务信息的整合和综合管理,以技术促创新、促管理和促发展。
当前,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正处在一个深化改革、优化结构、规范治理的关键时期,股改试点则为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提供了新的契机。我国的商业银行积聚着强大的创新潜力,在金融改革的新阶段,我们相信,在提升制度创新力、风险掌控力和技术竞争力的基础上,我国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将不断获得新的跃升!
参考文献:
[1]郭宗专.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竞争力的对策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07年.
[2]李启成.中国商业银行的现状及发展趋势[J]《华南金融研究》 2002年04期 加入收藏 投稿
[3]侯艳红:我国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问题研究
[4]谢斌:如何提高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
[5]王玉珍:金融危机下商业银行的发展趋势
[6]席长庚:我国历史上的商业银行
国际银行业的有一个从开始的混业经营到分业经营占主导地位,再到形成全面混业经营发展趋势的过程。
,国际银行业混业经营成为世界性的发展趋势并非凭空而生,这一发展有着深刻的经济原因。
在分业与混业的最终制度选择中,风险与效率的权衡就成为关键。
从近几年的实践看,对处于经济转型时期的金融业而言,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不管是现在还是过去,都是与中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以及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制度发展程度相适应的,是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快速、平稳地建立起完善的、多元化金融市场体系必经的一个阶段。但也应该看到,随着国内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国际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一、中国金融分业经营与监管模式的
1、金融创新使中国分业经营体制面临新课题。随着新的金融工具和金融创新不断涌现,灵活的投融资渠道增多,投资基金、投资银行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上开始占主导地位,商业银行业务在整个金融市场的份额不断下降,在竞争中渐趋被动。商业银行的传统融资媒介作用由于直接融资的发展受到了削弱。
2、金融控股公司的设立显现出分业经营和监管体制的弊端。到目前为止,国务院批准了两家金融控股公司即中信控股公司和平安保险集团公司。金融控股公司的出现使得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在业务领域互相渗透。因此,也显露出分业经营和监管体制的弊端。由于金融控股公司存在复杂的组织结构和内部关系,同时,又从事银行、证券和保险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经营活动,而我国现行的、行政法规中对金融控股公司未作任何规定。因而面临着特殊的风险,如:资本重复、高财务杠杆风险、不正当的内部交易或关联交易的风险等。如何在分业监管体制下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有效监管,已成为当务之急。
3、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使中国分业经营和监管体制面临严峻挑战。从国际来看,混业经营已经成为国际金融市场的主流。金融全球化导致全球金融业的竞争激烈,世界各国银行业为适应形势变化,不断加强调整、兼并、重组和金融创新,银行与证券、保险之间的业务界线逐步模糊。随着入世承诺的逐步落实,2006年内地金融市场将全面开放,外国商业银行在华的分支机构将更便于按我国的分业经营的要求开展业务,即他们的前台是分业的,而他们的后台即他们的总部则是混业的,这样他们的前后台配合就可以为客户提供包括商业银行、证券、保险等一系列综合金融服务。如果内地商业银行仍然固守这种单项分业经营的体制,在与外国商业银行的竞争中将难以匹敌。
二、国外金融业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与现状
银行业混业经营起源于19世纪,在化过程中,德国、美国、英国和日本等都实行了银行混业经营。然而,20世纪30年代,一场波及全球的经济和金融危机,打破了国际银行业混业经营的模式。当时许多经济学家将危机发生的根源归结于全能银行的混业经营模式。为了稳定金融秩序,美国国会于1933年通过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确立银行分业经营的制度。此后,英国、日本等国纷纷效仿,实行了严格的银行分业制度。
在美、英、日等国家实行分业经营和管理的时候,欧洲国家,尤其是德国一直坚持混业经营的全能银行制度。历史和实践都充分证明,混业经营的全能银行对于德国的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全能银行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可以为客户提供最完善的服务即全面的金融服务。第二,有利于发挥银行规模经济的效应。银行可以利用商业银行的存、贷来发展证券、基金等投资银行业务,反过来,利用投资银行业务巩固和支持传统的商业银行存贷业务。第三,有利于分散风险。由于银行混业经营,业务多样化,银行的一部分亏损可以由其他经营活动的盈利来补偿,降低银行经营风险,使银行经营更加稳健。
虽然全能银行制度有这样那样的优越性,但从30年代一直到80年代初,国际银行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模式一直占主导地位,全能银行制度只在为数不多的欧洲国家中实行。80年代,英国实施“大爆炸”式的改革,开始实行混业经营的全能银行制度。此时,美国虽然颁布了《放松金融管制和货币管理法》,放松了对金融业的管制,但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仍有明确的界限。90年代以后,美国银行业掀起一轮购并浪潮,使得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证券经纪和保险公司之间的界限日趋模糊。美国金融监管当局随之进一步放松对金融的管制,1998年11月2日美国国会通过了《1998年金融服务业法》,明确允许成立金融控股公司,可以拥有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公司的业务,美国金融业开始采用混业经营模式。1999年11月4日美国国会通过《金融服务化法》,从上确立混业经营模式,其主要是废除《格拉斯·斯蒂格尔法》。2000年初,美国国会又通过《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实施细则〉》,全面推进银行混业经营制度。日本也于1998年4月实施“大爆炸”式的金融改革,开始启动银行混业经营模式。
三、国际银行业混业经营趋势对国内银行体制改革的启示
,国际银行业混业经营成为世界性的趋势并非凭空而生,这一发展有着深刻的原因:
首先,金融自由化的发展趋势是推动金融业向混业经营转变的内在动因。50年代以后,金融创新工具和创新组织形式得到极大发展。这种发展使得许多原有的分业监管措施部分失去意义。当初制定的分业经营已不利于金融市场的高效发展,因此,金融自由化迫使从法律上对这一发展趋向给予确认以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和要求。同时,金融创新为突破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和证券业务提供了可能,商业银行在负债和资产配置方面越来越多依靠资本市场工具,通过金融创新,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收入在利润中的比重不断增加;而投资银行为扩大资金来源和寻找新的客户群落,不断向商业银行渗透。
其次,金融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分业经营体制难以适应市场的发展和客户的需求。分业经营模式使商业银行业务范围受到限制,不利于其满足客户的多层次需求及进行业务拓展。通过近70年的发展,非银行的金融业务得到巨大发展。他们向银行业的渗透使金融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银行业不得已采取兼并收购,扩大自身规模,以提高竞争力。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之间的相互控股与兼并收购,促使了混业经营局面的出现。
再次,股权制度的发展促使企业更偏好于直接融资方式。20世纪70年代以后,西方主要国从二战后经济的高速增长开始转入滞胀。经济增长速度的放慢使企业对资金的需求相对减少,客观上要求银行重新配置资源,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与此同时,企业更愿意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在资本市场筹资,使得商业银行业务受到投资银行业的强烈挑战。
最后,现代通讯技术和机技术的飞速发展,为金融机构间融合以及通过融合降低成本提供了技术保障。
上述四个原因,在内地同样存在。但众所周知,实行混业经营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具有控制风险的能力。二是金融机构的信息处理能力。三是具有完善的法律制度。而这些正是内地金融所欠缺的。从商业银行的角度来看,无论是国有商业银行还是其他商业银行,都没有完全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有效风险控制机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分业经营,银行业就有可能在高收益驱动下,利用现有的资讯和资金优势把手中掌握的数额庞大的信贷资金投入投机性强、风险高的股市或债券市场,造成证券市场的不公平竞争和剧烈波动,同时,也加大了银行业的经营风险。其次,从金融监管的角度来看,中国金融监管机构风险控制能力尚待加强,实行混业经营不利于保障金融体系的安全。但面对21世纪国际金融业的挑战及超级航空母舰型的“金融巨无霸”的威胁,中国金融业必须进行改革,以克服经营规模过小、竞争力较弱、仅提供单一金融产品服务的弊端。
四、分业经营与监管前景
在分业与混业的最终制度选择中,风险与效率的权衡就成为关键。而风险与效率的权衡又取决于一个国家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金融业在这个阶段所起的作用。
分业政策的目标,就是为了建立证券业与银行业之间的“防火墙”,打断两者之间的资金通道。在内地,市场还不能对银行的冒险投机行为进行有效约束,“风险决定收益”的市场调节机制在中国还不能发挥完全的、根本的作用。关键在于,中国商业银行市场活动的风险最终不能被经营者承担,或是市场活动的风险转移出了市场的范围。商业银行在投机冒险时,并不对银行安全性有过多的考虑。因为在内地,风险的最终承担者是国家而不是市场参与者。同时,如果投机成功,投机个体会得到收益,而投机失败,损失的是国家的资金。风险与收益不对称,使其不会受到风险的约束。再加上中国股市有限的规模和不健全的组织,使资金雄厚的银行凭借其实力和灵敏的信息,有更大的盈利把握,市场对银行的风险约束更加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