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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用款计划

时间:2023-06-29 17: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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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用款计划

第1篇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对财政资金实行集中收缴和支付的制度,由于其核心是通过国库单一账户对现金进行集中管理,所以这种制度一般又称作国库单一账户制度。预算外资金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包括算外资金收入集中缴存和预算外资金集中支付两个方面,其核心是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对预算外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其基本框架是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收入和支出,并与财政零余额帐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帐户进行清算。

二、我县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探讨

和顺县是在2013实行县级会计集中核算的基础上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也是在会计集中核算程序上进行的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试点的范围为纳入会计中心进行会计集中核算单位的县级财政资金拨款。

1、和顺县国库集中制度简介

和顺县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是在总结各地会计委派制优缺点的基础上确定的,具体由省财政厅成立省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以下简称会计中心),在纳入会计中心集中核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权、财务自不变的情况下,由会计中心集中办理各单位的具体会计核算和监督业务。会计中心对各单位的财务收支采取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办法,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一律取消会计岗位,注销银行账户,其各项资金的收付、结算及日常会计核算监督、会计报表编制、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统一由会计中心办理和承担。各单位的经费支出由单位审核批准后,到会计中心报账,零星支出由会计中心核定备用金周转使用。会计中心在具体办理单位支付申请时,行使会计监督和财政监督职能。

会计中心采取一厅式办公、柜组式作业的组织形式,公开办公。同时,在核算厅设立银行专柜,代行中心出纳职能,方便各试点单位转账和办理现金业务。

2、在会计集中核算基础上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方法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再成立专门的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而由会计中心代行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的职能。会计中心在原有内部机构的基础上增设一个资金部,负责登记管理各单位预算指标,进行会计中心集中支付专户资金收支的会计核算。会计中心原有各核算部负责审核单位的各项支出,控制预算执行,签发支付令。

当发生支出退回和退票时,由核算部根据银行回单,于当日下班前填开零余额账户转账支票,将退回资金交回集中支付专户。资金部在收到银行收款通知后,相应冲减单位用款计划使用数。

单位用款计划指标管理和各种银行支付票据的填开全部实行现代化的计算机网络管理,用款计划指标在网上实行实时动态控制,单位随时可以看到本单位的最新用款计划结余情况。对超计划办理的支出,计算机拒绝保存。

3、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意义

(一)从根本上解决了财政资金多环节拨付、多头管理、多户头存放的弊端,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过去单位用款计划批准后,国库要一次将资金拨入单位银行账户,一方面形成财政资金结余多户头分散存放,另一方面却造成国库资金不足,调度困难。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实现了单位用款计划与资金拨付相分离,使单位形成的结余体现为用款计划指标结余,而实际资金结余却在国库或国库集中支付专户。

(二)提高了资金到位速度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对各预算单位来说,省去了国库向单位拨款程序,国库处批准单位用款计划后,直接通过电子网络传送到会计中心,会计中心收到用款计划,单位即可使用资金,可提前资金到位时间15天。

(三)降低了财政资金运行成本

首先,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单位未使用资金全部结余在国库,可减少短期借款或发行国债数量。其次,由过去向多个户头拨款变为向一个户头拨款,大大减少了在途资金量,从而降低了财政资金运行成本

(四)强化了财政预算的执行,推进了部门预算改革步伐

过去是将资金直接拨入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而单位是否按既定的预算执行,执行进度如何,只能在事后检查监督,容易形成预算和执行两张皮。现在每笔支出都处应在相预算指标控制之下,财政可随时掌握各项预算的实际支出进度,为制定更加合理的部门预算提供准确资料。

(五)真实反映了财政资金的实际支出数,使财政部门对财经形势做出及时、准确的判断

按现行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财政资金的支出数以财政拨款数列报支出。由于财政资金是层层下拨,而单位往往是先把资金要到自己账户上后才开展业务,造成大量资金分散于各部门、各单位在商业银行的账户上,各项支出的实际形成有一定的滞后期,财政总预算列报的支出并不反映财政资金的实际支出数,而且两者差距很大。财政部门和中央银行无法全面了解整个财政资金的运转状况,给财政预算编制等项工作带来一定困难,甚至造成资金的浪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财政总预算支出和单位支出实际上是同时形成的,财政总预算支出能真实反映财政资金的实际支出数,有利于财政部门对财经形势做出及时、准确的判断。

(六)有效防止了对财政资金的挤占、挪用和截留,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了腐败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所有财政资金不再预拨到预算单位账户,在预算执行前就对其进行审核,结余都以指标体现,所以挤占、挪用和截留财政资金的可能性大大降低,特别是截留财政资金已不可能。由于预算单位每笔支出均要通过财政的审核,随着部门预算改革的实施,预算更加细化,从而起到预防和遏制腐败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龙绍锋.《建议谨慎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制》

第2篇

关键词:国库管理;会计集中核算;国库支付改革

龙岗区作为深圳市区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试点区,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启动改革,至2009年1月1日龙岗区第三批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启动,全区共有134家区级预算单位已经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由此,沿袭了多年的财政资金“以拨代支”拨付方式,退出了历史舞台。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直接支付、授权支付为拨付方式的新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将付诸实施。

龙岗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重点在于将会计集中核算功能融入国库集中支付。会计集中核算是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出台之前,各地政府为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对公共财政支出改革进行的有益尝试。实践证明,会计集中核算虽然存在弱化单位财务管理、会计主体责任难以落实等问题,但它改变了分散核算带来的会计信息质量低、会计监督不到位的缺点,加强了对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了会计核算与监督,对从源头上遏制腐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行政成本等有积极作用。而国库集中支付主要解决财政资金拨付中多户头、多环节造成的资金闲置浪费问题。因此,将会计集中核算融入国库集中支付是完全可行和有效的。

一、对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认识

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所有预算单位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时,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收款人的制度。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包括财政部门在央行设立的国库单一账户和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设立的用于工资支付、政府采购、经费支出等集中清算的财政集中支付专户,以及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开设的用于日常支出的零余额账户。

预算单位按照批准的用款计划向财政支付机构提出申请,经支付机构审核同意后在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中向收款人支付款项,然后通过银行清算系统由零余额账户与财政集中支付专户进行清算,再由集中支付专户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在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下,由于银行间的清算是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时进行的,因而财政支付专户和预算单位的账户在每天清算结束后都应当是零余额账户,财政资金的日常结余都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中。

二、龙岗区国库支付改革的具体做法

区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总原则是: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集中核算的衔接模式、国库支付中心与会计核算中心的兼、容、并、转方式,由各区按照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核心规则、确保改革平稳推进、有效整合现有资源、努力提高内部运转效率的原则自行选择。按照改革的总原则及财政部有关文件的要求,龙岗区国库支付方式发生如下改革:

1.账户管理方式发生变化

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的要求,国库改革过程必须实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改革后仍然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不能设立核算中心自有账户,不能实行第二金库,不能实行财政资金的二次分配。因此,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由多重分散设置银行账户,改为由财政部门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都要在单一账户体系中运作。具体改革方式为:改变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设置方式,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除财政部门本身开设的“国库存款账户”、“预算财政支出专户”、“财政零余额账户”外,各预算单位分别开设一个“单位零余额账户”。该账户可办理转账支付,也可提取现金,其每日发生的支付按资金性质分别与国库存款账户、预算外财政支出专户进行资金清算,日终余额为零。

2.资金拨付方式发生变化

按照财政部有关文件的要求,国库必须实行资金的集中支付,财政资金须以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的形式,从零余额账户直接拨付到商品、服务的供应商或最终用款单位。确有困难的,允许过渡期实行一定程度的辅助办法。资金支付以直接支付为主还是以授权支付为主,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2)实行财政资金银行清算方式。无论是财政直接支付资金,还是财政授权支付资金,都是由银行先行代垫资金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再与在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存款账户”或“预算财政支出专户”进行清算,将资金划归银行。

3.资金管理方式发生变化

单位要加强用款的计划性,即必须根据实际需要按月编制用款计划,财政部门也要按时批复单位的用款计划,形成额度后才能使用。预算单位要根据预算和支出进度,按月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编制用款计划。基本支出按年度均衡性原则编制,项目支出根据项目进度编制。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处理试点单位年终预算结余资金,对当年预算单位未使用完的预算指标,经财政核定后,可结转下年由预算单位继续使用。

三、龙岗区财政国库支付改革的成效

龙岗区启动国库集中支付专项支出改革试点和部门改革试点以来,着力采取各项有力措施,成效显著。以纳入龙岗区宣传部为例来说明,其下属的文联如果需要用一笔资金,按照以往的运作方式,文联首先要向宣传部提出申请,由部里汇总报向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审核后,将资金拨给宣传部,再由宣传部拨给文联。层层上报、层层下拨,就是沿用多年的旧管理体制的特征。而在新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里,文联所需资金只要事先纳入了部门预算和单位分月用款计划,用钱时,文联只需简单地通过电脑向商业银行发出一个电子指令,商业银行将自动审核并作出拨款。从这个变化可以看出,改革取得了如下成效:

1.实现财政资金支付的高度透明化

通过建立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财政部门对支付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可以保证每一笔财政资金的支付都严格控制在预算之内,使财政资金的支付处于有效的监控之下。杜绝了预算单位挪用、截留财政资金的现象,有效整治了个别单位通过虚报预算多谋取部门经费的行为,提高了财政资金运行透明度,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安全。

2.整合了沉淀资金,增强了国库资金调度能力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财政资金在向商品、劳务供应者支付前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一方面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统一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使原来传统拨付方式下沉淀在各预算单位账户上的闲散资金集中在国库单一账户,有效整合了闲置资金,提高了财政部门调度资金的能力;另一方面,使国库现金余额大大增加,为国家开展国库现金运作,实施进一步宏观调控提供财力保障。

3.规范了财政资金支付行为,强化了预算刚性约束机制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行后,财政资金不再经主管部门层层下拨,而是按规范程序由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到商品、劳务提供者。财政部门在事前制止不符合规定的支付申请或没有计划的支付申请,实现了预算执行机制的创新以及对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支付的全过程监督。预算单位用款必须遵循指标、计划以及支付的操作程序,并经财政部门严格把关,减少了对财政资金使用的随意性。

四、进一步做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建议

1.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将改革成果固化在法律层面。一是不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法律法规体系,二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相关操作办法。

2.统筹规划,全面实施,从广度和深度上扩大改革范围。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实施,在增加改革部门的同时,还要继续深化和规范改革程序,扩大改革的资金范围,将预算单位各项资金,包括政府性基金及预算外资金,逐步纳入集中支付范围。进一步扩大支付层次,将基层预算单位使用的各类财政资金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3.进一步落实相关配套措施,促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协调发展。一是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深化细化预算编制。二是推进投资计划管理体制改革,实现年度投资计划与年度财政预算的同步执行。三是加快金融管理体制改革,尽快建立起所有商业银行与人民银行联网的实时资金汇划清算系统。

4.加快信息系统建设,扩展集中支付系统功能。在目前已建成的国库支付信息交换平台以及部门财政直接支付和用款计划网上申请、网上审核支付、网上信息反馈的基础上,继续扩大系统网络覆盖范围,为财、税、库、行、部门的全面联网打下基础。实施网络安全防范措施,在与部门、人民银行和银行联网后,要将财政核心业务信息与外网相隔离,提高系统安全管理水平。

第3篇

南通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于2003年启动,在研究出台方案、制度,开发软件系统的基础上,2003年12月,在市级农口系统5个单位率先试点。2004年9月扩大到51个单位。 2005年11月,市级所有预算单位(214家)全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2006年7月,研究出台了公务卡结算管理制度,在市级集中支付单位全面推广使用公务卡。2006年12月,市级全面取消单位支出户。 在此基础上,市级还先后将城建资金、基本建设资金、养老保险金、 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费、农发基金等财政专项资金纳入了国库集中支付范畴。截止2006年底,所有县(市)、区也都全面推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目前, 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工作正积极向前推进。

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取得的成效

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制度改革和构建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需要,是完善制度约束机制,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几年来,南通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探索、开拓创新,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办法,规范支付行为,提高支付效率,推动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提高了财政资金运转效率基层预算单位编制用款申请,直接发送财政部门办理资金支付,财政资金不再层层拨付,资金滞留、沉淀、支付不畅等现象得到了有效控制,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显著提高。

(二)减少了财政资金被挤占、挪用现象 预算单位资金支付需经财政部门审批,且处于预算执行联网系统监控之下,挤占、转移、挪用资金的现象大大减少,增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

(三)提升了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 预算单位认真按照预算安排和实际支出需要申请拨款,资金使用的计划性和规范性得到加强,“重分配、轻管理”的传统理财观念逐步转变,财务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四)增强了财政资金调度能力 改革后,财政部门在预算单位实际支出时拨付资金,资金不再沉淀在预算单位,有利于发挥资金规模效应,提高财政资金增值和保障能力。

(五)方便预算执行分析与部门预算编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财政部门可以及时掌握预算单位的支出进度及支出明细情况,为财政预算执行分析和部门预算管理提供及时、详实的数据资料,使部门预算编制更趋科学、完善。

三、国库集中支付工作中的存在问题

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后,近几年深化改革的进程比较缓慢,从运行情况看,在国库集中支付的流程设置和资金支付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改革扩面进程慢,涵盖范围不够全面 目前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展较慢,苏中地区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才刚刚启动,我市也只有部分乡镇开展了试点,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改革进程。国库集中支付尚未涵盖所有财政资金,县(市)、区财政专项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进展较慢,财政专项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畴的项目和金额较少。

(二)集中支付环节多,资金支付不够快捷 预算单位财务部门难以准确掌握业务部门的业务进展情况及项目实施进度,无法合理、准确地编报月度用款计划,追加、调整的现象很多,既增加了计划的编审工作量,财政部门也很难真正做到根据单位用款计划测算一段时期的财政资金需求。同时由于用款计划的审批流转环节较多,有时因某一岗位经办人不在,用款计划的审批下达就有可能被耽搁,影响了预算单位用款的及时性。

(三)授权支付控制少,支付行为不够规范 财政授权支付由预算单位在授权支付计划额度内自行开具支付令,资金支付缺乏有效监控。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存在着一些违规现象,如有的单位大量提现;有的将应由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通过授权支付方式支付;有的通过开具转账支票等方式将预算资金转入其他账户,逃避监管。这些违规行为不仅影响了国库集中支付的实施效果,也不利于财政部门加强财政资金监管。

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深化的设想

目前南通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由点及面、全面推行的工作已近尾声,下一步的工作重心应在规范和效率上下功夫,找准切入点,力求突破,进一步提高国库集中支付的实施效果。

(一)扩大集中支付范围,全面实现改革预定目标 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预算管理范畴,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努力实现“纵向到底”的改革目标, 重点要督促县(市)、区积极推进此项工作。随着政府公共职能的不断深化,政府在公共投资方面的投入不断加大,相应这些专项资金的规模也就越来越大,如不将这部分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畴,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以南通市市级为例,市级2009年城市建设资金、养老保险金国库集中支付金额就超过了预算内国库集中支付金额8.6亿元。加快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程。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对促进乡镇财政发挥好职能作用,提高乡镇财政管理精细化、标准化、法制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要认真按照部署和要求,加快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力争在2011年底前全面实施到位。要通过推进改革,促进乡镇加强财政管理,完善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建立起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乡镇财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简化集中支付流程,提高资金支付效率 一是取消用款计划编报,减少资金支付环节。对现行的国库集中支付流程作适当调整,使预算指标直接控制用款申请,减少用款计划中间环节,方便预算单位用款。不断完善措施办法,加强对预算单位用款的审核控制,避免因减少环节,而放松监管。二是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提高资金支付效率。通过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支付资金,预算单位既要编制用款申请,打印有关凭证,又要跑银行,操作较为繁琐,资金支付效率不高,且财政部门不能实时监控此类业务。今后要不断加强宣传和管理,通过深化政府采购和公务卡结算管理改革,尽可能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提高支出的透明度和资金支付的效率。三是调整资金支付方法,取消资金清算环节。在所有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人行部门人员配备、技术支持、服务等能够适应大批量集中支付业务的前提下,可考虑取消国库集中支付银行模式,直接由人行国库办理集中支付业务,从而取消资金清算环节,减轻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用款申请审核,规范集中支付行为 主要包括:一是以项目支出管理为重点,加强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加强项目支出用款审核管理,在审核过程中要重点关注支出的合理性、支出是否符合预算用途、支出是否符合实际实施进度等,严禁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必要时可以通过联网传送原始凭证审核,从而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准确掌握预算单位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为科学、合理编制下年度项目支出预算提供参考。二是以政府采购预算为龙头,加强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管理。首先要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将政府采购预算真正融入到部门预算中,不能相互割裂和分离。并对部门预算中的政府采购项目加注识别标记,以便执行时实施专门控制,为规范政府采购资金使用管理奠定基础。其次要加强政府采购直接支付用款申请审核,不仅要审核单位用款申请内容是否与政府采购合同要素相符,还要审核是否与预算相符,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是以实行动态监控为抓手,规范和约束集中支付行为。按照“金财工程”建设要求,加快推进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为实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奠定基础。推行部门预算单位网络集中核算管理改革,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采集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支付信息,对比预算、银行账户等财政管理信息,对财政资金支付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控、智能预警和综合分析,有效预防和纠正财政资金支付使用中的违规问题。

第4篇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 直接支付 授权支付

国库集中支付改变了我国传统的资金拨付方式,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转变了财政监督方式,利用网络手段对预算单位的资金支付活动进行全过程和实时监控,实现了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控制和事后有监督,对防治腐败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同时实现了财政资金的有效归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便于集中财力干大事。

一、国库集中支付取得主要成效

改革成效有目共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从制度上解决了以往财政资金支付中间环节多、支付不透明、信息反馈迟缓以及挤占、挪用、截留财政资金等问题,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规范化程度,财政部门依法理财水平和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显著增强。

一是强化监督,增强了财政支出的透明度,保障了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财政资金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运行,国库集中系统准确记录了各预算单位从预算指标的下达、用款计划的提报、用款额度的下达及支付全过程,强化了财政监督,透明度大大增强。直接支付,财政资金从国库单一账户直接拨付到供应商,中间各个环节见不到钱,减少了直接接触资金的机会,也就从客观上减少了违规的条件,预算单位的授权支付是通过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开设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支付,每一笔支付都处于财政部门的监督之下,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提高了支出透明度,便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二是方便用款,减少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国库集中支付简化了拨款程序,资金在实际支付时,大部分实现直达,在途时间大大缩短,解决了资金多环节拨付的问题,大大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在未支付前,全部沉淀在国库统一管理,改变了过去财政资金多头存放的问题,便于政府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和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科学合理的预算编制是国库集中支付运行的前提和基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从机制上杜绝了无预算指标的拨款,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无论直接支付还是授权支付,都必须根据预算指标提报用款计划,有了用款额度,再按项目用途办理资金支付,促使预算单位重视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加强了对本部门工作的预测和研究,改变了以往编制预算时“基数+增长”、虚列项目的盲目做法。国库集中支付严格的支付流程规范了操作,杜绝了预算单位用款的随意性,促进了预算单位转变理财观念,增强管理意识,逐步转变“重分配、轻管理”的观念,促使各单位财务工作从核算反映型向管理决策型转变,推动了财务基础工作和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是完善了财政国库运行分析体系,既及时提供了预算的执行情况及国库资金运行的信息,又为下步工作开展提供依据。一是完善了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制度,进一步提高了预算执行分析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前瞻性。二是建立了资金运行情况分析和报告制度,并通过建立历史数据库,建立库款预测模型,加强对库款运行情况的预测。三是建立政府综合财务分析报告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二、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经过近几年的努力,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还存在着不少问题,需要积极探索,不断完善。

1.支付存在的潜在风险。直接支付将资金直接拨付给供应商或用款单位,这一方式方便快捷,而且有利于财政对资金去向的跟踪问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但是审核作用未体现。根据目前集中支付改革的规定,预算单位在办理支付业务时,无需提供原始凭证,使得审核岗不能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及具体用途进行有效的监控,一是收款账户是否真实难以核实,预算单位有提供虚假收款人、收款账户的可能。二是预算单位提供的供销合同的真伪难以鉴定,存在用虚假合同骗取可能。审核岗应发挥的监督作用流于形式。直接支付只能以转账方式支付,不能提取现金,而授权支付可以提取现金,因此,大多数预算单位仍然习惯改革前的做法,乐于采取授权支付方式,特别是有些预算单位还经常大量地提取现金存入原有的基本存款户,再从基本户进行支付,目的是想用款方便,脱离财政的监控。另一方面,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倾向授权支付,国库科和业务科室对计划的审批缺乏严格的把关,一般是预算单位如何申报就如何审批,支付中心没有权限,国库科下达额度后,支付中心直接下达额度汇总清算单,直接予以清算,因此大量的财政资金通过授权支付方式进行,造成直接支付比例偏低,往往是政策明确要求实行直接支付的政府采购支出和基本建设支出也以授权支付方式支付,从而使集中支付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2.财务人员素质不高,安全意识不强。有的预算单位不认真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资金支付随意性较强,经常错过银行当日的清算时间,特别是出现大额的资金支付时,使银行的财政备用金不够垫付,势必自行垫付资金。这样既影响了预算单位正常用款,也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银行财政业务的积极性。大部分单位会计和出纳资金安全意识淡薄,密码设置过于简单,个别单位使用的甚至还是支付局设置的初始密码,增加了资金运转风险。

3.内部控制制度还存在薄弱环节。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方面,由于人少事多,不得不一人多岗,难以实行岗位分设、内部制约和AB角制度。

三、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的建议

1.合理界定直接支付范围,提高直接支付比例,加大直接支付力度。明晰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范围划分细则,按照部门预算确定用款计划,从源头上确定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严禁将应该实行直接支付或转账支付的项目改为提取现金或变相实行授权支付。认真督促各单位在预算指标内,按资金用途分月编报用款计划,并根据批复后的用款计划申请用款。支付中心有权对违反规定额度不予以清算,责令改正,真正做到按部门预算编制用款计划。

2.强化监管,预防风险。一是建立健全内部审核控制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财政直接支付的有效审核。针对财政资金支付存在的风险问题,一方面要从技术上寻求突破,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根据调查,我们建议使用一套印鉴防伪系统,对预算单位申请书的印鉴进行扫描,从技术上保证资金支付的安全。另一方面要重视国库队伍建设,不断充实人员力量,建立内部分工明确、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岗位分设、印鉴分管等控制制度,实行受理初审、复核、审批三级岗位责任制,做到环环相扣,层层把关,确保支付安全。二是监督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政府采购在监督招投标时,负责核实供应商、劳务提供者资质及账户的真伪,并提供给支付中心,确保资金支付的安全。

3.开展财政综合整治,清理“小金库”,逐步取消单位实拨资金账户。更加注重银行账户的规范化管理,从严设置账户,严格落实政策规定,严格按制度办事,实现账户管理的规范化。通过采取账户审批、备案、年检等管理措施,将行政事业单位账户纳入规范化管理渠道,让其走在阳光下。按照“规范、统一、高效、精简”的要求,清理合并实拨资金账户,逐步杜绝财政资金的体外运行。

4.加大处罚力度,增加违规成本,促使预算单位遵守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制定责任追究办法,严格按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做到权责明确,违规必究。

5.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安排相关会计人员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学习。一是对支付中心工作人员、预算单位财务人员、银行业务人员等进行培训,让其熟练掌握国库集中支付相关政策及软件操作,减少操作失误,提高效率。二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安全教育,提高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从而有效防范风险。

6.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构建财政管理信息“大平台”,支付中心、业务科、国库、预算单位以及银行共享信息资源,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支付软件,扩大系统功能,提高网络运行的稳定性和速度,加快信息传递,更加全面、及时、准确地提供预算执行信息,提高工作效率。

7.加快建立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国库动态监控系统是以国库集中支付为基础,以支付信息化管理为依托,对国库资金运行进行实时、动态监控的一系列措施。建立其实时监控、综合核查、整改反馈、跟踪问效的机制,增强财政资金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5篇

关键词:完善;国库;支付;建议

中图分类号:F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5-0137-01

1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成效

现行的国库改革顺利,运行良好,任重道远,取得了显著成效:

(1)财政资金调度能力显著增强,从根本上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后,财政资金拨付程序由层层转拨变为实际需要发生时一次拨付,使未支出的大量财政资金不再沉淀在各预算单位的账户中,而是统一集中在国库或财政专户内。改革后,财政资金调度更灵活,财政部门可以充分利用沉淀的财政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最大限度地将可支配财力用在刀刃上。

(2)预算执行的规范性显著增加,硬化了预算的约束力。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的财政性资金都必须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在源头上堵住了逃遁于国库监管之外的财政资金,进一步规范了收支管理,强化了预算执行的约束力,财政资金的使用也就实现了“计划有预算,申请有依据。支付有标准”的改革目的。

(3)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显著提高,满足了社会的公共需要。有效整合了财政闲散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财政部门根据国库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政府财政正常支付需要的前提下,对财政存量间歇资金实行集合理财。提高财政资金的元风险效益。

(4)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促进财政国库改革不断规范完善。由于建立了严格的支付审核制度,规范了支付审核内容和程序,使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得以进一步规范,增强预算单位依法理财的意识;并通过用款计划的要求使单位资金使用的计划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得到加强。

2 改革存在的问题

(1)现行事业会计制度不能适应预算管理改革。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事业单位所需要的财政资金,不再由财政通过主管部门拨入用款单位,而是由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通过国库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给供应商或收款人。行政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资金,一方面表现为收入的增加,另一方面表现为费用的增加或非货币性资产的增加。这些新情况提出了收支确认的基础如何改变的问题。预算资金拨付方式的改变,改变了财政支出的列报口径,会计制度上应做出相应修改。

(2)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体系未能实现对财政资金的全程监控。财政部门只能依赖支出机构和银行部门事后提供的报告来了解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由于各种原因,这些报告往往滞后,而且既不全面也不可靠,因此财政部门无法根据这些数据来对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详细而充分的分析。现行国库与预算会计系统未能实现对财政资金的全程监控。

(3)预算会计核算的内容未全面反映单位资金运动。预算会计没有全面反映单位的资金运动及结果。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预算单位的所有收支已统一纳入综合预算编制,基本建设、事业费和行政经费的会计核算实行两套账,与预算管理口径不符。预算单位的基本建设拨款和自筹基建款如果分别核算,不利于资金的统筹安排。

(4)会计科目功能不足、会计报表信息不完整。按经济性质分类设置的预算科目已经不能适应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应按部门统一安排预算的要求进行重新设置。改革中提出的新举措、新要求以及由此引起的财政资金流入、流出的变化,现行会计科目体现不出来。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科目设置过于简单,随着资金来源的多渠道,现有的一些科目,已不能满足核算的需要,必须增设相应的会计科目。我国的部门预算会计报表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财政总预算会计编制的会计报表。另一个是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会计报表。目前的预算会计报表主要是反映年度项算收支情况及结果,并没有提供更多的财务信息。缺少反映政府债权、债务等财务状况的报告制度,不利于人们了解政府的财务状况。政府会计报告内容不完整,反映的信息过于简单。政府会计报告项目列示不科学,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3 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的建议

(1)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发挥沉淀资金的最大效益。随着国库改革的深入推进,财政暂时闲置的资金不断增加,强化经营财政的理念。在确保财政支出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效整合财政闲散资金,通过对财政资金进行市场化运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加快财政资金直接支付清算效率。要实现财政资金支付及时、快捷应从简化清算环节方面着手。减少财政直接支付清算环节,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由清算银行办理,取消财政零余额账户的过渡,财政资金从国库单一账户直接拨付到用款单位。

(3)加强对财政资金支付方式、规模的监控。财政直接支付有利于实现对资金支出全过程的监控;授权支付方便单位用款,提高支付效率。在相关的监督机制未完善的情况下,应侧重于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现时应以直接支付为主、授权支付为辅。同时,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就应明确预算单位各项支出的支付方式,提高集中支付的效率。

(4)实行预算外资金实行集中支付管理。预算外资金的使用应参照预算内资金的管理模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在商业银行或人民银行设立预算外清算户,用于办理预算外资金的财政直接支付和与银行办理授权支付的清算。同时,完善预算外资金管理,加快全口径预算改革的步伐,逐步取消按财政资金收支一对一的核算方式,实现预算外资金统一管理和综合使用。

(5)规范历年结余资金的使用。为减轻震动,减少改革的阻力,取消旧账户,设立“历年结余账户”,将历年结余的资金如数转入此账户核算。按照“只出不进”的原则,单位每年编制历年结余账户资金的用款计划,由财政部门审批后下达用款指标,预算单位使用资金时按用款指标执行,原则上不再从零余额账户归垫资金。另外,对于单位的往来款等业务可通过零余额账户核算。实行“一户两制”的管理模式,这样既减少了单位账户设置,又加强了财政部门对所有资金的监管。

(6)加强年终预算结余资金的管理。年终单位结余资金应采用规范管理与保护积极性并重的原则,一是对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的结余建议全部留给预算单位,财政部门在审核预算单位编制的部门预算草案时做到心中有数,统筹考虑;二是项目已结束的专项经费节余,财政部门可以收回;三是未完项目的专项经费结余按规定缩转下年度使用。

第6篇

关键词 国库集中支付 事业单位 预算

一、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直义

国库集中支付是市场经济条件框架下,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是公共财政的支柱,而国库集中支付是其中的关键,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世界上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的普遍做法,是我国财政改革的重要举措。国库集中支付可以规范政府财政的收支行为,增强财政收支信息的透明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但从制度上、源头上治理和防止腐败,还可以有效解决过去财政资金多环节拨付和多户头存放问题。作为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能够有效地预防、遏制和纠正资金使用中的不规范操作和违规问题,适应公共财政管理的要求。

二、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利远大于弊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从源头、体制、机制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治本之策,对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具有显著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加强对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的统一调度和管理,改变过去财政资金分散管理部门开多户头的混乱局面,能充分实施财政事中和事后监督,从源头上杜绝财政资金的截留和挪用。

2,财政资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直接支付给商品供应商和劳务供应商,减少了资金在单位账户上的滞留时间,可以大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且财政部门可以清楚每笔资金的最终去处,有利于监督资金使用。

3,有利于调整财务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财务管理关系,改变传统的管理模式,促进财务部门与各业务部门的工作协调,加强财务部门与各业务部门的关系,充分发挥财务对各部门业务工作的积极促进作用。

4,强化了财政预算的执行,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将政府过去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控制和事中监督,由支出预算总额控制变为逐笔单项支出的控制,使各项支出控制在单位预算范围之内,并能严格按预算执行,从而减少预算执行的随意性,强化了预算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5,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财政部门内部实行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相对分开,从机制上防止。财政预算部门、支出单位、财政国库支付部门、银行等多方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有机体,有利于加强对财政支出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不合理支出,有效地防止利用财政资金谋取私利等腐败现象的发生。此外,部门预算还强化了预算单位建立“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及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观念和办事原则。

总之,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以及对事业的发展有多方面积极作用。

三、加强财务预算发挥国库集中支付的积极作用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有利有弊,利远远大于弊。而我们则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其长处,减少和避免其不足之处,就必须改革调整一些原有的与其不相适应的财务管理方式,重点则是要强化财务预算分析工作,尽快适应和达到新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从而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积极作用。财务预算是控制财务活动的依据,对单位的财务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而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意义更重要。要体现国库集中支付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就取决于财务预算的工作情况,因为财务预算与国库集中支付是密不可分的。这可以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工作流程来清楚地表明。其工作流程是这样的:财政支付机构将年度经批复的预算通过网络以指标的形式下达给预算单位,各单位按照指标的数额在年度内分月编制用款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汇总后上报财政部门审批,财政部门根据审批后的批复计划下发用款额度,单位按照用款额度和用款计划中的项目来支付各项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所有资金归属国库,单位只有预算的用款指标和计划,不再负责财政性资金的拨付,日常财务管理则不再涉及资金管理,事业单位的财务支出取决于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单位必须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中的项目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地确定年度内各月的用款计划。符合年度预算的用款计划,才能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因而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单位财务管理重心必须向全面预算管理转移,必须加强财务预算与分析工作,保证预算编制工作科学、规范、细化,保证编制的预算完整、全面、准确。

要加强财务预算分析工作适应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工作需要,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

1,提高认识,增强预算意识,加强事前控制观念。关键是开发单位领导获取重视,齐抓共管。财务人员要通过多种渠道、在多种场合下不断地甚至是不厌其烦地宣传预算的重要性,使得领导重视并支持工作,而且群众理解并积极配台工作。

2,加大预算专业人员、技术力量和设备的投入。预算本身就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因而编制预算的人员必须精通预算专业知识,还必须对单位的业务工作非常熟悉,同时又要能够掌握和运用相关财务软件等有关电子信息技术。而这样的特殊专业人才目前非常少,因此需要引进和培养,同时要为他们提供相应设备等良好的工作条件。

3,保证预算编制时间,提高预算编制质量。编制预算,早动手、早安排,确立一些适合预算编制所需要的综合指标、定额指标,进行深入细致地分析、研究反复论证,最终制定出一个符合单位发展前景、切实可行的科学、准确、细化的全年收支预算。

4,改进预算编制方法,确保预算编制的可行性。把事业单位预算编制长期沿用的“基数法”改变为“零基预算”的编制方法。

5,增强预算“弹性”和前瞻性,确保预算完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价格随供求的影响,这就要求我们编制预算要有一定弹性,使原则性与灵活性紧密结合起来,增强预算应变力。

第7篇

××年月,我区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全区××家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收付范围。全区已全面实施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目前,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顺畅,手续简便,支付规范,改革取得了实质性成效。

一、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一个体系。建立由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和特设专户构成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商。

(二)采取两种形式。区别不同类型的财政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统发工资、政府采购支出及其他单笔资金超过元的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其他零星小额资金支出,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实行财政授权支付。

(三)坚持三个不变。一是不改变预算执行主体地位。人代会批准的预算由各部门执行和组织实施,各部门预算执行主体地位依然不变。二是不改变资金使用权限。部门执行人代会审议通过的预算时,只要符合预算内容,资金的支配权和使用权都由各部门掌握。三是不改变财务管理权限。此项改革是对财政资金运作方式的根本改变,技术性、政策性、操作性都很强,必须大力提高各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预算单位在财务管理方面履行的职责和权限,改革后不仅不会削弱,而且还要加强。

二、改革的基本作法

(一)设置机构,配备人员为改革搭建工作平台。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对财政资金的账户设置和收支缴拨方式的根本性变革,是一项十分庞大和复杂的系统工程。是财政四项管理制度改革中最关健的一环,必须要搭建良好的工作平台,保证改革的顺利实施。一是设置机构。按照改革的要求,经区编委批准成立了“国库股”和“国库收付中心”。“国库股”负责全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国库收付中心”为财政局二级事业单位,专门负责改革的各项具体业务工作。二是配备人员。在未增加人员编制的前提下,从财政局抽调名年轻干部充实到国库收付岗位。

(二)领导重视,部门配合为改革提供坚实保障。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工作阻力大,困难多,必须依靠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依靠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为改革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基础。一是领导重视。区委、区政府对此项改革非常重视,先后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区长办公会等,专题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改革中疑难问题,始终把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拿在手里,放在心里,作为源头治理腐败、整顿规范财经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成立了财政四项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改革的各项工作,听取工作汇报,协调各方面关系。二是部门配合。成立以副局长为组长,各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改革工作专班,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改革事宜进行研究、讨论、协商,集思广义,解决了改革中的一个个疑难问题。建立协调机制。定期召集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银行和预算单位进行座谈,研究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中加强协调配合的方法和措施,解决国库集中收付业务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三)建章立制,规范账户为改革夯实基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是一项新事物,必须制定科学规范的方案,作好扎实的基础工作,确保改革的稳步推进。一是建章立制。没有规矩不成方园,改革必须制度先行。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我区实行,制定了较完善、规范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确定我区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及实施范围等,经区委、政府研究同意,由区政府批转执行。同时,在学习借鉴先进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先后制定了《零余额账户管理办法》、《资金支付管理办法》、《银行清算实施办法》、《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二是规范账户。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关键在于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必须对所有的银行账户进行清理,摸清家底,掌握情况。我们对全区所有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了清理归并,按照改革的要求,建立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确保了各项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商。我们对财政部门内部银行账户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将扶贫、国债、社保、粮食直补、项目建设、政府采购等专户移交到国库股和国库收付中心统一管理、集中支付,实行严格的指标核算与资金核算分轨运行,确保了财政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和效益的进一步显现。同时,实行严格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财政审批、备案制度,执行严格的审批、备案程序。

(四)加大投入,建立系统为改革提供技术平台。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任务复杂、技术性强需要以现代化的技术手段为支撑,在各级领导的重视支持下,先后投入资金××余万元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奠定了物质基础。一是投入××余万元用于国库收付大厅建设,对多平米的大厅进行装修,购置办公和服务设备。二是投入××余万元用于网络系统建设,通过光纤互联建立了财、税、库高速信息网络。依托计算机和高速信息网络,构建了现代化的财政国库收付平台,基本实现了办公设备现代化、办公手段自动化、数据管理信息化,极大地方便了预算单位和服务对象,提高了工作效率。

(五)简化程序,优质服务促进改革规范运行。一是简化程序。随着财政资金支付方式的改变,预算单位使用资金必须经过计划、申请、支付等环节,改革在带来规范有序的同时,也在不同程度上增加了预算单位的工作负担,影响了预算单位改革的积极性。财政部门必须不断改进服务手段和方法,规范服务行为和方式,简化办事程序和手续,才能使改革深入人心、取得实效、不断向前推进。我们优化业务流程设计,将国库、预算外资金专户、财政零余额账户和单位零余额账户统一开设在工行,使计划的下达,资金的汇划与清算集中在一家银行,减少了资金汇划与清算的环节,延长了业务受理时间,方便了单位用款。我们使用财政部统一的国库集中收付信息系统实施规范化的网络运行,提高办事效率。我们简化用款计划,用款计划只需分资金性质向预算股和预算外资金管理股申报,减少了申报渠道,简化了申报环节。同时,实行统发工资不报计划;日常经费按月报送计划,月初一次下达;专项资金按项目进度和程序报送计划,随到随批。我们简化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程序,将政府采购资金的审核权限前移到国库收付中心服务窗口,由国库收付中心直接审核和支付政府采购资金,方便单位办款。二是优质服务。改革必须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操作程序,才能取得部门的理解与配合,特别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是财政资金缴拨方式的根本性变革,预算单位有疑虑、有想法是可以理解的,也是正常的。因此,我们始终坚持加强沟通,简化程序,规范操作,优质服务,努力树造财政窗口形象。我们实行公示制,在大厅设置了醒目的业务流程图。我们实行服务承诺制,推出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服务承诺。即公开办事程序,将业务流程及办事规则印制在《财政便民服务手册》送发预算单位;实行首问负责制,做到百问不厌,不推诿、不搪塞;提供文明服务,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和操作规则,挂牌上岗,诚信服务;受理快速准确,限时办结支付业务,并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加强交流沟通,及时反馈单位意见和建议,促进工作不断完善。

(六)严格管理,强化监督确保改革取得实效。通过建立“一个池子蓄水,一个漏斗出水,一根管道直达”的财政资金管理新模式,严格管理单位的分配行为,确保财政资金按照预算的安排使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一是扩大国库集中支付的范围和层次。我们将全部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同时将粮食直补、项目建设、拆迁安置等专项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我们不仅将部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还将集中支付的范围延伸到部门下属的基层预算单位,扩大了监管面。二是提高财政直接支付比例。财政直接支付的比重越高,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的控制和监管就越有效。我们对统发工资、政府采购、专项支出及单笔在××××元以上的资金实行直接支付,将直接支付比例由最初的提高到。三是建立国库动态监控机制。强化实时动态监控,提高对预算执行的监控和信息分析,通过与银行配合及时制止预算单位违规行为,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三、改革的主要成效

(一)规范财政预算管理。集中收付,是执行财政预算的过程,财政预算是集中收付的前提和基础,财政预算决定集中收付,没有预算的支出无法实现,大大增强了财政预算的约束力。

(二)增强财政调控能力。通过改革,财政资金集中收付,有效杜绝了预算内资金滥支乱用和预算外资金体外循环的问题,同时,未支付的财政资金集中于国库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便于预算内外资金“捆绑使用”、综合平衡,为财政统筹管理和运用财力创造了条件。

(三)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改革后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支出直接支付到最终用户,减少中间冗长转移过程,过去沉淀在单位的财政资金全部集中,财政部门科学灵活调度,降低了财政筹资成本,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促进财政其他三项改革的规范运行。国库集中收付改革中,支付程序的规范化和信息的细化,要求部门预算必须进一步规范、细化,从而在客观上推动了部门预算改革的完善和提高;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后,部门所有财政资金都无法规避政府采购程序,财政资金直达供应商,有力地促进了政府采购的扩大和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清理账户和归并资金,迫使各单位将所有资金进入财政“笼子”,使“收支两条线”改革更为彻底。

(五)推动依法行政进程。过去,部门和单位间由于行政职能的不同,导致收入分配上差距悬殊,苦乐不均,部门和单位之间相互攀比,想方设法找门路创收,甚至自立项目乱收滥罚,影响极坏。实行改革后,各部门各单位能从财政性资金收支的琐碎事务中解脱出来,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行政,各司其职。

(六)源头预防腐败行为。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后,收支更加透明,约束更加有力,执行更加规范,监管更加到位,能够有效地防止过去少数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用于机关经费支出,超范围超标准收费,牟取部门利益,私设账外账,用于吃饭招待和发放钱物,个别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违法乱纪、等腐败现象发生。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单位适应性亟待加强。一方面,过去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到各预算单位,预算单位什么时候用钱、用钱干什么、用多少钱,可以随心所欲,改革后,单位头一个月就要对下个月的经费开支进行预计并向财政部门报送月度用款计划,没有计划的开支项目财政部门不予支付,部分单位的领导对于从批资金到报计划的转变不够适应。另一方面,改革后,对单位的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单位财务人员要按月编报月度用款计划,用款时,属于直接支付的,要填写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属于授权支付的,要填写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尚待进一步提高。

(二)预算编制难以满足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按照改革的要求,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的支付依据是人大批准通过的预算,预算单位根据预算申报用款计划,收付中心依据批准的用款计划支付资金。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几个问题:一是预算编制和审批的时间滞后,不便于年初支出指标登记和资金支付管理。二是部门预算没有完善,有一部分支出没有完全细化到预算科目、单位,支出类型、支付方式也没有划分明确,不能详细的反映财政支出的方向和用途。三是预算追加调整过于频繁,传递程序不够规范和及时,对账困难。四是预算外资金使用无年初预算,指标无法登记管理,带来用款计划和支付内容“失真”

(三)现行专项资金管理与实施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有矛盾。按照改革的要求,一个单位只能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所有专项资金都只能在这个账户中进行专账核算和管理。但是,现行部分专项资金都有各自的管理办法和要求,特别是要求专户管理,给国库集中收付带来了许多障碍。

(四)软件系统不够成熟难以真正实现数据共享。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预算执行的变革,如果改革后仍无法实现数据共享,改革的效果就会打折扣。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国库集中收付系统、总预算会计系统、非税收入系统和工资统发系统分离,数据不能直接对接和共享,造成大量数据重复录入及对账困难。

(五)资金清算后无法办理业务。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后,必须进行资金清算,将零余额账户当天冲平。每天下午点半进行资金清算后,单位无法再办理支付业务,不能继续使用资金,给单位用款带来不便。

五、完善改革的建议

(一)改进预算编制方法。一是明确科学合理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二是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的要求,尽量细化预算支出项目,明确支出类型和支付方式。三是要提前预算编制和审批时间,与预算执行同步,确保预算的严肃性。

第8篇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对策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我国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其实质就是将政府所有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集中在国库或国库指定的行开设的帐户,同时所有财政支出(包括预算内和预算外支出)均通过这一账户进行拨付,以进一步增强财政资金支出的透明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01年国务院通过了财政部提出的《财政预算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标志着我国国库制度改革的正式启动。随后,根据财政部提出的改革方案,各级各地陆续开展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随着我国公共财政框架构建(建立)工作的逐步深入,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已势在必行。但是由于我国公共财政的改革毕竟才刚处于起步阶段,很多配套制度尚未建立,外部环境还不够完善,所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推行也就不可能一蹴而就,在具体实施中还存在不少的困难与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以更好地推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更好地使财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一、目前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思想认识尚不够统一。

(二)作为国库集中支付基础的部门预算,其编制和管理还不够规范。

(三)部分预算单位的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对国库支付制度政策理解不到位,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使制度不能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

(四)“小金库”仍未绝迹,有抬头的可能。

(五)是相关的配套改革尚未跟上,成为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的瓶颈。

二、顺利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做好宣传和协调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

应通过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必须明确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变各部门和单位分散支付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只是财政资金支付方式的变革,资金的审批权、使用权、开支渠道、预算定额均不发生变化,也没有弱化各部门和单位的财务管理职责权限。充分认识到“集中”不是“集权”、“收权”,也不是财政部门与其他部门财权的转移和重新分配,而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发展要求,必须进行的一项重大改革。诚然,要对几十年来的支付方式进行根本性改革,确实需要转变人们的思想观念。在这个转变的过程中,尤其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及时纠正各种错误观点,对出现的利益问题进行协调,做好相应宣传解释工作。

(二)继续推进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程,切实提高预算编制和管理水平。

一是在部门预算编制环节,在实施综合财政预算的基础上,努力做到零基预算和细化预算。特别是在编制支出预算时,应从单位当年实际需要出发,结合当年财力状况,来核定具体支出额度,并明确各项支出的方向和用途,专项资金应力求细化到具体项目。只有在细化了的单位预算和年初预算到位的情况下,单位用款计划编制准确,集中支付才能确保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转,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目标才能得以顺利实现。二是在部门预算执行环节,应进一步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一方面应在集中支付环节强化预算执行,防止随意调整追加预算以及超预算、扩大预算范围等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建议建立合理、规范的预算调节机制,赋予主管单位和财政部门一定的预算高速权力,使预算单位在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可以快捷、简便、高效地调整预算。这样既能保证预算单位按预算列支,又可以促进其预算编制水平的逐步提高。

(三)加强单位财务人员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

各单位财务人员要及时掌握国库集中支付后出现的新制度、新业务、新方法,强化财会人员的操作技能,国库支付涉及预算编制、用款申请、计划下达、项目管理等多个环节,这就要求财会人员不仅要做财务核算员,还要做掌握全局的预算员。一是应加强单位财务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至少应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经培训仍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一律调离,重新安排工作,把具有较高业务素质和较好职业道德的财务人员吸收到该岗位上来;二是建立起单位财务人员业绩考评机制。由财政部门具体负责,国库支付中心和各单位配合,每年对各预算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一次客观、全面的考核,对业绩突出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表彰,使其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充分的发挥,业务素质得到较好的提高。

(四)监督部门加强监督检查。

组织纪检、监察、财政、审计、人行等部门,定期对预算单位的银行开户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设举报电话,对举报人保密,并给予适当奖励,对检查及举报中发现的“小金库”现象,对其单位负责人从严处理,追究其相应责任,避免财政资金的“体外循环”,有利于节约财政资金,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各种腐败现象的滋生。

(五)必须深化配套改革,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必须进行配套改革,这些配套改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抓紧制定和完善改革的配套制度办法,以适应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需要。如及时修订《国家金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抓紧做好《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及相关资金清算等办法上升为法律或部门规章等工作,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法制建设,增强改革的权威性、合法性与不可逆转性;研究修订《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制度;研究制定改革后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国库支付凭证的使用和管理办法、银行财政业务手续费的支付标准和预算单位提取现金管理办法,既方便预算单位用款又保证改革规范有序进行。

第9篇

关键词:国库集中收付 变化 成效 分析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是预算执行和国库管理的重大制度创新,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我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自2000年开始试点以来,已历经十年时间。涉及到改革现行预算编制方法,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健全银行清算系统等相关配套措施。作为水利系统一名财会人员,亲身经历了这一财政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重要性

我国一直以来实行的是分散支付制度,也就是将预算确定的各部门和各单位年度支出总额,按期拨付到各部门或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由其自主使用。这种支付制度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重复和分散设置账户,资金使用效率不高;支出过程脱离财政监督,容易滋生各种腐败现象;资金分散支付和存储,财政资金活动透明度不高;财政资金运行的信息反映滞后,预算执行的信息不能完整、准确反映,这些已经不适应新形势下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发展要求,必须从根本上进行改革。因此,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势在必行。

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在财政管理体制上的变化

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也带来了财政管理体制的诸多变化,财政的一切资金归口国库及其行设置的存款账户,单位的原有账户不再有财政资金的拨付,所有的财政支出均通过这一账户进行拨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一)财政资金由分散管理变为集中统一管理

实行财政国库集中管理制度后,改变了单位自行开设银行账户的做法,相应的撤销了单位重复和分散设置的账户,预算资金不再直接拨付单位分散保存,为此我们在财政指定的四大银行之一招商银行开设帐户,实行零余额帐户制度。在财政支出上,实行使用与支出相分离,变多层次分散、分期支付为集中支付。

(二)资金的拨付由间接拨付变为直接拨付

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后,财政资金拨付程序由层层转拨变为实际需要发生时一次拨付,也就是将以往的“现金流”变为“指标流”,使未支出的大量财政资金不再沉淀在各预算单位的账户中,而是统一集中在国库或财政专户内。不再以拨款到上一级单位在进行转拨。减少库款划拨中转环节,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是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一个重要原因。同时,使用计算机处理财政款项的拨付,加速了资金划拨。每笔支出都遵循预算、计划、申请、支付的业务流程,从而实现对财政资金流向、流量的全程监控,在源头上堵住了逃遁于国库监管之外的财政资金,也就实现了“计划有预算,申请有依据,支付有标准”的改革目的。

(三)预算编制由财政部门代编预算变为部门自编预算

国库集中收付实行的是支出预算控制,单位就要根据年初预算批复按季度按用途向财政部门提出用款申请。因此,细化预算编制是国库集中收付的一个重要前提。为使预算支出达到逐笔进行核定的要求,取而代之的是自上而下的部门自行编制预算。

(四)预算外资金将由收支两条线管理变为预算内管理

这部分资金目前未纳入预算管理,而是由财政部门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为了加快全口径预算改革的步伐,逐步取消按财政资金收支一对一的核算方式,从而实现预算外资金统一管理和综合使用。

作为省水利厅下属的基层预算单位,为了确保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和成功,在财政性资金支付管理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参加了省财政厅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培训,熟悉国库集中支付实施的流程和方法,为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负责按年度预算使用财政性资金,并做好相应的财务管理工作和新的会计核算工作。

(2)负责本单位财政性资金支付管理的相关工作。

(3)在批准的年初预算指标基础上按季度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在批复的用款计划的额度内提出用款申请,按有关规定自行决定列支,但款项要通过财政部门集中支付系统来支付。

(4)我们单位是采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根据财政部门的授权,自行向银行开具支付令,银行根据支付令,通知银行支付资金,在财政部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单位帐户。

(5)配合财政部门对本单位预算执行、资金申请与拨付和帐户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妥善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转轨工作。与此同时院领导及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由财务科配备专人负责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运行。在国库集中支付工作中没有出现差错,保障了单位预算资金的需要和水利专项资金的使用。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改革,推动了院财务工作的电算化进程。这项制度改革有效地规范了财政收支行为、加强了财政收支管理监督,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从制度上防止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取得的效果

经过十年的不懈努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在水利系统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中取得了的显著成效,有力地推动了水利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一)公共财政改革意识增强

我们从思想上树立了国库集中支付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的意识。水利财政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以来,大家改变了理财观念,增强了预算管理意识,增强了资金使用计划性,减少了预算调整随意性,资金管理和工作效率得到提升,深受基层水利单位好评。出现了由国库改革前的畏难情绪转变为积极要求改革的局面,加快了水利部门全面推进国库改革的进程。

(二)促进了预算编制的细化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动了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编制管理规范化大幅度提高。部门预算已经全部细化到最基层单位,细化到具体预算项目。行政事业性资金年初预算一次性下达到基层单位。财政性资金和单位创收资金、预算内外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面实现了综合预算。配合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预算收支全部按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进行了细化(包括项目支出预算),部门预算的细化又完善了国库集中支付,推进了国库集中支付顺利进行。

(三)加强了财政资金管理、控制和监督

由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设计和各项制度、办法的约束,使得资金申请、支用全过程都处在不同部门、单位的监控之下,中间各个环节见不到钱,减少了直接接触资金的机会,从客观上减少了出现违规的条件。另外,在资金预算执行控制等环节,各个监控主体通过不同角度、不同层次、不同时段的监控,形成了对水利资金的有效监控网络,从而使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偏差能够及时被发现和纠正,防止了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现象的发生。

(四)进一步提高了预算执行能力,加强了财务管理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以后,单位可以支付的额度是严格按部门预算执行的,所以任何机构和个人必须严格按此执行,否则即是违规。对于预算支出中需要调整的项目、内容,都必须按程序报经批准后才能执行。另外,还强化了预算单位“按预算用钱,按计划办事”的观念和办事原则,促使预算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使用资金,预算执行能力增强,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第10篇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科研经费管理;高校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国外发达国家经过探索和实践并且行之有效的一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为了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我国从2004开始在全国高校推广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后高校的财务管理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随着我国科技强国战略的推进以及高校全面快速的发展,高校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均有了大幅度的增长,科研实力已成为高校除教学水平之外又一综合实力的表现,科研经费的管理已成为高校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已成为高校应该深切思考的一个问题。

一、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后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现状

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它的意义是一方面改变了预算资金的拨付程序和方式,从层层转拨、分散支付到国库直接支付,避免了在拨付过程中财政资金被截留、挪用等现象的发生,降低了财政资金的运行成本,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提高了财政资金运转的透明度,上级主管部门对高校每笔资金的支付数量、支付对象、付款用途等信息都能进行实进监测和核查。财政监督发生了从事后审计到事前和事中监督的转变,有利于管理和监督,有效保障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客观上促使高校预算编制更加合理化、科学化。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后,高校科研经费管理面临新的挑战,其中主要是影响了纵向课题经费的管理办法。原来课题经费是直接下达到高校基本户,经费下达较及时;支付程序简单,财务人员对原始票据审核、记账,然后依据复核后的记账凭证支付;财务处理灵活,各账户间通过划拨资金解决垫付资金问题,上级财政部门难于监督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后,由财政部门为高校开设零余额账户,高校需要使用财政资金时,必须按照审核批准的用款计划向财政支付部门提出申请,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将科研经费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畴,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科研经费下拨滞后,垫付资金不能及时转回。大多高校科研项目在预算下达、经费到位前已经实施,做了前期大量调研准备工作,发生了支出。过去传统的分散支付方式,可以通过从其他账户划拨资金解决垫付资金问题,但现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关规定,零余额账户不允许向本单位的其他任何账户划拨资金,造成高校已垫付资金累积在零余额账户中,而其他账户已垫付资金又不能归垫。如果不先从其他账户垫付,一些项目又因此要延期实施,影响了项目的正常开展。另外,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后,课题经费将按照预算进度下达,当年度未使用完时,财政将会把剩余额度全部收回,以保证对财政资金的有力监督,而下一年度返还额度一般5、6月份才到,致使科研课题上半年不能有序开展工作,严重影响了科研计划,制约了高校科研经费的有效使用。

2、会计核算环节增加,付款时间延迟,支付程序变得复杂。会计人员对原始票据审核、记账,然后银行出纳填制支付申请书,向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申请支付。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依据批复的用款计划对支付申请审核批准后,办理支付业务。支付时分两种方式,财政直接支付是直接向商品或劳务供应方付款,财政授权支付是将资金下拨给高校零余额账户,然后再支付到收款人账户。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使科研经费会计核算环节增加,付款时间延迟,支付程序较改革前变得复杂。

3、高校科研经费使用集中性与国库集中支付项目支出须按进度的矛盾。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前,高校到账户的是实拨资金,项目负责人随时有钱花。而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则要求高校必须编制分月用款计划,项目支出的用款计划按实施进度编制。但高校本身的一个特点是年度按学年来划分,科研经费用款高峰集中在各学期初和学期末,另外加上项目负责人喜欢累积报销费用,造成实际支出进度不同于用款计划进度。当大量科研项目经费集中使用或出现突发性的情况时,还可能造成用款额度不够的情况,虽然可以追加分月用款计划,但由于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审批程序繁琐,支付流程复杂,将会影响科研活动的开展。

4、认识跟不上。高校科研项目负责人一般都是教学科研双肩挑,平时工作繁忙,对财经等相关制度了解不多,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又是一项全新业务,项目负责人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认识仍然跟不上。传统的资金管理模式仍然左右着项目负责人的行为和思想,项目负责人对科研课题的前瞻性认识不够,甚至仍然认为科研课题是自己争取过来的,属于自己的经费,想怎么花什么时候花都可以,随意性大;对科研经费的预见性和计划性不够,造成预算编制、用款进度和资金结存都不太合理,加大了科研经费管理的难度。

5、配套管理制度、网络信息系统还不完善。高校原有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财务预决算管理办法等财经法规制度显得相对滞后,网络信息系统也不够完善,难以满足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需要。首先,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严格执行预算,科研经费管理对财务核算软件提出了新的要求。现行财务软件功能设置上还不尽完善,如科研经费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对各项具体费用指标的控制,预算编制科目与财务记账的会计科目的匹配关系等等。其次,科研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工作缺少有效协调,尚未建立科研项目管理与科研经费管理的信息平台。最后,有效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还需依赖较先进的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管理系统,使财政、国库、银行、高校之间横向联网,保证资金的有效运作。目前虽然高校实现了网上传输国库集中支付信息,各高校也有自己的一套财务核算处理软件,但国库集中支付网络系统与财务核算软件还不能实现互相联通。

二、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建议及措施

1、加大宣传,建立适应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需要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加强科研经费管理需要制度先行。国库支付制度改革是 一项全新的工程,高校应做好各项宣传工作,转变项目负责人旧的观念,使其提高认识。高校应结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和国家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规定,充分考虑本校实际工作需要,针对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项目负责人、科研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的问题,制定一整套规范的适应国库集中支付需要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特别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科研经费使用透明度增加,应明确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使用标准以及使用审批程序,做到有章可循,费用严格按预算执行,减少科研经费不合理使用,提高使用效益。

高校应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与上级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财政应充分考虑高校学年的特点以及财务管理的特殊性,就年初预算下达前基本户垫付的资金,在得到批准后,允许高校零余额账户向基本户转账;就高校核算的特殊性,允许零余额账户向二级独立核算单位、二级学院等转账;就追加用款计划,在下达用款计划额度时,把时效性放第一位。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国库支付流程,充分保证财政资金及时到位。

2、加强科研经费预算管理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用款计划是以预算为依据的,没有预算就没有支出,因此新形势下科研经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显的非常重要。高校必须建立一套适应国库支付改革需要的预算管理制度,不断细化和强化预算编制,财务和科研管理部门应当配合项目负责人做好科研经费预算编制工作,预算编制的好坏将直接影响预算的执行。科研经费预算一经批复,就应按照预算规定的开支范围和项目进度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需要特别注意科研经费使用的前瞻性和计划性,避免发生“年初没有钱花,年末突击花钱”的局面,使支出进度与用款计划尽量相对应。

3、建立能够兼容国库支付信息系统的科研经费网络信息管理系统

国库集中支付下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除了具备一个高水平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外,还必须完善已有的财务软件,搭建科研经费管理网络信息平台,建立一个能够兼容财政支付信息系统的较先进的科研经费网络信息管理系统,以适应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一方面加强财务软件功能的开发,加强对科研经费预算执行进度的开发设置,加强对各项具体费用指标的控制开发,能够实时统计各项指标当前已用多少金额,剩余多少金额,保证预算的严格执行;实现财务信息的动态查询、统计、分析,通过分析不但可以发现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还可以为将来类似的经费使用提供基础,编制科学的经费预算。另一方面,搭建科研经费管理网络信息平台。通过该平台能够连接国库支付系统、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等高校相关部门,能够快速获取各自需要的完整、准确的科研信息资料,使科研经费管理更加高效化、透明化。

4、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畴后,对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财务人员要切实做好业务培训工作,熟练掌握新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认真学习新形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并就国库支付改革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总结、探索,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

总之,随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必须与时俱进,充分利用先进的管理方式和手段,严格预算执行,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使其向着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杨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的科研经费管理[J].江苏科技信息,2009(5)

[2]孙丽敏.国库集中支付下的高校资金管理[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9(18)

第11篇

【关键词】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 问题 建议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概述

1、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含义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指将国家政策性财政资金放在某个单一的专门账户中,国家根据资金使用单位规范的预算进行统一支付的行为。

2、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推行意义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推行使我国财政资金的使用减少了许多中间环节,支付程序更加简捷便利,同时账户管理的统一强化了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规范了单位的预算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

(1)增强资金使用计划性、规范性、有效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建立是由以往的财政资金使用单位自行建立账户转变成为由国家统一进行账户设置的制度,该制度促使支付行为由原来的分散走向了集中,去除了向资金使用单位拨款这一环节,由财政部门直接完成支付行为或授权支付,该种转变使得资金使用单位不再自己管理钱,而是由国家统一完成资金的管理、支付,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简化了程序,使国家能更好地掌握财政资金的去向及使用情况,增加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并且有效地避免了某些面子工程以及浪费、挪用、随意使用资金等情况的发生。

(2)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单位的财务管理职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对资金使用单位在预算管理、用款计划、申报用款计划等方面的进一步完善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以资金使用单位的预算为基础的,该制度的实行改变了国家将财政资金拨付到使用单位的传统管理办法,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使用款单位失去了自行配置资金的可能性,实现了无预算则无支付的情况,因此为确保预算职能的有效发挥,资金使用单位在预算编制方面更加细化、规范化、科学化,从源头上杜绝了资金使用的盲目性、随意性,进一步规范了资金使用单位预算、用款等行为,极大地强化了预算在资金管理上的约束力和监督作用,完善了资金使用单位的财务管理职能。

(3)促使财政法规的健全。新制度的实施需要有一定的强制性的法规做保障,因此健全的法律法规是政策顺利实行的强有力保障,对新制度实行前、实行中、实行后都有有效的规范作用,只有制定出适合新时期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需要的法律法规,促使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有法可依、对一些阻碍制度实行的行为违法必究,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顺利实行。另外,一项新制度的实行也促使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及健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一些问题,在传统的法律法规不适合新时期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需要的同时必然会促使相适应的法律法规的诞生,这对于健全我国财政相关法律法规有着促进作用。

(4)有利于实现财政支付制度的全面现代化。将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全面运用到财政支付管理中去,全面实现财政支付制度由传统向现代化的过渡。传统的支付方式是财政资金由单位自行设置账户,自行管理,自行支付,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与传统的支付方式有一定的区别,因而现代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设立仅仅依靠传统的手工作业已不能满足其要求了,科技的日益发达也要求我们必须摒弃传统的手工作业将现代科学技术运用到财务管理中去。国库集中支付由财政部门通过在所指定银行开设的单一账户来直接完成支付行为,或通过授权来完成支付行为,这一系列程序的进行都需要现代科技做保障才能使其顺利进行,网上用款申请、网上审核、网上支付等行为在借助现代科技的支持下大大简化了业务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也大大节省了人力成本。

二、目前我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存在问题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顺利实施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达到预期效果,目前虽在实施的过程中已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监督力度有待加强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包含国家财政部门设立的国库单一支付账户、财政零余额账户及经财政部门批准的由预算单位设立的零余额账户等,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既可用于转账也可进行提现,但由于在执行过程中缺少一些必要的监督,导致一些用款单位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一些规定范围之外的转账或提现,而所提现金由于缺少必要的监督,致使大量现金去向不明。

国库支付制度的实行促使财政部门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与商品或劳务供应商直接完成交易行为,但在交易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一些用款单位通过伪造用款申请、伪造虚假合同、伪造虚假收款人及虚假收款人账户等行为来骗取国家财产。

2、预算编制有待完善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行在完善资金使用单位的预算管理、发挥预算作用上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但一些单位在预算管理上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如一些单位的预算编制项目不够细化,预算编制前的一些项目开支论证不充分等问题。预算编制的不完善导致国库集中支付不能直接完成,资金流入用款单位,用款单位自行调配资金,资金使用混乱、分散或资金使用与预算项目不符等问题也随之出现。

3、资金使用单位对国库集中支付认识有待提高

资金使用单位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认识不到位,一方面,用款单位并没有从根本上理解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推行过程中部分人员出现消极情绪,不能积极了解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相关业务知识。另一方面,由于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需要,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财会人员工作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调整,一部分财会人员没有很好地掌握相关的财会知识、法律法规,不熟悉财会业务流程,难以满足日常工作的需要的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推行的进程。

4、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行年份相对较短,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不够健全,甚至在某些执行行为上可以说是无法可依,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建设的滞后严重阻碍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推行的进程,而已存在的相关法律规定因已不能适应改革了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推行的需要,而亟待需要完善。

三、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措施

针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行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必须不断进行解决和完善,以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进一步实施。

1、完善相关监督体系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涉及到国家财政部门、预算单位、银行、商品(劳务)提供者等主体,在完成国库集中支付的行为过程中产生的各项程序都要进行严格的监督。

(1)对于一些申请授权支付单位的现金管理加强监督,对其所提取现金的用途、管理等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力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规范。

(2)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的内部监督机制。包括对用款申请、支付审核、银行清算等过程的监督,实现各个岗位之间的相互制约与平衡,并对一些大额支付款项进行严格监督及追踪,以确保资金支付的准确无误。

(3)要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的外部监督。一方面,发挥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鼓励人民群众公开监督财政支付行为,尤其是预算单位及商品(劳务)提供者等该类支付行为参与者的监督并不断完善相应的投诉、揭发机制,使群众投诉有门,增强其监督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财政部门要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定期对各类支付行为、银行账户等进行检查,以确保国库支付的高效、安全、规范。

2、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配套设施建设

(1)加强各资金使用单位的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将各部门预算更加细化,使得预算管理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要求相适应,预算尽可能的实现对支付要求的满足。

(2)更加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的信息系统建设,将各类信息及时反馈,以便更好地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的安全、高效、简捷。

3、完善资金使用单位的财务管理

各单位在其财务管理上存在一定的差别,且每个单位费用开支标准并不统一,这就在无形中给国库集中支付增加了难度,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之后,国家相关部门应对单位费用开支进行整理、归类,制定出一个较统一的费用开支标准,完善预算单位财务管理,降低国库集中支付的难度。

4、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技能培训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单位账务处理会随之发生一定的变化,包括会计核算、支付方式等,为适应工作的需要必须加强对员工工作技能的培训,使其尽快熟悉新的制度下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尽快掌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新规定、新技能,再加大会计核算的基础性地位的同时也要完善财务人员对预算的全局掌握,从认识水平和工作技能两方面使员工尽快了解和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推行的必要性,并使员工真正从思想上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重视起来,以便更好地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行服务。

四、结语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行,将原来的由各个单位自行支付集中到由财政部门设立单一账户集中支付,更大程度上保障了财政资金的安全性,提高了财政资金等的使用效率,规范了财政资金的使用行为,同时也促进了预算单位在预算、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推行是我国新时期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其改革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 刘小红: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综述[J].吕梁教育学院学报,2009(9).

[2] 侯志伟:浅谈国库集中支付中会计改革[J].财经界,2009(11).

第12篇

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指导思想

我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拨付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主体不变

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不改变预算执行主体,不改变会计责任主体。

(二)规范操作

合理确定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和银行的管理职责,使各项财政资金的支付都按规范的程序在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做到预算有依据,执行有监督,管理有制度,安全有保障。

(三)便利透明

减少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使预算单位用款更加及时和便利。提高财政支出的透明度,实现对财政资金支出活动全过程的有效监管。

(四)积极稳妥

为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模式,确保改革后新老模式的磨合和转换,按照改革目标的总体要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必须做到准备充分、先行试点、积极实施、稳步推开。

(五)点面结合

一方面选择试点单位实施规范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另一方面对所有行政单位的工资和政府采购资金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

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建立以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为核心,预算外资金支出专户为辅助,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为网络的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体系。其构成和功能是:

1.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与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实现支付。

2.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支出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列入部门预算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与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实现支付。

3.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用于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并与国库单一账户和预算外资金支出专户进行清算,实现支付。

4.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办理预算单位的授权支付业务,并与国库单一账户和预算外资金支出专户进行清算,实现支付。

(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程序

1.支出类型

根据支付管理需要,把财政支出具体分为:(1)工资支出,即预算单位的工资性支出;(2)购买支出,即预算单位除工资支出、零星支出外,购买服务、货物、工程项目等支出;(3)零星支出,即预算单位购买支出中的日常小额部分;(4)转移支出,即拨付给预算单位或下级财政部门,未指明具体用途的支出。

2.支付方式

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1)财政直接支付。由财政部门开具支付令,通过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商或用款单位账户。财政直接支付包括工资支出、购买支出和转移支出。(2)财政授权支付。预算单位根据财政授权,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财政资金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商账户。财政授权支付包括未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

3.支付程序

(1)财政直接支付程序。预算单位按批复的部门预算和按季分月用款计划,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向银行签发支付令,将财政资金从财政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商或用款单位账户;并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支出专户定期进行清算。

(2)财政授权支付程序。预算单位按批复的部门预算和按季分月用款计划,在批准授权月度用款额度内,自行开具支付令;经财政部门审核后,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财政资金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商;并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支出专户定期进行清算。

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实施步骤和范围

根据财政部在“十五”期间完成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本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04年10-12月)

认真做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宣传发动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紧制定改革实施意见和一系列配套制度、办法,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为**年的试点工作做好准备。

(二)试点阶段(**年)

1.选择试点单位实行规范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确定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政法委、市供销合作社、市公安局水上分局为改革试点单位。试点初期只对工资、政府采购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其他资金全部实行财政授权支付。随着改革的推进,逐步减少财政授权支付,扩大财政直接支付范围。**年下半年进一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

2.全面实行工资和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对市本级由财政供给的行政机关人员工资实行统一发放,即由财政部门通过银行直接拨付至个人工资账户。对部门预算列出的政府采购资金,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拨付至商品(劳务)供应商账户。

3.全面实施按季分月用款计划制度。对市本级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实行按季分月用款计划上报制度。按季分月用款计划由预算单位主管部门汇总后按期上报财政部门,没有下属单位的单独上报。财政部门对上报计划进行审核批复后,并按此计划合理安排财政资金。

(三)全面实施阶段(从2006年起)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从2006年起力争在市本级所有预算单位范围内,全面推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完成由财政分散支付制度向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转型。

五、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配套措施

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是对财政资金拨付方式的重大变革,是财政支出管理的创新突破,为保证上述实施步骤的有序进行,需要配套推进相关改革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按照内容完整、项目明细、定额科学、程序规范的原则,更加全面、细致地编制部门预算。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具体支出项目,应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列出,为顺利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创造条件。

(二)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协助做好清理试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意见〉的通知》(〔2001〕41号)的有关规定,对试点单位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账户进行清理,除按规定允许保留的账户以外,其余账户一律撤销,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保留或另设账户,确保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有效运行。

(三)设立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在财政部门设立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负责具体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等相关业务,并做好会计核算、定期对账、信息反馈等具体工作。试点阶段,由会计核算中心履行财政国库支付执行职能。

(四)建立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操作管理信息系统。尽快建立适应本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需要的现代化计算机网络系统,通过财政部门、预算单位、银行及中国人民银行等方面的网络联结,实现财政资金支付、清算、信息反馈和会计核算等各项业务的科学管理和安全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