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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时间:2023-06-29 17:14:2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第1篇

预防接种类疫苗将免费

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打破了原来疫苗接种必须收费的标准,将疫苗分为免费和自费两类。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级人民政府增加的疫苗以及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为一类疫苗,免费向公民提供。《条例》同时指出,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的,应当给予一次性补偿。《条例》放宽了疫苗流通领域的条件,符合相关要求的药品批发企业可以经营疫苗,但药品零售企业不得从事疫苗经营活动。

医院自配药剂也要许可证

患者到医院开药,除了能买到药厂生产的药品外,还会拿到一些医院的自配药剂,由于这些自配药剂无须严格审批,标准和质量都难以得到保障,给患者服药带来安全隐患。作为我国首部对医疗机构自配制剂进行管理的规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指出,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必须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具有能够保证制剂质量的专业技术人员、检验仪器、卫生条件和管理制度,在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情况下才能够进行制剂配置。此外,《办法》还规定,能够被委托配制的药剂仅限于具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且取得制剂批准文号,并属于医院类别的医疗机构的中药制剂。

公交线路站点调整公众作主

建设部《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的综合性规章,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服务意识。《办法》规定,需要调整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和站点设置的,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应当在调整前将调整方案向社会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因市政工程建设、大型公益活动等特殊情况临时变更汽车线路或站点的,必须提前10天通过张贴公告或者新闻媒体通知公众。此外,《办法》明确指出新建小区要设置公交站点。公共汽电车在营运过程中到站不停车无正当理由拒载、中途逐客等情形将处以最高5000元罚款。

培训市场与教育行政部门脱钩

培训机构扛着教育部门认证的牌子挣大钱的事情比比皆是。随着教育部《实施教育行政许可若干规定》的实施,再有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考试认证,要求考生参加强制性的考前培训的,无疑是违规行为。《规定》指出,教育行政部门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不得指定教材或者其他助考材料。通过考试,符合条件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授予相应的资格或者颁发证书。

环保立法与民沟通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保护法规制定程序办法》指出,立法起草工作实行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三结合。环境保护法规草案送审稿创设行政许可事项,或者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可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也可以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公众通过提意见或者参加听证会的形式广泛参与立法。

个人也可成为进出口货物收发人

与现行的报关单位管理办法相比,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将专业报关和报关企业统一合并为“报关企业”;统一市场准入的标准和审批程序;将每年一次的企业年审改为报关企业两年一次、其他企业三年一次更换注册登记证书等。《规定》扩大报关企业范围,指出,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办理报关注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不仅包括法人,而且还包括其他组织和个人。根据《规定》,个人可以个体工商户身份到海关办理报关注册登记,成为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取得独立的海关编码。

建筑垃圾不能随便倒

6月1日起,新房装修后遗留下来的废土料,不能被随意丢弃了。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明确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随意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规定》指出,建设单位的建筑垃圾处置,须报经市容环卫部门核准处理,居民房屋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不能私自交给个人拉走,应当将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堆放到指定地点。此外,《规定》大幅提高无证运输渣土的罚款额度,明确规定无证运输渣土可罚10万,抛撒渣土最高可罚5万。

社会组织连续两年不年检将被撤消

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的程序、年检的主要内容、年检结论作出明确规定。《办法》规定,本年度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者不按照章程的规定进行活动的等13种情形情形严重的为年检不合格。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将予以撤消登记并公告。

金融债券发行增加新主体

与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的《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市场发行管理暂行规定》相比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将金融债券的发行主体扩展到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办法》采用核准制而非审批制,重点对商业银行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发债条件作了明确规定。其中,商业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应不低于4%,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应不低于10%。《办法》不将担保作为金融债券发行的必备条件,而是交由发行人自主选择。这就允许具有不同信用风险级别的债券品种在市场出现,并且为债券品种创新和债券市场发展留出了空间。

内河船舶船员考试重视实际能力

比较1992年交通部颁布的《内河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更加注重考试前的实际能力鉴定。指出,申请《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必须具备经过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培训、有相应文化程度、持有有效的《船员服务簿》和水上服务资历、24个月内未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的大事故以上等级事故等条件。

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分三级负责

与交通部1995年的《交通部港口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相比较,《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适应港口体制改革的需要,规范了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明确港口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办法》规定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度。交通部统一管理全国港口竣工验收工作,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分三级负责,交通部负责一级;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一级;当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一级。

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更规范

《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第一部配套规章。比较交通部199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汽车运输管理规定》,新《规定》更加适应国际道路运输发展的需要。由于国际道路运输牵涉面广,管理难度较大,《规定》提高了进入国际道路运输市场的“门槛”,设立了行车许可证制度,明确了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职责。《规定》指出,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有擅自进入我国境内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或者运输危险货物的、在我国境内自行承揽货源或者有招揽旅客等行为的,将被处以最高6万元的罚款。

第2篇

1.建设项目利息支出的资本化处理

无论从理论研究还是实务操作,建设项目的利息支出是计入建设成本,还是计入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或企业的当期损益,都是一个需要明确规定的事项。《规则》第二十五条第(五)款明确了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各类借款利息、债券利息应当计入建设成本,但没有进一步明确借款利息停止资本化的时点判断。这是《规定》中就存在的亟待细化的问题,有必要通过《规则》予以明确。笔者建议,停止将借款利息计入建设成本的时点,应当是建设项目通过工程验收之日。作为实行一次验收的建设项目,例如房屋建筑物建设项目,该工程验收可界定为竣工验收;对于实行二次验收的建设项目,例如公路、港口、航道等工程建设项目,可将工程验收界定为初步验收或交工验收。通过验收次日起发生的借款利息,不应当在计入建设成本,而是计入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或企业的当期损益。这样进行财务处理,有助于与企事业单位的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协调一致。笔者注意到一些通过交工验收或者初步验收后的交通建设项目并没有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工作,实际完成的投资额往往也达到了概算投资的80%~90%,这意味着通过交工验收或者初步验收的只是主体工程而不是全部工程;剩下的工程还需要在主体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后到办理竣工验收的期间陆续完工并进行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对此笔者同意徐芳等人的看法,建议主体工程通过交工验收后,如果还存在较多的其他工程尚未完工,则需要根据其他工程占用的建设借款,将其借款利息继续资本化处理,直至这些工程通过交工验收为止[1]。需要明确的是,这些工程与《规程》第四十五条中规范的尾工工程并非同一概念。尾工工程应当是通过竣工验收后的剩余工程,而不是在主体工程通过交工验收后需要陆续完工的其他工程。

2.关于建设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支出

《规定》中明确了其他投资支出包括各种无形资产;但《规则》第二十七条中的其他投资支出中只涉及软件研发及不能计入设备投资的软件购置支出,没有涉及相关的无形资产。按此规定,一个重要的问题就需要明确,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利用财政资金并采取受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如何计入建设成本?《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设置的“在建工程”科目中不核算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而是将土地使用权直接计入“无形资产”科目,导致“在建工程”科目存在无法核算全部建设成本的局限性。这一问题在《规则》中不容忽略。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成本核算不存在这一问题,因为出资受让土地使用权发生的支出,按照规定是计入待摊投资支出的。

3.进一步完善对建设单位管理费的规定

《规则》第二十七条规定:项目建设管理费是指项目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至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所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这与财建〔2003〕724号中对建设单位管理费调整后的界定是一致的。在实务中,竣工财务决算不是一个时点行为,而是一个时期行为。竣工财务决算涉及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或审计竣工财务决算以及竣工财务决算的报批等行为过程。考虑到实际工作的需要,建议将项目建设管理费的界定调整为“项目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之日开始至竣工财务决算获得批准之日所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竣工财务决算获得批复,意味着建设项目的资金支付工作已经全部结束。以后发生的相关开支,应当分别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以及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实行两次验收的工程项目,由于经批准的竣工财务决算是编制竣工验收文件的组成部分,这意味着通过竣工财务决算并非说明工程验收阶段(从开始交工验收到竣工验收全部完成)的全部工作都已经完成。在此阶段还有可能发生建设单位管理费。这部分管理费应当采取预计的方式计入竣工财务决算。

二、对进一步明确对工程价款结算管理的思考

《规则》中明确对工程价款结算的要求是非常必要的。但有一点需要明确,这就是财政部曾联合原建设部在2004年10月20日印发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其中具有对工程价款结算的专门规定。如果《规则》中的规定与财建〔2004〕369号的规定不一致,建设单位应当执行何规定?如果《规则》采取部门规章的形式,则按照下位法从属上位法的要求,应当执行《规则》的规定,如果《规则》也属于规范性文件,则按照一般法从属于特别法的原则,建设单位则应当执行财建〔2004〕369号的规定。最好的做法,就是保持两项规定之间的协调,或者对此作出专门说明。《规则》第三十六条规定:工程价款结算,一般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这与《规定》的规定是一致的;但财建〔2004〕369号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5%左右的质量保证(保修)金。在管理实务中,某单位在建造合同中约定的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为4%,结果被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时认为违反了《规定》中“建设单位必须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规定,要求整改;但如果按照财建〔2004〕369号的规定,则属于合规行为。对此,《规则》中对此作出明确规定或对协调事项作出专门说明是必要的。理想的做法是,如果认为财建〔2004〕369号文的相关规定无需进一步修改,则《规程》中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管理的条款,只要求执行财建〔2004〕369号文的规定即可。

三、进一步完善竣工财务决算管理的思考

《规则》中对竣工财务决算的规范,除了增加了对尾工工程的规范以外,基本上与《规定》中的内容是一致的。这意味着,《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在《规则》中并未予以解决。不可否认,不同的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业务主管部门在不同时期的不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提出的概念具有不同的界定和相互交叉的矛盾。例如《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21号)第九条规定申请项目竣工验收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项目财务决算与审计报告;《邮电通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邮部〔1996〕54号)规定:竣工验收前应组织有关部门,根据通信建设工程决算编制办法的规定,编制单项工程竣工决算和建设项目总决算。工程在竣工验收后的三个月内将决算报上级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后的三个月内应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转账手续[2]。所以,从事不同领域的基本建设(例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筑物建设、冶金工业建设、邮电通信建设等)财务管理需要执行相应的管理规定;财政主管部门需要关注并解决好各行业之间的协调问题;政府业务主管部门需要关注并解决好行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之间的协调问题。

1.关于工程验收

不同行业的建设项目验收,有不同的规定。《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和《航道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8年第1号)中均规定将工程验收划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2号)和《邮电通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中将工程验收划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工程试运转期;试运转期一般为三个月到六个月。1990年9月11日原国家计委印发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中曾要求“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的规模大小和复杂程度,整个建设项目(工程)的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规模较大、较复杂的建设项目(工程),应先进行初验,然后进行全部建设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规模较小、较简单的项目(工程),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但建设部出台的有关房屋建筑物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中没有涉及交工验收和初步验收的工作规范,这意味着这些规定中是将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合并进行的;房屋建筑物项目不存在试运营期的划定,只有质量保证期,从固定资产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开始计算。2000年1月30日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中,也只规范了竣工验收事项。

2.关于工程验收与竣工财务决算的关系

在不同时期和不同的行业部门,采取了竣工财务决算、竣工决算、工程决算等不同表述。如果不考虑之间的差异,建议在《规则》中将其视为同义语并按照“竣工财务决算”的表述统一规范。竣工财务决算应当在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的基础上进行。既然《规程》允许大型项目的竣工价款结算在办理竣工验收三个月内进行,这意味着再按照《规定》第三十七条中的要求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就不现实。一般来说,如果工程项目采取一次验收方式,即只组织竣工验收,则竣工财务决算需要在竣工验收后办理。例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范的办理竣工验收的条件,不包括竣工财务决算文件。但是实行分次验收的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中往往要求将竣工财务决算文件作为申请办理竣工验收的条件之一。例如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交工验收后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并将经过审计的竣工财务决算作为竣工验收文件的组成部分。

3.规范竣工财务决算的有关建议

可以认为,不同行业的业务特点影响着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以及竣工验收的不同要求。如果存在交工验收或者初步竣工验收环节的工作规范,由于交工验收或者初步竣工验收合格意味着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则应当在此基础上办理与施工企业之间的工程竣工结算并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并将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作为最终竣工验收的前提之一;如果不存在初步竣工验收或者交工验收的工作环节规范,则竣工验收是检验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依据,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四、进一步完善对资产移交的管理

第3篇

__年,我县以建设新兴__城市为引领,坚持城乡布局统筹规划、重大项目统筹推进,重点实施了25项“三重一大”城建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93项城乡重点工程,计划总投资336.3亿元,当年实际完成投资146.9亿元,西北绕城公路、千万吨港口工程三期、政务服务中心装修工程等10项工程已竣工,徐沛快速通道工程沛县段、安国湿地及导流工程、沛城地表水厂等62项工程全部完成年初下达的序时进度。城建重点工程建设基本上完成了全年建设目前任务。

坚定不移实施“1+5+100”规划,全面完成100个农村新型社区总体规划修编、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镇区主要街道、重要节点的建设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城乡规划全覆盖。一是高水平定位中心县城。加快编制沛县城市总体规划,把城市规划、城镇规划、村庄规划统一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推动土地利用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等“多规融合”,实现城乡统一规划、统筹发展。启动沛公园北侧、正阳路北延两侧安置区域规划,加快编制沛北一体化发展规划和重点功能片区规划、重点地段景观规划、绿色生态规划、城区交通规划和各专项规划。二是高标准规划中心城镇。围绕市委、市政府“1+5+30”的新型城镇发展体系,重点培育5个中心镇向小城市发展,加快中心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的制定和修编。三是高起点绘制新型农村社区。坚持“五化”引领,把优化调整镇村布局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村庄环境整治规划有机结合起来,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结合起来,围绕全县100个新型农村社区,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

坚持北连西扩东进战略,以“三重一大”重大城建项目和93项城建重点建设为抓手,全力加快建设新城区、改造提升老城区、完善配套开发区。今年,我县城市建设计划完成投资140亿元,重点推进了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商贸物流等重点项目建设。一是拓展城市发展框架。按照“南北相连、东西贯通、中心成网、成环、四周通达”的要求,继续完善新城区路网建设。按照十分钟车程的要求,抢抓徐州实施“两路两河”工程的重大机遇,加快推进徐沛快速通道建设,力争早日建成通车。随着徐沛快速通道、环微山湖大道项目的快速推进,“两路”建成后,沛县将融入徐州市区半小时经济圈,微山湖景区、沛县城区和徐州市区之间将形成水系一体、路网贯通、城湖互动、山水相连的大__城市发展格局。二是完善市政设施建设。高标准修建了正阳路北延、汉城北路等6条城区主干道路网,随着正阳北延、汉城北路等市政道路的加成通车,进一步延伸了新老城区、开发区南北向的道路,加快与汉源大道交叉贯通,实现了新城区北连与副城区、__新区对接步伐。三是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文化中心、老年公寓、新城人民医院二期、新城政务服务中心、新城实验学校等文化体育、教育卫生等功能性项目相继建成,城市的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在充分考虑住房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需求的同时,实施了东环路及樊哙路路灯美化、亮化工程、门头店招整治、垃圾中转站建设、城区道路绿化、水更清等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了居民生活环境,做美做靓__城市。四是加快城市商贸服务中心建设。通过繁荣城市产业,集聚人气,提升活力,促进“以业兴城、以城兴业”,增强新城区城市发展活力和

综合竞争力。加快推进了德信九龙城、雨润城市综合体、侨城五星级酒店等一批重点商贸项目建设,通过大力发展精品百货、大型超市,餐饮娱乐等多种业态的大型商业项目,打造主城区核心商圈,形成以商贸、服务业聚集区,以汉城路为中心的贯穿新老城区的商贸核心区逐步形成。结合国家关于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支持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中等城市实施“1+3个100万工程要求,在科学进行城市设计的基础上,逐步对旧城区进行改造,完善各项配套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一是加快推棚户区改造。今年以来,实施了沛初中北二期、汉城国际二期西区北侧、申庄、孟桥、鼓楼市场、许阁、许塘坊、四堡、蒋庄、杈营园、那庄等21个项目,征收户数约7360余户,完成房屋征收面积约172万平方米。在加快房屋征收的同时,积极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按照就地安置的原则在中央御景二期、九龙城B地块、祥云紫金嘉苑小区等一批高档小区配建安置房;实施了阳光四期、万顷良田二期、毛庄小区二期、北孔庄安置等15个安置小区建设,全年共开工安置房144.2万平方米,完成主体验收125.5万平方米。二是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和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努力实现城镇人民安居乐业,建设红光小区二期、民福园等住房保障工程,完成公共租赁住房240套、经济适用住房400套、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51户。三是加快推进住宅小区建设。全县新开工侨城御景、雨润城市综合体、城投鼓楼国际广场、汉街四方广场、新都市华庭等一批高档精品住宅小区,投资35亿元,总面积达200余万平方米,建成面积105万平方米。

一是加大村庄环境整治力度。今年省下达我县整治任务496个,县委、县政府自定目标任务744个,年底全县的1329个村必须全部达到省整治标准。完成整治任务的312个村已整治完成并通过验收,省定任务剩余村将在12月底前结束整治。按照《江苏省村庄环境整治考核评分办法》对完成整治任务的村进行验收,为确保高标准、高分通过验收,县村庄整治办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城管、规划、环保、园林、民政、水利等相关单位的分管负责人在7月8-9日,10月22-27日分别组织2次自查,目前,我县已投入整治资金1237.8余万元,动用挖掘机、铲车、推土机、三轮车等机械约4759台时,出动人力约2.8万人次,新建道路1.2万平方米,安装路灯108盏,完成建筑物外体粉刷3.62万平方米,疏浚河道坑塘104处,新增绿化面积1.6万平方米,拆除违建15.5万平方米,清除杂物、柴草堆等9058余处,清除垃圾7310吨,新增密 闭垃圾箱23个,新添置垃圾桶近780只,清理广告5075处,新建公厕2座。二是积极引导群众向新型农村社区居住。围绕规划确定的100个新型农村社区发展目标,积极开展指导工作,全县各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各项措施,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资源向社区集中,引导鼓励村民逐步向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新型农村社区集聚。目前全县已启动28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面积为33.83万平方米。三是加速沛北一体化发展。坚持顶层设计的理念,加快实施杨屯镇新镇区建设、中德合作沛县矿地一体化土地开发与利用工程、公共交通一体化工程、尾水导流和安国湿地工程,区域供水、暖、气管网建设工程等一批事关沛北一体化发展的重点工程,着力推进沛北交通网、供水网、供电网、信息网、供气网、市场网建设。结合沛北采煤塌陷村庄整体搬迁,加快完善沛北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布点工作。由中国规划设计院上海分院设计的初步规划成果已经形成。

围绕打造品牌城市,结合创建国家生态县,精雕细琢城市景观,提高城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强城市发展的软实力。一是提升老城区面貌。配合 “城更靓”工程对新、老城区汤沐路、汉城路、东风路、正阳路、迎宾大道、萧何路、汤沐路等34条道路,共修补沥青砼路面2.3万平方米,水泥砼路面8889平方米,更换路牙石9611米;完成正阳路改造、汉街小区排水改造工程;加大路灯维护力度,更换各类灯具1800余套,更换节能灯1300余只,完成了汉城南路路灯进行改造工程。建设了一批街头绿地,提升城市面貌,让居民享受更加舒适的生活空间。二是打造亲水生态城。依托微山湖水资源优势,加大城市水系建设,实施了尾水导流工程、水更清工程,整治杨屯南支河、姚楼河、苏北堤河、丰沛界河等4条河流,让水网环抱城市,实现城中有水、水中有城,逐步形成集亲水、休闲、景观于一体的城市生态体系,彰显__生态城市特色。三是打造绿色园林城。以公园、河道、道路绿化为重点,加快千岛湿地公园、安国湿地公园的建设,实施了鸿鹄园、铁西公园等生态公园建设,完成了城区道路绿化补植工程,打造“城市绿肺”,形成了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的新亮点。

按照县委统一安排部署,自今年3月份以来,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对照“五个无”,贯彻精神,扎实有序地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的工作,切实把规定动作做到位,把自选动作做扎实,整个活动有声势、有特色、有实效,全局10个党支部,在职党员188人,离退休党员63人,做到了活动参与率100%,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重要成果。通过开展文风会风治理、“严纪律、正作风、作表率”等集中行动,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推动党员干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委10项规定,增强纪律意识,规范工作行为,注重工作实效,有效整治了作风之弊。在改进调查研究方面,严格落实调研制度,每位局班子成员牵头主持1项重点调研课题,下基层调研时间每半月一次,注重倾听群众呼声,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在改进文风会风方面,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从严控制各类会议活动,严格控制文件数量,不发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在规范“三公”经费使用方面,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公款吃喝;规范车辆调度、车辆定点停放,防止了公车私用等现象发生,全局“三公”开支同比下降60%以上。

根据县委《关于在全县开展十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为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推进全县建筑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局近期对建筑市场存在的假借资质承揽工程、工程招标中的违规行为和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使我县的建筑市场秩序有了明显的好转。一是打击非法转包工程。对城区64项在建的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进行了全面排查,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有效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从重从快,查处了中盛

公司、恒远公司非法转包小街子工程一案。全年共下达了建设工程检查意见书107份,停工整改通知书22份,立案查处20件。二是严肃查处了招投标中的违规行为。加强“两场”联动,强化标后管理,加大了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对围标串标行为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形成不敢围标串标的惩戒机制,今年公开招标建设工程59个标段,邀请招标 27个标段,直接发包47 个标段,异地评标10个标段,远程协作13个标段。应招标工程和公开招标率均为100%;中标结果公示率100%;《施工合同备案率》100%。三是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资行为。面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在工地设置举报投诉信箱,对举报投诉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市政公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徐州泽涵置业有限公司、江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了查处,同时在江苏省住建厅网站上计入不良行为记录。今年以来共处理欠薪案件62起,涉及1210人,涉及金额3617.6万元。总结__年城市建设工作,也有需要改进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城市规划体系尚不完善。专项规划的编制仍然滞后,规划编制步伐需要进一步加快,规划实施不到位,村镇规划管理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城区道路、供水、排水、供气、电力、通讯等行业规划有待进一步统一协调,城市道路、排水等基础设施滞后,城市空中管线没有入地。二是城市建设受资金制约。受到国家大环境影响,房地产市场资金来源上的约束也日趋紧张,造成部分开发商压缩开发面积,存在观望心理。目前,我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要还是依靠政府直接投资和向上争取省市补资金,筹资渠道单一,缺少市场化运作的相关制度和措施。三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还不完善。城市功能还不完善,发展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供热能力不足,热力管道主要分布在汤沐路以南,不能满足全县供热需求,缺少专门的供热公司;老城区给排水管网陈旧老化,没有真正实现雨污水分流;燃气供应量已经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绿”和“水”的建设离__城市所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城区缺少大型停车场,车辆的停放主要是在道路和人行道上,造成人行道板破损严重。四是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还存有较大差距。存在未批先建、“先上车、后买票”现象,导致一定的安全、质量隐患,开发队伍良莠不齐,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仍需提高。五是精品工程数量不多。这几年我县工程数量不少,也搞了不少大型工程,但没有一项工程获得国家“鲁班奖”,新城行政中心也只是获得江苏省“扬子杯”,真正拿得出手的标志性建筑、有我县地域特色的工程项目不多。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建设“实力沛县、宜居沛县、美丽沛县、幸福沛县、活力沛县”的要求,主动适应新常态,迎接新挑战。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发展动力,以完善体系、提升功能、注重内涵、协调发展为重点,大力实施城镇化主导战略,加速中心城区功能跨越提升,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注重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确保城镇化发展成果惠及于民,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构建城乡一体化新格局。继续做大做强中心城区,有重点地推进中心镇向小城市发展,逐步形成以中心城区为龙头、以县城为支撑、以小城镇为基础、新型社区为基础的城乡一体化新格局。

2、提升城乡一体化发展质量。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坚持以人为本、优化布局、生态文明、传承文化等基本原则,以做大做强区域中心城市为重点,切实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积极推进“北连、西扩、东进”,围绕“1+5+100”城乡一体化发展布局,着力做大县城、做强中心镇、做美新型社区,不断提升全县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

3、配套完善各类政策。协调推进户籍、土地、社会保障等政策改革,不断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制度安排,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同城同待遇”,进一步提高人口城镇化水平。积极推进城市经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建设,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

4、加大建筑市场整治力度。继续开展建筑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假借资质承揽工程、工程招标中的违规行为和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县建筑市场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为全县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计划完成投254.7亿元,加快__新区建设,实施96项城乡建设重点工程,完成S427东延工程等城区道路100公里;完成棚户区改造200万平方米,房地产开发面积400万平方米;实施绿化面积100万平方米;提升老城区面貌,大力实施七彩街中支道路、曙光街、樊巷街等12条城区道路综合改造,提升老城区形象,努力把老城区建设成一个交通便捷、环境优美、设施配套、功能完善、适宜人居、城市基础设施水平达到省内一流、与__新区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城区,加速中心城区功能跨越提升,力争城镇化率提高3个百分点,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形成与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相协调,奋力构建沛城为龙头、重点镇为支撑、新型社区为基础的城乡一体化新格局。

1、大力推进城建重点工程建设,提升综合承载能力

以建设__新区为引领,继续坚持实施北连西扩东进战略,大力推进总投资254.7亿元的96项城建在重点工程建设,确保年底一批城建重点工程建成投入使用。

一是加快城市路网建设,提高城市交通承载能力。依托徐沛快速通道、湖西航道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实施272省

道徐州至沛县公路、西环路修复工程、S427东延工程、屯北路工程、沛公路西延至龙河路等路网建设工程,力争2015年底基本建成通车,为__新城全面建设拉开骨架,全面提高城市交通承载能力;同时,加快红光路建设,力争汛期前建成通车,为沿河以北区域和红光北路东侧区域的开发建设打开空间。实施城区主次干路网建设。做好曙光街西段、樊巷街、正阳小学北道路、新都市华庭西道路、汉城南路改造等12条城区道路建设和改造等,打通末端节点,改善城市“微循环”,提高现有路网使用率条,提升道路通行能力。二是加快城市功能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品质。围绕夯实基础、完善功能、优化服务,不断提升新城区发展功能,发挥对周边区域的辐射带动功能。加快推进实验小学、三中教学楼、树人小学、新城学校、保安学校综合训练馆等7所学校建设,力争9月1日前交付使用。加快推进文化中心、特勤消防站、公交加气站、停车场等文化体育、教育卫生等功能性项目建设,在充分考虑住房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需求的同时,加快推进以汉城路为中心的贯穿新老城区的德信九龙城、雨润城市综合体、侨城五星级酒店、汉城国际步行街、鼓楼广场等商贸设施建设,打造主城区核心商圈,形成以商贸、服务业聚集区。

三是加快棚户区改造,改善城区居民生活条件。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3]108号)文件要求和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2013—2017年拟实施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计划方案,加快推进双靛池地块、六中北西地块、七洲集团地块、啤酒厂北地块、新实验小学等7个地块2600 户,44.3万平方米地块的征收工作,集中开发建设中央御景二期、汉街四方广场、中润东方广场、汉邦景城、易龙新汉城、城投御园、侨城御景、汉爵御园二期等400万平方米的高档住宅小区;加快推进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北孔庄二期等91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景观,迅速凝聚人气。同时,加快红光小区三、四期9.3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力争年底交付使用,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有效解决城镇中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

四是高标准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打造生态宜居城市。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为引领,继续加大力度实施铁西公园、游园绿化工程、文化中心绿化工程、绿化隔离带工程等游园和城区道路绿化补植等增绿工程,努力打造一批新的绿化精品工程。不断提升绿地精细化管护水平,形成点、线、面、环相结合的组织完善、布局合理、特色突出的绿化系统。开展大沙河治理等河道疏浚整治开发,增强河网水体流动性,改善河道水质与水环境,打造特色河网原生态水系景观与风格,构建碧水蓝天工程。加大对城区老街道、小街巷的改造力度,实施道路硬化、道路街景美化和路灯亮化工程,建设一批小游园、街头绿地,提升城市面貌,让居民享受更加舒适的生活空间。

2、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建设,加快城镇化发展步伐

一是引导新农村建设向社区集中。按照规划确定的100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规划,从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信息、物资等方面给予支持。同时,指导好新型设社区道路、学校、幼儿园、卫生室、供排水、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为群众入住新型农村社区创造好基础条件,以此鼓励引导群众到社区建房,促进人口集中。

二是大力推进村庄环境整治。按照“六整治、六提升”和“三整治、一保障”的要求,各镇根据目标任务,不断创新机制、多措并举,以三星级“康居乡村”创建和美丽乡村示范建设为抓手,强力推进全县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对全县1329个自然村整治完成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对照省制定的整治标,查漏补缺保每个村庄道路硬化、排水沟渠、绿化美化都达到标准要求,整治一个,达标一个。同时,集中人力、集中精力、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财力、集中资源,全力以赴抓整治,确保2015年4-5月份通过省市对我县村庄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全域验收,立即移交城管部门进行长效管理,防止“脏乱差”问题出现回潮,切实巩固整治成果。

3、以精细精品建设,打造一批人民满意工程

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全面规范工程现场秩序,继续深入开展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对在建工地的巡查和督查力度,对存在问题的项目整改情况进一步跟踪落实,加强对污染多发的工地的监督检查。以创建省级文明工地为引导,从规划设计到工程建设、到施工现场等各个环节,制定严格的施工现场管理标准,推行精细化施工,特别是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工程,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坚决清除施工现场,未经检验的建筑材料一律不准投入使用,对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要求监理人员上报旁站监理方案备查,对施工安全的薄弱环节、隐患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及时发现和整改工程建设中的问题,在施工过程中切实做到精致、精细、精品,努力把工地打造成文明工地,把工程建成质量一流的精品工程,全力打造一批人民满意工程,争创一批省市优质工程,力争“扬子杯”,争创“鲁班奖”。

4、大力推进建筑市场专项整治,进一步依法规范市场秩序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我县建筑工程承发包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发包、专业承包、平行发包要求,加大总承包模式推动力度,同时强化工程招标投标监管,以切实改变发承包随意混乱局面。

一是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定程序。凡是未办理施工图审查、质安监手续、施工许可、合同备案等手续或手续缺失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对擅自开工建设、擅自投入使用行为,责令整改,并对当事主体、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项目负责人实施严厉处罚。把建筑施工违法分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专项治理作为今后两年的工作重点,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通过既有的市场综合大检查、稽查活动、专项检查等措施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建设单位的肢解发包行为、施工单位的转包分包、合同履行行为、单位或个人挂靠承揽工程及出借资质、资格证书等行为。

二是加强安全文明施工。从工程图纸设计审查、招标投标、竣工验收备案等各个方面强化监管与服务。严把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监督、工程监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监管体系。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突出抓好抓好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土方工程、施工用电、起重机械、施工吊装和施工机具安装等关键环节的检查验收。

三是认真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结合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开展专项抽查,进一步加强日常巡视检查。扩大日常巡视检查覆盖面,加强对农民工签订

劳动合同及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设置举报投诉信箱,加强举报投诉接待力量,做好对举报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对举报投诉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及时查处一起。继续完善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动机制:开发企业应提供清欠办开据的“无拖欠”证明才能参加投标,施工企业提供清欠办开据的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才能质监介入等,力争从源头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有条件的企业要实行实名制“一卡通”,以后逐渐进行推广。5、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塑造良好的队伍形象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大精神为主旋律,围绕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五大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提升我局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一是以加强教育为切入点,营造勤政廉政的良好氛围。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纪、廉洁从政主题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充分利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系列警示教育为抓手,发挥宣传、教育和警示的功能,从反面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能力,切实筑牢党纪国法的“红线”和拒腐防变的“防线”,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筑牢廉政“防火墙”。

二是以完善制度为支撑点,构建公开规范的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构建“以制度管人、以流程管事”的刚性约束力,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聘请政协委员、人大代表、行风监督员,听取效能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发放问卷调查表、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住建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对投诉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答复”,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以从严执纪为关键点,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的执行力。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岗位和环节加大执纪检查力度,突出抓好时间节点、特殊场所和关键人员,严格落实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失职追究等制度,彻底铲除“吃拿卡要”和“四难”等不良现象,及时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理,继续抓好招标投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房屋征收等重点环节的监管,严肃查处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全局党员干部队伍的清正廉洁。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工作体制。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全力抓好项目的组织实施,积极会同各有关部门要抓好重大城建基础设施项目的方案审批、预算评审、项目验收、督查考核等工作;同时,抽调精干力量,完善工作体系,对照目标任务,抓好措施落实,切实组织好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各项工程顺利推进。

(二)多方争取、多元融资。积极主动向上争取各种政策和土地指标,化解资源要素瓶颈。进一步深化机关工作效能,强化服务意识,以优异的服务保障项目快速推进,争取更多的企业前来兴业投资。积极探索城市经营模式,结合全区可开发用地,充分发挥各种投融资平台作用,尝试多种融资模式吸引外资、民资参与城市建设,保障建设资金源源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