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30 17:20:5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村镇银行未来发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5-128-01
村镇银行是在我国银行商业化改革背景下产生的,其商业性定位是承担农村金融市场服务的“开拓者”,其服务主体是商业银行无暇顾及或没有能力开发的农村、农业、农民。现实的村镇银行由于规模小,管理人才短缺,运营方式单一,结算渠道不完善,市场定位不合理,存贷比偏高,吸存难度大,创新能力不足,经营管理水平不高,与农村信用社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同质化”,同村镇银行设立初衷的“新机制”和“差异化”有较大距离。
村镇银行的功能定位。村镇银行与目前的县域银行(农商行、农合行、农信社)是同质竞争关系还是差异化的互补关系,还是竞争与差异化互补两者兼备?从目前情况看,农商行、农合行、农信社、村镇银行并没有差异化功能定位,有的倒是因为农村金融机构存在明显的税负差别,村镇银行目前所得税率为25%,营业税及附加税率为5%,而农信社所得税全部免除,营业税及附加税率为3%。为此功能定位与政策扶持的关系必须理顺,银行规制必须明确,这样才有利公平竞争。
二、关于村镇银行的股份结构
2006年,银监会鼓励社会民间资本设立村镇银行,规定有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村镇银行的主发起行。2007年银监会《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指出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是主发起行,持股比例不低于总股本的20%,其他单一非银行企业法人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0%。2012年银监会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为15%。
在实际工作中,发起行希望占控股地位,能主导经营。所以,发起行在村镇银行中的持股占比都在50%以上,有的甚至高达80%~90%。发起行凭着自身的控股地位,自然而然地把自己的经营思路和金融产品“克隆”过来,这样,村镇银行就变成发起行的“分支”机构。因此,村镇银行的设立,应严格控制主发起行的持股比例。
既然村镇银行设立意图之一是向民间资本开放的金融机构,股份80%以上应由社会资本出资认缴,优先引入当地有经济实力的优势企业和种养业大户。民营股东会按照市场化思路去经营银行,他们更了解市场,更能催发创新。而发起行应在村镇银行的规制设立、合规经营操作、风险防范,公司治理方面发挥更大更好作用。
三、关于村镇银行的管理模式创新
如何实施村镇银行“质”的提升,有两条不同路程可供选择:一是传统做法,在目前专业管理人才严重短缺的条件下,要想把全国1000多家村镇银行从整体上提升素质是个难题。二是实施村镇银行管理模式创新。突破主办行管理村镇银行模式,借助股权基金管理运作模式,走出“小资本小银行”的误区,在全国以省(市)为单位组建村镇银行控股公司,通过聚集一批高端专业人才,建立市场化委托制,对村镇银行进行全方位、高端化管理和服务。实施高端战略投资者同“本土化”民间资本组合,实现规模化连锁式为特色的村镇银行,实现银行管理模式创新。这样的村镇银行有别于农商行,农合行和农信社,从资本规模、人员素质、经营理念、管理模式多个层面实行改革创新,真正做到高人一筹,为我国农村金融创新迈出坚实的一步。
关键词:农村金融;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
一、小额贷款公司运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风险
第一,资金来源不足是限制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主要瓶颈。首先,“只贷不存”的制度约束。来源于政策方面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在业务运营中“只贷不存”,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不能吸收存款。其次,股东的增资扩股意愿不强。目前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虽然全部实现了当年开业,当年盈利,但盈利状况较差。遏制了股东增资的愿望,通过股东融资扩大资金来源的积极性不高。
第二,身份地位不明确,无法享受国家政策优惠。按照现行财税政策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虽然从事金融服务业务,但在性质上属于一般工商企业,不能享受金融机构的税收待遇。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范围是金融业务,但定位又是企业,又非银监部门批准成立,所以享受不到应有的财政补贴。
第三,征信信息缺位,信贷风险难控。由于小额贷款公司征信管理技术标准较低,管理经验缺乏等多方面的原因使目前接入征信系统的条件尚不具备,不能及时方便地通过征信系统查询贷款客户的基本信息、信贷信息以及主要财务指标等诚信记录,小额贷款公司对借款人的了解主要是通过信贷员的实地调查、借款人情况介绍和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其控制贷款风险的难度较大。
第四,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风险防范能力较低。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目前国内没有现成的信贷管理软件和客户评分系统,贷款收放、财务核算大部分都是手工操作,信贷管理及机构能力建设亟需提升。在办理具体的业务上,实际操作经验不足,特别是对客户信用度判断能力较差,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急需加强。
第五,监管主体缺失,外部监管不力。小额贷款公司没有取得金融机构的许可证,未被监管部门列入监管范围。同时,由于其“只贷不存”的性质使之区别于银行类金融机构。银监会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运作持观望态度,人民银行对其进行政策引导和技术指导,财政和工商部门缺乏对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的手段和依据,这种多头监管的形式造成“谁都管,谁都不管”的尴尬局面。
二、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第一,拓宽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渠道。支持和鼓励农发行、国家开发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向小额贷款公司发放委托贷款、批发资金等,以解决小额贷款公司后续资金不足的困境,将小额贷款公司所拥有的贷款需求信息与大型金融机构所支配的资金对接,实现共赢。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吸收有实力的股东投资。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利用发行集合债券等债务工具融资。引导金融机构或财团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股权投资基金,为小额贷款公司进行股权融资。在严控风险的基础上,选择少数优秀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委托贷款试点,解决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单一的问题。
第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给予小额贷款公司一定的政策优惠,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对涉农行业和中小企业加大融资力度;二是参照农信社、村镇银行的标准,适当减免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为扶持小额贷款公司做大做强提供宽松的政策环境;三是各级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农牧业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和微小企业贷款给予一定的利息补贴,引导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三农”的方向。
第三,从法律上赋予小额贷款公司合理化的身份。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的是金融业务,应该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而不是企业法人,国家应针对小额贷款发展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担保、监管、风险管理有法可依。目前我国的小额贷款公司还处于微利状态,如果没有低成本的资金来源,行业将难以持续经营。2009年,银监会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规定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以改制成为村镇银行,其旨在引导和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规范经营、持续稳健发展,对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的未来发展提供了行之有效的路径。通过改制为村镇银行,将会改变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不足和主体地位模糊的状况,纳入我国金融机构的监管中,有利于未来发展。
第四,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和资本金补充机制。小额贷款公司应该按照金融企业内部控制要求,严格约束、规范行为,以防范金融风险。在补充资本金方面,一是拓宽资本金来源渠道,吸引民间资本、商业资本等资金进入小额贷款公司,以使资本金得到及时补充;二是及时足额提取风险准备金,建立坏账准备金制度,定期从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坏账准备金,用于冲抵代偿和弥补贷款呆账损失。
第五,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解决小额贷款公司信用信息缺失问题。加快完善小额贷款公司与人民银行个人信贷征信系统的对接,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尽快加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以便小额贷款公司及时了解掌握借款人的相关信息,为其发放贷款提供必要的参考,使其提高贷前调查效率,降低贷款信用风险。
【关键词】村镇银行;湖南省;调研报告
1.前言
自2007年1月12日银监会印发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颁布以来,全国范围内已设立几百家村镇银行。村镇银行的设立,是深化中国农村金融机构改革的一项创新之举,它在缓解农村资金供求矛盾,促进农村金融竞争,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具有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作为农业大省的湖南,村镇银行在我省农村经济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村镇银行的发展是关系我省新农村建设乃至“三农”长远发展的关键。但是村镇银行作为新的金融机构,它的发展势必会遇到很多困难,除了直接面对来自以农信社为主的农村机构的竞争,更多地要面临农村信贷的小额化,分散化所带来的高风险,高成本。湖南省村镇银行发展状况到底如何?他们是否有效、便捷地为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标准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课题组成员运用抽样调查法结合典型调查方法对我省村镇银行的开设和发展进行调查研究。
2.湖南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2008年3月16日湖南省第一家村镇银行湘乡市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对外挂牌营业,截止到2013年3月22日,湖南省现有村镇银行29家。
2.1 湖南村镇银行发起设立基本情况
在设立开业的29家村镇银行中,2008年批复开业3家,2009年批复开业2家,2010年批复开业4家,2011年批复业5家,2012年批复,15家,其中大部分是2011年2012年设立开业的(详细情况见表1)。29家村镇银行注册资本平均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根据我国村镇银行总行的分布情况,按照省级行政区的平均数来看,中部地区9省的平均数最高(约34家/省),湖南省的村镇银行发展在全国省份中居中下游水平。
从表1可看出,从2008年在第一家村镇银行正式对外挂牌营业到2011年,四年时间平均每年开业的村镇银行不到4家。2012年,湖南省村镇银行实现了一次量的飞跃,开业的村镇银行15家,占到了总数的51.7%。湖南省13个地市,1个自治州除怀化外其他地市自治州都已设立村镇银行,郴州和衡阳分别以5家和4家位居前两位。
湖南村镇银行发起行的性质和产权结构各不相同,有中资银行也有外资银行,有政策银行也有商业银行。如韶山光大村镇银行是湖南首家由股份制商业银行(光大银行)发起的;平江汇丰村镇银行是湖南省第一家由外资银行(汇丰银行)发起的;汨罗国开村镇银行是由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发起的。湖南省村镇银行的设立具有明显的批量化设立的特点,这些主导行以沪籍银行为主。在湖南省的29家村镇银行中,上海农商银行发起设立的12家村镇银行分别布局在宁乡县、醴陵市、双峰县、涟源市、长沙县、永兴县、衡阳县、桂阳县、澧县、临澧县、慈利县和石门县,每家资本金为5000万元,由上海农商银行控股51%,其他由法人和自然人参股。湖南是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设立村镇银行最多的省份。除了上海农商银行之外,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在湖南省先后发起设立了4家村镇银行。2009年,在湖南资兴发起设立了资兴浦发村镇银行;2012年09月,浦发银行在湖南批量设立茶陵、衡南、沅江和临武浦发村镇银行,4家湘籍浦发村镇银行注册资金共2亿元人民币,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出资占比为51%。
2.2 湖南村镇银行规模结构状况
从注册资本来看,29家村镇银行注册资本总额达人民币161000万元,平均注册资本额人民币5551.72万元,注册资本最低的为1000万元(1家),最高的为2亿元(1家),其次是1亿元(1家),其余的26家均为5000万元,注册资本规模在全国范围内居于中等水平。除资料不详的1家村镇银行之外,其他的村镇银行都是发起行绝对控股(至少占股为51%),其中汇丰银行投资的湖南平江汇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哈尔滨银行投资的株洲县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和耒阳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发起行100%控股(具体见表2)。
从业务经营范围来看,湖南村镇银行的业务经营范围基本涵盖了银行类金融机构业务。
较为充足的注册资本有助于村镇银行扩大单笔业务的规模,有利于加快经营发展,有助于更好地满足农村地区的金融需求,有助于村镇银行保持较高的抗风险能力,有助于村镇银行与农村区域的其他银行类金融机构相竞争。由于湖南村镇银行按照“低门槛、严监管;先试点、后推进”的原则,直面解决农户资金问题,激发农村金融市场活力,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进程,真正意义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3.湖南村镇银行发展面临的问题
课题组通过网络调查,及对JX村镇银行进行实地调查,发现湖南省辖内村镇银行设立时间较短,绝大多数没有设立分支机构,只有一个营业网点,服务范围有限,无法覆盖整个辖内区域的全部农户与中小企业,支农效果未完全显现,也一定程度限制了各类银行业务的拓展。湖南村镇银行发展面临以下问题:
3.1 宏观方面,政策瓶颈限制了业务发展
目前,湖南的村镇银行成立已有7年之久,发展现状良好,但增速缓慢,2012年湖南进入“批量扩张期”,且盈利能力较差,究其原因,国家对村镇银行的扶持政策不明确,尤其在税收减免、存款准备金率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始终不明朗。作为农业大省的湖南,高新农产业和龙头企业仍然比较少,因此虽然湖南现在已经成立了29家村镇银行,但是如果没有政府扶持,仅仅凭个人之力要获得高效益项目的支持难度很大。
3.2 微观方面,筹集资金困难
课题组成员调查湖南省JX村镇银行发现,该银行设立于农村贫困地区,虽具有一定的本土优势,但由于这些地区受地域自然条件和开放程度等限制,居民收入水平不高,农民和乡镇企业闲置资金有限,客观上制约了该村镇银行储蓄存款的增长。二是JX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成立的时间较短,社会各界对其缺乏了解,与国有商业银行、邮储银行、农信社相比,社会各界对其的认可程度大打折扣,有的甚至将其误视为“草根银行”。三是原桃江县“农村两会一部和一社(城市信用社)”被撤销的影响至今仍未消除,村镇银行树立品牌形象起步艰难,自身吸收存款难度较大。四是JX村镇银行作为法人机构,却只有一个营业网点,加之如上所述的现代化支付手段匮乏,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对农户和中小企业的吸引力。
湖南村镇银行还面临支付结算网络不畅、银行卡业务缺失、存款结构失调和信贷支农创新压力较大等困难。
4.对策与建议
4.1 国家应加强对村镇银行的扶持力度,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风险补偿机制
一是发挥税收政策的激励效应和调节作用。充分考虑到村镇银行发展期的实际困难,建议对村镇银行实行“全免‘三农’贷款营业税和所得税免征”的优惠政策,以缓解“三农”信贷高风险、高成本矛盾,更好地激励村镇银行面向“三农”、服务“三农”。二是建立财政补偿机制。建议地方政府从财政预算中拿出一定规模的资金,成立农户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专项用于补偿村镇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发放支农贷款时由于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原因形成的贷款损失,由财政提供资金给予涉农金融机构一定比例的补偿,并对农贷利息予以一定财政补贴。三是建立和完善政策农业保险制度。特别要开办多种形式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重点是健全农村房屋、畜禽等财产保险和农作物灾害保险体系。尝试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涉农企业、农户按一定比例分担保费和理赔费用,并给予一定税收优惠政策。这样,既可补偿农民因遭受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损失,调动农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积极性,又可补偿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部门发放农业贷款无法收回而形成的贷款损失,消除其后顾之忧。四是积极发展面向涉农中小企业和农户的抵押融资担保体系,缓解涉农贷款抵押、担保难问题。鼓励政府出资的各类信用担保机构积极拓展农村担保业务,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三农担保机构,建立担保基金,发展农村互作担保组织,并鼓励现有商业性担保机构开展农村担保业务,适度分散村镇银行信贷风险。探索建立农村土地使用权抵押、农村动产抵押登记制度,将农村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及农业机器设备、农用车、农产品和农产品交易合同等动产引入农村信贷实践。
4.2 努力拓展资金来源
一是根据再贷款管理的有关实施细则,村镇银行可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以解决其自筹资金困难与支农信贷需求旺盛的矛盾。二是建议地方政府借鉴外地经验,将财政国库资金、政策性补贴、涉农资金、社保基金等统一归口村镇银行办理业务,迅速壮大村镇银行的资金势力。三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向社会公众宣传设立村镇银行的意义和目的,介绍村镇银行开展的相关业务,正面引导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并认可村镇银行,引导社会公众将闲置资金存到村镇银行。四是在继续争取股东、当地政府支持的基础上,加大各项存款的营销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营销活动,重点在个人存款营销上下功夫,破解负债业务结构不合理、增速慢的问题。五是增设村镇银行分支机构,扩大服务半径。六是加快村镇银行基础设施建设,以现代化的手段和优质的服务吸引客户资金的流入。
参考文献:
[1]谌争勇.村镇银行发展面临的困境及对策——来自湖南省桃江建信村镇银行的调查与思考[J].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1).
[2]湖南银监局课题组.探寻村镇银行未来发展之路——基于现状评估下的湖南村镇银行发展模式选择[J].中国农村金融,2012(14).
[3]裴绍军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如何以创新促服务——以东丰诚信村镇银行为例[J].中国金融,2010(2).
[4]网站http://.cn/roll/20101203/01549047834.shtml.
项目来源:本文是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2010年度立项项目题《湖南村镇银行发展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0C0215)。
作者简介:
关键词:困境;村镇银行;民营银行;政策建议
一、引言
2008年5月4日,由中国银监会及中国人民银行联合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使一直处于地下状态的民间金融见到了曙光,小额贷款公司拥有了真正的合法地位。当然在此之前,国家就选择了拥有悠久票号经营经验的山西为试点,设立了平遥的日升隆和晋源泰两家公司,如今这两家公司的业务发展蒸蒸日上,而全国建立小额贷款公司的热潮更是一浪高过一浪。从2005年试点开始,小额贷款公司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瓶颈、为民间资金提供合法身份以及推动农村金融改革步伐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恰逢其时的出现,不能不说是支持中小企业和农村建设的一场及时雨。
在规模和声誉上全国都是遥遥领先的晋源泰,一直都在思考未来的出路问题,可见小额贷款公司在其持续发展方面确实存在诸多困扰。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特殊困难
(一)资金来源的持续性问题
《指导意见》中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且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事实上,在小额贷款公司的实际操作中,真正及时到位的资金大部分是来自于银行的贷款,公司靠从银行“批发”贷款,再以高于基准利率的0.9倍-4倍的利率贷放出去,利差是公司的唯一盈利来源。小额贷款公司的“只贷不存”模式,不能拆借,不能委托,完全依靠自有资金在运作。由于贷款不能短期内收回,在市场需求旺盛的情况下,发展后劲明显不足,有时还需要过多的留存股东权益以备发展,这也就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股东进一步投资的积极性。等到贷款收回才再次发放出去,大大降低了资金的流动性,加大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风险,也限制了优秀公司的发展。
(二)市场份额的夺取
在我国成立邮政储蓄银行之前,农村信用合作社一直处于垄断地位,虽然在支持农村发展方面存在着许多诟病,但其强大的资金规模优势、网络优势、信誉优势,在农民心中都已经根深蒂固。和这些大银行的多分支机构相比较,只能有一个营业网点的小额贷款公司,基础设施及硬件系统建立不完善,市场覆盖面大大降低,业务范围相对较窄。很多农民和中小企业对这种机构认识度不够、信任度较低,也影响了业务的展开。另外,小额贷款公司最大的竞争对手是存在于民间的隐性金融形式,姑且不论高利贷,庞大的民间借贷、地下钱庄、典当机构,目前在我国风生水起,大多是以完全信用的方式存在,手续便利。而小额贷款公司在开展一项业务时还需要进行资信的核对,有一定的抵押担保要求,虽然目前很多客户都是熟识的人和公司,要求相对很低,但是还有庞大的资金需要得不到满足,这些都迫使小企业转而再向民间的地下金融机构进行融资。而且小额贷款公司投向的微小企业及农民,获利较低,很难成为民间资金积聚的平台。资金的来源不足、资金的去向风险大都制约着市场份额的扩张。
(三)国家扶持政策缺乏
小额贷款公司目前虽然挂牌经营金融服务,但没有取得合法的金融许可证,作为一般企业又受到国家多方面的管制。尤其是在税收政策方面,受“金融保险业”和“一般性企业”税务制度的双重管制。
一方面,因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且按规定金融机构营业税减半(2.5%),而小额贷款公司属于非金融机构,要全额上税,综合税率超过5%;另一方面,作为企业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25%,公司的股东还必须缴纳20%税率的个人所得税。加上各种各样房产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等,公司每年税务负担相当之重。但是国家相关的支持政策都没有明确的下达,所以越来越多的小额贷款公司变相成为了高利贷的一种合法形式,高额的利率回报是吸引更多的人投资小额贷款公司的唯一动力,在支持三农的目标实现上微不足道。再加上前面所述的后续资金不足问题,公司未来前途堪忧。
三、小额贷款公司的蜕变之痛――村镇银行
正是由于小额贷款公司所具有的特殊发展困难,很多小贷公司设立之初就目标明确,希望通过这一跳板,有朝一日成为一家正规银行。目前国家提出的最明确的发展出路是改制为村镇银行。
这项举措可以使小额贷款公司成为金融界的“正规军”,拥有更加全面和完善的金融服务,扩展盈利的渠道,但同时带来的最大困扰就是容易改变民营控股地位,失去原有业务发展优势。
村镇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最大的不同在于发起人的差异。小额贷款公司本着“谁掏钱谁投资”的原则,几乎全部为私人资本,主要以自然人和企业法人为主。由于这种民营的性质,使得小额贷款公司“小而快,快而精”,操作灵活迅速,业务办理方便。而村镇银行的设立要求发起人应至少有1家银行机构,且持股在20%以上,单一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自然人及关联方持股不得超过10%。而实际上,目前村镇银行的银行股东持股几乎都超过50%或完全由银行控股。这种转变下,一方面,能够改变过去“只贷不存”的单一模式,解决资金源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其最大痛处是大银行控股,改变了过去民营控制的局面。这很可能使改制后的小额贷款公司陷入目前银行的经营体制之中,放弃已有的灵活多变的运作机制,从而丧失了其迅速满足资金需要的优良传统。而且村镇银行必须严格执行我国银行的利率浮动管制,丧失过去巨大利差的利润来源,要想赢利就需要扩大贷款的规模,保障贷款的安全性和盈利,所以很可能改变过去支持中小企业支持三农的初衷,最终只会选择那些大企业,不能为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和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利帮助。
四、苦等民营银行到来
许多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最终目标就是成为民营银行,以维护原有民营控股的地位,并成为金融界的“正规军”。民营银行的核心在于民间资本,是由若干战略出资人及众多中小股东组成的混合股份私有制,国家可以作为民营银行的一个战略出资人,但不控股。另外,民营银行必须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拥有市场化的公司治理结构。国家不可控股,也就是产权的私有化,成为民营银行和现在村镇银行的最大不同点。
相较于国有银行,民营银行的最大优势是不受政府的干预,机制灵活。但这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外部良好的经济环境、健全的监管机制以及完善的信用体系。就目前我国情况而言,实施真正意义上的民营银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民营银行除了存在小额贷款公司已有的竞争压力大、市场份额低、业务扩展困难这些问题外,其发展还蕴含巨大的经营风险。我国没有银行业保险制度,民营银行所支持的“三农发展”或中小企业,都是风险积聚部门,在吸收大量存款之后,信用风险成为民营银行关注的重点,一旦发生损失,没有国家信用的支持,也没有相应机制协助,对储户来说是巨大的损失。而且,民营控股的银行很可能发生贷款的偏重性,控股企业很可能把银行作为其敛取资金的良好渠道,同时放宽对自己关联企业风险控制,央行和企业的信息不对称,很容易引起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过多贷款给关联企业。贷款的过度集中,风险也过度积聚。
因此,在大量学者研究了民营银行的可行性、我国已经推行民营银行试点之后,其发展步伐仍然十分缓慢。小额贷款公司在没有破除自身运作机制、风险防范不足的基础上,没有专业技能人才的支持,企图一跃成为民营银行更是难上加难。
五、政策建议
要完成小额贷款公司的未来蜕变,使它们真正走上理想的村镇银行或民营银行之路,我国必须加强以下方面的管理:
(一)设立专门监管部门,部分允许吸收存款
小额贷款公司设立之初,是响应国家的政策号召,有地方政府的幕后支持,其业绩的好差往往关系着地方的政绩,很可能出现政府为其兜底的局面。所以,设立专门机构每年对其业务发展进行审计,引入公证的第三方分开审查,并提出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控制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建立内部风险防范机制。把三方的数据同时公开提交给监管部门,并在网站公布,使储户和贷款者能够掌握更多信息,加强业务开展的透明度。在此基础上,选择业绩最好的企业允许其部分开展存款业务,起初设定一个额度限制,以后再根据经营和信誉的发展提高额度,并在此基础上逐渐改制为村镇银行或民营银行。
(二)贯彻落实经营自
小额贷款公司要完善自身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业务经营管理水平,才能提出适合自身需要的业务发展规划。在向村镇银行过渡时,国家出台相关法律政策,保证村镇银行过去民营管理者的独立地位,维护原有业务发展的传统优势,减少控股银行对经营的直接干预。同时对于民营银行更要维护其独立法人的地位,防范关联贷款风险,避免沦为集团企业圈钱的机构。
(三)建立良好的信用机制
我国银行业市场化较低,信用风险是最主要的风险,虽然建立了征信体系,但是发展还不完善。对于小额贷款公司,一方面,要利用信用评级机构对其自身的信用进行评定,为以后其改制为银行提供依据,加强存款者的信心;另一方面,由于其所贷的客户大多都是很难从大型银行取得贷款的,其在我国的信用体系中的信息较少,从而加大了公司对客户信用评定的难度。所以我国必须加强对征信市场的监管,大力推进中小企业、农户和地方征信系统建立,以国家法律为基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征的制度建设。这样在未来发展为村镇银行和民营银行时才能更好地解决信用风险问题,也利于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四)大力出台扶持政策
国家首先要破除小额贷款公司尴尬身份,制定涉及营业税和所得税的优惠政策,通过财政补贴的形式核销小额贷款坏账损失及对有发展潜力和国家支持领域的企业进行利息补贴,完成小额信贷公司的社会责任。同时允许其按照银行同业拆借利率,或介于同业拆借利率和贷款利率之间的利率向商业银行融资,解决资金问题。
六、结束语
无论小额贷款公司是在满足政府要求的情况下升级成为村镇银行,还是最终能如愿成为民营银行,在我国现有的政策环境及经济发展形势方面都有自身的困难和外界因素的干扰。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除了加强自身的竞争优势,差别化商业银行的特色,发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力量,还需要政府的在宏观政策方面予以支持,为发展村镇银行和民营银行提供良好的优惠措施。同时加强社会信用环境的建立,降低市场的信用风险,才能在真正意义上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未来的蜕变。
参考文献:
1、张琳.小额贷款公司:生死未卜[J].产权导刊,2008(10).
2、甘贝贝.小额贷款公司的市场份额[J].百姓,2008(10).
3、王峰娟,杨立峰.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面临的问题及改进建议[J].中国农业会计,2009(10).
4、钱水土,夏良圣,蔡晶晶.小额贷款公司:现状、困境和出路―浙江案例研究[J].上海金融,2009(9).
5、郑志辉.小额贷款公司能否迈向村镇银行[J].浙江经济,2009(8).
6、杨充.民营银行的风险及其控制[J].经济与金融,2003(10).
7、茅于轼.小额贷款机构的所有权[J].新农村,2008(2).
[关键词]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
[中图分类号]F83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4)1-0023-02
1前言
在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活动中有一个重要载体,那就是金融产品。随着金融产品创新步伐的不断加快和金融市场化改革进程的持续深化,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能力已经成为了提高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化解和防范市场风险,推动商业银行加快结构调整和战略转型,增强赢利能力的根本保证和重要基础,同时也是商业银行未来发展的目标。
2金融产品创新含义及其现实必然性
2.1金融产品创新的含义
在《经济发展理论》中,著名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美籍奥地利专家)认为创新可划分为制度创新、产品创新、技术创新等方面。金融产品创新在金融创新体系中处于主要内容和核心部分,它是指商业银行对新的服务项目和业务品种进行推广、引进、更新、创造,同时应用新技术、新方式、新思维来提高自身风险管理能力,满足客户日益提高的金融产品需求,以便实现经营利润最大化。
2.2金融产品创新的现实意义
有效加强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能够有效整合商业银行金融资源,对其业务结构进行调整和改善,提高商业银行市场竞争力,增强业务运行的稳健性,将其金融风险进行有效地化解和防范,增强赢利能力,使之能够对客户市场需求进行主动满足和适应,推动其综合化经营。
3如何有效加强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
3.1不断创新,“量身打造”特色化产品
“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商业银行应该始终秉承着这一服务理念。在具体的工作中,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贷款品种,简化贷款手续,不断突破传统信贷方式,为客户量身打造信贷产品,实施差别化授信,让特色化的金融服务成为了商业银行的一张特色服务名片。我们以四川省内江市兴隆村镇银行为例。
第一,完善信用保证,解除后顾之忧。首先与全市4家本地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合作,注重提高信用、保证和“非传统”抵押方式在贷款结构中的比重,积极推动信贷模式创新,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为了提高办事效率,严防贷款风险,内江市兴隆村镇银行与担保公司采取“相互推荐,各自认可,共到现场,分别评估,自主审批”的工作程序,保证了贷款的时效、质量和安全,迄今由担保公司担保的贷款全部按期收回本息。除此之外,内江市兴隆村镇银行还积极拓展贷款方式,依据不同贷款对象,先后推出了联保贷款、企业和自然人担保贷款以及房产、土地抵押贷款,确保了贷款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
第二,完善金融功能,优化融资环境。小微企业向银行求贷,最担心“一锤子”买卖,贷款到期归还以后不能续贷。对此,内江市兴隆村镇银行实行授信业务制度,放大贷款效应。对单户贷款金额较大、生产经营正常、业务往来诚信、资金周转顺畅的,采取授信的方式,一次授信,多次使用,随还随贷,不断周转。不但有效破解了融资难题,而且优化了融资环境,使小微企业真正受益。
第三,创新产品体系,“小、快、灵”个性放贷显优势。按照差异化、个性化原则,积极打造适合农业和消费信贷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担保方式创新,针对农民创办企业自身担保能力不足和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等问题,陆续推出了“兴农贷”、“兴旺贷”、“兴诚贷”、“兴联贷”、“兴居贷”、“兴乐贷”、“兴商贷”等一系列特色信贷产品。
3.2积极开拓个人金融产品种类
商业银行创新金融产品的主要阵地就个人金融业务领域。经济可以采用互联网技术积极开拓居民存单质押贷款、个人创业贷款、个人支票业务,不断完善和推出货币市场存款账户、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个人银行、多功能银行卡等金融产品,综合研究推出简便、独创的全面收付、咨询、投资理财、消费信贷等个人金融业务;甚至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于金融产品要求的多样性,与保险公司、财政部门合作改进和推出储蓄保险产品、储蓄国债等。例如,潍坊银行积极响应监管部门的要求,以服务当地小型、微型企业为己任,秉承“携手小微企业、共建和谐金融”的理念,坚持小微业务稳健发展与持续创新相结合,实现了小微业务快速稳健发展。截至2011年年底,小微业务授信余额达到163.1亿元,较年初增长39.28亿元,小微贷款占全部贷款的60.9%,较2012年同期增长8.5个百分点,远高于同行业水平;小微客户数达到11825户,较年初增加1565户。潍坊银行在小微业务营销拓展、小微产品创新等金融服务创新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继续发挥小微业务“搭平台、做批量”的营销模式,开展集群式营销,有利于市场开拓风险控制,此举得到了银监会和各部委的高度认可;在民生金融方面,联合各市直机关,全力推进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全年发放创业贷款近亿元,直接和间接带动2000人就业;在农村金融方面,土地流转贷款被银监会授予“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特色产品”称号,史跃峰董事长凭此获得“2011全国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十大影响人物”,2011年在农村种植业的基础上,研发了“富牧宝”系列产品,丰富了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2011年微贷业务实现了快速发展,为1754户微小客户发放贷款1.8亿元,潍坊银行小微业务获得“2011中国小额信贷最佳创新贡献奖”。
改行将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确定为重点发展的战略业务,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投放。同时从现有客户经理队伍中抽调50%的人员组成专业小组,致力于小微信贷业务的拓展和服务。结合县域经济和行业产业特点,该行还不断向小微企业客户营销推广针对性更强的新产品,重点以“齐动力”系列产品和融资链组合产品为主,如小微企业循环贷、供应链贷款、组团贷等。上半年,该行力推生意圈联保贷、手拉手组团贷等业务产品,积极开办“齐动力—个人经营贷”,取得了较好的市场效应,年内新增生意圈联保贷、手拉手组团贷合计3100万元,个人经营贷2300万元,有效满足了市场和客户需求。
3.3加速推进创新金融产品后评价
商业银行应该积极借鉴国内外科学方法来对创新金融产品进行后评价,完善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监测评价指标务必做到动态设置,将各种非财务因素和财务因素都综合起来,“融合”产品信息功能和产品创新管理,基于赢利能力、投入产出、风险合规程度、市场占有率、客户对于创新金融产品的满意度等维度来进行绩效测评、产品上市后评价、投入产出分析,建立健全创新金融产品财务效益评价、市场竞争能力评价、客户评价、风险评价等一系列评价制度,按照创新金融产品在各个生命周期(衰退期、成熟期、成长期、导入期)中的特点来对其管理侧重点进行明确,建立创新金融产品驱逐机制、转型机制、准入机制。
参考文献:
[1]黄少安,刘达,郭冬梅.我国金融产品创新的机制选择和政策建议[J].理论学刊,2011(1):113-116.
[2]王鹤群.利率市场化与商业银行金融创新[J].鞍山师范学院学报,2006(3):102-105.
金融足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兴方能百业活。浙江经济领跑全国,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还是很明显,导致长期以来形成城乡金融的二元化,农村金融市场缺位,金融服务缺失,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瓶颈。由于农村金融市场是一个不完全竞争的市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农户缺乏有效抵押物,贷款难。银行发放贷款成本高、利润低、风险大。政府要以农村金融需求为导向,从整体角度凋整农村金融组织的区域布局,构建需求型为导向的农村金融组织结构体系,发展村镇银行是促进农村金融深化、破解这一难题的有效途径。
2.浙江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随着新农村建设不断推进,资金瓶颈的制约越来越明显。一方面,由于农村地域分散、基础薄弱、积累不足,金融机构贷款风险大、利润低,大银行普遍退出农村金融市场,农民群众面临建设基金贷款难、结算难、取现难;另一方面,城乡一体化、农业产业化、农民市民化趋势日益明显,迫切需要建立切合农村实际、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特点、服务“三农”的多层次金融体系,村镇银行顺势而生。2006年12月20日,为解决部分农村地区“金融空白”和农村金融服务不足等问题,银监会出台《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调整和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门槛。20。7年1月22日,银监会制定并蜇时镇银行管理暂行规五参,为村镇银行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以及合法地位提供了法律依据,通过设立村镇银行改革农村金融市场的思路,计划到2011年全国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13CO多家,其中村镇银行要设立1000多家。村镇银行将成为继城市商业银行外,地方性金融机构的又一道亮丽风景,同时村镇银行也将为银行的竞争开辟新的战场。浙江经济发达,但城乡金融二元化明显,2∞9年耒还存在159个金融空白乡镇,组建村镇银行是浙江培育多层次、广覆盖和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构建投资多元、种类多样、贴近“三农”和服务高效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是破解难题的一个重要措施。2007年3月1日,全国首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成立,标志着始于lO年前的中国农村金融改革探索终于获得了实质’|生推进。浙江村镇银行建设及时跟进,2008年5月26日,浙江省首批服务“三农”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台州市玉环永兴村镇银行、湖州市长兴联合村镇银行诞生。截止2010年6月,浙江设立村镇银行15家,其中,主发起人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的共有7家,其余的主发起人为城商行、农合行等地方中小金融机构。传统的大型金融机构只有建行设立3家、工行设立l家。对农村市场最熟悉的农行对设立村镇银行的积极性不高,截至目前还没有开设村镇银行。
3.浙江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问题
农村由于农村住户分散、信用基础薄弱、缺乏有效贷款抵押韧、结算系统较为落后等先天不足,村镇银行身处其中,持续发展面临着很多制约因素,村镇银行在发展过程中表现出许多问题。
3.1政策支持力不够,村镇银行还处于“婴儿期”。浙江村镇银行20。8年开始设立,至今开设15家,还处于起步阶段。由于网点少、实力弱,尚处于“婴儿期”的村镇银行只有在政府的精心呵护下才能成为参天大树。然而,村镇银行虽定位是立足农村、服务“三农”,支持其发展的财政扶持、税费减免、农贷贴息、支农再贷款等优惠政策不力或不明确。在营业税、所得税方面,村镇银行是独立法人,参照商业银行的标准,村镇银行的营业税率为5%,而农村信用合作银行仅为33%。财政对农行、农村信用合作银行发放农业贷款进行贴息,但对村镇银行发放贷款没有明确规定进行贴息。村镇银行的股东是当地颇具实力的龙头企业,控股股东却规定是银行业金融企业,实力企业在村镇银行中的话语权不足,影响企业向村镇银行持续注资的积极性,这些都不利于村镇银行的生存与发展。因此,政府应出台更多的扶持政策,进一步放宽对村镇银行的限制,允许其存款利率适当上浮,在城市开分支机构,吸收城市资金到农村。主发起人以及企业股东在村镇银行未来发展中发挥疆强联合的优势。改变村镇银行的盈利能力。
3.2村镇银行严重缺“血”,存贷比太高,持续发展困难。.浙江村镇银行设立注册资本最低1亿元,最多2亿元,按规定村镇银行可以向社会公众吸储,理论上资金供给不成问题。但是,浙江备村镇银行普遍存在严重失“血”现象。因为,①吸储困难。村镇银行虽是独立法人,有营业执照,但网点少,不具备现代银行结算功能,不能发行个人银联卡,吸存外来款项困难;有些客户因为村镇银行社会公信力比国字号银行差,社会认知度比较低,以为村镇银行是个人钱庄或担保公司,对存款没有安全感,情愿进行民间借贷,也不愿把钱存进村镇银行。长兴联合村镇银行到今年6月底,银行存款余额为14亿元,整体经营规模已位居全国村镇银行系统最前列,但是储蓄存款仅占2%。②业务开展少。“存、贷、汇”银行的三个基本功能,村镇银行因网点少,现代化手段缺乏,缺乏对农民存款的吸引力,许多汇款业务以及同城业务不能直接办理,本票没法开,无法转账,没有银行号,又不能电汇,要通过主发行或其他银行间接。导致钱进不来,出不去,只能在农村内部循环,孤军奋战。③村镇内部资金流失严重。村镇银行网点少,通存通兑没有开通、银行卡业务缺失,汇路不畅,农民有限资金转存邮政储蓄、农村信用合作银行。而邮政等银行只储不贷。本来就不富裕的农村,农民资金外流严重,进一步限制了村镇银行资金的来源。④村镇银行在贷款上具有优势。村镇银行是县域内独立的法人机构,决策流程短,从接受客户申请到最终决定,只需几天时间。如果村镇银行认可的信用客户、提供保证担保、抵押等到位,客户当天申请,当天就可贷款。这对区域内资金需求具有明显的短、小、急特点的农户、小型企业、个体种养殖户具有较强的吸引力,贷款需求很大。由于供求不平衡,导致了村镇银行的存贷比持续高位运行,浙江银监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309年末,已开业的14家村镇银行中只有规模最大长兴村镇银行,约有14亿元存款;有些村镇银行半年只吸收3000多万元存款,稍微好些的有2亿—3亿元存款。现在村镇银行贷款形势很好,存贷比超过银行类金融机构存贷比不得突破75%的红线,有的存贷比甚至超过l洳200%。但出于对“三农”的支持,监管层对村镇银行有所放宽,要求其5年内逐步达标。村镇银行存贷比过高,严重缺“血”。一方面反映了农村贷款需求旺盛。村镇银行设立符合农民需求,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村镇银行资金来源渠道有限,可持续发展面临考验。
3.3经营成本高,金融创新不足。二十世纪末,国有大银行纷纷从农村市场撤离,说明传统的银行经营方式在农村金融市场是没有出路的,新设立的村镇银行要想在农村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创新自己的-经营方式。特别要创新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创新贷款审批流程,创新具有农村特色、符合农村实际的金融产品。但银监会规定村镇银行的最大股东必须是银行金融机构。这一规定可以保证了村镇银行在经营过程中的安全性,减少监管部门的监管成本。同时,大中型银行有成熟的风险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和企业文化,作为村镇银行的控股股东,很容易把自己的业务模式照搬过来,容易把村镇银行办成母行的一个支行,使村镇银行失去决策流程短、经营机制灵活的先天优势。农村金融市场因农户居住分散、信用体系建设不够完善、贷款期限短、金额少、缺乏抵押担保物等,导致贷款风险大、成本高、收益低。照搬成熟的商业银行的客户定位,业务决策流程,贷款还款方式在农村市场是没有生存空间的。必须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担保和抵押方式创新步伐,创新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产品。
3.4盈利能力弱,企业股东话语权小,热情下降。银监会规定:“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且持股不低于20%”,浙江各类银行在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时持股比率最少的是建设银行35%,一般都在33%以上,处于绝对控股地位。由于村镇银行投资回报周期长、盈利能力有限,不如扩张分支行、网点效益高;如果经营不善,出现问题,将对母银行的声誉和品牌造成伤害,大中型银行对设立村镇银行积极性不高。浙江只有建行设立3家,工行I家。此外,民营资本认为现有的产权结构安排下,民营资本股东的话语权太小,因而民营资本在短暂的热情之后,对村镇银行渐渐采取观望的态度,这对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农村金融市场不利。35村镇银行的性质和经营环境决定其持续服务“三农”难。村镇银行的根本宗旨是服务“三农”,它与国家政策性银行不同,是“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实行的是商业性运作,在市场开拓与客户选择时首先考虑资金的盈利性。一些村镇银行的发起人或出资人为了机构能设立成功将会承诺恪守服务“三农”的宗旨,并在机构成立之初严格执行有关的政策和法规,以服务“三农”为己任开展业务工作。然而农民是弱势群体,农业是高风险低效益行业,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影响巨大,加之经济欠发达地区农业产业基础薄弱,高新产业、龙头企业较少,村镇银行无高效益项目支持,盈利空间较小,存续前景不乐观。在农业政策性保险严重缺乏的情况下,村镇银行势必以防范风险和自身效益为前提来培植客户,这样极易动摇服务“三农”、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市场定位,甚至违背服务“三农”和支持新农村设立的办行宗旨。
4.浙江村镇银行持续发展的对策
4.1政府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村镇银行以服务“三农”为宗旨,由于受到农村区域位置、信用环境等方面因素影响,农户贷款数额小、笔数多、缺乏抵押物、风险大、成本高,难以取得较好的经营效益,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应加大对村镇银行的宣传和支持,尽快出台关于税收减免和优惠、利率浮动幅度、准备金缴存比率、再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措施,降低其开办初期经营成本,促进其发展。积极引导和鼓励行政、企事业单位到村镇银行开立账户,扩大其社会影响力,壮大其资金实力。由当地财政出资建立奖励基金,对发放涉农小额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村镇银行给予奖励,允许村镇银行适当突破存贷比,鼓励村镇银行持续服务“三农”。
4.2完善服务体系,加强自身“吸血”,促进外部“输血”①耍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正面引导公众充分了解并认可村镇银行,增强公众向村镇银行存款的信心,发挥村镇银行区域优势,从方便农户,服务农户出发,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吸引农村各类储蓄资金。在储蓄资源较丰富的城区、乡镇增设储蓄网点,组织储蓄存款。②引导村镇银行主发起人和当地有实力的投资者追加资本。适当放宽发起人的资格限制,允许资产管理公司组建村镇银行。让更多的资本有机会进入农村金融市场。通过稀释股权,增加企业在村镇银行中的话语权,提高企业追加投资的积极性。允许对设立一定数量以上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组建控股公司,加快主发起人多开设村镇银行。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转为村镇银行,探索境内外备类出资者,包括银行、保险、证券、信托、企业和自然人共同发起组建公司控股村镇银行的金融控股公司,逐步尝试由控股金融公司发起组建村镇银行,形成投资多元、主体多样、形式多种的村镇银行格局。
一、民间金融的主要形态
我国民间金融形式多种多样,按照组织化程度高低和风险大小不同,可以分为无组织形态、互形态和盈利性形态。一是民间金融的无组织形态。民间金融的无组织形态是指,以一对一或一对多为特征、融资双方直接借贷资金的分散型民间融资活动。借贷关系主要在比较熟悉的人之间进行,是民间的一种无组织的拆借活动,也是我国民间金融最原始、最简单的形态。民间金融的无组织形态主要包括私人借贷和民间集资。二是民间金融的互形态。民间金融的互形态是指,以小范围的血缘和地缘相结合,成员间进行互助合作性融资的有组织的民间融资活动,主要为解决成员在生产和生活方面的临时资金周转问题。民间金融的互形态主要包括合会和民间合作金融组织等形式。三是民间金融的盈利性形态。民间金融的盈利性形态是指,以自有或社会资金、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作为第三方进行的商业性融资活动。盈利性形态的民间金融包括:典当行、私人钱庄、小额贷款公司、私募基金、融资性担保公司、投资公司,以及互联网金融中的P2P、众筹和网络小贷公司等。
二、我国民间金融存在的合理性与问题
(一)我国民间金融存在的合理性
第一,对民间金融的旺盛需求。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完善,我国中小微企业、个体经济、“三农”经济得到迅猛发展,城乡居民的消费需求迅速扩张,由此形成了对融资的强大需求。而它们的融资需求,或由于正规金融分支机构的大量缩减和资金的集中调控而金融服务缺位,或由于正规金融贷款战略的“抓大放小”而被排除在目标客户之外,或由于正规金融的融资门槛较高而被拒之千里。这些经济主体的融资需求只能转向民间金融。
第二,民间金融的自身特有优势。首先,民间金融手续简便。民间金融主要是以人际关系为基础,维系交易双方契约关系的往往是伦理、道德、传统、宗族等非正式制度,因此民间金融要求有一定的诚信度,很少要求有规范的担保。其次,民间金融融资快捷。民间融资没有烦琐的交易手续,交易过程快捷,融资效率高,能尽快达成交易。再次,民间金融信息对称。民间融资是以民间信用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可以通过各种非正式的信息渠道,详尽地了解借款人的信誉、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甚至个人社会往来,更容易克服因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种种问题。
第三,大众创新创业的有力助推器。民间金融自身充满着创新的激情和活力;从推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看,由于处于创新、创业期的企业需要快捷的资金支持,同时又缺乏相应的财务等硬信息,正规金融很难及时出手相助。而门槛低、手续简便、融资快捷正是民间金融的特有优势,尤其是互联网金融中的众筹和P2P,能够有力推动大众创新创业。
(二)我国民间金融存在的问题
第一,经营的高风险性。一是民间金融的脆弱性。(1)资金来源的脆弱性。民间金融资金供给者多为小企业和普通老百姓,他们的收入较低,如果不能收回出借资金,将严重影响他们的生产生活。(2)资金中介机构的脆弱性。民间金融机构的规模偏小,缺乏政府信用的支持,即使经营良好,对于市场风险和政策风险的承受能力也有限。(3)借款人的脆弱性。求助于民间金融的往往都是规模小资金实力弱的中小微企业、个体户及居民个人。二是民间金融的不规范性。民间金融手续不规范,在借贷双方都认可的利益条件下,通常是在口头约定或简单履约的情况下进行交易,操作流程和手续较为简单,过于依靠个人信用和道德约束,缺少必要的抵押担保制约和法律的程序;自有资金比例低,长短期贷款结构不合理,容易陷入流动性危机。三是民间金融的投机性。由于缺乏金融监管者和政府的指导,民间金融活动具有投机性和盲目性。
第二,弱化宏观调控效果。在总量上,表现为信用的单向扩张性。当国家实施紧缩的货币政策时,由于对民间金融缺乏调控手段,加之民间金融的逐利本性,民间金融仍会继续大量地进行融资活动以获取高额回报,部分抵消了紧缩货币政策的紧缩效应;当国家实施宽松的货币政策时,宽松货币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民间金融市场由有限的放松逐步变为超额度的扩张,增加了通货膨胀的压力。在结构上,当国家实施信贷政策调整,促进产业结构的合理布局时,部分民间资金流入限制产业或行业,使信贷政策的产业调整效果大打折扣。
三、试寻我国民间金融的未来发展方向
(一)引导民间金融向组织化方向发展
非组织化的民间金融如自然人之间的个人借贷、企业与个人之间民间集资,是民间金融的简单形态,具有分散性、隐蔽性、脆弱性和简单化的特点。它的分散性加大了政府引导和监管的工作量,隐蔽性增加了政府引导和监管的难度,资金实力的脆弱性和手续的简单化,加大了其经营风险。为此,有必要引导自然人之间的分散化的民间金融向组织化、机构化方向发展。组织化的经营方式,一方面可以实现对民间金融活动的适度监管,另一方面也能部分降低民间金融的经营风险。引导民间金融向组织化、机构化方向发展,需要创新建立形式多样,基础多元的民间金融组织,包括区域性、行业性和专业性的互助合作组织和小额信贷组织,以增加民间金融组织化、机构化的载体。
(二)引导民间金融向更高形态的递次演进
民间金融只在一定的社会网络范围(包括地域范围和业务规模)内具有效率,一旦超越这一范围,其交易成本就会加大,民间金融的交易成本呈现先降后升的“U”形状态,但不同形态民间金融的“U”形状态的位置不同。随着社会网络范围的扩大,其客户层次必然发生转移,而不再是原来的金融弱势群体。因而,社会网络范围扩大到一定程度后,必然寻求组织形式的进一步演进,其契约形式逐渐市场化,内部治理结构也逐渐复杂化。
(三)引导民间金融向正规金融转化
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等国家及地区都曾经有一定规模的合会性质的金融组织经规范后,逐步转化为中小企业银行、共同信贷机构等正规金融机构,这些成功的案例值得我们借鉴。我国一些盈利性形态的民间金融经过不断的规范和完善,发展到一定阶段,待其能够有效解决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问题后,可以将这部分民间金融引入正规金融市场,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可设立地方性金融机构比如村镇银行或者社区银行,提供类似于民间借贷的零售型、人力资源密集型的社区金融服务。
主要竞争主体发展趋势
一、大型银行:战略定位日渐清晰,市场竞争势均力敌
经过股改上市后的改革发展,大型银行经营效益持续提升,盈利能力显著增长。同时,各行战略定位日渐明朗,并呈现出较强的同质化特征。大型银行不约而同地提出了建设以综合化、国际化和信息化为主要特征的国际一流现代金融企业集团的战略目标。在这一背景下,大型银行之间的竞争将更加势均力敌,力量对比将更趋平衡,一家银行的竞争优势将不再绝对和明显。
二、中型银行:战略转型持续深化,差异化发展特色日渐清晰,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
面对利率市场化实质性推进、金融脱媒化愈加明显等市场环境变化,中型银行将发挥“船小好掉头”的优势,加快业务结构和客户结构战略转型,加大产品创新和品牌建设力度,形成差异化的战略定位、个性化的发展特色及多元化的收入增长点。中型银行客户服务能力和竞争力的不断提升,将长期对本行的竞争地位和市场份额构成挑战。
三、区域性金融机构:依靠地缘人缘优势和灵活的经营机制,不断提升业务辐射力和竞争力
城商行在成功化解不良资产、改善公司治理和内控水平的基础上,将进入转型升级的新阶段。
城商行将继续由“走出去”向“沉下来”转变,通过紧抓城镇化机遇,在既定经营区域内苦练内功、深耕细作,增强支行网点的布设密度和辐射力,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服务力度,实现业务的纵深发展和市场占有率的提升。同时,凭借与地方政府的密切关系,以及灵活的经营机制与市场拓展手段,城商行将在服务地方政府和企业上拥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成为本行在大中城市的主要竞争对手。
农商行、农信社将立足于体制机制改革的后发优势,更加强调资产的质量和回报,经营的利润导向也将愈发明显。农商行、农信社将充分发挥地缘、人缘优势,加大涉农贷款和小微贷款的投放力度,基本实现网点在乡镇的全覆盖,并逐步将服务延伸到村。农商行、农信社将成为农村金融服务的主要供给者,并在这一领域将保持特有优势。
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数量和客户认可度有望稳步增长,基于“小、快、灵”的优势,其在改善金融竞争生态、弥补农村金融服务短板、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中将发挥更大的作用,成为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补充。
四、外资银行:着力稳步渗透和差异化经营,竞争潜力不容小觑
尽管在华外资银行占中国银行业总资产的份额尚不足2%,但在全球聚焦亚洲、聚焦中国的背景下,外资银行基于对中国经济发展的信心和中国区的业绩表现,将长期视中国为重要的战略市场,并将进一步加大对中国市场的投入与竞争。
未来,外资银行仍不会盲目追求资产份额的扩张,而将着力于稳步渗透和差异化经营,积极布设物理网点,搭建全能化金融服务平台,提高本土化程度,为目标客户提供有特色的金融服务。
外资银行将在大宗商品贸易、资产管理、信用卡、跨境人民币业务、全球现金管理、中小企业融资和金融衍生品交易等领域具有比较优势。同时,外资银行可能将通过与中资机构合作的方式,加速对中国广大新农村市场的渗透力度。
五、第三方支付机构:网络金融带来深远影响,重塑银行业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方式
第三方支付机构凭借在信用担保机制、银行支付网关接口整合、行业支付深度解决方案等创新,较好满足了客户的资金支付需求,在提供支付便利和增值服务上形成了自身的特色和优势,成为现代金融体系中活跃的、颇具发展潜力的组成部分。
未来,在国家多项政策的大力扶持下,伴随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的完善和网络应用的全面普及,我国电子商务将步入大规模发展和应用阶段,金融业也将进入网络金融时代。网络金融将颠覆银行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方式,成为满足和创造未来金融需求的一种重要服务模式。
六、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进入启动实施阶段,对中小银行的股权和控制权将明显提升
2013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推动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这一政策的提出,标志着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进入到启动实施阶段,对银行业组织架构、股权结构和竞争格局将产生深远影响。
一是我国民间资本对进入金融业热情高涨,在相关政策鼓励下,预计一批由民营企业发起的区域性、全国性商业银行可能相继建立,成为银行业市场中充满活力的新生力量。
二是更多的民间资本将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和重组改造,在优化商业银行股权结构、改进公司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未来,民间资本对中小银行的股权和控制权将进一步提升,控股银行数量有望不断增加,而地方政府对区域性银行的控制将有所弱化。
三是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将基本实现民间资本控股和主导。未来更多的民营企业将参与村镇银行的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涉农企业将参与农信社股份制改革或参与农商行增资扩股,农民、农村小企业作为农村资金互助社社员,将发起设立或参与农村资金互助社增资扩股。
七、信托、保险、基金、证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大资管”特征不断强化,挑战银行理财市场份额
近年来,信托、保险、基金、券商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在资产管理领域不断开疆辟土,对银行理财市场形成了较大挑战。
从产品种类看,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产品十分丰富,私募股权、私募债权、公募基金、专项和特定资产管理计划、基础类与不动产投资计划、债权投资计划、信托计划、财富管理计划、资产证券化等多种产品满足客户不同的理财需求。从收益水平看,由于投资组合更为灵活自由,监管及舆论环境也更为宽松,大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产品收益率高于银行理财产品,抢占了风险承受能力和资金实力较强的中高端客户群体。
八、大型央企:产融结合打破既有竞争格局,全牌照自我满足金融需求
近年来,大型央企凭借雄厚的资金实力和产业背景,通过收购等方式不断加快“产融结合”步伐。未来,为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国资委将继续鼓励具备条件的央企拓展产融结合。
一方面,央企拥有了自己的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后,大部分金融需求都将通过集团内部的“自循环”得到满足,导致其对银行的融资需求和存款意愿不断降低,议价能力不断提升。另一方面,央企的入股使不少中小金融机构迅速成长,既获得了国资背景,又赢得了市场机会,壮大了业务规模。这些金融机构将依托央企良好的品牌信誉,立足于集团内部及上下游企业,积极抢占市场份额,打破既有的竞争格局。
九、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市场化转型持续深入,对特定业务、特定客户群竞争力较强
未来,随着商业化进程的不断深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为客户提供资产经营管理、银行、证券、信托、租赁、投资、基金、期货等全牌照一揽子金融服务,经营规模和盈利水平也将显著提升。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快速发展对银行业市场的主要影响在于:一方面,在资产处置领域的丰富经验提高了其涉足证券、信托、投行等领域的竞争力,对商业银行的投行业务等造成一定冲击;另一方面,依托专业优势、牌照优势和资源优势,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所形成的“专业化资产管理+综合化金融服务”业务模式将对特定客户群产生较强吸引力。
银行业出现竞争新格局
一、竞争主体:银行业内部力量对比相互制衡、各具优势,“外来者”进一步加剧竞争、抢占份额
未来十年,经济增速的下滑、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全面实现以及直接融资的加速发展,将成为银行同业竞争复杂、升级的原因。
一是大型银行之间的竞争更加势均力敌,力量对比将更趋平衡,任何一家银行的竞争优势将不再绝对和明显。
二是中型银行将凭借差异化的战略定位、个性化的发展特色及多元化的收入增长,提升市场竞争地位,争夺业务份额和客户资源。
三是城商行、农商行等区域性金融机构将依托地缘人缘优势和灵活的经营机制,不断提升业务辐射力和区域竞争力。
四是第三方支付机构依靠基于用户需求的持续创新,对银行的业务领域形成强烈冲击,在与银行的竞争中拥有越来越强的话语权,成为商业银行最具潜力和最重要的竞争对手。
五是大型央企将凭借集团的强大背景和产融结合的特有优势,大举抢占金融牌照,瓜分金融业务资源。
综合以上因素,预计2025年大型银行的市场份额(总资产份额)将降至35%左右,股份制银行的市场份额将升至20%以上,城商行和农商行也将分别升至10%左右。
二、发展模式:能否走出一条更有质量、更有内涵和更具可持续性的转型发展之路,将决定银行的长远竞争地位
未来十年是奠定商业银行长久竞争地位的关键时期。谁能准确把握趋势,认清方向,先行一步,以大气力去探索出一条更有质量、更有内涵和更具可持续性的转型发展之路,谁能走出一条统筹平衡资产与资本、规模与效率、速度与质量、收益与风险、短期利益与长期价值的集约化发展路径,谁就有可能在未来竞争中抢得先机,获得核心的、长远的竞争优势。
三、信息技术:全力推进大数据技术发展、加快构建信息化银行,将成为网络金融时代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
未来十年,我国将全面进入网络金融时代。科技进步和创新将从支撑业务发展向引领业务发展转变,并被更多地应用于银行的客户挖掘、产品开发、业务拓展、决策支持和运营管理,并从根本上变革银行的经营管理模式,成为银行不可复制的核心竞争力。
大力推进大数据技术发展、加快构建信息化银行、形成网络金融时代新的竞争优势,将成为商业银行未来发展中最关键、最迫切的一项战略抉择。
从这个角度看,商业银行未来最大的竞争对手,可能并不是其他传统金融企业,而是现代科技行业。商业银行面临的是一场现代科技与传统金融业之间的竞赛,谁跑得快谁就将取得胜利。
四、民间资本:进军金融业将获突破性进展,深刻变革银行业组织结构和竞争格局
未来十年,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将取得长足进展,对银行业的组织架构、股权结构、公司治理和竞争格局都将产生深远影响。
一是一批由民营企业发起的区域性、全国性商业银行可能相继建立,成为银行业市场中充满活力的新生力量。
二是更多的民间资本将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和重组改造,民间资本对中小银行的股权和控制权将进一步提升,控股银行数量有望不断增加。
三是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将基本实现民间资本控股和主导,更多的民营企业将参与村镇银行的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
五、业务重心:同业竞争的焦点将集中于跨市场和跨境服务能力的锻造
未来十年,银行同业竞争的重心将集中于综合化经营和国际化发展,跨市场、跨境服务能力的高低将成为银行争夺客户资源的重要筹码。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 发展瓶颈 互联网金融 P2P
一、引言
20世纪70年代,尤努斯创办孟加拉格莱珉银行以来,小额贷款已惠及全世界许多发达国家,尤其受到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欢迎。小额贷款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在解决贫困、促进经济发展和完善金融体系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我国农业人口占绝大部分,城乡差距较为明显,并且“三农”问题突出,虽然农村金融体系经过多次改革,但仍然存在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中小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融资难题一直制约着中小企业的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的出现,不仅弥补了农村金融体系缺位问题,而且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贷款难、融资难的问题。由于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服务对象是面向农村和中小企业,服务对象先天的缺陷,使其在具体运营和操作上面临很多的风险。尽管近几年来,小额贷款公司出现了快速的扩张,但其发展仍然处于起步阶段。
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部分存在严重发展瓶颈的小额贷款公司发生了倒闭,线上借贷P2P、P2B平台的兴起,使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外部竞争环境更为严峻。在多重因素的影响之下,小额贷款行业在经历了快速扩张阶段后,进入到了调整阶段,行业中公司开始呈现出两极分化的趋势。如何破解自身发展瓶颈,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通过深入分析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面临的瓶颈,积极探索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未来发展的出路。
二、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现阶段的基本情况
截止2016年第一季度末,全国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有8867家,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得到了快速扩张,但是与2015年第一季度相比,小额贷款公司减少55家,下降了0.62%;贷款余额同比减少73.66亿元,下降了0.78%。实收资本同比增加33.35亿元,增长了0.40%;小额贷款公司从业人员2016年第一季度末达到116365人,与2015年第一季度相比,从业人员数量了3247人,增长了2.87%,小额贷款公司的快速发展为社会提供了很多就业岗位,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就业的压力{1}。
三、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发展瓶颈
(一)制约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外部环境
1.主体地位不明,监管执行困难。不同于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只提供贷款业务,不适用于《商业银行法》;从事金融业务的事实又使小额贷款公司不同于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而成为“准金融机构”,不能完全适用《公司法》;又区别于自然人,所以小额贷款公司也不属于《民法通则》规定的民间信贷法律制度的监管和调节范围。主体地位的不明确使得其业务行为在法律监督中出现空白状况。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的业务属于金融业务,但是,目前主要是由地方政府负责监管,而不是金融监管机构,造成了行政主体上权力与职责的不吻合。正是因为监管主体的不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经营在法律上的主体地位也存在着问题。
2.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特殊企业法人,但是相关法律中又未对这类特殊企业法人做出规定,这使得小额贷款公司处境尴尬。小额贷款公司的税收按照工商企业相关税收来进行计算,其资金周转快速的特点使得其面对比商业银行更大的税负。同时,小额贷款公司不属于金融机构,其融资只能依照企业贷款利率,银行贷款对抵押担保要求很高,这些都造成了其融资成本偏高。另外,一些地方对于小额贷款公司实施的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政策并未落到实处,使得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举步维艰。
3.融资渠道狭窄,后续资金不足。根据银监会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股东的实收资本、不超过两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以及捐赠资金。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融入的资金不能超过资本净额的50%,最大也只有1.5倍的融资杠杆率,根本满足不了市场的实际需求。当一笔大额贷款放出小额贷款公司很有可能面临无款可贷的状况。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的经营模式,以及无法在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融资,使得融资渠道狭窄,资金的短缺阻碍了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
4.贷款利率定价偏高,缺乏科学性。《指导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波动区间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至4倍。各地区经济活动活跃程度不同,而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也只有在范围上做出规定,贷款利率主要是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这导致了利率的多样化。实际操作中,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定价普遍偏高。由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收益几乎都来自于利息,因此科学对每一笔贷款进行专业定价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
5.民众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认识和认可程度不高。小额贷款作为一种金融创新,人们对其正确认识并不足够。作为政府扶贫济困的重要载体,小额贷款在我国开始实施时过多追求单一扶贫目标,忽视了小额信贷运作中的有偿性和可持续性,同样对借贷者的还贷积极性造成消极影响。另外,具有负面性质的高利贷长久存在也严重影响了人们对小额贷款的正确认识,短期内这种认识也不能得到较大改观。
6.外部环境严峻。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340637亿元,同比增长6.7%,但是国内外形势错综复杂,经济持续较大的下行压力。大部分小额贷款公司起步晚,没有经历一个完整的经济周期磨练,运行不独立、风险管理体系不完善,使得其对经济处于不同时期的应对措施和策略仍处于探索和完善阶段。因此,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许多公司的经营状况出现了问题。
线上借贷P2P、P2B平台的兴起,使小额贷款公司的外部竞争环境较前几年更为严峻。线上借贷平台充分利用了现代金融与网络信息技术,使得业务和服务不再受制于时间和空间,并且线上借贷的成本低、借款效率高,使得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着失去客户的压力。面临互联网金融的冲击,如何实现发展,是小额贷款公司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二)制约小额货款公司发展的内部因素
1.内部风控体系不完善。由于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的程序简单,客户在短时间内就能拿到贷款,这种快速和灵活放贷方式蕴藏着巨大的风险。小额贷款公司风控体系不完善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制度设计不完善,小额贷款公司内部没有形成一整套完整的风险控制体系。二是,信用体系不健全,贷前审查不充分。小额贷款公司没有接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短期内无法掌握客户的信用资料。其自身又缺少完善的客户信用管理体系,与客户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三是,资本金风险补偿机制不完善,资本金补充渠道有限。四是,小额贷款公司没有与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建立合作,贷款风险得不到有效分散。
2.创新动力不足。与我国“三农问题”和中小企业对融资大量需求相比,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品种较少,功能不健全。依靠传统的担保技术和高端客户获得利润,使其缺乏进行技术创新的动力。相对于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的信用贷款发展落后,无法提供抵押或担保的客户不能获得贷款。小额贷款公司在信用贷款技术创新和应用方面的欠缺是造成信用贷款不足的主要原因。小额贷款公司金融创新能力较弱,服务功能不全,限制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竞争,不利于其未来的发展,因此,提高创新意识和能力刻不容缓。
3.管理人才缺乏。人才是作为属于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金融业的灵魂。小额贷款公司由于业务的单调,吸引专业性人才能力有限,金融管理水平难以提高,风险得不到有效控制,要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拥有稳定的、高素质的经营管理人员。而当前小额贷款公司的人员素质及管理水平较低,不能满足工作的高要求,工作人员欠缺对信贷风险的识别能力,控制风险的手段及办法较少,主动营销贷款的意识不强。而公司内部管理授权制度的不健全,激励约束的滞后,也不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
四、小额贷款公司未来发展出路
从以上的分析可知小额贷款在我国发展时间不长,其制度与机制不够健全,特别是在当前的经济形势和互联网金融思潮的兴起,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瓶颈问题更是突出,为了更好的推动我国小额信贷业务的发展,完善我国金融体系,服务我国经济发展,必须采取措施破解小贷公司发展瓶颈问题。
(一)从政府角度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
1.明确监管主体的职责。明确监管主体。小额贷款公司是比较特殊的企业法人,其主要从事金融业务,这使得工商局监管难以做到金融专业程度,而央行对其没有直接监管责任,地方政府在对其进行监管方面也缺乏专业的金融业务监管经验。因此以政府主导,联合金融办、人民银行具体负责的监管方式相对合理,参与监管的各部门职责和权限需要明确,加强部门间的协调提高监管效率。引导小额贷款公司朝着健康的道路发展,为其拓展生存空间。
2.加大对小额货款公司的政策支持和服务。政府应尽快对小额贷款公司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制定相关税费减免措施,降低小贷公司税负成本及增加其可持续发展空间。政府应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利率管制的适当放开,给予充分的利率政策支持。政府切实做好服务小额贷款公司的工作,从服务的角度助力其健康快速发展。此外,地方政府作为小额贷款公司直接负责人应切实发挥作用的作用,全方位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开辟道路。
3.为小贷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政府要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引导和规范,在风险可控前提下让小额贷款公司进行民间融资,。另外,减少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行政干预,适当放开对其的融资限制,或者由银行自行根据不同资信状况的小额贷款公司确定放贷额,通过市场让二者有机合作。这样可以让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较少地受到资金短缺的限制。
4.建立小额贷款风险分散机制。地方政府应建立小额贷款担保机制积极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担保公司或担保基金,通过杠杆效应扩大小额贷款的规模。并建立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基金,政府通过风险机制按一定比例对其放贷过程中产生的不良贷款进行补偿。另外,加强征信体系建设,加强与和商业银行之间在客户信用共用信息征集的合作,参与农户信用体系建设,尽可能实现信用信息共享,防范信贷风险。
(二)完善小额贷款公司自身层面促发展
1.融资创新,多渠道解决资金不足瓶颈。资金紧缺成为限制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重要问题。因此应该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构建有效的多元化融资机制。鼓励小额贷款公司进行金融产品的创新,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拓宽资金来源,以此增加资产规模。同时,考虑结合自身现金流和信息流优势,对一些具有竞争优势但缺乏发展资金的中小企业,以回报增加自身资金源。
2.走综合化发展道路,加快向村镇银行转变。目前的政策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这成为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之路的瓶颈。银监会于09年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表明具备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以改制成为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向村镇银行转变,可以规范其自身经营,而持续发展也得到了保障。通过改制为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的主体地位将会纳入到我国金融机构的监管中,这有利于小额贷款公司的长久发展。
3.应对经济下行的措施。经济下行时期,小额贷款公司外部不确定因素增多,应注意加强对各类风险防范;应把资金放贷给优良客户,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小额贷款公司之间要加大力度合作,共同渡过难关;在经济下行期,小额贷款公司要严格贷款“三查”制度,积极应对风险。及时地调整发展思路,寻求发展对策,不断适应经济变化,强化企业内部的风险管理意识,善于挖掘和培育优良客户,那么即使是在经济下行期小额贷款公司也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4.善于借用P2P、P2B平台,实现可持续发展。当前,互联网席卷我国,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现代支付清算体系的效率不断提高,互联网金融对传统的金融监管理念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以非金融机构支付为代表的零售支付融入人们的生活。在“互联网+”的热潮中,为了生存小额贷款公司谋划新的发展路径,积极开展与现有的P2P平台合作或者选择自主搭建线上网贷平台。小额贷款公司与P2P平台合作主要是为其提供借款标的,并为在平台中借款人提供担保,从中收取一定费用,这种方式存在着很大的法律风险。另外,小额贷款公司与P2P平台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极易引发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营风险。因此,小额贷款公司在运用的过程中,要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既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又要注意防范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结语
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一个新兴事物,在解决贫困、促进经济发展和完善金融体系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基于小额贷款公司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实践中就必须了解公司的发展现状,了解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面临的问题,并探究切实可行的发展措施。特别是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的加大,给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增加了更多的不确定性,如何顺应经济形势,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一个值得探索的问题。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席卷我国,对小额贷款公司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小额贷款公司既要顺应经济形势,也要主动把握机会,实现可持续发展。
注释
{1}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参考文献
[1]Christen R P,Rosenberg R.The rush to regulate:Legal frameworks for microfinance[M].Consultative group to assist the poorest (CGAP),2000(9):135-179.
[2]Visconti R M.Are microfinance institutions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a safe harbour against the contagion of global recession?[J].International Finance Review,2009(11):73-112.
[3]胡聪慧.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风险及其控制――基于平遥模式的调查与思考[J].理论探索,2008:85-87.
[4]黄蕊.从国际经验考察中国小额信贷的商业化进程[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8,(29):32-36.
[5]黄艳艳.发展中国家小额信贷发展模式分析[J].银行家,2008,(3):87-88.
[6]郑鹏.当前小额贷款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时代经贸,2009:154-154.
[7]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G].2008.
我国以互联网为渠道的金融业务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与传统金融模式相比,“互联网+农村金融”有覆盖面广、平台多样、快捷灵活等多种优势。孙学敏、赵昕(2007)认为,农村正规金融的退出导致了农村非正规金融的迅速发展,农村经济主体的微观活动及其融资行为具有规模小而分散、周期长、风险大、监控难等特点,使得商业化的正规金融难以进入。
相比传统金融,互联网金融有诸多优势。互联网金融打破了空间的约束,使农民足不出户,只需要电脑、电话、手机或其他智能设备就可以便捷快速地办理相关金融业务。杨晰平,赵庆(2015)认为,我国互联网金融平台可分为以支付宝、余额宝、京东金融等为代表的电商平台和以宜信、翼龙贷等为代表的P2P平台,交易成本低、审批流程快,利于农民更好地选择。互联网金融的众筹模式,也能够有效解决农民创业和农村筹资难问题。
互联网能够把客户信息、交易信息等各类信息进行记录,将农村经济系统化、透明化,利于国家了解农村现状、进行宏观调控。因此,推动互联网背景下农村金融的发展,有助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江西农村金融的发展现状
在国家多年金融体制改革下,江西己经形成以农信社为主,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邮政储蓄等正规金融机构共同发展,以民间借贷等其他非正规金融组织为补充的农村金融体系。
江西农村金融近年来发展迅速,但农村金融供给还是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从江西省银行类金融机构数量来看,江西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数量并不多,江西省和全国的金融供给水平在表1可得到清晰的表示:
截至2016年3月28日,江西省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等主要农村金融机构共有1983个,全国为218531个;江西省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共有78个,全国为4156个。可见江西省的农村金融供给水平在全国平均水平之下,金融机构的数量和类别均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江西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布局与全国的比较情况如下表2所示。
江西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在乡镇的平均网点个数等三大指标均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黄燕平,2012)。其中,江西每一万人所占有的网点个数为平均1.14个、服务人员平均不到10个,而从全国平均水平来看,每一万人所占有的网点个数为平均1.54个、服务人员为将近16个,尽管江西农村金融机构在不断完善体系、扩大规模,但相对水平的不足仍是影响江西农村金融的供给与服务的重要因素。
三、江西农村金融存在的问题的分析
伴随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江西农村金融的发展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如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服务功能的弱化,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的效用错位等,无法与下一步农村经济的发展相契合。本文对江西农村金融的现实状况进行了观察和分析,进而总结出以下特征。
第一,江西农村信贷资金的总量不足。目前农业生产主要由农村信用社贷款,由于体制、金融政策等原因,农村资金的运用出现了“非农化”现象。金融机构投入农村的资金数量减少,且投资领域单一性严重,急需投资领域存在严重的资金缺口(潘林,2007)。即便江西农村金融机构目前不断增加农村的信贷资金,其巨大的资金缺口也一直难以填补。
第二,江西农村金融资金流失严重。目前,江西省的农业贷款和乡镇企业贷款主要靠农村信用社支持,而贷款以利润为向导,趋向于利润率高、回收期短的项目。由于江西城镇二元化严重,农村资本要素报酬远低于城市,且乡镇中小企业利润较低,故普遍存在农村资金流失的问题。
第三,江西农村金融秩序混乱,民间借贷盛行。江西的民间借贷在某种程度上填补了正规金融机构无法满足的农村巨大信贷缺口,然而,大部分的民间借贷往往处于监管之外,具有高利贷的性质,不但大大提高了农民借贷成本,而且扰乱了当地的金融秩序。
四、江西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途径
在互联网背景下,江西农村金融能够得到发展的助力,打造完整体系,深化客户服务。但在这一发展过程中也容易产生许多问题,因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差异化应对措施,有针对性地进行规范。
第一,完善法规与加强自律相结合。应依照“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原则,确立互联网金融各业的监管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叶青,林江等,2015)。在完善法律的同时,还需要加强行业自律以及平台自律,积极发挥国家及江西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在行业自律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二,农村金融机构进行信息化建设。农村各类金融机构要加强对信息技术的投入,开发手机银行、电话银行业务等操作简易、适合农村居民使用的电子程序,让低收入群体能用、愿用、想用,也能享受高效率、均等化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农村金融机构还可以加强与电商合作,通过与电商合作积累客户信息,从而针对客户情况设计金融产品及服务,有效控制风险。
第三,设计推广简单灵活的小额度的信用贷款。“十五”规划项目的一份社会科学的调查(汪伟,2010)指出,在调查地区,农户贷款额度在1万元以下的占所有贷款农户的80%以上。可见,在农村金融市场,小额贷款占有着很大的市场空间。并且农村金融组织应考虑到农户的受教育水平,使用简单灵活的借贷手续。
第四,推动金融机构多样化,形成完整成熟的金融体系。具体需要以下几点:(1)积极促进民间金融正规化,对非正规金融机构予以承认、扶持或取缔。而不是让一些正常民间金融,在正规金融的排挤和政府的打压下游离于金融体系之外,转入地下(胡国峰,2009)。正规化利于监管金融系统、防范金融风险和完善金融体系。(2)为民营金融机构制定相对宽松的利率政策。各类金融机构可以合理竞争,根据借贷双方的意愿制定利息,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彭小贵,2008)。(3)完善农村保险市场。建立农业保险机构分散农业生产风险,保证农户的利益,提高其还款能力。(4)对违规操作以及濒临破产的互联网金融机构进行市场退出处理。退出机制能倒逼各类平台合规发展,保护消费者权利。
第五,发展多种金融服务,提高客户粘性。一方面放宽市场准入,促进服务主体的多样化,鼓励适应农村经济、农业发展和农民需求的多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另一方面各金融机构主体应深化服务,发展如协商、第三方调节、申请仲裁等多元化的纠纷处理方式,维护农村客户的利益,形成良好的用户体验,从而培养农村居民的使用习惯。
五、总结:江西民间金融未来发展展望
国内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研究制约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因素;另一方面是研究如何解决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关于制约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因素,王曙光(2007)认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主要面临着三个主要的问题:监管缺失、资金短缺、风险控制问题等;杨速炎(2007)认为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面临的制约因素主要是:缺乏明确的监管主体、薄弱的风险控制意识、严重的资金短缺,这些因素将导致小额贷款公司很难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小额信贷公司资金渠道不通畅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政府政策对小贷公司资金构成的规定,二是我国小贷行业没有特定的融资模式来解决后续资金不足的问题。这两个问题严重束缚了小额信贷行业的发展。
二、小额信贷公司未来发展方向认识分歧
被称为小额贷款公司之父的穆罕默德?尤努斯主张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吸收存款。他在我国演讲时说:“小额贷款公司必须既存又贷,否则就等于砍断了它一条腿。”如果允许其吸收存款,即便不改名,实际也就是改为银行了。
国内许多研究小额信贷的资金问题时也纷纷提出国家应该确定小额信贷公司金融机构的地位,推进小额信贷改制为村镇银行,小额信贷公司改制为民营银行或许更具可行性,尽管主流的声音都是倾向于将小额贷款公司当做过渡性机构,我仍然认为认为小额贷款公司具有一定的“信息优势”,他们与借款人接触较多,之间的关系更为密切。可以凭借长久的合作关系或是信任关系就能发放贷款,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中介金融贷款机构的独有优势,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中介了投资者对于筹资者进行信用调查评估,从而解决了融资时的信息沟通和信息不对称问题。
三、探寻中国融资模式:出售信贷资产或银行外包零售业务资产证券化
小额贷款公司相对商业银行而言,资金来源渠道较窄。而商业银行相对小额贷款公司而言,贷款条件较苛刻,独立经营小额贷款成本较高。小额信贷公司与商业银行合作具有可能性和必然性,主要原因如下,第一小额贷款公司相对商业银行而言,资金来源渠道较窄;第二商业银行相对小额贷款公司而言,贷款条件较苛刻;第三商业银行相对小额贷款公司,独立经营小额贷款成本较高。小额贷款公司只能从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不超过净资本50%的资金,这一限制成为二者合作的障碍,但是绝不是壁垒,二者只需要改变贷款这种合作方式便可实现二者双赢且可持续性的合作。
(一)商业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双赢的合作模式
1.小额贷款公司出售信贷资产
“政府和小贷公司的关系就是守住高压线,小额信贷公司不能吸收公众资金。”小额贷款公司在此边界下,通过严格的风险控制,通过资金管理计划向银行出售资产,既没有违背立法本意,同时充分发挥了商业银行资金和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二者的优势。
阿里小贷就率先采用这一方式有效的缓解了资金不足这一问题。“阿里小贷用信贷资产为基础,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向合格投资人募资的方式,基本符合目前的法律规定。”同样是在吸收社会资金,但阿里小贷通过出售资产,吸收的是一个资产管理计划的资金,是类金融的资金来源,是一份基金,该基金的背后是合格的投资人。根据基金法,“阿里小贷创新符合目前的各项规定,不违背立法的本意。”
2.银行外包零售业务方式
外包零售业务方式即银行选择经营状况良好的小贷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小贷公司代替合作银行审批收到的小额贷款申请,并提供贷款发放以后的各项服务,作为回报,银行支付小贷公司部分利息或费用收入。Spandana是一家小额贷款公司,自 2003 年开始与印度工业信贷投资银行 ICICI 银行合作,截至 2004 年 3 月,已有 20000 名客户从中受益,贷款金额达 300 万美元。这种模式既有利于银行节约人力资源成本,又可以从小额贷款中获取收益。
(二)资产证券化之路
上述两种商业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合作的融资模式在目前的情况下是十分有效的,但是随着“去中介化”进程的发展,小额贷款公司作为风险管理中介也不可避免时其资金渠道“去中介化”,其资金渠道将从银行这种间接融资转向民间资本,转向资本市场这个大的资金池。
融资一级市场的内在要求是要有二级市场。贷款也是如此,债权人在资金紧张时如果能将原有贷款出售,便能实现资金周转,获得流动性。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将其贷款出售给其他银行等金融机构,从而获得流动性。
资产证券化时小额贷款公司是将其债权转移给资产支持证券市场的投资者,原始借款人自己不直接在融市场上发行债券筹资而是通过小额贷款公司这个中介,关键原因就在于小额贷款公司的资信调查功能和风险承担功能。
关键词:县域银行;战略选择;政策建议
一、引言
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为我国县域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平台。随着全球经济的一体化,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逐渐发展壮大,外国银行在全国各地的渗透,本土化进程越来越快,国内外环境的震荡不安以及中国银行的市场机制还不够完善,中国银行业凸显的问题也越来越严峻。针对县域金融抑制现象较为明显,机构不断萎缩,资金外流严重,信贷投入不足,服务功能弱化,县域经济发展缺乏金融服务的有效支撑和对接状况,各银行业机构紧紧抓住和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充分认识到县域银行业市场蕴藏的巨大潜力,实行“眼睛向下”策略,规避日趋激烈的城市竞争,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满足客户需求中提高自身效益。
本文从明确区域定位、银行业务拓展和创新、银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平衡对员工的激励与约束阐述对县域银行发展建议。
二、明确战略定位
1、区域定位
县域银行在确立经营目标时,对各市县特殊的地理位置、资源状况、自然环境、经济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才能把握不同区域的差异性,确定各支行业务发展的战略目标和工作重点、难点。因地制宜的定位策略立足于区域的特性,但是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具有风险与收益传导的特征,所以银行在制定发展战略时不应割裂各市场间的关系。要积极构建以城区经济、开发区经济和农村经济三大区域经济联动的发展新格局。以区域的联动为杠杆,带动客户的发展、业务的扩充,加快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协调发展,进而反哺县域经济水平的提升,为县域银行的发展提供一个良性循环的外部环境。
2、品牌定位
县域银行设立初期大都面临很多挑战,成长艰难,使得管理者更多地关注银行业绩,而忽略了品牌的塑造。但随着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品牌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能创造差别利润与价值。各大银行都以多样化的广告方式宣传自己的标识、行规,目的是推广自己的经营理念,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但县域银行的品牌意识还比较薄弱,有待建立立足本土的品牌定位和营销策略。因此,县域银行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通过银行品牌塑造和推广,有利于业务的拓展,尤其对开拓中小企业金融业务和个人业务市场有着重大意义。一些县域经济发展水平较高,金融市场份额大,拥有一批成长性好的强势企业,银行积极树立在当地同行业中的优良形象,能吸引较多的优质客户,对全行业绩的提升做出贡献。
3、客户定位
现阶段在县域设立网点的银行机构,主要有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若市场定位、面向对象、服务方向完全一致,会造成银行机构间的盲目竞争,并不有利于全方位、多层次地服务于县域经济的发展,所以各银行机构在客户定位时要结合自身优势,突显特色。农信社和邮政储蓄可以充分发挥在县域和农村建立的服务网络、产品体系、人脉资源上的优势,为农户、小微型企业提供定制的金融服务。
在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储蓄业务的同时,积极与其他银行机构开展合作,拓展中间业务。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经营规模、市场竞争力上不及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因而要走出一条有别于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道路。首先要与地方经济发展相衔接,配合市政规划,服务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要努力打造精品社区银行,面向社区居民和中小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国有商业银行应该在县域金融市场充分发挥主力军的骨干作用,大力支持县域内大中型企业、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新兴产业和一系列民生工程的建设和发展,服务对象应该既包括重点扶植领域,又涵盖发展的薄弱环节。
三、银行业务拓展与创新
利率市场化是银行业全球化的最终趋势,所以为了保证银行业务的持续竞争能力,加强存款吸引力、贷款的保障力以及中间业务的比例显得至关重要。县域行在具体资产业务定价时,既要考虑成本因素,也要考虑风险情况和同业竞争情况,对纯情涉农产品,还要考虑政策因素,但对非涉农产品,就要本着市场化、收益最大化原则定价;对与农村或城市信用社竞争或同质的业务,在贷款利率定价时,本着不高于信用社的原则从高定价。而市场化定价,在利率政策执行上早就有空间。
县域银行发展中间业务具体先天优势:一是有一大批相对专业的人员;二是有优势明显的系统做配套,不论传统的结算业务,还是新兴的卡业务、电子银行业务、手机银行业务、网上银行业务、社保、新农保、保险业务等,县域银行都有成熟的系统支持;三是县域银行银行在百姓心中相对较高的地位。强化三农县域信贷授权管理,严格按照授权管理办法,加大县域银行差异化、穿透式授权力度,强化县域银行转授权的动态管理。
优化“三农”信贷业务流程,结合“三农”业务覆盖面广、客户分散、管理难度大的特点,要着力优化“三农”信贷业务审批流程,完善专业审查审批团队,提升信贷审查审批效率和质量。建立高效的“三农”业务审查审批制度,对总、分行优势行业重点客户,经济资本占用低、综合回报高的重大项目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增强对好客户、大项目的市场竞争力。“三农”信贷业务运作流程实行限时办结制度,信贷审查、单项批复、放款审核等环节均规定办结时限,提高审查效率。
四、银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县域银行关系借贷比例较高,所以风险信息比大型银行更不规范、不透明。所以县域银行风险监管方式不能照搬大型银行指标,应该针对县域银行现状和特点制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措施。
首先准确把握以风险为核心的监管理念,明确并衡量县域银行经营活动中的各项风险爆发点,采取相应的有效的风险防范和管理措施,过程中一定区别对待不同等级的风险爆发点,对于容忍范围内的风险爆发点,可以适当告诫。其次加强县域银行操作的合规性管理,在合规的范围内展开关系型借贷业务,但必须将关系型借贷业务内部控制的机构、方式、程序等归于银行管理框架,降低县域银行的操作性风险。最后加强县域银行运营信息的公开披露管理,提高县域银行信息透明度,增加县域银行的社会认知度和信任程度。
相同的风险监管制度下,不同县域银行出现同种风险时最好能偶区别对待,采用不同的解决方法,力图将可能不良结果弱化到最低水平。如果县域银行出现流动性风险,可以采用资金援助(人民银行再贷款或者县域银行资金变现得到资金援助)协同兼并收购或注资等手段解决存量资产沉淀难题面临严重资不抵债的县域银行,严格制定其退市流程,保证存款人资金安全,将对县域银行的社会公信力伤害降到最低。可以先接管,后清算,债务进行差别清偿,不良资产清收处置。
五、平衡对员工的激励与约束
员工是县域银行业务执行的保证,也是县域银行开拓市场的先锋力量,为了保证业务的顺利展开,可以吸纳县域地方人才,既保障了人员的稳定性,也提高了人员对当地情况的熟悉程度。吸纳当地人才,能够提高服务对象对县域银行的印象,被认为是当地人自己的银行,减少抵触情绪。当今社会企业的竞争很大方面是人才的竞争,所以为了更好的吸收优秀的人才到基层工作,必须配备相应的激励措施,例如优先晋升通道、前沿的培训计划、全面的福利保障制度以及家庭理财产品的优惠等。优化县域银行人才结构,招聘大学生,为县域银行业务注入新鲜血液和精神力;配备均衡的男女比例,对不同性别的客户提供更窝心的服务质量;明确员工年龄结构,不能为了一昧的适应基层工作,便选择年轻有干劲的工作队伍,年长的员工可以为年轻的员工提供良好的服务经验,减少错误的服务成本。(作者单位: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孔德刚.中国银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条件分析和战略选择[J].经济学情报,1999,(2).
[2]尚福林.中国银行业的改革发展方向[J].中国金融,2012,(3).
[3]牛瑞芳.中国农村手机银行发展问题研究[J].微型金融研究,2012,(2).
[4]胡召平.中国金融市场未来发展展望及商业银行的对策[J].湖北社会科学,2012,(3).
[5]李敏.浙江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及对策[J].农村经济,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