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30 17:21:0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保险公司财务制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保险公司;财务管理。
一、我国基层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的发展及现状
我国保险公司最初的业务开展以及财务管理是在政府监督之下进行的。伴随着金融领域的改革和金融混业的发展,国家对基层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监管有所放松。入世后,我国保险业开始国际化发展,在财务管理方面,我国保险业吸收和借鉴了许多国外的优秀成果,同时政府也相应加大了对保险公司财务监管的力度。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的专业化水平以及人员队伍的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尽管我国保险公司在财务管理某些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相对西方成熟的保险行业和财务管理体系,我们仍旧存在一定的差距。并且伴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和金融混业经营的开展,我国保险公司面临的财务风险在逐渐加大,这对于如何化解保险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的各类风险,使之不进一步衍生出新的不良问题,保证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的持续性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得完善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作为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我国基层保险公司财务管理面临的问题
(一)资金运用渠道不够多元化
在国家对保险行业资金的运用监管力度有所放宽的情况下,保险公司资金的运用明显趋于多元化,同时这也得益于债券市场的发展和整个国家金融体系的完善,但同发达地区的保险行业相比,我国的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依然不够多元化且投资的创新能力较低。从目前的行业资金运用情况来看,过多的资金以银行存款沉淀在银行里,只能获得相对较低的利息,远不能满足保险产品所要求的投资收益水平以及保证保险资金保值增值的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开拓出投资的新领域来保证给付的可靠性。
(二)未能充分考虑偿付能力的风险因素
保险行业的财务管理核心在于财务风险的预测和防范。目前许多国家都采取了偿付能力的边界管理模式,其管理方法是利用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额度与法定的最低偿付能力标准的比值来判断和评估公司的经营状况。但是该比值规定在实际的保险公司经营和财务管理中并没有被很好地被执行,目前我国部分保险公司 的偿付能力依然薄弱,存在一定程度的偿付能力不足的情况,因此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
(三)财务报告和财务检查的手段和方法存在缺陷
目前我国保险行业在财务报告和财务检查程序上存在很大的缺陷。在制度方面,会计制度与国际惯例脱节,难以实现信息的标准化和对比化;在具体细节上,如报表报送不及时、财务数据不完整、信息收集效率低下等;在监管方面,监管队伍的素质参差不齐,且只注重合规性检查,忽视安全性检查和风险评价,实际绩效大打折扣;在单据统一方面,基层公司单证的印制、领用、保管、使用等制度既不统一又不规范,各种单证之间的衔接、制约不紧密,单证有意无意的流失情况经常发生,单证混乱往往造成数据失真,资金流失。此外,新的信息处理技术和支付手段的出现,对纸质原始单证及电脑生成的电子单证有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单证管理也要系统化、科学化。这些不完善的地方如长期发展下去,势必会诱发保险公司的财务危机。
三、我国基层保险公司财务管理完善的对策
(一)完善基层保险公司治理结构
1、调整资金规模与业务规模的比例
目前各国对保险公司的最低资本金都作了限定,不仅注册时必须达到一定的规模,就是在营业中也要求保持资本金的最低限度。而目前我国保险资本金规模与业务规模不太相适应,对保险公司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不应只作法律上的规范,对于资本金规模达不到标准的保险公司,该保险公司必须对其业务规模和资本金规模做出相应的调整,使其符合法律规定的经营标准。同时,在保险公司经营和财务管理中更应加强公司内部的实际监管和控制,使保险公司的资本金无论是注册时还是经营中,都满足法律规定的标准。
2、提升监事会的地位,扩大监事会的职权范围
为强化监督的作用,应扩大监事会的职权和地位以此来平衡审计关系。鉴于目前基层保险公司的监事会功能较弱的情况,各保险公司应逐步调整监事会的人员构成,增加法律,会计等专业人士的加入,以此来强化监事会应有的监督功能,同时扩大监事会的职权范围,赋予其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监督权,进而完善公司的财务管理。
3、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监督决策者和经营者的行为应给予考虑,在绩效考核方案中应将其设计进去,摈弃单纯看重结果的做法,加强对过程,特别是财务信息产生过程的关注。建立能对经营者进行有效监督与激励的机制,使其目标函数与所有者目标函数一致,达到所有者、会计人员与经营者三方经济利益上的相容,以期达到最佳的合作效果。
(二)加强体系建设,完善财务制度
在现代企业中,制度建设始终是核心并对公司的管理和运营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在国家实施新的会计准则背景下,基层保险公司应不断完善和加强各项财务制度,使其和国家标准达到统一。在人员的管理方面,采取公平、公正的管理原则,实施定期考核制度。在单证管理方面,对主要的有价财务单证的保管、领用、回销等系列程序必须统一管理,制定统一管理办法。在资金管理方面,设立总出纳岗位,负责整个公司的资金调度,建立健全《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资金收付程序管理》等各项资金管理制度。在不影响正常的赔款支出的情况下,对资金的业务支出和行政管理实施统~有效的管理,同时也要加强财务基础性工作的规范,建立公司内部的流程和制度,确保数据有效和制度畅通。
关键词:未决赔款准备金 盈余管理 稳健性
作者简介:
张 伟(1971- ),男,陕西西安人,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
王慧玲(1986- ),女,河南开封人,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
陈利军(1963- ),男,山东青岛人,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
一般IBNR准备金的计提缺口等于未决赔款准备金计提缺口,而未决赔款准备金计提缺口反映了未决赔款准备金的充足性水平。已有研究表明,未决赔款准备金的充足性水平与保费规模、赔款支出以及损失率显著相关。那么,未决赔款准备金的充足性水平与这些变量之间相关的原因是什么?2005年以后我国保险业所面临的监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以及税法,都发生了剧烈变革。这些制度的变迁是否影响财险公司未决赔款准备金的充足性水平?如果有影响动机与后果是什么?本文对此进行了研究。
一、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 鉴于制度变迁时间的阶段性特征,实证分析界定的三个时间段分别为:(1)2001-2006年间;(2)2001-2008年间;(3)2007-2011年间。根据这三个样本,作出以下分析与提出以下假设:
(1) 基于样本Ⅰ的假设。从已有研究文献看,财险公司利用未决赔款准备金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可以概括为三类,即平滑盈余、避税和避免监管机构的惩罚。Grace等(2007)发现,未决赔款准备金高估与盈余的移动平均负相关, 未决赔款准备金高估的概率与财险公司税盾收益正相关。我国学者童盼(2006)的研究也支持了平滑盈余动机。Petroni(1992)则发现,财务状况不好时,财险公司倾向于低估未决赔款准备金以满足监管的要求。我国学者周晶晗等(2008)的经验研究支持平滑盈余和监管动机。赵桂芹等(2010)的研究不支持避税动机。从契约理论来看,企业可以利用盈余管理满足监管者的要求,避免监管惩罚;而企业高管也可能基于风险厌恶或税收的原因进行盈余管理,从而使业绩较稳定或递延税款。从财务报告的角度来看,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是为了满足投资者和证券分析师等的预期,以避免声誉损失以及股价的不利波动。由于未决赔款准备金本身具有不确定性,评估的方法也较复杂,所以它成为财险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1:财险公司可能通过调整未决赔款准备金进行盈余平滑
假设2:财险公司可能通过调整未决赔款准备金来递延税收
假设3:财险公司可能通过调整未决赔款准备金来满足监管要求
2005年前我国财险公司依据《保险公司财务制度》(1999)评估IBNR准备金,2005年后保监会要求在评估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时采用精算方法评估IBNR准备金。根据本章前几节的研究,财险公司在财务制度(1999)下的IBNR准备额金评估值普遍低于精算方法的评估值。因此,在新的监管制度下,财险公司利用未决赔款准备金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可能会减弱。因此,本文提出假设4:
假设4:2005年出台的未决赔款准备金监管要求可能减弱财险公司利用未决赔款准备金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
彭玉龙和李荣林(2007)比较了非寿险公司法定报表与财务报表下未决赔款准备额金计提水平,发现法定报表下的未决赔款准备金更及时反映了坏消息,具有条件稳健性特征。2005年之后,如果我国财险公司在财务报表下按精算方法评估IBNR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应具有更高的稳健性或谨慎性。因此,本文提出假设5:
假设5:2005年出台的未决赔款准备金监管要求提高了财险公司财务报表下未决赔款准备金的稳健性
(2)基于样本Ⅱ的假设。从 2007年开始,我国财险公司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采用精算方法评估IBNR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由于精算方法较比例法能更客观的反应赔付模式,提高了IBNR准备金的充足水平,降低了财险公司操纵未决赔款准备金的空间,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6:2007年新会计准则的执行减弱了未决赔款准备平滑盈余动机,提高了财险公司财务报表下未决赔款准备金稳健性
(3)基于样本Ⅲ的假设。从 2009年开始,我国财险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2号》和《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规定评估IBNR赔款准备金,尽管仍采用精算方法评估IBNR准备金,但要求基于IASB三要素标准进行评估。2010年,保监会为保证上述文件的顺利实施,又出台了《关于保险业做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2号〉实施工作的通知》,该文件更具体的规定了评估IBNR准备金的技术要求,这样就进一步压缩了未决赔款准备金盈余管理的空间,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7。
假设7:2009开始执行的新财务制度规定减弱了未决赔款准备平滑盈余的动机,提高了财险公司财务报表下未决赔款准备金的稳健性
保监会于2008年开始尝试按照保险监管三支柱的框架对保险公司进行全面风险监管,并于2008年7月10日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8]1号于2009年开始实施),在这之后又陆续出台了一些具体实施办法。新的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强化了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并促进了监管制度与新会计制度的协调(如准备金的内控制度规范),保险公司面临的偿付能力要求压力增加,这就增加了保险公司盈余管理的监管动机,因此,提出以下假设8:
假设8:2009年《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的执行增强了财险公司利用未决赔款准备金进行盈余管理的监管动机
(二) 样本数据 本研究的三个研究样本数据都来自《中国保险年鉴》,集团保险公司的非寿险业务数据主要来自分公司业务统计报表以及财险公司财务报表。三个样本时间段分别为:(1)2001-2006年间;(2)2001-2008年间;(3)2007-2011年间。
(三)变量定义 根据已有研究文献,本文的变量设计如表(1)所示。其中,A1为被解释变量,其含义为未决赔款准备金相对水平,根据本章的研究,未决赔款准备金与赔款支出相关,所以定义A1为未决赔款准备金账面值除以已付赔款之后的值。A2至A6分别表示盈余修饰变量、承保结果变量、税收动机变量、投资收益变量和规模扩张变量。A7表示未决赔款准备金率的变化率,A8表示赔付率变化率。A12大于0表示坏消息,否则为好消息。由于我国财险公司适用的税率以及税前抵扣项差异较大,难以找到较好的指标直接刻划税收动机,本研究没有采用周晶晗等(2008)的指标,而是采用虚拟变量A12定义税收动机变量。A9至A11为年度虚拟变量,这三个涉及时间的变量反映制度的变迁。
二、实证检验分析
(一)基于样本Ⅰ的分析 表(2)显示,所有模型中,盈余修饰变量A2 和A5的影响都显著为正,承保结果变量A3的影响显著为负,这这实证结果都支持了盈余平滑假设1。这说明,当上一年承保利润和投资收益绩效相对较差时,财险公司倾向于在本年低估未决赔款准备金来改善本年度的账面盈余状况。结论还表明,当本年度承保结果较差时,财险公司也倾向于在本年低估未决赔款准备。本文改进了税收动机变量。从2003年开始的保险业税收制度改革的目的,就是减轻保险业的税收负担,这说明长期以来整个保险业的税收负担较重,企业为了生存必然会进行盈余管理以避税,结论恰与这一事实和背景相吻合。然而,结果并不支持监管动机假设3和假设4,原因在于本研究采用的数据都来自通用财务报表。该结果表明,尽管保监会从监管的目的出台了更谨慎的准备金评估办法,但是财险公司并没有按该办法评估准备金,而是仍然按保险公司财务制度计提未决赔款准备金,因此也就不存在盈余的监管动机。表(3)结果显示,在2001年至2006年期间,我国财险公司不具有条件稳健性特征(A8*A12的系数不显著),而且从非条件稳健性来看,2005年之后的会计稳健性程度下降(A9和A9* A8的系数都显著为负)。该结论与2004年至2006年期间我国主要财险公司未决赔款准备金普遍计提不足的事实相一致。这可能是由于从2004年开始我国财险业务快速发展导致赔付支出也相应增长较快,从而强化了财险公司低估未决赔款准备金的动机。
(二)基于样本Ⅱ的分析 表(4)和表(5)中结果支持了盈余平滑动机假设1、税收动机假设2和假设6,但仍不支持监管动机假设3。实证结果表明,2007年以后,财险公司平滑盈余的动机减弱(A3*A10的系数显著为正)。从非条件稳健性的角度来看, 会计稳健程度提高(A10的系数显著为正)。该结论表明,2007年新会计准则的执行提高了未决赔款准备金的充足性水平。但从条件稳健性的角度来看,在2001年至2008年期间,我国财险公司不具有条件稳健性特征(A8*A12的系数不显著)。
(三)基于样本Ⅲ的分析 表(6)结果支持了盈余平滑动机假设1、税收动机假设2以及监管动机假设3以及假设8(A6的系数显著为负),但不支持假设7。实证结果表明,与2007和2008年相比,2009年以后,财险公司平滑盈余的动机并未减弱,盈余管理的监管动机却在加强(A6的系数显著为负),但盈余管理监管动机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遏制(A6*A11的系数显著为正,小于A6的系数)。与IASB会计准则和欧盟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相比,我国目前的未决赔款准备金相关评估制度缺乏更细致的规定和要求,这就为盈余管理留下了较大的操纵空间。从非条件稳健性的角度来看, 制度的改变没有促使会计稳健程度得到显著提高(A11的系数不显著)。表(7)的结果显示,在2007年至2011年期间,我国财险公司仍不具有条件稳健性特征(A8*A12的的系数显著为负)。
三、结论
本文到以下主要结论:(1)在2001年至2011年期间,我国财险公司普遍利用未决赔款准备金的调整进行盈余平滑和避税;在2001年至2008年期间并未发现未决赔款准备金盈余管理的监管动机,而《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从2009年开始执行后,增强了财险公司利用未决赔款准备金进行盈余管理的监管动机。表明我国财险公司未决赔款准备金信息的可靠性和敏感性较低,不同目的下的政策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的冲突。(2)在2001年至2011年期间,我国财险公司的未决赔款准备金计提不具有条件稳健性特征。2005年至2006年之间的会计稳健性程度下降,而2007年后新会计准则的执行减弱了未决赔款准备平滑盈余的动机,提高了财务报表下未决赔款准备金的会计稳健性。但2009年以后(包括2009年)《企业会计准则解释2号》和《保险合同会计处理相关规定》的执行并未进一步显著提高未决赔款准备金的会计稳健性。意味着,我国财险公司的未决赔款准备金仍存在低估的倾向,尽管2007年开始执行的新会计准则在某种程度上抑制了这种现象,但还存在较大的改革空间。(3)从盈余管理看,2007年之前,未决赔款准备金的盈余管理主要来自于已发生已报告准备金。2007年以后, 精算方法的采用导致IBNR准备金成为主要的盈余管理来源。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项目编号:07CJY065)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周晶晗、赵桂芹:我国产险公司利用未决赔款准备金实现盈余管理的实证研究,《中国会计评论》2008年第3期。
一、我国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有效性的含义
企业内部会计控制主要是指企业内部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效率等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包括控制环境、单位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内部会计控制不仅包括为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财产安全而实行的控制,也包括影响内部会计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实施效果的控制环境,将内部会计控制作为企业管理的一种重要方法,可以保护企业资产,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率,为企业获取最大利润服务。
二、目前我国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有效性分析
内部控制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自我调节和自我约束的内在机制,存在于公司治理结构和企业各个管理组织中,与企业经营过程结合紧密,其建立、健全及实施是企业生产经营成败的关键,
然而,我国企业(包括寿险企业)的内部控制现状却难尽如人意,具体表现为:
1 领导认识不足,法制观念淡薄
目前,相当一部分企业领导对建立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重视,有并未建立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内部控制制度残缺不全的:也有的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将已订立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写在纸上,贴在墙上”,作为应付外来审计的门面,有些企业领导认为,单位里领导说了算,才能真正体现经理负责制,对建立内控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2 资本控制不规范
具体到寿险控股集团来说,我国寿险公司的资本控制制度还不能完全适应控股公司的组织架构,其基本表现是:寿险控股母公司要么过度干涉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权,使子公司等同于寿险控股母公司的分支机构,无法发挥其作为独立法人金融机构的积极性;要么是子公司权力过度膨胀,寿险控股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资本控制与约束形同虚设,寿险控股集团的整体利益很难保证。
3 对财务负责人缺乏有效的控制机制
寿险控股集团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缺乏监控,导致财务负责人只为子公司经营者着想,按照子公司经营者的意图办事,有的财务负责人甚至与子公司经营者合伙来谋取私利,严重损害了集团的利益。
4 绩效评价机制不合理
目前,对子公司经营者的绩效评价多限于财务评价和短期评价,评价体系过度偏重规模指标,效益指标考核较薄弱,有的保险控股集团并未引入长期考核指标,导致极易出现短期行为。
三、保证我国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有效性的对策
1 确保董事会的核心地位,完善董事会的构成
董事会是股东的受托人,承担受托责任,这种关系是一种信任托管关系,对于拥有众多股东的公司来说。不可能靠所有股东经常集会来执掌所有权。而是把自己的财产交给他们所依赖的董事会管理,一旦董事会受托来经营管理公司,就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股东既然把公司交给董事会托管,就不能再去干扰公司的管理事务。董事可以是公司的股东,也可以不是公司股东。董事一经推选参加了董事会,就要代表全体股东的利益,而不能仅仅代表推选其为董事的个别股东的利益。董事会不得超出股东授予他们的权限范围行事,对于那些、未尽到受托责任的董事,股东可以他们,或者不再选举他们连任。
董事会对企业负有的受托管理责任及对企业活动提供的控制、指导和监督,使得内部会计控制深受企业董事会的影响,董事会独立于管理阶层的程度,成员的经验与才能,投入于监督活动的精力及监督活动的适当与否,董事会提出问题的难易程度、对管理阶层质疑的程度。董事会与内外审计的联系等,都会影响到内部会计控制的有效性,这是因为:首先,对于董事会而言,建立内部会计控制是为了通过“不丧失控制的授权”来保证公司有效运行、完成公司的目标;其次,内部会计控制是董事会抑制管理人员在获取短期盈利机会中的机会主义倾向,保证法律、公司政策及董事会决议切实贯彻实施的手段;最后,内部会计控制以及涉及内部会计控制的信息流动是构成解决信息不对称、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重要手段,而确保信息质量是董事会不可推卸的责任。
2 董事会委派财务总监,强化对企业日常经济活动的监控
在公司制企业中,股东会作为最高权力机关,其控制权是通过对董事会所上报的财务文件的审批权体现出来的,而董事会作为决策机构,每年也只是通过固定的董事会会议对企业中期和全年的经营业绩和分配预案,重大投资项目等重大议案进行讨论决定,其拟订重大财务决策的信息基础又主要来源于企业的经理阶层,而股东会或董事会制定的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程度如何,一般都是在事后才能了解,因此,如果不对企业经营者的日常经营行为实施会计监督,企业的既定目标就很可能异化,而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财务总监正是以其独特的地位,代表资产所有者对公司日常的财务活动和会计活动履行来监控职责。
3 内部会计控制应着重于业务程序的控制
一般说来,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筹资、销售与收款、成本费用,担保等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而根据多层次内部会计控制体系的构成,第三层次的内部会计控制即业务组织系统内部的会计控制可由三部分组成;组织机构,包括管理部门设置和岗位分工;人员管理,包括聘用、考核和奖惩;业务程序,包括业务循环、处理程序,控制要点等。结合企业存在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当前,重点是要加强企业业务程序的内部控制。
保险公司作为经营风险的特殊,有着与一般企业不同的特点。由于保险双方权利义务在时间上的不对称性:保险公司先获得收取保险费的权利,在未来约定事件发生后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而被保险人先履行缴纳保险费的义务,在将来才能享受获得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权利。所以,倘若保险公司发生偿付能力不足甚至破产的,由于大部分保险合同尚未到期,被保险人将失去保险保障,蒙受经济损失,同时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也将无法维持,进而对整个经济的正常运行和稳定也会产生巨大的冲击破坏作用。所以保障和增强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已成为保险监管工作的核心。
一、偿付能力的主要内容
(一)资本金。公司开业必须有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本金数额,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资本金是保险公司得以设立和运作的基础,设立保险公司必须有足够的资本金。足够的资本金,是保障保险公司正常经营的重要条件。保险公司承保的业务属于风险性业务,在公司开业初期应当具有充足的资本金作为保险赔付的基础,否则,保险公司有可能因为开业初期的保险赔付而倒闭。这就说明保险公司的资本金是其积累资金的坚强后盾。资本金既可在保险公司重组和清算时提供所需费用,又可以减少被保险人或债权人在清算时的损失。因此,各国对设立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一般都严格规定了最低限额。我国《保险法》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两亿元。但此限额只适合对刚开业公司的偿付能力控制,对老公司作用有限。其主要缺陷有:(1)未考虑保险公司资产和负债的风险性;(2)未考虑保险公司不同业务种类中隐蔽的风险;(3)很难区分出保险公司的优劣,无法为保险监管部门提供有利的信息。
(二)保险责任准备金。保险责任准备金是保险公司为处理未到期责任和末决赔款而从保险费收入中提取的准备金。我国现行的《保险公司财务制度》规定,保险公司的各种责任准备金有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告赔款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长期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长期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以及寿险责任准备金的提取看来比较合理。对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我国采用1/2法提取。这种方法比较简单,便于操作,但有一定的盲目性。因为1/2法对于保险合同签订的不均匀虽然不合适,比如上年保险费有3/4是在9月份之后收取的,按1/2法应在本年度6月底终止责任,但上年9月份之后的保险单提前几个月作为上年保险公司的收入结转,使本年度风险加大。对未决赔款准备金和已发生未报告赔款准备金的提取,我国现行的《保险公司财务制度》只作了一些原则性规定,而对估算范围及方法没有明确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在实务中,未决赔款准备金和已发生未报告赔款准备金常被当成利润调节器。如经营业绩好的公司为了隐瞒利润,推迟纳税,高估多提;经营业绩不佳的公司为了骗取保户和股东的信任,有意不提或少提,增大了经营风险。另外,实务中的估算方法不够科学,统计制度也不够规范、健全,准确性较差。
(三)保险保证金。这是国家控制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有效手段。通过提取保证金,掌握一部分实有资本来保证保险公司的变现资金数量。它是被保险人利益的最后保障。我国有关法规规定,保险公司成立后,应将其注册资本总额的20%作为法定保证金,存入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仅用于保险公司因解散或清算时清偿债务。显然,保证金存放银行不具有资金营运的功能,而且数量固定,不能随承保收入的变化而变化,当承保收人远远大于保证金数量时,其保障作用就会下降,经营风险加大。
(四)保险保障基金。我国的《保险法》规定:“为了保障被保险人利益,支持保险公司稳健经营,保险公司应当按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提存保险保障基金;保险保障基金应当集中管理,统筹使用。”保险公司的保险保障基金在税前按当年自留保费收入的1%提取,该项基金提取余额达到保险公司总资金的6%时停止提取该项基金。保险保障基金由各保险公司总公司于每年决算日按当年全系统保险费收入统一提取,在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专户存储。当保险公司出现偿付能力严重不足,或濒临破产,需动用保险保障基金时,需报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后方可动用。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在保险保障基金管理上存在以下问题:(1)保险保障基金的提取方法不科学,没有考虑产、寿险的各自特点,区别对待;(2)不利于保险保障基金运用收益的提高;(3)若保险公司经营失败,其安全性不高。
(五)总准备金。总准备金属于所有者权益,是保险公司为发生周期较长、后果难以预料的巨灾和巨额危险而提留的准备资金,是构成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重要因素。保险公司经财政机关或公司董事会批准提取的总准备金主要用于巨灾风险的补偿,只能在当年业务收入和其他准备金不足以支付赔款时动用,不得用于分红或转增资本金。提存总准备金并使其积累到适度规模,有助于保险业的,对保障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保障被保险人利益十分重要。我国目前的《保险公司财务制度》既没有规定总准备金提取比例,也没有规定其积累规模,使总准备金的提取带有随意性。
(六)最低偿付能力额度。这是衡量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标准。若实际偿付能力额度低于法定最低偿付能力额度时,就应增加资本金,扩大最低偿付能力。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的实际资产减去实际负债的差额不得低于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数额。据此,保监会在《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中作了具体规定,与偿付能力额度监管配套的监管指标体系也正在制定,很快就会出台。
二、扩大保险业偿付能力的措施
(一)在资本金方面。应充分考虑保险公司资产和负债的风险性,采用风险资本标准,实现资产负债匹配的动态管理。这样可以使得保险公司应保持的认可资产随着其业务量的变化而变化,为保险监管部门提供要求保险公司增加资本金的合法依据,加强了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事前监管,而且由于建立了一个公认的标准,可以使得参与者在保险市场上得到公平对待。保险监管部门应根据保险公司经营规模确定资本金数额,监管保险公司随着其资产规模的扩大相应增加资本金,确保其最基本的偿付能力。
(二)在保险责任准备金方面。首先,要充分考虑责任准备金对保险公司正常经营的重要性。责任准备金的提取如不准确,就无法了解保险公司真实的偿付能力。若高估偿付能力,会给保险公司经营带来潜在风险,甚至导致破产;若低估偿付能力,会使保险公司丧失机遇,在竞争中处于劣势,甚至被淘汰。其次,要运用先进的提取准备金。对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随着技术的发展和人员素质的提高,可采用更先进、更精确的方法提取。对未决赔款准备金,要先对其统计范围、方法和提取比例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要聘请精算人才,建立精算报告制度,加强对未决赔款准备金估算方法的探究,提高提取的精确度和管理水平。对已发生未报告赔款准备金,要采用科学的估算方法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适当调整。
(三)在保险保证金方面。我国法规对它的缴存、提取都有严格的规定。我国应尽快改变这种保证金缴存银行、固定数量的做法。许多国家对保证金的管理都实行信托制度,保证金在受托人的管理和运用下可获得可观的回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保险公司的保证金也应寻求安全稳健的投资渠道实现保值增值,以增强保险公司资本实力。
(四)在保险保障基金方面。我国在积累保险保障基金时,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有效的方法消除其不良的后果。比如,可根据各保险公司的风险程度大小来提取保险保障基金,风险程度较大的保险公司采用较高的保险保障基金比率,而风险程度较小的保险公司采用较低的保险保障基金比率。我国还应改变目前统一的保险保障基金模式,建立多层次的保险保障基金。我认为目前可建立以下三个方面的保险保障基金:一是寿险保险保障基金;二是非寿险保险保障基金;三是巨灾风险保险保障基金。
(五)在总准备金方面。首先要尽快确定总准备金的提取比例和积累规模;其次要考虑到总准备金的如下特点:(1)总准备金是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总准备金的积累必须年复一年地进行,经过较长时期的积累形成一笔巨额资金,可在保险公司较长时期地存放,成为保险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公司必须充分、稳定地运用这部分资金,使其较快地增长,增强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2)总准备金和积累规模的因素较多,不仅取决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规模和经验损失率,而且受到保险资金运行机制和保险业外部环境的制约,如在分保机制完善的条件下,保险公司可通过分保方式将超过其负担能力的风险责任转嫁给其他保险公司,这时保险公司的总准备金就可少留一点;又如承保地震危险的保险公司应比承保火灾危险的保险公司提存更多的总准备金。
(六)其他方面的措施。(1)对保险费率的监管进行改革。为适应现在和将来竞争的需要,我国应建立一种宏观上监管严格而微观上相对自由的费率监管制度。(2)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提高资金运用收益率。我国目前的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狭窄,主要是存银行,买国债、中央债券和投资基金等。从总体上看,平均收益率还不足5%,资金使用率仅10%左右,而一般发达国家的资金使用率高达85%,而且较高的投资收益足以弥补承保的亏损。目前,我国虽已允许保险资金间接进入股市,但投资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同时还应不失时机地引进高级投资专家、精算和财务人才,保证保险资金安全有效营运。(3)完善我国的再保险市场,加快再保险市场建设。我国应初步建立国内优先分保机制,防止保险费不合理外流;适当增加新的再保险公司,逐步形成多家竞争的市场格局。(4)与其他机构进行联合或兼并。
三、加强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手段
(一)建立和完善科学的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这套指标体系应具有以下特点:(1)针对性强。产、寿险公司可根据其业务性质等情况分别制定不同的指标体系,对不同项目有不同的监控指标。(2)可比性强。指标的方法、口径等应一致,不同保险公司之间以及同一保险公司不同时期的情况都可以进行比较。(3)概括性强。设立的指标能从不同侧面、不同程度上反映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变化,能准确反映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本质表现,能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进行全面合理的评价。(4)灵敏度高。指标的细微变化能立即反映出偿付能力的变化情况。(5)透明度高。指标数据的计算客观规范,人为因素少。我国可根据自身情况,参照有关国家的做法,先建立起框架性的监管指标,随着实际情况的发展变化不断完善。对每个指标的具体适用情况、正常值的范围、能说明的、局限性等都能很好地反映。当然随着形势的变化,监管指标也应不断修改调整。
(二)加强对保险公司的检查。主要对保险公司的经营活动;机构设置是否合规合法;业务活动的形式、内容;各项准备金的提取结转情况;公积金、公益金、保险保障基金和总准备金的提取情况;最低偿付能力状况以及保险资金运用情况等进行检查。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两种方式对保险公司进行监控,对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视其情节严重程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并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或实行接管。
新华网北京8月8日电(记者杨青 王文韬)北京保监办负责人与中国人保、平安保险等5家财产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的车险业务负责人今天签订了一项《整顿规范车险业务责任书》,明确规定从8月15日起新承保的机动车险保险单如果无代码“N”将是假保单。
北京保监办主任刘京生说,随着北京保险市场主体的增多,保险公司经营业务的压力逐步加大,北京保险市场目前出现了高比例支付人手续、以退费形式变相支付手续费等违规经营行为。甚至出现今年上半年北京市机动车销售十分火爆,但新车承保业务却增长并不多的现象。为有效遏止车险市场的恶性竞争,规范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并为下一步全国车险费率改革创造良好的条件,北京保监办决定在全国率先采取以明确第一责任人的形式,对北京机动车保险市场进行全面整顿规范。
据刘京生介绍,此次整顿的重点是新机动车的承保。从2002年8月15日起,凡开展新机动车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必须在机动车辆保险单的保单编码末尾加入代表新车业务标志的代码“N”,保证能从保险单编号上区分出新车业务与续保业务,并在计算机业务处理程序上作出相应的调整,确保新车保险业务能实现单独统计和相关数据抽取。如果在20 02年8月15日前,保险公司未达到整改要求,北京保监办将暂停这家公司办理新机动车业务。
北京保监办要求各家财险公司在经营新机动车保险业务过程中,保证严格执行《保险公司财务制度》第47条关于手续费支付标准的规定,不以任何形式给予优惠返还,不以任何理由批准和放宽分支机构支付保险手续费标准。保证加大对保险人的管理,严格审查车险人的出单资格,严禁本公司各分支机构授权未经北京保监办批准的专业或兼业人出具车险保单,杜绝代外埠保险公司出具车险保单。
刘京生进一步强调,各家保险公司车险业务的第一责任人有权向北京保监办申诉整顿规范车险市场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北京保监办将为其保密。同时,对擅自和违规授权分支机构进行恶意竞争,故意扰乱车险市场秩序的第一责任人,北京保监办也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罚,直至追究其领导责任。
文章来源:新华网
关键词:赔款准备金;盈余平滑;税负最小化
中图分类号:F222.3/F8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217(2010)03-0030-07
一、引言
赔款准备金(Claim Reserve)是保险公司为已发生但尚未理赔完毕的赔案所预先留存的资金准备,包括已发生已报案、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IBNR)和理赔费用准备金。赔款准备金估计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经营结果的评价,从而影响公司税负、人员激励,甚至战略决策。赔款准备金误差,即赔款准备金与最终实际赔款之间的差额,主要来源于两方面:一方面,由于赔案的发生、报案、结案之间存在时间延迟(有时该延迟会长达数年),赔款准备金的预先估计值可能与最终实际赔款存在差异,准备金误差在所难免;另一方面,由于赔款准备金的评估结果对产品定价、公司价值评估、税负以及监管行为都将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因此,赔款准备金误差也可能来自公司的故意操纵,以达到特定的管理目标。2005年以前,非寿险公司按照《保险公司财务制度》提取赔款准备金,随着保险业产品的创新,原来的责任准备金计提方法和标准已不适应非寿险业务的经营情况,与国际标准相比,技术方法也不够科学,保险公司潜含着准备金提取不足的风险。2005年开始,非寿险公司按照《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采用精算方法提取赔款准备金。但由于非寿险业务的历史数据不完整,精算技术尚不完善,保险公司和精算师在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上具有较大的自;而监管机构对赔款准备金的提取还缺乏足够科学的监管措施,管理层可能通过操纵赔款准备金实现盈余管理,以达到特定财务目标。因此,本文利用我国非寿险公司2001~2007年的财务数据,采用分位数回归方法考察非寿险公司赔款准备金调整动机的影响因素,探讨盈余平滑、税收最小化等动机在中国市场上是否显著,非寿险公司高估赔款准备金和低估赔款准备金的动机是否有所差异,并分析《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的实施是否对非寿险公司通过赔款准备金实现盈余管理的动机有所抑制。
在研究方法上,过去的大多数研究采用普通最小二乘回归。然而,由于非寿险公司赔款准备金高估、低估比例的分布呈现右偏性,采用普通最小二乘回归方法无法探讨分布两端非寿险公司操纵准备金的动机是否不同。一些研究为了区分高估准备金和低估准备金与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经常用虚拟变量的方式将赔款准备金分为高估和低估两类,然后再对解释变量进行普通最小二乘回归,但是这样的样本切割在进行普通最小二乘回归时会加重参数估计的偏误,且不易观察到位于分布两端的非寿险公司赔款准备金高估和低估的影响因素。上述种种问题的解决有赖于研究方法的创新,而Koenk-er(1978)所提出的分位数回归方法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良好的工具。
二、文献回顾
已有文献概括的赔款准备金调整动机,主要分为盈余平滑、税负最小化、规避保险费率管制和应对偿付能力监管四个方面。高估赔款准备金的动机主要在于递延税收获得投资收益、平滑盈余;低估赔款准备金的目的在于修饰盈余报告值,改善偿付能力监管指标,延迟必要的监管行动。其中以对盈余平滑和税负最小化的讨论最多。
(一)盈余平滑
盈余平滑是指在保险人当年的盈余状况明显异于往年时,管理者可能会通过操纵赔款准备金估计的方式来维持较稳定的盈余表现。即如果当年保险人的经营盈余(主要指当期盈利指标,如承保利润、投资利润等)与前几期相比较差时,保险人会倾向降低赔款准备金估计以增加当年盈余,以取悦市场或者股东。反之,保险人则可能高估准备金以隐藏盈余,使其在业绩较差的年度释放。Beaver,Nichols&Nelson(2003)发现,相比保险公司管理前的盈余分布,管理后的盈余分布更平滑。距离盈余门槛值0越近且亏损的保险公司,低估赔款准备金的动机越强,期望通过低估赔款准备金跨越盈余为0的门槛。距离盈余门槛0越远的亏损公司,较无低估赔款准备金的动机。距离盈余门槛。越远的盈利公司,越有动机高估赔款准备金。但由于该研究没有考虑税负对非寿险公司赔款准备金的影响,因此,还无法检验这种高估行为到底是为了盈余平滑还是税负最优。Grace和Leverty(2007)发现,三年移动平均盈余与赔款准备金高估之间存在负相关,所以支持盈余平滑的动机。
(二)税负最小化
税负是保险人经营上的一项重要负担,当公司盈余增加时,税收也会相应上升。因此,当盈余为正时,管理者通常会衡量高估赔款准备金所产生的营运成本(如股价下降、资金成本增加)与低估赔款准备金所增加的税负成本;如果高估所带来的成本较低时,管理者会故意高估赔款准备金,以达到避税的目的。Grace(1990)指出,高估赔款准备金会造成盈余下降,可能启动早期监管预警系统;也可能降低承保业绩稳定性,恶化公司财务指标(如股东权益报酬率),造成投资者信心下降,阻碍新资本的进人,限制快速扩张的步伐,进而影响公司的未来经营。相较Beaver et al.(2003)的研究,Grace和Leverty(2007)同时考虑了税负最小化及盈余平滑等操纵动机,实证结果也同时支持盈余平滑和税盾利益假说。非寿险公司的税盾越高,赔款准备金高估的概率越大,保险公司操纵赔款准备金不仅仅是为了盈余平滑,也可能是为了潜在的税盾利益。
从赔款准备金评估方法和过程来看,我国非寿险公司赔款准备金评估存在操纵的空间。童盼(2006)发现我国产险业微利公司未决赔款准备金明显小于其他公司,支持盈余平滑动机,但其研究未指出非寿险公司利用赔款准备金修饰盈余是否存在其他驱动因素。周晶晗、赵桂芹(2008)发现,当非寿险公司承保结果不佳、赔付恶化,或者投资收益较低时,公司会低估赔款准备金,虚增账面盈余,应对监管也是非寿险公司利用赔款准备金进行盈余管理的重要诱因,但该研究采用普通最小二乘回归方法,无法区分高估准备金和低估准备金与解释变量之间的
关系。同国外成熟的产险市场相比,目前我国非寿险业正处速发展阶段,许多公司都面临着盈利能力差、业绩波动较大、偿付能力不足等问题,由于保险人高速扩张常伴随着定价不足,为了提高保费规模,保险人可能会放松承保标准,赔款准备金的准确性会因此而受影响。那么,我国非寿险公司赔款准备金的误差是否同公司业务增长速度相关,非寿险公司高估赔款准备金和低估赔款准备金的动机是否有所差异,这些都是研究我国非寿险公司是否存在利用赔款准备金误差实现盈余平滑和税负最小化现象所必须回答的问题。
三、实证模型设计
(一)研究假设
根据以上文献回顾,相应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H1:非寿险公司存在盈余管理的现象。
H2:管理者可能通过调整赔款准备金进行盈余平滑
H3:管理者可能调整赔款准备金以递延税收
2005年以前,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的赔款准备金按照财政部制定的《保险公司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计提,其中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采用逐案估损法提取(不超过当期保险赔偿或给付金额的100%);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按照当年实际赔款支出的固定比例提取(不超过4%),公司对评估结果具有较大的自主空间。2005年以后,公司采用精算方法评估赔款准备金,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采用逐案估计法、案均赔款法等方法提取,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采用链梯法、案均赔款法、准备金进展法和B-F法等至少两种方法谨慎提取。由于精算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更为准确地给出赔款准备金评估结果的范围,因此,理论上讲,公司采用精算方法评估赔款准备金,应减弱非寿险公司利用赔款准备金估计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为探讨赔款准备金评估方法改变对我国非寿险公司赔款准备金提取的影响,提出研究假设:
H4:精算方法可能会减弱公司利用赔款准备金实现盈余管理的动机
(二)变量定义
1,被解释变量。国外相关研究,如Smith(1980)、Weiss(1985)、Grace(1990)等均采用赔款准备金误差(Reserving error)作为被解释变量,即业务的最终实际赔款(假设业务在5年内完全赔付)与最初估计值的差额。由于我国在准备金评估精算方法的使用上尚未积累足够长的经验数据,影响了这一变量在我国的适用性。因此,我们在分析非寿险业务理赔延迟特征之后,采用赔款准备金与已付赔款比率(CRPL)作为被解释变量。理论上,如果险种在3年内基本完全理赔,则营业3年以上的公司当期赔款准备金仅与公司规模、业务增长速度、准备金提取方式、业务质量有关。赔款准备金除以当期已付赔款,即可消除规模及业务质量因素的影响。采用这一变量(CRPL)与其他会计信息结合分析的方法,可以了解影响公司赔款准备金调整的各种动机。
2,解释变量。包括盈余平滑、税负动机和评估方法改变虚拟变量。控制变量包括承保结果、投资收益率、保费增长速度、公司所有权形式。
(1)盈余平滑(Smooth)。参考Grace(1990)的定义,将保险公司i第t年的盈余平滑(Smooth)定义为:上一年的承保利润+上一年净投资收益)/当年净已赚保费。根据国外研究结果,预期盈余平滑变量与赔款准备金估计之间,应呈现负向关系。
(2)税收动机(Tax)。减少税负支出是管理者操纵赔款准备金的另一重要动机。在盈利年度人为提高赔款准备金计提,保险公司可以降低账面利润,导致当期税负的降低,提高现金流入以获得投资收益。参考Grace(1990),将保险公司的税负动机(Tax)定义为:Max{(当年承保利润+当年净投资收益)/当年净已赚保费,0},Tax越高,预期税负支出也会越高,公司当年净收入亏损时,不需要课税。根据上述定义,假设税负支出与赔款准备估计存在正向关系。
(3)准备金评估方法的改变(Year05)。为了考察在实施《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之后保险公司的准备金操纵行为有无变化,引入虚拟变量Year05,若为2005年前的样本,则Year05=0;否则Year05=1。
(4)控制变量。1)承保结果(Plratio):采用已付赔款与已赚保费的比率(Plratio)作为衡量承保业绩的工具。该比率过高,可能是由于保险公司当年核保标准过低、重大损失发生或保单设计不当等原因造成,从而导致赔款支出相对保费收入过大(也就是较大的Plratio),这时保险公司担心承保业绩太差,可能提存较低的赔款准备金来修饰承保账面结果。因此,假设Plratio与赔款准备金之间存在负向相关关系。2)投资收益率(Iiratio):除了承保利润外,保险人的投资收益也会影响公司赔款准备金的提存态度。当公司投资收益不佳时,公司同样可能通过调整赔款准备金以实现正的账面利润。因此,定义投资收益率(liratio)为净投资收益与总资产的比例,假设投资收益率与赔款准备金之间呈现正向关系。3)保费增长速度(Pgrowth):保费规模扩张过快是目前我国非寿险公司非常普遍的现象之一。保费收入增长过快,将迅速吞噬自有资本。为了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保险公司较有动机通过低估赔款准备金来提升账面盈余,以便缓解资本金不足的压力,并进一步推动公司的快速扩张。因此,假定保费增长速度(Pgrowth)与赔款准备金评估之间呈负向关系。4)公司所有权形式(D):考虑到我国外资和中资非寿险公司在市场份额、经营模式等方面存在差异,并且外资保险公司综合率较高,账面财务普遍亏损,因此引入虚拟变量D,若为外资公司,则D=1;若为中资公司,则D=0,通过该变量研究中资和外资赔款准备金的调整动机是否存在差异。
(三)研究方法
与传统线性回归模型相比,Koenker(1978)所提出的分位数回归模型在约束条件(如回归残差项呈正态分布等)、数据分布等方面的要求均比较宽松,对于异常值具较高的包容度,估计结果更具稳健性(Koenker&Hallock,2001),而且能够反映样本局部信息,比传统线性回归模型更能反映现象之间关系的细部特征。基于准备金误差的非正态分布特征(如图1)和研究边际效应细部特征的目的,我们认为,分位数回归是研究非寿险公司赔款准备金调整动机可供选择的研究方法,故拟使用分位数回归模型技术,通过对不同的分位数进行回归,对条件分布的不同位置进行分析,以期推动赔款准备金误差动机研究的进一步深入。为此,构建如下的分位数回归模型:
(四)样本数据来源
样本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保险年鉴》(2002~2008),仅包括经营业务3年及以上的公司,剔除缺失样本和无效数据后,总体有效样本数共143个。平安保险和太平洋保险公司从寿险、产险单独公布财务报表后计入,以前年度相关数据无法获得,不包
括在样本之列。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产险业利用赔款准备金实现盈余管理现象的检验
根据Burgstahler&Dichev(1997)的方法,利用盈余频率分布模型考察盈余分布的特征,判断是否存在盈余管理现象。用资产报酬率(ROA)表示公司的盈余情况,2001~2007年产险业的盈余分布情况如图1所示,其中纵坐标表示样本个数。可以看出,在0附近存在较为明显的不连续现象,即给定盈余经验分布的相对平滑性,资产报酬率略微大于0的公司的个数远远大于所预期的。
因此,在0阀值处判断是否存在盈余管理行为转化为判断0阀值处盈余分布函数的光滑与否。将盈余分布函数的光滑度定义为在任何一段区间内的期望观察数目等于相邻两个间隔区间观察数目的平均值,并以间隔内期望观察数目与实际观察数目之差除以两者差额的标准差作为统计量0,该统计量近似服从于标准正态分布。实证结果如表1所示。
从表1可以看到,在大于0的第一个小区间(0,0.02]处,统计量的值为3.7614,在0.05的显著性水平下为 显著的,可以认为非寿险公司存在盈余管理的现象,假设H1成立。
(二)赔款准备金操纵动机的检验和解释
利用分位数回归方法分析2001~2007年非寿险公司赔款准备金提取的影响因素,各自变量在19个分位点上相对于赔款准备金调整变量(CRPL)的边际小于及其显著性水平如表2所示。随着CRPL在不同的分位数水平下发生变化,各预期变量响应系数的大小呈现一定变化趋势。为了更加清晰地分析这一变化趋势,将表2中主要变量的估计值及其95%的置信限绘制如图2~4。实证结果显示:
(1)衡量盈余平滑动机的变量Smooth的系数在0.25~0.95的分位点上显著为负,且没有明显变化,在其它分位点上则不显著。这表明保险人具有通过调整赔款准备金来修饰盈余、使保险公司盈余在年度间实现平滑的动机。若非寿险公司当年盈余较差于前一期时,管理者倾向于低估赔款准备金修饰账面盈余,以维持盈余绩效的稳定。相反,若当年盈余表现优于过去时,会高估赔款准备金降低当年账面盈余。该实证结果与Grace(1990)及Weiss(1985)的结论相一致,假设H2成立。但对赔款准备金低估比例较大的非寿险公司(分位数小于0.25)而言,盈余平滑假说不成立,修饰账面盈余并不是赔款准备金低估的主要原因,调整赔款准备金并非受盈余平滑的目的所驱动。
(2)在各分位点税负动机变量Tax的系数均不具有统计显著性。这主要是因为列入样本的年度内中国保险业由于恶性竞争和粗放经营,普遍处于亏损状态,这对保险公司的所得税税负几乎不产生影响。这一统计结果表明,各公司为了规避税负而调整赔款准备金的动机并不显著,假设H3不成立。
(3)虚拟变量Year05系数为正,且非常显著。这说明保监会实施《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前后,保险公司赔款准备金操纵模式变化明显。为了说明这种变化的特征,将样本分成2005年前和2005年后两部分进行分位数回归,对两个重要变量Smooth和Tax进行考察,准备金评估方法改变前后的Smooth变量系数如图5所示。可以看到,Tax变量的显著性仍不明显,这说明2005年实施精算方法提取准备金的强制制度之后,避税动机仍不明显。但是,2005年前后,在平滑盈余这个动机方面,保险公司的操纵行为有明显变化。2005年后Smooth的系数更为显著;绝对值在大多数分位点上要明显大于2005年之前的样本。这似乎与常识不符,因为按照精算方法提取准备金,应当更为规范、更为准确、更符合准备金监管的要求。然而,实证的结果表明,2005年后赔款准备金操纵的行为更明显,假设H4不成立。
考察了相关制度背景,我们认为,由于采用精算方法提取赔款准备金后,IBNR绝对规模突然放大(大约为当年已付赔款的10%),然而2005年之前按照《保险公司财务制度》提取的IBNR仅为当年已付赔款的4%,这在短期内放大了2005年后的赔款准备金波幅。事实上,按照当年已付赔款4%提取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IBNR)虽然在充足率上差之甚远,但相对于精算方法来说,这是一个刚性技术要求,保险公司操纵的余地不大。精算方法提取准备金虽然更科学,但赋予精算师更大的“自由裁量权”,这是导致2005年后更易实现赔款准备金调整的重要原因。
(4)各个控制变量中:1)在修饰承保结果的动机方面,Plratio的系数在0.25~0.9分位点上显著为负,表明非寿险公司在当年承保质量较差,已付赔款恶化时,会利用低估赔款准备金来修饰承保结果,在当年承保质量较好时,会利用高估赔款准备金来调整承保结果。但对赔款准备金低估比例较大的非寿险公司(分位数小于0.25)而言,修饰承保结果并不是赔款准备金低估的主要原因,调整赔款准备金并非受修饰承保绩效的目的所驱动。2)投资收益动机变量”Iiratio仅在0.85和0.9分位点处显著为负,而在其它分位点处缺乏统计显著性。这表明大多数情况下,保险公司在投资收益较高的年度高估准备金隐藏利润、在投资收益差的年度低估准备金释放利润的动机不明显,这可能是由于大部分样本年度投资收益偏低造成的。3)保费增长速度变量Pgrowth的系数大部分为负,但不显著。这证明我国保险公司在2001~2007年,为了掩盖高速增长对资本的侵蚀效应而调整准备金的动机不显著。4)表示中资和外资的虚拟变量D的系数都为正,仅在个别分位点上显著。整体上,中外资非寿险公司在调整准备金的动机方面并无明显区别。
五、结论
以上采用我国非寿险公司2001~2007年的数据,探讨非寿险公司是否利用赔款准备金进行盈余管理,并比较非寿险业务准备金评估方法改变前后,公司实现盈余管理动机的差异。实证结果表明,非寿险公司存在通过操纵赔款准备金来达到盈余管理的现象。非寿险公司的确会为了达到盈余管理或扩张的目的,而故意调整公司当年赔款准备金数字。若非寿险公司当期盈余表现差于前一期时,管理者会倾向于低估当期赔款准备金,提升账面盈余;若当期盈余优于前一期时,则高估准备金平滑盈余。在诸动机中,盈余平滑是最重要的动机,这一动机在2005年实施《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采用精算技术评估准备金后更为明显,掩饰承保质量而调整准备金也具有显著性。保险公司在当年承保业务不佳,赔付率较高时,具有低估准备金进行掩饰的动机。研究也发现,税负、投资收益率、保费增长速度等变量对准备金操纵的影响不显著。
既然调整赔款准备金实施盈余管理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而这一现象对评估保险公司业绩具有较强的干扰,那么,如何实施准备金管理,降低赔款准备金操纵的空间,就成为重要的准备金监管议题。为此建议:
(1)对赔款准备金评估技术做更细致的规范。充分考虑在评估过程中保险公司和精算师可能实施人为操纵,因此,应对其进行技术层面的严格规范,比如数据采集环节的真实性指标、评估环节进展因子的选定规则、准备金评估的情景测试。
公司资料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保险)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全国性保险公司,以打造服务最好的保险品牌为目标,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适合的保险产品和便捷的服务,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成长空间。公司总部设在北京金融街,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及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公司主要股东为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香港大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建设集团和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挑战
中国现代保险业自1979年恢复经营以来,取得了迅猛发展,增长速度远远高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在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逐步对世界各国的保险企业开放保险市场。按照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时承诺的时间进度和开放范围,我国正在逐步取消外资保险公司经营地域限制,允许其向居民个人提供健康险、团体险和养老金(年金)服务,中国保险市场正在迎接新一轮扩充与竞争的浪潮。
长城保险作为中国保险行业的后起之秀,自成立之初起就处于激烈竞争的行业环境之中。面对巨大的压力和挑战,长城保险认识到,坚实可靠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可以有效加强和改善公司在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经营、成本和费用控制等方面的管理水平,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保证公司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的一大法宝,而在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中,一个能够体现集团财务管理和监控能力的财务管理系统无疑是整个系统的核心。长城保险作为一个全新管理体制的集团企业,正处在起步和发展的阶段,公司在产品、业务范围和地理范围等方面都将面临快速的发展与扩张,因此迫切需要建设可靠而且高效的财务管理系统,使公司实现在集团层面能够对资金进行统一调度和监控,实时掌握保险业务和财务状况的信息,并对不断扩张的业务给予理性的审视和提醒。
经过认真分析调研,长城保险为其财务管理系统提出了三项总体目标:一、通过财务系统和保险业务系统的整合实现业务流程信息的集成;二、统一整个公司(包括各分支机构)的财务系统,在保持灵活性的同时,保证财务制度在全公司的贯彻执行;三、强化公司在集团管控、财务核算、财务分析和决策支持方面的能力,为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提供支撑。
为了保证财务管理总体目标的实现,长城保险对财务管理系统的建设提出了以下要求:
• 支持多层次和多组织财务管理的信息系统架构
• 实现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一体化
• 多角度的盈利分析能力,灵活的查询、报告支持
• 支持公司财会政策的贯彻执行和成本控制
• 实现全面预算管理以及事前、事中、事后的执行监控
• 加强资金统一调拨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 满足上市公司治理、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的需求
• 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组织结构变化的需求
解决方案
长城保险选择Oracle电子商务套件建设公司财务管理系统,并由Oracle重要的合作伙伴汉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实施团队根据长城保险的企业背景和发展目标,提出了“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和快速见效”的实施规划。在实施的第一期,首先进行了Oracle财务管理系统中的总账管理、应付管理、资产管理和现金管理模块的实施。
在长城保险财务管理系统的建设过程中,利用Oracle财务管理系统的多组织系统功能,如支持多会计核算主体并存,严格控制组织间不同用户只能访问与他们相关的信息系统、自动记录公司间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等功能,长城保险顺利搭建了整个公司(包括各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系统体系架构,形成了长城保险总公司、分公司、中心支公司、营业部等多级财务核算及管理体系,各层次除了能够完成基础会计核算及完成包括财务分析、计划、监控、考核等内容的财务管理以外,还负责及时向上一层次汇总财务信息并接受反馈,最终形成全公司完整准确的财务信息体系。Oracle财务管理系统灵活的体系架构支持由以分公司为主的核算体系到以总公司为主的核算体系的无缝过渡,为长城保险未来财务大集中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基础
Oracle产品的技术平台和应用系统充分支持企业实行信息管理的逐级规范化及信息资源的全面共享,为长城保险以集约化投资的最佳方式来实现大集团公司的宏观管理系统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通过实施Oracle财务管理系统,长城保险建立了灵活的会计科目弹性域和多组织架构,实现了长城保险总部对于明细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信息集中化管理。这些会计信息包括:凭证、会计科目余额和发生数、基本预算信息、集中维护和管理的会计报表等。由于Oracle财务系统采用了先进的技术架构,将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集成为一体,简单易用,特别是借助于Oracle总账系统灵活的凭证产生方式、统一集成的分类账、实时查询以及不需要任何程序的客户化报告等特性,长城保险实现了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的协调一致,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快速准确的财务管理机制,大大加强了整个公司的财务控制、数据收集、信息集取和财务报告等工作,在满足了企业内部核算和管理需要的同时,也满足企业外部审计和报送统计报表的需要。
通过实施Oracle应付管理、资产管理和现金管理系统,长城保险实现了:一、细化员工借款、费用的管理,跟踪外部采购、按计划和预算进行资金支付;二、跟踪固定资产、办公家具、低值易耗品(金额大于500元,小于2000元)的实物信息和财务信息;三、核算管理内部的资金预测和计划,简化了外部银行对账,提高了全公司资金监控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通过实施Oracle财务管理系统,长城保险获得了在强大的财务核算基础上进行的全面、深入和细化的财务分析能力,一方面可以帮助公司找出盈利或亏损的产品、险种、渠道,以便公司决策层有针对性地调整营销策略,扩大盈利品种的营销,减少甚至停止没有收益或者收益率很低的产品销售;另一方面可以帮助公司发现在赔款、费用控制、资金运用等方面的漏洞或薄弱环节,找出造成这些漏洞的原因,使公司决策者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堵住漏洞,强化薄弱的环节,提高公司管理决策的效力和经营效率。
由于Oracle产品中的预算概念和预算管理贯穿于各个模块,同时Oracle财务分析工具和总账系统具备了可以根据企业的愿望建立尽可能多的不同预算,比较各种预算找到差别,可以在已有预算或以前实际数据的基础上快速建立新的预算和控制对预算的访问,可用常规的电子表做预算,支持财务界流行的弹性预算、滚动预算等,使系统具备了强有力的财务预算控制和预警功能。它结合公司的财务政策,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公司的收入、成本、费用等进行预测,并以预算的形式将这些指标下达有关分支机构和部门,进而严格地控制预算的执行情况,最后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考评,为财务分析和业绩考核提供依据,可以有效地控制成本、费用的生产过程和结果,为长城保险提供了一项行之有效的成本控制手段。
通过实施Oracle财务管理系统,长城保险可以监督分、支公司的资金余额,实现资金的统一自动上划,从而保证了资金的安全,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财务控制上,长城保险借助先进的财务管理系统使公司管理由事后监督向事中、事前延伸;在财会政策的贯彻执行方面,利用财务管理系统来固化公司的财务政策,对公司的所有的财务活动实行集中化管理,保证了公司财务政策得到自上至下的贯彻执行,为长城保险的财务制度适应未来业务的发展和机构的扩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000年第一家保险经纪公司在我国成立。2001年全国保险经纪公司的佣金和咨询费收入达1.36亿元,通过经纪公司完成的保费收入占当年全国保费收入的12.2003年上半年全国保险经纪公司已经达百余家(包括在筹建的保险经纪公司)。保险经纪公司正迅速成为我国保险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当前我国的保险市场还不成熟,保险公司还拥有庞大的销售队伍,百姓的消费方式还未转变,加上保险经纪公司自身的规章制度还不完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导致了保险经纪公司在日常经营中的违法事件不断发生。
一、当前保险经纪公司存在的主要违法问题
(一)偷漏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按照税法规定,经纪公司的佣金收入应当交纳5Z的营业税。但由于当前经纪公司在外地设立分公司的较少,多数是设置常驻业务人员,没有正式分支机构,导致经纪公司无法在当地办理税务登记,进行纳税申报。虽然当地的佣金收入由总公司统一汇算清缴,但是由于相当一部分佣金收入被当地业务人员私自扣留,在经纪公司纳税申报表上反映的当年度佣金收入只是公司实际佣金收入的一部分,并不是全部。
(二)部分经纪公司从业人员搞“黑经纪”、“黑保险”。当前经纪公司在外地没有正式分支机构,同时驻外人员的备案制度又被取消,经纪公司既没有在当地工商税务部门登记,也不在当地保监办备案,这就导致了一部分具有经纪公司从业经验的人钻法规的空子,自己非法从事经纪业务,甚至在市场中已出现了一些“黑经纪”和“自由经纪人”。他们私刻公章,制造虚假材料,在市场中假借保险经纪公司或保险公司的名义开展保险业务,索取高额佣金,严重扰乱了保险市场和中介市场。
(三)出假保单、挪用保费,严重损害保户合法权益。笔者在日常的业务检查中发现,部分经纪公司业务人员利用公司管控不到位和法规的漏洞,竟然对客户出具假保单,开具假收据,并任意挪用客户的保单。而保险经纪公司总公司对驻外人员基本采用的是松散型管理,对他们的财务和业务执行情况并没有严格要求,不能完全管控造假行为。
(四)经营机制的不完善,导致合同纠纷不断。经纪公司在和被保险人签署经纪合同后,还必须在一段时间内为客户提供相应的经纪服务。而部分经纪公司由于经营机制不完善,缺乏长远规划,在没有详细市场调研的情况下,盲目在当地开展经纪业务。当公司无法维持正常经营时,公司只好放弃当地市场。这就导致了有部分经纪合同不能得到有效履行。被保险人和经纪公司的合同纠纷时有发生。
二、产生上述违法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外在因素
1.与保险经纪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当前与保险经纪公司有关的法律和规章主要有《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和《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其中只有《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与保险经纪公司密切相关。但是该管理规定在许多方面还不完善。比如没有体现对什么性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何种处罚,对从业人员的处罚没有体现对有经纪资格证书的人员和协助业务人员的差异化。法律和规章的不完善,导致了保险监管的缺位,监管措施不能得到有力的执行,市场秩序不能得到良好的控制。
2.与保险经纪公司发展相配套的保险市场机制还不成熟。保险市场是指参与保险商品交易的各类要素及其相互作用的方式以及实现交易的机制。一个成熟的市场不但要有成熟的商品供给者、需求者和中间商,更重要的是要有一个完善的市场运行机制,也就是一个完善的游戏规则。而我国的保险经纪市场,乃至保险市场还是一个不成熟的新兴市场,市场游戏规则还有待改进。
3.监管部门对市场中比较敏感的保险经纪佣金规定不明确。经纪公司业务特点就是为客户提供最优的投保方案,使客户投入最少的保费获得最大的保障。经纪公司的主要业务收入来源就是按保费多少提取的佣金。基于佣金和公司提供的服务之间存在的逆向关系。单一的佣金比率不适合保险经纪市场的发展要求,也违背了经纪业务发展的内在规律。当前各家经纪公司提取佣金主要是参照《保险公司财务制度》中“手续费最高不得突破实收保费的8%,的规定执行的。但这一规定并不是针对保险经纪佣金规定的。
(二)内在因素
1.保险经纪公司缺乏对自己的准确市场定位。部分经纪公司在进入保险市场前缺少对市场客户的细分,在开展业务时缺乏准确的市场定位,内置的业务部门缺乏对客户和险种的针对性。导致有些经纪业务被经纪公司做成了业务。不能依据自己的专业优势有的放矢,最终落得维持基本生存都十分艰难。
2.保险经纪公司的内控制度没有建立健全和得到良好地执行。部分经纪公司在“业务第一”的指导思想下,只是盲目地占领市场,扩大业务份额,忽视了对各项内控制度的建立。而已有的内控制度许多也是照搬照抄其他公司,没有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适合的内控制度,同时内控制度还经常因为各种原因而没有被很好地执行,最终导致公司的许多内控制度形同虚设,部分工作人员利用管理漏洞从事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了内在和外在的巨大损失。
3.保险经纪公司业务结构过于单一。当前多数保险经纪公司的业务过多地集中在财产险方面,只有极少数保险经纪公司开展寿险经纪业务,并且寿险业务规模较小。而在财产险当中,机动车险和企财险又占去了业务收入的半壁江山。最终结果是各家公司的业务机构单一,同质化程度高,各家公司展业对象都集中在相同的几个主要险种上,竞争日趋激烈。同时各家公司在展业层次和对象上缺乏差异化,展业手段缺乏专业化和多样化,为了业务争夺,不惜使出各种违规手段。
三、解决方法
(一)尽快完善保险经纪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当前多数经纪公司常驻业务都具备了一定的业务规模,办公场所和人员配备都比较齐全,但是人员管理比较松散,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流于形式,业务开展和管控不规范。建议保监会取消常驻业务人员的外派模式,改为全部设成分支机构的模式。同时考虑到经纪公司的经营成本,可允许经纪公司在每个省设立一家分公司,在省内其他地市设立类似营销服务部的正式机构,并对担任营销服务部的负责人有——定的任职资格审查。这样既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司的经营成本,利于公司开展经营,又方便监管机关进行市场监管。
(二)监管部门加强经纪公司业务监管。当前应重点加强对经纪公司的市场行为监管。在检查中发现,有些驻外的经纪公司财务业务非常混乱,有的甚至连基本的台账都没有。查找各项业务的历史痕迹非常困难。今后可针对经纪公司的业务数据设计一些监控指标,对公司的日常业务经营情况进行实时监管,对其资金往来进行实时监控。通过上述设计的监控指标来监控经纪公司的业务情况,一旦发现有异常变动或违规问题,则可转为重点监管。一来可以提高监管的效率,二来可以给公司更大的发展空间。
(三)监管部门要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培育保险中介市场。一个良好的中介市场会极大推动整个市场的发展。当前监管部门尽可能为保险经纪公司提供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扶持保险经纪公司的发展。例如改革保险经纪佣金收取的方式,采用浮动比率;允许保险经纪公司对保险条款可进行适当修改;尽快培养非寿险精算人员,允许经纪人按照非寿险精算的数据来协助保险公司开发产品,根据投保人的要求对保险产品进行再加工,对客户提供更广泛更富有个性的保险服务等。
公司财务出纳个人工作计划范文精选
20xx年,为实现本集团公司的全面预算管理和总体发展目标,财务部的工作任重而道远。为此,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做好工作:
1、做好上半年和第一季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合理地降低各项税务风险。
2、根据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和预算管理指标跟踪预算的执行情况,监控预算费用的执行和超预算费用的初步审核,按月准确及时地提供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总分析,为实现本集团和各单位的预算指标提出可行性措施或建议。
3、配合集团总部进行收入、成本、费用的专项检查,加强非生产费用和可控费用的控制、执行力度,不能超支的绝不超支。
4、加强资金管理,统一调配,根据集团总部资金部的工作计划安排,调控好各项经营用资金。
5、继续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如财务核算管理制度、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内控制度、会计、统计、收费、出纳等财务人员岗位考评办法等。
6、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知识、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学习,结合财务人员考评办法,逐步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判断能力。
公司财务的出纳个人工作计划范文
财务出纳工作计划对加强财务管理、推动规范管理和加强财务知识学习教育,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了做到财务工作长计划,短安排,使财务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的良好环境中更好地发挥作用,特拟订20xx年财务工作计划 。
一、组织财务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培训。
组织财务人员参加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认识,不断加强自身的业务水平。了解新准则体系框架,掌握和领会新准则内容,要点、和精髓。全面按新准则的规范要求,熟练地运用新准则等,进行帐务处理和财务相关报表、表格的编制。
二、进一步做好预算工作探索基层学校预算管理规律
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总结大口径预算工作的规律,提高预算工作的预见性、民主性和科学性,做好学校部门预算的编制和落实工作。编制好年度预算,并力求切合实际。
三、加强规范资金管理。
1、根据新的制度与准则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业务核算,做好财务工作。
2、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处理好同其他部门的协调关系.
3、做好正常出纳核算工作。按照财务制度,办理现金的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努力开源结流,使有限的经费发挥真正的作用,为学校提供财力上的保证。加强各种费用开支的核算。及时进行记帐。
4、财务人员必须按岗位责任制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出表率。
5、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财务管理力求科学化,核算规范化,费用控制全理化。
强化监督度,细化工作,切实体现财务管理的作用。使得财务运作趋于更合理化、健康化,更能符合公司发展的步伐。要严格学校的硬件管理,学校的课桌、凳及教学仪器设备要管好用好,及时修补,严禁外借。确有正常损坏要按照报损程序予以报损。各教室、仪器室、处室要严格管理人员,转换要有手续,损坏丢失要照价赔偿。管好固定资产帐。
五、继续做好收费工作
学校收费工作是高压线,上级部门三令五申,故今年学校仍要加大这方面的管理力度,不收学生的任何费用。
1、按照上级要求停收住宿学生住宿费。虽然物价局允许收取,但为了农民利益,立停。
2、教育班主任、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学生的任何费用。
3、教育学生使用正版读物。
4、新华书店(基础训练)或保险公司(学生保险)上门服务,允许学校提供便利条件,但领导、教师严禁介入。
六、抽取部分资金对学校破旧、损坏之处进行修缮。
七、按照上级要求交足电教费(每生12元),极力争取上级对我校的各项支持。
以上便是我一名财务人员工作计划 ,总之在20xx年里,学校将借改革契机,继续加大财务管理力度,不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操作能力,充分发挥财务的职能作用,创造性的完成各项计划内容。
公司财务出纳的个人工作计划范文
1、财经整顿贯彻一个“实”字
按照国家局《五条纪律》要求,针对20xx年财经秩序专项整顿自查出来的薄弱环节,如扎账时间不规范、原始凭证不合法、资产管理不科学、财务收支不合规、核算不实、手续不全等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和自查自纠,进一步深化会计基础,完善财务管理体制。明年的重点要放在区局和基层网点,要规范会计核算、原始记录、财产清查的操作、传递、交接手续,落实资金、商品、资产的管理责任,强化内部控制,使管钱管账管物严格分工,相互核对,相互监督,防止经营活动中的失误差错,保障各财务环节安全运转,全面推动财务管理规范运作,通过专项整顿建立起规范、守法、诚信的财经秩序,确保在明年二至五月的省局复查和五月以后的国家局重点检查中全面过关。
2、财务集中实现一个“流”字
全省“集中财务、资金中心、电子商务”三位一体的信
息管理系统应用软件已由省局项目组完成,明年一季度将正式运行。该系统将统一会计科目与科目级次,统一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方法,统一存货分类与单据格式,实现省局对分、县公司会计业务的跨单位审核、联查,直接进行预算表单的审批,为适应省局新管理方法的要求,我们将对目前的核算流程进行重组,资金每日上划,费用按预算按月核拔,与省局、网点上下联网,会计报账一天一报,财务、资金数据及时上传,让资金流、商品流、信息流实现数据共亨,建立“集中财务、分级控制、全面预算、责任会计”的财务管理体系。
3、资金管理突出一个“零”字
一是零资金运营,零运营资金并非真的零资金,而是用尽可能少的流动资金推动企业的生产经营运作。明年由于省局要搞全省资金中心,企业资金帐户开在省行,货款按合同合同执行划帐,留在企业周转的钱将非常少,我们将尽量利用各种应付款、应交款、预收款、未交税金、未交利润等负债资金进行负债经营,实现零资金成本。
二是零库存管理,对各单位实行库存定额,超定额的单位将按超出比例扣减其经营得分,反之则增加得分,让库存定额与工资挂钩,促进各单位勤进快销,加速资金周转。
4、费用开支坚持一个“降”字
坚持费用管理“算、控、降”三字诀,算是全面预算,将费用按预算分解到各单位、各科室,按销量制定单箱卷烟的费用定额标准,销多少烟给多少费用。控是严格预算管理,超过预算的一律从个人月奖中扣回,实行“定额包干、责任到人、超支自付、节约奖励”的管理办法。降是按上年实际费用,每年下浮一定比例确定费用总额,进一步完善财务公开制度,逐项剖析费用成因,将费用与同期、与定额、与先进单位对比,通过分工明确,层层把关,促使各单位挖潜节支、堵塞漏洞。
5、会计核算落实一个“真”字
一是摸清“家底”,开展全系统的“清仓、清产、清资、清债”活动,对现有资产存量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找出潜在薄弱环节,组织整理各单位历年的会计档案,指导各网点会计基础达标,促进分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更上一层楼。 二是科学理财,学习聚财、生财、用财之道,在深度上从事后反映转变到事前控制、事后考核分析的管理会计上来,在广度上把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职能渗透到商品的进销存诸环节,推进会计电算化甩帐验收达标,使会计信息更加具有时效性和真实性。
6、审计监督强化一个“严”字
结合财经秩序专项整顿要求,加强审计监督,审查各单位的资金、商品、财产、损益、收支是否真实合法,计算国有资产管理是否保值增值,审定各单位负责人的任期和介中完成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成果,公正客观的评价各单位经营业绩,严格考核管理,严肃查处小金库、赊销挪用、潜亏挂帐、虚开发票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抵制假凭证、假规范、假审计弄虚作假的作法,推动审计监督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透明化。
7、人员素质保证一个“高”字
在思想素质上,通过学习《会计法》、《审计法》,强化会计人员实事求是,如实反映的工作作风,学习“两个务必”,加强会计人员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理财作风;在业务素质上,学习财务、审计准则制度,税收法律法规,保证知法、懂法、用法、护法,学习行业、省局有关规定,保证依法理财、依法监督、依法审计,学习新的财务会计管理方法、微机操作技术,适应企业管理新形势发展要求,并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检查、考核、评比,评“理财能手”,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素。
公司财务出纳个人工作计划范文
XX年在一如既往地做好日常财务核算工作,加强财务管理、推动规范管理和加强财务知识学习教育。做到财务工作长计划,短安排。使财务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的良好环境中更好地发挥作用。特拟订XX年的财务出纳人员个人工作计划。
一、参加财务人员继续教育每年财务人员都要参加财政局组织的财务人员继续教育。
首先参加财务人员继续教育,了解新准则体系框架,掌握和领会新准则内容,要点、和精髓。全面按新准则的规范要求,熟练地运用新准则等,进行帐务处理和财务相关报表、表格的编制。参加继续教育后,汇报学习情况报告。
二、加强规范现金管理,做好日常核算
1、根据新的制度与准则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业务核算,做好财务工作。
2、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处理好同其他部门的协调关系.
3、做好正常出纳核算工作。按照财务制度,办理现金的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努力开源结流,使有限的经费发挥真正的作用,为公司提供财力上的保证。加强各种费用开支的核算。及时进行记帐,编制出纳日报明细表,汇总表,月初前报交总经理留存,严格支票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现金以票和转帐支票。
4、财务人员必须按岗位责任制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出表率。
5、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个人见意措施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审计委托模式;财务控制权
现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委托模式一直为人所诟病,其主要理由是“内部人控制”,注册会计师不独立。理论界为此提出了种种改革举措,以期保证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提高审计质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本文将首先对理论界所提出的各种观点进行评述,然后研究审计委托权的配置问题,并基于此提出:应在现有审计委托模式的基础上通过加强公司治理和诚信建设来加以改进,而不应该采取第三方委托模式。
一、现行审计委托模式存在的问题
独立审计的产生源于所有权与控制权(经营权)的分离。独立审计制度是所有者在委托条件下约束经营者行为的一种制度安排。所有者是委托人,经营者是人,财务报表由作为人的经营者编制,所有者据此评价其受托经营责任的履行情况。但是财务报表是否合法、公允,所有者很难判断,而虚假的财务报表无疑会误导所有者的评价。为此,所有者需要聘请具有独立性的注册会计师对其进行审计,以提高财务报表的可信赖程度,防范经营者的机会主义行为。这就要求注册会计师孑然独立,既独立于所有者也独立于经营者,以保证其能客观公正地执业。可见,独立性是独立审计制度的内在要求。但是,现有审计委托模式的问题就出在了注册会计师的不独立上。上市公司比较普遍的做法是,由董事会或其下属的审计委员会决定注册会计师的选聘和费用,并经股东大会批准。由于信息不对称,经营者往往拥有企业经营管理的更为充分的信息,谁信息更充分谁就更有话语权,这样,董事会就受制于其内部董事――经营者,无论股权集中还是股权分散,大都如此。为改变这一状况,美国从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开始推行独立董事制度,各国争相效仿。我国也大力推行。2001年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2006年开始施行的《公司法》第123条规定:“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但是,独立董事“不独立”,独立董事“不懂事”,独立董事“缺乏维护股东利益之心”等问题逐渐暴露出来,由独立董事构成的审计委员会的运行举步维艰。这样,注册会计师事实上就是经营者在选聘,审计费用就是经营者说了算。独立审计本来是三方关系,即委托人(所有者)、注册会计师和被审计人(经营者)。独立审计本来是一个很好的制度安排,但现在委托人和被审计人合二为一,三方关系就变成了两方关系,注册会计师能不听命于经营者吗?既然如此,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就很难得到保证。独立审计制度也就名存实亡!为改变这种状况,理论界开出了种种“药方”,以彻底斩断经营者与注册会计师之间的利益联系,消除畸形的两方关系,让鼎立的三方关系得以恢复,让注册会计师真正“独立”。
二、审计委托模式改革诸观点述评
为克服现行审计委托模式存在的弊端,理论界提出了许多改革设想。归纳起
来看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主张用公司以外的第三方委托取代现行委托模式;一类主张在公司内部寻求解决办法。
(一)外部解决方案
外部解决方案又可以分为市场化方案、政府监管方案和独立监管方案等三种。
1.市场化方案。以保险公司委托方案为代表。Ronen提出“财务报表保险制度”。在这一方案中,上市公司不再直接聘请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而是向保险公司投保财务报表保险,保险公司聘请注册会计师对投保的上市公司进行审计,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决定承保金额和保险费率。对因财务报表不实陈述或漏报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这一方案在原审计关系中加入了保险公司,试图重构委托人、被审计人和审计人三者之间的关系,以保证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但是,该方案也存在不少问题:其一、董事会与经营层合谋的根本问题没有解决,又产生了保险公司与经营者和注册会计师合谋的问题;其二、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问题没有解决,又出现了保险公司的独立性问题;其三、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尤其是民事责任的界定本来就很复杂,又出现了保险公司的法律责任问题;其四、审计费用该如何确定本来就争议颇多,又出现了承保金额和保险费率的确定问题;其五、注册会计师的非审计服务问题本来就非议很多,又出现了非财务报表保险的问题;其六、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本来是强制审计,现在却变成了自愿审计,证监会同意,立法机构也不答应;其七、多头监管问题本来就比较严重,又出现了保监会的监管问题;其八、保险公司愿不愿意开设财务报表险也是一个问题。有这问题,财务报表保险制度恐难实行。
2.政府监管方案。政府监管方案包括于颖和汪俊秀提出的证监会委托方案;蒋尧明和郑佳军以及李建军提出的税务部门委托方案。
其主要思路是在相关政府监管机构设立专门委员会,行使注册会计师的选聘权。上市公司按一定的标准上缴审计费用。由专门委员会聘请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支付审计费用。
这一方案在原审计关系中加入了一个政府监管部门。它强调了财务报表信息的公共性,以及政府在公共产品的提供上加强监管的重要性,符合政府管制理论的要求。
但是,这一方案同样达不到设计者的初衷,同样问题很多。其一、前提错误,政府不一定比市场更有效;其二、各专门委员会的诚信问题;其三、各专门委员会的法律责任问题;其四、审计费用的确定问题;其五、诸如政府集中采购中存在的问题。有这些问题存在,这一方案实施起来也将是困难重重。
3.独立监管方案。冯均科提出了独立监管的设想,他认为应建立民间组织“上市公司公众监督委员会”行使注册会计师选聘权。
这一方案仿效安然事件后美国成立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CAOB)的做法。但是笔者认为当前我国设立独立监管机构的条件尚不成熟。独立监管机构是一种介于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网络组织。它是在政府和市场成熟发展的基础上,为弥补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而产生的一种中间性组织。其前提是政府的规范化运作和市场的成熟,否则独立监管,将会先天不足,也难以发挥应有作用。
(二)内部解决方案
内部解决方案又可以分为股东主导型方案、董事会主导型方案、监事会主导型方案和多元化方案等四种。
1.股东主导型方案。饶晓秋提出可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年度报表审计委托方的职权赋予政府及其组织的公开招标机构,让其代表国有资本出资者的利益,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鉴证。雷光勇、李淑君提出应成立一个独立于董事会的股东理事会(Shareholders Board of Trustees,SBT),让股东直接参与审计师聘任的机构。
这一方案认识到了“内部人控制”导致的股东权利虚置的问题,试图通过制度设计让股东真正发挥作用。但这一方案需要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股东愿意也有
能力真正履行其职责。它限制了这一方案的应用范围。目前国资委对其所属企业实施的统一委托审计正是沿着这一思路提出的改革举措。
2.董事会主导型方案。袁国辉提出,选取一些与公司利益高度相关的真实会计信息需求者组成审计委员会,由该审计委员会委托审计。朱星文提出明确的董事责任和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是改进现行审计委托模式的有效途径。王恩山提出让外部股东选聘审计委员会,再由审计委员会选聘注册会计师。
这一方案承认董事会或其审计委员会在注册会计师选聘上的传统地位。但是由“真实会计信息需求者组成审计委员会”或由“外部股东选聘审计委员会”很难操作。同时,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问题应放在公司治理改革的背景下,综合考虑股东大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等因素才能真正有效。
3.监事会主导型方案。我国《公司法》将审计委托权赋予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而对于监事会,只是规定在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所以,现有文献较少系统论述监事会委托方案,大多只在文中略有提及。
4.多元化方案。白晓红提出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推行分类委托方式。这一方案认识到了不同类型企业治理结构不同,因而在委托方式上应该具有特殊性。但是分类委托的理论基础还值得进一步研究。
综合比较上述内、外两种解决方案,笔者更倾向于选择内部解决方案。下面将首先研究审计委托权的配置问题,进而在此基础上研究审计委托模式的选择问题。
三、注册会计师审计委托模式的现实选择
注册会计师审计委托模式究竟该如何选择,依赖于审计委托权究竟应该由谁来行使。这一问题似乎在不同的公司组织形式和治理结构下,有不同的答案。但是,拨开层层迷雾,我们能看到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所有者财务控制权的落实。
(一)界定所有者财务控制权
财务控制权是指从企业控制权中分离出的与资本价值运动有关的控制权。它包括重大财务决策权、对决策执行的监督权,以及对财务决策与执行人员的选择权。
财务控制权分别属于所有者和经营者。所有者财务控制权主要是指企业的重大财务决策权和监督权,包括财务战略、重大投资、筹资决策的制定,财务计划、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方案的审批,资本的变更、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的决定权,财务制度的制定权,董事、监事和经营者选择权,以及对经营者日常财务管理的监督权。经营者财务控制权主要是指财务决策执行权、日常财务管理权、财务经理选择权以及对财务经理工作的监督权。
但所有者和经营者所拥有的财务控制权并没有一个完全清晰的界限,而是具有状态依存性。在传统企业,两权合一,都由所有者行使。在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现代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依自身禀赋的不同而拥有大小不一的财务控制权,财务控制权的具体边界也是模糊的。但是,有一点是明确的,那就是所有者的最终控制是始终存在的。无论双方的权力如何分割,所有者的最终控制权总是制约着经营者因信息优势而拥有的实际控制权。经营者不可能将所有者排除在外,而独立地拥有企业的财务控制权。否则,会使经营者的财务决策权成为不受约束的权利,也侵蚀了企业形成的产权基础。
(二)审计委托权配置的初步设想
从性质上讲,审计委托权从属于所有者财务控制权,是所有者行使监督权的内在要求。因此,审计委托权可以定义为,所有者为有效监督经营者的财务报表行为,而拥有的对独立审计人员的选择权。它包括事务所选择权、签约权和审计质量监督检查权等。
那么,审计委托权该如何配置?它由所有者财务控制权的配置所决定,具有状态依存性,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之间相机配置。由于我国《公司法》第170条的规定:“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这样就将监事会排除在审计委托权的行使范围之外。也就是说,在我国的法律背景下,审计委托权只能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之间相机配置。具体而言,在两权合一的企业,审计委托权一般由所有者行使,审计委托权可视该类企业设立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情况,分别由所有者本人、董事会、股东大会行使。在两权分离的企业,审计委托权随股权结构的不同而变化,在股权集中公司,可由控股股东提名,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委托;在股权分散公司,可由独立董事提名,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委托。
(三)审计委托模式的选择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得出审计委托权属于所有者,并具有状态依存性,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之间相机配置。但是,现行审计委托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正是表现在:所有者不在,独立董事不独立,董事会对经营者的约束不力,致使所有者无法有效行使其审计委托权。于是,理论界提出了第三方委托的种种设想。应该说,第三方委托模式的倡导者们看到了审计的三方关系因为所有者不在,而变成了畸形的两方关系,这是他们的贡献所在,但是他们未能沿着这一思路走下去,并直指问题的关键,而是节外生枝,提出了一个个难以实施、问题多多的第三方委托方案。这些方案把目标指向了解决注册会计师形式上的独立性问题上,似乎人为构造一个第三方,就能重建审计的三方关系。殊不知,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更重要的是体现在实质上的独立性上,这些方案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而且还把问题复杂化了。本文认为,既然问题出在所有者不在上,那么解决问题的对策应该是让所有者在位,让独立董事“独立”起来,让董事会真正负起责任来,这才是解决问题之道。所以,本文提出要在现行审计委托模式的基础上加以改进来应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而不是采用第三方委托模式。改进的措施有两个方面,一是加强公司治理;二是加强诚信建设。前者指标,后者治本。
公司治理是管理学界最时髦的流行语,但如何加强公司治理却是见仁见智。公司治理是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者之间权力、责任和利益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其核心问题在于股东如何通过董事会激励和约束经营者。而要做到这一点,需要考虑,其一、股东能在其位,谋其政;其二、股东能选到合适的董事;其三、董事能恪尽职守;其四、监事能切实履职。相应地,加强公司治理建设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其一、保证股东,尤其是机构投资者和中小股东在董事选任上的权利;其二、要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提名、选聘和激励约束机制;其三,要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功能;其四,要在确保董事、监事履行忠实义务和注意义务的同时,强化其个人应负的法律责任;其五、要进一步完善高管薪酬激励机制。但是,公司治理建设也是一个权衡各方利益的结果,不可能一蹴而就。美国证监会2003年10月15日提出了一份建议法案《证券持有人董事提名》法案(Security Holder Director Nominations),它赋予了长期持有证券的投资者在董事选举中的权利,但是,直到现在这一法案也还没有正式通过,就是因为由公司首席执行官组成的企业圆桌会议(Business Roundtable)和公司董事协会等的反
对。而公司治理本身具有状态依存性,看似最独立的董事会,事实上最不独立,而看似最不独立的董事会,却最具有独立的精神。前者有安然董事会为证,后者有沃伦,巴菲特的伯克什汉瑟威(Berkshire Hathaway)董事会为据。更何况社会是变化的,人的行为是多样的,而法律是相对稳定的,立法者不可能预知将来会发生的所有事件,不可能把法律条款界定得天衣无缝,加之法律的执行也是有成本的。这样,法制也就具有不完备性。那么,光靠法律和制度就难以解决公司治理的全部问题,我们还需要借助另外一种力量――道德的力量。德国哲学家康德说得好,“世上最奇妙的两种东西长期震撼我的心灵,那就是我们头上浩瀚的灿烂星空和我们心中神圣的道德准则。”董事和注册会计师们都需要指着天着心问自己,我做到了吗?2009年10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这标志着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又取得一个重大成果,将在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当然,诚信建设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事。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否定道德的力量。当我们看到具有相机性的公司治理能够正常运转,具有不完备性的法制得以实施的时候,我们更愿意相信,这是道德的力量。我们寄希望于法律和制度的完善,也寄希望于道德的提升,我们将看到第三方委托的声音会渐行渐远,具有独立精神的董事和注册会计师们会共同撑起一个健康繁荣的独立审计市场。
当然,加强公司治理和诚信建设也不能解决全部问题。企业是风险组织,不冒风险的企业是不存在的,企图彻底消除市场中的风险因素是不可能的。一旦金融风暴来袭,企业很难幸免,遭受损失的投资者们总要找到“替罪羊”,而企业经营失败往往是审计失败的导火索,此时,再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也会变得千夫所指,再独立的注册会计师也会变得不独立。而诚信建设也不能避免骗子的出现,再好的制度也难以防范一个处心积虑试图欺骗注册会计师的经理。这样,麦克森・罗宾斯欺诈案会一再重演,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也会一再受到拷问。因此,本文的观点也只是目前情况下的一个现实选择,要真正达成一种理想的状态,需要法制的健全和公民道德水准的普遍提高。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为统一管理公司工作用车,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生产用车、管理用车和公务指挥车辆,由综合部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3条综合部负责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第4条公司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驾驶,其它持有驾照人员不得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车辆。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5条车辆行驶证、专车加油卡、车辆保险单、日常车辆钥匙由专职司机负责保管,如专职司机出差或休假,需将车辆行驶证及车辆钥匙交由综合部保管。
第6条车辆每天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钥匙妥为保管。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油量不够需加油时,凭公司统一发放的针对每辆车配置的加油卡加油。
第三章车辆使用
第7条使用范围:(1)各部门人员下工地工作使用;(2)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含福州、宁德市区域)出差、办事、业务联系接送;(3)接送公司宾客。
第8条 使用程序: (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①公务用车,使用人向本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见附件1),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等,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综合部负责人审批。综合部车管人员依重要性顺序派车。各部门用车不得直接与司机联系,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车辆使用申请尽量作到当班用车1小时前申请,下午用车上午申请,次日用车当日申请,夜间用车下班前申请,集体活动用车2天前申请,以便统一安排。②由综合部将审批后的《车辆使用申请单》交与司机,司机根据申请单予以出车。③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可随时派车。事后一天内由使用人补办手续。④所有员工均依上述程序申请派车,否则不予派车,司机不可擅自出车,擅自出车一次扣罚工资200元,并进行诫勉谈话。
(2)派车的基本要求。对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以满座合用为原则,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
(3)司机按用车人员的目的地行车。行车前应选择好最佳路线,用车完毕应及时停放规定停车地点。
第9条司机驾驶车辆前,应提前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司机负责。
第10条除经公司特别批准外,司机不得擅自将公用车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按公司《员工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第11条 公司所有公务用车在完成工作日出车任务后,以及双休日、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均应停放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造成违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12条司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四章维修保养
第13条 公司车辆的维修保养,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维修保养,并按照预算执行。
第14条 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程序
(1) 司机发现车辆故障或需要保养时,应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见附件2)提交保养维修申请,申报维修保养的项目及费用预算,综合部会同相关人员进行确认核实后,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才准予送指定维修厂检修。
(2)维修结束提车时,送修人应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并核定维修费用的合理、准确性后,方可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送修人对费用的真实性负责。
(3)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在指定厂家完成,否则维修保养费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担。
(4)对司机可以自行维修的项目,可报销购买材料和零件的费用。
(5)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维修费用超过2000元时,应与公司联系请示。
(6)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者疏于保养造成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费用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和司机按照比例共同负担。
(7)综合部负责统一充值汽油总卡,并分配到各车辆油卡上,采用一车一卡加油,非特殊情况严禁现金加油。特殊情况(加油卡损坏、加油点网络中断等)需现金加油者,向综合部说明原因,得到允许后方可加油。
第15条综合部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检查,内容包括:本制度执行情况、车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司机或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五章 车辆保险
第16条 公司通过商定,确定承险保险公司。
第17条 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统一由综合部办理并由公司支付相关费用。
第18条 公司车辆投保险种以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额度。
第19条 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驾驶员和综合部负责车辆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第六章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20条 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法规或发生事故后果,由驾驶人全部承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3)酒后驾车。
第21条 违反交规,其罚款由司乘人员共同承担,涉及驾照扣分的由当事人负担。
第22条 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交管部门报案,并主动与公司取得联系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第23条 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情况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24条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差额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七章 费用报销
一、财务政策及其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
财务政策一般指财务主体利用一定的办法有意识地改变财务对象,以达到企业理财目标的指针。财务政策因具有国家和企业两个不同的主体而产生两种不同的目标取向和表现形式:
(一)就国家主体而言,财务政策是国家以财务规则、制度等形式对企业财务方面所作的规范,它是一种强制执行性的财务政策。其基本目标是作为宏观经济政策的一种配合,对企业财务活动进行规范和限制。从财务政策的内容上看,主要包括资本金的来源形式和管理的规定、现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办法的规定、成本开支范围和标准的规定、利润及其分配政策的规定等;从财务政策的表现形式上看,主要是《企业财务规则》和各行业的财务制度。
(二)就企业主体而言,财务政策是企业在国家财务政策的指导下,根据企业的总体目标和现实要求所制定或选择的一套自主的理财行动指南,它是一种自主选择性的财务政策。其基本目标是配合企业经营政策,调整企业财务活动和协调企业财务关系,力求提高企业财务效率。从财务政策的内容上看,主要包括风险管理政策、信用管理政策、融资管理政策、营支资金管理政策、投资管理政策和股利管理政策等;从财务政策的表现形式上看,它是一套自主的、灵活的内部财务制度。
在我国长期以来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背景下,企业作为政府的附属物,无独立自主经营权,企业财务行为只能是一种被动行为,财务政策也基本上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强制执行性财务政策,供企业选择的余地非常有限,导致企业“无财可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地位的确立,特别是具有法人地位的财务主体的确立,企业财务行为成为一种积极的、主动行为,自主选择性财务政策成为理财人员自主理财的外在表现。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财务政策的地位变得越来越重要,它是实现整个企业经营政策和财务目标的重要保障,也是规范和优化公司理财行为,提高企业理财效率的重要基础。
二、当前财务管理面临的问题
1、原有的产权理论及制度加剧了股东、经营者和员工之间的利益冲突。知识经济是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上的经济,它使传统的以厂房、机器、资本为主要内容的资源配置结构变为以知识资本为主的资源配置结构。而我们现有的产权理论和制度仍然维护“业主产权论”,忽视了人力资本对公司发展的重大作用。事实上,在现有的市场经济中,创造、接受、利用、加工信息和掌握知识技术的员工在企业财富的创造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而,在传统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过渡时期,现代企业已不再仅仅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的问题,现代企业实际上是财务资本与知识资本这两种资本及其所有权之间的“复合契约”,是“利益相关者”的产权合作。传统工业经济时代的产权理论及制度只注重有形资产和投入资本的配置,忽视知识资本的有效配置,只注重出资者享有企业的剩余索取权,排斥智力劳动及其他相关利益者对企业的剩余分配权,从而,会加剧所有者(股东)、经营者和员工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冲突与矛盾。在这种情况下,财务人员有必要进一步明确应该以谁的利益最大化为企业的理财目标。
2、风险理财已是财务管理中的重要问题。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企业会面临更多的风险:(1)由于经济活动的网络化、虚拟化,信息的传播、处理和反馈速度将会大大加快,倘若企业内部和外部对信息的披露不充分、不及时,或者企业当局不能及时有效地选择利用内部和外部信息,会加大企业的决策风险;(2)由于知识积累和革新的速度加快,倘若企业及其员工不能及时作出反应那就不能适应环境的发展变化,会进一步加大企业的风险;(3)高新技术的发展,使产品寿命周期不断缩短,这不仅加大了存货风险,而且加大了产品设计、开发风险;(4)由于“媒体空间”的无限扩展以及“网上银行”和“电子货币”的运用,使得国际间的资本流动加快,由此使货市风险进一步加剧;(5)在追求高收益驱动下,企业将大量资金投放在高新技术产业和无形资产上,使投资风险进一步加大。因此,如何有效防范、抵御各种风险及危机,使企业更好追求创新与发展已是财务管理需要研究和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3、现有的财务管理理论与内容已不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投资决策需要。传统工业经济时代,经济增长主要依赖厂房、机器资金等有形资产;而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资产结构中以知识为基础的专利权、商标权、计算机软件、人才素质、产品创新等无形资产所占比重将大大提高。无形资产将成为企业最主要、最重要的投资对象。但现今财务管理的理论与内容对无形资产涉及较少,在现实财务管理活动中,许多企业往往低估无形资产价值,不善于利用无形资产进行资本运营。传统的工业经济时代的财务管理理论与内容已不适应知识经济时资决策的需要。
4、现有的财务机构设置与财务人员素质严重妨碍着信息化、知识化理财。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以快、准、全的信息为导向。企业财务机构的设置应是管理层次及中间管理人员少,并具有灵敏、高效、快速的特征,我国现有企业财务机构的设置大多数是金字塔型,中间层次多、效率低下,缺乏创新和灵活性;财务管理人员的理财观念滞后、理财知识欠缺、理财方法落后,习惯地一切听从领导,缺乏掌握知识的主动性,缺乏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这一切与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相去甚远,严重妨碍了信息化、知识化理财的进程。
三、财务风险的预测和衡量
企业的财务活动贯穿于生产经营的整个过程中,筹措资金、长短期投资、分配利润等都可能产生风险,根据风险的来源可以将财务风险划分为:
(1)筹资风险,指由于资金供需市场、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企业筹集资金给财务成果带来的不确定性。
(2)投资风险,指企业投入一定资金后,因市场需求变化而影响最终收益与预期收益偏离的风险。
(3)现金流量风险,指企业现金流出与现金流入在时间上不一致所形成的风险。
(4)外汇风险,指由于汇率变动引起的企业外汇业务成果的不确定性。具体包括经济风险、交易风险和换算风险。经济风险是指未预料到的外汇市场汇率变动,使企业外汇业务受到的影响。交易风险是指企业进行外币业务时,由于交易发生日和结算日汇率不一致,使企业可能受到的损失。换算风险是指企业将以外币表示的会计报表折算为一某一特定货币表示的会计报表时,由于汇率变动而对会计报表造成的影响。
正确了解财务风险的来源和种类是进行财务风险预测和衡量的前提。在此基础上,企业应建立财务信息网络,保证及时获得数量多、质量高的财务信息,为正确进行各项决策和风险预测创造条件。企业收集和整理有关预测风险的资料,包括企业内部的财务信息和生产技术资料、计划和统计资料,企业对部的市场信息资料和同行业中竞争对手的生产经营情况的资料。
在初步预测的基础上,可以借助简化模型来衡量财务风险,即计算有风险情况下的期望收益。通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将情况的分析判断和数据的整理计算结合起来。由于风险和概率有着直接的联系,所以常借助概率统计方法来衡量风险程度。先分析各种可能出现情况的概率和可能获得的收益或付出的成本,计算收益或成本的期望值、方差和标准差,最后根据变异系数判断风险程度。还可以运用敏感性分析来测定各风险影响因素的作用范围,尤其在投资风险的预测中,常通过测定每年现金流入额、投资回收期和内含报酬率等指标的敏感性,选择投资项目,以降低风险。
四、财务风险的管理策略
1、制定严格的控制计划,降低风险。
多元化经营是企业分散风险的首选方法。多元化经营,是指一家企业同时介入若干个基本互无关联的产业部门,生产经营若干类无关联的产品,在若干个基本互无关联的市场上与相应的对手展开竞争。多元化经营分散风险的理论依据在于:从概率统计原理来看,不同产品的利润率是独立或不完全相关的,经营多种产业多种产品在时间、空间、利润上相互补充抵消,可以减少企业利润风险。企业在突出主业的前提条件下,可以结合自身的人力、财力与技术研制和开发能力,适度涉足多元化经营和多元化投资,分散财务风险。
2、风险转移法,包括保险转移和非保险转移。
非保险转移是指将某种特定的风险转移给专门机构或部门,如将产品卖给商业部门,将一些特点的业务交给具有丰富经验技能、拥有专门人员和设备的专业公司去完成等。保险转移即企业就某项风险向保险公司投保,交纳保险费。
3、自保风险,就是企业自身来承担风险。
企业预先提留风险补偿基金,实行分期摊销。目前,我国要求上市公司提取应收帐款坏帐准备金、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正是上市公司防范风险、稳健经营的重要措施。在财务活动过程中,有些风险能够在计划阶段进行预测控制的,可以将实际状况与计划状况相比较,分析控制效果。有些风险是突发、未能预测到的,应查明风险的来源及性质,测算损失、力求找出最优方法来控制或削弱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