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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与保险

时间:2023-06-30 17:21:3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风险管理与保险,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风险管理与保险

第1篇

关键词: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与控制

一、引言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问题是我国保险理论界近几年来一直都在研究的重要课题,但是从现有的文献和论著的研究成果来看,对保险资金运用的分析主要集中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扩大我国投资渠道等方面,而对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从风险管理的视角进行分析研究的还比较少。当前,我国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面临着多方面的压力,譬如保费收入递增的压力、产品创新的压力、行业竞争的压力以及适当财务结构的压力等,这些压力都迫使保险公司越来越重视资金的运用,期望通过保险资产业务取得良好的投资收益,来缓解这些压力。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在保险资金的运用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这些风险不仅包括有一般性资金运用的风险,还包括有基于保险资金自身特殊属性而产生的区别于其他资金运用的风险。面对这些风险,保险资金的运用如何实现预期的目标,如何分散风险、选择投资工具、如何进行投资组合、投资策略如何制定,采取什么样的内部和外部风险控制方法就显得更为重要了。增强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完善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体系,提高资金收益率并有效地防范风险,是目前中国保险业面临的紧迫任务。

二、保险资金的资产配置

保险资金在直接进入资本市场后可以在更多的投资品种间进行资金配置,但在具体配置资产时,保险公司既要充分考虑保险资金的负债性质和期限结构因素、各类投资品种是否符合保险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管理的要求,还要考虑监管层对最低偿付能力的要求。因此在分析保险资金的资产配置时应特别注意如下方面的问题。

第一,寿险和非寿险资金期限的差异将导致不同的投资选择。财险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由未决赔款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构成,期限大都在1-2年;而寿险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由人身险责任准备金构成,期限可以长达20-30年。由于各类保险准备金均为保险公司的负债,因此在将这类资金进行投资时风险控制相当重要,而资金期限结构上的差别将导致财险公司更注重投资品种的流动性,寿险公司更注重投资品种的安全性和盈利性,由此产生不同的投资选择。

第二,国内保险市场快速增长产生的新增保费足以解决保险公司流动性需求。从保险公司现金流量角度看,基于对我国保险市场正处于一个快速增长时期的判断,每年不断增长的保费收入将能够满足当年保险赔付和给付的资金需求以及营运费用的支出需要,而以各类准备金形式存在的保险资金需要寻找安全的增值空间,以应对保险金未来集中给付的高峰。

第三,保险资金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和对收益的要求从理论上分析,与社保基金和QFII基金相比,保险资金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和对盈利的要求处于它们两者之间,在进行资产配置的过程中会综合考虑银行存款、企业债券、基金、流通股股票、可转债等不同投资品种间的平衡。随着投连险、分红险和万能保险等新型寿险产品销售份额的不断增长,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股票市场的规模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广大投保人和保险人对股票市场运行周期的判断,保险资金的风险承受能力也将相应提高。

第四,保险资金的盈利模式将呈现多元化趋势。在投资品种的选择上,保险资金可介入的品种除了常规的流通A股、可转债之外,还将介入非流通股的投资,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投资品种的不断丰富,可供保险资金选择的余地仍将不断扩大。目前有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的相继出台,有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业务范围的规定将成为这部法规的核心要点。

三、保险公司对资金运用风险的管理控制

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成立独立的资产管理公司;二是委托专业机构运作;三是在保险公司内设资金运用部门。不论是采用哪种模式,保险公司都是资金运用的决策者和风险承担者,也是进行风险防范的第一道防线。为保证资金的运作安全,应有效的安排组织结构、内控制度、管理系统与和风险预警体系。

1、建立健全分工明确的组织架构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涉及的机构和部门包括董事会、总经理室、风险管理、内部审计、风险监督等诸多机构和部门。这些机构和部门职责分工不一样,其协调运作是做出科学投资决策的机制保障。如董事会的职责有负责制定资金运用的总体政策,设定投资策略和投资目标,选择投资模式,决定重大的投资交易,审查投资的组合,审定投资效益评估办法等,总经理室的职责是根据董事会决定的总体政策,负责研究制定具体的经营规定和操作程序,包括多种投资组合的数量和质量比例、制定风险管理人员守则和职责、风险管理评估办法等,内部审计的职责是直接向董事会负责,独立对所有的投资活动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并纠正公司内部控制和运营制度存在的问题,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是分析市场情况和风险要素变化,对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研究化解风险的措施,风险监督部门的职责是通过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及时、全面、详细地了解资金运用单位和部门对董事会的投资策略、目标达成与实施过程,投资人员的从业资格和整体素质以及胜任工作情况等。

2、制定严密的内控制度

资金运用的决策、管理、监督和操作程序复杂,环节多,涉及面广,人员多,风险大。所以有必要沿着控制风险这条主线,制定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一方面,这些制度必须涵盖所有的投资领域、投资品种、投资工具及运作的每个环节和岗位;另一方面,使每个人能清楚自己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所有的投资活动都得到有效的监督、符合既定的程序,保证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投资策略和目标顺利实现。

3、建立资金运用信息管理系统

信息管理是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公司要有发达的信息网络,对外要与国内外各个资本、债券、货币市场连接,让有关人员随时了解市场变化情况;对内要与董事、总经理室成员、风险管理、审计、监督、财务、业务部门联接,在系统中及时录入各种业务发生情况。这些信息要足以为决策者提供第一手决策依据,为管理者提供及时详实的分析数据,为监督者提供全面的全科目资料,为投资操作者提供信息平台,同时真实记录交易情况,使准确信息在公司各个机构和部门之间充分交流。

4、建立公司评估考核和风险预警体系

在资金运用的全过程中,有几组指标评估办法是保险公司必须关注和建立的,比如风险评估和监控,资金流动性考核评估、资产负债匹配评估、风险要素评估、资金运用效益评估等。此外,还要健全投资风险预警体系,包括总体及各个投资领域、品种和工具的风险预警,使投资活动都纳入风险管控制度框架内,使公司经营审慎和稳健。

四、加强保险资金运行的监管建议

1、为保险资金运用营造好的法制环境

一是修改《保险法》,进一步拓宽资金运用渠道,并留有一定空间。二是对业已批准办理的业务,抓紧补充制定各项规章,如《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等。三是对保险投资高管人员、具体操作人员规定资格条件;对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交易对象限定基本信用等级标准;确定资产委托人、受托人和托管人的职责和标准。四是在拓展投资模式,开放投资领域,增加投资品种和工具之前,要有较长时间的酝酿期,根据我国国情,借鉴外国经验,反复讨论、论证,必要时还可听证,听取多方面意见,制定监管法规规章。

2、对保险资金运用范围的划定

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并不意味着不限制范围,全方位地放开。应该根据国际国内经济金融运行环境,结合保险业经营风险的特殊性,按照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要求,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逐步放开保险资金运用领域和范围。可考虑放宽以下限制:一是放宽现有投资品种的比例控制,可考虑进一步放宽购买企业债券的限制和提高投资股市的比例。二是可在国家重点基础建设和实业投资方面有所突破,特别是对水、电、交通、通讯、能源等的投资。三是在适当的时候允许办理贷款业务。四是放开与金融机构相互持股的限制,进行股权投资。五是适度允许投资金融衍生产品,使保险公司通过套期保值有效规避风险等。放开保险投资渠道要循序渐进,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成熟一点放开一点,避免以往那种一放就乱,一抓就死的状况出现。注意防范保险风险,坚决杜绝因投资不当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造成严重影响,切实维护被保险人利益。除此之外,对流动性差、风险较高的非上市股票和非质押贷款应予禁止,同时还应禁止对衍生金融产品的投机性投资。

3、按投资比例监管

近年来,随着社会和公众对保险的需求加大,我国保险业迅猛发展,保险险种和产品急剧增多。这些产品因其性质、特点、责任周期、成本效益不一样,具体体现在承担责任的时间有先有后,规模有大有小,效益有好有差。相应地,用各种产品所形成的保费收入进行投资,其投资渠道、方式、期限等也应有所区别。我国保险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市场机制不健全,营运欠规范,资本市场不成熟,资金运用渠道不畅。借鉴国外的监管经验与运营惯例,应选择谨慎经营和监管,在保险资金的运用上进行具体的严格的比例限制。一方面,应对一些投资类别规定最高比例限制,如对企业债券现行规定不高于20%的投资;投资次级债不超过总资产的8%;直接投资流通股的资金不超过总资产(不含万能和投连产品)的5%等。将来保险资金投资渠道进一步放开后,对项目投资、质押借款、投资金融衍生产品、境外投资等同样也要进行比例监管。另一方面,对单项的投资也要有严格的比例限制。如投资一家银行发行的次级债比例不超过总资产的1%;投资一期次级债的比例不得超过该期发行量的20%;投资单一股流通股票按成本价格计算不超过保险资金可投资股票的资产的10%;购买同一公司的债券,投资单个项目的比例,以及对个人贷款等要控制在一定比例范围内;资金存放在单家银行的比例也要受比例限制,等等。总之通过投资比例限制,可以调整高风险和低风险投资结构,选择盈利性大、流动性强和安全性高的不同投资方式进行组合,使投资组合更趋优化。当然,投资比例限制不是一成不变的,可根据市场变化及需求对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行调整。

【参考文献】

[1]史锦华、贾香萍:保险资金入市的效应分析及其风险管理[J].保险世界,2006(1).

[2]刘新立: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拓宽及风险管理[J].财经研究,2004(9).

第2篇

[关键词]保险公司 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

中图分类号:TP3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4-0063-01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对一个企业来说影响重大,目前多数保险公司一直沿用传统的粗放式发展方式, 并不重视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以致于公司要面临巨大的风险。风险管理可以保证公司自身的经营发展,对于危害公司效益的情形给予有效的管控,维护企业、市场的稳定;内部控制是保险公司对公司风险的有效控制。加强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是目前保险公司的巨大任务。

一、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1.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指的是为保证公司的安全运营,为提高公司效益而采取的措施,风险管理通过对风险的识别、风险估计、风险评价,并优化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将风险减至最低的管理过程。可以有效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管理,便于企业做出正确的决策,有助于保护企业资金的安全,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如图1。而保险业是经营风险的行业,它的产品和服务本身就是社会和经济生活中可能发生的 各种物质和利益损失风险,针对保险公司这种经营特点,在风险管理上应该着重识别和评估经营中会出现的风险,包括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2.保险公司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是指企业为了实现其经营目标,增加资产的安全性,确保经营方针的落实,保证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而实施的的一系列方法、手段及措施的总称,公司内部管理架构如图2。对保险公司实施内部控制具体是指公司内部人员及相关机构对公司运行进行把控,避免公司经营目标的偏离,对可能遇到的风险进行防范与控制,从而保证保险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3.二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有联系,从目标上来看,二者都是为实现公司经营管理目标,而通过实施一定程度的措施对公司进行的控制,以降低公司面临的风险。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内部控制强化风险控制的重要方法,并且风险管理渗透于内部控制五大要素中,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指明了方向。

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既有外部市场因素又有内部因素,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是通过一定方法对公司内部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风险的控制,可是保险公司承担的外部风险具有不确定性,既有可预知的又有不可抗力的,如国内外的经济政策形势、市场等方面,保险公司对这些不可抗因素是缺乏办法的,所以保险公司不能只着手于内部控制,还应建立风险管理体系,从而实现全面的风险管理。

二、 保险公司实施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所面临的问题

1.内部控制环境方面的问题

随着保险业的蓬勃发展,使得保险公司在各地都有分公司,可是由于公司过多,在管理方面,上级公司对下级公司的管控较弱,一些公司管理机制不能落到实处,内部控制不能在实际经营管理上发挥作用,内部的控制环节薄弱。

各级公司领导层的人员对内部控制意识不足,公司运行中并没有专人执行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不完善,公司管理层人员过于注重业绩,对于内部控制没有足够的认识,使得内部控制工作没有起到作用。

2.控制活动方面的问题

公司岗位职责不清。在公司内部控制中,各岗位分工不明确,无法起到监督、牵制的作用,责任无法落实;内部稽核部门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保险公司都缺少专门的内部控制部门,在风险管理过程中,由各管理部门自行管理,监察往往不到位,不能起到稽核部门的作用。

三、 加强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策略

1. 优化内部控制环境

对于内部控制环境进行优化可实行以下几项措施:第一,完善公司内部结构,明确董事会及监事会的职责,使其职能有效发挥作用。第二,加强对各部门各岗位的互相监督。可以对各部门人员进行合理的安排,对人员需求大的部门增加工作人员,对于人员需求量少,并不是很繁忙的部门减少人员,并加强对各部门间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第三,完善内部招聘、培训、考评制度,将内部控制深入到每一位员工心中。公司可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组织学习,如个人演讲、座谈会等。

2.健全风险管理机制

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要将风险管理融入到各环节中,加强对风险管理的控制。首先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找出影响公司的内外部因素,然后对风险进行评估,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风险也进行评估,并且根据评估结果,对于风险采取一定的措施,最后,持续观察采取措施对风险管理的效果,并时刻注意新风险的出现。

3.有效开展控制活动

在保险公司内部应该确立明确的岗位职责制度,并且要重点监控对公司运营影响较大的风险,降低风险为公司造成的损失;在公司业务控制上,包括产品的开发、产品销售、核保核赔、咨询投诉等业务上职责要明确,对其中关键环节进行有效的控制,保证公司的健康运营。在公司财务控制上,要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有效性,与其他岗位要做到互相牵制。在资金控制上,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对风险的管控,保证资金的安全。

4.完善信息沟通机制

保险公司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沟通机制,不仅利于信息资源的共享,还能提升公司经营管理的透明度。

5.加强内部监督

保险公司应该重视审计部门,因为这是加强内部管理的强有力手段。具体实施如下:首先在董事会下面设置审计委员会,然后在各分公司设立各级审计部门,对公司进行监督。审计部门审查内容包括公司的日常活动、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情况等,其中重点审查保费收入、保险理赔、保险资金运作这几方面,从而更好的对公司进行控制。

结论

保险公司在经营运行过程中,存在着来自各方面的风险,只有加强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才能更好地实现其经营目标。随着保险行业的发展,还会不断出现新的问题,需要我们不断的对其完善,以来保证企业的稳健发展。

参考文献

[1] 晋晓琴.全面提升我国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 ―解读《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J].商业会计,2011(02).

[2] 徐文魁,李作家.新华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成因[J].经济研 究导刊,2011(08).

[3] 王海兵,柴家宝 . 基于新常态的企业内部控制文化构建研究 [J]. 中国内部审计,2016(01).

第3篇

关键词 巨灾保险 风险管理 启示

巨灾保险属于破坏性、危害性极大的风险,包括自然灾害中的洪水、飓风、地震、旱灾、火灾等和人为事故中的重大火灾等,以及像非典疫情和禽流感等传播性疾病等。我国幅员辽阔,气候多变,自然环境及地质构造复杂,是世界上自然灾害较严重的国家之一,具有灾害种类多、范围广、发生频率高的特点。根据联合国统计资料显示,上世纪全世界54个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中,有8个发生在我国,仅2012年,地质灾害就发生了14000多起。我国有70%以上的大城市、半数以上的人口、75%的工农业产值来源地分布在灾害严重的地区。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自然灾害的破坏也越来越大。面对巨大灾,我国主要靠政府拨款、社会捐助、国际援助、灾民自救,各省市援建。而作为分散风险、经营风险的保险业所发挥的作用不足,起不到减震器的作用,因此重视巨灾风险管理是构建和谐社会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我国的巨灾风险管理的现状

多年来,与中国的巨灾现实相比,我国的巨灾风险管理现状不容乐观,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支持巨灾保险的法律法规建设滞后。

多年来中国政府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人力物力进行各种减灾工程建设,但是相对忽视了对各种非工程措施的应用。例如,我们对减灾的宣传和教育重视及投入严重不足;虽然我国已经制定和颁布了《防洪法》和《防震减灾法》等相关法律,但减灾法制建设仍有等于完善;灾害损失的经济保障机制也还处于研究阶段。

2.政府在统筹协调管理缺乏应有的重视。

自然灾害影响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因而巨灾风险管理应当是一项全社会的协调行动。

而我国目前还没有对灾害进行统一协调管理的国家机构,国家财政部门也没有巨灾风险管理的专项基金。这种各行其是、分散管理的局面已经不适应日益严峻的灾害形势,并且已经极大地影响了我国减灾工作的深入发展。

3.轻视个人作用,市场力量应用不足。

长期以来,我国在各项减灾工作中往往强调政府的领导作用,轻视个人参与,对市场力量的应用研究严重不足,这不仅造成有限的国家财政资金被大量投入灾害救济工作,而且也在客观上造成我国国民的防灾意识普遍薄弱。

4.巨灾损失与保险损失严重不匹配。

及时有效的损失融资不仅仅意味着对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而且对减少灾害的次生危害和间接影响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多年来我国的灾害损失融资手段极为缺乏,突出表现为以重救急、救难的民政部门救济手段为主,以“个人转移风险”和“社会分摊风险”为立意的保险很不发达。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灾害损失与保险损失严重不匹配。

二、英美两国巨灾保险的做法

纵观世界,巨灾风险是许多国家面临的考验,很多国家在巨灾风险管理方面已经探索出成功的模式,他们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特别是英国和美国的洪水保险体制就是其中成功的模式。英美两国都是市场经济国家,政府不会过多地介入市场力所能及的事务范围,但是在这两个国家,政府都是其洪水保险体制的参与者,在保险运作机制安排上,两国的洪水保险在承保范围上都是以居民住宅和家庭财产为重心,小企业也被纳入承保对象的范围,这主要是因为家庭和小企业在洪水这类巨灾风险面临更为脆弱。其次,在保单定价上,利用完善的精算技术和核保技术,两国的洪水保险基本上都是严格按照标的的实际风险水平厘定、收取完全的精算费率,财产所处地区、建筑物的类型用途与结构等因素都会直接影响费率的高低。最后,两国在工程性的防灾减损措施在洪水保险体制中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英国规定只有某地区有达到特定标准的防御工程措施或积极推进防御工程改进计划,各商业保险公司才会在该地区的家庭财产和小企业保单中含洪水保障。英国的洪水保险模式的特点是,以市场化为基础,政府不参与承担风险,私营保险业自愿地将洪水风险纳入标准家庭及小企业财产保险的责任范围之内,业主可以自愿在市场上选择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通过再保险进一步分散风险。政府与私人保险业保持着建设性的伙伴关系,而这种关系对于保证洪水保险的供给至关重要;私人保险业之所以愿意提供洪水保险,最直接的原因是英国政府承诺并确实修建了一系列的洪水防御设施,并积极从事洪灾风险评估、灾害预警、气象研究资料等相关公共品的提供,这使得洪水风险在英国具有了一定的可保性。英国保险人协会于2002年公布的《洪水保险供给准则》,规定了只有政府根据其制定的具体标准和计划改进防洪设施,并及时提供有关风险水平和改建项目的准确信息,才会继续为家庭和小企业提供洪水保障。因此,尽管近年来英国洪水的频率和损失都在增加,一些地区的保费水平也随之上升。但是,英国家庭财产保险市场仍然保持了高度的竞争性,对消费者而言依然是成本较低的,英国洪水的参保率达到80%左右,这可以说是英国洪水保险体制最大的成功之处。

而美国采用的全国洪水保险计划(以下简称NFIP)实质上是一个由法律确立的、全国性的保险集合,它向民众签发单独的洪水保单,由政府部门进行管理和资金运作――NFIP由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的减灾部管理,其资金由全国洪水保险基金负责积累。另外,美国的NFIP将灾害区域的管理与风险力的绘制作为其体制本身的组成部分,并规定,只有社区采取并实施每时在减轻未来洪水灾害的洪泛区管理措施,才可以加入NFIP,这就使得美国的洪水保险带有一定的强制性色彩。美国联邦政府介入NFIP的程度较高,不仅负责NFIP的管理,而且还制定并实施相关法规、条例,促进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和洪水保险的购买。但是,尽管美国联邦政府是洪水风险的承担者,其承担风险的管理程度却是有严格的限制的――联邦政府只是在必要的进修通过有息贷款或者特别拨款的形式为NFIP提供资金,一般而言,NFIP都是“自支持”的。

综上所述,虽然英美两国的巨灾风险管理各不相同,但其巨灾保险制度都离不开政府的支持,由国家相关法律的支持和保障,虽然英美两车和中车的国情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它们的做法仍有很多经验借鉴。

三、国外巨灾风险管理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1.加快巨灾保险的法律体系建设,构建多层次的巨灾保险体系。

政府应将巨灾保险定位为政策性保险,规定各保险公司必须把地震、洪水、台风等保险责任从其他险种剔除,将其列为独立的巨灾保险责任。同时建立法律保障,就制定《洪水保险法》、《地震保险法》等法律,使之与现行的《防洪法》、《防震减灾法》相配套。通过立法将处于地震带上的地震、洪泛区的洪水和处于风区的飓风与台风等巨灾风险列为强制保险的范围,其他地区则实行自愿保险,将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相结合。法律还就当明确规定风巨灾保险的性质、承保主体、保险基数来源及分摊、险种设计、保险责任及费率厘定、理赔规则、补贴和税收优惠、再保险等内容。

2.把握政府角色定位,加大政府对于巨灾保险制度的投入和参与。

巨灾保险制度的建设离不开政府的投入和参与,而投入并不仅仅局限于财政资金,更多是非资金性的灾害防御设施和许多防灾减损措施,这些都属于公共资源,而政府正是这些公共资源的提供者,政府应该发挥防范巨灾风险的主导地位,组织社会资源,对巨灾事前预防,组织减灾防灾的建设工程,并强制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主体必须介入巨灾保险领域。在灾害发生后,政府需要承担灾害救济的责任,但必须慎重考虑负面影响。因为巨灾损失程度的波动很大,倘若发生特大灾害,救济所需的资金很容易超出预算,从而大大加重纳税人的负担。加上人们对巨灾风险及其损失的处理存在一种对政府的依赖惯性,无偿的救济体制还会滋生居民对政府的依赖心理,削弱防灾减损的动机,并可能导致道德风险,如夸大灾情或者故意增加损失。针对贫困的或承受特大灾害的社会成员提供必要的、适当的部分的救济,其形式是可能是无偿援助,也可能是低息贷款。其次,政府有必要介入灾害保险体制,但是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介入的方式,并控制承担风险的程度。如果完全依赖市场机制提供灾害保险,由于损失很可能超出保险业的承受能力,一旦发生特大损失事故的可能性显著增加,就很可能引发灾害保险的短缺危机。另外,商业保险内部的逐利动机决定了保险公司不会永远为所有财产提供充足、廉价的保险。在存在市场不完全的可能时,政府出面组织巨灾保险是有必要的,即使市场有能力承担巨灾风险,政府也需要与保险业保持建设性的伙伴关系。

3.重视防灾减损,完善巨灾风险的防范体系。

建立巨灾保险应急机制,在风险相对集中的灾害多发区实行积极的用地管理、建立必要的防御工程、发展灾害预警体系、提高民众防灾减灾的风险意识,大力宣传巨灾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引导民众积极参保,帮助民众提高风险意识和增强防范的能力,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调查表明,美国通过促使社区实施完善的洪泛区管理,每年的洪灾损失可以降低10亿美元,根据全国洪水保险计划标准修建的建筑物每年因洪水遭受的损失比不符规定的建筑要少80%。另外,如果潜在的损失过大,保险人就会倾向于收取超出被保险人承受能力的保费,对保险条件施加严格的限制,或者选择退出,而将紧缺的资源用于弥补缺乏必要的防灾减损措施而导致的损失自然也是无效的。

4.在地域上通过再保险分散巨灾风险、扩大承保能力。

风险分散是巨灾保险系统工程中最重要的一环,再保险是保险公司用于巨灾风险管理的主要工具。即使在自然灾害发生频繁的国家或地区,相对于火灾等其他灾害而言,自然灾害的发生频度都是比较低的。如果灾害保险体制只是在比较狭窄的地理区域内运作,大数定率就很可能不再适用;而由于责任累积,在被保险人群体中无法得到足够风险平衡,一旦发生大规模灾害,很可能会导致经营成果的巨大波动,甚至会发生偿付危机。由于在某一年中,世界各地同时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的可能性小,所以将风险在全球范围内分散无疑是扩大承保能力、稳定经营成果的最佳方式,而在国际范围内运作的再保险则是实现此解决方案的最佳途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无论是采取纯粹的市场保险机制,还是通过政府地震预报后保险集合来提供保障,都必须以妥善的再保险安排为前提。

5.积极探索巨灾风险证券化的途径。

为增加巨灾再保险的供给,降低风险管理成本,国际资本市场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对巨灾保险实施证券化。巨灾风险证券化在转移巨灾风险和为巨灾风险提供保障方面有着很大的优势,它将在传统意义上不可保的风险通过证券市场进行转移,从而使其变得可保。资本市场上出现的巨灾债券、巨灾互换、巨灾保险期权和巨灾期货等均是以巨灾风险证券化为思路的新产品。借助国外资本市场和保险业资产证券化的成功经验,不仅可以解决我国保险业承担巨灾风险资金缺位问题,缓解巨灾再保险压力、扩大保险资金的转移和分散巨灾风险,也提高保险公司业务范围,提高巨灾保险的承保能力。虽然巨灾保险风险证券化在西方发展了十几年比较缓慢,还面临着诸多的困难,也离不开整个巨灾保障体系的成熟和完备,其自身也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但作为市场化运作,保险行业必须勇挑重担,再有保险作为有力支撑作用,保险风险证券化必定是保险业发展的方向之一。

参考文献

[1]米建华,龙艳.发达国家巨灾保险研究基于英、美、日三国的经验[J].安徽农业科学,2007(5).

第4篇

【关键词】存款保险评级 全面风险管理 思考

一、中小法人投保机构全面风险管理状况的实证分析

(一)公司治理架构尚不完整,全面风险管理不到位

存款保险评级打分相关指标显示,当前辖区12家中小法人投保机构“三会一层”公司治理架构不够完善,不能较好的发挥监督和制衡作用。

1.监事会架构不完整职能发挥不足。初次评级审核时发现,新疆近年新成立的多家国民村镇银行均未设立监事会,仅设立了外部监事。监事会职能得不到有效发挥。

2.未设独立董事的投保机构偏多。辖区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下的12家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90%以上未设立独立董事(理事)。如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均未设置独立董事,一定程度的影响了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客观判断和正确决策。

3.部门设置未能体现有效制衡的职能划分。对风险部门的管理分工设置不够科学合理,不能完全实现业务与风险防控相隔离管理。如国民村镇银行未能将风险管理部门单独分设,风险管理由信贷管理部门负责,业务操作与风险监控未能实现严格分离制衡。

(二)风控技术、市场融资等诸多方面先天存在短板

受人才和风险管理水平的制约,地方中小法人投保机构风险管理方面还存在诸多短时间内无法克服的薄弱环节。

1.风险计量模型方面:受专业人才制约,伊犁州直12家法人投保机构目前均不能结合自身特点开发和应用风险量化评估模型。

2.信息系统建设方面:辖区12家法人投保机构都未开发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存款保险系统建设不健全。其中,城市商业银行系统通过聘请外部工程师开发;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由省联社统一聘请工程师开发;村镇银行由发起行聘请工程师开发。外部工程师只能根据商业银行提出的需求,开发满足当前需要的系统。由于中小法人投保机构没有自己内部的软件工程师开发队伍,系统更新、改进时效性较差,信息系统整体不能充分满足存款保险业务发展需要。

3.市场筹融资功能方面:辖区12家法人投保机构绝大多数不具有多层次资本市场股权融资能力,目前农商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几乎都只是通过吸收股东投资的方式融资,都还没尝试通过发债、上市等其他方式融资,融资渠道极为单一。

4.内控制度建设方面:受管理体制制约,辖区75%的法人投保机构内控制度不能根据实际情况自主修订完善,如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内控制度大多由省(自治区)联社统一制定下发。地方法人农村金融机构仅遵照相关内控制度执行落实。

(三)地方中小法人投保机构外部生存环境普遍较为脆弱

1.存在不同程度的地方政府行政干预行为。地方中小法人投保机构业务发展都需要地方政府、财政等多部门的支持,没有任何一家法人机构可以回避与地方行政部门打交道,行政干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行为也不同程度地存在。

2.所处自然环境较为脆弱或恶劣。地方法人投保机构经营普遍受区域性、行业性、自然灾害等偶然性、突发性因素影响较大,贷款对象单一,风险较为集中。一旦发生重大区域性灾害或个别行业经营不景气等突发事件,经营极易陷入困境,无法持续经营,这是所有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软肋。

3.经济环境和地理位置相对较差。地方中小法人投保机构具有的共同特点是设在中小城市和乡镇农村地区,人口密集度低,经济总量小,受教育程度低,自助设备使用率低、网络设备等维护成本较高,盈利模式较为传统,在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和同业竞争中先天处于劣势地位。

二、全面风险管理与存款保险评级的互促共进关系

(一)理论层面论证,存款保险评级有利于银行实施全面风险管理

对投保机构实施存款保险评级,能够有效地约束金融机构的风险行为,一是从理论上讲,风险越大费率越高,风险越小费率越高,理性的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银行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后不会过度从事那些高风险的业务;二是法经济学(又称“法律的经济分析”)认为,好的法律能够提供正向激励,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存款保险评级结果与投保机构风险和适用费率标准挂钩,避免银行间的交叉补贴,有利于增加投保机构积极性和可接受度,能够提供正确的激励银行避免从事过度的风险活动,主动完善风险管理措施;三是存款保险评级工作相当于为银行增加了一道风险管理和监督屏障,从旁观者和全局的视角,帮助投保机构完善风险管理架构,更利于投保机构之间取长补短,借鉴推广更佳风险管理制度和措施。

(二)调查实践分析,长期看存款保险评级与全面风险管理具有统一性

从现场调研结果看,风险管理制度执行较好的机构,内部检查、审计工作做的较为到位,隐性风险提前暴露,表面风险监测指标不甚乐观。但风险管理制度执行较严格的金融机构风险准备金计提较为充足,应对风险准备工作较充分,业务操作、流程管理等都较为规范。长期看量化风险指标逐步向好转变,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等指标均呈现健康平稳发展趋势。相反,风险趋于隐性化的机构,风险实质较高,由于监督管理检查不到位,业务操作、流程管理等也不尽规范,一旦风险集中爆发,必然带来惨重损失,社会影响面较大,如果事态继续恶化发展则可能导致金融机构破产倒闭。

三、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对于促进完善存款保险评级的启示

从全面风险管理角度看,现行的存款保险评级对公司治理架构完整性、内控制度建设情况以及显性量化风险可以有效评估,但无法较好的评估潜藏风险。

(一)评级内容未能覆盖成长性潜在风险

如在利率市场化,互联网金融、手机移动支付等新生金融服务快速发展情况下,地方中小法人投保机构在现代科技领域运用方面仍较为滞后,客户信息网络化程度不高,网络银行等还处于起步阶段,业务发展单纯依靠网点和人工办理,业务发展经济效率低下,思维封闭、危机意识不强、不主动寻求改革创新出路,市场发展竞争潜力走弱等风险,现行的评级方法对投保机构的成长性风险未能实现全覆盖。

(二)评级未完全覆盖竞争对手和市场竞争风险

地方中小法人投保机构业务拓展局限于界定区域,一般不跨区域经营,限定区域内金融总规模已固定。然而,当前跨区域经营的银行机构和新生金融工具不断挤占地方中小法人投保机构金融业务市场。地方中小法人投保机构地方性金融市场主体地位和市场优势逐步被吞噬,同业竞争和市场风险压力急剧上升。因此,存款保险评级内容应尽可能对区域性金融市场风险和竞争对手风险实现全覆盖。

(三)存款保险评级无法实现对短期隐性风险的评估

从存款保险现场调研看,地方中小法人银行金融机构资产安全性、资产质量、盈利性、流动性等指标基本都符合监管指标要求,资产负债规模呈平稳增长趋势,然而隐性风险存在较大差异,存款保险评级无法准确实现对短期隐性风险的评估评级。

1.短期内风险评级结果与风险水平或将存在偏差。调查结果显示,风险管理制度建设较为完善,监督检查、审计频次较高的机构短期内各量化指标风险更趋向暴露化,如农村信用社改革转制为农村商业银行,转制前期和转制初期接受外部监督检查和审计频次较多,组织架构较科学合理、风险管理制度较为健全,但改制初短期内资产质量、违规操作等风险表现出前移,隐性风险提前暴漏;相反风险管理制度建设欠缺,检查、审计频次较少的机构资产质量等量化指标表面较好,风险趋于隐性化,实质风险却不可预知。

2.地方中小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性和灵活性或将风险向后顺延实现风险短期隐性化。如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办理借新还旧贷款管理办法,影响了信贷资产质量短期监测的真实性,通过办理借新还旧、转贷的方式,滚动贷款,无疑可以化解部分因流动性不足产生的信用风险,但也一定程度掩盖了贷款资产质量的真实性,影响了信贷资金的流动性,导致贷款质量数据监测严重失真,对此类操作隐藏的风险存款保险评级指标难以覆盖实现评估。

四、推动实现“优化我国存款保险评级、促进全面风险管理”双重目标的相关思考与建议

(一)完善存款保险评级配套措施,有效促进投保机构风险管理水平提升

建议一是将风险防控制度执行情况指标纳入风险评级体系,如将内外部监督检查次数,监督检查覆盖面、违规业务笔数与监督检查次数的比率等指标纳入风险评级体系中;二是设置隐性风险、竞争潜力考核指标,如将借新还旧贷款比率,是否主动推进改革创新(开展新业务种类),客户流失率(存款增长率、贷款增长率)等指标纳入风险评级体系;三是将银行机构的违规记录和重大风险事件纳入风险评级体系。以制度执行情况做支持,防止风险防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确保风险防控制度发挥应有作用。

(二)建立权重有别的评级模式,促进全面风险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鉴于我国地方中小法人投保机构种类杂、数量多,各类型金融机构管理模式、地方性法规政策千差万别,建议针对不同类型银行风险差异性特点,因地制宜、灵活操作、区别对待。如,可以考虑对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风险评级权重偏重定性风险判断;对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地方中小法人金融机构风险评级权重偏重定量风险评估,从而增加评估的准确性与适用性。

(三)进一步完善评级指标体系,提升投保机构抗风险能力

鉴于地方法人投保机构承担着支持地方政府特殊项目、主导产业贷款,政府公益性贷款等多重社会责任,及先天不可弥补的高成本缺陷,受保险存款占存款保险基数的比例偏低等情况,建议在风险评级指标体系中加入中国特色的风险调整因子,给予地方中小法人投保机构一定的补贴和支持,保费征收有别于其它大中型投保机构的适用费率。初期可实行简单的差别费率,根据不同机构类型实施简单层次化差别费率;制度逐步成熟之后,可实行与风险挂钩的层次化风险评级差别费率。通过实施差别化费率,减轻法人投保机构经营负担,增强抗风险能力。

(四)充分发挥存款保险早期纠正职能,一对一辅导地方中小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风险管理架构

建议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通过风险评级,找准地方法人投保机构风险管理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进行科学辅导,帮助其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提升风险管理水平,达到降低存款保险费率,促进业务经营发展的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艾蓓.阿根廷存款保险差别费率机制及对我国的借鉴[J].上海保险.2015,(2):61-64.

[2]付余,罗本.对存款保险差别费率拟定的研究――以十堰农村商业银行为例[J].武汉金融.2015(7):60-63.

[3]殷官林,焦少飞.国际存款保险的改革趋势[J].全球嘹望.2014(22):69-70.

[4]吴コ.台湾存款保险费率制度与经验借鉴[J].港澳台金融.2012(5):54-56.

第5篇

[关键词]金融危机 保险公司 风险管理

一、引言

“风暴”、“地震”、“海啸”,人们用这些词汇来描述近来的金融危机。华尔街五大投资银行全部覆灭,美国保险巨头 AIG被政府接管 ,美国金融业陷入新一轮金融风暴。这次金融风暴虽未对中国保险业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但却引起了我们对加强保险业风险管理的思考。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进步,保险业已经成为支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力量,保险集团已成为金融体系日益活跃的重要组成部分。防范化解保险集团风险,事关社会保障体系安全、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以及经济社会平稳运行。保险集团加强全面风险管理,有助于及时消除阻碍集团健康发展的消极因素,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更好地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这在当前金融危机形势下更有着极其的重要意义。

二、聚焦国内――我国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绩,初步建立了符合我国国情的风险管理体制,但我们更应该看到,目前我国保险业的发展能处于初级阶段,保险业风险管理无论是在体制政策的技术层面还是在文化认识的意识层面都存在着很多有待商榷与亟待改进之处。具体说来,可简单归纳为以下几点:

第一,我国保险公司风险意识较差,风险管理地位不高。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理论发展较晚、应用相对滞后,同时常存侥幸心理,应付风险管理。保险业白热化的激烈角逐助长了各公司高管“睁眼谈业绩 闭眼谈品质”的不良风气。一味的追求速度的增长而忽视了对风险进行及时有效的控制,长此以往,必然不利于我国保险业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同时,我国保险集团普遍认为风险控制只是执行层面的具体工作,不重视制定系统全面的风险管理政策。各部门难以统一和协调,风险管理政策难以贯彻实施。

第二,我国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机制落后,已不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传统的风险管理模式只注重单个、关键的风险,然而平时看似不太重要的风险也会在一定条件下引发棘手的危机。这种片面的风险管理模式忽视了对风险整体的把握以及各个风险之间的关联性,无疑会产生很多有时甚至致命的风险管理漏洞。

第三,我国保险公司的重速度轻质量的短期行为风气盛行,承保理赔风险表现突出。目前各保险公司重业务轻规模的现象依然严重。为了追求业绩、违反授权规定而擅自签单承保等一些违规操作的事件时有发生,因此,过度承保的风险长期存在。与此同时,各保险公司为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纷纷招兵买马而忽略了对保险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与责任意识的考核,这些不利因素都会增加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从而为保险业长期健康发展埋下隐患。

第四,我国保险公司存在较大投资以及资金管理的风险。有些保险公司对投资风险预计偏低,投资收益率并不理想,造成公司资产无谓流失。违规的资金运用、长期大量呆账的积累都会导致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不足,致使资金管理存在较大风险。

三、放眼世界――国外保险集团全面风险管理措施浅析

与我国保险业风险管理发展的短暂历史相比,国外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的风险管理措施更为先进与科学,有着很强的借鉴意义。

第一、注重风险管理文化的培养,将风险管理上升到公司发展战略的高度。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能够使保险公司理性控制风险、合理配置资源、维持企业的良好运转、实现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国外保险公司致力于在企业内部持续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氛围。

第二、不断优化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构建完整高效的风险管理组织构架。国外保险公司致力于建立以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为直接领导,以各部门为独立的风险管理单位同时各个部门相互联系的风险管理系统,保证了风险管理的高效与完整。与此同时,将风险责任落实到人,切实保证每位员工都要为其引发的风险承担责任,这种彻底的责任负责制度能有效的从根本上抑制违规操作风险的发生。

第三、注重风险管理技术和方法的创新,计量化和模型化发展成为趋势。国外保险公司非常重视计量模型、IT技术等高水平技术在风险管理领域的应用,不断更新风险管理方法,将新技术、新方法纳入风险管理之中,精确以及科学的控制风险管理水平。

第四、高度重视对资本的监管,保证充足偿付资金。国外保险公司通过对风险以及收益进行精确地计量,重视加强对资本的管理,使得公司能够在极端的市场运营条件下,保证足够的偿付能力,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营。这种做法能够有效避免保险公司发生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提高了风险防范的主动性,同时也提升了资本的合理配置效率,达到收益性与安全性的有机统一。

四、洋为中用――提高我国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水平的措施

2007至2017年是我国保险业发展的“黄金十年”。我国的保险业发展正处在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和黄金发展期,这为保险集团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为更好地抓住这一有利发展时机,我国保险公司应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吸收借鉴国外先进保险(金融)集团风险管理经验,加快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鉴于此 ,结合保险公司的自身经营特点 ,本文提出了关于构建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几点思考。

第一、加深认识、树立理念,努力培育健全的风险管理文化。

保险公司应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统一强化全员风险意识,增强开展全面风险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风险管理文化建设融入企业文化建设,逐步树立“风险管理创造价值”的基本理念;定期对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风险管理理念、知识、流程以及控制方式等内容的培训,逐步树立“风险管理人人有责”的理念。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树立“风险管理从高层做起”的理念,做到身体力行,在培育风险管理文化中起表率作用,从而在整个公司内部形成良好的风险管理氛围。

第二、健全机制、责任到人,深层建立完整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保险公司应在集团层面设立专业风险管理委员会,明确风险管理责任人,负责风险管理工作;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风险管理相关事务工作,并配备履行风险管理职责所需要的人力、物力;明确风险管理部门、各职能部门及业务单位在风险管理过程中的职责,建立公司内部、总公司和子公司、甚至保险公司与各个相关行业之间关于风险信息沟通和风险政策修正的制度,积极加强各个风险单位之间的合作与协调,为风险管理提供组织保障。

第三、顾全大局、克服短视,积极加强对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的控制。

保险业应实行内部控制、同业互督与政府监管三管齐下的监督模式。公司内部严格核保,风险事故责任到人,从根本上遏制片面追求业绩忽视保单质量而违规签单的事件发生;整个行业建立互相监督的机制,及时压制各公司因抢占更大的市场份额而放松承保条件的恶性竞争行为;政府部门从宏观层面上对全行业进行分类监管,即根据包括偿付能力、信用评级等一系列指标的综合指标体系将保险公司划分为若干等级,对不同等级的保险公司采用不同的监管办法。对优秀的公司采用相应的激励优惠政策,对较差的公司采用相应的鞭策机制。这样的监督模式从多个层面有效抑制了短期行为的发生,同时也克服了不符合投保条件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恶意投保引发纠纷的现象。

第四、谨慎投资、合理配置,不断完善对资产风险的管理。

保险公司应定期、及时的对资产风险进行评估,积极引用先进的IT技术以及计量软件精确地对资产进行管理,科学测定准备金率,既保证充足的偿付能力,又能将资金进行合理利用。同时,保险公司应选用多种资产组合进行风险分散,资产证券化、风险自留以及避险交易等都应纳入保险公司考虑的范畴是资本持有量达到最佳,资本利用效果达到最好。

五、结语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风险全球化的趋势也日益凸显,华尔街金融风暴席卷全球即是明证。这也意味着保险业所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对于保险公司来说,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日渐突出。加强与改进我国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状况、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成为了亟待加强的问题。我国保险公司应从提高认识、培养意识入手,不断完善风险管理机制,由此提高我们的风险防范能力,从而保证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与正常运行,达到提高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水平的最终目标。

参考文献:

[1] 张 君:论我国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J]. 保险研究,2003(03)

[2] 魏 卓:完善我国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思考[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09(03)

第6篇

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保险公司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可以起到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保证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和企业经营战略有效实施等重要作用,因此,是否实施全面的风险管理是衡量保险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

(一)保险国际化的趋势日益明显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保险国际化的趋势日益明显,一方面表现为客户保险需求的全球化,跨国公司基于其全球经营业务在世界范围内安排其风险管理与保险计划;另一方面表现为保险人通过国际间的保险资本运作、对冲机制、战略联盟等多种形式,满足巨灾保险、金融风险管理等迅速增长的需求,在国际范围内寻求新的生存和发展空间。20世纪60年代出现的真正意义下的自保公司,70年代由荷兰人首创并迅速风靡全球的银行保险,80年代人寿保险业出现的以万能寿险和变额寿险为代表的产品创新,90年代出现的保险风险证券化以及大量新型风险转移工具,特别是近年来,处于前锋地位的保险人、保险经纪人、政府保险机构及民间保险组织,如安联保险等,已经在综合风险管理(IntegrateRiskManagement)、非传统风险转移工具(AlternativeRiskTransfers)等新型保险产品和技术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创新,保险保障的范围已经大大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的可保风险范畴,从而预示着未来保险业的革命性变化。

(二)保险资金面临的投资风险越来越大

随着金融市场的创新与融合,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逐步拓宽,可投资品种逐步增加,从普通的债券投资发展到权益类投资、从国内市场拓展到境外市场,保险资金特别是寿险业资金面对的各种风险也越来越复杂。例如,寿险保单存续期一般都长达20至30年,相应的在资金运用中要考虑20-30年存续期的投资与之相匹配。投资于固定收益资产的寿险资金,对利率的变动非常敏感,市场利率的微小波动会导致资产价值的较大变动。据统计,到2006年8月,债券已经成为保险资产配置的最主要工具,投资规模已经达到8777亿元,其中,持有国债和金融债余额分别达到3674亿元和2416亿元,债券资产占保险资产运用的比重由2001年的28.4%上升到2006年的55.2%,保险公司持有的企业债、银行次级债、国债和金融债的余额分别占总余额的69.6%、45.5%、12.1%和11.6%。在央行上调利率、国债等债券收益率大幅下降的背景下,保险公司投资风险显然还在加大。投资效益低下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经营的稳定性。据测算,1999年以前的保单会导致我国寿险业利差损每年增加约20亿元,到2004年底寿险业利差损总额超过720亿元,占到行业总资产的9%左右,即便各寿险公司将全部业务盈余都用于弥补利差损,也需要10年的化解时间。而权益类投资,包括金融衍生物投资风险巨大,给许多公司带来几亿、以至几十亿金额的损失,如德国哥达保险公司、克罗尼亚保险公司、汉诺威再保险股份公司、伦敦巴林银行等。因此加强资金运用风险管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对资金运用是非常重要的。

(三)全面风险管理成为现代保险企业管理的基础和核心

随着金融保险市场的日趋深化和扩大,各保险机构之间的竞争也从原来的规模扩张逐渐转变为内部管理、业务创新等方面的竞争,从而导致了保险企业的经营理念的深刻变化,使全面风险管理成为现代保险企业管理的基础和核心。从世界范围来看,风险管理正在从传统的“点对点”式的管理走向全面的、一体化的管理。国际上比较有名的内控和风险管理模式有英国的Cadbury、美国的COSO和加拿大的COCO,特别是美国的COSO模式从理论到操作方法上阐述了一整套完整的全面企业风险管理框架。WilliamJ.Mc·Donoush所称,“内部控制将对投资者起到重要的保护作用,因为稳固的内部控制是抵御不当行为的头道防护线,是最为有效地威慑舞弊的防范措施”。2005年,保监会制定《寿险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试行)》。2006年,国资委制定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这对于推动保险企业的全面风险管理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四)我国保险业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许多不足之处

近几年来,国内保险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在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和加强公司内部风险管理方面有了一些进展,但还是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全面风险管理的认识不到位,存在着严重的“竖井效应”。二是没有建立完整的风险管理框架。大多数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没有贯彻到公司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许多关键控制点形成所谓的控制盲点,还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多维、多视角、跨时点的风险监控体系。三是风险管理效果不尽如人意,出现了许多违纪违法的现象。因此,只有从我国保险公司的实际出发,引进、消化和吸收国际上先进的企业风险管理模式和风险管理技术,特别是应该使CO—SO框架成为保险公司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的标准,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缩小我们在风险管理方面与国际上的差距,才能够增强保险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使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COSO企业风险管理框架的内涵

目前,国际风险管理领域存在诸多的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标准,但都与COSO框架紧密相关,COSO框架已成为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标准。因此,要完善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加强风险管理,需要准确理解COSO界定的企业风险管理框架的内涵,以COSO框架为依据,建立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框架和机制,取信于投资者,提高保险公司在公众中的美誉度。

早在1958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内部控制”区分为两类: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1992年,COSO提出了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并在1994年进行了增补,指出:内控是为了实现经营的效果和效率;财会报告的可靠性;对现行法规的遵守三大目标的过程。2004年10月,COSO正式企业风险管理框架(以下简称ERM框架)。ERM框架在1992年报告的基础上吸收了各方面风险管理研究成果,并进行了扩展研究,提出了内部控制框架与企业的风险管理相结合的风险管理思路。

COSO对ERM框架的定义是,“企业风险管理是一个过程,它由一个主体的董事会、管理当局和其他人员实施,应用于战略制定并贯穿于企业之中,旨在识别可能会影响主体的潜在事项,管理风险以使其在该主体的风险容量之内,并为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的保证”。COSO的风险管理框架扩展了其内部控制框架,强调企业风险管理有三个维度,分别是目标、风险管理要素和管理层级。目标由内部控制框架的3个扩展为4个,即战略、经营、报告和合规。风险管理要素由内部控制框架的5个(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扩展为8个,即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管理层级包括整个企业、职能部门、业务单位和分支机构4层。各管理层级是风险管理主体,风险管理要素是必备条件,目标是企业努力实现的对象,企业的各个管理层级都要按照风险管理的8个要素为4个目标服务。

COSO于2001年起开始进行企业风险管理研究,强调风险管理框架必须和内部控制框架相一致,把内部控制目标和要素整合到企业全面风险管理过程中。因此,ERM框架是对内部控制框架的扩展和延伸,它涵盖了内部控制,并且比内部控制更完整、有效。首先,该框架扩展了内部控制框架,强调风险管理与企业战略目标相协调,并最终融人企业文化之中;其次,该框架更强调风险管理贯穿于企业运行过程的各个方面,涉及到企业的治理、管理和操作等所有层级,扩展了单纯的内部控制职能;最后,引入了风险组合、风险和机会的区分、风险应对、风险偏好、风险容量等风险管理理论新的研究成果。ERM框架是对传统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重要发展,是一个具有清晰的文化理念、完整的架构体系、科学的控制流程、有效的技术和方法,能够覆盖企业各类风险,对企业风险进行全面管理。因此,应用该框架对于我国保险企业有效实施风险管理、遵循监管机构的风险控制和监管要求有着重要意义。

三、ERM框架在保险企业风险管理中的应用

全面风险管理是一种全新的管理理念和方法,我国保险业必须尽快转换长期以来固化的观念和思维定式,努力构建全面风险管理的新体系和新机制。ERM框架强调,认定一个主体的企业风险管理是否“有效”,是在对八个构成要素是否存在和有效运行进行评估的基础上所作的判断,如果构成要素存在并且正常运行,那么就可能没有重大缺陷,而风险则可能已经被控制在主体的风险容量范围之内。

(一)内部环境

保险企业的内部环境是整个风险控制框架的基础,包括主体的风险管理理念、风险容量、董事会的监督、主体中人的诚信、道德价值观和胜任能力,以及管理当局分配权利和职责、组织和开发其员工的方式。这其中包含了组织的基调,它影响组织中人员的风险意识,为主体的人员如何认识和对待风险设定了基础。

风险管理的顺利实施必须得到一个良好的组织体系的支持,ERM框架建议了基本的组织结构以及各结构层的职能和责任,同时框架也强调,主体的组织结构的适当性部分取决于它的规模和所从事活动的性质,因此保险企业要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运用企业风险管理的思想,设计一个适合自身的组织框架。ERM框架关于组织结构的基本思路为:董事会通过选择管理当局在确定期望的诚信和道德价值观起着主要作用,同时,董事会在特定关键决策上的保留权力使其在制定战略、规划高层次目标以及广义资源配置方面发挥作用;管理当局直接负责对风险管理进行全面整合、统一协调;各部门责任明确、各司其职,如财务部进行财务计划与控制,精算部设计合理的费率以及充足准备金的提存,投资部控制投资损失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核赔部控制赔付率和维护公司信誉等等;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官员,跨子公司、业务、部门、职能机构来分析和评价公司的风险,研究潜在的风险因素和防范措施,为董事会和各部门提供风险报告及风险管理建议。

ERM框架还强调每个人在企业风险管理中的作用,明确指出:在企业中,不仅仅是董事会或者风险管理官员,其他人员,如内部审计师、财务官员以及组织中的每一个人都对企业风险管理负有一定的责任,都能够对其过程施加一定的影响,因而所有员工的职能与责任都应该被很好地界定和沟通。这有利于督促企业的所有员工重视企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问题,把维护及改善企业的风险管控当作自己的事,而不是站在与管理阶层对立的角度,被动地执行各自的任务。

(二)目标设定

必须先有目标,管理当局才能识别影响目标实现的潜在事项。企业风险管理框架要求管理当局采取适当的程序去设定目标,确保所选定的目标切合、支持该主体的使命,并且与它的风险容量相协调。

不同的企业由于战略不同而有不同的风险管理目标。对保险企业而言,如果其总目标是收益一定条件下的风险最小化,则保费收入、赔付支出、投资收益、公司收益等下一层的子目标就会与总目标有所不同,子目标的具体划分必须依据保险公司的战略进行。例如某保险公司的战略目标是,在未来经过10-15年的努力,建成“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知识型、现代化非寿险公众公司”。这样的企业总目标对企业风险管理的要求会更高,因为它对风险管理水平与国际接轨的要求比较高。另一保险公司具体战略目标是:对市场具有明确的判断,能使企业在复杂的竞争环境中保持竞争力与盈利能力;降低运行风险;与国际接轨,将公司的管理标准化,国际化;进一步提高企业运行效率。这样的战略目标则偏向纯粹风险的管理。

(三)风险识别与风险评估

ERM框架中不仅仅把风险定义为损失的可能性,也把风险看作盈利的机会,其目的在于强调现代风险管理的主动精神和积极态度,这完全符合保险企业以风险换取收益的业务本质,也有利于提高保险公司的竞争力。因此,风险的识别更需要区分风险和机会,对风险予以评估和应对,将机会反馈到战略和目标制定过程中,平衡风险与收益。

风险评估是对识别出来的风险事件进行风险影响分析。一般从两个方面来评估:一是估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或概率,另一方面是估计如果风险发生所产生的后果。风险评估是企业制定和实施风险管理战略的依据。风险评估的方法有很多,并一直有新的方法被开发出来应用于风险管理实践。通常采用的是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定性的方法主要有风险评级,即采取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进行分级,如依据风险发生可能性和重要性程度划分为若干档次,并分别拟定相关的指标作为判断可能性和影响程度的依据。定量的方法有概率工具和非概率模型等,比较成熟的方法有VaR方法,历史模拟法、MonteCarlo模拟法、情景分析、RiskMetrics方法、GARCH模型等等。风险地图也是最常用而最有效的风险分析工具,在一个一维代表风险发生可能性,一维代表风险的影响程度的二维坐标中,根据在风险分析中得出的结果,即各种风险不同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在该坐标系中标出其所在位置,这将直观显示出某一风险或多个风险的重要性程度,并以此决定进行风险控制的先后顺序及投放资源的大小。

(四)风险应对

风险应对是指管理当局采取回避、承受、降低或者分担风险等一系列行动,以便把风险控制在主体的风险容限(RiskTolerance)和风险容量以内。

1.传统风险管理方法。该方法主要侧重于企业自身资产负债管理。对于保险企业具体来讲,主要能采取的措施包括:(1)选择性承保。主要包括控制保单质量(主要从可保风险的审核和加强保险核保入乎)和控制保单过分集中的风险。(2)内部风险抑制。一是通过资产负债的组合配置来实现风险分散和风险对冲的目的;二是通过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来有效控制风险,确保稳定经营,实现价值最大化。(3)自留风险及提存准备金。保险公司根据自身的风险水准(主要参考其自身资本实力、风险控制能力及风险偏好等因素)和经营方向的定位,确定一个企业自留风险限额并将其逐级分配到各具体业务部门。自留风险后,企业要做好补偿风险损失的财务安排,包括提存各种准备金和安排表外资本等。(4)再保险安排。

2.非传统风险转移方法方式(AlternativeRiskTransfer,简称ART方法)。该方法在传统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引入了资本市场进行风险转移。主要包括:(1)多险种多年期产品。该产品将几种不同的风险捆绑在一起,可以节省管理成本并通过时间分散成本。(2)有限风险再保险。有限风险再保险是一种风险转移和风险融资相结合的产物,主要特点是再保险承保人仅承担有限风险、保险合同多年期、再保险承保人与分出人共同分担损失和分享收益等。(3)保险风险证券化。可以通过创设并发行保险衍生产品,比如巨灾期货、巨灾期权、气候衍生品等,将保险企业承保的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利用资本市场的强大融资能力来消化承保风险。(4)利用金融衍生工具。保险公司通过购入特定类型的保险期货、期权来分散、对冲风险。例如芝加哥交易所(CBOT)的巨灾风险损失指数的期货和期权交易。

在风险应对的过程中,管理当局还应该考虑一些事项。一是潜在应对的成本和收益。二是除了应付具体的风险之外,企业所面临的新的机会。企业在风险应对时不应该仅仅只是考虑降低已经识别出来的风险,同时还应该考虑给主体带来的新的机会。如保险风险证券化除了能分散保险企业的风险,同时也有给企业带来收益的可能性。

(五)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是帮助确保管理当局的风险应对得以实施的政策和程序,即在选定了风险应对后,确定用来帮助风险应对恰当、及时地实施的措施。控制活动贯穿于整个企业主体,包括了批准、授权、验证、调节、资产安全以及职责分离等一系列不同的活动。

(六)信息沟通

有效的沟通包括信息在主体中的向下、平行和向上的流动。公司不同部门风险管理职责不同,各部门职责也有交叉,任何一个部门不可能单独完成某一风险的管理。因此,保险公司在风险管理中,需要建立包括投资、精算、财务等各部门紧密合作的体系结构,同时要有完善的信息系统和信息沟通规则。沟通方式可以采取备忘录、电子邮件、公告板、网络等等,在沟通过程中还应该注重信息的即时性以及信息的质量。另一方面,公司内部与公司外部也应该建立起有效的沟通,例如与客户之间,与同类公司之间。

(七)监控

监控指对企业风险管理进行监督,必要时加以修正,可以通过持续的管理活动、个别评价或两者结合来完成。

持续的管理活动主要来自经常性的管理活动,例如部门管理人员定期的经营报告、内部审计等,当然也包括监管机构的外部监管。

个别评价则通常作为辅助,它提供了一个考察持续监控程序的有效性的机会。保险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决定评价的范围以及频率,选择合适的评价人员。评价可以通过核对清单等方法,通过通行业对比等方式来进行,当然也可以选择专门的评估机构来全方位评估企业的风险管理。

如此建立起的多方位、立体化的风险管理监控体系,将为保险公司规范经营、防范化解风险筑起一道坚固屏障。

COSO的企业风险管理框架基于风险管理的多维的、立体的、连续的特征,强调保险公司全面深入地理解控制和控制对象,分析解决管理控制中存在的复杂问题,将公司的负债、投资、利率和其他的风险作为一个整体来管理,在风险管理和股东价值最大化(ShareholderValueMaximization)之间建立了直接的联系,为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提供了一个严密可行的管理框架。

[参考文献]

[1]李建伟,杨琳.我国保险业的风险与对策[R].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查研究报告,2004年第163号.

[2]美国COSO制定.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3]孙蓉,彭雪梅.中国保险业风险管理战略研究——基于金融混业风险管理战略研究[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4]Trieschmann,Gustavson,Hoyt:RiskManagementandInsurance[M],11thed,South-WesternCollegePublishing,2001.

[5]卢卫卫.走近COSO(三)——如何评估风险[J].深交所,2005,(10).

[6]李宁.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理论的突破及其启示[J].金融与经济,2006,(5).

第7篇

关键词:农业巨灾 风险管理 农业保险 巨灾证券化

我国是农业巨灾频繁而又严重的国家之一,洪涝、台风、旱灾、风雹、地震、雪灾、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屡有发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据统计,近些年来,这些自然灾害每年给我国造成的经济损失都在1000亿元以上,特别是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给我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8451亿元,而农业又是首当其冲,受灾害影响最大,常年受灾人口达2亿多人次。面对这些特大自然灾害,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农业巨灾风险管理体系,对风险的管理主要还是依靠政府救济、社会捐助以及农户自我防范等传统的、相对落后的方法。而在发达国家。为应对农业巨灾风险,通常采取的是保险、再保险等较先进的、市场化的管理方式,而且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以及保险技术的日益成熟,农业巨灾风险证券化已成为新的发展趋势。

从发展的角度讲,我国传统的农业巨灾风险管理方式存在自身的不足,已不能较好地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迫切需要开发出更加先进、有效的现代农业巨灾风险管理方式。

一、我国农业巨灾风险管理方式的现状

我国目前应对农业巨灾风险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以农户自主的风险管理方式,另一种是政府主导的风险管理方式。

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真正的农业巨灾保险体系。建国以后,我国曾将农业巨灾(主要指地震、洪水、暴雨等自然灾害)以基本条款的形式列入农业保险承保责任。但是,由于我国是自然灾害多发地、再保险市场不发达、分保方式单一以及保险业实际承保能力与技术限制等原因,国家对农业巨灾保险进行了一些政策上的调整,把农业巨灾从保险基本条款中逐步删除,只是作为一种附加险种。因此,到目前为止,尽管我国已开发了不少农业保险产品,但这些农业保险产品对农业巨灾风险大多采取了规避或严格限制的办法,这一点从我国目前涉农保险公司经营的险种中就可以清楚地看出来。(见下表)

二、对我国目前农业巨灾风险管理方式有效性的评价

农户自主管理、政府救助、社会捐助等是目前我国农业巨灾风险管理的主要方式,这些方法对我国农业巨灾风险的防范、救助、农业生产的恢复、社会的稳定等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如果从农业巨灾风险管理有效性的评价标准来看,这些方式还有许多不足的地方,还有待于改进。

(一)农业巨灾风险管理方式有效性的评价标准

随着社会及经济的发展,农业巨灾风险管理方式也在不断演进,新方法不断涌现,并逐渐取代旧方法占据主导地位,由此推动着农业巨灾风险管理方式的不断演进发展,而在其演进的过程中,始终是朝着更能体现激励性、公平性和效率性的方向发展的。

激励性就是一种农业巨灾风险管理方法要能有效调动各受灾单位、风险管理主体预防风险、控制损失的积极性,尽可能降低灾害的发生率,将灾害损失程度与范围控制在一个最低水平。

公平性就是灾害损失应在整个巨灾影响范围内的合理分摊,相同条件受灾单位的经济损失应该采取相同的补偿标准。农业巨灾风险的影响范围不只针对农业本身,农业巨灾造成的损失将波及整个国民经济,因此农业巨灾损失也理应在整个国民经济范围内合理分摊。

先进的农业巨灾风险管理方法应该满足效率原则,即能够合理引导生产、投资和消费行为,促进再生产可持续发展,将再生产风险控制在一个合理的空间;能够在巨灾发生后迅速动员和筹集起具有一定规模的社会资源;各种灾害风险管理机构在巨灾发生后,要显示出较强的管理效能。

(二)对农户自主管理方式有效性的评价

以农户为主的对农业巨灾风险的管理是农户自身积极主动地防灾和救灾,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形成有效的灾害风险管理激励。但是,从巨灾风险管理有效性的角度来评价:

1 它不利于实现灾害补偿的公平目标

由于农业巨灾风险管理工具是一种具有正外部性的准公共产品,对农业巨灾风险进行管理,可以使全社会受益。因此,农业巨灾风险理应在全社会受益的范围内进行风险分散。而如果单纯由农户自主管理并承担损失,就容易造成农业自主的巨灾风险管理不足,导致减灾、救灾措施不够或巨灾损失不能得到及时、足够的补偿。

2 它降低农业经济资源的配置效率

农户出于规避风险的目的,而不是根据市场需要来选择生产风险较低的农产品,这将带来农业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农民由于自身经济实力的限制,即使从事多种生产经营,但每种生产规模有限,无法实现专业化生产带来的规模经济效应,而且还会产生许多额外的成本支出;农户储备一定的风险准备金,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风险发生后的损失,但由于数量有限,相对于农业巨灾造成的损失是杯水车薪,而且也牺牲了储备资金的流动性,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对政府主导的农业巨灾风险管理方式的评价

1 有利于实现灾害管理的公平目标

这种管理方式能够较好地满足灾害管理的公平目标,有利于优先扶持和保证农业这一社会的弱质产业,此外,国家由于在社会中处于“超然”的地位,利于减灾工程的建立,财政救济也可以实现救灾资源迅速和集中的统一调动,并通过对基本生活用品与医疗物资的管制与配给,集中全社会资源来度过困难时期,维持社会稳定。

2 降低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

一方面,由于政府行为难以控制管理费用和交易成本的上升,甚至还会出现管理部门寻租、腐败,恶意挤占和挪用防灾救灾物资与款项,容易造成救灾资金使用的低效。另一方面,灾后救助及捐款具有紧急性和很大的随意性,更多是为了缓和灾后比较大的政治压力,这样,为了筹措赈灾款,政府会减少原定要实施的、比较有发展潜力的项目上的投资,从长远看,这样会对经济产生负面影响。

3 不利于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减灾救灾激励机制

在绝大多数人看来,补偿自然灾害甚至人为灾祸等巨灾造成的损失应该是政府的事情,因为巨灾风险对于一个地区甚至一个国家而言是一种公共风险,巨灾损失补偿就应该属于国家公共项目支出。因此,政府主导的农业巨灾风险管理方式容易导致各风险单位在心理上过分依赖灾后政府救济和社会捐助,不愿意自己购买巨灾保险,造成风险单位平时对防灾措施重视不够,对减灾政策贯彻不力,最终将大大增加巨灾损失概率和损失后果。

(四)对保险、再保险巨灾管理方式的评价

1 较好地实现了公平目标

以保险、再保险等为主的市场化风险管理工具,是以私人为主体,以市场为依托,以风险利益为纽带,以保险作为主要手段建立风险损失基金,利用集合分散风险的机制,从整体上对农业风险进行控制的有效工具,是各国普遍采用的农业风险管理控制方式,对农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发挥

重要的作用。

2 较好地实现了农业巨灾风险管理的效率目标

参加了农业巨灾保险的各经济主体,在灾害发生后,保险人会在第一时间筹集起一定规模的资金,及时地对被保险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以使他们能够维持基本生活并尽快恢复生产。而且,农民在参加了农业巨灾保险之后,在一定程度上免去了后顾之忧,可以大胆地从事那些既能满足市场需要又能给其带来较好经济效益的项目的生产,能够促进农民生产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3 不利于激励目标的实现

由于农业巨灾风险管理工具是一种具有正外部性的准公共产品,再加上管理中的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现象,如果仅仅依靠私人保险市场提供风险管理,并不能达到有效的供给。而且,近年来,随着巨灾发生的频率加快、数额增大,再保险市场对于巨灾风险的承保能力不足的现象日益显现,巨灾事故的频频发生使再保险资本相形见绌,严重影响了再保险基本功能的发挥。

此外,农业保险在面对具有系统性特征的巨灾风险时,也存在不可保的问题。因此,农业巨灾保险在供给方面面临有效激励不足的情况。

通过上述评价,我们发现以农户为主的管理方式和政府主导的管理方式均存在有效性不足的问题,农业巨灾保险、再保险等市场化的管理方式相对于前两种管理方式来说,在公平性与效率性方面都有了较大的改进,对于农业巨灾风险的防范与转移、损失的分摊与赔偿都将发挥积极的作用,但是在供给方面却存在有效激励不足的情况。这也是我国到目前为止一直还没有建立真正的农业巨灾体系的主要原因,也是近些年来国际农业巨灾保险、再保险市场不断的萎缩原因之一。因此,我们需要开发出更加科学有效的农业巨灾风险管理方式。

三、世界农业巨灾风险管理方式的最新发展趋势及其有效性评价

随着国际资本市场的发展以及保险技术的不断提高,20世纪90年代,国际保险市场上出现了一种新型的农业巨灾风险管理方式――巨灾风险证券化。巨灾风险证券化通过特设机构(spy)发行基于巨灾风险的证券,用资本市场上投资者代替再保险公司,将巨灾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农业巨灾风险证券化已日益成为世界范围内农业巨灾风险管理发展的新趋势。

与保险、再保险方式相比,从有效性的角度我们来评价这种管理方式会发现:

(一)在更广阔的范围内对风险进行分摊和转移,大大提高了农业巨灾风险管理的公平性

与传统的保险模式相比,巨灾风险证券化将再保险容量从原来保险业内部扩大到外部的资本市场,将风险在保险合同当事人以及资本市场上对此类风险有偏好的投资者者这一更广阔的群体范围内进行进一步的转移和分摊。由于农业巨灾风险证券现金流的运动取决于诸如飓风、地震等巨灾的发生,因此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巨灾风险证券化所反映的风险分布状态是现存的传统证券无法反映的,这就使得巨灾风险证券与传统证券的相关度较低,它的推出,对于投资者来说增加了投资品种,有助于投资者进行多样性投资和风险的控制,所以农业巨灾风险证券化一方面对投资者有较大的吸引力,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巨灾风险在更广阔的范围内进行转移,大大提高农业巨灾风险管理的公平性。

(二)激励保险与再保险公司扩大保险供给

传统的巨灾承保能力的高低是由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来决定,但是,巨灾风险证券化将保险市场与强大的资本市场紧密结合起来,大大提高了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有助于激励保险公司与再保险公司扩大农业巨灾保险供给,拓宽承保范围。

(三)提高了风险管理效率

首先,大大提高了风险承受能力。相对于保险和再保险在灾害风险融资能力上的不足,目前世界证券市场市值高达数十万亿美元广次上千亿元的巨灾事件的损失金额有时还不及全球证券市场的单日波幅,可见,资本市场有着强大的风险承受能力,更加有助于巨灾风险的分摊与转移。

其次,巨灾风险证券化不存在违约风险。农业巨灾发生后,传统的保险及再保险模式下,再保险人由于资金及融资能力有限可能无法及时对原保险人进行足额的损失补偿,可能会发生违约风险,但在巨灾风险证券化模式下,由于资金已经预先到达证券发行者的手中,一旦发生风险,再保险人和保险人可以及时地运用这笔资金对受灾群体进行及时、足额的经济赔偿,大大提高了风险管理效率。

从有效性的角度来看,巨灾风险证券化较巨灾保险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使得巨灾风险可以在更广阔的范围内分摊,大大提高了农业巨灾风险的承保能力及管理效率。虽然,它也有其不足的地方,但是从农业风险管理创新、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加强对农业的巨灾保障、农业保险走出困境以及资本市场发展来看,这种新的管理方式还是给我们很大的启示。

四、基于有效性的我国农业巨灾风险管理方式演进路径

第8篇

关键词:保险公司;精算;风险管理策略

一、相关概念的阐释

(一)精算理论

哈雷制作的第一张生命表的产生标志着保险精算的诞生。保险精算在20世纪90年代初进入中国。在保险行业里保险精算被广泛的应用于保险产品、保险费率计算、准备金评估、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的修订、保险公司财务报表,精算报告、重大投资决策以及保险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计划这几个方面。对保险企业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二)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指企业通过对可能产生风险的因素进行衡量和识别并且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手段管理,使风险降到最小或者避免可能发生的风险。在风险管理的过程中人们需要首先对于风险进行识别和衡量,然后对风险进行管理最后是对所采用的手段进行评价和监控。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能指引企业做出争取的决策,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对于企业的发展有重大的意义。

二、我国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现状

(一)财产保险公司

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的规模和保费增长速度较人寿保险公司要快。这种现象主要是因为有很多基层的财产保险公司只看重业务量而忽视管理。其实我国许多的财产保险公司都缺乏风险意识和正确的效益观念。再者,在保险理赔方面,企业员工的个人业务素质和职业素质还不够,仍需努力改进。虽然我国的资产保险公司的资产总量在迅速的增长,但是不合理的增长方式和增长结构也带来了很大的资产风险。

(二)人寿保险公司

这类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银行,在办理业务和保险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资金的乱用,从而引出资金或者投资风险,进而产生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另外,此种公司内部员工较多,员工的多样性较为明显,员工各方面的素质也不尽相同。员工的各方面的素质在风险管理中是非常重要的不仅对公司的经营状况有影响,同时也与企业所面临的风险水平的高低有关系。最后由于保险公司不能结合自身的经营状况,采取一些不合理的管理手段来获取利益,从而制约了金融行业的发展。

三、从精算角度谈保险公司风险控制策略

(一)风险管理责任的具体化

在企业中,各个层次的员工都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承担着不同的责任。所以无论是哪种类型的保险公司,想要保证风险管理工作的合理化进行,就要根据员工的工作职权范围把风险管理责任层层细化,使员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使各个层次的员工明确自己的责任和权力。使风险管理责任形成一个完善的责任管理体系,保证保险企业风险管理工作的合理化开展。

(二)风险管理工具的先进化

风险管理是一项复杂的高要求的过程,单纯依靠员工自身的能力来完成这项工作是很有挑战性的。在科技创新不断进步的今天,关于风险管理也发展出了许多先进的风险管理工具来帮助人们更好的解决风险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例如风险价值法,又称VaR在风险度量中的使用。这种方法可以通过对获取资产组合承担的损失的度量来对此种组合会带来的市场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

(三)风险管理机制的全面化

一个企业是否拥有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对该企业的发展有着直接的影响。合理的风险管理机制可以保证风险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这种机制中要包括具有较强风险评估及管理的专业知识,还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对公司的风险管理流程和存在的风险因素具有很好的把握,并且由企业内部的最高管理层对此机制进行直接领导。制定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是企业进行风险管理控制的关键步骤,其在企业风险管理过程中的作用不容小觑。

(四)风险因素评估精确化

风险的出现在保险业中是不可避免的,不当的风险处理方式会给保险公司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更甚至会阻碍企业的正常发展。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对于风险因素的评估就起了很大的作用。从精算的视角来看,具有专业的精算知识的人才更能利用多种技术和综合的专业知识对有关风险的数据信息进行透彻的分析,从而帮助保险企业来降低或者规避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达到风险管理的目的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所以,聘用或者培养具有精算专业知识的专业人才是非常重要的。

四、结束语

从上面对我国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现状分析并且给出的几点风险管理策略可以看出,精算在保险企业的发展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可以说是保险业运营的核心技术。精算的相关知识可以有效地识别和管理保险企业发展中出现的各类风险。精算知识在保险行业中的作用是很大的,不仅可以强化公司的资本管理更能优化企业的分配等,能从很多方面能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并且促进保险企业的正常快速发展。

作者:张潇晗 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参考文献:

[1]谢琛.当前金融保险精算与风险控制策略初探[J].财会学习,2016

第9篇

 

关键词: 企业风险管理框架;风险管理文化;风险管理制度

据瑞士Sigma统计,从1978—1994年16年间,世界上有 648家保险公司破产,尤其是1996—2001年,保险业高度发达的日本连续7家生命保险公司破产。在我国,标准普尔在《中国保险业信用前瞻2006—2007》中对我国保险业风险的评价是:无论寿险还是非寿险的行业风险依然较高。这给我国保险业敲响了警钟:保险公司在经营风险产品的同时,必须加强自身的风险管理。美国反舞弊财务报告委员会的发起组织委员会(COSO)的企业风险管理框架提出的全新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技术对于我国保险企业的风险管理具有极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保险企业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保险公司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可以起到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保证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和企业经营战略有效实施等重要作用,因此,是否实施全面的风险管理是衡量保险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

(一)保险国际化的趋势日益明显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保险国际化的趋势日益明显,一方面表现为客户保险需求的全球化,跨国公司基于其全球经营业务在世界范围内安排其风险管理与保险计划;另一方面表现为保险人通过国际间的保险资本运作、对冲机制、战略联盟等多种形式,满足巨灾保险、金融风险管理等迅速增长的需求,在国际范围内寻求新的生存和发展空间。20世纪60年代出现的真正意义下的自保公司,70年代由荷兰人首创并迅速风靡全球的银行保险,80年代人寿保险业出现的以万能寿险和变额寿险为代表的产品创新,90年代出现的保险风险证券化以及大量新型风险转移工具,特别是近年来,处于前锋地位的保险人、保险经纪人、政府保险机构及民间保险组织,如安联保险等,已经在综合风险管理(Integrate Risk Management)、非传统风险转移工具(Alternative Risk Transfers)等新型保险产品和技术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创新,保险保障的范围已经大大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的可保风险范畴,从而预示着未来保险业的革命性变化。

(二)保险资金面临的投资风险越来越大

随着金融市场的创新与融合,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逐步拓宽,可投资品种逐步增加,从普通的债券投资发展到权益类投资、从国内市场拓展到境外市场,保险资金特别是寿险业资金面对的各种风险也越来越复杂。例如,寿险保单存续期一般都长达20至30年,相应的在资金运用中要考虑20-30年存续期的投资与之相匹配。投资于固定收益资产的寿险资金,对利率的变动非常敏感,市场利率的微小波动会导致资产价值的较大变动。据统计,到2006年8月,债券已经成为保险资产配置的最主要工具,投资规模已经达到8777亿元,其中,持有国债和金融债余额分别达到3 674亿元和 2 416亿元,债券资产占保险资产运用的比重由2001年的 28.4%上升到2006年的55.2%,保险公司持有的企业债、银行次级债、国债和金融债的余额分别占总余额的69.6%、45.5%、12.1%和11.6%。在央行上调利率、国债等债券收益率大幅下降的背景下,保险公司投资风险显然还在加大。投资效益低下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经营的稳定性。据测算,1999年以前的保单会导致我国寿险业利差损每年增加约20亿元,到2004年底寿险业利差损总额超过 720亿元,占到行业总资产的9%左右,即便各寿险公司将全部业务盈余都用于弥补利差损,也需要10年的化解时间。而权益类投资,包括金融衍生物投资风险巨大,给许多公司带来几亿、以至几十亿金额的损失,如德国哥达保险公司、克罗尼亚保险公司、汉诺威再保险股份公司、伦敦巴林银行等。因此加强资金运用风险管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对资金运用是非常重要的。

(三)全面风险管理成为现代保险企业管理的基础和核心

随着金融保险市场的日趋深化和扩大,各保险机构之间的竞争也从原来的规模扩张逐渐转变为内部管理、业务创新等方面的竞争,从而导致了保险企业的经营理念的深刻变化,使全面风险管理成为现代保险企业管理的基础和核心。从世界范围来看,风险管理正在从传统的“点对点”式的管理走向全面的、一体化的管理。国际上比较有名的内控和风险管理模式有英国的Cadbury、美国的COSO和加拿大的 COCO,特别是美国的COSO模式从理论到操作方法上阐述了一整套完整的全面企业风险管理框架。William J.Mc·Donoush所称,“内部控制将对投资者起到重要的保护作用,因为稳固的内部控制是抵御不当行为的头道防护线,是最为有效地威慑舞弊的防范措施”。2005年,保监会制定《寿险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试行)》。2006年,国资委制定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这对于推动保险企业的全面风险管理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四)我国保险业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许多不足之处

近几年来,国内保险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在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和加强公司内部风险管理方面有了一些进展,但还是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全面风险管理的认识不到位,存在着严重的“竖井效应”。二是没有建立完整的风险管理框架。大多数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没有贯彻到公司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许多关键控制点形成所谓的控制盲点,还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多维、多视角、跨时点的风险监控体系。三是风险管理效果不尽如人意,出现了许多违纪违法的现象。因此,只有从我国保险公司的实际出发,引进、消化和吸收国际上先进的企业风险管理模式和风险管理技术,特别是应该使CO— SO框架成为保险公司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的标准,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缩小我们在风险管理方面与国际上的差距,才能够增强保险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使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COSO企业风险管理框架的内涵

第10篇

关键词: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问题;应对措施;探讨

引言

当前我国在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方面已经取得了较大地改善,但是在某些方面仍旧存在较大不足,制约了养老保险基金效用的有效发挥,因此,全面分析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问题及应对措施有着较为重要的意义。

一、养老保险基金概述

养老保险基金也可以称为退休基金,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可以实现的重要手段之一,也就是员工在工作一定年限之后退休自雇主所获得之给付。能够采用定期给付或者一次给付的方式。养老保险基金是一种专用基金,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征。首先是养老保险基金的社会性。实行养老保险基金是一种确保社会稳定和推动经济发展的社会政策。社会成员均是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对象,在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给付、筹集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不论在具体实施环节还是在管理过程中均体现了政府或者社会行为。其次是养老保险基金的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是一种个人账户预筹,通过储备的方式在未来养老时可以使用。第三,养老保险基金的互。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目的是为了降低劳动者养老风险,实现社会互助。

二、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存在问题

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是养老保险基金从最初的收缴到最终的支付过程中,因为其中涉及到的管理环节较多,管理效率较低、管理主体较多、管理层次较低等方面因素影响而出现的风险。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主要表现在基金管理不能实现预定目标,无法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当前在进行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个人账户“空账”运行

当前养老保险基金已经从传统的现收现付制度转变为统账结合制度,在这个过程中,养老保险基金中所含的隐形契约被废除,传统的职工投入到收益的模式被打破,导致很多老人账户出现了资金积累为零的情况,从而使这部分由隐性契约所形成的隐性负债显性化。政府打算由现收现付融资的社会统筹资金来偿还隐性债务,其收入主要来自企业缴费。此外,在对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时,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资金管理方式是混账管理,那么若社会统筹缴费小于离退休职工所需要领导的养老金时,个人账户基金就会被直接挪用,那么结果不但使企业和在职职工同时承担退休职工养老金的支付和在职职工自己未来养老金个人账户资金积累的双重任务,还导致在职职工按照全新养老保险基金制度缴纳的个人账户由于被挪用而出现了“空账”的情况。根据相关统计数据表明,截住到2016年底,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出现“空账”的数额已经超过了九千亿元,并且表现出较快地增长态势。随着“空账”数额的不断积累,将会给养老保险基金带来较大的风险,还会直接影响到当前参保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基金的积极性。

2.养老保险基金风险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法律手段较为薄弱

现阶段,国内养老保险基金制度已经基本形成,国务院下发的相关条例和文件是其主要参考标准。从当前国内养老保险基金发展需要来分析,养老保险基金总体法律化程度还比较低,主要表现为:养老保险基金法律制度并未形成统一的规定,适用范围较为有限,导致养老保险基金覆盖面积较小,养老保险基金并没有得到有效保障。此外,对于养老保险基金具体实行过程中也并没有更高层次的法律进行参考,导致养老保险基金在实行过程中法律责任制度不够完善,法律效力较低。由于法律制度不够完善的影响,导致养老保险基金在运行管理的过程中,其中出现了较多不透明的管理机制,暗箱操作、资金流失等问题时有发生。而养老保险基金如何运行是养老保险基金的基本常识,对于其全面了解公众有着不可争议的权利,这也可以增强公众对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的监督,从而增强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效力。

3.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依据较为欠缺,不能形成有效合力

当前国内在进行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时,现行法律法规对于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监督总体较为分散,很多社会保障监督机构在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对于出现的很多问题仍旧没有完善的法律进行参考,对于出现的骗取、冒领、拖欠养老保险基金的行为相关的制裁措施也不够给力。在对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劳动保证部门、审计部门、财政监督部门并没有形成合力,多头监督、各自为政的情况普遍存在,降低了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协调效果。这样不仅增加了行政管理成本,还增多了被查企业的实际工作量。此外,在进行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的过程中,风险管理部门的上下级在信息共享方面不够完善,风险管理协调性较差的问题普遍存在。例如:在对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进行行政监督时,若财政部门和社保部门并没有形成合力,那么对于财政账户的实际操控情况较难完全掌握。

4.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所用技术手段结合程度较低

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工作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作,在进行风险运行管理的过程中,只有各种风险管理手段得到有效配合才能取得良好效果,但是多数情况是,所用的手段往往仅仅为其中的一部分。例如,若在进行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时,内部控制措施使用较多,那么外部监管往往缺失严重,而外部监督和内部控制均是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的根本;再如,在进行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时,外部审计工作通常采用抽样的方式进行,而抽样方式仅仅是众多方式的一种,其在风险管理过程中也有自身的风险。

三、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应对措施

1.构建完善的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体系,增强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行效率

当前我国在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与国内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有着直接关系。所以,应当构建完善的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机制,通过采用法律手段的方式对养老保险市场的“投、管、支、征”等方面进行完善。在具体实施中,首先应当对参保人的义务和权利进行明确。养老保险并非免费午餐,参保人的义务和责任是并存的。其次,从法律层面上对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进行完善,将各个部门、个人的职责进行明确,列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第三,对于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透明度、投资规则等方面进行明确界定,保证基金可以安全运行。此外,对于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如何进行全面有效监控,在法律层面上均应当有着明确规定,将事前管理、事中管理、事后管理之间的衔接进行紧密结合,同时根据制度环境的不断变化,形成动态性运行风险管理调整机制。

2.增强财政管理,防止出现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财政风险

首先应当编制社会保险预算。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采用“板块式”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模式。也就是在政府预算的范围内,对养老保养基金进行单独预算。其次,确保社保基金保值增值。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政策扶持,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拓宽社会保障资金的投资渠道,增强社保基金保值增值能力。

3.大力推行企业年金,对养老保险体系进行完善

当前我国政府在养老保险基金投入方面仍旧有着较大的压力,因此若但但采用政府投入的方式确保养老保险基金正常运行是远远不够的,因此,企业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构建出完善的企业年金制度,有利于降低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财政风险。

4.尝试开展商业养老保险基金

针对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所用技术手段结合程度较低的情况,尝试开展商业养老保险基金是较为有效的。商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补充之一,均可以在不同层面上发挥出应有作用。具体实施中,应当充分发挥商业养老保险基金的主导效用,提供更多的保障产品和更高的保障程度。四、结语综上分析,当前国内在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中仍旧存在较多问题,因此,为使养老保险基金更好服务于人们,政府、单位及个人均应当主动承担起自身责任,多方入手形成合力,逐步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机制。

参考文献:

[1]王亚柯.中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风险与管理风险——基于美国联邦社保基金管理经验的启示[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03:8-13.

[2]"山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风险管理机制研究"课题组.省级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风险管理机制研究——以山东省为例[J].山东社会科学,2010,05:104-108.

[3]叶颖刚,管冰城.我国养老资金投资资本市场的路径及风险管理研究——基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J].时代金融,2015,24:213-214.

第11篇

关键词:我国土建工程,风险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土建工程风险管理是建设项目实践过程中的重要工作,就是将这些不确定风险因素进行分析研究,预防和降低风险事件的发生,确保工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一、我国土建工程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国内风险管理理论的研究与应用起步较晚,主要是因为在20世纪80年代初引进西方的项目管理理论时未能同时引入项目风险管理理论,加上我国当时计划经济体制的制约,到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工程风险管理理论才被引入我国,并逐步得到发展和应用。但其理论研究还有待提高,应用的效果还不是很显著,还存在很多制约因素。

1.工程各参与方风险意识淡薄

工程各参与方的风险意识淡薄是制约风险管理在国内发展的主要障碍。建筑企业在项目管理方面的经验已较为丰富,但大多数工程参建单位没有意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都不愿在风险管理方面投入必要的资金和精力,宁愿选择风险自留的手段,但自留的风险有可能会超过企业的承受能力,一旦风险发生,将会给企业造成极大的损失。

2.风险管理理论研究的适用性不强

虽然我国已经开展了风险管理理论的研究,但太过偏重于对分析方法的研究,与工程实践结合不紧密,工程风险管理实践只局限于项目的个别阶段,全过程的风险管理还未展开。

3.风险识别困难、风险评价误差大、风险处理手段落后

我国很多企业在风险研究费用上投入不多,企业中风险管理还未实现完全信息化,缺乏对经验、数据的积累与分析,未建立完整的风险管理数据库。因此,大部分相关企业对工程的风险因素以及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识别不够全面。

风险评价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需要投入很多人力,花费大量的时间和费用。由于各种条件的制约,风险评价中没有丰富的可供借鉴的历史资料,定量分析较少,定性分析较多,造成风险评价的结果不够准确、误差较大,从而影响到风险管理后续工作的进展。

目前我国的风险管理制度还不成熟,大多数项目在应对风险时采用风险控制、风险自留的处理手段。然而风险控制必须经过有效的风险识别与评估,否则一旦发生风险,可能有更大的风险损失。而风险自留只有在风险分析时认为风险发生概率小且损失较小、在项目储备资源限度之内时才可以采用,否则就很危险。

4.相应的法律、法规等制度依据尚不完善

我国已经出台了有关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规,但由于缺乏针对工程建设的具体规定,在实践操作中仍存在很多问题。在新修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虽增设了有关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的条款,但其覆盖范围有限且属于推荐性,没有法律强制力。《保险法》中虽然规定了工程保险的相关条款,但却没有针对工程建设的具体法律,缺乏实际操作性。因此,相关法律法规需进一步完善。

5.工程担保和保险市场尚未形成

工程担保和保险市场的形成还需要有从事此类业务的专门机构及相应人才。国内部分银行已开展一些工程担保业务,但普及度不高,保险公司还不能从事工程担保业务,专业化的担保公司还没有形成规模,并且对设立专业担保公司应具备条件、如何审批、业务范围与如何监督等还没有明确规定。国内保险公司对工程风险管理方面的研究与实践还需深化,工程保险险种还比较有限,且保单形式单一,缺少灵活性,不能满足工程建设市场的需要。

6.风险管理中介机构发展不完善,相关专业人才欠缺

国内一些保险公司已开展了工程保险业务,但却很少为企业所接受。除了与保险公司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有关外,还有是缺少工程保险方面的经纪人、人。另外,一些工程风险管理咨询公司也缺少对工程保险方面的咨询服务,相关知识也不普及。因此,有很多的业主、承包商投保的积极性不高,培育和发展风险管理中介机构、专业人才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关于我国土建工程风险管理发展的对策

1.完善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法律法规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还不适应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风险管理。《担保法》虽然有担保业务的相关规定,但缺乏针对工程建设方面的具体规定。目前,工程保险发挥了一定的风险保障作用,但缺乏对建设工程各方参与保险的具体要求和措施。今后的有关立法中,需考虑有关工程担保、工程保险的内容,在有关合同示范文本中制定相关条款,以及研究制定各种相关的系列合同示范文本,以利于工程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

2.培育发展工程担保市场,积极发展工程风险管理中介机构

工程担保是风险转移的重要手段,并能够强化建筑市场的守信机制,有助于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除了现行的银行担保外,还应当积极发展其他具备条件的机构担当担保人,发展承包商之间的同业担保。对于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也应允许开展担保业务。工程担保公司的设立,国家应尽快制定审批要求,确定业务范围,规范运作,并进行有效监督,形成竞争机制。

目前,我国缺乏专门的建设工程保险经纪人、保险人和风险管理咨询公司,应积极引导、扶持工程风险管理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

3.适当采用强制性措施加快风险管理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当前政策和制度的制定应强调提高风险管理的水平,促进风险管理观念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推广。如在大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中增加风险管理报告的要求;在工程项目管理中需包含风险管理的内容、拟定相应的制度。另外,应加快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明确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企业有了充分的自,为了回避风险较少损失,必然会积极运用科学与灵活有效的方法进行风险管理。

4.加强与建筑业相关的行业协会对风险管理方面的重视

目前,我国的相关行业协会对于风险管理技术方面的研究与培训、咨询服务等方面涉及的很少。有关行业应发挥其优势,组织相关机构进行风险管理技术的研究,提供咨询服务与培训,加强国内外信息交流,尽快建设我国风险管理信息中心,为项目风险管理提供服务。

5.建立企业的内部风险管理体系,提高企业风险管理水平

提高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必须建立企业风险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企业首先要提高风险的识别能力,企业内部应注重相关资料和经验的积累、分析,掌握不同工程项目的风险规律,并进行记录归档,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资料库,为今后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提供参考依据。承包商应提高风险识别的能力,做好风险识别阶段的工作,以便运用各种风险分析技术对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对策。

三、结语

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土建工程项目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越来越多,越来越需要项目管理者对项目风险管理的重视和加强。虽然国内项目风险管理近些年得到了发展,但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不断总结经验进行改进,积极进行理论研究和应用,以促进我国在项目风险管理领域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家远、刘春乐.土建工程风险管理[M].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2004.

[2]吴增玉、西宝、刘长滨.中美建设工程风险管理体系比较研究[J].建筑经济,1999.

[3]邱苑华.现代项目风险管理方法与实践[M].科学出版社,2003.

第12篇

关键词:保险资金;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

自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保险市场保持了快速发展势头。其中保险资产运用额快速增长,2009年资产运用

额为3.74万亿,同比2008年增长22%。

为维护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发展,面对越来越庞大的保险资金运用规模,如何做好风险管理将是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美国保险业1996-2000年的测算,如表1所示,保险投资风险是保险公司最大的风险源。因此,保险业必须提高对保险资金投资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保险公司风险比例图,如图1所示。

从诱发保险资金投资风险因素的角度来看,我国保险资金投资主要面临七大风险,即利率风险、市场风险、通货膨胀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委托-风险。一是利率风险是指市场利率的波动给保险公司资产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二是市场风险是指证券市场因各种因素影响而引起的保险公司资产损失的可能性,如经济周期特征、行业结构调整、金融市场制度变化、投资者心理波动、财政政策或货币政策的调整等。三是通货膨胀风险是指由于价格总水平的变化导致金融资产总购买力变动,从而使保险公司产生损失的可能性。四是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不能按事先约定履行其责任及义务的可能性。五是流动性风险是指保险公司因资产与负债的流动性不一致,资产变现能力不足,从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六是操作风险是指管理者的投资政策不当或投资业务执行者因自身原因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七是委托-风险是指在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资金运用模式下,保险公司将部分或全部保险资产交由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运用,因两者信息不对称,因此存在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此外,保险资金投资还可能面临社会风险、汇率风险等。

结合我国市场实际情况,加强我国保险资金投资运用风险管理可分为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两方面:

第一,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

一是树立正确的投资经营理念。保险公司应根据自身情况确立其投资理念,所有的投资行为均应基于该理念,只有投资文化及理念明确且统一,才能保证保险公司投资行为的连续性和一致性。同时,该理念应以市场状况为基础,且随市场变化而变化。

二是完善公司组织架构。根据《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要求人身保险公司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包括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任命首席风险官对公司的各类风险进行管理,成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且建立风险责任机制,将来风险管理效果将与绩效相挂钩。

三是选择适合我国保险业自身特点的资金管理模式。一个适合自身发展的保险资金管理模式不仅可以确保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而且可以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在当今世界500强的34家股份制保险公司中,有80%以上的公司采取了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模式对保险资金进行经营管理和运作。与完全依靠外部委托模式和完全依靠内设投资部门模式相比,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有效降低了保险资金运用风险。

四是建立覆盖业务全过程的风险监控机制和风险管理体系。首先应建立风险信息汇总分析系统;其次应实施交易监控的集中管理;再次需建立实时风险管理评估体系;最后应建立风险预警系统,实时动态预警资产风险。

五是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准则、投资组合策略、绩效评估体系及投资运作流程。首先,保险公司的投资决策准则基于投资理念,是保险资金投资的指导性原则,帮助保险资金管理部门明确投资理念、投资目的、盈利目标及潜在的风险;其次,公司在监管部门对于保险资金投资比例的规定范围内,选择合适自身的投资工具和投资组合策略,并通过保险资金风险投资项目多样化以分散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再次,应形成保险资金投资绩效评估体系,对资金运用的效率和收益按设定指标进行考核和评估,全面分析保险资金运用情况和运用效果;最后,应建立涵盖投资决策、投资执行、投资评估三大环节的投资运作流程,形成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动态投资管理体系。

第二,监管部门的外部监管。我国目前资本市场尚未成熟,保险公司自我内控机制仍不完全,保险公司投资能力不足,风险承受能力不强,我国应逐步建立起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内控,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的有效监管体系,强化政府监管职能。保监会、银监会、证监会三大金融监管部门应密切合作,严格监管,共筑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的防线。保监会可以以确保公司偿付能力为中心,对保险投资各渠道最高比例和投资组合制定指导性规则,此外,保监会还可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功能,引导保险资金合理投资,理性操作,使保险资金投资的风险最小化。

参考文献:

1、陈洁.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拓展及其风险防范[J].上海保险,2010(6).

2、陈芝凯.浅议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拓宽及风险管理[J].金融与经济,2007(3).

3、杨琳.保险公司投资风险与控制[J].中国保险,2005(2).

4、丁少群.面对金融危机保险业高增长下蕴含的高风险[J].上海保险,2009(1).

5、段善雨.我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及其风险管理[J].经济经纬,2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