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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保险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财产保险公司;财产特点;财务管理
财产保险公司经营与发展的主要目的就是获得高额的经济利益。当前,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已经成为了目前公司发展的重要力量。而在财产保险公司的工作中,财务管理工作是十分重要的,作为财产保险公司的的财务工作人员,应该加强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这在现代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中,意义十分重大。
一、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特点
(一)财产公司的财务没有物质产品
财产保险公司,主要就是对客户的财产进行保障,这就意味着财产公司并不存在物质性的产品。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主要是在公司资金的调动的过程中产生必要的经济效益。所以,保险公司财务的这个特点也决定了财务人员在进行财务管理的过程中,应该恰当的对一些可调动的资金进行管理。
(二)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具有特殊性
作为保障居民财产安全的单位,财产保险公司内部的资源主要来源于一部分资本资金,还有一大部分是保险费的收入,保险公司的保险费用则需要为客户提供定期的赔偿资金,这是具有一定的负债性质的资金。负债性主要体现在保险公司的资金是来源于投保人的,公司内部的资金与股东无关,这就意味着,一旦保险公司破产,投保人将会利用保险公司的资金来补充,使得保险公司的固有资金被占用,这样就会为保险公司造成比较严重的社会影响。所以应该加强财产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产保险公司的经济效益。
(三)财产保险的财务产品的年限比较长
目前,大部分财产公司推出的理财产品都是以分期付款为主,分期付款的投保产品,到期才进行赔付,这就意味着赔款时间会达到数十年之久。在这个过程中,一旦保险公司的财务档案不能进行切实有效的管理,就会丢失很多投保客户的资料,客户资料一旦丢失,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就对投保人进行赔付的难度也就进一步加大了。因此,对于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人员而言,对客户资料进行切实有效的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二、财产保险公司财务管理过程中的问题
(一)财务公司的费率厘定不够合理
作为新兴起的行业财产保险公司比较年轻,相对应的,保险公司的财会管理人员的会计处理工作也处在起步阶段。所以,作为财产公司的财会人员,普遍都不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这就造成了他们在工作当中比较混乱。现在的保险公司的财务工作人员通常都是先收取投保人一定的投保费用,然后再将这部分费用支出。在这个过程中,客户的投保费用能否按章常规的程度进行上缴,都是不确定的。这样就使得会计人员在对公司收益进行分期处理时,不能正常开展。很多保险公司为了赢得市场竞争,争夺更多的客户,就会采取恶意的底价竞争,这就造成了整个财产行也的结构混乱,知识保费的充足率严重不合理。
(二)财产保险公司的资金难以回收
作为保险公司的一个重要种类,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比较差,尽管财务管理工作是一项严谨且认真的工作,但是很多财会人员在日常的财务管理中,并没有发挥作用,致使,财产保险公司的财会管理工作存在严重的问题。例如:很多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在寻找客户的过程中,会收取客户的现金,而这部分先进却不能定期的存入账户,造成了该公司财务管理的混乱。很多保险公司内部都存在一定的呆账和坏账,客户有时会延迟缴费,且很多资金难以通过正常的手段回收。
(三)财产保险公司的赔付成本高
财产保险公司在发达国家发展比较迅猛,而发达国家的保险公司在进行财务管理时,普遍采用的是部门预算制度,由于一个公司内部每个部门都具有其独特的意义,所以每个部门都有不同的利润增长点,针对每个地区的差异情况,可以对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合理的分配。没有制定合理的财产理赔管控措施,倒是公司内部的佩服成本过高。
三、加强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一)健全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财产保险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应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管理经验,并与国际上知名的保险公司相联系,结合自身发展特点,完善财产保险公司的管理知识。在这个过程中,建立的财务管理制度应该适应公司内部的各项要求。首先,财务管理制度需要具有一定的合法性,这主要是因为,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对财产保险公司的各项工作进行了约束,保证了其在管理过程中的规范性。同时,财产保险公司制定个想财务管理制度还应该适应当前企业的发展,并能够结合产品的各项特点和市场情况来建立。在财务管理制度确立的过程中,还需要适应公司内部的发展要求,不能将其他公司的进行照搬照抄,提高财务管理制度的实用性。此外,在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时,需要考虑到保险公司的经济效益,保险公司建立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赢利。所以,在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的过程中,需要对保险公司的支出成本和收入情况,以及利润进行综合考虑,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保险公司利润的最大化,促进其业务发展。
(二)加强财产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和审计
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一经确立之后,就会出现一定的风险,这些风险将会对整个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造成严重的影响。所以,应该加强保险公司内部的控制管理和审计工作,这样就能够更好的杜绝各类风险的发生,规避各类财产风险,建立严密的财产管理制度,并在风险发生的第一时间进行管理。另外,在管理的过程中还应该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运用信息技术来提高监督和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只有这样,才能够将财产保险公司的管控风险降到最低,也能够最大限度的预防风险,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促进财产保险公司的预算管理
在财产保险公司的发展过程中,各部门进行预算管理,运用的往往都是科学的管理方法,这样能够对投资进行合理的估算,使得企业发展维持一种动态的平衡,并能够最大限度的控制风险。当前,我国很多保险公司的预算工作都是各个分公司负责自己的预算工作。因此,需要加强各个保险公司的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联系,加强公司的预算管理工作的力度,使得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做到合理有效的沟通和联系,实现保险公司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四、结语
总之,现阶段我们国家的财产保险管理工作在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财务管理也是保险公司在管理和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因此,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应该加强对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而有效促进保险公司的有效发展。
作者:张天英 单位: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朝阳中心支公司
参考文献
[1]李颖颖.浅析财产保险公司财务风险控制[J].经营管理者,2015,(21):7-8.
【关键词】财务共享服务中心 关键要素 启示
一、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定义
共享服务的业务从财务和会计职能发展到人力资源、采购、信息系统,以及法律、投资、研究与开发等业务。在各类共享服务中心中,目前国际上最流行的就是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所谓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即将企业各种财务流程集中在一个特定的地点和平台来完成,通常包括财务应付、应收、总账、固定资产等等的处理。这种模式在提高效率、控制成本、加强内控、信息共享、提升客户满意度以及资源管理等方面,都会带来明显的收效。
二、JS保险公司江苏省分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构建案例介绍
(一)JS保险公司江苏省分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建设背景
JS保险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下辖苏州、南京、无锡等13家市分公司,共有县区支公司(含支公司级营业部)156个,营业网点1000多个,从业人员7000多人,业务遍及全省所有乡镇。全省年保费收入超100亿元,13家市分公司保费全部超3亿元,其中苏州、南京分公司超20亿元。
(二)JS保险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发展过程中的财务管理问题
1.分散的独立财务组织效率低下、成本高昂。财务人员规模庞大、人员冗余、结构性成本较高方面:截至2011年3月末的统计数据显示,江苏省公司财务人员中区县支公司230余人。财务大量精力投入日常操作,在决策支持方面所为有限。分公司从事会计操作类工作的财务人员占比很高,达到78%,是从事财务管理类工作的财务人员人数的3.55倍。
2.对操作性财务风险的集中管控能力较弱。会计操作职能分散于各级财务组织,并与财务管理职能高度黏合,总公司对操作性财务风险的集中管控能力较弱。具体表现为:会计核算分散,关账及时性无法保证,数据有人为干预。会计审核分散,风险集中管控的力度不够。
3.缺乏对业务的支持能力和战略推进能力。由于会计核算等基础业务是由当地的财务团队自行完成的,他们一方面要面对省公司,实时学习最新的制度政策,按时出具各项报表、报告;另一方面基层业务单位的报销、支付都必须经过当地财务团队实现,他们必须面对频繁的点对点沟通。这种情况下,有限的能力和精力被频繁重复的琐碎事务所占领,深入业务进行业务支持和协助总公司进行战略推进变成一句空话。
(三)JS保险公司江苏省分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构建过程
1.财务制度规范化。财务管理制度方面主要体现在整个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标准化,这是财务共享服务模式构建的基础。制度方面,公司制定了《共享中心费用审核规范》、《江苏省分公司会计核算审核标准(2011年)》和《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核算操作手册》;细节方面,公司统一了凭证摘要,规范了挂账流程,费用收付费处理引入按键精灵自动输入等。制定统一的《会计核算审核标准》和《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核算操作手册》来规范会计核算行为,提高会计核算质量。
2.财务管理流程化。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建立的过程实质就是财务流程再造的过程。通过流程再造实现了财务管理向流程化和业务化分工的转变。流程再造设计原则:确保资金安全、提升合规管控能力和效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控制分支机构账户间随意往来,解决账户过多难以掌控和管理的问题;实现资金集中支付、增加资金归集和下拨频率,进而提高资金内部循环运转速度及使用效率;压缩公司营运环节资金占用量;明晰职责,厘清业务、理赔和财务之间职责,分析每一风险点对应有能力控制的岗位,以此确定职责归属。财险江苏省公司在组织结构上,设置了核算部、结算部、审核部和支持部。在操作过程中,实施了包括费用报销流程、资金收付流程、应付流程在内的流程再造。
3.财务管理网络化。信息系统最重要的作用在于它建立了一个IT平台,将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制定的一切财务制度都固化在统一的数据库中,包括财务作业流程等都在信息系统中进行统一设定,成员单位不得随意修改,从而保证总部的战略得到有效贯彻和落实。费用报销系统于,2012年完成二期与新一代财务系统的接口开发。资金管理系统已上线推广支持车险赔款的自动支付,但还需与相关系统整合、实现相关功能优化。公司开发了多个支持共享中心日常工作的网络工具,主要有:“集中支付E化流程”、“会计凭证映射表”、“线下赔款支付明细表”、“不规则收款人信息清单”、“网银支付信息管理及对账工具”等。
4.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监督考评体系建设。从执行出发,以刚性协议规定服务质量:为规范会计行为,加大管控力度,切实提高服务水平与工作效率,江苏省财务共享中心推出《服务水平协议》,确保财务管控规则得到刚性执行,真正把服务过程纳入制度管理轨道。《协议》按照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承担的九大块业务内容,分别以审核、支付、核算三个环节为流程,以“速度”、“质量”、“效率”为衡量指标,并设置了具体的目标值、衡量方法,对服务水平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考核与监督。
三、总结
(一)对财务共享操作流程持续改进和优化和人员的变革
财务共享流程不可能一成不变,随着系统不断上线、机构不断增加或转型及各种新的管理要求出台,必须对已经梳理的流程进行持续优化。同时,通过教育与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知识与技能,提高财务人员整体素质以满足集团未来财务管理的需要,从稳健型的核算人员转型为分析型、创造型的财务管理人才。
(二)考评体系要素的重要地位
我们认为能够提高成本、质量、效率与灵活性的要素都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放到综合的驱动因素中。JS保险公司江苏省分公司财务共享服务的实践都证明了构建财务共享服务模式时其考核评价要素设计的重要性。
(三)关注关键要素之间的依存关系
财务组织变革就是将公司成员单位的共同财务核算业务从传统的分散组织中剥离出来,集中到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构建集成网络系统就是根据公司财务服务的范围和内容,为了支持跨越时空的服务设计的信息高速通道平台,架起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与成员单位的信息服务通道。为了提高服务的水平和积极性,必须为新的服务主体设计奖惩制度,让服务主体的每个员工有积极性为组织创造价值,最终形成一个企业集团财务共享服务流程再造的实现路径图。
参考文献
[1]张瑞君,陈虎,张永冀.企业集团财务共享服务的流程再造关键因素研究――基于中兴通讯集团管理实践[J].会计研究,2010.7.
【关键词】保险;财务管理;体系
1.保险财务管理的特点
财务,通常是指一个单位有计划地筹集,使用和分配资金的活动,它表现为连续性的资金的消耗和补偿。财务管理则是指利用货币形式,以会计为基础,对公司的各种资产、负债、成本及业务成果等进行监督与控制的一系列管理工作的总称。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保险公司不生产物质产品,其业务经营的过程实质上就是筹集、使用和分配保险资金的过程,业务经营表现在资金运动的方式上亦是较单纯的资金收付活动,这一特点决定了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在其整个经营管理中的特殊地位;另一方面,保险公司是负债经营,其经营活动不仅关系到公司的生存与发展,而且更直接关系到众多保险客户的切身利益,因为保险公司若发生财务危机或破产,受损害的是公司的股东和保单持有者。因此,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并不单纯是公司的内部事务。正是由于财务管理在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性及其涉及到公众利益,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均在自己的保险立法中将财务管理列作重要内容予以规范,各保险公司更是制定有具体详细的财务管理制度。
2.保险财务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
2.1会计主观操作混乱
保险公司要进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要以会计人员提供的财务信息为基础。由于保险行业存在极大的特殊性:收取保费在前、费用支出赔付在后,有时两者的时间差距很大,导致各个会计期间的收益费用分配不合理。
2.2内部治理结构存在缺陷
财务管理工作是要有内部治理结构作为保障的,而保险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形同虚设,没有相互牵制的作用,体现不出治理的绩效。比如说,众所周知,保险公司的利润往往很高,每天收到的保费收入非常高,致使公司每天增加的资金远远超过规定留存资金的限额,但是分公司或者支公司没有按照规定存进银行,反而随意支取,用于临时救急或者私自消费,因为第二天会有更多的资金用来弥补前一天的透支。对于这种现象,首先会计人员是应该予以制止的,因为操作违反了相关的规定;其次,公司的治理结构应该发挥相应的作用,在事前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2.3预算管理缺乏有效性
预算管理是将企业的决策目标及其资源配置方式以预算的方式量化,对企业相关的投资活动、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的未来情况进行预期、控制、管理及其制度安排,是预算编制、调整、执行、分析与考核的过程。我国现有的部分保险企业还没有建立起预算管理体系,即使建立了预算体系的也没有建立专门的预算管理部门,加之保险企业的层级建设较为复杂,遍布全国各地,部门设置繁多,预算管理的理念难以在各部门、各层级之间展开,信息传递效率低下,失去了预算管理的预算意义。此外,各部门之间为了争夺预算,激发了很多矛盾,部门之间的协调也不顺畅,预算管理难以有效的贯彻执行。
3.建立和完善保险财务管理体系
3.1强化财务制度建设
保险公司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完善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始终如一的贯彻执行。制定财务制度时要遵循一定的原则:(1)合规性原则。制定保险公司内部财务制度,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把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现到财务制度中去。国家的财经法规政策是保险公司必须遵循的原则规定,也是制约和引导保险公司制定内部财务制度的因素。(2)适合公司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原则。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不同的组织架构、不同的经营方向、不同的企业文化,决定了其财务活动具有不同的内容和形式,从而其财务制度就要做相应地调整。保险公司在制定财务制度时,不能盲目地照搬照抄,只能借鉴吸收,而不能简单模仿,既要遵循国家统一规定,又要充分考虑自身的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应结合实际情况做出具体规定。(3)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保险公司在组织财务活动和处理财务关系上要贯彻以责任为中心,以权力为保证,以利益为手段的责任制。(4)效益性原则。保险公司在制定财务制度时,要考虑设计成本、运行成本和效益的关系,实现制度科学化,效益最大化。(5)全面性原则。保险公司在制定财务制时必须全面规范各项财务活动,做出明确规定,使财务工作有章可循,形成一个相互补充、相互制约的财务
制度体系。
3.2建立健全财务信息控制制度
建立健全我国保险公司对分支公司的财务信息控制制度,首先是明确各级财务报告编制机构责任,建立科学的报告编制和审核汇总流程,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财务报告披露的恰当性。其次,要建立财务信息报告预测制度,加强规范和监督,提高其规范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3.3健全预算控制和激励体系
(1)设置预算管理委员会作为开展预算管理工作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总部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编制预算大纲,审核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的年度预算,审核由于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预算方案,协调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对预算完成情况的分析与考核等。
(2)预算的执行与监督。一是建立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定期报送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报告制度。二是借助健全的会计信息系统对预算的执行进行跟踪监控。
(3)预算的分析与评估。定期召开预算管理委员会、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会,对预算执行中的各种差异认真分析,制定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4)要建立健全预算管理激励机制。首先要树立全员参与意识,尽可能满足员工的多种需要,要营造有利的环境,注重对员工的激励,推行预算管理的责任化和自主化。
3.4加强审计监督
要加强保险公司对各分支公司的审计监督制度,首先是增强保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即审计部门必须在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的直接领导下工作,向最高决策层负责,实行总部对分支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垂直管理或派驻制。其次是要借助外部审计手段、与外部审计专业人员合作,当遇到有特殊要求或由于其它原因无法由现有内部审计人员完成的任务时,可以实行内部审计外包。第三是实行审计监督的电子化,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通过计算机在审计监督中的应用,对分支公司的业务实行全面监督。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审计提供管理咨询服务的职能。由于内部审计师在内部控制中所起的重要作用,使其对内部控制极为熟悉,为企业的相关部门、组织或员工提供管理咨询便成为内部审计师的一项自然“服务”。尤其是对于拥有众多二级、三级、四级机构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无法有效地实现对下级公司的管理与控制一直是许多保险公司无法根治的“顽症”。内部审计除了监督总公司的贯彻执行外,一个重要的职能就是为总公司的职能部门和下级公司的管理当局提供有关内部控制的咨询服务。 [科]
【参考文献】
[1]吴冰.财险公司财务管理体系探讨[J].现代商业,2009(23).
[2]戚德国.对基层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的思考[J].科技信息,2009(08).
目前我国保险行业面临着如何利用信息化推动保险业的转型和发展,利用信息管理的平台实现集中化管理模式逐渐从理论走向实践,很多地方保监局如浙江省保监局和湖南省保监局已经要求保险公司做到省级集中管理。随着保险行业的发展、监管力度的加强,保险公司向信息化集中管理已经迈开了步伐。大多数保险公司缺乏系统的、规范的财务信息化管理模式,目前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核心业务系统等各个信息系统是以视图驱动的体系结果来建设的,也就是说为每个职能部门的需求建立各个信息系统,用来解决各个部门的多样性需要,其结果常常造成各部门自成体系,同时存在若干职能彼此独立的信息系统和数据文件,这种方式使保险公司陷入相同数据信息冗长、信息化管理效率低下、信息化管理成本高的代价,却不能实现信息的共享和高效,并且缺乏足够的信息安全性。其结果必然造成财务信息化管理的“信息孤岛”状态,缺乏信息资源;与业务系统不能实现对接,系统管理割据,信息化系统的子集之间无法形成集成;会计信息的传递速度慢、可靠性差。保险公司的发展方向是全面信息化集中管理,对于保险公司集中管理发展而言,所要求的目标是集成的系统所完成的效益是每个子系统单独工作所无法完成,是1+1≥2。而财务信息化管理的方向必然是财务信息集中化管理。保险公司必须寻找以财务信息化为中心的各种信息的高度集成,达到财务系统不只是作为一个孤立的系统,更应该成为一个与其他信息系统全面融合的集成系统。信息化集中管理模式是保险公司发展的必然趋势,而“财务信息化”是企业信息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信息系统好比整个企业的“中枢神经”系统,不断接受新信息进行处理,再输出各类相关有用信息,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必将成为保险行业财务发展的里程碑。
二、保险公司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模式
集成管理是为实现整体目标或企业战略而对不同领域的专项管理所进行的规范、协同和融合的过程,是提高市场响应速度、充分利用管理资源的有效途径,是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等理论在现代管理中的具体应用。保险公司实现财务集中化管理的基础必须是建立在企业信息化集中管理的平台上,这样才能使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由分散管理向集约化管理迈进,达到会计核算集中化、财务管理专业化、财务和业务一体化,实现现代企业的信息化财务管理模式。以长安保险公司为例,需要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完善信息化集成系统 对于长安保险公司而言,建设一个集成的信息化平台应该包括业务系统(包括核心业务系统、单证系统、通赔系统、报案系统、核保核赔系统等)、统计系统、收付系统、财务系统(包括会计核算系统、资产管理系统、费用报销系统、预算系统、财务报表系统等)、资金管理系统等。
首先,长安公司目前使用的业务系统、统计系统、收付系统是软件开发公司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量身定制的,但是随着公司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其系统必然需要不断开发完善,以达到全面信息化集中管理发展的要求,因此平台的可拓展性必须要加强。其次,随着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的需要,选择一个性能优良的财务系统至关重要,一个适用的财务系统不仅应该包括会计核算系统、资产管理系统、费用报销系统、预算系统、财务报表等这些基础模块,还需要有良好的财务管理功能,能够在会计核算的基础上通过软件中已设计的或是自定义的取数路径,较为容易的获得财务管理所需要的数据、表格和图示,系统的功能组合与开发显得尤为重要。第三,选择一个合适的资金管理系统也是非常重要的,目前通过人民银行授权的可以面对多个银行进行结算和资金管理的软件并不多,选择一个可以面对多个银行的资金管理系统,打通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屏障,避免银联向保险公司收取大额的手续费,可以大大降低保险公司的结算成本。第四,打通所有系统的接口,实现系统间真正的无缝对接,针对多个不同开发商的软件做对接,为避免接口开发的重复,减少工作量、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可以将收付系统作为所有系统对接的纽带,这样通过收付系统这个桥梁,实现业务系统和财务系统以及资金管理系统无缝对接。系统无缝对接后,使得数据在各个系统中的流转通畅,加快信息的获取速度,增强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在信息化集中核算基础上,依据业务驱动进行会计核算的原则,使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同步进行,充分体现了最新的财务管理理念。并可根据信息管理的原理和信息技术重整财务管理流程。
(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集中化主要表现在:
(1)实现各项经营支付的集中核算。目前长安公司各个层级机构资金支付均由总公司逐级下拨,由各个分支机构分别支付、核算,这种模式的弊端一方面资金很难在最短时间到达基层机构,为保证基层机构资金支付和核算的及时,需在资金拨付的环节上做好提前量,势必使资金在途时间过长,汇划成本较高,另一方面,逐级下拨使得中间的环节截留资金的现象普遍存在,分支账户中均有资金存量,不利于资金集中使用。
实现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后,各种经营支出均通过总公司集中支付。纳入集中支付的款项包括赔款、理赔查勘支出、手续费及佣金、员工报销、借款及工资等各项经营性支出。分支机构除保留必须由地方支付的税收、公积金、社保以及委托收款的电话费等支付权限外,其他款项均由总公司集中支付,实现以总公司为中心的账务集中处理方式。款项支付的合法合规性审核和初级审批权限仍在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审核和审批后须将原始单据的影像资料上传至总公司,由总公司进行复核和批复,符合支付条件的立即由总公司的账户支付至终端收款方。这样不仅可以保证资金支付的时效性,也降低资金逐级下拨再支付终端收款方的资金成本,同时避免中间环节截留资金,大大提高对分支机构的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例如:赔款支付至经营者个人银行账户;中介机构的中介费用根据发票及“业务结算表”支付到中介机构账户中;员工发生的费用报销支付至报销人账户;员工的工资性收入支付至员工账户。
实现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系统无缝对接,各种款项的支付不需要再登录网上银行或资金管理系统进行支付,而是在收付系统和财务系统直接录入收款人名称、账号、开户行等要件,经审核无误后,点击“确认支付”进行支付,数据通过接口转入资金管理系统的后台,进行数据处理。以支付赔款为例:
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前,赔款支付的核算流程如图1所示:
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后,赔款支付的核算流程如图2所示:
(2)实现保费收入的集中核算。目前长安公司保费收入的归集方式是由三、四级机构汇划至分公司,分公司再汇划至总公司。其弊端是资金在途时间长,划拨成本高,各个账户有余额,影响总公司资金的统一管理,不能发挥资金周转对创造价值最大化的作用。实现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后,各个分支机构仍可保留保费收入户,总公司通过资金管理系统,将分支机构的资金自主归集,自动生成内部往来单据和保费归集凭证,这样不仅缩短逐级上划的资金在途时间,减少分支机构资金沉淀,提高资金周转速度;另外,通过系统间数据的流转,减少财务人员手工操作的工作量,可以加强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经营提供更及时有效的数据支持。以保费收入归集流程为例:
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前保费归集流程如图3所示:
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后,保费收入归集流程如图4所示:
(3)加强财务管理。实现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使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核算要求落实到每个细节。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前,所有制度规章及工作要求均需要逐级下发,总公司只能通过工作检查和稽核才能掌握分支机构落实的情况,而实现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后,财务工作重心由分支机构转到总公司,财务规章制度可在第一时间贯彻到位,避免制度在下发流转中缩水。实现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可跟踪管理各机构的账户,掌握账户余额、资金收支情况,便于控制款项支付和保费归集的频率。另外可随时了解各机构的预算和实际的对比情况,将事前预算、事中监控、事后分析的触角延伸到延伸到各个职能部门的最末端,提高财务信息的利用率、使预算和实际经营切实结合起来。
(三)财务人员集中管理 首先根据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的要求明确各级财务机构的设置、编制、明确岗位职责,适当精简分支机构的财务人员,增加总公司财务人员;核定财务人员的资质,调整岗位,做到人尽其才;按照定岗定编情况,建立统一薪酬体系,确定统一标准进行财务人员的考核、任免等工作,实现财务人员的人事集中管理。然后,建立一套与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相适应的工作制度和激励机制。最后,调整财务人员培训的方向,随着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财务人员培训侧重于信息系统的使用、信息化安全、财务集中管理流程等方面。
三、保险公司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建议
保险公司的发展方向是全面系统的信息化集中管理,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和业务信息化集中管理、人力资源信息化集中管理等是相辅相成,共同实现的,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不可能抛开其他部分单独实现。综上所述,对长安公司实现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建议如下:
(一)成立信息化集中管理小组,统一部署和推进信息化建设 公司应以领导牵头,抽调各部门人员组成信息化集中小组,共同制定信息化集中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信息化集成平台的建设由工作小组统一部署和推进,以减少系统间对接的次数和开发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每个部门根据本部门业务推进的进度实施具体的信息化集中工作,部门间相互配合,分步骤、分阶段的共同推进信息化集中管理模式。树立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管理理念。财务部门应加强与信息技术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及其他业务部门的沟通和合作,使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作为公司信息化集中管理的核心作用得以体现,并通过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促使各个业务系统的整合。
(二)建立信息容灾系统,提高电子数据存储能力,保证信息数据的稳定 建立一个能提供防止各种灾难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在出现不可抗拒的灾难和意外时,可以及时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这在信息化集中管理中尤为重要。目前长安公司规模逐渐扩大,应建立数据中心,通过异地数据备份提高信息容灾性;另外,为确保财务数据的安全和可靠,建议财务数据库和业务数据库分别存放在不同的服务器或数据中心分散风险;第三,必须提高备份的频率,完善电子档案的建设,以提高信息容灾系统的能力。
(三)建立和完善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实现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是长安公司财务管理的里程碑。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财务的集中管理,须对原有的业务流程进行重组,对原有的管理模式进行改革,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如资金审批制度,财务会签制度,资产购置制度,财务授权制度,总公司对分支机构管理由逐级管理到分区管理的转变等。总之建立和完善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的内控制度是实现公司财务信息化集中管理的制度保证,其实质是对财务管理体制和制度进行的改革创新。
参考文献:
关键词:保险公司;共享服务中心;问题;对策
一、保险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建设的必要性
财务共享服务中心(FinancialSharedServiceCenter,简称FSSC)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新型的财务管理模式,其将原先财务体系内大量重复的、易于标准化和流程化的会计核算全部进行集中处理,以达到降低公司财务处理成本,提升业务处理效率的效果。从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特点分析,它适合具有一定规模、分支机构众多、对风险管理要求较高且具有集中控制能力的企业,而保险公司正好符合这些要求。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但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保险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从内部来看,随着业务人员的迅速增长、业务量的逐年提升,管理的幅度和边界都明显扩大,导致一系列业财脱轨的问题发生;从外部看,监管环境越来越严峻、投资风险逐步增大、行业竞争趋于白热化,行业内不断产生新的改革也要求财务管理必须要与时俱进。可见,保险公司内外部的变化均对财务转型和提供更为先进的财务服务提出了新要求。而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正是一种能够解决保险业种种财务需求的手段,它以一种全新的模式解决当下面临的种种问题。保险业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建立,有利于降低公司成本费用,促进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化、标准化,有利于公司内部各分支公司数据对比,利于决策,同时也大大降低了会计核算流程风险。通过标准绩效管理,使得财务运营效率得以提升,并使得财务人员摆脱重复性的简单劳动,释放时间和精力可以进行其他管理工作,由侧重交易处理记录型向“价值创造型”转型。
二、保险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当前,保险行业中已经有平安保险、中国人寿、阳光保险、太平保险、泰康人寿、中英人寿、新华保险等公司先后建立了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在共享中心的模式和运营上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各保险公司通过调整架构、规范流程、系统开发、明确考核等措施逐步对共享中心的建设进行了完善。保险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建立,对财务风险管控、效率提升、成本控制、价值创造等方面均表现出了较为明显的促进作用,促进了保险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升。虽然保险行业的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共享中心的建设毕竟在中国推行只有十几年的时间,各保险公司对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目标定位也不尽一致,共享中心建设模式也不尽相同,有的是全国性集中,如中英人寿、泰康人寿;有的是省级集中,如中国人寿、新华保险。各家保险公司在运营管理过程中也难以达到管理需求,主要问题如下:
(一)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职能定位不够清晰
保险业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角色定位偏向于一般核算功能,更多立足于费用核算、报表制作、资金结算、票据管理等事务性的工作。总体上讲,保险业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职能和战略的结合度不够,各种拓展功能还未充分发挥。如财务预警、费用分析、风险评估等职能未在共享中心中充分体现。
(二)信息系统的整合度不够且功能不强
很多保险公司因为成立时间长,公司内部系统繁多,在共享中心设计时没有做到有效整合,导致核心业务系统、OA办公系统、资金管理系统、预算编制系统之间未能实现共享和对接。目前很多保险公司共享系统内的预算还是靠手工定期导入,前端公文审批和费用审批还是两条线,资金支付和共享的应付数据脱离,系统之间的割裂导致共享中心上线时很难实现效率及管理水平的最大程度提升。此外,部分保险公司的共享客户体验较差,特别是移动手机端的移动办公无法很好匹配客户需求。如:单据移动审批无法查询影像、单据录入者无法在移动端查询具体审批状态、保险业务人员的接入端口基本还未放开等等。
(三)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人员稳定性较差
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成立后,财务人员分工更精细,基本为流水线操作。财务人员接触前端业务机会少,工作相对枯燥,人员能力难以得到全面提升,导致财务人员稳定性差,难以实现对业务支持。
(四)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运营服务满意度不高
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其宗旨在于“服务”。从保险公司共享中心的服务水平来看,服务质量和服务时效均难以达到保险业务发展的需要。集中体现在:一是部分财务人员综合能力不强,对机构的保险业务不熟悉,服务能力及服务态度满足不了一线需求;二是在处理时效上,一些共享中心运营效率不高,导致一线人员满意度较低。
(五)作业流程设置尚未完善
财务共享中心最为关键的因素是流程再造,保险公司的运营流程复杂,未集中之前各分支公司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要求均不同,对集中后的流程再造提出了很多挑战。目前在审批流程、复核流程的设计上仍然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如一些保险业务退费、退保及常规理赔的付费,仍然需要中支班子签字,拉长了审批流程;一些特殊地区的特殊业务,强制按照标准流程执行,与实际脱离严重;一些公司常规化的费用,如社保、水电等费用也按照标准化流程设计,导致管理成本上升。
三、完善保险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以清晰职能定位积极拓展服务价值
保险公司要综合考虑所处的发展阶段,根据实际情况设定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职能定位。除了传统的单据处理职能外,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还需要充分拓展附加功能,挖掘其在价值创造层面的贡献。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应利用自身的数据优势,提供各公司损益情况、投入产出情况、分险种的损益报表等财务分析数据,为管理层的决策提供依据。在公司制度监督层面,应发挥业财融合的优势,在预算预警、制度偏离提醒等控制环节中提供相应的服务,从而充分发挥价值贡献作用。
(二)进行信息系统整合及新技术应用
保险公司本身作为金融机构,客户保有量大、员工数量众多、业务复杂、产品丰富,因此各保险公司使用中的信息系统较多。在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平台上,应尽量做到财务业务的一体化共享,尽量将和财务有关的系统进行集成并充分对接,通过加强IT投入,有效整合现有的系统,从而达到提升效率及降本增效的效果。在系统集成的基础之上,还应充分借助互联网手段及技术,提升移动端现代化水平。特别应注重对手机端财务共享提单、审批、查询等功能开发,缩短单据流转时间,以提升服务体验,拓展财务共享服务价值。
(三)通过制度化的团队建设强化人员管理
保险企业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人员流动性较高的原因主要还是个人能力无法在岗位上得到提升,员工个人求知欲及晋升空间得不到满足。在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团队建设上,应建立专业化、规范化的人才培养机制。应加强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岗位轮换、绩效考核,建立并完善专业职级晋升通道,通过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评机制和晋升制度,提升财务共享员工的满意度和认同度;要充分考虑保险行业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人员年轻化特点,给予员工人文关怀;要尽可能的丰富员工的工作内容,除了接触基础的核算,还要有机会接触到承保、核保、营销成本管理、税务管理等其他业务,满足员工自我提升的需求。
(四)明确服务标准及考核制度
保险企业要明确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人员的服务标准,明确仪容仪表、行为举止、语言态度、投诉处理流程等具体服务制度,通过制式的服务标准及流程逐步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共享服务文化。在提升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服务效率上,要采用科学的分析方法,量化分析每个作业环节所耗用的时间以及单据作业难度,通过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保证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业务的高效运行,从而提升总体服务满意度。
(五)完善作业流程
流程与系统优化是一个不断更新的工作,没有一劳永逸。保险行业属于特殊金融行业,在税务处理上也存在一些特殊政策。比如在保险业视同销售处理业务上,全国均未统一政策,在核算此类业务时,如果未能针对性地进行流程改造,势必造成公司税务成本上升,影响效益。因此需要保险公司的财务共享中心成立系统支持以及运营小组,针对出现的新业务、新制度进行流程及系统改造。要充分考虑效率及风险,做好权限设置,优化作业流程。在特殊业务方面,要尽量做到流程设计的“可塑性”,对一些地区的特殊政策要从流程设计上考虑差异性,通过完善差异化处理流程,进一步匹配业务和财务的融合。
摘要:目前,国内保险市场竞争激烈,保险主体综合经营成本较高,公司经营管理风险意识缺失,特别是基层财务管理仍停留在财务核算层次,财务管理工作是保险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尤其作为基层主体的市、县级保险分支机构,财务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企业经营效益。
关键词 :基层保险;财务管理;水平
一、新时期保险企业财务现状和管理的新要求
当下,我国保险市场竞争激烈,许多保险主体综合经营成本较高,几乎没有承保利润,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中国财产险公司综合经营成本率除太保产险综合成本率继续攀升破百,达到103.8%以外,太平财险、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分别为99.8%、96.5%、95.3%,非上市险企在100%以上,寿险公司除几家老牌公司有承保利润以外,其他各家都完全依赖资本市场股票、债券等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及依靠对投资性房地产评价,采取公允价值计量确认、评估增值而增加的利润来增色报表。虽然新时期下中国保险业发展进程逐步加快,但深层次的内部控制风险并未解除、企业财务管理水平远未达到先进企业控制目标水准,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公司持续发展水平与创利目标。因财务计量、确认、核算等管理问题不到位,而造成企业出现突发性财务风险事例时有发生,不仅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对行业发展损害更大,同时也严重影响了社会公众对保险业的公信度。
日前保监会推出了新型保险公司监管意见规划稿(以下简称“偿二代”),对风险控制有了详细的管理思路,倡导并要求对风险进行有效动态化管理。相信预计距离正式偿二代体系制度出台时间,也然不远。在意见规划稿中“偿二代”明确将财务管理风险定义为重大风险之一,划分至操作风险,将出现财务管理风险的机构,按风险大小、影响程度分别划分为ABCD 类公司。财务管理风险严重的机构直接进入D类重点监管对象,直接停止新业务开展并整顿,由此可见,监管层对财务管理的重视程度不言而喻。这对于纠正企业管理者“规模为王、严重依赖投资渠道”的思想将有很大的遏制作用,与企业财务管理的最高目标与要求也是不谋而合的。但目前基层公司不注重财务管理、业务分析,没有科学的数据支撑,忽视业务结构改造,导致无效发展频频发生,迫切需要基层公司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走到健康、持续发展的道路上来。
二、提高保险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建议
基层保险公司作为基层的一个管理分支,在整个组织结构中处于重要地位。基层保险公司在坚持上级保险公司整体战略、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应加强相关政策的灵活性,充分发挥基层公司的整体优势和综合能力,提高整体效益。加强基层保险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是科学归集并梳理综合经营成本、企业持续发展管控的重要手段,是助推企业提升创利水准、保持健康经营的有效路径。
1.财务预算管理方面。一是对特定项目进行专项分析,在费用控制系统中加入可供选择的特定选项,如腾飞计划、黄埔计划、纳贤政策等项目,方便总部、省级公司随时运用大数据分析,得出不同地区、不同团队的最优项目投产比数据,有助于对特定项目动态化管理,为领导层提供决策与判断的依据;二是制作动态化公司费用预算执行报表。可将费用控制系统与业务系统对接至产品段层次,将方案类费用按业务进度,预估当月虚拟预提,这样当期保费、预提费用、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支出都可准确计算,便可直接生成当期预算执行表,有利于提升财务资金运用效率;三是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拒绝“大锅饭”现象。对于不同类型的基层机构,费用支出区别对待,严控管理费用支出;对于业务增长迅速、队伍成熟稳定的机构,适当放开业务费用审批权限,鼓励做大做强;对于业务不好的机构,建议采取每月限额报销,一事一报,事项超过规定额度的,均需上报省级公司审批,有效控制基层保险机构费用支出。
2.切实加强基层财务管理职能,增加财务编制,更好的为企业持续发展服务。随着我国保险业规模的快速增长,内部控制要求的不断提高,外部监管要求与口径日趋严格,加之财务基础规范等工作的细化要求。现有三级机构财务人员数量已远远不能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一天至晚都在忙于基础工作,难以结合本机构发展情况,向领导层提出优化管理的财务分析报告,导致基层财务管理停滞不前,仅能履行财务核算职能,管理职能得不到充分发挥,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未得到科学、细化的落实。建议增加基层财务编制,全面加强基层财务管理职能。
3.提高财会主管考核水平。三级机构财务部经理是协助基层经营核心层管理的重要助手,也是公司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的监督人,责任重大。建议完善委派管理制,由过去的省级委派制向总部委派制转变,相关财务主管考核体系直接由总公司垂直管理,强调工作成果和成果评价,并引入奖罚机制。要强化目标管理:一方面激发财会系统人员的责任心和创造性;一方面把目标层层分解,最终化为个人目标,在考核中坚决畅通出口,通过年度目标考核,对责任心不强、完成业务指标能力低下的人员坚决予以劝退或调离岗位处置。让基层财务主管能够着眼于公司真实情况,敢于说真话,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适应公司高速发展的需要。
4.切实加强财务基础工作管理,提升基础财会水平。一是加强收付费管理。公司保单业务收付费是财务工作基础环节,根据风险管控和相关规定要求,尽可能采用批量转帐代收付方式完成,逐步控制直至取消现金交易,规避一切现金交易风险,要做到“收支两条线,定额划拨,集中支付,力求全面无现金支付”,促进资金安全,堵塞管理漏洞,降低经营风险;二是对财务印章、有价单证的使用、作废、销毁要全程管控,责任到人,要实行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上述工作不得同一人从事,避免错误和舞弊行为的发生;三是倡导开源节流、厉行节约的理念。基层机构员工积极发扬主人翁精神,为公司节约费用出谋划策。同时基层公司要严格执行公司预算费用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要始终将费用投产比作为能否持续发展的衡量标准,以公司利益为第一利益。
5.强化财务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实现培训工作的常态化,采取内育、外引、专业合作等多种方式,通过学习日新月异的财务知识,不断更新财务理念,将竞争观念、风险观念、盈利观念、效率观念、资金的时间价值观念和法制观念等深深根植在脑海中,并以此指导实际工作去,在培训中建议采用树立学习典型、推广经验的方式,形成经验共享、优势互补、共同进步、共同提高的良好局面。
6.切实加强基层内控制度建设和合规理念的宣导,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基层保险公司应当根据经营的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自身经营战略,按上级机构要求,建立有效的财务风险规避制度,有效辨别、判断企业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风险防范手段,减少企业面对风险的概率;设计风险分散措施,使企业能通过一定的手段和方法转移、分散或者控制风险的影响,减少风险造成的实际损失。相信在这些内控、风险管理等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约束和指引下,财会人员才会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照章办事,施行规范化管理,防止财务风险,实现基层单位财务目标。同时也要加大内控合规理念的灌输,构筑“以人为本,合规经营”的思想道德防线,让每一位员工充分建立起相应的责任感与法律合规意识,做到全员合规、主动合规,确保企业的经营管理不偏离目标。
三、结语
一、保险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内涵
(一)基本概念
保险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是指保险公司通过向信息需求者公布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或者现金流量等信息的过程。我国保监会对保险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要求是完整、准确和及时。广义的信息披露既包括公司的信息披露,也包括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全国股转系统公司、主办券商等主体的信息披露。狭义的信息披露仅指挂牌公司通过公告书、公开转让说明书、持续披露的年报、半年报、临时报告等向信息需求者的信息。
(二)保险业会计信息披露内容
保险业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主要体现在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的主要审计意见及其他内容,具体包含:
1.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公估的说明,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和表外业务的说明,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再保险安排情况,企业合并、分立说明,以及财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
3.审计报告的主要审计意见:审计意见中存在的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拒绝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保险公司还应当就此作出说明。
4.其他内容:偿付能力、敏感性分析等。
二、上市保险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一)披露不够充分完整
长期以来我国保险业信息披露的内容过于简单,通常只停留在会计报表的3张主表,过分强调财务信息,非财务信息披露随意性较强。事实上对报表使用者而言,制定出经济决策既需要财务信息作为依据,也需要非财务信息的支持,有些情况下,非财务信息甚至比财务信息更为重要。非财务信息中包含了预测性信息(如市场份额预测、现金流预测、销售预测、利润预测等)、保险业发展景气指数、有关保险产品的信息(如保单条款、费率、功能、销售渠道等)、与客户关系信息等(如 13 个月保单继续率、退保率、赔付率等),这些都是对保险公司的财务报表使用者而言非常重要的决策信息,但在上市保险公司年报中却几乎找不到这些信息。
(二)披露可靠性较低
从报表层面来看,上市保险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存在“删繁就简”或“报喜不报忧”的情况。2011―2014 年,财政部连续4年组织驻各地财政检查专员办事处对部分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银行等金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从对会计信息检查结果来看,被查的保险公司虽然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但制度执行不力,因违规经营而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突出。其中,在 2011 年的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中,上市保险公司下属子公司存在以没有真实业务背景的票据报销费用及没有为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问题,存在推迟确认保费收入及提前确认手续费支出等问题;中国太保广东分公司存在少计其他收入、成本费用核算不实、表外列支职工工资支出、将直销业务作为保险中介业务以套取手续费等多项财务问题,其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值得商榷。
(三)决策无关信息披露多相关性不足
目前,我国上市保险公司普遍存在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性不足,对没有必要过多披露的决策无关信息披露太多,而对于应该重点披露的信息却是蜻蜓点水、点到为止,如此避重就轻,导致年报内容庞杂繁冗,但有价值的信息较少。主要表现在一些表外非财务信息方面,比如保险公司对公司的发展历史、所获荣誉、社会责任等大书特书,相比之下,许多信息使用者关心的信息如偿付能力信息、内部控制情况信息等却只有寥寥数语,甚至完全空白,对于公司前瞻性信息的披露则多为空话套话,数年不变,陈旧滞后,毫无价值。
(四)关键信息披露不够
目前保险公司对于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产品、万能保险等新型投资保险产品实行的是单独建账、单独管理的办法。具体操作情况是:保险公司在银行或者其他投资机构为投资账户单独设置资金账户投资,并保证所投资金没有和保险公司管理的其他险种资金或其他资金相混合,处于单独运作状态,并且各投资账户也是单独运作的;保险公司独立核算这些账户资金的财务状况及投资损益情况,并且,保险公司不向投保人保证投资的收益情况,即风险完全由投保人承担(万能保险除外,其可以向投保人保证一定收益率,风险由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共同承担)。可见这些新型投资保险产品的运作需要比普通保险对透明度的要求更高,也对其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从上市保险公司披露情况来看,很难找到有关独立账户信息的只言片语,也找不到关于投资项目的损益变动情况等任何相关信息,这就很难满足财务报告使用者尤其是这些新型投资保险产品投保人对决策有用的信息需求。
三、完善上市保险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对策
(一)制定一套专门针对保险企业的详尽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
美国 FASB 自 1982 年专门针对保险企业的一般公认准则第 60 号财务会计准则《保险企业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以来,大大推动了保险会计的发展。虽然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 25 号和第 26 号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该准则,在《应用指南》中也有保险公司财务报表的格式规范要求,但对会计报表附注的说明事项基本上还是参考商业银行的披露要求,远没有形成自己的一套完整的从核算到计量到信息披露的体系。如果能由财政部牵头,会计准则委员会及保监会等相关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学者,整合国外先进经验与国内具体情况,为保险公司制定出台一套完整的准则,则势必能更加规范我国保险公司会计信息的披露,使得保险公司获得更好的发展前景。该披露制度要充分考虑保险业的行业特殊性和保险公司在实践过程中的可操作性,更加贴近保险公司的实际情况,而不是与其他行业混为一谈,一味去迎合其他行业的行业标准。
(二)增加对独立账户的披露内容的规范
随着投资型保险产品市场份额的不断扩大,对其信息披露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由于保险公司对这些新型保险产品(如分红保险、投资连接产品、万能保险、年金合同、变额寿险合同等)所收取的保费实行独立管理,以满足保监会制定的规范中对投资对象、经营策略、成本归集、收益分配方面的特别规定,但仍不足以满足保单持有人的需要。因此,应当完善独立账户披露内容的准则和规范,单独披露独立账户相关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将有利于保单持有人正确评估其保单权益,合理做出投资决策。
(三)规范非财务信息的披露
目前我国上市保险公司非财务信息披露非常不规范,详略失当,随意性强,主要原因在于规则的缺失。因此,对非财务信息披露的要求应明确写进相应的规范中。例如,增加市场份额预测、销售预测、现金流预测和利润预测等预测性信息,保单条款、功能、费率、销售渠道等保险产品信息,保单继续率、退保率、赔付率等与客户关系信息,以及风险控制执行情况信息的披露。同时,还要细化偿付能力信息的披露规范,比如必须披露实际资产、实际负债、实际偿付能力等信息;当实际偿付能力不高或实际提存数与法定提存数存在较大差异时,应该将形成该差异的原因以及用于提高偿付能力的措施披露出来。对于各项准备金的提取而言,仅披露采用的精算假设也远远不够,因为精算假设都是估计值,但其细微调整将会对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巨大的影响,因此也有必要对这些精算假设做出敏感性分析并予以披露。
(四)完善行政监管体制
我国上市保险公司的行政监管机构为保监会、证监会和财政部,呈现多头管理,造成管理效率低下等诸多负面影响。因此,要想提高行政监管效率,形成有效的监管格局,必须要理顺体制。应该加强上述行政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共享的情报网和基本信息数据库已应用于许多政府行政机构,在保险行业的监管部门中推行已完全有可能。信息共享情报网主要收集各级监管部门的内部信息以及社会监督的信息补充,形成覆盖全社会的保险行业监管信息情报网,使监管部门能随时地、全面地掌握各类监管信息;基本信息数据库则主要收集各保险公司基本情况和提交给各监管部门的报告、文件、报表等资料,以及各年度重大事件及其发展处理情况等所有有关保险公司的信息,为监管部门做出相应决策提供资料支持。通过这“一网一库”的保险业信息共享合作平台,既能增加信息收集的广度及深度,又能提高信息的传递效率,减少监管成本,达到整体提高监管效率的目的。不同行政监管部门之间要紧密加强交流合作,理清各自的权责范围,避免出现权责不对等、权力交叠和监管漏洞等现象,减少监管的摩擦成本,合理分配监管力量,提高监管整体效率。
我国商业医疗保险自开办以来发展迅速,目前各寿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普遍都在经营健康保险业务,同时首家专业的健康保险公司已经开业,还有部分正在筹建。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险种已经超过300个,商业健康保险服务的领域也日益拓宽,健康保险产品覆盖面广,社会影响明显增大。当前我国健康保险市场的主要特征有:
(一)健康险的发展和医疗改革及经济增长同步
在医疗改革进行之后,作为社会医疗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健康保险的覆盖面更宽,产品更加个性化,满足了医疗市场的需求,得到长足的发展。
(二)尽管我国健康险起步晚,但发展迅速,利润空间较大
2005年健康险保费收入为3123019.4万元(见图1),自1999年以来在短短的6年内增长了8.5倍,年均增长率为23.5%,这远远超过了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而赔付和保费收入的比率自1999年—2005年分别为30%、19%、54%、41%、29%、34%、35%。除了在2001年的比例高于50%以外,其他年份均是在30%左右,说明商业健康保险还是有很大的利润空间,各大保险公司近年来争先恐后地发展健康险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三)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地区差距明显,健康保险在地区间呈现出不同的发展态势
以2006年1-5月的健康保险的保费收入来看,最高的三个地区分别为北京180087.96万元,江苏131890.48万元,上海126619.46万元,而最低的三个地区分别为0万元,青海1906.12万元,海南3323.12万元,差距巨大,当然这和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就平均保费而言,东部发达地区最高,中部其次,西部最低(见图2)。北京的平均保费是贵州的47倍之多,地区差异明显。
(四)我国商业保险的覆盖范围较窄,在整个保险业没有相应的地位,各项指标同发达国家甚至世界平均水平相比差距很大
尽管目前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速度很快,但和其他险种相比所占比例仍然很低,其保费收入在人身险保费中所占比例2001年为4.32%,2002年为5.38%,2003年为8.03%,2004年为8.05%,2005年为8.4%,而英、美等发达国家这一比例一般都在20%以上。从保险深度来看,2005年我国国民生产总值为182321亿元,健康险保费收入仅占GDP的0.17%,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该项指标要比我国高出许多。从保险密度上来看,2005年我国健康险的人均保费仅约23元,无论是从深度还是密度来讲,我国均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从覆盖面来看,我国由商业医疗保险提供保障的人群仅占总人口的3甲。左右,而在发达国家,这一比例一般为60%。我国的商业保险保费也只占个人承担医疗费用的10%,而这一比例在美国是50%。
二、我国健康保险中存在道德风险及费用控制问题
健康保险中最主要也是最关键的问题是道德风险的问题,健康保险关系中的三方:投保人、保险人、医疗机构不是同一个利益主体,掌握的信息也不对称,三者复杂的关系使得商业健康保险市场中存在着大量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对于投保人来讲,由于是第三方付费,对投保人没有任何节约的激励机制,缺乏动机去关心或监督医疗服务和成本,并有可能出现被保险方因为医疗服务的边际成本下降而对医疗服务的过度需求和过度使用,从而产生道德风险。
医疗市场信息的非对称性也使得被保险人很难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支出,相反医疗机构处于信息技术的优势地位,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利用自己的专业化优势,进行供方诱导,给患者提供额外的不必要的服务,致使医疗费用上升,而这些费用将全部转嫁给保险人。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几乎不可能对费用进行控制,从而造成沉重的负担。
长期以来我国医疗机构实行“以药养医、以患养医”的经营方针,医政体制改革明显滞后,这些因素都使得不合理的医疗费用节节攀升,健康保险的经营风险增大。
三、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必由之路——管理式医疗
管理式医疗是以市场为导向的,其核心内容是保险公司参与医疗服务提供者的管理,它是把医疗服务与医疗服务所需资金的供给结合起来的一种系统。管理式医疗的根本原则是要负责管理病人所需要的各种服务,并将这些服务结合起来,基本的目标是通过促进恰当有效地使用医疗服务来降低医疗费用。
管理式医疗在服务中融合了保险和医疗提供这两个功能,极大地改变了对医疗机构的激励。在传统的情况下,作为保险人的保险公司处于付费的位置,对病人及医生的行为无能为力,这势必导致医疗费用的上涨。而在管理式医疗保险模式下,医疗机构同意以一笔事先约定的固定费用负责满足一个病人全部的医疗保健,这就必然要对医疗费用进行控制,同时更加有效地利用医疗资源。管理式医疗的这种很强的激励机制,在兼顾医疗资源的利用和控制医疗费用二者之间就会更富有成效。因此,国外医疗保险模式的核心就是保险与医疗服务提供者成为利益共同体,这也是管理式医疗保险模式能够降低费用的根本原因。
一)美国的经验
美国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兴起管理式医疗,管理式医疗机构主要包括健康维护者组织(HealthMaintenanceOrganization,HMO),优先医疗服务组织(PreferredProviderorganization,PPO),专有提供者组织(ExclusiveProviderOrganization,EPO),记点服务计划(Point-of-Service,POS)等。
自1973年美国颁布了健康维护组织法以后,各州都建立了大量的HMO。由于在控制费用方面优势明显,得到联邦政府的推崇,并通过相关立法给予推广。美国HMO将医疗服务提供者组织起来,为本地区的自愿参保者提供成套的综合医疗服务,并按人头或根据保障计划从HMO报销费用。根据保险人、医疗服务提供者和投保人的三者关系,HMO有以下三种组织模式:
1.团体模式。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向HMO缴纳保费,HMO与医师团体商议,确定医疗服务价格,并按比例将保费支付给医师团体。投保人就医时,从与HMO有协议的医师那里得到医疗服务。
2.雇员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医师是HMO自己的雇员,从HMO领取工资。投保人向HMO交保费,生病时从HMO的医师那里得到医疗服务,省却了理赔环节。
3.网络模式。与团体模式不同的是HMO与多个医师团体签订协议,向不同的投保人群提供医疗保障。
HMO对医疗机构的支付方式主要有:
1.医生工资制:保险公司主要根据医生的实际工作日,以“工资”的形式来支付医生的劳务费用,这种方式主要用于HMO自己雇用的医师。
2.按人头付费制(Capitation):医生按照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协议,负责特定投保人群的医疗服务,其收入以医生所管辖的投保人数来计算,保险公司将以投保人的数量为标准按比例将部分保费预付给医生,之后保险人和投保人不再向医疗服务者支付任何费用。
3.按病种付费(DRG):DRG是根据疾病的分类,将住院病人按一定标准分为若干组,每组又根据疾病轻重程度分为若干级,对每一组中不同级别都制定相应的标准付费,这种结算方法主要针对某些专科医生。
优先医疗服务组织是一种建立在占领医疗市场和价格竞争基础上,协调医疗服务提供者与医疗服务购买者之间合同关系的一个中介组织。传统优先医疗服务组织建有自己的医疗服务网,通常包括基层保健医生和专业医生,为患者提供有成本效益的服务。优先医疗服务组织一般以实际提供的医疗服务为基础,采用比例付费法对医疗服务提供者进行补偿。优先医疗服务组织的参加者,可以在该组织提供的服务网内就医,不需支付额外费用;也可以到规定的服务网之外就医,不过要自己负担额外的医疗费用。
而把关医生是优先医疗服务组织规定每个参加者从优先医疗服务组织中选择一个基层保健医生作为其把关医生,通过控制参保病人使用什么样的医生,使用什么样的服务,控制住院天数来降低费用,这也是它与传统的优先医疗服务组织的一大区别。把关医生优先医疗服务组织同传统的优先医疗服务组织的另一大区别是,它采用人头支付法补偿基层保健医生的费用,结果将更多的财务风险转嫁给了医疗服务提供者。
专有提供者组织(EPO)类似于HMO,不同的是投保人只能找指定的医生看病,否则费用全部自担。指定的医生按服务项目价格收费,但收费可打折。它对加入其服务网络的医疗服务提供者的选择更有限制性,对医疗服务提供者的资信要求更加严格。所以病人可以得到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服务点计划(POS)是一种相对比较新的管理式医疗安排,服务点计划结合了HMO与PPO的特点,向计划参加者提供综合的医疗服务。计划服务网络内的医疗服务提供者收取固定的保费,一般不按实际收费,参加者也可以使用计划外的医疗服务,但在后者情况下其享受的福利相应减少,如分摊部分医疗费用,或支付更高的保费。对于部分特定的疾病,如器官移植、精神病治疗等则不能使用计划外的医疗服务。
(二)关于我国实行管理式医疗的建议
管理式医疗保险是在美国这种商业性医疗保险模式下发展并迅速壮大起来的,尽管如此,对于我国来讲还是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1.宏观方面
(1)在条件合适的情况下逐步修改相关法律条文,清除管理式医疗的制度,如《保险公司管理规定》限制了医疗机构参与商业健康保险的运作,《保险法》规定了保险公司不可以投资于医疗机构,《保险兼业管理暂行办法》决定了兼业机构也不具备这方面的职能,《保险公司财务制度》限制了保险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向医院支付双方合作所得的合法渠道。
(2)政府对于管理式医疗组织要给予一定的财政、税收政策的优惠,促进其快速的发展,以应对当前我国医疗费用高速上涨的情况,不仅可以使投保人获得必需的医疗服务,也能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
(3)加强政府的监管力度,避免出现医疗机构与保险人侵害投保人利益的事件,因为在健康保险的三者关系中,投保人处于弱势的地位,而医疗机构和保险人在管理式医疗制度下,具有共同的目标,即医疗费用的最小化,在这个前提之下二者可能合谋,使投保人得不到必须的、足够的医疗服务。
(4)建立一种完善的健康信息系统及其管理系统,在这种系统中,保险人可以查阅到投保人以往的健康信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的程度。
2.微观方面
(1)通过开展预防保健服务和健康教育来控制费用,健康管理从被保险人的角度出发,通过降低被保险人的疾病发生率来控制赔款,从源头上控制医疗费用,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社会效益。
(2)通过选择医疗服务提供者和对医疗服务使用的审核控制费用。首先对医生职业资格证明进行审查,通过对医生行医记录的调查,制订明确标准,挑选医疗服务提供者等。同时在医生提供医疗服务之前对其进行恰当的评估,以避免浪费和降低对病人的潜在风险,为投保人提供高质量的、必要的,恰当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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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企业集团; 财务控制; 集权式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集团在我国发展迅速并在社会经济中起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大公司、大集团已经成为了现代工商企业的标志和民族产业实力的象征,当今国与国之间的经济实力竞争,突出表现为大公司、大集团之间的竞争。中国要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企业集团化发展无疑是经济发展与改革深化的必然选择,中国必须坚定地实施大公司、大集团战略,尽快建立一批以资本为纽带,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国经营的大集团、大公司,并以此作为民族经济实力提升的基本载体。
但是企业集团由于规模的不断膨胀,组织结构的复杂化,在内部管理中遇到诸多困难。其中财务控制问题一直是关乎企业集团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体制转轨时期发展起来的中国企业集团表现更为突出。加强企业集团的财务控制是一个需要迫切解决的重要课题,而要想解决企业集团财务控制弱化问题,首先就必须解决企业集团财务控制的模式选择问题,只有在正确的财务控制模式指导下,才有可能解决财务控制的具体问题。
本文通过对企业集团集权式财务控制模式进行分析,充分认识到只有实现集权式财务控制,才能促进我国经济以及企业集团的发展。
一、企业集团集权制财务控制的含义
(一)企业集团财务控制的含义
按照传统的定义,财务控制是指财务部门通过财务法规、财务制度、财务定额、财务计划目标等对资金运动实现的管理活动。财务控制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或基本职能,它与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分析与评价一起构成财务管理的系统或职能。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企业集团的财务控制是指通过财务控制与业务流程的有机组成,围绕集团发展的总体目标,利用各种财务手段,对各成员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调节、引导、控制和监督,使其经营管理活动符合集团发展的总体目标,维护集团的整体利益。
(二)企业集团集权制财务控制的含义
集权制财务控制模式是指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部门对下属企业的所有财务管理决策进行统一管理,下属企业没有财务决策权,由集团对信息流、资金流进行集中控制与调配,即通过控制财务活动中的资产、人员行为来协调各方的目标,保证企业集团目标实现的一种控制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企业集团的各种财务决策权都集中于集团公司,由集团总公司集中控制和管理集团内部的经营和财务,并作出相应的财务决策,所有下属企业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决策,按集团的决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各下属企业拥有日常业务决策权和具体的执行权,负责短期财务规划和日常经营管理。
二、集权式财务控制模式的优点
(一)实施集权式的财务控制,有利于优化集团内部资源的配置,实现企业集团整体战略目标
一般企业集团都包括很多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内部组织和机构层次比较多,而且大多数企业采取多元化经营战略,有时还是跨区域或跨行业进行经营,以此来分散风险。这就容易造成难以对下属各企业进行有效管理,各种资源不能在集团内部进行优化配置,造成有些企业资源闲置、浪费,有些企业缺少某种资源而不得不从外部购买,造成资金的浪费,增加了企业的成本。另外,由于信息传递不够迅速,下属企业可能因为没能及时了解集团企业的整体发展目标,而作出一些违背战略目标的行为。而在实行集权式的财务控制后,集团可以及时地掌握下属企业的一些重要信息,并进行有效的信息传递,合理配置各项资源,促进集团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实施集权式的财务控制,有利于加强对集团内各企业的财务监控能力
通过对资金的集中控制,可以把下属各企业的闲置和分散资金集中起来,统一调度,实现集团内资金余缺的相互调配,发挥了集团公司的整体优势,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利用网上银行和资金管理软件可以将集团内各企业的资金流完全置于集团的监控之下,通过对资金的监控和管理,提高集团内各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预算水平和财务控制能力,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保证集团整体战略的实现。
(三)实施集权式的财务控制,有利于规范整个企业集团的财务活动
集团通过制定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集团及下属各成员使用统一的会计科目和统一的会计核算方法,这样有助于集团对各企业的报表进行审查分析与企业财务报表的合并。同时及时发现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下属企业的运营效果作出评价。
(四)实施集权式的财务控制,有利于完善企业的组织机构,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控制
集权式的财务控制模式下,集团公司是整个企业的领导核心,同样它的财务机构即集团公司的财务总部,对整个下属财务部门也起着领导性作用。
从控制基础和内容来讲,集团实现有效控制的关键是如何在集团与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合理分配权力,实现集团控制体系的功能价值。而资金是企业的“血液”,资金控制实际上是影响成员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最直接、关键的财务控制手段。集团各企业的资金筹措和使用,只有纳入集团统一管理,统一安排,才能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使用效果。因此,集权式财务控制模式下应该加强对资金的集中管理。
三、如何构建企业集团以集权式为主的财务管理模式
(一)建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加强对货币资金的统一管理
对企业集团而言,集团母公司只有控制了各级子公司的财务收支,控制其资金的流动,才能使子公司按照母公司所确定的发展战略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集权式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是资金一定要统一调度和管理,这样才能充分发挥集团公司这一组织形式的优势,有利于集团公司长远经营战略的设计和实施。集团财务公司集中统一管理各子公司的货币资金,负责协助各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1.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的现金收入必须交存集团公司财务公司,不得挪用;各成员单位应严格按集团公司的资金政策、投资计划、生产经营计划编制资金预算,全面预算管理作为企业内部管理控制的一种方法,已经从最初简单的计划调整功能发展到现在的具有控制、激励、评价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种综合贯彻企业经营战略的管理机制,它已经在整个财务控制体系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在企业管理中,全面预算主要是针对与企业发展相关的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的未来情况进行合理预期并实施控制,以及对其作出相关的制度安排。全面预算管理有助于实现整个集团的战略目标,优化配置企业内部的各种资源,并能够做到事前规划、事中控制、事后评价,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因此,集权财务控制模式中应重视对全面预算管理的控制,严格按经批准的预算执行。
2.银行账户管理。要求各成员单位无特殊原因必须在财务公司开立账户,由财务公司统一控制成员单位的开户情况,子公司在其他银行开户须经母公司审批。
3.筹资管理。财务公司在现金预测基础上,研究集团资金来源的构成方式,选择最佳的筹资方式。子公司所需资金不得擅自向外筹集,应由财务公司负责此项业务,统一向财务公司筹资,以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企业集团利益最大化。
(二)制定企业集团统一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在企业集团公司进行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的过程中,集团内部应统一使用集中式财务软件,保证账务处理及报表系统的一致性,在此基础上,创造条件建立财务信息计算机网络,为财务信息的高速传输提供技术支持,也为财务集权管理提供更便利的条件。财务制度是一个企业财务活动的指导纲领,规范企业的财务行为,为企业发生的各种业务提供处理的依据,尤其对集团财务机构而言,制定统一的财务制度,对于整个集团及下属企业的财务活动都有着统率作用。母公司应根据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制定统一的、操作性强的会计核算办法及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子公司财务决策的审批程序和账务处理程序,实现对子公司的集权管理,保证各子公司财务信息的高度统一和可比,便于汇总和合并财务报告。
(三)理顺产权关系,建立母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企业集团做强做大的前提是实现合理的资源整合与资产配置,要求企业要搞清资产现状,理顺产权关系,企业集团应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母子公司体制,母公司真正对子公司行使出资人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子公司按照《公司法》运作,要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充分发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对经营者的监督效力,以此实现现代企业制度下的法人治理结构。
(四)建立财务信息网络系统,通过财务网络电算化,实现会计集中核算与控制管理
在统一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的基础上,实现财务网络电算化,为提高集团公司财务信息的有效性提供了有效的条件。在企业集团内部利用网络技术,实现对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监管,对子公司的成本、费用进行监控;对子公司的财务成果核算与利润分配进行统筹,在实时监控的基础上统一协调规划整体的财务目标,减少子公司为谋求小团体利益损害集团利益的不规范行为,实现集团利益最大化。
(五)建立健全企业集团财务监控机制,提高财务控制系统的运行效率
在集权模式下,母公司应该对子公司实施有效的财务监控。企业的一切管理活动最终都反映为人与人之间的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而企业集团的组织机构相对繁杂,人员数量也很大,对财务人员的合理配置与有效管理也显得更为重要。为了确保集团总体财务目标的实现,提高财务信息的对称程度,规范和约束下属企业的财务行为,集团公司有必要对整个财务制度和下属公司财务人员实行集中控制与管理。由财务总监对子公司经营和财务活动实施全过程的监控,参与子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把母公司关于结构调整、资源配置、重大投资、技术发展等重大决策贯彻到子公司的预算中去,对子公司各类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控制;审核子公司的财务报告,负责对子公司所属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管理,定期向集团公司报告子公司的资产运行和财务情况。母公司财务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财务检查,来实现对下属单位财务行为的监控;母公司审计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内部审计,一是对子公司的一些工程项目、经济合同、对外合作项目、联营合同等进行单项审计;二是实行离任审计制度,审查和评价子公司责任主体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子公司内部控制机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监督和完善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以达到财务监控的目的,保证其财务行为的合法、合理以及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
在此,可充分借鉴一些保险公司的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建立收支两条线和资金预算管理模式,通过完善资金管理信息化系统,从银行账户管理、资金预算管理、电子银行结算管理等关键环节入手,打造全流程的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各级核算机构在开立银行账户时必须经过总公司进行审批,并严格设立收入支出两个账户,进行分账管理,通过银行结算管理功能,对超过限额的收入账户及时划转,且收入专户不得支取任何资金。资金全部集中到总公司后,全面执行预算审批制度,由总公司根据各级机构经过审批的预算申报下拨资金,全面控制了各级机构的资金使用额度,最大限度地集中资金进行对外投资,为企业效益最大化提供资金基础。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设立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制定细致的会计科目设置,以控制各级机构资金使用的范围及额度,利用网络技术对下级机构进行监管,尽量通过这种管理来杜绝浪费,为实现资金集中提供了技术保障。
四、对集权式财务控制的评价
集权式的财务控制模式有利于克服企业集团大、散、乱分权的缺陷,是目前很多企业集团财务控制体制所追求的一种模式。这种模式既能发挥集团母公司的财务调控职能,激发子公司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能有效控制经营者及子公司的风险。另外,由于这种模式只是对一些重大的财务事项进行集中管理,因此在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信息时,它能够有效避免因信息传递时间过长而造成决策滞后,错失商机。同时,通过集权式的财务管理模式,母公司可以利用自身优势集中调控资金使企业集团利益达到最大化,避免子公司经营者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讲求短期效益而忽略集团公司的长期发展,给公司业务的整体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但是,集权式的财务控制模式只是针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中管理,如果不能处理好对下属公司的分权则有可能难以对下属子公司进行统一指挥和协调,弱化财务调控功能。因此,企业应通过相对的集权,合理的分权来保证集团和各下属公司稳定快速的发展,有效化解财务风险,实现总价值的最大化。
结束语
财务控制是一个理论问题,又是一个操作性很强的实践问题,所涉及问题很多。本文对企业集团财务控制模式进行了分析研究,并构建了集权式的财务控制模式,对企业加强资金的集中控制、预算控制以及人员控制进行了全面阐述,以此为我国企业集团的发展提供一种财务控制模式来实现集团的高效管理。但在实际的管理应用中,更重要的是将创新思想引入到管理中,不断地优化财务控制模式,构建适合本企业的财务控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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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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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本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目前我司经营管理模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及下属各分店的财务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其他加盟合作的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会计核算原则、科目及报表
第三条本公司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第四条本公司实行分级核算、按部设帐。
第五条本公司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
第六条公司及下属各分店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计提折旧、应交税金、各项摊销和预提等均应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七条本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总经理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第八条本公司在筹集资本金活动中,投资者出资额超出资本金的数额;企业因分立、合并、变更投资时资产评估或者合同、协议确定的资产价值与原帐面净值的差额、接受捐赠的财产等计入资本公积。
第九条本公司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股利、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待摊费用、存货等。应收及预付款、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计价;应收票据按面值计价,其贴现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第十条本公司不计提坏帐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年度内所发生的坏帐损失直接计入期间费用。
第十一条本公司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下设置备用金二级科目,公司采用备用金定额管理制度,根据具体情况,核定一定金额的备用金,使用单位实际使用后所产生的支出,以符合公司规定的原始凭证向财务部报帐,财务部在审核无误后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
第十二条本公司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下设置内部往来二级科目,专门核算本公司下属各企业内部之间以及与公司本部之间的业务往来。
第十三条本公司的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均按实际成本计价,上述各项存货的发出和领用,均按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
第十四条本公司的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家具用具、办公用具、工具、陶瓷用品等;本公司的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性摊销方法,所有低值易耗品均在领用时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个别分店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本公司对各分店的存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盘盈的存货冲减当期费用,盘亏和毁损的存货在扣除过失人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当期费用。
第十六条本公司的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及其它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或虽不属于经营用设备,但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物品。
第十七条本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净残值率按固定资产原值的3%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房屋为20年;
(二)通用机械及其它设备为10年;
(三)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第十八条本公司根据月初在用固定资产的帐面原值和月折旧率按月计提折旧。月份内开始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月份内减少或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提折旧。
第十九条本公司所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第二十条公司出售或清理报废固定资产变价净收入(变价收入、残料价值减去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原值减累计折旧)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者营业外支出。
第二十一条公司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其原值减估计折旧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及毁损的固定资产按照原值扣除累计折旧、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二十二条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即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从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性进入期间费用;年底在申报所得税税前扣除时,应从开始生产经营的次月起在5年的期限内分期调整扣除。
第二十三条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所发生费用直接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而各分店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直接计入当期的营业费用,各分店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计入营业成本。
第二十四条本公司不计提职工福利费等,所发生的职工福利等开支直接记入期间费用,但其开支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14%。
第二十五条本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按实际价款核算,当期发生的销售折让及免单,直接冲减当期营业收入;当期发生的现金折扣,属于公司的计入财务费用,属于各分店的可计入营业费用。
第二十六条公司的税后利润按下本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被没收财物损失和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款;
(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三)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二十七条本公司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会计报表主要有如下几种:
(一)资产负债表(月);
(二)利润表(月);
(三)分部报表(月);
(四)现金流量表(年度);
(五)管理费用明细表(月);
(六)营业费用明细表(月);
(七)利润分配表(年度);
(八)财务状况变动表(年度)。
以上各表按财政部规定格式填制,公司分部报表及分店利润表本公司要求体现毛利率和净利率,各分店应于次月8日前将各种报表上交财务部。财务部应在每年度进行合并报表的编制。
第三章资金及费用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第二十九条本公司的资金主要采用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方式,在达州市内的下属分店,当天所有收入应全部存入该分店的开户银行(分店只能存入不能支取),其小额支出采用定额备用金管理制度,较大额的支出则由公司出纳员进行支付;外埠下属分店的全部收入则采用按50%存入该分店所在地的开户银行(分店只能存入不能支取),另外50%交由分店出纳员用于支付日常采购及零星开支,而较大额的支出则采用分店提前申请,总经理批准后,再由公司转款到该分店出纳支出帐户。
第三十条针对大宗原材料的支付,根据与供货商的约定进行核对,财务人员应对入库单及张数、入库单的品名、数量、单价、金额、验收签字等事项认真审核,同时收回入库单结算联并出具货款结算单,在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批后,出纳人员方可根据资金安排情况付款。
第三十一条对于原材料的零星采购,采购人员必须在当天持采购发票和通过验收并签字的入库单,经财务人员审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批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第三十二条出纳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含自带票汇)、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总经理审核同意后的用款申请表办理。用款申请表应附入付款凭证记帐备查。
第三十三条关联企业之间内部往来款项,用款单位要开出《收款收据》盖齐有关印章,注明时间、金额、用途,放款单位出纳人员要在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付款。
第三十四条因办理公事需要财务预支款项的,可向出纳借款,借款人应认真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人、时间、用途、金额、及约定偿还时间,并经部门经理、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借款人在公事办理完毕后,应在当天到财务部履行报账手续,逾期不报账者,财务部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五条购置资产、物料用品应按规定填制申购单,办理审批手续。报销时经手人、验收人应在发票上签字并注明用途,连同入库验收单一并交由财务部门审核,并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批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第三十六条购置零星物品、资产维修及其他开支,报销人应在提供的发票上注明用途,同时在经手人、验收人签字后交由财务部审核,并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批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第三十七条公司因业务需要开支业务招待费时,应事先报总经理批准,本着节约、合理、有效以及不超标的原则,严格按照现行财务制度规定执行,报销人在填写费用报销单后,经财务部审核,并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字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第三十八条公司员工工资应由人事管理部门按月根据考勤情况编写员工工资发放表,计算应发应扣及代扣款项,核算出各员工实发工资数后交由财务部审核,并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发放。
第三十九条出纳人员在付款业务中,应认真审核原始凭证中的经济事项是否真实、准确、合法、大小写是否一致,是否具有经办人、验收人或证明人的签字,是否按照审批权限审批,并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付款,同时应根据付款方式加盖“现金付讫”或“转账付讫”戳记。
第四十条出纳人员应严格遵守现行的现金、银行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得坐支及挪用现金,不得白条抵库;否则,以挪用公款行为追究出纳人员责任。
第四十一条公司出纳人员在财务部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出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财务部规定的财务工作操作流程进行出纳收支业务工作;出纳必须在完成每天的支付业务后,及时登记日记帐,并在正确填制“出纳收付报告单”后连同原始凭证一并交给会计,便于会计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第四章采购及资产的管理
第四十二条各分店的原材料采购,采用供货制,在供货商确定之后,根据第二天的营业预测,开具采购计划书,核定后通知供货。
第四十三条供货商将原材料送到后,仓库保管员应同厨师等一道,对原材料的数量、质量、单价等进行验收核定,并通过“象鼻子餐饮管理系统”录制入库单,该单以一式两联的方式打印出来,在验收人等(二人以上)签字后,第一联交财务对帐用,第二联交供货商作结算凭据。
第四十四条各分店酒水的供应与保管由吧台专门负责,货商将酒水送到后,仓库保管员应同吧员一道,对酒水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单价等进行验收核定,并通过“象鼻子餐饮管理系统”录制入库单,该单以一式两联的方式打印出来,在验收人等签字后,第一联交财务对帐用,第二联交供货商作结算凭据。
第四十五条仓库保管员在进行“象鼻子餐饮管理系统”采购数据(含零星采购)录入时,应认真核实所录入的数据无误后再进行保存打印,如发现有错误数据的入库单时,应以负数数据单进行抵冲,然后再重新录制正确数据入库单;同时应及时换回已发出的错误数据入库单。
第四十六条仓库保管员必须在当天将所有打印出来的入库单(含作废单、抵冲单)交给财务,所有交给财务的入库单必须是连号的,中间不得有重号、更不得有缺号;其中作废入库单必须是两联,同时应加盖作废章。
第四十七条对于应收帐款,本着谁放债谁收回的原则,各分店应在月底对其签单进行清理,并负责及时回收。
第四十八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和不定期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及抽查,核实债权债务,查明财产物资的实存数量与帐面数量是否一致,各项结算款项的拖欠情况及其原因,材料物资的实际储备情况,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及其完好程度。
第四十九条财务部门在清查核实上述情况后,应当将清查核实的结果及其处理办法向总经理报告,并按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第五章内部牵制制度
第五十条本公司设置专职现金出纳员岗位,实行钱账分管,现金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特殊情况的,分店可设置兼职现金出纳员岗位,兼职现金出纳员的责权与专职现金出纳员相同。
第五十一条本公司单独设立现金日记帐,现金出纳员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准以收顶支记帐;现金出纳员应按照日记帐的登记要求登帐,做到日清月结;财务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现金进行盘点核对,同时编制现金盘点表。
第五十二条本公司设置银行出纳员岗位,根据系统资料和银行存款,负责对各分店营业收入的稽核,保证资金的正常回笼,同时负责公司内部之间款项的划转工作。
第五十三条本公司单独设立银行日记帐,银行出纳员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准以收顶支记帐;银行出纳员应按照日记帐的登记要求登帐,做到日清月结;会计人员应定期核对银行日记帐和银行明细帐,银行出纳员应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余额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
第五十四条银行帐户印鉴及支票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经理名章由本人保管,支票由出纳员保管,不得由1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五十五条本公司各分店设置专职会计岗位,负责本店财务的日常核算工作,保证“餐饮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对本店营业收入的核查工作、系统数据与手工签单(挂帐、免单、销售折让、跑单等)的稽核工作、酒水单据的每日核对工作,负责监督并参与本店物资的采购、验收、保管、耗用、盘点等工作,严格采供两条线,负责对本店库存与销售的连动分析,并保证准时准确上传各项财务数据。
第五十六条出纳员因暂离岗位临时接时,应编制交接表,一式三份,由主管会计监交;因工作调动、辞职等永久接时,应编制交接表,一式三份,由本单位负责人或公司财务部监交。交接记录应由三方签名,并作为会计档案保管。
第五十七条出纳员岗位采取轮岗制度。出纳员在同一单位一般不得连续超过五年。
第五十八条各分店设置吧员两名,一名专职负责“象鼻子餐饮管理系统”数据的录制工作,负责每项业务的明细记录,负责当天营业日报表、挂帐、免单、销售折让、跑单等明细单据的输出打印,并负责挂帐、免单、销售折让、跑单等明细单据必须要有相关人员的签字;一名专职负责营业额的收取、保管、存行等工作,本着分工明确、相互协作的原则,两名吧员对吧台内的一切经济责任负同等责任;同时,还共同负责酒水的申购、验收、销售出货、月末盘点等保管工作。
第五十九条本公司设置专职审计岗位,专门负责对本公司及下属分店的所有经济业务、会计档案等进行稽核、审查工作,并按月编制审计报告。
第六章财务档案
第六十条财务部应负责对各种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资料的装订、登记、归档及保管工作,与之相关的储存光盘、u盘等应指定专人进行保管。
第六十一条公司的会计档案资料不得借出,不得私自进行复印、拷贝,如有特殊需要,经公司批准,并在办理了登记手续后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但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抽换。
第六十二条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需销毁时,应抄具清单,报总经理、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同意后,才能销毁。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管理制度从通知之日起执行。
关键词:电影产业创新融资风险控制
自2004年起,我国电影票房收入大幅增长,2011年更是突破了130亿元(见图1)。在电影产量、影院数量和屏幕数量方面也有很大的增幅(见图2)。然而,繁荣的背后依旧存在很多问题。譬如,电影产量与上映数量之间的矛盾,电影投资规模相对较小及电影投资规模两极分化严重,市场秩序不规范,电影收入依旧相对单一,商业片海外销售受阻等各种问题。
而这一切问题和矛盾的根源却在于:电影融资的困难和投资的盲目。拍电影的往往缺乏资金,而投资者又不知道如何选择电影项目以确定投资对象,以及如何控制风险和保证成本,这限制了非专业电影投资人或是投资机构介入这个行业。
一、当前我国电影融资的困境
当前,我国电影融资的主要来源是政府资金支持和社会商业资本投资。政府资金支持主要适用于主旋律影片,为这些影片提供专项资金或提成资助等,还有为青年导演提供资金支持的资助计划。另一种方式则是社会资助,譬如电影节的资金奖励、融资平台以及各种项目支持。另外就是电影公司的自有资金投资,或通过房地产、电信业和制药业等行业的赞助、股本融资和借贷等方式获得资金。然而,传统的融资方式存在很大的缺陷和局限性。
(1)支持类资金局限性
主旋律影片主要依靠政府支持获得播映渠道和补贴,因而市场竞争力相对薄弱,资助金及基金往往无法回笼,难以形成滚动式积累和流动,容易造成恶性循环。而电影节资助模式的项目推荐作用大于融资作用,少量的启动资金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无法解决融资困境,这显然不利于电影业的长期发展。当年的电影《国歌》在海口市银龙电影城上映第二日就被撤下,正是因为影城四块银幕总共才卖出几十张票,当晚连电费也没收回,所以第二天只好改放别的片子。这必然(就)造成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重损失,也不利于吸引民间资本的投入。
(2)资金投入缺乏保障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对电影行业的保险险种主要是一些针对导演、演员的个人保险,缺乏对电影业投资、融资的全面保险,因而很难树立投资者对于资金回收的信心。国内金融机构的融资担保大多采用全额担保方式,而多数电影公司受资产规模、担保资源的限制,无法获得国内金融机构的融资担保。而且,金融机构缺乏针对电影资金安全的金融产品,进一步影响了电影业融资的拓展。此外,很多电影人在初期对于电影的各环节并未细化,没有详细的操作计划书,加之专业电影融资人的缺少,也增加了投资的风险和投资的不确定性。
(3)投资项目两校分化严重
对于主要依靠市场回收成本的电影而言,整体投资规模较小且过于集中,使得中国电影出现了严重的两极分化。每年少量的亿元大片和1000万元以下的小制作影片占据了中国电影大半市场,中型制作影片十分缺乏。不断上升的票房量基本是靠“大片”在撑场面,而中小型影片又分别存在“供过于求”和“供不应求”的双重困境。这就造成一方面大量影片积压片库,而另一方面可供观众选择的范围却过于狭窄。
(4)投资门槛较高
正是由于电影业资金投入缺乏有利的监督和保障,投资者缺乏资金回收的信心,因而在强调资金回收率的情况下,投资人往往关注电影制作公司是否拥有可以抵偿账务或是能够保障电影拍摄的有形资产。
投资方一般要求影视制作公司自有资金投入不得低于一定比例,这无疑提高了资金获得的门槛。华谊兄弟在获得商业银行贷款时都伴有实物资产的抵押,除了质押版权,公司的法人代表(王中军)同时需要抵押房产、古董等个人财产,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无疑给电影业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
二、电影融资创新及风险控制策略
目前,我国在电影投融资创新方面已有了一定探索,个人融资、私募股权融资、风险投资、金融贷款、上市融资、版权预售和通过网络集资等融资模式也开始成为电影制作资金的重要来源。混合投资、联合制作(国企、民营、社会、海外、境外)已经成为目前我国电影制作主要模式。而植入广告投入、后衍生市场的开发以及其他新媒体行业参与电影制作发行,也使得电影行业与其他行业的联系更为紧密,单一资金制作的影片比例已经越来越少。
电影的制作和发行过程中存在制作风险和商业风险。前者重在拍摄和制作环节,而后者重在发行和销售环节。
(1)制作保证与发行营销
国内具备公司品牌和贷款信誉的影视公司数量并不多,主要存在有形资产不足和无形资产的流动性差、制作费率过高和资本回报率过低、影视企业融资与银行常规信贷不匹配三大矛盾,这直接导致投资者缺乏信心保障。
目前,电影制作公司最大的商业风险还在于题材选择上。好的剧本、故事情节、明星演员及良好的特效设计等,都有助于降低商业风险,吸引投资者。同时,还需要完善电影的流通营销渠道、产业价值链和赢利模式,实现资本“投入一回收机制”的良性运作。
一般来说,“喜剧片”、“武打、动作及警匪片”、“爱情片”、“惊悚悬疑片”这四类题材是在大众影院消费中比较受欢迎的电影类型。其最大的共性是能通过剧情设置、节奏控制、先进技术等手段带给观众“震撼”,或是获得感情的共鸣,充分迎合消费心理,与大众电影消费的社交化诉求紧密相关。
此外,作为“销售”和“消费”同时进行的产品,电影消费是消除信息不对称的过程,因而吸引稀缺的受众注意力至关重要。而基于对某部电影、某个导演或演员,甚至对某家制片公司的认同,可以促进品牌衍生产品或续集电影的销售,形成品牌效应。
(2)版权价值评估
电影制作仅凭少数管理者对于电影各环节的主观经验把握是不够的,需要对版权价值评估的客观系统和模型,以进一步确定市场需求、市场和观众的接受程度、票房收益、投资回报率及衍生价值。
价值评估涉及到制片机构的品牌实力、电影操作的成功经验、主题选择、剧本、导演和演员,拍摄场地、后期制作、发行销售、甚至是放映安排以及首次投资款项保证、担保方式选择等各个方面。在版权上,甚至可以进一步细化为包括形象使用权、书籍、首映权、原声唱片、附属商品制造权等各种方式。而制片方需要提供详细的制片记录、完整剧本、主创阵容细节和合同、制片预算、进度时间表、完片保函、影片保险、预售合同、销售评估等相关材料。这些无形资本是电影的核心资本,涉及到方方面面和各个环节。电影后期市场的完善能使得一部电影获得收益的环节增多,且使产业链拉长,从而进一步获得收益。
经过梳理,可以初步判断,电影的市场价值评估因素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A、题材选择;B、导演、演员等主要工作人员阵容;c、续集、翻拍、改编电影的品牌作用;D、制作公司、导演、演员市场价值及以往票房收人水平;E、试映的市场初步反馈及业内评价;F、营销投入成本及在总投入成本中所占的比例(占比),以及其他营销因素,如营销渠道、营销合作伙伴、营销话题热度及其与电影题材内容的匹配度等等;G、上映档期、发行渠道与题材选择的关联度。比如情人节档期的爱情电影,暑假档期的迪士尼题材电影;H、电影衍生产品开发可能性与价值;I、电影拍摄场地、后期制作、发行销售、拍摄进度、预售合同、放映安排等其他电影本身因素。
目前,我国“版权资产评估工程”正在进行中,国际版权交易中心也在开展版权价值评估的模型和方法研究。
(3)精细化财务制度和预算控制
一整套制片预算方案、成本控制、审计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对资金使用进行有力监管。这对于一部电影从创意概念产生,到拍摄和后期制作,再到发行、放映及之后市场运作的全过程至关重要。制片人中心制可以在不干涉艺术创作的同时,通过“分镜头脚本细化”方式,严格把握拍摄日志、时间、地点、工作、预算等每一环节,防止资金浪费和“财务黑洞”。
(4)分散风险
对于单部影片来说,可以吸引多方参与投资,采取“联合摄制模式”以减少资金压力,分担投资风险,并以投资合同来确定各方权利义务和对影片版权收益的分配。这样既能保证公司财务的灵活性,又能有效(地)降低单个投资方的投入风险。具体可以利用电影投资基金,通过债券、股票等金融产品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以吸引风险承受能力不同的投资者。
而对于投资方来说,可以运用投资模型来设计投资组合,确定不同规模、类型的电影采取不同的投资比例,以最大程度地保证投资的稳定回报。
因此,电影融资就不仅仅局限在单个电影项目的融资,电影制作方可以整合多部电影资源,共同吸引投资。
(5)成片担保
电影成片担保可以保证一部电影能够在预算内依照剧本和拍摄计划完成。保险公司可以找一个权威性的销售商,为其评估未完工影片未来收入,核定贷款额度,这也是保护出资人避免制作超预算的一种手段,能避免滥用资金等问题。同时,保险公司也可利用“原始档案材料(发行合约、借款合同、以及和影片有关的合约等)、影片的各方面元素(剧本、预算和制作日程表)、影片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性”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并担当版权价值评估和成本预算控制角色,与电影制作方的资金申请投放流程配合,保证各方利益。
(6)法律法规及政策支持与行业合作
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专门为电影融资提供担保的基金和投融资优质项目资源库,培养和鼓励投融资专业人才。此外,还需要加强行业规范,进一步优化电影产业环境,规范票房统计,并加强对于电影版权的保护。
健全的融资体系更需要全行业确定评估风险的统一标准,以防止不同评估机构拥有不同的分析方式和数据之间没有借鉴意义的困境,这需要全行业的努力,也需要政府的协调和支持。
三、结论
目前,我国电影融资困境主要集中在“电影是否值得投资”和“以什么样的方式进行投资”这两点,而归根到底是需要建立投资人的信心。这既需要从电影制作及营销人手,更需要进行融资方式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