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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金融化;社会分工;价值增值;透支消费;生产关系
中图分类号:F8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674(2013)03—061—05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资本主义主要经济体都朝着金融化的方向加速发展,经济活动的重心从产业部门转向金融部门。从经济积累的角度来看:金融业的利润在总经济利润中的份额不断上升,同时非金融企业的收入源于金融活动的比重也越来越大。这种金融化的经济模式,尽管带来了短暂的经济繁荣,却造成了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发展的严重不平衡,最终加速了经济危机的到来。近年来发生的美国次贷危机和欧洲债务危机,都跟经济金融化直接相关。本文基于的分析方法来探寻产生这种模式的深层次原因。
一、经济金融化原因一个简要的文献综述
金融化(Financialization)是对一种经济现象的描述,格莱塔·克瑞普纳的定义最能反映本质,他将金融化定义为一种经济积累模式:“利润的获取越来越多地通过金融渠道进行,代替了传统的商品生产和贸易渠道。”这就是说,经济中真实资本的积累越来越依赖于金融市场。近年来,金融化现象越来越受者的关注,其中有关金融化原因的观点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金融权势膨胀论。埃德温·狄更斯对世界经济金融化进程中的重大事件做了历史性的描述,把金融化的主要驱动力概括为:金融机构政治影响力的重新崛起,以及金融精英势力的不断膨胀。持类似看法的还有杜梅尼尔、列维和爱泼斯坦等人。金融资本权势的上升左右了一些政府决策和制度安排,从而放大了金融市场上具有破坏性的“羊群效应”,催生了金融泡沫。
第二,新自由主义体制论。詹姆斯·克罗蒂等人研究了韩国的金融危机,并认为韩国建立高度金融化和全球化的经济体系的原因在于,金融管制遭受持续的攻击。大卫·科茨也认为,“近几十年来推动金融化进程的直接原因在于新自由主义的重构,”但他觉得金融化更深刻的原因并不在此。
第三,投资回报下降论。格莱塔·克瑞普纳认为,美国经济金融化趋向的起源是20世纪70年代困扰企业获利能力的危机。正是由于劳工斗争和国际竞争的加剧,造成了美国非金融企业的投资回报不断下降,从而资本从生产领域转移到金融市场。投资回报下降和实体经济增长停滞只不过是同一硬币的两个面,所以约翰·福斯特认为金融化是源于资本主义经济停滞的趋势。
第四,资本主义阶段论。此观点认为金融化是公司资本主义仍在继续的趋势,持这一观点的代表人物是大卫·科茨,“一旦进入公司资本主义阶段,人们不难发现在资本主义核心发展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强烈的金融化趋势。”
以上几种观点对经济金融化现象的产生都有一定的解释力,但也存在某些局限性。比如,金融权势膨胀论正确地认识到了政治对经济的能动作用。但我们认为金融权势膨胀,更多的是金融化的一个表现或者结果。而用结果来解释原因,容易陷入逻辑上的混乱。新自由主义的思潮影响了整个世界经济的发展,金融化趋势也因它得到了强化;虽然新自由主义体制论看到了放松管制对金融自由与繁荣发展的影响,但是没能发现金融化现象更深刻的原因。投资回报下降论虽然突破了金融化的表面原因,肯定了投资回报下降与金融化的联系;但对投资回报下降的解释仅限于劳工斗争和国际竞争,而没有进一步深入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层面。资本主义阶段论看到了金融化是一定阶段的必然现象,但未认识到公司资本主义只是为金融化提供了一个理想的制度环境,也未能看到金融化现象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性。
上述几种理论观点从不同的角度和深度来解释经济金融化趋势的原因,对我们进一步解读金融化的根源大有启发。虽然有些学者部分坚持了的分析框架,但是这些理论解释缺乏深入性的分析,也没有统一的逻辑体系。本文拟运用的分析方法,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方面对经济金融化产生的根源做一个探讨。
二、社会分工需要的资本裂变与经济金融化
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引起了社会分工的发展,历史上每一次社会大分工出现的源动力都在于此。对前三次社会大分工的划分学术界一致公认,分歧颇多是有关第四次社会大分工出现的标志,有学者认为是“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离,”也有认为是科技业的兴起。比较流行的是把服务业的产生作为第四次社会大分工出现的标志。而金融业就是在第四次社会大分工中出现的,属于服务业的亚种分工,它为生产和消费提供融资服务、调节社会资金的流动、向企业和个人供给信用以及信息产品等。下面将介绍社会分工产生金融业的两条逻辑路径,说明分工机制如何促进了金融业的膨胀式发展,从而使资本主义经济日趋金融化。
1.金融业的产生:基于社会分工需要的职能资本裂变过程
在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下,当货币预付到商品生产领域并追求价值增殖时,就成了货币资本。这种货币不仅具有基本的货币职能,也具有一般资本的职能。货币作为预付形式的资本,是保持产业资本连续运动的前提条件,从而再生产过程中的一部分产业资本必须要以货币资本的形式而存在。货币也是借贷资本、货币经营资本形成的初始条件,从而天然地构成了金融业产生的逻辑起点。虽然如此,但我们认为现代金融业是基于社会分工的需要由职能资本裂变而来的。
(1)金融业沿着借贷资本而发展
产业资本循环用简单公式表示为:G—W…P…W′-G′,这体现了价值增殖是一切资本生产运动的目的,在循环的三个不同阶段产业资本采取了不同的职能形式,商品形态和货币形态的资本不断地相互转化,从而保证了再循环的连续性。我们可以观察到,在不断循环的过程中会有一部分剩余价值,既非用于资本积累也非用于个人消费,而是以货币的形式作为风险准备金闲置着;还有一部分剩余价值正处于积累周期和消费周期之中,也会暂时的闲置起来。这些从产业资本循环中游离出来的货币资本,以获取一定的利息为报酬,把生产剩余价值的支配权贷给需要的职能资本家,就成为了借贷资本,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生息资本的主要形式。马克思说:“生息资本的形成,它和产业资本的分离,是产业资本本身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的发展的必然产物。”
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产业资本的规模越来越大,循环周转的链条越来越粗,再生产需要的资本积累也越来越多,相应地从循环中游离出来的资本就会越来越庞大。另外,由于竞争的需要和再投资规模的扩大,那些依赖于借贷资本进行生产的资本家,对货币的需求量会越来越大。那么,刚开始只发生在一小部分职能资本家之间的借贷市场就会进一步扩大,货币借贷业务量随之增多,这对同时也是借贷资本家的产业资本家来说,需要对那种与本身生产无关的环节投入更多的精力和劳动。这种业务越是成熟和扩大化,就越需要大量专门的资本和劳动,而业务本身与产业资本家的生产过程是相分离的,从而不利于职能资本家专注的生产和售卖,增加了资本循环过程的繁琐度。为了提高效率,减少交易的成本,分工成立专职于借贷业务的机构就成了现实需要。这些专职机构的资本家也雇佣劳动帮助经营,通过一定的信用桥梁,收取利息报酬进行资本使用权的让渡。
随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和生产的继续扩大,出现了更加独立的、专职于借贷的机构——银行。相对于产业资本家而言,这个机构系统中的资本家是食利阶层,他们预付一小部分的资本金,主要靠吸收社会闲散的资金来转贷给货币需求者以赚取利息差。为了适应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方便市场交换,银行也发行简单的金融工具如本票、汇票、银行券等,从而为现代金融业的发展确立了最基本的组织形式。
(2)金融业沿着货币经营资本而发展
在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的运动中,由于循环活动可能的不连续性或者为了保证循环活动的连续性,资本的一部分必须不断地作为贮藏货币,作为可能的货币资本而存在。这部分是等待使用的暂时闲置资本,是货币形式的购买准备金和支付准备金,而且资本的一部分也以这种形式不停地流回。在价值循环过程中,处于流通阶段的资本家要向市场中支付大量的货币,同时也从市场中获得大量的货币支付。这些技术性的收付货币和记账业务,以及管理贮藏货币的业务,主要管理着货币的流通和支付职能,让贮藏货币不断分解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也使售卖回流的货币和到期应收款项重新形成货币准备金,但需要分配大量的劳动去专门从事。马克思认为这些技术性的业务,是与资本职能本身相分离的,并且会耗费一定的劳动引起相应的费用,但不创造任何新的价值。
当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经营的规模扩大时,货币的收付活动会更加频繁,留作准备金用的贮藏货币也会愈来愈多,企业固定资本的折旧和流动资本的沉淀总量也会增大。这使得以货币形式存在的资本,在收支上的规模越来越大,流转的速度越来越快,流通的市场越来越扩大化。因此,那些由资本的职能决定的技术性业务独立出来专门化经营就有可能性,也显得很有必要。
为了提高资本增殖效率,资本运营体系的社会分工客观要求尽可能的由一类人或者专职的资本家,来替整个资本家完成这种货币技术性的业务。由此,货币经营资本家产生了,他们预付一定的货币经营资本进行特殊的营业:一方面为整个资本家的货币机制进行集中性的、专业化的服务;另一方面在营业内部又发生细密的分工,形成相互独立的子部门,如国内和国际货币的收付、货币贮藏保管、差额平衡、来往账目登记等等。它们形成了一个庞大的行业体系,与银行机构共同构成较完整的金融系统。
2.金融化趋势:对马克思有关产业资本一个逻辑的发展
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统治下,其他派生资本要从属于产业资本的发展。然而,马克思也强调:资本家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不断地积累抽象财富,“生产过程只是为了赚钱而不可缺少的中间环节,只是为了赚钱而必须干的倒霉事。(因此,一切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国家,都周期地患一种狂想病,企图不用生产过程作媒介而赚到钱。)”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资本以产业资本的形式存在是资本家必需的选择。马克思在分析银行资本的组成部分时,反复强调了银行资本(大部分由债权、国家债券、股票构成)的虚拟性。可见,经典作家们在乐观预见产业资本统治的时候,并没有忽视金融的膨胀式和寄生性发展趋势,只是当时还未显现出那种趋势。
现代金融业正是以那种虚拟性的资本为基础,进行“钱生钱”(C……G′)的活动,迎合了剥削者“拼命想要钱的暴发户”本质。“人们对财富的竞争,异化为对虚拟资本的竞争,对财富的追求异化为对投机利润的追逐——人们越来越热衷于金融投机而不是生产性投资,人们确信虚拟资本能够更快地使人致富。”为了获取更多的潜在利润,金融业资本家在行业内部不断地创新和细分工,企业之间分工与企业内部分工相互转化,促进了金融业的膨胀式发展。事实也证明,在后来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中,金融扩张主要是采取马克思所说的寄生性的资本形式:个人贷款、信用卡贷款、债券融资、债务杠杆等。显然,金融业资本并未从属于产业资本的发展,而是越来越脱离其原本的服务性,使资本主义的经济逐步地走向了金融化。
三、经济金融化根源的进一步解读:基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逻辑
前面的分析表明,金融业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由社会分工需要而产生的。虽然社会分工机制对资本主义的金融化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经济金融化更为深刻的原因在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特殊性,下面将从两个方面展开分析。
1.金融化是解决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与价值增殖悖论的必然途径
资本主义的所有制决定了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雇佣关系与剥削关系,因为这种剥削关系才使资本价值增殖成为可能,进而决定了资本主义价值增殖目的的实现。资本增殖程度由利润率来反映,利润率高资本增殖率就高,反之则低。我们发现,利润率与剩余价值率是同向变动,而与资本有机构成是反向变动的。为了追逐更多的利润,资本家或是提高劳动生产力来提高剩余价值率,或是增加资本投资额,但由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特殊性,最终都会引起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从而利润率下降,阻碍了资本进一步的价值增殖。首先,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如果是由再生产劳动力商品价值的降低所引起,那么不变资本的价值相对于可变资本增加了;如果是推动一定量不变资本的可变资本数量减少了,同样会提高不变资本相对于可变资本的价值比。其次,由于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决定了雇佣劳动力的工资运动范围极其狭窄,且因相对过剩人口规律的作用,工人实际工资的增长不能达到威胁资本积累的地步,从而增加资本投资额的结果也会提高不变资本相对于可变资本的比例。因此,资本追逐利润的行为造成了自身利润率的下降,而利润越下降就越有扩大这种行为的倾向。
总之,资本及其自行增殖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动机和目的,这是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决定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的资本要不断地追逐利润,但最终又会引起资本利润率的下降。这种特殊的生产关系既决定了价值增殖的目的,又阻碍了价值增殖的进一步扩大,从而形成了悖论。
前面那种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与积累结合的利润率下降,势必会促使资本谋求利润量的增加。然而,由利润量的增加来谋求补偿并不是资本家的普遍情况,这只适用于社会总资本雄厚和地位巩固的大资本家。要达到价值增殖的目的,资本之间必须进行竞争以取得这种补偿条件。竞争的手段无论是降低产品价格,还是提高工资来争夺工人,都会使其利润进一步的降低。
在竞争中总是有些资本因得不到补偿处于闲置的状态,也不能独立行动而以信用的形式交给大产业资本家进行支配,而以较低的利润进行增殖。这部分不会由利润量的增加而得到补偿的过剩资本,会力求寻找新的增殖途径,“因此,大量分散的小资本被迫走上冒险的道路:投机、信用欺诈、股票投机、危机。”当利润率下降到一定程度,不仅过剩资本会从生产部门中撤出,而且大资本也会退出传统的实体经济部门,转移到更为虚拟的金融业,它不再直接创造剩余价值,而主要是以“复利率魔法”方式对包括产业利润、政府税收、个人的可支配收入进行掠夺。
2.金融化是缓解资本主义分配关系下需求不足的必然选择
在由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决定的分配关系中,分配的前提是资本主义的所有制结构,那就是:劳动者的一切劳动条件都被剥夺。而这些条件集中在少数资本家手中,并据此来源源不断的占有剩余劳动产品。作为工人的工资,首先是以预付资本的形式同工人相对立,然后工人自己创造出与之等量的价值额,经过分配之后转化为工资收入形式,最后形成再生产劳动力的基本资料。而由工人超额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则无偿地转化为资本家阶级的收入。
资本家要把收入(剩余产品)的一部分作为消费基金,把一部分转化为资本投入到再生产中,从而不断地再生产上述的分配过程和分配关系。这造成大多数的社会财富越来越集中在极少数的资本家手中,形成财富垄断。与此同时,占社会大多数的工人却只拥有极少数的财富总量。这种分配方式使得构成社会产品主要消费者的工人日益地相对贫困化,进而制约了产品市场的消费能力。关于分配与消费的关系马克思更精准的描述为:“社会消费力既不是取决于绝对的生产力,也不是取决于绝对的消费力,而是取决于以对抗性的分配关系为基础的消费力;这种分配关系,使社会上大多数人的消费缩小到只能在相当狭小的界限以内变动的最低限度。”
而另一方面,资本主义以价值增殖为目的和动机的商品生产,并不是为了满足市场消费需要。发展的结果就是,膨胀式的产品堆积与狭小的市场消费能力越来越矛盾,造成了有效需求的不足,出现大量的产品过剩,从而实体经济停滞前进,严重的时候要会引发经济危机。在这种情况下,一部分在竞争或者危机中被挤出生产部门的资本,继续寻求增殖转而投向金融业,使资本积累逐步地走向金融化。斯威齐指出,“由于经济整体增速的放缓和实体经济增长的停滞,资本主义经济正越来越多地依赖金融部门的扩张增加货币资本量,资本积累的过程逐步被金融化取代。”面对有效需求不足时,资本家也向消费者提供各式的金融贷款,试图通过“透支消费”来解决生产相对过剩的问题,从而家庭的负债比越来越高,使得消费者也被搅进了经济金融化的“罗生门”。“然而,‘透支消费’的悲剧性因素在于,透支消费在扩大需求的同时,它又成为新的麻烦制造者:生产过剩催生了透支消费,透支消费导致了金融危机;把透支消费打压下去了,生产过剩的问题必将浮出水面;一旦社会难以承受生产过剩之重,透支消费又必将卷土重来。”事实也证明了这种消费模式是不可持续的,虽然可以解决短期的过剩问题,但是潜藏了未来更严重的生产过剩,也加深了资本主义经济的金融化程度。
四、结语
一、16—18世纪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时期:商业资本控制工业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起主导作用
商业资本是指在流通领域内发生作用的职能资本,有商品经营资本和货币经营资本两种形式。通常说的商业资本一般指专门从事商品买卖的商品经营资本,商业资本在促进资本主义的发展中起了重要作用。它促进了自然经济的解体和市场的扩大,在城市行会制度的瓦解过程中,控制商业资本的包买主插手生产领域成为资本家,小生产者成为领取计件工资的雇佣工人,最后包买主将分散的小生产者集中起来就形成了手工工场。这一时期,资本主义的发展处于初期阶段,无力从根本上改造封建的生产关系,工业资本依附于商业资本,但却适应了当时生产力的水平,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二、18世纪末—19世纪70年代工业资本主义时期:工业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占据主导地位
从18世纪60年代至19世纪上半期资本主义发展最早的英、法、美、德等国先后进行了工业革命,机器生产日益取代了手工劳动,促进历史向工业资本主义阶段转变,人类历史由此进入了“蒸汽时代”。随着工厂制度取代手工工场成为基本的生产和管理模式,工业资本在生产关系中取代商业资本居主导地位,它一方面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增强了资本主义的力量,从而促使资本主义最终战胜封建主义,确立了资本主义在全球的统治地位。另一方面,工业资本主义发展日益把各国市场联为一体,工业资产阶级为了开拓原料产地和商品销售市场,征服了世界上一大批国家和地区,使其沦为殖民地和半殖民地。西方殖民者不但破坏了当地社会的旧秩序,而且还按自己的意愿对当地社会进行了资本主义性质的改造,使其成为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的组成部分,19世纪中期资本主义世界市场形成。
三、19世纪末—20世纪初垄断资本主义形成时期:私人垄断资本主义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占据主导地位
第二次工业革命把人类从“蒸汽时代”推进到“电汽时代”,它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和资本的集中程度越来越高,一种新的经济模式—— 垄断应运而生。垄断组织的出现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反过来它又促进了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①它适应了生产力发展的需要。第二次工业革命中产生的新工业部门,在厂房设备、技术要求和产品结构复杂化方面都对生产组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是过去的独家企业难以满足的,而且也没有足够的资金。作为超大企业的垄断组织有力量组织这类生产,而且有足够的资金购进先进的设备,聘请专职科研人员甚至建立科研机构,不断提高生产力水平。②垄断组织的形成体现了优胜劣汰、以先进改造落后的进步趋势。垄断组织是兼并的结果,而兼并本身就是设备先进、管理有方的企业吞掉和收购效益差的企业,兼并之后以先进改造落后,体现了优胜劣汰的趋向。③企业大了,不仅资金充足便于技术改造,而且要求管理相应规模化、制度化、科学化,企业管理作为一门科学诞生了。④超大企业更有能力和条件建立自己的信息网络,快速捕捉市场信息,按需求调节生产,减少生产的盲目性和无政府状态。
四、20世纪50年代到90年代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时期: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在推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早在19世纪就已产生,二战后获得了极大发展,形成了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体系。和私人垄断资本相比,国家垄断资本有以下特点:首先它突破私人垄断资本的局限性,使生产技术改造以及劳动力再生产过程更加社会化,从而可在更大范围内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其次它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私人垄断资本的有限性以及它同现代化生产巨额投资的矛盾。二战后西欧各国和日本为尽快振兴国家经济,避免因生产的无序而造成的经济混乱,尽量协调生产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的矛盾,纷纷加强了国家对经济的宏观管理,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得到进一步发展。在美国为了发展投资巨大而收益较慢的高科技产业,政府投入了大量的物力、财力,同时还通过大量增加军需和政府订货等方式,对国家经济进行间接的宏观调控。在此期间尽管各国的具体情况不同,具体政策也有所差异,但各国政府都无一例外地加强了与垄断资本的结合。战后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资本主义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促成了五六十年代世界资本主义经济的繁荣。
总之,生产关系的变革和调整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它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一种局部调整,从而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但是不管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如何调整,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资本主义制度的基本矛盾及其制约的一系列矛盾,它不能包治资本主义的“百病”,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也不能从根本上消除。
晋商非常重视商号内部的经营管理,制订了一系列严格完善的行业规范与经营准则。晋商有谚称:“家有家法,铺有铺规。”其内容包括各分号与总号之间的关系、业务经营原则、对工作人员的要求等。有的商号订有成文的规章制度。如光绪十年(1884年)大德通票号号规有这样一些规定和禁令:
――在各分号互相之间,规定虽以结账盈亏定功过,但也要具体分析,如果本处获利,别的分号未受其害者,可以为功;如果只顾本处获利,不顾其他分号利益,甚至造成损害者,则另当别论。
――在业务经营上,规定买空卖空,大干号禁,倘有犯者,立刻出号。强调生意之中,以通有无、权贵贱为经营方针。
――对于工作人员,规定凡分号经理,务须尽心号事,不得懈怠偷安,恣意奢华;凡一般工作人员,强调和衷为贵,职务高者,对下要宽容爱护,慎勿偏袒;职务低者,也应体量自重,不得放肆。
――严禁陋习。规定不论何人,吃食鸦片,均干号禁。前已染此弊者,责令悔改,今后再有犯其病者,依号规分别处理。各分号难免有赌钱之风,今后不管平时过节,铺里铺外,老少人等,一概不准,犯者出号。游猖戏局者,虽是偶蹈覆辙,亦须及早结出,刻不容缓,严行禁之。
当然,不是所有晋商票号都订立有成文的规章制度。如大盛魁商号的组织系统十分庞大而复杂,它的协调运转,靠的是历任老掌柜们传下来的格言和长期形成的一套传统的号规和习惯。这一套不成文的传统的号规和习惯,对于它的企业巩固和发展发挥了极大的作用。据学者访问研究,其号规和惯例主要有:
(一)对全号人员的号规和惯例
号内人员,一律不准携带家眷;号内人员不得长支短欠;号内财物不得挪用;号章得用于作保号内人员、不得兼营任何其他业务;禁止赌和吸食鸦片;不接待个人亲属朋友;号内人员,非因号事不得到上号串门;号内人员,在回家休假期间,不得到“财东”和掌柜家里闲坐;号内人员,不得向“财东”和掌柜送礼;号内人员,如有婚丧喜庆由号内送礼,人员之间不得互相送礼;号内人员之间不得互相借钱;不得在外惹是生非;人员如有过失,不得互相推诿,不许欺瞒包庇。号内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立即开除出号,即:打架斗殴者,挑拨是非者,结伙营私者,不听指挥调动者。
(二)对财东和从业人员的号规和惯例
“财东”方面:“财东”只能在结账时期行使其权力,平时不得在号内食宿、借钱和指使号内人员为他们办事,并不得保荐学徒或干涉号内用人事宜;经理对外代表大盛魁,“财东”不得用大盛魁名义在外活动;“财东”代表只在结账会议上行使其所代表的“财东”们的权利,对外不代表大盛魁,也不代表各“财东”。
从业人员方面:经理和所有顶身股的大小掌柜,都必须是本号学徒出身,概不从外号聘请;入号的学徒,除年龄、体格和文化水平都有一定的条件外,还必须是未曾在其他商号当过学徒者;学徒被开除后,不得再回本号;从业人员不得在营业所在地结婚;从业人员不得同蒙古妇女结婚;充任经理的条件,必须是曾经领导过房子、坐过庄或坐过场的,而且是曾经经理过前、后营分庄事的高级人员;学徒入号的头10年内,除在归化城总号学习3年做生意的一般知识外,还必须在前营柜和后营柜各学习3年,首先学会蒙古语言和当地生活习惯,然后学习做蒙古生意的方法,在这个时间内,必须记熟营路的路线和宿息地点;前、后营柜,是以说蒙语为主,说汉语为辅的(对拉骆驼的、放场的、赶马的和赶羊的工人,以及各手工业作坊的工人不作同样的要求)。学徒的待遇,每月发工资银一两。学徒入号后,必须在号内学满10年,才许第一次回家探亲四4个月,第二次缩短为6年,第三次缩短为3年,以后每3年回家探亲一次;总算号伙们一生回家的时间,少得惊人。假若一个号伙从17岁入号到60岁退休,在这43年中总共回家11次,在家仅住44个月,无怪人们说,大盛魁的掌柜没儿女的多,买儿女的多;又说,大盛魁的掌柜都是子女少,而溺婴和堕胎的事情却很多。相传大盛魁经理王廷相在未当经理的时候,其妻产一私生子,王的母亲暗将溺死的婴儿腌在罐内,等王廷相回家后,他的母亲就拿出这个证据,让王处理。
上述这些号规和惯例,不过是大盛魁全部规章和惯例中的几条。但仅从这几条,就可以看出它为了取得更多的高额利润,从培养学徒、积累资金、巩固组织和发展营业等各方面,都采取了若干具体措施。值得一提的是,晋商的这些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一丝不苟,奖罚分明,无论经理、伙计、学徒,均须遵守,从而使商号的日常活动进入良性的运行轨道。商号内部发生作奸犯科、损害商号利益的行为很少,如有违犯者,也严惩不贷。日升昌天津票号冀体谦掌柜就曾因贪色丢掉了饭碗。冀体谦也算日升昌票号里的资深掌柜。天津一巨商看到冀体谦单身在外,生活单调又清苦,重金买下一位年轻美貌的青楼女子送给他为妾。冀体谦知道此事违背号规,但总觉得自己在日升昌是老资格,贡献大,应该享受享受。然而总号日升昌知晓此事后,为了严明纪律、整肃号规,还是断然将他开除出号。
凝聚人心的商号文化
晋商不是埋头业务的赚钱狂,他们对职工教育十分重视,对普通职工的生活也很关心,以便稳定人心,服务企业。由于在职伙友均不带家,业余时间如何引导则是一件重要事情。元朝时,运城盐商就设有子弟学校,明清时代商号培训职工,一般是通过实地训练,也有少数集中训练的。如大盛魁虽在外蒙古、俄国做生意,但是职工却在祁县太谷招聘,经亲朋推荐,经理考核,相貌端正的十五、十六的男青年才能入选。入选后先到归化城,然后再到外蒙古科布多接受专门训练,学习蒙古语或俄语、维吾尔语,然后分到柜上跟老职工学习业务。职工教育内容,一是思想方面,主要是日常教育。如大盛魁每逢年节,要在其财神庙内,向财神像下的一条扁担、两条麻绳、两个筐子叩头,除夕晚上,必须吃小米粥,纪念以货郎担起家的创业祖宗,不忘创业艰辛,以此为号规,200多年不改。还设有财神股、狗股,实际是对职工进行信义教育。曹家商号每年磨豆腐三次,每次磨豆腐,经理必亲自向磨神烧香叩头,以乞神灵保佑。因曹家是在东北朝阳磨豆腐发家的,以此进行传统教育。二是业务教育,徒弟入号,分给老职工带领,在实际业务中教育他们学习业务技术,将培训教育与实绩考核与增加顶身股相结合,不断提高职工创业精神和业务素质。
各商号不仅注意培养职工信义观念,创业精神,风险精神,艰苦奋斗精神,注意培养职工的商品意识,竞争意识,核算观念,而且注重职工的文化娱乐,个人价值。各行业都有自己崇祀的偶像,逢节过年参拜叩头,而且组织同乡会馆,相互帮助。大的商号还有自己的戏班,山西人喜欢听晋剧,张家口、内蒙各地群众因山西商人的关系,也喜欢看北路梆子。高平赵家、万荣潘家、祁县乔家都有自己的戏班。各地商会行社均要在一年内多次演戏,于是一个城市几乎天天可以不花钱看戏。坐落在苏州城内的全晋会馆,就是昔日山西商人的办公地和戏园,今日是江苏戏剧博物馆。不少商人发财以后,还乐施好义,捐资办学,设立书院,或助赈行义,修桥筑路,办好事,从而提高了商号与商人的社会地位。这本身就是一种无形的资产和广告。
据山西高平县文史工作者对高平侯庄、秦庄、石末、南马、北马、附城、平头、寨平、南北张寨等十几个村的访问了解,清代以来,直至1956年公私合营的几百年中,为赵家做生意的人很多。仅侯庄村传说不到百年的时间内,经商位至掌柜者100多人。现有据可查的40多人,除一部分人是侯姓商号的掌柜外,大多数是担任过老南院的掌柜。这些人都是忠心耿耿,诚实可靠,终生为赵家卖力,有的是几代人为赵家服务,终生不悔。几十年过去了,现在有人谈起,还津津乐道,且以能在赵家生意中做事为荣。由此可见,赵家像晋商其他大商号一样确有一套稳定人心的办法。
除了凭借其资金雄厚,生意稳当,工资高,福利大之外,凭借的就是让人有归属感的企业文化。在中原地区大部分城镇,都有山西会馆,有的是山陕会馆,如臬县的山西会馆,由赵家永升老店主管,馆内契约由老店保管,解放初还交由郭掌柜出租使用。在掘港的山西会馆供晋人聚会,还有专门停放灵柩的地方,并着人将尸骨送回故里,可算是一种慰藉。赵家商号多,在南方的很多店友,往返于山西和商号之间,沿途住在赵家商店,免费食宿。不论是在商店中的伙友,或仅是十多岁的孩子远离故土,家里人都很放心。赵家还有自家的戏班子――“青峰班”。每年定时到各商号轮回演出。特别是对那些远在千里之外的人来说,能够看到家乡的上党梆子戏,无疑是一种安慰和自豪。这是一般商家所不可相比的。而且老南院的戏班行头好,演员全,把式高。演戏水平是当时州五处(泽州的五县)府八县(潞安府辖八县)一流的戏班子。
团队精神
晋商于异地经营,特重乡情,且热衷组织同乡会和会馆。所以,晋商同乡会和会馆遍布全国大小城市,就是在云南和贵州等偏远省份也不例外。他们通过同乡会和会馆,把当地晋商组织起来,形成一个一种用现代语汇形容的“团队精神”,以便与外帮势力竞争。
在京城筛煤球、开饭馆,在福建、安徽、江苏、湖南即山买茶,就地加工,经长途贩运,直达欧洲市场。山西商人的商路和经营地区,各帮自有选择,绝不一哄而上,相竞于一业一地,自然形成了各帮商人自己比较固定的商路和经营地域。如临汾、襄汾帮走北京和兰州、天水;绛州帮走西安、三原、宝鸡、兰州、平遥、祁县;太谷帮走东北、北京、天津、张家口、外蒙古、新疆、苏州、扬州;汾州帮和徐沟帮走俄国、蒙古、宁武;代州帮走呼伦贝尔和归化;泽州帮走河南、安徽、山东;潞安帮走北京、河北等等。走东北者,榆次常家商号以长白山人参和高丽参为主要购进商品,输出四川夏布;走扬州者,祁县渠家、临汾亢家主做淮盐生意;走外蒙古者,祁县太谷王家、史家。各帮到南方贩茶也各有固定地点。
晋商无论在何地经营,均要修建会馆,建立同乡会、行会,如钱行、颜料行、缸行、面行、布行等等,并由各商号经理轮流担任执事,定期和不定期聚会,商量会事,制订行规,处理商务纠纷,办理商务立法和执法事宜,甚至还建立商团武装,保卫商务,以致巡查弹压,维持地方治安。
晋商会馆或行会在以下几个方面起到了维护团队利益的重要作用。
一是组织市场公平交易。晋商行会维护市场公平交易,不仅是因为山西商人做生意需要有一个稳定的市场环境,同时也是行会取信政府,维护本行会员利益的必须,故经常根据需要,在政府支持下,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并付诸实施。
二是整理货币维护经济秩序。清朝末,市场上不法之徒私造沙板钱,冒充法定制钱流通,归化城一带到光绪年间,沙钱愈来愈多,为维护经济秩序,归化城各行会积极配合当局,整理货币。经各行会负责人与有威信的长者共同协商,决定在三贤庙内设立交换所,让人们以同等重量的沙钱换取足制钱,并将沙钱熔毁,铸成铜牌一块,立于三贤庙内,上书“严禁沙钱碑”。
三是处理商务纠纷。山西商人在外经营,不可避免会发生与行内、行外之间的业务纠纷,对此,商人行会有调解与仲裁的义务及权利。归化城马王社是同城马车业者的行会,因成立较早,社规废弛,外来车业者与会员勾结,抢劫乘客财物之事屡屡发生。宣统元年(1909年)萨拉齐车业者来归化城后,与会首王玉柱勾结,胡作非为,会员忍无可忍,向当局,经官方调查,罚外来车业者与王玉柱分别向马王社缴纳衮灯一对和挂灯一对,并向会员赔礼道歉。对此事行会刻石于海窟龙王庙内,无论外来者还是本会会员都必须恪守社规,以维护本行会会员的利益。
四是维护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秩序的安定本是政府的任务,晋商行会为了保卫自己的经济利益,积极协助政府,维护社会秩序。内蒙包头原是一个村子,后来包头与祁县乔家生意共同发展,当地流传“先有复字号,后有包头城”。包头城市发展了,但长期没有政府办事机构。直到清末,仍是由萨拉齐厅派一个巡检来负责,到民国初年也只由萨拉齐县巡警分设了一个驻所。此时包头商民五六万人,社会治安基本是由“大行”和农民的“农圃社”维持街面。直到包头建县以前,一直是大行出代表4人,农圃社出代表1人,组成议事机构,在大行内办公。受萨拉齐厅委托,由巡检和巡官监督协助,处理包头地方各种事务,大行基本代替了行政机构。当然,这也许是一个特例。但行会参与地方政事,协助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等,无疑是积极的。
晋商在经营活动中组成这种具有对本域的认同及对外域的排他特点的集团式商帮,对巩固晋商经营阵地以及促使其势力的崛起,确实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金融与商业企业的密切合作
太谷志成信票号创始人成望第十世嫡传后文绣撰文回忆说,家创办志成信票号后,家商业经营迅猛发展,形成了五大网络,即:以西安(志成信西柜)为中心,沿丝绸之路向西发展;以广州为中心,向东南沿海地区发展;以长沙为中心,占据中州;以张家口为中心,向蒙俄发展;以沈阳为中心,向东北发展。太谷则为整个商业活动大本营。为什么家的生意能迅猛发展,而且持续了200多年久盛不衰?至关重要的一条就是金融与商业的密切合作。家凡设置票号的地方都有自己的商号。票号为商号提供资金,商号自主经营独立结算,形式上好像不是直接管理的隶属关系,但实质上商号的经营活动几乎都是在票号的监督之下进行的。这种管理体制,既尊重商号的经营自,便于发挥其经营积极性,又达到了家对其商号的监督和控制。因为每个票号以及钱庄都有家门中人担任当家(董事长),直接决策号内重大事务,所以家的商业活动很少做赔本生意。
晋商的钱庄、当铺、账局、票号等金融企业,大多数是在商品经营资本积累和发展的基础上兴办起来的。当其金融企业发展起来后,他们不仅没有放弃原来经营的商号、货栈、店铺,反而还在某些方面予以加强,有的还多少地将一些资本投入了纺织、面粉、火柴、酿造以及采矿、冶炼等轻重工业。从而形成了金融资本与工商业资本的有机结合与互促互动。因此,可以说,晋商称雄中国商界的基础在商业资本,而其命脉则在金融。这是因为工商业资本的调拨周转,必须凭借金融机构的汇兑和筹措,而金融机构的放借贷款,又必须要以工商业为主要对象。山西商人正是由于把货币资本与工商业资本紧密结合起来,相互渗透,才使其各种企业互相促进。在这一点上,它与西方国家原始资本积累时期商业与金融业的密切融合,有着共同之处。所不同的是,晋商这种资本积累主要是靠自己的努力而来的,而不像西方国家是靠殖民掠夺而获,表现得十分野蛮血腥。从晋商发展的历史轨迹来看,正是其商品经营资本范围的不断扩大和数量的迅速增长,才促成其金融企业的日益发展,这种发展反过来又进一步增强了工商企业的实力。当初,如果没有晋商在内地和俄蒙、中亚、东南亚的商品经营,那么,就不可能有其票号后来在全国各地以致恰克图、乌里雅苏台、新西伯利亚、莫斯科、新加坡、加尔各答、东京、大阪、横滨、仁川等地的生存与发展。
同业相助,共存共荣
同行间一方面对立竞争,另一方面却必须妥善协调,以谋求整体的健全发展。松下幸之助认为,不论哪一行,都必须健康发展,才能获得社会大众的信赖,生意也才会日益繁荣。唯有被大家称赞:“那个行业值得信赖。不论哪一家商店,都有良好的品质、公道的价钱和周到的服务。可以放心地去买东西。”这种行业,才会受顾客的欢迎,为这一行业的所有商店带来繁荣。如果同行业内有许多经营不善的商店,就会让顾客认为:“那个行业不好,根本不可靠。”结果,全体同业都会遭受很大的损害。山西票号在全国金融界虽处于垄断或统治地位,但它们之间在业务上的竞争也是有的,然而不论哪家票号,绝不欺行霸市,排斥“异己”;而是通过一面竞争一面协调,考虑如何使自己存在,并同时促进整个业界的信誉,同舟共济,利益均沾。特别对当地的一些规模小、资金少的钱庄、钱铺、典当、账局等,不仅从资金上给予帮助,业务上也有一个巧妙的分工。虽无明订契约,但实际是如此做的。即:官府的大宗官私款项,因存取无定,风险较大,统由票号收揽;商家和个人存款,通过利率调节(即票号有意降低这部分存款利率),由钱庄、钱铺等收存;埠际之间的汇兑,官款和大额商款由票号承汇,小额的由钱庄、钱铺办理;官商借款,巨额的、期长的由票号出贷,小额的、期短的由钱庄、账局等借给。这样,山西票号稳操了对各地金融市场的领导和控制权。
光绪年间发生过这样一件事。山西祁县富商乔氏、渠氏开办的票号,因一时发行钱贴子(银票)过多,人们怕钱贴子落空,纷纷挤兑,在此危难情况下,乔氏、渠氏为保其票号信誉,求援于太谷县富商曹氏,曹氏出于“义”字,慨然答应,让曹氏的锦生润票号代兑现银,从而平息了挤兑风潮。后来,渠、乔二位也处处帮助曹氏。正是这种以信义为先的思想,使山西商人之间既有平等竞争,又有相互支持,从而形成了晋商的整体形象。
不仅如此,山西票号还在加强金融监管方面发挥了同业相助的精神,体现了共存共荣的理念。
随着货币经营资本的发展,各种金融机构大量涌现,在后的10年内,即1840-1850年,仅日升昌、蔚丰厚、日新中三家山西票号在北京、天津、张家口、济南、南京、苏州、扬州、汉口、重庆、成都、广州、长沙、西安等23个城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就达35处。其他非山西商人经营的印局、账局、钱庄也都迅速增加。其间难免会出现同业间的无序竞争,以及倾轧、欺诈等行为。与此同时,清朝后期货币极为混乱,由于市场上流通的银两、银元、铜钱、宝钞、银票并行,而银钱的成色份量又不统一,因此给一些不法之徒私造沙板钱,冒充法定制钱流通,造成了可乘之机,假冒伪劣货币的泛滥,也严重地扰乱了金融秩序。
面对这一现状,山西商人为防范金融风险,采取了相应的对策,金融机构自发地组织一些同业行会,或建立以地域、乡谊为纽带的会馆。如归化城的山西货币商组织的银钱行会“宝丰社”,包头城的“裕丰社”。这些同业行会凭借在当地的实力和影响,可以负责商定市场规程,协调各商号,组织钱市交易和同业拆借,如宝丰社作为钱业之行会,大有辅佐各商之力,行商坐贾都与它有须臾不可分离的密切关系。平常行市松紧,各商号毫无把握,遇有银钱涨落,宝丰社具有垄断和调节行市的权力。这样,就比较有力地防止了金融市场无序的混乱局面,给金融业的正常营运创造了一个有利的环境。
在这场即将开始的资本竞争之前,我们已经看到了太多先行者的足迹。无论是联想对IBM PC系统的收购,还是TCL进入汤姆逊,以及较早前雅戈尔1.2亿美元收购Kellwood旗下香港子公司Smart Shirts(新马服饰),奥康并购万利威德,……,所有这些新鲜的事例成为一个个后续者的追求目标。
但在我们做这些未来行为预想之时,可曾考虑过两个最基本的问题:原有的品牌持有商为什么要卖?我们的服装企业又为什么要买?服企海外并购我们要的到底是什么?
原有品牌持有商为什么要卖?
我们先来看为什么原有的品牌持有商要将企业卖掉,或是希望引入其它资本进入企业。答案无非有以下几种:
1、企业及品牌市场萎缩导致生存危机,或是现金流出现问题无法继续市场行为的坚持,通过出售企业或品牌实现资本变现。(买断交易)
这种现象在现有欧美中高端时尚品牌中比较突出。因为受到市场消费下降的影响,企业的现金流与市场规模急剧萎缩,导致企业无法在短时间内应对利润下降与成本上升带来的经营危机。而作为品牌原持有商(除部分品牌依然为家族性财团控制外,大多数品牌为管理基金及投资商)不能维持后续资本的投入,因此希望将资产变现为资金收益。所以,对于企业或品牌的售出基本以价格作为主导因素,而对于托手的经营能力与管理能力关注度则不是很高。
2、引入战略投资缓解企业一时的经营资本危机,为企业“过冬”加“薪”。(投资交易)
这是原品牌持有商在无法继续对企业投入大量后续资金,但对企业未来发展及盈利预期依然抱有信心时的一种做法。在继续维护企业及品牌控制权的前提下,通过引入其它资本投资商缓解一时的经营资本危机,虽然控制力下降,但却依然拥有对企业及品牌的掌控能力。在现有欧美各大投行无法行使现金交易的状态下,自然希望通过有实力的资本企业来为其下注。但这种交易方式更多的是战略投资与未来盈利预期,对企业及品牌的发展方向与管理方式而言,控制力较弱。
3、希望通过新兴市场的进入与增长突破企业与品牌的生存空间,或弥补现有市场下降带来的经营危机。(合作交易)
在现金流日益紧张的日子里扩大经营规模与市场覆盖区域无疑需要更多的勇气与信心。但“失之东隅,收之桑榆”这个道理不仅只有东方人才懂,面对早已成熟且饱和的欧美市场,亚太市场的拓展一直是各欧美企业的心头期望。在现有境况中,这种投入更是一剂救病良方。作为无资本投入方式的品牌注入及产品研发自然希望能够有买家与其合作实现“知本”与“资本”的结合,因此,在这种交易下卖家更看重托手的品牌经营管理能力与市场控制力。
服装企业为什么要买?
作为买方的中国服装企业,在考虑并购或投资的问题上也主要通过“产、供、销”三点来实现预期目标:
1、获得更多的前期生产优势,并将其转化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消费优势,收购产品研发与生产的基础板块。
作为工业化生产的服装企业,产品前期的研发与生产环节所占用的资金成本与管理资源最为可观。因此,如果能对前期的产品成本进行有效的降低则既可使企业的利润得到上升也可为企业未来市场的开发带来更多的基础动力。
在此次金融危机影响下,原欧美品牌企业亚太区生产合作伙伴受到的冲击最为强烈,收购这些成熟品牌的原有合作生产渠道既可减轻中国服装企业日益增长的加工成本压力,又可获得更高的产品质量与制造技能,且可避免由部分贸易壁垒所带来的市场准入问题。对于企业而言,无疑是一件好事。
而从开发角度而言,欧美时尚品牌的产品研发多采用版权合作制(即与多个产品设计公司进行产品的合作开发,通过采购产品的数量或批次支付设计公司产品版权),但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这些设计公司所获得的订单与客户量急剧减少,因此可通过更为优惠的资本获得或参与进这些原创型的产品开发公司,使中国服装企业现有产品研发能力获得更高的提升。
2、对海外市场拓展的产品流通渠道进行收购,或是变相借用流通渠道实现自有产品的快速拓展。
受自身品牌及经营能力的限制,中国服装企业的海外营销可谓是场艰难的苦旅,其突破极为困苦。而作为成熟型的欧美时尚品牌,他们不仅拥有极为丰富的市场资源和渠道资源,而且在管理方式及操作经验上也具有较强的实力。但在目前的经济危机下,要成为时尚产品的流通渠道商,只能向两个方向努力:一是向较为高端且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小的奢侈型品牌销售转移。但限于奢侈型品牌在进入条件及资金流转能力上的种种限制,此种转型极不实际;二是向更为下游的大众型便利时尚产品销售转移。对于作为基础产品供应地的中国而言,如果渠道经营商能与中国的供应企业实现更为紧密的合作,则在市场运作方面无疑将给企业带来更高的利益。
而通过原有流通渠道管理商的经营渠道,逐步扩充自有产品的市场经营覆盖面也正是中国企业所希望获得的。因而,对产品流通渠道商的收购与资本参与能够为中国企业的市场进入带来方便途径。同时,也可将企业原有的产品生产与销售领域逐步拓展到零售市场与大卖场的营运与管理范围内,为企业市场经营转型提供便利。
3、品牌所有权或经营权的收购,为中国企业在国内市场的拓展与经营带来低成本、短投入期的保障。
对于现有中国市场而言,国际服饰品牌的消费形式有着天然的优势。但全面收购国际品牌却有欠实际,因此可以通过变相收购或收购部分区域权利的方式来获得其在某一区域的自主经营权。
例如:动向体育收购KAPPA中国地区品牌所有权的案例,或是李宁收购LOTTO品牌在中国地区20年品牌权的交易等,包括雅戈尔。通过并购,雅戈尔获得了20多个知名品牌的ODM(原始设计制造商)加工业务,拥有Nautica、PerryEllis等五个授权许可品牌;一个具有数十年国际品牌管理和设计经验的顶尖团队;一个通达美国数百家百货公司的销售渠道;一个保证这些产品顺畅流入这个百货公司的强大物流系统。
此外,收购已形成市场知名度且能够快速实现品牌市场收益的成熟品牌,不仅可以为中国企业快速进入国际市场创造必要的准备条件,而且可以在短时期内利用中国本土熟悉的市场环境为企业获得后期发展的资金。例如Kappa品牌的业务是中国动向主要的收入来源,因此,完全掌握Kappa品牌对中国动向具有极大的战略意义。接下来,动向体育还将收购日本Kappa所有者ORIX Corporation集团,时机成熟后,还将收购Kappa意大利区域的所有权。
因此,对比中国服装企业的收购目的与原企业或品牌持有方的出售意向,可以看出,双方仍存在一定的分岐,尚需必要的沟通条件。所以,在进行海外收购前,中国的服装企业还需要首先解决以下两个重要问题。
海外并购的两个基础条件
1、资本的充裕性及后续经营的资金投入
无论是对品牌还是对渠道进行收购,其最为重要的即是收购资本。而对于利润同样日益下降的国内服装企业而言,这些动辄以“亿”为单位计的资金如何获得即成为了收购企业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摘要]鉴于美国次级债危机造成的损失正在金融市场上扩散,本文对金融结构变迁中金融风险的演化机制进行了分析,指出这次美国次级债危机是缺乏有效风险管理的必然结果。并提出了应该在世界范围内建立统一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的建议。
[关键词]金融结构金融风险虚拟经济
一、引言
2007年3月13日,美国第二大次级抵押贷款公司新世纪金融(NewCenturyFinancialCorp.)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停牌,4月2日宣布申请破产保护。此后美国次级债危机的冲击波,从美国向欧洲乃至全球迅速扩散。在世界金融结构联系日益紧密的趋势下,局部市场问题往往会引起其他市场的连锁反应,伴随金融结构变迁而产生的金融风险演化是引发金融危机的根源。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深入,金融风险全球化也愈演愈烈,中国实难独善其身。本文对金融结构的定义是:金融系统中各种制度安排的构成及其相互关系。基本前提是不同的金融结构有着不同的金融风险,随着金融结构的变迁,金融风险也相应不断演化。关于金融结构与金融风险关系的国内外研究尚不多见,相关研究散见于金融自由化与金融危机关系的研究之中。现有的文献多从数量比例关系的角度研究金融结构和金融风险,本文力求从经济虚拟化的角度探讨金融结构与金融风险的内在联系。
二、金融结构变迁中的金融风险演化
债务是一种以信用为支撑的资金跨时交易活动,因此债务本身具有虚拟性,与债务相关的收入现金流资本化会形成虚拟资本。由于信用是建立在未来支付基础上的一种承诺,未来的不确定性衍生出各种金融风险,不同的信用关系也蕴含着不同的风险。住房抵押贷款债务建立在借款人与金融机构以住房为抵押物签订的合同基础之上,住房抵押贷款本质上是一种虚拟资本,是借款者未来收入现金流的资本化。之所以说住房抵押贷款本质上是一种虚拟资本,是因为:第一,该合同无价值增殖的内容,却有价值增殖的形式;第二,虽然有房屋作抵押,抵押贷款合同却不代表住房这一物化的资产,而是直接代表一笔贷出的资金;第三,这笔资金已经用掉,还款的实际保证不是所抵押房屋的价值增殖,而是借款人持续不断的收入流。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中,一切可能产生收入的地方都会打上资本的烙印。那些没有价值的东西,由于能够带来收入,都被资本化了。虚拟资本正是在资本主义信用的基础上发展的。这使它一出现就具有社会属性和资本主义社会特有的价值增殖的烙印。虚拟资本的发展过程是不断脱离实际生产的过程;同时也是不断提高对社会经济整体状况依赖程度的过程。住房抵押贷款债务所蕴含的风险涉及以下三个方面:借款者未来的收入流、月还款金额和抵押房产的市场价格。这三方面都与社会经济状况紧密相关。就次级债而言,借款者属于信用评级欠佳人群,其未来收入现金流波动性较大,月还款金额与利率变化有关。
2000年后,美国联邦储备银行就开始不断降低联邦基金利率,直接刺激了次级抵押贷款需求量的上升。次级抵押贷款的增加又促使了房地产市场的回升,使更多的人加入到了次级抵押贷款市场。然而,自2004年6月格林斯潘加息后,连续17次地提高利率极大地增加了次级抵押借款者的偿还负担(参见表1)。同时住房市场持续降温,借款人很难将自己的房屋卖出,即使能卖出,房屋的价值也可能下跌到不足以偿还剩余贷款的程度,这直接导致次级债危机的发生。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借款者违反承诺不能如期偿还贷款不过是次级债危机发生的近因而已,次级债危机造成的损失如此之大,波及范围如此之广,还要从金融结构变迁引致的金融风险演化中寻找答案。自Goldsmith于1969年开创金融结构研究先河至今,金融结构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随着金融结构的变迁,金融风险也不断演化。在金融自由化的浪潮推动之下,金融创新层出不穷,金融机构的活动边界日益模糊,金融工具的功能日趋复杂,金融风险在金融系统中转移和重新组合的同时,酝酿了更大的风险。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金融业的一个最引人注目的变化是筹资活动的证券化,随着证券化过程中不断涌现出来的筹资创新,一些新的发行工具和技术被广泛采用,使利用各种证券筹资比传统的银行贷款更容易,成本更低,更具有灵活性。整个金融业都受到了巨大的影响。贷款的规模日小,而证券筹资的规模日增,银行的作用也在发生重要的转变,其存贷中介的地位正在削弱,而为发行证券服务的人性质却在加强。一些大公司通过这种服务进入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筹资。这些创新使金融结构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模糊了金融机构的活动边界,间接融资市场与直接融资市场的联系也日益紧密,在其为金融机构创造出巨额收益的同时,也洞开了金融风险得以自由穿梭于两个市场的方便之门。在次级债危机中,次级贷款本是间接融资市场的一种交易,主要风险在抵押贷款公司和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将风险转移到了直接融资市场,通过直接融资市场的深化又产生了CDO,对冲基金又将其以放大多倍的衍生交易送回到间接融资市场(参见图2)。
究其实质,风险转移的根源在于虚拟资本与生俱来的特性。我们将以证券抵押而发行的证券归为第三类虚拟资本,它们是虚拟资本的虚拟资本,是一笔货币资金的第三重存在。在资产证券化的发展中,人们已经分不清新发行的证券代表哪一个企业,或哪一个行业;也分不清它与哪一类职业的收入更密切。当我们按照传统,把证券与个别实际资本的关系看作其虚拟性的衡量标准时,这种虚拟性日益增大了。这种增大的虚拟性来源于如下两个方面:第一,第三类虚拟资本间接代表一笔贷出的资金。而货币连同金融机构的经营资本都带有相当大的虚拟性。因此,虚拟资本在当代的虚拟性增大,有很大一部分与当代货币金融体系的虚拟性有关。这使得任何直接或间接代表一笔货币资产的债券的收益,在很大程度上与国内的货币政策及各种金融管理措施有关。第二,第三类虚拟资本与贷出资金的间接关系使它与个别实际资本的关系更疏远。它与传统企业债券的一个重大差别就是它不再仅仅与某一企业的经营状况相关,而是与许多企业的平均经营状况相关。由于证券化,社会虚拟资本的总量增加了。用作抵押的证券与新发行的证券在很大程度上是叠加在一起的。似乎是新的虚拟价值增殖代替了抵押证券的虚拟价值增殖,实际上并非如此。抵押证券组合中的所有证券都保持着它们原有的虚拟价值增殖的全部特性,它们各自发行者的个别经营状况以及整个经济环境,仍会像以前那样影响着它们的虚拟价值增殖。次级债危机为我们这一论断提供了新的注解。
间接融资的风险从银行通过证券和衍生证券,两次打包后的三级衍生产品交易,再以更大的风险绕了一个大圈回到结算银行时,出于对暴利的贪婪,在杠杆交易和信用额度的支持下疯狂放大盈利预期,风险被放大了几十倍。这就是为什么虽然次级贷款总量不过8千多亿,但危机发生后,各国央行纷纷向市场注入的流动性已超过8400亿还未能解决的原因(参见图3)。如果说第三类虚拟资本将风险从间接融资市场转移到了直接融资市场,那么在直接融资市场上,是第四类虚拟资本——衍生交易工具,利用其虚拟性把风险放大了若干倍。金融衍生市场的发展提供了一种新的风险管理方式进行套期保值。然而,衍生金融交易由于集中了分散在社会经济中的各种风险,并在固定的场所加以释放和转移,在规避金融风险的同时,也具有高风险性。在金融衍生物出现以后,虚拟资本发展到了一个更高的阶段。交易的东西本身是什么已经不重要了,甚至有无东西交易都无关紧要。我们将这种无交易物的交易合同或凭证称为“第四类虚拟资本”。它们是始终无任何对应交易物的虚拟资本。第四类虚拟资本买卖大多是支付价格差额,而不是进行全额交易。可以说,这是一个风险交易市场,在这里投机者和风险避免者各取所需。这一交易已经被扩展到一切证券以及其它存在价格波动的领域。
总之,经济虚拟化从根本上改变了整个金融结构,在促进金融市场整体效率的提高同时,也使金融体系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风险。随着新市场和新技术的不断开发,许多传统风险和新增加的风险往往被各式各样的“伪装”所掩盖。这些风险游走或潜伏于金融结构中被人们忽视的角落里,一旦被经济扰动或其它随机事件触发便会出来兴风作浪。
一、人力资源会计的确认与计量问题
1、人力资源的确认。
人力资源是由知识和学习知识的能力、技能、发明创造力、组织管理、判断决策、完成任务能力等看似抽象但是起决定作用的人力因素所构成。在知识经济社会,其具体表现为:人的智慧和创新,并被投入与货币相通的市场经济的流通网络,形成了人力资源与非人力资源(物质、货币等)共同订立的特别市场契约,共担企业风险,共享企业利益,成为企业最重要的资源。把人力、智力资源作为有价值的经济资源,就强调了知识的价值。人的智慧和创新这种高智力劳动可转化为独立的策略、构思,进而形成各种具有开拓性的设计、发明、创造及组织管理等,它们的定型化,就形成独树一帜的特有的资产――人力资产。这些资产比传统的有形资产(原材料、厂房、设备、货币等)更能发挥出无可比拟的巨大作用,并能带来巨大的增值和财富,从而使市场经济的发展不再属于资源依赖型,而转化为依赖于人的知识智慧和创新能力发展程度的知识依赖型。
2、人力资源价值的计量。
现行得到公认的人力资源会计模式有两种:人力资源成本会计和人力资源价值会计。前者是为取得、开发和重置作为组织的资源的人所引起的成本的计量和报告。后者是把人作为价值的组织资源,而对它的价值进行计量和报告的程序,它的目的在于用人力资源的创利能力来反映组织现有人力资源的质量状况,为企业管理当局和外部利害关系集团提供完整的决策信息。与这两种人力资源会计模式相应地产生了不同的计量方法。
人力资源成本会计有两种计量方法:历史成本法、重置成本法。其中历史成本法以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为基础,对人力资源的取得和开发成本,包括人力资源的取得、使用、损失都以历史成本的原则来全部予以资本化;重置成本是在现行物价水平条件下,重置相同人力资源所支付的成本。这种方法考虑到人力资源价值的变化,反映了人力资源的现时价值,但与其它资源的计价方法不一致,且易被管理人员利用,人为操纵资产状况、损益情况。
人力资源价值会计考虑到人力资源的能动性,即创利能力,认为人力资源会计所报告的不是取得和开发人力资源所付出的成本,而应是人力资源本身具有的价值,即具有一定智能的劳动力资源的价值。根据其特性,可有两种计量方法:货币计量法(经济价值法、未来工资贴现法、未来盈利贴现法、机会成本法、商誉评价法等)和非货币计量法(技能一览表法、评价法等)。
二、人力资源会计核算
1、人力资源会计核算的对象。
人力资源会计核算的对象是人力资源,就某个经济组织来说,人力资源的占用形成表现为“人力资产”,来源形式表现为“人力资本”。人力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人力经济资源,通过人力资产的使用能为经济组织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人力资产是以“人”成为企业的劳动者为标志,以未来收益中视为人力资源产生的部分的现值作为计价尺度,它在性质上类似无形资产。但由于一定年限内职工的劳动能力一般不会随年龄的增长而下降,而且,人力资产不象非流动实物资产那样需要在其报废时付出货币资金进行重置,因此其价值不因使用而摊销。企业在员工的招聘、测试、录用与培训、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的投资,应作为“人力投资”予以资本化,它在性质上类似递延资产,应在预计受益年限内摊销。人力资本是与人力资产相对应的概念,代表劳动力的所有权投入企业形成的资金来源,它的确意味着要承认劳动者在经济组织中的应有地位。我们可以把人力资本称为“劳动者权益”,则人力资源会计的恒等式为“人力资产=人力资本(劳动者权益)”。如把人力资源会计同传统会计综合起来,把“人、财、物”都作为整个会计系统核算的对象,则会计恒等式应为“财物资产+人力资产=债权人权益+所有者权益+劳动者权益”,其中:债权人权益的报酬是利息,所有者权益的报酬是红利(或股利),劳动者权益的报酬是工资。
2、人力资源会计核算原则。
(1)重要性原则。人力资源是企业的重要经济资源,应重点加以体现,尤其是那些不可替代人力资源的信息、数额巨大的培训项目等。
(2)配比性原则。当人力资源数额较大,涉及多个会计期间时,应遵循配比原则对其价值进行合理摊销。
(3)历史成本原则。将招牌、培训和开发人才等一切人力资源方面的支出均作为人力资产和成本,其数据是根据原始发生时的金额归集的。
(4)相关性原则。作为企业主要职能部门之一的人事管理部门,它对于职工的管理不仅是看其工资发生额的大小,而且重要的是如何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所以要求人力资源会计提供的信息应体现相关性原则。
(5)效益成本原则,人力资源会计在很多方面发挥了较大的作用,但在核算时还应考虑对那些核算成本较高,对决策意义不大的核算项目可不予揭示。
(6)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原则。将递延资产中的职工培训费、费用中的职工教育经费、数额较大的培训费、招聘广告费、稀有人才离职损失费予以资本化,将工资福利费等各期发生额均衡的支出计入费用,作为收益性支出。
3、账户设置。根据人力资源会计核算的要求,需增设以下几个账户:
(1)“人力资产”账户,属资产账户,用来核算企业人力资产的增减变化情况,借方登记增加数,贷方登记减少数,其余额在借方。人力资产的计价应由权威的人力资产评估机构,结合每个员工或员工的整体素质及其在组织中发挥的作用等,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评估。由于劳动者有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之分,为了反映人力资产的质量,该账户应按劳动的“等级”设立明细分类账。
(2)“人力资本”账户,属劳动者权益类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劳动者权益的增减变化情况,增加在贷方,减少在借方,其余额在贷方。该账户应按具体的劳动者设置明细分类账。
(3)“人力投资”账户,属资产类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在员工的招聘与培训、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的投资及摊销情况,借方登记企业对人力资源的投资成本应予资本化的部分,贷方登记每期摊销数,余额在借方。
(4)“人力费用”账户,属期间费用类账户,借方登记企业对人力资源投资成本应费用化的部分及人力投资(资产化部分)的每期摊销数,贷方登记期末结转到“本年利润”账户借方余额。由于该账户的设置,传统财务会计中与核算人力资源投资成本有关的账户(如“管理费用”等账户)的核算内容应予调整。
4、账务处理。
(1)人力资源的投入。人力资源的投入一方面使企业获得了人力资源的使用权,增加了人力资产,另一方面也使职工成为权益人,增加了人力资本,两者数额相等。会计分录为:借记“人力资产”科目,贷记“人力资本”科目。而人力资源的取得和开发成本则以“人力投资”账户反映,并在一定期间内将其摊入“人力费用”。
(2)人力资源的退出。人力资源的退出与投入恰好相反,应借记“人力资本”科目,贷记“人力资产”科目。如果退出时还有未摊完的“人力投资”,则列作损失。
(3)工薪报酬的支付。支付的工资作为劳动者权益的报酬,可以视作职工预支的利润,以“利润分配――工薪报酬”账户反映。借记“利润分配――工薪报酬”科目,贷记“现金”等科目。期末,将“利润分配――工薪报酬”账户借方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职工利润”科目。
(4)期末利润分配。由于将工薪视作职工预支的利润,所以应首先将本年工薪报酬加上年终净利算出本年的实际净利,然后按相同的比例,在人力资本与物力资本之间进行分配,并以“利润分配――未分配职工利润”账户反映尚未支付给职工的利润。对人力资本进行分配时,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职工利润”科目。
(5)期末调整。年终,企业应对其人力资源进行“财产清查”,由人力资源评估机构对人力资源重新评估其价值以保证账实相符和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如评估价大于原账面价应按差额部分,借记“人力资产”账户,贷记“人力资本”账户。反之,则作相反的分录。
5、人力资源信息的披露。人力资源信息的披露应包括以下两部分:
(1)人力资产信息的披露。应在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方单列“人力资产”项目,以反映企业人力资源的即期创利能力。其流动性类似于固定资产,由于强调人力资源的重要性和主观能动性,所以应将其列于“长期投资”与“固定资产”项目之间,为了反映企业用于职工的历史成本以利于进行用人决策,应将“人力投资”项目列于“人力资产”项目之前。
(2)人力资源信息的披露。人力资源至少包括人力资本和未分配职工利润两部分。
①人力资本的披露。应在资产负债表的“实收资本”或“股本”项目下设立“人力资本”明细项目,以反映企业拥有的劳动力投资,而传统会计报表中的“实收资本”或“股本”项目,则改为“实收资本”或“股本”项目下的“物力资本”明细项目反映。
②未分配职工利润的披露。应在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项目下设立“未分配职工利润”明细项目下的“未分配投资者利润”明细项目来反映。
[内容摘要]企业并购是一项非常活跃的财务活动,不同企业制度下企业并购行为是各不相同的,无论是业主制、合伙制还是公司制企业都有不同的并购行为目的,而企业扩张的实质就是资本扩张,主要实现形式就是企业间的并购,企业并购的动因主要包括效率解释、信息理论、问题和市场力量四个方面。
[关键词]并购行为动因分析
企业财务管理中最引人注目、最富有争议的论题莫过于公司的并购(M&A)活动了。企业并购作为企业的一种自主经济行为,它的产生和发展有其内在的要求。为了深入探究企业并购的动因,需从企业发展的内在本质入手,从不同企业制度下企业并购行为比较、企业扩张等角度对企业并购行为进行理论溯源,然后再对有关企业并购动因进行梳理和分析。
一、企业并购的行为分析
(一)不同企业制度下企业并购行为比较
1、业主制企业的并购行为分析。业主制企业是企业发展的历史起点,它的存在是以传统的手工技术和自由竞争的商品经济形态为基础的。由于单个企业主的资本总量是有限的,所以最初的企业起始规模也是有限的,表现为要素投入不足,从而使企业处在要素报酬递增阶段。要使生产要素组合产生出最大限度的劳动效率,企业必须增加要素投入,换言之,企业必须扩大规模。而扩大规模的最直接表现就是生产要素数量的增加,而生产要素数量的增加则需要货币资本的投入。企业只有积累和募集了更多的货币资本,才能获得占有和使用更大数量的各类生产要素的权力。从产权制度和运行机制两方面来看,业主制企业表现出如下特征:(1)产权高度一体化,即所有权与经营权是一致的,或者说产权是高度收敛的;(2)企业对市场价格的反映是非常灵敏的,即随行就市的机制非常灵活;(3)其行为目标就是利润最大化;(4)企业所有者自负盈亏,且负无限责任。
业主制企业及其运行的上述特征,一方面展示了它在推动生产力发展方面的优越性,另一方面又暴露了它的局限性,即其对生产力的推动是保持在一个较低水平。业主制企业制度功能的这种两面性反映在企业并购强度上,则表现为一个复杂、矛盾的诸多条件的相互整合过程。
首先,从并购动机来看,一方面,业主制企业产权的高度收敛及其由此所决定的利益协调和行为目标的高度一致性,使得业主企业具有较强的并购动机;另一方面,承担无限责任的制度安排又使得企业主对并购企业的风险举动不得不慎之又慎。
其次,业主制企业产权的高度收敛性又使得对经营者的选择缺乏弹性,企业持续经营良好就没有了制度保障,因而导致业主制企业在资金积累方面存在诸多的困难,使得并购的能力非常脆弱。
所以对于业主制企业来说,既存在并购的有利条件,又存在并购的限制条件,且不利条件是根本性、主导性的,因而其并购强度比较脆弱。
2、合伙制企业的并购行为分析。与业主制企业相比,合伙制企业发生了一些变化,主要表现在:(1)产权由高度集中趋向分散;(2)企业经营依赖于一人素质的高低变为合伙人知识互补的影响。由于以上两点,合伙制企业替代业主制企业无疑因提高了产权分散度和经营能力而增大了企业并购的强度。
但是,合伙制企业在提高产权分散度的同时非但没有改变,反倒加大了企业的不稳定性因素,这主要表现在:企业仍然依附于自然人;合伙人无论退出还是追加投资,都必须征得所有合伙人的同意,否则就要变更或结束合伙关系。另外,合伙伴企业的产权分散仅发生在企业内部,即产权没有采取证券化形式,没有外化,因而产权仍无法流动。加上合伙企业在保留“无限责任”的同时,又实行“相互”原则,所以,合伙人数越多,企业规模越大,每一个合伙人所承担的风险也就越大,因此合伙制企业的并购强度也不大。
3、公司制企业的并购行为分析。与业主制、合伙制企业相比,公司制企业的并购强度明显提高,这主要表现在:(1)提高了产权的流动性和分散性。产权的流动性是指产权进入市场交易的程度,亦即产权外化程度,通常以资本是否证券化以及证券交易额的大小和交易频率为具体表现形式。由于企业资本的证券化及其流动转让,不仅方便了投资者的进入或退出,也有利于企业快速地筹集大量资金,所以产权的流动性也就成了衡量并购行为的一个重要因素。产权的分散性是指产权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分割程度和分割方式,通常以出资人的多少、出资数量的大小及相应的财产责任的承担状况、权利分配和行使状况为具体表现。(2)提高了企业的组织稳定程度。一方面,公司制企业与业主制、合伙制企业不同,公司制企业建立了法人制度,这一制度使得企业成为一个不依赖于出资人而独立存在的民事权利与义务主体,这一主体可以依法支配出资人的法人财产,并以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另一方面,公司制企业所发行股票的不可撤回性,则满足了公司对经营资本稳定的要求而使公司的生命存在有了物质保障;(3)降低了债务责任。公司制企业的一大特点是责任有限,即出资人仅以其认购的股份额为限对公司所负债务承担责任。责任有限的意义在于,它因降低了单个投资者的风险而使企业大规模投资所需要的资金筹措有了可能,或者说,使企业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金有了可能。
从以上的比较看出,企业形态由业主制到合伙制企业的演进,就是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的过程,这一过程要么通过企业内部积累,要么通过并购来完成。单纯依靠企业内部积累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相对而言,通过企业之间的并购则可以使企业规模迅速扩大。在这个意义上讲,企业并购是企业演进的必然要求。
(二)企业扩张的行为分析
企业演进史表明,企业规模扩大是企业发展的内在要求,企业发展演进的历史就是一部波澜壮阔的企业扩张史。世界500强企业无一例外地走过了一段企业扩张的历程,才成就了今日的“经济巨无霸”。如美国的通用汽车、福特汽车、波音公司、杜邦公司、IBM公司等具有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沧桑历史的著名公司,虽然它们的发展充满了曲折和艰辛,但是,它们也都是靠一步步的企业扩张才造就了今日的辉煌。
众所周知,企业和资本是天然联系在一起的,资本是企业存在的前提和基础,没有资本,就没有企业;没有资本,企业便失去存在的意义和实在的内容。企业是资本的存在形式和载体,没有企业便没有了资本赖以存在、增值的依托;没有企业,资本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从某种意义上讲,企业因资本而存在和建立,而资本以企业作为其增值的手段和途径,企业是资本增值的机器,而资本是企业运动的动力。企业与资本的这种紧密联系决定了企业与资本的相互依赖。企业的扩张实质上就是资本的扩张,而企业扩张的主要实现形式就是企业间的并购。
1、企业扩张所反映的就是资本扩张。企业和资本密不可分的联系使得企业的运动与资本的运动是相互融合在一起的。两者之间的关系可表现为:(1)企业的运动以企业的建立为起点,而企业的建立过程则是一个资本投入的过程。不管企业是由货币资本形式投入而建立还是由货币资本与其他资本形式的共同投入而建立,企业建立的首要前提就是货币资本的投入,因此,企业的建立反映了资本的投入也就是表明企业运动的始点与资本运动的始点是一致的。(2)企业的运动过程与资本的运动过程是相互融合的。就企业运动的基本流程而言,大致可以描述为这样一个重复进行的过程:由资本投入赖以建议的企业,通过将不同的要素资源聚集到企业中进行加工转化,将加工对象变成商品,然后将商品在市场上销售出去,最终取得利润。这一过程实质上融合了资本运动的,企业对不同要素的聚集的过程,企业生产从资源转化为商品的过程,即是资本由生产资本转化为商品资本的过程,企业出售商品的过程则是商品资本转化为货币资本的过程。由此可见,在企业的运动过程中,资本运动是与其紧密相伴的,企业运动与资本运动是密不可分的。(3)企业运动的终点与归宿与资本运动的终点和归宿是一致的。企业运动的最终结果是商品出售和利润的实现,资本运动的最终结果则是资本回到货币资本形态和资本增值。如果说企业利润的再投入实现了企业扩张的话,那么,这也意味企业资本实现了资本扩张。
2、企业扩张的不同表现形式都归结为资本扩张。企业扩张作为标志企业发展壮大的过程和结果,具体可以表现为不同的形式,企业扩张并不是以惟一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而是具有多样化的表现形式。但是,企业扩张不管表现不哪种形式,最终都可以归结为资本扩张。企业扩张的形式可以有:企业资产总值增加;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包括生产能力的提高、销售额的增加、产值规模的扩大,甚至象企业职工人数的增加等,都可以看成是企业规模扩大。企业扩张的另外一个重要形式是企业利润的增加。尽管利润增加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受到多个环节、多种因素的影响,但它始终是资本实现增值的直接表现。如果一个企业的利润水平和其他条件不变,企业利润的大小总是受制于企业资本规模的大小。要想获得更多的利润必然要求更大的资本规模,更多利润实现的背后总是意味沣更大规模的资本的实现,即资本扩张的实现。企业利润增加也隐含着另一个重要形式,即企业利润率的提高。企业利润率所直接体现的就是企业的资本效率。资本效率高,表明资本的增值效率高,也说明在一定规模的资本、一定时期内资本增值的速度就快,即资本扩张的速度快。当然,我们分析利润增加、利润率提高的原因还取决于其他因素,诸如管理水平、员工素质等,并不惟一取决于资本规模。
3、资本的本性驱动企业扩张。只要资本还是资本,资本要求增值的本性是不会改变的,这一本性所产生的驱动力量就是使得企业扩张成为企业发展普遍追求的目标。如果企业不能带来资本增值则意味着企业经营的失败。资本要求增值的本质决定了资本并不是只要求一次实现增值就没有了进一步增值的欲望,而是一个无止境的过程。因此,企业扩张也是无止境的,持续的资本扩张总是以持续的企业扩张为条件。同时,在资本本性的驱动下,企业运动及企业扩张也总是受到资本运动规律的制约,企业发展变化的规律体现着资本增值的内在要求和运动规律,资本总是从根本上要求企业朝着最有利于实现资本更大增值的方向进行扩张的。
4、企业内部扩张的实现最终带来企业的外部扩张。企业的内部扩张是指企业依赖自身实现的利润进行再投入及在此基础上通过企业内部其他条件的改革而实现的企业扩张,其最主要的特征是在不改变企业产权和股权结构前提下进行的。实现资本积聚是企业内部扩张的主要方式,而资本积聚到一定规模,企业扩张的需求、竞争的需要便使得企业将积累到一定规模的利润作为新的资本投入企业,实现企业规模的扩张。因此,企业内部扩张的实现最终带来企业的外部扩张。企业外部扩张是通过并购等外部化行为而实现的企业扩张。其主要特征是企业的产权和股权结构发生了变化。与内部扩张相比,外部扩张有如下优点:(1)并购一个企业比新建一个企业所需要的时间较短;(2)并购一个企业比新建一个企业所需要的时间短;(3)在股票市场收购一家上市公司仅需要达到控股比例,而无需要拥有其全部投权;(4)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竞争优势。
从以上分析可见,企业运动始终与资本运动相联系、相融合在一起的。由于资本本性的驱动使得通过企业扩张来实现资本更大规模的增值成为企业演进中的一个基本现象。尽管企业扩张也有内部扩张和外部扩张之分,内部扩张的主要形式是实现利润的再投入,外部扩张的主要实现形式则是并购。通过并购实现企业扩张比内部积累更具优势。
二、企业并购的动因分析
是什么原因驱使着企业进行并购?这是企业并购理论研究首先要回答的问题。基于对不同企业制度下的并购行为、企业扩张行为的比较分析,对企业并购动因进行梳理和评述,便于我们深入探究企业并购。我们可以将有关企业并购的动因分成四个方面:效率解释、信息理论、问题和市场力量。
(一)效率解释
效率理论对兼并能带来的潜在社会效益给予了最乐观的评价,这一理论认为企业并购的动因在于通过并购可以获得某种协同效应,即并购后企业的价值超过参与兼并的两个企业的各自价值之和,效率因兼并而提高。这不仅给私人带来利益,而且也给社会带来了利益的增长。效率解释可以包括差别效率理论和无差别管理者理论。
差别效率理论认为,如果A公司的管理层比B公司管理层更有效率,在A公司并购B公司后使得B公司的效率上升到A公司的水平,则效率因并购而得到提高。差别效率理论的一个难点在于若把问题引向极端,将会得出经济社会中只应有一家企业这样的结论,即只有世界上管理效率最高的那家企业了。显然,在这一问题出现之前便会出现企业内部协调的问题。因此,效率差别理论的另一个解释是:无论你如何定义,总存在效率低于平均水平或者没有充分发挥其经营潜力的企业。此理论还进一步表明,从事相似经营活动的企业最有可能成为潜在的收购者。无效率管理者理论所指的无效率的管理者只是指未能充分发挥其经营潜力的管理者,而另一管理团体可能会更有效地对该领域的资产进行管理。或者从纯粹的意义上讲,无效率的管理者仅仅指不称职的管理者,几乎任何人都可以做得更好。所以,差别效率理论更可能成为横向并购的理论基础,而无效率的管理者理论则可能成为不相关业务的公司间的并购理论基础。
(二)信息理论
信息理论或信号假设指由于并购谈判、招标收购和制定联营计划的过程中会产生新的信息,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被重新估价。有学者将信息理论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背后鞭策解释,这一观点认为并购会刺激管理层去履行价值更高的经营战略。另一种是坐在金矿上解释,这一观点认为谈判或招标活动会散布新的信息,或导致市场相信投标者掌握有更好的信息,这时,市场会重新估价先前被“低估”的股价。价值低估的另一面是单个投资者与控制集团在地位上的不同。例如,公司股票的市场价值与这些股票所代表的资产的重置成本间的比率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比率,如果一家公司想要增加生产特定产品的能力,购买一家生产这种产品的企业比从头做起更便宜。假设这一比率为0.6,收购溢价高于市场价值50%,结果是收购价为0.6乘以1.5,等于0.9。这意味着平均收购价格仍比收购资产的当前重置成本低10%。
(三)市场力量
一个常被用来解释并购活动的理由是并购会减少市场竞争的对手,提高企业的市场份额。但市场份额的提高并不意味着规模经济的形成,只有当并购企业既增加了市场占有率,又形成了规模经济,这一理由才能成立。事实上,经常有一些关于并购企业通过并购活动提高其市场占有率的反对意见,这种意见认为并购将导致“过度集中”或“不良的市场结构”。如果一个行业中存在少数几个销售额占较大比重的企业,这些企业已经认识到其活动和政策会相互产生影响,这种相互影响的认识将会导致企业间在采取行动时的考虑和对政策变动的反应趋向于“共谋”。结果,企业的价格和利润将含有垄断的因素。
(四)理论
我们知道,当管理者只拥有一小部分公司的所有权时,问题便产生了。这种部份所有权会导致管理者的工作热情比拥有全部所有权时少,并且因为大多数花费可由拥有多数股份的所有者承担,所以他们会消费更多的津贴。同时,在股权分散的企业,单个所有者没有足够的动力花费大量资源去监督管理者的行为。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并购活动的存在也是其中的方式之一。
关键词:财务管理;目标 ;确立
财务管理目标是财务学的核心问题之一,财务管理目标是企业理财活动所希望实现的结果,是评价企业理财活动是否合理的基本标准,它是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导向器,决定着财务管理主体的行为模式。确立合理的财务管理目标,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对财务管理目标的研究,一直是国外财务学者关注的焦点内容之一,近些年我国财务学者也尽力探讨,力求找到既能符合财务活动的内在要求,又能衔接国家财务管理目标,并能满足企业各经济当事人经济利益的要求的企业财务管理目标。
一、对财务管理目标不同观点的评价
(一)利润最大化。有学者明确提出:“用利润最大化作为企业理财总目标是一种客观的选择” ,以利润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目标有其合理性。一方面,利润是企业积累的源泉,利润最大化使企业经营资本有了可靠的来源;另一方面,利润最大化在满足业主增加私人财富的同时,也使社会财富达到最大化。然而,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业主经营逐渐被职业经理经营代替,企业利益主体呈现多元化,在这种情况下,利润最大化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就不合适了。这不仅因为利润最大化概念含糊不清,既没有反映出利润取得时间以及与投入资本额的关系,也没有考虑获取利润和所承担风险的关系,可能导致财务人员不顾风险去追求最大的利润;三是利润最大化往往会使企业财务决策带有短期行为倾向,而不顾企业的长远发展。。
(二)每股盈余最大化。20世纪60年代,随着资本市场的逐渐完善,股份制企业的不断发展,每股盈余最大化逐渐成为西方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这一目标在科学上更进了一步,因为这里的“收益额”有投入资本概念,它是一定时间内单位投入资本(每股,不是每元)所获收益额,充分体现了资本投入与资本增值之间的比例关系,但这一目标一是没有考虑每股盈余取得的时间性,二是没有考虑每股盈余的风险性。
(三)股东财富最大化。这是近几年西方财务管理中比较流行的一种观点。股东财富最大化是用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来计量的,它考虑了风险因素;也考虑了货币时间价值。然而,这种观点也有其缺陷。首先,强调股东的利益,而对企业其他关系主体的利益不够重视,不利于处理好现代企业财务活动中产生的各种财务关系。其次,股票价格是受多种因素影响的结果,并非都是公司所能控制的,把不可控因素引入理财目标是不合理的。再次,它只适合上市公司,对非上市公司很难适应。
(四)有时财务目标还被表述为企业价值最大化。企业价值的增加,是由于权益价值增加和债务价值增加引起的,假设股东投资资本和利息率不变,企业价值最大化与增加股东财富具有相同的意义。企业价值最大化充分考虑了资金的时间价值、风险价值和通货膨胀价值对企业资产的影响,克服了企业在追求利润上的短期行为。因此,有学者认为该观点体现了对经济效益的深层认识,“它是现代财务管理的最优目标” 。然而,该观点仍受到批评: “从理论上看来颇有道理,但是在实践的可操作上却存在着难以克服的缺陷”。如果用资产评估值来计量,方法上虽然科学,但是“资产评估通常在企业经营方式变更、资产流动、产权变更时采用,在企业日常管理、业绩评价中费时费力,事实上也难行得通”。
二、财务管理目标选择的环境约束
以上我们可以看到,财务管理目标的提法经历了一个不断反复、变化的过程。从利润最大化到财富最大化再到企业价值最大化是主线发展过程。从宏观定位角度来看,我们的市场经济尚处于一种不成熟的市场经济,这种现实背景决定了我国财务管理目标的选择过程既有西方已走过的道路,也有在现实国情、现实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状况下的个性选择。联系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和企业运行的现实情况,我们不得不对财务管理目标做重新的审视。财务管理目标的选择遵循着本身的规律性,每个经济主体都要根据变化着的经济形势,以及自身发展规律和发展特点,适当地制订、修正或更新自己的财务管理目标,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不同国家的企业面临的财务管理环境不同,其财务管理的目标也并不完全一致,即使是同一企业,由于其财务活动涉及不同主体的利益,其财务管理的目标也不是唯一的。
三、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研究的发展趋势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在不同的经济发展时期,选择不同的财务管理目标,是社会经济发展尤其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究竟哪个更适合我国企业,还有待时间的检验。在该问题中出现的诸多观点,说明财务管理目标引起了理论和实践界的普遍关注,同时也说明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理论研究还不成熟。立足现状,展望未来,笔者认为,我国学者对企业理财目标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几大趋势:
(一)“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是当前呈主流性的学术观点,其他的一些新见解有不少是围绕企业价值最大化这一中心观点的修补和完善。
(二)注重协调企业多边财务关系主体的相关利益,是确立企业理财目标的一个重要依据。这里的相关利益主体包括所有者和经营者、企业内部的员工、企业的债权人以及其他合作伙伴,财务管理目标只有充分考虑这些相关主体的利益才是合理的。
(三)确立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更应看重企业的长期利益。学者们对利润最大化等管理目标的批评,反映出学者们的一种期望:容易导致企业经营行为短期化的理财目标不是好目标。因此,学者们的研究成果试图确立一个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的财务管理目标,在这样的目标中,体现资金的时间价值、经营的风险价值和长期效益。
(四)关注社会责任已经引入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内容。承担社会责任是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基本约束条件,社会责任必然要和企业长远利益结合,两者是相辅相成的,一般来说,企业只要依法经营,在谋求自己利益的同时就会使公众受益;同时企业还要受到商业道德的约束,接受政府的行政监督和社会公众的舆论监督,协调企业效益和社会利益的矛盾,构建和谐社会。
(五)区分不同类型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将成为该领域研究的趋势之一。在我国现行的研究中,有的学者开始探讨中小企业的理财目标、亏损企业的理财目标、高科技企业的理财目标、上市公司的理财目标和非上市企业的理财目标等。揭示了课题研究的一个趋势: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正逐步走向深入,向具体化发展。应当说,这种研究思路是正确的,它将有力推动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研究的实证化和针对性。与此同时,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也可能在企业内部进一步分解,将总体财务管理工作目标具体落实到各级管理者的管理目标中。??
四、企业财务管理总目标的构建
针对以上财务管理目标发展的趋势分析,基于现代企业资本结构与利益主体结构的特点,单纯的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已不足以实现企业的生产经营目的,只有确立以盈利能力、财务状况、积累能力三位一体的目标组合,才能有效地实现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目标,财务管理目标应有其个性化特点。怎样具体合理确定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笔者认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总目标应该是企业财务状况目标、企业财务成果目标和企业资本积累目标三者的综合。按照这一总目标的要求,企业既要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又要获取满意的财务成果,还要保持适当的积累水平。
所谓良好的财务状况,是指企业具有合理的资本结构和拥有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的现金流量,从而能够维系较低的资金成本水平与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所谓满意的财务成果,是指企业获得了较高的资本报酬率。所谓适当的积累水平,是指企业在正确处理近期利益和远期利益关系的前提下,使自身保持长期稳健发展的留利水平。
现代企业在管理工作过程中,大多都要以设置经营业绩财务指标,以便于考核与评价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程度。按照企业财务指标所反映内容的不同,可将财务指标分为四类,即反映企业偿债能力的指标、反映企业营运能力的指标、反映企业获利能力的指标和反映企业保值增值情况的指标。反映企业偿债能力的指标,对应于企业的财务状况目标;反映企业获利能力的指标,对应于企业的财务成果目标;反映企业保值增值情况的指标,对应于企业资本积累的目标。由于反映企业营运能力的指标是对企业资金周转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价的指标,而资金周转的快慢取决于资金占用额和资金周转额的两个因素,这两个因素又会同时影响企业的获利能力与偿债能力。所以,反映企业营运能力的指标,既对应于企业的财务状况目标,又对应于企业的财务成果目标。概而言之,将现代企业的财务管理总目标界定为财务状况目标、财务成果目标与资本积累目标的综合,与目前企业所通行的财务指标体系的构成是一致的。
财务管理目标必须具有可控性与可分解性,才能够在实际的企业财务管理活动中发挥作用。目标的进一步分解,既然企业是通过一系列财务指标值的预设来体现财务管理目标实现要求的。那么,财务指标值预设的合理程度、可操作性,也就直接决定着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程度。在把财务状况、财务成果与资本积累三大目标同时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情况下,只要把每一项目标值都设定为一个合理区间,而不是设定为一个最优点,在三维坐标系中,就不难找到三大目标值彼此协调、相互重合的区域。这一重合区域中的任何一个点的三维坐标值的实现,都意味着三重目标的同时实现。
综上所述,适应企业财务管理环境的变化,企业应从财务状况、财务成果和资本积累三个方面来搭建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体系。良好的财务状况是企业生存的基础,较高的资本报酬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源泉,适度的资本积累是企业持续发展的保证。只有求得三者的统一与协调,企业才可能获得生存与发展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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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非法集资;立法缺陷;立法完善
中图分类号:D9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35-0118-02
一、非法集资犯罪的立法规定
1993年沈太福案、1995年邓斌案之后,1997年刑法设立了“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三个罪名,基本建构起集资行为的刑事管制框架。在司法实践中,主要适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除此之外,还对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诈骗罪等相关罪名起到“拾漏补遗”的作用。现行《刑法》中,用来规制非法集资的三个主要罪名分别规定在第176条、第179条和第199条,在刑法分则结构安排中分属于第3章第4节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和第3章第5节的金融诈骗罪。三个罪名的规制对象和量刑幅度各有不同,共同构成非法集资犯罪的刑法制裁体系。
二、非法集资犯罪的立法缺陷
在司法实践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往往存在着与合法的民间借贷如何区分的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两个界定:一是对“社会公众”含义的界定。司法实践中经常以吸收存款对象的多寡作为判断标准,但往往导致该罪入罪门槛太低的问题。目前学界普遍认同“应从集资对象是否具有不特定性或开放性方面来界定‘社会公众’的含义”,而不能仅仅因为集资对象人数众多就认定为“社会公众”,即认为向特定人群借款的,就构成民间借贷,向不特定人群借款的,就构成吸收公众存款。之所以强调集资对象的不特定性或开放性主要是因为往往如果对象特定,如仅针对亲友和单位内部员工集资,信息来源对称,风险也能提前预知,一旦亏本往往不会引发恶性。这种观点得到了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认同。二是对集资用途的界定。在现实生活中,企业或个人集资后,有的是将集资款用于从事非法的资本、货币经营,有的则是将集资款用于从事合法的商业、生产运营。刑法设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法目的在于规制以经营资本、货币为目的的间接融资行为,而且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只有行为人将集资款用于从事非法的资本、货币经营时才可能侵犯这一客体。但是司法实践中,往往受到严惩非法集资观念的影响,司法实务部门常常将该罪的入罪门槛降低包括了直接融资行为,这是不恰当的。对此,相关司法解释予以了界定。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中,以集资诈骗罪定罪量刑的案件不少,那么如何区分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呢?普遍认同两罪的本质区别是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2012年轰动一时的吴英案中,重要争议之一便是吴英的集资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法院认为“吴英用所集资金的400万元为自己买服饰,600万元请客吃饭,是肆意挥霍”,“吴英是在明知没有归还能力的情况下采取虚假宣传、欺骗等手段进行诈骗”,但是,吴英及其律师却认为吴英的本色集团拥有一系列实体经营店,其所借高利贷主要用于企业经营,而不存在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不是被突然抓捕,吴英有能力还贷”。我国目前的立法并没有对“非法占有目的”做出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判定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依据除了一些基础证据之外主要是法官的经验和逻辑,这就往往导致将本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认定为集资诈骗行为。但是司法解释一直在试图为“非法占有目的”提供一个可操作性标准。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为例,它总结了之前的立法和司法实践,规定了八种“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该司法解释与之前的解释相比有了很大进步,更加具体明确,区分了生产经营与非生产经营。
我国司法实践中处理非法集资的现状是,如果能证明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则适用集资诈骗罪,反之则适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种情况下,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在司法实践中适用较少,但是该罪却是刑法上唯一可以被用来规制非法集资活动的直接融资手段的罪名,因此该罪应当被扩大适用。
三、非法集资犯罪的立法完善
(一)区分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
综观我国处理集资案件活动的司法实践,将多数非法集资行为都归结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实际上是混淆了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但是多数民间非法集资往往是集资者自己使用资金,更类似于直接融资模式。比如之前的“孙大午案”,这是吴英之前民间融资遭遇法律风险的典型。北京大学彭冰教授有观点认为“孙大午案其实是属于直接融资,大家信任他才给他钱,这个逻辑与间接融资的存款不同,后者要求更多的是安全。用间接融资的逻辑来处理直接融资的问题,就取缔了民间直接融资的空间”。
笔者认为,应当采用在集资案件类型化分析基础上进行区别对待的思路。对于间接融资,集资者只有通过成立具有特许资格的金融中介机构这一正常渠道才能使集资行为合法化,虽然金融机构特别是存款类金融机构的设立条件严格,对于民间集资者来说设立难度很大,但是,可以在现行的《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的法律框架内,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设计更多合适的金融产品以满足中小企业日益增长的融资需要。对于直接融资,仅就刑法制裁而言,应将多数非法直接融资适用“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而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回归处置非法间接融资的本意。一味适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不仅不符合法律解释的逻辑和刑罚目的,而且会扩大本罪的适用范围,不利于为民间金融的合法化预留空间。当然,对于直接融资的规制来说,仅仅依赖于刑法制裁是不行的,一方面要加强法律部门内部的配合,建立起民事、刑事和行政多层面的法律责任体系,另一方面更要积极探索金融制度层面的监督和管理机制,毕竟法律的调整是最后一道防线,轻易不应触及。
(二)犯罪构成要件的完善
1.“社会公众”含义的进一步明确
前文所述,高法解释将亲友及单位内部人员排出公众范围,却并没有对亲友及其单位的具体含义作进一步的解释,只是给出了模糊抽象的概念,这仍会导致司法实践难以对此进行精确的认定。比如亲友这一概念,在中国传统语境下本身就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范畴,覆盖面过大,建议可将其改为“亲属”或者“亲人”,这样既能缩小范围使司法解释更具操作性,同时也更符合立法者防止本罪适用扩大化的本意。近年来,无论是最高检、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还是最高法《关于印发的通知》都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人数做了明确的规定,以对该罪的“社会公众”和“情节严重”有更为客观的量化标准,试图在司法实践中弥补立法层面的缺陷。
2.擅自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扩大适用
对于非法集资活动,结合这类犯罪本身的性质和特点,更为合适的规制手段应当是适用直接融资的法律制度。而刑法上可以被用来规制非法集资活动的直接融资手段,只有第179条的“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因此应当扩大该条的适用范围。有观点认为,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其一,该罪适用不应当执着于载体形式,而应当包括所有非法集资安排。擅自发行的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无论如何标准化,其都不可能公开上市交易,只能私下转让。一味拘泥于出资凭证的标准化,限制了该罪的适用,且不适应实践发展。但是非法投资安排却可以涵括各种形式和手段的非法集资活动,扩大“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适用范围,从而以直接融资的模式来处理这类集资活动。其二,该罪适用范围应当仅仅局限于公开发行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虽然刑法中关于本罪的规定没有以公开发行为条件,但是本罪作为行政犯,应当以违反《证券法》为前提。现行《证券法》明确要求公开发行证券,而《证券法》188条规定的表述是“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可见本罪还应当包括变相公开发行的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关涉公众利益和社会稳定,需要法律对其予以规范,甚至刑法的规制。虽然我国已经基本建构起了非法集资犯罪的刑事管制框架,但是仍存在不少需要完善之处,既要在区分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模式的大前提下采取不同的措施对非法集资行为予以规制,又要对现有罪名的犯罪构成要件予以进一步的完善。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惩治犯罪,保护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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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成本渠道;利率
Abstract:If operation capital is an essential part of production and allocation,nominal interest rate enter production function and have an impact on firm’s production and price setting,then monetary shock will have an effect on aggregate supply through cost channel as well as on aggregate demand. Therefore,monetary contraction will increase of price level rather than decrease. By building a New-Keynesian to analyze,we find that cost channel plays a relative weak role in a low efficient financial system.
Key Words:monetary policy transmission mechanism,cost channel,interest rate
中图分类号:F82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2265(2011)02-0008-04
一、引言
尽管学术界普遍认为和支持中央银行应采用间接的货币政策工具,比如存款准备金率和再贴现率等,但实际上,还并不是很清楚这些工具能在多大程度上对转型和发展中国家有效。因为,低效且刚性的存款准备金要求和不发达的债券市场使公开市场操作效果并不显著。因此,间接调控工具的成功与否取决于货币政策传导渠道。
为揭示货币政策影响实体经济的具体传导渠道,经济学家提出了大量的理论模型并进行实证分析。由于最早从IS―LM模型发展而来的利率渠道不能解释产出波动,信贷渠道、资产价格渠道、汇率渠道等陆续进入研究的视野。主流观点认为这些都属于需求型的传导渠道,货币政策主要通过改变利率来影响家庭与企业的储蓄和投资决策,进而影响总需求。传统观点普遍认为紧缩性的货币政策会带来产出和通货膨胀的下降,但大量的实证却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在研究货币政策冲击的文献中,“价格之谜”是最具争议性的经验发现之谜之一,即尽管持续的时间比较短,而且在统计上只有勉强的显著性,从紧的货币政策通常导致价格水平升高而不是下降,货币政策冲击减少了总需求却并没有使企业降低产品的价格。对此通常有两种解释:一是货币政策冲击中未预料到的部分没有得到有效测度;二是货币政策传导的“成本渠道”。前者的理由是目前广泛使用的VAR分析不能准确地度量和估计货币政策中的前瞻性变量。后者则认为不存在方法论上的问题,相反地,在受到货币政策冲击后,正是成本渠道的存在才导致价格或通货膨胀与名义利率同向变动。作为研究货币政策传导渠道机制演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成本渠道存在与否及其对总供给的影响越来越受到特别关注。
(一)“成本渠道”的相关理论
Barth和Ramey(2001)最早提出了货币政策传导的“成本渠道”,即企业在卖掉产品获得收入前要从金融中介借入资本为生产要素融资和支付工资。因此,名义利率进入生产函数并影响企业的生产和定价,最终会影响到产出和通货膨胀。除了传统的总需求渠道外,货币政策还会通过产出成本对经济产生影响。虽然可以通过提高短期利率减少总需求来降低通货膨胀,但企业的借贷成本也会因利率上升而增加。于是,企业在定价时会提高产品价格来抵消通货膨胀的影响。货币政策冲击通过成本渠道放大,高利率会转换成高生产成本,最后会引发成本推动型的通货膨胀。
在传统凯恩斯主义框架下,一般认为应运用货币政策调节总需求,通过总供给对经济产生的影响则一直被忽视。在新凯恩斯主义商业周期理论的框架内,成本渠道的存在对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执行有着显著的政策意义。Ravenna和Walsh(2006)考察了货币政策冲击对消费的边际效用和政府支出的影响,发现不能拒绝成本渠道存在的假设。当企业的边际成本直接取决于名义利率时,成本渠道必然存在,货币政策对经济的任何冲击,如对生产率、政府支出、偏好等的冲击,都会导致中央银行在执行最优货币政策时面临稳定通货膨胀和产出缺口之间的权衡。Surico(2008)发现无论是前瞻、后顾还是当期型的货币政策规则,在扩充了成本渠道的总需求和总供给模型中的模拟结果都是稳健的。当成本渠道效应在统计上显著时,试图限制实体经济的周期波动则会导致不必要的通货膨胀和产出波动率增加。追求稳健型货币政策的中央银行要最小化对经济的损害,就不得不加大调整利率的力度,实行扩张性的货币政策。成本渠道的存在削弱了调整利率应对冲击的有效性,抵消了积极货币政策的实际效果,从而也降低了货币政策承诺的可信度(Tillmann,2009)。
因为中央银行的目标函数和通货膨胀的调整机制是决定货币政策制定的关键因素,成本渠道的存在从许多方面改变了过去标准的最优货币政策结论。比如,货币政策为了通过利率的变动来应对生产率冲击和需求扰动,产出缺口和通货膨胀都不得不被允许产生波动。
(二)“成本渠道”存在的实证检验
为了证实成本渠道不仅仅是一个理论上的推测,学者们分别从宏观、行业和企业层面上做了大量的实证研究来证明其存在。Chowdhury等(2006)估计了G7国家的成本渠道与通货膨胀之间的动态相关性,结果表明成本渠道效应在法国、意大利、英国和美国存在并显著,在德国和日本虽然存在但并不显著。成本渠道的存在增强了对美国、英国和欧元区国家通货膨胀动态变化特别是在高通胀期的解释力,以往的标准凯恩斯主义模型则无法解释这一点。
Barth和 Ramey(2001)使用行业数据进行VAR分析,发现了支持成本渠道作为价格之谜成因的证据,美国货币政策存在成本渠道效应,并且在1979年以前要显著得多。Gaiotti和Secchi(2006)利用时间跨度长达14年的2000家意大利制造业企业的大样本数据进行GMM面板回归,发现企业的定价行为对成本渠道存在和货币政策通过总供给对经济产生影响给出了直接和充分的证据,在微观层面证实了成本渠道的存在。
总的说来,现有的理论和模型都是在新凯恩斯主义的框架内发展而来。在绝大多数发达国家,成本渠道的存在已被大量的实证所支持,在发展中国家存在与否仍有待检验。
二、成本渠道的模型分析
现实中,中央银行并不能直接控制所有的短期市场利率,而是通过操控一些货币市场工具来影响经济活动。短期利率也并不总是货币政策中最重要的影响因素,而是长期利率发挥关键作用。因此,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是比较间接地影响企业和私人部门,金融中介在其中发挥着核心作用: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工具改变金融中介机构和金融市场的预期和行为。在以金融压抑为特征的发展中国家,银行信贷是企业短期经营资本和长期固定资本积累的主要来源。在货币政策的传导中,银行不仅作为信贷渠道还作为成本渠道发挥着关键作用,把货币冲击放大和传播到整个宏观经济中。
为理解金融中介在货币政策传导的成本渠道中发挥的作用及对经济的影响,在价格刚性假设下,本文建立一个内含三部门经济的新凯恩斯主义商业周期模型来进行分析。
(一)家庭部门
(五)模型分析
传统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理论忽视了利率变动对金融中介的影响,以及金融中介在货币政策传导过程和调控结果中的核心地位。从模型的分析可以了解到作为货币政策传导成本渠道的金融中介体系对货币政策执行效果的定量影响。在一个高效的金融中介体系中,货币政策对产出和价格的冲击及对生产的直接成本的影响是直接的。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成本渠道的存在影响通货膨胀的动态路径,但模型的分析结果认为在对直接成本的影响上,金融中介体系的作用和利率变动的影响是一致的。在低效率的金融体系中,成本渠道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相对要弱一些。
三、分析和结论
近年来,许多国家的央行都提高利率来主动防止通货膨胀上升。为了使货币政策获得成功,中央银行必须准确和综合评估其对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具体影响和有效时间。尽管对通货膨胀的经典货币反应就是提高利率,这也许能够降低通货膨胀,但国内利率上升会导致资本的迅速流入和本币的实际升值,从而进一步对本国出口和进口竞争性行业造成比最初的利率上升更为严重的损害。过高的利率还会导致产出与就业的下降,降低实际工资,削减利润。事实上,如果提高利率对生产力的损害超过了实际工资下降所带来的补偿,通过货币政策传导的成本渠道,高利率会转换成产出的边际成本,最后会带来更高的通货膨胀。那么作为紧缩性货币政策的结果,最终也许并不能使通货膨胀下降。
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演化究竟是渐进还是突变的,通过渠道传导机制执行的货币政策与最基本的公开市场操作有什么不同之处,货币政策通过渠道传导后会对经济产生什么样的冲击及最终结果?这些基本问题都还没有被很好地理解。完全理解货币政策的传导,需要综合考虑其对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影响。成本渠道的存在并不是要否认货币政策对总需求的影响,而是要说明无论在短期还是长期,货币政策通过总供给同样对经济产生重要影响。中央银行在制定货币政策时都会权衡其对经济产生的冲击,但对总供给的影响一直被忽视,考虑成本渠道效应下的宏观经济稳定政策也似乎是相对有限的。但可以确定的是,在货币政策传导中成本渠道的作用不可忽视。成本渠道正逐渐成为构建宏观经济一般均衡模型的一块重要基石。
货币制度决定了宏观经济的易变性。金融部门中的最终信用提供者,也就是中央银行大致决定了在信用经济中的名义和实际利率。一个设计正确的利率体系能实现很多政策目标。更为可行的合理货币政策规则应该是通过逐渐放宽汇率波动区间和随机干预相结合的办法来有步骤地实现浮动汇率制,并将实际利率维持在一个较低但仍为正的水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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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人力资源确认计量意义
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绩效尽管多是无形的,如使员工认同公司经营理念、企业文化等,通过与同行业相比,员工的劳动生产率更高,从而间接地为企业创造出巨大的利润。管理者对员工的了解,薪酬的设计和考核体系的建立,是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内容。人力资源确认和计量在为企业管理者提供帮助的同时,也会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的管理效率。
一、人力资源确认、计量与管理需求
人力资源确认、计量是人力资源管理与会计学相互渗透所形成的新型会计计量方法,将人力资源作为企业的一项资产,通过传统的会计方法和其他学科领域的方法,对人力资源的成本和价值予以确认、计量和记录,并将结果报告给管理当局及企业外部信息使用者。
1.财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使得人力资源的因素对企业经营成败的影响越来越大,投资者对人力资源信息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这是人力资源会计确认、计量的一个很重要因素。人们还迫切需要企业提供与他们决策有着密切关系企业人力资源信息。于是,人力资源会计的出现成为历史必然。
2.人力资源管理的需要。现行会计将人力资源投资支出计入当期费用,不单独提供有关人力资源投资及其变动的情况、人力资源投资的经济效果以及人力资源的经济价值等方面的信息,因而也就无法满足人力资源的管理和控制对信息的需求。传统观念中,人力资源只是花钱部门,不创造利润,因此地位极低。随着人力资源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人才成为经济资源中最重要的因素,是企业财富的真正象征和源泉。
3.企业提高效益的需要。市场经济下,谁争取到合理的高素质人才,谁就会在市场经济中立于不败之地。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为了获得更好的人才,加大了人力资源投资,包括提高物质待遇、改善人际关系、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在职培训等。而投资的效益如何,这是企业管理当局所关心的问题,相应地就要求会计上对人力资源的收益与成本进行核算,考察其经济效益。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用人制度的不断完善,这种对人力资源进行核算的动力将会逐渐加大。
4.财务会计核算原则的要求。事实上,单从会计核算原则考虑,现行会计对人力资源的处理也有诸多不妥。一方面,将人力资源投资计入当期费用,违背了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企业在人力资源投资上的投资支出,其收益期往往超过一个会计期间以上,属于资本性支出,应先予以资本化,然后在分期摊销,而现行会计却是将其全部作为当期费用。另一方面,将人力资源支出费用化,必然使各期盈亏报告不实,导致决策失误。同时,当企业大量裁员时,尚未摊销的人力资源投资支出应作为人力资源流动的损失,计入当期费用,但现行会计并不能反映出这种损失,不利于经营者进行正确决策。所以,从遵循会计原则的角度而言,实行人力资源会计也很有必要。
二、丰富了人力资源的考核指标
1.人力资源价值计量方式。在当前阶段,对人力资源的价值计量主要采用货币性计量方式,其中最有代表意义的是以工资为基础的“未来工资报酬折现模型”,即人力资源价值为其最初为企业提供服务起至退休或死亡止,工资总和的折现价值。但这种模型至少有三个局限:(1)它是事后的计算结果;(2)它忽视了职工除因死亡或退休外退出企业和改变角色的可能性;(3)未考虑企业收益的差别是由于人力资源的差异造成的。其最大的局限是它颠倒了人力资源价值与工资的关系,认为工资的折现价值决定人力资源的价值,这正如由商品的价格决定其价值一样令人费解。况且工资受诸多非经济、非市场因素的干扰,高低悬殊,波动很大,这样就使价值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
一个人的经济价值由形成其目前的身体状态的知识技能水平所投入的各种生活资料价格、健康保健投资、教育培训投资及所放弃的收入等决定。其工资的收入,特别是基本的工资收入应由构成人力资产价值的不同项目分别采用不同的时限折算之后的总和来决定。
2.考核指标。人力资源财务比率考核指标可以是:人力资产比率、人力资产利润率、人力资产增长率等。另外还可以采用对职工心理、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对企业满意度等非财务指标进行定性分析,以综合评价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绩效。企业应开多高的价招募人才,才能吸引到优秀人才,又不至于使人力资源成本过高呢?在一个正常的、成熟的人才市场上,各类人才的薪金即人力资源的使用价格由市场决定。人力资源的价值是由生产、发展、维护和延续劳动力所必须的生活资料价值所决定的。
(1)人力资产比率。其公式为人力资产与企业全部资产的比值。该指标用来反映企业管理者对人力投资的重视程度以及企业的发展潜力。(2)人力资产利润率。其公式为企业利润总额与人力资产的比率。该指标用来反映企业占用一元的人力资产所创造的利润额。不能简单地认为该项财务指标值越大越好,因为这可能预示着企业没有后劲。(3)人力资产增长率。其公式为期末人力资产额与期初人力资产额之差与期初人力资产额的比值。该指标大小可以用来评价企业在提高人力资源素质方面所作的贡献。
三、人力资源确认和计量的意义
对人力资源进行计量和核算又有着其特殊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对组织认识自我的情况会有很大帮助,比如有利于对员工进行有效的薪酬设计和激励等;另外,对人力资源管理也有其特殊的含义,因为不论是从未来组织的发展还是从组织对现状的自我核查来说,对人力资源进行准确有效的计量都是很重要的。
1.减轻人员变动损失。从管理角度讲,适度的人员流动可以促进职工之间的竞争,增强企业活力。但流动率过高对企业也有消极的影响。在目前的人事管理方式和会计核算模式下,高流动率仅反映员工对企业的满意度低,而不能使人事主管们看到频繁的人员流动的经济性质和结果,加上目前劳动力总量供给大于需求,企业较易得到替代者,所以从企业员工的高流动率并没有引起过多关注。人力资源确认和计量,可以从两个方面为企业管理者提供帮助:(1)人员流动的经济损失披露;(2)说明该索取多大数额的赔偿才能避免或减少人员变动所带来的损失。
2.价值链管理精确化。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是价值链管理。这条价值链上有三个主要环节,第一个环节是价值创造,第二个环节是价值评价,第三个环节是价值分配。“价值创造”强调的是创造要素的吸纳与开发。它要求人们确定这样一种理念:知识创新者、企业家和员工是企业价值的创造者,而其中的主导要素是知识创新者和企业家,尽管他们的人数占不到企业的20%,但他们却创造了企业80%以上的价值。因此,企业一定要注重吸纳一流人才,同时也要注重通过开发提升员工的价值。
价值评价强调的是要建立科学的价值评价考核体系,这一体系包括个性特质评价、职业行为能力评价和关键业绩指标考核。价值分配的内容不仅包括工资、奖金、红利、股权,还包括职权、信息、机会、学习等,其中最重要的是企业薪酬体系的设计。对人力资源的价值链管理离不开对人力资源价值的确认和计量,只有科学的计量手段,才能提高价值链管理水平。从激励的角度看,人力资源价值链的三个环节具有环环相扣的内在联系,可以说,激励的依据是价值评价,激励的手段是价值分配,而激励的目的在于使企业价值的创造者发挥主动性和创造力,从而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利益。
3.人力资源是一种特殊资产。人不仅是社会生产的基本要素和生产力的主导因素,还是有血有肉、有思想、会思维的高级动物。企业可以通过支付工资等费用来拥有人的劳动力使用权,但企业不可能对人本身拥有所有权和控制权。可见,人力资产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是分离的。企业在人力资源的载体――人身上的投资是企业付出的可以用货币计量的投资,是可以取得预期收益的权力,是企业能够控制和利用的,将人力资源资本化,就可以对人力资产进行计价。
现代企业管理和营销理论认为,市场经济下,一个理想的人力分布配置应是“亚铃型”,企业的科研人员和营销人员相对来讲应该较多,而生产人员应该较少。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可以按人力资源的作用即生产部门人力资产、管理部门人力资产和销售部门人力资产对人力资产分别确认。这样一来,信息需求者就可以了解企业的人力资源的分布,从而可以分析企业的人力结构是否合理,据此还可以作为预测企业的未来前景的工具之一。
世界高新技术革命的浪潮,已经把世界经济的竞争从物质资源竞争推向人力资源的竞争,对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将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制约因素。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信息,必然离不开人力资源价值的评估和计量。在人口众多,而人口素质相对较差的我国,实行人力资源确认和计量更具有必要性和急迫性。
参考文献:
[1]安明硕:《对人力资源会计研究的几点思考》.财会月刊,1999.11
学中对合伙(Partnership)的解释为:“在这种组织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他们的贡献(资本或力量)数量和可能得到的利润的分配取得协议”,[155] 民法学中合伙既指合伙契约,也指因合伙契约而成立的团体;民法简称合伙契约为合伙,规定称二人以上互约出资,以经营共同事业之契约,出资种类并无限止,金钱而外,债权、物权、无体财产权、营业权以及劳务信用均可为出资。[156] 在合伙关系中,合伙人对债务负有无限责任,每个合伙人的私人资产都可作为他们债权人的担保品。在学理和各国民法实践中大多认为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古代合伙经营起源很早,春秋时管鲍联资经商、鲍让利于管的佳话一直被后世的商人当作榜样写入合伙契约,而明确的合伙记载已见于唐初张建的《算经》。清代合伙经商已很普遍,所谓“合资”、“合股”、“连财合本”等词都是合伙的不同说法,清代的合伙契约制度也更为完备。这里仅考察清代合伙经商的资本形态、经营方式和盈亏分配。
(一)合伙制的资本类型
清代合伙制的资本除货币外,还有商业设施、商品、商业信誉和人力资本,这几种资本都须与货币资本合伙才能构成商业经营,并在合伙时折算成货币或规定其所占份额。
1、资金合伙
由于商业经营的需要,资金之间的合伙是最为普遍的形态。合伙人的出资额都事先约定,有的在合同中规定,明清以来的合伙契约格式中都写明“各出本银若干作本,同心竭朋【?胆】,营谋生意”。[157] 合伙人的出资又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平均出资,各人出资相等,如康熙六十一年徽商汪乾初、汪全五在巢县开张德胜字号杂货布店,“二人同心,各出本银贰百肆拾两,共成本银肆百捌拾两”;[158] 乾隆四十九年巴县刘永盛、冉文锦、马万益“三人合伙,各出大制铜钱二百千文整,营求买米生理”;道光九年刘廷兴、吴其昭“每人名下出本银一百两正,伙同开设同兴号捆缚糖包、糖桶生意”。[159] 也有由不平均出资改为平均出资的,如道光二十七年徽商汪左淇同弟实卿、逊旃、侄震湖在昌化县顶盐典一业,四房公办,原“资本大小未均”,道光二十九年正月“将本拨匀,每房名下各付出本足钱七千千文,共计足钱二万八千千文”。[160] 有的独资店铺经过平均分家后成为合伙经营,各人的资本也都一样了。
也有很多情况是合伙人出资不均,多少不一。乾隆四十三年陕西巡抚毕沅在调查当时新疆与内地的玉石贩运情况时说:“每起合夥人数多寡不一,各人所出本银亦多寡不齐”,[161] 如李步安、傅德共出银6 500两,董璠4 000两,徐子建2 000两,师四1 500两,共1 4000两买玉石1 000斤。[162] 乾隆四十一年张銮与卫全义各出银6 000两,任孝哉出1 000两在苏州做绸缎生理。[163] 又如乾隆五十六年巴县唐仕学出本银40两,李字桢出50两,合伙“卖磁器生理”;[164] 乾隆六十年四川南充人胡文选出银30两,黄崇礼出银10两“合伙买烟叶一千斤”至重庆发卖;[165] 嘉庆十五年桂时荣与王道仪合伙开设山货行,桂时荣出二千两,王道仪出三千两;道光二十年刘凤林与刘万成合伙开设联升栈号,刘万成出本钱十千文,刘凤林出三十七千文。[166] 合伙人的资本也可增加或抽出,如道光五年江西商人饶希圣与吴景昭“合伙开设广聚布否【?店】”,吴景昭出130两,饶希圣出100两,次年饶希圣添本75两,吴景昭添本50两。[167] 合伙商业中合伙人出资不一极为普遍,清代算书《算迪》中有关合伙的算题全部是不等出资,同一合伙人的资本也有增加或抽出,《算迪》中有一题曰:“甲乙丙合本生理,甲本二百两八个月,又四十两六个月;乙本三百二十两六个月,又八十两五个月;丙本一百六十两十个月”,[168] 则是甲、乙后来的资本都比原先减少了。
无论是平均出资还是不等出资,合伙人的资本有时被划分为股,或称分、成、俸等,如顺康年间徽商汪敏希、吴君调“合夥在南翔镇浩源店生意”,“汪希敏该叁股之弍”,“吴调君该叁股之壹”;[169] 前述道光二十七年汪左淇等四房合开盐典合同内载“将本拨匀”后“四股均分”。这至少在明万历年间就已出现,如《万历四十一年奇峰郑氏清单合同》所载。[170] 但在临时的合伙贩卖中,合伙人的资本未见有这种划分。尽管清代商业合伙中有将资本划分为“股”的,但仍不属于股份制。股份制是近代以来以向发行股票募集资本为特征的企业形式。清代合伙制并没有向社会发行股票,不应与股份制相混淆。
合伙形态下也有“贷本经商”,前引康熙六十一年汪乾初、汪全五合伙开张德胜号杂货布店,“其全五之本,系蒙亲友邀会之项”,实为借贷;嘉庆十五年孔府执事生姜玉照“合夥贸易,揭到增义号京钱八百串,二分半起利”;[171] 道光十三年巴县农民唐大受有戚方林邀其合伙开设泰丰棉花行,唐大受“挪借银二千两入本”。[172] 除合伙人单独借贷外,也有合伙人共同借贷的。嘉庆十六年四川南川人柯廷现出银1 000两与巴县罗大顺“伙开油坊、贩木生理”,罗大顺“原无本”,嘉庆二十年拆伙时柯廷现“收回本利一千八百余金”,同时“算外赚红利连放出账项一百余金,共银五百九十六两,各该收二百九十余两”,[173] 这实际上是柯、罗合伙的油坊、贩木生理向柯廷现借了1 000两,柯廷现所得的八百余两即是借贷利息,其余结算的596两则是合伙经营的油坊、贩木所赚利润,由双方平分。又如道光十二年巴县李兴发“凭中领到张万兴名下老银一千两整”,订立“承领公本银约”,规定:“对年共加利银一百七十两正【?整】。其银当日如数领清,伙贸生理,以对年为准核算,除利在外,获利均分,互不异言。其有生理,系兴发弟兄经手,领后务要体出天良,如有透漏,永不昌达”,[174] 这一例中张万兴银1 000两也不是他的个人投资,而是作为张、李“伙贸生理”的共同经营资本“公本银”向张万兴所借,因此除每年分取利润外,张万兴还得利息170两,李兴发则是以合伙人的身份负责经营。这两例都是合伙人共同向合伙人之一借贷,至于向伙外人借贷的事例尚未发现。
合伙人一般是个人或家庭,但也有的合伙人是由二人合伙组成的。前引康熙六十一年汪乾初、汪全五合伙开张德胜号,汪乾五本银之内有张熙彩本银五十两,赚者同乾初、熙彩照银数派分。嘉庆十五年桂时荣与王道仪合伙开山货行时规定,“如股分内另合合伙,各于各名下股内分算”,次年“王廷懋、廷梓在王道仪分内拨出本银七百两,行内获利只在王道仪名下股分内拨算”,王道仪的本银也成为合伙组成的了。有的合伙人名为某某号,则应为店铺名称。
2、资金与字号招牌、店铺设施、商品合伙
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原有独资店铺无法继续经营,招集资金改为合伙经营时,店铺原所有人以字号招牌、店铺设施和商品为资本投资,这些字号招牌、店铺设施和商品在合伙在合伙时都规定其所占份额,或折算成货币金额,以此承担盈亏。如北京万全堂原为乐姓所开,乾隆十一年因帐目托欠,邀请索姓进铺料理,“各有合同一纸,言明得利均分”,索姓“陆续入铺客帐、私帐、无利血本银”2724两有余,万全堂第一次以原有店铺与索姓合伙,成为合伙店铺;乾隆十六年索姓“身授官职”,将万全堂仍归乐姓独开。乾隆二十年乐姓又因“独力难办”,“将字号、家伙、买卖批与菅姓一半,永远为业”,合同言明:菅姓入本银2490两,乐姓余货作入本银3251两,规定“不论入本银多寡,营来利息各分一半”,值得注意的是,合同中明确说明乐姓的资本为“字号、家伙、买卖”,包括了店铺设施、商品等有形资本和“字号”、“买卖”这样的无形资本,这是乐姓第二次以原店铺为资本与他人合伙。乾隆二十一年万全堂“被火烧毁无存”,乐、菅无力开设,又与姜廷宪、孙仔肩“合伙同作”,并议定“姜、孙出银盖造房屋,装修铺面,置办家伙、货物、药料,共银伍千两,以作押合同之用”,这次因万全堂被火烧毁,店铺设施和商品原料均由姜、孙二人出资修造置办,乐、菅二人已没有多少万全堂的有形资产,可以说完全是以万全堂的“字号”这样的无形资产作为投资了,因此合同规定,盈亏姜、孙二人占七股,乐、菅二人占三股,原资东的份额大为降低,不再是前二次合伙时的“得利均分”了,并且规定“铺中事务俱系姜、孙二人承管,与乐、菅无涉”,新资东的地位超过了旧资东;但乐家作为创始人的地位还是得到肯定,乐、菅三股中乐家占二股,合同还规定“乐玉书在铺料理”,也是在这个合同中第一次规定:“至万全堂字号,系乐姓祖遗,言明乐姓每日在铺中取字号钱大制钱壹千文,不在赚账之内,风雨勿欠”,“字号钱”由“乐姓独得,与菅姓无干”,都说明乐姓作为万全堂字号这一无形资产创始人所享有的权利。乾隆三十三年万全堂再次遭火。三十六年,合伙期满,姜姓等五人(从姜廷宪、孙仔肩二人继承)仅存本1800两,因姜姓等资本减少,乾隆三十七年续作合同规定姜姓等得利得六分,乐、菅二姓得四分。[175] 乐、菅二姓的分成较上次增加,其投资应在“字号”无形资本外,增加了上次合伙积累的有形资产。
在万全堂的例子里,由于万全堂具有一定的商业信誉,其字号可以成为资本,但一般的店铺字号缺少商业信誉,未形成无形资产,与他人合伙时只能以商业设施和所存商品作为资本。巴县吴宏钊叔侄原开正太山货花行,因负欠客贩,嘉庆十九年改与王有常、李元贵合伙,“将行底门面家具什物等项并原帖一张一并在内,共作银四千两”,王、李共出本银二千两,吴宏钊叔侄“以行底作本银二千两正【?整】”,盈利四股均分。吴氏用作合伙资本的“行底”包括门面、家具、什物和行帖,即是商业设施为资本(行帖也是商业设施),他的正太行字号没有成为合伙资本,合伙后“其行帖名新更吴常贵,招牌改为中正”。[176] 又如道光二十八年王玉堂、林国圣“合伙开设三亦靛行生理”,合同载明:“此行原系林姓开设多年,行中押平、押佃以及家俱、土地会头银等项,约计作本银三百两正【?整】。王姓出银五百两,内除两抵林姓本银三百两,余银二百两,公上凭利每年一分二厘扣算,额外添本,公上认利”,这里林国圣也仅以商业设施作为资本,他的行号未成为合伙资本,据合同载:“至于未合伙之前,标【?】长顺行该人之项,人该长顺行之项,概归林姓收付,不与王姓相涉”,[177] 可见林姓原行号称为长顺行,合伙时也被废弃不用了。一些店铺和普通牙行既缺乏无形资产,又没有商品,往往只能以商业设施作为合伙资本,乾隆五十一年巴县李承让邀冯廷惠、杜元珍“打伙开磨坊生理”,“李承【让?】铺底、家具、马匹作银二十六两,冯、杜共出银八十两”。[178] 詹尚达原与汪锦华伙开墨店,欠汪存本银1 000两,道光十年詹尚达“邀黄景行与刘道存合伙”,詹尚达“将墨店家具、印板、作坊作本银五百两”,黄景行、刘道存各出本银250两,共本银1 000两,“生意股分”。[179] 道光二年巴县“屠姓以帖作本,方姓以行房家具作本,林、赫二人出本银四百一十两零,四人合伙开设义生花行,赚折四股均认”。[180] 唐帮仪原开亿发靛行,道光十九年唐帮仪之父唐体仁邀刘万铨“各出本银五百两,与伊子帮成合伙,仍开靛行,更牌恒发”,合伙后唐帮仪“仅以行底折算,毫无银两入本”,[181] 唐帮仪既无资金、商品,其亿发字号又无价值可作资本,合伙资本仅为商业设施。而其它店铺可以商业设施和所存商品为资本与他人合伙,如北京刘德泰原有阜顺山货铺底,道光三十年与赵玉昆、新宅、自宅、曹为政合伙,“刘德泰将此铺底连所存木料等,作为铺底一股”,赵、自、新每位各出钱四百吊作为一股,曹为政承领成做作为一人股,每年另支辛金,铺底、钱股、人股共作五股,获利均分。刘德泰是以店铺设施和原存商品木料作为资本与人合伙的,但他原有的阜顺字号也没有价值,未成为资本,合同规定“明确改开义兴木厂”,[182] 这一事例中由于增加了“人股”,从而成为资金、商业设施和人力资本三种资本的合伙。
有的贩运商人以商品与他人资金合伙。如乾隆四十三年西安人徐子建从口外贩回玉石,在肃州开日新店的王洪绪欲买玉贩卖,因玉石难以零卖,王洪绪等七人共凑本银16 700两,徐子建“又将自己名下玉石托带内销,作本银一万零八百两”,“言明运到苏州卖出银两,照本分利”,后徐子建分得8400余两。[183]
3、资金、商业设施、商品与人力资本合伙
所谓人力资本,即资本化的人力资源,它指一个商人的综合素质,主要包括商人的诚实可靠和经营能力。当一个握有资金的商人与手无寸金的人合伙时,他首先考察的是合伙人的诚实与否及经商能力,而不仅仅是勤劳肯干和劳动能力;勤劳可肯干和劳动能力的实际表现或成绩可称之为劳务。人力资源是否资本化,要看出力者是否以独立商人的身份与出资者结成平等的合伙关系,出力者是否与出资者既共同分享利润,又共同分担亏损,从而出力者与出资者共同成为经营主体;如果出资者仅享受利益而不承担亏损,他取得的是利息而非利润,不成为经营主体,双方成为借贷关系,资本所有者向经营者提供借贷,经营者即借贷者是经营主体;而如果出力者与出资者是雇佣关系,出资者为经营主体,出力者是劳动者而不是经营主体,因而不承担亏损,他即使在工资外得以分取一定比例的利润,也是由于出资者的“奖励”,仍然属于劳动报酬,其人力资源没有资本化。清代晋商著名的“人身顶股制”中,掌柜和资深伙计都能顶一股至数厘的身股。这种身股被认为是一种人力资本。在这种人身顶身股中,总经理的身股由财东决定,伙计的身股由总经理决定。有的顶身股的伙计没有辛金,有的还有辛金。后来总经理与财东在营业之先就共同订立合同,规定身股多少。身股一般逢帐期增加,但如有重大过失,不论是总经理还是一般伙计,都要开除出号和赔偿损失,一般过失则要减少其身股数额。身股只分红,不承担亏损。除按生前顶身股的多少死后继续享受几年的分红外,不能继承,也不能转让。[184] 由此可见,晋商的身股并不是真正的资本,真正的资本不可能只分红而不承担亏损。而且享有银股的财东与顶身股的伙计并不平等,自掌柜以下都是财东雇佣,他们之间并未结成合伙关系。因此这种身股还不是人力资本股,实际是财东奖励花红。
人力资本何时产生尚难确知。在商业中,人们熟知的明代沈思孝《晋录》所说山西商人“其人以行止相高,其合伙而商者名曰伙计。一人出本,众伙共而商之,……祖父或以子母息贷于人而道亡,……子孙……更焦劳强作以还其贷。则他大有居积者,争欲得斯人以为伙计,……则斯人输小息于前而获大利于后……。估人产者,但数其大小伙计若干,则数十百万产可屈指矣”。[185] 这种伙计已分享利润,但他的人力资源是否已资本化还难以确定。
清代商业合伙中的人力资本已经出现。李渔《无声戏》第4回述秦世芳外出经商,误拿同行商人秦世良本银200两经营,大获其利,本利共有3万之数,回家后始发现自己的本银仍留在家中,此项本银原属秦世良。愧疚之后要将3万之数的绸缎全部发与世良,世良执意不肯。秦世良的债主杨百万裁处说:“一个出了本钱,一个费了心力,对半均分,再没得说”。这一事例中秦世芳与秦世良不存在借贷与雇佣关系,杨百万的话正说明了资金与人力资本的合伙,所谓“心力”,即是经商的智慧、计谋、能力等。不过这是无意中发生的事情,也说明了当时人已有了人力资本的意识。但清代前期已有以人力资本与他人合伙,并订立合伙契约的事例。道光二十四年巴县向义顺与侄德庄完全以资金与人力资本合伙,现将合伙文约引录如下:
立出合伙文约人向义顺同侄德庄。叔侄合伙开设义顺合记纸铺,当日凭族亲议定,义顺谊出资本银一百两整,其银无利;德庄身无工价。其铺生理德庄经理,每年凭族亲清算铺内账目,赚钱均分,折本均认。自立合伙之后,叔侄各秉公心,日兴发,永敦和美。此系叔侄心甘悦服,并无套哄等情。今欲有凭,特立合伙文二纸,各执一纸存据。
道光二十四年六月八日[186]
这份合伙文约中向义顺出资金,经营者德庄以人力资本投资,盈亏均认,向义顺“其银无利”,“德庄身无工价”,二者既非借贷关系,也不是雇佣关系,已经完全是合伙形态。又如道光七年巴县李大祥与刘国贤、刘国文兄弟“合伙开通片铺生理”,李大祥出本银五十两,刘氏兄弟“无有本银”,“以身价作本”,“李大祥占生理一股”,刘氏兄弟“占生意一股”,[187] 李大祥的资金与刘氏兄弟的人力资本合伙关系也很明显。道光十八年北京六必居根账记载,赵珏、赵瑜各备本4 000两,赵贺、赵庆各备本2 000两,开设六必居、六珍号,“交付与刘琬、刘丕承等(十五人)执掌营运”,规定“其创到利息照本银、领本数目分受,倘有增溢,按分均承”,按乾隆间六必居旧规:“其创到利息,东、伙各受其半,按股均分;倘有亏缺,东、伙各认其半,按分均承,不得异说”,[188] 出资者与经营者除分享利润,还要承担亏损,也属于合伙关系。
清代以人力资本合伙已不鲜见,但由于记载的简略,象上几例那样明确的事例甚少。嘉庆十六年四川南川县人柯廷现出银一千两与巴县罗大顺“伙开油坊、贩木生理”,罗大顺“原无本”,嘉庆二十年拆伙时除柯廷现收回本利一千八百余金外,“算外赚红利连放出账项一百余金,共银五百九十六两,各该收二百九十余两”,[189] 所得红利由双方平分。道光二年曲阜顾永修以皮货生理获利甚多,央张广淮“出钱作本,获利同分”;[190] 道光五年山东邹县仲贻焘交族人仲瑞亭本钱一千串贩卖粮食,“言明获利钱股七分,人股三分,立字为据”。[191] 道光时佛山退休官僚李可琼与人合开晋丰银铺,他在与其子信中说:“我们止做十分之三,每股一千。梁家原旧五股。此次丕文三兄添做二股,共成七股,另入吕姓在事一股,共八股。连我们三股,凑成十一股”。[192] 瓜洲人于百川“废读习贾,远客秦晋燕赵间,以轻财尚义为四方交游所推,富人巨贾多以重金相属,使权子母,而分其赢,不数年积资盈万,乃始营业于淮之袁浦”。[193] 《聊斋志异》载,周生妻“择醇笃者,授以资本而均其息”;彰德刘夫人“出资八百余两,倩廉生持泛江湖,分其赢余”,廉生始至荆襄,后至淮扬为盐商,得大利,刘夫人“乃堆金案上,瓜分为五,自取其二”,廉生以为自取过多,“止收其半”,“妇强纳之”。[194] 上述事例中都只说出力者以一定比例分利,未记载是否也承担亏损,但可以看出,出力者“人股”、“在事股”并非受雇于出资者,也不是向出资者借贷,可以认为,他们之间是合伙关系,出力者是以人力资本投资。实际上,即使在资金与资金的合伙合同中,也有很多仅载明利润如何分配,如道光二十年巴县刘凤林、刘成万合伙开设栈房文约载:“各出本银,注数明白,红利照本分派,勿得紊乱私索,公心均益”,[195] 未涉及亏损分担,我们不能因此认为他们不是合伙关系。
有以商品与人力合伙,如乾隆四十三年叶尔羌大臣高朴以玉石二万八千余斤托山西商人张鸾(或作銮)销售,“议明卖出银两,七股分派,家主高朴得五股,张鸾得二股”,[196] 这是乾隆间轰动一时的大案,乾隆帝屡次指斥高朴与商人合伙经商。
人力资本有时表现为“领本经营”的形式。清代洞庭商人采用“领本”形式开展经营,“凡经商之人,未必皆自有资本,类多领本于富室”,“双方恒例三七分认,出本者得七分,效力者得三分,赚折同规”,或“得息则均折”。[197] 这种“领本”形式已有学者指出不同于一般的借贷行为,但又认为是否合伙还不清楚。[198] 实际上从“赚折同规”来看,“领本”者与出资者富室平等承担经营盈亏,不存在雇佣关系,“领本”者作为独立商人以人力资本与富室的资金合伙。又如道光三十年北京刘德顺阜顺山货铺因拖欠客账改为合伙的义兴木厂,“刘德顺将此铺底所存木料等作为铺底一股,赵、新、自、每位各出钱四百吊作为一股,三位共入钱壹千贰百吊,作为三钱股;曹为政承领成做,作为一人股。铺底、钱股、人股,共作为五股。”获利“按五股均分”,曹为政另外每年支取辛金,[199] 义兴木厂由曹为政“承领成做”,享有一个人股,与铺底、钱股平等分利,也是人力资本股。义兴木厂成为以资金、商业设施、商品和人力资本几种资本合伙的店铺。曹为政另外每年支取辛金,则是他负责经营的报酬。这种“领本”经营与前文所说“贷本经营”的领本和雇佣他人经营的领本经营都不一样,是一种包含了人力资本,并由出力者经营的合伙关系。
在这种资金、商业设施、商品与人力资本的合伙中,一般由出力者经营,出资者不参与经营,但出资者不因此成为近代的隐名合伙人,这种合伙关系也不是隐名合伙,因为隐名合伙中,隐名合伙人的责任以出资额为限,只承担有限责任,而清代中国尚未产生有限责任制度。
注释
[155] 《词典》,商务印书馆中译本,第323页
[156] 史尚宽:《债法各论》,第647、651页。
[157] 黄惟质订补:《敦义堂重订增补释义经书四字便用杂字通考全书》外卷,清刊本。明刊《新刻徽郡补释士民便读通考》所载“同本合约格式”与此完全相同,见谢国桢:《明代经济史料选编》下册,第275页。光绪间文山植青手订的《创业垂统世酬便览》中的“合作生理约式”亦写明“当凭知见每人出本银若干,开张生意,时常买卖货物若干”,载《台湾公私藏古文书影本》第12辑,第1808页,转见杨国桢《明清以来商人“合本”经营的契约形式》,《社会经济史》1987年第3期。可见合伙制的这种形态明清以来没有什么变化。
[158] 《休宁潜溪汪姓置产簿》,“屯溪资料”,编号:075。
[159] 《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上册,第378页;下册,第21页。
[160] 安徽省博物馆编:《明清徽州社会经济资料丛编》第一集,第574页。
[161] 《史料旬刊》第26期,乾隆四十三年十一月初十日陕西巡抚毕沅奏。
[162] 《史料旬刊》第26期,乾隆四十三年十一月初九日陕甘总督勒尔谨奏。
[163] 《史料旬刊》第22期,乾隆四十三年十月十五日署山西布政使李承邺奏。
[164] 《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上册,第369~370页。
[165] 《清代巴县档案汇编(乾隆卷)》,第271页。
[166] 《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上册,第363、399页。
[167] 《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上册,第344页
[168] (清)何梦瑶:《算迪》卷1。
[169] 《顺治—康熙租谷簿》,“屯溪资料”,编号:置248。
[170] 见《徽州千年契约文书》(宋元明编)第三卷,第438页。
[171] 《曲阜孔府档案史料选编》第三编第十五册,第94页。
[172] 《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上册,第343页。
[173] 《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上册,第383页。
[174] 《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下册,第131页。
[175] 以上引文均见《崇文门外万全堂药铺资料辑录》,载《清史资料》第一辑。
[176] 《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上册,第340页。
[177] 《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上册,第360页。
[178] 《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上册,第386页。
[179] 《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上册,第392页。
[180] 《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上册,第341页。
[181] 《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上册,第358页。
[182] 日本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藏,10─224号,转见杨国桢:《明清以来商人“合本”经营的契约形式》,《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7年第3期。
[183] 《史料旬刊》第28期,乾隆四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伊龄阿奏。
[184] 以上参见黄鉴晖《山西票号史》第41~42、49~51、54~59页;张正明:《晋商兴衰史》第142~143、154页。
[185] 又见王士性:《广志绎》。
[186] 《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上册,第392页。向义顺,合约标题中作何义顺。
[187] 《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上册,第393~394页。
[188] :《“六必居”的材料证明了什么?》,载《中国古代史论丛》1981年第二辑,第17、19页。
[189] 《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上册,第383页。
[190] 《曲阜孔府档案史料选编》第三编第十五册,第100页。
[191] 《曲阜孔府档案史料选编》第三编第十五册,第33页。
[192] 《明清佛山碑刻经济资料》第369页。
[193] 民国《瓜洲续志》卷22,朱凤仪:《百川于君七十寿序》。
[194] 《聊斋志异》卷7,《柳生》;卷9,《刘夫人》。
[195] 《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上册,第399页。
[196] 《史料旬刊》第20期,乾隆四十三年九月三十日萨载、寅著奏。
[197] 《林屋民风》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