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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经营方案

时间:2023-06-30 17:22:0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出口经营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出口经营方案

第1篇

根据《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外贸领域的实际情况,加强宣传,重点打击外贸领域三类商业欺诈行为:利用外贸合同诈骗行为;低开、虚开出口发票行为;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的价格瞒骗和假出口行为。通过发挥各部门联合监管的功能,达到整顿和规范对外贸易秩序,维护对外贸易环境的目的。

二、工作重点

(一)关于预防利用外贸合同骗取资金的欺诈行为的发生。

由市商务局牵头,工商、公安、税务、外管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机制,形成市建立对外贸易信用体系建设的方案,充分体现各部门功能互补、信息共享以及发挥各自监管职能,形成监管合力。同时,根据我市工作的进展情况,商务局、工商局、公安局、税务局、外管局等部门将组成联合工作小组,现场办公,协调相关问题,落实具体实施工作。

(二)严厉查处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出口发票是出口企业根据国际惯例向进口商自行开具的一种形式发票。我局将会同税务、外管等部门在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尽快制订程序化的、可操作的治理措施,严厉打击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同时,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将治理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

(三)严厉打击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的价格瞒骗、假出口行为。在进出口环节,积极利用海关风险监控机制,广泛开展对外贸领域内的价格信息核实以及企业稽查。综合运用查缉和规范两种手段,将打击进出口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与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有机结合起来,既要制裁违法企业,又要鼓励守法企业,引导企业经营行为走向合理合法的正确轨道上来,在外贸进出口领域,形成一个良性、长效的综合治理机制。

三、职责分工

为更好地开展打击外贸领域商业欺诈行为专项行动,有效协调相关部门在专项行动中的工作,商务局会同公安局、工商局、国税局、外管局等部门组成打击外贸领域商业欺诈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办公室作为专项行动领导办事机构,主要职责包括:召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和成员会议;负责执行领导小组的决议;督促、落实相关部门在专项行动中的工作任务;调查督办专项行动中的重大或典型案件;推动市际信息共享制度;向领导小组提交工作报告。定期沟通对外贸易领域中利用合同诈骗的案件;定期汇总现有对外贸易经营者违法违规信息,各部门内部要确定本系统内信息的汇总机制;对市对外贸易信用工作予以指导和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向市相应对口部门提出要求,形成市对外贸易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并尽早实施。加强对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分析低开、虚开出口发票对我市商品、企业以及国家声誉造成的不良影响;尽快推动关于治理低开、虚开出口发票治理办法的出台;对依据办法查实的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对外贸易经营者进行处罚;敦促地方有关部门将治理低开、虚开出口发票作为整顿和规范外贸秩序的一项长抓不懈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商讨建立进出口商品价格信息共享制度,违规违法企业通报制度。

四、工作进度

按照《省打击外贸领域商业欺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年月—年月,动员部署阶段,印发工作方案及实施方案,做好相关的前期预备工作。

第2篇

我国企业的出口方式主要包括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与外贸出口两种方式。从2002年元月起,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自产货物,除有其他规定外(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实行免征增值税的办法),一律实行“免、抵、退”的退税办法,而外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先征后退”的办法,即在货物出口之后按采购货物取得发票上所列不含税金额与退税税率的乘积计算出口退税,征、退税额之差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因为两种出口方式计算出口退税的方法不一致,导致企业在不同出口方式下应退的税款及应缴纳的税款有区别,出口企业可以通过税务筹划测算,选择税负低、出口退税多的方式开展出口业务。

自营出口是指企业(具有进出口经营权)自己生产,自己报关,自己收汇,自己办理出口退税的的出口方式。委托出口是指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包括外贸企业和其它出口企业,受其他单位的委托,办理出口业务的出口方式。受托企业仅收取手续费,其他业务事项由委托单位办理,如出口收汇、出口退税等。如委托方是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则按“免抵退”办法办理出口退税,如委托方是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则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且不能退税。若委托方是除生产企业外的其它企业,则出口退税按外贸出口的方式办理,其应退税款根据该货物的实际采购成本(不含税)和相关退税率计算确定。也就是说若委托方是生产企业时,可以将自营出口方式与委托出口方式视为同一种方式进行相关的研究。

外贸出口是指外贸企业(具有进出口经营权)作为中间商从其他企业购买货物后再销往境外的出口方式。外贸企业赚取买卖差价,自己收汇,自己办理出口退税。我国刚开始改革开放时,外贸出口曾经是我国最主要的出口方式,目前仍然在我国出口业务中占有一定的地位。

二、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退税计算方法

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办法。“免”是指企业出口货物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抵”是指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所含进项税额可以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在货物出口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并对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按规定办理退税或留待下期抵扣,但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与当期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后,其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不能在进项中抵扣。“退”是指企业在有增值税留抵税额的情况下,其折合成人民币的出口额与退税率的乘积可办理退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生产企业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出口“免、抵、退”税计算方式如下:

第一,当期应纳税额计算。具体为: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的计算公式可以这样理解,如无免税进口料件,则“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为出口产品的征税率和退税率之间的差额,此差额为国家要求出口企业所负担的成本,要从当期进项税额或上期末留抵税额中扣除。如有免税进口料件,由于此料件是免税进口的,不存在进项税额抵扣的情况,所以也就不存在要从进项税额或上期留抵税额中扣除了。如果本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则差额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如果企业当期没有免税进口的料件,则“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就不用计算。

第二,免抵退税额计算。具体为: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抵退税额计算公式可以这样理解,出口产品享有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将出口产品所含的国内已缴的增值税予以退税,但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料件是属于免税进口的,所以此部分不能予以退税,要从“免抵退税额”中扣减出来。如果本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抵退税额”,则差额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如果企业当期没有免税进口的料件,则“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就不用计算。

当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的计算目的在于和“期末留抵税额”进行比较,当期超过“免抵退税额”的“期末留抵税额”可以继续在下期参与“应退税额”计算和比较。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就是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所列数额。

第三,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计算。根据以上公式计算结果,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此为“免抵退”中“退”部分,即出口企业所耗用的原材料对应进项税额未抵顶完内销货物销项税额的部分予以退税。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相关规定,当期免抵税额属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算基数,企业应该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三、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计算方法

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实行“先征后退”的计算办法,即对其在国内采购货物成本与退税税率的乘积退税,征、退税之差计入企业的主营业务成本。

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税率

如果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后出口,按取得的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或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价与征收税率的乘积计算应退税额。

四、生产企业不同出口方式的税务筹划

作为生产企业,可以选择采取自营(委托)出口方式或者将产品销售给与公司有关联关系的外贸企业,再由外贸企业办理出口业务的方式。两种方式下,哪种方式可以获得较高的企业收益呢?以下就通过建立数理模型的方式来进行分析。

模型假设: A公司某年计划出口自产产品,销售金额为 Y 美元(FOB价,不含运费、保险费等),当期人民币对美元的外汇牌价为 H,,当期从国内采购的原料不含税金额为 X1元,当期进口的原料金额为 X2(CIF价,含运费、保险费等)元,期初无增值税留抵税额。A公司增值税征税率为 17%,出口退税率为 t,进口料件的关税税率为 t’。长江公司为A公司全资子公司,是一家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公司。A公司可以选择自营出口或通过长江公司出口两种不同的方式,如选择长江公司出口,则A公司先把货物以不含税价格 X3元销售给长江公司,长江公司再以Y 美元报关出口该批货物。因为出口金额Y美元为不含税的出口价,则通常情况下,X1+ X2

方案一:自营出口。假设A 公司自营出口所需进口的料件,在料件进口时采用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环节免征增值税及关税,产品出口时办理核销手续。则:

A 公司当期应纳税额 T1=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0-{X1×17%-[YH(17%-t)-X2(17%-t)]}-0

=(YH-X2)(17%-t)-X1×17%

方案二:通过长江公司出口,由长江公司办理出口退税。如果A公司通过长江公司出口,其进口料件必须采用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在进口环节缴纳增值税及关税,而采取方案一出口则可采取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

长江公司当期应退增值税=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税率=X3×t

A公司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X2+X2×t′)×17%

A公司产品销售给长江公司后应纳增值税=X3×17%-X1×17%-(X2+X2×t′)×17%

则A 公司当期应纳增值税= X3×17%-X1×17%

因此,A、长江公司两关联公司当期应纳增值税合计为T2= X3×17%-X1×17%-X3×t。

则:T1-T2=(YH-X2)(17%-t)-X1×17%-(X3×17%-X1×17%-X3×t)=(YH-X2-X3)(17%-t)。根据以上列式可知,A公司可以通过选择出口方式进行税务筹划。

当 t=17%,即当出口货物退税率与征税率同为17%的情况下,T1=T2,此时,A 公司自营出口或通过长江公司出口,两种方式应纳增值税是相同的。

当 t

第一,当 X2=0时,即 A 公司当期所用材料中完全没有采用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则:T1-T2=(YH-X3)(17%-t)。

通常情况下, X3应小于YH,所以 T1-T2>0,即 T1>T2,由此可知,当产品出口价格 YH 大于销售给长江公司的货物价格 X3时,A 公司通过关联外贸公司 B 出口产品降低企业增值税税负,增加企业利润。以下举例分析。

例一:A公司对2012年某月经营情况作如下预计:国内购进原材料4000万元,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为680万元,其他生产成本为2000万元,产品出口销售价格为9000万元,产品征税率为17%,出口退税率为13%。无上期留抵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费率为3%。

方案一:A公司自营出口该批产品。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9000×(17%-13%)=360万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0-(680-360)-0= -320万元,即实际应缴税款为0,期末留抵税额为320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9000×13%=1170万元

由于当期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1170-320=850万元

当期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850×7%=59.5万元

当期应纳教育费附加=850×3%=25.5万元

A公司经营利润=9000-4000-2000-360-59.5-25.5=2555万元

方案二:A公司设立关联外贸公司长江公司,先将该批产品以8000万元(不含税价)销售给A公司,A公司再以9000万元出口。

A公司当期应纳增值税=8000×17%-680=680万元

A公司当期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680×7%=47.6万元

A公司当期应纳教育费附加=680×3%=20.4万元

A公司经营利润=8000-4000-2000-47.6-20.4=1932万元

A公司当期应退增值税=8000×13%=1040万元

A公司当期征、退税差额=8000×(17%-13%)=320万元

A公司经营利润=9000-8000-320=680万元

A公司利润合计=1932+680=2612万元

通过以上计算可以看出,方案二比方案一多退增值税720万元(1040-320),多交增值税680万元,减少税负40万元(720-680),多实现经营利润57万元(2612-2555)。

通过例一的计算可以验证出,当产品的征税率大于退税率时,生产企业通过关联外贸企业出口较自营出口可以降低企业税负,增加企业经营利润。其原因是两种出口方式下的征退税差额的计算基数不同,自营出口方式为离岸价收入,而外贸公司出口方式为货物的不含税采购成本。

根据以上研究结论,在货物的最终出口价格YH一定的情况下,生产企业通过关联外贸企业出口可以获得一定的税务筹划空间,因为生产企业在产品销售给外贸企业时,销售价格在产品生产成本与外销收入的区间内越低,则产品出口的征退税差额也就越低,使企业获得更多的经营利润。可以通过下例进行论证。

例二:沿用例一资料,若 A 公司以7000 万元(不含税价)的价格销售给 A公司,A 公司再以9000万元的价格出口。

A公司当期应纳增值税=7000×17%-680=510万元

A公司当期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510×7%=35.7万元

A公司当期应纳教育费附加=510×3%=15.3万元

A公司经营利润=7000-4000-2000-35.7-15.3=949万元

A公司当期应退增值税=7000×13%=910万元

A公司当期征、退税差额=7000×(17%-13%)=280万元

A公司经营利润=9000-7000-280=1720万元

A、A公司利润合计=949+1720=2669万元

通过以上计算可以看出,若销售价格降至7000万元,则可以比例四的方案二少交增值税170万元(680-510),少退增值税130万元(1040-910),减少税负40万元(170-130),多实现经营利润57万元(2669-2612)。

第二,当 X2>0时,即 A 公司所用料件中含有采用加工贸易方式免税进口的料件,此时,T1-T2=(YH-X2-X3)(17%-t)。

根据上式,当YH>X2+X3时,T1>T2,在此条件下,A公司可以通过一般贸易进口或国内采购及通过关联外贸企业出口,降低增值税税负。但是在此情况下,还应考虑缴纳进口关税对企业成本的影响。如缴纳的进口关税小于降低的增值税税负,便可增加企业经营利润。然后再通过调整销售价格X3进行税务筹划,使企业获得更大的收益。

根据上式,当YH

A公司经营利润=YH-[X1+ X2+(YH-X2)(17%-t)]=YH ×(t+83%)-(X1+X2)+X2(17%-t)。

由上式可以看出,在产品所用材料(X1+X2)为一个确定金额时,采用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材料 X2 占的比重越大,A公司经营利润越大。可以通过下例进行论证。

例三:A公司预计2012年某月出口900万元的货物,当期无国内销售,当期进口材料到岸价到岸价为500 万元,从国内采购材料金额为 200 万元(不含税价),增值税征税率为 17%,出口退税率为 13%,无上期留抵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费率为3%。

本例中,如销售给外贸公司再出口,通常情况下,X3>X2=500 万元,所以X2+X3>YH,根据前面得出的结论,此时,A 公司通过自营出口有利于降低增值税税负。

假设A公司通过关联外贸公司长江公司出口,假设A将该批货物以800万元(不含税价)销售给长江公司,长江公司最终以 900 万元的价格出口,由此可知:

长江两公司当期应纳增值税=800×(17%-13%)-200×17%=-2 万元

若 A 公司采取自营出口的方式,则:A 公司当期应纳增值税=(900-500)(17%-13%)-200×17%=-18 万元。

通过以上计算结果表明, A 公司自营出口较通过关联外贸公司出口增值税留底税额多16万元(18-2),即A公司自营出口较为有利。如再增加考虑通过外贸公司出口需缴纳进口关税增加企业成本,A公司采用自营出口方式将更加有利。

在当前案例条件下,A公司自营出口的经营利润=900-500-200-(900-500)(17%-13%)=184万元。

再假设 A 公司在投入料件 X1+X2=700 万元不变的基础上,增加投入进口料件的比例,比如令 X1=100 万元,X2= 600 万元,则A公司自营出口的经营利润=900-600-100-(900-600)(17%-13%)=188万元,较提高进口料件比例前增加4万元。

第3篇

关键词:财务辅助软件

1、目前市场上商业化的通用财务软件,如用友、金蝶等财务软件,片面追求软件操作功能通用性,而企业真正需要的强化内部财务管理的功能却不健全,或者根本无法实现。特别是网络版的大型财务软件,数据库经过严格加密处理,就是电脑人员也无法快速、方便地从数据库直接调用、提取数据,进一步加工、整合,编制内部管理报表。财务人员通过财务软件一部分一部分提取数据,然后用EXCEL软件进行拼接,不但花时间多,费脑力,而且容易出差错。特别是在月末月初和年末年初,财务人员大量财务工作和非财务工作叠加在一起,不得不经常加班加点,心力交瘁,烦不胜烦。

2、我们中国(福建)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采用的是金蝶财务软件远程网络版EAS7.0。因大型网络财务软件强调大公司大数据和商业化的通用性,功能设计差强人意,部分功能即使根据使用单位的要求进行补充、更新,还是无法满足需求。查询功能需选择很多条件才能进行,不够直观,如查看明细账,需录入日期、确认是否显示核算项目、数量等多项内容,选择币别,显示超过1000个记录也需要选择,然后选择具体要查询的明细科目,只有正确回答上述内容,才能看到明细账;间接费用难以按照企业绩效考核方案进行分摊,内部管理报表如外贸企业的分科组经营情况表、出口跟单核算报表等无法自动生成,因外贸业务员无法看到经营损益的整个清单,总担心经营业绩被财务人员“参入水分”,做了“手脚”;外贸财务软件与税务出口退税软件“各自为政”,可能因似是而非的商品品名,财务人员帐务处理使用错误的出口退税率,出口退税应退金额出现差错,与实退金额不一致,账实不符,日积月累,差错金额越来越大,更正困难,甚至因少报出口退税款,超过补报时间,无法申报,造成损失。对通用财务软件的二次开发,确实是一线财务人员急切期盼的,也是适应提升财务管理的要求。

3、为了减轻财务工作强度和压力,本人经过几个月的“攻关”,设计了一套与金蝶财务软件远程网络版EAS7.0数据相配套衔接的辅助软件(下文简称“财务辅助软件”)。利用金蝶财务软件把会计记账凭证数据和会计科目年初余额引出,生成EXCEL格式,利用“财务辅助软件”转换,生成系统数据。“财务辅助软件”针对行业特点和财务管理需要,进行进一步“深加工”、整合,生成明细账簿和财务报表(包括内部管理报表),自动计算财务指标,进行分析。详情如下:

3.1“财务辅助软件”增强了查询功能。根据财务人员的操作习惯和管理要求,需从记账凭证或明细账中查询或提取数据的功能,都设计成软件操作菜单,如外贸企业按出口发票号查询,和按照业务科组、业务员查询,只要摘要、明细项目或核算项目符合条件,均可快速调出。还可根据企业管理需要添加相应的查询菜单,扩展软件功能,使财务人员操作起来更加方便、快捷,解决通用财务软件查询功能“通用却不好用”的问题。

4、“财务辅助软件”针对外贸企业的行业特点和管理需要,增强了自动编制内部管理报表的功能。企业的收入、成本和直接费用按业务科组、业务员进行归集、计算,间接费用借助“财务辅助软件”自动分摊(费用分摊方案见下文),然后自动编制分科组、分业务员的经营损益表,再生成按业务科组、业务人员归集的损益类科目以EXCEL格式保存的详细核算清单,包括营业收入(包括进出口销售美元数)、营业成本、税金、费用(包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收入及支出、分摊的费用(包括业务科组、业务员的资金占用费)等逐笔细账和计算清单,提供给业务员,以便业务员能快速打开核对,实现财务与业务数据的对接,消除业务员对财务核算结果准确性的质疑(即分科组分业务员经营业绩计算是否存在多计成本、多摊费用、少算利润的问题)。

5、企业经营状况不同,其间接费用的分摊办法也有所不同。工业企业间接费用,可利用作业成本法和作业基础管理等成本分摊办法,运用计算机技术对制造费用(也包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进行自动分摊,准确计算产品成本,分析增值作业和非增值作业。我们公司是一家以进出口为主的外贸集团公司,下属几十家子公司,有的只经营商品出口业务,有的进口和出口并重,有的以进口为主出口为辅。借助“财务辅助软件”,使费用分摊尽量做到公平合理,提高绩效考核的效率和效果。进出口业务的资金占用费,通过调用银行存款明细账,录入其对应的业务科组、业务员和起始计息日期,根据银行存款收付款金额和占用天数,按照银行贷款平均利率或略高一点,计算分摊,这样能督促业务员加快资金周转,减少资金占用,减轻利息负担。除资金占用费以外的其他间接费用,进口业务可根据进口采购需要的资金量和占用时间长短,进口业务整批销售还是分批销售或零售,对各批次的进口费用分摊设计了不同的比率,进行合理分摊,计算业务科组、业务员的进口经营效益。而出口业务,我们参照近一两年公司的费用情况和出口规模,预测今年的销售规模和费用情况,采用目标成本法,测算费用分摊比率。利用“财务辅助软件”,根据业务科组和业务员的出口规模,适当考虑其业务经营能力,设计了不同的费用分摊办法,如方案一:间接费用年总额承包,按月摊入成本,计算经营绩效;方案二:业务科组和业务员按出口规模,在出口100万美元之内每美元分摊8分费用,出口100万美元至300万美元的部分,每美元分摊7分费用,出口300万美元至500美元的部分,每美元分摊6分费用,出口500万美元以上的部分,每美元只分摊3分费用,分段统计摊销费用。“财务辅助软件”还可以根据不同业务科组和业务员按不同比率分摊,适当降低部分新业务员的费用分摊比率,给予其一段时间的优惠过渡期,力求企业的绩效考核数据计算结果更精确,促使员工努力扩大进出口规模,精打细算,节俭费用开支,提高经营效益。

6、“财务辅助软件”在外贸企业进出口费用分摊的基础上,设计了按业务编号进行归集、查看进出口业务的经营效益,实现外贸企业进口、出口业务跟单核算、按单跟踪管理的要求,使企业的内部控制得以强化。

7、“财务辅助软件”还增加了对财务指标进行分析的功能。通过自动计算财务效益指标,与标杆公司的财务指标进行比较,应用对标管理理论,对企业的经营绩效进行初步评价。

第4篇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以完善食品添加剂长效监管机制为核心,以惩治违法犯罪为手段,继续巩固前一阶段整顿工作成效,及时查处新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顺利实施,成立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专项打击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工作部署,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

领导小组在市卫生局设办公室,负责专项工作日常事务处理,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局副局长周同志兼任。

三、责任分工

(一)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全市专项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综合监督、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有关部门在专项工作在的进展情况,组织对专项工作中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查处。

(二)市农业局负责制定农产品种植和流通环节的专项整治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

(三)市公安局负责配合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犯罪行为;依法查处暴力抗法案件。

(四)市监察局负责组织查处监管部门中的失职渎职、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违纪行为。

(五)市商务局负责制定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专项整治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

(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餐饮消费环节的专项整治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

(七)市工商局负责制定食品流通环节的专项整治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负责食品流通领域中现场制作销售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八)市畜牧局负责制定畜(禽)养殖和流通环节的专项整治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负责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

(九)东方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制定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专项整治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负责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的专项整治。

(十)八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制定进出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顿秩序整治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负责市场销售的进口食品和我市食品出口基地的监督检查。

四、工作内容

(一)农产品种植和流通环节。严厉打击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化学物质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大力加强对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和水产品药物残留的监测,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未审定公布的农药、鱼药和饲料添加剂的违法行为。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依法落实查验、记录制度。并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

(二)畜禽养殖和流通环节。严厉打击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中制售假冒伪劣、添加违禁化学物质等违法行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管理,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没有检疫(验)证明的猪肉不准销售;严厉打击和私屠滥宰以及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

(三)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全面推行和实施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监督管理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回收使用过期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检验制度,加密自检频次。对不按规定落实记录和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不具备生产条件的要依法吊销证照;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

(四)食品流通环节。严格实施食品进货查验收、购销台帐及索证索票制度,加强进货渠道管理,加大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强市场巡查,特别是加强现场加工销售熟食制品以及流通环节的快餐店添加亚硝酸盐、非食用色素等物质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

(五)餐饮消费环节。加强餐饮消费经营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管理,督促餐饮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采购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经营假冒伪劣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原料,加强学校食堂、建筑食堂、农家乐餐饮点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管,严禁使用过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全面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禽肉、劣质食用油、滥用添加剂、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采购不合格添加剂行为,有效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六)进出口食品生产流通。加强进出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各项监督检验管理制度,严格索证索票监管,确保进出口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安全和产品的可追溯性。全面清查出食品原料基地,监督检查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农兽药、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从非备案种养殖场收购原料等问题,严厉打击出口食品逃漏检,夹带出口等非法行为。

五、时间安排

(一)严厉打击专项整治阶段。年月日至月日

(二)审查、评价阶段。年月日至月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1)强化监测预警。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建设,强化非法添加剂和食品添加剂监测,及时开展安全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各有关部门在监管中发现新的可疑非法添加剂或易滥用的添加剂,要立即通报卫生部门。卫生部门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组织研究更新非法添加剂和易滥用食品添加剂“黑名单”。

(2)强化协调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强化联合执法,规范信息。发现违法制售使用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要及时将信息通报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接到通报后,应当立即依法采取控制措施,查处违法行为。卫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细化完善规范信息通报和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的具体措施。

(3)强化诚信自律。商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管理,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在食品行业开展“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引导企业树立安全发展、诚信经营的理念。年年底前,各监管部门按系统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行业组织要切实负起行业自律责任,积极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内部监督,加强行业监督和培训,及时发现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并报告监管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并报告的要通报批评。

(4)强化科普宣教。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各类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及其危害以及严厉惩处的措施,要宣传至农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以及从业人员,做到家喻户晓、应知尽知。各地要特别针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进行集中宣教培训,开展案例警示教育,使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二)严格落实各方责任。

(1)企业要切实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依法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严格执行查证验货、购销台账、过程控制、产品召回等各项质量安全控制制度,杜绝使用非法添加物,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时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隐患。要建立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原材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并分别签订责任书;对第一责任人所在单位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直接责任人发现单位购入或使用非法添加物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大型食品企业要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确保各项食品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所属公司产品出现问题的,要暂停本企业所有同类产品的销售并向社会公告,经批批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销售。

第5篇

【关键词】进出口公司 国际进出口物流 公司策略

物流是指为了满足消费者需要而进行的从起点到终点间原材料中间过程库存、最后产品和相关信息有效流动和储存的计划、实施和提高控制管理的过程。物流在整合了货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和人才流之后,加快了商品使用价值的实现,因而成为世界经济的一个亮点。

一、国内、国际物流业的发展现状

(一)国内物流业的发展现状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近10年来,我国的国民经济得到长足的飞速发展,随之而来的物流业也欣欣向荣的迅速发展起来。如下图1所示,社会物流需求持续高速增长,国民经济发展对物流的依存度进一步提升,物流业增加值稳步上升,社会物流总费用趋于平稳。从2005年的48.1万亿元到2011年的158万亿元,国内物流发展呈现着平稳上升、迅速发展的趋势。

(二)国际物流业的发展现状

全球经济已经并正经历着一个快速变化的时期。全球化趋势,一体化物流以及信息与通讯技术的发展都在重新构造国际贸易方式,并最终改变国际物流的流向与结构。国际物流系统的重新构造的动力来源于人们追求新的经济的增长、资源更好的配置、消费者更自由的选择,以及市场竞争的加剧。

为了更具国际竞争力,各国的工商业界正组织世界范围的战略网络,以便对来自世界市场的任何部门的需要做出有效的、高质量的快速回应。对这种活动有效的完整的组织通常被认为全球物流,并已成为全球竞争的核心。经济化的迅速发展,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的更新,跨国公司的萌发,致使本土化生产和全球采购以及全球消费的趋势日益明显。与此同时,进出口公司的物流业务也在不断的扩大,主要表现在活动范围和规模上;其经营方式也在由粗放型向集约化和协同化方向发展,全球化的物流服务也相继形成。此外,提倡节能环保、无污染的绿色物流业开始受到人们的重视。

二、加强物流管理,做好物流工作的策略

(一)进出口公司要树立一体化物流服务理念,建立与之配套的业务流程

进出口公司要树立一体化物流的服务理念。所谓一体化物流服务,是指从整体出发,经过协调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生产和供应以及销售甚至直到最终消费的这一整个过程,物流行业所起到一个完整的“价值链”的作用,不仅协调好资金流,同时也处理好了信息流,从而制定出降低物流总成本的目标方案,并选用最优方案来进行整体报价,从而更好的满足顾客的需要。这一理念要求进出口公司把顾客的需要作为根本目标,提供良好地物流跟踪系统,预估和选择良好的物流运输商、仓储商和其他物流服务商,从而创造出多种物流管理和决策服务,以不断实现公司的最大利润。

进出口公司应该把信息技术和实施能力融为一体,提供“一站式”的整体物流解决方案。因此,物流企业在提供基本物流服务的同时,要根据市场需求,不断细分市场,拓展业务范围,以客户增效为己任,发展增值物流服务,广泛开展加工、配送、货代等业务,甚至还可提供包括物流策略和流程解决方案、搭建信息平台等服务,用专业化服务满足个性化需求,提高服务质量,发展战略伙伴关系。

(二)进出口公司要提高人员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IT能力

如今国外企业纷纷进入中国抢滩中国市场,使得市场竞争变得异常激烈,中国进出口公司面对现状应及时的进行服务管理的革新,以期在如此激烈的环境中占据一定的地位。过去的物流大多定义为实物流,而现代物流不仅仅是实物流,更是信息流、资源流、人流和商流的协调运作。中途只要有任何一个环节衔接不畅,都会造成物流效率大大降低的后果,从而进一步影响到公司的经济效益。鉴于此,进出口公司应结合自身情况仔细分析,发挥优势,并围绕以顾客为中心的观点,制定出适合自身发展的一套完整的良好的服务管理体系。进出口公司要紧跟时代步伐,抓住市场中的细微变化,不断进行创新,制定出个性化,差异化,专业化的物流服务。

当前,许多进出口公司从自身的组织机构和决策机制入手,努力整合各种物流功能,变单项服务为全方位服务,将目前市场上的“分包”逐步转化成一条龙的“全包”或“总包”。即借助完善的信息系统和网络,通过发挥专业物流管理人才的经验与技能,提供高效、快捷的配送和有效的增值服务,以降低终端消费者的机会成本,创新地、超常规地满足顾客需求。而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差异化、专业化的增值服务则是新的服务方向。

(三)进出口公司要提高业务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

创建并强化核心竞争力,提供专业化的服务。进出口公司的物流工作不仅需要生产管理企业家,更需要一批专业的物流管理人才队伍。伴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和加工企业客户的增加,物流管理的难度和复杂程度也逐渐加大。只有不断地提高业务能力,不断完善物流管理方案,说服加工企业客户分担一些物流管理工作量,从而实现物流管理的业务转移。

因此,这就要求进出口公司必需做到坚持合理搭配与优化组合的原则,对于所掌握的可控制资源和可利用资源,充分地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从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另外,进出口公司要有一个明确合理地企业战略规划,以顺利实现公司整体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投放。

三、总结

进出口公司的物流工作关系到公司经营的整体成败。加强专业物流和系统整合,实现进出口物流的有效外包,已是进出口公司做好物流管理的主要途径。

参考文献

[1] 欧新黔.中国物流进入理性快速发展阶段[J].上海物流,2005(3):2.

[2] 顾天辉,杨立峰,张文昌.企业战略管理[M].科学出版社,2004.

第6篇

论文摘要:文章从Z公司企业实际和行业现状出发,站在企业发展战略的高度,提出了z公司战略营悄的总体思路,并以此为中心思想,对公司品牌建设、战略联盟、海外营销组织、海外营悄梁道、营销计划等提出建议。

近年来,战略营销理论开始传入中国,个别中国企业逐渐接受战略营销理论和理念,并在实践中大胆运用。本文希望从Z公司企业实际和行业现状出发,站在企业发展战略的高度,提出了Z公司战略营销的总体思路,并以此为中心思想,对公司品牌建设、战略联盟、海外营销组织、海外营销渠道、营销计划等主题进行建议,希望能借此提高Z公司对海外市场战略营销的认识和重视,从而对提高Z公司全球竞争力有所帮助。

一、Z公司背景介绍

Z公司(浙江x x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抢吐建于1993年,是一家集自动化与信息技术产品的科研开发、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及工程服务为一体的国家级高科技企业,是首批“国家863计划产业化基地”之一,获得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国家高新软件园重点骨干企业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Z公司以Z大学先进控制研究所、工业自动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工业控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等机构为技术依托,利用Z大学多学科的综合优势,致力于工业IT技术和产品的开发。Z公司已经拥有了完整的过程自动化产品体系,主要包括WebField JX系列DCS控制系统、WebField ECS系列DCS控制系统、WebField GCS系列控制系统、现场总线技术与产品、InPlant企业整体解决方案、PIMS生产信息管理系统、ERP软件及系统集成等。产品广泛应用于化工、炼油、石化、冶金、电力、造纸等流程工业企业,以及智能交通、水处理及教育领域等公共事业部门,已经为超过6000多家来自中国及世界各地的用户提供从工厂类自动化到非工厂类自动化的整体解决方案。

二、Z公司的技术和产品

工业自动化行业中,Z公司作为自动化硬件、软件制造商及自动化系统集成商,拥有完整的过程自动化产品体系,并已经为超过6000家来自中国及世界各地的过程行业用户提供了产品与工业自动化行业整体解决方案。

目前,Z公司已经形成三大类五个型一号的产品体系,见表1。过程自动化是Z公司的核心业务,主要产品包括WebField JX系列DCS控制系统,WebField ECS系列DCS控制系统,WebField GCS系列控制系统,现场总线技术一与产品,ESP-Suite企业增效解决方案,PIMS生产信息管理系统,以及ERP软件及系统集成等。凭借完整的产品体系及对流程工业的深刻理解,Z公司提出了流程工业综合自动化整体解决方案的概念—InPlant(Intelligent-Plant )。据美国ARC公司调查,应用流程工业综合自动化技术可获得显著的经济效益,产品质量提高19,2%、劳动生产率提高13.5%、产量提高11.5%;,

三、Z公司海外市场战略营销具体举措

Z公司争取在3 —5年内从通过战略营销实现从国内自控行业的第一梯队发展成为全球自控行业的第一梯队,为此需要对公司的品牌建设、战略联盟、组织变革、海外市场营销渠道构建、及营销计划制定等五方面进行相应调整。

1.品牌建设。菲利普·科特勒将品牌所表达的意义分为六层:属性、利益、价值、文化、个性和使用者,其中品牌最持久的含义是它的价值、文化和个性,它们确定了品牌的基础。因此品牌已逐渐成为市场竞争的起点、要素、细胞和载体,成为企业乃至一个国家或地区综合竞争实力的象征,谁拥有为社会所公认的强势品牌,谁就拥有市场,谁就会取得竞争优势。

在高新技术市场环境下,拥有强大的品牌比在传统消费品市场中更为重要。强大的品牌是高新技术产品高质、可靠的象征和标志

根据多国调查显示,z公司品牌仅处在全国知名阶段,尚不具备全球闻名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在世界范围内品牌知名度还远远落后于业内的跨国公司。现阶段,z公司的工作重心是产品销售,销售部门是公司的核心业务部门,而负责市场开拓、广告宣传、品牌建设等活动的市场部在公司架构中地位不高且结构不完整、功能不完善,这与当前一些跨国企业纷纷以市场部为中心,其他职能部门围绕市场部开展工作的做法是相反的。z公司必须意识到建设强势品牌是赢得市场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是企业进军全球自控市场第一梯队的必经之路,也是实施战略营销的第一步和有力保障。因此,品牌建设对于Z公司拓展海外市场具有紧迫的战略意义。

2.战略联盟。在拓展海外市场中,发达国家的竞争对手实力往往比国内对手更为强劲,竞争威胁更大。我国企业目前整体实力较弱,同时在海外市场上普遍处于开拓初期,面临各种障碍,包括目标市场中现有企业的过激反应以及贸易、资金、技术方面的壁垒,如果采用单兵作战的方式自己开拓市场或相互拆台抢夺对方市场,势必导致企业成本增加或者“共损”局面的出现。

相反,如果与同行企业结成同盟共同开拓某个海外市场,实行技术研发、市场渠道、商标与品牌等资源的共享,将会产生规模经济效应和协同作用,相应降低每一家企业分摊的市场开拓成本.同时面对实力强大的买方,战略联盟会使每家企业的议价能力加强。因此在全球工控市场已被国际知名公司占据大半江山的现实面前,Z公司正确的战略举措应当是树立合作的竞争观,跟国内外知名公司建立战略联盟,通过利用这些公司的国外客户和渠道优势、经营理念优势、品牌优势、成熟的管理体系和人才优势等诸多竞争优势,加速公司海外市场的拓展进程。

3.组织变革。当前,Z公司为开拓海外市场,已经设立海外部,为适应公司战略营销需要,Z公司海外部的组织形式应该进行适当变革,变革的路线将是海外部—国际事业部—全球营销中心。

海外部。Z公司现已按垂直化管理原则,设置专业职能部门—海外部。该部门由部门经理和部门员工组成,专业从事进出口业务,具体负责海外营销各种服务,随着海外市场的扩大而发展实践中,海外部是刚刚开展海外市场业务的公司必经之路,便于集中管理。

国际事业部。随着海外业务的拓展,Z公司在越南、印度、巴基斯坦等国家与当地在自动化控制领域颇有声望的公司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构建了分销体系,对各个地区、各个商分别进行渠道管理、价格管理和销售管理的需要十分迫切,但现行的垂直化管理体系已经逐渐不适应Z公司的海外业务拓展进程,Z公司海外市场战略营销客观要求对海外部的组织形式进行变革。Z公司在海外市场的经营活动现状是:在对某一国家出口产品的同时,在另一个国家建立商制度,而在第三个国家设立办事处,又在第四个国家开办合营企业,在第五个国家设立子公司。这样Z公司需要按照事业部原则,专门设立一个国际事业部,专门处理公司的国际业务活动。国际事业部由该部的总经理领导,负责制订其目标和预算,并负责目标公司在国际市场上的业务发展。国际事业部的职能人员包括有市场营销、工程服务、财务计划、合同管理与进出口后勤服务等方面的专家,他们为下属各经营单位制订计划,并提供服务。

经营单位的设置可按下面三个原则中的一种或几种来考虑。它们可以是地理区域性的组织机构,由分别主管不同地区的业务主管对主管国际事业部的总经理负责。这些地区业务主管负责管理承担地区业务的销售人员、商和经销商。经营单位也可以是按产品大类设置组织机构,每个经营单位由一名业务主管负责,主管每个大类产品在海外市场的销售业务主管可以向公司职能部门的地区专家征询有关各不同地区的专门知识。最后,经营单位还可以是一些国际子公司,每个子公司由一名经理主管,各子公司经理向主管国际事业部的总经理负责。 全球营销中心。随着海外事业的发展,Z公司将成为真正的跨国公司,公司将在世界范围内进行设备生产、人才、资金等资源配置和客户关系管理,并提供后勤供给保障。此时,Z公司的全球营销职能将游离出来,依托单独设立的全球营销中心进行管理,全球营销中心是独立的公司法人。全球营销中心总裁对Z公司最高负责人和执行委员会负责,下属区域经理们受过全球经营方面的训练。经理人员可从其他国家聘任;零部件及其他原材料可以向任何价格最低的地方采购。

4.海外渠道构建未来几年内,为了加快海外市场拓展进程,根据Z公司的战略营销思路,Z公司应通过间接出口和直接出口,构建海外营销网络。

间接出口间接出口是指Z公司利用本国另一商业组织,如借助利用国内各大设计院、各大成套公司、各大进出口公司的项目资源、营销网络和市场经验进入海外市场,在这种方式下,销售方式与国内市场大致相同间接出口是Z公司现阶段可用资源少、自身出口组织不健全、海外市场信息了解不充分情况下,交易成本最低、市场经营风险最小的出口贸易方式。

直接出口直接出口的主要形式是直接接受国外公司的订货及参加国外工程投标,这要求Z公司对海外目标市场了解充分,掌握丰富的市场信息Z公司可以通过在当地建立办事处,甚至创办合资公司,深人市场调研,充分挖掘用户信息,进行直接出口。

Z公司进人海外市场,与国外用户、官方机构直接、正面接触的最简单、最直接、低风险形式是开设国外办事处、代表处,它既可以作为企业商品与服务出口的延伸服务工作,如了解、研究当地市场,办理有关出口事宜,提供售后服务;也可以作为Z公司推进海外市场进人的实质性、前瞻性步骤,使Z公司可以通过了解当地的经营环境、经营条件,积累在当地经营管理企业的经验.为Z公司进一步增加对当地市场的投入做准备。建立办事处还可以作为Z公司学习竞争者、研究竞争者、模仿竞争者、监控竞争者的有效手段。

海外商和经销商。Z公司在本国自建分销渠道,对产品定价、产品选择、营销方案、市场信息等方面有绝对的控制权和知情权,能够很好的制定和实施营销战略然而在国外自建分销渠道,不但资本需求量较大,而且要充分了解当地市场,还要配有高素质的营销人员,渠道维护成本也相当高,同时又需尽力规避由立法、惯例、政治因素造成的海外市场进人壁垒,与当地商或经销商结成战略联盟是解决前述难题的有效方法这一战略要求Z公司在海外目标市场寻求具有强大营销能力和在市场定位方面有潜力的合作伙伴作为其在当地的商或经销商,将该合作作为进人新产品市场进行扩张的手段,因此正确的选择海外商和经销商对Z公司开拓海外市场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5.营销计划制定。营销计划必须与企业战略营销保持良好的协调性,应将所有的管理职能都融入到营销计划制定过程中,将顾客置于计划的中心地位,并使企业的定位策略能够与目标市场相互协调。

Z公司较为完善的海外营销计划包括定价、促销、营业推广、公共关系、产品开发和人力资源配置等,将所有的管理职能都融人到营销计划制定过程中,讲求系统化管理,整体配置企业所有资源,形成竞争优势;强调协调与统一,不仅仅使企业内部各环节、各部门的协调一致,而且也强调企业与外部环境协调一致,共同努力以实现营销资源整合。

四、结论分析

本文从战略营销角度,结合Z公司企业实际,提出Z公司应该充分利用各方面资源,运用战略营销进行市场开拓,保持企业长久的核心竞争力。本文基本观点总结如下:

1传统营销围绕营销产品、分销、价格、推广展开,也就是著名的4P营销组合。战略营销包括这些策略变量,但在某些重要的战略方面超越了传统营销的范围。战略营销是关于营销的一种新思维和实践方式,具有目标的长期性、营销的战略性、手段的综合性、行动的计划性、结果的深远性和竞争导向性的特征。

2.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和WTO背景下,Z公司进人了新的发展时期,由成长期向成熟期转变,通过全球营销向海外市场发展实现市场多元化,成为Z公司的现实选择,但由于全球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以及Z公司现阶段开拓海外市场工作中存在诸多不足,传统的营销理论已经不能完全满足企业推进出口的客观需求,国际营销理论和方法上理应进行大胆创新和实践应用。理论研究表明,战略营销正是符合Z公司在WTO框架下适应全球化市场竞争要求的国际先进营销理论和方法,因此.Z公司在海外市场拓展中,借鉴和实施战略营销就具有突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第7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文化娱乐场所要从文明经营、守法经营出发,充分认识此次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及早部署、动员,把消防工作抓细、抓实。各文化娱乐场所要按照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自改。要全面系统的搞好内部动员工作,做到逐项检查、逐项登记、逐项整改。对存在火灾隐患,属于立即改正的,必须立即改正;属于限期改正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对不能确保整改消防安全的,要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各文化娱乐场所未依法履行排查、整改火灾隐患职责,发生火灾事故的,对责任人员依法处罚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

二、具体工作

对网吧、歌舞厅、娱乐场所、音像经营场所、演出场所、等进行专项治理整顿,对防火安全隐患多发的领域和重点单位进行集中查、重点查。

1、对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的娱乐场所,影响安全疏散的,应当立即改正。

2、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应当限期拆除。

3、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商住楼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安全出口为分开设置的,应当限期改正。

4、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应当立即改正;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当限期改正。

5、在娱乐场所内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或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应当立即改正。

6、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应当限期改正。

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应当限期改正。

8、坚决禁止任何娱乐场所接待未成人进入,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条例》的规定,按照上限进行处理。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担任,成员为下属单位负责人担任

四、整治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文化娱乐场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文化娱乐场所大排查活动,加大检查力度,加强场所内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彻底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我县各网吧及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第二阶段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对存在重大隐患和不具备安全经营的文化经营场所该停的停,该罚的罚,该关的关,决不姑息迁就,对于不服从有关规定的,严肃追究其责任,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8篇

摘要 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下,我国市场经济取得了显著的发展成就,多种产业经营面临着新一轮的调整。经济一体化是企业经营发展的主流趋势,其对外适应经济全球化变革趋势,对内符合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总体上推动着本国产业结构的优化经营。本次分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对企业经营造成的影响,以实际营运状况提出了科学的对策。

关键词 区域经济 企业经营 影响 对策

经济全球化时期,中国社会经济营运方式也接受了新的调整,地方与地方之间经济的关联性越来越强,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区域经济一体化模式的概念。经济一体化是跟随我国市场经济实况拟定的方案,与本国基本国情及经济体制要求相互一致。企业应立足于区域经济一体化,重新调整现有的经营方案。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内涵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区域内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之间,通过建立共同的协调机构,制定统一的经济贸易政策,消除相互之间的贸易壁垒,逐步实现区域内共同的协调发展和资源的优化配置。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至今,中国与周边国家进出口贸易额有了明显的提升,呈现出来的经济发展价值显著。例如,2012年1-6月份,中国进出口总额18398.4亿美元,累计同比增长7.97%,其中出口额9543.76亿美元,累计同比增长9.19%,进口额8854.64亿美元,累计同比增长6.68%[1]。

二、区域经济发展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分析区域经济一体化对国内企业经营的影响,应当坚持统筹性原则展开对比,既要考虑国际经济体制对本国经济的冲击,也要顾及国内市场变动的营运要求。笔者从国内外市场、优缺点等方面综合探讨。

1.国内市场的影响

(1)优势。经济一体化趋势对本国经济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使国内也开始将一体化模式缩小,转移到国内地区的经济合作中,成功的复制了国与国之间的经济战略模式。例如,国内创建经济一体化模式,不同省、市、区等地方企业可以共同合作发展,开辟出更多的投资项目,提高了日常经营的收益水平。

(2)弊端。区域经济最早出现于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将其应用于本国市场调控,对经营者是一种很大的挑战,尤其是管理经验的缺乏,往往会导致经济模式的失败[2]。例如,国内地区市场建立经济合作圈时,往往因市场利益分配制度不均衡而产生矛盾,阻碍了经济一体化模式的持续推广。

2.国外市场的影响

(1)优势。中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是必然的决策,从区域经济发展开始走向经济全球化,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经济一体化使国内经营者熟悉了国外市场的营运状况,以灵活地调整经营模式而维持预期的收益。此外,吸引了大批外国商家参与本国投资,逐渐扩大了我国现有的市场范围。

(2)弊端。表面上,经济一体化加强了中国与周边国家的经济关联,为各国经济贸易提供了广阔的平台。但实际经营期间产生的影响比较复杂,当本国企业与国外企业发生利益冲突时,国际上对于经济违规行为的制裁力度不足,严重侵犯了国内企业的正当利益。例如,“倾销事件”等。

三、企业应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策略

自改革开放之后,我国逐渐加强了与周边国家的贸易合作,亚太地区经济体制也得到了进一步完善,这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应用表现。针对区域经济发展对企业参与国内外市场经营造成的影响,企业必须要从宏观上掌握经济趋势,拟定切实可行的应对策略。

1.战略方面。企业所面对的经营环境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环境,在这样一个环境里,企业欲求长期稳定的生存与发展,就必须高瞻远瞩,审时度势,随机应变。首先要深入了解区域经济发展趋势的深刻内涵,在此基础上灵活地调整经营方式,以创造经营收益为标准,开辟新的经营方案,发挥出市场战略应有的价值。

2.决策方面。企业日常经营的中心内容是决策,企业经营的优劣与成败,完全取决于决策职能。决策正确,企业的优势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挥,扬长避短,在风险经营环境中以独特的经营方式取得压倒的优势[3]。因此,经营者要多方收集市场信息,及时地调整现有经营模式,通过提高市场决策的科学性,带动产业经营水平的提高。

3.开发方面。注重新型项目的开发,开发不仅仅限于人、财、物,经营管理的开发职能的重点在于产品的开发、市场的开发、技术的开发,以及能力的开发。财务部门要做好成本资金的调控管理,发挥出财务部门应于的调控职能,集中表现为资金筹措职能、资金运用职能、增殖价值分配职能以及经营分析职能。

4.市场方面。市场是企业参与经济活动的主要平台,维持市场稳定性对企业营运模式具有保障作用。鉴于区域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经营者要懂得科学地调配市场方案,降低国内外市场局势变动造成的风险。企业同它赖以存在的社会经济系统的诸环节保持协调,这种同外部环境保持协调的职能,被称为社会关系职能或公共关系职能。

结论:总之,基于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呈现了良好的发展趋势,各个行业在政府宏观调控中实现了收益的增长。为了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企业要深入分析新经济体制对国内外市场的影响,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参考文献:

[1]赵平.区域经济一体化概念的基本内涵.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11.33(12):19-21.

第9篇

关键词 纳税筹划;原则;方法;内部税收管理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化分工和进行国际化经营。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复杂的国际政治、经济和法律环境,各国政府也对经济全球化和跨国企业国际化经营带来的税收征管方式方法进行不断的调整。了解和把握国际税收体制,加强税收管理。进行必要的纳税筹划。对于维护企业信誉、减少法律风险,降低税务成本。巩固和发展国际市场地位有着重要作用。笔者就国际化经营涉及的纳税筹划问题谈几点看法。

一、树立科学的纳税筹划观念,依法开展税收管理工作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遵照税收法律法规,利用税法提供的优惠条件,通过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安排和筹划。达到依法纳税、合法减轻税务成本、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一种经营管理活动。

纳税筹划是公司管控和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企业和政府的利益分配,涉及相关法律责任和权利义务。直接影响企业成本和现金流量。纳税筹划在公司管控和财务管理中的地位日益显著和突出。

随着国际交流、国际贸易和国际资本流动的加快,企业面临复杂多变的国际税务体制,了解相关国家税法。依法纳税,科学开展纳税筹划。规避税务法律风险,是企业在国际市场立足、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

二、正确把握纳税筹划的原则,积极发挥纳税筹划的作用

正确把握纳税筹划原则。科学认识纳税筹划在生产经营中的地位,积极发挥纳税筹划的作用。可以规避法律风险,降低税务成本,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一)严格守法原则

税法是纳税筹划的法律依据,纳税筹划是企业在税法框架内对各类经营、投资和融资活动的安排和筹划。了解国际税务管理体制,严格遵守经营和投资所在国有关税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厦定税法提供的筹划空间。是开展纳税筹划工作的前提。

(二)整体利益最大化原则

纳税筹划是公司管控和财务管理的组成部分,在法律框架内服务于企业整体经营发展战略。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和双边税收协定。对投资地点、注册类别、组织结构、经营规模、购销活动、服务类型以及会计核算方法等环节进行必要的筹划,使经营活动适合优惠的税收征管办法,可以减少整体税负,争取企业价值最大化。

企业跨国经营。形成多层次的组织结构,从事多样的经济活动。适用不同的税收征管方式方法。纳税筹划体系的制定和纳税筹划方案的选择应有利于企业整体利益和现金流量。模拟计算不同组织结构和经济交易对流转税和所得税的整体影响,避免因局部利益而损害整体利益。

(三)前瞻性原则

纳税筹划是对未来经济活动和应纳税事项的规划和安排,应提前做好相关调研工作,建立全面系统纳税筹划体系。科学地确立纳税筹划目标,细致地制定纳税筹划方案,合理安排经营、投资和融资活动。防患于未然。

(四)动态管理原则

国际经营环境风云变幻,国际资本流动和贸易交流形式多样,各国税收征管体制和政策不断变化,跨国经营应充分考虑经济、政治、跨国投资和税收征管等经营环境的变化。有针对性地制定和适时调整纳税筹划方案,进行动态的纳税筹划管理。实时跟踪税收政策法规变动。及时做出适当调整。确保纳税筹划目标的实现。

三、比选纳税筹划方法,降低整体税负

企业开展纳税筹划,应在严格守法和整体利益最大化原则下,前瞻和动态地对于投资、融资和生产经营等经济活动和纳税行为进行必要的安排和筹划,模拟计算,最终确定纳税筹划方案和方法,降低税务成本。

(一)税收环境调研

跨国经营应做好纳税筹划方案的前期调研工作,收集经营投资所在地和关联方所在地的相关政治、经济、法律以及行业状况等与投资经营有关信息,模拟计算综合税负。分析税务风险,为设计纳税筹划方案做好准备工作。调研内容主要包括:税收征管体系、税法及变化趋势;税收优惠政策及各类减免税措施;税种、税率、课税对象、税基和征收方法;鼓励投资和再投资政策;避免双重征收协定。

(二)利用税收政策

跨国经营应了解和掌握目标市场和经营投资所在国的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利用减免税、成本扣除、流转税抵扣以及亏损弥补等税收政策。分析税收政策之间存在的差异。评估差异对税负的综合影响。税收政策差异主要表现为:不同国家税收法规政策的差异;同一国家内不同地区、不同经营模式适用的法规政策的差异;同一经营主体对同一经济行为适用法规政策的差异。

(三)利用避税地

避税地是指为了吸引外国资本流入,在一定区域和范围内,允许和鼓励国际投资,给予投资企业税收减免待遇的国家或地区。

通过在避税地注册公司,签署有关经济合同。进行中转销售、提供劳务或委托贷款等(转移定价)。可以降低税负或延迟纳税。在避税地注册公司前。应充分考虑企业长远规划、各类业务流程的配套。特别要深入评估避税地公司不再享受其它双(多)边税收优惠政策所产生的影响,可通过专业性中介服务机构协助设计实施方案。

(四)转移定价

转移定价是指关联企业按内部协定价格相互提品、劳务或财产,通过影响关税、增值税、所得税等,降低整体税负。

转移定价有利于控制资金流动方向和速度、税款交纳时间、实现利润转移。转移定价应参考经营和投资所在地市场价格,研究经营和投资所在地有关转移定价的法律法规,调整幅度应适当。避免关联交易审查风险。

转移定价具体形式包括:

1 采购定价:经营和投资所在地经营主体按内部协议价格向关联公司采购设备、机具和材料。通过影响关税、增值税,反向影响所得税,降低整体税负。

2 租赁定价:经营和投资所在地经营主体按内部协议价格租赁关联公司设备。避免或降低关税、增值税,通过调整租金价格,加快收回设备投资。

3 总机构管理费分摊:公司总部分摊总机构管理费用,境外机构按照所在国的有关总机构管理费扣除的规定和程序,争取税前扣除。

4 特许权和技术服务定价:通过签署许可或技术服务协议,确定内部特许权和技术服务价格,比较所得税与预扣所得税率差。降低整体税负。

5 委托贷款:将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借款。按照适当的利率委托金融机构贷给境外机构。实现利息费用的税前扣除。

6 资产投资定价:以有价证券、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方式出资,在取得共同出资人、评估机构认可的前提下,通过适度价格调整,提前收回投资。

四、针对不同经济活动,制定相应的纳税筹划方案

(一)投资活动的纳税筹划

企业在跨国投资时,应充分了解和掌握投资所在国家的投资法律法规、税法和税收优惠政策,设计投资方案,确定居民和非居民身份。选择投资地点,确定注册类别,改造组织结构,进行税收成本的模拟计算。权衡综合税负。选择常设机构或非常设机构形式开展经营活动。

常设机构主要有代表处(办事处)、项目部、分公司、子公司、合资公司等形式。非常设机构主要有项目部形式。常设机构和非常设机构在经营地均需适用流转税法律。非常设机构需要通过预扣方式清缴所得税;常设机构需要在经营和投资所在地进行所得税申报,―般在年度内预交所得税,年末进行汇算清缴。进行机构形式选择时应综合考虑投标主体和资质要求、市场战略和经营风险、结算货币和资金流动、纳税方式和综合税负等。

一般而言,如果投资适用优惠税率,设立子公司进行独立纳税将会减轻税负;如果投资适用较高税率。设立分公司进行汇总纳税将减少所得税。投资企业开办初期可能发生亏损,设立分公司与总公司汇总纳税可减少应税所得。

(二)资本并购中的纳税筹划

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国际资本并购来加速发展,扩大经营规模。并购环节主要涉及所得税、流转税、资本税。通过并购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取得税收优惠;通过并购累计亏损的企业,可降低整体应税所得;在一国范围内。通过被兼并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减并购后企业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可降低增值税税负。

(三)经营活动中的纳税筹划

1 合同签订环节的纳税筹划。在合同中约定税收条款,可以规避税收政策变动风险;将一个整体项目按实施的业务环节、工作内容进行分割,拆分合同可实现预期利润在不同含同之间分配,降低整体税负。

2 志行出口环节的纳税筹划。出口环节主蔓涉及出口关税和增值税、出口退税。出口企业应跟踪出口退税等政策变化。合理申报物资类别,取得必要的退税申报材料,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3 志行进口环节的纳税筹划。进口分为。永久进口。和临时进口,“永久进口”适用于商品购销、生产耗用、不再出关的自用设备等情况,主要涉及进口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临时进口适用于高价值成套设备、短期租用、采用永久进口税费较高、需要加速收回设备投资等情况,主要涉及进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和预扣税。临时进口可采用转移定价中租赁定价形式,通过调整租金价格。提前收回设备投资。

4 项目分包环节的纳税筹划。分包形式分为对内分包和对外分包。对内分包指分包商在经营和投资所在地以总包商内部单位的名义完成分包工作;对外分包指分包商在经营和投资所在地以独立经营主体身份开展经营活动,完成分包工作。分包主要涉及关税、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等。

对外分包,分包费可税前列支,并可取得进项增值税用于抵扣;对内分包,可避免分包环节重复纳税,但首先应考虑分包费在经营和投资所在地税前列支途径和其他税收成本。其次应考虑分包商境外所得在中国境内纳税问题。对内分包,分包商应积极配合总包商,共同做好纳税筹划工作。

5 特许权和技术服务环节的纳税筹划。特许权和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专利、商标、版权、专有技术、特许经营、工程设计和专家咨询等,主要涉及预扣所得税和所得税。特许权和技术服务―般需要提供许可或服务协议、发票或结算单据、必要的资质证明等支持文件。签署许可或技术服务协议,应规定许可或服务事项、期限、收费标准、工作量确认方法、结算币种、支付方式等内容。

6 列支总机构管理费环节的纳税筹划。部分国家允许列支总机构管理费。列支总机构管理费―般应确定总机构管理费分摊依据。―般按境外机构营业收入占营业收总额的一定比例分摊。列支总机构管理费―般应提供总机构管理费分摊表和计算依据、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等,部分国家还要求提供公证书、所在国驻华使馆认证书等。

7 利润分配环节的纳税筹划。税后利润形成后,在分配环节主要涉及红利税。可以利用鼓励再投资优惠政策。进行利润再投资,避免红利税;或通过其他适当的形式转移利润,减少可供分配利润。

8 会计核算活动的纳税筹划。企业跨国经营。应充分了解投资所在国家的税收法律和会计准则,遵循投资所在国的收入成本确认、资产计价折旧和费用预提摊销的处理惯例,根据生产经营特点以及利润和现金流量预测情况,选择确定收入成本、资产计价、资产折旧、费用预提和费用摊销的方法,合理合法地归集所属期间的成本费用,控制收入和费用确认的时间,调整应税所得。

9 存货计价方法的筹划。存货计价方法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等。不同的方法计算的销售成本不同,对应税所得的影响不同。

10 资产折旧方法的筹划。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有直线折旧法和加速折旧法等。由于计算方法和折旧期限不同,对应税所得的影响不同。

11 合同结算方式的筹划。通过购销结算方式的选择,控制成本和收入确认时间,合理归属财政年度,调节应税所得。

税法规定有扣除限额的成本费用,应准确掌握其允许列支的限额,通过成本控制和会计科目选择,争取全额扣除。

(四)融资环节的纳税筹划

融资分为内部融资、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主要涉及预扣所得税和所得税。一般来说,一定比例的负债支付的利息在一定的标准内,可作为费用列支,在计算应税所得时予以扣除;权益资本筹资支付的股息不能作为费用列支和税前扣除。

如果允许内部融资利息税前扣除,优先考虑总机构与境外分支机构直接签署贷款协议;债权融资可采用转移定价中委托贷款形式,委托贷款协议应明确规定委托期限、金额、利率、资金结算程序和费率,贷款利率应参照经营和投资所在地利率水平;股权融资应考虑相关资本税、支付的股息不能税前扣除。

(五)汇总纳税环节的纳税筹划

汇总纳税可分为在同一国家内分支机构的汇总纳税和跨国汇总纳税。同一国家内跨区经营需要设立机构时,在分析税收连带责任可控的基础上,应考虑汇算清缴,实现盈亏抵补,降低整体所得税税基。跨国汇算清缴时,境外缴纳的所得税可选择“分国不分项”或“定率抵扣”的方法进行抵扣。“分国不分项”方法进行抵扣,应分国核算,及时取得境外完税凭证,以便办理国内抵扣手续。

纳税筹划贯穿经营活动全过程,各经营环节和经济行为涉及的税负相互影响,不能孤立地追求单一经营环节、单一税种的税负最低,应统筹经营活动和总体经营计划,权衡各税种的综合影响,争取整体税负最低。

有效的纳税筹划,需要健全的内部税收管理制度作为保障。设立税务管理岗位,明确税务管理的权限,规范税务管理流程,建立全员参与机制,对于防范税务法律风险,进行科学的纳税筹划至关重要。应从公司整体综合风险控制的角度进行纳税筹划风险控制。坚持事前规划、事中控制和事后评估,加强内部税务管理,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严格遵照有关税务管理的法律法规,正确计算各项应纳税额,规范使用和保管各类申报表、缴款书、发票,妥善准备申报材料、税务申请和税务批复,按照税法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

二是建立内部纳税管理制度,制定相关的发票管理、合同管理、会计档案管理、税收文件管理等办法,规范办税程序和涉税事项处理流程。

三是做好税务信息管理,建立税务政策信息数据库,及时更新税务信息,并向有关职能部门和运营项目通报。

四是参与生产经营决策,提供相关税务咨询、建议和支持,进行必要的税务成本预测和纳税筹划方案设计。

五是税务人员应和会计人员充分沟通,分析税收敏感费用和纳税筹划事项的核算方法,确保正确纳入相应的会计核算科目,减少成本费用核算中的税务风险。

六是建立与税收管理机构的有效沟通机制,加强业务联系与咨询,积极争取和企业相关的税收优惠,避免不必要的税务处罚和办税成本。

第10篇

    一、独家经营是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发展滞后的根本原因

    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发展滞后是多个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最根本的原因是独家非商业化经营。

    首先,由于实行独家非商业化经营,在政府提供的财政专项保险基金数量已定,且赔款余额(赔款费用之和多于保险费收入的部分)不能突破该专项基金数量的情况下,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必然在经营中实际上更倾向于承保风险较小的业务,而对风险较大的业务缺少足够的兴趣。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在承保业务选择上的倾向,必然促使出口企业尽可能选择风险较小的结算方式。而结算方式所蕴含的收汇风险越小,出口企业对出口信用保险的需求就会越小,出口信用保险规模自然也就会越小。

    其次,由于独家非商业化经营,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没有自己独立的利益和不断发展壮大的内在动力,从而也就不可能产生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在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较低的情况下,要对出口企业形成较强的吸引力,使他们积极主动地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是不可能的。

    再次,由于独家非商业化经营,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不必为经营后果承担实际责任,从而也就很难对费用支出和理赔实行非常严格的控制,赔付率居高不下也就在所难免,而赔付率过高必然对其承保业务的总规模形成极大的限制。

    最后,由于独家非商业化经营,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可以实行垄断价格,缺少促使价格水平降低的竞争机制,加之独家完全非商业化经营必然导致的费用和赔款支出相对规模过大,缩小了价格水平降低的空间,出口信用保险费率过高也就不可避免。而在保险费率过高,保险费负担过重的条件下,期望更多的出口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使出口信用保险达到理想的规模,是不现实的。

    可见,独家非商业化经营的制度模式是导致我国出口信用保险规模过小,发展严重滞后的最根本的原因。要从根本上改变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严重滞后的状况,使其出现跳跃式的发展,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的出口创汇发挥更大的促进作用,必须首先对我国现行的出口信用保险制度进行一些根本性的改造。

    二、出口贸易支付方式的风险差异与出口信用保险性质的界定

    我国现行的独家完全非商业化经营的制度模式,是建立在出口信用保险是完全的政策性保险的理论判断基础之上的。对任何一种制度模式的选择是否合理,其正确的判断标准只能是其实施的客观效果。上述对我国现行的独家完全非商业化经营的制度模式与出口信用保险发展严重滞后之间的关联分析表明,这种制度模式是值得怀疑的。

    政策性保险的存在需要具备两个必要的前提:其一是某一类保险业务风险过大,由民间保险企业进行商业化经营必然会出现亏损;其二是该类保险业务为国家实现某种政策目标所必需。因此,这类保险业务必须由政府设立机构直接开办,亏损由政府直接承担;或者由政府委托某一保险机构经营,由政府拨付固定数量的风险准备基金以弥补该保险机构可能发生的亏损。出口信用风险是来自进口商和进口商所在国政府的风险,即人为风险。与自然风险相比,人为风险直接受人的主观条件的影响,风险的程度远远高于自然风险。无论是进口商的支付能力或信用出现问题,还是其所在国政府的政策出现问题,都会使出口商出口货物的价款不能顺利收回甚至是不能收回,而进口商的支付能力或信用和进口商所在国政府政策的变化是出口商无法左右的。这就决定了经营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机构比经营其他保险业务的机构面临更大的亏损风险。同时,出口信用保险又是与实现国家出口创汇的目标紧密相关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把出口信用保险定性为政策性保险是合理的。但这种判断显然是由逻辑推理得出的十分笼统的结论,而不是建立在对不同结算方式所蕴含的收汇风险的差异的具体分析之上的,因而是难以令人信服的。

    出口信用保险是为出口企业的收汇风险提供保险保障的,而不同的结算方式蕴含的收汇风险是有显著差异的,因而对出口信用保险机构经营结果的影响也是极不相同的。在几种常用的结算方式中,信用证结算是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的,也是收汇风险最小的。托收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的,其蕴含的收汇风险自然大于信用证结算方式。托收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基本形式。在光票托收方式下,出口商只是委托银行收回出口货物的价款,可供进口商提货的单据由出口商直接邮寄,银行对进口商支付货款的行为没有任何约束力,因而所蕴含的收汇风险是很大的。跟单托收有付款交单与承兑交单之分。在承兑交单(D/A)托收方式下,进口商只要在代收银行出示的由出口商签发的汇票上签章承认付款责任,即可取得可供其提货的单据,因而所蕴含的收汇风险也比较大。在付款交单(D/P)托收方式下,进口商只有向代收银行支付了货物的价款,才能取得可供其提货的单据,因而所蕴含的收汇风险要小得多。汇付分为预付货款和货到付款两种形式,都是纯粹的商业信用形式。在这种形式中,显然前者基本无收汇风险,而后者所蕴含的收汇风险则非常大。赊账销售(OA)是各种结算方式中收汇风险最大的。

    在多数出口商可以接受的非优惠费率条件下,风险较小的结算方式一般不会导致保险机构的长期性经营亏损,相反还会使其获得合理利润。只有在多数出口商难以接受的非优惠费率条件下,风险较大的结算方式才会导致保险机构的长期性经营亏损。正因为如此,不作任何区分地将所有结算方式下的出口信用保险都定性为政策性保险,是不合适的。合理的做法是将出口信用保险性质的界定与不同结算方式联系起来,凡是以风险较小的结算方式结算出口货物价款的,商业保险公司可以按照自负盈亏的原则进行经营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完全可以将其定性为商业性保险;只有商业保险公司按照自负盈亏的原则无法经营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才有必要定性为政策性保险。

    三、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制度的重新安排

    既然根据不同结算方式风险的大小可以将出口信用保险在性质上分为商业性保险和政策性保险两个不同的部分,那么我国现行的独家完全非商业化经营的制度模式就应当为新的制度安排所替代。对于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可由国家设立的政策性保险公司单独经营;对于商业性出口信用保险,应允许商业保险公司与政策性保险公司同时经营。

    由于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要同时经营政策性和商业性两种性质不同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应当设立两个经营账户:政策性业务账户和商业性业务账户。商业性业务账户上的业务要自负盈亏,盈利为该公司所有和支配;亏损也要由其自行承担,而不能动用国家财政拨付的风险准备基金来弥补。

    至于具体把哪些结算方式下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列入政策性保险业务的范围,哪些结算方式下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列入商业性保险业务的范围,可以由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先责成或委托非寿险精算机构会同其他相关的风险研究机构,在利用精算等手段对各种不同结算方式下的收汇风险进行量化的基础上进行排序组合,提出初步方案,然后再认真听取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和有经营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愿望的各商业性财产保险公司的意见,经认真修改后由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

    对于列入政策性保险范围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费率,应以官定费率的形式由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实施;对于列入商业性保险范围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费率,可在一定时期内先实行浮动费率,基准费率和浮动范围由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待条件成熟后再完全放开,由各承保公司自行确定。

    这种制度安排的意义在于:第一,允许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营商业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可以调动众多的商业性保险公司的力量共同为出口企业的收汇风险提供保险保障,从而能够有效地克服现行出口信用保险制度下政府财政拨付的出口信用保险专项基金严重不足的限制,有利扩大出口信用保险的总规模,同时又可以减轻政府的压力。

    第二,允许政府开办的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设立商业保险账户,对该账户内的业务实行自负盈亏,可以把政策性保险公司自身的利益与其经营状况联系起来,有利于刺激其承保业务的积极性,提高其工作效率,扩大其承保业务的规模。同时,保留政策性保险账户有利于为收汇风险较大出口企业提供政策支持,有利于实现政府增加出口创汇的目标。

    第三,允许商业性保险公司与政策性保险公司同时经营商业性出口保险业务,可以在二者之间形成一种适度的竞争关系,有利于提高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经营管理水平;同时也可以通过竞争降低出口信用保险的费率水平,减轻出口企业的保费负担,提高其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积极性,从而扩大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总体规模,推动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快速发展。(作者系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第11篇

一、工作目标

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和《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的成功经验,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突出抓好城乡结合部、乡镇、农村等地区的小商店(含小食杂店、小药店)、小农资店、小作坊、小餐饮店、小屠宰场(以下简称“五小”单位)等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巩固和深化,进一步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升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

(一)在保持全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的基础上,全市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无公害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

(二)在保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基础上。100%落实获证企业产品出厂检验。

(三)在保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的基础上,100%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

(四)在巩固县城以上城市的市场和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农村食品市场、超市和食杂店推广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力争在3到5年内使农村所有食品市场、超市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所有食杂店建立进货台账制度。

(五)在保持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检查监督工作。

(六)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保持100%,乡镇进点屠宰率保持95%以上。

(七)在保持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基础上,城镇、农村所有市场、超市销售的猪肉95%以上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八)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对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等5类重点终端产品生产企业必须100%摸清底数,备案的企业标准必须100%进行复审,属于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的产品100%取证,新获证产品100%监督抽查一次,实现对重点产品的质量动态监管,产品合格率明显提高。

(九)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等产品出口生产企业100%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法定检验目录内商品出口企业100%建立出口质量档案,出口玩具生产企业100%实施产能核定,进口产品安全健康、环保项目不合格的100%退货或作销毁处理。

(十)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出口食品备案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

二、主要任务

(一)农产品(含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农业部门牵头)。

1、认真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逐步制定和完善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和监督抽查、农产品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收集和、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管理等相关监管制度,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2、进一步强化农业投入品的监管。监督和指导各地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专项检查,以禁用兽药为重点,开展兽药专项检查;以三聚氰胺、蛋白精等违禁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饲料专项检查;以禁用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药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农药行为,继续组织收缴并销毁甲胺磷等五种禁用农药。

3、全面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认真抓好标准化的宣传和示范引导,大力抓好广宁沙糖桔、德庆贡柑等标准示范区的建设。监督和指导农产品生产者采用标准化生产技术和规范从事生产。加大对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以及蔬菜、水果等种植环节使用、禁、限农药行为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4、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充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重点强化基层监管力量,强化监督执法。继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体系建设,采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测相结合的方式,在开展例行监测的基础上,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产品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蔬菜、水果和生猪产品的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测,及时查处不合格农产品,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

5、抓好预案建设,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制订《*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重点提高水产品药物残留和有毒有害物质高端项目的检测能力,及时控制、迅速解决本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减少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造成的危害。

6、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抓紧省海渔机化建设项目*渔业质量检测中心建设,落实检测人员、完善设备配置;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力度,扩大监控范围和监控频率,针对重点地区、重点品种、重点项目,配合省海洋渔业局,组织2-3次专项监督抽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管理,定期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7、抓好农产品质量认证。要在全市现有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基础上,继续抓好农产品质量提升和认证工作,培育更多的农业企业发展名牌产品,推进全市农业优化升级。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牵头)。

1、全面整治食品小作坊。加快建立和完善食品小作坊监管体系,突出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的整治,建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效监管机制。对于已经签订质量承诺书的小作坊是否按要求进行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进行重点监管。按照“监管、规范、引导、便民”的原则,推广佛山、中山、湛江等地的小作坊集中管理模式,由政府划出一定区域(或利用旧有厂房),由投资者出资建立统一的加工区域,租赁给小作坊,引导集中加工。

2、保持专项整治高压态势和力度,全面查处无证生产销售行为,重点巡查已查封的食品小作坊,防止其死灰复燃,发现已查封的食品小作坊再生产销售,要坚决严厉打击取缔;严厉打击合作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3、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落实对获得许可证或认证企业的监管制度,重点监管获证企业是否坚持落实出厂检验,是否建立健全原辅材料进货台账、产品销售台账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开展各县(市、区)间的互查工作,加强督查工作力度。

4、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快速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三)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

1、加大对小食杂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在巩固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农村食杂店推广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

2、加大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严防无证无照经营现象死灰复燃;健全执法监管制度,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3、加大对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QS)管理产品的检查力度,防止没有QS标志的产品进入市场、超市等流通领域。

4、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进一步规划进货台账、索证索票制度,组织开展复查,指导和促进食品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规范的进货台账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进一步规范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四)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卫生部门牵头)。

1、加大对小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开展县城以上餐饮单位原料索证索票专项检查,组织全市对餐饮单位重点食品原料开展监督抽查工作;因地制宜实行分类监管,参照《广东省小食店量化评分表》对小餐饮进行分级管理,从根本上解决小餐饮卫生问题,有效巩固整治成效。

2、建立食品卫生管理新模式。进一步研究完善临时许可证、餐饮经营安全承诺、从业人员健康信息化、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等办法,及时总结,探索食品卫生管理新模式,建立健全食品卫生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

3、继续查处餐饮单位违法行为,大力整治重点地区餐饮单位,如农家乐、旅游沿线餐饮单位、农村学校食堂等食物中毒高发场所的卫生条件,严厉打击餐饮单位经营违禁野生动物行为,防止动物源性传染病流行,确保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4、继续完善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实现监管重心下移;加强卫生监督员培训,提高餐饮行业卫生监管的水平。

5、加大对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QS)管理的产品进入餐饮消费领域的查处力度,没有QS标志的食品不得用于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工厂食堂等场所,确保群众食品安全。

(五)药品质量安全整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

1、继续加大对违法经营药品行为的整治力度,全面整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2、加强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实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药品生产、经营水平。

3、加强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运行的监督工作。对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满1年的生产企业进行质量体系复查。继续开展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面达100%。

4、推进特殊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过关特殊药监控网络。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工作,联合工商部门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药品疗效证明的违法广告。

5、进一步推动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制度的实施,开展全市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制度实施情况督导工作,对实施受权人制度的企业进行成效评估。

(六)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经贸部门牵头)。

1、全面整治小型屠宰场。各级生猪屠宰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屠宰厂(场)的指导、帮助和监督,巩固提高专项整治成果。一是加强肉品安全管理,确保猪肉质量卫生;二是建立严格珠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实行“肉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三是加强企业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强化职业道德,提高定点屠宰企业管理水平;四是逐步淘汰条件简陋、屠宰规模小的手工屠宰场(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肉品配送,从源头上提高定点屠宰的肉品质量,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2、继续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大力整治重点地区、顽固窝点,加大对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打击带有黑社会性质的违法团伙暴力抗法行为。

3、完善定点规划,提升屠宰企业经营水平。继续完善生猪屠宰定点网络规划,实施定点屠宰企业升级改造,推动定点屠宰企业规模化、机械化。继续抓好屠宰肉品安全管理,健全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加强企业管理人员职业培训,进一步健全生猪定点屠宰厂管理、屠宰车间卫生、肉品卫生管理、肉品召回等制度,以及生猪进厂、生猪产品出厂、病死猪及肉品无害化处理等登记台账制度。

4、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猪肉质量安全长效机制。完善配套规章政策和猪肉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研究制定《生猪屠宰工作考核办法》。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整治(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牵头)。

1、在对家用电器等10类重点产品普查建档的基础上,对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等5类重点终端产品生产企业摸清底数、全覆盖建档,备案的企业标准必须进行复审,属于生产许可证和CCC认证管理的产品必须取证,新获证产品必须监督抽查一次,实施动态监管。要求企业对其产品全登记、检验全记录,实现所有产品可追踪溯源。

2、严格发证管理,严格市场准入,确保发证质量。坚持统一管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确保监管关口前移。

3、规范认证可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认证、伪造、冒用质量认证或原产地标志等违法行为。

4、加大监督查提频次,严格抽查后处理,完善抽查结果科学分析评价体系,提高监督抽查工作的有效性。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彻底改变“重发证、轻监管”的倾向。

5、全面建立质量巡查制度和可追溯体系。通过建立巡查制度,及时掌握产品质量情况,实施动态监管。通过建立索证索票、进货登记、巡查记录、检验记录、产品流向记录等制度,完善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

(八)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牵头)

1、实行商品全申报监管机制。将生产涉及人身健康安全商品的出口企业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建立质量档案,掌握生产经营状况,加强日常监管;全面推广应用进出口商品全申报管理电子系统,实现辖区内所有进出口商品都纳入检验检疫监管范围;进一步加大关系安全、卫生、健康、环保的进出口产品抽查力度,扩大抽查范围,提高提查比率,增加抽查内容,坚决防止有问题的商品进出口。

2、大力推广应用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电子化模式。按照全过程监管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质量监管链条,对出口产品产生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监督管理。加大电子标签技术的推广应用步伐,稳步推进电子耳标、电子标识和电子铅封等3种电子标签在敏感和重点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中的应用。

3、进一步强化对出口食品、农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对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原料基地进行集中清查整顿,确保出口食品企业和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管理漏洞和质量控制隐患,规范企业生产管理及安全卫生质量控制。根据清查情况,坚决淘汰一批生产条件差、管理水平低、质控能力弱的出口食品企业,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全面实施出口食品全过程电子监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出口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切实把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4、进一步强化对重点敏感工业出口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重点组织开展针对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等出口产品的专项整治行动,集中解决有关产品中不符合标准和质量不稳定的问题,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4个100%的工作目标。始终坚持“查、治、管、扶、建”五管齐下的工作措施,真正建立和完善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产品出口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监管链条,真正建立起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全面落实有关重点敏感工业出口产品的检验监管和安全卫生项目检测,确保相关出口产品的质量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继续发挥专项整治工作机构的作用。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继续保留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做到机构不散、工作不断、力度不减,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协调作用。各地、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针对整治对象的新变化和新特点,制定本地区、本监管领域*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督促检查,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确保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市政府将于*年6月中下旬对各地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年底将制定专项整治检查验收和考核办法,组织逐级验收。

(二)攻坚克难,解决监管盲区难点。

1、进一步完善普查建档,实施分类监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专项整治从城市、县城、乡镇向广大农村拓展,进一步摸清监管和整治对象的数量、规模和分布等情况,重点是城乡结合部、乡镇以下、农村等地区的“五小”单位情况,并根据普查情况和当地的实际,不断完善分类监管措施,针对区域性、行业性问题,开展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的集中整治,尤其是抓好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的落实。

2、积极完善和推广对“五小”单位的有效监管模式,重点开展小作坊推行集中监管试点工作。在市城区开展烧腊、豆腐小作坊集中监管试点工作,由端州区政府负责,各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在鼎湖区开展裹蒸粽小作坊集中监管试点工作,由鼎湖区政府负责,各有关职能部门配合。

3、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镇的建设。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活动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指导协调,各镇政府具体组织实施。从构建有效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抓好食品安全基础工作、大力整治“五小”经营单位等工作入手,动员社会各方的力量,切实解决区域内食品安全工作中突出问题,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使区域内食品安全态势呈现规范、良性的发展势头。

4、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针对无证照生产经营、定点屠宰监管难、违法药品广告泛滥以及商场、超市、小商店超范围经营药品等问题,各地政府要牵头组织2-3次大规模整治行动。

5、加强基层执法检查力度,加强督促检查,继续保持并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不定期地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抽查,确保整治成果不反弹。

(三)健全机制,构筑完整严密的质量监管体系。

1、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抓好质量安全责任分解,建立和落实好“政府对质量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并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地方政府切实负起总责,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执法环境和舆论环境等,提高全民的法律和质量意识。

2、健全动态监管机制。积极推进产品质量电子监管、检验检疫电子监管、通关单联网核查、药品稽查信息平台等信息化建设,推动涉及健康、安全、环保等食品和消费品的生产企业尽快加入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对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现动态电子监管,提高技术保障能力;根据企业生产条件、管理水平、质量状况、人员素质、遵纪守法等状况,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加快建立日常巡查、驻点检查、整改回访、抽样检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3、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健全信息通报和工作协作、案件移交和反馈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做到信息共享、沟通及时、配合密切、形成合力。加强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等方面的监测和防治研究,及时危险性评估结果和预警预测信息,增强风险管理的能力,促进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预警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和新闻制度的不断完善。

4、健全专项整治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解决基层监管力量薄弱,执法监管人员偏少的问题。加大专项经费保障力度,各级财政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检验检测等专项经费给予保障。加强各类质量信息、检验检测、技术研发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5、建立健全企业自律发展机制。加大质量安全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企业质量法制意识;加强服务,帮助企业规范管理、改进工艺,推动企业创新技术和经营模式,扶持企业做大做强,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加强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重质量、保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12篇

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一场全球金融海啸,给中国经济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出口受阻,企业经营困难,股市大跌,房地产滞销,消费者对未来信心不足……

这场突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使国内的房地产企业首当其冲:各地大量楼盘普遍滞销,有价无市;房地产企业资金多数积压在土地和存量房上,资金周转极其困难;一批经营不善的中小房地产企业直接倒闭或面临倒闭。然而,危机中,万科作为国内地产巨头,针对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勇敢地先行一步,率先在各地大幅度降价促销,使得众多消费者争相抢购,万科的楼盘前再次涌现了千人漏夜排队的情形。万科此举虽招来同行和地方政府及前期购房者的一片口水,但却在短期内以薄利多销的营销策略快速回笼几十亿资金,增加了公司的现金储备,也大大增强了公司资金周转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避免了存量房滞销的进一步跌价损失风险。

万科的快速降价促销,作为企业应对低迷市场的销售策略,值得其他企业深思、借鉴。其实万科公司本身并不存在资金周转的太大压力。早在2006年万科就做出了“资金将取代土地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主要瓶颈”的判断,该公司一直致力于拓宽各种融资渠道,增强资金实力。万科的经营策略一向比较谨慎,在2007年房地产市场还比较“亢奋”时,万科就已经预见到其中潜在的风险,在经过详细的财务分析和精心测算后,做出实施更为稳健的保资金保赢利的营销策略的决策。在2007年中期报告中,万科就已经提到:“万科从不会因为市场的亢奋而转向激进,将在市场的变化前保持冷静,坚持万科对行业趋势的一贯判断,坚持万科既定的发展策略,更为重视成长的质量和财务的稳健性”。这说明万科对房地产市场可能发生的变化经有了充分的预计,通过实施快速开发、快速销售,提高资金周转率,从而最终提高净资产回报率的营销策略和稳健的财务策略,万科就能够以更主动的姿态应对这场金融危机。

营销策略调整中的财务管理价值

针对消费萎缩、市场需求不旺、订单急速下降、企业赢利快速下滑、资金短缺的经营环境,企业必须快速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

当然,在调整策略之前,企业必须组织销售、采购、研发、生产、财务等部门对企业的价值链进行详细分析论证,充分发挥财务管理的关键作用,以投入产出的眼光、专业的财务技术分析来判断产品或服务价值链每一个环节可以挖掘的潜力、可以节省的成本、可以简化的流程……然后对这些潜力和问题进行集中整理,找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按重要性原则,结合企业资源能力来调整和实施,以增强企业的抗危机能力。

营销作为企业经营的核心环节,也是企业资源投入巨大的部门,在危机中,更需要快速调整营销策略,转变以往侧重于销售量及增长率为核心的经营策略,转为牢牢抓住利润和资金回笼这两条主线,实行“以赢利为中心”的营销策略,业务管理财务化,财务管理业务化,保障企业现时和持久的赢利能力,以帮助企业安全渡过难关。

业务管理财务化,这对大多数没有财务基础的销售管理者而言,是一个较难的课题。但企业可以通过内外部财务资源,来系统培训销售管理者,提高销售管理者和销售人员的财务素养,并在销售实践中加以落实、推进。

营销策略财务化的实施方式

国内外市场的快速变化,企业内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使得企业的营销策略总是需要不断地改变和调整。在目前这样的市场环境中,保赢利、保现金流可能是任何营销策略首要出发点和核心所在。财务化的营销策略大致分以下几种方式:

1 合理快速降价式营销策略

大多数经济界人士认为,这场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其影响在2009年才刚开始,全球消费者信心仍未恢复,大多数消费者还会捂紧钱袋子,节衣缩食过日子。因此,大多数企业仍将面临需求下降,订单萎缩的市场环境。面对短期不可能好转的危机环境,企业应果断降价,降低产品的毛利率,以薄利多销的方式来快速销售,提高销售周转率,增加销售量,加快消化库存量,回笼资金,以量的扩张来保障一定的赢利能力和安全的现金流。这样的营销策略对房地产企业、服装业、食品业有较好的适用性。市场只会给反应敏捷者机会,谁先行一步,谁就会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企业经营者不要再沉浸在以前的辉煌或暴利的回味中,心里还在不断地指望政府给予救市。企业必须清楚,消费者才是产品的最终埋单者,市场最终还是消费者说了算,而消费者需要的是最具性价比的产品;只有牢牢把握住消费者的消费心理,才能紧紧把握住商机。近期苏州阳澄湖大闸蟹滞销,蟹农叫苦连天,就是一个很好的销售策略失败明证。除了蟹农单户经营的高成本因素之外,蟹农对金融危机缺乏财务分析,还维持以往的习惯性思维,维持高价销售策略而忽视金融危机中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变化,对消费者的现实购买力变化缺乏分析。维持原价,甚至涨价,结果是蟹卖不出去,大量的蟹囤在湖中和专卖店中,蟹农的经营成本进一步加大。如果苏州蟹农再不降价促销,其损失只会更大。

2 节衣缩食式销售策略

如果面对需求总量绝对萎缩的市场环境,企业再降价也是徒劳无益。企业能做的销售策略就是收缩战线,裁减销售区域和销售人员,重新调整销售组织架构,退出无量无利区域,保留有利润或有潜力的市场,以不亏损和少亏损为导向,保存现金实力,保持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在寒风中苦守希望,以期待经济大环境的好转。

单个企业无力改变全行业萎缩的大气候。企业唯一要做到就是果断压缩经营成本和开支,裁减人员,减少不必要的市场投入,以壮士断臂的勇气来保存实力。像奢侈品行业,要在经济危机中做到销售增长、好的赢利回报,应该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与其空想,还不如节衣缩食,保留希望,期待来年,这可能是最好的销售策略选择。

3 以利润为中心式销售策略

利润是所有企业的核心追求,但要在企业的销售实践中真正体现,却是件不容易的事。首先,企业的决策者要有以利润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同时也要具备可执行的管理基础和能力。企业老板往往求大贪大,以为大就是强,大就是赢利多。这与资本追求价值最大化的理念格格不入,结果往往使企业陷于经营误区,空有销量,少有赢利。

以利润为中心,是在对企业的现有资源做科学的SWOT分析后,对企业做合适的市场定位,选择合适的市场区域,开发和经营相应的产品或服务,在保证合理销量的基础上追求利润最大化,从而保障资本的最优增值回报。

以利润为导向的销售策略,就是谋求产品结构的最佳组合,强调投入产

出比,而不是以单纯的销售量为出发点来安排配备资源。这体现在企业的销售目标上,就是以现有的市场为基础,对可能实现的销售目标进行财务化测算,选择投入产出率最好的销售方案。

例如,A公司营销中心2009年计划销售B系列产品20万台,其中B1产品出厂价4000元(不含增值税),销售毛利15%,计划销售量10万台;B2产品出厂价4500元,销售毛利Z0%,计划销售量5万台;B5产品出厂价5000元,销售毛利z5%,计划销售量5万台。计划总销售额8.75亿元,目标毛利1.675亿元。但公司销售副总仔细分析了市场和竞争对手后认为,B1产品与竟品相比,已经没有多大的优势,2009年要完成10万台任务基本不可能。但公司目标利润不能改变,而B2产品还有很大的市场潜力,可以通过加大B2产品的目标量,以确保目标利润达成。最后销售副总把B1产品减少到7万台,B2产品增加了2万台,总计划销售量变为19万台,目标毛利保持在1.675亿元。

以利润为中心,同时需要改变对销售区域和销售经理的绩效考核制度,以效益为导向引导销售人员销售方式,并根据利润贡献度来设计奖励制度。

在金融危机中,改变企业决策者和经营者的经营导向,以资本报酬率来衡量经营的成败,与以销售增长率和销售规模等非综合指标的大小为成败标准的方式相比,对现阶段企业经营更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4 渠道创新式营销策略

在这场危机中,如果企业的传统销售渠道严重受阻,改变传统销售方式,寻找新的渠道来渡过难关就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对大多数以出口为主的中小企业而言,2008年的这场金融海啸,让这些企业濒临倒闭,订单急剧下降,应收款变成呆账收不回来,出口产品的低利润,这几个因素同时袭来,很多的出口型中小企业就扛不住了。

对以出口为主的中小企业而言,为在危机中求得生存,惟有快速找到新的产品销售渠道,才有可能解决产品的出路问题。我国的出口企业,原来产品往往多销往欧美市场,但欧美市场现在是危机的重灾区,短期内不会有大的改善,这些企业急需去开拓欧美以外的国外市场。

但在新开拓的市场中,企业一定要做好商业调查和财务风险评估,评估、核实新区域客户的商业信用,以确保货款资金的正常回收,降低出口货款损失。同时,针对国家最近出台的刺激国内消费政策的利好,出口企业也可以眼光向内,花力气做好国内市场的调查分析,在现有产品开发能力的基础上,开发相应的产品来丰富收入来源,保障企业的获利能力。

企业实际运作时应注意的问题

1 营销策略财务化的知识及能力准备

企业决策者的学识、能力和经验决定着这个企业的经营策略,营销策略从属于企业的经营策略。如果企业的决策者缺乏对经营管理财务化运作的认可,那营销策略财务化只会是一句空话。这就需要决策者具备良好的财务素养,企业具备较强的财务管理能力及规划运作水平。财务知识可以通过短期培训加以提升,但决策者对企业价值管理理念及财务核心作用的认同则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企业只有真正具备以上条件才可以大胆实施营销管理的财务化运作。

2 需要企业对所处市场及行业有一个准确的判断

了解市场,熟悉行业,对企业自身的优劣势有清晰的判断,只有这样,企业才能作出准确的决策。企业对任何重大的经营及销售策略调整,都需要建立在详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只有信息完备,知己知彼,并对可能方案反复论证,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才能找到适合自己走的路。

3 树立“不亏、少亏也是赢利”的经营理念

市场上没有常胜将军,没有永远赢利的企业。市场不会给所有经营者以利润回报,尤其是在当前的金融危机中,能渡过难关,安全生存下来就是硬道理。企业经营者必须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对暂时没有利润的市场,可相应制定现实的目标,树立“不亏、少亏也是赢利”的经营理念,维持生存就是最好的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