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地方债资金管理办法

地方债资金管理办法

时间:2023-06-30 17:22:0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地方债资金管理办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地方债资金管理办法

第1篇

1 预算编制或立项程序方面

我县的财政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年初拟定年度预算收支的指标,预算收入可根据上年实际和当年经济发展计划确定,预算支出按预算收入测算的可用财力确定,组织编制财政总预算草案。

预算编制原则:全面、统一和便于操作是预算编制及指标管理的基本原则。

预算编制程序:我县财政预算编制,先由各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单位预算上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单位预算整理、复核、调整后编制本级财政总预算草案,坚持“两上两下”的预算编制程序。“一上”是各部门和单位按照预算编制通知编制各部门和单位的预算,主送预算编制办公室,同时送各主管业务股室。

“一下”是各部门和单位上报的预算经预算编制办公室审核后,根据政府预算科目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需要,编制出细化到“款”、“项”级科目,并提前3日征求相关股室意见,各相关股室对部门和单位上报的预算和预算编制办公室编制的预算进行分析后,提出审核意见,于2日内反馈预算编制办公室,预算编制办公室汇总各股室意见,根据政策规定和财力可能,正式形成预算草案,上报局长,并经局长办公会审议,由预算编制办公室下达各部门和单位征求意见。“二上”是各部门反馈意见主送预算编制办公室,并同时抄送各主管业务股室。“二下”是主管业务科室根据各部门反馈意见及所掌握的情况,对部门预算草案提出建议,按规定的时间内交预算编制办公室,预算编制办公室对部门及财政局主管业务股室反馈的意见及建议进行审查,确定预算草案,提交局长办公会审议。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部门预算草案分送人大相关办事机构及有关部门审阅后再报经县政府批准。经县政府批准的预算草案在通过相关法定程序后交预算股下达到各部门和单位予以执行。

外贷项目的立项程序:一是先由地方政府依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战略和优先战略,向国家计委与财政部提出利用世行贷款计划与申请,二是国家计委和财政部与世行磋商后报国务院批准后,进入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三是世行的前期准备阶段必须符合国内有关程序,在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必须完成国内的关各项审批工作,包括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利用外资方案、项目环境评价报告及移民安置等重要审批环节。财政部门参与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对经济、财务、计划等方面的问题,负责把关并提出意见。四是协定的谈判、签署与生效。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立项程序和地方财政部门预算编制相比较,程序都十分严密,立项或编制科学、合理、公开、透明。接受政府或人大的监督。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立项程序复杂,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费用及花费的人力较多,地方财政部门对项目的前期准备及论证等过程参与较少。

2 支出管理或项目的执行

我县认真贯彻市县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预算法》,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完善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经费供给管理办法,财政支出实行零基预算,按计划拨款,并结合人事部门更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档案,清理财政供给人员,把不应由财政负担的人员予以全面清理,落实编制、工资、人员三对口,减轻财政负担。同时对各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和财政统发工资制度,推行政府采购,加强支出管理。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事关全县经济的发展、生态环境的建设以及广大人民健康水平的提高。因此,我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领导非常重视,整章健制,加强资金管理,使有限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特别对世行养牛项目,资金数额大,实施周期长,我县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项目建设质量,严把各个关口,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一是把好宣传动员关,突出一个“广”字。在项目区,我们采取召开会议、发放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世行贷款畜牧综合发展项目的意义、内容和实施方式,形成了关注项目、争取项目的良好氛围,有效地调动了单位和农户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把好农户选定关,突出一个“准”字。在项目农户的选定中,我们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逐级上报,层层审核,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项目区农户自愿提出申请后,由村民委员会初步审查筛选,上报乡镇项目工作站和信用社逐户进行审核,经审查合格后,加注意见再报县项目办,由县项目办抽调专人再次进行全面核查。通过层层把关,保证了入选农户的准确性,杜绝了人情项目和虚假项目的发生。几年来,我县确定的所有的项目农户全部是公开申报,合理确定的,入选农户均积极性高、有经验、有劳动力、有科技意识,保证了项目实施的质量。三是把好资金管理关,突出一个“严”字。为了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投放、回收以及合理有效利用,县委、县政府根据我县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保证了项目资金合理流动,使有限的资金用到了刀刃上。在资金流动上,采取层层签订协议的方式,明晰债权债务。县政府与市财政局签订了《关于实施世界银行贷款甘肃和新疆畜牧发展项目转贷协议》;县财政局与县项目办签订了《宁县世界银行贷款牧业发展项目转贷协议》;县项目办与县信用联社签订了《宁县世界银行贷款牧业发展项目资金委托投放回收协议》,从而分清靠实了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对回补资金及省、市、县配套资金,由县财政局设专户专账专人管理。对确定的项目农牧户和育肥户,由信用社和县项目办再次审查后,上报县财政局审批,由信用社采取信用保证、农户联保、评估质押等形式进行放贷。对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由项目办设专户管理,严格按照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标准,及时由县项目办派人亲自深入农户家中,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在货物采购上,采用公开竞价采购制,实行阳光作业,力求达到质量最优、价格最低、农户满意。在报账审核上,采用市、县级级级负责,层层把关,保证了提款报账效率。四是把好技术培训关,突出一个“深”字。为确保项目农户实施一个项目,掌握一门技术,我们把加强技术培训推广作为保证项目实施质量的重要一环来抓,持之以恒地抓了落实。县项目办组织技术人员编写了肉牛饲养管理、疫病防治、牛舍建设等技术规程和肉牛繁育改良培训材料,对县乡管理技术人员、牛场业主、养牛重点村养牛农户、配种站技术员进行重点培训,使项目实施人员较好地掌握了有关技术知识。五是把好指导服务关,突出一个“实”字。针对部分干部和项目农户“重建轻管”的思想,我们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服务,不断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后续指导服务,坚持用制度管项目,按标准实施、验收项目,确保实施一个项目,管好一个项目,见效一个项目。我们按照种养业项目需要开展的技术服务内容,与项目乡镇分别制定了技术服务方案,然后由县世行办牵头,组成工作组,带技术专家逐乡进行现场培训,由专家现场演示,示范农户现场说教、农户现场操作,工作组现场督促,做到技术措施不到位,工作人员不撤退,技术培训不落实,项目农户不签字,技术服务不到位,项目办验收不通过。县上组织了验收检查组,对不符合标准的项目,一律不予验收;对建成的项目定期进行检查指导,随时纠改存在问题。

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执行过程中,县级财政部门做为承贷的主体,应成立项目办公室,参与项目的执行及提款报账,便于财政部门对项目执行进展情况的掌握和监督,改变财政部门只负责还本付息及项目主管部门报账时财政部门只负责签字的现状。

3 财政监督和专家督导

财政监督充分发挥“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作用,负责对预算的编制、管理、执行全过程监督。我县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确保财政政策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的监督职能,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逐步使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一是通过切实加强对全县非税收入征收机关、预算执行部门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社会保障、扶贫、中小学校收费等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资金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加强对财政资金运行的监督,积极探索对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效益性的监督途径,逐步完善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与事后检查的财政资金运行监控机制,对财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管理实行全过程的监督。积极稳妥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探索建立项目绩效预算管理新机制。三是进一步强化会计监督,通过贯彻《会计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会计信息质量,严厉打击做假账行为,进一步规范了我县的财经秩序。四是积极研究推进财政政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推动财政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国际金融组织办公室官员及专家组织联合工作组,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4 决算或绩效评价

财政决算:政府、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年度会计报告。是根据年度预算的最终执行结果编制的。决算同预算相适应,有国家决算、单位决算,通过决算可以检查和总结预算执行情况。国家决算是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包括报表和文字说明两部。

绩效评价是对项目终评验收报告总结分析,对项目执行过程的评价和分析。

二者都是对资金使用使用情况及其使用效果的评价和分析,是必不可少的程序。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弥补了我县建设资金的不足,加快了卫生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项目建设步伐;引进了国际上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更重要的是引入了我们目前最为匮乏的项目管理经验和技术,推进了我县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运行的科学化和国际化进程;改善了农村医疗条件,进一步提高我县的整体医疗水平;改善了农牧业生产条件。我县世行项目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在项目执行中出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第一,重项目的实施,轻风险的防范。项目实施至今,未建立偿债风险基金,加大了项目实施的风险性。缺乏“借、用、还”一体化管理体系。我县是财政穷县,职工的工资不能全额发放到位,至2010年底财政累计赤字1.25亿元,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县财政每年还本付息近600万元,使十分脆弱的县财政更是“雪上加霜”。第二,世行养牛贷款项目利率上浮过快,至2010年底县财政支付利息差额及手续费累计165万元。第三世行养牛项目资金回补周期长,影响了农户参与项目实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第四,地方财政困难,市、县的配套资金未全额到位,影响项目实施的进度。

5 今后整改意见及建议

我县利用国外政府贷款以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抢抓机遇,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合理、大胆、有效”地利用国外贷款,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紧紧围绕实行“两个转变”,实现“两个提高”,坚持国外贷款借、用、还并重,谁借谁还原则;坚持优势产业发展同借用国外贷款相结合原则;坚持集中使用,突出重点,形成规模的原则。加强我县利用国外贷款管理,拓宽国外贷款渠道,优化投向结构,建立“借之有道,用之有效,还之有信”的利用国外贷款新型格局。

多方协调,全面落实配套资金。拓宽筹资渠道,彻底解决项目垫付资金紧缺的问题,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继续完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内控机制,保证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安全,项目实施收到实效。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全市交通运输工作重点为中心,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探索财务管理从单一的资金管理向筹资融资与资金管理并重的模式转型,深化财务监管体制改革,探索当前预算管理模式下的审计监督方式和政府采购模式下的部门集中采购方法,加强财务管理信息化和财务人员作风建设,推进依法理财和制度理财,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主要工作

(一)优化服务措施,全面完成费收任务

严格执行税费征收政策,认真落实“绿色通道”惠民政策,优化服务措施,健全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大力挖掘费收潜力,堵漏增收,确保规费征收任务全面完成。

(二)强化财务管理,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1.制定预算管理制度,加强预算资金监督

强化预算约束力,规范预算编制方法和程序,促进预算资金管理规范化,做到制度理财。一是建立部门预算审核机制,强化预算管理手段,构建交通预算“一盘棋”的管理模式;二是建立预算执行情况报表和财务数据上报制度,实现对交通专项资金收支情况的实时监控;三是实行季度预算执行分析例会制度,加强各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方面的经验交流,针对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及措施;四是积极推行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管理绩效。

2.加大协调力度,改善理财环境

积极协调财税部门,争取财政部门对交通部门的资金支持,政策支持和服务支持,落实交通建设地方配套资金。努力争取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后基本支出增支部分的资金来源。加强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联系,积极向上争取政策,了解专项资金动态,为本部门争取资金提供有效信息。

按照《市政府公路债务化解方案》要求,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落实化债资金,做好债务化解工作,确保全市公路债务化解工作按计划正常进行。

公开、公平、公正地分配和发放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确保惠民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3.加强制度建设,夯实财务工作基础

以规范财务管理为主体,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覆盖资金筹集、预算执行、资产管理、财务监督的财务制度体系。建立制度落实的责任机制,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用制度管钱、管事、管人。各单位要做好会计基础工作,巩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工作成果,及时准确完成各项会计、费收报表。票证管理符合上级要求。市局将结合治庸问责活动,抓好任务工作目标考核,完善考核制度,推进精细化管理,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4.加强资产管理,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落实《省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各单位要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对资产实行精细化管理,结合我市财政资产管理规定,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优化资产配置,严格政府采购,加强资产收益管理使用,规范资产使用及处置行为,确保国有资产安全有效使用。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和我市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政策,报表及软件操作的要求,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5.加强财务基础工作建设,全面提高核算质量

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以财务核算为重点的会计基础工作检查活动,促进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财务基础工作。

加快财务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升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结合局机关会计制度转换升级更换会计核算软件,完善计算机辅助审计数据系统,探索财务集中监管信息平台建设。

(三)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大力压缩“三公”经费

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配套出台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处分规定》,加强“公款”支出管理,确保“公款”支出合法、合规、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做好经费支出信息公开支出准备工作。

(四)充分发挥学会职能,服务交通财务管理工作

以学会为平台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举办一期财务管理讲座或业务培训。

组织财务人员参加中国交通会计学会和省交通会计学会组织的ppp项目培训。

继续组织学会会员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和财会论文,参加学术交流,每个单位完成1—2篇论文任务,并积极做好学术成果的转化运用工作。

(五)坚持财务收支年审制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第3篇

关键词:地方金融机构;货币市场;金融创新

中图分类号:F832.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4392(2006)12-0048-02

一、天津市金融机构参与全国银行间市场的基本情况

(一)天津市金融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的交易量逐年递增

近年来,天津市金融机构参与全国银行间市场交易日趋活跃,交易量逐年递增,货币市场业务保持了健康、快速的发展势头。2006年1-9月,天津市金融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市场的交易量为12964.95亿元,同比增长50.70%。按地区(按省)综合市场排名,天津市位居全国第8。天津市金融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历年同期交易情况见下表:

(二)天津市参与全国银行间市场交易的主体

由于绝大多数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由其总行统一参与全国银行间市场交易,所以天津市参与全国银行间市场交易的主体为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天津市商业银行和天津市农村信用社)。以2006年1-9月为例,从金融机构综合市场排名看,天津市商业银行和天津农村合作银行交易量之和占全市金融机构全部交易量的95?郾78%。其他参与全国银行间市场交易的金融机构包括:交通银行天津分行、渤海证券有限公司、天津信托公司及少数外资银行,其交易量占比很小。

近年来,作为天津市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交易量最大的机构,天津市商业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市场的交易快速增长,年交易量由最初的几百亿发展到2005年的几千亿元,在全国银行间市场近5000家机构中名列第11,并获得了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和财政部、政策性银行等发债主体承销商资格及债券结算人资格,建立了包括债券投资、现券买卖、结算、债券回购和票据回购等多元化的资金业务体系。

二、货币市场交易对金融机构资产负债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影响

在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中,货币市场的作用十分重要,能有效地促进资金的供需平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传导货币政策。与此同时,参与货币市场交易有利于金融机构资产负债多元化、信用风险转移、流动性风险防范及经营效益提高。

天津市金融机构通过近几年参与全国银行间市场的获益已经在以下几个方面显现:一是突破了地方性金融机构的地域限制,在全国树立形象和信誉。全国银行间市场为区域性金融机构的业务开展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平台,有利于与全国同业之间进行交易、交流与沟通,扩大交易范围,提高了经营效率。二是促进了金融机构资产负债多元化。除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外,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通过债券投融资业务,地方性金融机构拓展了业务领域,新的资产业务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国有银行次级债和回购融出资产;新的负债业务有回购融入资金,扩大了金融机构主动负债的空间。三是促进了金融机构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的开展。天津市金融机构利用甲类结算成员资格面向全国为中小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提供结算服务,目前共有结算服务客户40多家,2006年1-9月结算交易量近400亿元,取得了良好的效益。通过合作,天津市金融机构与客户实现了双赢。四是为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提供了更为主动的工具,且可更多地开发新的业务空间和利润增长点。长期以来,商业银行一直固守从资产和负债结构来考虑流动性问题的惯性,这是一种静态的、被动的传统观念,而货币市场本身独有的特点可以为商业银行进行流动性管理提供新的思路和工具,可以将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同时也为商业银行进行业务创新,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尽管地方性金融机构与国有商业银行相比,在货币市场中仍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不具备许多后者的权利(如发行次级债等),但他们可通过债券回购等方式提高流动性水平,通过债券投资获得稳定的收益,发掘新的利润增长点。近年来,天津市商业银行通过积极参与市场运作,在存贷比较低的情况下,实现了较高的盈利水平。

三、应对宏观经济波动与市场风险的措施

第4篇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推出以来,离岸人民币市场格局不断发生变化。开始时,大量人民币资金通过贸易汇款形式从境内流出,迅速在香港形成人民币资金池,但在境外却缺乏有效的投资渠道,大量沉淀在清算行账户里。内地积极拓宽人民币资金回流途径,提高离岸人民币的收益率,确保离岸人民币业务健康发展。近一两年,人民币汇率出现双向波动,人民币流出速度减缓。同时,境外人民币产品日趋丰富,购买及持有人民币资产的机构及个人也越来越多,离岸人民币流动性问题显现出来。内地政策也随之有所调整,从之前着重于拓宽资金回流渠道,转向促进人民币资金跨境双向流动,此次的《通知》反映了这方面的变化。

《通知》中涉及跨境人民币业务流程的主要内容包括七项:经常项下人民币结算业务,银行卡人民币账户跨境清算业务,境内非金融机构人民币境外放款业务,境内非金融机构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境内非金融机构对外提供人民币担保,境内行对境外参加行的人民币账户融资,行与清算行、清算行之间资金划拨等。其有可能对跨境人民币业务产生以下一些影响。

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程度。《通知》提出,境内银行可在KYC(认识你的客户)等三项原则基础上,凭企业提交的业务凭证及《跨境人民币结算收/付款说明》,直接办理结算,免去了企业提交报关单及办理核销等手续,提高了结算效率。更需要留意的是,《通知》提出,企业经常项下人民币结算资金自动入账,银行可先办理入账,再进行贸易真实性审核。之前,银行为企业办理人民币结算时,从风险角度考虑,较强调真实贸易背景,对单据审查较严。但许多地方报关已实行电子化,未必要凭实物单据结算才能辨别贸易真伪。新规更符合市场发展趋势,提高了企业以人民币结算跨境贸易的积极性。

《通知》提出,境内非金融机构可按有关规定,向境内银行申请开立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专门用于存放经人民银行同意从境外汇入的发债募集资金。之前,内地批准企业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均以个案处理,但并未制定正式法规条文,此次《通知》明确了发债资金回流的账户管理办法,令企业赴海外发债有了可操作性的标准及依据。

促进人民币跨境双向流动。根据《通知》精神,境内行对境外参加行的人民币账户融资期限从原先3个月延长至一年。根据银行对企业叙做贸易融资的惯常做法,3个月以上贷款占有相当大比重。新规定延长了行对参加行账户融资时间,更好地做到期限匹配。《通知》提出,行对参加行的人民币账户融资比例从原先不超过行人民币各项存款上年末余额的1%增加至3%,以境内银行存款规模,对境外参加行资金支持的空间更大。这些举措都有利于行加大对参加行的资金支持力度,可促使更多人民币通过这个渠道流出。

《通知》明确了境内非金融机构向境外发放人民币境外贷款的办法。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属具有股权关系或同由一家母公司最终控股,且由一家成员机构行使地区总部或投资管理职能的境内非金融机构。具体的做法是采取人民币资金池模式。自2009年外汇局推出人民币境外委托贷款试点以来,陆续有4家境内银行成功为企业办理了此项业务。此次正式推出后,随着境外企业对人民币资金需求增加,将会有更多跨国公司申请此项业务,从而亦会令更多人民币通过这个渠道流出。

另外,《通知》鼓励境内银行开展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业务,开展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并鼓励境内非金融机构对外提供人民币担保等,都有利于人民币通过不同渠道流出。

加强人民币跨境流动的风险防范。人行在采取措施推动人民币跨境业务的同时,亦强化了防范风险的意识及能力。《通知》强调,银行在为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内的企业办理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时,要严格进行业务真实性审核。人行还要求下属分支机构将本地“重点监管名单”发送给辖区内银行内部使用。

据今年2月人行下发的“银发23号文”,重点监管企业,是指那些骗取出口退税、偷税、虚开增值税票、走私及违反金融管理等规定的企业,名单被录入到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人行要求银行在为这些企业办理人民币跨境业务时,加强审核,切实防范风险。《通知》还要求人行下属各分支机构,充分利用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做好信息监测分析,定期对银行和企业跨境人民币业务开展情况依法进行非现场检查监督,进行现场检查,防范风险。

第5篇

摘要:2011 年12 月30 日,陕西省政府下发了陕政发[2011]78 号《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意见》以及相关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扶持和管理政策文件,结合这些政策规定,本文从陕西民办高校的实际状况出发,提出对陕西民办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分配办法的研究。

关键词 :民办高校;专项资金; 分配

一、研究背景

(一)陕西省民办高校现状

民办高校在陕西省高等教育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其影响力也在日益增加。陕西现有民办高校18所(其中民办普通本科高校8 所,民办普通专科高校10 所),在校生19.7万人;民办高等教育助学机构23所,在校生5.9万人。现有5 所民办本科学校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1所民办高校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资格,9 所民办高校在校生数超过1 万人,民办教育综合实力居全国前列。为了支持和管理民办高校,陕西省政府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在大力支持和严格规范民办高校发展与改革的同时,对民办高校的财务管理力度越来越大,除了运用行政的管理手段以外,经济手段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和深入,对资金和财务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陕西省教育厅近年在这方面有两个大的里程碑性质的举措:一是根据陕西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和完善民办高校的分类管理体制,将民办高校、高等教育助学机构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类,以分类管理作为规范管理和财政支持的依据。从2012年起,陕西省政府每年拨出3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陕西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2012年4 月,陕西省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发文出台并细化了专项资金的分配办法,这在民办高校中反响巨大。

(二)政府主管部门对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支持政策的落实一波三折,进度迟缓

为推动陕西民办高等教育快速健康发展,陕西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和完善民办高校的分类管理体制,由举办者自愿申报,省级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其中非营利性包括捐资举办的学校、出资举办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以及出资举办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对不同类型的学校实行不同的法人登记管理办法,依据学校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给予不同的政策支持。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在科研课题立项、课题申请、招标、评审、科研成果评审与转化、财政拨付科研经费等方面与公办高校享有同等权利。非营利性民办高校、高等教育助学机构依法享受与公办高校同等的税费优惠政策。

截止目前,陕西省政府关于每年3 亿资金的专项支持经费,现仅落实了2012 年度的专项资金,支持政策落实进度迟缓,虽说推迟落实的原因很多,但是对于考核指标的争论也是影响因素之一。

本文所研究的对象是非营利性质的民办高等院校;所研究的考核主体是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所以,我们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研究:一是陕西省政府对民办高等院校支持的专项资金分配办法,二是基于陕西省政府对民办高等院校支持的专项资金分配的财务考核指标体系的修改设计以及相应政策建议。

二、对民办高等院校专项资金分配的财务考核指标体系的修改完善及相应建议

(一)关于省政府对民办高校专项资金分配办法的回顾

陕西省财政厅、教育厅文件《陕西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对民办高校专项资金分配办法采用了因素分配法,根据各类指标系数计算各民办高校的综合得分,再按各民办高校综合得分计算确定各民办高校应获得的资金数额。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各民办高校资金额= 各因素应占有资金总额之和=资金总额×某项因素所占资金总额比例×某民办高校该因素/全部该因素总额

专项资金分配的因素指标共为八项指标,总系数100%。具体内容如下:

1. 学校生均教育收入总额,指标系数20%该指标指学校当年教育收入总额除以年末全日制计划内在校学生总人数(折合数)计算的生均教育收入。主要考核民办高校筹措资金的综合能力和办学规模收益。

2.学校支持地方培养人才指标,指标系数20%。主要考核民办高校每年在陕招收全日制计划内学生比例情况。

3. 学校资产负债率,指标系数10%。该指标是指学校年末负债总额与学校资产总额的比率,属于负向指标。主要衡量高校资产负债状况,考核学校利用债权人提供的资产开展业务活动的能力与债权人提供资产的安全保障程度。

4. 学校经费总收入与经费总支出的比重,指标系数10%。该指标是指学校当年经费总收入与当年经费总支出的比率。主要用于衡量民办高校年度收支比,考核学校年度经费结余或赤字情况。

5. 学校生师比与全省民办高校生师比平均值的比值,指标系数10%。该指标是指学校全日制计划内在校生总人数(折合数)与全部在编专业教师人数的比例,与全省民办高校生师比的平均值进行对比。主要考核学校生师比的合理状况。

6. 学校年生均教学经费支出额与全省民办高校年生均教学经费支出额平均值的比值,指标系数10%。该项指标是指学校当年教学经费支出总额除以年末全日制计划内学生总人数(折合数)计算的生均占有的教学经费,与全省民办高校生均教学经费支出额的平均值进行对比。主要考核学校对全日制计划内学生教学经费的投入情况。

7. 学校生均教学设备资产值与民办高校生均教学设备资产值平均值的比值,指标系数10%。该指标是指学校年末教学设备总额除以年末全日制计划内在校学生总人数(折合数)计算的生均占有的教学设备资产值,与全省民办高校生均教学设备资产值的平均值进行对比。主要衡量民办高校生均教学设备的规模,考核学校教学设备的总量是否能满足教学的实际需要。

8. 综合管理水平,指标系数10%。主要考核学校专业调整、综合管理以及工作配合情况。

(二)民办高校的特点

第一,资金来源方面的特点———学费收入与公办院校标准不同,其经费来源很少得到政府方面的资助。第二,教师队伍的构成特殊———自有教师和聘任教师的比例与公办院校倒挂。教师队伍的管理机制比较灵活,尤其是兼职教师的数量多而且稳定性不强,这一点与公办学校相比既是优点也是短处。

第三,招生情况以及学生数量不稳定———民办学校的生源和学生数量与公办院校的学生数量相比,稳定性不如公办学校,有时招生人数会出现大起大落的现象。

第四,生源质量对教育质量影响较大。民办学校的生源虽然已经纳入政府计划,但是由于社会偏见和其他原因,民办高校的学生录取分数一般都比较低,这就会对教育质量产生一定影响。社会对民办学校的教育质量期望值较高———很多人拿民办学校毕业生质量与公办学校直接相比,往往忽略了生源质量的差异。

第五,民办高校有营利性与非营利性高校之分。这一点与公办高校完全不同,公办高校都属于非营利性高校。

(三)对政府民办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分配办法的评价及政策建议

陕西省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民办高校专项资金分配方法的计算方法总体基本思路是对的,但是也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方面,如就财务论财务的倾向特别突出,在个别分配因素的具体选择上、个别指标的具体应用方面都非常看重财务指标的内容,对此,笔者有一些不同意见,具体如下:

第一,在资金分配因素中,没有体现政府对民办高校未来专业结构设置按照地方经济需求和市场需求进行引导的因素。如学校生均教育收入总额指标,该指标属与民办高校办学专业差异有关的因素,比重很大,这个指标严格说来,在学费价格国家管控严厉条件下与学校办学质量无关,与民办高校过去所招学生的文科类、理工科类别专业比重性质有关。

如何改进:一是设置能够反映民办高校过去招生结构的指标;二是设置能够反映政府对民办高校未来方向具有引导作用的指标。

第二,资产负债比率的性质有两面性,不宜简单地作为专项资金的分配因素列入计算公式。从财务管理角度看,资产负债比率第一个属性是杠杆衡量性质,第二个属性是偿债能力属性。陕财办教[2012]12 号文件《陕西省民办高等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认为,该指标是指学校年末负债总额与学校资产总额的比率,主要衡量高校资产负债状况,考核学校利用债权人提供的资产开展业务活动的能力与债权人提供资产的安全保障程度,属于负向指标。显然,该办法忽略了该指标的杠杆衡量性质,简单地将它看成风险指标作为专项资金的分配因素列入计算公式,笔者认为这样做很不全面。其原因,一是在一定范围内该指标越大说明该单位的筹融资能力越强,借力发展的意识很强,政府应该予以鼓励,但是如果超过了一定范围,如大于85%以上,则另当别论;二是它的科学性方面是否合适。假设在极端条件下,某单位的资产负债比率为零,其他单位的资产负债比率都在50%-80%之间,政府能不能据此将该项资金数额全部分配给他,显然答案是否定的,而且这也反映了该单位在财务管理工作上缩手缩脚不敢大胆作为的思想意识。

鉴于此,笔者建议:改进资产负债比率指标的考核思路,一是分段进行考核:对资产负债比率在20%以下民办高校,既不鼓励也不支持;对资产负债比率在20%~70%区间的民办高校,给予政策鼓励支持;对资产负债比率在70%~85%区间的民办高校,给予关注;对资产负债比率在85%以上的民办高校,给予惩罚政策;二是考虑资产负债比率变化的速率进行政策支持方面的考虑。若此方案不好执行,也可以取消该指标。

第三,不宜过分理解或狭隘地将民办高校每年在陕招收全日制计划内学生比例情况作为专项资金分配的依据。陕西省教育厅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把民办高校每年在陕招收全日制计划内学生比例情况作为考核学校支持地方培养人才指标,指标系数20%。主要考核民办高校每年在陕招收全日制计划内学生比例情况。现在的招生市场完全与前几年不同了,供需关系颠倒了,很多学校在本省招不来学生,而在外省有办法能够招来学生,我们为何不鼓励民办高校走出去招外省生源?再者外省学生每年在陕西省消费至少在万元以上,我们何乐而不为?

建议修改该指标内涵,把专业设置与地方经济和行业发展对各类职业人才的需求挂钩,把民办高校对学校专业设置的微观和宏观调控能力、适应本区域社会发展的能力等指标综合考虑,构成反映民办高校为地方经济发展做贡献的指标组。

第四,没有充分体现陕西省政府鼓励民办高等教育做大、做强的意图。陕西省教育厅管理办法中对关系到民办高校排名的教学质量与改革、科研能力、特色建设都没有明确的资金分配因素。从目前3亿元专项资金的分配情况来看,2012 年和2013 年的分配思路完全不同,且2013年的专项资金至今仍未下拨,究其原因还是归结于资金分配政策所考虑的8项因素欠妥。

建议陕西省政府有关部门修订每年3 亿专项支持资金的经费分配政策,重新设置能够综合反映民办高校教学改革创新、科研能力提升、教学质量提高的指标组,达到拉开民办高等教育专项资金分配的效果,真正体现政府鼓励把民办高等教育做大、做强的意图,把陕西省一批冒尖民办高校能迅速推进到示范性民办高校的行列,拉动陕西地方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意见》(陕政发〔2011〕78号).

[2]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民办高等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财办教〔2012〕12号).

第6篇

权威人士向《财经时报》透露,社保基金近期正在对各家申报管理社保基金的基金公司进行全面考察。目前,对北京、深圳等地的基金公司考察刚刚完毕,对上海一些基金公司的考察工作马上就会开始。但究竟谁能最终获得第一批资格,还有待此次考察结束后的评判。

据此,业内人士亦估计,社保基金进一步涉足股票市场或许已经为期不远了。

投资者巨大的想象空间从2001年中央政府提出通过减持国有股以充实社保基金账户以来,“社保基金”这个普通人的保障账户变成了中国资本市场上的高频率用词。在当年6月12日国务院的《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减持国有股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补充社保基金,其理由是社保基金“缺口较大”。与此同时,社保基金入市也被提上日程。

近年来,社保基金的资产规模急剧扩张。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到2000年年底,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947亿元,医疗保险基金滚存结余89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96亿元。因此,社保基金结余在1000亿元以上。另一方面,社保基金扩张的主要动力来自于中央财政,到2000年,中央财政补充全国社保基金300亿元,补充地方社保基金200亿元。

具体到将要作为社保基金资产操作主体的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据其2001年公布的年报显示,财政拨入全国社保基金资金累计795.26亿元(其中以前年度拨入200亿元,2001年度拨入595.26亿元),这笔资金的入市给投资者带来了巨大的想象空间。

尽管国有股减持今年6月已经被“叫停”,但分析人士认为,这并不会影响这部分社保基金进入市场。甚至有业内人士认为,如果没有国有股减持问题的困扰,社保基金入市的速度也许会加快。因为在普遍的认识中,国有股减持始终是悬在股市上方的一柄剑;而对于追求获取稳健收益的社保基金来说,轻易入市的后果将不堪设想。

急于寻找合格管理人2001年12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之日起施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了作为社保基金管理者的社保基金理事会的职责,并规定了社保基金的投资对象和比例。

根据规定,社保基金理事会的职责包括:制定投资策略并组织实施、选择并委托基金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负责社保基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资产以及收益和现金流等。由此可见,社保基金理事会的作用更多地是统筹管理;而具体到如何进行投资,尤其是对股票等证券市场的投资,则需要委托给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

《办法》中对于社保基金理事会所管理的这部分社保基金的投资对象和比例也做了明确规定,如投资于国债和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低于50%,其中银行存款不低于10%,企业债和金融债不高于10%,基金和股票的投资比例不得高于40%.按照2001年社保基金资产总额805亿元计,全国社保基金入市资金将可达300多亿元。

根据本周正式披露的全国社保基金2001年度报告显示,累计实现收益9.84亿元,其中2001年度实现收益9.67亿元,收益率为2.25%;资产总额805.09亿元,其中国债264.20亿元,占比32.82%,银行存款519.99亿元,占比64.59%,中石化新股12.66亿元,占比1.57%,企业债1亿元和金融债5亿元,占比0.74%,应收利息2.24亿元,占比0.28%;负债为零。

值得注意的是,在社保基金2001年实现的9.67亿元收益中,国债利息收入约5.8亿元,占全部收益的60%,可见国债投资成为社保基金的主要收益来源;而作为战略投资者对中石化12.66亿元的投资,却亏损了2.31亿元。因此,社保基金一旦真正进入股市,选择合适的基金投资管理者是当务之急。

基金公司完成资格申报自“社保基金可以通过委托合格的基金投资管理者入市”消息公布以来,基金业掀起了一股申请办理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业务的。除了新成立的基金公司不满足“需有两年以上的证券投资管理经验”这一条件,国内各大基金管理公司都有资格申请管理社保基金。

《财经时报》获悉:目前各大基金管理都已完成了相关申请材料的准备工作,并向社保基金理事会申请成为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

按照程序,一旦申请被接受后,基金公司还必须参加社保基金理事会组织的专家评审,最终由专家评审委员会投票提出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建议名单,并报理事会确定。据了解,社保基金理事会组织的专家评审委员会准备工作也在同期进行,并展开对提交申请书的基金管理公司专项考察工作。

能否登上社保基金这条“大船”,此刻对于基金管理公司来说至关重要。获得资格除了可以扩大资金管理规模,更重要的是可以获得有利的名份,甚至奠定其在业内的优势地位。

或许正因如此,博时基金早在2000年就开始为赢得社保基金而进行准备。

申请管理社保基金资格的基金管理公司在投资、监察稽核以及与托管行的协调上都安排了专人对口负责。在社保基金考察期间,基金公司将定期向社保基金提供投资报告以及其他资料以供检验。据嘉实基金有关人士介绍,近期,社保基金与各家基金管理公司的沟通正在异乎寻常地加强。

谁将胜出谁将有幸进入社保基金投资管理者的名单,无疑是业内极为关注的话题。

由于社保基金理事会将选择一批而不是某一家基金管理公司来管理其资产,这也增加了基金管理公司的机会。业内人士分析,第一批入选管理社保基金的基金公司,与较早的开放式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可能“重合”,而相信这批公司也会借此进一步在市场确立地位。

最被公认会进入名单的是华安基金管理公司,它作为第一个开放式基金的管理者,一向以稳健的投资风格著称,这与社保基金的操作思路完全吻合。况且,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发起人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又有着深厚的政府背景,这都为其率先入选增加了砝码。

同样也是较早发行开放式基金的华夏基金管理公司也被看好,它的最大优势在于其经营业绩非常好,其旗下的封闭式基金2001年在国内40多家基金中累计净值和分红都排名最高;

而到目前为止,华夏成长开放式基金的业绩也在开放式基金中排名第一。华夏的业绩使得其入选似乎无可争议。

曾在市场上风头强劲的博时基金管理公司,是国内最早开始为社保基金做准备的基金公司,可是由于博时在2000年的“基金黑幕”事件中同样“表现突出”,从此似被打入“冷宫”。近两年来博时在市场中无声无息,坐失了发行开放式基金的机会。但博时为挽回局面,很可能在备战社保基金一役中当仁不让。

其他被业内人士认为有可能入选的,还有将推出债券基金的南方基金管理公司,以及一向有“乖宝宝”形象的嘉实基金管理公司。

还有一种在业内流传的说法是,能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者的基金公司,可能是第一批被证监会批准设立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公司。因为第一批与外资机构合作的基金管理公司,已经有机会学习了很多国外的管理经验和技术,经验相对比较成熟。同时,国外很多大型金融机构都曾在不同场合表示过对管理中国的社保基金的兴趣,而在国外较为成熟市场上,“厌恶风险”的操作理念也比较适合于社保基金的操作。

第7篇

【关键词】改革;平台公司;经营模式

地方政府的平台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本文所指的平台公司主要是区县级公司)是由政府出资,工商注册的有限公司。成立政府平台公司的初衷是为了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以平台公司作为借款人,将政府零散资产、土地作为抵押物,把政府投资项目打包,统一向银行贷款,并以财政出具的还款承诺作为偿债保证,加快地方经济建设。也是有效盘活政府资产,实现政企分离、投管分离、建管分离,促使国有资产增值保值,防止国有资产闲置或流失,防止腐败预防犯罪的一个好举措。

自平台公司成立后,政府始终是把平台公司视作一个政府部门,而工商、税务、银行等外部社会机构又完全把平台公司视为有限公司的企业来对待。中央和省市相关部门都完全是按照有限公司的标准对平台公司进行检查或审计。但平台公司的经营管理、投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并非完全按照公司制的模式在运作。即不像国有企业模式,也不像地方财政模式。地方政府以平台公司的资产为政府所有、平台公司管理的是政府投资项目为由,对平台公司的人权、财权、物权、经营权完全是大包大揽。平台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大事要请示,小事要报告,决策要审批。平台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大都是政府部门领导,形同虚设。平台公司这种经营模式从表面上看,得到了政府的有效管理和监督,实则是为、权利出租创造了有利条件。

平台公司承担的全部是政府投资的民生安居房、城市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项目、产业化配套项目的工程建设任务,平台公司担当政府的业主去组织实施。平台公司把政府拨入的工程投资款是应该作为工程结算款?还是应该作为政府拨入的往来款?目前平台公司大多是把政府拨入的工程款作为往来款挂账,会计报表上的资产与负债是同时无限增大,公司利润为零。为了在金融机构融资又进行会计报表修正,或者干脆就作两套不同形式的报表。按照账面实际情况没有利润的报表报政府或相关机构,把政府拨入工程款作为工程结算款形成的有利润的报表报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虽然平台公司管理层知道上述做法违背《公司法》,违背公司制的运作,但政府的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对平台公司又完全按照财政资金核算模式来审计、监督、检查。平台公司管理层无权对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资金改变核算方式,更不能够擅自制定其他结算方式。为了融资建设只能够违规操作,更改会计报表。留下了较为严重的隐患与风险。

平台公司的性质、经营方式都大同小异,但政府相关部门至今没有制定一套完整的平台公司管理考核与财务管理的指导性方法体系,导致对平台公司的监管没有统一的方式方法,没有比较的尺度。

政府投资项目是平台公司作为业主,需要政府各部门的密切配合,相互协调。但项目管理职责不明,政府部门缺乏协同配合,存在多头管理却责任不清、管理不到位、环节控制不严,形成了都在管都不管的局面。目前,政府审批部门严重缺乏通晓法律知识,熟知工程项目的运作规律和工程经济知识的复合型专业人才。相当部分人员存在明显专业技术素质差,不能独立果断地处理复杂的工程技术经济问题,只知道削减平台公司上报的预算,不知道审查项目预算的合理性、科学性。

由于关系没有理顺,平台公司为了规避责任和风险,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只充当了社会中介与政府审批部门之间的传递员。项目的可研、清单控制价编制、设计文件审查都是中介机构的事,项目最终预算控制价审批是政府审批部门的事,变更签证是否合理最终由审计机关确定,平台公司无责一身轻。

政府审批机关对于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没有给予充分重视,可研报告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平台公司对项目的初步设计工作不够细致,设计深度不够,没有针对项目的特点进行分析研究,出现设计上的漏项、缺项、设计不合理等问题,造成后期设计变更不断增多,影响了项目工期和整体运行效果。党政领导或使用部门不顾已经确定了的规划设计和已经招投标确定了的造价的事实,现场临时拍板提高标准、扩大规模、增加建设内容,导致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现象大量产生。为了抢进度、要形象,盲目开工、仓促上马,先进场后招标违规操作的现象娄见不鲜。采用BT模式建设的项目,BT投资商究竟应该采用何种方式来选择没有明确的界定。一些BT投资商、施工单位进入后不听平台公司的管理,非法分包工程、转卖工程情况娄禁不止,纠纷不断。一些施工单位甚至对平台公司的现场技术管理人员扬言,你今天敢管我,我明天可以要你下课。导致平台公司对投资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敢管,无法管。

招投标管理混乱,一是利益相关人与投标人相互串通。各种关系利益共同体与招标人串通,泄漏标底、透露信息、与投标人私下商定、预先内定中标人范围等。二是投标单位相互串通,围标串标。地方建筑企业信息灵通关系复杂,与其他企业单位形成利益联盟,一旦有项目招标,这个利益共同体就相互串通,事先商定中标单位,待招标时其他几家参与企业走过场,让预定单位中标。三是租借资质,一人多投。一家企业租借了数家企业的资质后,在投标阶段形成围标之势,其他投标人根本无法与之抗衡。

强化平台公司制度建设,政府弱化对平台公司的直接干预,细化对平台公司考核监督标准,是改革平台公司的经营管理模式的有效方法。

一、政府要从源头上对平台公司的经营模式进行改革。

要完善平台公司治理结构的监督。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权责,形成平台公司决策、执行、监督有效制衡机制,充分发挥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性作用,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彻底改变平台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等政府开会定方法、靠领导发话去实施、要政府审批才执行的经营模式。

二、建立政府与平台公司间合理的契约关系。

要确保平台公司可持续发展,保证政府投资项目快、好、省、廉建设投入使用。政府与平台公司对政府投资工程要建立明确的结算体系,要建立合同契约关系。平台公司承担的政府投资每一个项目都必须与政府签订代建合同,从合同中明确项目投资额度、资金来源、使用标准、质量、工期,明确双方义务与责任,党政领导不得随意更改、干预合同约定的内容。建立了契约关系可以有效解决三个问题:一是解决平台公司实施的基础设施、民生工程融资、建设、现金流的平衡和工程建设管理,二是解决平台公司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或结束后政府的赎买方式,三是杜绝平台公司的财务风险向政府财政风险传递。平台公司以企业身份自有资产和代建项目在市场上直接或间接融资,政府在企业融资工作不负任何责任,平台公司以法人财产权和信誉获得银行或市场的资金,平台公司以法人财产权对市场负有限责任;政府的回购赎买方式主要是通过财政预算资金,即政府将平台公司的工程建设资金通过年度财政预算安排进行阶段性赎买,满足平台公司的现金流需要,实现可持续发展。通过制度安排和契约合同,政府或财政不为平台公司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从物理上隔绝政府与平台公司之间的融资联系,两者之间形成纯粹的委托关系,通过回购的方式形成买卖关系,定期或不定期回购已建成品或在建的项目。政府与平台公司的关系完全变成债权债务合同关系。

三、政府对平台公司制定统一的经营管理考核办法与财务管理方式。

为了规范平台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促使平台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壮大,降低经营风险与管理责任风险,保证监事会对国有公司的监督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框架下,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台政府对平台公司的管理考核办法和统一的财务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四、政府对平台公司制定统一规范的“决策科学、程序严密、运行规范、监管严格”的管理办法,明确平台公司权责利是当务之急。

平台公司管理经营的主要内容是国有资产和政府投资项目,与政府的管理决策密不可分。政府各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科学决策、细化分析、安排资金、确定规模大小、对平台公司实行制度化管理与考核是政府的责任义务。建立细化的公司经营管理、项目管理、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变更管理、资金管理、档案管理、工程决算管理以及细化管理内容,明确管理要求,落实管理责任,确保过程管理不漏项、过程监督不缺位是平台公司的责任与义务。党政领导及政府各部门不干预、不插手平台公司经营事务。政府的审批部门应当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是专业性、技术性要求很高的工作,项目审批必须要由通晓法律知识,熟知工程项目的运作规律和工程经济知识的专业人才来严格审批。确保政府在项目投资中科学决策、理性思考,防止盲目上项目,过分超前消耗财政资源。

平台公司要加强项目前期的准备工作,组织专家学者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分析,对项目的初步设计要进行深入细致地审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编制的可研报告、清单控制价、设计文件、图审报告、招标文件,公司内部必须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一次详细分析,这种分析有几大好处,一是公司领导可以全面掌握项目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二是项目管理人员提前了解项目基本情况,为制定管理策略奠定基础,三是公司经验不丰的年轻人可以借此学习到更多的新知识。对编制粗糙、胡编乱造的中介机构要按照合同严格追索责任。要加强合同管理,合同条款要清晰明了,不得含糊其辞,对BT投资商、施工、监理、地勘、设计、中介机构既要严格合同管理,还要有考核标准和管理细则。

规范招标程序,加强招标工作的周密性。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办法,提高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透明度。做到规则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采用BT模式的政府投资项目,政府必须制定统一标准的BT投资项目招商管理办法,废除所谓的政府战略协议、框架协议、伙伴协议来招BT投资商。必须用公开透明的统一的招商管理办法来公开选择,把真正具有“一好三强”的企业招进来担当BT投资商。减少人为因素,为招投标活动提供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通过公开透明的阳光操作来打破暗箱操作。

第8篇

摘 要 :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优化财务业务流程,开展财务精细化管理,以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对于企业而言是一个越来越重要的课题。尤其是对已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成立财务中心的国有企业而言,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更加日益突出。本文通过阐述国有企业目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如何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关键词 国有企业 加强 财务管理 措施 深化 改革

当前,财政部《关于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在酝酿出台。征求意见稿提出企业应以管资本为主线加强财务管理,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而加强财务管理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路径之一,因此,完善和加强财务管理势在必行。

一、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现状与问题

中国的国有企业经过近几年时间的整改、磨合、创新,特别是个别国有企业通过建立财务中心的管理模式,其财务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财务核算基本实现标准化,沉淀资金得到充分利用,财务管理方式日趋规范,并初步实现了由传统效率低下的分散式管理向集中式管控的管理转变。但受制于现有体制、机制及市场环境等因素,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仍普遍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一)费用控制难度大,管理费用居高不下。很多国有企业集团由老国企整合重组而来,整体上经营观念较陈旧,竞争意识不强,历史包袱重,离退休人员多,费用控制措施难以实施,管理费用支出高,特别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管理人员薪酬支出比重偏高。目前,在中国甚至全球经济形势持续低迷的情况下,很多国有企业利润持续下降,同时还承担着基础设施等投资项目的重任,管理费用的居高不下对国有企业整体盈利能力带来不小的影响。

(二)财务管理总体水平不高,复合型人才缺乏。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着财务人员学历高低不一、素质参差不齐的现象,部分财务人员仅能适应简单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意识不强。因此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大背景下,需要较长的时间去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理顺业务流程,并充分发挥财务预测、财务监控、财务分析和参与决策等作用,真正体现其国有企业财务“共享・服务”的功能。

(三)全面预算初步形成,作用发挥有待时日。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在国有企业不断兴起,不但成立了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还制定了全面预算管理办法,但这只是迈出了全面预算管理的第一步,国有企业往往忽略了全面预算更为重要的阶段,即年度预算执行分析和预算控制,要真正发挥全面预算的监督作用有待时日。

(四)融资方式单一化,政府融资平台风险突出。很多国有企业作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融资风险日益突出。目前,银行贷款是国有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一旦货币政策收紧或金融监管部门出台从紧政策,国有企业的融资来源稳定性必将受到影响。同时,由于国有企业承担的建设项目一般周期较长,贷款绝大部分为中长期融资,甚至出现“短贷长用”现象,未来国有企业将有债务危机集中显现的可能性。因此,仅依靠银行贷款不利于国有企业的长期建设投资,应该寻求直接发债、资产证券化等多种融资手段为补充,大力发展多元化的融资渠道。。这种情况如长期得不到改善,首先会给国有企业未来的资金偿还带来困难,势必会使财务杠杆持续走高,也会对各大项目的建设资金的稳定供给形成挑战。

二、提高财务管理的目标

财务管理作为国有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国家财经法规制度能否认真落实到企业财务收支管理等各个环节,关系到能否增收节支、杜绝漏洞和浪费乃至违纪违法行为,而传统低效的财务管理根本无法发挥以上作用。提高财务管理,从而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

(一)进一步发挥财务管理作为企业价值管理中间枢纽的决策支持作用,使财务管理实现二次飞跃。

(二)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融资方式和资本结构,处理好财务风险和资本成本的关系,降低融资风险。

(三)已建立财务中心的国有企业,财务管理要真正发挥“高效运转资金、集中管控财务”的作用,使资金调度灵活高效,并根据内部结算利率合理配置资金资源,更好地发挥资金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四)使财务工作全面参与到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三、完善提高财务管理的措施

(一)加大费用控制力度,提高国有企业经济效益

1.构建成本费用管理模式。横向上将相对独立、成本可控的单位确定为责任成本单位,纵向上按照企业规模、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进行分级管理,形成成本核算、成本控制和成本组织三大体系,使成本在事前、事中和事后都得到有效监控,形成以责、权、利为中心的全员性、全过程的成本费用管理模式。并通过制订费用控制管理办法、引进全面预算管理软件,启用费用结算模块,将费用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从而进一步加大费用控制力度。

2.狠抓扭亏增盈。要把扭亏增盈作为公司治理整顿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破产法》等有关规定,加大对管理混乱、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企业开展破产重整、清产还债的力度;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及现有技术、设备、财力等优势,深化国有企业结构改革,发展多种经营。

3.加强会计监督。要制定并不折不扣地执行费用控制管理办法,压缩无效的经营类开支,清理无法达到资金平衡的在建项目。

(二)开展财务精细化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1.监控精细化。形成会计岗位轮换制度,加强稽核小组的监管,制定有效的内部监控制度和科学的考评机制,使不同财务岗位间职权明确,进一步规范财务人员行为,把不道德的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

2.考核精细化。借鉴GE公司“区别考评制度”和其他企业的奖金计算办法,改革财务薪酬体制,同时结合财务绩效考核制度,修订其绩效奖金部分,对月度绩效奖金和年度绩效奖金进行“二次分配”时,向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服务质量优的员工倾斜,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

3.手段精细化。国有企业应以信息化手段为引领,不断完善资金管理系统和财务核算系统,优化财务业务流程,实现财务信息化系统与各业务系统的融合,增强财务管理安全性和智能化,进一步减少重复劳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抓好财务信息化管理对提高国有企业管理水平能起到“牵牛鼻子”的作用,财务信息化也是国有企业进行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重要措施。

4.预算精细化。全面预算管理的实施,将有效地消除国有企业内部组织机构松散的状况,实现各层级、各单位、各成员的有机整合,与国际大公司的管理惯例接轨,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率,提升决策层把握未来的能力,使企业管理实现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提高集团的市场竞争能力,使国有企业真正实现“有原则不乱,有计划不忙,有预算不穷”。国有企业应在实施全面预算编制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完成全面预算执行和考核制度,进一步发挥全面预算管理改革的监督作用。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财务职能提升

1.财务人才培养及引进。要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形式,引进若干管理型财务人才,对财务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经营知识、管理知识等方面培训,使财务人员既有熟练的业务能力,又懂得一些经营管理知识;同时,鼓励财务人员提高自学能力和授课能力,将自学学到的知识或参加外单位培训学到的知识以每月一次中心内部学习等方式在财务人员中互动交流,把财务部门打造成一个互动型、学习型组织,强化财务管理的监督和决策支持,以适应当前市场经济扑面而来的变化和冲击,进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走得更远

2.提升财务部门职能。要充分运用投入产出法、量本利分析法、目标管理法等财务管理方法,积极参与国有企业各类经济活动的可行性研究和分析预测,逐步实现财务部门从“简单核算型”向“经营责任型”的转变,进而实现向“管理决策型”的职能提升。

(四)创新融资方式,优化资本结构

在国有企业产权清晰完成的前提下,制定“以项目贷款、中票、企业债、私募债等为主导、流动资金贷款和短期融资券等为辅助”的融资思路,进一步克服融资过程中的困难和瓶颈,创新融资方式,优化资本结构,在充分发挥国有企业资源优势的基础上以最低的成本筹措资金,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建立相应的融资预警体系,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融资风险。

(五)探索财务公司组建,创新财务管理措施

已建立财务中心的国有企业可以在财务中心运行逐步完善的基础上,大胆尝试研究财务公司组建方案,以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国有企业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同时通过财务公司运用金融手段把财力集中起来,重点发展国有企业关键项目,完善国有企业内部资金统一管理和调配的功能,充分利用企业的现有资金,调剂余缺,大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财务公司作为国有企业和专业银行之间的桥梁,利用自身对内对外的特殊地位和功能,促使各专业银行对国有企业的投资贷款;财务公司又可充分利用发行股票和证券的方式来直接向社会融资,使消费资金直接进入生产领域,从而开辟国有企业新的集资融资手段。

四、政策建议

(一)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国企整合重组过程中暴露出来的财产损失处理、资产债务分割、资产剥离及历史遗留等财务监管问题开展深入研究,制定指导性意见,进一步做好规范企业整合重组过程中的财务处理、厘清历史遗留有关资产权属、盘活企业历史遗留闲置资产等工作。

(二)鉴于部分国有企业承担投资任务偏重、负债高、资本金不足、社会负担重和闲散人员多等问题,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调剂一部分资金支持国企改革发展,并着重在企业重组、贷款贴息、财政补贴、职工下岗分流、项目工程资本金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

参考文献::

第9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交通运输中心工作,开拓创新、强化服务、拓宽筹资融资渠道,全面规范财务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配套制度,为全市交通运输工作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资金保障。

二、主要工作

(一)优化服务措施,全面完成费收任务

严格执行税费征收政策,认真落实“绿色通道”惠民政策,优化服务措施,健全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大力挖掘费收潜力,堵漏增收,确保规费征收任务全面完成。

(二)强化财务管理,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1、制定预算管理制度,加强预算资金监督

强化预算约束力,规范预算编制方法和程序,促进预算资金管理规范化,做到制度理财。一是建立部门预算审核机制,强化预算管理手段,构建交通预算“一盘棋”的管理模式;二是建立预算执行情况报表和财务数据上报制度,实现对交通专项资金收支情况的实时监控;三是建立季度预算执行分析例会制度,加强各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方面的经验交流,针对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及措施;四是积极推行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管理绩效。

2、加大协调力度,改善理财环境

积极协调财税部门,争取财政部门对交通部门的资金支持,政策支持和服务支持,落实交通建设地方配套资金。努力争取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后基本支出增支部分的资金来源。加强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联系,积极向上争取政策,了解专项资金动态,为本部门争取资金提供有效信息。

按照《市政府公路债务化解方案》要求,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落实化债资金,做好债务化解工作,确保全市公路债务化解工作按计划正常进行。

公开、公平、公正地分配和发放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确保惠民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3、加强制度建设,夯实财务工作基础

以规范财务管理为主体,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覆盖资金筹集、预算执行、资产管理、财务监督的财务制度体系。建立制度落实的责任机制,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用制度管钱、管事、管人。各单位要做好会计基础工作,巩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工作成果,及时准确完成各项会计、费收报表。票证管理符合上级要求。市局将结合治庸问责活动,抓好任务工作目标考核,完善考核制度,推进精细化管理,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4、加强资产管理,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2013年交通事业单位资产已全部划转到地方财政管理,各单位要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对资产实行精细化管理,结合我市财政资产管理规定,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优化资产配置,严格政府采购,加强资产收益管理使用,规范资产使用及处置行为,确保国有资产安全有效使用。

5、认真执行新会计制度,全面提高核算质量

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确保各单位严格按照新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提高交通运输会计核算质量,提升会计基础工作水平。市局按规定在2014年执行新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制度,同时对局直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大力压缩“三公”经费

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配套出台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处分规定》,加强“公款”支出管理,确保“公款”支出合法、合规、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做好经费支出信息公开支出准备工作。

第10篇

摘 要 本文对煤炭企业负债严重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应采取倒贷、债务分割、债转股等多途径应对负债问题。

关键词 煤炭企业 负债 债转股

一、煤炭企业负债严重

1.资产负债率高。据相关数据,2016年1月,煤炭行业平均资产负债率已经达到67.7%,处于1999 年以来的最高水平,而且远远高于工业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56%的水平。产煤大省山西五大煤炭集团的负债率2015年达到了81.79%。从上市煤企来看,根据最新公告数据统计,38家煤炭上市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63.8%,超过70%警戒线的有12家。

2.负债额度大。据中煤协会有关统计,2015年煤炭行业负债攀升至3.68万亿元,90家大型煤炭企业负债总额达3.2万亿元,其中,债务在2000亿元以上的2家,1000亿元以上的11 家,500亿元以上的44家。

3.债务违约增多。如四川最大的民营煤企恒鼎实业2015年6月无法偿还到期的2.9亿元人民币贷款,发生违约;央企中煤集团山西华昱能源有限公司2016年4月未能在兑付日筹措足额资金偿付6亿元短融,构成违约。产能同样严重过剩的钢铁企业,央企中钢股份、地方国企东北特钢也先后发生债务违约。

二、多途径应对负债问题

1.倒贷。目前煤炭企业银行贷款到期,普遍通过倒贷解决,用新的贷款偿还旧的贷款,维持现金流。但是,受煤炭企业效益下滑和信用等级下降的影响,银行惜贷、抽贷现象严重,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突出。近日,央行等四部委出台《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银发〔2016〕118号),要充分利用这一政策,积极争取信贷支持。

2.债务分割。关注和研究国家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债务处置政策,将集团公司的债务进行分割,分到拟实施关闭退出的煤矿,在煤矿关闭退出整体工作推进中,依据相关政策和法规化解实质上属于退出矿井的债务。研究把握分离企业办社会政策,将集团债务分割到后勤服务单位,依据相关政策和法规化解实质上属于后勤服务单位的债务。

3.研究谋划债转股。总理提出可以通过市场化债转股的方式来逐步降低企业的杠杆率。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有关银行债权转股权的问题正在研究中。据称首家出现债务违约的钢铁央企--中钢集团的债务重组方案已上报国资委、银监会并等待国务院批复。中钢将成立一个核心平台公司,国资委注资一部分,一部分贷款展期并免息,另一部分贷款转为股票,由银行找相关附属公司持有,留债和转股的比例,由银行和企业之间谈判而定,债转股的比例大约占到一半。集团公司要总结上一轮债转股的经验,研究谋划推进新一轮债转股。

4.转让非核心资产。加大非经营类资产、劣质资产、呆滞资产等处置变现力度。如龙煤集团2015年资产负债率达到了87.54%,为解决欠薪问题,应对债务危机,转让旗下超过15亿元的资产,主要为房产等非经营性资产,涉及宾馆、养老院、办公楼、餐厅、供暖房等。而且在运作上,是由省财政出资按照评估价值一次性先行收购,迅速补充企业现金流,然后由省财政厅负责组织公开拍卖处理。

5.争取政府支持。如2015年12月,龙煤集团因两笔总计58 亿元的债券到期陷入危机,最终获得黑龙江省政府38 亿元的资金支持,得以渡过难关。

6.清理应收账款。优化市场结构,销售政策向现金支付客户合理倾斜,控制应收账款增量。存量应收账款加大清欠力度,对于回收难度大、且不涉及战略友好合作关系的拖欠款,可依靠政府和法律的手段强力清欠,或通过市场化方式引进中介公司采用专业手段加快清欠。

7.应付账款筹资。拓展煤钢焦等“以物易物”贸易,减少现金流压力。充分发挥集中批量采购、战略合作采等优势,最大限度延期付款。据有关数据,下游重点钢铁企业,截至2015年三季度末,应付账款4634亿元,比2011年三季度末增长28%。

8.推进市值管理。充分利用能源化工股份公司融资平台,通过定向增发的方式引入股东和资金。在遵守证监会关于大股东减持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集中竞价交易等多种渠道,合理减持变现,同时保证以较低的股比实现实质性控股。

9.筹集财政资金。积极关注和深入研究国家、行业、地方各种扶持政策,完善集团公司筹集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财政资金筹集规模和跑办效率。

第11篇

____年,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团结带领区财政局一班人和全区财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牢记使命,践行宗旨,解放思想,务实苦干,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区委和区人大决定决议,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现将本人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一是严格执行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党的____大和____届四中全会精神,立足“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围绕省委“两个加快”和市委“两个强力推进”的战略部署,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创新监管手段,确保党的各项财政政策落实到位。二是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预算法》,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改革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和审核模式,运用e财信息管理系统编制和审核了全区350个单位的部门预算,其中提交人代会审查的部门预算单位增加到118个,预算编制更加公开透明。完善财供人员信息管理数据库和预算指标网络管理,全面落实“四压三停”和“四个零增长”政策,行政成本得到有效控制,各项重点支出需得到保障;严格执行《会计法》,积极开展以强化会计基础管理和《会计法》执法检查,对全区1500多名财政财务人员分期进行了法律法规及业务技能培训,会计信息质量和财会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继续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努力扩面增量,健全完善以公开招标为主体的政府采购模式,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开展《政府采购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规范。

(二)严格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认真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一是认真组织实施区xxxx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____9年财政预算决议,严格预算约束,按规定时间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二是积极参加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工作例会和代表视察活动,并按要求向人大常委会汇报财政工作;三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对今年承办的6件人大代表建议,做到逐件阅批,逐件落实承办人员,逐件明确办结时间,逐件督查督办,确保办结率、回复率、代表满意率三个“百分之百”,实事办成率70%以上。

(一)抓增收,在做大财政收入蛋糕上取得新成效。一是狠抓收入目标管理。组织拟定并通过区政府下发了《____市____区协税护税工作考核办法》和《关于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将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与单位运转经费和政府目标考核奖挂钩同步考核、超奖短惩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了各级各部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狠抓经济运行分析。通过对收入增长波动、政策性减收等情况的深入分析研究,强化收入运行监测和预警,动态掌握收入情况,建立完善财税收席会议制度,准确把握各个阶段、各个区域、各个税种的税收入库情况,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确保年度财税目标任务的完成。三是狠抓收入任务组织。通过开展对房地产市场、个人所得税、重点建设项目税收的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规范了税收秩序,减少税收跑、冒、滴、漏,确保税收收入应收尽收。截止12月10日,全区税收收入完成864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61%,比上年同期增收2049万元,增长31.05%。严格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征收办法,强化非税收入稽查,逗硬执行目标管理与收支同步考核,确保非税收入稳步增长。截止12月10日,全区非税收入完成203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67%,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抓创新,在支持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上实现新跨越。一是在重点项目建设投入上,围绕“推进一批、储备一批、论证一批”的项目建设要求,整合各部门、各行业项目前期投入,全力争取上级灾后恢复重建和扩大内需资金,区本级集中投入重点项目及前期工作专项经费5597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加快建设。二是在落实灾后恢复重建和扩大内需政策上,把灾后恢复重建和扩大内需一揽子政策的落实作为第一要务、第一责任,千方百计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千方百计在第一时间落实中央、省灾后重建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千方百计落实增值税转型改革、降低房产交易税费、家电下乡补贴等一系列扩大内需政策,全年争取到位中央、省灾后恢复重建资金50870万元、扩大内需资金15348万元,重点推进住房、教育卫生、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城镇、产业、生态等七个方面的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政策的全面落实。

(三)抓服务,在落实支农惠农政策上取得新进展。一是以整合为手段,加大对“三农”

工作的投入。1-11月,全区支农投入达 20854万元,重点加大了对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示范点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及特色产业园区建设的投入力度,尤其是全区整合项目资金31079万元,投入曾口国家级循环农业生态园区、清江特色产业园区、以马铃薯为主的恩阳果蔬产业园区等三大产业园区建设、上八庙—青木革命老区连片扶贫开发项目以及全区22个重点扶贫新村建设,进一步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二是以“一折通”为载体,确保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严格执行“一折通”发放管理办法,及时兑现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资金7671万元,家电及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2149万元,石油价格补贴250万元;落实水稻、玉米、小麦良种补贴资金1461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250万元;积极推进和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农民受益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是以提高“三个效益”为核心,全面提升农业综合开发水平。围绕提高项目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精选项目,精心组织,实施中低产田改造1.02万亩,治理水土流失14平方公里,治理、续建、新建化成水库渠系31.8公里,组织实施产业化项目,新建小麦、面粉、挂面生产线各一条,使项目区农业基础设施明显加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群众增产增收效果明显提高。(四)抓保障,在支持社会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上得到新提高。一是以绩效工资改革和中小学改扩建工程建设为重点,全力支持教育事业加快发展。筹集资金1.46亿元,确保了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按时发放到位;安排资金7628万元,认真落实中小学“两免一补”、提高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和高(中)职学校国家助学资助政策,确保中小学校和高(中)职学校的正常运转;筹集资金 695万元,重点支持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全力改善城乡办学条件。二是以落实低收入人群保障标准为重点,全力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围绕让广大群众得实惠的要求,认真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标、五保户供养提标、城乡低保补助提标等政策,新农合医疗补助由上年的每人每年80元提高到100元,五保户供养补助由上年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50元,将4.2万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和3.59万城市贫困人口纳入低保,1-11月兑现低保资金9011万元;通过适当扩大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对农村低保、五保对象个人缴纳的“新农合”参合资金给予全额补助等措施,提高“新农合”参合率,1-11月兑现新农合医疗补助资金7898万元。同时,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建立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三是以扩大扶持对象为重点,加大对就业再就业支持力度。积极筹措安排资金1490万元,在对“零就业”家庭采取开发公益性岗位、开展“一对一”帮扶措施等基础上,重点采取创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培训补贴等办法,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和投身新农村建设的大学毕业生创业;同时对困难企业采取岗位最低工资差额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缓缴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措施,鼓励企业吸纳就业人员。四是以“两所一庭”建设为重点,加大公共安全投入。1-11月安排公共安全经费2671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189万元配套,支持公、检、法、司装备更新;通过国有资产调配,落实11个公安派出所和26个司法所房屋问题,支持基层“两所一庭”建设。五是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大科技、文化、体育、计生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认真落实科技和文化、体育投入政策,支持科普示范村组、示范企业、示范社区、示范学校建设,支持启动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农民健身场地建设;继续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贡献奖励制度,建立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安排资金40万元继续实施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五)抓深化,在推进财政改革上实现新突破。一是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改革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和审核模式,运用e财信息管理系统编制和审核了全区350个单位的部门预算,其中提交人代会审查的部门预算单位增加到118个,预算编制更加公开透明。进一步完善

财供人员信息管理数据库和预算指标网络管理,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逗硬执行人代会批复的财政预算方案,杜绝无预算、超预算拨款,支出行为更加规范。全面落实“四压三停”和“四个零增长”政策,行政支出结构更趋合理。继续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面,逐步实现直接支付,积极推进财税库银联网建设,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资金运行监控更加有效。继续推进非税收入监管改革,实行“收支脱钩”和收支同步考核,非税收入管理更加规范。继续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完善采管分离,努力扩面增量,健全完善以公开招标为主体的政府采购模式,强化政府采购监管。二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积极应对增值税转型改革,不断挖掘增收潜力,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认真做好燃油税费改革单位经费保障工作,确保燃油税费改革顺利实施。继续完善区乡财政体制,深化“乡财区管乡用”和“村财民理乡监管”改革,转变和充实乡镇财政职能,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六)抓监督,在财政管理上彰显新举措。一是创新财政专户管理模式。按照“规范、统一、高效、精简”和“上下对应”的原则,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对专户实行专人、专账管理,统一开户、统一核算,形成分配、监督与核算相分离的监督管理运行机制。二是强化政府性债务监管。按照省政府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要求,完善地方性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强化政府性债务动态监控。今年计划安排5878万元专项用于偿还区乡政府性债务,其中已落实农村“普九”化债资金4678万元,使全区基本完成农村“普九”化债任务。三是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对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坚持实行“三个一律”监管,一律纳入前置审计,一律先评审后决算、一律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1-11月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共审核各类财政性投资工程项目383个,送审额76301万元,审定额67553万元,净审减8478万元,节约政府投资8478万元,平均审减率11.5%。四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管。组织拟定了《____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经政府后实施,对于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专家评审、资金审批、拨付使用、效益评价都做出了统一规范的界定,为整合资金使用、提高效益都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五是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建立完善了《____区政府采购预算及资金管理办法》、《____区灾后重建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____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实施细则》、《____区政府采购活动违规处罚暂行办法》等6个管理办法,严格审核,加强事前规范、事中参与、事后检查。1-11月共组织政府采购136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节约财政资金1282万元。

(七)抓素质,在干部队伍建设上体现新作为。狠抓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实现“三个增强”。一是科学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以“打造民本财政,促进科学发展”为实践主题,扎实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抓收入、保增长结合起来,以学习实践活动推动抓收入、保增长各项工作的开展,以抓收入、保增长的成果衡量和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二是优质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继续深入开展行政效能建设活动,认真落实“三问”实施办法、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首推《工作日志》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考核,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广泛开展干部教育培训,组织系统干部50余人参加省财干校举办的理论知识培训,干部职工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三是拒腐防变能力不断加强。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切实加大治本抓源头的反腐力度,重点推进以财政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为重点的制度建设,强化财政资金管理的过程控制,建立健全政策制定、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内部控制等关键环节、重要节点动态管理问效机制,努力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全程管理和延伸监督,保障财政资金政策导向正确、执行有力、绩效明显。

(八)抓勤廉,在领导班子建设上凝聚新力量。突出抓了三项制度建设。一是学习制度。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狠抓政治和业务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了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组织领导能力,进一步增强了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人事安排、资金分配、政策出台等重要决策事项,我都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不搞“一言堂”。注重加强班子成员间的沟通和友谊,放手支持各位班子成员的工作,和衷共济,团结共事,充分发挥班子的整体作用和班子成员个人的作用。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又关心全局、服从全局、相互支持,及时补台补位。三是勤政廉政制度。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及时传达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要求,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认真践行同志“四个亲自”要求,切实履行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工及考核、贯彻落实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等工作,亲自听取情况汇报,主持召开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工作。经常同有关科室负责人交流思想,警钟常鸣,多次在职工大会上强调廉政问题,要求从拒绝请吃做起,廉洁自律,不以恶小而为之。做到凡是要求普通党员群众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普通党员群众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自己没有不廉洁行为,财政局干部职工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第12篇

关键词:大企业;资金;集中管理;探讨

大企业集团一般下属子公司众多,所涉及的行业跨度大,各子公司的经营状况不尽相同,在部分子公司出现资金沉淀的同时,部分子公司存在大额的资金缺口,如何实现沉淀资金在集团内的有效调配,是大企业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门经常思考的问题。

有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成立了财务公司,承担内部资金调配的职责。但成立财务公司的条件相对比较苛刻,手续繁杂,门槛较高,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日常监管严格,所以,更多的大企业集团在总部的财务管理部门内部设置了资金结算中心,统筹管理下属子公司的资金盈缺。

本文以西南某大型国有企业集团资金结算中心的实践为背景,探讨其运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及税收问题。该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涉及多个产业并成立了相应的产业集团,为加强资金管理,在母公司设立结算中心的同时,在部分产业集团也设立了结算中心,该大型企业下属有上市公司,另外设置了上市公司结算中心。

该大型企业集团结算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归集成员单位富裕资金,并按照活期或者协定存款利率对成员单位付息;对有资金需求的成员单位发放贷款,贷款利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日常结算的单据为企业内部自制的票证。为保证上市公司资金的完整性,上市公司结算中心的资金不归集到集团的计算中心中去。

一、结算中心的法律困惑

结算中心从其成立之初,关于其存在的合法性的争论就从未停止过,并均能够找出相应的法律依据。

认为其存在不合法的主要依据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颁布的《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令[1996]年2号),其中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第六十一条也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各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第七十三条规定:“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股份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擅自发放贷款的;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由中国 人民银行对出借方按违规收入处以1倍以上至5倍以下罚款,并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取缔”;1998年8月颁发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整顿乱集资乱批设金融机构和乱办金融业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不得以行政隶属关系强行要求企业通过本系统财务结算中心办理存款、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已经办理的必须清理。各商业银行不得与其他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联办财务结算中心。”。也就是说,在未取得人行金融机构与营业许可证登记的情况下,资金结算中心进行存贷款业务,其实是属于违反上述第六十一条规定的禁止行为,并可以根据第七十三条进行相应处罚。

认为其存在合法性的主要依据有:根据2000年10月经贸委《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2000〕64号)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母子公司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应当通过法定程序加强对全资、控股子公司资金监控,建立健全统一的资金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结算中心的功能,对内部各单位实行统一结算”;财政部2001年4月颁布了《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1〕325号),在其中第七条“母公司的主要职责”中明确指出,“母公司应当建立以现金流为核心的内部资金管理制度,对企业资金实行统一集中管理”。

笔者认为:大企业集团通过结算中心,将资金在企业内部成员单位之间的调度,虽然没有直接的经济背景做支撑,但这种调度仅限于企业内部,体现了集团的管理意旨,并没有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没有违背制定《贷款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初衷,应当是合法的行为。根据笔者的调研,多个企业存在结算中心,相应的管理部门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既不明确反对它的存在,也不明确认可它的合法性。笔者建议:相应的管理机构应当进行适度的调研活动,掌握其存在的广泛性,出台相应的法律规定,肯定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合法性,并规范其相关业务。

二、结算中心的税收困惑

1.关于营业税的困惑

关于结算中心是否缴纳营业税的争论也一直没有停止过。在这里,笔者将结算中心的业务拆分为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并支付利息和对成员单位发放贷款并收取利息两种业务,分别分析其面临的营业税问题。

(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并按照活期或者协定利率付息业务

部分学者主张该业务需要缴纳营业税,他们认为:结算中心利用其处于管理者或者控制者的角色,在没有业务背景的情况下,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将成员单位的资金归集到结算中心的银行账户,集团公司与各成员单位之间又是不同的法律实体,这种资金流动实际上形成了企业间的借贷关系。《营业税问题解答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第十条明确,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因此,在结算中心模式下,成员单位收到资金池账户的利息应缴纳营业税。

笔者认为,该业务不需缴营业税,理由如下:从成员单位的角度来讲,将资金存放于外部商业银行和将资金存放于结算中心并没有什么不同,成员单位可以像提取银行存款一样,自由支配其在结算中心内的资金,而存放于外部商业银行所取得的利息是不用缴纳营业税的,所以,存放于结算中心取得利息也不应该缴纳营业税。目前税法对结算中心成员单位收取的资金存款利息是否缴纳营业税没有明确规定,在税法没有明确之前,企业不缴纳营业税并不违法。当然,当存在上述税企争议的时候,集团企业应当积极同税务机关沟通,并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2)对成员单位发放贷款并按照同期基准利率收取利息的业务

对于该业务,笔者与大多数学者的观点一致,认为该业务属于典型的企业间拆借行为,应当缴纳营业税。但笔者对缴纳营业税的基数存在异议。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的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根据该规定,金融业在计算自营贷款业务应纳营业税时,营业额为贷款利息收入减去资金来源利息支出的差额,既以利息收支差额作为纳税基数。具体到结算中心的业务上,是否能够按照贷款利息收入减去吸收成员单位资金的利息支出后,作为纳税纳税基础呢?笔者认为是可以的,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中只规定了该业务类型,并没有限定采取差额纳税的主体只能是金融机构等,所以结算中心也应该能够采取该方式纳税。

2.关于所得税的困惑(含结算票据)

无论是收取利息还是支付利息,以下三个问题经常困扰着结算中心的运行。

(1)利率是否公允?

结算中心所在的集团母公司与成员单位之间常常存在某种关联关系,为了实现企业集团利益最大化,并减轻集团整体的税收负担,结算中心往往会采取行政手段的方式制定较灵活的存借款利率,已达到调节公司利润的目的。为防止关联企业通过转让定价的方法转移利润,操纵整个集团所属企业的税负水平,《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笔者认为,存借款利率在活期利率和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之间,都应该认为是合理的,该两个利率都能够容易的在金融市场查找到可比利率,当然,同税务机关必要的沟通仍然是不能少的,并及时准确的向其提供相关资料。

(2)是否超出了债资比例?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一般企业的关联债资比为2:1,超过该比例部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据此,笔者建议结算中心在与成员单位发生借贷关系时,应随时考虑该比例的影响,尽量不突破该比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3)内部自制结算票据是否合规?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二十一条、二十二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采取自制凭证办理内部利息结算,不符合《发票管理办法》的要求,相关支出不能税前扣除,结算中心和成员单位应当就收取的利息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或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一般地方税务机关都要求企业先缴纳税款后,才为其代开发票,这样,又回到了关于营业税的困惑,陷入了死循环。

三、结算中心操作建议

笔者对结算中心的业务进行了深入调研,并结合银行提供的服务产品,对结算中心的运行提出以下操作建议,该方案已经在图中所示的上市公司结算中心中运行,主要操作思路如下:

所有成员单位及集团结算中心集中在某商业银行开户,其中结算中心账户是一个虚拟账户。在商业银行的协助下,设置各银行账户的属性如右图所示,当成员单位的银行账户收到存款时,结算中心的银行账户的存款余额数据会自动增加,假设同一时刻成员单位A的银行账户余额是2000万元,成员单位B的银行账户余额是4000万元,在能够分别查询到两成员单位资金余额的同时,能够查询到结算中心虚拟账户的余额为6000万元,该余额可以对外办理支付,若结算中心虚拟银行账户对外支付3500万元后,可以查询到成员单位A的银行账户余额还是2000万元,成员单位B的银行账户余额还是4000万元,结算中心虚拟银行账户的资金余额为2500万元。当成员单位需要办理对外支付时,所有对外支付之和要小于结算中心虚拟银行账户中的余额,如上所述,虽然成员单位A的银行账户余额是2000万元,成员单位B的银行账户余额还是4000万元,但其同一时刻可以对外支付的最高额度只有2500万元,这就需要集团母公司资金管理人员做好周密的资金计划,在充分发挥资金协同效应的同时,保证资金支付。

该模式因为有外部银行的参与,基本规避了结算中心的法律风险及结算单据的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