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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发展建议

时间:2023-06-30 17:22:40

村镇银行发展建议

第1篇

一、村镇银行发展状况

(一)机构发展状况。2008年9月2日,重庆市第一家村镇银行-大足汇丰村镇银行开业,至2010年9月末两年时间,重庆市正式开业营运的村镇银行已达6家,即:大足汇丰、开县泰业、梁平澳新、丰都汇丰、璧山工银、巴南浦发村镇银行。

(二)经营发展状况。2009年末,6家村镇银行存款余额2.91亿元,贷款余额0.88亿元,全年实现利润-1149万元,6家银行全部为亏损。截止2010年9月末,6家村镇银行存款余额2.9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0.06亿元,增长2.1%,贷款余额5.8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9亿元,增长544.4%,2010年1-9月,6家银行实现利润-339万元,比上年减亏810万元,亏损数由上年的6家降为3家。重庆市村镇银行经营状况详见下表。

(三)支持经济发展状况。重庆市村镇银行虽然成立时间不长,多数银行成立时间还不到一年,但在支持“三农经济”、农业产业化、中小企业及统筹城乡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至2010年9月末,6家银行农户贷款余额1.4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1亿元,增长605%,占贷款总额的24.1%;农业产业化企业贷款余额0.5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0.56亿元,增长560%,占贷款总额9.8%;中小企业贷款余额2.6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21亿元,增长480.4%,占贷款总额的44.5%;其他贷款余额1.2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3亿元,增长447.8%,占贷款总额的21.6%。重庆市村镇银行贷款余额及构成情况详见下表。

二、村镇银行发展的制约因素

据对重庆市6家村镇银行的调查显示,当前,有六大因素制约了村镇银行的发展:

(一)公众认知度不高。村镇银行是近几年才开始成立的新型银行,由于成立时间较短,经营规模较小,营业网点较少,金融产品较单一,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公众对其认知度和信任度较低。据对1000户居民和农民的问卷调查表明,86%的城乡居民和农民对村镇银行的信誉持怀疑态度,93.5%的城乡居民和农民都不愿意把钱存到村镇银行,认为村镇银行规模小,把钱存在村镇银行风险大,不安全。公众认知度不高,直接制约了村镇银行各项业务的拓展。

(二)资金来源不足。资金来源不足,严重制约了其信贷投放量。由于公众认知度不高,营业网点少,除大足村镇银行成立时间较早,有一个分支机构外,其余5家村镇银行都只有1个营业网点,村镇银行在组织存款上较为困难。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村镇银行的主要优势在于其是一级法人,具有经营灵活,服务快捷,手续简便的特点,而在存款组织方面,就是村镇银行的弱势,不仅机构网点少,也没有ATM机,而且存款品种单一,没有理财产品业务,导致村镇银行吸储能力较弱。至2010年9月末,6家村镇银行存款余额只比上年末增加600万元,而存贷比已达196.4%,也就是说,不仅把可用的存款、资本金用完了,而且还借用了部分其他资金。资金不足,制约了贷款的有效投放和盈利能力的提升。资金来源不足的问题已成为制约村镇银行发展的最重要因素。

(三)结算渠道不畅通。调查显示:目前重庆市6家村镇银行都没有直接接入人民银行的大、小额支付系统,都采取委托兴业银行、浦发银行等其他商业银行办理资金汇划,无法享受到人民银行现代支付系统带来的资金汇划便捷,人为压票的情况时有发生。支付结算业务渠道不畅,不仅制约了村镇银行结算业务的发展,也制约了其他业务的发展。同时,村镇银行不能发行银行卡,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业务的发展。根据中国银联规定,加入中国银联需入股300万元,而目前村镇银行刚刚成立,经营规模小,盈利能力弱,没有资金实力来入股,因而只有暂时不发行银行卡,部分储户因不能办理银行卡而不得不中断与村镇银行的业务往来。

(四)征信系统不通。征信系统未开通,制约了村镇银行信贷业务的发展。据调查,重庆市6家村镇银行都没有接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一方面,村镇银行信贷数据不能纳入人行征信系统,影响了人行征信系统信贷数据的完整性,不利于其他银行机构的信贷风险控制。另一方面,村镇银行不能查询人行征信系统数据库中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记录,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贷款的投放。目前,村镇银行贷款审批所需企业、个人的信用记录只能通过借款人到当地人民银行去查询,增大了人民银行基层行的工作量。据了解,村镇银行未接入人行征信系统的主要原因是成本费用较高,超过10万元,村镇银行在发展初期盈利能力较弱的情况下都不愿意在征信查询系统方面投入更多的资金。

(五)盈利能力不强。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由于成立时间短,资本金额度不大,资金实力不强,决定了村镇银行的客户是以农民、个体工商户、规模较小的农业产业化企业、中小企业为主,这样的客户群,决定了每个客户的贷款规模较小,业务经营成本较高,贷款风险较大,盈利水平较低。2009年,6家村镇银行全部为亏损,亏损额在300万元以上的2家,100万元以上的2家,100万元以下的2家。2010年,村镇银行盈利水平虽有好转,但据测算,至年末,6家村镇银行中仍将有3家银行是亏损。较低的盈利水平将制约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六)员工素质不高。调查显示:6家村镇银行的人员主要是从其他商业银行选调和对外招聘来的,其学历水平相对较高,但业务水平相对较低。至2010年9月末,6家村镇银行共有员工146人,从学历上看:本科106人,占72.6%,专科38人,占26%,中专及高中2人,占1.4%;从专业技术职务上看: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只有28人,占19.2%,没有专业技术职务的117人,占80.2%。据调查,员工中熟悉信贷、会计、农村金融业务及金融新业务的人员较少,各项差错时有发生。员工素质不高,难以适应现代金融业务发展的需要,必将制约村镇银行的长远发展。

三、村镇银行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金融政策扶持力度。一是适当降低村镇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增加村镇银行的可用资金量。目前村镇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是参照农村信用社的缴存比率,相对较高,建议将村镇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在农村信用社存款准备金率的基础上降低2-3个百分点。二是向村镇银行发放支农再贷款,增加其资金来源,增强其支持“三农”经济发展的实力。一方面建议降低支农再贷款的准入门槛,将村镇银行发放农业贷款额占贷款总额的比例由70%降低到50%,使更多村镇银行特别是经济不发达地区村镇银行能够获得支农再贷款支持。支农再贷款最高限额仍然控制在不超过其资本金总额以内。另一方面适当降低支农再贷款的利率标准,可在现有支农再贷款利率标准的基础上下浮10-20%。三是适当降低村镇银行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和征信系统的费用,使其能够享受到人民银行提供的方便、快捷的现代化金融服务,体现对村镇银行发展的扶持政策。四是适当降低村镇银行加入银联的入会费。对村镇银行实行区别于其他金融机构的政策,建议将村镇银行的入会费降低到20-50万元,以便于村镇银行能够发行银行卡,推动其银行卡业务的发展。五是适当放宽村镇银行存贷款比例的限制,促其业务快速发展。建议在村镇银行发展初期,不实行存贷款比例限制,当村镇银行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再实行存贷款比例限制。

(二)加大政府政策扶持力度。一是政府财政资金扶持。建议地方政府根据村镇银行发放“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额的一定比例将部分财政资金存入村镇银行,以增强村镇银行支持“三农”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实力。二是政府实行财政补贴。建议地方政府对村镇银行发放的“三农”贷款给予贴息,贴息率为2-3%,以降低村镇银行发放“三农”贷款的成本支出。由于“三农”贷款户数多、额度小、距离远、费用高,其他金融机构包括有些农村信用社或农村商业银行都不愿意发放,所以对村镇银行发放“三农”贷款给予贴息,适当增加其收益,增强其发放“三农”贷款的积极性,使其更好地支持“三农经济”的发展。三是建立“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损失补偿机制。建议地方政府建立“三农”贷款、中小贷款损失补偿基金。每年按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拨付贷款损失补偿基金,用于对村镇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放的“三农”贷款、农业产业化贷款、中小企业贷款因自然灾害、政策性因素等造成的贷款损失进行补偿,以减小村镇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损失风险,增强其放贷的积极性。

(三)强化宣传推介。针对村镇银行普遍公认度不高的状况,村镇银行要利用各种媒体、各种平台向社会公众宣传村镇银行设立的目的,开展的相关业务等,并用支持“三农”、农业产业化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典型事例开展宣传,正面引导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和认知村镇银行,通过良好的服务使社会公众积极支持村镇银行发展。

(四)创新金融产品。创新金融产品,是村镇银行生存与发展的必由之路。村镇银行要充分利用自身作为一级法人,具有经营灵活,服务快捷,手续简便等特点,不断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增强自身的比较优势,力求做到其他银行机构不能办的业务,我能办,其他银行机构不愿办的业务,我愿办,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和领域。

第2篇

[关键词]村镇银行 西部地区 金融服务

[中图分类号]F832.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1)10-0143-01

引言

为了解决我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自2006年12月以来,中国银监会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积极支持和引导境内外银行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到农村地区投资、收购、新设包括村镇银行在内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主力军,村镇银行在服务西部地区“三农”的过程中理应发挥重要作用,本文提出了如下的调研结果及建议。

一、西部地区村镇银行发展状况、问题及原因

(一)股权结构制约

2007年银监会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要求,村镇银行的发起金融机构必须是法人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达到8%以上。由于农业贷款单位贷款成本高、回报率低、风险相对较高等原因,大型商业银行对西部地区参股成立村镇银行普遍缺乏动力;本土的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近年来加大扩张力度,资本充足率等各项指标极少能达到《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也缺乏参股一家与自己竞争的村镇银行意愿。

(二)服务经营定位不明确

目前已经开业的村镇银行,相当一部分都设在经济比较发达、金融服务并不贫乏的县域和大城市郊区;相反,在最需要村镇银行的乡镇和农村,尤其是经济相对比较落后地区的乡镇和农村设立村镇银行很少。市场定位上,绝大多数村镇银行都以所在县域的企业客户为主,很少主动下乡,那些真正急需贷款的农户实际上很难获得贷款。客户的选择上存在“放大放小、嫌贫爱富”的现象,逐利动机是导致“村镇银行不村镇”的最主要原因。

(三)公信力与吸储能力弱

村镇银行属于新生事物,品牌和声誉相对较弱,服务网点少业务办理不方便,再加上民众对村镇银行及相关政策缺乏了解,增长存款几乎为零,多数人仍然愿意将钱存在国有银行和农信社。

(四)支付结算网络不畅

目前人民银行还未允许村镇银行以直接参与者身份加入支付系统,只能采取方式,多通过手工票据传递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客户的资金汇划速度。多数村镇银行没有加入央行大小额支付系统和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也没有加入银联,不能发行银行卡,无法印制票据,不能实现银行间的直接汇兑,致使其不具备现代银行结算功能。

(五)经营缺乏政策支持

村镇银行得到的政策扶持不及农信社。中西部信用社暂免征收所得税,其他地区减半征收,营业税3%;而多数村镇银行执行所得税25%,营业税5%的税率标准。与其他银行机构的存贷款业务结构相比,村镇银行往往笔数多、额度小、服务半径大,服务成本偏高,进一步陷入高成本的经营状况。

二、促进村镇银行发展建议

(一)采取激励有效、风险可控、协调配套的扶持措施

一是财税政策支持,村镇银行可比照农信社享受免征所得税和减免营业税的优惠政策;二是建立涉农贷款补贴制度,鼓励加大对“三农”的投入,满足农村多层次金融需求。

(二)探索在西部地区开展利率市场化改革

允许村镇银行根据不同客户对象灵活浮动利率,保证为“三农”领域提供信贷服务的整体可持续;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政策,对村镇银行在场域内吸收的存款,比照农信社缴纳存款准备金;同时对村镇银行给予支农再贷款支持,增强其支农资金实力。

(三)放宽村镇银行发起人必须为银行的限制条件

允许资本雄厚、财务状况良好的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中外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真正吸引各类资本。

(四)完善支付平台系统

核准村镇银行的行名、行号,批准村镇银行印刷支票,允许村镇银行参加同城票据清算和大、小额支付系统,允许村镇银行开立对公结算账户,同意村镇银行其发起银行的借记卡,畅通支付网络,提高汇划速度。

综上所述,由于村镇银行处于初创阶段,不可避免地面临一些经营运行和发展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发展的环境问题,涉及政府及有关政策。地方政府和金融政策制定部门应加强对村镇银行的资金支持并综合运用财税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发挥存款准备金率、支农再贷款、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引导村镇银行延伸和发展针对农户的金融服务,同时推动和支持担保机构介入,加强对涉农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的担保,因地制宜创新担保方式,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分散村镇银行的信贷风险。

【参考文献】

第3篇

关键词:村镇银行;农村;风险;小额信贷

2007年,县以下的存款有10.12万亿,但是贷款额度仅有5.72万亿,存贷之间相差4万多亿。从供给的度来说,农村金融网点覆盖不足,基础设施建设和机构覆盖率低,有的甚至是空白。竞争也不够充分,在针对农户的贷款方面,现阶段只有农信社在做。邮储银行的农户贷款也才起步。农村金融机构与农民需求之间的问题主要包括:资产质量低下,服务效率低,或者服务质量与素质相对比较差;服务种类也比较少,信用环境不好,信用制度基本上没有建立起来。因此,国家于2006年底做出了重要调整,银监会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首批选择四川、吉林等六省区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2007年10月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又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31个省份。到2009年3月初,全国已有村镇银行97家,短短两年时间实现了数十倍的增长速度,九十多家村镇银行已实现有效贷款40多亿元,其中支持农户和农民的贷款占到60%以上,一半以上的村镇银行已经过了盈亏平衡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在准入资本范围、注册资本限额,投资人资格、业务准入、高级管理人员准入资格等方面均有所突破。

一方面,村镇银行的进入,可以有效填补这方面的空白,而另一方面,又给农村金融市场带来了竞争。村镇银行虽然是农民自己的银行,是“穷人的银行”,具有一定的本土优势,但由于经营环境受地域自然条件、开放程度和居民收入水平等限制,农民和乡镇企业闲置资金有限,客观上制约了村镇银行储蓄存款的增长。更关键的是,村镇银行成立的时间较短,农村居民对其缺乏了解,与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相比,农村居民对村镇银行的认可度和接受度也需要一个过程。因此,村镇银行要成功,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

一、村镇银行面临的风险

村镇银行进入农村市场,面临的风险非常之多。截至2007年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不良贷款率高达16.4%,其中农林牧渔贷款不良率27.1%,农户贷款不良率12.8%,均远高于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平均不良贷款率7.5%的水平。涉农贷款不良居高不下以及其发放不足量主要是由如下原因造成的:

1)农业生产的高风险。首先,农业属于弱质产业,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很大,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是农户小额信贷形成呆坏账最主要的原因。其次,任何一种农产品市场供给量和需求量都总是在不断变化着的,农副产品的生产又有生产周期长、信息相对滞后的特点,使得生产经营面临着极高的市场风险。

2)经营的高风险。在中国大部分地区,农业小额信贷的功能还处在为农户扩大农业生产(主要是种养殖业)提供信贷资金,这些项目都是小型的生产或经营,单个农户在激烈的竞争中时常处于不利的地位。农业小额信贷一般是向贫困人口提供短期劳动资本贷款,其贷款类型和地区都比较集中,农产品市场信息闭塞,许多农民对市场缺乏必要的了解,又无有效的信息渠道加以引导,一旦遇到农产品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将直接影响到贷款的归还。

3)信用风险较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抵押品一般要求具有变现性,而农户一般缺乏有效的抵押工具。而没有抵押品的情况下,单纯的信用贷款将使得客户违约后的强制执行变得没有保障。另外,中国一向将扶贫作为慈善事业,农民已经习惯不归还扶贫贷款,信用环境较差,商业银行盈利性质的农业信贷在回收上面临很大的操作难度。

4)外部环境发展不健全

中国现今缺乏完善的征信系统。完善的农村征信系统,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大范围推广的前提条件。长期以来,农村信用问题未被重视,信用体系建设滞后。主要表现在缺乏科学统一的信用等级的评定标准,一些信用社在对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时,仅考核农户是否有欠贷和村组提留及税费的情况,没有考察农户的资产情况、信用及道德水平;农户信用资料收集难,多数农户以种养业为主,经济档案资料不全,信用评级缺乏依据。

二、村镇银行自身优势

1、小法人优势。村镇银行是处于银监局监管下的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赋予它“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属于一级法人机构,决策链短,程序简捷,在贷款审核、发放方面具有无法比拟的优势。而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委托关系链条非常冗长,基层机构中还有部、处、科等部门。政府赋予各商业银行总行以法人资格,分支行则在总行法人的授权下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央政府、总行法人分支行之间形成了层层的关系,层次过多,造成了贷款审批方面形成“时滞”,容易错过最佳的发放时间从而影响资金的盈利能力。

2、发起条件宽松。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要求:“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而最低要求的“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相对于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给了很多有识有志人士以“银行家”的鼓舞,从而也使得村镇银行更加贴近“草根”。

3、根基明晰,无不良背景

农商行是由农信社改制而成,由于体制不顺,产权不清,管理不规范,以及历史、政策和自然灾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资产质量恶化、不良贷款居高不下始终是困扰其发展的一大顽疾。而村镇银行一般由优质的商业银行发起,产权明晰,无历史债务和遗留问题,运作非常灵活轻巧,在农村金融市场中能够轻装前进,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三、村镇银行发展的障碍和困境

1、发起行问题。目前村镇银行的发起主体也就是商业银行对组建村镇银行的热情不高,他们更多的是想在异地开设分支机构,这使得组建村镇银行的速度正有所减缓。而另一方面,由于《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发起人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理论各界和实业界都倡议将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主体列入其中。譬如现在颇受关注的小额信贷公司转制,由于村镇银行的发起行持股规定,将导致公司股权将拱手让人,阻挡了小贷公司转制热情,不利于形成一批真正的“草根”银行。

2、接入问题。村镇银行至今开立存款准备金账户和国内结算行号难,致使无法实现在央行开户提现和同业结算,企业资金结算渠道不畅,对公结算业务受限。银行汇票业务只能通过借助别的银行的平台来进行,完成一个支付结算就会产生时滞。现在也有少数村镇银行解决了这一问题,主要是通过大型商业银行间接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最新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08〕137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村镇银行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申请加入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和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但是,这个文件并没有明确符合条件到底有哪些。

3、利率问题。应该允许村镇银行在利率定价方面有更大的自,有适当上浮贷款利率的空间。由于大部分涉农贷款具有周转性强、期限短性质,适当调高利率既不会给贷款人造成很大负担,也可以完善风险补偿机制,调动放贷机构的积极性。

4、政策扶植问题。除对扶贫贷款和助学贷款实行贴息外,至今尚未建立涉农贷款和保险的贴息制度。村镇银行希望能够尽快得到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的扶持。既然国家要求村镇银行担负支农重任,那么它在维持商业银行经营目标的同时就必然要做出取舍,相应的营业税等问题如果不能和现有的农信社持平,那么它的支农活动也将开展得非常困难。村镇银行在营业税、所得税征收方面比照的是其他商业银行标准,而财政对农行、农村信用社发放农业贷款进行贴息,相比之下,这些都极不利于村镇银行的生存与发展。

与国有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相比,无论是从商业银行的“三性”原则看,还是从金融生态等非账务因素看,村镇银行都会面临更大的挑战。本文认为,可以从如下几点发展有中国特色的村镇银行。

首先是政府采取政策上的扶持。人民银行应当积极研究办法,帮助村镇银行加速完善结算渠道。人民银行应尽快帮助解决大小额支付系统、征信系统方面的问题。另外,当村镇银行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应该放宽经营区域上的限制。村镇银行经营得比较好,也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就应该有资格跨区经营,有利于分散同质地区的系统风险,提高了银行本身抵御风险的能力。而且,村镇银行需要中国存款保险机构。毫无疑问,存款保险制度会引起道德风险问题,激励商业银行主动承受更大的风险暴露。但金融风险正困扰着我国的商业银行,广大存款人的利益正受到威胁,因此在提高中央银行监管水平的同时,建立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将对保护家庭和中小企业存款者的利益,对稳定金融体系,保护存款人利益,增强存款人对银行的信心十分重要。

其次,村镇银行要注意加快完善自身水平。第一,自身建立完善的信息渠道,可以联合农产品公司,将农产品公司的预购销合同作为抵押品。村镇银行可以作担保,用农产品公司与农户签订的购买合同,作为抵押发放贷款,用应收账款抵押担保,则可以让农户手中现成的资本派上用场,这样既保证了贷款质量,又对贷款的回收期有了一个比较准确的把握。第二,引导农民的联保贷款。一方面可以实现村民的共同监督,另一方面可以在联保贷款的同时结成风险共同体,村镇银行在这一方面要做出积极行动,引导村民交流种养经验,相互合作,共同抵御风险。这样也保证了还款质量和还款期限的确认。第三,在实际的信贷发放中,可以采取更为灵活的担保方法。现今银行贷款通常是以变现性作为房贷的标准,但是农户手中的不动产却不能象城镇居民一样作为抵押品,这就需要政府尽快建立村镇不动产担保的登记查询系统,并且由国家制定相关法律政策,使农村房屋、土地承包权等不动产抵押更灵便。

参考文献:

1、Carter, D. A., McNulty, J. andVerbrugge, J. 2005.“De-regulation, technological change, and the business lending perform-ance of large and small banks.”Journal ofBanking and Finance.Volume 29, Issue 5, pp. 1113-1130.

2、何广文, 李莉莉. 农村小额信贷市场空间分析,银行家[J], 2005, (11): 23-25

3、杜晓山. 印度小额信贷的发展及借鉴,现代经济探讨[J], 2005, (5): 43-46

4、孙志,韦怀.对农村金融中村镇银行的定位研究,现代经济探讨[J], 2008, (2): 21

第4篇

一、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机构设立地点城中化。村镇银行设立的重要目的是为了填补农村区域金融网点空白,支持“三农”建设,完善支农金融服务。但从实际设立的情况来看,多数村镇银行的总部设在县域主城区,下辖的支行设立地点也多位于开发园区或各县的经济发展中心地带。未来发展规划中,部分村镇银行甚至没有在乡镇地区设立分支网点的打算,其管理中心和经营重点明显向县城中心地带倾斜。

(2)注册资本规模扩大化。银监会为引导各家银行到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设立村镇银行,切实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放宽了准入门槛,规定在乡(镇)、县(市)设立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金最低限额为100万元和300万元。而地方政府却把在当地设立村镇银行作为一种引资项目,希望尽量做大注册资本,以增加信贷投放。同时,主发起人也愿意做大注册资本,以增加单笔贷款额度,但对村镇银行所需承担的资金成本以及业务逐步发展的规律等因素均缺乏通盘考虑。据调查,目前已开业的村镇银行注册资本金普遍在5000万元左右,已远远超过最低限额。

(3)发起人选取规模化。主发起人在组建初期征集其他发起人时,只着眼于未来信贷业务的顺利开展,被企业的规模和影响力所左右,导致村镇银行的股东结构单一,规模化民营企业股东和有政府背景的官股成为其主旋律,投资的融资性目的明显,严重忽视了吸收设立地小企业、种粮大户甚者普通农民在当地的宣传力。因此,村镇银行与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相比,既缺乏令农民信服的资金实力又缺少社会认知度,吸储难度很高,由此对村镇银行资金流动性、资本充足率等造成不利影响。

(4)高管人员设置附属化。绝大部分的村镇银行高管人员与主发起行存在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一是村镇银行的董事长大多由主发起人派员担任,经营思路和发展模式容易回到主发起人的经营模式,并最终成为主发起人在农村的一个经营网点,难以处理好法人与分支机构的关系。二是村镇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也大多来自主发起行,在管理行为、制度设立和办事程序上与主发起行雷同,缺乏配合实际情况的开拓创新精神,影响了业务的开拓。

(5)机制建设薄弱化。一是支付结算体系不畅。村镇银行作为独立法人机构,应当新设各项结算信息系统,但大量资金投入会增加村镇银行的运营成本,为减小经营压力,目前绝大多数的村镇银行仍然是依附主发起人的结算渠道来开展业务,效率差且成本高。特别在主发起行是异地机构的情况下,由于支付结算业务的收费高于本地机构,往往会造成客户的误解和不满。二是人力资源配备不足。村镇银行通常整体人员较少,并且缺乏业务熟练的中层管理人员,在开展贷款额度小、覆盖面广的“三农”业务时明显力不从心。

二、原因分析

(1)商业性和政策性存在冲突。村镇银行是基于商业化模式运行的独立法人机构,首先考虑的是投资回报和自身发展,在资本逐利性和规模经济等内在规律的作用下,村镇银行更加倾向于将机构设立在县城中心或开发园区等易于发展的区域,而不是面向农村,不折不扣地履行政策定位。

(2)市场竞争的压力。一是由于目前股份制商业银行过度依赖贷款增长和存贷利差的发展和盈利模式,使得村镇银行在其发展过程中愈来愈求大求全。主要表现为注册资本不断增加,贷款集中度逐渐提高。在受单户比例控制的情况下,增加注册资本是村镇银行提高贷款额度,争取企业客户的重要途径。二是村镇银行成立时间短,网点少,覆盖范围小,市场认可程度低,与其他类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相比明显处于劣势,储蓄存款的增长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制约。因此,寻求财政性存款以及单位存款来实现规模扩张显然更加有效和便捷。

(3)经营管理依赖发起行。村镇银行的发起人主要是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日常运行大都照搬发起行的经营、管理体系,虽然是独立的法人机构,却没有自主创新建设的意识。在机制和业务系统建设等方面也完全依赖发起行,没有因地制宜地探索出一条适合当地的,能够为当地“三农”服务的经营体系和产品体系,导致村镇银行的经营发展渐渐偏离了服务“三农”的政策初衷,不仅没有成为农村金融市场的补充者,反而变成了传统商业银行同质化经营的参与者、效仿者和竞争者。

(4)政策扶持力度不够。目前,国家对村镇银行的财政支持、税收优惠政策不明确,各地区的政策也各不相同。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相比,村镇银行在营业税率、企业所得税、存款准备金等政策上没有额外获得更多的扶持。再加上农户和农业贷款信贷风险相对较高,信贷风险带来的损失难以弥补,村镇银行的支农积极性面临拷问。

三、对策建议

(1)明确市场定位,服务县域,服务“三农”。在目前村镇银行经济规模较小、辐射范围有限的情况下,定位于“服务县域经济”是比较客观和理性的选择。村镇银行应坚定不移地加强政策定位约束,紧密地扎根县域,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吸收县域优质客户。再由县域辐射到乡镇,逐步设立分支机构,并能根据农村市场的实际情况,基于“三农”特色,有针对性、有目的性地提供金融服务。同时村镇银行要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当地企业、居民、农户的认知度和信任度,牢牢抓住县域和农村市场。

(2)转变经营理念,实现差异化经营。一是产品差异化。村镇银行要针对不同客户、不同行业的经营特点和需求特征,积极开发制定适宜的涉农信贷产品。二是价格差异化。村镇银行要充分发挥自身在利率市场化下的优势,灵活调整存贷款利率,给予不同客户不同的利率和收费标准。三是服务差异化。村镇银行要利用自身的地域优势提供客户更便捷、更贴心的服务,提高客户的满意度,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3)尊重市场规律,选择适度资本规模。确定村镇银行注册资本规模时,既要充分考虑设立地经济条件、人文环境和生产力发展水平,坚持因地制宜,又要考虑其自身的分红压力、经营需求、股东质量、政策许可及主发起人的现有资本水平等因素。为此,对于经济较发达地区,在科学测算农村地区资金需求及机构饱和度的基础上,采取市场化方式促进民间资本投资参股,促进规模型村镇银行发展;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可设立小型化村镇银行,逐步发展。

(4)加强系统建设,加大金融创新。村镇银行要在借鉴传统股份制商业银行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建立适合自身发展的经营管理体系,及时掌握当地农村金融服务的具体情况和需求,积极创新,重点开发与自身及所在地区相适应、与“三农”需求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进一步发挥政策定位效应下的社会职责。人民银行要鼓励村镇银行加大先进支付结算服务设施的投入,加快农村支付结算网络建设,利用跨行资金清算平台,努力实现农村结算网点的资源共享,方便农村客户在就近的结算网点办理业务。

第5篇

1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2006年12月,银监会出台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首批选择四川、吉林等六省区进行试点,2007年10月又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扩大到全国31个省份。从2007年3月初首批3家村镇银行开业,到2009年3月初,全国已有97家村镇银行,短短两年时间实现了数十倍的增长速度,而这一数字还将迅速壮大。两会期间,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表示,银监会对村镇银行的发展目标是2000家,凡是有条件的县都可以有一家。

2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趋势

2、1注册资本规模逐步增加

根据银监会《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但在目前已成立的97家村镇银行中,注册资本有逐渐增大的趋势。全国第一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成立时注册资本仅为200万元。而去年年末成立的广东中山小榄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为2.5亿元,规模居全国村镇银行之首。注册资本的逐步增加,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村镇银行开业之初吸储比较困难,缺乏营运资金;另一方面高额的注册资本可以在短时间内使各项指标满足监管标准,有利于村镇银行拓展业务。

2、2金融机构发起人范围逐步扩大

村镇银行成立之初,多以当地的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同时,外资银行在这轮农村金融机构布点中表现活跃,2007年12月,汇丰银行发起设立了第一家村镇银行,随后它马不停蹄地在重庆大足、福建永安、北京密云和广东恩平设立了5家村镇银行。渣打、花旗等外资银行业巨头也在摩拳擦掌,将目光投向了中国农村的村镇银行,并且在积极布局,设立网点。相比之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这场金融布局中的态度反而不是非常积极,2008年8月,由中国农业银行发起设立的湖北汉川农银村镇银行和克什克腾农银村镇银行在湖北、内蒙古同时成立,开创了国有商业银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先河。建设银行紧随其次,同年12月在湖南省发起设立了桃江建信村镇银行。截至目前,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均未发起设立村镇银行。

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说明了我国银行业整体实力上升,特别是城商行和农村金融机构经过几年的改革重组,资本总量、内控制度等已具备了跨区经营的实力,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正是一个很好的平台,有助于城商行和农村金融机构抢占农村金融市场,实现资产规模的迅速扩张,从而实现跨区域经营。

3促进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的建议

目前,我国的村镇银行已经开办了97家,实现有效贷款40多亿元。但是在村镇银行设立以来,吸储困难、业务品种单一、社会影响低等问题也随之产生,困扰着正在发展的村镇银行。现对村镇银行的发展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3、1合理限制村镇银行的发展规模

虽然较大的注册资本可以增强防范风险能力。但目前我国已开办的村镇银行多数坐落于贫困的乡镇,业务量有限,容易造成村镇银行单户贷款额度过大,不良贷款压力很大。因此,建议监管部门合理限制村镇银行的资本规模,初次设立时最好不要超过1亿元,以后随着资产规模的可以适当增加,从而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

同时,监管部门应充分考虑各地区经济条件、人文环境、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差异性,以及金融服务需求的多样化,坚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在经济发达地区,可设立多种所有制的村镇银行,采取市场化方式促进民间资本投资参股,促进规模型村镇银行的发育在经济欠发达区域,可设立小型化的村镇银行。转3、2村镇银行应明确服务对象,坚持走“尤努斯”模式

村镇银行作为一种微型金融,起源于尤努斯乡村银行模式,类似于国外的社区银行。尤努斯模式在孟加拉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它的主要业务是为穷人发放小额信贷,帮助穷人脱贫。我国的村镇银行是由金融机构做为主发起人,人员构成也多由发起人指派,这种诞生的模式必定会将发起银行的经营模式带人村镇银行。目前国内已经成立的90多家村镇银行中,大多数存在着“放大不放小、放富不放贫”的问题,偏离了办行初衷。这种经营模式还易造成单户贷款比例过大,一旦发生风险,将对村镇银行产生巨大的威胁甚至破产。因此,我国的村镇银行必须明确自身的市场定位,服务对象必须是“三农”、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并在此基础上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才能巩固村镇银行的客户群体,千万不能为了短期的利益放弃了农村这个广阔的市场,同时也可以将村镇银行与城市商业银行区别开来。走出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发展之路。

3、3村镇银行应放眼未来,积极提高自身实力

部分村镇银行成立之初,即面临着吸储困难、放贷无门的境地,当年甚至第2年将面临亏损。尽管如此,我国村镇银行应坚持自身的市场定位,致力于为广大农户提供金融服务。成立初期,董事会应制定三年的发展规划,将工作重点放在拓展客户上,宣传自身的服务,培养忠实的客户群体。其次,应积极为农户和小企业量体裁农,设计具有自身特色的业务品种,不能简单延续以前大银行的传统做法,而是要改造自己的工作流程,调整自己的经营机制,在客户信息的搜集、贷款风险的甄别、抵押担保品的设计、客户沟通方式等细节方面,要进行切实的“转型”。最后,必须建立并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在贷款流程和日常管理中严格控制,降低经营风险,只有这样,村镇银行才不会陷入坏账泥沼,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3、4监管部门与地方政府共同打造和谐的发展环境

由于村镇银行个体小、资金实力弱、网点少,在当地的社会名气较低,普通百姓对这类新兴的金融机构比较陌生,往往被当作“个人开的银行”,规模又远不及其他机构,这样的新面孔较难建立起足够的信誉。监管部门应逐步完善结算环境,对村镇银行出台优惠政策,使之尽快加入支付系统、银联系统、个人征信等系统,帮助其完善银行功能,可以为广大农户提供更加丰富的金融服务。

同时,由于我国村镇银行多在贫困地区设立,当地信用环境不完整,缺乏担保机构。当地政府应尽快完善农村地区的信用环境建设,营造诚信的氛围,制定对农户的贴息或保险政策;降低农户贷款风险系数;适当时机成立针对农户贷款的担保机构,扩大农户的受益群体。

摘要:自银监会2006年底放宽农村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后,我国村镇银行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截至2009年3月末已成立了97家。针对村镇银行在设立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趋势进行分析,提出了促进村镇银行发展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村镇银行;发展;趋势;建议

参考文献

第6篇

1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2006年12月,银监会出台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首批选择四川、吉林等六省区进行试点,2007年10月又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扩大到全国31个省份。从2007年3月初首批3家村镇银行开业,到2009年3月初,全国已有97家村镇银行,短短两年时间实现了数十倍的增长速度,而这一数字还将迅速壮大。两会期间,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表示,银监会对村镇银行的发展目标是2000家,凡是有条件的县都可以有一家。

2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趋势

2、1注册资本规模逐步增加

根据银监会《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但在目前已成立的97家村镇银行中,注册资本有逐渐增大的趋势。全国第一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成立时注册资本仅为200万元。而去年年末成立的广东中山小榄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为2.5亿元,规模居全国村镇银行之首。注册资本的逐步增加,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村镇银行开业之初吸储比较困难,缺乏营运资金;另一方面高额的注册资本可以在短时间内使各项指标满足监管标准,有利于村镇银行拓展业务。

2、2金融机构发起人范围逐步扩大

村镇银行成立之初,多以当地的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同时,外资银行在这轮农村金融机构布点中表现活跃,2007年12月,汇丰银行发起设立了第一家村镇银行,随后它马不停蹄地在重庆大足、福建永安、北京密云和广东恩平设立了5家村镇银行。渣打、花旗等外资银行业巨头也在摩拳擦掌,将目光投向了中国农村的村镇银行,并且在积极布局,设立网点。相比之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这场金融布局中的态度反而不是非常积极,2008年8月,由中国农业银行发起设立的湖北汉川农银村镇银行和克什克腾农银村镇银行在湖北、内蒙古同时成立,开创了国有商业银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先河。建设银行紧随其次,同年12月在湖南省发起设立了桃江建信村镇银行。截至目前,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均未发起设立村镇银行。

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说明了我国银行业整体实力上升,特别是城商行和农村金融机构经过几年的改革重组,资本总量、内控制度等已具备了跨区经营的实力,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正是一个很好的平台,有助于城商行和农村金融机构抢占农村金融市场,实现资产规模的迅速扩张,从而实现跨区域经营。

3促进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的建议

目前,我国的村镇银行已经开办了97家,实现有效贷款40多亿元。但是在村镇银行设立以来,吸储困难、业务品种单一、社会影响低等问题也随之产生,困扰着正在发展的村镇银行。现对村镇银行的发展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3、1合理限制村镇银行的发展规模

虽然较大的注册资本可以增强防范风险能力。但目前我国已开办的村镇银行多数坐落于贫困的乡镇,业务量有限,容易造成村镇银行单户贷款额度过大,不良贷款压力很大。因此,建议监管部门合理限制村镇银行的资本规模,初次设立时最好不要超过1亿元,以后随着资产规模的可以适当增加,从而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

同时,监管部门应充分考虑各地区经济条件、人文环境、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差异性,以及金融服务需求的多样化,坚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在经济发达地区,可设立多种所有制的村镇银行,采取市场化方式促进民间资本投资参股,促进规模型村镇银行的发育在经济欠发达区域,可设立小型化的村镇银行。

3、2村镇银行应明确服务对象,坚持走“尤努斯”模式

村镇银行作为一种微型金融,起源于尤努斯乡村银行模式,类似于国外的社区银行。尤努斯模式在孟加拉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它的主要业务是为穷人发放小额信贷,帮助穷人脱贫。我国的村镇银行是由金融机构做为主发起人,人员构成也多由发起人指派,这种诞生的模式必定会将发起银行的经营模式带人村镇银行。目前国内已经成立的90多家村镇银行中,大多数存在着“放大不放小、放富不放贫”的问题,偏离了办行初衷。这种经营模式还易造成单户贷款比例过大,一旦发生风险,将对村镇银行产生巨大的威胁甚至破产。因此,我国的村镇银行必须明确自身的市场定位,服务对象必须是“三农”、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并在此基础上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才能巩固村镇银行的客户群体,千万不能为了短期的利益放弃了农村这个广阔的市场,同时也可以将村镇银行与城市商业银行区别开来。走出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发展之路。

3、3村镇银行应放眼未来,积极提高自身实力

部分村镇银行成立之初,即面临着吸储困难、放贷无门的境地,当年甚至第2年将面临亏损。尽管如此,我国村镇银行应坚持自身的市场定位,致力于为广大农户提供金融服务。成立初期,董事会应制定三年的发展规划,将工作重点放在拓展客户上,宣传自身的服务,培养忠实的客户群体。其次,应积极为农户和小企业量体裁农,设计具有自身特色的业务品种,不能简单延续以前大银行的传统做法,而是要改造自己的工作流程,调整自己的经营机制,在客户信息的搜集、贷款风险的甄别、抵押担保品的设计、客户沟通方式等细节方面,要进行切实的“转型”。最后,必须建立并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在贷款流程和日常管理中严格控制,降低经营风险,只有这样,村镇银行才不会陷入坏账泥沼,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3、4监管部门与地方政府共同打造和谐的发展环境

第7篇

1.1外部环境分析

1.1.1一般环境分析

改革开放后我国形成了城乡二元经济格局,这样的经济结构造成了很多问题的出现,在改革开放的前期,为支持城市的发展农村牺牲了很多。在小农经济条件下,分散的不规模经济无法使农民摆脱贫困,农业生产效率低下,农业生产活动的资金回报率也低于城市,因此,开展农村金融的成本高、收益低、风险大,大规模设立深入农村的村镇银行就比较困难。

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成为了监管的难点。以中行的总分行模式与建行的控股公司模式为例。富登金控与中国银行合资成立的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已开始运作,计划在全国开设400家分行。与之前村镇银行由商业银行控股,采取一地一设的形式不同,中银富登村镇银行采取总分行模式,这对于批量开设村镇银行,在各个分行间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与此同时却存在后续的法律建设问题,控股公司成立后的定位,由谁管,怎么管,都成为了监管的难题。

地方政策支持力度不足,不同程度影响了村镇银行的业务展开。在村镇银行的设立过程中,中小银行的积极性很高,原因是跨区域经营的内在推动,但从地方政府的角度来看,村镇银行作为新型的农村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较弱,因此对中小银行开设村镇银行持保留态度,支持不足导致了村镇银行的缓慢发展。

1.1.2行业环境分析

村镇银行发展的潜在威胁来自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等中小金融机构,与大银行和小额信贷公司相比,村镇银行的资金周转和经营效益状况并不十分良好。小额贷款公司资本灵活,贷款业务额度小,速度快;大银行贷款额度大,流程规范。村镇银行处于大银行和小额信贷公司的夹层,经营空间比较狭小。

替代品的威胁主要来自小额信贷公司的贷款。小额信贷自2008年试点以来,由于门槛低,股权灵活,积极引入民间资本,发展相当迅速。2009年至2011年贷款公司的计划试点数量为106家,但是截至目前,已有了上千的规模。相比之下,村镇银行的发展很是缓慢。

从议价能力方面分析,由于村镇银行目前大都由中小银行控股,规模较小且分散,与在农村地区具有垄断地位的农村信用社相比,议价能力弱。至于金融消费者议价能力,农民属于弱势群体,要申请贷款很困难,议价能力也很弱。

1.2村镇银行发展的自身困境

1.2.1村镇银行发展的最大难题是吸收存款困难。村镇银行属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信誉积累薄弱,客户认同度低,社会公信力还属于弱势位置,再加上网点少、汇路不通、农村资金外流等原因,导致吸收存款陷入困境

1.2.2村镇银行的开设区域并没有彻底实现银监会的政策初衷。银监会的政策是实行“东西挂钩、城乡挂钩、发达与欠发达地区挂钩”的准入挂钩措施,意在支持主发起人到经济欠发达地区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消除城乡间发展的不平衡。如果只是完成挂钩任务,那么村镇银行的设立实在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1.2.3涉农业务中的信贷技术问题普遍存在。银监会 2010年5月《关于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中强调加大推动大中型商业银行参与力度。然而大中型商业银行对于城市业务熟悉,对于涉农业务却是存在盲点,如何办好村镇银行的涉农业务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2促进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2.1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

吸取农村信用社改革前产权不清晰,治理结构不完善的教训。加强基层的自由,予以适当的放权,建设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完善相关的激励措施,努力实现经营的规范和透明,为村镇银行的发展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2.2村镇银行要加强内部管理,拥有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村镇银行的发展面临多方面的竞争,与在农村拥有垄断地位的农信社相比,规模小且分散,实力弱。在一个竞争激烈的环境中生存下来并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对于村镇银行来讲是一个挑战。由此村镇银行要在管理模式上有所创新,利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引导发展,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利用现代化的银行经营手段实现村镇银行的快速发展。

2.3坚持立足三农,支持三农的市场定位,不能与农村的经济发展相脱节

2010年6月,首家地市级村镇银行湖南湘西长行村镇银行开业。这对于长久以来村镇银行脱农经营的担忧又增添了几分,村镇银行不能成为农村资金的“抽水机”,如果村镇银行吸收的资金又回流到了城市,那无疑是农村金融改革一定程度上的倒退。

第8篇

关键词:村镇银行 股本设置 信用环境 农村金融体系

村镇银行是经有关 法律 、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 企业 法人、境内 自然 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 经济 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2006年10月,在国际上享有“小额信贷之父” 、“穷人银行家”美誉的•尤努斯以其在孟加拉国创立的世界上第一家乡村银行——格莱珉银行获得诺贝尔和平奖。30年前他曾把27美元借给42名赤贫的孟加拉农村妇女,不久建立起孟加拉乡村银行,至今已形成一个有1200个分行、遍及4.6万多个村庄的银行系统,使400多万孟加拉农村的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我国借鉴格莱珉银行成功模式,2006年12月20日,银监会出台《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下文简称《意见》),这是

(三)不断优化经营环境

首先,要大力改善当地信用环境,增加违约者的机会成本,培养和打造一批愿与村镇银行进行业务往来的客户群。第二,要加快 农村 个人诚信系统的建设,在全面采集个人信息的基础上为农民建立信用档案。同时,可以在试点村镇开展诚信农民评选活动,在农民诚信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不断优化农村 金融 市场的 发展 环境。第三,要建立农村风险补偿与转嫁机制。按照“银行+保险公司”模式,开办由村镇银行放款、农户承贷、保险公司担保的贷款品种;或者按照“ 企业 +农户+银行”模式,开办由企业和种养大户签订协议、农户给企业签订单、企业给农户贷款做担保的贷款品种。第四,要减少政府的不当干预,组建村镇银行要杜绝政府参股和干预管理决策,为村镇银行提供一个市场化的、充分竞争的发展环境。

(四)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

金融监管部门应引导村镇银行建立起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银行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帮助村镇银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第一,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加强村镇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对申请开办村镇银行的个人或企业建立相应的举报制度,让公众对申请者的资信、品行进行评议。第二,要建立审慎的运营监管制度,对于村镇银行,考虑到其经营的高风险性和抗风险能力不强的特点,对其运营应坚持更为审慎的原则。比如资本充足率标准应该高于其他类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分类标准和流动性比率应更高,以保障其运营更安全,努力减少因经营不善可能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第三,要建立更为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比如按季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布经营情况:主要客户名单、各项经营指标、各类监管要求等,由监管部门组织成立由监管者、专家和业内人士组成的经营评价机构,定期公布评价结果,将经营情况置于公开场所,使存款人方便查阅,借以增强市场对经营者、借款人、监管者的制约,向存款人提供充分的信息。

(五)努力拓展资金来源

首先,政府可以考虑对村镇银行开放更多的融资途径,以使其获得更大的资金支持,比如捆绑发行金融债券,可以吸收大额的协议存款等等。其次,可以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向公众宣传设立村镇银行的意义和目的,介绍村镇银行开展的相关业务,正面引导公众充分了解并认可村镇银行;增强公众向村镇银行存款的信心。第三,可以不断设立村镇银行分支机构,加快村镇银行基础设施建设,以 现代 化的手段和优质的服务吸引客户的加盟。第四,村镇银行应及时了解农民、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引导他们将闲置资金存到村镇银行。

(六)加强金融手段创新

从长远来看,发展村镇银行仍然需要创新金融工具、金融技术、金融产品来满足新农村建设的资金需求。首先,可以加强与商业银行的业务合作,通过对大中型项目的联合贷款,或者为县域同一产业链上的不同需求主体提供信贷支持,扩大金融供给规模;其次,可以参与县市、乡镇政府的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建设规划,加强与政府部门合作,扩大金融服务对象;第三,应探索多种担保、抵押方式帮助种养殖大户、专业农户、 经济 合作组织解决其资金需求,如经济林木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保单受益权抵押等,并在成本可算、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逐步推出与自身管理相适应、与“三农”和微小企业融资需求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保险、、担保、个人理财、信息咨询、银行卡等,填补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空白,同时提升自己的盈利能力,增强自身竞争力。

参考 文献 :

第9篇

关键词: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法律保障

一、村镇银行的法律性质

村镇银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县(市)、乡(镇)设立,主要为农村地区农民、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资产规模相对较小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一)村镇银行不是政策性银行

从法律性质上讲,村镇银行不是政策性银行。虽然村镇银行有一定的政策性取向:村镇银行以服务“三农”为根本宗旨,在缴纳存款保险之后的可用资金必须用于本地区农村经济建设,不得跨区经营。但是村镇银行在权属关系和经营目的等特征上与政策性银行并不符。从权属关系上看,我国的政策性银行都为国家所有,而村镇银行可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设立,可见二者权属特征不相符;从经营目的上分析,我国政策性银行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村镇银行作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金融企业,实行市场化操作,有着营利性的经营目的,可见二者经营目的不相符。由此可判断,村镇银行不是政策性银行。

(二)村镇银行是特殊的商业银行

首先,村镇银行是商业银行。第一,村镇银行可以办理商业银行可以经营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第二,商业银行与村镇银行经营原则一致。第三,村镇银行与商业银行从设立的基本条件、对关系人贷款的限制、存款准备金要求及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等具体法律规范也基本相同。第四,《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第6l条指出,该管理规定未尽事宜,参照《商业银行法》等执行。由此可见,村镇银行是商业银行。但村镇银行也不同于《商业银行法》调整的一般的商业银行。第一,注册资本要求不同。《商业银行法》要求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五千万元人民币,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要求设立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一百万(在乡或镇设立)或三百万元人民币(在县或市设立)。第二,治理结构要求不同。村镇银行的治理结构相对于商业银行比较简单灵活。第三,股东出资要求和股权结构方面不同。《商业银行法》调整的商业银行在股东出资要求和股权结构方面的限制比村镇银行少。第四,两者在业务范围上也有所不同,村镇银行的业务范围相对较窄,而且村镇银行业务的地域范围也有要求,这不同于一般商业银行追求效益的本性。

二、村镇银行法律保障的必要性

国内外的长期实践表明,良好的法制环境是保障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及决定因素。法制体系越完善,各类法律制度越健全,法制环境就越好,这样市场经济活动才能更加有序、规范地进行,各类经济关系才能得到良好的调整。因此,良好的法律保障能更快更好地促进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银行自身固有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缺陷:负外部性和脆弱性,决定了银行的可持续发展需要相关法律的保障。银行的负外部性是指银行的经营行为及其破产行为对广大存款人可能造成消极的影响;银行的脆弱性是指很多因素很可能会影响到银行的正常经营,使得银行很容易陷入经营不利的状况,严重的时候还有可能导致其破产倒闭。对于村镇银行而言,其脆弱性与负外部性与一般银行无异。因此,政府必须介入监管,只有国家依法加强对银行的法律监管,才能使得银行依法、合规经营。同时,村镇银行自身抗风险能力尤其微弱,再加上其支撑的脆弱的农村金融体系,一旦村镇银行发生倒闭事件,由此引起的影响可能对于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以及小额信贷事业都是个不小的打击。因此,要解决这一问题,市场机制的自我调节是远远不够的,而必须加强政府和法律的力量,对其进行适当监管。

三、完善村镇银行法律保障的对策建议

各国的实践表明,政府通过构建完善的政策法律体系可以为农村金融组织的创建和规范运行创设良好的外部环境,在很大程度上能保障金融机构实现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完善村镇银行政策法律体系,需要建立金融监管与稳定协调机制,这要求从农村金融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在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统筹研究拟订金融法制规划,完善配套的金融法律制度,建立起合理的法律体系促进模式,以提升村镇银行综合竞争力的高度。

第一,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制订专门的关于村镇银行的法律法规,明确村镇银行的合法性地位,为村镇银行等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的市场准入、业务经营、市场退出等方面做出具体的规范,进而形成更加开放、公平、健康的金融市场竞争秩序,更快更好地促进村镇银行发展。当然此项工作需要各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第二,从地方立法上来看,我国目前还没有地方立法机关制订有关于村镇银行的专门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于村镇银行的现行的规定并没有考虑我国农村金融的区域性、层次性等特征。因此,应授权地方立法机关结合本地区金融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并出台关于村镇银行债务清偿、组织创新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以保障村镇银行实现有序、健康、持续发展。但同时也要求相关法规的制订必须在我国已经基本上建立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色的法律体系框架内,这样才能在促进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保证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作者单位:1.吉林工商学院;2.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

本文系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吉林省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研究”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1B293;

吉林省教育厅“十二五”规划社科项目“吉林省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金融支持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包爽.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的法律对策研究.硕士学位论文,2009

第10篇

【关键词】IT外包 村镇银行 风险

近年来,村镇银行发展迅速,从尽可能缩短筹备周期、尽快开业的角度考虑,村镇银行采用IT外包形式,解决了巨大的IT投入与有限的注册资本之间的矛盾以及专业人员不足的问题,从而将关注点放到提高核心业务竞争力上。但是,随着村镇银行的批量诞生以及业务的快速发展,其IT外包存在的风险逐步显现。

一、目前村镇银行IT外包的三种常见模式

(一)外包给发起行

即村镇银行将发起行已有IT系统“为我所用”,使用发起行的机房和大部分设备,并由发起行进行系统维护。村镇银行与发起行签订外包服务合同,支付运维护费用。这是目前村镇银行IT建设采用较为普遍的模式,该模式下,发起行系统相对成熟,可以实现快速上线,同时能在村镇银行筹建时与各项筹建工作保持步调上的一致,系统初建投入较低。

(二)外包给其他金融机构

该模式与模式一类似,不同的是为村镇银行提供IT外包服务的为非发起行金融机构,但系统初建费用相对较高,目前较常见的是兴业银行银银合作平台业务。

(三)外包给第三方IT运营公司

即村镇银行将IT系统外包给第三方IT运营公司。IT运营公司拥有一套原型系统,根据村镇银行的具体需求,对该原型系统进行二次开发,已满足其需要。在系统运维上,村镇银行一般租用IT运营公司的机房以及硬件设备,由IT运营公司负责运行维护。这种模式下,村镇银行可按需求定制系统,支付运维费用,但在系统初建时投入相对较大,但能个性需求能较为有效地满足。

二、村镇银行IT外包风险

无论采用哪种模式,村镇银行将IT系统整体外包,自己只负责营业网点柜面的维护,无需购买主机设备,无需运维人员,看似省钱、省力、省心,但是这也意味着将自己的“心脏”交由他人,其在数据安全、业务连续、自主发展等方面面临的风险不容忽视,人员道德风险隐患也更为突出。

(一)数据安全风险

系统整体外包的村镇银行,其核心系统数据库将存放在外包服务方,其日间业务处理也由外包服务方负责,这无疑面临着核心数据泄露的风险。

(二)业务中断风险

由于外包服务方与村镇银行通常处于异地,使得村镇银行核心数据距经营主体较远,系统的数据处理能力和抗压能力能否符合业务发展的需要难以确定,一旦外包服务方的中心数据库出现问题或网络出现,能否在第一时间迅速解决也难以保证,使得村镇银行面临业务中断的风险。

(三)自主发展风险

对于将系统外包给发起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村镇银行,其IT外包还将带来自主发展的风险。由于系统依赖于其他金融机构,其金融产品的研发必然受制于系统的约束,不能完全脱离发起行或提供外包服务的金融机构的影响,制约村镇银行的自主发展。

(四)人员道德风险

由于运维人员隶属于外包服务方,村镇银行在运维人员的管控方面常常力不能及,特别是IT运营公司的人员稳定性相对较弱,使得道德风险更为突出。

三、村镇银行IT外包带来的行业影响

根据上述三种外包模式,随着村镇银行批量产生,村镇银行IT外包也会带来一定的行业影响。

(一)风险扩散

对于外包给发起行的情况,目前村镇银行的发起行除国有大型银行和全国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还有一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在为村镇银行提供外包服务前,此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其经营通常仅限于一个地市或省级范围内,一旦发生IT风险,影响面较小,但若承担了村镇银行的IT外包服务,无疑扩大了IT风险的影响面。对于外包给其他金融机构或IT运营公司的情况,目前提供IT外包服务的金融机构和IT运营公司较为集中,村镇银行可选择的范围较小,存在一家机构或公司为多家村镇银行提供IT外包服务的情况,一旦提供外包服务的机构或公司出现IT风险,其影响范围也更广。

(二)以IT为制约的行业竞争

外包给金融机构的村镇银行其业务发展不能脱离为其提供外包服务的金融机构的影响,随着村镇银行的发展壮大,其行业竞争力必然受制于其IT的不能自主,且为村镇银行提供外包服务的金融机构也可能会存在以IT制约竞争对手的情况。而对于承担村镇银行IT外包服务的运营公司来说,其负责多家村镇银行的系统开发、运维,掌握有多家村镇银行的产品情况,一旦发生商业竞争,无法保证村镇银行的产品安全,同时可能面临版权法律问题。

(三)事故的权责纷争

虽然每一家村镇银行在与外包服务方签订外包合同时,都会明确的权责。但若多家村镇银行选择一家外包服务方时,如出现IT事故,其系统恢复的优先次序、赔偿的先后顺序无法保证。尤其是在赔偿方面,目前在违约方的责任追究等方面缺乏一个合理的行业规范,一些小的IT运营公司,其自身的赔偿能力可能无法满足多家村镇银行的赔偿要求,且这些公司不受监管,最终风险和损失可能会由村镇银行自身承担;而提供外包服务的金融机构可能面临支付多家村镇银行的大额赔偿,对其经营造成影响。

四、相关建议

从村镇银行自身来讲,要防范IT外包风险,需要强化风险管理意识、重视IT战略规划。主要有以下建议:

(一)强化风险意识

就是树立“系统外包不等于管理外包,更不等于风险外包”。在外包活动整个周期内,制定外包风险管理策略,明确外包风险管理职责。

(二)重视IT战略规划

村镇银行在发展过程中,合理的IT战略规划对其IT建设和风险防范起到关键作用。明确的战略规划,是决策是否采用外包、采用何种形式的外包、外包的内容、外包服务方如何选择的重要依据。

(三)规范外包活动管理

从外包服务方的选择、外包合同的签订、外包活动的实施以及实施后的管理等方面确定风险管理策略。在外包合同中清晰指出外包服务的范围与职责,强调外包商对外包资源的安全性、保密性以及对数据备份和交易记录保护的责任,详细描述基础服务的费用及其计算,并明确任何与合同规定条件不符的费用变化,做出对增加费用的限制;在外包项目的实施中,可组织专门团队或聘请外部监理对其活动进度、安全情况等进行监督、评估。

(四)把好准入关口

银行业监管部门在村镇银行的准入工作中,要充分考虑其IT风险,在其他金融机构开展系统托管业务工作中,强化准入管理。对于整体外包的情况,一般签约时间都较长,对IT外包服务方的依赖性也比较强,因此也建议由相关部门对IT外包服务方,特别是为银行业机构提供IT外包服务的运营公司,建立准入管理制度。

第11篇

【关键词】村镇银行 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接入

近年来村镇银行以其机制灵活和独具特色的经营方式快速发展,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中做出了积极贡献。随着村镇银行自身信贷业务的不断发展,强烈要求接入征信系统的。这是因为征信系统可以帮助它们全面掌握借款人异地、跨行总体负债水平,全面考察其综合负债情况及或有负债,准确评估其整体还款能力,客观评价其还款意愿,深入判断潜在的风险,有效地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提高信贷审批效率,降低信贷成本,又能有效甄别防范信贷欺诈。然而,由于村镇银行受众多因素影响,全国已接入征信系统的村镇银行非常少,如浙江已成立的48家村镇银行至今只有两家接入。

一、基本情况

村镇银行为防范控制信贷风险均采用间接查询(即通过当地人民银行或其发起行查询)的方式满足对借款人征信业务的需求,这种方式不仅不方便、耗时长,降低风险控制效率,还提高风险控制成本,无法享受征信系统更完善的服务和信息产品。更为重要的是,随着各地区村镇银行数量以及分支行机构的增多,其信贷业务在征信系统外循环,降低了入库率,影响入库数据完整性,逐步破坏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信用信息的公信力和滋生企业逃避监管的潜在意识,不利于社会征信体系健康发展,对推动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的健康发展设置了障碍。

二、存在困难及原因分析

既然征信系统能给村镇银行带来业务发展的巨大支持,畅通“三农”和中小企业的金融需求,体现征信系统服务金融活动的宗旨,村镇银行接入意愿又强烈,为什么现实中完成接入征信系统的村镇银行却凤毛麟角。

(一)村镇银行自身困难

1.业务系统电子化程度低,品种单一

因其成立时间短、机构小,业务种类单一,客户多为个人或个体工商户,业务范围也仅局限所在县域,大部分村镇银行的信贷综合电子系统未建立,同时村镇银行的主发起行未重视电子化建设工作,缺乏接入征信系统的基础性要素。

2.人员综合业务素质及内部管理等条件不完善

业务人员对征信系统业务不熟悉,对接入征信系统要求和系统报送信息数据规定更不掌握;无科技人员或只有兼职科技人员,系统开发或维护的技术能力明显不足;内控等制度均在建设完善中。

(二)征信系统自身不足

1.小机构与“高级别”的错位

在征信系统开发初期,我国金融体系尚未出现村镇银行等小法人机构,系统需求也就未考虑,目前征信系统中村镇银行直接作为顶级机构,其管理与工行等大型商业银行并列。但事实上村镇银行规模小、数量多且增长快,采取逐个申请接入的方式,不但效率低下,而且随着村镇银行与日俱增、遍地开花,征信中心的直接管理成本也越来越大。

2.进入征信系统门槛相对较高

由于至今未有针对村镇银行接入系统的专门办法,作为顶级机构接入,没有得到“特殊照顾”,显得各项加入条件要求高,反映在报送信息的各项技术指标和制度规定高出目前村镇银行所能承受的范围,反映接入建设周期长、成本高。

(三)基层人民银行管理模式问题

业务监督与系统管理模式不配套。村镇银行作为地方小法人金融机构,机构一般设置在县域,业务监督由县级人民银行管辖,征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应由征信中心分支机构负责。而在实际工作中,征信中心其网点只设置到省级,地市级及县级均未设立机构,针对雨后春笋般成长的小机构,征信中心显然精力不够,而基层央行至今未明确其在组织运行征信系统方面的职能,由此造成人员业务、技术及信息等制约,推进系统建设力度大打折扣。

三、政策建议

(一)完善征信系统设置

建议在征信系统中设置以省级或地市级行政区划为单位的村镇银行“虚拟总部”,改变目前全部村镇银行逐一与征信中心采取“总对总”接入的模式,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地区将辖内村镇银行打包接入,各村镇银行作为“虚拟总部”的虚拟分支机构,“虚拟总部”设置在相应级别人民银行,统一报送数据和管理;或是将村镇银行作为已接入系统的发起行或其他商业银行的特殊分支机构,开通专门的用户,明确职责,由基层人民银行协助征信中心管理。这样可以减轻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管理负担,提高小机构纳入征信系统效率,并加强系统使用的监管。

(二)加快村镇银行自身建设

加快其自身信贷系统建设步伐。对未建立信贷系统的村镇银行,要通过借助主发起行的科技力量尽快建成业务种类齐全、满足征信系统数据需求的综合信贷系统。同时提高科技及业务人员业务水平,系统接入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程,离不开大量高素质人员,各机构需加大专业科技人员的配置和培养,打造一支高水准的征信系统配套团队,为与征信系统的对接及日常系统使用提供保障。

第12篇

高燕灿,女,浙江师范大学本科,研究方向:银行金融机构。

张月青,女,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本科,研究方向:银行金融机构。

摘要:村镇银行的建立对促进“三农”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作为新生事物,研究发现村镇银行在建立及发展中还存在一些新的问题。本文从村镇银行存在的问题入手,提出现阶段促进村镇银行发展的一系列措施,希望能为解决该问题提供一点建议。

关键词:村镇银行;发展问题;对策

一、村镇银行的概述及发展现状

(一)村镇银行概述

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1]。

截至2011年末,全国共组建726家(已开业635家,另有91家批准筹建)村镇银行,比年初增加269家。村镇银行的农户和微小企业贷款占比为81%。近年来,国家大力扶持村镇银行发展,逐步降低村镇银行设立门槛。

(二)长兴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村镇银行是浙江省银行业新兴而活跃的群体,2008年5月长兴成立首家村镇银行,截止2014年末,该行存款余额达29.69亿元,贷款余额达33.97亿元,实现各项收入27119万元。经过短短的六年多时间,村镇银行有了蓬勃发展业务规模不断壮大。目前,长兴联合村镇银行已在周边乡镇设立8家分支机构,分别是城东支行、和平支行、李家巷支行、夹浦支行、煤山支行、泗安支行、洪桥支行和林城支行。

二、村镇银行的发展问题

(一)在内部制度方面:股份制优势难以发挥

从组织框架来看,长兴联合村镇银行有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了以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简称“三会一层”)为主体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各机构分工明确,分权制衡。但该行董事长为主发起行员工兼任,不是专职人员,也没有常驻在村镇银行。董、监事会例会也未达到章程规定的次数。特别是董事会未下设相关专门委员会,风险管理职责履行难以到位。按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规定:董事会负责审批商业银行的总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确定商业银行可以接受的风险水平,批准各项业务的政策、制度和程序,任命高级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董事会应当就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定期与管理层进行讨论,及时审查管理层、审计机构和监管部门提供的内部控制评估报告,督促管理层落实整改措施。显然,现阶段该行股份制优势并未真正发挥。

(二)在业务类型方面:业务类型有限且存款来源不足

目前村镇银行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存贷利差。村镇银行的成立,就是为“三农”服务,为小微企事业服务,相对于其他行业和大型企业而言,农业和小微企业的收入始终是有限的。因此这些因素制约了村镇银行储蓄存款的增长。

目前,长兴联合村镇银行主要发展存款、贷款等人民币结算业务,并没有外汇业务,从中可以看出目前村镇银行业务类型单一,它的发展任重而道远。

(三)在融资方面:融资渠道单一

浙江长兴联合村镇银行由杭州联合银行主发起,最大的股东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它的融资途径主要为投资人初始投资和后来入股的股东追加投资,融资途径单一。由于我国村镇银行起步晚,规模小,经营状况不明确,因此目前尚不具备上市融资的条件,仅依靠股东的追加投资,又会受到股东资金规模的限制,融资相对商业银行而言,比较困难。村镇银行主要服务于小微企业和农户,而他们的收入受到市场和季节因素的影响,收入水平不高,闲置资金有限,制约了村镇银行储蓄存款的增长。

三、针对村镇银行存在问题提出的建议

(一)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首先,健全董事会运作架构,在董事会下高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并明确各委员会的职责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各委员会的作用。其次,各经营管理层之间应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如实行前台与中后台相互监督等。最后,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由董事会对各委员会受权,各委员会要在受权范围内行使自己的职权,不得越权,滥用权力。如若发生不当行为,应当追究直接负责人的责任。

(二)提高业务创新,创造多样化产品

第一,村镇银行应正视农村金融产品较少的问题,积极探索和发展农村金融产品。第二,村镇银行要不断地规范创新业务流程、缩短业务管理链条,积极探索并重点发展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小额贷款以及住房贷款等业务,以满足农村实际的金融需求。

(三)拓宽融资渠道

首先,村镇银行自身可以通过市场机制从邮政储蓄中拆借,向商业银行拆借等方式进行融资;其次,加大政府政策扶持力度,当地政府为更好的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的发展,可适当性的进行财政拔款。(作者单位:1.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浙江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