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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业务发展

时间:2023-06-30 17:22:4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村镇银行业务发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村镇银行业务发展

第1篇

2012年5月,银监会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村镇银行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为15%,并明确在村镇银行进入可持续发展阶段后,主发起行可以与其他股东按照有关原则调整各自的持股比例。

民间资本成为组建村镇银行的主要力量。统计显示,在村镇银行477亿元股本构成中,民营资本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约为74%,持股金额比2011年末增加82亿元,不少民资控股的银行业机构成为村镇银行的主发起行。

目前已开业的村镇银行整体上发展平稳健康。截至2012年9月末,全国已组建村镇银行799家开业村镇银行资产总额为3190亿元,资本充足率达28.6%;贷款余额1782亿元,农户和小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600亿元和841亿元;不良贷款率0.2%,拨备覆盖率860%。

村镇银行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一是品牌认知度明显不足。村镇银行入股的股东可以为民营企业或自然人,致使部分群众认为村镇银行是入股的私营企业老板个人的银行,再加上村镇银行成立时间较短,很难建立自身强有力的品牌优势,特别是当地居民还有一个认知认同的过程,吸收到稳定可靠的资金特别是稳定的储蓄存款较为困难。储蓄存款占比相对较低,这也严重阻碍了村镇银行负债业务的健康发展,制约了长远信贷投放。

二是科技系统建设不足,基础功能不全。从全国第一家村镇银行成立,到目前仅有几年时间,大部分村镇银行由于发展规模小、成立时间短等客观条件限制,在科技渠道建设上遇到了困难。部分村镇银行在发起行的帮助下,已开通了大小额支付系统等基础性结算系统,但电子银行、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其它现代银行功能暂未实现。

三是人才培养遇瓶颈,专、特、青年人才太少。由于村镇银行的品牌影响力较弱,对同业优秀金融人才的吸引力明显不足,特别是缺乏既熟悉本地情况又精于金融业务的复合型人才。优秀人才的缺乏是村镇银行各项业务平衡、持续发展的瓶颈。

四是目标定位上存在困惑。村镇银行的设立旨在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但大部分村镇银行的现状是机构网点少、从业人员少、资本规模小。这种状况,决定了村镇银行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资产规模不可能太大,机构网点不可能太多。

五是法人治理结构存在局限。村镇银行虽然都按照《公司法》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了法人治理建设,但从许多村镇银行的运营实践来看,由于发起行强大的资源支持和影响,村镇银行独立法人自主决策并未真正体现出来,分支机构管理式的倾向明显。

加快村镇银行发展的对策

村镇银行应树立“立足县镇、服务三农”的经营宗旨,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不做县域经济的“抽水机”,而做农村经济的“源头活水”。

(一)充分发挥独立法人优势

村镇银行应充分发挥《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赋予其的独立法人资格优势。相对于传统银行,村镇银行有明晰、多元化的产权结构,属于一级法人治理结构。这种扁平化的结构,便于根据当地农业、农村实际创新金融产品,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经营。

经过实践运营证明,村镇银行应充分优化贷款审批等业务办理时间,做到手续简便,真正扎根基层,贴近群众,开展“短、平、快”的业务,弥补商业银行撤离农村地区所形成的基层金融空白,解决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因贷款审批严格手续繁琐门槛高而对“三农”和小微企业支持不足的问题。

(二)保持差异化经营策略

首先是产品差异化。业务创新是村镇银行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必然要求,例如考虑到小企业融资难、缺乏优质抵押品,创新出符合市场需求的“小企业联保贷款”;根据林农资金需求,推出“茂林通”林权抵押贷款。通过各种形式的业务创新,村镇银行可以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创新水平,为县域金融市场持续注入活水,引领当地金融机构服务“三农”,最大限度地支持县域经济的发展。

其次是价格差异化。包括利率差异化和服务费用差异化。虽然目前的利率还是国家管制的,但通过两次利率调整可以看出,市场化是大趋势。银行对存贷款的利率浮动权逐步加大,利率差异化的空间也逐渐加大。村镇银行在核算成本的基础上可以给予不同客户以不同的利率优惠政策。

再次是渠道差异化。当前股份制银行正在加快下沉步伐,不断在县域开设新的网点,村镇银行要结合新的形势,迅速在县域重点乡镇布设网点,配合科技研发投入,真正实现村镇银行金融服务“进村入户”,不断提高村镇银行在乡镇地区的服务能力。另外,村镇银行还要逐步调整信贷客户群体,由目前的“跟随”战略转向探索建立村镇银行核心客户群,即农村客户、小微客户,并持续开发适合的金融产品,将村镇银行业务发展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助推农村、农民真正脱贫致富。

(三)不断传导发起行的理念优势

作为村镇银行主发起行,提供了资金、人员、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一系列支持,包括派遣高管及专业团队,提供专业的人员技能培训,构建合适的银行业务系统,提供决策支持和信息技术、审计监督等后台支撑,使村镇银行自开业伊始在资金实力、技术水平、经营能力、风险管理等方面都处在一个较高的水平。

(四)做好内控建设及风险管控

第2篇

在此背景下,2006年,农村金融改革进一步深化。在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及邮政储蓄银行的业务规模做出调整的同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建立成为改革的另一个支柱。同年,银监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调整放宽了对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的政策限制,在这一文件的影响下,以村镇银行为代表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全国各地快速发展。浙江省的金融发展较为成熟、农村经济较为发达,在第二批村镇银行扩展地区中具有一定代表性。

作为全国经济百强县,长兴县农村中小企业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对金融的需求与日俱增,农业较高的自然风险、农产品较明显的市场风险、较低的农村市场化程度等一系列涉农问题,都对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提出了全新的挑战。然而,就长兴目前的农村金融发展状况来看,与发展“三农”的实际需求相比还远远不够,金融产品单一,金融服务网点少,贷款门槛高,以及办事效率低等问题至今依然是制约新农村建设的瓶颈。长兴联合村镇银行的建立,旨在促进农村地区形成投资多元、种类多样、覆盖全面、服务高效的全方位服务体系,有效解决农村地区金融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更好地加强农村金融服务,促进和谐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长兴农村的金融“补血”,从而更好地服务“三农”。

长兴县村镇银行小额农贷业务的发展现状

银行发展现状

长兴联合村镇银2008年4月30日正式创建成立,是杭州联合银行旗下第一家村镇银行,同时也是浙江省第一家村镇银行。同年5月,长兴联合村镇银行正式挂牌营业。长兴联合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为2亿元,既远远超过银监会所规定的300万元人民币门槛,同时也是当时全国注册规模最大的村镇银行。在其注册资本中,作为主发起人,杭州联合银行出资8000万元,持股比例为40%,其所联合的另外24家伙伴企业持股20%。可见作为第一大股东的杭州联合银行对其拥有绝对控制权。

作为当地的村镇银行,长兴联合村镇银行本土化程度比较高,比较容易被当地的个体农民和中小企业所接受。此外,该行的员工绝大多数都是长兴本地人,并且在长兴县其他银行工作过,对长兴县的基本情况比较了解。而且其相关人际关系又能帮助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扫清一些障碍。同时,与国有四大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比,长兴联合村镇银行能更好地扎根于本土,在支农扶农方面更具有针对性,能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更好地服务于“三农”。例如,该行的贷款人员对长兴县的相关农业较为熟悉,对农户也较为了解,大大加快了贷款手续的相关流程,及时缓解农民贷款难的问题。

长兴联合村镇银行的成立,旨在促进长兴县地区形成投资多元、种类多样、覆盖全面、服务高效的全方位金融服务体系,有效解决长兴地区金融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经过短短三年的发展,2010年长兴联合村镇银行的存款总额达到了17亿元,占当地存款总额的5.4%,在当地金融机构中排第六名;同年其贷款总额达到了23亿元, 占当地贷款总额的7.4%,在当地金融机构中排第六名。可见其发展态势迅猛,发展速度也远远超过了长兴联合银行自己设立的三年发展目标。

信贷经营能力

就存款情况而言,长兴县诸多金融机构的存款市场占比中,长兴农村合作银行的比例最高,其次是工商银行,接下来依次是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长兴联合村镇银行的存款业务排名位列第六,达到5.4%。

就贷款情况而言,同样是长兴农村合作银行的比例最高,其次是建设银行,接下来依次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长兴联合村镇银行仍然位列农村合作银行和国有四大行之后,贷款市场占比为7.4%。如表1所示:

两组数据共同说明,长兴联合村镇银行在该地区的市场地位较高。但也可以发现,其贷款占比较存款占比高出2%,表明其农户贷款业务发展能力较存款业务发展能力更强。

就其存款增长情况而言,在成立之初的2008~2009年,长兴联合村镇银行存款增长十分迅速,但之后马上回归平稳的增长,较其他银行而言无明显优势。在贷款增长方面,该行三年以来的贷款业务增速一直保持在各银行的前列,这一优势较国有四大行而言尤为明显。

由这两组数据还可以看出,长兴联合村镇银行的贷款业务扩展速度十分可观,但存款业务扩展速度与之并不相称。在积极扩张贷款业务的同时,需要给予提升吸存能力更多的重视。

资金来源结构佐证了笔者关于存贷业务发展失衡的认知。2010年,长兴联合村镇银行的企业存款占比最大(56%),散户储蓄存款仅占资金来源的20%,但同业拆借的占比却高达24%(图1)。

目前,银监会方面规定,商业银行存贷比应当控制在75%,考虑到村镇银行兴建初期可能存在的吸存难问题,银监会同时规定,在成立前5年,村镇银行可不受存贷比约束。在第三个营业年度结束后,长兴联合村镇银行的存贷比仍然在130%以上,且已有存款中散户储蓄存款的比例低于传统商业银行。对于一个以商业化经营为运营准则的银行,这一数据显然不够乐观。

客观而言,由于其贷款业务市场占比高于存款业务,贷款业务增速也较存款业务为快,且其资金来源结构所体现的银行存贷比、散户储蓄存款比例也与完全按照市场化规则运行的商业银行有较大距离。因此笔者认为,虽然目前长兴联合村镇银行的贷款业务规模扩张进展顺利,但其背后缺少强大的吸存能力作为坚实支撑。如果要完全实现银行的市场化、商业化运营,并确保农户贷款业务的稳定持续发展,需要在吸收存款方面做出更多改进,以为支持农户小额贷款业务扩张奠定稳固基础。

而在对银行的调查中,笔者发现,长兴联合村镇银行目前的存款业务经营模式还较为落后,各项经营基础设施的建设未能跟上银行业务扩展的规模与速度。举例而言,目前该行总行与各支行的所有个人客户业务都通过存折办理,相较于大型国有银行的借记卡、信用卡业务,该行尚未开展银行卡业务,对存款客户造成了不便,成为制约其存款规模扩大的主要因素之一,也制约着诸如客户异地存取款、转账等业务的办理。因此笔者认为,完善如银行卡业务、柜员机开设等经营基础设施应当成为银行扩大吸存的第一步。

然而必须肯定的是,该行在吸存方面也做出了较有成效的努力。由上文分析可以明显看出,长兴联合村镇银行在发展客户方面做出了极大努力,而在访谈中笔者了解到,该行在将贷款客户发展为稳定长久的合作伙伴或个人客户方面的努力卓有成效,这部分客户在顺利获取贷款的同时增强了对银行的信任与好感,表现出明显的存款倾向,将会成为日后吸存规模扩大的强大助力。

信贷经营特色

涉农贷款比例大。长兴联合村镇银行的服务对象为:个体农户、中小企业和微小企业。调研结果显示,该行2010年贷款的主要去向中涉农贷款占所有贷款的44.8%,成为贷款业务中最重要的类别。其占比明显高于同地区其他商业银行,说明目前长兴联合村镇银行很好地践行了其服务农村的设立宗旨。而在涉农贷款中,农林牧渔业贷款和农业经营性贷款又是其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一方面反映了长兴联合村镇银行贷款流向与当地农业经营模式的契合度较高,符合长兴地区农业经营模式多样化的地区特色;另一方面,生产性支农贷款占比远高于消费类支农贷款,也说明长兴联合村镇银行的成立及其业务发展对当地的农业经营和农民增收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图2)。

小额信贷业务贷款户数分散。长兴联合村镇银行2010年的个人贷款业务基本呈现增长趋势,接受信贷服务的农户数不断增长(图3)。就数量而言,30万元以下金额的贷款户数远较30万元以上金额的贷款户数为高,年末时30万元以下金额贷款总户数已达到3000户以上,而30万元以上贷款总户数仅为800户上下。在2010年6~9月,5万~10万元贷款农户户数更是经历了1400户以上的高峰数值。就增长速度而言,10万~30万元个人贷款户数增长最快。银行客户贷款金额分布区间的数量比较和增长速度均体现了小额贷款客户在长兴联合村镇银行业务中的重要地位。

小额贷款业务承现增长趋势。长兴联合村镇银行农户贷款户均金额变化趋势可以发现,户均贷款金额经历了极为明显的下降并仍保持着继续下降的趋势,其平均额度从2009年末的25.68万元/户降至23.28万元/户。虽然相较全国其他村镇银行的户均贷款金额并未体现较大优势,但对于经济发达、位列全国百强县的长兴县而言,这一额度已充分体现了其“贷小”的服务特色(图4)。

综上,涉农贷款的较高占比及合理流向、不断增长的小额贷款申请户数及户均贷款额度不断下降的发展趋势,能对长兴联合村镇银行目前的业务发展策略和成效进行很好的诠释。作为以支持新农村建设、提高农业经营水平、农民收入水平为建立初衷的村镇银行,长兴联合村镇银行的各项指标均符合其目标设定。

由此可见,长兴村镇银行的贷款结构之所以呈现上文所分析的结构,是因为其成立初衷及各项措施均能满足小规模贷款农户的需求。该行的成立填补了长兴县及其附属的村、镇在国有四大银行和商业股份银行相继退出后的农村金融市场的空白,拉近了农民和金融机构的距离,更加方便了当地农民办理存取款或贷款等相关业务。长兴联合村镇银行除了一个总行外,下设四个分行,均设在相应的镇上离农民更近。以笔者所考察的和平镇为例,在当地只有农业合作社和一家农业银行,金融机构较少,难以满足农民日益增加的金融需求,而长兴联合村镇银行和平镇支行的成立大大缓解了上述需求,方便了农民。

问题及建议

存贷款业务发展不平衡

通过考察长兴地区整体的金融市场发展状况,可以发现长兴联合村镇银行的存款规模和贷款规模均位居当地最大的长兴农村合作银行及国有四大商业银行之后,其在贷款市场的业务占比为7.4%,而在存款市场的业务占比则为5.4%。而对长兴联合村镇银行业务增长的动态考察所得到的数据也说明了类似现象。存款业务方面,除却成立之初的2008~2009年,该行的存款业务增长速度较为平稳,并未体现独特优势;相比而言,其贷款业务却在三年中一直保持着超越该地区其他银行的增长速度。长兴联合村镇银行资金来源结构再一次佐证了笔者关于存贷业务发展失衡的认知。2010年,该行的企业存款占比最大(56%),散户储蓄存款仅占资金来源的20%,但同业拆借的占比却高达24%。由此可见,虽然经过两年多的发展,该行在长兴县金融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得到了长足提升,但同时,其贷款占比较存款占比更高的现状,也反映了其存贷款业务扩展不够均衡的问题。这也正是许多小型金融机构和新兴金融机构共同面临的难题。这一问题的解决途径有以下两种:

政府政策支持,放宽存贷比限制。在实地调查走访中笔者发现,目前长兴联合村镇银行之所以能不受银监会给出的75%存贷比指标限制,在贷款大于存款的情况下仍可正常运行,主要得益于目前国家给出的“五年优惠政策”,即在五年之内可不受相关存贷比限制。就目前趋势来看,长兴联合村镇银行已经成立三年,其存款增长速度要在剩余两年内超过贷款增长并达到国家统一存贷比要求,难度较大。面对这一普遍情况,相关部门可将这一优惠政策年限延长,或秉承相同宗旨,为小型新兴农村金融机构制订符合其自身发展特点的存贷比指标。

增加营业网点布局,提升银行吸存能力。理论与研究认为,增加营业网点数量、优化营业网点布局是解决吸存问题的有效途径。结合当地市场占有率首位的长兴农村合作银行的发展经验来看,长兴联合村镇银行增设业务网点对于其继续发展有很大积极作用。前者目前已建立了8个支行与十余个分理处,并在全县设立了十余台ATM机,后者则仅有4家分行,并尚未开展银行卡业务。增设的营业网点一方面能使长兴联合村镇银行本身的储蓄存款来源增加,扩大其影响力,提升其市场地位;另一方面,更科学的网点设置与分理处开办也将为农户提供贷款咨询的便捷途径,这一点对于目前上门服务方式来说很难实现。此外,银行相关基础设施的欠缺也使得该行的存款便捷度受到影响。因此,加强电子交易进程、发展银行卡业务以方便存款客户异地存取,成为长兴联合村镇银行目前应当考虑的发展方向。

“支农、支小、支散”中的风险考核

风险控制问题是大部分小型金融机构所面临的另一个难题。由于其经营规模和业务范围所限,长兴联合村镇银行很难建立起统一量化的信用评级体系来衡量其贷款客户的风险状况。但与此同时,该行贷款“支农、支小、支散”的特征决定其业务发展是在熟人社会内进行的,对客户道德水平的衡量也因此更为容易。调查中笔者发现,在开展小额信贷业务方面,长兴联合村镇银行实行灵活机动、因人而异的差别化动态授权。在传统“双人调查”的基础上,推出“双线调查”模式,由原来的两名客户经理变为一名客户经理和一名风险经理实施贷前调查,前移风险关口。同时,该行通过区别不同的贷款用途,进行贷款额与产出额进行配比,根据实地调查获得数据考察贷款农户的现金流情况,收集贷款农户相关信息(个人素质,品质,以及邻里的口碑等)控制风险。必须肯定,目前所实行的这套“上门服务”式的授权资格审查模式在该银行获得了良好成效,但其较高的人力物力成本及潜在的不稳定性也是村镇银行商业化运行过程中所必须解决的问题。

笔者认为,结合道德考量和信用评级、两者并重,是长兴联合村镇银行在“支农、支小、支散”目标下所应当选取的最好方法。一方面,应当对银行所掌握的客户与潜在客户资料进行量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以科学的模型分析为基础评估对申请农户发放贷款的规模及利率浮动。并且明确评级责任,农户的基本状况及信用反映等由村组干部负责审查把关,并签字负责;信用等级初评由信贷员负责,避免因不负责导致的评级不准确。最后,要严格按照评级标准,评定农户信用等级,对所有农户都采用统一的标准,以确保评级客观公正。另一方面,要继续维持现行对客户道德信用情况的全面考察方式,发挥村镇银行本身的优势所在。

结论及展望

长兴联合村镇银行的农户小额贷款业务经过三年的扩张与发展,在服务当地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生产经营水平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通过以上的数据呈现和分析,笔者从该行的运行状况中可以总结出以下经验和问题:

首先,长兴联合村镇银行自身的发展壮大过程十分迅速,为其向农户提供贷款奠定了坚实的资金基础。其次,长兴联合村镇银行的上门服务方式为农户申请贷款提供了有效便捷的方式,导致其个人贷款金额增长速度超过企业贷款的同时,个人贷款户均贷款额度却在不断下降,有效达到了在农村合作银行业务脱农化时填补农户小额贷款空缺的业务发展目标。

农户小额贷款的庞大市场需求为村镇银行发展该项业务提供了有力动力,长兴联合村镇银行适宜的经营方式和经营策略也为其业务扩展提供了基础,但问题同样不可回避。

一方面,长兴联合村镇银行在为农户提供大量贷款服务的同时,其吸收存款能力的增长仍较需求更为缓慢,同业拆借在其资金来源中的比重仍然较大。虽然在注资银行(杭州联合银行及长兴农村合作银行)的支持下,该行目前仍可基本应对贷款需求,但这样的资金来源结构显然与其商业化经营的发展战略不相适应。

另一方面,长兴联合村镇银行农户小额贷款的实际发放过程中,采用以民间口碑为基础、保证人担保为主要担保形式的审核体系,虽然整体流程更为快捷方便,但这种主观评价为主的信用评价体系,对于村镇银行这一力图以市场化规则运行的正规金融机构是否适用,是否会引发难以精确控制的风险因素,仍值得怀疑。

第3篇

关键词:乡镇服务渠道电子银行拓展

1拓展乡镇银行新型服务渠道的重要性

银行服务渠道是负责把银行各种金融产品、服务便利推向客户的桥梁,电子银行渠道的推广是建立良好金融生态的重要条件。首先,电子银行的低成本和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的优点,正适合于乡镇居民分散居住的格局,电子商务的发展潮流更为乡镇电子银行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前景。其次,乡镇电子银行渠道更是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信息双向交流的信息平台。再次,新型服务渠道实现了银行服务渠道体系的最优利用,实现不同业务在银行各种渠道的合理分

配;可以减少传统柜台压力,提升银行网点的综合效能。

2新型银行服务渠道推广面临的主要问题

2.1客户和银行间在服务渠道选择上存在矛盾

目前,乡镇实施银行电子银行推广面临较大的阻碍。首先从客户角度看,(1)许多客户习惯接受柜台服务,总是愿意选择一对一、面对面的柜台服务,而不愿利用自助银行、网上银行办理业务,尤其是中老年客户对新型银行服务接受慢。(2)是电子银行的渠道推广与使用需要利用计算机和网络平台等来实现。

另一方面,新型服务渠道自身缺点。主要包括:(1)电子银行功能缺少与村镇客户实际需求的结合点。(2)电子银行使用程序繁琐、不经济。在网银安全方面,增加了密码控件、预留防伪信息验证等安全手段,但是增加了使用的繁琐程度。(3)银行自助设备的数量过少、布局和功能不合理。

2.2渠道信息整合工作难度大

银行渠道信息整合,是指为适应服务渠道多元化的现实,商业银行依托先进的电子技术和信息网络,实现多渠道信息共享,以建设统一的客户服务平台为基础,打破多种服务渠道间相互分割的局面,通过改进网点渠道、服务渠道分流等手段,促进服务渠道网络形成一个合理分工、协调配合的有机整体,在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和客户满意度的基础上,实现商业银行多渠道集成的价值最大化。

2.3未形成多方协作与战略互动的局面

各行的电子银行业务各有覆盖领域,形成条块分割,缺乏完整性。银行在多年的业务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己传统的客户群,各行在发展电子银行业务时也立足于与传统战略协作企业开展合作,同时阻止其它银行进入自己的势力范围,导致电子银行业务形成恶性竞争,条块分割的局面,谁也不能覆盖全部种类。

2.4新渠道推广明显存在短期行为

目前,银行为了促进电子银行渠道业务的超常规发展,竞争呈进入白热化。作为电子银行业务的重要载体,银行卡各家银行纷纷给员工下达硬性开卡指标,各网点自觉不自觉地放宽条件,促成大量风险的累积。

3拓展乡镇银行新型服务渠道的措施

3.1中央银行要加强管理和服务

中央银行要把一服务渠道创新摆在战略高度来认识,各地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可以会同本地银监局,对其实施统一协调,加快电子银行推广进程。同时,要强化央行对新型业务渠道的结算服务,要进一步完善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个人征信系统、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提供方便周到快捷安全的资金汇划清算业务,促进包括银行卡业务在内的新型业务渠道的畅通。

3.2适度开展“渠道分流”,提高新渠道使用率

乡镇银行机构应大力提升电子银行、自助银行等服务渠道的战略地位,有计划地推进渠道分流,将一些简单操作性业务向电子银行渠道转移。要大力宣传电子银行,在有条件的中心集镇进行“渠道分流”试点。尤其是要重点完善自助银行渠道。作为网上银行和传统柜台服务渠道的粘合剂,自助银行在现阶段的过渡性作用至关重要。

3.3动员全社会多方互动,战略协作

银行业必须扩大与外界的战略联盟,与本地企事业单位建立持久、稳固的合作关系。这样既可以共同开发市场,又可以为电子银行推广壮大声势,形成乡镇地区金融消费的新潮流。乡镇其他单位也拥有庞大的关系网络、客户资源和信息库,这个庞大的资源宝库,对于建立统一的客户综合服务信息平台至关重要。重点加强与镇政府、农村专业合作社、乡镇企业的相互合作,增强社会的认同感,由此形成的客户群体也是最为稳定和有效的。

3.4增强电子银行渠道的方便性、实用性

首先,简化办理电子银行繁琐的手续。在网银界面设计中,力求简洁,要强调用简单的方法完成简单的事,;其次,提供“在线服务”,推出交易信息汇总服务,提供本次登录所做交易全部记录情况并发送到客户电子邮箱内,让客户更直观、更全面、更清楚地了解到全部交易信息。再有,不能求全求大,功能要贴近百姓生活,杜绝宣传和实际不符。尽快开通水电费代缴、定活转账、国债、农民工汇款优惠、农民买家电补贴返还、乡镇公务卡结算等业务,努力适应乡镇客户的需要。

3.5加强新渠道的风险控制

人民银行应督促各发卡行严把发放、使用关口。要督促完善电子银行业务的内控制度建设,加强系统监控和监督检查,强化规范化操作,健全电子银行业务内控体系,包括对内部技术开发人员进行限制和防范、对内部系统运行维护人员进行监管,对业务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权限设置、授权管理等进行控制。还要采取有效的措施,防范利用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的犯罪,加强网上银行使用中的防火墙建设和提示客户防范木马病毒、电子银行诈骗等。

参考文献:

[1]杨荣.浅议我国商业银行分销渠道的拓展[J].金融与经济,2002,(10):33-34.

[2]张文武.论银行服务渠道的结构调整[J].中国城市金融,2002,(3):41-42.

第4篇

【摘要】本文运用SWOT 分析法对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的优势、劣势、机会、威胁进行了分析,针对我国村镇银行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村镇银行;农村金融;金融机构;“三农”

【基金项目】本文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软科学项目“现代农业与农民增收视角下的新疆农村金融区域协调发展研究”(201342106)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贺贻,新疆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商业银行创新与管理;李季刚,新疆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研究方向:商业银行创新与管理。

一、引言

根据银监会2007年1月22日颁发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从我国银监会2006年12月20日《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以来,全国各地的村镇银行发展卓有成效。截至2013年底,全国已组建村镇银行1071家,村镇银行的发展在激活农村金融市场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在村镇银行的发展过程中,其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影响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亟待从各个层面给予指导和规范,促进我国村镇银行健康发展。

二、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现状分析

(一) 经营机构数量增长较快

截至2013 年底,全国共组建村镇银行1071家,其中2013 年组建195 家,比2012 年增加45家,其中开业987家,筹建84家。

1.机构覆盖面稳步提升。全国有31个省份设立村镇银行,覆盖1083 个县(市),占县(市)总数的57.6%,较2012年末提高了5.8个百分点。

2.区域布局趋于合理。1071家村镇银行中,分布在中西部省份的665家,占62.1%,比2012年底提高了0.9个百分点;分布在国定贫困县182个,占国定贫困县总数的31%。

3.发起行适度集中。由农村银行机构发起的有498家,占比47%;由城市商业银行发起的有378家,占比35%;由大型银行发起的有105家,占比10%;由股份制银行发起的有65家,占比6%;由外资银行发起的有25家,占比2%。由13家银行集约发起的有20家,共设立379家村镇银行,占总数的35.4%,比2012年底提高了7.5个百分点。

(二) 各项业务发展较快

1.资产负债扩大。截至2013年年底,村镇银行资产余额6289亿元,比年初增长44.6%;负债余额5413亿元,比年初增长46.4%,分别比银行业金融机构高出31.8个百分点和33.9个百分点。

2.存贷款增长。截至2013年年底,村镇银行存款余额4631亿元,比年初增长51.5%;贷款余额3632亿元,比年初增长55.8%,分别比银行业金融机构高出37.6个百分点和43.2个百分点。

3.所有者权益增加。截至2013年年底,所有者权益余额876亿元,比年初增长34.8%,比银行业金融机构高出17.6个百分点。

(三) 支农支小成效显著

1.支农支小贷款占主导地位。截至2013年年底,农户贷款1455亿元,小企业贷款1825亿元,两者之和占比90%,比2012年年底的88%提高了2个百分点。

2.支农支小机制逐步完善。建立并实施了“事前股东承诺,事中定期考核,事后正向激励”的监管制度,使村镇银行支农服务内在动力得以增强。

(四) 盈利能力明显改善,资产利润率有所上升。

截至2013年9月底,共有739家村镇银行实现了盈利,盈利面占比88%,较2012年年底提高了12个百分点。村镇银行资产利润率1.71%,较年初提高0.05个百分点;资本利润率为11.5%,较年初提高0.74个百分点。

(五) 各项主要监管指标良好,抗风险能力较强。

截至2013年9月底,村镇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为23.6%,高于审慎监管标准13.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475%,高于审慎监管标准325个百分点。

不良贷款率为0.5%,资产利润率为1.71%。

三、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的SWOT 分析

(一) 村镇银行发展的优势(S) 分析

1.虽然村镇银行属一级法人机构,但是与其他银行分支机构相比,村镇银行的灵活性要大得多。村镇银行的贷款额度小、利率低,无须担保且审批程序简便。同时,村镇银行准入门槛和注册资本要求低,机制灵活,市场反应速度快。这些特点使村镇银行相比其他银行分支机构具有决策链短、决策效率高的优势。

2.只有银行才能成为主发起人成立村镇银行。一是银行具有强大的资源,可以给村镇银行带来人、财、制度、经验等一系列的金融基础,确保村镇银行尽快设立并顺利运行。二是发起银行承担村镇银行可能带来的风险,相当于为村镇银行设置了一道防火墙。三是民间资本在我国监管方面存在很多问题,民间资本要成为发起人还存在很多风险,比如道德风险、监管风险等。

3.村镇银行资产质量较好。村镇银行不用承担国家政策性业务,不良贷款少,受政府的干预也较少,因此村镇银行的资产质量比较好,盈利潜力也比较大。截至2013年9月末,全国村镇银行不良贷款率为0.5%,较年初提高了0.17个百分点,整体水平较低。从被评估的278家村镇银行来看,共有不良贷款3.4亿元,不良贷款率仅为0.38%,而且只有15家村镇银行高于1.5%。

(二) 村镇银行发展的劣势(W) 分析

1.村镇银行分布不均匀。纵观全国村镇银行的分布情况,东部地区设立的村镇银行占总数的37.9%,其中辽宁、浙江、江苏、山东4省尤为突出。中部地区设立的村镇银行共占总数的30.4%,其中河南最多,有112家。西部设立的村镇银行约占总数的31.7%。尽管村镇银行在中西部率先试点,但中西部地区的数量都没有东部多。这主要是由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更偏向在经济比较发达的东部地区设立,而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投资动力不足。

2.村镇银行发展不平衡。东部地区村镇银行的业务发展、资产质量、监管指标、盈利能力、风险防范能力明显好于中西部地区;全国性银行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的存贷比率明显低于区域性银行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全国性银行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受经营控制的力度大于区域性银行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

3.村镇银行易出现贷多存少现象。首先,由于村镇银行之间没有联网, 导致存取不便, 因而降低了农民到村镇银行存钱的意愿。除此之外,群众对村镇银行的认知度低。由于村镇银行成立的时间比较短,农村居民又对其缺乏了解,与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相比,村民对村镇银行的认可程度不大。这些都影响了村镇银行吸收存款、拓展业务。

4.村镇银行主发起行过度干预。各主发起行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形成了多种村镇银行的管理模式。这些管理模式有一定的弊端,特别是部分主发起行将村镇银行视同分支机构,高管人员和中层干部全部由其委派,甚至直接干预其经营活动,严重影响了村镇银行经营活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导致村镇银行简单复制母行商业模式,客户群体雷同,缺乏特色产品。

(三) 村镇银行发展的机会(O) 分析

1.需求方面。随着我国城乡经济一体化的建设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需要信贷资金的大力支持。随着农村金融信贷需求主体的多元化、对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需求的多元化、信贷资金需求规模的增加,所有这些都必将带来农村经济及金融生态的进一步改善,为村镇银行发展奠定坚实有力的基础。

2.供给方面。我国在农村建立了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机构,包括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由于金融机构面对不同信贷需求主体的时候,需要审核资金需求主体的经济能力、抵押品等,这就使得大型金融机构比较偏向于经济规模较大的企业,这无疑给村镇银行的发展带来机遇。

3.政策方面。国家要求积极发展村镇银行,逐步实现县市全覆盖,符合条件的适当调整主发起行与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这必将给村镇银行的发展带来机遇。除此之外,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为村镇银行的持续健康有效发展保驾护航,例如,银监会自村镇银行成立以来陆续出台多项政策,放宽村镇银行的准入条件,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加大村镇银行发展的扶持力度等。

(四) 村镇银行发展的威胁(T) 分析

1.与银行同业相比较。我国银行业的主导是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与之相比,作为一级法人机构的村镇银行规模小、网点少、业务单一、赢利模式单一。在各项评价指标中,村镇银行与行业平均值差距较大。这主要由于村镇银行正处于扩张期,同时经营成本初期投入高,短期资产回报受到影响。

2.与其他农村金融机构相比较。村镇银行在同地区的竞争者主要是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由于大部分村镇银行无法与农村信用社一样开展支农再贷款支持,且农村信用社在农村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而村镇银行是一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经营时间长、网点分布广的农村信用社相比,村镇银行处于相对弱势。

3.村镇银行之间相比较。各村镇银行在经营决策的主动性和灵活性方面有较大的差别。除此之外,随着利率市场化的加速、金融“脱媒”的加快和互联网金融的突起,农村金融的竞争将更加激烈,村镇银行遭受的冲击可能会更大。

四、促进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的建议

(一) 缩小区域差异

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以及存款保险制度和银行破产条例的实施,村镇银行的发展比较稳定,要审慎调整村镇银行的设立分布,继续在西部欠发达地区探索组建村镇银行,提高村镇银行的质量,以中西部及贫困地区、小微企业聚集地区为重点,逐步提升村镇银行的覆盖面。

(二) 扩大银行业务内容

村镇银行想要在未来经济发展浪潮中站稳脚跟,就需要有一整套能够吸引资金汇聚进入的业务,树立“草根银行”的品牌形象。对于较为基础的村镇银行而言,在实施金融业务的时候,应当植根于农村实际情况,将现代化的金融观念运用于拓展惠民的业务中去。

(三) 加快打造民营化股权结构

积极引进当地规模较大的企业和规模较大的种养大户,逐步提升民间资本的持股比例。村镇银行主发起行持股超过60%的,需要制定调整股比计划。对于新设立的村镇银行,主发起行要合理安排股权结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50%,其他股份应由民间资本出资。

(四) 坚定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

引导村镇银行实施“本土化”的发展战略,逐步实现经营团队和产品服务的“本土化”,提高村镇银行的创新能力,探索专业化的支农模式,创造个性化、包容性的金融产品,提高村镇银行专业化的金融服务水平。

(五)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第5篇

村镇银行的会计电算化,是指计算机在银行会计核算中的应用,含对公业务、电子汇兑、储蓄业务及互联网通存通兑等。村镇银行会计电算化是根据各项业务发展要求和调高服务质量、拓展服务品种、防范运行风险、降低运营成本、不断创新业务的需要而开发建设的。结合村镇银行整体发展要求和经营管理模式特点,秉承“以客户为中心”、“大集中”、“大会计”的设计理念,由软件公司历经需求分析、系统设计、系统编码、系统测试等多个环节的周密开发,以全面推广至全国各个村镇银行网点使用。其会计电算化的核心系统在设计上已有很大提升,相较于之前的办理方式有较大的改变。村镇银行还要求各相关工作人员在进行相关业务处理前,进行深入细致的研习,全面了解和掌握系统的交易实现方式、业务处理规定、账务核算体系。

二、村镇银行会计电算化的优势

(一)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在手工会计信息系统中,会计数据处理全部或主要是靠人工操作。因此,会计数据处理的效率低、错误多、工作量大。实现会计电算化后,只要把会计数据按规定的格式要求输入计算机,计算机便自动、高速、准确地完成数据的校验、加工、传递、存储、检索和输出工作。这样,不仅可以把银行财会人员从繁重的记账、算账、报账工作中解脱出来,而且由于计算机对数据处理速度大大高于手工,因而也大大提高了会计工作的效率,使会计信息的提供更加及时。

(二)全面、及时、准确地提供会计信息。在手工操作情况下,银行会计核算工作无论在信息的系统性、及时性还是准确性方面都难以适应经济管理的需要。村镇银行采用实现财务软件处理会计业务,可以将大量的会计信息及时、准确地记录、保存和输出。即可以根据银行业务管理的需要,按年、季、月提供丰富的会计核算信息和财务分析信息,同时按日、时、分提供实时的会计核算信息和财务分析信息用于银行管理的需要。随着企业互联网Internet的建立,会计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可以迅速传递到企业的任何管理部门,使企业经营者能及时掌握企业自身的经济活动的最新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实现会计电算化后,原有会计人员一方面有更多时间学习各种经营管理知识,参与企业管理;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学习掌握电子计算机有关知识,使得知识结构得以更新,素质不断提高。较好的会计基础和业务处理规范是实现会计电算化的前提条件,村镇银行会计电算化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手工操作中不规范、易出错、易疏漏等问题的解决。因此,村镇银行会计实现电算化的过程,也是促进会计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过程。

(四)控制舞弊难度加大。随着计算机使用范围的扩大,利用计算机进行的贪污、舞弊、诈骗等犯罪活动也有所增加,由于储存在计算机磁性媒介上的数据容易被篡改,有时甚至能不留痕迹地篡改,数据库技术的提高使数据高度集中,未经授权的人员有可能通过计算机和网络浏览全部数据文件,复制、伪造、销毁企业重要的数据随着计算机在银行会计工作中的普遍应用,村镇银行管理部门对由计算机产生的各种银行业务数据、财务报表等会计信息的依赖越来越大,这些财务信息的产生只有在严格的控制和监管下,才能保证财务管理信息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同时也只有在严格的监控下,才能预防和杜绝银行计算机犯罪的可能性

三、村镇银行会计电算化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银行会计电算化工作已经取得了巨大进展,特别财务软件在银行的业务运作和经营管理中发挥着及其重要的作用,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会计电算化的内部控制较薄弱。多年来,银行会计电算化基本上是以会计核算为主,尽管在电算化会计处理系统中增加了一些会计控制功能,比如设置支付密码、资金支付实行授权管理等,但实际上会计监督控制功能的发挥仍是先天不足。一些基层银行对会计信息控制重视不够,内控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在财务软件系统中没有设置稽核监督接口,银行业务核算的事中、事后监督也仅仅停留在将原始凭证的数据重新录人电脑复核而已,造成了采用财务软件后的电算化的控制流于形式,内控不严。银行业务核算授权划分不当,对会计操作人员和电脑技术人员制约控制不严,容易造成会计信息滥用,这给银行内部人员利用计算机舞弊作案提供了条件。

(二)银行会计电算化的技术保障不充分。村镇银行采用财务软件处理会计业务后,村镇银行普遍建立了自己的网络核算体系,对银行内的营业网点实行了通存通兑的联网管理,银行的结算汇划业务和资金清算工作几乎完全依赖于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支持。这样,如果银行对计算机管理不到位、网络系统维护不及时,一巳系统出了故障,就会影响银行的业务运作,甚至给银行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这从客观上要求银行必须配齐电脑技术人员,加强对计算机系统的管理。可是目前国内有些银行管理者,对会计电算化的复杂性、风险性认识不足,他们往往认为会计电算化是由计算机自动控制的,业务处理比手工记账更安全、更可靠,银行只要拥有一个先进的电算化系统,会计核算处理和业务管理就可以高枕无忧了。殊不知再先进的计算机系统也是依靠人来控制操作的,工作人员任何一个失误的操作或有意的破坏,都会给银行带来严重后果。正是由于某些管理者的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因而这些银行在管理上不注重充实电脑技术人员。村镇银行熟悉计算机和财务软件应用的人手普遍不足,造成了银行财务系统的技术保障不充分、不及时,经常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银行财务管理系统功能的充分发挥,从而降低了财务管理系统的运行效率。

(三)会计信息资源共享性差。实行财务软件处理会计业务后,村镇银行把各个会计岗位上的数据录入计算机集中处理,避免了会计数据的分散、复杂,银行财务管理系统内保存着统一完整的财务信息。从发挥计算机数据库管理系统的整体功能来说,银行会计电算化系统中的会计信息不仅在银行内部,而且在跨银行间以及银行与客户间都可以完 全实现信息资源的高度共享在银行内部,信贷管理、资金调 度、资产管理、信息规划、人力资源等系统都可以直接与会计电算化系统连接在一起,同时共享数据可是目前在国内许多银行中,由于种种原因,会计电算化系统往往只局限于会计储蓄部门使用,其他业务部门只好根据业务管理需要,重新开发软件,重新录人数据,从而造成了银行内部信息资源的浪费。

(四)银行会计电算化信息技术发展滞后。目前,我国银行的计算机技术水平与国际技术先进的银行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尽管我国银行电算化提高了会计工作效率和会计核算质量,但会计核算程序基本上是把手工操作的数据移植到电脑上去,银行会计电算化普遍只停留在实现会计业务核算为主的水平上,还没有提升到实现会计业务的全面信息化,充分发挥会计的信息管理和决策分析的作用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和通信技术的高速发展,以传统的会计理论和计算机技术为基础的银行会计电算化已经明显滞后于现代化信息技术发展。如果村镇银行财务信息管理只停留在数字化的水平上,不把会计的服务管理、控制职能和决策分析职能放在今天的信息化大环境中去考虑,那么村镇银行的经营管理决策就会因财务信息的不完整和不全面而出现决策失误,从而影响银行的经营管理和发展。

四、对村镇银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提出的建议

(一)加强会计软件的管理

1.加大软件开发力度。要想促进会计电算化的发展,其首要问题就是要加大软件的开发力度,开发出比较完善的银行财务软件,满足市场的需要。现有的财务软件可以人为地通过数据库系统直接操作数据。对于这一问题的解决方法是在应用系统中设置文件修改检查机制,文件一旦被修改,系统可以通过自身的测试检测出来,并提醒用户注意。

2.使用正确的记账凭证软件。确保村镇银行财务电子数据是以原始形式保存下来是会计无纸信息系统的关键。村镇银行财务电子原始数据经审核和确认后,应该利用正确的记账凭证软件自动生成电子记账凭证,自动形成后的电子记账凭证任何人都不能修改。

(二)健全会计电算化的配套法规。目前,由于我国村镇银行法规的不健全,使会计电算化犯罪的控制很困难。例如,对未经许可接触银行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或有关财务数据文件的行为,在国家法律上没有明确是偷窃行为,因此就无法对拷贝、复制银行财务重要机密数据的行为治罪。我们必须看到,对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的开发和管理,不能仅靠现有的一些法规,如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因为会计电算化犯罪毕竟是高科技、新技术下的一种新型犯罪,为此制定专门的法规对此加以有效控制就很有必要。

(三)完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电算化会计档案的管理与保存容易破忽视,由于电算化会计档案是存储在磁性介质或光盘上的,根据这些信息载体的物理特性,在形成这些档案时应准备双份即采用“AB 备份法”进行数据的备份,并且每份上要注明形成档案时的时间与操作员姓名,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以防止地震或火灾等意外情况引起整个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毁灭与系统的不可恢复性。除了备份之外,还应收集计算机硬件系统的型号、存储空间的大小、外部设备的配套类型等计算机操作系统信息。

(四)防范会计电算化舞弊

第6篇

【关键词】乡镇 服务渠道 电子银行 拓展

1 拓展乡镇银行新型服务渠道的重要性

银行服务渠道是负责把银行各种金融产品、服务便利推向客户的桥梁,电子银行渠道的推广是建立良好金融生态的重要条件。首先,电子银行的低成本和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的优点,正适合于乡镇居民分散居住的格局,电子商务的发展潮流更为乡镇电子银行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前景。其次,乡镇电子银行渠道更是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信息双向交流的信息平台。再次,新型服务渠道实现了银行服务渠道体系的最优利用,实现不同业务在银行各种渠道的合理分

配;可以减少传统柜台压力,提升银行网点的综合效能。

2 新型银行服务渠道推广面临的主要问题

2.1客户和银行间在服务渠道选择上存在矛盾

目前,乡镇实施银行电子银行推广面临较大的阻碍。首先从客户角度看,(1)许多客户习惯接受柜台服务,总是愿意选择一对一、面对面的柜台服务,而不愿利用自助银行、网上银行办理业务,尤其是中老年客户对新型银行服务接受慢。(2)是电子银行的渠道推广与使用需要利用 计算 机和 网络 平台等来实现。

另一方面,新型服务渠道自身缺点。主要包括:(1)电子银行功能缺少与村镇客户实际需求的结合点。(2)电子银行使用程序繁琐、不经济。在网银安全方面,增加了密码控件、预留防伪信息验证等安全手段,但是增加了使用的繁琐程度。(3)银行自助设备的数量过少、布局和功能不合理。

2.2渠道信息整合工作难度大

银行渠道信息整合,是指为适应服务渠道多元化的现实,商业银行依托先进的电子技术和信息网络,实现多渠道信息共享,以建设统一的客户服务平台为基础,打破多种服务渠道间相互分割的局面,通过改进网点渠道、服务渠道分流等手段,促进服务渠道网络形成一个合理分工、协调配合的有机整体,在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和客户满意度的基础上,实现商业银行多渠道集成的价值最大化。

2.3未形成多方协作与战略互动的局面

各行的电子银行业务各有覆盖领域,形成条块分割,缺乏完整性。银行在多年的业务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己传统的客户群,各行在发展电子银行业务时也立足于与传统战略协作 企业 开展合作,同时阻止其它银行进入自己的势力范围,导致电子银行业务形成恶性竞争,条块分割的局面,谁也不能覆盖全部种类。

2.4新渠道推广明显存在短期行为

目前,银行为了促进电子银行渠道业务的超常规发展,竞争呈进入白热化。作为电子银行业务的重要载体,银行卡各家银行纷纷给员工下达硬性开卡指标,各网点自觉不自觉地放宽条件,促成大量风险的累积。

3 拓展乡镇银行新型服务渠道的措施

3.1中央银行要加强管理和服务

中央银行要把一服务渠道创新摆在战略高度来认识,各地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可以会同本地银监局,对其实施统一协调,加快 电子 银行推广进程。同时,要强化央行对新型业务渠道的结算服务,要进一步完善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个人征信系统、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提供方便周到快捷安全的资金汇划清算业务,促进包括银行卡业务在内的新型业务渠道的畅通。

3.2适度开展“渠道分流”,提高新渠道使用率

乡镇银行机构应大力提升电子银行、自助银行等服务渠道的战略地位,有计划地推进渠道分流,将一些简单操作性业务向电子银行渠道转移。要大力宣传电子银行,在有条件的中心集镇进行“渠道分流”试点。尤其是要重点完善自助银行渠道。作为网上银行和传统柜台服务渠道的粘合剂,自助银行在现阶段的过渡性作用至关重要。

3.3动员全社会多方互动,战略协作

银行业必须扩大与外界的战略联盟,与本地企事业单位建立持久、稳固的合作关系。这样既可以共同开发市场,又可以为电子银行推广壮大声势,形成乡镇地区 金融 消费的新潮流。乡镇其他单位也拥有庞大的关系 网络 、客户资源和信息库,这个庞大的资源宝库,对于建立统一的客户综合服务信息平台至关重要。重点加强与镇政府、 农村 专业合作社、乡镇 企业 的相互合作,增强社会的认同感,由此形成的客户群体也是最为稳定和有效的。

3.4增强电子银行渠道的方便性、实用性

首先,简化办理电子银行繁琐的手续。在网银界面设计中,力求简洁,要强调用简单的方法完成简单的事,;其次,提供“在线服务”,推出交易信息汇总服务,提供本次登录所做交易全部记录情况并发送到客户电子邮箱内,让客户更直观、更全面、更清楚地了解到全部交易信息。再有,不能求全求大,功能要贴近百姓生活,杜绝宣传和实际不符。尽快开通水电费代缴、定活转账、国债、农民工汇款优惠、农民买家电补贴返还、乡镇公务卡结算等业务,努力适应乡镇客户的需要。

3.5加强新渠道的风险控制

人民银行应督促各发卡行严把发放、使用关口。要督促完善电子银行业务的内控制度建设,加强系统监控和监督检查,强化规范化操作,健全电子银行业务内控体系,包括对内部技术开发人员进行限制和防范、对内部系统运行维护人员进行监管,对业务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权限设置、授权管理等进行控制。还要采取有效的措施,防范利用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的犯罪,加强网上银行使用中的防火墙建设和提示客户防范木马病毒、电子银行诈骗等。

参考 文献 :

第7篇

关键词:村镇银行;存在问题;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村镇银行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收录日期:2012年2月28日

一、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一)村镇银行发展迅猛,但仍与监管部门规划有较大差距。截至2011年末,全国共组建村镇银行726家,在已组建机构中,有473家设在中西部省份,占比60%。已开业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316亿元,80%以上用于“三农”和小企业,其中农户贷款余额435.5亿元,小企业余额631.5亿元,中西部贷款农户数占到全部贷款农户数的70%以上。

截至2011年末,已开业村镇银行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为30.5%,总体上运行平稳,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从图1中我们可以看出,2007~2011年我国村镇银行机构设立增速是十分快的,分别为378.9%、52.6%、135.8%和50.2%,年平均增长率为154.4%。但是,由于银监会将村镇银行限定于中西部及欠发达县域农村地区,发展前景不明朗,大中型金融机构发起设立热情不高,村镇银行数量增长缓慢,与监管部门规划的2010年村镇银行大提速、2011年成立1,027家的目标相去甚远。(图1)

(二)注册资本金不断增加。据统计,2007年9月之前,在6个试点省市成立的前12家村镇银行平均注册资本为1,060万元,最大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最小注册资本仅200万元。截至2009年末,正式成立的148家村镇银行平均注册资本上升为4,930万元,注册资本超过亿元的村镇银行有14家,最大注册资本规模上升为2亿元。2010年6月末,“全国最大村镇银行”的名号已归东莞长安村镇银行所有,注册资本3亿元;2010年12月末,“全国最大村镇银行”的记录再一次被刷新,河南南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30日正式宣告成立,注册资本金5亿元。(表1)

村镇银行注册资本规模的扩大,主要源于做大贷款规模的冲动。根据规定,村镇银行对单一客户的最大贷款规模为注册资本的10%,注册资本越大越易争取县域内资金需求量大的大中型企业。未来,不排除有注册资本达到全国性商业银行注册资本要求的村镇银行出现。

(三)盈利能力较强。农村地区旺盛的资金需求为村镇银行提供了绝佳的发展环境。从已开业村镇银行的运行状况看,绝大多数村镇银行各项业务发展较快,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据统计,截至2010年6月末,全国村镇银行存款余额401.6亿元,贷款余额349.3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10亿元。以较早开业的3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甘肃庆阳瑞信村镇银行和吉林东丰诚信村镇银行为例,除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在开业的2007年出现亏损外,2007~2010年间,3家村镇银行都实现了盈利连续增长、商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一)市场定位有偏离“三农”倾向,发展偏离政策初衷。“村镇”一词同时也刻画了村镇银行设立区域、服务对象,即“在农村地区设立,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但从已开业的村镇银行来看,除先期试点的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固阳包商惠农村镇银行现将总部设在乡镇,先后通过开设分行和搬迁总部的方式“回县城”,其他村镇银行大多将其总部设立在经济发达的县、市一级。从客观来看,这并不完全符合在金融服务空白地区布局的经营思路,更有甚者,大部分村镇银行都没有专注“高风险、高成本、低收益”的小额贷款业务,而将目光放在了贷款金额较大的小企业上,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偏离了设立村镇银行的政策初衷。

(二)总体设立步伐较为缓慢,与监管规划差距很大。截至2011年5月末,全国村镇正式开业的村镇银行为539家,与《关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年-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中截至2011年末村镇银行总数达到1,027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按照监管规定,村镇银行必须由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目前村镇银行设立难,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村镇银行的主发起行难找。截至2010年末,全国村镇银行中,由国家开发行及四大行发起的村镇银行约占总数的7%,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发起的约占10%,城市商业银行发起的约占50%,农村商业银行(含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发起的约占30%,外资银行发起的约占3%。在现有体制下,村镇银行对于大多数大中型银行不具有足够的吸引力,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是目前成立村镇银行的主力,但受制于自身资本规模和管理能力,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能力有限。

(三)存贷比过高。存贷比过高是村镇银行目前普遍面临的问题。造成存贷比过高的原因是村镇银行吸收存款难而发放贷款易。村镇银行吸收存款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汇兑结算难。村镇银行多数未纳入人民银行结算系统,与央行结算系统不畅,使清算、汇兑等业务无法办理,与外界相关机构和发起行也没有实现相应的网络连接,代收代付、通存通兑、信用卡及网上银行等业务难以开办。二是村镇银行成立的时间较短,居民对其缺乏了解,与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相比,居民对村镇银行的认可程度较低,因而不敢将个人存款放到村镇银行。三是村镇银行网点少,现代化手段缺乏,吸引力小。

(四)人才瓶颈问题。人才问题也是村镇银行目前面临的瓶颈因素之一,一支优秀的人才队伍是一家银行能够获得成功的重要前提。由于村镇银行主要设立在较为偏远的农村地区,在吸引人才方面,很难与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相媲美,更难以与外资银行相竞争。村镇银行应在人才招聘方面更具灵活性,但应该严格避免“近亲繁殖”。其员工大部分是从农村信用社转来的,来自大银行有经验的专业人才很少,即使一些大学毕业生对村镇银行也缺乏“入行”的兴趣,因此村镇银行业务急需专业人才。

三、对策建议

(一)坚定“支农”、“支小”的发展方向,立足于长期价值和长远发展。村镇银行及发起人应立足于对长期价值的追求,不能为了当前利益而“紧盯”商业银行的传统领域,走进同质化发展的“死胡同”。各家发起行务必立足长远,以追求长期价值为目标,为村镇银行经营管理确定科学的发展规划和目标。还应力求在“农”、“小”领域形成特色化、差异化经营,是村镇银行的成立之本,发展之源。村镇银行要不遗余力地专注于“农”、“小”领域金融服务需求的特点,通过强化客户细分和差异化管理、不断推出高度契合市场需求的高质量创新产品、不断优化业务流程等举措,打造比较优势与核心竞争力,力争早日形成“支农”、“支小”特色品牌,实现银行与客户共同发展的目标。

(二)主发起制度应适当改革,从制度上推动村镇银行设立步伐。目前,对于村镇银行能否实现商业可持续,仍需在实践中摸索。而在这一过程中,民间资本无疑可以担当重要角色。但目前的监管制度束缚了民间资本的能力。同时,银监会在2009年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可转制为村镇银行,但转制除了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外,还要满足村镇银行股权的有关规定。这等于是民间资本在经营几年后,若想将小额贷款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就得将控股权拱手送出。上述出于风险考虑的制度设计,限制了民间资本在激活和推动农村金融市场中的能力释放,也从机制上束缚了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组织的作用发挥。

要想推动村镇银行组建步伐,切实发挥在实现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中的示范作用,可从制度上充分释放民间资本的活力。目前,江浙地区出台的村镇银行具体规定中,有的已经对银行控股的最高比例进行了适当的限制,以保证村镇银行的机制优势得以真正发挥。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也应允许转制后的控股股东可以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尽可能激发民间资本的积极性。

(三)多策并举,提高业务发展水平,缓解流动性风险。村镇银行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进行宣传,进一步提高知名度和可信度,并适时设立分支机构,以充分吸收当地资金来源。同时,主发起行应在系统网络、产品提供、品牌宣传等方面给予村镇银行有力支持,解决村镇银行在吸收存款方面的技术“硬伤”,提高村镇银行的社会认同度;监管部门应从制度上解决村镇银行加入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和征信系统、加入银联系统、进入全国同业拆借市场、发行金融债券、获得支农再贷款、村镇银行存款保险等问题,使之更具可行性和操作性,在技术、系统和机制上为村镇银行吸收存款和筹集资金提供支持。同时,建立人民银行对村镇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处置机制,确保在村镇银行暂时出现流动性问题时,可以向当地人民银行申请动用存款准备金或争取其他资金支持。

(四)创造良好环境,吸引优秀人才。首先,制定较高的薪酬待遇,吸引高素质的人才加入;其次,村镇银行应当加强员工培训,尽快提高现有人员素质,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要鼓励、支持村镇银行组建既懂信贷业务又了解市场和企业、实践经验丰富的信贷业务管理团队,提高化解风险的能力。村镇银行要积极培养专业人才,开展日常业务培训;支持村镇银行从业人员到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实习,帮助他们练习和培训职业技能和业务素质。

主要参考文献:

[1]李向,贺风.村镇银行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探究[J].内蒙古金融研究,2011.6.

第8篇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存款;电子化建设;业务创新

我国农村信用社在为农村经济服务的舞台上走过了近五十年的历程,在发展农村经济服务农村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对农村的金融服务也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邮政储蓄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进入农村后,相继出现了农村基金会,近年又推出了村镇银行。目前在农村金融体系中,基层金融服务网点主要由农信社、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成三角之势遍及各乡镇。这些机构在分割乡镇金融服务这一业务板块中由于在业务种类上近与趋同,而服务功能上优于信用社,竞争性和功利性强而互补性较差,信用社在竞争中明显处于劣势。伴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农业银行逐渐收缩了对农村基层的信贷投入,近年来农村信用社扮演了‘支持农村建设的金融信贷主力军’的重要角色,然而信用社由于功能上的劣势,存款业务的发展受到严重影响,成了制约我国农村信用社发展的瓶颈。

一、影响农村信用社存款业务发展的主要因素

根据制约当前我国农村信用社存款业务发展的一些主要情况,我们认为金融同业的竞争、城乡差别、政策体制和信用社内部建设是影响存款业务发展的主要因素。

1.金融网点竞争的影响。目前在农村金融体系中,乡镇农业银行的机构网点开展的业务种类与信用社趋同,在网点硬件设施、人员素质的培训提高和服务功能方面都优于信用社,竞争性和功利性强而互补性较差,农村居民在储蓄观念上对传统的专业银行认可程度较高。传统金融机构,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仰仗几十年的经营和管理,企业品牌和企业形象已经深入农村居民的日常生活,在竞争储蓄市场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这种金融企业的综合优势,在农村居民的生活意识和文化领域得到了综合认可、接受,农村信用社很难在短时间内实现超越。

另外,近年来邮政储蓄业务迅猛发展,主要是由于人民银行付给邮政储蓄的转存款利率高于现行定期储蓄存款利率2个多百分点,在利益机制驱动下,邮政储蓄业务迅速向农村经济领域的各个方面渗透,甚至不惜采取非法竞争手段,争夺农村资金市场,从农村金融市场抽走了大量的资金,每年有近7000亿元的资金通过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机构流失。对农村信用社组织资金构成了极大的威胁。

2.城乡货币供应量差别的现实格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供应量统计办法》关于货币总量层次划分的标准以及各层次所包含的内容,我们知道M1和M2的构成。

Ml=M0+企业活期存款十机关团体部队存款十农业存款十信用卡存款; M2=Ml+企业定期存款+居民储蓄存款十信托类存款+临时存款+财政预算外存款;

从上面的构成分析:由于我国的乡镇大部分城镇化水平较低,经济发展水平和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不能满足企业和机关职能单位设置对配套功能的要求。现实的企业布局和机关部队的驻地大部分都是集中在城市的中心或城市边缘地带,他们所掌握的大规模货币总量M1、M2中的企业存款和机关部队存款又以货币存款的形式集散在他们的布局地和驻地。因而他们的货币存款大多集中在城市的银行。加之在农村信用社服务功能的相对落后,国有银行的服务优势已经得到扎根,农村信用社在这块业务上明显失去了先机。截止2007年9月末,我国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为382981.20亿元,其中:企业存款、财政存款和机关存款为533937.94亿元,占44.98%;农业存款8680.98亿元,仅占22.66%。

3.财政资金分配的制约因素。在政策方面,我国许多现行制度不利于银行间公平竞争。如国家规定国有大中型企业、财政预算外资金、事业单位、保险公司的有关款项不允许存在农村信用社。再如在近年地方政府推行的地方财政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的政策,要求地方所有单位的预算资金统一由地方财政核算中心核算,资金帐户统一在指定银行开设,更加加速了区域存款货币总量的集中。为农村信用社存款业务的发展又增加了一道难以逾越的门槛。

4.电子化建设的影响。在电子信息化日新月异的今天,电子信息在金融领域得到了广泛普及,国有商业银行和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已经基本完成了银行业务电子化处理的推广,紧随其后邮政储蓄也完成了电子化建设。快捷的服务、方便的通存通兑结算,为金融业的发展带来了革命性的飞跃。而农村信用社在管理改革的探索中,业务核算电子化已远落后于他人了,电子化进程滞后,结算渠道不畅,成了阻挡农村信用社存款业务发展最不和谐的因素。

5.业务创新的影响。近年来,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各家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了更好地应对我国国内金融与经济的发展需求和国外银行业进入的冲击,相继推出了一系列适合客户需求又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业务类型,例如银行卡业务、信息咨询顾问业务、电子银行业务等个人银行和网上银行业务。有一部分已经通过其他金融企业进入到了农村金融市场,影响到了农村信用社存款资金的组织。

6.农村农民理财意识的提高。随着农村地区的信息化工程的建设和农民个人素质的提高,农民对金融理财产品的认知比以前有了明显的提高。然而目前在农村地区却没有一家金融机构能着眼于农村市场,从农村金融市场的实际出发,开发出有利于农民生活的理财产品,致使农民朋友参与基金买卖、期货交易、股票投资等相关产品的几率不断攀升。全国股票交易统计数据显示,受我国股市行情连续上涨的影响,2007年1至9月沪、深二市股票交易累计成交金额就达371168.32亿元,比2006年全年增长了280699.41亿元,增幅为310.27%。从某种程度上也分流了农村地区的一部分储蓄存款。

二、做好农村信用社存款业务发展的对策

怎样突破农村信用社存款业务发展的制约瓶颈,是解决我国农村信用社又快又好发展的关键。要达到这一目的,要从职工思想作风的提高、涉农管理体制的理顺、信用社竞争手段和工具的完善入手来得到破解。

1.提高信用社为‘三农服务’的意识,改进支农作风。认真领会和宣传信用社的服务宗旨为“三农”服务的方针,在员工的思想上树立“存款立社”的经营理念,改变工作作风,做好柜台服务,同时鼓励员工跨出大门到家庭院户,田间地头宣传,与农民促膝谈心交朋友,动员群众把有限的钱存到农民“自己的银行”来。发扬背包银行的优良传统,推出流动储蓄、汽车储蓄、电话预约存款等多种形式,全方位的吸储手段,把聚财生财的工作做到农民的心坎上,把储蓄业务办到农民兄弟的身边。改变坐等送钱的看门生意及“死”储和靠制度措施的“硬”储,将主动上门精心“揽储”、上门热心“劝”储和尽心开源“活”储同电子信息化相结合,解决农民异地存取款难的问题。推行客户经理制和联络员制度,培养信用社的“黄金客户”,使之成为信用社的生息基地。注重优质企业的扶持力度,利用公司加农户的方式发展农村经济,拓展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空间。从而达到存贷两旺的良好境界。

2.建立农村资金回流机制。城乡差别对农村资金的分流效应日渐明显,企业、机关和财政在资金的再分配过程中有形或无形的引导着大量农村资金的分流。首先,政府应抓住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好时机,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加快乡镇城镇化的建设步伐,着力解决乡镇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的问题,为企业的落地扎根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让部分企业能扎根资源地;其次,政府还应减少对财政预算资金的直接干预,应当建立以宏观调控为主要手段的资金管理办法,允许农村信用社办理财政性资金、社会保障资金等的存款业务,而不是简单的上收、下拨,让农村资金能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适当的形式返回农村金融市场。借此,增加农村企业、农村机关团体和农村预算资金形成的存款货币总量在M1、M2中的占比,促进资金回流农村。

3.加快发展电子化建设。目前同业竞争日益激烈,电子化建设日新月异地发展,而农村信用社电子化建设的整体水平与同业相比已明显滞后,因而加快农村信用社电子化建设既是适应同业竞争的需要,也是金融业自身行业升级换代的需要。从现实农村信用社的经营发展上看,更要彻底解决结算渠道和通兑问题,以提升农村信用社的核心竞争力。要解决好上述问题,必须以发展的眼光对待信用社电子化建设的紧迫性和使命感。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主管机构来组织领导农村信用社的电子化建设。应充分借鉴商业银行的经验,结合自己的体制特征,引进科技专业人才和培养自己原有的人员相结合,统一管理者的思想认识。在引进设备方面,既要讲究先进性又要兼顾实用性和效益性。在实施规划的过程中,统一各地主机型号、软件版本、网络平台,尽量避免软件开发管理及费用的重复投资所造成的巨大浪费,达到少花钱,多办事的目的。

4.加快业务创新步伐。要引进创新意识的高素质金融复合型人才,加强业务创新型人才的培训,消除业务发展的技术约束,健全农村信用社业务创新管理机制。针对农村企业和农户,开发适应农村各类市场主体需要的、具有差异性、多样化的系列金融产品,要大力发展个人银行、企业银行和网上银行,推出高品位、多功能的金融工具和先进的支付手段,为客户提供高效快捷的全方位服务,来稳定和扩展客户群体;迎合农村农民的生产生活特点,推出全新的业务种类,如开办预约存款、基金存款、养老金存款、学生储蓄、住宅储蓄和大额可转让存单等在农民理财方面更具竞争力的产品来吸引客户;开发培育真正适合农民工的银行卡产品,扩大农村地区银行卡服务的覆盖面。以达到增加信用社存款的目的。

参考文献:

[1]王克华.货币银行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

[2]姚小军.农信社应对农村储蓄变局的思考.财经界,2006,5.

[3]牛志宏.农信社新业务发展问题透析.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7,3.

第9篇

一、影响农村信用社存款业务发展的主要因素

根据制约当前我国农村信用社存款业务发展的一些主要情况,我们认为金融同业的竞争、城乡差别、政策体制和信用社内部建设是影响存款业务发展的主要因素。

1.金融网点竞争的影响。目前在农村金融体系中,乡镇农业银行的机构网点开展的业务种类与信用社趋同,在网点硬件设施、人员素质的培训提高和服务功能方面都优于信用社,竞争性和功利性强而互补性较差,农村居民在储蓄观念上对传统的专业银行认可程度较高。传统金融机构,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仰仗几十年的经营和管理,企业品牌和企业形象已经深入农村居民的日常生活,在竞争储蓄市场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这种金融企业的综合优势,在农村居民的生活意识和文化领域得到了综合认可、接受,农村信用社很难在短时间内实现超越。

另外,近年来邮政储蓄业务迅猛发展,主要是由于人民银行付给邮政储蓄的转存款利率高于现行定期储蓄存款利率2个多百分点,在利益机制驱动下,邮政储蓄业务迅速向农村经济领域的各个方面渗透,甚至不惜采取非法竞争手段,争夺农村资金市场,从农村金融市场抽走了大量的资金,每年有近7000亿元的资金通过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机构流失。对农村信用社组织资金构成了极大的威胁。

2.城乡货币供应量差别的现实格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供应量统计办法》关于货币总量层次划分的标准以及各层次所包含的内容,我们知道M1和M2的构成。

Ml=M0+企业活期存款十机关团体部队存款十农业存款十信用卡存款;M2=Ml+企业定期存款+居民储蓄存款十信托类存款+临时存款+财政预算外存款;

从上面的构成分析:由于我国的乡镇大部分城镇化水平较低,经济发展水平和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不能满足企业和机关职能单位设置对配套功能的要求。现实的企业布局和机关部队的驻地大部分都是集中在城市的中心或城市边缘地带,他们所掌握的大规模货币总量M1、M2中的企业存款和机关部队存款又以货币存款的形式集散在他们的布局地和驻地。因而他们的货币存款大多集中在城市的银行。加之在农村信用社服务功能的相对落后,国有银行的服务优势已经得到扎根,农村信用社在这块业务上明显失去了先机。截止2007年9月末,我国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为382981.20亿元,其中:企业存款、财政存款和机关存款为533937.94亿元,占44.98%;农业存款8680.98亿元,仅占22.66%。

3.财政资金分配的制约因素。在政策方面,我国许多现行制度不利于银行间公平竞争。如国家规定国有大中型企业、财政预算外资金、事业单位、保险公司的有关款项不允许存在农村信用社。再如在近年地方政府推行的地方财政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的政策,要求地方所有单位的预算资金统一由地方财政核算中心核算,资金帐户统一在指定银行开设,更加加速了区域存款货币总量的集中。为农村信用社存款业务的发展又增加了一道难以逾越的门槛。

4.电子化建设的影响。在电子信息化日新月异的今天,电子信息在金融领域得到了广泛普及,国有商业银行和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已经基本完成了银行业务电子化处理的推广,紧随其后邮政储蓄也完成了电子化建设。快捷的服务、方便的通存通兑结算,为金融业的发展带来了革命性的飞跃。而农村信用社在管理改革的探索中,业务核算电子化已远落后于他人了,电子化进程滞后,结算渠道不畅,成了阻挡农村信用社存款业务发展最不和谐的因素。

5.业务创新的影响。近年来,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各家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了更好地应对我国国内金融与经济的发展需求和国外银行业进入的冲击,相继推出了一系列适合客户需求又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业务类型,例如银行卡业务、信息咨询顾问业务、电子银行业务等个人银行和网上银行业务。有一部分已经通过其他金融企业进入到了农村金融市场,影响到了农村信用社存款资金的组织。

6.农村农民理财意识的提高。随着农村地区的信息化工程的建设和农民个人素质的提高,农民对金融理财产品的认知比以前有了明显的提高。然而目前在农村地区却没有一家金融机构能着眼于农村市场,从农村金融市场的实际出发,开发出有利于农民生活的理财产品,致使农民朋友参与基金买卖、期货交易、股票投资等相关产品的几率不断攀升。全国股票交易统计数据显示,受我国股市行情连续上涨的影响,2007年1至9月沪、深二市股票交易累计成交金额就达371168.32亿元,比2006年全年增长了280699.41亿元,增幅为310.27%。从某种程度上也分流了农村地区的一部分储蓄存款。

二、做好农村信用社存款业务发展的对策

怎样突破农村信用社存款业务发展的制约瓶颈,是解决我国农村信用社又快又好发展的关键。要达到这一目的,要从职工思想作风的提高、涉农管理体制的理顺、信用社竞争手段和工具的完善入手来得到破解。

1.提高信用社为‘三农服务’的意识,改进支农作风。认真领会和宣传信用社的服务宗旨为“三农”服务的方针,在员工的思想上树立“存款立社”的经营理念,改变工作作风,做好柜台服务,同时鼓励员工跨出大门到家庭院户,田间地头宣传,与农民促膝谈心交朋友,动员群众把有限的钱存到农民“自己的银行”来。发扬背包银行的优良传统,推出流动储蓄、汽车储蓄、电话预约存款等多种形式,全方位的吸储手段,把聚财生财的工作做到农民的心坎上,把储蓄业务办到农民兄弟的身边。改变坐等送钱的看门生意及“死”储和靠制度措施的“硬”储,将主动上门精心“揽储”、上门热心“劝”储和尽心开源“活”储同电子信息化相结合,解决农民异地存取款难的问题。推行客户经理制和联络员制度,培养信用社的“黄金客户”,使之成为信用社的生息基地。注重优质企业的扶持力度,利用公司加农户的方式发展农村经济,拓展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空间。从而达到存贷两旺的良好境界。

2.建立农村资金回流机制。城乡差别对农村资金的分流效应日渐明显,企业、机关和财政在资金的再分配过程中有形或无形的引导着大量农村资金的分流。首先,政府应抓住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好时机,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加快乡镇城镇化的建设步伐,着力解决乡镇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的问题,为企业的落地扎根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让部分企业能扎根资源地;其次,政府还应减少对财政预算资金的直接干预,应当建立以宏观调控为主要手段的资金管理办法,允许农村信用社办理财政性资金、社会保障资金等的存款业务,而不是简单的上收、下拨,让农村资金能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适当的形式返回农村金融市场。借此,增加农村企业、农村机关团体和农村预算资金形成的存款货币总量在M1、M2中的占比,促进资金回流农村。

第10篇

摘 要 本文基于对现阶段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现状的描述,阐述了村镇银行发展中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 村镇银行 发展现状 政策建议

一、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村镇银行是指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自2006 年12 月,银监会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 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其他一系列文件,首次对包括村镇银行在内的农村金融机构的性质、法律地位、组织形式、准入条件、设立方式、股东资格、业务经营、审慎监管、市场退出等进行了原则性阐述,村镇银行作为主推的新型金融机构之一首次出现在人们视野中,并确定了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6 省(区)的农村地区作为首批试点区域。2007 年3 月1 日,南充市商业银行发起成立了我国首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此后,各类商业银行纷纷加入到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行列中。截止2010年,全国已开业村镇银行数达349家。

二、村镇银行存在的问题

村镇银行作为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主要试点机构和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的一项重大创新,拥有机制灵活、依托现有银行金融机构等优势,自2007 年以来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对激活农村金融市场、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搭建农村金融供给新渠道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己经产生了积极影响。但作为新生事物,村镇银行本身也有诸如成本高、网点覆盖率底、金融供给不足、成立时间短等弱点,而且面临着来自其他金融机构的威胁,在发展中不可避免的遇到了许多具体问题。

(一)吸储难,运营成本高

村镇银行设立于我国广大的农村贫困地区,虽然定位是“穷人的银行”,但是由于成立时间短、网点少,较之拥有“准国家信用”、物理分支机构高楼林立的大型金融机构(如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而言,农民对村镇银行的认可度较低,缺乏对绝大多数农村居民的吸引力。其次地域自然条件和开放程度等金融生态环境限制也制约了村镇银行业务发展。再次居民收入水平较低,农民和村镇企业闲置资金有限,客观上制约了村镇银行储蓄存款的增长。并且银监会规定村镇银行不能面对区域外的客户开展业务,这也进一步桎梏了其资金来源。

(二)银行主导,经营缺乏独立性

《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唯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并且对股份比例作出最低限定,这使得作为主发起人的银行在村镇银行的设立合法其中处于绝对的主导地位。主发起人基于管理便利和自身业务的延伸的目的,必会将其经营理念复制到所设立的村镇银行,造成二者的同质性。由于缺乏对作为其大股东的商业银行的独立性,以及村镇银行在信贷技术、管理能力和资金方面对大股东的依赖,村镇银行很难实现市场化和创新化,因而无法遵循既定的经营理念,偏离服务“三农”和新农村建设的初衷。

(三)地方政府介入,带来负面影响

虽然村镇银行管理制度并没有明确定义政府在村镇银行设立和运行管理中的角色,但是实际在强势政府主导的过程中,政治权利的分布决定了其在村镇银行设立过程中的影响力。首先地方政府偏向于选择规模较大的商业银行作为主发起人,其他发起人多为政府控制的企业,从而挤压了中小银行和民营资本,违背了国家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政策意图的实现。并且股东数量的混乱也是的沟通协调成本较高,影响长期发展战略的确立,影响经营效率。

(四)风险集中,防控难度大

村镇银行建立的初衷指明了其信贷支持的主要对象为处于弱势地位的农业和农民。而农业和农民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很强,在我国当前农业保险并不健全的背景下,易受自然灾害冲击,抵御风险能力较弱。就某一特定地区来说,单一的产业结构使得村镇银行面临的风险高度集中,面临着难以分散的系统性风险。农业经营的周期性决定了贷款需求的周期性与集中性,使得村镇银行面临流动性风险。在操作风险方面,由于多数员工均在当地招聘,简单培训便予以上岗,员工业务水平较低,增加了操作风险。

三、政策与建议

(一)明确市场定位,加强产品创新以及实现差异化服务

村镇银行试点的目的是“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因此首先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细分金融市场,弥补市场空档。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创新金融工具、金融技术、金融产品。逐步推出与自身管理相适应、与“三农”和微小企业融资需求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在成本可测和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升自己的盈利能力,增强自身竞争力。

村镇银行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细分金融市场,本着弥补市场空档的原则,结合自身优势,大力挖掘与培育一批优质客户群。其次,村镇银行在开展信用审查时,除了审查财务数据外,更应关注借款人的性格特征、家庭构成、日常开销特征等个性化因素对还款能力的影响;在进行信贷审批时,要能更好地理解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在经营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并能为他们提供个性化的融资和咨询服务。最后,村镇银行要坚持市场化原则和商业化运作模式,在成本可测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创新符合当地客户合理需求的金融服务。

(二)加大对村镇银行的政策扶持

为促进村镇银行更好服务“三农”,除在农业保险方面对其给予支持外,在政策上也应加大扶持力度。首先,当前网点覆盖率低、金融服务空白点多,已经成为制约村镇银行生存和发展的突出问题。因此引个针对当地实际情况在市场准入上实行区别对待政策。其次,综合运用财税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发挥存款准备金、支农再贷款、利率等货币政策在鼓励农村金融发展中的作用,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引导村镇银行延伸和发展针对农村和农户的金融服务。

在存款准备金方面,目前给予村镇银行与农村信用社相同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再行降低标准。对村镇银行的再贷款方面也应予以支持,同时适时开放同业拆借市场增强其资金实力。利率可根据村镇银行所在的农业实际经营情况、乡镇实际经济情况、农产对利率实际承受能力给予调整,给予更为灵活的定价机制。另外,要支持村镇银行抓住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的良机,积极参与农村养老保险金的发放,提高村镇银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监管部门要将村镇银行支农业务的情况纳入考核体系,结合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引导村镇银行开展农户联保贷款、农业产业链互助担保贷款和林权抵押贷款等业务,增加支农信贷投放,大力改善支农服务,支持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三)强化风险防控机制

针对村镇银行经营风险较大的问题,建立健全有效的内控机制是防范金融风险的第一道屏障。在审慎的运营监管制度和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之下,首先,加强对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建立风险问责制,增强其识别风险的能力和防范风险的意识,加强贷款信用风险防范。应建立对村镇银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的支持机制,切实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针对村镇银行单个法人开展教育培训成本高的问题,应从外部积极为其创造条件,提供良好的培训教育平台。同时村镇银行应加强贷款信用风险的防范。要做好贷前工作和贷后跟踪,与贷款客户保持经常联系。

其次,应完善内控机制,创新管理激励机制。此外,还应当鉴国内外经验,尽快建立符合村镇银行自身实际的信用风险预警系统和信用内部评级体,有效预测风险。对村镇银行贷款客户的资信状况和信用额度实行按年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对于无实物抵押的信用贷款农户,可以采用联保制度或其他担保制度控制信用风险;对于需要担保的农村中小企业贷款,要认真审核担保品和担保资格。

对信贷风险审批流程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避免因信贷人员素质或主观性评估而造成的信贷风险。在操作中还可引进一些银行的成功模式,如孟加拉国格莱珉银行的农产联保模式,增强风险防控。有效预测风险实现自身的稳健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第11篇

【关键词】村镇银行;湖南省;调研报告

1.前言

自2007年1月12日银监会印发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颁布以来,全国范围内已设立几百家村镇银行。村镇银行的设立,是深化中国农村金融机构改革的一项创新之举,它在缓解农村资金供求矛盾,促进农村金融竞争,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具有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作为农业大省的湖南,村镇银行在我省农村经济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村镇银行的发展是关系我省新农村建设乃至“三农”长远发展的关键。但是村镇银行作为新的金融机构,它的发展势必会遇到很多困难,除了直接面对来自以农信社为主的农村机构的竞争,更多地要面临农村信贷的小额化,分散化所带来的高风险,高成本。湖南省村镇银行发展状况到底如何?他们是否有效、便捷地为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标准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课题组成员运用抽样调查法结合典型调查方法对我省村镇银行的开设和发展进行调查研究。

2.湖南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2008年3月16日湖南省第一家村镇银行湘乡市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对外挂牌营业,截止到2013年3月22日,湖南省现有村镇银行29家。

2.1 湖南村镇银行发起设立基本情况

在设立开业的29家村镇银行中,2008年批复开业3家,2009年批复开业2家,2010年批复开业4家,2011年批复业5家,2012年批复,15家,其中大部分是2011年2012年设立开业的(详细情况见表1)。29家村镇银行注册资本平均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根据我国村镇银行总行的分布情况,按照省级行政区的平均数来看,中部地区9省的平均数最高(约34家/省),湖南省的村镇银行发展在全国省份中居中下游水平。

从表1可看出,从2008年在第一家村镇银行正式对外挂牌营业到2011年,四年时间平均每年开业的村镇银行不到4家。2012年,湖南省村镇银行实现了一次量的飞跃,开业的村镇银行15家,占到了总数的51.7%。湖南省13个地市,1个自治州除怀化外其他地市自治州都已设立村镇银行,郴州和衡阳分别以5家和4家位居前两位。

湖南村镇银行发起行的性质和产权结构各不相同,有中资银行也有外资银行,有政策银行也有商业银行。如韶山光大村镇银行是湖南首家由股份制商业银行(光大银行)发起的;平江汇丰村镇银行是湖南省第一家由外资银行(汇丰银行)发起的;汨罗国开村镇银行是由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发起的。湖南省村镇银行的设立具有明显的批量化设立的特点,这些主导行以沪籍银行为主。在湖南省的29家村镇银行中,上海农商银行发起设立的12家村镇银行分别布局在宁乡县、醴陵市、双峰县、涟源市、长沙县、永兴县、衡阳县、桂阳县、澧县、临澧县、慈利县和石门县,每家资本金为5000万元,由上海农商银行控股51%,其他由法人和自然人参股。湖南是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设立村镇银行最多的省份。除了上海农商银行之外,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在湖南省先后发起设立了4家村镇银行。2009年,在湖南资兴发起设立了资兴浦发村镇银行;2012年09月,浦发银行在湖南批量设立茶陵、衡南、沅江和临武浦发村镇银行,4家湘籍浦发村镇银行注册资金共2亿元人民币,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出资占比为51%。

2.2 湖南村镇银行规模结构状况

从注册资本来看,29家村镇银行注册资本总额达人民币161000万元,平均注册资本额人民币5551.72万元,注册资本最低的为1000万元(1家),最高的为2亿元(1家),其次是1亿元(1家),其余的26家均为5000万元,注册资本规模在全国范围内居于中等水平。除资料不详的1家村镇银行之外,其他的村镇银行都是发起行绝对控股(至少占股为51%),其中汇丰银行投资的湖南平江汇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哈尔滨银行投资的株洲县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和耒阳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发起行100%控股(具体见表2)。

从业务经营范围来看,湖南村镇银行的业务经营范围基本涵盖了银行类金融机构业务。

较为充足的注册资本有助于村镇银行扩大单笔业务的规模,有利于加快经营发展,有助于更好地满足农村地区的金融需求,有助于村镇银行保持较高的抗风险能力,有助于村镇银行与农村区域的其他银行类金融机构相竞争。由于湖南村镇银行按照“低门槛、严监管;先试点、后推进”的原则,直面解决农户资金问题,激发农村金融市场活力,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进程,真正意义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3.湖南村镇银行发展面临的问题

课题组通过网络调查,及对JX村镇银行进行实地调查,发现湖南省辖内村镇银行设立时间较短,绝大多数没有设立分支机构,只有一个营业网点,服务范围有限,无法覆盖整个辖内区域的全部农户与中小企业,支农效果未完全显现,也一定程度限制了各类银行业务的拓展。湖南村镇银行发展面临以下问题:

3.1 宏观方面,政策瓶颈限制了业务发展

目前,湖南的村镇银行成立已有7年之久,发展现状良好,但增速缓慢,2012年湖南进入“批量扩张期”,且盈利能力较差,究其原因,国家对村镇银行的扶持政策不明确,尤其在税收减免、存款准备金率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始终不明朗。作为农业大省的湖南,高新农产业和龙头企业仍然比较少,因此虽然湖南现在已经成立了29家村镇银行,但是如果没有政府扶持,仅仅凭个人之力要获得高效益项目的支持难度很大。

3.2 微观方面,筹集资金困难

课题组成员调查湖南省JX村镇银行发现,该银行设立于农村贫困地区,虽具有一定的本土优势,但由于这些地区受地域自然条件和开放程度等限制,居民收入水平不高,农民和乡镇企业闲置资金有限,客观上制约了该村镇银行储蓄存款的增长。二是JX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成立的时间较短,社会各界对其缺乏了解,与国有商业银行、邮储银行、农信社相比,社会各界对其的认可程度大打折扣,有的甚至将其误视为“草根银行”。三是原桃江县“农村两会一部和一社(城市信用社)”被撤销的影响至今仍未消除,村镇银行树立品牌形象起步艰难,自身吸收存款难度较大。四是JX村镇银行作为法人机构,却只有一个营业网点,加之如上所述的现代化支付手段匮乏,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对农户和中小企业的吸引力。

湖南村镇银行还面临支付结算网络不畅、银行卡业务缺失、存款结构失调和信贷支农创新压力较大等困难。

4.对策与建议

4.1 国家应加强对村镇银行的扶持力度,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风险补偿机制

一是发挥税收政策的激励效应和调节作用。充分考虑到村镇银行发展期的实际困难,建议对村镇银行实行“全免‘三农’贷款营业税和所得税免征”的优惠政策,以缓解“三农”信贷高风险、高成本矛盾,更好地激励村镇银行面向“三农”、服务“三农”。二是建立财政补偿机制。建议地方政府从财政预算中拿出一定规模的资金,成立农户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专项用于补偿村镇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发放支农贷款时由于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原因形成的贷款损失,由财政提供资金给予涉农金融机构一定比例的补偿,并对农贷利息予以一定财政补贴。三是建立和完善政策农业保险制度。特别要开办多种形式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重点是健全农村房屋、畜禽等财产保险和农作物灾害保险体系。尝试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涉农企业、农户按一定比例分担保费和理赔费用,并给予一定税收优惠政策。这样,既可补偿农民因遭受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损失,调动农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积极性,又可补偿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部门发放农业贷款无法收回而形成的贷款损失,消除其后顾之忧。四是积极发展面向涉农中小企业和农户的抵押融资担保体系,缓解涉农贷款抵押、担保难问题。鼓励政府出资的各类信用担保机构积极拓展农村担保业务,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三农担保机构,建立担保基金,发展农村互作担保组织,并鼓励现有商业性担保机构开展农村担保业务,适度分散村镇银行信贷风险。探索建立农村土地使用权抵押、农村动产抵押登记制度,将农村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及农业机器设备、农用车、农产品和农产品交易合同等动产引入农村信贷实践。

4.2 努力拓展资金来源

一是根据再贷款管理的有关实施细则,村镇银行可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以解决其自筹资金困难与支农信贷需求旺盛的矛盾。二是建议地方政府借鉴外地经验,将财政国库资金、政策性补贴、涉农资金、社保基金等统一归口村镇银行办理业务,迅速壮大村镇银行的资金势力。三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向社会公众宣传设立村镇银行的意义和目的,介绍村镇银行开展的相关业务,正面引导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并认可村镇银行,引导社会公众将闲置资金存到村镇银行。四是在继续争取股东、当地政府支持的基础上,加大各项存款的营销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营销活动,重点在个人存款营销上下功夫,破解负债业务结构不合理、增速慢的问题。五是增设村镇银行分支机构,扩大服务半径。六是加快村镇银行基础设施建设,以现代化的手段和优质的服务吸引客户资金的流入。

参考文献:

[1]谌争勇.村镇银行发展面临的困境及对策——来自湖南省桃江建信村镇银行的调查与思考[J].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1).

[2]湖南银监局课题组.探寻村镇银行未来发展之路——基于现状评估下的湖南村镇银行发展模式选择[J].中国农村金融,2012(14).

[3]裴绍军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如何以创新促服务——以东丰诚信村镇银行为例[J].中国金融,2010(2).

[4]网站http://.cn/roll/20101203/01549047834.shtml.

项目来源:本文是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2010年度立项项目题《湖南村镇银行发展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0C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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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

[关键词]农民权益;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普惠金融

金融服务不仅有利于经济增长,而且有利于消除贫困,在金融体系发展比较好的国家,收入不平等以及贫穷的状况都有较快的改善。如果要使扩大金融服务渠道能够对穷人最有利的话,就要使金融服务的覆盖面不仅仅局限于为贫穷的家庭提供信贷,重要的是要将金融服务的覆盖面扩大到所有未被覆盖到的人。为弱势群体、弱势产业和弱势地区提供金融服务,即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或称为普惠金融,实质在于将保障农民的金融发展权成为一国重要的金融政策。据国家统计局预测,到2020年我国新农村建设新增资金需求总量为15万亿元左右。然而近年来的现实是,农村资金要素正在不可避免地大规模流出。“失血”严重的农村金融市场仅靠政策性“输血”恐怕难以真正强身健体,如何形成一套自身完备的“造血”机制就成了金融服务可获得性的关键。

一、金融服务可获得性的现状

农民获得金融服务对他们改善生活质量、提高住房条件、保障医疗和子女受教育有重大的影响。而我国社会成员获得金融服务的总体水平与西方发达国家有着很大的差距。更重要的是,我国弱势群体、弱势产业和弱势地区,主要是农民、农业和农村,与城市相比存在着很大的差距,金融服务供给状况相对于金融服务需求也有很大的差距,远远满足不了金融服务的需求,具体表现为:

(一)金融服务获得的成本较高

农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是很大的,但往往无从获得满足,造成融资难、投资难,获取金融服务的成本较高。;一是金融服务的定价过高,农民没有支付能力。农民获取贷款资金的瓶颈性制约因素是没有财产作为担保物获取所需的贷款。二是农民获取金融服务的便利程度较差。金融机构在农村设置的经营设施非常的少。据中国银监会的《中国银行业农村金融服务分布图集》,零金融机构乡镇数在2007年末为2868个,其中2645个在西部地区,占全国总数的80%。另外,有两个县(市)、8901个乡镇仅有1家金融机构,平均每万名农民拥有银行业金融机构1.54个,平均每万名农民拥有银行业金融服务人员15.89人。

(二)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难以得到满足

不同地区、从事不同农业的农民有不同的金融服务需求。农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不仅仅是对资金的需求,还包括农业保险、农产品期货等金融服务,但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的多元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远远得不到满足。以保险产品为例,农业保险的规模与农村经济对农业保险的需求不相称。我国的保险渗透率是2.7%,远不能满足我国农民对保险服务的需求,而发达国家英国的比例高达12.45%,美国亦达9.15%,日本和韩国也分别达到了10.54%和10.25%。①农产品期货的发展还存在着诸多障碍性制约因素。

(三)金融服务供给的歧视性待遇

我国城乡金融资源二元化造成了城市和农村的居民获得金融服务的非公正待遇,农民获得金融服务的水平差距加大。以人均贷款水平为例,县及县以下农村地区的人均贷款额在7700元左右,而城市的人均贷款额为3.5万元,即使是农村地区,东部、中部和西部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也呈现出不平衡发展。在贷款方面,西南和东部地区县域贷款增长最快,2007年末西南和东部地区县域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同比分别增长23.3%和19.6%,远远高于其他地区的增长速度。②

二、我国金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造成农民获取金融服务困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金融服务需求方面的原因,也有金融服务供给方面的原因。就金融监管的角度而言,金融服务可获得性监管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监管机构的治理问题

金融监管治理在国际学术界和监管实践中是一个较新的领域。监管治理是指监管部门为实现一定的经济和社会目标,通过各种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营造行使公共权力、制定和执行政策所依赖的良好制度环境和运行机制,以实现对社会公共事务的有效管理、整合和协调的持续互动过程。监管治理对于经济绩效以及政府在改善公民生活质量方面所做努力的效果,都至关重要。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金融法律的规定,我国金融监管的目标是维护金融业的安全与稳定,保护公众的利益和维持金融业秩序和公平竞争,并没有把为弱势群体、弱势地区、弱势产业提供金融服务作为法定目标之一。但在实践中,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等金融监管机关已经开展了建立普惠金融服务体系,保障金融服务可获得性的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如何把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纳入金融监管治理的范畴,成为金融监管的首要问题。

(二)金融机构的竞争问题

垄断的农村金融市场缺乏外部竞争压力,造成了金融机构对农民金融服务需求的“感应迟钝”,正常的服务主体关系发生错位,使农户金融服务需求难以得到及时足额满足。而美国8000多家银行类法人金融机构中,有5000多家是以社区为服务范围的社区性金融机构。1998年以来,国有商业银行市场化进程中从农村地区撤并了3万家以上的机构网点,其他的县域金融机构网点数在2004――2006年年均下降3.7%。与此相比,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数量明显不足,缺乏适度的竞争。

(三)审慎监管问题

我国金融机构在审慎监管问题上与金融市场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有很大的差距,尤其是根植于为农民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审慎监管直接影响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能力。为农民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的审慎监管应当不同于商业银行的监管标准,否则会增强农村金融机构的合规成本,不利于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性和可持续发展。

(四)金融机构提供服务的激励问题

在农村金融市场,为农民提供金融服务的盈利空间较小,而经营成本较大。商业金融机构往往会认为商业金融机构不应当在为农民提供金融时充当主要角色,为弱势群体提供金融服务是政府的职责,政府和公益机构应当在为农民提供金融服务时发挥关键作用。经营绩效较好的金融机构没有把农民作为主要的客户群,具有优秀经营业绩的金融机构往往把高端客户作为主要的服务对象,这些大中型银行在为农民提供金融服务时,采用与高收入群体相同的业务做法,这就把农民排除于服务对象之外,造成了金融排斥。

三、金融监管制度创新

(一)金融监管目标应当包含金融服务可获得性

把为农民提供金融服务、消除贫困作为金融监管的法定目标,有利于加强金融监管机关的问责性,让金融监管机关就其监管行为对被监管的金融机构和农民负责,使金融监管机关遵守较高的监管和绩效标准,提高监管效率和有效性,更好地实现农民金融服务可获得性的目标。

(二)实行激励监管原则

对农村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市场化和政策扶持相结合的监管原则,以市场化为导向,以政策扶持为支撑,健全和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和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内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农民获得金融服务的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农村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的动力和能力。因此,应当以充分调动农村金融机构为农民提供金融服务的积极性为目标,采取一系列激励监管措施。美国《社区再投资法案》提供了经验借鉴。该法案明确规定,参加保险的联邦银行和存款机构有义务帮助支持其吸存业务所在社区的信贷和服务便利。为了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执行该法,《社区再投资法》采取了两条最主要的措施:一是监管机构定期将各金融机构满足其所在社区信贷需求的记录公之于众;二是监管机构在评估各金融机构申请联邦特许,向存款保险公司申请存款保险、申请总行迁移或建立和迁移分支机构、申请收购其他机构时,都要首先考虑该机构执行该法的业绩,决定批准与否。在《社区再投资法》的推动下,激励了商业银行将资金投向社区,对社区居民的资金需求得到满足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实行分类监管和风险监管方法

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有效的金融监管支持,特别是针对不同层次的金融机构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和保障机制。分类监管针对不同类型的农村金融机构、不同品种的金融服务,以及不同的农村金融服务市场和人口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在监管费征收、最低注册资本、存款准备金、资本充足率、股权结构、利率和经营范围方面采取与商业银行不同的监管要求,并且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小额贷款公司等农村金融机构采取的监管要求也不完全相同,体现了分类监管的要求。风险为本的监管着重于被监管金融机构识别、控制和管理风险能力,而非金融风险本身。监管方法转变的原因在于金融机构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的复杂程度和速度加剧,从而外部以服务和产品为基础的合规监管的可信度越来越低。在风险为本的监管方式下,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程序,满足一系列风险管理程序标准,特别是独立的风险控制和审计机构以及有效的风险报告系统。菲律宾已经成功的对微型金融机构采取了风险为本的监管方法,可资借鉴。

(四)市场准入

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经营网点和从业人员的减少造成了农民获得金融服务的需求很难得到满足。在金融机构体系中,大型商业银行是必要的,而中小金融机构是金融服务供给的生力军。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缺乏的是贴近农民需求的中小金融机构,特别缺少根植于农村的微型金融组织。因此,放松农村金融市场准入制度,培育和发展农村金融机构成为重要的监管措施。在市场准入方面,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入条件比商业银行的条件宽松。宽松的市场准入条件有利于提高金融服务的供给能力,但是目前仍然不能满足农民金融服务的需求。至2008年10月,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只有77家开业。在市场准入方面还可以引入外国投资者。国外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有利于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性提高,增强金融机构的可持续性发展。可以借鉴柬埔寨、蒙古的经验做法,允许国外金融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增强为农民提供金融服务的市场组织能力。

(五)审慎监管

目前我国对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采取与商业银行相同的监管标准,要求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并且对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还要求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在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要求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2%,但没有对资本充足率做出明确要求。尽管如此,对农村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的要求还是过高。审慎监管的目的在于防止个别金融机构出现问题导致系统性风险的发生。由于微型金融机构社区性的服务特点,微型金融机构不同于大中型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要求,应当采取与商业银行不同的资本充足率要求。金融监管机关根据农村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于广大的农民,因此,金融服务数额小、服务对象分散要求农村金融机构在风险集中度中不同于服务于高端客户的商业银行。在现行监管制度中,仅对农村资金互助社和村镇银行有明确的规定,而对其他农村金融机构缺乏规定。至2007年末,在金融机构发放涉农贷款余额中,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占比为34.1%,仅低于国有商业银行占比2.1%。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风险集中度进行规定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研究表明,发放小额贷款的银行需要提取相对更多的准备金以能弥补预期损失,对贷款收取的利率比商业银行的大额业务要高。根据现行规定,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其他农村金融机构没有规定。由于微型金融机构融资的特殊性,在流动性监管上也不同于商业银行的要求。

四、金融监管的经济政策支持和金融技术法律保障

金融监管须在良好的外部经济环境下才能得到有效的实施。就金融服务可获得性的监管环境而言,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等经济政策,以及金融技术法律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条件。

(一)经济政策支持

根据农业贷款的高成本、高风险和低收益特点,对提供农业贷款、农村保险服务的金融机构或者贷款(投保)对象提供财政贴息、保险补贴等方式的合理补偿,可以有效地促进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但是补贴必须适当。如果补贴不当会起到负面效应,具体表现为补贴由于缺乏透明度导致道德风险增加,造成财政负担过高、财政资金浪费,也会造成补贴俘获。在国外的补贴实践中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因此,设计适宜的补贴政策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货币政策的支持。货币政策支持体系主要包括差异性存款准备金政策、支农再贷款政策和农村利率市场化改革。为了金融机构更好地为农民提供金融服务,可以依据一定的风险程度和经营业绩对同种类的金融机构实行差别化的存款准备金率。截至2008年6月末,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执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17.5%,农村合作银行执行16.5%,农村信用社执行15%。其中,对涉农贷款比例较高、资产规模较小的1379家县(市)农村信用社执行12%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比一般商业银行低5.5个百分点。支农再贷款对支持农村信用社提高资金实力、引导信贷资金投向、扩大农户贷款和缓解农民贷款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加强对支农再贷款额度的地区间调剂。2003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加快了农

村地区利率市场化的改革进程。利率的逐步放开,有利于农村金融机构根据成本覆盖风险原则,合理定价,实现自身财务可持续发展,增强服务农民的能力。如果利用行政手段压低利率,对商业性金融具有排挤效应,会减少农村的信贷供给。同时,低利率信贷成为稀缺资源反而会增加道德风险,而使普通农民没有机会获得贷款。

(二)金融技术法律的保障

电子金融的发展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和保障。制定专门的法律可以促进现代金融技术的发展,对ATN、互联网、手机金融、网络金融等电子金融业务进行规范,以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面。我国目前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电子金融业务覆盖面较低和制度。依据世界银行的报告,我国ATN地域覆盖率为每1000平方千米5.25个,每10万人拥有3.8个ATM。而英国ATN地域覆盖率为每1000平方千米104.46个,每10万人拥有42.45个ATM。美国分别为38.43和120.94。③我国的金融技术基础设施还处于薄弱环节,专门的法律制度仅存在于中国银监会于2006年制定的《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其他电子金融业务法律制度为空白,即使在《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规定中也存在着电子银行业务发展的制度。具体表现为,一是市场准入门槛过高。电子金融与传统金融业务比较而言风险更高,为了达到管理风险要求,金融机构开展电子银行业务须满足更高的标准和条件,还需要履行繁琐的审批和报告程序,无疑会增加金融机构的合规成本,往往会把微型金融机构排除在电子银行业务之外。二是审慎监管增加金融机构的合规成本。该办法要求金融机构针对传统业务风险制定的审慎性风险管理原则和措施,同样适用于电子银行业务。金融机构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环境和运行方式的变化,对原有风险管理制度、规则和程序可以进行必要的和适当的修正。如果微型金融机构遵守和商业银行相同的电子银行业务审慎监管要求,其审慎监管成本会严重影响金融服务的供给能力。因此,应当针对普惠电子金融的特殊性制定专门的法律以保障农民金融服务的权益。

注释:

①统计数据截至2005年12月。数据来源于亚洲开发银行于2007年10月的特别研究报告《低收入家庭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国际经验、改进措施和未来》第8页,本报告由Nimal A.Feraando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