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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收益法

时间:2023-06-30 17:22:4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无形资产收益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无形资产收益法

第1篇

关键词:非市场类无形资产;价值评估;评估方法

一、 引言

无形资产作为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份,在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就已备受关注,人们从无形资产评估方法、评估理论、评估风险、规范和管理等不同的角度对无形资产价值评估进行了研究,并取得了不少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毫无疑问,企业发展至今,传统的无形资产价值构成要素(如专利权、专营权、专有技术、著作权、商标权和土地使用权)已经无法正确地反映为企业带来竞争优势和获取超额利益的优势了,人们更加关注的是知识资本范畴的无形资产价值构成要素,且主要有8类,详见表1。

鉴此,本文将企业无形资产按其内容分为二大类:一是市场类无形资产。即通过客户关系、竞争地位和合作伙伴表现出来的、为企业带来超额利润的无形资产。这类无形资产的价值主要受市场因素的左右,不是企业自己能够控制的;二是非市场类无形资产。即通过员工能力、信息管理、工艺流程、产品/服务和技术更新表现出来的、为企业带来超额利润的无形资产。这类无形资产的价值主要受企业自身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由企业自己控制,有时候工艺流程、产品/服务和技术更新也能通过专利(专有)技术表现出来。

目前,除专利(专有)技术外,专门研究的企业非市场类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成果不多,文献对不可辨认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方法进行了探讨,其中包括部分非市场类无形资产,文献对人力资源评估方法进行了分析,文献则对技术型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方法展开了研究。由于企业非市场类无形资产呈现出可控性、未来价值的不确定性和附属性等特点,本文提出以cia法和ahp法作为主要计算工具,运用收益法来对企业非市场类无形资产价值进行评估。

二、 运用cia法测算无形资产对企业超额收益的贡献

cia(calculated intangible value)法是美国伊利诺斯州nci研究所提出来的一种评价企业无形资产价值的方法,其基本思路是:企业无形资产是企业运用其有形资产获取超额收益的来源,可通过对企业超额收益的资本化计算无形资产价值。它以企业所在行业的有形资产收益率为基础,将企业收益中超出行业平均有形资产收益的那部分视作无形资产所创造的经济利润。由于这种方法采用企业通过审计的会计报表上的数据进行计算,所以具有相对较强的客观性和可操作性。

所谓超额收益,主要是指在其他条件均保持行业平均水平的前提下,由于无形资产的存在而使得企业获得的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收益。

当然,在评估业务中,要对基准日无形资产价值进行评估,为保证无形资产价值的完整性,则需要对未来若干年(即预测期,一般选为5年或更长)无形资产所贡献的收益进行预测,然后采用合适的折现率将其折现到基准日,那么,此时就需要根据基准日前若干年(为使评估结果更加具备客观性通常不少于3年)收入和成本费用(或净利润)的情况来预测企业未来若干年的净利润,这些评估参数(如收益、成本、折现率等)的确定对企业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结果的合理性至关重要。

在考察整体无形资产对净利润的贡献时,根据“等量资本获取等量利润”的基本原则,采用资本利润率的原理予以计量,计算企业可实现的超额收益,从而确认无形资产对净利润的贡献。

计算预测期内各年的超额收益,可采用的基本计量方法为:

超额收益=净资产价值×(预测净资产收益率一行业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预测净利润-净资产价值×行业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 运用ahp法测算非市场类无形资产对无形资产贡献的权重

采用层次分析法(简称ahp法)对各无形资产的贡献进行划分,确定企业非市场类无形资产各要素的权重。

1. 构建模型。将确定不同无形资产在组合无形资产价值中的权重作为ahp法的总目标,而其中各种不同类型的无形资产应作为方案层的各个不同要素。由于各种不同类型的无形资产对超额收益产生的作用不同,贡献大小不一样,因此将超额收益产生的各种原因(在业绩分析中可以确定)作为准则层的诸元素。分清了ahp法中的三个层次(问题复杂的还可以将准则层分若干子层次),就可以在相邻层次各要素间建立联系。这一点可以依据一般经济活动的逻辑规律或咨询被评估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做到。下层次对上一层次某一因素,即各种类型无形资产对超额收益产生的原因,有贡献的用连线联结起来的,无贡献的不划连线。至此,完成了ahp法层次递层结构模型的构造,称为组合无形资产分析结构图(如图1所示)。

说明:

a层:进行层次分析的总目标,在已确定出组合无形资产形成的超额收益中,分析求出各种无形资产在超额收益中的贡献份额或权重;

c层:准则层,即如何权衡或区分无形资产带来超额收益的评价标准,根据复杂程度,可分为若干子标准层;

p层:方案层,排列出组合无形资产所包含的各种类型不同无形资产。

2. 设计调查表。模型完成后,设计出反映层次间各要素相互关系的比较判断矩阵调查表,邀请有关专家和企业内部不同管理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一般要有技术、销售、财务、生产部门负责人及全面掌握情况的领导参加),向他们讲清调查意图及标度方法,并给予示范。请他们根据历史业绩、现行结构、未来预期和各种因素,凭自己的经验和判断填写调查表。一般不要求当场完成,让他们回去消化后独立认真填写。

调查表收回后由有经验的评估人员综合整理出符合要求的比较判断矩阵,进行层次单排序、总排序计算及一致性检验,所有计算通过一致性检验,若可接受通过,得到的方案层总排序权值即为各种不同无形资产在组合无形资产评估价值中的权重数,可用作对组合无形资产的价值分割。

3. 调查表的整理和计算。调查表收集后,根据判断矩阵的对称性补充完整,即得出比较判断矩阵,并进行排序计算,即计算判断矩阵的最大特征根及其对应的特征向量,并将结果代入递阶层次矩阵结构模型,得出各无形资产的贡献的权重。

四、 实例分析

广东a企业因资产转让要对其非市场类无形资产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7月,现运用收益法,借助于cia法和ahp法进行评估,具体评估过程如下:

1. 确定无形资产构成要素。根据a企业本身情况及其所处的行业特点,通过向企业各部门人员了解,进行业绩及结构分析,可将无形资产贡献进一步细分为市场类无形资产(由分销渠道和品牌二要素组成)以及非市场类无形资产(由专利(专有)技术、信息管理和员工能力组成)。

2. 计算净利润。通过对2006年~2009年7月a企业会计报表中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的分析,测算出其未来5年的预测净利润。

3. 计算超额收益。共分为3个步骤:

第一步,计算净资产价值。根据对a企业的分析,在资本结构不变的假设条件下,a企业经营净资产的增长率与业务收入增长率的关系确定为0.75,以此确定预测年份净资产规模的模拟变化情况。

第二步,计算行业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行业公布的信息,剔除所得税因素,得到预测期的行业平均净资产利润(税前)率为16.10%。

第三步,计算超额收益。根据公式(1),即可计算出超额收益,现假设为人民币1 000万元。

4. 测算非市场类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的比重。经分析,直接为a企业带来超额收益的因素是价格优势、成本及其他节约、销售增长及竞争力。采用ahp法进行分割,建立如图2所示的a企业无形资产层次分析结构图。

运用ahp法计算之后,得到最终计算结果如表2所示。

即在无形资产超额收益中,广东a企业的非市场类无形资产专利(专有)技术、的权重最大,且为38.59%,信息管理与员工能力为17.2%,而市场类无形资产中品牌、分销渠道占的权重分别是30.21%、14.00%。

可见,a企业非市场类无形资产价值在a企业无形资产价值中所占的比重比其市场类无形资产的价值要高13.36%。

5. 计算非市场类无形资产价值。将企业无形资产超额收益与非市场类无形资产对无形资产贡献的权重相乘,就得到了所要求的非市场类无形资产价值。由于a企业的超额收益为人民币1 000万元,所以其非市场类无形资产的价值为566.8万元,其中专利(专有)技术价值为385.9万元,信息管理与员工能力为172万元。

五、 结论

第2篇

【关键词】无形资产评估;现值;收益法:差额法

一、无形资产评估概述

1.无形资产评估

我国《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2008)中指出,无形资产是指受特定主体所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这里指出了无形资产的特性:无实体性、垄断性、收益性、不确定性。

而无形资产评估就是基于某一特定的日的,遵循一定的标准,运用适当的方法,通过对相关因素的分析,在未来某一时点(评估基准日)对无形资产的价值做出评估。

2.无形资产评估的前提和对象

无形资产是不具有实物形态的,其价值处于时刻变化之中的,评估时需要以基本假设为前提,保证评估结果的科学合理性。根据无形资产的特性,当前在经济环境中比较适用的基本假设有公开市场假设和继续使用假设。

在有了评估的前提下,那么在什么样的情形下才会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两种情况下会发生无形资产评估业务:一是无形资产的拥有者或控制者将无形资产的部分或全部产权进行转让交易或对外投资,这种情况下评估程序一般比较简单,无需对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行剥离;二是企业整体或部分产权发生变动时,例如破产重组、股份改制、并购等,这种情况下的评估程序一般比较复杂。

二、无形资产评估的必要性

1.现代化市场发展的需要

随着现代化市场的发展,人们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同时伴随着因无形资产产生的侵权案例也日益增多。为了有效的妥善解决此类问题,就需要一个具体权威的评估性准则来制衡人们的行为。因此建立一个公正的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体系是十分必要的。

2.防范资产流失

随着企业股份制改、合作、兼并不断发生,无形资产的价值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也日益凸显。如果企业还未意识到无形资产价值的重要性,也没有对其进行有效的防范保护,那么其他企业就很容易侵占利用该项无形资产,从而造成企业资产流失,损害企业整体价值。因此科学合理的对无形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可以使企业对自身价值充分认识,同时可以防范企业资产流失,避免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企业发展的需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逐渐加快,企业若想从同行业中脱颖而出,就不能再像以前一样仅仅注重有形资产的开发利用。而注重无形资产的价值不仅能够使企业更好的适应宏观经济环境发展的需要,从而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同时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和评估结果整合企业的资产,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

三、收益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的运用

1.收益法的原理

我国财政部颁布的《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规定了无形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包括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日前,收益法是评估无形资产较为常用的方法。收益法就是借助一定的折现率将无形资产产生的预期收益折算成现值,从而确定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的基本假设前提是转让或投资能够为拥有者或控制者带来超额利润或是垄断利润。

2.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的方法

(1)直接估算法

该方法适用工单项无形资产的评估,其产生的新增效益能够单独计算,则可以通过无形资产使用前后的收益变化情况对比分析,确定无形资产产生的新增收益。根据无形资产附着性的特性,大多数情况下是无法单独计算某一项无形资产所产生的新增效益,那么就无法使用直接估算法计算无形资产的价值。

(2)间接估算法

无形资产通常是需要附着于有形资产及其他无形资产才能发挥其同有的功能,因此剥离出某一项无形资产的可操作性很低。那么就需要运用间接估算法来确定无形资产的预期收益。

(3)分成率法 运用分成率法确定无形资产创造的超额收益,是国际技术贸易中常采用的一种方法。分成的基数一般为销售收入和销售利润。虽然在理论上讲,销售收入分成率本身很难看出转让价格是否合理,而销售利润分成率则可以加以判断。但是在实践操作过程中,销售收入分成率较为普遍,主要因为销售收入的客观性较强,而销售利润不易控制和核实。因此在实践操作过程中一般较少使用销售利润作为分成基数。当然,具体情况还需要具体分析。

(4)差额法

所谓差额法就是指将无形资产产生的综合收益与行业平均水平进行比较,再将其获利能力量化的一种方法。采用差额法时企业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应当比同行业平均盈利水平要高。评估程序一般为:一是对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无形资产的产品进行盈利分析;二是分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资产占用情况;三是对行业平均资产收益率等数据进行收集。

“差额法”基本公式如下:

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收益=经营利润一资产总额×行业平均资产收益率

注意:此公式计算的是无形资产未来预期收益,还需要借助折现率折算成当前时点的价值,这才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价值。

四、结语

当然无形资产的价值是无法真正运用几个数据就能够准确量化的,它的内涵已经远远超出了它外在的含义。因此评估无形资产价值时,还需要根据无形资产特有的性质,结合实际情况,考虑相关影响因素,以期得出最为合理准确的评估结果,使无形资产的价值在企业生产活动中得到充分发挥。

参考文献:

[1]李正伟.浅谈收益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应用[J].财会通讯,2013(02)

[2]吴军,张斌.收益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应用[J].财会通讯,2nn9(11)

第3篇

【关键词】 无形资产; 存在性; 收益性; 风险性; 质量评价

纵观无形资产领域的研究不难发现,迄今为止对无形资产的定义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但是随着经济时代的到来,无形资产正在替代有形资产成为企业价值创造的主要驱动要素,这一事实已经无需争论。无形资产的数量与质量决定着企业的短期经营和长期发展,决定着企业的兴衰成败。传统的无形资产会计研究主要集中在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报告和信息披露,重点关注的是无形资产的数量,而对无形资产质量的研究却很少见。

一、文献综述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外学者对资产质量的研究主要集中于银行资产质量与信贷风险、规模经济;企业资产质量与生产效率等之间关系的研究。Harris和Raviv(1990)应用债务缓和模型(简称HR模型)研究了公司质量决定其资本结构,并最终影响企业价值。Bernstein(1996)对银行资产质量与规模经济进行了研究,研究发现贷款质量对银行成本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资产质量研究在我国起步较晚,在资产质量理论方面国内学者对资产质量的概念和特征作了一定的分析。如干胜道、王生兵认为,资产质量是企业资产盈利性、变现性和周转能力的综合体现。张新民认为,资产质量是特定资产在企业管理过程中满足企业对其预期期望的质量,具体表现为变现质量、单独增值质量、被利用质量、与其他资产组合增值的质量等方面。同时指出,对资产质量的分析要强调资产的相对有用性。企业所处时期不同、环境不同,资产的质量就不同。在实证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K值(k=|调整后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检验和企业盈利能力、企业成长性或企业价值同资产质量的关系方面(宋献中、高志文,2001;李嘉明、李松敏,2005等)。

可见,近年来,国内外的学者开始研究资产质量问题,但专门针对无形资产的质量研究几乎没有。本文在借鉴前人无形资产研究以及资产质量研究的成果的基础上,试图找到企业无形资产质量评价的思路和方法。

二、无形资产的概念和种类

关于无形资产的概念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在此不一一列举。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美国巴鲁・列弗教授(2003)的观点,他认为无形资产是一种对未来收益没有实物形态或非财务性的要求权,比如:专利、商标或一种特殊的可以节约成本的组织机构(互联网基础上的供应链),并指出,“无形资产、知识资本和智力资本这几个词是可以相互替换的。一般,会计学的文献中使用无形资产的概念,经济学家使用知识资本的概念,管理学和法律学书中使用智力资本的概念。尽管在不同领域中对无形资产的称呼不尽相同,但是这些概念所指的本质涵义是相同的,都是对未来收益的非实物形态的要求权。巴鲁・列弗教授定义的无形资产可谓是广义无形资产,也是企业确实存在的无形资产,但由于会计确认及计量方法的局限性导致广义无形资产中的很多无形资产种类没有纳入会计核算系统。比如《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无形资产》对无形资产的定义为:“无形资产指为用于商品或劳务的生产或供应、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资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和土地使用权。我国会计准则的定义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定义都将商誉从无形资产中分离出来单独讨论,都强调了可辨认性和可控制性这两个约束条件,也就是将所有不可辨认、不可控制的无形资产都排除在外了。显然广义上的无形资产比会计中的无形资产的概念外延大得多。笔者先把研究范围集中在会计意义上的无形资产的质量评价,或称狭义无形资产。在后续的研究中进一步扩大研究范围。

三、无形资产的基本质量特征

无形资产的质量特征既具有资产质量特征的某些共性,也有其特有的质量特征。

(一)无形资产首要质量特征――存在性

由于无形资产是看不见摸不着,不具有实物形态的资产,这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经济资源是否存在是决定其资产质量的首要特征,如果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无形资产是客观存在的也就应该有价值。我们在关注无形资产的存在性质量特征时主要考察会计报表上列示的无形资产价值是否真实、是否充分,有无账外无形资产的可能性。

影响无形资产真实性的主要是虚构无形资产。虚构无形资产从何而来?无形资产的三种来源以及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和公开市场价格的特性,都为虚构无形资产大开方便之门。股东投入时虚构资产。很多企业的实收资本构成中,存在比例很高的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出于增加出资额的目的,部分股东投入时通过高估无形资产,甚至将根本不存在的或与公司经营无关的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导致股东投入时就产生无形资产的出资不实。1.外购时虚构资产。通过外购来虚构无形资产,往往是出于利润舞弊的原因,将虚构的利润固化在无形资产,比其他有形资产更具有隐蔽性。比如,将费用支出包装成购买无形资产,将虚构的收入转移至购买的无形资产等。2.内部开发支出虚构资产。新准则允许将公司内部开发支出资本化,为部分企业“制造”业绩大开方便之门。部分企业虚构开发项目,有意混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任意放大资本化的支出范围,通过资本化来虚构无形资产,可以轻松达到提升当期利润的目的。

无形资产的存在性特征首先要求报表上揭示的无形资产是客观真实的,不是虚构的。在此基础上还应关注无形资产价值披露的充分性。按照目前的《企业会计准则》,我们在报表上看到的“无形资产”和“研发支出”披露的应该是由股东投入、企业外购的无形资产以及已经成功的开发支出。与自创无形资产关系密切的研究支出和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开发支出全部计入了期间费用。这样的会计处理很可能会导致账外无形资产的形成,因为研究与开发支出的会计处理并不能影响自创无形资产的成功与否。长期以来,重视研究与开发的企业就存在多项已开发成功的自创无形资产无法在资产负债表上体现出来的问题。因此对无形资产进行质量分析时,应当考虑账内无形资产的真实性、充分性以及账外无形资产存在的可能性。

(二)无形资产根本质量特征――收益性

无形资产收益性强调资产在持有和使用过程中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能力。根据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的定义可知,企业拥有或控制资产的本质目的就是要获得经济利益的流入,这种经济利益的流入既可以表现为企业利润的增加,也可以表现为现金流量的增加。资产的收益能力越强,资产质量就越高。优质的资产是良好收益的必要条件,而良好收益是高质量资产的外在表现。因此收益性是资产质量特征的共性表现,也是无形资产的根本质量特征。资产的收益性不仅包括资产的收益能力,还包括资产的收益方式。资产的收益能力可以用统一的货币形式计量,但每种资产获取收益的方式可以互不相同。无形资产的收益实现方式和有形资产不同。对于一项专有技术企业可以利用它的先进性和有用性为企业带来超额价值,但必须和企业的有形资产一起来创造价值,也就是说无形资产本身无法直接为企业创造财富,必须依附于直接或间接的物质载体才能表现出其内在的价值。无形资产在企业整体资产的运用中起到胶合剂和催化剂的作用,它和其他资产组合在一起为企业创造价值,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

(三)无形资产不可忽视的质量特征――风险性

无形资产的风险性就是指它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流入时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风险和收益是伴随而生的,在考察资产收益性的同时还要考察其风险性。虽然有形资产在创造价值期间也可能有不确定性,但是这种变化的发生频率、变化幅度和把握的难易程度都与无形资产的不确定性有非常大的差异。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相比,风险性更大。在评价其质量的时候,不能忽视这一重要的质量特征。对于无形资产所具有的不确定性,预测难度大,受主观判断和未来收益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较大。如无形资产与其相配套的资产有一定的要求,加上企业处于复杂多变的环境当中,随着科技和社会的不断进步,无形资产所面临的环境更是错综复杂、变化万千。所以对无形资产不确定性预测水平的要求高,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影响因素。无形资产未来的不确定性直接影响到无形资产的质量,使得收益的实现带有极大风险。因此,在评价无形资产质量时,要对其风险性进行评价。

四、评价无形资产质量的三个维度及方法

(一)单项或分类无形资产质量评价

为什么要对单项无形资产或每一类的无形资产单独进行质量评价呢?笔者认为基于上述无形资产的基本质量特征,即便是会计意义上的几种无形资产,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在存在性、收益性、和风险性这三方面的表现也是有明显差异的。如内部研发的非专利技术很容易被虚构或披露不充分。有实证研究表明(郭敏,2008),在会计上已确认无形资产的几种无形资产中,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等技术类无形资产对主营业务利润表现出正的影响,而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使用权类无形资产表现出负的影响。这一研究表明不同种类的无形资产收益性是有差异的。不同种类的无形资产风险产生的原因不同,风险的大小也不相同。如有的是因为市场竞争、新技术的发展更新产生的风险,有的是因为替代品的出现产生的风险,还有的是因为法律规定的不完善以及宏观政策的变动产生的风险。因此在评价企业无形资产质量时首先要注意单项资产或者分类资产在上述三个基本质量特征中表现出来的差异,逐项、逐类进行评价。

在进行单项或分类无形资产质量评价时可以采用会计上的计量方法,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来考察它的存在性。用实证研究的方法来考察每一类无形资产与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核心利润的价值相关性。用风险评估技术和方法来评估每一类无形资产的风险大小。目前在这些方面的研究都有一定的进展和成果。

(二)无形资产整体质量评价

在实践中经常会看到,两家企业有形资产的规模相差无几,但创造出的价值增值却差别很大,究其原因主要是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利润,当然这里面可能会包括还没有被会计确认的无形资产。因此有必要关注企业无形资产整体对企业的价值贡献,来评价无形资产整体的质量。

采用CIV(Calculated Intangible Value)法来对无形资产的整体质量进行评价。该方法是由美国伊利诺斯州的NCI研究所提出的一种计量企业无形资产的方法。该方法的基本思想是:企业无形资产是企业运用其有形资产获取超额收益的来源,可以通过对企业超额收益的资本化来计算无形资产的价值。该方法以企业所在行业的有形资产收益率为基础,将企业收益中超出行业平均有形资产收益的那部分视为无形资产所创造的经济利润。该方法的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第一步:计算企业过去三年平均税前收益。

第二步:计算企业连续三年年末有形资产平均值。

第三步:用企业平均税前收益除以平均有形资产得到有形资产回报率(ROA)。

第四步:计算同时期同行业的平均ROA。

第五步:用行业平均ROA乘以企业平均有形资产,再从税前收益中减去该乘积,得到的结果就是该企业资产比同行业其他企业多出来的超额回报值。

第六步:计算三年平均实际所得税率并乘以超额回报,再从超额回报原值中减去这一乘积得到税后超额回报值――即无形资产所产生的价值。

第七步:计算第六步结果的净现值。即用其除以合适的贴现率,这样就得到了无形资产创造的超额价值,而这个价值从未出现在资产负债表里。

CIV法是一种测算企业运用其无形资产创造超额价值能力大小的方法,可以借鉴这种方法来评价无形资产整体质量的高低,创造超额价值越大的企业,其无形资产的整体质量较高。如果超额价值较小甚至是负数则其无形资产的质量较低。

(三)无形资产与其他资产组合的资产组的质量评价

前面在论述无形资产的收益性质量特征时曾经指出无形资产必须和其他有形资产组合在一起为企业创造价值。可以把企业的资产总体看成是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组合在一起的资产组,评价这一资产组质量的高低。

对于由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组成的企业资产组的质量评价,可以借用托宾Q值的大小来判断。托宾Q值的大小常被用来反映上市公司的业绩以及成长性。托宾Q值越大,上市公司的业绩越好,成长潜力就越大。托宾Q值等于上市公司资本的市场价值与总资产重置成本之间的比值,资本的市场价值包括公司股票市值和债务资本市场价值,债务资本市场价值不容易取得时也可以用账面价值取代。总资产的重置成本是指今天要用多少钱才能买下所有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即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的重置成本总和。其计算公式为:

当托宾Q值大于1时,说明企业的无形资产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的市场价值高于其重置成本,托宾Q值越大,说明其资产组的市场价值越高,资产组的质量也就越高。

五、结论与不足

在知识经济时代的今天,无形资产对企业的价值贡献越来越大。无形资产的数量与质量共同决定着其创造超额收益能力的大小。无形资产的存在性、收益性和风险性三个基本质量特征既有资产质量特征的共性,也有其特性。本文基于无形资产的基本质量特征,试从三个不同的维度采用不同的方法对无形资产的质量进行评价。本研究的不足之处是尚未对广义无形资产范围内的无形资产种类进行全面研究,对无形资产的风险性评价有待进一步深入和量化。上述评价方法能否有效地评价无形资产的质量,还需要实证研究的证实。

【参考文献】

[1] 干胜道,王生兵.试论企业资产质量优化与评价[J].四川大学学报,2000(5).

[2] 张新民.财务报表分析[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3] 钱爱民,张新民.经营性资产:概念界定与质量评价[J].会计研究,2009(8).

[4] 李嘉明,李松敏.我国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与企业绩效的实证研究[J].经济问题探索,2005(4).

[5] 巴鲁・列弗.无形资产――管理、计量和呈报[M].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3.

第4篇

[关键词]无形资产;转让定价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2095-3283(2015)12-0155-03

一、OECD《无形资产转让定价指引》的相关内容介绍

无形资产转让定价行动计划是从全球价值链分析和价值贡献的角度,研究无形资产对企业盈利的贡献及利润归属,以解决税收收入与实际经济活动相分离的问题。

在《无形资产转让定价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中,无形资产被界定为既不是实物资产,也不是金融资产,它可被企业拥有或者控制以用于商业活动,而且该种资产的使用或者转让如果发生在可比的独立交易的情况下是需要得到补偿的。这一表述完全不同于会计领域和法律领域中对无形资产的定义。与转让定价领域中传统的以列举法定义的无形资产相比,《指引》中的无形资产定义包含更为宽泛的范围,不以是否可获得法律、合约或者其他形式的保护以及能否独立转让作为辨别转让定价领域中无形资产的前提和条件。

针对当前无形资产利润收益归属分析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指引》提出了以下分析步骤:根据法律安排的约定和条件确定无形资产的法定所有人;通过功能分析,确定在开发、提升、维护和保护以及利用无形资产的过程中执行职能、使用资产并承担风险的企业;通过详细的功能分析,确定各方行为是否与相关法律安排中关于无形资产所有权的条款相一致;根据相关文件和合同中规定的无形资产法定所有权,并根据职能、资产、风险及其他价值贡献因素所创造的有关贡献,确认与开发、提升、维护、保护以及利用无形资产相关的受控交易;在可能的情况下,为这些受控交易确定与各方所创造的贡献相符的独立交易价格。其中,确定无形资产的法定所有人是整个分析的起始步骤,但这只能作为在各关联方之间确定无形资产收益归属时的一个参考。《指引》认为需进一步分析各关联方在无形资产的开发、提升、维护、保护以及利用过程中所执行的职能、使用的资产和承担的风险,及对无形资产价值创造所做出的贡献来确定无形资产收益在各方之间的分配和归属,而不能仅根据法定所有权来决定收益权归属。无形资产收益最终是否归属于法定所有人并非绝对的,这既取决于法定所有人为无形资产预期价值的创造所做出的贡献,又取决于跨国企业集团内其他企业为无形资产预期价值的创造所做出的贡献以及贡献的大小。

从上述内容分析可以看出,当前无形资产转让定价领域的发展趋势主要体现为,一方面对无形资产的定义做了更为宽泛的界定;另一方面,是在判断和确认无形资产的收益归属时,将辨别和确认无形资产的法律所有权作为初始起点、以对无形资产价值创造是否做出贡献以及所做出贡献的性质和程度为评判的基础性标准、以关联交易的经济实质优先于法律、合同安排为指导原则。

二、我国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相关税收法规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特别纳税调整办法》明确了无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包括土地使用权、版权(著作权)、专利、商标、客户名单、营销渠道、牌号、商业秘密和专有技术等特许权,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或实用新型等工业产权的所有权转让和使用权的提供业务。可见,我国现行税法中采用特征叙述和类型列举相结合的方式对无形资产进行了定义。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交易净利润法、利润分割法以及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合理方法进行调整。《特别纳税调整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可以适用于无形资产转让和使用的转让定价方法包括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和交易净利润法;在对无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进行可比性分析时要考虑无形资产类别、用途、适用行业、预期收益以及无形资产的开发投资、转让条件、独占程度、受有关国家法律保护的程度及期限、受让成本和费用、功能风险情况和可替代性等。

现行税法还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可以达成成本分摊协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对共同发生的成本进行分摊。成本分摊协议的各参与方对开发、受让的无形资产享有受益权,并承担相应的活动成本,关联方承担的成本应与非关联方在可比条件下为获得前述受益权而支付的成本相一致。成本分摊协议的各参与方使用成本分摊协议所开发或受让的无形资产不需另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的转让定价管理,国家税务总局于2015年3月18日了16号公告,规定企业因使用境外关联方提供的技术、品牌等无形资产而需向境外关联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应当通过分析关联各方在该无形资产的开发、价值提升、维护、保护、应用和推广中履行的功能、投入的资产及承担的风险,考虑和判定关联各方对该无形资产价值创造的贡献程度,以确定各自应当享有的经济利益,并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企业是否应当向境外关联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以及应当支付多少特许权使用费。企业向仅拥有无形资产法律所有权而未对其价值创造做出贡献的关联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三、我国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制存在的不足

(一)未制定专门针对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税法

我国关于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相关规定零星散落于不同的文件,与其他关联交易(如劳务的提供、有形资产的使用和购销等)的转让定价法规交织在一起,并未针对无形资产转让定价自身的特点制定专门的、独立的、系统的税法。这难以有效应对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给国家税收带来的严峻挑战,不利于解决无形资产转让定价所带来的日益严重的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问题,也增加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成本和税收风险。

(二)无形资产的定义不一致且不全面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将无形资产的范围限定为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六大类。而《特别纳税调整办法》中无形资产涵盖的范围要更宽泛一些,还包括客户名单、营销渠道等。《特别纳税调整办法》的法律效力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但其所规定的无形资产却与上位法的规定存在不一致,这是否具有合法性值得商榷,同时也会带来许多弊端,很可能会引发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税务争议,尤其是在纳税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权益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的环境背景下。此外,与《指引》中无形资产的定义相比,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实际上还是沿用了会计领域中的无形资产定义,尽管《特别纳税调整办法》中无形资产涵盖的范围要更加宽泛一些,但仍然与《指引》有较大差距。

(三)虽体现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最新成果但仍不充分

我国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相关税法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已体现了BEPS行动计划的一些最新成果。《特别纳税调整办法》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可以达成成本分摊协议,成本分摊协议的各参与方对开发、受让的无形资产享有受益权。这实际上体现了关联各方(成本分摊协议各参与方)只要对无形资产价值的创造做出了贡献,就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享有无形资产收益权。值得注意的是,16号公告中要求分析关联各方在无形资产的开发、价值提升、维护、保护、应用和推广中履行的功能、投入的资产及承担的风险来判定关联各方对该无形资产价值创造的贡献程度,以确定各自应当享有的经济利益,这与《指引》中无形资产“开发、提升、维护、保护以及利用的交易”的表述相吻合。此外,16号公告还规定“企业向仅拥有无形资产法律所有权而未对其价值创造做出贡献的关联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这也与《指引》中“不能够仅仅根据无形资产的法定所有权就决定无形资产的收益权归属”的观念相一致。但对《指引》中其他有价值的最新成果和理念,我国的无形资产转让定价法规还尚未加以吸收和借鉴,如关于无形资产的定义和法定所有人、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分析步骤等。

四、《指引》对我国的启示

(一)梳理和完善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税收制度

由于无形资产相对于有形资产、劳务等有其自身的特点,其转让定价问题也更具复杂性。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将无形资产转让定价单独列为BEPS 行动计划中的一项,并了具有针对性的中期报告。可见,制定专门针对无形资产转让定价问题的税务处理规则已成为国际发展趋势。我国应积极适应这种发展潮流,系统梳理当前散落在多个不同文件中与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务处理相关的规定,制定专门的税法制度,改变目前无形资产转让定价与其他关联交易的转让定价法规交织在一起的混沌现状,从而更好地应对无形资产转让定价所带来的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问题,也为提高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和降低涉税风险提供制度性保障。

(二)进一步明确和统一无形资产的定义及范围

如前所述,与《指引》相比,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关于无形资产的定义和范围过于狭窄。如果采用过于狭隘的无形资产定义,极有可能出现税务机关认为属于无形资产而纳税人认为不属于无形资产的项目,从而引发税务争议。在跨国贸易如此频繁的当今,这也不利于维护我国的税收利益。此外,无形资产的定义和范围在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特别纳税调整办法》中有所差异。因此,我国应尽快统一和明确现行税法中无形资产的定义,以增强税法的确定性和严肃性,同时积极吸收借鉴《指引》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改变以逐项列举的方式确定无形资产的定义,根据国际发展趋势适当扩大无形资产的范围。

(三)吸收和借鉴无形资产转让定价指引新成果

虽然我国当前与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相关的税法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已吸收和借鉴了《指引》的一些最新成果,但对该指引中其他有价值的最新成果和理念还未加以吸收和借鉴。我国应在系统梳理与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相关规定和明确统一无形资产定义和范围的同时,吸收和借鉴《指引》中其他有价值的新成果、新理念,不断丰富和完善我国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务处理规则。

(四)持续关注和积极参与OECD的行动计划

尽管BEPS行动计划已取得不菲成绩,但仍存在需进一步完善、细化和达成共识的地方。《指引》并未就如何在为无形资产价值创造做出贡献的关联各方之间合理确定补偿的多少和程度以及如何实现经济补偿与价值创造保持一致给出清晰的指引和更为详细的说明。这一问题的解决对无形资产转让定价而言具有重大意义和价值,今后OECD必定会取得新的进展和突破。我国应不断关注BEPS行动计划,在充分考虑国情的基础上,对其中与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相关的最新研究成果和理念持续加以吸收和借鉴,以建立起与对外开放和税收现代化相适应的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务处理规则。同时,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要牢牢把握历史机遇,积极参与BEPS行动计划,争取更大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以维护我国税收和发展中国家利益为出发点,与国际社会携手共建良好、公平、公正的国际税收秩序。

[参考文献]

[1]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2014).Guidance on Transfer Pricing Aspects of Intangibles.OECD/G20 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 Project.OECD Publishing.

[2]张滢.BEPS行动计划8成果5――无形资产转让定价指引[J].国际税收,2014(10).

第5篇

关键词知识经济无形资产影响

知识经济是以智能为核心的人力资源的占有及配置,是以科技为主的知识的生产、分配、创新和使用的一种经济。其特点是:知识和经济的一体化,即知识的经济化、产业化和经济的知识化;知识是最基本的生产要素;无形资产为第一要素,投资方向由有形资产转向无形资产;形成以高科技产业为标志的产业化经济。知识经济是相对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的一种富有生命力的新经济形态。其本质体现了知识和技术的无形资产是经济发展的核心。

1知识经济对无形资产概念的影响及改进建议

1.1影响

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拥有和控制的、不具有独立实务形态、对生产经营和服务长期发生作用并能带来经济效益的一切经济资源;系无实物形态的,以知识形态存在的长期资产;是指能为企业带来高于有形资产一般收益率的利润而没有实物形态的固定资产;是指无实物形态的、独占的、可转让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是指不具有实务形态,但能为企业带来效益的法律或契约所赋予的特殊权利及超收益能力的资本化价值和相关经济资源的集合等等。上述定义对无形资产的描述都不够准确完整,很难从本质判断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区别。因为:

1.1.1“无实物形态”并不是无形资产所特有的

事实上,许多有形资产也是无实务形态的,例如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应收票据、长期股权投资、债券投资、递延资产等都不具有被人类感观所识别的实物形态,但他们都不是无形资产。因此“无形实物形态”并不能作为区别其他资产的条件。

1.1.2以“知识形态存在”不足以涵盖全部无形资产

因为无形资产不都是以知识形态存在的,如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只是政府授予企业的一种特殊权力,无需付出智力劳动。

1.1.3“无形资产是没有实物形态的固定资产”的提法不科学

因为固定资产除具有长期持有特征外,还具有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其实物形态不变,其价值相对稳定,且随着固定资产的使用逐渐转移到产品中去,报废时要发生清理费并可回收残余价值。无形资产显然不具备固定资产的所有特征。

1.1.4能否为企业带来超额的收益

这是判断其是否是无形资产的关键,但资产只有被有效使用才能给企业带来收益,否则即使长期持有也不会给持有者带来经济效益,更不用说产生超额收益。

1.1.5能否以货币计量

这是现行会计假设之一,但是在无形资产为主的知识经济时代,有很多的无形资产不仅难以辩认,而且无法度量,且其价值极不稳定,如果还以“能以货币度量”来定义无形资产,将会有许多符合无形资产条件的主要经济资源被排斥在无形资产之外。

1.2改进建议

虽然无形资产目前世界上尚无统一定义,但是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无形资产的概念也将沿着无形的固定资产———无形的长期资产———非货币性固定资产———非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经济资源等这样的一个轨迹向前发展,不断拓展。无形资产概念包含“权”、“密”、“名”、“誉”四部分,具有无形性、长期性、非货币性、独占性、超额收益性、不确定性和可转让性。所以笔者认为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应概括为:无形资产是为特定主体所独家拥有或控制、无实物形态、使用价值确定的、且在有效使用下能为企业带来不稳定的超额获利能力的非货币性经济资源。它说明了无形资产具有以下特征:

1.2.1垄断性

即任何无形资产都属于特定的主体,为特定主体所拥有或控制,这个特定主体可以是个人、企业、地区、国家或区域经济集团等。

1.2.2无形性

即从外观上看,无形资产没有独立的实物形态,在生产经营中发挥的作用也是无形的,人类无法通过感观识别它,只能从观念上感觉它。

1.2.3使用价值确定性

即任何无形资产都有特定的使用方向和使用价值,只要对其有效使用就能为企业带来收益。

1.2.4价值不稳定性

即无形资产的经济价值极易发生变化,因而为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获利能力也是极其不稳定的。

1.2.5非货币性

即无形资产只包括除了货币资金、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应收票据、长期股权投资、债券投资、递延资产等以外的无实物形态的资产。

2知识经济下无形资产的成本特征

2.1特征

无形资产计量在理论上应该包括其开发研究、取得和持有期间的全部物况劳动和活劳动的费用支出,但在实际计量操作过程中形成了与有形资产不同的几个特征:无形资产成本的弱配比性;无形资产成本的缺项性;无形资产成本的象征性。

2.2改进建议

更新无形资产的计量基础。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规定,无形资产计量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这即不能反映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又不能反映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所耗资金相比,实在是微不足道,因此无形资产计量基础有待改进。

3知识经济对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影响及改进建议

3.1影响

我国会计准则规定无形资产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企业才能加以确认:一是该资产产生的经济效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是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企业自创商誉不能确认并计量其无形资产价值。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无形资产原则公告”(草案)认为,只有满足与该资产项目相联系的未来经济利益可能流入企业且已被证实有充足的资源,并能够可靠地计量该资产项目的成本。我国会计准则的规定与之相近。笔者认为据此确定只有外购或接受投资取得商誉等无形资产才可以被确认为无形资产,而自创专利商誉等无形资产的开发研究成本不予确认不妥当,在知识经济下自创商誉等无形资产的开发研究成本也应确认。因为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新的无形资产层出不穷,如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等等,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类:市场型资产;智力成果型资产;应用型资产;方法型资产;基础型资产;商誉;其他无形资产。这些无形资产价值十分巨大,现有会计准则和制度对它们的确认却缺乏规定,因而不能纳入会计核算范围。

3.2改进建议

完善会计准则真实反映无形资产实质,拓展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我国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誉等。《国际会计准则》规定的无形资产包括计算机软件、专利版权、电影、客户名单、抵押服务权、捕捞许可证、进口配额、特许权、客户和供应商关系、客户的信赖、市场份额、和销售权等,其范围明显比我国大。我国传统会计中无形资产只有7至8项,而经济学中涉及的无形资产却有近30项。美国评估公司所涉及的无形资产有20多项。无形资产确认范围过于狭小,使大量的无形资产被排斥在会计核算之外。根据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如不确认新涌现出来的无形资产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偏离权责发生制要求,像商誉等作为反映企业具有较高盈利能力的信息,如不及时提供则不能满足经营者正确报告受托责任的要求,也不能满足与企业有利害关系的各方决策的需要。只有更广泛更客观更准确地确认并计量无形资产,才能满足企业的发展需要,才有利于企业投资者、债权人、企业及政府管理部门等的科学决策。所以我国会计制度应该扩大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

4知识经济对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的要求、影响及改进建议

在知识经济下无形资产信息应通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以及各种有关的附表及附注等形式披露。

4.1无形资产信息在资产负债表中披露现行的资产负债表,在资产方设置“无形资产”项目,以价值形式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总存量。但这只是反映其净值,从中看不出企业对无形资产的投资和在成本费用中所占的份额,不能满足企业管理及外界有关部门、人士对无形资产信息的要求,所以可以通过增设“无形资产摊销”科目并改革现行资产负债表有关无形资产的编制方法来实现。比如以上三种价值分别在报表中列示且其关系如下:无形资产净值=无形资产原始价值-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4.2无形资产信息在损益表中披露

目前通过损益表来反映无形资产新创造的效益只是间接的,不能从我国目前流行的多步式损益表中直接取得无形资产损益情况。比如对无形资产转让损益只能通过将其转让收入、支出分别汇集到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通过损益表的其他业务利润项目来反映;对于某些无形资产如专有技术等,因知识经济的高新尖技术急剧变化革新而提前报废冲销其净值时,同时增加营业外支出,通过损益表中营业外支出项目反映;对应分摊的无形资产摊销额,通过损益表中的管理费用项目反映等等。这种间接反映无形资产损益情况的做法,显然不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对无形资产经营管理的要求。所以应改革现有损益表,使之能直接反映无形资产损益的情况,或通过设计无形资产收益计算表来进行直接披露。

4.3无形资产信息在有关附表中披露

为了详尽反映无形资产增减变化情况,可以设计编制“无形资产增减明细表”,主要项目应为按类别反映无形资产及其增减变化动态,即年初余额、本年增加额、本年减少额、年末余额等,也可以编制“无形资产收益计算表”、“开发研究成本明细表”等等,作为正式报表的附表,与报表同时报送。

第6篇

关键词:表外无形资产 CIA法和AHP法 信息披露

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存在这样一种现象:一些在中期或者年度财务报告中显示拥有有限账面资产的企业,如事务所、各类咨询公司等,却能够创造出数倍乃至数百倍于资产的收益;而一些资不抵债(即宣告破产)的企业仍可以在资本市场上出售,甚至可以卖出大价钱;一些国企之间的交易,明明已按照高于净资产的价格出售,但却有大量国有资产流失。如此不正常的现象不免引发我们思考:除了传统的财务报告所报告的资产外,是否还存在着没有被确认计量但却能够为企业创造大量价值的资产呢?对此,管理学家和财务学家给出了解释:那就是表外无形资产的存在。表外无形资产就是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无形资产”。这里我们假定:无形资产=会计无形资产+表外无形资产。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无形资产的范围不断扩大,对无形资产的概念进行规范整理就显得尤为迫切。

一、会计无形资产认识的局限性

(一)会计无形资产的计量范围过于狭窄

目前会计上按照规定确认无形资产有两个重要条件:(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会计确认的传统模式如图1所示。

按照这个确认标准,会计无形资产通常包含商标权、专利权、特许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但是企业自创的无形资产,如研究发展水平、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商誉、客户关系等因为不符合会计的确认条件而未被纳入会计无形资产的范围,从而被排除在财务报表信息之外,造成的结果就是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差很远,势必使会计信息的相关使用者无法准确判断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营运能力。

(二)内部研究开发支出的费用化与资本化之争

根据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的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有关支出在发生时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满足资本化条件时才能被计入无形资产成本;如果实在无法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这是因为研究阶段和不能资本化的开发阶段项目的未来具有不确定性。但是在知识经济时代,现代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费用比重越来越大,尤其对于高新技术产业的上市公司来说,这样处理,会严重影响当期利润,不利于鼓励企业的科研创新,也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三)没有充分披露无形资产

目前的财务报表对无形资产的披露过于简单,报表中没有详细的分类,一般仅披露会计无形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以及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法给信息使用者提供充分、具体、完整的会计信息。

二、改进现行无形资产会计准则的一些建议

(一)扩大会计无形资产的范围,加入表外无形资产

拓展后的无形资产除了包括会计无形资产外,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四大类:(1)市场资产,包括企业品牌、业务伙伴、营销渠道、特许经营权协定、顾客忠诚度。(2)智力资产,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版权、著作权、设计专用权。(3)人力资源,包括技术技能、管理技能、创造力、群体技能、职业评估。(4)基础结构资产,包括企业文化、管理哲学、信息技术系统、网络信息平台。但是,无形资产分类的结果并不等于表外无形资产确认的结果。

(二)综合运用CIA法和AHP法来评价表外无形资产价值

表外无形资产的内容非常丰富,但不能确认的一个主要原因就在于表外无形资产的成本很难计量,无法通过会计确认标准的检验。

1.目前会计上的无形资产,如商标权、特许经营权等,所采用的计价方法主要为历史成本法、重置法、现值法等。但是,因为表外无形资产的形成没有一个特定的交易事项,有时候在形成过程中发生了一些费用,但这些费用难以确认,所以就难以独立地核算成本。因此,历史成本法和重置法显然不适合对表外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现值法,会计上无形资产的收益现值=未来一定期间内的收益×折现率。收益现值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确定表外无形资产的总体价值,但是对于总体价值在各项表外无形资产之间的分配问题,仍然没有给出解决的方案。

2.基于上述所列评价方法存在的局限性,我们试图选择综合运用CIA法和AHP法来评估表外无形资产的价值。(1)CIA法主要用于评估表外资产的总体价值。CIA(Calculated Intangible Value)法是美国伊利诺斯州NCI研究所提出的一种评价企业无形资产价值的方法,其基本思路是:相对于有形资产来说,企业无形资产具有获取超额收益的能力,因此可以通过量化企业的超额收益进而来计算无形资产的价值。以企业所在行业的有形资产收益率为基础,将企业收益值中超出行业平均有形资产收益的那部分作为无形资产所创造的价值。(2)AHP法主要用于将总体价值在各类或各项表外无形资产之间的分配。Analytical Hierarchy Process法是美国运筹学家、匹兹堡大学T・L.Saaty.教授在20世纪70年代初期提出的一种管理决策分析方法。AHP法的特点是先将复杂系统中的各种要素划分为相互联系的有序层次,使之条理化,然后根据实现系统目标的要求,在同一层次上两两比较各因素的重要程度,定量描述比较出来的结果。而后,利用统计分析方法计量反映每一层次元素的相对重要性次序的权值,通过所有层次之间的总排序计算所有元素的相对权重并进行再排序,从而能够形成定量化的决策依据。将该方法运用于知识资产估价的基本思路是:基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系统目标,将所有知识资产作为同一层次的系统要素,请专家、管理人员、员工等对系统要素的重要性程度进行两两比较,并赋予重要性次序权值,然后计算出各类知识资产的权重,进而按权值分配知识资产的总体价值。

要想更好地运用CIA法和AHP法,技术处理固然重要,但更关键的是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是对企业的相关资料进行搜集、整理和分析,包括资产要素的辨认和认定、预期获利能力,以及对获利风险的分析和评估等。二是采用头脑风暴法,发挥专业人员、企业领导和员工的智慧,对各知识要素的重要性排序,做出正确的判断。

在对表外无形资产进行估值的基础上,笔者试着在结合上页图1中会计确认的传统模式的基础上,提出了会计确认的“彩色模式”。该模式最先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Steven M.H. Wallman提出,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正完善。大概框架如下页图2所示。其中,会计确认核心层次,如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经营能力;会计确认紧密层次,如关系资本、品牌资本等;会计确认松散标准,如道德资本、基础结构资本。

(三)充分披露无形资产会计信息

葛家澍(2004)认为,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的不对称性导致的经济后果是“极度的信息不对称性的信息缺乏信号传递功能和缺乏透明度……留给投资者一种浑浊的、最小的、不充分的和缺乏透明度的信息。”目前的财务报表中,一般仅披露无形资产的期初、期末数,最多会披露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这种披露方式过于简单,不能反映出无形资产的分类、研发水平、后续计量等信息,从而不能适应科技发展的需要,有时候甚至会严重扭曲财务报告的有关信息,导致投资者对公司价值做出错误的判断。即使计量困难,也不应该成为表外信息披露的障碍。

(四)深入研究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和商誉问题

正是因为无形资产难以计量,所以对无形资产的研究才一直能够持续不断下去,尤其是在自创无形资产的价值计量上。依据现行的会计准则,自创型无形资产只有在开发阶段取得成功时,才可以将相关支出予以资本化。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对无形资产的界定依然很难,到底能否作为无形资产,人们持怀疑态度,如企业的人力资源、社会关系等。作为一种突破创新,当企业发生并购活动时,确定被并购企业的价值时,相关的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成为了一种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在企业并购过程中的价值评估,主要存在两个问题:第一,怎样才能合理评估出最初没有确认的无形资产的价值。第二,企业并购中发生的商誉问题和企业经营中自创商誉的问题。

(五)无形资产会计研究的创新和改进

(1)加强对无形资产尤其是表外无形资产相关理论的研究,寻求对无形资产相关理论的创新点和突破点。(2)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使无形资产相关研究成果真正能够发挥作用。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无形资产的会计问题主要受到两个基本条件的限制:一是无形资产本身,即无形资产确认和计量的不可靠性;二是既定产权制度和分配制度的可容许性,如果现行的法律制度能在无形资产的投资比例、成果分配上有所限制,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这两者之间的冲突。(3)尽量摆脱对有形资产研究路径的依赖,对无形资产也应试着采用实证研究方法。

三、结束语

在知识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企业之间的竞争将主要是知识资产的开发与利用的竞争。与此同时,企业的知识资产战略也将成为企业战略的核心。在这种情景下,尝试从财务视角来研究和论述知识资产的战略问题,未必不是一种好方法。所以,合理评估企业知识资产的价值,科学配置企业的知识资产,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从而提高企业的绩效,能够使企业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除此之外,随着经济事项的日趋复杂,新的无形资产不断出现,在选择会计方法时,应尽量选择与无形资产一致的方法,更应该考虑与之相关的会计方法所产生的会计信息对于投资者的决策是否有价值。希望无形资产准则修订时能够考虑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针对有限使用寿命和无限使用寿命采取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应当不予摊销,至少一年进行减值测试。X

参考文献:

第7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质押贷款;贷款风险;无形资产评估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06-0056-02

中国无形资产质押贷款融资,目前仍处在探索阶段,究其原因,首先在于无形资产的市场价值较难确定。另外,无形资产具有减值风险和变现困难等问题,因此,无形资产质押贷款数量和规模相比较其他形式的商业银行贷融资很小。对于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尤其是运用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质押贷款这一重要融资形式,国内理论界的研究仍停留在基本概念研究层面。另外,无形资产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贡献难以量化,导致新企业会计准则对于无形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仍缺乏实务操作层面的支持。

一、相关文献综述

Horward(1999)指出,利用无形资产质押贷款是近几年才出现的新融资途径,主要面对企业向商业银行出质无形资产。刘建军(2008)认为,这种新的融资途径主要通过土地使用权的质押得以实现,而除土地使用权外的无形资产融资体系在国内尚不成熟。宋效军(2006)也认为,中国目前利用商标权、专利技术、知识产权及人力资本等无形资产的质押融资,仍处于尝试性的探索阶段。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创新,理论界一直回响着来自另一个角度的声音:Kemsley(2004)指出:随着高新技术和知识经济的高速发展,现代企业的价值“已经从砖墙等有形资产的价值转向专利技术、商标权、客户关系等无形资产中”。陈静(2009)更直接的认为,伴随科技的创新和企业发展的需求,商业银行急需开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融资的新渠道。

陈蕾(2010)指出,无形资产因其变现、定价等方面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市场对无形资产价值的认可程度,首先应是市场对无形资产评估方法及评估结论的认可程度。Horward(1999)明确了,收益法相对成本法和市场法而言,具有一定的难度和复杂性,这种难度和复杂性主要体现在对方法和各项评估参数的选取上。周砚(2011)也指出,市场法和收益法能够较为真实反映无形资产为产权所有者创造的价值。然而,夏红芳(2009)则认为,收益现值法应该成为当前阶段被业内认可的较为科学的评估无形资产的方法。刘玉平(2011)认为,评估过程中对各项参数的选取时应尽量选取有证据支撑的公开市场数据,尽量避免出现大量的主观数据。

二、商业银行无形资产质押贷款模式的探索

专利技术是无形资产中最具代表性的个体,其不论数量还是交易频率都是知识产权中最大的,然而,在2006年9月之前,中国并没有专利技术质押贷款的先例,银行系统在此之前也从未打开专利资产质押融资的窗口。2006年10月交通银行北京分行率先打破了僵局,开创了专利资产质押贷款的先河,专利资产作为质押物通过评估后在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可以获得贷款。为了推进专利技术质押贷款业务,中国从政府到各商业银行一直进行着不同形式的探索和实践。以下简单列举近年来各级政府和金融机构探索和总结的较为成功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模式。

1.湖南湘潭模式。2006年5月,湖南省湘潭市出台了《湘潭市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并在当年9月完成了两项用商标权质押贷款的项目。湘潭模式是由人民银行与湘潭市工商局共同推进,先试点后推广,体现了企业、银行和政府间的良性互动。通过严格筛选,建立起企业银行间的互信基础。通过加强监管、确保评估质量和机制创新,来降低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

2.交通银行“展业通”模式。2006 年 10 月,在北京市科委、北京市发改委和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的积极推动下,交通银行北京分行与相关资产评估公司、担保公司和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推出了“展业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金融产品,形成了以“与专业机构共同搭建业务合作与风险控制平台”为核心的无形资产质押模式。通过中小企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的建立、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中小企业的融资培训和融资方式创新等方面的建设全面展开合作。引入了相关专业领域中优秀的机构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相关业务的合作,建立各方协调与约束机制形成风险控制体系,分散化解贷款风险。

3.国家开发银行的“天津模式”。2005年9月30日,天津市科委与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签订了《关于开展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业务合作协议》,创建促进天津市中小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的新型融资工具,并组建相关的担保平台和贷款平台。依据协议,2005年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面向天津市中小科技型企业提供1亿元的贷款额度,以扶持和培育它们进一步发展,进而推动天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该模式的一个重要特点和创新就是政府机构多方介入,搭建担保平台和贷款平台,为企业和银行建立了沟通桥梁。通过政府的认可和支持,给予金融机构以信心,打消了开发银行对企业经营风险、市场风险和技术风险的担忧,积极促进企业成功融资。

4.江苏“南京银行模式”。为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开辟融资的新渠道,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所利用自身优势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探索出中小科技型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模式。该模式通过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所全程免费参与、策划和协调,严格筛选优质的目标企业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成功率,多方合作提高对质押标的价值评估的客观性和权威性,选择有资质的资产评估公司对质押标的价值进行评估,同时还邀请有关院校的行业专家对企业知识产权的真实性进行论证,并提供书面意见。

三、商业银行在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中的风险

商业银行作为质押贷款的发放人,直接承担的是还款人的违约风险。在整个信贷过程中,商业银行的角色包括:评估报告审核人、贷款额度决策者、贷款发放人、资金使用监督人、还款监督人和违约风险承担者。

贷款发放后,商业银行便一直承担信用风险,直到还款人归还贷款。因此在贷款发放之前,是商业银行防控风险的最佳阶段。商业银行有自身的审贷程序,但除了对申请人资信能力的调查和贷款质押率的判断外,商业银行在审贷程序的全程中最为重要的依据就是评估机构出具的最终评估报告。因此,评估报告和贷款质押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另外,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的结果相对于无形资产的原始成本而言可能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值。商业银行对这种增值认可的程度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或降低了自身的风险。为避免人为因素对贷款额的影响,对同等类型的无形资产,商业银行认可的贷款质押率基本相同或相似。但对于相同类型的无形资产来说,其评估结果的差别非常大。这就决定了最终贷款的额度与评估结果直接正相关。并且商业银行一般不参与评估过程,只能通过评估报告和评估说明对评估过程进行了解和关注。因此,对评估方法以及评估过程中所选用数据的控制成为商业银行防控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信用风险的关键。因此,商业银行应当着重研究自身认可的同时适用于无形资产质押贷款的评估方法。

四、商业银行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贷款额度的确定

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主要从无形资产收益年限、无形资产收益预测、无形资产分成率和折现率四个方面入手。因质押贷款评估目的的特殊性,并为避免主观因素影响评估结果,商业银行在要求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对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一般要求采用以下方法:(1)自上而下法预测未来年度收益;(2)期权定价模型测算无形资产分成率;(3)WARA法测算无形资产折现率。

在上述方法的应用过程中,应同时结合计量经济学建模、模糊矩阵等方法,并从公开市场获取所需数据,以达到尽量减小评估结果波动范围,使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反映无形资产市场价值,降低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目的。

质押率是指拟质押物评估值与最终贷款额之比。在房地产抵押贷款中,其抵押率一般为60%~70% 。但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的风险性远远高于房地产,因此,其质押率远低于房地产贷款的抵押率。在中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践中,质押率的水平,发明专利最高为 40%,实用新型专利最高为30%;驰名商标最高为 40%,普通商标最高为30%。质押率的高低,与质押物资产的稳定性、风险性的特点密切相关。实务操作中,一旦确定了拟质押标的的评估结果,再结合商业银行无形资产质押率,就可以确定无形资产最终的贷款额度。

参考文献:

[1] John A.Horward,Basle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A New Capital Adequacy Framework,Basle: Consultative Paper,1999.

[2] Kemsley,D and D.Nissim,Valuation of the Debt Tax Shield[J].Journal of Finance,2004,(3):57.

[3] 刘建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介绍[J].中国资产评估,2008,(2):24-26.

[4] 宋效军,任若恩,张晓晴.商业银行运用内部评级法构造风险管理体系[J].企业经济,2006,(4):17.

[5] 陈静.浅谈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国银行业的信用风险管理[J].现代商业,2009,(21):14-16.

[6] 陈蕾,梅良勇.无形资产质押与评估面临的障碍及对策探讨[J].财会月刊,2010,(6):37-38.

[7] 周砚.加强知识产权评估应用[J].中国资产评估,2011,(3):12-13.

第8篇

[关键词] 技术类无形资产 技术生命周期 价值评估

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技术类无形资产是指含有技术内容的无形资产,它是由技术产品或商品、智能形态的技术成果和其他与技术相关的权力构成,这类无形资产主要依靠高度密集的技术、知识及智力为其所有者带来可能的高收益,如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都属于技术类无形资产。

一、技术类无形资产价值的特征

1.技术含量高、知识含量高。从技术类无形资产的价值贡献来看,技术和知识含量在其提供的服务价值中占有绝对优势。技术类无形资产的价值构成主要依靠技术、知识的投入,技术和知识的倍增性使得技术类无形资产的价值也呈现倍增性。如计算机软件的物质资源消耗很低,但技术和知识资源的蕴含量极高,使得其高附加值性特别突出。

2.能够为持有者带来超额利润。技术类无形资产具有远远超过一般商品价值量的扩张能力,对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创造物质财富具有巨大的作用,其控制主体通过在生产经营中使用技术类无形资产,可以获得超过社会或行业平均收益水平的能力。利用技术类无形资产获得收益的方式,主要有直接使用技术类无形资产从而使控制主体获利,通过技术转让来完成技术成果的转化从而获得收益,以及利用技术入股从而获取股利等等。

3.价值转化过程风险较大。技术类无形资产的价值形成过程具有创造性,因此在其形成过程中必然存在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研制过程中的风险性。包括研制能否成功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风险,以及研制成功后被别人抢先取得专利,或因技术进步失去使用价值等;另一方面是技术类无形资产使用过程中的风险。技术和知识的消化掌握需要有一个过程,在此过程中,如果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采用新技术要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目标就有风险,此外新技术开发的新产品是否适应市场需要,也有风险。因此,无论是对技术的研制方还是使用方来说,技术类无形资产都有较大的风险性。

4.投入和产出呈现弱对应性。无形资产是智力劳动的成果,是个别生产,一次性生产,有较大的探索性和风险性,失败的可能性大,常常是经过无数次失败后才取得某些阶段性成功,所以无形资产的投入不易量化。同时无形资产的产出与投入没有成正比的对应关系。无形资产的价值不是由开发和研究的成本决定的,也不是由技术含量的高低决定的,而是由其给使用者带来的效用决定的。所以一般来说,不是投入的越大,或者科技价值高、技术含量高,无形资产的价值就高,他们之间是弱对应的关系。

二、技术类无形资产的范围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知识产权公约(条约)的有关规定,技术类无形资产主要是由技术类知识产权组成,包括专利权和专有技术。专利权是指由国家专利局或代表几个国家的地区机构认定,根据法律批准授予专利所有人在一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使用权、转让权、许可权等权利。专利法规定只要具备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的发明就可以申请专利,经批准后,发明人或单位就可取得专利权。专利通常可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有技术,又称为非专利技术,是指未公开或未申请专利但能为拥有者带来超额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知识或技术。具体包括:计算机软件、工业外观设计、集成电路设计等工业版权,各种设计数据、技术规程、工艺流程等技术资料,专家、技术人员等掌握的不成文的知识、技巧和诀窍等。

三、技术生命周期与技术类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

无形资产的技术生命周期是指从其开发、形成到广泛应用乃至被另一种新技术所替代的全过程,通常分为发育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四个阶段。处于不同阶段的技术类无形资产能够给企业带来收益的方式和收益的大小不同,而且承担的风险也不一样,因此,在对技术类无形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时,应结合该无形资产所处的技术生命周期阶段所具有的特点,选择不同的评估方法和评估模型。由于衰退期的无形资产已失去使用价值,无需对其进行评估,所以下面只对发育期、成长期和成熟期的技术类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方法进行探讨。

1.技术发育期无形资产适用的评估方法。处于技术发育期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技术尚在研发阶段,没有取得最终成果;(2)技术刚刚取得成果或刚刚取得专利等,尚未投入市场开发;(3)技术已获得承认或获得专利权,一直没有投入生产销售等;(4)难以通过市场销售、许可使用权获得收益的技术等。 这个阶段无形资产的特点是技术风险、法律风险大。由于尚未投入规模生产或投入市场销售,难以量化未来的收益,所以价值评估不适合使用收益法和市场法。此外,这个阶段买卖双方的交易多是以成本补偿、费用摊销取得合理利润为目的,所以采用成本法评估其价值是较为合适的。在评估中,由于技术发育期的无形资产大多处于研发阶段、创作阶段或刚刚完成正在申报专利前后,价值贬值的因素被弱化了,有些甚至于可以不考虑贬值。

所以,技术发育期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基本模型为:无形资产总价值=开发成本+正常利润,其中开发成本既包括直接成本,如参与研发的相关人员的人工工资,研发过程中所耗费的材料、能源费,专用设备折旧费,信息资料费,外协费,咨询鉴定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等,也包括各种间接成本,如为管理、组织研发的一切摊销费用、通用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科研工具、仪器及公用水、电、气的摊销费等。正常利润是指从科研投资应取得的最低利润,这部分的利润率应以社会平均资金利润率为依据,是研究开发者从事科研投资应获得的起码利润。

2.技术成长期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技术成长期阶段是指专利、专有技术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技术资产形成的产品,在法律上取得认定后,已投入规模生产使用,产品在市场上占有率还不高,但销售业绩上升很快。处于成长期的技术产品存在两种可能:一是核心竞争力不够,在新老竞争对手的挤压下,未能实现规模经济,逐渐失去市场;另一种是技术产品竞争力超过对手,在市场上战胜对手,得到用户认可,占有率提高。成长期的技术产品,获取超额盈利能力和发生风险的机率都很大,所以在对其进行价值评估时,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的情况下,可以选择采用成本法加成未来收益的一种折中模型,即成本――收益模型:

无形资产评估价值

式中:C――成本补偿额

K――技术分成率(各期分成率可以不同)

Fi――分成基数(未来的销售利润、销售收入或超额收益)

r――折现率

i――收益期限

成本―收益模型实际上是收益法基本模型的变型,它首先能保证出让方获得成本补偿额C,同时在未来收益中获取收益分成,并且分成率K可以是变化的:在该技术资产能带来高收益的期间,可以分得高比例的收益分成;在收益低,风险大的时期,分成率K可以低一些。

3.技术成熟期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技术成熟期是指无形资产在生产经营中能够为占有方、使用方带来长期稳定的收益,并且这种收益是高于企业有形资产收益之上的追加收益,也可以理解为高于行业平均收益水平的超额收益。处于成熟期的技术类无形资产己被市场认可,其所能带来的未来收益比较稳定,风险相对较小,也容易计算,这时的评估方法适合采用超额收益现值法。

超额收益现值法主要是把技术类无形资产未来所产生的追加收益或超额收益进行量化并计算出其现值来确定其评估价值的方法。基本公式为:

无形资产评估价值P=

式 中:Ri――被评估资产第i个收益期的超额收益

r――折现率

i――收益年期

n――收益期数

基本公式中超额收益Ri的计算,又根据实务中实际取得数据的不同,分为直接超额收益法和间接超额收益法。

(1)直接超额收益法。技术类无形资产产生超额收益的方式一般包括如下几种:产品成本的节约或降低;产品质量、性能、档次的提高导致产品售价的提高;产品商标、消费者认可等因素导致产品销售量的增加,从而形成利润的增长。所以根据技术类资产为企业带来超额收益的方式不同,其确定可以采用如下四种模型:

①成本节约模型。该模型适用于新技术引入使成本降低,费用节省形成超额收益的情况。

超额收益Ri=(Ci-Co)・Qi・(1-T)

Ri――第i年超额收益

Ci――采用新技术后第i年成本

C0――采用新技术前的成本或同类产品成本

Qi――第i年产品销售量

T――所得税率

②收入增长模型。该模型适用于新技术引入使产品质量、档次提高、售价提高,从而获得技术超额收益的情况。

超额收益Ri=(Pi-P0)・Qi・(1-T)

Pi――采用新技术后第i年产品价格

P0――采用新技术前产品价格

③市场扩大模型。该模型适用于新技术引入使销售额增加、市场占有率扩大从而获得技术超额收益的情况。

超额收益Ri=(P-C0)・(Qi-Q0)・(1-T)

P――产品销售价格

Qi――采用新技术后的销售量

Q0――采用新技术前的销售量

C0――单位成本

④综合模型。以上模型将技术资产形成的超额收益来源进行了人为的划分,如 果考虑成本、价格和销售量同时改变的情况,可以用综合模型。超额收益R=[(Pi-Ci)・Qi-(P0-C0)・Q0]・(1-T)

专利、商标等技术类无形资产评估时,如果掌握的资料能够采用直接比较法比较本企业或同类企业使用新技术前后成本、收入、销售量的变化,应首先使用直接超额收益法。这种评估方法在国际技术贸易、中外合资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商标转让、许可使用中均可直接引用。但是在实践中,多数情况下无法取得无形资产使用前后可比性的资料,技术类无形资产超额收益的确定也可以采用间接超额收益法。

(2)间接超额收益法。间接超额收益法是一种综合分析方法。当无法对使用新技术资产和不使用新技术资产的收益情况进行对比时,将无形资产和其它类型资产在经济活动中的综合收益与行业平均收益水平进行比较,从而得到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即“超额收益”,它是采用技术资产为企业带来的超过行业平均利润水平的那部分收益。

间接超额收益法的模型为:

技术类无形资产价值P=

式中:Ei――第i年的净收益

Wi――第i年占用资金

IRR――行业平均收益率

r――折现率

n――预测收益年限

与直接超额收益法相比,间接超额收益法不需直接比较无形资产使用前后的获利水平,使超额收益法的应用范围更加广泛了,在我国,商标、专有技术、科技成果等不易找到相同或相似技术资产进行直接比较的无形资产,采用间接超额收益法进行评估最为常见。

参考文献:

[1]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一无形资产的通知财[2001]051号

第9篇

其一,历史成本法。这是目前对国有企业无形资产计量的方法。按照资产来源,分下列三种情况:(1)业主投入无形资产的历史成本=购进确认无形资产价值;(2)外购无形资产的历史成本=购买资产费用;(3)自创无形资产的历史成本=资产成本+累计开发费用。很明显,这种计价方法忽视了无形资产在经济发展、技术制度创新中的自然或精神上升值和贬值,不能正确评估资产的市场现值,需要改进。

其二,重置成本法。其计算公式:无形资产现行价值=无形资产重置成本+新增投入-各因素消耗价值。这种方法一般用于价值补偿为目的的资产计价,如企业的抵押贷款、经济担保、资产转让等商业活动。难点是各因素损耗价值不好度量。

其三,收益现值法。无形资产的对外投资和出售,必须以获利(转移价值)为前提。这种方法用来确定转移价,其公式为:无形资产的收益现值=收益折现值×收益期限。该方法用未来收益计算现值,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和准确性,一般用于无形资产使用权的转让,但由于现代市场经济的不确定性,会计计价也带有很强的主观色彩。在企业帐目设置上,转移价格可记为投资成本或转让售价,收益部分可作资本公积金处理。其四,超额收益法。指企业的无形资产在未来期间的收益现值与其它同类企业的无形资产在未来期间的收益现值的差额。主要用于计量资产的产权转让价。其公式可表示为:

Y=∑1n=1[p1×R1÷(1-d)n]-∑1n

=1[p2×R2÷(1-d)n]

其中,Y表示企业无形资产的超额收益,P1、P2分别表示该企业与同类企业无形资产的总额。R1、R2分别表示预期收益率和同类企业一般收益率,d、n分别表示贴现率和收益期限。

总体上讲,以上四种会计计量方法是根据经济的发展和各种国有无形资产的特征设计的。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由偏重于资产计量的历史投入价值为基础向资产计量的未来产出价为基础转移。就我国而言,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国有无形资产增长很快,无形资产的计量直接关系到企业及相关主体的利益,迫切需要改革原有的资产计量方式,进行会计制度创新。我们认为,在国有企业无形资产会计计量问题上,以下几个方面必须加以注意:

1、要正确对待国有企业无形资产计量、核算的范围,切忌极端化。国有无形资产计量范围过窄,容易导致企业正当权益的损失;范围过宽,造成资产空虚化,影响企业及相关主体的正确决策和会计信息使用者的正常预期。因此,无形资产计量范围的两种极端行为,均不足取。我们认为,我国仍处在工业经济为主的时代,会计计量应主要体现该时代经济的要求,对国有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范围应以新会计准则为准,对一些重要的但新准则没有确认的无形资产,可以通过附表和附注的形式加以补充说明。2、要注意无形资产与计价方法的统一。在现代多种计量属性并存的会计模式下,企业无形资产的计量可以选择不同的计价方式,但落实到某一种具体的资产,必须选择统一的会计计量模式,不允许企业根据不同的资产相关主体(政府、银行、分散的股东、其他债权人、债务人等)选用对己有利的计价法。

3、关于商誉的确认与计量。商誉是否是一项可以入帐的无形资产,一直是会计理论界争论的热点。一般认为,商誉是指企业一项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如果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无形资产的定义标准,很显然商誉不能算为一项可以入帐的资产。国内会计理论界许多人持这种看法。他们的理论是:第一,商誉不能单独计价,也不能单独出售;第二,与商誉有高相关度的经营管理人员不能完全由企业控制,很难进行会计计量,不能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出来;第三,自创商誉能给企业带来多少预期收益不能确定,且存在摊销操作上的困难,而外购商誉并不是因为良好的企业形象而超值收购净资产市场公允价,所以超额资产不能确认为商誉,应作递延资产处理,同理,自创商誉也不能作为企业资产。持反对意见的人认为,商誉作为一项资产可以被证实,并且通过改进会计方法可以被计量,应算为企业资产。我们认为,商誉的确认和计量,关键在于它的定义内涵及计量选择方式是否与有形资产的确认与计量方式相统一、协调,如果没有,是否有改进的方式为其提供制度支持。这个问题上,要防止陷入空泛无谓的理论争论。

负商誉一般认为是支付价款小于被并购企业净资产市价的差额。部分国有无形资产在企业整体效益低下、存量调整大变动的时候,企业产权转让,有出现负商誉的可能性。但对并购企业来说,负商誉是净收益,通常情况,可作递延资产处理或作为企业资本公积金。

4、关于人力资源的成本与价值。现代经济学认为,生产经营收益是各生产要素(土地、劳动、资本、企业家精神等)边际贡献的结果,经营管理者是一项重要的、不可替代的要素。我国国有企业是优秀的管理人才、科技人才相对集中的地方,从这个意义上讲,国有企业的人力资源(广义上,人力资源还包括劳动工人)最多、最丰富。但在国企财务管理上,很难对人力资源进行会计确认和货币化计量。一般说来,人力资源包括人力资源成本和人力资源价值两部分。有人把成本分为四个要素:取得成本、发展成本、保持成本以及离职成本等,而把价值分为补偿价值和新增价值,是符合经济学一般原理的,没有什么争论。但在人力资源的计量和财务入帐的方式上,争议很大。无论是用历史成本法或现值成本法都不可避免参与了很强的主观色彩,不能体现这种特殊无形资产价值的升降,存量的流动。从一般意义上讲,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的经营管理能力,属个人所有,企业无权作为资产出卖或转让。有人提出工资报酬折现法,但对未来工资报酬、年限及折现率的确定,仍有主观臆断之嫌,不能准确地度量人力资源的价值。

第10篇

【关键词】盘活资产 经济效益

一、XXX公司资产现状分析

(一)资产构成

除上述账面有形资产外,公司经过30年的发展,已具有6项甲级资质,公司品牌在社会上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公司网络资源和培训资源(培训资格)通过创造条件也具有一定的市场价值,这些都属于公司的无形资产。

(二)资产结构特点

(1)优点:资产变现能力强,流动性好。流动资产占79.44%,且有将近14亿的货币资金储备。

债务负担小,基本上没有财务风险。流动负债58671万元,占总资产的28.57 %,主要是尚未结转收入的预收款和应交税金;长期负债6429万元,主要是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负债率仅有31.7 %。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高达278%。

(2)缺点:资产结构过于保守。在公司目前的经营管理体制下,将近14个亿的货币资金沉淀在银行,没有发挥使用效益,虽然保证了货币资金的安全,但也制约了经济效益的提高。

(3)资产规模远远大于公司主业生产经营规模。作为智力型咨询服务机构,并不需要太多的资本投入,但公司经过30年的发展,已积累了20个多亿的资产。按照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规模,根本不需要这么多资源。

(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资产管理缺乏效益意识。资产的本质是能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由于公司自身的生产经营无需太多的资产,公司20个多亿的资产中,有将近一半的资产因没有得到有效利用,没有给公司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

(2)资产管理缺乏责任意识。公司资产管理分散,职责不明确,没有责权利相结合的内控制度和管理机制,由此造成对资产缺乏动态管理、责任管理。

(3)无形资产缺乏足够的重视。无形资产不仅能像有形资产一样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而且其价值体现远非有形资产可比拟,但如果管理不好,其负面效应也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

(四)盘活资产、提高经济效益的对策

(1)改善资产结构。根据公司目前的资产构成及特点,改善资产结构,关键是充分发挥存量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益,使货币资金转化为资本,把投资收益作为公司主要的利润增长点之一。资本化的途径主要有三个:一是购建固定资产;二是利用公司业务关系寻找合适的项目、领域进行战略性股权投资,包括参股和控股;三是根据资金存量进入资本市场进行证券投资。由于购建固定资产和战略性股权投资为非日常性的投资行为,在短期内无法确定,特别是购建固定资产涉及到城市规划及行业审批,以及详细的投资概算、投资收益分析,需有关部门作出专项可行性论证。债券投资(详见表2)由于便于操作,属日常性的投资行为。

(2)提高有形资产及无形资产的收益水平。按照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规模及资产状况,公司除货币资金外还有大量的实物资产可用于对外出租经营,对这些资产的出租状况、收益、市场行情,公司应及时掌握和分析,提高收益水平。

无形资产也是公司巨大的资源。虽然公司无形资产价值暂时还无法计量,但其能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确是显而易见的,而且是可以计量的。例如:所属企业使用公司的名义、用公司的资质承揽业务;进一步创造条件,公司网络资源、各类业务培训资源也可以作为公司业务延伸的组成部分,通过加强业务开拓和规范管理,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

(3)明确资产管理责任。公司资产种类较多,形态各异,使用状态及用途、分布情况比较复杂,为此,必须落实资产管理责任,明确管理者(使用者)的责、权、利。按照资产的性质,财务部负责流动资产的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对除计算类以外的实物资产实行统管,包括配备、保养、报废等;信息中心对计算类实物资产及软件等无形资产实行统管,包括配备、保养、报废等。各部门内部应根据工作职责进行明确分工,制定具体的管理细则,管理责任明确到人,出现财产损失有相关责任人负责。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无论是货币资金资本化,还是提高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收益水平,明确资产管理责任,最终都要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具体的人。为此,必须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实行奖优罚懒,真正做到责权利相结合。

二、货币资金证券投资分析

(一)主要投资方式及优缺点、风险分析

按收益及风险大小排序,主要有:股票投资、封闭式基金投资、开放式基金投资、可转债投资、企业债投资、国债投资、国债回购、存款等。

由于XXX公司没有专业团队进行金融衍生品投资分析,因此公司没有进行金融衍生品投资,公司对股票的投资也有一定限额。

(二)投资策略

采取稳定安全的投资策略,一、二级市场兼作,以存款、国债回购、国债、企业债、可转债为主,除在一级市场以资金申购股票(即发行价)的机会外,原则上不作股票和基金等投机性投资。

优点:基本上没有投资风险,能有最低收益保证,易操作,可随时变现,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股权性投资,既可享受稳定的一级市场利息收益,又有一定的二级市场资本利得。即使是申购股票也不会有太大风险,一是股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个案很少,二是申购中签的额度很小。

缺点:仍属于保守性的投资策略,收益水平不高。

(三)投资程序和风险监控

(1)财务部对现金流量进行测算分析,算出月均最高现金流量,作为维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其余部分全部划转到证券公司,总经理授权财务部按照上述投资策略根据市场行情自行运作。

(2)因公司资金额度较大,为防范券商违规操作风险,资金分散到2-3个比较大的券商分别开户(按照投资品种),既可减少风险,又可引入竞争机制,使券商更好的为公司服务。

(3)一般来讲,资金超过5000万元的客户,就会得到券商高层领导的高度重视,公司领导与券商高层领导可作不定期接触。

(4)财务部每周向总会计师报告投资情况分析,每月向总经理报告投资情况分析。总会计师负责动态监督。

(四)收益测算

按10个亿(含已入市)资金测算,20%作存款或国债回购,预期收益率为2%,年收益为400万元;40%作国债(一、二级市场同时作),预期收益率为3.5%,年收益为1400万元;40%作企业债、可转债,预期收益率为4.5%,年收益为1800万元。

(五)管理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

(1)明确把资金运作作为财务部职责之一,财务部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对闲置货币资金进行市场运作。闲置货币资金额度由财务部根据现金流量测算。

(2)财务部通过加强内控制度在保证本金安全的基础上,按照上述投资策略确定年收益目标,年收益目标的完成情况与部门工效工资挂钩。

三、提高有形资产对外经营收益水平的具体措施

(一)办公用房对外出租

(1)在对公司办公用房进行合理分配的基础上,统计出可用于对外出租的房产(面积、间数)。

(2)通过市场调研,确定租金收益水平。

(3)为提高出租率,应鼓励公司所属公司租用公司房屋。

(4)把房产出租管理作为公司资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负责财产出租管理部门的责权利,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对经营效益负责。

(5)以市场平均收益水平作为责任部门的创收目标,创收目标完成情况与部门工效工资挂钩。

(二)其他资产

车队、医务室占用了公司一些资源,并且也开展了对外服务,建议服务中心对此提出今后的发展规划。职工宿舍仍有一部分是出租给职工,建议符合出售条件的一律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卖给职工。

四、无形资产管理措施

(1)所属企业以公司的名义、资质承揽的项目应实行有偿使用的原则,建议综合业务部对此制订具体的收益收缴办法。

(2)创造条件,使公司网络资源进一步充实,使其在为公司业务服务的同时,积极向社会开放,为公司增加收益,建议由信息中心提出具体方案。

(3)公司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应面向市场,充分利用,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建议由人教部提出具体方案。

五、清理不良资产

目前,公司的不良资产主要是往来款项呆账、持续亏损的长期股权投资、毁损的实物资产等。公司应通过清产核资,全面核实资产,清理不良资产,对符合不良资产条件的,应坚决予以处理。

(一)资产核实

(1)财务部应做好往来款项及长期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的核实工作。

(2)服务中心和信息中心应对公司目前的实物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重新普查核实登记,区分在用和不在用、自用和出租。

(二)不良资产处理

(1)财务部负责对清理出的不良债权、不良投资逐笔提出处理意见;

(2)服务中心和信息中心分别负责对清理出的实物资产损失逐项提出处理意见;

(3)建立“账销案存”的管理制度,相关部门继续追索,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三)巩固清产核资的成果,落实责任制,防止前清后乱

第11篇

关键词:无形资产;企业创新;盈余持续性;财务报告质量

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5192(2016)02-0043-07doi:10.11847/fj.35.2.43

Abstract:In the wave of knowledge economy, intangible assets are performing a growingly important role in Chinese companies. Since the returns associated with intangible assets are internally uncertain, earnings quality could possibly be jeopardized. Based on a sample of China’s A-listed firms from 2007 to 2013, this paper empirically tests the influence exerted by intangible assets on earnings persistence,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aspects of earnings quality. In accordance to our research, intangible assets significantly damage earnings persistence, and the effect is significant even after controlling for earning management factors. This paper provides a reference to companies’ innovation decisions, and could be applied to the field of financial reporting quality.

Key words:intangible assets; innovation; earnings persistence; financial reporting quality

1 引言

盈余质量一直以来都是会计学界探讨的热点。Dechow等[1]将盈余质量定义为“高质量的盈余能够提供更多有关公司财务业绩特征的信息,这些信息与某类决策者的某些决策有关”。这契合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关于财务报告目标的决策有用观。盈余质量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其内涵包括盈余持续性、操纵性应计、盈余平滑性等盈余性质指标,盈余反应系数等市场指标和财务重述、内部控制缺陷等公司财务与治理指标。其中,以盈余性质类指标应用最为广泛。盈余持续性反映了企业当期盈余持续到下一期的程度,是盈余的重要特征之一,也是盈余质量的重要体现。一般认为,盈余持续性越高,将公司盈余作为权益估价模型的信息输入,得到的估价结果越准确。即持续性高的盈余与投资者的经济决策更具有相关性,因而质量更好。长期稳定、健康的盈余可以向市场传递出企业基本面业绩良好的信号,这无疑会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

现有文献主要从财务报表项目的角度研究盈余持续性。Sloan[2]将盈余分解成应计和现金流两部分:Earningst+1=α+β1CFt+β2Accuralst+εt ,β2

应计项目作为盈余的组成部分成为影响盈余持续性的一个重要因素,后续研究往往延续了这一思路。例如,一些文献将营运资本应计分解为存货应计和应收应计,研究了二者的持续性[5,6]。对于应收应计,Lev和Thiagarajan[5]发现,异常的应收项目与当期盈余负相关,反映了公司在销售商品上遭遇困难,不得不通过赊销的方式维持销售;但Abarbanell和Bushee[6]发现,异常的应收项目与下一年度的盈余变化正相关,说明应收的增长导致了盈余的增长。对于存货应计,上述两篇文章都发现,存货应计会提高当期和未来的收益。另一些研究检验特定类型应计项目的持续性。Richardson等[7]将财务报表项目分成短期、长期的经营资产、经营负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他们证明,与长期项目相比短期应计持续性更差,与金融性应计相比经营性应计持续性更差。可见,学术界目前对于盈余持续性影响因素的研究关注了财务报表项目持续性,特别是权责发生制下应计项目的持续性。但是,现有文献对于应计项目以外的资产负债项目关注还显不足。本文研究了一类特殊的财务报表项目――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的特殊之处表现在其对企业的独特贡献上。如今,全球经济已进入知识、服务型经济时代,科技创新和客户需求变化使得现代企业的竞争环境日趋激烈,创新、关系和技术等无形资产越发成为企业生存、发展和传承的关键。无形资产带来的未来收益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8],因而无形资产对盈余具有双重作用:它一方面提升了企业整体竞争力,为企业带来了更高的收益,但另一方面也增加了盈余的不确定性,对盈余持续性产生重大的影响。笔者认为在研究盈余持续性影响因素时不应忽略无形资产。

本文以2007~2013年我国A股非金融上市公司为样本,检验无形资产与盈余持续性的关系。我们发现无形资产显著降低了盈余持续性;不同类别无形资产对盈余持续性的影响不同:土地使用权和技术类无形资产显著降低了盈余持续性,而经营类和软件类无形资产则不会降低盈余持续性;无形资产的减少会进一步损害盈余持续性;无形资产对盈余持续性的负向作用并非完全由于盈余管理。

本文对无形资产与盈余持续性关系的讨论具有理论和现实的意义。从学术价值上看,第一,本文拓展了盈余持续性相关研究,考察了无形资产对盈余持续性的影响,对于盈余持续性影响因素相关文献是一种有益的丰富和补充。第二,本文为财务报告质量相关的研究提供一些借鉴。无形资产降低了盈余持续性,从而降低了盈余质量和财务报告质量,因此在财务报告质量评价时应予以考虑。从实际应用上看,第一,在知识经济浪潮中,我国企业注重科技创新、提高无形资产占有量以提升竞争力的行为无可非议,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企业也应该关注无形资产对盈余持续性以及盈余质量的不利影响,避免囤积过多的土地使用权,切实提高创新能力。第二,我国企业的无形资产并没有完全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这与现有法律制度环境对技术类无形资产保护力度不足有关。政府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和制度,加大对于企业创新的保护力度,解除企业研发投入的后顾之忧。

2 假设提出和理论推导

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全球经济经历了从工业型经济向知识、服务型经济的转变,市场对知识型产品的需求取代了对实物产品的需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现代企业的竞争环境日益激烈,人力资本、知识产权、客户关系等无形资产正扮演着日趋重要的角色,创新、关系和技术越发成为企业生存、发展和传承的关键。无形资产对于盈余的作用日显突出。但是无形资产也有自身的特性,会对盈余持续性产生影响。第一,无形资产的确认需要依靠会计人员的经验进行判断,主观性较强。尽管现行会计准则对无形资产在财务报表中的确认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但是与固定资产、存货等有形资产相比,无形资产对企业的贡献更大、不确定性更高、可靠性更低。与无形资产相关的未来收益具有内在的不确定性。张国清和赵景文

[9]认为,可靠性更差的资产负债项目导致盈余的持续性降低。无形资产在总资产比重大的公司,其收益和现金流的波动性可能更高[8],从而当期的盈余在下一期重复出现的可能性较小。第二,无形资产多的企业,未来的业绩可能较好,因而往往具有更高价值的成长期权

[10]。但是在当前会计准则下,企业成长期权的价值不能在财务报表中体现出来。随着时间推移,成长期权的价值会逐渐反映到企业的业绩中,从而影响到盈余,降低了当前盈余的持续性。第三,无形资产多的企业更多地处于高新行业,其经营环境的不确定性更高,收益的波动性更大,因而盈余的持续性可能更低。

H1 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越高,盈余持续性越低。

我国上市公司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特许权、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软件、采矿权、探矿权、森林资源开采等。按照无形资产在企业生产运营过程中的重要程度及其存在的普遍性,本文将这些无形资产归集为四类:第一,土地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等与土地相关的权利;第二,技术类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等;第三,经营类无形资产,包括特许权、商标权等;第四,软件类无形资产,包括软件和信息系统等。邵红霞和方军雄[11]证明不同类型的无形资产对盈余质量的影响不同。技术类、经营类和软件类无形资产与企业的生产运营直接相关,构成了企业生产的要素投入。它们为企业带来的收益和价值增值较为稳定,与之相关的盈余在未来重现的概率较高,因而不会降低盈余持续性。而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贡献可能仅仅在于提供了生产经营的场所,或者为企业融资提供担保,它并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运营。如果公司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过多,那么相关的收益不确定性就会显现出来,对盈余的持续性产生不利影响。

H2 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占总资产比重越高,盈余持续性越低;技术类、经营类和软件类无形资产不会降低盈余持续性。

3 研究设计

3.1 模型设计

本文从自回归的角度定义盈余持续性:Earningst+1=α+βEarningst+εt。β 越大盈余的持续性越高。其背后的逻辑是,盈余持续性越高,当期的盈余能更好地概括未来时期公司业绩,用当期盈余估计未来盈余的误差越小。本文用总资产收益率(ROA)衡量盈余,ROA=净利润/总资产余额,ROA的一阶自回归系数度量了盈余持续性[7]。这种方法简单方便、应用较为广泛,但也有不足。ROA自回归度量的盈余持续性是公司真实业绩持续性和会计信息系统综合的结果。有时公司为了追求持续的盈余甚至会进行一些盈余管理活动。这使得基于ROA的度量可能会偏离真实业绩的持续性。我们将在进一步分析中控制盈余管理因素以缓解这种可能性造成的影响。

为检验H1,我们在模型中加入了无形资产与ROA一阶滞后项的交互项,构建的基本模型如下。intan代表无形资产比重,intan=无形资产余额/总资产余额。滞后项系数β1反映了连续两期盈余之间的相关程度,即盈余的持续性。交互项系数β2表示无形资产对ROA滞后项系数的增量影响,即无形资产对盈余持续性的影响。根据H1,我们预期β2显著为负。

ROAt=α+β1ROAt-1+β2intan×ROAt-1+β3intan+εt(1)

在控制变量方面,本文区别对待影响盈余持续性的变量和影响盈余的变量。对于影响盈余持续性的变量,我们根据宋建波等[12]的研究,选取以下变量:(1)企业规模,用总资产的自然对数表示。(2)成本结构,用折旧、摊销与营业收入之比表示。(3)所有权性质,分为国有与非国有企业。(4)股权集中度,用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表示。(5)成长性,用营业收入增长率表示。要控制这些因素的影响,最简单的办法是将它们以交互项的形式加入模型中,但由于交互项都由ROAt-1构成,所以模型可能会受到多重共线性的困扰。因此我们根据这些因素采取分样本回归的办法,检验在它们发生变化时无形资产与盈余持续性的关系是否会随之变化,从而对这些因素施加控制。对于影响盈余的变量,本文根据Campbell[13]的研究,选取资产负债率(lev)、公司规模(Size)和成长性(growth)三个变量加入模型,构建模型(2)。我们省略了intan,这是因为无形资产也是企业的资产,包含在了公司规模中。我们采用固定效应面板估计模型(2)以控制个体效应,并添加年份虚拟变量以控制年份固定效应。为检验H2,我们构建模型(3), intantype表示不同类别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

ROAt=α+β1ROAt-1+β2intan×ROAt-1+

β3EM×ROAt-1+β4EM+β5lev+β6size+β7growth+εt(5)

表3的(4)~(8)列分别汇报了在控制应计盈余管理、非正常经营现金流量、非正常酌量性费用、非正常生产成本和真实盈余管理指标之后的估计结果。加入盈余管理变量后,无形资产交互项的系数依然在1%水平上显著为负,说明无形资产降低盈余持续性是由于自身收益内在的不确定性,并非完全由于盈余管理。本文的结论得到了进一步支持。

通过进一步分析的三组检验,我们得出以下结论:第一,不同类别无形资产对盈余持续性的作用不同,土地使用权和技术类无形资产降低了盈余持续性。第二,上期无形资产的减少会进一步降低盈余持续性。第三,控制盈余管理因素后,无形资产对盈余持续性的降低作用依然存在。

6 稳健性检验

为了证明本文结论的稳健性,本文从两方面进行了稳健性检验。

第一,不同的模型设定。主要检验采用是模型(2)及其变形。而黄志忠和陈龙[19]证明,带成长因子的模型能更好地拟合我国上市公司的盈余:Et=b1Et-1+b2ΔEt-1+εt 。在此基础上,本文稳健性检验采用如下模型重新进行前述检验

ROAt=b1ROAt-1+b2ΔROAt-1+b3intan×ROAt-1+εt(6)

第二,不同的变量度量。在之前的检验中本文采用ROA度量盈余。在稳健性检验部分我们用每股收益(EPS)替换ROA,EPS的一阶自回归系数度量了盈余持续性[15]。此外我们还用滞后一期无形资产比重替代当期无形资产比重,重复前述检验。

在两种稳健性检验下,本文的结论都没有发生变化,只是估计的系数和显著性水平有所不同。本文的结论具备稳健性,并不是由于盈余度量方法选择以及模型设定导致的特殊情况。

7 结论与启示

本文以2007~2013年我国A股非金融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检验了无形资产对盈余持续性的影响。结果表明:无形资产对盈余持续性具有“有形”的影响,显著降低了盈余持续性。这种影响在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公司中都有所体现,在不同的所有权性质、成本结构和股权结构的企业中也都存在。不同类别的无形资产对盈余持续性的影响不同:土地使用权和技术类无形资产显著降低了盈余持续性,而经营类和软件类无形资产对盈余持续性的影响不显著。上期无形资产的减少会进一步降低盈余持续性。无形资产降低盈余持续性并不完全是由盈余管理引起的。

在当今知识经济的浪潮中,知识、技术逐渐成为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关键,无形资产也成为企业竞争中至关重要的因素。但是在实践中,管理者应该意识到无形资产是一把双刃剑。企业在进行创新决策时要权衡利弊,一方面应加强无形资产的研发,提高自身综合竞争力,而另一方面也应注意到无形资产降低盈余持续性、损害盈余质量的作用。与无形资产相关的收益本身就有较高的不确定性,而且在极端的情况下,无形资产还可能会成为企业盈余操纵的手段,不确定性更强。对于不直接为企业运营增加价值的无形资产,企业应谨慎考虑对其的投入,完善相关的内部控制,做到有的放矢、目标明确、论证充分、执行审批与授权得当。政府监管部门应对此予以足够的关注和重视,对土地使用权的发放、配置和流转进行严格的审批和监督。此外,政府有关部门还要进一步完善并落实专利技术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保护企业研发创新成果,解除企业后顾之忧。这样才能真正鼓励企业提高创新能力,实现建设创新性国家的目标。

无形资产是财务报告中重要的项目,与企业的盈利、生存与发展息息相关。但其内在的不确定性也会对盈余持续性和盈余质量造成不利影响,这需要引起财务报告使用者的足够重视。投资者需要权衡无形资产对企业的实际贡献和其对盈余质量的损害。对此我们建议在评价财务报告质量时要特别考虑无形资产的作用,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后续文献可以在这个领域继续深入研究。

参 考 文 献:

[1]Dechow P, Ge W, Schrand C. Understanding earnings quality: a review of the proxies, their determinants and their consequences[J].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 2010, 50(2-3): 34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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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airfield P M, Whisenant J S, Yohn T L. Accrued earnings and growth: implications for future profitability and market mispricing[J]. The Accounting Review, 2003, 78(1): 353-371.

[4]Dechow P M, Dichev I D. The quality of accruals and earnings: the role of accrual estimation errors[J]. The Accounting Review, 2002, 77(S1): 35-59.

[5]Lev B, Thiagarajan S R. Fundamental information analysis[J]. 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 1993, 31(2): 190-215.

[6]Abarbanell J S, Bushee B J. Fundamental analysis, future earnings, and stock prices[J]. 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 1997, 35(1):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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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Kothari S P, Laguerre T E, Leone A J. Capitalization versus expensing: evidence on the uncertainty of future earnings from capital expenditures versus R&D outlays[J]. Review of Accounting Studies, 2002, 7(4): 355-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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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Srivastava A. Why have measures of earnings quality changed over time[J].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 2014, 57(2-3): 196-217.

[11]邵红霞,方军雄.我国上市公司无形资产价值相关性研究――基于无形资产明细分类信息的再检验[J].会计研究,2006,(12):25-32.

[12]宋建波,高升好,关馨姣.机构投资者持股能提高上市公司盈余持续性吗?――基于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中国软科学,2012,(2):128-138.

[13]Campbell J L. The fair value of cash flow hedges, future profitability, and stock returns[J]. Contemporary Accounting Research, 2015, 32(1): 234-279.

[14]Cleary 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firm investment and financial status[J]. The Journal of Finance, 1999, 54(2): 673-692.

[15]崔也光,赵迎.我国高新技术行业上市公司无形资产现状研究[J].会计研究,2013,(3):59-64.

[16]Jones J J. Earnings management during import relief investigations[J]. 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 1991, 29(2): 193-228.

第12篇

为切实加强公共资产管理,提高公共资产使用效益,现就进一步加强公共资产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对公共资产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公共资产是各级政府长期积累形成的宝贵财富。管好用好公共资产,对于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优化政府资源配置,提高公共资产使用效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公共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管理机制和方法,不断提高公共资产效益,取得了良好效果,被财政部称为“模式”。但是,少数地方、部门和单位对公共资产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存在家底不清、账实不符,重购建轻管理、权属不清、职责不明、资产价值和效能观念淡薄以及随意购建、处置资产等问题,还存在短缺和闲置浪费并存的现象;一些山地、林地、水面以及矿产资源、城市公共资源等公共资产还没有纳入统一管理范围。这些问题影响了公共资产效益的充分发挥和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公共资产管理工作抓紧抓好。

二、全面推行产权集中统一管理

全市公共资产管理实行“政府统一所有,公共资产管理部门集中管理,部门单位依规使用”的管理体制。各级公共资产管理部门按照政府授权,代表政府统一行使对公共资产的所有权,将单位占有使用的房地产产权证集中统一管理。资产使用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只有使用权和管理权,没有资产处置权。公共资产的产权登记由公共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申报办理,已办理产权登记至今尚未将产权证明及相关资料移交的,要尽快移交公共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尚未办理产权证的,资产使用单位应尽快将公共资产的立项、规划、用地和建设等批准文件和资料移交公共资产管理部门,并协助公共资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产权登记手续;今后新购建的公共资产,资产购建单位应在资产购建完成后三个月内,向公共资产管理部门移交有关产权资料,并协助公共资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产权登记手续。公共资产管理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建立政府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的资产移交工作机制,落实投资项目后期的资产管理工作。同时,对于资源性资产、市政设施类资产、交通设施类资产、农林水设施类资产及无形资产要建立以产权、使用权变动审批为核心的产权集中管理机制。

三、积极盘活公共资产

公共资产不仅具有保障的职能,也具有资本的功能。各县区和公共资产管理部门要树立经营的理念,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积极盘活公共资产,不断提高规模和效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通过市场运作,将城市中部分地处黄金地段的国有房地产转化为可用于经营的资本,以开发、转让、出租等方式开展经营,提高资产效益,增加财政收入;要通过BOT、BT、发行债券等方式盘活资产,为重大项目、主导产业提供多渠道融资服务,破解发展中的资金瓶颈。要按照城市建设规划和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有计划的对公共资产进行整合置换,优化配置,促进城市建设和教育、文化、体育、卫生事业发展。要探索资源性资产和无形资产经营方式,对政府所有的山地、林场以及农林水设施,要策划包装,推介招商,实行股权合作,发展产业项目。对广告、设施冠名、特许经营以及河道砂石等矿产资源,要按照公开透明、竞价转让、有效使用的要求,实现有偿转让。

四、规范公共资产日常管理

(一)加强公共资产购建管理。实行资产购建预算管理制度。财政和公共资产管理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以资产配置标准为核心,分工明确、流程规范、协调有序的购建预算管理体系。凡使用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以及其他政府财政性资金等购置、维修和建造公共资产的,实行资产购建预算管理。需要进行资产购建的单位应将年度资产购建项目列入年度预算,并上报财政部门和公共资产管理部门,经公共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预算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将其编入部门预算后方可实施。未纳入部门预算的资产购建项目,财政部门不予安排购建资金,不予安排政府采购,不予办理资金支付。鼓励各单位向上争取资金或自筹资金购建资产。资产使用单位运用上级补助资金、自筹资金购建资产,购建资金不足的,财政、公共资产管理部门可以从公共资产收益中给予适当补助。公共资产管理部门经政府批准,对市场前景好、开发增值潜力大、有利于资产整合利用的资产开展收储。财政部门可按当年公共资产收益的10%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资产收储、购建和维护。

(二)加强公共资产处置和使用权转让管理。公共资产的处置是指公共资产产权发生转移的一种资产管理行为,包括资产报损、报废、产权转让、跨级调拨等。公共资产使用权的转让是指公共资产产权不发生转移,仅对其使用权进行有偿转让的一种资产管理行为,包括资产的对外出租、承包经营以及无形资产、资源性资产的有偿使用等。公共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公共资产的处置和使用权转让。公共资产的处置和使用权转让按照公共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政府审定、公开处置的程序进行,所有资产处置和使用权转让事项都必须报公共资产管理部门审核,规定限额以下的由公共资产管理部门审批,规定限额以上的由公共资产管理部门报政府审批。经批准后,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公开拍卖、公开竞价的方式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单位无权擅自处置或转让公共资产。

(三)加强公共资产收益管理。公共资产收益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处置公共资产取得的收益,包括出租、出借公共资产取得的收入以及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对外投资收益,都必须足额解缴同级财政部门统一管理。任何单位不得截留、坐支、隐匿资产收益,更不允许用资产收入设立“小金库”。公共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公共资产收益征管,健全征管工作机制,强化收入稽查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