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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的方式

时间:2023-07-03 17:57:1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风险投资的方式,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风险投资的方式

第1篇

关键词:风险投资退出方式退出机制

1引言

风险投资一词来源于英文VentureCapital,又称创业投资、风险资本,是一种由专门的投资公司或专业投资人员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评估和严格筛选,把资金投向有潜在发展前景的新创或市值被低估的公司、项目、产品,并以其长期积累的经验、知识信息网络辅助企业经营以获取资本增值的投资行为。

风险投资本质上是一种追逐高利润、高回报的金融资本。风险投资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获取股息而长期持有风险企业股份的投资行为,而是通过退出投资赚取与之承担的高风险相对应的高额利润,这就要求风险投资家要在一定时间以一定的方式结束对风险企业的投资与管理,收回现金或有流动性的证券,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利润。风险投资的循环方式是将回收的已经增值的资本再投入到新的风险企业中去,在不断的投资—退出—再投资的过程中实现增值,不断发展壮大,因此在投资的风险企业成功后将风险资本变现至关重要。

退出机制正是风险投资变现的机制,是风险资本的加速器和放大器,是为风险投资提供必要的流动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没有退出机制,风险投资就难以发展;退出机制不健全,风险投资的发展也就不迅速。因此,我们说退出策略是风险投资运作过程的最后也是至关重要的环节,风险投资的成功与否体现在退出的成功与否。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是否有效,风险投资能否达到最终目的的关键所在,并且退出机制与风险投资可以相互促进,互相强化,退出机制对于风险投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风险投资几种主要退出方式的分析与比较

从风险投资的发展历程来看,目前,风险投资的变现回收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2.1公开上市

公开上市(InitialPublicOffering,简称“IPO”),是指将风险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风险投资的股份通过资本市场第一次向公众发行,从而实现投资回收和资本增值。

上市一般分为主板上市和二板上市。主板上市又称为第一板上市,是指风险投资公司协助创业企业在股票市场上挂牌上市,从而使资金退出。二板上市又称为创业板市场,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的股票市场,其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上市的条件比较宽松,企业进入的门槛较低,比较适合于新兴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具有增长潜力的高科技企业。许多国家和地区都设立了二板市场,如美国的纳斯达克(NASDAQ)市场、加拿大温哥华股票交易所的创业板市场、比利时的EASDAQ市场、英国的AIM市场以及1999年第四季度开始正式运作的香港创业板市场等。其中以美国的NASDAQ市场最为成功,约30%的美国风险投资都经由这一市场退出。风险投资企业发行股票上市,使得许许多多的风险投资家和创业家一夜暴富,成为亿万富翁。在二板市场最发达的美国,那斯纳克(NASDAQ)市场使这种白手起家的创业神话一再上演:较早的有计算机硬软件公司如苹果公司、微软公司和英特尔公司等,较近的有电子商务类公司如雅虎公司、亚马逊公司等。这些成功典范也使股份上市成为风险投资家首选的资本退出方式。据美国风险投资业的统计,风险投资的各种退出方式的年平均投资回报率为:回购和并购为15%,而发行股票上市为30%~60%。

公开上市有其固有的优点,它不仅为风险投资者和创业者提供了良好的退出路径,而且还为风险企业筹集资金以增强其流动性开通了渠道。大多数的风险企业会选择在企业发展成熟阶段的后期上市。这个时期的风险企业正处于发展扩张的阶段,如果仅依靠企业自身的积累和风险资本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通过股票上市,风险企业可以在资本市场上筹集到大量的资金。同时,也有利于分担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提高风险企业的知名度和公司的形象。

俗话说有利就后有弊:上市公司经营透明度的不断提高使得企业自主性逐步下降;上市后的股价波动对公司的形象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开上市将耗费公司的大量精力和财力,不适合规模较小的公司采用。同时,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需要承担企业能否成功上市的风险。通常为了维护投资者的信心和维持市场的秩序,证券管理部门、证券市场都会规定创始人股权需按一定的条件并在一定的时限后才能出售,这就使得发起人的投资不可能立即收回,也就拖延了风险投资的退出时间。高科技企业作为小盘股,流动性差,其未来股价的波动较大,创业投资不能在股份上市的同时变现,无疑增加了投资风险。

在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开设完整的二板市场。虽然2004年5月,作为向创业板过渡的中国中小企业板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但是它并没有改变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现状,目前看来其所起的作用不大,仍处于在实践中摸索的阶段。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合适的二板市场能够让风险企业上市融资的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创业板市场,实现风险投资的退出。实际上,我国目前已有数家公司在海外上市,如1999年,搜狐、网易在NASDAQ市场上市并取得了巨大成功,为中国风险企业在海外的上市提供了很好的借鉴。2003年底,纳斯达克(NASDAQ)的大门再次向中国企业敞开。2004年通过发行股票上市的退出明显较2003年增多,中芯国际、盛大网络、掌上灵通、51job等十几个企业海外上市为其身后的创投机构实现获利退出创造了条件。

2.2股份回购

如果风险企业在渡过了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已经成长为一个有发展潜力的中型企业后,仍然达不到公开上市的条件,它们一般会选择股权回购的方式实现退出。

股份回购一般包括两种回购方式:创业者回购风险投资者的股份和风险企业回购风险投资者的股份。前者是通过买股期权的形式来实现的,是在引入风险投资签订投资协议时,由创业家或风险企业给予风险投资家一项选择权,他可以在今后某一时间要求创业家或风险企业按照预先商定的形式和股票价格购买他手中的股票;后者则是通过卖股股权的形式来实现的,即是给予创业家或风险企业一项选择权,让其在今后某一时间以相同或类似的形式及股票价格购买风险投资家手中的股票。在股权回购时到底是采用买股期权或是卖股股权来进行,这主要看风险企业对风险投资吸引力的大小而定。如果风险企业是一家受到许多风险投资公司普遍看好的公司,则可能会采用买股期权;如果是风险企业急需引入风险投资,则可能会采用卖股期权。绝大多数股权回购是采用卖股期权进行回购的。一般而言,在风险投资投入时投资双方就已签订好关于股份回购的协议,包括回购条件、回购价格和回购时间等。

股份回购对于大多数风险投资者来说,是一个备用的退出方法。当风险企业不是很成功的时候,为了保证已投入资本的安全,便可采用此种方式退出。由于企业回购对投资双方来说都有一定的诱惑力,所以风险企业从风险投资家手中回购股权的方式发展得很快。在美国,从企业数目来看,风险企业回购已成为风险投资退出的最主要的途径之一。虽然我国目前以此种方式退出的案例并不多,但是从发展趋势看,股份回购应该是未来我国风险投资基金退出的一种现实选择。2.3兼并与收购

兼并与收购(MergeandAcquisition,M&A)是风险资本退出的比较常用的一种方式,是风险投资商在时机成熟的时候,通过并购的方式将自己在风险企业中的股份卖出,从而实现风险资本的退出。其中兼并是指由一家实力较强的公司与其他一家或几家独立的公司合并组成的新公司,而实力较强的公司占主导地位;收购则是指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或者购买目标公司的产权从而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行为。风险企业被兼并收购通常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一般收购和“二期收购”。一般收购,是指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将风险企业完全卖给另一家公司。这种方式通常是高科技创业者不愿意接受的,因为这意味着将完全丧失独立性。不过,对于困境中的中小高科技企业来说,卖断产权也不失为一条出路。如1998年鄂武商以350万元整体收购武汉顺太有限公司,解决了武汉顺太有限公司因缺乏资金无法对其专利产品进行规模生产的难题。而“二期收购”则是指风险投资者将其所持有的股份卖给另一家风险公司,由其继续对风险企业进行后续投资,创业者并不退出风险企业。据不完全统计,在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中,一般收购约占23%,二期收购约占9%,两项合计占31%,但收益率仅为IPO的1/5。

无论采用那种方式并购,时机选择非常重要。时机选择适宜,风险投资就能获得较大的收益。一般风险企业应该选择在企业未来投资收益的现值比企业的市场价值高时把公司出售。这时风险投资公司可以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由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编纂的《2003年中国风险投资行业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方式以股权转让为主。通过对风险投资退出项目的调查分析,在2003年190家样本公司中有38家风险投资机构的64个项目得到全部或部分的退出;62个提供了退出方式的信息,其中以股权转让方式退出的有51个项目,占到了82%;以其他退出方式退出的项目相对较少,比例都在10%以下。

2005年4月,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公布的《2004年度中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现状调查分析报告》表明,2004年中国风险投资延续了2003年以来的回暖趋势,投资更为活跃,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在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本次调查回收的有效问卷,有36份问卷提供了退出项目方式的信息,统计结果显示,调查范围的风险投资机构近3年共123个退出项目中,有49个项目以国内企业收购的方式退出,占退出项目比例的40%。由此可见,收购兼并依然是国内风险资本退出的主渠道。

股权并购在我国如此盛行,笔者认为其主要原因有以下两方面。一方面,由于股票上市及升值均需要一定的时间,而兼并收购的退出方式可以立即收回投资,使得风险投资者能够快速、完全地从风险企业中退出,因此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另一方面,由于并非所有企业都能符合上市的条件,而且风险投资本身具有高风险性,这就使得一些风险投资者在权衡各种利弊得失后毅然选择并购方式来实现其风险资本的退出。

2.4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在风险投资不成功或风险企业成长缓慢、未来收益前景不佳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退出方式。虽然以清算方式退出一般会带来部分损失,但也是明智之举的,因为投在不良企业中的资金存在一定的机会成本,与其被套牢而不能发挥作用,倒不如及时收回资金投入到下一个更有希望的项目中去。据统计,美国由创业资本所支持的企业,有20%~30%完全失败,约60%受到挫折,只有5%~10%的创业企业可以获得成功。当某一项目面临失败或缺少足够的成长性时,风险投资家应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果断地抽出资金,转向投入预期回报更高的标的之中,寻求更好的获利机会。在很多时候采用清算公司的方法虽是迫不得已,却是避免深陷泥潭的最佳选择。

3结语

从上文对每种退出渠道的分析可以看出,每一种退出渠道都各有其优劣:发行股票上市是投资回报率最高的方式,风险企业被兼并收购是投资收回最迅速的方法,股份回购作为一种备用手段是风险投资能够收回的一个基本保障,而破产清算则是及时减小并停止投资损失的最有效的方法。因此,不能绝对地去评判某种退出渠道的适合与不适合。作为风险投资公司,在决定退出投资时,应根据风险企业的自身特点和当时的外部环境,灵活地选择退出方式。目前,在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活动还不是十分活跃,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不完善和不畅通已成为制约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瓶颈。风险投资作为一个亚新生事物,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去发展去完善。同时,风险投资机构在考虑退出方案的时候,一定要明确自己的目标,结合中国的实际法律和监管环境,在专业机构的帮助下设计并执行相应的退出方案。

参考文献

1邱艳.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研究[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05(7)

2刘曼红.风险投资:创新与金融[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3魏梦雪.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比较[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6(03)

4王琳琳.我国创业投资退出机制的国际借鉴及其现实选择[J]北方经贸,2006(01)

5吴唐青.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研究[J].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4)

第2篇

关键词 风险投资 国家主导 疏导 积聚 业外资本

中图分类号 G206 文献标识码 A

基于数字化的推动。中国报业正经历着第二次转型,当我们以“媒介融合”、“媒介的数字化转型”来定义目前报业为延伸自己的生存空间而展开的产业形态和发展模式的变革,究其实质就是着力构建同一内容的多介质平台。截止到2007年,已经有大约300家以上的报社和关联产业单位加盟“报业数字化实验室”。在这个过程中,通过实验计划的组织实施。吸纳不同地域、不同类型和不同发展阶段的报媒,进行分门别类的引导,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全行业共同朝着数字内容产业的方向发展。

报业要实现数字化的宏伟蓝图,策略的制订是成功的第一步。经过近两年的市场孵化。全行业启动数字化已经成为一种共识,并且也有了成功运作的模版,而关键的第二步是战略的如何实现?报业启动数字化工程首先必须依赖最先进的传播技术。投人大量的设备、建设通畅的网络渠道等,这些项目的实施都必须依靠大量的资金支撑。而资金紧缺是传媒发展的主要问题,由中国传媒大学创研市场研究所(IMI)主持的调研表明,目前中国传媒资金紧缺的机构高达82%。而且。现行的媒介产业运作,由于绝大部分都没有上市流通,缺乏适当的融资渠道,所以,要实现报业的数字化转型。寻找得当的融资平台是首先要突破的瓶颈。以4E战略开启中国报业数字化时代的解放日报传媒集团,凭借其独特的营运模式获得了两千万的风险投资基金,使得风险投资这种致力于中长期、以股权投资为特征的融资模式,开始走进报业市场,它本身具有的价值优越性与传媒市场需要的高度契合,使我们可以很好地利用这种融资模式牵引中国传媒市场数字化改革的进程。

一、报业数字化战略引入风险投资的优越性分析

风险投资又称“创业投资”是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它是指一种向极具发展潜力但暂时缺乏资金,不具备上市资格的新兴产业做长期股权投资,目的不是通过其所投资从事实体经济活动的赢利中取得回报,而是通过资本增殖来实现回报的投资行为。

而全美风险投资协会将风险投资定义为;“风险投资是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的一种权益资本。”投资对象包括两类:一类是高新技术:一类是新媒介。风险投资的过程包括融资、投资、风险管理和退出四个阶段,而退出阶段是风险资本实现和撤除渠道,其顺畅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风险投资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风险投资出现在中国市场已经有二十多年的时间,从大多数人不知道风投的概念到外资频频出手中国市场,投资聚众传媒。引领新浪、网易、分众在境外成功上市,在获得高额的回报时,也让国人充分领略了风投的神奇魅力与资本的张力。风险投资越来越成为资本市场的新宠,是文化产业。特别是资金缺口较大的传媒产业融资的主渠道。相对于新媒介和电影产业,报业传媒亦拥有自己的价值优越性,完全可以把这种融资方式导入自己的扩张战略中,解决资金瓶颈问题,实现两者的双赢。

1 传媒产业的高效益

近年来,风险投资频频闪现在中国的传媒市场,究其原因缘于传媒产业的高收益。据1998年摩根斯坦《全球竞争》报告中对八种产业中的企业成长为世界级有竞争力的大企业所需要的年限统计分析。发现传媒产业所需年限为八年,是仅次于金融业和黄金产业的高回报产业。如IDG(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在1999年投入120万美元拥有百度49%的股份,2005年百度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股价迅速攀至每股150美元,按此计算,IDG单此投资即可获得1亿美元的收益。

风险投资是催生高科技产业的孵化器,其基本特点就是高风险、高收益,而依赖高新科技推进数字化转型的报业传媒本身就具有了高新科技的某些性质。报业传媒产业的未来不是新媒体,而是支撑在新媒体后面的新技术。传统报业与新媒体的合作,其实质是“新技术为报业所用”。通过新技术,可以建立报纸与受众之间新型的互动关系,这样稳固了老受众,开发了新受众,同时又可以利用新技术实现对广告客户的增值服务;更有前景的是通过利用新技术形成新的赢利模式,拓宽报业传媒的产业链。所以,报业数字化的发展前景必定是吸引风险投资的共赢基础。

2 政策的倾斜性

在我国,作为数字化转型先锋的报业集团大都是以党报、党刊为龙头成立的。这种行政手段为主的整合。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报业的市场化竞争,但是它带来的相对利好就是报业组织能充分享有政策的倾斜,也就是公共性和公益化的性质能够让报业传媒在税收、财政补贴与政策优惠上享有独有资源,与充分市场化竞争的企业不同,传媒的市场虽然亦要接受市场的考验,但是,这种竞争是在政府的统领下进行,是一种相对理想的竞争模型。政策的倾向性能够降低风险投资的风险性。

3 传媒资本的结构要求股权投资优先

中国报业传媒的发展资本主要在两大版块:内在资本的积累与业外资本的融资。而在业外资本的融资中又可以分为股权融资,即通过上市。在金融市场获得企业可持续发展资金;另一种为债权投资,即通过银行融资与发行债券融资。而在中国报业组织的外部融资中,债务融资在资本结构中占据绝对优势,这样的资本结构存在着很高的风险危机,因为当企业出现财务危机时,有两种控制选择,一是清算,二是重组。一般而言,股票投资者愿意选择重组的方式,而债权人喜欢清算,因为股票是清算的最后索取者。所以,如果发生危机,中国传媒企业破产的概率是很高的,而且由于债权人占投资者的绝大部分,往往会对传媒组织采取清算的方式,从而导致中国传媒企业的抗风险能力非常低。

而风险投资一般都为股权投资,虽然可以获得一定期限的经营权与收益权。却无法获得实际控制权及国家认可的媒介产权。所以,这种投资模式非常切合报业传媒的资本扩张路径选择。两者的结合是一种资源的互相补充。

4 版权工业的无风险性

中国报业正经历的数字化转型的终极目的是从内容的供应商跃升为信息提供商,促成升级的核心就是版权,也称版权工业。是否拥有版权是传媒投资的核心。与一般的传统产业不同。后者需要大规模的人员、设备投资等硬件投资,而版权工业是一种高智力、高产出的投资,是典型的以精神产品创造力为核心的文化创意产业,贩卖的是创造者的创新智慧。所以,相对之下,投资的经营风险比较小。同时报业传媒数字化战略的实现目的是希望通过资本的社会化和市场化,最终成功上市。而风险投资的终极目的也是借助股权投资与管理,培育投资企业快速成长,促其成功上市,通过股权转让实现投资套现并获得高额的增殖收益,因此,在实现利润增殖的选择路径上,两者殊途同归。

二、国家主导下风险投资模式的建构

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党委书记、社长尹明华曾经说过2008年是报业传媒转型的攻坚年,而选择恰当的融资方式是“破题”的关键。报业传媒的数字化转型是否应该引入风险投资模式,答案是肯定的,而且已经有了成功的运作经验。在现行的风险投资资本结构中,国有融资方式占了主流,这种资本原则必定将逐步减弱其核心地位。因此,我们倡导在国家主导下,以外资疏导和民问资本的积聚为两个取向的风险投资模式的建构,其要旨在于大力发展业外资本进入报业传媒的改革市场。

1 何谓国家主导的风险投资模式?

提倡国家主导的模式建构首先必须清晰国家的性质,关于国家的属性存在两种理论:契约论和掠夺理论。契约论认为:国家是被公众创造出来的保护公众利益、调解社会纠纷的制度安排。他们主张由国家来组织、实施各种契约或规则,可以节省各种签约成本、实施成本和保护成本。

而掠夺理论或剥削理论认为“国家是某一阶级或集团的者,它的作用是代表该阶级或集团进行压迫和剥削,榨取他们的收人。按照掠夺论的观点,国家界定了一套产权或制度安排,目的在于使权利集团的收益最大化,而可能无视其他社会集团的利益,也无视它对社会整体福利的影响。因而,这种理论只能解释不利的产权结构或制度安排为何能够存在。

在我们看来国家是一个大概念,在某种程度而言,代表了一种公共意志表达的产物。只是代表国家行使权利。所以,国家和公民通过宪法来规制权利和义务,而国家和政府之间又因为宪法确立了政府和国家问的关系,公民也确认权利由政府行使。通过分析,我们可以明确知道,国家、政府与公民之间是两个委托的关系。真正意义上的国家不能等同于政府,它的内涵中应该包括普通的民众。

因此,我们提出的国家主导的风险投资模式与现行的政府主导模式是有差异的,后者是市场中实际的“操盘手”。“执行者”,不仅通过行政指令介入与管理市场,而且还是行为主体;而前者不再是实施者,它的作用与功能体现在对市场的宏观调控与引导,也就是国家主导是一种管理方式,不是具体的执行策略。

所以,我们认为所谓国家主导的风险投资模式,就是在国家的控制、指导、调节或准许下,使市场机制的作用在传媒领域得到逐步发挥和全面贯彻。

2 国家主导下风投模式的两种取向:外资的疏导与民间资本的积聚

我们倡导的国家主导的风险投资模式是为了弱化政府的行政职能。旨在通过规划、引领、调控实现角色的转换,因而在新的框架内,通过制度供给疏导外资,盘活市场存量;再开通渠道,实现民间资本的积聚,放大增量,发挥业外资本的主流作用。

(1)外资的疏导

自1995年以来,先后有50多家国外风险投资基金进入我国,2004年。旗下管理高达183亿美元投资基金的全球最大的私募基金之一的美国凯雷集团投资聚众传媒,标志着真正的国际资本进入新兴传媒。外资风投进入中国采取的是大量合作经营与部分独资相结合的方式,表现出的特点是:其一,规模不大。2006年只有10个亿的金额出现在传媒市场上,这个量不仅相对风投机构没有完全展开,而且对传媒的市场需求容量也是微小的;其二,投资的领域狭窄,更多在影视制作与新兴媒介,染指传统报业的微乎其微。所以,我们现在要争取的是外资投入的扩量与增容,将庞大的业外资本引入报业市场,而这一切的前提条件就是政策的开放与市场的疏导。

对于外资的利用与疏导,我们可以借鉴其他国家成熟的风险投资形式,以美国和英国为例,它们都是以发达的资本市场为基础,同属于证券市场中心型模式。但是具体而言,他们介入传媒产业的方式存在明显的不同,美国主要采用“赤字模式”,即在新产品的开发中,风险投资者和制作者分担投资风险,投资者可以获得该产品的使用权,而制作者因承担部分市场风险而享有传媒的二级和三级销售权。英国则是“成本附加模式”,即投资者不仅可以委托制作者制作产品并支付全部费用,还要预付利润作为回报,投资者可以获得大部分二级权利。而作为风险投资后起国的韩国采用的是国家资本与私人资本相结合的运作模式,以动员社会资本为主,官民共同融、投资的方式进行资本经营。中国传媒产业现实特点与韩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存在很多相似点,所以,我们可以借鉴其成功之处,营造以国家主导。外资与民间资本为主体的官、民共融的投资模式。

(2)民间资本的积聚

所谓民间资本包括社会机构资本和私人资本两类,在现行的风险投资市场,民间资本很难涉足传媒市场,原因是多方面的。其实,中国市场拥有相当量的社会闲散资本在股票市场,2006年11月,国民存款总额已突破16万亿元。也就是我们并不缺少资金流量,而是缺乏将这种巨量的社会资金积聚成流,渗透于风险投资市场,使其成为市场的中流砥柱。那么造成这种“有量无市”的原因在于:

第一,国人的风险投资意识淡薄。国人传统的理财观点根深蒂固。买国债、购保险、闲荡于股票市场是大部分人投资于银行获取固定收益后的主要资金流向,对于参与高风险、高收益的风投市场,赢取长线的增殖回报,尚没有形成强烈的投资意识。

第二,缺乏资金汇流的渠道。要将大量闲散的社会资本、民营资本等业外资本引入风险投资市场,积聚财富的渠道是关键。一个成熟的风投市场应该有风险资本家、风险投资家、中介机构组成,他们各司其职。而综观目前的风险投资市场,成熟度不够,社会风投机构数量少、作用低下,缺乏大量直接面对市场的投资者和专业机构。这意味着巨量的社会资本没有直接的释放途径参与到风险投资的市场营运中。

第三,政策对资金募集的限制。报业集团是事业性质的单位。所以政策规定了其社会属性,一是社会公益目的,不是盈利目的,二是国有资产,不是其他资本,因而,总体上作为一个事业单位的报业集团或者报社是不能吸纳业外资本的。虽然《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简称“44号令”),已于2004年11月28日正式实施,为外资与社会资本进人传媒市场开启了缝隙,在政策框架内,允许业外资本的进入。但是,目前的开放对资本需求庞大的报业市场而言。其力度明显不够。

所以,开掘大量闲散的业外资本,将其引入风险投资市场是解决目前风险投资市场融资主体单一、风险性强。增加放量的必然路径。

三、风险投资进入报业传媒的战略基点

风险投资要进入报业市场,为报业的数字化转型做贡献,它必定要经历从政策突破到市场孵化到投资意识的培植等多重壁垒,因此,只有选择恰当的战略立足点才能突破障碍,实现风险投资与报业传媒的真正联姻。

1 制度的供给

报业传媒的双重属性使然,其产业融资行为必定受制于政府管理,制度供给是风险投资登陆报业传媒市场的必要条件。按照道格拉斯・诺斯的界定:“制度是由一系列正式

约束、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及其实施机制构成的,正式制度的制定、变动或修改,往往带有一定的权威性,执行时具有很大程度的强制性,非制度则是在特定历史阶段自发形成并为社会认可。两者互相依存、互相补充。”在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史,政府作为供给主体提供了一系列的正式制度,每一项新的重大安排通常会被作为风险投资业发展的动力支撑。

对于报业传媒而言,最大的制度供给来源于产权归属,而产权的清晰度是制约风险投资入场的必要因素。中国报业市场正在推进的渐进式改革的一个突破点就是传媒的改制与转型,即我们可以按照媒介市场参与各方的利益取向,将传媒市场分解为社会服务的“国家传媒”、充当社会望哨的“公共传媒”以及实现传媒产业功能的“商业传媒”等几种形式,只有建立多层级、多元结构的传媒市场,才能消解在意识形态化与传媒产业化的两难抉择,产权归属才有最终落实的可能,风险投资才能找到自己的市场。

2 发展报业投资基金

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了《2007年中国风险投资行业调研报告》,指出2007年中国风险投资总额近400亿元,投资项目数也高达741个项目。虽然我们明确感受到风险投资市场的增量与放大,但是遗憾的是这种增量并没有惠及对资本融资需求程度高的中国传统媒介。

因此,我们建议大力发展报业产业的投资基金,专门致力于报业传媒的融资建设,借鉴美国传媒产业风险投资的基金模式,在专业领域里缔造由传媒融资家、传媒投资家与传媒项目的管理者构成的投资体系。

3 报业传媒风投意识的培植

一直以来,中国报业传媒推行政府主导下的渐进式、边缘突破的改革,报业传媒既是改革的触动者又是利益的既得者。所以。在触及传媒产权改革的攻坚战时,报业传媒虽然可以获得“自由身”,投身于市场的熔炉,但是这样的结果就是将导致传媒丧失政策的倾斜与保护,失去部分利益。所以。这从一个层面上解释了,为什么涉及传媒改革底线的产权归属问题受到来自上下两方面的“摇晃”。

第3篇

风险投资退出所面临的风险有来自被投资企业外部的和内部的风险以及风险投资退出方式和退出时机的选择所带来的风险。

(1)来自被投资企业外部的风险有:政策风险、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环境风险等。政策风险主要指政府在指导经济工作时所做的突然性政策转变,这对于一个企业的经营有致命的威胁。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的变动导致投资收益率的变动,从而使投资人的收益受到影响。通货膨胀风险是指当物价上涨时,货币的购买力下降可能给投资人带来的风险。环境风险指企业的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不确定因素,形成的风险。

(2)来自被投资企业的内部风险有:技术风险、管理风险、道德风险等。技术风险是指由于即技术不成熟、不完善给产品开发带来的问题,影响高新技术产品的成功。管理风险指企业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企业破产、亏损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风险投资家能否成功运作风险资金与管理是否到位密切相关,如果创业者素质差、独断专行,员工无凝聚力、管理松散,必然使管理风险增大。道德风险是指企业的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经营管理者拥有企业投资者所不具有的内部信息(信息不对称)从而牺牲投资人的利益来换取自己的私利。

(3)风险投资退出时机和方式的选择带来的风险。选择何时退出和选择采用什么样的方式退出对风险投资的成功退出非常关键,其中也并存很大风险,无论哪一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投资者的收益受到影响甚至投资失败。

2风险投资退出的风险控制

风险投资中存在着多种风险,一般来说,外部风险属于系统性风险,是风险资本家和风险企业家所无法控制的,风险资本家主要采取尽可能回避的态度。因此,风险投资家主要关注的是来自风险企业的内部风险和退出环节的风险。因此如何控制风险投资退出所面临的利率风险、通胀风险和环境风险等所有企业经营所必须面对风险,在此不予分析。由于选择风险投资项目和投资后对企业管理对于风险投资的退出非常关键,直接影响退出绩效。本文并非单纯分析退出这一个环节的风险控制,而是从选择风险投资项目、投资后对企业的监督指导和管理、风险投资退出时机和退出方式的选择四个方面来分析风险投资退出的风险控制。

2.1风险投资项目时的风险控制

选择什么样的项目进行投资是风险投资操作的首要问题,也是整个风险投资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它直接关系到风险投资是否能顺利退出。风险投资家在选取项目时要对项目做具体的、长远的分析。风险资本家在分析某个投资建议是否可行时应该从管理者、市场和技术三个方面考虑。风险资本家应从各个角度去考察企业领导者是否在他从事的领域里具有敏锐的洞察力,是否掌握市场全貌并懂得如何去开拓市场,是否懂得利用各种手段去筹措资金,是否有将自己的技术设想变为现实的能力,是否有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是否能组建一个由具有各方面专长的人才组成的相辅相成的管理层。风险资本家还应该根据自己的经验和对市场的认识,分析判断待投资项目和技术的市场前景。该项技术能否形成产品并有广阔的市场。

2.2投资后对企业监督指导和管理中的风险控制

投资项目确定后,根据协议,风险投资家就要为风险企业注入必要的资金,支持风险企业的发展。一般在这一阶段,风险投资家对风险企业不仅仅只是不断地注入资金,满足其发展的资金需求,而是要完全地参与到风险企业的发展中去,参与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因为,对于风险企业,其创建者多是一些技术专家,相比来说,企业的经营管理是他们的弱项,他们一般都缺乏经营管理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而风险投资家正好和风险企业家形成了互补,他们拥有市场研究、生产规划、经营战略、财务法律方面的优势,并且在社会上有广泛的信息与关系网络,可为风险企业提供各种咨询和服务,帮助企业规范管理。因此,风险投资的资金投入阶段,是风险投资家和风险企业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阶段,风险投资家必须要全面的融入到风险企业中去,利用自己在管理、财务方面的专长,使企业有更好的发展,为其风险投资的顺利退出奠定基础。

2.3选择风险投资退出时机的风险控制

从理论上看,风险投资的最佳退出时机应为收益最大化的那一点,但由于在退出中涉及到诸多复杂因素,如政策、市场和法律等的影响和干扰,实际退出时机与理论的最佳退出时机之间存在一定偏差。下面从企业的产业周期、企业股权价值和退出方式这三个方面分析风险投资家应如何选择退出时机来控制退出风险。

(1)从企业的产业周期看,普遍认为风险投资应该在被投资企业的“成熟期”退出。而针对一些由于技术风险、市场风险在成长期就破产的企业和发展一般的企业应该尽早退出;针对那些发展到成长期后期,由于技术替代以及改进等使得竞争加剧,盈利降低的投资项目也应该在竞争对手产品入市前尽早退出以获取高回报、早回报。针对少数闯过技术风险与市场风险的在成熟期的前期发展成为中型企业,在符合正式股票上市标准时,可上市退出以便获取高额回报。

(2)风险投资家根据企业股权价值决定退出时机。当风险企业的财务状况存在严重问题时,如计算出的股权持有价值小于零时,风险投资家应立即退出。如果市场中出现某一项目给风险投资家带来的股权持有价值大于现有项目的股权价值,风险投资家就应果断实施退出,撤出资金进入下一个风险投资项目。

(3)最佳退出时机与适宜的退出方式相配合,才能达到最佳效果。采用何种方式退出往往与当时的金融环境有关。若金融环境良好,风险投资家一般优先考虑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方式退出。那么在企业符合上市标准后,可以获得最大收益时应选择退出。在行业和经济衰退时期,并购活动增加,信息不对称程度高。这个时期对于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退出并不有利,对于收购有利。若风险投资采用出售方式退出,风险企业的出售应该选在企业未来投资收益的现值比企业的市场价值高才时,这时风险企业获得的利润最大,最有利于风险投资者的投资利益。

综上所述,风险投资退出时机的选择受到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所处的金融环境,风险投资家和被投资企业的预期收益等各方面的影响,因此要综合考虑各个方面选择时机退出。

2.4选择退出方式时的风险控制

风险投资家在进行风险投资时总是希望通过投入最少的资本,获得最大的资本收益,而高收益也意味着高风险。因此慎重选择风险退出方式是控制风险投资退出风险中及其关键的一步。各种退出方式中,公开发行上市的回收倍数最高,其次是股份回购,再次是收购,最后是清算。然而,现实中最优先考虑的并非一定是公开发行上市,最后考虑的也并非都是清算。为使投资风险降低,风险投资家在选择时,需综合考虑各方因素,主要有:

(1)风险企业自身经营状况。风险企业经营状况较差,或者行业不景气时,必然要采取清算退出。当经营状况较好,达到预期目标时,采用股权转让方式。其中,能否采用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退出,还要看企业财务数据是否达到上市要求,企业家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支持上市的各种费用。能否采取出售和回购,还要分别看企业家能否找到合适的接收方,以及风险企业家的购买能力。

(2)风险投资家的偏好。希望减少退出的复杂程度和花费,实现资本一次性迅速退出的投资者,可以选择出售或者回购作为退出方式。而愿意承担上市复杂的手续、高昂的费用、不能一次退出但是希望得到最高回报的投资者,可以选择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退出。

(3)经济金融环境。如果资本市场不完善,或是资本市场活跃度不够,风险资本家在考虑退出时,就要谨慎选择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方式。产权市场的混乱也会给采用股权转让方式实现退出的企业造成很大阻碍。风险资本家在选择时,需要考虑经济金融的综合环境。

作为风险投资家,在决定退出投资时,应根据风险企业的自身特点和当时的外部环境,灵活地选择退出方式,规避由于退出方式选择不当带来的投资风险。

3结语

风险投资的退出对于整个投资环节非常重要,风险投资退出风险的控制也尤为关键。目前关于风险投资退出风险的控制方面的研究还不够完善,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时间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去发展和完善。

摘要风险投资退出是风险投资过程中最后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风险投资的退出存在风险,但风险并非仅存在退出这一个阶段,从选择投资项目开始就存在风险。从风险投资的项目选择、风险资本注入企业后的管理、风险投资退出时机和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选择四个方面来阐述对风险投资退出风险的控制。

第4篇

【关键词】风险投资;退出时机;退出方式

1.引言

风险投资是一个具有高风险和高收益特性的资本运作和资本增值过程。风险投资公司以一定的方式从投资者处筹得资金之后,以权益资本方式投向选定的风险企业,并参与风险企业的经营管理,帮助风险企业成长、实现增值,最后通过一定的方式出售所持的股权,回收投资并获得超额收益。一轮风险资本投资退出以后,该资本将投向被选中的下一个风险企业或风险项目,这样循环往复,不断获取风险资本增值。因此,风险投资也可以理解为一个动态循环的过程。所谓风险投资退出,是指风险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风险投资者认为有必要是时候将风险资本从风险企业中退出,因而选择一定的方式(公开上市、出售或回购、清算)通过资本市场将风险资本撤出,以求实现资本增值或者降低损失,为介入下一个项目做准备。高收益是通过风险投资成功的退出而实现的,可行的退出机制是风险投资成功的关键。风险资本家实施风险投资项目退出时必须对退出时机和退出方式进行选择。

2.风险投资项目的退出时机选择应考虑的因素

风险投资项目的退出时机的选择主要受风险企业的增值情况、预期持有成本和预期持有收益、股票市场的行情以及风险资本退出的期限等因素有关。以下主要对这些影响风险投资项目退出时机的因素进行了分析。

2.1 风险企业的增值情况

任何投资都追求资本增值,风险投资的特殊之处就在于它追求超常规的高额资本增值,它是通过风险投资家转让风险企业的股权来实现的。在风险投资正式退出之前,风险投资家必须关注风险企业的价值增值情况,因为无论选择何种方式退出,只有当风险企业的价值增值足够大时,风险投资家才有可能获得一个好的“卖出”价格。风险企业股权增值状况是决定风险投资项目退出时机选择的最重要的因素。

风险企业的成长过程充满了不确定性,存在着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因素,风险资本家不可能对风险企业的中长期发展状况有一个确定性的把握。风险资本家将风险资本投人到风险企业后,可以通过向风险企业提供增值服务和对风险企业实施运营监控来促进风险企业的成长,动态地掌握风险企业的股权增值状况,以获取风险企业成长信息,适时调险投资项目退出规划。风险投资项目的退出时机不是事先就能够准确地确定的,必须依据投资后的风险企业成长状况适时确定,这样才能选择最佳的时期退出。

2.2 预期持有成本和预期持有收益

所谓的预期持有成本是指继续对风险企业进行投资期间所发生的直接的成本费用和机会成本之和。预期持有收益是指继续对风险企业进行投资期间风险企业的价值增值。

风险投资机构在对风险企业投资时,为了降低成本,一般会采用分期投资的方式。风险投资机构应该在每一期投资之前对风险企业的价值以及增值潜力进行评估。一旦发现如果继续对风险企业投资,其预期持有成本大于预期的持有收益的话,就应该考虑选择适当的退出方式退出,以实现风险资本增值的最大化。

2.3 股票市场的行情

风险企业的股份转让价格是以风险企业的价值为基础的,但在某种程度上要受股票市场的行情的影响。当股市处于“牛市”时,股票发行一般供不应求,风险投资在使用首次公开上市退出时可以采用溢价方式发行股票,取得相当可观的资本溢价。如果采用企业并购的方式退出,收购公司也会愿意以较高的价格收购风险企业。相反,当股市处于“熊市”时,新股上市往往无人问津,即使折价发行也很难成功,风险投资获得资本溢价的可能性大大降低。那些愿意并购风险企业的公司也会利用这个“低进”的好机会,压低风险企业股份的价格,以相当便宜的价格收购很好的风险企业。因此,风险投资机构在选择风险资本退出时机时,应尽量选择股票行情较好的时候。 转贴于

2.4 风险资本的退出期限

风险投资与一般投资相比的一个特殊之处就在于不论该轮风险投资成功与否,它都必须如期变现,从而保证风险投资在时序上和空间上的不断循环。风险投资机构对风险企业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来自具有高风险高收益偏好的投资者。作为风险投资基金主流形式的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基金的存续期通常为10年。在存续期末,所有的现金和证券都必须在有限合伙人(投资者)和普通合伙人(风险投资家)之间分配,风险投资基金清盘。由于存在风险资本退出的时间限制,因此无论风险企业的价值增值情况如何,风险资本都必须在退出期限之前实现退出。

3.风险投资项目的退出方式选择应考虑的因素

在确定了风险投资项目的退出时机之后,就应该考虑风险投资项目以何种方式退出。风险投资项目退出的方式有四种:风险企业首次公开发行、风险企业并购、风险企业回购、风险企业清算。

风险企业清算是指风险企业在经营期内的经营状况与预计目标相差较大,财务状况恶化,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又无法得到新的融资,风险资本无法通过首次公开发行、并购或回购从风险企业退出,而对风险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与处分的行为。本文只对风险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企业顺利实现增值的情况下,风险资本应采用何种方式退出进行了研究,认为在进行风险资本的退出方式的选择时应主要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3.1 风险投资项目的退出价格

所谓风险投资项目的退出价格是指风险投资退出时,风险投资家转让风险企业股份的转让价格。风险投资项目采用不同的退出方式,其退出价格往往不同。

在风险投资项目退出的四种方式中,风险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取得的退出价格往往是最高的,而风险企业并购和回购的退出价格往往不高。首次公开发行的退出价格在很大程度上受相关资本市场的影响,其退出价格的制定缺乏灵活性,而且极易受外部市场条件的干扰。而风险企业并购和回购的退出价格是意愿的买方与卖方达成一致的价值,风险企业并购和回购的定价机制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关键在于该企业对于潜在“买家”的吸引力。此外,对于首次公开发行而言,风险企业上市后的市场表现也会直接影响风险投资的退出价格。所以,风险投资以IPO方式退出时面临很大的退出价格风险,而以并购和回购方式退出时面临的退出价格风险就小得多。因为企业并购和回购的价格一经确定后,虽然不太可能“冲高”,但也不至于“跳水”。企业并购定价机制更具灵活性的结论是有普遍意义的。

3.2 风险投资项目的退出成本

风险投资项目的退出成本是指风险投资实施退出战略时产生的费用。风险企业首次公开发行的费用非常昂贵。有资料表明,一般地讲,当发行规模超过2500万美元时,发行成本约为发行市值的15%;而当发行规模低于1000万美元时,发行成本将大大超过15%的水平。美国NASDAQ的筹资费用占筹资金额的13%-18%,最低不少于30万-50万美元,其中,承销费通常占5%-10%。而风险企业并购和回购的费用则相对较低。

3.3 风险投资项目的退出所需交易时间

风险投资采用首次公开发行退出时,从风险企业准备上市到正式上市之间通常至少需要6个月或更长的时间,而采用并购方式或者回购方式退出时,由于很多并购和回购都是双方私下通过谈判达成的,交易所需时间一般较短,所涉及的部门和手续也相对要少。因此采用并购方式或回购方式退出相对于首次公开上市方式退出来说,操作简单,可以实现一次性全部撤出而没有后顾之优,并且适合各种规模类型的公司。对于处于萌芽阶段规模弱小、风险巨大的高新技术企业,采用并购方式或回购方式退出可能是唯一可行的退出渠道。

3.4 风险投资项目的退出市场容量

所谓退出市场容量是指风险投资退出时,资本市场或产权交易市场对风险投资家拟发行或转让的风险企业股份的吸纳能力。资本市场往往对采用首次公开发行的退出方式有一定的数量限制。事实上,不仅仅是对风险投资支持的首次公开发行有限制,任何资本市场对普通的首次公开发行也有限制,因为一个企业能在资本市场上向公众融资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这些条件因资本市场的定位不同而有所区别,但只有当这些企业达到规定的标准之后方可上市。例如当前的中国,不存在二板市场,主板市场则限制多,主板市场相对于大多数的风险企业来说门槛太高。如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不少于3000万元,股票发行后的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企业有三年以上的营业业绩且连续盈利等等。而风险企业并购和回购是一种非公开的产权转让,它既可以在上市公司间进行,也可以在非上市公司间进行,或者在上市与非上市公司间进行,因此,从理论上讲,产权交易市场对采用企业并购的退出方式没有任何数量限制。 转贴于

3.5 对风险企业的独立性和风险企业家控制权的影响

风险企业首次公开发行不但使风险企业家获得巨额的财富,而且更为重要的是,首次公开发行可以使风险企业家在较大程度上保留对风险企业的控制权,若风险投资采用这种方式退出对风险企业家是一种有效激励,激励他们在企业上市前更好地为该企业创造价值。与之相对,如果风险投资采用企业并购的方式退出则很有可能使风险企业家彻底丧失对该企业的控制权,容易遭到风险企业家和风险企业管理层的反对,也不利于他们在风险投资退出前更好地为企业创造价值。相对于首次公开发行和企业并购这两种退出方式而言,采用风险企业回购方式退出能在最大程度上保持风险企业的独立性以及风险企业家的控制权,避免由于风险资本退出而给风险企业的运营带来很大的影响。同时也给风险企业家很大的激励,使其将自身的利益同风险企业的整体利益联系在一起,更多地从企业的角度出发,为企业的发展前景着想。

4.结论

风险投资的高收益是通过风险投资成功地退出而实现的,可行的退出机制是风险投资成功的关键。只有风险投资顺利成功的退出才能够使风险投资这一动态过程循环往复,不断获取风险资本增值。风险投资家应该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选择合适的退出时机以及适合风险企业的最优的风险资本退出方式,以实现风险资本的成功退出,获得高额的风险投资收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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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玲,周莉.风险投资退出渠道的比较研究[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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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娜,夏恩君.管理层收购:一种风险投资退出方式[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2003,5(5):68-70.

桂雁军.购并—当前我国风险投资最佳退出机制[J].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学报,1999,19(6):16-18.

第5篇

[摘要]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是风险投资运作过程的最后也是至关重要的环节。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是否完善有效,退出渠道的选择是否适当,是决定风险投资能否获得成功的关键所在。就风险投资几种主要退出渠道进行了相关的分析与比较。

[关键词]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渠道

一、我国风险投资退出的现状

风险投资(Venturecapital),又称创业投资、风险资本,是一种由专门的投资公司或专业投资人员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评估和严格的筛选,把资金投向有潜在发展前景的创新或市值被低估的公司、项目、产品,并以其长期积累的经验、知识信息往来辅导企业经营以获取资本增值的投资行为。

风险投资本质是一种追逐高利润、高回报的金融资本。风险投资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获取股息而长期持有风险企业股份的投资行为,而是通过退出投资赚取与之承担的高风险相对应的高额利润。风险投资家对风险企业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管理与培育之后,选择一种合适的退出方式实现投资收益,并将投资再投入到下一个风险企业中去,在不断的“投资—退出—再投资”的过程中实现资本的持续增值。因此在投资的风险企业成功后将风险资本变现至关重要。所以风险企业需要选择一定的方式通过资本市场将风险资本撤出,以求实现资本增值或者降低损失,为介入下一个项目做准备。

我国的风险投资业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被称为创业投资。1985年1月11日,我国第一家专营新技术风险投资的全国性金融企业——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在北京成立。经过近10年的发展,到90年代中期步入迅速发展阶段。这期间涌现了大批的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管理公司,参与投资了大量的高新技术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到2002年,我国风险投资的资金总量创造了历史新高。但到了2003年风险资金的总量不但没有增长反而出现了下滑趋势。

到20世纪90年代,风险投资在我国经过10余年的发展,许多风险资本到了从风险企业退出实现收益的阶段,但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不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不健全,使得这些早期投入虽已到了收获季节的资金无法及时变现,风险投资公司难以融到新的资金进行新的投资,追求的高风险高收益无法实现,造成许多风险投资公司无力进行风险投资,也不愿再进行风险投资。我国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已成为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瓶颈。

二、风险投资常见的几种退出渠道

从风险投资的发展历程来看,目前,风险投资的变现回收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公开上市

公开上市(InitialPublicOffering,简称IPO),是指风险投资的股份通过资本市场第一次向公众发行,从而实现投资回收和资本增值。

上市一般分为主板市场和二板市场。主板上市又称为第一板上市,是指风险投资公司协创业企业在股票市场上挂牌上市,从而使资金退出。二板上市又称为创业板市场,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的股票市场,其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上市的条件比较宽松,企业进入门槛较低,比较适合于新兴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具有增长潜力的高科技企业。

公开上市是金融市场对企业经营业绩的一种确认,这种方式不但保持了企业的独立性,而且有助于企业提高声誉、树立形象,并能为企业后续发展提供顺畅的融资渠道。

2.兼并与收购(M&A,MergerAndAcquisition)

兼并与收购是风险资本退出的比较常用的一种方式,是投资商通过并购的方式将自己在风险企业中的股份卖出,从而实现风险资本的退出。兼并是只有一家实力较强的公司与其它几家独立的公司合并组成的新公司,而实现较强的公司占主导地位;收购则是指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或者购买目标公司的产权从而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行为。

风险企业被兼并收购通常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一般收购和二期收购。一般收购,是指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将风险企业完全卖给另一家公司。这种方式通常是高科技创业者不愿意接受的,因为这意味着将完全丧失独立性。而二期收购则是指风险投资者将其所持有的股份卖给另一家公司,由其继续对风险企业进行后续投资,创业者并不退出风险企业。

3.管理层收购(MBOManagementBuy—outs)

管理层收购是在风险投资退出时,风险企业的管理层为了不使股份被其他公司拥有,采取主动回购风险投资家手中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公司管理层可以以个人资信做担保,或以即将收购的公司资产做担保,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资金,将股份买回,风险投资家成功退出。在风险投资的导入期和成长期,风险投资所占风险企业的股份额不是太大,比较适合采用这种途径退出。管理层收购,虽然使风险企业保持相对独立性,管理层仍持有对风险企业的控制权,避免因风险资本的退出给运营造成的震动,但是,其最终的实现,取决于管理层的收购意愿和实力。

4.清算(Write—off)

清算退出是在风险投资不成功或风险企业成长缓慢、未来收益前景不佳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退出方式。对于风险资本家来说,一旦所投资的风险企业经营失败,就不得不采用此种方式退出。因为投资在不良企业中的资金存在一定的机会成本,与其被套牢而不能发挥作用,倒不如及时收回资金投入到下一个更有希望的项目中去。因此,清算退出虽然是迫不得已,但却是避免深陷泥潭的最佳选择。清算有三种方式:解散清算、自然清算和破产清算。

三、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渠道分析

1.IP0方式退出困难

在常见的退出方式中,公开上市通常认为是最理想的退出方式。据美国风险投资业的统计,风险投资的各种退出方式的年平均投资回报率为:并购为15%,而发行股票上市为30%~60%。公开上市不仅为投资人和创业人带来丰厚的回报,而且为风险企业的后续发展创造了广阔的空间,如果条件许可大部分风险投资者都会选择上市退出。但上市退出必须有完善发达的资本市场做支撑,尤其是要具备面向中小高科技企业全面开放的二板市场,如美国的纳斯达克(NASDAQ)市场、加拿大温哥华股票交易所的创业板市场、比利时的EASDAQ市场、英国的AIM市场,以及1999年第四季度开始正式运作的香港创业板市场等。其中以美国的NASDAQ市场最为成功,约30%的美国风险投资都经由这一市场退出。较早的计算机硬件公司如苹果公司、微软公司、英特尔公司等,较近的有电子商务公司如雅虎公司、亚马逊公司等。这些成功典范使得股份上市成为风险投资家首选的资本退出方式。

我国在2004年5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通了中小企业板,但其上市标准和准入条件与主板市场一样,还未真正成为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二板市场,因此很难为处于高速成长期的中小风险企业提供进入证券市场进行交易的机会。所以在我国风险企业的资产规模和盈利水平都很难达到上市要求的情况下,风险投资选择公开上市退出是不现实的,也是难以实现的。

2.风险资本股权转让退出受到限制

股权转让依赖于成熟的产权交易市场、发达的资本市场,我国产权交易市场、资本市场的不发达已经成为风险资本股权转让退出的重要障碍,导致企业并购形式单,

一,加大了企业并购的难度和风险。同时由于企业被并购后影响其已有的地位和声誉,可能会反对并购。

3.管理层收购是目标公司管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的股份,从而改变公司的所有权结构或控制权结构,进而通过重组目标公司,实现预期收益的一种并购行为。它对明晰企业产权制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合理的公司激励机制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际运作中也暴露出许多与原始设想相背离的情况,如企业管理层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暗箱操作侵占国家资产问题、内部人控制问题、MBO后企业的后续发展问题等,都使人们对管理层收购在我国的实践提出质疑。

4.清算退出比例偏低

清算作为风险投资止损的一种有效手段,风险投资者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应摒弃我国长期以来人们只赏识成功而唾弃失败的思想,勇于面对失败,重视机会成本,在风险投资达不到预期目的时应及时止损,将损失降到最低。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每一种退出渠道都各有其优缺点。因此,不能绝对地去评判某种退出渠道的适合与不适合。作为风险投资公司,在决定退出投资时,应根据风险企业的自身特点和当时的外部环境,灵活地选择方式。

目前,在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活动还十分活跃,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不完善和不畅通已成为制约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瓶颈。风险投资作为一个亚新生事物,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去发展去完善。新晨

参考文献:

[1]王玲玲:我国创业投资推出机制的国际借鉴及其现实选择[J].北方经贸,2006(01)

[2]邱艳: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研究[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05(07)

[3]桑蕙吉小锐:对我国风险投资退出的最佳选择[J].甘肃农业,2006(07)

第6篇

关键词:风险投资;制约因素;对策

当前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国际竞争日益激烈,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均对风险投资业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为了抢占未来科学技术先机制高点,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把加大对科技创新活动的投入,作为促进科技发展的重要措施,无一不制定政府增加科技投入或鼓励非政府机构(企业、民间)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进而达到增强国家综合实力的目的。

风险投资是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发展风险投资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国发展风险投资已经2O年,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仍处于初期阶段,仍有很大的差距,中国风险投资现状可以概括为:风险资本融资渠道狭窄、专业人才缺乏、法律法规不健全、中介机构发展滞后、风险投资退出机制不健全,发展十分缓慢。

1、基本概念

1.1风险投资的概念

从投资行为的角度来讲,风险投资是把资本投向蕴藏着失败风险的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领域,旨在促使高新技术成果尽快商品化、产业化,以取得高资本收益的一种投资过程。从运作方式来看,是指由专业化人才管理下的投资中介向特别具有潜能的高新技术企业投入风险资本的过程,也是协调风险投资家、技术专家、投资者的关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一种投资方式。风险投资实质上是一种追逐高利润、高回报的金融资本。

1.2风险投资的基本类型

新的风险投资方式在不断出现,对风险投资的细分也就有了多种标准。根据接受风险投资的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我们一般可将风险投资分为四种类型,分别是种子资本、导入资本、发展资本、风险并购资本。

1.3风险投资的运作方式

风险投资一般采取风险投资基金的方式运作。风险投资基金在法律结构是采取有限合伙的形式,而风险投资公司则作为普通合伙人管理该基金的投资运作,并获得相应报酬。在美国采取有限合伙制的风险投资基金,可以获得税收上的优惠,政府也通过这种方式鼓励风险投资的发展。

1.险投资的运作过程

风险投资的运作包括融资、投资、管理、退出四个阶段。

融资阶段解决“钱从哪儿来”的问题;投资阶段解决“钱往哪儿去”的问题。专业的风险投资机构通过项目初步筛选、尽职调查、估值、谈判、条款设计、投资结构安排等一系列程序,把风险资本投向那些具有巨大增长潜力的创业企业。

管理阶段解决“价值增值”的问题。风险投资机构主要通过监管和服务实现价值增值,“监管”主要包括参与被投资企业董事会、在被投资企业业绩达不到预期目标时更换管理团队成员等手段,“服务”主要包括帮助被投资企业完善商业计划、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帮助被投资企业获得后续融资等手段。价值增值型的管理是风险投资区别于其他投资的重要方面。

退出阶段解决“收益如何实现”的问题。风险投资机构主要通过IPO(首次公开发行)、股权转让和破产清算三种方式退出所投资的创业企业,实现投资收益。退出完成后,风险投资机构还需要将投资收益分配给提供风险资本的投资者。

1.5风险投资的特点

风险投资有以下七个显著特点,第一,风险投资偏好高风险项目,追逐高风险后隐藏的高收益,意在管理风险,驾驭风险;第二,风险投资以不流动性为特点,在相对不流动中寻求增长;第三,一般情况下,风险投资家不会将风险资本一次全部投入风险企业,而是随着企业的成长不断地分期分批地注入资金;第四,风险投资放眼未来的收益和高成长性;第五,风险投资考核的是被投资企业的管理队伍是否具有管理水平和创业精神,考核的是高科技的未来市场;第六,风险投资不要抵押,不要担保,它投资到新兴的、有高速成长性的企业和项目;第七,风险投资专业性非常强。风险投资涉及到公司方式、经营管理、投资、财务、金融、高科技等多方面的综合性专业知识,并且要在投融资过程中解决一系列实际操作问题。

2、阻碍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因素

2.1风险资本融资渠道狭窄

随着接受风险投资的企业的成长发展,种子资本阶段、导入资本阶段、发展资本阶段、风险并购资本阶段四个不同阶段都需要源源不断地分期分批地注入资金。美国的风险资金主要来源于养老金、保险公司、各种基金等多种渠道,而目前我国设立的风险投资者和机构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政府渠道,而以企业、私人或基金为主的独立风险投资者和机构不多,渠道单一,由于这种资金量不能及时供给,导致风险投资者及机构不能够长期承担较大风险和不具备长期低成本的资金支持。

2.2专业人才缺乏

目前具备公司方式、经营管理、投资、财务、金融、高科技等多方面的综合性专业知识高素质的风险投资人才在国内很少,相对而言,风险投资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拥有一批既懂金融、管理,又懂技术的风险投资和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他们熟知资本运营,能够直接进行风险投资和为风险资本提供财务顾问、股票发行承销、收购兼并等一系列金融服务。

2.3法律法规不健全

知识产权保护是风险投资的重要内容,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保护不了合法权益,违法分子很容易钻法律空子。一旦风险创业者的知识产权得不到有效的保护,风险投资者可能因为专有性知识产权被侵犯而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因此需要有严密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来有效保护风险投资的创新型发展,必须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2.4中介机构发展滞后

第7篇

一、风险投资担保的内涵及构成要素

(一)风险投资担保的内涵。

风险投资担保是指投资担保人将风险资本投资于初始成立、极具前景或科技前瞻性的新兴企业或项目;在承担很大风险的基础上,为融资人提供股权投资或间接债权式投资的增值服务;培育企业快速成长,数年后再通过上市、兼并或其他股权转让方式退出投资,取得高额投资担保回报的一种融资服务方式。其中,风险资本是一种过渡式权益资本,其含义是:向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期所投资创业企业发育成熟或相对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再获得资本增值收益。风险投资担保是由资本、技术、管理、专业人才、反担保措施和市场机会等要素组成的系统活动综合;一般要对应结合项目的种子期、创业期、成长期、成熟期等四个过程来设计或考量。

(二)风险投资担保的构成要素。

一般而言,风险投资担保主要由风险资本、风险投资担保人、投资对象、投资期限、投资目的和投资方式等六要素构成。风险资本是指由专业投资人提供给快速成长且具有很大升值潜力的新兴企业或项目的一种资本。风险资本通过投资拥有股权、提供借贷资本(以股权质押)、提供信用担保贷款授信(以股权质押作为反担保措施)或既投资拥有股权又提供借贷资本(或提供信用担保贷款授信)等方式投入风险企业或项目对象。风险投资担保人一般由风险投资公司(或风险资本家及个人、产业附属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和担保公司等机构组成。

风险投资对象主要涉及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服务、文化等领域。就投资期限而言,风险资本从投入企业起到撤出投资为止,所间隔的时间长短被称为风险投资期限。投资期限依据投资规模、产品科技含量、社会化认同程度、产品替代度等多重因素决定,它是投资项目的管理、技术与运作合成。投资目的是通过投资担保使其达到规模经济,并适时提供其增信和增值服务,进而把企业做大做强;然后通过公开上市、兼并收购或股权转让等方式退出,获得超额投资回报。从投资的性质来判断,风险投资的方式有三种:一是直接投资即股权式风险投资;二是提供借贷资本或者予以贷款授信担保,这就为担保公司介入风险投资业务提供了一个契机或平台;三是提供一部分借贷资本或者贷款授信担保,同时又投入一部分风险资本拥有被投资企业的股权。不不论采取哪种投资方式,风险投资人一般都附带提供增信和增值服务。

二、风险资本的形成以及风险投资运作的过程与退出

(一)风险资本的形成。

我国的风险资本一般是由境外风险投资者、国内各类企业或担保机构投资者以及内陆个人投资者三种类别组成。境外风险投资者是目前我国主要的风险资本来源。风险资本进入企业后,通过其投资使之达到规模经济,并适时提供各项增值服务;然后通过境内外公开上市或其他方式退出,获得超额投资回报。国内各类企业或担保机构投资者是风险投资的主要参与者,企业介入风险投资主要是出于发展战略目标的考虑,并为企业寻找到新的利润增长点,甚至是二次创业机遇;而担保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投资者主要基于先投资、后退出的高额股权资本或增信禀赋回报的动机。内陆个人投资者主要是具有风险投资经验的投资人、创业企业家,或曾得到过风险投资支持进而回馈经济社会的投资者,他们以私募基金、先期股权投资或优先股等形式,参与到风险投资的具体业务中。

(二)风险投资担保的运作过程。

风险投资担保的运作过程主要包括寻求投资项目、项目的筛选、项目评价、投资谈判、投资生效后的监管五个阶段。首先,寻找投资项目是一个双向的过程,企业可以主动向风险投资机构或个人风险投资机构提交项目投资申请,再由风险投资机构进行评审遴选。其次,受资金运用与风险约束的多重因素的制约,风险投资公司或个人风险投资机构需要对申请的投资项目进行最初的甄别和筛选。第三,对通过筛选的项目进行更详细的评估与论证。第四,当项目经过评价论证后且判断结果可行时,风险资本家或潜在的风险投资企业就会在投资数量、投资形式和价格等方面进行商议;确定投资项目的一些具体条款或约束性条件。这一过程在国外被称之为“协议创建”,内容包括协约的数量、保护性契约和投资失利等具体约定。最后,达成各种协议后,风险资本投资担保人作为“股东”、保证人或合作方需要对接受风险投资的企业进行监管。

(三)风险投资担保的退出。

风险投资或担保人对企业或项目进行风险投资的目的并不是对接受风险投资企业的占有或控制,而是为了获取高额的资本投资回报。风险投资或担保人会在适当的时机变现退出,其退出时机一般可以等到企业上市发行股票或经营运作成功后。但为了分散风险或快速回笼资金,可以分阶段、分部分退出;即按风险投资的不同实施阶段或时期,将股票(或股权)分部分转出。何时退出取决于投资回报的适时收益率指标因素和未来增值放大预期,也是风险投资或担保人的择时判断极值域点。

三、风险投资中担保公司的介入与运行方式

担保公司如何在风险投资业务中有所作为,这是担保理论和实务工作者面临的一项新课题。《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兼营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的业务;该办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限于国债、金融债券及大型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信用等级较高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以及不存在利益冲突且总额不高于净资产20%的其他投资。上述规定为担保公司介入风险投资业务提供了法规依据。由上可见,风险资本可以通过直接投资、提供信用担保贷款授信和混合投资等方式,介入并间接控制接受风险投资的企业或项目。这样,就为担保公司介入风险投资业务提供了技术支撑和可操作性规范。

(一)直接风险投资方式。

对一些有实力的担保机构而言,他们一方面可以承担扶持中小、微型创新型企业成长的社会职能,另一方面,该类公司自身风险控制和经营管理的优势明显,对新兴产业或项目的判断、评价、管理和控制完全有能力驾驭。同时,担保机构的业务品种具有不断创新和谋求超额收益的外在迫切要求,担保公司也必须在一定范围内置身于风险投资业务之中。一般而言,直接风险投资应选择在项目或产品处于种子期、成长期时介入为宜。

(二)通过提供担保授信而间接控制介入方式。

风险资本的介入可以通过提供担保授信方式间接形成,并以股权质押作为提供保证后的反担保措施,有条件地使担保机构间接控制其股权。一般而言,接受风险投资的企业抵、质押物均不充分或完全无抵、质押物,此时提供担保授信行为比较符合风险投资的特征,即担保授信只能以该企业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并补充企业其他仅有的抵、质物或第三人保证之复合担保措施;这体现了债务融资和权益融资的双重属性。但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应坚持以下四项原则:

第一个原则是恰当选择担保授信方式的介入期。一般而言,种子期要绝对控制,创业期可以谨慎介入,成长期进入比较有利,最佳时机是成熟期。

第二个原则是设计最佳的授信品种、期限、额度和费率。授信品种包括银行贷款担保授信、融资租赁担保授信、风险投资基本收益担保、股权转让价值担保等。就授信期限而言,银行贷款担保授信一般为两年或两年以上,最多不得超过五年;融资租赁、基本收益担保和股权转让价值担保等应根据具体情况加以设定。授信额度以企业或项目的自有资金和授信期内预期权益性融资增加的1:1设计并滚动相匹配,即实行以企业净资产为基数而设定担保授信额度的原则。就费率而言,保费按年度收取,年费率3-5%为优化区间值。

第三个原则是股权质押的额度控制:原则上应设定在绝对控股范围内,按拟贷款企业的净资产额乘以60%左右的数值,作为股权总净额与质押率的设计基础。

第四个原则是控制信贷资金与代偿股权处置:提供担保授信后,企业的信贷资金支付或回笼,必须立书约定由担保公司和银行双重控制;原则上实施额度审批、阶段性控制划款,并采取“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到期偿还后担保责任正常解除。如果逾期代偿,担保公司应当行使追偿权利,并从法理上剔除“流质条款”之潜在瑕疵;通过债权重组并控股持续经营、变现转让股权或部分转让股份。或者步入风险投资的具体操作框架内继续运作,并适时提供其增值服务,把该企业做大做强;然后通过公开上市、兼并收购或股权转让等其他方式退出,实现其超额投资回报。

第8篇

近年来,随着高的飞速,世界各国和地区之间的竞争也转变为以高科技为主导的综合国力的竞争。高科技产业的发展状况成为决定一国国际竞争实力的关键因素。因此,与高科技密切相关的风险投资也日益受到各国的重视。

(一)风险投资的定义

风险投资指把资金投向蕴藏着失败危险的高科技项目及其产品开发领域,以期在促进新技术成果尽快商品化过程中获得资本收益的一种独特的投资活动。由于风险投资是一种将资金投向风险较大,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新创以谋求高收益的特殊商业性活动。它有以下四个特点:

1、由风险投资人周而复始地进行风险投资。

2、以股权投资方式,积极参与投资事业,不仅投入资金还提供咨询帮助并协助企业进行经营管理。

3、它是一种长期性、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与股票、基金、国库券等投资方式相比,风险投资的长期回报率可以达到20%左右。但这种高回报率是建立在高风险基础上的,因此必须具备驾驭风险的能力。

4、它的目的是追求投资的股权早日收回,而不是以控制被投资公司所有权为目的。

5、风险投资不只是一种投融资体系,而且是一种集资通、企业管理、科技与试产品的开发等诸多因素于一体的综合性活动。

(二)风险投资的构成要素

风险投资是由风险资本、风险投资人、投资对象、投资期限、投资目的和投资方式六要素构成的。

1、风险资本

风险资本是指由专业投资人提供的快速成长并且具有很大升值潜力的新兴公司的一种资本。风险资本通过购买股权、提供贷款或既购买股权又提供贷款的方式投入这些企业。

2、风险投资人

风险投资人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四类:

(1)风险资本家:他们是向其他企业投资的企业家,与其他风险投资人一样,他们通过投资来获得利润,但不同的是风险资本家所投出的资本全部归其自身所有,而不是受托管理的资本。

(2)风险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公司的种类有很多种,但是大部分公司通过风险投资基金来进行投资,这些基金一般以有限合伙制为组织形式。

(3)产业附属投资公司:这类投资公司往往是一些非金融性实业公司下属的独立风险投资机构,他们代表母公司的利益进行投资。这类投资人通常主要将资金投向一些特定的行业。和传统风险投资一样,产业附属投资公司也同样要对被投资企业递交的投资建议书进行评估,深入企业作尽职调查并期待得到较高的回报。

(4)天使投资人:这类投资人通常投资于非常年轻的公司以帮助这些公司迅速运营。在风险投资领域,“天使投资人”这个词指的是企业家的第一批投资人,这些投资人在公司产品和业务成型之前就把资金投入进来。

3、投资目的

风险投资虽然是一种股权投资,但投资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获得企业的所有权,不是为了控股,更不是为了经营企业,而是通过投资和提供增值服务把投资企业作大,然后通过公开上市、兼并收购或其它方式退出,在产权流动中实现投资回报。

4、投资期限

风险投资人帮助企业成长,但他们最终寻求渠道将投资撤出,以实现增值。风险资本从投入被投资企业起到撤出投资为止所间隔的时间长短就称为风险投资的投资期限。作为股权投资的一种,风险投资的期限一般较长。其中,创业期的风险投资通常在7-10年内进入成熟期,而后续投资大多只有几年的期限。

5、投资对象

风险投资的产业领域主要是高新技术产业。以美国为例,1992年对电脑和软件的投资占27%;其次是医疗保健产业,占17%;再次是通信产业,占14%;生物科技产业占10%.

6、投资方式

从投资性质看,风险投资的方式有三种:一是直接投资,二是提供贷款或贷款担保,三是提供一部分贷款或担保资金同时投入一部分风险资本购买被投资企业的股权。但不管是哪种投资方式,风险投资人一般都附带提供增值服务。

风险投资还有两种不同的进入方式:第一种是将风险资本分期分批投入被投资企业,这种情况比较常见,既可以降低投资风险,又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第二种是一次性投入,这种方式不常见,一般风险资本家和天使投资人可能采取这种方式,一次投入后,很难也不愿提供后续资金支持。

(三)风险投资的发展及意义

,在世界范围内风险投资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这是因为一方面,一个国家或地区风险投资发展的好坏,在某种程度上直接关系到这个国家或地区高新技术的发展水平和实际活能力的高低,并进而在一定程度上该国和该地区的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一个最好的例子是美国,1964年美国与发展公司(AmericanResearchAndDevelopmentCoporation简称ARD)的建立,正式标志着风险投资登上舞台,美国在其高科技企业的推动下,缔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经济神话,引发了互联网为特征的新一轮产业革命,同时也开创了“新经济”。另一方面,风险投资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风险投资本身也迅速的发展壮大起来。

我国的风险投资业最早萌发于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受我国大力发展高科技产业政策的影响,我国的高科技企业将会越来越多,对风险投资的需求也越来越多。从风险投资主体来看,我国的风险投资业已呈多元化格局;从行业发展的环境来看,政府、企业及其他组织的介入,为风险投资行业的运作创造良好的环境提供了有利条件;从风险投资运作方式看,国内形成了许多运作模式,为探索有特色的风险投资,正进行着积极的实践。在这种情况下,加强风险投资的财务运作研究和以完善和规范风险投资的实际经营运作,有利于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和经济的腾飞。

综上所述:发展风险投资,有利于我国企业制度的建立。发展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整个产业体系的质量水平,支持了整个中最先进的部分,有利于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发展风险投资,有利于增加大量就业机会。发展风险投资,有利于受风险投资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研究开发事业,增加我国研究开发资金的来源,弥补政府科技投入的不足,增强了本国经济的全球竞争力。发展风险投资,培育了一批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这些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目前都已经成为新技术革命中的生力军。发展风险投资,促进技术进步和创新、带动传统产业的改造和升级的需要。

二、风险投资财务运作

风险投资一般不控股风险企业,在大多数情况下也不直接干预风险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而是依靠风险投资家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广泛的信息渠道为风险企业提供指导,协助创业家使风险企业快速成长。风险投资的主要收益来源不是风险企业的利润分配,而是投资的资本收益即选择合适的退出渠道,通过转让或出售风险投资家手中所持有的风险企业的股票来实现其投资收益。风险投资的发展要有投资、融资和退出的结合。

风险投资的财务运作包括筹集风险资本、风险投资决策、投资管理和风险投资的退出四个过程。

(一)筹集风险资本

风险资本,即风险投资资金,指用于高科技创业,高科技产品或项目开发的高风险资金。筹集风险投资资金是风险投资企业进行运作的第一步,风险资金的筹集方式受风险资金来源主体的影响和制约。筹集的难易、快慢取决于当时的经济状况、风险投资企业的过往业绩在同行业中的声誉和从业经验等因素。风险资本是权益资本,其投入的目的不是为了获得企业的所有权,而是投资对象的高增长高收益,因此其筹集方式主要是私募。就一般的风险投资公司所设立的风险投资基金而言,风险资金的筹集主要是通过私募方式进行,即以私下的方式向机构投资者,大企业和富有家庭进行筹集,风险投资企业可以先向从前合作过的投资者募集资金,因为彼此之间相互了解,可以降低由于信息缺乏而导致的成本,同时也节约了时间,其次,风险投资企业,还得向可能的潜在投资者及其咨询者游说,以尽可能扩大风险投资基金的来源,增加稳定性。因为风险投资基金一般都进行长期投资,是作为长期资本的,一旦投资者中途撤出资金将对基金造成很大的压力。

由于我国正处于风险投资的初始阶段,我国的风险投资的法规还不健全,公募的筹资方式还不宜,如果采用这种方式易形成非法集资。

政府的直接参与也可以大大推动了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政府政策性资金投入一般包括政府政策性贷款和直接的财政投资。从风险投资的发展历史来看,各国政府在发展风险投资时都给予了大力支持,虽然这种政策性资金投入在风险筹集的资金中所占比例不高,但它却能起到引导投资的推动作用。例如,美国政府在1985年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局(SBA),并建立SBIC.它直接受美国小企业管理局管辖,并可从后者得到低息贷款。此外,SBIC还享受一些税收上的优惠。1958-1963年,美国约有692个公司注册为SBIC,共筹集私有权益资本4.64亿美元。与此相比,ARD在它建立的头13年共筹集了740万美元。

从其它筹资渠道上看,风险投资家难以通过商业贷款这种金融渠道从传统商业银行筹集到风险资本。因为首先传统商业银行一般仅提供借贷资本,其次,传统商业银行投放资金强调安全性、流动性、风险承受低且大多数还需要抵押或担保。

(二)风险投资决策

风险投资,主要以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项目或企业投资为对象。因此,对企业或项目价值进行与评价是不可少的,有利于对项目的选择。目前,项目投资分析评价指标通常分为两类,一类是贴现指标,即考虑了时间价值因素,主要包括净现值、现值指数、内含报酬率等;另一类是非贴现的指标,即没有考虑时间价值因素的指标,主要有投资回收期、收益率等。但是风险投资公司投资中的绝大多数的项目为公司或企业或是一个可以独立运作的研制或经营实体,因此在运用这些指标时就要把项目放在一个企业的高度来整体、系统地考虑其相关因素对投资的影响。

对投资进行评价的第一步就是确定现金流量。投资项目的现金流量的最基本原则是:只有增量现金流量才是与项目相关的现金流量。投资一个项目,从现金流的角度来看,最终目的是看其是否有足够的现金流量以保证每年的投资收益以及资本退出时的高收益。在实际分析评价中,营业现金流量=税后利润+折旧=收入*(1-税率)-付现成本*(1-税率)+折旧*税率,其中:税率为所得税率,收入为现销收入,付现成本为需用现金支付的成本。计算营业现金流量的重要意义在于:营业现金为企业的最主要的一项现金流量,只有在短期内,就能产生足够的营业现金流量的项目,才是真正的具有高成长性的项目,才属于风险投资的对象。

1、常用的贴现现金流量分析评价有以下三种:

(1)净现值法

净现值是指投资项目未来现金流入的现值减去未来现金流出的现值的差额。即把所有现金流入流出都按照一定的贴现率进行折现,然后求差额。如净现值为正数,即贴现后现金流入大于现金流出,该项目的投资报酬率就大于预定的贴现率;如净现值为零,即贴现后的现金流入等于现金流出,该项目的投资报酬率就与预定的贴现率相当;如净现值为负数,即贴现后的现金流入小于现金流出,该项目的投资报酬率就小于预定的贴现率。

现金流出量主要为风险投资公司对项目的投资款,包括初始投资及其分阶段的后续投资款,现金流入量主要为投资后项目自身产生的收入,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NPV为净现值;

贴现率i应采用风险投资公司规定的最低收益率;

年限n应为从投资之日起至拟定退出之日止;

Ik第K年的现金流入量;

Ok第K年的现金流出量。

净现值为正数且大,从现金流量的角度而言项目可行;为零时或稍大于零则需要结合其它情况判断是否值得投资;为负数时通常不可取。与净现值相对的还有是现值指数,只不过是将差数变成比值来确定投资可行度,净现值反映的是投资的效益,而现值指数则反映的是投资的效率。

(2)内含报酬率法

内含报酬率是指能够使未来现金流入量现值等于未来现金流出量的现值的贴现率,或者称为使投资项目净现值为零时的贴现率,其是根据项目的现金流量计算的是项目自身的投资报酬率,其准确性直接取决于投资项目现金流量数据的准确性。即使下式相等的i:

式中各因素的含义同净现值,其判断标准是项目自身的报酬率要超过风险投资公司要求的最低报酬率。

(3)投资回收期法

回收期是指投资引起的现金流入累计到与投资额相等所需要的时间,其表示收回投资所需要的年限。贴现的投资回收期分析法就是直接利用净现值法的公式,改变其条件而进行计算分析,使净现值等于零时的个数就是该项目的投资回收期。

使NPV等于零时的N点,即项目的投资全部收回,现金流入等于流出,只要超过N就可以获得超额收益,此期间越短就越符合风险投资的规则,但至于短的标准的回收期的判定则需要或投资公司的投资人员有一定的经验和。

2、非贴现的分析评价方法有两种:

第9篇

[关键词]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渠道

一、我国风险投资退出的现状

风险投资(Venturecapital),又称创业投资、风险资本,是一种由专门的投资公司或专业投资人员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评估和严格的筛选,把资金投向有潜在发展前景的创新或市值被低估的公司、项目、产品,并以其长期积累的经验、知识信息往来辅导企业经营以获取资本增值的投资行为。

风险投资本质是一种追逐高利润、高回报的金融资本。风险投资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获取股息而长期持有风险企业股份的投资行为,而是通过退出投资赚取与之承担的高风险相对应的高额利润。风险投资家对风险企业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管理与培育之后,选择一种合适的退出方式实现投资收益,并将投资再投入到下一个风险企业中去,在不断的“投资—退出—再投资”的过程中实现资本的持续增值。因此在投资的风险企业成功后将风险资本变现至关重要。所以风险企业需要选择一定的方式通过资本市场将风险资本撤出,以求实现资本增值或者降低损失,为介入下一个项目做准备。

我国的风险投资业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被称为创业投资。1985年1月11日,我国第一家专营新技术风险投资的全国性金融企业——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在北京成立。经过近10年的发展,到90年代中期步入迅速发展阶段。这期间涌现了大批的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管理公司,参与投资了大量的高新技术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到2002年,我国风险投资的资金总量创造了历史新高。但到了2003年风险资金的总量不但没有增长反而出现了下滑趋势。

到20世纪90年代,风险投资在我国经过10余年的发展,许多风险资本到了从风险企业退出实现收益的阶段,但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不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不健全,使得这些早期投入虽已到了收获季节的资金无法及时变现,风险投资公司难以融到新的资金进行新的投资,追求的高风险高收益无法实现,造成许多风险投资公司无力进行风险投资,也不愿再进行风险投资。我国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已成为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瓶颈。

二、风险投资常见的几种退出渠道

从风险投资的发展历程来看,目前,风险投资的变现回收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公开上市

公开上市(InitialPublicOffering,简称IPO),是指风险投资的股份通过资本市场第一次向公众发行,从而实现投资回收和资本增值。

上市一般分为主板市场和二板市场。主板上市又称为第一板上市,是指风险投资公司协创业企业在股票市场上挂牌上市,从而使资金退出。二板上市又称为创业板市场,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的股票市场,其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上市的条件比较宽松,企业进入门槛较低,比较适合于新兴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具有增长潜力的高科技企业。

公开上市是金融市场对企业经营业绩的一种确认,这种方式不但保持了企业的独立性,而且有助于企业提高声誉、树立形象,并能为企业后续发展提供顺畅的融资渠道。

2.兼并与收购(M&A,MergerAndAcquisition)

兼并与收购是风险资本退出的比较常用的一种方式,是投资商通过并购的方式将自己在风险企业中的股份卖出,从而实现风险资本的退出。兼并是只有一家实力较强的公司与其它几家独立的公司合并组成的新公司,而实现较强的公司占主导地位;收购则是指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或者购买目标公司的产权从而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行为。

风险企业被兼并收购通常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一般收购和二期收购。一般收购,是指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将风险企业完全卖给另一家公司。这种方式通常是高科技创业者不愿意接受的,因为这意味着将完全丧失独立性。而二期收购则是指风险投资者将其所持有的股份卖给另一家公司,由其继续对风险企业进行后续投资,创业者并不退出风险企业。

3.管理层收购(MBOManagementBuy—outs)

管理层收购是在风险投资退出时,风险企业的管理层为了不使股份被其他公司拥有,采取主动回购风险投资家手中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公司管理层可以以个人资信做担保,或以即将收购的公司资产做担保,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资金,将股份买回,风险投资家成功退出。在风险投资的导入期和成长期,风险投资所占风险企业的股份额不是太大,比较适合采用这种途径退出。管理层收购,虽然使风险企业保持相对独立性,管理层仍持有对风险企业的控制权,避免因风险资本的退出给运营造成的震动,但是,其最终的实现,取决于管理层的收购意愿和实力。

4.清算(Write—off)

清算退出是在风险投资不成功或风险企业成长缓慢、未来收益前景不佳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退出方式。对于风险资本家来说,一旦所投资的风险企业经营失败,就不得不采用此种方式退出。因为投资在不良企业中的资金存在一定的机会成本,与其被套牢而不能发挥作用,倒不如及时收回资金投入到下一个更有希望的项目中去。因此,清算退出虽然是迫不得已,但却是避免深陷泥潭的最佳选择。清算有三种方式:解散清算、自然清算和破产清算。

三、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渠道分析

1.IP0方式退出困难

在常见的退出方式中,公开上市通常认为是最理想的退出方式。据美国风险投资业的统计,风险投资的各种退出方式的年平均投资回报率为:并购为15%,而发行股票上市为30%~60%。公开上市不仅为投资人和创业人带来丰厚的回报,而且为风险企业的后续发展创造了广阔的空间,如果条件许可大部分风险投资者都会选择上市退出。但上市退出必须有完善发达的资本市场做支撑,尤其是要具备面向中小高科技企业全面开放的二板市场,如美国的纳斯达克(NASDAQ)市场、加拿大温哥华股票交易所的创业板市场、比利时的EASDAQ市场、英国的AIM市场,以及1999年第四季度开始正式运作的香港创业板市场等。其中以美国的NASDAQ市场最为成功,约30%的美国风险投资都经由这一市场退出。较早的计算机硬件公司如苹果公司、微软公司、英特尔公司等,较近的有电子商务公司如雅虎公司、亚马逊公司等。这些成功典范使得股份上市成为风险投资家首选的资本退出方式。

我国在2004年5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通了中小企业板,但其上市标准和准入条件与主板市场一样,还未真正成为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二板市场,因此很难为处于高速成长期的中小风险企业提供进入证券市场进行交易的机会。所以在我国风险企业的资产规模和盈利水平都很难达到上市要求的情况下,风险投资选择公开上市退出是不现实的,也是难以实现的。

2.风险资本股权转让退出受到限制

股权转让依赖于成熟的产权交易市场、发达的资本市场,我国产权交易市场、资本市场的不发达已经成为风险资本股权转让退出的重要障碍,导致企业并购形式单一,加大了企业并购的难度和风险。同时由于企业被并购后影响其已有的地位和声誉,可能会反对并购。

3.管理层收购是目标公司管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的股份,从而改变公司的所有权结构或控制权结构,进而通过重组目标公司,实现预期收益的一种并购行为。它对明晰企业产权制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合理的公司激励机制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际运作中也暴露出许多与原始设想相背离的情况,如企业管理层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暗箱操作侵占国家资产问题、内部人控制问题、MBO后企业的后续发展问题等,都使人们对管理层收购在我国的实践提出质疑。

4.清算退出比例偏低

清算作为风险投资止损的一种有效手段,风险投资者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应摒弃我国长期以来人们只赏识成功而唾弃失败的思想,勇于面对失败,重视机会成本,在风险投资达不到预期目的时应及时止损,将损失降到最低。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每一种退出渠道都各有其优缺点。因此,不能绝对地去评判某种退出渠道的适合与不适合。作为风险投资公司,在决定退出投资时,应根据风险企业的自身特点和当时的外部环境,灵活地选择方式。

目前,在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活动还十分活跃,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不完善和不畅通已成为制约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瓶颈。风险投资作为一个亚新生事物,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去发展去完善。

参考文献:

[1]王玲玲:我国创业投资推出机制的国际借鉴及其现实选择[J].北方经贸,2006(01)

[2]邱艳: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研究[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05(07)

[3]桑蕙吉小锐:对我国风险投资退出的最佳选择[J].甘肃农业,2006(07)

第10篇

[关键词] 风险投资 退出机制 渠道

一、我国风险投资退出的现状

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又称创业投资、风险资本,是一种由专门的投资公司或专业投资人员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评估和严格的筛选,把资金投向有潜在发展前景的创新或市值被低估的公司、项目、产品,并以其长期积累的经验、知识信息往来辅导企业经营以获取资本增值的投资行为。

风险投资本质是一种追逐高利润、高回报的金融资本。风险投资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获取股息而长期持有风险企业股份的投资行为,而是通过退出投资赚取与之承担的高风险相对应的高额利润。风险投资家对风险企业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管理与培育之后,选择一种合适的退出方式实现投资收益,并将投资再投入到下一个风险企业中去,在不断的“投资―退出―再投资”的过程中实现资本的持续增值。因此在投资的风险企业成功后将风险资本变现至关重要。所以风险企业需要选择一定的方式通过资本市场将风险资本撤出,以求实现资本增值或者降低损失,为介入下一个项目做准备。

我国的风险投资业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被称为创业投资。1985年1月11日,我国第一家专营新技术风险投资的全国性金融企业――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在北京成立。经过近10年的发展,到90年代中期步入迅速发展阶段。这期间涌现了大批的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管理公司,参与投资了大量的高新技术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到2002年,我国风险投资的资金总量创造了历史新高。但到了2003年风险资金的总量不但没有增长反而出现了下滑趋势。

到20世纪90年代,风险投资在我国经过10余年的发展,许多风险资本到了从风险企业退出实现收益的阶段,但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不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不健全,使得这些早期投入虽已到了收获季节的资金无法及时变现,风险投资公司难以融到新的资金进行新的投资,追求的高风险高收益无法实现,造成许多风险投资公司无力进行风险投资,也不愿再进行风险投资。我国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已成为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瓶颈。

二、风险投资常见的几种退出渠道

从风险投资的发展历程来看,目前,风险投资的变现回收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公开上市

公开上市(Initial Public Offering,简称IPO),是指风险投资的股份通过资本市场第一次向公众发行,从而实现投资回收和资本增值。

上市一般分为主板市场和二板市场。主板上市又称为第一板上市,是指风险投资公司协创业企业在股票市场上挂牌上市,从而使资金退出。二板上市又称为创业板市场,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的股票市场,其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上市的条件比较宽松,企业进入门槛较低,比较适合于新兴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具有增长潜力的高科技企业。

公开上市是金融市场对企业经营业绩的一种确认,这种方式不但保持了企业的独立性,而且有助于企业提高声誉、树立形象,并能为企业后续发展提供顺畅的融资渠道。

2.兼并与收购(M&A,Merger And Acquisition)

兼并与收购是风险资本退出的比较常用的一种方式,是投资商通过并购的方式将自己在风险企业中的股份卖出,从而实现风险资本的退出。兼并是只有一家实力较强的公司与其它几家独立的公司合并组成的新公司,而实现较强的公司占主导地位;收购则是指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或者购买目标公司的产权从而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行为。

风险企业被兼并收购通常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一般收购和二期收购。一般收购,是指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将风险企业完全卖给另一家公司。这种方式通常是高科技创业者不愿意接受的,因为这意味着将完全丧失独立性。而二期收购则是指风险投资者将其所持有的股份卖给另一家公司,由其继续对风险企业进行后续投资,创业者并不退出风险企业。

3.管理层收购(MBO Management Buy―outs)

管理层收购是在风险投资退出时,风险企业的管理层为了不使股份被其他公司拥有,采取主动回购风险投资家手中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公司管理层可以以个人资信做担保,或以即将收购的公司资产做担保,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资金,将股份买回,风险投资家成功退出。在风险投资的导入期和成长期,风险投资所占风险企业的股份额不是太大,比较适合采用这种途径退出。管理层收购,虽然使风险企业保持相对独立性,管理层仍持有对风险企业的控制权,避免因风险资本的退出给运营造成的震动,但是,其最终的实现,取决于管理层的收购意愿和实力。

4.清算(Write―off)

清算退出是在风险投资不成功或风险企业成长缓慢、未来收益前景不佳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退出方式。对于风险资本家来说,一旦所投资的风险企业经营失败,就不得不采用此种方式退出。因为投资在不良企业中的资金存在一定的机会成本,与其被套牢而不能发挥作用,倒不如及时收回资金投入到下一个更有希望的项目中去。因此,清算退出虽然是迫不得已,但却是避免深陷泥潭的最佳选择。清算有三种方式:解散清算、自然清算和破产清算。

三、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渠道分析

1.IP0方式退出困难

在常见的退出方式中,公开上市通常认为是最理想的退出方式。据美国风险投资业的统计,风险投资的各种退出方式的年平均投资回报率为:并购为15%,而发行股票上市为30%~60%。公开上市不仅为投资人和创业人带来丰厚的回报,而且为风险企业的后续发展创造了广阔的空间,如果条件许可大部分风险投资者都会选择上市退出。但上市退出必须有完善发达的资本市场做支撑,尤其是要具备面向中小高科技企业全面开放的二板市场,如美国的纳斯达克(NASDAQ)市场、加拿大温哥华股票交易所的创业板市场、比利时的EASDAQ市场、英国的AIM市场,以及1999年第四季度开始正式运作的香港创业板市场等。其中以美国的NASDAQ市场最为成功,约30%的美国风险投资都经由这一市场退出。较早的计算机硬件公司如苹果公司、微软公司、英特尔公司等,较近的有电子商务公司如雅虎公司、亚马逊公司等。这些成功典范使得股份上市成为风险投资家首选的资本退出方式。

我国在2004年5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通了中小企业板,但其上市标准和准入条件与主板市场一样,还未真正成为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二板市场,因此很难为处于高速成长期的中小风险企业提供进入证券市场进行交易的机会。所以在我国风险企业的资产规模和盈利水平都很难达到上市要求的情况下,风险投资选择公开上市退出是不现实的,也是难以实现的。

2.风险资本股权转让退出受到限制

股权转让依赖于成熟的产权交易市场、发达的资本市场,我国产权交易市场、资本市场的不发达已经成为风险资本股权转让退出的重要障碍,导致企业并购形式单一,加大了企业并购的难度和风险。同时由于企业被并购后影响其已有的地位和声誉,可能会反对并购。

3.管理层收购是目标公司管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的股份,从而改变公司的所有权结构或控制权结构,进而通过重组目标公司,实现预期收益的一种并购行为。它对明晰企业产权制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合理的公司激励机制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际运作中也暴露出许多与原始设想相背离的情况,如企业管理层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暗箱操作侵占国家资产问题、内部人控制问题、MBO后企业的后续发展问题等,都使人们对管理层收购在我国的实践提出质疑。

4.清算退出比例偏低

清算作为风险投资止损的一种有效手段,风险投资者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应摒弃我国长期以来人们只赏识成功而唾弃失败的思想,勇于面对失败,重视机会成本,在风险投资达不到预期目的时应及时止损,将损失降到最低。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每一种退出渠道都各有其优缺点。因此,不能绝对地去评判某种退出渠道的适合与不适合。作为风险投资公司,在决定退出投资时,应根据风险企业的自身特点和当时的外部环境,灵活地选择方式。

目前,在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活动还十分活跃,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不完善和不畅通已成为制约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瓶颈。风险投资作为一个亚新生事物,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去发展去完善。

参考文献:

[1]王玲玲:我国创业投资推出机制的国际借鉴及其现实选择[J].北方经贸,2006(01)

[2]邱 艳: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研究[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05(07)

[3]桑 蕙 吉小锐:对我国风险投资退出的最佳选择[J].甘肃农业,2006(07)

第11篇

我国的风险投资业从1985年9月国务院正式批准成立“中国新技术风险投资公司”起,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各类风险投资机构已发展到80家,融资能力达36亿美元,可以说有了一个开端,但作为新兴的事物,其运作体系和机制尚不健全,环境条件也不成熟,目前仍存在若干缺陷和障碍:其一,资金来源不足,投资基金规模偏小,不能完全达到建立投资组合以分散风险的目的;其二,缺乏具有高度专业素质的风险投资人才,对基金和投资项目的管理落后于国外同行业水平;其三,缺少真正的风险企业和风险企业家,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形成成熟的经理人市场,具有战略眼光而且勇于创新、敢于创业的企业家还很少;其四,缺乏退出渠道,资本投入并取得成功后不能全身而退成了风险资本家特别是风险投资机构的心病。对此,笔者以为,应鼓励券商积极参与风险投资事业。

根据西方国家从事风险投资的经验,投资银行与风险投资之间具有内在的相融性,其金融中介和投资主体功能将对风险投资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从职能上看,风险投资主要担负着六个方面的使命;一是提供创业者所需要的资金;二是作为创业者的顾问,提供管理解决重大经营决策,并提供法律和公关咨询;五是运用风险投资公司的关系网络,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引进渠道,介绍有潜力的供应商与购买者;六是协助企业进行重组、购并以及辅导上市。而通常我们认为现资银行的业务主要包括证券承销、证券交易、企业并购、资产管理、咨询顾问、项目融资、风险控制和金融创新等内容。不难看出,风险投资的主要职能均涵盖在投资银行的业务范围之内,两者之间具有密切的相关性,风险投资操作流程的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投资银行的支持(见下表)作为成长中的投资银行,券商应当肩负起介入风险投资事业并推动其发展的重任,这不仅是我国风险投资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同时也是券商向真正的投资银行迈进的内在要求:随着国内券商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承销、经纪和自营三大传统业务已经步入微利甚至无利的阶段,再加上入世在即,国外的投资银行也正通过各种渠道纷纷进入我国市场。在此情况下,我国券商仅依靠传统业务将难以维持生存,为了进一步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及资本市场发展的需要,必须开拓市场、在业务和组织上进行创新以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参与风险投资可使券商:(1)分享创新企业高成长的收益。券商通过投资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可以低成本持有该企业的原始股份,企业一已上市,其高成长性将使券商获得高额的回报。(2)培育客户。从长期看,券商可以风险投资为先导,通过对风险企业初期的技术咨询、市场前景预测、管理辅导以及融资支持等,加强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并与其共同成长,从而挖掘到一批可以长期合作的优质客户,为各项业务的开展奠定基础。(3)延伸投行业务。作为策划者与组织者,券商几乎可以参与风险投资的整个运作过程,从融资、选择创作型企业到企业上市发行股票的承销权等各方面业务都较容易取得,这不仅使其传统的投资银行业务得到有效的延伸,而且可以增加投行业务的资源储备和盈利空间,增强券商的竞争能力。

风险投资的操作流程投资银行的作用

1、筹集资本融资顾问,选择融资方式建立风险投资公司或风险基金

2、选择投资项目帮助企业分析市场投资项目评估筛选、识别、挑选出投资项目

3、谈判和签订投资协议投资及财务顾问

4、培育风险企业参与风险企业的经营决策及策略规划、财务计划、发展目标、反资项目的实施监管提供管理、法律、技术等咨询服务

5、实现投资回报退出方式和时机选择策划企业上市转售、并购及回购的财务安排

二、我国券商参与风险投资的可行性分析

目前,我国券商已经具备了参与风险投资所需要的人才、经验乃至运作机制等方面的坚实基础和行业优势:

第一,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在上市公司承销方面,我国券商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已经成功地推荐了1000多家企业在沪深两个交易所及境外上市,为企业在境内外累计筹资超过9000亿元,并且积累了各类企业的上市承销经验,特别是在推荐高科技企业上市方面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能专门为高风险、高回报的高科技产业提供融资服务。有明确的专业领域和服务重点。在基金管理方面,我国券商所拥有的10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着34家证券投资基金,资产总规模达550多亿元,从而为其涉足风险投资基金管理打下了基础。

第二,拥有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人才队伍。风险投资涉及到公司方式、经营管理、投资、财务、金融、高科技等多方面的综合性专业知识,并且要在投融资过程中解决一系列实际操作问题。目前具备这种高素质的风险投资人才在国内很少,相对而言,券商拥有一批既懂金融、管理,又懂技术的风险投资和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他们熟知资本运营,能够直接进行风险投资和为风险资本提供财务顾问、股票发行承销、收购兼并等一系列金融服务。

第三,拥有大量的信息资源。券商在长期的投资银行及业务中,与有关的政府部门、企业、科研机构及投资者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关系,拥有广泛的信息网络、资金渠道以及投资协议转让或通过配股的方式包装进已上市的公司,退出方式多元,退出渠道也较为畅通,为投资项目的取得、筛选、评估以及风险投资业务的顺刮进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第四,券商已为即将开设的创业板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公开发行上市是风险投资最佳的退出方式,即有利于增值后的风险投资顺利进入下一个投资周期,又有利于被投资公司未来的发展。即将推出的创业板市场(二板市场)为我国风险投资提供了退路,许多券商都已及时地对投行业务进行了调整,有些甚至将重点放在了创业板上市这一新业务上,或者将创业板上市业务纳入业务创新的主要范围。

尽管如此,我们绝不能因此而忽略了券商参与风险投资事业可能面临的风险:

首先,财务风险。由于风险投资是一种股权投资,其投入的期限较长,一般需要三至五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而券商的财务结构中最明显的特征就是高财务杠杆,其资金来源除自有资金外,绝大多数都是很不稳定的短期负债,如果将其作为长期资本使用,必须始终将控制风险、防止财务危机的发生放在第一位。

其次,经营风险。尽管有诸多的相似之处,投资银行业务和风险投资在所需要的资金性质、专业知识、人力资本、组织结构、项目评估、决策程序和资金回收等方面仍然存在着差异。我国券商在本身业务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的情况下进入风险投资业,显然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再加上我国风险投资业本身也存在着大量的不确定因素,其发展当然不会是一帆风顺的。

再次,法律政策风险。在现有法律的规范之内,券商只能从事经纪、承销、投资等专业证券服务,从事非证券业务必须得到中国证监会的特别批准。同时券商作为金融机构,其对外投资不能超过自有资金的一定比例,从而在财务上决定了券商参与风险投资的法律风险。而且现阶段的相关法律法规基本上都是暂行规定,因此具有不确定性,即或是正式的法律出台,也必然要对相应的企业进行清理整顿,这也构成了券商参与风险投资的不利因素。

三、我国券商参与风险投资方式的选择

考虑到风险投资业的高风险性,我国券商应选择合适的方式进入风险投资领域,以降低风险、提高投资的成功率。从国内外的实践经验来看,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可供选择:

(一)自行创业

该方式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在原有投资银行部门的基础上设立相应的机构来负责风险投资业务,如国信证券在2000年3月成立了“风险投资部”;二是投资设立风险投资公司,如国通证券与招商银行以及上海港机、东北高速等上市公司一道发起组建的二十一世纪科技投资公司。采用这种方式可以充分利用券商现有的各种资源,但存在以下缺点:(1)规模受到限制。我国券商普遍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尽管各大券商都积极地增资扩股,但目前最大的券商——银河证券的注册资本金也仅为45亿元人民币,另外,管理层虽已出台了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容许券商进入短期同业拆借市场等措施,但这些资金来源的性质并不适合进行风险投资。(2)现有人员难以适应新的投资领域。风险投资涉及到公司方式、项目管理、财务金融、专业技术等诸多方面,券商原有人员可难以适应;(3)作为公司的部门或二级法人机构,有可能会使风险投资的运行、管理、决策等受到较多方面的影响和制约。

(二)购并

券商通过购并在国内有一定发展潜力的风险投资公司,可以获得被购并方的人力、项目等资源,较快地介入风险投资领域,但其不足之处在于:(1)“猎物”公司的选择较难。往往运作较好、规模较大的目标企业具有人才及项目优势,不愿意被兼并,而小的企业缺乏人才和项目,没有购并的价值;(2)在资本市场不完善的情况下,购并非市场行为,而主要是通过私人的谈判和协商来完成,由于没有市场价格作为参照,风险投资企业的价值评估就较为困难,从而为购并的谈判带来很大的不便。

(三)合资经营

第12篇

1风险投资的概述

1.1风险投资的定义

在西方国家,特别是在美国,风险投资的发展已经日趋成熟,理论界关于风险投资的定义有很多,在此引用美国风险投资协会的定义,风险资本(VentureCapital)是由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型的、迅速发展的、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的一种权益资本。接受风险资本的企业为风险企业(VentureFirm)。有组织地进行募集,管理风险资本,寻求、挑选投资项目投资并监督辅助风险企业的人被称为风险资本家(VentureCapitalist)。风险投资是指由投资者提供风险资本,风险资本家以风险企业为投资对象进行投资,管理,运作的一种融资过程与方式。

1.2风险投资的特点

1.2.1投资的高风险与高收益。这是由于风险投资的性质和投资领域所决定的。风险投资项目的成功率非常低,虽然大部分投资会失败,但是只要有一项成功的话就会带来丰厚的利润,足以弥补其他项目的亏损。与其他投资方式不同,风险投资的长期投资回报率可以达到20%。而在美国,但凡是一家比较成功的风投企业其资金的平均利用率都在30%以上,像知名度比较高的苹果公司这样的企业,其资本利用率曾一度超过原始投资资本的200多倍,由此可以看出,风险投资所承担的风险虽然比较高,但是其收益也是相当可观的,也正是因为它的这个特点才促进了风险投资的发展。1.2.2资金以长期性、流动性差的权益资本形式为主。这主要是因为风险企业刚刚建立,没有什么实物资产作为担保,拥有的只是一个有发展潜力的商业计划书,一个有潜能的团队,一项属于自己的专利技术,所以风险投资人只能以资本这个生产要素作为股东入股。风险资本家一般持有风险企业约30%的股份,在这里风险投资人充当的不仅仅是金融家,也是企业家,就是说:风险投资人提供的不仅仅是资金,更重要的是专业特长与管理经验。风险投资一般的风险投资期为五到七年,加上风险企业无法上市,或者上市较难的缘故,股权的流动性就显得捉襟见肘。1.2.3分期与分批地注入资金。通常,一个企业要成长起来,需要经历好几个发展阶段,而作为一个有经验的风投家也不会一次性地将所有的资本均投入到存在较大风险的企业中去,明智的做法是跟随企业的发展历程,分期与分批地注入资金,以此来降低投资的风险,获取到较高的收益和回报率。1.2.4主要投向高科技领域。风险投资的对象基本上都是处于创业期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型企业,且多为高科技企业和新兴行业新兴领域,对于促进新的产业崛起具有重要的意义。

1.3风险投资的运作过程

风险投资的运作主要集中在四个阶段:融资、投资、管理和退出。其中,融资阶段主要解决的是钱从哪来的问题,而投资阶段解决的主要是钱往哪放的问题,到了管理阶段主要关注的就是如何使价值增值的问题,最后在退出阶段就需要解决收益如何来实现的问题。

2风险投资对经济发展的积极影响

随着风险投资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渐渐引起了人们广泛的关注与讨论,这不仅是因为它已是当今社会上的一个热点问题,更是因为风险投资已经发展成为一种风靡全球的投资方式,它对于高新技术的应用,社会的发展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当今已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充分认识风险投资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对于我国风险投资业,以及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2.1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其进一步发展

当今社会,扶植和发展中小企业已在各国形成共识,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深入和国企改革的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使我国的中小企业拥有了一个较好的发展环境,然而进一步促进中小企的发展仍然面临众多的问题,其主要问题在于融资困难。一方面表现在对中小企业来说上市的门槛较高,成本较大,上市融资就显得困难;另一方面社会上信用评级机构的落后,信用担保制度的不完善,国家对金融风险的防范,让中小企业发行企业债券获得批准困难重重,最后企业也就只能依靠银行贷款来获得资金。一般概括说来,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特点主要包括了三个方面:融资时间紧迫、资金需求的数量小、融资的成本承受能力差。所有的这些特点决定了选择风险投资进行投资的可行性。获取投资速度相对来说较快,难度与手续也较其他融资的方式较小,并且不仅仅提供资金支持,还拥有一套非常成熟的管理经验和方法,就是风险投资人的有效介入有助于中小企业学习更好的管理理念及方法,从而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壮大,因此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以及风险投资的特点决定了中小企业选择风险投资作为融资方式是可行的。

2.2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

风险投资对产业结构的重要作用,主要是体现在通过向相关领域、相关行业扶持,引进高新科学技术,提高科技含量,用科学技术自身的优势来改变传统产业,比如说改变我国第二产业一家独大的状况。在这个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人们对科学技术的需求不再仅仅是实验室中的产物,而更希望它能走出实验室,转化为可以消费并且可以带来价值的商品,这一过程中,资本就是成为把摇篮中的科技推向市场中的有效载体。高科技向生产力转化的这一过程离不开风险投资,风险投资的这种重要推动作用已经被人们越来越多地称作“产业结构调整的发动机”。可见风险投资的大力发展对于优化产业结构和调整产业布局的作用巨大,效果明显。美国就在二十世纪末期通过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建立信息高速公路,促使了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成就了美国新经济神话。提高产业技术进步以实现产业结构升级,这一点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重视。

2.3引领新领域,新产业,新经济

在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早期阶段,互联网行业就代表了新领域、新产业,风险投资对我国互联网产业的发展繁荣作用是非常巨大的,要是没有风险投资甚至就没有中国的互联网产业,这种说法一点也不夸张,正是因为互联网的发展,才带动了我国经济新的发展,并且还带来了新的理念和创业文化。所以风险投资可以引领新领域、新产业、新经济的发展。通过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发展新兴产业,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抢占下一轮的科技战略制高点,为加快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结构的调整有着重要的作用。自风险投资建立以来,风险投资极大地推动了新领域、新产业的蓬勃发展,从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高技术来源于微电子和数码技术、信息技术,到后来成了计算机软件等,在上世纪90年代以来以生物技术为主又形成了生物医药、生物科技等新产业,现今,清洁技术的投资还在进一步增长,所以人们现在都在关注下一轮的高科技革命会发生在什么时间、什么领域上,如果能够抓住这个机遇和选择,会对新兴产业的发展有巨大的促进作用,并且会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3风险投资存在的问题分析

虽然我国的风险投资领域已经取得了飞速的发展,但是影响风险投资领域进一步发展的问题依然存在。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探索利用风险投资发展高新科技的道路,但由于种种原因,使得我国的风险投资领域发展一直缓慢。现在的知识经济时代迫切需要科学技术的发展,只有正视我国风险投资业务发展当中的种种问题,才会提供有效解决问题的措施。

3.1关于风险投资的法律制度

不健全任何活动的开展都离不开一个前提,那就是秩序,对于风险投资来说同样如此。风险投资的发展离不开整个社会大环境的支持,尤其是离不开法律环境的支持,虽然我国的风险投资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针对风险投资业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无论在规模上还是在完整性上都与欧美发达国家相差甚远,难以与经济的发展状况相适应。当然,近些年我国对《公司法》、《证券法》、《合伙企业法》、《破产法》等法律进行了一系列修改,但仍难以进一步适应风险投资业发展的需求,如果我们对比美国的风险投资立法从起步到繁荣走过的历程,我想我们就会更加能够体会到风险投资行业与法律制度建设之间的微妙关系,完备的法律制度是美国风险投资行业领跑全球的一个主要原因,若是没有政策立法的扶持,也就不会有美国风投异常活跃的今天。综上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风险投资业的发展繁荣离不开国家对法律、规章制度的完善设计。

3.2风险投资契约关系设计不完善,资金来源缺乏多元渠道

在契约经济学中所讨论的委托问题,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等问题在风险投资中同样也会出现,在风险投资过程当中主要存在着两层委托问题:一个是资本提供者将资本交给风险投资家,一个是风险投资家将资本交给风险企业家,为了对者进行有效的激励与约束,大都是通过明晰产权,缔结契约的形式来进行的。但是由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存在着一些不完善的地方,法律规章制度这个大环境也有待进一步提高,就必然导致了我国在风险投资领域里的契约关系的不完善,尤其是在融资阶段、投资阶段的契约关系便显得尤其突出。具体一点就是在融资阶段既要保证资金提供者的知情权、监督权等,还要尊重风险投资家的报酬权,知情权的获得,在投资阶段就应该平衡风险投资家与风险企业家的利益。长期以来我国的风险资本的来源比较单一,主要是以国外风险资本、政府风险资本为主,这就决定了我国的风险投资就多少带有“政府干预”的烙印,以官办的形式或官督商办的形式存在,就难以发挥市场的有效机制,难以利用“看不见的手”对市场进行有效的调节,继而会阻碍民族风险资本的产生、发展、壮大。在美国风险资本来源于富有个人、保险公司、大企业、各种基金,最后才是政府投资等多种渠道。相比较之下,我国没有充分发挥个人、保险公司、大企业、各种基金在风险投资领域的作用。

3.3风险投资专业人才队伍的数量与质量存在问题

风险资金的提供者:风险投资家、风险企业家,是风险投资过程当中的不可或缺的参与者,在这一过程中,风险投资家处于承上启下的核心地位,风险投资家的综合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风险投资的成败,这是因为风险投资是与其他投资存在较大区别的一种投资方式,不仅高投入、高风险,并且参与性很强。在我国虽然大多数风险投资公司的人员基本都是拥有高学历,但缺乏在实践中的历练,美国著名技术创新理论家、“硅谷”创始人之一考茨麦斯基认为,风投事业的发展离不开风险投资家,作为一名专业的合格的风险投资家不仅需要有扎实的工程技术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而且还要有丰富的管理和实践上的经验。但是就目前来说,我国的风险投资专业人才队伍在数量上还严重不足,并且其整体的综合素质还不够高,远远达不到国际标准。

3.4缺乏合理的资金退出渠道

风险投资的退出是风险资本运行过程的最后一个阶段,也是最为重要的一个阶段,只有适时退出才能获得收益,只有拥有合理的资金退出渠道,才能够促进风险投资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从这个角度上讲,它既是上一轮风投的结束也是下一轮风投的开始。国际上关于风投的资金退出方式主要有四种,分别是:风险企业首次公开发行、企业兼并与收购、股权回购、公司清算。一般来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是风险投资资金的最理想的退出方式。但是我国风投资金的退出主要以股权回购为主,这就与发达国家存在着很大的差距。美国发达的资本市场尤其是纳斯达克市场为风险投资的退出提供了有效的保障,但是我国的风险资本市场还不够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风险资本推出的速度,打击了投资者的积极性,风险投资业务的发展的也难以进一步继续维持下去。

4我国进一步发展风险投资的对策

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落后,正处于起步与探索阶段,相对还不是很成熟,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科技与经济的有效结合,制约了科技产业化的进程,制约了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本质上来说就是由于缺乏经验,美国的风险投资发展较早,其中必有大量先进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和吸收,这也对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有巨大的意义。

4.1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为风险投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通过完善各项政策与法规,为风险投资的发展提供有效可靠的支持,我国是一个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来的国家,政策与法规当中规定的政府充当的角色直接影响了风险投资在我国发展的状况。我国应该有效建立起规范风险投资的营运机制,以保证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健康发展,并且尽快制定《风险投资法》,《有限合伙基金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还要废除一些制约我国风险投资事业进一步发展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法律制度。美国就十分重视完善与制定和风险投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高科技型的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提供了良好宽松的法律环境。

4.2完善契约设计与多元化资金来源,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有时,由于契约设计的不合理性,使我国的风险投资契约在履约时存在着大量违约现象。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始终存在,从我国的国情看,风投在发展的初始阶段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尤其是需要政府为其发展营造完善的法律法规等相关外部环境,但是从长远来看,政府不应该成为风险投资的主体,若是长期的以政府为主导进行风险投资最终会阻碍风险投资的发展,政府应该在合适的时机进行有效地退出。最后大力开发风险投资资金的来源,充分发挥保险公司、各种基金、大企业甚至个人在风险投资领域的积极作用,在大力开发风险资金来源的过程中,也要防止风险投资的资金规模过于庞大,否则会降低风险投资项目的成功率,最终也是不利于风险投资企业的发展,政府在这方面应该充分发挥一个有效的监管人员,这样才能充分展现市场的活力。同时在税收方面,政府也应该给予进一步的支持,税收优惠政策对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同样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这样才会促使风险投资健康可持续发展。

4.3培养专业的风险投资人才

人是最重要的资源,人力资源的状况可以直接影响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发展。我们可以采取“引进来”和“走出去”的策略,“引进来”主要是指两点,一个是引进美国金融人才的培养方式、培养方法,对现有的培养方式、方法进行改革,为我国自己培养金融人才打下基础,比如采取辅修、双学位、多学科交叉制等方式培养综合型人才;还有一个就是直接从国外引入金融人才,并且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国外人才来中国发展,这也是给我国的金融人员学习借鉴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交流平台。“走出去”是培养出国留学生到欧美学习先进知识经验、技术,加快培养一批懂金融、懂管理、懂法律的风险投资专业人才。

4.4建立合理有效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

建立完善、合理、有效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是风险投资业发展的前提,而风险投资行业发达的国家基本都是实现了多元化的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因此,我国风险投资退出要实现多元化。纵观世界其他国家的风险投资退出的状况我们可以看到有两个主要代表,一个是以银行为中心(德国)的退出方式,一个是以证券市场为中心(美国)的退出方式,通过比较这两种退出机制,我们可以得到这样一个结论:以证券市场为中心的退出方式的风险投资业要比以银行为中心的风险投资行业发达,所以,我国不仅仅要为风险资本提供更多的退出平台,还要大力发展以证券市场方式为主的退出渠道,并且要充分发挥政府在风险投资退出机制中的引导作用,畅通风险投资退出渠道。这样才会使我国的风险投资实现一个跨越式的发展。

5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