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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03 17:57:2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住房保障管理制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住房保障管理制度

第1篇

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对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参照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建立起来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自20世纪90年代在上海试点建立并全面推行[1],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从建立到逐步成熟,研究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对我国住房制度的完善有极大意义。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现状

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主要是针对我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职责等内容制定的。本文结合前人的研究成果,从住房公积金制度涉及内容的角度出发,研究分析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制度、提取管理制度、使用管理制度及管理机制运作等方面的问题。1.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制度。目前,我国住房公积金实行个人和企业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方式,但由于职工所在的企业不同,就会导致缴存比例不同。由于我国未设定严格的缴存比例,从而使员工的计缴基数和缴存金额有很大差异。此外,由于企业盈利能力差异以及企业对职工津贴处理方式的不同,使住房公积金工资计缴基数差距较大。2.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制度。职工购房时,如果职工想要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不会授予,因为他们认为此种做法将会影响其他住房公积金职工的需求,当其他职工将要提取或贷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于此时公积金金额不足从而无法满足职工要求。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职工在购房、建房、修房、租房、还房贷、出境定居、丧失劳动能力及离退休等多种情况下均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提取管理制度存在不当之处,这种管理行为加大了职工的贷款成本,在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与其相当时,职工很大可能会选择取银行贷款,从而闲置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阻碍住房公积金资金的流动,不利于住房公积金的发展。3.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制度。由于各地区住房管理中心发展能力和水平不一致,并且各地住房公积金使用制度可能会所不同,所以造成各地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也不同。一般来看,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其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要比经济发展水平低的地区使用效率要高。此外,一二线城市的公积金资金周转率明显要高,甚至出现缴存额小于贷款额的情形,形成了很好的发展态势,而相对落后的地区则出现了资金闲置局面。4.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制运作。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制运作过程中,存在以下方面的不足。(1)受制于目前公积金管理水平的影响,其管理运作效率明显不高。一方面,由于相关管理人员的缺乏系统专业性培训。另一方面,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的繁琐性使贷款时间较长,从而降低了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信心,所以有部分职工在购置房屋时选择去银行贷款。此外,还有一些地区管理部门在审批时对业务要求过高,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资金的融通。(2)由住房公积金本身的业务性质决定,住房公积金的缴还时间周期长,其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较大,因而资金风险本来就大。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涉及范围较广,而且我国相关管理人员经验欠缺,其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也就不足为奇。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创新建议

1.进一步完善住房管理制度体系。为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有效性和实施力度,应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体系。出台限制不同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文件,结合各地区的发展状况给出相对适合的缴存比例,根据企业性质的不同,应明确企业员工公积金的计缴基数。此外,将现有的管理条例进一步上升到法律层面,从而有效保证政策性保障住房的土地供应。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大管理力度,使该制度更好的用之于民,服务于民,让更多的企业职工受益,带动低收入家庭的发展,实现共同富裕。2.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大监督力度。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应明确职责,只有各部门按照职责办事,才能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国家和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督,纵向监督和横向监督相结合,从而有效保证公积金管理部门管理的效果。3.拓宽住房公积金的资金广度。住房公积金地区间发展不平衡严重影响我国经济的发展,各地区管理中心应根据地区发展状况,在总的管理条例范围下,实行具有区域特色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方式。区分地区经济发展,实现地区间住房公积金的相互融合。比如在经济发达地区会出现缴不供贷状况,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则出现缴存额剩余,两个地区可以联合从而互相满足,从而加大了资金的流通范围,增强了资金的变现范围。4.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制度。住房公积金的风险防范主要体现在对贷款风险的把控。住房公积金发展周期长,在其发展过程中,一方面,受制于国家政策的影响;另一方面,就是借款人的信用。建立完善的住房公积金风险防范机制是其发展的必要环节,也是未来发展中必须重视的地方。风险防范的主要对象就是借款人,应严格审查借款的信用,对其实行三方位的审查,即贷前审查、贷中跟踪和贷后监督,并应针对不同的群体提前建立风险应急机制,利用大数据优势建立科学的贷款风险评估方法。

作者:王润峰 单位: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参考文献:

[1]佟哲.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对完善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启示[J].现代营销旬刊,2014(8):95.

[2]张全超.浅谈我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J].江苏商论,2009(8):72.

第2篇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 风险管理 制度完善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累积性和专用性等特点,它对提高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和住房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其提取条件存在一定的限制,资金的运用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和专用性。此外,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使用也存在一定的风险,现有的制度也需要进一步的完善。本文围绕住房公积金系统存在的一些风险以及应对之策进行了分析。

一、我国住房公积金面临的风险分析

(一)筹集阶段的风险

我国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较低,虽然公积金缴存额逐渐增长,但是其缴存比例却逐年下降。此外,住房公积金发展不平衡,有部分不发达地区仍有企业不为职工缴纳公积金,职工不能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公积金的作用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二)使用阶段的风险

使用阶段的风险主要包括运作风险、贷款风险和闲置风险。住房公积金的运作风险是指受托银行利用住房公积金进行投资、运营等活动时可能会发生的风险,这些风险会受到经济市场大环境的影响。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风险主要来自贷款业务中可能会发生的风险,如贷款人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归还住房公积金的本金与利息。闲置风险是指住房公积金处于闲置状态,没有被充分利用。全国大多数地方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对贷款的限制条件诸多,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较低,这一“休眠”现象实际导致了社会资源的浪费。

(三)管理风险和监督风险

当前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存在如下的管理和监督体制问题: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应为一个独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但有些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却靠挂在其他单位;住房公积金实行属地管理体制,这造成管理不统一,各地的政策不同、收费不同、手续繁简也不同;目前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委员均为兼职,缺乏专业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知识,不能正确的进行决策和监督,决策权流于形式;大部分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尚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缺乏内部控制,管理混乱增加了公积金的风险;尚未建立高素质的监管队伍和监管体系,监管体系薄弱。

二、风险应对和制度完善

可以采取下面的措施来加强新形势下的住房公积金风险管理与控制:

(一)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力度和保障范围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尚未完全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权益。此外,还有大量的企业没有为特殊工作者缴纳住房公积金,例如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我们必须以法律强制实施,加大执行力度,加强对这部分特殊工作者的保障力度。

(二)加大沉积住房公积金利用,提高住房公积金利用率

住房公积金利用范围有限,利用率不高,为了促进住房公积金的运用,我们可以采取如下策略:

1、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公积金贷款在我国属于政策性贷款,当前我国房价已经超出了很多人的承受范围,各级地方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节贷款额度,尽量拉大与商业贷款利率的差距,满足广大职工多样化的住房贷款需求,切实起到政策性住房金融的作用。

2、住房公积金制度要发挥住房保障作用,应尽量使公积金留在住房领域内发挥效用。将盈余的住房公积金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可以为政府提供更多的资金和房源,有助于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缺口,帮助更多的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同时又可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达到“双赢”的效果。

3、用住房公积金余额投资。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在2011年12月说,住房公积金需要考虑开设投资途径。住房公积金余额是一笔巨大的资金,如果预算节约下来的钱可以积累进入一个特殊的投资基金,对国家、对市场、对每一个公民都是有好处的。

(三)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监督系统的监督作用

任何形式的管理都需要完善的管理制度来约束管理行为,住房公积金监督系统应该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以降低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风险,保证住房公积金运营的安全。

1、加强专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队伍的建设。

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需要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他们将专业地分析住房公积金风险问题,进而研究出防范与解决风险的对策;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专业性能,从而能够正确有效的进行决策,提高住房公积金的运营效率。

2、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要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的内部控制工作,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组织机构建设,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法制建设,合理设置内部控制体系的岗位,建设综合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双重风险防范机制,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创造一个良好的资金运营环境,保证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提高管理的效益。

三、总结

在当今社会住房问题的严峻形势下,我们必须要做好住房公积金的风险管理工作。在现有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下,相关工作人员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风险的分析,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切实控制好风险,提高住房公积金的利用效率,为更多的普通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进而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我国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栾世红.尹浙霖,代琚.住房公积金制度与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关系研究[J].沈阳建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

第3篇

【关键词】 住房公积金; 现状; 问题; 管理

温总理在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保障和改善民生”是2011年政府十大工作之一,保障和改善老百姓的住房问题是保民生、促和谐的重要举措,让老百姓安居乐业,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在当前构建和谐企业的新形势下,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加强企业住房公积金管理,是让广大职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的现实要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住房公积金管理本质上是对职工个人资金的管理,因而它是一项政策性、社会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所以,应从多方面加强企业住房公积金管理,切实维护职工利益,真正把这件利企利民的好事办好。

一、住房公积金的现状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缴存的一种具有保障性、互、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的长期住房储蓄。企业的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存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归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基本内容,是实现职工住房社会化、商品化的一种重要方式。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利于转变住房分配体制,有利于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住房贷款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提高职工购建住房的支付能力,促进住房建设,同时它采取“低存低贷”原则,既对职工住房具有保障机制,也对全社会的住房具有保障机制。

西山煤电集团公司的住房公积金建立于1995年8月,机构挂靠后勤系统,2003年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6年实现住房公积金归口管理,将住房公积金业务划归至财务部门管理,后又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2009年1月将住房公积金纳入职工工资,实行代扣代缴。至此西山煤电集团公司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已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发展,西山煤电集团公司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也变得日趋完善和规范。

1.进一步扩大了住房公积金归集缴存范围。为了维护集体所有制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矿区的和谐稳定,2010年西山煤电集团公司对所有集体所有制职工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实行“代扣代缴”。

2.适度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2010年西山煤电(集团)公司在原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范围内增加了三项内容:(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2)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困难的;(3)见义勇为造成人身伤害的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3.开展个人住房装修贷款业务。为更好地促进企业民生建设,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2010年西山煤电集团公司开展了个人住房装修贷款业务。

这些优惠政策的出台和实施,将进一步拓宽企业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渠道,更有利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更好地服务于企业职工,因此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也越来越多。

二、企业住房公积金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实践证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实实在在增强了职工的住房保障能力,缓解了职工“住房难”的矛盾,在帮助广大职工改善住房条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实践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有的职工对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认识不够,只考虑目前利益不愿意按实际工资基数进行扣缴,出现了少缴、不缴情况,影响了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带来的优惠政策。

2.企业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不高,贷款额度低。以西山煤电集团公司2010年的住房公积金使用和贷款情况为例说明:2010年西山煤电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归集人数为70 220人,归集额为55 696万元,办理购房支取801人,支取金额2 163万元,发放贷款54户,发放金额857万元,所以西山煤电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仅为5.4%;贷款情况为: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而目前房价在节节攀升,这种贷款额度偏低,这些实际情况说明了企业存有大量沉淀资金,住房公积金得不到有效利用,不能有效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企业管理机构手续繁多。在职工购房提取和贷款需求日益增多的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受理业务时,出现手续繁杂、办理期限短、贷款条件多的限制,导致很多职工不能实现提取及贷款,影响了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

住房公积金管理是一项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系统工程。对职工来说,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如下好处:(1)在职工工作期间,职工个人和企业为职工扣缴的住房公积金全部存储在个人公积金账户内,计算利息,且连本带息全归职工个人所有;(2)它相当于职工为自身的住房消费作储蓄。如果购买了五证齐全的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并签订了购房合同就可进行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且贷款利率要低于银行贷款利率;(3)职工退休时,其账户内住房公积金的本息结余可一次性结算支取,相当于一笔养老金;(4)规定比例内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和利息所得税,可以获得税收优惠。因此加强企业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已经迫在眉睫,如果还是在原地打转,将影响企业住房建设步伐。

三、加强企业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积极拓宽渠道,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能

在现有的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内,进一步拓宽其使用范围,实现住房公积金功能的多元化。同时为了确保职工利益,减少资金沉淀,提高公积金使用率,还应适度放宽或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限制,加大对中低收入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撑力度,取得政策支持提高贷款额度,积极稳妥地扩大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降低贷款门槛,丰富贷款品种,简化贷款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和互助功能。

如果职工购买企业集资房或棚户区改造房,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适当减少或修改提取和贷款手续及程序,真正为企业职工着想,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

(二)加大软、硬件投入,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手段

通过与软件公司合作开发,与网络管理部门协商沟通,建立企业住房公积金网络查询系统。建立住房公积金网络查询系统的意义不言自明,网络查询系统的建立,个人账户基础信息的查阅就会直观、快捷,也为管辖的个人账户信息的准确性提供了一个检验平台,网络查询系统的建立必将有利于方便职工群众,有利于提升管理部门工作效率和形象。

(三)强化监督管理,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一是要建立严密的内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对企业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职责履行、权力运用、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对信贷人员、会计、财务等重要岗位人员合理分工、轮岗,建立明确的奖惩制度,禁止乱用职权的现象发生。二是要建立适当的责任分离制度、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度和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制定出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度、严格的操作程序和合理的考核标准。三是要完善各类监督、审计检查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审计部门、各类监督部门和银行等机构力量,定期开展检查,实现管理部门、单位与银行同时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

(四)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受惠面,提高中低收入职工的购房能力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创新宣传形式,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到因地、因企制宜,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更多领导了解支持住房公积金,让更多的职工了解自己应有的权益,提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权益意识,为住房公积金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和群众基础。要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低存低贷的政策优势,发挥互和保障性作用,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受惠面,贷款的发放应尽量向中低收入职工倾斜。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以方便企业、方便群众为原则,进一步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水平。

2003年以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价节节升高,推动了职工购房贷款和提取的需求,而企业住房公积金积累了大量沉淀资金,使用率不高。2009年10月16日,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撑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主要就是要盘活这些资金;党的十七大又把改善民生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点,并指出“住房问题就是主要的民生问题”;太原市委、市政府要求2011年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4万套,西山煤电集团除了要增加2 900多户棚户改造房,还有商品房进驻企业周边,这些利好的国家政策、企业政策必将为企业的住房公积金运作带来较好的发展前景。笔者相信住房公积金制度必将能为企业的“十二五”建设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参考文献】

第4篇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Discussion and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housing accumulation fund system

Su Ri-na

(The Hulunbeir city housing fund management center Hulunbeier Inner Mongolia 021000)

【Abstract】The article from the combination of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point of view, the positive significance of the establishment of housing provident fund system and reform the existing housing fund management system of the importance and urgency of and proposed concrete measures to deepen and improve the housing accumulation fund system, and the problems in the realitymeasures to promot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China's housing accumulation fund system and social housing security system.

【Key words】Housing;Provident funds;Management;System

1. 住房公积金制度之发展现状

1.1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积极功能。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在推行住房制度改革过程中,为解决城镇职工住房消费问题而推行的一项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制度。作为住房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机制转换的重要形式,它已成为基础性制度和核心制度。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实践和制度创新,已经初步形成“单位资助、个人缴存、互助贷款、廉租保障”的政策体系,住房公积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改善了居民消费结构,促进了住房消费。

1.2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态势。

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日趋密切。首先,住房公积金通过个人缴纳、单位资助、长期存储的方式,建立的职工的自我保障机制。其次,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改革住房分配制度,把住房实物转变为货币化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最后,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城镇职工积累了一笔长期、稳定的政策性住房储金,提高了职工的住房保障能力,促进了政策性住房金融体系的建立。

2. 完善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2.1 建立住房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基础。

我国现有城镇居民4.9亿人,到实现“全面小康”的2020年,我国城市化水平将达到55~60%,城镇居民将增长到8~8.5亿人。在此期间约有3亿左右的新增城镇人口需要解决住房问题。同时,原有城市人口改革住房条件的需求也很迫切。这就必须进一步发挥公积金制度的作用,切实管好用好公积金,巩固和发展住房制度改革的成果。

2.2 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益的根本保证。

公积金使用有“低存低贷”的特点,更适合广大中低收入城镇居民贷款购房的需要。目前,由于一些地方公积金管理混乱,服务质量差,公积金使用效益不高,必须尽快改变这种状况,努力提高公积金的管理和服务水平,确保资金安全,搞好资金运用。

2.3 防范公积金风险的有效措施。

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公积金决策和管理方面暴露出来的问题,严重影响公积金的安全运行,这不仅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将失信于民,滋生腐败,影响社会稳定。加强公积金管理,最主要、最迫切的是防范公积金的风险,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堵塞漏洞,化解和消除潜在风险隐患,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

3. 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3.1 保障功能范围小。

由于政府职能转变;事业单位改革,财政供养人员逐步减少;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国企改制,国有单位职工也将减少;很多非公有制单位的职工:个体工商业者、社会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尚未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基本上游离于制度之外等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因此,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范围有缩小的趋势。

3.2 地区发展不平衡,行业缴存差距大。

城市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区域间业务发展的不平衡性进一步加大;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存在较大差异,职工公积金余额最高的有十几万元,最低的只几千元,折射出职工在工资收入上存在不公平现象。过大的缴存差距有损制度的和谐。

3.3 住房公积金的效用不高,业务范围有待拓展。

就全国而言,2007年末,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个人提取总额、个人贷款余额与购买国债余额之和占缴存总额的比例)为74.58%,住房公积金运用率(个人贷款余额与购买国债余额之和占缴存余额的比例)为57.24%。巨额资金沉淀于银行,部分地区运用率不足30%。有的地方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公积金归集余额的比例为60%,说明资金使用还没有最大限度地投入到住房消费市场。如何一方面加大资金筹集力度,拓宽筹集渠道,另一方面,在继续加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投放的同时,实现资金的多元化投资和运作,确保资金的保值增值,使住房公积金受惠于民,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3.4 管理机构尚未完全理顺,监管机制不完善。

由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缺乏必要的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违法乱纪现象时有发生,这不仅严重影响了管理中心的声誉,而且也严重影响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

3.5 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不配套,行政执法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虽然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机构、监督等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没有相应的实施办法和具体的操作规程。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的有关政策与住房公积金的有关政策不配套、不严密,增加了执行的难度。一些单位和企业受眼前利益和狭隘思想的驱动,对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重视不够,认识不够到位,总是强调各种困难拖欠公积金,有些职工也对这项制度漠不关心,形成了业内人士所归纳的“法人不执法,主人不做主”的状况,造成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更为艰难。

4. 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对策建议

4.1 强化归集,扩大覆盖面。

加强住房公积金的宣传工作。通过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大意义,努力使住房公积金制度真正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为深入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群众基础。按“明确重点、狠抓难点、依法管理、积极促缴”的思路,采取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的办法,逐个解决系统、领域的问题,积极推进公积金制度向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延伸,把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扩大到外资、民营、私营企业和组织。开拓在农民工中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将他们纳入城市住房社会保障体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比例规定,对于高收入者公积金的缴存额实行限高封顶政策,防止不同阶层公积金缴存差距扩大化,建立和谐发展的公积金制度。

4.2 建立规范化的运营管理制度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大力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财务、计算机系统、档案管理等业务管理办法,规范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同时要认真研究如何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问题,借鉴商业银行普遍实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制订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通过网络管理系统,加强对分支机构和业务经办网点日常业务活动的监督,形成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保证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最大限度地防范和控制资金风险。

4.3 提高公积金的效用,促其保值增值。

因地制宜确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运作方式,注意两点:公积金归集与个人住房贷款方式的协调一致,能够实现以贷促缴;最大限度地化解风险,保证公积金的流动性、安全性和增值性。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提高职工住房支付能力中的作用,体现住房公积金的社会“保障性”,要从三个层面抓好落实工作,进一步提高公积金的使用率。积极支持职工直接使用公积金用于购房、还贷、维修和支付房租,为改善职工住房条件助一臂之力,通过公积金的资金运作,努力实现增值收益,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保障作用。

4.4 发挥县人民政府的积极性,加强县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设与管理。

要认真研究如何发挥县级政府积极性的问题。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依赖于当地政府的通力配合与协作,在现阶段,管委会形成的决议的执行以及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缴存比例的调整、逾期贷款的清收等,如果离开了当地政府的支持与配合,仅靠市管理中心与县分中心的力量是不够的。

4.5 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监督机制。

为了确保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管理的安全有效,必须建立和完善上下监督、同级监督机制和体系:坚持住房公积金管理政务公开;提高职工个人明细账的透明度、赋予职工“四权”(即知情权、使用权、监督权、所有权);采取各种措施保证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营,防止资金流失和信贷风险。地方财政部门通过定期检查资金运营账务,监督评价资金经营状况;审计部门通过审查资金来源,使用投向及使用结果,考核资金负债、成本效益、合规经营、服务质量等指标,做出审计结论,全面检查资金归集使用的合规性和合理性;金融主管部门主要借助于各种金融法规,检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金融合法性;司法部门则从法律的角度对“中心”的资金管理及缴存者行为的规范进行监督,对各种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纠纷进行审理裁决,依法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的公正性。

总之,要树立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加强调查研究,开拓进取,不断适应新的形势要求,及时研究新情况,努力解决新问题,用创新的思维,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这是保持住房公积金制度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出路。

参考文献

[1] 黄锐.住房公积金管理监督体系的建立[M].中国房地信息,2006(2).

[2] 洪敏,胡建华.必须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M].住房公积金研究,2007(1).

第5篇

1.目前高校房产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1.1管理制度不配套

随着高校改革的深入发展,高校实行了货币化房改等一系列的改革,但高校的管理制度和方式还未完全适应新的要求。特别是高校现在规模越来越大,众多的房产和土地资源、公房资源、公共设施等给房产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高校采取的管理制度和创新力度不够,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较低,已经不能适应当前高校提升内涵建设和快速发展的需要。

1.2资源配置不合理

高校在配置房产资源的时候,没有有效的综合管理,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房产资源没有发挥最大的作用和效益。目前,个别高校房产资源紧张,有的竟然无法满足学生上课、自习的需求,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资源分配不均衡造成的。另外,在对住房改革后的住宅区管理问题,青年教师的过渡房安排、引进人才住房安排等方面面临的问题也很多,需要房产资源有效合理配置,满足教职工生活、科研、教学的实际需要。

1.3房产资源的收益较低

高校的房产资源丰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房产的经营,创造良好的收益,可以提高房产使用效率,创造收益,补贴房产管理、维护等日常的大额投入。但现在大部分高校的房产收益性运营能力较弱,管理效益低。最重要的原因是高校没有把房产管理纳入到整个经济社会管理的高度上来,没有充分挖掘房产的使用效益,房产运营机制没有很好的建立起来。

2.房产管理工作改革的重点方向

2.1解放思想,转变陈旧的管理理念

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摆脱原来管理的旧思想、旧制度,积极建设新型的房产管理体系。要重视高校房产管理人才的引进与培养,提高管理人员的层次,形成专业的管理队伍。借鉴近年来在高校房产改革取得的一些宝贵经验,结合自身的特点,灵活制定符合实际的房产管理制度。

2.2推动信息化建设,有效提高管理水平

针对面临的房产众多,类别复杂,利用效率低,效益差的实际形势,高校的房产管理必须做出相应调整。现在计算机在高校管理中基本已普遍应用,可以用来处理大量信息、数据,对房产进行优化配置。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来进行管理创新,推动信息化建设,是目前提高高校房产管理水平的一个必然要求。

2.3引入社会化管理方式,提高资产利用率和收益

在现在高校的房产管理中,大部分还是采用“定量分配、无偿使用”的方式,而且在管理中,还会遇到分配的资源无法及时收回,严重影响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合理配置。要积极引入社会化的管理方式,可以对房产进行“有偿使用、定额补贴”,采取经济利益手段促进房产资源进入良性循环渠道。通过这种方式,也可以有效开发利用公用房产资源的经济价值,提高房产收益。

2.4加快解决房产管理中的矛盾点,推动房产管理步入规范化

在高校规模扩张,房产改制等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居民以及本校的教职工产生了多种纠纷。这些矛盾的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房产管理步入规范化,要采取灵活机动的方式,着眼于房产管理的长远经济利益,按照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加快处理遗留问题。

3.房产管理改革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3.1避免过度追求经济效益

高校房产管理中推动市场化运营是方向,但是要避免过度追求经济效益,不能偏离房产管理这个保障正常教学、科研、教职工生活的核心目标。要充分调研、合理制定各项制度,在对公用教学资源的有偿使用方面,要制定合理的价格和补偿机制,不要为追求房产使用效益影响到正常的教学活动。在解决教职工住房市场化改革方面,要在切实保障教职工利益的情况下,加快推动改革。

3.2避免房产管理经济利益流失

高校房产管理在改革中,因为市场化程度不够,管理体制不到位,监督机制缺乏等因素,会导致房产处置和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在房产管理中,还会出现有些单位私自利用房产管理漏洞,对外开展经营活动,造成房产资源效益流失。这些问题都要求在改革过程中,制度先行,监督到位,建设好一系列配套的管理制度,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政策措施,确保房产改革顺利进行,避免房产资源的效益流失。

3.3要保解决好青年教职工的住房问题

高校中人才资源是最为重要的资源,青年教职工是高校的未来,提高青年教职工的待遇能够有效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安定性,为高校人才储备培育创造良好的条件。在目前情况下,青年教职工的住房问题成为房产管理中的重要矛盾。我们在房产管理改革中,要切实注意到这一重要群体,可以多建设职工公寓、提高住房补贴等方式保障青年教职工的住房需求。

3.4避免过度开发公用资源

高校是一个特殊的环境,人文环境的培养尤为重要,在房产管理中也要体现到“人文关怀”,要加大对教职工、学生的公共活动中心的建设,保障好教职工及学生活动、娱乐等课外活动场所,并要合理无偿使用,要避免对一些公共活动场所进行过度的开发,不要为了创造经济效益,严重损坏了高校人文气息。

参考文献:

[1]黄根培 林健荣 陈炳东 黄益坤;高校房地产管理问题研究;《职业时空》;2009年第5卷第7期;P7-8.

第6篇

为全面检验全省各级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和环境保护部门履行土地资源保护、矿产资源保护、水资源保护、环境保护和住房保障职责情况,查找并解决存在的越位、缺位、错位和职责不清、关系不顺等问题,2013年8月-12月,山东省编办会同省监察厅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评估工作。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全省抽调812人组成204个检查评估组,通过访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走访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被检查评估部门有关人员座谈交流、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实地核验有关工作情况等形式进行了全面检查评估。总体情况为:

一、“三定”规定明确的职责得到较好落实。近年来,各级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和环境保护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围绕“三定”规定明确的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健全工作机制,明晰工作分工,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连续13年实现全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推进了矿产开发规模化、集约化;健全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政策体系,着力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配套设施完善,为缓解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提供了重要支持;认真落实水资源严格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保护监督检查,进一步促进了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质量改善;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推动生态山东建设,加强污染治理、循环利用和生态保护,促进了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提升了自然生态保护水平。

二、专项治理整顿和执法检查、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力度不断加大。各级国土资源、水利和环境保护部门大力开展专项治理整顿和执法检查活动,强化执法长效机制和共同责任机制建设,土地违法案件逐年下降,矿山布局不合理状况得到改善;水资源管理秩序明显好转,河湖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流域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断强化保障性住房建设责任,突出抓好建设管理和设施完善,较好地完成了中央下达的建设任务。

三、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各级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和环境保护部门积极畅通渠道,坚持重心下移,认真落实责任,扎实开展突出问题排查,及时化解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较好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和调整事项得到较好执行。各级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和环境保护部门大都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事项集中统一管理制度,积极落实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加强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管理,较好地维护了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

这次检查评估,发现个别地方和部门存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拟订环境保护基准、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估和预测预警工作没有开展,河道采砂、矿泉水、地热水开采监管和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质量)尚未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组织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工作比较薄弱,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不够健全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亟待加强等问题和薄弱环节。对上述检查评估情况,省编办和省监察厅已联合向省有关部门印发反馈意见,责成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E:FQJ

关键词:政府部门 履职评估 环境和资源保护 住房保障

第7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工作部署,推进我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助力乡村振兴,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X市府办字〔2019〕X号)要求,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每个乡(镇)选择1个村的原则,确定XX镇XX村、XX镇XX村、XX镇XX村、XX镇XX村等X个村作为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村。通过改革规范宅基地使用管理,逐步实现从“一户一宅”向“户有所居”、从长期无偿向分类有期有偿、从单一居住功能向拥有诸多功能等转变。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房抵押贷款试点。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租赁、入股、合作等方式开发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土地财产性收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

(一)坚守底线,改革创新。

既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又大胆作为、敢于尝试,积极探索推进宅基地管理新模式、新方法、新路子。

(二)政府引导,农民主体。

发挥政府统筹谋划、组织协调作用,为改革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坚持农民自主管理,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和村民理事会作用,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保障农民权益,使改革成果惠及广大农民。

(三)积极探索,统筹推进。

积极实践,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把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与加强农民建房管理、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产业发展、乡村治理、增加农民收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等有机结合起来,提升改革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提高改革综合效益。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夯实宅基地管理基础

1.开展宅基地调查摸底。对试点村宅基地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住宅情况、人口信息、近五年内建房意愿、村内空地及基础设施等进行准确登记,建立台账档案,充分掌握宅基地利用现状和近期需求。(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完善村庄规划方案。按照城乡一体化建设总体要求,结合宅基地和村内基础设施利用现状,根据人口变化和社会发展需求,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国土空间规划。加强宅基地总规模控制,根据村庄人口规模、产业发展、耕地数量等规划村庄用地。(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新旅局、水利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发挥村民理事会作用。制定村民理事会监督管理制度,完善村民理事会工作章程,强化管理职能,加强对村民理事会的引导和监督,防止家族宗族势力干扰。在宅基地资格权认定、申请、流转、退出等事务中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的民主管理作用。(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

4.加强宅基地审批管理。压实乡(镇)一级属地管理责任,制定试点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严格“一户一宅”制度,规范村民建房行为,严格村民建房审批,防止有新房没新貌、超高超大建设、无序建设、建新不拆旧等现象。(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完善宅基地资格权认定

5.完善宅基地资格权认定。结合农村实际,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土地承包、居住情况、履行义务等因素,研究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认定操作细则,明确分户标准,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长期而有保障的宅基地权利,保障农村宅基地资源公开公平合理分配。(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加快房地一体的确权登记发证。以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为契机,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完善宅基地档案,对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发放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创新宅基地利用方式

7.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机制。坚持“一户一宅、面积法定”原则,制定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下的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明确宅基地有偿使用标准。结合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等实际情况,对历史原因超过规定面积标准、“一户多宅”的,可以自主选择退出多占超占部分或者交纳有偿使用费;对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继承房屋或其它方式占用和使用宅基地的,可以自主选择有偿退出占用房屋或者交纳有偿使用费。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采取有偿等方式退出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进行集中规划使用的宅基地实行择位竞价。由乡(镇)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竞价规则,有偿分配宅基地的对象为符合建房条件的本村农户。支持村集体、村民理事会创新工作方式,探索采取村规民约约束、列入失信黑名单、扣减集体分配收益、联系单位代扣代缴等各种方式,确保有偿使用费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8.合理利用腾退后的宅基地。统筹考虑腾退宅基地周边环境,腾退出的宅基地在符合村庄规划的前提下,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建则建”的原则综合利用。未布局村庄规划的,纳入“过渡宅基地”临时管理,进行复耕复绿,发展庭院经济;暂不能利用的宅基地,允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收储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9.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增加农民收入。积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在符合“一户一宅”等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划、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允许返乡人员、下乡人员和当地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租用农村闲置房用于养老或开展民宿经济等经营性活动,拓宽村集体和农民增收渠道。严禁违法违规买卖农村宅基地。(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0.唤醒沉睡土地资产壮大集体经济。鼓励社会资本以租赁、入股、合作等方式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综合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用于乡村旅游、乡村民宿、乡村电商、文化创意、养生养老等产业,释放土地价值潜能。严禁用于房地产开发建设小产权房、私人会所、别墅大院等。(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文广新旅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1.实施房地一体的农房抵押贷款试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赋予农村宅基地、农民住房抵押融资功能,盘活农民土地用益物权的财产属性,稳妥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抵押。适时建立贷款风险缓释机制和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做好抵押登记、抵押物处置、风险补偿、抵押物处置后农民住房保障等配套支持工作,保障抵押权人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县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人民银行XX支行、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五)用活“增减挂”政策助推宅基地改革

12.优化乡村振兴用地布局。用活用足“增减挂”政策,对房前屋后便于耕种、不易被占用、单个地块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与周边农用地相连的退出宅基地用于“增减挂”项目,符合条件的可以复垦为耕地。项目区复垦验收后,等量置换出建新指标,除用于预留村民建房和易地搬迁外,优先用于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3.合理分配“增减挂”收益资金。统筹推进“增减挂”节余指标省内流转,所得收益全部用于乡村振兴。完善“增减挂”收益分配机制,进一步提高收益返还标准,确保“增减挂”周转指标收益足额返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助力村集体经济发展。(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0年9月底前完成)。

摸清农村房屋权属、农村建设用地等底数;摸清拆除、腾出宅基地的数量以及5年内需新增宅基地数量等,建立工作台账,并于9月20日前分别报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自然资源局备案。

(二)试点改革阶段(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各乡(镇)要对照试点改革内容,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改革试点工作,统一思想,倒排时间,责任到人,挂图作战。按照边试点、边研究、边总结、边提炼的要求,制定完善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认定、农民建房管理、宅基地有偿使用、宅基地有偿退出等管理制度、办法和操作细则,编制修订试点村村庄规划等工作,同时,总结试点做法与成效,形成长效机制,促进宅基地有效利用。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城管局、文广新旅局、财政局、民政局、住建局、金融工作局、商务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的XX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方案政策的拟定、业务指导、督查检查、经验总结等工作的落实;同时建立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要不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各乡(镇)要成立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改革工作,把推进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作为夯实基层基础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稳步推进改革,确保我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政策保障。

县级层面制定完善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认定、农民建房管理、宅基地有偿使用、宅基地有偿退出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办法和操作细则。在县级制度框架下,各乡(镇)、试点村要根据实际制定符合本区域实际的措施办法。

(三)资金保障。

加强资金整合,强化资金调度,县财政局要保障县宅基地改革办和各乡(镇)必要的工作经费。宅基地有偿退出资金原则上由村集体自行解决,对经济基础薄弱村,筹集不到的,可采取台账式“宅票”制度进行管理,将退出宅基地面积记好账,签订退出协议,将来村民子女申请建房时扣除相应的退出面积,超出面积按标准缴纳有偿使用费。

(四)宣传保障。

通过召开动员会、推进会、培训会,强化宣传发动,统一干部群众思想认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改革试点的积极性。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宣传改革试点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防止误解和偏差,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第8篇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 内部控制 措施

现如今,内部控制制度已经成为我国乃至全世界一种普遍存在的一种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这种内部管理制度也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日渐重要的作用。一旦内控制度得到相应的完善,并且能够按照计划进行执行,那么就会出现一种合理的管理和明确的分工现象,最重要的是能够使职责更加清楚、使资金更加安全、使效益得到提高。如果不对其进行完善,那么就会紊乱内部的组织、岗位之间也会失衡,资金各方面的安全更是难以保障。

一、山西省各城市现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近年来,全国各个城市的住房公积金在监管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频繁出现违规使用、或是贪污挪用公积金行为,甚至出现非法骗取、骗贷等行为,这些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上存在的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当下,除了要完善条例规定和完善监督制度之外,还要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内部控制采取堵塞漏洞、强化体系等相应的措施来使之解决。

二、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制度的作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一般的行政机关有所不同,甚至和一些事业或是金融机构也存在很大的差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它的主要职责大体有两个方面:首先,要对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职责进行履行,同时还要进行贷款的增值业务。有些时候,为了完成工作目标和防范资金的风险或损失,就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建立专门的组织、指定专门的人员从事内部监督审核工作,这样才能从最大程度上抵制风险,也能够制约一些方法和措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和正规,直接关系到住房公积金事业是否能够更好更远的发展。因此,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内部制度进行加强,能够使公积金管理工作更好的运作。

三、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完善措施

(一)提高内部控制意识

想要使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更好的实施和完善,主要基础是在于全体人员对内部控制得到更深的认识。首先,领导阶层应该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所存在的潜在风险有一定的心里准备和理性的认识,领导要发挥到主导的作用,将内部控制原则和防范的责任观作为一种长期的重要目标,做到使全体人员能够对内部控制的职责有一个正确的态度和充分的认知,并在日常工作中对内部控制的要求进行明确,这样就进一步形成住房公积金内部的一种控制文化,管理内部的员工一定要按照制度进行行事,相信只有这样才能够创造出一个优越的内部控制环境。

(二)在对内部结构进行设置时,要注意一定要控制好内部原则配置业务的相互协调,同时,也一定要协调好管理部门的和监督部门之间的关系

一个科学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组织的形成,首先要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职能进行优化。作为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一定要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制度和政策进行深入研究,严格要求自己,增强自身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另外,可以增设内部审核等相关部门,在全国各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设有管委会等组织部门,这些组织部门能够对各个分支机构和业务部门进行监控。与此同时,根据分支机构业务的需要,可以相应的增加监督和审核机构,在此基础上也要对各个监督机构的执法人员进行授权。对于分理处来说,它的性质大体是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分支机构,除了要对职工住房公积金进行合理的办理之外,通过授权之后,还要对住房公积金的资金进行监督和审核。

(三)建立合理的住房公积金的网络监管体系

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对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提取等业务进行包括。管理系统除了发挥它所有作用之外应当建立相应的监管体系,并且在监管体系中加入具体的监管管理意图,这样才能够更好的提高内部控制的最终效果,强化对公积金运用的实时监督。

各城市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监管系统进行开发时,要与对应部门做好及时的沟通,这样才能够获得更加详尽的住房公积金最新信息,同时也能够为住房公积金归集的扩面工作做好稳固的基础,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诈骗行为或是一些不良的贷款风险进行有效防范。举例说明,和当地工商行政管的局域网进行管理,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数量进行规划;与社会保障管理的局域网进行联合,使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数进行确定。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对信息系统的开发时,要对各种业务的风险进行防范,另外也要结合系统控制的部分进行制定,这样可以保证业务的风险程度得到降低,同时也能够避免因为人为因素使内部控制受到影响的可能。

四、结束语

本文针对全国各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了该如何对其内部进行控制的建议,目的是为了能够将内部控制体系进行完善,从而使风险的防范能力得到增强,同时也是为了能够保障住房公积金的资金安全,使住房公积金制度得到更好的发展。我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很多行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大多都是有名无实的,可是结果却不容乐观,各地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应该吸取教训,避免更多严重问题的发生,要将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当成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创造良好的资金运营环境和提高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赵四海.依法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J].中国房地产,2004

第9篇

[关键词]腾退;机制;重庆

引言

住房一直是关乎于民生的大问题,我国从2008年开始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在保障性住房慢慢细化发展的过程中,“夹心层”成为一个空白区。提出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十二五期间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主要任务[1]。2012年重庆市完成12万套左右的公租房交房任务,加上2011年已交房的8万多套,共计可实现20万户居民入住。腾退机制是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系统必不可缺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重庆公租房现状做深入调查,得出对公租房腾退的建议及方法。

1、重庆公租房现状

1.1重庆公租房发展现状

近年来,“夹心层”引起政府的关注,他们既无力购买住房,又不符合廉租房的申请标准,重庆市积极探索城市住房供应“双轨制”。2010 年6月,《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公布,重庆公租房在全国率先打破了城乡和内外差别,不设户籍限制。在准入上凡年满18周岁,在重庆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单身人士月收入2000元以下、家庭月收入3000元以下,就可申请公租房。建立了重庆市公租房“31”入住群体模式,包括重庆市户籍人口但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小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进城务工的农民以及在重庆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除了这三种外还有引进人才、多年的劳动模范、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等特殊人群。重庆市的公租房几乎全面覆盖“夹心层”,形成社会住房保障体系。

1.2重庆公租房腾退机制相关规定

关于公租房腾退,重庆市每年都重新核实己经入住公租房的承租人的条件,收回不再符合条件者的公租房。重庆公租房实行租售并举,重庆市公租房租赁期限最长为5年,租住者去购买改善住房后,可以退出公租房,也可以申请购置该公租房,但再转售时只能卖给公租房管理局。在退出机制建立中,对不符合租住条件但暂时无法退房的,给予三个月过渡期,并按1.5倍计收租金,超过3个月后按两倍计收租金,对拒不腾退且经劝导教育无效的,按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对于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公租房租住,擅自转租、转售、出借和抵押公租房,改变其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空置房屋或欠交房租6个月以上,承租人或购买人所占有的公租房都被强制收回,其行为被记入个人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公租房。但是重庆对租户退出时的过渡期界定比较模糊,并且对过渡期内租金的价格也没有明确的标准,个人诚信记录也没有明确体现,所以在重庆市公租房退出的细节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值得研究。

2、重庆现有公租房片区概况

目前重庆主城公租房片区有北部新区鸳鸯片区、北部新区大竹林片区公租房、九龙坡区华岩片区公租房、沙坪坝区西永片区公租房、北碚区蔡家片区公租房、沙坪坝区微电园片区公租房、南岸区茶园片区公租房等。重庆公租房有单间配套(30-40m2)、一室一厅(40-50m2)、两室一厅(50-60m2)、三室一厅(60-70m2)。户型多样,满足各种类型家庭。目前有6个已经入住的小区存在腾退房源,其户型主要为单间配套和一室一厅。

3、重庆公租房腾退存在问题

公租房是2010年才开始正式实施,所以很多方面还不够健全,各方面还在初步的探索阶段。公租房租金是由当地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和承租人的支付能力等确定,并按年度进行动态调整。现在已入住的公租房腾退过程中发现,退出机制不完善,缺乏退出动力。对于大多数“夹心层”群体,尤其是刚毕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而言,他们的经济收入水平不高,很多时候都只是在政府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线徘徊。其中一些人的收入可能刚好超过保障标准而失去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资格,但其收入却仍然无法承担到市场上去租房或购买经济适用房,从而导致无房可住,形成了一个“断层带”。

4、完善重庆公租房腾退机制建议

4.1完善奖励与惩罚制度

李灿指出应该设计相应的腾退激励制度来引导公租户更好退出公租房保障体系[2]。建立租价返还激励机制,将租价与租期相联系,鼓励租房人尽早清退住房。同时公租房管理局加大惩罚力度,强行要求租户退出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甚者恶性事件,而在经济利益的权衡下大多数居民会选择延时退出。考虑到惩罚措施在实际操作中执行可能遇到困难可以考虑与奖励措施并举、双管齐下。

4.2完善相关法律和法规

为了保障公租房制度的正常实施需要确立相应的法律和法规。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条文成立专门的组织来具体实施各种保障措施和手段;另一方面利用法律工具约束各行为主体从而确保保障制度的落实。重庆市可以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通过各方论证制定出重庆市的公租房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规定公租房的适用人群、房屋标准、组织构架、奖励与惩罚等,严格管理租户的进入和退出。

4.3加强对公租房管理局的监管

一方面,立法部门应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对不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另一方面利用公众和媒体的力量,降低寻租机会、增加寻租难度。对于公租房的实际执行机构的监察应该从下面几个方面开展。首先是利用公众的监督阻止行政部门,充分发挥大众媒体和社会舆论的作用。其次是从管理部门内部做起,建立自查、互查机制,减少违法犯罪概率。

4.4腾退后的居民居住问题

公租房租户因经济收入改善,按照公租房的管理规定需要退出公租房体系,但是其实际的经济能力又无法在房产市场上解决自身的住房问题,重庆地方政府要配套后续的一系列手段或者措施为公租房退出租户保障住房权益。可以考虑此类居民优先享有政府提供的其他类型的住房保障体系,或者通过价格优惠、信息提供等方式帮扶此类居民获得住房。比如考虑公租房退出租户优先选择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实现有效衔接。

参考文献

[1]:《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 逐步完善住房政策和供应体系》,《求是》2011年第8 期第3-8页.

[2]李灿.探析我国廉租房退出机制的完善――基于廉租房退出流转难的分析和解决[J].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报,2009(2).

[3]罗孝玲等.保障性住房准入与退出机制的国际经验及启示[J].创新论坛,2012(05)。

第10篇

1 政府的依赖性较为突出

上海在推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过程中,其对政府的依赖性表现较为突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土地方面,土地的供应是公租房建设的基础条件,上海公共租赁住房都是由政府提供土地,也由此确立了政府在公租房建设中的主导地位。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公租房建设对政府的依赖性也较大。二是资金方面,上海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资金也主要来源于政府,政府以公共财政为主要渠道支付建设费用、管理费用、租金优惠与补贴费用等。三是管理方面,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住房租赁管理、日常管理以及社区管理都需要政府的参与。

2 保障对象的覆盖缺口难补

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是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目标是从根本上解决“夹心层”住房困难。然而,城市的特殊性决定了保障对象的复杂性与多层次性,政府虽持推行公租房之心,却很难填补政策覆盖面的缺口。按收入档次来分,上海公租房保障对象大体可分为蓝领和白领。蓝领是指达不到廉租房条件、又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群体,人均月收入在1100元~2300元,主要表现为四类群体,一是来沪务工年限短的单身青年,大专以下学历,在上海从事技术含量较低的劳务工作;二是来沪工作的已婚无小孩的蓝领工人,可能是夫妻同住,也可能只有一方在沪工作;三是来沪工作已婚有小孩的蓝领工人,全家共迁上海居住生活;四是本地中低收入且存在住房困难的蓝领工人(包括未婚和已婚群体)。白领是指超过经济适用房条件,存在暂时性住房困难的群体,人均月收入在2300元以上,主要表现为三类群体,一是初来上海工作或工作年限较短的大学毕业生,暂时难以承担市场租金;二是在上海工作时间较长,且具有一定收入水平的高级技术人才;三是本地中等收入且存在住房困难的白领人才。

另外,上海公共租赁住房的布局郊区化以及对工业园区的依托,导致住房供应仅仅只是保障了因地域或产业而集中的需求对象。如张江人才公寓只为缓解张江园区员工的住房压力、马陆镇永盛公寓与鑫泽阳光公寓只为马陆镇与莘庄工业园区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住房。而上海“夹心层”群体大多分散于上海各区县,包括三大中心城区、近中心六区等,很多都尚未形成区域性与相对集中性,却依然处在保障的范围之内,无力按市场价格租赁住房。

3 供应数量与结构双双失衡

公共租赁住房属于政策性租赁房,受政府补贴后其租赁价格低于市场租赁价。目前,上海单套公共租赁房住房租金为800~2500元/月不等,平均每人月租100~1500元/月,比市场价格要低很多。上海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数量远远满足不了当前需求。据报道,张江人才公寓约有数百人在排队等待入住,按照递交材料的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入住的话,申请者最长的等待时间会在1~2年不等。供应不足是制约上海公租房发展的重要因素,不仅如此,上海公租房供应的房型结构也处在失衡状态。

4 多项流程监管机制不完善

从上海现行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来看,多项流程的监管机制尚不完善。一是申请制度,规范化的申请制度尚未形成,申请者的条件、申请的具体流程以及颇受争议的申请者优先与轮候等问题都亟待进一步完善与健全。二是租赁管理制度,住建部等7部门联合《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中虽明确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但目前上海缺乏合理有效的租赁管理制度,转租出借现象时有发生。三是退出机制,公共租赁住房主要用于解决“夹心层”的过渡性居住问题,而上海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优惠以及退出机制的缺失致使承租者不愿退出保障,大大降低了有效房源的利用率与政策的保障效益。

5 白蓝领公寓配套服务设施差别化严重

上海公共租赁住房主要有白领公寓和蓝领公寓两种类型。由于保障性住房供应的对象不同,配套服务设施的差别化日显严重。白领公寓周边餐饮、文体、教育、医院、商业、娱乐配套都比较齐全。对比之下,蓝领公寓的配套设施条件却有天壤之别。

二、完善上海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的建议

1 明确政府主导地位,引入多方合作运营

对于经济发展迅速的上海来说,推行公共租赁住房首先应对政府的主导地位予以确认,以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作为强大后盾,保障工作才有可能持续健康开展下去。但是如果过分依靠政府,由于政府财政能力有限以及缺乏建设激励,住房保障能力将显得相对不足。因此,上海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也应适当引入市场机制,让部门机构、工业园区、企业等多方主体共同运营,明确多方主体的职责与功能,建立高效的分工合作运营机制,并以土地、税收、贷款等各方面的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扩大建设公租房的融资渠道。

2 分层次、分区域覆盖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保障体系,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必须科学覆盖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实行分层次、分区域覆盖策略。对于上海近郊区与郊区,应极力加快产业集中化,加速工业园区落成,政府牵头组织,依托产业园区与开发区,对游散的“夹心层”(主要为蓝领阶层)给予集中化保障;中心城区与近中心城区,应重点把握“夹心层”(主要为白领阶层)需求特性,以吸引人才、提升竞争力为主旨,鼓励企业各自建造单位租赁房,政府则予以相关优惠支持政策。

3 建立市场调研体系,合理确定供给数量与结构

政府应建立专业化的市场调研体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明确市场份额与结构。上海政府可以通过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引入专家定期调研上海“夹心层”群体,把握“夹心层”的类别、数量与特征,预测该类群体未来发展态势,改善公租房供给失衡现状,为合理确定供给数量与户型结构提供数据支撑与理论依据。

4 重视和把握公租房监管工作力度

重视和把握公共租赁住房的监管工作力度是实际操作阶段的中心环节。一是设定合理的准入标准,严格审核申请者的收入、住房、户口、学历等条件,建立公租房申请者信用档案,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形成规范化的申请监管机制。二是培养与提高入住者的自律精神,抨击并惩罚转租出借等非法行为,全面定期核查入住者的居住情况,加强租房空置率的控制力度。三是实施严格有效的退出机制,采用人性化与法制化并行的管理模式,辅之以行政手段介入管理,建立司法判决和强制执行机制,有效流通公共租赁保障住房,促进公租房监管工作的完善。

第11篇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 管理 规范化

我国国务院有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明确指出住房公积金是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它社会团体为职工缴纳的住房长期储备金,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既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企也包括普通私营单位、外资企业、集体企业、社会团体。由此可见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从理论上还是比较广的。由于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和房地产行业的市场化进程的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管理上存在一些不规范化的地方,以及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一些弊端也逐渐显现出来。为了切实提高居民的住房条件,使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为更多的民众带来切实利益,对我国公积金管理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住房公积金覆盖率低

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明确指出住房公积金是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它社会团体作为住房公积金的主体部门,涵盖了社会各行各业,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企也包括普通私营单位、外资企业、集体企业、社会团体,可谓涵盖范围较广。然而理论上的涵盖范围在实际操作中却难以实现。我国当前住房公积金的制度在大多数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外资等都能够较好地落实,而对于一些私营企业或社会团体,住房公积金缴纳率不高,许多私营企业和社会团并为员工缴纳公积金,或是在交金时会提出许多附加条件,使员工无奈放弃企业为其缴纳公积金。由于企业管理的不规范,致使多数员工没有享受到公积金的福利和利益,从而使住房公积金成为部分人的福利,偏离了国家制定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初衷。

(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意识不强

根据我国现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普通私营单位、外资企业、集体企业、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缴纳一定比例的住房公积金,同时个人也要按照比例缴纳一部分。通常单位为职工缴纳的比例根据个人的工资基数,个人缴纳的部分也根据一定比例在工资中扣除。一些员工没有认识到住房公积金在购房、租房等住房条件改善上住房公积金的用处,对住房公积金的认识不够,未认识到住房公积金在长远的利益上的优势,只注重当前利益,认为扣除一部分住房公积金减少了个人当前的收入和短期利益,因此在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过程中积极性不高。因此一部分人能不交就不交,同时企业也认为减少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和数量能够为企业节省成本,因此整体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意识都比较薄弱。这种情况必然导致个人在未来购房贷款和享受公积金的便利时带来一些不利因素。

二、我国住房公积金规范化管理的途径

由于不同地区住房公积金的实施细则不同,同时我国住房公积金存在“双轨制”以及国、私有企业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的巨大落差,导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问题较多,民众也有较大反应,针对前文描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问题,为了使企事业单位的员工都能够享有应得的利益和权益,住房公积应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这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好事情。

首先应当简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优化住房公积金管理程序。许多民众在使用公积金进行贷款时,繁复的办理流程以及漫长的办理时间,给办理者带来了许扰。同时,公积金贷款并非万无一失,也存在或多或少的风险,如物产权风险、流动风险、法律风险等,在公积金管理的部门与银行之间权利与义务分揽不够明确时,就会造成资金的搁置,严重的情况会导致资金流失。鉴于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我国的普及,企业的多少职工也都能够享受住房公积金带来的福利。与此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住房条件的改善需求越来越大,人们对于居住条件改善的需求十分强烈,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成为许多人购房贷款的首选。然而由于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设置较少,难以满足社会民众对于住房公积贷款的需求,因此导致住房公积金贷款过程中贷款时间长,办理手续繁多。同时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基于目前的需要,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条件较多,需要办理贷款的个人准备诸多材料,履行诸多手续,许多职工在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过程中被繁杂的程序所困扰,从而降低了职工缴纳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

规范住房公积管理首先应当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制度建设。应当构建科学合理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通过制度指导行为,通过立法引导住房公积金规范合理使用,通过制度完善机制,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科学化。

其次,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应当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职能,加强多方协调,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通过政府职能的引导,使住房公积金与银行、工商税务等部门密切合作,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及时、高效的运行,使职工在使用住房公积金时能够简化贷款程序,能够提高民众参与住房公积金的热情,切实为民众居住条件的改善带来实际利益。

三、结束语

总之,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长期性的住房保障制度,是我国推进城市化居民住房保障的一项重要基本国策,规范化管理住房公积金是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有效手段。

参考文献:

[1]刘春燕,李慧民.我国公积金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浅析[J].建筑技术开发,2010(03)

第12篇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首发仪式,这标志着我市的廉租住房制度已经正式启动了。

廉租住房制度是政府针对住房困难的最低收入家庭实施的一种社会救助,是中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对象,需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二是住房困难,另外,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建立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解决其住房困难,与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制度一样,是政府社会公共政策的重要内容,是政府的重要职能。随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以市场化为特征的住房新体制已成为加快我国住宅发展和改善居民居住环境的根本动力。但是,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的问题愈显突出。因此,强化政府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健全住房保障机制,满足最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需求,也是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

20*年12月19日,市政府根据国家建设部等5部局第120号令和省建设厅、民政厅建房〔20*〕246号文件精神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了《**市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从制订政策层面建立了我市的廉租住房制度。为了认真落实17号令,切实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市政府办公室于今年5月22日出台了《**市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实施细则》。为了切实加强对廉租住房工作的组织领导,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房产、财政、民政、物价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市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就设在市房产局(房改办)。

今年是我市启动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的第一年,根据市区廉租住房资金的筹集情况,现阶段我市只实行了住房租赁补贴的保障方式。经过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今年就有150户符合条件的“双困家庭”首次享受到了廉租住房的租赁补贴。这是市委、市政府面向困难群体的一项惠民工程、德政工程,其目的就是要改善“双困家庭”的住房条件,努力解决我市广大群众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为了使这项扶助社会弱势群体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加强领导,积极推进,切实把廉租住房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要明确责任,建立高效、规范的工作机制。要建立高效、规范的工作机制,构建市、县两级联动的工作体系;要落实资金,保障廉租住房工作稳步进行。按照财政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落实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通知》要求,财政预算安排要加大对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支持力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准备金、管理费用后要用作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土地出让净收益中要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同时要鼓励社会多渠道筹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要加强动态管理,建立廉租住房长效管理机制。要建立健全城镇廉租住房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退出机制,实现对廉租住房的动态管理。要结合我市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和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今后一段时期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制订我市廉租住房保障的中长期规划;要加强学习,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要认真学习廉租住房有关政策,规范工作程序,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公开廉租住房制度的相关政策、申请条件、办理程序等事项;

由于我市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加上受理、审核部门人手少、政策新、任务紧、工作量大等原因,造成了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小,一些符合条件的最低收入家庭不能及时得到保障等。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逐步加以完善。明年的廉租住房受理工作从元月份就开始,对于符合条件的“双困家庭”,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及时给于办理、审核。让“双困家庭”能够及时得到政府对他们的关爱。使我市的廉租住房制度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