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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概算管理办法

时间:2023-07-03 17:57:2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水利工程概算管理办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水利工程概算管理办法

第1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设 问题 对策 水利信息化

一、河南省水利建设管理现状

为确保各项水利工程进展顺利以及工程质量,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我省水利工程建设行业管理,促进项目建设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近年来河南省水利建设管理部门也加大了管理力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根据国家、水利部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省水利行业特点,厅制定了《河南省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进行了有效管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

二、河南省水利建设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河南省水利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和其他先进地区相比,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许多工程建设管理问题逐渐暴露出来。突出表现在:

(一)工程建设管理过程尚不规范。

一方面,在工程的建设招投标阶段没有认真的贯彻落实招投标工作的相关原则,在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着不正当竞争。另一方面,工程建设监理阶段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工程监理人员素质不高,缺乏相关业绩,无法保证监理工作质量[1]。另外,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中也存在着管理工作不规范、合同内容不够详细、施工过程违背合同规定等行为。

(二)工程建设资金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

当前我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主要依靠的是政府的拨款,工程建设项目资金通过各级政府逐层下放,在下放的过程中容易被层层剥离,这就容易造成建设资金的不足,无法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政府质量监督工作未能全面开展。

我省多数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没有成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以至于工程隐患时有发生,小型水利工程工程质量难以评定。

(四)个别勘察设计单位没有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前期工作不够扎实,缺乏地质、水文、观测和管理等基础资料,投入经费少,工作周期短,设计深度不够,成果质量不高,审查人员把关不严,方案未能充分优化、不尽科学合理,致使一些工程设计工期滞后,设计质量难以保证,工程超概算现象严重。

三、改革建议

(一)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

加强水利规划管理。完善规划论证制度,提高规划专家咨询与公众参与度,强化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管,开展规划后评估。严格水利项目审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执行水利建设项目审查、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和网上监察。提高水利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加大前期工作投入,加强勘探测量工作,认真执行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范,确保勘测设计工作达到规程规范要求深度;重视前期工作中的土地移民问题。 加强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管理。[2]严格执行设计变更手续,重大设计变更须报原审批单位审批;严格资金拨付和使用程序。督促地方落实配套资金。督促检查地方落实水利建设项目配套资金,合理分摊配套投资比例,加大地方各级尤其是市级财政投入力度。强化水能资源开发管理。建立健全水能资源开发制度和规范高效、协调有序的水能资源管理工作机制;坚决遏制水能资源无序开发。

(二)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安全管理。

严把水利建设市场准入关。严格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准入条件,建立完善市场清出机制。加强建设监理管理。强化监理行为监管,督促监理单位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加强监理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提高监理人员业务素质和实际能力。加强合同管理。督促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法人等提高依法履约意识,提高合同履行水平,防范水利工程建设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强化验收管理。大中型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3]加强质量管理。严格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落实质量终身负责制;完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确保质量检测工作有序开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的管理体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和安全事故查处督导力度。

(三)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公开项目建设信息。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公开项目招标过程、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检查、安全检查和竣工验收等相关建设信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各种媒体,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平台,逐步实现水利行业信息共建共享。深入宣传报道。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强化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办法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

四、结语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体系也将日益的完善,通过对工程有效的管理,为水利水电行业的发展带来更多的机遇。当前,国内一些工程在建设与实施过程中总结出了各种先进的管理经验,这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以此来推进我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取得更大的进步,促进水利行业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马卓.对水利建设管理问题的探讨[J].民营科技,2012(10).

[2]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第2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和持证上岗执业管理。

第三条水利部负责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备案和持证上岗执业管理工作,办事机构为建设与管理司。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依照管理权限,负责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申请材料的受理、转报以及持证上岗执业等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中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是指经全国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认证统一考试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水利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

第五条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须经水利部注册备案,方可以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的名义持证上岗执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死亡或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申请注册的;

(三)在申请注册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年龄超过65周岁的;

(五)未按本办法规定提交合格继续教育证明的;

(六)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

(七)依法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程序如下:

(一)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一般向单位所在地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注册申请材料。在京中央企、事业单位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应向水利部提交注册申请材料,各流域管理机构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应向其所在的流域管理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

(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水利部。

(三)水利部自收到已签署意见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符合条件者准予注册备案,并颁发《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水利部每年度向社会公告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首次申请注册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申请表》;

(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身份证复印件。

取得资格证书三年后申请首次注册或被注销注册证书后又重新申请注册执业的,应提交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申请注册,应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采取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第八条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满30个工作日前,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注册程序,办理延续注册备案手续。

申请办理延续注册备案者,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原件;

(三)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复印件。

第九条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在注册证书有效期内,其注册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后2个月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相应注册申请受理机构申请办理注册变更手续,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

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流域管理机构,应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办理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变更情况的统计表报水利部备案。

第十条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备案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水利部注销其注册证书,收回《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一)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年龄超过65周岁的;

(三)超过注册有效期而未延续注册的;

(四)已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五)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申请注册的;

(六)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

(七)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

(八)注册证书被依法吊销的;

(九)依法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允许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期限不足3年的按其实际可执业期限确定有效期。

第十二条《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由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本人保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和非法扣押、没收《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第十三条水利行业实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持证上岗制度。

(一)凡从事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咨询、管理等单位,在工程计价、评估、合同管理等部门,应当设置工程造价审核岗位,此岗位必须由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上岗。

(二)凡水利工程建设的中央项目、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项目和地方投资的大型项目,其项目建议书投资估算、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招标标底、建设实施阶段的项目管理预算和价差计算、竣工决算报告中关于概算与合同执行情况部分以及上述文件的相关附件等文件的编制,必须有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参与把关。上述文件的校核、审核和咨询人员必须具备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文件的扉页必须由上述人员加盖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否则视其文件不合格,主管部门不予审查或审定。

(三)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持证上岗应做到: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对自己提交的技术成果负责,必须且只能在自己担任编制、校核、审核和咨询的相应文件上签字盖章;严格保守工作中取得的技术和经济秘密。

第十四条在《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有效期内,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应参加至少一次由水利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

第十五条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遗失《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应当在水利部指定的媒体声明后,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相应注册申请受理机构,提出补办《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的申请,补办程序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注册程序进行。

第十六条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首次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补办证书或印章)申请表格式由水利部统一规定,《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由水利部统一制作。

第十七条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水利工程造价员注册管理办法。

第3篇

为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管理,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和谐稳定的水工程建设环境,根据《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方案》(凤治工办发〔〕1号)和《临沧市水利局关于印发临沧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水发〔〕64号)要求,结合我县水利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是: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水利项目为重点,坚持“围绕中心、统筹协调、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和“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着力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工程、资金和干部”三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水利改革与发展提供保障。

阶段性目标是:全面治理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使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水利工程建设法规制度比较完善,互联互通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初步建立,水利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干预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

(二)工作任务

依照全县及市局的总体部署,计划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1月1日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立项、在建和竣工的规模以上水利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水利项目逐一进行排查治理,切实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决策和规划管理工作公开透明,确保水利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规范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进一步建立预防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职责分工

按照“分级管理和行业归口管理”的原则,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县水利局负责直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排查治理,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各乡镇负责所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排查治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主管单位直接负责所管项目的专项治理工作。

县水利局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所管理业务领域建设项目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总工办牵头负责水利工程规划、项目立项审查审批、投资计划管理等工作;勘测设计队牵头负责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病处管理局(总工办)牵头负责中小型(包括小(一)型病险水库)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等工作;水土保持股牵头负责水土保持建设工程;工程管理站牵头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干支渠防渗、节水灌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工程;防办(抗旱防洪股)牵头负责河道治理和水电等工程;水政股牵头负责取水和排污许可管理等。

三、任务分解

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治理工作任务,分解为如下4个方面22项内容:

(一)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

着重解决或避免擅自改变规划、未批先建、违规审批、设计粗糙、“报大建小”和不按程序变更设计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促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和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不断提高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

1.加强水利规划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完善规划论证制度,提高规划专家咨询与公众参与度,强化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管,开展规划后评估;对依法批准的水利工程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2.严格水利项目审批。进一步明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主体和审批权限,完善配套制度和立项审批集体研究决策机制,逐步推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2号)等政策规定,认真执行水利项目审查、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加强项目立项审批前置条件监管,严格实施规划同意书审批、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审批、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审、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水行政许可事项,开展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加强与有关部门在项目分类、审批权限、报批程序等方面的工作衔接。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3.提高水利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加大前期工作投入,推行项目前期工作招标制度,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项目勘测设计任务,加强勘探测量工作,严格各设计阶段工程设计标准和等别, 认真执行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范,确保勘测设计工作达到规程规范要求深度;加强概算编制管理,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从规划布局、工程方案比选论证、建筑物用地控制标准等方面从严把关,优选工程占地少、经济合理的工程方案;对前期工作不完善、不符合有关规定的项目,一律不安排投资计划。

责任领导:何国伟

牵头单位:勘测设计队;协办单位:总工办、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4.加强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管理。认真贯彻国家和省级《水利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设计变更手续,重大设计变更须报原审批单位审批;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1550号),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确需调整概算的中央投资水利项目报原审批单位审批;严格执行资金拨付和使用程序,对未经审批的超概算、超计划的项目部下达预算,不支付资金。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财务统计股、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5.督促地方配套资金落实。督促检查地方落实水利建设项目配套资金;加强对水利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采取控制审批新上项目、调减投资计划安排,申请财政部门扣减预算、调整转移支付资金的方式进行处罚,促使地方配套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责任领导:纪元武

牵头单位:财务统计股;协办单位:总工办。

6.强化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管理。进一步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为主体的农村水能资源管理职责体系,建立健全规范高效、协调有序的农村水能资源管理工作机制;开展农村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并加强成果管理;配合省市县有关部门编制和修编中小河流水能开发规划,科学合理确定水能资源开发程序和开发方案;建立和完善农村水能资源公益开发与政府调控制度;配合各级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四无”水电站,坚决遏制水能资源无序开发。

责任领导:杨旭新

牵头单位:水政水资源股;协办单位:防办(抗旱防洪股)、水政监察大队。

(二)规范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

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突出问题,促进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7.规范招标活动。继续做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贯彻实施工作,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提高招标质量。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8.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14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令第3号)和《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发改法规〔〕1361号)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招标投标程序,严格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严格审批非公开招标项目,确保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9.规范评标工作。评标标准和方法应科学合理,加强围标串标管理,有效控制围标串标、恶意低价中标行为;防范和打击围标串标、借用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三)加强工程建设和质量安全管理

着重解决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管理力量薄弱、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理不到位、质量与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资金管理使用混乱等突出问题,避免重特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发生。

10.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全面清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法规制度,分类作出处理,不适应的予以废止,不完善的及时修订,需要新出台的抓紧研究制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注重制度之间的配套衔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时效性。

责任领导:杨旭新

牵头单位:水政水资源股;协办单位:总工办、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1.研究解决中小型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结合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水土保持、农村水电等工程实际,加强对中小型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项目法人组建、招标投标、工程监理等重要环节的调查研究,规范建设管理;统筹建设管理力量,开展业务培训,培育发展专业化的水利建设管理队伍,积极稳妥地推进项目代建制和委托制。

责任领导:范玉龙

牵头单位:工程管理站;协办单位:病处管理局(总工办)、测设计对、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2.严把水利建设市场准入关。严格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准入条件,做好水利建设市场设计、监理、施工、招标、质量检测等单位的资质管理和水利工程建设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市场清出机制;参加单位必需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不得超越资质权限和任意扩大经营范围。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3.加强建设监理管理。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等有关制度开展监理工作,落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导则》、《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导则));积极培育水利工程监理市场,着力规范监理市场秩序;强化监理行为监管,督促监理单位严格履行监理职责,保证现场监理力量;加强监理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提高监理人员业务素质和实际能力。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4.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认真贯彻《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临政办发〔) 164号),督促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法人等提高依法履约意识,提高合同履行水平,防范水利工程建设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逐步建立水利工程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5.严把开工审批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 64号)和《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 144号)的规定申请开工,经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开工。严格审核项目开工条件,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弄虚作假骗取开工审批的建设项目要严肃处理。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6.强化验收管理。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等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竣工验收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移民安置、工程档案等专项验收,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及审计工作;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办公室、财务统计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7.加强质量管理。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令第9号),健全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质量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落实质量终身负责制;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建〔1997) 339号),完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经费,健全质量监督工作机制,提高监督水平;认真贯彻执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确保质量检测工作有序开展。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水政水资源股、水财务统计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8.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建立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的管理体系,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主体,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和安全事故查处督导力度;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责任领导:李自圣

牵头单位:安全办;协办单位:病处管理局(总工办)、水政水资源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9.加强基建财务管理。督促项目法人加强项目账务管理,严格资金拨付和使用程序,严禁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规范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等;完善灌区、农村饮水安全及扩大内需水利工程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责任领导:纪元武

牵头单位:财务统计股;协办单位:病处管理局(总工办)、水政水资源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四)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做到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信息公开透明,市场推入和退出机制健全,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程序,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诚信体系。

20.公开项目建设信息。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公开项目招标过程、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检查、安全检查和竣工验收等相关建设信息。广泛梳理有关信息,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平台,逐步实现水利行业信息共建共享。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强化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责任领导:李自圣

牵头单位:办公室;协办单位:总工办、水政水资源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21,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信用信息入库,并与相关管理部门的信用记录进行整合,实现信息共享和交换,促进社会信用制度的形成,逐步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水政水资源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22.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制定出台建设管理问责办法、咨询评审管理办法和勘测设计问责办法,对勘测设计、咨询评审和建设管理各环节逐步推行问责制。

责任领导:李自圣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办公室、水政水资源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四、工作步骤

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共分如下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深入排查问题(第三季度至20xx年第一季度)。各乡镇、各项目管理单位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自查自纠,严格做到全面普查,认真查找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并于今年底将自查报告报送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属各单位对所管业务领域建设项目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指导形成书面材料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2月,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选择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组织重点督查。

第二阶段:认真进行整改(20xx年第二季度至20xx年第二季度)。针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纠正;落实监管责任,健全有效联动、密切监控的监督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查处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及时总结并推广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认真清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不适用的要及时废止,不健全的要尽快修订完善。

第三阶段:巩固治理成果(20xx年第三季度)。及时把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法规制度,进一步提出需要完善的法规制度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牵头单位、各乡镇写出专项治理总结报告,于20xx年8月底前报送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综合类总,并向市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五、保障措施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当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要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周密组织,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水利局成立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县的专项治理工作,请各乡镇和项目管理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整体推进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局属各单位要明确目标、进度和时间要求,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

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扎扎实实地把工作做好,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要根据职责分工进一步将工作责任和措施分解到项目,落实到人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确保领导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保证按期完成任务。

(三)搞好协作配合

要发挥整体效应,系统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牵头单位要及时向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和有关工作建议,及时传达省、市关于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确保政令畅通。要加强沟通协调、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合理安排,迅速落实,全力推进。

第4篇

第一条为推动本区水利建设融资工作顺利进行,保证贷款资金合理有序借入、安全有效使用和按时足额偿还,根据企业融资相关规定,结合本区水利建设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市区水利局是水利建设的融资主体,牵头办理水利建设资金融资相关事宜;市区大禹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公司”)是区政府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具体承担全区水利建设融资任务及相关款项结算等。

第三条水利建设融资资金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理有效整合原则。结合全区水利实际,综合财力情况,按照重点项目规划和实施要求,合理安排融资规模,切实增强全区水利支撑保障能力,实现水资源永续利用。

(二)分项封闭运行原则。融资公司设立贷款资金专户,按董事会确定的年度资金计划支付额度,分项结算水利建设贷款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平调水利建设贷款资金。融资公司也不得对外提供其他担保事项。

(三)专款专用结算原则。水利建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按国家政策办理立项、批复手续,并经区政府批准列入贷款资金结算的重点水利建设项目。贷款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结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分配、挤占挪用。

(四)自我循环平衡原则。融资公司建立切实可行的还贷机制,编制年度平衡计划,通过自身合理运作,解决项目融资及相关费用,做到良性循环、自我平衡。遵循项目借款协议规定,明确具体还贷资金来源,按还贷计划和还本付息通知,做好还贷资金的落实工作,确保按时足额还贷。

第二章水利建设融资职责分工

第四条区水利局作为融资项目的实施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申报和提交项目前期相关批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手续;组织项目建设,严格控制建设成本,确保项目概算科学合理;督促项目工程进度,按进度提出用款申请;强化项目检查验收,并提供项目管理所需材料。

第五条区财政局、区国资办是贷款资金日常管理监督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导融资公司业务工作;审核融资公司报送的用款申请,并开展日常监督考核;监控还贷情况,指导偿还贷款的机制建设;检查贷款资金的会计核算;组织对贷款项目的绩效评价等。

第六条融资公司为具体借款单位,在区水利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办的业务指导下,主要负责向贷款银行借入资金;汇总报送提款、用款申请;根据审核批准的项目资金,按相关协议(或合同)向建设单位、供应商、承包商等支付资金;履行借款协议规定,按时足额还贷;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三章水利建设贷款资金的申请和发放

第七条区水利局根据上级下达的项目建设任务,确定建设资金来源,具备实施条件后,组织项目实施建设。

第八条项目投资的区管水利工程,经区政府同意后,由融资公司向贷款银行提出项目申请及用款计划,经相关部门与贷款银行商定后,在《借款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九条《借款合同》签订后,由融资公司负责落实《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提款条件,并正式向贷款银行提出贷款发放的书面申请。

第四章水利建设贷款资金的使用与拨付

第十条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区政府确定的全区水利工程建设所需的资金及必要的相关拆迁安置费用等,不得提取任何融资建设管理费。贷款资金使用实行统一审批程序,并接受贷款银行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一条水利建设资金收支由区水利局委派项目会计,委派会计依法对项目资金实施会计核算和日常监督。对各级财政补助的项目资金,仍按现行的水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由区财政局审核拨付;使用水利贷款资金,由融资公司依照项目进度确定的资金及项目会计核算结果支付资金,并按规定向区财政局、区国资办、贷款银行报送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同时协助和督促收集、汇总工程决算资料。

第十二条贷款资金实行计划管理,即水利项目建设单位在使用资金前,须编制项目预算书和资金使用计划,及时报送区有关部门审核确认。资金的拨付必须合法、有据,与项目进度相一致,不得办理无预算、无计划、手续不全的资金拨付。对贷款资金专用账户实行双印鉴管理,融资公司和区财政局各持一枚印鉴,印鉴齐全方可拨款,以确保贷款资金的使用安全。

第十三条对货物采购和咨询服务实行合同付款。由水利项目建设单位向区水利局提出申请,并依照政府采购和资金性质、拨付程序等,完善相关手续,经审核批准后,按合同规定直接支付给供应商或服务方。

第十四条对土建工程实行进度付款。由水利项目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向区水利局提出用款计划,明确资金渠道,经审核批准后,直接支付给项目施工单位。

第十五条对相关拆迁补偿安置实行委托付款。涉及水利工程项目所需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由相关部门或街道委托融资公司提出支付申请,完善合同签订、拆迁补偿登记审核等相关手续后,从融资公司专户直接支付给负责拆迁单位。委托方必须按融资公司转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利率、提款计划、还款计划等内容,签定转借协议,并出具相关还款承诺函。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质押或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

第五章水利建设贷款资金的偿还

第十六条水利建设贷款资金分年度偿还,还款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预算安排的水利建设资金、当期土地出让收益、使用贷款资金形成的资产收益以及政府收取的各项水利建设收入等。

第十七条建立还贷准备金制度,还贷准备金规模原则上按贷款余额5%的比例提取,统一缴至区财政水利专户储存管理。还贷准备金的来源包括:预算安排,在编制年度预算时根据财力的增长情况适当安排偿债准备金;政府性基金;融资公司经营收益;处置国有资产收入;融资项目的土地收益等。

第六章水利建设贷款资金的监督与管理

第十八条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工程资金审计制;并执行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水利工程项目相关管理办法。

第5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工程建设

一、 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存在的一些问题分析

1 前期工作经费不足,无法满足勘察设计工作深度

多年以来,地方水利一直存在前期工作经费落实不到位、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特别是在西部一些贫困地区,县级水利投资基本没有,完全靠国家和省级下达资金开展一些水利工作,前期工作经费不落实情况尤为突出。在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水利设计、勘察单位多半是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下属单位,可以通过行政的手段让其开展工作,而在市场经济的今天,水利勘察设计单位基本上是企业化管理,不愿承担前期经费不能保证的勘测设计任务,即使承担了,也会基于企业成本的考虑,降低了勘测设计深度,使得勘测设计质量降低。部分地区水利部门前期工作经费不足,但为完成上级下达的水利建设任务,只能自己进行设计、自己审查,导致设计质量没有保障。

2 前期工作任务重。没有充足的勘察设计周期

近年来水利工程建设投资增长迅速,全国普遍开展了病险水库、人饮安全等民生水利工程,这些项目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各地的水利基础设施条件。但由于一些地区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少,技术力量单薄,突然增加的水利前期工作,使勘察设计单位任务过重,勘察设计质量无法保证。这种现象在区县的设计单位现象较为突出。还有一些项目,业主为了某种原因及早立项,但却没有给设计足够的设计周期,只求进度不讲质量,特别是在水文、地勘等专业由于缺少必要的工作周期,无法保证勘察设计质量。

3 业主对前期工作认识不到位

业主对水利前期工作不重视,有两种原因造成:一种是业主过去不是搞水利的,对水利工作的特点不了解,对水利前期工作的重要性没有足够的认识;另一种则是对水利前期工作的重要性比较清楚,但主观上存在不重视。由于有些业主缺乏对水利前期工作的充分认识,对水利前期设计工作抱有能少花钱就少花钱的观念,对前期工作缺乏必要的投入,尤其在勘察、水文等方面投入不足,在选择设计单位时仅以最低价投标为好,不充分考虑项目特点和复杂情况。还有一些业主出于对自身一些利益的考虑,对国家投资为主的项目,要求设计单位搭项目,提高工程投资,对自身投资为主的项目,又要求设计单位减少必要的配套工程,压缩工程投资。

4 勘测设计市场不规范

招投标不完善,国家为提高勘测设计质量,使勘测设计工作能有序竞争,2003年国务院八部委出台了《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对勘察设计工作招投标进行了规范。但由于勘测设计市场竞争较激烈,一些设计单位为了中标,不得以降低报价,但要保证单位一定的利润,最后牺牲的就是勘测设计质量。

勘察设计资质管理方面不规范,一些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越级承接工程设计任务后,借用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图章。一些设计单位质量意识淡漠,视单位资质信誉而不顾,将资质借给不具设计条件的个人或集体;一些设计单位拿到设计任务后,由于自身任务重或利润少,又将设计任务转包给不具资质单位去做,并对设计成果缺乏必要的审核。个人资质管理监管不到位,一些个人将资质挂靠在别的单位,但又不对挂靠单位的设计成果负责,特别像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这些专业的资质供挂靠单位使用后带来的质量隐患较多。

5 勘测设计单位质量意识有待提高

一些勘测设计单位忽视对基础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特别是在水文、泥沙、工程地质等专业,由于这些资料需经一定的观测周期和实地勘察才能取得,勘察设计单位为了赶进度,减少成本,不投入必要的资金补充新资料,对陈旧的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又不充分,致使设计依据存在不足和隐患。勘测设计单位在设计时,未严格按照相应的规程规范进行工作。在具体工程项目设计中,勘测设计深度不够,工程选址、坝型比选、工程布置等方面往往缺乏全方面的综合优化比较,对重要的结构和参数缺少必要的计算和模型试验。一些勘察设计单位质量和安全意识相当淡漠,承接一些大型枢纽工程的勘察设计任务后,由于经费方面的原因,又将大坝等重要建筑物的设计未按正常渠道转包其他单位设计,分包任务后没有负起总包责任,没有统一的技术要求、规定,管理不严。对自己不熟悉或无经验的设计又不请专家咨询,设计问题直到审查时才暴露出来,但对问题的严重性还未充分认识。

6 勘测设计的设计理念未按科学发展观及时转变

一些勘测设计单位对新时期水利发展方针,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的认识不够,不少规划设计人员仍然没有转变传统、狭隘的设计思路,规划设计理念落后,仅重视单纯的工程技术设计,忽略对水资源的保护、节约、配置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提出的工程任务、规模与设计方案不能切实地与当地的自然、经济和发展状况相协调。一些勘测设计单位对新规定、新规范学习不够,不及时掌握新的规程规范,知识更新慢,忽视了必要的技术业务培训。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设计人员存在着重技术、轻经济,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对工程的经济评价、资本金测算、运行费测算和管理问题缺乏认真的分析研究。

7 政府监管缺失

在行业内的确存在着一些企业借用资质、越级承担业务的现象,但却未能受到应有的处罚,据建设部质量安全司近2年对行政处罚统计,很多省市在这方面的是零记录,这种现象不能证明质量状态的好转,恰恰反映了监管工作的缺失。一些项目审查多次均不能通过,勘察设计承担单位抱无所谓态度,甚至将本该内部质量控制的工作,依赖审查时发现。在一些小水电开发过程中,一些私人业主法律意识淡薄,在流域开发规划未批准,初步设计未批复工程就已基本建成,对于这种公然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行为,并未得到应有的处罚,就是典型的政府监管缺失造成的。

二、如何有效提高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工作质量

1 项目建设单位要发挥在前期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1.1 积极落实前期工作经费

在地方水利前期工作中,由于市、县地方财政困难,地方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很难。为解决前期工作经费短缺的问题,项目建设单位或水利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争取,努力通过政府财政安排、银行借贷等多种方式筹集必要的前期工作费用。事实证明,在前期工作资金的争取上,只要开拓思想,积极争取,还是有解决的办法的。如某些地方水利部门认为小型水库加固直接服务于“三农”,把扶贫资金、小农水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打捆作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配套资金。

1.2 建设单位应全过程介入设计工作

大多数水利项目建设在可研阶段之前基本还没有明确项目业主,一般由某个单位或部门代管此项业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作为业主对项目建设管理整体思路的实施,往往项目业主组建后,设计方案等都已经有关部门批准,业主的意图难以在后期项目实施中体现。因此,对于实行建设管理一体化机制的水利项目,在项目建议书阶段水行政主管部门就应该明确业主单位,保证建设单位对项目管理的连续性。

1.3 实行设计招标和设计监理制度

建设单位在项目的勘察设计阶段就应引进竞争机制,实行设计招标和设计监理。这样可以提高设计质量,加快设计进度,优化设计方案,节省工程投资,保证项目投产运行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

1.4 建设单位应在前期工作中把握投资规模

建设单位需从投资控制的总体目标出发,从设计环节就把握投资控制的主动权。鼓励和支持设计单位在引进先进技术、科技攻关和优化设计方案,通过项目优化,使工程投资控制在合理水平。

1.5 协调地方关注的重点问题

建设单位应在前期阶段与当地有关部门加强地方关注的征地、移民安置、环境影响评估等问题的沟通和协调,并就政府承诺的问题应以文件形式确认。只有这样才能使征地顺利进行,移民安置方案既符合移民区实际,补偿标准符合国家政策的有关规范要求,环境影响得到当地认可。

1.6 按国家基建程序积极稳步推动前期各阶段工作。由于水利前期工作有其内在阶段性要求,对于一些征地移民、环境影响评估等工作建设单位可以超前开展工作,但其他方面还需按照基建程序进行,避免盲目开展工作。

2 勘察设计单位强化质量意识。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

(1)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坚持质量第一,通过优质的服务和信誉来赢得市场。勘察设计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项目负责人对勘察设计质量负直接责任,勘察设计单位各级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应提高质量认识,强化责任,充分认识到质量和信誉是勘察设计单位生存与发展的根本保证;认真贯彻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明确各级设计人员的责任,完善设计产品校核、审查制度;建立内部质量奖惩制度,强化质量责任,明确质量事故分级,把设计质量与职称晋升、工资增减、奖金高低挂钩;实行设计项目负责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项目效益,通过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加强设计质量控制和管理,改变质量事故大小不分、无人负责的现象;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避免项目转包、分包后无人负责,设计没有统一的技术要求、规定。

(2)具体勘察设计工作中应注意解决以下问题:①要充分贯彻科学发展观,真正转变思路,既要重视技术设计,也要加强对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方案的设计,在保证工程安全的前提下,注重经济比较和效益分析。在设计工作中要深刻领会新时期的治水思路,综合考虑防洪抗旱、水资源合理配置、水土保持、防污治污、节水等因素,通过运用最新科技成果,优化设计方案,提高规划设计成果的科技含量。②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部颁规程、规范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设计文件中的基础资料、参数选用、方案论证、投资编制、设计附图等须满足设计深度的要求,不得出现缺内容、漏项目现象。

(3)方案设计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多方案综合比选;将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落实到设计中去,重视环境、水保设计,对移民工作要深入调查,征求移民意愿,制订合理可行的移民安置规划。

(4)投资概(估)算编制应执行现行有关规定,各项费用的确定应做到依据充分、认真分析,合理选用定额及指标,严禁高估冒算或不合理的有意压低概算;概算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设计概算文件应经过注册水利造价工程师审核。

(5)设计单位各专业之间应加强沟通与协调,避免因沟通不畅,导致设计中出现专业不衔接、专题与主报告不配套的情况。报告汇总单位应制订统一的设计标准要求,发挥平衡和协调的作用。

3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完善项目审查审批程序

水利工程前期工作设计报告的审查和审批是政府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履行部门职责、实行水利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基本途径,也是检查工程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相关规划、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的基本手段,是项目法人决策项目进程和启动下一个设计阶段的前提和基础,是项目立项申请和核准的技术基本条件之一。审查审批过程中应进一步规范文件上报主体、文件完整性、审查审批的依据和技术部门的咨询评估制。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需切实加强各类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管理,认真审查审核水利建设项目各阶段的设计文件,把好立项审查关,确保各项水利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各项管理要求。规范项目上报单位责任,需报省(市)水利厅(局)审批或审查的项目由各县、市水利或厅(局)直属管理单位、直管工程项目法人上报省水利厅(局),需流域机构或水利部审查审批的项目由各省(市)水利厅(局)上报。上报单位应对拟报批的设计文件严格把关。报送的设计文件必须完整,设计报告、设计概算、地质勘探报告、设计附图及其它必要的附件要齐全。对深度不足、内容不全、资料不够的设计文件,应要求设计单位重新补充、修正、完善后上报。凡不具备条件、不满足要求的工程设计文件,政府主管部门将不予审批或审查,由此影响工程建设的责任由上报单位承担。各级政府部门在审批项目前,必需审核项目是否完善了相关的报批手续,即项目建议书审批前确定是否依据批准的规划;可研审批前确定是否完备了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移民安置规划、土地预审、防洪影响评价、有关部门对水价电价的承诺等专项内容的审批。项目审批前需经技术审查或专业机构咨询。技术审查部门和咨询机构要严格把关,按照规程、规范要求,科学、合理、公正地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应听取各方专家意见;以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的态度提出客观的审查或咨询意见。

4 行业监管部门加强在前期工作的监管作用

水利勘测设计协会承担着水利勘测设计的行业管理工作,应进一步加强对勘测设计质量的监管,对报告审查情况将定期在相应的网站上公布,对勘测设计单位提交报告的质量情况作为资质评定的依据,对报告编制较差,重编、修编率较高的单位将降低其资质等级。制定水利行业勘测设计质量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设计阶段、各类水利工程项目必须达到的设计深度和质量控制标准,并加强设计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实行设计质量经济责任、行政追究制度,制定对质量事故进行经济、行政、直至法律追究的制度和措施。

进一步加强勘测设计市场的监管,对违规借用他单位资质或出借资质的单位进行曝光和进行相应的处罚。积极推进前期工作招投标制,鼓励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择优选择勘察设计单位。推行设计责任保险,这对于降低风险、鼓励技术创新和引入社会监管都是一个很好的发展方向,需尽快全面实施。

第6篇

关键词:建管结合水利工程管理 水平效益

中图分类号: TV文献标识码: A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这意味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将要不断深化,必将刺激新一轮更科学、理性的发展,也必将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建设管理的传统模式带来冲击,长期以来“重建轻管”的水利工程建管模式,已不能顺应时代的要求。我们必须把水利工程作为一个整体来统筹考虑,在项目生命周期中将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进管理有机结核起来,实现“建管结合、无缝对接”,才能提高水利工程的管理水平和效益,充分发挥其经济和社会功能。

一、水利工程建管结合的必要性 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建设管理是密切相关的,两者之间存在许多相似之处,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阶段和建设阶段进行建管结合尤为重要。 (一)从资金流通方面看,任何一个工程都是一个整体,资金在建设阶段进行投入,资金的收回及工程效益的发挥都要在运行阶段得到体现和实现,故在可行性研究、设计、建设阶段对工程的管理体制、运营方式、管理机构、人员结构、资产配置、运行期投资等加以考虑是可行且必要的。 (二)从工程本身来看,项目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是不可分割的,运行阶段可看作是建设阶段的后序阶段,不能说工程建设完成后就结束了,几乎所有工程尤其是水利工程,其效益的发挥是在运行阶段,在工程项目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进行建管有机结合,是水利工程运行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正常发挥的前提。(三)从运行管理工作的体现讲,如果水利工程运行期的管理得不到重视,其功能、效益得不到发挥,那么水利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就没有了,其前所做的一切工作都成了无用功,相应地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所论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都无从谈起了。 二、可行性研究阶段建管结合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是指在项目决策前通过对与项目相关的工程、技术、经济等各方面条件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对各种可能的建设方案进行论证,并对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进行预测和评价的一种科学分析方法,进而评价项目技术上的先进性和适应性,经济上的盈利性和合理性,建设的可能性和可行性。水利工程项目具有很明显的公益性特征,对水利项目的评价,从一开始就以公共项目评价为基本方法。可行性研究是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内容,它从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考察分析项目的可行性,是投资者进行决策的依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建设管理方案论证的同时完全可以对运行管理进行方案论证。 (一)管理机构方面的结合 。《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工程管理部分中,要求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工程管理机构设置的初步方案,初步确定管理机构的人员编制和生产、生活的用房规模。”和“提出水利工程管理办法,初步确定工程管理和保护区的范围。提出土地征用和管理的初步意见,研究库区、行蓄洪区、滞老洼地等土地利用原则、管理办法和主要措施。”这就为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管理有机结合提供了依据。 (二)投资方面的结合 。新建水利工程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经费进行测算分析,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阶段可能发生的费用进行测算,与水利工程建设投资一起考虑,工程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和生产运行投资,并且将运行管理资金与建设资金一起考虑筹资方案,哪一级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部门就要负责建设投资的落实和运行经费的筹划,进而从项目的前期就解决了项目建成后运行经费来源不明、经费短缺的问题。 三、设计阶段的建管结合 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经审批后,依据项目法人的决策,如果决定建设该项目,就进入了工程的设计阶段,从狭义角度划分设计阶段我国目前分为二阶段设计,即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方案优劣直接影响着工程造价和建成后的运行效果,目前项目管理注重设计方案的优化,在投资一定的情况下采用“限额设计”,既可以满足建设要求又能满足资金的限制,管理单位是工程最终的使用者,运行单位要在设计阶段了解设计意图,设计单位要为最终用户一管理单位的设计思想服务,达到用户满意,这一时期运行管理单位参与进来运用丰富的经验指导,可以形成设计与实践的结合,及时修改完善设计方案,实现优化设计。实行招投标制度后,增加了招标设计这一过程性阶段,此时工程有关的图纸、技术说明、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与工程后期的建设和管理有密切的关系,设计阶段和建设阶段相接紧密,建设前期的监理、施工招标工作,要依据设计阶段的设计概算、施工图纸和技术条款等。设计阶段运用风险原理对工程建设过程的风险进行预测和应对方法进行分析和设计,就能很好的保证工程的按期完成和投入使用,同时也体现设计的完整性和可行性。运行管理单位全方位、全过程参与工程设计,对于建管结合的实现意义很大,管理人员参与设计阶段的工作,从工程产品的初期提出到用户需求和完善化意见,尤其是参与主要设备的招标文件的编制、参与招标评标,可以站在使用者的角度,在设计阶段检查产品的性能、条件、使用环境技术等与未来使用条件的一致性和合理性,查找设计疏漏,分析设计缺陷,及时提出优化意见,消除运行中的安全隐患,不但可以方便运行管理而且可以节省部分技术改造投资。 四、建设阶段的建管结合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运行管理者与工程建设者在工程招标、合同执行、安装调试、检查验收等过程方面紧密结合,实现生产准备与工程建设的顺利交接,在工程建设阶段完善、改进技术方案,这种建管结合的方式,真正能体现各类市场主体间的配合,体现工程的综合效益。我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行的是统一管理、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逐步建立水利部、流域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建设项目法人分级、分层次管理的管理体系。项目法人的职责就包括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运行管理机构、管理方案、人员培训等,做好生产前准备工作,对工程的生产经营、还本付息以及项目风险负责,对资产的保值增值全过程负责,项目法人不仅要负责建设期的管理还要对运行管理负责。(一)注重运行管理单位对建设过程的参与。运行管理单位参与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对于设备的建造尽量参加设备选型、监造、出厂验收、协助控制设备质量,这种以最终用户的身份全方位参与建设过程,使得在工程建成前消除缺陷,更有利于控制质量,即能减少运行阶段的工作量,又有利于工程的运行管理,减少运行管理费用。从质量角度讲,下一道工序运行管理是上一道工序建设管理的用户,只有产品优质才能达到用户的满意,用户才能满意。 (二)注重运行管理对工程阶段性验收的参与。运行管理单位参加有关设备现场安装、监理、调试,尽量多的掌握工程技术信息和收集相关资料,参与关键项目的实施工作,这是建管结合的关键环节之一。通过参与工程阶段验收、安装调试不仅可以及时掌握有关设备信息、熟悉操作技能,而且为以后设备稳定运行打下良好基础,可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尤其是隐蔽工程的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将隐患消除在工程完工之前。 (三)注重运行管理单位对工程决算和竣工验收的参与。运行管理单位参与投资控制,竣工验收和结算工作,以及生产试运行阶段,这样可以实现工程建成后顺利交接运行管理单位,使得运行管理单位对于新建水利工程的资产来源和结构心中有数,有利于运行投产的管理。

总之,推行建管结合的方式,不失为提高水利工程管理水平和综合效益的手段,如何更好地结合,完善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有机统一,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结合点,丰富其内涵。

第7篇

程项目管理,大大提高了技术人员在运行阶段的管理能力。

本文从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的重要性入手,依据建设项目的整体性特点,提出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阶段和建设阶段进行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管理的有机结合的具体方法。

可行性研究阶段建管结合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是指在项目决策前,通过对与项目相关的工程、技术、经济等各方面条件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对各种可能的建设方案进行论证,并对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进行预测和评价的一种科学分析方法,进而评价项目技术上的先进性和适应性,经济上的盈利性和合理性,建设的可能性和可行性。水利工程项目具有很明显的公益性特征,对水利项目的评价,从一开始就以公共项目评价为基本方法。可行性研究是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内容,它从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考察分析项目的可行性是投资者进行决策的依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建设管理方案论证的同时完全可以对运行管理进行方案论证。

管理机构方面的结合。《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中的第八部分工程管理,要求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工程管理机构设置的初步方案,初步确定管理机构的人员编制和生产、生活的用房规模。”和“提出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和主要措施。”这就为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管理有机结合提供了依据。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要对水利工程的性质进行初步的确定,并明确运行管理体制,以及管理机构的人员编制、隶属关系,以便通过相应的渠道落实经费来源。

投资方面的结合。新建水利工程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经费进行测算分析,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阶段可能发生的费用进行测算,与水利工程建设投资一起考虑,工程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和生产运行投资,并且将运行管理资金与建设资金一起考虑筹资方案,哪一级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部门就要负责建设投资的落实和运行经费的筹划,达到从项目的前期解决了项目建成后运行经费来源不明、经费短缺的问题。

风险分析的结合。任何项目都存在风险,水利工程也不例外,不仅建设期间存在风险,在运行管理期间同样存在风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中出现严重问题的概率和增加运行管理期抵御风险的能力。

设计阶段的建管结合

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经审批后,依据项目法人的决策,如果决定建设该项目,就进入了工程的设计阶段,根据我国当前情况,习惯上将设计分为高阶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从狭义角度划分设计阶段我国目前分为二阶段设计,即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

设计方案优劣直接影响着工程造价和建成后的运行效果,目前项目管理注重设计方案的优化,在投资一定的情况下采用“限额设计”既可以满足建设要求又能满足资金的限制,管理单位是工程最终的使用者,运行单位要在设计阶段了解设计意图,设计单位要为最终用户一管理单位的设计思想服务,达到用户满意,这一时期运行管理单位参与进来运用丰富的经验指导,可以形成设计与实践的结合,及时修改完善设计方案,实现优化设计。

实行招投标制度后增加了招标设计这一过程性阶段,此时工程有关的图纸、技术说明、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与工程后期的建设和管理有密切的关系,设计阶段和建设阶段相接紧密,建设前期的监理、施工招标工作要依据,设计阶段的设计概算、施工图纸和技术条款等。设计阶段运用风险原理对工程建设过程的风险进行预测和应对方法进行分析和设计,就能很好的保证工程的按期完成和投入使用,同时也体现设计的完整性和可行性。

运行管理单位全方位、全过程参与工程设计对于建管结合的实现意义很大,管理人员参与设计阶段的工作,从工程产品的初期提出用户需求和完善化意见,尤其是参与主要设备的招标文件的编制、参与招标评标,可以站在使用者的角度在设计阶段检查产品的性能、条件、使用环境技术等与未来使用条件的一致性和合理性,查找设计疏漏,分析设计缺陷,及时提出优化意见,消除运行中的安全隐患,不但可以方便运行管理而且可以节省部分技术改造投资。

建设阶段的建管结合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运行管理者与工程建设者在工程招标、合同执行、安装调试、检查验收等过程方面紧密结合,实现生产准备与工程建设的顺利交接,在工程建设阶段完善、改进技术方案。我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行的是统一管理、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逐步建立水利部、流域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建设项目法人分级、分层次管理的管理体系。

项目法人的职责就包括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运行管理机构、管理方案、人员培训等,做好生产前准备工作,对工程的生产经营、还本付息以及项目风险负责,对资产的保值增值全过程负责,项目法人不仅要负责建设期的管理还要对运行管理负责。

运行管理单位参与工程建设。从质量角度讲,下一道工序(运行管理)是上一道工序(建设管理)的用户,只有产品优质才能达到用户的满意,用户才能满意。

通过参与工程阶段验收、安装调试不仅可以及时掌握有关设备信息、熟悉操作技能,而且为以后设备稳定运行打下良好基础,可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尤其是隐蔽工程的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将隐患消除在工程完工之前。

第8篇

关键词:水利基建 财务管理 问题

一、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方面的问题

水利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对象是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的重点是正确反映水利基本建设概(预)算的执行情况。水利部水建199815号文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通知中,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项目进行了调整,新增了一些费用项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对这些新增项目的会计核算问题应予补充完善,制定具体的处理办法,如新增加的项目建设管理费如何进行会计核算等。若在“待摊投资——建设单位管理费”科目中同建设单位经常费合并核算,则不能正确完整地反映概(预)算的执行情况,实际工作中,有的在“待摊投资”科目下增设二级科目“项目建设管理费”单独进行核算,但在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时,又涉及合并到“待摊投资”的哪一个项目中的问题。另外,前期工作统筹费、定额编制管理费等都涉及到这样的问题。因此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的概(预)算的制度改变后,对应的会计制度也要有相应明确改变后的会计核算问题。因此,建议在会计制度中应明确:①“待摊投资”的二级科目按概(预算)项目设置,在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时将相近的费用合并填入财政部的格式决算报表中,在编表说明中作详细说明;②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财政部年度决算报表上已明确的“待摊投资”二级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财政部年度决算报表上没有的待摊投资项目全部记入“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在反映概(预)算执行情况和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时应详细分开,或设置其他待摊投资辅助核算;③《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财政部年度决算报表上的待摊投资项目完全按照概(预)算项目及时修改,做到完全对应一致。通过上述三种方式才能既做到正确反映水利基本建设概(预)算的执行情况,又能符合财政部年度决算报表的要求。

财政部财基字19984号《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明确了国有建设单位留成收入如何取得,对建设单位留成收入的使用也做了原则上的规定,即:30%用于职工福利和奖励,70%用于组织和管理建设项目方面的开支,非经营性项目留成收入的余额转入行政事业单位的其他收入。但《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没有明确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建议有关会计制度中应明确按下列办法进行会计核算:①30%用于职工福利和奖励的部分,从“留成收入”科目分别转入“应付福利费”和“应付工资”科目中,开支时,再从“应付福利费”和“应付工资”科目中列支,这样福利和奖励的部分总量从账面上得到了控制;②用于组织建设管理方面开支直接在“留成收入”科目中核算,用于建设管理方面的支出就能完整地反映;③项目竣工再将各科目结余数转入事业单位“其他收入”。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很多是公益性的,且多需地方配套资金。在地方财政困难的地方,很多都以农民投劳或投物的方式、地方政策性冲抵的方式等抵地方配套资金。农民的投劳或投物是有价值的,但没有制度规定对农民投劳或投物及地方政策性冲抵如何折价,《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也没有规定如何进行会计核算,有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干脆就不对这部分资金进行会计核算,这样就不能正确反映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来源和建设成本,因此在有关制度上应加以明确。建议按下列办法处理:①计价时可以按概算上对应项目的价值计价,也可以按资产评估价值计价,按概算上对应的价值计价数量的确定一定要按工程价款结算量确定,程序要一致;②由项目建设单位和需要提供项目配套资金的投资主体共同与项目建设单位的上一级主管单位报批确定;③项目建设单位根据上一级主管批准的数额,同时增加工程投资和配套资金的来源。

二、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方面的问题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对竣工财务决算的审计、审批等问题现有的制度难以操作,需要加以完善。

竣工财务决算需要审计,有关的制度都作了规定,但竣工财务决算是内部审计机构审计,还是由审计机关审计或者由社会审计组织进行审计等未予明确;如果由审计机关审计,应由哪一级审计机关审计;所有审计的权威性是否都一样;如由社会审计组织进行审计,是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委托,还是由主管部门委托,还是由财政部门委托。相关制度上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没有一个完整的规定。因此,建议竣工财务决算不能由内部审计机构审计,因为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相对较差,竣工财务决算应由主要投资主体的审计机关和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主要投资主体的审计机关可以直 接审计,社会审计组织应由上一级主管单位委托才能对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关于竣工财务决算审批权限,财政部财基字19984号《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已作了相关的规定,但由主管部门审批的竣工财务决算因主管部门有很多级次,竣工财务决算应由哪一级的主管部门审批,相关制度未作规定;对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期限,有关制度上已作了规定,但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批期限相关制度未作规定。建议水利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由审批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机关的同级财政(财务)部门审批,审批期限为3个月。转贴于

三、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在开户方面的问题

国家为了加强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的监督与管理,对中央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在银行开户的管理一直是严格的,不主张多开户。然而,按现行有关制度,对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资金)、水利建设基金、地方配套资金等不同性质的建设资金管理都要求单独开设账户,单独管理,因此,对有多种建设资金的建设项目是可以开设多个账户的,临时账户还不包括在内,给财务管理工作带来不便。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建议有关制度中规定“一个会计主体只能开设一个基本账户,临时账户根据实际情况经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开设”。

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面的问题

水利部作为本次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试点单位,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实行了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形式,在实际执行中尚存在下列问题,需要在完善有关制度或细则时充分考虑水利工程特点,以利工程顺利实施。

财政直接支付环节太多、授权支付因银行与国库结算的原因下午不办理财政授权支付结算业务,影响了工程结算资金及时到达承包商账户,对工程建设带来不利影响。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战线长,建设地点分散,按照财政部《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的规定,水利基本建设单位只能在预算单位所在地专业银行开设零余额和小额现金账户,开户行和工程结算地点相距太远,给每月的结算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第9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管理;问题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our national economy and the growth of population, water conservancy undertaking in the national economy lifeblood and fundamental industry position is more and more prominent. How to do well the construction of irrigation works infrastructure project management, ensure project quality, promote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our country is placed in each of our irrigation works person in front of a major issue. The author here from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management problems,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on the construction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management.

Key words: water resources; project management; problems

中图分类号:TV5文献标识码:A

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水电施工单位由于历史的原因和长期形成的企业理念,对施工管理上还存在一些误区。导致施工项目管理的实际操作中存在不少问题,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管理有所欠缺

某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工地技术管理人员较少,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和控制不是很到位。如工地的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只有劳务工队伍在自由操作,而作为应对工程质量起现场监控作用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技术人员较少在现场自始至终指导作业。由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投入的技术人员偏少,这些技术人员只能进行测量放线和整理工程资料等工作,无法分身从事现场管理和旁站监理。

2、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这里有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一些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现场施工人员对混凝土的性能不是很熟悉,对影响混凝土质量的要素不是十分了解,现场就难以控制工程质量;二是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不多,一些地方小型水利工程的混凝土施工基本上还停留在相对比较低的技术水平上,尤其是在防渗加固处理水利工程施工中。一些对提高混凝土质量比较有效且相对成熟的技术,比如掺加外加剂、掺合料等,在工程中应用也不是很普遍。如何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骨料、水泥、外加剂、掺合料以及恰当的施工工艺,以保证混凝土施工质量。

3、施工管理不到位

有一个现象,就是水利工程在招投标中基本上是实行低价中标,有的还在概算定额单价基础上下浮10%左右再签订施工合同。这样就严重压缩了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的正常利润。而有的工程还存在转包现象,加之,人工费的不断上涨(极个别的工程甚至连材料价差都不补),这样,真正做工程的利润就非常薄,有关单位投入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就严重不足了。笔者认为,应该支持和鼓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获取合法的利润,这样企业才能留住和引进人才,更新设备,更好地服务于业主并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整个水利行业才能得到良性发展。

二、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的几点看法

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抓好工程管理,确保工程安全是保证工程正常运行,扩大再生产的关键。开展水利综合经营,搞好水费征收是实现以水养水,良性运行的重要途径。建是基础,管是关键,工程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管理单位的生存命运。

1、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

项目法人责任制是我国投资建设领域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是全面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的可靠保证,是建立完善的工程项目管理体制的根本前提。项目法人制是龙头,是核心,如果项目法人责任制不落实,其它建设管理工作也将无法深入开展。我认为,落实好项目法人制,一是要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针对目前水利建设多元化、多层次的投资体制,按照项目类别不同组建项目法人。二是要严格项目法人资质审查,在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阶段就应明确项目法人,没有按规定要求组建项目法人的不进行项目的各项审批工作。三是要严格项目法人单位人员配备,不仅专业齐全,而且人员素质要高,有经验。

2、做好施工管理的几个控制要点

2.1施工质量管理和进度控制

施工是工程设计意图最终实现并形成工程实体的阶段,是最终形成工程产品质量的重要阶段,也是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和管理的重点。

采用动态控制管理办法,对施工进行全面质量控制。主要抓住事先指导,事中检查,事后验收三个环节。进场质量检验按规定的取样方式进行原材料、半成品、配件的抽检和试验,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使用,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对重要的分项、分部工程和各项隐蔽工程,进行跟踪检查验收。对工程重点部位、易产生质量通病的工序设置质量控制点或待检点。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采取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监控。人为的或施工机械设备故障、使用劣质材料、偷工减料等原因都会给工程的质量安全留下隐患,如果管理人员不能够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事后一旦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责任将无法弥补。

在施工进度管理控制中,对工程项目进度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动态控制,以事前、事中控制为主,事后控制为辅相结合的控制方法,强调管理工作的预见性、计划性和指导性,最大限度地采用先进的计算机目标管理及科学化的统计资料分析等方法实现施工整体进度。针对施工条件的变化和工程进展情况,阶段性提出调整进度计划的建议和分析报告,调整实际进度,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应分析原因,理清责任,再采取措施,确保工程按预定计划和质量要求完工。

2.2 水利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实现安全生产。健全各级安全岗位责任制,责任到人,充分发挥各级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作用,密切结合水利工程的实际,对事故易发的环节和部位制订周全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水利工程的施工进程中,模板支撤、围堰垫拆、土方工程、吊装作业、脚手架搭拆和施工用电等都是易发事故的环节。因此,在水利工程施工之前要进行针对性强的、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重点防范和监控,做到防患未然。

2.3水利工程施工造价管理

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前提下,以降低经济成本的角度来考虑,制订合理的施工方案,依据水利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的情况适当做合理的投入,既能按期开工,又要避免人员和设备造成浪费。在水利工程的施工期间,应加强对设备、材料、人工和工程质量等影响成本的因素进行控制,使工程成本尽量降低;同时,注重收集好成本的相关信息、成本分析要及时进行,成本要落实好改进措施,使各项施工成本严格控制在目标成本之中。

3、要提高工程质量检测水平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关系国计民生。提高检测的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尤关重要。积极发挥社会舆论对质量监督作用,配备先进的检测设备。要借鉴国际“飞行药检”的成功经验,到现场取得检测数据后,迅速提出处理意见,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处理。按照《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要求,完善监督质量管理体系,使质量工作处于分工负责的局面。关系工程管理是否顺畅、责任是否明确、运作是否有效的问题,是加强工程管理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受薪资质标准的限制,在今后相当一个时期,把生存发展的领域定位工程建筑市场,必须把企业做强,把工程干好,提高核心竞争力。完善工程管理责任体系,把工程管理的各个环节,有效形成一个整体。要求子公司必须对施工方案的制定、生产要素的配置、重难点工程的负责。工程所在的项目部负责施工方案的具体实施;集团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重、难点工程的突破和监控保障,注意处理好各种内外部关系;营造一个和谐的外部环境,企业的管理部门负责现场调度,解决现场所解决不了的各种问题。

三、结束语

对于水利工程建设来说,建设是根本,管理是关键,要保证优质水利工程,做好水利工程项目管理是重要依据。我们要采取措施解决解决水利工程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了强化对水利工程管理的认识必须做到建设、管理两手抓。重视领导干部的思想,对管理人员增强专业培训,认真学习水利工程管理知识,让水利工程管理制度规范化、科学化,使水利工程事业得到迅速的发展。

参考文献:

第10篇

关键字:水利工程 建设工期 投资控制

1工程建设中的几点思考

1.1工程规划

因社会经济发展迅猛,土地资源紧张,规划国土部门本着十分珍惜土地资源原则,在河涌建设规划报建审批时充分到考虑到工业用地、市政建设用地效率的最大化,大部分都裁弯取直。广东省河涌大部分位于丘陵地区,河涌天然形弯弯曲曲,但在整治时为配合市政道路的建设,规划部门一般都要求沿路网布置,改变了河道自然弯曲的天然属性,同时也改变了局部的水系的现状,产生了新的水淹隐患,需要考虑工程完成继续完善河道周边支流排水系统。吸取经验是以后在水利项目建设中需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与城市规划部门协调,将水系规划同步或提前纳入城市规划中,避免重复建设或导致大量的拆迁工作。

1.2工程设计理念、方案

工程设计理念对工程社会经济效益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根据生态治水理念,河涌整治不仅要满足防洪标准,还要满足景观的要求。不仅要河水清清,还要两岸绿树成荫,碧草青青,河道两岸优美的绿化景观,成了人们休闲的好去处。

河涌整治工程土方开挖量一般都很大,挖填平衡后仍有大量方土需外运,而目前余泥余土排放点有限,土方堆弃成了严重的问题,施工单位也无法处理这些余土,基本堆放在河道两侧,一来影响景观,二来弃土造成新的水淹隐患,影响社会和谐。这也是设计部门在今后设计时需要注意的一点,合理优化设计方案,达到土方挖填平衡,避免土方堆弃导致新的矛盾产生。

1.3工程进度管理

河涌整治工程受施工条件的影响一般都要求在旱季施工,但实际实施过程中通常会因工程征地拆迁问题无法顺利解决造成工期延误。征地拆迁是影响进度的重要原因,设计、施工过程中应充分考虑。

1.4工程投资管理

1.4.1项目决策阶段

本阶段为筹集项目资金、初步设计、项目组织实施、签订合同和项目后评估提供依据。决策阶段决定着项目的成败,是工程投资控制的重要阶段,决定工程造价的基础。在优化方案的基础上,确定高质量的投资估算,它是工程建设中在各阶段预控制项目总投资的依据。在投资决策阶段,科学确定河道的建设标准、等级,确定工程设计理念要打造生态式的河道,河道岸线布置、断面型式进行方案比选,对奖金筹措、财务评价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公正的评价。

1.4.2设计阶段

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和管理采用优化设计,经济设计,以降低工程造价,具体采取以下措施:

(1)引入竞争机制,进行设计招标。通过多种方案的竞标,优选出具有保障防洪安全、生态美观、经济合理的最佳设计方案。

(2)实行限额设计,限额设计是设计过程中行之有效的控制方法。在初步设计阶段,各专业设计人员应掌握设计任务书的设计原则、各项经济指标,方案的比选,把初步设计造价严格控制在限额内。施工图设计应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其限额的重点应放在工程量的控制上,将上阶段设计审定的投资额和工程量分解到各个专业,然后再分解到各个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上。设计人员必须加强经济观念,在整个设计过程中,经常检查本专业的工程费用,切实做好控制造价工作 。

1.4.3施工阶段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和管理

在工程施工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可能性只有5%~10%,节约投资的可能性已经很小,但是工程投资却主要发生在这一阶段,浪费投资的可能性很大。因此,建设方在施工阶段对工程造价的管理除了加强合同管理、工程结算管理外,重点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以杜绝投资浪费。

(1)加强工程变更价款的控制与管理。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引起设计变更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勘察设计工作不够,以致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中没有考虑或估算不准确的工程量,因而不得不改变施工项目或增减工程量;另一方面是由于发生不可预见的事件,如自然或社会原因引起的停工或工期拖延等等。工程量变更有可能会使项目投资超出原来的预算投资,所以必须严格予以控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拆迁等原因项目无法推进,为了赶工期,进行了设计变更,变更严格按照当地变更管理办法,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再行建设,严格控制投资。

(2)加强工程结算的控制与管理。工程结算的控制与管理,一般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应核对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款要求,工程是否经验收合格。只有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并验收合格才能进行工程结算;其次,应按规定的结算方法、计价定额、取费标准、主材价格和优惠条款等,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三是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所有隐蔽工程均需进行验收、签证;四是按图核实工程数量,并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五是落实设计变更签证,设计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的设计图纸、校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证;重大设计变更应经原审批部门审批,否则不应列入结算;六是结算单价应按合同约定或招标规定的计价原则执行。

1.4.4竣工阶段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和管理

竣工决算是水利工程经济效益的全面反映,是项目法人办理工程交付使用的依据。通过竣工决算,一方面能够正确反映建设工程的实际造价和投资结果;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竣工决算与概算、预算的对比分析,考核投资控制的工作成效,总结经验教训,积累技术经济方面的基础资料,提高未来建设工程的投资效益。

第11篇

关键词:

新疆地区的水利基建工作正进入了飞速发展的阶段,为了保证水利建设的顺利进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紧跟其上。本文分析了当前新疆地区水利基建工作对财务工作要求,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完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探索。

1.新疆地区水利基建工作对财务工作要求

1.1水利基建工作的广泛性要求财务管理的跟进

随着水利发展思路的不断完善和国家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许多过去不曾想、不敢想或者想了也做不了的大项目大工程,在经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后相继上马。从阿勒泰草原到昆仑山上,从伊犁河谷到博斯腾湖畔,天山南北到处摆开了改造山河,为民造福的水利建设火热战场。如今,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初见成效,更为广泛的水利枢纽建设政治进行中。在这样的形式下,水利基础建设工作必须有相适应的财务管理根进,如果财务管理工作还处于解放初期的管理模式,必然会影响对整体水利基建工作。财务工作的不完善会使得水利建设缺少必备的管理,影响了水利工程的连续作业的性质,为工作的完整性和长久性提出了调整,而且财务控制能够发挥出水利建设资金的最大效益,保证水利基本建设能够为新疆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水资源保障。[高镔. 论治水兴蜀的思路和对策措施[D]. 西南财经大学,2001.1-55.]

1.2水利基建的政策要求财务技术的创新

协调落实有关水利政策和措施的作用有两个方面:一是争取继续加大对新疆水利建设的投入,在现有投资规模的基础上,增加中央预算内水利投资规模和财政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新疆水利工程建设,同时争取中央对新疆中型水库建设予以投资补助。全面加强新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二是以骨干水利工程建设为重点,科学配置水资源。加快在建骨干工程建设,尽快开工建设一批控制性水源工程。这些政策协调措施都需要有财务技术进行扶持,对水利资金的预算、规模资金评估都需要有水利财务体制的创新来进行管理;对水利重点工作的建设需要有财务管理作为信誉的保证,以此来争取更多的辅助资金和建设工程的支持。

2.新形式下水利基建财务管理工作的优势探索

目前,新疆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还是很多的,如:招投标过程中的中标单位情况不稳定问题;水利工程监理不够完善,影响了水利建设质量的问题;既定的水利建设项目变更过多,导致竣工决算编制随意造成资产价值失真等问题。这些问题迫使水利基建工作必须尽快寻求一种好财务管理办法,同财务管理的方式来进行相关的财务工作辅助。通过对财务情况的分析,对现有的财务先进手段进行探索可以发现,完善的财务管理工作是建设工程全面、有效控制的重要手段,对加强招投标控制、监理控制、项目变更、竣工决算、资产价值失真等问题有一定的控制作用。其中,财务决算报表是财务管理工作成果的体现,包括:财务情况说明书、报表附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应交税金表等主表,其他副表根据主管上级部门的要求制表。其核心内容为报表组成的具体内容可以反映公司财务状况。通常是指年终结束后,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编制的报表。由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应上交税金表等组成的一套报表。这些报表内容对反应各类水利基建工作有着重要的作用。[李艳. 省水利厅召开2009年度全省水利财务决算报表编制工作会议[J]. 安徽水利财会, 2009, (04):47-48.]

3. 水利基建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

3.1财务报表对工程管理的报告

在招投标工作中标底是依据全国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预算定额和计价办法计算出来的工程造价,是投资者对建设工程预算的期望值,也是评标的参考中准价。标底需要经过建设系统的招标办的审查,以保证其准确性和权威性。中标单位对标底必须有足够的认同性,但是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水利基建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要明确中标单位对每个施工步骤的财务支付情况,这就要通过决算财务报表来体现,要对项目施工的现金流量进行明确说明,而且对施工的突发事件也必须做出实现的财务损益报告,保证中标单位有足够的应变能力和资金控制能力。

3.2财务管理工作对工程管理工作的报告

财务管理能够发挥对工程决策参考作用,完善的财务管理成果不仅是加强金融财务会计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政府部门进行宏观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运用财务数据,结合新疆水利基建的运行情况,对各种问题进行明确的审计,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这样一来,财务管理的内容就对水利工程的监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监理工作从施工设计阶段开始对财务投资情况进行监理,同时也避免了出现项目变更的情况,因为工程财务管理目标已经明确指出了项目的资金投入,如果出现较大的变更情况,变更单位就必须付出一定的资金投入。当然这种报表要求也就对施工设计提出了更为严峻的考验,因为施工图一但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就不能变更。如果一项范围变更被要求并得到批准,希望能够对预算和时间进度加以修改,以适应变更的要求。不应对它抱着和非范围变更相同的期待,不能指望这项变更会改变已得到批准的项目时间进度和预算。作为一名项目经理,应当集中精力确保对范围变更进行有效管理,因为它是造成项目问题的主要罪魁祸首。

3.3财务决算报表对竣工决算和评估的报告

财务决算报表对竣工决算和评估的报告包括:(1)工程概况情况。(2)财务决算总表;(3)财务决算明细表;(4)资金来源情况表;(5)应核销投资及转出投资明细表;(6)建设成本和概算执行情况表;(7)外资使用情况表;(8)交付使用财产总表;(9)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这些表格的报告能够将竣工决算问题进行全面的整理,尤其是明细表的报告甚至可以将所有的支出项目进行整理,这样就避免了决算财务舞弊现象的发生。同时,这些决算报表也是对基建单位资产进行评估的一项手段,是建立资产评估信息系统的主要信息来源,能够完善评估行业标准体系,建立规范的评估准则制度,建立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体系。

目前,在新疆水利基本建设决算报表编制中存在,报表编制较随意,费用分摊不合理,交付的资产价值不真实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要通过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完善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程序,加强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等方式来完成。

总之,完善的水利基 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对招投标工作、监理工作、竣工决算和评估工作的促进作用是十分明确的,这种财务管理体制的建立能够为水利财务管理带来新的血液,使得需要大踏步发展的新疆水利工程建设进入新的历程。

【参考文献】

第12篇

关键词: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管理;问题

Abstract: this paper of south-to-north water transfer projec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in problems, such as: the agent project management problems, construction fund problem, the central investment on behalf of investors, according to the above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Keywords: of south-to-north water transfer project;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question

中图分类号: TL37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前言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从汉江中上游的丹江口水库陶岔渠首闸引水,经长江流域与淮河流域的分水岭方城垭口,沿唐白河流域和黄淮海平原西部边缘开挖渠道,在河南郑州附近通过隧道穿过黄河,沿京广铁路西侧北上,自流到北京颐和园的团城湖。 中线主要向输水沿线的河南、河北、北京、天津四省市20余座城市提供生活和工业用水。输水干渠全长1277公里,向天津输水干渠长154公里。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以解决华北地区的城市生活与工业用水为主。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具有自身独特的优势。一是适时供水调度安全可靠。丹江口水库具有巨大的调节能力,主汛期除保证防洪外,调节库容达98亿立方米,汛后达190亿立方米。总干渠两侧已建成大量的水库,可以承担“充蓄”调节和“补偿”调节的任务,另有瀑河水库作为“在线”调节水库。通过总干渠并采用已有成熟经验的现代化控制技术和先进的调度管理手段,可确保供水调度安全可靠。二是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总干渠位于平原的西部,居高临下,控制范围广。与受水区已建成的水利工程连接简单,供水调度灵活机动。三是具有丰富的水源后备。中线工程近期、后期从丹江口水库引水,远景视需要可以从长江三峡引水。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管理体制在总体上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国务院成立南水北调领导小组,由国务院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省(市)政府负责人参加,对南水北调重大事项决策和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可在水利部),负责日常工作。第二层次:组建南水北调调水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项目法人,承担干线主体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对工程建设、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保值增值全过程负责。第三层次是沿线各省承担供配水任务的供水公司。

本文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就南水北调管理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2代建制项目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计划安排、全线建设管理总体平衡、取费标准、奖惩办法等多方面的因素,也给代建制管理带来了一些问题。

2.1代建制单位的介入时机问题

比如某标段委托建设管理项目于2005年底之前完成了全部监理和施工招标工作,而代建管理单位2006年7月才招标选定,因此,代建单位未能组织或参与上述招标工作。另外,该标段前期征迁等各项准备工作代建单位未能全面参与,至于前期设计等前期工作更无法按期介入,对代建单位全面热悉掌握工程情况、协调处理与地方的关系等方面受到一定限制。

2.2管理范围和权限问题

该标段所辖3个施工标段,与其他几个建设部相比,管理范围相对较小;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代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对工程款核定、支付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将代建项日管理单位与直属3个现场建设部赋予了同等权力,但与办法规定尚小完全一致。

2.3代建管理收费问题

由于国家概算批复的建设管理费用低,尽管招标时己经最大限度地按批复概算控制,但仍然小能满足代建单位的费用需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代建单位在人员、设备等资源上的投入和工作积极性的充分发挥。

3建设基金问题

党的十六大已经明确,要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有企业、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由中央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以我国紧缺的重要自然资源—水资源为主要经营对象,是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超大型基础设施,要求“由中央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要实现这一目标,关键是要对南水北调建设基金正确定位,明

确该基金是中央政府专项征收、专项使用。

根据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特点和性质,建议南水北调建设基金由中央政府专项征收、专项使用。也就是说,除中央预算内拨款安排的资金外,南水北调建设基金同样是中央政府投人调水公司的资本金。这样,南水北调调水公司作为中央政府的独资公司,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为沿线省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用水服务,并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改善生态等综合目标。公司通过构建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通过公司信息公开化以及用水户广泛参与等措施,实现公司的高效稳定运营。

由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涉及多个流域、多个省市,除了有调水、供水任务外,还涉及防洪、抗早、生态等多种功能,水利部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行业指导和水资源的统一管理。

4中央投资的出资人代表问题

由相关流域机构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中央投资出资人代表,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及流域机构的性质决定的。不仅有利于从国家大局出发,充分考虑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的实际情况,强化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实现跨流域的水资源合理配置,而且有利于协调有关各省市之间的水事矛盾以及各利益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特别是,中央投资产权由几个流域机构共同拥有,在公司运营中可以互相制衡,使公司决策更趋民主化和公开化,有利于水市场的良性发展。

流域机构作为南水北调中央投资的出资人代表,与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目标并不冲突。我国国有资产数量很大,对不同类型的国有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应是改革原则之一。

5总结

根据以上分析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抓紧建立“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基金”,保证南水北调主体工程资金的筹措和工程的顺利实施。签订科学的供水合同,充分发挥水价体系特别是基本水价的作用,保证地方需调水量的合理性。积极争取国家授权流域机构作为流域控制性水利工程中央投资出资人代表。抓紧南水北调调水公司的筹备组建工作。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建设与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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