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3 17:57:2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增强执法检查的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行政原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不枉不纵。
2、属地监管原则。坚持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管理,界定市安监局、乡镇(街道)执法检查的对象,强化属地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责任。
3、全覆盖原则。在坚持分级、属地监管原则基础上,通过重点执法检查方式,把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和工贸、职业健康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执法检查范围,做到全覆盖、不缺失。
4、计划统筹原则。根据市安监局现有的执法力量、装备条件及监管对象的数量、规模和分布特点,并结合市政府有关规定,科学统筹执法检查的对象、时间、次数和方式,制定执法检查计划。
二、市安监局当前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和工作日分析
(一)执法力量:市安监局现有综合、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职业健康和政策法规5个执法职能科室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大队(内设二级机构,侧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具备执法资格的共18人;用于监管执法车辆5部(单位车辆3部、租用社会车辆2部)。
(二)执法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365-11-52*2)天*18人=4500
非行政执法工作日:1390
1、应急值班每人每月2天:2天*18人*12月=432
2、学习培训每人每周0。5天:0。5天*18人*52周=468
3、参加党群活动、考核、会议每人每月1天:1天*18人*12月=216
4、病假、事假每人每年3天:3天*18人=54
5、法定年休假:15天*8人+10天*10人=220
其他行政执法工作日:1279
1、证件发放:每月1天,发放部分危险化学品经营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许可证。1天*4人*12月=48
2、现场验收、审查:40个*1天*3人*1。5(系数)=180
3、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每季度3天。3天*4人*4季度=48
4、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每年4起。4起*3天*3人=36
5、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每年1起。1起*3天*4人=12
6、安全生产举报查处:每月5起。5起*1天*3人*12月=180
7、参加政府及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的打非治违行动:每季度1次。4次*1天*18人=72
8、参加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每年3次。3次*1天*18人=54
9、一般事故隐患的整改复查:每月4起。4起*0。5天*3人*12月=72
10、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每年12天。12天*4人=48。
11、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每月1天。1天*6人*12月=72
12、召开、参加有关安全工作会议:每人每月0。5天。0。5天*18人*12月=108。
13、政府、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其他任务:每人每月0。5天。0。5天*18人*12月=108
14、复产验收工作:13家非煤矿山企业、18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春节和夏季停产后的复产工作。2人*2次*0。5天*13+3人*3次*0。5天*18=133
15、机动工作日:每人每月0。5天。0。5天*18人*12月=108
执法检查工作日(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的工作日):4500-1390-1279=1831
1、综合督察(职业健康):318
①、综合督察检查18个乡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3人*19*2天=114
②、综合督察检查18个乡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情况:3人*19*2天=114
③、综合督察检查15家重点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情况:3人*15*2天=90
④、综合督察检查11个重点监管的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情况:3人*11*2天=66
2、非煤矿山(含3家尾矿库):130
非煤矿山企业定期检查(每年6次):2人*13家*5次=130
3、危险化学品:394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加油站)大检查:
2人*20家*4次+2人*39家*3=394
4、烟花爆竹:804
①、18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2家批发经营企业定期检查:2人*18家*20次+2人*2*12次=768
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专项检查:2人*18*1天=36
三、市安监局重点执法检查的对象和责任分工(见附表)
1、综合监管重点企业11家、18个乡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科室:综合科。
2、非煤矿山企业(尾矿库)13家。责任科室:矿山科。
3、职业健康重点企业15家、18个乡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科室:职业健康科。
4、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20家和18个乡镇(街道)零售经营单位。责任科室:危化科和执法大队。
5、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加油站)59家。责任科室:危化科和执法大队。
四、执法检查的内容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19个方面的执法检查内容,各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执法计划和月度执法进度计划的要求,开展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执法检查前要编制好现场检查方案,对被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
五、执法检查的方式
(一)现场检查:现场执法检查人员按照编制好的现场检查方案进行执法检查,并逐项记录检查情况。
(二)现场处理: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事故隐患,应当依法采取下列相应现场处理措施:1、当场予以纠正;2、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达到要求;3、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施工)、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4、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5、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 6、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临时查封有关场所;7、依法应当采取的其他现场处理措施。
(三)复查:对被责令限期改正、限期达到要求、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的生产经营单位提出复查申请或者整改、治理限期届满的,应当在收到申请或限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进行复查,并填写复查意见书。
(四)行政处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按程序进行行政处罚。
(五)安全生产督查:被督查的对象存在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或不及时落实到位情况的应当填写督查意见书发给被督查单位,并将每次督查的情况上报至合肥市安监局和市委、市政府,并抄送相关单位。
(六)督办:对安全生产督查或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到位的,应当报告市政府,提请市政府或市安委会发出挂牌督办文件。
(七)联合执法:对一些地区或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突出,需几个部门整合执法力量联合整治的,应当以市安办名义,召集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八)专项整治:对具体领域、具体行业或具体企业在特定时期出现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需要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治理的应当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执法。
(九)事故调查处理:对已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进行调查处理。
六、执法检查结果的处理
执法检查结果应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以及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的,应下达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
2、应当立案查处的,应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3、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及时书面通报并移送相关部门;
4、应当依法提请市政府决定关闭的,应及时市政府书面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严明责任。各职能科室要严格对照此执法计划,各负其责,科室负责人要亲自抓、主动抓,系统认真开展执法工作,确保完成工作计划。
(二)加强监督。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每一起案件,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对查处的重大隐患和重要问题,要及时梳理,建立整改台帐,加大整改和督促检查力度。
(三)完善机制。针对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领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发挥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确保执法检查到位。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二】为规范全街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x〕18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文源街道20xx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和安全发展战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和区安全生产“十三五”发展规划精神,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增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推动全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培训和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有力地促进全街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将全街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较大及以上事故起数以及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等严格控制在市政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以内,坚决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概算
1.行政执法人员数量:XXXX年底文源街道安监站在岗人员2人,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2人。
2.总法定工作日(500日):
全站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
=250日/人、年×2人=5OO日。
注: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一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365-52×2-11=250日
其中:①全年总天数365天;
②双休日=52周×2天/周=104日:
③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节等共计11天法定假日。
3.非执法工作日估算(210日):
其中含学习、培训(2人×lO日=20日);考核(2人×5日=10日)、会议(2人×20日=40日);值班补休日、公务员法定年休假、病、事假、探亲假、婚(丧)假(2人×20日=40日);参加党群活动(2人×30日=60日);科技信息、事故管理、报表统计上报、开展综合监管、应急救援管理、宣传教育培训、省、市、区安监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等(2人×20日=40日)。
4.执法工作习估算(290日):其中含实施行政许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举报受理查处、重大稳患排查 督促整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各类专项整治、执法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检查等。
执法检查工作日=500-210=290日
以2名执法人员1-2天检查一家(次)企业测算,290个执法检查工作日可以安排检查94家次企业左右。
四、重点监管领域和对象
20xx 年度执法检查的重点领域根据我街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确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商贸行业为重点监管对象。事故隐患挂牌治理、来信来 电举报、有限空间、涉氨、涉高温作业企业等方面为XXXX年执法检查的重点领域。
按照属地监管、综合监管、分级检查的原则,安监站对所有高危经营企业全年至少开展6次执法检查,对商贸行业全年至少开展4次执法检查,实现高危行业、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全覆盖。
五、安全行政执法计划相关事项
(一)执法检查内容
分为组织管理检查和作业场所检查,组织管理检查以书面检查为主,作业场所检查以重点场所、关键工艺抽查为主,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许可证与落实情况
检查方式、方法:查看《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核对是否存在超出安全生产许可范围生产经营行为、许可证有效期间、主要负责人培训合格情况等。
2、安全生产机构设立情况
检查方式、方法:查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资料、核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童制度和各工序操作规程文件、资料,审查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符合实际操作情况(内容合法合规具体,责任到人到岗);查看企业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是否涉及到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内容,结合安全日志和作业场所抽查发现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现象,来确定企业教育和督促员工执行情况。
4、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查看教育培训记录、档 案,记录是否真实、符合要求,查看新上岗从业人员考核合格的资料,查看特种作业人数和相应资点取得情况,查看企业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审批 资料,对从业人员现场抽考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知识等。
5、为从业人员提供防护用品和监督佩戴使用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为从业人员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的凭证、发票、合格证;查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等。
6、重大危 险源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告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报告确定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查看企业重大危 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查看重大危险源检测、维护、保养资料和档 案,记录和签字情况等。查看应急预案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讲玄己录、应急物资、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等。
7、对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检查方法、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设备清单,查看各类设备检测合格证、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查看企业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检测台账和记录。
8、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审查文件内容是否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落实、层次管理、考核标准等,查看企业内部检查制度,查看企业内容层次管理情况,查看车间主任、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记录本登记是否如实记录安全隐患,是否按规定逐步汇报、签字等。
9、应急预案 制定、演练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应急预案拟定文件、-应急队伍组成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训记录、应急物 资及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和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 等。
10、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是否有新、扩、改建项目,查看“三同时”落实情况,查看建设项目审查、验收资料、文件等。(或由企业出具该期限内没有进行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自查证明)
11、承包、出租、交叉作业的管理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模式、状况,查看承包、出租合同、协议,查看承包、承租单位相应资质,查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调阅定期安全检查台账、记录和督促整 改情况;了解是否存在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区域作业情况,查看相关协议,查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检查、协调资料。(或由企业出具无租、承包的自查证明)
12、提取与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参加工伤保险,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或缴纳风险抵押金等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帐户、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内容安全 费用管理制度情况,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查看工伤保险购买凭证,对照 职工花名册核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查看安全生产责任险保单和有效期限等。
1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通报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查阅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三自”系统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设立隐患排查治理公示牌情况,查看隐患排查治理迢录,查看向从业人员通报情况。
14、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企业自查在有危 险品的场所、设施、设备上设置警示标志情况;现场抽查核实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15、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带班作业或值班和进出厂登记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领导带班作业、值班安排计划查看负责人带班、值班记录,现场作业场所检查是否有带班作业人员 等;查看职进出厂登记制度、保障措施和落实情况。
16、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情况;查看专职或兼职 职业下-摩管理人员 配备、培训情况;查看企业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岗位 职业卫生操作规程;查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职业史资料、职业危害因素接触史资料和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档 案)及对工作场所进行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
17、废弃物品处置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废弃危 险物品处理制度、处理登记台账、处理措施,对企业废弃危 险物品销毁地点核查核实。综合重点场所抽查查看废弃危 险物品处理情况。
18、爆破、吊装、动火作业、临时用电 等 危 险作业管理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动火作业、吊装、爆破等危 险作业制度,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查看是否存在危 险作业,核实现场管理情况。
19、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安全距离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要求企业出具对生活区、办公区危 险物品排查情况证明,并通过现场场所抽查核实。
20、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评估、评价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评估报告、防雷检测报告、羿全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报告等,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核实上述内容和情况,以及评价资质。评价结论情况(一般只对资质、结论、期限 等要件形式进行检查)。
21、疏散通道设置、疏散标志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抽查生产车间、中转间、库房内划线确定疏散通道情况;查看企业疏散标志设置情况;现场抽查疏散通道畅通情况(疏散门不能锁闭、不能堆放物品堵塞、疏散门口不能有台阶、明沟等)。
(二)执法检查方式
1、计划检查。根据本执法计划,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 对所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计划执法检查。
2、专项检查。在事故易发季节、重大节会期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以及对群众举报投诉、上级交办、媒体曝光、部门移送(交)的违法行为核查等,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3、联合检查。对拒绝、阻碍安全监管行政检查或者拒不执行安全行政执法指令等需要多个有关部门共同执法的违法行为,报上级部门批准,开展联合执法。
4、机动检查。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不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有新改扩建项目和兼并重组的、生产规模较大且危 险性较大的企业,适当增加监督检查的次数,开展机动检查。
六、组织实施和考核
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经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上报市安监局备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行政执法服务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坚持打防结合原则,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创新安全监管机制,依法查处非法生产、蓄意瞒报事故、不顾职工生命安全盲目生产的违法案件,全面提升全系统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开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
三、执法重点
本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对象为:
1、无证和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许可证过期仍然生产经营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或群众举报和上级督办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
3、瞒报事故的;
4、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5、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6、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2008年以来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列为挂牌整治的;
8、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9、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工作步骤
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时间为2009年4月20日至11月3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1、动员启动阶段(4月22日—4月30日)。市安监局制订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动员。
2、执法检查阶段(5月1日-10月30日)。市局统一组织、统一部署,集中时间,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和重点专项监察,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尤其是生产经营单位瞒报事故的、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要从严从重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镇、区、环本农场在平时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要及时向市安监局报告,并配合市安监局展开行政执法活动。
3、总结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市安监局撰写2009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南通市安监局。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全市各镇、区、环本农场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要把这次行动作为深入开展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主要载体,积极主动搞好配合,确保行动有序顺利推进。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查安全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理,及时预防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2015年,我站将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有序实施,对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三大高危行业和有色、冶金、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八行业及职业健康监管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100%,查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遏制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推动我镇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计划执法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面检查。一般情况下,对不同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内容应具有针对性,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检查行为,确保工作质量:
(一)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检查人员对监管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二)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并将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
(三)检查人员应明确检查路线或检查场所,现场检查计划,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
(五)检查人员对涉及被检查单位商业秘密的信息应予以保密;
(六)视检查情况,根据有关规定采取警告、责令改正、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形式,促
进和保证企业生产安全。1、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反馈”:一听企业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二看企业内部安全检查制度、基础资料、台帐;三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根据需要可聘请相关行业专家参加检查。
__镇安监站在编在岗人数为2人,根据《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规定,我站从事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数量确定为:2人×90%=1.8人。
1、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全年天数-全年法定假日)×执法人员数量=(365-115)×1.8人=450天。
2、其他执法工作日的确定(36天)
其他执法工作日=实施行政许可工作日+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举报查处工作日+参与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省市局组织的执法行动工作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督促整改治理工作日+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工作日+开展机动执法、专项整治、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日+__镇和上级安全部门安全生产的工作任务日=20×1.8人=36天
3、非执法工作日的测算与确定:共272天
学习培训(20×1.8人)=36天
考核工作日(7×1.8人)=12.6天
各类会议(25×1.8人)=45天
年补休、病事婚丧假(19×1.8人)=34.2天
党群活动(20×1.8人)=36天
应急救援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其他(60×1.8人)=108天
36+12.6+45+34.2+36+108=271.8天=272天
4、执法工作日确定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450-36-272=142日,按照每天检查2家、两人一起开展执法,全年执法检查工作日为:142天。全年执法检查企业142天×2家=284家企业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19家(含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2家、礼花弹1家、黑火药2家、无硫发射药1家、引火线1家、批发经营单位1家、烟花仓储1家)、危险化学品2家、非煤矿山1家、综合行业企业12家。
全年计划执法检查142家(次)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
1、全年每家企业平均检查次数:284/34=8.35 =8次
2、重点监管三大高危行业企业22家,按每企业每月安排一次执法检查次数:22×12=264次
22家重点监管三大高危行业企业名单
略
3、12家综合行业企业全年执法检查次数:284-264=20次
12家综合行业企业名单
建国以后不少企业单位长期以来安全生产情况不好,伤亡事故多,职业病严重。必须下决心,花大力气,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劳动保护工作中的问题,扭转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严重的状况。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江山市应急管理局三个加法筑牢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基础资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欢迎你的阅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全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改革行动,确保应急执法改革横向到广、纵向到深,江山市坚决扛起改革大旗,三个加法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提升执法监管效能,筑牢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基础,截至目前,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累计立案办理69起,累计处罚金额89.7万元,切实保障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一是“执法+宣传”营造浓厚执法氛围。江山市充分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月、老毛说应急、小惠讲安全、才艺比赛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五进”活动,通过拉横幅、投放电子屏、发放宣传折单、张贴海报等形势,全面提高民众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度和参与度,逐步提升安全生产执法的热度,营造浓厚的执法氛围。
二是“执法+培训”提升人员执法水准。江山市充分结合应急管理体系行政执法特性,有针对性的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执法检点难点的教育培训,结合本市执法实际案例和全国典型案例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进行解读培训,全面增强全局干部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准。
三是“执法+宣教”增强企业安全系数。为深入督促企业做好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预防体系建设,全方位提升企业安全系数,江山市始终坚持严执法+严整改,充分发挥全员执法和委托执法的主动性,开展双随机执法和全员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并定期曝光执法检查情况,全面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企业安全系数。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践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巩固和发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果,杜绝较大事故,减少一般安全事故,为打造“平安枝江”作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实施,市安监局调整了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碰头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办公会,半年一次总结,年终全面总结,形成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执法时间
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对象和时间安排具体见附表。
四、执法内容
按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第八条有关规定要求编制现场检查方案。
五、执法方式
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反馈”:一听企业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二看企业安全基础资料台帐;三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根据需要可聘请行业专家参加相关检查。
六、执法要求
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检查行为,确保执法工作效率;
(一)执法检查工作实行责任负责制,执法检查人对监管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二)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并将检查内容及时告知被检查单位;
(三)执法检查人员应明确检查路线或检查场所,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在现场检查时必须出示相关证件,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执法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并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
一、检查时间及计划
1、今年区安监局计划重点监管企业(建筑拆迁工地)780家,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273家,烟花爆竹零售批发单位85家,综合类(工业、商贸、建筑拆迁、学校、市场)340家,职业卫生企业30家,其它类别企业检查、查处52家。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6家(湖南本安亚大新材料公司、西龙涂料化工厂、松井化工公司、梓先涂料公司、银天轻合金公司和曙光集团动力分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3、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29家(包括全区18家汽车加油、加气站;安达燃油配送公司油库、曙光集团动力分厂气体储罐区、湖南农业大学危险化学品库、湖南隆康农资公司、湖南大方植保公司、长沙红大阳农药公司、长沙东龙化工公司、龙西涂料公司等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长沙信本化工公司、长沙佳清化工公司、长沙北海化工公司等从事危险化学品批发、零售的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4、全区各建材、农药专业市场的油漆、农药专业经营门店和有少量危险化学品储存的零售、批发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4、对在我区区域范围内无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办公点内无危险化学品样品存放的危险化学品纯批发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重点监管企业许可证认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管理和相关经营台帐的完善;
5、烟花爆竹经营门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主要安排在年初、岁末等销售旺季,部分门店储存量较大的单位在3季度高温季度的安全监管;
6、严肃查处我区区域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非法经营、储存,发现一起,举报一起,迅速查封查处一起,严格安全生产执法;
7、职业卫生申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其中重点监管的10家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重点以危险化学品生产、印刷业、石材加工、饲料生产的粉尘危害企业为主,在实施对危险化学品、综合类企业(主要是工贸企业、市场)监管中同时进行;
8、对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拆迁、装饰、装修施工工地与企业、工贸企业、专业市场(专业市场、物流市场等)等企业和学校幼儿园(重点是有学生寄宿的学校、建于居民区内的幼儿园等)、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酒吧、大型网吧、大型休闲、娱乐场所等),包括在我区组织进行工业生产的工业企业80家,建筑、拆迁工地和建筑企业60家,重点市场26家,中小学校及幼儿园40家,人员密集场所50家,交通运输企业7家,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4家,其它企业73家,根据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重点,结合专项整治、重点安全隐患和重要时段安全生产监管、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按每季度不少于85家进行执法检查计划安排,尤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群众有反映的安全问题与状况实施专项跟踪监督管理,重点安全隐患每季检查一次,确保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整改位,群众反映的安全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9、加强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单位的安全检查、隐患查处、督促整改和安全生产责任的追究。
10、协同区建设局、区消防大队、区交警大队、区交管局、区质监分局等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单位,加强对相关安全问题的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检查和管理。
二、检查内容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第八条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企业依法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情况;
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艺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安全技术规范、规程编制及落实、实施情况;
3、安全管理机构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与持证、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情况;
4、特种设备的运行资质及检验合格证明;
5、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情况与记录;设备安全状况;
6、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情况;
7、职业病防治工作及职业病健康管理、职业病防护设施、装备情况;
8、消防安全状况、现有安全条件等,安全投入及高危行业安全费用提取、安全生产责任险缴纳情况;
9、现场安全条件、安全间距,安全标识情况;
10、应急救援管理情况;重大危险源评估、监管、检测情况;
11危险物品管理情况;
12、高危行业新扩改项目三同时管理情况;
13、其它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全面实行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执法计划制度,每季度区安监局编制下达按月安排的具体落实到每家检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并有芙蓉区政府信息网上进行公示。计划按综合、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卫生等四大类,根据各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的特点、国家、省、市的特别工作要求,以及区政府重点工作,按月编制当月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每季度执法计划同时报市安监局备案,并报区政府。
2、全面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检查计划公示制度,每月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每季在芙蓉之窗网站安监局专页上进行公示,同时公示行政执法检查告知书,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批发、零售、加油站)、烟花爆竹、综合类、职业卫生等四大类,告知书包括如下内容:检查人员与资格、执法检查人员要求、执法检查要求、执法检查程序、执法检查文书、执法检查罚则、执法检查内容等七大项内容。
3、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结果公示与告知制度,每季度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完成情况,检查基本情况,安全问题与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均形成小结在安监局网站专页上进行公示。每次检查完成后均向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情况的告知,包括:送达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现场检查记录文书;存在安全隐患和实施安全生产强制措施的,均送达相关执法文书,督促企业完善管理、落实隐患整改。
4、按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原则上进行行政执法检查前均用电话向被检查单位进行通知。(接群众举报和街道上报,并将进行查处的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事先通知被查处单位)。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主线,以健全行政执法公众参与制度为抓手,从制度上保障群众对行政执法权力行使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行政执法权力依法、规范、合理、公开、高效运行,实现生产经营主体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努力保障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推行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制度,搭建行政执法机关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交流平台,强化公众有序参与权力运行监督,建立行政处罚权阳光行使工作机制。
(二)统一执行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避免处罚不当及同案不同罚等情况发生。
(三)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办案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工作流程,提高执法质量,完善案卷整理、归档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梳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依据和项目。在原有行政处罚项目清理的基础上,对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的行政处罚罚则进行全面梳理,确定行政处罚实施依据和项目,明确实施主体和职责,为实施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工作奠定基础。
(二)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标准,并在局网站公布。
(三)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阳光行使和群众公议相关配套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调查审核决定三分离制度、执法责任追究和监督评议备案等制度,从制度上保障行政执法阳光运行,实现公正公开公平执法。
(四)进一步梳理、规范各类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建立“安全生产执法办案解读说明,行政相对人陈述,公议团成员询问、独立公议并提交公议意见”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工作程序,构建安监局行政执法权力阳光运行工作机制。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2012年7月底前)。一是成立机构,明确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启动群众公议推进工作。二是召开推进会议,学习传达市政府群众公议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三是进一步梳理安全监管行政处罚依据和项目,摸清行政执法权力底数,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标准,建立行政处罚基准制度并公布。四是完善行政执法相关配套制度,从制度上保障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确保行政执法权力运行阳光透明、民主高效。
(二)全面启动(2012年8月)。在局网站公布《市安监局行政处罚裁量目录》和相关配套制度,按照新建立的行政处罚运行机制开展行政处罚工作,全面启动群众公议工作。
(三)常态运行(2012年10月上旬)。开展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工作检查评估,总结完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工作,整理编印相关资料,建立健全行政处罚权力行使公众参与监督长效机制,实现群众公议工作常态运行。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工作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阳光运行,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水平,进一步建设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举措,各职能处室(支队)要充分认识抓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为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自由裁量权阳光运行,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工作稳步推进。
(二)突出重点环节,搞好工作衔接。各职能处室(支队)要在优化、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内部各项配套制度,做好案件的登记立案、调查取证、初步审定、处罚告知工作,规范并提交案件卷宗,方便群众公议。群众公议过程和结果要及时公开,注重群众公议结果的运用,保证工作效果。
《方案》明确了2008年“双基”建设的重点工作内容:
一、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重点是:
1、推进全省监管机构队伍建设。
2、加强安监队伍内部建设。
3、全力推进执法队伍人员到位。
4、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
5、规范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管理。
二、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强化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重点是:
1、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
2、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各项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台帐及登记簿册。
4、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力怯》(国家安监总局第15号令)和省政府《关于同意委托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部分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权的批复》的规定,县(区、市)安监局要全面启动委托乡镇执法工作,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应当在8月底前全部完成委托执法工作。
5、逐步将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触角延伸到村和社区。
三、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和制度建设重点是:
1、全力推动《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出台。
2、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
3、建立安全生产情况预警通报制度。
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基础工作
1、要依照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福建省安监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的规定,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及工作程序,认真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重大事故隐患限期整改不到位的,要加大执法力度,该处罚的依法处罚,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应当提请关闭的坚决关闭,提高执法权威和执法效率。
2、加强对乡镇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的指导、检查与监督,研究制定《乡镇街道委托执法工作规范和制度》,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委托执法行为。
3、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
4、加强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和分析工作,各级安监部门必须明确本单位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的具体科(股)室和负责执法统计人员,保持执法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并及时认真做好执法统计与分析工作。
5、抓好执法队伍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五、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与日常管理
重点是:
1、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工作。
2、开展“平安企业”创建活动。
3、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4、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阡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抓好“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落实,督促监管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六、加大安全宣传与培训力度主要是:
1、根据国家和省里的部署,精心组织、因地制宜地开展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和“双基”建设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一系列宣传括动。
2、继续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和安全文化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活动。
3、加强安全生产宣传阵地建设,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运用新闻会、通气会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及媒体通报本地区安全生产有关情况。
4、加强政务信息工作。各设区市及县(市、区)安监局要明确负责政务信息工作的分管领导、机构及具体人员,准确及时向省安监局报送政务信息。
5、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持证上岗率达100%。
6、督促企业和安全培训中介机构,依法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和岗前、转岗安全培训,加强农民工尤其是高危行业企业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七、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
主要是:
1、加快全省应急救援机构及队伍建设。
2、研究出台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
3、构建省、市、县三级重大危险源监控及事故预警体系。
八、落实“科技兴安”,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1、加强我省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全面启动矿山实验室、非矿山实验室和职业危害实验室的建设。
2、全力推动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和力公自动化建设。
3、积极推广运用先进安全生产科技技术。
××位于××市西北部山区,是我市地下矿山开采大县,目前有矿山企业××家,地下探矿项目×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家。几年来,我局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市、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开展工作,严格执法,狠抓落实。在安全生产执法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法,廉洁执法,依法办事,未发生因行政处罚不当,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群众上访事件,确保了一方平安。我局连年被市政府评为安全生产监管先进单位,20__年度被评为省级安全生产监管先进单位。现将我局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的一些做法向领导和同志们简要汇报如下:
一、强化培训提素质
我局成立以来,局领导就充分认识到作为行政执法单位在工作中既要遵从程序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又要精通实体法的运用。只有两者都运用好了,才能实现依法行政的目标。如果不能依法行政,将给国家、集体、个人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为了提高安监队伍素质,本着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人民放心”的监管队伍为目标,有计划地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活动。
一是制定了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计划、培训制度。坚持每周五集中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做到集中学习有记录,平时自学有笔记。开展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每周一讲活动,每月重点学习一部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业务知识,在学习的基础上每月进行一次法律小考,每季度进行一次大考,每年年终进行综合考试,考后有讲评,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例如在模拟进行一个重伤事故调查处理时,在给予行政处罚时有不同的意见,通过讲评大家统一了思想,并提高了水平。此外将考试情况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有力地提高了干部队伍法律素质,促进了大家在执法过程中的自我完善、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意识。
二是领导干部自觉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吃透精神,融会贯通,掌握其内涵。通过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我局制定了《实施方案》,局党组经常组织专题研讨会,深入进行讨论。深刻认识到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统一了思想,达成了共识。几年来全体干部职工多次参加《纲要》培训考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定期聘请有关专家开展法制讲座,解答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的疑难问题。自我局成立以来,每年不少于2次,外聘县法制办、法院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到我局讲解行政执法程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通过以上各种活动的开展,我局形成了学法、讲法、守法和从严执法的浓厚氛围,实现了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提高了法治化的管理水平。
二、完善制度严要求
首先完善了审批制度,建立严格的审批机制。我局自建局以来,建立了行政审批制度,并严格执行。凡是涉及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的事项,都要签《安监局呈报表》,逐级审批。涉及停产停业整顿、较大数额罚款的事项,由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其次健全了有关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效能。为确保依法监管、全面推进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保障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局党组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行政执法规章制度,如《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工作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人手一本。凡涉及安全生产执法的事项,都有具体制度规定,真正做到用制度管理人、教育人、约束人。
再次严格落实制度,确保依法行政。一是规范机关行文。建局初制定了《行文制度》,规范了发文程序、发文格式。特别强调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规范性文件必须由法制办审核、局党组研究后,由局长签发,并报县政府备案。几年来,我局严格执行文件备案制度,所发文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报县政府备案,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二是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按规定
做好了政务公开工作,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许可项目、办事流程等有关的事项全部上墙公布,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规范了执法文书和执法程序。行政执法包括程序法和实体法,首先执法程序必须合法,运用法律必须准确。我局坚持每份执法文书都要总结点评制度,找出程序和运用法律不当之处,并及时进行整改。在执法过程中,我们坚持持证执法,不越权执法,不错位执法。在执法程序与执法文书使用中做到了规范化,行政处罚案卷做到了一案一卷,全部按期结案归档。三、依法行政强监管
在行政执法中准确定位很重要,是依法行政的关键。既不能错位越位,又不能缺位,摆不正位置就可能造成违法执法。因此,在几年的执法过程中,始终坚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赋予我们的职权,按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明确我们的职责,规范我们的执法行为,牢固树立“缺位错位即违法”的思想观念。在日常执法中,如果发现不属于我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我们只能提出建议,移送有关部门进行处罚。比如,处罚消防、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林业、旅游等方面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都不在我们的职责范围内,如果我们进行行政处罚,就是违法,势必会引起行政诉讼。××××年初,我县××镇某村村民私自上山采石,发生了事故。在这次事故的定性上,我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为这次事故不是生产安全事故,不在的职责范围内。
严格掌握行政执法程序,准确运用法律法规,是法律赋予的职责。只有运用好了各种程序,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才能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的保护,违法行为得到应有的惩罚。只有掌握了执法程序,在工作中才敢于对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进行有效的制约;才能使我们在执法中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强化程序意识,依法完善有关执法程序的制度和规则,加大对程序违法行为的追究力度。推进行政执法公开,保障当事人和利益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确保程序正当、合法。牢固树立“不作为是违法”、“不严格执法也是违法”的思想观念,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搞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法律制度的贯彻实施。在这几年工作实践中,我们对每起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的处理,从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处罚决定、处罚执行到结案归档,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这样违法当事人就口服心服,法律的尊严就能得以维护。我们深刻体会到,执法程序的合法,法律法规的准确运用,行政处罚的恰当裁量,执法文书的规范填写,才是依法行政的关键所在。200×年×月份,我县××矿业有限公司发生塌方事故,死亡1人,矿主瞒报。我局查实后,按照多项违法事实,准确地运用相关法律对其给予了行政处罚,矿主心服口服。
我局自成立不到四年的时间里全局工作人员已形成了人人讲法律、时时讲法律、事事按法办的良好氛围。没有因处罚不当或程序错误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上访事件。这是全局工作人员通过努力学习,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运用好了法律武器的结果。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交通各执法单位、局机关各相关处室:
为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市局决定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专项整治活动,现将《关于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XX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8月3日
关于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7月20日,全市机关作风建设问题通报会对我市混凝土搅拌车超载无人监管问题进行了通报,这充分反映了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存在执法不严不公、安全检查流于形式、执法保障不到位等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对照通报会问题清单,第一时间剖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决定从8月至10月底,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交通运输执法铁军为目标,认真查摆和纠正全系统各级行政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公正、不规范、不严格、执法保障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修订、完善行政执法相关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日常执法行为,着力构建把教育、预防、约束、惩治等活动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的执法长效管理机制,最大限度从源头上遏制交通运输执法领域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健康发展,确保做到执法程序更加严格规范,执法过程更加透明公开,执法结果更加公平公正。
二、整治重点
涉企环保检查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包括:执法不作为、不严格,不依法履行职责,监管不到位;执法不公正,选择性执法等;执法不规范,违反法定程序等。涉企安全检查执法流于形式,包括形式单一、明查暗访偏少、跟踪问效不够、有走过场现象;执法队伍保障不到位问题,包括执法人员不在执法岗位、执法装备不足、执法经费保障不到位等。
三、整治措施
1.抓紧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我局已经初步拟定了《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报市委编办,待方案审批后抓紧实施,尽快完成队伍组建及人员转隶工作,厘清执法清单和职责边界,按照新的执法体制做好综合执法监管工作。推动基层站所“四基四化”建设,积极向省市争取财政支持,提高执法装备配备率和执法信息化水平。
2.指导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指导各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常态化开展,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二是督促各级执法机构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三是完善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裁量标准。
3.提升执法队伍素养。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执法人员岗前培训要求,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分行业分领域组织执法人员专题业务培训和技能比武。组织执法人员抽考,以考促学。各单位要加强执法人员管理,确保执法人员在岗在位在状态,明职责、亮身份、有作为,严格全面依法履职,加大各类执法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市委主要领导要求,严禁从执法队伍抽取人手,确保执法队伍的稳定性,确保执法工作的连续性。对随意抽借调执法人员离岗,造成执法监管职责得不到履行、执法监管空白、监管力度缺失等,引发各类监管失职渎职和安全监管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4. 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配备安全职能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人员;按照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任务清单》(盐市交法〔2020〕8号)要求,从明确执法清单,制定执法计划,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和创新执法手段五个方面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强化治超工作责任落实,加强超限超载联合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营运行为,突出道路“两客一危”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等。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认真抓好本系统的专项整治工作督促落实。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处,负责组织协调、阶段总结、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各单位要对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本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督促检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对相关行政执法机构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各单位在8月18日、9月18日、10月18日前各报送一次整改落实情况至市局政策法规处。市局将每月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情况“四不两直”督查,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三)加强制度建设。各单位要以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进一步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不断完善规范行政执法的各项管理制度。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制度建设,进一步促进各级行政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尽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作为安监工作第一线的市县两级安监部门,不仅是安监法制工作的重要阵地,也是安监法律、法规、规章的重要执行者。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的不断提高,对执法瑕疵或过错执法容忍度越来越低,对执法公正的期待和要求却越来越高。然而,安监部门成立时间短,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确是不争的事实。笔者认为,在这种复杂、敏感的社会环境下,推行基层法制员制度,对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公信力颇有益处。
既是履职需要,也是现实需要
设置法制员是基层安监人员和机构依法履职的需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08]91号)明确规定了“承担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关于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0]82号)明确规定了“承担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查处上述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
然而,笔者在调研中发现,部分执法人员甚至不清楚自己的权限范围,很难达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的履职要求,为依法履职埋下了隐患。而法制员的设置不仅可以承接从安监总局政策法规司、省局政策法规处的工作任务,而且可以为业务科室及行政执法人员的更好履职提供帮助。
基层安监执法队伍成立时间短、编制少、素质参差不齐、流动性强,这些先天性的缺陷与安监工作的重要性和公众关注度形成强烈反差,严重影响了基层安监队伍在人民群众中的地位和形象。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强制推动和法制宣传教育的补充,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虽然近年来我国安监部门依法行政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与形式发展的要求还存在不小差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反应比较强烈;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一些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或者纠正,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得不到及时救济,尤其是在信息沟通渠道不断拓展的今天,很容易激化成群体矛盾,不仅仅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甚至影响社会稳定。设置法制员能够“关口前移”,监督行政执法行为,预先防范化解部分矛盾,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要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深入贯彻“一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
循序渐进厚积薄发
基层安监法制员如何设立,直接关系到安监部门基层法制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关系到法制工作能否与时俱进,符合安全生产监管深入进行的需要。本杰明-N?卡多佐在《司法过程的性质》中指出“法律成长本身就是处于不断地妥协、调整的过程中”。因而,承接法律的法制员的设置也应有一个不断成长的过程,尤其是在当前安监人员编制少,人手短缺的情况下。
笔者认为,基层法制员的设立有三种模式可参考:①兼职法制员制度,即在市县两级的执法支队或大队中选择一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执法人员,在通常的业务职责外,附加兼职法制员。这也是县级安监部门普遍采用的一种模式。②职法制员制度,即在局内选择一名法律业务素质高的人员职法制员,其职责就是职协调处理法制业务。③法制科制度,即成立法制科室,人员至少两名以上,门承接国家总局政策法规司、省局政策法规处的各项相关工作。
考虑到法制工作本身固有的特点和规律决定其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兼职法制员要同时肩负业务工作和法制工作,不仅任务繁重,难免顾此失彼;而且监督和被监督“合二为一”,作为兼职的法制工作,其监督作用不可避免受到削弱。而职法制员或法制科,查审分离、互相制约,不仅能保证法制员独立开展工作而不受其他因素干扰,也是保证依法行政的需要。“最能评价政府工作好坏的是群众,最能反映政府工作情况的是基层。”作为基层安监工作机制创新突破口,职法制员制度从当前工作难点和突出问题出发,从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才可能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不断提高安监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为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全面稳定好转提供法制保障和群众基础。
然而,目前市县(区)两级安监部门人员编制少,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繁重,绝大部分人员还是要充实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门设置法制科室,抽调两名执法人员职进行法制工作,缺少操作性。笔者建议,可暂设立一名职法制员,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到位,基层法制工作经一段时间实践积累一定的经验后再设立法制科。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建立健全领导和办事机构,按时对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并按要求报送执法情况。我局成立了××县建设局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二)结合实际,稳步推进
根据我局所开展的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目录,将法定执法职权职责的依据明确到法律规范的具体条款,并将新颁布的《城乡规划法》、《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纳入执法目录,将执法责任职责落实、细化到具体领导和内设机构、执法人员。并以文件形式印发局属各部门执行,在××县建设局网站、××县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建设局橱窗内向全社会公开。我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德芳亲自抓行政执法工作,对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负总责,并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
(三)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合法。所有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依法使用执法证。未出现无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现象。
(四)实行行政许可公示,制定了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我局全年行政许可未出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案例,许可程序均合法,手续不完善。
(五)强化队伍建设。本年度末未出现1名执法人员违纪、领导违纪事件。
(六)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执法培训。今年我局法制员参加了县政府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同时派出执法人员参加了《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城乡规划法》、《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动态管理》、《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房屋安全鉴定、恢复重建技术培训、物业管理培训等。
(七)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未出现内容、程序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八)规范执法案件卷宗宗材料管理。
(九)抓好部门法的宣传、培训。我局今年抓好了《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城乡规划法》、《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动态管理》、《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等部门法的宣传、培训。
(十)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今年行政执法工作中,未出现不作为和依法该立案而未立案的、超时限办案办事的、违反法定程序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适用依据错误的、越权执法或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申请未予以或未按时限予以行政许可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法律文书不符合规定的、重大行政行为未备案的十大行为。
(十一)按时办理人大建议、批评和意见,按时办理人大交办并要求反馈结果的重要案件,及时办理市长、县长热线电话交办的事项,及时组织和参与调处社会矛盾。
二、存在问题
1、执法力度还有待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
2、群众对执法不理解,抵触情绪大。
三、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强执法培训,加大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