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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村镇银行发展前景,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内容摘要:黄河三角洲地区有利的政策环境、良好的金融生态都为村镇银行提供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基于此,文章根据各地经济实力、区域位置和发展规划等,对黄河三角洲内村镇银行设立进行相关布局,并提出相应的发展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黄河三角洲 村镇银行 发展
黄河三角洲位于渤海南部的黄河入海口沿岸地区,占山东省的六分之一,地域范围包括山东省的东营和滨州两市全部,以及潍坊北部寒亭区、寿光市、昌邑市,德州乐陵市、庆云县,淄博高青县和烟台莱州市,共涉及6个设区市的19个县(市、区),总面积2.65万平方公里。国务院批复的《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中明确指出要支持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建立健全农民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制度,以推动当地农民、农业和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黄河三角洲生态农村经济发展潜力巨大,也为村镇银行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土壤和生存空间。
黄河三角洲地区涉农金融机构现状分析
(一)山东省涉农金融机构现状
2009年,山东省金融机构改革力度较大,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等机构布局向基层延伸;农业银行“三农”事业部试点改革效果初步显现;邮政储蓄银行内部机制改革和从业人员专业化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城市商业银行进行战略转型与机制创新,设立不同模式的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农村信用社股份制、银行化改革继续推进;3家农村商业银行、1家农村合作银行挂牌开业,1家农村合作银行获准筹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进展顺利,7家银行已通过董事会决议拟发起设立村镇银行,3家银行落实了中西部挂钩计划。截至2009年9月末,全省银行业中小企业贷款余额8922亿元,较年初增长31%,高出全部贷款平均增幅2.9%;全省银行业农业贷款余额3079亿元,同比增长25%,同比提高11.1%。由此可以看出,山东省金融机构对农业、中小企业和涉农信贷投入积极跟进,信贷结构逐步优化。
(二)黄河三角洲地区涉农金融机构现状
目前黄河三角洲地区参与农村经济建设的金融机构有从原农村信用社改制而来的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包括农村合作银行和县联社)、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及邮政储蓄银行。为满足新型金融需求,各农村金融机构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都进行不同程度的改革和创新,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提高“三农”服务水平。
根据山东省省情资料库、各市县2007-2008年鉴及山东省统计局有关资料整理出黄河三角洲地区金融机构的存贷款情况,如表1所示。从表1中数据可以看出,黄河三角洲地区中,东营市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最高,居民生活水平较高,贷款需求也稳步增加。目前来看,国内外金融机构也正纷纷谋划进驻东营,这无疑将为黄三角大规模开发输入源源不断的“资金血液”。
黄河三角洲地区设立村镇银行的有利因素分析
(一)国家给予较为宽松的政策环境
为大力支持黄河三角洲的建设,国家给予该区域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提供了较为宽松的政策环境,支持黄河三角洲地区在流转土地使用产权、林权和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方面先行先试;支持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建立健全农民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制度等,这给村镇银行的设立增加了安全系数保障。
(二)黄河三角洲地区经济运行状况良好
目前黄河三角洲地区经济运行状况良好。2008年生产总值约4646.41亿元,比上年增加560.7亿元,增长比率为13.7%;农林牧渔业总值也逐年增长,2008年总值约为598.67亿元,比上年增加114.66亿元,增长比率为23.7%。东营市垦利县、河口区、德州庆云县、烟台莱州市、滨州地区的水产养殖业是黄河三角洲的重要产业之一,近几年,这些地区的养殖业发展很快;寿光市、广饶县、惠民县、无棣县等地的蔬菜、果苗、大枣、花卉等大棚产业蓬勃兴旺,尤其是潍坊寿光市的蔬菜大棚全国闻名;另外,黄河三角洲地区的农副产品加工如谷物、果品、水产品加工也较繁荣,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以上都为村镇银行的良好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高效生态农业工程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支持
根据《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可知,未来几年,黄河三角洲要大力开展高效生态农业重点工程,改善生态环境,科学的、逐步的将三角洲各类边缘地区的自然生态系统改造成良性循环的人工生态系统(石军,2002),但是这一改造过程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技术以及人力等,以黄河三角洲目前的金融格局很难完成生态农业的开发建设工作,因此,这就给村镇银行的业务拓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黄河三角洲地区村镇银行设置布局构想
东营市是黄河三角洲的中心地带, 2008年东营市生产总值占黄河三角洲地区生产总值的44.2%,区域内排名第1位;农林牧渔业产值占区域内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23%,区域内排名第2位;人民币各项存款占区域内存款总数的39.67%,排名第1位。东营市经济实力比较强,工业、农业、交通等都比较发达,东营区和广饶县经济名列前茅,发展潜力巨大。尤其是广饶县,根据第八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与科学发展评价报告显示,在全国基本竞争力百强县(市)中,广饶县排第77位。因此,可考虑在东营区、广饶县设立村镇银行,等条件成熟后,可在其他地区继续开设和扩建网点。
滨州市生产总值占黄河三角洲生产总值的比例为26.6%,居第2位,但农林牧渔业总值排名第1位,占40.1%。考虑到未来的发展规划目标、滨州农业经济发展前景、资源优势以及生态农业建设等,可在惠民县设立村镇银行。
黄河三角洲所含潍坊地区中寿光市农业经济最为发达,2008年实现生产总值400.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3.9%,全年农林牧渔业实现增加值51.5亿元,比上年增长9.8%,发展势头较好。并且寿光市将被作为未来重点生态农业区进行建设,经济优势明显,未来融资需求数额较大,可在寿光市设立村镇银行。目前寿光已经有一家村镇银行,但因成立时间短、网点少等造成公众认可度不高,吸储比较难,因此,可考虑筹集资金增设网点,并采取多种措施增加可信度。
庆云县和乐陵市所占生产以及农业总值比例不大,若仅考虑黄河三角洲的建设,则可不必设立村镇银行。但德州市整体经济状况较好,2008年实现生产总值1180.8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5.2%,经济实力较强且快速发展,并且在未来黄河三角洲建设中也把乐陵市作为重点生态农业工程以及旅游工程基地,因此,可在乐陵市设立村镇银行,将业务拓展至德州其他县市,发挥金融辐射作用。
莱州市在黄河三角洲地区中无论是生产总值还是农林牧渔业总值均占据中等地位,但莱州市发展前景大,将会建设生态渔业区、绿色果蔬区、烟台莱州港等重大工程,再加上莱州市地理位置相对独立,考虑到交通以及未来发展,可在莱州市设立村镇银行。
淄博高青县目前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已连续5年实现银行贷款无欠息、无坏帐、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三无”安全标准。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形成了明显的“资金洼地”效应,县内外金融机构纷纷加大了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虽然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但5家担保公司的成立、13家县外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基本能够缓解县域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的局面,因此,可暂时不设立村镇银行。
黄河三角洲地区村镇银行发展对策
(一)充分利用民间资本
黄河三角洲地区经济较为发达,民间资本比较活跃,特别是在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如广饶县、寿光市以及德州市等地已经集聚了相当规模的民间资本,但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管理,使得这些资本运作游离于正规金融之外,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因此,村镇银行可吸纳这些民间资本,不但能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的作用,也有助于加快村镇银行的组建。
(二)统一规划和布局
黄河三角洲的开发建设涉及的地域面积比较广,产业比较复杂,要想充分发挥村镇银行在黄河三角洲建设中的作用,应成立专门的机构,在对各县区的经济实力、农业经济现状、发展前景以及投入力度等进行详细的调研和考察基础之上,对黄河三角洲地区村镇银行的设立进行统一规划、布局和优化。
(三)金融改革与创新
一是量身定做金融产品和服务。区域内村镇银行要想获得竞争优势,就需要不断地进行金融产品以及服务的创新。在成本可算、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出与自身管理相适应、与“三农”和微小企业融资需求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同时,还可以利用自身优势加强政企、银企合作,积极地参与县市、乡镇政府的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建设规划,扩大金融服务对象,加强产品创新力度。二是探索多种担保、抵押方式或组建专门的“三农”担保公司。如农村住房抵押借款、大棚抵押贷款、或根据政策在流转土地使用产权、林权和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方面先行先试。三是建立农村存贷款保险政策,丰富保险服务品种,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保险体系,有效抑制个别金融机构倒闭造成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四是实施“薄利”战略。在农信社等金融机构先入为主优势下,村镇银行要想在竞争中立足与发展,实施“薄利”战略是进入农村市场初期几年的现实选择。
(四)开展村镇银行试点工作
虽然寿光已有一家村镇银行,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半,且寿光有着强大的大棚蔬菜产业作为支撑,和其他地区相比有很多特殊性,其经验不具有普遍性。东营地处黄河三角洲核心地带,占据主导地位,且经济实力比较雄厚,资源优势明显,因此,可首先在东营区或广饶县推行村镇银行试点工作,之后再往黄河三角洲其他地区辐射发展。
结论
黄河三角洲的开发和建设离不开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目前区域内许多涉农金融机构都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以提高“三农”服务水平。尽管如此,主要发挥支农作用的唯有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一农难支三农,需要其他农村金融机构的介入。而国务院支持区域内流转土地使用产权、林权和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方面可以先行先试的有利政策、区域内较强的经济实力以及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的规划建设等,都给村镇银行设立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因此,根据各县区经济实力以及发展前景等,可考虑在东营市东营区、广饶县、滨州惠民县、德州乐陵市、潍坊寿光市以及莱州市发展村镇银行,成为现有农村金融机构的有力补充,以其灵活的优势推动黄河三角洲的开发建设,促进区域内“三农”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石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理论与实践[M].山东大学出版社,2002
2.王迎才,李文建等.对东营市发展村镇银行的探讨[J].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
近来,外资银行在内地跑马圈地不断加快脚步,网点从长三角、珠三角开到偏远的中西部,从城市开到农村。一些新进入中国的外资行甚至还没来得及本土化,就急着撒开大网奔向全国各地建立分行。
开银行的最终目的无疑是为了盈利,但这样迅速而大规模的群体行为有何原因?是否能达到最终目标?
跑马圈地:外资行网点猛增
从去年底到现在,记者就不断收到各家外资行支行网点开张的消息,简直有些应接不暇。
3月31日,花旗中国正式揭幕了在重庆江北国际机场的全方位服务零售银行网点,这家“智能银行”内覆盖了Wi-Fi,配备了多台触屏电脑,提供花旗操作平台,并有交互式视频会议服务,客户可通过视频电话,获得花旗银行专家远程提供的咨询服务。
花旗集团亚太区消费金融业务及银行卡业务总裁Jonathan Larsen表示:“开设这个先进的智能银行网点充分说明了花旗在中国市场长期深入发展,以及用创新的方式为不断增长的客户群提供最优质服务的决心。花旗正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在中国投资,这个新网点开业显示了我们对重庆以及中国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前景的信心。”
3月28日,花旗银行在北京金宝街开设了在京的第二家“智能银行”。自去年9月份花旗在北京开设首家“智能银行”以来,这一全新概念的金融服务模式已在全国各地“开花”。目前,花旗中国分别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成都、杭州、大连、重庆、贵阳和南京拥有11家分行,36家零售银行网点。
据悉,东亚银行金融街支行将在4月份开业。东亚银行(中国)常务副行长林志民向记者表示,东亚中国将以每年不少于10间网点的速度发展,并且今年有增开村镇银行网点的计划。
林志民表示,东亚中国将参考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当地政府的鼓励政策和支持力度,以及现有分行的网点分布等因素,来选择新增网点的布局。
东亚银行近期开设网点的动作十分频繁,3月18日东亚中国在郑州市开设了新的分行,东亚银行主席兼行政总裁、东亚中国董事长李国宝在主持开幕仪式时表示:“郑州分行的成立,印证我们持续拓展中国中部地区业务的决心。”
2011年1、2月份,东亚银行分别在广东江门、肇庆开设了两家异地支行,同时在成都还开设了第三家支行。在去年12月份,东亚银行在一周时间内,就分别在青岛、上海、杭州、武汉各新开一家支行,创下外资银行单周新开网点数量记录。
渣打银行在华中地区也展开了布局。3月16日,渣打中国武汉分行开业,这是渣打银行在中国开设的第18家分行。目前,渣打银行在全国拥有18家分行、47家支行和1家村镇银行。同时,已获准筹建西安分行。
法兴银行的杭州分行也于3月底开始正式对外营业。杭州分行是法兴银行在中国内地的第六家分行。
政策扶持:外资行扎堆二三线城市
目前,外资银行网点扩张的方向主要有两个,一个是针对二三线城市的网点建立,另一个则是针对村镇银行的开发。
外资银行热衷于在二三线城市建立网点的原因并不难理解,首先是潜在客户的开发,其次是当地政策的大力扶持。
2010年12月23日,东亚银行武汉分行在光谷开设了第一家支行,今年3月渣打银行武汉分行正式成立,至此,包括汇丰银行、法兴银行、东亚银行、瑞穗银行、渣打银行、苏格兰皇家银行6家银行进驻武汉。
外资银行扎堆并非偶然,与当地政府的大力推动和优惠政策息息相关。
据了解,2006年,武汉市政府即对外公布《促进外资金融机构来汉发展的政策意见》,设立1亿元人民币专项资金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发展,同时对新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按照注册资本,给予不同金额的奖励。另外,外资银行在武汉成立网点,将得到一定金额的办公用房屋补贴等。
种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汇丰银行某高管说,当时在武汉的拓展,一方面得益于当地经济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当地政府在面对全球经济危机时,实施的众多优惠政策有效地为市场带来了信心。
东亚银行武汉分行行长林洁霖表示,对于武汉未来的前景非常看好,预计3-5年内在武汉建立9个网点。
今年2月,摩根大通、东亚银行双双入驻哈尔滨,并计划于今年年中对外营业,至此,哈尔滨的外资银行达到6家。
东亚银行哈尔滨分行筹备组组长刘健伟告诉记者,由于地缘原因,以往外资银行对黑龙江的了解有限,希望通过银行网络的建立,将外资银行的先进服务体系引入进来。在哈建立分行,政府的支持是我们最主要的信心来源之一。
村镇银行:意义大于形式
外资银行也秉持着“广阔天地、大有作为”的原则,不断将触角伸向经济并不发达的村镇市场。据统计,近4年来,外资银行共建立了40多家村镇银行,并且这个数字还有迅速扩大的趋势,除了花旗、渣打、汇丰等老牌外资行之外,一些新兴外资行对开设村镇银行相当感兴趣,并有计划进入这一领域。
外资银行和村镇银行,两个似乎差了许多等级的银行放在一起,不免令人质疑,到底外资银行的村镇银行能否盈利?
村镇银行的回报周期很长、盈利能力有限,正因为如此,长期以来一直被中资银行冷落,某国有银行信贷部经理告诉记者,外资银行乐于介入无非有两种可能性,一是希望通过建立村镇银行,用较少的注册资本和比较短的时间获得零售网络的许可证,拓宽网点;二是希望利用建立村镇银行,与当地政府建立良好的关系,以便未来在当地的重点城市中开设网点。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瓶颈;税收优惠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1-0032-01
自从银监会与央行联合下发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迅速。截至2010年年末,我国的小额贷款公司已达1334家。
然而,在小额贷款公司快速发展取得成绩的同时,越来越多的问题和争议涌现出来,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已到了一个瓶颈期。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如何突破发展瓶颈,成为当前众多业内人士最关注的话题。如果这些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还能更上一层楼。
1 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瓶颈
1.1 融资途径限制让小额贷款公司无钱可贷
小额贷款公司是只贷不存的机构,其主要资金来源于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实际上,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主要来自股东缴纳的资本金,从银行融资很少,捐赠的款项就更少之又少。
人民银行研究局金融市场研究处处长庾力也认为小额贷款公司普遍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截至2009年年末,小额贷款公司从商业银行融入资金余额63.20亿元,占全部资金来源的6.71%。
股东的资金毕竟是有限的,如果缺乏后续资金,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肯定不会长久。所以帮助小额贷款公司解决后续资金,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1.2 税费负担让小额贷款公司无利可图
小额贷款公司自试点以来,一直面临“无利可图”的尴尬局面。小额贷款公司没能享受金融机构的优惠税率,而是按照一般企业的标准,25%的所得税,5%的营业税,还有5‰的印花税。高额的税负下,还要再加上按揭贷款余额的1%计提的一般风险准备金,按不良贷款额计提的专项准备金,再扣除房租、营业费用、管理成本等,小额贷款公司税后利润所剩无几,在这种情况下,小额贷款公司几乎无利可图。
1.3 “4倍的界限”让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受束缚
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率超出贷款基准利率4倍的,不受法律保护。小额贷款公司的高额税负,再加上资金来源的限制,利息收入便成为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此尴尬处境使得一些业主不得不铤而走险,打破4倍的界限。一部分业内人士认为,4倍界限严重束缚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应取消此限制。有些专家则认为,小额贷款公司的服务对象风险较高,加上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在市场上通常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一些小额贷款公司已贷出其资本金97%的资金,仍有很多优质需求未被满足,这使小额贷款公司普遍具有很大的融资冲动,所以如果完全放松利率限制,无疑会进一步加剧风险。
1.4 小额贷款公司转制村镇银行受限,前景不明
小额贷款公司完全用投资者的资本金从事贷款业务,从商业模式上来看是不可持续的。作为一个过渡形式,小额贷款公司最终或者能接受批发贷款,或者升级成村镇银行。但在现实操作中,小额贷款公司如果转化为村镇银行,必须要有银行机构入股且持股在20%以上,一方面是小额贷款公司不愿意银行机构入股,另一方面银行机构也不一定愿意入股,造成两难局面。
中国人民银行与银监会对小额贷款公司未来发展的政策的细则一直还没有出来。市场上还不时传出很多对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前景不利的信息。这就造成了投资者的很多疑惑。在一些地方,投资者的热情已经开始消退。
2 小额贷款公司如何突破上述瓶颈
以上问题的存在,严重束缚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出路在何方,小额贷款公司仍需摸石头过河。面对存在的种种问题,笔者结合各方专业人士的建议给出了自己的观点。
2.1 拓宽融资“血脉”
采取多种方法,开辟融资渠道,是解决当前小额贷款公司尴尬状况的当务之急。
首先,扩充股东资本来源。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实施增资扩股,牵头作用突出的主发起人的股份可增持至30%,鼓励经营管理层适度持股。
其次,寄期望于银行间拆借市场。央行可向优秀的小额贷款公司适度开放金融市场,允许风险控制好的优秀的小额贷款公司,进入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和中期票据、集合债券,再贷款融资。
再次,可以采取其他各种方法开辟融资渠道。例如,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吸收政府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委托扶贫或特定目的资金,向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申请转贷,接受大型企业集团、专业投资公司的投资以及其他法人的委托贷款。
2.2 明确定位,给予税收优惠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小额贷款公司税负重的问题,首先要明确小额贷款公司金融企业定位。全国工商联在《进一步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提案》中呼吁,建议在全国范围内明确小额贷款公司金融企业定位,按照农村信用合作社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减半,营业税按3%征收”的优惠政策征税,提高小额贷款公司的赢利能力。
其次,就是给予税收优惠和政策扶持,例如,对其营业税和所得税实行优惠政策,征收标准可参照农村信用社的优惠政策,在3~5年内免征所得税。
2.3 实行利率市场化
对于是否取消利率上限,笔者认为应从利率市场化的角度来看待这一问题,充分发挥市场自我调节的作用。因为几乎所有的借款人都会自我衡量财务成本,核算利息,如果他认为合算就接受,如果不合算就不借款。
众所周知,小额借贷方式自古有之。如果国家在一定条件下放开了利率,收编规范了社会各类贷款机构,高利贷是很难生存的,所谓的高利贷,完全是在不公平、不公开的非市场环境中滋生的。因此只有利率完全市场化,建立公开、透明的融资环境才是让地下金融“阳光化”的根本之策。
1现阶段农村金融需求的变化
1.1农民消费信贷需求愿望强烈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民的生活条件已大为改善,思维观念也在转变,对于小型农机具的消费欲望强烈。另一方面原因在于农民需要这些工具提高劳动生产率,扩大生产。但是部分农民表示由于现在下乡农机具价格走势偏高,依靠自身储蓄仍无法购买。故此,国家应当出台与之相关的消费信贷措施,设计新的信贷产品给予农民优惠来满足农民的金融需求,从而拉动农村经济的增长。
1.2农村规模化生产使贷款需求扩大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农村规模化、集中化经营土地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新模式。农村种植大户的不断增加促使农村生产经营信贷需求的压力上升。农村金融机构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点,既要做好小额信贷又要发挥农业资金杠杆作用,支持农村新模式的发展;既要满足农村的信贷资金需求,又要合理引导农村经济又稳又快的发展。
1.3农民工回乡创业使贷款需求增加金融危机导致我国大量的农民工失业,如何引导农民工重新上岗和创业,维持社会稳定是现在当地政府迫切需要解决的任务。通过建立和完善农民工返乡创业资信评级,对回乡农民工创办的符合农业产业化贴息条件的企业,优先给予贴息,并适当降低贴息审批条件,采取信用贷款和抵押贷款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为回乡创业企业“量身定做”的特色金融服务,来满足农民工创业资金多样化的要求。
1.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使信贷需求加强目前,我国部分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建设的力度滞后于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基础设施规模小、水平低、配套设施陈旧。为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政府和农民纷纷参与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但由于农村基础设施投资风险大、收益率低、回报期长的特性,除农户集资外,还需要农村金融部门大力的信贷支持。
2农村经济发展资金不足的原因当前农村融资环境严重扭曲,农村经济发展资金严重不足。
经分析发现,信贷管理存在四大弊病:
2.1银行经营模式不利于农村经济发展在贫困山区,受自然条件、地理位置、历史遗留等多种因素影响,资金不足一直制约着山区经济的发展。为此,当地政府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想方设法筹集资金,然而杯水车薪只能缓解一时之急,难以解决根本问题。另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实行集约化经营,信贷投放向大企业倾斜,并通过提高上存资金的付息率,引导资金向大城市集中,使农村大量资金倒流回城市,加剧了农村发展资金紧张的矛盾。
2.2银行实行信贷“零风险”管理,脱离客观实际经营自然会有风险,“零风险”、“零差错”只能是奋斗目标。而目前各行社普遍推行信贷“零风险”管理,对信贷人员发放贷款实行“四包”,即包放款、包利息、包收回、包赔偿。一旦贷款形成损失,相关经办人员不仅要负责全额赔偿,而且还与升迁挂钩,导致基层信贷人员不敢发放贷款。实际工作中能少贷就少贷,能不贷就不贷,造成信贷业务严重萎缩。
2.3银行信用评级条件过于苛刻目前银行信贷评级是全国统一标准,且由系统自动进行评级。对基层行来说,明知是个好项目,但如果评定的信用等级太低,不符合信贷要求,银行也无法进行信贷支持。有的勉强达到授信要求,但因信用等级不高,贷款还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因难以提供有效的担保抵押,贷款成功率很低。加强信贷管理是必要的,但信贷管制是一把双刃剑,用得不好就会造成银行信贷业务萎缩,甚至阻碍社会经济发展,所以信贷管制要准确把握好政策标准。
3农村金融的发展前景及解决途径
随着经济的发展,原有的金融体系远远不能满足整个经济发展的要求,就会出现一支新的金融体系,一些新的金融组织,或者一些新的金融形式对原有金融体系进行补充。笔者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对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前景作出以下几种设计。
3.1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我国的小额贷款在上个世纪80年代就已出现。这些小额贷款试点没有实现真正的自主经营,又由于忽视其商业性而主要强调公益扶贫性质,能赢利者不到1%,所以绝大部分因资金困境而中途夭折,这与我国政府当时严格控制金融业的时代背景有关。2005年,央行第一次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由自然人或企业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同年12月27日,在山西平遥县第一批正式注册的新型民间商业性金融组织“晋源泰”和“日升隆”两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率先成立。作为商业性的民间金融机构,既要体现盈利性又要体现商业性,机构由市场和股东会说了算,而不能只由政府或监管部门决策。小额贷款组织应该主要是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遇到的贷款难的问题,其贷款对象应该以“三农”为主,以及为“三农”服务的其它经济实体。从国际经验来看,小额信贷公司多会受到资金缺乏的困扰,要想持续发展,国家必须允许其吸收存款,逐步拓宽其融资渠道。
3.2成立村镇银行村镇银行或称社区银行(CommunityBank)源自美国,由当地移民社区中的农民或商人建立起来,并一直以住户、中小企业和农场主为主要的服务对象。其业务领域较为广泛,主要涉及商业银行各种业务,以及客户中介金融服务。借鉴美国社区银行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当前金融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情况,发展社区银行,服务三农和民营中小企业,对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村镇银行可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设立、运作并为农户和民营中小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个性化金融服务。
3.3适度发展典当行在国家实行紧缩性货币政策的情况下,在农村农户和民营中小企业正规金融贷款满足率下降的前提下,典当行已成为部分农户和民营中小企业短期应急性快速融资的“银行”。典当作为一种特殊的融资方式,具有方便、灵活、对典当物提供者信用要求很低、配套服务周全等明显优势。典当行作为农村资金融通的辅助工具,对农户和民营中小企业的资金融通起到了补充作用。
关键词:利率市场化;村镇银行;风险
基金项目: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计划2013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河北省村镇银行信用风险分析及防范策略》(课题编号:SZ133030),项目组成员:唐敏、马丽斌、马纪英、程漠大、马英杰、刘婷婷、朱叶、薛力峰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析村镇银行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的风险及对策
收录日期:2014年3月21日
截至2013年末,我国组建的村镇银行共有1,071家,覆盖全国31个省份的1,083个县(市)。村镇银行的设立完善了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有效解决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信贷资金供给不足问题,促进了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提高了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的稳步推进,2013年7月20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全面放开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取消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贷款利率的全面放开,使得银行与客户可以自主协商定价,这对于设立时间本来就较短、实力不足、人才缺乏的村镇银行来说,将是巨大的挑战和冲击。
一、利率市场化给村镇银行带来的机遇
(一)有利于放贷能力的加强,实现利润最大化。贷款难一直是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发展难题,贷款利率的放开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获得贷款提供了更好的条件,贷款利率的放开,提高了村镇银行与客户的议价能力,使村镇银行可以根据经营需要来灵活地确定利率水平。随着金融支持小企业金融服务的相关通知和意见的陆续出台,优质的小微企业和三农客户也成为各大商业银行竞争的重点,而村镇银行天然的信贷客户群体就是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利率的放开,村镇银行可以通过灵活多样的经营手段来稳定和发展其优质客户,通过优化信贷投向、调整信贷结构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从而为自身带来最大化效益。
(二)有利于规模扩张和产品创新。贷款利率放开后,村镇银行的贷款业务笔数和总额度肯定会增加,伴随而来的是村镇银行贷款规模的扩张,将促使村镇银行根据客户情况实行差别化利率,优化其资金配置与客户结构。贷款利率的放开,也要求村镇银行不断创新自身的金融产品,以满足客户的不同金融需求,从而促使村镇银行不断地进行产品创新。
(三)有利于组织结构和经营机制的完善。贷款利率放开后,要求村镇银行根据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灵活调整利率水平,有助于村镇银行树立成本效益观念,建立相应的资金约束机制。利率市场化的推进有利于村镇银行不断完善自身组织结构和经营机制,以为当地农户、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提供更加灵活多样的金融服务,并提高其自主定价的权利。
二、利率市场化背景下村镇银行面临的风险
(一)利差收入空间变窄。据估计,2014年我国GDP增长为7.5%,人民币新增贷款额度控制在9.5万亿左右,投资、消费增速较往年将有所减缓,在信贷总需求不足的情况下,贷款利率的放开,将加剧银行间的竞争,导致贷款市场利率降低,加上村镇银行为吸收存款,实行的都是一年内存款利率上浮到顶,吸储成本的提高,必然导致村镇银行存贷利差收入空间变窄。
(二)资金定价难度增加。贷款利率的放开,需要村镇银行根据市场资金供求情况、目标利润率、客户需求产品情况等自主定价,同时还需要考虑获取资金成本、信贷风险等因素,这对资金定价能力本来就不高的村镇银行来说,资金定价难度无疑加大。
(三)利率风险加大。目前,村镇银行利率定价存在随意性,贷款利率放开后,村镇银行通过利率市场化实现当期利润最大化成为现实,在利益驱动下,村镇银行利率定价普遍较高,短期内可能会增加村镇银行的收益,但利率是一把双刃剑,长期可能会对村镇银行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而且贷款利率放开后,利率波动将随市场资金供求而不断发生变动,利率波动频繁,波动幅度也将加大,这对于本来就缺乏风险管理经验的村镇银行来说,将是巨大的挑战,将加大其风险控制的成本。
(四)信贷资产风险管理难度升级。贷款利率放开后,资金放款人与贷款人的市场博弈不可避免,在一定情况下,就可能会出现村镇银行将资金贷给信用等级比较低的客户以获取高额利润,这对定价管理机制本不健全的村镇银行来说,信贷资产风险管理难度升级。
(五)道德风险。村镇银行的信贷管理人员与当地农户、小微企业主大都比较熟识,在道德约束弱的情况下,就可能会出现信贷管理人员利用手上的权利,任意上浮或下浮贷款利率,使之变为“人情利率”。而“人情利率”肯定不是按市场实际资金供求状况确立的,也没有考虑风险因素,这将与实际资金价格存在差距,从而面临道德风险。
三、村镇银行应对利率市场化策略
(一)转变思路,走特色发展之路。受利率市场化的冲击,一些大中型银行出于业绩等方面的需要,也可能会开拓农村市场,在这种背景下,村镇银行就需要转变经营思路,摒弃单纯追求规模与数量扩张的外延式发展方式,加快向多元化价值增值型的内涵式发展方式转变,做精做细相关业务,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客户信任度。
从发展趋势看,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中发展最快、最活跃的企业群体,村镇银行基于地源优势,从成立之日起就是为当地农户、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因此村镇银行的信贷管理人员对当地农户和小微企业的相关情况非常熟悉,天然的信息优势可以帮助其有效识别农户、小微企业的信用风险,并通过风险定价予以弥补,而且村镇银行的业务开展仅限于某个区域,因此其信息传递和市场反应速度非常快,决策链条短,正好契合了农户、小微企业需求简单、效率要求高的要求,所以村镇银行可以依托自身的地源优势、体制优势,做精做细业务,努力打造“三农”服务品牌和小微企业品牌,并大力发展中间业务,走出特色化发展之路。
(二)建立健全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实行差别利率。首先,建立动态的利率风险监测体系,结合村镇银行自身的资产负债状况、结构、期限情况,联系社会平均利润率变化,对贷款利率进行动态调整;其次,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明确贷款定价依据和方法,确立定价流程、程序和分级授权事项。然后,加快农户和小微企业关系管理系统建设,以为利率定价提供数据保障;最后,村镇银行可根据客户的资产状况、违约率、筹资成本等对客户进行综合考量,对信用等级高的客户、重点产品实行优惠利率,从而培育优质客户。
(三)建立利率风险防控机制,加快金融创新。随着利率市场化的逐步推进,村镇银行面临的利率风险也逐渐加大,所以村镇银行要加强对利率风险的管控,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风险测量模型,以便对利率风险的危险程度、发生频率、影响范围进行衡量,较准确掌握潜在的利率风险,进而协同定价部门一起采取措施避免风险或者把风险影响降到最低。另外,村镇银行要积极进行利率风险规避型金融产品的创新,通过大力发展非利差收入业务调整利润结构,以多元化经营分散和转移因利率变化而带来的风险。
(四)加强战略合作,保持业务创新能力。面对利率市场化的冲击,村镇银行在严控运营成本的前提下,为弥补自身研发实力的不足,可以考虑与高等院校或金融咨询类企业合作,紧密跟踪研究金融业现状与规律,通过签署保密协定的方式独家买断其研究成果或创新产品模型。为使业务模式的发展与创新有理论依据,对银监会的相关规定村镇银行要严格执行,要不断跟踪研究巴塞尔协议和农村经济,从而保障村镇银行的落脚点始终为“三农”服务,并使村镇银行发展具有规模化、长久性和创新性。
(五)加大人力资源培训,提高核心竞争力。利率市场化冲击下,村镇银行最有力的应对举措就是核心竞争力的提升,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人力资源的优劣,为了适应利率市场化后银行业的要求,村镇银行一方面需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培训体系,为员工定期开展专业知识讲座,为中高层管理人员提供EDP培训;另一方面要建立高效易行的人才招聘机制,设置岗位职责说明书,进行岗位与个人能力匹配考核,明晰晋升路径,借助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大力宣传,以广阔的职业发展前景和有竞争力的薪酬水平引入人才。
主要参考文献:
[1]邹锦炜.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利率市场化应对策略浅析.现代经济信息,2012.7.
[2]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金融稳定处课题组.利率市场化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影响分析.吉林农村金融,2012.2.
[3]李卓.利率市场化对中小银行的影响探析.青海金融,2011.6.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 经济一体化 农村金融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一、前言
城镇化一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它是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经济一体化,促进城乡经济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据《中国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至2012年年末,全国大陆总人口为13540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71182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52.6%,农村人口为64222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48.4%,首次城镇人口占比超出农村人口。中国已步入了城镇化高速发展阶段。在这一过程中,传统的农村金融机构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农村发展需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应运而生。
二、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现状及问题
自2006年中央提出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主要包括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它们的发展填补了由于国有商业银行从农村撤并基层分支机构的市场空缺,给农村金融服务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目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其中尤以村镇银行为主。据证监会统计数字显示,截至2012年9月末,全国已组建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858家,其中村镇银行799家。它们的发展,有效地缩小了城乡金融差距,改善了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但同时,由于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村金融市场相对城市金融发展不成熟,各项制度还不完善,涉农金融机构对农村金融市场管理经验不足等原因,导致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
(一)村镇银行主要由城市商业银行发起设立,暗藏信任危机和声誉风险
根据银监会规定,村镇银行应采取应有1家以上(含1家)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方式设立。但由于我国银行业发展现状,导致发起人主要集中于异地扩张需求旺盛的城市商业银行。大型银行出于自身全国已有广泛的分支机构、村镇银行相对盈利水平较低等因素设立村镇银行的兴趣不大。而在中国银行业体系中,城商行不管是综合实力还是风险抵补能力与综合管控能力都无法与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相比,同时他们也没有管理农村金融机构的经验,其发起的村镇银行一旦出现较大的问题,将可能引致社会对村镇银行的信任危机,使村镇银行潜在着较大的声誉风险。
(二)客户熟悉度和认知度低,吸储功能弱化,流动性风险大
以村镇银行为代表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作为现代农村金融市场的新生事物,开设网点较少,市场知名度低,缺乏品牌效应,周围社区居民普遍感到非常陌生,缺乏品牌认知度和信任度。在周围村民心目中,村镇银行是“私人银行”或者原来的“农村合作基金会”,不敢贸然去存款。存款不足使其流动性风险加大,进而影响到其盈利和持续发展。
(三)业务偏离服务“三农”轨道,追求商业利益现象严重
一些城市商业银行成立村镇银行时打着服务“三农”的口号,但实际业务操作过程中,往往偏离“三农”轨道,追求商业利益现象严重。表现有三:其一是存在“抓大放小、嫌贫爱富”现象,放贷的主要对象多为相对优质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中型企业。其二是脱离“三农”,业务进城,在选择客户上开始向城市大企业倾斜。其三是贷款集中度高,公司业务为主的单笔贷款额度较大。即使向农户发放贷款,要求农户提供企业做担保。据银监会统计数字表明,截至2012年6月末,全国已开业村镇银行资产总额3190亿元,其中贷款余额1782亿元,农户贷款余额600亿元,小企业贷款余额841亿元。农户贷款占贷款余额比重仅为34%。
(四)内部机制不完善,违规违法现象屡禁不止
目前,村镇银行普遍存在机构产权不清晰、内部控制流程过于简化、信息管理系统不完善、公司治理不健全、管理不规范、职业素质参差不齐、在信贷管理上“太乱、太松,不规范”,管理过于粗放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导致近年来农村金融市场违规违法操作现象频频出现。如贪污、受贿,失职渎职,、职务侵占、违法发放贷款、农民“被贷款”等现象也屡见不鲜。这些不法行为给农村金融机构带来了巨大财产损失。也严重损坏了新型金融机构的声誉和形象。
(五)缺乏配套扶持政策,制约村镇银行发展
近年来,虽然政府部门下发了许多促进新型金融机构发展的条例,但整体来讲,新型金融机构在发展中仍然处于弱势,政策上的配套扶持政策还比较缺乏,例如村镇银行还不能加入中央银行的大小额支付系统和征信系统;新农村金融机构的开办费较高,如工商注册登记费、注册资本印花税等偏高;缺乏配套的税收、利率等政策优惠;这些无疑制约了村镇银行的进一步发展。
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未来发展对策
(一)鼓励大型银行,提升村镇银行的组建质量
鼓励大型银行设立村镇银行,可以从源头上减少发起人由于缺乏资金、经验、人才不足而带来的风险。科学把握准入标准,鼓励大型银行进入,控制小型公司盲目扩张,确保村镇银行的组建质量。可以根据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和管控能力给予不同的指标,激发、促进大型银行设立村镇银行的积极性,同时促进政策性银行、大型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参股或控股村镇银行,条件成熟时作为出资人直接设立村镇银行。适当把控中型银行大规模建立村镇银行的冲动性,严格约束小型银行盲目铺设,严控村镇银行设立子银行。对于发展好的村镇银行鼓励其发行上市,将符合条件的小额信贷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
(二)强化新型金融机构与政府的协同宣传,提高吸储能力,增强流动性
提高吸储能力是目前新型金融机构迫切解决的问题。一方面,在强化机构本身借助当地公开媒体加大自身的业务宣传和品牌宣传力度,有意识地树立“正规银行”的形象,消除群众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误解。同时新型农村机构要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合作,借助于农村市场对政府的信任,加大政府对其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在农村金融市场中信息传递的桥梁作用。尤其是机构在某区域刚设立之初,这方面工作尤为重要。从而提高群众认知度和信任度,提高吸储能力,增加流动性。
(三)完善金融机构内部机制,从内部主观因素上杜绝违法违规操作
就预防违法违规操作而言,一方面针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普遍较低的情况,一是加强农村金融机构管理人员和职员的道德培训,使廉洁守法形成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使员工遵纪守法成为一种自觉行为,二是加大违法违规现象人员处罚力度。另一方面加强农村金融机构内部体制建设,完善风险控制体系,查找管理上的漏洞,从源头上杜绝内部人员违法违规操作。
(四)强化政府监管职能,促进其更好地服务“三农”
对农村金融机构加强业务类型监管是保证村镇银行不偏离“三农”轨道,更好地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服务的有效措施,同时也是杜绝违规违法操作的关键环节。在监管层次上,可实行“中央——农村金融机构”+“中央——地方——农村金融机构”多层次监管模式。在监管对象和内容上,政府监管要体现村镇银行是服务于“三农”的特殊使命的金融机构的特点。重点加强对村镇银行监管信贷投向和单笔贷款的额度的监管,即在监管上体现村镇银行服务农村和农村企业的特点。对于把资金主要投向城市和非农行业、主要发放大额贷款的金融机构,要在监管上给予严厉的制裁。
(五)加大政府的配套扶植政策和支持力度,促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
在强化监管的同时,还需加大政府的配套扶植政策和支持力度,尽可能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政策上的束缚,使其“轻装上阵”,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例如,支持村镇银行加入央行大小额支付系统、支票影像系统和征信系统,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金融服务不畅、效率低下的问题;在税收优惠上,对农村各类金融机构开展的小微型金融业务应单独核算,相应实施税收减免,包括没有金融牌照的小额贷款公司,改进目前按“机构属性”而非“业务类型”制定的“三农”及小企业信贷政策;政府或者有关监管机构可以对村镇银行的IT系统、信息管理系统、贷款审批机制和绩效考核激励机制的完善提供必要的费用补贴和人员辅助。最后政府若能促进农村信贷的再保险机构生成,解决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后顾之忧,更会进一步激发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全方位服务“三农”的信心。
四、结束语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我国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起着提供资金支持、引导资源配置的重要作用,它们的健康发展决定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成效。通过对内加强自身风险管理,对外加大政府对其发展的宣传、支持和监督作用,双管齐下,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更好地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1]张旭,焦明宇.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研究[J].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02).
[2]廖丹.浅析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前景[J].中国市场.2011(27).
[3]王煜宇.新型农村金融服务主体与发展定位:解析村镇银行[J].改革2012(04).
【关键词】 村镇银行; 运营模式; 农村金融; “三农”经济
2006年底,以村镇银行为代表的农村金融机构获银监会准入设立。发展至2011年末,已有726家村镇银行金融机构先后设立,并在支持“三农”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当前村镇银行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许多制约因素,亟需探索创新运营模式。
一、村镇银行发展背景与概况
(一)发展背景
2006年之前,商业银行纷纷撤离农村,大部分农村地区仅有农信社和邮政储蓄银行两家金融机构独撑大局。在国有金融机构风险规避、严格审批以及繁琐手续的限制下,农民、农村个体业主甚至是农产品企业的银行融资渠道受阻,大部分不得不求助于民间借贷。
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不足,农村信贷需求却日趋迫切。一方面,伴随农村精神文明的发展和对文化医疗需求的进一步提升,农民生活支出中文化、教育、医疗等比重不断提高,农村消费信贷需求进一步加大;另一方面,“三农”经济持续发展,农民收入增长较快,相当一部分农民拥有一部分闲散资金,并开始寻求包括存款、银行理财、养老保险在内的多样化理财产品。
在此背景下,2006年12月,银监会出台《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允许农村地区设立村镇银行,重点支持“三农”与乡镇经济发展。
(二)发展概况
1.开业机构逐年递增
自2007年四川成立第一家村镇银行以来,全国村镇银行数量逐年递增,并由2007年的19家,发展至2008年的91家、2009年的148家、2010年的349家,并于2011年跃增至726家,年均增长率154.4%。发展趋势如图1所示。
2.法人治理结构清晰
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设立村镇银行的发起人或出资人至少有1家银行,这一设计可使村镇银行承接股东银行的品牌影响力与资源技术优势,同时允许自然人与法人企业入股,充分利用民间资本并带来灵活的决策机制。村镇银行可以根据需要设立董事会,或只设置一名执行董事,另设独立董事;村镇银行董事会与经营管理层还可根据需要设立各种专业委员会。
总之,相较很多未改制的国有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显得更加灵活、透明与合理。
3.经营效果逐步增强
村镇银行业务速度发展较快,资产效益不断提高,截至2011年底,全国村镇银行存贷款余额均达四百亿元左右,净资产一百余亿元。
得益于法人治理、人员精简、包袱少等优势,与传统的农村金融机构相比,村镇银行往往具有服务对象更集中、决策链条更短、贷款审批更快等特点。如果村镇银行能够进一步贴近农村经济市场,创新服务产品,无疑将进一步强化信贷竞争优势,提升金融资本运营实力。
二、村镇银行发展制约因素
村镇银行历时六年的发展,在支持涉农企业融资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看到,在不断发展过程中,村镇银行遇到了以下几方面的瓶颈与困境:
(一)市场定位偏离
服务“三农”是村镇银行设立的根本初衷和政策使命,但从已开业的机构来看,大部分村镇银行设立在经济发达的县市,即使先期设在乡镇的村镇银行,也通过开设分支机构或总部迁移等方式,业务重心已转至城市。
从业务操作来看,由于农业领域贷款高风险、低收益的特点,很多村镇银行无心专注经营,转而寻求大金额、低风险、高收益的规模工业企业信贷合作,加剧了信贷资源在农业与非农业经济之间分配的不均衡,严重偏离了村镇银行的市场定位和服务对象。
(二)社会信誉度不高
在城镇与农村范围领域,农村信用社与邮政储蓄银行是广大农民与涉农企业一直信赖的金融机构。村镇银行由于成立时间短,社会认可度低,甚至被误认为私人银行,吸储能力不高,资金规模紧张,反过来进一步减弱了贷款提供能力。
从自身原因看,村镇银行存款准备金率设置较高,一般按普通商业银行标准执行,从某种程度上降低了其竞争力,从而影响了村镇银行的社会信誉。
(三)贷款风险较高
从村镇银行的服务对象来看,贷款主要来自农户、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商户。这部分客户的特点是信用差甚至无信用记录,无有效抵质押资产,一旦出现风险,贷款即转为不良最后形成坏账,因此对村镇银行业务风险抵御能力要求较高。同时,由于村镇银行往往局限于一个区域的农业经济,风险集中程度较高,一旦遭遇旱涝等自然灾害,将会出现大量贷款难以收回的风险。
从村镇银行自身风控机制来看,村镇银行大部分招聘人员来自村镇,风险意识有待加强,加之人情世故等非理性因素,往往会产生人为操作故意风险。
三、村镇银行服务客户分析
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村镇银行客户有以下三类:
(一)优质客户——农村中小企业
第一类是村镇银行的优质客户,即农村中小企业,一般而言都是乡镇地方特色产业企业群。
这类企业一般有固定销售订单,企业实力雄厚,自身现金流稳定,经营实力较强,是各农村金融机构竞相争夺的客户。例如,山东临沭县就形成了农业化肥产业集群,拥有大小化肥企业40余家,这些企业就是村镇银行的优质客户,需要村镇银行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对接客户的不同类型的融资需求。
(二)重点客户——农村个体商户
第二类是村镇银行的重点客户,即农村个体户,一般是个体门头店、批发商贩或专业作坊。
这类客户往往有一定的货物存货,拥有固定消费客户群体,有一定的经营现金流,也是村镇银行需要重点开拓的客户群体。例如,河北清河除了拥有纺织生产企业150家外,还有上千家作坊式的个体工厂,这部分个体商户就是村镇银行需要重点开拓的客户群体典型。
(三)潜力客户——农户
第三类是村镇银行的潜力客户,即农村大量的从事农作物耕作、蔬菜种植以及其他经济作物的农户。
这类农户一方面扩大种植规模,实施农业产业化可能会产生融资需求;另一方面,相当大一部分支出来自于子女教育、医疗保健以及为子女建设婚房。该类客户是农村金融的空白区域,也是村镇银行需要开拓创新的信贷服务对象。服务好这部分潜力客户,也是村镇银行优越于其他农村金融机构的重要体现。
四、村镇银行创新运营模式
(一)市场定位
村镇银行应该明确“支农”发展定位,力求在农业领域、农村小企业领域以及农户信贷领域专业化经营,并通过客户细分实施差异化服务,根据优质客户、重点客户与潜力客户的不同层次需求,从融资服务、理财服务等不同角度提供个性化产品。
(二)融资服务模式
1.中小企业多渠道融资
对农村中小企业,除了正常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以及项目贷款外,还可释放占用大量资金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应收账款等,为其设计存货质押融资、固定资产售后回租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等产品,甚至可为上下游企业做供应链融资。
同时,加强与担保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第三机构的合作,提升企业信用并为企业提供信托融资、租赁融资等其他方式资金。对发展为一定规模的农业细分领域龙头企业,可为其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与私募股权融资,并为其协调推荐有资质券商保荐上市。
2.农村个体商户个性化融资
对农村商户,可为其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对存货量比较稳定的个体商户,可根据其平均存货占有资金量,按一定的质押比例提供存货质押融资,或对有固定需求订单的客户提供订单融资。对有固定设备的个体商户,还可聘请评估机构对设备进行估价,以一定的抵押比率提供设备抵押融资。
3.农户打捆融资
由于普通农户一般仅有集体耕地、农宅等有价值财产,对其提供贷款风险较大,可采用几户联保、互保等方式打捆贷款。对在农村中小企业打工的农户,如能提供所在企业的担保,也可为其提供贷款。
(三)理财服务模式
对于企业以及农户的闲散资金,村镇银行可提供多样化的理财模式供其选择。
1.债权类理财产品
村镇银行可积极引导企业与客户结构性存款,并可推荐其购买央票、国债、控股股东商业银行各类理财产品,还可购买信托贷款等固定收益类产品。
2.股权类理财产品
对于有炒股需求的客户,村镇银行可为其设计打新股产品,还可推荐其购买股东商业银行针对股权投资的信托产品、基金产品以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3.其他投资产品
对于有投资理财经验的高端客户,村镇银行还可为其提供权证、商品期货投资等产品。
(四)风险管理模式
1.分散业务集中度
为分散贷款集中度风险,村镇银行要加强产业分析研究,合理配比贷款在不同产业占比。比如,棉农与蚕农的耕作周期不同,业务风险也不同,村镇银行要在恰当的时间段营销信贷业务,保证贷款的合理产业分布。
对不同行业的具体客户,村镇银行还要建立、完善评级制度,对不同分级客户分类管理,并对贷款在不同分级客户的比例加以控制。
2.完善信用担保体系
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方式可采用土地、厂房、设备、存货抵质押以及第三方有资质担保人担保等方式。
对个体农商户与农户,一方面可引入专业为中小农户与商户提供信用担保的担保机构,另一方面也可引入专业办理集体土地、农宅等资产评估的中介机构,通过担保机构担保或土地房地产抵押,为农商户办理抵押贷款。
另一种比较容易操作的方式是,贷款农户彼此互保或联保。有条件的地区可由地方政府成立风险补偿基金,对贷款农户予以信用担保。
3.建立风险管理长效机制
充分利用大股东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的经验优势,由其提供技术及人员,建立、完善风险管理制度,排查业务流程潜在风险关键环节,并制定相应风险管理措施,同时加强人员培训,强化风险管理奖惩力度,建立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村镇银行运营保障机制
村镇银行的成立,填补了传统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服务盲点,是顺应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新生产物,未来发展前景看好。虽然目前还存在一些发展制约瓶颈,但随着村镇银行业务的纵深开展,对运营模式的不断创新探索,必将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有作为,为“三农”经济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当然,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除了做好自身运营模式的建设外,还要健全外部保障机制,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打造自身社会信誉
前文所述,在城镇与农村范围领域,村镇银行社会认可度相对低,为获得与国有商业银行同等的信任,村镇银行需要建立健全存款保险制度。在银行出现流动性不足的情形下,国外通行的经验是提供最后贷款人与存款保险系统。
结合我国现阶段国情,村镇银行应综合考虑自身风险状况和财务承受能力,合理核定存款保险费率,并实行优惠费率。当然,对已经不适合农村金融市场的村镇银行,必须提供退出通道,建立、完善市场退出机制,确保资不抵债的村镇银行及时退出。
(二)争取政策更大扶持
村镇银行,本质上属于政策性金融机构,本身即是政策扶持的结果,其纵深发展需要政府相关部门不断出台优惠政策予以倾斜。
一方面,人民银行应多措并举帮助村镇银行加快支农发展步伐,借鉴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经验或渠道协助村镇银行理顺结算渠道,同时适度提供支持农业经济再贷款;另一方面,地方财政可以通过成立担保基金,分散村镇银行支农贷款风险,也可出资设立奖励基金,对涉农贷款金融机构予以一定比例奖励。
(三)完善信用记录体系
首先,地方政府层面做好配套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并对违反村镇银行管理规定的恶意逃贷和故意骗贷等相关有贷户、信贷人员追究相适应的刑事责任,逐步在乡镇区域培育农村信用意识和信用文化。其次,建立农户与涉农企业信用档案,健全信用记录体系,对不良信用信贷个人和企业实行黑名单机制,并与商业银行信息共享。最后,对担保机构与评估机构加强监督与管理,制定相关制度确保村镇银行贷款第二还款来源充分、可信。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介的合作与沟通,广泛宣传个人征信与企业信用的重要性,增进对村镇银行机构性质、业务范围的了解。
(四)强化内外部监管
为加强村镇银行潜在风险防范,必须加强来自村镇银行内外部的金融监管。
外部监管,即强化公众社会监督,规范村镇银行信息披露制度,确保披露信息准确、及时、完整;内部监管,则是在村镇银行内部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并从运行管理、内控制度、风险预警及处置等方面,对运营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事件及时处理,防止扩大。
【参考文献】
[1] 刘凯,尹泽东,管龙.村镇银行发展现状及对策[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2(4):47-48.
[2] 李向,贺风.村镇银行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探究[J].内蒙古金融研究,2011(6):11-12.
【关键词】孟加拉乡村银行 村镇银行 制度设计
一、引言
我国已经进入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城镇化的过程,是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布局合理化的过程,是经济发展推动下的城乡经济金融结构优化。村镇银行作为一种新型的农村金融机构,以其独特的经营机制、市场化运作、高效率的贷款审批等优势,较好地满足了农村多元化的金融需求,是金融城镇化的重要助力。杜晓山(2008)认为,组建村镇银行有三个方面的意义:一是有利于增加农村资金供给,引导民间金融形式有序发展;二是能够促进农村地区金融竞争,打破农村信用社的金融服务垄断;三是大幅度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效率,提高农村金融机构总体质量。然而,作为新生机构,村镇银行在制度上存在着一定的缺位和缺失,造成了吸存难、盈利难、风险大等一系列问题,给其可持续发展造成了一定的隐患。本文研究了孟加拉国乡村银行的制度设计经验,对我国的村镇银行制度完善提出了建议。
二、村镇银行的制度缺陷
村镇银行制度是指规范村镇银行信用活动的一系列规则和组织安排,通过界定人们在信用活动过程中的选择空间,约束和激励人们的信用行为,达到促进信用活动顺利进行并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目的。对村镇银行制度的研究不仅包括产权制度、组织制度、公司治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制度安排,还包括金融监管法律、社会信用制度等与之相应的外部制度环境。
(一)村镇银行核心制度缺位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村镇银行作为经营货币的一种特殊企业,产权制度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其自身制度的核心。目前,我国村镇银行在产权制度和公司治理制度方面出现缺位,严重影响到村镇银行的发展。
产权制度是当前市场制度及其他经济制度的基础,影响着资源配置和经济绩效。现代产权制度本质上是对行为权利边界的一种界定,正如诺思所说:“产权的本质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目前,我国村镇银行虽然采取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但是在产权结构上存在大型商业银行“一家独大”的情况,民营、个人股本所占比例非常低。这种“所有者缺位”造成的后果是,小股东缺乏监督银行经营、参与银行治理的激励,普遍存在“搭便车”的心理。
公司治理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其主要表现形式是村镇银行董事会的功能、结构、股东的权利保障等各方面的制度安排。与一般企业相比,银行的特殊性体现在内在的脆弱性、高度的风险传染性、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低股本、高债券”的资本机构以及复杂的委托-关系。这种特殊性使得村镇银行的公司治理更为复杂。目前,村镇银行普遍建立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内部治理结构,并没有很好的履行其职责,存在职责缺位。大型银行“一家独大”下,民营企业、个人股东“人微言轻”,导致董事会、监事会职能流于形式,公司内部治理中股东的权利存在缺位。从外部治理机制来看,村镇银行在权竞争、收购兼并、信息披露等方面也存在制度缺位。
(二)农村金融制度环境缺失
在分析村镇银行问题时,国内文献大多在村镇银行本身找原因,而忽略了其所处的不完善的农村金融制度环境。村镇银行作为一种制度设计,缺乏相应的制度环境支撑,就成了“无源之水”。影响我国村镇银行经营行为的金融制度环境主要包括社会信用制度、存款保险制度以及金融监管制度。
目前我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刚刚进入试点,农村地区社会信用制度相当不完善。从美国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来看,社会信用是以法律契约为基础的制度信任,契约实施主要以第三方实施作为约束,这有利于交易成本的降低。反观我国国情,农村内部的道德习俗、社会规范等非正规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强化了对非制度信任的约束,而这种特殊的非制度信任只对农村社区内部有效。村镇银行作为从外部进入的正规金融机构,难以迅速建立非制度信任,存在很大程度上的信息不对称,因此建立以普遍制度信任和第三方执行机制为核心的农村信用体系成为当务之急。
农业自身的弱质性使村镇银行面临着较大的系统性风险。由于农民很难提供良好的抵押担保,一旦发生大面积的自然灾害或者系统性的市场风险,资产规模小、抵抗能力差的村镇银行将面对破产的危险。相比于大银行“尾大不掉”的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村镇银行需要国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对存款保险的机构设置和问题处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并付诸实施,即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这种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意义有三点:一是提升公众对村镇银行的信心,改善村镇银行在银行竞争中的弱势地位;二是保护农村小额储户利益,为村镇银行退出市场提供有效的清偿机制;三是可以分担村镇银行破产后的政府救助成本。
金融监管作为一种制度安排,能够提高交易安全,降低交易费用。同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相比,我国的金融监管还处在探索阶段,存在不少缺陷。这种缺陷不仅表现在制度建设、监管方式、监管手段的落后,还表现在监管理念的偏差。目前发达国家的银行监管理念,除了坚持有效防范风险、维护银行体系的安全稳健运行以外,还十分重视银行效率和竞争力的提高。而我国目前监管部门在监管意识和实际操作中,具有过分强调安全规范、忽视竞争效率的偏好,表现出过度监管的政策倾向。这种状况一方面是我国法制观念陈旧的体现,另一方面是监管部门追求“不出事”的监管考核指标的结果。
三、孟加拉乡村银行制度设计经验
孟加拉乡村银行(GrameenBank,以下简称GB)被誉为世界上规模最大、效益最好的乡村银行,其经验被全球一百多个国家学习和借鉴,GB模式的创始人Yunus因此在2006年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从GB模式I到GB模式II,从42个农妇27美元发展到几百万客户几十亿美元,GB向我们诠释了,只要制度设计科学有效,无抵押的小额贷款可以达到98.89%的还款率(2005年数据),乡村银行可以在助农脱贫的同时实现自身盈利。
(一)制度设计理念
与印尼乡村银行的制度主义小额贷款不同,GB是福利主义小额贷款的典型代表,其制度设计理念带有明显的福利性趋向。从孟加拉国情出发,GB的制度设计目的为脱贫,其制度设计理念主要包括三点:一是将借贷看为人权的一部分。这种理念的主导下,银行不是将贷款给“能够还款者”,而是给“贷款需求者”。简单地说,银行不应该出于自身审慎原因把贷款对象拒之门外。二是为贷款者找办法还款。通过指导和培训,提高贫苦民众的自我发展能力,帮助他们依靠自身的力量偿还贷款,而不是放款之后不管不问。三是明确而集中的贷款对象。GB将贷款对象确定为妇女,因为孟加拉国中穷人、失业者、社会弱势群体中大部分为女人,她们更加希望通过自己辛勤的劳动来提高生活水平。GB贷款对象中贫困妇女的比例高达97%。
(二)核心制度设计
作为服务穷人为目的的银行,GB将产权制度设计为“穷人自己的银行”。贷款者获得一年期的贷款时,需要每周存入小金额的存款,当存款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时,必须购买GB的股票成为股东。股东们投票选董事会,有资格成为董事会成员,参与银行管理。目前GB股权中贷款者达到94%,政府仅占6%。
GB的公司治理制度为“技术指导+贷款者自治”。技术指导制度落实在总行、分行和支行三个层次,一方面招募年轻优秀的毕业生和志愿者来开展银行业务,对其培训提高能力,另一方面对贷款者(同时为股东)进行技术培训,提高贷款者的还贷能力和银行管理能力。贷款者自治制度是指成立贷款中心和贷款小组,通常为5位农民形成一个贷款小组,多个贷款小组组成一个贷款中心。贷款中心定期召开会议,进行集中放贷、还款、培训和投票。贷款小组成员之间相互监督和激励,共同参与对GB的管理。
(三)贷款运行制度设计
GB在贷款运行制度设计时,通过加入非银行制度,有效解决了作为世界上最贫穷国家之一的孟加拉国农村金融制度环境不完善的问题。GB的贷款产品运行制度,主要实现了“五个结合”,即银行选择与自我选择的结合、资金支持与技术支持的结合、控制信贷额度与保证项目需求的结合、制度约束与自我约束的结合以及内部制度与外部环境的结合(见表1)。
表1 GB贷款运行制度
四、对我国村镇银行制度设计的启示
孟加拉乡村银行的制度设计带有明显的诱致性制度变迁色彩,它的精髓是在传统银行制度设计的基础上加入了非银行制度设计,充分发挥了非政府组织的制度设计优势和贷款者的能动性,使GB变成了集信贷、扶贫、就业援助等多种社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利机构,从而有效规避了不完善的外部金融制度环境带来的消极影响。鉴于贷款对象、金融环境、社会理念等方面的不同,我国村镇银行的制度设计,只能是政府主导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GB的某些特色做法不可能完全照搬。借鉴GB的制度设计,我国村镇银行从核心制度改革和外部金融制度环境改善方面,可以得到以下启示:
(一)产权制度民营化改革
一个完善的产权制度应该包括明确而多元化的产权主体、具有排他性和可转让性的产权以及市场化的产权价格三部分。目前我国村镇银行已经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态,也拥有独立支配银行财产的法人财产权,其存在的最大问题是“一股独大”造成的“所有者缺位”问题。从GB的产权制度来看,产权分散到了贷款者手中,行为主体同时是GB产权主体,具备为产权主体谋求利益最大化的动机和激励机制。因此,我国村镇银行的产权制度完善应该是实行民营化改革,改变大银行独家控股的局面。在目前存款保险制度尚未建立,大型商业银行仍是村镇银行信用支柱的情况下,村镇银行产权民营化改革应采用循序渐进的模式,首先解决村镇银行“所有者缺位”问题。
(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
GB的公司治理制度实际上是股权高度分散下的“技术指导+贷款人自治”制度,这种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模式在孟加拉国特殊国情下十分科学有效,但并不适用于我国。赵素萍在《中国村镇银行制度研究》一文中指出,在市场化程度较低的中国,村镇银行更适用于股权相对集中,有相对控股股东(15%~25%),同时存在其他大股东(10%以内)的股权结构。借鉴GB的贷款人自治制度,我国村镇银行应该在内部构建一个合理的权力结构,在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班子之间形成一种有效的制衡机制,并完善外部信息披露、市场约束和监督制度。
(三)优化农村金融制度环境
目前的监管政策下,我国村镇银行自身很难获得非银行制度的制定权利,不可能像GB一样进行多种非银行制度设计,优化农村金融制度环境的主力只能是政府。政府需要完善至少三种制度体系:一是建立起适合存在银行生存发展的社会信用制度体系,二是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银行存款保险制度体系,三是建立符合中国村镇银行发展的监管制度体系。对村镇银行来说,要根据不断完善的金融制度环境设计出有针对性的贷款运行制度。从GB贷款运行制度来看,贷款联保小组、强制性存款保险、贷款人监管等制度设计都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可以将其“中国化”。
五、结语
身为世界上最贫穷国家之一,孟加拉国给予了GB充分的制度设计权限和空间,GB最大的成功在于加入非银行制度设计,这些制度设计使GB成为超越银行的综合利机构。然而,对利率市场化刚刚起步,农村制度环境尚未完善的中国来说,村镇银行不可能获得如此高的制度设计权利。因此,政府应该负担起更多的制度供给责任。我国农村多元化的金融需求,决定了村镇银行制度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给村镇银行制度设计带来一定的困难。GB的制度设计经验,对我国村镇银行制度的完善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参考文献
[1]杜晓山.《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机构可能的发展前景》[J].中国农村经济,2008.5.
[2]钟红涛.《对孟加拉“格莱珉”小额信贷模式和我国海南“琼中小额贷款模式”的比较研究》[J].金融会计,2011.1.
[3]姚飞、杨莹、冯亚峤.《孟加拉乡村银行(GB)模式对我国发展小额信贷的启示》[J].财经观点,2011.5.
[4]秦汉锋.《村镇银行制度创新、环境约束及其演进》[J].武汉金融,2008.5.
[5]田剑英.《新农村建设中乡村银行金融支持的研究》[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8.3.
一、制约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定经营目标不适应商业性经营实际。
目前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是依据人民银行和银监会2008 年5 月8 日联合下发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性质为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目标为服务三农,所发放的贷款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鼓励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但在商业化逐利性本质的驱使下,在资金需求仍然不能全面满足的形势下,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自然会将贷款投向规模较大、盈利能力较强、风险较低的小企业,而不是数额小、风险大、管理成本高的农户。事实上绝大部份商业性农村小额贷款公司都没有严格执行《指导意见》的规定,中小企业、大额仍是贷款投放的重点。据淮北某经济欠发达的地级市调查,2010 年16 月份辖内小额贷款公司累放贷款8.24 亿元,其中仅17.48%投向农户,68.25%投向中小企业;在全部发放的贷款中单笔50 万元以上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的89.65%,其中有1 家小额贷款公司所有贷款均按单笔最高限额发放。
(二)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前景单一,且难以实现。
目前明确小额贷款公司未来发展的文件有银监会下发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暂行规定中提出已确定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拟作为主发起人,从现实情况看,绝大部份小额贷款公司要改制成为村镇银行,很难达到这一条规定,这就使得现有的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前景单一,缺乏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三)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渠道狭窄。
指导意见规定,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来源均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不得吸收存款,可以向不超过两个金融机构融资,额度不超过注册资本的50%。但就目前的现实情况看,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基本很难从商业银行贷到贷款,也无法通过其它融资渠道获得持续发展的资金。
(四)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水平较低。
一是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且执行不严格。目前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普遍存在重业务扩张、轻内部管理的现象。在制度管理上除了简单的贷款操作流程、信贷人员规程之外,风险控制及处置等规章制度有的没有建立,有的只是停留在表面文字上,未能得到正常严格的执行。二是员工队伍整体素质较低。绝大部分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仅有个别经营管理层高管人员为聘用原金融系统离退休员工,其它员工大多是从非金融单位招聘来的,金融业务知识欠缺、管理水平不高,且有相当比例属于兼职人员,归属感和责任心都不是很强,存在很大的道德风险。三是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较低。绝大部分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数据目前尚未接入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还不具备自主查询借款人信用信息的条件。同时,由于缺乏对借款人信用评价的规范程序和技术,只凭借传统经验和地缘、人缘关系了解、判断借款人的风险状况,靠抵押担保控制风险,一旦判断出现偏差,容易形成坏账损失。
(五)自我覆盖风险的能力较弱。
一是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利润空间较小。据调查测算,绝大部分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利润率在5%左右,处在对风险损失补偿较弱的状态。二是多数机构未建立明确的风险拨备制度。由于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只能以工商企业注册,在财务核算上就不能在税前提取风险拨备,因而无法有效覆盖风险。三是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抗风险能力较弱。由于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的业务较单一,规模较小,风险对冲能力较差;经营的地域性较强,而地域内产业分布比较集中,一旦该行业市场波动,或遭遇严重的自然灾害,必将严重影响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清偿。
(六)外部配套系统相对滞后。
一是农业保险发展滞后。目前仅有几家保险公司开办农业保险业务,且产品少、门槛高、风险覆盖面窄,农民很难选择到合适的农业保险产品。同时,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发展也严重滞后,一旦遇到严重的自然灾害,从事农业的农户无力偿还所贷的用于生产经营的贷款。这种潜在的风险,严重制约着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向农户发放小额贷款。二是农村信用担保机构建设严重滞后。目前需要小额贷款扶持的农户都存在着规模小、实力弱,可供抵押资产有限的问题,这就需要有专门的信用担保机构。而目前农村信用担保机构主要是政府财政部门建立的,民间资本建立的担保公司数量很少,无力承担面广量大的小额贷款的担保责任,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农村小额贷款的投放。三是农户征信系统不够完善,无法对其进行具有权威性的信用评级。
二、促进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从法律层面尽快为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提供可持续发展的空间。
一是可明确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是金融企业的法律地位,按照金融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运营。二是按照公益性、商业性的不同特征,明确小额贷款的额度。建议对公益性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要严格按照国际通行的经验(对单笔放贷额小于或等于本国本地区人均GDP 的2.5- 5 倍)设定贷款的最高额度,并明确规定农户贷款占总借款规模的比重不少于80%;对商业性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设定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10%的上限。三是规定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贷款风险分类,提取风险拨备。四是明确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及退出的标准。金融监管部门要制定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信用评级标准,对信用评级、注册资本、管理制度及管理能力、员工专业技术水平及数量达到村镇银行设定标准的,无需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均可申请改造为村镇银行;对信用评级为C 级的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提出改进措施,限期改正,如连续三年信用评级为C 级的,责令其关闭。五是要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适时向利益相关人披露有关信息,确保股东、相关部门等外部监督的有效性。
(二)从政策层面加大对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扶持力度。
一是给予合法、合规经营的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减免税的优惠,以鼓励其合法合规经营。可采取先征后退的办法,退税时由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持金融监管部门的B 级(含)以上信用评级证明办理退税。规定退税额应作为超额风险补偿金,可投入经营,但不得作为盈利分红,以补偿超预期、大额度的贷款损失。二是探索建立小额贷款的重大农业风险补偿机制。三是鼓励商业银行与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进行深度合作。商业银行不仅可以向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进行贷款,而且可以选择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信用等级高、经营管理能力强、风险识别控制好的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甚至可以参股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四是加强对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中高级管理人才培训,为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三)从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层面提升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一是要坚持制度管理。要建立健全有关议事决策、业务操作、内管内控、财务会计、风险控制、内部监督和激励约束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价,确保各项制度能够得到严格的执行。二是不断创新经营方式,增加信贷品种。农村小额贷款公司针对地方特色开发适应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特征和农户金融需求的金融产品,特别是要积极探索村级层面上的金融与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有机结合的产品。要增加担保质押方式,如开办银行存单、国债、保单质押等业务,并积极探索财政专项资金担保、动产抵押,收购的农产品仓单质押,权益质押等多种担保质押形式,以解决三农贷款担保难的问题。三是对客户进行培训,帮助客户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降低客户自身的经营风险。四是要经常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培训,使每个员工都能胜任并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为小微企业融资做出了显著的贡献,但在经营中资金来源渠道单一,面临着资金不足的实际困难,其未来发展方向值得探讨。本文认为小贷公司可发展为格莱珉式的乡镇银行,为此,政府应加大支持力度。
【关键词】
小贷公司;资金来源;乡镇银行
一、小贷公司的现状及问题
小贷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在近几年的时间内,小贷公司发展迅速,为三农、小微企业融资做出了显著的贡献。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6月末,全国共有小贷公司5267家,贷款余额4893亿元。
虽然小贷公司数量发展迅速,但是在实际经营中也遇到一些困难。作为贷款公司,资金最为重要。现阶段小贷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注册资本金、捐赠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按照银监会的要求,小贷公司能够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不超过资本净值的50%。捐赠资金又及其有限,因此大部分贷款资金是公司自身的注册资金。
为解决小贷公司资金来源问题,目前主要有两种意见:一是小贷公司应该转制为村镇银行,二是应该成为金融公司。
如果小贷公司能够转制成为村镇银行,那么资金压力就会减轻很多。转制村镇银行之后,就能够吸收存款,进行放贷,而不是仅仅依靠注册资金。同时,转制以后,就成了银行业金融机构,能够享受到一些政策优惠,目前小贷公司是工商企业,没有类似优惠政策。
虽然小贷公司转制村镇银行有着许多好处,但是并不是唯一选择,也存在一些缺陷。如果只是成为一般的乡镇银行,小贷公司很难避免会走农村信用社等一些金融机构的老路,会逐渐偏离服务三农、服务小微企业的宗旨,而成为以营利为目的的银行机构。我国不缺少全国性的银行,缺少的是踏踏实实在社区为群众、为小微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一旦转制为乡镇银行,很难确保其不走资本、规模扩张之路。为获得更多回报,单笔小额贷款的规模也会逐步扩大。偏离小额贷款的宗旨不可避免。
此外,小贷公司转为村镇银行面临着存款公信力、贷款的掌控能力和产品的创新能力三个方面的挑战。国有大银行是国家的信誉,股份制银行有实力,农信社有几十年在农村的积累,如果没有银行入股的背景,让一个农民到新设立的村镇银行存款困难可想而知。另外,小贷公司能够分析财务不规范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测算它的现金流量,但却未必能够测算好一个财务规范的企业的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前景。再次是产品的创新能力,让小贷公司与全国范围的银行之间竞争,并非易事。
因此,有人认为村镇银行并非小贷公司出路所在,而应该发展为金融公司。认为我国应建立多层次信贷市场体系:包括不吸收公众存款的小贷公司借贷市场;吸收大额存款的金融公司;吸收小额存款、且能够办理结算的商业银行。小贷公司应定位为非公众金融机构,其次应定位为非金融机构。然而,这虽然有利于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但资金来源问题仍不能得到有效解决。
二、格莱珉式的小贷公司
格莱珉银行也即乡村银行,是尤努斯教授创立的致力于向穷苦人民提供小额贷款的银行。该银行与一般银行一样有存贷款业务,待偿贷款全部由自有资金与存款储蓄提供,大部分存款来自银行的贷款者。仅存款储蓄就达到代偿贷款的97%,如果加上自有资金,则达到代偿贷款的130%。并且自从成立以来,除有三年国家发生较严重的自然灾害外,每年都盈利。
虽然我国的小贷公司与格莱珉银行有众多不同之处,但仍有许多地方值得借鉴。
(一)吸收存款,解决资金来源问题
小额贷款机构如果要自负盈亏,首要条件是可以接受存款。对于格莱珉存款人来说,他们定期偿还小额贷款,同时存入金额更小的存款,这是改善其财政状况的重要环节。贷款还清时,他们可以借更多,同时又有一笔存款可以动用,进一步改善信用状况。
因此,小额贷款公司也可以吸收存款。客户可以分多次定期小额偿还贷款,每次偿还贷款时存入一定的小额存款。既不会对贷款者造成资金压力,又可以帮助小贷公司有充足的现金流。并且对于贷款者和一般存款者的存款利率可以区别对待。贷款者可以有较高的存款利率,鼓励贷款者同时成为存款者。这就产生一种相对制衡关系,有利于促进贷款者积极偿还贷款。
(二)贷款者可以成为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
格莱珉银行鼓励贷款者成为持股者――他们可以购买格莱珉银行的股份,成为一名股东。每一股的价格大概是1.5美元,只要他们有这笔钱,就可以购买一股――每个人限买一股。
作为股东,他们可以投票选董事会,也有资格成为董事会成员,这会使贷款者觉得银行是属于自己的。如今,格莱珉的贷款者拥有银行94%的股权,另外6%为政府所拥有。
这有利于解决小贷公司转制为乡镇银行出现的股权争夺问题,即原有股东与大型商行谁做大股东的问题。地方政府及民间资本希望小贷公司的股东做主发起人和大股东,银监会则希望银行业金融机构做主发起人及大股东。如果银行机构做大股东容易使转型后的小贷公司成为一般意义上的商业银行,从而使其转型变得毫无意义。
借鉴格莱珉银行的作法具有一系列好处。首先,避免银行机构成为大股东从而小贷公司转型为一般商业银行。其次,相对分散的股权可以限制小贷公司规模的快速扩张,有利于小贷公司专注于地区服务而不是致力于规模的扩张。此外,贷款者大部分持股,对贷款者到期还款是一种有效激励。最后,有自有资金在里面,小贷公司会更谨慎更小心地去规避风险。
(三)减少对抵押品的依赖程度
格莱珉银行充分信任穷人的信用,认为银行界可以不借助抵押品、法律手段、团体担保或连带责任而借款给穷人;建立银行的基础应该是对人类的信任而不是毫无意义的纸上合同。这样,省略了抵押品这一环节就大大缩短了贷款时间。
虽然格莱珉的这种思想有些极端,但小贷公司可以相应减少对抵押品的依赖程度。做好小额信贷,不能与正规金融的程序一样。抵押品机制并不是万无一失的,而且操作起来复杂繁琐,大大降低了贷款效率。此外,对于农民和小微企业而言,找到合适的抵押品是阻碍其贷款的主要原因之一。小贷公司可以指定较灵活的贷款策略,减小抵押品在贷款中的重要程度。就会更加便于农民和小微企业进行小额贷款。
(四)人性化的不良贷款的处理方式
若贷款者不能及时归还贷款,或遇到自然灾害,格莱珉银行不会划销旧的坏账,而是把它们转为长期贷款。以便贷款者能够更缓慢地以更小额的分期付款来偿还。这样既不会给贷款者带来过大的压力,又有利于不良贷款的归还。小贷公司也可以采取这种方式,不要因为一时不能归还贷款就不给贷款者任何机会。人性化的贷款规定会大大提高还款率。
(五)建立小组基金
格莱珉的贷款者在贷款时会拿出一定比例组建小组基金,以备不时之需。对于农业来说,天灾带来的经济损失是不可避免的。小贷公司可以成立类似的农业基金,农民在贷款时拿出一定比例组建基金,遇到自然灾害时基金可以用来经济重建,并且规定如果贷款者信用出现问题会取消其运用基金的权力。这相当于农民自己建立了灾难保险,有了遇到灾难时的必要重建资金,对其还款也是一种有力的约束。
三、政府应加大支持力度
除了上述小贷公司自身的改变之外,政府也应加大对小贷公司的扶持力度,规范运作方式,使其更好地发展。
(一)减轻纳税负担
格莱珉银行有低于政府利率的贷款利率和极富吸引力的存款利率,并且大量无偿援助贫困人群,最后仍然能够营利。原因之一就是政府免除所得税,有较轻的纳税负担。现阶段我国的小贷公司并不属于金融机构,因此经营税负比较高,既不能享受一般企业的税收优惠,也不能像金融机构一样享受利率优惠。应改变其高税负的现状,以增加留存收益,提高内部融资的速度。
(二)控制小贷公司的规模及数量
虽然格莱珉银行是全国范围的银行,但对于我国的小贷公司并不适合。因为我国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成立小贷公司,但应控制单一的公司规模。小贷公司应该在一定区域内服务,这有利于与当地的农民和小微企业建立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一旦规模和数量增加,就会降低与小客户的接触力度,而倾向于大额贷款,发展为格莱珉式的村镇银行也就不再符合实际。因此,有必要统一规定小贷公司的规模数量以及单笔贷款的额度上限,使其不会偏离小额贷款的宗旨。
小贷公司的成立和发展健全了我国的金融体系,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的发展做出了显著的贡献。格莱珉模式虽然对现在存在的问题有很好的借鉴意义,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要根据我国国情,对原有模式进行改良,不能照搬照抄,使其更好的与现阶段的小贷公司模式相结合,促进其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尤努斯.穷人的银行家[M]
[2]彭丛丛.浅谈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问题及解决方案[J].企业管理,2011(07):8081
[3]陈传红.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与思考[J].青海金融,2010(11):3638
[4]杨文悦.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制约因素及其可持续发展研究[J].农村金融,2012(05):7577
关键词:外资银行 金融 发展前景 策略
一、我国外资银行的发展现状
1.数量持续增加、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营状况持续转好。截止2004年底,共有19个国家和地区的62家外资银行在我国设立了204家营业性机构。以上海市为例,截止到2005年3月底,外资银行资产总额为3423.4亿元,同比增长了38.4%,占市场总额的12.8%,上升了2.2个百分点;本外币贷款余额达到1659亿元,同比增速达到50%以上,占上海市贷款市场总额的10.6%。2005年1-3月份,外资银行实现经营利润10.7亿元,同比增长了46.8%。
2.入股中资银行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加。在过去一年间,中国四大国有银行相继启动股份制改造,其中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机制更为灵活的股份制银行,开放更是全面提速。截至2005年10月,共有19家境外金融机构入股了16家中资银行,投资总额近165亿美元。目前境外投资者持有的股份,已经占到中资银行总资产的15%。
3.进入范围由京沪深向内地逐步扩散。目前,以京沪深为主的经济发达地区仍是外资银行进入我国的首要选择地域,并且以京沪深为中心不断向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延伸。随着鼓励外资金融机构为西部大开放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实施,提供金融支持的政策的不断深入,我国金融服务的对外开放区域将不断扩大,外资银行进入我国后的地域分布也将不断向中西部延伸。
4.经营人民币业务的数量逐渐增多。截至2004年10月末,已有105家外资银行机构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其中61家获准经营中资企业人民币业务,从12月1日开始,中国将进一步按时开放昆明、北京、厦门三个城市的人民币业务,并提前一年开放西安、沈阳两个城市的人民币业务,使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城市增加到18个。
5.人民币业务主要集中于存贷款。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主要集中在存款与贷款上,结算方面也趋向活跃,其人民币的来源不仅依靠外商投资企业的存款,而且充分利用同业借款等市场机制来筹集,基本上满足了信贷资产上的需求。据业内人士预计,外资银行在大陆的贷款额将以每年40%速度增长,到2010年,外资银行占大陆总贷款的比例将达8%。
二、外资银行在华发展前景展望
专家分析,外资银行和跨国公司之间的天然联系是割不断的,他们进入中国市场的初衷便是跟踪自己原有客户发展市场的需要。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外资银行的负责人表示,他们已有的外币业务客户群中跨国公司占了绝大多数,目前,该行正在等待着获得人民币业务的经营权,而那些跨国公司、高端客户正是他们首先发展的目标。
对未来更长的时间,即全面开放人民币国内市场后,中国银行机构将继续保持在国内银行市场上的主导地位,而外资银行机构则可能稳步提高它们的市场份额。外资银行机构要显著地提高它们在中国国内银行业中的市场份额,将其地位提升到与现有的若干股份制商业银行相类似的水平,它们还需要进行多方面的准备和开发工作。这包括,在更多的中国城市开设分行,在已经开设分行的城市中开设更多的经营网点,在推销成熟的银行服务产品的同时针对中国客户需求特点进行调整和创新,实行融合中外文化因素的经营和管理策略,推行人力资源上的本土化战略,与国内银行机构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多样化的密切合作。也就是说,外资银行需要成为被中国国内客户广泛认可的经营机构,为中国国内企业带来并增加直接经济效益,帮助中国经济改善资源配置,促进资金合理流动,降低金融风险,使外资银行真正成为中国经济体系和中国金融体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1.外资银行并购中资银行的案例将大幅度减少。究其原因,一是一些外资行在限售期后大幅减持中资行股权获取暴利,引起国内舆论争议;二是学术界对海外战略投资者提高中资行公司治理水平、科技水平存不同看法;三是次贷危机后,外资行自顾不暇,光环破灭,中资行已不再盲目崇拜外资行的经验。
2.在我国建立分行或独立法人银行的外资行会越来越多。自2007年花旗等4家外资行率先成立独立法人银行后,在短短两年多时间已成立24家独立法人银行。随着中国经济金融的不断发展,一些新兴市场国家和发达小国的金融机构将不断在中国增设机构,大型外资行则成立独立法人银行。有必要指出的是,台资银行或大举进驻大陆。
3.一些外资行已完成中国境内机构布局并采取本土化策略。东亚、汇丰、恒生等外资行在中国境内分行数已达15个以上,多于所有城商行分行数,在东部沿海地区机构铺设已基本完毕,正在向中西部地区扩展。目前,港资、新资、美资等外资行大多采用了本土化的发展战略。预计今后有更多欧资和韩资银行采用本土化发展策略。
4.外资行市场准入将越来越广泛。一些外资行已经具备发行借记卡的资格,下一步外资行拓展的重点应是信用卡业务。一部分外资独立法人银行提出A股上市及发行次级债的要求。例如,东亚(中国)已经公开表达了A股上市的希望。外资银行业务准入水平将与中资银行相同。
三、结语
综上所述,外资银行希望分支机构能够扩大,能够更关注核心客户,支持当地经济的发展,希望有更多网络的发展以及有更多客户的发展。深化:全球的网络是外资银行的一个优势,但不仅仅是在中国网络的优势,仅仅靠外资银行在中国的分行就要与中国内地银行竞争是很难取胜的,但是可以在这个市场带来国际化的发展,而且能够带来不同的产品和方案给客户。强化:从一个现有客户身上得到更多的收益与获得一个新客户相比是更容易的,外资银行希望通过强化客户关系以获得更多的份额。优化:外资银行希望能够提供良好的服务给客户,只有通过这样的优化才可以使外资银行和其他银行有所不同。
参考文献: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报.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
关键词:农村小额信贷;农村信贷资金供求;金融创新;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F83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61(2010)06-0066-04
一、引言
小额信贷始于孟加拉国,其主要参与者是私人组织。经过30多年的发展非常成功。例如BRAC、格莱珉银行、社会发展联合会等机构在孟加拉国已资助了几千万的穷人,其中小额贷款的大多数客户是贫困妇女。截至2009年7月,格莱珉银行共为794万人提供贷款,其中97%为女性。目前格莱珉银行为8万多个乡村提供服务,已覆盖孟加拉全部的乡村地区。它颠覆了银行业的传统模式,格莱珉银行向孟加拉乡村地区的最贫穷人士提供不要求抵押的贷款。银行和穷人之间创立了一套基于互信、责任、参与以及创造力的机制。此前,穷人一直被银行拒之门外。格莱珉银行创始人尤努斯教授提出,“若穷苦阶层能在合适、合理的条件下享用到金融资源,这些数以百万计的小人物和他们数以百万计的小事业加起来就能创造出最伟大的发展奇迹。”
二、农村小额信贷在我国的发展历程
(一)初期阶段(1994初―1996.10.)
199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农业发展研究所引入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小额信贷制度作为扶贫工具正式进入中国, 这一时期国有银行开始商业化改革,农村金融市场金融产品供给不足,不规范的民间借贷恶性蔓延。小额信贷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农村金融供给的不足,并以其扶贫济困的机制和高还贷率引起了各方的关注。
(二)扩展阶段(1996.10.―2000)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一直采用贴息贷款的方式扶贫,但在实施中遇到了两个难题:一是扶贫贷款资金没有到达农户手中,大部分被挪作他用;二是贴息贷款到期还款率低,导致具体执行的银行和中央财政难以承受。而小额信贷的试点实验解决了政府扶贫工作中的两个难题,于是国家将财政扶贫资金和扶贫贴息贷款资金以小额信贷的方式操作并大力推广,以探索解决贫困农户获贷难、扶贫贷款还款难和贷款机构生存难等问题。这一时期小额信贷发展迅猛,非政府小额信贷组织(NGOS)大量出现,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非政府小额信贷组织大多属于社会团体性质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特点是:(1)规模小、覆盖面窄、低渗透率,信贷服务难以满足广大农户的需求;(2)利息收入难以支持较高的运营成本;(3)“只贷不存”的模式使机构资金来源匮乏,难以可持续发展。
(三)商业运营阶段(2000以来)为了解决小额信贷发展阶段出现的问题,使小额信贷这一既具有扶贫功能又适应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特点的金融模式得以发展,在政府的主导下,2000年农村信用社以自身的存款和央行低息再贷款开办小额信贷业务,同时国家扶贫基金也以小额信贷的方式发放。在中央银行的推动下,农村信用社的小额信贷项目在2002年得到了大发展,尽管有些农村信用社仍显得被动;据人民银行的统计,到2002年底,全国有30 710个农村信用社开办了此项目,占农村信用社总数的92.6%;两种小额贷款余额共近1 000亿元,获贷农户5 986万户;评定信用村46 885个,信用乡镇1 736个
[1]。2005年3季度末,全国农村信用社以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方式为7 134万余农户提供服务,占农户总数的32.13%,农户贷款余额5 676亿元,占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的37.23%[2];2006年12月以来,银监会按照“低门槛、严监管”的原则,允许在农村地区新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三类新型金融机构。试点工作于2007年初在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6省区启动,并于2007年10月扩大到全国31个区、市。银监会统计,到2009年6月末,全国已有118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中村镇银行100家,贷款公司7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1家,多数机构已实现盈利。2009年6月13日财政部的《中国财政向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中央财政对当年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年末存贷比高于50%且达到银监会监管指标要求的村镇银行,按其当年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补贴。中国金融研究院吴黎华曾撰文称该项补贴政策,使得本来需要3年才能盈利的村镇银行,开办当年就能盈利;到2009年末,已开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172家,批准筹建中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58家。已开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共吸收股金70亿元,存款余额269亿元,贷款余额181亿元,在提升当地农村银行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和竞争充分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共为约8 242万户农户提供信贷服务,占我国全部农户总数的33.5%。国家开发银行向商业化转型,农户贷款正式成为国家开发银行的业务重点,2010年2月国家开发银行在全国设立7家村镇银行;2010年5月银监会下发《关于加快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加快村镇银行在全国布局的速度。《通知》规定,对设立30家或以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主发起人,将允许其探索组建控股公司。控股公司主要从事村镇银行的投资设立、股权管理、运营支持和管理服务。控股公司和村镇银行各为独立法人。控股公司可以专业化、规模化地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简化主发起银行直接投资设立村镇银行的繁琐程序,理顺股权关系。目前已有一些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加快开设村镇银行的速度,村镇银行的设立相当于从零售走向批发。
三、 农村信贷资金供求分析
农村金融是个世界性难题,主要的困扰来自于农村金融成本高、风险大、收益低的特点和商业化运作要求实现可持续之间的矛盾。尽管各个国家通过扩张农村金融网点、建立政策银行、提供财政补贴、进行利率管制、发放政策性贷款等一系列方式,试图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普惠金融服务,并且也的确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总体上看,农村金融抑制仍然十分严重,农村金融供给不足仍然是困扰“三农”发展最主要的问题。
(一)农户的资金需求
2001年以来我国农村出现了四个转变:一是温饱型农村向小康型转变;二是农户经济向合作经济转变;三是传统农业向现代科技农业转变;四是农产品低端市场向农产品国际市场转变。农村经济的货币化程度越高,农户对资金的需求越强烈。在农村金融市场,农户成为资金的最大需求者。其特点是:(1)资金需求主体多元化。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资金需求主体发生了变化,当前农村资金需求呈现多元化趋势,大致可分为三种:一是满足农户简单再生产的资金需求;二是满足农户扩大再生产的资金需求,即种、养殖业大户对资金的需求;三是满足农业产业化、新农村建设的资金需求,即农户从事传统农业的资金需求在逐年减少,规模化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运输销售、个体私营经济和消费信贷等方面的资金需求以及优质高效的科技型农业产业化项目等贷款需求在逐年增加;(2)农户贷款需求多样化。农户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而农户的生产和消费又受自然环境、行业、技术、地域及文化习俗等的影响,南北方差异又较大,这些都是导致农村金融需求多样化的因素。例如在贷款方面既有农户小额贷款需求又有乡镇企业和专业大户较大规模贷款需求;既有生产贷款需求又有生活贷款需求;既有诸如购买化肥、农药、种子等的季节性短期周转性贷款需求又有诸如山林开发、购买设备、建房等一些投资和固定资产构建需求;还有诸如额度小、难以提供抵押担保品,不符合正规金融机构规定的贷款需求;(3)农户存款需求多样化。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市场的繁荣、农村劳动力转移以及商品流通速度的加快,农户存款需求呈多样性,例如,信用卡、异地存取、债券买卖、全国联网结算、、投资理财、咨询等;(4)农户资金用途差异化。农户借贷资金的使用可分为生产性借贷、生活性借贷(主要用于建房、子女教育、婚丧嫁娶、治病等)、非正常借贷(是指既不用于生产经营又不直接用于生活消费的借款)。一般情况下,经济不发达地区、低收入地区农户生活性贷款比重较高。而生产性贷款需求与人均收入水平呈正相关关系;(5)农户借款规模差异化。农户可分为纯农户、兼户(以农业投资为主,非农业投资为辅)、II兼户(非农业投资和收入超过了农业投资和收入的农户)。从不同类型农户贷款需求分析,纯农户平均每户的贷款规模比非农户少了7倍多。在资金运用方面,不同类型农户间的分化更为突出。农户年内累计借款金额与家庭全年纯收入之比:纯农户为1∶1.37,兼户为1∶0.97,兼户为1∶0.99,非农户为1∶0.84。这表明,除纯农户外,其他类型农户的借款规模超过了其家庭全年纯收入。这说明负债农户的压力相当大[3]。
(二)农户的资金供给
国有大银行转为商业银行之后,开始收缩盈利少风险大的农村分支机构,几万家设在县以下的机构相继撤离农村; 国有银行“洗脚上岸”,地方金融“独木难支”。几年来,国有商业银行退出农村市场的力度有增无减,被保留下来的基层商业银行也部分丧失了基本的信贷功能,成为单一的吸收存款、履行支付结算职能、向上汇报贷款项目信息的金融单位,国有商业银行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的职能严重萎缩。农村资金的“离农”倾向较严重。(1)农户借贷资金供给缺口大,农村资金向城市的“外逃”现象较严重。邮政储蓄、商业银行充当了农村资金“抽水机”的角色。将绝大多数存款存入央行吃利息或投入到城市非农领域。“贷款难、融资难”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2)农村金融机构服务单一,农村信用社一家成了农户资金供给的主力;(3)农村高利贷现象严重。1985年以前,40%的农户贷款来自中国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1995年以后,农户约7成借款来源于民间借贷,且比重呈上升趋势[4]。
四、 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的思路
(一) 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的重新定位
十七届三中全会制定的农村发展战略和各项配套政策,尤其加强了财政对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为破解长期以来制约农村金融发展的制度瓶颈找到了突破口,为农村金融全面发展壮大铺平了道路。与之相适应的农村金融机构必须是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加快形成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实现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已具备了物质基础和政策保障。新兴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合作互助基金开始落地生根,外商金融机构也瞄准了农村金融市场的潜在发展空间,汇丰、渣打、花旗银行制定了在中国农村扩展业务的战略,各种类型的金融机构相继会聚农村。
农村小额信贷兼具扶贫和助贫功能,更具有商业性金融的固有特性,即盈利性。明确农村小额信贷机构的定位,使小额信贷机构实现从向政府和捐款机构索取资金到市场竞争中赚取资金,以实现其金融服务功能和自身的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国公益性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小额信贷组织已由最初的300家缩减至不到100家,能可持续发展的约50家[5]。
1.农业银行实力雄厚,在农村小额信贷市场中应占据主导地位。(1)当前,农业银行已转变经营目标,即从以城市为重点转向同时占领和发展城乡两个金融市场,在“服务三农”和“商业运作”的指导下,将发展农村小额信贷业务作为一项重要开拓领域;(2)农业银行具有其他金融机构不可企及的优势。农业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具有良好的品牌优势、产品优势、网络优势(据统计县域农行网点占全行网点的50%,县域农行职工占全行的70%以上)、人才优势以及城乡一体化优势,从总行至县支行完整的网点优势是农业银行业务发展的重要资源,也成为发展小额信贷业务的有效保障[6];(3)农业银行发展小额信贷业务有利于优化信贷结构、分散信贷风险。近年来农业银行的信贷业务“离农”现象比较严重,信贷资产向大城市、大客户、大企业集中,这种现象加大了农行的整体信贷风险。而目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涌现出一批产权制度完善、机制灵活、市场反应快、生命力旺盛、发展前景乐观的中小客户群体,农业银行再次面向农村市场,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目前农业银行已按照普惠制、广覆盖、商业化的要求,对农户家庭内单个成员发放小额自然人贷款,其特点是:保证、抵押、质押、农户联保等方式多样的贷款;用款方式灵活的自助可循环方式和一般方式的贷款;按实际使用天数计息,最大限度地节省农户利息支出的贷款;(4)农业银行资金充足,有能力为小额信贷机构提供资金批发业务,解决小额信贷机构资金来源问题;(5)农业银行贴息小额扶贫信贷始于上世纪90年代后期,虽然2000年后虽基本停止,但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和教训。
2.农村信用社长期以来面向农村金融市场,是农村小额信贷的主力军。截至2010年6月末,全国共组建以县、市为单位的统一法人农村信用社2 023家,农村商业银行55家,农村合作银行205家。全国农村信用社的各项贷款余额5.5万亿元,占全国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为12.2%,比2009年末提高0.5个百分点,涉农贷款和农户贷款余额分别为3.7万亿元和1.9万亿元,比2009年末分别增加5 691亿元和3 056亿元[3]。
3.邮政储蓄银行具有遍布全国城乡的网络优势,是农村小额信贷的后起之秀。邮政储蓄银行在全国有3.7万个城乡网络,具有覆盖农村金融空白,成为特色零售银行的巨大潜力。2007年邮储银行正式挂牌成立,开始探索按照商业化原则服务农村的有效形式,已在全国广大农村地区开展质押信用小额信贷业务,2008年初将小额存单质押贷款业务推广至全国。并取得初步成效。据认为到2010年末,按邮储行至少占2%的市场份额估算,其农户小额贷款可达到300亿元,县域小额贷款规模可达1 000亿元[5]。
4.村镇银行、民营小额信贷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公益型民间社会组织等是农村小额信贷的补充。银监会统计,截至2009年底,全国已开业村镇银行148家。这些机构的目标客户是中低收入者和贫困群体农户,开展大银行经营成本太高且不愿做的业务。
(二)农村小额信贷资金供给的借鉴和创新
1. 借鉴国外成功模式,发挥商业银行优势,增加融资渠道。我国农村小额信贷职能的重新定位和当前农村小额信贷供给的缺口表明,加强金融创新,增加金融供给,是推进小额信贷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当务之急。农业银行具有强大的资金优势;农村邮政储蓄银行具有遍布全国的城乡网络;村镇银行和小额信贷公司等民间机构又缺少资金来源。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可以借鉴花旗银行小额信贷成功的经营模式,各取所需。模式一:商业银行与当地小额信贷机构合作,小额信贷机构负责贷款给零散客户,其中的投资、风险、费用由商业银行按约定全部承担,合作双方实现“双赢”。商业银行解决了小额信贷业务成本高的难题,小额信贷机构解除了融资难、信誉不高的烦恼。这是一种在我国比较容易推广的模式;模式二:商业银行充当主发起人,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对象主要是本国机构投资者,募集得来的资金通过当地专门金融机构贷款给本国妇女、小经营者等弱势群体。
2.推进农地金融制度创新,保障农村资金供给,切实解决农户融资难题问题。农地金融制度是农业土地经营者以其拥有的土地产权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行为关系总和。农户通过土地使用权抵押,在金融机构获取资金。农户把土地经营承包权、宅基地作为抵押信贷产品,既能补充农村小额信贷资金供给的缺口,又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户贷款难、农村融资难问题,还能解决农村贷款担保难问题[7]。
3.农业银行应转变经营方式,扩大服务范围。农业银行在“三农金融事业部”框架下,将农业大省传统农业地区的乡镇网点打造成专门开展小额信贷业务的经营主体和利润中心,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从而充分发挥农村网点的优势。
4.加大财政优惠政策对公益性小额信贷的支持力度。国家从财政或专项扶贫资金中拨出一定的资金,作为扶贫小额信贷机构的垫底循环基金,以此吸引国内外各类其他基金;设立专门的机构或委托国家政策性银行管理此基金,按照一定的标准,支持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小额信贷机构,以彻底解决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的扶贫小额信贷组织的资金瓶颈问题;对于经营良好的扶贫小额信贷机构,给予一些特殊的财税支持、能力建设等优惠政策[8]。
5.推进业务创新,实现小额信贷业务可持续发展。农村信用社等组织在小额信贷业务中创建了担保贷款新方式,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1)农民养老保险证质押贷款:由农村信用社与农村担保机构携手办理;(2)公务员担保模式:由农村地区的国家公务员为农户作担保,其特点是还款率高,违约率低;(3)推出产品组合方案:农村小额信贷业务应“量体裁衣”对农户量身定做产品,设计产品组合方案,以满足不同农户的需求。除了提供存贷款传统业务以外,还应提供保险、基金、理财、银行卡等业务组合;(4)创新还款方式,设计按季还款、分期还款业务和最高额循环产品。还应在还款记录与信用级别挂钩等方面进行有益的尝试和积极的创新[6]。
(三)建立全面的农村小额信贷保障机制
1.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机制。首先的是财务上的可持续,国家应实施财务扶持政策,细分农村金融市场,划分东、中、西部,加强对西部地区小额信贷业务的利率政策倾斜。对小额信贷业务中实际发放的利率与平均市场利率的差额部分给予补贴。2010年5月,银监会放开了村镇银行向单一借款人发放贷款比例上限的力度(由占净资产的5%调整为不超过10%),财政部出台的对农村金融财税扶贫优惠政策中规定,“营业税按3%征收,所得税中西部地区全免。东部地区减半”,笔者认为在适当的时候可考虑对西部地区小额信贷营业税和所得税实行全免。
2.建立风险防范机制。由于农业的弱质性和生产周期长等特点,对于自然灾害频发、受灾严重和金融供给不足的地区,加快农业保险体系建设,实现分散和降低农村金融风险机制的突破。一方面,以创建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生态县为载体,构建县、乡镇、村小额信贷金融机构、农户五位一体的农村信用体系;另一方面,加快建立健全适合农村特点的多种形式的保险和再保险体系,从而增强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能力。
3.建立健全法律保障机制。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差、小额信贷业务成本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管理水平低、风险大;邮储银行成立不久,财务核算办法不健全,风险管理构架未完全建立,经营和风险管控能力弱;村镇银行存贷比过高,超过150%~200%(银监会要求,银行金融机构存贷比不得突破75%的红线,但出于对“三农”的支持,村镇银行放宽在5年内达标);社会组织或NGO型小额信贷机构、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公益性只放贷不吸储的机构,既缺乏金融专业人才,又缺乏具体可操作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存在潜在经营风险。小额信贷领域至今还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的行业标准、规范化的财务管理体系,要尽快出台政策法规,明确不同类型小额信贷机构的法律地位和职能、激励和退出机制,防范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对金融秩序造成危害。为农村小额信贷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4.建立健全专业人才培养机制。小额信贷具有专业性、技术性强的特点,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金融基础知识、操作技能和职业操守。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思想教育、专业知识培训、计算机操作能力等培训,定期考核,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为农村小额信贷业务快速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参考文献:
[1]杜晓山.中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实践尝试[J].中国农村经济,2004,(08).
[2]黄蕊.中国小额信贷商业化与商业化合作机制探讨[J].市场论坛,2008,(01).
[3]中国人民银行课题组.中国金融问题报告-农村金融体系改革与发展[R].2010.
[4]罗剑朝.中国农地金融制度[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
[5]柳立.理论前沿30年:中国农村金融改革获取的基本经验与共识[N].金融时报,2008-12-22.
[6]苑素静.农业银行发展小额信贷业务模式研究[J]中国金融,2008,(01).
[7]罗剑朝.积极稳妥推进农地金融制度创新的必要性、方案设计与配套条件[J].开发研究,2010,(01).[8]杜晓山.小额信贷,授人以渔[N].解放日报,2010-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