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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考核办法

时间:2023-07-04 17:08:58

投资考核办法

第1篇

优重要依据。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原则

(一)注重实绩。目标任务考核和基础工作考核相结合,以年度考核取得的实际工作成效为重点。

(二)公开透明。考核办法、考核程序、评分标准公开,考核结果力求公正。

(三)分类考核。对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完成情况分别考核、分别计分、分别排名。

二、考核对象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易俗河镇、梅林桥镇由天易示范区考核);

(二)承担全县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以及为项目建设提供相关服务的县直相关单位。

三、考核方法及方式

1、考核方法:平时检查与半年、年终考核相结合。

2、考核方式:平时考核主要根据报表、季度分析、总结报送情况考核;半年和年终考核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统计台帐、现场察看等方式进行考核。

四、考核内容

考核体系指标设置采取目标任务和基础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即对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的同时,对项目管理情况进行考评。

(一)目标任务考核内容

固定资产投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基础工作考核内容

1、组织管理:领导机构等组织网络健全,人员落实到位,台账资料齐全。

2、建设管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操作,管理规范,无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发生。

3、项目储备:当年及下年度投资项目储备充分,大力开展项目规划、国土、立项、融资等项目前期工作,协调服务有力,发展后劲足。

4、投资项目的统计和信息管理:切实抓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统计工作,落实投资统计信息报送人员,并严格按照统计口径,准确、及时向县统计局报送统计月报,每个季度末向县发改局报送投资分析总结材料。

五、评分标准(以100分计)

(一)目标任务考核90分

主要考核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各单位得分=当年本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完成数/目标任务分解值×100%;完成100%计90分,每增(减)1%加(扣)0.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二)基础工作考核10分

主要包括:项目储备情况(4分),当年及下年度投资项目储备充分并有效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计4分,未完成予以扣分。

报表及时准确情况(3分),统计报表、信息报送准确及时,有分析报告,计3分;每延迟、误报一次扣0.2分,漏报、虚报一次扣0.5分。组织机构、人员到位情况(3分),设立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专门机构,安排专人负责,项目日常管理规范,计3分,未到位予以扣分。

六、考核依据及考核时间

年初,由县政府根据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结合各单位往年投资和本年度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将当年投资目标任务值分解下达各乡镇和县直相关单位,作为各单位本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考核目标任务。每月28日前,各责任单位将本月投资完成情况报送县统计局。半年和年终,由县发改局根据县统计局提供的各责任单位投资完成数据,结合实地考核、平时报表和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核结果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七、奖励办法

依据目标任务和基础工作考核得分,结合各单位投资增速,综合评定年度投资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并予以表彰奖励。

(一)乡镇人民政府得分前六名为投资工作先进单位,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二)在承担全县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以及为项目建设提供相关服务的县直相关单位中,评选先进单位6个,设置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三)先进个人评选由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商定。

第2篇

一、投资调节类机构(企业)

(一)省建设投资公司。由省发改委负责业务指导。投资经营目标、业绩考核由省发改委牵头,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参加联合制定有关办法,并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监管由省国资委负责。领导班子的管理,由省国资委党委牵头,省发改委参加进行联合考察。在此基础上,由省发改委提出建议名单,与省国资委沟通一致后,提交省国资委党委研究。公司正职人选由省国资委党委报省委组织部研究后,报省委常委会审批;公司副职人选由省国资委征求省委组织部意见后,履行任命程序。

(二)省经济贸易投资有限公司。由省信息产业厅负责业务指导。投资经营目标、业绩考核由省信息产业厅牵头,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参加联合制定有关办法,并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监管由省国资委负责。领导班子的管理,在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国有企业领导人管理程序和权限内,由省国资委党委牵头,省信息产业厅参加进行联合考察。在此基础上,由省信息产业厅提出建议名单,与省国资委沟通一致后,由省国资委党委研究确定,省国资委履行任命程序。

(三)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由省科技厅负责业务指导。投资经营目标、业绩考核由省科技厅牵头,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参加联合制定有关办法,并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监管由省国资委负责。与省辖国有资产有关的领导班子成员的管理,在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国有企业领导人管理程序和权限内,由省国资委党委牵头,省科技厅参加进行联合考察。在此基础上,由省科技厅提出建议名单,与省国资委沟通一致后,由省国资委党委研究确定,省国资委履行任命程序。

(四)国富农业投资集团公司。由省财政厅负责业务指导。投资经营目标、业绩考核由省财政厅牵头,省国资委和农业有关部门参加联合制定有关办法并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监管由省国资委负责。领导班子的管理,在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国有企业领导人管理程序和权限内,由省国资委党委牵头,省财政厅参加进行联合考察。在此基础上,由省财政厅提出建议名单,与省国资委沟通一致后,由省国资委党委研究确定,省国资委履行任命程序。

为更好地发挥国富农业投资集团公司的作用,该公司要由目前的事业性质单位改为企业性质单位。

(五)燕山发展有限公司。由省商务厅负责业务指导。投资经营目标、业绩考核由省商务厅牵头,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参加联合制定有关办法,并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监管由省国资委负责。领导班子的管理,在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国有企业领导人管理程序和权限内,由省国资委党委牵头,省商务厅参加进行联合考察。在此基础上,由省商务厅提出建议名单,与省国资委沟通一致后,由省国资委党委研究确定,省国资委履行任命程序。

为更好地发挥燕山发展有限公司的作用,该公司要由目前的事业性质单位改为企业性质单位。

(六)省中小企业担保服务中心。经营目标、业绩考核由省中小企业局会同省财政厅负责制定有关办法,并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监管由省财政厅负责。领导班子的管理,由省中小企业局党组负责考察,并提出建议名单,与省财政厅沟通一致后,由省中小企业局党组研究确定,并按干部管理程序办理。

二、地方金融类机构(企业)

(一)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由省金融办负责业务指导。经营目标、业绩考核由省金融办牵头,省财政厅参加联合制定有关办法,并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监管由省财政厅负责。与省辖国有资产有关的领导班子成员的管理,由省财政厅牵头,省金融办参加进行联合考察。在此基础上,由省金融办提出建议名单,与省财政厅沟通一致后,由省财政厅党组研究确定,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办理。

(二)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由省金融办负责业务指导。经营目标、业绩考核由省金融办牵头,省财政厅参加联合制定有关办法,并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监管由省财政厅负责。与省辖国有资产有关的领导班子成员的管理,由省财政厅牵头,省金融办参加进行联合考察。在此基础上,由省金融办提出建议名单,与省财政厅沟通一致后,由省财政厅党组研究确定,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办理。

(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由省金融办负责业务指导。经营目标、业绩考核由省金融办牵头,省财政厅参加联合制定有关办法,并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监管由省财政厅负责。与省辖国有资产有关的领导班子成员的管理,由省财政厅牵头,省金融办参加进行联合考察。在此基础上,由省金融办提出建议名单,与省财政厅沟通一致后,由省财政厅党组研究确定,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办理。

(四)财达证券经纪有限公司(含财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财达投资管理服务中心)。由省金融办负责业务指导。经营目标和业绩考核由省金融办牵头,省财政厅参加联合制定有关办法,并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监管由省财政厅负责。与省辖国有资产有关的领导班子成员的管理,由省财政厅牵头,省金融办参加进行联合考察。在此基础上,由省金融办提出建议名单,与省财政厅沟通一致后,由省财政厅党组研究确定,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办理。

第3篇

为进一步完善专职招商人员考核奖惩制度,推动招大引强,努力实现重大项目突破,现制定相关办法如下:

一、奖项设置

从2013年起,对专职招商人员的考核奖励设目标考核奖、重大项目奖、特殊项目奖等3个项目,分别结算兑现。

二、奖励标准

(一)目标考核奖

1.目标任务

各办事处新招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5亿元,当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实际投入2000万元以上。其中办事处每个招商人员招引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1个。

2.纳入目标考核的项目要求

①从2013年起新招项目,结转项目不纳入考核。

②新招项目单体总投资亿元以上,年度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外资项目单体总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年度注册资本金不低于400万美元。

3.目标考核奖的奖惩标准

凡是完成目标任务的办事处,区党工委、管委会奖励5万元。如办事处完成任务数都低于年度目标数的50%,则扣除各人年度工资总额的20%。如办事处整体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而其中招商人员未完成自身任务的,在奖励办事处的同时,扣除该人员年度工资总额的20%。

(二)重大项目奖

1.重大项目界定

分为实际投入5亿元以上项目、10亿元以上项目、20亿元以上项目。

2.重大项目奖励标准

投资5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奖励10万元,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奖励30万元,投资2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奖励80万元。

3.重大项目的奖励方式

本着“总体测算、年度考核、分步兑现”的原则,从签约之日起,投资5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在两年之内,投资10亿元以上、2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都在三年之内,根据实际投入额,按比例分年度兑现到相应的办事处。对于恶意夸大投资规模、套取奖金的,将取消奖励,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特殊项目奖

对于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名牌产品、知名企业的,额外实行奖励。①凡引进项目属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0.5万元;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1万元。②引进项目产品为省著名商标的,奖励0.5万元;为国家驰名商标的,奖励1万元。③引进全国同行业前10名企业,奖励2万元。④引进上市公司投资项目的,奖励5万元。⑤引进央企、国企投资项目的,奖励10万元。⑥引进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的,奖励20万元。

三、奖励考核

1.建立专项考核小组,管委会主任牵头,分别由区招商局、项目建设组、财审组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三大奖项的考核。

2.考核组于每年年底,通过听申报、看现场、查资料等方式,对各组进行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报党工委、管委会审定。

四、奖金的分配

1.每年的总结表彰大会上,区党工委、管委会兑现三大奖项的奖金,奖励至各办事处。

2.区党工委、管委会奖励至各办事处的奖金,由各办事处进行二次分配,原则上办事处主任得30%,第一信息提供人得50%,其他人员得20%。

五、其他各条线凡是完成年度

第4篇

市委、市政府决定专门抽出半天的时间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认真分析今年1-4月份全市招商引资形势,研究部署今后工作任务,讨论新的招商引资管理办法。根据会议的安排,我就当前的形势和今后的工作讲几点意见,希望同志们高度重视这次会议,认真领会会议精神,按照这次会议的有关部署,切实把今年的招商引资工作抓出成效,确保上半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时间过半,完成过半,使我市的招商引资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充分认识当前的形势任务,增强加快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刚才,市发改委主任王辉同志通报了今年1-4月份全市招商引资的运行情况,会上也发了《情况通报》,对于前4个月的总体评价、特点分析以及提出的主要问题客观全面,符合实际,我完全赞成。从整个1-4月份的情况看,招商引资的势头很好,实际引资额几乎是去年同期的一倍,增量达到90.8%。尤其是实际利用外资达到1.82亿美元,增长49.4%。但是,我们必须看到,不平衡的矛盾仍较突出,投资对经济增长支持不够的压力依然很大。

从固定资产投资的角度看,外来资金中形成固定资产投资的仅占60%左右;另外投资建设的大项目少,尤其是工业大项目和现代服务业大项目少,项目引进的质量不高,缺少有影响、能形成集聚带动能力的重大项目。直接影响到全市的投入不足,导致经济发展的后劲不足。从一季度情况看,我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11亿元,增长24.4%,而全省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平均增幅为40%,高于我市15.6个百分点,我市投资总量排在全省第9位,增幅排第13位。从全国情况看,1-3月份,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我市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和增幅分别排在第9位和第11位。与全省全国兄弟城市相比,我市固定资产投入存在明显差距。以过去与我们经济总量和投入相近的南京、杭州、青岛、烟台四个城市为例,上述四个城市“十五”期间完成投资总量分别为4627亿元、4996亿元、4085亿元和3985亿元,分别比我市多投入1865亿元、2234亿元、1323亿元和1223亿元。今年一季度上述城市完成投资分别比我市多185.6亿元、64.8亿元、76.9亿元和217.9亿元。投入上的差距拉大了经济上的差距。发展的后劲主要体现在投入上,投入不足主要反映了前些年招商引资的不足。对此,我们应当有清醒的认识。

招商引资是我们的薄弱环节,也是潜力所在。看准了这一条,必须坚定信心,坚持不懈,坚定不移的把招商引资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好。通过抓招商引资,抓重大项目,力求今后几年年年都有新突破,都有新的更大的发展。目前,我市正处于加快发展的时期,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任务很艰巨,对资金和项目的需求很大,招商引资工作大有可为,也必须有所作为。只要我们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加大力度,我市招商引资“天时、地利、人和”俱在,就会为扩大招商引资规模、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奠定良好的基础,完全可以实现招商引资更大的突破。**不发展不行,发展慢了也不行,特别是我们从事经济工作和招商引资工作的同志们,更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抓好招商引资工作。

二、完善工作制度,提高考核的科学化水平

对招商引资的考核,过去采用的是粗放的量化指标,主要是考核外来资金,包括注册资金、股权资金和争取上级支持资金等。这种考核,是在当时具体情况下针对我市招商引资特点制定的考核办法,是适应当时招商引资的一个有效选择。随着近几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不断深入,我们对其内在的要求更加明了,以往的招商引资统计考核办法,已不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促进我市经济全面发展,充分体现招商引资的投资拉动作用,我们要对市外资金突出考核形成固定资产投资的数额,这样才能更客观、更公正、更全面的反映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实绩。把市外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纳入考核体系,是顺应我市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要把招商引资计划的分解、核查、考评等环节都要纳入市外资金形成固定资产投资的考核范围。经过前期大量的准备工作,市招商办已拿出《**市招商引资工作管理办法》和《**市招商引资考核实施细则》两个草稿,广泛征求意见,会上已发给到会的同志,希望大家认真研究讨论,提出切实可行的修改意见。

同志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招商引资工作,扩大社会投资,是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促进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因此,招商引资是我们实现大投入的根本抓手,是加快经济发展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各县(市)区、高新区一定要统一思想,立足我市实际,尽快转变工作思路,进一步深化对招商引资作用的认识,必须把招商引资摆在扩大固定资产投入加快发展的首要位置,突出固定资产的投入,确保资金到位和项目建设。

三、做好衔接落实,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为确保招商引资工作顺利推进,上半年的调度、考评、排名等仍按照原有的办法进行,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初步考虑用一个多月的时间,理顺工作,摸清数据,分解任务,下半年全面过渡到对固定资产投资中外来资金的考评。会后,各单位要抓紧落实近期的几项工作,认真做好平稳过渡,切实搞好衔接工作。

一是各县(市)区和高新区会后召集发改委、招商局和统计局开个会,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工作,明确分工,提出要求,这对于加强招商引资运行的监控,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全年招商引资计划指标的实现非常重要。要认真研究讨论两个讨论稿,并在规定的时间里将修改意见反馈到市招商办。

二是由各县(市)区和高新区发改委牵头,招商局和统计局参加,对去年和今年1-4月份市外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进行认真筛选和统计。首先,对去年的项目和资金及今年1-4月份的项目和资金分月度排出名单,与统计局一起,对招商引资资金进行梳理分解,把形成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和资金列出来,按照市招商办的要求填报统计报表,填报必须由分管书记和分管县(市)区长(主任)签字;半年和全年的统计数据,由书记和县(市)区长(主任)签字。其次,招商引资统计汇总工作十分繁琐,工作量非常大,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发改委、招商局和统计局要在县(市)区领导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下,认真配合、协调一致的做好工作,实事求是进行填报,把去年及今年市外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统计上来。要充分调动乡、镇、办的积极性,逐一到企业进行认真核实,要督促管辖地企业及时上报统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防止项目漏报、瞒报、虚报,并按照时间要求报上来。

三是市发改委和市统计局要相互配合,搞好衔接,建立健全一整套反映10个县(市)区和高新区招商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的统计监测和分析报告制度。市招商办为规范填报固定资产投资范围,近期要制定具体的指导意见和填报要求。对各单位上报的新老统计口径报表进行调度核查,为下半年实施新的考核管理办法做好准备。在此基础上,按照各单位上报的去年固定资产投资情况,重新修订2006年全市招商引资计划指标。

6月份,市招商办根据各单位对两个讨论稿反馈的意见,进行分类汇总后,提请召开全市招商引资促进委员工作会议,讨论修订并通过两个讨论稿,下半年,按照已通过的《**市招商引资工作管理办法》和《**市招商引资考核实施细则》,全面执行新的统计考核口径,顺利完成新老统计口径的平稳过渡,确保工作的有序推进。

四、毫不放松地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1.要把招商引资作为扩大投入第一位的工作去推动。大发展需要大投入,大投入需要大招商。因此各单位要始终抓好招商引资工作,真正把招商引资作为第一位的工作去推动。从一季度招商引资运行情况看,形成固定资产投资的市外资金所占比重不高、重大项目推进速度慢、新建项目投入资金少等问题,应引起各单位高度重视,要在解决难题、突破难点上下功夫,加大对招商引资中固定资产投资的协调检查力度,突出做好投资过亿元项目的跟踪服务。

2.要从抓大项目上下功夫。从目前的招商引资完成情况看,大项目在招商引资中发挥了重大作用,有大项目就有大发展。大项目少是我市招商引资的一个薄弱环节,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紧紧盯住大项目,下大力气,做深入的工作,真正做到建设一批、在谈一批、推出一批、储备一批。各单位应充分重视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帮助项目单位解决问题。市委、市政府初步考虑于今年6、7月份召开上半年全市科学发展现场交流会,结合招商引资工作,重点察看10个县(市)区和高新区今年的新建大项目,重点是考查大项目、新上大项目和外资项目,下半年还要组织一次大检查,以此推动全市的项目建设。

3.要把工业投入作为投资结构调整的重中之重。1-4月份,全市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的三次产业比例分别为1:23.1:75.9,虽然与一季度相比,二产比重仅上升了0.2个百分点,但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8个百分点。从全市现阶段发展情况来看,工业强市仍是一个长期的发展战略,扩大工业投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因此,招商引资要围绕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大力引进工业项目,努力扩大工业在招商引资中的比重,争取工业投入要达到40%以上。招商引资要着力引进能创造税源的工业项目以及现代服务业项目,这是招商引资工作的重点所在。

第5篇

一、考核指标:

1、新引进投资上规模工业项目(100分)

2、当年列入省、市、县重点项目及完成情况(100分)

3、工业项目完成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100分)

4、“四个一百”项目开发(200分)

5、工业平台建设情况(30分)

6、新增规模工业企业个数(每个奖30分)

7、规模工业产值计划完成情况(100分)

8、规模工业税收增长率(100分)

9、山海协作项目注册资本金增长率(80分)

10、山海协作项目中工业项目注册资本金增长率(80分)

11、合同利用外资(50分)

12、实际利用外资(60分)

二、考评办法

1、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创业竞赛考评实行千分制。指标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计分办法:引入简单“功效系数法”,即每项指标()标准分值的60%部分作为基本分值,再对40%部分按以最高的值为满分,其它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评分以其指标数值除以最高指标数值,再乘以标准分。计算式:指标得分=标准分×x%(基本分)+指标值最高指标值×标准分×y%(其中x+y=100%)。

3、新引进投资上规模工业项目指xx年新上投资500万元以上,并经县发改局立项和工商注册的工业项目。为鼓励引进新上较大规模工业项目,单个项目投资达xx万元以上的奖励10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30分。同一项目最多只能两个单位引进和计算引办项目成绩。

4、引进山海协作项目注册资本金是指xx年11月至xx年10月之间注册的南平市外资金投资新办企业的注册资本金以及这一时期老企业变更追加的注册资本金。

5、“四个一百”项目开发考核的对象为列入南平市“四个一百”项目开发考评的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当年投资规模600万元以上的投产、在建、开工、前期(储备)四类项目。

6、上年已计分的新上项目“流失”,应书面说明,并在本年度新上的项目中补上一个。

7、有兴浦路西段延伸建设、220千伏输变电线路建设、工业园区二期建设、下岚路至工业园区道路拓宽改造等重点工程建设有关任务的乡镇,其工作完成情况列入考核指标第2项进行考评。

8、第1、2、3、4、5项考评指标由县发改局(项目办)制定考评办法并提供考评结果。第6、7、8项考评指标由县经贸局制定考评办法并提供考评结果。第9、10项考评指标由县农办制定考评办法并提供考评结果。第11、12项考评指标由县外经贸局制定考评办法并提供考评结果。全县创业竞赛考评由县统计局提供考评结果,报县创业竞赛领导小组和县委常委会审议确定获奖单位。

三、奖励办法

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考评总分达到标准分的70%以上才能获得评奖资格。

2、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创业竞赛取前六名,第一名奖励3万元,第二名奖励2.5万元,第三名奖励2万元,第四名奖励1.5万元,第五名奖励1万元,第六名奖励0.5万元。

3、在创业竞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除奖金以外,年度优秀公务员指标按单位人数的18%以上下达;后三名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优秀公务员指标按10%以下下达。

4、没有获得先进名次,但已完成或超额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给予大会表扬,以资鼓励。并准许其根据本乡镇(街道办事处)年初方案和实际,对抓项目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职工予以适当奖励,奖励额度控制在人均300元以内,经费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自行解决。[1]

5、连续2年(从xx年起)获得竞赛前三名的参赛单位,可推荐个人予以记功嘉奖;连续2年在创业竞赛中列为后三名、且连续2年未能完成县里下达的考评指标任务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要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检查说明;严重失职、领导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领导,要作出组织处理。具体由县委组织部拟定实施细则。

四、组织领导

1、全县创业竞赛总的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进行,具体由县创业竞赛领导小组(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促、考核评比工作。

2、工作要求

第6篇

一、加强考核引导,完善考核办法。根据省政府对各市州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办法的具体要求,对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内容作相应修订。固定资产投资考核由投资增长率、县区完成投资对全市完成投资贡献率、投资目标完成率、引进区外资金实际到位占当地完成投资比重四项指标构成,总分100分。投资增长率,反映年度投资规模和投资增长的指标,使用前三年平均投资作为基数来测算投资增长率。投资增长率=[当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前三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平均数1]lOO%,指标权重分值30分;县区完成投资对全市完成投资贡献率,指在县区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除去中央、省属工业企业投资后的县区自身完成投资与全市县区完成投资总额同口径的比值。县区完成投资对全市完成投资贡献率=县区完成投资/全市各县区完成投资总额100%,指标权重分值15分;投资目标完成率,反映年度投资目标完成效果的指标。投资目标完成率=当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当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责任目标100%,指标权重分值25分;引进区外资金实际到位占当地完成投资比重,指各县区国内本地区以外招商引资实际到位数和实际利用外商投资数占本地当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引进区外资金实际到位占当地完成投资比重=当年国内招商引资及利用外商投资实际到位额/当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lOO%,指标权重分值30分。

二、健全统计登记制度,做到应统尽统。根据《省统计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以及国统字249号文件和甘统投109号文件精神,市、县区发改委、财政,扶贫、水利、交通等审批立项和资金管理部门向投资主体下发项目立项批复和资金文件时,必须抄送同级统计部门。对投资50万元以上项目,市、县区发改委、中小企业局等审批立项部门在建设项目立项批复下达前,必须要求建设主体单位在当地统计部门办理新开工登记手续,建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送关系,否则不予办理批复手续。建设部门在向投资主体发放建筑施工许可证时,必须检查是否办理统计登记手续,未办理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对引进区外资金的统计工作,由市招商局会同市发改委、商务局做好引进区外资金的统计工作。要改进统计工作,做好半年统计的同时,建立月度统计制度。要加强引进区外资金项目管理,核实区外资金到位情况,防止漏统区外资金的情况发生。

三、强化工作责任,做好项目统计管理。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要实行领导负责制,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市上决定建立固定资产投资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发改委牵头,统汁、财政、扶贫、水利、电力、交通、文教、建设等部门参加,每季度召开—次联席会议,通报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寻找问题和差距,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凡当年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部门和行业,必须向发改委、统计部门报送项目进度报表,报表须经单位分管领导签字;要建立投资项目统计台帐,发改委、统计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完成进度进行定期核对。要保证投资统计工作经费,把投资统计的方法制度、报表设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农村投资调查等纳入项目前期工作,从项目前期经费或财政预算资金中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

四、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依法实施投资统计。要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统计法制意识,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依法实施投资统计工作。要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投资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行为。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和完善统计工作,开展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实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认真做好投资统计上报工作,确保投资数据的准确可靠。

第7篇

一、考核对象

1.各区县(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

3.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责任部门。

4.市本级规模工业企业。

考核对象不包括武陵区和武陵工业园区。

二、考核内容

一)对各区县(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1.工业增加值。包括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率、规模工业增加值占全市规模工业增加值总额的比重。

2.工业税收。包括规模工业企业实缴税金增长率和规模工业企业实缴税金占全市规模工业企业实缴税金总额的比重。

3.工业投资。包括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率、新开工亿元工业项目个数和工业招商引资增长率。

4.净增企业。包括净增规模工业企业和亿元企业户数。

5.战略性新兴产业(信息化水平)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电子信息设备制造业规模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6.节能减排。包括规模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率、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率和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7.科技进步。包括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研发(R&D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例、专利授权量增长率。

8.工业园区。包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百亿园区”大竞赛活动工作方案〉通知》常政发〔〕4号)规定的六项具体指标。

9.人力资源利用。包括规模工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增长率和规模工业从业人员增长率。

10.基础工作。包括各类调度统计、调研分析、目标任务落实等工作;创建“四高”园区活动、开展千家部门联系千家企业活动、银企对接活动、学习贯彻涉企政策活动等专项工作。

二)对市本级规模工业企业的考核内容

1.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2.实缴税金。包括实缴税金总额及增长率。

3.节能减排。包括万元工业产值能耗下降率、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率和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

4.技术改造投资额。

5.基础工作。包括各类调度统计报表和调研分析等工作。

三)对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责任部门的考核内容

由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

三、考核计分

西湖、西洞庭管理区,一)各区县(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市本级规模工业企业

完成目标值计基分,全部考核指标基分为100分。未完成计0分,对超额完成重点考核指标(目标值)给予加分,最多加分50分。其中:工业园区得分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年市“百亿园区”大竞赛活动考核奖励办法〉通知》常政办函〔〕42号)规定计分;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剔除此项后按百分制折合计分(具体计分办法见附件)

二)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责任部门

由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相应的考核计分办法。

四、考核实施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新型工业化考核由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考核结果由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研究确认,经市奖励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请市委、市人民政府审定并对获奖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一)数据提供与认定

1.新开工亿元工业项目个数、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率、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电子信息设备制造业规模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增规模工业企业和亿元企业、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完成技术改造设备投资额、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基础工作等由市经信委负责提供。

2.工业增加值、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产值)能耗下降率、规模工业从业人员增长率等由市统计局负责提供。

3.规模工业企业实缴税金总额及增长率由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提供。

4.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率、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和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由市环保局负责提供。

专利授权量增长率由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提供。5.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和研发(R&D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例由市科技局负责提供。

规模工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增长率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6.工业招商引资增长率由市商务局负责提供。

二)考核原则

凡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当年评先资格:

1.考核得分在100分以下的

2.考核期间发现弄虚作假现象的

3.工业企业年度内发生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的

三)相关规定

批复之前,1.园区区划范围原则上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正在申报(未批复的和已批复现拟扩规)园区。其纳入考核的区划范围暂以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实地认定的为准。

以项目主体厂房施工完成“正负零”为认定标准(地面以下工程全部完工)现场考核认定时必须处于施工建设进程中或已投产。2.新开工亿元工业项目是指当年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不含工业技改扩建项目)项目投资额度以项目合同和项目产能投资的行业标准等为依据。

3.新增规模工业企业在现场认定时未实质性建成投产、年主营业务收入未满足入规标准或未依法纳税的不予认定。

以结算发票为准(对多年建设的项目,4.园区基础设施投入是指园区当年新开工的公用基础建设项目实际发生额。以当年形象进度的发生额和相关资料为准,上年度考核计算的金额不再重复计算)财政拨款以拨款凭证为依据,不包含拆迁安置、土地青苗补偿等土地前期开发整理投入资金。

5.工业招商引资额是指工业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和境内省外投资资金之和。

四)考核奖励

年终通报表彰奖励。考核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

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年度考核前4名为“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先进单位”区县(市)评为先进单位的各奖励5万元;经济技术开发区,1.各区县(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西洞庭管理区评为先进单位的各奖励2万元。

第8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招标是指招标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代表招标人实施从招标申请到定标合同签订的招标活动全过程。

第三条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公管办”,设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县范围内建设工程(含市政、房建、交通、水利等项目,下同)招标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招标实行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向社会公开选择适当数量的入围招标机构。招标机构取得入围资格后方可在县内从事招标活动。招标机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的,清出县招标市场。

第五条凡在县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政府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需要委托招标的,必须经县政府采购办审批后,从入围机构中选择具体的招标机构。

第六条取得县招标市场入围资格的机构应当将从事县工程的工作人员名单、相应人员的职称证书、执业注册证书及本单位人员的证明材料(主要指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报县公管办备案。

第七条凡在县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的招标活动应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进行。

第八条工程招标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下列全部或部分事项:

(一)向行业招标办提出招标核准;

(二)拟订招标方案、编制招标公告报行业招标办核准后,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编制招标文件;

(四)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

(五)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协助发出《中标通知书》;

(六)编制和提交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

(七)协助工程合同的签订并负责办理备案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工程招标机构有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关于招标人的管理规定;

(二)依据委托合同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对事项内应当保密的内容保守秘密;

(三)向招标人提交报告;

(四)接受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五)遵守与招标有关的管理制度;

(六)依法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省、市的相关政策,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格遵照开评标程序收取投标书、抽取评委、组织开标和评标。

第十一条招标机构应当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合同示范文本》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第十二条招标机构应派出与工程建设投资规模相匹配数量(不少于3人)的专职人员承办,其中一人必须是该机构注册的造价工程师。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挂牌上岗。

第十三条招标机构在招标公告时应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进场交易手续,并提供项目建设立项批准文件、经财政部门审核的工程造价表、招标资格审查备案表、招标合同、情况告知书、负责该项工程招标的专职人员名单并明确具体分工,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场地、确定开标时间、领取专职人员上岗牌。

第十四条招标机构应当认真、及时编制招标文件,并在开始发出招标文件3日前,将招标文件报行业招标办审核通过,并送县公管办备案。

第十五条招标机构出售制作的招标文件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不得突破县招标机构出售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县招标费标准,招标费不得列入工程预算,由县财政以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支付给具体的招标机构。

第十六条招标机构应当在开标前准备评标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种表格,落实相关人员签字(盖章)手续,完整地保存招投标过程中所有的记录、资料和文件,按照规定目录进行复制存档。

第十七条开标结束后,招标机构应当认真编制工程的评标报告,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向县公管办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第十八条招标机构在从事工程招标时,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由县监察局和县公管办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查处。

第十九条县财政局、行业招标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委员会、招标人为考核单位,负责对招标机构的工作进行日常跟踪考评。

第二十条日常考核实行单项工程评分制度,100分为满分,由各考核单位根据各自的考核内容进行评分。

单项建设工程项目考核未达到80分的,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取消其入围资格;未达到90分的,第一次给予批评,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取消其入围资格。

各考核单位须在招标机构完成与其对应的考核内容工作后5天内,在《县建设工程招标机构日常考核评分表》上进行评分、盖章。评分完毕,各自将评分表送县公管办,由县公管办对各考核单位的评分进行汇总、统分。统分结果报县监察局备案。

第二十一条招标机构发生以下行为的,视为不良记录,除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取消其一至三年县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市场准入资格,并在县人民政府网、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和赣州市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示。

(一)擅自将承接的招标业务转让他人的;

(二)为投标人提供其招标项目的投标咨询服务的;

(三)隐瞒或者歪曲投标真实情况,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四)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五)编制的招标文件、标底或者工程控制价格严重失实的;

(六)招标工作失误,严重影响其招标项目的公平竞争或招标评标工作顺利进行的;

(七)不按法定招标程序和规定开展招标业务的;

(八)违反县有关招标收费规定的;

第9篇

调研手记:

“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原则。在政府投资领域,贯彻这一原则的一个重要的制度创新,是政府投资基金。

政府投资基金近来获得迅猛发展。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国内股权投资类政府投资基金(包括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共901支,总目标规模3.2万亿元,已到位资金1.1万亿元。

然而,由于财政支持产业政策尚处于转换期,规模庞大的政府投资基金大多管理效率并不高,突出表现为所启动的项目不多,由此导致其拉动社会资本扩大投资效果并不明显。

与有些一哄而上然后一地鸡毛的政府投资基金形成对照的是,江苏省财政厅不求大干快上,而是顶层设计先行,以“靠管理办法说话,依市场规则行事”为基本考量推出了自己的政府投资基金,其中经验值得借鉴。

谋定而后动。为了设计政府投资基金,围绕如何“规范基金运作管理、提高基金配置效率”的问题,江苏省财政厅酝酿了一年。

以如何做好经营财政为思考原点,江苏省财政厅经过深思熟虑,出台了《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政府投资基金运行的各个方面做出了清晰的规定。该《办法》于2015年9月25日获得江苏省政府批复同意,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也于当天宣告成立。

尽管谈及《办法》,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相关人士表示,“不能说我们完全想通了,我们仍然在探索”,但不可否认的是,《办法》中所提出的一系列原则和做法在当时颇具前瞻性。对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做出的探索,同行们也是赞赏有加。

更为重要的是,在《办法》后不久,财政部于2015年12月印发《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2017年1月14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这些办法中均有《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影子。

这无疑是对江苏省所做探索的肯定,也让江苏省所确立的一系列原则及做法更加广为人知,比如,对市场化原则的贯彻、合伙制主体、母子基金模式等等。可以说,在政府投资基金制度的优化设计上,江苏省财政厅扮演着探路者的角色。

先进不先进,成绩说了算。2016年11月15日,在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成立并运行一年后,江苏省政府在南京召开其运行情况新闻会。

斯时,江苏省财政厅厅长刘捍东介绍,截至日前,省政府投资基金完成对外投资82.65亿元(实缴出资30.9亿元),基金总规模达450多亿元。随着产业投资基金的招募和设立运作,将拉动社会投Y1550亿元、可影响资金规模达4000亿元,较好地体现了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符合政府投资基金设立的预期目标。

可以拿来和上述数据进行对照的,是去年6月底国家审计署的审计工作报告中的一段内容――

至2015年底,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的13项政府投资基金募集资金中,有1082.51亿元(占30%)结存未用。抽查创业投资基金发现,通过审批的206个子基金中,有39个因未吸引到社会资本无法按期设立,财政资金13.67亿元滞留在托管账户;已设立的167个子基金募集资金中有148.88亿元(占41%)结存未用,其中14个从未发生过投资。地方政府投资基金也存在类似现象。

对于政府投资基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创投“国十条”提出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聚集放大作用,引导民间投资等社会资本投入,要进一步提高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市场化运作效率,促进政策目标实现,维护出资人权益。

在解决这些问题上,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的经验值得总结。为此,2016年12月,《财经国家周刊》、t望智库联合中国创投委组成“创业创新+创投协同发展”专题调研组来到南京,与江苏省财政厅厅长刘捍东、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秘书处处长项林、副处长熊洁及经济建设处处长周鳌粱等进行了深入交流。

《财经国家周刊》: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的管理构架是怎样的?

刘捍东:省政府投资基金实行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基金管委会下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作为基金管理常设机构,目前由我兼任办公室主任。为提高基金管理和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保障基金营运安全,另设监督委员会和咨询委员会。

《财经国家周刊》:从财政改革的角度看,以财政资金出资设立省政府投资基金的初衷是什么?

刘捍东:财政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如何解决政府出资更加有效的问题。政府出资方面,以前都是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现在看来,这一做法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效率缺失,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的使用要经历申报,评审,支付等多个环节,周期较长;二是会造成相对不公平,会争取可能能拿到,不会争取可能拿不到;三是在使用效果上不好把握。

这也是财政部门长期来面临的一个困扰,所以要考虑进行一些改变,探索无偿改有偿、资金改基金的方式。后来考虑到无偿改有偿仍然避免不了前面提到的各种弊端,那我们就从财政资金中切出一部分,借鉴基金的运作模式,成立政府投资基金。这一做法就变成了一种经营财政的思路,就要考虑资金回收问题,考虑滚动发展了。相应地,对其管理原则、运作方式等也要进行重新思考和设计。

《财经国家周刊》:在为省政府投资基金进行顶层设计时,你认为最应该遵循的原则是什么?如何贯彻这一原则?

刘捍东:经过一年多的酝酿,我们将基金运作管理原则确定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管理、滚动发展”。这其中,市场化是最重要的原则,不把这个原则定下来,以后所有的机制,所有的东西就搞不清楚。市场化首先是要有市场化的身份,为此我们以“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之名进行工商登记,采用有限合伙制方式运作,这在国内是首家。

在基金具体运作上,我们也坚持市场化原则,这体现在面向全国招募优秀的基金管理机构,并由被选中的市场化专业管理机构结合宏观和中观诉求,从微观角度梳理最合适的资源匹配到最合适的地方。可以说,基金的市场化运作,江苏走在全国前列。

《财经国家周刊》:如何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从而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乘数效应?

刘捍东:运作上我们采取“母-子基金”投资方式,子基金分直投子基金和设立市场化子基金。直投子基金从母基金中安排不超过40%的资金,按市场化原则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运营。在市场化子基金中,同股同权的条件下,我们会根据基金募资难度和投资风险程度,通过让渡部分收益的措施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基金实现预期投资绩效和政策目标之后,省政府投资基金在回收资本金和门槛收益基础上,可以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其他出资人一定的让利。

《财经国家周刊》:在选择子基金管理人方面一般都有哪些考虑?

刘捍东:省政府投资基金面向全国招募优秀的基金管理机构和有产业背景的机构投资人,与其共同开展投资活动,选聘专业管理机构以实现政府的产业发展的最终目标为出发点。首先,对基金所在地区开展政策和产业的调研,尤其是重点产业和企业;其次,针对区域发展特点进行投资咨询和规划,依据投资规划制定投资策略,筛选和引入资源匹配的子基金管理人,最终专业管理机构不仅在资金层面帮助入选的子基金,还在具体产业项目上协助其对接,从而达到资金又快又准投入实体企业中,改善投资结构、增加有效投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助力创业企业发展。

《财经国家周刊》:对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如何考核?

项林: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是用企业的模式在运作,这就决定了,对它的考核,在绩效要求和机制流程上要有别于对政府部门的考核。

在绩效要求上,政府投资基金是要“滚动发展”的,但盈利不是最终的,也不是唯一的考核指标,我们的考核目标要更丰富,比如对发展实体经济的促进,对相关产业的拉动支持等等。在这方面,我们正在建一个投资的数据库,这个数据库不只是反映一个量的东西,还要反映质的东西。

在流程机制上,管理办法规定:基金管理办公室制定投资基金绩效考核制度和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并组织对政府投资基金实施的政策目标、政策效果及其资产情况进行评估考评,绩效评价报告在每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向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交。基金监督委员会受管理委员会委托,对基金重大投资运营管理情况和效考核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向管理委员会提出完善建议。

《财经国家周刊》:对于盛世投资、江苏厚积这样的子基金管理人又该如何考核?

项林:对于子基金管理机构,我们要求其建立完善的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项目风险管理体系,对项目的内部控制、工作流程等进行规范。投资项目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尽职调查,并形成书面的尽职调查报告报基金管理办公室。子基金管理机构按季度及时向基金管理办公室提供准确、完整的有关经营情况信息。

此外,我们还在合伙协议中规定子基金管理机构要按一定比例进行跟投,这样可以有效防范风险,确保投资质量与资产安全。

《财经国家周刊》:财政支持产业政策正处于从管资金到管基金的转换期,从掌管农业处到参与政府投资基金的管理,你最大感触是什么?

第10篇

一、考核范围及确定考核指标原则

考核范围为:全市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含“三权”单位)。鉴于乡镇、街道区位、经济基础和市直部门工作职能等各不相同,因而在考核指标确定上实行区别对待。

二、考核办法及计分方法

1、实行引荐单位初始引荐登记制。引资单位在项目引进之初,到招商办填写《招商项目引荐登记表》,共同引资的工业项目单位不超过2个,其它招商引资项目只计算在一个单位名下。

2、采取百分制专项考核办法。完成年度任务指标为100分,超过年度任务1O%可增计1分,加分最多不超过20分;年度任务每减少1%,扣减1分。考核得分与岗位目标制考核挂钩,招商引资考核分值占该单位年度岗位责任制目标考核权数的25%。

3、有关考核认定范围及标准另行制定考核细则。

三、奖惩办法

1、市财政每年安排的专项招商引资经费不少于10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投资项目引荐者奖励和市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招商引资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合理节约使用。

2、设立招商引资奖励调节基金。为增强全市各级干部抓招商的责任心,从20*年4月起,凡有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单位在职负责人均要从省标工资中每月拿出60元作为招商引资奖励调节基金。同时,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都要向市财政上交该项基金,具体为:乡镇街道目标任务在4500万元以上(含4500万元)的交2万元,任务800万元的交1万元,任务500万元的交8000元;市直部门任务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交5000元,200万元以下的交1000元;“三权’’单位鉴于未收个人奖励调节基金,单位所交基金比照市直部门的标准,增加一倍。年终凡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将全额退还奖励调节基金;完成60—99%的退还一半;完成任务60%以下的,则不再返还,直接纳入全市招商引资奖励调节基金集中使用。

3、奖项设置

(1)任务奖。责任单位完成全年招商引资任务分值满10O分的得任务奖,任务奖分为四档,任务在4500万元(含4500万元)以上的责任单位为一档,任务奖为2万元;任务800万元的为二档,任务奖为1万元;任务35O一550万元的为三档,任务奖为5000元;任务200万元的为四档,任务奖为3000元。一档单位超额完成目标10%奖励2000元:二档单位超额完成目标10%奖励1000元;三档单位超额完成’目标10%奖励500元;四档单位超额完成目标10%奖励300元,按超额比例以此类推。

(2)特别奖。对弓I进世界500强企业或固定资产实际投资在5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经营性项目,对项目的弓I荐人实行特别奖励,一次性奖励5万元。

(3)引资奖。对直接引荐客商来我市投资兴办生产经营性项目的个人(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项目建成投产后,按引入企业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总额进行一次性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为:内资项目200万元以上不到500万元的奖励2‰;500万元一1000万元的奖励3‰;1000万元一3000万元奖励4‰;3000万元以上的奖励5‰。外资项目比照上述标准增加1个千分点比例。奖金来源按投资项目的税收归属,由受益单位列支。

4、特别奖、引资奖可兼得。对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获任务奖的单位,任务奖分配按责任与风险对等的原则,奖金总额中30%由市委、市政府直接奖励给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其余用于奖励有关人员。同时,对招商引资工作成绩显著者,市委、市政府还将给予表彰、记功等精神奖励。

5、从20*年起,第一年未完成招商引资考核指标的责任单位,除通报批评外,同时取消综合先进评比资格,主要负责人离岗招商;第2年仍未完成任务的,实行黄牌警告,直至采取组织措施。“三权”在上的部门和单位,凡未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由市委、市政府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并取消其参加文明单位评比资格。

四、组织实施

1、成立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领导组,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年终考核由考核领导组办公室牵头,市委组织部、计委、招商办、岗责办、西城区、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等单位共同参与。

第11篇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企业。

二、考核内容

评分方法实行百分制考核,以考核对象年度服务业发展情况为考核内容,主要从服务业个体户及私营企业注册登记、税收、服务业项目投资、营业收入、组织领导等方面进行综合计分。

三、评分标准:

(一)服务业工商户及企业注册(基本分分)

1、服务业工商户注册,基本分分。当年注册工商户数与上年注册户数相比,增长速度达到全区平均水平的,得基本分分。每增减一个百分点加减分,加减分不超过分。

2、服务业企业注册,基本分分。当年服务业企业注册户数与上年服务业企业注册户数相比,增长速度达到全区平均水平的,得基本分分。每增减一个百分点加减分,加减分不超过分。服务业个体户和企业注册户数以工商局提供数据为准。

(二)服务业纳税水平(基本分分)

1、服务业入库税收增长水平,基本分分。全年服务业入库税收额同比增幅达到全区平均水平,得基本分分,每增减一个百分点加减分,加减分不超过分;同时加减速度分,以当年税收额增幅与上年税收额增幅比较,每增减五个百分点加减分,加减分不超过分。

2、服务业税收占全部税收的比重,基本分分。全年服务业税收额占全部税收总额的比重达到全区平均水平,得基本分分,每增减一个百分点加减分,加减分不超过分;同时加减速度分,以当年比重与上年比重相比,每增减一个百分点加减分,加减分不超过分。考核依据国税局、地税局提供的数据为准。

(三)投资及投资增长速度(基本分分)

1、投资规模,基本分分。年内投资或引进(累计)投资万元以上的服务业项目,且建成开业的,得基本分分,未达要求的不得分。鼓励引进大项目,投资规模超过万元的项目,有一个加分;投资规模超过万元的项目,有一个加分;投资规模超过万元以上的项目,有一个加分。

2、投资增幅,基本分分。服务业投资增长速度达到全区平均水平的,得基本分分。每增减五个百分点加减分,加减分不超过基本分。考核依据以统计局提供数据为准。

(四)培育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基本分分)

新增一个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得基本分分。每多一个加分,此项得分最多不超过分。新挂靠一个国内外知名品牌的,有一个加分。考核依据统计局提供的数据为准。批发企业是指年销售额万元以上、零售企业指年销售额万元上以上、住宿餐饮企业指年营业额万元以上的企业。

(五)组织领导(基本分分)

服务业领导机构健全,有分管领导,有承担服务业日常工作的职能机构、工作人员、办公场所、经费、建立项目库得基本分分,少一项扣分。每月及时填报服务业进度表、上报服务业信息、运行分析的加分,迟报一次扣.分,缺报一次扣分。

四、考核程序

服务业考核实行月调度,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办法,年底由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审核、综合评议形成考核意见,经区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区政府批准。

五、奖励标准

(一)根据各乡镇服务业考核结果,对成绩突出的前六名乡镇表彰奖励,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

(二)企业投资、引进并完成投资超过万元(含万元)的服务业项目和国家、省、市引导资金扶持的项目,给予奖励扶持。

第12篇

(一)13个招商引资载体单位。

(二)6个招商分局。北京招商分局、

(三)88个招商引资引荐单位。分两类进行考核:

第一类: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旅游局、市招商局、市台办、市金融办、市工商联、市贸促会、市城投集团,共18个部门和单位。

第二类:市委办公室、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机关、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编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市文明办、市接待办、市委党校、市委党史室、市档案局、日报社、市教育局、市民委(宗教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审计局、市外事办、市粮食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市容局、市人防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物价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供销社、市地志办、市地震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招管局、市重点局、市征管局、市广播电视台、市市立医疗集团、市大桥办、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市烟草公司、市邮政局、国家统计局调查队、市无线电管理处、市人民银行、银监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文联、市侨联、市社科联、市残联、供电公司、石油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共70个部门和单位。

(四)8个优化投资环境、提升服务水平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考核内容

(一)载体单位考核内容及占比权重。

1.载体单位当年实际到位内外资金数(权重为60%)。

2.当年引进的重大项目数(签订合同),在合同完整年度引进的重大项目开工(开业)率(权重为25%)。

3.当年引进的主导产业项目数(签订合同),在合同完整年度引进主导产业项目开工(开业)率(权重为10%)。

4.相关资料的报送及活动开展情况(权重为5%)。

(二)招商分局考核内容及占比权重。

1.成功引荐6个项目签订合同(至少有1个10亿元以上的大项目),且当年实际到位资金累计不少于2亿元(权重为80%)。

2.收集并提供有价值的招商引资项目线索,全年要求达36条以上。提供的项目线索有明确的投资意向、具体的项目内容、投资者对项目的具体要求等,并提供详细的投资者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姓名、联系电话等资料。所有线索需及时报市招商局登记备案(权重为10%)。

3.完成市委、市政府指定的专题招商活动,负责整个活动的筹备和安排(权重为10%)。

(三)招商引资引荐单位。

成功引荐符合确认标准的项目个数。其中,第一类单位考核要求为2个项目,第二类单位考核要求为1个项目。

引荐项目的认定标准为(引荐单位需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旅游类、商业地产类项目,要求项目合同投资额达1.5亿元以上,且项目已开工(其中旅游类、商业地产类项目合同投资额不包括住宅房地产投资额)。

2.工业类项目,要求项目合同投资额达1亿元以上,且项目已开工。

3.战略性新型产业项目、世界500强企业或其全资子公司投资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高新技术企业投资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项目、文化产业项目、现代农业类项目,要求项目合同投资额达5000万元以上,且项目已开工。

4.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服务业项目及现代物流项目,要求注册资本达5000万元以上,且项目已营业。

5.软件和服务外包、游戏动漫项目,要求注册资本达1000万元以上,且自建的项目已开工,非自建的项目已营业。

6.商贸服务类项目,要求注册资本达3000万元以上,且项目已开工或营业。

7.向本系统上级部门计划外争取的无偿资金,当年实际到账资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考核时按1个项目计算。

三、考核机构

成立市招商引资考核工作组,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招商局具体承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务督查和目标办、市效能办、市财政局参加,负责全市招商引资考核工作。

四、确认原则

(一)项目开工是指生产经营用房地基出地面;采用租赁房屋方式的,要求已进入装修或设备安装阶段。

(二)项目注册地与实施地不一致的,原则上以实施地为准计算到位资金数、主导产业、重大项目任务。属其他载体单位引荐的,实际到位资金数各按50%计算。

(三)引荐项目凭“两单”确认。即在引荐项目时,由引荐单位填报“引荐项目初始登记备案单”,载体单位加盖公章后报市招商局备案。引荐成功后,由载体单位填报“引荐项目确认单”,加盖公章后报市招商局备案。

(四)招商引资引荐单位、招商分局的引荐项目不能重复确认。

(五)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以项目合同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项目注册资本以在本市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为准。

(六)外币按资金到位时国家汇率折算为人民币计算。

(七)载体主导产业。铁基新材料作为全市主导产业,各载体单位其他主导产业原则上按全市招商引资单位主导产业要求执行(另行发文制定)。

(八)重大项目认定标准和项目开工率的确认,另行制定细则。

五、考核程序

(一)材料报送。

各考核对象每月招商引资情况于当月25日前报送,每年招商引资情况于当年12月25日前报送。

上述各类资料均应附相关凭证和证明材料,按时报送市招商局。

(二)项目审查。

1.材料审查。市招商局负责审核相关材料,并提出初审意见,报考核工作组进行核定。

2.现场查勘。考核工作组到项目现场,查勘项目开工(营业)建设情况,抽查率不低于20%;对重大项目现场查勘率为100%。

(三)综合评审。

对招商引资载体单位、驻外联络处和引荐单位的综合评审采取百分制,按不同的权重进行量化打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细则。

(四)研究决定。

考核工作组根据综合评审情况,提出表彰、奖励建议,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

六、奖项设置、奖励原则及奖金来源

(一)载体单位奖项设置。

将共13个招商引资载体单位划分为县、区、开发园区、新区4类进行考核,每一类载体单位根据考核综合得分,评选出第一名为一等奖,其他完成招商引资工作任务的为二等奖。

(二)招商分局奖项设置。

根据招商分局综合得分,评选出一等奖若干名,其他完成招商引资工作任务的为二等奖。

(三)招商引资引荐单位奖项设置。

根据引荐单位综合得分,评选出若干个“招商引资贡献奖”和“招商引资完成任务奖”。

(四)设重大项目引荐奖。

1.对各载体单位成功推荐重大项目落户其他载体单位并注册开工的;

2.各部门和各单位成功引荐重大项目落户载体单位并注册开工的;

3.个人(含市外人员)成功引荐重大项目落户载体单位并注册开工的。

经认定后,每年评选出“重大项目引荐奖”。

(五)设招商引资优秀策划奖。

奖励对象为成功落户我市的重大项目优秀策划个人、集体和咨询小组。

各载体单位、招商分局和引荐单位,须完成当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方可参加评先评优。上述奖项根据当年实际情况可以空缺。

奖励额度、奖金分配及奖金来源另行制定细则。

(六)设招商引资优秀个人奖若干名。

七、其他

(一)市招商引资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透明操作、各负其责的原则开展考核工作。对考核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责任人及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对在考核中弄虚作假的被考核单位,经调查核实后,取消该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