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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保险理赔管理办法

时间:2023-07-04 17:09:2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供电保险理赔管理办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供电保险理赔管理办法

第1篇

关键词:电力设施 销赃 证据 废品回收

近年来,我国电力需求持续增长,电力设施满负荷运行,电力生产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是,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人为损坏电力设施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危害电力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同时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因此,我们有必要针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所造成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以提出相应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一、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原因

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将目光盯上了电力线路中的铜芯线、杆塔的角铁等,进行大肆盗窃,对电网安全运行构成了威胁。特别是铜价上涨等因素,更是刺激着不法分子们的神经,导致发案量急剧上升。不仅如此,犯罪分子几乎无孔不入,露天的变压器、配电线路的导线、运行或备用输电线路的导线、铁塔的角铁、拉线和拉线的连接金具等都成为他们的破坏目标。盗窃电力设施呈团伙化、专业化和流动性大等特点。

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发案原因主要有:

(1)利益直接驱使。供电电力设施使用的电线电缆的耗材为铜,价格比较昂贵,销赃获利较大,是大量被盗的直接原因。

(2)电力设施点多线长,盗窃所需手段简单,隐蔽性强,逃窜快捷,发现滞后,收集证据难度大,给电力企业和公安机关开展防范和打击带来较大困难。

(3)销赃途径便捷。目前,废品收购站已成为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分子销赃的主要渠道。

二、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引发的主要法律风险

(一)人身触电纠纷

电力设施外力破坏行为人往往为了一己私利,不顾万伏高压,挺而走险。“带电作业”,触电伤亡事件不断。在触电事故发生以后,多数死者家属或伤者反而以警示标志不明、电力设施安装不符合规定等为由,供电企业,要求巨额赔偿。

例如,15岁的冯某(初中二年级学生)和14岁的韩某看到一座已处于停运的排涝站变压器上的铜铝材料可以拆下卖钱,冯、韩两人竟爬到变压器台上,把变压器上能拆下的和能扳断的零星部件都拆下,冯某又爬到避雷器横担上,试图拔下带电的高压熔断器上桩头引线时被电击倒在地,冯某的左臂与左腿下部被迫截肢,造成终生残废。冯某家人委托律师,向法院,要求供电企业赔偿受害人医疗费、残疾用具费、护理费数万元。

(二)供用电纠纷

多起电力设施外力破坏事件表明,不法分子疯狂作案,不但对电网的安全造成威胁,造成电力设施的财产损失以及减少供电量产生的间接电量损失,也因突然断电给广大用户带来了巨大的财产损失,不利于社会与经济的和谐稳定发展。

事实上,用户一般不会找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分子,而都会向供电企业主张权利,要求供电企业承担因突然断电引发的财产损失。由此产生的供用电纠纷很难避免。

三、抑制电力设施盗窃破坏、避免法律风险的主要防范措施

1.及时报警、增强威慑力

在发生电力设施盗窃后,电力企业要及时报案,这样做具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

(1)有助于警方快速了解案件现场情况,寻找破案线索,打击盗窃活动。

(2)有利于确定案件性质,固定案件证据。警方涉人后,会就案件的基本事实进行初步判断,并形成书面意见,如是否为盗窃、电力设备破坏等,为电力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提供有利的证据。

(3)为电力企业进行保险索赔等提供依据。电力企业多为电力设施投保了财产险,电力企业的报案记录、警方在侦办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材料都可能成为保险理赔中的依据。

2.强化证据收集意识

电力设施被窃后,电力企业除了积极抢修外,第一要紧的就是固定有关证据,包括现场的破坏情况、警方的认定情况、损失情况等,为破案提供线索,为案件定性等提供依据。

例如,在某盗窃变压器案件中,盗窃人张某触电致残,诉至法院。供电企业举出了一系列证据,如悬挂的“高压危险,严禁攀登”的警示牌、盗窃现场拆下的铜铝线夹、碎导线、变压器的分接头把手、作案用的组合工具的实物及照片,这些证据充分证明了张某是因盗窃电力设施而触电致残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三条,受害人因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而造成的触电事故,电力设施产权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供电企业举证有力,从而赢得了最终的胜诉。

3.提高技防能力

提高电力设施在防盗中的技术防范,是为了增加不法分子的盗窃难度或者使其无利可图,达到使不法分子知难而退、打消违法念头,从而提高电力设施自身免疫力的目的,如安装防盗螺栓螺母、封闭式防盗变压器、难以回收的钢铝绞线等。

有些地区采用对变电所安装电网的方法来防盗,这是不合法的。防盗电网是明知可能会对周围人员或牲畜造成安全威胁而装设的,为法律所禁止。即便受害人是行盗窃之实,造成受害人死亡或重大伤残的,供电企业也将为此承担责任,决定架设该电网的直接责任人则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第2篇

我单位向A公司购买商品,由B物流公司负责保管及运输,并付给物流公司仓租费,但B物流在运输途中失误,导致部分货物破损,于是要付给我公司赔偿费。这时,我们取得这笔赔偿收入是要开发票给对方并交营业税吗?还是开收据就可以了?分录要怎么做呢?是要冲减所购货物的成本,还是要人营业外收入?(吉林省 王蒙蒙)

在线专家:

赔偿不需要发票。因为不是买卖关系,开收据就可以了。

因为是导致部分货物破损,所以完整的分录:

借: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等

其他应收款――物流公司

贷: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

将来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同时注意部分货物破损的情况。

4S店的汽车销售

我们是一级汽车商,日常业务包括,整车的销售、配件的销售和汽车的修理,其中有索赔和保养的问题,请教索赔和保养等的日常业务是怎么处理以及会计核算是怎样的呢?(北京市 张君蒙)

在线专家:

1 整车销售

(1)预付车款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收到采购发票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

(有些厂家会将折扣、银承贴息等开到发票上,但是有些厂家会单独在厂家设立虚拟账户,所以还要针对您企业的情况做这块的账务处理)

(3)销售

①收到预收款: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预收车款

其他应付款――代收款项(代收客户验车费和购置税及保险费)

②开具机动车发票:

借:预收账款――预收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汽车销售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⑤代客户缴纳保险费和购置税:

借:其他应什款――代收款项

贷:库存现金

④代客户付保险费(一般保险费都是和保险公司联网,如果客户自己有银行卡可以直接刷卡,如果没有就需要用公司的卡刷,公司可以去开户行办理商务卡):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款项

贷:银行存款

(4)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汽车销售成本

贷:库存商品

2 精品销售

①开具增值税发票

借:预收账款――预收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精品装饰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结转装饰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精品装饰成本

贷:库存商品

3 配件销售

(1)配件购入

借:库存商品――配件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配件销售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配件销售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结转配件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4 保险理赔

(1)一般关于保险公司理赔维修先挂账

借:应收账款――**保险公司

贷:主营业务收入――维修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保险公司回款(保险公司回款其中有部分款是退三者的修理费)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保险公司

其他应付款――退三者修理费

(3)退三者修理费

借:其他应付款――退三者修理费

贷:库存现金

(4)结转维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维修

贷:库存商品――配件

应付职工薪酬

5 售后维修

(1)收到预收维修款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预收维修款

(2)开具维修发票

借:预收账款――预收维修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维修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结转维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维修成本

贷:库存商品

应付职工薪酬

6 保修保养费用

(1)发生保修保养费用

借:应收账款――厂家

贷:主营业务收入――配件销售收入

――工时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收到厂家确认电传文件

借:预付账款

贷:应收账款――厂家

退回企业所得税款

请教:在2008年度汇算清缴后,(因弥补2004年度亏损)而在2009年退回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款怎么做账?

在2008年三季度上缴所得税款10000元,上缴时所做分录如下:

计提:

借:所得税费用 1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0000

结转:

借:本年利润 10000

贷:所得税费用 1000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000

贷:本年利润 10000

注:因预知当年利润(2008)须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所以未提取盈余公积。在2009年税务局退回税款后我怎么做账?(河南省 田静芳)

在线专家:

如果不涉及递延所得税,退回时做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然后再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未分配利润

研发费用

我所在的单位属于工业制造业,有如下问题请假:

1 工业企业新产品研发时发生的人工费,领用的原材料,研发用的设备,发生时怎么做会计处理?

2 研发的产品直接销售了,怎么样做会计处理呢?又该如何结转销售成本呢?

3 新产品研发成功后,以前发生的研发费用需不需要摊销呢?(吉林省张晓朝)

在线专家:

首先明确一点,工业企业的研发支出实际上分为研究支出和开发支出,先通过“研发支出”科目汇总,到期末,研究支出一律费用化计入管理费用;而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开发支出准予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开发支出一律费用化计入管理费用。

再来看您的几个问题:

1 工业企业新产品研发时发生的人工费,领用的原材料计入“研发支出”科目,设备计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折旧费用也计入研发支出。

2 研发的产品直接销售了,跟销售企业生产的其他产品的处理思路是一致的。

3 资本化的开发支出,形成无形资产,对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应当摊销,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需摊销。

发票抬头填写不全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

我公司报销的发票抬头开的是简称:如湖北省武汉市顺美房产有限公司,对方开具的是顺美房产,请问这样的发票可以在税前扣除吗?(湖北省 于军)

在线争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

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所以您公司取得的发票属于上述不能在税前扣除的情形。

亚麻油的税率适用范围

我企业是一般纳税人,生产亚麻油等食用油品,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销售食用油适用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现在实务电碰到以下问题:在内蒙、张家口等地方,亚麻油认同于胡麻油,在销售过程中,均按13%的税率计算,而在苏南地区税务门。认为亚麻油不属于胡麻池,应按17%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请专家详述,并提供有关税收政策。(江苏省 戚美娟)

在线专家:

首先,我们看看总局有否明确针对亚麻油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文件:“植物油是从植物根、茎、叶、果实、花或胚茅组织中加工提取的。食用植物油仅指:芝麻油、花生油、豆油、菜籽油、米糖油、葵花籽油、棉籽油、玉米坯油、茶油、胡麻油,以及以上述油为原料生产的混合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亚麻油等出口货物退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974号)明确,亚麻油系亚麻籽经压榨或溶剂提取制成的干性油,不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所规定的“农业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应为17%。对出口企业出口的增值税按13 %税率征税的亚麻油,地方税务部门应要求出口企业到供货企业换开按17%税率征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退税。否则,不予退税。

从上述两个文件看,亚麻油应该不是植物油范围的货物,虽然也是食用油范畴,但是不能适用15%税率,应该是17%范围。

筹建期间的业务招待如何核算和税前扣除?

开办费中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是否要计算限额?还是一次性全额扣队?(广东省 甄萍)

在线专家:

根据国税函[2D09]98号文件的规定,开办费可以一次计入费用税前扣除。

招待费能否计入开办费呢?我认为,计入开办费应该没有依据。

新准则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

综上,我的意见是,招待费计入“管理费用――招待费”,不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不适用开办费的税前扣除规定。

考虑到实务中的招待费为企业(公)还是为私人不易判断,为了防止招待费任意扩大,财政部、国税总局均专门针对招待费的税前扣除作出了规定,假如计入开办费,则规避了国家的限额控制,我认为和立法初衷是相违背的。

企业暂时闲置生产设备的折旧能否税前扣除

我公司一条生产线闲置未使用,根据会计准则,须计提折日,请问该折旧可以进行税前扣除吗?(河南省左姝)

在线专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该条款进一步规范如下: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本。”

从上述规定看,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除了房屋和建筑物外,均不得计提折旧在税前扣除。生产线不属于房屋、建筑物,根据上述规定,它的折旧在所得税前不能扣除。

运费发票上的抵扣依据范围

铁路运输费用发票中的“电化费”能否抵扣进项税?有相关的政策规定吗?谢谢!(山西省 王会斌)

在线专家:

应该不能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费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铁路运输费用,准予抵扣的范围限于铁路运输部门开具的货票上注明的以下项目:运输运营费用(即发到运费和运行运费);铁路建设基金;临管铁路运费及新线运费(包括:大秦煤运费、京秦煤运费、京原煤运费、丰沙大煤运费、京九分流加价、太古岚加价、京九运费、大沙运费、侯月运费、南昆运费、宣杭运费、伊敏运费、通霍运费、塔韩运费、北仑运费)。

从上述规定看,列举的抵扣范围并无您说的“电化费”,所以计算抵扣进项税时,不能考虑这个“电化费”。

固定资产折旧的最低期限

我单位是商业贸易公司销售商品的货架,在我单位是固定资产核算,税法上规定使用几年?(海南省陈玲玲)

在线专家: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您单位的货架,主要是用来在卖场摆放货物,作为器具、工具比较合适属于(三)的范围,所以税法上的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

代扣个税的手续费问题

我是单位的财务人员,我单位代扣个税,听说,税务局会按年退还给代扣代缴的企业2%的手续费,而且是企业有申请就有,没有申请就没有,请问这是真的吗?是哪号税局的文件,现在还适用吗?退回的手续费是作为营业外收入吗,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抵扣吗?(河北省 张小鹏)

在线专家:

不是退还,是给您单位代扣代缴的劳务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明确,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该部分收入,这是企业因为提供代扣劳务而取得的收入,由于不是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项目,所以,会计上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比较合适,所得税上,应该征收企业所得税,不是抵扣。

关于回迁房的涉税政策

我单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开发的商品房作为回迁房补偿给拆迁户,针对此回迁房请老师提供相关的陟税政策。(湖南省 赵亚娥)

在线专家:

回迁房是开发商对于开发占地的居民原地安置或是政府在危旧房改造或其他占地后对于原地居民原地安置的一种住房,其产权视同为经济适用房。

企业所得税方面:是以成本入账的,而不是双方协议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g]31号)规定: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

项费用,主要包括土地买价或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及相关税费、拆迁补偿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回迁房建造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等。

营业税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回迁楼安置动迁居民的行为,按现行税法规定,应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安置回迁行为按税法规定计税依据应按同期销售同类不动产的市场价格缴纳营业税。

土地增值税方面,未看到总局文件,不过,大连地税局文件如下: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土地增值税应当由税务机关参照房地产评估价格确定为回迁户建造的房地产的销售收入,没有评估价格的,按以下顺序确定:按照销售同类房地产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按本企业当期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按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实际执行中,需要查询当地相关政策。

公益捐赠的个税扣除政策

我是金融机构的一名普通员工,4月18日通过李连杰的壹基金向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地震灾区捐了1000元,请问,有关的个税扣除政策是怎样的?我如何扣除呢?(青海省 王侗)

在线专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纳税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捐赠扣除限额=应纳税所得额×30%

如果实际捐赠额大于捐赠限额时,只能按捐赠限额扣除;如果实际捐赠额小于或者等于捐赠限额,按照实际捐赠额扣除。

在扣除实际捐赠额(或捐赠限额)情形下,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允许扣除的捐赠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李连杰的壹基金是合法的社会公益组织,您通过该组织向玉树的捐赠,会取得合法的捐赠收据,您单位可以在下月发工资时,根据您提供的捐赠收据,进行个税的公益扣除。

如何读基金季报

我是个小股民,有朋友说可以多关注基金的季报的前十名重仓股,特别是一些明星基金,请问具体该怎么来读基金季报?(浙江省 林峰)

专家:

基金季报是基金最常见和常规的运作报告,也是投资者加强对基金产品了解和认识的重要依据。基金季报一般在每季度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公布,既是对过去一段时期作出总结,同时也包含了基金对未来趋势的判断。无论是不是基民,大家都可以阅读探究一下基金季度报告所蕴藏的丰富基金信息。你持有或者正想介入基金,读季报可以更清晰了解该基金,你如果直接投资股市,则可以通过读基金季报,尤其是明星基金,从中掌握一些投资技巧,而且可以分析得出一些未来趋势。

基金季度报告主要包括基金概况、主要财务指标和净值表现、管理人报告、投资组合报告、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等内容。在投资组合报告中,需要披露基金资产组合、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前10名股票明细、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前5名债券明细及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等内容。

作为普通投资者,读基金季报很难做到面面俱到,大家不妨重点看以下几点内容:

一、基金仓位变化。基金仓位是指股票占总资产的比例,基金仓位的高低蕴含了基金经理对于证券市场后市的看法是保持乐观还是趋于谨慎。如果与上季度的季报相比,某基金进行了加仓,一般表示基金经理对于后市的看法更为主动乐观。反之,则表示基金经理对未来市场走势的态度趋于谨慎。这对我们普通投资者整体趋势判断很有帮助。

二、基金的投资组合和十大重仓股。基金季报披露的是占基金前十名的重仓股明细和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债券和货币基金除外),这是考察基金投资风格和选股思路的重要依据。有些股民就是追随某些明星基金的前十名的重仓股进行选股操作,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基金季报的推出要滞后于报告所记载的信息截止日一段时间,等我们看到季报重仓股时,实际上基金可能已经调仓了。

三、基金的投资策略。在基金对于市场展望的阐述中,投资者可以清晰地了解该基金的投资思路,以及对市场的分析和行业的配置策略等,可以作为自己投资的参考。

四、基金的份额变化情况。基金规模过大或过小,对基金投资组合的流动性、投资风格、投资难度等都会存在不利影响,值得引起注意。适度的基金规模可以给基金经理架构合理的投资组合创造空间。同时基金份额变化如果过于剧烈,则意味着出现了大规模的申购与赎回,投资者可以结合市场情况去了解一下出现变动的原因。如果基金通过分红来调整基金规模,也可能表明基金经理对预期持谨慎态度。

通过读基金季报学投资,要注意与市场上同类型基金进行横向比较,客观评价。同时应清晰认识到,过往的业绩并不能代表其未来的收益,基金季报主要给我们投资起参考作用。

电子商业汇票

在某银行办理业务时,看到有关电子商业汇票的宣传资料,想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广东省 郭鑫)

专家:

去年年底,央行总行在全国建立“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今年各家商业银行也开始纷纷推出电子商业汇票产品。电子商业汇票是纸质商业汇票的继承和发展,其所体现的票据权利义务关系与纸质商业汇票没有不同,它是出票人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实现了出票、流转、兑付等票据业务过程的完全电子化。

与纸质商业汇票一样,企业使用电子商业汇票,必须遵守《票据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和债权债务关系,并在商业银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但是,由于电子商业汇票的特殊性,企业使用电子商业汇票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二是必须是具备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基本技术条件,比如,应当是商业银行的网银企业客户等;三是所选择的开户银行能够提供电子商业汇票服务,并与其开户银行签订电子商业汇票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备上述条件后,企业就可以通过其开户银行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了。

《电子商业汇票管理办法》规定,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起至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1年。根据这一规定,电子票据付款期可以延至1年,而且据央行公布的数据,票据贴现加权平均利率为1.95%,远低于5.7%的同期短期融资加权平均利率,因此,电子汇票能作为方便的短期融资工具使用,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短期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此外,电子票据交易记录清晰,能有效控制错票、假票。

电子商业汇票是新型的无纸化的支付结算工具,因此诸如票据的真伪、保管、传递、诈骗等原有票据市场常见的风险将不复存在。面临的风险基本上就等同于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所面临的信息技术的安全风险问题了,比如说数据文件丢失、系统运

行瘫痪、网络遭遇攻击,各种病毒入侵等。电子商业汇票给企业带来收益的同时,也为企业进入这一系统无形中构建了一道壁垒,这一属性使得电子商业汇票的卖方必须强势,卖方企业的信用非常重要。

从收入分析判断公司的成长性

作为普通投资者,我们除了分析每股收益外,还有那些财务指标可以用来判断上市公司的成长性?(湖南省 刘天龙)

专家:

一家公司的成长性,受到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及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普通投资者,受专业性的约束、信息不对称的影响,分析起来难度很大。除了关注每股收益以外,我们还可以重点考察主营业务收入,这是一个简单实用的判断成长性的重要指标。

公司发展状况最终都反映到财务指标上,主营业务收入是一个重要指标。主营业务收入是公司利润来源的根本,和利润相比,收入指标显得更“纯净”。现在的市场,很多上市公司的利润都是经过了不同程度的精心包装,如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等,迷惑性很强,在分析利润时必须要剔除这些偶然性因素的影响。分析主营业务收入就简单得多,如果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基本上可以判定公司趋势是向好的。

通过企业的主营业务增长率可以判断一个公司是处于什么样的发展期。一般来说,成长期的企业,主营业务增长率会比较大,处于成熟期的企业,这一指标会较低,而处于衰退期的企业,这一指标甚至可能为负数。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判断企业处于什么发展阶段,并不能单独依靠企业某一年的指标,进行这种判断需要尽可能多些年份的指标数据。企业主营收入变化的趋势越明显,得出的判断会越准确。之所以要判断公司所处的发展期,是因为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有着不同的运营模式,给投资者带来的回报也不相同。一般来说,处于成长期的企业,在业务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也伴随着比较大的费用支出,成长期的企业往往并不能立即给投资者以丰厚的回报,但是如果投资者坚持长期投资,处于成长期的企业迟早会变成“金牛”。

所以,分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不能简单地看营业收入是多少,而是结合收入的同比、环比、多年复合增长半等系列指标评判公司的成长,以及从收入的结构及变化趋势分析企业主营业务的稳定性与成长性。营业收入的主要构成项目反映7企业的主营业务状况。如果企业主营业务突出,则其营业收入必然由主营业务收入占据最重要的地位。如果企业的收入构成与上年比有较大的不同,则反映了公司主营业务发生了变化。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直接决定着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的高低。

分红派息前后的投资技巧

我持有的某股票宣告了配股,在配股前后有什么投资注意事项?(辽宁省 雨桐)

专家:

上市公司分红派息主要包括:一种以现金的形式向股东支付。二是向股东配股,采取这种方式主要是为了把资金留在公司里扩大经营,以追求公司发展的远期利益和长远目标。